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阳 市 地 铁 十 号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沈 阳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铁 道 第 三 勘 察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8 月
一 建 设 项 目 背 景 沈 阳 市 地 铁 十 号 线 是 沈 阳 市 城 市 快 速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2011-2018) 中 的 三 条 线 路 之 一, 是 进 一 步 实 现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规 划 形 成 十 字 加 环 线 轨 道 交 通 线 网 形 式 的 需 要 ; 另 外, 十 号 线 经 过 于 洪 区 皇 姑 区 大 东 区 沈 河 区 浑 南 新 区 苏 家 屯 区, 半 环 形 串 联 起 老 城 区 和 浑 南 新 区, 其 建 设 有 利 于 促 进 中 心 城 空 间 结 构 优 化 调 整 促 进 旧 城 改 造 疏 解 中 心 城 人 口 促 进 中 心 城 产 业 向 外 围 转 移 等 十 号 线 的 修 建, 会 更 加 紧 密 连 接 浑 南 和 浑 北, 促 进 浑 南 新 城 和 沈 阳 主 城 的 连 接, 并 带 动 新 城 中 心 经 济 的 发 展 因 此, 十 号 线 对 于 支 持 和 引 导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的 实 施 促 进 组 团 式 空 间 布 局 的 实 现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1. 项 目 名 称 : 沈 阳 市 地 铁 十 号 线 工 程 2. 工 程 总 投 资 : 约 294.5 亿 元 3. 建 设 单 位 : 沈 阳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1) 线 路 沈 阳 市 地 铁 十 号 线 工 程 线 路 起 点 设 在 丁 香 湖 公 园 北 侧 的 大 转 弯 桥, 经 沈 马 公 路 向 工 街 昆 山 西 路 后 进 入 一 环, 沿 崇 山 路 北 海 街 滂 江 街 敷 设, 至 长 青 街 后 左 拐 沿 长 青 街 长 青 南 街 南 下, 过 东 南 三 环 后 沿 规 划 道 路 经 营 城 子 桑 林 子 至 航 天 路 沿 航 天 路 运 河 路 向 西 经 过 在 建 的 沈 阳 南 站 后 进 入 沈 苏 快 速 干 道, 下 穿 沈 丹 铁 路 后 沿 雪 松 路 进 入 苏 家 屯 副 城, 设 终 点 苏 家 屯 西 站 线 路 全 长 约 49.920km, 均 为 地 下 线, 全 线 设 站 37 座 全 线 设 1 座 车 辆 基 地 桑 林 子 车 辆 基 地 ;2 座 停 车 场 北 部 的 丁 香 湖 停 车 场 和 南 部 的 苏 家 屯 停 车 场 ;4 座 主 变 电 所 塔 湾 上 园 营 城 子 桃 仙 (2) 车 站 全 线 共 设 车 站 37 座, 均 为 地 下 站, 最 大 站 间 距 2257m, 最 小 站 间 距 913m, 平 均 站 间 距 1376m 其 中 北 段 ( 起 点 - 张 沙 布 站 ) 线 路 长 27.23km, 设 站 21 座, 平 均 站 间 距 1345m; 南 段 ( 张 沙 布 站 - 终 点 ) 线 路 长 22.69km, 设 站 16 座, 平 均 站 间 距 1414m 地 下 车 站 的 施 工 方 法 宜 首 先 考 虑 采 用 明 挖 或 盖 挖 法 施 工, 仅 在 受 各 种 条 件 限 制, 无 法 明 挖 或 盖 挖 施 工 时 才 考 虑 采 用 暗 挖 法 ( 矿 山 法 ) 施 工 结 构 型 式 采 用 矩 形 框 架 结 构, 地 下 岛 式 车 站 采 用 双 跨 或 三 跨 结 构 1
序 号 车 站 名 称 中 心 里 程 顶 板 覆 土 表 2-1 车 站 概 况 表 主 体 施 工 方 法 结 构 型 式 围 护 结 构 附 属 结 构 施 工 方 法 1 丁 香 公 园 站 K0+150.000 3.0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2 白 山 路 站 K1+828.090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明 挖 3 向 工 街 站 K3+694.978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4 塔 湾 街 站 K5+74.426 3.3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5 淮 河 街 站 K6+320.476 3.6m 十 号 线 :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盖 挖 顺 作 九 号 线 : 三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9 号 线 换 乘 6 百 鸟 公 园 站 K7+270.992 3.6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6 号 线 换 乘 7 长 江 街 站 K8+300.000 6.5m 暗 挖 PBA 工 法 双 层 三 跨 拱 顶 直 墙 框 架 8 中 医 药 大 学 站 K9+523.208 4.5m 盖 挖 顺 作 单 层 双 跨 箱 形 框 架 2 号 线 换 乘 9 松 花 江 街 站 K10+903.683 6.5m 暗 挖 PBA 工 法 双 层 三 跨 拱 顶 直 墙 框 架 10 长 客 站 K11+827.556 3.4m 盖 挖 逆 作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明 挖 / 暗 8 号 线 换 乘 11 北 大 营 街 站 K13+407.680 3.5m 盖 挖 逆 作 / 十 号 线 :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挖 盖 挖 顺 作 四 号 线 : 三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4 号 线 换 乘 12 东 北 大 马 路 站 K14+588.673 3.7m 盖 挖 顺 作 /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 单 层 单 跨 暗 挖 拱 形 结 构 7 号 线 换 乘 13 滂 江 街 站 K16+171.457 4.0m 盖 挖 逆 作 三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1 号 线 换 乘 14 长 安 路 站 K17+298 6.5m 暗 挖 PBA 双 层 三 跨 拱 顶 直 墙 框 架 15 万 泉 公 园 站 K18+211.501 6.5m 工 法 双 层 三 跨 拱 顶 直 墙 框 架 3 号 线 换 乘 16 泉 园 一 路 站 K19+987.396 3.6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钻 孔 盖 挖 顺 作 17 文 化 东 路 站 K21+176.536 3.8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灌 注 5 号 线 换 乘 18 文 萃 路 站 K22+219.929 3.8m 盖 挖 顺 作 /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 单 层 单 跨 桩 加 暗 挖 拱 形 结 构 内 支 19 浑 南 大 道 站 K24+169.800 3.6m 盖 挖 顺 作 / 十 号 线 : 三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撑 明 挖 九 号 线 :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9 号 线 换 乘 20 长 青 南 街 站 K25+197.725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21 张 沙 布 站 K27+51.591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22 营 城 子 站 K29+200.526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6 号 线 换 乘 23 桑 林 子 站 K30+595.851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24 班 家 寨 站 K32+149.230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25 桃 仙 大 街 站 K33+72.423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26 莫 子 山 站 K34+313.281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27 桃 仙 镇 站 K35+567.029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明 挖 28 沈 中 大 街 站 K36+703.281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明 挖 29 市 民 广 场 站 K37+833.281 3.0m 十 号 线 : 三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沈 辽 线 换 二 号 线 :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乘 30 音 乐 学 院 站 K39+173.281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31 东 北 大 学 站 K40+256.880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8 号 线 换 乘 32 沈 阳 南 站 K41+651.786 3.2m 双 层 单 跨 箱 形 框 架 4 号 线 换 乘 33 体 育 学 院 站 K42+874.321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34 国 展 中 心 站 K44+767.272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35 雪 松 路 站 K47+24.38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盖 挖 明 挖 / 暗 36 枫 杨 路 站 K48+368.818 3.2m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挖 37 苏 家 屯 西 站 K49+674.656 3.0m 明 挖 双 层 三 跨 箱 形 框 架 (3) 车 辆 车 辆 采 用 国 标 B 2 型 车, 初 近 远 期 车 辆 编 组 采 用 6/6/6 编 组 形 式 列 车 最 高 运 行 速 度 80km/h, 全 程 平 均 旅 行 速 度 为 35km/h (4) 轨 道 备 注 2
本 工 程 轨 道 轨 距 为 1435mm, 全 线 铺 设 无 缝 线 路 钢 轨 : 正 线 采 用 60kg/m 钢 轨 9 号 系 列 单 开 及 交 叉 渡 线 ; 车 场 线 采 用 50kg/m 钢 轨 7 号 道 岔 扣 件 : 正 线 推 荐 采 用 与 本 市 地 铁 地 铁 一 二 号 线 工 程 一 致 的 弹 性 分 开 式 DTⅥ2 型 扣 件 出 入 线 及 库 外 线 推 荐 采 用 弹 条 Ⅰ 型 扣 件 库 内 线 推 荐 采 用 DJK5-1 型 扣 件 道 床 : 地 下 线 采 用 短 枕 式 整 体 道 床 ; 地 面 线 采 用 混 凝 土 枕 碎 石 道 床 (5) 供 电 方 案 沈 阳 地 铁 十 号 线 工 程 与 一 号 线 二 号 线 一 致, 采 用 集 中 式 供 电 方 案 外 部 电 源 设 4 座 主 变 电 所, 分 别 为 : 塔 湾 上 园 营 城 子 桃 仙 等 4 座 主 变 电 所, 均 为 地 下 方 式 设 置 沈 阳 地 铁 十 号 线 采 用 DC1500V 刚 性 架 空 接 触 网 牵 引 供 电 系 统 制 式, 与 既 有 的 地 铁 一 号 线 二 号 线 牵 引 供 电 系 统 制 式 一 致 (6) 车 辆 基 地 与 停 车 场 全 线 设 1 座 车 辆 基 地 桑 林 子 车 辆 基 地,2 座 停 车 场 北 部 的 丁 香 湖 停 车 场 和 南 部 的 苏 家 屯 停 车 场 桑 林 子 车 辆 基 地 位 于 线 路 中 部, 由 车 辆 段 综 合 维 修 中 心 和 物 质 总 库 组 成, 十 号 线 职 工 培 训 任 务 由 已 建 成 的 地 铁 培 训 中 心 承 担 丁 香 湖 停 车 场 位 于 线 路 的 北 端, 承 担 本 场 配 属 列 车 的 月 检 和 车 辆 的 停 放 运 用 及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工 作 苏 家 屯 停 车 场 位 于 线 路 的 南 端, 承 担 本 场 配 属 列 车 的 月 检 和 车 辆 的 停 放 运 用 及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工 作 三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1. 评 价 执 行 的 环 境 标 准 (1) 声 环 境 按 照 沈 阳 市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划 分 图 及 苏 家 屯 区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执 行, 其 中 起 点 ( 丁 香 湖 ) 至 K5+040( 苍 山 路 与 昆 山 西 路 交 口 ) 东 侧 K5+040 至 K12+700( 柳 条 湖 铁 路 桥 与 崇 山 东 路 交 口 ) 北 侧 K5+400( 塔 湾 街 与 昆 山 西 路 交 口 ) 至 K8+080( 金 沙 街 与 崇 山 中 路 交 口 ) 南 侧 K9+830( 北 陵 大 街 与 崇 山 中 路 交 口 ) 至 K12+700 南 侧 K16+100( 沈 海 立 交 ) 至 K17( 滂 江 街 与 善 邻 路 交 口 ) 东 侧 K18+500( 滂 江 街 与 小 河 沿 路 交 口 ) 至 K21+300 ( 长 青 街 与 文 化 东 路 交 口 ) 两 侧 K21+300 至 K22+400( 长 青 街 与 中 环 路 交 口 ) K22+400 至 K26+200( 长 青 南 街 与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交 口 ) 两 侧 执 行 1 类 区 标 准 ;K5+040 至 K5+400 南 侧 K14+100( 联 合 路 与 北 海 街 交 口 ) 至 K15+250( 如 意 五 路 与 北 海 街 交 口 ) 东 侧 K16+100 至 17+550 ( 滂 江 街 与 长 安 路 交 口 ) 西 侧 K17 至 17+550 东 侧 执 行 3 类 区 标 准,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3
2 类 区 标 准 项 目 多 敷 设 于 城 市 道 路 以 下, 城 市 主 次 干 道 两 侧 若 临 街 建 筑 以 高 于 三 层 楼 房 以 上 ( 含 三 层 ) 的 建 筑 为 主, 第 一 排 建 筑 物 面 向 道 路 一 侧 的 区 域 执 行 4 类 区 标 准 ; 若 临 街 建 筑 以 低 于 三 层 楼 房 建 筑 ( 含 开 阔 地 ) 为 主, 道 路 红 线 外 一 定 距 离 内 的 区 域 执 行 4 类 区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学 校 医 院 ( 疗 养 院 敬 老 院 ) 等 特 殊 敏 感 建 筑, 按 照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关 于 公 路 铁 路 ( 含 轻 轨 )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环 境 噪 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3 94 号 文 ), 其 室 外 昼 间 按 60dB(A) 夜 间 按 50dB(A) 执 行 沿 线 分 布 的 主 变 电 站 厂 界 噪 声 按 沈 阳 市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划 分 图 及 苏 家 屯 区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分 别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苏 家 屯 停 车 场 桑 林 子 车 辆 基 地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标 准 丁 香 湖 停 车 场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1 类 标 准 施 工 场 界 执 行 GB12523-2011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目 前 对 于 外 部 影 响 导 致 的 民 用 建 筑 二 次 结 构 噪 声 的 影 响 尚 无 国 家 标 准, 评 价 参 照 GBJ118-1988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对 应 限 值 为 : 居 住 建 筑 住 宅 卧 室 和 学 校 教 室 40dB (2) 环 境 振 动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敏 感 点 根 据 用 地 性 质 分 别 执 行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10070-88) 居 民 文 教 区 ( 昼 间 70dB 夜 间 67dB) 标 准 和 混 合 区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 昼 间 75dB 夜 间 72dB) 标 准 (3) 水 环 境 工 程 沿 线 涉 及 地 表 水 体 新 开 河 南 运 河 浑 河 ( 沈 阳 段 ), 分 别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Ⅳ Ⅳ 类 标 准 沿 线 地 下 水 执 行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III 类 标 准 沿 线 各 站 车 辆 基 地 及 停 车 场 污 水 最 终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21/16278-2008)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标 准 ; 若 不 能 纳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对 外 排 放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21/16278-2008) 直 接 排 入 允 许 排 放 区 受 纳 水 体 标 准 丁 香 湖 停 车 场 桑 林 子 车 辆 基 地 苏 家 屯 停 车 场 污 水 近 期 不 能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或 周 边 允 许 排 放 区 受 纳 水 体, 污 水 拟 全 部 回 用, 执 行 GB/T18920-2002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冲 厕 道 路 清 扫 城 市 绿 化 车 辆 冲 洗 标 准 限 值 (4) 大 气 环 境 沿 线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4
车 辆 基 地 及 停 车 场 生 产 和 办 公 房 屋 采 暖 拟 采 用 城 市 热 力 管 道, 生 产 用 热 水 拟 采 用 燃 气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71-2001) 中 Ⅱ 时 段 标 准 车 辆 基 地 及 停 车 场 内 食 堂 油 烟 执 行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18483-2001) 风 亭 排 气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之 二 级 标 准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5) 电 磁 环 境 无 线 电 干 扰 和 抗 扰 度 测 量 设 备 规 范 (GB/T6113-1995) 高 压 交 流 架 空 送 电 线 无 线 电 干 扰 限 值 (GB15707-1995) 工 程 主 变 电 所 执 行 500kV 超 高 压 送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T24-1998) 中 推 荐 的 工 频 电 场 4Kv/m, 工 频 磁 场 0.1mT 的 限 值 对 电 视 接 收 影 响 图 象 质 量 采 用 CCIR 推 荐 的 损 伤 制 5 级 评 分 标 准, 按 电 视 信 号 场 强 达 到 规 定 值 时, 信 噪 比 不 低 于 35dB 进 行 评 价 2. 项 目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有 :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振 动, 施 工 废 水 及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扬 尘 及 施 工 期 间 占 用 城 市 道 路 对 城 市 交 通 及 居 民 出 行 的 影 响 但 随 着 施 工 过 程 的 结 束, 施 工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将 逐 渐 变 小 直 至 消 失 3. 项 目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1) 运 营 期 噪 声 风 机 是 轨 道 交 通 地 下 区 段 对 外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最 主 要 噪 声 源 车 辆 段 停 车 场 试 车 线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和 整 备 维 修 作 业 噪 声 也 会 影 响 周 边 的 声 环 境 (2) 运 营 期 振 动 运 营 期 列 车 在 地 下 段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振 动 均 将 对 线 路 附 近 居 民 生 活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根 据 振 动 预 测 结 果, 对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根 据 超 标 程 度 分 别 采 取 设 置 弹 性 扣 件 弹 性 支 撑 块 浮 置 板 道 床 的 减 振 措 施, 可 使 居 民 住 宅 等 振 动 敏 感 建 筑 室 内 外 环 境 振 动 满 足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有 效 减 轻 运 营 期 列 车 振 动 对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3) 运 营 期 城 市 环 境 生 态 与 社 会 经 济 工 程 充 分 利 用 城 市 地 下 空 间, 大 大 减 少 为 扩 大 地 面 公 共 交 通 而 增 加 停 车 场 拓 宽 路 面 占 用 的 城 市 土 地, 同 时 也 减 少 了 由 此 引 发 的 大 量 拆 迁 安 置 工 程 (4) 运 营 期 废 水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沿 线 各 站 车 辆 基 地 及 停 车 场 污 水 最 终 排 入 城 5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满 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21/16278-2008)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标 准 ; 不 能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满 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21/16278-2008) 直 接 排 入 允 许 排 放 区 受 纳 水 体 标 准 ; 丁 香 湖 停 车 场 桑 林 子 车 辆 基 地 苏 家 屯 停 车 场 污 水 近 期 不 能 排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或 周 边 允 许 排 放 区 受 纳 水 体, 污 水 拟 全 部 回 用, 满 足 GB/T18920-2002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冲 厕 道 路 清 扫 城 市 绿 化 车 辆 冲 洗 标 准 限 值 经 核 实, 本 工 程 线 位 距 离 芳 士 等 水 源 保 护 区 多 个 水 源 井 距 离 在 30m 以 内, 根 据 沈 阳 市 水 源 保 护 区 管 理 规 定, 均 位 于 一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需 办 理 废 井 或 迁 井 手 续 ; 目 前 正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此 外, 本 工 程 还 涉 及 河 南 等 多 个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级 区,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辽 宁 省 环 保 厅 要 求, 正 在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专 题 论 证 办 理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许 可 手 续 (5) 运 营 期 废 气 地 铁 列 车 均 为 电 力 牵 引, 列 车 运 营 不 会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而 且 地 铁 建 成 将 对 公 路 交 通 进 行 分 流, 减 少 项 目 区 机 动 车 废 气 排 放 数 量, 有 助 于 改 善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 地 下 车 站 风 亭 及 中 间 风 井 将 排 出 一 定 的 异 味 气 体 和 粉 尘 排 风 口 风 亭 异 味 主 要 是 由 于 运 营 初 期 车 站 装 修 材 料 挥 发 气 体 潮 湿 引 起, 通 过 装 修 中 选 用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环 保 型 材 料 运 营 初 期 适 当 加 大 通 风 量 和 通 风 时 间, 并 将 排 风 口 远 离 居 民 住 宅 设 置 等 方 式 可 有 效 减 小 影 响 时 间 和 影 响 范 围 ; 地 铁 内 部 粉 尘 浓 度 是 由 拟 建 地 铁 沿 线 地 面 空 气 中 的 粉 尘 含 量 及 地 铁 内 部 积 尘 量 所 决 定 的, 通 过 对 隧 道 及 站 台 进 行 彻 底 的 清 扫, 减 少 积 尘 量, 可 有 效 控 制 排 风 中 粉 尘 数 量 (6) 运 营 期 电 磁 轨 道 交 通 对 电 磁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 电 动 车 组 在 地 面 段 停 车 场 运 行 时, 受 电 弓 与 架 空 接 触 网 / 接 触 轨 之 间 不 均 匀 摩 擦 和 瞬 间 离 线 产 生 的 火 花 放 电 形 成 电 磁 辐 射, 对 附 近 居 民 采 用 天 线 方 式 收 看 电 视 产 生 影 响 ; 主 变 电 所 等 供 电 设 备 产 生 的 工 频 电 磁 场 对 附 近 居 民 健 康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正 线 及 停 车 场 出 入 线 均 采 用 地 下 线 形 式, 列 车 运 行 时 受 电 弓 与 架 空 接 触 网 之 间 因 不 均 匀 摩 擦 和 瞬 间 离 线 产 生 的 火 花 放 电 形 成 的 电 磁 辐 射 通 过 隧 道 的 屏 蔽 后, 不 会 对 沿 线 附 近 居 民 收 看 电 视 产 生 影 响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新 建 主 变 电 所 均 以 地 下 方 式 设 置, 产 生 的 工 频 电 磁 场 远 低 于 行 500kV 超 高 压 送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T24-1998) 中 推 荐 的 工 频 电 场 4Kv/m, 工 频 磁 场 0.1mT 的 限 值, 不 会 对 附 近 居 民 的 身 体 健 康 产 生 影 响 (7) 运 营 期 固 废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进 行 部 分 分 类 回 收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纳 入 城 市 垃 圾 6
处 理 系 统 ;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必 须 与 市 政 环 卫 部 门 签 定 协 议 定 期 清 运 安 全 处 置, 废 油 签 订 协 议 由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 金 属 屑 可 回 收 或 再 利 用, 废 蓄 电 池 送 专 业 厂 家 回 收, 本 项 目 运 营 后 固 体 废 物 均 可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四 预 防 或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1.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策 措 施 施 工 期 加 强 管 理,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严 格 执 行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确 保 施 工 期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施 工 结 束 后 尽 快 恢 复 原 有 道 路 及 植 被, 保 证 居 民 出 行 环 境 及 生 态 环 境 2. 项 目 运 营 期 对 策 措 施 (1) 建 设 设 计 部 门 应 选 用 产 生 噪 声 振 动 较 小 的 车 体 及 轨 道 结 构, 并 在 运 营 中 做 好 车 体 和 轨 道 的 日 常 维 护, 从 源 强 上 有 效 的 控 制 噪 声 振 动 污 染 (2) 优 先 考 虑 从 源 强 上 减 振 降 噪, 根 据 超 标 量 的 大 小 敏 感 点 规 模 及 敏 感 点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并 结 合 地 区 规 划 考 虑 降 噪 减 振 措 施 ; 对 振 动 超 标 量 较 小 的 敏 感 点 采 用 设 置 弹 性 支 承 块 方 式 减 振, 超 标 量 较 大 的 敏 感 点 采 用 浮 置 板 道 床 减 振, 确 保 各 敏 感 点 环 境 振 动 可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区 标 准 (3) 各 类 风 机 均 置 于 风 井 内, 设 计 应 在 满 足 工 程 通 风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采 用 小 风 量 低 风 压 声 学 性 能 优 良 噪 声 级 低 的 风 机 另 外, 建 议 本 工 程 投 入 运 行 后, 对 预 测 中 振 级 较 高 接 近 标 准 限 值 的 敏 感 点 进 行 跟 踪 监 测, 若 发 现 存 在 振 动 超 标 情 况, 应 及 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进 行 防 护 (4) 建 议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在 进 行 规 划 时, 参 考 环 评 报 告 中 给 出 的 噪 声 振 动 达 标 距 离, 尽 可 能 不 要 临 路 建 设 居 民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对 噪 声 振 动 敏 感 的 建 筑 五 环 境 评 价 结 论 要 点 工 程 沿 线 敏 感 目 标 较 多, 工 程 施 工 运 营 期 生 产 作 业 将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和 范 围 的 噪 声 振 动 水 大 气 固 体 废 物 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认 为, 经 过 落 实 设 计 和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工 程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负 面 影 响 可 以 得 到 控 制 和 减 缓 在 工 程 穿 越 水 源 保 护 区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许 可, 切 实 做 好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前 提 下, 本 工 程 是 一 项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相 协 调 统 一 的 项 目,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