濒 危 物 种 科 学 通 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物 种 科 学 委 员 会 中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协 会 中 国 科 学 院 动 物 研 究 所 主 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物 种 科 学 委 员 会 组 成 名 单 顾 问 : 吴 征 镒 汪 松 佟 凤 勤 主 任 : 陈 宜 瑜 副 主 任 : 蒋 志 刚 康 乐 刘 燕 华 安 建 基 洪 德 元 张 知 彬 委 员 : 张 春 光 魏 辅 文 薛 大 勇 雷 富 民 李 义 明 季 维 智 王 跃 招 陈 毅 峰 李 振 宇 杨 亲 二 马 克 平 李 德 铢 赵 南 先 于 登 攀 魏 江 春 曹 同 张 正 旺 张 恩 迪 马 建 章 国 家 濒 科 委 办 公 室 工 作 人 员 : 孟 智 斌 曾 岩 Sponsors: Endangered Species Scientific Commission, P.R.C.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Institute of Zoolog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Edited by: the Executive Office of Endangered Species Scientific Commission, P.R.C. Members of Endangered Species Scientific Commission, P.R.C. Advisor: Zhengyi Wu, Song Wang, Fengqin Tong Director: Yiyu Chen Vice Director:Zhigang Jiang, Le Kang, Yanhua Liu, Jianji An, Deyuan Hong, Zhibin Zhang Members: Chunguang Zhang, Fuwen Wei, Dayong Xue, Fumin Lei, Yiming Li, Weizhi Ji, Yuezhao Wang, Yifeng Chen, Zhenyu Li, Qiner Yang, Keping Ma, Dezhu Li, Nanxian Zhao, Dengpan Yu, Jiangchun Wei, Tong Cao, Zhengwang Zhang, Endi Zhang, Jianzhang Ma Executive Office of Endangered Species Scientific Commission, P.R.C. members: Zhibin Meng, Yan Zeng
目 录 / Contents Internal News 国 内 动 态 CITES News 公 约 新 闻 CITES Review 公 约 评 述 Other News 各 国 新 闻 Species Review 物 种 评 述 Tips 小 资 料 Back cover 封 底 Eighth Annul Meeting of the ESSC 国 家 濒 科 委 第 八 次 年 度 工 作 会 议 1 Ecological Culture and Civilization 繁 荣 生 态 文 化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3 Meeting of Ecological Culture and Civilization 繁 荣 生 态 文 化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研 讨 会 4 CITES Appoints Timber Officer CITES 任 命 树 木 官 员 5 CITES Publishes Quotas for Wild Caviar from the Caspian Sea CITES 发 布 了 里 海 野 生 鱼 子 酱 限 额 5 Changes to Appendix III 附 录 III 修 订 与 特 殊 保 留 7 Evolution of CITES (Part I) CITES 的 演 变 ( 一 ) 8 Partnership for Action Against Wildlife Crime,PAW 反 野 生 生 物 犯 罪 行 动 合 作 伙 伴 9 Permits Required for All Parts and Derivatives of Hoodia Species (Including Diet Pills) 火 地 亚 属 Hoodia 所 有 种 物 部 分 以 及 衍 生 物 ( 包 括 减 肥 药 片 ) 需 要 许 可 证 加 拿 大 通 知 10 CITES and Genetic Resource Management in China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国 际 贸 易 公 约 与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对 策 12 Consultation on Introducing a Full Cost Recovery Charging Regime for CITES Licences 有 关 为 CITES 许 可 证 设 立 收 回 全 部 成 本 的 制 度 征 求 意 见 ( 联 合 王 国 ) 4 Meeting of CITES enforcement in Beijing 北 京 口 岸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座 谈 会 11 Premiere of Movie, Stream from Heart 心 灵 的 小 河 首 映 式 在 北 京 举 行 20 The 3 rd Notice from the Endangered Species Import and Export Management Office, 200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办 公 室 2007 年 第 3 号 公 告 22 Identified Pictures of Carcharodon carcharias 噬 人 鲨 ( 大 白 鲨 ) 鉴 别 图 本 期 责 任 编 辑 和 编 译 : 曾 岩
国 国 家 濒 科 委 第 八 次 年 度 会 议 内 动 态 2008 年 3 月 20 日, 国 家 濒 科 委 在 挂 靠 单 位 中 国 科 学 院 动 物 研 究 所 召 开 了 第 八 次 年 度 工 作 会 议 会 议 首 先 由 国 家 濒 科 委 蒋 志 刚 常 务 副 主 任 介 绍 来 宾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有 中 国 科 学 院 生 物 局 局 长 兼 国 家 濒 科 委 副 主 任 张 知 彬 北 京 生 命 科 学 院 筹 备 组 ( 局 级 ) 组 长 兼 国 家 濒 科 委 副 主 任 康 乐 蒋 志 刚 常 务 副 主 任 和 马 建 章 院 士 魏 江 春 院 士 陈 毅 锋 李 义 明 李 振 宇 魏 辅 文 薛 大 勇 杨 亲 二 和 张 正 旺 等 十 位 国 家 濒 科 委 委 员, 及 国 家 濒 科 委 顾 问, 前 中 科 院 生 物 局 局 长 佟 凤 勤 覃 海 宁 研 究 员 代 表 中 国 科 学 院 植 物 所 所 长 兼 国 家 濒 科 委 委 员 马 克 平 研 究 员 列 席 了 会 议 本 次 会 议 邀 请 了 中 国 科 学 院 动 物 研 究 所 副 所 长 李 志 毅 国 家 濒 管 办 孟 沙 副 主 任 和 动 物 处 巫 忠 泽 处 长 国 家 农 业 部 渔 政 指 挥 中 心 水 生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处 宗 民 庆 副 处 长 国 家 环 境 部 保 自 然 生 态 保 护 司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办 公 室 何 强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注 册 司 中 药 处 于 江 泳 和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邱 岳 等 国 家 濒 危 物 种 保 护 管 理 部 门 的 代 表 参 加 此 外 还 邀 请 了 中 国 公 园 协 会 副 秘 书 长 李 亮 和 中 国 动 物 园 协 会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于 泽 英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还 特 邀 中 国 科 学 院 植 物 所 傅 德 志 研 究 员 作 专 题 报 告 上 午 会 议 的 第 一 部 分 由 马 建 章 院 士 主 持 首 先 由 国 家 濒 科 委 办 公 室 主 任 孟 智 斌 做 了 国 家 濒 科 委 办 公 室 2007 年 度 行 政 事 务 工 作 总 结 汇 报 2007 年 度 共 完 成 物 种 贸 易 咨 询 共 计 81 件 次, 涉 及 种 类 20 种 其 中 兽 类 14 种 鸟 类 3 种 爬 行 类 1 种 ( 另 有 3 种 龟 类 未 批 准 ) 鱼 类 2 种 ; 附 录 Ⅰ 物 种 11 种 没 有 收 到 植 物 种 类 咨 询 在 公 约 提 案 咨 询 上, 完 成 与 我 国 有 关 的 14 届 缔 约 国 大 会 附 录 物 种 如 欧 洲 鳗 等 提 案 咨 询 5 件 在 对 外 宣 传 和 出 版 方 面, 完 成 了 新 版 CITES 公 约 附 录 的 编 译 发 行 ; 完 成 了 4 期 濒 危 物 种 科 学 通 讯, 并 从 当 年 第 三 起 成 功 改 版 为 彩 色 封 面 ; 网 站 成 功 改 版, 正 常 开 通 物 种 鉴 定 方 面, 完 成 了 北 京 海 关 委 托 濒 危 物 种 鉴 定 79 件 次 物 种 涉 及 象 鳄 鱼 蛇 类 豹 和 狼 对 比 2005 年 和 2006 年 鉴 定 件 次 分 别 是 5 件 次 和 4 件 次,2007 年 从 非 洲 走 私 象 牙 现 象 增 长 较 大 初 步 分 析 认 为, 象 牙 走 私 现 象 的 增 加, 可 能 与 CITES 有 限 开 放 象 牙 贸 易 有 关, 加 上 产 地 国 管 理 跟 不 上, 以 及 我 国 国 外 务 工 人 员 认 识 不 足 等 根 据 CITES 有 关 决 议 决 定 CITES 秘 书 处 对 我 国 象 牙 市 场 的 评 估 结 果, 建 议 配 合 国 家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加 强 对 出 国 人 员 的 有 关 宣 传 康 乐 副 主 任 张 知 彬 副 主 任 先 后 发 言, 代 表 科 学 院 和 生 物 局 感 谢 各 位 部 委 代 表 和 委 员 出 席 会 议 他 们 说, 濒 科 委 今 年 出 色 的 完 成 了 工 作 任 务, 网 站 的 改 版 引 起 了 社 会 关 注, 委 员 和 协 审 专 家 的 工 作 加 强 了 科 学 性, 云 南 分 支 机 构 的 成 立 扩 大 了 濒 科 委 的 影 响 在 新 的 形 势 下, 物 种 保 护 形 势 严 峻, 濒 管 办 和 濒 科 委 的 任 务 艰 巨 动 物 所 李 志 毅 副 所 长 首 先 代 表 东 道 主 中 科 院 动 物 向 在 座 来 宾 表 示 欢 迎 和 感 谢 李 所 长 指 出, 前 两 位 领 导 对 于 濒 科 委 的 工 作 有 了 明 确 的 总 结 和 指 导, 濒 科 委 是 国 家 级 委 员 会,2006 年 颁 布 的 条 例 明 确 了 其 职 责 回 顾 去 年 工 作 会 议 上 濒 管 办 陈 建 伟 主 任 的 报 告,CITES 公 约 的 执 行 不 仅 是 濒 危 物 种 可 持 续 利 用 的 保 障, 也 是 一 项 重 要 国 家 任 务, 濒 科 委 的 工 作 任 重 道 远 在 与 濒 管 办 紧 密 合 作 的 基 础 上, 濒 科 委 应 主 动 开 展 调 研 工 作, 向 国 家 濒 危 物 种 保 护 献 计 献 策 国 家 濒 管 办 孟 沙 主 任 发 言, 很 荣 幸 参 加 濒 科 委 的 年 度 工 作 会 议, 同 时 代 表 濒 管 办 向 濒 科 委 及 其 委 员 一 贯 的 支 持 合 作 表 示 感 谢 在 过 去 几 年 中, 在 濒 管 办 和 濒 科 委 以 及 各 部 门 的 合 作 下,CITES 公 约 国 内 执 行 和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工 作 持 续 推 进, 取 得 一 定 成 效 而 在 与 濒 科 委 的 工 作 合 作 中 逐 步 形 成 了 三 个 想 法 : 首 先, 濒 科 委 要 加 强 能 力 建 设 ; 第 二, 我 国 的 CITES 履 约 任 务 越 来 越 重, 也 影 响 到 国 家 1
政 策 的 制 定 执 行, 在 此 环 境 下, 更 需 要 濒 科 委 和 濒 管 办 加 强 合 作, 从 科 学 经 济 和 政 治 的 角 度 布 置 工 作, 为 国 家 发 展 贡 献 力 量 ; 第 三, 我 国 的 政 府 职 能 正 在 逐 步 转 向 服 务 型, 只 有 与 濒 科 委 紧 密 合 作, 才 能 加 强 科 学 高 效 的 咨 询 今 年 两 会 提 出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濒 科 委 也 要 相 应 转 变, 提 出 并 适 应 新 的 方 式 方 法, 科 学 快 速 地 配 合 政 府 工 作 国 家 濒 管 办 动 物 处 的 巫 忠 泽 处 长 也 代 表 国 家 濒 管 办 对 濒 科 委 常 年 来 的 支 持 和 配 合 表 示 感 谢 国 家 农 业 部 水 生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处 宗 民 庆 副 处 长 表 示, 很 荣 幸 参 加 濒 科 委 的 年 度 工 作 会 议, 适 逢 众 多 物 种 保 护 专 家 在 场, 呼 吁 科 学 家 对 水 生 野 生 动 物 加 强 关 注, 同 时 表 示 将 与 濒 科 委 保 持 更 加 紧 密 的 协 作 关 系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注 册 司 中 药 处 于 江 泳 表 示, 领 导 一 直 重 视 与 科 学 机 构 的 合 作, 感 谢 濒 科 委 的 支 持, 同 时 也 希 望 林 业 部 门 濒 科 委 对 药 材 进 出 口 资 源 使 用 等 问 题 提 出 宝 贵 意 见 国 家 环 境 部 保 自 然 生 态 保 护 司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办 公 室 何 强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邱 岳 中 国 公 园 协 会 副 秘 书 长 李 亮 以 及 中 国 动 物 园 协 会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于 泽 英 等 分 别 对 参 加 濒 科 委 年 度 工 作 会 议 的 邀 请 表 示 感 谢, 希 望 能 借 此 机 会 加 强 各 部 门 的 沟 通 和 联 系, 进 一 步 推 动 我 国 CITES 公 约 以 及 濒 危 物 种 可 持 续 利 用 工 作 的 开 展 随 后 濒 科 委 常 务 副 主 任 蒋 志 刚 研 究 员 汇 报 了 第 十 四 届 CITES 缔 约 国 大 会 及 与 我 国 相 关 的 重 大 事 务 蒋 志 刚 副 主 任 先 介 绍 了 CITES 公 约 及 其 与 我 国 事 务 的 关 系, 接 着 详 细 介 绍 了 2007 年 6 月 1 日 至 6 月 14 日, 在 荷 兰 海 牙 国 际 会 议 中 心 举 行 的 CITES 公 约 第 14 届 缔 约 国 大 会 情 况 出 席 该 次 会 议 的 政 府 代 表 团 政 府 间 组 织 代 表 团 非 政 府 组 织 代 表 团 约 2500 余 人 我 国 政 府 代 表 团 由 国 家 林 业 局 负 责 组 团, 国 家 濒 管 办 国 家 林 业 局 农 业 部 外 交 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农 林 署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经 济 局 和 国 家 濒 科 委 派 员 参 加 国 家 濒 管 办 赵 学 敏 主 任 任 团 长 蒋 志 刚 副 主 任 代 表 国 家 濒 科 委 作 为 中 国 代 表 团 成 员 参 加 了 会 议 国 家 林 业 局 局 长 贾 治 邦 参 加 了 6 月 11 日 的 部 长 级 圆 桌 会 议 除 香 港 鱼 翅 及 海 产 品 协 会 之 外, 中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协 会 中 国 工 艺 美 术 协 会 与 中 国 中 药 协 会 中 国 民 族 医 药 协 会 等 非 政 府 组 织 第 一 次 组 团 作 为 观 察 员 列 席 了 会 议 由 于 会 议 绝 大 部 分 议 题 与 我 国 有 关 2007 年 2 月 到 5 月 间, 国 家 濒 管 办 召 集 相 关 部 门 及 代 表 做 了 充 分 准 备, 逐 条 研 究 了 相 关 提 案, 讨 论 了 参 加 缔 约 国 大 会 中 国 代 表 团 的 与 会 对 策 本 次 缔 约 国 大 会 讨 论 表 决 了 70 多 个 工 作 文 件 中 国 代 表 团 全 面 地 积 极 地 参 加 了 这 次 缔 约 国 大 会 的 所 有 活 动, 本 着 坚 决 维 护 国 家 利 益, 坚 持 可 持 续 发 展 观 点 积 极 参 与 讨 论 加 强 对 外 合 作 的 原 则, 一 方 面 会 前 认 真 研 究 会 议 提 案, 另 一 方 面 广 泛 与 各 缔 约 方 有 影 响 的 国 际 组 织 联 络 沟 通, 争 取 我 国 家 利 益 的 最 大 化 蒋 志 刚 副 主 任 还 图 文 并 茂, 详 细 介 绍 了 CITES 第 十 四 届 CITES 缔 约 国 大 会 上 与 我 国 有 关 的 : 象 牙 贸 易 CITES 预 算 ( 会 费 ) CITES 新 版 附 录 物 种 修 订 以 及 虎 的 贸 易 等 重 大 问 题 上 午 最 后 一 部 分 内 容 是 特 邀 中 科 院 植 物 所 傅 德 志 研 究 员 就 华 南 虎 事 件 植 物 学 证 据 和 分 析 做 一 报 告 报 告 引 起 与 会 委 员 和 部 门 代 表 的 强 烈 兴 趣 和 热 烈 讨 论 下 午 会 议 由 魏 江 春 院 士 主 持, 讨 论 了 国 家 濒 科 委 的 重 要 事 务 最 后, 蒋 志 刚 常 务 副 主 任 作 会 议 总 结 : 感 谢 委 员 出 席 会 议,2007 年 度 工 作 有 很 大 进 步, 此 类 会 议 要 进 一 步 开 放, 这 有 助 于 我 委 的 科 学 决 策 和 履 约 中 国 家 利 益 的 保 护 ( 整 理 曾 岩 ) 印 度 苏 铁 Cycas beddomei 原 产 地 印 度 CITES 附 录 I 物 种 Palm & Cycad Societies of Florida, Inc 2
繁 荣 生 态 文 化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新 华 社 北 京 11 月 24 日 电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 们 党 曾 多 次 郑 重 提 出, 在 建 设 物 质 文 明 的 同 时, 要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精 神 文 明 和 社 会 主 义 政 治 文 明 党 的 十 七 大 报 告 在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奋 斗 目 标 的 新 要 求 中, 第 一 次 明 确 提 出 了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的 目 标 物 质 文 明 是 人 类 在 社 会 发 展 中 改 造 自 然 的 物 质 成 果, 它 表 现 为 物 质 生 产 的 进 步 和 人 们 物 质 生 活 的 改 善 生 态 文 明 是 人 类 在 发 展 物 质 文 明 过 程 中 保 护 和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的 成 果, 它 表 现 为 人 与 自 然 和 谐 程 度 的 进 步 和 人 们 生 态 文 明 观 念 的 增 强 强 调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具 有 重 大 的 现 实 意 义 从 全 球 范 围 看, 自 工 业 革 命 以 来, 人 类 在 物 质 生 产 取 得 巨 大 发 展 的 同 时, 对 地 球 资 源 的 索 取 超 出 了 合 理 的 范 围, 对 地 球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了 破 坏 其 严 重 后 果 就 是 全 球 气 候 变 化, 以 及 过 度 开 发 土 地 滥 伐 森 林 过 度 捕 捞 环 境 污 染 等 所 产 生 的 其 他 负 面 效 应 近 些 年 来 暴 雨 高 温 等 极 端 气 候 频 繁 发 生, 就 是 大 自 然 向 人 类 敲 响 的 警 钟 在 我 国 突 出 强 调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是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必 然 要 求 和 重 大 任 务 一 方 面, 我 国 人 均 资 源 不 足, 人 均 耕 地 淡 水 森 林 仅 占 世 界 平 均 水 平 的 32 % 27.4% 和 12.8%, 石 油 天 然 气 铁 矿 石 等 资 源 的 人 均 拥 有 储 量 也 明 显 低 于 世 界 平 均 水 平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长 期 实 行 主 要 依 赖 投 资 和 增 加 物 质 投 入 的 粗 放 型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能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的 消 耗 增 长 很 快, 生 态 环 境 恶 化 问 题 也 日 益 突 出 因 此, 提 出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不 论 对 于 实 现 以 人 为 本 全 面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还 是 对 于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提 高 人 民 生 活 质 量, 实 现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目 标, 都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实 践 充 分 证 明, 物 质 文 明 建 设, 不 仅 同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政 治 文 明 建 设 相 互 依 存 互 为 条 件, 而 且 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互 相 依 存 互 为 条 件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必 须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到 2020 年 基 本 形 成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和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的 产 业 结 构 增 长 方 式 和 消 费 模 式 2006 年 在 我 国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构 成 中, 第 二 产 业 占 48.7%, 其 中 工 业 占 43.1%, 分 别 比 1991 年 提 高 6.9 和 6 个 百 分 点, 特 别 是 近 几 年 一 些 消 耗 资 源 多 污 染 大 的 行 业 发 展 过 快, 这 是 经 济 发 展 与 资 源 环 境 矛 盾 日 益 突 出 的 重 要 原 因 另 一 方 面, 消 耗 资 源 较 少 污 染 较 轻 的 第 三 产 业 比 重 明 显 偏 低,2006 年 仅 占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的 39.5%, 只 比 19 91 年 提 高 5.8 个 百 分 点 因 此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必 须 坚 持 走 中 国 特 色 新 型 工 业 化 道 路, 大 力 调 整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加 快 发 展 第 三 产 业, 提 高 其 比 重 和 水 平 ; 并 且 优 化 第 二 产 业 内 部 结 构, 大 力 推 进 信 息 化 与 工 业 化 融 合, 提 升 高 技 术 产 业, 限 制 高 耗 能 高 污 染 工 业 的 发 展 同 时, 要 立 足 我 国 国 情, 正 确 引 导 消 费 结 构 升 级, 形 成 有 利 于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和 保 护 环 境 的 城 乡 建 设 模 式 和 消 费 模 式 应 当 看 到,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的 消 费 模 式, 是 建 立 在 索 取 全 球 资 源 基 础 上 的 据 全 球 生 态 足 迹 网 估 计, 如 果 在 全 球 维 持 一 个 像 美 国 社 会 这 样 的 物 质 社 会, 将 需 要 五 个 地 球 的 资 源, 而 维 持 一 个 像 英 国 这 样 的 社 会 也 需 要 将 近 三 个 地 球 的 资 源 当 今 的 时 代 条 件 和 国 际 环 境 决 定 了 我 国 不 可 能 走 先 污 染 后 治 理 的 旧 式 工 业 化 道 路 ; 人 口 众 多, 人 均 资 源 不 足 的 基 本 国 情 决 定 了 我 国 不 应 当 也 不 可 能 模 仿 一 些 发 达 国 家 以 挥 霍 资 源 为 特 征 的 消 费 模 式 比 如, 城 市 应 以 发 展 公 共 交 通 为 主, 适 度 发 展 私 家 车 ; 建 筑 应 大 力 发 展 节 能 省 地 型 的, 限 制 建 设 占 地 多 的 别 墅 高 尔 夫 球 场, 等 等 ( 文 : 新 华 社 ) 噬 人 鲨 Carcharodon carcharias CITES 附 录 II Rachel Powell 3
繁 荣 生 态 文 化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研 讨 会 繁 荣 生 态 文 化,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研 讨 会 12 月 17 日 在 北 京 举 行 会 议 提 出, 林 业 作 为 人 与 自 然 和 谐 的 关 键 和 纽 带, 是 生 态 建 设 的 主 体, 关 系 着 整 个 人 类 的 生 存 与 发 展, 在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中 肩 负 着 重 大 历 史 使 命 中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协 会 作 为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的 生 力 军, 要 在 促 进 人 与 自 然 人 与 野 生 动 物 和 谐 相 处 中 发 挥 更 大 作 用 国 家 林 业 局 党 组 成 员 中 央 纪 委 驻 局 纪 检 组 组 长 杨 继 平, 国 家 林 业 局 原 副 局 长 中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协 会 会 长 赵 学 敏 出 席 会 议 并 讲 话 杨 继 平 说, 林 业 在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中 肩 负 着 重 大 历 史 使 命, 这 是 由 建 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创 新 和 实 践 经 验 森 林 在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中 的 主 体 地 位 林 业 在 实 现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奋 斗 目 标 中 的 重 大 作 用 所 决 定 的 从 森 林 的 生 态 功 能 上 看, 林 业 关 系 着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的 明 显 改 善 ; 从 森 林 的 经 济 功 能 上 看, 林 业 关 系 着 促 进 循 环 经 济 形 成 较 大 规 模, 关 系 着 可 再 生 能 源 开 发 利 用 ; 从 森 林 的 文 化 功 能 看, 林 业 关 系 着 促 进 全 社 会 牢 固 树 立 生 态 文 明 观 念 林 业 兴 则 生 态 兴, 生 态 兴 则 文 明 兴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实 现 全 面 小 康, 必 须 有 强 大 的 林 业 和 良 好 的 自 然 生 态 条 件 做 保 证, 必 须 把 林 业 放 在 更 加 突 出 更 加 重 要 的 位 置 杨 继 平 指 出,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对 林 业 建 设 提 出 了 新 要 求, 也 给 林 业 发 展 带 来 了 新 机 遇 要 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全 面 推 进 现 代 林 业 建 设, 加 快 构 建 完 善 的 生 态 体 系, 建 设 以 森 林 植 被 为 主 体 林 草 结 合 的 国 土 生 态 安 全 体 系 ; 加 快 构 建 发 达 的 林 业 产 业 体 系, 满 足 全 社 会 对 绿 色 林 产 品 的 需 求 ; 加 快 构 建 繁 荣 的 生 态 文 化 体 系, 为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提 供 强 大 的 思 想 保 证 精 神 动 力 和 智 力 支 持 杨 继 平 说, 野 生 动 物 是 自 然 系 统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也 是 生 态 系 统 状 况 的 标 志 人 类 与 野 生 动 物 的 关 系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体 现 了 生 态 文 明 的 程 度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需 要 大 力 发 展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事 业, 大 力 繁 荣 野 生 动 物 文 化 中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协 会 长 期 致 力 于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事 业, 取 得 了 很 大 成 绩, 希 望 协 会 在 促 进 人 与 自 然 人 与 野 生 动 物 和 谐 相 处 中 作 出 更 大 贡 献 赵 学 敏 说, 林 业 在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中 处 于 基 础 和 主 体 地 位 林 业 维 护 了 以 森 林 为 主 体 的 陆 地 生 态 系 统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荒 漠 生 态 系 统 和 部 分 草 原 生 态 系 统, 这 些 都 是 人 与 自 然 和 谐 的 核 心 基 础 和 主 体, 是 实 现 人 与 自 然 和 谐 的 关 键 和 纽 带, 是 推 进 生 态 文 化 建 设 的 载 体 和 平 台 在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的 实 践 中, 林 业 肩 负 着 重 要 的 社 会 责 任 赵 学 敏 说, 保 护 野 生 动 植 物 是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的 鲜 活 内 容, 在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中 不 可 或 缺 野 生 动 植 物 是 以 森 林 为 主 体 的 陆 地 生 态 系 统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的 重 要 链 条, 关 系 着 人 与 自 然 的 和 谐 林 业 生 态 健 全 就 为 人 与 自 然 和 谐 奠 定 了 基 础, 进 而 为 建 立 协 调 的 发 展 方 式 奠 定 了 基 础 中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协 会 作 为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的 一 支 生 力 军, 今 冬 明 春 要 结 合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宣 传 月 爱 鸟 周 等 活 动, 围 绕 繁 荣 生 态 文 化,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这 一 主 题, 广 泛 开 展 形 式 多 样 的 生 态 文 化 宣 传 活 动, 积 极 推 进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中 国 作 家 协 会 副 主 席 陈 建 功, 中 国 作 家 协 会 书 记 处 书 记 田 滋 茂, 中 科 院 哲 学 所 所 长 李 景 源, 中 国 现 代 文 学 馆 原 馆 长 舒 乙, 著 名 作 家 赵 大 年 梁 晓 声, 著 名 兽 类 学 学 者 冯 祚 建, 中 央 电 视 台 主 持 人 赵 忠 祥 等 15 人 发 言 研 讨 会 由 中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协 会 主 办 ( 国 家 野 保 协 ) 有 关 为 CITES 许 可 证 设 立 收 回 全 部 成 本 的 制 度 征 求 意 见 ( 联 合 王 国 ) 联 合 王 国 ( 英 国 ) 环 境 食 品 与 农 业 事 务 部 (Defra) 最 近 就 为 发 放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国 际 贸 易 公 约 (CITES) 许 可 证 收 回 全 部 成 本 的 制 度 征 询 意 见 CITES 许 可 证 是 允 许 被 其 列 入 的 野 生 动 植 物 贸 易 的 证 明 该 咨 询 将 于 2008 年 5 月 6 日 结 束 ( 文 : 曾 岩 译 自 Defra 网 站 ) 4
公 CITES 任 命 树 木 官 员 约 新 闻 2008 年 2 月 4 日, 日 内 瓦 一 些 国 家 因 为 不 可 持 续 或 者 非 法 国 际 贸 易 而 丧 失 树 木 物 种, 为 回 应 这 些 政 府 表 达 的 关 切,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国 际 贸 易 公 约 (CITES) 秘 书 处 当 日 发 出 通 告, 任 命 Neil Ellis 先 生 为 树 木 官 员 感 谢 澳 大 利 亚 政 府, 因 其 慷 慨 支 持 这 项 任 命 才 得 以 实 施 近 年 来, 由 CITES 贸 易 条 例 严 格 限 制 的 树 木 物 种 数 快 速 增 加 自 2002 年 起, 超 过 50 种 有 商 业 价 值 的 物 种 被 列 入 进 行 国 际 贸 易 需 要 签 发 出 口 许 可 证 的 CITES 附 录 II 采 伐 这 些 物 种 主 要 用 于 木 材 医 药 提 取 香 料 和 观 赏 以 及 其 它 目 的, 包 括 大 叶 桃 花 心 木 巴 西 苏 木 黑 檀 亚 洲 红 豆 杉 所 有 种 类 的 棱 柱 木 和 沉 香 以 及 各 种 棕 榈 任 命 新 的 树 木 官 员 将 加 强 CITES 争 取 这 些 物 种 达 到 可 持 续 国 际 贸 易 方 面 努 力 的 协 调 2007 年 CITES 秘 书 处 与 国 际 热 带 木 材 组 织 (ITTO) 合 作, 并 从 欧 洲 委 员 会 获 得 了 三 百 万 欧 元 的 捐 助, 用 于 一 个 针 对 特 定 关 键 物 种 ( 大 绿 柄 桑 大 叶 桃 花 心 木 和 棱 柱 木 等 ) 提 高 南 美 西 非 和 东 南 亚 国 家 履 行 CITES 公 约 能 力 的 项 目 新 官 员 在 执 行 这 个 项 目 上 将 起 主 要 作 用 在 抑 制 具 有 商 业 价 值 树 木 的 非 法 和 过 度 采 伐 上 产 生 现 场 现 时 的 真 实 效 果 是 出 口 国 家 面 临 的 一 个 主 要 挑 战,CITES 秘 书 长 Willem Wijnstekers 先 生 说, 为 保 证 森 林 持 续 支 持 丰 富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和 减 轻 气 候 变 化 作 用, 人 们 必 须 改 进 木 材 工 业 的 可 持 续 性, 否 则 通 过 木 材 工 业 所 获 得 的 那 些 显 著 经 济 利 益 很 难 长 久, 他 补 充 道 Ellis 先 生 在 澳 大 利 亚 政 府 工 作 了 13 年, 是 资 源 和 环 境 管 理 的 科 学 家, 在 最 后 四 年 间, 是 澳 大 利 亚 环 境 水 世 界 遗 产 与 艺 术 部 内 CITES 管 理 机 构 的 主 任 更 多 信 息 请 见 网 站 :www.cites.org 或 与 Juan Carlos Vasquez 联 系, 电 话 +41 22 917 8156 电 邮 juan.vasquez@cites.org ( 文 :CITES 秘 书 处 CITES appoints timber officer 曾 岩 译 ) CITES 发 布 了 里 海 野 生 鱼 子 酱 限 额 品 的 出 口 限 额 这 次 发 布 的 2008 年 度 限 额 遵 循 了 对 共 有 鲟 鱼 鱼 群 资 源 鱼 子 酱 出 口 限 额 管 理 体 系, 由 2007 年 6 月 在 荷 兰 海 牙 召 开 的 CITES 第 14 次 缔 约 国 大 会 (CoP14) 所 采 纳 的 一 项 改 变 俄 罗 斯 鲟 Acipenser gueldenstaedtii CITES 附 录 II 物 种 2008 年 3 月 3 日, 日 内 瓦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国 际 贸 易 公 约 (CITES) 秘 书 处 刚 发 表 了 2008 年 里 海 周 边 国 家 有 关 鱼 子 酱 及 其 它 鲟 鱼 产 为 反 映 渔 业 和 市 场 季 节, 本 次 有 关 鱼 子 酱 和 鲟 鱼 肉 的 限 额 将 于 三 月 一 日 起 实 施, 直 至 明 年 二 月 的 最 后 一 天 为 符 合 CoP14 大 会 上 做 出 的 一 项 建 议, 本 次 限 额 不 会 高 于 2007 年 度 的 水 平 基 于 保 护 的 考 虑, 伊 朗 的 波 斯 鲟 鱼 鱼 子 酱 的 限 额 将 减 少 1000 公 斤 5
CITES 秘 书 长 Willem Wijnstekers 说 秘 书 处 依 然 热 切 关 注 里 海 鲟 鱼 鱼 群 的 状 况 我 们 将 与 CITES 动 物 委 员 会 联 合 国 食 品 与 农 业 组 织 以 及 世 界 银 行 合 作, 以 支 持 里 海 沿 岸 国 家 努 力 维 持 对 这 些 重 要 物 种 实 施 的 合 理 捕 捞 同 时 认 识 到 黑 海 / 下 多 瑙 河 渔 业 中 鲟 鱼 鱼 群 已 经 遭 到 严 重 耗 竭, 保 加 利 亚 罗 马 尼 亚 塞 尔 维 亚 以 及 乌 克 兰 已 经 将 其 2008 的 鱼 子 酱 出 口 限 额 维 持 为 零 对 于 俄 罗 斯 联 邦 和 中 国 共 享 的 黑 龙 江 / 阿 穆 尔 河 鱼 群, 秘 书 处 正 在 寻 求 相 关 国 家 进 一 步 提 交 更 多 信 息 说 明, 暂 时 不 能 发 布 一 个 限 额 更 多 背 景 由 于 鱼 子 酱 鱼 群 的 持 续 减 少 贯 穿 整 个 上 世 纪 九 十 年 代,CITES 缔 约 国 决 定 将 未 列 入 附 录 II 的 所 有 鲟 鱼 物 种 都 列 入 其 中 这 个 决 议 于 1998 年 4 月 1 日 生 效 自 那 之 后, 所 有 鱼 子 酱 和 其 它 鲟 鱼 产 品 的 出 口 都 必 须 依 照 CITES 的 严 格 规 定, 也 包 括 使 用 出 口 许 可 和 特 定 的 标 记 要 求 2001 年 CITES 为 应 对 里 海 的 大 量 偷 捕 和 非 法 贸 易 而 同 意 了 一 项 暂 时 性 禁 令, 要 求 相 关 国 家 在 发 起 广 泛 讨 论 和 强 力 行 动 后 才 能 发 布 2002 到 2005 的 年 度 限 额 2006 年 秘 书 处 也 未 能 发 布 限 额 为 了 使 自 己 所 提 议 的 限 额 获 得 发 布, 共 享 鲟 鱼 鱼 群 的 国 家 必 须 在 以 科 学 调 查 为 基 础 的 捕 捞 和 出 口 限 额 上 相 互 达 成 一 致 这 些 国 家 还 必 须 采 纳 一 个 区 域 性 保 护 策 略, 打 击 非 法 渔 业 并 提 供 详 细 的 科 学 数 据 CITES 制 度 要 求 所 销 售 的 鱼 子 酱 和 其 它 鲟 鱼 产 品 须 在 所 称 限 额 的 当 年 捕 捞 并 加 工 由 于 鱼 子 酱 同 时 也 是 很 多 当 地 国 家 极 受 欢 迎 的 美 食, 这 些 国 家 还 必 须 加 强 控 制 其 鲟 鱼 的 国 内 贸 易 野 外 来 源 鱼 子 酱 供 应 的 减 少 刺 激 很 多 国 家 建 立 了 鲟 鱼 的 水 产 养 殖 设 施, 但 是 为 了 保 持 保 护 野 生 鲟 鱼 鱼 群 的 动 机, 将 这 些 养 殖 鱼 群 的 捕 捞 维 持 在 一 个 可 持 续 的 水 平 上 是 重 要 的 更 多 信 息 请 联 系 David Morgan +41-22-917-8123 (office) 或 Juan-Carlos Vasquez at +41-22-917-8156 ( 文 :CITES 秘 书 处 CITES publishes quotas for wild caviar from the Caspian Sea 曾 岩 译 ) 自 2008 年 3 月 1 日 至 2009 年 2 月 28 日 期 间 附 录 II 中 鲟 鱼 物 种 共 享 渔 群 标 本 的 年 度 出 口 限 额 ( 公 斤 ) 物 种 Species Acipenser gueldenstaedtii 阿 塞 拜 疆 Azerbaijan 伊 朗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卡 萨 克 斯 坦 Kazakhstan 俄 罗 斯 联 邦 Russian Federation 3 360 kg 1 000 kg 3 070 kg 20 000 kg 0 kg A. nudiventris 0** 0 kg 0 kg 0 kg 0** A. persicus 0** 37 000 kg 0 kg 0** 0** A. ruthenus 0** 0** 0** 0 kg 0** A. stellatus 3 000 kg 3 200 kg 8 500 kg 3 500 kg 0 kg Huso huso 300 kg 1 000 kg 1 700 kg 700 kg 0 kg ** 无 限 额 提 案, 因 此 分 配 限 额 为 零 土 库 曼 斯 坦 Turkmenistan 6
附 录 III 修 订 与 特 殊 保 留 依 照 公 约 第 16 条 第 二 段 规 定, 这 些 列 入 附 录 III 的 物 种 将 在 公 示 后 90 天 生 效, 即 在 2008 年 2 月 12 日 起 生 效 ; 依 照 公 约 第 16 条 第 一 段 的 规 定, 以 下 国 家 政 府 要 求 秘 书 处 将 下 述 物 种 列 入 附 录 III 国 家 类 群 物 种 名 阿 尔 及 利 亚 Algeria 动 物 F A U N A 偶 题 目 ARTIODACTYLA 牛 科 Bovidae 鹿 羚 Gazella dorcas 鹿 科 Cervidae 马 鹿 巴 巴 利 亚 亚 种 Cervus elaphus barbarus 阿 根 廷 植 物 F L O R A Argentina 蒺 藜 科 ZYGOPHYLLACEAE 玉 檀 木 Bulnesia sarmientoi 危 地 马 拉 Guatemala 植 物 F L O R A 豆 科 LEGUMINOSAE 微 凹 黄 檀 Dalbergia retusa Hemsl ( 危 地 马 拉 种 群 ) 伯 利 兹 黄 檀 Dalbergia stevensonii Standl ( 危 地 马 拉 种 群 ) 楝 科 MELIACEAE 烟 洋 椿 Cedrela odorata ( 危 地 马 拉 种 群 a) 最 后 三 个 物 种 的 注 解 是 : 系 指 其 原 木 锯 材 和 面 板 阿 根 廷 提 出 玉 檀 木 注 释 系 指 其 原 木 锯 材 面 板 胶 合 板 粉 末 和 提 取 物 保 留 保 存 国 政 府 ( 瑞 士 联 邦 政 府 ) 通 知 秘 书 处, 在 公 约 文 本 预 订 的 最 终 期 限 内, 其 没 有 接 到 任 何 有 关 缔 约 国 第 14 次 大 会 (2007, 海 牙 CoP14) 做 出 附 录 I 和 II 的 修 订 的 保 留 但 是 秘 书 处 修 订 了 目 前 保 留 的 目 录, 以 遵 循 CoP14 目 前 采 用 的 命 名 规 则 另 外 还 改 变 了 这 些 物 种 的 注 释, 以 反 映 CoP14 所 采 纳 的 改 变 新 月 桫 椤 Cyathea lunulata 黑 色 桫 椤 Cyathea nigricans 喜 马 拉 雅 红 豆 杉 Taxus wallichiana 沉 香 属 所 有 种 Aquilaria spp. 拟 沉 香 属 所 有 种 Gyrinops spp. 火 地 亚 Hoodia gordonii 原 产 地 南 非 CITES 附 录 II 物 种 Nico Laubscher 最 近 有 关 缔 约 国 提 出 的 保 留 名 录 见 http://www.cites.org/eng/app/reserve_index.sh tml( 文 :CITES 秘 书 处 Changes to Appendix III 曾 岩 译 ) 7
公 CITES 的 演 变 ( 一 ) 约 评 述 [ 编 者 按 ]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国 际 贸 易 公 约 于 2006 年 1 月 出 版 了 其 秘 书 长 Willern Wijnstekers 撰 写 的 the Evolution of CITES, 这 是 1988 年 以 来 该 书 的 第 8 版 此 书 全 面 详 尽 地 介 绍 了 公 约 的 各 个 方 面, 是 了 解 CITES 的 最 佳 参 考 从 本 期 开 始, 将 节 选 其 中 重 点 内 容 翻 译 刊 出 简 介 1960 年 IUCN( 世 界 自 然 保 护 同 盟 ) 第 七 届 成 员 大 会 强 烈 要 求 各 国 政 府 按 照 原 产 国 的 出 口 规 定 限 制 动 物 的 进 口 这 项 要 求 因 为 没 有 可 让 进 口 国 留 心 这 种 出 口 规 定 的 体 制, 其 可 行 性 显 然 存 疑 1963 年 IUCN 成 员 大 会 通 过 决 议, 呼 吁 为 稀 有 或 受 威 胁 的 野 生 生 物 物 种 或 其 皮 毛 及 狩 猎 纪 念 物 建 立 一 项 出 口 运 输 和 进 口 管 理 的 国 际 公 约 该 决 议 的 有 限 范 围 可 能 就 是 后 来 CITES 名 称 的 缘 由, 由 此 给 人 以 该 公 约 仅 涉 及 濒 危 物 种 的 错 误 印 象 看 一 下 不 同 附 录 所 包 含 的 物 种 种 类, 可 以 清 楚 地 认 识 到 事 情 根 本 就 不 是 这 样 1964 年 公 约 的 第 一 份 草 案 出 台, 在 1969 年 IUCN 成 员 大 会 上 提 出 了 一 份 应 受 控 制 的 物 种 名 单,1971 年 第 二 份 草 案 被 传 阅 1972 年 联 合 国 斯 德 哥 尔 摩 大 会 通 过 了 关 于 人 类 环 境 的 99.3 号 建 议 书, 作 为 响 应 88 个 国 家 于 1973 年 2 月 和 3 月 在 华 盛 顿 召 开 的 一 次 全 权 代 表 会 上 讨 论 了 公 约 草 案 1973 年 3 月 3 日,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国 际 贸 易 公 约 (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 Flora, CITES) 被 签 署 1975 年 7 月 1 日, 它 在 第 十 次 ( 指 第 十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批 准 加 入 译 者 注 ) 批 准 后 生 效 在 公 约 的 导 言 部 分 写 道,CITES 的 缔 约 成 员 认 识 到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保 护 关 乎 全 球, 它 们 生 存 的 国 家 对 其 保 护 负 有 首 要 责 任, 但 缔 结 公 约 的 主 要 理 由 是 : 国 际 合 作 对 于 保 护 某 些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免 受 国 际 贸 易 的 过 度 利 用 是 不 可 缺 少 的 当 许 多 情 况 表 明 野 生 生 物 的 开 发 程 度 依 赖 于 别 处 的 市 场 时, 国 际 合 作 的 重 要 性 显 而 易 见 动 植 物 的 偷 猎 和 走 私 经 常 地 是 受 消 费 国 的 价 格 驱 动 理 所 当 然, 生 产 国 和 消 费 国 应 共 同 承 担 保 护 世 界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责 任 无 论 野 生 生 物 的 立 法 质 量 有 多 高 和 管 理 的 执 行 水 平 有 多 高, 看 管 住 每 一 只 动 物 和 每 一 株 植 物 对 任 何 国 家 都 是 根 本 不 可 能 的 没 有 消 费 国 同 样 严 格 的 控 制 以 补 足 生 产 国 的 努 力, 杜 绝 偷 猎 和 走 私 是 不 可 能 的 CITES 要 点 : 1. 基 于 发 货 前 只 有 当 满 足 特 定 条 件 才 允 许 标 本 离 开 和 进 入 一 个 国 家 的 许 可 证 和 证 明 书 制 度, 管 制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标 本 诸 如 活 体 死 体 部 分 和 衍 生 物 的 出 口 重 出 口 和 进 口 国 际 贸 易 2. 缔 约 国 必 须 指 定 一 个 或 多 个 管 理 机 构, 按 照 以 同 样 目 的 设 立 的 一 个 或 多 个 科 学 机 构 的 意 见, 负 责 核 发 上 述 许 可 证 和 证 明 书 3. 受 不 同 程 度 管 制 的 动 物 和 植 物 物 种 被 列 在 3 个 附 录 中 : 附 录 Ⅰ 包 含 那 些 濒 临 灭 绝 的 物 种, 其 贸 易 须 服 从 特 别 的 严 格 规 定, 仅 可 于 一 些 例 外 情 形 下 批 准 贸 易 附 录 Ⅱ 中 不 一 定 都 是 濒 临 灭 绝 者, 而 可 能 是 那 些 如 果 不 严 格 管 制 就 有 可 能 成 为 濒 临 灭 绝 的 物 种 为 达 到 更 有 效 的 控 制 目 的, 该 附 录 还 包 含 一 些 与 其 它 受 管 制 物 种 外 表 类 似 的 物 种 附 录 Ⅲ 包 含 那 些 在 缔 约 国 主 权 管 辖 内, 该 缔 约 国 认 为 需 要 其 它 缔 约 国 协 助 控 制 贸 易 的 物 种 4. 签 署 许 可 证 和 证 明 书 的 条 件 涉 及 这 项 或 这 类 贸 易 是 否 会 有 害 于 物 种 的 生 存 标 本 的 合 法 获 取 活 体 标 本 装 运 的 准 备 以 及 对 于 附 录 Ⅰ 活 体 标 本 进 口 者 是 否 具 有 合 适 的 安 置 和 养 育 设 施 等 不 允 许 以 商 业 为 主 要 目 的 的 附 8
录 Ⅰ 标 本 进 口 5. 公 约 提 供 了 有 条 件 豁 免 的 几 项 规 定, 涉 及 标 本 的 运 输 和 中 转 公 约 前 获 得 标 本 某 些 属 于 个 人 和 家 庭 财 产 的 标 本 人 工 养 殖 的 动 物 和 人 工 培 植 的 植 物 科 学 家 和 科 研 机 构 收 藏 标 本 的 交 换 以 及 用 于 巡 回 展 演 的 人 工 繁 育 和 公 约 前 标 本 等 6. 贸 易 监 测 是 达 到 公 约 目 的 的 一 项 必 要 手 段 科 学 机 构 必 须 监 控 核 发 的 附 录 Ⅱ 物 种 许 可 证 和 实 际 出 口, 只 要 认 为 需 要 限 制 出 口 以 维 持 物 种 与 其 所 在 生 态 系 统 要 求 适 应 的 种 群 水 平 和 充 分 保 持 与 列 入 附 录 Ⅰ 标 准 的 距 离, 即 应 向 管 理 机 构 提 出 合 适 的 建 议 限 制 出 口 7. 第 二 个 重 要 的 监 测 系 统 以 所 有 缔 约 国 保 存 和 送 交 秘 书 处 的 年 度 报 告 为 基 础 所 有 缔 约 国 的 年 度 报 告 应 被 综 合 形 成 CITES 物 种 世 界 贸 易 的 总 量 统 计 信 息, 这 是 评 估 它 们 保 护 状 况 极 其 重 要 的 一 项 参 数 对 全 部 报 送 的 出 口 重 出 口 与 进 口 比 较, 这 些 报 告 也 可 反 映 缔 约 国 的 履 约 表 现 要 求 缔 约 国 提 交 的 双 年 各 国 度 报 告 则 有 意 于 提 供 有 关 立 法 执 法 行 动 等 信 息 8. 一 些 国 家 没 有 加 入 公 约 是 令 人 遗 憾 却 也 无 可 避 免 的 事 实 公 约 规 定 缔 约 国 应 要 求 非 缔 约 国 充 分 提 供 为 核 发 CITES 许 可 证 和 证 明 书 所 需 要 的 文 件, 以 此 试 图 应 付 这 个 问 题 9. 扮 演 主 要 功 能 角 色 的 是 公 约 规 定 的 秘 书 处 和 缔 约 国 大 会 缔 约 国 大 会 设 立 了 多 个 在 其 三 年 期 大 会 间 担 当 重 要 责 任 的 永 久 性 委 员 会 : 常 务 委 员 会 动 物 委 员 会 植 物 委 员 会 和 技 术 委 员 会 10. 其 它 规 定 建 立 了 公 约 条 文 和 附 录 的 修 订 缔 约 国 执 行 措 施 的 提 出 国 内 立 法 的 要 求 与 其 它 国 际 公 约 的 关 系 作 出 决 定 及 批 准 加 入 等 等 方 面 的 程 序 ( 待 续 ) ( 文 : 孟 智 斌 ) 反 野 生 生 物 犯 罪 行 动 伙 伴 关 系 Partnership For Action Against Wildlife Crime,PAW 信 息 有 效 执 法 是 公 约 执 行 的 关 键 联 合 王 国 管 理 和 科 学 机 构 与 HM 海 关 和 国 产 税 务 局 以 及 警 署 密 切 合 作, 以 加 强 CITES 在 联 邦 内 部 的 管 理 近 年 来, 对 东 方 药 房 的 突 击 检 查, 查 获 了 上 百 件 声 称 含 有 虎 和 其 它 濒 危 物 种 成 分 的 东 方 药 剂 多 数 案 件 已 经 审 判 定 罪 并 处 以 重 罚 我 们 为 药 房 和 其 它 供 应 商 特 别 制 作 了 双 语 册 页, 以 说 明 有 关 传 统 中 药 的 管 理 事 项 http://www.ukcites.gov.uk/enforce/default.htm 反 野 生 生 物 犯 罪 行 动 伙 伴 关 系 (PAW) 该 伙 伴 关 系 建 立 于 1995 年, 集 合 了 警 署 HM 海 关 和 国 产 税 务 局, 以 及 政 府 部 门 以 及 支 援 团 体 代 表, 共 同 关 注 野 生 生 物 法 律 执 法 它 不 但 参 与 本 土 物 种 的 管 理, 还 包 括 受 CITES 保 护 物 种 的 管 理 执 法 PAW 为 执 法 活 动 提 供 了 一 个 宏 观 性 的 视 点 : 考 虑 战 略 性 问 题 并 做 出 回 应 ; 关 注 战 略 性 事 项 PAW 的 一 个 主 要 目 标 是 支 持 联 合 王 国 野 生 生 物 联 络 警 官 与 海 关 野 生 生 物 和 濒 危 物 种 官 员 的 协 调 工 作 现 在, 几 乎 所 有 警 署 都 拥 有 至 少 一 名 野 生 生 物 联 络 官, 虽 然 他 们 中 的 很 多 人 是 兼 职 的 PAW 另 一 个 目 标 是 引 起 公 众 对 野 生 生 物 犯 罪 日 益 增 长 问 题 的 关 注, 以 及 对 严 格 执 法 行 动 需 求 的 认 识 1998 年,PAW 通 过 一 次 结 构 调 整 获 得 加 强, 变 得 更 有 效, 提 供 了 畅 通 的 通 讯 渠 道, 为 更 广 泛 的 组 织 提 供 了 参 与 机 会 PAW 的 组 成 是 每 年 举 行 一 次 的 对 所 有 成 员 开 放 的 研 讨 会 一 个 由 警 署 和 Defra 共 同 担 任 主 席 的 每 年 碰 头 三 次 的 指 导 小 组 一 个 负 责 PAW 日 常 工 作 的 常 设 和 临 时 工 作 组 以 及 一 个 Defra 秘 书 处 伙 伴 关 系 建 立 了 一 个 国 家 野 生 生 物 犯 罪 情 报 组, 并 于 2002 年 4 月 开 始 运 转 这 个 组 由 国 家 刑 事 情 报 局 主 管, 并 与 各 执 法 机 关 密 切 合 作 收 集 比 较 和 分 析 野 生 生 物 犯 罪 情 报, 并 送 交 9
司 法 更 多 信 息 请 见 : http://www.defra.gov.uk/paw/news/default.htm PAW 出 版 物 PAW 秘 书 处 定 期 出 版 公 告, 详 细 介 绍 已 建 的 工 作 组 和 以 伙 伴 关 系 名 义 所 做 的 工 作 PAW 制 作 了 野 生 生 物 法 律 执 法 者 手 册 野 生 生 物 与 犯 罪 : 英 联 邦 野 生 生 物 执 法 指 南 这 本 书 集 合 了 所 有 野 生 生 物 管 理 的 信 息, 是 每 一 个 在 此 领 域 工 作 的 人 乐 意 使 用 的 和 有 价 值 的 工 具 可 以 从 政 府 文 书 局 购 买 到 手 册 复 印 件, 或 者 在 Defra 网 站 上 浏 览 还 可 以 从 Defra 网 站 上 获 得 另 一 部 PAW 出 版 物, 野 生 生 物 犯 罪 : 法 医 鉴 定 技 术 字 典 PAW 还 资 助 了 一 本 由 TRAFFIC 国 际 WWF 和 RSPB 汇 编 不 择 手 段, 主 要 为 调 查 犯 罪 和 实 施 起 诉 的 人 员 提 供 参 考 PAW 成 员 还 制 作 和 散 发 很 多 其 它 PAW 出 版 物, 包 括 海 报 册 页 和 小 册 子 等 其 它 行 动 视 察 每 年 的 联 合 王 国 警 署 野 生 生 物 联 络 官 大 会 ; 管 理 实 施 联 合 王 国 野 生 生 物 执 法 年 度 奖 ( 由 WWF-UK 发 起 ); 委 托 和 支 持 野 生 生 物 犯 罪 领 域 的 研 究, 比 如 调 查 一 些 关 键 组 织 和 专 家 表 达 强 烈 关 注 的 议 题, 如 调 查 CITES 附 录 濒 危 龟 类 物 种 大 量 进 口 至 联 合 王 国 的 贸 易 为 开 发 DNA 分 析 技 术 科 学 研 究 ( 如 在 传 统 药 剂 中 鉴 定 虎 衍 生 物 ) 提 供 资 助, 委 托 对 目 前 濒 危 且 有 商 业 贸 易 的 物 种 相 关 遗 传 学 研 究 和 可 用 数 据 做 一 项 全 面 回 顾 国 际 范 围 协 作 联 合 王 国 作 为 东 道 主 在 1998 年 3 月 召 开 了 欧 盟 野 生 生 物 执 法 研 讨 会 这 次 会 议 将 欧 盟 所 有 执 法 官 员 召 集 在 一 起, 并 切 实 增 进 了 理 解 和 公 众 意 识 欧 共 体 执 法 工 作 组 ( 为 欧 共 体 野 生 动 植 物 贸 易 CITES 委 员 会 提 供 建 议 ) 也 考 虑 了 欧 盟 执 法 问 题, 并 推 动 欧 盟 协 同 和 合 作 PAW 支 持 了 国 际 警 察 组 织 和 世 界 海 关 组 织 主 动 打 击 野 生 生 物 贸 易 PAW 组 成 了 针 对 野 生 生 物 犯 罪 的 联 合 王 国 国 际 警 察 环 境 犯 罪 组, 并 为 其 研 讨 和 行 动 提 供 资 助 有 关 联 合 王 国 CITES 执 法 的 更 多 详 细 信 息, 请 访 问 网 站 : http://www.defra.gov.uk/wildlife-countryside/wi ldcrime/index.htm ( 文 : 曾 岩 译 自 Defra 网 站 ) 2005 年 1 月 12 日 起 生 效, 火 地 亚 属 所 有 物 种 ( 包 括 活 标 本 和 死 亡 标 本, 所 有 部 分 产 品 和 衍 生 物 ) 都 被 列 入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国 际 贸 易 公 约 (CITES) 附 录 II 进 口 火 地 亚 属 入 加 拿 大 每 个 进 口 至 加 拿 大 的 Hoodia 属 标 本 部 分 产 品 或 衍 生 物 货 品, 都 必 须 带 有 由 出 口 国 CITES 管 理 机 构 出 具 的 CITES 出 口 许 可 或 者 证 明 书 向 加 拿 大 再 出 口 的 情 况, 要 求 带 有 再 出 口 国 家 CITES 管 理 机 构 出 具 的 相 关 CITES 文 10 火 地 亚 属 Hoodia 所 有 种 物 部 分 以 及 衍 生 物 ( 包 括 减 肥 药 片 ) 需 要 许 可 证 加 拿 大 通 知 件 未 携 带 出 口 或 者 再 出 口 国 家 的 CITES 文 件 的 Hoodia 属 标 本 货 品, 将 被 加 拿 大 海 关 机 构 扣 留 或 查 没 CITES 附 录 II 中 列 入 的 Hoodia 属 的 所 有 部 分 和 衍 生 物, 附 带 标 签 Produced from Hoodia spp. material obtained through controlled harvesting and production in collaboration with the CITES Management Authorities of Botswana/Namibia/South Africa under agreement no. BW/NA/ZA xxxxxx 的, 给 予 豁 免
在 博 茨 瓦 纳 纳 米 比 亚 和 南 非 ( 火 地 亚 属 分 布 国 ) 各 自 通 过 恰 当 的 立 法 执 行 上 述 标 签 系 统 以 前, 所 有 包 含 火 地 亚 属 物 种 的 标 本 部 分 产 品 或 衍 生 物 ( 也 包 括 减 肥 药 ) 都 必 须 带 有 来 源 国 家 适 当 的 CITES 文 件 从 加 拿 大 出 口 和 再 出 口 火 地 亚 属 从 加 拿 大 合 法 出 口 或 再 出 口 含 有 火 地 亚 属 标 本 部 分 产 品 或 衍 生 物 的 货 品, 都 必 须 伴 随 加 拿 大 CITES 管 理 机 构 出 具 的 CITES 出 口 或 再 出 口 许 可 证 你 是 否 有 火 地 亚 属 货 品 被 扣 留 或 查 没? 如 果 你 有 含 火 地 亚 属 标 本 部 分 产 品 或 衍 生 物 的 物 品 被 加 拿 大 海 关 扣 留 或 查 没, 请 联 系 与 您 货 品 所 在 进 出 口 岸 最 近 的 环 境 加 拿 大 野 生 生 物 监 察 员 :( 文 : 曾 岩 译 自 加 拿 大 CITES) 北 京 口 岸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座 谈 会 2008 年 3 月 27 日, 国 家 濒 管 办 北 京 办 事 处 在 福 建 大 厦 举 办 了 北 京 口 岸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座 谈 会, 会 议 邀 请 了 国 家 濒 管 办 国 家 濒 科 委 北 京 海 关 法 规 处 北 京 海 关 物 流 处 北 京 海 关 驻 车 站 办 北 京 海 关 缉 私 局 北 京 海 关 朝 阳 办 北 京 海 关 通 关 处 北 京 机 场 海 关 北 京 市 农 业 局 水 产 管 理 处 北 京 市 渔 政 站 北 京 市 园 林 绿 化 局 保 护 处 TRAFFIC 东 亚 等 各 相 关 部 门 人 员 出 席 会 议 由 国 家 濒 管 办 北 京 办 事 处 贾 节 主 任 主 持 首 先 邀 请 TRAFFIC 东 亚 的 肖 宇 介 绍 了 大 象 贸 易 信 息 系 统 (The Elephant Trade Information System,ETIS) 北 京 海 关 法 规 处 蔡 滨 处 长 谈 到 北 京 口 岸 CITES 执 法 问 题 提 出, 要 避 免 多 头 对 外 的 情 况, 同 时 要 与 主 管 部 门 多 联 系, 满 足 通 关 即 时 性 要 求 国 家 濒 管 办 孟 宪 林 副 主 任 就 加 强 濒 危 动 植 物 国 际 贸 易 管 制, 加 强 CITES 履 约 以 及 如 何 适 应 奥 运 会 来 临 的 特 殊 需 求 做 了 发 言 他 介 绍 了 厦 门 广 州 和 天 津 等 海 关 的 濒 危 物 种 国 际 贸 易 查 验 经 验, 建 议 参 照 昆 明 世 博 会 的 状 况, 既 满 足 即 时 通 关 的 要 求, 又 能 有 效 反 走 私 他 也 提 出 了 几 点 问 题, 一 是 濒 管 办 力 量 弱, 工 作 偏 重 许 可 证 审 批, 与 企 业 等 等 履 约 联 络, 与 海 关 还 需 要 相 互 理 解 支 撑 ; 第 二, 濒 危 物 种 的 执 法 鉴 定 有 一 定 困 难, 因 我 国 立 法 滞 后, 行 政 和 刑 事 定 案 的 依 据 不 足 ; 第 三, 尚 未 建 立 畅 通 的 联 系 沟 通 机 制 ; 第 四, 查 没 标 本 的 处 理 方 式 尚 未 确 定 会 议 的 第 二 部 分, 由 国 家 濒 管 办 北 京 办 事 处 阎 公 宇 介 绍 了 如 何 根 据 海 关 商 品 目 录 快 速 查 阅 使 用 濒 危 物 种 报 关 手 册 他 介 绍, 我 国 有 关 濒 危 物 种 的 通 关 有 三 种 许 可 证 形 式, 包 括 公 约 物 种 的 进 出 口 许 可 证 非 公 约 的 国 家 保 护 动 植 物 许 可 证 书 以 及 临 时 性 的 物 种 证 明 为 加 快 通 关 速 度 和 现 场 查 验 有 效 性, 应 熟 练 使 用 手 册 国 家 濒 管 办 北 京 办 事 处 徐 庆 元 副 主 任 介 绍 了 北 京 地 区 2008 年 新 的 物 种 鉴 定 程 序 和 所 涉 及 的 文 件, 他 提 出 鉴 定 程 序 为 需 要 鉴 定 的 机 构 填 写 一 式 三 份 鉴 定 证 书 标 本 交 接 单 以 及 一 份 聘 任 委 托 书 直 接 联 系 国 家 濒 科 委 办 公 室, 如 需 做 价 值 或 者 保 护 级 别 判 定 的 案 件, 可 到 国 家 濒 管 办 北 京 办 事 处 办 理 希 望 每 一 个 相 关 机 构 指 定 一 名 联 络 人, 熟 悉 所 有 流 程, 为 其 它 人 员 提 供 办 公 流 程 指 导 徐 主 任 还 就 成 立 北 京 地 区 物 种 快 速 鉴 别 小 组 对 海 关 各 部 门 领 导 代 表 做 了 解 释 为 了 加 快 通 关 速 度, 加 强 执 法 履 约, 此 鉴 别 小 组 采 取 三 种 沟 通 方 式, 第 一 为 电 话 沟 通, 通 过 电 话 为 专 家 描 述 物 种 特 征, 或 许 物 种 信 息 ; 其 次 为 网 上 鉴 别, 将 物 种 标 本 的 照 片 发 送 到 指 定 邮 箱 和 邮 件 组, 等 待 专 家 鉴 别 ; 第 三 为 现 场 鉴 别, 即 专 家 在 现 场 驻 守 鉴 别 此 于 近 期 公 布 鉴 别 小 组 的 联 络 名 单 和 方 式 在 自 由 讨 论 过 程 中,TRAFFIC 东 亚 的 彭 建 军 博 士 介 绍 了 广 州 海 关 的 经 验, 国 家 濒 科 委 的 主 任 助 理 曾 岩 介 绍 了 象 牙 标 本 快 速 鉴 别 的 要 点, 并 转 达 了 孟 智 斌 主 任 有 关 国 家 动 物 博 物 馆 愿 意 保 存 和 展 示 罚 没 标 本 的 意 向 ( 报 道 曾 岩 ) 11
保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国 际 贸 易 公 约 与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对 策 护 评 述 周 志 华 1, 2 蒋 志 刚 1, 3 1 ( 中 国 科 学 院 动 物 研 究 所 动 物 生 态 与 保 护 生 物 学 重 点 实 验 室, 北 京 100080) 2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办 公 室, 北 京 100714) 3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物 种 科 学 委 员 会, 北 京 100080) 摘 要 : 遗 传 资 源 是 21 世 纪 的 战 略 资 源 domain of CITES, then we discussed the 之 一, 是 当 代 国 际 谈 判 中 的 热 点 问 legislation and its impact on the management 题 本 文 首 先 分 析 了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国 际 of genetic resource in China. We also briefly 贸 易 公 约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reviewed implementation of CITES and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legislation on genetic resource management Flora, CITES) 的 运 作 机 制 该 公 约 涉 及 的 遗 传 in China. We pointed out that problems 资 源 管 理 的 条 款 及 其 对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的 影 regarding genetic resource which urgently 响, 简 要 回 顾 了 我 国 在 CITES 履 约 与 遗 传 资 源 need to be resolved, including divided duty 方 面 的 立 法 和 管 理 现 状, 指 出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管 among multi-authorities, inadequate 理 领 域 亟 待 解 决 管 理 部 门 过 多 立 法 不 足 缺 legislation, and lacking of clear national policy 少 明 确 的 对 外 政 策 和 国 家 战 略 资 源 本 底 情 况 and strategic view, lacking of information, 不 详 产 权 划 分 不 清 没 有 建 立 有 利 于 野 生 动 unclear property rights and lacking economic 植 物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与 利 用 的 经 济 调 控 机 制 等 问 mechanism which benefits conservation and 题 最 后, 我 们 提 出 了 制 定 国 家 战 略 建 立 遗 传 utilization of genetic resources of wild fauna 资 源 的 协 调 管 理 机 制 将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问 题 纳 and flora. Finally, we propose resolutions for 入 相 关 法 规 开 展 野 生 动 植 物 遗 传 资 源 状 况 调 resolving above problems, such as 查 建 立 有 利 于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的 经 济 机 制 等 解 formulating national strategy, establishing 决 对 策 coherent management mechanism, integrating the genetic resources issue into Abstract: Genetic resource is a strategic relevant regulations, conducting surveys on resource of the 21st century and a hot topic in genetic resourc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recent international negotiations. We firstly establishing economic mechanism which analyzed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of benefits the conservation of genetic resources.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Key words: genetic resources, CITES,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ITES), and the genetic resource issue in the 在 经 济 全 球 化 程 度 日 益 提 高 知 识 经 济 逐 渐 成 为 经 济 发 展 的 核 心 要 素 的 今 天,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问 题 开 始 受 到 各 国 政 府 的 高 度 重 视, 成 为 国 际 事 务 谈 判 中 的 热 点 问 题 ( 吴 小 敏 等, 2002) 而 知 识 产 权 的 概 念 也 从 过 去 传 统 的 著 作 权 专 利 权 商 标 权 等 范 畴 延 伸 为 包 括 遗 传 资 源 权 利 传 统 文 化 知 识 权 利 在 内 的 广 义 概 念, 并 渗 透 到 包 括 野 生 动 植 物 资 源 保 护 管 理 在 内 的 诸 多 领 域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将 遗 传 资 源 定 义 为 具 有 实 际 或 潜 在 价 值 的 遗 传 材 料, 而 遗 传 材 料 则 指 来 自 植 物 动 物 微 生 物 或 其 他 来 源 的 任 何 含 有 遗 传 功 能 单 位 的 材 料 (Glowka et al., 1994) 遗 传 资 源 被 认 为 是 21 世 纪 的 战 略 资 源 之 一 随 着 生 物 技 术 的 不 断 进 步, 利 用 传 统 知 识 和 遗 传 资 源 开 发 产 品 并 获 得 巨 大 商 业 利 润 的 案 例 不 断 增 多 ( 薛 达 元 和 林 燕 梅, 2005), 已 经 引 起 广 大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重 视, 要 求 实 现 遗 传 资 源 合 法 获 取 和 惠 益 分 享 的 呼 声 不 断 高 涨 在 这 一 背 12
景 下, 在 1992 年 联 合 国 环 境 与 发 展 大 会 上, 150 多 个 国 家 和 经 济 共 同 体 签 署 了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Secretariat of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2007a), 此 后 陆 续 签 署 了 关 于 遗 传 资 源 的 获 取 及 以 公 平 和 公 正 方 式 分 享 因 此 种 资 源 的 利 用 而 产 生 的 惠 益 的 波 恩 准 则 (Secretariat of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2007b) 以 及 有 关 获 取 和 惠 益 分 享 的 未 尽 事 宜 的 进 一 步 审 查 : 用 语 其 他 方 法 和 履 约 措 施 (Secretariat of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2007c) 等 法 律 文 件, 鼓 励 跨 国 公 司 与 资 源 输 出 国 分 享 当 地 植 物 制 成 药 品 和 香 料 所 获 得 的 利 益 ( 薛 达 元, 2005) 2001 年 6 月 25 30 日, 粮 食 和 农 业 遗 传 资 源 委 员 会 在 罗 马 举 行 的 第 6 次 特 别 会 议 上, 完 成 了 订 正 粮 食 和 农 业 植 物 遗 传 资 源 国 际 条 约 (International Treaty on Plant Genetic Resources for Food and Agriculture, ITPGR)(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2007), 并 于 2004 年 6 月 29 日 正 式 生 效 由 于 遗 传 资 源 问 题 与 野 生 动 植 物 密 切 相 关, 一 些 相 关 国 际 公 约 也 开 始 陆 续 涉 及 野 生 动 植 物 遗 传 资 源 的 问 题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国 际 贸 易 公 约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以 下 简 称 CITES 公 约 )(CITES Secretariat, 2007) 是 一 项 重 要 的 国 际 环 境 条 约 该 公 约 通 过 对 野 生 动 植 物 国 际 贸 易 活 动 的 管 制, 致 力 于 实 现 野 生 动 植 物 资 源 的 可 持 续 利 用 近 年 来, CITES 公 约 缔 约 国 大 会 及 其 专 门 技 术 会 议 上 不 断 出 现 以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知 识 产 权 问 题 提 案 这 部 国 际 法 对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将 产 生 怎 样 的 影 响? 我 国 在 相 关 的 国 际 谈 判 中 应 采 取 什 么 立 场? 应 采 取 哪 些 措 施 使 我 国 的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更 好 地 适 应 新 的 国 际 形 势? 我 们 总 结 了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的 现 状, 探 讨 了 CITES 公 约 对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的 影 响, 分 析 了 我 国 与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有 关 的 政 策 法 规 制 度 体 系 现 状, 提 出 了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的 管 理 对 策 1 CITES 公 约 与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1.1 CITES 公 约 的 履 约 体 制 目 前, CITES 公 约 已 经 有 171 个 缔 约 国, 是 国 际 公 认 的 最 卓 有 成 效 的 多 边 环 境 条 约 之 一, 属 于 强 势 公 约, 它 的 一 些 细 微 的 调 整, 都 可 能 给 某 一 行 业 带 来 深 远 影 响, 进 而 影 响 到 一 些 国 家 的 国 民 经 济 CITES 公 约 的 实 施 效 果 优 于 其 他 综 合 性 环 境 协 定, 得 益 于 其 建 立 了 一 套 约 束 力 很 强 的 严 格 履 约 体 制, 主 要 由 以 下 三 方 面 构 成 : 1. (1) 许 可 证 / 证 明 书 制 度 受 CITES 公 约 管 制 的 物 种 被 分 别 列 入 了 公 约 的 三 个 附 录 附 录 I 的 物 种 是 指 受 到 或 可 能 受 到 贸 易 的 影 响 而 有 灭 绝 危 险 的 物 种, 无 论 进 口 或 出 口 均 需 申 办 许 可 证, 且 不 得 用 于 商 业 目 的 ; 附 录 II 包 括 那 些 目 前 虽 未 濒 临 绝 灭, 但 如 果 不 严 格 管 理 就 可 能 绝 灭 的 物 种, 或 是 与 这 些 物 种 外 观 相 近 不 易 区 分 而 需 一 并 管 理 的 物 种 在 确 保 不 危 害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群 生 存 的 前 提 下, 附 录 II 的 物 种 也 可 用 于 商 业 目 的, 但 其 出 口 需 申 办 许 可 证 ; 附 录 III 包 括 任 何 一 个 缔 约 国 认 为 属 其 管 辖 范 围, 应 进 行 管 理 以 防 止 或 限 制 开 发 利 用 而 需 要 其 他 缔 约 国 合 作 控 制 的 物 种, 从 该 缔 约 国 出 口 这 一 物 种 时 需 要 申 办 许 可 证 许 可 证 详 细 描 述 相 关 标 本 的 学 名 货 物 类 型 数 量 收 发 货 人 等 信 息, 由 各 国 海 关 负 责 查 验 2. (2) 管 理 机 构 和 科 学 机 构 CITES 公 约 的 缔 约 国 必 须 指 定 专 门 的 管 理 机 构 和 科 学 机 构,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日 常 许 可 证 的 签 发 以 及 与 国 内 外 相 关 部 门 的 联 络, 而 科 学 机 构 则 负 责 根 据 贸 易 是 否 会 危 及 物 种 的 生 存 和 资 源 状 况, 养 殖 或 培 植 是 否 可 能 成 功 等 提 出 科 学 咨 询 意 见 我 国 的 CITES 公 约 管 理 机 构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办 公 室, 下 设 19 个 办 事 处 ; 科 学 机 构 为 濒 危 物 种 科 学 委 员 会, 由 国 内 知 名 的 野 生 动 植 物 研 究 学 者 组 成, 办 公 地 点 设 在 中 国 科 学 院 动 物 研 究 所 (3) 会 议 制 度 缔 约 国 大 会 为 CITES 公 约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一 般 每 两 年 半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除 缔 约 国 代 表 外, 相 关 政 府 间 组 织 和 非 政 府 组 织 可 派 观 察 员 参 加 每 次 缔 约 国 大 会 通 常 讨 论 几 十 个 物 种 调 整 附 录 级 别 的 提 案 和 几 十 个 综 合 13
性 文 件, 形 成 一 系 列 有 约 束 力 的 决 议 和 决 定 在 缔 约 国 大 会 休 会 期 间, 还 召 开 两 至 三 次 常 务 委 员 会 动 物 委 员 会 和 植 物 委 员 会 会 议 其 中 常 务 委 员 会 为 缔 约 国 大 会 休 会 期 间 的 权 力 机 构, 可 根 据 需 要 作 出 一 些 重 要 决 定 定 期 会 议 制 度 为 审 查 回 顾 各 国 履 行 公 约 情 况, 根 据 经 济 与 科 技 发 展 状 况 对 公 约 附 录 物 种 作 出 调 整, 加 强 各 国 之 间 的 相 互 监 督 与 合 作 提 供 了 重 要 契 机 以 上 三 项 制 度, 使 CITES 公 约 的 执 行 效 果 远 远 超 过 同 时 期 签 署 的 保 护 欧 洲 野 生 生 物 和 自 然 生 境 公 约 (1979 年 )(Council of Europe, 2007) 保 护 自 然 和 自 然 资 源 非 洲 公 约 (1968 年 )(Environmental Treaties and Resource Indicators, 2007) 等 文 件, 后 两 者 由 于 缺 少 证 书 制 度 专 门 机 构 或 定 期 会 议 三 种 要 素 中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要 素, 已 经 成 为 沉 睡 公 约 (Lysted, 1992) 1.2 CITES 公 约 的 管 理 范 围 (1) 关 于 标 本 的 定 义 CITES 公 约 将 其 管 理 对 象 标 本 定 义 为 : 任 何 活 的 或 死 的 动 物, 或 植 物 ; 而 动 物 则 指 附 录 I II 动 物 物 种 或 其 任 何 可 辨 认 的 部 分, 或 其 衍 生 物, 和 附 录 III 所 列 物 种 及 与 附 录 III 所 指 有 关 物 种 的 任 何 可 辨 认 的 部 分, 或 其 衍 生 物 植 物 则 指 附 录 I 植 物 物 种 或 其 任 何 可 辨 认 的 部 分, 或 其 衍 生 物 和 附 录 II 附 录 III 所 列 物 种 及 与 附 录 II 附 录 III 所 指 有 关 植 物 物 种 的 任 何 可 辨 认 的 部 分, 或 其 衍 生 物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办 公 室, 2005) CITES 公 约 9.6 号 决 议 修 正 案 将 可 辨 认 的 部 分 或 衍 生 物 一 词 解 释 为 : 从 其 随 行 文 件 包 装 标 记 标 签 或 任 何 其 他 能 看 出 其 所 属 公 约 附 录 所 列 动 植 物 的 部 分 或 衍 生 物 的 所 有 标 本, 除 非 公 约 针 对 这 些 部 分 或 衍 生 物 有 特 别 的 豁 免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办 公 室, 2005) 因 此, CITES 公 约 的 管 理 范 围 不 但 包 括 物 种 本 身, 也 包 括 它 们 的 特 定 或 不 特 定 的 可 辨 认 部 分 或 衍 生 物 所 谓 部 分 或 衍 生 物, 广 义 来 讲 既 包 括 由 该 物 种 加 工 成 的 各 种 产 品, 也 可 包 括 该 物 种 的 细 胞 组 织 样 品 DNA 等, 因 为 这 些 均 可 在 相 关 的 随 行 文 件 包 装 标 记 等 上 面 加 以 识 别 在 这 些 受 管 理 对 象 中, 除 经 过 加 工 处 理 导 致 遗 传 物 质 失 活 的 野 生 动 植 物 产 品 外, 其 他 野 生 动 植 物, 无 论 活 体 部 分 或 衍 生 物, 都 包 含 遗 传 物 质, 尽 管 大 多 数 野 生 动 植 物 贸 易 活 动 并 不 直 接 或 明 确 以 进 出 口 遗 传 资 源 为 目 的, 但 其 国 际 贸 易 活 动 也 是 遗 传 资 源 的 跨 国 境 流 动 过 程 (2) CITES 公 约 的 管 理 规 模 据 欧 洲 委 员 会 (IUCN, 2002) 统 计, 1995 1999 年 期 间, 各 国 CITES 公 约 管 理 机 构 颁 发 了 至 少 1,500,000 只 鸟 类 活 体 640,000 只 爬 行 动 物 活 体 3,000,000 张 爬 行 动 物 皮 张 150,000 张 兽 皮 和 近 300 吨 鱼 子 酱 的 合 法 野 生 动 植 物 国 际 贸 易 许 可 证, 全 世 界 每 年 野 生 动 植 物 贸 易 额 至 少 达 到 100 200 亿 美 元 ( 不 包 括 林 产 品 和 渔 产 品 ) 由 于 CITES 公 约 实 施 双 向 许 可 证 管 理 制 度, 附 录 中 所 列 的 许 多 物 种 都 是 已 经 濒 危 的 或 有 可 能 因 过 度 国 际 贸 易 而 导 致 濒 危 的 物 种, 其 所 携 带 的 遗 传 资 源 的 价 值 难 以 估 量, 因 此, CITES 公 约 对 于 遗 传 资 源 的 管 理 加 强 或 是 放 宽, 都 会 对 遗 传 资 源 的 跨 国 境 流 动 产 生 十 分 深 远 的 影 响 1.3 CITES 公 约 关 于 遗 传 资 源 的 讨 论 在 CITES 公 约 诞 生 的 20 世 纪 70 年 代, 遗 传 工 程 刚 刚 起 步, 人 们 对 遗 传 资 源 的 重 要 意 义 还 缺 乏 认 识 因 此, 公 约 一 开 始 并 没 有 考 虑 对 遗 传 资 源 的 管 理 问 题, 对 涉 及 管 理 范 围 的 部 分 及 衍 生 物 等 术 语 的 解 释 也 比 较 含 糊 随 着 基 因 工 程 的 发 展 和 生 物 技 术 的 进 步, 对 野 生 动 植 物 遗 传 资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受 到 世 界 各 国 高 度 重 视 因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在 遗 传 资 源 问 题 上 进 展 缓 慢, 野 生 动 植 物 及 其 产 品 是 遗 传 资 源 的 重 要 载 体, 而 CITES 公 约 在 管 理 野 生 动 植 物 国 际 贸 易 方 面 又 卓 有 成 效, 各 国 政 府 开 始 关 注 CITES 公 约 中 的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问 题, 并 试 图 通 过 该 公 约 的 谈 判 影 响 相 关 国 际 政 策 在 这 种 形 势 下, CITES 公 约 缔 约 国 中 出 现 了 两 派 : 以 巴 西 墨 西 哥 为 代 表 的 部 分 发 展 中 国 14
家, 力 争 将 CITES 公 约 和 其 他 环 境 公 约 特 别 是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联 系 起 来, 要 求 借 助 公 约 有 效 的 管 理 机 制, 加 强 对 获 取 遗 传 资 源 的 控 制, 实 现 原 产 国 和 开 发 国 的 利 益 分 享 另 一 方 面, 以 美 国 欧 盟 为 代 表 的 发 达 国 家 则 力 图 以 各 种 方 式 减 少 CITES 公 约 对 遗 传 资 源 的 控 制 在 涉 及 遗 传 资 源 的 各 种 文 件 谈 判 中, 两 种 观 点 反 复 斗 争, 互 有 胜 负 表 1 列 出 了 这 些 文 件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谈 判 结 果 要 求 放 松 对 遗 传 资 源 控 制 的 文 件 主 要 分 成 三 类 : 一 类 是 比 较 明 确 地 提 出 对 DNA 等 遗 传 资 源 取 消 或 减 少 管 制, 为 获 得 遗 传 资 源 减 少 障 碍 ( 如 CoP.13. Prop.1); 另 一 类 是 提 出 将 大 量 携 带 了 丰 富 的 遗 传 资 源 的 物 种 免 于 管 制 ( 如 CoP. 13. Prop. 41); 第 三 类 是 希 望 简 化 对 利 用 遗 传 资 源 获 取 商 业 利 益 的 管 制 程 序 ( 如 CoP.13. Doc. 56.1), 不 再 对 非 法 取 得 种 源 的 行 为 加 以 追 究 而 要 求 加 强 管 制 的 文 件 主 要 是 两 类 : 一 类 是 希 望 建 立 起 利 益 分 享 机 制 ( 如 CoP.13. Doc. 56.3); 另 一 类 是 要 求 加 强 CITES 公 约 与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的 一 致 性, 将 后 者 的 重 要 原 则 写 入 CITES 公 约 文 件 中 ( 如 CoP.13.Doc.12.1.1) 预 计 CITES 公 约 缔 约 国 会 逐 步 分 裂 成 立 场 尖 锐 对 立 的 两 大 阵 营, 即 主 张 有 偿 获 取 和 惠 益 分 享 的 遗 传 资 源 宗 主 国 阵 营 和 主 张 减 少 管 制 利 益 归 属 开 发 人 的 遗 传 资 源 利 用 国 阵 营 1.4 CITES 公 约 对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的 影 响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是 环 境 领 域 的 框 架 公 约, 遗 传 资 源 的 获 取 和 惠 益 分 享 问 题 为 其 近 年 来 的 谈 判 重 点, 也 是 国 际 公 约 中 遗 传 资 源 问 题 谈 判 最 初 的 和 最 主 要 的 舞 台 该 公 约 虽 然 确 立 了 原 产 国 的 主 权 原 则 知 情 同 意 原 则 惠 益 共 享 原 则 等, 但 由 于 发 达 国 家 和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立 场 差 距 甚 远, 涉 及 的 技 术 问 题 很 多, 且 缺 乏 实 例 积 累, 加 上 个 别 发 达 国 家 拒 绝 签 署 公 约, 目 前 关 于 这 一 议 题 的 讨 论 仍 然 偏 重 原 则 性 和 概 念 性, 与 建 立 具 体 的 获 取 和 分 享 机 制 相 距 甚 远 现 有 的 遗 传 资 源 转 让 都 是 个 案, 按 照 国 家 间 或 机 构 间 的 协 议 实 施, 没 有 相 应 的 法 律 条 文 或 惯 例 可 遵 循 CITES 公 约 中 的 遗 传 资 源 问 题 是 从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延 伸 而 来, 因 此 关 于 这 一 问 题 的 争 论 也 是 发 达 国 家 与 发 展 中 国 家 相 互 对 立, 遗 传 资 源 所 有 国 与 利 用 国 对 立, 有 的 文 件 ( 如 CoP.13.Doc.12.1.1 和 CoP.13.Doc.12.1.2) 讨 论 的 焦 点 就 是 是 否 引 入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的 一 些 概 念 和 准 则 但 CITES 公 约 的 遗 传 资 源 谈 判 又 有 自 身 特 点 : 一 是 该 公 约 以 严 格 的 许 可 证 制 度 为 基 础, 直 接 管 理 遗 传 资 源 的 载 体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国 际 贸 易, 所 作 决 定 可 直 接 影 响 某 种 遗 传 资 源 的 跨 国 境 流 动 情 况, 被 许 多 国 家 看 作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之 外 的 遗 传 资 源 问 题 的 重 要 谈 判 场 合 ; 二 是 其 管 理 对 象 标 本 在 广 义 上 涵 盖 遗 传 资 源, 但 现 有 定 义 又 不 十 分 明 确, 导 致 许 多 争 论 涉 及 公 约 的 管 理 范 围 这 一 重 大 实 质 性 问 题, 如 是 否 包 括 DNA 细 胞 等 ; 三 是 濒 危 物 种 数 量 少 分 布 区 狭 窄, 其 携 带 的 遗 传 资 源 往 往 更 加 重 要 和 珍 贵, 各 国 也 对 此 高 度 敏 感 ; 四 是 CITES 公 约 的 谈 判 比 较 具 体, 有 时 需 单 独 讨 论 某 个 物 种 或 某 一 项 贸 易, 部 分 国 家 认 为 有 可 能 在 这 一 环 节 上 限 制 遗 传 资 源 流 动 并 构 建 某 种 合 作 机 制, 希 望 取 得 一 些 实 质 性 突 破, 积 累 一 些 实 例 在 实 践 中, CITES 公 约 主 要 是 依 靠 海 关 人 员 对 货 物 或 旅 客 查 验 证 书 进 行 管 理, 如 果 个 别 人 员 偷 偷 携 带 少 量 种 子 叶 片 或 是 细 胞 跨 越 国 境, 是 很 难 发 现 的 但 当 这 些 人 员 利 用 非 法 获 取 的 遗 传 资 源 获 取 商 业 利 益 时, 如 果 这 些 物 种 属 于 CITES 公 约 附 录 物 种, 则 原 产 国 可 要 求 对 方 出 具 合 法 来 源 证 明, 从 而 阻 止 利 用 遗 传 资 源 非 法 牟 利 的 行 为 另 外, 也 可 考 虑 把 是 否 签 署 了 关 于 遗 传 资 源 惠 益 分 享 的 协 议 作 为 批 准 某 项 进 出 口 的 先 决 条 件 因 此, CITES 公 约 作 为 一 部 国 际 法, 对 国 际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具 有 重 要 实 践 意 义 1.5 我 国 野 生 动 植 物 国 际 贸 易 管 理 现 状 我 国 继 1988 年 颁 布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以 后, 又 陆 续 出 台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实 施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实 施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国 家 重 点 保 15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名 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进 出 口 管 理 条 例 等, 各 地 还 分 别 制 定 了 本 省 或 本 地 区 的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管 理 法 规 这 些 法 律 法 规 相 互 配 合, 逐 步 形 成 了 一 整 套 比 较 健 全 的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管 理 法 律 体 系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办 公 室, 2004)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猎 捕 采 集 出 售 收 购 进 出 口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的 或 国 际 公 约 保 护 的 野 生 动 植 物 或 其 产 品, 需 得 到 国 务 院 或 省 级 主 管 部 门 的 批 准, 进 出 口 活 动 还 需 向 国 家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进 出 口 证 明 书, 由 海 关 查 验 证 书 放 行 因 海 关 的 管 理 对 象 是 商 品, 我 国 又 根 据 CITES 公 约 附 录 和 国 内 保 护 名 录 制 定 了 进 出 口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商 品 目 录 ( 又 称 海 关 协 调 制 度 编 码 ), 并 随 各 保 护 名 录 的 变 更 而 每 年 修 订, 使 海 关 的 客 货 查 验 工 作 与 物 种 保 护 管 理 在 进 出 口 环 节 衔 接 起 来 我 国 于 1980 年 提 交 加 入 CITES 公 约 的 文 件, 1981 年 4 月 8 日 正 式 成 为 缔 约 国 自 加 入 公 约 以 来, 由 于 公 约 管 制 范 围 不 断 扩 大 我 国 对 外 贸 易 日 趋 活 跃 国 内 管 理 措 施 逐 步 健 全 等 原 因, 我 国 签 发 的 许 可 证 数 量 逐 年 上 升, 并 逐 渐 由 签 发 动 物 园 植 物 园 的 进 出 口 许 可 为 主, 转 为 以 签 发 商 业 性 进 出 口 许 可 为 主 由 于 国 内 野 生 动 植 物 资 源 量 下 降 或 限 制 利 用, 我 国 已 由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出 口 国 逐 步 转 变 为 兼 有 大 规 模 野 生 动 植 物 进 口 出 口 加 工 活 动 的 国 家 ( 周 志 华 和 蒋 志 刚, 2004a) 2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现 状 我 国 被 认 为 是 12 个 生 物 多 样 性 最 丰 富 的 国 家 (megadiversity countries) 之 一 (McNeely et al., 1990) 丰 富 的 野 生 动 植 物 构 成 了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的 核 心, 大 量 特 有 物 种 携 带 了 许 多 独 特 的 遗 传 信 息, 为 种 植 养 殖 产 业 提 供 了 充 裕 的 育 种 资 源, 也 是 发 现 和 提 取 新 药 改 良 农 作 物 品 质 的 重 要 资 源, 为 我 国 经 济 长 远 发 展 提 供 了 重 要 的 物 质 基 础 2.1 保 护 保 存 措 施 目 前, 我 国 通 过 建 立 自 然 保 护 区 种 质 库 动 物 园 植 物 园 救 护 中 心 等 方 式 保 护 或 保 存 遗 传 资 源 截 至 2005 年 底, 全 国 共 建 立 各 种 类 型 不 同 级 别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2,349 个, 总 面 积 14,995 万 公 顷, 其 中 陆 域 面 积 14,395 万 公 顷, 约 占 陆 地 国 土 面 积 的 15%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2006) 至 2005 年 底, 我 国 林 业 系 统 共 建 立 各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1,699 处, 占 国 土 总 面 积 12.45% 另 外 我 国 还 建 立 了 240 多 家 动 物 园 和 野 生 动 物 园 110 多 个 植 物 园 和 树 木 园, 还 建 有 一 批 种 质 库 野 生 动 物 拯 救 繁 育 基 地 和 野 生 植 物 种 质 资 源 保 育 基 地 等 这 些 机 构 保 护 了 大 量 珍 稀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我 国 建 立 的 种 质 资 源 保 存 库 主 要 是 针 对 农 作 物 观 赏 植 物 家 畜 等 传 统 种 植 养 殖 物 种 的 种 质 资 源 保 存, 而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保 存 工 作 相 对 落 后 我 国 2004 年 完 成 了 全 国 野 生 动 植 物 资 源 情 况 调 查, 但 该 调 查 是 基 于 物 种 水 平 的 调 查, 尚 未 开 展 全 国 性 遗 传 资 源 状 况 评 估 另 外 有 关 遗 传 资 源 的 研 究 资 料 也 比 较 分 散 2.2 立 法 情 况 我 国 的 法 律 法 规 对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做 出 了 一 些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规 定 如 关 于 所 有 权 问 题,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规 定 :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属 于 国 家 所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规 定 : 森 林 资 源 属 于 国 家 所 有, 由 法 律 规 定 属 于 集 体 所 有 的 除 外 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实 施 条 例 将 森 林 资 源 定 义 为 包 括 森 林 林 木 林 地 以 及 依 托 森 林 林 木 林 地 生 存 的 野 生 动 物 植 物 和 微 生 物 当 然, 上 述 条 款 没 有 直 接 界 定 遗 传 资 源 的 所 有 权, 而 是 规 定 了 遗 传 资 源 的 载 体 野 生 动 植 物 本 身 的 所 有 权 另 外 还 有 一 些 直 接 规 定, 如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种 子 法 称 : 国 家 对 种 质 资 源 享 有 主 权,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向 境 外 提 供 种 质 资 源 的, 应 当 经 国 务 院 农 业 林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从 境 外 引 进 种 质 资 源 的, 依 照 国 务 院 农 业 林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该 法 律 所 称 种 子, 是 指 农 作 物 和 林 木 的 种 植 材 料 或 者 繁 殖 材 料, 包 括 籽 粒 果 实 和 根 茎 苗 芽 叶 等 而 种 16
质 资 源 是 指 选 育 新 品 种 的 基 础 材 料, 包 括 各 种 植 物 的 栽 培 种 野 生 种 的 繁 殖 材 料 以 及 利 用 上 述 繁 殖 材 料 人 工 创 造 的 各 种 植 物 的 遗 传 材 料 1998 年 颁 布 的 人 类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和 2006 年 颁 布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种 场 保 护 区 和 基 因 库 管 理 办 法 分 别 就 人 类 和 家 畜 家 禽 的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做 出 了 一 些 规 定 此 外, 少 数 法 规 也 有 与 直 接 规 定 相 衔 接 的 条 款, 如 2006 年 颁 布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进 出 口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 出 口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及 其 产 品 涉 及 种 质 资 源 管 理 的, 应 当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尽 管 我 国 现 有 法 律 法 规 对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所 有 权 做 出 了 规 定, 有 的 还 部 分 涉 及 遗 传 资 源 的 所 有 权 与 管 理 权 问 题, 但 由 于 历 史 局 限, 这 些 法 律 法 规 存 在 以 下 缺 陷 : 一 是 基 本 只 涉 及 农 作 物 畜 禽 和 人 类 的 遗 传 资 源, 而 对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管 理 则 主 要 着 眼 于 物 种 水 平, 虽 然 广 义 上 讲 也 涵 盖 遗 传 资 源, 但 既 没 有 明 确 提 及 遗 传 资 源 的 概 念, 也 缺 少 有 针 对 性 的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 二 是 所 有 野 生 动 植 物 法 规, 如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等, 均 将 其 管 理 范 围 限 定 为 列 入 法 律 法 规 名 录 的 物 种, 对 名 录 之 外 的 非 保 护 物 种 缺 少 管 理 措 施, 更 没 有 关 于 这 些 物 种 的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规 定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过 去 对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问 题 认 识 不 足, 同 时 也 受 到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的 制 约 法 律 上 的 真 空, 给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造 成 了 困 难, 也 给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的 流 失 埋 下 了 隐 患 2.3 管 理 体 制 由 于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是 近 年 出 现 的 新 问 题, 我 国 尚 未 确 定 专 门 的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机 构, 而 是 由 农 业 林 业 环 保 卫 生 医 药 科 技 等 部 门 分 别 根 据 其 原 有 职 责 范 围 负 责 如 卫 生 部 负 责 管 理 人 类 遗 传 资 源, 林 业 和 农 业 部 门 分 别 负 责 管 理 有 关 陆 生 与 水 生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环 保 部 门 负 责 总 体 协 调 这 一 体 制 易 导 致 分 工 不 明 确 政 出 多 门, 并 使 各 部 门 习 惯 于 强 调 对 物 种 的 管 理, 而 不 关 注 对 遗 传 资 源 的 保 护, 使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存 在 着 先 天 不 足 2.4 对 外 政 策 我 国 目 前 尚 未 就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制 定 统 一 协 调 的 对 外 政 策 我 国 已 加 入 了 二 十 余 个 环 境 类 国 际 公 约 或 机 构, 它 们 之 间 多 数 存 在 一 定 程 度 的 联 系 例 如, CITES 公 约 就 涉 及 十 多 个 其 他 国 际 公 约 或 国 际 组 织, 包 括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迁 徙 野 生 动 物 物 种 保 护 公 约 联 合 国 海 洋 法 公 约 国 际 捕 鲸 委 员 会 联 合 国 粮 农 组 织 和 南 极 海 洋 生 物 资 源 保 护 委 员 会 等 在 公 约 的 缔 约 国 大 会 和 专 门 技 术 委 员 会 会 议 上 多 次 讨 论 如 何 协 调 与 这 些 公 约 或 组 织 的 关 系 但 由 于 我 国 各 公 约 履 约 部 门 之 间 交 流 较 少, 也 没 有 专 门 的 遗 传 资 源 对 外 政 策 和 国 家 战 略, 遇 到 有 关 遗 传 资 源 的 问 题 往 往 很 难 处 理, 因 此 尽 快 制 定 完 整 统 一 的 国 家 战 略 已 是 当 务 之 急 3 加 强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的 途 径 3.1 制 定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总 体 国 家 战 略 的 必 要 性 和 思 路 由 于 遗 传 资 源 是 人 类 生 存 和 社 会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战 略 性 资 源, 国 际 上 已 将 对 生 物 遗 传 资 源 的 占 有 情 况 作 为 衡 量 一 个 国 家 国 力 的 重 要 指 标 之 一, 对 该 资 源 的 管 理 直 接 关 系 到 国 家 的 经 济 安 全 和 生 物 安 全 随 着 世 界 各 国 对 这 一 问 题 的 认 识 不 断 提 高, 可 以 预 料, 有 关 遗 传 资 源 的 争 夺 也 会 日 趋 激 烈 近 年 来, 一 些 国 家 把 我 国 视 为 免 费 的 遗 传 资 源 库, 以 采 集 标 本 收 集 宠 物 等 各 种 名 义 从 我 国 获 取 野 生 动 植 物 遗 传 资 源 几 年 前, 由 于 国 外 公 司 利 用 我 国 的 野 生 大 豆 基 因 培 育 出 产 油 量 高 的 转 基 因 大 豆, 几 乎 占 据 了 我 国 整 个 大 豆 产 业 的 半 壁 江 山, 就 是 一 个 沉 痛 的 教 训 随 着 科 技 发 展, 我 国 的 遗 传 工 程 技 术 也 在 不 断 提 高 但 是, 应 当 看 到, 从 现 在 起 到 今 后 很 长 一 段 时 期 内, 我 国 的 遗 传 工 程 技 术 都 将 与 发 达 国 家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因 此 我 国 从 其 他 国 家 获 取 遗 传 资 源 并 进 而 得 到 商 业 利 益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即 使 有 可 能 得 到 一 些 利 益, 也 无 法 与 我 国 因 遗 传 资 源 流 失 而 造 成 的 严 重 损 失 相 比 我 国 尚 没 有 建 立 有 利 于 野 生 动 植 物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利 用 的 经 济 调 控 机 制 目 前 在 世 界 范 围 17
内 普 遍 存 在 着 自 然 资 源 产 权 界 定 模 糊 估 值 不 当 成 本 外 部 化 的 现 象, 导 致 市 场 失 灵 和 干 预 失 灵, 我 国 也 不 例 外 许 多 利 用 野 生 动 植 物 资 源 的 人 没 有 向 社 会 支 付 生 态 成 本, 甚 至 破 坏 了 资 源 ( 周 志 华 和 蒋 志 刚, 2004b) 因 为 缺 乏 有 效 的 激 励 机 制, 那 些 遗 传 资 源 丰 富 的 地 区 缺 少 保 护 积 极 性, 对 遗 传 资 源 流 失 无 动 于 衷, 甚 至 靠 出 卖 遗 传 资 源 获 得 经 济 利 益, 加 速 了 遗 传 资 源 的 流 失 因 此, 我 国 应 将 保 护 本 国 野 生 动 植 物 资 源 加 强 管 制 防 止 流 失 作 为 主 要 管 理 目 标, 尽 快 制 定 总 体 国 家 战 略 在 CITES 等 国 际 公 约 的 谈 判 中, 凡 涉 及 遗 传 资 源 问 题, 我 国 要 继 续 坚 持 发 展 中 国 家 和 遗 传 资 源 原 产 国 的 立 场, 要 求 强 化 资 源 管 理, 推 动 执 行 与 遗 传 资 源 获 取 与 惠 益 分 享 有 关 的 波 恩 准 则 针 对 许 多 遗 传 信 息 都 是 被 修 饰 后 进 行 商 业 利 用 的 现 象, 有 学 者 从 保 障 原 产 国 权 益 出 发, 提 出 区 别 生 物 遗 传 资 源 的 元 所 有 权 衍 生 所 有 权 概 念 ( 蒋 志 刚, 2005) 所 谓 元 所 有 权 即 对 生 物 遗 传 资 源 的 载 体 生 物 体 生 殖 细 胞 以 及 生 物 的 遗 传 信 息 都 拥 有 的 所 有 权 ; 衍 生 所 有 权 即 在 一 种 生 物 遗 传 资 源 被 商 业 修 饰 后, 那 些 对 这 种 生 物 遗 传 资 源 拥 有 元 所 有 权 的 国 家 仍 拥 有 的 部 分 所 有 权 利 这 对 于 解 决 目 前 遗 传 资 源 获 取 与 惠 益 分 享 讨 论 中 的 许 多 混 乱 以 及 我 国 在 谈 判 中 争 取 原 产 国 权 益 提 供 了 思 路 3.2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管 理 对 策 如 前 所 述, 现 阶 段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的 管 理 还 存 在 着 许 多 亟 待 解 决 的 矛 盾 和 问 题, 解 决 得 不 好, 很 可 能 导 致 遗 传 资 源 大 量 流 失, 并 在 相 关 国 际 谈 判 中 处 于 不 利 地 位 为 保 护 我 国 国 家 利 益, 完 善 我 国 对 遗 传 资 源 的 管 理, 建 议 尽 快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提 高 各 部 门 对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问 题 重 要 性 的 认 识, 抓 紧 制 定 国 家 战 略 要 制 定 全 国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规 划 和 研 究 规 划, 确 定 重 点 保 护 和 研 究 的 物 种 和 地 区, 并 予 以 资 金 支 持 应 在 外 交 部 门 指 导 下, 制 定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问 题 对 外 谈 判 的 原 则 性 立 场, 并 建 立 定 期 交 流 制 度 和 信 息 通 报 机 制, 以 协 调 多 个 国 际 公 约 的 谈 判 和 履 约 对 策 (2) 要 建 立 明 确 而 协 调 的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机 制 我 国 于 2004 年 建 立 了 由 17 个 部 门 组 成 的 国 家 生 物 物 种 资 源 保 护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和 有 关 科 研 院 所 知 名 专 家 组 成 的 国 家 生 物 物 种 资 源 保 护 专 家 委 员 会, 为 协 调 各 部 门 共 同 开 展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做 出 了 有 益 尝 试 但 仍 需 更 加 明 确 林 业 农 业 科 研 教 育 科 技 环 保 知 识 产 权 等 不 同 部 门 间 的 职 能 分 工, 减 少 争 执, 形 成 合 力, 充 分 发 挥 这 一 部 门 间 定 期 沟 通 交 流 机 制 的 作 用, 以 及 时 了 解 国 际 动 态, 制 定 明 确 统 一 而 灵 活 的 对 外 立 场, 保 障 我 国 在 遗 传 资 源 方 面 的 合 法 权 益 和 国 际 竞 争 力 (3) 在 修 订 相 关 法 规 时 纳 入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问 题 作 为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的 缔 约 国, 我 国 应 考 虑 把 该 公 约 中 的 遗 传 资 源 三 原 则, 即 主 权 原 则 利 益 分 享 原 则 和 知 情 同 意 原 则 写 入 国 内 法 律 法 规, 为 维 护 国 家 利 益 履 行 国 际 公 约 奠 定 更 坚 实 的 立 法 基 础, 并 制 定 有 关 遗 传 资 源 的 获 取 贸 易 研 究 和 惠 益 分 享 等 方 面 的 管 理 法 规 我 国 现 已 启 动 了 生 物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条 例 的 制 定 工 作, 鉴 于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的 紧 迫 性, 应 加 快 立 法 进 程, 使 这 项 工 作 早 日 有 法 可 依 另 外, 考 虑 修 改 我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和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中 关 于 受 保 护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定 义, 增 加 遗 传 资 源 的 概 念, 明 确 遗 传 资 源 属 国 家 所 有, 但 当 地 社 区 有 保 护 责 任 和 一 定 范 围 的 使 用 权, 并 增 加 与 遗 传 资 源 的 获 取 贸 易 研 究 和 惠 益 分 享 等 相 关 的 条 款 在 涉 及 野 生 动 植 物 进 出 口 贸 易 时, 要 本 着 保 护 我 国 遗 传 资 源 防 止 流 失 的 原 则, 修 订 有 关 进 出 口 审 批 条 件 (4) 开 展 野 生 动 植 物 遗 传 资 源 状 况 研 究 和 调 查 投 入 资 金, 尽 快 摸 清 遗 传 资 源 家 底, 并 根 据 调 查 结 果, 依 托 现 有 的 科 研 机 构 自 然 保 护 区 动 物 园 植 物 园 种 子 库 种 质 库 等 设 施, 采 取 必 要 的 资 源 保 育 保 存 措 施, 构 建 完 整 的 野 生 动 植 物 遗 传 资 源 保 存 体 系 我 国 已 于 2004 年 开 展 了 为 期 两 年 的 全 国 生 物 物 种 资 源 调 查, 调 查 18
重 点 是 农 作 物 家 养 动 物 林 木 花 卉 药 用 植 物 水 生 植 物 微 生 物 以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生 物 物 种 资 源 建 议 今 后 调 查 时, 一 是 要 特 别 加 强 对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遗 传 资 源 的 系 统 性 调 查 收 集 和 保 存 工 作 我 国 许 多 珍 稀 濒 危 物 种 亟 待 抢 救, 但 以 往 调 查 往 往 围 绕 传 统 的 经 济 物 种 如 药 用 植 物 花 卉 等, 没 有 系 统 开 展 各 类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质 资 源 的 调 查 和 保 存 工 作, 特 别 是 缺 少 专 门 关 于 珍 稀 濒 危 物 种 的 调 查 保 存 工 作, 没 有 专 门 的 濒 危 物 种 种 质 资 源 库 二 是 加 强 对 同 一 物 种 不 同 居 群 的 调 查 和 整 理, 目 前 的 调 查 工 作 以 物 种 水 平 居 多, 而 关 于 不 同 居 群 遗 传 多 样 性 的 研 究 则 比 较 零 散, 缺 乏 系 统 规 划 (5) 尝 试 建 立 有 利 于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的 经 济 机 制 应 用 经 济 学 原 理 开 展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尽 快 对 这 类 资 源 合 理 定 价, 明 确 划 分 所 有 权 使 用 权 和 收 益 权, 改 革 原 有 的 使 用 权 制 度 和 税 费 制 度, 探 索 在 国 内 实 现 遗 传 资 源 惠 益 分 享 的 机 制, 为 参 与 国 际 谈 判 积 累 论 据 和 经 验 参 考 文 献 CITES Secretariat (2007) Text of the Convention. http://www.cites.org/eng/disc/text.shtml Council of Europe (2007) Conven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European Wildlife and Natural Habitats CETS No. 104. http://conventions.coe.int/treaty/commun/quevoulezvous.asp?nt=104&cm=8&df=2/15/2007&cl=eng Environmental Treaties and Resource Indicators (2007) African Conven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 (1968). http://sedac.ciesin.org/entri/texts/african.conv.conserva. 1969.html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2007) The International Treaty Plant Genetic Resources for Food and Agriculture. (on) http://ftp.fao.org/ag/cgrfa/it/itpgrc.pdf Glowka L, Burhenne-Guilmin F, Synge H, McNeely J A, Gündling L (1994) A Guide to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IUCN, Gland and Cambridge. IUCN (The World Conservation Union) (2002) Wildlife and Livelihoods the Wildlife Business. http://www.iucn.org/publications/bulletin/3-2002/cites- GB-14-15.pdf Jiang ZG ( 蒋 志 刚 ) (2005) Meta-property right, derived property right and right of modification of biogenetic resources. Biodiversity Science ( 生 物 多 样 性 ), 13, 363 366. (in Chinese with English abstract) Lysted S (translated by Yang YH ( 杨 延 华 ), Cheng ZQ ( 成 志 勤 )) (1992) International Wildlife Law( 国 际 野 生 生 物 法 ). China Environmental Science Press, Beijing. (in Chinese) McNeely JA, Miller K, Reid WV, Mittermeier RA, Werner TB (1990) Conserving the World's Biological Diversity. World Bank, WRI, IUCN, WWF, Washington, DC. Secretariat of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2007a) Parties to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 Cartagena Protocol on Biosafety. http://www.biodiv.org/world/parties.asp Secretariat of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2007b) Bonn Guidelines on Access to Genetic Resources and Fair and Equitable Sharing of the Benefits Arising out of their Utilization. http://www.biodiv.org/doc/publications/cbd-bonn-gdls-en.p df Secretariat of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2007c) Further Consideration of Outstanding Issues Related to 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 Use of Terms, Other Approaches and Compliance Measures. http://www.biodiv.org/doc/meetings/abs/abswg-02/official/ abswg-02-02-en.pdf 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 中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 (2006) Gazette of the Environmental Status of China in 2005 (2005 中 国 环 境 状 况 公 报 ). http://www.sepa.gov.cn/plan/zkgb/05hjgb/ The Editing Group of National Report on Biodiversity of China ( 中 国 生 物 多 样 性 国 情 研 究 报 告 报 告 编 写 组 ) (1998) National Report on Biodiversity of China ( 中 国 生 物 多 样 性 国 情 研 究 报 告 ). China Environmental Science Press, Beijing. (in Chinese) The Endangered Species Import and Export Management Office of the P. R. China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办 公 室 ) (2004) Compilation of Management Documents on Wild Fauna and Flora Import and Export in China. ( 中 国 野 生 动 植 物 进 出 口 管 理 文 件 汇 编 ). Northeast Forestry University Press, Harbin. (in Chinese) The Endangered Species Import and Export Management Office of the P. R. China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濒 危 物 种 进 出 口 管 理 办 公 室 ) (2005) Compilation of Official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