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 守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6 日
義 守 大 學 98 學 年 度 1 學 期 第 1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8 年 9 月 16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30 地 點 : 行 政 大 樓 十 樓 第 四 研 討 室 主 席 : 傅 勝 利 校 長 出 席 : 周 義 昌 柯 明 道 黃 奇 周 兆 民 沈 季 燕 謝 世 傑 趙 蕙 蘭 黃 有 榕 吳 裕 文 林 麗 娟 林 肇 堂 薄 喬 萍 HABIL RUHI YAMAN 黃 瑞 初 白 敏 賢 林 洲 安 徐 祥 禎 黃 寶 珊 陳 立 軒 李 樑 堅 林 寶 安 江 元 秋 陳 昭 興 鄭 文 瑞 周 資 眾 陳 世 杰 彭 台 光 許 朝 添 系 主 任 : 莊 景 文 黃 榮 生 郭 忠 民 吳 傳 春 張 赫 烜 郭 士 民 莊 麗 月 李 國 榮 翁 誌 煌 朗 正 廉 賴 慶 松 蔡 明 智 胡 靖 林 皆 興 葉 上 葆 傅 信 維 劉 姚 伶 楊 智 惠 蔡 尚 學 黃 瓊 玉 丁 慧 枝 李 新 民 李 秉 家 洪 哲 穎 郭 信 智 吳 明 上 尚 惠 芳 李 守 愛 Charles R Hickson David C.Trott 馮 介 川 楊 乃 中 吳 有 龍 朱 力 民 吳 全 成 莊 苑 仙 陳 英 仁 林 清 維 林 崇 能 熊 賢 關 蔣 千 伶 行 政 二 級 主 管 : 王 志 澄 古 志 生 蔡 雅 茹 吳 岱 栖 歐 陽 振 森 王 繼 國 梁 月 春 鄭 雅 愛 陳 維 忠 施 憲 權 謝 文 權 李 重 義 黃 克 穠 黃 蓮 池 任 二 鵬 蔡 舜 寧 林 仲 修 陳 昭 宏 張 旭 光 危 永 中 江 育 民 吳 土 城 楊 吳 泉 陳 筠 昀 洪 志 勳 謝 媓 伶 劉 錦 蕙 黃 永 成 張 寧 吳 靜 宜 宋 怡 娟 吳 丁 榮 劉 建 宏 許 錦 文 陳 文 祥 韓 岳 君 許 文 財 許 秋 田 邱 順 國 吳 隆 聖 何 偉 南 陳 冠 甫 李 晟 智 林 芳 莉 孫 際 宇 曾 偉 晉 曾 忠 文 黃 進 興 宋 斐 如 吳 歡 達 請 假 : 顏 志 榮 張 肇 健 王 曉 剛 李 建 興 林 文 祥 潘 怡 如 陳 俊 良 江 育 真 孫 志 彬 陳 淑 津 黃 耿 祥 王 周 珍 鄭 憲 忠 鄭 燕 鈴 紀 錄 : 張 涬 雯 壹 報 告 事 項 一 主 席 報 告 ( 一 ) 雙 語 化 實 施 1. 本 學 期 國 際 學 院 開 始 招 生 並 陸 續 有 更 多 的 外 籍 師 資 參 與 各 項 會 議, 許 多 資 訊 必 要 時 應 有 英 語 翻 譯 文 件 供 外 師 們 參 考 2. 台 灣 私 立 大 學 英 語 程 度 不 佳, 在 此 請 會 計 室 於 編 列 各 系 年 度 經 費 時 參 考 該 系 之 英 檢 通 過 率 來 調 整 預 算 3. 因 應 本 校 的 國 際 化, 各 式 典 章 制 度 也 請 逐 步 雙 語 化, 建 議 各 行 政 單 位 於 教 育 部 網 站 搜 尋 英 語 正 確 名 稱 ( 二 )H1N1 對 應 措 施 1. 各 位 主 管 務 必 配 合 學 務 處 將 各 式 訊 息 傳 遞 並 落 實 至 學 生 瞭 解 ( 三 ) 指 定 考 試 低 分 入 學 後 續 追 蹤 1. 請 全 體 教 師 均 不 可 忘 記 此 次 的 過 失 1
2. 教 學 單 位 組 織 將 針 對 市 場 競 爭 及 各 系 辦 學 狀 況 有 所 調 整 ( 四 )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的 取 得 1. 今 年 的 教 卓 計 畫 應 為 明 年 的 取 得 與 否 做 努 力, 各 單 位 不 論 在 經 費 實 施 活 動 運 作, 所 有 計 畫 均 能 有 加 分 而 作 業 ( 五 )100 年 教 育 部 將 至 校 實 施 校 務 評 鑑, 於 今 年 起 將 實 施 自 評, 如 各 單 位 有 新 上 任 之 主 管 請 務 必 詢 問 前 任 主 管 之 意 見, 讓 評 鑑 作 業 能 順 利 完 成 ( 六 ) 今 年 的 招 生 人 數 尚 不 算 太 差, 但 出 生 率 的 下 降, 明 後 年 勢 必 將 有 所 影 響, 海 外 招 生 將 視 為 重 點 之 一, 全 體 教 職 員 也 應 為 本 校 招 生 共 同 努 力 ( 七 ) 校 內 各 單 位 皆 已 錄 用 許 多 教 育 部 補 助 方 案 之 人 力, 在 行 政 效 率 上 希 望 能 有 顯 著 的 績 效 ( 八 )98 學 年 度 起 行 政 會 議 開 始 實 施 無 紙 化, 希 望 在 各 式 會 議 亦 能 減 少 紙 張 的 輸 出, 並 以 電 子 檔 案 呈 現 日 後 即 使 於 不 同 地 點 也 能 夠 透 由 電 腦 召 開 視 訊 會 議 二 各 單 位 報 告 ( 一 ) 副 校 長 室 ( 行 政 ) ( 二 ) 副 校 長 室 ( 教 學 ) ( 三 ) 副 校 長 室 ( 研 究 ) ( 四 ) 教 務 處 1. 已 完 成 訂 定 本 校 學 生 申 請 轉 出 ( 入 ) 國 際 學 院 作 業 要 點, 並 於 9 月 8 日 上 網 公 告 ; 轉 出 國 際 學 院 申 請 截 止 日 為 9 月 22 日, 轉 入 國 際 學 院 申 請 截 止 日 為 9 月 25 日 承 辦 窗 口 為 註 冊 組 2. 近 來 常 有 機 關 來 函 對 本 校 畢 業 生 做 學 歷 查 證, 相 關 資 料 均 已 轉 知 學 系, 以 利 學 系 整 合 校 友 資 料 3. 擬 申 請 100 學 年 度 增 設 碩 博 士 班 學 系, 請 於 9 月 30 日 前 將 校 內 審 查 計 劃 書 送 至 註 冊 組 4. 因 應 98 學 年 度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分 發 放 榜 的 結 果, 完 成 各 學 系 99 學 年 度 日 間 制 各 學 系 學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調 整 5. 近 開 學 時 日, 請 學 系 持 續 關 懷 未 完 成 註 冊 程 序 的 新 生 與 舊 生 6. 為 協 助 各 教 學 單 位 開 設 課 程 並 均 衡 各 專 任 教 師 授 課 負 擔, 以 及 減 少 兼 任 教 師 聘 任 人 數, 課 務 組 已 規 劃 完 成 專 任 師 資 人 力 資 源 媒 合 平 台 各 教 學 單 位 得 利 用 此 平 台 尋 得 他 系 專 任 教 師 之 支 援, 並 解 決 部 分 專 任 教 師 鐘 點 不 足 的 問 題 規 劃 此 平 台 僅 開 放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使 用, 不 提 供 兼 任 教 師 查 詢 預 計 於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開 始 實 施 7. 本 學 期 大 陸 交 流 學 生 預 計 於 開 學 前 抵 達 本 校, 因 該 等 學 生 至 本 校 已 逾 選 課 時 間, 故 其 選 課 方 式 本 學 期 改 為 除 特 殊 簽 准 降 低 人 數 之 課 程, 以 及 受 限 教 學 設 備 者 外, 大 陸 交 流 學 生 得 以 原 設 定 課 程 上 限 外 加 10% 名 額 於 本 校 網 路 系 統 進 行 選 課, 請 各 教 學 單 位 協 助 學 生 辦 理 相 關 事 宜 2
計 畫 類 別 方 案 8 方 案 9 8. 本 校 98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開 設 具 服 務 學 習 內 涵 課 程 計 畫 申 請 案, 業 經 教 育 部 審 查 通 過, 同 意 補 助 新 台 幣 110 萬 元 課 務 組 將 依 計 畫 書 開 始 執 行 相 關 業 務, 並 請 各 教 學 單 位 自 本 學 期 開 始 配 合 實 施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近 期 內 辦 理 召 開 會 議 如 下 列 : (1) 9 月 17 日 召 開 服 務 學 習 發 展 委 員 會 議 (2) 9 月 24 日 召 開 服 務 學 習 融 入 專 業 課 程 研 習 會 議 (3) 10 月 7 日 召 開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助 理 培 訓 研 習 會 議 9. 8/27 完 成 招 生 研 習 會 及 檢 討 會 議 10. 持 續 遞 補 98 學 年 度 招 生 作 業 : (1) 博 碩 士 班 考 試 : 聯 絡 未 註 冊 之 新 生 名 單,9/30 為 最 後 遞 補 日 (2) 轉 學 考 試 : 持 續 遞 補 作 業 至 9/23 11. 9/16 召 開 99 學 年 度 各 考 試 會 議 : (1) 各 管 道 名 額 分 配 會 議 (2) 簡 章 或 校 系 分 則 會 議 : 博 碩 士 班 推 甄 - 簡 章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 各 系 分 則 ( 含 學 校 推 薦 及 個 人 申 請, 9/18 以 前 上 網 登 錄 ) 大 學 考 試 分 發 - 各 系 分 則 12. 其 他 管 道 進 行 99 學 年 度 校 系 分 則 等 調 查 及 簡 章 編 修 : 海 外 僑 生 招 生 外 國 學 生 招 生 體 育 單 招 體 育 甄 審 及 甄 試 及 四 技 二 專 推 薦 甄 選 及 技 優 甄 審 寒 假 轉 學 考 試 學 士 後 中 醫 13. 培 育 優 質 人 力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方 案 8 9 進 用 概 況 如 下 表 : 進 用 類 別 核 定 名 額 錄 取 人 數 錄 取 率 到 職 人 數 到 職 率 未 進 用 單 位 教 學 ( 行 政 ) 電 算 中 心 1 名 40 38 95% 38 100% 助 理 機 動 系 1 名 圖 書 館 1 名 專 案 管 理 人 32 29 91% 28 97% 推 廣 中 心 1 名 材 料 系 1 名 駐 校 藝 術 家 4 2 50% 2 100% 通 識 中 心 2 名 合 計 76 69 91% 68 99% 業 界 專 業 教 師 32 29 91% 28 97% 管 理 學 院 2 名 學 務 處 1 名 註 : 請 尚 有 職 缺 之 單 位 能 儘 速 協 助 於 9 月 底 前 完 成 人 員 聘 任 作 業 校 長 補 充 :1. 因 應 校 務 評 鑑, 如 有 系 欲 轉 型 或 變 更 名 稱, 請 務 必 儘 快 作 業 辦 理 2. 除 英 文 檢 定 能 力 需 設 定 畢 業 門 檻 外, 資 訊 能 力 亦 要 有 所 要 求, 請 教 務 處 逐 步 規 劃 ( 五 ) 學 務 處 教 育 部 專 案 1-1 大 專 畢 業 升 至 企 業 職 場 實 習 方 案 方 案 : 截 至 9/11( 五 ) 止,1-1 方 案 媒 合 成 功 人 數 為 416 人, 執 行 率 110.34% 合 作 廠 商 共 計 311 家, 將 持 續 辦 理 媒 合 作 業 及 關 懷 實 習 員 電 訪 作 業 八 九 月 份 活 動 執 行 狀 況 : 3
1. 8/24( 一 )~28( 五 ) 辦 理 第 三 梯 次 英 語 夏 令 營, 參 加 學 生 安 排 於 男 二 舍 第 3 4 樓 住 宿, 一 宿 管 理 員 配 合 三 班 輪 值, 執 行 管 理 及 服 務 工 作 2. 8/31( 一 )~9/3( 四 ) 辦 理 觀 山 子 云 社 團 幹 部 研 習, 參 加 研 習 學 生 安 排 於 第 一 宿 舍 住 宿, 並 派 管 理 員 輪 值 3. 8/29( 六 ) 帶 領 志 工 參 與 中 山 大 學 88 風 災 輔 導 志 工 培 訓, 計 14 人 參 加 4. 9/1( 二 )~9/8( 五 ) 學 文 獎 學 金 前 往 西 安 進 行 體 育 交 流 5. 9/2( 三 ) 本 校 加 入 高 雄 地 區 88 災 區 重 生 推 動 聯 盟 將 持 續 協 助 支 援 救 災 工 作 ; 調 查 98 學 年 度 僑 生 就 讀 意 願,63 位 中 計 31 位 將 就 讀,32 位 因 經 濟 改 分 發 及 當 地 就 讀 等 因 素 放 棄 就 讀 本 校 6. 9/3( 四 )~9/6( 日 ) 與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配 合 辦 理 88 水 災 2009 圓 夢 計 畫, 本 校 召 集 籃 球 隊 同 學 計 16 人 出 席 參 加 7. 9/10( 四 )10:10 於 男 管 站 辦 理 98 年 暑 期 宿 舍 管 理 員 研 習, 計 有 18 人 參 加, 除 研 ( 檢 ) 討 宿 舍 工 作 外, 並 對 H1N1 新 流 感 宿 舍 防 疫 要 領 詳 加 說 明 8. 9/11( 五 ) 辦 理 學 務 工 作 自 評, 邀 請 成 大 樹 科 大 及 大 葉 學, 學 務 長 擔 任 自 評 委 員 9. 9/12( 六 )~13( 日 ) 進 行 校 園 消 毒 ( 校 本 部 及 分 部 ) 10. 9/14( 一 ) 起, 陸 續 配 合 辦 理 外 籍 及 大 陸 學 生 進 宿 活 動, 提 供 住 宿 用 品 及 環 境 介 紹, 使 能 儘 速 熟 悉 環 境, 正 常 生 活 11. 9/15( 二 )8:00 於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50201 室 及 一 樓 大 廳 辦 理 宿 舍 幹 部 救 護 研 習 12. 9/15( 二 )~17( 四 ) 辦 理 98 年 暑 期 宿 舍 幹 部 研 習, 參 加 研 習 人 數 預 計 112 人, 運 用 三 天 時 間, 透 過 新 舊 幹 部 經 驗 傳 承 課 堂 講 授 分 組 討 論 及 實 作 演 練 等 方 式, 使 宿 舍 幹 部 ( 含 儲 備 ) 了 解 宿 舍 各 項 規 定, 熟 悉 工 作 技 能 與 應 變 要 領, 以 強 化 宿 舍 輔 導 及 安 全 13. 9/16( 三 )8:10 於 1417 教 室 辦 理 餐 飲 衛 生 講 習 14. 9/17( 四 ) 學 文 獎 學 金 合 肥 工 業 大 學 計 11 人 回 國 15. 9/20( 日 ) 西 安 交 通 大 學 計 10 人 ; 四 川 大 學 計 8 人 ; 廣 東 外 語 外 貿 大 學 15 人 ; 雲 南 大 學 11 人, 總 計 44 人 回 國 16. 9/23( 三 ) 就 業 菁 英 班 總 計 57 人, 將 前 往 實 習 公 司 參 觀 17. 配 合 進 修 部 各 梯 次 新 生 報 到, 派 員 於 現 場 辦 理 住 宿 服 務, 迄 9/5( 六 ) 止, 計 有 69 名 學 生 申 請 住 宿, 均 已 寄 發 住 宿 繳 費 單 18. 各 學 生 宿 舍 床 位, 在 新 生 申 請 截 止 後, 全 部 開 放 舊 生 ( 或 尚 未 申 請 之 新 生 ) 申 請, 已 於 9/7( 一 ) 公 告, 將 於 9/15( 二 ) 公 開 抽 籤, 依 順 序 將 剩 餘 床 位 分 配 完 畢 19. H1N1 新 型 流 感 防 治 : (1) 為 防 治 H1N1 新 型 流 感 教 職 員 工 生 實 施 健 康 自 主 管 理, 請 各 教 職 員 工 研 究 生 每 日 自 行 量 體 溫 並 上 網 登 錄, 開 學 後 新 生 進 住 宿 舍 及 大 型 集 會 均 實 施 體 溫 量 測 並 於 校 園 內 增 設 體 溫 量 測 服 務 站, 提 供 量 體 溫 服 4
務 (2) 為 做 好 校 園 防 疫 工 作, 請 各 單 位 主 管 隨 時 提 醒 並 宣 導 同 學 勤 洗 手 及 注 意 個 人 衛 生 (3) 防 疫 口 號 : 拱 手 不 握 手, 肥 皂 勤 洗 手, 咳 嗽 掩 口 鼻, 不 碰 眼 口 鼻 20. 就 學 安 全 應 變 措 施 實 施 概 況 : 截 至 9/11( 五 ) 職 員 工 募 款 人 數 計 304 人, 金 額 計 1,808,000 元, 目 前 薪 資 扣 款 為 813,000 元, 廠 募 款 數 計 49 家, 金 額 計 1,331,000 元, 總 計 金 額 為 3,139,000 元 計 84 位 同 學 接 受 補 助, 目 前 支 出 1,440,000 元 21. 智 慧 財 權 宣 導 : (1) 二 手 書 交 易 平 台 已 完 成 製 作 並 連 結 上 網, 本 組 已 公 告 本 項 新 增 服 務 事 項, 並 由 學 生 會 開 始 實 際 運 作, 本 學 期 請 學 生 會 加 強 宣 導 本 項 服 務 (2) 推 廣 智 慧 財 權 宣 導, 並 辦 理 推 廣 二 手 書 活 動, 敬 請 各 院 系 所 同 學 將 修 畢 課 程 且 不 再 使 用 之 教 科 書 捐 至 系 辦 公 室, 由 各 院 系 所 將 其 分 類 登 錄 後 公 告 同 學 週 知 並 將 所 蒐 集 之 二 手 書 優 先 免 費 提 供 弱 勢 學 生 使 用 22. 菸 害 及 濫 用 藥 物 防 治 宣 導 : 自 本 (98) 年 1 月 11 日 起, 菸 害 防 制 法 新 規 定 生 效 實 施, 本 校 依 法 為 限 制 吸 菸 場 所, 違 者 罰 款 新 台 幣 2000~10000 元, 另 依 本 規 定 第 十 八 條 : 於 禁 菸 場 所 吸 菸 者, 在 場 人 士 得 予 勸 阻, 期 盼 各 位 師 長 能 協 助 推 廣 與 要 求 同 學 能 為 改 善 大 家 生 活 學 習 環 境, 秉 持 法 律 正 義 主 動 勸 阻, 以 期 蔚 成 戒 禁 菸 風 氣 23. 詐 騙 宣 導 : 為 協 助 家 長 因 電 話 詐 騙 查 詢 學 生 在 校 情 形, 惠 請 各 系 應 建 立 所 屬 學 生 之 確 實 連 絡 手 機 號 碼 選 課 情 形 並 要 求 賃 居 校 外 學 生 登 錄 住 址 聯 絡 電 話, 俾 利 查 詢 及 家 族 導 師 訪 視, 以 維 學 生 安 全 24. 環 保 宣 導 : 本 校 八 月 份 含 燕 巢 分 部, 資 源 回 收 量 為 5,604 公 斤 ( 不 含 廚 餘 及 廢 水 回 收 ), 本 (98) 年 度 累 計 67,115 公 斤 九 月 份 預 定 執 行 活 動 : 1. 9/17( 四 )~18( 五 ) 於 3701 辦 理 志 工 幹 部 知 能 研 習 營 2. 9/18( 五 )8:30 於 分 部 育 成 大 樓 一 樓 國 際 會 議 廳 辦 理 導 師 座 談 會 3. 9/18( 五 )~20( 日 )8:30 於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一 樓 大 廳 辦 理 校 本 部 日 間 部 新 生 團 檢 ; 辦 理 學 生 宿 舍 進 住 活 動, 由 管 理 員 工 讀 生 宿 舍 幹 部 宿 舍 志 工 及 學 生 會 系 學 會 幹 部 等 約 150 人 聯 合 編 組, 為 進 宿 學 生 及 家 長 提 供 服 務 4. 98 學 年 度 新 生 始 業 輔 導 講 習 擬 分 學 院 實 施 辦 理,9/21( 一 ) 上 午 理 工 醫 學 語 傳 及 國 際 學 院,9/21( 一 ) 下 午 電 資 學 院,9/22( 二 ) 上 午 管 理 學 院 於 活 動 中 心 5 樓 禮 堂 實 施 5
5. 9/21( 一 )18:00 於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一 樓 大 廳 辦 理 校 本 部 進 修 部 新 生 團 檢 6. 9/22( 二 ) 於 活 動 中 心 5 樓 辦 理 校 本 部 分 部 新 生 CPR 複 訓 ( 搭 配 新 生 始 業 輔 導 ) 7. 9/23( 三 )13:30 於 分 部 教 學 大 樓 C 棟 大 廳 辦 理 分 部 日 進 修 部 新 生 團 檢 8. 9/26( 六 )8:15 於 50201 室 辦 理 社 團 服 教 幹 部 CPR 與 包 紮 研 習 9. 持 續 協 助 規 劃 辦 理 學 自 會 各 項 迎 新 系 列 活 動 ( 六 ) 總 務 處 1. 第 二 教 學 大 樓 地 下 室 停 車 場, 已 開 放 使 用 2. 義 大 實 習 餐 廳 將 於 9 月 21 日 正 式 開 幕 3. 為 因 應 目 前 校 內 文 件 電 子 化 傳 遞, 提 高 文 件 分 發 效 率 及 無 紙 化 之 要 求, 預 計 於 10 月 份 起, 將 校 內 代 表 號 傳 真 機 接 收 文 件, 轉 換 為 電 子 檔 以 電 子 郵 件 分 發 4. 8 月 份 公 文 平 均 時 效 收 文 為 2.6 天 ; 發 文 為 2.5 天 校 長 補 充 : 為 讓 國 際 學 院 學 生 適 應 英 文 環 境, 特 設 置 國 際 學 院 宿 舍 讓 大 一 的 學 生 於 課 後 依 然 能 在 英 語 環 境 中 學 習 ( 七 ) 研 究 發 展 處 98.08.20~98.09.09 已 完 成 事 務 1. 通 知 系 所 院 中 心 主 管, 第 二 屆 教 師 績 效 評 鑑 未 通 過 之 教 師 名 單 2. 第 三 屆 教 師 績 效 評 鑑 系 統 中 文 版 測 試 完 成 平 台 操 作 手 冊 修 訂 完 成 3. 系 所 行 政 單 位 提 供 97 學 年 度 委 員 會 名 單 及 校 內 行 政 服 務 名 單 彙 整 4. 第 三 屆 教 師 績 效 評 鑑 系 統 各 項 資 料 轉 入 5. 國 科 會 伯 樂 計 畫 楊 朝 諭 博 士 演 講 (98.9.28) 6. 98 學 年 第 1 學 期 核 減 鐘 點 : 國 科 會 計 畫 管 理 費 審 核 (98.9.1 截 止 ) 7. 98 年 度 國 科 會 計 畫 : 簽 約 請 款 ; 申 請 率 通 過 率 統 計 ; 核 計 第 一 期 設 備 費 配 合 款 8. 教 育 部 補 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第 三 季 資 料 審 核 9. 南 分 院 蜂 巢 影 片 繳 交 ( 朱 力 民 老 師 ) 10. 國 科 會 科 技 創 新 館 第 二 次 籌 備 會 議 11. 義 守 大 學 研 究 成 果 推 廣 ~2009 智 慧 財 產 權 系 列 研 討 會, 專 題 計 畫 經 費 報 銷 審 核 結 果 回 覆 目 前 進 行 中 的 事 務 1. 公 告 96 學 年 度 系 所 績 效 表 現 (ISUQ) 2. 協 助 進 修 部 各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相 關 工 作 3. 協 助 追 蹤 評 鑑 系 所 申 復 申 請 作 業 4. 修 訂 第 三 屆 教 師 績 效 評 鑑 系 統 英 文 版 5. 97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屆 未 通 過 教 師 績 效 評 鑑 教 師 輔 導 記 錄 表 填 報 6. 98 學 年 教 卓 分 項 計 畫 1-5 質 量 化 指 標 及 經 費 修 正 6
7. 方 案 七 : 大 專 校 院 研 究 人 才 延 攬 方 案 延 聘 人 員 面 試 作 業 填 報 教 育 部 資 料 8. 9 月 底 召 開 教 育 部 補 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第 三 季 審 查 委 員 會 9. 工 研 院 南 分 院 2009 創 新 蜂 巢 商 品 化 企 劃 競 賽 同 意 書 用 印 10. 國 科 會 義 守 大 學 2010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會 提 案 書 撰 寫 11. 籌 備 10 月 份 辦 理 三 場 國 科 會 計 畫 撰 寫 研 習 會 12. 配 合 創 校 20 週 年 校 慶, 籌 備 明 年 辦 理 大 專 生 研 究 計 畫 成 果 展 義 大 20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系 列 活 動 13. 清 查 表 現 系 統 教 師 研 究 計 畫 資 料 14. 教 師 表 現 系 統 翻 譯 英 文 版 作 業 中 15. 獎 補 助 申 請 e 化 平 台 建 置 ( 含 期 刊 論 文 獎 勵 校 內 專 題 專 利 申 請 等 ) 16. 編 排 義 大 研 訊 第 三 期 校 長 補 充 :1. 新 進 教 師 之 研 究 計 畫 請 各 系 主 任 協 助 督 導 2. 教 師 評 鑑 已 進 行 第 三 屆, 有 些 在 研 究 方 面 較 為 弱 的 教 師, 請 其 他 教 師 能 給 予 協 助, 讓 大 家 皆 能 順 利 通 過 評 鑑 ( 八 ) 國 際 事 務 處 1. 本 校 已 於 98 年 8 月 28 日 提 出 簽 呈 與 美 國 賓 州 Edinboro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愛 丁 堡 大 學 ) 簽 訂 合 作 意 願 書, 並 獲 判 行 同 意 2. 學 文 - 學 習 團 :.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團 已 於 8 月 2 日 回 台. 廣 州 中 醫 藥 大 學 已 於 9 月 4 日 回 台. 合 肥 工 業 大 學 團 於 8 月 21 日 出 發, 預 計 9 月 17 日 回 台. 西 安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大 學 廣 東 外 語 外 貿 大 學 雲 南 大 學 等 4 團, 於 8 月 24 日 出 發, 預 計 9 月 20 日 回 台. 學 文 - 交 流 團 :. 華 中 科 技 大 學 團 已 於 7 月 9 日 回 台. 東 北 大 學 團 已 於 7 月 15 日 回 台. 山 東 大 學 團 已 於 7 月 24 日 回 台. 廈 門 大 學 團 已 於 7 月 26 日 回 台. 電 子 科 技 大 學 團 已 於 8 月 2 日 回 台. 西 安 交 通 大 學 已 於 9 月 8 日 回 台 3. 98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外 籍 生, 截 至 98 年 9 月 8 日 為 止, 共 計 34 位 學 生 確 定 就 讀 國 籍 學 制 人 數 馬 來 西 亞 碩 士 : 1 學 士 : 21 ( 雙 聯 學 制 : 7) 22 越 南 碩 士 : 6 學 士 : 3 9 印 尼 碩 士 : 1 1 美 國 碩 士 : 1 1 泰 國 學 士 : 1 1 共 計 34 7
4. 外 籍 生 抵 台 日 期 及 班 機 日 期 時 間 班 機 / 班 車 人 數 地 點 9 月 16 日 16:00 3 位 ( 馬 來 西 亞 生 ) 小 港 機 場 9 月 17 日 13:15 VN926 4 位 ( 越 南 生 ) 小 港 機 場 9 月 18 日 10:00 1 位 ( 泰 國 生 ) 小 港 機 場 14:30 4 位 ( 馬 來 西 亞 生 ) 高 雄 火 車 站 20 位 ( 越 南 舊 生 ) 13:15 VN926 9 月 20 日 2 位 ( 越 南 新 生 ) 小 港 機 場 18:16 馬 航 MH086 3 位 ( 馬 來 西 亞 生 ) 小 港 機 場 9 月 24 日 22:40 華 航 CI309 10 位 ( 馬 來 西 亞 生 ) 小 港 機 場 新 生 共 計 : 27 位 (34 位 新 生 中, 部 分 新 生 自 行 到 校 或 尚 未 回 報 班 機 日 期 ) 舊 生 共 計 : 20 位 5. 98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共 有 202 位 來 自 大 陸 24 間 友 校 之 大 陸 學 生, 預 計 將 於 9 月 18 日 抵 台 6. 本 處 預 計 於 9 月 21 日 舉 辦 馬 來 西 亞 外 籍 生 及 大 陸 地 區 交 換 學 生 入 學 輔 導 講 習, 且 於 同 日 (9/21) 舉 辦 外 籍 生 新 生 說 明 會 ( 英 文 場 次 ) 另 預 計 於 9 月 26 日 舉 辦 外 籍 生 及 大 陸 生 高 雄 一 日 遊 活 動 7. 本 校 受 財 團 法 人 高 等 教 育 國 際 合 作 基 金 會 之 委 託, 將 於 本 (98) 年 10 月 2 日 ( 星 期 五 ) 假 本 校 行 政 大 樓 十 樓 國 際 會 議 廳 舉 辦 2009 國 際 事 務 主 管 交 流 會, 會 議 主 題 是 中 國 大 陸 學 術 交 流 與 開 拓 8. 目 前 本 校 與 越 南 姊 妹 校 鴻 龐 國 際 大 學 共 同 開 設 境 外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境 外 80 學 分 班 及 1+4 學 制, 經 兩 校 多 次 商 討 後 已 達 成 共 識, 並 同 意 簽 訂 協 議 書, 目 前 該 校 已 針 對 各 學 制 開 始 招 生, 預 計 99 年 開 班, 各 學 制 開 設 之 系 所 如 下 : 系 所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1+4 學 制 境 外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境 外 80 學 分 班 +2 學 制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通 訊 工 程 學 系 生 物 醫 學 工 程 學 系 理 工 學 院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土 木 與 生 態 工 程 學 系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學 系 材 料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系 應 用 數 學 系 資 訊 科 學 組 8
應 用 數 學 系 財 務 分 析 組 管 理 學 院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國 際 商 務 學 系 餐 旅 管 理 學 系 觀 光 事 業 學 系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學 系 會 計 學 系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學 系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醫 學 院 醫 務 管 理 學 系 生 物 科 技 學 系 醫 學 影 響 暨 放 射 科 學 系 物 理 治 療 學 系 職 能 治 療 學 系 健 康 管 理 學 系 護 理 學 系 健 康 管 理 學 系 語 文 暨 傳 播 學 院 大 眾 傳 播 學 系 應 用 英 語 學 系 應 用 日 語 學 系 9. 本 處 向 教 育 部 提 報 99 年 補 助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輸 出 之 簡 要 計 畫 構 想 計 畫 主 軸 為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招 收 外 國 學 生 環 境 評 估 10. 本 校 八 月 份 蒞 校 參 訪 之 團 體 共 計 有 13 團 151 人 次 : 98.8.3 東 北 大 學 赫 冀 成 校 長 來 訪 98.8.6 中 國 中 鋼 集 團 李 毅 副 總 經 理 來 訪 98.8.7 越 南 梁 山 護 校 及 廣 寧 護 校 代 表 來 訪 98.8.12 中 國 職 工 對 外 交 流 中 心 章 國 賢 秘 書 長 來 訪 98.8.14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 Ms. Olga Chaourova 來 訪 98.8.19 常 州 市 行 政 學 院 訪 問 團 來 訪 98.8.22 北 京 學 術 訪 問 團 來 訪 98.8.24 Health Management Internationl Ltd.(HMI) 行 政 總 裁 來 訪 98.8.24 吉 林 大 學 珠 海 學 院 龐 振 平 副 院 長 來 訪 98.8.25 福 建 省 教 務 行 政 管 理 交 流 訪 問 團 9
98.8.26 海 峽 兩 岸 大 學 生 訪 問 團 98.8.28 福 建 中 醫 學 院 杜 建 院 長 及 中 華 民 國 中 西 整 合 醫 學 會 李 春 興 監 事 長 來 訪 98.8.31 廣 東 省 醫 療 體 系 參 訪 團 來 訪 校 長 補 充 : 各 學 術 單 位 如 有 邀 請 國 外 學 者, 不 論 是 否 需 要 國 際 處 支 援, 均 需 依 校 內 流 程 轉 知 國 際 事 務 處 有 關 教 學 事 務 會 簽 教 務 處, 有 關 學 生 事 務 則 會 簽 學 務 處 等 ( 九 ) 進 修 部 1. 98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士 班 甄 審 入 學 報 名 203 人, 分 發 註 冊 160 人 ; 筆 試 入 學 報 名 434 人, 分 發 註 冊 303 人 ; 申 請 入 學 報 名 148 人, 分 發 註 冊 137 人, 總 計 進 修 學 士 班 人 數 600 人 2. 98 學 年 度 進 修 部 入 學 新 生 人 數 計 碩 專 班 201 人 二 年 制 在 職 專 班 238 人 進 修 學 士 班 600 人, 總 計 1039 人 3. 98 學 年 度 進 修 部 暑 轉 人 數 140 人, 截 至 9/3 日 放 棄 4 人, 遞 補 3 人, 目 前 人 數 139 人 4. 98 學 年 度 新 生 始 業 式, 訂 於 9/18 日 於 校 本 部 活 動 中 心 5 樓 舉 行 5. 98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英 語 能 力 分 級, 區 分 中 級 2 班 及 初 級 15 班 6. 98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學 分 抵 免 申 請 作 業 訂 於 9/21 日 至 9/25 日 (EMBA9/26 日 至 9/27 日 ) 7. 98 學 年 度 加 退 選 時 間 訂 於 9/28 日 至 10/2 日 (EMBA10/3 日 至 10/4 日 ) 8. 98 學 年 度 起 校 本 部 夜 間 助 理, 於 週 間 下 午 1700 時 起, 辦 公 地 點 移 至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1 樓 聯 合 辦 公 區 9. 98 學 年 度 起 進 修 部 同 仁 及 電 子 系 資 管 系 企 管 系 等 夜 間 助 理, 於 週 末 將 不 再 派 員 值 班 ( 十 ) 圖 書 館 1. 98 學 年 度 電 子 資 料 庫 已 完 成 簽 核 程 序, 經 費 預 算 為 29,226,000 元, 因 受 限 經 費 未 成 長 及 調 漲 關 係, 本 學 年 度 仍 以 續 訂 原 43 種 為 主, 無 法 新 增 電 子 資 源 館 藏, 但 仍 會 透 過 各 種 聯 盟 合 作 採 購 模 式, 以 減 少 訂 購 經 費, 並 可 與 會 員 圖 書 館 共 享 所 採 購 之 電 子 資 源 2. 台 灣 學 術 電 子 書 聯 盟 本 年 度 下 半 年 新 增 Ebrary 電 子 書 資 料 庫 共 計 1,308 種 全 文 電 子 書, 收 錄 主 題 包 含 人 文 社 會 學 科 醫 學 及 工 程 等, 已 置 於 本 館 網 頁 供 讀 者 檢 索 3. 暑 假 期 間 總 館 與 燕 巢 分 館 所 有 書 庫 整 理 工 作 已 全 部 如 期 完 成, 並 依 計 劃 盤 點 館 內 各 類 型 館 藏, 總 館 中 西 文 圖 書 遺 失 率 0.0004%, 其 它 館 藏 類 型 及 分 館 未 有 盤 點 遺 失 4. 圖 書 館 以 e-mail 發 送 之 各 種 通 知 單 ( 如 逾 期 還 書 罰 款 及 預 約 通 知 單 ) 內 容 說 明 已 全 面 更 新 為 中 英 文 對 照 版 本 館 內 所 有 路 線 指 示 牌 及 標 示 牌 亦 全 部 更 換 為 中 英 文 對 照 10
5. 本 館 館 內 已 為 無 線 網 路 環 境, 為 免 少 數 讀 者 利 用 本 館 網 路 節 點 非 法 大 量 下 載 資 料,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將 取 消 提 供 網 路 節 點 服 務 6. 2009 年 台 灣 OCLC 管 理 成 員 聯 盟 教 育 訓 練 說 明 會 日 前 於 高 雄 市 立 圖 書 館 舉 行, 本 館 由 編 目 館 員 全 程 參 與, 會 中 提 供 會 員 圖 書 館 相 關 資 訊 及 編 目 工 具 之 使 用 技 術 黃 館 長 補 充 : 國 際 學 院 圖 書 館 閉 館 時 間 為 晚 間 9 點 除 西 文 期 刊 尚 未 採 購 進 館, 其 餘 圖 書 皆 可 於 開 學 後 借 閱 ( 十 一 )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 十 二 ) 理 工 學 院 ( 十 三 ) 管 理 學 院 ( 十 四 ) 醫 學 學 院 ( 十 五 ) 語 文 暨 傳 播 學 院 語 傳 學 院 : 1. 本 學 院 大 傳 應 英 應 日 三 系 與 觀 光 學 系 謹 訂 於 2009 年 11 月 6 聯 合 舉 辦 2009 傳 播 觀 光 暨 外 語 應 用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誠 摯 歡 迎 全 校 師 生 與 各 界 學 者 專 家 蒞 臨 指 教, 共 襄 盛 舉! 應 日 系 : 1. 本 系 訂 於 2009 年 11 月 6 日 舉 辦 2009 應 用 日 語 教 學 國 際 研 討 會 暨 書 展, 並 獲 得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經 費 補 助 2. 本 系 日 間 部 四 位 至 日 本 新 潟 大 學 交 換 留 學 生 蘇 芸 緻 同 學 陳 泉 翰 同 學 陳 宛 如 同 學 與 鍾 雨 平 同 學 獲 得 教 育 部 委 託 中 華 民 國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進 會 舉 辦 之 2009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臺 日 交 流 獎 學 金 3. 本 系 進 修 部 二 位 至 日 本 愛 媛 大 學 交 換 留 學 生 曾 媁 婷 同 學 詹 逸 玄 同 學 獲 得 教 育 部 2009 年 度 學 海 飛 颺 獎 學 金 4. 本 系 於 9 月 7 日 邀 請 到 日 本 帝 京 大 學 9 位 師 生 和 應 日 系 ( 所 ) 約 20 位 學 生 進 行 國 際 交 流 應 英 系 : 1. 張 延 惠 老 師 帶 團 參 加 WYM (World Youth Meeting)2009 年 青 年 會 議, 獲 得 金 質 獎, 參 加 學 生 共 2 名 2. 田 靜 誼 老 師 98 學 年 度 支 援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98 年 辦 理 精 進 教 學 - 增 進 國 小 教 師 英 語 村 情 境 教 學 能 力 研 習, 同 時 擬 支 援 高 雄 市 政 府 英 語 師 資 能 力 提 升 計 畫 事 宜 3. 98 學 年 度 本 系 1 名 學 生 獲 得 獎 學 金 至 美 國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Carbondale 修 習 學 分 ㄧ 年 4. 本 系 訂 於 2009 年 11 月 6 日 舉 辦 2009 應 用 英 語 教 學 國 際 研 討 會 暨 書 展, 並 獲 得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經 費 補 助 11
( 十 六 ) 國 際 學 院 1. 本 校 國 際 學 院 不 應 只 招 收 東 南 亞 學 生, 希 望 能 多 吸 引 歐 美 學 生 來 校 就 讀, 因 此 網 頁 設 計 的 吸 引 力 便 應 再 加 強 ( 十 七 )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1. 98 學 年 度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分 項 3-1 計 畫 預 算 規 劃 2. 辦 理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選 課 諮 詢 及 公 告 課 程 資 料 維 護 3. 辦 理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兼 任 教 師 勞 保 加 保 相 關 事 宜 4. 本 學 期 聯 繫 新 聘 兼 任 教 師 洽 談 相 關 課 務 及 協 助 各 項 申 請 並 寄 發 課 務 相 關 文 件 5. 辦 理 98 學 年 度 大 一 新 生 入 學 實 用 英 文 分 班 事 宜 6. 完 成 教 育 部 98 學 年 度 通 識 教 育 論 壇 ( 二 ) 主 持 人 及 與 談 人 邀 請 名 單 7. 執 行 教 育 部 方 案 8 與 方 案 9 應 徵 人 員 面 試 及 專 簽 進 用 作 業 8. 申 請 臺 灣 豫 劇 團 跨 文 化 戲 曲 小 劇 場 至 本 校 進 行 推 廣 演 出 9. 凌 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國 家 圖 書 館 邀 請 本 校 人 文 與 社 會 學 報 進 行 數 位 出 版 品 合 作 協 議, 對 方 發 文 至 本 校, 目 前 進 行 相 關 單 位 簽 辦 作 業 10. 進 行 義 守 大 學 通 識 中 心 有 品 校 園 文 化 八 年 計 畫 綱 要 相 關 事 宜 11. 進 行 9/3 品 德 教 育 單 位 協 調 會 會 議 紀 錄 修 改 12. 進 行 9/17 品 德 教 育 小 組 會 議 時 間 及 會 議 內 容 ( 議 程 及 會 議 通 知 單 ) 修 正 13. 品 德 倫 理 服 務 教 育 資 源 網 網 路 文 章 內 容 修 改 與 整 理 作 業 14. 確 認 品 德 宣 誓 及 問 卷 活 動 實 施 內 容 15. 進 行 98 學 年 度 品 德 教 育 活 動 預 算 修 改 16. 視 聽 教 室 維 護 與 問 題 追 蹤 校 長 補 充 : 各 學 院 除 培 養 學 生 的 專 業 素 養 外, 應 有 的 通 識 教 育 素 養 請 通 識 中 心 能 與 各 院 共 同 加 以 規 劃 ( 十 八 )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1. 完 成 國 際 學 院 宿 舍 光 纖 網 路 建 置 2. 規 劃 建 置 校 門 口 展 示 中 心 實 習 商 店 網 路 設 施 3. 配 合 亞 太 影 展 體 育 館 土 木 施 工, 整 體 網 路 配 置 重 整 與 更 新 4. 完 成 第 一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8 樓 9 樓 11 樓 各 系 所 辦 公 室 教 師 研 究 室 網 路 建 置 5. 完 成 教 師 單 身 有 眷 宿 舍 後 側 網 路 幹 線 重 整 6. 第 二 綜 合 大 樓 電 腦 教 室 至 科 技 大 樓 骨 幹 建 置 7. 完 成 學 生 宿 舍 各 寢 室 網 路 故 障 節 點 清 查 與 修 復 8. 協 辦 97 學 年 暑 修 成 績 輸 入 及 校 際 生 成 績 單 事 宜 9. 協 辦 98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學 生 選 課 事 宜 10. 完 成 約 用 人 員 及 勞 退 機 制 相 關 程 式 12
11. 完 成 98 新 生 入 學 資 料 轉 檔 填 寫 12. 完 成 職 員 工 填 寫 出 差 心 得 報 告 13. 修 改 鐘 點 費 計 算 及 兼 任 教 師 加 入 勞 保 相 關 程 式 14. 修 改 教 師 評 鑑 系 統 及 相 關 系 統 資 料 轉 匯 15. 修 改 應 用 資 訊 系 統 提 供 中 英 文 介 面 16. 撰 寫 職 員 工 鎖 IP 網 路 打 卡 系 統 17. SSLVPN 裝 機 測 試 18. 國 際 學 院 電 腦 教 室 暨 第 七 電 腦 教 室 於 8/26 進 行 第 三 次 開 標 作 業, 開 標 結 果 決 標 ( 十 九 ) 推 廣 教 育 中 心 1. 大 專 人 力 以 上 加 值 計 畫 第 3 期 預 定 送 9 班 ( 課 後 照 顧 領 隊 導 遊 證 券 投 資 等 ) 2. 大 專 人 力 以 上 加 值 計 畫 第 2 期 於 9/10 前 已 開 班 8 班 ;9/10 以 後 尚 有 創 新 管 理 師 培 訓 班 現 代 企 業 競 爭 力 提 升 實 務 培 訓 班 專 案 管 理 規 劃 與 執 行 實 務 班 3 班 招 生 中 3. 大 專 人 力 以 上 職 前 計 畫 8 班 招 生 中 ( 參 訓 對 象 : 大 專 以 上 待 業 者 或 放 無 薪 假 者, 受 訓 期 間 可 領 生 活 津 貼 ) 4. 針 對 進 修 部 二 技 護 理 系 備 取 名 單, 逐 一 開 發 詢 問 上 隨 班 附 讀 之 意 願 中 5. 拜 訪 台 南 台 糖 量 販 店 討 論 開 辦 資 管 系 80 學 分 班 事 宜 6. 國 防 部 軍 官 管 理 班 截 至 9/10 結 訓 4 班, 尚 有 11 班 課 程 進 行 中 ; 學 員 滿 意 度 調 查 資 料 統 計 中 7. 持 續 受 理 國 際 數 位 內 容 研 發 中 心 所 委 託 學 員 生 活 津 貼 請 領 及 勞 健 保 投 退 保 業 務 8. 規 劃 明 年 度 海 青 班 課 程 及 高 雄 縣 民 學 苑 課 程 中 9. 華 語 教 學 師 資 培 訓 實 務 班 ( 假 日 班 ) 招 生 中 10. 第 2 期 數 學 資 優 班 招 生 中 11. 第 2 期 國 語 正 音 班 招 生 中 12. 台 南 市 公 車 案 標 案 已 送 件 13. 取 得 高 雄 區 監 理 所 計 畫 標 案 ( 二 十 ) 創 新 育 成 暨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1. 產 學 合 作 案 (1) 98 年 8 月 21 日 至 9 月 16 日 止, 企 業 產 學 案 新 增 3 件, 總 金 額 1,363,200 元, 如 下 表 累 計 今 年 截 至 目 前 企 業 產 學 案 總 金 額 13,038,100 元 學 院 系 所 主 持 人 合 作 對 象 計 畫 名 稱 總 經 費 語 傳 大 傳 系 曾 士 杰 中 華 發 展 基 金 管 理 會 98 年 度 兩 岸 青 年 學 者 論 壇 一 傳 播 媒 體 對 社 會 的 影 響 管 理 財 金 系 李 樑 堅 財 團 法 人 金 屬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98 年 度 南 部 傳 統 產 業 科 技 關 懷 計 畫 - 中 心 產 業 聚 落 推 廣 行 銷 示 範 案 例 研 究 - 以 鐘 錶 產 業 為 例 900,000 453,200 13
電 資 醫 工 系 郭 士 民 飛 利 浦 醫 療 保 健 事 業 部 售 後 服 務 之 問 卷 調 查 10,000 (2) 98 年 8 月 21 日 至 9 月 16 日 止, 政 府 產 學 案 新 增 2 件, 總 金 額 595,000 元, 如 下 表 累 計 今 年 截 至 目 前 政 府 產 學 案 總 金 額 25,885,904 元 學 院 系 所 主 持 人 合 作 對 象 計 畫 名 稱 總 經 費 語 傳 大 傳 系 李 新 敏 高 雄 市 政 府 新 聞 處 2009 超 級 大 市 民 影 像 創 作 競 賽 案 155,000 管 理 財 金 系 李 樑 堅 行 政 院 陸 委 會 98 年 度 兩 岸 政 府 論 壇 ( 南 部 地 區 ) 計 畫 440,000 -ECFA 產 業 會 議 2. 98 年 度 2 期 國 科 會 產 學 計 畫 共 計 通 過 7 件, 總 補 助 金 額 4,457,297 元, 目 前 已 配 合 規 定 時 辰 進 行 簽 約 請 款 等 作 業, 預 計 將 於 9 月 底 全 部 完 成 3. 金 屬 材 料 發 展 中 心 之 建 置 裝 潢 及 相 關 儀 器 設 備 已 正 式 進 入 採 購 流 程, 預 計 將 於 10 月 中 完 成 基 礎 設 施 建 置 4. 9 月 7 日 與 金 屬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進 行 義 守 大 學 與 金 屬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策 略 聯 盟 簽 約 儀 式, 正 式 締 結 為 盟, 整 合 彼 此 在 學 術 資 源 與 科 技 人 才 的 優 勢 與 資 源, 促 進 以 企 業 需 求 為 導 向 之 產 學 研 合 作 平 台 之 建 立, 推 動 技 術 整 合 與 資 源 共 享, 促 進 南 台 灣 金 屬 產 業 升 級, 積 極 結 合 產 學 研 界 的 共 同 資 源, 加 強 學 術 成 果 投 入 工 業 應 用, 提 昇 科 技 研 發 的 實 質 效 益 5. 主 導 廠 價 值 鏈 推 動 計 畫, 燁 聯 目 前 選 出 五 個 產 品 應 用 領 域, 分 別 為 汽 車 機 械 設 備 運 輸 電 子 產 品 及 食 品 餐 飲, 依 據 與 學 校 簽 訂 合 作 意 向 廠 商, 找 出 屬 於 以 上 分 類 廠 商 共 47 家, 金 屬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則 從 IT IS 會 員 進 行 篩 選 中, 預 計 本 週 五 列 出, 再 約 定 下 週 進 行 拜 訪 討 論 6. 準 備 產 學 合 作 聯 合 成 果 展 參 展 資 料, 以 聯 聖 公 司 第 二 代 放 大 顯 微 鏡 及 光 兆 公 司 LED 燈 於 9/15 上 午 11 時 前 上 傳 7. 98 年 度 辦 理 高 雄 縣 政 府 辦 理 地 方 產 業 創 新 研 發 推 動 計 畫 (SBIR),9/10 由 徐 主 任 及 江 組 長 拜 訪 大 發 工 業 區 服 務 中 心 高 新 宗 主 任,9/11 由 江 組 長 齊 經 理 拜 會 本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黃 組 長 拜 訪 威 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 7/29 由 校 長 率 領 本 校 產 學 合 作 相 關 主 管 顧 問 團 隊 代 表 至 燁 輝 公 司 與 燁 聯 公 司 拜 訪, 洽 談 產 學 顧 問 團 隊 與 燁 輝 燁 聯 的 長 期 合 作, 後 續 進 度 追 蹤 (1) 燁 輝 人 資 案 ( 三 個 子 計 畫, 企 管 系 蔡 明 智 主 任 楊 東 震 謝 琇 玲 老 師 ), 目 前 與 楊 東 震 老 師 簽 定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顧 問 約, 其 餘 暫 緩 (2) 金 屬 材 料 發 展 中 心 合 作 案 : 周 學 務 長 預 計 下 二 週 會 跟 相 關 老 師 一 同 與 燁 輝 及 燁 聯 進 行 討 論, 題 目 如 下 表 項 次 技 術 需 求 / 發 展 項 目 一. DX52D-GL 製 品 之 機 械 性 質 改 善 ( 燁 輝 ) 二. 鍍 二 線 Z12 鍍 層 表 面 鋅 花 大 小 均 勻 性 改 善 ( 燁 輝 ) 三. SAE1002/1008 在 400 C 以 下 之 應 力 應 變 特 性 ( 燁 輝 ) 四. 延 長 及 判 定 Muffle 壽 命 之 探 討 ( 燁 聯 ) 五. HR430 420 焊 道 機 械 性 質 改 善 ( 燁 聯 ) 六. 添 加 Ti/Nb 對 肥 粒 鐵 系 不 綉 鋼 脆 性 影 響 之 研 究 ( 燁 聯 ) 七. 雙 相 不 綉 鏽 鋼 之 開 發 ( 燁 聯 ) 八. 新 高 防 蝕 鍍 層 之 開 發 ( 燁 輝 ) (3) 燁 輝 堆 高 機 案 ( 馮 介 川 老 師 ), 目 前 解 決 力 案 評 估 討 論 中 14
(4) 燁 輝 鍍 二 線 Coating Gauge(X-ray) 人 機 介 面 更 新 計 畫 ( 楊 俊 哲 老 師 ) 合 約 用 印 完 畢, 轉 為 產 學 合 作 案 (5) 燁 聯 資 源 回 收 廠 ( 江 仲 驊 老 師 及 馮 介 川 老 師 ) 計 畫 書 整 理 中 9. 9/28 辦 理 如 何 善 用 政 府 資 源, 協 助 企 業 轉 型 擴 展 外 銷 市 場 擴 大 全 球 佈 局 爭 取 商 機 研 討 會 及 10/7 金 屬 材 料 應 用 論 壇 - 鋼 鐵 創 新 應 用 及 發 展, 議 程 演 講 者 及 題 目 已 確 定, 詳 如 附 件 一 (p24-27) 10. 98 年 職 訓 局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就 業 學 程 計 畫, 本 校 申 請 通 過 共 計 12 件, 補 助 金 額 6,537,400 元, 各 學 程 依 補 正 項 目 修 正 計 畫 書 並 膠 裝, 依 規 定 於 9 月 14 日 前 完 成 相 關 事 宜 11. 高 雄 市 政 府 成 立 高 雄 市 綠 色 產 業 創 業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並 與 南 部 各 大 專 校 院 簽 訂 策 略 聯 盟, 建 立 綠 色 產 業 輔 導 專 家 資 料 庫, 目 前 本 校 有 意 願 者 共 21 位 老 師 12. 岡 山 本 州 工 業 區 之 威 奈 聯 合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台 灣 鍍 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9/11 正 式 與 本 校 簽 訂 產 學 研 策 略 聯 盟 意 向 書, 並 洽 談 共 同 申 請 SBIR 等 長 期 合 作 計 畫 事 宜 ( 二 十 一 ) 華 語 文 中 心 1. 本 中 心 向 教 育 部 國 際 文 教 處 所 提 華 語 文 中 心 境 外 招 生 核 可 申 請, 已 於 8 月 27 日 審 查 通 過 2. 華 語 師 資 培 訓 班 第 四 期 及 第 五 期 開 課 招 生 3. 華 語 秋 季 班 課 程 開 課 招 生 4. 厄 瓜 多 首 府 大 學 華 語 教 師 來 訪, 洽 談 暑 期 華 語 遊 學 營 之 事 宜 5. 協 同 電 算 中 心 申 請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電 腦 測 驗 考 試 中 心 6. 輔 導 越 南 產 碩 班 8 名 學 生 報 考 9 月 26 日 之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7. 10 月 14 日 舉 辦 華 語 文 教 學 研 習 會 暨 新 書 發 表 會 8. 10 月 28 日 舉 辦 外 籍 生 華 語 說 故 事 比 賽 ( 二 十 二 )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1. 98/9/9( 三 )~98/9/10( 四 ) 辦 理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新 進 教 師 研 習 活 動 2. 98/8/24( 一 ) 會 簽 義 守 大 學 跨 校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服 務 實 施 辦 法 草 案 條 文 及 逐 條 說 明, 徵 詢 相 關 單 位 意 見 3. 新 任 學 習 資 源 組 組 長 楊 吳 泉 副 教 授, 於 98/9/1( 二 ) 到 職 4. 98 年 度 教 育 部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本 校 共 獲 得 5800 萬 元 教 育 部 補 助 金 額, 98/9/11( 五 ) 召 開 第 一 次 教 學 卓 越 推 動 委 員 會, 依 各 執 行 單 位 提 報 計 畫 內 容 進 行 調 整 及 審 議 預 算 5. 98 學 年 度 教 學 知 能 薪 傳 良 師 顧 問 有 謝 哲 光 任 善 隆 陳 朝 順 張 佑 康 陳 立 軒 莊 素 增 謝 琇 玲 林 鐵 雄 吳 昭 燕 等 9 位 教 師 6. 98/9/28( 一 )~98/10/2( 二 ) 教 育 部 將 委 託 臺 灣 評 鑑 協 會 於 本 校 進 行 96 年 度 高 高 屏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執 行 現 況 問 卷 調 查, 屆 時 擬 請 各 學 院 協 助 通 知 抽 樣 師 生 出 席 7. 九 月 教 發 中 心 舉 辦 活 動 如 下 : 15
日 期 活 動 類 型 演 講 者 / 負 責 人 講 題 與 會 對 象 辦 理 情 形 義 守 大 學 傅 勝 利 校 長 專 題 演 講 : 義 守 大 學 發 展 與 遠 景 輔 仁 大 學 98/09/09 教 學 講 座 : 新 進 教 師 研 習 教 育 領 導 與 發 展 研 究 所 ( 三 ) 大 學 教 學 的 理 論 與 實 踐 蔡 進 雄 副 教 授 本 校 教 師 -- 98/09/10 ( 四 ) 98/09/24 ( 四 ) 新 進 教 師 研 習 服 務 學 習 義 守 大 學 柯 明 道 副 校 長 醫 學 營 養 學 系 洪 哲 穎 教 授 公 共 政 策 與 管 理 學 系 林 寶 安 副 教 授 輔 仁 大 學 餐 旅 管 理 學 系 李 青 松 主 任 學 術 研 究 講 座 : 個 人 經 驗 分 享 您 不 可 不 知 的 教 學 寶 典 -- 傑 出 教 學 教 師 分 享 與 座 談 本 校 教 師 -- 服 務 學 習 融 入 專 業 課 程 設 計 本 校 教 師 -- ( 二 十 三 ) 秘 書 室 1. 因 應 亞 太 影 展 在 本 校 體 育 館 舉 行 相 關 活 動, 體 育 館 己 開 始 相 關 整 建 工 程, 原 世 運 會 後 之 復 原 工 作 無 法 安 排 時 間 進 行, 另 函 文 到 高 雄 市 政 府, 請 求 該 款 項 可 以 延 至 12 月 31 日, 待 亞 太 影 展 完 成 後, 再 進 行 場 地 復 原 工 作 2. 綠 色 大 學 之 計 畫 補 助 款 100 萬 元, 己 來 文 告 知 入 帳, 請 相 關 經 費 使 用 人, 注 意 經 費 結 報 及 時 程, 並 務 必 在 完 成 請 採 購 作 業 後 ( 分 項 經 費 不 足 100 萬 不 用 招 標 ), 將 規 範 及 合 約 書 一 份 函 文 至 該 小 組 存 查 3. 教 育 部 獎 補 助 經 費 己 核 撥 入 戶, 預 定 於 10-11 月 將 會 依 教 育 部 要 求, 上 網 填 報 量 化 資 料 4. 20 年 校 慶 各 活 動 資 料 表 如 附 件 二 (p28-33) 5. 提 供 契 約 書 及 章 則 訂 定 案 修 正 案 等 文 件 文 字 修 改 建 議, 如 下 : (1) 職 治 系 : 高 雄 國 軍 醫 院 實 習 契 約 書 (2) 通 識 中 心 : 授 權 人 文 與 社 會 學 報 由 國 家 圖 書 館 及 凌 網 科 技 公 司 蒐 錄 於 其 資 料 庫 契 約 書 及 著 作 權 授 權 書 (3) 學 務 處 : 就 業 保 證 菁 英 班 契 約 書 (4) 學 務 處 : 學 文 獎 學 金 團 員 提 前 回 國 切 結 書 (5) 學 務 處 : 義 联 集 團 書 燁 獎 學 金 辦 法 修 正 草 案 (6) 學 務 處 : 學 生 參 加 校 外 學 術 及 論 文 競 賽 獎 勵 實 施 辦 法 草 案 (7) 總 務 處 : 借 用 場 地 契 約 書 (8) 國 際 事 務 處 : 本 校 與 Edinboro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大 學 合 作 意 願 書 (9) 育 成 中 心 : 本 校 與 金 屬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策 略 聯 盟 協 議 書 (10) 育 成 中 心 : 合 作 契 約 書 6. 秘 書 室 網 站 轉 知 新 修 正 法 規 及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新 刊 載 內 政 部 公 告 修 正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在 臺 灣 地 區 依 親 居 留 長 期 居 留 及 定 居 數 額 表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進 入 臺 灣 地 區 許 可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在 臺 灣 地 區 依 親 居 留 長 期 居 留 或 定 居 許 可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臺 灣 地 區 與 大 陸 地 區 人 16
民 關 係 條 例 修 正 條 文 大 陸 地 區 配 偶 在 臺 灣 地 區 依 親 居 留 期 間 工 作 許 可 及 管 理 辦 法 廢 止 令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及 所 設 私 立 學 校 命 名 原 則 發 布 令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釋 字 第 663 號 解 釋 7. 第 5 期 規 章 電 子 報 製 作 中 8. 98 年 8 月 26 日 發 工 作 連 繫 單, 通 知 各 單 位 系 所 全 校 章 則 專 區 網 頁 操 作 方 法, 並 於 98 年 9 月 18 日 前 完 成 主 管 章 則 之 維 護 9. 泰 陽 聯 合 律 師 事 務 所 於 98 年 9 月 2 日 下 午 3:00 至 5:00 提 供 免 費 法 律 諮 詢, 人 事 室 派 員 到 場 進 行 諮 詢 10. 智 慧 財 產 權 推 動 事 項 : 98 年 9 月 8 日 發 工 作 連 繫 單, 通 知 各 單 位 彙 整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預 計 辦 理 之 智 慧 財 產 權 保 護 宣 導 活 動 ( 二 十 四 ) 公 共 事 務 室 1. 新 生 說 明 會 北 中 南 三 區 圓 滿 落 幕 2. 規 畫 2009 海 峽 兩 岸 大 學 校 長 論 壇 暨 科 學 技 術 研 討 會 3. 廿 週 年 特 刊 已 進 行 相 關 主 軸 規 劃 並 完 成 第 一 次 協 調 會 議, 編 輯 小 組 委 員 名 單 也 邀 請 完 畢, 即 將 送 簽 ; 下 週 即 將 召 開 第 一 次 編 輯 小 組 工 作 會 議 4. 雙 月 刊 : (1) 雙 月 刊 企 劃 大 致 擬 定, 目 前 正 收 回 各 學 院 推 派 教 師 1 名 擔 任 編 輯 委 員 之 名 單 預 計 近 日 內 召 開 編 輯 委 員 會 議, 討 論 確 定 雙 月 刊 整 體 規 劃 後, 呈 請 核 定 (2) 雙 月 刊 委 託 廠 商 編 輯 部 份, 目 前 接 洽 幾 家 廠 商 5. 2009 高 52 線 山 中 奇 緣 發 現 義 守 之 美 攝 影 比 賽 宣 傳 活 動 : (1) 持 續 向 媒 體 發 布 活 動 訊 息 (2) 將 攝 影 比 賽 海 報 寄 送 給 大 學 院 校 照 相 館 及 攝 影 協 會 等 單 位 (3) 敬 請 攝 影 社 同 學 定 點 將 海 報 發 送 出 去 6. 文 宣 廣 告 設 計 : (1) 義 守 大 學 圖 庫 網 規 劃 製 作 (2) 中 華 發 展 基 金 會 日 知 錄 廣 告 文 稿 修 正 (3) 國 際 處 2009 國 際 事 務 主 管 交 流 會 文 宣 品 設 計 (4) 世 界 網 路 大 學 戶 外 廣 告 設 計 (5) 國 際 處 2009 國 際 事 務 主 管 交 流 會 文 宣 品 設 計 (6) 大 考 通 訊 社 甄 選 報 名 指 南 廣 告 刊 登 (7) 外 籍 生 招 生 DM 改 版 印 刷 7. 發 稿 記 錄 日 期 新 聞 事 件 8 月 21 日 義 大 舉 辦 發 現 義 守 之 美 攝 影 比 賽 廣 邀 各 方 好 攝 之 徒 參 與 8 月 21 日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義 守 大 學 再 度 上 榜 8 月 24 日 義 守 大 學 新 生 說 明 會 熱 鬧 滾 滾 迎 新 生 8 月 27 日 義 守 大 學 服 務 學 習 計 畫 榮 獲 教 育 部 審 查 通 過 17
8 月 28 日 風 災 後 的 省 思 義 大 教 授 曾 士 杰 十 分 鐘 的 山 水 攝 影 展 9 月 01 日 義 守 大 學 承 接 國 防 部 委 託 研 究 案 成 果 深 獲 肯 定 ( 二 十 五 ) 人 事 室 1. 教 育 部 98 年 9 月 9 日 台 學 審 字 第 0980141611 號 函, 正 式 授 權 本 校 自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起 自 行 審 查 教 師 資 格 2. 本 校 發 起 樂 捐 88 水 災 一 日 所 得 活 動, 共 計 432 人 捐 款, 捐 款 金 額 共 計 968,120 元, 本 項 款 項 將 交 由 學 務 處 統 籌 運 用, 作 為 受 災 學 生 急 難 救 助 及 工 讀 金 使 用 3. 預 定 於 9 月 21 日 開 學 第 一 週 辦 理 98 學 年 校 務 會 議 教 師 代 表 職 技 人 員 代 表 選 舉 及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選 任 代 表 選 舉 4. 本 校 近 期 約 用 教 育 部 等 相 關 專 案 計 畫 人 員 百 餘 人, 校 園 增 加 人 力 甚 多, 為 方 便 洽 公 及 相 互 支 援, 並 促 進 團 隊 和 諧,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於 校 園 內 均 須 佩 戴 識 別 證 5. 依 據 勞 工 保 險 局 規 定, 本 室 配 合 教 務 處 及 進 修 部 鐘 點 費 計 算, 將 依 規 定 為 兼 任 教 師 勞 工 辦 理 保 險 加 保 事 宜, 保 險 期 間 為 9 月 21 日 至 1 月 24 日 6. 預 定 於 10 月 1 日 起, 本 校 職 員 工 差 勤 刷 卡, 將 改 由 電 腦 網 路 登 錄 差 勤 7. 98 年 度 優 秀 職 員 工 選 拔 活 動 業 已 展 開, 請 各 單 位 踴 躍 推 薦 優 秀 職 員 工 8. 職 員 工 作 平 時 考 核, 每 三 個 月 ( 十 一 四 月 ) 紀 錄 一 次, 以 作 為 年 終 成 績 考 核 之 重 要 依 據 請 受 考 核 人 依 業 務 職 掌 工 作 內 容 與 具 體 績 效 以 質 化 與 量 化 方 式 殷 實 詳 加 記 錄 ( 二 十 六 ) 會 計 室 1. 本 週 開 始 會 計 事 務 所 至 校 進 行 97 學 年 度 查 帳 作 業 2. 國 稅 局 已 同 意 本 校 實 習 餐 廳 屬 學 校 體 系 內 的 其 中 一 個 單 位, 因 此 由 八 月 份 起 本 校 將 跨 足 至 營 利 事 業 3. 截 至 9 月 15 日 止 已 註 冊 繳 費 學 生 為 14025 人, 一 年 級 新 生 約 3000 多 人 ( 二 十 七 ) 軍 訓 室 ( 二 十 八 )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室 1. 急 救 人 員 訓 練 已 於 8 月 27 日 完 成, 參 訓 人 數 共 計 60 員, 並 完 成 學 術 科 測 驗, 測 驗 合 格 者 預 計 九 月 中 旬 頒 發 急 救 人 員 證 書 2. 配 合 環 保 署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法 令 修 訂, 進 行 本 校 事 業 廢 棄 物 清 理 計 畫 書 填 報 資 料 變 更 作 業, 目 前 修 正 中, 預 定 於 9 月 25 日 前 完 成 申 報 作 業 3. 全 校 建 築 物 檢 查 申 報 案, 已 全 數 檢 查 完 成, 並 於 8 月 25 日 向 高 雄 縣 完 成 申 報 作 業, 目 前 由 縣 府 審 核 中 4. 綜 合 教 學 大 樓 學 一 舍 公 共 區 域 及 機 房 滅 火 器 換 藥 事 宜, 已 於 8 月 26 日 完 成 並 於 9 月 1 日 完 成 驗 收 作 業 18
5. 有 關 落 葉 堆 肥 場 及 資 源 回 收 場 之 規 劃 設 置 事 宜, 資 源 回 收 場 鐵 皮 屋 頂 遮 蓋 完 成, 圍 牆 整 修 已 進 行 請 購 作 業, 落 葉 堆 肥 場 土 建 部 分 已 完 成, 落 葉 堆 肥 場 所 需 之 樹 枝 破 碎 機 目 前 詢 價 中 6. 針 對 99 年 1 月 24 日 ISO14001 實 驗 室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案, 目 前 正 進 行 ISO14001 系 統 面 條 文 核 對 及 先 期 環 境 審 查 作 業 7. 配 合 教 育 部 學 術 機 構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運 作 現 況 情 形 調 查 作 業 案, 已 於 8 月 31 日 完 成 填 報 作 業, 並 上 傳 至 教 育 部 8. 體 育 館 左 側 增 建 工 程 污 水 處 理 場 旁 之 檔 土 工 程 體 育 館 舞 台 區 拆 除 工 程 及 體 育 館 天 花 板 裝 設 工 程 之 工 地 安 全 衛 生 稽 查 案, 要 求 承 攬 商 進 行 工 地 安 全 缺 失 改 善 並 持 續 追 蹤 複 查 校 長 補 充 :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室 與 校 內 實 驗 室 業 務 非 常 密 切, 業 務 報 告 雖 只 是 一 般 例 行 性 業 務 敘 述, 仍 請 各 位 教 師 務 必 留 意 ( 二 十 九 )ISO 管 理 審 查 委 員 會 1.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ISO 品 質 管 理 內 部 稽 核, 稽 核 日 期 自 98.9.1 至 98.9.30, 請 各 受 稽 核 單 位 配 合 作 業 2. 97 學 年 度 本 校 行 政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預 計 於 98.9.28 至 98.10.15 實 施, 問 卷 發 放 對 象, 包 含 教 師 與 學 生, 但 98 學 年 度 新 生 與 新 進 教 師 除 外 貳 報 告 上 次 會 議 執 行 情 形 項 次 議 案 內 容 提 案 單 位 決 議 內 容 執 行 情 形 一 義 守 大 學 校 務 會 議 設 置 辦 法 增 ( 修 ) 訂 條 文 ( 草 案 ) 秘 書 室 照 案 通 過 送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 一 ) 華 語 文 中 心 主 任 雖 未 參 與 會 議, 請 該 單 位 應 提 出 業 務 報 告 供 各 單 位 漁 會 議 上 參 考 ( 二 ) 增 加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室 主 任 ( 三 ) 修 正 後 通 過, 送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組 織 章 程 請 再 提 出 修 正 二 義 守 大 學 行 政 會 議 設 置 辦 法 增 ( 修 ) 訂 條 文 ( 草 案 ) 秘 書 室 送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三 訂 定 義 守 大 學 學 院 院 長 遴 選 辦 法 ( 草 案 ) 人 事 室 照 案 通 過 修 正 第 二 條 條 文 部 分 字, 如 附 件 三 (p34) 19
項 次 議 案 內 容 提 案 單 位 決 議 內 容 執 行 情 形 四 日 間 部 課 程 選 修 課 開 課 總 量 管 制 教 務 處 照 案 通 過 修 訂 本 校 開 課 準 則, 於 本 學 年 度 執 行 宣 導, 自 99 學 年 度 起 實 施 五 訂 定 義 守 大 學 學 生 申 請 轉 出 ( 入 ) 國 際 學 院 作 業 要 點 教 務 處 試 行 一 年 後 提 出 修 正 已 於 9 月 8 日 上 網 公 告 實 施 参 提 案 討 論 提 案 一 提 案 單 位 : 國 際 事 務 處 案 由 : 本 校 擬 與 荷 蘭 NHTV Breda 專 業 大 學 簽 署 校 級 合 作 意 願 書,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擬 與 荷 蘭 NHTV Breda 專 業 大 學 簽 署 合 作 意 願 書, 本 校 擬 由 校 長 代 表 簽 約, 學 校 簡 介 及 合 約 書 範 本 如 附 件 四 (p35-39)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二 提 案 單 位 : 國 際 事 務 處 案 由 : 本 校 將 與 越 南 龍 安 經 濟 工 業 大 學 簽 署 校 級 合 作 意 願 書,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本 校 由 顏 副 校 長 代 表 已 於 本 (98) 年 9 月 7 日 赴 越 南 龍 安 經 濟 工 業 大 學 拜 訪, 經 與 該 校 黎 庭 園 校 長 討 論 兩 校 未 來 合 作 計 畫, 並 共 同 達 成 協 議 簽 署 合 作 意 願 書, 本 校 由 校 長 代 表 簽 約, 學 校 簡 介 及 合 作 意 願 書 如 附 件 五 (p40-42)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三 提 案 單 位 : 秘 書 室 案 由 : 校 務 行 政 自 我 評 鑑 作 業 時 程 及 教 育 部 新 增 於 校 務 行 政 評 鑑 項 目 是 否 同 時 辦 理 自 評,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 教 育 部 辦 理 大 專 院 校 訪 視 / 評 鑑 項 目 ( 附 件 六,p43-45), 經 檢 討 後 新 增 項 目 至 整 體 校 務 評 鑑 : 1.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體 育 專 案 評 鑑 2. 大 學 ( 技 職 ) 校 院 校 園 環 境 管 理 現 況 調 查 與 績 效 評 鑑 3.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訪 視 4.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訪 視 5. 國 立 大 專 院 校 校 務 基 金 訪 評 6. 大 專 校 院 數 位 學 習 訪 視 與 認 證 服 務 ( 二 ) 本 校 預 計 98 學 年 度 辦 理 校 務 自 我 評 鑑, 是 否 新 增 說 明 中 的 各 該 項 20
目, 以 因 應 教 育 部 實 地 評 鑑 ( 三 ) 校 務 行 政 自 我 評 鑑 作 業 時 程 如 附 件 六 之 一 (p46-47), 提 請 討 論 決 議 : 請 研 發 處 與 秘 書 室 研 議 哪 些 項 目 可 加 入 後 執 行 提 案 四 提 案 單 位 : 教 務 處 案 由 : 修 正 本 校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之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人 數,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原 訂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置 考 試 委 員 三 至 五 人, 擬 將 委 員 數 調 整 為 三 人, 校 外 委 員 至 多 一 名 辦 法 : 本 案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修 訂 本 校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並 經 報 請 教 育 部 備 查 後 實 施 決 議 : 針 對 校 外 委 員 人 數 仍 有 許 多 不 同 意 見 表 達, 請 教 務 處 再 行 檢 討 後 提 出 提 案 五 提 案 單 位 : 教 務 處 案 由 : 修 正 本 校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之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人 數,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原 訂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置 考 試 委 員 五 至 九 人, 擬 將 委 員 數 調 整 為 五 人, 校 外 委 員 至 多 二 名 辦 法 : 本 案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修 訂 本 校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並 經 報 請 教 育 部 備 查 後 實 施 決 議 : 針 對 校 外 委 員 人 數 仍 有 許 多 不 同 意 見 表 達, 請 教 務 處 再 行 檢 討 後 提 出 提 案 六 提 案 單 位 : 教 務 處 案 由 : 訂 定 本 校 99 學 年 度 之 甄 選 入 學 校 系 分 則 及 考 試 分 發 校 系 分 則,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99 學 年 度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校 系 分 則, 擬 修 正 說 明 如 下 : 1. 99 學 年 度 新 增 規 定, 須 設 定 第 一 階 段 檢 定 標 準, 本 校 設 定 如 下 : (1) 設 定 英 文 底 標 :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觀 光 學 系 及 餐 旅 管 理 學 系 (2) 設 定 英 文 及 總 級 分 底 標 :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學 系 國 際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及 觀 光 餐 旅 學 系 (3) 設 定 總 級 分 底 標 : 其 餘 各 系 組 皆 設 定 2. 學 校 推 薦 第 二 階 段 甄 試 比 例, 擬 修 正 如 下 變 更 : (1) 99 學 年 度 學 校 推 薦 新 增 學 系 : 新 增 9 個 學 系 : 電 子 系 資 工 系 土 木 系 材 料 系 應 數 - 資 科 組 應 數 - 財 分 組 工 管 系 國 企 系 及 國 財 系 (2) 依 91 95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學 校 推 薦 第 二 階 段 甄 試 方 式 及 成 績 採 計 比 例 統 一 如 下 : 學 測 成 績 (50%) 資 料 審 查 (20%) 及 面 試 (30%) 21
學 系 原 規 定 統 一 採 計 成 績 比 例 修 正 採 計 成 績 比 例 國 際 商 務 學 系 學 測 40% 審 查 20% 面 試 40% 餐 旅 管 理 學 系 學 測 40% 審 查 20% 面 試 40% 觀 光 學 系 學 測 50% 審 查 20% 面 試 30% 學 測 40% 審 查 20% 面 試 40%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學 測 40% 審 查 20% 面 試 40% (3) 個 人 申 請 第 二 階 段 甄 試 比 例, 擬 修 正 如 下 變 更 : 學 系 第 二 階 段 甄 選 比 例 第 二 階 段 科 目 變 更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98: 學 測 50% 審 查 25% 筆 試 25% 99: 學 測 50% 審 查 30% 筆 試 20% 數 學 變 更 為 國 文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筆 試 變 更 為 面 試 土 木 與 生 態 工 98: 學 測 50% 審 查 25% 筆 試 25% 程 學 系 99: 學 測 50% 審 查 20% 面 試 30% 筆 試 變 更 為 面 試 材 料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系 - 數 學 變 更 為 國 文 生 物 醫 學 工 程 學 系 - 物 理 變 更 為 國 文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學 系 - 數 學 變 更 為 英 文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 英 文 變 更 為 國 文 會 計 學 系 98: 學 測 50% 審 查 25% 筆 試 25% 99: 學 測 50% 審 查 20% 筆 試 30% - 國 際 商 務 學 系 98: 學 測 50% 審 查 25% 筆 試 25% 99: 學 測 40% 審 查 30% 筆 試 30% - 餐 旅 管 理 學 系 98: 學 測 50% 審 查 20% 筆 試 30% 99: 學 測 40% 審 查 20% 面 試 40% -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98: 學 測 50% 審 查 25% 筆 試 25% 學 系 99: 學 測 40% 審 查 20% 面 試 40% 筆 試 變 更 為 面 試 觀 光 學 系 98: 學 測 50% 審 查 20% 筆 試 30% 99: 學 測 40% 審 查 20% 面 試 40% - 備 註 : 化 工 系 土 木 系 及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學 系 已 將 修 正 案 送 簽 中 ( 二 )99 學 年 度 甄 選 入 學 及 考 試 分 發 之 校 系 分 則 相 關 資 料 請 見 附 件 七 ( 另 附 件 ) 辦 法 : 依 據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及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招 生 辦 法 修 訂 本 校 各 學 系 校 系 分 則 內 容, 本 案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後, 逕 送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並 依 規 定 時 程 完 成 上 網 登 錄 手 續 決 議 : 如 各 系 均 無 異 議 後 明 年 即 照 修 正 後 數 據 執 行 提 案 七 提 案 單 位 : 教 務 處 案 由 : 訂 定 99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博 碩 士 班 及 大 學 部 各 學 系 ( 組 ) 招 生 管 道 之 名 額 分 配,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 研 究 所 招 生 名 額 : 研 究 所 推 薦 甄 試 招 生 名 額 以 當 學 年 度 全 校 研 究 所 新 生 招 生 名 額 40% 為 上 限, 在 此 原 則 下 各 系 所 可 自 行 調 整 比 例 22
( 二 ) 大 學 部 招 生 名 額 : 非 屬 於 考 試 分 發 之 招 生 管 道, 以 不 超 過 新 生 總 招 生 名 額 60% 為 原 則 ( 本 校 擴 大 甄 選 入 學 名 額 比 例 申 請, 已 陳 報 教 育 部 核 定 ) ( 三 ) 日 間 部 博 碩 士 班 及 大 學 部 各 學 系 ( 組 ) 招 生 管 道 之 名 額 分 配, 請 參 見 附 件 八 (p48) 辦 法 : 本 案 經 本 會 議 討 論 後, 逕 送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肆 臨 時 動 議 提 案 一 提 案 單 位 : 人 事 室 案 由 : 義 守 大 學 學 院 院 長 遴 選 辦 法 第 二 條 條 文 文 字 稍 做 修 正 說 明 : 第 二 條 院 長 於 第 一 任 任 期 屆 滿 六 個 月 前 擬 刪 除 第 一 任 字 眼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伍 散 會 23
附 件 一 如 何 善 用 政 府 資 源, 協 助 企 業 轉 型 擴 展 外 銷 市 場 擴 大 全 球 佈 局 爭 取 商 機 研 討 會 緣 起 : 台 灣 的 經 濟 是 以 外 貿 為 導 向, 各 位 企 業 主 您 知 道 每 年 政 府 都 會 編 列 預 算 給 企 業 運 用 去 外 銷, 擴 大 市 場 嗎? 當 您 面 對 金 融 海 嘯 肆 虐 及 國 際 經 濟 情 勢 持 續 惡 化, 如 何 來 面 對 全 球 化 市 場 的 競 爭 壓 力? 如 何 依 據 ECFA 與 中 國 進 行 關 稅 減 讓 及 市 場 談 判, 並 與 其 它 國 家 展 開 貿 易 談 判 關 稅 互 惠, 確 保 台 灣 產 品 受 到 平 等 待 遇, 並 確 保 台 商 的 投 資 避 免 雙 重 課 稅 智 財 權 保 護 商 品 檢 驗 檢 疫 與 產 品 標 準 制 定 等 在 中 國 的 權 益 義 守 大 學 及 外 貿 協 會 高 雄 辦 事 處, 為 了 協 助 南 台 灣 新 創 中 小 企 業 或 預 備 轉 型 中 小 企 業 全 球 佈 局 需 求, 準 備 系 列 課 程, 歡 迎 中 小 企 業 精 英 踴 躍 參 加 一 日 期 :98 年 09 月 28 日 星 期 一 二 時 間 :13:30~16:50 二 地 點 : 義 守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中 心 9 樓 9D 會 議 室 ( 高 雄 市 前 金 區 五 福 三 路 21 號 9 樓 ) 三 主 辦 單 位 : 義 守 大 學 及 外 貿 協 會 高 雄 辦 事 處 四 協 辦 單 位 :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育 成 中 心 / 全 球 行 銷 中 心 義 守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暨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五 對 六 議 程 表 : 時 間 主 題 13:30~ 14:00 報 到 及 領 取 資 料 象 : 新 創 育 成 廠 商 欲 拓 展 外 銷 市 場 之 中 小 企 業 14:00 ~14:10 主 辦 單 位 致 詞 如 何 運 用 政 府 資 源 作 行 銷 14:10 ~15:00 主 講 人 : 外 貿 協 會 高 雄 辦 事 處 _ 吳 俊 澤 主 任 從 簽 訂 ECFA 談 兩 岸 新 賽 局 與 廠 商 因 應 策 略 15:00 ~16:00 主 講 人 : 高 雄 市 工 業 會 _ 李 威 穎 總 幹 事 Q&A 問 答 時 間.. 外 貿 協 會 高 雄 辦 事 處 _ 吳 俊 澤 主 任 高 雄 市 工 業 會 _ 李 威 穎 總 幹 事 16:00 ~16:50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 全 球 行 銷 中 心 _ 洪 明 哲 專 業 顧 問 義 守 大 學 秘 書 室 _ 李 樑 堅 主 任 秘 書 義 守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暨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_ 徐 祥 禎 主 任 24
即 日 起 至 9 月 21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7:00 截 止 報 名 報 名 方 式 : 請 以 正 楷 填 妥 報 名 表 傳 真 至 07-6577467 或 寄 E-mail 至 jane3357871@isu.edu.tw 沈 琬 真 小 姐 費 用 : 免 費 報 名 ( 名 額 有 限, 敬 請 提 早 報 名, 謝 謝 您!) 報 名 洽 詢 : (07)657-7711#2197 沈 小 姐 注 意 事 項 : 為 確 保 您 的 參 加 權 益, 報 名 後 若 未 收 到 任 何 回 覆, 請 來 電 洽 詢 方 式 完 成 報 名, 若 不 克 前 來 參 加, 請 於 9 月 25 日 前 告 知, 讓 我 們 共 同 愛 護 資 源, 謝 謝 您 如 何 善 用 政 府 資 源 協 助 企 業 轉 型 擴 展 外 銷 市 場 研 討 會 98/09/28( 一 ) 13:30~16:50* 請 填 報 名 表 於 9/21 日 以 前 完 成 報 名 * 公 司 名 稱 E-mail 統 一 編 號 電 話 ( ) 傳 真 ( ) 主 要 產 品 參 加 人 員 姓 名 / 職 稱 行 動 電 話 參 加 人 員 姓 名 / 職 稱 行 動 電 話 參 加 人 員 姓 名 / 職 稱 行 動 電 話 參 加 人 員 姓 名 / 職 稱 行 動 電 話 參 加 人 員 姓 名 / 職 稱 行 動 電 話 我 想 會 後 免 費 諮 詢 ( 國 內 展 國 外 拓 銷 網 路 行 銷 商 情 商 機 品 牌 諮 詢 全 球 布 局 其 他 ) 外 貿 協 會 線 上 報 名 請 上 外 貿 協 會 網 站 http://kh.taiwantrade.com.tw 線 上 報 名 (802) 高 雄 市 民 權 一 路 28 號 4 樓 4 th Fl., 28Min-chuan 1 st road Kaohsiung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外 貿 協 會 高 雄 辦 事 處 Tel:(886-7) 336-3113Fax:(886-7) 336-3118 單 位 : 義 守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暨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地 址 :84001 高 雄 縣 大 樹 鄉 學 城 路 一 段 一 號 TEL:(07)657-7711 轉 2192~2198 FAX:(07)657-7467 * 義 守 大 學 網 址 * 25
金 屬 材 料 應 用 論 壇 - 鋼 鐵 創 新 應 用 及 發 展 - 一 緣 起 在 過 去 的 印 象 中 總 認 為 金 屬 產 業 是 傳 統 產 業, 但 隨 著 材 料 的 研 發 及 製 程 的 創 新 應 用, 其 日 新 月 異 的 進 步 速 度 及 附 加 價 值 已 可 媲 美 當 紅 的 高 科 技 產 業 為 提 昇 金 屬 材 料 加 值 應 用 及 產 品 創 新, 義 守 大 學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本 著 和 廠 商 培 養 良 好 互 動 及 互 助 之 精 神, 特 別 邀 請 金 屬 產 學 研 專 家, 如 金 屬 中 心 燁 聯 鋼 鐵 中 鋼 義 守 大 學 和 高 雄 大 學 的 先 進, 針 對 廠 商 在 材 料 研 發 創 新 上 會 遇 到 之 問 題, 及 如 何 透 過 產 品 創 新 應 用, 提 升 其 附 加 價 值 之 開 發 與 研 究, 並 有 助 於 廠 商 降 低 研 發 成 本 與 風 險, 進 而 提 昇 企 業 競 爭 力 及 形 象 二 主 辦 單 位 : 義 守 大 學 區 域 產 學 連 結 計 劃 辦 公 室 三 協 辦 單 位 : 創 新 育 成 暨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四 日 期 :98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30-16:00 五 地 點 : 高 雄 縣 鳥 松 鄉 圓 山 路 2 號 圓 山 飯 店 5F 柏 壽 廳 六 對 象 : 金 屬 材 料 相 關 業 界 學 術 單 位 等, 人 數 約 50 人 左 右 七 議 程 : 時 間 內 容 09:00~09:30 報 到 09:30~09:40 主 席 致 詞 09:40~10:00 貴 賓 致 詞 ( 三 ~ 四 位 ) 10:00~10:50 10:50~11:00 11:00~11:50 11:50~13:30 13:30~14:20 14:20~14:30 金 屬 中 心 製 程 處 王 俊 傑 副 處 長 先 進 金 屬 成 形 技 術 及 創 新 應 用 契 機 休 息 燁 聯 研 發 產 品 開 發 處 鄭 勝 元 副 處 長 創 新 不 銹 鋼 之 發 展 與 應 用 中 餐 中 鋼 鋼 鋁 研 發 處 潘 永 村 博 士 汽 車 先 進 高 強 度 鋼 之 開 發 與 研 究 休 息 14:30~15:20 高 雄 大 學 林 東 毅 教 授 ( 化 學 工 程 及 材 料 工 程 學 系 ) 15:20~16:00 鋼 鐵 扣 件 提 升 附 加 價 值 之 開 發 與 研 究 座 談 16:00 散 會 26
報 名 方 式 (1) 以 正 楷 填 妥 報 名 表 傳 真 至 (07)657-7467 (2)E-mail 至 scv9225021@isu.edu.tw 謝 先 生 (3) 網 路 報 名 http://www.isu.edu.tw/interface/overview.php?dept_mno=136 費 用 : 免 費 報 名 ( 名 額 有 限, 敬 請 提 早 報 名, 謝 謝 ) 報 名 洽 詢 :07-6577711 #2198 謝 先 生 注 意 事 項 : 為 確 保 您 的 權 益, 報 名 後 若 未 收 到 任 何 回 覆, 請 來 電 洽 詢 方 完 成 報 名, 若 不 克 前 來, 請 提 前 告 知, 讓 我 們 共 同 愛 護 資 源, 謝 謝 ------------------------------------------------------------------------------------------------- 金 屬 材 料 應 用 論 壇 - 鋼 鐵 創 新 應 用 及 發 展 報 名 表 FAX:(07)6577467 或 E-mail 至 :scv9225021@isu.edu.tw 公 司 名 稱 E-mail 統 一 編 號 電 話 ( ) 傳 真 ( ) 主 要 產 品 參 加 人 員 姓 名 /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參 加 人 員 姓 名 /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參 加 人 員 姓 名 /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 請 於 10 月 2 日 ( 五 ) 以 前 回 傳 報 名 表, 謝 謝! *** 單 位 : 義 守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暨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地 址 :84001 高 雄 縣 大 樹 鄉 學 城 路 一 段 一 號 TEL:(07)657-7711 轉 2194~2198 FAX:(07)657-7467 區 產 平 台 :http://metal.isu.edu.tw 27
附 件 二 義 守 二 十, 創 新 務 實 年 度 重 要 活 動 更 新 日 期 :9 月 15 日 活 動 名 稱 二 十 年 校 慶 系 列 研 討 會 - 2009 傳 播 觀 光 暨 外 語 應 用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二 十 年 校 慶 系 列 研 討 會 - 2009 亞 太 地 區 觀 光 與 餐 旅 產 業 網 際 網 路 線 上 評 論 / 網 路 口 碑 / 虛 擬 社 群 對 旅 遊 產 品 銷 售 的 影 響 研 討 會 2009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Internet On-line Review/E-Word -of-mouth/virtual Community in Tourism and Hospitality in Asia Pacific Area 二 十 年 校 慶 系 列 研 討 會 -2009 中 國 化 學 會 年 會 畢 業 專 題 聯 合 展 - 2009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專 題 研 究 畢 業 成 果 發 表 會 亞 太 影 展 舉 辦 日 期 98 年 11 月 6 日 98 年 11 月 27-28 日 98 年 12 月 4-6 日 98 年 12 月 中 旬 98 年 12 月 19 日 主 辦 單 位 觀 光 系 餐 旅 管 理 學 系 生 科 系 資 管 系 協 辦 單 位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相 關 計 畫 說 明 9/7 收 到 計 畫 書 初 稿 計 畫 邀 請 諾 貝 爾 獎 得 主 參 加 9/15 回 覆 會 至 校 外 展 28
補 辦 SARS 之 91 學 年 度 畢 業 典 禮 二 十 年 校 慶 專 刊 99 年 1 月 下 旬 99 年 3 月 12 日 學 務 處 公 共 事 務 室 總 務 處 進 修 部 秘 書 室 軍 訓 室 人 事 室 秘 書 室 通 識 中 心 華 語 文 中 心 語 傳 學 院 1. 時 間 :99 年 1 月 下 旬 辦 理 參 加 人 員 為 91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校 友 各 院 及 系 所 主 管 家 族 導 師 等, 於 校 本 部 行 政 大 樓 10 樓 或 活 動 中 心 辦 理 2. 辦 理 單 位 : 畢 輔 組 ( 承 辦 ); 各 學 系 所 ( 協 辦 ); 保 管 組 ( 協 助 租 借 學 位 服 ) 3. 辦 理 方 式 : (1) 由 畢 輔 組 簽 陳 規 劃 活 動 內 容 ( 有 授 證 儀 式 師 生 合 影 聯 誼 茶 會 表 演 活 動 等 ) 及 編 列 預 算 等 (2) 擬 請 各 學 系 所 家 族 導 師 協 助 聯 繫 邀 請 及 調 查 91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校 友 返 校 參 與 意 願 (3) 參 加 活 動 之 91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校 友, 每 人 贈 送 紀 念 品 一 份 (4) 將 視 參 加 人 數 調 整 辦 理 規 模 及 場 所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9/8 學 務 處 承 辦 人 表 示 學 務 處 活 動 仍 以 補 辦 SARS 畢 業 典 禮 二 十 周 年 畢 業 典 禮 及 選 拔 傑 出 校 友 為 主, 進 一 步 資 訊 待 召 開 內 部 會 議 討 論 細 項 1.Logo 如 何 產 生? 發 包 或 徵 選? 提 請 討 論 2. 活 動 識 別 設 計 製 作 物 項 目 內 容, 提 請 討 論 例 如 : 邀 請 卡 謝 卡 識 別 證 旗 幟 桌 牌 事 務 用 品 獎 盃 獎 牌 手 冊 封 面 獎 狀 等 活 動 相 關 用 品 3. 專 刊 編 輯 方 向 與 大 綱 討 論 是 否 製 作 其 它 項 目 文 宣 品, 提 請 討 論 4. 是 否 規 劃 設 計 系 列 紀 念 品 及 贈 送 對 象 與 製 作 經 費, 提 請 討 論 例 如 規 劃 系 列 文 具 紀 念 品 及 活 動 用 T 恤 帽 子 等 5. 年 度 慶 典 活 動 廣 告 文 宣 ( 畢 業 典 禮 研 討 會 運 動 會 ) 是 否 與 20 年 校 慶 進 行 系 列 規 劃 設 計, 提 請 討 論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9/9 會 召 開 會 議 討 論 細 項 29
校 史 室 擴 建 99 年 3 月 總 務 處 觀 山 文 藝 季 畢 業 專 題 聯 合 展 -98 學 年 度 醫 管 系 實 習 專 題 暨 畢 業 成 果 發 表 會 畢 業 專 題 聯 合 展 - 第 一 屆 義 守 大 學 應 用 日 語 學 系 畢 業 公 演 二 十 年 校 慶 系 列 研 討 會 - 品 德 教 育 教 學 國 際 研 習 會 二 十 年 校 慶 系 列 研 討 會 -2010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Informatics, Cybernetics and Systems (ICICS2010) 義 守 雙 十 產 學 研 成 果 展 畢 業 專 題 聯 合 展 - 企 管 系 專 題 成 果 發 表 會 99 年 3 月 通 識 中 心 99 年 3 月 醫 管 系 99 年 3 月 26 日 99 年 4 月 99 年 4 月 99 年 4 月 ( 配 合 徵 選 和 申 請 入 學 口 試 日 期 ) 99 年 4-6 月 應 日 系 通 識 中 心 電 資 學 院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企 管 系 祕 書 室 公 共 事 務 室 國 際 事 務 處 學 務 處 公 共 事 務 室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相 關 學 術 單 位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由 學 治 會 辦 理 觀 山 文 藝 月, 辦 理 時 間 為 3-5 月 間, 擇 其 中 一 個 月 辦 理 一 系 列 藝 文 活 動 9/11 回 覆 無 安 排 校 外 展 公 演 場 地 預 定 於 義 大 國 際 高 級 中 學 演 藝 廳 舉 辦 9/11 回 覆 將 邀 請 國 外 知 名 人 士 參 加,9/17 將 開 會 討 論 細 項 預 定 展 出 主 題 每 系 皆 含 學 術 研 究 成 果 產 學 合 作 應 用 成 果 專 利 成 果 就 業 學 程 成 果, 和 國 科 會 大 專 生 專 題 成 果 等 其 中 四 項 以 上 的 項 目, 以 有 實 品 可 展 示 為 主, 影 片 亦 可 ; 所 有 成 果 皆 須 以 poster 展 示 之 將 以 展 出 100 件 為 目 標 9/14 回 覆 將 至 校 外 舉 辦 30
畢 業 專 題 聯 合 展 - 2010 生 物 科 技 學 系 畢 業 成 果 展 畢 業 專 題 聯 合 展 - 第 八 屆 應 英 系 畢 業 公 演 畢 業 專 題 聯 合 展 - 工 管 系 畢 業 專 題 展 畢 業 專 題 聯 合 展 - 會 計 系 畢 業 專 題 鋼 雕 展 99 年 5 月 1 日 99 年 5 月 ( 暫 定 ) 生 科 系 應 英 系 99 年 5 月 工 管 系 99 年 5 月 會 計 系 99 年 5 月 義 联 集 團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義 守 大 學 9/14 回 覆 畢 業 成 果 展 將 至 校 外 舉 辦 9/11 回 覆 無 跟 應 日 系 合 辦 校 內 公 演 暫 定 於 活 動 中 心 5 樓 舉 行 ; 校 外 公 演 暫 定 於 鳯 山 國 父 紀 念 館 舉 辦 9/11 回 覆 無 安 排 校 外 展 畢 業 專 題 聯 合 展 - 大 傳 系 畢 業 成 果 展 ( 主 題 未 定 ) 99 年 5-6 月 大 傳 系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31
二 十 年 畢 業 典 禮 二 十 年 校 慶 系 列 研 討 會 - 政 管 系 畢 業 成 果 ( 專 題 ) 展 二 十 年 校 慶 系 列 研 討 會 - 兩 岸 四 地 研 討 會 選 拔 傑 出 校 友 99 年 6 月 19 日 99 年 6 月 底 99 年 6 月 底 99 年 10 月 學 務 處 政 管 系 政 管 系 學 務 處 總 務 處 進 修 部 秘 書 室 軍 訓 室 人 事 室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教 務 處 研 發 處 通 識 中 心 教 學 中 心 產 學 育 成 中 心 進 修 部 公 共 事 務 室 校 友 總 會 1. 時 間 :99/6/19( 週 邊 活 動 10:00-16:00, 巡 禮 典 禮 及 煙 火 17:30-21:00) 2. 參 加 人 員 :98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學 生 及 所 屬 親 友 家 長 全 校 師 生, 於 校 本 部 燕 巢 分 部 辦 理 3. 辦 理 單 位 : 畢 輔 組 承 辦 校 內 各 單 位 協 辦 4. 辦 理 方 式 : (1) 由 畢 輔 組 簽 陳 規 劃 活 動 內 容 ( 有 典 禮 週 邊 慶 祝 活 動 學 院 茶 會 校 園 巡 禮 典 禮 授 證 儀 式 畢 業 秀 煙 火 秀 等 ) 及 編 列 預 算 等 (2) 鼓 勵 各 學 院 或 各 學 系 辦 理 畢 業 典 禮 授 證 儀 式 及 聯 誼 茶 會 等 活 動, 活 動 時 間 為 6/19 上 午 或 下 午 進 行 1. 時 間 :99/10( 校 慶 ) 2. 參 加 對 象 : 畢 業 校 友 3. 辦 理 地 點 : 校 本 部 4. 辦 理 單 位 : 畢 輔 組 ( 承 辦 ); 各 學 系 所 校 友 總 會 ( 協 辦 ) 5. 辦 理 方 式 : (1) 由 畢 輔 組 擬 訂 本 校 傑 出 校 友 選 拔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陳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告 (2) 依 據 本 校 傑 出 校 友 選 拔 辦 法, 公 開 徵 選 及 受 理 推 薦, 並 召 開 評 選 委 員 會 議, 選 出 建 議 人 選 (3) 簽 陳 校 長 核 定 人 選 後, 辦 理 公 開 表 揚 活 動 32
大 家 eye 義 守 99 年 10 月 8 日 大 傳 系 教 務 處 學 務 處 總 務 處 研 發 處 秘 書 室 公 共 事 務 室 大 傳 系 預 定 辦 理 大 家 eye 義 守 活 動,9/1 吳 明 上 主 任 已 把 活 動 申 請 計 畫 上 簽 中 * 體 育 室 9/10 提 供 20 年 校 慶 運 動 會 競 賽 項 目 草 案 運 動 競 賽 項 目 : 1.2000 公 尺 男 女 混 合 大 隊 接 力 賽 2. 拔 河 :( 男 女 學 生 組 行 政 人 員 組 ) 趣 味 競 賽 : 1.20 人 21 腳 2. 壘 球 九 宮 格 3. 蜈 蚣 競 走 4. 袋 鼠 跳 5. 天 旋 地 轉 二 十 年 校 慶 運 動 會 99 年 10 月 16 日 體 育 室 學 務 處 總 務 處 各 學 院 系 所 * 學 務 處 建 議 20 年 校 慶 系 列 活 動 1. 栽 種 時 光 膠 囊 2. 畢 業 紀 念 冊 及 老 照 片 回 顧 展 音 樂 會 3. 校 友 及 在 校 生 徵 文 比 賽 4. 歷 史 照 片 攝 影 比 賽 5. 演 唱 會 6. 家 長 聯 誼 7. 週 年 校 慶 LOGO 或 吉 祥 物 設 計 比 賽 8. 普 天 同 慶 9. 創 意 造 型 大 賽 10. 創 意 運 動 員 進 場 11. 啦 啦 隊 比 賽 12. 校 園 歌 喉 戰 13. 舞 蹈 表 演 14. 社 團 表 演 15. 園 遊 會 16. 創 意 市 集 姐 妹 校 回 訪 活 動 時 間 尚 待 回 覆 國 際 事 務 處 秘 書 室 公 共 事 務 室 華 語 文 中 心 全 國 性 競 賽 33
附 件 三 義 守 大 學 學 院 院 長 遴 選 辦 法 第 二 條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擬 修 正 條 文 8/26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條 文 說 明 第 二 條 本 校 各 學 院 置 院 長 一 人, 綜 理 院 務 院 長 於 任 期 屆 滿 六 個 月 前 或 因 故 出 缺 時, 本 校 應 組 成 院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遴 委 會 ) 進 行 遴 選 作 業 惟 首 任 院 長 基 於 實 際 需 要, 得 由 校 長 逕 行 遴 聘 之 第 二 條 本 校 各 學 院 置 院 長 一 人, 綜 理 院 務 院 長 於 第 一 任 任 期 屆 滿 六 個 月 前 或 因 故 出 缺 時, 本 校 應 組 成 院 長 遴 選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遴 委 會 ) 進 行 遴 選 作 業 惟 首 任 院 長 基 於 實 際 需 要, 得 由 校 長 逕 行 遴 聘 之 刪 除 第 一 任 文 字 34
學 校 簡 介 ~ 探 索 你 的 世 界 ~ 就 在 NHTV Breda 專 業 大 學 NHTVBreda 專 業 大 學 是 荷 蘭 最 早 提 供 英 文 授 課 的 知 名 學 院 之 ㄧ 在 40 年 前 成 立 的 NHTV 以 提 供 數 位 娛 樂 觀 光 休 閒 行 動 與 遊 憩 等 領 域 之 學 士 與 碩 士 課 程 NHTV 秉 持 著 新 潮 的 學 習 方 針 : 學 生 不 應 僅 獨 自 學 習 理 論, 更 要 在 團 體 中 進 行 實 務 作 業, 也 就 是 以 問 題 為 基 礎 的 學 習 方 法 (PBL) 學 校 也 有 合 作 的 公 司, 可 以 提 供 學 生 應 用 所 學 得 知 識 的 環 境 此 外, 所 有 的 學 生 都 必 須 參 與 至 少 一 學 期 的 實 習 課 程 到 目 前 為 止, NHTV 已 有 來 自 50 多 個 國 家 約 6,500 名 的 學 生 參 與 各 種 課 程 您 將 不 僅 是 學 習 到 荷 蘭 文 化, 更 可 從 您 的 同 學 學 到 世 界 各 國 文 化! Breda 市 NHTV 座 落 於 荷 蘭 南 部 的 Breda 市 Breda 市 大 約 有 17 萬 的 居 民, 其 中 就 有 1 萬 3 千 5 百 多 名 的 學 生! Breda 距 離 阿 姆 斯 特 丹 和 布 魯 塞 爾 之 間 的 距 離 約 有 100 公 里, 若 是 搭 乘 新 的 高 速 火 車, 只 要 4 個 小 時 即 可 抵 達 巴 黎 Breda 也 有 許 多 文 化 體 育 活 動 和 學 生 社 團, 是 個 非 常 適 合 讀 書 的 環 境! 此 外,Breda 的 生 活 費 比 其 他 如 阿 姆 斯 特 丹 和 鹿 特 丹 等 大 城 市 低 廉 許 多 國 際 認 可 的 文 憑 您 可 於 NHTV 取 得 四 年 制 的 學 士 學 歷 或 是 一 年 制 的 碩 士 學 歷, 所 有 學 歷 皆 已 受 國 際 認 可 並 通 行 國 際 如 您 過 去 有 相 關 的 教 育 背 景, 您 也 可 能 被 允 許 參 加 於 3 年 內 快 速 地 完 成 學 士 課 程 NHTV 提 供 下 列 課 程 : 四 年 制 英 語 授 課 學 士 課 程 : 國 際 設 備 管 理 學 士 國 際 遊 戲 與 設 計 學 士 國 際 旅 館 管 理 學 士 國 際 休 閒 管 理 學 士 國 際 物 流 與 運 輸 管 理 學 士 國 際 媒 體 與 娛 樂 管 理 學 士 國 際 旅 遊 管 理 學 士 國 際 交 通 運 輸 管 理 學 士 一 年 制 英 語 授 課 碩 士 課 程 : 歐 洲 旅 遊 管 理 碩 士 影 像 工 程 碩 士 旅 遊 景 點 管 理 碩 士 費 用 非 歐 盟 學 生 之 學 士 課 程 費 用 為 一 年 8,000 歐 元 碩 士 課 程 約 為 一 年 7,000 歐 元 ( 不 分 國 籍 ) 您 可 於 本 校 的 國 際 辦 公 室 諮 詢 講 學 金 相 關 事 宜 NHTV Breda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P.O. Box 3917 4800 DX Breda The Netherlands 電 話 : 31 76 5302213. 傳 真 : 31 76 5302205 電 子 郵 件 : international.office@nhtv.nl 網 址 : www.nhtv.nl 資 料 來 源 : Neso Taipei- 荷 蘭 教 育 中 心 為 荷 蘭 教 育 在 台 灣 唯 一 的 官 方 機 構, 專 門 負 責 推 展 荷 蘭 高 等 教 育 國 際 交 流 協 會 (Nuffic) 在 台 之 教 育 及 學 術 雙 向 交 流 活 動 http://www.neso-taipei.org.tw/tohl_school_content.aspx?m_id=002002004&lang=c&argu_c=0&i d=00092 附 件 四 35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Between NHTV Breda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Academy for Leisure in Mgr. Hopmansstraat 1, 4817 JT Breda, The Netherlands And I-Shou University in No. 1, Sec. 1, Syuechen Rd., Dashu Township, Kaohsiung County, Taiwan R.O.C. NHTV Breda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herafter called NHTV Breda ) and I-Shou University (herafter called I-Shou ) recognize each other as Institutes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will co-operate in the field of teaching, to exchange knowledge and facilities to their mutual benefits and strengthen the bond of friendship between them. The two institutions hereby agree to co-operate in respect of the following: Article 1 NHTV Breda and I-Shou will co-operate in the field of education, dedicated in the same way they treat the task and responsibility of their own institute. As a result of this co-operation parties will collaborate initially within the field of educational placements (internships), 2 students for every year. Article 2 This memorandum will not supersede any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individual institutions. Article 3 The co-operation is set up primarily for education. Future activities in other fields, e.g., consultancy and research can be added to this memorandum through specific annexes. Article 4 NHTV Breda and I-Shou will discuss the activities of the co-operation every year and the steps to be made for the future. The parties will discuss new fields of interest and will specify the outcome of the discussion in a special agreement. Article 5 In connection with article 4, both parties will set up agreements and necessary procedures for staff and finances. Article 6 NHTV Breda and I-Shou will evaluate the results of the co-operation annually. Article 7 This memorandum is valid for a period of three years starting on this day of 2009, with the opportunity for extension. Any new initiative can extend the co-operation period. 36
Article 8 Termination of the memorandum after three years can only be done in writing, at least one semester in advance of the conducting academic year. If not, the memorandum will be continued in silence for a new period of three years. Article 9 In case of malfunctioning of one of the parties or major changes of external conditions, the memorandum will be ended under condition that already existing obligations such as courses must always be completed properly. Article 10 In cases where the memorandum does not make adequate provisions, matters will be discussed in the meeting mentioned in article 6. Article 11 The offering of joint programs will be regulated by separate agreement between the two institutions. Article 12 All the separate agreement and procedures must refer to this memorandum. Article 13 This memorandum serves as a general understanding between two institutions to enhance and facilitate more specific understanding between Institutes and Academies o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 training and knowledge exchange. Thus done and signed: NHTV Breda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Academy for Leisure I-Shou University By: Ger Pepels Director By: Shen-Li Fu, Ph.D. President Date: Date: 37
雙 方 合 作 契 約 書 NHTV Breda 專 業 大 學 ( 荷 蘭 4817 JT 布 雷 達 市 馬 格 赫 門 斯 翆 路 一 號 ) 及 義 守 大 學 ( 台 灣 高 雄 縣 大 樹 鄉 學 城 路 一 段 一 號 ) 共 同 制 定 NHTV Breda 專 業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及 義 守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認 定 彼 此 皆 為 高 等 教 育 學 會, 並 將 於 教 學 領 域 交 流 學 識 及 設 施, 以 達 雙 方 互 惠 及 增 進 彼 此 友 誼 甲 乙 雙 方 就 同 意 合 作 事 項 訂 立 以 下 條 款 : 第 一 條 : 甲 乙 雙 方 將 於 教 育 領 域 合 作, 並 對 此 案 如 同 對 待 自 校 工 作 與 責 任 般 的 付 出 基 於 此 合 作 案, 雙 方 將 開 始 在 教 育 實 習 方 面 的 合 作, 並 於 每 年 交 換 兩 名 學 生 第 二 條 : 本 契 約 並 不 能 取 代 甲 或 乙 任 何 一 方 的 責 任 第 三 條 : 本 契 約 以 教 育 為 主 之 訂 立, 其 餘 如 諮 詢 及 研 究 等 方 面 亦 可 一 併 納 入 本 契 約 內 第 四 條 : 甲 方 及 乙 方 須 每 年 度 討 論 此 合 作 案 及 制 定 未 來 計 畫, 並 討 論 任 何 感 興 趣 的 新 領 域, 且 須 將 討 論 結 果 詳 細 載 於 特 別 契 約 上 第 五 條 : 承 接 第 四 條, 甲 乙 雙 方 須 為 職 員 及 財 務 管 理 制 定 契 約 及 所 需 程 序 第 六 條 : 甲 乙 雙 方 需 每 年 度 評 估 合 作 的 成 果 第 七 條 : 本 契 約 始 於 民 國 98 年 月 日 有 效, 為 期 三 年, 並 視 情 況 延 長 期 限 任 何 新 方 案 也 將 助 於 合 約 時 間 延 長 38
第 八 條 : 若 三 年 後 欲 終 止 本 契 約, 需 在 學 年 開 始 一 個 學 期 前, 以 書 面 告 知 若 沒 任 何 動 作, 本 契 約 將 自 動 續 約 三 年 第 九 條 : 若 甲 乙 其 中 一 方 運 作 不 當 或 有 任 何 外 在 因 素 的 重 大 改 變, 本 契 約 將 在 適 當 履 行 契 約 條 件 之 既 存 義 務 下 中 止 第 十 條 : 若 本 契 約 裡 並 未 列 出 適 當 條 款, 此 問 題 將 在 第 六 條 中 提 到 的 年 度 會 議 上 討 論 第 十 一 條 : 甲 乙 雙 方 所 共 同 提 供 的 課 程, 需 由 雙 方 共 同 制 定 另 外 的 契 約 來 規 範 第 十 二 條 : 所 有 另 外 制 定 的 契 約 及 程 序 必 須 參 考 此 份 雙 方 合 作 契 約 書 第 十 三 條 : 本 契 約 作 為 兩 機 構 之 大 致 共 識, 以 增 加 及 促 進 教 育 機 構 及 學 會 在 國 際 合 作 中 高 等 教 育 訓 練 及 學 識 交 流 等 更 多 明 確 之 協 議 立 契 約 書 人 : I-Shou University 義 守 大 學 NHTV Breda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NHTV Breda 專 業 大 學 簽 名 Shen-Li Fu, Ph.D. President 簽 名 Ger Pepels Director 日 期 日 期 39
校 名 : 龍 安 經 濟 工 業 大 學 校 長 姓 名 : LE DINH VIEN 黎 庭 園 地 址 : 1A Highway, Khanh Hau Distric, Tan An Town, Long An Province 連 絡 電 話 : 84-72-512826 #5 FAX: 84-72-512825 Email: info@daihoclongan.edu.vn Website :www.daihoclongan.edu.vn 附 件 五 學 校 介 紹 : 依 據 阮 總 理 晉 永 於 2007 年 5 月 4 日 簽 訂 之 越 文 字 第 542/QĐ -TTG 號 函 核 定 成 立 龍 安 經 濟 工 業 大 學 本 校 是 一 所 綜 合 大 學 有 責 任 為 給 龍 安 省 九 龍 江 三 角 洲 以 及 全 國 培 育 高 品 質 人 力 資 源 本 校 培 訓 系 統 有 大 學, 三 專, 二 專 離 胡 志 明 市 約 2 小 時 車 程 學 校 系 所 大 學, 三 專 部 : 1. 電 腦 科 學 學 系 2. 外 語 學 習 3. 營 造 技 術 工 業 學 習 4.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5. 財 金 系 6. 會 計 學 系 二 專 部 : 1. 營 造 技 術 工 業 學 習 2. 會 計 學 系 3. 觀 光 學 系 4. 資 訊 學 系 國 際 姐 妹 校 : * Northcentral University * Southern California University * Rice University * Cal University * GreenRiver University 40
台 灣 義 守 大 學 與 越 南 龍 安 經 濟 工 業 大 學 合 作 意 願 書 一 義 守 大 學 和 龍 安 經 濟 工 業 大 學 同 意 簽 署 此 份 合 作 意 願 書, 以 鼓 勵 雙 方 之 合 作 事 宜 二 在 雙 方 皆 能 接 受 之 條 件 下, 雙 方 同 意 朝 以 下 方 向 努 力 : ( 一 ) 招 收 或 訓 練 攻 讀 學 位 以 及 非 學 位 的 學 生 ; ( 二 ) 學 生 交 換 ; ( 三 ) 以 研 究 教 學 及 發 展 為 目 的 之 教 師 交 換 與 訪 問 ; ( 四 ) 對 雙 方 均 有 益 之 研 究 合 作 ; ( 五 ) 資 訊 交 換, 包 含 圖 書 網 路 出 版 品 研 究 期 刊, 並 尊 重 雙 方 之 著 作 權 及 智 慧 財 產 權 ; ( 六 ) 其 他 經 同 意 而 共 同 發 展 之 學 術 合 作 項 目 三 為 執 行 此 份 合 作 意 願 書 之 計 畫, 經 雙 方 同 意 後, 可 依 實 際 執 行 項 目 另 訂 細 部 協 議 書 四 雙 方 同 意 任 何 關 於 此 份 合 作 意 願 書 更 進 一 步 之 學 術 合 作 項 目, 將 因 經 費 取 得 而 有 所 變 更, 而 經 費 來 源 應 在 合 作 開 始 前 由 雙 方 事 先 協 調 五 雙 方 任 一 方 可 要 求 對 此 合 作 意 願 書 進 行 修 正 任 何 經 雙 方 同 意 後 的 修 正 內 容 應 以 書 寫 的 方 式 記 錄 修 正 內 容 一 旦 經 雙 方 同 意, 將 成 為 此 份 合 作 意 願 書 的 一 部 份 六 若 對 此 份 合 作 意 願 書 產 生 任 何 意 見 分 歧 或 有 所 爭 論 時, 應 透 過 雙 方 之 協 商 來 解 決 七 此 份 合 作 意 願 書 自 簽 署 日 開 始 生 效, 有 效 期 限 為 五 年, 在 此 期 間 雙 方 應 建 立 共 識, 重 新 檢 討 是 否 在 協 約 終 止 後 要 繼 續 合 作 經 雙 方 同 意 或 任 一 方 於 六 個 月 前 以 書 面 方 式 預 先 告 知, 此 份 合 作 意 願 書 即 可 終 止 傅 勝 利 博 士 校 長 義 守 大 學 日 期 黎 庭 園 博 士 校 長 龍 安 經 濟 工 業 大 學 日 期 41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Between Long An University Economy Industry, Vietnam and I-Shou University, Taiwan 1. Long An University Economy Industry and I-Shou University agree to become Parties to this Memorandum, the purpose of which is to encourage collaboration between both institutions. 2. Within disciplines that are mutually acceptable, both Parties undertake to pursue: a) Collaboration in recruiting and/or training students following degree and non-degree programs; b) Exchange of students; c) Visits by possible interchange of staff for the purposes of research, teaching and development; d) Research collaboration in the areas of mutual interest to both parties; e) Information exchange, including library materials, Internet publications and research publications, where each party respects copyrigh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f) Other agreed joint development activities. 3. The Parties may conclude specific agreements that are mutually agreed upon for the purposes of implementing programs and/or activities pursuan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is Memorandum. Such specific agreements shall define the relevant programs and/or activities concerned. 4. Both parties accept that any further activity under this Memorandum is subject to the availability of financial resources, and that supply of resources should be negotiated prior to activity. 5. Each Party may request in writing a modification or amendment of any part of this Memorandum. Any modification or amendment agreed by both Parties shall be written down. Such modification or amendments once approved by both Parties will become part of the Memorandum. 6. Any differences or disputes arising from this Memorandum should be resolved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and negotiations between the Parties. 7. This Memorandum will be effective for a period of five years from date of signature, during which time it shall be reviewed to establish mutual consent as to whether collabora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should continue after that time. The Memorandum may be terminated at any time by mutual consent or by six months notice in writing served by either party. Dr. Le Dinh Vien President Long An University Economy Industry Date Dr. Shen-Li Fu President I-Shou University Date 42
附 件 六 教 育 部 辦 理 大 專 院 校 訪 視 / 評 鑑 項 目 對 照 表 98.06.15 修 原 訪 視 評 鑑 項 目 (42 項 ) 檢 討 情 形 檢 討 整 併 後 訪 視 評 鑑 項 目 (21 項 ) 一 通 案 性 的 評 鑑 : 包 括 校 務 評 鑑 與 系 所 評 鑑 ( 一 ) 技 專 校 院 採 校 務 與 系 所 評 鑑 合 併 辦 理 5 年 一 週 期 ( 技 職 司 ) 保 留 1. 技 專 校 院 採 校 務 與 系 所 評 鑑 合 併 辦 理 5 年 一 週 期 ( 技 職 司 ) ( 二 ) 公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評 鑑 6 年 一 週 期 ( 高 教 司 ) 保 留 2. 公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評 鑑 6 年 一 週 期 ( 高 教 司 ) ( 三 ) 大 學 校 院 系 所 評 鑑 5 年 一 週 期 ( 高 教 司 ) 保 留 3. 大 學 校 院 系 所 評 鑑 5 年 一 週 期 ( 高 教 司 ) ( 四 ) 大 學 醫 學 系 和 護 理 系 評 鑑 ( 高 教 司 ) 保 留 4. 大 學 醫 學 系 和 護 理 系 評 鑑 ( 高 教 司 ) 二 專 案 性 之 訪 視 或 評 鑑 : ( 一 )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體 育 專 案 評 鑑 ( 體 育 司, 每 年 辦 理,4 年 一 週 期 ) ( 二 ) 大 專 院 校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暨 校 園 安 全 工 作 訪 視 ( 軍 訓 處, 每 年 辦 理 約 抽 訪 60 校 ) ( 三 ) 大 學 ( 技 職 ) 校 院 校 園 環 境 管 理 現 況 調 查 與 績 效 評 鑑 ( 環 保 小 組,3 年 一 週 期 全 面 普 查 ) ( 四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評 鑑 先 導 計 畫 後 續 追 蹤 評 鑑 ( 顧 問 室,4 年 一 週 期,96-99 年, 對 象 為 獲 頂 尖 大 學 補 助 之 學 校 ) ( 五 ) 大 學 校 院 師 資 培 育 評 鑑 ( 中 教 司,4 年 一 週 期, 所 有 師 培 大 學, 預 定 100 年 納 入 系 所 評 鑑 ) 整 併 併 入 整 體 校 務 評 鑑 保 留 整 併 不 續 辦 ( 六 )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訪 視 ( 訓 委 會, 每 年 辦 理, 預 定 101 年 納 入 高 教 評 鑑 ) 整 併 ( 七 ) 大 專 院 校 輔 導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工 作 辦 理 情 形 訪 視 ( 特 教 小 組, 每 年 辦 理, 採 抽 訪 方 式 ) 保 留 ( 八 )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訪 視 ( 社 教 司, 每 年 辦 理, 採 抽 訪 方 式 ) 整 併 ( 九 ) 大 專 院 校 校 園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行 動 方 案 訪 視 ( 電 算 中 心, 每 年 辦 理, 採 抽 訪 方 式 ) 保 留 併 入 第 二 週 期 整 體 校 務 評 鑑 整 併 併 入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併 入 第 二 週 期 整 體 校 務 評 鑑 併 入 第 二 週 期 整 體 校 務 評 鑑 5. 大 專 院 校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暨 校 園 安 全 工 作 訪 視 ( 軍 訓 處, 每 年 辦 理 約 抽 訪 60 校 ) 6. 大 專 院 校 輔 導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工 作 辦 理 情 形 訪 視 ( 特 教 小 組, 每 年 辦 理, 採 抽 訪 方 式 ) 7. 大 專 院 校 校 園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行 動 方 案 訪 視 ( 電 算 中 心, 每 年 辦 理, 採 抽 訪 方 式 ) 43
( 十 ) 國 立 大 專 院 校 校 務 基 金 訪 評 ( 高 教 司, 不 併 入 第 二 週 期 整 體 校 務 整 併 定 期 辦 理 ) 評 鑑 ( 十 一 ) 教 育 部 所 屬 機 關 學 校 檔 案 管 理 作 業 成 效 訪 視 ( 總 務 司, 每 年 辦 理, 採 抽 訪 保 留 方 式 ) ( 十 二 ) 授 權 自 審 教 師 資 格 訪 視 ( 學 審 會 ) 保 留 9. 授 權 自 審 教 師 資 格 訪 視 ( 學 審 會 ) 三 為 考 核 經 費 獎 補 助 辦 理 績 效 所 辦 理 之 訪 視 或 考 評 : 以 業 務 單 位 區 分 - ( 一 ) 高 教 司 1. 發 展 國 際 一 流 大 學 及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年 度 考 評 ( 每 年 辦 理 ) 2.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年 度 訪 評 ( 每 年 辦 理 ) 簡 化 以 書 面 審 查 取 代 實 地 訪 評 保 留 8. 教 育 部 所 屬 機 關 學 校 檔 案 管 理 作 業 成 效 訪 視 ( 總 務 司, 每 年 辦 理, 採 抽 訪 方 式 ) 10.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年 度 訪 評 ( 含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 高 教 司, 每 年 辦 理 ) 3. 大 學 校 院 設 立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實 地 考 評 ( 每 併 入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整 併 年 辦 理 ) 畫 年 度 訪 評 等 訪 視 4. 產 學 合 作 激 勵 方 案 期 中 訪 視 ( 每 年 辦 理 ) 保 留 11. 產 學 合 作 激 勵 方 案 期 中 訪 視 ( 高 教 司, 每 年 辦 理 ) 5.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經 費 訪 視 ( 每 年 辦 12.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經 費 訪 視 ( 高 教 司, 每 保 留 理 ) 年 辦 理 ) ( 二 ) 技 職 司 1.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年 度 訪 評 ( 每 年 辦 理 ; 99 年 起 改 為 2 年 一 週 期 ) 保 留 13.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年 度 訪 評 ( 含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 技 職 司, 每 年 辦 理 ;99 年 起 改 為 2 年 一 週 期 ) 2. 技 職 校 院 設 立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實 地 考 評 ( 每 年 辦 理 ;100 年 起 改 為 1.5-2 年 一 週 期 ) 整 併 併 入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年 度 訪 評 ( 每 年 辦 理 ; 99 年 起 改 為 2 年 一 週 期 ) 3. 私 校 獎 補 助 經 費 運 用 績 效 訪 視 ( 每 年 辦 理 ) 保 留 14. 私 校 獎 補 助 經 費 運 用 績 效 訪 視 ( 技 職 司, 每 年 辦 理 ) 4.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校 園 無 障 礙 設 備 與 設 施 改 善 計 畫 併 入 國 立 大 專 院 校 營 建 工 整 併 訪 視 ( 不 定 期 辦 理 ) 程 輔 導 訪 視 5. 區 域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訪 視 ( 每 年 辦 理 ) 保 留 15. 區 域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訪 視 ( 技 職 司, 每 年 辦 理 ) 6. 技 術 研 發 中 心 訪 視 ( 每 年 辦 理 ) 併 入 區 域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訪 整 併 視 7. 補 助 技 職 校 院 建 立 策 略 聯 盟 諮 詢 輔 導 訪 視 ( 每 年 辦 理 ) 保 留 16. 補 助 技 職 校 院 建 立 策 略 聯 盟 諮 詢 輔 導 訪 視 ( 技 職 司, 每 年 辦 理 ) 44
( 三 ) 顧 問 室 1. 生 物 及 醫 學 科 技 人 才 培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訪 查 ( 每 年 辦 理,95-98 年 ) 2. 產 業 設 備 系 統 設 計 人 才 培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訪 查 ( 每 年 辦 理,96-99 年 ) 3. 工 程 科 技 跨 領 域 - 綠 色 科 技 人 才 培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訪 查 ( 每 年 辦 理,96-99 年 ) 4. 前 瞻 晶 片 系 統 設 計 學 程 計 畫 訪 查 ( 每 年 辦 理, 95-99 年 ) 5. 資 通 訊 重 點 領 域 課 程 推 廣 計 畫 訪 查 ( 每 年 辦 理,96-98 年 ) 6. FRID 科 技 及 應 用 學 程 計 畫 訪 查 ( 每 年 辦 理, 96-99 年 ) ( 四 ) 訓 委 會 私 立 大 專 校 院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經 費 執 行 成 效 訪 視 ( 每 年 辦 理,4 年 一 週 期 ) ( 五 ) 會 計 處 教 育 部 所 屬 機 關 學 校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接 受 教 育 部 補 助 或 委 辦 計 畫 之 機 關 經 費 運 用 情 形 查 核 ( 每 年 辦 理, 抽 訪 ) 四 配 合 行 政 督 導 所 辦 理 之 訪 視 ( 一 ) 大 專 校 院 申 請 升 格 改 制 或 改 名 大 學 訪 視 ( 高 教 司 技 職 司 ) ( 二 ) 一 般 大 學 師 資 質 量 考 核 追 蹤 訪 視 ( 配 合 系 所 增 設 調 整 總 量 管 制 作 業 )( 高 教 司 ) ( 三 ) 技 專 校 院 總 量 作 業 訪 視 ( 每 年 辦 理, 採 抽 訪 方 式 )( 技 職 司 ) ( 四 ) 國 立 大 專 院 校 營 建 工 程 輔 導 訪 視 ( 不 定 期 辦 理 )( 高 教 司 技 職 司 ) ( 五 ) 大 專 校 院 數 位 學 習 訪 視 與 認 證 服 務 ( 每 年 辦 理, 針 對 申 請 認 證 之 學 校 )( 電 算 中 心 ) 不 續 辦 不 續 辦 不 續 辦 不 續 辦 不 續 辦 不 續 辦 整 併 保 留 保 留 保 留 保 留 保 留 整 併 99 年 併 入 高 技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獎 補 助 經 費 訪 視 併 入 第 二 週 期 整 體 校 務 評 鑑 17. 教 育 部 所 屬 機 關 學 校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接 受 教 育 部 補 助 或 委 辦 計 畫 之 機 關 經 費 運 用 情 形 查 核 ( 會 計 處, 每 年 辦 理, 抽 訪 ) 18. 大 專 校 院 申 請 升 格 改 制 或 改 名 大 學 訪 視 ( 高 教 司 技 職 司 ) 19. 一 般 大 學 師 資 質 量 考 核 追 蹤 訪 視 ( 配 合 系 所 增 設 調 整 總 量 管 制 作 業 )( 高 教 司 ) 20. 技 專 校 院 總 量 作 業 訪 視 ( 技 職 司, 每 年 辦 理, 採 抽 訪 方 式 ) 21. 國 立 大 專 院 校 營 建 工 程 輔 導 訪 視 ( 高 教 司 技 職 司, 不 定 期 辦 理 ) 45
46 附 件 六 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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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附 件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