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栓 體 舒 注 射 液 Actilyse Injection 栓 體 舒 注 射 液 20 公 絲 Actilyse Injection 20mg 衛 署 菌 疫 輸 字 第 00743 號 衛 署 菌 疫 輸 字 第 00744 號 成 分 每 一 小 瓶 冷 凍 乾 粉 製 劑 含 : alteplase = recombinant human tissue-type plasminogen activator 50 公 絲 或 20 公 絲 每 一 小 瓶 溶 劑 含 : 滅 菌 注 射 用 水 50 公 撮 或 20 公 撮 調 配 妥 的 溶 液 每 公 撮 含 alteplase 1 公 絲 性 質 ACTILYSE 的 主 成 分 alteplase 是 以 基 因 重 組 技 術 製 成 的 人 類 組 織 型 胞 漿 素 原 活 化 酶, 它 是 一 種 可 直 接 將 胞 漿 素 原 活 化 成 胞 漿 素 的 醣 蛋 白 質 當 靜 脈 給 藥 時,ACTILYSE 在 循 環 系 統 中 並 不 具 活 性, 一 旦 與 纖 維 蛋 白 結 合 時 才 被 活 化, 促 使 胞 漿 素 原 轉 化 成 胞 漿 素, 而 將 纖 維 蛋 白 之 血 塊 溶 解 在 一 項 包 括 40,000 多 位 罹 患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病 人 的 研 究 中 ( 名 為 GUSTO 研 究 ), 給 予 病 人 ACTILYSE 100 公 絲 輸 注 90 分 鐘, 且 合 併 靜 脈 輸 注 heparin, 單 次 使 用 30 天 後 的 死 亡 率 比 另 外 一 組 給 予 streptokinase 150 萬 個 單 位 輸 注 60 分 鐘 且 合 併 皮 下 注 射 或 靜 脈 注 射 heparin 低 (6.3% vs 7.3%) 以 ACTILYSE 治 療 的 病 人, 在 血 栓 溶 解 治 療 後 的 60 和 90 分 鐘 顯 示 比 以 streptokinase 治 療 的 病 人 有 較 高 的 梗 塞 血 管 疏 通 率 但 在 180 分 鐘 或 之 後, 其 疏 通 率 則 沒 有 差 異 與 未 經 血 栓 溶 解 治 療 的 病 人 相 比, 單 次 治 療 後 30 天 的 死 亡 率 確 實 減 少 因 ACTILYSE 使 alpha-hydroxybutyrate-dehydrogenase (HBDH) 釋 出 減 少, 病 人 心 室 功 能 和 區 域 性 臟 壁 運 動 受 損 程 度 較 未 經 血 栓 溶 解 劑 治 療 的 病 人 低 在 含 安 慰 劑 為 對 照 組 的 試 驗 中 ( 名 為 LATE 試 驗 ), 在 症 狀 出 現 6-12 小 時 內, 單 次 使 用 ACTILYSE100 公 絲 輸 注 3 小 時 後, 其 30 天 的 死 亡 率 比 安 慰 劑 低 對 於 那 些 出 現 明 顯 的 心 肌 梗 塞 徵 兆 之 病 例, 在 症 狀 出 現 24 小 時 後 開 始 治 療 仍 是 有 效 的 罹 患 急 性 大 片 肺 栓 塞 伴 隨 血 液 動 力 不 穩 定 的 病 人, 以 ACTILYSE 作 血 栓 溶 解 治 療, 可 使 血 栓 大 小 迅 速 減 小 及 肺 動 脈 壓 力 降 低 但 尚 未 有 死 亡 率 資 料 在 美 國 曾 對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的 病 人 進 行 以 安 慰 劑 為 對 照 組 的 兩 個 雙 盲 性 研 究 (The NINDS t-pa Stroke Trial, Part 1 and Part 2), 此 二 研 究 之 病 人 皆 經 過 完 整 的 篩 選 過 程 判 定 具 可 評 量 之 神 經 機 能 缺 損 (neurological deficit) 而 且 在 症 狀 發 作 的 3 小 時 內 開 始 本 研 究 的 治 療 病 人 在 治 療 前 需 進 行 顱 部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以 確 定 沒 有 顱 內 出 血 具 出 血 之 危 險 性 ( 如 禁 忌 症 欄 所 載 ) 輕 度 神 經 機 能 缺 損 在 開 始 治 療 前 症 狀 已 迅 速 改 善 血 糖 濃 度 介 於 50 至 400 mg/dl 等 病 人 都 被 排 除 在 本 研 究 之 外 病 人 依 隨 機 方 式 分 別 接 受 每 公 斤 體 重 0.9 公 絲 之 alteplase( 最 大 劑 量 為 90 公 絲 ) 或 安 慰 劑 先 將 10% 的 alteplase 以 靜 脈 注 射 方 式 在 1 分 鐘 內 注 射 完 畢, 接 著, 以 持 續 靜 脈 輸 注 將 剩 餘 的 藥 量 於 60 分 鐘 輸 注 完 畢 ( 參 閱 用 法 與 用 量 ) 對 於 最 近 未 使 用 口 服 抗 凝 血 劑 或 heparin 的 病 人, 在 尚 未 獲 得 凝 血 參 數 前 即 開 始 以 ACTILYSE 治 療, 然 而, 如 治 療 前 之 prothrombin time (PT) >15 秒 或 活 化 部 分 凝 血 酶 原 時 間 (aptt) 增 加, 則 停 止 輸 注 本 藥 雖 然 病 人 在 此 二 研 究 前 不 論 1

是 否 接 受 aspirin 都 可 被 納 入 受 試 者, 但 在 症 狀 發 作 後 的 最 初 24 小 時 內 禁 止 給 予 抗 凝 血 劑 或 抗 血 小 板 劑 其 中 的 第 一 個 研 究 (NINDS - Part 1, 包 括 291 位 病 人 ) 評 估 病 人 在 中 風 發 作 後 24 小 時 其 神 經 方 面 的 改 善 情 形 初 級 之 評 定 終 點 (primary endpoint) 是 根 據 國 立 衛 生 研 究 院 所 訂 之 中 風 標 度 (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Stroke Scale, 簡 稱 NIHSS) 評 估 改 善 4 分 或 以 上 或 完 全 恢 復 (NIHSS 分 數 =0) 的 病 人 百 分 比, 結 果 顯 示 兩 組 間 並 無 統 計 意 義 之 差 異 次 級 性 之 分 析 (secondary analysis) 是 採 下 列 評 定 中 風 的 標 度 評 估 三 個 月 之 臨 床 結 果 :Barthel Index Modified Rankin Scale Glasgow Outcome Scale 和 NIHSS, 此 分 析 顯 示 以 ACTILYSE 治 療 能 使 病 人 獲 得 改 善 第 二 個 研 究 (NINDS - Part 2, 包 括 333 位 病 人 ) 以 病 人 在 第 3 個 月 之 臨 床 結 果 作 為 初 級 之 評 定 終 點 獲 得 有 利 之 結 果 的 定 義 是 指 依 下 列 四 項 中 風 的 標 度, 表 示 無 或 極 小 之 功 能 喪 失 :Barthel Index( 分 數 95) Modified Rankin Scale( 分 數 1) Glasgow Outcome Scale( 分 數 =1) 和 NIHSS( 分 數 1) ACTILYSE 組 與 安 慰 劑 組 在 這 四 項 中 風 標 度 之 總 體 結 果 (Generalized Estimating Equations) 及 各 項 結 果 之 比 較 如 表 一 所 示 根 據 這 些 評 定 標 度 顯 示, 獲 得 有 利 結 果 的 病 人 數 在 ACTILYSE 組 比 安 慰 劑 組 多 出 11% 且 此 次 級 性 之 分 析 則 顯 示 這 四 項 中 風 標 度 皆 呈 中 間 分 數 (median score), 顯 示 功 能 及 神 經 方 面 獲 得 一 致 性 的 改 善 這 些 結 果 與 第 一 個 研 究 (Part 1 study) 所 觀 察 到 的 治 療 後 3 個 月 之 結 果 具 高 度 的 一 致 性 綜 合 此 二 研 究 ( 共 624 位 病 人 ) 之 安 全 性 分 析,ACTILYSE 組 與 安 慰 劑 組 之 90 天 內 所 有 原 因 的 死 亡 率 (all-cause 90-day mortality) 顱 內 出 血 新 發 生 之 缺 血 性 中 風 等 的 發 生 率 比 較 如 表 二 所 示 這 些 數 據 顯 示 ACTILYSE 組 有 較 高 的 顱 內 出 血 比 率, 尤 其 是 36 小 時 內 的 症 狀 性 顱 內 出 血 比 率 較 高, 然 而 ACTILYSE 組 與 安 慰 劑 組 相 較,90 天 內 所 有 原 因 的 死 亡 率 或 嚴 重 失 能 的 比 率 並 未 呈 現 增 加 對 在 中 風 症 狀 發 作 前 曾 接 受 aspirin 治 療 的 病 人 次 群 組 所 作 的 分 析, 顯 示 ACTILYSE 組 的 病 人 對 有 利 的 治 療 結 果, 有 所 影 響 綜 合 此 二 研 究 ( 共 624 位 病 人 ) 做 多 變 數 之 分 析 以 探 究 顱 內 出 血 之 潛 在 預 測 因 子 和 影 響 療 效 的 因 子 ACTILYSE 組 中, 具 嚴 重 之 神 經 機 能 缺 損 (NIHSS >22) 或 年 長 (>77 歲 ) 的 病 患, 在 最 初 36 小 時 內 發 生 症 狀 性 顱 內 出 血 的 危 險 性 較 為 顯 著 這 些 病 人 在 整 體 的 顱 內 出 血 率 和 90 天 內 所 有 原 因 的 死 亡 率 也 都 呈 現 類 似 的 趨 勢 評 估 這 些 病 人 發 生 死 亡 和 嚴 重 失 能 的 危 險 性, 顯 示 ACTILYSE 組 和 安 慰 劑 組 之 間 並 無 差 異 療 效 之 分 析 顯 示 對 嚴 重 的 神 經 機 能 不 足 或 年 紀 很 大 而 接 受 ACTILYSE 治 療 的 病 人, 其 臨 床 結 果 雖 減 少 但 仍 是 有 利 的 2

表 一 The NINDS t-pa Stroke Trial, Part 2 3 個 月 之 療 效 結 果 有 利 之 結 果 的 頻 率 安 慰 劑 ACTILYSE 絕 對 差 2 相 對 頻 度 分 析 之 項 目 (n=165) (n=168) (95% CI) (95% CI) p-value 3 Generalized Estimating Equations 1.34 0.02 (multivariate) (1.05, 1.72) Barthel Index 37.6% 50.0% 12.4% 1.33 0.02 (3.0, 21.9) (1.04, 1.71) Modified Rankin Scale 26.1% 38.7% 12.6% 1.48 0.02 (3.7, 21.6) (1.08, 2.04) Glasgow Outcome Scale 31.5% 44.0% 12.5% 1.40 0.02 (3.3, 21.8) (1.05, 1.85) NIHSS 20.0% 31.0% 11.0% 1.55 0.02 (2.6, 19.3) (1.06, 2.26) 1 有 利 之 結 果 的 定 義 為 恢 復 後 僅 有 輕 微 或 沒 有 失 能 2 此 值 大 於 1 表 示 ACTILYSE 的 治 療 對 恢 復 頻 度 (frequency of recovery) 為 有 利 3 相 對 頻 度 之 p-value 是 得 自 Generalized Estimating Equations 與 對 數 相 結 合 1 表 二 The NINDS t-pa Stroke Trial 安 全 性 之 結 果 綜 合 Part 1 和 Part 2 的 資 料 安 慰 劑 ACTILYSE (n=312) (n=312) p-value 2 _ 90 天 內 所 有 原 因 的 死 亡 率 64 (20.5%) 54 (17.3%) 0.36 1 所 有 的 顱 內 出 血 20 ( 6.4%) 48 (15.4%) <0.01 有 症 狀 的 4 (1.3%) 25 ( 8.0%) <0.01 無 症 狀 的 16 (5.1%) 23 ( 7.4%) 0.32 36 小 時 內 發 生 症 狀 性 顱 內 出 血 2 (0.6%) 20 ( 6.4%) <0.01 新 發 作 之 缺 血 性 中 風 (3 個 月 ) 17 (5.4%) 18 ( 5.8%) 1.00 1 2 在 研 究 之 追 蹤 期 症 狀 性 顱 內 出 血 之 定 義 為 突 然 發 生 臨 床 之 惡 化, 然 後 經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確 認 為 顱 內 出 血 無 症 狀 性 顱 內 出 血 之 定 義 為 先 前 無 臨 床 之 惡 化, 經 例 行 且 重 複 的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偵 查 出 顱 內 出 血 Fisher s Exact Test 美 國 的 兩 個 研 究 (NINDS A/B) 顯 示, 與 安 慰 劑 相 較, 接 受 本 藥 治 療 有 較 高 比 例 的 病 人 獲 得 令 人 滿 意 的 結 果 ( 未 喪 失 功 能 或 僅 有 極 微 的 失 能 ) 在 另 外 兩 個 歐 洲 的 研 究 及 另 一 美 國 的 研 究 未 證 實 這 些 發 現, 然 而 在 這 三 個 研 究 中, 大 部 分 的 病 人 並 未 於 中 風 發 作 的 3 小 時 內 接 受 治 療 ; 針 對 在 中 風 發 作 3 小 時 內 接 受 治 療 的 病 人 所 做 的 變 異 性 分 析 (meta-analysis) 則 證 實 alteplase 具 有 利 的 影 響 本 藥 與 安 慰 劑 相 較, 病 人 獲 得 良 好 之 復 原 的 風 險 差 異 是 14.9%(CI95 % 介 於 8.1 % 至 21.7%), 雖 然 發 生 嚴 重 及 致 死 性 顱 內 出 血 的 危 險 性 增 加 根 據 此 數 據 未 能 獲 得 治 療 對 死 亡 之 影 響 的 確 切 結 論 儘 管 如 此, 整 體 而 言, 有 關 alteplase 之 利 益 / 風 險, 如 能 先 考 量 所 載 之 注 意 事 項 而 在 中 風 發 作 的 3 小 時 內 給 予 alteplase 治 療, 被 認 為 是 有 益 的 3

對 全 部 的 臨 床 數 據 所 做 的 變 異 性 分 析 顯 示, 本 藥 對 於 症 狀 發 作 3 小 時 後 (3 至 6 小 時 ) 之 病 人 的 療 效 不 如 症 狀 發 作 3 小 時 內 之 病 人, 而 且 前 者 的 危 險 性 較 高, 因 此 在 超 過 發 作 的 0 至 3 小 時 範 圍 給 予 alteplase, 其 利 益 / 風 險 比 值 呈 現 不 利 由 於 ACTILYSE 對 纖 維 蛋 白 的 專 一 性,100 公 絲 的 ACTILYSE 在 4 小 時 可 以 適 度 降 低 循 環 中 的 fibrinogen 濃 度 至 60%, 通 常 24 小 時 後, 可 以 回 到 80% 以 上 給 藥 4 小 時 後, 胞 漿 素 原 和 alpha-2-antiplasmin 分 別 減 低 至 約 20% 和 35%, 而 24 小 時 後, 會 再 增 加 至 80% 以 上 僅 有 少 數 病 人, 循 環 中 的 纖 維 蛋 白 原 濃 度 的 減 少 會 有 顯 著 的 延 長 藥 物 動 力 學 ACTILYSE 可 迅 速 從 循 環 血 液 中 清 除, 主 要 經 肝 臟 代 謝 ( 血 漿 廓 清 率 550-680 毫 升 / 分 鐘 ), 其 血 漿 α 半 衰 期 (T 1/2 alpha) 為 4-5 分 鐘, 意 指 在 給 藥 20 分 鐘 後, 血 漿 濃 度 不 及 最 初 濃 度 的 10%, 對 於 留 在 深 層 部 位 之 餘 留 量, 其 β 半 衰 期 測 出 值 約 為 40 分 鐘 適 應 症 急 性 冠 狀 動 脈 栓 塞 之 血 栓 溶 解 急 性 大 片 肺 栓 塞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之 血 栓 溶 解 用 法 與 用 量 本 藥 限 由 醫 師 使 用 ACTILYSE 必 須 在 症 狀 出 現 後, 儘 快 給 藥 心 肌 梗 塞 a) 症 狀 出 現 在 6 小 時 之 內 之 心 肌 梗 塞 患 者, 適 用 90 分 鐘 ( 加 速 ) 之 劑 量 療 法 : 最 初, 靜 脈 注 射 (intravenous bolus) 15 公 絲 ; 接 著,50 公 絲 靜 脈 輸 注 30 分 鐘 ; 隨 後,35 公 絲 靜 脈 輸 注 60 分 鐘, 直 到 總 劑 量 達 100 公 絲 病 人 體 重 低 於 65 公 斤 者, 總 劑 量 應 依 體 重 調 整 如 下 : 最 初, 靜 脈 注 射 15 公 絲 ; 接 著, 每 公 斤 體 重 0.75 公 絲, 靜 脈 輸 注 30 分 鐘 ( 最 高 劑 量 為 50 公 絲 ); 隨 後, 每 公 斤 體 重 0.5 公 絲, 靜 脈 輸 注 60 分 鐘 ( 最 高 劑 量 為 35 公 絲 ) b) 症 狀 出 現 在 6 至 12 小 時 之 間 之 心 肌 梗 塞 患 者, 適 用 3 小 時 之 劑 量 療 法 : 最 初, 靜 脈 注 射 10 公 絲 ; 接 著, 在 第 一 個 小 時 靜 脈 輸 注 50 公 絲 ; 隨 後, 再 以 30 分 鐘 輸 注 10 公 絲, 直 到 3 小 時 輸 注 總 劑 量 達 100 公 絲 病 人 體 重 低 於 65 公 斤 者, 總 劑 量 勿 超 過 每 公 斤 體 重 1.5 公 絲 ACTILYSE 治 療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的 最 大 劑 量 為 100 公 絲 輔 助 治 療 (Adjunctive therapy): 乙 醯 水 楊 酸 (acetylsalicylic acid) 應 儘 快 在 症 狀 發 生 後 投 與, 且 在 心 肌 梗 塞 發 生 後 第 一 個 月 時 持 續 使 用 建 議 劑 量 為 每 天 160-300 公 絲 Heparin 應 合 併 給 藥 24 小 時 或 更 長 ( 若 與 加 速 劑 量 療 法 併 用 至 少 需 給 予 48 小 時 ) 一 般 建 議 在 血 栓 溶 解 治 療 之 前, 先 靜 脈 注 射 heparin 5000 單 位, 接 著 再 以 靜 脈 輸 注 方 式 每 小 時 投 與 heparin 1000 單 位 Heparin 的 劑 量 應 依 反 覆 測 量 活 化 部 份 凝 血 酶 原 時 間 (aptt) 值 而 調 整 至 此 值 為 初 始 的 1.5 至 2.5 倍 肺 栓 塞 總 劑 量 100 公 絲 投 與 2 小 時 大 多 使 用 下 列 劑 量 療 法 : 最 初, 以 1-2 分 鐘 靜 脈 注 射 10 公 絲 接 著,90 公 絲 靜 脈 輸 注 2 小 時 體 重 低 於 65 公 斤 之 患 者, 總 劑 量 不 可 超 過 每 公 斤 1.5 公 絲 4

肺 栓 塞 之 診 斷 必 須 用 客 觀 方 的 法 如 肺 血 管 顯 影 術 (pulmonary angiography) 或 非 侵 入 性 方 法 如 肺 掃 瞄 來 確 認 尚 未 有 關 於 肺 栓 塞 之 死 亡 率 及 之 後 罹 患 率 的 臨 床 研 究 輔 助 治 療 (Adjunctive therapy): 使 用 ACTILYSE 治 療 之 後,heparin 之 治 療 應 在 活 化 部 份 凝 血 酶 原 時 間 之 值 小 於 正 常 值 上 限 的 兩 倍 時 開 始 ( 或 再 繼 續 ) 而 heparin 之 輸 注 需 依 據 活 化 部 份 凝 血 酶 原 時 間 而 調 整 至 此 值 為 初 始 的 1.5 至 2.5 倍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治 療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的 總 劑 量 勿 超 過 90 公 絲 建 議 劑 量 為 每 公 斤 體 重 0.9 公 絲 ( 最 大 劑 量 為 90 公 絲 ) 輸 注 (infusion) 60 分 鐘 總 劑 量 的 10% 為 起 始 劑 量, 以 靜 脈 注 射 (intravenous bolus) 投 與 1 分 鐘 在 症 狀 出 現 後 的 3 小 時 內, 應 儘 速 開 始 治 療 輔 助 治 療 (Adjunctive therapy): 在 中 風 症 狀 發 作 的 24 小 時 內 併 用 heparin 及 aspirin, 這 種 療 法 的 安 全 性 及 療 效 尚 未 有 充 分 的 研 究 因 此, 在 ACTILYSE 治 療 的 最 初 24 小 時 內, 應 避 免 投 與 acetylsalicylic acid 或 heparin 靜 脈 給 藥 若 使 用 heparin 是 為 其 他 適 應 症 ( 例 如 預 防 深 部 靜 脈 血 栓 ) 時, 皮 下 投 與 劑 量 不 可 超 過 每 天 10,000 單 位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之 血 栓 溶 解 治 療, 應 於 中 風 發 作 3 小 時 內, 開 始 使 用 ACTILYSE, 病 人 應 以 適 當 之 顯 影 技 術 如 腦 部 電 腦 斷 層 攝 影 (Brain CT) 排 除 顱 內 出 血 患 者 使 用 及 配 製 溶 液 應 注 意 之 事 項 必 須 在 無 菌 狀 況 下 調 配 ACTILYSE 溶 液 依 照 下 列 方 式 將 含 有 ACTILYSE(20 50 公 絲 ) 乾 粉 的 小 瓶 溶 解 於 注 射 用 水, 調 配 成 每 公 撮 含 alteplase 1 公 絲 的 濃 度 ACTILYSE 小 瓶 20 公 絲 50 公 絲 須 加 至 乾 粉 的 注 射 用 水 量 調 配 成 溶 液 的 濃 度 : alteplase 1 公 絲 / 公 撮 20 公 撮 50 公 撮 為 調 配 成 每 公 撮 含 alteplase 1 公 絲 的 濃 度, 必 須 將 盒 內 所 附 的 溶 劑 全 部 注 入 含 ACTILYSE 乾 粉 的 小 瓶 內 為 達 此 目 的, 本 品 20 公 絲 50 公 絲 的 盒 內 各 附 有 1 隻 套 管 (cannula) 調 配 妥 之 溶 液 須 依 照 前 述 用 法 用 量 經 靜 脈 給 藥 前 述 調 配 妥 之 溶 液 可 用 滅 菌 之 生 理 食 鹽 水 (0.9%) 再 稀 釋 成 濃 度 為 每 公 撮 含 alteplase 0.2 公 絲 之 濃 度 但 是 此 步 驟 絕 對 不 可 使 用 注 射 用 水 或 含 碳 水 化 合 物 之 輸 注 液 如 dextrose ACTILYSE 不 可 和 其 他 藥 物 混 合, 勿 和 其 他 藥 物 置 於 同 一 輸 注 液 瓶 中 或 使 用 相 同 之 靜 脈 輸 注 管 子 ( 即 使 是 heparin 也 不 可 以 ) a) 可 依 下 列 方 式 之 一, 準 備 靜 脈 注 射 ACTILYSE 之 劑 量 (bolus dose): 1) 用 注 射 針 筒 從 已 調 配 好 之 ACTILYSE 溶 液 ( 每 公 撮 含 alteplase 1 公 絲 ) 抽 取 適 量 的 調 配 溶 液 如 果 使 用 每 小 瓶 含 50 公 絲 之 本 品, 則 應 先 將 針 筒 內 的 空 氣 排 掉, 再 將 注 射 針 插 進 ACTILYSE 小 瓶 之 橡 皮 蓋 2) 在 裝 好 藥 的 靜 脈 輸 注 裝 置 中, 從 裝 置 口 (port) 注 入 所 需 的 量 3) 在 開 始 輸 注 前, 先 設 定 好 輸 注 幫 浦, 然 後 給 與 靜 脈 注 射 所 需 的 量 b) 剩 餘 之 ACTILYSE 劑 量 可 依 下 列 方 式 給 藥 : 每 小 瓶 50 公 絲 之 包 裝 : 使 用 聚 氯 乙 烯 (polyvinyl chloride) 材 質 的 袋 子 或 玻 璃 材 質 的 小 瓶 (vial) 和 輸 注 裝 置 來 給 藥 5

禁 忌 症 一 般 性 禁 忌 症 如 下 列 : 如 同 所 有 的 血 栓 溶 解 劑,ACTILYSE 不 可 使 用 於 易 發 生 出 血 之 高 危 險 患 者, 如 : - 目 前 或 過 去 六 個 月 內 有 顯 著 的 出 血 障 礙 易 出 血 體 質 - 病 人 正 接 受 口 服 抗 凝 血 劑, 如 warfarin sodium (INR>1.3) -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損 害 之 病 史 ( 腫 瘤 血 管 瘤 顱 內 或 脊 柱 的 手 術 ) - 懷 疑 或 經 證 實 包 括 蜘 蛛 膜 下 腔 出 血 之 顱 內 出 血 或 其 病 史 - 嚴 重 且 未 被 控 制 的 動 脈 高 血 壓 - 過 去 10 天 內 曾 動 過 大 手 術 或 有 嚴 重 創 傷 ( 包 括 最 近 之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所 伴 隨 的 任 何 創 傷 ) 最 近 頭 部 或 顱 部 曾 發 生 創 傷 - 過 久 的 或 創 傷 性 的 心 肺 復 甦 術 ( 超 過 2 分 鐘 ) 分 娩 過 去 10 天 內 曾 對 無 法 壓 制 之 部 位 施 行 血 管 穿 刺 ( 如 鎖 骨 下 靜 脈 或 頸 靜 脈 穿 刺 ) - 嚴 重 肝 病, 包 括 肝 衰 竭 肝 硬 化 肝 門 脈 高 壓 ( 食 道 靜 脈 曲 張 ) 及 急 性 肝 炎 - 出 血 性 視 網 膜 病 變, 如 糖 尿 病 性 ( 視 覺 障 礙 可 能 為 出 血 性 視 網 膜 病 變 的 指 標 ) 或 其 他 出 血 性 眼 疾 - 細 菌 性 心 內 膜 炎, 心 包 炎 - 急 性 胰 臟 炎 -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曾 患 胃 腸 道 潰 瘍 - 動 脈 瘤, 靜 / 動 脈 畸 形 - 易 出 血 之 腫 瘤 - 對 本 藥 之 主 成 份 alteplase 或 賦 型 劑 過 敏 者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和 肺 栓 塞 另 有 如 下 之 禁 忌 症 : - 中 風 之 病 史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另 有 下 列 之 禁 忌 症 : - 輸 注 本 藥 前, 缺 血 性 發 作 的 時 間 已 超 過 3 小 時 或 症 狀 發 作 時 間 不 明 - 輸 注 本 藥 前,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的 症 狀 已 迅 速 改 善 或 症 狀 輕 微 - 臨 床 ( 例 如 NIHSS>25) 及 或 適 當 之 影 像 術 評 估 為 嚴 重 之 中 風 - 中 風 發 作 時 併 發 癲 癇 -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有 中 風 病 史 或 有 嚴 重 性 頭 部 創 傷 - 過 去 曾 中 風 及 合 併 糖 尿 病 - 中 風 發 作 前 48 小 時 內 使 用 heparin, 目 前 病 人 活 化 部 份 凝 血 酶 原 時 間 (aptt) 之 值 過 高 - 血 小 板 少 於 100,000/mm 3 - 活 動 性 內 出 血 - 顱 內 腫 瘤 動 靜 脈 畸 形 或 血 管 瘤 - 收 縮 壓 >185mmHg 或 舒 張 壓 >110mmHg, 或 需 要 積 極 的 治 療 ( 靜 脈 給 藥 ) 以 降 低 血 壓 至 前 述 界 限 以 下 - 血 糖 <50mg/dL 或 >400mg/dL ACTILYSE 不 適 用 於 治 療 孩 童 及 未 滿 十 八 歲 之 青 少 年 或 超 過 八 十 歲 之 老 人 的 急 性 中 風 特 別 注 意 ACTILYSE 應 在 具 監 視 其 使 用 之 設 備 下, 由 具 使 用 血 栓 溶 解 劑 經 驗 的 醫 師 使 用 之 如 同 其 他 的 血 栓 溶 解 劑, 建 議 應 在 具 備 標 準 心 肺 復 甦 設 備 及 藥 物 的 情 形 下, 投 與 ACTILYSE 一 般 性 特 別 注 意 如 下 : 出 血 以 ACTILYSE 治 療 時, 最 常 見 的 合 併 症 是 出 血 併 用 heparin 抗 凝 血 劑 可 能 導 致 出 血 由 於 6

在 ACTILYSE 治 療 時, 纖 維 蛋 白 被 溶 解, 故 可 能 會 自 最 近 穿 刺 的 部 位 出 血, 所 以, 在 採 用 血 栓 溶 解 劑 時, 對 於 所 有 可 能 出 血 的 部 位 ( 包 括 插 入 導 管 之 部 位 動 脈 靜 脈 穿 刺 之 切 口 及 針 刺 之 部 位 ) 需 特 別 注 意 在 ACTILYSE 治 療 時, 應 避 免 使 用 硬 式 導 管 肌 內 注 射 及 對 病 人 做 非 必 要 之 處 置 如 發 生 嚴 重 出 血, 尤 其 是 腦 部 出 血 時, 必 須 停 止 纖 維 蛋 白 溶 解 劑 和 heparin 如 出 血 前 4 小 時 內 曾 併 用 heparin, 則 應 考 慮 投 與 protamine 少 數 病 人 對 這 些 保 守 方 法 的 反 應 無 效, 輸 血 可 能 是 明 智 之 舉 可 考 慮 以 冷 沉 澱 之 血 漿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血 小 板 來 輸 血, 並 在 每 次 輸 血 後 進 行 臨 床 和 檢 驗 的 評 估 採 冷 沉 澱 之 血 漿 輸 注 時, 纖 維 蛋 白 原 之 理 想 濃 度 目 標 為 1 公 克 公 升 抗 纖 維 蛋 白 溶 解 劑 也 應 被 考 慮 投 與 治 療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或 肺 栓 塞 時,ACTILYSE 的 劑 量 勿 超 過 100 公 絲, 治 療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的 劑 量 勿 超 過 90 公 絲, 因 為 超 過 前 述 劑 量 曾 發 生 增 加 顱 內 出 血 的 危 險 性 對 於 年 長 者 會 增 加 其 顱 內 出 血 的 危 險 性, 所 以 使 用 於 年 長 者 必 須 小 心 地 評 估 其 效 益 性 是 否 優 於 危 險 性 至 今,ACTILYSE 使 用 於 兒 童 的 經 驗 相 當 有 限 給 予 本 藥 治 療 後, 未 發 現 對 人 類 組 織 型 胞 漿 素 原 活 化 酶 分 子 持 續 產 生 抗 體 目 前 追 加 投 與 ACTILYSE 之 經 驗 有 限 如 果 發 生 過 敏 性 反 應, 應 停 藥 並 給 予 適 當 的 治 療 特 別 建 議 對 併 用 ACE 抑 制 劑 的 病 人 應 給 予 監 視 ( 參 閱 副 作 用 ) ACTILYSE 與 所 有 血 栓 溶 解 劑 相 同, 使 用 於 任 何 會 增 加 出 血 狀 況 時, 必 須 謹 慎 衡 量 其 治 療 效 益 勝 於 危 險 時, 才 可 使 用, 尤 指 下 列 狀 況 : - 最 近 曾 肌 內 注 射 或 最 近 有 小 外 傷, 例 如 切 片 檢 查 主 要 血 管 穿 刺 心 臟 復 甦 按 摩 - 在 禁 忌 症 未 提 到 但 會 增 加 出 血 危 險 的 狀 況 治 療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及 肺 栓 塞 時, 還 需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的 警 告 及 注 意 事 項 : - 收 縮 壓 >160mmHg - 年 長 患 者, 因 可 能 增 加 顱 內 出 血 的 危 險 性 由 於 對 年 長 患 者 的 治 療 效 益 也 較 高, 故 應 謹 慎 評 估 治 療 的 風 險 與 利 益 - 以 ACTILYSE 治 療 肺 栓 塞 病 人, 應 了 解 對 於 深 部 靜 脈 栓 塞, 尚 未 被 顯 示 為 適 當 的 臨 床 治 療, 且 應 考 慮 深 部 靜 脈 血 栓 溶 解 可 能 造 成 再 栓 塞 的 危 險 性 治 療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時, 還 需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的 警 告 及 注 意 事 項 : 心 律 不 整 冠 狀 動 脈 血 栓 溶 解, 在 血 流 再 灌 注 時, 會 伴 隨 心 律 不 整 醣 蛋 白 (Glyco-protein) IIa/IIIb 之 拮 抗 劑 目 前 缺 乏 在 開 始 本 藥 治 療 的 最 初 24 小 時 內 使 用 GPIIb/IIIA 拮 抗 劑 的 經 驗 血 栓 栓 塞 症 對 左 心 血 栓 的 病 人 使 用 血 栓 溶 解 劑 可 能 會 增 加 血 栓 栓 塞 的 事 件, 例 如 僧 帽 瓣 狹 窄 或 心 室 纖 維 性 顫 動 治 療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時 還 需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的 警 告 及 注 意 事 項 : 必 須 由 受 過 神 經 科 訓 練 且 有 經 驗 的 醫 師 治 療 本 藥 只 限 於 具 適 當 評 估 及 處 理 顱 內 出 血 設 施 的 場 所 使 用 除 了 前 述 之 禁 忌 症 外, 在 下 列 情 況 使 用 ACTILYSE 治 療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可 能 會 增 加 危 險 性, 故 應 權 衡 治 療 之 預 期 利 益 和 危 險 性 - 嚴 重 神 經 機 能 缺 損 的 病 人 ( 例 如 NIHSS>22) 這 類 病 人 有 較 高 之 顱 內 出 血 危 險 性 -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顯 示 病 人 早 期 有 重 大 梗 塞 的 徴 兆 [ 例 如 NIHSS>22 大 量 水 腫 腫 塊 效 應 或 中 線 偏 移 (midline shift)] 對 最 近 未 曾 使 用 抗 凝 血 劑 或 heparin 治 療 的 病 人, 可 在 未 獲 得 凝 血 參 數 前 先 開 始 ACTILYSE 的 治 療, 然 而 如 治 療 前 之 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INR)>1.7 或 prothrombin time (PT)>15 秒 或 aptt 過 高, 應 立 即 停 止 ACTILYSE 之 輸 注 7

接 受 ACTILYSE 治 療 的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病 人 發 生 顱 內 出 血 的 危 險 性, 比 其 他 適 應 症 者 明 顯 增 加, 此 係 因 其 出 血 主 要 發 生 於 梗 塞 之 部 位 下 列 情 況 尤 然 : - 禁 忌 症 所 列 出 的 所 有 情 況 和 涉 及 一 般 出 血 高 危 險 性 的 所 有 情 況 - 腦 血 管 無 症 狀 的 小 血 管 瘤 - 先 接 受 acetyl salicylic acid (ASA) 治 療 的 病 人 可 能 有 較 高 的 顱 內 出 血 危 險 性, 尤 其 是 當 ACTILYSE 的 治 療 被 延 遲 時 由 於 腦 部 出 血 的 危 險 性 增 加,alteplase 的 劑 量 勿 超 過 每 公 斤 體 重 0.9 公 絲 ( 最 大 劑 量 90 公 絲 ) 在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症 狀 發 作 超 過 3 小 時 的 病 人, 顱 內 出 血 之 發 生 率 和 治 療 效 益 皆 未 知 故 勿 在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症 狀 發 作 超 過 3 小 時 才 給 予 ACTILYSE 治 療 基 於 下 列 因 素 有 不 利 的 利 益 / 危 險 比 值, 所 以, 勿 在 症 狀 發 作 超 過 3 小 時 才 開 始 給 予 本 藥 治 療 : - 治 療 效 益 隨 時 間 增 加 而 減 少 - 特 別 是 對 先 前 接 受 ASA 治 療 的 病 人, 死 亡 率 會 增 加 - 增 加 症 狀 性 出 血 之 危 險 性 在 給 予 治 療 時 應 監 視 病 人 的 血 壓 達 24 小 時 如 收 縮 壓 >180 mmhg 或 舒 張 壓 >105mmHg, 建 議 應 給 予 抗 高 血 壓 的 治 療 本 藥 對 曾 發 生 中 風 或 未 被 控 制 的 糖 尿 病 人 其 治 療 效 益 會 降 低, 其 利 益 / 危 險 比 值 被 認 為 較 差, 然 而 本 藥 對 這 些 病 人 仍 具 正 面 價 值 對 極 輕 微 中 風 的 病 人, 本 藥 之 危 險 性 超 過 預 期 的 利 益, 所 以 這 類 病 人 不 應 給 予 ACTILYSE 治 療 中 風 極 嚴 重 的 病 人 是 處 於 顱 內 出 血 和 死 亡 的 高 危 險 性, 所 以 不 應 給 予 ACTILYSE 治 療 廣 泛 性 梗 塞 的 病 人 其 預 後 差 ( 包 括 嚴 重 性 出 血 和 死 亡 ) 危 險 性 較 高, 所 以 對 這 類 病 人 應 謹 慎 評 估 治 療 的 利 益 / 危 險 比 值 由 於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被 誤 診 之 危 險 性 增 加, 對 血 糖 濃 度 <50 mg/dl 或 >400 mg/dl 的 病 人, 尤 應 謹 慎 診 斷 在 中 風 的 病 人, 隨 著 年 齡 之 增 加 中 風 嚴 重 性 之 增 加 及 入 院 時 血 糖 濃 度 愈 高, 其 預 後 的 有 利 性 可 能 會 隨 之 降 低, 雖 然 其 導 致 功 能 嚴 重 喪 失 死 亡 或 相 關 之 顱 內 出 血 的 可 能 性 增 加, 但 皆 與 治 療 無 關 年 齡 超 過 八 十 歲 經 臨 床 及 / 或 適 當 之 影 像 技 術 評 估 為 嚴 重 中 風 的 病 人 治 療 前 血 糖 濃 度 低 於 50mg/dl 或 超 過 400mg/dl 的 病 人, 都 不 應 給 予 ACTILYSE 治 療 缺 血 性 區 域 之 再 灌 流 (reperfusion) 可 能 誘 發 梗 塞 區 域 之 腦 水 腫 由 於 出 血 的 危 險 性 增 加, 故 在 給 予 血 栓 溶 解 劑 alteplase 的 最 初 24 小 時 內, 勿 給 予 血 小 板 凝 集 抑 制 劑 尚 未 對 具 輕 微 之 神 經 機 能 缺 損 或 在 給 予 ACTILYSE 治 療 前 症 狀 已 迅 速 改 善 的 病 人, 評 估 使 用 ACTILYSE 之 安 全 性 和 療 效 因 此, 對 具 輕 微 之 神 經 機 能 缺 損 或 在 給 予 ACTILYSE 治 療 前 症 狀 已 迅 速 改 善 的 病 人, 不 建 議 使 用 ACTILYSE 治 療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尚 未 有 ACTILYSE 與 常 使 用 於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病 人 藥 物 間 之 交 互 作 用 的 研 究 會 影 響 血 液 凝 固 或 改 變 血 小 板 功 能 之 藥 物, 可 能 會 增 加 ACTILYSE 使 用 前 使 用 中 或 使 用 後 出 血 的 危 險 性 併 用 ACE 抑 制 劑 可 能 會 增 加 發 生 急 性 過 敏 反 應 的 危 險 性, 因 發 生 急 性 過 敏 反 應 的 病 人 中, 有 相 當 大 部 分 的 人 是 併 用 ACE 抑 制 劑 懷 孕 與 哺 乳 本 藥 之 懷 孕 類 別 為 C 幾 乎 無 懷 孕 與 哺 乳 期 使 用 ACTILYSE 的 經 驗, 若 發 生 緊 急 生 命 受 威 脅 的 疾 病 時, 必 須 評 估 過, 其 效 益 性 優 於 其 潛 在 危 險 性, 始 可 使 用 8

目 前 仍 未 知 alteplase 是 否 會 從 乳 汁 分 泌 副 作 用 曾 被 報 告 可 能 與 ACTILYSE 之 使 用 有 因 果 關 連 之 副 作 用 如 下 : 使 用 ACTILYSE 最 常 發 生 的 不 良 反 應 是 因 出 血 造 成 全 身 血 球 容 積 和 或 血 紅 素 降 低 使 用 血 栓 溶 解 劑 治 療 所 引 起 之 出 血 分 為 以 下 兩 大 類 : - 表 面 出 血, 通 常 發 生 在 血 管 穿 刺 或 損 傷 部 位 - 內 出 血, 包 括 胃 腸 道 或 生 殖 泌 尿 道 後 腹 腔 或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實 質 器 官 出 血 死 亡 及 永 久 性 殘 疾 曾 發 生 於 有 中 風 ( 包 括 顱 內 出 血 ) 及 其 他 嚴 重 出 血 疾 病 病 史 的 患 者 以 下 所 列 之 發 生 率 係 根 據 一 項 包 括 8,299 位 心 肌 梗 塞 病 人 以 ACTILYSE 治 療 的 臨 床 試 驗 膽 固 醇 結 晶 性 栓 塞 之 分 類 是 根 據 自 發 性 報 告, 並 未 在 本 臨 床 試 驗 的 病 人 觀 察 到 與 本 試 驗 之 心 肌 梗 塞 病 人 數 相 較, 在 臨 床 試 驗 中 因 肺 栓 塞 及 中 風 ( 在 發 作 後 的 0 至 3 小 時 內 ) 而 接 受 治 療 的 病 人 數 是 非 常 少, 所 以 其 與 心 肌 梗 塞 所 觀 察 到 數 字 的 小 差 異 可 能 係 因 樣 本 數 目 太 小 所 致 除 了 在 適 應 症 為 中 風 的 顱 內 出 血 副 作 用 及 適 應 症 為 心 肌 梗 塞 的 再 灌 流 性 心 律 不 整 副 作 用 外, 以 肺 栓 塞 和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為 適 應 症 時, 並 無 醫 學 上 的 理 由 可 假 設 ACTILYSE 之 副 作 用 性 質 及 數 量 與 使 用 於 心 肌 梗 塞 時 不 同 適 應 症 為 心 肌 梗 塞 時 之 副 作 用 : 心 臟 之 障 礙 極 常 見 : 再 灌 流 性 心 律 不 整, 此 可 能 威 脅 性 命, 故 可 能 需 要 使 用 傳 統 的 抗 心 率 不 整 療 法 適 應 症 為 心 肌 梗 塞 及 肺 栓 塞 時 之 副 作 用 : 神 經 系 統 之 障 礙 罕 見 : 顱 內 出 血 適 應 症 為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時 之 副 作 用 : 神 經 系 統 之 障 礙 : 常 見 : 顱 內 出 血 症 狀 性 顱 內 出 血 為 主 要 的 副 作 用 ( 達 10% 的 病 人 ) 然 而, 並 未 顯 示 此 副 作 用 會 增 加 整 體 的 罹 病 率 或 死 亡 率 適 應 症 為 心 肌 梗 塞 肺 栓 塞 和 急 性 缺 血 性 中 風 時 之 副 作 用 : 胃 腸 系 統 之 障 礙 : 常 見 : 胃 腸 道 出 血 噁 心 嘔 吐 心 肌 梗 塞 也 可 能 出 現 噁 心 嘔 吐 罕 見 : 後 腹 腔 出 血 齒 齦 出 血 一 般 障 礙 及 給 藥 部 位 之 狀 況 : 極 常 見 : 表 面 出 血, 通 常 發 生 在 穿 刺 部 位 或 血 管 受 損 傷 的 部 位 受 傷 中 毒 和 操 作 之 合 併 症 : 罕 見 : 類 過 敏 性 反 應, 通 常 輕 微 但 在 少 數 病 例 可 能 會 危 及 性 命 其 症 狀 可 能 為 出 疹 蕁 麻 疹 支 氣 管 痙 攣 血 管 性 水 腫 低 血 壓 休 克 或 其 他 與 過 敏 反 應 有 關 之 症 狀 如 出 現 這 些 症 狀, 應 立 即 給 與 傳 統 的 抗 過 敏 治 療 在 這 些 病 例 中, 有 相 當 大 的 部 分 是 併 用 ACE 抑 制 劑 目 前 未 知 與 ACTILYSE 有 確 定 關 連 之 過 敏 反 應 ( 以 IgE 為 媒 介 ) 在 極 少 數 病 例 曾 觀 察 到 有 低 濃 度 之 暫 時 性 抗 體 的 生 成, 但 此 發 現 之 臨 床 關 連 性 未 能 被 建 立 極 罕 見 : 膽 固 醇 結 晶 性 栓 塞, 可 能 會 影 響 相 關 的 器 官 研 究 調 查 之 副 作 用 : 極 常 見 : 血 壓 下 降 常 見 : 體 溫 上 升 生 殖 系 統 和 乳 房 之 障 礙 : 常 見 : 生 殖 泌 尿 道 出 血 呼 吸 道 胸 廓 和 縱 膈 之 障 礙 : 9

常 見 : 鼻 衂 血 手 術 和 醫 學 之 操 作 : 常 見 : 需 要 輸 血 血 管 之 障 礙 : 常 見 : 瘀 斑 罕 見 : 血 栓 性 栓 塞, 可 能 對 相 關 器 官 造 成 影 響 極 罕 見 : 實 質 器 官 出 血 過 量 雖 然 ACTILYSE 對 纖 維 蛋 白 有 相 當 的 選 擇 性, 但 過 量 時, 纖 維 蛋 白 原 (fibrinogen) 及 其 他 凝 血 素 可 能 發 生 具 臨 床 意 義 的 降 低 而 大 多 數 的 病 例 在 停 止 使 用 ACTILYSE 後, 經 過 充 分 時 間, 這 些 凝 血 因 子 將 經 生 理 反 應 而 再 生 出 若 發 生 嚴 重 性 出 血, 推 薦 使 用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及 鮮 血 輸 注, 若 有 需 要 可 投 與 合 成 的 抗 纖 維 蛋 白 溶 解 劑 (antifibirnolytics) 毒 物 學 大 鼠 和 小 猿 之 亞 急 性 毒 性 研 究, 除 在 較 高 劑 量 會 增 加 出 血 傾 向 外, 未 發 現 有 其 他 預 期 以 外 的 副 作 用 突 變 試 驗 中 並 未 發 現 其 有 導 致 突 變 之 潛 在 性 懷 孕 動 物 經 靜 脈 輸 注 藥 理 有 效 劑 量 後, 未 發 現 有 致 畸 胎 性 對 兔 子 給 予 超 過 每 天 每 公 斤 體 重 3 公 絲 之 劑 量, 會 誘 發 胎 毒 性 ( 胚 胎 致 死 生 長 延 遲 ) 對 大 鼠 給 予 達 每 天 每 公 斤 體 重 10 公 絲 之 劑 量, 其 產 後 周 邊 發 展 及 生 育 之 參 數 都 無 影 響 不 容 性 調 配 妥 的 注 射 溶 液, 可 用 滅 菌 生 理 食 鹽 水 (0.9%) 來 稀 釋 至 最 低 濃 度 0.2mg alteplase / ml 但 不 可 用 注 射 用 水 或 含 碳 水 化 合 物 之 輸 注 液 稀 釋, 例 如 :Dextrose ACTILYSE 絕 對 不 可 和 其 他 藥 物 混 合 使 用, 無 論 是 在 同 一 輸 注 小 瓶 中 或 是 經 由 同 一 靜 脈 輸 注 管 (heparin 也 不 例 外 ) 都 不 可 貯 存 之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請 避 光 貯 存, 並 存 放 於 30 以 下 調 配 妥 之 注 射 溶 液 調 配 妥 之 注 射 溶 液 若 冷 藏 於 冰 箱 最 多 可 存 放 24 小 時, 在 不 超 過 30 只 可 貯 放 8 小 時 從 微 生 物 學 的 觀 點 而 言, 調 配 妥 之 注 射 溶 液 應 立 即 使 用 如 未 能 立 即 使 用, 使 用 者 應 對 其 貯 存 時 間 及 條 件 負 責, 通 常 在 2 至 8 勿 超 過 24 小 時 過 期 之 ACTILYSE, 請 勿 使 用 包 裝 每 盒 含 一 小 瓶 50 公 絲 主 成 分 之 乾 粉 製 劑 及 一 小 瓶 50 公 撮 的 注 射 用 水 每 盒 含 一 小 瓶 20 公 絲 主 成 分 之 乾 粉 製 劑 及 一 小 瓶 20 公 撮 的 注 射 用 水 請 存 放 於 安 全 及 兒 童 伸 手 不 及 處! 製 造 廠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 Biberach an der Riss for Boehringer Ingelheim International GmbH Ingelheim am Rhein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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