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保險考試之研習資料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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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險 中 介 人 素 質 保 證 計 劃 長 期 保 險 考 試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2011 年 版

序 言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是 根 據 長 期 保 險 考 試 的 範 圍 對 各 章 節 的 不 同 要 求 所 編 寫 的 而 考 試 也 將 以 這 些 材 料 為 基 礎 進 行 我 們 在 每 一 章 結 束 處, 都 有 一 些 模 擬 試 題, 從 而 給 您 提 供 更 深 入 的 指 導 對 長 期 保 險 實 務 的 某 幾 方 面 作 出 描 述 之 後, 轉 載 了 一 些 真 實 的 長 期 保 險 賠 案 它 們 的 作 用 主 要 是 協 助 大 家 對 本 課 題 的 理 解, 並 加 深 學 習 的 興 趣 在 個 案 中 的 決 定 或 判 決 是 基 於 特 定 事 實 而 作 出 的, 包 括 有 關 保 險 單 中 實 際 採 用 的 措 詞 這 些 個 案 均 經 保 險 索 償 投 訴 局 ( 投 訴 局 ) 判 決 值 得 留 意 的 是 : 屬 於 投 訴 局 的 保 險 索 償 投 訴 委 員 會 ( 投 訴 委 員 會 ) 獲 投 訴 局 的 公 司 章 程 賦 予 權 力, 裁 決 時 毋 須 死 硬 詮 釋 保 單 條 款 而 且, 投 訴 委 員 會 在 界 定 何 謂 優 良 保 險 慣 例 時, 會 重 點 參 照 承 保 商 專 業 守 則 所 列 舉 的 預 期 水 平, 尤 以 第 三 章 : 索 償 為 主 但 須 指 出 的 是, 單 靠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並 不 能 使 你 成 為 一 名 合 資 格 的 保 險 從 業 員 或 保 險 專 家 它 只 是 對 長 期 保 險 這 個 課 題 作 一 個 初 步 的 介 紹, 並 作 為 保 險 中 介 人 資 格 考 試 的 練 習 我 們 希 望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能 成 為 幫 助 考 生 準 備 考 試 的 一 份 值 得 信 賴 的 參 考 資 料 雖 然 我 們 在 編 寫 時 已 力 求 完 美, 但 錯 誤 與 疏 忽 仍 是 難 免 的 所 以 在 必 要 時, 你 還 須 參 閱 相 關 法 例 或 向 專 業 人 士 諮 詢 有 關 意 見 今 後 我 們 將 重 版 這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以 提 高 其 內 容 的 質 量, 我 們 很 希 望 得 到 您 的 反 饋 意 見, 以 便 在 再 版 時 對 該 手 冊 加 以 修 繕 初 版 : 1999 年 10 月 第 二 版 :2001 年 6 月 第 三 版 :2005 年 1 月 第 四 版 :2007 年 6 月 第 五 版 :2011 年 6 月 保 險 業 監 理 處 1999 年,2001 年,2005 年,2007 年,2011 年 未 經 保 險 業 監 理 處 許 可,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的 任 何 部 分 均 不 得 被 翻 印 作 出 售 或 其 他 牟 利 之 用 i

目 錄 章 次 頁 次 1 人 壽 保 險 簡 介 1/1 1.1 壽 險 定 義 1/1 1.1.1 壽 險 的 需 求 1.2 壽 險 原 則 1/2 1.2.1 可 保 權 益 1.2.2 披 露 責 任 1.2.3 其 他 保 險 原 則 1.3 壽 險 保 費 的 計 算 1/10 1.3.1 保 費 a. 死 亡 率 利 息 及 開 支 b. 其 他 因 素 1.3.2 自 然 及 均 衡 保 費 ( 釐 定 ) 制 度 a. 自 然 保 費 ( 釐 定 ) 制 度 b. 均 衡 保 費 ( 釐 定 ) 制 度 2 人 壽 保 險 及 年 金 的 種 類 2/1 2.1 傳 統 的 人 壽 保 險 類 別 2/2 2.1.1 定 期 壽 險 a. 定 額 / 遞 減 / 遞 增 定 期 壽 險 b. 可 續 保 / 可 轉 換 定 期 壽 險 ii

2.1.2 儲 蓄 壽 險 2.1.3 終 身 壽 險 2.2 非 傳 統 的 人 壽 保 險 類 別 2/6 2.2.1 萬 用 壽 險 2.2.2 單 位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2.3 年 金 及 退 休 金 2/9 2.3.1 年 金 2.3.2 退 休 金 2.4 團 體 及 個 人 保 險 計 劃 2/10 3 保 險 利 益 附 約 及 其 他 產 品 3/1 3.1 殘 疾 保 險 利 益 3/1 3.1.1 豁 免 保 費 3.1.2 殘 疾 收 入 保 險 利 益 3.2 意 外 保 險 利 益 3/3 3.2.1 意 外 死 亡 及 喪 失 肢 體 3.2.2 其 他 意 外 保 險 利 益 3.3 提 前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利 益 3/6 3.3.1 危 疾 保 險 利 益 3.3.2 長 期 護 理 3.4 醫 療 保 險 利 益 3/9 iii

3.5 可 保 權 利 益 3/10 3.5.1 保 證 可 保 選 擇 3.6 通 貨 膨 脹 調 整 3/11 3.6.1 生 活 指 數 調 整 4 闡 釋 人 壽 保 險 單 4/1 4.1 完 整 合 約 條 款 4/1 4.2 不 可 異 議 條 款 4/1 4.3 寬 限 期 4/3 4.4 受 益 人 的 指 定 4/4 4.5 不 能 作 廢 條 款 4/4 4.6 保 單 抵 押 貸 款 4/5 4.7 復 效 4/6 4.8 誤 報 年 齡 或 性 別 4/6 4.9 轉 讓 4/7 4.10 紅 利 選 擇 4/8 4.11 賠 付 選 擇 4/9 4.12 自 殺 除 外 責 任 4/9 iv

5 人 壽 保 險 程 序 5/1 5.1 公 司 運 作 5/1 5.1.1 典 型 公 司 運 作 結 構 5.2 投 保 5/4 5.2.1 投 保 手 續 5.2.2 收 據 及 保 單 生 效 5.2.3 顧 客 服 務 方 針 及 標 準 a. 顧 客 服 務 的 重 要 性 b. 怎 樣 達 致 高 素 質 的 顧 客 服 務 5.2.4 冷 靜 期 5.2.5 轉 保 5.2.6 ( 投 資 ) 相 連 與 非 ( 投 資 ) 相 連 保 單 的 銷 售 說 明 書 a. 相 連 保 單 退 保 說 明 文 件 b. 非 ( 投 資 ) 相 連 保 單 銷 售 說 明 書 c. 萬 用 壽 險 ( 非 相 連 ) 保 單 銷 售 說 明 書 5.2.7 派 發 保 單 紅 利 a. 派 發 紅 利 的 基 本 原 則 b. 派 發 紅 利 的 方 式 c. 分 紅 保 單 的 好 處 d. 人 壽 保 險 人 在 紅 利 方 面 的 透 明 度 5.3 核 保 5/22 5.3.1 考 慮 因 素 5.3.2 醫 療 報 告 5.3.3 次 標 準 人 壽 及 核 保 措 施 v

5.4 簽 發 保 單 5/26 5.4.1 交 付 保 單 5.5 售 後 服 務 5/26 5.5.1 更 改 保 單 5.6 理 賠 5/28 5.6.1 期 滿 索 償 5.6.2 死 亡 索 償 5.6.3 退 保 附 件 A.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及 客 戶 保 障 聲 明 書 註 釋 6/1 B. 投 資 相 連 保 單 退 保 説 明 文 件 須 披 露 的 資 料 6/7 C. 非 投 資 成 分 壽 險 利 益 說 明 6/8 D. 非 投 資 成 分 萬 用 壽 險 利 益 說 明 6/9 術 語 解 釋 (i) - (xxvii) 辭 彙 表 ( 按 漢 字 筆 畫 排 序 ) ( 一 )- ( 八 ) ( 按 英 文 字 母 排 序 ) (1) - (8) 模 擬 試 題 答 案 - o - o - o- vi

應 考 須 知 除 非 獲 得 豁 免, 否 則 如 果 你 在 保 險 中 介 人 資 格 考 試 中 選 考 本 科 目 的 同 時 也 須 選 考 保 險 原 理 及 實 務 一 科 雖 然 考 試 規 則 並 沒 有 要 求 你 先 參 加 該 科 目 的 考 試, 但 這 種 安 排 卻 明 顯 是 合 理 的 該 科 目 提 供 一 項 進 修 的 基 礎, 其 中 很 多 專 有 名 詞 及 概 念, 屬 於 本 科 目 假 設 已 可 掌 握 的 知 識 應 考 人 士 宜 熟 讀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各 章 現 列 明 各 章 在 考 試 中 的 比 重, 以 便 參 考 章 次 比 重 1 10% 2 20% 3 24% 4 24% 5 22% 總 計 100% vii

1 人 壽 保 險 簡 介 1.1 壽 險 定 義 美 國 壽 險 管 理 學 會 (Life Office Management Association Inc. (LOMA)) 出 版 了 一 系 列 優 秀 的 教 科 書, 並 在 其 第 一 冊 中, 將 人 壽 保 險 (life insurance) 定 義 爲 : 保 險 公 司 承 諾 當 被 保 險 人 死 亡 時 支 付 保 險 金 的 保 險 任 何 人, 只 要 對 人 壽 保 險 有 所 認 識, 都 會 說 是 的, 不 過... 換 句 話 說, 對 於 一 種 既 提 供 死 亡 賠 償, 又 提 供 各 種 非 常 複 雜 的 儲 蓄 及 投 資 產 品 的 金 融 服 務 來 說, 這 樣 的 解 釋 當 然 過 於 簡 單 不 過, 對 於 人 壽 保 險 的 初 學 者 來 講, 這 定 義 作 為 第 一 課 的 內 容 是 很 合 適 的 上 述 定 義 指 出 了 人 壽 保 險 的 最 初 及 最 基 本 目 的 : 即 在 被 保 險 人 ( 或 稱 受 保 人 ) 去 世 後 ( 尤 其 在 早 逝 的 情 況 下 即 如 於 某 時 刻 去 世 的 話, 很 大 可 能 會 給 受 養 人 帶 來 經 濟 困 難 ), 向 被 保 險 人 的 家 人 或 其 他 人 提 供 幫 助 最 初, 保 險 單 ( 簡 稱 保 單 ) 有 效 期 較 短, 只 為 暫 時 性 的 風 險 情 況 (temporary risk situations) 提 供 保 障 ( 例 如 : 海 上 航 行 ) 隨 著 人 壽 保 險 的 逐 步 完 善, 人 們 意 識 到, 在 許 多 情 況 下 人 壽 保 險 都 是 一 種 非 常 有 用 的 工 具 這 些 情 況 包 括 : (a) (b) (c) (d) 暫 時 需 要 / 威 脅 (Temporary needs/threats): 儘 管 獲 得 死 亡 賠 償 是 人 壽 保 險 最 基 本 的 目 的 ; 財 產 規 劃 (estate planning) 亦 是 購 買 人 壽 保 險 的 重 要 考 慮 元 素, 但 有 許 多 問 題 諸 如 子 女 教 育 經 費 等, 往 往 也 是 富 有 責 任 心 的 人 所 要 考 慮 的 事 情 儲 蓄 (Savings): 隨 著 社 會 從 部 落 氏 族 家 庭 化 社 群 演 變 至 現 今 相 對 富 裕 的 獨 立 個 體 的 社 會, 為 家 人 及 自 己 提 供 長 期 的 生 活 保 障 這 個 任 務 亦 變 得 越 來 越 重 要 投 資 (Investment): 投 資 是 一 個 為 了 預 期 利 益 而 放 棄 現 有 的 資 源 的 交 換 過 程 隨 著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財 富 的 累 積 以 及 保 護 財 富 免 受 通 貨 膨 脹 的 影 響 成 為 現 實 的 目 標 退 休 (Retirement): 在 不 斷 變 化 的 文 化 和 社 會 環 境 中, 爲 自 己 晚 年 生 活 做 好 準 備 也 變 得 越 來 越 有 必 要 1/1

因 此, 研 習 本 課 題 的 目 的, 並 非 只 是 爲 了 牢 記 某 些 事 實, 而 是 希 望 大 家 能 理 解 長 期 保 險 的 一 些 基 本 知 識, 同 時 正 確 評 價 它 在 現 代 社 會 中 的 作 用 1.1.1 壽 險 的 需 求 在 本 手 冊 的 1.1 中 已 經 指 出 了 人 們 逐 漸 意 識 到 人 壽 保 險 的 種 種 用 途 現 代 觀 點 則 傾 向 從 人 壽 保 險 如 何 滿 足 各 種 需 求 的 角 度 去 了 解 現 有 的 人 壽 保 險 産 品 我 們 可 以 考 慮 將 這 些 不 同 的 需 求 概 括 如 下 : (a) 個 人 需 求 (Personal Needs): (i) 受 養 人 的 生 活 開 支 ; (ii) 善 終 ( 生 命 完 結 ) 開 支 ; (iii) 教 育 經 費 ; (iv) 退 休 收 入 ; (v) 償 還 按 揭 資 金 ; (vi) 應 急 資 金 ( 通 常 用 來 應 付 突 發 的 開 支 ); (vii) 殘 疾 收 入 (b) 業 務 需 求 (Business Needs): (i) 關 鍵 人 物 ; (ii) 企 業 擁 有 人 ; (iii) 合 夥 人 ; (iv) 僱 員 福 利 1.2 壽 險 原 則 在 本 保 險 中 介 人 素 質 保 證 計 劃 的 核 心 科 目 保 險 原 理 及 實 務 中, 我 們 已 經 詳 細 研 究 了 保 險 的 原 則, 這 裏 不 再 作 詳 細 論 述 現 再 一 次 提 醒 大 家, 這 些 原 則 包 括 : 1/2

(a) 可 保 權 益 (Insurable Interest): 投 保 的 合 法 權 益 ; (b) 最 高 誠 信 (Utmost Good Faith): 申 報 重 要 事 實 的 要 求 ; (c) 近 因 (Proximate Cause): 確 定 損 失 的 主 要 有 效 原 因 ; (d) 彌 償 (Indemnity): 提 供 精 確 的 財 務 補 償 ; (e) (f) 分 擔 (Contribution): 保 險 人 ( 或 稱 保 險 公 司 承 保 人 承 保 商 ) 分 擔 彌 償 付 款 ; 代 位 權 (Subrogation) : 保 險 人 獲 得 向 第 三 者 提 出 索 償 的 代 位 求 償 權 1.2.1 可 保 權 益 (Insurable Interest) 簡 單 地 說, 可 保 權 益 就 是 與 保 險 標 的 ( 或 稱 保 險 標 的 物 ) (subject matter of insurance)( 在 人 壽 保 險 中 指 與 某 人 的 生 命 ) 之 間 的 關 係 這 種 關 係 獲 法 律 認 可, 並 且 被 賦 予 法 定 權 利 可 就 該 人 物 的 生 命 購 買 保 險 這 是 一 個 已 經 應 用 了 兩 個 世 紀 以 上 明 顯 是 源 自 常 識 的 法 律 概 念 如 果 你 與 那 個 人 沒 有 任 何 關 係, 那 麽, 你 憑 什 麽 就 他 的 生 命 購 買 保 險, 並 可 以 因 爲 他 的 死 亡 而 獲 得 利 益 呢? 關 於 這 個 原 則, 我 們 應 該 注 意 以 下 幾 點 : (a) (b) (c) (d) 法 定 要 求 (statutory requirement): 在 人 壽 保 險 中, 可 保 權 益 的 法 律 規 定 源 自 保 險 公 司 條 例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第 64B 條 缺 乏 可 保 權 益 的 後 果 : 如 果 訂 立 的 保 險 合 約 是 為 某 人 的 使 用 或 利 益, 或 為 某 人 而 訂 立, 而 該 某 人 並 無 權 益 的 話, 根 據 第 64B 條, 該 個 合 約 則 屬 無 效 對 自 己 及 配 偶 的 可 保 權 益 (insurable interest in oneself and in spouse): 我 們 都 對 自 己 的 生 命 具 有 無 限 金 額 的 可 保 權 益 另 外, 有 一 假 設 是, 任 何 人 對 其 配 偶 具 有 無 限 金 額 的 可 保 權 益, 因 此 不 必 證 明 具 有 這 麽 的 權 利 對 其 他 人 的 可 保 權 益 (insurable interest in others): 如 要 對 其 他 人 ( 即 本 身 及 其 配 偶 以 外 的 人 ) 擁 有 可 保 權 益, 法 律 要 求 兩 者 之 間 必 須 存 在 某 種 財 務 關 係 而 這 種 關 係 可 能 會 因 爲 其 中 一 人 的 死 亡 而 使 另 一 方 蒙 受 損 失 常 見 的 例 子 有 : (i) 債 務 人 : 如 果 某 人 欠 你 錢, 你 可 以 就 他 的 生 命 購 買 保 險, 保 額 爲 貸 款 金 額 另 加 應 付 未 付 利 息 ; 1/3

(ii) (iii) 生 意 合 夥 人 : 尤 其 是 涉 及 個 人 服 務 的 時 候, 例 如 : 表 演 者 音 樂 家 等 ; 合 約 關 係 : 如 果 其 中 一 個 人 ( 演 唱 會 的 歌 手 職 業 運 動 員 等 ) 正 以 合 約 形 式 提 供 服 務, 該 人 的 死 亡 可 能 會 使 合 約 的 另 一 方 蒙 受 財 務 損 失 這 種 潛 在 損 失 也 是 可 保 的 註 : 在 這 個 題 目 中 也 可 以 包 括 另 一 種 常 見 的 人 壽 保 險 産 品, 即 關 鍵 人 物 人 壽 保 險 (Key Person Life Insurance)( 或 稱 關 鍵 僱 員 人 壽 保 險 (Key Employee Life Insurance)) 在 這 種 保 險 中, 僱 主 就 某 重 要 僱 員 的 生 命 購 買 保 險, 以 補 償 公 司 由 於 該 僱 員 的 死 亡 而 帶 來 的 損 失 (e) (f) 血 緣 關 係 和 家 庭 成 員 : 在 某 些 國 家 ( 例 如 美 國 大 多 數 的 司 法 管 轄 區 ), 家 庭 關 係 ( 兄 弟 姐 妹 父 母 子 女 祖 父 母 孫 等 ) 本 身 已 足 夠 構 成 可 保 權 益 這 在 香 港 並 不 適 用, 在 香 港, 血 緣 關 係 本 身 在 法 律 上 並 不 構 成 可 保 權 益 可 保 權 益 的 法 定 延 伸 : 根 據 保 險 公 司 條 例 第 64A 條, 未 成 年 人 ( 未 滿 18 歲 的 人 ) 的 父 母 或 監 護 人 就 該 年 輕 人 享 有 可 保 權 益 這 是 在 上 述 (e) 項 所 述 的 一 般 規 則 以 外 的 重 要 例 外 情 況 這 也 表 明, 上 述 這 類 關 係 ( 未 成 年 人 的 父 母 / 監 護 人 ) 就 是 在 配 偶 關 係 以 外, 唯 一 可 以 具 有 可 保 權 益 的 血 緣 和 家 庭 關 係 任 何 基 於 其 他 血 緣 和 家 庭 關 係 所 訂 立 的 保 險 在 技 術 上 都 是 無 效 的 ( 見 上 述 (b) 項 ) (g) 保 險 公 司 條 例 第 64C 及 64D 條 : 包 括 另 外 兩 項 重 要 條 文 : (i) 對 受 保 生 命 具 有 權 益 的 人 有 關 合 約 是 為 其 使 用 或 利 益 而 訂 立 的 人 或 有 關 合 約 是 為 其 訂 立 的 人 的 名 字 必 須 寫 在 該 合 約 中 ; ( 實 際 上, 這 項 條 文 的 範 圍 不 曾 被 廣 泛 理 解 為 包 括 所 有 那 些 保 單 所 有 人 有 意 讓 其 藉 着 收 取 保 單 收 益 而 受 惠 的 人 因 此, 如 果 某 份 人 壽 保 險 單 把 保 單 所 有 人 的 遺 囑 執 行 人 定 為 收 款 人 的 話, 沒 有 人 會 理 會 該 名 遺 囑 執 行 人 及 預 定 的 遺 囑 受 益 人 的 名 字 會 不 會 在 保 單 上 出 現 ) (ii) 可 根 據 該 合 約 追 討 的 數 額, 不 得 超 逾 被 保 險 人 對 受 保 生 命 的 權 益 的 數 額 [ 這 條 文 只 於 有 關 的 人 壽 保 險 是 以 彌 償 方 式 訂 立 的 情 況 下 才 有 意 義, 信 用 壽 險 是 例 子 之 一 ( 見 2.1.1a(b)(i)) ] 1/4

(h) 何 時 需 要 可 保 權 益 : 這 是 一 個 關 鍵 問 題, 而 且 一 連 串 非 常 重 要 的 後 果 由 此 産 生 答 案 是 : 只 有 在 合 約 開 始 時 才 需 要 可 保 權 益, 之 後 可 保 權 益 不 再 相 干 這 會 有 什 麼 ( 法 律 ) 後 果 呢? 部 分 例 子 如 下 : (i) (ii) (iii) 離 婚 : 夫 妻 中 任 何 一 方 爲 其 配 偶 的 生 命 投 保, 其 後 兩 人 離 婚, 投 保 人 可 以 維 持 保 單 的 有 效 性, 而 且 完 全 有 權 在 適 當 時 候 收 取 利 益 ( 或 稱 權 益 ) 債 務 : 法 律 上, 你 可 以 就 你 的 債 務 人 的 生 命 投 保, 在 債 務 得 到 償 還 後, 仍 然 維 持 該 保 單 的 有 效 性, 並 在 適 當 時 候 再 次 得 到 償 付 轉 讓 (Assignment): 在 不 是 為 了 繞 過 可 保 權 益 的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保 單 所 有 人 可 以 把 正 當 地 安 排 的 人 壽 保 險 合 約 轉 讓 給 第 三 者, 即 使 該 第 三 者 對 受 保 生 命 缺 乏 可 保 權 益 為 了 繞 過 可 保 權 益 的 規 定 而 作 出 的 行 為 是 無 效 的, 因 為 其 目 的 是 要 妨 礙 某 項 法 規 的 宗 旨 ; 其 實 該 合 約 從 起 保 日 開 始 便 屬 無 效, 因 為 事 實 上 的 被 保 險 人 ( 即 預 定 承 讓 人 ) 缺 乏 所 需 的 可 保 權 益 因 此, 重 要 的 是 保 單 所 有 人 在 買 保 單 時 的 意 圖 買 保 單 時 具 有 籠 統 的 意 圖 把 它 轉 讓 是 合 法 的, 但 要 是 有 意 把 它 轉 讓 給 一 個 對 受 保 生 命 不 具 有 可 保 權 益 的 指 定 的 人 的 話 就 是 另 外 一 回 事 了 1.2.2 披 露 責 任 ( 或 稱 申 報 實 情 責 任 )(Duty of Disclosure) 這 涉 及 另 一 項 重 要 的 保 險 原 則 最 高 誠 信 (utmost good faith) 簡 單 地 說, 最 高 誠 信 要 求 投 保 人 披 露 所 有 重 要 事 實 (material facts), 不 管 保 險 人 有 沒 有 提 出 要 求 在 訂 定 保 費 或 決 定 是 否 承 擔 風 險 方 面 會 影 響 一 名 審 慎 的 保 險 人 的 判 斷 的 任 何 情 況, 即 屬 於 重 要 事 實 我 們 應 該 注 意 以 下 幾 點 : (a) 披 露 甚 麽 : 顯 然, 保 險 人 希 望 瞭 解 所 有 重 要 事 實, 但 是, 他 不 能 期 望 你 披 露 你 有 理 由 不 可 能 知 道 的 情 況 例 如 : 有 些 疾 病 對 合 資 格 醫 生 而 言 可 能 很 容 易 察 覺, 但 是 不 能 期 望 一 般 人 也 能 夠 進 行 自 我 診 斷 並 作 披 露 個 案 一 法 律 規 定 投 保 人 必 須 向 保 險 人 披 露 重 要 事 實 保 單 所 有 人 在 廣 東 省 開 設 貿 易 公 司, 買 了 人 壽 保 險 單 三 個 月 後 接 連 發 熱 超 過 兩 個 月, 其 後 更 因 癌 病 去 世 保 險 人 從 某 家 國 內 醫 院 發 出 的 醫 療 報 告 中 發 現, 死 者 在 年 前 曾 向 有 關 醫 院 1/5

表 示 感 到 疲 勞 過 度 和 體 力 不 支, 但 是 他 在 投 保 申 請 書 上 就 以 下 問 題 : 在 過 去 三 個 月 內 有 否 感 到 疲 勞 過 度 等 癥 狀 超 過 一 星 期? 所 填 報 的 答 案 是 沒 有, 保 險 人 因 此 以 投 保 人 沒 有 披 露 重 要 事 實 為 理 由 拒 絕 其 給 付 要 求 保 險 索 償 投 訴 局 的 保 險 索 償 投 訴 委 員 會 ( 或 稱 投 訴 委 員 會 ) 認 為 一 般 來 說, 保 險 人 極 少 在 投 保 申 請 書 上 提 問 投 保 人 在 過 去 三 個 月 內 有 否 感 到 疲 勞 過 度 等 癥 狀 超 過 一 星 期 等 問 題, 並 認 為 保 單 所 有 人 雖 然 沒 有 披 露 有 關 疲 勞 過 度 和 體 力 不 支 的 病 癥, 卻 不 足 以 構 成 保 險 人 可 以 沒 有 披 露 事 實 為 理 由 拒 絕 其 給 付 要 求 評 論 : 投 訴 委 員 會 的 判 決 明 顯 是 基 於 下 列 兩 項 法 則 的 第 一 投 保 人 所 要 披 露 的 限 於 重 要 事 實, 並 非 任 何 被 問 及 的 事 實 ; 第 二 重 要 事 實 " 的 範 圍 受 某 項 客 觀 準 則 所 規 限, 因 此 一 項 只 被 特 定 保 險 人 視 爲 重 要 的 事 實, 不 能 真 正 構 成 重 要 事 實 以 讓 該 名 保 險 人 援 引 最 高 誠 信 原 則 個 案 二 法 律 規 定 投 保 人 必 須 主 動 地 向 保 險 人 披 露 其 知 悉 或 應 知 悉 的 重 要 事 實 保 單 所 有 人 在 購 買 了 保 單 九 個 月 後 被 診 斷 患 上 結 腸 癌, 因 此 提 出 給 付 危 疾 保 險 和 豁 免 保 費 利 益 的 要 求, 但 遭 保 險 人 拒 絕, 理 由 是 他 在 投 保 時 沒 有 披 露 梗 阻 性 睡 眠 窒 息 的 病 歷 醫 療 報 告 顯 示 保 單 所 有 人 早 在 投 保 前 12 年, 因 為 嚴 重 打 鼾 求 診, 經 過 睡 眠 檢 查 後, 首 次 被 診 斷 患 上 梗 阻 性 睡 眠 窒 息 症, 翌 年 更 先 後 五 次 接 受 跟 進 治 療, 醫 生 建 議 保 單 所 有 人 進 行 連 續 性 正 壓 呼 吸 道 治 療, 但 他 不 接 受, 此 後 他 再 沒 有 接 受 任 何 跟 進 治 療 保 單 所 有 人 在 投 保 前 一 年 再 次 被 轉 介 接 受 睡 眠 檢 查, 結 果 顯 示 他 仍 有 打 鼾 和 日 間 非 常 昏 昏 欲 睡 的 症 狀, 因 此 醫 生 安 排 他 接 受 進 一 步 的 睡 眠 檢 查, 但 他 並 沒 有 去 覆 診 保 單 所 有 人 承 認 患 上 梗 阻 性 睡 眠 窒 息 症 已 有 一 段 長 時 間, 但 是 這 症 狀 與 他 所 患 的 結 腸 癌 完 全 無 關, 他 並 強 調 自 己 已 任 職 巴 士 司 機 達 20 年, 期 間 這 病 症 從 沒 影 響 他 的 工 作, 他 更 通 過 了 巴 士 公 司 每 年 例 行 的 身 體 檢 查 投 訴 委 員 會 從 保 險 人 的 核 保 手 冊 中 得 悉, 保 單 所 有 人 患 梗 阻 1/6

性 睡 眠 窒 息 症 的 嚴 重 程 度, 及 有 否 同 時 患 相 關 疾 病, 均 會 影 響 保 險 人 對 危 疾 保 障 和 豁 免 保 費 保 障 的 核 保 決 定 由 於 保 單 所 有 人 沒 有 接 受 詳 細 的 睡 眠 檢 查, 以 評 定 所 患 梗 阻 性 睡 眠 窒 息 症 的 嚴 重 性, 令 保 險 人 無 從 評 估 風 險 投 訴 委 員 會 相 信 如 果 保 險 人 在 保 單 所 有 人 投 保 時 得 悉 他 患 上 該 病, 定 會 索 取 更 多 相 關 資 料, 或 者 在 承 擔 風 險 之 前, 安 排 保 單 所 有 人 接 受 進 一 步 的 身 體 檢 查 由 於 保 單 所 有 人 所 沒 有 披 露 的 疾 病 誠 為 重 要, 足 以 影 響 保 險 人 的 核 保 決 定, 投 訴 委 員 會 贊 同 保 險 人 拒 絕 給 付 的 決 定 評 論 : 面 對 保 險 人 以 不 披 露 為 理 由 拒 絕 賠 付, 索 償 人 頗 經 常 提 出 有 關 損 失 與 ( 聲 稱 ) 不 獲 披 露 的 事 實 扯 不 上 關 係, 但 他 們 不 知 道 這 種 關 係 的 存 在 不 屬 於 援 引 最 高 誠 信 原 則 的 先 決 條 件 個 案 三 法 律 規 定 投 保 人 必 須 向 保 險 人 披 露 重 要 事 實 受 保 生 命 死 於 舌 癌 保 險 人 發 現 死 者 長 期 酗 酒, 每 天 飲 用 十 罐 啤 酒, 卻 在 回 答 投 保 申 請 書 的 問 題 : 你 曾 否 有 吸 煙 服 食 藥 物 吸 毒 或 喝 酒 的 習 慣? 時, 填 報 沒 有 ; 保 險 人 因 此 以 沒 有 披 露 事 實 為 理 由, 拒 絕 給 付 死 亡 保 險 利 益 死 者 的 兒 子 堅 稱 父 親 並 非 酗 酒, 只 在 特 別 的 場 合 中 喝 酒, 並 指 出 更 重 要 的 是, 喝 酒 與 舌 癌 扯 不 上 直 接 關 係 投 訴 委 員 會 留 意 到 兩 家 醫 院 的 醫 療 報 告, 均 指 死 者 在 過 去 30 年 來 習 慣 每 天 飲 用 數 罐 啤 酒, 因 此 相 信 死 者 長 期 酗 酒 由 於 這 項 沒 有 披 露 的 資 料 足 以 影 響 保 險 人 的 承 保 決 定, 投 訴 委 員 會 贊 同 保 險 人 決 定 拒 絕 給 付 利 益 評 論 : 如 前 所 述, 面 對 保 險 人 以 不 披 露 為 理 由 拒 絕 賠 付, 索 償 人 頗 經 常 提 出 有 關 損 失 與 ( 聲 稱 ) 不 獲 披 露 的 事 實 扯 不 上 關 係, 但 他 們 不 知 道 這 種 關 係 的 存 在 不 屬 於 援 引 最 高 誠 信 原 則 的 先 決 條 件 (b) 免 體 檢 的 投 保 (Non-medical application): 如 果 保 險 人 並 沒 有 要 求 投 保 人 作 身 體 檢 查, 保 險 人 將 很 難 指 稱 投 保 人 之 沒 有 披 露 投 保 單 ( 或 稱 投 保 申 請 書 ) 內 的 問 題 或 個 人 體 檢 表 格 內 沒 有 問 及 的 事 情, 構 成 了 不 披 露 重 要 事 實 1/7

(c) 要 體 檢 的 投 保 (Medical application): 如 果 保 險 人 要 求 投 保 人 作 身 體 檢 查, 那 麽, 保 險 人 不 能 因 爲 有 關 的 合 資 格 的 醫 療 人 員 的 疏 忽 遺 漏 或 診 斷 錯 誤 而 爲 難 投 保 人 個 案 四 法 律 規 定 投 保 人 必 須 主 動 向 保 險 人 披 露 重 要 事 實 保 單 所 有 人 投 買 人 壽 保 單, 並 在 保 險 人 指 定 的 診 所 接 受 身 體 檢 查, 保 險 人 在 投 保 人 同 意 支 付 額 外 保 費 後 接 納 其 保 險 申 請 後 來, 保 單 所 有 人 因 主 動 脈 瘤 破 裂 和 肺 炎 去 世 保 險 人 撤 銷 保 單, 原 因 是 超 聲 心 動 描 記 圖 顯 示, 保 單 所 有 人 在 申 請 保 險 兩 年 前 已 患 上 心 動 快 速 異 位 心 臟 搏 動 和 局 部 缺 血 等 疾 病 投 訴 委 員 會 認 為 即 使 保 險 人 已 對 保 單 所 有 人 進 行 身 體 檢 驗, 保 單 所 有 人 仍 然 有 責 任 披 露 其 病 歷, 因 此 同 意 保 險 人 決 定 拒 絕 給 付 保 險 利 益 評 論 : 投 保 人 應 保 險 人 的 要 求 讓 對 方 進 行 身 體 檢 查, 可 能 不 構 成 向 保 險 人 充 分 披 露 本 身 的 病 歷 和 健 康 狀 況, 除 非 該 種 身 體 檢 查 的 性 質 足 以 揭 露 該 等 資 料 (d) (e) 身 體 檢 查 (Medical tests): 保 險 人 可 以 要 求 投 保 人 作 合 理 的 身 體 檢 查 或 測 試 以 補 充 口 頭 提 供 的 資 料, 但 必 須 特 別 留 意, 不 可 違 反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Personal Data (Privacy) Ordinance) 該 條 例 要 求 保 險 人 在 進 行 任 何 測 試 之 前 解 釋 其 要 求 該 類 資 料 的 原 因 根 據 該 條 例, 接 受 身 體 檢 查 的 人 也 有 權 瞭 解 有 關 的 結 果 保 單 所 有 人 違 反 責 任 : 在 法 律 上, 一 旦 保 單 所 有 人 違 反 了 最 高 誠 信, 保 險 人 有 權 推 翻 合 約 但 是, 在 香 港 大 多 數 的 人 壽 保 單 都 包 括 了 不 可 異 議 條 款 (Incontestability Provision)( 見 4.2) 該 條 款 指 出, 除 非 欺 騙 已 獲 證 明 屬 實, 否 則, 在 保 單 生 效 了 一 段 時 間 ( 可 異 議 期 contestable period) 之 後, 保 單 的 有 效 性 是 不 容 異 議 的 1.2.3 其 他 保 險 原 則 (a) 近 因 (Proximate Cause): 這 原 則 涉 及 識 別 索 償 個 案 中 造 成 損 失 的 主 要 和 有 效 原 因 這 原 則 當 然 適 用 於 所 有 保 險 種 類, 但 是 它 對 人 壽 保 險 的 重 要 性 可 能 並 不 顯 著, 這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與 因 為 人 壽 保 險 極 少 採 用 除 外 責 任 有 關 近 因 原 則 的 應 用 與 不 同 類 型 的 危 險 (perils)( 即 造 成 損 失 的 原 因 ) 關 係 密 切 : (i) 受 保 危 險 (Insured Perils): 保 單 承 保 的 危 險 非 人 壽 保 單 可 能 指 明 承 保 的 危 險, 其 中 之 一 必 須 是 造 成 損 失 的 近 1/8

因 在 人 壽 保 險 中, 除 非 在 自 殺 除 外 責 任 條 款 或 意 外 死 亡 保 險 利 益 附 約 適 用 的 情 況 下, 否 則, 死 亡 的 原 因 並 不 十 分 重 要 (ii) 除 外 危 險 (Excepted (or Excluded) Perils): 非 人 壽 保 險 中, 所 有 保 單 都 會 包 含 某 些 除 外 責 任 (exclusions) 如 果 索 償 涉 及 除 外 責 任, 保 險 人 無 須 負 責 人 壽 保 險 保 單 中 甚 少 包 含 除 外 責 任 ( 但 請 參 閱 下 文 註 1) (iii) 不 保 危 險 (Uninsured Perils): 這 些 造 成 損 失 的 原 因 既 沒 有 在 保 單 中 被 列 明 為 受 保 危 險, 也 沒 有 被 列 明 爲 除 外 危 險, 例 如 : 火 災 保 險 中 由 水 造 成 的 損 失 如 果 財 産 被 水 損 壞 ( 例 如 : 下 雨 ), 而 且 不 涉 及 其 他 原 因, 損 失 便 不 受 保 障 但 是, 如 果 損 失 主 要 由 受 保 危 險 引 起, 如 消 防 員 用 水 喉 救 火, 這 樣, 水 造 成 的 損 失 也 是 受 保 的 人 壽 保 險 索 償 案 中, 不 可 能 出 現 這 類 複 雜 的 情 況 註 : 1 一 般 來 說, 除 外 責 任 在 人 壽 保 險 中 並 不 常 見, 但 自 殺 (Suicide) 屬 例 外 因 此, 近 因 原 則 在 確 定 死 亡 是 否 因 自 殺 而 導 致 死 亡 時 非 常 重 要 然 而, 即 使 在 這 裡, 這 原 則 也 發 揮 不 了 十 足 效 力, 因 爲 自 殺 僅 於 一 段 期 限 ( 自 殺 免 責 期 ) 內 構 成 除 外 責 任 ( 見 4.12) 2 我 們 可 以 得 出 這 樣 的 結 論 : 保 險 原 理 尤 其 是 與 索 償 (claims) 有 關 的 原 理 在 人 壽 保 險 中 比 在 非 人 壽 保 險 中 的 應 用 是 比 較 有 限 的 (b) 彌 償 (Indemnity): 指 對 所 蒙 受 損 失 提 供 精 確 的 財 務 補 償, 這 對 大 多 數 一 般 保 險 保 單 來 說 非 常 重 要 然 而, 就 人 壽 保 險 來 說 : (i) (ii) 非 常 明 顯, 保 險 收 益 絕 不 可 能 構 成 人 命 的 精 確 財 務 補 償 這 就 是 爲 什 麽 人 壽 保 險 亦 稱 爲 利 益 保 單 (Benefit Policies), 而 非 彌 償 保 險 的 原 因 ; 不 可 能 超 額 賠 償 可 保 權 益 ( 與 彌 償 密 切 相 關 ) 在 許 多 情 況 下 是 無 限 的 ( 見 1.2.1(c)); (c) 彌 償 的 引 伸 (Indemnity corollaries): 引 伸 是 一 個 次 原 則 彌 償 有 兩 個 引 伸, 即 分 擔 及 代 位 權 (i) 分 擔 (Contribution): 在 大 多 數 一 般 保 險 類 別 中, 如 果 某 人 偶 然 就 同 一 損 失 擁 有 多 於 一 份 保 單, 他 不 會 收 到 重 複 賠 償 每 份 保 單 會 按 比 例 分 擔 損 失 另 一 方 面, 如 果 他 擁 有 多 於 一 份 保 單 並 非 出 於 偶 然, 機 警 的 理 賠 人 員 可 能 視 之 為 欺 騙 的 跡 象! 1/9

人 壽 保 險 一 般 不 受 彌 償 原 則 所 規 限, 因 此, 一 個 人 擁 有 多 於 一 份 人 壽 保 單 是 很 正 常 的 而 且, 在 受 保 事 件 發 生 後, 每 份 保 單 都 必 須 全 額 賠 償 (ii) 代 位 權 (Subrogation): 這 涉 及 保 險 人 的 法 律 權 利 保 險 人 提 供 賠 償 後 獲 得 被 保 險 人 向 第 三 者 提 出 索 償 的 權 利, 以 彌 補 他 向 保 單 持 有 人 ( policyholder 這 個 英 式 詞 彙 等 同 於 美 式 詞 彙 policyowner ( 保 單 所 有 人 )) 所 提 供 的 賠 償 但 這 一 點 並 不 適 用 於 人 壽 保 險 例 如 : 如 果 某 人 的 汽 車 被 第 三 者 疏 忽 地 損 壞 了, 那 人 的 汽 車 保 險 人 必 須 賠 償 有 關 損 失 ( 假 設 他 所 購 的 是 綜 合 保 障 ( 俗 稱 全 保 )) 但 保 險 人 可 以 嘗 試 向 造 成 汽 車 損 害 的 第 三 者 追 討 賠 償 在 同 一 次 意 外 中, 如 果 車 上 有 無 辜 受 害 人 死 亡, 該 受 害 人 的 人 壽 保 險 人 必 須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金, 但 是 該 人 壽 保 險 人 卻 無 權 向 第 三 者 追 討 損 失 1.3 壽 險 保 費 的 計 算 計 算 某 個 人 的 個 別 保 險 費 (premium)( 簡 稱 保 費 ) 時 可 能 須 要 考 慮 一 些 個 別 因 素, 這 些 因 素 可 能 使 這 個 人 的 風 險 比 同 一 年 齡 和 性 別 的 人 的 平 均 風 險 較 高 或 較 低 不 過, 這 實 質 上 屬 於 核 保 問 題, 我 們 將 在 5.3 中 詳 細 討 論 人 壽 保 險 的 費 率 (premium rates), 作 爲 針 對 不 同 年 齡 和 性 別 的 正 常 保 費 或 標 準 保 費, 它 們 都 有 一 些 共 同 的 特 性 關 於 這 方 面 我 們 可 作 以 下 的 分 析 討 論 : 1.3.1 保 費 釐 定 人 壽 保 險 保 費 的 傳 統 標 準 應 該 是 : (a) (b) 充 足 的 (adequate): 使 保 險 人 有 金 錢 支 付 保 險 利 益 及 履 行 合 約 中 的 其 他 責 任 ; 及 公 平 ( 公 正 ) 的 (equitable/fair): 每 位 保 單 所 有 人 繳 納 的 保 費 須 反 映 有 關 的 風 險 及 約 定 利 益 要 達 到 這 些 標 準, 須 要 考 慮 許 多 因 素 1/10

1.3.1a 死 亡 率 利 息 及 開 支 (a) 死 亡 率 (Mortality) : 指 受 保 生 命 的 預 計 死 亡 比 率 (Rate of Mortality) 這 聽 起 來 很 可 怕, 但 顯 然, 這 絕 對 是 計 算 人 壽 保 險 保 費 的 核 心 能 夠 預 計 受 保 生 命 平 均 將 於 何 時 去 世 是 收 取 正 確 保 費 的 關 鍵 因 素 當 然, 個 別 的 人 的 壽 命 可 能 比 平 均 壽 命 較 長 或 較 短, 但 是, 按 照 平 均 法 則 (law of averages)( 有 時 稱 大 數 法 則 (law of large numbers)), 我 們 可 以 進 行 合 理 的 預 測 與 計 算 使 用 死 亡 表 ( 或 稱 生 命 表 )(mortality tables) 非 常 有 幫 助, 這 是 顯 示 不 同 年 齡 的 預 期 死 亡 比 率 的 計 算 表, 在 保 險 行 業 中 十 分 通 用 正 如 上 面 所 述, 個 別 風 險 可 能 需 要 特 別 的 受 保 條 件 和 考 慮, 但 那 屬 核 保 (underwriting) 問 題 利 用 死 亡 表 釐 定 費 率, 只 是 應 付 正 常 風 險 和 正 常 預 期 (b) 利 息 (Interest): 簡 單 來 說, 人 壽 保 險 涉 及 現 在 及 每 隔 一 段 指 明 時 間 向 被 保 險 人 收 取 保 費, 使 得 在 未 來 某 時 候 或 某 種 情 況 下, 能 夠 支 付 保 險 利 益 按 照 這 個 定 義, 我 們 擁 有 一 定 的 時 間, 而 老 生 常 談 亦 有 謂 時 間 就 是 金 錢! 我 們 擁 有 多 少 時 間, 一 般 來 說, 主 要 取 決 於 上 述 (a) 項 所 討 論 的 死 亡 率 我 們 擁 有 一 定 的 時 間 這 個 事 實, 意 味 著 我 們 有 機 會 進 行 投 資 (investment) 從 保 費 的 投 資 所 賺 取 的 收 入 及 之 前 的 利 息 所 得, 是 釐 定 保 險 費 率 的 另 一 個 重 要 因 素 如 果 預 期 的 投 資 回 報 較 好, 保 險 人 可 以 收 取 比 競 爭 對 手 較 低 的 保 費, 及 / 或 爲 其 股 東 賺 取 更 高 的 利 潤 註 : 將 上 述 兩 種 因 素 結 合 起 來 就 會 産 生 所 謂 淨 保 費 (net premium)( 有 時 稱 爲 純 保 險 費 (pure premium)), 即 在 正 常 統 計 預 期 下 足 夠 支 付 死 亡 索 償 所 須 向 保 單 所 有 人 收 取 的 金 額, 但 是, 還 有 更 多 因 素 須 要 考 慮 (c) 開 支 (Expenses): 淨 保 費 (net premium) 外 還 須 加 上 附 加 保 費 (loading)( 額 外 或 附 加 費 用 ), 以 應 付 所 有 預 期 及 可 能 的 營 運 開 支, 包 括 所 有 內 部 營 運 成 本 佣 金 稅 款 以 及 經 營 任 何 業 務 都 需 要 的 通 常 開 支 人 壽 保 險 中, 可 能 還 必 須 包 括 爲 應 付 某 種 新 疾 病 或 其 他 災 難 ( 即 使 可 能 性 極 少 ) 所 引 起 的 異 常 死 亡 率 而 産 生 的 費 用 既 定 的 保 費 一 旦 釐 定, 就 不 能 增 加 以 應 付 變 化 了 的 情 況, 所 以 在 淨 保 費 上 附 加 保 費 會 包 括 一 筆 應 付 這 種 緊 急 可 能 性 的 金 額 1/11

註 : 附 加 保 費 加 上 淨 保 費 就 成 為 了 毛 保 費 (gross premium), 它 考 慮 了 上 述 提 到 的 三 種 基 本 因 素 1.3.1b 其 他 因 素 正 如 我 們 已 經 提 到 的, 現 有 保 單 的 既 定 保 費 不 能 更 改 而 人 壽 保 險 又 是 一 種 長 期 業 務 (long term business), 這 就 是 說, 合 約 不 僅 可 能 持 續 多 年, 而 且, 如 果 沒 有 保 單 所 有 人 的 同 意, 保 險 人 不 能 取 消 或 修 訂 合 約 因 此, 不 時 出 現 的 其 他 因 素 只 會 影 響 新 保 單 的 保 費 這 些 可 能 影 響 人 壽 保 險 費 率 的 釐 定 的 因 素 包 括 : (a) 分 紅 或 不 分 紅 (PAR or NON-PAR): 這 一 點 極 爲 重 要 人 壽 保 險 的 一 個 獨 有 特 點 是 保 單 所 有 人 可 以 在 合 約 開 始 時 選 擇 分 紅 或 不 分 紅 的 (participating or non-participating)(par or NON-PAR) 保 單 分 紅 保 單 的 所 有 人 可 以 收 取 一 部 分 ( 參 與 分 享 ) 保 險 人 的 可 分 配 盈 餘 (divisible surplus)( 如 有 的 話 ), 它 以 紅 利 (dividends) 形 式 派 發 很 自 然, 分 紅 保 單 的 保 險 費 率 會 比 不 分 紅 保 單 的 為 高 註 : 1 美 國 的 保 險 人 談 及 分 紅 (PAR) 和 不 分 紅 (NON-PAR) 保 單 及 紅 利, 英 國 保 險 人 則 簽 發 有 利 潤 (With-Profit) 和 無 利 潤 (Without-Profit) 保 單 及 宣 布 英 式 紅 利 / 紅 利 (bonuses) 概 念 是 一 致 的, 但 區 別 總 是 存 在 英 式 紅 利 通 常 是 復 歸 的 / 期 末 的 (reversionary)( 即 只 於 保 單 利 益 支 付 時 一 起 支 付 ), 而 美 式 紅 利 則 於 週 年 宣 布 時 支 付 話 雖 如 此, 復 歸 的 英 式 紅 利 可 以 在 不 終 止 保 單 的 情 況 下 折 為 現 金 支 付 ( 關 於 退 保 價 值, 見 1.3.2b(c)(i)) 假 設 一 份 終 身 壽 險 保 單 已 賺 取 5,000 英 鎊 的 累 積 復 歸 紅 利, 保 單 所 有 人 有 權 立 即 從 這 價 值 獲 支 付, 但 須 先 作 折 減 ; 再 假 設 按 照 保 險 人 基 於 受 保 生 命 的 現 時 年 歲 和 預 期 利 率 等 因 素 所 作 的 計 算, 為 數 5,000 英 鎊 的 未 來 英 式 紅 利 相 等 於 1,000 英 鎊 的 即 時 支 付 退 保 價 值 如 果 保 單 所 有 人 把 累 積 英 式 紅 利 價 值 的 一 半 折 為 現 金 的 話, 可 立 即 獲 支 付 500 英 鎊 2 並 非 所 有 人 壽 保 險 都 劃 分 為 分 紅 或 不 分 紅 的 定 期 壽 險 計 劃 ( 見 2.1.1) 一 般 是 不 分 紅 的 3 保 單 紅 利 的 派 發, 見 5.2.7 1/12

(b) 競 爭 : 沒 有 任 何 保 險 人 可 以 壟 斷 市 場 在 釐 定 保 費 時, 不 可 忽 視 市 場 通 常 的 收 費 標 準 (c) 經 濟 變 化 : 持 續 的 經 濟 繁 榮 或 衰 退, 毫 無 疑 問 都 會 影 響 各 種 産 品 的 價 格, 包 括 保 險 産 品 (d) 公 衆 健 康 : 計 算 保 費 時, 這 方 面 的 異 常 發 展 ( 例 如 : 愛 滋 病 流 行 ) 也 不 容 忽 視 (e) (f) 財 政 變 化 : 持 續 上 升 的 稅 收 水 平 必 定 會 使 保 險 費 率 也 相 應 提 高 ( 儘 管 只 適 用 於 新 客 戶 ) 公 司 目 標 和 巿 場 行 銷 策 略 : 如 果 公 司 決 定 增 大 市 場 佔 有 率, 釐 定 具 競 爭 力 的 費 率 顯 然 是 一 個 可 能 的 巿 場 行 銷 策 略 1.3.2 自 然 及 均 衡 保 費 ( 釐 定 ) 制 度 這 兩 種 計 算 人 壽 保 險 保 費 的 制 度, 可 以 分 別 被 形 容 為 傳 統 和 現 代, 而 箇 中 原 因 很 快 便 會 清 楚 1.3.2a 自 然 保 費 ( 釐 定 ) 制 度 (Natural Premium (Pricing) System) 自 然 保 費 制 度 ( 或 自 然 保 費 釐 定 制 度 ) 為 部 分 人 壽 保 險 人 在 早 期 所 採 用 它 很 切 合 邏 輯, 但 注 定 要 失 敗 因 爲 實 際 上, 這 制 度 的 特 性 令 它 無 法 長 期 可 行 其 特 性 包 括 : (a) 保 費 : 保 單 有 效 期 內 保 費 並 非 固 定, 而 是 於 每 個 保 單 週 年 日 獨 立 計 算, 以 準 確 反 映 在 每 個 續 保 期 內 受 保 生 命 的 自 然 風 險 (natural risk) 狀 況 ( 例 如 年 齡 等 ) (b) 短 期 後 果 :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長, 死 亡 風 險 亦 增 加, 因 此, 現 有 保 單 的 保 費 也 會 每 年 增 加 (c) 較 長 期 後 果 : 這 些 後 果 事 後 想 來 都 是 可 預 料 的, 其 中 包 括 : (i) (ii) 保 費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長 而 增 加, 但 保 單 所 有 人 的 可 動 用 資 源 或 賺 錢 能 力 在 比 較 年 老 時 卻 漸 漸 減 少, 這 經 常 在 續 保 時 帶 來 沉 重 負 擔 的 問 題 ; 該 制 度 易 受 逆 選 擇 (anti-selection)( 或 稱 不 利 於 保 險 人 的 選 擇 (selection against the insurer)) 影 響 : 當 保 費 漸 漸 變 得 昂 貴 時, 低 風 險 的 人 ( 健 康 1/13

狀 況 良 好, 預 期 壽 命 較 長 ) 就 會 退 出 計 劃 ; 而 高 風 險 的 人 顯 然 會 決 定 續 保 這 就 産 生 了 風 險 不 平 衡 現 象, 後 果 是 可 預 料 的 (d) 目 前 : 至 少 就 真 正 的 長 期 保 單 而 言, 現 在 已 沒 有 保 險 人 實 行 自 然 保 費 制 度 註 : 我 們 可 能 會 看 不 起 現 在 看 似 諸 多 缺 點 的 自 然 保 費 制 度, 但 是, 問 題 和 缺 點 往 往 只 有 在 實 踐 中 才 會 被 發 現 得 到 1.3.2b 均 衡 保 費 ( 釐 定 ) 制 度 (Level Premium (Pricing) System) 均 衡 保 費 制 度 ( 或 稱 均 衡 保 費 釐 定 制 度 ) 是 目 前 的 一 般 做 法, 其 特 點 如 下 : (a) 基 本 概 念 : 通 過 審 慎 地 使 用 死 亡 表 (mortality tables) 以 及 精 算 學 的 計 算, 人 們 意 識 到 按 照 年 齡 性 別 及 準 受 保 生 命 的 個 別 承 保 特 性, 制 定 一 套 在 合 約 有 效 期 內 保 持 平 衡 ( 不 變 ) 的 保 費 是 可 能 做 到 的 這 當 然 要 假 設 死 亡 保 險 金 (death benefit) 不 變 與 自 然 保 費 制 度 繁 瑣 的 及 令 人 不 滿 的 特 性 相 比, 這 種 制 度 的 優 點 和 吸 引 之 處 是 顯 而 易 見 的 它 迅 速 地 取 代 了 舊 有 的 制 度 (b) 短 期 後 果 : 顯 然, 均 衡 保 費 制 度 考 慮 到 壽 險 屬 於 長 期 合 約, 不 變 的 年 保 費 實 際 上 會 在 整 個 受 保 期 內 有 效 地 達 致 平 均 換 句 話 說, 早 年 保 費 相 對 風 險 而 言 可 能 太 高, 而 晚 年 保 費 相 對 風 險 而 言 則 可 能 太 低 當 然, 以 上 分 析 未 免 過 於 太 簡 化, 但 並 非 不 準 確 根 據 這 個 概 念, 我 們 可 能 會 發 現, 一 旦 消 化 吸 收 了 最 初 設 立 保 單 時 的 各 項 有 關 開 支 及 成 本, 早 期 的 超 額 保 費 及 其 隨 後 的 利 息 收 入 將 形 成 一 個 基 金 或 儲 備 (reserve), 以 應 付 未 來 的 責 任 其 他 險 種 的 保 費 是 每 年 計 算 的, 而 到 每 年 年 底, 保 費 便 被 視 作 已 完 全 賺 取 (fully earned) 了 而 均 衡 保 費 制 度 下 的 人 壽 保 單, 很 快 便 開 始 爲 保 單 所 有 人 累 積 現 金 價 值 (cash value)) (c) 較 長 期 後 果 : 上 述 (b) 項 的 某 些 影 響 及 相 關 的 産 品 會 在 第 4 章 中 詳 細 討 論 這 裏 我 們 可 以 簡 述 一 下 均 衡 保 費 制 度 下 由 早 期 盈 餘 保 費 發 展 而 來 的 特 性 : 1/14

(i) 現 金 價 值 (cash value) 及 退 保 價 值 (surrender value): 保 險 人 不 能 取 消 一 張 人 壽 保 單, 但 保 單 所 有 人 卻 可 以 當 保 單 已 經 生 效 了 一 段 時 間 足 以 讓 保 費 收 入 還 清 最 初 爲 設 立 保 單 而 招 致 的 成 本, 並 扣 除 了 這 段 時 間 內 應 收 的 風 險 保 費 後, 還 有 剩 餘, 那 麼, 這 項 名 為 現 金 價 值 的 剩 餘 金 額 是 保 險 人 還 未 賺 取 的 保 費 因 此, 當 保 單 所 有 人 取 消 一 張 帶 有 現 金 價 值 的 保 單 時, 應 該 有 一 筆 相 等 於 保 險 人 當 時 還 未 賺 取 的 並 名 為 退 保 價 值 的 保 費 退 還 給 保 單 所 有 人 退 保 價 值 等 於 現 金 價 值 減 退 保 費 用 ; 而 退 保 費 用 是 為 索 取 現 金 價 值 而 退 保 時, 或 特 定 保 險 計 劃 調 低 死 亡 利 益 金 額 時 應 繳 的 費 用 註 : 這 並 不 適 用 於 定 期 壽 險 ( 見 2.1.1), 定 期 壽 險 保 費 只 按 某 個 指 定 保 險 期 內 的 死 亡 風 險 釐 定, 這 類 保 單 並 沒 有 現 金 價 值 (ii) 保 單 抵 押 貸 款 (Policy Loan): 就 一 項 貸 款 而 言, 現 金 價 值 是 很 好 的 擔 保 / 抵 押 物 (collateral security) 目 前, 按 照 現 代 保 單 條 款, 用 現 金 價 值 作 爲 抵 押 向 保 險 人 借 錢 是 一 種 權 利 (iii) 不 能 作 廢 (Nonforfeiture): 在 沒 有 特 定 相 反 的 保 單 條 款 的 情 況 下, 如 不 繳 付 續 保 保 費 (renewal premiums), 保 單 便 會 失 效 (lapse) 然 而 根 據 壽 險 保 單 的 條 款, 可 隨 保 單 所 有 人 的 意 願, 甚 至 有 時 是 自 動 地 利 用 現 金 價 值 使 保 單 維 持 有 效 ( 見 4.5) (iv) 清 繳 保 險 (Paid-up insurance): 如 果 保 單 所 有 人 不 能 或 不 願 再 繳 付 任 何 保 費, 除 退 保 外, 他 可 選 擇 擁 有 一 張 完 全 清 繳 的 保 單 (fully paid policy) 即 是 他 毋 須 再 繳 付 保 費, 而 保 單 可 維 持 如 之 前 一 樣 有 效 ( 因 此 保 單 如 果 是 分 紅 的, 便 可 繼 續 享 有 紅 利 ), 只 是 保 額 (sum insured/face amount) 會 按 淨 現 金 價 值 (net cash value) 和 省 下 來 的 保 費 而 下 調 能 夠 有 這 樣 的 安 排, 主 要 是 因 爲 在 保 單 生 效 初 期, 保 險 人 還 沒 有 完 全 賺 取 有 關 保 費 - o - o - o - 1/15

模 擬 試 題 甲 類 問 題 1 保 險 公 司 承 諾 當 被 保 險 人 死 亡 時 支 付 保 險 金 的 保 險 這 段 引 述 是 : (a) 完 全 不 正 確 ;... (b) 完 全 描 述 了 所 有 人 壽 保 險 合 約 ;... (c) 未 能 完 全 描 述 所 有 人 壽 保 險 合 約 ;... (d) 令 人 完 全 誤 解 並 且 內 容 不 實... 2 下 列 哪 項 屬 於 人 壽 保 險 中 的 合 法 可 保 權 益? [ 答 案 請 參 閱 1.1] (a) 就 自 己 的 生 命 購 買 保 險 ;... (b) 就 自 己 配 偶 的 生 命 購 買 保 險 ;... (c) 就 自 己 10 歲 兒 子 的 生 命 購 買 保 險 ;... (d) 上 述 各 項 皆 是... 乙 類 問 題 3 下 列 哪 兩 項 是 正 確 的? [ 答 案 請 參 閱 1.2.1] (i) 利 益 保 單 與 彌 償 保 單 相 同 (ii) 大 多 數 而 非 所 有 人 壽 保 單 均 受 彌 償 原 則 所 約 束 (iii) 人 壽 保 險 合 約 一 般 不 受 彌 償 原 則 所 約 束 (iv) 彌 償 原 則 一 般 不 適 用 於 普 遍 為 利 益 保 單 的 人 壽 保 險 (a) (i) 及 (ii);... (b) (i) 及 (iii);... (c) (ii) 及 (iii);... (d) (iii) 及 (iv)... [ 答 案 請 參 閱 1.2.3] 1/16

4 下 述 哪 三 項 是 計 算 人 壽 保 險 保 費 時 應 考 慮 的 因 素? (i) 利 息 (ii) 開 支 (iii) 死 亡 率 (iv) 發 病 率 (a) (i), (ii) 及 (iii);... (b) (i), (ii) 及 (iv);... (c) (i), (iii) 及 (iv);... (d) (ii), (iii) 及 (iv)... [ 答 案 請 參 閱 1.3.1a] 註 : 若 翻 閱 本 章 內 容, 以 上 問 題 不 難 回 答 如 有 需 要, 答 案 可 於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最 後 一 頁 找 到 1/17

2 人 壽 保 險 及 年 金 的 種 類 對 公 衆 以 及 可 能 還 沒 有 經 驗 的 保 險 中 介 人 而 言, 人 壽 保 險 合 約 的 種 類 似 乎 多 得 令 人 眼 花 繚 亂 顯 然, 這 是 一 個 多 元 化 及 發 展 完 善 的 市 場, 但 一 些 基 本 的 指 引 / 規 則, 應 能 幫 助 大 家 認 識 人 壽 保 險 合 約 的 種 類 : (a) 基 本 功 能 (Basic functions): 將 人 壽 保 險 人 提 供 的 各 種 産 品, 按 産 品 的 不 同 功 能 來 加 以 區 分 同 時 也 可 以 用 另 一 種 方 式 來 考 慮, 就 是 問 : 在 甚 麽 情 況 下 可 以 支 付 利 益 (benefit(s))? 部 分 基 本 形 式 應 該 包 括 : (i) 只 就 指 定 時 期 內 發 生 的 死 亡 支 付 保 險 利 益 ; (ii) 就 任 何 時 候 發 生 的 死 亡 都 支 付 保 險 利 益 ; (iii) 在 某 一 特 定 日 期 或 在 那 日 期 前 發 生 的 死 亡 支 付 保 險 利 益 (b) 基 本 變 數 (Basic variables): 一 些 附 加 於 / 修 正 上 述 基 本 形 式 的 方 式 包 括 : (i) (ii) (iii) (iv) 保 單 類 型 ( 稱 爲 計 劃 (plan)) 是 可 轉 換 的 (convertible), 即 保 單 所 有 人 有 權 選 擇 將 它 轉 換 (convert) 為 另 一 個 不 同 的 計 劃 ; 可 續 保 的 (renewable): 如 果 最 初 只 投 保 一 段 有 限 時 間 ( 例 如 五 年 ); 分 紅 或 不 分 紅 (Par or Non-par): 見 1.3.1b(a); 可 在 保 單 中 加 入 各 種 附 加 條 款 / 附 約 (Riders), 即 批 註 (endorsements), 以 提 供 額 外 保 障 或 設 置 某 些 限 制 性 條 款 (c) 基 本 問 題 (Basic questions): 如 果 保 險 人 及 保 險 中 介 人 清 晰 地 向 準 保 單 所 有 人 提 出 以 下 兩 個 問 題 ( 當 然, 保 險 人 以 及 保 險 中 介 人 也 根 據 答 案 行 動 ), 那 麽, 在 整 個 人 壽 保 險 銷 售 過 程 中, 可 以 避 免 許 多 令 人 痛 心 及 誤 解 的 情 況 : (i) 你 希 望 壽 險 爲 你 做 些 甚 麽?, 即 購 買 壽 險 的 目 的 是 甚 麽? (ii) 你 能 夠 並 且 願 意 支 付 多 少 保 費?, 即 你 能 負 擔 多 少? 註 : 另 一 個 基 本 問 題 : 你 需 要 多 少 人 壽 保 險 保 障? 當 然 也 很 重 要 不 過, 這 個 問 題 通 常 會 由 保 險 中 介 人 去 回 答, 而 非 投 保 人 2/1

有 了 這 些 重 要 的 基 本 知 識 之 後, 現 在 可 以 考 慮 保 單 類 型 了, 但 是, 我 們 應 該 指 出 我 們 只 會 介 紹 各 種 保 障 的 概 要, 以 幫 助 大 家 識 別 與 概 括 地 區 分 出 各 種 現 有 的 計 劃 類 型 要 具 備 這 方 面 的 專 業 技 巧 和 辨 別 能 力, 還 須 從 經 驗 中 取 得 2.1 傳 統 的 人 壽 保 險 類 別 儘 管 不 同 的 壽 險 計 劃 可 以 有 許 多 可 能 的 變 化 與 組 合, 但 是, 如 上 文 (a) 項 中 提 到, 基 本 的 形 式 有 三 種 我 們 將 研 究 的 主 要 傳 統 類 別 如 下 : 2.1.1 定 期 壽 險 (Term Insurance) 這 類 保 單 計 劃 僅 爲 某 一 特 定 期 間 或 時 期 提 供 保 障, 因 此 也 可 稱 爲 短 期 人 壽 保 險 (temporary life insurance) 這 種 保 單 只 有 在 下 述 情 況 下, 才 可 以 支 付 保 單 利 益 : (a) 受 保 生 命 在 特 定 期 間 或 時 期 內 死 亡 ; 及 (b) 死 亡 發 生 時 保 單 是 有 效 的 在 大 多 數 情 況 下, 定 期 壽 險 計 劃 到 期 時 仍 沒 有 出 現 索 償 有 鑒 於 此, 它 是 現 有 最 便 宜 的 保 障 形 式 ( 當 然 也 要 明 白 它 的 局 限 性 ) 理 論 上, 保 險 期 (term) 可 長 可 短, 甚 至 可 以 是 幾 個 小 時 ( 例 如 : 保 障 一 次 飛 行 旅 程 ) 實 際 上, 短 於 一 年 的 定 期 壽 險 並 不 多 見 2.1.1a (a) 定 額 / 遞 減 / 遞 增 定 期 壽 險 定 額 定 期 壽 險 (Level term insurance): 這 種 保 單 計 劃 可 能 是 最 流 行 的 定 期 壽 險 在 整 個 保 險 期 內, 死 亡 保 險 金 均 維 持 定 額 ( 不 變 ) 如 果 受 保 生 命 在 保 險 期 內 死 亡, 可 以 獲 得 按 保 單 的 保 額 支 付 的 保 險 利 益 在 整 個 保 險 期 內, 年 保 費 的 水 平 通 常 維 持 不 變 這 種 壽 險 之 所 以 流 行, 是 因 爲 它 非 常 簡 單 它 通 常 是 解 決 短 暫 的 保 障 需 求 的 有 效 方 法, 而 這 種 需 求 在 相 關 期 間 內 不 會 有 任 何 顯 著 的 增 加 或 減 少 ( 例 如 : 一 項 不 以 分 期 付 款 形 式 償 還 的 貸 款 ) (b) 遞 減 定 期 壽 險 (Decreasing term insurance): 按 照 這 種 計 劃, 死 亡 保 險 金 按 年 或 其 他 特 定 周 期 遞 減 在 整 個 2/2

保 險 期 內, 年 保 費 的 水 平 通 常 維 持 不 變 由 於 保 險 利 益 不 斷 地 遞 減 並 且 只 有 在 保 險 期 內 死 亡 方 可 獲 得 支 付, 因 此 它 是 現 有 人 壽 保 險 種 類 中 最 便 宜 的 它 特 別 適 合 於 逐 漸 減 少 的 短 暫 保 障 需 求 一 些 典 型 實 例 包 括 : (i) (ii) (iii) 信 用 壽 險 (Credit life insurance): 如 果 借 款 人 在 未 完 全 償 還 欠 款 之 前 死 亡, 信 用 壽 險 直 接 向 貸 款 人 支 付 貸 款 餘 額 這 種 計 劃 通 常 以 集 體 的 形 式 賣 給 貸 款 機 構, 就 借 款 人 的 生 命 提 供 保 險 家 庭 收 入 壽 險 (Family income insurance): 家 庭 收 入 計 劃 也 許 會 與 其 他 於 死 亡 時 提 供 一 筆 過 付 款 的 保 單 計 劃 互 相 結 合 的 它 在 指 定 期 限 的 剩 餘 部 份 內, 每 月 向 受 益 人 支 付 指 定 金 額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 總 支 付 金 額 ( 即 每 月 保 險 利 益 x 支 付 次 數 ) 按 時 遞 減 ) 假 設 一 個 家 庭 收 入 計 劃 為 期 5 年, 毎 月 利 益 1,000 元, 如 果 受 保 生 命 於 第 4 年 的 年 底 死 亡, 計 劃 會 向 受 益 人 作 12 次 按 月 付 款, 毎 次 1,000 元, 總 數 為 12,000 元 ; 另 一 方 面, 如 果 死 亡 在 第 50 個 月 的 月 底 發 生, 按 月 付 款 次 數 將 為 10, 毎 次 付 1,000 元, 總 數 為 10,000 元 抵 押 贖 回 保 險 (Mortgage redemption insurance) 或 抵 押 保 障 保 險 (Mortgage protection insurance): 典 型 的 抵 押 貸 款 是 通 過 按 月 或 其 他 周 期 付 款 的 形 式 使 貸 款 金 額 逐 步 減 少 的 抵 押 贖 回 保 險 是 一 種 遞 減 定 期 保 險, 目 的 是 提 供 一 筆 與 一 項 抵 押 貸 款 的 遞 減 餘 額 相 符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 更 具 體 地 說, 開 始 時 的 保 額 和 其 後 的 遞 減 額, 是 在 投 保 時 按 照 償 還 的 計 劃 而 設 定 的 這 樣 的 計 劃 可 以 用 聯 合 壽 險 方 式 (joint-life basis) 訂 立 ( 如 夫 婦 ), 利 益 將 於 首 名 受 保 生 命 死 亡 時 支 付 ( 抵 押 贖 回 保 險 和 信 用 壽 險 的 主 要 區 別 是 :(a) 前 者 保 按 揭 人 的 權 益 ( 承 按 人 有 時 候 可 能 要 求 按 揭 人 把 它 指 名 為 受 益 人 ), 而 後 者 則 保 貸 款 人 的 權 益 ;(b) 前 者 是 利 益 保 險, 因 此, 儘 管 於 死 亡 時, 債 項 已 被 清 還, 保 單 仍 須 賠 付, 但 後 者 則 通 常 是 彌 償 保 險 ) 註 : 千 萬 不 要 將 上 述 保 障 形 式 與 按 揭 彌 償 保 險 (Mortgage Indemnity Insurance) 混 為 一 談 按 揭 彌 償 保 險 是 很 不 同 的, 它 是 爲 銀 行 及 類 似 貸 款 機 構 而 設 的 保 險 它 保 障 不 能 償 還 按 揭 貸 款 的 可 能 性, 例 如 當 某 銀 行 必 須 因 此 將 按 揭 物 業 在 逆 市 時 出 售, 將 導 致 該 銀 行 遭 受 一 定 的 損 失, 按 揭 彌 償 保 險 就 是 爲 賠 償 這 種 類 型 的 損 失 而 設 定 的 2/3

(c) 遞 增 定 期 壽 險 (Increasing term insurance): 顧 名 思 義, 這 種 計 劃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按 年 或 按 其 他 相 隔 期 間 遞 增 : 可 以 按 固 定 百 分 比 增 加, 也 可 按 某 個 約 定 的 指 數 ( 例 如 :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 增 加 其 基 本 概 念 是 使 保 險 利 益 與 貨 幣 價 值 保 持 一 致, 尤 其 是 在 通 貨 膨 脹 的 情 況 下 保 費 通 常 按 利 益 水 平 的 增 加 的 比 例 增 加 2.1.1b 可 續 保 / 可 轉 換 定 期 壽 險 (a) 可 續 保 定 期 壽 險 (Renewable term insurance): 初 步 看 來, 這 似 乎 很 矛 盾, 因 爲 定 期 壽 險 的 保 險 期 是 固 定 的, 而 這 種 保 險 卻 延 展 了 保 險 期 但 是 關 鍵 在 於 投 保 人 有 續 保 的 權 利 而 毋 須 提 交 可 保 性 (insurability)( 健 康 ) 證 明, 未 來 的 保 費 亦 將 會 隨 受 保 生 命 的 年 齡 的 增 長 而 增 加 ( 新 保 費 是 按 照 到 達 年 齡 (attained age) 來 計 算 的 ) 由 於 這 類 計 劃 可 能 涉 及 逆 選 擇 (anti-selection)( 見 1.3.2a(c)(ii)), 因 此 會 加 上 一 些 限 制, 例 如 : (i) 續 保 保 額 只 可 等 於 或 少 於 原 來 的 保 額 ; (ii) 可 能 限 制 允 許 的 續 保 次 數 ( 例 如.. 三 次 ); (iii) 保 險 費 率 可 能 高 於 不 可 續 保 保 單 的 費 率 不 論 是 按 照 基 本 保 單 條 款 或 附 加 條 款, 一 年 定 期 保 單 通 常 都 是 可 續 保 的 一 般 可 稱 他 們 為 每 年 可 續 保 定 期 壽 險 (Yearly Renewable Term (YRT) insurance 或 Annually Renewable Term (ART) insurance) (b) 可 轉 換 定 期 壽 險 (Convertible term insurance): 這 類 計 劃 包 含 一 個 轉 換 特 權 (conversion privilege), 它 賦 予 保 單 所 有 人 在 毋 須 提 供 可 保 性 ( 健 康 ) 證 明 的 情 況 下, 將 保 單 轉 換 (convert)( 改 變 ) 為 永 久 計 劃 的 權 利 如 果 行 使 這 特 權, 範 圍 較 廣 的 計 劃 的 保 費 必 須 以 該 類 計 劃 適 用 於 受 保 生 命 的 到 達 年 齡 (attained age) 的 標 準 保 險 費 率 計 算 由 於 這 些 計 劃 也 可 能 導 致 逆 選 擇 的 出 現, 因 此 也 會 有 些 限 制 : (i) 超 過 某 一 年 齡 ( 如 55 或 65 歲 ) 之 後, 可 能 不 能 轉 換 ; 2/4

(ii) 保 單 生 效 一 段 時 期 之 後, 例 如 過 了 指 定 保 險 期 的 一 半 ( 或 某 一 指 定 年 數 ) 之 後, 可 能 不 能 轉 換 ; (iii) 新 計 劃 ( 永 久 保 險 (Permanent Insurance)) 保 額 的 上 限 爲 定 期 壽 險 的 保 額 ( 如 定 期 保 單 已 生 效 一 段 時 間 後, 其 保 額 可 能 更 低 ) 2.1.2 儲 蓄 壽 險 (Endowment Insurance) 一 份 儲 蓄 壽 險 計 劃 在 指 定 保 險 期 (term) 結 束 或 受 保 生 命 早 逝 時, 支 付 保 額 賠 償 如 果 受 保 生 命 在 保 險 期 屆 滿 時, 仍 然 生 存, 我 們 稱 該 保 單 已 期 滿 (mature) 因 此, 這 類 計 劃 下, 在 死 亡 或 在 期 滿 (maturity) 時, 均 可 提 出 索 償 如 同 定 期 壽 險 一 樣, 儲 蓄 壽 險 保 單 的 內 容 必 須 包 括 有 關 保 險 期 的 年 數, 例 如 : 一 份 20 年 期 的 儲 蓄 壽 險 在 20 年 ( 期 滿 ) 之 後, 或 者 受 保 生 命 早 逝 時, 提 供 保 額 作 賠 償 關 於 這 種 計 劃, 應 注 意 以 下 特 點 : (a) (b) (c) (d) 保 費 : 並 不 便 宜, 因 為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索 償 必 定 不 會 遲 於 指 定 的 未 來 年 數 ; 保 費 是 維 持 於 固 定 水 平 的 一 般 按 年 繳 付, 儘 管 也 可 以 是 整 付 保 費 儲 蓄 壽 險 (single premium endowments) 技 術 上 : 這 種 計 劃 是 一 份 定 期 壽 險 與 一 份 相 同 金 額 的 純 生 存 保 險 (pure endowment) 的 結 合 ( 純 生 存 保 險 是 一 種 只 在 受 保 生 命 在 保 險 期 結 束 時 仍 然 生 存 的 情 況 下, 才 支 付 保 險 利 益 的 合 約 ); 分 紅 或 不 分 紅 : 這 類 計 劃 分 分 紅 ( 或 有 利 潤 (with-profit)) 及 不 分 紅 ( 或 無 利 潤 (without-profit)) 兩 類, 保 費 則 須 適 當 地 釐 定 ; 流 行 性 : 原 則 上, 這 類 計 劃 提 供 了 兩 全 其 美 的 保 障 ( 爲 受 保 生 命 提 供 早 逝 保 障 及 保 單 期 滿 的 個 人 儲 蓄 ), 因 此 計 劃 表 面 上 很 有 吸 引 力 然 而, 也 許 是 因 爲 其 保 費 較 高, 故 目 前 這 類 計 劃 在 香 港 或 其 他 市 場 並 不 流 行 2.1.3 終 身 壽 險 (Whole Life Insurance) 一 如 字 義, 這 類 計 劃 的 保 單 是 終 身 有 效 ( 因 此 也 稱 為 whole of life insurance) 其 基 本 特 性 是, 任 何 時 候 受 保 生 命 去 世, 即 支 付 保 額, 但 在 他 去 世 之 前 絕 不 會 支 付 因 此, 這 類 保 單 可 能 存 在 許 多 年, 甚 至 數 十 年 須 注 意 的 特 點 包 括 : 2/5

(a) 保 費 : 是 維 持 於 固 定 水 平 的, 但 可 根 據 不 同 條 款 而 定, 包 括 : (i) (ii) 須 終 身 繳 付 保 費 (payable throughout life):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保 單 可 以 稱 爲 純 粹 壽 險 (straight life insurance), 或 連 續 繳 費 終 身 壽 險 單 (continuous premium whole life policy); 於 限 定 期 間 (limited period) 內 繳 付 保 費 : 保 單 可 能 指 明 在 指 定 年 數 之 後, 毋 須 再 繳 付 保 費, 儘 管 保 險 利 益 要 到 受 保 生 命 去 世 後 才 會 支 付 ; (iii) 與 年 齡 有 關 的 限 制 (age-related limitation): 該 保 單 不 是 指 定 繳 費 年 數, 而 是 指 定 到 達 某 個 年 齡, 例 如 65 歲 之 後 毋 須 再 繳 保 費 與 上 述 (ii) 相 同, 如 果 在 指 定 的 年 數 / 年 齡 之 前 去 世, 毋 須 再 繳 保 費 ; (b) 分 紅 或 不 分 紅 : 兩 者 均 可 ; (c) 變 化 : 可 以 有 許 多 變 化, 例 如 : 在 保 單 有 效 期 內 的 指 定 時 間, 可 增 加 保 費 或 改 變 保 額, 以 滿 足 隨 時 間 變 化 的 不 同 需 要 其 中 一 種 變 化 稱 爲 等 級 保 費 保 險 (graded-premium policy), 其 保 費 ( 相 對 於 一 個 固 定 的 保 額 ) 定 期 ( 例 如 每 三 年 ) 增 加 一 次, 直 至 保 費 達 致 餘 下 保 險 期 的 均 衡 保 費 的 水 平 為 止 2.2 非 傳 統 的 人 壽 保 險 類 別 壽 險 已 經 以 類 似 目 前 的 形 式 實 行 了 將 近 400 年 在 這 段 期 間, 基 本 的 保 單 形 式 已 變 得 非 常 完 善, 而 且 在 提 供 重 要 保 障 的 形 式 方 面, 仍 然 顯 得 非 常 實 用 然 而, 經 濟 模 式 以 及 社 會 生 活 模 式 並 非 一 成 不 變, 新 產 品 不 斷 湧 現, 並 且 往 往 提 供 了 更 加 靈 活 的 壽 險 保 障 及 相 關 的 投 資 讓 我 們 看 一 看 兩 個 這 樣 的 例 子 2.2.1 萬 用 壽 險 (Universal Life) 開 發 這 種 產 品 是 為 了 向 消 費 者 提 供 更 多 選 擇 和 靈 活 性 它 是 一 種 具 有 以 下 特 徵 的 壽 險 合 約 : (a) 根 據 靈 活 的 保 費 而 定 ; (b) 可 調 整 的 保 險 利 益 ; 2/6

(c) 具 有 分 別 列 示 各 定 價 因 素 的 定 價 結 構 ( unbundled pricing structure); 及 (d) 累 積 現 金 價 值 讓 我 們 來 研 究 一 下 這 種 新 産 品 的 的 種 種 特 點.. (a) (b) (c) 靈 活 保 費 (Flexible premium): 在 不 抵 觸 某 些 條 件 限 制 的 情 況 下, 保 單 所 有 人 從 第 二 年 開 始 可 以 於 某 一 年 繳 付 高 於 或 低 於 協 定 的 保 險 費, 他 甚 至 可 以 選 擇 於 某 一 年 完 全 不 繳 付 保 險 費 ( 當 然 亦 會 受 某 些 條 件 約 束 ) 當 然, 保 障 和 現 金 價 值 的 金 額 乃 視 乎 支 付 多 少 保 費 而 定 可 調 整 的 保 險 利 益 : 在 不 抵 觸 某 些 條 件 限 制 的 情 況 下, 可 要 求 增 加 或 減 少 死 亡 保 險 金 (death benefit), 但 就 任 何 增 加 保 險 利 益 的 情 況 都 可 能 須 要 提 供 可 保 性 證 明 分 別 列 示 各 定 價 因 素 的 定 價 ( Unbundled pricing): 保 單 和 年 報 ( 見 下 文 (f) 項 ), 分 別 並 且 獨 立 地 向 保 單 所 有 人 披 露 合 約 的 三 個 定 價 元 素, 即 是 : (i) (ii) 保 障 的 純 成 本 (pure cost of protection)( 對 死 亡 風 險 的 保 障 ); 利 息 ; 及 (iii) 開 支 ( 人 壽 保 費 的 計 算 包 括 了 為 開 支 而 設 的 附 加 保 費 ( 見 1.3.1a(c)) 通 常 是 不 向 保 單 所 有 人 披 露 的, 但 在 萬 用 壽 險 中, 開 支 及 其 他 費 用 這 因 素 是 向 購 買 者 具 體 披 露 的 ) (d) 現 金 價 值 : 保 單 的 原 意 就 是 要 令 現 金 價 值 不 斷 增 加 當 然 這 主 要 與 保 單 所 有 人 繳 付 的 保 險 費 的 多 少 關 係 密 切 繳 付 第 一 次 保 費 之 後, 可 在 任 何 時 候 繳 付 更 多 額 外 的 保 費 ( 以 不 超 過 個 別 限 制 為 準 ) 隨 後 繳 付 的 保 費 以 及 利 息 收 益, 在 扣 除 下 列 款 項 之 後, 會 加 入 現 金 價 值 之 內 : (i) 指 定 百 分 比 的 營 運 開 支 收 費 (expense charge); 及 (ii) 保 險 的 純 成 本 (pure cost of protection)( 每 月 扣 除 ) (e) (f) 死 亡 保 險 金 (Death benefit): 按 照 保 單 所 有 人 選 擇 的 計 劃, 這 可 能 是 保 額 加 現 金 價 值, 或 只 有 保 額 在 固 定 了 保 額 和 保 費 金 額 後, 前 選 擇 意 味 著 比 較 低 的 現 金 價 值 累 積 速 率 ; 因 為 保 險 人 須 就 冒 上 了 支 付 筆 比 較 高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金 額 的 風 險 獲 取 補 償 年 報 (Annual report): 保 單 所 有 人 每 年 均 會 收 到 一 份 說 明 保 單 狀 況 的 報 告 提 供 的 資 料 包 括 : 2/7

(i) 選 定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選 擇 ( 見 上 文 (e) 項 ); (ii) 指 定 的 有 效 保 額 ; (iii) 該 年 支 付 的 保 險 費 ; (iv) 該 年 扣 除 的 開 支 ; (v) 就 現 金 價 值 賺 取 的 保 證 利 息 (guaranteed interest) 以 及 額 外 利 息 (excess interest); (vi) 已 扣 除 的 保 險 純 成 本 ; (vii) 未 償 還 的 保 單 貸 款 ; (viii) 現 金 價 值 的 提 取 ; 及 (ix) 現 金 價 值 的 餘 額 這 似 乎 是 一 種 非 常 複 雜 的 產 品, 它 為 保 單 所 有 人 提 供 極 大 的 自 由 度, 讓 他 可 以 按 照 不 同 時 候 的 需 求 和 財 務 資 源 來 調 節 他 的 保 險 保 險 中 介 人 應 該 請 教 保 險 人 以 確 定 這 種 較 新 的 保 險 計 劃 在 本 地 的 形 式 2.2.2 單 位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Unit-Linked Long Term Policy) 單 位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也 稱 為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 linked long term policy ) 和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單 ( investment-linked long term policy ), 其 價 值 直 接 與 利 用 已 支 付 的 保 費 購 買 的 投 資 的 表 現 相 連, 或 直 接 反 映 該 表 現 方 法 可 以 是 將 保 單 價 值 與 一 種 由 有 關 人 壽 保 險 人 經 營 的 特 殊 單 位 化 基 金 (unitised fund) 的 單 位 (units) 正 式 掛 鈎, 或 與 單 位 信 託 (unit trust) 的 單 位 掛 鈎 單 位 的 價 值 與 組 成 基 金 或 單 位 信 託 基 金 的 資 産 的 價 值 有 直 接 關 連 因 為 這 相 連, 保 單 價 值 很 自 然 會 隨 著 這 些 資 產 的 總 值 的 移 動 而 波 動 這 種 複 雜 金 融 産 品 的 詳 細 研 究 已 超 出 本 科 學 習 的 範 圍, 並 已 被 納 入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險 考 試 的 範 圍 下 列 有 關 這 產 品 的 特 點 對 你 們 目 前 的 學 習 已 經 足 夠.. (a) 共 同 原 則 : 單 位 相 連 保 單 可 以 各 種 形 式 出 現, 但 是, 它 們 皆 擁 有 一 個 共 同 的 特 點 : 全 部 或 部 分 保 費 將 以 當 時 的 基 金 價 格, 購 入 基 金 單 位, 而 保 單 的 價 值 將 因 此 隨 所 掛 鈎 的 基 金 單 位 的 價 值 變 動 而 波 動 2/8

(b) 基 金 類 型 : 可 以 與 許 多 類 型 的 基 金 掛 鈎, 包 括 股 票 (equities) ( 普 通 股 (ordinary shares)), 固 定 利 息 投 資 (fixed interest investments) 以 及 各 種 現 金 和 其 他 資 產 類 型 的 基 金 (c) 保 單 類 型 : 理 論 上, 任 何 類 型 的 壽 險 産 品 都 可 以 是 單 位 相 連 的 實 際 上, 最 常 見 的 是 終 身 壽 險 和 儲 蓄 壽 險 雖 然 單 位 價 格 可 能 會 改 變, 但 它 們 有 時 也 會 列 明 一 個 保 證 的 最 低 價 值 那 些 實 際 上 屬 於 投 資 的 保 險 產 品 須 特 別 小 心 處 理, 以 確 保 消 費 者 意 識 到 其 價 值 可 能 會 上 升 或 下 跌 5.2.6 會 就 這 方 面 作 進 一 步 研 究 2.3 年 金 及 退 休 金 通 常 兩 者 皆 指 為 退 休 或 年 老 而 準 備 的 收 入 或 其 他 財 務 準 備 其 定 義 如 下 : (a) (b) 年 金 (Annuity): 根 據 年 金 合 約, 保 險 人 為 得 到 由 合 約 持 有 人 ( 或 年 金 購 買 人 ) 預 繳 的 一 筆 過 付 款 或 一 連 串 付 款 ( 稱 為 年 金 代 價 ), 承 諾 在 某 人 ( 稱 為 年 金 標 的 人 ( annuitant ) 生 前 或 一 約 定 期 限 內, 向 一 指 定 個 人 ( 稱 為 收 款 人 ( payee )) 週 期 性 地 支 付 一 連 串 款 項 ( 稱 為 年 金 利 益 款 項 ( annuity benefit payments )) 很 多 時 候, 該 收 款 人 年 金 標 的 人 和 合 約 持 有 人 均 是 同 一 個 人 退 休 金 (Pension) : 這 個 計 劃 按 月 ( 或 其 他 周 期 ) 向 一 名 已 退 休 的 人 提 供 收 入 利 益, 直 至 該 人 去 世 它 可 以 包 含 年 金 2.3.1 年 金 (Annuities) 按 照 簡 單 的 年 金 計 劃, 如 果 年 金 標 的 人 在 年 金 代 價 用 盡 以 前 死 亡, 便 會 失 去 已 繳 年 金 代 價 的 餘 額 這 對 公 眾 的 吸 引 力 很 小, 尤 其 是 在 香 港, 因 此, 實 際 上 年 金 並 不 常 見 但 年 金 亦 有 他 們 的 用 途, 尤 其 是 對 於 擁 有 相 當 數 量 資 金 而 又 沒 有 人 需 要 贍 養 或 沒 有 近 親 的 老 年 人 而 言 在 這 類 情 況 下, 能 夠 獲 得 終 身 的 保 證 收 入 仍 可 能 具 有 其 吸 引 之 處, 尤 其 鑑 於 它 消 除 了 過 快 花 掉 該 筆 資 金 的 誘 惑 須 注 意 的 年 金 特 點 包 括 : (a) 即 期 年 金 (Immediate annuity): 通 常 以 整 付 ( 躉 繳 ) (single payment) 方 式 購 買, 年 金 利 益 於 年 金 購 買 後 的 第 2/9

一 個 年 金 期 間 ( 一 次 付 款 與 下 一 次 付 款 之 間 的 時 間 距 離, 如 一 個 月 ) 完 結 時 支 付 (b) (c) (d) 延 期 年 金 (Deferred annuity): 從 某 個 特 定 時 間 或 年 金 標 的 人 到 達 某 個 特 定 年 齡 後 才 開 始 支 付 年 金 利 益 變 化 : 年 金 可 以 有 多 種 變 化 有 一 種 僅 於 規 定 年 期 內 定 期 支 付 年 金 利 益 ( 不 論 年 金 標 的 人 在 此 期 間 是 否 已 死 亡 稱 爲 確 定 年 金 (annuity certain) ) 終 身 年 金 (life annuity) 則 於 年 金 標 的 人 在 世 時 甚 至 死 後 提 供 週 期 性 保 險 利 益 付 款 作 為 終 身 年 金 其 中 的 一 類, 確 定 期 間 終 身 年 金 (life income annuity with period certain)( 或 稱 保 證 年 金 (guaranteed annuity)) 的 給 付 期 不 短 於 指 定 的 年 數, 不 論 年 金 標 的 人 是 否 已 於 有 關 期 間 內 死 亡 ; 如 果 年 金 標 的 人 在 指 定 年 數 後 仍 然 在 生, 年 金 便 會 終 身 支 付 核 保 (Underwriting): 實 際 上 核 保 年 金 背 後 的 道 理 與 核 保 傳 統 人 壽 保 險 的 道 理 完 全 背 道 而 馳 就 傳 統 人 壽 保 險 而 言, 保 費 從 一 開 始 就 隨 年 齡 增 加, 而 且 相 同 年 齡 男 性 的 保 費 高 於 女 性 就 年 金 而 言, 年 金 利 益 付 款 開 始 時 的 年 齡 越 高, 毎 一 期 年 金 利 益 付 款 便 越 高, 男 性 收 取 的 定 期 年 金 高 於 相 同 年 齡 的 女 性 簡 單 來 說, 人 壽 保 險 以 死 亡 率 爲 基 礎, 而 年 金 則 以 生 存 率 為 基 礎! 2.3.2 退 休 金 (Pensions) 在 香 港, 退 休 金 通 常 被 視 為 只 惠 及 政 府 機 構 ( 例 如 : 爲 公 務 員 而 設 ) 私 人 機 構 往 往 採 用 公 積 金 計 劃 (Provident Fund Schemes), 在 退 休 或 其 他 指 定 的 時 間, 一 次 過 支 付 一 筆 利 益, 而 並 非 提 供 一 種 收 入 自 2000 年 12 月 開 始 實 行 的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制 度 正 在 這 方 面 產 生 深 遠 影 響 2.4 團 體 及 個 人 保 險 計 劃 直 至 目 前 為 止, 我 們 考 慮 的 計 劃 大 多 數 都 是 涉 及 為 個 人 投 保 : 爲 自 己 或 其 他 個 人 購 買 保 險 這 仍 然 是 壽 險 的 一 個 重 要 元 素 然 而, 團 體 保 險 (group insurance) 亦 扮 演 著 一 個 越 來 越 重 要 的 角 色, 其 中 最 明 顯 的 是 僱 員 福 利 計 劃 (employee benefit plans), 僱 主 可 透 過 這 類 計 劃 向 員 工 提 供 某 種 形 式 的 人 壽 保 險, 通 常 作 為 薪 金 及 工 資 之 外 的 附 加 福 利 這 也 是 一 個 非 常 複 雜 的 環 節, 不 過 我 們 可 以 注 意 某 些 特 點 : (a) 基 本 差 異 : 個 人 與 團 體 保 險 之 間 最 明 顯 的 差 異 是 後 者 在 一 份 保 單 中 保 障 許 多 人 這 種 保 單 有 時 也 被 稱 爲 總 團 體 保 險 合 約 (master group insurance contract) 2/10

(b) (c) (d) (e) (f) (g) (h) 合 約 各 方 : 包 括 保 險 人 和 團 體 保 單 持 有 人 (group policyholder), 後 者 通 常 為 僱 主, 但 也 可 能 是 會 所 或 其 他 為 其 成 員 購 買 保 險 的 機 構 團 體 內 受 有 關 保 險 保 障 的 人 可 以 稱 為 團 體 被 保 險 人 (group insured), 有 時 也 可 稱 為 團 體 受 保 生 命 或 受 保 人 (group life insured or persons insured) 不 同 計 劃 : 可 以 是 供 款 計 劃 (contributory)( 僱 員 或 其 他 受 保 人 須 分 擔 保 費 供 款 ) 或 非 供 款 計 劃 (non-contributory plans)( 成 員 個 人 毋 須 為 保 費 供 款 ) 合 資 格 團 體 : 團 體 保 險 通 常 涉 及 單 一 僱 主 (single employer) 為 其 僱 員 ( 稱 為 團 體 ) 投 保, 但 不 是 為 了 買 保 險 而 成 立 的 組 織 團 體 ( 會 所 工 會 體 育 協 會 等 ) 的 會 員 同 樣 會 被 界 定 為 合 資 格 受 保 另 外, 多 個 僱 主 的 團 體 (multiple-employer groups), 即 由 不 同 公 司 的 僱 員 組 成 的 團 體, 也 可 以 參 加 同 一 計 劃 核 保 : 集 體 核 保 意 味 著 本 來 適 用 於 審 核 個 人 保 險 的 高 度 注 意 力, 既 不 可 能 也 不 必 要 了 團 體 計 劃 通 常 不 會 要 求 詳 細 的 個 人 資 料 個 人 的 合 格 性 : 是 否 合 資 格 通 常 由 僱 主 決 定, 但 參 加 團 體 保 險 的 一 般 資 格 稱 爲 在 職 工 作 條 款 (actively-at-work provision) 指 保 險 生 效 時, 每 個 獨 立 被 保 險 人 不 僅 要 是 受 僱 的, 而 且 還 要 是 在 職 的 ( 沒 有 生 病 或 休 假 ) 拒 絕 參 與 保 險 計 劃 : 一 個 合 資 格 的 人 ( 尤 其 是 在 供 款 計 劃 中 ) 也 許 在 開 始 時 拒 絕 參 與 保 險 計 劃 如 果 該 人 日 後 改 變 主 意, 可 能 被 要 求 提 供 可 保 性 證 明 ( 以 抵 消 逆 選 擇 的 出 現 ) 終 止 保 險 : 對 於 個 別 受 保 人, 其 保 障 可 能 會 在 其 不 再 合 資 格 ( 離 開 僱 主 或 團 體 ) 或 未 能 繳 付 所 需 保 費 時 終 止 某 些 計 劃 允 許 個 人 從 團 體 保 險 保 單 轉 爲 個 人 保 險 保 單, 並 且 通 常 不 會 要 求 提 供 可 保 性 證 明, 但 一 般 只 限 於 指 定 時 期 內 轉 換 - o - o - o - 2/11

甲 類 問 題 模 擬 試 題 l 信 譽 良 好 的 保 險 中 介 人 通 常 會 就 任 何 有 關 人 壽 保 險 的 查 詢, 提 出 兩 個 基 本 的 問 題 其 一 是 你 希 望 保 險 爲 你 做 些 甚 麽?, 另 一 個 是 : (a) 你 有 多 少 錢?... (b) 我 的 佣 金 率 是 多 少?... (c) 你 確 實 認 爲 自 己 需 要 這 種 保 險 嗎?... (d) 你 能 夠 並 且 願 意 支 付 多 少 保 費?... 2 遞 減 定 期 壽 險 的 含 意 是 : 乙 類 問 題 [ 答 案 請 參 閱 2] (a) 死 亡 保 險 金 每 年 遞 減 ;... (b) 保 費 每 年 遞 減 ;... (c) 死 亡 保 險 金 與 保 費 每 年 遞 減 ;... (d) 支 付 給 代 理 人 的 佣 金 每 年 遞 減... [ 答 案 請 參 閱 2.1.1a] 3 可 轉 換 定 期 壽 險 可 能 會 導 致 逆 選 擇 下 列 哪 項 是 爲 抵 制 逆 選 擇 而 設? (i) 例 如 55 歲 之 後 不 准 轉 換 (ii) 永 久 保 險 保 額 必 須 高 於 目 前 保 單 (iii) 保 單 實 施 若 干 年 後, 不 可 轉 換 (iv) 永 久 保 險 保 額 不 可 高 於 目 前 保 單 (a) (i) 及 (ii);... (b) (i), (iii) 及 (iv);... (c) (ii), (iii) 及 (iv);... (d) (i), (ii) 及 (iv)... [ 答 案 請 參 閱 2.1.1b] 2/12

4 關 於 終 身 壽 險, 下 述 哪 三 項 不 正 確? (i) 可 支 付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每 年 遞 減 (ii) 只 有 在 受 保 生 命 去 世 時, 才 可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金 (iii) 只 有 經 過 固 定 年 數 之 後, 才 可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金 (iv) 經 過 固 定 年 數 或 者 早 逝 的 時 候, 便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金 (a) (i), (ii) 及 (iii);... (b) (i), (ii) 及 (iv);... (c) (i), (iii) 及 (iv);... (d) (ii), (iii) 及 (iv)... [ 答 案 請 參 閱 2.1.3] [ 如 有 需 要, 答 案 可 於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最 後 一 頁 找 到 ] 2/13

3 保 險 利 益 附 約 及 其 他 產 品 註 : 讀 者 會 在 本 章 中 見 到 受 保 保 單 所 有 人 ( policyowner-insured ) 一 詞, 這 是 指 受 保 生 命 (life insured) 和 保 單 所 有 人 (policyowner), 是 同 一 人 的 情 況 大 部 分 壽 險 保 單 都 是 簽 發 給 同 時 身 為 受 保 生 命 (life insured/life assured) 的 保 單 所 有 人 然 而, 讀 者 必 須 明 白.. 當 某 人 就 他 人 的 生 命 購 買 保 險 ( 有 關 保 單 稱 為 第 三 者 保 單 ), 購 買 保 險 者 是 保 單 所 有 人, 生 命 受 保 障 的 人 是 受 保 生 命 3.1 殘 疾 保 險 利 益 附 約 ( 或 稱 附 加 條 款 )(rider) 是 保 單 的 一 個 批 註 (endorsement), 它 提 供 某 些 附 加 利 益 或 作 出 某 些 特 定 的 規 定 我 們 會 考 慮 在 受 保 保 單 所 有 人 遇 到 某 種 形 式 的 身 體 殘 疾 時 適 用 的 兩 種 附 約 3.1.1 豁 免 保 費 (Waiver of Premium)( 即 豁 免 保 費 附 約 (WP Benefit Rider)) 豁 免 意 味 著 放 棄 某 種 形 式 的 法 律 上 的 權 利 就 本 節 課 文 中, 它 指 保 險 人 在 受 保 保 單 所 有 人 完 全 傷 殘 時 放 棄 收 取 保 費 的 權 利 這 並 不 代 表 保 單 被 終 止, 保 單 依 然 有 效, 保 險 利 益 仍 在 累 積 ( 實 際 上 這 相 等 於 保 險 人 繳 付 保 費 ) 豁 免 保 費 附 約 可 附 加 於 幾 乎 所 有 類 型 的 人 壽 保 險 單 個 案 五 就 人 壽 保 險 單 的 意 外 附 約 而 言 完 全 及 永 久 傷 殘 的 定 義 被 保 險 人 是 一 位 消 防 員, 在 1998 年 初 患 上 慢 性 背 痛 及 膝 蓋 兩 側 痛 楚,X 光 片 顯 示 腰 脊 骨 有 退 化 現 象 由 於 消 防 處 的 醫 務 委 員 會 已 評 定 他 不 適 合 繼 續 當 消 防 員, 處 方 在 1999 年 7 月 終 止 了 他 的 聘 用 合 約 被 保 險 人 認 為 自 己 的 情 況 符 合 保 單 內 完 全 傷 殘 的 定 義, 於 是 申 請 豁 免 保 費 根 據 保 單 的 定 義, 完 全 及 永 久 傷 殘 是 指 : 受 保 生 命 因 疾 病 或 受 傷 導 致 不 能 從 事 任 何 有 報 酬 的 職 業 保 險 人 拒 絕 他 的 豁 免 保 費 申 請, 原 因 是 已 有 醫 療 報 告 指 出 他 毋 須 倚 賴 輔 助 器 材 也 能 工 作 和 走 動, 功 能 沒 有 任 何 障 礙 ; 又 消 防 處 也 證 實 了 已 經 將 他 的 個 人 資 料 送 往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傳 閱, 為 他 物 色 另 一 份 工 作 投 訴 委 員 會 留 意 到 上 述 情 況 後, 認 為 雖 然 受 保 生 命 由 於 傷 殘 而 無 法 繼 續 當 消 防 員, 但 是 其 傷 殘 卻 沒 有 妨 礙 他 從 事 其 3/1

他 有 報 酬 的 職 業 ; 因 此 投 訴 委 員 會 贊 同 保 險 人 的 決 定, 拒 絕 豁 免 其 保 費 評 論 : 有 關 保 單 為 其 豁 免 保 費 附 約 中 的 完 全 及 永 久 傷 殘 一 詞 下 了 局 限 性 頗 強 的 定 義, 儘 管 較 寬 鬆 的 定 義 是 存 在 的 一 般 限 制 如 下 : (a) 等 候 期 (Waiting Period): 從 受 保 保 單 所 有 人 遭 受 到 殘 疾 之 時 計 起, 直 至 保 費 開 始 被 豁 免, 通 常 有 爲 期 三 個 月 或 六 個 月 的 等 候 期 這 樣 做 最 初 的 想 法 是, 大 部 分 人 至 少 在 遭 受 殘 疾 之 後 的 短 時 期 內 仍 可 領 取 工 資, 並 仍 然 有 能 力 繳 付 保 費 但 實 際 上, 如 果 殘 疾 情 況 在 等 候 期 之 後 仍 然 持 續, 有 些 保 險 人 會 退 還 投 保 人 在 等 候 期 內 繳 付 的 保 費 ( 技 術 上, 它 成 為 了 一 種 起 賠 期 限 ( 或 起 賠 期 間 )( time franchise ) )( 起 賠 期 限 的 實 例, 可 以 在 保 險 原 理 及 實 務 的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第 3 章 找 到 ) (b) 年 齡 限 制 : 受 保 保 單 所 有 人 的 年 齡 須 介 乎 15 至 65 歲 之 間, 才 可 獲 准 豁 免 保 費 ( 不 同 的 保 險 人 對 限 制 的 年 齡 範 圍 有 不 同 的 規 定 ) (c) 保 險 費 繳 付 頻 率 (Premium frequency): 當 保 費 正 被 豁 免 時, 就 付 保 費 的 模 式, 實 務 上 有 不 同 的 假 設 例 如, 假 使 已 經 開 始 了 按 月 豁 免 保 費, 而 受 保 人 在 保 費 被 豁 免 了 25 天 後 復 元, 他 須 在 下 一 個 月 恢 復 支 付 保 費 另 一 方 面, 如 果 已 經 開 始 了 按 年 豁 免 保 費, 而 他 在 兩 個 月 以 後 便 康 復, 除 非 作 出 某 些 調 整, 否 則, 雖 然 已 經 康 復, 他 仍 可 額 外 獲 得 10 個 月 的 保 費 豁 免 有 見 及 此, 有 保 單 規 定, 就 豁 免 保 費 而 言, 每 年 支 付 保 費 模 式 會 自 動 轉 換 為 每 月 支 付 模 式 另 一 做 法 是 明 確 規 定 不 得 在 殘 疾 期 間 變 更 支 付 保 費 的 頻 率 (d) 除 外 責 任 (Exclusions): 這 種 附 約 所 提 供 的 保 障 與 人 身 意 外 保 險 或 醫 療 保 險 相 似, 因 而 通 常 包 含 一 些 相 似 的 除 外 責 任, 例 如 : (i) 蓄 意 傷 害 自 己 身 體 造 成 的 殘 疾 ; (ii) 在 從 事 違 法 活 動 時 導 致 的 殘 疾 ; (iii) 保 單 生 效 前 已 患 的 疾 病 (pre-existing conditions) (iv) 戰 爭 時 服 兵 役 導 致 的 殘 疾 3/2

3.1.2 殘 疾 收 入 保 險 利 益 (Disability Income Benefit) 豁 免 保 費 附 約 減 輕 了 受 保 保 單 所 有 人 在 完 全 殘 疾 (total disability) 時 的 支 出, 殘 疾 收 入 保 險 利 益 附 約 (disability income benefit rider)( 如 名 稱 所 示 ) 則 在 殘 疾 期 間 提 供 收 入 同 樣, 這 附 約 可 以 附 加 於 幾 乎 所 有 類 型 的 人 壽 保 險 與 此 附 約 有 關 的 常 用 條 款 包 括 : (a) 定 義 : 這 個 附 約 中 的 完 全 殘 疾 ( total disablement ) 可 定 義 為 : 受 保 保 單 所 有 人 沒 有 能 力 履 行 他 的 固 定 職 業 中 的 主 要 任 務 (essential acts), 一 個 比 較 嚴 格 的 替 代 要 求 可 以 是 : 受 保 保 單 所 有 人 不 能 從 事 任 何 按 照 其 以 往 所 受 教 育 訓 練 及 經 驗 在 合 理 程 度 上 勝 任 的 職 業 (b) 收 入 保 險 利 益 : 按 指 定 的 金 額 每 月 支 付 (c) (d) 等 候 期 : 與 豁 免 保 費 附 約 (WP rider) 的 等 候 期 的 概 念 相 似, 但 這 個 等 候 期 由 一 個 月 至 六 個 月 不 等 並 非 貸 款 或 預 繳 : 殘 疾 期 間, 保 險 單 依 然 完 全 有 效 ; 如 果 受 保 保 單 所 有 人 在 殘 疾 期 間 內 死 亡, 可 獲 得 全 部 保 額, 即 是 說, 已 收 取 的 收 入 保 險 利 益 不 會 從 死 亡 保 險 金 中 扣 除 3.2 意 外 保 險 利 益 意 外 保 險 利 益 (accident benefits) 通 常 附 加 於 與 意 外 死 亡 及 喪 失 肢 體 有 關 的 任 何 種 類 的 壽 險 保 單 它 們 通 常 被 歸 納 爲 一 個 單 一 的 附 約 (rider), 稱 之 爲 意 外 死 亡 及 喪 失 肢 體 (AD&D) 附 約 (Accidental Death and Dismemberment(AD&D)Rider) 3.2.1 意 外 死 亡 及 喪 失 肢 體 (Accidental Death and Dismemberment) 雖 然 它 們 通 常 被 歸 納 在 一 起, 但 亦 可 分 開 來 研 究 : (a) 意 外 死 亡 保 險 利 益 (Accidental death benefit (ADB)): 若 死 亡 由 意 外 導 致,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須 額 外 支 付 一 筆 與 保 單 保 額 相 等 的 保 險 利 益, 作 為 額 外 的 補 償 常 規 條 款 有 : (i) 死 亡 必 須 是 由 意 外 身 體 受 傷 而 直 接 引 起 的, 並 且 與 所 有 其 他 原 因 無 關 ; 3/3

(ii) 人 身 意 外 保 險 的 常 規 除 外 責 任 (exclusions) 均 適 用, 包 括 : (1) 蓄 意 傷 害 自 己 身 體 造 成 的 傷 殘 ( 例 如 因 自 殺 所 致 ); (2) 與 戰 爭 有 關 的 傷 殘 ; (3) 從 事 違 法 活 動 時 造 成 的 傷 殘 ; (4) 航 空 傷 殘 ( 作 爲 購 票 乘 客 則 屬 例 外 ); (iii) 因 受 傷 而 導 致 的 死 亡 必 須 在 指 定 期 間 內 發 生, 一 般 為 三 個 月 或 90 日 這 樣 規 定 是 爲 確 保 死 亡 是 意 外 事 故 的 結 果 ( 當 然 某 些 情 況 如 : 意 外 受 害 者 死 前 的 持 續 昏 迷 等, 往 往 值 得 體 恤 並 理 應 得 到 賠 償 ) 註 : 1 這 種 保 險 利 益 經 常 被 稱 爲 雙 倍 賠 償 利 益 (Double Indemnity Benefit) 正 如 我 們 前 面 學 過 的 ( 見 1.2.3(b)), 在 這 裏 使 用 Indemnity ( 字 面 意 思 為 彌 償 ") 一 詞, 技 術 上 並 不 準 確, 因 爲 人 壽 保 險 不 受 彌 償 原 則 (principle of indemnity) 所 限 制 2 參 考 上 述 於 1.2.3(a) 研 究 的 內 容, 近 因 (proximate cause) 對 這 種 附 約 顯 得 非 常 重 要 ( 就 基 本 的 人 壽 保 險 計 劃 而 言, 在 大 部 分 的 情 況 下, 死 亡 的 原 因 是 無 關 的 ) (b) 喪 失 肢 體 (Dismemberment): 喪 失 肢 體 從 詞 義 上 看 是 指 喪 失 一 個 或 多 個 肢 體 ( 四 肢 ), 但 在 意 外 死 亡 及 喪 失 肢 體 附 約 中, 喪 失 肢 體 包 括 喪 失 肢 體 及 喪 失 視 力 的 意 思 一 般 的 條 款 有 : (i) (ii) 基 本 保 障 :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若 受 保 生 命 在 意 外 事 故 中 喪 失 任 何 兩 肢 或 雙 目 失 明, 則 會 支 付 一 筆 與 死 亡 保 險 金 (death benefit) 相 等 的 款 項 經 修 改 的 保 障 : 若 意 外 事 故 導 致 受 保 生 命 喪 失 單 肢 或 單 目 失 明, 通 常 會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金 的 一 半 (iii) 定 義 : 喪 失 一 肢 可 以 描 述 爲 實 際 喪 失 肢 體 ( 由 手 腕 / 足 踝 關 節 或 以 上 完 全 斷 離 ), 或 喪 失 該 肢 體 的 功 能 (iv) 組 合 : 一 般 來 說, 保 單 會 規 定 : 在 同 一 次 意 外 事 故 同 時 引 致 喪 失 肢 體 和 死 亡 的 情 況 下, 保 單 只 須 支 付 喪 失 肢 體 保 險 利 益 或 死 亡 保 險 利 益, 而 非 同 時 支 付 兩 項 利 益 3/4

3.2.2 其 他 意 外 保 險 利 益 不 同 的 保 險 人 會 提 供 不 同 形 式 的 保 障, 但 一 個 典 型 提 供 其 他 意 外 保 險 的 附 約 皆 具 有 以 下 特 點 : (a) 利 益 給 付 表 (Benefit schedule): 保 障 範 圍 包 括 意 外 身 體 損 傷 引 起 的 傷 殘 它 以 表 格 的 形 式 列 出 指 定 的 傷 殘 情 況 及 相 應 的 保 險 利 益 金 額 該 表 格 的 內 容 通 常 包 括 : (i) 死 亡 - 一 般 的 賠 償 額 爲 100,000 美 元 ; (ii) 喪 失 兩 肢 - 一 般 爲 100,000 美 元 ; (iii) 完 全 失 明 - 一 般 爲 100,000 美 元 ; (iv) 喪 失 單 肢 及 單 目 失 明 - 一 般 爲 100,000 美 元 ; (v) 喪 失 單 肢 或 單 目 失 明 - 一 般 爲 50,000 美 元 ; (vi) 各 種 指 定 程 度 較 輕 的 傷 殘 - 如 下 所 示 程 度 較 輕 的 傷 殘 : 包 含 所 有 可 能 的 傷 殘 狀 況 的 細 表, 範 圍 從 嚴 重 受 損 ( 例 如 : 失 去 大 姆 指 或 食 指 ) 到 相 對 較 輕 的 受 損 ( 例 如 : 失 去 一 個 手 指 關 節 ) 按 上 述 比 例, 就 程 度 較 輕 的 傷 殘 提 供 的 利 益 金 額 可 介 乎 3,000 美 元 至 25,000 美 元 不 等 (b) 其 他 利 益 : 可 以 包 括 下 列 一 項 或 多 項 保 障 : (i) 嚴 重 燒 傷 - 第 三 級 或 以 上 程 度 燒 傷 可 獲 支 付 100,000 美 元 ; (ii) 每 周 津 貼 - 在 傷 殘 期 間 可 獲 給 支 付 1,000 美 元 ( 最 長 爲 52 周 ); (iii) 住 院 津 貼 - 每 日 津 貼 爲 100 美 元 ( 最 多 津 貼 1,000 日 ); (iv) 雙 倍 賠 償 - 如 果 傷 殘 是 由 於 乘 一 般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引 起, 或 在 某 些 公 共 場 所 ( 如 電 影 院 ) 的 火 災 所 引 起, 所 有 利 益 / 津 貼 ( 住 院 津 貼 除 外 ) 可 獲 加 倍 (c) 除 外 責 任 (Exclusions): 在 此 適 用, 並 一 般 在 人 身 意 外 保 險 中 可 以 找 到 的 除 外 責 任, 包 括 : 3/5

(i) 蓄 意 傷 害 自 己 身 體 造 成 的 傷 殘 ( 包 括 任 何 時 候 的 自 殺 ); (ii) 戰 爭 引 起 的 傷 殘 ; (iii) 參 與 違 法 活 動 時 造 成 的 傷 殘 ; (iv) 疾 病 ( 除 非 由 意 外 事 故 引 起 ); (v) 生 育 及 懷 孕 引 起 的 傷 殘 ; (vi) 參 與 危 險 運 動 時 造 成 的 傷 殘 定 義 按 照 個 別 運 動 項 目 的 3.3 提 前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利 益 提 前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利 益 (accelerated death benefits) 是 指 : 在 某 些 嚴 重 的 情 況 下, 儘 管 受 保 生 命 仍 然 在 生, 但 保 單 所 列 明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死 亡 保 險 金 已 經 可 以 支 付 給 受 保 保 單 所 有 人 這 方 面 的 條 款 包 含 在 提 前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利 益 附 約 (accelerated death benefit riders) 之 內, 也 稱 爲 生 前 支 付 保 險 利 益 附 約 (living benefit riders) 不 同 的 提 前 支 付 附 約 皆 有 相 同 的 特 徵 : (a) (b) (c) (d) (e) 基 本 原 因 : 在 極 度 精 神 緊 張 悲 哀 和 生 命 受 威 脅 的 情 況 下 發 放 這 些 保 險 利 益, 可 以 幫 助 當 事 人 應 付 有 關 開 支, 並 至 少 為 已 經 非 常 悲 傷 的 當 事 人 提 供 部 分 援 助 以 解 決 新 增 的 財 務 困 擾 合 資 格 計 劃 : 這 種 附 約 往 往 只 准 附 加 於 保 額 相 當 大 的 保 單, 即 保 額 相 當 於 100,000 美 元 或 以 上 的 大 額 保 單 受 益 人 : 由 於 向 受 保 保 單 所 有 人 提 前 發 放 保 險 利 益 會 對 保 單 內 指 定 的 受 益 人 的 期 望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響, 因 此 受 益 人 通 常 須 簽 署 一 份 棄 權 聲 明 (release)( 或 稱 解 除 責 任 憑 證 ), 同 意 提 前 支 付 的 保 險 利 益 數 額 會 從 將 來 的 死 亡 保 險 金 中 扣 除 承 讓 人 : 對 於 承 讓 人, 也 有 與 上 述 (c) 項 相 似 的 考 慮, 他 們 也 必 須 簽 署 同 樣 的 棄 權 聲 明 保 險 利 益 的 類 型 : 我 們 將 考 慮 兩 種 提 前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利 益, 分 別 是 危 疾 和 長 期 護 理 保 險 利 益 3/6

3.3.1 危 疾 保 險 利 益 (Critical Illness Benefit) 這 類 附 約 的 基 本 特 點 如 下 : (a) 含 義 : 受 保 保 單 所 有 人 將 獲 給 付 死 亡 保 險 金 的 載 明 部 分, 條 件 是 : (i) 他 被 診 斷 患 上 指 明 疾 病 ; (ii) 他 被 診 斷 患 上 終 末 疾 病 並 只 有 12 個 月 或 更 短 的 壽 命 ; 或 (iii) 他 有 必 要 接 受 指 明 的 醫 療 程 序 ; (b) 指 明 疾 病 : 儘 管 不 是 所 有 保 險 人 都 是 保 同 一 範 圍 的 疾 病, 一 切 受 保 疾 病 均 可 分 類 為 : (i) 癌 症 (ii) 心 臟 相 關 疾 病 ; (iii) 傷 殘 ; (iv) 重 要 器 官 相 關 疾 病 ; (v) 神 經 系 統 相 關 疾 病 ; (vi) 免 疫 系 統 相 關 疾 病 ; (vii) 其 他 這 類 附 約 的 基 本 特 點 有 : (c) (d) 醫 學 證 據 : 必 須 有 主 診 醫 生 發 出 的 報 告, 以 確 認 患 者 的 健 康 狀 況 和 ( 如 屬 終 末 疾 病 ) 其 評 估 的 預 期 壽 命 利 益 的 金 額 : 每 家 保 險 公 司 支 付 的 金 額 不 同 有 些 允 許 全 額 支 付 死 亡 保 險 金 危 疾 利 益 往 往 是 一 次 性 給 付 的 (e) 限 制 : 同 樣, 並 非 所 有 保 險 人 設 定 的 限 制 都 是 一 樣 的, 但 一 般 包 括 下 列 幾 項 :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