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成 都 高 新 区 世 纪 城 南 路 599 号 天 府 软 件 园 D 区 5 栋 2 6 层 7 栋 16 层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作 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1-1-1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拟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3,336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由 于 公 司 股 东 在 首 次 申 报 时 尚 不 满 足 首 次 公 发 行 股 数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暂 行 规 定 中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条 件, 本 次 发 行 不 涉 及 老 股 转 让 的 情 形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授 权 公 司 董 事 会 与 主 承 销 商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核 准 协 商 确 定 每 股 面 值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人 民 币 1.00 元 人 民 币 元 年 月 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不 超 过 13,336 万 股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2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保 荐 人 承 销 的 证 券 公 司 承 诺 因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发 行 和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保 荐 人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能 力 投 资 价 值 或 者 对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 投 资 者 自 主 判 断 发 行 人 的 投 资 价 值, 自 主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自 行 承 担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因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变 化 或 者 股 票 价 格 变 动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1-1-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的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全 部 内 容, 并 特 别 注 意 下 列 事 项 一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延 长 锁 定 期 以 及 相 关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等 承 诺 1 股 份 锁 定 及 延 长 锁 定 期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除 外, 下 同 )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单 位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若 公 司 股 票 此 期 间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价 格 将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相 应 调 整 (2)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1-1-4
本 公 司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除 外, 下 同 )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若 公 司 股 票 此 期 间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价 格 将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相 应 调 整 (3) 发 行 人 间 接 控 股 股 东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除 外, 下 同 )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单 位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若 公 司 股 票 此 期 间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价 格 将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相 应 调 整 (4) 发 行 人 除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国 广 传 媒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和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分 别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2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承 诺 : 一 持 有 股 份 的 意 向 作 为 川 网 股 份 控 股 股 东, 本 公 司 未 来 持 续 看 好 公 司 以 及 所 处 行 业 的 发 展 前 景, 愿 意 长 期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较 稳 定 且 长 期 持 有 川 网 股 份 的 股 份 1-1-5
二 减 持 股 份 的 计 划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除 外, 下 同 )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则 本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上 述 减 持 价 格 及 收 盘 价 均 作 相 应 调 整 2 如 果 在 锁 定 期 满 ( 指 根 据 本 承 诺 第 2 条 第 1 项 确 定 的 股 票 锁 定 期 限, 下 同 ) 后, 本 公 司 拟 减 持 股 票 的, 将 认 真 遵 守 证 监 会 交 易 所 关 于 股 东 减 持 的 相 关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开 展 经 营 资 本 运 作 的 需 要, 审 慎 制 定 股 票 减 持 计 划, 在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后 逐 步 减 持, 锁 定 期 满 后 12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累 计 不 超 过 川 网 股 份 总 股 本 的 5%,24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累 计 不 超 过 川 网 股 份 总 股 本 的 10% 3 本 公 司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规 定, 具 体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交 易 所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4 本 公 司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本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低 于 5% 以 下 时 除 外 5 如 果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本 公 司 拟 减 持 股 票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指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如 果 因 公 司 上 市 后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则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除 权 除 息 处 理 ) 三 其 他 事 项 1 本 公 司 所 做 该 等 减 持 计 划 不 对 抗 现 行 证 监 会 交 易 所 等 监 管 部 门 对 控 股 股 东 股 份 减 持 所 做 的 相 关 规 定 若 未 来 监 管 部 门 对 控 股 股 东 股 份 减 持 所 出 台 的 相 关 规 定 比 本 减 持 计 划 更 为 严 格,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监 管 部 门 相 关 规 定 修 改 减 持 计 划 2 本 公 司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规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条 件 和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减 持 3 本 公 司 将 及 时 充 分 履 行 股 份 减 持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减 持 前 三 个 工 作 日 将 通 过 川 网 股 份 发 布 减 持 提 示 性 公 告 4 若 本 公 司 发 生 需 向 川 网 股 份 或 投 资 者 赔 偿, 且 必 须 减 持 股 份 以 进 行 赔 偿 的 情 形, 1-1-6
在 该 等 情 况 下 发 生 的 减 持 行 为 无 需 遵 守 本 减 持 计 划 5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来 将 严 格 按 照 本 减 持 计 划 进 行 股 份 减 持, 若 本 公 司 违 反 本 减 持 计 划 进 行 股 份 减 持, 本 公 司 将 自 愿 承 担 相 应 法 律 后 果, 并 赔 偿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而 给 川 网 股 份 或 投 资 者 带 来 的 损 失 (2) 发 行 人 持 股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承 诺 : 1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作 为 新 闻 网 股 份 的 股 东,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要 求,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并 严 格 履 行 新 闻 网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股 票 锁 定 承 诺 2 减 持 方 式 在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减 持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3 减 持 价 格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当 时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 具 体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 不 低 于 减 持 时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终 了 时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4 减 持 期 限 在 股 份 锁 定 期 满 后 24 个 月 内,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可 减 持 所 持 全 部 发 行 人 股 份 5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在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6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将 严 格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并 承 诺 将 遵 守 下 列 约 束 措 施 : (1) 如 果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将 在 新 闻 网 股 份 的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新 闻 网 股 份 的 其 他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因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减 持 股 票 获 得 的 收 益 归 新 闻 网 股 份 所 有 (3) 如 果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发 行 人 持 股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承 诺 : 1-1-7
本 公 司 系 川 网 股 份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要 求,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并 严 格 履 行 川 网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股 票 锁 定 承 诺 1 减 持 方 式 在 本 公 司 所 持 川 网 股 份 的 股 份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本 公 司 减 持 所 持 有 川 网 股 份 的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2 减 持 价 格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川 网 股 份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本 公 司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川 网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当 时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 具 体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 不 低 于 减 持 时 川 网 股 份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终 了 时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3 减 持 期 限 在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本 公 司 可 减 持 所 持 的 全 部 川 网 股 份 的 股 份 4 本 公 司 在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川 网 股 份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4)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承 诺 : 1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作 为 新 闻 网 股 份 的 股 东,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要 求,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并 严 格 履 行 新 闻 网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股 票 锁 定 承 诺 2 减 持 方 式 在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减 持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3 减 持 价 格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当 时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 具 体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的, 须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 不 低 于 减 持 时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终 了 时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4 减 持 期 限 在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可 减 持 所 持 全 部 新 闻 网 股 份 公 司 的 股 份 1-1-8
5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在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5)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承 诺 : 1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作 为 新 闻 网 股 份 的 股 东,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要 求,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并 严 格 履 行 新 闻 网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股 票 锁 定 承 诺 2 减 持 方 式 在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减 持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3 减 持 价 格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当 时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 具 体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的, 须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 不 低 于 减 持 时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终 了 时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4 减 持 期 限 在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可 减 持 所 持 全 部 新 闻 网 股 份 公 司 的 股 份 5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在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二 ) 股 份 回 购 及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承 诺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发 行 人 回 购 股 份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等 监 管 机 构 认 定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事 实, 发 行 人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事 实 后 启 动, 并 在 6 个 月 内 完 成 回 购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新 股, 购 回 价 格 不 低 于 其 发 行 价 格 与 银 行 同 期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之 和 若 公 司 股 票 此 期 间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价 格 将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相 应 调 整 1-1-9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投 资 者 索 赔 范 围 包 括 股 票 投 资 损 失 及 佣 金 和 印 花 税 等 损 失 发 行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事 实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违 法 事 实 后, 公 司 对 提 出 申 请 符 合 赔 偿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依 法 赔 偿 2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承 诺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公 司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时 存 在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将 购 回 本 公 司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本 公 司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等 监 管 机 构 认 定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事 实, 发 行 人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事 实 后 启 动, 并 在 6 个 月 内 ( 下 称 回 购 期 间 ) 完 成 回 购 本 公 司 对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的 购 回 价 格 不 低 于 其 转 让 价 格 与 银 行 同 期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之 和 ; 除 非 交 易 对 方 在 回 购 期 间 内 不 接 受 要 约, 否 则 本 公 司 将 购 回 已 转 让 全 部 限 售 股 份 若 发 行 人 股 票 此 期 间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价 格 将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相 应 调 整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投 资 者 索 赔 范 围 包 括 股 票 投 资 损 失 及 佣 金 和 印 花 税 等 损 失 发 行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事 实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违 法 事 实 后, 本 公 司 对 提 出 申 请 符 合 赔 偿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依 法 赔 偿 3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承 诺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单 位 指 定 由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4 发 行 人 间 接 控 股 股 东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承 诺 : 1-1-10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单 位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投 资 者 索 赔 范 围 包 括 股 票 投 资 损 失 及 佣 金 和 印 花 税 等 损 失 发 行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事 实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违 法 事 实 后, 本 单 位 对 提 出 申 请 符 合 赔 偿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依 法 赔 偿 5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分 别 承 诺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投 资 者 索 赔 范 围 包 括 股 票 投 资 损 失 及 佣 金 和 印 花 税 等 损 失 发 行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事 实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违 法 事 实 后, 本 人 对 提 出 申 请 符 合 赔 偿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依 法 赔 偿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并 已 由 有 权 部 门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或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相 关 判 决 的, 公 司 在 召 开 相 关 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对 回 购 股 份 做 出 决 议 时, 本 人 承 诺 就 该 等 回 购 股 份 的 相 关 决 议 投 赞 成 票 6 发 行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分 别 承 诺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投 资 者 索 赔 范 围 包 括 股 票 投 资 损 失 及 佣 金 和 印 花 税 等 损 失 发 行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事 实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违 法 事 实 后, 本 人 对 提 出 申 请 符 合 赔 偿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依 法 赔 偿 7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分 别 承 诺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如 因 本 公 司 未 能 依 照 适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行 业 准 1-1-11
则 的 要 求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法 定 职 责 而 导 致 本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实 际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依 照 法 律 程 序 作 出 的 有 效 司 法 裁 决,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同 时 承 诺 : 如 果 由 于 本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机 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发 行 人 律 师 : 如 因 本 所 为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经 司 法 机 关 生 效 判 决 认 定 后,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因 本 所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所 载 内 容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而 遭 受 的 损 失 有 权 获 得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资 格 损 失 计 算 标 准 赔 偿 主 体 之 间 的 责 任 划 分 和 免 责 事 由 等, 按 照 证 券 法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证 券 市 场 因 虚 假 陈 述 引 发 的 民 事 赔 偿 案 件 的 若 干 规 定 ( 法 释 [2003]2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执 行,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相 应 修 订, 则 按 届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本 所 将 严 格 履 行 生 效 司 法 文 书 确 定 的 赔 偿 责 任, 并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确 保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会 计 师 :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二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为 保 护 投 资 者 利 益, 进 一 步 明 确 稳 定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公 司 股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措 施, 发 行 人 特 制 订 预 案 如 下 : 一 实 施 条 件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公 司 股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在 不 触 及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退 市 条 件 的 基 础 上, 且 公 司 情 况 同 时 满 足 监 管 机 构 对 于 回 购 增 持 等 股 本 变 动 行 为 的 规 定, 即 可 实 施 本 预 案 措 施, 以 稳 定 公 司 股 票 合 理 价 值 区 间 具 体 实 施 措 施 方 案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二 具 体 措 施 1-1-12
( 一 )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股 份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除 外, 下 同 )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控 股 股 东 应 在 出 现 上 述 情 形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起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就 其 是 否 有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具 体 计 划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控 股 股 东 应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在 二 级 市 场 以 买 入 的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筹 取 得 控 股 股 东 在 6 个 月 内 增 持 的 公 司 权 益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的 2% 即 控 股 股 东 可 以 自 首 次 增 持 之 日 起 算 的 未 来 6 个 月 内, 从 二 级 市 场 上 继 续 择 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累 积 增 持 比 例 不 超 过 公 司 已 发 行 总 股 份 的 2%( 含 首 次 已 增 持 部 分 ) ( 二 )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公 司 可 以 启 动 回 购 股 份 如 控 股 股 东 未 如 期 公 告 前 述 具 体 增 持 计 划, 或 明 确 表 示 未 有 增 持 计 划 的, 则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出 现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情 形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起 20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是 否 有 具 体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如 公 司 采 用 回 购 股 份 的, 应 按 照 如 下 措 施 进 行 : 1 股 份 回 购 价 格 确 定 回 购 价 格 的 原 则 : 董 事 会 以 上 一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收 益 为 基 础, 参 考 国 内 A 股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静 态 市 盈 率 的 平 均 水 平, 根 据 上 述 每 股 收 益 和 静 态 市 盈 率 确 定 回 购 价 格, 参 考 公 司 每 股 净 资 产, 同 时 结 合 公 司 当 时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状 况, 确 定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区 间 董 事 会 确 定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区 间 以 后, 需 要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若 公 司 在 回 购 期 内 发 生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派 发 股 票 或 现 金 红 利 股 票 缩 股 配 股 或 发 行 股 本 权 证 等 事 宜, 自 股 价 除 权 除 息 之 日 起, 相 应 调 整 回 购 价 格 的 价 格 区 间 2 股 份 回 购 金 额 确 定 回 购 金 额 的 原 则 : 公 司 董 事 会 以 不 高 于 上 一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20% 为 股 份 回 购 金 额 的 参 考 依 据, 结 合 公 司 当 时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状 况, 确 定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总 额 上 限 董 事 会 确 定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总 额 上 限 以 后, 需 要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1-1-13
3 股 份 回 购 期 限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定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回 购 期 限, 如 果 在 此 期 限 内 回 购 资 金 总 额 使 用 完 毕, 则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并 视 同 回 购 期 限 提 前 届 满 4 股 份 回 购 实 施 计 划 公 司 将 根 据 资 本 市 场 的 变 化 情 况 和 公 司 经 营 的 实 际 状 况, 按 照 股 份 回 购 的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择 机 制 定 股 份 回 购 的 相 关 方 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报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审 批 或 备 案 以 后 实 施 ( 三 )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公 司 董 事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非 控 股 股 东 提 名 的 董 事, 下 同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可 以 基 于 对 本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的 信 心 和 公 司 股 票 价 值 的 合 理 判 断 作 出 决 定,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在 二 级 市 场 以 买 入 的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筹 取 得 如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如 期 公 告 前 述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或 因 各 种 原 因 导 致 前 述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未 能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其 首 次 触 发 增 持 义 务 后 的 30 个 交 易 日 内 ( 如 期 间 存 在 N 个 交 易 日 限 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卖 股 票, 则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首 次 触 发 增 持 义 务 后 的 30+N 个 交 易 日 内 ) 或 前 述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未 能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后 的 10 个 交 易 日 内 ( 如 期 间 存 在 N 个 交 易 日 限 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卖 股 票, 则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前 述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未 能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后 的 10+N 个 交 易 日 内 ), 无 条 件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并 且 各 自 累 计 增 持 金 额 不 低 于 其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额 的 20%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时 应 提 前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报 告 具 体 实 施 计 划 方 案, 公 司 将 按 相 关 规 定 公 告 ( 四 ) 在 履 行 完 毕 前 述 三 项 任 一 增 持 或 回 购 措 施 后 的 120 个 交 易 日 内,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增 持 或 回 购 义 务 自 动 解 除 从 履 行 完 毕 前 述 三 项 任 一 增 持 或 回 购 措 施 后 的 第 121 个 交 易 日 开 始, 如 果 公 司 A 股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仍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增 持 或 回 购 义 务 将 按 照 前 述 ( 一 ) ( 二 ) ( 三 ) 的 顺 序 自 动 产 生 ( 五 )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履 行 其 增 持 或 回 购 义 务 时, 应 按 照 1-1-14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适 用 的 监 管 规 定 履 行 相 应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并 需 符 合 国 有 资 产 监 管 等 相 关 规 定 在 本 预 案 有 效 期 内, 新 聘 任 的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履 行 本 预 案 规 定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义 务 并 按 同 等 标 准 履 行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作 出 的 其 他 承 诺 义 务 对 于 公 司 拟 聘 任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获 得 提 名 前 书 面 同 意 履 行 前 述 承 诺 和 义 务 ( 六 ) 其 他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1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的 议 案, 并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2 任 何 对 本 预 案 的 修 订 均 应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且 需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通 过 ( 七 ) 相 关 惩 罚 措 施 1 对 于 控 股 股 东, 如 已 公 告 增 持 具 体 计 划 但 由 于 主 观 原 因 不 能 实 际 履 行, 则 公 司 应 将 与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截 留, 直 至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 如 已 经 连 续 两 次 触 发 增 持 义 务 而 控 股 股 东 均 未 能 提 出 具 体 增 持 计 划, 则 公 司 可 将 与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截 留 用 于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控 股 股 东 丧 失 对 相 应 金 额 现 金 分 红 的 追 索 权 ; 如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的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投 弃 权 票 或 反 对 票, 则 公 司 可 将 与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截 留 用 于 下 次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控 股 股 东 丧 失 对 相 应 金 额 现 金 分 红 的 追 索 权 2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主 动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如 个 人 在 任 职 期 间 因 主 观 原 因 未 能 按 本 预 案 的 相 关 约 定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则 公 司 应 将 与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工 资 薪 酬 代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 如 个 人 在 任 职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能 主 动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由 控 股 股 东 或 董 事 会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更 换 相 关 董 事,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请 解 聘 相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3 如 因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上 市 规 则 等 证 券 监 管 法 规 对 于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最 低 持 股 比 例 的 规 定 导 致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无 法 履 行 其 增 持 或 回 购 义 务 的,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可 免 于 前 述 惩 罚, 但 亦 应 积 极 采 取 其 他 措 施 稳 定 股 价 1-1-15
本 预 案 经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在 本 公 司 完 成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自 动 生 效, 在 此 后 三 年 内 有 效 三 关 于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 一 ) 发 行 人 承 诺 : 1 如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接 受 公 开 社 会 监 督,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督 促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2) 向 本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向 社 会 公 众 道 歉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 (4) 因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其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按 相 应 的 赔 偿 金 额 冻 结 自 有 资 金, 为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要 求 需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损 失 提 供 保 障 2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本 公 司 的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本 公 司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3 就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责 任 主 体 未 能 履 行 其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本 公 司 予 以 及 时 信 息 披 露, 并 对 采 取 的 相 关 约 束 措 施 予 以 及 时 披 露 ( 二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承 诺 : 如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1-1-16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接 受 公 开 社 会 监 督,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督 促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向 社 会 公 众 道 歉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 (4) 因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其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且 相 关 损 失 数 额 经 司 法 机 关 以 司 法 裁 决 形 式 予 以 认 定 的, 本 公 司 按 相 应 的 赔 偿 金 额 申 请 冻 结 所 持 有 的 相 应 市 值 的 公 司 股 票, 为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要 求 需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损 失 提 供 保 障 ; (5) 本 公 司 违 反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减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将 减 持 所 得 收 益 上 缴 公 司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三 )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承 诺 :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系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明 确 本 单 位 未 能 履 行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中 相 关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现 根 据 相 关 监 管 要 求, 指 定 由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就 本 单 位 未 履 行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相 关 上 市 文 件 中 所 披 露 的 承 诺 时 所 应 采 取 的 约 束 措 施 做 出 承 诺 并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 四 ) 发 行 人 间 接 控 股 股 东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承 诺 : 如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及 本 单 位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单 位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1-17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接 受 公 开 社 会 监 督,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督 促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向 社 会 公 众 道 歉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及 本 单 位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单 位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五 )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分 别 承 诺 : 如 本 公 司 ( 单 位 )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 单 位 )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川 网 股 份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 单 位 )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接 受 公 开 社 会 监 督,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督 促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2) 向 川 网 股 份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向 社 会 公 众 道 歉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 (4) 本 公 司 ( 单 位 ) 违 反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减 持 川 网 股 份 股 票 的, 将 减 持 所 得 收 益 上 缴 川 网 股 份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 单 位 )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公 司 ( 单 位 )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川 网 股 份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 单 位 )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1-1-18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川 网 股 份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六 )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分 别 承 诺 : 如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人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接 受 公 开 社 会 监 督,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督 促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向 社 会 公 众 道 歉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 (4) 根 据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或 有 关 政 府 机 构 认 定 本 人 承 诺 未 得 到 实 际 履 行,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因 前 述 承 诺 未 得 到 实 际 履 行 而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将 本 人 在 公 司 上 市 当 年 全 年 从 公 司 所 领 取 的 薪 金 总 额 的 20% 对 投 资 者 先 行 进 行 赔 偿, 并 接 受 公 司 给 予 的 停 止 发 放 工 资 奖 金 和 津 贴 等 经 济 处 罚 或 其 它 处 分 ; (5) 若 本 人 离 职 或 职 务 发 生 变 动 的, 同 样 受 以 上 条 款 的 约 束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人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四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为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促 进 资 本 市 场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14]17 号 ) 和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资 本 市 场 中 小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3]110 号 ) 要 求, 根 据 关 于 首 发 及 再 融 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有 关 事 项 的 指 导 意 见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就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事 项 对 即 期 回 报 摊 薄 的 影 响 进 1-1-19
行 了 认 真 分 析 并 拟 定 了 相 关 填 补 措 施,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一 本 次 发 行 对 发 行 人 每 股 收 益 的 影 响 公 司 本 次 拟 发 行 3,336 万 股 (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以 经 证 监 会 核 准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准 ),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01%, 公 司 股 东 无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发 行 完 成 后 预 计 公 司 总 股 本 13,336 万 股 假 定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产 业 政 策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产 品 市 场 情 况 等 方 面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不 考 虑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后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等 的 影 响, 且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于 2016 年 9 月 实 施 完 成 如 果 发 行 人 2016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较 2015 年 度 增 长 率 低 于 8.34%, 则 发 行 人 即 期 回 报 存 在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特 此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可 能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风 险 ( 注 : 上 述 假 设 分 析 及 关 于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即 期 回 报 指 标 的 测 算 不 构 成 公 司 的 盈 利 预 测, 投 资 者 不 应 据 此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投 资 者 据 此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造 成 损 失 的, 公 司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二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必 要 性 及 合 理 性 分 析 ( 一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必 要 性 及 合 理 性 1 必 要 性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能 进 一 步 加 强 公 司 品 牌 影 响 力, 同 时 提 供 加 快 技 术 升 级 建 设 和 的 运 营 投 入 资 金 需 求 问 题 将 有 助 于 公 司 继 续 做 大 做 强 以 时 政 新 闻 为 主 民 生 资 讯 为 辅 的 信 息 传 播 和 交 互 平 台, 进 一 步 做 好 普 通 受 众 与 政 府 沟 通 的 重 要 桥 梁, 做 好 世 界 了 解 四 川 的 窗 口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是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规 范 运 作 水 平 的 需 要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至 今 已 形 成 较 为 科 学 合 理 的 治 理 结 构 和 管 理 体 系, 尤 其 是 通 过 改 制 辅 导, 使 本 公 司 在 规 范 运 作 方 面 达 到 了 股 份 公 司 的 运 作 要 求 作 为 上 市 公 司, 公 司 将 在 监 管 机 构 外 部 股 东 以 及 社 会 媒 体 的 监 督 下 进 一 步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规 范 运 作 水 平, 增 加 管 理 透 明 度, 并 逐 步 建 立 起 长 期 有 效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从 而 促 进 公 司 快 速 健 康 稳 定 发 展 2 合 理 性 公 司 已 具 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条 件, 具 备 符 合 要 求 的 主 体 资 格, 能 够 独 立 开 展 业 务 并 坚 持 规 范 运 行 1-1-20
公 司 历 经 十 余 年 的 经 营 和 发 展, 用 户 规 模 业 务 资 质 品 牌 影 响 力 技 术 水 平 以 及 销 售 渠 道 等 在 行 业 内 均 建 立 了 一 定 的 比 较 优 势, 同 时 公 司 的 各 项 经 营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监 管 机 构 对 企 业 首 发 上 市 的 各 项 要 求 公 司 拥 有 清 晰 的 战 略 规 划, 拥 有 丰 富 的 人 才 储 备, 拥 有 优 质 的 资 产 资 源, 能 够 持 续 健 康 的 发 展, 为 投 资 者 带 来 持 续 稳 定 的 投 资 回 报 ( 二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围 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核 心 技 术 进 行, 旨 在 扩 大 公 司 经 营 及 服 务 规 模,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保 持 并 提 升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从 而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社 会 影 响 力 同 时, 公 司 从 事 的 募 投 项 目 在 人 员 技 术 市 场 等 方 面 已 做 好 了 充 分 的 储 备 1 公 司 具 有 较 全 面 的 新 闻 信 息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截 止 目 前, 公 司 已 具 备 的 经 营 资 质 包 括 :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许 可 证 互 联 网 出 版 许 可 证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视 听 节 目 许 可 证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 短 信 息 类 服 务 计 入 代 码 使 用 证 书 等 以 上 资 质 的 取 得, 确 保 了 公 司 能 够 顺 利 开 展 新 闻 采 编 经 营 性 网 站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等 一 系 列 业 务 活 动 募 投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各 项 子 业 务 均 在 此 范 围 之 内, 具 有 合 法 合 规 性 2 拥 有 优 质 的 营 销 资 源 和 强 大 的 用 户 基 础 公 司 历 来 十 分 重 视 营 销 渠 道 的 建 设, 经 过 十 余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在 逐 步 开 展 业 务 的 同 时, 不 断 加 大 市 场 团 队 建 设 和 营 销 渠 道 建 设 目 前, 公 司 与 四 川 省 内 各 移 动 电 信 运 营 商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借 助 四 川 移 动 四 川 电 信 等 电 信 运 营 商 渠 道 形 成 了 一 支 强 有 力 的 市 场 队 伍, 建 立 了 覆 盖 四 川 全 省 的 推 广 网 络 截 止 2015 年 末, 公 司 市 场 营 销 团 队 员 工 有 110 名, 其 中 大 多 数 均 为 在 公 司 服 务 多 年 的 老 员 工, 市 场 营 销 基 础 十 分 稳 定 用 户 基 础 方 面, 目 前 公 司 已 拥 有 网 站 论 坛 用 户 约 650 万 户 手 机 用 户 超 过 6,100 万 户, 具 备 良 好 的 用 户 基 础, 随 着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体 系 的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完 善, 募 投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各 项 子 业 务 将 顺 利 开 展 3 公 司 拥 有 良 好 的 产 品 基 础 和 实 践 经 验 公 司 自 1999 年 开 展 业 务 以 来, 在 互 联 网 新 闻 领 域 得 到 长 足 发 展 的 同 时, 致 力 于 为 互 联 网 用 户 及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优 质 的 增 值 业 务 服 务 经 过 多 年 来 的 持 续 经 营, 公 司 已 经 积 1-1-21
累 了 丰 富 的 业 务 经 验 及 成 果, 具 备 良 好 的 业 务 和 市 场 基 础 4 公 司 拥 有 建 设 募 投 项 目 所 需 的 技 术 和 人 才 储 备 公 司 持 续 专 注 于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经 营 十 几 年, 通 过 不 断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人 才, 目 前 已 经 形 成 了 一 支 强 大 的 技 术 团 队, 并 已 建 设 了 部 分 基 础 网 络 设 施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在 业 务 开 展 的 过 程 中 积 累 了 一 大 批 网 络 及 终 端 设 备 关 键 技 术 开 发 经 验, 主 要 包 括 图 文 图 像 视 频 的 远 程 传 输 及 内 容 生 产 管 理 和 分 发 核 心 技 术 等, 均 为 募 投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打 下 了 良 好 的 技 术 基 础 三 公 司 应 对 本 次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采 取 的 措 施 为 促 进 公 司 业 务 健 康 良 好 的 发 展, 充 分 保 护 公 司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的 权 益, 公 司 将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增 强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提 升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经 营 效 益, 为 中 长 期 的 股 东 价 值 回 报 提 供 保 障 公 司 就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事 宜, 承 诺 采 取 的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 一 ) 进 一 步 健 全 和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将 认 真 执 行 已 有 的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并 在 未 来 发 展 过 程 中 不 断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强 化 各 项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和 透 明 度, 保 证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公 司 和 股 东 共 同 利 益 的 最 大 化 ( 二 ) 创 新 业 务 盈 利 模 式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优 化 组 织 架 构, 由 传 统 垂 直 型 组 织 管 理 模 式 向 扁 平 型 现 代 化 企 业 组 织 管 理 模 式 转 变, 真 正 实 现 互 联 网 企 业 的 高 效 性 和 务 实 性 ; 在 业 务 盈 利 模 式 的 创 新 上, 公 司 将 通 过 整 合 其 他 资 源 和 利 用 自 身 服 务 平 台, 增 强 社 会 化 媒 体 营 销 的 专 业 研 究, 为 客 户 提 供 更 适 合 更 有 效 的 服 务, 从 而 增 强 盈 利 水 平 ( 三 ) 加 快 营 销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公 司 将 加 速 建 设 一 支 专 业 高 效 的 自 有 营 销 服 务 团 队 ; 构 架 起 以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代 理 商 为 线 条 的 合 作 联 盟, 二 者 形 成 的 企 业 营 销 平 台 将 成 为 企 业 经 营 利 润 最 具 潜 力 和 稳 定 的 支 柱 ( 四 ) 提 高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加 强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1-1-22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将 开 立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并 与 开 户 银 行 保 荐 机 构 签 订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确 保 募 集 资 金 专 款 专 用 同 时,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的 相 关 规 定, 在 进 行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资 时, 履 行 资 金 支 出 审 批 手 续 ; 明 确 各 控 制 环 节 的 相 关 责 任, 按 投 资 计 划 申 请 审 批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并 对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内 部 检 查 和 考 核 ( 五 ) 深 化 人 力 资 源 体 系 改 革 不 断 深 化 人 力 资 源 制 度 改 革, 通 过 完 善 灵 活 的 用 人 机 制 科 学 合 理 的 考 核 体 系 及 对 内 公 平 对 外 具 备 竞 争 力 的 薪 酬 激 励 政 策, 创 造 吸 引 高 素 质 专 业 人 才 和 管 理 人 才 的 制 度 优 势 与 工 作 环 境, 努 力 建 设 一 支 团 结 高 效 真 诚 进 取 的 员 工 队 伍 ( 六 ) 完 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努 力 提 升 股 东 回 报 公 司 实 施 积 极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公 司 已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及 监 管 要 求, 制 订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就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事 宜 进 行 详 细 规 定 和 公 开 承 诺, 并 通 过 了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充 分 维 护 公 司 股 东 依 法 享 有 的 资 产 收 益 等 权 利, 提 高 公 司 的 未 来 回 报 能 力 四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 一 )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承 诺 : 不 越 权 干 预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不 侵 占 公 司 利 益 ; 不 存 在 公 司 通 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向 本 单 位 收 购 资 产 的 情 形 ( 二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承 诺 : 不 越 权 干 预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不 侵 占 公 司 利 益 ; 不 存 在 公 司 通 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向 本 单 位 收 购 资 产 的 情 形 五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对 本 次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为 确 保 公 司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能 够 得 到 切 实 履 行, 特 承 诺 如 下 : 1 不 以 无 偿 或 以 不 公 平 条 件 向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输 送 利 益, 也 不 采 用 其 他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 1-1-23
2 将 对 本 人 的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进 行 约 束, 并 支 持 与 配 合 公 司 对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的 规 范,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参 与 讨 论 及 拟 定 关 于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行 为 规 范 的 相 关 制 度 并 严 格 遵 守 该 等 制 度 规 范 ; 3 不 动 用 公 司 资 产 从 事 与 本 人 履 行 职 责 无 关 的 任 何 投 资 消 费 活 动 ; 4 全 力 支 持 董 事 会 或 薪 酬 委 员 会 制 订 的 薪 酬 制 度 与 公 司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并 在 公 司 董 事 会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薪 酬 制 度 议 案 时 投 赞 成 票 ( 如 有 投 票 / 表 决 权 ); 5 若 公 司 后 续 推 出 股 权 激 励 政 策, 全 力 支 持 公 司 将 该 股 权 激 励 的 行 权 条 件 与 公 司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并 在 公 司 董 事 会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股 权 激 励 议 案 时 投 赞 成 票 ( 如 有 投 票 / 表 决 权 ); 6 若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公 开 作 出 解 释 并 道 歉 ; 本 人 自 愿 接 受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协 会 等 对 本 人 采 取 的 自 律 监 管 措 施 ; 若 违 反 承 诺 给 公 司 或 者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依 法 承 担 补 偿 责 任 五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为 保 障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公 司 就 上 市 后 三 年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承 诺 如 下 : 公 司 承 诺, 严 格 遵 守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上 市 后 适 用 )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中 关 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规 定, 按 照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履 行 分 红 义 务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六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良 好, 各 项 业 务 稳 步 推 进 ;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规 模 及 采 购 价 格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及 销 售 价 格 主 要 客 户 及 供 应 商 的 构 成 税 收 政 策 均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1-1-24
化 ;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不 存 在 明 显 的 周 期 性 和 季 节 性 特 征 自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行 业 未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本 公 司 亦 不 存 在 影 响 投 资 者 判 断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七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及 保 荐 人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结 论 意 见 对 本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用 户 偏 好 发 生 变 化 结 算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业 务 推 广 依 赖 电 信 运 营 商 盈 利 模 式 转 变 财 政 补 贴 和 政 府 购 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下 降 等, 本 公 司 已 在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中 进 行 了 分 析 并 完 整 披 露 本 公 司 为 一 家 以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为 支 撑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为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务 依 托 于 全 面 的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突 出 的 品 牌 优 势 与 客 户 粘 性 庞 大 的 用 户 规 模 与 各 地 方 党 政 部 门 的 良 好 关 系 信 息 获 取 优 势,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保 荐 机 构 通 过 核 查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情 况 和 政 策 情 况 发 行 人 业 务 情 况 财 务 情 况 管 理 情 况 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等 内 容, 认 为 : 若 发 行 人 继 续 保 持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继 续 保 持 并 提 升 经 营 能 力, 且 顺 利 实 施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则 发 行 人 抵 御 各 类 风 险 (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相 关 内 容 ) 的 能 力 能 够 增 强 若 未 来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和 公 司 经 营 未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发 行 人 将 继 续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但 如 果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描 述 的 风 险 因 素 集 中 发 生, 或 出 现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及 其 他 不 可 预 测 的 风 险, 而 公 司 自 身 未 能 及 时 调 整 以 应 对 相 关 变 化, 则 不 能 排 除 公 司 在 未 来 期 间 的 经 营 业 绩 无 法 持 续 增 长, 甚 至 可 能 出 现 公 司 上 市 当 年 营 业 利 润 相 较 上 一 年 度 下 滑 50% 以 上 的 风 险 关 于 前 述 风 险 因 素, 请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相 关 内 容 八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2014 年 2 月 12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形 成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依 其 所 持 股 份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1-1-25
九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发 行 人 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 召 开 了 2014 年 度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有 关 股 利 分 配 的 主 要 规 定 如 下 :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本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 一 )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公 司 实 施 持 续 稳 定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当 重 视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和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二 )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可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在 有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公 司 在 选 择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时, 相 对 于 股 票 股 利 等 分 配 方 式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三 )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具 体 条 件 比 例 和 期 间 间 隔 1 实 施 现 金 分 配 的 条 件 (1) 公 司 该 年 度 或 半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值, 即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提 取 公 积 金 1-1-26
后 所 余 的 税 后 利 润 为 正 值 (2)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值, 当 年 每 股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不 低 于 0.1 元 (3)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或 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2 利 润 分 配 期 间 间 隔 在 满 足 利 润 分 配 条 件 前 提 下, 原 则 上 公 司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主 要 以 现 金 分 红 为 主, 但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盈 利 情 况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3 现 金 分 红 最 低 金 额 或 比 例 公 司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股 利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10%; 公 司 在 实 施 上 述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的 同 时, 可 以 派 发 股 票 股 利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目 前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 四 ) 公 司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具 体 条 件 公 司 在 经 营 情 况 良 好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未 来 成 长 性 较 好 每 股 净 资 产 偏 高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有 利 于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整 体 利 益 时,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下, 公 司 可 以 采 用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具 体 分 红 比 例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决 定 1-1-27
( 五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1 公 司 每 年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由 董 事 会 结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盈 利 情 况 资 金 供 给 和 需 求 情 况 提 出 拟 订,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半 数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独 立 董 事 及 监 事 会 对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进 行 审 核 并 出 具 书 面 意 见 董 事 会 审 议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进 行 审 核 并 发 表 独 立 明 确 的 意 见, 董 事 会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时, 应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电 话 传 真 和 邮 件 沟 通 或 邀 请 中 小 股 东 参 会 等 方 式,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2 公 司 因 前 述 第 ( 三 ) 款 规 定 的 特 殊 情 况 而 不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或 公 司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但 不 提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最 近 三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低 于 最 近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三 十 时, 公 司 应 在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和 年 报 全 文 中 披 露 未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或 现 金 分 配 低 于 规 定 比 例 的 原 因, 以 及 公 司 留 存 收 益 的 确 切 用 途 及 预 计 投 资 收 益 等 事 项 进 行 专 项 说 明, 经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意 见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六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变 更 如 遇 到 战 争 自 然 灾 害 等 不 可 抗 力, 并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时, 或 公 司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或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确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公 司 可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制 订 和 修 改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草 拟,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制 定 或 修 改 利 润 分 配 相 关 政 策 时,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通 过, 审 议 时 公 司 应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表 决, 充 分 征 求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以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七 )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披 露 公 司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说 明 是 否 符 合 公 1-1-28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现 金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尽 职 履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充 分 维 护 等 如 涉 及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要 详 细 说 明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 八 ) 其 他 事 项 公 司 股 东 存 在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 二 )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2015 年 6 月 25 日,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向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6,700,000.00 元 ( 含 税 ) 上 述 现 金 股 利 已 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 支 付 完 毕 2016 年 4 月 26 日,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向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12,000,000.00 元 ( 含 税 ) 上 述 现 金 股 利 已 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 支 付 完 毕 十 盈 利 模 式 及 其 转 变 不 能 适 应 用 户 消 费 习 惯 偏 好 变 化 的 风 险 公 司 以 短 彩 信 方 式 提 供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具 有 不 受 网 络 环 境 限 制 不 用 消 耗 上 网 流 量 资 费 固 定 ; 定 时 送 达 存 储 阅 读 ; 信 息 已 经 采 编 人 员 分 类 筛 选 内 容 真 实 可 靠 保 持 传 统 纸 质 媒 体 编 辑 成 刊 重 点 突 出 一 次 阅 读 要 闻 尽 览 等 特 点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手 机 报 产 品 已 经 形 成 了 稳 定 的 用 户 群 体 和 盈 利 模 式 但 近 年 来, 随 着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快 速 发 展 和 移 动 智 能 终 端 的 普 及, 移 动 终 端 APP 业 务 发 展 迅 猛, 腾 讯 新 闻 新 浪 新 闻 ZAKER 今 日 头 条 等 资 讯 类 移 动 终 端 应 用 程 序 更 是 因 其 零 费 用 信 息 随 时 可 获 取 交 互 性 及 定 制 化 等 特 征 深 受 广 大 用 户 欢 迎, 并 已 实 现 对 公 司 手 机 报 产 品 的 部 分 功 能 替 代 虽 然, 公 司 以 短 彩 信 为 主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作 为 手 机 上 原 生 的 移 动 应 用, 在 普 及 性 1-1-29
及 时 性 和 易 用 性 方 面 比 其 它 客 户 端 仍 具 有 原 生 优 势, 但 若 未 来 公 司 活 跃 用 户 的 消 费 习 惯 信 息 获 取 方 式 及 偏 好 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必 须 能 够 适 应 市 场 环 境 变 化, 根 据 用 户 的 需 求 快 速 制 定 应 对 措 施, 调 整 业 务 模 式 和 盈 利 模 式, 否 则 公 司 的 用 户 数 量 和 盈 利 状 况 将 出 现 较 大 不 利 变 化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已 出 现 下 滑 趋 势 为 此, 发 行 人 积 极 应 对, 通 过 充 分 利 用 自 身 行 业 地 位 和 竞 争 优 势, 发 展 创 新, 经 国 家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将 手 机 报 产 品 纳 入 党 报 党 刊 征 订 范 围, 有 效 地 弥 补 了 手 机 报 订 阅 用 户 数 下 降 对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的 影 响 同 时, 发 行 人 盈 利 模 式 也 开 始 从 2G 产 品 时 代 的 由 订 阅 用 户 直 接 付 费 的 单 一 盈 利 模 式, 向 3G 4G 产 品 时 代 的 既 有 订 阅 用 户 直 接 付 费, 又 有 通 过 吸 引 用 户 免 费 浏 览 信 息, 以 提 高 媒 体 影 响 力, 再 由 商 家 和 广 告 主 付 费 的 多 元 化 盈 利 模 式 转 变 但 若 发 行 人 上 述 盈 利 模 式 的 转 变 不 及 预 期, 则 公 司 的 盈 利 状 况 仍 将 出 现 较 大 不 利 变 化 1-1-30
目 录 本 次 发 行 概 况...2 发 行 人 声 明...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4 第 一 节 释 义...35 一 普 通 术 语...35 二 专 业 术 语...37 第 二 节 概 览...40 一 发 行 人 简 介...40 二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40 三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概 述...41 四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41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44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44 二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机 构 的 情 况...44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关 系 的 说 明...46 四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要 日 期...46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48 一 手 机 报 产 品 支 持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的 风 险...48 二 政 府 补 贴 和 政 府 购 买 金 额 下 降 的 风 险...48 三 盈 利 模 式 及 其 转 变 不 能 适 应 用 户 消 费 习 惯 偏 好 变 化 的 风 险...49 四 业 务 推 广 依 赖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风 险...50 五 手 机 报 产 品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下 降 的 风 险...50 六 结 算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风 险...51 七 公 司 管 理 能 力 可 能 无 法 适 应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的 风 险...51 八 人 力 成 本 上 升 的 风 险...52 九 募 投 项 目 建 设 期 公 司 整 体 净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52 十 募 投 项 目 投 资 收 益 无 法 达 到 预 期 水 平 的 风 险...53 十 一 成 长 性 风 险...53 十 二 信 息 传 播 内 容 可 能 面 临 的 侵 权 诉 讼 及 处 罚 风 险...53 十 三 业 务 资 质 到 期 及 更 换 的 风 险...54 十 四 系 统 安 全 可 靠 运 行 的 风 险...54 十 五 净 利 润 率 下 降 的 风 险...54 十 六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55 十 七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的 风 险...55 十 八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55 十 九 大 股 东 控 制 的 风 险...56 二 十 业 绩 无 法 持 续 增 长 的 风 险...56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58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58 1-1-31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情 况...58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59 四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结 构 图...62 五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的 情 况...63 六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69 七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80 八 发 行 人 正 在 执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及 其 他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82 九 发 行 人 员 工 情 况...82 十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以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83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104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104 二 主 营 业 务 演 变 情 况...128 三 行 业 基 本 情 况...155 四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地 位...182 五 发 行 人 的 销 售 情 况 及 主 要 客 户...191 六 发 行 人 的 采 购 情 况 及 主 要 供 应 商...196 七 发 行 人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情 况...201 八 特 许 经 营 权 和 主 要 资 质 情 况...210 九 发 行 人 创 新 和 研 发 情 况...211 十 未 来 发 展 规 划...214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219 一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性...219 二 同 业 竞 争...220 三 关 联 方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224 四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的 交 易 情 况...245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248 一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介...248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及 所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254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情 况...256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情 况...256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投 资 情 况...256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情 况...257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发 行 人 签 定 的 协 议 及 有 关 协 议 的 履 行 情 况...261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合 规 情 况...261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两 年 变 动 情 况 及 原 因...261 十 公 司 治 理...263 十 一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268 十 二 最 近 三 年 发 行 人 违 法 违 规 行 为...269 十 三 最 近 三 年 发 行 人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的 情 况...269 十 四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对 外 担 保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269 十 五 公 司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情 况...272 1-1-32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277 一 会 计 报 表...277 二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的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282 三 影 响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和 利 润 的 主 要 因 素, 以 及 对 发 行 人 具 有 核 心 意 义 或 其 变 动 对 业 绩 变 动 具 有 较 强 预 示 作 用 的 财 务 或 非 财 务 指 标...284 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审 计 意 见...287 五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287 六 税 项...307 七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收 购 兼 并 情 况...309 八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及 其 影 响 分 析...309 九 财 务 指 标...311 十 资 产 评 估 情 况...312 十 一 历 次 验 资 情 况...317 十 二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319 十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319 十 四 财 务 状 况 分 析...359 十 五 现 金 流 量 分 析...387 十 六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390 十 七 最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390 十 八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391 十 九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391 二 十 发 行 人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395 二 十 一 发 行 人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使 用 计 划...396 二 十 二 保 荐 人 关 于 利 润 分 配 的 核 查 意 见...396 二 十 三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主 要 经 营 状 况...397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398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概 况...398 二 投 资 项 目 概 况...401 三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涉 及 土 地 及 房 产 的 情 况...428 四 以 自 有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金 先 期 投 资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情 况...428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430 一 重 大 合 同...430 二 发 行 人 对 外 担 保 情 况...432 三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432 四 刑 事 诉 讼 情 况...432 五 第 三 方 数 据 来 源 情 况...432 第 十 二 节 有 关 声 明...434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435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437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438 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439 五 评 估 机 构 声 明...440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441 1-1-33
第 十 三 节 附 件...442 一 备 查 文 件 目 录...442 二 查 阅 时 间 及 地 点...442 1-1-34
第 一 节 释 义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一 普 通 术 语 发 行 人 本 公 司 公 司 川 网 股 份 股 份 公 司 母 公 司 川 网 有 限 指 指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前 为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系 由 四 川 手 机 报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2 年 12 月 17 日 更 名 而 来 手 机 报 公 司 指 四 川 手 机 报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指 指 中 国 共 产 党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宣 传 部 主 管 举 办 的 直 属 事 业 单 位,2012 年 12 月, 川 网 有 限 承 接 其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人 员 和 业 务 现 已 完 成 注 销 登 记 手 续 中 国 共 产 党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宣 传 部 主 管 举 办 的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四 川 新 闻 网 指 www.newssc.org;www.newssc.net 中 国 西 部 网 指 www.cnxibu.com 新 传 媒 公 司 指 四 川 省 新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新 媒 互 联 指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麻 辣 文 化 指 四 川 麻 辣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新 网 公 共 指 四 川 新 网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中 传 媒 指 巴 中 市 网 络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都 网 泰 指 成 都 网 泰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公 交 传 媒 指 成 都 公 交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指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发 展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指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国 广 传 媒 指 国 广 环 球 传 媒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指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社 有 限 公 司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指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指 四 川 九 洲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树 人 传 媒 指 四 川 树 人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外 宣 传 媒 指 四 川 省 外 宣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新 媒 物 业 指 成 都 市 新 媒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1-35
西 部 新 业 指 西 部 新 业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网 文 化 指 四 川 新 网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新 媒 生 态 指 成 都 市 新 媒 生 态 农 业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蓉 塬 置 业 指 四 川 蓉 塬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保 荐 人 主 承 销 商 指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信 永 中 和 信 永 中 和 ( 成 都 分 所 ) 指 指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其 前 身 为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成 都 分 所, 其 前 身 为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司 中 企 华 指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中 宣 部 指 中 国 共 产 党 中 央 委 员 会 宣 传 部 中 央 外 宣 办 指 中 国 共 产 党 中 央 委 员 会 对 外 宣 传 办 公 室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公 室 共 青 团 中 央 指 中 国 共 产 主 义 青 年 团 中 央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工 信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前 身 为 信 息 产 业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四 川 省 工 商 局 指 四 川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成 都 市 工 商 局 指 成 都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指 根 据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批 准 的 国 务 院 机 构 改 革 和 职 能 转 变 方 案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机 构 设 置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3 14 号 ),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与 国 家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总 局 合 并, 设 立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为 国 务 院 直 属 机 构 成 都 市 高 新 工 商 局 指 成 都 市 高 新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四 川 省 委 指 中 国 共 产 党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指 中 国 共 产 党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宣 传 部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指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四 川 省 网 信 办 指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前 身 为 四 川 省 网 络 文 化 建 设 和 管 理 办 公 室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指 四 川 省 省 直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四 川 省 文 改 领 导 小 组 指 四 川 省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和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领 导 小 组 1-1-36
中 国 移 动 指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公 司 四 川 移 动 指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四 川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移 动 指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浙 江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电 信 指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分 公 司 四 川 联 通 指 中 国 联 合 网 络 通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分 公 司 卓 望 信 息 指 卓 望 信 息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咪 咕 传 媒 指 咪 咕 数 字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咪 咕 音 乐 指 咪 咕 音 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蜜 度 指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上 市 规 则 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公 司 章 程 指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指 CNNIC 艾 瑞 咨 询 易 观 国 际 DisplaySearch 指 指 指 指 发 行 人 现 行 有 效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指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国 互 联 网 络 信 息 中 心, 是 经 国 家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于 1997 年 6 月 3 日 组 建 的 管 理 和 服 务 机 构, 行 使 国 家 互 联 网 络 信 息 中 心 的 职 责, 负 责 管 理 维 护 中 国 互 联 网 地 址 系 统, 引 领 中 国 互 联 网 地 址 行 业 发 展, 权 威 发 布 中 国 互 联 网 统 计 信 息, 代 表 中 国 参 与 国 际 互 联 网 社 群 www.iresearch.com.cn, 是 一 家 专 注 于 网 络 媒 体 电 子 商 务 网 络 游 戏 无 线 增 值 等 新 经 济 领 域, 研 究 和 了 解 消 费 者 行 为, 并 为 网 络 行 业 及 传 统 行 业 客 户 提 供 数 据 产 品 服 务 和 研 究 咨 询 服 务 的 专 业 机 构 www.enfodesk.com, 是 一 家 中 国 信 息 化 互 联 网 和 新 媒 体 以 及 电 信 运 营 行 业 的 市 场 研 究 和 咨 询 机 构 www.displaysearch.com, 隶 属 于 美 国 NPD 全 球 市 场 研 究 集 团, 是 一 家 专 注 于 平 板 显 示 产 业 与 产 业 链 研 究 的 市 场 调 研 机 构 报 告 期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指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元 万 元 亿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人 民 币 万 元 人 民 币 亿 元 二 专 业 术 语 网 络 舆 情 指 通 过 互 联 网 传 播 的 社 会 公 众 对 现 实 生 活 中 的 热 点 焦 点 问 题 所 持 的 具 有 较 强 影 响 力 倾 向 性 的 言 论 和 观 点 1-1-37
PC 终 端 移 动 智 能 终 端 3G 指 指 指 Personal computer, 即 个 人 电 脑, 指 面 向 个 人 使 用 的 计 算 机 一 般 而 言, 键 盘 鼠 标 主 机 显 示 器 为 其 最 基 本 的 组 成 部 分, 现 泛 指 所 有 桌 上 型 计 算 机 和 笔 记 本 型 计 算 机 安 装 有 开 放 式 操 作 系 统 可 装 载 相 应 的 程 序 来 实 现 相 应 功 能 的 可 移 动 式 电 子 设 备, 以 智 能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等 为 典 型 代 表 3rd-generation, 即 第 三 代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是 支 持 高 速 数 据 传 输 的 蜂 窝 移 动 通 讯 技 术 4G 指 4th-generation, 即 第 四 代 移 动 通 信 及 其 技 术 受 众 网 站 综 合 排 名 SP CP 一 次 分 成 二 次 分 成 手 机 报 BBS IDC WAP CDN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信 息 传 播 的 接 收 者, 包 括 报 刊 和 书 籍 的 读 者 广 播 的 听 众 电 影 电 视 的 观 众 网 民 以 站 点 的 每 日 百 万 独 立 访 问 者 总 量 及 人 均 页 面 浏 览 量 为 依 据, 在 进 行 必 要 的 排 重 和 综 合 统 计 后 排 序 所 得 的 排 名 该 排 名 与 站 点 及 其 所 属 公 司 之 品 牌 用 户 感 受 盈 利 状 况 等 非 流 量 因 素 无 关 Service Provider, 即 服 务 提 供 商, 是 互 联 网 络 及 移 动 通 信 应 用 服 务 的 直 接 提 供 者, 负 责 根 据 用 户 的 要 求 开 发 和 提 供 适 合 手 机 用 户 使 用 的 服 务 和 产 品 Content Provider, 即 内 容 提 供 商, 是 互 联 网 络 及 移 动 通 信 应 用 服 务 的 内 容 提 供 者, 通 过 整 合 原 始 信 息 制 作 各 类 网 络 及 手 机 内 容 电 信 运 营 商 从 终 端 用 户 处 获 取 信 息 服 务 费 后, 公 司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或 卓 望 信 息 之 间 进 行 的 收 入 划 分 一 次 分 成 后, 公 司 与 收 费 CP 及 SP 之 间 进 行 的 收 入 划 分 以 短 信 彩 信 WAP 语 音 APP 等 形 式 向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的 新 闻 民 生 财 经 农 业 教 育 生 活 娱 乐 体 育 等 资 讯 信 息 Bulletin Board System, 即 电 子 布 告 栏 系 统 或 电 子 公 告 牌 系 统, 是 一 种 电 子 信 息 服 务 系 统, 用 户 可 在 该 系 统 内 发 布 信 息 并 参 与 评 论 Internet Data Center, 即 互 联 网 数 据 中 心 该 数 据 中 心 通 过 与 互 联 网 络 的 高 速 连 接, 借 助 其 丰 富 的 网 络 资 源 向 企 业 提 供 大 规 模 高 质 量 安 全 可 靠 的 专 业 化 服 务 器 托 管 空 间 租 用 等 业 务 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 即 无 线 应 用 协 议, 是 一 种 向 移 动 终 端 提 供 互 联 网 内 容 和 先 进 增 值 服 务 的 全 球 统 一 的 开 放 式 协 议 标 准 Content Delivery Network, 即 内 容 分 发 网 络, 是 一 种 通 过 在 网 络 各 处 放 置 节 点 服 务 器 所 构 成 的 智 能 虚 拟 网 络 该 系 统 能 够 实 时 根 据 网 络 流 量 和 各 节 点 的 连 接 负 载 状 况, 帮 助 用 户 就 近 取 得 所 需 内 容, 解 决 互 联 网 络 拥 挤 的 状 况, 提 高 用 户 访 问 网 站 的 响 应 1-1-38
APP UV PV 指 指 指 速 度 Application, 即 手 机 应 用 客 户 端, 是 智 能 手 机 的 第 三 方 应 用 程 序 Unique Visitor, 指 通 过 互 联 网 访 问 浏 览 这 个 网 页 的 自 然 人 Page View, 页 面 浏 览 量 或 点 击 量, 用 户 每 1 次 对 网 站 中 的 每 个 网 页 访 问 均 被 记 录 1 次 注 :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若 出 现 表 格 内 合 计 数 与 实 际 所 列 数 值 总 和 不 符 的 情 况, 均 为 四 舍 五 入 所 致 1-1-39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中 文 名 称 英 文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住 所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ichuan Newsnet Media (Group) Co.,Ltd. 张 志 跃 10,000 万 元 邮 政 编 码 610041 2009 年 12 月 23 日 成 都 高 新 区 世 纪 城 南 路 599 号 天 府 软 件 园 D 区 5 栋 2 6 层 7 栋 16 层 电 话 号 码 (028)8525 5699 转 6156 传 真 号 码 (028)8532 7857 互 联 网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经 营 范 围 www.newssc.org;www.newssc.net ir@newssc.org 第 二 类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中 的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不 含 固 定 网 电 话 信 息 服 务 )( 凭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从 事 经 营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国 内 外 各 类 广 告 ( 气 球 广 告 除 外 ); 项 目 投 资 ; 信 息 管 理 及 咨 询 服 务 ; 网 络 系 统 集 成 ( 涉 及 许 可 的 凭 资 质 许 可 证 从 事 经 营 );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 商 务 咨 询 ( 不 含 前 置 许 可 项 目, 后 置 许 可 项 目 凭 资 质 许 可 证 从 事 经 营 ) 二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成 立 于 2007 年 5 月 14 日,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唯 一 股 东 为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新 传 媒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6,000 万 股 股 份, 占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60%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其 通 过 其 主 管 和 举 办 的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持 有 新 传 媒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进 而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60% 的 股 份 1-1-40
三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概 述 本 公 司 为 一 家 以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为 支 撑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为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务 公 司 作 为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批 准 的 拥 有 网 站 登 载 新 闻 业 务 资 质 的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单 位, 依 托 四 川 省 内 新 闻 资 源, 自 主 生 产 新 闻 内 容, 并 通 过 PC 终 端 和 移 动 终 端 等 新 媒 体 渠 道 向 用 户 提 供 新 闻 资 讯 经 过 多 年 经 营 和 行 业 积 累, 公 司 已 建 立 起 以 时 政 新 闻 为 主 民 生 资 讯 为 辅 的 信 息 传 播 和 交 互 平 台, 成 为 普 通 受 众 与 政 府 沟 通 的 重 要 桥 梁 公 司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四 类 :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和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四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351,822,702.55 328,845,130.88 263,598,156.26 266,536,660.93 非 流 动 资 产 104,256,653.04 104,725,496.34 96,559,561.99 22,941,218.54 资 产 总 计 456,079,355.59 433,570,627.22 360,157,718.25 289,477,879.47 流 动 负 债 62,150,923.95 59,733,090.57 38,476,948.19 25,339,678.69 非 流 动 负 债 50,287,556.57 47,276,485.73 34,063,805.45 19,591,102.63 负 债 合 计 112,438,480.52 107,009,576.30 72,540,753.64 44,930,781.32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43,640,875.07 326,561,050.92 287,616,964.61 244,547,098.15 ( 二 )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34,946,016.87 133,110,988.00 122,006,048.52 113,415,451.71 营 业 利 润 8,515,779.12 31,115,991.36 25,612,830.67 29,820,251.20 利 润 总 额 17,131,176.51 45,886,963.90 41,928,684.26 33,099,672.09 净 利 润 17,079,824.15 45,644,086.31 42,089,866.46 33,222,467.08 1-1-41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7,188,370.17 45,959,716.93 42,156,634.05 33,222,467.08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8,571,875.16 31,222,827.43 25,868,241.85 30,000,676.56 ( 三 )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130,053.55 85,420,278.38 47,704,959.26 27,234,095.2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43,020.00-2,155,971.70-75,240,758.08-2,752,658.94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00,000.00-12,007,500.00-320,000.00 28,410,000.00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 -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8,773,073.55 71,256,806.68-27,855,798.82 52,891,436.35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 倍 ) 5.66 5.51 6.85 10.52 速 动 比 率 ( 倍 ) 5.61 5.46 6.85 10.52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23.36% 22.73% 18.78% 14.40%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报 表 ) 24.65% 24.68% 20.14% 15.52%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0.31% 0.35% 0.12% 0.21% 3.43 3.26 2.87 2.45 财 务 指 标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5.85 4.53 4.83 8.90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n.a. n.a. n.a n.a.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857.71 5,235.26 4,766.96 3,740.00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n.a. n.a. n.a. n.a.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0.18 0.85 0.48 0.27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1-1-42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总 额 建 设 期 1 新 一 代 移 动 平 台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项 目 22,257.99 36 个 月 2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项 目 6,333.32 36 个 月 3 技 术 平 台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8,901.88 36 个 月 4 全 媒 体 采 编 平 台 扩 充 升 级 项 目 4,759.02 36 个 月 总 计 42,252.21 -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上 述 项 目 顺 序, 根 据 所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设 进 度, 计 划 在 发 行 后 三 年 内 使 用 完 毕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合 理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如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投 资 项 目 的 需 要, 不 足 部 分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向 银 行 申 请 贷 款 或 其 它 途 径 解 决 如 本 次 发 行 的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超 出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拟 将 富 余 的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项 目 1-1-43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发 行 股 数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发 行 市 盈 率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1.00 元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不 超 过 3,336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由 于 公 司 股 东 在 首 次 申 报 时 尚 不 满 足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暂 行 规 定 中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条 件, 本 次 发 行 不 涉 及 老 股 转 让 的 情 形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授 权 公 司 董 事 会 与 主 承 销 商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核 准 协 商 确 定 元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元 / 股 ( 按 照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元 / 股 ( 按 照 年 月 日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总 股 本 计 算 ) 元 / 股 ( 按 本 次 发 行 后 净 资 产 与 股 本 总 额 之 比 计 算, 其 中 净 资 产 为 本 公 司 截 至 年 月 日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加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之 和, 股 本 总 额 为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发 行 市 净 率 倍 ( 按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发 行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承 销 方 式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发 行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机 构 规 定 条 件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已 开 立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交 易 账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由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组 织 的 承 销 团 以 余 额 包 销 的 方 式 承 销 万 元 万 元 共 万 元, 其 中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万 元, 审 计 费 用 万 元, 律 师 费 用 万 元, 评 估 费 用 万 元,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及 其 他 费 用 万 元 二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机 构 的 情 况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44
法 定 代 表 人 : 丁 学 东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电 话 : (010)6505 1166 传 真 : (010)6505 1156 保 荐 代 表 人 : 王 迪 明 黄 钦 项 目 协 办 人 : 陈 雷 项 目 承 办 人 员 : 莫 鹏 陈 非 凡 姚 惠 超 杨 璐 薇 潘 闽 松 分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发 行 人 律 师 :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王 玲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三 环 中 路 7 号 北 京 财 富 中 心 写 字 楼 A 座 40 层 电 话 : 010-5878 5588 028-8620 3818 传 真 : 010-5878 5599 028-8620 3819 经 办 律 师 : 刘 荣 刘 浒 卢 勇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负 责 人 : 叶 韶 勋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8 号 富 华 大 厦 A 座 8 层 电 话 : 010-6554 7170 传 真 : 010-6554 7190 经 办 会 计 师 : 罗 建 平 张 小 容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 法 定 代 表 人 :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权 忠 光 1-1-45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门 外 大 街 22 号 泛 利 大 厦 九 层 电 话 : 010-6588 1818 传 真 : 010-6588 2651 经 办 评 估 师 : 赵 玲 李 雪 莉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律 师 :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朱 小 辉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丰 盛 胡 同 28 号 太 平 洋 保 险 大 厦 10 层 电 话 : 010-5776 3888 传 真 : 010-5776 3777 经 办 律 师 : 李 海 江 荣 珊 珊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电 话 : 0755-2593 8000 传 真 : 0755-2598 8122 收 款 银 行 户 名 : 账 号 :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关 系 的 说 明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四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要 日 期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的 日 期 开 始 询 价 推 介 的 日 期 : 1-1-46
刊 登 定 价 公 告 的 日 期 :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1-1-47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是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会 依 次 发 生 一 手 机 报 产 品 支 持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的 风 险 公 司 为 一 家 以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为 支 撑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为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务, 包 括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和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570.97 万 元 6,107.09 万 元 6,486.33 万 元 和 7,146.72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4.95% 45.88% 53.16% 和 63.01%, 是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最 主 要 的 收 入 和 盈 利 来 源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产 品 主 要 为 以 移 动 短 彩 信 方 式 向 手 机 用 户 发 送 的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党 政 参 考 等 手 机 报 产 品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倾 力 打 造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已 经 成 为 业 内 领 先 的 新 媒 体, 得 到 了 主 管 部 门 的 高 度 肯 定 2013 年 7 月 31 日,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在 成 都 召 开 会 议, 交 流 推 广 四 川 手 机 报 的 发 展 经 验, 要 求 中 央 省 市 ( 区 ) 新 闻 网 站 和 商 业 门 户 网 站 学 习 借 鉴 虽 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出 现 下 降 趋 势, 及 公 司 亦 同 时 积 极 拓 展 其 他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使 公 司 现 有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逐 年 降 低, 但 以 手 机 报 为 主 的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产 品 未 来 仍 将 是 公 司 的 重 要 收 入 和 盈 利 来 源 若 未 来 主 管 部 门 对 手 机 报 产 品 支 持 力 度 减 弱 或 对 其 他 基 于 手 机 客 户 端 的 类 似 产 品 采 取 同 样 的 支 持 力 度, 则 公 司 的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将 面 临 较 大 冲 击,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将 面 临 下 降 的 风 险 二 政 府 补 贴 和 政 府 购 买 金 额 下 降 的 风 险 公 司 是 四 川 省 省 级 重 点 文 化 传 媒 产 业 集 团, 是 中 央 外 宣 办 确 定 的 全 国 首 批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试 点 工 作 单 位, 拥 有 四 川 蔵 语 音 手 机 报 四 川 手 机 报 四 川 新 闻 网 中 国 西 部 网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管 理 平 台 麻 辣 社 区 互 动 引 导 平 台 等 多 项 业 务 平 台 自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依 托 在 新 媒 体 领 域 的 权 威 地 位 和 运 营 优 势, 充 分 发 挥 主 流 网 络 媒 体 作 用, 做 好 网 上 宣 传 报 道, 更 大 范 围 地 传 播 正 能 量, 持 续 向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等 政 府 部 门 提 供 相 关 1-1-48
信 息 服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取 得 的 政 府 补 贴 和 主 要 政 府 购 买 收 入 金 额 及 其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1-49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政 府 补 贴 857.78 1,478.87 1,626.47 288.02 主 要 政 府 购 买 330.19 1,391.51 1,429.25 1,165.53 合 计 1,187.97 2,870.38 3,055.71 1,453.54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33.99% 21.56% 25.05% 12.82% 注 : 政 府 补 贴 为 营 业 外 收 入 范 畴, 本 处 与 主 要 政 府 购 买 项 目 汇 总 计 算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仅 为 示 意 性 列 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对 象 为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其 中,2007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4 月, 发 行 人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张 志 跃 在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任 副 主 任 ;2013 年 5 月 至 今, 发 行 人 原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陶 俊 培 在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任 副 主 任 尽 管 上 述 人 事 变 动 系 政 府 部 门 人 事 调 动 所 致, 且 作 为 与 发 行 人 发 生 日 常 往 来 的 政 府 部 门 和 机 构,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本 身 并 不 构 成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方, 但 考 虑 到 发 行 人 的 现 任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及 原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曾 任 职 或 现 任 职 于 该 单 位, 上 述 二 人 的 任 职 情 况 可 能 对 发 行 人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之 间 的 交 易 产 生 影 响 为 此,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已 于 2014 年 5 月 出 函 确 认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政 府 购 买 具 有 长 期 性 上 述 政 府 补 贴 和 政 府 购 买 业 务 收 入 是 公 司 的 重 要 收 入 来 源 之 一, 如 果 未 来 政 府 补 贴 和 政 府 购 买 金 额 下 降 或 取 消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带 来 较 大 不 利 影 响 三 盈 利 模 式 及 其 转 变 不 能 适 应 用 户 消 费 习 惯 偏 好 变 化 的 风 险 公 司 以 短 彩 信 方 式 提 供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具 有 不 受 网 络 环 境 限 制 不 用 消 耗 上 网 流 量 资 费 固 定 ; 定 时 送 达 存 储 阅 读 ; 信 息 已 经 采 编 人 员 分 类 筛 选 内 容 真 实 可 靠 保 持 传 统 纸 质 媒 体 编 辑 成 刊 重 点 突 出 一 次 阅 读 要 闻 尽 览 等 特 点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手 机 报 产 品 已 经 形 成 了 稳 定 的 用 户 群 体 和 盈 利 模 式 但 近 年 来, 随 着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快 速 发 展 和 移 动 智 能 终 端 的 普 及, 移 动 终 端 APP 业 务 发 展 迅 猛, 腾 讯 新 闻 新 浪 新 闻 ZAKER 今 日 头 条 等 资 讯 类 移 动 终 端 应 用 程 序 更
是 因 其 零 费 用 信 息 随 时 可 获 取 交 互 性 及 定 制 化 等 特 征 深 受 广 大 用 户 欢 迎, 并 已 实 现 对 公 司 手 机 报 产 品 的 部 分 功 能 替 代 虽 然, 公 司 以 短 彩 信 为 主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作 为 手 机 上 原 生 的 移 动 应 用, 在 普 及 性 及 时 性 和 易 用 性 方 面 比 其 它 客 户 端 仍 具 有 原 生 优 势, 但 若 未 来 公 司 活 跃 用 户 的 消 费 习 惯 信 息 获 取 方 式 及 偏 好 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必 须 能 够 适 应 市 场 环 境 变 化, 根 据 用 户 的 需 求 快 速 制 定 应 对 措 施, 调 整 业 务 模 式 和 盈 利 模 式, 否 则 公 司 的 用 户 数 量 和 盈 利 状 况 将 出 现 较 大 不 利 变 化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已 出 现 下 滑 趋 势 为 此, 发 行 人 积 极 应 对, 通 过 充 分 利 用 自 身 行 业 地 位 和 竞 争 优 势, 发 展 创 新, 经 国 家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将 手 机 产 品 报 纳 入 党 报 党 刊 征 订 范 围, 有 效 地 弥 补 了 手 机 报 订 阅 用 户 数 下 降 对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的 影 响 同 时, 发 行 人 盈 利 模 式 也 开 始 从 2G 产 品 时 代 的 由 订 阅 用 户 直 接 付 费 的 单 一 盈 利 模 式, 向 3G 4G 产 品 时 代 的 既 有 订 阅 用 户 直 接 付 费, 又 有 通 过 吸 引 用 户 免 费 浏 览 信 息, 以 提 高 媒 体 影 响 力, 再 由 商 家 和 广 告 主 付 费 的 多 元 化 盈 利 模 式 转 变 但 若 发 行 人 上 述 盈 利 模 式 的 转 变 不 及 预 期, 则 公 司 的 盈 利 状 况 仍 将 出 现 较 大 不 利 变 化 四 业 务 推 广 依 赖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风 险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和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等 截 止 2016 年 1 季 度 公 司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月 均 值 达 217.22 万, 手 机 报 订 阅 用 户 数 ( 含 免 费 用 户 ) 合 计 超 过 6,100 万 虽 然 公 司 开 展 了 丰 富 的 市 场 营 销 活 动, 鼓 励 用 户 订 购 手 机 报 产 品, 但 公 司 主 要 的 用 户 拓 展 方 式 仍 为 依 靠 电 信 运 营 商 在 用 户 办 理 手 机 业 务 时 的 产 品 推 介, 公 司 业 务 推 广 对 电 信 运 营 商 依 赖 度 较 高 虽 然 公 司 业 务 在 多 元 化 发 展, 并 将 采 取 更 积 极 的 方 式 宣 传 和 推 广 各 类 产 品, 但 如 果 未 来 运 营 商 减 少 或 取 消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推 介,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业 务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五 手 机 报 产 品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下 降 的 风 险 公 司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主 要 采 用 包 月 制, 该 种 模 式 下 信 息 服 务 费 由 电 信 运 营 商 按 月 收 取, 电 信 运 营 商 从 终 端 用 户 处 获 取 信 息 服 务 费 后, 由 公 司 与 运 营 商 或 相 应 的 SP 进 行 结 算 分 成, 以 确 认 公 司 该 项 业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相 应 的 收 入 分 成 比 例 由 双 方 在 每 年 或 每 两 年 的 合 作 协 议 中 进 行 约 定, 该 分 成 比 例 对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营 业 收 入 产 生 直 接 影 响 1-1-5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四 川 移 动 浙 江 移 动 等 合 作 运 营 商 商 定 的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收 入 分 成 比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40% 40% 40% 40%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49% 49% 49% 49%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85% 85% 85% 8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手 机 报 产 品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保 持 稳 定, 但 考 虑 到 电 信 运 营 商 分 成 政 策 的 不 确 定 性, 若 未 来 公 司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发 生 下 调, 将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六 结 算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风 险 手 机 报 产 品 是 目 前 公 司 的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主 要 针 对 四 川 省 内 手 机 用 户, 通 过 短 信 和 彩 信 的 方 式 向 其 提 供 新 闻 生 活 等 资 讯 信 息 基 于 国 内 移 动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一 般 的 运 营 结 算 模 式, 公 司 的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需 要 通 过 电 信 运 营 商 进 行 结 算, 导 致 报 告 期 内 结 算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及 2013 年, 公 司 与 中 国 移 动 及 其 下 属 的 四 川 移 动 浙 江 移 动 卓 望 信 息 咪 咕 传 媒 咪 咕 音 乐 之 间 的 交 易 规 模 较 大, 合 并 计 算 的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058.74 万 元 5,459.35 万 元 6,055.70 万 元 及 6,685.25 万 元 ( 公 司 与 上 述 合 作 方 分 别 独 立 签 订 协 议 并 单 独 核 算 ), 占 当 期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30.30% 41.01% 49.63% 及 58.94% 作 为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确 定 的 手 机 报 一 省 一 报 试 点 单 位, 公 司 已 与 中 国 移 动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之 间 建 立 了 稳 定 互 利 的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但 未 来, 如 果 中 国 移 动 对 于 此 项 业 务 的 经 营 发 展 战 略 发 生 重 要 改 变, 公 司 将 面 临 因 客 户 集 中 而 导 致 经 营 业 绩 受 到 影 响 的 风 险 七 公 司 管 理 能 力 可 能 无 法 适 应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的 风 险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较 快, 经 营 业 绩 快 速 提 升 随 着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的 到 位 和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的 产 品 服 务 种 类 以 及 业 务 规 模 将 会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在 战 略 规 划 风 险 控 制 人 才 培 养 组 织 机 构 建 设 新 业 务 开 发 等 方 面 将 面 临 更 多 挑 战 公 司 系 由 事 业 单 位 分 离 出 的 独 立 经 营 主 体, 虽 然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管 理 体 系, 核 心 管 理 团 队 架 构 稳 定, 但 若 公 司 不 能 持 续 有 效 地 提 升 管 1-1-51
理 能 力, 适 应 市 场 化 的 业 务 规 模 扩 张, 将 面 临 企 业 规 模 扩 张 所 带 来 的 管 理 风 险 八 人 力 成 本 上 升 的 风 险 作 为 国 家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试 点 单 位, 公 司 抓 住 转 企 改 制 的 机 遇, 积 极 抢 占 互 联 网 舆 论 制 高 点, 逐 步 将 传 统 的 门 户 网 站 演 变 成 社 会 化 互 动 平 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加 大 了 采 编 人 员 市 场 服 务 人 员 与 技 术 人 员 的 投 入 数 量, 大 力 开 展 手 机 报 网 络 视 频 互 动 交 流 社 区 服 务 以 及 电 信 增 值 等 新 媒 体 业 务, 打 造 全 媒 体 业 务 形 态 2016 年 3 月 末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分 别 达 到 395 人 383 人 321 人 270 人 随 着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的 持 续 增 长 以 及 用 工 成 本 的 上 涨, 2013-2015 年 公 司 薪 酬 总 额 分 别 为 2,390.13 万 元 3,569.54 万 元 4,625.75 万 元,2016 年 1-3 月 公 司 薪 酬 总 额 为 1,044.52 万 元, 呈 现 较 快 增 长 未 来 随 着 社 会 工 资 水 平 的 上 涨 以 及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持 续 提 升, 公 司 面 临 因 用 工 成 本 增 加 及 人 员 规 模 扩 大 以 致 人 工 成 本 大 幅 增 加 的 风 险 九 募 投 项 目 建 设 期 公 司 整 体 净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为 4.23 亿 元, 其 中 2.08 亿 元 将 用 于 购 置 场 地 设 备 软 件 等 资 产, 且 技 术 平 台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和 全 媒 体 采 编 平 台 扩 充 升 级 项 目 不 能 直 接 带 来 经 济 效 益 根 据 公 司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各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自 投 入 使 用 起 即 产 生 折 旧 摊 销 费 用, 建 设 及 回 收 期 内 募 投 项 目 的 折 旧 摊 销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募 投 项 目 折 旧 摊 销 费 用 项 目 T1 年 T2 年 T3 年 T4 年 T5 年 新 一 代 移 动 平 台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项 目 177.39 890.86 1,262.03 1,353.88 1,353.88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项 目 87.20 396.95 545.31 619.49 619.49 技 术 平 台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59.52 312.78 584.94 609.56 609.56 全 媒 体 采 编 平 台 扩 充 升 级 项 目 58.83 222.75 410.47 431.44 431.44 合 计 322.94 1,445.19 2,234.53 2,409.83 2,409.83 鉴 于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建 设 及 效 益 释 放 需 要 一 定 的 时 间, 在 项 目 建 设 初 期, 公 司 可 能 面 临 因 募 投 项 目 盈 利 水 平 较 低 折 旧 摊 销 费 用 较 大 等 原 因 导 致 的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 1-1-52
十 募 投 项 目 投 资 收 益 无 法 达 到 预 期 水 平 的 风 险 尽 管 公 司 在 新 媒 体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的 运 营 经 验 和 人 才 储 备, 以 及 较 强 的 本 地 资 源 优 势, 且 公 司 已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市 场 前 景 进 行 了 充 分 的 调 研 和 论 证, 但 公 司 在 手 机 音 乐 手 机 阅 读 等 细 分 业 务 中 尚 缺 乏 大 规 模 运 营 的 经 验, 且 项 目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仍 面 临 技 术 替 代 政 策 与 市 场 环 境 变 化 用 户 偏 好 变 化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合 作 关 系 变 化 等 诸 多 风 险 因 素 任 何 一 项 不 利 因 素 的 出 现, 或 公 司 在 新 项 目 平 台 管 理 客 户 定 位 市 场 推 广 等 方 面 未 能 实 现 预 定 的 计 划, 相 关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都 有 可 能 出 现 投 资 收 益 无 法 达 到 预 期 水 平 的 风 险 十 一 成 长 性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长,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33 亿 元 1.22 亿 元 和 1.13 亿 元,2016 年 1-3 月 为 0.35 亿 元 公 司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和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其 中, 以 手 机 报 产 品 为 代 表 的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是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最 主 要 的 收 入 和 盈 利 来 源 但 近 年 来, 移 动 互 联 网 产 品 形 式 日 益 丰 富, 盈 利 模 式 呈 多 样 化 发 展, 以 新 闻 客 户 端 为 代 表 的 移 动 产 品, 因 其 零 使 用 费 的 特 点, 已 吸 引 了 大 量 终 端 用 户 若 未 来,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产 品 形 式 盈 利 模 式 不 能 顺 应 终 端 用 户 需 求 的 变 化, 及 公 司 其 他 主 营 业 务 规 模 不 能 显 著 增 长, 则 公 司 将 存 在 一 定 的 成 长 性 风 险 十 二 信 息 传 播 内 容 可 能 面 临 的 侵 权 诉 讼 及 处 罚 风 险 随 着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的 不 断 规 范 发 展 以 及 网 络 版 权 保 护 等 的 日 益 加 强,CP SP 及 用 户 开 始 较 多 的 采 用 法 律 手 段 对 自 身 的 合 法 权 益 进 行 保 护, 版 权 诉 讼 和 维 权 行 为 已 成 为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的 常 态 公 司 所 属 网 站 内 容 一 般 通 过 自 有 采 编 及 购 买 方 式 获 得, 且 采 取 严 格 的 内 容 审 核 措 施 以 避 免 内 容 不 当 侵 犯 第 三 方 权 益 等 问 题 但 鉴 于 互 联 网 海 量 的 信 息 内 容 以 及 目 前 国 内 尚 不 完 善 的 互 联 网 法 律 环 境, 公 司 仍 不 能 完 全 排 除 可 能 面 临 他 人 主 张 侵 权 诉 讼 的 风 险 即 使 相 关 诉 讼 主 张 不 成 立, 公 司 亦 可 能 为 应 对 相 关 诉 讼 支 付 一 定 的 成 本 此 外, 公 司 旗 下 的 麻 辣 社 区 提 供 BBS 业 务, 供 用 户 发 起 交 流 各 类 话 题 目 前, 麻 辣 社 区 为 中 国 西 部 地 区 领 先 的 综 合 性 论 坛 之 一 虽 然 公 司 已 就 BBS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管 1-1-53
理 制 度, 告 知 用 户 不 得 通 过 BBS 发 布 任 何 涉 及 违 法 或 侵 权 的 信 息, 并 指 定 专 人 对 BBS 进 行 管 理, 对 用 户 通 过 BBS 上 传 之 内 容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及 时 删 除 违 反 管 理 制 度 的 信 息, 但 上 述 措 施 仍 不 能 完 全 避 免 用 户 在 麻 辣 社 区 上 发 布 或 传 播 可 能 涉 及 违 法 或 侵 权 的 信 息 若 有 机 构 组 织 或 个 人 认 为 用 户 在 麻 辣 社 区 BBS 上 传 播 的 内 容 涉 及 违 法 或 侵 权, 公 司 作 为 网 络 平 台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对 服 务 对 象 上 传 的 相 关 违 法 或 侵 权 信 息 进 行 及 时 删 除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主 张 免 责, 如 未 能 删 除 或 未 能 及 时 删 除, 公 司 仍 可 能 面 临 处 罚 及 承 担 侵 权 法 律 责 任 的 风 险 即 使 成 功 抗 辩 了 相 关 处 罚 或 诉 讼, 公 司 亦 可 能 会 为 此 支 付 一 定 的 成 本 因 此, 尽 管 公 司 在 进 行 信 息 传 播 过 程 中 进 行 了 合 法 性 提 示 并 依 照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制 度 进 行 审 核, 但 面 对 海 量 信 息 内 容, 仍 存 在 潜 在 的 版 权 诉 讼 及 侵 权 风 险 十 三 业 务 资 质 到 期 及 更 换 的 风 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包 括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许 可 证 互 联 网 出 版 许 可 证 广 播 电 视 节 目 制 作 经 营 许 可 证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视 听 节 目 许 可 证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 等 多 项 资 质, 如 未 来 现 有 资 质 到 期 后 不 能 续 展, 将 会 对 公 司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十 四 系 统 安 全 可 靠 运 行 的 风 险 前 台 网 站 平 台 后 台 IT 系 统 及 网 络 传 输 系 统 的 可 靠 高 效 安 全 运 行 是 新 媒 体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健 康 持 续 发 展 的 前 提 诸 如 电 脑 病 毒 遭 受 黑 客 恶 意 攻 击 或 电 力 网 络 中 断 等 系 统 安 全 运 行 问 题, 将 可 能 造 成 公 司 网 站 不 能 正 常 访 问 客 户 终 端 无 法 接 收 信 息 公 司 电 脑 系 统 所 存 储 的 机 密 资 料 外 泄 等 后 果 虽 然 公 司 已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数 据 库 备 份 数 据 安 全 传 输 和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等 措 施, 但 由 于 电 信 运 营 商 或 第 三 方 服 务 提 供 商 而 造 成 的 互 联 网 系 统 安 全 运 行 问 题, 仍 将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行, 对 公 司 业 务 及 品 牌 形 象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十 五 净 利 润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及 2013 年,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率 水 平 分 别 为 48.87% 34.29% 34.50% 和 29.29% 其 中,2014 年 公 司 净 利 率 为 34.50% 高 于 2013 年, 主 要 是 因 为 当 期 获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高 于 2013 年 2016 年 1 季 度 净 利 润 率 为 48.87%, 主 要 系 获 得 了 转 企 改 制 和 股 份 制 改 革 专 项 补 贴 资 金 600.00 万 元 由 于 国 内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产 业 目 前 仍 处 于 行 业 发 展 的 初 期, 市 场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企 业 运 营 成 本 逐 步 提 高,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存 1-1-54
在 不 确 定 性,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率 水 平 存 在 下 降 的 风 险 十 六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持 续 盈 利,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公 司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13.44% 9.74% 和 10.19% 由 于 运 行 时 间 不 满 一 个 会 计 年 度,2016 年 1-3 月, 该 数 值 为 2.56%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将 进 一 步 增 加, 由 于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36 个 月, 从 资 金 投 入 到 产 生 收 益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尽 管 公 司 业 务 和 收 入 仍 将 努 力 保 持 良 好 的 成 长 性, 但 公 司 仍 可 能 存 在 因 利 润 水 平 无 法 与 净 资 产 同 步 增 长 而 导 致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风 险 十 七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的 风 险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具 有 以 互 联 网 和 电 信 网 为 依 托 的 虚 拟 经 济 属 性, 其 增 值 业 务 及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的 收 入 与 宏 观 经 济 的 波 动 有 较 高 的 关 联 性 如 宏 观 经 济 低 迷, 广 告 主 将 减 少 广 告 投 放, 终 端 用 户 对 于 以 短 信 彩 信 互 联 网 移 动 互 联 网 等 形 式 进 行 信 息 消 费 的 需 求 也 可 能 下 降,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经 营 和 收 入 十 八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 根 据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中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和 支 持 文 化 企 业 发 展 两 个 规 定 的 通 知 > ( 国 办 发 [2008]114 号 ) 财 政 部 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中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的 若 干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9]34 号 ) 等 相 关 文 件 精 神,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后,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执 行 期 限 为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根 据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四 川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关 于 公 布 第 二 批 转 制 文 化 企 业 名 单 的 通 知 ( 川 财 税 [2013]18 号 ), 本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转 制 文 化 企 业,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同 时 经 四 川 省 成 都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地 方 税 务 局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备 案 表 备 案 登 记, 本 公 司 2013 年 度 享 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根 据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中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和 进 一 步 支 持 文 化 企 业 发 展 两 个 规 定 的 通 知 > ( 国 办 发 [2014]15 号 ), ( 二 十 )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后,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上 述 政 策 适 用 于 所 有 文 化 企 业, 凡 未 1-1-55
注 明 具 体 期 限 的, 执 行 期 限 为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按 照 关 于 继 续 实 施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中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若 干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84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自 转 制 注 册 之 日 起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通 知 下 发 之 前 已 经 审 核 认 定 享 受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中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的 若 干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9 34 号 ) 税 收 政 策 的 转 制 文 化 企 业, 可 继 续 享 受 本 通 知 所 规 定 的 税 收 政 策, 按 照 上 述 规 定,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6 年 度 继 续 享 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根 据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试 点 中 支 持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若 干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5)2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延 续 宣 传 文 化 增 值 税 和 营 业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87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中 宣 部 关 于 继 续 实 施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中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若 干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84 号 )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继 续 实 施 支 持 文 化 企 业 发 展 若 干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85 号 ) 规 定 享 受 宣 传 文 化 产 业 增 值 税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同 时, 经 四 川 省 成 都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备 案 登 记, 本 公 司 2015 年 2016 年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中 的 党 政 参 考 业 务 享 受 优 惠 幅 度 为 100% 的 增 值 税 税 收 优 惠 若 公 司 所 享 受 的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或 享 受 期 限 到 期 后 不 再 续 展,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影 响 十 九 大 股 东 控 制 的 风 险 本 次 发 行 前, 新 传 媒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60% 的 股 权, 处 于 绝 对 控 股 地 位, 在 本 次 发 行 后 预 计 仍 将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约 45% 的 股 权 尽 管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规 章 制 度 体 系, 在 组 织 和 制 度 上 对 控 股 股 东 的 行 为 进 行 了 规 范, 以 保 护 公 司 及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但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仍 可 凭 借 其 控 股 地 位,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的 方 式 对 公 司 的 决 策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因 此 公 司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风 险 二 十 业 绩 无 法 持 续 增 长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业 绩 保 持 整 体 增 长 态 势,2013 年 2014 年 及 2015 年, 公 司 主 要 业 绩 指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 1-1-56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13,311.10 12,200.60 11,341.55 营 业 利 润 3,111.60 2,561.28 2,982.0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595.97 4,215.66 3,322.25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122.28 2,586.82 3,000.07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业 绩 平 稳 增 长 虽 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整 体 稳 步 增 长, 但 如 果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描 述 的 风 险 因 素 集 中 发 生, 或 出 现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及 其 他 不 可 预 测 的 风 险, 而 公 司 自 身 未 能 及 时 调 整 以 应 对 相 关 变 化, 则 不 能 排 除 公 司 在 未 来 期 间 的 经 营 业 绩 无 法 持 续 增 长, 甚 至 可 能 出 现 公 司 上 市 当 年 营 业 利 润 相 较 上 一 年 度 下 滑 50% 以 上 的 风 险 1-1-57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中 文 名 称 英 文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住 所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ichuan Newsnet Media (Group) Co.,Ltd. 10,000 万 元 张 志 跃 邮 政 编 码 610041 2009 年 12 月 23 日 电 话 号 码 (028)8525 5699 传 真 号 码 (028)8532 7857 互 联 网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部 门 成 都 高 新 区 世 纪 城 南 路 599 号 天 府 软 件 园 D 区 5 栋 2 6 层 7 栋 16 层 www.newssc.org;www.newssc.net ir@newssc.org 负 责 部 门 : 证 券 部 负 责 人 : 花 晓 寅 电 话 号 码 :(028)8525 5699 转 6156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情 况 ( 一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川 网 有 限 成 立 于 2009 年 12 月 23 日, 成 立 时 公 司 名 称 为 四 川 手 机 报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9 年 12 月,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作 为 唯 一 股 东 签 署 四 川 手 机 报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章 程, 同 意 出 资 设 立 手 机 报 公 司, 其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全 部 由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以 货 币 认 缴 根 据 四 川 天 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 川 天 仁 会 司 验 字 [2009] 第 12-107 号 ),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17 日, 手 机 报 公 司 已 收 到 股 东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缴 纳 的 实 收 资 本 1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为 100%, 均 为 货 币 出 资 1-1-58
( 二 )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2013 年 3 月, 根 据 中 央 外 宣 办 关 于 对 < 关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进 展 情 况 的 报 告 > 的 复 函 及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关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方 案 的 复 函 批 准, 川 网 有 限 以 经 信 永 中 和 审 计 的 截 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210,732,437.35 元 折 为 10,000 万 股 公 司 股 份,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3 月 29 日, 成 都 市 工 商 局 就 本 次 整 体 变 更 事 宜 向 本 公 司 核 发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510109000103880) ( 三 ) 发 起 人 本 公 司 系 由 川 网 有 限 以 整 体 变 更 方 式 设 立, 原 川 网 有 限 的 全 体 股 东 即 为 公 司 发 起 人, 各 发 起 人 持 股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发 起 人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新 传 媒 公 司 6,000 60.00% 净 资 产 折 股 2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900 9.00% 净 资 产 折 股 3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700 7.00% 净 资 产 折 股 4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430 4.30% 净 资 产 折 股 5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190 1.90% 净 资 产 折 股 6 国 广 传 媒 490 4.90% 净 资 产 折 股 7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490 4.90% 净 资 产 折 股 8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400 4.00% 净 资 产 折 股 9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400 4.00% 净 资 产 折 股 合 计 / 10,000 100% /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本 公 司 自 设 立 至 今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 一 ) 承 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资 产 负 债 业 务 和 人 员 1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基 本 情 况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成 立 于 2001 年, 根 据 四 川 省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 事 证 第 151000001366 号 ),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的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为 采 写 编 发 宣 传 四 川 政 治 经 济 文 化 等 方 面 的 新 闻, 通 过 互 联 网 向 国 内 外 宣 传 四 川 ; 承 办 全 省 报 1-1-59
纸 广 播 电 台 电 视 台 期 刊 上 互 联 网 宣 传 的 有 关 具 体 工 作,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雷 和 斌, 经 费 来 源 为 核 定 收 支 经 费 自 筹, 开 办 资 金 为 818.70 万 元, 举 办 单 位 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主 要 从 事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即 以 四 川 新 闻 网 为 平 台, 向 国 内 外 网 民 提 供 全 国 及 四 川 省 内 的 时 政 新 闻 和 信 息 资 讯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 成 都 分 所 ) 于 2012 年 9 月 13 日 出 具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2012 年 1-3 月 审 计 报 告 (XYZH/2012CDA3010-2), 截 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报 表 ( 合 并 口 径 ) 总 资 产 为 18,548,283.78 元, 净 资 产 为 -6,037,350.41 元,2012 年 1-3 月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1,397,741.88 元, 净 利 润 为 -2,465,982.71 元 根 据 中 企 华 于 2012 年 9 月 30 日 出 具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拟 转 企 改 制 项 目 评 估 报 告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12) 第 3556 号 ), 截 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报 表 ( 母 公 司 口 径 ) 总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1,853.56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1,858.49 万 元, 总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2,479.17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2,011.69 万 元,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625.61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153.20 万 元, 净 资 产 增 值 额 为 472.41 万 元, 增 值 率 为 75.51% 2 承 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资 产 负 债 业 务 和 人 员 2012 年 5 月 8 日 和 2012 年 9 月 30 日, 四 川 省 文 改 领 导 小 组 分 别 作 出 关 于 同 意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工 作 方 案 的 批 复 ( 川 文 改 [2012]3 号 ) 和 关 于 同 意 调 整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工 作 方 案 的 批 复 ( 川 文 改 [2012]5 号 ), 同 意 手 机 报 公 司 承 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人 员 和 业 务, 并 更 名 为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11 月 29 日 和 2012 年 12 月 15 日,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和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分 别 作 出 关 于 同 意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方 案 的 函 ( 川 宣 函 [2012]47 号 ) 和 关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方 案 的 复 函 ( 川 机 管 函 [2012]1899 号 ), 同 意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报 送 的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方 案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川 网 有 限 全 体 股 东 作 出 同 意 承 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人 员 业 务 的 股 东 决 定 ; 同 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作 出 总 编 办 公 会 决 议, 同 意 川 网 有 限 承 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人 员 业 务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与 川 网 有 限 签 署 承 接 协 议, 由 川 网 有 限 自 该 协 议 生 效 之 日 起 承 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人 员 和 业 务, 承 接 价 格 以 中 企 华 出 具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拟 转 企 改 制 项 目 评 1-1-60
估 报 告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12] 第 3556 号 ) 载 明 的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153.20 万 元 为 基 础, 确 定 为 零 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资 产 负 债 人 员 业 务 已 全 部 由 发 行 人 承 接, 其 他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均 已 完 成 2013 年 1 月 8 日,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作 出 关 于 撤 销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的 函 ( 川 宣 函 [2013]3 号 ), 同 意 撤 销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注 销 其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资 格 ;2013 年 1 月 16 日,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作 出 关 于 撤 销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的 批 复, 决 定 撤 销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注 销 其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资 格, 核 销 原 核 定 给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的 事 业 编 制 ;2013 年 8 月 9 日, 四 川 省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局 在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 申 请 书 上 加 盖 公 章, 同 意 注 销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2014 年 1 月 2 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完 成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废 置 工 作 ;2014 年 2 月 21 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完 成 税 务 注 销 登 记 工 作 ;2014 年 3 月 17 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完 成 所 有 银 行 账 户 的 销 户 工 作 3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与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的 关 系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成 立 于 1995 年 10 月, 根 据 四 川 省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 事 证 第 15100000083 号 ),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的 举 办 单 位 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开 办 资 金 为 5 万 元 综 上,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均 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主 管 举 办 的 事 业 单 位 ( 二 ) 收 购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持 有 的 麻 辣 文 化 新 媒 互 联 及 新 网 公 共 股 权 为 整 合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下 属 经 营 性 资 产,2012 年 12 月, 根 据 四 川 省 省 直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作 出 的 关 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转 让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等 股 权 的 复 函 ( 川 机 管 函 [2012]1889 号 ), 川 网 有 限 分 别 向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收 购 其 持 有 的 麻 辣 文 化 30% 股 权 新 媒 互 联 100% 股 权 和 新 网 公 共 100% 股 权, 上 述 收 购 完 成 后, 麻 辣 文 化 新 媒 互 联 和 新 网 公 共 成 为 川 网 有 限 全 资 子 公 司, 该 等 收 购 情 况 请 参 见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节 之 五 ( 一 )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该 等 收 购 所 涉 及 的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十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1-1-61
四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结 构 图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主 管 举 办 举 办 举 办 举 办 举 办 举 办 举 办 举 办 中 国 共 产 党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讲 师 团 四 川 文 化 产 业 职 业 学 院 四 川 省 名 牌 战 略 促 进 会 四 川 省 对 外 文 化 交 流 中 心 四 川 省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研 究 会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中 心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不 良 与 违 法 信 息 举 报 中 心 国 防 时 报 社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100% 新 传 媒 公 司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中 国 青 年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国 广 传 媒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100% 60% 9% 7% 4.3% 1.9% 4.9% 4.9% 4% 4% 100% 51% 树 人 外 宣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传 传 媒 媒 100% 100% 100% 100% 51% 成 新 新 麻 巴 100% 100% 100% 100% 39% 都 网 网 公 媒 互 辣 文 中 传 新 新 蓉 新 西 泰 共 联 化 媒 媒 物 业 媒 生 态 塬 置 业 网 文 化 部 新 业 30% 公 交 传 媒 1-1-62
五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的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1 麻 辣 文 化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资 本 四 川 麻 辣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0 年 9 月 2 日 李 铭 海 1,000 万 元 1,000 万 元 住 所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天 晖 路 360 号 晶 科 1 号 305 室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经 营 范 围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股 权 结 构 发 行 人 持 股 100% (2) 历 史 沿 革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天 晖 路 360 号 晶 科 1 号 305 室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第 二 类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中 的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不 含 固 定 网 电 话 信 息 服 务 和 移 动 网 信 息 服 务 ); 音 乐 娱 乐 产 品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以 下 范 围 不 含 前 置 许 可 项 目, 后 置 许 可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或 审 批 文 件 经 营 ): 商 务 服 务 业 ;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业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商 品 批 发 与 零 售 运 营 综 合 性 社 交 网 络 交 互 平 台 麻 辣 社 区, 是 发 行 人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2010 年 9 月 2 日, 手 机 报 公 司 和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麻 辣 文 化, 其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其 中 手 机 报 公 司 以 货 币 出 资 7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70%;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以 货 币 出 资 3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0% 前 述 出 资 经 四 川 同 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验 资 报 告 ( 川 同 浩 验 [2010] 字 第 8-50 号 ) 予 以 验 证 根 据 中 企 华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12] 第 3543 号 ), 截 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麻 辣 文 化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为 81.47 万 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根 据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 作 出 的 关 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转 让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等 股 权 的 复 函 ( 川 机 管 函 [2012]1889 号 ) 及 麻 辣 文 化 股 东 会 决 议,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基 于 上 述 评 估 结 果 将 其 所 持 麻 辣 文 化 30% 股 权 作 价 24.44 万 元 转 让 予 川 网 有 限 上 述 转 让 完 成 后, 麻 辣 文 化 的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川 网 有 限 持 股 100% 2013 年 7 月 29 日, 根 据 麻 辣 文 化 股 东 决 定, 其 注 册 资 本 由 100 万 元 增 加 至 1,0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900 万 元 全 部 由 发 行 人 以 货 币 认 缴 ; 同 时, 其 股 东 名 称 由 川 网 有 限 变 更 为 川 网 1-1-63
股 份 上 述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已 经 信 永 中 和 ( 成 都 分 所 ) 验 资 报 告 (XYZH/2013CDA3010-1) 予 以 验 证 本 次 变 更 完 成 后, 麻 辣 文 化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 发 行 人 持 股 100% (3)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麻 辣 文 化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经 信 永 中 和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总 资 产 18,384,442.04 19,694,929.52 净 资 产 11,990,181.32 12,013,030.65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10,940,330.03 2,846,197.71 净 利 润 122,828.49 22,849.33 2 新 媒 互 联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资 本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9 月 9 日 钟 欲 飞 1,000 万 元 1,000 万 元 住 所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世 纪 城 南 路 599 号 天 府 软 件 园 D 区 5 栋 2 楼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经 营 范 围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股 权 结 构 发 行 人 持 股 100% (2) 历 史 沿 革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世 纪 城 南 路 599 号 天 府 软 件 园 D 区 5 栋 2 楼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以 下 范 围 不 含 前 置 许 可 项 目, 后 置 许 可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或 审 批 文 件 经 营 ): 商 务 服 务 业 ;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业 作 为 四 川 省 内 经 互 联 网 信 息 主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网 络 舆 情 服 务 机 构, 协 助 发 行 人 开 展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2010 年 9 月 9 日,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出 资 设 立 新 媒 互 联, 其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300 万 元, 均 由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以 货 币 认 缴,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00% 上 述 出 资 经 四 川 同 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验 资 报 告 ( 川 同 浩 验 [2010] 字 第 9-17 号 ) 予 以 验 证 2011 年 8 月 5 日, 根 据 新 媒 互 联 股 东 会 决 议, 其 注 册 资 本 由 300 万 元 增 加 至 6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300 万 元 由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以 货 币 认 缴 6 万 元, 成 都 顾 德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 下 1-1-64
称 成 都 顾 德 ) 以 货 币 出 资 认 缴 294 万 元 上 述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已 经 四 川 同 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验 资 报 告 ( 川 同 浩 验 [2011] 字 第 7-27 号 ) 予 以 验 证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新 媒 互 联 的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持 股 51% 成 都 顾 德 持 股 49% 2012 年 8 月 9 日, 根 据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和 成 都 顾 德 签 署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及 新 媒 互 联 股 东 会 决 议, 成 都 顾 德 将 其 所 持 新 媒 互 联 40% 的 股 权 转 让 予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新 媒 互 联 的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持 股 91% 成 都 顾 德 持 股 9% 2012 年 10 月 19 日, 根 据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和 成 都 顾 德 签 署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及 新 媒 互 联 股 东 会 决 议, 成 都 顾 德 将 其 所 持 新 媒 互 联 9% 的 股 权 转 让 予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新 媒 互 联 的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持 股 100% 根 据 中 企 华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12] 第 3546 号 ), 截 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新 媒 互 联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为 676.90 万 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根 据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 作 出 的 关 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转 让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等 股 权 的 复 函 ( 川 机 管 函 [2012]1889 号 ) 及 新 媒 互 联 股 东 决 定,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基 于 上 述 评 估 结 果 将 其 所 持 新 媒 互 联 100% 的 股 权 作 价 676.90 万 元 转 让 予 川 网 有 限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新 媒 互 联 的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川 网 有 限 持 股 100% 2013 年 8 月 8 日, 根 据 新 媒 互 联 股 东 决 定, 其 注 册 资 本 由 600 万 元 增 加 至 1,0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400 万 元 全 部 由 发 行 人 以 货 币 认 缴 ; 同 时, 其 股 东 名 称 由 川 网 有 限 变 更 为 川 网 股 份 上 述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已 经 信 永 中 和 ( 成 都 分 所 ) 验 资 报 告 (XYZH/2013CDA3010-2) 予 以 验 证 本 次 变 更 完 成 后, 新 媒 互 联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 发 行 人 持 股 100% (3)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新 媒 互 联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经 信 永 中 和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总 资 产 27,693,832.11 27,245,809.11 净 资 产 14,540,841.13 14,927,372.02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13,857,492.96 3,196,067.51 净 利 润 367,783.77 386,530.89 3 新 网 公 共 1-1-65
(1) 基 本 情 况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资 本 四 川 新 网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7 月 6 日 张 柳 1,000 万 元 1,000 万 元 住 所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世 纪 城 南 路 599 号 天 府 软 件 园 D 区 5 栋 2 层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经 营 范 围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股 权 结 构 发 行 人 持 股 100%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世 纪 城 南 路 599 号 天 府 软 件 园 D 区 5 栋 2 楼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以 下 范 围 不 含 前 置 许 可 项 目, 后 置 许 可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或 审 批 文 件 经 营 ): 计 算 机 服 务 业 ; 商 业 服 务 业 ;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业 ; 商 品 批 发 与 零 售 ;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运 营 发 行 人 主 要 业 务 平 台 四 川 新 闻 网 和 中 国 西 部 网 的 全 部 视 频 业 务, 系 发 行 人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2) 历 史 沿 革 2011 年 7 月 6 日,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四 川 峨 影 广 告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峨 影 广 告 ) 与 广 东 天 悦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广 东 天 悦 )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新 网 公 共, 其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其 中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以 货 币 出 资 172.5 万 元, 出 资 比 例 为 34.5%; 峨 影 广 告 以 货 币 出 资 167.5 万 元, 出 资 比 例 为 33.5%; 广 东 天 悦 以 货 币 出 资 160 万 元, 出 资 比 例 为 32% 上 述 出 资 经 四 川 同 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验 资 报 告 ( 川 同 浩 验 [2011] 字 第 5-56 号 ) 予 以 验 证 2012 年 5 月 26 日, 根 据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与 广 东 天 悦 签 署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及 新 网 公 共 股 东 会 决 议, 广 东 天 悦 将 其 持 有 的 新 网 公 共 16.5% 股 权 转 让 予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上 述 转 让 完 成 后, 新 网 公 共 的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持 股 51% 峨 影 广 告 持 股 33.5% 广 东 天 悦 持 股 15.5% 2012 年 10 月 29 日, 根 据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与 峨 影 广 告 和 广 东 天 悦 分 别 签 署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及 新 网 公 共 股 东 会 决 议, 峨 影 广 告 广 东 天 悦 分 别 将 其 所 持 新 网 公 共 33.5% 15.5% 的 股 权 转 让 予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新 网 公 共 的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持 股 100% 根 据 中 企 华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12] 第 3545 号 ), 截 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新 网 公 共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为 462.84 万 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根 据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 作 出 的 关 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转 让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1-1-66
有 限 公 司 等 股 权 的 复 函 ( 川 机 管 函 [2012]1889 号 ) 及 新 网 公 共 股 东 决 定,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基 于 上 述 评 估 结 果 将 其 所 持 新 网 公 共 100% 的 股 权 作 价 462.84 万 元 转 让 予 川 网 有 限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新 网 公 共 的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川 网 有 限 持 股 100% 2013 年 7 月 16 日, 根 据 新 网 公 共 股 东 决 定, 其 注 册 资 本 由 500 万 元 增 加 至 1,0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全 部 由 发 行 人 以 货 币 认 缴 ; 同 时, 其 股 东 名 称 由 川 网 有 限 变 更 为 川 网 股 份 上 述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已 经 信 永 中 和 ( 成 都 分 所 ) 验 资 报 告 (XYZH/2013CDA3010-3) 予 以 验 证 本 次 变 更 完 成 后, 新 网 公 共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 发 行 人 持 股 100% (3)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新 网 公 共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经 信 永 中 和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总 资 产 14,051,210.35 14,958,377.00 净 资 产 13,871,107.92 14,801,960.21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958,871.11 422,663.66 净 利 润 6,248,615.76 930,852.29 4 巴 中 传 媒 (1) 基 本 情 况 巴 中 传 媒 系 由 发 行 人 与 巴 中 市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目 前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资 本 巴 中 市 网 络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9 月 19 日 陈 连 波 200 万 元 200 万 元 住 所 四 川 省 巴 中 市 巴 州 区 市 政 大 楼 914 号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四 川 省 巴 中 市 巴 州 区 市 政 大 楼 市 委 宣 传 部 办 公 区 914 办 公 室 经 营 范 围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 大 型 活 动 组 织 服 务 ; 广 告 设 计 制 作 发 布 与 代 理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运 营 发 行 人 主 要 业 务 平 台 四 川 新 闻 网 的 巴 中 频 道, 是 发 行 人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股 权 结 构 发 行 人 持 股 51%; 巴 中 市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持 股 49% 1-1-67
(2)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巴 中 传 媒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经 信 永 中 和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总 资 产 1,576,844.92 1,403,561.10 净 资 产 1,219,595.48 998,073.00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755,830.32 376,991.02 净 利 润 -644,144.13-221,522.48 单 位 : 元 5 成 都 网 泰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资 本 成 都 网 泰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7 月 8 日 龚 浩 波 100 万 元 100 万 元 住 所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天 府 新 区 兴 隆 街 道 办 事 处 场 镇 社 区 正 街 57 号 2 幢 1 单 元 3 号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经 营 范 围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股 权 结 构 发 行 人 持 股 100% (2)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世 纪 城 南 路 599 号 天 府 软 件 园 D 区 5 栋 6 楼 影 视 制 作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组 织 策 划 文 化 交 流 活 动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国 内 各 类 广 告 ( 不 含 气 球 广 告 及 固 定 形 式 印 刷 品 广 告 ); 会 议 及 展 览 展 示 服 务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研 发 及 销 售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限 制 或 禁 止 的 除 外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国 内 各 类 广 告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研 发 及 销 售 ; 影 视 制 作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同 属 传 媒 行 业 成 都 网 泰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经 信 永 中 和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总 资 产 7,807,523.71 9,870,409.07 净 资 产 610,283.30 605,144.10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11,448,617.85 6,765,615.72 1-1-68
净 利 润 -389,716.70-5,139.20 ( 二 ) 发 行 人 的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发 行 人 拥 有 1 家 参 股 公 司, 其 目 前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资 本 成 都 公 交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2 月 21 日 刘 蔚 东 1,000 万 元 1,000 万 元 住 所 成 都 市 武 侯 区 盛 隆 街 6 号 A106 室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经 营 范 围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成 都 市 武 侯 区 科 华 北 路 65 号 世 外 桃 源 写 字 楼 B 座 1918 室 广 告 设 计 制 作 发 布 代 理 ; 公 交 信 息 网 络 系 统 开 发 和 建 设 ; 公 交 广 播 电 视 系 统 开 发 和 建 设 ; 影 视 节 目 策 划 ;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 展 览 展 示 服 务 ; 信 息 咨 询 ( 以 上 范 围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或 限 制 的 除 外 ) 广 告 设 计 制 作 发 布 代 理 ; 公 交 信 息 网 络 系 统 开 发 和 建 设 ; 公 交 广 播 电 视 系 统 开 发 和 建 设 ; 影 视 节 目 策 划 ;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 展 览 展 示 服 务 ; 信 息 咨 询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同 属 传 媒 行 业 股 权 结 构 成 都 传 媒 集 团 持 股 70%,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网 公 共 持 股 30% 公 交 传 媒 最 近 一 年 经 四 川 中 砝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审 计 及 一 期 未 经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总 资 产 115,162,739.56 127,645,185.43 净 资 产 30,119,045.23 32,479,856.06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109,020,170.02 18,964,353.20 净 利 润 21,553,742.81 2,360,810.83 六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通 过 其 主 管 和 举 办 的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持 有 新 传 媒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进 而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60% 1-1-69
的 股 份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除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外,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其 他 主 要 下 属 单 位 及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批 复 / 设 立 时 间 开 办 / 注 册 资 金 住 所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1 四 川 省 名 牌 战 略 促 进 会 2 四 川 省 对 外 文 化 交 流 中 心 3 四 川 省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研 究 会 4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中 心 1997 年 12 月 3 万 元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高 朋 大 道 3 号 东 方 希 望 A 座 10 楼 1984 年 9 月 13 万 元 成 都 市 东 城 根 上 街 99 号 春 华 楼 5 楼 2006 年 10 月 3 万 元 成 都 市 商 业 街 16 号 ( 省 委 综 合 楼 10 楼 18 号 ) 2009 年 7 月 10 万 元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青 龙 街 51 号 倍 特 康 派 大 厦 23 楼 宣 传 设 计 咨 询 服 务 组 织 实 施 全 省 宣 传 文 化 系 统 对 外 文 化 交 流 工 作 组 织 开 展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的 理 论 研 究, 向 省 委 及 有 关 部 门 反 映 干 部 群 众 思 想 动 态, 提 出 建 议 和 意 见 ; 总 结 推 广 加 强 和 改 进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新 经 验, 组 织 评 选 优 秀 政 治 工 作 研 究 成 果 ; 协 同 有 关 部 门 研 究 加 强 政 工 队 伍 建 设 的 有 关 问 题, 参 与 组 织 政 工 干 部 的 培 训 等 工 作 负 责 全 省 网 络 信 息 的 跟 踪 监 看 适 时 监 控, 及 时 向 相 关 部 门 通 报 负 面 有 害 信 息 并 协 助 处 置 ; 开 展 正 面 的 网 络 信 息 阅 评 工 作, 对 重 大 网 络 舆 情 特 别 是 社 会 热 点 信 息 进 行 研 判, 加 强 网 络 舆 情 引 导, 推 动 形 成 健 康 向 上 的 网 上 主 流 舆 论, 确 保 网 络 舆 论 的 正 确 导 向 ; 负 责 网 络 1-1-70
信 息 统 计 与 分 析 处 理, 编 辑 上 报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5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不 良 与 违 法 信 息 举 报 中 心 2011 年 11 月 10 万 元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青 龙 街 51 号 倍 特 康 派 大 厦 23 楼 负 责 接 受 公 众 对 互 联 网 违 法 和 不 良 信 息 的 举 报, 推 动 和 组 织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的 自 律, 开 展 互 联 网 法 制 和 道 德 建 设 的 公 共 教 育 活 动 ; 负 责 全 省 网 络 信 息 的 跟 踪 监 看, 及 时 向 相 关 部 门 通 报 负 面 有 害 信 息 并 协 助 处 置 6 国 防 时 报 社 1989 年 3 月 30 万 元 成 都 市 一 环 路 南 2 段 11 号 负 责 编 辑 出 版 国 防 时 报 7 中 国 共 产 党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讲 师 团 1983 年 5 月 102 万 元 成 都 市 商 业 街 16 号 辅 导 在 职 干 部 学 习 马 克 思 主 义 和 建 设 有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进 行 形 8 四 川 文 化 产 业 职 业 学 院 2006 年 2850 万 元 成 都 市 双 流 县 华 阳 街 办 锦 江 路 4 段 399 号 势 任 务 教 育, 组 织 干 部 培 训, 为 中 心 组 学 习 服 务, 开 展 理 论 研 讨, 编 发 理 论 刊 物 和 辅 导 材 料 以 培 养 具 有 专 科 层 次 的 文 化 产 业 专 门 人 才 为 主, 保 持 一 定 规 模 的 中 等 教 育 和 非 学 历 教 育, 开 展 多 层 次 的 职 业 培 训 和 技 能 培 训 ( 二 )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新 传 媒 公 司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新 传 媒 公 司 唯 一 股 东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及 其 控 制 的 除 本 公 司 及 下 属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成 立 于 1995 年 10 月,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根 据 1-1-71
四 川 省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 事 证 第 15100000083 号 ),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的 举 办 单 位 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开 办 资 金 为 5 万 元, 住 所 为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高 朋 大 道 3 号 东 方 希 望 A 座 10 楼,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为 承 办 新 闻 发 布 会 记 者 招 待 会 为 新 闻 单 位 和 新 闻 工 作 者 提 供 资 料 和 通 讯 联 络, 对 外 开 展 新 闻 方 面 的 咨 询 培 训 联 谊 服 务, 编 辑 出 版 发 行 品 牌 时 代 杂 志 及 对 外 宣 传 文 化 产 品,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相 同 相 似 的 情 况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位 于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青 龙 街 51 号 倍 特 康 派 大 厦 19 楼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未 经 审 计 的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总 资 产 464,946,201.82 464,015,290.15 净 资 产 -5,591,114.22 6,032.512.83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5,294,059.40 26,505.00 净 利 润 449,672.70-249,557.93 2 新 传 媒 公 司 新 传 媒 公 司 成 立 于 2007 年 5 月 14 日,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根 据 四 川 省 工 商 局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510000000183438) 及 新 传 媒 公 司 最 新 的 章 程, 新 传 媒 公 司 住 所 为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高 朋 大 道 3 号 东 方 希 望 A 座 10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张 志 跃,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2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商 务 服 务 业 ; 计 算 机 服 务 业 ; 软 件 业 ; 商 品 批 发 与 零 售 ( 以 上 项 目 不 含 前 置 许 可 项 目, 后 置 许 可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或 审 批 文 件 经 营 ),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位 于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青 龙 街 51 号 倍 特 康 派 大 厦 19 楼 1901 号, 主 营 业 务 为 对 发 行 人 股 权 进 行 管 理,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相 同 相 似 的 情 况 新 传 媒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200 万 元 200 万 元 100% 合 计 200 万 元 200 万 元 100% 新 传 媒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6000 万 股 股 份, 占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60% 新 传 媒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经 成 都 达 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及 一 期 未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财 务 1-1-72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总 资 产 505,193,863.66 520,946,900.84 净 资 产 288,738,193.89 288,047,957.95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2,600,485.44-415,900.00 净 利 润 4,620,846.07-690,235.94 3 树 人 传 媒 树 人 传 媒 成 立 于 2010 年 9 月 10 日,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唯 一 股 东 为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根 据 四 川 省 工 商 局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510000000182009) 及 树 人 传 媒 的 公 司 章 程, 其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500 万 元, 住 所 为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西 大 街 84 号 1-1 幢 15 层 1509 房,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与 住 所 一 致, 其 主 营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二 ( 二 ) 发 行 人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同 业 竞 争 分 析 树 人 传 媒 的 股 权 结 构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500 万 元 500 万 元 100% 合 计 500 万 元 500 万 元 100% 树 人 传 媒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未 经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总 资 产 19,736,328.84 22,953,505.72 净 资 产 7,912,906.35 7,758,421.26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1,388,482.16 14,563.11 净 利 润 460,816.69-154,485.09 4 外 宣 传 媒 1-1-73
外 宣 传 媒 成 立 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股 权 结 构 为 :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持 股 51% 北 京 中 宣 华 清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49% 根 据 四 川 省 工 商 局 核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510000000237759) 及 外 宣 传 媒 的 公 司 章 程, 其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000 万 元, 住 所 为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瑞 联 路 167 号 6 层, 经 营 范 围 为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以 下 范 围 不 含 前 置 许 可 项 目, 后 置 许 可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或 审 批 文 件 经 营 ): 商 务 服 务 业 ; 计 算 机 服 务 业 ; 软 件 业, 主 营 业 务 为 负 责 四 川 省 对 外 形 象 宣 传 事 务 由 于 股 东 方 发 展 战 略 调 整 等 原 因,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外 宣 传 媒 未 实 际 对 外 开 展 经 营 业 务 外 宣 传 媒 的 股 权 结 构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510 万 元 510 万 元 51% 2 北 京 中 宣 华 清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490 万 元 490 万 元 49% 合 计 1000 万 元 1000 万 元 100% 5 新 媒 物 业 新 媒 物 业 成 立 于 2013 年 6 月 3 日,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唯 一 股 东 为 四 川 省 新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成 都 市 金 牛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510106069774119Y) 及 新 媒 物 业 的 公 司 章 程, 其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300 万 元, 住 所 为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茶 店 子 安 蓉 路 8 号 4 幢 1 单 元 7 楼 729 号, 经 营 范 围 为 物 业 管 理 ; 商 务 信 息 咨 询 ; 清 洁 服 务 ; 健 身 服 务 (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机 动 车 停 放 服 务 ; 汽 车 租 赁 ; 建 筑 工 程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 花 卉 租 赁 ; 展 览 服 务 ; 会 议 服 务 ; 企 业 营 销 策 划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国 内 广 告 ; 项 目 投 资 ; 房 地 产 信 息 咨 询 ; 机 电 设 备 上 门 维 修 ; 室 内 装 饰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 绿 化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 以 上 项 目 不 含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决 定 的 前 置 审 批 项 目 ; 须 取 得 资 质 的 项 目 凭 资 质 证 经 营 ), 其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与 住 所 一 致, 主 营 业 务 为 物 业 管 理,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相 同 相 似 的 情 况 新 媒 物 业 的 股 权 结 构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新 传 媒 公 司 300 万 元 300 万 元 100% 合 计 300 万 元 300 万 元 100% 新 媒 物 业 最 近 一 年 经 成 都 达 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及 一 期 未 经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1-1-74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总 资 产 28,338,168.93 30,241,033.63 净 资 产 600,154.75 11,055.86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1,106,965.16 174,793.50 净 利 润 -1,906,315.38-589,098.89 6 新 网 文 化 新 网 文 化 成 立 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唯 一 股 东 为 新 传 媒 公 司 根 据 成 都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 510110000026184) 及 新 网 文 化 的 公 司 章 程, 其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天 府 新 区 正 兴 镇 步 行 街 39 号, 经 营 范 围 为 文 化 产 业 项 目 投 资 与 开 发 ( 不 得 从 事 非 法 集 资 吸 收 公 众 资 金 等 金 融 活 动 ); 商 业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活 动 ; 房 地 产 开 发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各 类 广 告 ( 不 含 气 球 广 告 及 固 定 形 式 印 刷 品 广 告 );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的 保 护 服 务 ; 家 具 生 产 销 售 ; 销 售 ( 含 互 联 网 销 售 ) 工 艺 美 术 品 收 藏 品 ( 不 含 文 物 ) 纺 织 品 办 公 用 品 ; 会 议 及 展 览 展 示 服 务 ; 工 艺 美 术 品 制 造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限 制 或 禁 止 的 除 外 ) 影 视 制 作 ; 销 售 ( 含 互 联 网 销 售 ): 酒 水 预 包 装 食 品 ; 住 宿 ; 中 餐 类 制 售 ( 未 取 得 相 关 行 政 许 可 ( 审 批 ), 不 得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其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与 住 所 一 致, 主 营 业 务 为 文 化 产 业 项 目 投 资 与 开 发 ; 商 业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 组 织 文 化 交 流 活 动 ; 销 售 ( 含 互 联 网 销 售 ) 工 艺 美 术 品 收 藏 品,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相 同 相 似 的 情 况 新 网 文 化 的 股 权 结 构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新 传 媒 公 司 1000 万 元 1000 万 元 100% 合 计 1000 万 元 1000 万 元 100% 新 网 文 化 最 近 一 年 经 成 都 达 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及 一 期 未 经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1-1-75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总 资 产 21,217,436.84 20,969,298.27 净 资 产 9,991,542.01 9,878,761.72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623,805.40 173,497.12 净 利 润 -8,457.99-112,780.29 7 蓉 塬 置 业 蓉 塬 置 业 成 立 于 2011 年 3 月 15 日,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5 年 1 月, 四 川 省 蜀 府 房 屋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将 所 持 蓉 塬 置 业 100% 股 权 转 让 予 新 传 媒 公 司 根 据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51010656969705XQ) 及 蓉 塬 置 业 的 公 司 章 程, 其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800 万 元, 住 所 为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蜀 跃 路 9 号, 经 营 范 围 为 房 地 产 开 发 ; 土 地 整 理 ;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 商 务 信 息 咨 询, 其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与 住 所 一 致, 主 营 业 务 为 房 地 产 开 发 ; 土 地 整 理 ;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 商 务 信 息 咨 询,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相 同 相 似 的 情 况 蓉 塬 置 业 的 股 权 结 构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新 传 媒 公 司 800 万 元 800 万 元 100% 合 计 800 万 元 800 万 元 100% 蓉 塬 置 业 最 近 一 年 经 四 川 星 成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及 一 期 未 经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总 资 产 685,721,651.55 711,458,840.96 净 资 产 4,083,856.77 3,560,623.86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 - 净 利 润 -1,011,921.64-523,232.91 1-1-76
8 新 媒 生 态 新 媒 生 态 成 立 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唯 一 股 东 为 新 传 媒 公 司 根 据 成 都 市 大 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510129343005022Q) 及 新 媒 生 态 的 公 司 章 程, 其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500 万 元, 住 所 为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大 邑 县 斜 源 镇 大 鹏 村 7 组, 经 营 范 围 为 种 植 销 售 : 园 艺 作 物 水 果 蔬 菜 农 作 物 ; 种 植 : 中 药 材 ; 养 殖 销 售 : 淡 水 鱼 ; 农 业 观 光 旅 游 服 务 ;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 户 外 体 育 活 动 组 织 策 划 服 务 ; 劳 务 分 包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其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位 于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新 路 196 号, 主 营 业 务 为 种 植 销 售 : 园 艺 作 物 水 果 蔬 菜 农 作 物 ; 种 植 : 中 药 材 ; 养 殖 销 售 : 淡 水 鱼 ; 农 业 观 光 旅 游 服 务 ;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 户 外 体 育 活 动 组 织 策 划 服 务 ; 劳 务 分 包,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相 同 相 似 的 情 况 新 媒 生 态 的 股 权 结 构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新 传 媒 公 司 500 万 元 500 万 元 100% 合 计 500 万 元 500 万 元 100% 新 媒 生 态 最 近 一 年 经 成 都 达 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及 一 期 未 经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总 资 产 4,905,604.24 4,694,740.33 净 资 产 4,818,347.10 4,619,862.47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营 业 收 入 185,631.10 63,802.72 净 利 润 -181,652.90-198,484.63 ( 三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其 他 主 要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除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外,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其 他 主 要 股 东 包 括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及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 注 :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的 出 资 人 与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的 举 办 单 位 均 为 共 青 团 中 央, 本 处 系 合 并 计 算 ) 1-1-77
1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成 立 于 2011 年 6 月 24 日,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根 据 成 都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5101005773631645) 及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的 公 司 章 程,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住 所 为 成 都 高 新 区 交 子 大 道 177 号 1 栋 2 单 元 8 层 801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赵 勇,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613502.104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股 权 投 资 及 相 关 咨 询 服 务 (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限 制 和 禁 止 的 项 目 ) 项 目 投 资 资 产 管 理 ; 发 起 设 立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企 业 和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企 业,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位 与 住 所 一 致, 主 营 业 务 为 股 权 投 资 及 相 关 咨 询 服 务,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相 同 相 似 的 情 况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的 股 权 结 构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四 川 发 展 ( 控 股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00,000 万 元 300,000 万 元 48.90% 2 盈 创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50,000 万 元 250,000 万 元 40.75% 3 建 银 国 际 财 富 管 理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60,502.104 万 元 60,502.104 万 元 9.86% 4 国 辰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3,000 万 元 3,000 万 元 0.49% 合 计 / 613,502.104 万 元 613,502.104 万 元 100% 2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成 立 于 1997 年 7 月 3 日,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根 据 成 都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51010063314467XW) 及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的 公 司 章 程,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住 所 为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三 色 路 38 号 博 瑞. 创 意 成 都 B 座 23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曹 建 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2,3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现 代 办 公 设 备 ( 不 含 彩 色 复 印 机 ) 信 息 咨 询 保 险 服 务 咨 询 建 筑 机 具 工 业 设 备 保 险 柜 租 赁, 实 业 投 资 五 金 交 电 日 用 百 货 建 辅 建 材 装 饰 材 料 农 副 产 品 ( 不 含 禄 棉 油 ) 化 工 产 品 ( 不 含 危 险 品 ) 工 艺 品 ( 不 含 金 银 制 品 ) 通 讯 器 材 ( 不 含 无 线 电 发 射 设 备 ) 机 电 产 品 ( 不 含 汽 车 ) 的 研 制 生 产 销 售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或 限 制 的 项 目 ), 其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位 与 住 所 一 致, 主 营 业 务 为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以 及 相 关 咨 询 服 务,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相 同 相 似 的 情 况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的 股 权 结 构 具 体 如 下 : 1-1-78
序 号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成 都 商 报 社 11,685 万 元 11,685 万 元 95% 2 成 都 博 瑞 经 济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492 万 元 492 万 元 4% 3 成 都 博 瑞 花 园 酒 店 123 万 元 123 万 元 1% 合 计 / 12,300 万 元 12,300 万 元 100% 3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成 立 于 1999 年 3 月 30 日,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设 立 的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根 据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000400005812L) 及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的 公 司 章 程,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四 十 二 条 21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郭 美 荐, 注 册 资 本 为 2,500 万 元, 经 营 方 式 为 零 售 邮 购 图 书 总 发 行, 经 营 范 围 为 出 版 有 关 青 年 工 作 的 理 论 方 针 政 策 和 工 作 经 验 的 读 物, 适 合 青 年 阅 读 的 政 治 理 论 青 年 修 养 文 学 作 品 人 物 传 记 和 人 物 故 事, 以 青 年 为 对 象 的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文 化 教 育 历 史 地 理 自 然 科 学 科 普 读 物 和 文 学 艺 术 知 识 读 物, 音 像 制 品 (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出 版 社 会 科 学 科 学 技 术 文 化 教 育 类 电 子 出 版 物 ( 有 效 期 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 ); 本 版 图 书 零 售 本 图 书 总 发 行 ( 仅 限 北 京 图 书 发 行 部 经 营,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青 年 文 摘 虹 青 年 文 学 青 年 文 摘 ( 彩 版 ) 华 夏 教 师 的 出 版 (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配 合 本 版 图 书 出 版 音 像 制 品 ( 有 效 期 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 ); 同 本 社 出 版 范 围 相 一 致 的 网 络 ( 含 手 机 网 络 ) 图 书 期 刊 音 像 及 电 子 出 版 物 出 版 (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进 出 口 业 务 ; 设 计 和 制 作 印 刷 品 广 告 ; 利 用 本 社 出 版 的 青 年 文 摘 虹 青 年 文 学 青 年 文 摘 ( 彩 版 ) 华 夏 教 师 期 刊 发 布 广 告 ; 型 版 制 作 ; 文 化 用 品 电 子 产 品 销 售 ; 信 息 咨 询 ; 信 息 服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其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与 住 所 一 致, 主 营 业 务 为 刊 物 的 出 版 与 发 行, 与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相 同 相 似 的 情 况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的 股 权 结 构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共 青 团 中 央 2,500 万 元 2,500 万 元 100% 合 计 / 2,500 万 元 2,500 万 元 100% 4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1-1-79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最 初 成 立 于 1923 年, 目 前 系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成 立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根 据 国 家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 事 证 第 110000000056 号 ),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举 办 单 位 为 共 青 团 中 央,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西 河 沿 甲 215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郭 美 荐, 开 办 资 金 为 1,224 万 元,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为 出 版 青 年 读 物, 为 青 年 健 康 成 长 服 务 ; 主 刊 出 版, 咔 啪 出 版, 相 关 增 刊 出 版, 中 青 亮 点 网 站 主 办 ; 青 年 咨 询 服 务 ; 相 关 发 行 ; 广 告 业 务 ; 青 年 研 究 ; 相 关 培 训, 其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为 北 京 东 城 区 崇 文 门 西 河 沿 甲 215 号, 主 营 业 务 为 杂 志 的 出 版 与 发 行,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相 同 相 似 的 情 况 ( 四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6,000 万 股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者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七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发 行 人 股 本 变 化 情 况 本 公 司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为 10,000 万 股,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不 超 过 3,336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5.01% 根 据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 财 企 [2009]94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四 川 省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于 2014 年 9 月 2 日 作 出 的 关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转 持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川 国 资 产 权 2014 63 号 ) 的 批 复, 发 行 人 各 国 有 股 东 将 其 所 持 合 计 311.0006 万 股 股 份 划 转 给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持 有 其 中 : 新 传 媒 公 司 划 转 200.1600 万 股 ;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划 转 16.5319 万 股 ;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划 转 22.4179 万 股 ;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划 转 14.3448 万 股 ;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划 转 6.3384 万 股 ; 国 广 环 球 划 转 8.1732 万 股 ;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划 转 16.3464 万 股 ;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划 转 13.3440 万 股 ;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划 转 13.3440 万 股 若 发 行 人 本 次 实 际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份 数 量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上 限 3,336 万 股, 则 发 行 人 各 国 有 股 东 应 划 转 给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的 股 份 数 量 按 照 实 际 发 行 股 份 数 的 10% 计 算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发 行 人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1-1-80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次 发 行 后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或 名 称 股 权 性 质 股 数 持 股 比 例 股 数 持 股 比 例 1 新 传 媒 公 司 (ss) 国 有 法 人 60,000,000 60.00% 57,998,400 43.49% 2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ss) 国 有 法 人 9,000,000 9.00% 8,834,681 6.62% 3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ss) 国 有 法 人 7,000,000 7.00% 6,775,821 5.08% 4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ss) 国 有 法 人 4,300,000 4.30% 4,156,552 3.12% 5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ss) 国 有 法 人 1,900,000 1.90% 1,836,616 1.38% 6 国 广 环 球 (ss) 国 有 法 人 4,900,000 4.90% 4,818,268 3.61% 7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ss) 国 有 法 人 4,900,000 4.90% 4,736,536 3.55% 8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ss) 国 有 法 人 4,000,000 4.00% 3,866,560 2.90% 9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ss) 国 有 法 人 4,000,000 4.00% 3,866,560 2.90% 10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 - - 3,110,006 2.33% 本 次 发 行 的 社 会 公 众 股 - - 33,360,000 25.01% 合 计 100,000,000 100% 133,360,000 100% 注 : SS 是 State-own Shareholder 的 缩 写, 表 示 其 为 国 有 股 东 ( 二 )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前 十 名 股 东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前 10 名 股 东 及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1 新 传 媒 公 司 6,000 60.00% 2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900 9.00% 3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700 7.00% 4 国 广 传 媒 490 4.90% 5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490 4.90% 6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430 4.30% 7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400 4.00% 8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400 4.00% 9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190 1.90% 合 计 10,000 100% ( 三 )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自 然 人 股 东 1-1-81
( 四 ) 最 近 一 年 发 行 人 新 增 股 东 及 其 持 股 情 况 最 近 一 年, 发 行 人 无 新 增 股 东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股 东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的 出 资 人 与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的 举 办 单 位 均 为 共 青 团 中 央, 其 中,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430 万 股 股 份, 占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股 份 比 例 为 4.3%,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190 万 股 股 份, 占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股 份 比 例 为 1.9%, 该 两 家 单 位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参 见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节 之 六 ( 三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其 他 主 要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除 上 述 外, 本 公 司 各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八 发 行 人 正 在 执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及 其 他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正 在 执 行 的 对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员 工 实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 如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限 制 性 股 票 股 票 期 权 ) 及 其 他 制 度 安 排 九 发 行 人 员 工 情 况 ( 一 ) 员 工 人 数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及 变 化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员 工 数 量 395 383 321 270 ( 二 )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情 况 如 下 : 专 业 人 数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采 编 人 员 173 43.80% 销 售 人 员 124 31.39% 技 术 人 员 40 10.13% 财 务 人 员 12 3.04%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46 11.65% 1-1-82
专 业 人 数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合 计 395 100% 十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以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延 长 锁 定 期 以 及 相 关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等 承 诺 1 股 份 锁 定 及 延 长 锁 定 期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除 外, 下 同 )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单 位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若 公 司 股 票 此 期 间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价 格 将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相 应 调 整 (2)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公 司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除 外, 下 同 )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1-1-83
若 公 司 股 票 此 期 间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价 格 将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相 应 调 整 (3) 发 行 人 间 接 控 股 股 东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除 外, 下 同 )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单 位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若 公 司 股 票 此 期 间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价 格 将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相 应 调 整 (4) 发 行 人 除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国 广 传 媒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和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分 别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2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承 诺 : 一 持 有 股 份 的 意 向 作 为 川 网 股 份 控 股 股 东, 本 公 司 未 来 持 续 看 好 公 司 以 及 所 处 行 业 的 发 展 前 景, 愿 意 长 期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较 稳 定 且 长 期 持 有 川 网 股 份 的 股 份 二 减 持 股 份 的 计 划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除 外, 下 同 )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则 本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上 述 减 持 价 格 及 收 盘 价 均 作 相 应 调 整 1-1-84
2 如 果 在 锁 定 期 满 ( 指 根 据 本 承 诺 第 2 条 第 1 项 确 定 的 股 票 锁 定 期 限, 下 同 ) 后, 本 公 司 拟 减 持 股 票 的, 将 认 真 遵 守 证 监 会 交 易 所 关 于 股 东 减 持 的 相 关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开 展 经 营 资 本 运 作 的 需 要, 审 慎 制 定 股 票 减 持 计 划, 在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后 逐 步 减 持, 锁 定 期 满 后 12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累 计 不 超 过 川 网 股 份 总 股 本 的 5%,24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累 计 不 超 过 川 网 股 份 总 股 本 的 10% 3 本 公 司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规 定, 具 体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交 易 所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4 本 公 司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本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低 于 5% 以 下 时 除 外 5 如 果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本 公 司 拟 减 持 股 票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指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如 果 因 公 司 上 市 后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则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除 权 除 息 处 理 ) 三 其 他 事 项 1 本 公 司 所 做 该 等 减 持 计 划 不 对 抗 现 行 证 监 会 交 易 所 等 监 管 部 门 对 控 股 股 东 股 份 减 持 所 做 的 相 关 规 定 若 未 来 监 管 部 门 对 控 股 股 东 股 份 减 持 所 出 台 的 相 关 规 定 比 本 减 持 计 划 更 为 严 格,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监 管 部 门 相 关 规 定 修 改 减 持 计 划 2 本 公 司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规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条 件 和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减 持 3 本 公 司 将 及 时 充 分 履 行 股 份 减 持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减 持 前 三 个 工 作 日 将 通 过 川 网 股 份 发 布 减 持 提 示 性 公 告 4 若 本 公 司 发 生 需 向 川 网 股 份 或 投 资 者 赔 偿, 且 必 须 减 持 股 份 以 进 行 赔 偿 的 情 形, 在 该 等 情 况 下 发 生 的 减 持 行 为 无 需 遵 守 本 减 持 计 划 5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来 将 严 格 按 照 本 减 持 计 划 进 行 股 份 减 持, 若 本 公 司 违 反 本 减 持 计 划 进 行 股 份 减 持, 本 公 司 将 自 愿 承 担 相 应 法 律 后 果, 并 赔 偿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而 给 川 网 股 份 或 投 资 者 带 来 的 损 失 (2) 发 行 人 持 股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承 诺 : 1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作 为 川 网 股 份 的 股 东,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要 求,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并 严 格 履 行 新 闻 网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股 票 锁 定 承 诺 1-1-85
2 减 持 方 式 在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减 持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3 减 持 价 格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当 时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 具 体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 不 低 于 减 持 时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终 了 时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4 减 持 期 限 在 股 份 锁 定 期 满 后 24 个 月 内,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可 减 持 所 持 全 部 发 行 人 股 份 5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在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6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将 严 格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并 承 诺 将 遵 守 下 列 约 束 措 施 : 1) 如 果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将 在 新 闻 网 股 份 的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新 闻 网 股 份 的 其 他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因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减 持 股 票 获 得 的 收 益 归 新 闻 网 股 份 所 有 3) 如 果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发 行 人 持 股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承 诺 : 本 公 司 系 川 网 股 份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要 求,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并 严 格 履 行 川 网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股 票 锁 定 承 诺 1 减 持 方 式 在 本 公 司 所 持 川 网 股 份 的 股 份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本 公 司 减 持 所 持 有 川 网 股 份 的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2 减 持 价 格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川 网 股 份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本 公 司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川 网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当 时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 具 体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 不 低 于 减 持 时 川 网 股 份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终 了 时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1-1-86
3 减 持 期 限 在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本 公 司 可 减 持 所 持 的 全 部 川 网 股 份 的 股 份 4 本 公 司 在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川 网 股 份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4)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承 诺 : 1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作 为 新 闻 网 股 份 的 股 东,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要 求,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并 严 格 履 行 新 闻 网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股 票 锁 定 承 诺 2 减 持 方 式 在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减 持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3 减 持 价 格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当 时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 具 体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的, 须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 不 低 于 减 持 时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终 了 时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4 减 持 期 限 在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可 减 持 所 持 全 部 新 闻 网 股 份 公 司 的 股 份 5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在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5)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承 诺 : 1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作 为 新 闻 网 股 份 的 股 东,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要 求,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并 严 格 履 行 新 闻 网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股 票 锁 定 承 诺 2 减 持 方 式 在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减 持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3 减 持 价 格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当 时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 具 体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的, 须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 不 低 于 减 持 时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终 了 时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4 减 持 期 限 在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可 减 持 所 持 全 部 新 闻 网 股 1-1-87
份 公 司 的 股 份 5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在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二 )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为 保 护 投 资 者 利 益, 进 一 步 明 确 稳 定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公 司 股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措 施, 发 行 人 特 制 订 预 案 如 下 : 一 实 施 条 件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公 司 股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在 不 触 及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退 市 条 件 的 基 础 上, 且 公 司 情 况 同 时 满 足 监 管 机 构 对 于 回 购 增 持 等 股 本 变 动 行 为 的 规 定, 即 可 实 施 本 预 案 措 施, 以 稳 定 公 司 股 票 合 理 价 值 区 间 具 体 实 施 措 施 方 案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二 具 体 措 施 ( 一 )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股 份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除 外, 下 同 )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控 股 股 东 应 在 出 现 上 述 情 形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起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就 其 是 否 有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具 体 计 划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控 股 股 东 应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在 二 级 市 场 以 买 入 的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筹 取 得 控 股 股 东 在 6 个 月 内 增 持 的 公 司 权 益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的 2% 即 控 股 股 东 可 以 自 首 次 增 持 之 日 起 算 的 未 来 6 个 月 内, 从 二 级 市 场 上 继 续 择 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累 积 增 持 比 例 不 超 过 公 司 已 发 行 总 股 份 的 2%( 含 首 次 已 增 持 部 分 ) ( 二 )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公 司 可 以 启 动 回 购 股 份 如 控 股 股 东 未 如 期 公 告 前 述 具 体 增 持 计 划, 或 明 确 表 示 未 有 增 持 计 划 的, 则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出 现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情 形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起 20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是 否 有 具 体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如 公 司 采 用 回 购 股 份 的, 应 按 照 如 下 措 施 进 行 : 1 股 份 回 购 价 格 确 定 回 购 价 格 的 原 则 : 董 事 会 以 上 一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1-1-88
股 收 益 为 基 础, 参 考 国 内 A 股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静 态 市 盈 率 的 平 均 水 平, 根 据 上 述 每 股 收 益 和 静 态 市 盈 率 确 定 回 购 价 格, 参 考 公 司 每 股 净 资 产, 同 时 结 合 公 司 当 时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状 况, 确 定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区 间 董 事 会 确 定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区 间 以 后, 需 要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若 公 司 在 回 购 期 内 发 生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派 发 股 票 或 现 金 红 利 股 票 缩 股 配 股 或 发 行 股 本 权 证 等 事 宜, 自 股 价 除 权 除 息 之 日 起, 相 应 调 整 回 购 价 格 的 价 格 区 间 2 股 份 回 购 金 额 确 定 回 购 金 额 的 原 则 : 公 司 董 事 会 以 不 高 于 上 一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20% 为 股 份 回 购 金 额 的 参 考 依 据, 结 合 公 司 当 时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状 况, 确 定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总 额 上 限 董 事 会 确 定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总 额 上 限 以 后, 需 要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3 股 份 回 购 期 限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定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回 购 期 限, 如 果 在 此 期 限 内 回 购 资 金 总 额 使 用 完 毕, 则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并 视 同 回 购 期 限 提 前 届 满 4 股 份 回 购 实 施 计 划 公 司 将 根 据 资 本 市 场 的 变 化 情 况 和 公 司 经 营 的 实 际 状 况, 按 照 股 份 回 购 的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择 机 制 定 股 份 回 购 的 相 关 方 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报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审 批 或 备 案 以 后 实 施 ( 三 )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公 司 董 事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非 控 股 股 东 提 名 的 董 事, 下 同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可 以 基 于 对 本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的 信 心 和 公 司 股 票 价 值 的 合 理 判 断 作 出 决 定,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在 二 级 市 场 以 买 入 的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筹 取 得 如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如 期 公 告 前 述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或 因 各 种 原 因 导 致 前 述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未 能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其 首 次 触 发 增 持 义 务 后 的 30 个 交 易 日 内 ( 如 期 间 存 在 N 个 交 易 日 限 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卖 股 票, 则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首 次 触 发 增 持 义 务 后 的 30+N 个 交 易 日 内 ) 或 前 述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未 能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后 的 10 个 交 易 日 内 ( 如 期 间 存 在 N 个 交 易 日 限 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卖 股 票, 则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1-89
应 在 前 述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未 能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后 的 10+N 个 交 易 日 内 ), 无 条 件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并 且 各 自 累 计 增 持 金 额 不 低 于 其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额 的 20%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时 应 提 前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报 告 具 体 实 施 计 划 方 案, 公 司 将 按 相 关 规 定 公 告 ( 四 ) 在 履 行 完 毕 前 述 三 项 任 一 增 持 或 回 购 措 施 后 的 120 个 交 易 日 内,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增 持 或 回 购 义 务 自 动 解 除 从 履 行 完 毕 前 述 三 项 任 一 增 持 或 回 购 措 施 后 的 第 121 个 交 易 日 开 始, 如 果 公 司 A 股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仍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增 持 或 回 购 义 务 将 按 照 前 述 ( 一 ) ( 二 ) ( 三 ) 的 顺 序 自 动 产 生 ( 五 )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履 行 其 增 持 或 回 购 义 务 时, 应 按 照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适 用 的 监 管 规 定 履 行 相 应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并 需 符 合 国 有 资 产 监 管 等 相 关 规 定 在 本 预 案 有 效 期 内, 新 聘 任 的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履 行 本 预 案 规 定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义 务 并 按 同 等 标 准 履 行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作 出 的 其 他 承 诺 义 务 对 于 公 司 拟 聘 任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获 得 提 名 前 书 面 同 意 履 行 前 述 承 诺 和 义 务 ( 六 ) 其 他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1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的 议 案, 并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2 任 何 对 本 预 案 的 修 订 均 应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且 需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通 过 ( 七 ) 相 关 惩 罚 措 施 1 对 于 控 股 股 东, 如 已 公 告 增 持 具 体 计 划 但 由 于 主 观 原 因 不 能 实 际 履 行, 则 公 司 应 将 与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截 留, 直 至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 如 已 经 连 续 两 次 触 发 增 持 义 务 而 控 股 股 东 均 未 能 提 出 具 体 增 持 计 划, 则 公 司 可 将 与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截 留 用 于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控 股 股 东 丧 失 对 相 应 金 额 现 金 分 红 的 追 索 权 ; 如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的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投 弃 权 票 或 反 对 票, 则 公 司 可 将 与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1-1-90
以 截 留 用 于 下 次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控 股 股 东 丧 失 对 相 应 金 额 现 金 分 红 的 追 索 权 2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主 动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如 个 人 在 任 职 期 间 因 主 观 原 因 未 能 按 本 预 案 的 相 关 约 定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则 公 司 应 将 与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工 资 薪 酬 代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 如 个 人 在 任 职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能 主 动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由 控 股 股 东 或 董 事 会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更 换 相 关 董 事,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请 解 聘 相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3 如 因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上 市 规 则 等 证 券 监 管 法 规 对 于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最 低 持 股 比 例 的 规 定 导 致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无 法 履 行 其 增 持 或 回 购 义 务 的,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可 免 于 前 述 惩 罚, 但 亦 应 积 极 采 取 其 他 措 施 稳 定 股 价 本 预 案 经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在 本 公 司 完 成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自 动 生 效, 在 此 后 三 年 内 有 效 ( 三 ) 股 份 回 购 及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承 诺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发 行 人 回 购 股 份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等 监 管 机 构 认 定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事 实, 发 行 人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事 实 后 启 动, 并 在 6 个 月 内 完 成 回 购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新 股, 购 回 价 格 不 低 于 其 发 行 价 格 与 银 行 同 期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之 和 若 公 司 股 票 此 期 间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价 格 将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相 应 调 整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投 资 者 索 赔 范 围 包 括 股 票 投 资 损 失 及 佣 金 和 印 花 税 等 损 失 发 行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事 实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违 法 事 实 后, 公 司 对 提 出 申 请 符 合 赔 偿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依 法 赔 偿 2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承 诺 : 1-1-91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公 司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时 存 在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将 购 回 本 公 司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本 公 司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等 监 管 机 构 认 定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事 实, 发 行 人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事 实 后 启 动, 并 在 6 个 月 内 ( 下 称 回 购 期 间 ) 完 成 回 购 本 公 司 对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的 购 回 价 格 不 低 于 其 转 让 价 格 与 银 行 同 期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之 和 ; 除 非 交 易 对 方 在 回 购 期 间 内 不 接 受 要 约, 否 则 本 公 司 将 购 回 已 转 让 全 部 限 售 股 份 若 发 行 人 股 票 此 期 间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价 格 将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相 应 调 整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投 资 者 索 赔 范 围 包 括 股 票 投 资 损 失 及 佣 金 和 印 花 税 等 损 失 发 行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事 实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违 法 事 实 后, 本 公 司 对 提 出 申 请 符 合 赔 偿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依 法 赔 偿 3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承 诺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单 位 指 定 由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4 发 行 人 间 接 控 股 股 东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承 诺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单 位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投 资 者 索 赔 范 围 包 括 股 票 投 资 损 失 及 佣 金 和 印 花 税 等 损 失 发 行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事 实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违 法 事 实 后, 本 单 位 对 提 出 申 请 符 合 赔 偿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依 法 赔 偿 5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分 别 承 诺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1-1-92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投 资 者 索 赔 范 围 包 括 股 票 投 资 损 失 及 佣 金 和 印 花 税 等 损 失 发 行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事 实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违 法 事 实 后, 本 人 对 提 出 申 请 符 合 赔 偿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依 法 赔 偿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并 已 由 有 权 部 门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或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相 关 判 决 的, 公 司 在 召 开 相 关 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对 回 购 股 份 做 出 决 议 时, 本 人 承 诺 就 该 等 回 购 股 份 的 相 关 决 议 投 赞 成 票 6 发 行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分 别 承 诺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投 资 者 索 赔 范 围 包 括 股 票 投 资 损 失 及 佣 金 和 印 花 税 等 损 失 发 行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事 实 无 异 议 或 经 过 行 政 复 议 司 法 途 径 最 终 有 效 裁 定 认 定 该 违 法 事 实 后, 本 人 对 提 出 申 请 符 合 赔 偿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依 法 赔 偿 7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分 别 承 诺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如 因 本 公 司 未 能 依 照 适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行 业 准 则 的 要 求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法 定 职 责 而 导 致 本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实 际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依 照 法 律 程 序 作 出 的 有 效 司 法 裁 决,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同 时 承 诺 : 如 果 由 于 本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机 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发 行 人 律 师 : 如 因 本 所 为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经 司 法 机 关 生 效 判 决 认 定 后,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因 本 所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所 载 内 容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1-1-93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而 遭 受 的 损 失 有 权 获 得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资 格 损 失 计 算 标 准 赔 偿 主 体 之 间 的 责 任 划 分 和 免 责 事 由 等, 按 照 证 券 法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证 券 市 场 因 虚 假 陈 述 引 发 的 民 事 赔 偿 案 件 的 若 干 规 定 ( 法 释 [2003]2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执 行,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相 应 修 订, 则 按 届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本 所 将 严 格 履 行 生 效 司 法 文 书 确 定 的 赔 偿 责 任, 并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确 保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会 计 师 :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四 )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为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促 进 资 本 市 场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14]17 号 ) 和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资 本 市 场 中 小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3]110 号 ) 要 求, 根 据 关 于 首 发 及 再 融 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有 关 事 项 的 指 导 意 见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就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事 项 对 即 期 回 报 摊 薄 的 影 响 进 行 了 认 真 分 析 并 拟 定 了 相 关 填 补 措 施,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一 本 次 发 行 对 发 行 人 每 股 收 益 的 影 响 公 司 本 次 拟 发 行 3,336 万 股 (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以 经 证 监 会 核 准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准 ),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01%, 公 司 股 东 无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发 行 完 成 后 预 计 公 司 总 股 本 13,336 万 股 假 定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产 业 政 策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产 品 市 场 情 况 等 方 面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不 考 虑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后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等 的 影 响, 且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于 2016 年 9 月 实 施 完 成 如 果 发 行 人 2016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较 2015 年 度 增 长 率 低 于 8.34%, 则 发 行 人 即 期 回 报 存 在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特 此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可 能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风 险 ( 注 : 上 述 假 设 分 析 及 关 于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即 期 回 报 指 标 的 测 算 不 构 成 公 司 的 盈 利 预 测, 投 资 者 不 应 据 此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投 资 者 据 此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造 成 损 失 的, 公 司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二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必 要 性 及 合 理 性 分 析 ( 一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必 要 性 及 合 理 性 1 必 要 性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能 进 一 步 加 强 公 司 品 牌 影 响 力, 同 时 提 供 加 快 技 术 升 级 建 设 和 的 运 营 投 入 资 金 需 求 问 题 将 有 助 于 公 司 继 续 做 大 做 强 以 时 政 新 闻 为 主 民 生 资 讯 为 辅 的 信 息 传 播 和 交 互 平 台, 进 一 步 做 好 普 通 受 众 与 政 府 沟 通 的 重 要 桥 梁, 做 好 世 界 了 解 四 川 的 窗 口 1-1-94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是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规 范 运 作 水 平 的 需 要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至 今 已 形 成 较 为 科 学 合 理 的 治 理 结 构 和 管 理 体 系, 尤 其 是 通 过 改 制 辅 导, 使 本 公 司 在 规 范 运 作 方 面 达 到 了 股 份 公 司 的 运 作 要 求 作 为 上 市 公 司, 公 司 将 在 监 管 机 构 外 部 股 东 以 及 社 会 媒 体 的 监 督 下 进 一 步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规 范 运 作 水 平, 增 加 管 理 透 明 度, 并 逐 步 建 立 起 长 期 有 效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从 而 促 进 公 司 快 速 健 康 稳 定 发 展 2 合 理 性 公 司 已 具 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条 件, 具 备 符 合 要 求 的 主 体 资 格, 能 够 独 立 开 展 业 务 并 坚 持 规 范 运 行 公 司 历 经 十 余 年 的 经 营 和 发 展, 用 户 规 模 业 务 资 质 品 牌 影 响 力 技 术 水 平 以 及 销 售 渠 道 等 在 行 业 内 均 建 立 了 一 定 的 比 较 优 势, 同 时 公 司 的 各 项 经 营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监 管 机 构 对 企 业 首 发 上 市 的 各 项 要 求 公 司 拥 有 清 晰 的 战 略 规 划, 拥 有 丰 富 的 人 才 储 备, 拥 有 优 质 的 资 产 资 源, 能 够 持 续 健 康 的 发 展, 为 投 资 者 带 来 持 续 稳 定 的 投 资 回 报 ( 二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围 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核 心 技 术 进 行, 旨 在 扩 大 公 司 经 营 及 服 务 规 模,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保 持 并 提 升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从 而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社 会 影 响 力 同 时, 公 司 从 事 的 募 投 项 目 在 人 员 技 术 市 场 等 方 面 已 做 好 了 充 分 的 储 备 1 公 司 具 有 较 全 面 的 新 闻 信 息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截 止 目 前, 公 司 已 具 备 的 经 营 资 质 包 括 :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许 可 证 互 联 网 出 版 许 可 证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视 听 节 目 许 可 证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 短 信 息 类 服 务 计 入 代 码 使 用 证 书 等 以 上 资 质 的 取 得, 确 保 了 公 司 能 够 顺 利 开 展 新 闻 采 编 经 营 性 网 站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等 一 系 列 业 务 活 动 募 投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各 项 子 业 务 均 在 此 范 围 之 内, 具 有 合 法 合 规 性 2 拥 有 优 质 的 营 销 资 源 和 强 大 的 用 户 基 础 公 司 历 来 十 分 重 视 营 销 渠 道 的 建 设, 经 过 十 余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在 逐 步 开 展 业 务 的 同 时, 不 断 加 大 市 场 团 队 建 设 和 营 销 渠 道 建 设 目 前, 公 司 与 四 川 省 内 各 移 动 电 信 运 营 商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借 助 四 川 移 动 四 川 电 信 等 电 信 运 营 商 渠 道 形 成 了 一 支 强 有 力 的 市 场 队 伍, 建 立 了 覆 盖 四 川 全 省 的 推 广 网 络 截 止 2015 年 末, 公 司 市 场 营 销 团 队 员 工 有 110 名, 其 中 大 多 数 均 为 在 公 司 服 务 多 年 的 老 员 工, 市 场 营 销 基 础 十 分 稳 定 1-1-95
用 户 基 础 方 面, 目 前 公 司 已 拥 有 网 站 论 坛 用 户 约 650 万 户 手 机 用 户 超 过 6,100 万 户, 具 备 良 好 的 用 户 基 础, 随 着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体 系 的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完 善, 募 投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各 项 子 业 务 将 顺 利 开 展 3 公 司 拥 有 良 好 的 产 品 基 础 和 实 践 经 验 公 司 自 1999 年 开 展 业 务 以 来, 在 互 联 网 新 闻 领 域 得 到 长 足 发 展 的 同 时, 致 力 于 为 互 联 网 用 户 及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优 质 的 增 值 业 务 服 务 经 过 多 年 来 的 持 续 经 营, 公 司 已 经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业 务 经 验 及 成 果, 具 备 良 好 的 业 务 和 市 场 基 础 4 公 司 拥 有 建 设 募 投 项 目 所 需 的 技 术 和 人 才 储 备 公 司 持 续 专 注 于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经 营 十 几 年, 通 过 不 断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人 才, 目 前 已 经 形 成 了 一 支 强 大 的 技 术 团 队, 并 已 建 设 了 部 分 基 础 网 络 设 施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在 业 务 开 展 的 过 程 中 积 累 了 一 大 批 网 络 及 终 端 设 备 关 键 技 术 开 发 经 验, 主 要 包 括 图 文 图 像 视 频 的 远 程 传 输 及 内 容 生 产 管 理 和 分 发 核 心 技 术 等, 均 为 募 投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打 下 了 良 好 的 技 术 基 础 三 公 司 应 对 本 次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采 取 的 措 施 为 促 进 公 司 业 务 健 康 良 好 的 发 展, 充 分 保 护 公 司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的 权 益, 公 司 将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增 强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提 升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经 营 效 益, 为 中 长 期 的 股 东 价 值 回 报 提 供 保 障 公 司 就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事 宜, 承 诺 采 取 的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 一 ) 进 一 步 健 全 和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将 认 真 执 行 已 有 的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并 在 未 来 发 展 过 程 中 不 断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强 化 各 项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和 透 明 度, 保 证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公 司 和 股 东 共 同 利 益 的 最 大 化 ( 二 ) 创 新 业 务 盈 利 模 式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优 化 组 织 架 构, 由 传 统 垂 直 型 组 织 管 理 模 式 向 扁 平 型 现 代 化 企 业 组 织 管 理 模 式 转 变, 真 正 实 现 互 联 网 企 业 的 高 效 性 和 务 实 性 ; 在 业 务 盈 利 模 式 的 创 新 上, 公 司 将 通 过 整 合 其 他 资 源 和 利 用 自 身 服 务 平 台, 增 强 社 会 化 媒 体 营 销 的 专 业 研 究, 为 客 户 提 供 更 适 合 更 有 效 的 服 务, 从 而 增 强 盈 利 水 平 ( 三 ) 加 快 营 销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1-1-96
公 司 将 加 速 建 设 一 支 专 业 高 效 的 自 有 营 销 服 务 团 队 ; 构 架 起 以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代 理 商 为 线 条 的 合 作 联 盟, 二 者 形 成 的 企 业 营 销 平 台 将 成 为 企 业 经 营 利 润 最 具 潜 力 和 稳 定 的 支 柱 ( 四 ) 提 高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加 强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将 开 立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并 与 开 户 银 行 保 荐 机 构 签 订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确 保 募 集 资 金 专 款 专 用 同 时,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的 相 关 规 定, 在 进 行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资 时, 履 行 资 金 支 出 审 批 手 续 ; 明 确 各 控 制 环 节 的 相 关 责 任, 按 投 资 计 划 申 请 审 批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并 对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内 部 检 查 和 考 核 ( 五 ) 深 化 人 力 资 源 体 系 改 革 不 断 深 化 人 力 资 源 制 度 改 革, 通 过 完 善 灵 活 的 用 人 机 制 科 学 合 理 的 考 核 体 系 及 对 内 公 平 对 外 具 备 竞 争 力 的 薪 酬 激 励 政 策, 创 造 吸 引 高 素 质 专 业 人 才 和 管 理 人 才 的 制 度 优 势 与 工 作 环 境, 努 力 建 设 一 支 团 结 高 效 真 诚 进 取 的 员 工 队 伍 ( 六 ) 完 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努 力 提 升 股 东 回 报 公 司 实 施 积 极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公 司 已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及 监 管 要 求, 制 订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就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事 宜 进 行 详 细 规 定 和 公 开 承 诺, 并 通 过 了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充 分 维 护 公 司 股 东 依 法 享 有 的 资 产 收 益 等 权 利, 提 高 公 司 的 未 来 回 报 能 力 四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 一 )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承 诺 : 不 越 权 干 预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不 侵 占 公 司 利 益 ; 不 存 在 公 司 通 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向 本 单 位 收 购 资 产 的 情 形 ( 二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承 诺 : 不 越 权 干 预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不 侵 占 公 司 利 益 ; 不 存 在 公 司 通 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向 本 单 位 收 购 资 产 的 情 形 五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对 本 次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为 确 保 公 司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能 够 得 到 切 实 履 行, 特 承 诺 如 下 : 1-1-97
1 不 以 无 偿 或 以 不 公 平 条 件 向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输 送 利 益, 也 不 采 用 其 他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 2 将 对 本 人 的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进 行 约 束, 并 支 持 与 配 合 公 司 对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的 规 范,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参 与 讨 论 及 拟 定 关 于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行 为 规 范 的 相 关 制 度 并 严 格 遵 守 该 等 制 度 规 范 ; 3 不 动 用 公 司 资 产 从 事 与 本 人 履 行 职 责 无 关 的 任 何 投 资 消 费 活 动 ; 4 全 力 支 持 董 事 会 或 薪 酬 委 员 会 制 订 的 薪 酬 制 度 与 公 司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并 在 公 司 董 事 会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薪 酬 制 度 议 案 时 投 赞 成 票 ( 如 有 投 票 / 表 决 权 ); 5 若 公 司 后 续 推 出 股 权 激 励 政 策, 全 力 支 持 公 司 将 该 股 权 激 励 的 行 权 条 件 与 公 司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并 在 公 司 董 事 会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股 权 激 励 议 案 时 投 赞 成 票 ( 如 有 投 票 / 表 决 权 ); 6 若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公 开 作 出 解 释 并 道 歉 ; 本 人 自 愿 接 受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协 会 等 对 本 人 采 取 的 自 律 监 管 措 施 ; 若 违 反 承 诺 给 公 司 或 者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依 法 承 担 补 偿 责 任 ( 五 )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为 保 障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公 司 就 上 市 后 三 年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承 诺 如 下 : 公 司 承 诺, 严 格 遵 守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上 市 后 适 用 )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中 关 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规 定, 按 照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履 行 分 红 义 务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 六 ) 其 他 承 诺 事 项 1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具 体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 三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1-1-98
诺 2 减 少 及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为 确 保 发 行 人 持 续 健 康 稳 定 地 发 展, 保 障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新 传 媒 公 司 分 别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关 于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下 : 1 本 单 位 将 尽 可 能 的 避 免 和 减 少 与 川 网 股 份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2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或 有 合 理 原 因 而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本 单 位 将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川 网 股 份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制 度 的 规 定,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等 价 有 偿 的 一 般 商 业 原 则, 与 川 网 股 份 签 订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并 确 保 关 联 交 易 的 价 格 公 允,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原 则 上 不 偏 离 市 场 独 立 第 三 方 的 价 格 或 收 费 的 标 准, 以 维 护 川 网 股 份 以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并 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履 行 交 易 程 序 及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3 本 单 位 保 证 不 利 用 在 川 网 股 份 的 地 位 和 影 响,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损 害 川 网 股 份 以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4 本 单 位 将 促 使 本 单 位 控 制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如 因 本 单 位 或 本 单 位 控 制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而 给 川 网 股 份 造 成 损 失, 本 单 位 将 赔 偿 由 此 给 川 网 股 份 造 成 的 一 切 实 际 损 失 ( 注 :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为 指 定 由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赔 偿 由 此 给 川 网 股 份 造 成 的 一 切 实 际 损 失 ) 5 以 上 承 诺 于 本 单 位 作 为 川 网 股 份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股 股 东 期 间 持 续 有 效, 且 是 不 可 撤 销 的 ( 七 )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1 发 行 人 承 诺 : 1 如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接 受 公 开 社 会 监 督,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督 促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2) 向 本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向 社 会 公 众 道 歉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 1-1-99
(4) 因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其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按 相 应 的 赔 偿 金 额 冻 结 自 有 资 金, 为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要 求 需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损 失 提 供 保 障 2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本 公 司 的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本 公 司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3 就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责 任 主 体 未 能 履 行 其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本 公 司 予 以 及 时 信 息 披 露, 并 对 采 取 的 相 关 约 束 措 施 予 以 及 时 披 露 2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承 诺 : 如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接 受 公 开 社 会 监 督,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督 促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向 社 会 公 众 道 歉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 (4) 因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其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且 相 关 损 失 数 额 经 司 法 机 关 以 司 法 裁 决 形 式 予 以 认 定 的, 本 公 司 按 相 应 的 赔 偿 金 额 申 请 冻 结 所 持 有 的 相 应 市 值 的 公 司 股 票, 为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要 求 需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损 失 提 供 保 障 ; (5) 本 公 司 违 反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减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将 减 持 所 得 收 益 上 缴 公 司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1-1-100
3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承 诺 :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系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明 确 本 单 位 未 能 履 行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中 相 关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现 根 据 相 关 监 管 要 求, 指 定 由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就 本 单 位 未 履 行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相 关 上 市 文 件 中 所 披 露 的 承 诺 时 所 应 采 取 的 约 束 措 施 做 出 承 诺 并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4 发 行 人 间 接 控 股 股 东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承 诺 : 如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及 本 单 位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单 位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接 受 公 开 社 会 监 督,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督 促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向 社 会 公 众 道 歉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及 本 单 位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单 位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5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分 别 承 诺 : 如 本 公 司 ( 单 位 )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 单 位 )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公 司 ( 单 位 )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川 网 股 份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 单 位 )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接 受 公 开 社 会 监 督,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督 促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2) 向 川 网 股 份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1-1-101
(3) 向 社 会 公 众 道 歉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 (4) 本 公 司 ( 单 位 ) 违 反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减 持 川 网 股 份 股 票 的, 将 减 持 所 得 收 益 上 缴 川 网 股 份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川 网 股 份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川 网 股 份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6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分 别 承 诺 : 如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人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接 受 公 开 社 会 监 督,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督 促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向 社 会 公 众 道 歉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 (4) 根 据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或 有 关 政 府 机 构 认 定 本 人 承 诺 未 得 到 实 际 履 行,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因 前 述 承 诺 未 得 到 实 际 履 行 而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将 本 人 在 公 司 上 市 当 年 全 年 从 公 司 所 领 取 的 薪 金 总 额 的 20% 对 投 资 者 先 行 进 行 赔 偿, 并 接 受 公 司 给 予 的 停 止 发 放 工 资 奖 金 和 津 贴 等 经 济 处 罚 或 其 它 处 分 ; (5) 若 本 人 离 职 或 职 务 发 生 变 动 的, 同 样 受 以 上 条 款 的 约 束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人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1-1-102
( 八 ) 承 诺 的 履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未 出 现 不 履 行 承 诺 的 情 形 1-1-103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 一 )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公 司 为 一 家 以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为 支 撑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为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务 公 司 作 为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批 准 的 拥 有 网 站 登 载 新 闻 业 务 资 质 的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单 位, 依 托 四 川 省 内 新 闻 资 源, 自 主 生 产 新 闻 内 容, 并 通 过 PC 终 端 和 移 动 终 端 等 新 媒 体 渠 道 向 用 户 提 供 新 闻 资 讯 经 过 多 年 经 营 和 行 业 积 累, 公 司 已 建 立 起 以 时 政 新 闻 为 主 民 生 资 讯 为 辅 的 信 息 传 播 和 交 互 平 台, 成 为 普 通 受 众 与 政 府 沟 通 的 重 要 桥 梁 公 司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四 类 :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和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1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指 公 司 以 四 川 新 闻 网 为 主 要 平 台, 向 国 内 外 网 民 提 供 全 国 及 四 川 省 内 的 时 政 新 闻 和 信 息 资 讯, 通 过 大 型 网 络 论 坛 麻 辣 社 区 为 网 民 提 供 包 括 新 闻 话 题 讨 论 时 评 游 戏 电 子 商 务 等 在 内 的 综 合 性 互 动 服 务 目 前, 公 司 四 川 新 闻 网 业 务 平 台 麻 辣 社 区 业 务 平 台 主 要 基 于 PC 终 端 开 展 业 务, 同 时 配 以 微 博 微 信 APP 等 移 动 终 端 类 工 具 在 形 式 上 加 以 补 充 四 川 新 闻 网 为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确 定 的 全 国 重 点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为 世 界 了 解 四 川 的 重 要 窗 口, 也 是 中 央 及 地 方 新 闻 门 户 网 站 和 各 大 商 业 门 户 网 站 西 部 地 区 最 核 心 的 新 闻 源 之 一, 网 民 来 自 全 球 近 200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四 川 新 闻 网 近 年 来 荣 获 包 括 第 十 六 届 宣 传 四 川 好 新 闻 奖 网 络 类 特 等 奖 第 二 十 三 届 中 国 新 闻 奖 大 型 专 题 二 等 奖 等 在 内 的 多 项 全 国 及 四 川 省 内 奖 项 ; 麻 辣 社 区 现 有 注 册 会 员 650 万, 日 访 问 IP 超 过 30 万, 即 时 在 线 近 8 万 人, 每 日 发 帖 量 3 万 篇 左 右, 为 中 国 西 部 地 区 领 先 的 综 合 性 论 坛 之 一 麻 辣 社 区 曾 多 次 被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中 国 互 联 网 协 会 评 为 中 国 互 联 网 站 品 牌 栏 目 根 据 开 元 网 络 与 品 牌 研 究 发 布 的 2014 年 四 川 综 合 性 网 站 及 社 区 网 站 综 合 影 响 力 排 名, 在 四 川 综 合 性 网 站 及 社 区 网 站 综 合 影 响 力 评 估 中, 麻 辣 社 区 的 综 合 影 响 力 最 强, 排 名 第 一, 四 川 新 闻 网 紧 随 其 后 位 列 第 二 2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1-1-104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指 公 司 以 四 川 手 机 报 为 核 心 产 品, 将 时 政 新 闻 便 民 资 讯 和 行 业 信 息 等 内 容 以 短 信 彩 信 WAP 语 音 APP 以 及 视 频 等 形 式, 通 过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发 送 到 用 户 移 动 终 端 上 的 业 务 目 前,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几 乎 全 部 来 自 于 手 机 报 相 关 产 品 公 司 旗 下 的 四 川 手 机 报 作 为 国 内 最 大 的 省 级 手 机 报 媒 体, 已 实 现 中 国 移 动 全 网 覆 盖, 并 在 四 川 省 内 实 现 四 川 移 动 四 川 电 信 四 川 联 通 三 网 覆 盖, 至 今 已 成 为 四 川 全 省 各 市 ( 州 ) 各 厅 ( 局 ) 和 重 点 行 业 集 中 通 过 手 机 媒 体 发 布 信 息 的 平 台 和 内 容 审 核 管 理 中 心 2016 年 一 季 度, 公 司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月 均 值 达 217.22 万, 手 机 报 订 阅 用 户 数 ( 含 免 费 用 户 ) 合 计 超 过 6,100 万 3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指 公 司 通 过 检 索 网 民 在 互 联 网 上 发 出 或 持 有 的 针 对 客 户 的 有 较 强 影 响 力 和 倾 向 性 的 言 论 和 观 点, 并 对 该 类 言 论 进 行 跟 踪 分 析 并 提 供 咨 询 建 议, 帮 助 客 户 应 对 网 络 舆 情 危 机 维 护 品 牌 形 象 的 业 务 公 司 为 四 川 省 内 第 一 家 经 互 联 网 信 息 主 管 部 门 认 证 的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机 构, 并 长 期 服 务 于 四 川 省 内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4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发 行 人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主 要 依 靠 旗 下 子 公 司 成 都 网 泰 开 展 运 营, 并 以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平 台 www.wantide.com 为 主 要 业 务 平 台 该 业 务 板 块 具 体 可 进 一 步 划 分 为 广 告 代 理 业 务 和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两 大 类 目 前, 该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平 台 主 要 运 营 成 都 公 交 传 媒 和 地 铁 传 媒 的 媒 介 资 源 自 2015 年 5 月 该 项 业 务 正 式 开 展 以 来, 历 经 了 快 速 的 成 长, 截 止 2016 年 6 月 末 广 告 代 理 业 务 已 开 拓 近 百 家 签 约 广 告 客 户, 公 司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的 平 台 交 易 量 已 突 破 7,000 万 元 ( 二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和 媒 介 代 理 四 大 业 务 板 块 的 产 品 推 广 和 市 场 开 拓 方 面 都 取 得 了 较 大 的 进 展, 营 业 收 入 逐 年 快 速 增 长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3,311.10 万 元 12,200.60 万 元 和 11,341.55 万 元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为 3,494.60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1-1-105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1,047.32 29.97% 4,676.44 35.13% 4,358.64 35.72% 3,689.11 32.53%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1,570.97 44.95% 6,107.09 45.88% 6,486.33 53.16% 7,146.72 63.01%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199.03 5.70% 1,014.68 7.62% 1,091.38 8.95% 366.73 3.23%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676.56 19.36% 1,144.86 8.60% - - - - 注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0.72 0.02% 342.40 2.57% 180.24 1.48% 138.99 1.23%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25.62 0.19% 84.02 0.69% - - 合 计 3,494.60 100% 13,311.10 100% 12,200.60 100% 11,341.5 100% 注 :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系 发 行 人 承 接 的 少 量 视 频 制 作 业 务 等 ( 三 ) 主 营 业 务 模 式 1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1) 业 务 模 式 发 行 人 的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主 要 是 以 四 川 新 闻 网 为 主 要 平 台, 向 国 内 外 网 民 提 供 全 国 及 四 川 省 内 的 时 政 新 闻 和 信 息 资 讯, 以 及 通 过 大 型 网 络 论 坛 麻 辣 社 区 为 网 民 提 供 包 括 新 闻 话 题 讨 论 时 评 游 戏 电 子 商 务 等 在 内 的 综 合 性 互 动 服 务 新 闻 信 息 的 具 体 来 源 是 公 司 通 过 自 有 采 编 团 队 采 集 新 闻 素 材 和 转 载 其 他 新 闻 单 位 或 其 他 媒 体 的 新 闻 信 息, 在 完 成 编 辑 及 相 应 内 部 审 核 程 序 后 发 送 发 行 人 在 多 年 的 经 营 过 程 中, 通 过 大 力 发 展 自 有 采 编 系 统, 加 强 人 员 采 编 能 力, 形 成 了 强 大 的 信 息 内 容 优 势 自 成 立 以 来, 四 川 新 闻 网 共 刊 发 文 字 约 620 万 条 图 片 275 万 张, 网 络 视 频 新 闻 65 万 余 条, 举 办 嘉 宾 访 谈 节 目 200 余 期 四 川 新 闻 网 采 编 团 队 每 日 通 过 互 联 网 更 新 实 时 新 闻 多 达 4,000 多 条,2015 年 全 年 合 计 发 稿 量 约 120 余 万 篇, 网 尽 四 川 本 土 化 新 闻 资 讯, 极 大 地 提 升 了 四 川 在 西 部 乃 至 海 内 外 的 知 名 度 和 影 响 力, 已 成 为 四 川 及 西 部 对 外 宣 传 的 重 要 新 型 媒 体 在 信 息 资 讯 中,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自 行 采 编 的 比 例 约 为 22%, 其 余 约 78% 的 内 容 为 转 载 其 他 新 闻 单 位 或 其 他 媒 体 的 新 闻 信 息, 其 中 发 行 人 整 合 其 他 新 闻 单 位 或 其 他 媒 体 的 新 闻 信 息 亦 属 于 转 载 范 畴 发 行 人 转 载 新 闻 来 源 主 要 是 互 联 网 上 新 闻 信 息 1-1-106
(2) 盈 利 模 式 按 收 费 对 象 划 分,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盈 利 模 式 可 分 为 广 告 盈 利 信 息 服 务 盈 利 和 技 术 服 务 盈 利, 对 应 互 联 网 广 告 宣 传 信 息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三 个 业 务 板 块 上 述 盈 利 模 式 具 体 介 绍 如 下 : 1 广 告 宣 传 公 司 在 年 初 根 据 上 年 四 川 新 闻 网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结 合 广 告 登 载 位 置 点 击 率 受 众 浏 览 的 频 率 以 及 广 告 表 现 形 式, 确 定 本 年 度 各 频 道 和 各 子 网 站 的 广 告 刊 例 价 格 作 为 报 价 基 础 日 常 经 营 中,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人 员 会 以 广 告 刊 例 价 为 指 导, 结 合 广 告 客 户 自 身 的 营 销 能 力 双 方 历 史 合 作 关 系 是 否 良 好 等 因 素 最 终 确 定 广 告 合 作 价 格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主 要 通 过 两 种 运 营 方 式 实 现 盈 利 : 一 种 为 自 营, 一 种 为 委 托 代 理 其 中 : 自 营 指 公 司 直 接 开 发 广 告 客 户 并 与 其 签 署 协 议 完 成 相 关 业 务 流 程 并 收 取 广 告 费 用 费 用 的 收 取 根 据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按 照 预 付 中 期 和 尾 款 进 行 收 取 委 托 代 理 指 公 司 委 托 有 广 告 客 户 资 源 的 代 理 商 进 行 客 户 开 发, 代 理 商 负 责 业 务 的 开 发 并 与 广 告 客 户 签 署 协 议 进 行 广 告 投 放 该 种 模 式 下 与 代 理 商 的 合 作 模 式 参 照 内 控 制 度 中 给 予 代 理 商 的 营 销 政 策, 给 予 一 定 的 折 扣, 进 行 定 期 结 算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存 在 少 量 现 金 收 款 或 个 人 卡 转 账 收 款 的 情 况, 具 体 有 两 种 情 况 : 一 种 是 合 同 付 款 单 位 经 办 人 员 在 支 付 合 同 款 项 时 从 该 单 位 领 取 的 是 现 金, 由 于 不 熟 悉 银 行 付 款 流 程 或 商 业 银 行 覆 盖 不 到 的 基 层 地 方 采 用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办 理 麻 烦, 就 直 接 将 现 金 交 付 给 发 行 人 销 售 推 广 人 员 或 以 个 人 名 义 将 现 金 存 入 发 行 人 销 售 推 广 人 员 个 人 账 户, 再 由 发 行 人 销 售 推 广 人 员 交 回 公 司 或 转 账 至 公 司 ; 另 一 种 是 发 行 人 销 售 推 广 人 员 在 业 务 推 广 时 由 于 合 同 金 额 较 小 对 方 单 位 直 接 支 付 现 金, 发 行 人 经 办 人 员 即 将 现 金 交 回 公 司 涉 及 金 额 整 体 较 小 2 信 息 服 务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主 要 包 括 两 大 类 :(1) 内 容 转 载 : 基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所 提 供 的 原 创 新 闻 内 容 的 影 响 力 客 户 转 载 四 川 新 闻 网 新 闻 的 数 量 所 转 载 新 闻 的 网 民 点 击 率 双 方 合 作 时 长 等 因 素 综 合 确 定 全 年 新 闻 转 载 权 的 价 格 或 单 次 频 道 内 容 采 购 价 格, 并 签 署 相 应 的 协 议 在 具 体 的 实 施 过 程 中, 交 易 对 方 可 根 据 协 议 的 相 关 约 定, 转 载 使 用 相 应 范 围 内 的 新 闻 内 容 频 道 内 容 (2) 采 编 服 务 : 基 于 发 行 人 本 身 媒 体 优 势 及 新 闻 信 息 编 辑 能 力, 为 客 户 提 供 专 项 的 内 容 及 信 息 制 作 服 务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微 博 微 信 内 容 的 日 常 更 新 专 题 报 告 撰 写 网 页 制 作 网 站 1-1-107
内 容 撰 写 专 题 内 容 培 训 等 ), 根 据 相 应 服 务 占 用 的 人 力 资 源 固 定 资 产 带 宽 等 资 源 确 定 相 应 的 服 务 价 格, 并 签 署 相 应 的 协 议 在 具 体 的 实 施 过 程 中, 发 行 人 根 据 交 易 对 方 的 要 求, 提 供 相 应 的 信 息 内 容 或 信 息 编 辑 服 务 双 方 合 同 签 署 周 期 一 般 为 一 年, 个 别 合 同 采 用 更 长 的 期 限 合 同 付 款 方 式 一 般 为 全 年 一 次 性 支 付 或 半 年 支 付 3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 系 统 支 持 及 网 站 维 护 费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广 告 宣 传 880.71 84.09% 3,870.24 82.76% 3,791.20 86.98% 3,529.63 95.68% 信 息 服 务 59.83 5.71% 277.57 5.94% 76.23 1.75% 75.33 2.04% 技 术 服 务 106.78 10.20% 528.63 11.30% 491.21 11.27% 84.15 2.28% 合 计 1,047.32 100% 4,676.44 100% 4,358.64 100% 3,689.11 100% 2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1) 业 务 模 式 发 行 人 的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主 要 是 以 四 川 手 机 报 为 核 心 产 品, 将 时 政 新 闻 便 民 资 讯 和 行 业 信 息 等 内 容 以 短 信 彩 信 等 多 种 形 式, 通 过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发 送 到 用 户 移 动 终 端 上 的 业 务 新 闻 信 息 的 具 体 来 源 是 公 司 通 过 自 有 采 编 团 队 采 集 新 闻 素 材 和 转 载 其 他 新 闻 单 位 或 其 他 媒 体 的 新 闻 信 息, 在 完 成 编 辑 及 相 应 内 部 审 核 程 序 后 通 过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发 送 到 用 户 移 动 终 端 上 作 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商, 公 司 通 过 自 主 生 产 和 从 CP 处 采 购 获 取 原 始 新 闻 信 息 内 容, 经 公 司 技 术 平 台 整 合 后 借 助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网 络 平 台 发 送 给 终 端 用 户 由 电 信 运 营 商 向 终 端 受 众 收 取 信 息 服 务 费 用, 并 按 合 同 比 例 与 公 司 分 成 公 司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合 作 开 展 营 销 活 动, 并 积 极 拓 展 自 主 营 销 渠 道, 向 用 户 宣 传 推 广 公 司 的 服 务 此 外, 公 司 亦 有 部 分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为 向 政 府 部 门 提 供 常 规 性 党 政 要 闻 宣 传 和 重 大 主 题 活 动 公 益 活 动 宣 传 任 务 该 部 分 内 容 主 要 指 四 川 手 机 报 在 产 品 设 计 上, 专 门 推 出 了 时 1-1-108
政 版, 一 般 情 况 下, 每 天 分 早 晚 两 次 向 手 机 报 用 户 推 送 国 际 国 内 重 大 时 政 新 闻 信 息, 遇 到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及 时 以 短 信 形 式 向 用 户 发 送 信 息, 充 分 发 挥 手 机 媒 体 在 宣 传 党 和 政 府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方 面 的 独 特 作 用 特 别 是 在 全 国 和 地 方 两 会 ( 人 代 会 政 协 会 ) 党 代 会 等 重 要 时 间 节 点, 四 川 手 机 报 通 过 多 种 形 式 的 页 面 专 题 为 读 者 呈 现 新 闻 信 息 (2) 合 作 模 式 公 司 的 合 作 方 主 要 包 括 CP SP 和 电 信 运 营 商 公 司 的 合 作 模 式 包 括 : 与 CP 合 作, 向 其 购 买 新 闻 信 息 内 容 ; 与 SP 合 作, 从 SP 处 获 取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和 产 品 的 生 产 制 造 技 术 及 服 务 ;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合 作, 通 过 其 网 络 向 手 机 用 户 每 月 定 期 发 送 短 信 和 彩 信 产 品, 在 电 信 运 营 商 向 客 户 收 取 信 息 服 务 费 用 后,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比 例 与 运 营 商 分 成, 公 司 继 而 向 CP 和 SP 进 行 分 成 结 算 合 作 模 式 具 体 操 作 如 下 : 1 与 CP 的 合 作 : 为 提 高 公 司 手 机 报 产 品 内 容 的 多 样 性 及 受 众 影 响 力, 公 司 不 断 扩 大 受 众 范 围, 向 更 多 地 区 的 公 司 及 政 府 部 门 提 供 时 政 新 闻 及 行 业 资 讯 这 要 求 公 司 与 更 多 的 CP 合 作, 采 购 新 闻 内 容 目 前 除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的 信 息 内 容 主 要 由 公 司 手 机 报 团 队 自 主 采 编 外,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的 信 息 资 讯 内 容 主 要 由 第 三 方 机 构 提 供 尤 其 是 党 政 参 考 类 和 特 色 行 业 类 手 机 报, 对 CP 的 要 求 较 高 以 党 政 参 考 类 手 机 报 为 例, 其 内 容 主 要 来 源 于 :1) 四 川 省 内 地 市 ( 县 区 ) 级 党 政 机 关 单 位 ;2) 党 政 事 业 单 位 ;3) 当 地 合 法 媒 体 单 位 如 当 地 报 社 当 地 政 府 或 媒 体 开 办 的 网 站 等 机 构 在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的 CP 挑 选 方 面, 公 司 会 优 先 考 虑 在 相 关 行 业 内 拥 有 合 法 的 内 容 版 权 资 源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拥 有 固 定 用 户 群 且 在 营 销 方 面 资 源 丰 富 有 众 多 营 销 渠 道 的 媒 体 或 机 构 如 针 对 美 食 类 的 手 机 报, 公 司 会 选 择 与 美 食 协 会 或 者 广 电 集 团 的 美 食 栏 目 合 作 截 至 2016 年 一 季 度 末, 与 公 司 合 作 的 CP 数 量 超 过 100 家 根 据 公 司 与 各 CP 签 订 的 合 作 协 议, 公 司 每 月 向 付 费 CP 分 成 支 付 的 信 息 服 务 费 为 手 机 报 产 品 单 价 的 15% 至 40% 2 与 SP 的 合 作 1-1-109
四 川 省 少 数 民 族 众 多 且 地 域 分 布 广 泛, 这 对 手 机 报 产 品 的 信 息 安 全 性 提 出 极 为 严 格 的 要 求 为 充 分 利 用 外 部 技 术 优 势 以 实 现 安 全 性 要 求 同 时 优 化 内 部 资 源 配 置, 公 司 选 择 与 SP 合 作 以 实 现 技 术 平 台 搭 建 和 维 护 一 般 而 言,SP 向 公 司 提 供 包 括 手 机 报 编 辑 平 台 客 服 系 统 内 部 工 单 处 理 平 台 等 一 系 列 业 务 运 营 平 台 的 支 撑 服 务, 并 对 运 营 技 术 内 容 进 行 日 常 维 护 和 升 级 同 时,SP 协 助 公 司 持 续 开 发 新 产 品 来 适 应 市 场 和 用 户 规 模 的 扩 大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合 作 的 SP 为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上 海 蜜 度 ), 对 应 的 合 作 产 品 为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等 各 主 要 手 机 报 该 类 手 机 报 产 品 的 业 务 模 式 如 下 图 所 示 : 手 机 客 户 内 容 提 供 商 电 信 运 营 商 本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流 资 金 流 (3) 盈 利 模 式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主 要 采 用 短 信 彩 信 包 月 制 收 费 及 参 与 政 府 购 买 方 式 进 行 短 信 彩 信 包 月 制 收 费 系 电 信 运 营 商 按 月 向 用 户 收 取 信 息 服 务 费, 并 支 持 个 付 和 统 付 两 种 扣 费 方 式 ( 个 付 是 指 手 机 号 码 使 用 用 户 对 其 订 阅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自 行 付 费, 用 户 可 订 阅 某 一 个 或 者 多 个 产 品 ; 统 付 是 指 党 政 机 关 集 团 企 事 业 单 位 对 单 位 内 部 订 阅 手 机 报 产 品 的 用 户 号 码 进 行 统 一 付 费 统 付 单 位 可 选 择 自 身 为 内 部 相 关 员 工 提 供 内 部 刊 物 的 服 务, 也 可 选 择 对 四 川 手 机 报 体 系 下 已 上 线 的 其 它 业 务 进 行 统 付 2013-2015 年,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中 统 付 的 收 入 金 额 及 占 比 很 小, 均 不 足 10% 公 司 2015 年 开 展 四 川 党 政 参 考 类 业 务, 该 类 业 务 采 用 统 付 方 式 进 行, 收 入 规 模 为 213.67 万 元, 对 收 入 的 贡 献 有 所 提 升 2016 年 1-3 月, 统 付 占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收 入 比 例 为 22.54%, 党 政 参 考 收 入 为 308.91 万 元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业 务 模 式 : 为 加 强 党 政 新 闻 惠 民 政 策 国 际 国 内 大 事 及 便 民 信 息 的 全 面 落 地 整 体 覆 盖 和 舆 论 宣 传, 四 川 省 政 府 新 闻 办 等 机 构 充 分 运 用 手 机 这 一 新 兴 传 播 载 体, 向 发 行 人 采 购 相 关 服 务, 通 过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四 川 手 机 报 进 行 宣 传 及 推 送 等 各 类 业 务 1-1-110
政 府 购 买 为 公 司 向 政 府 部 门 提 供 常 规 性 党 政 要 闻 宣 传 ; 重 大 主 题 活 动 公 益 活 动 宣 传 任 务 以 及 网 络 宣 传 平 台 运 营 服 务 主 要 是 指 政 府 根 据 四 川 手 机 报 常 规 宣 传 任 务 和 重 大 主 题 宣 传 活 动 完 成 情 况, 以 购 买 服 务 的 方 式 向 发 行 人 ( 四 川 手 机 报 ) 支 付 活 动 策 划 专 题 制 作 信 息 发 布 费 用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依 据 有 关 政 策 法 律 规 定, 购 买 四 川 手 机 报 的 服 务, 主 要 是 基 于 其 覆 盖 面 广 传 播 速 度 快 等 新 媒 体 优 势, 有 利 于 通 过 四 川 手 机 报 加 强 政 策 宣 传, 提 供 信 息 服 务, 巩 固 网 上 舆 论 阵 地, 不 存 在 利 益 输 送 问 题 手 机 报 非 政 府 购 买 业 务 模 式 : 公 司 通 过 与 运 营 商 CP 合 作 伙 伴 进 行 合 作 在 大 众 市 场 进 行 推 广, 让 用 户 主 动 订 阅 或 各 单 位 统 一 征 订, 提 交 当 地 运 营 商 开 通 发 行 人 手 机 报 非 政 府 购 买 的 推 广 模 式 主 要 包 括 电 信 运 营 商 推 广 模 式 媒 体 合 作 推 广 自 有 渠 道 推 广 大 规 模 用 户 免 费 体 验 衍 生 新 业 务 推 广 群 发 外 呼 推 广 用 户 通 过 以 上 渠 道 获 取 信 息 后, 主 动 发 出 订 阅 指 令 手 机 报 非 政 府 购 买 业 务 的 开 通 流 程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之 规 定, 不 存 在 通 过 不 正 当 竞 争 手 段 获 取 用 户 在 盈 利 模 式 上, 手 机 报 政 府 采 购 主 要 通 过 政 府 购 买 方 式 向 发 行 人 进 行 支 付, 发 行 人 通 过 其 手 机 报 用 户 群 体 进 行 宣 传 信 息 的 推 送 ; 非 政 府 购 买 主 要 通 过 用 户 自 主 订 阅 单 位 统 一 征 订 方 式 支 付 信 息 费 给 运 营 商, 运 营 商 分 成 给 发 行 人 ; 党 政 参 考 手 机 报 采 用 发 行 人 统 一 收 取 征 订 费 用 再 向 运 营 商 进 行 分 成 公 司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月 均 值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户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手 机 报 用 户 数 217.22 294.83 327.36 350.70 注 : 本 处 统 计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量 为 各 期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移 动 版 便 民 信 息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月 均 计 费 用 户 数 2013-2015 年 2016 年 1-3 月,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每 年 月 均 用 户 情 况 如 下 :2013 年 22 万 2014 年 24 万 2015 年 24.2 万 2016 年 1-3 月 22.2 万, 四 川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用 户 数 量 整 体 稳 定 此 外,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项 目 亦 根 据 党 政 宣 传 重 大 主 题 活 动 宣 传 需 要, 不 定 期 地 通 过 发 行 人 现 有 的 四 川 手 机 报 用 户 群 进 行 省 委 政 策 信 息 党 政 宣 传 文 稿 的 推 送, 该 部 分 宣 传 信 息 的 推 送 并 不 直 接 导 致 用 户 数 的 变 动 一 般 情 况 下, 公 司 根 据 受 众 用 户 群 体 消 费 能 力 内 容 发 送 频 率 内 容 版 权 的 市 场 价 值 等 因 素 进 行 业 务 定 价 为 培 育 用 户 量 和 开 展 业 务, 用 户 一 般 分 为 免 费 用 户 和 计 费 用 户, 公 司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每 月 收 费 价 格 如 下 : 1-1-111
单 位 : 元 / 月 年 份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2013 年 5 元 1-5 元 1.6 元 5 元 2014 年 5 元 1-5 元 1.6 元 5 元 2015 年 5 元 1-5 元 1.6 元 5 元 2016 年 1-3 月 5 元 1-5 元 1.6 元 5 元 注 : 党 政 参 考 为 按 年 征 定, 年 计 费 60 元 / 户 电 信 运 营 商 从 终 端 用 户 处 获 取 信 息 服 务 费 后, 将 发 生 两 次 分 成 一 次 分 成 发 生 在 公 司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之 间, 根 据 产 品 特 性 不 同 分 成 比 例 在 40% 至 85% 之 间 ; 二 次 分 成 发 生 在 公 司 与 合 作 CP 及 上 海 蜜 度 (SP) 之 间 一 般 情 况 下, 公 司 对 CP 的 分 成 占 手 机 报 产 品 单 价 的 15% 至 40% 不 等 ; 上 海 蜜 度 的 费 用 结 算 以 发 行 人 从 电 信 运 营 商 处 实 际 取 得 的 信 息 费 收 入 作 为 结 算 基 础, 在 扣 除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分 成 合 作 CP 分 成 后, 发 行 人 分 成 : 上 海 蜜 度 分 成 =70%:30% 截 至 目 前, 不 同 类 型 手 机 报 产 品 的 具 体 收 费 及 分 成 比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1-1-112
手 机 报 类 型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心 灵 鸡 汤 手 机 报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 移 动 版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 电 信 版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 联 通 版 订 阅 价 格 及 方 式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运 营 商 分 成 情 况 5 元 / 月 发 行 人 : 运 营 商 ( 个 人 征 订, 移 动 =40%:60% 运 营 商 先 行 收 费 ) 5 元 / 月 发 行 人 : 运 营 商 ( 个 人 征 订, 移 动 =40%:60% 运 营 商 先 行 收 费 ) 1-5 元 / 月 ( 个 人 征 订 为 主, 发 行 人 : 运 营 商 少 量 统 付, 移 动 运 =49%:51% 营 商 先 行 收 费 ) 5 元 / 月 发 行 人 : 运 营 商 ( 个 人 征 订, 移 动 =63%:37% 运 营 商 先 行 收 费 ) 5 元 / 月 发 行 人 : 运 营 商 ( 个 人 征 订, 移 动 =50%:50% 运 营 商 先 行 收 费 ) 内 容 提 供 方 内 容 提 供 方 可 分 为 自 有 采 编 团 队 及 合 作 CP 两 类 目 前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合 作 CP 仅 有 1 家, 为 德 阳 日 报 社 均 为 自 行 采 编 均 由 合 作 CP 提 供 相 关 内 容 内 容 提 供 方 可 分 为 自 有 采 编 团 队 及 合 作 CP 两 类 内 容 提 供 方 可 分 为 自 有 采 编 团 队 及 合 作 CP 两 类 与 合 作 CP 分 成 情 况 以 移 动 运 营 商 和 发 行 人 就 四 川 手 机 报 - 德 阳 版 的 收 入 结 算 为 基 础 发 行 人 将 移 动 运 营 商 实 际 向 客 户 取 得 的 信 息 费 17.5% 支 付 给 德 阳 日 报 社 技 术 提 供 方 或 第 三 方 合 作 推 广 方 及 其 分 成 情 况 由 协 议 方 咪 咕 数 媒 委 托 卓 望 信 息 进 行 技 术 支 撑, 发 行 人 无 需 给 技 术 提 供 方 分 成 卓 望 信 息 为 该 款 手 机 报 第 三 方 合 作 推 广 方 发 行 人 将 从 移 动 运 营 商 处 实 际 取 得 无 合 作 CP 的 收 入 净 额 ( 扣 除 运 营 商 分 成 ) 的 64.04% 支 付 给 卓 望 信 息 以 发 行 人 从 移 动 运 营 商 取 得 的 收 入 净 额 ( 扣 除 运 营 商 分 成 ), 按 以 下 方 式 分 成 : 上 海 蜜 度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费 1) 月 有 效 计 费 用 户 数 小 于 等 于 10 万 户 的 部 分, 用 结 算 以 发 行 人 从 移 动 运 发 行 人 与 合 作 CP 的 分 成 比 例 为 40%:60%; 营 商 处 实 际 取 得 的 信 息 费 2) 月 有 效 计 费 用 户 数 在 10 万 户 至 20 万 户 ( 含 ) 收 入 作 为 结 算 基 础 在 扣 除 之 间 的 部 分, 发 行 人 与 合 作 CP 的 分 成 比 例 为 30%:70%; 3) 月 有 效 计 费 用 户 数 超 过 20 万 户 的 部 分, 发 行 人 与 合 作 CP 的 分 成 比 例 为 25%:75% 以 发 行 人 从 移 动 运 营 商 取 得 的 收 入 净 额 ( 扣 除 运 营 商 分 成 ) 进 行 分 成, 发 行 人 与 合 作 CP 分 成 比 例 为 57%:43% 以 发 行 人 从 移 动 运 营 商 取 得 的 收 入 净 额 ( 扣 除 运 营 商 分 成 ) 进 行 分 成, 发 行 人 与 合 作 CP 分 成 比 例 为 60%:40% 与 移 动 运 营 商 分 成 合 作 CP 分 成 后, 发 行 人 : 上 海 蜜 度 =70%:30% 上 海 蜜 度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费 用 结 算 以 发 行 人 从 移 动 运 营 商 处 实 际 取 得 的 信 息 费 收 入 作 为 结 算 基 础 在 扣 除 与 移 动 运 营 商 分 成 合 作 CP 分 成 后, 发 行 人 : 上 海 蜜 度 =70%:30% 上 海 蜜 度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费 用 结 算 以 发 行 人 从 移 动 运 营 商 处 实 际 取 得 的 信 息 费 收 入 作 为 结 算 基 础 在 扣 除 与 移 动 运 营 商 分 成 合 作 CP 分 成 后, 发 行 人 : 上 海 1-1-113
手 机 报 类 型 订 阅 价 格 及 方 式 运 营 商 分 成 情 况 内 容 提 供 方 与 合 作 CP 分 成 情 况 技 术 提 供 方 或 第 三 方 合 作 推 广 方 及 其 分 成 情 况 蜜 度 =70%:30% 政 企 版 手 机 报 党 政 参 考 手 机 报 移 动 梦 网 手 机 报 ( 包 月 短 信 业 务 ) 移 动 梦 网 手 机 报 ( 点 播 业 务 )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重 大 主 题 宣 传 1,000-20,000/ 月 发 行 人 : 运 营 商 ( 企 业 统 付, 移 动 =49%:51% 运 营 商 先 行 收 费 ) 60 元 / 年 ( 企 业 统 付, 发 行 人 先 行 收 费 ) 发 行 人 : 运 营 商 =85%:15% 1.6 元 5 元 / 月 发 行 人 : 中 国 移 ( 个 人 征 订, 移 动 动 =85%:15%; 运 营 商 先 行 收 费 ) 1 元 / 票 / 条 发 行 人 : 运 营 商 ( 个 人 征 订, 移 动 =85%:15% 运 营 商 先 行 收 费 ) 按 照 宣 传 信 息 条 数 及 篇 幅 计 算 任 务 量, 由 政 府 服 务 购 买 部 门 按 年 向 其 形 式 主 要 是 通 过 在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中 插 入 相 关 新 闻 报 道 或 宣 传 均 由 合 作 CP 提 供 相 关 内 容 均 由 合 作 CP 提 供 相 关 内 容 内 容 提 供 方 可 分 为 自 有 采 编 团 队 及 合 作 CP 两 类, 目 前 合 作 CP 仅 有 2 家 内 容 提 供 方 划 分 可 分 为 合 作 CP 单 独 提 供 及 发 行 人 与 合 作 CP 双 方 联 合 策 划 两 类 均 为 公 司 自 有 采 编 团 队 向 政 府 拟 开 展 重 大 主 题 宣 传 的 相 关 部 门 获 取 相 关 主 题 信 息 材 料 1-1-114 政 企 版 手 机 中 的 合 作 CP 通 常 即 为 最 终 购 买 手 机 报 产 品 的 企 业 或 事 业 单 位 相 关 策 划 部 门 成 员, 因 而 不 再 进 行 额 外 分 成 以 相 应 手 机 报 的 征 订 用 户 数 作 为 结 算 基 础 通 常 双 方 会 约 定 一 个 基 础 征 订 任 务 数, 在 该 数 量 以 下 发 行 人 按 某 一 较 低 比 例 的 征 订 总 费 用 对 合 作 CP 进 行 分 成 ( 约 25%), 而 超 过 部 分 发 行 人 按 某 一 较 高 比 例 的 征 订 总 费 用 对 合 作 CP 进 行 分 成 ( 约 30%) 以 从 移 动 运 营 商 处 取 得 的 收 入 净 额 ( 扣 除 运 营 商 分 成 ) 进 行 分 成, 发 行 人 与 合 作 CP 具 体 分 成 比 例 为 70%:30% 以 移 动 运 营 商 向 发 行 人 提 供 的 结 算 清 单 结 果 为 准 发 行 人 在 从 移 动 运 营 商 取 得 的 收 入 净 额 ( 扣 除 运 营 商 分 成 ) 进 行 分 成, 双 方 分 成 比 例 为 40%:60% 但 如 若 单 次 活 动 合 作 CP 所 分 得 金 额 小 于 1,000 元 则 双 方 约 定 不 予 结 算 无 合 作 CP 上 海 蜜 度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费 用 结 算 以 发 行 人 从 移 动 运 营 商 处 实 际 取 得 的 信 息 费 收 入 作 为 结 算 基 础 在 扣 除 与 移 动 运 营 商 分 成 后, 发 行 人 : 上 海 蜜 度 =70%:30% 上 海 蜜 度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费 用 结 算 以 发 行 人 从 移 动 运 营 商 处 实 际 取 得 的 信 息 费 收 入 作 为 结 算 基 础 在 扣 除 与 移 动 运 营 商 分 成 合 作 CP 分 成 后, 发 行 人 : 上 海 蜜 度 =70%:30% 上 海 蜜 度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费 用 结 算 以 发 行 人 从 移 动 运 营 商 处 实 际 取 得 的 信 息 费 收 入 作 为 结 算 基 础 在 扣 除 与 移 动 运 营 商 分 成 合 作 CP 分 成 后, 发 行 人 : 上 海 蜜 度 =70%:30% 上 海 蜜 度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费 用 结 算 以 发 行 人 从 移 动 运 营 商 处 实 际 取 得 的 信 息 费 收 入 作 为 结 算 基 础 在 扣 除 与 移 动 运 营 商 分 成 合 作 CP 分 成 后, 发 行 人 : 上 海 蜜 度 =70%:30% 上 海 蜜 度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但 由 于 运 营 商 不 收 取 订 阅 费 用, 上 海 蜜 度 亦 不 参 与 分 成
手 机 报 类 型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中 的 党 政 参 考 订 阅 价 格 及 方 式 发 行 人 支 付 政 府 采 购 费 用 以 维 护 藏 区 稳 定 为 宗 旨, 作 为 公 益 性 文 化 事 业, 采 取 用 户 免 费 的 方 式 进 行 发 送, 政 府 部 门 对 发 行 人 以 政 府 购 买 的 形 式 向 发 行 人 支 付 费 用 根 据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下 发 的 [2014]83 号 文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川 信 办 发 电 [2014]45 号 文, 将 四 川 手 机 报 纳 入 党 报 党 刊 征 订 范 围, 政 府 部 门 对 发 行 人 以 政 府 购 买 的 形 式 向 发 行 人 支 付 费 用 并 向 目 标 人 群 推 送 推 送 党 政 参 考 手 机 报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运 营 商 分 成 情 况 页 面, 进 而 不 涉 及 与 移 动 运 营 商 分 成 在 手 机 报 政 府 采 购 项 下, 不 存 在 用 户 订 阅 收 入, 进 而 不 涉 及 分 成 在 手 机 报 政 府 采 购 项 下, 不 存 在 用 户 订 阅 收 入, 进 而 不 涉 及 分 成 内 容 提 供 方 与 合 作 CP 分 成 情 况 技 术 提 供 方 或 第 三 方 合 作 推 广 方 及 其 分 成 情 况 均 由 合 作 CP 提 供 相 关 内 容, 上 海 蜜 度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但 目 前 合 作 CP 有 2 家, 分 别 在 手 机 报 政 府 采 购 项 下, 不 存 在 用 户 订 阅 收 入, 由 于 运 营 商 不 收 取 订 阅 费 为 四 川 省 阿 坝 日 报 社 及 甘 进 而 不 涉 及 分 成 用, 上 海 蜜 度 亦 不 参 与 分 成 孜 州 委 宣 传 部 均 为 自 行 采 编 无 合 作 CP 上 海 蜜 度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但 由 于 运 营 商 不 收 取 订 阅 费 用, 上 海 蜜 度 亦 不 参 与 分 成 1-1-115
对 应 各 版 块 手 机 报 业 务 在 报 告 期 内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583.53 37.14% 3,504.18 57.38% 3,552.42 54.77% 3,774.75 52.82%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307.70 19.59% 1,478.98 24.22% 2,215.77 34.16% 2,568.96 35.95% ---- 移 动 版 281.08 17.89% 1,329.81 21.77% 2,011.05 31.00% 2,369.23 33.15% ---- 电 信 版 26.10 1.66% 142.72 2.34% 193.92 2.99% 199.72 2.79% ---- 联 通 版 0.52 0.03% 6.44 0.11% 10.79 0.17% - -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21.67 1.38% 98.56 1.61% 124.12 1.91% 155.52 2.18% 心 灵 鸡 汤 125.19 7.97% 292.44 4.79% - - - -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179.25 11.41% 350.24 5.74% 476.42 7.34% 560.89 7.85% 党 政 参 考 308.91 19.66% 213.67 3.50% - - - - 其 他 44.73 2.85% 169.02 2.77% 117.60 1.81% 86.61 1.21% 合 计 1,570.97 100% 6,107.09 100% 6,486.33 100% 7,146.72 100% 受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的 发 展,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产 品 在 近 年 来 经 历 了 由 2G 产 品 向 3G 4G 产 品 衍 变 的 历 程, 盈 利 模 式 也 开 始 从 2G 产 品 时 代 的 由 订 阅 用 户 直 接 付 费 的 单 一 盈 利 模 式, 向 既 有 订 阅 用 户 直 接 付 费, 又 有 通 过 吸 引 用 户 免 费 浏 览 信 息, 以 提 高 媒 体 影 响 力, 再 由 商 家 和 广 告 主 付 费 的 多 元 化 盈 利 模 式 转 变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已 开 始 顺 应 移 动 互 联 网 产 品 运 营 思 维, 在 维 持 原 有 2G 产 品 成 熟 稳 定 的 前 向 收 费 盈 利 模 式 下, 增 加 新 的 后 向 收 费 盈 利 模 式, 并 已 开 始 取 得 收 入, 但 这 种 盈 利 模 式 的 转 变 是 渐 进 的, 且 是 与 原 有 盈 利 模 式 共 存 的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总 体 出 现 小 幅 下 降 趋 势, 但 总 额 仍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收 入 构 成 中,2015 年 新 开 通 的 手 机 报 党 报 党 刊 统 付 征 订 业 务, 有 效 地 弥 补 了 手 机 报 个 体 订 阅 用 户 数 下 降 对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的 影 响 2015 年 1 月 开 展 该 业 务 以 来, 当 年 获 得 订 阅 收 入 213.67 万 元,2016 年 截 至 6 月 末 已 收 到 征 订 款 约 1,500 万 1-1-116
元 综 上,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免 费 用 户 大 幅 增 长, 付 费 用 户 逐 年 下 降, 未 来 发 行 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将 向 后 向 收 费 模 式 变 化, 这 种 模 式 的 转 变 是 渐 进 的, 且 是 与 原 有 盈 利 模 式 共 存 的, 不 会 构 成 盈 利 模 式 的 重 大 变 化, 未 来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不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的 用 户 量 收 费 价 格 及 其 月 度 收 入 具 体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1)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的 每 月 收 费 价 格 为 用 户 包 月 的 订 阅 价 格, 报 告 期 内 每 份 手 机 报 的 订 阅 价 格 保 持 在 5 元 / 月 该 业 务 均 通 过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手 机 报 通 道 进 行 发 布, 其 月 度 收 入 根 据 计 费 用 户 数 量 包 月 资 费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进 行 确 定, 并 根 据 运 营 商 的 月 度 稽 核 收 入 ( 运 营 商 根 据 其 内 部 计 费 情 况 用 户 开 停 机 状 态 等 进 行 稽 核 并 扣 减 结 算 金 额, 下 同 ) 发 行 人 承 担 的 相 关 税 费 有 所 调 整 发 行 人 对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推 广 力 度,2013-2015 各 会 计 年 度 2016 年 1 季 度,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计 费 用 户 月 均 数 分 别 为 166.96 万 176.71 万 168.12 万 108.70 万, 订 阅 价 格 保 持 在 5 元 / 月,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为 40% 综 合 考 虑 用 户 量 的 变 动 情 况 订 阅 价 格 分 成 比 例 及 运 营 商 稽 核 调 整 情 况,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的 收 入 变 动 情 况 合 理, 前 述 数 据 之 间 的 关 系 匹 配 变 动 情 况 合 理 运 营 商 平 台 结 算 数 据 与 发 行 人 账 面 收 入 进 行 逐 月 核 对, 不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本 手 机 报 不 存 在 免 费 用 户 (2)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的 每 月 收 费 价 格 为 用 户 包 月 的 订 阅 价 格, 报 告 期 内 每 份 手 机 报 的 订 阅 价 格 为 1-5 元 / 月 ( 根 据 其 版 本 不 同, 定 价 有 所 差 异 ), 该 业 务 均 通 过 四 川 移 动 的 手 机 报 通 道 进 行 发 布, 其 月 度 收 入 根 据 计 费 用 户 数 量 包 月 资 费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进 行 确 定, 并 根 据 运 营 商 的 月 度 稽 核 收 入 发 行 人 承 担 的 相 关 税 费 有 所 调 整 自 2013 年 起, 公 司 基 于 运 营 商 的 发 展 规 划 目 前 主 要 产 品 的 利 润 率 水 平, 开 始 将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的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定 位 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核 心 产 品,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1-1-117
报 用 户 规 模 及 收 入 贡 献 有 所 下 降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主 要 包 括 移 动 版 联 动 版 和 电 信 版, 其 中 移 动 版 用 户 数 和 收 入 均 占 大 多 数 2013-2015 各 会 计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移 动 版 计 费 用 户 月 均 数 分 别 为 179.39 万 145.11 万 106.79 万 80.13 万, 订 阅 价 格 为 1-5 元 / 月, 包 月 均 价 逐 步 降 低, 产 品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为 49% 综 合 考 虑 用 户 量 的 变 动 情 况 订 阅 价 格 分 成 比 例 及 运 营 商 稽 核 调 整 情 况,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的 收 入 变 动 情 况 合 理, 前 述 数 据 之 间 的 关 系 匹 配 变 动 情 况 合 理 运 营 商 平 台 结 算 数 据 与 发 行 人 账 面 收 入 进 行 逐 月 核 对, 不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四 川 手 机 报 移 动 版 免 费 用 户 ( 不 含 计 费 用 户 ) 整 体 保 持 增 长 态 势,2013-2015 会 计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免 费 用 户 月 均 数 分 别 为 330 万 546 万 1,513 万 4,610.16 万 (3)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2013 年 -2015 年 2016 年 1-3 月, 发 行 人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收 入 分 别 为 155.52 万 元 124.12 万 元 98.55 万 元 21.67 万 元, 金 额 较 小, 主 要 的 手 机 报 细 分 板 块 包 括 四 川 特 快 自 贡 快 讯 阿 坝 快 讯 娱 乐 花 边 甘 孜 快 讯 等, 由 于 其 细 分 板 块 较 多, 定 价 存 在 差 异, 一 般 在 10 元 / 月 以 内 ( 每 月 收 费 价 格 即 为 用 户 包 月 的 订 阅 价 格 或 投 票 类 业 务 的 单 次 信 息 费 ) 其 计 费 方 式 与 其 他 主 要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基 本 类 似, 根 据 计 费 用 户 数 量 ( 或 投 票 类 业 务 的 用 户 投 票 次 数 ) 包 月 资 费 ( 或 投 票 类 业 务 的 单 次 信 息 费 )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进 行 确 定, 并 根 据 运 营 商 的 月 度 稽 核 收 入 发 行 人 承 担 的 相 关 税 费 有 所 调 整 2013-2015 各 会 计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计 费 用 户 月 均 数 分 别 为 4 万 6 万 4 万 3.3 万, 订 阅 价 格 为 0-10 元 / 月, 不 同 版 本 情 况 差 异 较 大,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稳 定 在 85% 左 右 综 合 考 虑 用 户 量 的 变 动 情 况 订 阅 价 格 分 成 比 例 及 运 营 商 稽 核 调 整 情 况,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的 收 入 变 动 情 况 合 理, 前 述 数 据 之 间 的 关 系 匹 配 变 动 情 况 合 理 运 营 商 平 台 结 算 数 据 与 发 行 人 账 面 收 入 进 行 逐 月 核 对, 不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的 免 费 用 户 ( 不 含 计 费 用 户 ) 整 体 保 持 增 长 态 势,2013-2015 会 计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免 费 用 户 月 均 数 分 别 为 45 万 61 万 59 万 62 万 3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1) 业 务 模 式 公 司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的 运 作 模 式 为 : 1-1-118
公 司 依 托 自 有 软 件 平 台, 在 互 联 网 上 跟 踪 定 位 客 户 需 求 的 相 关 舆 情 信 息 和 数 据, 并 对 信 息 及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得 出 报 告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向 客 户 提 供 智 能 终 端, 并 通 过 无 线 网 络 发 送 分 析 报 告, 以 协 助 客 户 跟 踪 和 引 导 网 络 舆 论, 帮 助 它 们 提 高 品 牌 价 值 化 解 网 络 舆 情 危 机 (2) 推 广 模 式 公 司 通 过 以 下 两 种 途 径 进 行 业 务 推 广 : 1 与 四 川 省 内 各 地 市 州 及 县 级 单 位 宣 传 部 门 建 立 日 常 联 系, 经 常 性 进 行 互 动, 保 证 公 司 在 各 地 推 进 业 务 时 能 获 得 当 地 宣 传 主 管 部 门 的 支 持 ; 2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人 员 及 公 司 领 导 与 目 标 客 户 的 领 导 层 / 管 理 层 保 持 经 常 性 交 流, 宣 传 网 络 舆 情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向 目 标 客 户 推 介 公 司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3) 盈 利 模 式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尚 未 形 成 统 一 的 定 价 规 则, 不 同 机 构 提 供 的 舆 情 服 务 的 报 价 也 不 尽 相 同 公 司 一 般 根 据 所 提 供 舆 情 服 务 的 工 作 量 舆 情 服 务 内 容 之 于 客 户 的 价 值 等 因 素 进 行 综 合 定 价 公 司 主 要 提 供 的 两 类 服 务 的 说 明 如 下 : 1 常 规 舆 情 监 测 及 提 供 业 务 服 务 内 容 搜 索 推 送 用 户 单 位 网 络 舆 情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媒 体 对 发 起 人 的 正 面 和 负 面 报 道 : 中 央 级 媒 体 省 级 媒 体 市 州 媒 体 及 影 响 较 大 的 网 站 论 坛 和 微 博 针 对 对 象 区 县 级 机 关 单 位 厅 局 级 机 关 单 位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单 位 2 方 案 定 制 服 务 方 案 定 制 服 务 包 括 为 终 端 客 户 制 作 针 对 性 舆 情 参 阅, 协 助 客 户 处 理 网 络 舆 情 事 件, 专 项 事 件 跟 踪 搜 索 推 送 为 客 户 提 供 重 大 网 络 舆 情 处 理 的 专 家 咨 询 服 务, 为 客 户 在 各 大 网 络 媒 体 上 提 供 正 面 引 导 等 4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发 行 人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主 要 依 靠 旗 下 子 公 司 成 都 网 泰 开 展 运 营, 并 以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平 台 www.wantide.com 为 主 要 业 务 平 台, 运 营 公 交 传 媒 和 地 铁 传 媒 的 媒 介 资 源 该 业 务 板 块 具 体 可 进 一 步 划 分 为 广 告 代 理 业 务 和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两 大 类,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1-119
(1) 广 告 代 理 业 务 成 都 网 泰 凭 借 自 身 的 销 售 团 队, 根 据 多 年 积 累 的 销 售 经 验 和 客 户 资 源 寻 找 到 有 意 向 投 放 广 告 的 广 告 主, 并 按 其 需 求 设 计 广 告 投 放 方 案, 通 过 采 购 媒 介 资 源 并 投 放 赚 取 刊 例 价 的 折 扣 差 额 或 介 绍 客 户 直 接 与 媒 价 主 签 约 赚 取 广 告 发 布 代 理 费 (2)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成 都 网 泰 为 企 业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定 制 开 发 了 户 外 媒 介 程 序 化 交 易 与 投 放 管 理 系 统 该 系 统 平 台 主 要 包 含 三 大 功 能 模 块, 即 : 资 源 管 理 模 块 销 售 管 理 模 块 和 运 维 管 理 模 块, 并 且 包 含 两 个 支 撑 模 块 : 代 理 商 管 理 模 块 和 金 融 体 系 模 块 整 套 系 统 能 有 效 提 高 媒 介 主 对 资 源 的 管 理 效 率 代 理 商 的 采 买 效 率 及 广 告 主 的 售 后 服 务 体 验 成 都 网 泰 根 据 合 同 向 媒 介 主 收 取 其 在 平 台 上 销 售 额 的 约 定 比 例 作 为 技 术 服 务 费 ( 四 )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创 新 机 制 1 技 术 管 理 体 系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主 要 由 以 下 团 队 组 成 : 运 营 维 护 团 队, 研 发 团 队 和 支 持 体 系 团 队 三 支 技 术 团 队 分 工 合 作, 对 集 团 技 术 的 发 展 起 到 重 要 的 支 撑 作 用 公 司 技 术 管 理 体 系 组 织 结 构 图 如 下 : 技 术 中 心 研 发 部 运 营 维 护 部 产 品 部 支 撑 组 传 统 应 用 研 发 组 桌 面 运 维 服 务 组 产 品 管 理 组 美 术 设 计 组 移 动 应 用 研 发 组 服 务 器 运 管 组 产 品 设 计 组 网 页 制 作 组 CMS 支 持 研 发 组 研 发 运 维 支 持 组 用 户 研 究 组 培 训 组 新 业 务 研 发 组 网 络 及 安 全 组 交 互 研 究 组 协 调 组 2 技 术 及 业 务 创 新 情 况 1-1-120
公 司 紧 跟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坚 持 技 术 创 新 与 媒 体 结 合 的 发 展 路 线, 在 既 有 技 术 体 系 下 鼓 励 创 新, 先 后 取 得 了 多 项 技 术 和 业 务 成 果 : (1)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新 闻 采 编 系 统 创 新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之 一 公 司 曾 多 次 采 购 国 内 外 商 业 内 容 管 理 平 台, 然 而 由 于 平 台 稳 定 性 欠 佳 技 术 支 持 欠 缺 等 原 因, 各 类 平 台 系 统 使 用 效 果 均 不 理 想 2007 年 公 司 启 动 了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新 闻 采 编 及 内 容 管 理 平 台 的 研 发 工 作, 并 于 2008 年 试 运 行 该 采 编 及 内 容 管 理 平 台 ; 同 年 年 底, 公 司 进 行 了 地 方 频 道 及 资 讯 频 道 的 上 线 和 改 版 工 作 2010 年, 公 司 对 上 述 新 闻 采 编 系 统 进 行 了 全 面 的 代 码 梳 理 和 优 化 工 作, 该 系 统 正 式 投 入 运 营 目 前,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新 闻 采 编 系 统 除 满 足 自 身 需 要 外, 还 服 务 于 其 他 四 川 省 内 党 政 机 构 及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2) 网 站 点 击 分 析 及 广 告 管 理 业 务 创 新 2010 年, 公 司 在 网 站 内 容 管 理 系 统 的 基 础 上, 对 整 个 四 川 新 闻 网 的 基 础 数 据 实 施 了 全 面 搜 集 和 挖 掘 通 过 该 类 技 术 手 段, 公 司 可 在 接 近 实 时 的 状 态 下, 准 确 掌 握 网 站 的 数 据 分 布 状 况 和 网 站 访 问 状 况 各 版 块 的 热 点 分 布 网 民 的 偏 好 及 关 注 热 点 等, 为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开 展 提 供 详 实 的 分 析 数 据, 同 时 也 为 广 告 商 提 供 从 广 告 位 规 划 合 同 备 案 到 上 下 线 管 理 等 全 套 业 务 管 理 流 程 网 站 点 击 分 析 及 广 告 管 理 业 务 的 创 新 为 公 司 提 供 了 明 显 的 竞 争 优 势 (3) 舆 情 业 务 创 新 在 各 大 新 闻 网 站 和 报 社 仍 然 采 用 纸 质 媒 介 或 电 子 邮 件 等 渠 道 进 行 传 统 舆 情 服 务 工 作 的 时 候, 公 司 已 着 手 开 展 基 于 移 动 互 联 网 提 供 舆 情 服 务 的 研 发 工 作 2010 年, 公 司 先 后 投 入 使 用 基 于 互 联 网 的 舆 情 采 集 搜 索 系 统 和 基 于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应 急 管 理 报 送 报 告 生 成 系 统 凭 借 上 述 舆 情 业 务 的 创 新 成 果, 公 司 成 功 实 现 了 舆 情 服 务 的 移 动 互 联 网 化 (4) 移 动 应 用 创 新 随 着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飞 速 发 展, 智 能 手 机 的 逐 渐 普 及, 公 司 开 发 了 麻 辣 巧 遇 手 机 客 户 端 应 用, 实 现 了 麻 辣 巧 遇 与 麻 辣 社 区 论 坛 麻 辣 微 博 的 互 联 互 通 同 时 麻 辣 巧 遇 又 是 一 款 基 于 地 理 位 置 服 务 (LBS) 的 移 动 社 交 平 台, 通 过 麻 辣 巧 遇 可 以 与 附 近 的 人 聊 天, 可 以 与 附 近 兴 趣 相 投 的 朋 友 建 立 圈 子, 留 言 板 可 以 与 周 围 的 人 和 好 友 分 享 你 的 动 态, 还 可 1-1-121
以 绑 定 微 博 好 友, 公 司 还 将 继 续 根 据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发 展 趋 势 不 断 创 新 (5)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创 新 随 着 网 络 技 术 的 发 展 及 其 独 有 的 便 利 性, 选 择 在 网 上 购 物 的 人 数 已 越 来 越 多 进 入 2014 年 后, 麻 辣 社 区 亦 开 始 着 手 四 川 土 特 产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的 建 设 和 试 运 营 麻 辣 社 区 利 用 自 身 的 品 牌 效 应, 通 过 整 合 四 川 省 内 各 地 的 土 特 产 货 源, 建 立 自 己 的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为 平 台 用 户 提 供 生 态 农 产 品 本 地 特 色 食 品 及 景 点 门 票 等 一 系 列 极 具 四 川 本 土 特 色 的 消 费 品, 以 满 足 全 国 各 地 消 费 者 的 需 求 (6) 视 频 手 机 报 创 新 近 年 来 我 国 互 联 网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进 入 快 车 道, 移 动 网 络 浏 览 速 度 明 显 提 升 2014 年, 公 司 借 4G 网 络 全 面 推 开 的 市 场 环 境 积 极 探 索 4G 网 络 下 手 机 报 的 发 展, 上 线 了 四 川 视 频 手 机 报 业 务 该 业 务 采 用 视 频 的 方 式, 直 观 地 为 用 户 播 报 各 类 资 讯 ; 并 与 四 川 移 动 联 合 推 出 基 于 4G 网 络 概 念 的 视 频 客 户 端 全 新 的 客 户 端 以 四 川 视 频 手 机 报 为 主, 并 将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平 台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展 示 在 客 户 端 中, 实 现 在 彩 信 信 箱 和 客 户 端 中 同 时 阅 读 手 机 报 ( 五 ) 主 营 业 务 流 程 公 司 作 为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批 准 的 拥 有 网 站 登 载 新 闻 业 务 资 质 的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单 位, 建 立 了 统 一 的 采 编 队 伍 和 内 容 编 辑 平 台, 并 通 过 PC 终 端 和 移 动 终 端 等 新 媒 体 渠 道 发 送 信 息 产 品 提 供 信 息 服 务 公 司 的 简 化 业 务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1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主 要 包 括 互 联 网 新 闻 业 务 互 联 网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各 业 务 板 块 流 程 介 绍 如 下 : (1) 互 联 网 新 闻 业 务 1-1-122
1 新 闻 稿 件 采 集 流 程 : 公 司 旗 下 的 互 联 网 新 闻 稿 件 的 采 集 分 为 主 动 策 划 和 受 邀 采 访 两 种 模 式 其 中 : 主 动 策 划 模 式 指 : 当 网 站 收 到 新 闻 线 索 后, 根 据 新 闻 价 值 大 小 迅 速 安 排 采 编 人 员 前 往 现 场 采 访 日 常 工 作 中, 部 门 负 责 人 若 判 断 某 类 热 点 话 题 或 社 会 现 象 存 在 新 闻 价 值, 亦 会 主 动 策 划 专 题 安 排 采 访 力 量 集 中 采 访 报 道 受 邀 采 访 模 式 指 : 当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与 企 事 业 单 位 进 行 主 题 宣 传 举 办 大 型 会 议 或 活 动 时, 会 向 公 司 发 出 采 访 通 知 或 采 访 邀 请 函, 公 司 收 到 该 类 通 知 或 邀 请 函 后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外 派 采 访 力 量 ( 包 括 文 字 摄 影 摄 像 出 镜 采 编 人 员 等 ) 现 场 采 集 新 闻 素 材 公 司 的 采 访 领 域 依 照 政 府 机 构 类 型 行 业 属 性 等 进 行 口 线 分 工, 包 括 时 政 社 会 财 经 教 育 民 生 等 精 细 化 的 分 工 有 利 于 提 高 新 闻 采 集 效 率 采 写 专 业 能 力 稿 件 质 量 和 传 播 效 果 2 新 闻 稿 件 编 辑 和 发 布 流 程 公 司 对 转 载 稿 一 般 首 发 稿 和 重 大 事 件 稿 实 施 不 同 的 审 核 流 程 如 下 左 图 所 示, 转 载 稿 采 用 二 审 制, 即 : 转 载 稿 件 经 频 道 编 辑 一 审 后 送 编 审 中 心 二 审, 二 审 合 格 后 签 发 如 下 右 图 所 示, 一 般 首 发 稿 采 用 三 审 制, 即 : 一 般 首 发 稿 经 频 道 编 辑 一 审 后 送 部 门 负 责 人 进 行 二 审, 二 审 合 格 后 送 编 审 中 心 三 审, 三 审 合 格 后 签 发 转 载 稿 件, 上 传 系 统 一 审 ( 频 道 ) 二 审 ( 编 审 中 心 ) 签 发 1-1-123
重 大 事 件 类 舆 论 监 督 类 首 发 稿 件 采 用 四 审 制, 即 : 重 大 事 件 类 舆 论 监 督 类 首 发 稿 件 经 频 道 编 辑 一 审 后 送 部 门 负 责 人 二 审, 二 审 合 格 后 送 编 审 中 心 三 审, 最 后 送 分 管 副 总 编 辑 或 总 编 辑 审 核 无 误 后 方 能 签 发 (2) 互 联 网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公 司 设 立 互 联 网 广 告 服 务 部 专 门 负 责 广 告 推 广 洽 谈 刊 播 及 后 续 服 务 等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的 具 体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广 告 客 户 向 广 告 服 务 部 提 出 广 告 营 销 要 求, 双 方 进 行 接 洽 并 确 定 广 告 方 案 后, 进 行 方 案 审 核 在 通 过 审 核 后 双 方 签 订 合 作 合 同, 并 确 定 广 告 收 费 标 准 广 告 在 网 站 上 投 放 后, 公 司 会 进 行 广 告 投 放 效 果 监 测 并 出 具 相 关 报 告 反 馈 至 客 户 处, 以 优 化 营 销 成 果 1-1-124
广 告 客 户 反 馈 洽 谈 业 务 并 签 订 合 同 广 告 投 放 效 果 监 测 报 告 设 计 广 告 方 案 审 核 广 告 方 案 广 告 投 放 (3)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公 司 拥 有 新 闻 采 编 资 质 以 及 专 业 的 采 编 团 队, 基 于 此 形 成 了 完 整 的 信 息 采 编 信 息 发 布 信 息 服 务 产 业 链 对 于 商 业 网 站 而 言, 由 于 无 时 政 类 新 闻 信 息 自 行 采 编 权, 为 丰 富 其 网 站 内 容, 会 从 公 司 处 购 买 时 政 新 闻 信 息 转 载 权, 从 而 实 现 新 闻 转 载 该 业 务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商 业 网 站 洽 谈 签 订 合 同 付 款 转 载 一 般 而 言, 商 业 网 站 会 主 动 联 络 公 司, 由 网 站 经 营 主 管 部 门 与 商 业 网 站 洽 谈 对 接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并 与 之 签 订 未 来 一 年 的 合 作 合 同 在 支 付 全 年 转 载 新 闻 的 信 息 服 务 费 用 后, 商 业 网 站 可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自 行 转 载 公 司 各 网 站 登 载 的 新 闻 信 息 (4)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除 上 述 三 类 业 务 外, 在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方 面, 公 司 还 对 外 经 营 网 页 制 作 和 网 站 维 护 等 业 务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其 业 务 模 式 主 要 包 括 如 下 : 网 页 制 作 : 针 对 客 户 的 不 同 需 求, 由 网 站 页 面 设 计 人 员 及 技 术 人 员, 设 计 制 作 客 户 推 广 专 题 网 上 电 子 名 片 以 及 相 关 主 题 宣 传 的 专 题 页 面 等 网 站 维 护 : 随 着 电 子 政 务 的 发 展, 网 站 依 靠 专 业 的 技 术 采 编 团 队, 与 四 川 省 委 省 政 府 各 厅 局 机 关 合 作, 由 公 司 负 责 承 办 各 厅 局 外 宣 网 站 建 设 及 日 常 运 营 维 护 工 作, 并 按 年 收 取 运 营 费 用 2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1-1-125
发 行 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中 手 机 报 业 务 在 流 程 上 主 要 划 分 为 新 闻 信 息 内 容 采 集 信 息 内 容 编 辑 产 品 制 作 内 容 审 核 和 产 品 发 布 五 个 环 节, 各 类 型 手 机 报 均 在 此 框 架 下 开 展 相 关 业 务, 但 在 分 成 比 例 内 容 提 供 方 等 方 面 有 所 区 别, 具 体 对 比 情 况 请 参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之 ( 三 ) 主 营 业 务 模 式 发 行 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新 闻 内 容 采 集 编 辑 制 作 审 核 发 布 自 行 采 集 / 合 作 CP 提 供 内 容 手 机 报 采 编 中 心 /CP 采 编 中 心 对 内 容 加 以 编 辑 手 机 报 采 编 中 心 / CP 采 编 中 心 将 内 容 制 作 成 短 信 彩 信 或 对 应 形 式 手 机 报 审 核 中 心 对 内 容 加 以 审 核 手 机 报 采 编 中 心 经 由 移 动 发 送 通 道 发 布 手 机 报 新 闻 内 容 采 集 的 参 与 方 为 公 司 自 有 采 编 团 队 及 合 作 CP 采 编 团 队, 其 主 要 工 作 为 : 通 过 新 闻 热 线 新 闻 口 子 等 提 供 的 新 闻 素 材 撰 写 成 稿, 提 供 给 手 机 报 编 辑 团 队 或 合 作 CP 编 辑 团 队 手 机 报 采 编 团 队 还 需 负 责 用 户 线 上 线 下 活 动 的 稿 件 采 写 信 息 内 容 编 辑 的 参 与 方 为 手 机 报 自 有 编 辑 团 队 合 作 CP 编 辑 团 队, 其 主 要 工 作 为 : 手 机 报 自 有 编 辑 通 过 对 手 机 报 稿 件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稿 件 四 川 省 内 及 省 外 合 作 媒 体 稿 件 进 行 筛 选 精 编 后 集 纳 成 刊, 再 经 后 台 制 作 之 后 被 发 送 到 用 户 手 机 终 端 上 为 加 强 读 者 粘 性, 手 机 报 自 有 编 辑 团 队 还 需 负 责 读 者 互 动 交 流 线 上 线 下 活 动 的 组 织 与 开 展 合 作 CP 编 辑 团 队 负 责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的 内 容 编 辑 后 台 制 作 并 将 最 终 产 品 发 送 到 用 户 手 机 终 端 上 内 容 审 核 的 参 与 方 为 手 机 报 审 核 组 成 员 及 移 动 运 营 商 审 核 人 员, 其 主 要 工 作 为 对 手 机 报 的 内 容 信 息 进 行 政 治 导 向 审 核 新 闻 事 实 审 核 日 常 错 误 审 核 等 产 品 制 作 及 产 品 发 布 主 要 参 与 方 为 手 机 报 编 辑 团 队 手 机 报 审 核 团 队 合 作 CP 编 辑 团 队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术 平 台 电 信 营 运 商, 其 主 要 工 作 为 : 手 机 报 编 辑 团 队 或 合 作 CP 编 辑 团 队 负 责 将 最 新 新 闻 集 纳 成 刊 后, 将 产 品 上 传 到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术 提 供 的 编 辑 后 台, 通 过 手 机 报 审 核 团 队 审 查 通 过 后, 再 由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通 道 发 送 到 用 户 手 机 终 端 上 3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1-1-126
公 司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的 主 要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提 供 报 告 & 协 助 处 理 客 户 沟 通 反 馈 技 术 调 试 内 容 搜 集 与 整 理 内 容 分 析 内 容 报 送 客 户 沟 通 : 与 客 户 进 行 沟 通, 确 认 客 户 身 份 及 其 所 关 注 的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内 容 舆 情 重 点 和 舆 情 搜 索 相 关 注 意 事 项 技 术 调 试 : 为 实 现 最 佳 搜 索 效 果,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进 行 舆 情 搜 索 软 件 系 统 和 硬 件 系 统 的 安 装 和 调 试 内 容 搜 集 与 整 理 : 在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互 联 网 信 息 内 容 的 搜 集 分 类 和 整 理 公 司 在 完 成 初 次 内 容 搜 集 和 整 理 后, 将 与 客 户 进 行 及 时 沟 通 反 馈, 并 对 可 能 的 偏 差 进 行 调 整, 确 保 信 息 搜 集 的 方 向 正 确 一 般 而 言, 该 类 反 馈 会 持 续 三 至 四 轮 内 容 分 析 : 在 结 束 了 对 客 户 所 需 舆 情 内 容 的 收 集 后, 公 司 对 客 户 关 注 的 互 联 网 舆 情 问 题 进 行 分 析 和 汇 总, 对 可 能 存 在 的 舆 情 危 机 实 施 预 警 提 出 应 对 方 案, 并 最 终 形 成 分 析 报 告 内 容 报 送 : 公 司 向 客 户 提 供 智 能 手 机 或 平 板 电 脑 等 移 动 终 端, 将 日 常 跟 踪 的 舆 情 结 果 或 重 大 舆 情 危 机 分 析 报 告 发 送 至 用 户 终 端, 确 保 客 户 能 及 时 接 受 信 息, 第 一 时 间 解 除 危 机 影 响 协 助 处 理 : 依 靠 公 司 从 业 人 员 多 年 积 累 的 媒 体 经 验 高 水 平 的 公 关 能 力 以 及 公 司 可 调 用 的 社 会 资 源, 协 助 客 户 对 舆 情 危 机 进 行 妥 善 处 理 4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公 司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板 块 具 体 可 进 一 步 划 分 为 广 告 代 理 业 务 和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两 大 类, 各 自 业 务 流 程 如 下 所 示 : (1) 广 告 代 理 业 务 1-1-127
销 售 人 员 开 发 广 告 投 放 客 户 为 客 户 设 计 制 定 投 放 方 案 采 购 媒 介 资 源 并 投 放 或 介 绍 客 户 直 接 签 约 该 业 务 的 开 展 先 由 销 售 团 队 根 据 多 年 积 累 的 销 售 经 验 和 客 户 资 源 寻 找 到 有 意 向 投 放 广 告 的 广 告 主 然 后 由 专 门 的 设 计 编 辑 部 门 按 客 户 需 求 设 计 广 告 投 放 方 案 最 后 公 司 帮 助 客 户 在 专 门 的 媒 介 资 源 采 购 平 台 购 买 相 应 媒 介 资 源 并 完 成 投 放 工 作 (2) 技 术 服 务 支 付 技 术 服 务 费 成 都 网 泰 平 台 服 务 媒 介 资 源 采 购 / 发 布 平 台 支 付 费 用 技 术 支 撑 服 务 第 三 方 运 维 支 撑 成 都 网 泰 为 企 业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定 制 开 发 了 户 外 媒 介 程 序 化 交 易 与 投 放 管 理 系 统 该 系 统 平 台 主 要 包 含 三 大 功 能 模 块, 即 : 资 源 管 理 模 块 销 售 管 理 模 块 和 运 维 管 理 模 块, 并 且 包 含 两 个 支 撑 模 块 : 代 理 商 管 理 模 块 和 金 融 体 系 模 块 成 都 网 泰 通 过 开 发 相 关 系 统 及 提 供 日 常 技 术 支 持 与 服 务 获 取 技 术 服 务 费 二 主 营 业 务 演 变 情 况 ( 一 ) 四 川 新 闻 网 具 体 情 况 1 发 展 历 程 四 川 新 闻 网 (www.newssc.org) 由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主 管 主 办, 于 1999 年 1 月 正 式 上 线, 是 四 川 省 委 确 定 的 与 四 川 日 报 四 川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四 川 电 视 台 并 列 的 省 级 主 要 媒 体 历 经 17 年, 四 川 新 闻 网 定 位 于 主 流 媒 体 四 川 门 户, 目 前 已 发 展 成 为 省 内 最 大 的 综 合 性 门 户 网 站 和 重 点 新 闻 门 户 网 站 自 2001 年 起, 四 川 新 闻 网 成 为 四 川 省 委 授 权 的 唯 一 对 全 省 21 个 市 州 地 方 传 统 媒 体 的 新 闻 资 讯 进 行 数 字 化 整 合 的 网 络 平 台, 也 成 为 全 国 首 家 集 报 刊 杂 志 广 播 电 台 于 一 1-1-128
体 的 集 中 上 网, 进 行 展 示 的 平 台 2009 年 9 月, 四 川 新 闻 网 被 中 央 外 宣 办 确 定 为 全 国 首 批 十 家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试 点 单 位 之 一, 其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发 展 获 得 新 的 动 力 2012 年 12 月, 根 据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工 作 方 案 的 相 关 批 复, 发 行 人 承 接 了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人 员 和 业 务, 并 以 四 川 新 闻 网 为 主 要 平 台 对 外 开 展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2014 年 以 来, 四 川 新 闻 网 着 力 打 造 并 建 设 有 四 类 特 色 栏 目 : 川 网 会 客 厅 ( 对 参 与 重 大 政 治 经 济 社 会 活 动 的 人 物 进 行 高 端 访 谈 ) 川 网 图 说 四 川 温 度 ( 记 录 身 边 平 凡 人 物 的 感 人 故 事 ) 和 川 网 特 别 策 划 2 业 务 内 容 与 主 要 特 点 四 川 新 闻 网 拥 有 全 国 一 类 互 联 网 新 闻 资 质 全 国 互 联 网 视 频 制 作 播 放 资 质 互 联 网 出 版 等 资 质 优 势 同 时, 在 网 站 业 务 拓 展 方 面 能 够 获 得 互 联 网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的 有 力 支 持, 拥 有 党 政 机 构 信 息 产 业 电 信 基 础 运 营 商 广 电 系 统 传 媒 公 司 教 科 文 卫 等 领 域 的 强 大 社 会 资 源 支 持 四 川 新 闻 网 主 网 站 下 设 频 道 分 为 新 闻 资 讯 服 务 资 讯 地 方 资 讯 等 3 个 大 类, 其 中 新 闻 资 讯 类 包 括 四 川 国 际 国 内 图 片 时 评 娱 乐 等 频 道 ; 服 务 资 讯 类 包 括 旅 游 房 产 汽 车 教 育 财 经 等 频 道 ; 同 时, 四 川 新 闻 网 在 绵 阳 德 阳 自 贡 攀 枝 花 达 州 资 阳 等 全 省 21 个 市 州 设 立 了 地 方 分 站 子 频 道, 分 别 更 新 地 方 资 讯 类 新 闻 网 站 业 务 内 容 着 力 于 新 闻 宣 传 类 及 活 动 策 划 类 两 个 方 面, 其 中 新 闻 宣 传 类 内 容 涵 盖 政 府 会 议 与 中 心 工 作 重 大 主 题 宣 传 民 生 工 程 与 公 益 事 业 重 大 及 突 发 新 闻 大 型 政 府 会 展 及 活 动 等, 而 活 动 策 划 类 内 容 则 覆 盖 商 业 会 展 企 划 评 选 地 域 粘 合 热 点 创 新 等 方 面 四 川 新 闻 网 通 过 自 有 采 编 团 队 采 集 新 闻 素 材 综 编 再 生 资 讯 信 息 及 热 点 话 题 或 从 第 三 方 处 购 买 资 讯 内 容, 在 完 成 编 辑 后 通 过 四 川 新 闻 网 网 站 及 微 博 微 信 APP 等 移 动 端 发 送 推 广, 在 为 网 站 获 取 流 量 价 值 的 同 时 为 互 联 网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奠 定 基 础 与 此 同 时, 网 站 还 会 向 不 具 有 时 政 新 闻 采 编 资 质 但 具 有 转 载 新 闻 资 质 的 商 业 网 站 出 售 自 行 采 编 的 新 闻 信 息 版 权 四 川 新 闻 网 的 业 务 特 色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1-129
第 一, 新 闻 报 道 及 舆 论 引 导 : 作 为 全 国 主 流 地 方 门 户, 网 站 坚 持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导 向, 围 绕 省 委 省 政 府 中 心 工 作 开 展 创 新 宣 传, 守 好 舆 论 阵 地, 在 重 大 事 件 报 道 中 的 传 播 力 和 整 合 力 优 势 明 显, 牢 牢 捍 卫 四 川 网 络 舆 论 话 语 权 网 站 实 现 24 小 时 全 天 候 值 守, 第 一 时 间 发 布 新 闻, 提 供 最 全 面 民 生 服 务 信 息, 同 时 撰 写 并 编 发 网 络 评 论, 进 行 网 上 舆 论 引 导 第 二, 专 题 推 广 及 品 牌 创 建 : 负 责 重 大 社 会 实 践 与 公 益 活 动 的 特 别 策 划 报 道 ; 承 担 民 意 调 查 问 卷 设 计 制 作 ; 为 大 型 宣 传 报 道 和 活 动 定 制 严 谨 而 富 有 特 色 的 专 题 网 页 ; 同 时 根 据 产 品 定 位 差 异 创 建 出 丰 富 多 样 的 品 牌 栏 目 第 三, 活 动 策 划 及 落 地 执 行 : 与 全 省 各 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合 作, 利 用 线 上 优 势 媒 体 宣 传 资 源 与 线 下 落 地 活 动 策 划 相 结 合, 对 相 关 活 动 进 行 品 牌 塑 造 宣 传 及 推 广, 打 造 精 品 线 下 活 动 第 四, 新 媒 传 播 及 手 机 应 用 : 四 川 新 闻 网 开 设 有 官 方 微 博 @ 四 川 新 闻 网 ( 新 浪 腾 讯 ), 截 止 2016 年 5 月 末 约 有 新 浪 微 博 用 户 数 约 56 万, 腾 讯 微 博 用 户 数 约 71 万, 月 均 博 文 阅 读 达 5,100 余 万 博 文 互 动 数 670 余 万 @ 四 川 新 闻 网 以 传 递 信 息, 提 供 服 务 为 理 念, 涵 盖 新 闻 资 讯 娱 乐 生 活 百 科 等 内 容, 力 求 打 造 更 本 土 更 新 鲜 更 具 四 川 特 色 的 门 户 微 博 网 站 下 设 一 个 客 户 端, 即 大 四 川, 以 无 距 离, 有 力 量 为 理 念, 力 求 打 造 手 机 里 的 最 四 川 ; 两 个 微 信 公 众 平 台 认 证 账 号 : 四 川 新 闻 网 和 活 色 四 川 第 五, 特 色 营 销 与 一 站 服 务 : 与 各 类 型 的 企 业 商 家 合 作, 为 其 提 供 品 牌 推 广 宣 传 策 划 活 动, 同 时 承 担 各 类 大 型 活 动 展 会 的 策 划 实 施 与 执 行 立 足 四 川 特 有 的 地 缘 和 辐 射 优 势 网 站 品 牌 优 势, 结 合 创 意 开 展 全 媒 体 营 销 传 播, 提 供 一 站 式 广 告 专 业 服 务 业 务 第 六, 视 觉 设 计 与 站 点 建 设 : 提 供 专 业 网 页 美 术 设 计 与 视 觉 产 品, 以 实 效 精 准 互 动 创 意 为 理 念, 根 据 合 作 伙 伴 需 求, 量 身 打 造 客 户 最 适 合 的 设 计 作 品 同 时 利 用 网 站 技 术 力 量 支 持 各 类 政 府 性 或 商 业 性 网 站 建 设, 如 群 众 路 线 网 记 忆 四 川 等 从 运 营 情 况 来 看, 四 川 新 闻 网 下 设 采 访 中 心 编 辑 中 心 媒 体 运 营 中 心 地 方 运 营 中 心 综 合 部 等 部 门, 现 有 各 类 采 编 技 术 及 管 理 人 才 100 余 人 网 站 实 现 24 小 时 全 天 候 值 守, 第 一 时 间 发 布 新 闻, 提 供 最 全 面 民 生 服 务, 同 时 撰 写 并 编 发 网 络 评 论, 进 行 网 上 舆 论 引 导 1-1-130
四 川 新 闻 网 的 盈 利 模 式 按 收 费 对 象 划 分 为 广 告 盈 利 信 息 服 务 盈 利 和 技 术 服 务 盈 利, 对 应 互 联 网 广 告 宣 传 信 息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三 个 业 务 板 块, 各 版 块 均 配 备 有 专 业 团 队 人 员 运 营 管 理 3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1) 用 户 访 问 情 况 : 根 据 百 度 统 计 对 发 行 人 2015 年 的 统 计 显 示,2015 年 全 年 四 川 新 闻 网 浏 览 量 (PV) 约 1.16 亿 次, 访 客 数 (UV) 约 4,200 万 人,IP 数 约 3,400 万 个 四 川 新 闻 网 根 据 自 身 业 务 特 点 一 直 秉 持 着 无 需 注 册 免 费 浏 览 的 特 性 ; 月 平 均 活 跃 用 户 数 3 百 余 万, 日 平 均 活 跃 用 户 数 11 万 人 ; 用 户 平 均 访 问 时 长 3 分 6 秒 2016 年 一 季 度 网 站 浏 览 量 (PV) 约 0.24 亿 次, 访 客 数 (UV) 约 895 万 人 (2) 用 户 来 源 情 况 : 百 度 统 计 同 时 显 示 四 川 新 闻 网 用 户 中 来 自 四 川 的 用 户 最 多, 占 比 约 为 43.3%, 其 次 分 别 为 广 东 9.5% 江 苏 3.4% 和 北 京 3.6%, 浙 江 山 东 河 南 上 海 及 陕 西 亦 有 较 多 用 户 从 年 龄 结 构 上 看, 四 川 新 闻 网 用 户 较 为 成 熟, 其 中 30-39 岁 的 用 户 所 占 比 超 四 成, 其 次 20-39 岁 年 龄 段 人 群 占 比 接 近 三 成 (3) 用 户 粘 性 程 度 : 根 据 艾 瑞 咨 询 出 具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媒 体 价 值 研 究 报 告 ( 以 下 简 称 价 值 研 究 报 告 ) 显 示, 用 户 进 入 四 川 新 闻 网 的 主 要 方 式 中, 收 藏 夹 占 36.4%, 默 认 主 页 占 7.5%, 直 接 输 入 网 址 占 12.4%, 这 三 项 累 计 占 比 56.3%, 展 现 出 四 川 新 闻 网 较 高 的 用 户 粘 性 ; 用 户 使 用 四 川 新 闻 网 的 时 间 在 2 年 以 上 的 最 多, 占 比 44.3%; 用 户 每 天 都 访 问 比 例 为 52.6%, 每 周 访 问 一 次 及 以 上 频 率 的 用 户 比 例 高 达 95.9% 绝 大 部 分 用 户 平 均 每 次 访 问 的 浏 览 停 留 时 间 为 15 分 钟 以 上, 其 中 每 次 访 问 时 间 为 30 分 钟 -1 小 时 的 用 户 比 例 最 高, 为 40.6% 上 述 数 据 均 反 映 出 网 站 对 用 户 的 粘 性 较 强 (4) 浏 览 方 式 及 时 间 : 价 值 研 究 报 告 显 示 四 川 新 闻 网 用 户 通 过 PC 端 及 移 动 端 浏 览 网 页 的 占 比 呈 交 替 变 化,PC 端 上 网 的 时 间 多 为 办 公 时 间, 而 通 过 移 动 端 上 网 的 则 多 在 上 下 班 路 上 或 公 共 场 所,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 1-1-131
4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及 竞 争 优 劣 势 四 川 新 闻 网 宣 传 权 威, 资 质 齐 备, 近 年 来 屡 次 荣 获 国 家 级 和 省 级 的 奖 项, 点 击 量 亦 不 断 提 升 在 人 民 网 络 研 究 院 发 布 的 2015 中 国 媒 体 移 动 传 播 指 数 报 告 中, 四 川 新 闻 网 位 列 网 站 传 播 百 强 榜 第 50 位, 居 省 级 新 闻 网 站 前 列, 展 现 了 所 发 布 内 容 的 深 度 对 用 户 的 吸 引 度 及 较 大 的 影 响 力 四 川 新 闻 网 地 域 特 色 鲜 明, 媒 体 属 性 凸 显 四 川 新 闻 网 荣 膺 2008 年 中 国 新 闻 网 站 十 强 2009 年 中 国 百 强 新 闻 网 2009-2010 年 中 国 品 牌 媒 体 百 强 新 闻 网 站 十 强 四 川 新 闻 网 近 年 来 荣 获 包 括 第 十 六 届 宣 传 四 川 好 新 闻 奖 网 络 类 特 等 奖 第 二 十 三 届 中 国 新 闻 奖 大 型 专 题 二 等 奖 等 在 内 的 多 项 全 国 及 四 川 省 内 奖 项 从 四 川 省 内 来 看, 四 川 新 闻 网 作 为 省 级 主 流 媒 体, 其 主 要 优 势 体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1) 宣 传 权 威, 资 质 齐 备 四 川 新 闻 网 充 分 发 挥 网 络 新 闻 宣 传 主 阵 地 作 用, 积 极 宣 传 报 道 四 川 政 治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各 项 活 动, 获 得 包 括 中 国 新 闻 奖 在 内 的 中 央 及 省 级 众 多 集 体 个 人 奖 项 同 时, 四 川 新 闻 网 拥 有 全 国 一 类 互 联 网 新 闻 资 质 全 国 互 联 网 视 频 制 作 播 放 资 质 互 联 网 出 版 等 资 质 优 势 (2) 背 景 雄 厚 资 源 丰 富 四 川 新 闻 网 能 够 获 得 互 联 网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的 有 力 支 持, 同 时 也 与 全 国 数 百 家 主 流 新 闻 门 户 及 地 方 网 站 均 建 立 了 长 期 深 入 的 友 盟 合 作 关 系, 具 有 强 大 的 推 广 力 和 号 召 力 (3) 富 于 经 验, 公 信 安 全 四 川 新 闻 网 自 成 立 之 初 起, 就 长 期 承 担 中 心 工 作 宣 传 1-1-132
任 务 和 舆 论 引 导 的 任 务, 积 累 了 丰 富 经 验, 与 商 业 门 户 网 站 一 般 地 方 性 门 户 网 站 相 比, 具 有 先 天 优 势 作 为 国 家 重 点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网 站 是 四 川 对 外 展 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党 建 工 作 的 窗 口, 影 响 力 和 内 容 丰 富 度 均 高 于 省 内 其 他 一 类 新 闻 网 站, 权 威 性 公 信 力 和 安 全 性 均 高 于 商 业 门 户 网 站, 传 播 力 权 威 性 和 安 全 性 高 于 省 内 所 有 市 ( 州 ) 党 政 机 关 主 办 的 门 户 网 站 和 所 有 二 类 三 类 新 闻 网 站 (4) 受 众 广 泛 粘 合 度 高 口 碑 过 硬 四 川 新 闻 网 网 民 遍 布 全 世 界 近 200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成 为 国 内 外 公 众 了 解 四 川 的 主 要 窗 口, 根 据 艾 瑞 咨 询 的 价 值 研 究 报 告 显 示, 用 户 使 用 四 川 新 闻 网 的 时 间 在 2 年 以 上 的 最 多, 占 比 44.3%, 反 映 出 网 站 对 老 用 户 的 粘 性 较 强 同 时, 用 户 浏 览 四 川 新 闻 网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获 取 权 威 及 时 的 新 闻 资 讯, 这 与 网 站 定 位 相 符 合 作 为 四 川 权 威 网 络 媒 体, 四 川 新 闻 网 始 终 坚 持 媒 体 公 信 力 与 网 民 需 求 并 重, 在 内 容 建 设 方 面 摒 虚 修 实, 弃 饰 存 真, 倡 导 时 代 先 进 的 价 值 公 理 和 文 化 理 念 (5) 策 划 精 准, 互 动 活 跃 四 川 新 闻 网 积 极 开 拓 网 络 互 动 新 模 式, 利 用 网 络 渠 道 听 民 声, 汇 民 意, 解 民 情, 策 划 组 织 了 大 量 大 中 小 型 线 上 线 下 活 动, 与 万 千 网 友 共 同 分 享 网 络 盛 宴 如 千 名 孩 子 童 心 共 绘 中 国 梦 300 人 自 驾 芍 药 花 乡 我 为 天 府 新 区 添 片 绿 跨 越 发 展. 秀 美 四 川 系 列 采 风 行 成 都 光 棍 style 自 拍 MV 走 进 央 视 西 南 动 车 乘 务 员 风 采 展 示 大 赛 舌 尖 上 的 西 博 会 等, 均 吸 引 网 友 强 烈 关 注 在 现 实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四 川 新 闻 网 也 有 一 些 难 以 避 免 的 劣 势, 其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网 站 内 容 对 用 户 吸 引 点 相 对 单 一, 吸 新 能 力 有 待 提 高 艾 瑞 咨 询 价 值 研 究 报 告 显 示, 有 14% 的 用 户 在 四 川 新 闻 网 停 留 时 间 低 于 15 分 钟, 主 要 原 因 是 只 观 看 新 闻, 这 一 方 面 说 明 网 站 定 位 比 较 清 晰, 另 一 方 面 也 反 映 出 网 站 在 其 他 方 面 的 内 容 对 部 分 用 户 缺 乏 吸 引 力 尤 其 时 政 新 闻 是 用 户 浏 览 四 川 新 闻 网 的 主 要 频 道, 反 映 出 网 站 在 与 用 户 互 动 方 面 尚 需 提 高 (2) 互 动 活 动 持 续 性 不 够, 品 牌 性 活 动 项 目 有 限 尽 管 四 川 新 闻 网 多 年 来 不 断 推 出 各 种 类 型 的 大 中 型 网 友 活 动, 但 除 跨 越 发 展. 秀 美 四 川 系 列 采 风 行 这 一 品 牌 活 动 项 目 外, 其 余 活 动 或 与 当 时 热 点 及 节 庆 相 关, 或 与 有 关 单 位 联 合 推 出, 因 而 使 用 户 产 生 网 站 缺 少 与 用 户 互 动 的 印 象 故 网 站 在 互 动 领 域 的 品 牌 建 设 良 性 维 护 和 吸 引 力 方 面 尚 需 提 高 1-1-133
(3) 四 川 新 闻 网 移 动 端 用 户 粘 性 不 高, 网 页 布 局 影 响 使 用 体 验 据 艾 瑞 咨 询 的 价 值 研 究 报 告 可 知, 四 川 新 闻 网 用 户 中 有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用 户 使 用 移 动 端 访 问, 其 接 入 方 式 主 要 以 WIFI 方 式 接 入 (67.8%), 但 日 访 问 3 次 以 上 的 用 户 比 例 仅 38.5%, 低 于 全 国 水 平, 反 映 出 新 闻 网 用 户 虽 然 已 经 普 遍 使 用 移 动 端 访 问, 但 粘 性 较 低 同 时 虽 然 用 户 整 体 满 意 度 较 高, 但 却 认 为 网 页 布 局 影 响 使 用 体 验 (4) 同 类 型 网 站 重 合 度 较 高, 差 异 不 够 明 显 据 价 值 研 究 报 告 调 查 显 示, 网 站 用 户 认 同 四 川 新 闻 网 为 四 川 地 区 门 户 网 站 的 比 例 高 达 70.4%, 但 这 些 用 户 同 时 还 会 访 问 腾 讯 大 成 网, 以 及 会 有 超 过 50% 的 用 户 会 访 问 新 浪 四 川 和 四 川 在 线, 较 高 的 网 站 重 合 度 显 示, 四 川 新 闻 网 应 继 续 加 大 网 站 体 验 改 善, 提 高 网 站 吸 引 力, 突 出 自 身 特 色, 保 持 并 不 断 增 强 用 户 粘 性 5 变 化 趋 势 及 未 来 发 展 因 移 动 终 端 使 用 比 例 上 升, 近 年 来, 各 网 站 PC 端 点 击 量 持 续 走 低 但 在 这 一 大 趋 势 下, 四 川 新 闻 网 2015 年 以 来 PC 端 PV 和 UV 保 持 稳 定 态 势 指 标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6 年 1-3 月 百 度 pv 54,632,490 46,802,005 115,688,965 24,026,227 百 度 uv 50,676,594 42,392,853 41,591,128 8,956,304 百 度 ip 49,976,049 41,748,802 34,385,611 7,603,871 6 四 川 新 闻 网 主 要 客 户 端 情 况 简 介 四 川 新 闻 网 下 设 一 个 客 户 端, 即 大 四 川, 以 无 距 离, 有 力 量 为 理 念, 力 求 打 造 手 机 里 的 最 四 川 ; 两 个 微 信 公 众 平 台 认 证 账 号 : 四 川 新 闻 网 和 活 色 四 川 ; 以 及 官 方 微 博 @ 四 川 新 闻 网 并 分 别 设 立 于 新 浪 微 博 平 台 和 腾 讯 微 博 平 台 (1) 四 川 新 闻 网 微 信 公 众 号 ( 移 动 终 端 ) 1) 四 川 新 闻 网 平 台 认 证 账 号 主 要 经 营 数 据 用 户 数 : 四 川 新 闻 网 微 信 公 众 号 newsscorg 于 2014 年 1 月 开 通, 主 打 新 闻 资 讯 便 民 服 务 生 活 百 科 等 信 息 截 至 2016 年 5 月 末, 总 关 注 人 数 超 过 33,000 人 用 户 分 析 : 四 川 新 闻 网 微 信 公 众 号 具 有 较 为 显 著 的 地 区 特 征, 四 川 地 区 用 户 占 比 接 近 半 数, 其 中 成 都 用 户 占 比 相 对 较 高 其 他 地 区 中 广 东 省 用 户 占 比 相 对 居 前 1-1-134
移 动 终 端 类 型 : 四 川 新 闻 网 微 信 公 众 号 关 注 人 群 主 要 采 用 Android 系 统, 截 止 2016 年 5 月 末 采 用 Android 系 统 的 用 户 约 为 22,000 人,iphone 用 户 约 为 11,000 人 2) 活 色 四 川 平 台 认 证 账 号 主 要 经 营 数 据 用 户 数 : 活 色 四 川 微 信 公 众 号 hsscnews 于 2015 年 4 月 开 通, 主 打 消 费 休 闲 互 动 策 划 福 利 活 动 等 内 容 截 至 2016 年 5 月 末, 总 关 注 人 数 约 5,100 人 移 动 终 端 类 型 : 活 色 四 川 微 信 公 众 号 的 关 注 人 群 中, 采 用 Android 系 统 的 用 户 约 为 2,900 人,iphone 用 户 约 为 2,200 人 3)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目 前 四 川 省 内 主 要 新 闻 网 站 微 信 平 台 有 四 川 新 闻 网 和 四 川 在 线, 两 家 媒 体 均 属 四 川 省 级 新 闻 门 户 网 站 从 微 信 阅 读 数 来 看, 四 川 新 闻 网 微 信 头 条 阅 读 数 基 本 都 在 5,000 次 以 上, 最 高 达 10 万 次, 保 持 领 先 地 位 此 外, 四 川 新 闻 网 微 信 公 众 号 还 开 通 了 评 论 功 能, 增 强 了 与 用 户 间 的 互 动 性, 确 立 了 在 四 川 省 内 较 为 明 显 的 用 户 优 势 4) 变 化 趋 势 及 未 来 发 展 腾 讯 发 布 的 2015 微 信 用 户 数 据 报 告 指 出, 公 众 号 是 微 信 的 主 要 服 务 之 一, 近 80% 用 户 关 注 微 信 公 众 号 企 业 和 媒 体 的 公 众 账 号 是 用 户 主 要 关 注 的 对 象, 比 例 高 达 73.4% 四 川 新 闻 网 微 信 公 众 号 后 台 用 户 数 据 分 析 显 示, 每 月 新 关 注 人 数 净 增 关 注 人 数 累 积 关 注 人 数 均 呈 上 升 趋 势 (2) 四 川 新 闻 网 微 博 公 众 号 ( 含 PC 端 与 移 动 终 端 ) 四 川 新 闻 网 开 设 有 官 方 微 博 @ 四 川 新 闻 网 并 分 别 设 立 于 新 浪 微 博 平 台 和 腾 讯 微 博 平 台, 以 传 递 信 息, 提 供 服 务 为 理 念, 涵 盖 新 闻 资 讯 娱 乐 信 息 生 活 百 科 等 内 容, 力 求 打 造 更 本 土 更 新 鲜 更 具 四 川 特 色 的 门 户 微 博 1) 主 要 经 营 数 据 用 户 数 : 截 至 2016 年 5 月 末, 四 川 新 闻 网 腾 讯 微 博 用 户 数 约 71 万 人, 新 浪 微 博 用 户 数 56 万 人 月 均 博 文 阅 读 达 5,100 余 万 博 文 互 动 数 670 余 万 用 户 分 析 : 从 地 区 特 征 来 看, 四 川 新 闻 网 微 博 用 户 多 属 于 四 川 地 区, 占 比 约 30%, 其 余 广 东 北 京 福 建 山 东 和 江 苏 等 地 区 也 有 一 定 量 用 户, 用 户 平 均 访 问 时 长 为 4 1-1-135
分 7 秒 2)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目 前 四 川 省 内 主 要 新 闻 网 站 微 博 平 台 有 四 川 新 闻 网 和 四 川 在 线, 两 家 媒 体 均 属 四 川 省 级 新 闻 门 户 网 站 从 用 户 数 来 看, 截 至 2016 年 5 月 末, 四 川 在 线 腾 讯 微 博 用 户 数 约 4 万 人, 新 浪 微 博 用 户 数 约 12 万 人, 明 显 低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在 两 个 平 台 的 用 户 数 3) 变 化 趋 势 及 未 来 发 展 微 博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分 析 显 示, 四 川 新 闻 网 微 博 近 期 新 增 订 阅 人 数 与 净 增 订 阅 人 数 均 程 上 升 趋 势, 其 中 累 计 订 阅 人 数 持 续 上 升 未 来 四 川 新 闻 网 官 方 微 博 将 以 原 创 发 布 为 主, 同 时 结 合 重 点 宣 传 报 道 事 件, 推 出 微 博 策 划, 利 用 新 媒 体 思 维, 在 微 博 上 针 对 重 点 事 件 与 网 友 开 展 互 动 交 流, 加 强 粉 丝 粘 合 度 ; 持 续 通 过 微 访 谈 微 直 播 等 形 式, 扩 大 四 川 新 闻 网 微 博 影 响 力 ; 同 时 加 强 与 其 他 官 方 微 博 的 联 动, 扩 大 四 川 新 闻 网 微 博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的 知 名 度 与 覆 盖 面 (3) 大 四 川 客 户 端 大 四 川 客 户 端 于 2015 年 8 月 6 日 上 线, 以 无 距 离, 有 力 量 为 理 念, 力 求 打 造 手 机 里 的 最 四 川 截 至 2016 年 5 月 末, 总 用 户 数 超 过 3.1 万 人 其 中, 采 用 Android 系 统 的 用 户 约 为 21,000 人, 采 用 IOS 系 统 的 用 户 约 为 9,900 人 ( 二 ) 手 机 报 具 体 情 况 1 发 展 历 程 (1) 发 行 人 成 立 前, 通 过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信 息 中 心 运 营 手 机 报 业 务 该 阶 段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手 机 短 信, 对 四 川 边 远 地 区 试 点 党 政 快 讯 短 信 手 机 报 服 务 2005 年 4 月, 公 司 为 向 凉 山 州 彝 族 群 众 提 供 及 时 的 新 闻 信 息, 支 援 凉 山 州 宣 传 建 设 工 作 创 办 了 第 一 份 短 信 手 机 报 凉 山 快 讯 2008 年, 公 司 启 动 四 川 手 机 报 全 国 发 行 平 台 建 设, 支 援 汶 川 大 地 震 应 急 信 息 发 布 汶 川 地 震 发 生 后, 公 司 通 过 四 川 手 机 报 向 全 省 手 机 用 户 发 送 免 费 短 信 2.97 亿 条 1-1-136
2009 年 1 月, 公 司 升 级 推 出 中 国 移 动 全 网 手 机 报, 面 向 全 国 移 动 手 机 用 户 试 刊 发 行 四 川 手 机 报 2009 年 9 月, 四 川 手 机 报 正 式 发 刊 ; 同 年 十 月 启 动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 便 民 信 息 本 地 短 信 手 机 报 业 务 ;11 月 四 川 手 机 报 - 行 业 版 出 版 平 台 建 设 正 式 启 动 (2) 发 行 人 成 立 后, 独 立 运 营 手 机 报 业 务 2009 年 12 月, 为 寻 求 新 媒 体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经 营 模 式, 并 应 转 企 改 制 要 求,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作 为 唯 一 股 东 出 资 设 立 四 川 手 机 报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行 人 开 始 独 立 运 营 手 机 报 业 务 2011 年 5 月, 公 司 手 机 报 业 务 正 式 接 入 四 川 电 信 四 川 联 通, 形 成 三 大 运 营 商 共 同 支 撑 合 作 局 面, 实 现 三 网 覆 盖 2012 年 12 月, 手 机 报 公 司 更 名 为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并 承 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的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业 务 和 人 员, 并 于 2013 年 3 月, 整 体 变 更 为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下 设 四 川 手 机 报 事 业 部, 继 续 推 进 四 川 手 机 报 事 业 的 发 展 2014 年 7 月, 为 顺 应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发 展 趋 势, 寻 求 手 机 报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经 营 模 式, 公 司 推 出 了 基 于 HTML5 技 术 的 四 川 手 机 报 VIP 特 权 平 台, 为 所 有 四 川 手 机 报 读 者 提 供 线 上 及 线 下 优 惠 产 品 优 质 服 务, 让 四 川 手 机 报 成 为 读 者 享 受 增 值 服 务 的 身 份 识 别 卡, 订 购 四 川 手 机 报 即 可 享 受 全 方 位 优 惠 2015 年 1 月, 根 据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关 于 对 < 四 川 手 机 报 > 纳 入 四 川 省 党 报 党 刊 征 订 范 围 的 回 复 意 见 ( 国 新 办 发 函 2014 83 号 ), 发 行 人 将 四 川 手 机 报 纳 入 四 川 党 报 党 刊 发 行 范 畴 并 在 全 国 先 行 试 点 2 业 务 内 容 与 主 要 特 点 (1) 彩 信 手 机 报 发 行 人 彩 信 手 机 报 有 主 报 中 国 移 动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和 本 地 四 川 手 机 报 两 大 类 其 中, 中 国 移 动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定 位 于 四 川 省 内 以 及 全 国 各 地 关 注 四 川 的 大 众 用 户, 设 置 21 个 地 市 版 和 1 个 综 合 版, 通 过 区 分 用 户 号 码 归 属 地, 为 用 户 及 时 快 速 全 面 报 道 四 川 省 内 重 大 新 闻 国 际 国 内 社 会 热 点 财 经 问 题 民 生 信 息 等 新 闻 资 讯, 1-1-137
并 为 读 者 提 供 咨 询 交 流 平 台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是 发 行 人 根 据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要 求 各 市 ( 州 ) 原 则 上 不 单 独 开 办 手 机 报 业 务, 统 一 纳 入 四 川 手 机 报, 以 四 川 手 机 报 XX 版 的 形 式 并 版 发 行 和 管 理 的 规 定 要 求, 搭 建 的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 原 四 川 手 机 报 - 行 业 版 ) 出 版 平 台, 专 门 为 全 省 各 媒 体 党 政 企 事 业 单 位 特 色 行 业 提 供 手 机 报 产 品 接 入 和 手 机 报 内 容 集 成 服 务, 实 现 全 省 手 机 报 业 务 的 归 口 管 理 从 平 台 运 营 和 维 护 情 况 来 看, 报 告 期 内 四 川 手 机 报 平 台 每 日 最 低 下 发 量 突 破 1,300 万 条, 峰 值 达 到 9,000 万 条, 平 台 未 出 现 一 起 因 发 行 人 平 台 事 故 导 致 的 投 诉 在 产 品 形 式 上, 四 川 手 机 报 也 是 不 断 创 新, 紧 跟 各 大 运 营 商 的 步 伐 随 着 运 营 商 4G 的 逐 渐 普 及, 发 行 人 通 过 在 彩 信 手 机 报 中 以 链 接 形 式 展 现 深 度 阅 读 ( 视 频 图 片 文 字 音 乐 等 ) 的 方 式, 给 用 户 以 听 觉 视 觉 上 的 耳 目 一 新 感 从 用 户 活 跃 度 情 况 看, 四 川 手 机 报 平 均 每 日 接 收 成 功 率 达 到 97%,2015 年 全 年, 月 均 互 动 活 动 参 与 量 ( 指 用 户 当 月 参 与 四 川 手 机 报 互 动 活 动 的 回 复 次 数 ) 达 53,106 条, 月 均 互 动 点 击 量 ( 指 用 户 点 击 参 与 四 川 手 机 报 发 起 的 互 动 话 题 的 次 数 ) 达 5,682,110 次, 月 均 单 条 热 门 新 闻 点 击 量 ( 指 当 月 最 热 门 新 闻 的 用 户 点 击 次 数 ) 达 1,590,000 条,2016 年 一 季 度 上 升 至 2,200,00 条 以 上 (2)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2008 年 为 加 强 党 和 政 府 声 音 在 藏 区 的 全 面 落 地 与 整 体 覆 盖,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决 定 充 分 运 用 手 机 这 一 新 兴 传 播 载 体, 向 省 内 藏 区 农 牧 民 群 众 及 寺 庙 僧 侣 免 费 发 送 宣 传 信 息 发 行 人 作 为 运 营 主 体, 于 2011 年 成 功 搭 建 四 川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平 台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定 位 于 用 安 多 语 音 和 康 巴 语 音 加 图 片 的 形 式 免 费 为 省 内 藏 区 老 百 姓 提 供 信 息 服 务, 凭 借 其 可 以 在 手 机 报 中 实 现 语 音 播 报, 让 很 多 能 听 懂 藏 语 但 不 识 藏 文 的 老 百 姓 直 接 通 过 手 机 终 端 收 听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的 内 容 涵 盖 地 方 党 政 新 闻 及 国 内 国 际 重 大 新 闻 ; 四 川 藏 区 的 惠 民 惠 农 政 策 和 各 项 民 生 工 程 实 施 进 度 ; 农 牧 区 即 时 实 用 信 息 ( 天 气 预 报 牧 业 科 技 农 畜 产 品 销 售 节 庆 活 动 等 ); 特 色 文 化 信 息 和 民 族 文 化 节 目 等 为 保 证 四 川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平 台 安 全 性 和 稳 定 性, 公 司 通 过 内 部 自 查 和 移 动 相 关 部 门 协 查 的 方 式, 随 时 检 测 修 复 系 统 存 在 的 漏 洞, 不 断 优 化 巩 固 平 台 系 统 的 安 全 性 四 1-1-138
川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在 为 四 川 省 藏 区 群 众 送 信 息 送 服 务 期 间 尚 未 出 现 一 起 用 户 投 诉 情 况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自 平 台 搭 建 和 内 容 发 送 以 来, 高 效 地 为 省 内 藏 族 地 区 订 阅 用 户 传 播 最 新 的 国 家 政 策 及 新 闻 资 讯, 为 维 护 藏 区 和 平 稳 定 发 展 提 供 了 重 要 的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报 告 期 内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用 户 发 展 情 况 年 度 新 增 订 阅 用 户 ( 万 ) 退 订 用 户 ( 万 ) 存 量 用 户 ( 万 ) 退 订 率 (%) 投 诉 量 2013 年 度 0.2 3.2 22.0 12.8 0 2014 年 度 2.2 0.2 24.0 0.9 0 2015 年 度 0.2 0.0 24.2 0.0 0 2016 年 1-3 月 0.0 2.0 22.2 9% 0 (3) 四 川 手 机 报 VIP 特 权 四 川 手 机 报 VIP 特 权 平 台 旨 在 引 入 大 量 线 下 实 体 商 家, 为 所 有 四 川 手 机 报 读 者 提 供 线 上 及 线 下 优 惠 产 品 优 质 服 务 的 互 联 网 平 台, 让 四 川 手 机 报 成 为 读 者 享 受 增 值 服 务 的 身 份 识 别 卡 通 过 订 购 四 川 手 机 报, 用 户 即 可 享 受 全 方 位 优 惠, 从 而 强 化 订 阅 用 户 对 四 川 手 机 报 的 粘 性, 减 少 用 户 退 订, 增 加 媒 体 自 身 在 读 者 心 中 的 口 碑 形 象 和 媒 体 品 牌 3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1) 用 户 数 :2016 年 1 季 度 公 司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月 均 值 达 217.22 万, 手 机 报 订 阅 用 户 数 ( 含 免 费 用 户 ) 合 计 超 过 6,100 万 (2) 户 均 收 入 贡 献 :2015 年 户 均 收 入 贡 献 为 21.97 元 / 户 (3) 用 户 粘 性 程 度 : 四 川 手 机 报 平 均 每 日 接 收 成 功 率 达 到 97%,2015 年 全 年, 月 均 互 动 活 动 参 与 量 达 53,106 条,2016 年 一 季 度 上 升 至 月 均 240,283 条 ; 月 均 互 动 点 击 量 达 5,682,110 次,2016 年 一 季 度 上 升 至 月 均 7,400,000 次 以 上 ; 月 均 单 条 热 门 新 闻 点 击 量 达 1,590,000 条,2016 年 一 季 度 上 升 至 月 均 2,200,000 条 以 上 2014 年 7 月 四 川 手 机 报 -VIP 特 权 正 式 上 线, 该 功 能 通 过 HTML5 技 术 实 现 类 客 户 端 应 用, 该 平 台 以 手 机 访 问 为 主, 手 机 访 问 比 例 占 92% 以 上, 日 均 pv 约 为 40 万, 访 问 来 源 中 有 84% 是 通 过 手 机 报 链 接 导 入,11% 是 通 过 直 接 输 入 网 址 进 入 目 前 网 站 收 藏 占 比 已 达 72.5%, 老 用 户 占 比 达 67% 4 行 业 竞 争 地 位 及 竞 争 优 劣 势 截 至 2015 年 末, 四 川 手 机 报 继 续 保 持 全 国 最 大 的 省 级 手 机 报 媒 体 根 据 三 大 运 营 1-1-139
商 提 供 的 手 机 用 户 数 显 示, 截 止 2015 年 末, 四 川 手 机 报 在 四 川 省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接 近 90% 发 行 人 手 机 报 业 务 的 竞 争 优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党 政 资 源 优 势 2009 年,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的 发 文 规 定, 四 川 省 内 各 市 ( 州 ) 原 则 上 不 单 独 开 办 手 机 报 业 务, 开 办 的 手 机 报 业 务 需 统 一 纳 入 公 司 手 机 报 业 务, 并 以 四 川 手 机 报 -XX 版 的 形 式 发 行 和 管 理 2013 年 7 月 31 日 国 信 办 在 成 都 召 开 了 四 川 手 机 报 现 场 交 流 会, 会 上 确 定 了 一 省 一 报 的 模 式 在 四 川 省 内, 发 行 人 是 唯 一 具 备 国 家 要 求 资 质 的 单 位, 公 司 手 机 报 媒 体 已 成 为 四 川 全 省 各 市 ( 州 ) 各 厅 ( 局 ) 和 重 点 行 业 集 中 通 过 手 机 媒 体 发 布 信 息 的 平 台 和 内 容 审 核 管 理 中 心 (2) 用 户 规 模 优 势 四 川 手 机 报 自 发 刊 以 来, 订 阅 用 户 数 逐 年 增 长,2016 年 1 季 度 公 司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月 均 值 达 217.22 万, 手 机 报 订 阅 用 户 数 ( 含 免 费 用 户 ) 合 计 超 过 6,100 万, 为 全 国 最 大 的 省 级 手 机 报 媒 体, 用 户 规 模 优 势 明 显 (3) 内 容 丰 富 形 式 多 样 为 了 适 应 用 户 的 使 用 习 惯, 公 司 不 断 在 内 容 上 进 行 丰 富, 形 式 上 进 行 优 化, 如 用 户 深 度 阅 读 时 点 击 wap 版 四 川 手 机 报, 用 户 享 受 特 权 待 遇 时 出 示 html5 版 的 四 川 手 机 报 VIP 特 权, 这 不 仅 增 加 了 用 户 粘 性, 还 增 加 了 运 营 商 数 据 流 量 目 前, 四 川 手 机 报 体 系 下, 有 100 多 家 合 作 伙 伴, 开 办 了 约 200 份 手 机 报 产 品, 内 容 覆 盖 了 新 闻 娱 乐 健 康 生 活 美 食 等 各 行 业, 可 以 充 分 满 足 不 同 用 户 的 不 同 需 求 发 行 人 手 机 报 业 务 的 竞 争 劣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如 下 两 个 方 面 : (1) 省 级 地 方 媒 体 的 区 位 限 制 四 川 手 机 报 是 四 川 省 委 省 政 府 立 项 建 设 的 第 五 媒 体, 与 省 内 其 他 省 级 传 统 媒 体 一 起 发 挥 着 传 达 党 和 政 府 的 声 音 反 映 人 民 群 众 愿 望 发 布 突 发 事 件 权 威 信 息 服 务 全 省 人 民 的 功 能 业 务 主 要 为 向 四 川 省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具 有 本 地 化 特 色 的 新 闻 资 讯 国 计 民 生 生 活 资 讯 等 信 息 化 服 务, 这 使 用 户 主 要 集 中 在 四 川 省 内 手 机 用 户, 省 外 其 他 地 区 用 户 占 比 较 小 随 着 现 有 业 务 的 不 断 发 展, 四 川 省 内 用 户 规 模 逐 渐 饱 和, 本 地 化 的 特 色 服 务 对 于 省 外 其 他 地 区 用 户 无 较 大 吸 引 力 (2) 运 营 资 金 和 人 力 投 入 不 足 四 川 手 机 报 已 经 成 为 全 国 最 大 的 省 级 手 机 报 媒 体, 用 户 规 模 合 计 超 过 6,100 万, 但 随 着 四 川 手 机 报 业 务 的 不 断 扩 张, 手 机 报 业 务 的 运 营 投 1-1-140
入 略 有 不 足, 如 : 四 川 手 机 报 自 创 报 开 始 较 为 依 赖 运 营 商 自 有 渠 道 对 业 务 进 行 推 广, 且 手 机 报 的 对 外 宣 传 主 要 通 过 自 有 渠 道 进 行, 并 未 在 其 他 媒 体 平 台 做 相 应 业 务 推 广 和 广 告 发 布 5 变 化 趋 势 及 未 来 发 展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通 过 与 基 础 电 信 运 营 商 合 作, 向 移 动 互 联 网 用 户 提 供 一 县 一 报 藏 彝 语 手 机 报 手 机 数 字 版 权 发 布 平 台 便 民 互 动 平 台 以 及 互 联 网 舆 情 服 务 等 丰 富 的 信 息 娱 乐 和 个 性 化 服 务, 并 通 过 购 置 一 系 列 相 关 软 硬 件 设 备, 进 一 步 支 撑 产 品 应 用 场 景, 拓 展 新 的 产 品 类 型, 确 保 实 现 公 司 的 长 期 可 持 续 发 展 (1) 一 县 一 报 一 县 一 报 业 务 是 公 司 通 过 与 用 户 手 机 绑 定 的 电 子 邮 箱 移 动 办 公 终 端 系 统 及 多 功 能 互 动 平 台, 为 四 川 省 内 181 个 县 ( 区 市 ) 的 人 民 政 府 提 供 的 包 括 手 机 报 办 公 自 动 化 管 理 系 统 ( 在 线 信 息 组 内 交 流 短 信 群 发 资 料 共 享 文 件 传 递 等 ) 在 内 的 信 息 化 建 设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2) 党 报 党 刊 的 发 行 根 据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关 于 对 < 四 川 手 机 报 > 纳 入 四 川 省 党 报 党 刊 征 订 范 围 的 回 复 意 见 ( 国 新 办 发 函 2014 83 号 ), 同 意 将 四 川 手 机 报 纳 入 四 川 党 报 党 刊 发 行 范 畴 并 在 全 国 先 行 试 点 针 对 该 项 业 务, 公 司 已 在 业 务 模 式 上 进 行 了 新 的 探 索 从 内 容 发 布 模 式 上 看, 公 司 于 2014 年 11 月 向 三 大 运 营 商 申 请 并 搭 建 完 成 以 10621111 为 端 口 号 的 三 网 合 一 平 台, 即 移 动 电 信 联 通 用 户 通 过 同 一 端 口 号 接 收 新 闻 信 息 ; 从 内 容 呈 现 上 看, 以 短 信 +WAP 为 主, 短 信 为 新 闻 推 送,WAP 网 站 为 深 度 阅 读, 该 模 式 更 适 应 4G 阅 读 需 要 ; 从 收 费 模 式 上 看, 打 破 了 传 统 手 机 报 以 营 运 商 为 主 导 的 收 费 模 式, 改 为 以 发 行 人 为 主 导 的 收 费 模 式 即 先 由 发 行 人 收 取 订 阅 费, 发 行 人 再 对 其 涉 及 各 方 ( 电 信 运 营 商 SP CP) 进 行 分 成 (3) 藏 彝 语 手 机 报 藏 彝 语 手 机 报 是 公 司 为 四 川 省 涉 藏 涉 彝 地 区 的 藏 彝 族 用 户 提 供 的 一 种 以 民 族 语 言 文 字 和 图 片 等 形 式 为 传 播 途 径 的 综 合 信 息 业 务 该 业 务 针 对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地 貌 复 杂 人 口 分 布 极 不 均 衡 游 牧 流 动 范 围 广 泛 传 统 媒 体 覆 盖 难 度 大 的 现 状, 通 过 无 线 传 1-1-141
播 方 式, 利 用 公 司 已 有 软 件 开 发 资 源, 开 发 一 系 列 藏 语 彝 语 手 机 应 用 程 序 ( 基 于 android 和 ios 系 统 ), 并 定 制 开 发 一 批 内 置 藏 彝 语 新 闻 资 讯 及 应 用 的 专 用 终 端 设 备, 为 用 户 提 供 藏 彝 语 新 闻 手 机 报 藏 彝 语 手 机 游 戏 藏 彝 语 翻 译 客 户 端 等 本 地 化 新 闻 资 讯 及 产 品 应 用 服 务 藏 彝 语 手 机 报 的 推 出 将 使 公 司 能 够 及 时 有 效 地 为 广 大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传 播 最 新 的 国 家 政 策 及 新 闻 资 讯, 为 维 护 藏 区 和 平 稳 定 发 展 提 供 重 要 的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4) 手 机 数 字 版 权 发 布 平 台 手 机 数 字 版 权 发 布 平 台 是 一 个 以 文 字 音 频 和 视 频 等 多 媒 体 为 核 心 的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平 台, 通 过 整 合 书 籍 报 刊 杂 志 铃 声 音 乐 MTV 等 多 种 形 式 的 电 子 刊 物 和 音 视 频 产 品, 为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在 线 获 取 或 下 载 服 务 该 业 务 通 过 购 买 版 权 或 将 自 主 采 编 内 容 整 合 进 数 据 库, 并 通 过 业 务 分 成 模 式 与 四 川 移 动 四 川 电 信 四 川 联 通 的 众 多 产 品 和 业 务 进 行 合 作, 可 针 对 四 川 党 政 系 统 提 供 必 读 书 籍 文 件 刊 物 的 电 子 版 阅 读 下 载 服 务, 同 时 为 广 大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手 机 音 乐 手 机 阅 读 等 丰 富 多 样 的 手 机 娱 乐 产 品 服 务 (5) 便 民 互 动 平 台 便 民 互 动 平 台 是 一 种 为 手 机 用 户 实 时 提 供 集 交 通 路 况 天 气 预 报 生 活 资 讯 等 日 常 生 活 相 关 综 合 信 息 的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该 业 务 是 实 现 集 WEB WAP 手 机 客 户 端 于 一 体 的 便 民 互 动 服 务 平 台, 最 终 实 现 整 个 四 川 省 各 级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及 社 会 服 务 窗 口 单 位 的 多 点 认 证 接 入 便 民 信 息 认 证 发 布, 以 及 网 友 按 区 域 按 信 息 类 别 自 主 浏 览 或 订 阅 当 地 便 民 资 讯 等 实 用 功 能 (6) 四 川 手 机 报 用 户 大 数 据 分 析 平 台 为 实 现 媒 体 转 型, 提 升 移 动 互 联 网 核 心 竞 争 力, 四 川 手 机 报 正 在 加 快 推 进 大 数 据 分 析 平 台 的 建 设 拟 通 过 精 准 化 定 位 用 户 喜 好, 为 读 者 推 送 适 合 自 身 阅 读 偏 好 及 阅 读 习 惯 的 服 务 信 息 未 来, 手 机 报 将 通 过 不 断 完 善 大 数 据 平 台, 最 终 实 现 新 闻 内 容 分 众 采 编 信 息 推 送 智 慧 化, 为 手 机 报 媒 体 的 升 级 发 展 提 供 强 大 支 持 (7) 后 向 收 费 探 索 手 机 报 目 前 实 现 盈 利 的 主 要 方 式 是 前 向 收 取 短 彩 信 包 月 信 息 费 未 来, 手 机 报 计 划 依 托 目 前 已 有 的 6,100 万 用 户 资 源, 结 合 大 数 据 分 析 平 台, 寻 求 后 向 广 告 业 务 的 发 展, 并 积 极 探 索 其 他 后 向 收 费 模 式 1-1-142
( 三 ) 四 川 发 布 具 体 情 况 1 发 展 历 程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于 2010 年 与 2011 年 分 别 在 新 浪 网 腾 讯 网 等 微 博 平 台 上 开 通 名 为 @ 天 府 微 博 聚 焦 四 川 ( 新 浪 ) 和 @ 天 府 神 韵 ( 腾 讯 ) 认 证 的 政 务 微 博 账 号 随 着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高 速 发 展 以 及 政 务 微 博 在 舆 论 场 上 的 作 用 越 来 越 重 要,2013 年 6 月,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将 以 上 各 平 台 政 务 微 博 移 交 给 发 行 人 组 建 专 业 团 队 运 营 2013 年 7 月, 发 行 人 将 各 微 博 平 台 上 的 认 证 账 号 统 一 名 称 为 @ 四 川 发 布 由 此,@ 四 川 发 布 成 为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办 公 室 主 管 主 办 发 行 人 承 办 的 政 务 新 媒 体 在 发 行 人 的 专 业 运 营 下,@ 四 川 发 布 连 续 三 年 进 入 全 国 政 务 新 媒 体 综 合 影 响 力 排 行 榜 前 十 其 中, 在 省 级 政 务 新 媒 体 综 合 影 响 力 排 行 榜 中 名 列 前 茅 2013 年 6 月 18 日,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下 发 关 于 加 强 政 务 微 博 应 用 的 通 知 ( 川 办 函 [2013]114 号 ) 明 确 要 求, 为 加 强 管 理 规 范 政 务 微 博 应 用, 健 全 舆 情 监 测 通 报, 促 进 各 级 各 类 政 务 微 博 及 时 优 质 高 效 地 为 群 众 提 供 线 上 服 务 全 省 各 级 各 部 门 要 全 面 开 通 政 务 微 博 账 号, 并 全 部 纳 入 2012 年 注 册 并 开 始 搭 建 2013 年 全 面 运 行 的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平 台 四 川 发 布 厅 (http://wb.scpublic.cn/) 进 行 管 理 2013 年 12 月, 四 川 省 50 余 个 省 直 部 门 21 个 市 ( 州 ) 新 闻 办 及 部 分 县 ( 市 区 ) 政 务 微 博 全 部 纳 入 到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平 台 2014 年 以 来, 发 行 人 根 据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提 升 政 府 公 信 力 的 实 施 意 见 ( 川 办 发 2013 81 号 ) 关 于 印 发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2014 年 度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工 作 安 排 的 通 知 ( 川 办 发 2014 7 号 ), 依 托 移 动 互 联 网 积 极 构 建 三 微 一 端 ( 政 务 微 博 政 务 微 信 政 务 客 户 端 ) 政 务 新 媒 体 矩 阵 2 业 务 内 容 与 主 要 特 点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管 理 平 台 由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办 公 室 主 管 主 办, 平 台 以 @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账 号 为 龙 头, 打 造 四 川 移 动 互 联 网 上 办 事 服 务 大 厅 和 最 大 的 移 动 政 务 新 媒 体 平 台 1-1-143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管 理 平 台 的 功 能 主 要 是 聚 合 全 省 各 级 各 部 门 政 务 微 博 帐 号, 实 现 了 全 省 政 务 微 博 账 号 一 网 覆 盖, 在 移 动 互 联 网 上 形 成 政 务 信 息 发 布 和 民 生 服 务 的 矩 阵 @ 四 川 发 布 主 要 是 通 过 文 字 图 片 和 视 频 等 多 种 形 式, 利 用 微 博 的 140 个 字, 配 以 长 微 博 图 片 和 视 频, 对 省 委 省 政 府 中 心 工 作 以 及 民 生 服 务 政 策 进 行 权 威 发 布, 成 为 四 川 省 委 省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和 对 外 宣 传 的 重 要 平 台, 并 对 重 大 民 生 政 策 以 数 字 化 场 景 式 图 表 音 频 视 频 等 方 式 予 进 行 权 威 解 读, 使 政 务 信 息 传 播 更 加 形 象 生 动 @ 四 川 发 布 还 与 与 各 市 州 及 省 直 部 门 建 立 政 务 信 息 发 布 联 动 机 制, 加 强 与 网 民 互 动, 积 极 就 网 民 咨 询 求 助 问 题 与 职 能 部 门 联 动 依 托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管 理 平 台, @ 四 川 发 布 聚 合 了 全 省 职 能 部 门 的 办 事 服 务 功 能, 网 民 可 在 四 川 发 布 上 直 接 与 职 能 部 门 互 动 和 办 事, 有 效 服 务 民 生 在 开 设 专 题 栏 目 你 问 我 答 等 积 极 与 网 民 互 动 的 同 时, 还 结 合 网 民 衣 食 住 行 等 基 本 需 求, 通 过 关 键 词 自 动 回 复 信 息 查 询 线 上 预 约 等 业 务 受 理 功 能, 为 公 众 提 供 自 动 化 个 性 化 的 信 息 服 务 3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根 据 各 微 博 平 台 的 后 台 系 统 数 据 抓 取, 截 至 到 2016 年 3 月 31 日,@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账 号 用 户 达 780 万, 具 体 概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用 户 量 780 万 活 跃 用 户 102 万 每 次 访 问 平 均 时 间 300 秒 日 阅 读 量 157 万 用 户 粘 性 程 度 15.7%( 固 定 用 户 每 日 访 问 占 活 跃 用 户 ) @ 四 川 发 布 微 博 用 户 地 域 分 布 : 地 区 占 比 山 东 9% 四 川 9% 北 京 3% 广 东 3% 江 苏 3% 其 他 地 区 73% @ 四 川 发 布 微 博 用 户 年 龄 分 布 : 年 龄 占 比 1-1-144
19 岁 以 下 6% 20-29 岁 49% 30-39 岁 37% 40-49 岁 5% 50 岁 以 上 3%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管 理 平 台 情 况 : 年 度 聚 合 发 布 数 量 2013 年 225,424 条 2014 年 346,581 条 2015 年 286,002 条 2016 年 1-3 月 94,929 条 数 据 来 源 : 新 浪 微 博 腾 讯 微 博 腾 讯 微 信 四 川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管 理 平 台 后 台 系 统 抓 取 4 行 业 竞 争 地 位 及 竞 争 优 劣 势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管 理 平 台 已 经 建 立 起 四 川 微 政 务 新 媒 体 矩 阵, 聚 合 了 四 川 全 省 21 个 市 州 和 50 余 家 省 直 部 门 入 驻, 已 成 为 全 省 最 大 的 政 务 新 媒 体 集 群, 成 为 境 内 外 网 民 关 注 四 川, 了 解 四 川 的 重 要 平 台 四 川 发 布 的 优 势 集 中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第 一, 移 动 互 联 网 高 速 发 展 带 来 的 趋 势 优 势 根 据 中 国 互 联 网 络 信 息 中 心 统 计, 从 2012 年 开 始, 我 国 已 进 入 移 动 互 联 网 时 代, 截 至 2015 年 末, 我 国 手 机 用 户 数 达 到 13.06 亿,2010-2015 年 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8.7%; 其 中 手 机 网 民 用 户 数 达 到 6.20 亿, 较 2014 年 增 加 11.3% 2010 年 底, 手 机 网 民 用 户 数 占 手 机 用 户 数 比 例 为 35.2%,2015 年 该 比 例 已 增 至 47.5% 快 速 发 展 的 移 动 互 联 网 行 业 是 四 川 发 布 未 来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的 有 力 助 臂 第 二, 四 川 省 委 省 政 府 高 度 重 视 带 来 的 优 势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管 理 平 台 是 四 川 省 委 省 政 府 领 导 关 心 指 导 下, 基 于 移 动 互 联 网 建 立 和 发 展 起 来 的 政 务 新 媒 体 平 台, 四 川 省 委 省 政 府 高 度 重 视 政 务 新 媒 体 的 建 设 因 而, 四 川 发 布 在 传 递 政 务 信 息 方 面 具 有 了 极 大 的 权 威 性, 也 取 得 了 用 户 的 关 注 第 三, 政 务 微 博 帐 号 由 专 业 团 队 运 作 所 带 来 的 优 势 政 务 微 博 帐 号 的 发 布, 需 要 信 息 采 编 网 民 互 动 提 供 后 续 服 务 等, 都 需 要 相 关 专 业 的 团 队 来 从 事 目 前, 发 行 人 已 经 建 立 健 全 了 政 务 微 博 信 息 审 核 发 布 舆 情 监 测 通 报 以 及 网 上 互 动 回 复 和 网 下 办 事 回 应 等 工 作 机 制 相 比 国 内 大 多 数 政 务 微 博 账 号 单 纯 的 信 息 发 布, 四 川 发 布 有 了 专 业 团 队 的 1-1-145
优 势, 确 保 了 政 务 微 博 规 范 有 序 运 行, 充 分 发 挥 政 务 微 博 的 作 用 同 时, 四 川 发 布 有 发 行 人 旗 下 多 媒 体 平 台 的 支 持 优 势, 更 有 力 地 推 动 了 四 川 发 布 在 政 务 新 媒 体 上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第 四,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管 理 平 台 矩 阵 所 带 来 的 优 势 根 据 国 办 政 务 信 息 公 开 和 四 川 省 信 息 公 开 推 进 政 务 新 媒 体 建 设 的 相 关 要 求, 四 川 省 各 级 各 部 门 不 断 强 化 政 务 微 博 整 合 政 府 信 息 发 布 资 源 的 优 势, 提 升 政 务 微 博 信 息 发 布 的 影 响 力 和 引 导 力 当 前, 四 川 发 布 以 政 务 微 博 为 发 布 平 台, 政 务 微 信 为 应 用 平 台, 政 府 网 站 政 务 APP 相 互 促 进 同 时, 四 川 发 布 与 其 他 省 份 110 余 家 微 政 务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联 动 机 制 在 这 样 的 优 势 下, 作 为 四 川 省 唯 一 聚 合 了 微 政 务 账 号 的 平 台,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管 理 平 台 将 成 为 政 务 新 媒 体 发 展 的 新 模 式, 具 有 强 大 的 推 广 力 和 号 召 力 随 着 四 川 发 布 的 精 心 运 作,@ 四 川 发 布 和 聚 合 管 理 平 台 已 经 成 为 党 委 政 府 在 移 动 舆 论 场 上 唱 响 主 旋 律 的 最 主 要 和 重 要 的 政 务 新 媒 体 平 台 四 川 发 布 目 前 存 在 的 竞 争 劣 势, 具 体 体 现 在 如 下 几 个 方 面 : 第 一, 四 川 发 布 错 过 微 博 高 速 发 展 时 平 台 方 给 予 的 红 利 2010 年 被 作 为 微 博 发 展 的 元 年 四 川 由 于 开 设 政 务 微 博 的 时 间 与 其 他 省 市 微 政 务 平 台 相 比 较 晚, 得 到 新 浪 腾 讯 等 平 台 方 的 技 术 推 广 等 特 殊 红 利 支 持 相 对 较 少, 错 过 了 微 博 平 台 高 速 发 展 所 带 来 的 惯 性 发 展 当 前, 微 博 平 台 处 于 发 展 平 稳 期, 爆 发 式 增 长 难 度 较 大 因 此, 和 国 内 优 秀 的 政 务 微 博 账 号 相 比, 四 川 发 布 在 用 户 基 数 功 能 等 方 面 具 有 一 定 的 差 距 第 二, 地 处 西 部,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普 及 低 于 全 国 水 平 据 CNNIC 的 数 据 显 示, 截 止 2015 年 末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普 及 率 为 40.0%, 低 于 全 国 平 均 水 平 的 50.3% 在 这 样 的 大 背 景 下, 依 托 于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政 务 新 媒 体 相 对 发 达 省 份 有 一 定 差 距 第 三, 作 为 内 容 提 供 方, 缺 乏 高 新 技 术 人 才 的 支 持 当 前, 全 国 各 级 各 部 门 的 政 务 微 博 账 号 运 营, 都 是 针 对 内 容 的 发 布, 就 政 务 微 博 账 号 本 身 所 依 托 的 平 台, 则 是 有 由 新 浪 腾 讯 等 平 台 方 支 持 但 随 着 新 媒 体 技 术 的 高 速 发 展, 更 好 的 展 现 形 式, 更 新 颖 的 互 动 模 式 不 断 涌 现, 在 内 容 的 形 式 创 新 所 需 要 的 技 术 人 才 和 与 平 台 方 不 断 更 新 的 高 新 技 术 对 接 的 技 术 人 才 目 前 还 十 分 欠 缺 5 变 化 趋 势 及 未 来 发 展 1-1-146
近 年 来, 四 川 发 布 经 历 了 从 单 一 平 台 到 多 平 台 和 从 线 上 发 布 到 线 上 线 下 结 合 两 个 重 要 的 跨 越 (1) 从 单 一 平 台 到 多 平 台 2013 年, 四 川 发 布 运 营 的 微 政 务 新 媒 体 只 有 @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帐 号 2014 年, 四 川 发 布 开 通 了 四 川 发 布 微 信 公 众 账 号 与 微 视 频 公 众 账 号 搭 建 四 川 发 布 网, 积 极 构 建 四 川 微 政 务 矩 阵 2014 年,@ 四 川 发 布 入 驻 人 民 日 报 客 户 端, 成 为 首 批 登 陆 中 央 级 新 媒 体 平 台 的 政 务 账 号 截 至 2015 年 末,@ 四 川 发 布 订 阅 量 达 241 万, 居 全 国 省 级 账 号 前 列,2016 年 一 季 度 末 该 数 据 进 一 步 上 升 至 417 万 至 此, 四 川 发 布 从 单 一 的 政 务 微 博 账 号 发 展 为 多 媒 体 矩 阵 : 三 微 平 台 政 务 微 博 政 务 微 信 政 务 微 视 频 和 一 网 一 端 四 川 发 布 网 四 川 发 布 客 户 端 ( 含 人 民 日 报 客 户 端 等 ), 已 具 有 较 大 的 规 模 影 响 力 (2) 从 线 上 发 布 到 线 上 线 下 结 合 开 设 初 期, 四 川 发 布 围 绕 四 川 省 委 省 政 府 中 心 工 作 进 行 权 威 发 布 和 服 务 咨 询 2014 年 开 始, 四 川 发 布 对 全 国 两 会 和 西 博 会 科 博 会 旅 博 会 等 四 川 重 大 政 经 会 议 进 行 了 全 方 位 多 角 度 立 体 式 的 微 直 播 和 微 访 谈 同 时, 四 川 发 布 还 适 时 推 出 策 划 下 线 主 题 活 动,2014 年 春 节 前 夕, 四 川 发 布 联 动 四 川 市 ( 州 ) 政 务 微 博 给 全 国 人 民 大 拜 年, 晒 当 地 特 产 传 心 愿 送 祝 福 ; 联 合 省 直 部 门 进 高 校, 结 合 职 能 部 门 工 作 开 展 读 书 会 ; 联 合 大 型 国 企 商 超, 帮 助 四 川 农 民 销 售 滞 销 农 产 品 等 活 动 四 川 发 布 作 为 四 川 省 微 政 务 平 台 的 统 领 账 号, 未 来 将 充 分 运 用 互 联 网 + 的 机 遇, 积 极 主 动 结 合 各 市 州 厅 局 职 能 特 色 与 网 民 需 求, 巧 用 妙 用 微 政 务 平 台, 为 网 民 提 供 一 个 答 疑 解 惑 服 务 民 生 的 政 务 办 事 新 平 台, 打 通 了 微 政 务 服 务 于 民 的 最 后 一 公 里, 并 增 加 在 全 国 的 影 响 力 ( 四 ) 麻 辣 社 区 具 体 情 况 1 发 展 历 程 2003 年 7 月, 麻 辣 社 区 正 式 创 办 2010 年 8 月, 麻 辣 社 区 正 式 启 用 独 立 域 名 (www.mala.cn) 2012 年, 麻 辣 社 区 开 发 手 机 客 户 端, 实 现 了 麻 辣 巧 遇 与 麻 辣 社 区 论 坛 麻 辣 微 博 的 互 联 互 通 1-1-147
2013 年, 麻 辣 社 区 在 其 100 多 个 市 县 论 坛 设 置 了 群 众 呼 声 网 络 问 政 专 栏, 建 立 了 四 川 省 网 络 问 政 交 流 平 台, 网 民 的 许 多 问 题 得 到 了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的 及 时 回 应 和 解 决 2014 年, 麻 辣 社 区 依 托 群 众 呼 声 栏 目 开 通 了 麻 辣 社 区 实 名 机 构 认 证, 得 到 各 地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积 极 响 应 截 止 2016 年 一 季 度 末 已 有 超 过 1,700 个 职 能 部 门 在 麻 辣 社 区 实 名 注 册 认 证, 并 积 极 回 复 网 民 的 各 种 意 见 建 议 及 投 诉 2014 年, 麻 辣 社 区 建 立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麻 辣 e 购, 为 麻 辣 社 区 用 户 提 供 生 态 农 产 品 本 地 特 色 食 品 及 景 点 门 票 等 一 系 列 极 具 四 川 本 土 特 色 的 消 费 品 2 业 务 内 容 与 主 要 特 点 麻 辣 社 区 是 以 四 川 本 地 话 题 讨 论 为 核 心, 集 时 评 资 讯 休 闲 为 一 体 的 综 合 性 特 色 化 SNS 网 络 社 区 下 设 群 众 呼 声 麻 辣 杂 谈 大 话 四 川 麻 辣 摄 影 中 国 川 剧 等 300 多 个 本 地 化 特 色 化 子 论 坛, 同 时 拥 有 麻 辣 巧 遇 麻 辣 e 购 麻 辣 微 博 空 间 相 册 游 戏 圈 子 等 功 能 麻 辣 杂 谈 群 众 呼 声 麻 辣 摄 影 中 国 川 剧 及 大 话 四 川 ( 下 设 100 多 个 市 县 论 坛 ) 都 是 麻 辣 社 区 的 论 坛 版 块, 由 网 民 根 据 各 自 的 兴 趣 爱 好 发 布 帖 文 到 相 应 版 块 麻 辣 杂 谈 以 讨 论 新 闻 时 事 为 主, 群 众 呼 声 以 发 布 意 见 建 议 投 诉 帖 文 为 主, 麻 辣 摄 影 以 发 布 原 创 摄 影 图 片 为 主, 中 国 川 剧 以 讨 论 与 川 剧 有 关 的 话 题 为 主, 大 话 四 川 下 设 100 多 个 市 县 论 坛, 以 讨 论 自 己 家 乡 的 情 况 为 主 麻 辣 社 区 的 编 辑 根 据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对 论 坛 帖 文 进 行 审 核, 对 网 民 发 布 的 优 秀 帖 文 推 荐 到 麻 辣 社 区 首 页, 同 时 应 网 民 要 求 组 织 一 些 公 益 活 动 旅 游 活 动 摄 影 活 动 麻 辣 巧 遇 是 公 司 顺 应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飞 速 发 展 和 智 能 手 机 的 逐 渐 普 及 所 开 发 的 手 机 客 户 端 应 用, 该 软 件 实 现 了 麻 辣 巧 遇 与 麻 辣 社 区 论 坛 麻 辣 微 博 的 互 联 互 通, 同 时 麻 辣 巧 遇 又 是 一 款 基 于 地 理 位 置 服 务 (LBS) 的 移 动 社 交 平 台, 通 过 麻 辣 巧 遇 用 户 可 以 与 附 近 的 人 聊 天, 与 附 近 兴 趣 相 投 的 朋 友 建 立 圈 子, 留 言 板 可 以 与 周 围 的 人 和 好 友 分 享 你 的 动 态, 还 可 以 绑 定 微 博 好 友 麻 辣 e 购 是 麻 辣 社 区 利 用 自 身 的 品 牌 效 应, 通 过 整 合 四 川 省 内 各 地 的 土 特 产 货 源, 建 立 自 己 的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为 平 台 用 户 提 供 生 态 农 产 品 本 地 特 色 食 品 及 景 点 门 票 等 一 系 列 极 具 四 川 本 土 特 色 的 消 费 品, 以 满 足 全 国 各 地 消 费 者 的 需 求 1-1-148
3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1) 活 跃 用 户 数 : 根 据 谷 歌 统 计 显 示,2015 年 麻 辣 社 区 月 均 活 跃 用 户 数 达 到 498 万 人,2016 年 一 季 度 进 一 步 上 升 至 557 万 人, 单 日 活 跃 用 户 数 峰 值 超 过 40 万 (2) 注 册 用 户 数 : 截 止 2015 年 末 麻 辣 社 区 注 册 用 户 610 万,2016 年 一 季 度 末 注 册 用 于 突 破 650 万 人 (3) 用 户 粘 性 程 度 : 根 据 价 值 研 究 报 告 统 计, 用 户 对 麻 辣 社 区 的 访 问 频 率 每 天 1 次 以 上 的 占 比 为 80.5%, 停 留 时 间 在 15 分 钟 以 上 的 占 比 为 88.7%, 其 中 停 留 30 分 钟 -1 小 时 的 用 户 占 比 最 高 为 41.6% 整 体 看, 麻 辣 社 区 对 老 用 户 的 粘 性 较 强 麻 辣 社 区 用 户 主 要 来 自 20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根 据 访 问 量 依 次 为 中 国 大 陆 台 湾 日 本 美 国 香 港, 其 中 以 四 川 最 多 占 64% 麻 辣 社 区 网 民 主 要 集 中 在 18-40 岁 之 间, 以 男 性 为 主, 包 括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官 员 公 司 白 领 学 生 及 普 通 百 姓, 所 有 用 户 中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占 比 超 过 六 成 从 浏 览 方 式 上 来 看, 随 着 智 能 手 机 及 平 板 电 脑 的 不 断 普 及, 麻 辣 社 区 的 用 户 越 来 越 多 地 通 过 移 动 设 备 参 与 到 互 动 中 来 2012 年, 来 自 移 动 设 备 和 平 板 电 脑 流 量 占 网 站 总 流 量 5.83%,2013 年 移 动 设 备 贡 献 的 流 量 占 8.7%,2014 年 移 动 设 备 贡 献 的 流 量 占 30.5%, 2015 年 占 比 提 升 至 39.1%,2016 年 一 季 度 末 进 一 步 提 升 至 43.8%,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态 势 4 行 业 竞 争 地 位 及 竞 争 优 劣 势 麻 辣 社 区 曾 多 次 被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中 国 互 联 网 协 会 评 为 中 国 互 联 网 站 品 牌 栏 目 2007 年 5 月, 麻 辣 社 区 被 评 十 七 届 中 国 新 闻 奖 8 个 复 评 优 秀 栏 目 之 一 2009 年 5 月, 第 十 九 届 中 国 新 闻 奖 初 评 中, 麻 辣 社 区 被 评 为 四 个 优 秀 栏 目 之 一 2010 年 度 全 球 中 文 论 坛 100 强 地 方 论 坛 组 第 5 名 近 年 来 麻 辣 社 区 发 展 迅 速, 注 册 用 户 数 从 2012 年 150 万 人 增 加 至 2013 年 240 万 人,2014 年 增 加 至 390 万 人, 截 至 2015 年 末, 麻 辣 社 区 拥 有 注 册 网 民 610 万,2016 年 一 季 度 末 进 一 步 提 升 至 650 万 麻 辣 社 区 网 民 来 自 20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即 时 在 线 人 数 8 万 左 右, 日 均 发 帖 量 3 万 左 右 麻 辣 社 区 虽 然 在 全 国 有 一 定 影 响 力, 但 主 要 仍 以 四 川 用 户 为 主, 内 容 也 相 对 以 四 川 本 地 话 题 为 主, 同 时 下 设 各 板 块 及 地 方 版 块 的 发 展 也 显 得 良 莠 不 齐 5 变 化 趋 势 及 未 来 发 展 1-1-149
在 许 多 全 国 性 的 时 政 性 大 型 社 区 受 微 博 的 冲 击 而 影 响 力 有 所 下 降 时, 麻 辣 社 区 作 为 地 方 性 垂 直 社 区 论 坛 人 气 仍 然 保 持 上 升 态 势 2012 年 注 册 用 户 150 万,2013 年 注 册 用 户 240 万,2014 年 注 册 用 户 390 万,2015 年 注 册 用 户 达 610 万,2016 年 一 季 度 末 增 加 至 650 万, 呈 明 显 的 快 速 上 升 趋 势 麻 辣 社 区 未 来 将 在 做 好 麻 辣 社 区 论 坛 的 同 时, 不 断 发 展 和 完 善 麻 辣 巧 遇 和 麻 辣 e 购, 形 成 更 全 面 完 善 的 业 务 结 构 ( 五 ) 中 国 西 部 网 具 体 情 况 1 发 展 历 程 2001 年 9 月, 中 国 西 部 网 正 式 开 通 中 国 西 部 网 是 经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批 准,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主 管, 西 部 12 个 省 市 自 治 区 政 府 新 闻 办 和 西 部 各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共 同 发 起,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承 办 的 全 国 第 一 家 跨 省 际 网 络 媒 体 2012 年 6 月, 经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四 川 省 网 信 办 批 复 同 意,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将 中 国 西 部 网 交 由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营 管 理 2013 年 6 月, 中 国 西 部 网 完 成 全 面 改 版, 改 版 后 中 国 西 部 网 以 向 用 户 提 供 高 品 质 的 视 频 和 高 附 加 值 的 服 务 为 主, 以 精 准 定 位 满 足 用 户 需 求, 达 到 以 高 品 质 的 视 频 和 高 附 加 值 差 异 化 的 服 务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的 目 的 2 业 务 内 容 与 主 要 特 点 中 国 西 部 网 上 线 之 初 设 有 板 块 十 余 个, 包 括 西 部 新 闻 西 部 开 发 西 部 论 坛 西 部 旅 游 西 部 风 情 西 部 历 史 西 部 艺 术 等, 及 时 发 送 与 西 部 息 息 相 关 的 图 文 资 讯 信 息, 从 时 政 经 济 文 化 宗 教 民 族 各 方 面, 向 海 内 外 展 示 多 彩 跃 动 变 化 的 西 部 自 2013 年 网 站 全 面 改 版 后, 中 国 西 部 网 继 承 了 老 网 站 的 特 色 和 优 势, 以 视 频 为 主 要 新 闻 载 体, 以 特 色 原 创 内 容 为 主, 热 点 热 门 视 频 内 容 转 载 为 辅, 涵 盖 新 闻 娱 乐 体 育 搞 笑 旅 游 美 食 微 电 影 电 影 社 区 等 近 十 个 版 块 制 作 了 一 批 如 娱 乐 拉 链 错 有 措 招 一 街 一 味 哆 啦 A 萌 等 原 创 栏 目, 以 新 颖 的 形 式 独 到 的 见 解 和 高 质 量 的 摄 制 水 平 持 续 提 升 用 户 的 体 验 同 时, 中 国 西 部 网 还 借 助 4G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技 术 优 势, 联 合 多 部 门 多 企 业 以 开 展 项 目 合 作 的 形 式, 寻 求 广 泛 的 合 作 空 间, 丰 富 网 站 收 入 模 式 2014 年 中 国 西 部 网 与 中 1-1-150
国 移 动 合 作, 开 展 4G 视 频 手 机 报 的 业 务 合 作, 该 业 务 以 彩 信 形 式 每 天 定 时 发 送 到 读 者 的 手 机 上, 为 读 者 呈 现 包 括 国 内 外 新 闻 热 点 评 论 体 育 娱 乐 新 闻 等 内 容, 截 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 订 阅 用 户 已 超 过 20 万 在 视 频 制 作 方 面, 中 国 西 部 网 拥 有 西 南 地 区 一 流 的 影 视 创 作 团 队, 团 队 中 配 备 了 专 业 视 频 拍 摄 制 作 人 员 和 专 业 级 摄 制 设 备, 团 队 除 了 对 日 常 内 容 进 行 补 充 之 外 还 对 外 提 供 影 视 制 作 服 务, 如 企 业 广 告 片, 宣 传 片, 纪 录 片, 影 视 策 划, 微 电 影 拍 摄, 二 维 三 维 纯 虚 拟 制 作 等 团 队 依 托 强 大 的 媒 体 资 源 和 行 业 背 景 支 持, 用 独 特 的 创 意 与 高 端 技 术 提 供 从 策 划 拍 摄 制 作 到 投 放 推 广 的 全 方 位 服 务 在 日 常 维 护 方 面, 中 国 西 部 网 作 为 党 政 新 闻 网 站, 坚 持 依 法 办 网, 施 行 了 包 括 影 视 中 心 非 线 编 辑 室 管 理 制 度 影 视 中 心 节 目 成 品 素 材 管 理 办 法 影 视 中 心 采 编 准 则 和 影 视 中 心 编 辑 管 理 制 度 等 内 控 管 理 制 度 网 站 编 辑 采 取 每 日 编 前 会 务 制 度, 对 重 点 新 闻 事 件 进 行 统 一 安 排 部 署, 对 每 周 新 闻 宣 传 报 道 进 行 提 前 策 划, 实 行 采 编 审 责 编 一 体 化 流 程 3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1) 用 户 数 量 : 根 据 CNZZ 统 计 显 示 中 国 西 部 网 2015 年 访 问 IP 个 数 40,491 个, 独 立 访 客 (UV)48,175 个, 新 独 立 访 客 34,361, 访 问 次 数 261,531 次, 人 均 浏 览 页 数 5.4, 平 均 访 问 深 度 1.1, 访 问 时 长 3 分 20 秒 因 中 国 西 部 网 自 身 的 业 务 特 点, 网 站 无 需 用 户 注 册, 亦 不 需 要 用 户 付 费 (2) 用 户 结 构 :CNZZ 统 计 同 时 显 示 中 国 西 部 网 的 用 户 主 要 通 过 PC 端 浏 览, 占 比 达 99% 从 地 域 分 部 上 来 看, 中 国 西 部 网 用 户 集 中 在 西 部 地 区, 该 地 区 用 户 占 比 超 过 80% 同 时, 北 京 广 东 浙 江 等 发 达 地 区 亦 存 在 一 定 量 的 用 户 从 年 龄 结 构 上 看,22-28 岁 的 用 户 是 中 国 西 部 网 的 主 要 受 众, 占 总 用 户 数 的 占 比 接 近 七 成 (3) 用 户 粘 性 程 度 : 中 国 西 部 网 2015 年 网 站 流 量 的 访 问 量 主 要 来 源 是 直 接 输 入 网 址 或 书 签, 占 比 达 到 85.9%, 极 高 的 直 接 输 入 网 址 或 书 签 占 比 体 现 了 中 国 西 部 网 较 高 的 用 户 粘 性 程 度 以 及 用 户 忠 诚 程 度 高 其 他 外 部 链 接 与 搜 索 引 擎 分 居 二 三 位 4 行 业 竞 争 地 位 及 竞 争 优 劣 势 (1) 中 国 西 部 网 的 竞 争 优 势 1-1-151
第 一, 全 面 的 新 闻 内 容 与 其 他 视 频 网 站 内 容 比 较, 中 国 西 部 网 依 托 发 行 人 全 面 的 业 务 资 质, 以 独 家 整 合 的 本 地 新 闻 和 热 点 新 闻 评 论 来 吸 引 用 户 这 能 充 分 满 足 用 户 对 于 新 闻 内 容 及 时 性 全 面 性 和 丰 富 性 的 需 求 中 国 西 部 网 的 内 容 整 合 发 布 的 模 式 能 够 满 足 用 户 日 渐 挑 剔 需 求 第 二, 差 异 化 的 经 营 方 式 相 较 于 传 统 视 频 网 站 以 视 频 依 托 点 击 带 动 广 告 收 入 的 经 营 模 式 不 同, 中 国 西 部 网 的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是 通 过 为 客 户 定 制 视 频 产 品 及 附 加 业 务 网 站 团 队 成 员 从 前 期 策 划 到 拍 摄 制 作 以 及 后 期 推 广 都 有 着 丰 富 的 经 验, 除 了 以 上 原 因 外 网 站 还 凭 借 在 四 川 省 内 市 场 的 唯 一 性 和 专 业 性, 促 成 了 四 川 省 内 多 家 企 事 业 单 位 与 网 站 开 展 视 频 定 制 或 附 加 业 务 的 合 作 网 站 的 这 种 经 营 方 式 不 但 避 免 了 和 传 统 视 频 网 站 正 面 冲 突, 也 能 够 在 四 川 省 内 市 场 占 据 一 席 之 地 (2) 中 国 西 部 网 的 竞 争 劣 势 第 一, 网 站 对 搜 索 引 擎 的 优 化 程 度 不 高 2015 年 中 国 西 部 网 年 度 浏 览 量 约 为 26 万 次, 其 中 大 部 分 网 站 流 量 来 自 于 直 接 输 入 网 址 或 书 签 访 问, 网 站 流 量 可 能 会 受 到 搜 索 引 擎 对 网 站 评 级 波 动 的 影 响, 造 成 网 站 来 自 搜 索 引 擎 的 流 量 比 例 较 低 第 二, 视 频 自 制 节 目 内 容 相 对 较 少 据 数 据 统 计, 网 站 原 创 类 节 目 如 一 街 一 味 哆 啦 A 萌 点 击 率 相 对 较 高, 但 由 于 数 量 少 还 不 能 成 为 网 站 点 击 量 的 主 要 来 源 第 三, 与 用 户 的 互 动 性 不 高 中 国 西 部 网 因 历 史 原 因 未 开 设 互 动 和 评 论 专 区, 这 导 致 了 用 户 与 网 站 的 粘 度 相 对 较 低 5 变 化 趋 势 及 未 来 发 展 2013 年 6 月, 为 了 进 一 步 适 应 移 动 互 联 网 时 代, 秉 承 有 效 传 递 社 会 各 界 声 音 与 影 像 的 理 念, 依 托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集 团 的 媒 体 平 台 和 媒 介 资 源 整 合 优 势, 中 国 西 部 网 改 版 成 为 以 新 闻 资 讯 原 创 分 享 及 整 合 为 主 的 视 频 文 化 产 业 资 源 平 台 中 国 西 部 网 内 容 运 营 业 务 主 要 以 向 用 户 提 供 高 品 质 的 视 频 和 高 附 加 值 的 服 务 为 主, 以 精 准 定 位 满 足 用 户 需 求, 逐 步 培 养 用 户 付 费 意 识, 达 到 以 高 品 质 的 视 频 和 高 附 加 值 差 异 化 的 服 务 满 足 高 端 付 费 客 户 需 求 的 目 的 未 来, 中 国 西 部 网 将 更 加 专 注 于 网 络 视 频 原 创 自 创 内 容 为 主, 扩 大 现 有 市 场 占 有 率, 致 力 打 造 中 国 西 部 第 一 网 络 视 频 媒 体 1-1-152
( 六 )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具 体 情 况 发 行 人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主 要 是 指 公 司 通 过 检 索 网 民 在 互 联 网 上 发 出 或 持 有 的 针 对 客 户 的 有 较 强 影 响 力 和 倾 向 性 的 言 论 和 观 点, 并 对 该 类 言 论 进 行 跟 踪 分 析 并 提 供 咨 询 建 议, 帮 助 客 户 应 对 网 络 舆 情 危 机 维 护 品 牌 形 象 的 业 务 公 司 为 四 川 省 内 第 一 家 经 互 联 网 信 息 主 管 部 门 认 证 的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机 构, 并 长 期 服 务 于 四 川 省 内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从 具 体 业 务 内 容 来 看, 发 行 人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主 要 涵 盖 了 六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 1 搜 索 互 联 网 范 围 内 服 务 单 位 网 络 舆 情 ( 群 体 突 发 事 件 民 族 地 区 状 况 等 ) 该 业 务 通 过 多 套 搜 索 软 件 结 合 舆 情 分 析 师 综 合 实 现 技 术 资 源 互 补, 确 保 搜 索 更 加 全 面 2 每 日 舆 情 信 息 推 送 ( 舆 情 信 息 筛 选 推 送 ) 该 业 务 采 用 移 动 终 端 实 现 快 捷 安 全 的 分 级 点 对 点 推 送 3 以 每 周 为 时 间 节 点 为 服 务 单 位 出 具 纸 质 舆 情 参 阅, 提 供 周 报, 月 报 季 报 及 半 年 报 年 报 服 务 该 业 务 经 由 搜 索 软 件 智 能 化 汇 总, 同 时 由 舆 情 分 析 师 团 队, 舆 情 小 组 对 汇 总 内 容 进 行 筛 选 分 析 为 相 关 客 户 处 理 事 件 提 供 参 考 帮 助 4 对 服 务 单 位 行 业 内 专 项 舆 情 事 件 跟 踪 搜 索 推 送 专 项 数 据 该 业 务 的 特 点 主 要 为 高 频 次 收 集 分 析 专 项 舆 情 事 件 5 为 签 约 服 务 单 位 提 供 重 大 网 络 舆 情 处 理 的 专 家 咨 询 服 务, 并 提 供 专 业 网 络 舆 情 应 对 处 理 意 见 书 6 网 络 舆 情 培 训 从 具 体 客 户 来 看, 发 行 人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的 主 要 服 务 对 象 为 全 省 各 厅 局 级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各 市 县 ( 区 ) 级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及 大 中 型 国 有 企 业 从 具 体 收 费 标 准 来 看, 因 舆 情 服 务 目 前 无 行 业 标 准 化 的 定 价 体 系, 均 需 根 据 客 户 的 具 体 要 求 及 服 务 的 深 度 和 广 度 进 行 定 制, 所 以 每 家 客 户 的 收 费 标 准 和 金 额 无 法 形 成 固 定 的 模 式 但 主 要 可 划 分 为 标 准 网 络 舆 情 服 务 高 级 网 络 舆 情 服 务 和 专 项 事 件 舆 情 服 务 三 个 层 级 : 1-1-153
服 务 类 型 标 准 网 络 舆 情 服 务 高 级 网 络 舆 情 服 务 专 项 事 件 舆 情 服 务 服 务 内 容 1 通 过 专 业 软 件 与 专 业 服 务 团 队 收 集 涉 及 客 户 职 能 范 围 内 的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通 过 四 川 省 网 络 新 闻 信 息 应 急 管 理 平 台 向 客 户 提 供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2 应 急 管 理 平 台 专 用 本 地 终 端 ( 须 有 网 络 连 接 ) 实 时 查 阅 检 索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3 智 能 移 动 终 端 可 在 任 何 地 点 ( 须 有 网 络 连 接 ) 实 时 查 阅 舆 情 信 息 4 24 小 时 平 台 提 醒 敦 促 服 务 ( 指 专 用 终 端 和 手 机 终 端 在 重 大 舆 情 发 生 后, 系 统 向 客 户 端 发 出 预 警 提 示 声 提 示 信 息 直 至 客 户 确 认, 确 保 重 大 舆 情 信 息 的 及 时 到 达 ) 5 每 月 为 客 户 提 供 一 份 网 络 舆 情 分 析 报 告, 对 采 集 到 的 信 息 进 行 舆 情 的 数 据 分 析 和 图 表 分 析, 如 网 络 舆 情 的 信 源 分 布 时 间 分 布 图 等, 为 客 户 提 供 直 观 的 舆 情 变 化, 并 为 客 户 提 供 一 份 正 式 的 纸 质 舆 情 分 析 报 告 1 通 过 专 业 软 件 与 专 业 服 务 团 队 收 集 涉 及 客 户 职 能 范 围 内 的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通 过 四 川 省 网 络 新 闻 信 息 应 急 管 理 平 台 向 客 户 提 供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2 应 急 管 理 平 台 专 用 本 地 终 端 ( 须 有 网 络 连 接 ) 实 时 查 阅 检 索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3 智 能 移 动 终 端 可 在 任 何 地 点 ( 须 有 网 络 连 接 ) 实 时 查 阅 舆 情 信 息 4 专 业 舆 情 分 析 师 对 采 集 信 息 进 行 整 理 分 析, 向 甲 方 提 供 精 准 的 舆 情 汇 集 分 析 报 告 网 络 危 机 应 对 咨 询 对 潜 在 的 网 络 舆 情 危 机 进 行 有 效 预 警, 对 发 生 涉 及 甲 方 公 众 形 象 突 发 事 件 等 重 大 负 面 舆 情 3 小 时 内 较 大 舆 情 发 生 5 小 时 内 一 般 舆 情 发 生 8 小 时 内 及 时 预 警 5 根 据 舆 情 监 控 实 际 情 况, 为 用 户 单 位 提 供 舆 情 监 控 信 息 定 点 推 送 信 息 舆 情 专 报 ( 每 月 5 日 前 提 供 舆 情 月 报 电 子 版 ) 6 24 小 时 平 台 提 醒 敦 促 服 务 ( 指 专 用 终 端 和 手 机 终 端 在 重 大 舆 情 发 生 后, 系 统 向 客 户 端 不 断 发 出 预 警 提 示 声 以 及 提 示 信 息 直 至 客 户 确 认, 确 保 重 大 舆 情 信 息 的 及 时 到 达 7 为 用 户 单 位 提 供 重 大 网 络 舆 情 网 络 突 发 事 件 处 理 的 专 家 咨 询 服 务, 并 提 供 专 业 网 络 舆 情 应 对 处 理 意 见 书, 可 协 助 用 户 单 位 处 理 普 通 网 络 舆 情 事 件 1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分 析 研 判 数 据 整 理, 根 据 客 户 舆 情 状 态 舆 情 发 生 后 不 定 期 为 用 户 提 供 舆 情 分 析 报 告, 就 阶 段 性 的 用 户 单 位 的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新 闻 信 息 数 据 汇 总 整 理 研 判 分 析, 提 供 下 阶 段 可 能 的 热 点 或 舆 情 动 向 供 用 户 单 位 作 决 定 参 考 2 发 生 重 特 大 网 络 舆 情 事 件 时, 即 时 起 动 应 急 预 案, 成 立 由 后 台 技 术 人 员 信 息 采 集 人 员 资 深 舆 情 分 析 师 和 外 联 人 员 组 成 的 应 急 团 队 专 项 为 舆 情 应 对 服 务 3 重 大 舆 情 突 发 事 件 的 危 机 公 关 绿 色 通 道 服 务 4 协 助 处 理 舆 情 专 项 事 件, 专 项 事 件 处 理 费 用 另 行 收 取 5 舆 论 正 面 引 导 服 务, 通 过 整 合 自 有 网 络 媒 体, 对 服 务 对 象 提 供 日 常 正 面 宣 传 服 务 从 业 务 合 作 的 持 续 性 及 稳 定 性 来 看, 截 止 2016 年 一 季 度 末 公 司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有 大 客 户 单 位 60 家 通 过 深 入 服 务 和 不 定 期 交 流 使 业 务 合 作 得 到 了 客 户 认 可 为 全 川 党 政 企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网 络 舆 情 培 训 超 过 2,000 人 次, 将 网 络 舆 情 发 现 预 警 1-1-154
研 判 处 置 原 则 和 工 作 方 法 深 入 到 基 层 工 作 单 元 发 行 人 努 力 构 建 新 的 经 营 网 络, 通 过 现 场 座 谈 调 研 并 经 过 科 学 分 析, 不 断 提 高 舆 情 服 务 工 作 内 容 和 水 平, 公 司 现 有 四 川 省 网 络 新 闻 信 息 应 急 管 理 平 台 产 品 已 经 全 面 具 备 移 动 办 公 联 动 功 能 ( 七 )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的 具 体 情 况 发 行 人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主 要 依 靠 旗 下 子 公 司 成 都 网 泰 开 展 运 营, 并 以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平 台 www.wantide.com 为 主 要 业 务 平 台 成 都 网 泰 成 立 于 2015 年 7 月, 其 前 身 为 发 行 人 的 投 资 发 展 部 该 部 门 于 2014 年 11 月 与 公 交 传 媒 开 始 合 作, 开 发 成 都 公 交 媒 介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 于 2015 年 5 月 正 式 配 合 公 交 传 媒 的 公 交 候 车 亭 的 自 营 工 作 ( 含 媒 介 销 售 上 下 刊 服 务 售 后 服 务 卫 生 维 修 等 ) 2015 年 7 月, 发 行 人 正 式 设 立 成 都 网 泰, 进 一 步 加 强 与 公 交 传 媒 成 都 地 铁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等 企 业 合 作 运 营 轨 道 交 通 媒 体, 并 开 展 媒 介 资 源 营 销 与 管 理 业 务 从 覆 盖 的 媒 介 资 源 来 看, 公 司 已 覆 盖 成 都 地 区 1,000 余 公 交 站 牌, 及 3,500 余 候 车 亭 广 告 牌 同 时, 公 司 业 务 亦 进 驻 成 都 地 铁 1 2 和 4 号 线, 覆 盖 其 近 7,000 地 铁 终 端 ( 包 括 站 台 展 厅 及 电 视 车 厢 ) 从 具 体 业 务 内 容 看,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板 块 具 体 可 进 一 步 划 分 为 广 告 代 理 业 务 和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两 大 类 截 止 2016 年 6 月 末, 广 告 代 理 业 务 已 与 近 百 家 广 告 主 开 展 业 务 合 作, 客 户 涵 盖 地 产 快 消 银 行 电 子 产 品 旅 游 汽 车 等 众 多 行 业 ; 由 公 司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的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云 平 台 成 交 金 额 突 破 7,000 万 元 三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 一 )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及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1 行 业 主 要 监 管 机 构 及 监 管 体 制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导 (2012 修 订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大 类 为 互 联 网 和 相 关 服 务 行 业 作 为 一 家 以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为 主 业 的 新 媒 体 公 司, 公 司 所 处 细 分 行 业 为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本 行 业 的 主 要 监 管 机 构 及 其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 1-1-155
宣 传 主 管 部 门 新 闻 出 版 发 布 主 管 部 门 互 联 网 信 息 主 管 部 门 电 信 主 管 部 门 中 宣 部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四 川 省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工 信 部 四 川 省 通 信 管 理 局 四 川 省 新 闻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教 育 卫 生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公 安 主 管 部 门 中 国 互 联 网 协 会 (1) 宣 传 主 管 部 门 中 共 中 央 宣 传 部 是 中 共 中 央 主 管 意 识 形 态 方 面 工 作 的 综 合 职 能 部 门 主 要 职 能 是 : 负 责 指 导 全 国 理 论 研 究 学 习 与 宣 传 工 作 ; 负 责 引 导 社 会 舆 论, 指 导 协 调 中 央 各 新 闻 单 位 的 工 作 ; 负 责 从 宏 观 上 指 导 精 神 产 品 的 生 产 ; 负 责 规 划 部 署 全 局 性 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任 务, 配 合 中 央 组 织 部 做 好 党 员 教 育 工 作, 负 责 编 写 党 员 教 育 教 材,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研 究 和 改 进 群 众 思 想 教 育 工 作 ; 受 党 中 央 委 托, 协 同 中 央 组 织 部 管 理 文 化 部 新 闻 出 版 署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的 领 导 干 部, 会 同 中 央 组 织 部 管 理 人 民 日 报 社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总 局 新 华 社 等 新 闻 单 位 和 代 管 单 位 的 领 导 干 部, 对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党 委 宣 传 部 部 长 的 任 免 提 出 意 见 ; 负 责 提 出 宣 传 思 想 文 化 事 业 发 展 的 指 导 方 针, 指 导 宣 传 文 化 系 统 制 定 政 策 法 规, 按 照 党 中 央 的 统 一 工 作 部 署, 协 调 宣 传 文 化 系 统 各 部 门 之 间 的 关 系 ; 完 成 党 中 央 交 办 的 其 他 任 务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是 中 国 共 产 党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主 管 意 识 形 态 方 面 工 作 的 综 合 职 能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根 据 中 宣 部 和 中 国 共 产 党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的 部 署, 制 订 全 省 宣 传 工 作 的 任 务 政 策 和 措 施, 协 调 指 导 省 直 宣 传 文 化 系 统 各 单 位 和 全 省 各 级 党 委 宣 传 部 的 工 作 ; 负 责 指 导 全 省 理 论 研 究 理 论 学 习 理 论 宣 传, 指 导 规 划 理 论 研 究 工 作 ; 负 责 从 宏 观 上 指 导 精 神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文 化 市 场 的 管 理 工 作 (2) 新 闻 发 布 主 管 部 门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主 管 全 国 的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其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制 定 对 外 新 闻 事 业 的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制 定 互 联 网 新 闻 事 业 发 展 规 划 ; 指 导 协 调 互 联 网 新 闻 报 道 工 作 及 推 动 中 国 媒 体 向 世 界 介 绍 中 国 等 1-1-156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负 责 四 川 省 内 的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是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统 筹 协 调 全 省 对 外 宣 传 工 作 对 全 省 区 域 内 的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综 合 性 职 能 机 构,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组 织 推 动 协 调 省 级 有 关 部 门 和 地 市 州 对 外 宣 传 四 川 的 工 作 ; 促 进 四 川 与 全 国 其 他 省 份 及 世 界 各 国 在 经 济 科 技 文 化 等 领 域 的 合 作 等 (3) 互 联 网 信 息 主 管 部 门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的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负 责 落 实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方 针 政 策 和 推 动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法 制 建 设 ; 指 导 协 调 督 促 有 关 部 门 加 强 互 联 网 信 息 内 容 管 理 ; 负 责 网 络 新 闻 业 务 及 其 他 相 关 业 务 的 审 批 和 日 常 监 管 ; 指 导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网 络 游 戏 网 络 视 听 网 络 出 版 等 网 络 文 化 领 域 业 务 布 局 规 划 ;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网 络 文 化 阵 地 建 设 的 规 划 和 实 施 工 作 ; 负 责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的 规 划 建 设 组 织 和 协 调 网 上 宣 传 工 作 ; 在 职 责 范 围 内 指 导 各 地 互 联 网 有 关 部 门 开 展 工 作 等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的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指 导 协 调 督 促 网 络 文 化 信 息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互 联 网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和 监 管 部 门 加 强 对 网 络 文 化 信 息 服 务 的 管 理 ; 做 好 网 上 意 识 形 态 重 大 情 况 的 处 理, 开 展 网 上 舆 论 引 导, 指 导 督 促 落 实 网 络 文 化 的 属 地 化 管 理 ; 负 责 对 开 办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新 闻 聚 合 手 机 报 纸 搜 索 和 博 客 业 务 等 网 上 传 播 进 行 审 批 监 管 ; 组 织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从 业 人 员 的 培 训 考 核 (4) 新 闻 出 版 及 广 电 主 管 部 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是 国 务 院 主 管 新 闻 出 版 事 业 和 著 作 权 管 理 的 直 属 机 构,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拟 订 新 闻 出 版 广 播 影 视 宣 传 的 方 针 政 策, 把 握 正 确 的 舆 论 导 向 和 创 作 导 向 ; 起 草 新 闻 出 版 广 播 影 视 和 著 作 权 管 理 的 法 律 法 规 草 案, 制 定 部 门 规 章 政 策 行 业 标 准 并 组 织 实 施 和 监 督 检 查 ; 制 定 新 闻 出 版 广 播 影 视 领 域 事 业 发 展 政 策 和 规 划 ; 统 筹 规 划 新 闻 出 版 广 播 影 视 产 业 发 展, 制 定 发 展 规 划 产 业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监 督 管 理 新 闻 出 版 广 播 影 视 机 构 和 业 务 以 及 出 版 物 广 播 影 视 节 目 的 内 容 和 质 量 ; 负 责 全 国 新 闻 记 者 证 的 监 制 管 理 ; 对 互 联 网 出 版 和 开 办 手 机 书 刊 手 机 文 学 业 务 等 数 字 出 版 内 容 和 活 动 进 行 监 管, 对 网 络 视 听 节 目 公 共 视 听 载 体 播 放 的 广 播 影 视 节 目 进 行 监 管 和 审 查 ; 负 责 推 进 新 闻 出 版 广 播 影 视 与 科 技 融 合, 依 法 拟 订 新 闻 出 版 广 播 影 视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政 策 和 行 业 技 术 标 准, 并 组 织 实 施 和 监 督 检 查 ; 负 责 对 广 播 电 视 节 目 传 输 覆 盖 监 测 和 安 全 播 出 进 行 监 管, 1-1-157
推 进 广 电 网 与 电 信 网 互 联 网 三 网 融 合 等 四 川 省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为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直 属 机 构, 其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的 方 针 政 策 和 法 律 法 规, 拟 订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宣 传 创 作 的 政 策 措 施, 把 握 正 确 的 舆 论 导 向 和 创 作 导 向 ; 起 草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和 信 息 网 络 视 听 节 目 服 务 的 有 关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政 府 规 章 草 案, 拟 订 相 关 技 术 规 定 和 标 准, 推 进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领 域 的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 组 织 推 进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领 域 的 公 共 服 务, 组 织 实 施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重 大 工 程, 指 导 监 管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重 点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 制 订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事 业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指 导 协 调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事 业 产 业 发 展, 管 理 全 省 性 重 大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活 动 ; 指 导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宣 传 和 创 作 题 材 规 划, 监 督 管 理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节 目 信 息 网 络 视 听 节 目 和 公 共 视 听 载 体 播 放 的 视 听 节 目, 审 查 其 内 容 和 质 量 ; 指 导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科 技 工 作, 负 责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节 目 传 输 监 测 安 全 播 出 和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信 息 网 络 视 听 节 目 服 务 机 构 及 业 务 的 监 管, 指 导 对 从 事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节 目 制 作 民 办 机 构 的 监 管 工 作 ; 指 导 管 理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对 外 及 对 港 澳 台 的 交 流 与 合 作, 负 责 全 省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节 目 的 进 口 和 收 录 管 理 ; 指 导 协 调 和 管 理 四 川 广 播 电 视 台 的 宣 传 发 展 传 输 覆 盖 等 重 大 事 项 (5) 电 信 主 管 部 门 工 信 部 是 电 信 行 业 的 主 管 部 门, 其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工 业 通 信 业 的 行 业 规 划 计 划 和 产 业 政 策 ; 检 测 分 析 工 业 通 信 业 运 行 态 势 ; 负 责 提 出 工 业 通 信 业 和 信 息 化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和 方 向 ( 含 利 用 外 资 和 境 外 投 资 ); 指 导 行 业 技 术 创 新 和 技 术 进 步, 以 先 进 使 用 技 术 改 造 提 升 传 统 产 业, 推 进 相 关 科 研 成 果 产 业 化, 推 动 软 件 业 信 息 服 务 业 和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等 四 川 省 通 信 管 理 局 在 四 川 省 行 政 区 域 范 围 内 进 行 通 信 业 管 理, 为 互 联 网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制 定 和 组 织 实 施 公 用 通 信 网 互 联 网 专 用 通 信 网 规 划 计 划 和 发 展 政 策 ; 负 责 电 信 与 信 息 服 务 市 场 准 入 管 理, 监 管 服 务 质 量 ; 监 督 实 施 电 信 业 务 资 费 政 策 和 标 准 协 调 公 用 通 信 网 互 联 网 专 用 通 信 网 的 建 设, 促 进 网 络 资 源 共 享 ; 监 督 管 理 通 信 建 设 市 场 ; 管 理 党 政 专 用 通 信 工 作 等 (6) 其 他 除 上 述 监 管 机 构 外, 教 育 卫 生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和 公 安 等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在 各 自 职 1-1-158
责 范 围 内 依 法 对 涉 及 特 定 领 域 或 内 容 的 互 联 网 信 息 内 容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另 外, 中 国 互 联 网 协 会 为 行 业 自 律 监 管 机 构, 其 主 要 职 能 是 制 订 并 实 施 互 联 网 行 业 规 范 和 自 律 公 约, 开 展 互 联 网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的 调 查 与 研 究 工 作, 促 进 互 联 网 行 业 内 企 业 之 间 企 业 与 政 府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等 2 行 业 主 要 法 规 及 政 策 (1)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序 号 法 律 法 规 名 称 实 施 日 期 文 件 编 号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电 信 条 例 (2014 修 订 ) 2000 年 09 月 25 日 国 务 院 令 第 291 号 2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管 理 办 法 2000 年 09 月 25 日 国 务 院 令 第 292 号 3 互 联 网 出 版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2002 年 08 月 01 日 4 互 联 网 等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视 听 节 目 管 理 办 法 2004 年 10 月 11 日 5 互 联 网 著 作 权 行 政 保 护 办 法 2005 年 05 月 30 日 6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2005 年 09 月 25 日 中 国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信 息 产 业 部 令 第 17 号 国 家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总 局 令 第 39 号 国 家 版 权 局 信 息 产 业 部 令 2005 年 第 5 号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公 室 信 息 产 业 部 令 第 37 号 7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权 保 护 条 例 (2013 修 订 ) 2006 年 07 月 01 日 国 务 院 令 第 634 号 8 互 联 网 视 听 节 目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2008 年 01 月 31 日 国 家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总 局 信 息 产 业 部 令 第 56 号 9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2009 年 04 月 10 日 工 信 部 令 第 5 号 10 电 信 网 络 运 行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2009 年 05 月 01 日 工 信 部 电 管 [2009]187 号 11 第 三 代 移 动 通 信 业 务 服 务 规 范 ( 试 行 ) 2009 年 06 月 01 日 工 信 部 电 管 [2009]176 号 12 规 范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市 场 秩 序 若 干 规 定 2012 年 03 月 15 日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令 第 20 号 13 电 信 和 互 联 网 用 户 个 人 信 息 保 护 规 定 2013 年 09 月 01 日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令 第 24 号 14 公 用 电 信 网 间 互 联 管 理 规 定 (2014 修 订 ) 2001 年 05 月 10 日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令 第 28 号 15 通 信 短 信 息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2015 年 6 月 30 日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令 第 31 号 16 网 络 出 版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2016 年 3 月 10 日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令 第 5 号 (2) 产 业 政 策 序 号 政 策 名 称 颁 布 日 期 文 件 编 号 内 容 概 要 1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动 新 闻 出 版 产 业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2010 年 01 月 新 出 政 发 [2010]1 号 提 出 积 极 发 展 数 字 出 版 网 络 出 版 手 机 出 版 等 以 数 字 化 内 容 数 字 化 生 产 和 数 字 化 传 输 为 主 要 特 征 的 战 略 性 新 兴 新 闻 出 版 业 态 为 推 动 新 闻 出 版 产 业 发 展 的 1-1-159
序 号 政 策 名 称 颁 布 日 期 文 件 编 号 内 容 概 要 重 点 任 务 2 3 4 5 6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国 家 十 二 五 时 期 文 化 改 革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四 川 省 十 二 五 文 化 改 革 发 展 规 划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通 信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2011 年 03 月 / 2011 年 12 月 / 2011 年 12 月 川 办 发 [2011]96 号 2012 年 04 月 / 2012 年 05 月 / 将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列 为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并 指 出 将 重 点 发 展 新 一 代 移 动 通 信 下 一 代 互 联 网 三 网 融 合 物 联 网 云 计 算 集 成 电 路 新 型 显 示 高 端 软 件 高 端 服 务 器 和 信 息 服 务 等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产 业 要 求 加 快 文 化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创 新, 以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为 重 点, 加 快 推 进 经 营 性 文 化 单 位 改 革, 培 育 合 格 市 场 主 体 ; 加 强 重 要 新 闻 媒 体 建 设, 整 合 都 市 类 媒 体 网 络 媒 体 等 宣 传 资 源, 调 整 和 完 善 媒 体 的 布 局 和 结 构 ; 加 强 新 兴 媒 体 建 设, 鼓 励 支 持 国 有 资 本 进 入 新 兴 媒 体, 做 强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形 成 一 批 在 国 内 外 有 较 强 影 响 力 的 综 合 性 网 站 和 特 色 网 站, 发 挥 主 要 商 业 网 站 建 设 性 作 用, 培 育 一 批 网 络 内 容 生 产 和 服 务 骨 干 企 业 加 强 重 要 新 闻 媒 体 建 设 : 加 强 互 联 网 建 设 与 管 理, 支 持 我 省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建 设, 打 造 一 批 有 四 川 特 色 有 强 大 传 播 能 力 的 知 名 网 站 ; 加 强 新 兴 媒 体 建 设 : 以 省 级 传 媒 集 团 和 主 流 媒 体 为 示 范 和 引 领, 大 力 发 展 网 络 报 刊 网 络 广 播 网 络 电 视 移 动 电 视 手 机 网 站 手 机 报 刊 手 机 电 视 等 新 兴 媒 体, 培 育 形 成 一 批 新 媒 体 优 质 品 牌 ; 加 强 舆 论 引 导 : 充 分 发 挥 党 报 党 刊 广 播 电 视 台 新 闻 网 站 时 政 类 报 刊 在 舆 论 引 导 中 的 核 心 作 用, 发 挥 互 联 网 等 新 兴 媒 体 的 影 响 力, 积 极 稳 妥 地 做 好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和 自 然 灾 害 等 的 信 息 发 布, 牢 牢 把 握 舆 论 主 导 权 将 新 兴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列 为 发 展 重 点 之 一 : 依 托 新 一 代 移 动 通 信 下 一 代 互 联 网 数 字 广 播 电 视 网 卫 星 导 航 通 信 系 统 等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大 力 发 展 数 字 互 动 娱 乐 数 字 媒 体 数 字 出 版 移 动 支 付 位 置 服 务 社 交 网 络 服 务 等 基 于 网 络 的 信 息 服 务 将 全 面 深 化 信 息 服 务 应 用 列 为 发 展 重 点, 大 力 推 进 信 息 通 信 技 术 在 教 育 医 疗 社 会 保 障 社 区 服 务 等 社 会 公 共 服 务 领 域 的 应 用, 发 展 民 生 性 信 息 服 务 ; 助 力 政 府 管 理 水 平 提 升, 推 动 电 子 政 务 建 设, 支 撑 政 府 管 理 与 公 共 服 务,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综 合 利 用 电 信 网 互 联 网 等, 不 断 丰 富 电 子 政 务 公 共 服 务 手 段, 支 撑 电 子 政 务 网 络 平 台 业 务 应 用 平 台 和 网 络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推 动 统 一 应 急 信 1-1-160
序 号 政 策 名 称 颁 布 日 期 文 件 编 号 内 容 概 要 7 8 9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2013 修 正 )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信 息 消 费 扩 大 内 需 的 若 干 意 见 关 于 进 一 步 支 持 文 化 企 业 发 展 的 通 知 2013 年 02 月 2013 年 08 月 2014 年 04 月 国 家 发 改 委 令 第 21 号 国 发 [2013]32 号 国 办 发 [2014]15 号 息 网 络 系 统 与 管 理 平 台 及 社 会 公 共 安 全 视 频 监 控 体 系 建 设, 提 高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和 保 障 公 共 安 全 能 力 ; 积 极 推 动 信 息 通 信 技 术 与 传 统 工 业 技 术 生 产 制 造 经 营 管 理 流 程 和 企 业 组 织 模 式 深 度 融 合, 发 展 生 产 性 信 息 服 务 将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平 台 建 设 电 子 商 务 和 电 子 政 务 系 统 开 发 与 应 用 服 务 作 为 鼓 励 类 产 业 将 加 快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演 进 升 级 增 强 信 息 供 给 能 力 培 育 信 息 消 费 需 求 提 升 公 共 服 务 信 息 化 水 平 加 强 信 息 消 费 环 境 建 设 完 善 支 持 政 策, 并 要 求 到 2015 年, 我 国 信 息 消 费 规 模 超 过 3.2 万 亿 元, 年 均 增 长 20% 以 上, 带 动 相 关 行 业 新 增 产 出 超 过 1.2 万 亿 元, 其 中 基 于 互 联 网 的 新 型 信 息 消 费 规 模 达 到 2.4 万 亿 元, 年 均 增 长 30% 以 上 中 央 财 政 和 地 方 财 政 应 安 排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基 金, 完 善 政 策 扶 持 体 系, 采 取 贴 息 补 助 奖 励 等 方 式, 支 持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在 国 家 许 可 范 围 内, 鼓 励 和 引 导 社 会 资 本 以 多 种 形 式 投 资 文 化 产 业, 在 投 资 核 准 土 地 使 用 税 收 优 惠 上 市 融 资 和 申 请 专 项 融 资 方 面 给 予 支 持 ( 二 ) 行 业 发 展 现 状 1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总 体 发 展 状 况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指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提 供 商 依 靠 自 主 采 编 和 从 第 三 方 获 取 新 闻 资 讯 等 方 式, 以 多 元 化 媒 体 渠 道 向 个 人 或 组 织 传 播 信 息 内 容, 提 供 信 息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行 业 信 息 传 播 的 主 要 媒 体 渠 道 包 括 报 刊 杂 志 广 播 电 视 PC 终 端 移 动 终 端 等 (1)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的 发 展 历 程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的 发 展 与 传 播 媒 体 渠 道 的 发 展 密 切 相 关, 现 代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发 端 于 报 纸 1615 年 德 国 的 法 兰 克 福 新 闻 报 创 刊, 标 志 着 现 代 报 纸 的 起 源 18 世 纪 以 后, 日 报 成 为 报 纸 业 的 主 角 由 于 日 报 的 连 续 出 版 对 信 息 的 采 集 发 送 印 刷 技 术 新 闻 人 员 的 素 质 和 管 理 人 员 的 水 平 都 提 出 了 较 高 的 要 求, 因 此 日 报 的 兴 盛 标 志 着 新 闻 业 走 向 成 熟 与 报 纸 同 期 登 上 历 史 舞 台 的 还 有 杂 志 这 两 类 媒 体 在 初 期 并 没 有 被 明 确 区 分, 1-1-161
新 闻 信 息 与 各 类 文 学 作 品 被 装 订 成 册, 作 为 报 刊 出 售 直 至 18 世 纪 初 期, 英 国 和 法 国 的 报 纸 与 杂 志 才 开 始 出 现 明 显 的 分 离 进 入 20 世 纪, 随 着 无 线 电 技 术 的 应 用 逐 渐 成 熟, 新 型 传 播 媒 体 广 播 诞 生 短 短 十 年 内, 广 播 站 如 雨 后 春 笋 在 世 界 各 国 涌 现 从 那 以 后, 全 球 广 播 事 业 不 断 发 展, 并 逐 步 形 成 全 球 性 的 广 播 网 络 1908 年, 电 子 扫 描 原 理 被 提 出, 奠 定 了 近 代 电 视 技 术 的 理 论 基 础 随 着 1939 年 美 国 开 始 播 出 固 定 的 电 视 节 目, 人 们 的 生 活 开 始 与 电 视 产 生 深 刻 而 复 杂 的 联 系 报 纸 杂 志 广 播 电 视 被 称 为 四 大 传 统 媒 体, 并 在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的 发 展 历 史 中 扮 演 了 极 其 重 要 的 角 色 社 会 的 进 步 和 人 类 生 活 水 平 及 思 维 能 力 的 提 高 与 这 四 大 传 统 媒 体 的 发 展 息 息 相 关 21 世 纪 以 来, 随 着 信 息 传 播 技 术 的 不 断 发 展, 媒 体 发 展 环 境 和 竞 争 格 局 开 始 发 生 深 刻 变 化 以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为 支 撑 的 新 兴 媒 体 传 播 渠 道 凭 借 极 快 的 传 播 速 度 爆 炸 式 的 信 息 含 量 和 多 元 的 呈 现 方 式, 快 速 占 领 四 大 传 统 媒 体 的 既 有 市 场, 开 始 成 为 人 们 日 常 生 活 不 可 或 缺 的 信 息 获 取 媒 介, 其 市 场 拓 展 机 遇 不 断 显 现 PC 终 端 以 及 移 动 终 端 已 经 开 始 深 刻 改 变 受 众 的 日 常 生 活, 并 将 带 给 社 会 经 济 文 化 等 各 方 面 更 多 的 冲 击 和 创 新 (2)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整 体 经 济 规 模 根 据 国 家 广 电 总 局 与 清 华 大 学 联 合 发 布 的 中 国 传 媒 产 业 发 展 报 告 显 示,2009 年 至 2015 年, 我 国 传 媒 产 业 呈 现 整 体 繁 荣 的 局 面, 总 产 值 及 增 长 率 如 下 图 所 示 : 1-1-162
14,000 12,000 21.2% 11,362 12,754 25% 20% 10,000 8,000 6,000 5,342 6,220 16.4% 7,014 12.8% 8,501 9,815 15.5% 15.8% 12.3% 15% 10% 4,000 5% 2,000 0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0% 传 播 产 业 总 值 增 长 率 2015 年,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的 经 济 规 模 达 到 12,754 亿 元,2009 至 2015 年 间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经 济 规 模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5.6%, 显 著 高 于 GDP 增 长 率, 这 主 要 得 益 于 国 民 经 济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广 告 市 场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以 及 新 媒 体 的 不 断 崛 起 (3)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产 业 链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由 信 息 内 容 生 产 渠 道 传 播 和 终 端 受 众 接 受 等 三 部 分 构 成, 具 体 如 下 图 所 示 : 信 息 内 容 生 产 渠 道 传 播 终 端 受 众 接 受 信 息 生 产 者 内 容 提 供 商 服 务 提 供 商 报 纸 杂 志 广 播 电 视 PC 终 端 移 动 终 端 终 端 用 户 硬 件 提 供 商 / 软 件 提 供 商 信 息 内 容 生 产 环 节 的 核 心 参 与 者 为 内 容 提 供 商 与 服 务 提 供 商 一 般 而 言, 内 容 提 供 商 整 合 各 方 信 息 资 源, 并 通 过 与 服 务 提 供 商 合 作, 生 产 信 息 传 播 产 品 和 提 供 信 息 服 务 渠 道 传 播 环 节 所 涉 及 的 媒 介 包 括 报 刊 杂 志 广 播 电 视 等 四 大 传 统 媒 体 以 及 PC 终 端 和 移 动 终 端 等 新 媒 体 服 务 提 供 商 通 过 各 类 媒 体 渠 道 传 播 信 息 产 品 和 提 供 服 务 至 终 端 受 众, 并 收 取 信 息 服 务 费 用 以 实 现 盈 利 1-1-163
行 业 其 他 参 与 者 包 括 硬 件 提 供 商 与 软 件 提 供 商, 两 者 为 产 业 参 与 者 提 供 软 硬 件 支 持 2 新 媒 体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公 司 自 身 定 位 为 以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为 支 撑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基 于 PC 终 端 和 移 动 终 端 提 供 新 媒 体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提 供 商 早 期 通 过 互 联 网 提 供 免 费 新 闻 信 息 吸 引 网 民 关 注, 实 现 广 告 盈 利 随 着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的 快 速 发 展,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范 围 不 断 向 社 区 博 客 微 博 以 及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领 域 拓 展 在 这 期 间, 网 民 规 模 也 迅 速 扩 大, 这 使 得 政 企 机 构 对 于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的 需 求 也 日 益 增 长 传 统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提 供 商 最 终 转 变 成 为 综 合 性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运 营 商, 其 各 多 元 化 业 务 所 归 属 的 主 要 子 行 业 介 绍 如 下 : (1)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指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提 供 商 通 过 自 有 采 编 队 伍 和 从 第 三 方 获 取 时 政 新 闻 及 生 活 资 讯 等 内 容, 通 过 互 联 网 登 载, 为 网 民 提 供 新 闻 信 息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行 业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为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1 互 联 网 行 业 基 本 状 况 根 据 CNNIC 数 据, 截 至 2015 年 末, 全 国 网 民 规 模 达 到 6.88 亿 人, 较 2014 年 增 加 3,951 万 人, 增 长 率 为 6.1% 2007-2015 年 间 网 民 规 模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6.0% 截 至 2015 年 末, 四 川 省 网 民 数 增 至 3,260 万 人, 较 2014 年 增 加 238 万 人, 增 长 率 为 7.9% 2007-2015 年 间 四 川 省 网 民 规 模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9.0% 1-1-164
80,000 70,000 61,758 64,875 68,826 60,000 56,400 51,310 50,000 45,730 40,000 38,400 30,000 29,800 20,000 21,000 10,000 0 809 1,103 1,635 1,998 2,229 2,562 2,835 3,022 3,260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全 国 网 民 数 四 川 省 网 民 数 数 据 来 源 :CNNIC 2015 年 我 国 互 联 网 普 及 率 达 50.3%, 较 上 年 提 高 2.4 个 百 分 点 2015 年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普 及 率 较 上 年 底 提 升 2.8 个 百 分 点, 达 到 40.0%, 但 与 全 国 互 联 网 普 及 率 相 比, 仍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未 来 增 长 空 间 较 大 1-1-165
60% 50% 45.8% 47.9% 50.3% 40% 30% 28.9% 34.3% 38.3% 27.7% 42.1% 31.8% 35.1% 37.2% 40.0% 20% 16.0% 22.6% 13.6% 20.1% 24.4% 10% 9.9% 0%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全 国 互 联 网 普 及 率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普 及 率 数 据 来 源 :CNNIC 受 到 技 术 能 力 年 龄 和 经 济 水 平 等 诸 多 限 制, 我 国 大 部 分 高 龄 低 学 历 和 低 收 入 水 平 居 民 以 及 农 村 居 民 尚 未 转 化 成 为 互 联 网 用 户 随 着 未 来 农 村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提 高 和 互 联 网 使 用 习 惯 的 养 成, 全 国 及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普 及 率 还 将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2 互 联 网 新 闻 用 户 规 模 根 据 CNNIC 统 计,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我 国 通 过 互 联 网 获 取 新 闻 信 息 的 用 户 数 已 经 达 到 5.64 亿 随 着 我 国 互 联 网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互 联 网 用 户 规 模 迅 速 扩 大, 浏 览 网 络 新 闻 的 用 户 数 量 也 随 之 增 长, 网 民 逐 渐 养 成 通 过 网 络 获 取 新 闻 信 息 的 习 惯,2015 年, 我 国 网 民 互 联 网 新 闻 的 使 用 率 达 到 82.0%, 仅 次 于 即 时 通 讯 和 搜 索 引 擎, 排 在 各 类 互 联 网 应 用 使 用 率 的 第 三 位 1-1-166
60,000 50,000 80.1% 77.2% 71.5% 79.6% 80.0% 73.0% 49,132 51,894 56,440 82.0% 90% 80% 70% 40,000 35,304 36,678 39,232 60% 30,000 30,769 50% 40% 20,000 30% 10,000 20% 10% 0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0% 互 联 网 新 闻 用 户 规 模 互 联 网 新 闻 使 用 率 3 互 联 网 广 告 市 场 规 模 根 据 艾 瑞 咨 询 统 计,2015 年 中 国 互 联 网 广 告 市 场 规 模 突 破 2,100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约 37%, 超 过 电 视 广 告 成 为 最 大 的 广 告 媒 体,2009-2015 年 间, 我 国 互 联 网 广 告 市 场 规 模 复 合 增 长 率 高 达 46.8% 2,500 70% 2,000 55% 57% 2,110 60% 50% 47% 46% 1,540 1,500 40% 37% 40% 1,000 753 1,100 30% 500 211 326 513 20% 10% 0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0% 中 国 互 联 网 广 告 市 场 规 模 增 长 率 数 据 来 源 : 艾 瑞 咨 询 1-1-167
(2)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指 信 息 传 播 商 基 于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向 个 人 用 户 和 企 业 用 户 提 供 新 闻 资 讯 等 信 息 服 务 和 产 品 的 行 业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为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1 中 国 手 机 网 民 规 模 根 据 CNNIC 数 据, 截 至 2015 年 末, 我 国 手 机 用 户 数 达 到 13.06 亿,2010-2015 年 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8.7%; 截 至 2015 年 末, 我 国 手 机 网 民 用 户 数 达 到 6.20, 较 2014 年 增 加 11.3% 2010 年 底, 手 机 网 民 用 户 数 占 手 机 用 户 数 比 例 为 35.2%,2015 年 该 比 例 已 增 至 47.5% 随 着 各 大 电 信 运 营 商 3G 4G 网 络 的 持 续 铺 开 智 能 手 机 终 端 的 价 格 不 断 下 降 以 及 手 机 应 用 软 件 的 日 益 多 元, 手 机 网 民 用 户 数 将 会 保 持 稳 步 增 长 态 势 1,400 1,200 1,000 800 859 35.2% 987 36.0% 1,112 37.8% 1,223 40.9% 1,286 43.3% 1,306.0 47.5% 50% 40% 30% 600 500 557 620 20% 400 303 356 420 10% 200 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全 国 手 机 用 户 数 全 国 手 机 网 民 数 手 机 网 民 占 手 机 用 户 数 比 0% 数 据 来 源 :CNNIC, 工 信 部 2 中 国 手 机 上 网 新 闻 阅 读 用 户 数 1-1-168
根 据 CNNIC 数 据,2010 年 通 过 手 机 上 网 阅 读 新 闻 信 息 的 网 民 规 模 为 1.81 亿 人, 2015 年 该 数 据 已 上 升 到 4.82 亿 人 2010 年 手 机 上 网 阅 读 新 闻 的 网 民 占 总 体 网 民 比 例 为 59.9%,2015 年 12 月 该 比 例 已 提 高 至 77.7% 60,000 90% 50,000 40,000 59.9% 60.9% 58.3% 67.7% 36,651 74.6% 41,539 77.7% 48,165 80% 70% 60% 30,000 20,000 18,131 21,663 22,879 50% 40% 30% 10,000 20% 10% 0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0% 手 机 上 网 阅 读 新 闻 网 民 规 模 手 机 上 网 阅 读 新 闻 网 民 占 比 数 据 来 源 :CNNIC 3 中 国 移 动 互 联 网 市 场 规 模 随 着 移 动 终 端 的 普 及 和 网 民 规 模 的 扩 大, 移 动 互 联 网 行 业 具 备 了 快 速 发 展 的 基 础 条 件 目 前 而 言, 最 为 常 用 的 移 动 互 联 网 服 务 包 括 短 信 彩 信 WAP 手 机 音 乐 手 机 游 戏 等 艾 瑞 咨 询 数 据 显 示, 得 益 于 以 手 机 应 用 终 端 开 发 为 核 心 的 移 动 互 联 网 产 业 链 的 初 步 构 成, 近 年 来 移 动 互 联 网 市 场 规 模 扩 张 明 显 2009 年 移 动 互 联 网 市 场 规 模 为 165.4 亿 元,2015 年 该 市 场 规 模 已 达 到 4,300 亿 元, 预 计 到 2017 年 移 动 互 联 网 市 场 规 模 将 突 破 1 万 亿 元 大 关 1-1-169
数 据 来 源 : 艾 瑞 咨 询 (3)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指 针 对 媒 体 或 网 民 在 互 联 网 上 对 某 一 焦 点 问 题 或 社 会 公 共 事 务 等 提 出 的 有 一 定 影 响 力 带 倾 向 性 的 意 见 或 言 论 进 行 监 测 归 纳 分 析 报 送 应 对 咨 询 服 务 的 行 业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为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随 着 互 联 网 和 移 动 互 联 网 普 及 率 越 来 越 高, 以 及 各 级 政 府 和 管 理 机 构 对 网 络 舆 情 愈 发 重 视, 党 政 机 关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对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的 需 求 量 快 速 增 长 目 前 该 行 业 的 主 要 参 与 者 包 括 :1 软 件 公 司 和 传 统 的 市 场 调 查 公 司, 其 技 术 实 力 较 为 雄 厚, 网 络 舆 情 数 据 获 取 能 力 较 强 ;2 主 流 媒 体 所 设 舆 情 监 测 机 构, 如 人 民 网 舆 情 监 测 室, 其 对 时 事 热 点 和 受 众 心 理 变 化 的 敏 感 度 较 高 ;3 高 校 或 学 术 机 构 所 设 监 测 机 构, 如 中 国 传 媒 大 学 网 络 舆 情 ( 口 碑 ) 研 究 所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舆 论 研 究 所, 其 具 有 学 术 传 统, 对 网 络 舆 情 的 变 化 和 特 点 归 纳 总 结 能 力 较 强 ;4 政 府 部 门 成 立 的 舆 情 监 测 机 构, 主 要 用 于 收 集 群 众 对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工 作 的 反 馈 随 着 市 场 化 转 型 的 全 面 展 开, 凭 借 丰 富 的 客 户 资 源 和 健 全 的 服 务 开 发 渠 道, 第 二 类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机 构 将 成 为 网 络 舆 情 服 务 行 业 的 主 流 3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行 业 发 展 现 状 从 最 初 的 报 纸 上 网, 到 新 闻 门 户, 再 到 报 ( 台 ) 网 融 合 新 媒 体 集 群, 在 短 短 十 几 年 内, 新 闻 网 站 经 历 了 快 速 崛 起, 彰 显 出 巨 大 渗 透 力 和 影 响 力 综 合 来 看, 我 国 的 新 闻 网 站 的 发 展 演 变 大 致 经 历 了 如 下 几 个 阶 段 : 1-1-170
(1) 起 步 萌 芽 时 期 (1995 年 -1996 年 ), 实 现 了 从 无 到 有 的 突 破 随 着 互 联 网 在 我 国 的 发 展,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纷 纷 涉 足 网 络, 与 网 络 联 姻 1995 年 1 月, 国 家 教 委 主 办 的 神 州 学 人 杂 志 每 周 五 以 纯 文 本 和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将 内 容 上 传 到 互 联 网 成 为 我 国 第 一 份 上 网 的 电 子 刊 物 ; 同 年 12 月 20 日, 中 国 贸 易 报 也 推 出 了 电 子 版, 这 是 我 国 第 一 家 在 互 联 网 上 发 行 的 电 子 日 报 中 国 贸 易 报 电 子 版 的 推 出 开 创 了 国 内 报 纸 上 网 的 先 河, 之 后 一 些 报 刊 纷 纷 上 网, 有 的 依 托 一 些 公 用 信 息 网 或 其 他 网 络 服 务 主 站, 有 的 单 独 设 立 网 址 到 1995 年 底, 国 内 尝 试 上 网 的 报 刊 接 近 十 家 1996 年 10 月, 广 东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建 立 了 网 站, 标 志 着 我 国 广 电 传 媒 开 始 了 上 网 的 尝 试, 同 年 12 月, 中 央 电 视 台 建 立 了 网 站 这 一 阶 段 是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发 展 的 初 始 阶 段, 上 网 的 用 户 数 量 不 多, 网 速 慢, 网 页 更 新 频 率 低,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基 本 上 是 将 自 己 的 内 容 照 搬 到 网 上, 这 一 时 期 的 新 闻 网 站 仅 仅 是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的 电 子 版 如 报 纸, 除 了 网 站 页 面 无 法 沿 袭 报 纸 版 面 之 外, 其 内 容 基 本 上 与 母 报 一 模 一 样, 没 有 区 别 因 而, 对 于 初 期 创 办 的 这 些 少 数 新 闻 网 站, 可 以 概 括 为 一 报 / 一 台 / 一 网 站 的 模 式 新 闻 网 站 只 是 作 为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在 互 联 网 上 的 延 伸, 其 作 用 主 要 是 扩 大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的 读 者 范 围, 改 善 发 行 状 况, 提 高 在 海 外 的 影 响 力, 并 没 有 充 分 发 挥 网 络 传 播 的 优 势 (2) 快 速 成 长 期 (1997 年 -1999 年 ), 实 现 了 由 少 到 多 的 发 展 这 一 时 期, 互 联 网 的 概 念 得 到 普 及 首 先 是 由 于 一 些 网 络 服 务 商 (SP) 的 积 极 宣 传, 以 及 它 们 在 服 务 和 价 格 方 面 展 开 的 竞 争, 刺 激 了 互 联 网 络 的 发 展 和 应 用 其 次, 美 国 人 尼 葛 洛 庞 蒂 的 数 字 化 生 存 这 本 书 对 中 国 互 联 网 的 发 展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书 中 描 绘 的 迷 人 的 数 字 化 生 存 的 场 景, 使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在 网 络 上 迈 出 了 更 大 的 步 子 到 1996 年 底, 全 国 的 互 联 网 用 户 已 经 超 过 10 万 1997 年 1 月 1 日, 人 民 日 报 建 立 网 络 版, 这 成 为 我 国 主 流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上 网 建 站 的 标 志 性 事 件, 对 中 国 新 闻 网 站 的 发 展 具 有 里 程 碑 的 意 义 随 后, 中 央 级 重 点 新 闻 媒 体 纷 纷 开 始 了 网 站 的 建 设 自 1997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网 络 新 闻 传 播 业 呈 现 出 快 速 发 展 的 态 势 据 中 国 互 联 网 信 息 中 心 统 计, 到 1998 年 底, 国 内 共 有 127 家 报 纸 上 网, 中 国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上 网 的 数 量 急 剧 增 长 至 1999 年, 各 种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已 经 在 互 联 网 上 全 面 开 花, 形 成 了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发 展 的 第 一 波 上 网 潮 这 一 时 期 新 闻 网 站 内 容 逐 渐 走 出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的 翻 版, 在 新 闻 题 材 报 道 手 段 表 现 形 式 等 方 面 开 始 了 对 网 络 新 闻 传 播 规 律 的 探 索, 显 示 出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对 新 闻 网 站 发 展 的 整 体 意 识 的 觉 醒 1999 年 5 月, 中 国 驻 南 斯 拉 夫 使 馆 被 炸, 人 民 日 报 网 络 版 在 对 这 一 重 大 1-1-171
新 闻 事 件 报 道 中, 显 示 了 其 在 时 效 性 交 互 性 海 量 性 上 无 比 的 优 势, 事 件 发 生 后, 网 站 最 高 日 访 问 量 达 到 了 124 万 人 次 这 意 味 着 我 国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开 始 创 建 特 色 鲜 明 的 独 立 网 站 新 华 社 网 络 版 中 央 电 视 台 网 络 版 光 明 日 报 网 络 版 等 国 家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也 显 示 出 对 网 络 新 闻 发 展 的 觉 醒, 增 长 态 势 明 显 1998 年 9 月, 经 河 南 省 委 省 政 府 同 意,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批 准, 由 河 南 省 委 宣 传 部 主 管 河 南 日 报 报 业 集 团 主 办 的 大 河 网 成 功 创 办, 这 是 我 国 第 一 家 省 级 新 闻 网 站, 也 是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起 步 时 期 的 典 型 代 表 紧 随 其 后,1999 年 1 月, 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主 管 主 办 的 事 业 单 位 四 川 新 闻 站 成 立, 并 开 通 四 川 新 闻 网, 它 是 我 国 第 一 家 没 有 传 统 母 媒 体 的 纯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3) 调 整 期 (2000 年 -2003 年 ), 实 现 了 从 单 一 模 式 到 多 种 道 路 的 探 索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从 2000 年 至 2003 年 开 始 进 入 调 整 期, 其 直 接 原 因 是 美 国 股 票 市 场 纳 斯 达 克 科 技 股 一 泻 千 里, 网 络 经 济 泡 沫 破 灭, 一 些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已 经 开 始 认 识 并 研 究 网 络 新 闻 的 独 特 规 律, 关 于 新 闻 网 站 的 经 营 模 式 和 未 来 发 展 之 路 的 探 索, 成 为 这 一 阶 段 关 心 的 重 点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开 始 以 各 种 方 式 探 索 自 己 的 网 上 之 路, 如 地 方 媒 体 开 始 探 索 联 合 的 网 络 发 展 模 式 2000 年 5 月 北 京 市 的 9 家 市 属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北 京 日 报 北 京 青 年 报 北 京 晨 报 北 京 晚 报 北 京 经 济 报 北 京 广 播 电 视 报 北 京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北 京 电 视 台 北 京 有 线 广 播 电 视 台 与 北 京 四 海 华 仁 国 际 文 化 传 播 中 心 及 北 京 实 华 开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合 作 成 立 了 北 京 千 龙 新 闻 网 ( 简 称 千 龙 网 ), 千 龙 网 与 北 京 这 9 家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共 享 信 息 资 源, 形 成 自 己 的 采 编 队 伍, 以 独 立 媒 体 的 身 份 发 布 新 闻 与 千 龙 网 类 似, 由 10 家 上 海 主 要 的 传 统 新 闻 媒 体 机 构 联 手 创 建 了 东 方 网 与 此 同 时, 中 央 级 新 闻 媒 体 网 站 纷 纷 进 行 改 版 更 名, 目 的 是 为 了 进 一 步 拓 展 网 站 的 内 容 和 服 务 范 围 2000 年 8 月 21 日, 人 民 日 报 网 络 版 更 名 为 人 民 网, 与 此 同 时, 新 华 社 网 站 也 果 断 改 版 为 新 华 网 从 大 环 境 上 看, 网 络 经 济 自 2002 下 半 年 开 始 复 苏, 同 时,2003 年 发 生 的 重 大 国 际 国 内 事 件, 给 了 网 络 新 闻 更 多 的 操 练 机 会 和 表 现 舞 台 这 一 时 期, 我 国 网 络 媒 体 的 发 展 被 政 府 提 到 了 战 略 高 度 2000 年 11 月 6 日,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公 室 和 信 息 产 业 部 联 合 发 布 了 互 联 网 站 从 事 登 载 新 闻 业 务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同 时, 信 息 产 业 部 发 布 了 互 联 网 电 子 公 告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这 两 个 规 定 的 出 台, 对 规 范 互 联 网 登 载 新 闻 的 业 务, 维 护 互 联 网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合 法 性 以 及 保 护 新 闻 单 位 的 1-1-172
合 法 权 益, 规 范 电 子 公 告 行 为,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等 等, 都 起 到 了 关 键 的 作 用, 其 中 最 大 的 受 益 者 当 属 新 闻 网 站 由 此 可 见,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的 出 台 给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的 发 展 保 驾 护 航,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实 现 了 向 规 范 化 规 模 化 的 转 型, 新 闻 网 站 开 始 跻 身 主 流 媒 体 的 行 列 2003 年 成 为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发 展 史 上 的 分 水 岭 (4) 深 入 发 展 期 (2004 年 -2007 年 ), 实 现 了 向 网 络 传 播 深 度 和 广 度 的 进 军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的 深 入 发 展 期 是 伴 随 着 Web2.0 时 代 的 到 来 而 开 始 的 2004 年 3 月 欧 雷 利 媒 体 公 司 (O.Reilly Media) 负 责 在 线 出 版 及 研 究 的 副 总 裁 戴 尔 多 尔 蒂 (Dale Dougherty) 在 公 司 的 一 次 会 议 上 随 口 将 互 联 网 上 最 近 出 现 的 一 些 新 动 向 用 web2.0 一 词 来 定 义 此 后,web2.0 成 为 2003 年 之 后 互 联 网 最 热 门 的 概 念 之 一 Web2.0 的 本 质 特 征 是 强 调 参 与 展 示 和 信 息 互 动, 包 括 博 客 播 客 RSS 社 会 书 签 等 各 种 应 用 随 着 Web2.0 观 念 的 逐 渐 普 及,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也 不 甘 示 弱, 为 了 适 应 受 众 的 需 求 纷 纷 进 行 改 版, 增 加 互 动 内 容, 如 我 国 四 大 主 流 新 闻 网 站 人 民 网 央 视 国 际 新 华 网 中 国 广 播 网 纷 纷 开 辟 了 视 频 和 音 频 栏 目 此 时 的 新 闻 网 站 逐 渐 将 博 客 视 频 RSS 等 作 为 重 要 的 传 播 手 段, 从 一 定 程 度 上 体 现 了 互 联 网 的 互 动 多 媒 体 等 本 质 无 论 是 地 方 还 是 中 央 新 闻 网 站 都 在 积 极 探 索 最 新 的 网 络 传 播 运 作 方 式, 不 再 满 足 于 单 纯 的 电 子 版 或 网 络 版, 开 始 向 网 络 传 播 的 深 度 和 广 度 进 军, 其 标 志 就 是 各 家 新 闻 网 站 开 始 自 觉 利 用 网 络 传 播 的 优 势 来 进 行 内 容 和 形 式 的 取 舍, 追 求 时 效 性, 对 关 键 字 或 有 关 背 景 建 立 超 链 接, 方 便 受 众 查 阅 相 关 信 息, 并 且 大 量 运 用 图 片 专 题, 扩 展 新 闻 信 息 的 深 度, 吸 引 受 众 的 眼 球 由 此,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开 始 了 个 性 化 服 务 的 追 求, 如 娱 乐 购 物 网 上 社 区 等 (5) 网 络 主 流 媒 体 时 期 (2008 年 -2012 年 )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发 展 到 现 在, 已 经 成 为 绝 对 的 网 络 主 流 媒 体 据 数 据 显 示,2009 年 中 央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日 均 页 面 访 问 量 已 经 达 到 了 5.2 亿, 与 2002 年 相 比 增 长 了 4 倍 关 于 国 庆 60 周 年 的 报 道 创 下 历 史 记 录, 仅 新 华 网 从 10 月 l 日 零 点 到 10 月 1 日 晚 24 点 就 播 发 中 外 文 文 字 稿 件 6,300 多 条, 中 英 文 图 片 上 千 张, 视 频 时 长 为 2,100 多 分 钟, 参 与 新 华 网 网 上 互 动 的 网 民 达 到 了 2,000 万 人 此 外, 人 民 网 中 国 网 央 视 网 也 在 天 安 门 广 场 进 行 了 大 型 的 现 场 直 播 活 动 也 正 是 在 这 一 时 期, 地 方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开 始 成 为 各 省 ( 市 区 ) 网 上 宣 传 和 服 务 群 众 的 一 个 重 要 窗 口 在 全 国 主 流 新 闻 网 站 人 民 网 新 华 网 等 和 大 型 商 业 网 站 新 浪 搜 狐 1-1-173
等 冲 击 下, 地 方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发 展 理 念 经 营 领 域 业 务 模 式 等 都 在 探 索 中 不 断 深 化 拓 展 互 联 网 技 术 的 突 破, 也 带 动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在 传 播 内 容 形 式 等 方 面 更 加 丰 富, 传 播 力 影 响 力 竞 争 力 都 不 断 增 强 这 一 时 期, 中 央 启 动 了 新 闻 网 站 改 革, 提 出 要 推 动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上 市, 进 一 步 增 强 舆 论 传 播 力 和 影 响 力 首 次 明 确 将 推 动 10 家 中 央 及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进 行 登 陆 国 内 A 股 市 场 的 这 10 家 新 闻 网 站 分 别 是 人 民 网 新 华 网 央 视 网 东 方 网 千 龙 网 北 方 网 大 众 网 浙 江 在 线 四 川 新 闻 网 和 华 声 在 线 (6) 融 合 发 展 新 时 期 (2013 年 至 今 ) 随 着 互 联 网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发 展, 媒 介 融 合 迸 发 出 新 生 能 量, 从 传 统 媒 体 开 始 提 出 报 网 融 合 台 网 融 合, 到 互 联 网 思 维 席 卷 整 个 媒 介 市 场 乃 至 信 息 产 业, 所 见 之 处 皆 是 融 合 信 息 传 播 渠 道 方 式 日 益 多 元 化, 不 再 单 纯 通 过 PC 端 来 推 送 新 闻 信 息, 官 方 微 博 微 信 客 户 端 等 大 量 被 采 用, 形 成 了 新 媒 体 集 群 这 一 时 期, 无 论 是 否 依 托 于 传 统 母 媒 体, 新 闻 网 站 都 加 快 了 融 合 发 展 步 伐, 以 报 网 融 合 为 基 石 的 内 容 融 合, 以 多 渠 道 融 合 为 依 托 的 营 销 融 合, 以 多 元 一 体 化 经 营 为 体 系 的 产 业 融 合 不 断 深 化 纵 观 当 前 我 国 的 新 闻 类 网 站, 大 致 可 以 分 为 三 类 : 第 一 类 是 以 中 央 级 传 统 媒 体 为 母 体 的 全 国 性 综 合 新 闻 网 站, 如 人 民 网 新 华 网 等 ; 第 二 类 是 有 风 险 投 资 积 极 参 与 的 商 业 性 盈 利 网 站, 如 新 浪 网 易 等 ; 第 三 类 是 基 于 地 方 党 委 政 府 支 持 没 有 任 何 传 统 媒 体 背 景 独 立 发 展 的 新 闻 网 站, 或 者 依 托 传 统 媒 体 而 建 立 的 地 方 综 合 性 新 闻 网 站, 前 者 在 全 国 都 比 较 少, 如 四 川 新 闻 网, 后 者 为 大 多 数 如 千 龙 网 大 众 网 四 川 在 线 等 目 前, 全 国 31 个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都 有 自 己 的 新 闻 门 户 网 站, 一 般 统 称 为 地 方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地 方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的 主 办 或 者 主 管 部 门 通 常 为 地 方 党 委 宣 传 部 或 者 媒 体 集 团, 其 策 划 筹 资 安 排 建 立 管 理 等 多 是 通 过 行 政 手 段 完 成, 具 有 中 国 特 色 发 展 模 式, 是 某 一 区 域 内 拥 有 独 立 新 闻 采 编 权 的 网 络 媒 体, 所 传 播 的 重 点 内 容 是 新 闻 信 息 特 别 是 地 方 新 闻 信 息, 具 有 窗 口 性 和 平 台 性, 主 要 受 众 群 体 多 为 网 站 所 在 地 区 居 住 于 大 中 小 城 市 的 网 民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具 有 的 优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 1-1-174
第 一, 资 源 优 势 特 别 是 产 生 于 传 统 媒 体 母 体 之 中 的 新 闻 网 站, 它 从 属 于 传 统 媒 体, 既 是 传 统 媒 体 的 一 种 拓 展 和 延 伸, 又 是 新 兴 信 息 技 术 向 传 统 传 播 业 的 渗 透, 这 对 新 闻 网 站 的 发 展 产 生 积 极 的 作 用 第 二, 公 信 力 优 势 新 闻 网 站 的 母 体 尤 其 是 中 央 和 地 方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的 母 体, 是 我 国 一 流 的 新 闻 媒 体, 长 期 以 来, 在 社 会 上 和 读 者 中 形 成 了 较 高 的 权 威 性 和 影 响 力 即 使 没 有 传 统 母 媒 体, 但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都 是 由 党 委 政 府 主 办 主 管, 使 得 这 些 新 闻 网 站 具 有 很 好 的 市 场 信 誉 和 公 信 力 第 三, 政 策 优 势 政 府 在 加 大 互 联 网 管 理 的 同 时, 也 不 断 加 强 了 对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的 支 持 力 度 无 论 是 对 互 联 网 市 场 秩 序 的 规 范, 还 是 舆 论 上 的 支 持, 都 为 新 闻 网 站 发 展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外 部 氛 围 新 闻 网 站 在 竞 争 过 程 中 也 存 在 一 定 的 劣 势 一 方 面 是 在 资 金 满 足 程 度 人 员 素 质 的 高 低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多 寡 市 场 拓 展 能 力 经 营 管 理 能 力 现 代 管 理 水 平 等 环 节, 新 闻 网 站 都 存 在 着 不 同 程 度 的 差 距 尤 其 突 出 的 是 人 员 素 质 的 不 适 应 和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缺 乏 以 及 技 术 开 发 能 力 的 不 足, 常 常 使 新 闻 网 站 难 以 摆 脱 被 动 局 面 即 使 属 于 传 统 媒 体 长 项 的 新 闻 采 编, 在 网 上 往 往 也 难 见 其 优 势 二 是 技 术 创 新 不 够 新 闻 网 站 依 存 于 互 联 网, 特 别 是 在 移 动 互 联 网 时 代, 跟 踪 新 技 术 的 能 力 技 术 开 发 能 力 等 等 的 滞 后 随 着 新 媒 体 传 播 手 段 的 不 断 革 新 和 发 展, 新 闻 网 站 特 别 是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必 须 采 取 更 加 多 元 化 的 方 式, 加 快 融 合 发 展, 充 分 运 用 新 技 术 新 应 用, 创 新 传 播 方 式, 提 高 新 闻 的 权 威 性 信 息 传 播 的 广 泛 性 精 准 性 和 用 户 获 取 的 便 捷 性, 才 能 不 断 提 高 社 会 影 响 力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 三 ) 行 业 经 营 模 式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的 经 营 模 式 主 要 为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提 供 商 将 自 主 采 集 或 外 购 的 信 息 在 编 辑 整 理 后, 通 过 PC 终 端 或 移 动 终 端 等 媒 体 渠 道 发 送 至 终 端 受 众, 并 通 过 向 广 告 主 和 终 端 受 众 收 费 等 方 式 实 现 盈 利 各 经 营 环 节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信 息 生 产 发 送 方 式 从 信 息 生 产 的 环 节 来 看 : 对 于 新 闻 单 位, 信 息 内 容 主 要 来 源 于 自 行 采 编 转 载 其 他 1-1-175
新 闻 单 位 及 其 他 媒 体 信 息 或 产 品 两 种 方 式 对 于 非 新 闻 单 位 而 言, 由 于 无 时 政 类 新 闻 信 息 自 行 采 编 权, 使 得 他 们 需 从 新 闻 单 位 采 购 新 闻 信 息 或 通 过 整 合 其 它 内 容 资 源 来 搜 集 生 产 信 息 从 信 息 发 送 的 环 节 来 看 : 对 于 PC 终 端, 企 业 多 采 取 设 立 网 站 的 方 式 来 向 用 户 传 递 信 息 ; 对 于 移 动 终 端, 目 前 可 采 用 的 方 法 除 了 通 过 手 机 浏 览 器 浏 览 网 站 外, 开 发 企 业 APP 与 通 过 电 信 运 营 商 发 送 手 机 报 都 是 使 用 极 为 广 泛 和 有 效 的 传 播 途 径 (2) 收 费 方 式 一 般 而 言, 就 纯 新 闻 网 站 来 讲, 其 经 营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四 个 方 面 : 一 是 内 容 销 售 新 闻 网 站 利 用 自 己 的 采 编 权, 获 取 信 息 资 源 优 势 进 行 内 容 销 售, 如 其 他 商 业 网 站 必 须 与 新 闻 网 站 签 订 付 费 协 议, 方 可 转 载 新 闻 网 站 的 新 闻 内 容 对 内 容 进 行 收 费 的 对 象 已 经 多 元 化, 包 括 媒 体 企 业 和 个 人 ; 二 是 无 线 增 值 业 务 新 闻 网 站 推 出 一 些 收 费 的 信 息 服 务, 以 提 供 手 机 短 信 彩 信 的 形 式 最 为 常 见 ; 三 是 网 络 广 告 进 行 广 告 经 营 是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收 入 的 重 要 来 源 总 的 来 说, 与 商 业 网 站 相 比, 我 国 新 闻 网 站 并 未 形 成 清 晰 成 熟 的 商 业 运 营 模 式 灵 活 的 广 告 推 广 方 式, 新 闻 网 站 的 经 营 效 益 并 不 明 显 ; 四 是 政 府 购 买 新 闻 网 站 具 有 鲜 明 的 意 识 形 态 属 性, 承 担 着 重 要 的 宣 传 任 务 为 支 持 新 闻 网 站 更 好 发 挥 宣 传 舆 论 阵 地 作 用, 政 府 一 般 会 通 过 财 政 资 金 或 购 买 服 务 的 方 式, 依 据 新 闻 网 站 承 担 宣 传 任 务 情 况, 采 购 相 应 的 服 务 ( 四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1 行 业 内 主 要 企 业 目 前, 我 国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正 处 在 新 的 发 展 转 型 期, 新 技 术 新 应 用 新 业 务 层 出 不 穷 以 新 浪 腾 讯 等 为 代 表 的 民 营 大 型 互 联 网 企 业 凭 借 灵 活 的 市 场 机 制 融 资 机 制 和 用 人 机 制, 市 场 规 模 和 媒 体 影 响 力 日 益 扩 大 与 此 同 时, 中 央 和 地 方 重 点 新 闻 单 位 网 站 也 迅 速 崛 起, 在 引 导 网 络 舆 论 推 动 中 国 特 色 网 络 文 化 建 设 和 发 展 方 面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1-1-176
用 近 年 来, 上 述 各 类 新 媒 体 企 业 充 分 利 用 国 家 政 策 支 持, 通 过 资 源 整 合, 大 力 开 展 互 动 交 流 社 区 服 务 动 漫 游 戏 网 络 音 视 频 手 机 报 手 机 电 视 以 及 电 信 增 值 等 业 务, 积 极 抢 占 网 络 舆 论 制 高 点, 迅 速 壮 大 实 力 行 业 内 主 要 企 业 具 体 如 下 : 大 型 全 国 性 互 联 网 企 业 新 浪 新 浪 公 司 是 一 家 服 务 于 中 国 及 全 球 华 人 社 群 的 网 络 媒 体 公 司 新 浪 通 过 门 户 网 站 新 浪 网 (SINA.com) 移 动 门 户 手 机 新 浪 网 (SINA.cn) 和 社 交 网 络 服 务 及 微 博 客 服 务 新 浪 微 博 (Weibo.com) 组 成 的 数 字 媒 体 网 络, 帮 助 广 大 用 户 通 过 互 联 网 和 移 动 设 备 获 得 专 业 媒 体 和 用 户 自 生 成 的 多 媒 体 内 容 (UGC) 并 与 友 人 进 行 兴 趣 分 享 新 浪 网 通 过 旗 下 多 家 地 区 性 网 站 提 供 针 对 当 地 用 户 的 特 色 专 业 内 容, 并 提 供 一 系 列 增 值 服 务 手 机 新 浪 网 为 WAP 用 户 提 供 来 自 新 浪 门 户 的 定 制 信 息 和 娱 乐 内 容 新 浪 微 博 是 基 于 开 放 平 台 架 构 的 寄 存 自 生 和 第 三 方 应 用 的 社 交 网 络 服 务 及 微 博 客 服 务, 提 供 微 博 和 社 交 网 络 服 务, 帮 助 用 户 随 时 随 地 与 任 何 人 联 系 和 分 享 信 息 腾 讯 腾 讯 成 立 于 1998 年 11 月, 是 目 前 中 国 领 先 的 互 联 网 综 合 服 务 提 供 商 之 一, 为 亿 级 海 量 用 户 提 供 稳 定 优 质 的 各 类 服 务, 始 终 处 于 稳 健 发 展 的 状 态 目 前, 腾 讯 把 为 用 户 提 供 一 站 式 在 线 生 活 服 务 作 为 战 略 目 标, 提 供 互 联 网 增 值 服 务 网 络 广 告 服 务 和 电 子 商 务 服 务 通 过 即 时 通 信 工 具 QQ 移 动 社 交 和 通 信 服 务 微 信 和 WeChat 门 户 网 站 腾 讯 网 (QQ.com) 腾 讯 游 戏 社 交 网 络 平 台 QQ 空 间 等 中 国 领 先 的 网 络 平 台, 满 足 互 联 网 用 户 沟 通 资 讯 娱 乐 和 电 子 商 务 等 方 面 的 需 求 人 民 网 中 央 新 闻 网 站 1997 年 1 月 1 日, 人 民 网 正 式 上 线, 是 人 民 日 报 建 设 的 以 新 闻 为 主 的 大 型 网 上 信 息 交 互 平 台, 是 人 民 日 报 社 控 股 的 传 媒 文 化 上 市 公 司, 也 是 国 际 互 联 网 上 最 大 的 综 合 性 网 络 媒 体 之 一 人 民 网 除 中 文 版 本 外, 还 拥 有 7 种 少 数 民 族 语 言 及 9 种 外 文 版 本, 用 文 字 图 片 视 频 微 博 客 户 端 等 多 种 手 段, 每 天 24 小 时 在 第 一 时 间 向 全 球 发 布 丰 富 多 彩 的 信 息, 内 容 涉 及 政 治 经 济 社 会 文 化 等 各 个 领 域 目 前, 人 民 网 形 成 了 新 闻 采 写 网 络 评 论 在 线 访 谈 社 区 互 动 视 频 直 播 移 动 互 联 发 布 互 相 配 合 的 快 速 权 威 深 度 新 闻 报 道 模 式, 网 民 覆 盖 20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新 华 网 1-1-177
新 华 网 是 国 家 通 讯 社 新 华 社 主 办 的 综 合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门 户 网 站, 是 中 国 最 具 影 响 力 的 网 络 媒 体 和 具 有 全 球 影 响 力 的 中 文 网 站 之 一 作 为 新 华 社 全 媒 体 新 闻 信 息 产 品 的 主 要 传 播 平 台, 拥 有 31 个 地 方 频 道 以 及 英 法 西 俄 阿 日 韩 德 藏 维 蒙 等 多 种 语 言 频 道, 日 均 多 语 种 多 终 端 发 稿 达 1.5 万 条 央 视 网 央 视 网 是 中 国 网 络 电 视 台 旗 下 互 联 网 站 业 务, 也 是 中 央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以 视 频 为 特 色, 以 互 动 和 移 动 服 务 为 基 础, 以 特 色 产 品 和 独 家 观 点 为 核 心, 面 向 全 球 多 终 端 立 体 化 的 新 闻 信 息 共 享 平 台 央 视 网 拥 有 中 国 最 大 的 网 络 视 频 新 闻 数 据 库, 作 为 中 央 电 视 台 的 官 方 网 站, 汇 聚 了 100 多 个 CCTV 新 闻 名 栏 官 网, 同 时 还 集 纳 了 50 个 地 方 卫 视 新 闻 名 栏, 此 外, 央 视 网 还 拥 有 覆 盖 全 国 的 新 媒 体 记 者 网 络 和 新 闻 拍 客 队 伍,24 小 时 不 间 断 地 提 供 最 快 捷 最 权 威 最 全 面 最 丰 富 的 新 闻 视 听 与 互 动 服 务 北 京 千 龙 网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千 龙 网 是 中 共 北 京 市 委 宣 传 部 主 管 举 办, 由 北 京 日 报 社 北 京 电 视 台 等 京 城 主 要 传 媒 共 同 发 起 和 创 办 的 国 内 第 一 家 综 合 性 新 闻 网 站 千 龙 网 于 2000 年 5 月 25 日 正 式 开 通, 现 有 频 道 50 多 个, 日 均 发 布 信 息 近 2,000 条 图 片 1,000 张 以 上, 日 均 页 面 浏 览 量 最 高 达 到 2,600 万, 平 均 每 年 制 作 报 道 专 题 约 500 个, 网 络 直 播 300 场, 是 北 京 网 络 宣 传 主 阵 地 上 海 东 方 网 东 方 网 是 由 上 海 文 化 广 播 影 视 集 团 上 海 教 育 电 视 台 等 多 家 机 构 联 合 组 建 的 有 新 闻 特 色 的 大 型 综 合 性 网 站 东 方 网 于 2000 年 5 月 28 日 开 通 目 前, 东 方 网 拥 有 3 个 语 种 80 个 主 体 频 道 ;200 多 万 日 均 用 户 4,000 多 万 日 均 页 读 数 ; 有 1,000 余 项 网 络 技 术 应 用 ; 为 上 海 1,000 多 家 单 位 以 及 中 国 上 海 政 府 网 站 世 博 会 官 方 网 站 等 重 大 项 目 提 供 网 络 平 台 服 务 天 津 北 方 网 北 方 网 是 由 天 津 市 委 宣 传 部 牵 头, 天 津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天 津 电 视 台 天 津 日 报 等 共 同 投 入 资 金 组 建 的 大 型 综 合 性 媒 体 网 站 北 方 网 于 2000 年 12 月 18 日 开 通, 目 前 日 均 页 面 访 问 量 3,800 万, 已 成 为 天 津 市 权 威 网 络 媒 体 山 东 大 众 网 大 众 网, 是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公 室 批 准 成 立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主 办 的 山 东 省 第 一 新 闻 网 站 和 外 宣 网 站 网 站 连 续 三 年 获 中 国 新 闻 奖 一 等 奖, 综 合 实 力 居 全 国 省 级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前 列 1-1-178
目 前, 大 众 网 已 经 搭 建 起 两 网 ( 大 众 网 掌 上 大 众 网 ) 一 报 ( 山 东 手 机 报 ) 两 端 ( 山 东 24 小 时 新 闻 客 户 端 山 东 手 机 报 客 户 端 ) 两 刊 ( 大 众 舆 情 参 考 齐 鲁 手 机 杂 志 ) 一 社 ( 大 众 音 像 出 版 社 ) 一 屏 ( 城 市 大 屏 联 播 网 ) 两 平 台 ( 在 山 东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周 游 齐 鲁 在 线 旅 游 平 台 ) 的 发 展 格 局, 形 成 了 上 下 联 动 固 定 移 动 结 合 纸 质 网 络 互 补 室 内 户 外 并 行 的 多 层 次 全 方 位 立 体 式 传 播 体 系 华 声 在 线 华 声 在 线 新 闻 网 站 于 2001 年 5 月 成 立 依 托 湖 南 日 报 报 业 集 团 六 报 两 刊 优 质 的 新 闻 资 源, 华 声 在 线 成 长 为 湖 南 省 访 问 量 最 大 的 新 闻 门 户 网 站, 并 率 先 成 为 完 全 市 场 化 的 省 级 党 报 网 站 经 过 九 年 的 发 展, 华 声 在 线 已 发 展 成 为 一 个 以 互 联 网 为 核 心, 覆 盖 网 络 杂 志 报 纸 手 机 数 字 出 版 户 外 新 媒 体 的 跨 媒 介 跨 区 域 传 播 平 台, 成 为 一 个 融 合 不 同 业 务 形 态 和 媒 介 形 态 的 全 媒 体 集 团 浙 江 在 线 浙 江 在 线 成 立 于 1999 年, 是 浙 江 省 惟 一 的 省 级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和 综 合 性 门 户 网 站 浙 江 在 线 除 提 供 时 政 新 闻 外, 还 提 供 手 机 报 手 机 短 信 互 动 直 播 论 坛 博 客 微 博 在 线 多 媒 体 点 播 分 类 信 息 查 询 等 文 字 图 片 与 视 频 音 频 结 合 的 全 方 位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目 前 浙 江 在 线 日 访 问 量 达 1,500 多 万 人 次, 网 站 日 均 更 新 量 达 到 4,000 条 以 上 2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与 变 动 趋 势 公 司 选 取 了 与 公 司 业 务 较 为 可 比 的 3 家 公 司 2013 年 至 2015 年 综 合 毛 利 率 数 据, 对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进 行 分 析 公 司 名 称 业 务 分 类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广 告 宣 传 50% 58% 61% 信 息 服 务 45% 47% 45% 人 民 网 移 动 增 值 55% 53% 54% 互 联 网 彩 票 70% 69% - 综 合 52% 57% 57% 网 络 广 告 - 66% 72% 信 息 服 务 - 55% 49% 新 华 网 网 站 建 设 及 技 术 服 务 - 53% 46% 移 动 互 联 网 - 15% 46% 综 合 - 57% 63%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广 告 宣 传 服 务 53% 60% 56% 1-1-179
公 司 名 称 业 务 分 类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传 媒 集 团 信 息 服 务 78% 69% 63% 技 术 服 务 38% 72% 67% 移 动 互 联 网 业 务 90% 87% 87% 电 子 商 务 及 商 业 服 务 6% 13% 14% 综 合 50% 62% 61%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63% 60% 56%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77% 75% 75% 川 网 股 份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37% 55% 23%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53% - - 综 合 66% 68% 67% 数 据 来 源 : 上 市 公 司 年 报 及 招 股 说 明 书 通 过 上 表 可 以 看 到, 目 前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 一 方 面 是 由 于 客 户 需 求 保 持 高 速 地 增 长, 另 一 方 面 是 由 于 轻 资 产 高 技 术 含 量 的 特 点 使 得 相 关 业 务 具 有 高 毛 利 率 的 行 业 特 征 ( 五 )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1 新 媒 体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进 入 高 速 发 展 时 期 随 着 技 术 发 展 和 人 们 消 费 习 惯 转 移, 以 报 刊 杂 志 广 播 电 视 为 代 表 的 传 统 媒 体 日 渐 式 微, 而 以 PC 终 端 和 移 动 终 端 为 代 表 的 新 兴 信 息 传 播 媒 体 日 益 兴 盛, 推 动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进 一 步 发 展 根 据 CNNIC 和 艾 瑞 统 计, 截 至 2015 年 年 底, 我 国 互 联 网 网 民 数 量 达 到 6.88 亿, 同 时 互 联 网 广 告 市 场 规 模 亦 突 破 2,100 亿 元 截 至 2015 年 末, 我 国 手 机 上 网 网 民 数 达 到 已 达 到 6.20 亿 有 着 庞 大 用 户 群 的 PC 终 端 和 移 动 终 端 必 将 迎 来 黄 金 发 展 期, 新 媒 体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的 市 场 成 长 空 间 巨 大 2 移 动 化 趋 势 明 显 2012 年, 手 机 网 民 用 户 数 达 4.20 亿 人, 手 机 首 次 超 越 台 式 电 脑 成 为 第 一 大 上 网 终 1-1-180
端 随 着 移 动 终 端 的 迅 速 普 及 和 3G 4G 网 络 的 全 面 铺 开,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进 入 移 动 时 代 工 信 部 统 计 显 示, 截 止 2015 年 末, 我 国 手 机 用 户 达 13.06 亿 户, 普 及 率 达 到 96.5 部 / 百 人 其 中 移 动 宽 带 用 户 ( 即 3G 和 4G 用 户 ) 占 比 高 达 88.8%,4G 用 户 增 长 尤 为 明 显, 由 2014 年 的 0.97 亿 户 增 加 至 2015 年 的 3.86 亿 户 随 着 人 们 生 活 和 工 作 节 奏 加 快 时 间 碎 片 化 程 度 提 高 以 及 社 会 群 体 流 动 性 增 强, 信 息 传 播 受 众 将 更 多 地 利 用 零 碎 的 时 间 来 获 取 信 息 受 制 于 携 带 不 便 信 息 量 较 小 等 缺 陷, 传 统 报 刊 杂 志 和 纸 质 书 刊 的 发 展 空 间 日 益 萎 缩 ; 而 移 动 终 端 的 便 捷 性 和 易 于 携 带 性 使 得 用 户 可 以 在 一 天 当 中 多 次 获 取 信 息, 大 大 优 化 了 用 户 体 验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的 移 动 化 趋 势 还 将 持 续 发 展, 并 成 为 未 来 行 业 发 展 的 重 要 方 向 3 信 息 传 播 工 具 和 产 品 渠 道 多 元 化 随 着 终 端 受 众 对 新 媒 体 产 品 个 性 化 定 制 化 的 需 求 逐 渐 增 强, 信 息 传 播 工 具 和 产 品 由 单 一 向 多 元 过 渡 将 成 为 行 业 趋 势 未 来 的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提 供 商 将 不 断 实 施 技 术 改 造 和 升 级, 以 用 户 需 求 为 导 向, 通 过 创 新 的 信 息 传 播 产 品 和 工 具, 为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定 制 化 的 信 息 预 计 未 来 类 似 于 微 博 微 信 等 新 型 的 信 息 传 播 工 具 和 产 品 还 将 不 断 出 现, 终 端 受 众 将 通 过 多 元 化 的 产 品 渠 道 汲 取 所 需 信 息 4 信 息 传 播 内 容 多 元 化 未 来 的 信 息 传 播 内 容 将 在 广 度 和 深 度 上 扩 展, 呈 现 多 元 化 的 发 展 态 势 广 度 上 :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提 供 商 基 于 其 长 期 积 累 所 得 的 庞 大 行 业 数 据 库, 进 一 步 整 合 已 有 资 源, 充 分 挖 掘 信 息 价 值, 拓 展 信 息 服 务 外 延, 在 时 政 新 闻 之 外, 为 用 户 提 供 包 括 商 业 生 活 医 疗 教 育 等 各 方 面 的 社 会 和 行 业 信 息 深 度 上 : 随 着 诸 如 LBS( 位 置 服 务 ) 二 维 码 等 移 动 技 术 的 成 熟 应 用, 未 来 的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和 产 品 将 深 入 本 地, 为 本 地 用 户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信 息 服 务, 终 端 受 众 将 在 生 活 的 方 方 面 面 享 受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带 来 的 便 利 5 信 息 的 跟 踪 和 监 测 日 趋 重 要 近 年 来, 随 着 互 联 网 技 术 的 迅 速 发 展 和 网 民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众 通 过 各 类 网 络 渠 道 对 政 治 经 济 社 会 医 疗 等 各 类 新 闻 热 点 表 达 自 己 的 观 点 和 诉 求 的 热 情 日 益 高 涨 由 于 网 络 信 息 的 快 速 流 动, 一 些 缺 乏 理 性 的 网 络 言 论 很 容 易 在 短 时 间 内 被 放 大 和 传 播, 对 所 1-1-181
涉 政 府 及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声 誉 带 来 极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随 着 未 来 互 联 网 内 容 继 续 呈 爆 炸 式 增 长, 信 息 的 跟 踪 和 监 测 将 变 得 日 趋 重 要 四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地 位 ( 一 ) 发 行 人 的 市 场 地 位 经 过 多 年 经 营 和 行 业 积 累, 公 司 已 建 立 起 以 时 政 新 闻 为 主 民 生 资 讯 为 辅 的 信 息 传 播 和 交 互 平 台, 成 为 普 通 受 众 与 政 府 沟 通 的 重 要 桥 梁 公 司 主 要 的 四 类 产 品 和 服 务 均 具 有 较 高 的 市 场 地 位 1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该 类 业 务 指 公 司 以 四 川 新 闻 网 为 主 要 平 台, 向 国 内 外 网 民 提 供 全 国 及 四 川 省 内 的 时 政 新 闻 和 信 息 资 讯, 通 过 大 型 网 络 论 坛 麻 辣 社 区 为 网 民 提 供 包 括 新 闻 话 题 讨 论 时 评 游 戏 电 子 商 务 等 在 内 的 综 合 性 互 动 服 务 四 川 新 闻 网 为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确 定 的 全 国 重 点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为 世 界 了 解 四 川 的 重 要 窗 口, 也 是 中 央 及 地 方 新 闻 门 户 网 站 和 各 大 商 业 门 户 网 站 西 部 地 区 最 核 心 的 新 闻 源 之 一, 网 民 来 自 全 球 近 200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 麻 辣 社 区 注 册 会 员 达 650 万, 日 访 问 IP 超 过 30 万, 即 时 在 线 近 8 万 人, 每 日 发 帖 量 3 万 篇 左 右, 为 中 国 西 部 地 区 领 先 的 综 合 性 论 坛 之 一 2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该 类 业 务 指 公 司 以 四 川 手 机 报 为 核 心 产 品, 将 时 政 新 闻 便 民 资 讯 和 行 业 信 息 等 内 容 以 短 信 彩 信 等 多 种 形 式, 通 过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发 送 到 用 户 移 动 终 端 上 的 业 务 公 司 旗 下 的 四 川 手 机 报 作 为 国 内 最 大 的 省 级 手 机 报 媒 体, 已 实 现 中 国 移 动 全 网 覆 盖, 并 在 四 川 省 内 实 现 四 川 移 动 四 川 电 信 四 川 联 通 三 网 覆 盖, 至 今 已 成 为 四 川 全 省 各 市 ( 州 ) 各 厅 ( 局 ) 和 重 点 行 业 集 中 通 过 手 机 媒 体 发 布 信 息 的 平 台 和 内 容 审 核 管 理 中 心 2016 年 1 季 度 公 司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月 均 值 达 217.22 万, 手 机 报 订 阅 用 户 数 ( 含 免 费 用 户 ) 合 计 超 过 6,100 万 3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该 类 业 务 指 公 司 通 过 检 索 网 民 在 互 联 网 上 发 出 或 持 有 的 针 对 客 户 的 有 较 强 影 响 力 1-1-182
和 倾 向 性 的 言 论 和 观 点, 并 对 该 类 言 论 进 行 跟 踪 分 析 并 提 供 咨 询 建 议, 帮 助 客 户 应 对 网 络 舆 情 危 机 维 护 品 牌 形 象 的 业 务 公 司 为 四 川 省 内 第 一 家 经 互 联 网 信 息 主 管 部 门 认 证 的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机 构, 并 长 期 服 务 于 四 川 省 内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4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发 行 人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主 要 依 靠 旗 下 子 公 司 成 都 网 泰 开 展 运 营, 并 以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平 台 www.wantide.com 为 主 要 业 务 平 台 凭 借 与 公 交 传 媒 地 铁 传 媒 的 友 好 合 作 关 系, 发 行 人 该 业 务 板 块 在 成 都 地 区 具 有 一 定 的 资 源 优 势 截 止 2016 年 6 月 末, 广 告 代 理 业 务 已 与 近 百 家 广 告 主 开 展 业 务 合 作, 客 户 涵 盖 地 产 快 消 银 行 电 子 产 品 旅 游 汽 车 等 众 多 行 业 ; 由 公 司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的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云 平 台 成 交 金 额 突 破 7,000 万 元 ( 二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与 劣 势 1 竞 争 优 势 发 行 人 作 为 一 家 以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通 讯 技 术 为 支 撑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与 目 前 的 商 业 网 站 或 者 单 纯 依 赖 新 闻 宣 传 资 讯 频 道 的 其 他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相 比, 具 有 以 下 竞 争 优 势 (1) 与 商 业 网 站 相 比, 业 务 经 营 准 入 政 策 优 势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拥 有 包 括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许 可 证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视 听 节 目 许 可 证 在 内 的 多 项 准 入 门 槛 较 高 的 互 联 网 相 关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拥 有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签 发 的 网 络 报 纸 手 机 出 版 资 质 根 据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的 相 关 规 定, 四 川 省 内 各 市 ( 州 ) 原 则 上 不 单 独 开 办 手 机 报 业 务, 开 办 的 手 机 报 业 务 需 统 一 纳 入 公 司 手 机 报 业 务, 并 以 四 川 手 机 报 -XX 版 的 形 式 并 版 发 行 和 管 理 公 司 手 机 报 媒 体 至 今 已 成 为 四 川 全 省 各 市 ( 州 ) 各 厅 ( 局 ) 和 重 点 行 业 集 中 通 过 手 机 媒 体 发 布 信 息 的 平 台 和 内 容 审 核 管 理 中 心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明 显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方 面,2011 年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关 于 规 范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工 作 的 通 知 ( 川 府 新 办 [2011]19 号 ) 文 件 规 定 在 四 川 省 内 为 党 政 机 关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提 供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的 单 位 须 具 备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一 类 资 质, 并 在 四 川 省 网 管 办 进 行 审 核 登 记, 公 司 作 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主 管 的 企 业, 已 在 四 川 省 网 管 办 1-1-183
( 现 四 川 省 网 信 办 ) 申 请 审 核 登 记 并 顺 利 通 过, 其 通 过 有 效 渠 道 检 索 收 集 的 信 息 具 有 权 威 性 合 法 性 安 全 性 (2) 四 川 省 内 品 牌 优 势 明 显 公 司 旗 下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是 四 川 省 委 确 定 的 与 四 川 日 报 四 川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四 川 电 视 台 并 列 的 省 级 主 要 媒 体, 也 是 四 川 省 委 省 政 府 重 点 扶 持 的 网 络 媒 体 单 位 四 川 新 闻 网 采 编 团 队 每 日 通 过 互 联 网 更 新 实 时 新 闻 多 达 4,000 多 条, 网 尽 四 川 本 土 化 新 闻 资 讯, 极 大 地 提 升 了 四 川 在 西 部 乃 至 海 内 外 的 知 名 度 和 影 响 力, 已 成 为 四 川 及 西 部 对 外 宣 传 的 重 要 新 型 媒 体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旗 下 的 麻 辣 社 区 还 曾 两 度 被 评 为 由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和 中 国 互 联 网 协 会 推 荐 的 中 国 互 联 网 站 品 牌 栏 目 ( 频 道 ), 为 四 川 省 受 众 最 多 的 网 络 社 区 之 一, 用 户 粘 性 强 根 据 开 元 网 络 与 品 牌 研 究 发 布 的 2014 年 四 川 综 合 性 网 站 及 社 区 网 站 综 合 影 响 力 排 名, 在 四 川 综 合 性 网 站 及 社 区 网 站 综 合 影 响 力 评 估 中, 麻 辣 社 区 的 综 合 影 响 力 最 强, 排 名 第 一, 四 川 新 闻 网 紧 随 其 后 位 列 第 二 为 了 更 好 地 服 务 终 端 客 户, 公 司 还 搭 建 了 覆 盖 四 川 全 省 21 个 市 ( 州 ) 181 个 县 ( 区 市 ) 的 人 民 政 府 和 省 级 单 位 部 门 的 网 络 新 闻 应 急 管 理 管 理 平 台 通 过 该 系 统, 各 市 ( 州 ) 县 ( 区 市 ) 党 政 部 门, 可 以 最 便 捷 最 全 面 了 解 国 内 外 重 要 信 息 动 态, 及 时 掌 握 网 络 舆 情 动 向 通 过 该 平 台, 公 司 已 成 为 四 川 省 网 络 信 息 主 管 部 门 确 定 的 全 省 网 络 新 闻 信 息 应 急 管 理 平 台 建 设 实 施 单 位, 省 内 品 牌 优 势 明 显 (3) 用 户 规 模 庞 大, 粘 性 优 势 突 出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旗 下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为 四 川 省 内 最 早 成 立 的 新 闻 网 站, 通 过 多 年 业 务 发 展 和 客 户 合 作, 拥 有 了 大 量 优 质 高 粘 度 的 用 户 资 源 网 站 与 四 川 省 内 21 个 市 ( 州 ) 181 个 县 ( 区 市 ) 的 人 民 政 府 和 省 级 单 位 部 门 长 期 保 持 优 良 的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方 面,2016 年 1 季 度 公 司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月 均 值 达 217.22 万, 手 机 报 订 阅 用 户 数 ( 含 免 费 用 户 ) 合 计 超 过 6,100 万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方 面, 公 司 基 于 网 络 舆 情 服 务 采 用 属 地 化 管 理 的 原 则, 在 四 川 省 内 逐 步 建 立 起 完 善 的 服 务 体 系 和 先 进 技 术 优 势 截 至 2016 年 一 季 度 末, 公 司 舆 情 终 端 数 量 超 过 1,000 台, 综 合 服 务 类 客 户 超 过 1,000 家, 行 业 覆 盖 包 括 党 政 教 育 医 疗 卫 生 交 通 等 各 方 面 地 域 基 本 覆 盖 四 川 全 省 主 要 部 门 及 市 ( 州 ) 区 ( 县 ) 1-1-184
(4) 与 各 地 方 党 政 部 门 保 持 良 好 关 系 公 司 长 期 服 务 于 四 川 省 内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和 行 业 部 门 在 为 它 们 的 日 常 宣 传 工 作 提 供 包 括 时 政 新 闻 内 容 对 外 宣 传 等 服 务 之 外, 公 司 还 为 省 市 州 政 府 打 造 富 有 特 色 的 网 络 公 共 传 播 平 台 和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各 地 党 政 的 主 流 媒 体 均 已 成 为 公 司 重 要 合 作 伙 伴, 四 川 新 闻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产 品 和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也 已 成 为 各 部 门 工 作 人 员 重 点 关 注 的 媒 体 平 台 和 产 品 内 容 未 来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党 政 机 关 客 户 这 一 重 要 发 展 资 源, 实 施 资 源 深 入 整 合 目 前 公 司 已 通 过 与 四 川 省 内 各 行 业 部 门 建 立 的 良 好 关 系, 对 四 川 省 各 地 域 及 各 行 业 进 行 信 息 收 集, 组 建 了 庞 大 的 信 息 数 据 库, 为 未 来 信 息 增 值 业 务 的 发 展 打 下 坚 实 基 础 (5) 信 息 获 取 优 势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四 川 省 本 地 受 众 对 信 息 的 需 求 日 趋 多 元 且 不 断 深 化 : 除 新 闻 报 道 外, 生 活 民 生 房 产 汽 车 旅 游 健 康 等 各 方 面 都 生 出 新 的 市 场 需 求 ; 与 此 同 时, 党 政 机 关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对 互 联 网 信 息 的 检 索 和 舆 论 引 导 的 要 求 也 日 益 增 长 作 为 一 家 拥 有 全 面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公 司 立 足 四 川 省 内 市 场, 充 分 采 集 和 挖 掘 省 内 各 市 州 新 闻 资 讯, 并 借 助 丰 富 的 政 企 资 源 和 省 内 各 行 业 信 息, 充 分 贴 近 当 地 人 民 党 政 机 关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所 需, 体 现 地 方 特 色 未 来, 公 司 的 省 内 信 息 获 取 优 势 将 更 为 突 出 2 竞 争 劣 势 (1) 公 司 运 营 投 入 不 足 相 较 新 浪 腾 讯 等 高 度 商 业 化 的 互 联 网 企 业, 公 司 作 为 具 有 政 府 背 景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面 临 的 市 场 竞 争 压 力 较 小, 软 硬 件 投 入 并 不 充 分, 技 术 平 台 水 平 和 业 务 运 营 规 模 等 方 面 仍 有 较 大 的 提 升 空 间 未 来, 公 司 将 全 面 整 合 四 川 省 及 西 部 各 类 媒 体 资 源 及 政 府 资 源, 强 化 各 方 面 投 入, 深 化 实 施 新 媒 体 业 务, 以 实 现 既 定 互 联 网 产 业 化 目 标 (2) 业 务 模 式 仍 需 持 续 创 新 新 媒 体 技 术 的 发 展 和 终 端 受 众 使 用 习 惯 的 迅 速 转 变, 促 使 新 媒 体 企 业 不 断 推 陈 出 新, 基 于 PC 终 端 兴 盛 起 来 的 各 类 新 媒 体 产 品 也 开 始 向 移 动 终 端 快 速 渗 透 公 司 目 前 的 1-1-185
新 媒 体 业 务 模 式 已 初 具 规 模, 但 信 息 产 品 和 服 务 种 类 仍 较 为 单 一 面 对 日 趋 激 烈 的 竞 争, 公 司 未 来 需 在 技 术 平 台 和 新 媒 体 产 品 方 面 大 力 创 新, 充 分 挖 掘 终 端 客 户 需 求, 以 应 对 来 自 各 方 面 的 挑 战 (3) 市 场 范 围 及 影 响 力 有 待 扩 大 及 时 准 确 传 递 新 闻 咨 询, 全 面 生 动 展 现 地 方 文 化 是 新 闻 传 媒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一, 公 司 定 位 于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主 要 体 现 的 是 发 行 人 立 足 于 报 道 四 川 当 地 新 闻 传 播 巴 蜀 文 化 四 川 省 人 口 众 多 文 化 丰 富, 其 信 息 源 是 充 足 的, 而 对 四 川 新 闻 及 四 川 文 化 有 兴 趣 的 用 户 是 来 自 全 国 乃 至 世 界 各 地 的, 因 而 其 传 播 的 范 围 亦 是 广 阔 的 但 不 可 否 认 定 位 于 地 方 网 站, 主 要 专 注 于 四 川 本 地 新 闻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限 制 了 发 行 人 向 外 快 速 扩 张 目 前, 随 着 公 司 深 耕 四 川 本 地 新 闻 及 风 土 人 情, 发 行 人 已 具 有 明 显 的 省 内 优 势, 成 为 了 包 括 新 华 网 腾 讯 等 媒 体 转 载 四 川 信 息 的 主 要 新 闻 来 源 之 一, 也 间 接 提 升 着 企 业 的 知 名 度 但 相 比 全 国 性 新 闻 网 站 如 人 民 网 新 华 网 及 全 国 性 门 户 网 站 如 新 浪 网 搜 狐 网 等, 发 行 人 在 知 名 度 上 相 对 还 处 于 劣 势 公 司 亦 期 待 通 过 成 功 登 陆 资 本 市 场, 进 一 步 提 升 自 身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的 知 名 度 ( 三 ) 影 响 发 行 人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支 持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发 展 信 息 产 业 部 于 2006 年 5 月 发 布 的 信 息 产 业 科 技 发 展 十 一 五 规 划 和 2020 年 中 长 期 规 划 纲 要 中, 网 络 和 通 信 技 术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被 列 为 未 来 5-15 年 发 展 的 重 点 国 务 院 于 2009 年 4 月 发 布 了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明 确 指 出 要 在 通 信 设 备 信 息 服 务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等 领 域 培 育 新 的 增 长 点, 加 速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大 力 推 动 业 务 创 新 和 服 务 模 式 创 新, 强 化 信 息 技 术 在 经 济 社 会 领 域 的 运 用, 积 极 采 用 信 息 技 术 改 造 传 统 产 业, 以 新 应 用 带 动 新 增 长, 建 立 内 容 终 端 传 输 运 营 企 业 相 互 促 进 共 赢 发 展 的 新 体 系 国 务 院 于 2011 年 3 月 发 布 的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中 将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平 台 建 设 列 为 信 息 产 业 中 鼓 励 发 展 的 业 务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于 2011 年 1-1-186
3 月 批 准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中 将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列 为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并 指 出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产 业 将 重 点 发 展 新 一 代 移 动 通 信 下 一 代 互 联 网 三 网 融 合 物 联 网 云 计 算 集 成 电 路 新 型 显 示 高 端 软 件 高 端 服 务 器 和 信 息 服 务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于 2012 年 2 月 发 布 的 国 家 十 二 五 时 期 文 化 改 革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将 传 播 体 系 建 设 列 为 发 展 重 点 : 加 强 重 要 新 闻 媒 体 建 设 坚 持 马 克 思 主 义 新 闻 观, 牢 牢 把 握 正 确 导 向 以 党 报 党 刊 通 讯 社 电 台 电 视 台 为 主, 整 合 都 市 类 媒 体 网 络 媒 体 等 宣 传 资 源, 调 整 和 完 善 媒 体 的 布 局 和 结 构, 构 建 统 筹 协 调 责 任 明 确 功 能 互 补 覆 盖 广 泛 富 有 效 率 的 舆 论 引 导 格 局, 不 断 壮 大 主 流 舆 论, 提 高 舆 论 引 导 的 及 时 性 权 威 性 和 公 信 力 影 响 力 加 强 新 兴 媒 体 建 设 认 真 贯 彻 积 极 利 用 科 学 发 展 依 法 管 理 确 保 安 全 的 方 针, 加 强 互 联 网 等 新 兴 媒 体 建 设, 鼓 励 支 持 国 有 资 本 进 入 新 兴 媒 体, 做 强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形 成 一 批 在 国 内 外 有 较 强 影 响 力 的 综 合 性 网 站 和 特 色 网 站, 发 挥 主 要 商 业 网 站 建 设 性 作 用, 培 育 一 批 网 络 内 容 生 产 和 服 务 骨 干 企 业 打 造 一 批 具 有 中 国 气 派 体 现 时 代 精 神 的 网 络 文 化 品 牌 工 信 部 于 2012 年 4 月 颁 布 的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中 将 新 兴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列 为 发 展 重 点 之 一 : 依 托 新 一 代 移 动 通 信 下 一 代 互 联 网 数 字 广 播 电 视 网 卫 星 导 航 通 信 系 统 等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大 力 发 展 数 字 互 动 娱 乐 数 字 媒 体 数 字 出 版 移 动 支 付 位 置 服 务 社 交 网 络 服 务 等 基 于 网 络 的 信 息 服 务 工 信 部 于 2012 年 5 月 发 布 的 通 信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将 全 面 深 化 信 息 服 务 应 用 列 为 发 展 重 点 : 推 动 传 统 产 业 升 级 积 极 推 动 信 息 通 信 技 术 与 传 统 工 业 技 术 生 产 制 造 经 营 管 理 流 程 和 企 业 组 织 模 式 深 度 融 合, 发 展 生 产 性 信 息 服 务 发 展 民 生 性 信 息 服 务 大 力 推 进 信 息 通 信 技 术 在 教 育 医 疗 社 会 保 障 社 区 服 务 等 社 会 公 共 服 务 领 域 的 应 用, 发 展 民 生 性 信 息 服 务 助 力 政 府 管 理 水 平 提 升 推 动 电 子 政 务 建 设, 支 撑 政 府 管 理 与 公 共 服 务,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综 合 利 用 电 信 网 互 联 网 等, 不 断 丰 富 电 子 政 务 公 共 服 务 手 段, 支 撑 电 子 政 务 网 络 平 台 业 务 应 用 平 台 和 网 络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推 动 统 一 应 急 信 息 网 络 系 统 与 管 理 平 台 及 社 会 公 共 安 全 视 频 监 控 体 系 建 设, 提 高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和 保 障 公 共 安 全 能 力 1-1-187
2013 年, 国 务 院 出 台 了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信 息 消 费 扩 大 内 需 的 若 干 意 见, 引 导 信 息 消 费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鼓 励 智 能 终 端 产 品 创 新 发 展, 面 向 移 动 互 联 网 云 计 算 大 数 据 等 热 点, 促 进 终 端 与 服 务 一 体 化 发 展 意 见 强 调 要 加 快 智 慧 城 市 建 设, 加 快 实 施 智 能 电 网 智 能 交 通 智 能 水 务 智 慧 国 土 智 慧 物 流 等 工 程, 鼓 励 各 类 市 场 主 体 共 同 参 与 智 慧 城 市 建 设 同 年,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通 过 了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将 文 化 板 块 单 列 为 十 五 项 改 革 之 一, 提 出 大 力 发 展 现 代 化 公 共 文 化 体 系, 加 大 公 共 文 化 投 入, 国 家 建 设 将 会 为 提 供 文 化 内 容 和 服 务 设 施 的 企 业 提 供 有 利 的 发 展 环 境 同 时 决 定 强 调 建 立 健 全 市 场 化 体 系, 推 动 国 有 文 化 企 业 的 市 场 化 进 程 2014 年,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出 台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支 持 文 化 企 业 发 展 的 通 知, 强 调 中 央 财 政 和 地 方 财 政 应 安 排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基 金, 完 善 政 策 扶 持 体 系, 采 取 贴 息 补 助 奖 励 等 方 式, 支 持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同 时 指 出, 在 国 家 许 可 范 围 内, 鼓 励 和 引 导 社 会 资 本 以 多 种 形 式 投 资 文 化 产 业, 在 投 资 核 准 土 地 使 用 税 收 优 惠 上 市 融 资 和 申 请 专 项 融 资 方 面 给 予 支 持 中 央 和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对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的 各 项 政 策 支 持, 为 行 业 发 展 提 供 了 充 分 的 政 策 保 障, 也 是 企 业 的 不 断 壮 大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外 部 环 境 (2) 信 息 传 播 技 术 和 基 础 建 设 的 进 步 为 行 业 发 展 创 造 了 基 础 随 着 经 济 水 平 的 提 高, 我 国 互 联 网 和 移 动 电 信 基 础 建 设 获 得 了 极 大 的 发 展 近 年 来, 我 国 互 联 网 网 民 数 量 和 互 联 网 渗 透 率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态 势, 截 至 2015 年 末, 全 国 网 民 数 达 到 6.88 亿, 互 联 网 渗 透 率 达 50.3%; 同 年 末 我 国 手 机 用 户 达 13.06 亿 户, 普 及 率 达 到 96.5 部 / 百 人 其 中 移 动 宽 带 用 户 ( 即 3G 和 4G 用 户 ) 占 比 高 达 88.8%,4G 用 户 增 长 尤 为 明 显, 由 2014 年 的 0.97 亿 户 增 加 至 2015 年 的 3.86 亿 户, 移 动 高 速 网 络 进 入 大 规 模 建 设 期 在 资 本 和 用 户 需 求 的 共 同 推 动 下, 近 年 来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获 得 了 长 足 发 展, 配 套 的 信 息 分 类 和 数 据 挖 掘 技 术 也 呈 现 出 迅 速 演 变 的 态 势, 信 息 传 播 的 交 互 性 和 实 效 性 得 到 完 善, 信 息 传 播 渠 道 不 断 拓 宽, 呈 现 方 式 日 益 多 元, 这 些 都 有 利 地 推 动 了 企 业 业 务 的 拓 展 1-1-188
(3) 受 众 对 新 媒 体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的 认 知 和 接 受 程 度 提 高 随 着 各 类 媒 体 传 播 渠 道 的 出 现 和 终 端 用 户 的 使 用 习 惯 变 化, 多 元 化 的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和 产 品 获 得 了 终 端 用 户 更 多 的 认 可 为 应 对 互 联 网 浪 潮 的 冲 击, 传 统 媒 体 纷 纷 电 子 化, 推 出 自 己 的 互 联 网 站 或 者 报 刊 电 子 版, 这 使 得 传 统 纸 媒 的 用 户 迅 速 向 线 上 迁 徙 新 成 长 起 来 的 年 轻 用 户 则 直 接 通 过 互 联 网 接 受 新 闻 资 讯, 互 联 网 已 成 为 人 们 获 取 信 息 的 重 要 渠 道 根 据 CNNIC 数 据 统 计, 截 止 2015 年 末 约 82% 的 互 联 网 民 在 上 网 时 会 阅 读 新 闻 资 讯 随 着 我 国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以 及 各 大 电 信 运 营 商 和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提 供 商 实 施 长 期 的 产 品 营 销, 公 司 客 户 和 个 人 用 户 对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和 产 品 的 认 知 度 和 消 费 意 愿 不 断 提 升, 客 户 群 体 的 迅 速 成 熟 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市 场 的 稳 步 发 展 奠 定 了 良 好 基 础 根 据 CNNIC 数 据,2010 年 通 过 手 机 上 网 阅 读 新 闻 信 息 的 网 民 规 模 为 1.81 亿 人, 2015 年 该 数 据 已 上 升 到 4.82 亿 人 2010 年 手 机 上 网 阅 读 新 闻 的 网 民 占 总 体 网 民 比 例 为 59.9%,2015 年 12 月 该 比 例 已 提 高 至 77.7% 以 上 新 闻 和 电 子 阅 读 消 费 习 惯 的 逐 渐 养 成 将 推 动 行 业 的 迅 速 发 展 近 年 来, 网 民 参 与 时 政 热 点 讨 论 的 热 情 日 益 高 涨, 然 而 由 于 互 联 网 具 有 虚 拟 性 隐 蔽 性 发 散 性 渗 透 性 和 随 意 性 等 特 点, 网 络 舆 论 若 引 导 不 善, 将 对 社 会 公 共 安 全 以 及 政 企 形 象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2012 年 后, 包 括 党 政 机 关 各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和 民 营 企 业 在 内 的 各 方 都 开 始 重 视 互 联 网 信 息 的 搜 集 整 理 和 舆 情 跟 踪 客 户 消 费 观 念 的 转 变 也 给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的 发 展 带 来 巨 大 的 增 长 空 间 (4) 互 联 网 环 境 发 生 巨 大 变 化 2013 年 8 月 15 日, 中 国 互 联 网 大 会 提 出, 全 国 互 联 网 从 业 人 员 网 络 名 人 和 广 大 互 联 网 用 户, 都 应 该 坚 守 法 律 法 规 底 线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底 线 国 家 利 益 底 线 公 民 合 法 权 益 底 线 社 会 公 共 秩 序 底 线 道 德 风 尚 底 线 和 信 息 真 实 性 底 线 这 七 条 底 线, 营 造 健 康 向 上 的 网 络 环 境, 积 极 传 播 正 能 量 同 年 9 月,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与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出 台 了 关 于 办 理 利 用 信 息 网 络 实 施 诽 谤 等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为 准 确 严 厉 打 击 相 关 网 络 犯 罪 提 供 了 具 体 明 确 的 法 律 标 尺 为 依 法 严 厉 打 击 利 用 互 联 网 制 作 传 播 淫 秽 色 情 信 息 行 为, 全 国 扫 黄 打 非 工 作 小 组 1-1-189
办 公 室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公 安 部 决 定, 自 2014 年 4 月 中 旬 至 11 月,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统 一 开 展 打 击 网 上 淫 秽 色 情 信 息 的 扫 黄 打 非 净 网 2014 专 项 行 动 2014 年 全 国 将 以 打 击 非 法 出 版 物 扫 除 淫 秽 色 情 文 化 垃 圾 打 击 假 媒 体 假 记 者 站 假 记 者 为 重 点, 开 展 清 源 2014 净 网 2014 秋 风 2014 和 固 边 2014 等 专 项 行 动 净 网 行 动 的 开 展 有 利 于 优 质 信 息 权 威 信 息 的 传 播, 有 利 于 发 布 优 质 信 息 权 威 信 息 的 网 站 传 播 力 的 提 升 四 川 新 闻 网 长 期 以 来 严 格 管 控 包 括 淫 秽 色 情 内 容 在 内 的 不 良 信 息, 权 威 及 时 准 确 发 布 各 类 信 息, 在 互 联 网 领 域 积 累 建 构 了 权 威 公 信 的 品 牌 形 象 净 网 行 动 有 利 于 推 动 四 川 新 闻 网 等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的 快 速 发 展 (5) 对 于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的 准 确 定 位 发 行 人 作 为 地 方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拥 有 四 川 省 内 最 全 的 经 营 资 质,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具 有 较 强 的 市 场 经 营 竞 争 优 势 ; 公 司 旗 下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为 四 川 省 内 最 早 成 立 的 新 闻 网 站, 通 过 多 年 业 务 发 展 和 客 户 合 作, 拥 有 了 大 量 优 质 高 粘 度 的 用 户 资 源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方 面,2016 年 1 季 度 公 司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月 均 值 达 217.22 万, 手 机 报 订 阅 用 户 数 ( 含 免 费 用 户 ) 合 计 超 过 6,100 万 作 为 一 家 拥 有 全 面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公 司 立 足 四 川 省 内 市 场, 充 分 采 集 和 挖 掘 省 内 各 市 州 新 闻 资 讯, 并 借 助 丰 富 的 政 企 资 源 和 省 内 各 行 业 信 息, 充 分 贴 近 当 地 人 民 党 政 机 关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所 需, 具 有 明 显 的 信 息 获 取 优 势 同 时, 互 联 网 行 业 发 展 目 前 已 经 开 始 注 重 行 业 细 分, 在 大 数 据 的 支 持 下, 展 开 分 众 化 个 性 化 服 务 的 情 况 愈 发 突 出, 以 腾 讯 网 新 浪 网 为 代 表 的 大 型 商 业 网 站 也 在 向 这 一 趋 势 靠 拢 和 转 型 在 这 一 过 程 中, 为 发 行 人 在 区 域 化 发 展 深 耕 细 挖 个 性 化 服 务 提 供 了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2 不 利 因 素 (1) 区 域 性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基 础 建 设 滞 后 互 联 网 的 普 及 程 度 与 区 域 经 济 水 平 密 切 相 关 受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信 息 化 水 平 制 约, 我 国 互 联 网 呈 现 出 西 部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慢 于 东 部 农 村 互 联 网 普 及 率 低 于 城 镇 的 特 点 不 1-1-190
均 衡 的 互 联 网 基 础 建 设 发 展 态 势 对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的 发 展 产 生 了 不 利 影 响 (2) 部 分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提 供 商 违 规 经 营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中, 存 在 部 分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提 供 商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开 展 各 类 短 信 彩 信 业 务 的 行 为 大 量 非 法 的 短 彩 信 群 发 给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的 正 常 运 营 带 来 极 大 的 混 乱 垃 圾 短 信 和 广 告 短 信 群 发 后 台 扣 费 等 违 规 行 为 给 终 端 用 户 的 生 活 带 来 困 扰 经 济 上 蒙 受 损 失 (3)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参 与 者 良 莠 不 齐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潜 在 市 场 规 模 庞 大 除 大 型 综 合 软 件 服 务 企 业 党 政 新 闻 媒 体 科 研 院 所 学 术 机 构 及 公 关 公 司 等 机 构 外, 数 量 众 多 的 小 型 公 司 和 机 构 也 纷 纷 推 出 自 己 的 舆 情 产 品 及 服 务 然 而 大 部 分 市 场 参 与 者 并 无 技 术 背 景 及 服 务 经 验, 它 们 推 出 的 产 品 无 法 完 全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此 外, 部 分 非 法 网 站 广 告 公 司 营 销 与 公 关 公 司 等 进 入 舆 情 市 场 后, 新 闻 敲 诈 有 偿 新 闻 网 络 水 军 网 络 打 手 恶 意 炒 作 等 现 象 屡 见 不 鲜, 不 仅 伤 害 了 健 康 的 互 联 网 舆 论 生 态, 也 使 外 界 对 舆 情 行 业 产 生 很 多 误 解 五 发 行 人 的 销 售 情 况 及 主 要 客 户 ( 一 ) 发 行 人 的 销 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三 大 业 务 板 块 的 产 品 推 广 和 市 场 开 拓 方 面 都 取 得 了 较 大 的 进 展, 营 业 收 入 逐 年 快 速 增 长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3,311.10 万 元 12,200.60 万 元 和 11,341.55 万 元, 其 中,2015 年 2014 年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同 期 分 别 增 长 9.10% 和 7.57%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为 3,494.60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1,047.32 29.97% 4,676.44 35.13% 4,358.64 35.72% 3,689.11 32.53%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1,570.97 44.95% 6,107.09 45.88% 6,486.33 53.16% 7,146.72 63.01% 1-1-191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199.03 5.70% 1,014.68 7.62% 1,091.38 8.95% 366.73 3.23%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676.56 19.36% 1,144.86 8.60%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注 0.72 0.02% 342.40 2.57% 180.24 1.48% 138.99 1.23%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25.62 0.19% 84.02 0.69% - - 合 计 3,494.60 100% 13,311.10 100% 12,200.60 100% 11,341.55 100% 注 :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主 营 业 务 系 本 公 司 承 接 的 少 量 视 频 制 作 业 务 等 ( 二 )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客 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前 五 名 客 户 (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计 算 口 径 )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1-192
报 告 期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内 容 1 销 售 收 入 ( 不 含 税 )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是 否 为 新 增 客 户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四 川 有 限 公 司 321.74 9.21% 否 咪 咕 数 字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为 主 708.70 20.28% 否 咪 咕 音 乐 有 限 公 司 28.30 0.81% 否 小 计 1,058.74 30.30% 2016 年 1-3 月 2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330.19 9.45% 否 3 公 交 传 媒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159.60 4.57% 否 4 南 京 乔 恩 广 告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61.32 1.75% 是 中 国 共 产 党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讲 师 团 技 术 服 务 为 主 33.87 0.97% 否 5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信 息 服 务 为 主 18.87 0.54% 否 2015 年 1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中 心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7.08 0.20% 否 小 计 59.81 1.71% 合 计 1,669.66 47.78%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浙 江 有 限 公 司 843.63 6.34% 否 注 2 咪 咕 数 字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2,948.54 22.15% 否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为 主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四 川 有 限 公 司 1,629.44 12.24% 否 咪 咕 音 乐 有 限 公 司 37.74 0.28% 是 小 计 5,459.35 41.01% 2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1,391.51 10.45% 否 3 公 交 传 媒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629.93 4.73% 是 4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视 频 制 作 为 主 40.73 0.31% 否 1-1-193
报 告 期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内 容 销 售 收 入 ( 不 含 税 )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是 否 为 新 增 客 户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中 心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18.87 0.14% 否 中 国 共 产 党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讲 师 团 技 术 服 务 为 主 67.74 0.51% 是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视 频 制 作 为 主 221.70 1.67% 否 小 计 349.04 2.62% 5 凉 山 日 报 社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153.70 1.15% 否 合 计 7,983.52 59.98% 1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浙 江 有 限 公 司 3,585.56 29.39% 否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为 主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四 川 有 限 公 司 2,470.14 20.25% 否 小 计 6,055.70 49.63% 2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1,429.25 11.71% 否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398.34 3.26% 否 2014 年 3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中 心 169.81 1.39% 是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不 良 与 违 法 信 息 举 报 中 心 160.38 1.31% 是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84.43 0.69% 否 4 小 计 812.96 6.66% 中 共 四 川 省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四 川 省 监 察 厅 互 联 网 政 务 平 台 建 设 和 维 护 247.78 2.03% 是 5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分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193.92 1.59% 否 合 计 8,739.61 71.63% 2013 年 1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浙 江 有 限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为 主 3,239.42 28.56% 否 注 2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四 川 有 限 公 司 2,863.45 25.25% 否 1-1-194
报 告 期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内 容 销 售 收 入 ( 不 含 税 )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是 否 为 新 增 客 户 卓 望 信 息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535.33 4.72% 否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公 司 47.05 0.41% 是 注 1 小 计 6,685.25 58.94% 2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1,165.53 10.28% 否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182.13 1.61% 否 3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为 主 23.92 0.21% 是 四 川 省 外 宣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3.38 0.03% 是 小 计 209.42 1.85% 4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分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199.72 1.76% 否 5 宜 宾 五 粮 液 酒 类 销 售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102.36 0.90% 否 合 计 8,362.28 73.73% 注 1: 由 于 四 川 移 动 浙 江 移 动 卓 望 信 息 均 为 中 国 移 动 之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其 在 统 计 销 售 情 况 时 合 并 计 算 注 2:2013 年, 中 国 移 动 全 网 手 机 报 的 业 务 开 展 主 体 由 卓 望 信 息 变 更 至 浙 江 移 动 ( 中 国 移 动 阅 读 基 地 ),2014 年 该 业 务 进 一 步 转 移 至 咪 咕 数 字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系 电 信 运 营 商 内 部 职 能 重 新 划 分 所 致, 属 正 常 的 运 营 主 体 变 更, 在 此 不 认 定 为 新 增 客 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主 要 客 户 较 为 稳 定, 各 期 前 五 大 中, 来 自 原 有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保 持 在 40% 以 上 1-1-195
2013 年 至 2015 年 2016 年 1-3 月,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按 地 区 分 布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地 区 占 总 收 占 总 收 占 总 收 占 总 收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收 入 分 布 入 比 入 比 入 比 入 比 四 川 省 内 2,642.90 76% 9,445.89 71% 8,531.92 70% 7,270.90 64% 四 川 省 外 851.70 24% 3,865.21 29% 3,668.68 30% 4,070.65 36% 合 计 3,494.60 100% 13,311.10 100% 12,200.60 100% 11,341.55 100% 注 : 四 川 省 外 收 入, 主 要 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中 的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业 务 收 入, 因 电 信 运 营 商 在 四 川 省 外, 从 而 形 成 省 外 收 入, 但 手 机 报 的 最 终 订 阅 用 户 几 乎 全 部 来 自 四 川 省 内 六 发 行 人 的 采 购 情 况 及 主 要 供 应 商 ( 一 ) 发 行 人 的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对 外 采 购 项 目 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涉 及 的 内 容 服 务 和 技 术 支 撑 服 务,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下 的 外 购 服 务 ( 如 网 页 制 作 等 ) 系 统 支 撑 服 务 上 述 对 外 采 购 项 目 皆 为 充 分 市 场 的 产 品 或 服 务, 市 场 供 应 充 足 具 体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业 务 板 块 采 购 内 容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外 购 服 务 42.64 4.66% 323.67 14.18% 441.84 18.60% 634.37 25.63% 系 统 支 撑 30.06 3.28% 173.84 7.62% 272.15 11.45% 254.57 10.28% 内 容 服 务 170.77 18.64% 552.09 24.19% 873.45 36.76% 1,107.98 44.76% 技 术 服 务 175.54 19.17% 321.63 14.09% 424.56 17.87% 410.36 16.58% 舆 情 终 端 成 本 16.79 1.83% 108.18 4.74% 69.77 2.94% 68.11 2.75% 外 购 服 务 42.82 4.67% 276.01 12.09% 294.06 12.38% - - 外 购 服 务 12.54 1.37% 88.56 3.88% 技 术 服 务 30.85 3.37% 39.92 1.75% 资 源 购 买 393.92 43.01% 398.74 17.47% 1-1-196
业 务 板 块 采 购 内 容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采 购 总 额 915.91 100% 2,282.65 100% 2,375.83 100% 2,475.39 100% 注 : 上 述 采 购 金 额 按 照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的 相 关 外 购 服 务 金 额 进 行 列 示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及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的 采 购 价 格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服 务 内 容 工 作 量 技 术 难 度 等 综 合 考 虑 进 行 定 价, 其 定 价 原 则 不 存 在 重 大 变 化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的 采 购 价 格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服 务 内 容 等 综 合 考 虑 进 行 定 价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中 的 技 术 服 务 的 价 格 及 定 价 原 则 (SP 分 成 方 式 及 比 例 )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稳 定, 内 容 服 务 的 价 格 及 定 价 原 则 (CP 分 成 方 式 及 比 例 ) 报 告 期 内 存 在 一 定 变 动, 系 发 行 人 根 据 与 运 营 商 合 作 分 成 的 比 例 变 动 业 务 开 展 的 整 体 战 略 及 规 划 各 类 CP 的 议 价 能 力 及 服 务 能 力 等 综 合 考 虑 的 结 果 ( 二 )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前 十 名 供 应 商 (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计 算 口 径 )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报 告 期 2016 年 1 季 度 1 2 3 4 5 6 占 当 期 是 否 采 购 金 额 外 购 成 为 新 关 联 供 应 商 名 称 基 本 情 况 采 购 内 容 ( 不 含 税 ) 本 的 比 增 供 关 系 ( 万 元 ) 例 (%) 应 商 成 都 公 交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卓 望 信 息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市 网 络 新 闻 信 息 中 心 ( 成 都 市 互 联 网 不 良 与 违 法 信 息 举 报 中 心 )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司 上 海 彻 行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本 地 广 告 发 布 平 台 广 告 位 采 购 393.92 43.62% 否 是 专 业 的 无 线 应 用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129.74 14.37% 否 否 服 务 提 供 商 专 业 的 无 线 应 用 和 信 息 市 场 推 广 80.19 8.88% 否 否 服 务 提 供 商 网 络 舆 情 研 市 场 推 广 及 究 单 位 内 容 服 务 62.81 6.95% 否 否 电 信 运 营 商 服 务 器 托 管 37.09 4.11% 否 否 主 营 影 视 文 媒 介 交 易 服 化 艺 术 策 划 务 收 益 分 成 30.85 3.42% 否 否 1-1-197
报 告 期 2015 年 供 应 商 名 称 基 本 情 况 采 购 内 容 占 当 期 是 否 采 购 金 额 外 购 成 为 新 关 联 ( 不 含 税 ) 本 的 比 增 供 关 系 ( 万 元 ) 例 (%) 应 商 广 告 代 理 网 络 科 技 技 术 开 发 及 服 务 等 新 华 网 股 份 有 限 上 市 公 司, 知 7 公 司 名 新 闻 网 站 四 川 本 地 新 成 都 数 川 文 化 传 闻 传 播 宣 传 8 播 有 限 公 司 服 务 及 营 销 推 广 企 业 四 川 本 地 数 四 川 态 亚 网 络 科 9 码 电 器 经 营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四 川 省 内 事 业 单 位, 从 事 1 德 阳 日 报 社 出 版 新 闻 0 传 媒 广 告 等 业 务 活 动 策 划 专 题 报 道 等 服 务 18.87 2.09% 否 否 宣 传 策 划 服 务 14.69 1.63% 否 否 舆 情 设 备 维 护 平 台 维 10.38 1.15% 否 否 护 内 容 服 务 9.86 1.09% 否 否 合 计 788.40 87.29% 成 都 本 地 广 1 公 交 传 媒 广 告 位 采 购 398.74 17.87% 是 是 告 发 布 平 台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2 术 有 限 公 司 卓 望 信 息 技 术 ( 北 3 京 )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数 川 文 化 传 4 播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5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司 成 都 拓 邦 广 告 有 6 限 公 司 成 都 德 衡 科 技 有 7 限 公 司 专 业 的 无 线 应 用 和 信 息 服 务 提 供 商 技 术 服 务 289.04 12.95% 否 否 专 业 的 无 线 应 用 和 信 息 市 场 推 广 182.63 8.18% 否 否 服 务 提 供 商 四 川 本 地 新 闻 传 播 宣 传 宣 传 策 划 服 服 务 及 营 销 务 105.90 4.75% 否 否 推 广 企 业 电 信 运 营 商 服 务 器 托 管 104.13 4.67% 否 否 四 川 本 地 广 告 制 作 商 广 告 制 作 88.56 3.97% 是 否 四 川 本 地 设 舆 情 终 端 设 备 销 售 公 司 备 72.71 3.26% 否 否 1-1-198
报 告 期 2014 年 供 应 商 名 称 基 本 情 况 采 购 内 容 占 当 期 是 否 采 购 金 额 外 购 成 为 新 关 联 ( 不 含 税 ) 本 的 比 增 供 关 系 ( 万 元 ) 例 (%) 应 商 8 活 动 策 划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上 市 公 司, 知 专 题 报 道 等 公 司 名 新 闻 网 站 服 务 62.89 2.82% 否 否 四 川 省 内 事 业 单 位, 从 事 9 德 阳 日 报 社 出 版 新 闻 传 媒 广 告 等 业 务 内 容 服 务 43.84 1.96% 否 否 1 0 1 2 3 4 5 上 海 彻 行 文 化 传 媒 介 交 易 服 同 上 媒 有 限 公 司 务 收 益 分 成 39.92 1.79% 是 否 合 计 1,388.36 62.22%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同 上 技 术 服 务 406.75 18.27% 否 否 成 都 数 川 文 化 传 宣 传 策 划 服 同 上 播 有 限 公 司 务 174.12 7.82% 否 否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同 上 服 务 器 托 管 108.55 4.88% 否 否 司 青 羊 区 新 辰 欣 通 四 川 本 地 设 舆 情 终 端 设 讯 器 材 经 营 部 备 销 售 公 司 备 84.11 3.78% 是 否 四 川 本 地 资 成 都 市 合 联 文 化 讯 内 容 提 供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商 内 容 服 务 77.52 3.48% 否 否 6 德 阳 日 报 社 同 上 内 容 服 务 72.84 3.27% 否 否 7 四 川 本 地 资 成 都 意 创 科 技 有 讯 内 容 提 供 限 公 司 商 内 容 服 务 67.54 3.03% 否 否 四 川 省 内 事 业 单 位, 从 事 8 宜 宾 新 闻 网 出 版 新 闻 内 容 服 务 67.20 3.02% 否 否 传 媒 广 告 等 业 务 上 市 公 司, 提 供 移 动 互 联 9 动 互 联 网 服 务 集 成 商 北 京 北 纬 通 信 科 网 优 质 产 品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服 务 的 移 内 容 服 务 55.44 2.49% 否 否 1 南 充 日 报 社 四 川 省 内 事 内 容 服 务 53.82 2.42% 否 否 1-1-199
报 告 期 供 应 商 名 称 基 本 情 况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不 含 税 ) ( 万 元 ) 占 当 期 外 购 成 本 的 比 例 (%) 是 否 为 新 增 供 应 商 关 联 关 系 0 业 单 位, 从 事 出 版 新 闻 传 媒 广 告 等 业 务 合 计 1,167.89 52.45% 2013 年 1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同 上 技 术 服 务 410.36 17.52% 否 否 2 成 都 数 川 文 化 传 宣 传 策 划 服 同 上 播 有 限 公 司 务 272.89 11.65% 是 否 3 成 都 市 合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同 上 内 容 服 务 141.61 6.05% 否 否 4 成 都 意 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同 上 内 容 服 务 132.97 5.68% 否 否 5 北 京 北 纬 通 信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同 上 内 容 服 务 104.59 4.46% 否 否 四 川 本 地 信 6 四 川 渝 基 鼎 航 文 息 编 辑 媒 体 网 页 制 作 维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服 务 广 告 服 护 93.21 3.98% 是 否 务 提 供 商 7 四 川 本 地 资 成 都 嘉 华 润 信 实 讯 内 容 提 供 业 有 限 公 司 商 内 容 服 务 90.35 3.86% 否 否 8 德 阳 日 报 社 同 上 内 容 服 务 86.45 3.69% 否 否 9 四 川 本 地 资 遂 宁 市 静 峰 广 告 讯 内 容 提 供 有 限 公 司 商 内 容 服 务 78.84 3.37% 否 否 1 0 宜 宾 新 闻 网 同 上 内 容 服 务 77.14 3.29% 否 否 合 计 1,488.42 63.54% 注 1: 发 行 人 与 主 要 外 部 供 应 商 保 持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新 增 供 应 商 及 金 额 较 少 注 2:2014 年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司 青 羊 区 新 辰 欣 通 讯 器 材 经 营 部 进 入 发 行 人 前 十 大 供 应 商, 主 要 系 1 以 前 年 度, 发 行 人 及 各 子 公 司 事 业 部 单 独 采 购 服 务 器 托 管 服 务 涉 及 多 个 供 应 商,2014 年 起, 发 行 人 对 该 类 采 购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因 而 单 一 供 应 商 采 购 金 额 上 升 ; 同 时, 公 司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移 动 终 端 等 设 备 采 购 提 升, 综 合 考 虑 价 格 质 量 等 因 素, 向 青 羊 区 新 辰 欣 通 讯 器 材 经 营 部 进 行 了 采 购, 该 类 1-1-200
采 购 均 为 通 用 电 子 设 备, 市 场 充 分 竞 争 不 存 在 依 赖 单 一 供 应 商 的 情 形 ; 同 时, 由 于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收 入 的 下 降, 导 致 公 司 主 要 的 SP CP 采 购 金 额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下 降 2015 年, 公 交 传 媒 卓 望 信 息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拓 邦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德 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人 民 网 及 上 海 彻 行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进 入 发 行 人 前 十 大 供 应 商, 主 要 系 :1 公 司 加 强 与 中 央 媒 体 的 合 作 提 升 对 政 企 客 户 的 宣 传 及 推 广 效 果, 采 购 其 对 省 内 重 大 新 闻 专 题 报 道 活 动 策 划 省 内 领 导 视 频 访 谈 等 服 务 ;2 拟 依 托 公 交 传 媒 载 体, 整 合 电 信 运 营 商 网 络 与 公 交 网 络 资 源, 推 动 公 交 户 外 媒 体 与 新 兴 媒 体 的 融 合 发 展, 落 实 中 央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部 署, 推 进 宣 传 文 化 领 域 改 革 创 新 的 任 务 ;3 借 助 卓 望 信 息, 加 强 对 麻 辣 文 化 相 关 服 务 的 市 场 推 广 2016 年 1 季 度, 新 华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态 亚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进 入 发 行 人 前 十 大, 主 要 系 公 司 加 强 与 中 央 媒 体 的 合 作 提 升 对 政 企 客 户 的 宣 传 及 推 广 效 果, 采 购 其 对 省 内 重 大 新 闻 专 题 报 道 活 动 策 划 省 内 领 导 视 频 访 谈 等 服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前 十 名 供 应 商 中, 不 存 在 单 个 供 应 商 采 购 比 例 超 过 总 额 的 50% 的 情 况 公 司 与 主 要 的 SP 及 CP 保 持 着 较 为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前 十 大 供 应 商 中 新 增 客 户 较 少, 其 占 当 期 采 购 的 比 例 亦 较 小 七 发 行 人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 一 )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1) 固 定 资 产 概 况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包 括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专 用 设 备 及 运 输 设 备 等,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 万 元 ) 累 计 折 旧 ( 万 元 )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 万 元 ) 成 新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093.51 73.40 1,020.12 93.29% 运 输 设 备 449.93 281.89 168.04 37.35% 专 用 设 备 134.81 108.71 26.10 19.36%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1,484.35 901.70 582.65 39.25% (2) 房 产 购 置 情 况 1-1-201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房 产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出 售 方 地 理 位 置 合 同 建 筑 面 积 (m2) 预 售 许 可 证 号 用 途 1 龙 润 房 地 产 开 发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高 新 区 府 城 大 道 中 段 188 号 18 幢 1 单 元 3 层 1 号 房 162.97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8606 号 办 公 2 龙 润 房 地 产 开 发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高 新 区 府 城 大 道 中 段 188 号 18 幢 1 单 元 3 层 2 号 房 117.55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8606 号 办 公 3 龙 润 房 地 产 开 发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高 新 区 府 城 大 道 中 段 188 号 18 幢 1 单 元 3 层 3 号 房 117.55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8606 号 办 公 4 龙 润 房 地 产 开 发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高 新 区 府 城 大 道 中 段 188 号 18 幢 1 单 元 3 层 4 号 房 162.97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8606 号 办 公 5 龙 润 房 地 产 开 发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高 新 区 府 城 大 道 中 段 188 号 18 幢 1 单 元 3 层 5 号 房 117.81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8606 号 办 公 6 龙 润 房 地 产 开 发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高 新 区 府 城 大 道 中 段 188 号 18 幢 1 单 元 3 层 6 号 房 117.81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8606 号 办 公 7 龙 润 房 地 产 开 发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高 新 区 府 城 大 道 中 段 188 号 18 幢 1 单 元 3 层 13 号 房 117.81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8606 号 办 公 8 龙 润 房 地 产 开 发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高 新 区 府 城 大 道 中 段 188 号 18 幢 1 单 元 3 层 14 号 房 117.81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8606 号 办 公 9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2 层 01 房 号 1855.6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办 公 10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3 层 01 房 号 1855.6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办 公 11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4 层 01 房 号 1841.36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办 公 12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5 层 01 房 号 1162.77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办 公 13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3 层 28 房 号 39.75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14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30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15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31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16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32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1-1-202
17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33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18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34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19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35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20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36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21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37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22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39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23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41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24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43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25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45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26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47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27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49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28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51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29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53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30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54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31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55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32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77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33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78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34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80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35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82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1-1-203
36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84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37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85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38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87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39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2 层 89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40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3 层 69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41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3 层 88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42 蓉 塬 置 业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育 仁 西 路 新 雨 香 沁 1 幢 -3 层 89 房 号 35.33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车 库 2011 年 12 月 26 日, 手 机 报 公 司 与 龙 润 房 地 产 开 发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龙 润 房 地 产 ) 分 别 签 署 合 计 8 份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约 定 手 机 报 公 司 向 龙 润 房 地 产 购 买 晶 科 1 号 大 厦 项 目 中 的 18 幢 1 单 元 3 层 1 2 3 4 5 6 13 及 14 号 房, 用 途 均 为 办 公, 上 述 房 产 建 筑 面 积 合 计 1,032.28 平 方 米, 价 格 合 计 1,055.54 万 元, 约 定 的 竣 工 日 期 为 2013 年 5 月 31 日, 交 付 日 期 为 2013 年 8 月 31 日 上 述 房 产 目 前 已 实 际 交 付 使 用 2014 年 1 月 17 日, 发 行 人 与 蓉 塬 置 业 签 署 4 份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及 4 份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2014 年 3 月, 发 行 人 与 蓉 塬 置 业 签 署 30 份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 车 位 ),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三 ( 二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根 据 发 行 人 已 与 第 三 方 签 订 的 房 屋 购 买 合 同, 发 行 人 购 置 共 42 处 合 计 建 筑 面 积 8,811.93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 包 括 12 处 房 屋 及 30 个 车 位 ), 该 等 房 屋 的 出 卖 人 已 取 得 预 售 许 可 证, 发 行 人 已 经 根 据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的 约 定 支 付 了 应 付 的 款 项 上 述 房 产 情 况 表 中 第 1-8 项 龙 润 房 地 产 开 发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出 售 的 物 业 已 实 际 向 发 行 人 交 付 使 用, 发 行 人 已 取 得 上 述 1-8 项 房 屋 的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详 细 情 况 见 下 表 : 序 号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号 建 筑 面 积 (M2) 规 划 用 途 1-1-204 房 屋 坐 落 1 成 房 权 证 监 证 字 162.59 办 公 高 新 区 天 晖 路 360 号 3 层 1 号
2 3 4 5 6 7 8 第 4157159 号 成 房 权 证 监 证 字 第 4157157 号 成 房 权 证 监 证 字 第 4157160 号 成 房 权 证 监 证 字 第 4157161 号 成 房 权 证 监 证 字 第 4157162 号 成 房 权 证 监 证 字 第 4157163 号 成 房 权 证 监 证 字 第 4157164 号 成 房 权 证 监 证 字 第 4157165 号 117.7 办 公 高 新 区 天 晖 路 360 号 3 层 2 号 117.7 办 公 高 新 区 天 晖 路 360 号 3 层 3 号 162.59 办 公 高 新 区 天 晖 路 360 号 3 层 4 号 117.96 办 公 高 新 区 天 晖 路 360 号 3 层 5 号 117.96 办 公 高 新 区 天 晖 路 360 号 3 层 6 号 117.96 办 公 高 新 区 天 晖 路 360 号 3 层 13 号 117.96 办 公 高 新 区 天 晖 路 360 号 3 层 14 号 由 于 上 述 房 产 情 况 表 中 第 9-42 项 房 屋 及 车 库 仍 未 交 付 使 用 ( 发 行 人 与 蓉 塬 置 业 签 订 的 房 屋 及 车 库 买 卖 合 同 约 定 的 交 付 日 期 为 2015 年 12 月 30 日 2015 年 11 月 26 日, 发 行 人 与 蓉 塬 置 业 签 署 了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二, 对 房 屋 竣 工 标 准 和 交 房 时 间 进 行 了 补 充 约 定, 合 同 内 容 具 体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三 ( 二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 发 行 人 尚 未 取 得 上 述 第 9-42 项 房 屋 的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书 及 占 用 范 围 内 土 地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根 据 新 闻 中 心 蓉 塬 置 业 持 有 的 成 国 用 (2012) 第 391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以 及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商 品 房 预 售 许 可 证 建 字 第 510106201230246 号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510101201307150501 号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发 行 人 向 蓉 塬 置 业 购 买 上 述 34 项 房 产 的 行 为 合 法 有 效, 发 行 人 取 得 相 关 房 屋 权 属 证 明 不 存 在 实 质 性 法 律 障 碍 综 上, 发 行 人 购 置 的 42 处 房 产 不 存 在 法 律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符 合 创 业 板 首 发 办 法 第 十 二 条 关 于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资 产 不 存 在 重 大 权 属 纠 纷 的 发 行 条 件 除 上 述 外,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无 自 有 房 产 (3) 房 屋 租 赁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房 屋 租 赁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坐 落 位 置 建 筑 面 积 (m2) 租 赁 期 限 1-1-205
1 发 行 人 2 发 行 人 成 都 高 投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高 投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3 发 行 人 张 玄 4 发 行 人 5 发 行 人 6 发 行 人 7 发 行 人 8 发 行 人 9 发 行 人 10 发 行 人 11 发 行 人 12 发 行 人 13 发 行 人 14 发 行 人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世 纪 城 南 路 599 号 5 栋 2 层 6 层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世 纪 城 南 路 599 号 7 栋 16 层 成 都 市 罗 浮 广 场 606 607 室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24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35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37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38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39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40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46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47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48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50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51 号 车 位 3221.33 1277.81 256.14 30.60 43.47 43.47 43.47 43.47 43.47 30.60 30.60 30.60 30.60 30.60 2015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 2016 年 5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5 月 14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4 月 12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1 日 2015 年 4 月 12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1 日 2015 年 4 月 12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1 日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2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1 日 2015 年 4 月 12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1 日 2015 年 4 月 12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1 日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0 日 1-1-206
15 发 行 人 16 发 行 人 17 发 行 人 18 发 行 人 19 发 行 人 20 发 行 人 21 发 行 人 22 发 行 人 23 发 行 人 24 发 行 人 25 巴 中 传 媒 胡 国 莲 26 巴 中 传 媒 罗 晓 英 (4)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52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53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54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55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56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57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58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159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403 号 车 位 龙 润 房 地 产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时 代 晶 科 开 发 ( 成 都 ) 名 苑 地 下 停 车 场 负 贰 层 有 限 公 司 1404 号 车 位 巴 中 市 巴 州 区 江 北 新 区 状 元 桥 巴 中 市 巴 州 区 江 北 白 云 台 开 发 区 云 台 锦 绣 嘉 苑 30.60 30.60 30.60 30.60 30.60 30.60 30.60 30.60 30.60 30.60 124.98 130.01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2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1 日 2015 年 4 月 12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1 日 2015 年 4 月 12 日 至 2035 年 4 月 11 日 2015 年 7 月 1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4 日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净 值 超 过 100 万 元 的 运 输 设 备 专 用 设 备 及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1-1-207
( 二 )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 商 标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主 要 拥 有 6 项 已 获 得 注 册 的 境 内 商 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商 标 注 册 号 类 别 申 请 日 专 用 权 期 限 1 9325424 第 42 类 2011 年 4 月 11 日 2012 年 4 月 21 日 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 2 9325303 第 38 类 2011 年 4 月 11 日 2012 年 4 月 21 日 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 3 9324951 第 35 类 2011 年 4 月 11 日 2012 年 5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 4 12901946 第 43 类 2013 年 7 月 11 日 2015 年 4 月 7 日 至 2025 年 4 月 6 日 5 12901864 第 42 类 2013 年 7 月 11 日 2015 年 4 月 7 日 至 2025 年 4 月 6 日 6 12896734 第 9 类 2013 年 7 月 11 日 2015 年 4 月 7 日 至 2025 年 4 月 6 日 除 表 中 的 商 标 外, 发 行 人 已 经 取 得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 核 发 的 原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名 下 四 项 商 标 ( 注 册 号 分 别 为 4773006 4778950 4981030 5143536) 的 商 标 转 让 证 明, 核 准 了 上 述 四 项 商 标 转 让 注 册 根 据 商 标 转 让 证 明 记 载 : 转 让 注 册 商 标 的, 本 证 明 与 商 标 注 册 证 一 并 使 用 受 让 人 自 标 注 之 日 起 享 有 商 标 专 用 权 但 由 于 第 4773006 号 第 4778950 号 商 标 注 册 证 遗 失, 目 前 发 行 人 正 在 申 请 补 发 上 述 2 项 商 标 注 册 证 2 专 利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无 获 得 授 权 的 专 利 3 软 件 著 作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拥 有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情 况 如 下 : 1-1-208
序 号 名 称 登 记 号 开 发 完 成 日 登 记 日 首 次 发 表 日 1 四 川 新 闻 网 网 站 内 容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 四 川 新 闻 网 CMS] V1.0 2015SR100427 2010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6 月 6 日 2010 年 1 月 1 日 2 麻 辣 巧 遇 软 件 V1.0 2015SR087591 2014 年 7 月 1 日 2015 年 5 月 21 日 2014 年 7 月 2 日 3 麻 辣 社 区 wap 系 统 V1.0 2015SR086992 2014 年 8 月 28 日 2015 年 5 月 21 日 2014 年 8 月 29 日 4 麻 辣 E 购 系 统 V1.0 2015SR086996 2014 年 11 月 14 日 2015 年 5 月 21 日 2014 年 11 月 14 日 5 麻 辣 小 说 系 统 V1.0 2015SR175488 2014 年 5 月 1 日 2015 年 9 月 10 日 2014 年 5 月 2 日 6 四 川 手 机 报 VIP 特 权 俱 乐 部 系 统 [ 简 称 : 四 川 手 机 报 VIP 特 权 ] V1.0 2015SR175492 2014 年 8 月 1 日 2015 年 9 月 10 日 2014 年 8 月 2 日 7 麻 辣 社 区 系 统 V1.0 2015SR176684 2013 年 6 月 4 日 2015 年 9 月 11 日 2013 年 6 月 5 日 4 域 名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拥 有 的 主 要 域 名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域 名 注 册 人 域 名 域 名 性 质 注 册 时 间 到 期 时 间 1 川 网 股 份 www.newssc.org 英 文 域 名 2001 年 07 月 09 日 2017 年 07 月 09 日 2 川 网 股 份 www.newssc.net 英 文 域 名 2000 年 07 月 05 日 2019 年 07 月 05 日 3 川 网 股 份 www.cnxibu.com 英 文 域 名 2011 年 02 月 22 日 2017 年 02 月 22 日 4 川 网 股 份 www.scpublic.cn 英 文 域 名 2012 年 03 月 20 日 2019 年 03 月 20 日 1-1-209
序 号 域 名 注 册 人 域 名 域 名 性 质 注 册 时 间 到 期 时 间 5 川 网 股 份 www.scsjb.cn 英 文 域 名 2012 年 02 月 17 日 2017 年 02 月 17 日 6 麻 辣 文 化 www.mala.cn 英 文 域 名 2004 年 11 月 17 日 2025 年 11 月 17 日 5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总 计 105.60 万 元 金 额 较 小, 主 要 系 运 营 所 需 的 客 户 端 平 台 软 件 财 务 软 件 及 其 他 各 类 计 算 机 软 件 八 特 许 经 营 权 和 主 要 资 质 情 况 ( 一 ) 特 许 经 营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未 拥 有 特 许 经 营 权 ( 二 ) 主 要 经 营 资 质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质 如 下 : 序 号 资 质 名 称 公 司 名 称 颁 发 机 构 证 书 编 号 有 效 期 1 互 联 网 出 版 许 可 证 川 网 股 份 2 3 4 5 6 7 8 9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川 网 股 份 许 可 证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川 网 股 份 许 可 证 广 播 电 视 节 目 制 作 经 营 许 可 证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视 听 节 目 许 可 证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 短 信 息 类 服 务 接 入 代 码 使 用 证 书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 川 网 股 份 川 网 股 份 川 网 股 份 川 网 股 份 麻 辣 文 化 网 络 文 化 经 营 许 可 证 麻 辣 文 化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四 川 省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国 家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总 局 四 川 省 通 信 管 理 局 四 川 省 通 信 管 理 局 四 川 省 通 信 管 理 局 四 川 省 文 化 厅 新 出 网 证 ( 川 ) 字 005 号 国 新 网 许 可 证 编 号 5112006001 国 新 网 许 可 证 编 号 5112006002 ( 川 ) 字 第 00106 号 2304068 川 B2-20100027 川 号 [2006]00125-B011 川 B2-20130135 川 网 文 [2013]0860-020 号 2016 年 1 月 19 日 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 / / 2015 年 4 月 13 日 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2 月 13 日 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 2015 年 4 月 28 日 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 2015 年 6 月 9 日 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9 月 27 日 1-1-210
九 发 行 人 创 新 和 研 发 情 况 ( 一 )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为 提 高 服 务 的 效 率 和 产 品 稳 定 性, 公 司 通 过 对 行 业 特 性 的 不 断 研 究 以 及 对 技 术 发 展 方 向 的 把 握, 在 长 期 的 用 户 服 务 中 积 累 了 丰 富 经 验, 公 司 技 术 能 力 也 不 断 沉 淀 积 累 凭 借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能 力,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系 统 以 及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系 统 在 服 务 能 力 操 作 友 好 性 系 统 稳 定 性 方 面 都 走 在 行 业 前 列 随 着 网 站 的 品 牌 地 位 和 影 响 力 不 断 提 升 用 户 需 求 的 不 断 发 展, 网 站 将 持 续 加 大 技 术 研 发 投 入 以 更 好 地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公 司 目 前 拥 有 的 核 心 技 术 能 力 如 下 : 序 软 件 名 称 功 能 特 点 技 术 类 型 号 1 2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综 合 满 足 大 中 型 网 站 的 新 闻 内 容 管 理 需 求, 功 能 完 善, 原 始 创 新 管 理 平 台 操 作 性 强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内 容 满 足 大 型 和 超 大 型 网 站 的 新 闻 内 容 管 理 需 求, 功 能 齐 原 始 创 新 管 理 系 统 全, 并 发 处 理 能 力 和 可 扩 展 性 强 3 点 击 率 统 计 系 统 界 面 简 洁 直 观, 及 时 更 新 点 击 率, 可 配 合 图 形 数 字 集 成 创 新 直 观 查 看 点 击 率 4 新 闻 评 论 系 统 用 户 操 作 简 单, 可 及 时 评 论 相 关 新 闻, 和 其 他 网 友 互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动 5 6 7 8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直 播 操 作 简 单, 显 示 速 度 快, 可 融 合 图 文 音 频 视 频 等 表 现 集 成 创 新 系 统 形 式 多 通 道 路 由 分 流 技 将 短 信 或 彩 信 下 发 数 据 路 由 端 口 改 为 多 通 道 发 送, 减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术 少 单 个 服 务 器 的 压 力, 通 过 多 通 道 加 快 产 品 发 送 速 度 短 彩 信 大 流 量 多 节 点 数 据 发 送 过 程 中 可 以 根 据 各 节 自 动 化 流 控 平 衡 技 点 的 发 送 量 动 态 实 现 速 度 平 衡, 提 高 各 节 点 发 送 效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术 率, 使 单 位 发 送 量 最 大 化 在 与 用 户 互 动 中, 涉 及 到 大 量 信 息 的 接 收 和 发 送, 需 关 键 字 分 词 和 搜 索 要 进 行 关 键 字 过 滤 使 用 中 文 智 能 分 词 和 智 能 匹 配 技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技 术 术, 大 大 减 少 了 匹 配 工 作 量, 有 效 提 高 关 键 字 过 滤 成 功 率 和 效 率 优 先 号 码 处 理 及 客 服 查 询 时, 需 要 从 几 千 万 数 据 中 检 9 大 数 据 检 索 技 术 索 出 有 用 信 息, 使 用 分 段 检 索 和 内 存 管 理 技 术, 减 少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检 索 时 间, 避 免 大 数 据 检 索 时 数 据 库 锁 死 对 手 机 报 业 务 所 使 用 的 每 台 服 务 器 的 CPU 内 存 硬 系 统 监 控 和 自 动 报 10 盘 等 关 键 服 务 进 行 监 控, 同 时 对 几 十 个 应 用 进 行 监 原 始 创 新 警 技 术 控 发 现 异 常 即 通 过 短 信 邮 件 图 形 等 多 方 式 预 警 11 内 容 多 级 审 核 和 建 立 多 级 权 限 控 制 和 多 级 审 核 体 系, 保 证 手 机 报 信 息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权 限 控 制 技 术 安 全 12 用 户 登 录 多 级 验 证 采 用 128 位 密 码 加 密 图 片 验 证 预 置 手 机 号 码 短 信 原 始 创 新 1-1-211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功 能 特 点 技 术 类 型 和 保 护 技 术 验 证 多 种 技 术, 保 证 系 统 登 陆 安 全 运 营 商 定 义 的 传 统 单 字 节 标 识, 短 信 拼 接 存 在 漏 洞, 长 短 信 自 动 匹 配 技 会 导 致 拼 接 错 误 通 过 长 短 信 自 动 匹 配 技 术, 可 以 把 13 集 成 创 新 术 较 长 内 容 分 解 为 多 条 信 息 发 送, 在 手 机 端 组 合, 用 户 手 机 上 能 看 到 一 条 完 整 的 短 信 多 通 道 自 动 匹 配 技 通 过 对 手 机 报 发 送 通 道 进 行 编 码, 在 手 机 报 编 审 系 统 14 集 成 创 新 术 和 手 机 报 发 布 系 统 中 实 现 发 送 通 道 自 动 匹 配 手 机 报 编 辑 系 统 模 拟 手 机 屏 幕 展 示 方 式, 将 手 机 实 际 手 机 报 所 见 即 所 得 15 展 示 的 内 容 在 网 页 上 模 拟 体 现, 编 辑 在 网 页 上 就 可 以 集 成 创 新 编 辑 技 术 看 到 手 机 报 的 最 终 展 示 形 式, 降 低 了 编 辑 出 错 的 概 率 采 用 文 字 和 图 片 自 动 转 化, 实 现 普 通 手 机 对 少 数 民 族 少 数 民 族 文 字 语 文 字 的 支 持, 通 过 此 技 术, 任 何 民 族 的 文 字 和 语 音 都 16 集 成 创 新 音 手 机 报 处 理 技 术 可 以 通 过 手 机 报 发 送 给 用 户 同 时 采 用 AMR 编 码 技 术, 实 现 多 平 台 手 机 语 音 播 放 由 于 彩 信 用 户 对 手 机 带 宽 用 户 使 用 环 境 有 较 高 要 求, 很 大 一 部 分 用 户 经 常 接 收 失 败 系 统 根 据 运 营 商 手 机 报 短 彩 信 用 户 17 返 回 的 彩 信 状 态 报 告, 自 动 判 断 单 个 用 户 接 收 彩 信 成 集 成 创 新 自 动 转 换 技 术 功 率, 并 将 接 收 成 功 率 低 的 手 机 号 码 自 动 转 为 短 信 通 道 发 送 内 容 手 机 报 报 头 / 报 尾 允 许 地 方 手 机 报 设 置 个 性 化 报 头 报 尾, 系 统 根 据 设 置 18 集 成 创 新 自 动 匹 配 技 术 自 动 将 报 头 报 尾 和 主 体 内 容 组 装 为 一 条 完 整 彩 信 多 手 机 平 台 彩 信 自 汇 总 市 场 上 大 部 分 手 机 参 数, 总 结 各 类 手 机 彩 信 显 示 19 集 成 创 新 动 匹 配 技 术 状 况, 自 动 调 整 对 应 手 机 的 彩 信 下 发 模 式 由 于 手 机 报 相 关 操 作 平 台 较 多, 用 户 在 多 个 页 面 登 20 系 统 单 点 登 录 技 术 录, 操 作 复 杂 多 平 台 统 一 入 口, 用 户 单 点 登 录 后, 原 始 创 新 通 过 会 话 同 步, 即 可 在 多 个 平 台 操 作 主 要 为 新 闻 应 急 客 户 端 提 供 舆 情 新 闻 的 发 布 管 理 四 川 省 网 络 新 闻 应 客 户 系 统 管 理 等 功 能 具 备 齐 全 的 新 闻 发 布 功 能, 并 21 原 始 创 新 急 管 理 后 台 能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提 供 客 户 发 稿 的 接 口, 拥 有 很 强 的 扩 展 性 四 川 省 网 络 新 闻 应 为 新 闻 应 急 客 户 端 提 供 信 息 接 收 接 口, 具 备 访 问 速 度 22 急 管 理 平 台 发 送 服 原 始 创 新 快, 支 持 大 并 发 的 特 点 务 端 基 于 android 平 台, 主 要 为 党 政 系 统 及 各 个 行 业 点 对 四 川 省 网 络 新 闻 应 点 的 推 送 各 自 相 关 的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突 发 事 件 通 报, 23 急 管 理 平 台 手 机 客 原 始 创 新 以 及 普 通 新 闻 的 发 送 具 有 信 息 及 时, 通 过 手 机 随 时 户 端 可 以 查 看 的 特 点 满 足 四 川 21 地 市 州 事 业 单 位 教 育 机 构 医 疗 机 构 24 数 字 四 川 平 台 企 业 单 位 新 闻 发 布 及 数 字 名 片 管 理, 更 加 全 面 宣 传 四 原 始 创 新 川 25 四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汇 集 四 川 所 有 政 务 机 构 / 团 体 媒 体 从 业 人 员 微 博, 集 成 创 新 1-1-212
序 号 26 软 件 名 称 功 能 特 点 技 术 类 型 聚 合 平 台 加 强 微 博 应 用 管 理 于 一 体 官 方 微 博 平 台 平 台 涵 盖 宣 传 部 直 管 的 11 家 重 点 媒 体 和 各 地 市 州 县 级 媒 体 及 部 门, 内 容 涵 盖 报 纸 广 播 电 视 网 站 手 机 报 社 交 媒 体 ( 微 博 微 信 等 ) 平 台 为 四 川 各 全 媒 体 发 布 技 术 平 级 媒 体 和 部 门 提 供 展 示 窗 口, 利 用 发 布 厅 和 新 闻 发 言 原 始 创 新 台 人 制 度, 聚 合 展 示 党 宣 精 选 内 容 ; 同 时 实 现 党 宣 任 务 的 下 派 指 挥 互 动 和 回 收, 以 及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的 统 计, 用 于 指 导 监 督 和 管 理 全 省 的 党 宣 工 作 ( 二 ) 技 术 储 备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技 术 储 备 和 项 目 研 发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所 在 阶 段 项 目 介 绍 1 手 机 报 系 统 升 级 测 试 阶 段 2. 四 川 便 民 信 息 平 台 升 级 阶 段 3 网 站 视 频 系 统 一 期 工 作 完 成 4 新 闻 舆 情 采 集 系 统 一 期 开 发 阶 段 5 网 络 新 闻 舆 情 云 平 台 一 期 开 发 阶 段 升 级 手 机 报 系 统, 使 系 统 支 持 省 内 省 外 和 移 动 联 通 电 信 三 家 运 营 商 的 用 户 和 手 机 报 内 容 自 动 匹 配 升 级 后 的 系 统 将 可 同 时 支 撑 2,000 万 用 户 的 订 阅, 短 信 息 同 时 并 发 量 达 6,000 万, 发 送 速 度 达 3 万 条 / 秒 与 国 内 知 名 视 频 网 站 合 作, 搭 建 一 流 的 视 频 观 看 平 台 与 四 川 电 信 合 作 收 集 用 户 访 问 统 计, 采 集 准 确 的 网 民 关 注 热 点, 提 炼 网 络 舆 情 整 合 网 络 新 闻 应 急 系 统 数 字 四 川 平 台 四 川 发 布, 为 用 户 提 供 更 好 的 用 户 体 验 ( 三 ) 研 发 费 用 及 人 员 投 入 情 况 1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投 入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2016 年 一 季 度 及 2015 年 度 未 发 生 研 发 费 用,2013 年 及 2014 年 分 别 发 生 研 发 费 用 38.20 万 元 和 45.74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0.34% 及 0.37%, 相 对 均 较 小 2 公 司 研 发 人 员 投 入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截 至 2016 年 一 季 度 末, 公 司 拥 有 技 术 人 员 40 人,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10.13% 1-1-213
十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 一 )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面 向 未 来, 公 司 制 定 了 清 晰 可 行 的 发 展 规 划, 主 要 将 从 企 业 运 营 管 理 产 品 / 业 务 计 划 市 场 营 销 等 各 层 面 入 手, 并 提 出 了 如 下 的 具 体 发 展 计 划 : 1 企 业 运 营 管 理 公 司 特 有 的 政 府 背 景 对 整 合 资 源 具 有 先 天 的 优 势, 但 同 时 也 制 约 着 公 司 运 营 业 务 发 展 的 灵 活 性 未 来 公 司 将 加 快 市 场 化 进 程, 减 少 体 制 的 诸 多 计 划 性 限 制, 通 过 加 强 数 字 化 管 理 平 台 建 设 推 进 互 联 网 企 业 文 化 创 新 以 及 建 立 高 精 尖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内 部 培 养 提 升 机 制, 提 高 企 业 运 营 管 理 水 平 具 体 而 言 : (1) 加 强 数 字 化 管 理 平 台 建 设 根 据 上 市 企 业 规 范 治 理 要 求, 结 合 业 务 运 营 需 要, 以 打 通 产 业 链 支 撑 企 业 快 速 发 展 提 升 运 营 管 控 效 率 为 目 标, 加 强 各 主 营 业 务 板 块 的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打 破 传 统 的 管 理 模 式 和 办 法, 建 立 先 进 的 数 字 化 网 络 管 理 平 台 和 办 公 自 动 化 平 台, 实 现 对 各 子 公 司 和 事 业 部 的 有 效 高 效 管 理 (2) 推 进 企 业 文 化 创 新 发 展 加 强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是 企 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的 重 要 因 素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建 设 互 联 网 企 业 特 有 的 开 放 个 性 以 及 包 容 的 企 业 文 化, 增 强 公 司 的 凝 聚 力 和 创 造 力, 外 塑 形 象, 内 强 管 理, 凝 心 鼓 劲, 促 进 和 谐, 为 公 司 实 现 战 略 目 标 提 供 精 神 动 力 文 化 支 撑 制 度 支 持 和 监 督 保 障, 打 造 发 展 软 实 力 (3) 大 力 实 施 人 才 强 企 战 略 坚 持 人 才 是 第 一 资 源 的 理 念, 把 人 才 资 源 的 整 合 开 发 利 用 放 到 突 出 的 战 略 地 位, 推 进 体 制 和 机 制 创 新 具 体 措 施 包 括 : 引 进 人 才 方 面, 提 高 对 互 联 网 创 新 型 人 才 新 媒 体 管 理 和 经 营 人 才 复 合 型 人 才 的 吸 引 力, 重 点 加 大 产 业 发 展 紧 缺 的 领 军 人 才 和 高 端 人 才 的 引 进 力 度 ; 培 养 人 才 方 面, 以 人 才 优 先 发 展 为 目 标, 为 不 同 类 型 的 人 才 制 定 合 理 的 培 养 方 案, 提 供 全 面 的 发 展 空 间 ; 使 用 人 才 方 面, 建 立 科 学 有 效 的 竞 争 性 选 任 用 人 机 制 和 激 励 机 制, 形 成 人 尽 其 才 才 尽 其 用 的 良 好 环 境 1-1-214
2 产 品 / 服 务 计 划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形 成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和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等 多 种 类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其 中 以 四 川 手 机 报 为 主 的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产 品 占 公 司 2015 年 总 收 入 比 达 到 45.88% 未 来 公 司 将 加 强 各 业 务 版 块 的 平 台 建 设, 在 强 化 移 动 互 联 网 类 产 品 和 服 务 优 势 的 同 时, 增 加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和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产 品 种 类, 提 高 上 述 两 类 业 务 在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中 的 占 比 具 体 而 言 : (1) 加 强 新 闻 社 区 版 块 的 数 字 化 建 设 以 及 平 台 优 化 立 足 内 容 创 新, 大 力 推 进 网 站 新 闻 社 区 版 块 专 业 聚 集 和 数 字 化 建 设 整 合 优 势 资 源, 搭 建 强 势 网 络 宣 传 平 台, 打 造 一 批 在 西 部 乃 至 全 国 具 有 影 响 力 的 品 牌 栏 目 品 牌 活 动, 形 成 内 容 创 新 内 容 整 合 的 持 续 能 力 学 习 和 借 鉴 优 秀 互 联 网 平 台 的 经 营 理 念, 跟 随 社 会 化 媒 体 发 展 趋 势, 逐 渐 将 传 统 的 门 户 观 念 演 变 成 开 放 的 社 会 化 互 动 平 台 观 念 (2) 手 机 报 业 务 的 产 品 优 化 和 移 动 互 联 网 平 台 建 设 加 快 手 机 报 新 产 品 设 计 和 开 发, 积 极 探 索 手 机 媒 体 的 业 务 合 作 模 式 创 新 在 业 务 功 能 资 费 流 程 服 务 流 程 业 务 运 营 体 验 试 用 等 方 面 强 化 管 理, 提 升 客 户 体 验, 进 一 步 推 动 手 机 媒 体 业 务 增 长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将 依 托 手 机 报 媒 体 的 资 源 优 势 和 宣 传 优 势, 借 力 成 都 互 联 网 软 件 产 业, 加 快 打 造 一 批 适 合 本 地 特 色 的 互 联 网 平 台 服 务 业 务, 实 现 移 动 互 联 文 化 产 业 平 台 本 土 化 特 色 化 (3) 建 设 互 联 网 及 数 字 视 频 业 务 伴 随 着 媒 体 环 境 的 不 断 演 变, 客 户 需 求 也 在 不 断 变 化, 公 司 将 建 设 和 完 善 数 字 视 频 业 务 移 动 互 联 网 业 务 物 联 网 业 务, 增 强 公 司 在 互 联 网 及 数 字 视 频 业 务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专 业 服 务 能 力 (4) 整 合 各 类 传 统 媒 体, 发 挥 聚 合 优 势 通 过 整 合 现 有 各 类 传 统 媒 体 资 源, 开 辟 网 络 化 业 态, 将 传 统 媒 体 品 牌 影 响 力 延 伸 到 互 联 网, 使 媒 体 信 息 发 布 更 加 前 沿 迅 速 ; 不 断 通 过 网 络 化 数 字 化 手 段 研 究 传 统 媒 体 的 创 新 传 播 方 式, 打 通 新 旧 媒 体 壁 垒, 让 传 播 更 加 科 学 化 系 统 化, 为 政 府 机 构 及 大 型 企 事 业 单 位 品 牌 客 户 提 供 资 源 节 约 传 播 有 效 的 解 决 方 案 1-1-215
3 市 场 营 销 (1) 建 设 专 业 强 势 的 营 销 平 台 通 过 自 建 合 作 或 并 购 的 方 式 不 断 壮 大 营 销 平 台 的 专 业 服 务 能 力, 建 设 一 支 专 业 过 硬 服 务 优 秀 的 营 销 团 队 ; 通 过 合 作 伙 伴 代 理 商 建 立 起 专 业 的 营 销 服 务 渠 道 开 展 多 项 人 才 引 进 和 培 训 计 划, 着 力 培 养 一 批 具 有 策 划 能 力 且 能 产 生 明 显 经 济 效 益 的 项 目 带 头 人, 一 批 懂 经 营 会 管 理 的 职 业 经 理 人 (2) 建 立 和 完 善 合 作 伙 伴 代 理 商 渠 道 不 断 通 过 推 介 会 主 题 交 流 会 等 方 式 与 业 内 合 作 伙 伴 展 开 交 流, 并 寻 求 与 之 建 立 长 效 和 共 赢 的 合 作 机 制 将 优 秀 的 广 告 媒 体 营 销 公 关 公 司 纳 入 到 自 己 的 合 作 联 盟, 构 建 一 套 完 善 的 代 理 商 渠 道 发 展 联 盟 体 系 ( 二 )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1 实 施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的 基 本 假 设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主 要 是 以 公 司 现 有 的 业 务 发 展 条 件 市 场 地 位 和 竞 争 优 势 为 基 础, 依 据 以 下 假 设 条 件 所 制 定 的 : (1)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能 够 顺 利 完 成, 募 集 资 金 能 及 时 到 位 (2) 国 内 经 济 政 治 形 势 稳 定, 宏 观 经 济 保 持 良 好 的 发 展 态 势, 没 有 对 公 司 发 展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不 可 抗 力 现 象 发 生 (3)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态, 没 有 出 现 重 大 的 市 场 突 变 情 形 (4) 与 本 行 业 密 切 相 关 的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行 业 发 展 政 策 没 有 重 大 变 化 (5)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项 目 能 按 计 划 组 织 实 施 并 如 期 完 工 (6) 能 够 保 持 现 有 管 理 层 的 稳 定 性 和 连 续 性 (7) 公 司 未 发 生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失 误 (8) 无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及 不 可 预 见 因 素 对 公 司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1-1-216
2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将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从 公 司 目 前 的 实 际 情 况 看,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包 括 : (1) 人 才 以 及 地 域 经 济 因 素 的 制 约 新 媒 体 企 业 具 有 典 型 的 轻 资 产 运 营 特 点, 人 力 资 源 是 重 中 之 重 由 于 公 司 地 处 经 济 发 展 相 对 落 后 的 西 部, 因 此 引 进 一 线 城 市 沿 海 发 达 城 市 甚 至 国 外 先 进 网 络 和 媒 体 服 务 专 业 人 才 是 公 司 整 体 战 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战 略 计 划 的 实 施 必 须 有 相 应 的 人 才 支 持,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特 别 是 营 销 管 理 和 策 划 等 方 面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将 是 发 展 过 程 中 重 中 之 重 的 工 作 (2) 资 产 规 模 扩 大 对 管 理 水 平 的 挑 战 随 着 资 金 运 用 规 模 扩 大 和 业 务 急 速 扩 展, 公 司 在 企 业 运 营 管 理 水 平 及 资 源 配 置 特 别 是 内 部 控 制 和 资 金 管 理 等 方 面 将 面 临 新 的 挑 战 公 司 声 明, 公 司 将 在 上 市 后 通 过 定 期 报 告 持 续 公 告 规 划 实 施 和 目 标 实 现 的 情 况 ( 三 ) 公 司 确 保 实 现 上 述 发 展 计 划 拟 采 取 的 方 式 方 法 或 途 径 1 进 一 步 健 全 和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提 升, 股 权 结 构 将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更 为 复 杂 的 股 权 结 构 对 公 司 治 理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公 司 将 认 真 执 行 已 有 的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并 在 未 来 发 展 过 程 中 不 断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强 化 各 项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和 透 明 度, 保 证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公 司 和 股 东 共 同 利 益 的 最 大 化 2 再 造 组 织 架 构 运 作 流 程, 创 新 业 务 盈 利 模 式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优 化 组 织 架 构, 由 传 统 垂 直 型 组 织 管 理 模 式 向 扁 平 型 现 代 化 企 业 组 织 管 理 模 式 转 变, 真 正 实 现 互 联 网 企 业 的 高 效 性 和 务 实 性 ; 在 业 务 盈 利 模 式 的 创 新 上, 公 司 将 通 过 整 合 其 他 资 源 和 利 用 自 身 服 务 平 台, 增 强 社 会 化 媒 体 营 销 的 专 业 研 究, 为 客 户 提 供 更 适 合 更 有 效 的 服 务, 从 而 增 强 盈 利 水 平 3 加 快 营 销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1-1-217
建 设 一 支 专 业 高 效 的 自 有 营 销 服 务 团 队 ; 构 架 起 以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代 理 商 为 线 条 的 合 作 联 盟, 二 者 形 成 的 企 业 营 销 平 台 将 成 为 企 业 经 营 利 润 最 具 潜 力 和 稳 定 的 支 柱 4 深 化 人 力 资 源 体 系 改 革 不 断 深 化 人 力 资 源 制 度 改 革, 通 过 完 善 灵 活 的 用 人 机 制 科 学 合 理 的 考 核 体 系 及 对 内 公 平 对 外 具 备 竞 争 力 的 薪 酬 激 励 政 策, 创 造 吸 引 高 素 质 专 业 人 才 和 管 理 人 才 的 制 度 优 势 与 工 作 环 境, 努 力 建 设 一 支 团 结 高 效 真 诚 进 取 的 员 工 队 伍 5 加 快 财 务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建 立 集 中 管 理 分 级 授 权 的 财 务 管 理 体 制, 全 面 推 行 预 算 管 理, 并 建 立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债 务 集 中 管 理 会 计 集 中 核 算 的 管 理 体 系, 不 断 推 进 财 务 工 作 标 准 化 集 中 化 信 息 化, 全 面 推 广 实 施 会 计 一 级 集 中 核 算, 推 动 公 司 财 务 信 息 化 建 设 6 确 保 募 投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成 功 实 施 是 实 现 前 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重 要 基 础, 公 司 将 认 真 组 织 项 目 的 实 施, 促 进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技 术 水 平 的 提 高 ( 四 ) 发 行 人 持 续 公 告 发 展 规 划 实 施 和 目 标 实 现 的 声 明 若 公 司 本 次 成 功 实 现 国 内 创 业 板 上 市, 将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持 续 披 露 规 划 实 施 和 目 标 实 现 的 情 况 1-1-218
一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性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等 方 面 与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完 全 独 立,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及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具 备 独 立 完 整 的 采 编 发 系 统 和 研 发 采 购 销 售 体 系 ( 一 ) 资 产 完 整 情 况 公 司 系 由 川 网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依 法 承 继 了 川 网 有 限 的 所 有 资 产 负 债 与 权 益 公 司 具 备 完 整 的 与 经 营 相 关 的 业 务 体 系 和 相 关 资 产 公 司 的 资 产 产 权 清 晰,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没 有 以 其 资 产 权 益 或 信 誉 为 股 东 的 债 务 提 供 担 保, 对 其 所 有 资 产 具 有 完 全 的 控 制 支 配 权, 不 存 在 资 产 资 金 被 股 东 占 用 而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况 ( 二 ) 人 员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人 事 档 案, 健 全 了 人 事 聘 用 考 核 及 薪 酬 制 度, 与 公 司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工 资 管 理 福 利 与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产 生, 不 存 在 公 司 股 东 其 他 任 何 部 门 单 位 或 人 员 违 反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干 预 公 司 人 事 任 免 的 情 形 公 司 的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取 薪 酬 的 情 形 ;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人 员 不 存 在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的 情 形 ( 三 ) 财 务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配 备 了 专 门 的 财 务 人 员,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和 核 算 体 系 以 及 规 范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能 够 独 立 作 出 财 务 决 策 公 司 开 设 了 独 立 的 银 行 账 号, 依 法 独 立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和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或 混 合 纳 税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货 币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产 被 股 东 单 位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占 用 的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为 股 东 及 其 下 属 单 位 其 他 关 联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1-1-219
( 四 ) 机 构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与 公 司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内 部 经 营 管 理 机 构, 独 立 行 使 经 营 管 理 权, 依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建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经 理 层 等 组 织 机 构,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况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设 立 调 整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权 力,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机 构 混 同 的 情 形, 未 发 生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干 预 公 司 机 构 设 置 和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情 况 ( 五 ) 业 务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务,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采 编 发 系 统 和 研 发 采 购 销 售 体 系, 不 存 在 需 要 依 赖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情 况,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和 直 接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和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保 荐 机 构 经 核 查, 认 为 发 行 人 上 述 独 立 性 分 析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二 同 业 竞 争 ( 一 )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主 要 从 事 的 业 务 1 发 行 人 主 要 从 事 的 业 务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的 业 务 为 基 于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的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务, 公 司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四 类 :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和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最 近 两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4,676.44 35.13% 4,358.64 35.72%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6,107.09 45.88% 6,486.33 53.16%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1,014.69 7.62% 1,091.38 8.95%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1,144.86 8.60% - -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注 342.40 2.57% 180.24 1.48% 1-1-220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25.62 0.19% 84.02 0.69% 合 计 13,311.10 100.00% 12,200.60 100.00% 2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单 位 主 要 从 事 的 业 务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单 位 主 要 从 事 的 业 务 基 本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 二 ) 发 行 人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同 业 竞 争 分 析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仅 有 树 人 传 媒 所 从 事 的 业 务 为 基 于 互 联 网 技 术 或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开 展 树 人 传 媒 为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为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 不 含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和 电 子 公 告 服 务 等 内 容 ) ( 以 上 项 目 及 期 限 以 许 可 证 为 准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以 下 范 围 不 含 前 置 许 可 项 目, 后 置 许 可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或 审 批 文 件 经 营 ); 商 务 服 务 业 ;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业 树 人 传 媒 实 际 从 事 的 业 务 为 承 办 并 维 护 四 川 文 明 网 中 国 未 成 年 人 网 等 针 对 特 定 领 域 受 众 的 非 盈 利 性 质 网 站, 及 通 过 宝 贝 Go 网 站 从 事 以 亲 子 为 主 题 的 B2C 业 务 和 相 关 的 线 下 活 动 最 近 两 年 及 一 期, 树 人 传 媒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如 下 :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金 额 ( 元 ) 比 例 金 额 ( 元 ) 比 例 金 额 ( 元 ) 比 例 宣 传 费 收 入 - - 67,961.17 4.89% 55,400.00 3.77% 活 动 服 务 费 - - - - 7,510.00 0.51% 技 术 服 务 费 14,563.11 100% 1,302,774.10 93.83% 1,380,000.00 93.95% 其 他 - - 17,746.89 1.28% 26,000 1.77% 合 计 14,563.11 100% 1,388,482.16 100% 1,468,910.00 100% 其 中, 宣 传 费 收 入 主 要 为 全 省 文 明 单 位 在 四 川 文 明 网 上 进 行 单 位 形 象 展 示 所 支 付 的 宣 传 费 用, 活 动 服 务 费 主 要 为 宝 贝 Go 网 站 给 儿 童 类 商 家 提 供 B2C 平 台 策 划 承 办 线 下 营 销 活 动 所 取 得 的 收 入, 技 术 服 务 费 主 要 为 树 人 传 媒 向 四 川 省 内 其 他 政 府 机 构 提 供 1-1-221
与 文 明 网 建 设 文 明 宣 传 有 关 的 技 术 服 务 所 取 得 的 收 入 树 人 传 媒 承 办 和 运 营 的 各 网 站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网 站 名 称 网 站 简 介 1 四 川 文 明 网 2 中 国 未 成 年 人 网 3 宝 贝 Go 四 川 文 明 网 (www.scwmw.gov.cn, 蜀 ICP 备 09013264 号 ) 是 由 四 川 省 文 明 委 省 文 明 办 主 管 主 办 的 宣 传 四 川 省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工 作 成 果 的 窗 口 性 网 站, 网 站 集 中 宣 传 文 明 创 建 道 德 模 范 讲 文 明 树 新 风 未 成 年 人 思 想 道 德 建 设 志 愿 服 务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成 果 中 国 未 成 年 人 网 (www.kids21.cn, 京 ICP 备 10031449 号 ) 是 结 合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和 改 进 未 成 年 人 思 想 道 德 建 设 若 干 意 见 ( 中 发 2004 8 号 ) 文 件 精 神, 由 中 央 文 明 办 批 准, 四 川 文 明 办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承 办 的 全 国 第 一 家 专 门 服 务 于 未 成 年 人 的 综 合 性 门 户 网 站 网 站 的 宗 旨 是 : 树 人 育 德, 让 4 亿 中 国 孩 子 快 乐 学 习, 健 康 成 长 宝 贝 Go(www.baobeigo.cn, 蜀 ICP 备 11006973 号 -2) 网 站 倾 力 于 母 婴 育 儿 幼 教 领 域, 秉 承 做 成 都 最 贴 心 的 亲 子 生 活 服 务 指 南 网 站 的 宗 旨, 凭 借 强 大 的 网 络 优 势 全 新 的 育 儿 理 念 和 周 到 专 业 的 服 务, 为 0-12 岁 的 孩 子 父 母 提 供 育 儿 教 育 导 购 消 费 等 资 讯 信 息, 从 而 满 足 现 代 父 母 对 育 儿 知 识 网 上 购 物 本 地 消 费 等 亲 子 领 域 的 多 方 面 需 求 ; 同 时 网 站 还 为 用 户 提 供 了 缤 纷 亲 子 活 动, 高 性 价 比 的 线 上 线 下 服 务, 使 用 户 与 商 家 用 户 与 用 户 商 家 与 用 户 之 间 形 成 体 验 分 享 互 动 消 费 的 一 站 式 生 活 社 交 亲 子 服 务 平 台 由 上 可 知, 公 司 所 从 事 的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与 树 人 传 媒 所 从 事 的 网 站 承 办 运 营 业 务 在 网 站 定 位 盈 利 模 式 营 收 规 模 上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公 司 与 树 人 传 媒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具 体 原 因 如 下 : 1 网 站 定 位 差 异 巨 大 发 行 人 的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主 要 平 台 四 川 新 闻 网 麻 辣 社 区 分 别 为 综 合 性 门 户 网 站 和 综 合 性 论 坛, 目 标 受 众 广 泛 其 中, 四 川 新 闻 网 为 全 国 重 点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是 世 界 了 解 四 川 的 重 要 窗 口, 也 是 中 央 及 地 方 新 闻 门 户 网 站 和 各 大 商 业 门 户 网 站 西 部 地 区 最 核 心 的 新 闻 源 之 一, 网 民 来 自 全 球 近 200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 麻 辣 社 区 现 有 注 册 会 员 650 万, 日 访 问 IP 超 过 30 万, 即 时 在 线 近 8 万 人, 每 日 发 帖 量 3 万 篇 左 右, 为 中 国 西 部 地 区 领 先 的 综 合 性 论 坛 之 一 树 人 传 媒 承 办 和 运 营 的 四 川 文 明 网 中 国 未 成 年 人 网 是 实 现 特 定 政 策 宣 传 公 示 的 非 盈 利 性 网 站, 宝 贝 Go 主 要 侧 重 亲 子 生 活 信 息, 以 上 网 站 定 位 和 发 行 人 差 异 显 著 2 盈 利 模 式 差 异 显 著 1-1-222
公 司 的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盈 利 模 式 主 要 为, 以 丰 富 而 优 质 的 内 容 提 升 网 站 用 户 的 访 问 量 和 浏 览 时 间, 形 成 网 站 的 广 告 媒 体 价 值, 从 而 通 过 出 售 广 告 位 和 广 告 时 段 来 获 取 广 告 服 务 费 收 入 树 人 传 媒 承 办 和 运 营 的 四 川 文 明 网 中 国 未 成 年 人 网 和 宝 贝 GO 网 站 中, 四 川 文 明 网 中 国 未 成 年 人 网 均 是 非 盈 利 性 质 的 网 站, 而 宝 贝 GO 则 是 通 过 向 儿 童 类 商 家 提 供 B2C 平 台 及 策 划 承 办 线 下 相 关 营 销 活 动 取 得 收 入 3 营 收 规 模 差 异 显 著 2016 年 1 季 度 2015 年 和 2014 年, 公 司 的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047.32 万 元 4,676.44 万 元 和 4,358.64 万 元, 而 树 人 传 媒 的 营 业 收 入 则 分 别 为 1.46 万 元 138.85 万 元 和 146.89 万 元, 两 者 营 收 规 模 差 异 显 著 综 上, 发 行 人 作 为 四 川 省 委 省 政 府 重 点 扶 持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其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为 人 民 网 四 川 频 道 腾 讯 大 成 网 四 川 在 线 和 成 都 全 搜 索 等 其 他 综 合 性 网 站 公 司 与 树 人 传 媒 在 网 站 定 位 盈 利 模 式 和 营 收 规 模 上 差 异 显 著,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 三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保 障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新 传 媒 公 司 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下 : 一 本 单 位 致 力 于 把 川 网 股 份 打 造 成 本 单 位 下 唯 一 的 以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互 联 网 技 术 为 支 撑 的 经 营 性 新 媒 体 企 业, 主 要 从 事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移 动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等 业 务, 并 支 持 川 网 股 份 在 该 领 域 发 展 和 扩 大 竞 争 优 势 二 本 单 位 和 本 单 位 控 制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目 前 没 有 从 事 或 参 与 任 何 与 川 网 股 份 主 营 业 务 竞 争 的 业 务 ; 自 本 承 诺 函 正 式 签 署 和 出 具 之 日 起, 本 单 位 和 本 单 位 控 制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不 会 : 1 以 任 何 形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单 独 合 伙 经 营, 投 资 ) 从 事 或 参 与 与 川 网 股 份 主 营 业 务 竞 争 的 业 务 1-1-223
2 以 任 何 形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单 独 合 伙 经 营, 投 资 ) 支 持 川 网 股 份 以 外 的 第 三 方 从 事 或 参 与 与 川 网 股 份 主 营 业 务 竞 争 的 业 务 三 本 单 位 和 本 单 位 控 制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如 从 任 何 第 三 方 获 得 的 商 业 机 会 与 川 网 股 份 的 主 营 业 务 可 能 构 成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竞 争, 则 本 单 位 承 诺 将 促 使 本 单 位 和 本 单 位 控 制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立 即 告 知 川 网 股 份, 使 该 商 业 机 会 按 合 理 和 公 平 的 条 款 和 条 件 首 先 提 供 给 川 网 股 份 四 本 单 位 保 证 不 利 用 实 际 控 制 人 /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股 股 东 的 地 位 损 害 川 网 股 份 的 合 法 权 益, 也 不 利 用 自 身 特 殊 地 位 谋 取 非 正 常 的 额 外 利 益 五 以 上 承 诺 于 本 单 位 作 为 川 网 股 份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股 股 东 期 间 持 续 有 效, 且 是 不 可 撤 销 的 六 如 因 本 单 位 未 履 行 在 本 承 诺 函 中 所 作 的 承 诺 及 保 证 而 给 川 网 股 份 造 成 损 失, 本 单 位 将 赔 偿 川 网 股 份 的 一 切 实 际 损 失 ( 注 :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为 指 定 由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赔 偿 川 网 股 份 的 一 切 实 际 损 失 ) 三 关 联 方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财 政 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6 号 关 联 方 披 露 ( 财 会 [2006]3 号 ) 的 规 定,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联 方 新 传 媒 公 司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与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持 有 本 公 司 60% 股 份 持 有 新 传 媒 公 司 100% 股 权,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60% 股 份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的 主 管 举 办 单 位 1-1-224
2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其 他 主 要 股 东 关 联 方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与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持 有 本 公 司 9% 股 份 的 股 东 持 有 本 公 司 7% 股 份 的 股 东 持 有 本 公 司 4.30% 股 份 的 股 东, 由 共 青 团 中 央 出 资 设 立 的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持 有 本 公 司 1.90% 股 份 的 股 东, 由 共 青 团 中 央 主 管 举 办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3 新 传 媒 公 司 及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关 联 方 树 人 传 媒 外 宣 传 媒 新 媒 物 业 新 媒 生 态 蓉 塬 置 业 新 网 文 化 与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持 有 其 51% 股 权 新 传 媒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新 传 媒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新 传 媒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新 传 媒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4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与 发 行 人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的 其 他 企 业 关 联 方 四 川 省 对 外 文 化 交 流 中 心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中 心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不 良 与 违 法 信 息 举 报 中 心 中 国 共 产 党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讲 师 团 与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举 办 的 事 业 单 位 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举 办 的 事 业 单 位 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举 办 的 事 业 单 位 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举 办 的 事 业 单 位 5 公 司 下 属 的 其 他 企 业 关 联 方 麻 辣 文 化 新 媒 互 联 新 网 公 共 巴 中 传 媒 与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本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本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本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本 公 司 持 有 其 51% 股 权 1-1-225
关 联 方 公 交 传 媒 成 都 网 泰 与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新 网 公 共 持 有 其 30% 股 权 本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6 关 联 自 然 人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包 括 :1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含 过 去 十 二 个 月 内 曾 任 );2 新 传 媒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含 过 去 十 二 个 月 内 曾 任 );3 与 前 述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介 的 相 关 内 容 7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担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除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含 过 去 十 二 个 月 内 曾 任 )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担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除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本 公 司 关 联 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企 业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之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及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及 所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的 相 关 内 容 8 报 告 期 内 存 在 交 易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成 都 传 媒 集 团 与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主 管 举 办, 于 2012 年 12 月 由 本 公 司 承 接 其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业 务 和 人 员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已 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 撤 编,2013 年 8 月 9 日, 四 川 省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局 在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 申 请 书 上 加 盖 公 章, 同 意 注 销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2014 年 2 月 21 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完 成 税 务 注 销 登 记 工 作 成 都 商 报 社 的 举 办 单 位, 成 都 商 报 社 直 接 持 有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95% 的 股 权, 并 通 过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7.00% 的 股 份 2014 年 2 月, 成 都 传 媒 集 团 与 新 网 公 共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公 交 传 媒, 双 方 分 别 持 有 其 70.00% 及 30.00% 的 股 权 1-1-226
( 二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本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完 善 的 内 容 采 编 加 工 发 布 销 售 体 系,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不 存 在 依 赖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的 总 体 情 况 如 下 : 1-1-227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采 购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2016 年 1 季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 占 营 业 成 本 / 收 占 营 业 成 本 / 占 营 业 成 本 /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收 入 的 比 例 入 的 比 例 收 入 的 比 例 收 入 的 比 例 393.92 29.48% 407.14 9.08% - - - - 219.41 6.28% 978.97 7.35% 812.97 6.66% 209.42 1.85% (1) 采 购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 季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占 营 业 成 本 占 营 业 成 本 占 营 业 成 本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的 比 例 的 比 例 的 比 例 公 交 传 媒 媒 介 代 理 393.92 29.48% 398.74 8.90% - - - - 新 媒 生 态 市 场 调 研 - - 5.00 0.11% - - - - 新 网 文 化 文 化 宣 传 用 品 - - 3.40 0.08% - - - - 合 计 393.92 29.48% 407.14 9.08% - - - 合 同 内 容 : 1 公 交 传 媒 购 买 商 品 或 接 受 劳 务 :2015 年, 成 都 网 泰 与 公 交 传 媒 签 订 合 作 协 议, 该 协 议 就 成 都 网 泰 代 理 业 主 广 告 发 布 需 求, 运 用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管 理 云 平 台, 在 公 交 传 媒 公 交 候 车 亭 媒 体 上 发 布 广 告 事 宜 达 成 一 致 协 议 中 就 双 方 有 关 计 价 及 付 款 方 式 等 内 容 作 了 详 细 约 定 根 据 合 作 协 议 约 定,2015 年 成 都 网 泰 与 每 一 广 告 主 直 签 广 告 发 布 合 同 中, 成 都 网 泰 与 公 交 传 媒 对 应 签 订 广 告 发 布 确 认 单, 并 按 照 公 交 传 媒 根 据 行 业 标 准 价 格 制 定 的 刊 例 价 的 35% 或 者 45% 予 以 支 付 公 交 候 车 亭 媒 介 资 源 采 购 费 用 公 司 2015 年 度 根 据 协 议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成 本 398.74 万 元 2016 年, 发 行 人 与 公 交 传 媒 1-1-228
续 签 了 合 作 协 议,2016 年 1-3 月 根 据 协 议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成 本 393.92 万 元 2 2015 年 12 月 15 日, 新 媒 互 联 与 新 媒 生 态 签 订 企 业 服 务 协 议 书, 该 协 议 约 定 新 媒 生 态 为 新 媒 互 联 提 供 服 务 :1. 市 场 调 研 ;2. 市 场 分 析 ; 市 场 意 见 及 建 议 协 议 费 用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 万 元 新 媒 互 联 2015 年 根 据 合 同 确 认 成 本 5 万 元 3 2015 年 12 月 08 日, 新 媒 互 联 与 新 网 文 化 签 订 文 化 宣 传 品 买 卖 合 同, 双 方 经 过 友 好 协 商, 基 于 自 愿 及 平 等 互 利 的 原 则, 新 媒 互 联 向 新 媒 文 化 购 买 文 化 宣 传 品, 总 金 额 3.5 万 元 ( 含 税 ) 新 媒 互 联 2015 年 根 据 合 同 确 认 成 本 3.4 万 元 (2)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 季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占 营 业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的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提 供 广 告 宣 传 服 务 - - 70.29 0.58% - - 提 供 网 页 设 计 平 台 建 设 后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台 维 护 等 技 术 服 务 14.15 0.11% 14.15 0.12% 14.15 0.12% 提 供 视 频 服 务 207.55 1.56% - - - - 其 他 - - - - 9.76 0.09% 提 供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18.87 0.54% 12.58 0.09% 提 供 网 页 设 计 平 台 建 设 后 241.82 1.98% 70.00 0.62% 台 维 护 等 技 术 服 务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提 供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 - - - 0.26 0.00% 提 供 视 频 服 务 28.16 0.21% 93.84 0.77% 111.87 0.99% 其 他 - - 62.68 0.51% - - 四 川 省 外 宣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视 频 服 务 - - - - 3.38 0.03%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不 提 供 网 页 设 计 平 台 建 设 后 - - 47.17 0.39% - - 1-1-229
良 与 违 法 信 息 举 台 维 护 等 技 术 服 务 报 中 心 提 供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 - 113.21 0.93% - -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中 心 提 供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7.08 0.20% 18.87 0.14% 169.81 1.39% - - 公 交 传 媒 提 供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159.60 4.57% 629.93 4.73% - - - - 提 供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4.25 0.12% 8.49 0.06% - - - -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员 提 供 网 页 设 计 平 台 建 设 后 会 讲 师 团 29.62 0.85% 59.24 0.45% - - - - 台 维 护 等 技 术 服 务 合 计 219.41 6.28% 978.97 7.35% 812.97 6.66% 209.42 1.85% 合 同 内 容 : 1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提 供 广 告 宣 传 服 务 :12014 年, 川 网 股 份 就 四 川 省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和 发 展 开 展 防 治 艾 滋 病 网 络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向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提 供 宣 传 服 务, 服 务 总 价 款 分 别 为 4.50 万 元 ( 含 税 ) 20.00 万 元 ( 含 税 ), 前 述 服 务 已 执 行 完 毕,2014 年 分 别 确 认 收 入 4.25 万 元 和 18.87 万 元 22014 年, 川 网 股 份 就 承 建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网 站 宣 传 活 动 向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提 供 信 息 服 务, 服 务 总 价 款 分 别 为 50.00 万 元 ( 含 税 ), 前 述 服 务 已 执 行 完 毕,2014 年 确 认 收 入 47.17 万 元 提 供 网 页 设 计 平 台 建 设 后 台 维 护 等 技 术 服 务 : 根 据 川 网 股 份 与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签 订 的 服 务 项 目 合 同 书, 双 方 就 四 川 手 机 报 藏 区 语 音 手 机 版 提 供 语 音 手 机 报 的 技 术 研 发 系 统 升 级 平 台 维 护 及 运 营 等 技 术 服 务,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向 川 网 股 份 支 付 技 术 服 务 费 共 计 15.00 万 元 ( 含 税 ), 执 行 期 限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公 司 确 认 该 项 业 务 收 入 14.15 万 元 2014 年, 双 方 对 该 服 务 进 行 续 签, 执 行 期 限 为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合 同 金 额 15 万 元 ( 含 税 ),2014 年 公 司 确 认 该 项 业 务 收 入 14.15 万 元 2015 年, 双 方 对 该 服 务 进 行 续 签, 执 行 期 限 为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 同 金 额 为 15.00 万 元 ( 含 税 ),2015 年 公 司 确 认 该 项 业 务 收 入 14.15 万 元 提 供 视 频 服 务 :2015 年 9 月, 川 网 股 份 与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签 订 锦 绣 四 川 宣 传 片 拍 摄 及 推 广 项 目 委 托 协 议, 负 责 拍 摄 制 作 以 锦 绣 四 川 为 主 1-1-230
体 的 塑 造 美 丽 繁 荣 和 谐 四 川 新 形 象 的 全 景 系 列 宣 传 片, 成 片 后 进 行 网 络 推 广 合 同 金 额 220.00 万 元 ( 含 税 ), 公 司 2015 年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207.55 万 元 其 他 : 根 据 川 网 股 份 与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签 订 的 服 务 项 目 合 同 书, 双 方 就 四 川 手 机 报 藏 区 语 音 手 机 版 提 供 宣 传 推 广 服 务,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向 川 网 股 份 支 付 推 广 服 务 费 共 计 10.00 万 元 ( 含 税 ), 执 行 期 限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公 司 确 认 该 项 业 务 收 入 9.76 万 元 2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提 供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2015 年 11 月, 川 网 股 份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签 订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与 四 川 发 布 平 台 建 设 服 务 合 同,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委 托 本 公 司 开 发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微 信 新 闻 发 布 管 理 平 台 包 括 搭 建 政 务 信 息 发 布 便 民 信 息 发 布 公 共 服 务 查 询 民 生 互 动 平 台 统 计 分 析 系 统 等 应 用 服 务 平 台, 并 在 合 作 期 间 进 行 平 台 内 容 技 术 维 护 及 运 营 合 作 费 用 总 额 ( 含 税 ) 为 80 万 元 项 目 合 作 期 为 2015 年 1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30 日 2015 年 川 网 股 份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2.58 万 元 2016 年 1 季 度, 川 网 股 份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18.87 万 元 提 供 网 页 设 计 平 台 建 设 后 台 维 护 等 技 术 服 务 :12013 年 5 月, 川 网 股 份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签 订 系 统 集 成 标 准 合 同, 根 据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固 话 新 传 媒 系 统 集 成 项 目 的 建 设 需 求, 川 网 股 份 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 前, 向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提 供 固 话 新 传 媒 系 统 硬 件 平 台 安 装 软 件 集 成 网 络 调 试 等, 合 同 金 额 70.00 万 元 2013 年 公 司 确 认 该 项 业 务 收 入 70.00 万 元 22014 年 2 月, 新 媒 互 联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签 订 全 省 户 外 大 屏 幕 联 播 平 台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就 四 川 省 户 外 大 屏 幕 外 宣 联 播 平 台 系 统 提 供 系 统 软 件 安 装 二 次 开 发 及 调 试 系 统 维 护 服 务, 合 同 金 额 为 80.00 万 元 ( 含 税 ), 合 作 期 限 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77.67 万 元 32014 年 7 月, 川 网 股 份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签 订 了 新 媒 体 从 业 人 员 与 网 络 新 闻 发 布 培 训 合 同, 为 省 内 新 媒 体 从 业 人 员 和 各 级 党 委 政 府 网 络 新 闻 发 布 负 责 人 提 供 培 训 服 务,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174.00 万 元 ( 含 税 ), 合 同 执 行 期 间 为 2014 年 7 月 10 日 -2014 年 12 月 30 日, 公 司 2014 年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164.15 万 元 提 供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2012 年 1 月, 新 媒 互 联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签 订 委 托 合 同, 新 媒 互 联 为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提 供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服 务 期 限 自 2012 年 2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 合 同 金 额 3.13 万 元 2013 年, 公 司 根 据 合 同 确 认 该 项 业 务 收 入 0.26 万 元 1-1-231
提 供 视 频 服 务 :1 川 网 股 份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签 订 财 富 论 坛 宣 传 片 拍 摄 制 作 协 议, 川 网 股 份 按 照 协 议 要 求, 为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制 作 1 部 宣 传 片 ( 共 计 时 长 6 分 钟 ), 合 同 金 额 为 8.00 万 元 ( 含 税 ),2013 年 公 司 确 认 该 项 业 务 收 入 7.55 万 元 2 川 网 股 份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签 订 成 都 百 姓 故 事 会 微 电 影 拍 摄 及 宣 传 推 广 合 同, 按 照 该 合 同 的 相 关 约 定,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委 托 川 网 股 份 以 成 都 百 姓 故 事 会 活 动 为 蓝 本, 拍 摄 十 部 系 列 微 电 影, 合 同 金 额 116.40 万 元 ( 含 税 ), 摄 制 周 期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公 司 根 据 该 合 同 的 实 际 执 行 情 况,2013 年 确 认 视 频 制 作 收 入 104.32 万 元 2014 年 确 认 收 入 5.49 万 元 32014 年 2 月, 新 网 公 共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签 订 了 户 外 大 屏 幕 联 播 平 台 内 容 服 务 合 同, 为 其 提 供 影 视 内 容 版 权 服 务 影 视 再 编 辑 服 务 及 影 视 制 作 技 术 平 台, 合 同 总 金 额 120.00 万 元 ( 含 税 ), 合 同 执 行 期 间 为 2014 年 度, 公 司 2014 年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共 确 认 收 入 88.35 万 元,2015 年 确 认 剩 余 的 28.16 万 元 收 入 4 川 网 股 份 2015 年 1 月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签 订 成 都 高 品 质 全 景 城 市 形 象 宣 传 片 摄 制 项 目 合 作 协 议 及 其 补 充 协 议, 负 责 制 作 高 画 质 全 景 城 市 宣 传 片,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480.00 万 元 ( 含 税 ),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截 止 2016 年 3 月 末 尚 未 确 认 收 入 其 他 :2014 年 7 月, 川 网 股 份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签 订 了 四 川 少 年 儿 童 网 络 体 验 项 目 合 同, 为 其 提 供 四 川 少 年 儿 童 上 网 行 为 调 查 活 动 网 络 体 验 行 活 动 互 联 网 体 验 论 坛 等 服 务,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66.44 万 元 ( 含 税 ), 合 同 执 行 期 为 2014 年 7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8 月 20 日, 公 司 2014 年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62.68 万 元 3 四 川 省 外 宣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视 频 服 务 :2013 年 8 月, 川 网 股 份 与 四 川 省 外 宣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户 外 联 播 信 息 平 台 形 象 宣 传 片 制 作 协 议, 川 网 股 份 根 据 外 宣 传 媒 提 供 的 素 材 及 创 作 要 求, 为 财 富 论 坛 全 省 公 共 LED 平 台 地 市 州 形 象 宣 传 片 项 目 制 作 5 部 宣 传 片 ( 共 计 时 长 1 分 30 秒 ), 合 同 金 额 为 3.58 万 元 ( 含 税 ),2013 年 公 司 确 认 该 项 业 务 收 入 3.38 万 元 4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不 良 与 违 法 信 息 举 报 中 心 提 供 网 页 设 计 平 台 建 设 后 台 维 护 等 技 术 服 务 以 及 提 供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2014 年 7 月, 川 网 股 份 与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不 良 与 违 法 信 息 举 报 中 心 签 订 四 川 省 网 络 新 闻 信 息 应 急 管 理 服 务 协 议, 在 四 川 网 络 新 闻 信 息 应 急 管 理 平 台 现 有 系 统 的 基 础 上, 向 其 提 供 硬 件 支 持 软 件 开 发 及 日 常 信 息 服 务 等, 合 同 金 额 为 170.00 万 元 ( 含 税 ), 合 作 期 限 为 2014 年 7-12 月, 公 司 2014 年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160.38 万 元 5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中 心 1-1-232
提 供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12014 年 7 月, 公 司 与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中 心 签 订 了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社 会 调 查 合 同, 针 对 热 点 事 件 实 施 社 会 调 查 数 据 分 析 舆 情 服 务, 合 同 金 额 为 180 万 元 ( 含 税 ), 合 同 项 目 执 行 期 间 为 2014 年 7 月 10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169.81 万 元 22015 年 5 月, 麻 辣 文 化 与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中 心 签 订 了 麻 辣 社 区 舆 情 信 息 采 集 合 作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为 30 万 元 ( 含 税 ), 合 同 项 目 执 行 期 间 为 2015 年 5 月 1 日 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2015 年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了 收 入 18.87 万 元 ;2016 年 1 季 度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了 收 入 7.08 万 元 6 公 交 传 媒 提 供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12015 年 12 月, 成 都 网 泰 与 公 交 传 媒 签 订 关 于 在 公 交 传 媒 公 交 候 车 亭 媒 体 上 发 布 广 告 的 合 作 协 议 该 协 议 中, 公 交 传 媒 按 照 回 款 进 度 支 付 成 都 网 泰 广 告 代 理 费 及 年 终 回 款 奖 励 总 额 456.21 万 元 ( 含 税 ) 在 此 协 议 中,2015 年 成 都 网 泰 依 据 权 责 发 生 制 原 则 确 认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430.39 万 元 2016 年, 成 都 网 泰 与 公 交 传 媒 续 签 了 合 作 协 议, 成 都 网 泰 依 据 权 责 发 生 制 原 则 确 认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11.20 万 元 22015 年, 成 都 网 泰 与 公 交 传 媒 签 订 关 于 2015 年 7 月 1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的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管 理 平 台 服 务 合 同, 该 合 同 下, 公 交 传 媒 使 用 成 都 网 泰 独 家 运 营 的 云 平 台 BOSS 和 MOSS 软 件 系 统, 具 体 涉 及 资 源 数 据 采 集 销 售 管 理 资 源 预 定 管 理 客 户 报 备 管 理 确 认 单 管 理 合 同 管 理 上 下 刊 管 理 等 内 容 根 据 合 同 规 定,2015 年 公 交 传 媒 根 据 运 用 成 都 网 泰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管 理 云 平 台 交 易 总 金 额 的 约 定 比 例 支 付 服 务 费 211.51 万 元 ( 含 税 ), 成 都 网 泰 据 此 确 认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99.54 万 元 2016 年 成 都 网 泰 据 此 确 认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48.40 万 元 7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讲 师 团 提 供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2015 年 6 月, 川 网 股 份 与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讲 师 团 签 订 四 川 省 党 委 ( 党 组 ) 中 心 组 网 络 学 习 平 台 内 容 平 台 维 护 服 务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18.00 万 元 ( 含 税 ), 合 同 执 行 期 间 为 2015 年 6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 公 司 2015 年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8.49 万 元 2016 年 1 季 度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4.25 万 元 提 供 网 页 设 计 平 台 建 设 后 台 维 护 等 技 术 服 务 :2015 年 6 月, 川 网 股 份 与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讲 师 团 签 订 若 干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合 计 125.60 万 元 ( 含 税 ), 合 同 执 行 期 间 为 2015 年 6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 公 司 2015 年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59.24 万 元 2016 年 1 季 度 根 据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29.62 万 元 1-1-233
(3) 经 常 性 关 联 性 交 易 的 定 价 公 允 性 说 明 1 采 购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采 购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的 主 要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类 型 及 与 同 类 可 比 采 购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协 议 的 定 价 及 价 格 对 比 如 下 : 关 联 交 易 类 型 与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及 其 下 属 单 位 公 交 传 媒 交 易 的 定 价 与 同 类 非 关 联 第 三 方 的 定 价 媒 介 代 理 根 据 公 交 传 媒 对 代 理 商 的 销 售 折 扣 及 广 告 刊 例 价, 计 算 出 应 收 取 的 价 格 有 直 接 可 比 的 交 易 价 格 市 场 调 研 双 方 确 定 以 成 本 费 用 加 合 理 利 润 的 方 式 确 定, 即 经 销 商 的 成 本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成 本 人 力 资 源 成 本 ) 为 基 础, 附 加 一 定 比 例 的 利 因 该 项 业 务 无 国 家 指 导 价, 也 不 存 在 公 开 的 市 场 价 格, 所 以 无 直 接 可 比 价 格 润 后 确 定 文 化 宣 传 用 品 双 方 确 定 以 成 本 费 用 加 合 理 利 润 的 方 式 确 定, 即 经 销 商 的 生 产 加 工 成 本 为 基 础, 附 加 一 定 比 例 的 利 润 后 确 定 因 该 项 业 务 无 国 家 指 导 价, 也 不 存 在 公 开 的 市 场 价 格, 所 以 无 直 接 可 比 价 格 2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的 主 要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类 型 及 与 同 类 可 比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协 议 的 定 价 及 价 格 对 比 如 下 : 关 联 交 易 类 型 与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及 其 下 属 单 位 公 交 传 媒 交 易 的 定 价 与 同 类 非 关 联 第 三 方 的 定 价 提 供 广 告 宣 传 服 务 方 式 1: 根 据 广 告 位 刊 例 价 折 扣 率 对 互 联 网 广 告 服 务 定 价 ; 方 式 2: 以 成 本 费 用 加 合 理 利 润 的 方 式 确 定, 即 以 发 行 人 支 付 广 告 宣 传 服 务 相 关 的 成 本 定 价 原 则 相 同, 但 无 直 接 可 比 的 交 易 价 格 ( 人 力 资 源 成 本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等 成 本 ) 为 基 础, 附 加 一 定 比 例 的 利 润 率 后 确 定 方 式 1: 根 据 发 行 人 对 外 提 供 同 类 平 台 技 术 服 务 ( BOSS 和 MOSS 软 件 系 统 ) 的 分 有 直 接 可 比 的 交 易 价 格 提 供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成 比 例 协 商 定 价 ; 方 式 2: 根 据 公 交 传 媒 对 同 类 代 理 商 支 付 的 代 理 费 比 例 协 商 定 价 提 供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以 成 本 费 用 加 合 理 利 润 的 方 式 确 定, 即 以 发 行 人 支 付 的 成 本 ( 人 力 资 源 成 本 固 定 资 定 价 原 则 相 同, 但 无 直 接 可 比 的 产 投 资 等 成 本 ) 为 基 础, 附 加 一 定 比 例 的 利 润 率 后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提 供 网 页 设 计 平 台 建 设 后 以 成 本 费 用 加 合 理 利 润 的 方 式 确 定, 即 以 发 行 人 的 成 本 ( 人 力 资 源 成 本 固 定 资 产 投 定 价 原 则 相 同, 但 无 直 接 可 比 的 1-1-234
台 维 护 等 技 术 服 务 资 等 成 本 ) 为 基 础, 附 加 一 定 比 例 的 利 润 率 后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提 供 视 频 服 务 以 成 本 费 用 加 合 理 利 润 的 方 式 确 定, 即 以 发 行 人 的 成 本 ( 人 力 资 源 成 本 固 定 资 产 投 定 价 原 则 相 同, 但 无 直 接 可 比 的 资 等 成 本 ) 为 基 础, 附 加 一 定 比 例 的 利 润 率 后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提 供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以 成 本 费 用 加 合 理 利 润 的 方 式 确 定, 即 以 发 行 人 的 成 本 ( 人 力 资 源 成 本 固 定 资 产 投 定 价 原 则 相 同, 但 无 直 接 可 比 的 资 等 成 本 ) 为 基 础, 附 加 一 定 比 例 的 利 润 率 后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其 他 以 成 本 费 用 加 合 理 利 润 的 方 式 确 定, 即 以 发 行 人 的 成 本 ( 人 力 资 源 成 本 固 定 资 产 投 定 价 原 则 相 同, 但 无 直 接 可 比 的 资 等 成 本 ) 为 基 础, 附 加 一 定 比 例 的 利 润 率 后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4) 无 直 接 可 比 价 格 的 商 品 劳 务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中, 不 能 提 供 直 接 可 比 价 格 的 商 品 和 劳 务 情 况 统 计 如 下 : 1 采 购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 季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占 营 业 成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本 的 比 例 比 例 例 比 例 市 场 调 研 - - 5.00 0.11% - - - - 文 化 宣 传 用 品 - - 3.40 0.08% - - - - 合 计 - - 8.40 0.19% - - - - 2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1-1-235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 季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占 营 业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的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提 供 广 告 宣 传 服 务 - - - - 70.29 0.58% - - 提 供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23.11 0.66% 21.07 0.16% - - - - 提 供 网 页 设 计 平 台 建 设 后 台 维 护 等 技 术 服 务 29.62 0.85% 73.39 0.55% 303.14 2.48% 84.15 0.74% 提 供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7.08 0.20% 18.87 0.14% 283.02 2.32% 0.26 0.00% 提 供 视 频 服 务 235.71 1.77% 93.84 0.77% 115.25 1.02% 其 他 - - 62.68 0.51% 9.76 0.09% 合 计 59.81 1.71% 349.04 2.62% 812.97 6.66% 209.42 1.85% 综 上,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无 直 接 可 比 价 格 的 关 联 交 易 销 售 总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除 2014 年 为 6.66% 以 外, 其 他 各 期 间 均 不 足 3%, 对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不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5) 关 联 交 易 的 必 要 性 及 持 续 性 基 于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的 政 策 宣 传 及 文 化 引 导 要 求,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及 其 下 属 单 位 对 外 采 购 主 题 宣 传 页 面 投 放 视 频 制 作 内 容 制 作 技 术 支 持 网 站 建 设 维 护 舆 情 管 理 等 服 务, 因 此 系 列 关 联 交 易 对 于 购 买 方 而 言 具 有 必 要 性 发 行 人 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及 其 下 属 单 位 提 供 服 务 主 要 基 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发 行 人 基 于 多 年 服 务 政 企 客 户 经 验, 拥 有 专 业 的 政 务 活 动 策 划 团 队 和 技 术 团 队, 以 及 丰 富 的 活 动 执 行 经 验, 并 深 耕 互 联 网 及 新 闻 媒 体 领 域, 具 有 出 色 的 服 务 能 力 技 术 基 础 平 台 基 础, 能 够 线 上 线 下 相 结 合, 制 造 出 许 多 亮 点, 大 力 推 动 活 动 宣 传 以 及 社 会 参 与 度, 达 到 客 户 所 期 待 的 理 想 效 果 ;2 拥 有 多 年 的 新 闻 网 站 建 1-1-236
设 及 运 营 服 务 经 验, 网 站 开 发 及 日 常 运 维 能 力 突 出, 采 编 及 设 计 制 作 能 力 突 出 ;3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具 有 相 对 较 高 的 资 质 门 槛, 发 行 人 作 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主 管 的 企 业, 已 在 四 川 省 网 管 办 ( 现 四 川 省 网 信 办 ) 申 请 审 核 登 记 并 顺 利 通 过, 其 通 过 有 效 渠 道 检 索 收 集 的 信 息 具 有 权 威 性 合 法 性 安 全 性 ;4 视 频 制 作 业 务 对 上 游 的 制 作 方 供 应 商 要 求 严 格, 发 行 人 作 为 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直 管, 四 川 省 内 资 质 齐 备 覆 盖 全 面 地 位 权 威 的 省 级 文 化 企 业, 拥 有 丰 富 的 党 政 宣 传 工 作 经 验, 亦 先 后 参 与 中 国 西 部 新 媒 体 电 影 节 少 年 心 廉 洁 行 残 联 系 列 微 电 影 2014 中 国 大 学 生 网 络 视 听 作 品 推 选 活 动 我 眼 中 的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等 多 个 川 内 重 要 的 视 频 服 务 项 目, 能 准 确 的 把 握 配 合 宣 传 部 门 的 各 项 宣 传 活 动, 在 川 内 视 频 制 作 及 网 络 推 广 领 域 拥 有 显 著 优 势 ;5 四 川 手 机 报 为 省 委 省 政 府 确 定 的 第 五 媒 体, 四 川 藏 语 音 手 机 报 是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进 行 藏 区 政 策 宣 传 党 政 信 息 发 布 等 的 渠 道 基 于 上 述 考 虑,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及 下 属 单 位 向 发 行 人 采 购 了 相 关 服 务, 不 存 在 交 易 对 手 方 可 向 市 场 第 三 方 采 购 而 仅 基 于 发 行 人 的 身 份 地 位 才 向 发 行 人 采 购 的 情 形 公 交 传 媒 作 为 发 行 人 下 属 参 股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的 交 易 是 依 据 市 场 惯 例, 在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的, 依 靠 双 方 优 势 资 源, 共 同 拓 展 市 场 因 此 与 公 交 传 媒 的 合 作, 具 有 合 理 的 商 业 背 景 和 必 要 性 报 告 期 内, 双 方 合 作 效 果 反 映 出 该 交 易 具 有 持 续 性,2016 年 双 方 已 续 签 了 合 同 1-1-237
(6) 向 四 川 树 人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或 接 受 劳 务 2013 年 4 月, 川 网 股 份 与 四 川 树 人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 四 川 手 机 报 - 未 成 年 人 教 育 时 讯 版 > 合 作 协 议, 树 人 传 媒 作 为 合 作 的 手 机 报 内 容 提 供 方, 与 川 网 股 份 合 作 通 过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编 辑 出 版 平 台 向 四 川 移 动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未 成 年 人 教 育 及 行 业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期 限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该 协 议 对 双 方 的 合 作 分 成 方 式 进 行 约 定, 即 月 有 效 计 费 用 户 数 在 10 万 以 下 ( 含 10 万 ) 时, 树 人 传 媒 的 分 成 比 例 为 双 方 可 分 配 收 入 的 60%; 月 有 效 计 费 用 户 数 超 过 10 万 ( 不 含 10 万 ) 到 20 万 ( 含 20 万 ) 部 分, 分 成 比 例 为 70%; 月 有 效 计 费 用 户 数 超 过 20 万 ( 不 含 20 万 ) 部 分, 分 成 比 例 为 75% 该 协 议 约 定 的 结 算 方 式 主 要 为 : 每 个 结 算 周 期 树 人 传 媒 结 算 金 额 低 于 100 元, 川 网 股 份 对 树 人 传 媒 暂 不 予 结 算 ; 每 个 结 算 周 期 树 人 传 媒 的 结 算 收 入 达 到 100 元 但 不 足 1,000 元, 由 双 方 确 认 当 期 的 结 算 并 累 积 结 算 收 入 达 到 1,000 元 及 以 上 再 进 行 分 配 结 算 2014 年 及 2015 年, 双 方 对 前 述 合 同 进 行 续 签, 合 同 期 限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服 务 均 按 照 或 参 照 报 告 期 内 同 类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的 CP 结 算 方 式 及 分 成 模 式 进 行 定 价, 定 价 合 理 公 允 由 于 四 川 手 机 报 - 未 成 年 人 教 育 时 讯 版 的 月 有 效 计 费 用 户 数 尚 未 达 到 合 同 约 定 的 结 算 及 分 成 标 准, 故 未 向 其 支 付 相 应 的 内 容 服 务 费,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该 服 务 无 交 易 金 额 (7)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形 成 的 应 收 应 付 情 况 公 司 因 上 述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形 成 的 应 收 应 付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科 目 关 联 方 2016 年 3 月 末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3.97 - - 105.42 应 收 账 款 公 交 传 媒 161.92 211.51 - 中 国 共 产 党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讲 师 团 1.18 - - - 小 计 167.08 211.51-105.42 1-1-238
科 目 关 联 方 2016 年 3 月 末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预 付 账 款 公 交 传 媒 128.88 31.97 小 计 128.88 31.97 - -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362.26 377.16 28.16 - 预 收 款 项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员 会 讲 师 团 - 31.89 - - 小 计 362.26 409.04 28.16-2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向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购 买 及 销 售 车 辆 根 据 公 司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签 署 的 两 份 车 辆 转 让 协 议, 公 司 将 其 名 下 的 一 辆 尼 桑 天 籁 轿 车 以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为 基 础, 作 价 1.13 万 元, 平 价 转 让 至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将 其 名 下 的 两 辆 江 淮 牌 小 型 普 通 客 车 以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为 基 础, 作 价 1.65 万 元, 平 价 转 让 至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及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已 完 成 相 应 的 车 辆 过 户 及 款 项 支 付 事 宜 上 述 交 易 系 双 方 在 平 等 自 愿 的 基 础 上, 协 商 一 致 达 成, 两 笔 交 易 以 资 产 的 账 面 净 值 为 基 础 进 行 合 理 定 价, 符 合 正 常 商 业 条 款 及 公 平 原 则,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和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2) 向 蓉 塬 置 业 采 购 其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联 合 开 发 的 新 雨 香 沁 地 产 项 目 相 关 资 产 2014 年 1 月, 因 发 展 需 要, 公 司 与 蓉 塬 置 业 签 署 4 份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及 4 份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购 买 其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联 合 开 发 的 新 雨 香 沁 项 目 共 计 4 层 约 6,715.33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合 同 价 款 分 别 为 2,041.16 万 元 2,041.16 万 元 2,025.50 万 元 和 1,279.05 万 元, 合 计 为 7,386.86 万 元 前 述 交 易 达 成 时, 蓉 塬 置 业 的 唯 一 股 东 为 四 川 省 蜀 府 房 屋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后 者 由 四 川 省 省 级 机 关 房 屋 统 建 服 务 中 心 出 资 设 立, 蓉 塬 置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住 所 :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蜀 跃 路 9 号 1-1-239
法 定 代 表 人 : 邹 小 宇 注 册 资 本 :8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800 万 元 企 业 类 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法 人 独 资 )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510106000174307 成 立 日 期 :2011 年 3 月 15 日 经 营 范 围 : 房 地 产 开 发 ; 土 地 整 理 ;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 商 务 信 息 咨 询 ( 以 上 项 目 不 含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决 定 的 前 置 审 批 项 目 ; 需 取 得 资 质 的 项 目 凭 资 质 证 经 营 ) 上 述 房 屋 系 由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与 蓉 塬 置 业 联 合 开 发, 土 地 登 记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人 为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与 蓉 塬 置 业, 故 此 次 房 产 购 买 事 宜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上 述 交 易 已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独 立 董 事 就 上 述 交 易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2014 年 3 月, 为 进 一 步 满 足 办 公 需 要, 公 司 与 蓉 塬 置 业 签 署 若 干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 车 位 ), 向 其 购 买 前 述 项 目 的 30 个 车 位, 合 同 总 价 约 540 万 元, 上 述 交 易 已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独 立 董 事 就 上 述 交 易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2015 年 1 月, 四 川 省 蜀 府 房 屋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将 所 持 蓉 塬 置 业 100% 股 权 转 让 予 新 传 媒 公 司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向 蓉 塬 置 业 支 付 全 额 车 位 款 及 90% 购 房 款 7,188.18 万 元 由 于 临 近 交 房 时 间 但 前 述 项 目 房 屋 的 内 部 装 修 尚 未 达 到 公 司 收 房 标 准, 经 公 司 与 蓉 塬 置 业 协 商, 双 方 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 签 署 了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二, 就 公 司 购 买 的 新 雨 香 沁 小 区 1 幢 2201 号 1 幢 2301 号 1 幢 2401 号 1 幢 2501 号 的 房 屋 竣 工 标 准 和 交 房 时 间 进 行 了 补 充 约 定 : 调 整 原 合 同 中 的 竣 工 标 准, 室 内 部 分 增 加 茶 水 间 卫 生 间 设 备 间 及 完 善 设 备 标 准 中 的 供 配 电 部 分 ; 蓉 塬 置 业 应 当 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 前 向 买 受 人 交 付 该 商 品 房 ; 因 商 品 房 交 房 期 限 调 整 可 能 产 生 的 赔 偿 或 补 偿 事 宜, 由 双 1-1-240
方 在 交 房 时 另 行 协 商 (3) 与 成 都 传 媒 集 团 的 交 易 情 况 2014 年 2 月, 新 网 公 共 与 成 都 传 媒 集 团 合 作 设 立 公 交 传 媒, 共 同 经 营 公 交 公 共 宣 传 阵 地 项 目, 其 中 新 网 公 共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300.00 万 元, 持 股 30%; 成 都 传 媒 集 团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700.00 万 元, 持 股 70% 公 交 传 媒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住 所 : 成 都 市 武 侯 区 盛 隆 街 6 号 A106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蔚 东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企 业 类 型 : 其 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510100000297704 成 立 日 期 :2014 年 2 月 21 日 经 营 范 围 : 广 告 设 计 制 作 发 布 代 理, 公 交 信 息 网 络 系 统 开 发 和 建 设, 公 交 广 播 电 视 系 统 开 发 和 建 设, 影 视 节 目 策 划,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展 览 展 示 服 务, 信 息 咨 询 ( 以 上 范 围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或 限 制 的 除 外 ) 成 都 传 媒 集 团 系 公 司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成 都 商 报 社 的 举 办 单 位, 故 本 次 合 作 投 资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上 述 交 易 已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独 立 董 事 就 上 述 交 易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4) 与 四 川 省 对 外 文 化 交 流 中 心 资 金 拆 借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外 的 关 联 方 四 川 省 对 外 文 化 交 流 中 心 存 在 资 金 借 入 的 情 况, 具 体 的 资 金 借 入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之 ( 二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之 3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方 非 经 常 性 往 来 账 款 变 动 情 况 中 其 他 应 付 款 的 相 关 内 容 1-1-241
上 述 资 金 借 入 行 为 发 生 在 发 行 人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前, 往 来 款 余 额 占 发 行 人 当 期 期 末 净 资 产 余 额 的 比 例 较 低, 由 于 双 方 并 未 约 定 清 偿 期 限,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尚 未 清 偿 上 述 资 金 借 入 行 为 对 发 行 人 目 前 的 财 务 独 立 性 及 长 期 持 续 运 营 不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自 2013 年 起, 发 行 人 未 再 发 生 新 增 关 联 方 资 金 借 出 或 借 入 的 情 形 为 保 证 发 行 人 未 来 可 能 出 现 的 关 联 交 易 依 法 合 规 地 进 行, 不 损 害 发 行 人 及 股 东 的 利 益, 发 行 人 已 在 公 司 章 程 中 制 订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允 保 障 措 施, 在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中 分 别 规 定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决 策 的 程 序, 并 在 公 司 章 程 和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中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对 发 行 人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的 制 度 3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方 非 经 常 性 往 来 账 款 变 动 情 况 1-1-242
单 位 : 万 元 科 目 关 联 方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新 增 减 少 余 额 科 目 占 比 新 增 减 少 余 额 科 目 占 比 新 增 减 少 余 额 科 目 占 比 新 增 减 少 余 额 其 他 应 四 川 省 对 外 付 款 文 化 交 流 中 - - 20.00 3.92% - - 20.00 4.53% - - 20.00 4.47% - - 20.00 3.62% 心 小 计 - - 20.00 3.92% - - 20.00 4.53% - - 20.00 4.47% - - 20.00 3.62% 科 目 占 比 1-1-243
( 三 )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程 序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意 见 1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程 序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按 照 适 时 有 效 的 公 司 章 程 及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中 关 于 审 批 程 序 的 规 定 履 行, 不 存 在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公 司 2013 年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3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对 公 司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及 2010 年 的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了 确 认, 相 关 交 易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公 司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2013 年 7 月 至 2016 年 3 月, 公 司 新 增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已 按 照 现 行 有 效 的 公 司 章 程 及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履 行 了 相 应 的 事 前 审 批 程 序 2 独 立 董 事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就 公 司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和 2010 年 的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如 下 :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前,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未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成 果 主 营 业 务 及 独 立 经 营 能 力 构 成 明 显 不 利 影 响 ;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合 作 设 立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收 购 及 转 让 股 权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和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 公 司 承 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业 务 和 人 员 已 依 法 履 行 审 计 评 估 公 司 内 部 及 外 部 审 批 相 关 程 序,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和 股 东 利 益, 以 及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操 纵 利 润 的 情 形 除 上 述 情 况 以 外,2010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所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符 合 正 常 商 业 条 款 及 公 平 原 则, 交 易 条 件 及 定 价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和 股 东 利 益, 以 及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操 纵 利 润 的 情 形 自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等 制 度 的 规 定, 体 现 了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2013 年 7 月 至 2016 年 3 月,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已 根 据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相 应 的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事 前 审 议 程 序 并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四 ) 已 采 取 的 减 少 或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为 了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保 护 公 司 与 其 他 股 东 权 益, 公 司 采 取 了 以 下 措 施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 1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独 立 完 整 的 生 产 经 营 系 统, 1-1-244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与 股 东 严 格 分 开 ;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法 定 的 批 准 程 序,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决 策 时 关 联 董 事 和 关 联 股 东 须 进 行 回 避 表 决 2 为 避 免 和 消 除 可 能 出 现 的 公 司 股 东 利 用 其 地 位 而 从 事 损 害 公 司 或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强 化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监 督 3 公 司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就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认 定 关 联 交 易 的 定 价 决 策 应 遵 循 的 原 则 以 及 关 联 交 易 信 息 披 露 等 内 容 进 行 了 具 体 规 定, 以 保 证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允 性, 确 保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不 损 害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4 2014 年 11 月 6 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四 川 省 新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控 股 股 东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实 际 控 制 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分 别 出 具 关 于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函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十 ( 七 ) 其 他 承 诺 事 项 的 相 关 内 容 四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的 交 易 情 况 ( 一 )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与 发 行 人 的 关 系 发 行 人 现 任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张 志 跃 曾 担 任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副 主 任 同 时, 手 机 报 公 司 原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 任 期 为 2010 年 8 月 至 2013 年 3 月 ) 陶 俊 培 自 2013 年 5 月 起 至 今, 担 任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副 主 任 尽 管 上 述 人 事 变 动 系 政 府 部 门 人 事 调 动 所 致, 且 作 为 与 发 行 人 发 生 日 常 往 来 的 政 府 部 门 和 机 构,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本 身 并 不 构 成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方 但 考 虑 到 发 行 人 的 现 任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及 原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曾 任 职 或 现 任 职 于 该 单 位, 上 述 二 人 的 任 职 情 况 可 能 对 发 行 人 与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之 间 的 交 易 产 生 影 响 ( 二 ) 报 告 期 内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与 发 行 人 的 交 易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交 易 内 容 2016 年 1 季 度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对 应 报 表 收 入 分 类 四 川 手 机 报 藏 语 音 手 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61.32 350.24 476.42 560.89 报 1-1-245
网 络 主 题 宣 传 33.02 352.59 528.30 517.34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 广 告 宣 传 政 务 微 博 平 台 运 营 82.55 349.06 424.53 87.30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 广 告 宣 传 11.79 94.34 - -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 技 术 开 发 及 服 务 收 入 群 众 呼 声 网 上 信 访 平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 23.58 245.28 - - 台 等 建 设 及 维 护 服 务 技 术 开 发 及 服 务 收 入 党 政 参 考 订 阅 117.92 - - -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合 计 330.19 1,391.51 1,429.25 1,163.53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9.45% 10.45% 11.71% 10.26% 发 行 人 与 可 比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同 类 型 政 府 采 购 的 金 额 内 容 及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金 额 ( 万 元 ) 采 购 主 体 及 支 付 主 体 采 购 内 容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报 告 期 第 三 年 第 二 年 第 一 年 四 川 新 闻 网 1,391.51 1,429.25 1,163.53 新 华 网 6,123.30 6,123.30 5,378.05 人 民 网 7,200.00 7,371.50 4,200.00 四 川 新 闻 网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新 华 网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公 室 中 央 文 明 办 财 政 部 人 民 网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公 室 财 政 部 常 规 性 党 政 要 闻 宣 传 和 重 大 主 题 活 动 公 益 活 动 宣 传 ; 四 四 川 新 闻 网 川 发 布 政 务 微 博 聚 合 管 理 平 台 的 运 营 服 务 ; 群 众 呼 声 网 上 信 访 平 台 基 层 网 络 电 子 宣 传 栏 等 系 统 的 建 设 及 维 护 服 务 中 国 政 府 网 中 国 文 明 网 等 国 家 级 政 府 网 站 的 建 设 和 新 华 网 运 营 ; 国 际 互 联 网 新 闻 宣 传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并 为 政 府 提 供 相 关 信 息 服 务 人 民 网 中 国 共 产 党 新 闻 网 等 网 站 的 建 设 和 维 护 以 及 其 他 信 息 服 务 四 川 新 闻 网 10.45% 11.71% 10.26% 新 华 网 9.59% 13.44% 16.23% 人 民 网 14.48% 22.23% 22.07% 资 料 来 源 : 可 比 公 司 公 开 披 露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发 行 人 与 新 华 网 人 民 网 同 属 中 央 外 宣 办 确 定 的 全 国 首 批 十 家 转 企 改 制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根 据 所 属 层 级, 分 别 在 地 方 政 府 和 中 央 政 府 的 统 一 部 署 下, 承 担 坚 持 正 确 舆 论 导 向 保 证 意 识 形 态 宣 传 领 域 的 稳 定, 充 分 发 挥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在 网 上 舆 论 引 导 中 主 导 作 用 的 职 能 1-1-246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在 第 一 年 度 至 第 三 年 度, 分 别 确 认 来 自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的 政 府 购 买 收 入 1,163.53 万 元 1,429.25 万 元 和 1,391.51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为 10.45% 11.71% 和 10.45%, 总 体 低 于 新 华 网 人 民 网 在 报 告 期 内 确 认 的 国 家 购 买 (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中 央 文 明 办 确 认 购 买 服 务 内 容, 财 政 部 作 为 出 资 方 购 买 ) 金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根 据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2014 年 5 月 出 具 的 说 明 : 为 贯 彻 中 宣 部 中 央 外 宣 办 和 四 川 省 委 省 政 府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进 一 步 发 挥 主 流 网 络 媒 体 作 用, 做 好 网 上 宣 传 报 道, 更 大 范 围 地 传 播 正 能 量, 有 效 维 护 网 上 舆 论 秩 序, 营 造 我 省 良 好 的 网 络 舆 论 氛 围, 建 设 美 丽 繁 荣 和 谐 四 川, 按 照 四 川 省 委 领 导 加 强 和 改 进 网 络 内 容 建 设, 唱 响 网 上 思 想 文 化 主 旋 律 的 指 示 要 求 和 工 作 需 要,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 需 要 向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网 络 主 题 活 动 宣 传 引 导 服 务, 用 于 网 络 宣 传 引 导 及 主 题 活 动 的 开 展, 该 购 买 服 务 具 有 长 期 性 此 项 目 服 务 为 发 行 人 根 据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采 购 需 求 定 向 进 行 的 服 务 项 目,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出 于 自 身 宣 传 舆 论 引 导 及 政 务 信 息 发 布 与 微 博 发 布 等 的 相 关 考 虑 而 向 发 行 人 进 行 针 对 性 的 采 购, 发 行 人 由 此 产 生 相 应 的 运 营 成 本 和 推 广 费 用, 因 而, 本 交 易 对 于 购 买 方 而 言 具 有 必 要 性, 不 存 在 该 等 业 务 本 属 于 发 行 人 应 承 担 相 应 成 本 费 用 而 交 易 对 手 方 却 向 发 行 人 支 付 采 购 费 用 的 情 形 或 其 他 向 发 行 人 输 送 利 益 的 情 形 1-1-247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12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4 名, 设 董 事 长 1 名 本 公 司 董 事 名 单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提 名 人 任 职 期 间 1 张 志 跃 董 事 长 新 传 媒 公 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2 雷 和 斌 董 事 新 传 媒 公 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3 花 晓 寅 董 事 新 传 媒 公 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4 王 刚 董 事 新 传 媒 公 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5 李 铭 海 董 事 新 传 媒 公 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6 张 柳 董 事 新 传 媒 公 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7 杨 霖 董 事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8 陈 伟 董 事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9 谭 辉 旭 独 立 董 事 新 传 媒 公 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10 臧 小 涵 独 立 董 事 国 广 传 媒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11 赵 青 独 立 董 事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12 杨 冕 独 立 董 事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简 要 情 况 如 下 : 1 张 志 跃, 男,1958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解 放 军 通 信 学 院 微 波 通 信 工 程 专 业 毕 业, 本 科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1976 年 12 月 至 2007 年 10 月, 就 职 于 成 都 军 区, 历 任 战 士 班 长 助 工 连 指 导 员 营 教 导 员 秘 书 副 处 长 团 政 委 处 长 师 副 政 委 等 职 务 ;2007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12 月, 就 职 于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历 任 副 巡 视 员 四 川 省 委 对 外 宣 传 办 公 室 (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 副 主 任 兼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巡 视 员 职 务 ;2013 年 2 月 至 今, 任 新 传 媒 公 司 董 事 长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及 新 网 公 共 董 事 ;2014 年 9 月 至 2016 年 7 月, 任 巴 中 传 媒 董 事 长 ;2015 年 6 月 至 今, 任 西 部 新 业 董 事 ;2015 年 7 月 至 今, 任 成 都 网 泰 董 事 长 及 新 网 文 化 董 事 长 1-1-248
2 雷 和 斌, 男,197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四 川 师 范 学 院 ( 现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 汉 语 言 文 学 教 育 专 业 毕 业, 本 科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1996 年 9 月 至 2003 年 5 月, 就 职 于 四 川 省 供 销 合 作 社 联 合 社, 历 任 秘 书 副 主 任 科 员 等 职 务 ;2003 年 5 月 至 2012 年 6 月, 就 职 于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历 任 主 任 科 员 网 络 宣 传 教 育 处 副 处 长, 其 中 2007 年 2 月 至 2008 年 3 月, 挂 职 于 中 共 中 央 宣 传 部 舆 情 信 息 局 ;2012 年 6 月 至 2013 年 3 月, 任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总 编 辑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3 花 晓 寅, 女,197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四 川 工 业 学 院 工 学 专 业 毕 业, 本 科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1996 年 7 月 至 2001 年 12 月, 就 职 于 四 川 省 机 械 研 究 设 计 院 ;2001 年 12 月 至 2013 年 12 月, 就 职 于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历 任 主 任 科 员 副 处 长 ;2013 年 2 月 至 2013 年 7 月, 任 新 传 媒 公 司 监 事 ;2012 年 5 月 至 今, 任 新 网 公 共 董 事 ;2013 年 7 月 至 今, 任 新 传 媒 公 司 董 事 ;2014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交 传 媒 董 事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2015 年 1 月 至 2016 年 2 月, 任 蓉 塬 置 业 董 事 长 ;2015 年 7 月 至 今, 任 成 都 网 泰 董 事 4 王 刚, 男,197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党 校 公 共 管 理 专 业 毕 业, 研 究 生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1995 年 7 月 至 1996 年 3 月, 就 职 于 攀 枝 花 市 西 区 印 刷 厂 ;1996 年 4 月 至 1997 年 10 月, 任 攀 枝 花 市 西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秘 书 ;1997 年 11 月 至 2002 年 11 月, 任 攀 枝 花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科 员 行 政 处 副 处 长 ;2002 年 12 月 至 2004 年 7 月, 任 攀 枝 花 市 委 宣 传 部 宣 传 处 副 主 任 科 员 ;2004 年 8 月 至 2008 年 12 月, 任 攀 枝 花 市 委 宣 传 部 政 策 法 规 研 究 室 副 主 任 主 任 ;2008 年 2 月 至 2009 年 1 月, 于 中 共 中 央 宣 传 部 舆 情 信 息 局 挂 职 锻 炼 ;2009 年 1 月 至 2009 年 8 月, 任 攀 枝 花 市 委 宣 传 部 新 闻 出 版 处 处 长 ;2009 年 8 月 至 2010 年 4 月, 任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网 络 宣 传 教 育 处 主 任 科 员 ;2010 年 4 月 至 2012 年 5 月, 历 任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总 编 辑 助 理 副 总 编 辑 ; 2012 年 2 月 至 2012 年 12 月, 参 加 四 川 省 直 机 关 党 校 举 办 的 四 川 省 第 一 期 后 备 干 部 高 端 培 训 班 脱 产 学 习 ;2010 年 8 月 至 2012 年 12 月, 任 四 川 新 闻 网 网 络 电 视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12 年 5 月 至 2013 年 7 月, 任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副 主 任 ;2010 年 9 月 至 2013 年 2 月, 任 新 传 媒 公 司 董 事 长 经 理 ;2013 年 2 月 至 今, 任 新 传 媒 公 司 董 事 ;2011 年 7 月 至 2013 年 3 月, 任 新 网 公 共 董 事 长,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新 网 公 共 董 事 ;2012 年 3 月 至 2013 年 2 月, 任 外 宣 传 媒 董 事 长 ;2010 年 9 月 至 2014 年 7 月, 任 新 媒 互 联 董 事 1-1-249
长 ( 其 中 2011 年 7 月 前 为 执 行 董 事 ) 经 理,2014 年 7 月 至 今, 任 新 媒 互 联 董 事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2015 年 1 月 至 2016 年 2 月, 任 蓉 塬 置 业 董 事 ; 2015 年 7 月 至 今, 任 新 网 文 化 副 董 事 长 5 李 铭 海, 男,1971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电 子 工 程 师 法 律 ( 应 用 法 学 ) 专 业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毕 业, 本 科 学 历 1992 年 5 月 至 2001 年 7 月, 就 职 于 四 川 德 阳 电 影 公 司, 历 任 技 术 员 助 理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部 门 经 理 ;2001 年 7 月 至 2013 年 3 月, 就 职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历 任 记 者 编 辑 编 辑 部 主 任 信 息 中 心 主 任 总 编 辑 助 理 副 总 编 辑 ;2009 年 起, 分 别 兼 任 手 机 报 公 司 副 总 编 辑 副 总 经 理, 麻 辣 文 化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新 传 媒 公 司 董 事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 2015 年 1 月 至 2016 年 2 月, 任 蓉 塬 置 业 董 事 6 张 柳, 女,1981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四 川 大 学 新 闻 专 业 毕 业, 本 科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2003 年 9 月 至 2009 年 6 月, 任 四 川 眉 山 电 视 台 记 者 文 艺 中 心 副 主 任 主 任 ;2009 年 6 月 至 2011 年 12 月, 任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策 划 中 心 主 任 后 兼 任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 四 川 峨 影 新 元 素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12 年 12 月 至 2013 年 1 月, 任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四 川 峨 影 广 告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12 年 5 月 至 今, 任 新 网 公 共 董 事, 现 任 新 网 公 共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014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交 传 媒 董 事 ;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董 事 长 助 理 7 杨 霖, 男,198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北 京 大 学 会 计 学 专 业 毕 业, 本 科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2006 年 7 月 至 2007 年 7 月, 任 敦 豪 欧 洲 运 营 中 心 运 营 部 财 务 分 析 师 ;2007 年 9 月 至 2009 年 7 月, 任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员 ; 2009 年 7 月 至 2010 年 12 月, 任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助 理 投 资 经 理 ;2011 年 2 月 至 今, 任 国 辰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四 川 有 色 新 材 料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2014 年 12 月 至 今, 任 四 川 省 乐 山 市 福 华 通 达 农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8 陈 伟, 男,1971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统 计 学 专 业 毕 业, 本 科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1993 年 1996 年, 就 职 于 深 圳 市 建 设 ( 集 团 ) 公 司 ;1996 年 至 1999 年, 就 职 于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社 财 务 部 ;1999 年 至 2001 年, 任 深 圳 市 全 景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主 任 ;2001 年 至 2006 年, 就 职 于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社 有 限 公 1-1-250
司 财 务 部 ;2006 年 至 2013 年, 任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主 任 ;2013 年 至 今, 任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社 有 限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部 主 任 ;2014 年 7 月 至 今, 任 深 圳 骑 牛 时 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16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9 谭 辉 旭, 男,1951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西 南 大 学 教 育 学 专 业 毕 业, 博 士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1982 年 7 月 至 1984 年 4 月, 任 教 于 西 南 师 范 大 学 政 治 系 ;1984 年 4 月 至 1997 年 12 月, 在 原 四 川 师 范 学 院 ( 现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 任 教, 并 历 任 学 校 宣 传 部 副 部 长 外 语 系 总 支 书 记 经 济 系 系 主 任 教 务 处 处 长 成 人 教 育 学 院 院 长 ;1997 年 12 月 至 2002 年 8 月, 先 后 任 原 四 川 师 范 学 院 ( 现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 副 校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2002 年 8 月 至 2012 年 5 月, 先 后 任 乐 山 师 范 学 院 院 长 党 委 书 记 2014 年 12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10 臧 小 涵, 女,1980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国 家 注 册 拍 卖 师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信 息 管 理 与 决 策 科 学 专 业 毕 业, 本 科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2005 年 至 2010 年, 就 职 于 西 门 子 中 国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业 务 拓 展 部 助 理 政 府 事 务 部 高 级 经 理 ;2011 年 至 2012 年 任 城 市 与 基 础 设 施 集 团 东 亚 区 合 作 伙 伴 管 理 总 监 ;2012 年 至 2013 年, 任 喜 瓜 网 副 总 裁 ;2009 年 至 今, 任 北 京 今 典 联 合 国 际 拍 卖 公 司 拍 卖 师 ;2011 年 至 今, 任 罗 顿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3 年 至 今, 任 福 建 实 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16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11 赵 青, 男,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注 册 税 务 师 司 法 鉴 定 人 内 蒙 古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专 科 ; 澳 门 国 际 公 开 大 学,MBA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1982 年 6 月 至 1988 年 9 月, 任 内 蒙 古 海 拉 尔 市 税 务 局 科 员 ;1988 年 9 月 至 1993 年 9 月, 任 内 蒙 古 呼 伦 贝 尔 市 审 计 局 副 科 长 ;1993 年 9 月 至 1998 年 1 月, 任 深 圳 永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部 门 经 理 ;1998 年 至 2001 年, 任 深 圳 市 长 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2001 年 至 今, 任 深 圳 市 长 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03 年 至 今, 任 深 圳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调 查 委 员 会 委 员 ;2003 年 至 今, 任 深 圳 市 财 政 委 员 会 调 查 委 员 会 委 员 ;2010 年 至 今, 任 深 圳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监 督 委 员 会 委 员 ;2016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12 杨 冕, 男,1970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四 川 美 术 学 院 油 画 专 业 毕 业, 本 科 学 位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1898 年 7 月 至 1991 年 6 月, 任 四 川 第 一 棉 纺 1-1-251
织 印 染 厂 技 术 员 ;1997 年 7 月 至 今, 任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讲 师 ;2016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5 名 监 事 组 成, 包 括 2 名 职 工 监 事, 设 监 事 会 主 席 1 名 本 公 司 监 事 名 单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提 名 人 任 职 期 间 1 沈 利 监 事 会 主 席 新 传 媒 公 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2 李 志 刚 监 事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3 曾 邱 监 事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4 刘 侃 职 工 监 事 /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5 高 蕴 静 职 工 监 事 /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本 公 司 监 事 简 要 情 况 如 下 : 1 沈 利, 女,197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会 计 师, 四 川 联 合 大 学 会 计 与 统 计 专 业 毕 业, 大 专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1996 年 7 月 至 1998 年 2 月, 任 四 川 海 诺 尔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助 理 出 纳 ;1998 年 2 月 至 1999 年 6 月, 任 黛 安 芬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1999 年 6 月 至 2010 年 5 月, 任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会 计 出 纳 ;2010 年 5 月 至 2013 年 3 月, 任 手 机 报 公 司 川 网 有 限 财 务 部 主 任 ;2013 年 3 月 至 今, 历 任 发 行 人 监 事 监 事 会 主 席 集 团 财 务 部 财 务 主 管 2 李 志 刚, 男,197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兰 州 大 学 经 济 学 专 业 毕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2002 年 4 月 至 2005 年 5 月, 历 任 成 都 博 瑞 传 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部 经 理 助 理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2005 年 5 月 至 2006 年 1 月, 任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副 总 经 理 ;2006 年 1 月 至 今, 任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总 经 理 ;2009 年 12 月 至 今 任 成 都 博 瑞 宏 信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11 年 11 月 至 2014 年 12 月, 任 四 川 大 宗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监 事 3 曾 邱, 女,1981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法 学 专 业 毕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2008 年 1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任 四 川 九 洲 电 器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资 产 营 运 管 理 部 投 融 资 室 业 务 员 ;2011 年 11 月 至 今, 任 四 川 九 洲 电 器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资 产 营 运 管 理 部 副 部 长 ;2013 年 3 月 至 今, 四 川 九 洲 数 视 1-1-252
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监 事 4 刘 侃, 男,1978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攀 枝 花 大 学 法 律 专 业 毕 业, 大 专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2000 年 7 月 至 2004 年 5 月, 就 职 于 四 川 托 普 集 团 西 部 软 件 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4 年 6 月 至 2012 年 12 月, 任 中 国 联 通 攀 枝 花 市 分 公 司 集 团 客 户 事 业 部 行 业 总 监 ;2012 年 12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2016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监 事 5 高 蕴 静, 女,198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专 业 毕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2006 年 6 月 至 2006 年 9 月, 就 职 于 四 川 金 手 指 传 播 公 司 从 事 户 外 广 告 执 行 工 作 ;2006 年 9 月 至 2006 年 12 月, 就 职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从 事 新 闻 工 作 ;2006 年 12 月 至 2012 年 12 月 借 调 至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工 作, 其 中 2012 年 4 月 至 2012 年 8 月 借 调 至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工 作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监 事 ;2015 年 6 月 至 今, 任 西 部 新 业 监 事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介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具 体 列 表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任 职 期 间 1 张 志 跃 总 经 理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2 雷 和 斌 副 总 经 理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3 花 晓 寅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4 王 刚 副 总 经 理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5 李 铭 海 副 总 经 理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6 谢 佳 财 务 负 责 人 2016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简 要 情 况 如 下 : 1 总 经 理 张 志 跃, 详 见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节 之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2 副 总 经 理 雷 和 斌 花 晓 寅 王 刚 及 李 铭 海, 详 见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节 之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1-1-253
3 董 事 会 秘 书 花 晓 寅, 详 见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节 之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4 财 务 负 责 人 谢 佳, 女,197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四 川 大 学 经 济 学 专 业 毕 业, 本 科 学 历 其 主 要 经 历 如 下 :2003 年 6 月 至 2005 年 12 月, 任 四 川 天 府 网 点 连 锁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经 理 ;2006 年 1 月 至 2010 年 9 月, 任 深 圳 鹏 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2010 年 9 月 至 2012 年 4 月, 任 广 州 中 茂 园 林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2013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发 行 人 财 务 负 责 人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了 解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法 定 义 务 责 任 的 情 况 经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申 报 会 计 师 等 中 介 机 构 辅 导,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及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进 行 了 学 习, 已 了 解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知 悉 其 作 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法 定 义 务 和 责 任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及 所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兼 职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1 张 志 跃 新 传 媒 公 司 董 事 长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新 网 公 共 董 事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成 都 网 泰 董 事 长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西 部 新 业 新 网 文 化 董 事 董 事 长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之 参 股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之 全 资 子 公 司 2 花 晓 寅 新 传 媒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1-1-254
序 号 姓 名 兼 职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新 网 公 共 董 事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交 传 媒 董 事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网 公 共 之 参 股 公 司 成 都 网 泰 董 事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传 媒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3 王 刚 4 李 铭 海 5 张 柳 6 杨 霖 7 陈 伟 8 臧 小 涵 新 网 公 共 董 事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网 文 化 副 董 事 长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之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媒 互 联 董 事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传 媒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麻 辣 文 化 新 网 公 共 公 交 传 媒 国 辰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网 公 共 之 参 股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东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之 股 东 四 川 有 色 新 材 料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关 联 关 系 四 川 省 乐 山 市 福 华 通 达 农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关 联 关 系 本 公 司 股 东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社 之 参 股 公 司 深 圳 证 券 时 深 圳 骑 牛 时 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报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之 参 股 公 司 深 圳 市 点 石 创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之 控 股 子 公 司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社 战 略 发 展 部 主 任 本 公 司 股 东 福 建 实 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关 联 关 系 罗 顿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关 联 关 系 9 赵 青 北 京 今 典 联 合 国 际 拍 卖 有 限 公 司 拍 卖 师 无 关 联 关 系 深 圳 市 长 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关 联 关 系 深 圳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深 圳 市 财 政 委 员 会 监 督 委 员 会 委 员 调 查 委 员 会 无 关 联 关 系 委 员 调 查 委 员 会 委 无 关 联 关 系 员 10 杨 冕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讲 师 无 关 联 关 系 11 李 志 刚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股 东 成 都 博 瑞 宏 信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12 曾 邱 四 川 九 洲 电 器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资 产 运 营 管 理 部 副 部 长 本 公 司 股 东 博 瑞 投 资 之 控 股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东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之 股 东 1-1-255
序 号 姓 名 兼 职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四 川 九 洲 数 视 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13 高 蕴 静 西 部 新 业 监 事 本 公 司 股 东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之 股 东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新 传 媒 公 司 之 参 股 公 司 14 刘 侃 新 媒 互 联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除 以 上 人 员 外,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在 本 公 司 以 外 的 单 位 任 职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均 未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下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如 序 号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姓 名 投 资 经 营 或 任 职 单 位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在 该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1 赵 青 深 圳 市 长 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400 20% 董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声 明 : 除 上 述 所 列 投 资 外, 无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并 且 上 述 投 资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及 利 益 冲 突 1-1-256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组 成 确 定 依 据 所 履 行 的 程 序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并 领 薪 的 非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薪 酬 主 要 由 基 本 工 资 绩 效 奖 金 补 贴 组 成, 具 体 标 准 根 据 公 司 的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和 其 职 级 确 定 根 据 公 司 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 召 开 的 创 立 大 会 暨 2013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和 2016 年 4 月 26 日 召 开 的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在 本 公 司 兼 职 的 非 独 立 董 事 不 再 单 独 领 取 董 事 薪 酬, 未 在 公 司 兼 职 的 非 独 立 董 事 不 领 取 董 事 薪 酬, 每 名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为 每 年 6 万 元 人 民 币 ( 税 前 ) 根 据 公 司 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由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根 据 公 司 非 独 立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管 理 岗 位 的 主 要 范 围 职 责 重 要 性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企 业 相 关 岗 位 的 薪 酬 水 平 制 定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绩 效 评 价 标 准 程 序 及 主 要 评 价 体 系, 奖 励 和 惩 罚 的 主 要 方 案 和 制 度 等 公 司 非 独 立 董 事 的 薪 酬 计 划, 须 报 经 董 事 会 同 意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方 可 实 施 ;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分 配 方 案 须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最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总 额 占 公 司 当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 注 :2013 年 3 月 至 2014 年 1 月, 发 行 人 部 分 高 管 为 公 务 员 身 份, 存 在 同 时 从 机 关 和 发 行 人 两 处 分 别 获 取 工 资 和 补 贴 的 情 形 截 至 2015 年 11 月 26 日, 上 述 人 员 已 退 还 2013 年 3 月 至 2014 年 1 月 期 间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发 放 的 工 资,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办 公 室 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上 述 人 员 在 过 渡 期 间 同 时 在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领 取 工 资 和 在 发 行 人 领 取 补 贴 的 行 为 已 经 规 范, 上 述 人 员 和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的 情 形 ): 年 度 薪 酬 总 额 ( 万 元 ) 利 润 总 额 ( 万 元 ) 占 比 2015 348.52 4,588.70 7.60% 2014 326.32 4,192.87 7.78% 2013 180.46 3,309.97 5.45% 1-1-257
( 二 ) 发 行 人 的 整 体 薪 酬 政 策 说 明 1 员 工 薪 酬 政 策 2013 年 -2015 年, 为 顺 应 公 司 转 体 改 制 集 团 化 管 理 等 一 系 列 变 革, 员 工 薪 酬 政 策 也 逐 步 变 化,2013 年 集 团 成 立 以 后, 薪 酬 政 策 逐 步 朝 多 元 化 网 络 媒 体 集 团 化 管 理 靠 近, 强 化 了 薪 酬 的 绩 效 链 接 机 制, 逐 步 实 现 绩 效 分 配 与 组 织 业 绩 链 接 个 人 绩 效 与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链 接, 薪 酬 水 平 也 以 市 场 同 行 业 同 类 型 公 司 做 参 考 制 定 2 上 市 前 后 高 管 薪 酬 安 排 及 薪 酬 委 员 会 对 工 资 奖 金 的 规 定 从 上 市 前 后 高 管 薪 酬 的 安 排 情 况 来 看,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根 据 公 司 非 独 立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管 理 岗 位 的 主 要 范 围 职 责 重 要 性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企 业 相 关 岗 位 的 薪 酬 水 平 制 定 非 独 立 董 事 和 高 管 的 薪 酬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高 管 的 个 人 薪 酬 从 事 业 单 位 工 资 水 平 逐 渐 靠 近 企 业 市 场 水 平, 致 使 董 监 高 人 员 薪 酬 总 额 占 公 司 当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呈 现 上 升 趋 势 上 市 后, 公 司 将 参 照 市 场 同 行 业 并 以 利 润 为 主 要 导 向 的 高 管 薪 酬 标 准,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执 行 高 管 采 用 目 标 年 薪 制 薪 酬 政 策, 由 年 度 基 本 薪 酬 年 度 补 贴 和 年 度 绩 效 薪 酬 构 成, 绩 效 薪 酬 占 到 年 度 总 薪 酬 的 50%-80%, 根 据 业 绩 考 核 结 果 发 放 3 各 级 别 各 岗 位 员 工 的 薪 酬 水 平 及 增 长 情 况, 并 与 行 业 水 平 当 地 平 均 水 平 的 比 较 情 况 设 置 各 级 别 各 岗 位 的 薪 酬 水 平 时, 公 司 主 要 是 基 于 本 身 业 务 特 点, 并 从 外 部 市 场 对 标 和 内 部 人 员 类 别 级 别 差 异 考 虑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 年 )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平 均 薪 酬 7.02 9.10 10.73 其 中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8.32 36.85 40.19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18.51 18.31 19.14 采 编 销 售 及 其 他 人 员 5.86 7.60 9.52 注 : 按 照 员 工 各 期 基 本 工 资 及 奖 金 实 际 在 职 时 间 加 权 测 算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平 均 薪 酬 整 体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高 管 采 编 销 售 及 其 他 人 员 2013-2015 年 的 平 均 薪 酬 持 续 增 长 主 要 原 因 系 随 着 公 司 为 了 激 励 员 工, 调 整 了 薪 酬 考 核 1-1-258
制 度,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持 续 增 长 (1) 平 均 薪 酬 比 较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 年 )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平 均 薪 酬 7.02 9.10 10.73 成 都 市 平 均 工 资 4.76 5.17 5.75 主 要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 人 民 网 11.52 13.50 15.50 博 瑞 传 播 6.09 7.85 9.90 新 华 网 n.a. n.a. n.a. 资 料 来 源 : 上 市 公 司 年 报 招 股 说 明 书 公 开 信 息,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薪 酬 按 计 提 基 本 工 资 及 奖 金 年 初 年 末 员 工 人 数 算 数 平 均 值 测 算 随 着 股 份 制 公 司 的 成 立 薪 酬 政 策 的 转 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职 工 的 平 均 薪 酬 呈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高 于 成 都 市 各 期 城 镇 非 私 营 单 位 在 岗 职 工 平 均 工 资, 由 于 所 处 区 域 不 同 且 盈 利 规 模 较 小, 因 此 薪 酬 水 平 低 于 同 行 业 的 人 民 网 (2) 高 管 人 员 薪 酬 比 较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 年 )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高 管 平 均 薪 酬 28.32 36.85 40.19 主 要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 人 民 网 63.48 78.38 41.60 博 瑞 传 播 89.50 86.29 57.90 新 华 网 58.03 48.01 - 资 料 来 源 : 上 市 公 司 年 报 招 股 说 明 书 公 开 信 息 2013 年 集 团 成 立 初 期, 委 托 韬 睿 惠 悦 咨 询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韬 睿 ) 为 公 司 提 供 薪 酬 水 平 制 定 的 相 关 市 场 数 据, 韬 睿 主 要 选 取 了 文 化 传 媒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特 别 是 国 有 背 景 上 市 公 司 的 薪 酬 水 平 作 为 外 部 对 标 参 考, 同 时 参 照 了 本 地 新 闻 媒 体 行 业 的 薪 酬 水 平, 按 处 于 市 场 标 杆 ( 同 类 型 上 市 公 司 ) 薪 酬 水 平 的 50% 进 行 设 定 结 合 报 告 期 内 实 际 情 况 及 可 比 公 司 人 民 网 博 瑞 传 播 新 华 网 的 高 管 薪 酬 情 况,2013 年 2014 年 考 虑 到 公 司 背 景 盈 利 情 况 整 体 薪 酬 政 策, 公 司 高 管 的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基 本 处 于 人 民 网 高 管 平 均 薪 酬 的 50% 水 平, 且 显 著 低 于 博 瑞 传 播 高 管 的 平 均 薪 酬, 与 新 华 1-1-259
网 也 有 一 定 差 距 ( 如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第 六 部 分 披 露,2013 年 3 月 至 2014 年 1 月, 公 司 部 分 高 管 在 办 理 退 出 公 务 员 编 制 手 续 的 过 渡 期 间, 存 在 既 在 机 关 领 取 工 资, 又 在 公 司 处 按 照 高 管 薪 酬 标 准 和 机 关 工 资 标 准 差 额 领 取 补 贴 的 情 况, 因 此 公 司 部 分 高 管 2013 年 度 从 公 司 取 得 的 收 入 扣 除 了 其 在 机 关 领 取 的 工 资 金 额, 较 之 公 司 高 管 薪 酬 标 准 略 低 ) 2015 年 与 人 民 网 高 管 平 均 薪 酬 相 近, 与 博 瑞 传 播 高 管 平 均 薪 酬 差 距 缩 小, 主 要 系 人 民 网 2015 年 公 司 总 裁 副 总 裁 等 高 管 薪 酬 水 平 下 降 幅 度 较 大, 及 人 民 网 博 瑞 传 媒 2015 年 多 位 高 管 任 职 不 满 一 年 所 致 发 行 人 高 管 的 薪 酬 标 准 由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根 据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管 理 岗 位 的 主 要 范 围 职 责 重 要 性, 并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确 定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高 管 的 个 人 薪 酬 从 事 业 单 位 工 资 水 平 逐 渐 靠 近 企 业 市 场 水 平, 致 使 董 监 高 人 员 薪 酬 总 额 及 其 占 公 司 当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呈 现 上 升 趋 势 经 核 查,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高 管 薪 酬 的 确 定 已 履 行 相 关 决 策 程 序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未 对 上 市 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作 出 任 何 安 排, 也 未 审 议 与 之 相 关 的 提 案 ( 三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一 年 从 发 行 人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领 取 收 入 的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末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5 年 从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领 取 收 入 ( 税 前 ) 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截 至 2015 年 末 职 务 2015 年 度 收 入 ( 万 元 ) 领 取 收 入 单 位 1 张 志 跃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50.67 川 网 股 份 2 雷 和 斌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40.43 川 网 股 份 3 花 晓 寅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40.43 川 网 股 份 4 王 刚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39.99 川 网 股 份 5 李 铭 海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36.60 川 网 股 份 6 张 柳 董 事 董 事 长 助 理 34.60 川 网 股 份 7 杨 霖 董 事 / / 8 田 迎 春 董 事 / / 9 孙 英 春 独 立 董 事 6 川 网 股 份 10 李 明 光 独 立 董 事 6 川 网 股 份 11 谭 辉 旭 独 立 董 事 6 川 网 股 份 12 张 苏 独 立 董 事 6 川 网 股 份 13 沈 利 监 事 会 主 席 16.38 川 网 股 份 1-1-260
序 号 姓 名 截 至 2015 年 末 职 务 2015 年 度 收 入 ( 万 元 ) 领 取 收 入 单 位 14 李 志 刚 监 事 / / 15 曾 邱 监 事 / / 16 姜 兰 职 工 监 事 13.80 川 网 股 份 17 髙 蕴 静 职 工 监 事 18.58 川 网 股 份 18 谢 佳 财 务 负 责 人 33.04 川 网 股 份 注 : 以 上 收 入 包 括 工 资 绩 效 奖 金 和 补 贴 除 上 述 外, 公 司 还 依 法 为 符 合 缴 纳 条 件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在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享 受 其 他 待 遇 和 退 休 金 计 划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发 行 人 签 定 的 协 议 及 有 关 协 议 的 履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并 领 薪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与 公 司 签 署 了 相 关 聘 任 协 议 或 劳 动 合 同 及 保 密 竞 业 限 制 及 知 识 产 权 协 议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协 议 均 得 到 良 好 履 行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合 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两 年 变 动 情 况 及 原 因 ( 一 ) 董 事 变 动 情 况 2013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2013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张 志 跃 雷 和 斌 花 晓 寅 王 刚 李 铭 海 张 柳 杨 霖 续 文 利 符 红 孙 英 春 杨 荣 华 1-1-261
朱 成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2013 年 7 月 15 日 7 月 16 日, 独 立 董 事 杨 荣 华 符 红 因 个 人 原 因 分 别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2013 年 8 月 13 日, 公 司 召 开 2013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殷 建 中 李 明 光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2014 年 10 月 20 日, 董 事 续 文 利 因 个 人 原 因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2014 年 10 月 30 日 独 立 董 事 殷 建 中 朱 成 因 个 人 原 因 分 别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2014 年 12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度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田 迎 春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选 举 谭 辉 旭 张 苏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6 年 3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张 志 跃 雷 和 斌 花 晓 寅 王 刚 李 铭 海 张 柳 杨 霖 陈 伟 谭 辉 旭 臧 小 涵 赵 青 杨 冕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 二 ) 监 事 变 动 情 况 2013 年 3 月 22 日,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姜 兰 高 蕴 静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3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2013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陈 萍 沈 利 李 志 刚 曾 邱 为 公 司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与 姜 兰 高 蕴 静 共 同 组 成 发 行 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2013 年 8 月 19 日, 监 事 陈 萍 因 个 人 原 因 向 公 司 监 事 会 辞 去 监 事 职 务 ( 后 经 修 订 公 司 章 程, 发 行 人 监 事 人 数 由 6 人 减 少 为 5 人 ) 2013 年 9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了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选 举 监 事 沈 利 担 任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2016 年 3 月 28 日,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高 蕴 静 刘 侃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6 年 3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沈 利 李 志 刚 曾 邱 为 公 司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与 高 蕴 静 刘 侃 共 同 组 成 发 行 人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最 近 两 年, 发 行 人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发 生 变 动 上 述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均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未 对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1-1-262
十 公 司 治 理 ( 一 )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治 理 存 在 的 缺 陷 及 改 进 情 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阶 段, 发 行 人 主 要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各 项 决 策, 在 具 体 的 规 章 制 度 方 面 不 够 细 化 和 健 全, 未 制 定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未 设 置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未 选 举 产 生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有 待 进 一 步 完 善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后, 发 行 人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参 照 上 市 公 司 的 规 范 要 求,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制 度, 制 订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制 度 等 规 章 制 度, 明 确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权 责 范 围 和 工 作 程 序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战 略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并 制 订 了 相 应 的 工 作 细 则, 明 确 了 各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权 责 决 策 程 序 和 议 事 规 则, 形 成 了 规 范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关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规 范 运 行, 各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尽 职 尽 责, 按 制 度 规 定 切 实 地 行 使 权 利 履 行 义 务 ( 二 )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运 行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司 制 定 并 健 全 了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通 知 提 案 表 决 决 议 会 议 记 录 等 作 出 了 详 细 规 定 自 2013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召 开 之 日 起,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先 后 召 开 了 13 次 股 东 大 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召 开 日 期 届 次 出 席 情 况 1 2013-03-25 创 立 大 会 暨 2013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2 2013-08-13 2013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3 2013-08-28 2013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4 2013-11-18 2013 年 度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5 2014-01-17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6 2014-02-12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1-1-263
序 号 召 开 日 期 届 次 出 席 情 况 7 2014-03-20 2014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8 2014-05-29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9 2014-12-11 2014 年 度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10 2015-06-25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11 2015-10-22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12 2016-03-30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13 2016-04-26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上 述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程 序 及 决 议 内 容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违 反 公 司 法 及 其 他 规 定 行 使 职 权 的 情 形 ( 三 )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规 范 运 行 自 整 体 变 更 以 来, 公 司 先 后 召 开 了 28 次 董 事 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召 开 日 期 届 次 出 席 情 况 1 2013-03-2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2 2013-05-23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3 2013-07-29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4 2013-08-13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5 2013-11-0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6 2013-12-0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7 2014-01-0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8 2014-01-17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9 2014-02-1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10 2014-03-0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11 2014-03-20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12 2014-05-09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13 2014-06-2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14 2014-07-04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15 2014-11-26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16 2014-12-1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17 2015-01-30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18 2015-03-26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1-1-264
序 号 召 开 日 期 届 次 出 席 情 况 19 2015-06-0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20 2015-06-2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21 2015-06-29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一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22 2015-08-18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二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23 2015-10-2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三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24 2015-11-26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25 2015-12-30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26 2016-03-1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27 2016-03-30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28 2016-04-06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29 2016-05-31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30 2016-06-23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31 2016-07-01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及 / 或 代 理 人 ) 全 部 出 席 上 述 董 事 会 的 召 开 程 序 及 决 议 内 容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违 反 公 司 法 及 其 他 规 定 行 使 职 权 的 情 形 ( 四 )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规 范 运 行 自 整 体 变 更 以 来, 公 司 先 后 召 开 了 14 次 监 事 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召 开 日 期 届 次 出 席 情 况 1 2013-03-25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2 2013-08-13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3 2013-09-10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4 2014-01-24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5 2014-03-20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6 2014-05-09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7 2014-12-11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8 2015-03-26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9 2015-06-05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10 2015-08-18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11 2015-11-26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12 2016-03-15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1-1-265
序 号 召 开 日 期 届 次 出 席 情 况 13 2016-03-30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14 2016-04-06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15 2016-07-01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监 事 或 其 代 理 人 全 部 出 席 上 述 监 事 会 的 召 开 程 序 及 决 议 内 容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违 反 公 司 法 及 其 他 规 定 行 使 职 权 的 情 形 ( 五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建 立 了 规 范 的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并 制 定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以 确 保 独 立 董 事 议 事 程 序, 完 善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提 高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效 率 和 科 学 决 策 能 力, 充 分 发 挥 独 立 董 事 的 作 用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自 聘 任 以 来 均 能 勤 勉 尽 责, 会 前 审 阅 董 事 会 材 料, 董 事 会 会 议 期 间 认 真 审 议 各 项 议 案, 对 议 案 中 的 具 体 内 容 提 出 相 应 质 询, 按 照 本 人 独 立 意 愿 对 董 事 会 议 案 进 行 表 决, 对 表 决 结 果 和 会 议 记 录 核 对 后 签 名 独 立 董 事 就 公 司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和 2010 年 的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具 体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三 ( 三 )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程 序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运 行 至 今, 对 促 进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公 平 公 正 公 允 性, 保 障 董 事 会 决 策 科 学 性, 维 护 股 东 权 益 方 面 都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随 着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地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将 在 公 司 治 理 中 起 到 更 加 重 要 的 作 用 ( 六 )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运 行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制 度 等 规 定,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筹 备 文 件 保 管 及 公 司 股 东 资 料 管 理, 办 理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等 事 宜 董 事 会 秘 书 为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认 真 履 行 相 关 职 责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自 受 聘 以 来, 负 责 筹 备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确 保 了 公 司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依 法 召 开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及 时 向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通 报 公 司 的 有 关 信 息, 建 立 了 与 股 东 的 良 好 关 系, 为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完 善 和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正 常 行 使 职 权 发 挥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1-1-266
( 七 )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运 行 情 况 2013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2013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和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设 立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的 议 案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建 立 后 运 行 良 好,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等 履 行 职 责, 切 实 发 挥 了 董 事 会 在 事 前 审 计 专 业 审 计 对 管 理 层 的 监 督 及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有 效 地 防 范 了 公 司 经 营 风 险, 切 实 保 障 了 公 司 及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先 后 召 开 了 10 次 会 议, 上 述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合 法 有 效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董 事 赵 青 花 晓 寅 谭 辉 旭 组 成, 其 召 集 人 为 赵 青 ( 八 )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运 行 情 况 2013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2013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和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设 立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的 议 案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建 立 后 运 行 良 好,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等 履 行 职 责, 切 实 发 挥 了 董 事 会 在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人 选 搜 寻 资 格 审 查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先 后 召 开 了 3 次 会 议, 上 述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合 法 有 效 提 名 委 员 会 由 董 事 杨 冕 陈 伟 臧 小 涵 组 成, 其 召 集 人 为 杨 冕 ( 九 )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运 行 情 况 2013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2013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和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设 立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1-1-267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的 议 案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建 立 后 运 行 良 好,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等 履 行 职 责, 强 化 了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决 策 功 能, 切 实 发 挥 了 董 事 会 在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考 核 和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及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3 次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合 法 有 效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由 董 事 谭 辉 旭 杨 霖 臧 小 涵 组 成, 其 召 集 人 为 谭 辉 旭 ( 十 ) 战 略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运 行 情 况 2013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2013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和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设 立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战 略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的 议 案 战 略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自 设 立 以 来 运 行 良 好, 勤 勉 尽 责 的 开 展 工 作, 有 效 地 防 范 了 公 司 经 营 风 险, 切 实 保 障 了 公 司 及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公 司 董 事 会 战 略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建 立 后,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战 略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等 履 行 职 责, 切 实 发 挥 了 董 事 会 在 中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及 重 大 事 项 等 方 面 的 决 策 作 用,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公 司 的 治 理 结 构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会 战 略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先 后 召 开 了 4 次 会 议, 上 述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合 法 有 效 战 略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由 董 事 张 志 跃 陈 伟 王 刚 组 成, 其 召 集 人 为 张 志 跃 十 一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一 )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如 下 : 截 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在 内 部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控 制 活 动 信 息 与 沟 通 内 部 监 督 等 方 面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1-1-268
陷, 公 司 现 有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符 合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和 业 务 发 展 的 实 际 需 要, 各 项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与 运 行 是 有 效 的 ( 二 )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鉴 证 意 见 信 永 中 和 接 受 本 公 司 委 托, 审 核 了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2016 年 3 月 31 日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认 定, 并 于 2016 年 7 月 1 日 出 具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XYZH/2016CDA30337), 认 为 发 行 人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规 定 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十 二 最 近 三 年 发 行 人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亦 未 受 到 过 主 管 机 关 重 大 处 罚 十 三 最 近 三 年 发 行 人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存 在 关 联 方 占 款 的 情 况, 具 体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三 ( 二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随 着 股 份 公 司 的 设 立 和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完 善, 本 公 司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并 对 关 联 方 占 款 行 为 进 行 了 清 理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的 情 况, 亦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担 保 的 情 况 十 四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对 外 担 保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 ( 一 ) 资 金 管 理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 1 资 金 管 理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为 了 加 强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内 部 控 制 和 管 理, 保 证 货 币 资 金 的 安 全 完 整, 规 范 资 金 管 理, 完 善 财 务 约 束 机 制,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制 定 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在 资 金 收 支 范 围 现 金 管 理 银 行 存 款 管 理 资 金 预 算 管 理 财 务 印 章 管 理 等 各 方 面 对 公 司 日 常 资 金 管 理 作 出 了 详 细 规 定 1-1-269
2 资 金 管 理 的 决 策 权 限 及 程 序 根 据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第 三 条 的 规 定, 资 金 收 支 实 行 统 一 调 配 和 分 级 授 权 审 批 原 则, 公 司 的 资 金 收 支 计 划 必 须 经 总 经 理 主 持 召 开 的 资 金 计 划 会 讨 论 决 定, 执 行 过 程 中, 坚 持 层 层 稽 核 和 审 批, 做 到 相 互 监 督 和 制 约 根 据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第 四 条 的 规 定, 年 度 资 金 预 算 由 财 务 部 会 同 业 务 部 门 根 据 次 年 经 营 总 目 标 进 行 综 合 汇 总 后 编 制, 报 总 经 理 审 核 董 事 会 批 准 后 执 行 ; 月 度 资 金 计 划 的 提 报 在 上 月 28 日 前, 各 事 业 部 子 公 司 以 预 算 明 细 表 的 形 式 报 下 月 资 金 计 划, 计 划 由 指 定 的 经 办 人 编 制, 事 业 部 子 公 司 领 导 审 核 并 签 署 意 见 后, 报 财 务 部 审 核 汇 总 ; 财 务 部 对 月 度 资 金 计 划 审 核 和 汇 总 后, 报 总 经 理 审 核, 根 据 总 经 理 签 批 意 见 或 经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讨 论 确 定 后, 作 为 下 月 资 金 控 制 的 目 标, 纳 入 月 度 经 营 考 核 3 最 近 三 年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本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在 授 权 审 批 资 金 流 转 等 方 面 规 范 执 行, 未 出 现 公 司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占 用 的 情 形, 亦 未 出 现 任 何 利 用 资 金 使 用 的 形 式 侵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形 ( 二 ) 对 外 投 资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 1 对 外 投 资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为 规 范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保 证 公 司 科 学 安 全 与 高 效 地 做 出 决 策, 明 确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等 组 织 机 构 在 公 司 投 融 资 方 面 的 职 责, 控 制 经 营 风 险,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制 定 了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体 系 2 对 外 投 资 的 决 策 权 限 及 程 序 根 据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第 四 条 的 规 定, 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 达 到 下 列 标 准 之 一 的, 由 董 事 会 做 出 决 议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1)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高 者 为 准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50% 以 上 ; (2) 交 易 的 成 交 金 额 ( 包 括 承 担 的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下 同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3)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1-1-270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下 同 )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4)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5)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6) 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时, 拟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上 述 指 标 计 算 中 涉 及 的 数 据 如 为 负 值, 取 其 绝 对 值 计 算 公 司 发 生 上 述 第 (1)-(5) 项 交 易 时, 应 当 对 标 的 相 关 的 各 项 交 易 在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累 计 计 算 发 生 上 述 第 (6) 项 交 易 时, 应 当 对 与 同 一 关 联 人 进 行 的 交 易, 或 者 与 不 同 关 联 人 进 行 的 与 同 一 交 易 标 的 相 关 的 交 易 在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累 计 计 算 已 按 照 本 条 规 定 履 行 相 关 审 议 义 务 的, 不 再 纳 入 累 计 计 算 范 围 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 没 有 达 到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标 准 的,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决 定 根 据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第 十 条 的 规 定, 对 外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经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通 过 后, 在 总 经 理 的 组 织 下, 由 项 目 承 办 单 位 或 部 门 负 责 具 体 实 施 除 有 明 确 授 权 外, 对 外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的 变 更, 必 须 经 过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审 查 批 准 3 最 近 三 年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本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投 资 情 况 详 细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五 ( 一 )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 三 ) 对 外 担 保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 1 对 外 担 保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为 规 范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保 证 公 司 科 学 安 全 与 高 效 地 做 出 决 策, 明 确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等 组 织 机 构 在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决 策 方 面 的 职 责, 控 制 财 务 风 险,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制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体 系 2 对 外 担 保 的 决 策 权 限 及 程 序 根 据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第 四 条 的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是 对 外 担 保 的 决 1-1-271
策 机 构, 公 司 一 切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须 按 程 序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批 准 未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的 批 准, 公 司 不 得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第 三 十 九 条 及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第 四 条 的 规 定, 下 列 对 外 担 保, 必 须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1)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下 同 ) 的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2)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的 30%;(3)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4)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5)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6)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的 对 外 担 保, 必 须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董 事 会 审 议 担 保 事 项 时, 应 经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审 议 同 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前 款 第 (2) 项 担 保 事 项 时, 应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3 最 近 三 年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本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内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十 五 公 司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情 况 ( 一 )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和 流 程 为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制 定 了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 上 市 后 适 用 ), 其 中 规 定 了 信 息 披 露 的 基 本 原 则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披 露 标 准 信 息 披 露 的 程 序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部 门 及 负 责 人 等 内 容, 对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作 出 了 制 度 性 的 安 排, 有 效 地 保 障 了 投 资 者 能 够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地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公 司 未 来 将 严 格 履 行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及 时 在 指 定 报 刊 及 网 站 上 公 告 公 司 在 涉 及 重 要 采 购 重 大 投 资 重 要 财 务 决 策 等 方 面 的 事 项, 包 括 公 布 中 报 年 报 临 时 公 告 等, 切 实 维 护 广 大 投 资 者 利 益 1-1-272
( 二 ) 完 善 股 东 投 票 机 制 2013 年 3 月 25 日, 发 行 人 创 立 大 会 暨 2013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根 据 该 章 程 第 八 十 条 的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就 选 举 董 事 监 事 进 行 表 决 时, 根 据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可 以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前 款 所 称 累 积 投 票 制 是 指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时, 每 一 股 份 拥 有 与 应 选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人 数 相 同 的 表 决 权, 股 东 拥 有 的 表 决 权 可 以 集 中 使 用 董 事 会 应 当 向 股 东 公 布 候 选 董 事 监 事 的 简 历 和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8 月 28 日, 发 行 人 2013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累 积 投 票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根 据 该 实 施 细 则 第 二 条 的 规 定, 本 实 施 细 则 所 称 累 积 投 票 制 是 指 股 东 大 会 在 选 举 两 名 以 上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时 采 用 的 一 种 投 票 方 式, 即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时, 股 东 所 持 的 每 一 股 份 拥 有 与 该 次 股 东 大 会 拟 选 举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总 人 数 相 等 的 投 票 权, 股 东 拥 有 的 投 票 权 等 于 该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数 与 应 选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总 人 数 的 乘 积 股 东 既 可 以 用 所 有 投 票 权 集 中 投 票 选 举 一 位 候 选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也 可 以 分 散 投 票 给 数 位 候 选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该 实 施 细 则 第 十 五 条 进 一 步 规 定 累 积 投 票 制 的 票 数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一 ) 每 位 股 东 持 有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乘 以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人 数 之 积, 即 为 该 股 东 本 次 累 积 表 决 票 数 ;( 二 )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多 轮 选 举 时, 应 根 据 每 轮 选 举 应 当 选 举 董 事 或 监 事 人 数 重 新 计 算 股 东 累 积 表 决 票 ;( 三 )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在 每 轮 累 积 投 票 表 决 前, 宣 布 每 位 股 东 的 累 积 表 决 票 数, 任 何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监 票 任 或 见 证 律 师 对 宣 布 结 果 有 异 议 时, 应 立 即 对 投 票 结 果 进 行 核 对 2014 年 2 月 12 日,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上 市 后 适 用 ) 的 议 案,2014 年 12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度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上 市 后 适 用 ) 的 议 案 该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对 累 积 投 票 制 选 举 公 司 董 事, 法 定 事 项 采 取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表 决 以 及 中 小 投 资 者 单 独 计 票 等 机 制 进 行 了 规 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八 十 三 条 的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就 选 举 董 事 监 事 进 行 表 决 时, 根 据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前 款 所 称 累 积 投 票 制 1-1-273
是 指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时, 每 一 股 份 拥 有 与 应 选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人 数 相 同 的 表 决 权, 股 东 拥 有 的 表 决 权 可 以 集 中 使 用 董 事 会 应 当 向 股 东 公 布 候 选 董 事 监 事 的 简 历 和 基 本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四 十 五 条 及 五 十 六 条 的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依 法 决 定 采 取 网 络 或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方 式 为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股 东 通 过 上 述 方 式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的, 视 为 出 席 股 东 以 网 络 方 式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时, 由 股 东 大 会 的 网 络 方 式 提 供 机 构 验 证 出 席 股 东 的 身 份 股 东 大 会 采 用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的,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明 确 载 明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的 表 决 时 间 及 表 决 程 序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投 票 的 开 始 时 间, 不 得 早 于 现 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一 日 下 午 3:00, 并 不 得 迟 于 现 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上 午 9:30, 其 结 束 时 间 不 得 早 于 现 场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当 日 下 午 3:00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七 十 九 条 的 规 定,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以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额 行 使 表 决 权, 每 一 股 份 享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影 响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重 大 事 项 时, 对 中 小 投 资 者 表 决 应 当 单 独 计 票 单 独 计 票 结 果 应 当 及 时 公 开 披 露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没 有 表 决 权, 且 该 部 分 股 份 不 计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应 当 向 被 征 集 人 充 分 披 露 具 体 投 票 意 向 等 信 息 禁 止 以 有 偿 或 者 变 相 有 偿 的 方 式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公 司 不 得 对 征 集 投 票 权 提 出 最 低 持 股 比 例 限 制 发 行 人 2014 年 度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还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 上 市 后 适 用 ) 的 议 案, 将 原 第 三 十 六 条 修 改 为 : 股 东 与 股 东 大 会 拟 审 议 事 项 有 关 联 关 系 时,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其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不 计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影 响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重 大 事 项 时, 对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应 当 单 独 计 票 单 独 计 票 结 果 应 当 及 时 公 开 披 露 公 司 持 有 自 己 的 股 份 没 有 表 决 权, 且 该 部 分 股 份 不 计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公 司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公 开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应 当 向 被 征 集 人 充 分 披 露 具 体 投 票 意 向 等 信 息 禁 止 以 有 偿 或 者 变 相 有 偿 的 方 式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公 司 不 得 对 征 集 投 票 权 提 出 最 低 持 股 比 例 限 制 1-1-274
( 三 ) 其 他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的 措 施 1 投 资 者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的 措 施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五 十 七 条 及 一 百 五 十 八 条 规 定, 公 司 利 润 可 以 采 取 分 配 现 金 或 者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六 十 一 条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六 十 二 条 规 定,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将 主 要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采 用 股 票 分 红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在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规 定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10%, 或 者 最 近 三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最 近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30%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盈 利 状 况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分 配 方 案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订,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实 施 公 司 股 东 存 在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获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作 出 现 金 分 配 预 案 的,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披 露 原 因,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确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制 订 和 修 改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草 拟,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审 议 时 公 司 应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表 决, 充 分 征 求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以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2 投 资 者 享 有 参 与 重 大 决 策 及 选 择 管 理 者 的 措 施 公 司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等 相 关 制 度 切 实 保 障 公 司 投 资 者 参 与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及 选 择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1-1-275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有 权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 有 权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或 者 质 询 ;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公 司 提 出 提 案 ; 股 东 大 会 拟 讨 论 董 事 监 事 选 举 事 项 的,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将 充 分 披 露 董 事 监 事 候 选 人 的 详 细 资 料 ; 董 事 监 事 候 选 人 名 单 以 提 案 的 方 式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1-1-276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本 节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及 有 关 分 析 说 明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本 节 分 析 与 讨 论 应 结 合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报 表 附 注, 以 及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揭 示 的 其 他 信 息 一 并 阅 读 以 下 分 析 所 涉 及 的 数 据 及 口 径 若 无 特 别 说 明, 均 依 据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经 信 永 中 和 审 计 的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按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披 露 一 会 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资 产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310,564,940.25 291,791,866.70 220,535,060.02 248,390,858.84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 - - - 应 收 票 据 - - - - 应 收 账 款 25,403,476.88 22,366,970.78 36,353,587.65 14,129,671.48 预 付 款 项 3,522,086.27 2,546,262.25 2,739,297.72 1,442,937.75 应 收 利 息 - - - - 应 收 股 利 - - - - 其 他 应 收 款 9,412,182.37 9,213,775.18 3,970,210.87 2,573,192.86 存 货 -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920,016.78 2,926,255.97 -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51,822,702.55 328,845,130.88 263,598,156.26 266,536,660.93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 -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 - - 长 期 应 收 款 -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9,743,956.82 9,035,713.57 2,569,590.73-1-1-277
资 产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 - - - 固 定 资 产 17,969,081.59 18,836,458.43 18,216,969.89 19,073,830.15 在 建 工 程 - - - - 工 程 物 资 - - - -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 - - -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 - - - 油 气 资 产 - - - - 无 形 资 产 1,055,966.58 1,128,979.86 343,727.12 508,839.45 开 发 支 出 - - - - 商 誉 -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929,894.79 3,228,692.18 2,922,414.62 3,070,568.7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675,986.26 613,885.30 625,092.63 287,980.19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71,881,767.00 71,881,767.00 71,881,767.00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04,256,653.04 104,725,496.34 96,559,561.99 22,941,218.54 资 产 总 计 456,079,355.59 433,570,627.22 360,157,718.25 289,477,879.47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 - - -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 - - - 应 付 票 据 - - - - 应 付 账 款 13,880,441.07 12,080,953.53 10,020,182.37 8,183,435.92 预 收 款 项 35,498,326.44 27,603,331.66 15,292,906.24 8,007,880.28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197,003.71 12,356,561.37 6,076,092.48 2,496,412.47 应 交 税 费 1,942,491.16 3,067,904.64 2,231,130.54 1,035,931.61 应 付 利 息 - - - - 应 付 股 利 - - - - 其 他 应 付 款 5,520,860.54 4,473,625.67 4,417,557.48 5,104,473.4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 - - 1-1-278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111,801.03 150,713.70 439,079.08 511,544.96 流 动 负 债 小 计 62,150,923.95 59,733,090.57 38,476,948.19 25,339,678.69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 - - - 应 付 债 券 - -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 - 专 项 应 付 款 - - - - 预 计 负 债 -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 - - 递 延 收 益 50,287,556.57 47,276,485.73 34,063,805.45 19,591,102.63 非 流 动 负 债 小 计 50,287,556.57 47,276,485.73 34,063,805.45 19,591,102.63 负 债 合 计 112,438,480.52 107,009,576.30 72,540,753.64 44,930,781.32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107,371,040.63 107,371,040.63 107,371,040.63 107,371,040.63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盈 余 公 积 11,523,817.69 11,523,817.69 7,513,079.11 3,327,620.59 未 分 配 利 润 123,956,960.98 106,768,590.81 71,519,612.46 33,548,436.93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 -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43,151,819.30 325,963,449.13 286,703,732.20 244,547,098.15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489,055.77 597,601.79 913,232.41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43,640,875.07 326,561,050.92 287,616,964.61 244,547,098.15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456,079,355.59 433,570,627.22 360,157,718.25 289,477,879.47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34,946,016.87 133,110,988.00 122,006,048.52 113,415,451.71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34,946,016.87 133,110,988.00 122,006,048.52 113,415,451.71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27,138,481.00 108,461,119.48 95,962,808.58 83,595,200.51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13,363,593.32 44,826,583.03 39,201,996.65 37,737,967.18 1-1-279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08,074.30 1,193,667.52 1,858,660.75 4,317,378.69 销 售 费 用 5,770,730.67 32,549,281.27 25,337,425.24 18,363,099.17 管 理 费 用 8,504,374.70 34,129,444.02 31,050,653.63 26,653,746.72 财 务 费 用 -1,034,352.20-4,402,453.58-2,828,318.08-3,593,744.99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26,060.21 164,597.22 1,342,390.39 116,753.74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 - - - 708,243.25 6,466,122.84-430,409.27-708,243.25 6,466,122.84-430,409.27-8,515,779.12 31,115,991.36 25,612,830.67 29,820,251.2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8,636,934.17 14,828,921.28 16,316,278.15 3,283,409.15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1,536.78 57,948.74 424.56 3,988.26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 40,834.96-3,533.23 17,131,176.51 45,886,963.90 41,928,684.26 33,099,672.09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51,352.36 242,877.59-161,182.20-122,794.99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7,079,824.15 45,644,086.31 42,089,866.46 33,222,467.08 17,188,370.17 45,959,716.93 42,156,634.05 33,222,467.08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08,546.02-315,630.62-66,767.59 -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行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行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 - -50,000.00 - - - -50,000.00 - - - -50,000.00 - - - - - - - -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7,079,824.15 45,644,086.31 42,089,866.46 33,172,467.08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八 每 股 收 益 : 17,188,370.17 45,959,716.93 42,156,634.05 33,172,467.08-108,546.02-315,630.62-66,767.59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17 0.46 0.42 0.33 1-1-280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0.17 0.46 0.42 0.33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41,455,462.22 167,972,323.50 113,240,329.81 115,793,170.82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 - - -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159,389.05 28,337,626.92 30,666,200.00 19,330,345.55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4,614,851.27 196,309,950.42 143,906,529.81 135,123,516.37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1,113,535.94 36,170,686.32 28,045,640.33 28,218,525.18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6,788,935.00 35,957,234.43 32,263,406.98 24,361,436.12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3,335,864.53 9,107,049.45 6,648,147.57 22,090,462.32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246,462.25 29,654,701.84 29,244,375.67 33,218,997.4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6,484,797.72 110,889,672.04 96,201,570.55 107,889,421.08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130,053.55 85,420,278.38 47,704,959.26 27,234,095.29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 -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 - -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 - - 28,300.30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 - - -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41,694.00 4,434,073.54 2,858,896.97 3,629,726.61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41,694.00 4,434,073.54 2,858,896.97 3,658,026.91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98,674.00 6,590,045.24 75,099,655.05 6,410,685.85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 - 3,000,000.00 -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 - - - 1-1-281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98,674.00 6,590,045.24 78,099,655.05 6,410,685.8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943,020.00-2,155,971.70-75,240,758.08-2,752,658.94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980,000.00 28,560,000.0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 -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 - - -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980,000.00 28,560,00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 - - -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6,700,000.00 - - 300,000.00 5,307,500.00 1,300,000.00 150,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00,000.00 12,007,500.00 1,300,000.00 150,000.0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00,000.00-12,007,500.00-320,000.00 28,410,000.00 - - - - 18,773,073.55 71,256,806.68-27,855,798.82 52,891,436.35 291,791,866.70 220,535,060.02 248,390,858.84 195,499,422.49 310,564,940.25 291,791,866.70 220,535,060.02 248,390,858.84 二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的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确 认 计 量 和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二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全 部 被 本 1-1-282
公 司 控 制 的 主 体 从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本 公 司 开 始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 从 丧 失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停 止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报 表 时, 视 同 双 方 在 最 终 控 制 人 开 始 实 施 控 制 时 即 以 合 并 后 的 状 态 存 在, 并 自 该 时 点 起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1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持 股 比 例 取 得 方 式 四 川 麻 辣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0.00 万 元 100.00% 新 设 及 收 购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1,000.00 万 元 100.00% 收 购 四 川 新 网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000.00 万 元 100.00% 收 购 巴 中 市 网 络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00 万 元 51.00% 新 设 成 都 网 泰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100.00 万 元 100.00% 新 设 2 报 告 期 内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期 末 / 注 销 / 转 让 时 注 册 资 本 合 并 报 表 期 间 持 股 比 例 取 得 方 式 四 川 麻 辣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责 1 1,000.00 万 元 2013.01- 至 今 100.00% 新 设 及 收 购 任 公 司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2 限 公 司 1,000.00 万 元 2013.01- 至 今 100.00% 收 购 四 川 新 网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管 2 理 有 限 公 司 1,000.00 万 元 2013.01- 至 今 100.00% 收 购 巴 中 市 网 络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5 责 任 公 司 200.00 万 元 2014.10- 至 今 51.00% 新 设 成 都 网 泰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6 司 100.00 万 元 2015.07- 至 今 100.00% 新 设 注 1: 巴 中 市 网 络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 是 由 本 公 司 和 巴 中 市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取 得 四 川 省 巴 中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511900000037858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其 中 本 公 司 出 资 人 民 币 102.00 万 元 巴 中 市 宣 传 部 新 闻 办 公 室 出 资 人 民 币 98.00 万 元 截 止 2014 年 10 月 14 日 止, 公 司 已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上 述 出 资 经 四 川 华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川 华 诚 所 验 字 [2014] 第 12-1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注 2: 成 都 网 泰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5 年 7 月 8 日, 是 由 本 公 司 独 自 出 资 设 立, 取 得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510110000025083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为 1-1-283
10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三 影 响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和 利 润 的 主 要 因 素, 以 及 对 发 行 人 具 有 核 心 意 义 或 其 变 动 对 业 绩 变 动 具 有 较 强 预 示 作 用 的 财 务 或 非 财 务 指 标 ( 一 ) 影 响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和 利 润 的 主 要 因 素 1 影 响 本 公 司 收 入 的 主 要 因 素 上 述 因 素 主 要 包 括 公 司 的 用 户 规 模 与 粘 性 企 业 品 牌 形 象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的 续 展 手 机 报 产 品 政 策 政 府 补 贴 及 政 府 购 买 力 度 业 务 模 式 创 新 客 户 拓 展 能 力 等 本 公 司 为 一 家 以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为 支 撑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为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务, 拥 有 全 面 的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依 托 旗 下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麻 辣 社 区 四 川 手 机 报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等 平 台, 公 司 积 累 了 大 量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及 个 人 用 户 资 源, 客 户 粘 性 及 品 牌 形 象 优 势 明 显 在 主 管 部 门 对 公 司 手 机 报 产 品 的 充 分 肯 定 下, 公 司 以 手 机 报 为 代 表 的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是 公 司 重 要 的 收 入 及 利 润 来 源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是 四 川 省 省 级 重 点 文 化 传 媒 产 业 集 团, 是 中 央 外 宣 办 确 定 的 全 国 首 批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试 点 工 作 单 位, 依 托 在 新 媒 体 领 域 的 权 威 地 位 和 运 营 优 势, 向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等 政 府 部 门 提 供 相 关 信 息 服 务,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每 年 直 接 或 通 过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等 单 位 以 财 政 补 贴 或 政 府 购 买 的 形 式 向 公 司 支 付 与 上 述 服 务 有 关 的 费 用 上 述 政 府 补 贴 及 政 府 购 买 对 公 司 的 收 入 亦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若 公 司 未 来 出 现 用 户 规 模 及 粘 性 下 降 企 业 品 牌 形 象 受 损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无 法 续 展 导 致 重 要 业 务 无 法 正 常 开 展 手 机 报 产 品 政 策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政 府 补 贴 及 政 府 购 买 力 度 显 著 下 降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盈 利 模 式 变 迁 而 公 司 业 务 模 式 创 新 不 足 客 户 拓 展 能 力 下 降 等 情 形, 都 有 可 能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收 入 增 长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2 影 响 本 公 司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上 述 因 素 主 要 包 括 手 机 报 产 品 二 次 分 成 比 例 人 力 成 本 等 作 为 公 司 重 要 的 收 入 及 利 润 来 源, 公 司 以 手 机 报 为 代 表 的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其 成 本 主 要 来 自 于 公 司 与 收 费 CP 及 SP 的 二 次 分 成 成 本, 其 占 移 1-1-284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成 本 的 70% 左 右, 若 未 来 由 于 公 司 商 务 谈 判 能 力 业 务 推 广 能 力 及 手 机 报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导 致 公 司 手 机 报 产 品 二 次 分 成 比 例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动, 将 对 公 司 成 本 带 来 较 大 不 利 影 响 同 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加 大 了 采 编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的 投 入 数 量, 大 力 开 展 手 机 报 网 络 视 频 互 动 交 流 社 区 服 务 以 及 电 信 增 值 等 新 媒 体 业 务, 打 造 全 媒 体 业 务 形 态 随 着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的 持 续 增 长 以 及 用 工 成 本 的 上 涨, 人 力 成 本 的 上 升 将 对 公 司 的 成 本 带 来 较 大 影 响 3 影 响 本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的 主 要 因 素 本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财 务 费 用, 影 响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的 主 要 因 素 包 括 销 售 费 用 中 的 职 工 薪 酬 市 场 推 广 费, 管 理 费 用 中 的 职 工 薪 酬 和 房 租 及 物 管 费 等 作 为 国 家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试 点 单 位, 公 司 抓 住 转 企 改 制 的 机 遇, 积 极 抢 占 互 联 网 舆 论 制 高 点, 逐 步 将 传 统 的 门 户 网 站 演 变 成 社 会 化 互 动 平 台,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导 致 市 场 推 广 费 用 员 工 人 数 及 职 工 薪 酬 呈 现 增 长 趋 势 ; 与 此 同 时, 随 着 公 司 人 员 规 模 及 办 公 场 地 的 扩 张, 公 司 房 租 物 管 或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费 用 亦 呈 现 增 长 趋 势, 对 公 司 的 期 间 费 用 带 来 一 定 影 响 上 述 各 主 要 因 素 共 同 影 响 公 司 未 来 的 收 入 成 本 及 主 要 费 用 的 变 动 趋 势, 若 未 来 行 业 环 境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出 现 不 利 变 化, 公 司 未 来 的 营 业 收 入 增 速 可 能 持 续 放 缓 或 成 本 费 用 的 增 速 超 过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速, 则 将 导 致 公 司 的 营 业 利 润 净 利 润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 等 经 营 业 绩 指 标 无 法 持 续 增 长 关 于 公 司 业 绩 无 法 持 续 增 长 的 风 险, 请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相 关 内 容 ( 二 ) 对 发 行 人 具 有 核 心 意 义 或 其 变 动 对 业 绩 变 动 具 有 较 强 预 示 作 用 的 财 务 或 非 财 务 指 标 1 手 机 报 计 费 用 户 及 订 阅 用 户 数 量 作 为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重 要 业 务 指 标, 手 机 报 计 费 用 户 数 量 及 订 阅 用 户 数 量 ( 含 免 费 用 户 ) 是 衡 量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规 模 盈 利 能 力 媒 体 效 益 及 未 来 盈 利 能 力 的 重 要 1-1-285
指 标 报 告 期 内, 手 机 报 计 费 用 户 数 量 有 所 下 降, 订 阅 用 户 数 量 ( 含 免 费 用 户 数 ) 逐 年 上 升,2016 年 1 季 度 公 司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月 均 值 达 217.22 万, 手 机 报 订 阅 用 户 数 ( 含 免 费 用 户 ) 合 计 超 过 6,100 万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手 机 报 计 费 用 户 及 订 阅 用 户 数 量 的 相 关 信 息, 请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的 相 关 内 容 2 手 机 报 一 次 分 成 及 二 次 分 成 比 例 在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运 作 过 程 中, 电 信 运 营 商 从 终 端 用 户 处 获 取 信 息 服 务 费 后, 将 发 生 两 次 分 成 一 次 分 成 发 生 在 公 司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或 SP 之 间 ; 二 次 分 成 发 生 在 公 司 与 收 费 CP 及 SP 之 间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和 二 次 分 成 比 例, 将 对 公 司 的 相 关 业 务 的 收 入 及 成 本 规 模 构 成 直 接 影 响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手 机 报 一 次 分 成 及 二 次 分 成 比 例 的 相 关 信 息, 请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相 关 内 容 3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率 是 判 断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阶 段 发 展 状 况 的 直 接 指 标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7.57% 和 9.10%, 说 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市 场 前 景 良 好, 公 司 整 体 竞 争 能 力 较 强, 媒 体 价 值 转 化 能 力 较 高, 公 司 仍 处 于 成 长 阶 段 4 毛 利 率 及 净 利 率 公 司 毛 利 率 及 净 利 率 是 判 断 公 司 产 品 竞 争 力 与 盈 利 能 力 的 直 接 指 标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及 2016 年 1 季 度,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66.73% 67.87% 66.32% 和 61.76%, 公 司 净 利 率 分 别 为 29.29% 34.50% 34.29% 和 48.87%, 整 体 较 高, 说 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产 品 竞 争 力 突 出 通 过 上 述 关 键 财 务 或 非 财 务 指 标 的 分 析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目 前 业 务 发 展 状 况 较 为 良 好, 收 入 规 模 及 业 务 指 标 保 持 稳 健 1-1-286
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审 计 意 见 公 司 委 托 信 永 中 和 审 计 了 公 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及 资 产 负 债 表,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合 并 利 润 表 及 利 润 表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及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及 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信 永 中 和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XYZH/2016CDA30336) 五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公 司 下 列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制 定, 未 提 及 的 会 计 业 务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中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执 行 ( 一 ) 会 计 年 度 公 司 的 会 计 期 间 为 公 历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二 ) 记 账 本 位 币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 三 ) 记 账 基 础 和 计 价 原 则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以 权 责 发 生 制 为 记 账 基 础, 除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外, 以 历 史 成 本 为 计 价 原 则 ( 四 ) 企 业 合 并 企 业 合 并 是 指 将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单 独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一 个 报 告 主 体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公 司 在 合 并 日 或 购 买 日 确 认 因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资 产 负 债, 合 并 日 或 购 买 日 为 实 际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或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作 为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1-1-287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经 复 核 确 认 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五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公 司 将 拥 有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子 公 司 及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方 法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是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及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编 制, 合 并 时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重 大 内 部 交 易 和 往 来 业 已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中 不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与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视 同 该 企 业 于 合 并 当 期 的 年 初 已 经 存 在, 从 合 并 当 期 的 年 初 起 将 其 资 产 负 债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按 原 账 面 价 值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六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之 现 金 指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现 金 流 量 表 之 现 金 等 价 物 指 持 有 期 限 不 超 过 3 个 月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且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 七 )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交 易 公 司 外 币 交 易 按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于 资 产 负 债 1-1-288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所 产 生 的 折 算 差 额 除 了 为 购 建 或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外,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所 产 生 的 折 算 差 额,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人 民 币 金 额 2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外 币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资 产 负 债 类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外, 均 按 业 务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与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单 独 列 示 外 币 现 金 流 量 采 用 现 金 流 量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 八 )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1 金 融 资 产 (1)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公 司 按 投 资 目 的 和 经 济 实 质 对 拥 有 的 金 融 资 产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应 收 款 项 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四 类 (2) 金 融 资 产 确 认 与 计 量 金 融 资 产 于 本 集 团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一 方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确 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时 发 生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以 摊 余 成 本 列 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在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所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1-1-289
除 减 值 损 失 及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形 成 的 汇 兑 损 益 外,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待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原 直 接 计 入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以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与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相 关 的 现 金 股 利, 作 为 投 资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外,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现 值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较 大 幅 度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降,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4)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1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2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且 本 集 团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3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虽 然 本 集 团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及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及 应 分 摊 至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1-1-290
和, 与 分 摊 的 前 述 账 面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金 融 负 债 公 司 的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当 金 融 负 债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义 务 已 解 除 的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金 融 工 具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市 场 报 价 用 于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本 集 团 已 持 有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拟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现 行 出 价 作 为 相 应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 本 集 团 拟 购 入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已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现 行 要 价 作 为 相 应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没 有 现 行 出 价 和 要 价, 但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则 采 用 最 近 交 易 的 市 场 报 价 确 定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重 大 变 化 时, 参 考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行 价 格 或 利 率, 调 整 最 近 交 易 的 市 场 报 价, 以 确 定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本 集 团 有 足 够 的 证 据 表 明 最 近 交 易 的 市 场 报 价 不 是 公 允 价 值 的, 对 最 近 交 易 的 市 场 报 价 作 出 适 当 调 整, 以 确 定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金 融 工 具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九 )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本 公 司 将 下 列 情 形 作 为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损 失 确 认 标 准 : 债 务 单 位 撤 销 破 产 资 不 抵 债 现 金 流 量 严 重 不 足 发 生 严 重 自 然 灾 害 等 导 致 停 产 而 在 可 预 见 的 时 间 内 无 法 偿 付 债 务 等 ; 其 他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坏 账 损 失 采 用 备 抵 法 核 算, 期 末 单 独 或 按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提 坏 1-1-291
账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经 本 公 司 按 规 定 程 序 批 准 后 作 为 坏 账 损 失, 冲 销 提 取 的 坏 账 准 备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将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50 万 元 的 应 收 款 项 视 为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组 合 1: 账 龄 组 合 以 应 收 款 项 的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划 分 组 合 组 合 2: 关 联 方 组 合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组 合 3: 特 殊 组 合 如 应 收 出 口 退 税 款 保 证 金 押 金 及 备 用 金 等 具 有 特 殊 性 质 的 款 项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组 合 1: 账 龄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2: 关 联 方 组 合 不 计 提 坏 账 组 合 3: 特 殊 组 合 不 计 提 坏 账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 5 1-2 年 ( 含 2 年 ) 10 10 2-3 年 ( 含 3 年 ) 30 30 3-4 年 ( 含 4 年 ) 50 50 4-5 年 ( 含 5 年 ) 80 80 5 年 以 上 100 100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且 按 照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不 能 反 映 其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1-292
( 十 ) 存 货 本 公 司 存 货 分 为 库 存 商 品 和 低 值 易 耗 品 存 货 实 行 永 续 盘 存 制, 存 货 在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库 存 商 品 的 领 用 或 发 出 采 用 个 别 认 定 法 计 价 ; 低 值 易 耗 品 采 用 一 次 摊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期 末 存 货 按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原 则 计 价, 对 于 存 货 因 遭 受 毁 损 全 部 或 部 分 陈 旧 过 时 或 销 售 价 格 低 于 成 本 等 原 因, 预 计 其 成 本 不 可 收 回 的 部 分, 提 取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在 确 定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时, 以 取 得 的 确 凿 证 据 为 基 础, 同 时 考 虑 持 有 存 货 的 目 的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的 影 响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后, 如 果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导 致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予 以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一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主 要 包 括 本 集 团 持 有 的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在 合 并 ( 购 买 ) 日 为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 购 买 )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合 并 成 本 除 上 述 通 过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外,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以 债 务 重 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等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相 关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确 定 投 资 成 本 本 集 团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权 益 法 进 行 调 整 ; 对 合 营 企 业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 对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作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 对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但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1-1-293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作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当 期 投 资 损 益 为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当 年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按 照 本 集 团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并 抵 销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投 资 企 业 的 部 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对 于 首 次 执 行 日 之 前 已 经 持 有 的 对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存 在 与 该 投 资 相 关 的 股 权 投 资 借 方 差 额, 还 应 扣 除 按 原 剩 余 期 限 直 线 摊 销 的 股 权 投 资 借 方 差 额,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因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而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原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部 分 按 相 应 比 例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其 中 可 收 回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 十 二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司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包 括 已 出 租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等, 按 其 成 本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外 购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和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的 其 他 支 出 ; 自 行 建 造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成 本, 由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构 成 公 司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按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及 净 残 值 率 采 用 平 均 年 限 法 计 提 折 旧 或 摊 销 当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用 途 改 变 为 自 用 时, 则 自 改 变 之 日 起, 将 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转 换 为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用 房 地 产 的 用 途 改 变 为 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 值 时, 则 自 改 变 之 日 起, 将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转 换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发 生 转 换 时, 以 转 换 前 的 账 面 价 值 作 为 转 换 后 的 入 账 价 值 当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被 处 置, 或 者 永 久 退 出 使 用 且 预 计 不 能 从 其 处 置 中 取 得 经 济 利 益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1-1-294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三 ) 固 定 资 产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同 时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即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年 的 有 形 资 产 包 括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运 输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固 定 资 产 按 其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作 为 入 账 的 价 值, 其 中, 外 购 的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包 括 买 价 和 进 口 关 税 等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为 使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的 其 他 支 出 ; 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由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构 成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按 公 允 价 值 入 账 ;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除 已 提 足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和 单 独 计 价 入 账 的 土 地 外, 公 司 对 所 有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计 提 折 旧 时 采 用 平 均 年 限 法, 并 根 据 用 途 分 别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的 成 本 或 当 期 费 用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的 分 类 折 旧 年 限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折 旧 率 如 下 : 序 号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预 计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1 房 屋 建 筑 物 20-50 3 1.94-4.85 2 运 输 设 备 5 3 19.40 3 专 用 设 备 3-5 3 19.40-32.33 4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3-5 3 19.40-32.33 公 司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改 变,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当 固 定 资 产 被 处 置 或 者 预 期 通 过 使 用 或 处 置 不 能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使 可 能 流 入 公 司 的 经 济 利 益 超 过 了 原 先 的 估 计, 如 延 长 了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或 者 使 产 品 质 量 实 质 性 提 高, 或 者 使 产 品 成 本 实 质 性 降 低, 则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其 增 计 后 的 金 额 不 超 过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除 此 1-1-295
以 外 的 后 续 支 出, 应 当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不 再 通 过 预 提 或 待 摊 的 方 式 核 算 1 固 定 资 产 修 理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2 固 定 资 产 改 良 支 出,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其 增 计 后 的 金 额 不 超 过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3 如 不 能 区 分 是 固 定 资 产 修 理 还 是 改 良, 或 固 定 资 产 修 理 和 固 定 资 产 改 良 结 合 在 一 起, 则 按 上 述 原 则 进 行 判 断, 其 发 生 的 后 续 支 出, 分 别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价 值 或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4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费 用, 符 合 上 述 原 则 可 予 资 本 化 的, 在 固 定 资 产 科 目 下 单 设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明 细 科 目 核 算, 并 在 两 次 装 修 期 间 与 固 定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采 用 合 理 的 方 法 单 独 计 提 折 旧 如 在 下 次 装 修 时, 该 项 固 定 资 产 相 关 的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明 细 科 目 仍 有 余 额, 将 该 余 额 一 次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支 出 5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固 定 资 产 后 续 支 出, 比 照 上 述 原 则 处 理 发 生 的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费 用, 符 合 上 述 原 则 可 予 资 本 化 的, 在 两 次 装 修 期 间 剩 余 租 赁 期 与 固 定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三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采 用 合 理 的 方 法 单 独 计 提 折 旧 ( 十 四 )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成 本 计 量 自 营 建 筑 工 程 按 直 接 材 料 直 接 工 资 直 接 施 工 费 等 计 量 ; 出 包 建 筑 工 程 按 应 支 付 的 工 程 价 款 等 计 量 ;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按 所 安 装 设 备 的 价 值 安 装 费 用 工 程 试 运 转 等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等 确 定 工 程 成 本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还 包 括 应 当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费 用 和 汇 兑 损 益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次 月 起 开 始 计 提 折 旧, 待 办 理 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后 再 对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差 异 进 行 调 整 ( 十 五 ) 借 款 费 用 借 款 费 用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1-1-296
或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当 购 建 或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停 止 资 本 化 其 余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扣 除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 一 般 借 款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确 定 资 本 化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 通 常 指 1 年 以 上, 含 1 年 )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如 果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 十 六 ) 无 形 资 产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非 专 利 技 术 软 件 商 标 权 等, 按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其 中, 购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和 相 关 的 其 他 支 出 作 为 实 际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确 定 实 际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实 际 成 本 土 地 使 用 权 从 出 让 起 始 日 起, 按 其 出 让 年 限 平 均 摊 销 ; 专 利 技 术 非 专 利 技 术 和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按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合 同 规 定 的 受 益 年 限 和 法 律 规 定 的 有 效 年 限 三 者 中 最 短 者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摊 销 金 额 按 其 受 益 对 象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和 当 期 损 益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改 变,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在 每 个 会 计 期 间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有 证 据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在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内 摊 销 ( 十 七 ) 研 究 与 开 发 公 司 的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根 据 其 性 质 以 及 研 发 活 动 最 终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是 否 具 有 较 大 不 确 定 性,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1-297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不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前 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开 发 支 出 在 以 后 期 间 不 再 确 认 为 资 产 已 资 本 化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列 示 为 开 发 支 出, 自 该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转 为 无 形 资 产 列 报 ( 十 八 ) 非 金 融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公 司 于 每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等 项 目 进 行 检 查, 当 存 在 下 列 迹 象 时, 表 明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将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末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测 试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为 基 础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后, 若 该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超 过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其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上 述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指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出 现 减 值 的 迹 象 如 下 : 1 资 产 的 市 价 当 期 大 幅 度 下 跌, 其 跌 幅 明 显 高 于 因 时 间 的 推 移 或 者 正 常 使 用 而 预 计 的 下 跌 ; 2 公 司 经 营 所 处 的 经 济 技 术 或 者 法 律 等 环 境 以 及 资 产 所 处 的 市 场 在 当 期 或 者 将 在 近 期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从 而 对 公 司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3 市 场 利 率 或 者 其 他 市 场 投 资 报 酬 率 在 当 期 已 经 提 高,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计 算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折 现 率, 导 致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大 幅 度 降 低 ; 1-1-298
4 有 证 据 表 明 资 产 已 经 陈 旧 过 时 或 者 其 实 体 已 经 损 坏 ; 5 资 产 已 经 或 者 将 被 闲 置 终 止 使 用 或 者 计 划 提 前 处 置 ; 6 公 司 内 部 报 告 的 证 据 表 明 资 产 的 经 济 绩 效 已 经 低 于 或 者 将 低 于 预 期, 如 资 产 所 创 造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或 者 实 现 的 营 业 利 润 ( 或 者 亏 损 ) 远 远 低 于 ( 或 者 高 于 ) 预 计 金 额 等 ; 7 其 他 表 明 资 产 可 能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 十 九 ) 商 誉 商 誉 为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或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超 过 应 享 有 的 或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或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于 取 得 日 或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与 子 公 司 有 关 的 商 誉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上 单 独 列 示, 与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有 关 的 商 誉, 包 含 在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中 ( 二 十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公 司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已 经 支 出, 但 应 由 当 期 及 以 后 各 期 承 担 的 摊 销 期 限 在 1 年 以 上 ( 不 含 1 年 ) 的 各 项 费 用, 该 等 费 用 在 受 益 期 内 平 均 摊 销 如 果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则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一 ) 职 工 薪 酬 职 工 薪 酬 是 指 公 司 为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或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而 给 予 各 种 形 式 的 报 酬 或 补 偿, 包 括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或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短 期 薪 酬 具 体 包 括 : 职 工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和 生 育 保 险 费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以 及 其 他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是 指 企 业 与 职 工 就 离 职 后 福 利 达 成 的 协 议, 或 者 企 业 为 向 职 工 提 供 离 职 后 福 利 制 定 的 规 章 或 办 法 等 其 中,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是 指 向 独 立 的 基 金 缴 存 固 定 费 用 后, 企 业 不 再 承 担 进 一 步 支 付 义 务 的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是 指 除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以 外 的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辞 退 福 利, 是 指 企 业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者 为 鼓 励 1-1-299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给 予 职 工 的 补 偿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是 指 除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之 外 所 有 的 职 工 薪 酬, 包 括 长 期 带 薪 缺 勤 长 期 残 疾 福 利 长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等 ( 二 十 二 ) 股 份 支 付 股 份 支 付 是 指 为 了 获 取 职 工 或 其 他 方 提 供 服 务 而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或 者 承 担 以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负 债 的 交 易 股 份 支 付 分 为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和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用 以 换 取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授 予 职 工 权 益 工 具 在 授 予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该 公 允 价 值 的 金 额 在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才 可 行 权 的 情 况 下, 在 等 待 期 内 以 对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直 线 法 计 算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按 照 公 司 承 担 的 以 股 份 或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如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在 授 予 日 以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负 债 ; 如 需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以 后 才 可 行 权, 在 等 待 期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对 可 行 权 情 况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照 公 司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金 额, 将 当 期 取 得 的 服 务 计 入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调 整 负 债 在 相 关 负 债 结 算 前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及 结 算 日, 对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三 ) 预 计 负 债 当 与 对 外 担 保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贴 现 未 决 诉 讼 或 仲 裁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等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业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时, 公 司 将 其 确 认 为 负 债 : 该 义 务 是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企 业 ;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通 过 对 相 关 未 来 现 金 流 出 进 行 折 现 后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有 改 变 则 对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调 整 以 反 映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1-1-300
( 二 十 四 ) 收 入 确 认 及 成 本 归 集 原 则 1 销 售 商 品 : 公 司 在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公 司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的 实 现 2 提 供 劳 务 : 公 司 在 劳 务 总 收 入 和 总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与 劳 务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公 司 劳 务 的 完 成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时,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的 实 现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相 关 的 劳 务 收 入 ;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结 转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全 部 不 能 得 到 补 偿 的,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公 司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的 实 现 4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 不 含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及 其 他 零 星 业 务 ): 移 动 电 信 运 营 商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向 公 司 按 月 提 供 结 算 数 据,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对 其 进 行 核 对 确 认, 同 时 将 其 确 认 为 当 期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中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业 务 的 收 入 确 认 依 据 : 发 行 人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内 容, 完 成 所 需 提 供 的 服 务 后,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比 例 确 认 收 入, 并 向 政 府 客 户 出 具 业 务 确 认 书, 由 对 方 签 字 盖 章 确 认 其 他 零 星 业 务 在 提 供 服 务 后 确 认 收 入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各 类 收 入 确 认 的 流 程 依 据 和 具 体 时 点 : (1) 全 网 手 机 报 心 灵 鸡 汤 收 入 确 认 方 式 : 移 动 运 营 商 会 每 月 在 其 结 算 平 台 上 发 布 业 务 结 算 数 据 ( 主 要 包 含 付 费 用 户 数 移 动 结 算 总 计 收 入, 稽 核 收 入, 分 成 比 例, 当 月 应 结 算 收 入 等 主 要 信 息 ), 业 务 人 员 在 核 对 上 述 信 息 无 误 后 点 击 确 认, 并 将 结 算 单 据 打 印 交 财 务 部 门, 财 务 部 门 会 再 次 与 移 动 运 营 商 平 台 数 据 进 行 核 对, 并 按 照 本 月 应 结 算 金 额 列 的 数 据 作 为 收 入 确 认 的 依 据, 全 网 手 机 报 业 务 收 入 确 认 时 点 与 实 际 自 然 月 间 隔 2 个 月 (T+2 模 式 ) 1-1-301
(2)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 移 动 版 电 信 版 联 通 版 )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收 入 确 认 方 式 : 移 动 运 营 商 每 月 将 电 子 账 单 ( 主 要 包 含 使 用 用 户 数 上 月 稽 核 用 户 数 计 费 用 户 数 应 收 信 息 费 计 算 比 例 SP 计 算 收 入 ) 和 移 动 运 营 商 结 算 平 台 ( 发 行 人 无 权 登 陆 ) 截 屏 图 交 发 行 人 业 务 人 员, 业 务 人 员 在 核 对 电 子 账 单 截 图 数 据 无 误 后 交 财 务 部, 财 务 以 此 作 为 收 入 确 认 依 据 和 向 运 营 商 开 票 依 据,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收 入 确 认 时 点 与 实 际 自 然 月 间 隔 1 个 月 (T+1 模 式 ) (3)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收 入 确 认 方 式 : 发 行 人 每 季 度 末 将 本 季 度 手 机 报 短 信 彩 信 实 际 发 送 情 况 以 业 务 确 认 书 的 形 式 向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报 送,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在 业 务 确 认 书 中 签 字 盖 章 后 返 还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以 此 作 为 收 入 确 认 依 据, 收 入 确 认 时 点 为 每 季 度 末 (4) 手 机 报 党 政 参 考 收 入 确 认 方 式 : 该 业 务 全 部 采 取 以 预 收 款 形 式 进 行, 订 阅 期 限 从 订 阅 的 当 月 至 当 年 的 12 月 31 日 收 入 确 认 按 照 订 阅 期 间 按 月 摊 销 确 认 5 广 告 发 布 及 宣 传 业 务 : 按 照 与 客 户 签 订 的 合 同 约 定 服 务 内 容 及 价 格, 经 与 客 户 确 认 的 广 告 发 布 及 宣 传 服 务 的 排 期 表 ( 具 体 发 布 期 间 ), 根 据 已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占 服 务 总 期 间 的 比 例 来 确 定 完 工 进 度,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当 期 收 入 6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按 照 与 客 户 签 订 的 合 同 约 定 的 服 务 内 容 价 格 及 信 息 服 务 提 供 期 向 客 户 提 供 信 息 服 务 ( 新 闻 信 息 图 片 信 息 等 ), 根 据 已 提 供 服 务 期 占 总 服 务 期 的 比 例 来 确 定 完 工 进 度,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当 期 收 入 7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的 服 务 为 日 常 维 护, 在 确 认 收 入 时, 按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服 务 的 时 间 来 分 摊 确 认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 合 同 约 定 为 客 户 提 供 单 项 服 务, 在 确 认 收 入 时, 则 以 服 务 提 供 进 度 满 足 合 同 约 定 的 验 收 时 点, 经 客 户 验 收 后 确 认 相 对 应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发 行 人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除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外 的 其 他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如 系 统 支 持 网 站 维 护 费 技 术 开 发 网 络 培 训 服 务 等 1-1-302
8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的 金 额 服 务 期 限, 按 月 平 均 分 摊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9 视 频 制 作 业 务 : 一 次 性 确 认 收 入, 即 在 完 成 合 同 约 定 全 部 内 容 后, 将 工 作 成 果 以 合 同 约 定 的 交 付 标 的 交 付 委 托 方 验 收 后 确 认 收 入 10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1 按 照 与 客 户 签 订 的 合 同 约 定 的 服 务 内 容 及 价 格, 在 提 供 服 务 后 确 认 收 入 ;2 按 照 与 客 户 签 订 的 合 同 约 定, 按 照 既 定 比 例 确 认 平 台 使 用 费 收 入 上 述 各 类 业 务 的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与 公 司 自 身 的 业 务 特 点 操 作 流 程 及 行 业 惯 例 相 匹 配,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标 准 及 时 点 能 够 真 实 恰 当 合 理 地 反 映 公 司 业 务 的 实 际 情 况, 不 存 在 导 致 收 入 提 前 或 延 迟 确 认 的 情 形 ( 二 十 五 )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在 公 司 能 够 满 足 其 所 附 的 条 件 以 及 能 够 收 到 时 予 以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计 量, 对 于 按 照 固 定 的 定 额 标 准 拨 付 的 补 助, 按 照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1 元 ) 计 量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六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 暂 时 性 差 异 ) 计 算 确 认 对 于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能 够 于 以 后 年 度 抵 减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视 同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可 抵 扣 1-1-303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已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当 预 计 到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时, 应 当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 二 十 七 ) 租 赁 公 司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分 为 融 资 租 赁 和 经 营 租 赁 融 资 租 赁 是 指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方 时,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融 资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两 者 的 差 额 记 录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经 营 租 赁 是 指 除 融 资 租 赁 以 外 的 其 他 租 赁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方 的 租 金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方 的 租 金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收 入 ( 二 十 八 )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核 算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核 算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所 得 税 费 用 包 括 当 年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将 与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相 关 的 当 年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外, 其 余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年 所 得 税 是 指 企 业 按 照 税 务 规 定 计 算 确 定 的 针 对 当 期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应 纳 给 税 务 部 门 的 金 额, 即 应 交 所 得 税 ; 递 延 所 得 税 是 指 按 照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应 予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在 期 末 应 有 的 金 额 相 对 于 原 已 确 认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 二 十 九 ) 重 大 会 计 判 断 和 估 计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公 司 管 理 层 需 要 运 用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对 会 计 政 策 的 应 用 及 资 产 负 债 收 入 及 费 用 的 金 额 产 生 影 响 实 际 情 况 可 能 与 这 些 估 计 不 同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估 计 涉 及 的 关 键 假 设 和 不 确 定 性 因 素 的 判 断 进 行 持 续 评 估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影 响 在 变 更 当 期 和 未 来 期 间 予 以 确 认 下 列 会 计 估 计 及 关 键 假 设 存 在 导 致 未 来 期 间 的 资 产 及 负 债 账 面 值 发 生 重 大 调 整 的 1-1-304
重 要 风 险 1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应 收 款 項, 以 评 估 是 否 出 现 减 值 情 況, 并 在 出 现 减 值 情 況 时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的 具 体 金 额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显 示 个 别 或 组 合 应 收 款 项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出 现 大 幅 下 降 的 可 判 断 数 据, 显 示 个 别 或 组 合 应 收 款 项 中 债 务 人 的 财 务 状 况 出 现 重 大 负 面 的 可 判 断 数 据 等 事 項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应 收 款 项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则 将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2 存 货 减 值 准 备 公 司 定 期 估 计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并 对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本 集 团 在 估 计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时, 以 同 类 货 物 的 预 计 售 价 减 去 完 工 时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当 实 际 售 价 或 成 本 费 用 与 以 前 估 计 不 同 时, 管 理 层 将 会 对 可 变 现 净 值 进 行 相 应 的 调 整 因 此 根 据 现 有 经 验 进 行 估 计 的 结 果 可 能 会 与 之 后 实 际 结 果 有 所 不 同, 可 能 导 致 对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的 调 整 因 此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金 额 可 能 会 随 上 述 原 因 而 发 生 变 化 对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调 整 将 影 响 估 计 变 更 当 期 的 损 益 3 商 誉 减 值 准 备 的 会 计 估 计 公 司 每 年 对 商 誉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和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其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其 计 算 需 要 采 用 会 计 估 计 如 果 管 理 层 对 资 产 组 和 资 产 组 组 合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计 算 中 采 用 的 毛 利 率 进 行 修 订, 修 订 后 的 毛 利 率 低 于 目 前 采 用 的 毛 利 率, 本 集 团 需 对 商 誉 增 加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管 理 层 对 应 用 于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的 税 前 折 现 率 进 行 重 新 修 订, 修 订 后 的 税 前 折 率 高 于 目 前 采 用 的 折 现 率, 本 集 团 需 对 商 誉 增 加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实 际 毛 利 率 或 税 前 折 现 率 高 于 或 低 于 管 理 层 的 估 计, 本 集 团 不 能 转 回 原 已 计 提 的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4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会 计 估 计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等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1-1-305
测 试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其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和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中 较 高 者, 其 计 算 需 要 采 用 会 计 估 计 如 果 管 理 层 对 资 产 组 和 资 产 组 组 合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计 算 中 采 用 的 毛 利 率 进 行 修 订, 修 订 后 的 毛 利 率 低 于 目 前 采 用 的 毛 利 率, 本 集 团 需 对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管 理 层 对 应 用 于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的 税 前 折 现 率 进 行 重 新 修 订, 修 订 后 的 税 前 折 现 率 高 于 目 前 采 用 的 折 现 率, 本 集 团 需 对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实 际 毛 利 率 或 税 前 折 现 率 高 于 或 低 于 管 理 层 估 计, 本 集 团 不 能 转 回 原 已 计 提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的 会 计 估 计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估 计 需 要 对 未 来 各 个 年 度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及 适 用 的 税 率 进 行 估 计,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实 现 取 决 于 公 司 未 来 是 否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未 来 税 率 的 变 化 和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转 回 时 间 也 可 能 影 响 所 得 税 费 用 ( 收 益 ) 以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的 余 额 上 述 估 计 的 变 化 可 能 导 致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的 重 要 调 整 6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使 用 年 限 公 司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是 管 理 层 基 于 同 类 资 产 历 史 经 验 参 考 同 行 业 普 遍 所 应 用 的 估 计 并 结 合 预 期 技 术 更 新 而 决 定 的 当 以 往 的 估 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则 相 应 调 整 未 来 期 间 的 折 旧 费 用 和 摊 销 费 用 ( 三 十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是 指 企 业 根 据 其 他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未 在 当 期 损 益 中 确 认 的 各 项 利 得 和 损 失, 根 据 其 他 相 关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分 为 下 列 两 类 列 报 : 1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等 ; 2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在 满 足 规 定 条 件 时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在 满 足 规 定 条 件 时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1-1-306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工 具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中 属 于 有 效 套 期 的 部 分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等 六 税 项 ( 一 ) 主 要 税 种 情 况 税 种 计 税 基 础 计 税 依 据 具 体 税 率 情 况 增 值 税 应 税 营 业 额 或 营 业 增 值 额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关 于 在 全 国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0% 3% 6% 17% 营 业 税 应 税 营 业 额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营 业 税 暂 行 条 例 3%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交 流 转 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暂 行 条 例 7% 5%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交 流 转 税 国 务 院 关 于 教 育 费 附 加 征 收 问 题 的 紧 急 通 知 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交 流 转 税 四 川 省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征 收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1% 2% 文 化 事 业 建 设 费 广 告 收 入 文 化 事 业 建 设 费 征 收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3% 副 食 品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成 都 市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征 收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0.07% 0.1%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0% 25% 20% ( 二 ) 税 收 优 惠 及 其 依 据 根 据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中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和 支 持 文 化 企 业 发 展 两 个 规 定 的 通 知 > ( 国 办 发 [2008]114 号 ) 财 政 部 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中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的 若 干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9]34 号 ) 等 相 关 文 件 精 神,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后,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四 川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1-1-307
关 于 公 布 第 二 批 转 制 文 化 企 业 名 单 的 通 知 ( 川 财 税 [2013]18 号 ), 本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转 制 文 化 企 业,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同 时 经 四 川 省 成 都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地 方 税 务 局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备 案 表 备 案 登 记, 本 公 司 2013 年 度 享 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根 据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中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和 进 一 步 支 持 文 化 企 业 发 展 两 个 规 定 的 通 知 > ( 国 办 发 [2014]15 号 ), ( 二 十 )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后,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上 述 政 策 适 用 于 所 有 文 化 企 业, 凡 未 注 明 具 体 期 限 的, 执 行 期 限 为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按 照 关 于 继 续 实 施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中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若 干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84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自 转 制 注 册 之 日 起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通 知 下 发 之 前 已 经 审 核 认 定 享 受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中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的 若 干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9 34 号 ) 税 收 政 策 的 转 制 文 化 企 业, 可 继 续 享 受 本 通 知 所 规 定 的 税 收 政 策, 按 照 上 述 规 定,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6 年 度 继 续 享 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扩 大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范 围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5]99 号 ),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成 都 网 泰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2016 年 享 受 所 得 减 按 50%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按 20%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根 据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试 点 中 支 持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若 干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5)2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延 续 宣 传 文 化 增 值 税 和 营 业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87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中 宣 部 关 于 继 续 实 施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中 经 营 性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转 制 为 企 业 若 干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84 号 ) 第 三 条 党 报 党 刊 将 其 发 行 印 刷 业 务 及 相 应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剥 离 组 建 的 文 化 企 业, 自 注 册 之 日 起 所 取 得 的 党 报 党 刊 发 行 收 入 和 印 刷 收 入 免 征 增 值 税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继 续 实 施 支 持 文 化 企 业 发 展 若 干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85 号 ) 规 定 享 受 宣 传 文 化 产 业 增 值 税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同 时, 经 四 川 省 成 都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备 案 登 记, 本 公 司 2015 年 2016 年 党 报 党 刊 类 收 入 享 受 宣 传 文 化 产 业 增 值 税 优 惠 政 策, 优 惠 幅 度 为 100% 1-1-308
七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收 购 兼 并 情 况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及 一 期 未 发 生 兼 并 收 购 其 他 企 业 资 产 ( 或 股 权 ), 且 被 收 购 企 业 资 产 总 额 或 营 业 收 入 或 净 利 润 超 过 收 购 前 发 行 人 相 应 项 目 20%( 含 ) 的 情 形 八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及 其 影 响 分 析 ( 一 ) 经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2008) ( 证 监 会 公 告 [2008]43 号 ) 的 规 定,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出 具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专 项 说 明 (XYZH/2016CDA30340),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 -40,834.96 - -2,973.23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不 包 括 与 公 司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 - - - 8,577,841.83 14,788,685.10 16,264,653.21 2,880,163.85 - - - - - - - -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 - - -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 - - - - - -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 - - -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 - - - 1-1-309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年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 - - -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 - - - - - - -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 - - -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37,555.56 23,122.40 51,200.38 402,230.27 - - - - 小 计 8,615,397.39 14,770,972.54 16,315,853.59 3,279,420.89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1,097.62 18,060.04 27,559.39 57,630.37 非 经 常 性 净 损 益 合 计 8,616,495.01 14,752,912.50 16,288,294.20 3,221,790.5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非 经 常 性 净 损 益 合 计 8,616,495.01 14,736,889.50 16,288,392.20 3,221,790.52 ( 二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影 响 分 析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7,188,370.17 45,959,716.93 42,156,634.05 33,222,467.08 8,616,495.01 14,736,889.50 16,288,392.20 3,221,790.52 1-1-310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影 响 数 占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8,571,875.16 31,222,827.43 25,868,241.85 30,000,676.56 50.13% 32.06% 38.64% 9.70% 九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 倍 ) 5.66 5.51 6.85 10.52 速 动 比 率 ( 倍 ) 5.61 5.46 6.85 10.52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23.36% 22.73% 18.78% 14.40%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报 表 ) 24.65% 24.68% 20.14% 15.52%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0.31% 0.35% 0.12% 0.21% 3.43 3.26 2.87 2.45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5.85 4.53 4.83 8.90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n.a. n.a. n.a n.a.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 次 ) 0.31 0.34 0.38 0.44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857.71 5,235.26 4,766.96 3,740.00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n.a. n.a. n.a. n.a.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0.18 0.85 0.48 0.27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0.19 0.71-0.28 0.5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上 述 各 指 标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2)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净 额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3) 资 产 负 债 率 = 总 负 债 / 总 资 产 1,718.84 4,595.97 4,215.66 3,322.25 857.19 3,122.28 2,586.82 3,000.07 1-1-311
(4) 无 形 资 产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当 期 期 末 净 资 产 (5)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 当 期 期 末 总 股 本 (6)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期 初 期 末 平 均 值, 年 化 处 理 (7)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期 初 期 末 平 均 值, 年 化 处 理 (8)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总 资 产 期 初 期 末 平 均 值, 年 化 处 理 (9)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净 利 润 + 所 得 税 费 用 + 利 息 支 出 + 折 旧 + 摊 销 (10)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净 利 润 + 所 得 税 费 用 + 利 息 支 出 )/ 利 息 支 出 (11)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当 期 期 末 总 股 本 (11)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当 期 期 末 总 股 本 (1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税 后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和 披 露 (2010 年 修 订 ), 公 司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情 况 如 下 : 报 告 期 利 润 报 告 期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每 股 收 益 ( 元 ) 收 益 率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2016 年 1-3 月 5.14% 0.17 0.1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15 年 15.00% 0.46 0.46 2014 年 15.87% 0.42 0.42 2013 年 14.89% 0.33 0.33 2016 年 1-3 月 2.56% 0.09 0.09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15 年 10.19% 0.31 0.31 2014 年 9.74% 0.26 0.26 2013 年 13.44% 0.30 0.30 十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一 )2012 年 10 月 及 2013 年 2 月 引 入 战 略 投 资 者 根 据 2012 年 8 月 16 日 中 央 外 宣 办 关 于 对 四 川 新 闻 网 引 进 战 略 投 资 者 的 批 复 ( 中 1-1-312
外 宣 发 函 [2012]198 号 ),2012 年 10 月 及 2013 年 2 月, 公 司 分 两 次 引 入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发 展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九 洲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 广 环 球 传 媒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社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8 家 战 略 投 资 者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该 事 宜 涉 及 的 手 机 报 公 司 全 部 资 产 及 相 关 负 债 进 行 了 评 估, 具 体 包 括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和 流 动 负 债 评 估 基 准 日 为 2012 年 3 月 31 日, 并 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 出 具 了 四 川 手 机 报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拟 引 进 战 略 投 资 者 项 目 评 估 报 告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12] 第 3447 号 ), 并 向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国 资 办 备 案 登 记 本 次 评 估 分 别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和 收 益 法 进 行 评 估, 并 选 用 收 益 法 评 估 结 果 作 为 最 终 评 估 结 果 截 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账 面 资 产 总 额 为 5,908.60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1,304.8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603.71 万 元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时, 净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为 4,606.81 万 元, 增 值 率 为 0.07%; 采 用 收 益 法 时, 净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为 20,329.21 万 元, 增 值 率 为 341.58%, 增 减 变 化 幅 度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是 一 家 主 营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务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具 有 典 型 的 轻 资 产 特 点, 其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相 对 较 小, 资 产 的 账 面 值 不 高, 而 本 行 业 内 企 业 的 主 要 价 值 除 了 有 形 资 源 外, 主 要 还 包 括 业 务 范 围 服 务 能 力 采 编 能 力 区 域 优 势 人 才 团 队 等 重 要 的 无 形 资 源, 考 虑 到 公 司 未 来 快 速 发 展 的 业 务 趋 势 和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收 益 法 的 评 估 结 果 能 够 更 加 客 观 全 面 地 反 映 公 司 未 来 的 市 场 公 允 价 值, 而 非 单 纯 的 各 项 资 产 要 素 价 值, 故 增 值 幅 度 较 大 ( 二 )2012 年 12 月 收 购 麻 辣 文 化 30% 股 权 根 据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2012 年 12 月 18 日 关 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转 让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等 股 权 的 复 函 ( 川 机 管 函 [2012]1889 号 )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关 于 同 意 协 议 转 让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所 持 三 家 子 公 司 股 权 的 批 复 ( 川 宣 [2012]136 号 ) 麻 辣 文 化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关 于 股 权 转 让 的 股 东 决 定 川 网 有 限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关 于 承 接 资 产 和 收 购 股 权 的 股 东 决 定 以 及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与 川 网 有 限 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 签 署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将 其 所 持 麻 辣 文 化 30% 股 权 转 让 予 川 网 有 限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该 事 宜 涉 及 的 麻 辣 文 化 全 部 资 产 及 相 关 负 债 1-1-313
进 行 了 评 估, 具 体 包 括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 电 子 设 备 ) 流 动 负 债 评 估 基 准 日 为 2012 年 3 月 31 日, 并 于 2012 年 9 月 19 日 出 具 了 四 川 手 机 报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拟 收 购 四 川 麻 辣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权 项 目 评 估 报 告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12] 第 3543 号 ), 并 向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国 资 办 备 案 登 记 本 次 评 估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进 行 评 估 截 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账 面 资 产 总 额 为 222.20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222.11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140.64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140.64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81.56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81.47 万 元, 净 资 产 减 值 额 为 0.09 万 元, 减 值 率 为 0.11% ( 三 )2012 年 12 月 收 购 新 媒 互 联 100% 股 权 根 据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2012 年 12 月 18 日 关 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转 让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等 股 权 的 复 函 ( 川 机 管 函 [2012]1889 号 )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关 于 同 意 协 议 转 让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所 持 三 家 子 公 司 股 权 的 批 复 ( 川 宣 [2012]136 号 ) 新 媒 互 联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关 于 股 权 转 让 的 股 东 决 定 川 网 有 限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关 于 承 接 资 产 和 收 购 股 权 的 股 东 决 定 以 及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与 川 网 有 限 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 签 署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将 其 所 持 新 媒 互 联 100% 的 股 权 转 让 予 川 网 有 限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该 事 宜 涉 及 的 新 媒 互 联 全 部 资 产 及 相 关 负 债 进 行 了 评 估, 具 体 包 括 流 动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 车 辆 电 子 设 备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资 产 流 动 负 债 和 非 流 动 负 债 评 估 基 准 日 为 2012 年 3 月 31 日, 并 于 2012 年 11 月 9 日 出 具 了 四 川 手 机 报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拟 收 购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项 目 评 估 报 告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12] 第 3546 号 ), 并 向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国 资 办 备 案 登 记 本 次 评 估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进 行 评 估 截 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账 面 资 产 总 额 为 795.33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769.33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141.68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92.43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653.65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676.90 万 元, 净 资 产 增 值 额 为 23.25 万 元, 增 值 率 为 3.56% 1-1-314
( 四 )2012 年 12 月 收 购 新 网 公 共 100% 股 权 根 据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2012 年 12 月 18 日 关 于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转 让 四 川 新 媒 互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等 股 权 的 复 函 ( 川 机 管 函 [2012]1889 号 )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关 于 同 意 协 议 转 让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所 持 三 家 子 公 司 股 权 的 批 复 ( 川 宣 [2012]136 号 ) 新 网 公 共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关 于 股 权 转 让 的 股 东 决 定 川 网 有 限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关 于 承 接 资 产 和 收 购 股 权 的 股 东 决 定 以 及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与 川 网 有 限 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 签 署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将 其 所 持 新 网 公 共 100% 的 股 权 转 让 予 川 网 有 限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该 事 宜 涉 及 的 新 网 公 共 全 部 资 产 及 相 关 负 债 进 行 了 评 估, 具 体 包 括 流 动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 电 子 设 备 ) 流 动 负 债 评 估 基 准 日 为 2012 年 3 月 31 日, 并 于 2012 年 12 月 5 日 出 具 了 四 川 手 机 报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拟 收 购 四 川 新 网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项 目 评 估 报 告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12] 第 3545 号 ), 并 向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国 资 办 备 案 登 记 本 次 评 估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进 行 评 估 截 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账 面 资 产 总 额 为 465.12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465.13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2.29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2.2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62.83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462.84 万 元, 净 资 产 增 值 额 为 0.01 万 元, 增 值 率 为 0.00% ( 五 )2012 年 12 月 承 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资 产 负 债 业 务 和 人 员 根 据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2012 年 12 月 15 日 关 于 四 川 省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方 案 的 复 函 ( 川 机 管 函 [2012]1899 号 )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2012 年 11 月 29 日 关 于 同 意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国 有 资 产 方 案 的 函 ( 川 宣 函 [2012]47 号 )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的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办 公 会 决 议 川 网 有 限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关 于 承 接 资 产 和 收 购 股 权 的 股 东 决 定 以 及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与 川 网 有 限 于 2012 年 12 月 24 日 签 署 的 承 接 协 议, 川 网 有 限 承 接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业 务 和 人 员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该 事 宜 涉 及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全 部 资 产 及 相 关 负 债 进 行 了 评 估, 具 体 包 括 流 动 资 产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 车 辆 和 电 子 设 备 ) 流 动 负 债 和 非 流 动 负 债 评 估 基 准 日 为 2012 年 3 月 31 日, 并 于 2012 年 9 月 30 日 出 具 1-1-315
了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拟 转 企 改 制 项 目 评 估 报 告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12] 第 3556 号 ), 并 向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国 资 办 备 案 登 记 本 次 评 估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进 行 评 估 截 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账 面 资 产 总 额 为 1,853.56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1,858.49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2,479.17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2,011.6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625.61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153.20 万 元, 净 资 产 增 值 额 为 472.41 万 元, 增 值 率 为 75.51% 增 值 部 分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负 债 账 面 值 中 存 在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未 来 并 非 实 际 承 担 的 部 分 负 债, 在 评 估 时 经 分 析 后 进 行 了 扣 除, 导 致 净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 六 )2013 年 3 月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2013 年 3 月 11 日, 新 传 媒 公 司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国 广 传 媒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与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共 同 签 署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川 网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 同 意 以 经 信 永 中 和 审 计 的 川 网 有 限 截 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折 为 10,0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未 折 股 部 分 将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该 事 宜 涉 及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全 部 资 产 及 相 关 负 债 进 行 了 评 估, 具 体 包 括 流 动 资 产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 车 辆 和 电 子 设 备 ) 无 形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流 动 负 债 及 非 流 动 负 债 评 估 基 准 日 为 2013 年 2 月 28 日, 并 于 2013 年 3 月 24 日 出 具 了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拟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13] 第 3095 号 ), 并 向 四 川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国 资 办 备 案 登 记 本 次 评 估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进 行 评 估 截 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 公 司 账 面 资 产 总 额 为 24,403.82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24,615.65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3,330.58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3,211.47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21,073.24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21,404.18 万 元, 净 资 产 增 值 额 为 330.94 万 元, 增 值 率 为 1.57% 1-1-316
十 一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 一 )2009 年 12 月 设 立 2009 年 12 月,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作 为 唯 一 股 东 签 署 四 川 手 机 报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章 程, 同 意 出 资 设 立 手 机 报 公 司, 手 机 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000 元, 全 部 由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以 货 币 认 缴 2009 年 12 月 18 日, 四 川 天 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川 天 仁 会 司 验 字 [2009] 第 12-107 号 ), 验 证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17 日, 手 机 报 公 司 已 收 到 股 东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缴 纳 的 实 收 资 本 1,000,000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为 100%, 均 为 货 币 出 资 ( 二 )2011 年 8 月 第 一 次 增 资 2011 年 7 月,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作 为 唯 一 股 东 签 署 四 川 手 机 报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决 定 书, 同 意 将 手 机 报 公 司 截 至 2010 年 年 末 账 面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中 的 9,000,000 元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2011 年 8 月 9 日, 四 川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川 正 会 验 字 [2011]012 号 ), 验 证 截 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 手 机 报 公 司 已 将 未 分 配 利 润 9,000,000 元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0,000,000 元 ( 三 )2012 年 10 月 第 二 次 增 资 2012 年 10 月, 新 传 媒 公 司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国 广 传 媒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与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共 同 签 署 四 川 手 机 报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决 定, 同 意 手 机 报 公 司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1,571,500 元, 由 前 述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等 七 名 投 资 者 以 货 币 资 金 134,640,000 元 认 缴, 差 额 133,068,500 元 计 入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2012 年 10 月 12 日, 信 永 中 和 ( 成 都 分 所 )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XYZH/2012CDA3010-3 号 ), 验 证 截 至 2012 年 10 月 11 日, 手 机 报 公 司 已 经 收 到 股 东 以 货 币 资 金 缴 纳 的 出 资 款 合 计 134,640,000 元,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1,571,500 元,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1,571,500 元 1-1-317
( 四 )2013 年 2 月 第 三 次 增 资 2012 年 12 月, 新 传 媒 公 司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国 广 传 媒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与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共 同 签 署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股 权 转 让 的 股 东 会 决 议 及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资 的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川 网 有 限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333,300 元, 由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货 币 资 金 28,560,000 元 认 缴, 差 额 28,226,700 元 计 入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2013 年 2 月 22 日, 信 永 中 和 ( 成 都 分 所 )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XYZH/2012CDA3010-7 号 ) 验 证 截 至 2013 年 2 月 22 日, 川 网 有 限 已 经 收 到 股 东 以 货 币 资 金 缴 纳 的 出 资 款 合 计 28,560,000 元,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333,300 元,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1,904,800 元 ( 五 )2013 年 3 月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根 据 新 传 媒 公 司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中 国 青 年 出 版 社 中 国 青 年 杂 志 社 峨 眉 电 影 集 团 四 川 九 洲 创 投 国 广 传 媒 深 圳 证 券 时 报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签 订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发 起 人 协 议 书 及 公 司 章 程 约 定, 经 2013 年 3 月 22 日 中 央 对 外 宣 传 办 公 室 关 于 对 < 关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进 展 情 况 的 报 告 > 的 复 函 批 准,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将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后 的 净 资 产 按 1:0.474535393 比 例 折 合 成 10,000 万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2013 年 3 月 24 日, 信 永 中 和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XYZH/2012CDA3010-9 号 ) 验 证 截 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 川 网 股 份 已 经 收 到 与 上 述 投 入 股 本 相 关 的 资 产 总 额 人 民 币 244,038,183.94 元, 负 债 总 额 人 民 币 33,305,746.59 元, 净 资 产 人 民 币 210,732,437.35 元, 该 净 资 产 折 合 注 册 资 本 ( 股 本 ) 为 人 民 币 100,000,000.00 元, 其 余 部 分 人 民 币 110,732,437.35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合 计 人 民 币 210,732,437.35 元 ( 六 )2014 年 12 月 验 资 复 核 2014 年 12 月 11 日, 信 永 中 和 出 具 了 关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改 前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的 专 项 复 核 意 见 (XYZH/2014CDA3024-1-5), 对 上 述 第 ( 一 ) 项 至 第 ( 四 ) 项 出 资 事 项 进 行 了 验 资 复 核, 经 复 核, 信 永 中 和 认 为 公 司 自 成 立 后 至 股 改 1-1-318
前 历 次 验 资 报 告,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符 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第 1602 号 验 资 的 相 关 规 定 十 二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无 需 要 对 外 披 露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 二 ) 或 有 事 项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无 需 要 对 外 披 露 的 重 大 或 有 事 项 ( 三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无 需 要 对 外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三 大 业 务 板 块 的 产 品 推 广 和 市 场 开 拓 方 面 稳 步 推 进, 营 业 收 入 逐 年 增 长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3,311.10 万 元 12,200.60 万 元 和 11,341.55 万 元, 其 中, 2015 年 2014 年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同 期 分 别 增 长 9.10% 和 7.57%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为 3,494.60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1-319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1,047.32 29.97% 4,676.44 35.13% 4,358.64 35.72% 3,689.11 32.53%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1,570.97 44.95% 6,107.09 45.88% 6,486.33 53.16% 7,146.72 63.01%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199.03 5.70% 1,014.68 7.62% 1,091.38 8.95% 366.73 3.23%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676.56 19.36% 1,144.86 8.60%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注 0.72 0.02% 342.40 2.57% 180.24 1.48% 138.99 1.23%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25.62 0.19% 84.02 0.69% - - 合 计 3,494.60 100% 13,311.10 100% 12,200.60 100% 11,341.55 100% 注 :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主 营 业 务 系 本 公 司 承 接 的 少 量 视 频 制 作 业 务 等 其 中,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为 公 司 最 主 要 的 收 入 来 源,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其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4.95% 45.88% 53.16% 和 63.01% 与 此 同 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在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有 所 下 降 时, 弥 补 和 推 动 了 公 司 收 入 的 持 续 增 长 1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作 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之 一,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分 别 实 现 收 入 4,676.44 万 元 4,358.64 万 元 和 3,689.11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5.13% 35.72% 和 32.53%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该 业 务 收 入 为 1,047.32 万 元 根 据 其 盈 利 模 式 不 同,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可 以 进 一 步 细 分 为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及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广 告 宣 传 880.71 84.09% 3,870.24 82.76% 3,791.20 86.98% 3,529.63 95.68% 信 息 服 务 59.83 5.71% 277.57 5.94% 76.23 1.75% 75.33 2.04% 技 术 服 务 106.78 10.20% 528.63 11.30% 491.21 11.27% 84.15 2.28% 1-1-320
合 计 1,047.32 100% 4,676.44 100% 4,358.64 100% 3,689.11 1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其 中,2015 年 和 2014 年,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较 上 年 同 期 分 别 增 长 7.29% 和 18.15%, 主 要 系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平 稳 增 长,2014 年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和 2015 年 信 息 服 务 同 比 增 长 较 大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的 主 要 网 站 品 牌 优 势 与 影 响 力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旗 下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为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确 定 的 全 国 重 点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为 世 界 了 解 四 川 的 重 要 窗 口, 也 是 中 央 及 地 方 新 闻 门 户 网 站 和 各 大 商 业 门 户 网 站 西 部 地 区 最 核 心 的 新 闻 源 之 一, 网 民 来 自 全 球 近 200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四 川 新 闻 网 近 年 来 荣 获 包 括 第 十 六 届 宣 传 四 川 好 新 闻 奖 网 络 类 特 等 奖 第 二 十 三 届 中 国 新 闻 奖 大 型 专 题 二 等 奖 等 在 内 的 多 项 全 国 及 四 川 省 内 奖 项 ; 公 司 旗 下 的 麻 辣 社 区 现 有 注 册 会 员 650 万, 日 访 问 IP 超 过 30 万, 即 时 在 线 近 8 万 人, 每 日 发 帖 量 3 万 篇 左 右, 为 中 国 西 部 地 区 领 先 的 综 合 性 论 坛 之 一 麻 辣 社 区 曾 多 次 被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中 国 互 联 网 协 会 评 为 中 国 互 联 网 站 品 牌 栏 目 根 据 开 元 网 络 与 品 牌 研 究 发 布 的 2014 年 四 川 综 合 性 网 站 及 社 区 网 站 综 合 影 响 力 排 名, 在 四 川 综 合 性 网 站 及 社 区 网 站 综 合 影 响 力 评 估 中, 麻 辣 社 区 的 综 合 影 响 力 最 强, 排 名 第 一, 四 川 新 闻 网 紧 随 其 后 位 列 第 二 公 司 网 站 品 牌 优 势 与 影 响 力 的 显 现, 提 升 了 网 站 广 告 的 投 放 效 果, 广 告 媒 体 价 值 与 核 心 流 量 价 值 逐 渐 转 化 为 经 济 价 值 与 此 同 时, 随 着 公 司 广 告 运 营 经 验 的 不 断 丰 富, 设 计 及 策 划 能 力 增 强, 版 面 布 局 日 趋 合 理 发 布 形 式 日 益 完 善,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广 告 客 户 的 数 量 与 投 放 需 求 2015 年 发 行 人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收 入 ( 剔 除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影 响 ) 较 2014 年 增 长 330.21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1 广 告 宣 传 客 户 数 量 的 快 速 增 长,2014 年 发 行 人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客 户 数 量 约 为 2500 家,2015 年 发 行 人 加 大 了 各 业 务 板 块 的 业 务 拓 展 力 度, 广 告 客 户 数 量 快 速 增 加,2015 年 合 作 客 户 数 量 超 过 3700 家, 单 笔 金 额 虽 小, 但 客 户 群 体 快 速 增 长 ;2 发 行 人 整 体 刊 例 价 格 变 动 不 大, 实 际 执 行 价 格 综 合 考 虑 投 放 周 期 客 户 规 模 合 作 时 间 同 期 执 行 价 格 等 进 行 定 价, 在 整 体 销 售 政 策 变 动 不 大 的 情 况 下, 发 行 人 充 分 挖 掘 业 务 机 会, 一 方 面 加 大 对 低 价 单 一 广 告 位 的 售 卖 力 度 和 小 型 线 上 线 下 宣 传 活 动 的 推 广 力 度 和 覆 盖 范 围, 吸 引 小 型 政 企 客 户 投 放 广 告 或 采 购 宣 传 活 动, 该 类 客 户 的 合 同 金 额 一 般 不 足 1 万 元, 占 用 广 告 位 及 宣 传 资 源 量 亦 较 小,2015 年 发 行 人 继 续 加 大 此 类 客 户 的 挖 掘 力 度, 1-1-321
单 笔 金 额 虽 小, 但 客 户 群 体 快 速 增 长 ; 另 一 方 面, 发 行 人 通 过 提 供 线 上 线 下 综 合 广 告 宣 传 服 务 多 版 面 多 平 台 宣 传 品 牌 冠 名 活 动 服 务 机 会 开 设 大 型 专 题 栏 目 首 页 重 点 广 告 位 售 卖 等 服 务, 进 一 步 挖 掘 大 中 型 广 告 主 客 户 需 求,2015 年 和 2014 年 10 万 元 以 上 的 大 中 型 广 告 宣 传 客 户 数 量 均 超 过 40 家, 大 中 小 型 广 告 宣 传 客 户 均 得 到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与 积 累 2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6,107.09 万 元 6,486.33 万 元 和 7,146.72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5.88% 53.16% 和 63.01%, 是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最 主 要 的 收 入 来 源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该 业 务 收 入 为 1,570.97 万 元 公 司 的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主 要 以 短 信 和 彩 信 的 方 式 ( 即 手 机 报 ) 向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新 闻 生 活 娱 乐 体 育 等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根 据 其 产 品 种 类 不 同, 可 以 进 一 步 细 分 为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及 其 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583.53 37.14% 3,504.18 57.38% 3,552.42 54.77% 3,774.75 52.82%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307.70 19.59% 1,478.98 24.22% 2,215.77 34.16% 2,568.96 35.95% --- 移 动 版 281.08 17.89% 1,329.81 21.77% 2,011.05 31.00% 2,369.23 33.15% --- 电 信 版 26.10 1.66% 142.72 2.34% 193.92 2.99% 199.72 2.79% --- 联 通 版 0.52 0.03% 6.44 0.11% 10.79 0.17% - -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21.67 1.38% 98.56 1.61% 124.12 1.91% 155.52 2.18% 心 灵 鸡 汤 125.19 7.97% 292.44 4.79% - - - -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179.25 11.41% 350.24 5.74% 476.42 7.34% 560.89 7.85% 党 政 参 考 308.91 19.66% 213.67 3.50% - - - - 1-1-322
其 他 44.73 2.85% 169.02 2.77% 117.60 1.81% 86.61 1.21% 合 计 1,570.97 100% 6,107.09 100% 6,486.33 100% 7,146.72 100% 2014 年,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660.39 万 元 或 9.24%, 主 要 原 因 系 2014 年 公 司 全 网 手 机 报 和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收 入 分 别 较 2013 年 下 降 222.33 万 元 和 353.19 万 元 所 致 2015 年,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总 体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379.24 万 元 或 5.85%,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收 入 较 2014 年 下 降 -48.24 万 元, 及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收 入 下 降 736.79 万 元 所 致 2015 年 新 增 党 政 参 考 手 机 报 收 入 213.67 万 元, 占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的 3.50%, 主 要 为 四 川 省 政 府 机 关 国 企 事 业 单 位 向 公 司 征 订 党 政 参 考 手 机 报 截 至 2015 年 末, 公 司 预 收 党 政 参 考 手 机 报 征 订 款 910.57 万 元, 预 计 2016 年 相 关 业 务 收 入 会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2016 年 1 季 度, 党 政 参 考 业 务 收 入 为 308.91 万 元 发 行 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中 其 他 收 入 主 要 为 新 知 快 报 等 其 他 手 机 报 收 入 移 动 端 广 告 收 入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虽 然 出 现 下 降 趋 势, 但 用 户 总 量 ( 含 免 费 用 户 ) 继 续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收 入 总 量 也 仍 然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作 为 国 内 最 大 的 省 级 手 机 报 媒 体, 四 川 手 机 报 已 实 现 中 国 移 动 全 网 覆 盖, 并 在 四 川 省 内 实 现 四 川 移 动 四 川 电 信 四 川 联 通 三 网 覆 盖 公 司 倾 力 打 造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已 经 成 为 业 内 领 先 的 新 媒 体, 得 到 了 主 管 部 门 的 高 度 肯 定 2013 年 7 月 31 日,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在 成 都 召 开 会 议, 交 流 推 广 四 川 手 机 报 的 发 展 经 验, 要 求 中 央 省 市 ( 区 ) 新 闻 网 站 和 商 业 门 户 网 站 学 习 借 鉴 而 针 对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领 域 中 其 他 移 动 终 端 APP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对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所 形 成 的 冲 击, 公 司 已 推 出 四 川 手 机 报 VIP 特 权 等 创 新 产 品, 以 利 用 公 司 现 有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6,100 万 的 用 户 基 础, 进 行 读 者 变 用 户 的 转 换, 从 而 向 团 购 业 务 等 新 的 盈 利 模 式 衍 生, 以 增 加 未 来 的 收 入 和 利 润 来 源 1-1-323
3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公 司 自 2010 年 8 月 起 开 始 经 营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由 于 经 营 时 间 相 对 较 短, 报 告 期 内 整 体 规 模 不 大,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分 别 实 现 收 入 1,014.68 万 元 1,091.38 万 元 和 366.73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62% 8.95% 和 3.23% 2012 年 至 2015 年 末, 发 行 人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随 着 发 行 人 舆 情 业 务 客 户 的 推 广 数 量 的 提 升 ( 从 2012 年 不 到 50 家 快 速 发 展 至 2015 年 末 的 1,000 家 以 上 的 涵 盖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政 企 客 户 的 庞 大 群 体 ) 大 型 客 户 服 务 金 额 的 上 升, 该 业 务 收 入 保 持 整 体 增 长 态 势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该 业 务 收 入 为 199.03 万 元 公 司 是 四 川 省 内 第 一 家 经 互 联 网 信 息 主 管 部 门 认 证 的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机 构, 并 长 期 服 务 于 四 川 省 内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在 四 川 省 内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方 面 具 有 明 显 的 政 策 优 势 服 务 优 势 技 术 优 势 市 场 优 势 资 金 优 势 研 发 优 势 但 由 于 公 司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的 经 营 时 间 相 对 较 短, 虽 然 报 告 期 内 增 速 较 快, 目 前 该 业 务 的 营 业 收 入 规 模 及 其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依 然 不 高 4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公 司 从 2015 年 下 半 年 起 开 始 经 营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虽 然 经 营 时 间 较 短, 但 已 初 具 规 模 2015 年 2016 年 1-3 月 分 别 实 现 收 入 1,144.86 万 元 和 676.56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8.60% 和 19.36% 该 业 务 主 要 由 两 个 部 分 组 成 :(1) 为 广 告 主 提 供 广 告 投 放 服 务, 包 括 采 购 媒 介 资 源 并 为 广 告 客 户 投 放 和 介 绍 广 告 客 户 直 接 与 媒 介 主 签 约 ;(2) 通 过 媒 介 资 源 运 营 平 台 为 媒 介 运 营 方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2015 年 及 2016 年 1 季 度,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占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17.43% 和 7.15% 5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地 区 分 部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及 销 量 的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收 入 均 来 自 四 川 省 内, 关 于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地 区 分 布 情 况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及 销 量 情 况 ( 即 手 机 报 产 品 的 订 阅 用 户 数 量 订 阅 价 格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等 ), 请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的 相 关 内 容 1-1-324
6 从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发 行 人 未 来 收 入 增 长 可 持 续 性 (1)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良 好, 且 具 有 可 持 续 性 2013 年 至 2015 年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保 持 持 续 增 长, 发 展 态 势 良 好 2013 年 至 2015 年, 公 司 经 营 的 主 要 网 站 品 牌 优 势 与 影 响 力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旗 下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为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确 定 的 全 国 重 点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为 世 界 了 解 四 川 的 重 要 窗 口, 也 是 中 央 及 地 方 新 闻 门 户 网 站 和 各 大 商 业 门 户 网 站 西 部 地 区 最 核 心 的 新 闻 源 之 一, 网 民 来 自 全 球 近 200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四 川 新 闻 网 近 年 来 荣 获 包 括 第 十 六 届 宣 传 四 川 好 新 闻 奖 网 络 类 特 等 奖 第 二 十 三 届 中 国 新 闻 奖 大 型 专 题 二 等 奖 等 在 内 的 多 项 全 国 及 四 川 省 内 奖 项 ; 公 司 旗 下 的 麻 辣 社 区 现 有 注 册 会 员 650 万, 日 访 问 IP 超 过 30 万, 即 时 在 线 近 8 万 人, 每 日 发 帖 量 3 万 篇 左 右, 为 中 国 西 部 地 区 领 先 的 综 合 性 论 坛 之 一 麻 辣 社 区 曾 多 次 被 国 务 院 新 闻 办 中 国 互 联 网 协 会 评 为 中 国 互 联 网 站 品 牌 栏 目 根 据 开 元 网 络 与 品 牌 研 究 发 布 的 2014 年 四 川 综 合 性 网 站 及 社 区 网 站 综 合 影 响 力 排 名, 在 四 川 综 合 性 网 站 及 社 区 网 站 综 合 影 响 力 评 估 中, 麻 辣 社 区 的 综 合 影 响 力 最 强, 排 名 第 一, 四 川 新 闻 网 紧 随 其 后 位 列 第 二 公 司 网 站 品 牌 优 势 与 影 响 力 的 显 现, 提 升 了 网 站 广 告 的 投 放 效 果, 广 告 媒 体 价 值 与 核 心 流 量 价 值 逐 渐 转 化 为 经 济 价 值 与 此 同 时, 随 着 公 司 广 告 运 营 经 验 的 不 断 丰 富, 设 计 及 策 划 能 力 增 强, 版 面 布 局 日 趋 合 理 发 布 形 式 日 益 完 善,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广 告 客 户 的 数 量 与 投 放 需 求 考 虑 到 公 司 业 已 形 成 的 省 级 新 闻 媒 体 资 源 不 断 提 升 的 媒 体 影 响 力 及 广 告 运 营 经 验, 发 行 人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收 入 增 长 存 在 可 持 续 性 (2)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良 好, 且 具 有 可 持 续 性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方 面,2013 年 至 2015 年 亦 保 持 整 体 增 长 态 势, 由 于 该 业 务 经 营 时 间 相 对 较 短, 整 体 规 模 不 大 随 着 互 联 网 和 移 动 互 联 网 普 及 率 越 来 越 高, 以 及 各 级 政 府 和 管 理 机 构 对 网 络 舆 情 愈 发 重 视, 党 政 机 关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对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的 需 求 量 将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而 公 司 是 四 川 省 内 第 一 家 经 互 联 网 信 息 主 管 部 门 认 证 的 网 络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机 构, 并 通 过 原 有 的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及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长 期 服 务 于 四 川 省 内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积 累 了 海 量 的 客 户 资 源, 在 四 川 省 内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方 面 具 有 明 显 的 政 1-1-325
策 优 势 服 务 优 势 技 术 优 势 市 场 优 势 资 金 优 势 研 发 优 势 未 来, 公 司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的 运 营 经 验 及 团 队 建 设 将 逐 步 完 善, 公 司 通 过 其 原 有 业 务 客 户 的 交 叉 销 售 开 发 新 增 党 政 企 事 业 单 位 客 户 挖 掘 等 方 式, 拓 展 营 收 渠 道, 发 行 人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的 收 入 增 长 存 在 可 持 续 性 (3)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收 入 虽 有 所 下 滑, 但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相 对 良 好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方 面,2013 年, 公 司 该 类 业 务 收 入 较 2012 年 有 所 下 降, 但 该 业 务 的 毛 利 润 从 2012 年 的 4,795.49 万 元, 增 长 至 2013 年 的 5,328.89 万 元, 系 公 司 基 于 运 营 商 的 发 展 规 划 目 前 主 要 产 品 的 利 润 率 水 平, 开 始 将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的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定 位 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核 心 产 品, 包 括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 含 便 民 信 息 ) 在 内 的 其 他 手 机 报 产 品 收 入 有 所 下 降, 但 整 体 利 润 保 持 增 长 ;2015 年 2014 年,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及 毛 利 润 较 上 年 均 略 有 下 降, 但 用 户 总 量 ( 含 免 费 用 户 ) 继 续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收 入 总 量 也 仍 然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收 入 及 盈 利 规 模 虽 然 略 有 下 降, 但 其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依 然 良 好, 主 要 体 现 在 : 1 作 为 国 内 最 大 的 省 级 手 机 报 媒 体, 四 川 手 机 报 已 实 现 中 国 移 动 全 网 覆 盖, 并 在 四 川 省 内 实 现 四 川 移 动 四 川 电 信 四 川 联 通 三 网 覆 盖 发 行 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业 已 积 累 海 量 的 客 户 群 体, 并 在 四 川 省 内 具 有 垄 断 性 的 行 业 竞 争 地 位 2 公 司 倾 力 打 造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已 经 成 为 业 内 领 先 的 新 媒 体, 得 到 了 主 管 部 门 的 高 度 肯 定, 具 备 良 好 的 政 策 支 持 前 景 2013 年 7 月 31 日,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在 成 都 召 开 会 议, 交 流 推 广 四 川 手 机 报 的 发 展 经 验, 要 求 中 央 省 市 ( 区 ) 新 闻 网 站 和 商 业 门 户 网 站 学 习 借 鉴, 同 时 联 合 中 国 移 动 等 电 信 运 营 向, 开 展 一 省 一 报 项 目, 要 求 依 托 先 进 技 术 打 造 全 媒 体 业 态, 把 一 省 一 报 作 为 社 会 主 动 发 声 平 台, 以 手 机 为 接 收 终 端, 以 一 省 深 度 覆 盖 为 目 标, 实 现 信 息 随 时 随 地 播 发 接 收 的 移 动 传 播 体 系 2014 年 8 月,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根 据 关 于 将 < 四 川 手 机 报 > 纳 入 四 川 省 党 报 党 刊 征 订 范 围 的 请 示 进 行 批 复, 同 意 将 四 川 手 机 报 纳 入 省 内 党 报 党 刊 征 订 范 围 文 件 肯 定 了 四 川 手 机 报 在 近 年 来 发 展 取 得 显 著 成 效, 在 传 递 党 和 政 府 声 音 引 导 社 会 舆 1-1-326
论 服 务 全 省 人 民 等 方 面 发 挥 了 突 出 作 用 同 时,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希 望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继 续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关 于 互 联 网 宣 传 管 理 的 一 系 列 决 策 部 署, 在 将 四 川 手 机 报 纳 入 党 报 征 订 范 围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加 大 政 策 支 持 力 度, 统 筹 协 调 属 地 通 信 管 理 部 门 基 础 电 信 运 营 企 业, 从 巩 固 壮 大 党 的 移 动 舆 论 阵 地 大 局 出 发, 积 极 在 用 户 批 量 开 通 降 低 运 营 成 本 等 方 面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试 点 先 行, 推 动 四 川 手 机 报 取 得 更 大 更 好 发 展 国 家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对 四 川 手 机 报 模 式 的 肯 定 将 其 纳 入 党 报 党 刊 征 订 范 围 及 一 省 一 报 项 目 的 推 广, 将 为 发 行 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开 展 提 供 较 强 的 政 策 保 障 3 针 对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领 域 中 其 他 移 动 终 端 APP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对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所 形 成 的 冲 击, 公 司 已 推 出 四 川 手 机 报 VIP 特 权 等 创 新 产 品, 以 利 用 公 司 现 有 的 手 机 报 产 品 6,100 万 的 用 户 基 础, 进 行 读 者 变 用 户 的 转 换, 从 而 向 团 购 业 务 等 新 的 盈 利 模 式 衍 生, 以 增 加 未 来 的 收 入 和 利 润 来 源 其 中, 四 川 手 机 报 VIP 特 权 业 务 旨 在 引 入 大 量 商 家, 为 所 有 四 川 手 机 报 读 者 提 供 线 下 优 惠 产 品 优 质 服 务 的 互 联 网 平 台 是 面 向 四 川 手 机 报 读 者, 为 读 者 提 供 衣 食 住 行 一 整 套 的 优 惠 福 利, 让 四 川 手 机 报 成 为 用 户 享 受 增 值 服 务 的 身 份 识 别 卡, 用 户 订 购 四 川 手 机 报 即 可 享 受 全 方 位 的 折 扣 优 惠 平 台 自 2014 年 7 月 上 线 试 运 行, 截 至 2016 年 一 季 度 末, 平 台 已 接 入 签 约 商 家 3,750 家, 其 中 包 括 海 尔 国 美 长 虹 等 大 型 合 作 商 以 及 琴 台 路 宽 窄 巷 子 等 特 色 街 道, 涉 及 餐 饮 电 影 旅 游 娱 乐 土 特 产 电 器 电 脑 驾 校 等 各 大 生 活 服 务 业 务, 为 用 户 累 计 提 供 了 近 3 万 次 优 惠 服 务, 月 均 点 击 浏 览 超 过 40 万 次 借 助 已 有 的 四 川 手 机 报 平 台 进 行 用 户 推 广, 并 通 过 四 川 新 闻 网 麻 辣 文 化 等 平 台 原 有 的 广 告 宣 传 客 户 进 行 商 户 开 发, 将 实 现 商 户 及 用 户 的 低 成 本 推 广, 随 着 后 续 商 户 量 及 用 户 量 的 快 速 增 长, 该 业 务 有 望 通 过 合 作 分 成 收 取 管 理 费 或 宣 传 费 征 收 订 阅 用 户 会 员 费 等 方 式 进 行 盈 利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办 公 厅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四 川 省 深 化 文 化 体 制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川 委 厅 2014 44 号 ), 进 一 步 制 定 了 四 川 省 推 动 传 统 媒 体 和 新 兴 媒 体 融 合 发 展 专 项 方 案, 对 发 行 人 VIP 特 权 业 务 进 行 了 进 一 步 的 指 导 明 确 了 发 展 目 标 随 着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模 式 的 升 级 和 多 元 化 发 展, 该 业 务 相 对 单 一 的 盈 利 模 式 及 推 广 方 式 将 得 以 改 善, 公 司 海 量 的 客 户 基 础 的 转 化 价 值 及 新 兴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发 展, 将 为 发 行 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后 续 盈 利 提 供 基 础 1-1-327
7 从 与 关 联 交 易 相 关 收 入 构 成 及 其 占 比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发 行 人 未 来 收 入 增 长 可 持 续 性 2013 年 至 2015 年 2016 年 1 季 度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的 收 入 贡 献 占 比 保 持 在 10% 以 下, 整 体 占 比 相 对 较 低, 其 中,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依 赖 度 很 低,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亦 增 幅 不 大 ;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方 面, 由 于 四 川 省 网 络 舆 情 中 心 的 收 入 贡 献,2014 年 该 业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占 比 相 对 较 大, 但 剔 除 该 项 关 联 交 易 后,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收 入 依 然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态 势 ;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中 来 自 于 关 联 方 的 收 入 占 比 较 大, 主 要 系 来 自 参 股 公 司 公 交 传 媒 的 媒 介 代 理 收 入 ;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中 来 自 关 联 方 的 视 频 制 作 业 务 占 比 较 大, 主 要 系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和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的 视 频 制 作 业 务 发 行 人 主 要 业 务 的 收 入 增 长 对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依 赖 程 度 较 低,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的 变 动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的 收 入 增 长 可 持 续 性 带 来 显 著 影 响 同 时,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交 易 系 关 联 方 根 据 其 政 治 宣 传 舆 情 及 党 政 服 务 需 求 进 行 的 采 购, 其 交 易 背 景 真 实 需 求 合 理, 且 预 计 未 来 前 述 政 治 宣 传 舆 情 及 党 政 服 务 需 求 将 持 续 存 在, 因 此 双 方 之 间 的 交 易 预 期 亦 将 持 续 进 行 8 从 与 四 川 省 政 府 及 其 下 属 机 构 相 关 的 收 入 构 成 及 其 占 比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发 行 人 未 来 收 入 增 长 可 持 续 性 公 司 是 四 川 省 省 级 重 点 文 化 传 媒 产 业 集 团, 是 中 央 外 宣 办 确 定 的 全 国 首 批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试 点 工 作 单 位, 在 四 川 省 内 新 媒 体 领 域 具 有 权 威 地 位 和 运 营 优 势, 承 担 着 发 挥 主 流 网 络 媒 体 作 用 做 好 网 上 宣 传 报 道 更 大 范 围 地 传 播 正 能 量 的 工 作 任 务 长 期 服 务 于 四 川 省 内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和 行 业 部 门, 主 要 为 其 提 供 日 常 宣 传 工 作 包 括 时 政 新 闻 内 容 对 外 宣 传 等 服 务, 以 及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等, 因 而 来 自 四 川 省 政 府 及 下 属 机 构 四 川 省 内 党 委 机 关 交 易 金 额 相 对 较 大, 对 发 行 人 的 利 润 亦 有 较 大 贡 献 2013 年 至 2015 年 2016 年 1 季 度 公 司 与 四 川 省 政 府 及 下 属 机 构 四 川 省 内 党 委 机 关 的 交 易 具 有 如 下 特 点 : (1) 集 中 于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及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1-1-328
公 司 与 四 川 省 政 府 及 下 属 机 构 四 川 省 内 党 委 机 关 在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领 域 的 合 作 较 少,2013 年 至 2015 年 交 易 金 额 占 比 不 足 11%, 公 司 该 类 业 务 对 前 述 客 户 的 依 赖 很 小 2016 年 1-3 月 占 比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系 党 政 参 考 业 务 发 展 迅 速 由 于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及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 视 频 制 作 ) 的 主 要 对 象 为 四 川 省 内 的 政 府 事 业 单 位 及 大 型 企 业, 因 此, 前 述 客 户 在 上 述 三 类 业 务 的 交 易 金 额 占 比 相 对 较 高, 分 别 在 60-70% 之 间 80%-90% 之 间 90%-100% 之 间 ( 其 中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和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服 务 由 于 现 阶 段 主 要 需 求 来 自 政 府 事 业 单 位, 因 此 该 类 占 比 相 对 更 高 ) (2) 单 笔 金 额 很 小 合 同 数 量 众 多 在 四 川 省 政 府 及 下 属 机 构 四 川 省 内 党 委 机 关 交 易 金 额 占 比 相 对 较 高 的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领 域 及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 视 频 制 作 ) 领 域, 公 司 与 前 述 客 户 的 交 易 存 在 单 笔 金 额 很 小 合 同 数 量 众 多 的 特 点 以 2015 年 为 例, 除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省 委 及 市 委 宣 传 部 等 少 数 客 户 金 额 较 大 外, 公 司 与 前 述 客 户 在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及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领 域 的 合 同 金 额 平 均 在 5 万 元 以 下 及 5000 元 以 下, 合 同 数 量 及 交 易 主 体 众 多, 交 易 风 险 分 散, 整 体 的 经 营 风 险 较 小 (3)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情 况 差 异 不 大 发 行 人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人 民 网 在 其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披 露, 其 上 市 前 2008 年 至 2011 年 的 收 入 中 来 自 政 府 部 门 事 业 单 位 及 企 业 的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可 以 看 出, 其 在 信 息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等 业 务 领 域, 来 自 政 府 及 事 业 单 位 的 比 例 亦 较 大,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结 构 情 况 从 同 行 业 角 度 具 有 一 定 的 合 理 性 : 1-1-329
(4) 交 易 的 可 持 续 性 分 析 发 行 人 作 为 四 川 省 省 级 重 点 文 化 传 媒 产 业 集 团 中 央 外 宣 办 确 定 的 全 国 首 批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转 企 改 制 试 点 工 作 单 位, 承 担 着 省 内 主 流 媒 体 的 职 责 和 功 能 四 川 省 内 的 主 要 政 府 机 构 党 委 机 关 与 发 行 人 进 行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 如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技 术 服 务 等 )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等 业 务 具 有 合 理 性, 亦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情 况 类 似 除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中 共 四 川 省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 四 川 省 监 察 厅 )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省 委 及 市 委 宣 传 部 等 少 数 客 户 金 额 较 大 外, 发 行 人 与 前 述 客 户 的 单 笔 交 易 金 额 整 体 较 小 合 同 数 量 众 多, 整 体 的 经 营 风 险 较 小, 发 行 人 与 前 述 客 户 的 交 易 系 其 根 据 自 身 需 求 而 进 行 的 商 业 行 为 随 着 发 行 人 各 业 务 平 台 的 稳 步 发 展, 媒 体 效 应 和 服 务 能 力 的 提 升, 发 行 人 与 前 述 客 户 的 合 作 有 望 进 一 步 加 强 作 为 发 行 人 最 主 要 的 政 府 购 买 方,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于 2014 年 5 月 4 日 就 政 府 购 买 的 持 续 性 出 具 了 关 于 购 买 四 川 新 闻 网 服 务 项 目 的 函, 确 认 为 贯 彻 中 宣 部 中 央 外 宣 办 和 四 川 省 委 省 政 府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进 一 步 发 挥 主 流 网 络 媒 体 作 用, 做 好 网 上 宣 传 报 道, 更 大 范 围 地 传 播 正 能 量, 有 效 维 护 网 上 舆 论 秩 序, 营 造 我 省 良 好 的 网 络 舆 论 氛 围, 建 设 1-1-330
美 丽 繁 荣 和 谐 四 川, 按 照 四 川 省 委 领 导 加 强 和 改 进 网 络 内 容 建 设, 唱 响 网 上 思 想 文 化 主 旋 律 的 指 示 要 求 和 工 作 需 要,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 四 川 省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 需 要 向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网 络 主 题 活 动 宣 传 引 导 服 务, 用 于 网 络 宣 传 引 导 及 主 题 活 动 的 开 展, 该 购 买 服 务 具 有 长 期 性 ( 二 )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的 营 业 成 本 分 别 为 4,482.66 万 元,3,920.20 万 元 和 3,773.80 万 元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为 1,336.36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312.50 23.38% 1,712.76 38.21% 1,727.54 44.07% 1,630.37 43.20%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448.94 33.59% 1,402.52 31.29% 1,604.05 40.92% 1,817.83 48.17%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132.84 9.94% 636.52 14.20% 494.14 12.60% 282.22 7.48%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437.31 32.72% 533.53 11.90% - - - -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4.78 0.36% 173.78 3.88% 48.32 1.23% 43.37 1.15%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 - 23.56 0.53% 46.15 1.18% - - 合 计 1,336.36 100% 4,482.66 100% 3,920.20 100% 3,773.80 100% 1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营 业 成 本 主 要 由 人 工 成 本 外 购 服 务 系 统 支 撑 成 本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1-1-331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金 额 占 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金 额 占 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金 额 占 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人 工 成 本 187.55 17.91% 837.75 17.91% 770.17 17.67% 666.71 18.07% 外 购 服 务 42.64 4.07% 323.67 6.92% 441.84 10.14% 634.37 17.20% 系 统 支 撑 成 本 30.06 2.87% 173.84 3.72% 272.15 6.24% 254.57 6.90% 其 他 52.26 4.99% 377.50 8.07% 243.38 5.58% 74.73 2.03% 合 计 312.50 29.84% 1,712.76 36.63% 1,727.54 39.63% 1,630.37 44.19% 发 行 人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中 的 外 购 服 务 主 要 为 外 购 的 制 作 费 网 页 设 计 费 宣 传 费 ; 系 统 支 撑 成 本 为 服 务 器 托 管 费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等 相 关 支 出 ; 其 他 成 本 为 差 旅 费 房 租 车 辆 使 用 费 办 公 费 等 对 于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以 四 川 新 闻 网 麻 辣 社 区 等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为 载 体, 向 用 户 提 供 免 费 的 资 讯 信 息 及 网 络 社 区 服 务, 形 成 了 庞 大 的 用 户 群 体, 进 而 产 生 了 广 告 投 放 网 络 宣 传 信 息 服 务 等 商 业 价 值, 并 形 成 相 应 的 收 入 在 上 述 经 营 模 式 下, 公 司 成 本 支 出 的 核 心 在 于 为 用 户 提 供 免 费 的 资 讯 信 息 及 网 络 社 区 服 务, 以 吸 引 用 户 并 增 加 用 户 粘 性, 具 体 包 括 因 提 供 资 讯 信 息 及 平 台 运 营 所 需 支 出 的 职 工 薪 酬 等 人 工 成 本, 网 络 平 台 运 营 所 需 的 折 旧 及 摊 销 费 用 及 其 他 运 营 支 出 等 基 于 上 述 原 因,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主 要 成 本 无 法 在 不 同 的 业 务 收 入 实 现 方 式 下 进 行 合 理 分 摊,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将 视 为 单 一 业 务 进 行 营 业 成 本 及 毛 利 率 的 分 析 2014 年,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97.16 万 元 或 5.96%, 低 于 该 业 务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率 18.15% 2015 年,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较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了 14.78 万 元 或 -0.86%, 保 持 平 稳 人 工 成 本 方 面, 其 占 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在 2013-2015 年 保 持 稳 定,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采 编 人 员 数 量 基 本 稳 定, 人 均 薪 酬 有 所 上 升,2013-2015 年 公 司 人 工 成 本 保 持 小 幅 增 长 与 此 同 时, 在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模 式 下, 公 司 成 本 支 出 的 核 心 在 1-1-332
于 为 用 户 提 供 免 费 的 互 联 网 资 讯 信 息 及 网 络 社 区 服 务, 以 吸 引 用 户 并 增 加 用 户 粘 性, 而 后 通 过 广 告 宣 传 投 放 信 息 服 务 等 方 式 进 行 价 值 变 现, 前 述 成 本 与 收 入 并 非 直 接 相 关 2013-2015 年, 公 司 媒 体 效 应 日 渐 凸 显, 包 括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宜 宾 五 粮 液 等 在 内 的 省 内 政 府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加 大 了 广 告 宣 传 等 业 务 的 采 购 力 度,2013 年 -2015 年 实 现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987.33 万 元 的 增 长, 同 时 人 工 成 本 保 持 稳 步 增 长, 占 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保 持 平 稳 2014 年 和 2015 年,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收 入 增 速 分 别 为 18.15% 和 7.29%, 人 工 成 本 增 速 及 占 比 保 持 相 对 平 稳 外 购 服 务 方 面,2014 年 金 额 及 占 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系 1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但 对 应 的 员 工 2013 年 配 备 和 公 司 内 部 资 源 的 调 配 未 能 跟 上 业 务 增 长, 导 致 在 一 些 业 务 开 展 过 程 中 需 要 加 大 对 外 购 买 服 务, 进 而 导 致 外 购 服 务 增 加, 外 购 服 务 主 要 是 地 方 频 道 网 页 制 作 费 用 及 广 告 宣 传 页 面 的 制 作 和 更 新, 因 制 作 技 术 的 简 易 程 度, 发 行 人 部 分 地 方 频 道 建 设 和 页 面 制 作 采 取 外 购 服 务 的 形 式 进 行, 部 分 采 取 自 行 制 作 ;22014 年 2015 年 发 行 人 逐 步 加 强 自 身 技 术 能 力 建 设,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的 页 面 制 作 更 新 更 多 采 用 自 有 技 术 独 力 完 成 通 过 加 强 人 员 招 聘 技 能 培 训 股 份 公 司 资 源 整 合 等 方 式, 加 强 内 部 能 力 建 设, 采 编 和 技 术 部 门 充 实, 活 动 策 划 组 织 执 行 专 题 策 划 美 工 设 计 专 题 维 护 技 术 保 障 等 方 面 均 已 实 现 了 较 大 程 度 的 自 主 操 作, 因 而 外 购 服 务 的 需 求 有 所 下 降 2015 年 外 购 服 务 金 额 及 占 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减 少 118.17 万 元 和 26.75%, 公 司 继 续 加 强 内 部 人 员 招 聘 和 培 训, 外 购 服 务 需 求 进 一 步 下 降 系 统 支 撑 服 务 方 面, 主 要 包 括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折 旧 摊 销 带 宽 及 服 务 器 租 赁 成 本 车 辆 使 用 费 等,2015 年 较 2014 年, 该 项 成 本 金 额 减 少 98.31 万 元, 占 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也 有 所 降 低, 主 要 是 部 分 固 定 资 产 已 足 额 计 提 折 旧, 故 本 年 折 旧 额 有 所 减 少 其 他 成 本 方 面,2013 年 整 体 金 额 及 占 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均 较 小,2014 年 及 2015 年, 该 项 成 本 金 额 上 升 较 为 明 显, 主 要 原 因 系 业 务 开 展 需 要 导 致 办 公 费 活 动 开 展 费 用 业 务 招 待 房 租 费 等 有 所 增 长 2016 年 1-3 月, 该 业 务 的 人 工 成 本 占 该 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保 持 平 稳, 外 购 服 务 占 比 有 所 下 降, 但 整 体 成 本 结 构 变 动 不 大 2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1-1-333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营 业 成 本 主 要 是 向 CP 支 付 的 内 容 服 务 费 和 向 SP 支 付 的 技 术 服 务 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内 容 服 务 费 170.77 38.04% 552.09 39.36% 873.46 54.45% 1,107.98 60.95% 其 中 :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9.86 2.20% 49.80 3.55% 142.60 8.89% 199.94 11.00%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85.24 18.99% 440.73 31.42% 707.87 44.13% 857.05 47.15%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9.19 2.05% 20.42 1.46% 22.99 1.43% 50.99 2.80% 党 政 参 考 66.47 14.81% 41.15 2.93% 技 术 服 务 费 175.54 39.10% 321.63 22.93% 424.56 26.47% 410.36 22.57% 其 中 :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62.45 13.91% 226.46 16.15% 372.67 23.23% 374.83 20.62%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6.28 1.40% 21.55 1.54% 28.90 1.80% 29.28 1.61% 党 政 参 考 100.67 22.42% 71.87 5.12% 其 他 6.13 1.37% 1.75 0.13% 22.98 1.43% 6.26 0.34% 职 工 薪 酬 87.22 19.43% 427.28 30.47% 252.45 15.74% 292.80 16.11% 其 他 15.42 3.43% 101.51 7.24% 53.59 3.34% 6.69 0.37% 合 计 448.94 100% 1,402.52 100% 1,604.05 100% 1,817.83 100% 2014 年,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213.78 万 元 或 11.76%, 主 要 原 因 系 1 随 着 公 司 采 编 能 力 的 提 高, 公 司 进 一 步 降 低 了 外 购 资 讯 的 成 本 所 致 ;2 公 司 2014 年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有 所 下 降 2015 年, 由 于 公 司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收 费 用 户 减 少, 导 致 业 务 收 入 下 降, 因 而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下 的 技 术 服 务 费 内 容 服 务 费 均 有 下 降 趋 势, 职 工 薪 酬 有 所 增 长, 当 期 该 业 务 的 营 业 成 本 金 额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201.53 万 元 或 12.56%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成 本 主 要 包 括 对 CP( 内 容 服 务 费 ) SP( 技 术 服 务 费 ) 的 分 成 和 采 编 人 员 工 资, 其 中 对 CP SP 分 成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比 例 乘 以 收 入 金 额 确 认,2013-2015 年 变 动 趋 势 与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变 动 趋 势 基 本 一 致,2016 年 1-3 月 由 于 党 政 参 考 业 1-1-334
务 全 面 铺 开, 新 增 对 移 动 运 营 商 的 分 成, 导 致 技 术 服 务 费 占 比 增 大 职 工 薪 酬 主 要 是 采 编 人 员 的 工 资,2014 年 发 行 人 集 团 公 司 层 面 为 提 升 岗 位 工 作 效 率 强 化 绩 效 考 核 加 强 技 术 及 采 编 人 员 的 管 理, 对 采 编 人 员 的 绩 效 考 核 方 式 进 行 优 化, 人 工 成 本 略 有 下 降 2015 年 发 行 人 在 强 化 绩 效 考 核 的 基 础 上 扩 大 采 编 队 伍 的 建 设, 加 大 自 主 内 容 采 编, 人 工 成 本 有 所 增 加 2016 年 1-3 月, 人 工 成 本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与 上 年 度 基 本 一 致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的 内 容 服 务 费 技 术 服 务 费 占 比 情 况 及 合 理 性 分 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内 容 服 务 费 为 发 行 人 与 运 营 商 一 次 分 成 后 再 进 行 的 二 次 分 成, 因 此 下 表 中, 内 容 服 务 费 占 收 入 比 例 = 发 行 人 当 期 的 内 容 服 务 费 / 从 运 营 商 处 收 到 的 分 成 收 入 ; 技 术 服 务 费 通 常 为 发 行 人 与 运 营 商 合 作 CP 分 成 后 再 次 进 行 的 分 成, 因 此 下 表 中, 技 术 服 务 费 占 扣 除 内 容 服 务 费 后 收 入 比 例 = 发 行 人 当 期 的 技 术 服 务 费 /( 从 运 营 商 处 收 到 的 分 成 收 入 - 发 行 人 向 合 作 CP 支 付 的 内 容 服 务 费 ) 手 机 报 类 型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 含 移 动 版 电 信 版 联 通 版 ) 项 目 内 容 服 务 费 占 收 入 比 例 内 容 服 务 费 占 收 入 比 例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备 注 该 业 务 不 涉 及 SP 分 成, 同 时 CP 相 对 较 少, 且 分 成 比 例 较 低 约 为 总 信 息 费 ( 不 扣 除 运 营 商 分 成 )17.5% 1.69% 1.42% 4.01% 5.30% 左 右,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但 CP 数 量 逐 年 下 降 自 主 采 编 比 例 的 整 体 提 升, 因 此 内 容 服 务 费 占 收 入 比 例 变 动 情 况 合 理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以 移 动 版 为 主 ( 占 其 收 入 的 90% 左 右 ), 下 述 分 析 主 要 针 对 移 动 版, 根 据 移 动 版 合 同 的 相 关 分 成 约 定 : 1 2013 年 1 月 CP 一 般 享 有 扣 除 运 营 商 分 成 后 收 入 的 66.6% 左 右 2 2013 年 2 月 -2016 年 3 月 本 地 手 27.70% 29.80% 31.95% 33.36% 机 报 移 动 版 CP 一 般 享 有 扣 除 运 营 商 分 成 后 收 入 的 60% 左 右 3 2013 年 起 纳 入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进 行 管 理 的 便 民 信 息, 部 分 CP 采 用 固 定 费 用 方 式 支 付, 其 他 CP 采 用 分 成 方 式 支 付, 分 成 方 式 下 一 般 享 有 信 息 服 务 费 总 额 的 20%( 按 照 同 期 一 次 分 成 比 例, 模 拟 测 算 2013 年 至 1-1-335
技 术 服 务 费 占 扣 除 内 容 服 务 费 后 收 入 比 例 28.07% 21.81% 24.71% 21.90% 2016 年 3 月 内 容 服 务 费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约 为 40-50%) 4 报 告 期 内 本 地 手 机 报 电 信 版 CP 一 般 享 有 扣 除 运 营 商 分 成 收 入 的 43% 左 右 5 报 告 期 内 本 地 手 机 报 联 通 版 CP 一 般 享 有 扣 除 运 营 商 分 成 收 入 的 40% 左 右 即 发 行 人 约 定 的 内 容 服 务 分 成 比 例 情 况, 模 拟 测 算 各 年 的 占 比 区 间 分 别 为 :2013 至 2016 年 1-3 月 40-60% 虽 然 各 类 业 务 分 成 比 例 有 所 变 动, 但 整 体 分 成 区 间 比 例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同 时 由 于 1 麻 辣 文 化 作 为 内 部 CP 向 发 行 人 手 机 报 事 业 部 提 供 成 都 民 生 热 点 服 务, 并 参 与 分 成, 但 该 交 易 在 合 并 报 表 层 面 内 部 抵 消, 故 该 部 分 收 入 合 并 报 表 层 面 无 需 对 外 支 付 CP 成 本 ;2 部 分 版 本 采 用 自 采 自 编 的 方 式 进 行, 该 部 分 收 入 亦 无 需 对 外 支 付 CP 成 本 ;3CP 除 获 得 分 成 外, 需 自 身 承 担 部 分 税 费, 因 而 该 业 务 内 容 服 务 费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低 于 单 笔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成 比 例, 且 随 着 自 采 自 编 比 例 的 变 动, 内 容 服 务 费 占 比 有 所 变 动 综 上, 前 述 占 比 及 变 动 情 况 合 理 根 据 合 同 的 相 关 分 成 约 定,SP 一 般 享 有 扣 除 CP 结 算 金 额 后 的 30% 左 右, 报 告 期 内 技 术 服 务 费 占 扣 除 内 容 服 务 费 后 收 入 比 例 约 为 20-30%, 相 对 稳 定, 且 略 低 于 合 同 约 定 的 基 准 分 成 比 例, 原 因 系 1 麻 辣 文 化 作 为 内 部 CP 向 发 行 人 手 机 报 事 业 部 提 供 成 都 民 生 热 点 服 务, 并 参 与 分 成, 分 成 后 的 收 入 参 与 SP 分 成, 但 麻 辣 文 化 的 相 关 CP 成 本 在 合 并 报 表 层 面 抵 消 并 冲 回 相 应 的 成 本, 因 而 合 并 报 表 层 面 扣 除 内 容 服 务 费 的 收 入 金 额 比 参 与 SP 结 算 的 金 额 更 大 ;2SP 除 获 得 分 成 外, 需 承 担 部 分 税 费 综 上, 前 述 占 比 及 变 动 情 况 合 理 1-1-336
按 照 产 品 维 度 划 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营 业 成 本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71.59 15.95% 437.98 31.23% 319.18 19.90% 474.96 26.13% 147.70 32.90% 667.18 47.57% 1,115.05 69.51% 1,233.07 67.83%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15.47 3.45% 41.97 2.99% 51.93 3.24% 80.34 4.42% 心 灵 鸡 汤 17.63 3.93% 62.33 4.44% - - - -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4.97 1.11% 16.88 1.20% 60.60 3.78% 19.54 1.08% 党 政 参 考 186.22 41.48% 162.92 11.62% - - - - 其 他 5.36 1.19% 13.25 0.94% 57.29 3.57% 9.92 0.55% 合 计 448.94 100% 1,402.52 100% 1,604.05 100% 1,817.83 100% 3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的 具 体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人 工 成 本 54.83 41.28% 233.64 36.71% 105.95 21.44% 161.83 57.34% 舆 情 终 端 16.79 12.64% 108.18 17.00% 69.77 14.12% 68.11 24.13% 外 购 服 务 42.82 32.23% 276.01 43.36% 294.06 59.51% - - 其 他 18.40 13.85% 18.69 2.94% 24.35 4.93% 52.28 18.53% 合 计 132.84 100% 636.52 100% 494.14 100% 282.22 100% 1-1-337
人 工 成 本 方 面,2014 年 相 比 2013 年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系 2014 年, 发 行 人 集 团 公 司 层 面 为 提 升 岗 位 工 作 效 率 强 化 绩 效 考 核 加 强 技 术 及 采 编 人 员 的 管 理, 部 分 舆 情 业 务 板 块 的 技 术 人 员 转 入 其 他 业 务 板 块, 同 时 对 采 编 部 职 能 及 岗 位 进 行 重 新 调 整, 部 分 舆 情 采 编 人 员 转 岗, 舆 情 业 务 的 人 员 规 模 有 所 精 简, 因 而 人 工 成 本 有 所 下 调 2015 年, 新 媒 互 联 舆 情 编 辑 人 员 增 加 以 及 川 网 股 份 新 增 了 舆 情 服 务 小 组, 同 时, 年 度 员 工 绩 效 考 核 的 增 加, 导 致 该 业 务 的 人 工 成 本 有 所 上 升 外 购 服 务 方 面,2014 年 该 成 本 为 294.06 万 元, 金 额 变 动 相 对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系 2014 年 舆 情 业 务 板 块 人 员 规 模 调 整, 发 行 人 在 加 强 内 部 员 工 效 率 的 同 时, 开 始 对 外 大 规 模 采 购 舆 情 稿 件 的 采 编 及 平 台 维 护 等 服 务, 导 致 外 购 服 务 金 额 增 长 2015 年 相 对 2014 年 结 构 变 动 不 大 2016 年 1-3 月, 由 于 绩 效 考 核 等 因 素 影 响, 该 业 务 的 人 工 成 本 有 所 上 升, 其 他 成 本 结 构 变 动 不 大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占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94% 14.20% 12.60% 和 7.48%, 占 比 较 小 4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主 要 包 括 外 购 资 源 技 术 服 务 外 购 服 务 等,2016 年 1-3 月 和 2015 年 营 业 成 本 分 别 为 437.31 万 元 和 533.53 万 元, 由 于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发 展 迅 速, 占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分 别 为 32.72% 和 11.90% ( 三 ) 毛 利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及 主 要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综 合 毛 利 率 61.76% 66.32% 67.87% 66.73%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70.16% 63.37% 60.37% 55.81%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71.42% 77.03% 75.27% 74.56%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33.26% 37.27% 54.72% 23.04% 1-1-338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35.36% 53.40% - -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及 2013 年,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61.76% 66.32% 67.87% 和 66.73%,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并 保 持 稳 定 2015 年 2014 年 及 2013 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相 比, 综 合 毛 利 率 处 于 合 理 水 平 与 传 统 行 业 相 比, 本 行 业 平 均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综 合 毛 利 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 人 民 网 51.77% 56.93% 57.10% 2 新 华 网 - 56.79% 63.27% 3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50.05% 61.72% 61.14% 川 网 股 份 66.32% 67.87% 66.73% 数 据 来 源 : 各 上 市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或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1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及 2013 年,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70.16% 63.37% 60.37% 和 55.81% 2013 年 至 2016 年 3 月, 该 业 务 毛 利 率 呈 现 整 体 上 升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一 方 面, 由 于 本 公 司 运 营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麻 辣 社 区 访 问 量 和 用 户 粘 性 日 益 提 高, 广 告 媒 体 价 值 不 断 凸 显, 附 加 值 逐 渐 提 升, 因 而 公 司 广 告 宣 传 等 业 务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态 势 ; 另 一 方 面, 在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模 式 下, 公 司 成 本 支 出 的 核 心 在 于 为 用 户 提 供 免 费 的 互 联 网 资 讯 信 息 及 网 络 社 区 服 务, 以 吸 引 用 户 并 增 加 用 户 粘 性, 具 体 包 括 因 提 供 资 讯 信 息 及 平 台 运 营 所 需 支 出 的 职 工 薪 酬 等 人 工 成 本, 网 络 平 台 运 营 所 需 的 折 旧 及 摊 销 费 用 及 其 他 运 营 支 出 等, 上 述 成 本 与 营 业 收 入 的 相 关 性 较 低 增 长 相 对 有 限, 因 此,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的 增 幅 低 于 收 入 增 幅, 上 述 原 因 促 使 互 联 网 广 告 收 入 及 服 务 毛 利 率 整 体 上 升 1-1-339
2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按 照 产 品 维 度 划 分,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87.73% 87.50% 91.02% 87.42%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52.00% 54.89% 49.68% 52.00%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28.61% 57.41% 58.16% 48.35% 心 灵 鸡 汤 85.92% 78.69%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97.22% 95.18% 87.28% 96.52% 党 政 参 考 39.72% 23.75%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毛 利 率 71.42% 77.03% 75.27% 74.56% 2016 年 1-3 月 2015 2014 和 2013 年,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71.42% 77.03% 75.27% 和 74.56%,2013 年 至 2015 年 呈 现 整 体 上 升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系 自 2013 年 起, 公 司 基 于 运 营 商 的 发 展 规 划 目 前 主 要 产 品 的 利 润 率 水 平, 开 始 将 毛 利 率 较 高 的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定 位 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核 心 产 品 所 致 2016 年 1 季 度, 党 政 参 考 收 入 占 比 有 所 提 高, 该 类 手 机 报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低, 故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毛 利 率 有 所 下 降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 由 于 公 司 无 需 向 SP 支 付 技 术 服 务 费, 且 该 产 品 的 运 营 以 自 主 采 编 为 主, 仅 需 向 部 分 产 品 的 CP 支 付 内 容 服 务 费, 因 而 毛 利 率 水 平 相 对 较 高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 由 于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的 信 息 资 讯 内 容 主 要 由 第 三 方 机 构 提 供, 对 CP 的 要 求 较 高, 同 时 需 要 向 SP 采 购 业 务 运 营 平 台 的 支 撑 服 务, 故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的 CP 家 数 较 多, 与 CP 及 SP 的 二 次 分 成 比 例 亦 较 高, 因 而 毛 利 率 水 平 在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中 处 于 相 对 较 低 水 平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 由 于 对 CP 及 SP 的 要 求 较 高, 在 实 际 运 营 过 程 中, 移 动 梦 网 产 品 需 向 CP 及 SP 支 付 较 多 的 内 容 服 务 费 及 技 术 服 务 费, 故 毛 利 率 水 平 处 于 相 对 较 低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处 于 波 动 态 势, 主 要 原 因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存 在 网 络 投 票 业 务 与 非 投 票 业 务, 上 述 两 类 业 务 的 二 次 分 成 比 例 差 异 较 大, 且 收 入 结 构 存 在 变 动, 因 而 导 致 毛 利 率 波 动 较 大 心 灵 鸡 汤 : 由 于 公 司 无 需 向 SP 支 付 技 术 服 务 费, 且 该 产 品 的 运 营 通 过 自 主 采 编 实 1-1-340
现, 无 需 向 外 部 CP 支 付 内 容 服 务 费, 因 而 毛 利 率 水 平 相 对 较 高 手 机 报 政 府 购 买 : 由 于 该 业 务 模 式 下, 手 机 报 主 要 成 本 为 自 身 的 采 编 成 本 及 技 术 维 护 成 本, 无 需 向 外 部 SP 或 CP 支 付 技 术 服 务 费 及 内 容 服 务 费, 因 而 毛 利 率 水 平 相 对 较 高, 高 于 同 期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等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党 政 参 考 : 在 实 际 运 营 过 程 中,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党 政 参 考 订 阅 模 式 采 用 全 额 法 确 认 收 入, 故 毛 利 率 水 平 处 于 相 对 较 低 水 平 3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及 2013 年, 公 司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3.26% 37.27% 54.72% 和 23.04%,2015 年 2014 年 较 2013 年 呈 快 速 增 长 趋 势, 主 要 系 由 于 公 司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日 渐 成 熟, 四 川 省 内 客 户 拓 展 力 度 逐 步 加 大, 舆 情 业 务 客 户 的 推 广 数 量 快 速 提 升 ( 从 2012 年 不 到 50 家 快 速 发 展 至 2015 年 末 的 1,000 家 以 上 的 涵 盖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政 企 客 户 的 庞 大 群 体 ), 报 告 期 内 收 入 规 模 在 较 低 的 基 数 上 快 速 增 长, 与 之 相 关 的 采 编 成 本 ( 包 括 自 身 人 工 成 本 及 外 购 服 务 成 本 ) 舆 情 终 端 成 本 增 长 有 限, 因 而 当 期 毛 利 率 整 体 增 长 较 快 2015 年 毛 利 率 较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17.45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是 因 为 2015 年 绩 效 增 加 和 部 门 结 构 调 整 导 致 人 工 成 本 增 加 所 致 4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2016 年 1-3 月 及 2015 年, 公 司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5.36% 和 53.40% 2016 年 1 季 度 毛 利 率 较 2015 年 下 降 18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系 2015 年 部 分 代 理 客 户 直 接 与 公 交 传 媒 签 署 合 同, 公 司 按 照 净 额 法 对 收 到 的 代 理 费 确 认 收 入,2016 年 1 季 度, 该 类 代 理 费 占 比 有 所 下 降 2015 年 7 月, 发 行 人 正 式 设 立 成 都 网 泰, 加 强 与 公 交 传 媒 成 都 地 铁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等 企 业 合 作 运 营 轨 道 交 通 媒 体, 并 开 展 媒 介 资 源 营 销 与 管 理 业 务 发 展 规 模 迅 速, 公 司 已 覆 盖 成 都 地 区 1,000 余 公 交 站 牌, 及 3,500 余 候 车 亭 广 告 牌 同 时, 公 司 业 务 亦 进 驻 成 都 地 铁 1 2 和 4 号 线, 覆 盖 其 近 7,000 地 铁 终 端 ( 包 括 站 台 展 厅 及 电 视 车 厢 ) 5 与 可 比 公 司 毛 利 率 对 比 分 析 2013 年 至 2015 年 发 行 人 毛 利 率 提 升, 并 高 于 前 述 三 家 可 比 公 司, 主 要 原 因 系 : 1-1-341
(1)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方 面, 自 2013 年 起, 公 司 基 于 运 营 商 的 发 展 规 划 目 前 主 要 产 品 的 利 润 率 水 平, 开 始 将 毛 利 率 较 高 的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定 位 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核 心 产 品,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的 收 入 占 比 提 升, 导 致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从 2013 年 的 74.56% 上 升 至 2014 年 的 75.27% 2015 年 的 77.03%, 而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收 入 占 发 行 人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始 终 保 持 在 44% 以 上, 因 而 综 合 毛 利 率 存 在 上 升 的 趋 势 (2)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方 面, 由 于 本 公 司 运 营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麻 辣 社 区 访 问 量 和 用 户 粘 性 日 益 提 高, 广 告 媒 体 价 值 不 断 凸 显, 附 加 值 逐 渐 提 升, 因 而 公 司 广 告 宣 传 等 业 务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态 势 ; 另 一 方 面, 在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模 式 下, 公 司 成 本 支 出 的 核 心 在 于 为 用 户 提 供 免 费 的 互 联 网 资 讯 信 息 及 网 络 社 区 服 务, 以 吸 引 用 户 并 增 加 用 户 粘 性, 具 体 包 括 因 提 供 资 讯 信 息 及 平 台 运 营 所 需 支 出 的 职 工 薪 酬 等 人 工 成 本, 网 络 平 台 运 营 所 需 的 折 旧 及 摊 销 费 用 及 其 他 运 营 支 出 等, 上 述 成 本 与 营 业 收 入 的 相 关 性 较 低 增 长 相 对 有 限, 因 此,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的 增 幅 低 于 收 入 增 幅, 上 述 原 因 促 使 互 联 网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毛 利 率 从 2013 年 的 55.81% 上 升 至 2014 年 的 60.37% 2015 年 的 63.37% (3) 发 行 人 及 各 可 比 公 司 的 业 务 模 式 及 收 入 结 构 存 在 差 异, 而 各 可 比 公 司 不 同 业 务 构 成 的 毛 利 率 亦 存 在 差 异, 故 综 合 毛 利 率 及 其 变 动 存 在 差 异 : 人 民 网 广 告 宣 传 及 信 息 服 务 的 毛 利 率 与 发 行 人 差 异 不 大, 但 由 于 各 地 一 次 及 二 次 分 成 比 例 等 因 素 差 异,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2015 年 约 为 55%) 低 于 发 行 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而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的 收 入 占 比 上 升 较 快, 因 而 毛 利 率 有 所 下 降 且 低 于 发 行 人 ; 新 华 网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模 式 接 近, 故 2013 年 毛 利 率 相 当,2014 年 新 华 网 毛 利 率 下 降 较 多, 主 要 原 因 是 新 华 网 IVR 业 务 收 入 规 模 增 长 迅 速, 该 项 目 渠 道 成 本 较 高, 毛 利 率 较 低 ;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业 务 模 式 与 与 发 行 人 接 近, 由 于 不 同 业 务 占 总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不 同, 因 此 与 发 行 人 综 合 毛 利 率 存 在 差 异 (4) 对 比 同 行 业 公 司 类 似 业 务 毛 利 率 : 可 比 公 司 对 应 业 务 分 析 如 下 : 1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新 华 网 N.A. 61.50% 64.63% 1-1-342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网 51.20% 56.32% 57.74%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47.69% 61.58% 56.72% 平 均 值 49.44% 59.80% 59.69% 四 川 新 闻 网 63.37% 60.37% 55.81% 注 : 新 华 网 来 自 于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网 络 广 告 信 息 服 务 网 络 建 设 及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 人 民 网 来 自 于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中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来 自 于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广 告 宣 传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发 行 人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与 可 比 公 司 新 华 网 人 民 网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类 似 业 务 模 式 相 同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主 要 包 括 广 告 宣 传 信 息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2013 年 度, 发 行 人 与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人 民 网 毛 利 率 基 本 持 平, 略 低 于 新 华 网, 主 要 系 新 华 网 不 断 提 升 的 行 业 地 位 及 品 牌 知 名 度, 网 络 广 告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迅 速, 而 同 期 成 本 增 幅 低 于 营 业 收 入 增 幅 2014 年 度, 发 行 人 与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新 华 网 毛 利 率 相 当 2015 年 度,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毛 利 率 降 为 47.69%, 主 要 系 新 增 大 型 技 术 服 务 相 关, 该 项 目 涉 及 的 外 购 成 本 较 高, 整 体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导 致 业 务 整 体 毛 利 率 有 所 下 降 2013 年 至 2015 年, 人 民 网 毛 利 率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人 民 网 对 子 公 司 业 务 进 行 战 略 部 署, 前 期 投 入 较 高, 广 告 及 宣 传 服 务 成 本 同 比 增 长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毛 利 率 增 加 了 7 个 百 分 点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保 持 增 长 态 势,2015 年 和 2014 年,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较 上 年 同 期 分 别 增 长 7.29% 和 18.15%, 主 要 系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平 稳 增 长,2014 年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和 2015 年 信 息 服 务 同 比 增 长 较 大 所 致 人 工 成 本 占 收 入 比 例 保 持 平 稳, 外 购 服 务 占 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系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但 对 应 的 员 工 2013 年 配 备 和 公 司 内 部 资 源 的 调 配 未 能 跟 上 业 务 增 长, 导 致 在 一 些 业 务 开 展 过 程 中 需 要 加 大 对 外 购 买 服 务, 进 而 导 致 外 购 服 务 增 加, 外 购 服 务 主 要 是 地 方 频 道 网 页 制 作 费 用 及 广 告 宣 传 页 面 的 制 作 和 更 新, 因 制 作 技 术 的 简 易 程 度, 发 行 人 部 分 地 方 频 道 建 设 和 页 面 制 作 采 取 外 购 服 务 的 形 式 进 行, 部 分 采 取 自 行 制 作 ;2014 年 2015 年 发 行 人 逐 步 加 强 自 身 技 术 能 力 建 设,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的 页 面 制 作 更 新 更 多 采 用 自 有 技 术 独 力 完 成 通 过 加 强 人 员 招 聘 技 能 培 训 股 份 公 司 资 源 整 合 等 方 式, 加 强 内 部 能 力 建 设, 采 编 和 技 术 部 门 充 实, 活 动 策 划 组 织 执 行 专 题 策 划 美 工 设 计 专 题 维 护 技 术 保 障 等 方 面 均 已 实 现 了 较 大 程 度 的 自 主 操 作, 因 而 外 购 服 务 的 需 求 有 所 下 降 因 此 毛 利 率 从 55.81% 提 升 至 1-1-343
63.37%. 2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四 川 新 闻 网 77.03% 75.27% 74.56% 人 民 网 54.71% 52.67%/ 54.03%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89.52% 86.58% 87.15% 注 : 人 民 网 来 自 于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中 的 移 动 增 值 服 务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来 自 于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的 移 动 互 联 网 业 务 毛 利 率 2013 年 及 2014 年, 发 行 人 毛 利 率 保 持 平 稳,2015 年 较 2014 年 增 长 1.8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系 2015 年 心 灵 鸡 汤 占 收 入 比 例 较 大, 心 灵 鸡 汤 由 于 分 成 和 运 营 模 式 不 同, 与 其 他 类 手 机 报 产 品 相 比 毛 利 率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人 民 网 在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主 要 是 原 因 如 下 :1.2013-2015 年 人 民 网 的 平 均 薪 酬 高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近 50%;2. 由 于 各 地 一 次 及 二 次 分 成 比 例 等 因 素 差 异 导 致 公 司 全 网 手 机 报 二 次 分 成 较 少, 主 要 以 自 主 采 编 为 主, 因 此 全 网 手 机 报 的 毛 利 率 显 著 高 于 行 业 手 机 报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均 低 于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主 要 原 因 系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为 全 网 手 机 报, 毛 利 率 较 高, 而 发 行 人 还 包 含 了 本 地 手 机 报 等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的 产 品 综 上 所 述, 发 行 人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毛 利 率 与 可 比 公 司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毛 利 率 差 异 存 在 其 合 理 性 ( 四 ) 期 间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项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销 售 费 用 577.07 16.51% 3,254.93 24.45% 2,533.74 20.77% 1,836.31 16.19% 管 理 费 用 850.44 24.34% 3,412.94 25.64% 3,105.07 25.45% 2,665.37 23.50% 财 务 费 用 -103.44-2.96% -440.25-3.31% -282.83-2.32% -359.37-3.17% 合 计 1,324.08 37.89% 6,227.63 46.79% 5,355.98 43.90% 4,142.31 36.52% 1-1-344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分 别 为 6,227.63 万 元 5,355.98 万 元 和 4,142.31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6.79% 43.90% 和 36.52%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总 额 持 续 增 长,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职 工 薪 酬 办 公 费 用 交 通 差 旅 费 项 目 费 用 支 出 增 长 所 致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系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有 所 下 降 1 销 售 费 用 (1)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项 目 构 成 及 变 动 分 析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职 工 薪 酬 市 场 推 广 费 交 通 差 旅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等,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费 用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 季 度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职 工 薪 酬 327.12 1,431.08 644.96 354.69 办 公 费 用 19.10 77.26 156.06 59.95 市 场 推 广 费 133.26 980.81 1,011.34 905.30 交 通 差 旅 费 37.69 275.87 321.87 106.29 车 辆 费 用 2.26 72.24 62.45 52.36 业 务 招 待 费 22.08 179.48 165.70 73.01 信 息 服 务 费 - 43.29 17.94 24.18 折 旧 7.33 30.16 32.10 36.23 会 务 费 18.83 109.36 42.42 126.61 邮 电 通 讯 费 2.87 9.40 8.63 9.80 低 值 易 耗 品 摊 销 0.22 3.22 28.43 1.10 其 他 6.31 42.76 41.84 86.80 合 计 577.07 3,254.93 2,533.74 1,836.31 销 售 费 用 中, 信 息 服 务 费 为 外 购 咨 询 机 构 服 务 费 等, 其 他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房 租 水 电 费 维 修 费 劳 动 保 护 费 等 报 告 期 内 2013 年 至 2015 年,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呈 现 持 续 增 长 态 势,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分 别 为 3,254.93 万 元 2,533.74 万 元 和 1,836.31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4.45% 20.77% 和 16.19% 2014 年,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较 2013 年 增 长 697.43 万 元, 增 幅 为 37.98%, 高 于 营 业 收 1-1-345
入 增 速,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上 升 4.58%, 主 要 原 因 系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拓 展, 公 司 销 售 员 工 人 数 增 长 较 快, 相 应 增 加 了 公 司 职 工 薪 酬 办 公 费 用 交 通 差 旅 费 等 费 用 支 出 2015 年,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2014 年 上 升 3.69%, 主 要 系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规 模 增 长, 同 时 加 强 销 售 人 员 管 理 及 绩 效 考 核 机 制,2015 年 公 司 业 务 拓 展 顺 利, 销 售 人 员 职 工 薪 酬 金 额 增 长 较 快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2015 年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系 市 场 推 广 费 下 降 较 大 所 致 (2)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比 较 分 析 2013 年 至 2015 年, 公 司 及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公 司 名 称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川 网 股 份 24.45% 20.77% 16.19% 人 民 网 19.30% 18.16% 18.33% 新 华 网 - 20.40% 19.13%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20.22% 25.49% 27.21% 数 据 来 源 : 各 上 市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或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主 要 可 比 公 司 的 业 务 结 构 及 业 务 模 式 较 为 类 似 2013 年 及 2014 年 度, 发 行 人 与 新 华 网 人 民 网 销 售 费 用 率 亦 接 近 随 着 发 行 人 销 售 人 员 及 其 人 均 薪 酬 推 广 费 用 等 的 增 长, 发 行 人 销 售 费 用 率 整 体 呈 现 上 升 趋 势,2015 年 略 高 于 人 民 网 而 与 此 同 时, 人 民 网 首 发 上 市 后, 资 本 金 充 实, 业 务 发 展 较 快 收 入 提 升 明 显, 销 售 费 用 率 保 持 平 稳 发 行 人 的 销 售 费 用 率 与 人 民 网 相 比 处 于 正 常 范 围 2013 年 及 2014 年,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的 销 售 费 用 率 高 于 同 行 业 公 司,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处 于 业 务 拓 展 初 期, 销 售 人 员 薪 酬 及 市 场 推 广 费 均 较 高,2015 年 与 同 行 业 公 司 基 本 持 平 2 管 理 费 用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职 工 薪 酬 办 公 费 用 会 务 费 及 房 租 及 物 管 费 等,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费 用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1-346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 季 度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职 工 薪 酬 244.13 1,108.24 1,155.90 914.10 办 公 费 用 53.26 112.64 187.72 166.36 交 通 差 旅 费 30.47 81.99 47.75 55.90 车 辆 费 用 19.24 100.48 92.91 63.14 中 介 机 构 费 1.50 1.01 6.65 184.97 业 务 招 待 费 29.31 130.44 117.43 171.91 房 租 及 物 管 费 82.21 267.69 256.78 402.48 折 旧 49.57 143.09 152.92 105.61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4.25 18.98 16.51 12.73 低 值 易 耗 品 摊 1.34 31.01 38.40 43.72 销 会 务 费 58.70 83.95 43.86 254.92 邮 电 通 讯 费 6.98 38.47 36.69 33.87 税 费 0.07 51.89 0.20 16.85 培 训 费 - 10.70 5.80 24.85 董 事 会 经 费 - 27.84 44.03 9.65 装 修 费 摊 销 25.09 128.86 126.03 79.06 研 发 支 出 - - 45.74 38.20 项 目 费 用 支 出 238.38 981.99 633.69 - 其 他 5.95 93.70 96.03 87.05 合 计 850.44 3,412.94 3,105.07 2,665.37 报 告 期 内 2013 年 至 2015 年,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呈 现 逐 年 增 长 态 势,2015 年 2014 年 及 2013 年,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分 别 为 3,412.94 万 元 3,105.07 万 元 和 2,665.37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5.64% 25.45% 和 23.50% 2014 年,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较 2013 年 上 升 439.70 万 元, 涨 幅 为 16.50%,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上 升 1.95%, 主 要 系 1 本 期 发 生 了 633.69 万 项 目 费 用 支 出 用 于 项 目 开 发,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群 众 文 化 资 源 云 共 享 项 目 四 川 省 文 化 网 络 展 示 和 交 易 平 台 四 川 移 动 互 联 网 公 众 服 务 平 台 和 四 川 省 区 域 特 色 文 化 多 媒 体 资 源 库 云 共 享 项 目 等 项 目 ;2 本 期 发 生 的 中 介 机 构 费 用 相 对 较 小 ;3 当 期 公 司 加 强 费 用 控 制, 会 务 费 及 业 务 招 待 费 有 所 下 降 ;4 公 司 优 化 调 整 办 公 场 所, 并 开 始 使 用 自 有 办 公 用 房, 房 租 及 物 管 费 用 有 所 下 降 1-1-347
2015 年,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2014 年 增 长 0.19%, 变 动 幅 度 较 小, 随 着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相 应 管 理 费 用 亦 有 所 增 长 本 年 项 目 费 用 支 出 981.99 万 元, 较 上 年 增 长 348.30 万 元, 主 要 系 发 行 人 继 续 对 上 年 项 目 的 开 发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2015 年 减 少 1.30 个 百 分 点, 保 持 平 稳 2013 年 至 2015 年, 公 司 及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公 司 名 称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川 网 股 份 25.64% 25.45% 23.50% 人 民 网 14.95% 12.79% 11.85% 新 华 网 - 9.12% 10.26%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15.16% 22.87% 23.00% 数 据 来 源 : 各 上 市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或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管 理 费 用 率 保 持 小 幅 波 动 相 对 稳 定, 但 整 体 均 高 于 可 比 公 司 人 民 网 新 华 网, 主 要 原 因 系 1 发 行 人 与 人 民 网 新 华 网 的 收 入 规 模 差 距 较 大,2013 年 至 2015 年 人 民 网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0.28 亿 元 15.84 亿 元 16.05 亿 元,2013 年 至 2014 年, 新 华 网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4.56 亿 元 6.34 亿 元, 而 同 期 发 行 人 的 收 入 分 别 为 1.13 亿 元 1.22 亿 元 1.37 亿 元, 与 人 民 网 和 新 华 网 的 收 入 差 距 分 别 在 9-13 倍 和 4-5 倍 左 右 ;2 发 行 人 管 理 费 用 以 职 工 薪 酬 房 租 设 备 折 旧 装 修 费 摊 销 等 支 出 为 主, 由 于 发 行 人 的 员 工 数 量 薪 酬 水 平 固 定 资 产 等 支 出 相 对 固 定, 因 而 在 收 入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的 情 况 下, 管 理 费 用 率 相 对 较 高 ;3 发 行 人 2013 年 至 2015 年 项 目 支 出 费 较 高 2013 年 度 及 2014 年 度, 发 行 人 的 管 理 费 用 率 与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相 近,2015 年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增 强 了 成 本 控 制 能 力, 同 时 承 接 无 需 投 入 管 理 费 用 的 项 目, 因 而 管 理 费 用 率 有 所 降 低 发 行 人 与 人 民 网 新 华 网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的 管 理 费 用 差 异 存 在 其 合 理 性 3 财 务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持 续 为 负 数, 主 要 原 因 系 由 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1-1-348
扩 大 股 东 增 资 等 相 关 原 因, 公 司 各 期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大, 因 而 各 期 利 息 收 入 均 高 于 其 它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利 息 支 出 - - - - 减 : 利 息 收 入 104.17 443.41 285.89 362.97 加 : 汇 兑 损 失 - - - - 加 : 其 它 支 出 0.73 3.16 3.06 3.60 合 计 -103.44-440.25-282.83-359.37 ( 五 ) 营 业 外 收 支 分 析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及 2013 年,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分 别 为 863.69 万 元 1,482.89 万 元 1,631.63 万 元 和 328.34 万 元, 主 要 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各 项 政 府 补 助 等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及 2013 年,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分 别 为 2.15 万 元 5.79 万 元 0.04 万 元 和 0.40 万 元, 金 额 较 小, 主 要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其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结 果 影 响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中 政 府 补 助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1-349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来 源 和 依 据 西 博 会 专 题 宣 传 费 - 35.00 12.00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关 于 政 府 补 助 的 确 认 函 网 络 新 闻 信 息 应 急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补 助 经 费 1.6 5.97 12.78 60.15 川 文 明 办 [2011]51 号 网 络 电 视 及 流 媒 体 搭 建 经 费 - - 0.43 1.37 川 财 教 [2008]204 号 网 络 新 闻 及 物 联 网 项 目 建 设 补 助 经 费 2.29 37.94 37.94 45.06 川 宣 [2011]98 号 中 共 成 都 市 委 宣 传 部 专 项 经 成 财 教 [2013]99 号 - - - 100.00 费 补 贴 第 十 四 届 中 国 西 博 会 专 项 补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关 于 政 府 补 助 - - - 9.43 助 资 金 的 确 认 函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办 公 室 关 于 支 持 网 络 舆 情 不 良 信 息 举 报 中 心 宣 传 业 务 补 助 经 费 - - 50.00 50.00 和 四 川 手 机 报 宣 传 业 务 补 助 经 费 的 请 示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关 于 拨 付 2014 年 宣 传 业 务 补 助 经 费 的 通 知 新 闻 管 理 补 贴 - - - 5.00 中 央 外 宣 办 款 项 进 账 单 实 现 中 国 梦 建 设 美 丽 四 川 网 上 主 题 宣 传 经 费 成 都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经 贸 发 展 局 财 政 补 贴 资 金 成 都 高 新 区 三 次 创 业 产 业 政 策 资 金 川 网 集 团 转 企 改 制 和 股 份 制 改 革 专 项 补 贴 资 金 - - - 5.00 四 川 省 委 主 题 教 育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宣 传 组 关 于 安 排 主 题 教 育 活 动 宣 传 补 助 经 费 的 请 示 - 200.00 856.62 成 都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经 贸 发 展 局 - 250.00 - - 成 高 经 发 2015 77 号 600.00 - - - 川 财 教 2015 252 号 四 川 网 络 游 戏 引 擎 研 发 平 台 14.34 147.27 52.53 - 川 财 文 资 2014 8 号 中 国 川 剧 网 等 四 川 特 色 文 化 宣 传 主 题 网 建 设 记 忆 四 川 -- 非 遗 主 题 网 站 平 台 建 设 经 费 藏 区 语 音 新 闻 彩 铃 平 台 建 设 经 费 网 络 展 示 和 交 易 平 台 建 设 经 费 移 动 互 联 网 公 众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补 助 经 费 四 川 省 群 众 文 化 资 源 云 共 享 项 目 0.29 76.77 - - 川 财 教 (2014)323 号 文 - 50.00 - - 川 财 教 (2014)323 号 文 15.51 34.49 - - 川 财 教 (2014)323 号 文 39.52 20.35 129.74 - 川 财 文 资 [2012]7 号 文 31.06 179.52 264.09 - 川 财 文 资 [2013]12 号 文 8.89 64.11 138.01 - 川 财 文 资 [2013]14 号 文 1-1-350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来 源 和 依 据 公 众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33.06 52.58 49.32 - 川 财 文 资 (2014)8 号 文 四 川 省 区 域 特 色 文 化 多 媒 体 资 源 库 云 共 享 项 目 成 都 公 交 无 线 传 媒 平 台 ( 一 期 ) 33.83 157.37 - - 川 财 文 资 (2014)10 号 文 41.41 97.10 - - 川 财 教 (2014)253 号 文 新 媒 体 融 合 发 展 补 助 经 费 2.42 101.11 - - 川 财 教 (2014)323 号 文 四 川 移 动 互 联 网 + 多 业 态 商 务 平 台 项 目 四 川 政 务 发 布 云 平 台 - 四 川 发 布 项 目 26.60 - - - 川 财 教 (2015)252 号 文 6.96 - - - 川 财 教 (2015)252 号 文 零 星 补 助 4.30 - - - 合 计 857.78 1,478.87 1,626.46 288.02 ( 六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及 合 并 报 表 以 外 的 投 资 收 益 1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主 要 来 自 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不 含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时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3,122.28 万 元 2,586.82 万 元 和 3,000.07 万 元, 保 持 持 续 增 长, 故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对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不 存 在 重 大 依 赖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857.19 万 元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详 细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节 内 容 之 八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及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影 响 分 析 2 合 并 报 表 以 外 的 投 资 收 益 2013 年, 公 司 不 存 在 合 并 报 表 以 外 的 投 资 收 益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以 外 的 投 资 收 益 为 70.82 万 元 646.61 万 元 -43.04 万 元, 系 公 司 持 有 的 公 交 传 媒 30.00% 股 权 所 致 投 资 收 益 影 响 数 占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12% 14.07% 和 -1.02% 1-1-351
( 七 ) 公 司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分 析 1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金 额 较 上 年 增 加 比 例 金 额 较 上 年 增 加 比 例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较 上 年 增 加 比 例 营 业 收 入 3,494.60 13,311.10 9.10% 12,200.60 7.57% 11,341.55 13.68% 营 业 利 润 851.58 3,111.60 21.49% 2,561.28-14.11% 2,982.03 72.06% 营 业 外 收 支 861.54 1,477.10-9.47% 1,631.59 397.52% 327.94-70.69% 利 润 总 额 1,713.12 4,588.70 9.44% 4,192.87 26.67% 3,309.97 16.05% 所 得 税 费 用 5.14 24.29-250.69% -16.12 31.26% -12.28-101.58% 净 利 润 1,707.98 4,564.41 8.44% 4,208.99 26.69% 3,322.25 60.18% 公 司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的 净 利 润 额 分 别 为 4,564.41 万 元 4,208.99 万 元 和 3,322.25 万 元, 其 中,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净 利 润 较 上 一 年 的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8.44% 26.69% 和 60.18%, 净 增 速 明 显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净 利 润 保 持 平 稳 增 长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为 :1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扩 张 导 致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自 2013 年 起 将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的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定 位 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核 心 产 品, 收 入 的 增 长 及 产 品 结 构 的 调 整 推 动 营 业 利 润 的 稳 步 增 长, 营 业 利 润 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的 利 润 来 源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持 续 获 得 政 府 补 助, 提 升 了 公 司 的 利 润 规 模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 主 要 为 政 府 补 助 ) 占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2.19% 38.91% 和 9.91%, 其 中 2014 年 及 2015 年 的 占 比 相 对 较 大, 对 于 公 司 净 利 润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报 告 期 内,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幅 分 别 达 到 9.10% 7.57% 和 13.68%,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3,122.28 万 元 2,586.82 万 元 和 3,000.07 万 元,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经 营 成 果 保 持 稳 步 增 长 态 势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 主 要 为 政 府 补 助 ) 占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为 50.29% 2015 年 2014 年 及 2013 年 公 司 净 利 润 率 分 别 为 34.29% 34.50% 和 29.29%,2013 1-1-352
年 至 2014 年 净 利 润 率 呈 现 增 长 态 势, 主 要 系 2013 年 起, 公 司 将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的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定 位 为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核 心 产 品, 并 加 大 该 产 品 的 营 销 推 广 力 度, 及 2014 年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较 多 所 致 2015 年 净 利 润 率 保 持 基 本 平 稳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净 利 润 率 为 48.87%, 继 续 保 持 较 高 水 平 2 影 响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公 司 是 一 家 主 营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务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以 互 联 网 及 移 动 终 端 为 载 体, 开 展 囊 括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和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在 内 的 四 大 业 务 板 块 作 为 一 家 拥 有 全 面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公 司 在 四 川 省 内 具 备 显 著 的 品 牌 优 势, 用 户 规 模 庞 大 粘 性 优 势 突 出,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与 各 地 方 党 政 部 门 保 持 良 好 关 系, 具 有 明 显 的 信 息 获 取 优 势, 在 上 述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的 基 础 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现 了 主 营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在 目 前 公 司 的 业 务 模 式 下, 影 响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扩 大 用 户 资 源 优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和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的 快 速 开 展, 源 自 于 公 司 网 站 注 册 用 户 移 动 付 费 用 户 及 舆 情 监 测 用 户 数 量 的 快 速 增 长 用 户 资 源 是 新 媒 体 企 业 赖 以 生 存 的 基 础 目 前,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旗 下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为 四 川 省 内 最 早 成 立 的 新 闻 网 站, 通 过 多 年 业 务 发 展 和 客 户 合 作, 拥 有 了 大 量 优 质 高 粘 度 的 用 户 资 源 网 站 与 四 川 省 内 21 个 市 ( 州 ) 181 个 县 ( 区 市 ) 的 人 民 政 府 和 省 级 单 位 部 门 长 期 保 持 优 良 的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方 面,2016 年 1 季 度 公 司 主 要 手 机 报 产 品 计 费 用 户 数 月 均 值 达 217.22 万, 手 机 报 订 阅 用 户 数 ( 含 免 费 用 户 ) 合 计 超 过 6,100 万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方 面, 公 司 基 于 网 络 舆 情 服 务 采 用 属 地 化 管 理 的 原 则, 在 四 川 省 内 逐 步 建 立 完 善 的 服 务 体 系 和 先 进 技 术 优 势 截 至 2016 年 一 季 度 末, 公 司 舆 情 终 端 数 量 达 1,000 台, 综 合 服 务 类 客 户 超 过 1,000 家, 行 业 覆 盖 包 括 党 政 教 育 医 疗 卫 生 交 通 等 各 方 面 地 域 基 本 覆 盖 四 川 全 省 主 要 部 门 及 市 ( 州 ) 区 ( 县 ) 未 来, 公 司 将 通 过 优 化 网 站 平 台 丰 富 信 息 资 源 提 高 信 息 整 合 能 力 及 时 捕 捉 用 1-1-353
户 需 求, 保 持 和 扩 大 公 司 的 用 户 优 势, 以 确 保 公 司 业 绩 的 稳 定 持 续 增 长 (2) 提 升 核 心 产 品 价 值 公 司 已 经 拥 有 较 为 庞 大 的 优 质 用 户 基 础, 但 目 前 公 司 巨 大 的 用 户 价 值 尚 未 充 分 转 化 为 经 济 价 值, 公 司 的 广 告 运 营 经 验 及 设 计 策 划 能 力 尚 需 进 一 步 增 强, 网 络 广 告 的 版 面 布 局 及 发 布 形 式 尚 需 完 善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产 品 线 还 不 够 全 面 各 业 务 板 块 的 内 容 资 源 待 进 一 步 丰 富, 上 述 各 项 原 因 限 制 了 公 司 用 户 价 值 的 充 分 发 挥, 抑 制 了 公 司 业 绩 的 进 一 步 增 长 未 来,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用 户 资 源, 改 进 现 有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运 营 模 式 完 善 信 息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种 类 丰 富 内 容 资 源, 全 方 位 多 角 度 满 足 用 户 对 于 互 联 网 及 移 动 信 息 服 务 的 需 求, 提 升 核 心 产 品 价 值, 将 现 有 的 用 户 资 源 优 势, 通 过 优 秀 的 产 品 及 服 务, 转 化 为 经 济 价 值 (3) 充 分 利 用 自 身 优 势, 快 速 推 广 新 业 务 公 司 长 期 服 务 于 省 内 各 市 州 党 政 机 关 和 行 业 部 门, 在 为 它 们 的 日 常 宣 传 工 作 提 供 包 括 时 政 新 闻 内 容 和 承 办 新 闻 发 布 会 等 服 务 之 外, 公 司 还 为 省 市 州 政 府 打 造 富 有 特 色 的 网 络 公 共 传 播 平 台 和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等 新 兴 业 务 的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但 具 有 巨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未 来 公 司 将 实 施 持 久 的 品 牌 宣 传, 充 分 利 用 党 政 机 关 客 户 这 一 重 要 发 展 资 源, 进 一 步 实 施 资 源 深 入 整 合, 以 获 取 更 多 信 息 资 源 和 政 策 扶 持 目 前 公 司 已 通 过 与 省 内 各 行 业 部 门 维 持 良 好 关 系, 对 四 川 各 地 域 及 各 行 业 实 施 信 息 收 集, 组 建 庞 大 的 信 息 数 据 库, 充 分 发 挥 自 身 优 势, 对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等 未 来 利 润 增 长 点 进 行 深 入 规 划, 以 实 现 公 司 业 绩 的 长 期 稳 定 增 长 ( 八 ) 主 要 税 种 纳 税 情 况 1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纳 税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 业 税 - - 85.14 352.28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0.76 40.92 41.09 31.34 教 育 费 附 加 4.61 17.71 17.61 13.4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3.07 11.80 11.74 8.96 1-1-354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副 调 基 金 2.36 29.42 9.56 8.39 文 化 事 业 建 设 费 - 19.51 20.73 17.33 合 计 20.81 119.37 185.87 431.74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税 增 值 税 的 应 税 收 入 及 税 率 情 况 如 下 : 税 种 税 率 应 税 收 入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 季 度 营 业 税 0.00% 5,628.25 192,140.07 34,526.54 营 业 税 3.00% 66,998,185.99 25,880,284.56 - 营 业 税 5.00% 26,813,074.86 96,406.60 69.00 增 值 税 0.00% 10,677,715.00 1,377,860.00 增 值 税 3.00% 6,445,179.09 10,847,399.76 3,550,614.73 531,178.74 增 值 税 6.00% 18,822,087.27 89,233,842.54 138,421,589.41 28,366,687.17 增 值 税 17.00% 988,034.24 254,313.59 注 : 上 表 应 税 收 入 金 额 取 自 营 业 税 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上 述 各 期 收 入 总 额 与 财 务 报 表 收 入 存 在 差 异, 主 要 是 销 售 开 票 与 会 计 收 入 确 认 之 间 的 差 异 2 所 得 税 纳 税 情 况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单 位 : 万 元 期 初 未 交 18.40 16.42 2.25 1,674.26 本 期 应 交 11.35 23.17 17.59 3.10 本 期 已 交 2.72 21.18 3.42 1,675.11 期 末 未 交 27.03 18.40 16.42 2.25 注 : 由 于 2010 年 度 及 2011 年 度, 公 司 前 身 川 网 有 限 ( 手 机 报 公 司 )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征 收 方 式 为 核 定 征 收,2012 年, 经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认 定, 公 司 重 新 汇 算 并 补 计 提 因 两 种 不 同 征 收 方 式 而 产 生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差 额, 由 于 上 述 补 计 提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并 未 在 所 属 当 期 缴 纳, 因 而 导 致 截 至 2010 年 -2012 年 各 年 末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金 额 较 大 2013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清 缴 完 成 以 前 年 度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 九 )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会 计 利 润 的 关 系 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会 计 利 润 的 关 系 如 下 表 所 示 : 1-1-355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利 润 总 额 1,713.12 4,588.70 4,192.87 3,309.97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685.24 4,450.14 4,638.04 3,682.19 法 定 税 率 25% 25% 25% 25% 优 惠 税 率 0% 25% 0% 25% 0% 25% 0% 25%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11.35 23.17 17.59 3.10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6.21 1.12-33.71-15.38 所 得 税 费 用 合 计 5.14 24.29-16.12-12.28 发 行 人 利 润 总 额 调 整 为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具 体 过 程 如 下 : 2016 年 1-3 月 单 位 : 万 元 母 公 司 麻 辣 文 化 新 媒 互 联 新 网 公 共 巴 中 网 络 成 都 网 泰 利 润 总 额 1,587.97 3.65 49.94 93.09-22.15-0.51 纳 税 调 增 项 目 工 会 经 费 纳 税 调 整 额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纳 税 调 整 额 业 务 招 待 费 纳 税 调 整 额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纳 税 调 整 额 税 收 滞 纳 金 利 息 支 出 纳 税 调 减 项 目 -36.04 1.03-5.88 0.26 0.65 1.27 9.11 0.77 1.08 0.20 0.49 0.95 48.76 3.69 0.93 30.05-0.92-4.30 0.37 0.12 7.28 投 资 收 益 70.82 减 :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240.00 68.76 12.97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639.85 4.54 40.85 0.00 0.00 0.00 适 用 税 率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应 纳 所 得 税 额 409.96 1.13 10.21 减 : 减 免 所 得 税 额 409.96 当 期 所 得 费 用 0.00 1.13 10.21 0.00 0.00 0.00 纳 税 申 报 表 中 应 纳 税 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差 异 0.00 1.13 10.21 0.00 0.00 0.00 2016 年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纳 税 申 报 表 的 差 异 主 要 是 公 司 还 未 进 行 2016 年 度 所 得 税 1-1-356
汇 算 清 缴 工 作 2015 年 单 位 : 万 元 母 公 司 麻 辣 文 化 新 媒 互 联 新 网 公 共 巴 中 网 络 成 都 网 泰 利 润 总 额 4,012.86 16.66 54.57 624.86-64.41-38.97 纳 税 调 增 项 目 工 会 经 费 纳 税 调 整 额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纳 税 调 整 额 业 务 招 待 费 纳 税 调 整 额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纳 税 调 整 额 税 收 滞 纳 金 利 息 支 出 纳 税 调 减 项 目 27.20-6.00 3.67 0.48 1.51 3.00 45.44 3.59 5.59 0.94 1.14 2.21 280.44 3.26 7.33 1.01 5.19 0.54-8.47 2.44 1.55 0.27 0.42 20.26 投 资 收 益 646.61 减 :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220.95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4,357.47 19.97 72.70 0.00 0.00 0.00 适 用 税 率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20.00% 应 纳 所 得 税 额 1,089.37 4.99 18.18 0.00 0.00 0.00 减 : 减 免 所 得 税 额 1,089.37 当 期 所 得 费 用 0.00 4.99 18.18 0.00 0.00 0.00 纳 税 申 报 表 中 应 纳 税 额 0.00 4.99 18.18 0.00 0.00 0.00 差 异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4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母 公 司 麻 辣 文 化 新 媒 互 联 新 网 公 共 巴 中 网 络 利 润 总 额 4,155.86 21.28 47.37-18.01-13.63 纳 税 调 增 项 目 工 会 经 费 纳 税 调 整 额 39,17 3.48 3.23 0.78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纳 税 调 整 额 34,40 2.61 2.43 业 务 招 待 费 纳 税 调 整 额 219,83 1.86 0.49 4.09 1.00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纳 税 调 整 额 118.40 3.27 12.52 0.05 税 收 滞 纳 金 0.02 利 息 支 出 0.02 减 :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28.16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4,567.66 4.33 66.04 0.00 0.00 适 用 税 率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1-1-357
应 纳 所 得 税 额 1,141.92 1.08 16.51 0.00 0.00 减 : 减 免 所 得 税 额 1,141.92 当 期 所 得 费 用 0.00 1.08 16.51 0.00 0.00 纳 税 申 报 表 中 应 纳 税 额 0.00 1.08 16.51 0.00 0.00 差 异 0.00 0.00 0.00 0.00 0.00 2013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母 公 司 麻 辣 文 化 新 媒 互 联 新 网 公 共 利 润 总 额 3,454.52-29.48 4.58-119.65 纳 税 调 增 项 目 工 会 经 费 纳 税 调 整 额 0.45 3.97 0.88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纳 税 调 整 额 24.97-1.33-0.14 业 务 招 待 费 纳 税 调 整 额 181.63 1.45 1.70 4.7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纳 税 调 整 额 8.20-0.13 3.61 税 收 滞 纳 金 0.03 其 他 -0.13 减 :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3,669.80 0.00 12.39 0.00 适 用 税 率 25.00% 25.00% 25.00% 25.00% 应 纳 所 得 税 额 917.45 0.00 3.10 0.00 减 : 减 免 所 得 税 额 917.45 当 期 所 得 费 用 0.00 0.00 3.10 0.00 纳 税 申 报 表 中 应 纳 税 额 0.00 0.00 3.10 0.00 差 异 0.00 0.00 0.00 0.00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税 收 优 惠 和 政 府 补 助 的 具 体 金 额 及 其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净 利 润 1,707.98 4,564.41 4,208.99 3,322.25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409.96 1,089.37 1,141.92 917.45 增 值 税 税 收 优 惠 7.80 59.85 政 府 补 助 857.78 1,478.87 1,626.47 288.02 税 收 优 惠 及 政 府 补 助 占 净 利 润 74.68% 57.58% 65.77% 36.28% 1-1-358
( 十 ) 可 能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及 保 荐 人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结 论 意 见 对 本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用 户 偏 好 发 生 变 化 结 算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业 务 推 广 依 赖 电 信 运 营 商 财 政 补 贴 和 政 府 购 买 金 额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分 成 比 例 变 化 等, 本 公 司 已 在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中 进 行 了 分 析 并 完 整 披 露 本 公 司 为 一 家 以 互 联 网 技 术 和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为 支 撑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为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务 依 托 于 全 面 的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突 出 的 品 牌 优 势 与 客 户 粘 性 庞 大 的 用 户 规 模 与 各 地 方 党 政 部 门 的 良 好 关 系 信 息 获 取 优 势,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保 荐 机 构 通 过 核 查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情 况 和 政 策 情 况 发 行 人 业 务 情 况 财 务 情 况 管 理 情 况 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等 内 容, 认 为 : 若 发 行 人 继 续 保 持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继 续 保 持 并 提 升 经 营 能 力, 且 顺 利 实 施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则 发 行 人 抵 御 各 类 风 险 (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相 关 内 容 ) 的 能 力 能 够 增 强 若 未 来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和 公 司 经 营 未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发 行 人 将 继 续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但 如 果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描 述 的 风 险 因 素 集 中 发 生, 或 出 现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及 其 他 不 可 预 测 的 风 险, 而 公 司 自 身 未 能 及 时 调 整 以 应 对 相 关 变 化, 则 不 能 排 除 公 司 在 未 来 期 间 的 经 营 业 绩 无 法 持 续 增 长, 甚 至 可 能 出 现 公 司 上 市 当 年 营 业 利 润 相 较 上 一 年 度 下 滑 50% 以 上 的 风 险 关 于 前 述 风 险 因 素, 请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相 关 内 容 十 四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的 构 成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流 动 资 产 35,182.27 77.14% 32,884.51 75.85% 26,359.82 73.19% 26,653.67 92.07% 非 流 动 资 产 10,425.67 22.86% 10,472.55 24.15% 9,655.96 26.81% 2,294.12 7.93% 1-1-359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资 产 总 计 45,607.94 100% 43,357.06 100% 36,015.77 100% 28,947.79 100% 资 产 总 量 方 面,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资 产 分 别 为 43,357.06 万 元 36,015.77 万 元 和 28,947.79 万 元,2013-2015 年 复 合 年 均 增 长 率 达 到 22.38%, 公 司 总 资 产 的 快 速 增 长 主 要 原 因 系 :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处 于 业 务 的 高 速 成 长 阶 段,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经 营 效 益 显 著 提 升,2013-2015 年, 公 司 净 利 润 复 合 年 均 增 长 率 达 到 17.21%, 推 动 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总 资 产 的 整 体 快 速 增 长 2 作 为 一 家 拥 有 全 面 业 务 资 质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公 司 具 有 明 显 的 省 内 品 牌 优 势 和 庞 大 的 地 方 用 户 基 础 公 司 在 2012 年 成 功 引 入 包 括 四 川 产 业 振 兴 基 金 在 内 的 多 家 投 资 者 的 增 资 扩 股 后,2013 年 引 入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对 公 司 进 行 增 资 扩 股, 增 资 金 额 为 2,856.00 万 元, 占 当 期 总 资 产 增 量 的 45.90%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资 产 达 到 45,607.94 万 元 继 续 保 持 增 长 资 产 结 构 方 面,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5.85% 73.19% 和 92.07%,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较 高, 其 主 要 原 因 系 : 1 公 司 是 一 家 主 营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业 务 的 新 媒 体 企 业, 以 互 联 网 及 移 动 终 端 为 载 体, 开 展 囊 括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和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在 内 的 四 大 业 务 板 块, 较 一 般 传 统 行 业 而 言, 其 经 营 活 动 本 身 对 机 器 设 备 土 地 厂 房 等 固 定 资 产 依 赖 较 小, 具 有 典 型 的 轻 资 产 运 营 特 点, 此 亦 为 本 行 业 内 的 普 遍 现 象 22012 年 和 2013 年 投 资 者 对 公 司 的 增 资 扩 股 导 致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增 加, 一 定 程 度 上,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流 动 资 产 占 比 3 由 于 公 司 运 营 时 间 相 对 较 短 且 处 于 业 务 拓 展 的 快 速 期, 公 司 主 要 的 资 金 投 入 集 中 用 于 主 营 业 务 的 开 展 产 品 研 发 及 营 运 资 金 使 用 2013 年 前, 公 司 包 括 经 营 用 房 等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通 过 租 赁 的 方 式 取 得, 因 此, 资 产 结 构 中 流 动 资 产 的 占 比 较 大 1-1-360
随 着 近 几 年 公 司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的 规 模 也 相 应 扩 大,2013 年 起 公 司 通 过 自 有 资 金 购 置 房 产 的 方 式, 逐 渐 加 大 固 定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投 入, 以 降 低 租 赁 及 经 营 成 本, 导 致 2014 年 末,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占 比 上 升 较 大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整 体 保 持 稳 定 ( 二 ) 流 动 资 产 的 构 成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货 币 资 金 31,056.49 88.27% 29,179.19 88.73% 22,053.51 83.66% 24,839.09 93.19% 应 收 账 款 2,540.35 7.22% 2,236.70 6.80% 3,635.36 13.79% 1,412.97 5.30% 预 付 款 项 352.21 1.00% 254.63 0.77% 273.93 1.04% 144.29 0.54% 其 他 应 收 款 941.22 2.68% 921.38 2.80% 397.02 1.51% 257.32 0.97%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92.00 0.83% 292.63 0.89% - - -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5,182.27 100% 32,884.51 100% 26,359.82 100% 26,653.67 100% 1 货 币 资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主 要 为 银 行 存 款, 其 具 体 构 成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库 存 现 金 144.34 42.29 30.17 55.65 银 行 存 款 30,912.15 29,136.90 22,023.34 24,783.44 合 计 31,056.49 29,179.19 22,053.51 24,839.09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分 别 为 31,056.49 万 元 29,179.19 万 元 22,053.51 万 元 和 24,839.09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8.27% 88.73% 83.66% 和 93.19%,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8.09% 67.30% 61.23% 和 85.81%, 是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主 要 流 动 资 产 1-1-36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较 上 年 期 末 下 降 2,785.58 万 元 或 11.21%, 主 要 原 因 系 :12014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态 势,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7.57%, 经 营 性 活 动 产 生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770.50 万 元 ;2 公 司 采 购 办 公 用 房 及 车 位 总 计 支 付 现 金 价 款 约 7,188.17 万 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较 上 年 期 末 增 长 7,125.68 万 元 或 32.31%,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态 势,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9.10%, 经 营 性 活 动 产 生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542.03 万 元 所 致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为 31,056.49 万 元, 保 持 增 长, 主 要 系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开 展 导 致 的 经 营 性 活 动 产 生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13.01 万 元 所 致 由 于 本 行 业 所 处 的 市 场 经 营 环 境 变 化 较 快, 业 内 企 业 需 要 根 据 用 户 需 求 及 时 改 善 商 业 与 盈 利 模 式, 及 时 把 握 业 内 不 断 涌 现 的 商 业 机 会, 且 本 公 司 处 于 业 务 拓 展 的 快 速 期, 因 此 需 要 保 有 较 高 的 现 金 储 备, 此 亦 为 本 行 业 内 的 普 遍 现 象 2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的 整 体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2,540.35 万 元 2,236.70 万 元 3,635.36 万 元 和 1,412.97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22% 6.80% 13.79% 和 5.30%,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2.69% 16.80% 29.80% 和 12.46% (2) 发 行 人 主 要 业 务 的 信 用 政 策 及 结 算 政 策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 与 客 户 就 宣 传 内 容 广 告 发 布 内 容 时 间 版 面 位 置 信 息 服 务 或 技 术 服 务 等 签 订 合 同, 约 定 服 务 内 容 价 格 及 结 算 方 式 一 般 情 况 下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进 行 结 算 收 款 对 于 签 订 框 架 合 同 只 约 定 了 单 价 而 未 约 定 总 价 的 大 客 户, 一 般 情 况 下, 以 一 个 月 为 结 算 周 期,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满 后 次 月 将 结 算 周 期 内 宣 传 服 务 广 告 发 布 信 息 服 务 技 术 服 务 的 排 期 表 进 度 单 交 由 客 户 进 行 确 认, 客 户 确 认 后 再 向 客 户 开 具 发 票 进 行 结 算 对 于 分 期 收 款 的 合 同, 如 果 发 行 人 已 经 履 行 了 服 务 内 容 尚 未 收 到 款 项 的 合 同, 根 据 欠 款 时 间 的 长 短 进 行 催 款 : 在 1-3 个 月 未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由 经 办 的 业 务 人 员 1-1-362
通 过 电 话 等 方 式 催 收 ; 在 4-6 个 月 未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由 经 营 部 门 采 取 上 门 收 款 积 极 与 对 方 单 位 沟 通 协 商 等 积 极 收 款 措 施 进 行 催 收 ; 在 6 个 月 以 上 未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由 法 务 部 门 出 具 催 收 函 进 行 书 面 催 收, 履 行 告 知 义 务 提 示 对 方 单 位 付 款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 一 般 情 况 下 是 通 过 移 动 电 信 联 通 等 运 营 商 的 渠 道 进 行 开 展, 业 务 上 线 后, 运 营 商 将 以 1 个 自 然 月 为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结 束 后 次 月 或 第 二 个 月, 发 行 人 合 作 的 运 营 商 将 结 算 数 据 上 传 数 据 结 算 平 台, 发 行 人 登 录 到 该 数 据 结 算 平 台 收 取 运 营 商 的 结 算 账 单 后 进 行 复 核, 或 运 营 商 根 据 其 结 算 计 划 通 知 发 行 人 并 由 发 行 人 开 具 发 票 进 行 资 金 结 算, 如 果 发 行 人 认 为 账 单 有 误 则 按 运 营 商 的 要 求 发 起 对 账, 如 果 账 单 无 误 则 按 照 账 单 进 行 收 入 确 认, 相 关 款 项 一 般 在 开 具 发 票 后 一 周 内 收 到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客 户 就 舆 情 服 务 系 统 维 护 等 签 订 合 同, 约 定 服 务 内 容 价 格 及 结 算 方 式 一 般 情 况 下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进 行 结 算 对 于 签 订 框 架 合 同 只 约 定 了 单 价 而 未 约 定 总 价 的 大 客 户, 一 般 情 况 下, 以 一 个 月 为 结 算 周 期,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满 后 次 月 将 结 算 周 期 内 舆 情 服 务 交 由 客 户 进 行 确 认, 客 户 确 认 后 再 向 客 户 开 具 发 票 进 行 结 算 对 于 分 期 收 款 的 合 同, 如 果 发 行 人 已 经 履 行 了 服 务 内 容 尚 未 收 到 款 项 的 舆 情 服 务 合 同, 根 据 欠 款 时 间 的 长 短 进 行 催 款 : 在 1-3 个 月 未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由 经 办 的 业 务 人 员 通 过 电 话 等 方 式 催 收 ; 在 4-6 个 月 未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由 经 营 部 门 采 取 上 门 收 款 积 极 与 对 方 单 位 沟 通 协 商 等 积 极 收 款 措 施 进 行 催 收 ; 在 6 个 月 以 上 未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由 法 务 部 门 出 具 催 收 函 进 行 书 面 催 收, 履 行 告 知 义 务 提 示 对 方 单 位 付 款 (3) 应 收 账 款 的 形 成 原 因 及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来 自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该 业 务 模 式 下, 公 司 通 过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合 作 的 移 动 信 息 业 务 平 台 推 广 销 售 由 公 司 自 采 自 编 或 CP 采 编 的 移 动 传 媒 资 讯, 每 月 获 取 信 息 服 务 销 售 分 成 收 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期 主 要 取 决 于 移 动 运 营 商 内 部 的 结 算 程 序, 回 款 周 期 一 般 在 2-3 个 月 左 右, 年 末 付 款 较 为 集 中 2014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大 幅 增 加 主 要 是 与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浙 江 有 限 公 司 全 网 手 机 报 业 务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四 川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产 生, 发 行 人 每 月 按 照 电 信 运 营 商 发 布 的 结 算 数 据 确 认 收 入, 确 认 对 应 的 应 收 账 款, 电 信 运 营 商 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仍 未 付 款 2015 年 1 季 度 公 司 期 后 回 款 金 额 为 2,866.95 万 元 1-1-363
2015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较 上 年 末 减 少 1,398.66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通 过 加 强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沟 通, 加 大 了 应 收 账 款 的 催 收 力 度, 运 营 商 于 年 底 的 结 算 情 况 良 好 2016 年 1 季 度 公 司 期 后 回 款 金 额 为 1,662.74 万 元 2016 年 3 月 末, 由 于 本 期 款 项 控 制 良 好,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保 持 稳 定 2016 年 4 5 月 公 司 期 后 回 款 金 额 1,019.74 万 元 (4)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的 账 龄 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余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2,110.11 76.44% 2,003.98 82.67% 3,631.47 94.44% 1,453.06 97.61% 1-2 年 461.95 16.73% 228.20 9.41% 198.83 5.17% 24.74 1.66% 2-3 年 147.38 5.34% 177.35 7.32% 4.24 011% 7.10 0.48% 3-4 年 30.29 1.10% 3.94 0.16% 7.10 0.18% 0.11 0.01% 4-5 年 7.10 0.26% 7.10 0.29% - - - - 5 年 以 上 3.60 0.13% 3.60 0.15% 3.60 0.09% 3.60 0.24% 合 计 2,760.43 100% 2,424.17 100% 3,845.24 100% 1,488.61 100% 2013 年 末 至 2015 年 末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账 龄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的 比 例 保 持 在 75% 以 上, 应 收 账 款 整 体 回 收 风 险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在 少 量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涉 及 的 合 作 方 宣 传 款 项, 由 于 交 易 对 方 已 不 存 在, 公 司 基 于 谨 慎 性 原 则, 全 额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由 于 上 述 款 项 金 额 很 小, 其 对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整 体 质 量 不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自 2013 年 至 今, 公 司 亦 未 再 发 生 此 类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情 形 (5)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风 险 从 应 收 账 款 的 坏 账 准 备 与 回 收 风 险 来 看, 公 司 已 通 过 不 断 加 强 应 收 账 款 的 全 过 程 管 理 来 应 对 可 能 的 坏 账 风 险, 并 充 分 考 虑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性 质 和 单 项 应 收 账 款 的 可 收 回 性, 审 慎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1-1-364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坏 账 准 坏 账 准 坏 账 准 坏 账 准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余 额 备 备 备 备 1 年 以 内 2,110.11 105.25 2,003.98 100.20 3,631.47 181.57 1,453.06 67.38 1-2 年 461.95 46.19 228.20 22.82 198.83 19.88 24.74 2.47 2-3 年 147.38 44.21 177.35 53.21 4.24 1.27 7.10 2.13 3-4 年 30.29 15.14 3.94 1.97 7.10 3.55 0.11 0.05 4-5 年 7.10 5.68 7.10 5.68 - - - - 5 年 以 上 3.60 3.60 3.60 3.60 3.60 3.60 3.60 3.60 合 计 2,760.43 220.08 2,424.17 187.48 3,845.24 209.88 1,488.61 75.64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 1-2 年 ( 含 2 年 ) 10 2-3 年 ( 含 3 年 ) 30 3-4 年 ( 含 4 年 ) 50 4-5 年 ( 含 5 年 ) 80 5 年 以 上 100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人 民 网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下 同 ) 1 1-2 年 5 2-3 年 10 3-4 年 30 4-5 年 50 5 年 以 上 100 从 上 表 可 见, 各 账 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发 行 人 均 比 人 民 网 高, 发 行 人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较 谨 慎 (6)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期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计 算 口 径 )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占 公 司 各 期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的 比 例 较 大, 均 超 过 50%, 主 要 为 应 收 中 国 移 动 的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销 售 分 成 款, 其 账 龄 基 本 在 1 年 以 内,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1-365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单 位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1 年 以 内 账 款 占 比 主 要 款 项 性 质 是 否 为 新 增 客 户 2016 年 3 月 末 1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四 川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浙 江 有 限 公 司 咪 咕 音 乐 有 限 公 司 咪 咕 数 字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卓 望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190.53 43.13% 75.68%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款 项 及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业 务 款 项 为 主 2 公 交 传 媒 161.92 5.87% 100.00%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款 项 否 3 成 都 顶 津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54.32 1.97% 100.00%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款 项 是 4 京 人 视 线 ( 北 京 )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36.00 1.30% 100.00%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款 项 是 5 南 京 乔 恩 广 告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32.50 1.18% 100.00%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款 项 是 否 2015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小 计 1,475.28 53.44% 80.37% 1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四 川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浙 江 有 限 公 司 咪 咕 音 乐 有 限 公 司 咪 咕 数 字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卓 望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918.95 37.91% 97.13%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款 项 及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业 务 款 项 为 主 2 公 交 传 媒 211.51 8.73% 100.00% 媒 介 代 理 业 务 款 项 是 3 成 都 全 搜 索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6.35 4.39% 100.00%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款 项 否 否 4 碧 桂 园 40.00 1.65% 100.00%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款 项 是 5 宜 宾 五 粮 液 酒 类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32.08 1.32% 100.00%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款 项 否 2014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小 计 1,308.90 53.99% 97.99% 1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四 川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浙 江 有 限 公 司 卓 望 信 息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2,933.85 76.30% 99.09%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款 项 及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业 务 款 项 为 主 2 宜 宾 五 粮 液 酒 类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55.66 1.45% 100.00%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款 项 否 否 3 宜 宾 市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42.14 1.10% 100.00%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款 项 是 1-1-366
年 度 单 位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1 年 以 内 账 款 占 比 主 要 款 项 性 质 是 否 为 新 增 客 户 4 巴 中 市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42.14 1.10% 100.00%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款 项 否 2013 年 末 5 成 都 亿 景 旅 游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30.00 0.78% 0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款 项 否 应 收 账 款 小 计 3,103.79 80.72% 98.18%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四 川 有 限 公 司 1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浙 江 有 限 公 司 卓 望 信 息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899.91 60.45% 100.00%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款 项 及 全 网 四 川 手 机 报 业 务 款 项 为 主 2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105.42 7.08% 100.00% 视 频 制 作 等 其 他 业 务 款 否 3 四 川 省 政 协 办 公 厅 30.00 2.02% 50.00%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款 项 否 4 成 都 亿 景 旅 游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30.00 2.02% 100.00%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款 项 否 5 雅 安 日 报 社 20.00 1.34% 100.00%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款 项 否 应 收 账 款 小 计 1,085.33 72.91% 98.62% 注 否 注 :2013 年, 中 国 移 动 全 网 手 机 报 的 业 务 开 展 主 体 由 卓 望 信 息 变 更 至 浙 江 移 动 ( 中 国 移 动 阅 读 基 地 ),2014 年 该 业 务 进 一 步 转 移 至 咪 咕 数 字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系 电 信 运 营 商 内 部 职 能 重 新 划 分 所 致, 属 正 常 的 运 营 主 体 变 更, 在 此 不 认 定 为 新 增 客 户 1-1-367
3 预 付 款 项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分 别 为 352.21 万 元 254.63 万 元 273.93 万 元 和 144.29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00% 0.77% 1.04% 和 0.54%, 主 要 为 预 付 软 件 开 发 费 项 目 款 房 租 设 计 款 等 相 关 款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金 额 较 小, 波 动 不 大 4 其 它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整 体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941.22 万 元 921.38 万 元 397.02 万 元 和 257.32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68% 2.80% 1.51% 和 0.97%, 整 体 金 额 较 小 (2)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的 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比 例 余 额 比 例 余 额 比 例 余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164.47 16.12% 634.25 63.40% 198.08 45.30% 182.48 61.33% 1-2 年 564.94 55.37% 149.58 14.95% 125.14 28.62% 26.83 9.02% 2-3 年 88.28 8.65% 124.03 12.40% 33.83 7.74% 18.75 6.30% 3-4 年 110.08 10.79% 12.43 1.24% 18.72 4.28% 5.11 1.72% 4-5 年 11.48 1.12% 18.72 1.87% 5.11 1.17% 0.03 0.01% 5 年 以 上 81.04 7.94% 61.43 6.14% 56.35 12.89% 64.32 21.62% 合 计 1,020.29 100% 1,000.45 100% 437.23 100% 297.53 100%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主 要 为 应 收 保 证 金 中 介 机 构 费 员 工 备 用 金 等 账 款, 整 体 金 额 相 对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部 分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账 龄 较 长, 主 要 原 因 系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在 少 量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涉 及 的 应 收 原 员 工 医 疗 款 货 款 等, 该 账 款 由 于 账 龄 长 交 易 对 方 已 去 世 或 无 法 取 得 等 原 因, 无 法 收 回 公 司 基 于 谨 慎 性 原 则, 对 该 部 分 款 项 全 额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故 对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质 量 不 会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2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中 存 在 1-1-368
一 定 比 例 的 应 收 保 证 金, 该 类 款 项 的 账 龄 通 常 较 长 (3)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风 险 分 析 由 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为 公 司 员 工 备 用 金 或 保 证 金 款 项 中 介 机 构 费, 回 收 风 险 很 小, 故 大 部 分 款 项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金 额 分 别 为 79.07 万 元 79.07 万 元 40.21 万 元 和 40.21 万 元, 主 要 来 自 于 少 量 押 金 及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涉 及 的 应 收 原 员 工 医 疗 款 货 款 等, 该 账 款 由 于 账 龄 长 交 易 对 方 已 去 世 或 无 法 取 得 等 原 因, 无 法 收 回 公 司 基 于 谨 慎 性 原 则, 对 该 部 分 款 项 全 额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单 位 : 万 元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3 月 末 款 项 性 质 账 面 余 坏 账 准 账 面 余 坏 账 准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额 备 额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员 工 备 用 金 43.19 31.85 82.76 31.85 116.49 31.85 133.04 31.85 押 金 保 证 金 168.46 1.80 147.84 1.80 129.78 35.73 132.10 35.73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64.15-189.62-741.71-741.71 - 其 他 21.73 6.55 17.00 6.55 12.47 11.48 13.44 11.48 合 计 297.53 40.21 437.23 40.21 1,000.45 79.07 1,020.29 79.07 (4) 其 他 应 收 款 前 5 名 的 名 称 金 额 和 占 比 2013 年 末 名 称 ( 单 位 : 万 元 ) 与 本 集 团 关 系 金 额 占 比 %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64.15 21.56 - 成 都 高 投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租 赁 押 金 保 证 金 39.02 13.11 - 东 方 希 望 集 团 成 都 有 限 公 司 租 赁 押 金 保 证 金 33.93 11.4 - 张 声 远 员 工 医 疗 借 款 31.64 10.63 31.64 青 海 省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押 金 保 证 金 21.40 7.19 - 合 计 190.14 63.89 31.64 2014 年 末 名 称 ( 单 位 : 万 元 ) 与 本 集 团 关 系 金 额 占 比 %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189.62 45.75-1-1-369
成 都 高 投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租 赁 押 金 保 证 金 54.53 13.16 - 东 方 希 望 集 团 成 都 有 限 公 司 租 赁 押 金 保 证 金 33.93 8.19 - 张 声 远 员 工 医 疗 借 款 31.64 7.63 31.64 青 海 省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押 金 保 证 金 21.40 5.16 - 合 计 331.12 79.89 31.64 2015 年 末 名 称 ( 单 位 : 万 元 ) 与 本 集 团 关 系 金 额 占 比 %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741.71 74.14 成 都 高 投 置 业 公 司 租 赁 押 金 保 证 金 54.89 5.49 东 方 希 望 集 团 成 都 有 限 公 司 租 赁 押 金 保 证 金 33.93 3.39 33.93 张 声 远 员 工 医 疗 借 款 31.64 3.16 31.64 周 发 明 备 用 金 25.52 2.55 合 计 887.68 88.73 65.57 2016 年 3 月 末 名 称 ( 单 位 : 万 元 ) 与 本 集 团 关 系 金 额 占 比 %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741.71 72.13 成 都 高 投 置 业 公 司 租 赁 押 金 保 证 金 54.89 5.34 东 方 希 望 集 团 成 都 有 限 公 司 租 赁 押 金 保 证 金 33.93 3.3 33.93 张 声 远 员 工 医 疗 借 款 31.64 3.08 31.64 周 发 明 备 用 金 25.52 2.33 合 计 887.68 86.18 65.57 5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分 别 为 292.00 万 元 和 292.63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83% 和 0.89%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为 视 频 制 作 项 目 归 集 的 成 本, 待 该 项 目 执 行 完 成 后, 确 认 收 入 并 结 转 该 项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金 额 较 小, 波 动 不 大 ( 三 )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构 成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1-1-370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974.40 9.35% 903.57 8.63% 256.96 2.66% - - 固 定 资 产 1,796.91 17.24% 1,883.65 17.99% 1,821.70 18.87% 1,907.38 83.14% 无 形 资 产 105.60 1.01% 112.90 1.08% 34.37 0.36% 50.88 2.22%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92.99 2.81% 322.87 3.08% 292.24 3.03% 307.06 13.3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67.60 0.65% 61.39 0.59% 62.51 0.65% 28.80 1.26%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7,188.18 68.95% 7,188.18 68.64% 7,188.18 74.44%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0,425.67 100% 10,472.55 100% 9,655.96 100% 2,294.12 100%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分 别 为 974.40 万 元 903.57 万 元 256.96 万 元 和 0,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金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35% 8.63% 2.66% 和 0.00%, 系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持 有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网 络 电 视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41.00% 股 权 新 网 公 共 持 有 的 公 交 传 媒 30.00% 股 权 由 于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对 四 川 新 闻 网 网 络 电 视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不 具 有 控 制 权, 其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进 行 核 算, 该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变 动 导 致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金 额 出 现 变 动 根 据 2012 年 6 月 29 日 四 川 新 闻 网 网 络 电 视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四 川 新 闻 网 站 关 于 解 散 四 川 新 闻 网 网 络 电 视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的 请 示 ( 川 新 网 [2012]38 号 ), 四 川 新 闻 网 网 络 电 视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于 2012 年 12 月 完 成 注 销 登 记 手 续 2014 年 2 月, 成 都 传 媒 集 团 与 新 网 公 共 共 同 出 资 1,000 万 元 设 立 公 交 传 媒, 双 方 分 别 持 有 其 70.00% 及 30.00% 的 股 权 2 固 定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为 房 屋 建 筑 物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专 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等,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796.91 万 元 1,883.65 万 元 1,821.70 万 元 和 1,907.38 万 元,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金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7.24% 17.99% 18.87% 和 83.14%, 是 公 司 最 主 要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之 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1-371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原 值 合 计 3,162.60 3,154.79 2,831.64 2,581.65 房 屋 建 筑 物 1,093.51 1,093.51 1,095.10 1,095.10 运 输 设 备 449.93 449.93 379.13 379.13 专 用 设 备 134.81 134.81 134.81 134.81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1,484.35 1,476.54 1,222.60 972.61 累 计 折 旧 合 计 1,365.69 1,271.15 1,009.95 674.27 房 屋 建 筑 物 73.40 65.26 32.68 - 运 输 设 备 281.89 264.29 192.93 118.83 专 用 设 备 108.71 99.15 62.16 20.45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901.70 842.44 722.17 535.00 账 面 净 值 合 计 1,796.91 1,883.65 1,821.70 1,907.38 房 屋 建 筑 物 1,020.12 1,028.26 1,062.42 1,095.10 运 输 设 备 168.04 185.64 186.20 260.30 专 用 设 备 26.10 35.65 72.64 114.36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582.65 634.10 500.43 437.62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 - - - 房 屋 建 筑 物 - - - - 运 输 设 备 - - - - 专 用 设 备 - - - -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 - - -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1,796.91 1,883.65 1,821.70 1,907.38 房 屋 建 筑 物 1,020.12 1,028.26 1,062.42 1,095.10 运 输 设 备 168.04 185.64 186.20 260.30 专 用 设 备 26.10 35.65 72.64 114.36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582.65 634.10 500.43 437.62 2013 年 起, 公 司 通 过 自 有 资 金 购 置 房 产 的 方 式, 加 大 房 屋 建 筑 物 等 资 产 投 资, 以 降 低 租 赁 及 经 营 成 本, 与 此 同 时, 当 期 办 公 设 备 等 投 入 亦 有 所 增 长, 导 致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相 对 较 大 1-1-372
3 无 形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为 运 营 所 需 的 客 户 端 平 台 软 件 财 务 软 件 及 其 他 各 类 计 算 机 软 件 等,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05.60 万 元 112.90 万 元 34.37 万 元 和 50.88 万 元, 金 额 及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不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故 无 需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较 上 年 期 末 增 幅 相 对 较 大, 系 公 司 当 期 新 增 软 件 采 购 所 致, 除 此 以 外,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变 动 较 小, 无 形 资 产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原 价 216.98 215.76 108.55 108.55 软 件 216.98 215.76 108.55 108.55 累 计 摊 销 111.38 102.86 74.18 57.67 软 件 111.38 102.86 74.18 57.67 账 面 净 值 105.60 112.90 34.37 50.88 软 件 105.60 112.90 34.37 50.88 减 值 准 备 - - - - 软 件 - - - - 账 面 价 值 105.60 112.90 34.37 50.88 软 件 105.60 112.90 34.37 50.88 4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主 要 为 办 公 室 装 修 支 出 及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涉 及 的 终 端 设 备 等,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分 别 为 292.99 万 元 322.87 万 元 292.24 万 元 和 307.06 万 元, 金 额 及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相 对 较 小, 其 变 动 主 要 系 本 期 新 增 和 摊 销 所 致 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1-1-373
31 日, 公 司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分 别 为 67.60 万 元 61.39 万 元 62.51 万 元 和 28.80 万 元, 金 额 及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相 对 较 小, 其 变 动 主 要 系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变 动 所 致 6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为 外 购 的 房 产 及 车 位, 相 关 资 产 在 未 竣 工 验 收 前, 在 本 科 目 进 行 核 算, 其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账 面 原 值 合 计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新 雨 香 沁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项 目 7,188.18 7,188.18 7,188.18 - ( 四 ) 负 债 的 构 成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负 债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应 付 账 款 1,388.04 12.34% 1,208.10 11.29% 1,002.02 13.81% 818.34 18.21% 预 收 款 项 3,549.83 31.57% 2,760.33 25.80% 1,529.29 21.08% 800.79 17.8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19.70 4.62% 1,235.66 11.55% 607.61 8.38% 249.64 5.56% 应 交 税 费 194.25 1.73% 306.79 2.87% 223.11 3.08% 103.59 2.31% 其 他 应 付 款 552.09 4.91% 447.36 4.18% 441.76 6.09% 510.45 11.36%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11.18 0.10% 15.07 0.14% 43.91 0.61% 51.15 1.14% 流 动 负 债 小 计 6,215.09 55.28% 5,973.31 55.82% 3,847.69 53.04% 2,533.97 56.40% 递 延 收 益 5,028.76 44.72% 4,727.65 44.18% 3,406.38 46.96% 1,959.11 43.60% 非 流 动 负 债 小 计 5,028.76 44.72% 4,727.65 44.18% 3,406.38 46.96% 1,959.11 43.60% 负 债 合 计 11,243.85 100% 10,700.96 100% 7,254.08 100% 4,493.08 100% 负 债 总 量 方 面,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分 别 为 11,243.85 万 元 10,700.96 万 元 7,254.08 万 元 和 4,493.08 万 元, 保 持 整 体 增 长 态 势 负 债 结 构 方 面, 公 司 非 流 动 负 债 主 要 为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导 致 的 递 延 收 益 由 于 本 行 业 1-1-374
并 非 资 本 密 集 型 行 业 且 公 司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期, 因 此, 公 司 对 长 期 债 务 融 资 的 需 求 并 不 大 ( 五 ) 流 动 负 债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应 付 账 款 1,388.04 22.33% 1,208.10 20.22% 1,002.02 26.04% 818.34 32.29% 预 收 款 项 3,549.83 57.12% 2,760.33 46.21% 1,529.29 39.75% 800.79 31.6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19.70 8.36% 1,235.66 20.69% 607.61 15.79% 249.64 9.85% 应 交 税 费 194.25 3.13% 306.79 5.14% 223.11 5.80% 103.59 4.09% 其 他 应 付 款 552.09 8.88% 447.36 7.49% 441.76 11.48% 510.45 20.14%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11.18 0.18% 15.07 0.25% 43.91 1.14% 51.15 2.02% 合 计 6,215.09 100% 5,973.31 100% 3,847.69 100% 2,533.97 100% 1 应 付 账 款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分 别 为 1,388.04 万 元 1,208.10 万 元 1,002.02 万 元 和 818.34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的 22.33% 20.22% 26.04% 和 32.29%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主 要 系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涉 及 的 应 付 CP 内 容 服 务 费 及 应 付 SP 技 术 服 务 费 等 相 关 款 项, 公 司 的 付 款 周 期 一 般 为 1-2 个 月, 故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以 1 年 内 账 龄 为 主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存 在 1 年 以 上 应 付 账 款 148.80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部 分 CP 内 部 审 批 及 开 票 时 间 延 迟 导 致 的 款 项 暂 时 延 后 支 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金 额 总 体 金 额 较 小, 波 动 不 大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保 持 平 稳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单 位 (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计 算 口 径 )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2016 年 3 月 末 单 位 : 万 元 1-1-375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应 付 账 款 占 比 1 年 以 内 账 款 占 比 款 项 性 质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65.24 19.11% 100.00% 技 术 服 务 费 卓 望 信 息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246.55 17.76% 100.00% 推 广 费 成 都 网 信 办 113.91 8.21% 61.36% 内 容 服 务 费 上 海 彻 行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73.82 5.32% 100.00% 技 术 服 务 费 德 阳 日 报 社 64.75 4.66% 100.00% 内 容 服 务 费 小 计 764.27 55.06% 94.24% 2015 年 末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应 付 账 款 占 比 1 年 以 内 账 款 占 比 款 项 性 质 卓 望 信 息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161.54 13.37% 100.00% 推 广 费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56.46 12.95% 100.00% 技 术 服 务 费 成 都 网 信 办 109.21 9.04% 59.69% 内 容 服 务 费 上 海 龙 轩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69.60 5.76% 100.00% 视 频 制 作 费 四 川 长 虹 佳 华 数 字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56.00 4.64% 100.00% 购 买 设 备 小 计 552.81 45.76% 92.04% 2014 年 末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应 付 账 款 占 比 1 年 以 内 账 款 占 比 款 项 性 质 德 阳 日 报 社 166.67 16.63% 43.70% 内 容 服 务 费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54.02 15.37% 100.00% 技 术 服 务 费 达 州 日 报 社 54.31 5.42% 67.21% 内 容 服 务 费 成 都 市 合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47.43 4.73% 100.00% 内 容 服 务 费 成 都 网 信 办 44.02 4.39% 100.00% 内 容 服 务 费 小 计 466.46 46.55% 76.06% 2013 年 末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应 付 账 款 占 比 1 年 以 内 账 款 占 比 款 项 性 质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73.40 21.19% 100.00% 技 术 服 务 费 1-1-376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应 付 账 款 占 比 1 年 以 内 账 款 占 比 款 项 性 质 德 阳 日 报 社 93.84 11.47% 100.00% 内 容 服 务 费 成 都 市 合 联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63.72 7.79% 100.00% 内 容 服 务 费 成 都 意 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6.91 6.95% 100.00% 内 容 服 务 费 凉 山 互 联 网 协 会 50.76 6.20% 100.00% 内 容 服 务 费 小 计 438.63 53.60% 100.00% 2 预 收 款 项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分 别 为 3,549.83 万 元 2,760.33 万 元 1,529.29 万 元 和 800.79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的 57.12% 46.21% 39.75% 和 31.60% 发 行 人 的 预 收 账 款 主 要 为 预 收 党 政 参 考 手 机 报 征 订 款 广 告 宣 传 款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款 预 收 视 频 制 作 款 等, 随 着 公 司 上 述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与 拓 展,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态 势, 其 中,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分 别 较 上 期 期 末 增 长 80.50% 及 90.07%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达 到 2,760.33 万 元,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进 一 步 增 长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达 到 3,549.83 万 元 发 行 人 各 期 前 五 名 预 收 款 项 情 况 及 账 龄 较 长 的 款 项 说 明 如 下 :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合 计 3,549.83 2,760.33 1,529.29 800.79 其 中 :1 年 以 上 46.69 64.45-5.73 2013 年 末 前 5 名 : 名 称 ( 单 位 : 万 元 ) 金 额 占 比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四 川 省 乐 山 市 福 华 农 科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62.89 7.85% 1 年 以 内 广 告 宣 传 款 南 充 市 委 宣 传 部 48.97 6.11% 1 年 以 内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款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销 售 分 公 司 30.26 3.78% 1 年 以 内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款 泸 州 市 委 宣 传 部 25.02 3.12% 1 年 以 内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款 成 都 市 网 络 新 闻 信 息 中 心 18.87 2.36% 1 年 以 内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款 合 计 186.01 23.23% 1-1-377
2014 年 末 前 5 名 : 名 称 ( 单 位 : 万 元 ) 金 额 占 比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中 国 共 产 党 宜 宾 市 委 员 会 宣 传 部 50.00 3.27% 1 年 以 内 广 告 宣 传 款 中 共 巴 中 市 委 宣 传 部 50.00 3.27% 1 年 以 内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款 中 共 达 州 市 委 员 会 宣 传 部 47.17 3.08% 1 年 以 内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款 成 都 全 搜 索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6.13 2.36% 1 年 以 内 广 告 宣 传 款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33.65 2.20% 1 年 以 内 视 频 制 作 费 合 计 216.95 14.19% 2015 年 末 前 5 名 : 名 称 ( 单 位 : 万 元 ) 金 额 占 比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377.16 13.66% 1 年 以 内 视 频 制 作 费 金 堂 县 财 政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中 心 54.46 1.97% 1 年 以 内 手 机 报 党 政 参 考 业 务 中 国 共 产 党 双 流 县 委 员 会 宣 传 部 52.76 1.91% 1 年 以 内 手 机 报 党 政 参 考 业 务 成 都 市 新 都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51.90 1.88% 1 年 以 内 手 机 报 党 政 参 考 业 务 中 国 共 产 党 成 都 市 龙 泉 驿 区 委 员 会 宣 传 部 49.80 1.80% 1 年 以 内 手 机 报 党 政 参 考 业 务 合 计 586.08 21.23% 2016 年 3 月 31 日 前 5 名 名 称 ( 单 位 : 万 元 ) 金 额 占 比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1,050.00 29.58% 1 年 以 内 广 告 宣 传 及 技 术 服 务 款 等 四 川 省 新 闻 中 心 362.26 10.21% 1 年 以 内 视 频 制 作 费 巴 中 市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46.60 1.31% 1 年 以 内 技 术 服 务 款 成 都 全 搜 索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9.29 1.11% 1 年 以 内 广 告 宣 传 款 四 川 省 乐 山 市 福 华 农 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合 计 1,528.15 43.05% 30.00 0.85% 1 年 以 内 广 告 宣 传 款 3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分 别 为 519.70 万 元 1,235.66 万 元 607.61 万 元 和 249.64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的 8.36% 20.69% 15.79% 和 9.85%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主 要 为 应 付 职 工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补 贴 工 会 经 费 及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为 607.61 万 元, 较 上 期 末 增 长 357.97 1-1-378
万 元 或 143.39%,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于 2014 年 改 变 了 绩 效 考 核 模 式, 由 之 前 的 按 月 考 核 改 为 按 月 考 核 的 同 时 按 年 考 核, 并 在 年 度 考 核 通 过 后 再 行 发 放 绩 效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为 1,235.66 万 元, 较 上 期 增 长 628.05 万 元 或 103.36%,2015 年 公 司 增 大 了 对 员 工 绩 效 考 核 的 奖 励, 并 提 高 了 年 终 奖 的 计 提 比 例, 因 此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015 年 末 有 较 大 增 幅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由 于 上 一 年 度 部 分 薪 酬 支 付,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有 所 下 降 4 应 交 税 费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分 别 为 194.25 万 元 306.79 万 元 223.11 万 元 和 103.59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的 3.13% 5.14% 5.80% 和 4.0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主 要 为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交 增 值 税 及 应 交 营 业 税, 应 交 税 费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 值 税 113.02 109.07 158.10 35.66 营 业 税 - -0.67-0.67 44.42 企 业 所 得 税 27.03 18.40 16.42 2.2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2.15 10.81 10.44 5.74 教 育 费 附 加 5.21 4.66 4.48 2.46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3.47 3.11 2.98 1.64 副 调 基 金 6.94 7.48 2.81 2.75 个 人 所 得 税 27.88 131.57 26.09 6.77 文 化 事 业 建 设 费 -1.44 10.87 2.46 1.90 其 他 - 11.48 0.00 0.00 合 计 194.25 306.79 223.11 103.59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为 223.11 万 元, 较 上 年 期 末 增 加 119.52 万 元 或 115.38%,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2014 年 应 交 增 值 税 较 上 年 增 加 122.44 万 元 所 致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与 上 年 期 末 增 长 83.68 万 元 或 37.50%, 主 要 1-1-379
系 公 司 提 高 了 年 终 奖 比 例, 致 使 按 规 定 应 缴 纳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增 加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与 上 年 期 末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系 缴 纳 了 应 交 个 人 所 得 税 5 其 他 应 付 款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分 别 为 552.09 万 元 447.36 万 元 441.76 万 元 和 510.45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的 8.88% 7.49% 11.48% 和 20.1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的 金 额 相 对 稳 定, 其 他 应 付 款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260.01 167.90 162.30 177.58 1 年 以 上 292.07 279.46 279.46 332.87 合 计 552.09 447.36 441.76 510.4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为 应 付 保 证 金 往 来 借 款 及 公 司 与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外 的 关 联 方 之 间 少 量 的 资 金 拆 借 通 过 对 关 联 方 之 间 不 规 范 资 金 往 来 的 清 理,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除 应 付 四 川 省 对 外 文 化 交 流 中 心 外, 已 无 应 付 其 他 关 联 方 的 款 项 关 于 公 司 与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外 的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及 清 理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三 关 联 方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之 ( 二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的 相 关 内 容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按 照 性 质 划 分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款 项 性 质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质 保 金 2,091,796.60 560,656.60 548,018.77 1,731,054.59 预 提 费 用 708,629.45 833,935.56 1,528,738.08 1,163,550.76 借 款 2,200,000.00 2,200,000.00 2,200,000.00 2,200,000.00 其 他 520,434.49 879,033.51 140,800.63 9,868.10 合 计 5,520,860.54 4,473,625.67 4,417,557.48 5,104,473.4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一 年 以 上 其 他 应 付 款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持 续 相 对 较 高, 主 要 原 因 系 :1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存 在 一 定 量 的 应 付 合 作 方 保 证 金 款 项, 该 类 款 项 账 龄 普 遍 1-1-380
较 长 ;2 公 司 存 在 两 笔 往 来 借 款, 由 于 借 款 双 方 均 未 约 定 清 偿 期 限, 故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尚 未 清 偿, 账 龄 超 过 5 年, 分 别 为 应 付 四 川 出 版 集 团 200 万 元 及 应 付 四 川 省 对 外 文 化 交 流 中 心 (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外 的 关 联 方 )20 万 元 ( 六 ) 非 流 动 负 债 分 析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非 流 动 负 债 分 别 为 5,028.76 万 元 4,727.65 万 元 3,406.38 万 元 和 1,959.11 万 元,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4.72% 44.18% 46.96% 和 43.6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流 动 负 债 均 来 自 公 司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导 致 的 递 延 收 益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非 流 动 负 债 金 额 达 到 3,406.38 万 元, 较 上 期 期 末 增 长 73.87%, 增 幅 较 大, 主 要 系 公 司 本 期 收 入 到 300.00 万 元 四 川 网 络 游 戏 引 擎 研 发 平 台 建 设 经 费 600.00 万 元 公 众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建 设 经 费 800.00 万 元 四 川 省 区 域 特 色 文 化 多 媒 体 资 源 库 云 共 享 项 目 和 425.00 万 元 省 级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所 致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 述 政 府 补 助 已 结 转 1,024.57 万 元, 同 时, 公 司 继 续 收 到 四 川 社 区 移 动 互 联 网 信 息 平 台 建 设 经 费 成 都 公 交 无 线 传 媒 平 台 等 约 2,317.00 万 元, 故 非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相 对 较 大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前 述 政 府 补 助 结 转 损 益 257.78 万 元, 同 时, 公 司 继 续 收 到 四 川 移 动 互 联 网 + 多 业 态 商 务 平 台 项 目 四 川 政 务 发 布 云 平 台 - 四 川 发 布 项 目 巴 中 新 闻 网 全 媒 体 平 台 项 目 等 项 目 经 费 约 555.00 万 元, 故 非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相 对 较 大 ( 七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1-38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 倍 ) 5.66 5.51 6.85 10.52 速 动 比 率 ( 倍 ) 5.61 5.46 6.85 10.52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23.36% 22.73% 18.78% 14.40%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报 表 ) 24.65% 24.68% 20.14% 15.52%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857.71 5,235.26 4,766.96 3,740.00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n.a. n.a. n.a. n.a. 上 述 各 指 标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2)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净 额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3) 资 产 负 债 率 = 总 负 债 / 总 资 产 (4)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净 利 润 + 所 得 税 费 用 + 利 息 支 出 + 折 旧 + 摊 销 (5)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净 利 润 + 所 得 税 费 用 + 利 息 支 出 )/ 利 息 支 出 1 流 动 比 率 与 速 动 比 率 分 析 由 于 2013 年 至 2014 年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存 货, 故 流 动 比 率 与 速 动 比 率 一 致,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 及 速 动 比 率 ) 分 别 为 6.85 和 10.52 2016 年 3 月 末 及 2015 年 末, 公 司 存 在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分 别 为 292.00 万 元 和 292.63 万 元, 故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5.66 和 5.51,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5.61 和 5.46 2014 年 12 月 末 2015 年 12 月 末 及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及 速 动 比 率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利 用 自 有 资 金 购 置 房 产 车 位 等 长 期 资 产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及 速 动 比 率 均 较 高 公 司 自 2013 年 至 今, 流 动 资 产 稳 步 增 长,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相 比, 流 动 比 率 及 速 动 比 率 处 于 合 理 水 平,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及 速 动 比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速 动 比 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人 民 网 5.15 4.74 6.44 5.14 4.73 6.40 2 新 华 网 - 8.15 9.20-8.15 9.20 3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4.57 4.76 4.32 4.48 4.68 4.32 川 网 股 份 5.51 6.85 10.52 5.46 6.85 10.52 数 据 来 源 : 各 上 市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或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2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析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口 径 ) 分 别 为 24.65% 24.68% 20.14% 和 15.52%,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口 径 ) 分 别 为 23.36% 22.73% 18.78% 和 14.40%, 整 体 波 动 幅 度 较 1-1-382
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口 径 ) 相 对 较 低,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处 于 合 理 水 平, 资 本 结 构 稳 健, 债 务 风 险 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口 径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人 民 网 13.53% 15.30% 12.66% 2 新 华 网 - 38.80% 40.05% 3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19.85% 18.17% 20.99% 川 网 股 份 24.68% 20.14% 15.52% 数 据 来 源 : 各 上 市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或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3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和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及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857.71 5,235.26 4,766.96 3,740.00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n.a. n.a. n.a. n.a. 其 中, 由 于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不 断 提 升 利 润 规 模 不 断 扩 大,2013 年 至 2015 年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趋 势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业 绩 增 长 及 股 东 增 资 的 影 响,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短 期 借 款 等 债 务 融 资 需 求 不 大, 因 而 报 告 期 内 无 利 息 支 出 综 合 上 述 各 项 指 标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资 本 结 构 稳 健 资 产 流 动 性 较 高, 具 有 较 强 的 偿 债 能 力 ( 八 ) 资 产 周 转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周 转 率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注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n.a. n.a. n.a n.a.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5.85 4.53 4.83 8.90 1-1-383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 次 ) 0.31 0.34 0.37 0.44 上 述 各 指 标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期 初 期 末 平 均 值, 年 化 处 理 (2)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期 初 期 末 平 均 值, 年 化 处 理 (3)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总 资 产 期 初 期 末 平 均 值, 年 化 处 理 注 : 由 于 公 司 没 有 存 货, 故 该 指 标 无 实 际 意 义 1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析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5.85 次 4.53 次 4.83 次 和 8.90 次 2013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保 持 较 高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加 强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沟 通, 加 大 应 收 账 款 的 催 收 力 度, 运 营 商 年 底 的 结 算 情 况 良 好, 在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同 时,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相 对 较 小 且 较 为 稳 定 2014 年 和 2015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中 电 信 运 营 商 未 能 于 2014 年 底 及 时 支 付 相 应 款 项 所 致 2015 年 1 月, 电 信 运 营 商 已 支 付 完 成 前 述 款 项 中 的 2,454.00 万 元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相 比, 由 于 各 公 司 的 运 营 模 式 及 盈 利 方 式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异, 因 而 各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差 异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较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处 于 合 理 水 平,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业 务 情 况, 周 转 情 况 相 对 良 好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数 )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 人 民 网 3.31 4.22 3.73 2 新 华 网 - 3.89 5.09 3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5.24 5.76 5.81 川 网 股 份 4.53 4.83 8.90 数 据 来 源 : 各 上 市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或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1-1-384
2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分 析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0.31 次 0.34 次 0.37 次 和 0.44 次,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是 由 于 2014 年 2015 年 及 2016 年 1 季 度 公 司 利 润 实 现 情 况 良 好 当 期 收 到 的 递 延 收 益 亦 较 多, 导 致 总 资 产 增 速 高 于 同 期 收 入 增 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相 比, 虽 然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但 较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依 然 处 于 合 理 水 平, 周 转 情 况 相 对 良 好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 次 数 )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 人 民 网 0.45 0.50 0.39 2 新 华 网 - 0.50 0.42 3 山 东 省 互 联 网 传 媒 集 团 1.00 0.90 1.17 川 网 股 份 0.34 0.37 0.44 数 据 来 源 : 各 上 市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或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 九 )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状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变 动 主 要 源 自 于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处 于 业 务 的 高 速 成 长 阶 段,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经 营 效 益 显 著 提 升, 带 动 股 东 权 益 的 增 长 ;2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等 其 他 原 因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资 本 公 积 10,737.10 10,737.10 10,737.10 10,737.10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0.00 30.00 30.00 30.00 盈 余 公 积 注 1,152.38 1,152.38 751.31 332.76 未 分 配 利 润 注 12,395.70 10,676.86 7,151.96 3,354.8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4,315.18 32,596.34 28,670.37 24,454.71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48.91 59.76 91.32-1-1-385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4,364.09 32,656.11 28,761.70 24,454.71 注 :2013 年 2 月 28 日, 四 川 新 闻 网 有 限 公 司 以 其 截 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 止 经 信 永 中 和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210,732,437.35 元 按 1:0.474535393 比 例 折 合 成 10,000 万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折 合 注 册 资 本 ( 股 本 ) 为 人 民 币 100,000,000.00 元, 其 余 部 分 人 民 币 110,732,437.35 元 计 入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1-1-386
十 五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 一 )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461.49 19,631.00 14,390.65 13,512.35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648.48 11,088.97 9,620.16 10,788.94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13.01 8,542.03 4,770.50 2,723.41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4.17 443.41 285.89 365.8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9.87 659.00 7,809.97 641.07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4.30-215.60-7,524.08-275.27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 98.00 2,856.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0.00 1,200.75 130.00 15.0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0.00-1,200.75-32.00 2,841.0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值 增 加 值 1,877.31 7,125.68-2,785.58 5,289.14 ( 二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813.01 万 元 8,542.03 万 元 4,770.50 万 元 和 2,723.41 万 元 2013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2,723.41 万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净 利 润 的 比 值 为 0.82, 较 2012 年 全 年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系 :1 公 司 2013 年 上 半 年 缴 纳 完 成 以 前 年 度 计 提 及 补 计 提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导 致 支 付 各 项 税 费 的 现 金 流 出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1,649.07 万 元, 而 其 他 现 金 流 入 及 流 出 则 相 对 平 稳 态 势 ;22013 年 公 司 净 利 润 较 2012 年 同 期 增 长 较 为 显 著 ;3 收 到 省 级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1,700.00 万 元 2014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4,770.50 万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净 利 润 的 比 值 为 1.13,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运 行 过 程 中, 因 年 底 结 账 原 因, 电 信 运 营 商 约 有 2,454.00 万 元 应 收 账 款 于 2015 年 1 月 支 付, 从 而 降 低 了 公 司 2014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1-1-387
2015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8,542.03 万 元,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各 主 营 业 务 取 得 快 速 发 展, 利 润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导 致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及 流 出 均 大 幅 增 加 其 中,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主 要 来 自 于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 而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来 自 于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及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如 市 场 推 广 费 办 公 费 用 会 务 费 交 通 及 差 旅 费 等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金 额 与 净 利 润 的 比 值 为 1.87, 显 示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较 为 稳 健 充 裕, 为 公 司 未 来 的 快 速 健 康 发 展 提 供 了 基 础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1,813.01 万 元, 现 金 流 较 为 稳 健 ( 三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94.30 万 元 -215.60 万 元 -7,524.08 万 元 和 -275.27 万 元, 呈 现 波 动 趋 势, 主 要 系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及 在 建 工 程 等 长 期 资 产 购 建 支 出 企 业 合 并 涉 及 的 价 款 支 付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等 所 致 2013 年,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275.27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 一 方 面 公 司 由 于 本 期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相 对 较 大, 收 到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362.97 万 元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继 续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购 建 支 出 641.07 万 元 2014 年,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7,524.08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 一 方 面 公 司 由 于 本 期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相 对 较 大, 收 到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285.85 万 元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继 续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购 建 支 出 7,509.97 万 元 投 资 子 公 司 300.00 万 元 2015 年,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215.60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 一 方 面 公 司 由 于 本 期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相 对 较 大, 收 到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443.41 万 元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支 出 659.00 万 元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较 小, 主 要 系 收 到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104.17 万 元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支 出 9.87 万 元 1-1-388
( 四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和 2013 年,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30.00 万 元 -1,200.75 万 元 -32.00 万 元 和 2,841.00 万 元, 呈 现 波 动 态 势, 主 要 系 各 期 公 司 吸 收 或 偿 还 股 权 及 债 权 投 资 所 致 2013 年,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2,841.00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收 到 成 都 博 瑞 投 资 2,856.00 万 元 投 资 并 支 付 少 量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所 致 2014 年,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2.00 万 元, 主 要 系 支 付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所 致 2015 年,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1,200.75 万 元, 主 要 系 支 付 现 金 股 利 及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所 致 2016 年,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0.00 万 元, 主 要 系 支 付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所 致 ( 五 )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为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9.87 659.00 7,509.97 641.07 注 :2014 年 公 司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为 购 房 款 随 着 本 公 司 业 务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将 利 用 自 有 资 金 在 未 来 适 当 的 时 机 以 适 当 价 格 进 一 步 购 置 合 适 的 自 有 经 营 用 房, 或 用 于 业 务 拓 展 择 机 收 购 等 方 面 此 外,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也 将 是 未 来 本 公 司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方 向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1-1-389
十 六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稳 步 成 长,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流 动 性 强 财 务 结 构 稳 健, 收 入 不 断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为 未 来 企 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打 下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预 计 未 来, 公 司 能 够 保 持 稳 健 的 财 务 状 况 与 持 续 增 长 的 盈 利 能 力 : ( 一 ) 财 务 状 况 趋 势 分 析 根 据 公 司 的 发 展 趋 势 及 战 略 要 求, 未 来 公 司 将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加 大 固 定 资 产 等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投 入, 进 一 步 优 化 公 司 的 资 产 结 构, 提 高 经 营 效 率 降 低 租 赁 及 经 营 风 险 与 此 同 时,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将 能 够 进 一 步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丰 富 产 品 种 类, 使 得 公 司 的 业 务 布 局 日 趋 合 理 化 多 样 化, 提 高 公 司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能 够 保 持 较 高 的 现 金 储 备, 合 理 控 制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保 持 稳 健 的 财 务 结 构 和 偿 债 能 力, 为 公 司 未 来 的 持 续 发 展 及 业 务 拓 展, 提 供 坚 实 基 础 ( 二 ) 盈 利 能 力 趋 势 分 析 随 着 技 术 发 展 和 人 们 消 费 习 惯 转 移, 以 报 刊 杂 志 广 播 电 视 为 代 表 的 传 统 媒 体 日 渐 式 微, 而 以 互 联 网 PC 终 端 和 移 动 终 端 为 代 表 的 新 兴 信 息 传 播 媒 体 日 益 兴 盛, 推 动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进 一 步 发 展 有 着 庞 大 用 户 群 的 互 联 网 PC 终 端 和 移 动 终 端 必 将 迎 来 黄 金 发 展 期,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的 市 场 成 长 空 间 巨 大 持 续 向 好 的 行 业 宏 观 环 境, 为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了 广 阔 的 成 长 空 间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在 立 足 现 有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及 移 动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的 同 时, 将 通 过 进 一 步 优 化 公 司 的 产 品 结 构 丰 富 产 品 种 类, 加 大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等 新 兴 盈 利 增 长 点 的 资 金 投 入, 将 现 有 的 用 户 资 源 优 势, 通 过 优 秀 的 产 品 及 服 务, 转 化 为 经 济 价 值, 公 司 未 来 的 盈 利 规 模 有 望 保 持 持 续 增 长 态 势 十 七 最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 一 )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1-1-390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公 司 利 润 可 以 采 取 分 配 现 金 或 者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 二 )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2015 年 6 月 25 日,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向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6,700,000.00 元 ( 含 税 ) 上 述 现 金 股 利 已 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 支 付 完 毕 2016 年 4 月 26 日,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向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12,000,000.00 元 ( 含 税 ) 上 述 现 金 股 利 已 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 支 付 完 毕 十 八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根 据 公 司 2014 年 2 月 12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形 成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依 其 所 持 股 份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十 九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发 行 人 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 召 开 了 2014 年 度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1-1-391
市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有 关 股 利 分 配 的 主 要 规 定 如 下 :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本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 一 )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公 司 实 施 持 续 稳 定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当 重 视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和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二 )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可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在 有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公 司 在 选 择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时, 相 对 于 股 票 股 利 等 分 配 方 式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三 )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具 体 条 件 比 例 和 期 间 间 隔 1 实 施 现 金 分 配 的 条 件 (1) 公 司 该 年 度 或 半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值, 即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的 税 后 利 润 为 正 值 (2)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值, 当 年 每 股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不 低 于 0.1 元 (3)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或 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2 利 润 分 配 期 间 间 隔 1-1-392
在 满 足 利 润 分 配 条 件 前 提 下, 原 则 上 公 司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主 要 以 现 金 分 红 为 主, 但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盈 利 情 况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3 现 金 分 红 最 低 金 额 或 比 例 公 司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股 利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10%; 公 司 在 实 施 上 述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的 同 时, 可 以 派 发 股 票 股 利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目 前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 四 ) 公 司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具 体 条 件 公 司 在 经 营 情 况 良 好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未 来 成 长 性 较 好 每 股 净 资 产 偏 高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有 利 于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整 体 利 益 时,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下, 公 司 可 以 采 用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具 体 分 红 比 例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决 定 ( 五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1 公 司 每 年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由 董 事 会 结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盈 利 情 况 资 金 供 给 和 需 求 情 况 提 出 拟 订,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半 数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独 立 董 事 及 监 事 会 对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进 行 审 核 并 出 具 书 面 意 见 董 事 会 审 议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1-1-393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进 行 审 核 并 发 表 独 立 明 确 的 意 见, 董 事 会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时, 应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电 话 传 真 和 邮 件 沟 通 或 邀 请 中 小 股 东 参 会 等 方 式,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2 公 司 因 前 述 第 ( 三 ) 款 规 定 的 特 殊 情 况 而 不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或 公 司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但 不 提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最 近 三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低 于 最 近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三 十 时, 公 司 应 在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和 年 报 全 文 中 披 露 未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或 现 金 分 配 低 于 规 定 比 例 的 原 因, 以 及 公 司 留 存 收 益 的 确 切 用 途 及 预 计 投 资 收 益 等 事 项 进 行 专 项 说 明, 经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意 见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六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变 更 如 遇 到 战 争 自 然 灾 害 等 不 可 抗 力, 并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时, 或 公 司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或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确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公 司 可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制 订 和 修 改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草 拟,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制 定 或 修 改 利 润 分 配 相 关 政 策 时,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通 过, 审 议 时 公 司 应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表 决, 充 分 征 求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以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七 )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披 露 公 司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说 明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现 金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尽 职 履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充 分 维 护 等 如 涉 及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要 详 细 说 明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 八 ) 其 他 事 项 1-1-394
公 司 股 东 存 在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二 十 发 行 人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为 进 一 步 细 化 该 章 程 草 案 中 规 定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策 略 透 明 度 和 可 操 作 性, 便 于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分 配 进 行 监 督, 发 行 人 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 召 开 了 2014 年 度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制 定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未 来 利 润 分 配 规 划 制 定 考 虑 的 因 素 公 司 将 着 眼 于 长 远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在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发 展 计 划 股 东 回 报 融 资 成 本 及 外 部 环 境 等 情 况, 建 立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机 制 ( 二 ) 利 润 分 配 规 划 制 定 的 基 本 原 则 本 规 划 将 在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前 提 下, 充 分 考 虑 和 听 取 广 大 股 东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的 意 见, 采 用 以 现 金 分 红 为 主 的 基 本 原 则, 兼 顾 股 东 回 报 和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积 极 实 施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维 护 公 司 股 东 依 法 享 有 的 资 产 收 益 等 权 利 ( 三 )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具 体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1 公 司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股 票 分 配 或 者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2 根 据 公 司 法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公 司 在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足 额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将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3 在 满 足 1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且 当 年 末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数,2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值, 当 年 每 股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不 低 于 0.1 元,3 公 司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或 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条 件 下,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10%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该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根 据 公 司 财 务 及 经 营 情 况,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由 董 事 会 提 出 分 红 议 案,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4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和 公 积 金 1-1-395
转 增, 由 董 事 会 提 出 分 配 预 案,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5 公 司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完 成 后 留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主 要 用 于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对 外 投 资 购 买 资 产 等 重 大 投 资 及 现 金 支 出, 逐 步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优 化 财 务 结 构, 促 进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有 计 划 有 步 骤 的 实 现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规 划 目 标, 最 终 实 现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 四 )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周 期 和 相 关 决 策 机 制 公 司 每 三 年 重 新 审 阅 一 次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的 意 见 对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做 出 适 当 且 必 要 的 修 改, 确 定 该 时 段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制 订 和 修 改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草 拟,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通 过, 公 司 应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表 决, 充 分 征 求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以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公 司 接 受 所 有 股 东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对 公 司 分 红 的 建 议 和 监 督 ( 五 ) 其 他 本 规 划 未 尽 事 宜,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执 行 本 规 划 自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之 日 起 生 效, 修 改 时 亦 同 本 规 划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负 责 解 释 二 十 一 发 行 人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使 用 计 划 公 司 留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主 要 用 于 对 外 投 资 购 买 资 产 等 投 资 支 出,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优 化 财 务 结 构, 促 进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实 现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规 划 目 标, 并 最 终 实 现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二 十 二 保 荐 人 关 于 利 润 分 配 的 核 查 意 见 保 荐 人 经 核 查 认 为, 发 行 人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注 重 给 予 投 资 者 稳 定 回 报, 有 利 于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 发 行 人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招 股 说 明 书 对 利 润 分 配 事 项 的 规 定 和 信 息 披 露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1-1-396
二 十 三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良 好, 各 项 业 务 稳 步 推 进 ;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规 模 及 采 购 价 格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及 销 售 价 格 主 要 客 户 及 供 应 商 的 构 成 税 收 政 策 均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不 存 在 明 显 的 周 期 性 和 季 节 性 特 征 自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行 业 未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本 公 司 亦 不 存 在 影 响 投 资 者 判 断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1-397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概 况 ( 一 )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数 额 根 据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关 于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等 决 议, 公 司 计 划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境 内 上 市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3,336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01%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为 万 元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将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集 中 管 理, 并 与 保 荐 机 构 及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签 订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开 户 银 行 为, 账 号 为 ( 二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序 号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按 项 目 轻 重 缓 急 顺 序 依 次 投 入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单 位 :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进 度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金 额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1 新 一 代 移 动 平 台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项 目 22,257.99 22,257.99 13,286.45 6,866.13 2,105.41 2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项 目 6,333.32 6,333.32 3,647.42 1,342.95 1,342.95 3 技 术 平 台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8,901.88 8,901.88 2,518.88 3,155.80 3,227.21 4 全 媒 体 采 编 平 台 扩 充 升 级 项 目 4,759.02 4,759.02 1,844.31 1,373.55 1,541.16 合 计 42,252.21 42,252.21 21,297.06 12,738.43 8,216.73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之 前, 公 司 将 依 据 项 目 的 实 际 进 度 以 自 筹 资 金 先 行 投 入,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予 以 置 换 ( 三 ) 募 集 资 金 与 公 司 现 有 主 要 业 务 及 核 心 技 术 的 关 系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围 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核 心 技 术 进 行, 旨 在 扩 大 公 司 经 营 及 服 务 规 模,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保 持 并 提 升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从 而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社 会 影 响 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现 有 主 要 业 务 及 核 心 技 术 的 关 系 如 下 表 所 示 : 1-1-398
序 号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与 现 有 业 务 / 技 术 的 关 系 具 体 说 明 1 2 3 4 新 一 代 移 动 平 台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项 目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项 目 技 术 平 台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全 媒 体 采 编 平 台 扩 充 升 级 项 目 提 升 主 要 业 务 产 品 的 深 度 与 广 度, 为 用 户 提 供 更 全 面 更 专 业 更 深 入 的 信 息 服 务 优 化 公 司 系 统 平 台, 并 丰 富 信 息 传 播 方 式 升 级 改 造 现 有 技 术 平 台 提 升 公 司 新 闻 采 编 能 力, 加 强 主 营 业 务 内 容 优 势 旨 在 打 造 多 元 化 移 动 互 联 网 平 台, 为 用 户 提 供 内 容 丰 富 的 新 一 代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通 过 与 基 础 电 信 运 营 商 合 作 的 方 式, 向 移 动 互 联 网 用 户 提 供 一 县 一 报 藏 彝 语 手 机 报 手 机 数 字 版 权 发 布 平 台 便 民 互 动 平 台 互 联 网 舆 情 服 务 等 丰 富 的 移 动 信 息 和 娱 乐 服 务 对 包 括 播 控 内 容 管 理 平 台 内 容 生 产 平 台 内 容 存 储 平 台 及 终 端 监 控 平 台 等 在 内 的 四 大 系 统 进 行 完 善 升 级 ; 建 立 覆 盖 基 层 政 务 办 理 场 所 社 区 办 事 处 等 区 域 的 基 层 宣 传 网 络, 并 通 过 在 以 上 特 定 区 域 大 面 积 安 置 多 媒 体 专 用 播 放 终 端, 构 建 辐 射 成 都 市 区 范 围 的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以 提 高 公 司 的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水 平, 丰 富 业 务 模 式, 促 进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快 速 发 展 旨 在 提 高 集 团 整 体 业 务 的 运 营 能 力 和 用 户 访 问 速 度, 促 进 业 务 快 速 持 续 发 展 ; 项 目 重 点 加 强 包 括 公 司 网 站 基 础 平 台 编 辑 平 台 业 务 系 统 技 术 团 队 在 内 的 各 公 共 性 基 础 平 台 的 建 设 和 关 键 核 心 技 术 的 融 合 与 此 同 时, 依 托 该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公 司 可 实 施 技 术 服 务 和 运 营 的 持 续 升 级 和 创 新, 为 未 来 业 务 的 扩 张 提 供 必 要 的 技 术 支 持 通 过 扩 充 采 编 类 人 员 储 备, 并 引 进 一 系 列 软 硬 件 设 备, 进 一 步 完 善 采 编 系 统 内 容 存 储 平 台 内 容 分 发 平 台 和 新 媒 体 主 干 平 台 建 设, 从 而 提 升 新 闻 采 编 能 力, 并 以 更 优 质 的 内 容 增 强 客 户 粘 性 ( 四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数 额 和 投 资 项 目 与 企 业 现 有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财 务 状 况 技 术 水 平 和 管 理 能 力 相 适 应 公 司 已 基 本 具 备 了 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数 额 和 投 资 项 目 相 适 应 的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财 务 状 况 技 术 水 平 和 管 理 能 力 1 公 司 具 有 较 全 面 的 新 闻 信 息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截 止 目 前, 公 司 已 具 备 的 经 营 资 质 包 括 :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许 可 证 互 联 网 出 版 许 可 证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视 听 节 目 许 可 证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 短 信 息 类 服 务 计 入 代 码 使 用 证 书 等 以 上 资 质 的 取 得, 确 保 了 公 司 能 够 顺 利 开 展 新 闻 采 编 经 营 性 网 站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等 一 系 列 业 务 活 动 募 投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各 项 子 业 务 均 在 此 范 围 之 内, 具 有 合 法 合 规 性 1-1-399
2 拥 有 优 质 的 营 销 资 源 和 强 大 的 用 户 基 础 公 司 历 来 十 分 重 视 营 销 渠 道 的 建 设, 经 过 十 余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在 逐 步 开 展 业 务 的 同 时, 不 断 加 大 市 场 团 队 建 设 和 营 销 渠 道 建 设 目 前, 公 司 与 四 川 省 内 各 移 动 电 信 运 营 商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借 助 四 川 移 动 四 川 电 信 等 电 信 运 营 商 渠 道 形 成 了 一 支 强 有 力 的 市 场 队 伍, 建 立 了 覆 盖 四 川 全 省 的 推 广 网 络 用 户 基 础 方 面, 目 前 公 司 已 拥 有 网 站 论 坛 用 户 约 650 万 户 手 机 用 户 超 过 6,100 万 户, 具 备 良 好 的 用 户 基 础, 随 着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体 系 的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完 善, 募 投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各 项 子 业 务 将 顺 利 开 展 3 公 司 拥 有 良 好 的 产 品 基 础 和 实 践 经 验 公 司 自 1999 年 开 展 业 务 以 来, 在 互 联 网 新 闻 领 域 得 到 长 足 发 展 的 同 时, 致 力 于 为 互 联 网 用 户 及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优 质 的 增 值 业 务 服 务 经 过 多 年 来 的 持 续 经 营, 公 司 已 经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业 务 经 验 及 成 果, 具 备 良 好 的 业 务 和 市 场 基 础 4 公 司 拥 有 建 设 募 投 项 目 所 需 的 技 术 和 人 才 储 备 公 司 持 续 专 注 于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经 营 十 几 年, 通 过 不 断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人 才, 目 前 已 经 形 成 了 一 支 强 大 的 技 术 团 队, 并 已 建 设 了 部 分 基 础 网 络 设 施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在 业 务 开 展 的 过 程 中 积 累 了 一 大 批 网 络 及 终 端 设 备 关 键 技 术 开 发 经 验, 主 要 包 括 图 文 图 像 视 频 的 远 程 传 输 及 内 容 生 产 管 理 和 分 发 核 心 技 术 等, 均 为 募 投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打 下 了 良 好 的 技 术 基 础 5 公 司 资 产 质 量 较 高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资 产 达 44,684.28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32,731.24 万 元,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24.96%, 资 产 质 量 较 高 公 司 2013 至 2015 年 度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3,000.07 万 元 3,220.52 万 元 和 4,178.07 万 元, 呈 持 续 增 长 态 势 公 司 较 高 的 资 产 质 量 及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将 有 助 于 公 司 开 展 募 投 项 目 的 建 设 及 建 设 后 的 运 营 ( 五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足 时 的 安 排 如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投 资 项 目 的 需 要, 不 足 部 分 公 司 将 通 过 向 银 行 申 请 贷 款 或 其 它 途 径 解 决 1-1-400
( 六 )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涉 及 到 的 审 批 事 项 本 次 发 行 拟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均 已 获 得 项 目 备 案 部 门 的 批 复,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备 案 号 环 评 登 记 1 新 一 代 移 动 平 台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项 目 成 经 信 审 备 [2013]18 号 成 环 建 评 [2014]36 号 2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项 目 成 经 信 审 备 [2013]17 号 金 牛 环 建 [2014]12 号 3 技 术 平 台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成 经 信 审 备 [2013]15 号 成 环 建 评 [2014]35 号 4 全 媒 体 采 编 平 台 扩 充 升 级 项 目 成 经 信 审 备 [2013]14 号 金 牛 环 建 [2014]13 号 二 投 资 项 目 概 况 ( 一 ) 新 一 代 移 动 平 台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本 项 目 旨 在 打 造 多 元 化 移 动 互 联 网 平 台, 为 用 户 提 供 内 容 丰 富 的 新 一 代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公 司 拟 购 置 2,109 平 方 米 写 字 楼 用 于 项 目 办 公 场 地 和 部 分 机 房 建 设, 并 加 强 软 硬 件 设 备 和 人 员 投 入, 通 过 与 基 础 电 信 运 营 商 合 作 的 方 式, 向 移 动 互 联 网 用 户 提 供 一 县 一 报 藏 彝 语 手 机 报 手 机 数 字 版 权 发 布 平 台 便 民 互 动 平 台 互 联 网 舆 情 服 务 等 丰 富 的 移 动 信 息 和 娱 乐 服 务 2 项 目 背 景 及 必 要 性 分 析 (1) 适 应 国 家 信 息 化 发 展 战 略 的 需 要 目 前, 互 联 网 已 经 成 为 人 类 社 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互 联 网 的 发 展 推 动 了 全 球 信 息 化 的 进 程, 对 全 球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繁 荣 发 展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推 动 作 用 近 年 来, 随 着 智 能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等 便 携 式 移 动 终 端 的 快 速 普 及, 移 动 互 联 网 市 场 呈 现 快 速 发 展 趋 势 根 据 中 国 互 联 网 络 信 息 中 心 的 统 计 根 据 CNNIC 数 据, 截 至 2015 年 末, 我 国 手 机 用 户 数 达 到 13.06 亿,2010-2015 年 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8.7% 截 至 2015 年 末, 我 国 手 机 网 民 用 户 数 达 到 6.20 亿, 较 2014 年 增 加 11.3%, 其 增 速 明 显 快 于 传 统 互 联 网 我 国 政 府 对 此 高 度 重 视, 先 后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政 策 推 动 我 国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 2006 年,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发 布 的 2006-2020 年 国 家 信 息 化 发 展 战 略 就 将 推 进 三 网 融 合 ; 发 展 多 种 形 式 的 宽 带 接 入, 大 力 推 动 互 联 网 的 应 用 普 及 等 内 容 列 入 国 家 信 息 化 发 展 战 略 中 ;2009 年 国 务 院 通 过 了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明 确 提 出 加 快 第 三 代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下 一 代 互 联 网 和 宽 带 光 纤 接 入 网 建 设 ; 开 发 适 应 1-1-401
新 一 代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特 点 和 移 动 互 联 网 需 求 的 新 业 务 新 应 用 ;2011 年 发 布 的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中 明 确 提 出 将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列 为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并 指 出 将 重 点 发 展 新 一 代 移 动 通 信 下 一 代 互 联 网 三 网 融 合 等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产 业 ;2012 年 中 也 提 出 将 新 兴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列 为 发 展 重 点 之 一 : 依 托 新 一 代 移 动 通 信 下 一 代 互 联 网 等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大 力 发 展 数 字 互 动 娱 乐 数 字 媒 体 数 字 出 版 移 动 支 付 位 置 服 务 社 交 网 络 服 务 等 基 于 网 络 的 信 息 服 务 2013 年 下 半 年, 国 家 进 一 步 出 台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信 息 消 费 扩 大 内 需 的 若 干 意 见, 其 中 明 确 指 出 : 加 快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演 进 升 级 增 强 信 息 供 给 能 力 培 育 信 息 消 费 需 求 提 升 公 共 服 务 信 息 化 水 平 加 强 信 息 消 费 环 境 建 设 完 善 支 持 政 策, 并 要 求 到 2015 年, 我 国 信 息 消 费 规 模 超 过 3.2 万 亿 元, 年 均 增 长 20% 以 上, 带 动 相 关 行 业 新 增 产 出 超 过 1.2 万 亿 元, 其 中 基 于 互 联 网 的 新 型 信 息 消 费 规 模 达 到 2.4 万 亿 元, 年 均 增 长 30% 以 上 以 上 所 列 的 一 系 列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产 业 政 策 均 为 移 动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起 到 了 良 好 的 铺 垫 作 用 在 当 前 三 网 融 合 互 联 网 通 信 快 速 发 展 的 历 史 机 遇 下, 顺 应 传 统 互 联 网 行 业 向 移 动 互 联 网 渗 透 的 大 趋 势 配 合 国 家 信 息 化 发 展 战 略 的 实 施 快 速 形 成 和 扩 大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和 市 场 占 有 率, 是 公 司 发 展 的 当 务 之 急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实 施 信 息 化 战 略 规 划 的 需 要, 有 力 地 支 持 了 国 家 与 地 方 制 订 的 一 系 列 产 业 政 策, 能 有 力 地 推 动 公 司 业 务 实 现 快 速 发 展 (2) 丰 富 公 司 经 营 模 式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需 要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经 营 主 体 的 综 合 竞 争 力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若 干 方 面 :1 良 好 的 用 户 基 础 ;2 海 量 的 信 息 资 源 平 台 ;3 丰 富 的 互 联 网 应 用 产 品 模 式 ;4 方 便 快 捷 且 高 效 的 信 息 服 务 水 平 公 司 凭 借 多 年 来 的 网 站 经 营, 实 现 了 四 川 全 省 新 闻 信 息 的 一 网 打 尽, 在 赢 得 良 好 市 场 口 碑 的 同 时, 也 积 累 了 大 量 的 用 户 资 源 然 而,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受 盈 利 模 式 限 制, 网 站 用 户 数 仅 仅 是 各 项 业 务 发 展 的 基 础, 并 不 足 以 支 持 企 业 的 长 期 发 展,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还 有 赖 于 多 种 形 式 的 业 务 经 营 模 式 的 开 展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公 司 将 为 用 户 提 供 多 种 形 式 的 综 合 应 用 服 务, 使 用 户 获 得 更 加 便 捷 的 信 息 获 取 渠 道 和 更 丰 富 的 生 活 娱 乐 产 品 应 用 新 体 验, 对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的 综 合 竞 1-1-402
争 力 具 有 不 可 忽 视 的 作 用 (3) 充 分 发 挥 公 司 信 息 内 容 优 势 的 需 要 公 司 在 多 年 的 经 营 过 程 中, 通 过 大 力 发 展 自 有 采 编 系 统, 加 强 人 员 采 编 能 力, 形 成 了 强 大 的 信 息 内 容 优 势 自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共 刊 发 文 字 约 620 万 条 图 片 275 万 张, 网 络 视 频 新 闻 60 万 余 条, 举 办 嘉 宾 访 谈 节 目 200 余 期, 合 计 开 办 了 约 200 份 手 机 报 产 品 目 前,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从 传 统 互 联 网 向 移 动 互 联 网 渗 透 的 趋 势 已 经 十 分 明 显, 公 司 有 必 要 进 一 步 利 用 内 容 资 源 的 信 息 价 值, 通 过 多 种 应 用 产 品 形 式, 打 造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本 项 目 将 在 公 司 现 有 应 用 产 品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用 户 的 接 受 程 度, 重 点 发 展 一 县 一 报 藏 彝 语 手 机 报 手 机 数 字 版 权 发 布 平 台 便 民 互 动 平 台 以 及 互 联 网 舆 情 服 务 等 五 大 类 移 动 互 联 网 信 息 应 用 产 品 通 过 以 上 移 动 互 联 网 综 合 应 用 产 品 的 大 力 推 广, 公 司 将 充 分 挖 掘 现 有 用 户 的 储 备 价 值, 最 大 程 度 发 挥 既 有 信 息 内 容 优 势, 为 实 现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再 上 新 台 阶 提 供 平 台 (4) 提 升 盈 利 水 平 掌 握 舆 论 主 动 权 的 需 要 目 前, 互 联 网 已 经 成 为 最 具 潜 力 的 新 兴 传 媒, 成 为 新 的 舆 论 阵 地 同 时, 针 对 特 定 人 群 的 互 联 网 舆 论 宣 传, 既 为 公 司 提 供 了 新 的 手 段 和 途 径, 同 时 也 使 人 们 接 受 信 息 的 途 径 发 生 很 大 变 化 主 动 占 领 这 个 意 识 形 态 工 作 的 新 阵 地, 抢 占 宣 传 的 制 高 点, 是 掌 握 工 作 主 动 权 的 迫 切 要 求, 也 是 提 高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先 进 文 化 能 力 的 一 个 重 要 方 面 努 力 开 创 我 国 网 络 文 化 建 设 的 新 局 面, 新 闻 网 站 自 然 承 担 着 最 重 要 的 职 责 和 任 务, 这 是 党 和 国 家 赋 予 它 的 历 史 使 命, 也 是 众 多 市 场 用 户 提 出 的 实 际 需 求, 更 是 公 司 提 升 盈 利 水 平 的 重 要 手 段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公 司 将 在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传 统 业 务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加 强 现 有 舆 情 服 务 的 技 术 水 平, 在 保 障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健 康 良 好 发 展 的 同 时, 为 公 司 创 造 新 的 盈 利 增 长 点, 有 利 于 公 司 进 一 步 激 发 活 力 增 强 竞 争 力 提 升 盈 利 水 平 提 高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做 大 做 强 网 络 媒 体, 使 公 司 发 展 成 为 四 川 省 建 设 和 谐 网 络 文 化 传 播 先 进 文 化 的 主 阵 地 3 项 目 实 施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1-403
(1) 本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随 着 我 国 网 民 规 模 的 不 断 增 长 和 互 联 网 应 用 类 型 的 不 断 丰 富, 互 联 网 市 场 经 济 规 模 也 不 断 增 长 根 据 艾 瑞 咨 询 的 最 新 研 究 显 示,2015 年 我 国 网 络 经 济 规 模 达 到 11,219 亿 元, 其 中 PC 网 络 经 济 约 占 61.3%; 移 动 网 络 经 济 约 占 38.7% 增 长 迅 速 艾 瑞 咨 询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我 国 网 络 经 济 规 模 将 持 续 增 长, 到 2018 年 将 达 到 2.7 万 亿 元, 其 中 移 动 网 络 经 济 的 比 重 将 呈 现 出 扩 大 趋 势, 到 2017 年 移 动 网 络 经 济 在 整 个 网 络 经 济 中 的 份 额 将 超 过 一 半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7,098 54.1% 59.3% 47.1% 21,353 38.7% 15,790 25.6% 11,219 17.1% 8,706 14.4% 11.6% 5,923 3,916 2,586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 2017E 2018E 70% 60% 50% 40% 30% 20% 10% 0% 互 联 网 经 济 规 模 移 动 网 络 占 比 数 据 来 源 : 艾 瑞 咨 询 1 手 机 阅 读 随 着 移 动 阅 读 基 础 条 件 的 不 断 完 善, 我 国 手 机 阅 读 市 场 呈 现 出 快 速 增 长 的 趋 势 易 观 国 际 的 研 究 数 据 显 示, 到 2015 年, 我 国 移 动 阅 读 用 户 数 7.4 亿 人 ; 移 动 阅 读 市 场 规 模 为 101 亿 元 伴 随 着 智 能 手 机 的 兴 起, 未 来 我 国 手 机 阅 读 市 场 仍 将 保 持 增 长 趋 势, 到 2017 年 市 场 规 模 预 计 将 达 到 156.9 亿 元 1-1-404
180 160 181.2% 156.9 200% 180% 140 120 100 80 60 40 20 0 160% 128.8 140% 101.0 120% 88.4 100% 80.1% 65.3% 80% 62.5 60% 34.7 41.4% 40% 21.0 27.5% 21.8% 7.5 20% 14.3% 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 2017E 市 场 规 模 ( 亿 元 ) 增 长 率 数 据 来 源 : 易 观 国 际 用 户 通 过 手 机 进 行 阅 读 的 场 景 以 移 动 场 景 居 多, 具 有 阅 读 次 数 多 单 次 时 间 短 的 特 点, 因 此 手 机 阅 读 的 内 容 通 常 较 为 短 小 报 纸 资 讯 类 内 容 是 用 户 在 手 机 上 阅 读 最 多 的 内 容 种 类 在 手 机 阅 读 市 场 中, 手 机 报 是 目 前 最 主 要 的 业 务 种 类 手 机 报 是 指 基 于 移 动 网 络 传 输, 并 在 手 机 上 进 行 阅 读 的 特 殊 包 装 后 的 电 子 报 纸 相 对 于 传 统 报 纸, 手 机 报 有 着 传 播 速 度 快 随 时 随 地 接 收 传 播 功 能 全 面 互 动 性 强 等 多 方 面 的 独 特 优 势 2 手 机 音 乐 随 着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等 移 动 终 端 设 备 的 逐 步 普 及, 以 及 移 动 网 络 带 宽 的 改 善, 移 动 互 联 网 用 户 群 体 持 续 增 长 此 外, 各 类 移 动 应 用 商 店 的 出 现 使 手 机 音 乐 客 户 端 获 得 了 快 速 普 及, 用 户 对 手 机 音 乐 的 获 取 也 更 为 方 便 在 上 述 有 利 因 素 的 影 响 下, 近 年 来 我 国 手 机 音 乐 市 场 规 模 迅 速 增 长 文 化 部 发 布 的 2014 中 国 网 络 音 乐 市 场 年 度 报 告 显 示, 2014 年 国 内 网 络 音 乐 市 场 规 模 达 到 74.1 亿 元, 较 2013 年 增 长 17.4% 从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看, 社 交 网 络 网 络 社 区 以 及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发 展 将 为 无 线 音 乐 带 来 新 的 发 展 机 遇 一 方 面, 社 交 网 络 和 网 络 社 区 为 音 乐 的 传 播 渠 道 和 服 务 模 式 带 来 了 新 的 变 革, 音 乐 分 享 在 微 博 社 区 游 戏 社 交 网 站 等 方 面 的 普 遍 应 用 极 大 地 促 进 了 包 括 无 线 音 乐 在 内 的 网 络 音 乐 市 场 的 发 展 ; 另 一 方 面, 移 动 网 络 环 境 日 趋 成 熟, 多 种 移 动 互 联 终 端 迅 速 普 及, 各 种 无 线 音 乐 应 用 层 出 不 穷, 这 些 新 应 用 使 得 无 线 音 乐 成 为 网 络 音 乐 市 场 中 最 具 增 长 力 的 细 分 领 域 1-1-405
3 移 动 网 络 广 告 随 着 移 动 媒 体 的 迅 速 发 展, 移 动 互 联 网 用 户 量 的 快 速 增 长, 网 民 行 为 向 移 动 端 迁 移, 推 动 移 动 网 络 广 告 市 场 的 发 展, 手 机 广 告 在 网 络 广 告 中 的 市 场 地 位 日 趋 重 要 艾 瑞 咨 询 研 究 数 据 显 示,2014 年 移 动 网 络 广 告 ( 包 括 手 机 和 平 板 电 脑 广 告 ) 宣 传 业 务 加 速 增 长, 市 场 规 模 达 到 323.9 亿 元, 比 2013 年 增 长 超 过 184%, 移 动 网 络 广 告 在 全 部 网 络 广 告 中 的 占 比 达 到 21.0% 2015 年 移 动 网 络 广 告 市 场 规 模 已 达 到 901.3 亿 元, 继 续 猛 增 178%, 占 整 体 网 络 广 告 市 场 的 规 模 也 达 到 了 43.1% 目 前, 移 动 营 销 产 业 链 上 的 投 放 工 具 优 化 工 具 检 测 工 具 等 不 断 涌 现, 但 尚 未 成 熟, 未 来 移 动 网 络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仍 有 很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预 计 到 2018 年 移 动 网 络 广 告 市 场 规 模 将 达 到 3,200 亿 元, 在 网 络 广 告 市 场 中 的 占 比 达 到 78% 3,500 3,000 184% 178% 3,267.3 200% 180% 160% 2,500 2,350.9 140% 2,000 1,500 1,000 500 0 100% 114% 1,565.5 79% 74% 901.3 50% 39% 323.9 114.0 14.9 29.8 53.2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 2017E 2018E 120% 100% 80% 60% 40% 20% 0% 移 动 网 络 广 告 市 场 规 模 ( 亿 元 ) 增 长 率 数 据 来 源 : 艾 瑞 咨 询 4 网 络 舆 情 服 务 目 前, 我 国 网 络 舆 情 服 务 业 尚 处 于 起 步 阶 段, 与 发 达 国 家 相 比, 存 在 对 舆 情 服 务 认 识 不 到 位 舆 情 服 务 市 场 不 够 规 范 舆 情 信 息 工 作 队 伍 建 设 力 度 不 够 等 问 题 造 成 以 上 问 题 的 原 因 包 括 :1) 我 国 网 络 舆 情 相 关 的 法 律 规 范 不 健 全, 准 入 机 制 不 完 善, 使 得 舆 情 服 务 机 构 良 莠 不 齐 ;2) 大 部 分 单 位 部 门 及 企 事 业 单 位 缺 乏 对 舆 情 服 务 的 正 确 认 识, 长 期 忽 视 对 舆 情 信 息 的 监 测 收 集 和 科 学 分 析 工 作, 有 效 信 息 不 能 得 到 充 分 利 用, 舆 情 应 对 能 力 相 对 缺 乏 1-1-406
近 年 来, 我 国 网 络 舆 情 服 务 市 场 取 得 了 一 定 的 进 步, 越 来 越 多 的 政 府 机 构 及 企 事 业 单 位 开 始 重 视 和 加 强 舆 情 信 息 工 作, 我 国 巨 大 的 网 络 舆 情 服 务 市 场 正 在 逐 渐 成 型 随 着 我 国 网 络 舆 情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市 场 准 入 机 制 的 逐 步 完 善, 未 来 舆 情 服 务 市 场 必 将 出 现 更 为 积 极 的 增 长 态 势 (2) 发 行 人 具 有 较 全 面 的 新 闻 信 息 业 务 经 营 资 质 截 止 目 前, 公 司 已 具 备 的 经 营 资 质 包 括 :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许 可 证 互 联 网 出 版 许 可 证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视 听 节 目 许 可 证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 短 信 息 类 服 务 计 入 代 码 使 用 证 书 等 以 上 资 质 的 取 得, 确 保 了 公 司 能 够 顺 利 开 展 新 闻 采 编 经 营 性 网 站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等 一 系 列 业 务 活 动 本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各 项 子 业 务 均 在 此 范 围 之 内, 具 有 合 法 合 规 性 (3) 发 行 人 拥 有 优 质 的 营 销 资 源 和 强 大 的 用 户 基 础 公 司 历 来 十 分 重 视 营 销 渠 道 的 建 设 十 几 年 来, 公 司 在 逐 步 开 展 业 务 的 同 时, 不 断 加 大 市 场 团 队 建 设 和 营 销 渠 道 建 设, 目 前, 公 司 与 四 川 省 内 各 移 动 电 信 运 营 商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借 助 四 川 移 动 四 川 电 信 等 电 信 运 营 商 渠 道 形 成 了 一 支 强 有 力 的 市 场 队 伍, 建 立 了 覆 盖 四 川 全 省 的 推 广 网 络 截 止 2015 年 末, 公 司 市 场 营 销 团 队 员 工 有 110 名, 其 中 大 多 数 均 为 在 公 司 服 务 多 年 的 老 员 工, 市 场 营 销 基 础 十 分 稳 定 用 户 基 础 方 面, 目 前 公 司 已 拥 有 网 站 论 坛 用 户 约 650 万 户 手 机 用 户 超 过 6,100 万 户, 具 备 良 好 的 用 户 基 础, 随 着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体 系 的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完 善, 募 投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各 项 子 业 务 将 顺 利 开 展 (4) 发 行 人 拥 有 良 好 的 产 品 基 础 和 实 践 经 验 公 司 自 1999 年 开 展 业 务 以 来, 在 互 联 网 新 闻 领 域 得 到 长 足 发 展 的 同 时, 致 力 于 为 互 联 网 用 户 及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优 质 的 增 值 业 务 服 务 经 过 多 年 来 的 持 续 经 营, 公 司 已 经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业 务 经 验 及 成 果, 具 备 良 好 的 业 务 和 市 场 基 础 1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比 较 丰 富, 能 够 满 足 用 户 多 种 需 求 公 司 通 过 长 期 深 入 的 市 场 调 查, 及 时 掌 握 用 户 现 实 需 求, 开 发 多 种 形 式 产 品 应 用, 将 大 众 需 要 的 信 息 及 时 准 确 地 传 递 给 用 户, 减 少 用 户 获 取 信 息 的 时 间 成 本 其 中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产 品 有 短 彩 信 四 川 手 机 报, 同 时 麻 辣 论 坛 作 为 四 川 省 最 大 的 网 络 社 区 1-1-407
之 一, 通 过 聚 集 大 量 人 气, 能 够 为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及 时 反 映 并 跟 踪 解 决 一 系 列 民 生 问 题 此 外, 近 年 来 公 司 已 开 发 出 包 括 视 频 音 乐 APP 等 多 种 形 式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未 来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2 高 质 量 的 本 地 化 服 务 更 切 合 用 户 实 际 需 求 公 司 根 据 四 川 省 当 地 市 场 的 实 际 情 况 推 出 适 合 用 户 需 求 的 多 种 服 务, 并 通 过 本 地 化 服 务 提 升 服 务 质 量 和 效 率, 更 容 易 吸 引 大 量 的 客 户 公 司 立 足 于 四 川 本 地 21 个 地 市, 建 立 分 站 子 频 道 48 个 通 过 与 各 级 地 市 州 宣 传 部 日 报 社 紧 密 合 作,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比 较 权 威 高 效 的 本 地 化 服 务 网 络 4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旨 在 打 造 多 元 化 移 动 互 联 网 平 台, 为 用 户 提 供 内 容 丰 富 的 新 一 代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公 司 通 过 与 基 础 电 信 运 营 商 合 作, 向 移 动 互 联 网 用 户 提 供 一 县 一 报 藏 彝 语 手 机 报 手 机 数 字 版 权 发 布 平 台 便 民 互 动 平 台 以 及 互 联 网 舆 情 服 务 等 丰 富 的 信 息 娱 乐 和 个 性 化 服 务, 并 通 过 购 置 一 系 列 相 关 软 硬 件 设 备, 进 一 步 支 撑 产 品 应 用 场 景, 拓 展 新 的 产 品 类 型, 确 保 实 现 公 司 的 长 期 可 持 续 发 展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1) 一 县 一 报 一 县 一 报 业 务 是 公 司 通 过 与 用 户 手 机 绑 定 的 电 子 邮 箱 移 动 办 公 终 端 系 统 及 多 功 能 互 动 平 台, 为 四 川 省 内 181 个 县 ( 区 市 ) 的 人 民 政 府 提 供 的 包 括 手 机 报 办 公 自 动 化 管 理 系 统 ( 在 线 信 息 组 内 交 流 短 信 群 发 资 料 共 享 文 件 传 递 等 ) 在 内 的 信 息 化 建 设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一 县 一 报 的 服 务 体 系 由 内 刊 手 机 报 本 地 公 共 手 机 报 和 内 部 办 公 系 统 三 部 分 构 成 其 中 内 刊 手 机 报 针 对 该 县 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内 部 发 行 ; 本 地 公 共 手 机 报 针 对 该 县 所 有 手 机 用 户 发 行 ; 内 部 办 公 系 统 针 对 该 县 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分 级 分 权 限 分 单 位 建 立 一 县 一 报 将 办 公 文 件 审 批 信 息 化 安 全 内 部 学 习 等 内 容 全 面 集 成 至 移 动 终 端, 大 幅 度 提 高 了 政 府 办 公 效 率 在 突 发 事 件 发 生 时, 各 政 府 能 够 实 时 掌 控 舆 情 并 能 及 时 将 信 息 传 达 至 内 部 职 工 做 好 应 急 处 理 方 案 同 时, 手 机 报 及 相 关 办 公 系 统 可 区 别 内 外 信 息 并 遵 从 各 单 位 保 密 原 则, 对 该 县 普 通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本 地 化 新 闻 手 机 报 订 阅 服 务 (2) 藏 彝 语 手 机 报 1-1-408
藏 彝 语 手 机 报 是 公 司 为 四 川 省 涉 藏 地 区 ( 主 要 包 括 甘 孜 阿 坝 凉 山 等 ) 的 藏 彝 族 用 户 提 供 的 一 种 以 民 族 语 言 文 字 和 图 片 等 形 式 为 传 播 途 径 的 综 合 信 息 业 务 该 业 务 针 对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地 貌 复 杂 人 口 分 布 极 不 均 衡 游 牧 流 动 范 围 广 泛 传 统 媒 体 覆 盖 难 度 大 的 现 状, 通 过 无 线 传 播 方 式, 利 用 公 司 已 有 软 件 开 发 资 源, 开 发 一 系 列 藏 语 彝 语 手 机 应 用 程 序 ( 基 于 android 和 ios 系 统 ), 并 定 制 开 发 一 批 内 置 藏 彝 语 新 闻 资 讯 及 应 用 的 专 用 终 端 设 备, 为 用 户 提 供 藏 彝 语 新 闻 手 机 报 藏 彝 语 手 机 游 戏 藏 彝 语 翻 译 客 户 端 等 本 地 化 新 闻 资 讯 及 产 品 应 用 服 务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业 务 管 理 平 台 用 户 管 理 平 台 文 件 管 理 平 台 手 机 报 编 辑 发 布 平 台 计 费 管 理 控 制 平 台, 以 及 相 应 的 网 络 支 持 系 统 等 通 过 该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能 够 及 时 有 效 地 为 广 大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传 播 最 新 的 国 家 政 策 及 新 闻 资 讯, 为 维 护 藏 区 和 平 稳 定 发 展 提 供 重 要 的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3) 手 机 数 字 版 权 发 布 平 台 手 机 数 字 版 权 发 布 平 台 是 一 个 以 文 字 音 频 和 视 频 等 多 媒 体 为 核 心 的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平 台, 通 过 整 合 书 籍 报 刊 杂 志 铃 声 音 乐 MTV 等 多 种 形 式 的 电 子 刊 物 和 音 视 频 产 品, 为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在 线 获 取 或 下 载 服 务 该 业 务 通 过 购 买 版 权 或 将 自 主 采 编 内 容 整 合 进 数 据 库, 并 通 过 业 务 分 成 模 式 与 四 川 移 动 四 川 电 信 四 川 联 通 的 众 多 产 品 和 业 务 进 行 合 作, 可 针 对 四 川 党 政 系 统 提 供 必 读 书 籍 文 件 刊 物 的 电 子 版 阅 读 下 载 服 务, 同 时 为 广 大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手 机 音 乐 手 机 阅 读 等 丰 富 多 样 的 手 机 娱 乐 产 品 服 务 (4) 便 民 互 动 平 台 便 民 互 动 平 台 是 一 种 为 手 机 用 户 实 时 提 供 集 交 通 路 况 天 气 预 报 生 活 资 讯 等 日 常 生 活 相 关 综 合 信 息 的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该 业 务 是 在 公 司 现 有 的 麻 辣 微 博 业 务 模 式 和 运 营 经 验 基 础 上 进 行 全 面 升 级 改 造 或 重 建, 通 过 对 系 统 架 构 进 行 全 面 重 构, 实 现 集 WEB WAP 手 机 客 户 端 于 一 体 的 便 民 互 动 服 务 平 台, 最 终 实 现 整 个 四 川 省 各 级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及 社 会 服 务 窗 口 单 位 的 多 点 认 证 接 入 便 民 信 息 认 证 发 布, 以 及 网 友 按 区 域 按 信 息 类 别 自 主 浏 览 或 订 阅 当 地 便 民 资 讯 等 实 用 功 能 (5) 互 联 网 舆 情 服 务 本 项 目 旨 在 提 高 集 团 整 体 的 舆 情 服 务 水 平, 进 一 步 加 强 公 司 舆 情 信 息 采 集 分 析 管 理 的 效 率, 促 进 舆 情 服 务 业 务 更 好 更 快 的 发 展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互 联 网 舆 情 采 1-1-409
集 搜 索 系 统 建 设 互 联 网 舆 情 数 据 分 析 系 统 建 设 互 联 网 舆 情 内 容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互 联 网 舆 情 报 告 生 成 及 客 户 端 系 统 建 设 等 四 个 方 面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采 集 系 统 依 托 公 司 互 联 网 云 计 算 中 心 的 优 质 计 算 能 力, 为 从 事 舆 情 工 作 的 人 员 提 供 专 业 化 的 互 联 网 舆 情 信 息 收 集 研 判 辅 助 应 用 平 台 具 有 覆 盖 新 闻 论 坛 博 客 微 博 SNS 等 各 类 网 络 社 区 信 息 采 集 能 力 ; 提 供 6 类 监 测 项 目, 以 高 效 安 全 稳 定 的 技 术 力 量 保 障 网 络 舆 情 管 理 工 作 基 础 信 息 源 的 及 时 完 整 准 确 互 联 网 舆 情 数 据 分 析 系 统 通 过 9 大 类 分 析 工 具 和 35 种 分 析 方 法 全 面 支 撑 舆 情 研 判 工 作, 具 备 正 负 面 判 断 时 间 段 规 划 预 警 专 报 日 \ 周 \ 月 报 等 多 种 报 警 模 板 配 置 的 邮 件 报 警 功 能 系 统 通 过 对 海 量 数 据 的 提 取 筛 选 和 专 业 软 件 及 算 法 的 支 持, 提 供 实 时 数 据 分 析 互 联 网 内 容 管 理 系 统 由 互 联 网 应 用 服 务 主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等 构 成, 其 主 要 功 能 是 根 据 客 户 要 求 采 集 可 用 信 息 和 数 据 进 行 加 工 处 理, 制 作 成 各 种 类 别 的 报 告 及 用 户 所 需 的 内 容, 完 成 所 需 发 送 的 内 容 制 作 和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互 联 网 舆 情 报 告 生 成 及 客 户 端 系 统 主 要 通 过 互 联 网 云 平 台, 提 供 给 用 户 及 时 了 解 网 络 舆 情 的 通 道 用 户 可 通 过 PC 终 端, 移 动 终 端 等 及 时 获 取 由 互 联 网 舆 情 内 容 管 理 平 台 所 制 作 的 舆 情 分 析 报 告 和 信 息 提 示 5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及 预 期 收 益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22,257.99 万 元, 建 设 期 为 3 年 其 中, 第 一 年 投 资 为 13,286.45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59.69%; 第 二 年 投 资 为 6,866.13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30.85%; 第 三 年 投 资 为 2,105.41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9.46%, 预 计 税 后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24.00% 本 项 目 具 体 投 资 内 容 详 见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投 资 项 目 投 资 金 额 T1 年 T2 年 T3 年 合 计 占 项 目 总 资 金 比 例 1 场 地 购 置 及 装 修 2,364.30 - - 2,364.30 10.62% 2 设 备 购 置 1,759.21 1,865.18 741.79 4,366.18 19.62% 3 软 件 购 置 975.73 1,021.69 321.69 2,319.10 10.42% 5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3,499.55 3,979.26 1,041.93 8,520.74 38.28% 6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4,687.66 - - 4,687.66 21.06% 1-1-410
序 号 投 资 项 目 投 资 金 额 T1 年 T2 年 T3 年 合 计 占 项 目 总 资 金 比 例 项 目 总 投 资 13,286.45 6,866.13 2,105.41 22,257.99 100.00% 6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3 年, 工 程 计 划 从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的 36 个 月 内 建 设 完 成 并 竣 工 验 收 项 目 的 装 修 施 工 与 设 备 安 装 按 照 国 家 的 专 业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执 行, 项 目 具 体 的 实 施 进 度 安 排 如 下 所 示 : 进 度 阶 段 T1 年 T2 年 T3 年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购 买 场 地 清 理 场 地 工 程 及 设 备 招 标 装 修 工 程 设 备 采 购 及 安 装 调 试 人 员 招 聘 及 培 训 试 运 营 竣 工 验 收 正 式 营 业 7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本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位 于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公 司 拟 购 置 一 处 写 字 楼 用 于 项 目 办 公 场 地 和 部 分 机 房 建 设 用 途, 项 目 建 设 期 结 束 时, 本 项 目 使 用 房 屋 面 积 预 计 为 2,109 平 方 米 ( 二 )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本 项 目 拟 购 置 561 平 方 米 写 字 楼 用 于 项 目 办 公 场 地 和 部 分 机 房 建 设, 将 通 过 加 强 软 硬 件 设 备 和 人 员 投 入, 对 包 括 播 控 内 容 管 理 平 台 内 容 生 产 平 台 内 容 存 储 平 台 及 终 端 监 控 平 台 等 在 内 的 四 大 系 统 进 行 完 善 升 级, 建 立 覆 盖 基 层 政 务 办 理 场 所 社 区 办 事 处 等 区 域 的 基 层 宣 传 网 络, 并 通 过 在 以 上 特 定 区 域 大 面 积 安 置 多 媒 体 专 用 播 放 终 端, 构 建 辐 射 成 都 市 区 范 围 的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该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公 共 网 络 1-1-411
信 息 服 务 水 平, 丰 富 业 务 模 式, 促 进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快 速 发 展 2 项 目 背 景 及 必 要 性 分 析 (1) 大 幅 提 高 公 司 信 息 传 播 覆 盖 面 积 扩 大 公 司 影 响 力 的 需 要 互 联 网 媒 体 企 业 提 升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主 要 取 决 因 素 有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1 信 息 内 容 的 丰 富 性 ;2 产 品 应 用 和 服 务 的 多 样 性 ;3 用 户 获 取 渠 道 的 便 捷 性 本 项 目 通 过 在 基 层 政 务 办 理 场 所 社 区 街 道 办 事 处 辖 区 医 院 学 校 等 特 定 区 域 大 面 积 安 置 多 媒 体 专 用 播 放 终 端, 形 成 覆 盖 辐 射 成 都 市 区 范 围 的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将 大 幅 提 高 信 息 传 播 的 覆 盖 面 积 和 受 众 范 围, 进 一 步 提 高 用 户 获 取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的 便 捷 性, 从 而 极 大 地 提 高 公 司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市 场 影 响 力 (2) 提 高 信 息 传 播 能 力 和 传 播 效 率 适 应 当 前 信 息 传 播 发 展 趋 势 的 需 要 公 共 信 息 发 布 的 及 时 性 权 威 性 准 确 性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影 响 日 益 深 远, 互 联 网 技 术 能 快 捷 地 将 权 威 准 确 的 信 息 传 递 到 群 众 中, 妥 善 引 导 舆 论 降 低 舆 论 风 险 随 着 互 联 网 新 技 术 的 日 益 普 及 和 应 用 多 样 化, 互 联 网 技 术 在 信 息 传 播 中 扮 演 着 越 来 越 重 要 的 角 色 未 来, 通 过 网 络 新 媒 体 向 公 众 发 布 重 大 事 件 重 要 决 策 最 新 政 策, 将 成 为 党 和 政 府 引 导 舆 论 导 向 的 常 态 性 工 作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将 建 成 大 型 的 新 传 媒 内 容 生 产 基 地 和 播 控 平 台, 使 公 司 更 好 地 适 应 新 闻 媒 体 及 信 息 传 播 领 域 的 发 展 趋 势, 极 大 地 提 高 公 司 的 综 合 竞 争 能 力 此 外, 本 项 目 将 互 联 网 技 术 与 户 外 电 子 屏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等 终 端 相 结 合, 可 以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的 信 息 传 播 途 径, 并 有 效 地 提 升 公 司 的 信 息 传 播 能 力 和 传 播 效 率 (3) 扩 大 公 司 的 宣 传 效 应 实 现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目 标 的 需 要 公 司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形 成 覆 盖 广 大 城 乡 街 道 社 区 的 基 层 宣 传 网 络, 在 基 层 政 务 办 理 场 所 社 区 街 道 办 事 处 等 区 域 设 置 大 量 的 信 息 传 播 终 端, 从 而 极 大 地 提 高 公 司 与 人 民 群 众 的 实 时 接 触 能 力, 有 效 地 扩 大 公 司 的 信 息 传 播 能 力 和 宣 传 效 应, 提 高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开 拓 市 场 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提 供 有 力 支 持 此 外, 本 项 目 平 台 与 成 都 当 地 党 委 政 府 及 运 营 商 合 作, 利 用 全 市 现 有 的 互 联 网 及 移 动 互 联 网 资 源, 突 破 传 统 定 位, 赋 予 社 区 终 端 新 价 值 新 内 涵 和 新 功 能 公 司 通 过 本 项 目 平 台 可 以 向 成 都 乃 至 全 四 川 全 国 群 众 发 布 图 文 音 像 公 益 信 息, 宣 传 健 康 文 明 积 1-1-412
极 向 上 的 先 进 文 化, 切 实 为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提 供 更 多 更 好 的 信 息 资 讯 服 务, 有 效 占 领 成 都 1,400 多 万 人 的 信 息 舆 论 阵 地, 创 造 出 良 性 发 展 的 市 场 经 济 价 值 链, 赢 得 舆 论 阵 地 和 经 济 领 域 的 双 丰 收 (4) 进 一 步 提 升 盈 利 水 平 的 需 要 提 高 信 息 传 播 能 力 和 传 播 效 率 是 媒 体 企 业 实 现 文 化 建 设 责 任 的 重 要 方 式, 更 是 企 业 提 升 盈 利 水 平 的 一 项 重 要 手 段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公 司 能 够 在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传 统 业 务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一 项 新 的 业 态 内 容, 在 保 障 互 联 网 新 闻 信 息 传 播 业 务 健 康 良 好 发 展 的 同 时, 为 公 司 创 造 新 的 盈 利 增 长 点, 有 利 于 公 司 进 一 步 激 发 活 力 增 强 竞 争 力 提 升 盈 利 水 平 提 高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做 大 做 强 网 络 媒 体, 使 公 司 发 展 成 为 四 川 省 建 设 和 谐 网 络 文 化 传 播 先 进 文 化 的 主 阵 地 3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1) 户 外 电 子 屏 广 告 产 业 已 经 形 成 成 熟 的 盈 利 模 式,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良 好 目 前, 户 外 电 子 屏 广 告 产 业 的 盈 利 模 式 已 经 发 展 成 熟 随 着 文 化 传 播 业 和 电 子 信 息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近 几 年 我 国 户 外 电 子 屏 广 告 市 场 呈 现 出 快 速 发 展 的 趋 势 根 据 易 观 国 际 的 统 计 分 析,2006-2014 年, 我 国 户 外 电 子 屏 广 告 市 场 规 模 由 22.0 亿 元 迅 速 增 长 至 101.3 亿 元,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21.0% 基 于 本 项 目 平 台, 公 司 可 以 快 速 开 展 户 外 电 子 屏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形 成 稳 定 的 盈 利 模 式 ; 与 此 同 时 本 项 目 的 网 络 平 台 拥 有 广 泛 的 受 众 群 体, 本 项 目 的 信 息 传 播 方 式 也 易 于 被 广 告 业 主 认 可 接 受, 为 公 司 实 现 市 场 营 销 和 盈 利 目 标 提 供 有 利 条 件 (2) 公 司 拥 有 建 设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的 技 术 和 人 才 储 备 公 司 持 续 专 注 于 互 联 网 信 息 传 播 行 业 经 营 十 几 年, 通 过 不 断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人 才, 目 前 已 经 形 成 了 一 支 强 大 的 技 术 团 队, 并 已 建 设 了 部 分 基 础 网 络 设 施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在 业 务 开 展 的 过 程 中 积 累 了 一 大 批 网 络 及 终 端 设 备 关 键 技 术 开 发 经 验, 主 要 包 括 图 文 图 像 视 频 的 远 程 传 输 及 内 容 生 产 管 理 和 分 发 核 心 技 术 等, 此 为 本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打 下 了 良 好 的 技 术 基 础 (3) 公 司 具 有 优 良 的 党 政 沟 通 能 力, 资 源 独 特 公 司 长 期 服 务 于 四 川 各 地 党 政 机 关, 政 府 机 构, 拥 有 良 好 的 党 政 系 统 沟 通 能 力 和 条 1-1-413
件, 可 涉 足 普 通 传 媒 企 业 无 法 介 入 的 区 域, 形 成 独 特 优 势, 从 而 为 公 司 开 拓 市 场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实 现 发 展 目 标 提 供 有 利 条 件 (4) 公 司 现 有 的 业 务 平 台 为 建 设 提 供 了 便 利 条 件 作 为 四 川 地 区 主 流 媒 体 之 一, 公 司 有 着 众 多 的 新 闻 及 节 目 内 容 来 源, 具 有 制 作 优 质 互 联 网 新 闻 教 育 便 民 和 娱 乐 信 息 的 能 力 ; 与 此 同 时, 基 于 公 司 长 期 运 营 所 积 累 的 庞 大 用 户 资 源, 该 项 目 的 上 线 将 牢 牢 抓 住 受 众 眼 球, 为 业 务 的 顺 利 开 展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内 容 支 撑 4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旨 在 提 高 公 司 的 公 共 信 息 服 务 水 平, 提 升 影 响 力 和 传 播 力 水 平, 促 进 公 司 宣 传 业 务 更 好 更 快 地 发 展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公 共 信 息 发 布 内 容 管 理 平 台 建 设 公 共 信 息 发 布 生 产 平 台 建 设 公 共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存 储 数 据 库 建 设 及 公 共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通 信 及 监 控 平 台 建 设 等 四 个 方 面 (1) 公 共 信 息 发 布 内 容 管 理 平 台 公 共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内 容 管 理 平 台 依 托 互 联 网 云 计 算 中 心 的 优 质 计 算 能 力, 整 合 管 理 文 字 图 片 音 频 和 视 频 内 容 平 台 具 有 覆 盖 传 统 互 联 网 移 动 互 联 网 室 内 外 多 媒 体 终 端 的 能 力 平 台 通 过 提 供 全 媒 体 内 容 的 管 理 的 分 发, 确 保 信 息 稳 定 高 效 快 速 传 播 系 统 以 中 心 调 度 服 务 器 集 群 信 息 输 入 集 群 平 台 和 信 息 播 出 平 台 协 调 运 行, 完 成 全 媒 体 信 息 在 终 端 的 传 送 和 播 控 任 务 1-1-414
(2) 公 共 信 息 发 布 生 产 平 台 公 共 信 息 发 布 生 产 平 台 通 过 智 能 化 自 动 化 的 生 产 程 序 和 内 容 制 作 方 式, 将 传 统 的 文 字 图 片 音 视 频 内 容 和 数 据 转 换 成 新 媒 体 所 需 的 独 特 格 式 系 统 主 要 由 文 字 图 片 音 视 频 内 容 编 辑 集 群 视 频 内 容 转 换 应 用 服 务 器 集 群 及 相 关 集 群 工 具 构 成, 提 供 全 媒 体 内 容 的 生 产 和 入 库 工 作 (3) 公 共 信 息 内 容 存 储 平 台 公 共 信 息 内 容 存 储 平 台 由 文 字 图 片 存 储 服 务 器 视 频 块 内 容 存 储 服 务 器 主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等 构 成, 专 门 用 于 存 储 生 产 平 台 制 作 的 内 容 该 系 统 平 台 按 照 时 间 区 域 分 门 别 类 建 立 索 引 和 存 放 机 制, 以 便 于 内 容 的 管 理 检 索 提 取 和 发 布 (4) 公 共 信 息 内 容 网 络 及 监 控 平 台 公 共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平 台 采 用 最 新 的 CDN 及 分 布 式 计 算 构 架, 采 用 中 心 调 度 就 近 分 发 的 原 则, 在 CDN 网 络 上 进 行 内 容 的 传 输 和 同 步, 并 通 过 网 络 实 现 对 各 个 终 端 工 作 状 态 播 出 的 内 容 的 监 控 5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及 预 期 收 益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6,333.32 万 元, 建 设 期 为 3 年 其 中, 第 一 年 投 资 为 3,647.42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57.59%; 第 二 年 投 资 为 1,342.95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21.20%; 第 三 年 投 资 为 1,342.95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21.20%, 预 计 税 后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25.75% 本 项 目 具 1-1-415
体 投 资 内 容 详 见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投 资 项 目 投 资 金 额 T1 年 T2 年 T3 年 合 计 占 项 目 总 资 金 比 例 1 场 地 购 置 及 装 修 费 628.35 - - 628.35 9.92% 2 设 备 购 置 1,789.50 894.75 894.75 3,579.00 56.51% 3 软 件 购 置 83.55 41.78 41.78 167.10 2.64% 4 项 目 实 施 及 工 程 费 用 453.25 406.43 406.43 1,266.11 19.99% 5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692.77 - - 692.77 10.94% 项 目 总 投 资 3,647.42 1,342.95 1,342.95 6,333.32 100.00% 6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3 年, 工 程 计 划 从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的 36 个 月 内 建 设 完 成 并 竣 工 验 收 项 目 的 装 修 施 工 与 设 备 安 装 按 照 国 家 的 专 业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执 行, 项 目 具 体 的 实 施 进 度 安 排 如 下 所 示 : 进 度 阶 段 T1 年 T2 年 T3 年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购 买 场 地 清 理 场 地 工 程 及 设 备 招 标 装 修 工 程 设 备 采 购 及 安 装 调 试 人 员 招 聘 及 培 训 试 运 营 竣 工 验 收 正 式 营 业 7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本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位 于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公 司 拟 购 置 一 处 写 字 楼 用 于 项 目 办 公 场 地 和 部 分 机 房 建 设 用 途 项 目 建 设 期 结 束 时, 本 项 目 使 用 房 屋 面 积 预 计 为 561 平 方 米 ( 三 ) 技 术 平 台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1-1-416
本 项 目 旨 在 提 高 集 团 整 体 业 务 的 运 营 能 力 和 用 户 访 问 速 度, 促 进 业 务 快 速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拟 购 置 760 平 方 米 的 写 字 楼 用 于 项 目 办 公 场 地 和 部 分 机 房 建 设, 并 将 扩 充 技 术 团 队 引 进 一 系 列 软 硬 件 设 备 技 术 平 台 改 造 项 目 将 重 点 加 强 包 括 公 司 网 站 基 础 平 台 编 辑 平 台 业 务 系 统 技 术 团 队 在 内 的 各 共 性 基 础 平 台 的 建 设 和 关 键 核 心 技 术 的 融 合 与 此 同 时, 依 托 该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公 司 可 实 施 技 术 服 务 和 运 营 的 持 续 升 级 和 创 新, 为 未 来 业 务 的 扩 张 提 供 必 要 的 技 术 支 持 2 项 目 背 景 及 必 要 性 分 析 (1) 提 升 公 司 综 合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随 着 互 联 网 技 术 日 新 月 异 的 发 展, 我 国 互 联 网 行 业 呈 现 出 技 术 发 展 与 用 户 需 求 相 互 促 进 螺 旋 上 升 的 明 显 趋 势 新 技 术 在 不 断 满 足 用 户 更 多 需 求 和 降 低 企 业 运 营 成 本 的 同 时, 也 对 企 业 的 经 营 管 理 和 技 术 水 平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只 有 不 断 加 大 新 技 术 的 研 发 投 入 及 时 跟 进 互 联 网 技 术 的 革 新, 以 满 足 互 联 网 用 户 新 的 更 广 泛 的 需 求, 企 业 才 能 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立 于 不 败 之 地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开 展 在 产 品 开 发 信 息 挖 掘 及 分 析 等 方 面 对 相 关 互 联 网 技 术 提 出 了 很 高 的 要 求, 如 果 无 法 及 时 跟 进 互 联 网 技 术 的 革 新, 公 司 将 可 能 面 临 技 术 水 平 落 后 业 务 模 式 单 一 产 品 服 务 缺 乏 亮 点 运 营 成 本 高 于 竞 争 对 手 等 风 险, 从 而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削 弱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2) 提 升 网 站 灾 备 能 力 以 满 足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是 吸 引 用 户 提 升 企 业 市 场 形 象 和 知 名 度 的 重 要 平 台, 其 安 全 平 稳 的 运 行 关 系 着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开 展 网 站 灾 备 能 力 的 提 升 对 公 司 整 体 业 务 具 有 无 可 替 代 的 支 撑 作 用 一 旦 网 站 系 统 因 灾 害 停 止 运 行, 公 司 运 营 将 面 临 极 其 严 重 的 后 果 公 司 目 前 的 网 站 灾 备 能 力 仅 与 现 阶 段 网 站 用 户 数 量 相 匹 配,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和 用 户 人 数 的 持 续 扩 大, 相 应 的 基 础 设 施 和 服 务 亦 需 扩 充 和 升 级 (3)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需 要 新 媒 体 企 业 的 企 业 价 值 的 实 现 主 要 取 决 于 能 否 为 用 户 提 供 高 效 便 捷 的 综 合 性 服 务 体 验 目 前, 公 司 各 业 务 系 统 间 数 据 的 共 享 性 和 同 步 性 还 有 待 改 善, 如 : 信 息 采 编 系 统 按 业 务 类 别 分 为 四 川 新 闻 网 麻 辣 社 区 和 四 川 手 机 报 等 三 块 内 容, 分 别 存 放 于 不 同 的 服 务 器, 这 给 公 司 的 信 息 协 调 处 理 带 来 不 便 通 过 技 术 平 台 的 改 造 升 级,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改 1-1-417
善 网 站 架 构 增 加 业 务 种 类 提 升 服 务 质 量, 为 用 户 提 供 更 加 优 质 的 网 站 功 能 和 用 户 体 验, 从 而 增 加 用 户 点 击 率 和 在 网 站 停 留 的 时 间, 为 公 司 带 来 更 多 的 广 告 收 入, 并 进 一 步 提 升 网 站 的 盈 利 能 力 3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1)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大 力 支 持 互 联 网 产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随 着 互 联 网 用 户 普 及 率 的 逐 步 提 升, 互 联 网 相 关 产 业 迅 速 发 展, 目 前 已 经 成 为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重 要 推 动 力 之 一 我 国 政 府 对 此 高 度 重 视, 先 后 颁 布 了 多 项 政 策 法 规, 大 力 支 持 互 联 网 相 关 产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2006 年 5 月, 信 息 产 业 部 发 布 信 息 产 业 科 技 发 展 十 一 五 规 划 和 2020 年 中 长 期 规 划 纲 要, 网 络 和 通 信 技 术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被 列 为 要 在 未 来 5-15 年 发 展 的 重 点 2009 年 4 月, 国 务 院 发 布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明 确 指 出 要 在 通 信 设 备 信 息 服 务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等 领 域 培 育 新 的 增 长 点, 加 速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大 力 推 动 业 务 创 新 和 服 务 模 式 创 新, 强 化 信 息 技 术 在 经 济 社 会 领 域 的 运 用, 积 极 采 用 信 息 技 术 改 造 传 统 产 业, 以 新 应 用 带 动 新 增 长, 建 立 内 容 终 端 传 输 运 营 企 业 相 互 促 进 共 赢 发 展 的 新 体 系 2012 年 2 月,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发 布 的 国 家 十 二 五 时 期 文 化 改 革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将 传 播 体 制 建 设 列 为 发 展 重 点 : 加 强 重 要 新 闻 媒 体 建 设 坚 持 马 克 思 主 义 新 闻 观, 牢 牢 把 握 正 确 导 向 以 党 报 党 刊 通 讯 社 电 台 电 视 台 为 主, 整 合 都 市 类 媒 体 网 络 媒 体 等 宣 传 资 源, 调 整 和 完 善 媒 体 的 布 局 和 结 构, 构 建 统 筹 协 调 责 任 明 确 功 能 互 补 覆 盖 广 泛 富 有 效 率 的 舆 论 引 导 格 局, 不 断 壮 大 主 流 舆 论, 提 高 舆 论 引 导 的 及 时 性 权 威 性 和 公 信 力 影 响 力 加 强 新 兴 媒 体 建 设 认 真 贯 彻 积 极 利 用 科 学 发 展 依 法 管 理 确 保 安 全 的 方 针, 加 强 互 联 网 等 新 兴 媒 体 建 设, 鼓 励 支 持 国 有 资 本 进 入 新 兴 媒 体, 做 强 重 点 新 闻 网 站, 形 成 一 批 在 国 内 外 有 较 强 影 响 力 的 综 合 性 网 站 和 特 色 网 站, 发 挥 主 要 商 业 网 站 建 设 性 作 用, 培 育 一 批 网 络 内 容 生 产 和 服 务 骨 干 企 业 打 造 一 批 具 有 中 国 气 派 体 现 时 代 精 神 的 网 络 文 化 品 牌 2012 年 5 月, 工 信 部 发 布 的 通 信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将 全 面 深 化 信 息 服 务 应 用 列 为 发 展 重 点 : 推 动 传 统 产 业 升 级 积 极 推 动 信 息 通 信 技 术 与 传 统 工 业 技 术 生 产 制 造 经 营 管 理 流 程 和 企 业 组 织 模 式 深 度 融 合, 发 展 生 产 性 信 息 服 务 大 力 推 进 信 息 通 1-1-418
信 技 术 在 教 育 医 疗 社 会 保 障 社 区 服 务 等 社 会 公 共 服 务 领 域 的 应 用, 发 展 民 生 性 信 息 服 务 2013 年 8 月, 国 务 院 发 布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信 息 消 费 扩 大 内 需 的 若 干 意 见, 意 见 指 出 未 来 将 加 强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加 快 信 息 产 业 优 化 升 级, 大 力 丰 富 信 息 消 费 内 容, 提 高 信 息 网 络 安 全 保 障 能 力, 建 立 促 进 信 息 消 费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的 长 效 机 制, 推 动 面 向 生 产 生 活 和 管 理 的 信 息 消 费 快 速 健 康 增 长, 为 经 济 平 稳 较 快 发 展 和 民 生 改 善 发 挥 更 大 作 用 (2) 发 行 人 具 有 强 大 的 技 术 团 队 和 技 术 储 备 公 司 持 续 专 注 于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行 业 经 营 十 几 年, 通 过 不 断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人 才, 目 前 已 经 形 成 了 一 支 强 大 的 技 术 团 队, 截 止 2015 年 末, 公 司 技 术 团 队 人 员 合 计 38 名, 且 大 多 数 具 有 多 年 业 内 技 术 服 务 经 验, 这 为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的 开 展 奠 定 了 扎 实 的 人 才 基 础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建 立 和 掌 握 包 括 新 闻 内 容 管 理 平 台 点 击 率 统 计 系 统 新 闻 评 论 系 统 新 闻 直 播 系 统 在 内 的 多 个 业 务 平 台 和 以 多 通 道 路 由 分 流 技 术 大 数 据 检 索 技 术 系 统 单 点 登 录 技 术 等 为 代 表 的 一 大 批 业 务 开 展 关 键 技 术, 以 上 为 本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打 下 了 良 好 的 技 术 基 础 (3) 互 联 网 行 业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中 国 互 联 网 络 信 息 中 心 第 22 次 中 国 互 联 网 络 发 展 状 况 统 计 报 告 显 示 :2008 年 我 国 网 民 数 量 达 到 了 2.53 亿, 首 次 大 幅 度 超 过 美 国, 跃 居 世 界 第 一 位 中 国 互 联 网 络 信 息 中 心 公 布 的 统 计 数 据 显 示, 截 至 到 2015 年 末, 我 国 网 民 数 量 达 到 6.88 亿 人, 互 联 网 普 及 率 已 经 达 到 50.3% 与 此 同 时, 农 村 网 民 数 量 达 到 1.95 亿 人, 占 中 国 网 民 人 数 的 28.4%, 未 来 尚 有 巨 大 的 增 长 空 间 与 潜 力 随 着 我 国 居 民 消 费 习 惯 的 变 化 和 对 互 联 网 的 依 赖 程 度 逐 渐 提 高, 未 来, 尤 其 是 在 农 村 地 区, 我 国 互 联 网 的 普 及 率 还 将 继 续 快 速 提 升 在 当 前 互 联 网 应 用 种 类 逐 渐 多 样 化 和 付 费 服 务 不 断 增 加 传 统 媒 体 加 快 向 新 媒 体 转 移 广 告 宣 传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的 新 形 势 下, 互 联 网 行 业 未 来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可 期, 此 为 本 项 目 技 术 平 台 的 改 造 升 级 奠 定 良 好 的 市 场 环 境 4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基 础 平 台 建 设 编 辑 平 台 建 设 业 务 系 统 建 设 和 技 术 团 队 1-1-419
建 设 等 四 个 部 分 通 过 将 以 上 若 干 平 台 和 公 司 现 有 关 键 核 心 技 术 相 融 合, 公 司 的 技 术 服 务 水 平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以 满 足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需 求 (1) 基 础 平 台 建 设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建 设 和 升 级 网 站 IDC 建 设 完 善 网 站 灾 备 中 心 和 组 建 国 内 节 点 1 建 设 和 升 级 网 站 IDC 核 心 机 房 IDC 核 心 机 房 升 级, 主 要 是 扩 容 网 络 设 备 和 带 宽 核 心 IDC 和 网 站 办 公 场 所 之 间, 采 用 电 信 光 纤 专 线 互 联, 以 满 足 数 据 传 输 同 步 等 对 带 宽 的 高 要 求 1-1-420
2 设 网 站 灾 备 中 心 在 现 有 的 技 术 资 金 支 持 和 风 险 评 估 情 况 下, 公 司 需 拥 有 一 定 级 别 的 数 据 级 灾 备 能 力, 保 证 重 要 应 用 数 据 有 完 整 安 全 的 备 份 ; 保 证 系 统 在 异 地 有 完 整 的 在 线 整 体 灾 备 方 案, 可 随 时 切 换 甚 至 同 时 在 线 服 务 ; 同 时 保 证 未 来 通 过 加 大 投 入, 达 到 数 据 零 丢 失 的 灾 备 级 别 本 项 目 按 照 1:2 的 设 计 原 则 建 立 灾 备 中 心, 日 常 灾 备 中 心 以 一 个 节 点 的 形 式 运 行, 具 有 分 担 主 站 IDC 中 心 的 访 问 量 的 功 能 ; 在 灾 难 发 生 时, 可 以 保 证 重 要 服 务 不 中 断 运 行 或 者 在 最 短 时 间 内 切 换 恢 复 运 行 在 项 目 建 设 中, 灾 备 中 心 需 要 部 署 发 布 系 统 数 据 库 系 统 DNS 系 统 和 安 全 系 统 1-1-421
3 设 国 内 网 站 节 点 随 着 互 联 网 的 高 速 发 展 带 宽 日 益 提 高 网 络 覆 盖 率 逐 步 扩 大, 公 司 只 需 要 在 少 数 城 市 建 设 CDN 节 点, 就 可 以 基 本 满 足 全 国 大 多 数 地 区 访 问 的 目 的 根 据 国 内 网 民 相 对 集 中 区 域, 该 项 目 将 选 定 国 内 6 个 城 市 为 主 要 节 点 : 北 京 节 点, 负 责 华 北 和 东 北 地 区 访 问 ; 上 海 节 点, 负 责 华 东 地 区 访 问 ; 济 南 节 点, 负 责 华 中 地 区 访 问 ; 广 州 节 点, 负 责 华 南 东 南 沿 海 地 区 访 问 ; 西 安 节 点, 负 责 中 西 部 地 区 访 问 ; 拉 萨 节 点, 负 责 西 部 地 区 访 问 ; 成 都 主 站 为 中 心 节 点, 负 责 西 南 地 区 访 问 和 数 据 分 发 本 项 目 中, 每 个 CDN 节 点 初 步 设 计 承 担 的 访 问 量 为 500-1,000 万, 未 来 可 根 据 访 问 量 需 求, 再 进 行 扩 容 增 加 负 载 均 衡 能 力 (2) 编 辑 系 统 和 业 务 系 统 建 设 编 辑 系 统 建 设 主 要 包 括 开 发 新 的 编 辑 平 台 以 及 整 合 老 编 辑 平 台 ; 业 务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网 站 运 维 综 合 平 台 建 设 和 网 站 视 频 系 统 规 划 等 1 新 的 编 辑 平 台 后 端 系 统 网 站 现 有 的 编 辑 平 台 后 端 系 统 使 用 时 间 较 长, 很 多 当 时 较 为 先 进 的 功 能 和 设 计 理 念, 现 如 今 已 出 现 过 时 和 落 后 等 问 题 开 发 新 的 编 辑 平 台 后 端 系 统, 能 够 更 好 地 结 合 当 前 互 联 网 媒 体 的 发 展 趋 势, 最 大 化 满 足 互 联 网 媒 体 的 编 辑 需 求 通 过 整 合 新 老 编 辑 后 台, 实 现 编 辑 后 台 的 可 兼 容 性 共 通 性 实 用 性 达 到 最 大 化, 从 而 避 免 后 台 切 换 可 能 带 来 的 问 题 1-1-422
2 视 频 系 统 规 划 建 设 网 络 视 频 一 直 是 公 司 重 点 发 展 的 业 务 内 容 公 司 目 前 已 拥 有 一 批 知 名 度 较 高 的 网 络 视 频 栏 目, 并 与 国 内 一 批 大 型 视 频 网 站 保 持 密 切 合 作 关 系 除 视 频 相 关 的 设 备 和 视 频 运 营 必 备 的 带 宽 之 外, 本 项 目 还 将 建 立 一 个 完 善 的 视 频 存 储 编 辑 和 发 布 的 技 术 平 台, 以 支 撑 具 有 年 处 理 视 频 1.5 万 小 时 的 媒 资 管 理 系 统 和 网 络 编 辑 发 布 合 作 系 统, 从 而 实 现 四 川 新 闻 网 在 视 频 系 统 上 全 数 字 化 采 集 和 管 理 (3) 技 术 团 队 建 设 目 前, 公 司 的 技 术 团 队 已 不 能 满 足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求, 本 项 目 计 划 增 加 技 术 研 发 运 维 人 员 80 人, 以 匹 配 公 司 技 术 平 台 整 体 性 升 级 该 80 人 团 队 分 布 如 下 : 1 视 频 业 务 支 撑 根 据 视 频 业 务 的 发 展 需 求, 成 立 规 模 为 7 人 的 视 频 技 术 开 发 小 组, 负 责 视 频 业 务 的 系 统 维 护 和 日 常 开 发 工 作 2 编 辑 平 台 研 发 计 划 由 30 人 左 右 的 团 队 专 门 从 事 新 的 编 辑 后 台 开 发 和 老 后 台 整 合 工 作 3 后 台 系 统 运 维 计 划 由 13 人 左 右 的 团 队 负 责 信 息 技 术 网 络 安 全 存 储 监 控 资 产 管 理 以 及 其 他 业 务 系 统 支 撑 等 运 维 工 作 4 技 术 研 发 计 划 由 20 人 左 右 的 团 队 负 责 技 术 情 报 收 集 新 技 术 研 究 新 产 品 策 划 以 及 网 站 系 统 上 线 的 评 估 等 工 作 5 产 品 销 售 计 划 由 10 人 左 右 的 团 队 负 责 自 主 研 发 产 品 的 销 售 工 作 5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8,901.88 万 元, 建 设 期 为 3 年 其 中, 第 一 年 投 资 为 2,518.88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28.30%; 第 二 年 投 资 为 3,155.8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35.45%; 第 三 年 投 资 为 3,227.21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36.25% 本 项 目 具 体 投 资 内 容 详 见 下 表 : 1-1-423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投 资 项 目 投 资 金 额 T1 年 T2 年 T3 年 合 计 占 项 目 总 资 金 比 例 1 场 地 购 置 及 装 修 760.00 92.00 852.00 9.57% 2 设 备 购 置 865.80 1,385.28 1,212.12 3,463.20 38.90% 3 软 件 购 置 393.08 628.92 550.31 1,572.30 17.66% 4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500.00 1,049.60 1,464.78 3,014.38 33.86% 项 目 总 投 资 2,518.88 3,155.80 3,227.21 8,901.88 100.00% 6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3 年, 工 程 计 划 从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的 36 个 月 内 建 设 完 成 并 竣 工 验 收 项 目 的 装 修 施 工 与 设 备 安 装 按 照 国 家 的 专 业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执 行, 项 目 具 体 的 实 施 进 度 安 排 如 下 所 示 : 进 度 阶 段 T1 年 T2 年 T3 年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购 买 场 地 清 理 场 地 工 程 及 设 备 招 标 装 修 工 程 设 备 采 购 及 安 装 调 试 人 员 招 聘 及 培 训 竣 工 验 收 7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本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位 于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公 司 拟 购 置 一 处 写 字 楼 用 于 项 目 办 公 场 地 和 部 分 机 房 建 设 用 途, 项 目 建 设 期 结 束 时, 本 项 目 使 用 房 屋 面 积 预 计 为 760 平 方 米 8 项 目 对 发 行 人 未 来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为 非 盈 利 型 项 目, 不 单 独 核 算 投 资 效 益 项 目 投 资 目 的 是 为 公 司 未 来 开 拓 新 的 技 术 市 场 领 域, 实 现 公 司 产 品 和 服 务 多 元 化 目 标 提 供 全 面 平 台 支 持 项 目 短 期 内 对 公 司 利 润 不 会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随 着 项 目 的 建 设 实 施, 未 来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水 平 将 逐 步 提 高, 预 计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1-1-424
( 四 ) 全 媒 体 采 编 平 台 扩 充 升 级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本 项 目 旨 在 提 高 公 司 新 闻 采 编 能 力, 加 强 公 司 新 闻 内 容 优 势 公 司 拟 购 置 1,131 平 方 米 写 字 楼 用 于 项 目 办 公 场 地 和 部 分 机 房 建 设 用 途, 通 过 扩 充 采 编 类 人 员 储 备, 并 引 进 一 系 列 软 硬 件 设 备, 进 一 步 完 善 采 编 系 统 内 容 存 储 平 台 内 容 分 发 平 台 和 新 媒 体 主 干 平 台 建 设, 为 公 司 未 来 业 务 扩 张 提 供 必 要 的 内 容 支 持 2 项 目 背 景 及 必 要 性 分 析 (1)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扩 张 的 需 要 新 闻 信 息 内 容 作 为 新 闻 网 站 价 值 链 的 源 头, 在 公 司 业 务 模 块 中 具 有 重 要 地 位 新 闻 内 容 的 丰 富 性 快 捷 性 互 动 性 是 公 司 获 取 用 户 的 重 要 渠 道 公 司 目 前 的 采 编 平 台 主 要 分 成 四 川 新 闻 网 采 编 平 台 麻 辣 社 区 采 编 平 台 四 川 手 机 报 采 编 平 台 等, 规 模 偏 小 且 资 源 分 散, 不 利 于 公 司 业 务 的 进 一 步 扩 张 随 着 公 司 近 几 年 的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各 类 软 硬 件 设 施 已 经 趋 于 饱 和, 急 需 进 一 步 引 进 设 备 和 人 员, 加 强 采 编 能 力 的 建 设 (2) 提 升 信 息 快 速 处 理 能 力 以 适 应 互 联 网 技 术 迅 猛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网 站 自 建 立 以 来, 一 直 坚 持 锐 意 创 新, 积 极 探 索 传 媒 发 展 的 最 优 模 式 目 前 各 类 新 型 移 动 终 端 新 技 术 的 不 断 涌 现, 正 悄 然 改 变 着 新 闻 舆 论 的 传 播 格 局 公 司 作 为 我 国 知 名 的 网 络 媒 体 经 营 单 位 之 一, 面 对 新 技 术 新 应 用 不 断 提 出 的 新 要 求, 急 需 提 升 信 息 全 面 快 速 处 理 能 力 (3) 适 应 受 众 的 新 要 求 新 期 待, 提 升 信 息 供 给 能 力 的 需 要 随 着 社 会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进 步, 以 及 媒 体 市 场 竞 争 的 不 断 加 剧, 广 大 媒 体 受 众 的 消 费 需 求 和 消 费 习 惯 已 经 发 生 了 深 刻 而 持 久 的 改 变 如 何 应 对 这 种 改 变, 已 经 成 为 当 下 媒 体 面 临 的 重 大 挑 战 之 一 针 对 受 众 对 信 息 的 及 时 性 丰 富 性 互 动 性 要 求 的 提 升, 公 司 亟 需 提 升 网 络 全 媒 体 服 务 能 力 (4) 保 持 和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信 息 采 编 能 力 是 信 息 传 播 服 务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一, 是 吸 引 用 户, 实 现 价 值 的 重 要 源 头 公 司 作 为 全 国 地 方 新 闻 网 站 中 的 佼 佼 者, 正 处 于 向 具 有 强 大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创 新 型 文 化 产 业 集 团 方 向 迈 进 的 关 键 时 期, 需 要 进 一 步 加 强 信 息 采 编 能 力, 为 用 户 提 供 更 多 1-1-425
原 创 信 息 产 品, 以 形 成 公 司 独 特 的 产 业 文 化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公 司 实 现 战 略 规 划 保 持 和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具 体 步 骤 之 一 3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1) 公 司 具 有 丰 富 的 采 编 平 台 运 营 经 验 和 基 础 公 司 作 为 立 足 于 新 闻 信 息 传 播 的 强 势 媒 体 之 一, 自 业 务 开 展 以 来, 便 十 分 重 视 对 新 闻 信 息 资 源 的 整 合 目 前 公 司 已 形 成 了 四 川 新 闻 网 麻 辣 社 区 四 川 手 机 报 等 信 息 采 编 团 队, 分 别 针 对 各 具 体 业 务 进 行 专 业 信 息 采 编, 已 经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采 编 队 伍 建 设 经 验 和 采 编 运 营 经 验, 为 本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基 础 (2) 通 信 技 术 的 飞 速 发 展, 为 公 司 全 媒 体 运 营 提 供 了 强 大 的 技 术 支 撑 近 20 年 来, 中 国 信 息 通 信 网 技 术 取 得 跨 越 式 发 展, 电 信 网 络 和 互 联 网 络 规 模 及 用 户 数 量 均 居 世 界 首 位, 技 术 水 平 也 跨 入 世 界 先 进 行 列 我 国 信 息 通 信 网 技 术 经 历 了 从 无 到 有 从 小 到 大 由 弱 到 强 的 成 长 过 程, 部 分 领 域 目 前 已 实 现 从 跟 随 到 引 领 的 历 史 性 转 变 在 这 一 历 史 背 景 下, 公 司 通 过 多 年 的 运 营 积 累, 完 成 了 多 样 化 的 技 术 软 硬 件 储 备, 具 备 了 扎 实 的 采 编 平 台 运 营 基 础 4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是 对 公 司 现 有 采 编 平 台 的 合 并 与 升 级, 围 绕 主 营 业 务 采 编 平 台 进 行 采 编 类 人 员 和 相 关 设 备 仪 器 的 扩 充, 并 通 过 对 公 司 现 有 采 编 平 台 系 统 架 构 的 全 面 重 构, 实 现 采 编 信 息 在 多 个 业 务 平 台 之 间 的 资 源 共 享 全 媒 体 采 编 平 台 系 统 建 设 分 为 内 容 存 储 平 台 内 容 分 发 平 台 和 新 媒 体 主 干 平 台 三 大 部 分, 采 用 可 演 进 架 构 设 计 : 对 数 据 的 采 集 传 输 存 储 分 析 和 管 理 进 行 多 层 数 据 模 型 的 划 分 ; 对 多 媒 体 的 新 闻 稿 件 实 现 采 集 编 辑 初 加 工 传 送 签 发 与 下 载 等 任 务 分 层 管 理 通 过 该 设 计 方 案, 公 司 可 实 现 移 动 终 端 发 稿 前 方 记 者 和 后 方 编 辑 部 互 动 移 动 终 端 采 编 和 其 他 发 稿 手 段 相 统 一 的 目 标 项 目 系 统 平 台 建 设 完 成 以 后, 公 司 拟 增 加 专 家 型 采 编 资 源 及 相 应 设 施 ; 建 设 数 字 化 视 频 演 播 室 ; 购 置 业 务 发 展 所 需 的 视 频 直 播 车 转 播 车 采 编 器 材 和 相 关 软 硬 件 设 备 ; 对 采 编 类 人 员 进 行 扩 充 优 化, 使 采 编 内 容 更 贴 近 民 生, 报 道 更 及 时 全 面 此 外, 公 司 还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以 下 建 设 内 容 : 1-1-426
(1) 成 立 全 省 21 地 市 记 者 站, 并 配 备 相 应 采 编 人 员 和 基 础 采 访 设 备, 同 时 邀 请 各 地 市 热 衷 于 社 会 热 点 新 闻 事 件 的 读 者 或 网 友 成 为 特 约 群 众 通 讯 员, 对 某 一 热 点 事 件 信 息 进 行 集 中 采 集 (2) 成 立 信 息 处 理 中 心, 将 采 编 人 员 群 众 所 采 集 的 信 息 进 行 快 速 编 辑 处 理 5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4,759.02 万 元, 建 设 期 为 3 年 其 中, 第 一 年 投 资 为 1,844.31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38.75%; 第 二 年 投 资 为 1,373.55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28.86%; 第 三 年 投 资 为 1,541.16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32.38% 本 项 目 具 体 投 资 内 容 详 见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投 资 项 目 投 资 金 额 T1 年 T2 年 T3 年 合 计 占 项 目 总 资 金 比 例 1 场 地 购 置 及 装 修 1,130.50 136.85 1,267.35 26.63% 2 设 备 购 置 461.79 646.50 738.86 1,847.15 38.81% 3 软 件 购 置 96.23 134.72 153.96 384.90 8.09% 4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155.80 455.48 648.34 1,259.62 26.47% 项 目 总 投 资 1,844.31 1,373.55 1,541.16 4,759.02 100.00% 6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3 年, 工 程 计 划 从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的 36 个 月 内 建 设 完 成 并 竣 工 验 收 项 目 的 装 修 施 工 与 设 备 安 装 按 照 国 家 的 专 业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执 行, 项 目 具 体 的 实 施 进 度 安 排 如 下 所 示 : 进 度 阶 段 T1 年 T2 年 T3 年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购 买 场 地 清 理 场 地 工 程 及 设 备 招 标 装 修 工 程 设 备 采 购 及 安 装 调 试 人 员 招 聘 及 培 训 竣 工 验 收 7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1-1-427
本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位 于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公 司 拟 购 置 一 处 写 字 楼 用 于 项 目 办 公 场 地 和 部 分 机 房 建 设 用 途, 项 目 建 设 期 结 束 时, 本 项 目 使 用 房 屋 面 积 预 计 为 1,131 平 方 米 8 项 目 对 发 行 人 未 来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为 非 盈 利 型 项 目, 不 单 独 核 算 投 资 效 益 项 目 投 资 目 的 是 为 公 司 现 有 及 其 他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提 供 全 面 平 台 支 持, 进 一 步 强 化 公 司 的 信 息 内 容 优 势 三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涉 及 土 地 及 房 产 的 情 况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相 关 购 房 款 已 预 付, 相 关 商 品 房 正 在 建 设 中 并 已 取 得 预 售 许 可 证,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房 屋 预 售 许 可 证 号 取 得 方 式 1 新 一 代 移 动 平 台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项 目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预 付 购 房 款 2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项 目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预 付 购 房 款 3 技 术 平 台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预 付 购 房 款 4 全 媒 体 采 编 平 台 扩 充 升 级 项 目 成 房 预 售 中 心 城 区 字 第 10101 号 预 付 购 房 款 四 以 自 有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金 先 期 投 资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情 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围 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核 心 业 务 进 行, 能 有 效 扩 大 公 司 经 营 及 服 务 规 模,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并 保 持 及 提 升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从 而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社 会 影 响 力 如 等 到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方 开 展 上 述 项 目, 则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错 过 发 展 良 机, 因 此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已 通 过 自 有 资 金 开 展 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部 分 建 设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先 期 投 入 5,280.10 万 元 用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有 资 金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以 募 集 资 金 予 以 置 换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已 投 入 金 额 场 地 购 置 费 其 他 费 用 1 新 一 代 移 动 平 台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项 目 22,257.99 2,087.91 581.77 2 公 共 网 络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项 目 6,333.32 554.90 183.43 3 技 术 平 台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8,901.88 752.40-1-1-428
4 全 媒 体 采 编 平 台 扩 充 升 级 项 目 4,759.02 1,119.69 - 合 计 42,252.21 4,514.90 765.20 1-1-429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合 同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 标 的 金 额 在 人 民 币 100 万 元 以 上 或 者 虽 未 达 到 前 述 标 准 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 主 要 如 下 : ( 一 ) 采 购 合 同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相 对 方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1 增 值 服 务 合 作 协 上 海 蜜 度 信 息 技 术 有 议 限 公 司 / 2 四 川 手 机 报 - 北 京 北 纬 通 信 科 技 生 活 好 管 家 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作 协 议 / 3 四 川 手 机 报 - 成 都 意 创 科 技 有 限 健 康 生 活 版 合 公 司 作 协 议 / 4 5 6 7 8 9 四 川 手 机 报 - 成 都 市 合 联 文 化 传 发 现 新 旅 游 合 播 有 限 公 司 作 协 议 四 川 手 机 报 - 成 都 市 合 联 文 化 传 发 现 新 旅 游 合 播 有 限 公 司 作 协 议 四 川 手 机 报 - 成 都 市 合 联 文 化 传 发 现 新 旅 游 合 播 有 限 公 司 作 协 议 四 川 手 机 报 - 蜀 成 都 嘉 华 润 信 实 业 有 商 杂 志 版 合 作 协 限 公 司 议 四 川 手 机 报 - 中 成 都 蜀 汇 文 化 传 播 有 小 学 生 学 习 版 合 限 责 任 公 司 作 协 议 四 川 手 机 报 - 娱 成 都 银 事 达 信 息 技 术 乐 风 尚 版 合 作 协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议 / / / / / / 合 同 标 的 履 行 期 限 无 线 增 值 服 务 业 务 合 2016.01.01 至 作 2017.12.31 四 川 手 机 报 - 生 活 好 管 家 业 务 合 作 四 川 手 机 报 - 健 康 生 活 版 业 务 合 作 2016.01.01 至 2016.12.31 2016.01.01 至 2016.12.31 四 川 手 机 报 - 发 现 新 旅 游 业 务 合 作 2016.01.01 至 ( 面 向 四 川 移 动 手 2016.12.31 机 用 户 ) 四 川 手 机 报 - 发 现 2016.01.01 至 新 旅 游 ( 面 向 四 川 2016.12.31 电 信 手 机 用 户 ) 四 川 手 机 报 - 发 现 新 旅 游 业 务 合 作 2016.01.01 至 ( 面 向 四 川 联 通 手 2016.12.31 机 用 户 ) 四 川 手 机 报 - 蜀 商 杂 2016.01.01 至 志 版 业 务 合 作 2016.12.31 四 川 手 机 报 - 中 小 学 2016.01.01 至 生 学 习 版 业 务 合 作 2016.12.31 四 川 手 机 报 - 娱 乐 风 2016.01.01 至 尚 版 业 务 合 作 2016.12.31 实 际 履 行 情 况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1-1-430
( 二 ) 销 售 合 同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相 对 方 1 2 3 4 5 6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四 川 手 机 报 项 目 战 略 合 作 框 架 协 四 川 移 动 / 四 川 手 机 报 项 目 合 作 议 关 于 四 川 手 机 报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项 目 战 略 合 作 框 司 四 川 分 公 司 架 协 议 / 四 川 手 机 报 项 目 合 作 手 机 报 内 容 合 作 浙 江 移 动 协 议 / 四 川 手 机 报 业 务 合 作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2016 年 CP 合 四 川 移 动 / 作 协 议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合 四 川 移 动 / 作 协 议 2016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2016 年 度 网 络 主 题 活 四 川 省 新 闻 办 1400.00 动 宣 传 服 务 购 买 及 网 络 宣 传 平 台 承 办 合 同 书 7 房 产 频 道 广 告 代 成 都 蓝 凯 文 化 传 播 有 理 合 同 限 公 司 网 络 传 播 合 作 框 四 川 省 乐 山 市 福 华 农 8 架 协 议 注 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联 合 网 络 通 中 国 联 合 网 络 通 信 有 9 信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限 公 司 四 川 省 分 公 司 省 分 公 司 增 值 业 务 SP/CP 合 作 协 议 10 移 动 梦 网 短 信 业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四 务 合 作 协 议 川 有 限 公 司 11 广 告 代 理 合 同 成 都 领 秀 广 告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12 四 川 党 政 参 考 ( 党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四 报 党 刊 ) 合 作 协 议 川 有 限 公 司 13 党 政 参 考 业 务 合 中 国 联 合 网 络 通 信 有 作 协 议 限 公 司 四 川 省 分 公 司 14 手 机 报 内 容 合 浙 江 移 动 咪 咕 数 字 传 作 协 议 转 让 协 议 媒 有 限 公 司 15 广 告 代 理 合 同 成 都 锦 泰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399.00 300.00 合 同 标 的 履 行 期 限 实 际 履 行 情 况 2013.07.01 至 2016.06.30 2013.07.01 至 2016.06.30 正 常 正 常 2015.01.01 至 2016.12.31 正 常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内 容 2016.01.01 至 CP 业 务 合 作 2016.12.31 正 常 四 川 本 地 手 机 报 运 营 支 2016.03.07 至 撑 业 务 合 作 2016.12.31 正 常 主 题 宣 传 服 务 及 网 络 宣 2016.01.01 至 传 平 台 运 营 服 务 2016.12.31 正 常 四 川 新 闻 网 房 产 频 道 广 2014.07.01 至 正 常 告 位 买 断 经 营 2017.12.31 网 上 信 息 发 布 与 宣 传 委 2013.11.15 至 托 2016.11.14 正 常 / 增 值 业 务 SP/CP 合 作 2016.01.01 至 2016.12.31 / 短 信 业 务 合 作 2015.07.01 至 2016.06.30 218.00 四 川 新 闻 网 居 家 频 道 广 2015.03.01 至 告 位 买 断 2018.02.28 / 合 作 开 展 四 川 党 政 参 考 2016.01.01 至 ( 党 报 党 刊 ) 业 务 2016.12.31 / 共 同 开 展 四 川 手 机 报 - 2016.01.01 至 党 政 参 考 业 务 2017.12.31 将 手 机 报 内 容 合 作 协 / 议 中 浙 江 移 动 的 权 利 2015.01.01 至 义 务 一 并 转 让 给 咪 咕 数 2016.12.31 字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200.00 四 川 新 闻 网 旅 游 频 道 2015.08.01 至 广 告 位 买 断 经 营 2018.07.31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1-1-431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相 对 方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合 同 标 的 履 行 期 限 实 际 履 行 情 况 2015.11.02 至 2016.11.01 正 常 网 络 宣 传 委 托 合 成 都 全 搜 索 科 技 有 限 16 170.00 网 络 宣 传 推 广 同 书 责 任 公 司 注 : 本 公 司 董 事 杨 霖 于 2014 年 12 月 起 任 四 川 省 乐 山 市 福 华 农 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监 事 ( 三 ) 租 赁 合 同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租 赁 合 同 参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七 ( 一 )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之 (3) 房 屋 租 赁 情 况 ( 四 ) 与 关 联 方 签 订 的 重 大 合 同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签 订 的 正 在 履 行 的 重 大 合 同 参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三 ( 二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二 发 行 人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三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三 年 内 无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四 刑 事 诉 讼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事 项 五 第 三 方 数 据 来 源 情 况 招 股 书 中 披 露 的 行 业 排 名 数 据 主 要 来 源 之 一 为 艾 瑞 咨 询, 艾 瑞 咨 询 是 专 注 于 互 联 网 新 经 济 领 域 提 供 研 究 咨 询 的 专 业 机 构, 在 中 国 目 前 屈 指 可 数 在 该 领 域 内, 各 从 业 企 业 1-1-432
主 要 依 靠 艾 瑞 咨 询 提 供 的 数 据 为 经 营 决 策 做 参 考 行 业 内 众 多 公 司 均 选 用 艾 瑞 咨 询 数 据 我 国 众 多 在 海 内 外 上 市 的 公 司 如 人 民 网 搜 狐 腾 讯 优 酷 - 土 豆 等 均 在 其 年 报 或 招 股 说 明 书 采 用 艾 瑞 咨 询 的 统 计 数 据 作 为 描 述 其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的 主 要 第 三 方 数 据 来 源 其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主 要 统 计 指 标 开 元 研 究 成 立 于 2002 年, 是 一 家 专 业 性 的 市 场 研 究 机 构 其 优 势 研 究 领 域 在 于 媒 体 研 究, 是 国 内 最 早 对 报 刊 零 售 进 行 定 期 监 测 的 机 构 之 一, 其 拥 有 一 批 优 秀 的 市 场 研 究 人 员 和 一 支 具 备 丰 富 执 行 经 验 的 调 查 队 伍, 确 保 数 据 的 精 确 和 可 靠 媒 体 广 告 价 值 研 究 和 网 络 与 品 牌 研 究 是 开 元 研 究 所 推 出 的 两 项 创 新 性 研 究 项 目 其 中, 媒 体 广 告 价 值 研 究 可 以 方 便 直 观 的 进 行 媒 体 广 告 投 放 价 值 比 较 ; 网 络 与 品 牌 研 究, 是 一 项 结 合 品 牌 与 网 站 的 综 合 性 研 究 目 前, 包 括 财 经 南 方 周 末 环 球 时 报 VOGUE 奥 美 实 力 传 播 等 海 内 外 知 名 传 媒 公 司 或 报 刊 杂 志 均 是 其 主 要 客 户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所 引 用 的 该 等 机 构 的 出 具 的 研 究 报 告 的 数 据 和 资 料 除 艾 瑞 咨 询 出 具 的 四 川 新 闻 网 媒 体 价 值 研 究 报 告 外, 均 系 通 过 公 开 渠 道 所 获, 并 未 支 付 任 何 费 用 且 该 等 报 告 不 涉 及 专 门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所 撰 写 价 值 研 究 报 告 亦 不 是 艾 瑞 咨 询 专 门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所 撰 写, 撰 写 过 程 中 保 持 了 客 观 独 立, 发 行 人 合 计 支 付 费 用 15 万 元 1-1-433
第 十 二 节 有 关 声 明 1-1-434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全 体 董 事 : 张 志 跃 雷 和 斌 花 晓 寅 王 刚 李 铭 海 张 柳 杨 霖 田 迎 春 谭 辉 旭 孙 英 春 李 明 光 张 苏 除 董 事 外 的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谢 佳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435
本 公 司 全 体 监 事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全 体 监 事 :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436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 丁 学 东 保 荐 代 表 人 : 王 迪 明 黄 钦 项 目 协 办 人 : 陈 雷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月 日 1-1-437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王 玲 经 办 律 师 : 刘 荣 刘 浒 卢 勇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2014 年 月 日 1-1-438
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叶 韶 勋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罗 建 平 张 小 容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2014 年 月 日 1-1-439
五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 孙 月 焕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赵 玲 李 雪 莉 北 京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月 日 1-1-440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验 资 复 核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及 验 资 复 核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验 资 机 构 负 责 人 : 叶 韶 勋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罗 建 平 张 小 容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2014 年 月 日 1-1-441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投 资 者 可 查 阅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所 有 正 式 法 律 文 件, 具 体 如 下 : ( 一 ) 发 行 保 荐 书 ( 附 :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 及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 二 )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确 认 意 见 ; ( 三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的 确 认 意 见 ; ( 四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 五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 六 )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 七 )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 八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九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 十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查 阅 时 间 及 地 点 以 上 备 查 文 件 将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披 露, 同 时 存 放 在 公 司 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的 办 公 地 点, 投 资 者 可 于 本 次 发 行 承 销 期 间 除 法 定 节 假 日 以 外 的 每 日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30-16:30 到 本 公 司 或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的 办 公 地 点 查 阅 : 发 行 人 : 四 川 新 闻 网 传 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地 址 : 成 都 高 新 区 世 纪 城 南 路 599 号 天 府 软 件 园 D 区 5 栋 6 层 联 系 人 : 花 晓 寅 联 系 电 话 :(028)8525 5699 转 6156 1-1-442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地 址 : 北 京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联 系 人 : 王 迪 明 黄 钦 联 系 电 话 :(010)6505 1166 1-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