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立 针 对 生 产 条 件 和 职 业 有 害 物 性 质 而 实 行 的 规 章 制 度, 涉 及 工 人 在 完 成 职 业 活 动 工 作 过 程 的 变 化, 如 改 变 接 触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的 工 作 时 间 工 作 方 式 工 作 制 度 等 用 人 单 位 是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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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的 预 防 控 制 第 一 节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防 控 制 的 基 本 要 求 和 原 则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第 十 四 条 规 定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落 实 职 业 病 预 防 措 施, 从 源 头 上 控 制 和 消 除 职 业 病 危 害 这 就 要 求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用 人 单 位 的 工 作 场 所 中 存 在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的 强 度 或 者 浓 度 应 符 合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的 要 求 ; 工 作 场 所 中 应 有 与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相 适 应 的 设 施 ; 生 产 布 局 合 理 ; 有 配 套 的 卫 生 设 施 ; 设 施 符 合 保 护 劳 动 者 生 理 心 理 健 康 的 要 求 ; 满 足 法 律 法 规 关 于 保 护 劳 动 者 健 康 的 其 他 要 求 一 职 业 危 害 预 防 控 制 基 本 要 求 职 业 危 害 防 护 的 目 标 是 防 止 和 控 制 来 源 于 工 作 场 所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保 护 和 促 进 劳 动 者 健 康 进 行 职 业 危 害 预 防 控 制 时, 需 要 做 到 以 下 要 求 : ( 一 ) 预 防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预 防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就 是 要 从 源 头 控 制 和 消 除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保 护 职 业 人 群 健 康, 预 防 职 业 病 因 此, 需 要 通 过 识 别 工 作 环 境 和 劳 动 过 程 中 潜 在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评 价 接 触 水 平 和 判 断 对 劳 动 者 健 康 的 危 险 程 度 来 实 施 预 防 和 控 制 措 施, 预 防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也 是 职 业 有 害 因 素 防 治 工 作 中 最 有 效 的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 1.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新 建 扩 建 改 建 建 设 项 目 和 技 术 改 造 技 术 引 进 项 目, 在 可 行 性 论 证 阶 段 应 进 行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评 价 ; 2. 优 先 采 用 有 利 于 保 护 劳 动 者 健 康 的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新 设 备 ; 3. 应 有 与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相 适 应 的 防 护 设 施, 其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设 施 应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生 产 使 用 ; 4. 合 理 选 址 和 总 平 面 布 局, 优 化 生 产 工 艺 布 局 ; 5. 正 确 作 业 培 训 和 管 理 规 程, 尤 其 是 安 全 防 护 操 作 防 护 设 施 保 养 维 修 和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 二 ) 尽 可 能 消 除 工 作 场 所 中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在 识 别 和 评 价 职 业 危 害 后, 可 通 过 工 程 控 制 管 理 控 制 个 人 防 护 控 制 等 防 护 措 施 来 尽 可 能 消 除 工 作 场 所 中 存 在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1. 工 程 控 制 工 程 控 制 是 通 过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和 设 备 来 降 低 或 消 除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如 通 风 ( 全 面 和 局 部 通 风 换 气 ) 有 害 物 质 替 代 ( 低 毒 无 毒 替 代 有 毒 ) 改 变 工 艺 流 程 ( 消 除 有 害 过 程 ) 若 无 法 消 除 或 减 弱 职 业 危 害 的 情 况 下, 应 将 操 作 人 员 与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隔 开, 将 不 能 共 存 的 物 质 分 开, 如 进 行 自 动 化 遥 控 作 业, 隔 离 操 作 等 2. 管 理 控 制 1

2 建 立 针 对 生 产 条 件 和 职 业 有 害 物 性 质 而 实 行 的 规 章 制 度, 涉 及 工 人 在 完 成 职 业 活 动 工 作 过 程 的 变 化, 如 改 变 接 触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的 工 作 时 间 工 作 方 式 工 作 制 度 等 用 人 单 位 是 职 业 病 防 治 的 责 任 单 位, 让 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树 立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与 职 工 安 全 卫 生 同 步 发 展 的 观 念, 严 格 按 有 关 职 业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组 织 生 产 直 接 管 理 者 要 及 时 反 馈, 发 现 管 理 活 动 中 存 在 的 不 足, 促 进 系 统 进 行 不 断 的 调 整 和 改 革, 使 其 逐 渐 趋 于 稳 定 完 善 直 至 达 到 优 化 状 态 3. 个 人 防 护 控 制 个 人 防 护 控 制 是 指 工 人 在 接 触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时 需 要 穿 戴 使 用 合 格 的 防 护 用 具, 在 工 作 环 境 中 尚 不 能 消 除 或 有 效 减 轻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和 可 能 存 在 的 事 故 因 素 时, 防 止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对 工 人 健 康 的 损 害, 属 于 被 动 的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也 属 于 预 防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综 合 措 施 中 的 第 一 级 预 防 如 防 噪 耳 塞 防 护 口 罩 防 护 面 具 手 套 防 护 鞋 等 ( 三 ) 控 制 工 作 场 所 中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并 使 之 降 低 在 国 家 标 准 规 定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内 我 国 现 行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规 定,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浓 度 或 强 度 应 该 在 规 定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以 内, 确 保 劳 动 者 在 职 业 活 动 过 程 中 长 期 反 复 接 触, 绝 大 多 数 接 触 者 的 健 康 可 得 到 有 效 的 保 护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对 我 国 职 业 卫 生 工 作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因 此, 存 在 或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工 作 场 所 应 当 符 合 职 业 卫 生 相 关 要 求, 在 工 业 企 业 建 设 项 目 设 计 时, 应 优 先 采 用 有 利 于 保 护 劳 动 者 健 康 的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新 设 备, 限 制 使 用 或 者 淘 汰 职 业 病 危 害 严 重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材 料, 对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尚 不 能 完 全 消 除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应 根 据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采 取 综 合 防 治 措 施, 防 止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对 劳 动 者 的 健 康 损 害 通 过 采 取 综 合 防 治 措 施, 使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浓 度 或 强 度 应 该 在 规 定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以 内, 例 如, 工 作 场 所 化 学 物 质 粉 尘 浓 度 应 符 合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1 部 分 : 化 学 有 害 因 素 (GBZ ) 规 定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 工 作 场 所 超 高 频 辐 射 高 频 电 磁 场 工 频 电 场 激 光 辐 射 微 波 辐 射 紫 外 辐 射 高 温 作 业 噪 音 手 传 振 动 等 强 度 应 符 合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2 部 分 : 物 理 因 素 (GBZ ) 规 定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二 职 业 危 害 预 防 控 制 的 原 则 为 了 使 工 作 场 所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暴 露 水 平 低 于 容 许 的 水 平 以 下, 通 常 需 要 考 虑 诸 多 因 素, 如 防 护 效 果 使 用 方 便 投 资 成 本 接 触 限 值 接 触 频 率 与 途 径 和 管 理 控 制 等 因 此, 选 择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的 时 候 需 要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一 ) 应 符 合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的 基 本 要 求 1. 预 防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从 源 头 控 制 和 消 除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 2. 尽 可 能 消 除 工 作 场 所 中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通 过 工 程 控 制 管 理 控 制 个 人 防 护 控 制 等 防 护 措 施 来 尽 可 能 消 除 工 作 场 所 中 存 在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 2

3 3. 控 制 工 作 场 所 中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并 使 之 降 低 在 国 家 规 定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内 ( 二 ) 应 按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措 施 等 级 顺 序 选 择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选 择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措 施 时, 当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措 施 与 经 济 效 益 发 生 矛 盾 时, 应 优 先 考 虑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措 施 的 要 求 1. 直 接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技 术 措 施 生 产 设 备 本 身 应 当 具 有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性 能, 保 证 不 发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和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2. 间 接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技 术 措 施 若 不 能 或 者 不 完 全 能 实 现 直 接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技 术 措 施 时, 必 须 为 生 产 设 备 设 计 出 一 种 或 多 种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设 施, 最 大 限 度 地 预 防 控 制 和 消 除 职 业 病 危 害 和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3. 警 示 性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技 术 措 施 间 接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技 术 无 法 实 现 时, 须 采 用 检 查 报 警 装 置 警 示 标 识 等 措 施, 提 示 及 警 告 作 业 人 员 注 意, 以 便 采 取 相 应 的 对 策 或 紧 急 撤 离 危 险 场 所 4. 若 间 接 警 示 性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技 术 措 施 仍 然 不 能 避 免 事 故 危 害 发 生, 则 应 采 取 安 全 操 作 规 范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和 有 效 的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来 预 防, 控 制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的 发 生 ( 三 ) 措 施 要 充 分 考 虑 针 对 性 可 行 性 和 经 济 技 术 的 合 理 性 1. 针 对 性 指 针 性 是 对 不 同 行 业 的 特 点 以 及 建 设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及 其 危 害 程 度, 提 出 防 护 措 施 由 于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具 有 隐 蔽 性 随 机 性 交 叉 影 响 性, 防 护 措 施 不 仅 是 针 对 某 项 职 业 病 因 素 孤 立 地 采 取 措 施, 而 应 以 系 统 全 面 地 达 到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为 目 的, 采 取 优 化 组 合 的 综 合 措 施 2. 可 行 性 指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评 价 提 出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措 施, 设 计 单 位 完 善 设 计,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和 职 业 病 防 治 时 能 做 到 的 可 能 性 因 此,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治 措 施 应 在 经 济 技 术 时 间 上 是 可 行 的, 能 够 落 实 和 实 施 的 此 外, 要 尽 可 能 具 体 指 明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所 应 依 据 的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技 术 规 范, 说 明 应 采 取 的 具 体 防 护 对 策, 以 便 于 实 际 应 用 操 作 3. 经 济 技 术 合 理 性 指 不 应 超 过 建 设 项 目 的 经 济 承 受 能 力 因 此, 不 应 用 过 高 的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提 出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治 对 策 在 采 用 先 进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应 考 虑 到 进 一 步 发 展 的 需 要, 以 职 业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为 依 据, 结 合 建 设 项 目 的 经 济 技 术 情 况, 使 职 业 卫 生 技 术 装 备 水 平 与 工 业 装 备 水 平 相 适 应, 求 得 经 济 技 术 职 业 卫 生 的 合 理 统 一 提 出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措 施 应 该 符 合 国 家 地 方 行 业 有 关 职 业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3

4 第 二 节 防 尘 措 施 我 国 政 府 对 粉 尘 控 制 工 作 一 直 给 予 高 度 重 视, 在 防 止 粉 尘 危 害 和 预 防 尘 肺 发 生 方 面 做 了 大 量 的 工 作 我 国 综 合 防 尘 和 降 尘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点 : 一 法 律 措 施 ( 一 ) 立 法 和 执 法 建 国 以 来, 我 国 政 府 颁 布 了 一 系 列 防 止 粉 尘 危 害 保 护 工 人 健 康 的 法 令 和 条 例 先 后 颁 布 了 关 于 防 止 厂 矿 企 业 中 的 矽 尘 危 害 的 决 定 工 厂 防 止 矽 尘 危 害 技 术 措 施 办 法 矿 山 防 止 矽 尘 危 害 技 术 措 施 暂 行 办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尘 肺 防 治 条 例 粉 尘 作 业 工 人 医 疗 预 防 措 施 实 施 办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等 一 系 列 的 法 律 法 规, 充 分 体 现 了 政 府 防 控 粉 尘 危 害 的 决 心 根 据 这 些 法 规 条 例,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企 事 业 主 管 部 门 及 厂 矿 要 十 分 重 视 尘 肺 防 治 工 作, 制 度 本 地 区 和 部 门 尘 肺 病 防 治 规 划 和 制 度, 专 人 负 责 实 施 ( 二 ) 粉 尘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为 了 贯 彻 和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原 卫 生 部 根 据 职 业 病 有 害 物 质 的 理 化 特 性 国 内 外 毒 理 学 及 现 场 劳 动 卫 生 学 或 职 业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资 料, 并 参 考 美 国 德 国 前 苏 联 日 本 等 国 家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及 其 制 定 依 据, 制 定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1 部 分 : 化 学 有 害 因 素 (GBZ ), 标 准 中 规 定 了 工 作 场 所 47 类 粉 尘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粉 尘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是 用 来 防 止 劳 动 者 过 量 接 触, 监 测 生 产 装 置 的 泄 漏 及 工 作 环 境 污 染 状 况, 是 评 价 工 作 场 所 卫 生 状 况 的 重 要 依 据, 以 保 障 劳 动 者 免 受 粉 尘 的 危 害 二 防 尘 技 术 措 施 用 工 程 技 术 措 施 消 除 和 降 低 粉 尘 危 害, 是 预 防 粉 尘 危 害 最 根 本 的 措 施 ( 一 ) 工 艺 改 进 措 施 1. 改 革 工 艺 过 程 革 新 生 产 设 备 对 粉 尘 生 产 工 艺 进 行 技 术 革 新, 使 其 符 合 我 国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是 消 除 粉 尘 的 主 要 途 径 常 见 的 方 法 有 : 原 辅 材 料 的 革 新, 如 用 含 石 英 低 危 害 小 的 石 灰 石 代 替 石 英 作 为 铸 型 材 料 ; 以 无 尘 操 作 代 替 有 尘 操 作, 如 采 用 负 压 抽 吸 原 辅 材 料 代 替 手 工 投 料 来 防 止 粉 尘 外 逸 ; 运 输 生 产 过 程 连 续 化 自 动 化 密 闭 化 代 替 手 工 和 开 放 式 操 作, 如 耐 火 材 料 玻 璃 陶 瓷 铸 造 建 材 等 行 业 通 过 对 尘 源 的 密 闭 消 除 正 压 降 低 物 料 的 落 差 等 措 施, 能 有 效 地 防 止 破 碎 筛 分 混 合 装 卸 运 输 等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粉 尘 外 逸, 使 作 业 点 粉 尘 浓 度 大 大 降 低 ; 推 广 电 子 计 算 机 技 术 进 行 遥 控 自 动 化 程 序 操 作 等 措 施 避 免 工 人 接 触 粉 尘, 如 汽 车 制 造 的 自 动 喷 漆 线, 化 工 生 产 的 原 辅 料 的 投 加 和 生 产 过 程 通 过 计 算 机 控 制 生 产 工 艺 的 布 置 不 仅 要 满 足 生 产 上 的 需 要, 而 且 应 符 合 职 业 卫 生 要 求 有 粉 尘 逸 散 的 作 4

5 业, 应 根 据 粉 尘 的 性 质 浓 度 和 接 触 人 数 等 对 作 业 区 实 行 区 分 隔 离 有 害 物 质 发 生 源, 应 布 置 在 下 风 侧 ; 如 布 置 在 同 一 建 筑 物 内 时, 产 生 粉 尘 飞 扬 的 厂 房, 建 筑 物 结 构 表 面 应 符 合 有 关 卫 生 要 求, 防 止 二 次 飞 扬 2. 改 进 作 业 方 式 生 产 过 程 中 通 过 改 进 作 业 方 式 可 有 效 的 降 低 作 业 场 所 的 粉 尘 浓 度, 如 采 用 湿 式 作 业 代 替 干 式 作 业, 吸 尘 作 业 代 替 常 规 清 扫 和 吹 尘 作 业 湿 式 作 业 即 物 料 加 水 湿 式 清 扫 湿 式 操 作 这 是 一 项 经 济 简 便 有 效 的 防 尘 技 术 措 施, 在 生 产 和 工 艺 许 可 的 情 况 下, 应 首 先 考 虑 采 用 如 湿 式 碾 磨 石 英 耐 火 原 料, 矿 山 湿 式 凿 岩, 井 下 运 输 喷 雾 洒 水, 煤 码 头 装 卸 喷 雾 洒 水 等 措 施 水 对 大 多 数 粉 尘 有 良 好 的 亲 和 力 即 粉 尘 遇 水 后, 很 容 易 吸 收 凝 聚 增 重, 这 样 可 大 大 减 少 粉 尘 的 产 生 及 扩 散, 改 善 作 业 环 境 的 空 气 质 量, 但 是 在 进 行 湿 式 作 业 时, 需 要 考 虑 喷 雾 水 滴 大 小 与 捕 捉 尘 粒 能 力 间 的 关 系, 提 高 效 率, 节 约 用 水, 并 注 意 水 的 再 利 用, 避 免 污 染 水 源 吸 尘 作 业 即 通 过 负 压 将 设 备 或 设 施 上 的 粉 尘 抽 吸 走 当 部 分 生 产 不 允 许 通 过 湿 式 作 业 进 行 防 尘 时, 吸 尘 作 业 就 成 分 显 示 了 其 防 尘 技 术 优 势, 它 是 湿 式 作 业 的 延 伸 和 补 充 在 某 些 生 产 和 工 艺 条 件 不 允 许 使 用 湿 式 作 业 的 情 况 下, 应 首 先 考 虑 采 用 吸 尘 作 业 来 进 行 防 尘, 如 对 一 些 机 电 设 备 和 电 子 设 备 的 清 洁 除 尘, 吹 扫 作 业 可 导 致 作 业 场 所 防 尘 飞 扬, 通 过 吸 尘 作 业 就 解 决 了 扬 尘 问 题 ( 二 ) 机 械 通 风 除 尘 对 不 能 采 取 改 革 工 艺 过 程 革 新 生 产 设 备 的 场 所, 可 选 择 机 械 通 风 除 尘 目 前 我 国 除 尘 使 用 最 为 普 遍, 效 果 较 好 的 措 施 便 是 机 械 通 风 除 尘 除 尘 设 施 的 设 计 要 考 虑 工 艺 特 点 和 排 尘 的 需 要, 利 用 风 压 热 压 差, 合 理 组 织 气 流, 充 分 利 用 自 然 通 风 改 善 作 业 环 境, 当 自 然 通 风 不 能 满 足 要 求 时, 应 设 置 全 面 或 局 部 机 械 通 风 除 尘 装 置 1. 全 面 机 械 通 风 设 施 全 面 通 风 是 指 利 用 机 械 设 备 在 工 作 场 所 内 进 行 全 面 通 风 换 气, 它 是 利 用 布 置 在 车 间 内 的 排 风 口, 将 整 个 工 作 地 带 的 有 害 气 体 排 至 车 间 外, 并 经 排 气 筒 向 高 空 扩 散, 以 维 持 整 个 工 作 场 所 范 围 内 空 气 环 境 的 卫 生 条 件 全 面 通 风 用 于 粉 尘 的 扩 散 不 能 控 制 在 工 作 场 所 内 一 定 范 围 的 场 合, 或 是 粉 尘 源 不 能 固 定 的 场 合, 这 种 通 风 方 式 的 实 质 就 是 用 新 鲜 空 气 来 冲 淡 工 作 场 所 内 的 污 浊 空 气, 使 工 作 场 所 工 作 地 点 空 气 中 的 粉 尘 含 量 不 超 过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的 要 求 全 面 通 风 包 括 全 面 机 械 排 风 系 统 和 全 面 机 械 送 风 系 统 (1) 全 面 机 械 排 风 系 统 为 了 使 车 间 内 的 有 害 物 质 不 扩 散 到 其 他 区 域 或 相 邻 的 车 间, 可 以 在 有 害 物 质 产 生 较 为 分 散 的 车 间, 进 行 全 面 机 械 排 风 如 图 4-1 就 是 全 面 机 械 排 风 系 统 示 意 图, 室 内 含 尘 气 体 通 过 排 风 口 由 风 机 抽 排 至 室 外, 此 时 车 间 呈 负 压 状 态, 新 鲜 空 气 从 外 界 经 门 窗 缝 隙 补 入, 或 从 相 邻 的 不 产 生 有 害 物 的 车 间 补 入 全 面 机 械 排 风 主 要 用 于 粉 尘 扩 散 不 能 控 制 在 工 作 场 所 内 一 定 5

6 范 围 内, 粉 尘 源 分 散, 粉 尘 产 生 量 小, 这 种 通 风 方 式 的 实 质 就 是 用 新 鲜 空 气 来 冲 淡 工 作 场 所 内 的 污 浊 空 气, 使 工 作 场 所 工 作 地 点 空 气 中 的 粉 尘 含 量 不 超 过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的 要 求 机 械 制 造 和 加 工 生 产 车 间 运 用 较 多, 如 汽 车 及 零 部 件 制 造 的 焊 接 车 间 常 采 用 全 面 机 械 排 风 将 焊 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焊 接 烟 尘 及 时 外 排 1 排 气 口 2 风 道 3 风 机 图 4-1 全 面 机 械 排 风 系 统 资 料 来 源 : 苏 志.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评 价 [M]. 北 京 市 : 中 国 人 口 出 版 社,2003:85. 在 对 全 面 机 械 排 风 系 统 进 行 设 计 时, 应 根 据 粉 尘 的 物 理 化 学 性 质, 合 理 设 计 车 间 内 全 面 机 械 排 风 的 气 流 组 织 和 排 风 口 位 置, 以 便 最 大 程 度 将 车 间 内 的 含 尘 气 体 收 集 后 外 排, 防 止 气 流 短 路 而 出 现 粉 尘 蓄 积 的 情 况 发 生 (2) 全 面 机 械 送 风 系 统 在 车 间 要 求 送 入 经 过 处 理 的 空 气, 而 又 不 希 望 相 邻 车 间 或 外 界 空 气 渗 入 时, 采 用 如 图 4-2 所 示 的 机 械 送 风 系 统 空 气 送 入 车 间, 此 时 车 间 内 呈 正 压, 空 气 经 由 专 门 的 收 集 管 道 或 门 窗 缝 隙 渗 至 外 界 一 般 用 于 洁 净 度 高 的 车 间 车 间 控 制 室 等, 防 止 车 间 或 车 间 控 制 室 外 的 含 尘 气 体 进 入 1 空 气 处 置 室 2 风 机 3 风 道 4 送 风 口 图 4-2 全 面 机 械 送 风 系 统 资 料 来 源 : 苏 志.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评 价 [M]. 北 京 市 : 中 国 人 口 出 版 社,2003:85. 在 面 积 较 大 的 生 产 车 间 一 般 采 用 机 械 送 风 与 机 械 排 风 组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通 风 换 气 采 用 全 面 通 风 时, 应 不 断 向 车 间 供 应 新 鲜 空 气 或 符 合 一 定 要 求 的 空 气, 同 时 从 车 间 内 排 除 污 浊 空 气, 6

7 以 维 持 车 间 内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要 使 全 面 通 风 发 挥 其 应 有 的 作 用, 首 先 要 根 据 车 间 的 用 途 生 产 工 艺 布 置 有 害 物 散 发 源 位 置 和 特 点 人 员 操 作 岗 位 和 其 他 有 关 因 素 合 理 地 组 织 气 流, 然 后 根 据 计 算 和 实 际 调 查 资 料 取 得 热 湿 有 害 气 体 散 发 量 数 据, 以 便 确 定 合 适 的 全 面 通 风 换 气 量 2. 局 部 机 械 通 风 设 施 局 部 机 械 通 风 设 施 是 对 厂 房 内 某 些 局 部 部 位 进 行 通 风 换 气, 使 局 部 作 业 环 境 条 件 得 到 改 善 局 部 机 械 通 风 包 括 局 部 除 尘 排 风 和 局 部 送 风 设 置 局 部 通 风 所 需 的 投 资 比 全 面 通 风 小, 取 得 的 效 果 也 比 较 全 面 通 风 好 (1) 局 部 排 尘 设 施 局 部 排 尘 设 施 是 在 产 生 有 害 物 质 的 地 点 设 置 局 部 排 风 罩, 利 用 局 部 排 风 气 流 收 集 含 尘 气 体, 并 经 除 尘 器 净 化 后 排 至 室 外, 使 含 尘 的 空 气 不 致 扩 散 到 作 业 人 员 的 工 作 地 点 的 装 置, 是 目 前 工 业 生 产 中 控 制 职 业 病 危 害 扩 散 消 除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最 有 效 的 方 法 局 部 排 尘 系 统 主 要 由 吸 尘 罩 风 道 除 尘 器 和 风 机 组 成 完 善 的 局 部 排 尘 系 统 既 能 满 足 劳 动 保 护 的 要 求, 也 能 满 足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图 4-3 所 示 就 是 一 种 局 部 排 尘 系 统 的 示 意 图 1 局 部 吸 尘 罩 ; 2 风 道 ; 3 除 尘 器 ; 4 风 机 图 4-3 局 部 排 尘 系 统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2013:23. 1) 吸 尘 罩 : 通 过 抽 风, 控 制 并 隔 离 尘 源, 不 使 粉 尘 外 逸 2) 风 道 : 输 送 含 尘 气 体 根 据 粉 尘 的 理 化 特 性 并 考 虑 技 术 经 济 等 因 素, 对 各 类 风 道 有 不 同 要 求 3) 除 尘 器 : 除 尘 器 是 从 含 尘 气 流 中 把 粉 尘 分 离 出 来 并 加 以 收 集 的 设 备 经 除 尘 器 处 理 之 后, 符 合 排 放 标 准 的 尾 气 排 入 大 气 4) 风 机 : 使 含 尘 空 气 从 吸 气 罩 流 经 风 道 除 尘 器 并 排 入 大 气 所 需 要 的 机 械, 风 机 由 电 动 机 拖 动 局 部 除 尘 系 统 各 个 部 分 虽 然 功 能 不 同, 但 相 互 联 系, 必 须 正 确 设 计 每 个 组 成 部 分, 才 能 使 整 个 系 统 发 挥 应 有 的 功 能 其 中, 吸 尘 罩 的 形 式 就 有 很 多 种, 下 面 介 绍 几 种 常 见 的 吸 尘 罩 1) 密 闭 吸 尘 罩 7

8 密 闭 罩 是 把 产 尘 设 备 局 部 或 全 部 地 密 闭 起 来 再 抽 风, 依 靠 在 罩 内 造 成 一 定 的 负 压, 保 证 在 一 些 操 作 孔 观 察 孔 或 细 缝 处 自 外 向 里 进 气 而 粉 尘 不 外 逸 密 闭 吸 尘 罩 又 可 分 为 局 部 密 闭 罩 整 体 密 闭 罩 大 容 积 密 闭 罩 ( 密 闭 小 室 ) 如 图 4-4 就 是 几 种 密 闭 罩 的 示 意 图 局 部 密 闭 罩 整 体 密 闭 罩 密 闭 小 室 图 4-4 密 闭 罩 资 料 来 源 : 孙 一 坚. 简 明 通 风 设 计 手 册 [M]. 北 京 市 : 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2011:124. 2) 旁 侧 吸 尘 罩 当 生 产 条 件 不 适 宜 用 密 闭 吸 尘 罩 时, 可 采 用 如 图 4-5 所 示 的 旁 侧 吸 尘 罩 旁 侧 吸 尘 罩 不 同 于 密 闭 罩, 有 害 物 发 生 源 位 于 罩 外 一 定 距 离 为 了 有 效 地 控 制 有 害 物, 抽 风 速 度 必 须 大 于 粉 尘 的 飞 扬 速 度 因 此, 不 仅 要 考 虑 罩 口 吸 气 速 度 大 小, 还 要 看 离 罩 口 一 定 距 离 处, 粉 尘 扩 散 处 所 形 成 的 吸 气 速 度 的 大 小, 如 果 该 处 吸 气 速 度 比 粉 尘 飞 扬 速 度 小, 则 粉 尘 很 容 易 摆 脱 吸 气 罩 吸 气 速 度 的 束 缚 而 扩 散 到 车 间 中, 使 旁 侧 吸 尘 罩 不 能 有 效 地 控 制 含 尘 气 体 所 以 在 设 计 旁 侧 吸 尘 罩 时, 着 眼 点 是 在 罩 口 之 外 某 距 离 处 ( 零 点 ) 造 成 足 够 的 ( 零 点 ) 控 制 风 速, 而 这 一 控 制 风 速 与 罩 口 吸 气 速 度 是 有 一 定 关 系 的 图 4-5 旁 侧 吸 尘 罩 与 零 点 距 离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2013:53. 零 点 是 指 有 害 物 飞 扬 扩 散 达 到 某 一 位 置, 在 这 个 位 置 上, 它 已 耗 尽 最 初 的 能 量, 8

9 并 且 飞 扬 扩 散 速 度 已 经 降 低 到 车 间 中 无 规 则 气 流 那 样 大 小 零 点 控 制 风 速 应 根 据 有 害 物 源 周 围 的 气 流 速 度, 有 害 物 的 危 险 程 度 来 确 定, 有 害 物 的 危 险 程 度 大, 零 点 控 制 风 速 应 较 高, 周 围 气 流 速 度 大, 则 对 零 点 处 有 害 物 的 干 扰 也 较 大, 因 此 应 维 持 较 高 的 控 制 风 速 来 捕 捉 有 害 物 合 适 的 零 点 控 制 风 速 应 根 据 现 场 实 测 资 料 确 定, 不 具 备 实 测 条 件 时 可 参 考 表 4-1 表 4-1 零 点 控 制 风 速 有 害 物 质 产 生 的 情 况 控 制 风 速 /(m/s) 举 例 以 轻 微 的 速 度 放 散 相 当 平 静 的 空 气 中 0.25~0.5 以 较 低 的 初 速 放 散 尚 属 平 静 的 空 气 中 0.5~1.0 以 相 当 大 的 速 度 放 散 出 来, 或 放 散 到 空 气 运 动 速 度 较 高 的 区 域 以 高 速 放 散 出 来, 或 放 散 到 空 气 运 动 速 度 很 高 的 区 域 1.0~2.5 蒸 汽 的 蒸 发, 气 体 或 烟 从 敞 口 容 器 中 外 逸 喷 漆 室 的 喷 漆, 断 续 倾 倒 有 尘 屑 的 干 物 料 到 容 器 中, 焊 接 翻 砂, 脱 膜, 高 速 皮 带 运 输 ( 高 于 1m/s) 的 转 运 点, 装 桶 2.5~10 磨 床, 滚 筒 清 理, 在 岩 石 表 面 工 作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 2013:54. 3) 接 受 式 吸 尘 罩 接 受 罩 的 罩 口 应 迎 着 粉 尘 的 散 发 方 向, 并 尽 量 靠 近 产 尘 源, 同 时 要 防 止 车 间 内 横 向 气 流 的 干 扰, 必 要 时 安 装 挡 板 根 据 工 艺 设 备 和 操 作 的 要 求 可 用 活 动 可 调 移 位 ( 连 接 软 管 ) 等 措 施 如 图 4-6 为 接 受 式 吸 尘 罩 的 示 意 图 接 受 式 吸 尘 罩 常 用 于 砂 轮 打 磨 切 割 等 工 艺 在 设 置 接 受 式 吸 尘 罩 时 尽 量 减 小 罩 口 与 打 磨 设 备 的 距 离, 合 理 设 计 罩 口 开 口 面 积, 必 要 时 安 装 导 流 挡 板 制 定 严 格 的 操 作 规 程, 避 免 因 操 作 不 当 而 引 起 粉 尘 外 逸 图 4-6 接 受 式 吸 尘 罩 资 料 来 源 : 孙 一 坚. 简 明 通 风 设 计 手 册 [M]. 北 京 市 : 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 2011:123. 4) 下 部 吸 尘 罩 下 部 吸 尘 罩, 简 称 下 吸 罩 在 某 些 场 合 下, 采 用 下 部 吸 尘 罩 具 有 一 些 优 点, 如 不 占 据 空 间 不 妨 碍 操 作 工 人 体 位 舒 适 等 ; 但 其 缺 点 是 需 要 敷 设 地 下 风 道, 并 且 为 避 免 因 粉 尘 沉 降 9

10 堵 塞 风 道, 必 须 在 合 适 的 位 置 设 清 灰 孔, 有 时 在 设 计 上 存 在 一 定 困 难 如 图 4-7 为 下 吸 罩 的 示 意 图 图 4-7 下 吸 罩 示 意 图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2013:60. 鉴 于 下 部 吸 尘 罩 具 有 不 占 据 空 间 不 妨 碍 操 作 工 人 体 位 舒 适 等 优 势, 部 分 粉 尘 产 生 初 速 度 小, 操 作 台 四 周 空 间 有 限 的 小 型 作 业 可 考 虑 使 用 下 部 吸 尘 罩 (2) 局 部 送 风 设 施 局 部 送 风 设 施 是 把 清 洁 新 鲜 的 空 气 送 至 局 部 工 作 地 点, 使 局 部 工 作 环 境 质 量 达 到 标 准 规 定 要 求 的 装 置 主 要 用 于 室 内 含 尘 有 害 气 体 浓 度 很 难 达 到 标 准 规 定 的 要 求 工 作 地 点 固 定 且 所 占 空 间 很 小 的 工 作 场 所, 新 鲜 空 气 往 往 直 接 送 到 人 呼 吸 带, 以 防 止 作 业 人 员 吸 入 含 尘 气 体 如 造 船 工 业 的 船 舱 内 的 焊 接 打 磨, 集 装 箱 内 焊 接 打 磨, 均 是 把 车 间 外 清 洁 新 鲜 的 空 气 通 过 局 部 送 风 设 施 直 接 送 至 船 舱 内 和 集 装 箱 内 作 业 工 人 的 呼 吸 带, 以 防 止 作 业 工 人 吸 入 含 尘 气 体 ( 三 ) 个 人 防 护 和 个 人 卫 生 是 一 项 辅 助 性 的 技 术 性 措 施, 通 常 是 在 其 它 技 术 性 措 施 实 施 的 基 础 上 实 施 在 作 业 现 场 防 降 尘 措 施 难 以 使 粉 尘 浓 度 降 低 至 国 家 卫 生 标 准 所 要 求 的 水 平 时, 从 事 粉 尘 作 业 的 人 员 通 过 各 种 防 护 用 品 ( 如 防 尘 口 罩 防 尘 面 具 防 尘 安 全 帽 送 风 头 盔 等 ) 可 进 一 步 减 轻 粉 尘 对 人 体 的 危 害, 这 也 是 防 止 粉 尘 侵 入 人 体 的 最 后 一 道 防 线 因 此, 使 用 防 尘 用 具 阻 挡 粉 尘 侵 入 人 体 的 呼 吸 器 官, 对 保 障 工 人 的 身 体 健 康, 防 止 尘 肺 病 的 发 生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选 用 防 尘 口 罩 时, 根 据 职 业 病 危 害 检 测 结 果, 考 虑 防 尘 口 罩 的 阻 尘 率 适 用 范 围 ( 粉 尘 中 游 离 SiO 2 含 量 >10% 时 <10% 时 的 粉 尘 浓 度 范 围 ) 防 尘 口 罩 的 选 用 应 符 合 呼 吸 防 护 用 品 的 选 择 使 用 与 维 护 (GB/T ) 个 体 防 护 装 备 选 用 规 范 ( GB/T )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 四 ) 职 业 健 康 监 护 接 触 粉 尘 的 作 业 人 员 应 做 好 上 岗 前 健 康 检 查 和 在 岗 期 间 的 定 期 检 查 上 岗 前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发 现 有 无 职 业 禁 忌 证, 建 立 接 触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人 员 的 基 础 健 康 档 案 上 岗 前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均 为 强 制 性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应 在 开 始 从 事 有 害 作 业 前 完 成 拟 接 触 粉 尘 的 人 10

11 员 上 岗 前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若 发 现 活 动 性 肺 结 核 病 慢 性 阻 塞 性 肺 病 慢 性 间 质 性 肺 病 伴 肺 功 能 损 害 的 疾 病, 应 禁 止 其 从 事 粉 尘 作 业 接 触 粉 尘 的 人 员 在 岗 期 间 的 定 期 检 查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早 期 发 现 除 矽 尘 煤 尘 石 棉 粉 尘 以 外 的 尘 肺 病 患 者 或 疑 似 尘 肺 病 患 者 或 劳 动 者 的 其 他 健 康 异 常 改 变, 及 时 发 现 有 粉 尘 作 业 职 业 禁 忌 的 劳 动 者 三 管 理 和 宣 传 措 施 ( 一 ) 健 全 防 尘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防 尘 管 理 制 度, 保 证 其 正 常 使 用 运 行, 是 一 项 非 常 重 要 的 组 织 管 理 性 措 施 对 待 防 尘 设 施 必 须 象 对 待 主 机 设 备 一 样, 加 强 维 护 管 理 防 尘 设 备 投 入 运 行 后, 必 须 有 专 人 负 责 管 理, 定 期 进 行 维 修, 定 期 监 测 作 业 场 所 的 粉 尘 浓 度 并 且 要 以 及 对 接 触 粉 尘 人 员 定 期 开 展 职 业 性 健 康 检 查 同 时 要 制 订 合 理 的 管 理 和 操 作 制 度, 才 能 使 防 尘 设 施 及 设 备 经 常 保 持 良 好 的 运 行 状 态, 发 挥 其 应 有 的 效 能 如 管 理 不 善, 通 风 除 尘 设 备 就 不 能 正 常 使 用, 会 给 工 人 身 体 健 康 和 环 境 造 成 危 害 ( 二 ) 宣 传 教 育 宣 传 教 育 是 一 项 组 织 性 措 施, 是 一 项 非 常 重 要 的 必 不 可 少 的 措 施, 其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三 个 方 面 : 一 是 使 各 级 领 导 ( 特 别 是 企 业 的 领 导 ) 充 分 认 识 到 做 好 防 尘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必 要 性 和 迫 切 性 ; 二 是 通 过 宣 传 教 育 使 有 关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及 具 体 负 责 该 项 工 作 的 管 理 人 员, 对 于 做 好 本 职 工 作 的 责 任 心 进 一 步 提 高 ; 三 是 通 过 宣 传 教 育 使 从 事 粉 尘 作 业 的 工 人 了 解 有 关 粉 尘 的 特 性 粉 尘 的 危 害 粉 尘 治 理 的 基 础 知 识, 明 确 做 好 粉 尘 治 理 的 意 义 四 我 国 防 尘 降 尘 措 施 的 经 验 我 国 多 年 来 防 尘 工 作 的 实 践 证 明, 在 多 数 情 况 下, 单 靠 某 一 种 方 法 是 难 以 解 决 粉 尘 危 害 问 题 的 要 切 实 做 好 防 尘 工 作, 使 工 人 工 作 地 点 的 含 尘 浓 度 达 到 卫 生 标 准 的 规 定, 就 必 须 采 取 防 尘 综 合 措 施, 在 取 得 丰 富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将 防 尘 降 尘 措 施 概 括 为 革 水 密 风 护 管 教 查 八 字 方 针, 这 对 控 制 粉 尘 危 害 有 着 重 大 的 指 导 意 义 革, 即 工 艺 改 革, 对 粉 尘 生 产 工 艺 进 行 技 术 革 新, 从 根 本 上 消 除 粉 尘 危 害 常 见 的 方 法 有 : 以 无 尘 操 作 代 替 有 尘 操 作 ; 生 产 过 程 连 续 化 密 闭 化 自 动 化 代 替 手 工 和 开 放 式 操 作, 推 广 计 算 机 技 术 进 行 自 动 化 程 序 操 作 等 水, 即 物 料 加 水 湿 式 清 扫 湿 式 作 业 这 是 最 为 经 济 有 效 的 降 尘 方 法, 在 防 尘 工 作 中 占 有 非 常 重 要 的 地 位 密, 即 将 尘 源 密 闭, 是 防 止 粉 尘 外 逸 的 一 项 有 效 技 术 性 措 施, 它 常 与 通 风 除 尘 技 术 措 施 配 合 使 用 对 尘 源 的 密 闭 好 坏, 与 其 控 制 效 果 及 治 理 经 费 的 大 小 有 着 密 切 的 关 系 陶 瓷 玻 璃 铸 造 耐 火 材 料 建 材 等 行 业 通 过 对 尘 源 的 密 闭 消 除 正 压 降 低 物 料 的 落 差 等 措 施, 有 效 地 防 止 了 破 碎 筛 分 混 合 装 卸 运 输 等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粉 尘 外 逸, 使 作 业 点 浓 度 大 大 降 低 11

12 风, 即 通 风, 包 括 自 然 通 风 机 械 通 风 在 密 闭 尘 源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通 风, 可 提 高 防 尘 效 果 通 风 是 目 前 工 业 生 产 中 应 用 最 为 普 遍 效 果 较 好 的 一 种 技 术 性 措 施 通 风 除 尘 就 是 用 通 风 的 方 法 将 尘 源 予 以 有 效 的 控 制, 并 将 含 尘 气 体 抽 出, 经 除 尘 器 净 化 后 排 入 大 气, 使 其 作 业 区 空 气 含 尘 浓 度 达 到 卫 生 标 准 的 要 求, 并 使 尾 气 达 到 排 放 标 准 的 要 求 护, 包 括 个 人 防 护 个 体 防 护, 是 一 项 辅 助 性 的 技 术 性 措 施 通 常 是 在 其 它 技 术 性 措 施 实 施 的 基 础 上, 对 从 事 粉 尘 作 业 的 人 员 通 过 各 种 防 护 用 品 ( 如 口 罩 防 尘 口 罩 防 尘 面 具 防 尘 头 盔 等 ) 可 进 一 步 防 止 粉 尘 的 吸 入, 进 一 步 减 轻 粉 尘 对 人 体 的 危 害, 这 也 是 防 止 粉 尘 侵 入 人 体 的 最 后 一 道 防 线 管, 即 健 全 防 尘 管 理 制 度, 是 一 项 非 常 重 要 的 组 织 管 理 性 措 施 对 待 防 尘 设 施 必 须 象 对 待 主 机 设 备 一 样, 加 强 维 护 管 理 防 尘 设 备 投 入 运 行 后, 必 须 有 专 人 负 责 管 理, 定 期 进 行 维 修, 同 时 要 制 订 合 理 的 管 理 和 操 作 制 度, 才 能 使 防 尘 设 施 及 设 备 经 常 保 持 良 好 的 运 行 状 态, 发 挥 其 应 有 的 效 能 教, 即 宣 传 教 育, 是 一 项 组 织 性 措 施, 是 一 项 非 常 重 要 的 必 不 可 少 的 措 施, 其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三 个 方 面 : 一 是 使 各 级 领 导 ( 特 别 是 企 业 的 领 导 ) 充 分 认 识 到 搞 好 防 尘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必 要 性 和 迫 切 性 ; 二 是 进 一 步 提 高 有 关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及 具 体 负 责 该 项 工 作 的 管 理 人 员 的 责 任 心 ; 三 是 使 从 事 粉 尘 作 业 的 工 人 了 解 粉 尘 的 危 害 及 其 治 理 的 基 础 知 识, 明 白 搞 好 粉 尘 治 理 的 意 义 查, 定 期 检 查 防 尘 设 备 效 果 定 期 监 测 作 业 场 所 的 粉 尘 浓 度 以 及 对 接 触 粉 尘 人 员 定 期 开 展 职 业 性 健 康 检 查 第 三 节 防 毒 措 施 生 产 性 毒 物 的 种 类 繁 多, 接 触 面 广 人 数 庞 大, 职 业 中 毒 在 职 业 病 中 占 有 很 大 的 比 例 因 此, 控 制 生 产 性 毒 物, 对 预 防 职 业 中 毒 保 护 和 增 进 职 工 健 康 具 有 重 大 意 义 生 产 性 毒 物 是 职 业 中 毒 的 病 因, 预 防 职 业 中 毒 必 须 采 取 综 合 治 理 措 施, 从 根 本 上 消 除 控 制 或 尽 可 能 减 少 毒 物 对 作 业 工 人 的 伤 害 防 毒 应 遵 循 三 级 预 防 原 则,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重 点 做 好 前 期 预 防, 具 体 防 毒 措 施 主 要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进 行 一 法 律 措 施 ( 一 ) 立 法 和 执 法 建 国 以 来, 我 国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防 止 化 学 毒 物 中 毒 保 护 工 人 健 康 的 法 令 和 条 例 先 后 颁 布 了 使 用 有 毒 物 品 作 业 场 所 劳 动 保 护 条 例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等 一 系 列 的 法 律 法 规 根 据 这 些 法 规 条 例,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企 事 业 主 管 部 门 及 厂 矿 要 十 分 重 视 化 学 毒 物 的 防 治 工 作, 制 度 本 地 区 和 部 门 化 学 中 毒 防 治 规 划 和 制 度, 专 人 负 责 实 施 ( 二 ) 化 学 毒 物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12

13 为 了 贯 彻 和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原 卫 生 部 根 据 职 业 病 有 害 物 质 的 理 化 特 性 国 内 外 毒 理 学 及 现 场 劳 动 卫 生 学 或 职 业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资 料, 并 参 考 美 国 德 国 前 苏 联 日 本 等 国 家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及 其 制 定 依 据, 制 定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1 部 分 : 化 学 有 害 因 素 (GBZ ), 标 准 中 规 定 了 工 作 场 所 339 类 毒 物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化 学 毒 物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是 用 来 防 止 劳 动 者 过 量 接 触, 监 测 生 产 装 置 的 泄 漏 及 工 作 环 境 污 染 状 况, 是 评 价 工 作 场 所 卫 生 状 况 的 重 要 依 据, 以 保 障 劳 动 者 免 受 化 学 的 毒 物 的 危 害 二 防 毒 技 术 措 施 ( 一 ) 工 艺 改 进 措 施 1. 原 辅 料 工 艺 改 革 在 化 工 生 产 中, 原 料 和 辅 助 材 料 应 该 尽 量 采 用 无 毒 或 低 度 物 质 用 无 毒 物 料 代 替 有 毒 物 料, 用 低 毒 物 料 代 替 高 毒 或 剧 毒 物 料, 是 消 除 毒 性 物 料 危 害 的 有 效 措 施 近 些 年 来, 化 工 行 业 在 这 方 面 取 得 了 很 大 的 进 展 但 是, 完 全 用 无 毒 物 料 代 替 有 毒 物 料 来 解 决 毒 物 对 人 体 的 危 害 还 有 相 当 大 的 技 术 难 度 在 涂 料 生 产 行 业 中, 开 发 研 制 的 水 性 涂 料 代 替 油 性 涂 料, 使 用 水 代 替 有 机 溶 剂 作 为 稀 释 剂, 这 样 就 减 少 了 生 产 过 程 中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有 机 溶 剂 中 毒 的 风 险 2. 采 用 危 害 性 小 的 工 艺 选 择 安 全 的 危 害 性 小 的 工 艺 代 替 危 害 性 较 大 的 工 艺, 也 是 防 止 毒 物 危 害 的 有 效 措 施 减 少 毒 害 的 工 艺 可 以 是 原 料 结 构 的 改 变, 比 如 硝 基 苯 还 原 制 苯 胺 的 生 产 过 程, 过 去 多 采 用 铁 粉 作 为 还 原 剂, 过 程 间 歇 操 作, 能 耗 大, 而 且 在 铁 泥 废 渣 和 废 水 中 含 有 对 人 体 危 害 极 大 的 硝 基 苯 和 苯 胺 现 在 大 多 采 用 硝 基 苯 流 态 化 催 化 氢 化 制 苯 胺 的 新 工 艺, 不 但 实 现 了 过 程 连 续 化, 而 且 大 大 减 少 了 毒 物 对 人 和 环 境 的 危 害 3. 密 闭 化 机 械 化 连 续 化 措 施 在 化 工 生 产 中, 敞 开 式 加 料 搅 拌 反 应 测 温 取 样 出 料 存 放 等, 均 会 造 成 有 毒 物 质 的 散 发 外 溢, 造 成 危 害 生 产 设 备 的 密 闭 化 管 道 化 和 机 械 化 使 用 密 闭 的 生 产 设 备, 或 者 把 敞 口 设 备 改 为 密 闭 的 设 备, 是 防 止 有 毒 气 体 和 粉 尘 外 逸 的 有 效 措 施 (1) 密 闭 化 对 生 产 有 毒 物 质 的 作 业, 原 则 上 应 尽 可 能 密 闭 生 产, 生 产 设 备 的 密 闭 化 往 往 与 减 压 操 作 与 通 风 排 毒 措 施 相 互 结 合 使 用, 以 提 高 设 备 的 密 闭 效 果, 消 除 和 减 轻 有 毒 物 质 的 危 害 投 料 出 料 时 为 了 配 合 密 闭 的 生 产 设 备, 需 要 辅 以 实 行 管 道 化 和 机 械 化 才 能 使 设 备 完 全 密 闭 为 提 高 密 闭 的 效 果, 在 生 产 条 件 允 许 时 尽 可 能 使 密 闭 设 备 内 保 持 负 压 状 态, 并 且 加 强 管 理, 最 大 限 度 地 清 除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例 如, 手 工 投 料 改 为 自 动 管 道 输 送 投 料 ; 手 工 焊 接 改 为 机 械 手 焊 接, 将 机 械 手 密 闭 并 排 风 13

14 (2) 机 械 化 用 机 械 化 代 替 手 工 劳 动, 不 仅 可 以 减 轻 工 人 的 劳 动 强 度, 而 且 可 以 减 少 工 人 与 毒 物 接 触, 从 而 减 少 毒 物 对 人 体 的 危 害 机 械 化 的 一 个 重 要 方 式 就 是 自 动 控 制, 也 就 是 用 仪 表 控 制 生 产, 使 人 员 操 作 地 点 远 离 生 产 设 备, 因 而 又 叫 仪 表 控 制, 这 种 控 制 因 为 容 易 忽 视 生 产 设 备 的 排 毒, 所 以 在 人 员 要 进 入 车 间 修 理 设 备 或 处 理 事 故 时, 要 特 别 注 意 采 取 防 毒 的 临 时 措 施 过 程 的 自 动 控 制 可 以 使 工 人 从 繁 重 的 劳 动 中 得 到 解 放, 并 且 减 少 了 工 人 与 毒 物 的 直 接 接 触 如 农 药 厂 将 全 乳 剂 乐 果 敌 敌 畏 马 拉 硫 磷 等 采 用 集 中 管 理 自 动 控 制 (3) 连 续 化 对 于 间 歇 操 作, 生 产 间 断 进 行, 需 要 经 常 配 料 投 料, 频 繁 地 进 行 调 节 分 离 出 料 干 燥 粉 碎 和 包 装, 几 乎 所 有 单 元 操 作 都 要 靠 人 工 进 行 反 应 设 备 时 而 敞 开 时 而 密 闭, 很 难 做 到 系 统 密 闭 尤 其 是 对 于 危 险 性 较 大 和 使 用 大 量 有 毒 物 料 的 工 艺 过 程, 操 作 人 员 会 频 繁 接 触 毒 性 物 质, 对 人 体 的 危 害 相 当 严 重 此 时, 采 用 连 续 化 操 作 可 以 消 除 以 上 弊 端 4. 净 化 吸 收 (1) 燃 烧 净 化 有 害 气 体 蒸 汽 或 烟 尘, 通 过 焚 烧 使 之 变 为 无 害 物 质, 称 为 燃 烧 净 化 方 法 燃 烧 净 化 仅 适 用 于 可 燃 或 在 高 温 下 可 分 解 的 害 气 体 或 烟 尘 常 用 的 燃 烧 净 化 方 法 有 直 接 燃 烧 热 力 燃 烧 及 催 化 燃 烧 等 对 于 有 害 废 气 中 可 燃 组 分 浓 度 较 高 的 情 形, 可 采 用 直 接 燃 烧 的 方 法 做 净 化 处 理 热 力 燃 烧 一 般 用 于 处 理 可 燃 组 分 浓 度 较 低 的 废 气 催 化 燃 烧 是 用 催 化 剂 使 废 气 中 可 燃 组 分 在 较 低 温 度 下 氧 化 分 解 的 方 法 适 用 于 含 有 可 燃 气 体 蒸 汽 的 废 气 的 净 化, 而 不 适 于 含 有 大 量 尘 粒 雾 滴 的 废 气 的 净 化, 也 不 适 于 含 有 催 化 活 性 较 差 的 可 燃 组 分 的 废 气 的 净 化 (2) 冷 凝 净 化 冷 凝 净 化 法 只 适 用 于 蒸 气 状 态 的 有 害 物 质, 多 用 于 回 收 空 气 中 的 有 机 溶 剂 蒸 气 只 有 空 气 中 蒸 汽 浓 度 较 高 时, 冷 凝 净 化 法 才 实 用 有 效 可 分 为 直 接 法 和 间 接 法 两 种 : 一 种 是 直 接 法 : 采 用 接 触 冷 凝 器, 冷 却 剂 和 蒸 气 直 接 接 触, 冷 却 剂 蒸 气 冷 凝 液 混 合 在 一 起 另 一 种 是 间 接 法 : 采 用 表 面 冷 凝 器, 常 用 的 有 列 管 冷 凝 器 螺 旋 冷 凝 器 淋 洒 式 冷 凝 器 等 (3) 吸 收 和 吸 附 净 化 气 相 混 合 物 中 的 溶 质 不 同 程 度 地 溶 解 于 液 体, 从 而 被 液 体 所 吸 收 气 相 混 合 物 主 要 由 不 溶 的 惰 性 气 体 和 溶 质 所 组 成, 这 样 就 可 以 实 现 气 相 混 合 物 各 组 元 的 选 择 性 溶 解 在 吸 收 操 作 中, 常 应 用 板 式 塔 使 气 液 更 有 效 地 接 触, 最 普 通 的 塔 板 形 式 是 泡 罩 板 吸 附 操 作 是 利 用 多 孔 性 的 固 体 处 理 流 体 混 合 物, 使 其 中 一 种 或 数 种 组 分 被 吸 附 在 固 体 表 面 上, 达 到 流 体 中 组 元 分 离 的 目 的 吸 附 分 离 可 用 于 气 体 的 干 燥 溶 剂 蒸 汽 的 回 收 清 除 废 气 中 的 某 些 有 害 成 分 产 品 的 脱 水 水 的 净 化 等 ( 二 ) 工 程 技 术 措 施 14

15 目 前 通 过 卫 生 工 程 技 术 手 段 来 预 防 控 制 毒 物 对 工 作 人 员 的 损 害 在 某 些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治 方 面 收 到 了 很 好 的 实 效 工 程 技 术 防 范 措 施 主 要 通 过 通 风 排 毒 来 实 现 在 有 毒 物 质 生 产 过 程 中, 密 闭 的 生 产 设 备 仍 有 有 毒 气 体 逸 出 时, 就 要 采 取 通 风 排 毒 措 施 来 防 毒, 通 风 排 毒 的 方 法 主 要 全 面 通 风 和 局 部 排 风 其 中 以 局 部 排 风 的 效 果 最 好 最 为 常 用 1. 全 面 通 风 是 用 大 量 新 鲜 空 气 将 整 个 车 间 空 气 中 有 毒 气 体 冲 淡 到 国 家 卫 生 标 准 规 定 的 接 触 限 值 以 内, 以 维 持 工 作 场 所 内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全 面 通 风 多 用 于 毒 源 不 固 定, 毒 物 扩 散 面 积 较 大, 或 虽 实 行 了 局 部 通 风, 但 仍 有 少 量 有 毒 气 体 散 逸 的 车 间 或 场 所 全 面 通 风 只 适 用 于 低 度 有 害 气 体 有 害 气 体 散 发 量 不 大 或 操 作 人 员 离 毒 源 比 较 远 的 情 形 气 流 组 织 是 否 合 理 换 气 量 或 换 气 次 数 是 否 足 够 关 系 到 全 面 通 风 效 果 的 好 坏 (1) 气 流 组 织 全 面 通 风 效 果 的 好 坏, 很 大 程 度 上 取 决 于 工 作 场 所 内 气 流 组 织 是 否 合 理 工 作 场 所 内 的 气 流 组 织, 靠 设 置 在 一 定 位 置 上 的 送 风 口 和 排 风 口 来 实 现 工 作 场 所 内 送 风 口 应 设 在 有 害 物 质 含 量 较 小 的 区 域, 排 风 口 则 应 尽 量 布 置 在 有 害 物 产 生 源 附 件 或 有 害 物 含 量 最 高 区 以 便 最 大 限 度 地 把 有 害 物 质 从 工 作 场 所 内 排 出 送 风 口 和 排 风 口 的 相 互 位 置, 一 般 有 下 送 上 排, 上 送 下 排 以 及 上 送 上 排 三 种, 每 种 形 式 中 的 送 排 风 口 又 可 布 置 在 工 作 场 所 同 侧 或 对 侧 1) 下 送 上 排 从 工 作 场 所 的 下 部 的 送 风 口 送 入 新 鲜 空 气, 直 接 在 操 作 地 区 散 开, 然 后 流 向 工 作 场 所 上 部, 经 排 风 口 排 出 这 种 气 流 组 织 方 式 多 用 于 散 发 密 度 较 小 的 有 害 气 体 或 余 热 工 作 场 所, 新 鲜 空 气 可 依 最 短 路 线 迅 速 到 达 工 作 地 点, 途 中 受 污 染 的 机 会 较 少, 大 部 分 在 工 作 场 所 下 部 工 作 地 点 作 业 的 工 人 直 接 接 触 到 新 鲜 空 气 图 4-8 为 上 送 下 排 方 式 示 意 图 (a) 对 侧 下 送 上 排 (b) 同 侧 下 送 上 排 图 4-8 下 送 上 排 方 式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2013:112. 2) 上 送 下 排 新 鲜 空 气 从 工 作 场 所 上 部 的 送 风 口 送 入, 通 过 工 作 地 点, 从 工 作 场 所 下 部 的 排 风 口 排 出, 气 流 路 线 较 为 通 畅 且 以 纵 向 运 动 为 主, 涡 流 区 较 少 这 种 气 流 组 织 方 式 可 用 于 无 热 源 存 在 的 工 作 场 所 图 4-9 为 上 送 下 排 方 式 示 意 图 15

16 (a) 对 侧 上 送 下 排 (b) 同 侧 上 送 下 排 图 4-9 上 送 下 排 方 式 (c) 中 心 上 送 两 侧 排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2013:112. 3) 上 送 上 排 送 风 口 布 置 在 工 作 场 所 上 部, 自 上 而 下 送 风, 气 流 通 过 工 作 地 点 后 再 返 至 上 部, 经 排 风 口 排 出 采 用 这 种 方 式 时, 由 于 送 出 的 空 气 先 经 过 工 作 场 所 上 部 然 后 才 到 达 工 作 地 点, 可 能 在 途 中 受 到 污 染, 且 因 气 流 的 路 线 不 很 通 畅, 往 往 有 较 多 的 涡 流 区 鉴 于 上 述 缺 点, 这 种 气 流 组 织 方 式 用 的 较 少, 只 有 在 工 作 场 所 下 部 不 便 布 置 排 风 口 时 才 采 用 图 4-10 为 上 送 上 排 方 式 示 意 图 (a) 对 侧 上 送 上 排 (b) 同 侧 上 送 上 排 图 4-10 上 送 上 排 方 式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2013:112. (2) 换 气 量 当 已 知 工 作 场 所 内 某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产 生 量 为 Z(mg/h), 一 定 量 空 气 L(m 3 /h) 以 全 面 通 风 方 式 通 过 工 作 场 所, 由 于 稀 释 工 作 场 所 内 的 有 害 物, 空 气 中 有 害 气 体 浓 度 有 y 0 提 高 到 y x (mg/m 3 ), 但 不 能 超 过 国 家 卫 生 标 准 规 定 的 数 值 此 时, 以 上 各 量 的 关 系 式 : Z=L(y x - y 0 ) 所 需 通 风 量 为 : Z L,mg/m 3 yx y0 式 中,Z 工 作 场 所 内 放 散 的 有 害 气 体 量,mg/h; y x 工 作 场 所 内 空 气 中 有 害 气 体 浓 度, 即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规 定 的 有 害 气 体 职 业 接 触 限 值,(mg/m 3 ); y 0 送 入 工 作 场 所 内 空 气 所 含 有 害 气 体 浓 度,mg/m 3, 如 直 接 采 用 外 界 新 鲜 空 气 送 入 工 作 场 所 内, 则 y 0 为 0, 当 大 气 中 含 有 有 害 气 体 或 蒸 汽 时, 送 入 工 作 场 16

17 所 空 气 中 有 害 气 体 或 蒸 汽 含 量 不 应 该 超 过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规 定 的 有 害 气 体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的 30% 在 进 行 换 气 量 计 算 式 尤 其 应 注 意, 当 数 种 溶 剂 ( 苯 及 其 同 系 物 醇 类 醋 酸 酯 类 ) 的 蒸 气, 或 数 种 刺 激 性 气 体 ( 三 氧 化 硫 及 二 氧 化 氯 硫 化 氢 及 其 盐 类 等 ) 同 时 放 散 在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时, 全 面 通 风 换 气 量 应 按 各 种 气 体 分 别 稀 释 至 最 高 容 许 含 量 所 需 要 的 空 气 量 的 总 和 计 算 除 上 述 有 害 物 质 的 气 体 和 蒸 气 外, 其 他 有 害 物 质 同 时 放 散 于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时, 通 风 量 仅 按 需 要 空 气 量 最 大 的 有 害 物 质 计 算 (3) 换 气 次 数 当 缺 乏 确 切 资 料 而 无 法 计 算 工 作 场 所 内 放 散 的 有 害 物 量 时, 全 面 通 风 所 需 换 气 量, 可 按 同 类 工 作 场 所 的 换 气 次 数, 用 经 验 方 法 确 定 换 气 次 数 是 指 换 气 量 L(m 3 /h) 与 通 风 工 作 场 所 容 积 V(m 3 ) 的 比 值 : n=l/v 次 /h 各 类 工 作 场 所 的 换 气 次 数 n 可 从 专 门 规 范 或 设 计 手 册 中 查 到, 通 风 换 气 量 为 : L=nV m 3 /h 2. 局 部 排 风 局 部 排 风 就 是 把 有 毒 气 体 罩 起 来, 排 出 去, 也 就 是 把 有 毒 气 体 直 接 从 它 的 发 生 源 抽 走, 所 以 能 够 做 到 消 耗 风 量 小, 排 毒 效 果 好, 还 便 于 有 毒 气 体 的 净 化 和 回 收 用 于 排 毒 的 局 部 通 风 系 统 与 通 风 除 尘 系 统 相 似, 有 排 风 罩 ( 吸 气 罩 ) 风 道 净 化 器 风 机 和 排 气 筒 组 成 而 从 有 害 气 体 的 净 化 回 收 来 说, 只 有 局 部 排 风 系 统 才 能 实 现 采 用 局 部 排 风 系 统 也 应 在 达 到 排 毒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尽 可 能 减 少 排 风 量, 这 样 有 利 于 净 化 回 收, 节 省 净 化 回 收 设 备 的 初 投 资 及 运 行 费 图 4-11 为 典 型 的 局 部 排 毒 系 统 1 吸 气 罩 ; 2 风 道 ;3 净 化 器 ;4 风 机 ;5 排 气 筒 图 4-11 局 部 排 毒 系 统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2013:115. P115. 与 通 风 除 尘 系 统 一 样, 吸 气 罩 是 局 部 排 毒 系 统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目 的 是 把 作 业 地 点 产 生 的 有 害 有 毒 气 体 吸 至 罩 内, 对 吸 气 罩 的 设 计 原 则 和 要 求 与 吸 尘 罩 相 类 似, 仍 是 形 式 事 宜 17

18 位 置 正 确 风 量 适 中 强 度 足 够 检 修 方 便 在 不 妨 碍 操 作 的 前 提 下, 吸 气 罩 口 应 尽 量 接 近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发 生 源, 以 保 证 取 得 良 好 的 吸 气 效 果 常 用 的 吸 气 罩 有 排 毒 柜 伞 形 罩 及 槽 边 吸 气 罩 等 (1) 排 毒 柜 排 毒 柜 是 用 于 控 制 有 害 气 体 的 一 种 局 部 排 气 装 置 它 属 于 密 闭 罩, 把 有 害 气 体 发 生 源 完 全 隔 离 在 柜 内, 柜 上 设 有 开 闭 自 如 的 操 作 孔 和 观 察 孔 为 防 止 在 操 作 过 程 中 从 柜 内 逸 出 有 害 气 体, 需 设 置 柜 内 抽 风, 造 成 负 压 当 柜 内 无 热 源 时, 应 完 全 采 用 下 抽 风, 这 时 通 风 柜 工 作 口 的 速 度 分 布 非 常 均 匀, 沿 工 作 口 高 度 速 度 变 化 很 小, 几 乎 全 部 接 近 平 均 风 速, 而 发 生 在 台 面 处 的 漩 涡 极 小, 有 利 于 密 度 较 大 的 有 害 气 体 的 排 出 如 图 4-12(a) 所 示 是 冷 过 程 排 毒 柜 工 作 示 意 图 当 排 毒 柜 内 有 较 大 的 热 源 时, 柜 内 会 形 成 较 强 的 对 流 气 流 此 时, 即 使 有 害 气 体 密 度 大 也 不 一 定 沉 积 于 排 毒 柜 台 面 处 这 种 情 况 下, 不 论 排 除 密 度 大 或 密 度 小 的 有 害 气 体, 排 毒 柜 抽 气 口 以 设 在 柜 顶 部 为 宜 如 图 4-12(b) 所 示 是 热 过 程 排 毒 柜 工 作 示 意 图 通 常 排 毒 柜 有 多 种 用 途, 有 时 有 热 源, 有 时 无 热 原, 有 时 有 害 气 体 密 度 大, 有 时 有 害 气 体 密 度 小 因 此, 比 较 合 理 的 结 构 方 案 是 : 在 柜 的 顶 部 和 下 部 同 时 设 排 气 口, 并 在 顶 部 排 气 口 处 装 一 调 节 阀, 以 便 根 据 需 要 调 节 顶 部 和 下 部 的 风 量 比 如 图 5-12(c) 所 示 是 上 下 排 毒 柜 工 作 示 意 图 (a) 冷 过 程 排 毒 柜 (b) 热 过 程 排 毒 柜 图 4-12 排 毒 柜 示 意 图 (c) 上 下 排 毒 柜 资 料 来 源 : 孙 一 坚. 简 明 通 风 设 计 手 册 [M]. 北 京 市 : 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 2011:127. (2) 伞 形 排 气 罩 伞 形 排 气 罩 通 常 安 装 在 有 害 物 发 生 源 的 上 方, 罩 面 与 发 生 源 之 间 的 距 离 视 有 害 物 的 特 性 和 工 艺 操 作 条 件 而 定 当 发 生 源 只 产 生 有 害 物 而 发 热 量 不 大 时 为 冷 过 程, 此 时 伞 形 排 气 罩 在 18

19 发 生 源 最 不 利 的 有 害 物 散 发 点 处, 造 成 一 定 的 上 升 风 速, 将 有 害 气 体 吸 入 罩 内 ; 当 发 生 源 散 发 有 害 物 且 散 热 量 较 大 时 为 热 过 程, 此 时 伞 形 排 气 罩 将 热 致 诱 导 气 流 量 接 受 并 全 部 排 走 因 此, 如 图 4-13 所 示, 有 冷 过 程 伞 形 排 气 罩 (a) 与 热 过 程 伞 形 排 气 罩 (b) 之 分 (a) 冷 过 程 伞 形 排 气 罩 图 4-13 伞 形 排 气 罩 示 意 图 (b) 热 过 程 伞 形 排 气 罩 资 料 来 源 : (a):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2013:130. (b): 孙 一 坚. 简 明 通 风 设 计 手 册 [M]. 北 京 市 : 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2011:138. 伞 形 排 气 罩 的 效 果 与 罩 口 离 发 生 源 的 距 离 侧 面 围 挡 的 程 度 有 很 大 关 系 罩 口 离 源 越 近, 侧 围 程 度 越 高, 排 气 效 果 就 越 好 为 了 节 省 风 量, 提 高 排 气 效 果, 在 不 影 响 生 产 操 作 的 前 提 下, 应 尽 量 使 罩 口 接 近 有 害 源, 并 尽 可 能 多 的 设 置 围 挡 (3) 槽 边 吸 气 罩 槽 边 吸 气 罩 是 专 门 用 于 各 类 工 业 池 槽 上 ( 如 酸 洗 槽 电 镀 槽 等 ) 的 一 种 局 部 排 风 装 置 它 是 利 用 安 装 在 工 业 池 槽 边 缘 一 侧 两 侧 或 整 个 周 边 的 调 峰 吸 气 口, 在 槽 面 上 造 成 一 定 的 横 向 气 流, 将 槽 内 散 发 的 有 害 气 体 或 蒸 汽 吸 走 图 4-14 是 槽 边 吸 气 罩 的 工 作 特 性 示 意 图 风 机 启 动 时, 如 果 抽 风 量 较 小, 吸 气 口 造 成 的 吸 气 速 度 不 足 以 将 有 害 气 体 吸 入 槽 边 吸 气 罩 内, 则 有 害 气 体 仍 会 逸 散 到 工 作 场 所 内, 其 流 动 方 向 如 流 线 a 所 示 只 有 当 抽 风 量 适 当 增 大 后, 有 害 气 体 才 会 如 流 线 b 所 示, 全 部 吸 入 罩 内 如 果 在 此 基 础 上 再 增 大 风 量, 有 害 气 体 流 则 贴 近 液 面 向 吸 气 罩 口 流 动, 如 流 线 c 所 示 19

20 图 4-14 槽 边 吸 气 罩 工 作 特 性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2013:135. 按 吸 气 罩 口 的 布 置 形 式, 槽 边 吸 气 罩 可 分 为 单 侧 双 侧 或 环 形 三 种 单 侧 适 用 于 槽 宽 B 700mm 的 槽 子, 双 侧 适 用 于 槽 宽 B>700mm 的 槽 子, 当 槽 宽 B 2000mm 或 圆 形 工 业 槽 的 情 况 下, 宜 采 用 环 形 吸 气 罩 为 使 抽 风 量 不 致 过 大, 罩 口 至 槽 内 液 面 的 距 离 一 般 以 不 超 过 150mm 为 适 宜 ( 三 ) 防 毒 卫 生 保 健 措 施 这 是 从 医 学 卫 生 方 面 直 接 保 护 从 事 有 害 作 业 工 人 的 健 康, 主 要 措 施 有 : 1. 个 体 防 护 个 体 防 护 是 预 防 职 业 中 毒 的 重 要 辅 助 措 施 个 体 防 护 用 品 包 括 呼 吸 防 护 器 防 护 帽 防 护 眼 镜 防 护 面 罩 防 护 服 和 皮 肤 防 护 用 品 等 选 择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应 注 意 其 防 护 特 性 和 效 能 在 使 用 时, 应 对 使 用 者 加 以 培 训 ; 平 时 经 常 保 持 良 好 的 维 护, 才 能 很 好 发 挥 效 用 在 有 毒 物 质 作 业 场 所, 还 应 设 置 必 要 的 卫 生 措 施, 如 盥 洗 设 备 淋 浴 室 更 衣 室 和 个 人 专 用 衣 箱 对 能 经 皮 吸 收 或 局 部 作 用 危 害 大 的 毒 物 还 应 配 备 皮 肤 和 眼 睛 的 冲 洗 设 施 2.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是 根 据 劳 动 者 的 职 业 接 触 史, 对 劳 动 者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的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的 健 康 体 检, 以 便 对 职 业 中 毒 能 够 早 期 发 现, 早 期 治 疗 同 时, 对 高 危 职 业 人 群, 可 依 据 职 业 健 康 监 护 技 术 规 范 (GBZ 188) 对 就 业 禁 忌 症 进 行 检 查, 凡 有 职 业 禁 忌 症 者, 禁 止 从 事 相 关 工 作 定 期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的 间 隔 期 可 根 据 下 列 原 则 而 定 :(1) 疾 病 的 自 然 演 变 发 病 快 慢 和 严 重 程 度 ;(2) 接 触 的 职 业 危 害 程 度 ;(3) 接 触 人 群 的 易 感 性 健 康 检 查 项 目 应 鼓 励 使 用 特 异 及 敏 感 的 生 物 检 测 指 标 进 行 评 价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是 落 实 用 人 单 位 义 务 实 现 劳 动 者 权 利 的 重 要 保 障, 是 落 实 职 业 病 诊 断 鉴 定 制 度 的 前 提, 也 是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 基 础, 它 有 利 于 保 障 劳 动 者 的 健 康 权 益, 减 少 健 康 损 害 和 经 济 损 失, 减 少 社 会 负 担 3. 职 业 中 毒 急 救 对 于 有 急 性 中 毒 危 险 的 作 业, 工 厂 医 务 室 要 随 时 准 备 有 关 急 救 的 医 药 器 材, 以 便 必 要 时 抢 救 中 毒 事 故 职 业 中 毒 的 治 疗 可 以 分 为 病 因 治 疗 对 症 治 疗 和 支 持 治 疗 病 因 治 疗 的 目 的 是 尽 可 能 消 除 或 减 少 致 病 的 物 质 基 础, 并 针 对 毒 物 致 病 的 机 制 进 行 处 理 及 时 合 理 的 对 症 处 理 是 缓 解 毒 物 引 起 的 主 要 症 状, 促 进 机 体 功 能 恢 复 的 重 要 措 施 支 持 治 疗 可 改 善 患 者 的 全 身 状 况, 促 进 康 复 20

21 4. 其 他 在 有 毒 物 质 作 业 场 所, 还 应 设 置 必 要 的 卫 生 措 施, 如 盥 洗 设 备 淋 浴 室 更 衣 室 和 个 人 专 用 衣 箱 对 能 经 皮 吸 收 或 局 部 作 用 危 害 大 的 毒 物 还 应 配 备 皮 肤 和 眼 睛 的 冲 洗 设 施 三 管 理 和 宣 传 措 施 管 理 制 度 不 全 规 章 制 度 执 行 不 严 设 备 维 修 不 及 时 及 违 章 操 作 等 常 是 造 成 职 业 中 毒 的 主 要 原 因 因 此, 采 取 相 应 的 管 理 措 施 来 消 除 可 能 引 发 的 职 业 中 毒 的 危 险 因 素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1. 加 强 领 导 管 理 各 级 领 导 要 提 高 对 保 护 员 工 安 全 健 康 的 认 识, 要 把 关 心 员 工 和 关 心 生 产 统 一 起 来 接 触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的 劳 动 者 依 法 享 有 使 用 防 护 设 施 和 防 护 用 品 的 权 力,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健 全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设 施 和 防 护 用 品 制 度 安 全 管 理 员 应 当 好 参 谋 和 助 手, 把 有 关 的 职 业 危 害, 防 毒 经 验 改 进 措 施 上 级 部 署 等 情 况 及 时 向 领 导 汇 报, 使 有 关 领 导 能 够 随 时 掌 握 情 况,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如 果 因 为 没 有 对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护 措 施 而 导 致 劳 动 者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用 人 单 位 应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2. 建 立 健 全 有 关 防 毒 的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针 对 生 产 条 件 和 毒 物 性 质 而 实 行 的 规 章 制 度, 对 防 毒 更 有 直 接 意 义 例 如, 检 修 设 备 与 处 理 事 故 时 的 物 料 清 除 通 风 排 毒 防 护 监 护 等 制 度, 进 入 容 器 地 沟 坑 槽 工 作 时 的 防 毒 与 监 护 制 度, 都 是 防 止 急 性 中 毒 事 故 的 重 要 措 施 3. 制 定 计 划, 合 理 劳 动 每 年 在 编 制 生 产 计 划 时, 要 同 时 编 制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计 划, 所 需 经 费 设 备 器 材 要 同 生 产 计 划 一 起 安 排 解 决 对 从 事 有 毒 作 业 的 员 工, 实 行 适 当 缩 短 工 作 日 制, 以 减 少 接 触 有 毒 物 质 的 时 间 ; 在 采 取 防 毒 技 术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实 行 轮 换 制 度, 以 便 把 员 工 从 事 有 毒 作 业 的 延 续 时 间 限 制 在 所 能 耐 受 的 限 度 以 内 4. 加 强 防 毒 宣 传 教 育 对 员 工 进 行 防 毒 宣 传 教 育, 使 有 毒 作 业 人 员 充 分 享 有 职 业 中 毒 危 害 的 知 情 权, 企 业 及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者 应 力 尽 危 害 告 知 义 务, 共 同 参 与 职 业 中 毒 危 害 的 控 制 和 预 防 并 且 既 要 讲 清 说 明 有 毒 物 质 对 人 体 的 危 害 性, 又 要 讲 清 职 业 中 毒 是 可 以 防 止 的, 教 育 员 工 遵 守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爱 护 设 备, 加 强 个 人 防 护 第 四 节 防 噪 声 防 振 动 措 施 一 防 噪 声 危 害 措 施 ( 一 ) 噪 声 控 制 原 则 噪 声 属 于 普 遍 存 在 的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之 一, 但 只 有 当 声 源 声 音 传 播 的 途 径 和 接 收 者 三 因 素 同 时 存 在 时, 才 对 听 者 形 成 干 扰 因 此, 控 制 噪 声 必 须 从 这 三 环 节 考 虑, 如 图 4-15 所 21

22 示 控 制 噪 声 的 根 本 途 径 是 治 理 噪 声 源, 由 于 某 种 技 术 和 经 济 上 的 原 因, 从 声 源 上 控 制 噪 声 有 时 候 难 以 实 现, 这 时 需 从 传 播 途 径 上 加 以 考 虑 在 声 源 和 途 径 上 无 法 采 取 措 施 或 采 取 了 声 学 技 术 措 施 仍 不 能 达 到 预 期 的 效 果 时, 就 需 要 对 工 人 进 行 个 体 防 护 控 制 声 源 阻 断 传 播 途 径 保 护 接 收 者 图 4-15 防 噪 声 三 个 途 径 防 噪 声 一 般 原 则,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1) 作 了 如 下 规 定 : 1. 生 产 噪 声 的 车 间 与 非 噪 声 作 业 车 间 高 噪 声 车 间 与 低 车 间 应 分 开 布 置 2.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中 设 备 选 择, 宜 选 用 噪 声 较 低 的 设 备 3. 在 满 足 工 艺 流 程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宜 将 高 噪 声 设 备 相 对 集 中,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隔 声 吸 声 消 声 减 振 等 控 制 措 施 4. 为 减 少 噪 声 的 传 播, 宜 设 置 隔 声 室 隔 声 室 的 天 棚 墙 体 门 窗 均 应 符 合 隔 声 吸 声 的 要 求 5. 产 生 噪 声 的 车 间, 应 在 控 制 噪 声 发 生 源 的 基 础 上, 对 厂 房 的 建 筑 设 计 采 取 减 轻 噪 声 影 响 的 措 施, 注 意 增 加 隔 声 吸 声 措 施 ( 二 ) 噪 声 控 制 基 本 方 法 1. 控 制 噪 声 源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采 取 技 术 措 施, 控 制 或 消 除 噪 声 源, 是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噪 声 危 害 的 一 种 方 法 噪 声 源 就 是 振 动 的 物 体, 从 广 义 说 它 可 能 是 振 动 的 固 体, 也 可 能 是 流 体 ( 喷 注 湍 流 紊 流 ) 通 过 选 择 和 研 制 低 噪 声 设 备,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提 高 机 械 设 备 的 加 工 精 度 和 安 装 技 术, 使 发 声 体 不 振 动, 变 为 不 发 声 体, 或 者 减 少 振 动, 大 大 降 低 发 声 体 的 声 功 率, 这 是 控 制 噪 声 的 有 效 途 径 实 际 应 用 中, 采 用 无 声 或 低 声 设 备 代 替 发 出 强 噪 声 的 设 备, 如 用 无 声 液 压 机 代 替 高 噪 声 的 锻 压 机, 以 焊 接 机 代 替 铆 接 机 等, 均 可 收 到 较 好 的 效 果 对 于 噪 声 源, 如 电 击 或 空 气 压 缩 机, 如 果 工 艺 过 程 允 许 远 置, 则 应 移 至 车 间 外 或 更 远 的 地 方, 否 则 需 采 取 隔 声 措 施 在 噪 声 源 设 备 安 装 时, 采 取 一 定 的 措 施, 如 安 装 冲 压 机, 增 加 底 座 的 强 度, 即 可 以 减 低 机 械 的 振 动 频 率, 降 低 机 械 的 噪 声 强 度 此 外, 设 法 提 高 机 器 制 造 的 精 度, 尽 量 减 少 机 器 部 件 的 撞 击 和 摩 擦, 减 少 机 器 的 振 动, 也 可 以 明 显 降 低 噪 声 的 强 度 在 进 行 工 作 场 所 设 计 时, 合 理 配 置 声 源, 将 噪 声 强 度 不 同 的 机 器 分 开 放 置, 有 利 于 减 少 噪 声 危 害 2. 控 制 噪 声 传 播 途 径 声 音 传 播 途 径 一 般 是 指 通 过 空 气 或 固 体 传 播 声 音, 在 传 播 途 径 上 控 制 噪 声 主 要 是 阻 断 和 屏 蔽 声 波 的 传 播 或 使 声 波 传 播 的 能 量 随 距 离 衰 减 (1) 合 理 布 局 厂 区 将 高 噪 声 工 作 场 所 与 噪 声 较 低 的 工 作 场 所 分 开 设 置, 以 免 互 相 干 扰, 如 在 高 噪 声 与 低 噪 声 工 作 场 所 之 间 设 置 物 流 区 ( 存 放 原 辅 材 料 成 品 ), 通 过 增 加 空 间 上 的 距 离 而 衰 减 噪 声 强 度 ; 对 于 特 别 强 烈 的 声 源, 可 设 置 在 厂 区 比 较 边 远 的 位 置, 使 噪 声 最 大 限 度 地 衰 减 把 各 工 22

23 作 场 所 同 类 型 的 噪 声 源 ( 如 空 压 机 或 风 机 等 ) 集 中 在 一 个 机 房 内, 防 止 声 源 过 于 分 散, 减 少 污 染 面, 便 于 采 取 声 学 技 术 措 施 集 中 控 制 (2) 利 用 屏 障 阻 止 噪 声 传 播 利 用 天 然 地 形, 如 山 岗 土 坡 树 木 草 丛 和 已 有 建 筑 屏 障 等 有 利 条 件 阻 断 或 屏 蔽 一 部 分 噪 声 向 接 收 者 的 传 播 例 如, 在 噪 声 严 重 的 工 厂 施 工 现 场 或 在 交 通 道 路 的 两 旁 设 置 有 足 够 高 度 的 围 墙 或 屏 障, 使 与 其 相 邻 地 方 所 接 收 的 噪 声 强 度 降 低 另 外, 可 以 建 立 绿 化 带, 使 噪 声 衰 减 (3) 利 用 声 源 指 向 目 前 工 厂 的 高 压 锅 炉 受 压 容 器 的 排 气 放 空, 发 出 强 大 的 噪 声 如 果 把 它 的 出 口 朝 向 上 空 或 野 外, 就 比 朝 向 生 活 区 减 小 噪 声 10dB(A) 有 些 工 作 场 所 内 的 小 口 径 高 速 排 气 管 道, 如 果 把 出 口 引 出 室 外, 向 上 排 空, 一 般 可 改 善 室 内 的 噪 声 环 境 3. 吸 声 隔 声 消 声 技 术 从 声 源 或 传 播 途 径 上 控 制 噪 声 仍 不 能 达 到 要 求 时, 可 进 一 步 采 取 包 括 消 声 隔 声 吸 声 隔 振 等 局 部 声 学 技 术 措 施 解 决 (1) 吸 声 措 施 吸 声 就 是 利 用 具 有 一 定 吸 收 声 音 性 能 的 材 料 或 结 构 减 少 反 射 声 的 量, 降 低 工 作 场 所 噪 声 的 一 种 声 学 技 术 措 施 当 声 源 发 出 的 声 波 入 射 到 吸 声 材 料 或 吸 声 结 构 表 面 上 时, 声 波 进 入 到 材 料 或 结 构 的 孔 隙 内, 引 起 孔 隙 中 空 气 和 材 料 的 细 小 纤 维 的 振 动, 由 于 摩 擦 和 黏 滞 阻 力, 使 相 当 一 部 分 声 能 转 变 为 热 能 被 吸 收 掉 同 一 个 声 源, 如 置 于 未 做 任 何 声 学 处 理 的 工 作 场 所 内, 这 时 操 作 人 员 感 觉 到 的 噪 声 级 比 这 个 声 源 放 在 露 天 户 外 听 起 来 要 强 因 为, 一 般 工 厂 工 作 场 所 的 内 表 面 多 是 一 些 对 声 音 反 射 强 的 坚 硬 材 料, 如 混 凝 土 砖 墙 玻 璃 等, 室 内 声 源 发 出 的 声 波 将 从 墙 面 天 花 板 地 面 以 及 其 化 物 体 表 面 多 次 地 反 射, 反 射 声 与 声 源 本 身 发 出 的 直 达 声 混 合 作 用, 使 人 感 觉 声 音 加 强 了, 一 般 反 射 声 可 使 噪 声 提 高 十 几 个 分 贝 为 消 除 反 射 声, 要 在 工 作 场 所 内 表 面 上 装 饰 一 些 吸 声 材 料, 即 用 吸 声 技 术 降 低 工 作 场 所 噪 声 如 图 4-16 所 示 吸 声 减 噪 示 意 图 1) 吸 声 材 料 吸 声 材 料 就 是 能 够 把 入 射 的 声 能 吸 收 掉 的 材 料 大 多 数 吸 声 材 料 是 松 软 或 多 孔 的, 表 面 富 有 细 孔, 孔 和 孔 间 互 相 连 通, 并 深 入 到 材 料 内 层, 以 便 声 波 顺 利 透 入 材 料 的 吸 声 性 能 常 用 吸 声 系 数 α 来 表 示, 一 般 材 料 的 吸 声 系 数 在 0.01~1.00 之 间 吸 声 系 数 越 大, 表 面 材 料 的 吸 声 效 果 越 佳 图 吸 声 减 噪 图 资 料 来 源 : 来 自 网 络 23

24 图 4-16 吸 声 减 噪 图 资 料 来 源 : 网 络 吸 声 材 料 的 吸 声 性 能 与 材 料 的 密 度 厚 度 及 使 用 时 的 结 构 形 式 ( 如 材 料 与 壁 面 的 间 距 护 面 层 材 料 的 类 型 ) 有 关 同 一 多 孔 吸 声 材 料, 其 密 度 存 在 一 个 最 佳 值, 正 常 情 况 下, 增 加 吸 声 材 料 的 密 度, 能 使 材 料 对 低 频 噪 声 吸 声 效 果 增 加, 但 对 高 频 噪 声 吸 收 效 果 相 对 下 降 对 于 一 定 厚 度 的 材 料 在 低 频 范 围 内 的 吸 声 系 数 较 低 时, 一 般 随 着 频 率 的 增 加 而 增 加, 到 高 频 范 围 起 伏 变 化 不 明 显 但 随 材 料 厚 度 加 大, 吸 声 特 性 在 低 频 段 有 改 善 实 际 应 用 中 材 料 厚 度 一 般 取 30~50mm 就 足 够, 如 果 需 要 提 高 低 频 吸 性 能, 厚 度 可 取 50~100mm 但 通 过 增 加 厚 度 改 善 低 频 吸 声 效 果,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不 经 济 把 多 孔 材 料 布 置 在 离 开 刚 性 壁 面 一 段 距 离 处, 即 在 多 孔 材 料 背 面 留 有 一 定 深 度 的 空 腔, 其 作 用 相 当 于 加 大 了 材 料 的 有 效 厚 度, 可 以 改 善 低 频 吸 声 效 果, 这 比 单 靠 增 加 厚 度 来 提 高 对 低 频 声 吸 收, 在 经 济 上 更 加 合 算 一 般 空 腔 深 度 为 50~100mm, 天 花 板 上 的 空 腔 厚 度 可 视 建 筑 结 构 的 条 件 而 定 2) 吸 声 屏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也 常 同 时 采 用 吸 声 屏 进 吸 声 降 噪 处 理, 吸 声 屏 能 把 噪 声 最 大 的 机 组 或 工 段 同 邻 近 的 工 作 地 点 隔 离 开, 或 将 某 些 吵 闹 的 工 作 地 点 同 工 作 场 所 的 其 余 部 分 隔 离 开 吸 声 屏 设 置 在 噪 声 源 与 听 点 之 间, 以 使 吸 声 屏 一 侧 的 噪 声 级 降 低 吸 声 屏 用 薄 钢 板 或 木 材 做 骨 架, 在 骨 架 上 铺 设 有 厚 50mm 左 右 的 吸 声 材 料, 表 面 用 穿 孔 板 封 闭 吸 声 屏 可 以 是 固 定 的, 也 可 以 是 流 动 的 使 用 流 动 式 吸 声 屏, 其 与 地 面 间 的 间 隙 应 尽 量 小 应 用 中 要 把 吸 声 屏 和 工 作 场 所 内 的 吸 声 处 理 相 结 合, 如 图 4-17 所 示, 吸 声 屏 选 用 吸 声 材 料 做 成 饰 面 3) 空 间 吸 声 工 作 场 所 内 悬 吊 一 定 形 状 的 吸 声 物 体 ( 吸 声 体 ) 也 可 达 到 一 定 的 减 噪 声 效 果 如 果 吸 声 体 布 置 得 合 理, 则 比 完 全 布 满 吸 声 饰 面 于 墙 壁 和 顶 棚 更 有 效 用, 并 能 减 少 吸 声 材 料 的 需 要 量, 在 能 满 足 减 噪 效 果 的 基 础 上, 经 济 上 也 比 较 合 理 空 间 吸 声 体 的 几 何 形 状 一 般 有 立 方 体 圆 锥 体 圆 柱 体 棱 柱 体, 平 板 体 或 球 体 等, 如 图 4-18 所 示, 其 中 以 球 体 的 吸 声 效 果 最 好 24

25 图 4-17 吸 声 屏 和 空 间 吸 声 板 结 合 使 用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2013. 图 4-18 空 间 吸 声 体 的 几 何 形 状 资 料 来 源 : 网 络 空 间 吸 声 体 能 靠 近 噪 声 源, 所 以 能 吸 收 比 混 响 声 能 更 多 的 声 能, 而 不 妨 碍 工 作 场 所 的 墙 面, 不 影 响 采 光 ; 安 装 较 易 ( 可 用 铅 丝 或 绳 索 悬 挂 在 靠 近 噪 声 源 的 上 方 或 直 接 固 定 于 顶 棚 上 ), 日 常 修 理 方 便, 可 重 复 使 用, 由 于 声 波 的 绕 射, 这 种 吸 声 体 的 吸 声 系 数 往 往 大 于 1; 由 于 机 械 共 振, 低 频 响 应 比 较 高 空 间 吸 声 体 的 缺 点 是 工 作 场 所 内 不 太 美 观 空 间 吸 声 体 对 于 高 频 声 的 吸 收, 其 效 果 随 着 空 间 吸 声 体 尺 寸 的 减 少 而 增 加 ; 但 对 于 低 频 声 的 吸 收, 其 效 果 随 着 空 间 吸 声 体 尺 寸 的 加 大 而 提 高 在 布 置 空 间 吸 声 体 时, 需 要 注 意 其 所 在 的 位 置 不 妨 碍 工 作 场 所 中 的 工 作, 包 括 工 作 中 吊 车 的 移 动 和 生 产 用 的 物 料 的 调 动 (2) 隔 声 措 施 在 声 学 处 理 中, 常 利 用 墙 板 门 窗 罩 体 等 把 各 种 噪 声 源 与 接 收 者 隔 开, 使 接 收 者 一 边 的 噪 声 能 够 降 低, 这 种 使 噪 声 在 传 播 到 接 收 者 的 途 径 中, 受 到 人 为 设 置 的 构 件 的 阻 碍 而 得 到 降 低 的 过 程, 称 为 隔 声 如 图 4-19 按 噪 声 传 播 途 径 可 分 为 空 气 传 声 和 固 体 传 声 ( 简 称 空 气 声 和 固 体 声 ) 空 气 声 是 指 声 源 直 接 传 入 人 耳 空 气 声 的 隔 绝 一 般 采 用 隔 声 门 窗 墙 和 罩 的 方 法 构 件 构 造 一 般 采 用 单 层 结 构 或 双 层 密 实 结 构 25

26 图 4-19 隔 声 减 噪 图 资 料 来 源 : 网 络 在 吵 闹 的 环 境 中, 常 常 用 隔 声 构 件 组 成 一 个 可 供 安 静 休 息 监 视 仪 表 的 小 环 境, 即 隔 声 间 隔 声 间 实 际 隔 声 量 不 仅 与 组 成 构 件 隔 声 量 有 关, 而 且 还 与 隔 声 间 内 表 面 的 吸 声 好 坏 和 内 表 面 积 有 关 另 外 必 须 着 重 考 虑 门 窗 的 隔 声, 墙 体 中 的 孔 洞 或 缝 隙 对 总 隔 声 量 的 影 响 1) 隔 声 门 隔 声 门 的 隔 声 取 决 于 门 的 质 ( 重 ) 量 与 门 的 构 造 以 及 与 碰 头 的 密 封 程 度 可 用 75mm 35mm 至 80mm 35mm 的 方 木 框 架, 两 侧 钉 上 4mm 厚 的 木 纤 维 板, 其 中 填 上 吸 声 材 料 做 成 层 板 门, 如 图 4-20 所 示, 其 隔 声 量 可 达 到 30~40dB 图 4-20 层 板 门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2013. 隔 声 门 可 设 计 成 轻 型 和 重 型 两 种 轻 型 门 框 架 用 型 材 做 成, 门 扇 内 腔 填 充 密 度 为 100~150kg/m 3 厚 度 为 50mm 的 矿 棉 板, 内 腔 厚 度 可 取 200mm, 门 框 为 角 铁, 纳 入 墙 内 的 角 钢 门 框 内 表 面 应 粘 贴 软 橡 胶 皮, 以 便 密 封 良 好 重 型 门 的 门 窗 用 2~5mm 厚 的 钢 板 制 成, 门 扇 内 腔 填 充 有 密 度 为 100~150kg/m 3 的 矿 棉 板, 为 进 一 步 改 善 门 隔 声 性 能, 可 在 型 材 门 骨 架 上 包 覆 4~5mm 厚 的 钢 或 粘 贴 10mm 厚 的 石 棉 薄 板, 其 间 填 充 可 用 玻 璃 布 包 起 来 的 纤 维 吸 声 层, 厚 度 为 80~100mm 门 缝 密 闭 的 好 坏 对 门 的 隔 声 效 果 影 响 极 大, 一 般 把 门 框 做 成 斜 的 或 阶 梯 形 状 的, 在 接 缝 处 嵌 上 软 橡 皮 毛 毡 或 泡 沫 乳 胶 皮 管 等 弹 性 材 料, 门 碰 头 缝 处 的 缝 隙 应 不 超 过 1mm, 门 与 地 板 间 缝 隙 不 应 超 过 2~3mm 门 框 和 墙 间 的 接 缝 处 用 沥 青 麻 刀 等 软 材 料 填 充 起 来, 如 图

27 所 示 另 外 为 使 门 关 闭 严 密, 最 好 在 门 上 设 置 锁 闸 门 锁 和 拉 手 的 尺 寸 以 小 为 宜 图 4-21 密 封 的 门 缝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 ) 隔 声 窗 窗 子 的 隔 声 能 力 与 玻 璃 厚 度 窗 子 结 构 窗 框 间 窗 框 与 墙 之 间 的 密 封 程 度 有 关 检 测 数 据 显 示, 厚 3mm 玻 璃 隔 声 量 为 28dB,6mm 玻 璃 的 隔 声 量 为 31dB 隔 声 窗 可 采 用 两 层 或 三 层 玻 璃 中 间 夹 空 层 的 办 法, 空 气 层 厚 度 一 般 取 70~120mm 双 层 或 多 层 玻 璃 窗 应 采 用 不 同 厚 度 的 玻 璃, 且 两 层 玻 璃 不 要 平 行, 朝 向 声 源 的 一 面 玻 璃 做 成 倾 角 窗 子 四 周 采 用 压 紧 的 弹 性 垫 密 封, 压 紧 垫 材 料 : 细 毛 毡 条 ( 横 截 面 10mm 4mm), 粗 毛 呢 条 ( 横 截 面 10mm 2.5mm), 多 孔 橡 皮 垫 ( 横 截 面 10mm 5mm) 和 U 形 橡 皮 垫 效 果 最 佳 用 20mm~40mm 厚 有 机 玻 璃 做 成 双 层 窗, 隔 声 能 力 较 好, 其 中 空 气 层 厚 度 在 100mm 以 上 3) 隔 声 罩 隔 声 罩 是 将 发 生 噪 声 的 整 个 机 器 或 机 组 的 某 一 部 分 封 闭, 以 便 使 散 发 到 工 作 场 所 的 噪 声 下 降 其 优 点 是 措 施 简 单 用 料 少 费 用 低 工 厂 工 作 场 所 中 诸 如 发 电 机 风 机 空 压 机 等 设 备 一 般 都 采 取 此 方 法 如 图 4-22 所 示 27

28 图 4-22 隔 声 罩 设 计 资 料 来 源 : 网 络 隔 声 罩 的 材 料 为 : 金 属 板 木 板 纤 维 板 等 轻 质 材 料 设 计 隔 声 罩 时 应 注 意 解 决 以 下 几 个 问 题 : 为 减 少 噪 声 辐 射 面 积, 去 掉 不 必 要 的 金 属 板 面 或 在 金 属 板 上 加 筋 为 克 服 共 振 可 在 薄 金 属 板 上 粘 贴 或 喷 涂 一 层 黏 弹 性 材 料, 常 见 的 是 软 橡 胶 软 木 沥 青 或 其 他 涂 料 将 声 源 与 隔 声 的 金 属 板 或 地 基 的 刚 性 连 接 断 开 或 垫 以 软 的 弹 性 材 料, 以 减 弱 振 动 的 传 递 例 如 风 机 与 风 管 的 连 接 可 用 帆 布 或 波 形 胶 管 连 接, 管 道 与 隔 声 罩 壳 间 用 橡 皮 等 软 材 料 卡 紧 另 外 可 在 罩 壳 与 地 面 之 间 用 气 胎 或 软 材 料 连 接 起 来 在 设 计 隔 声 罩 时 应 慎 重 决 定 壁 体 的 形 状 和 尺 寸, 并 正 确 选 择 其 壁 体 的 单 位 面 积 质 量 和 刚 度 隔 声 罩 应 拆 卸 维 修 方 便 应 妥 善 处 理 罩 上 观 察 窗 管 道 或 机 器 轴 孔 检 修 门 应 卡 紧, 缝 隙 处 要 严 密 隔 声 罩 内 表 面 应 设 置 吸 声 材 料, 且 吸 声 系 数 应 不 低 于 0.5, 使 用 纤 维 状 材 料 应 在 吸 声 材 料 外 罩 以 玻 璃 布 或 麻 袋 布, 再 用 铁 丝 网 或 穿 孔 率 为 大 于 20% 的 穿 孔 钢 板 加 以 覆 盖, 最 后 用 金 属 压 条 或 铅 丝 固 定 在 罩 壁 上 4) 送 风 管 道 的 隔 声 措 施 通 风 机 鼓 风 机 等 管 道 送 风 设 备 的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于 气 流 对 管 道 的 冲 击 摩 擦 及 机 壳 振 动, 一 般 采 用 管 道 外 包 扎 法, 即 在 管 壁 外 表 面 敷 涂 一 层 防 振 阻 尼 浆 ( 毛 毡 沥 青 橡 胶 等 阻 尼 材 料, 然 后 紧 附 一 层 吸 声 材 料 如 玻 璃 棉 珍 珠 岩 矿 渣 棉 等 ), 最 后 再 用 一 层 钢 丝 网 水 泥 保 护 层 做 隔 声 层 如 图 4-23 所 示, 其 隔 声 值 为 10~20dB 图 管 道 隔 声 措 施 28

29 图 4-23 管 道 隔 声 措 施 资 料 来 源 : 邵 强, 胡 伟 江, 唐 仕 川. 职 业 病 危 害 卫 生 工 程 控 制 技 术 及 识 图 [M]. 北 京 市 :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 ) 隔 声 屏 隔 声 屏 就 是 利 用 障 板 等 构 件 放 在 声 源 与 操 作 者 之 间 阻 挡 声 音 传 播 这 种 措 施 简 单 经 济 若 在 隔 声 屏 朝 向 声 波 处 饰 以 吸 声 材 料, 效 果 更 佳 隔 声 屏 适 用 于 屋 顶 高 声 源 距 离 远 较 大 的 工 作 场 所 在 墙 壁 上 吸 声 处 理 不 适 宜, 受 天 车 往 复 移 动 限 制, 无 法 建 立 隔 声 间 或 隔 声 罩 等 情 况 这 时 设 置 隔 声 屏 ( 或 吸 声 屏 ) 可 收 到 一 定 减 噪 效 果 应 注 意 的 是 隔 声 屏 的 隔 声 效 果 与 噪 声 频 率 和 屏 尺 寸 有 关 系, 而 且 对 高 频 声 隔 声 效 果 好, 低 频 声 隔 声 效 果 差 (3) 消 声 措 施 消 声 器 是 一 种 能 允 许 气 流 通 过 而 同 时 使 噪 声 减 弱 的 装 置, 用 以 装 设 空 气 动 力 设 备 的 气 流 通 道 上 控 制 和 降 低 空 气 流 动 性 噪 声 消 声 器 在 通 风 机, 鼓 风 机, 压 缩 机 的 进 排 气 管 上, 高 压 锅 炉 和 各 种 高 压 容 器 排 放 管 道 上 广 泛 应 用 1) 消 声 器 的 分 类 根 据 消 声 原 理, 消 声 器 主 要 分 为 两 种 基 本 类 型 : 阻 性 消 声 器 和 抗 性 消 声 器 阻 性 消 声 器 主 要 吸 收 中 高 频 噪 声, 抗 性 消 声 器 主 要 吸 收 低 中 频 噪 声 实 际 应 用 中 多 是 两 者 结 合 的 阻 抗 复 合 式 消 声 器 另 外, 今 年 又 研 制 出 了 新 型 消 声 器, 如 微 穿 孔 消 声 器 多 级 扩 容 减 压 式 消 声 器 小 孔 喷 注 消 声 器 陶 瓷 消 声 器 L 型 螺 旋 消 声 器 油 浴 式 消 声 器 盘 式 消 声 器 等 2) 合 理 选 用 消 声 器 对 于 风 机 一 类 噪 声 可 采 用 阻 性 或 以 阻 性 为 主 的 复 合 消 声 器 ; 对 于 空 压 机 可 采 用 抗 性 或 以 抗 性 为 主 的 消 声 器 ; 对 于 高 温 高 速 条 件 下 的 噪 声 可 用 微 穿 孔 板 小 孔 消 声 多 级 扩 容 减 压 消 声 器 等 表 4-2 列 出 了 几 种 常 用 声 学 技 术 措 施 的 适 用 范 围 表 4-2 几 种 常 用 的 声 学 技 术 措 施 技 术 措 施 适 用 范 围 消 声 器 降 低 空 气 动 力 性 噪 声, 各 种 风 机 空 气 压 缩 机 内 燃 机 等 进 气 噪 声 隔 声 间 ( 罩 ) 隔 绝 各 种 声 源 噪 声, 各 种 通 用 机 械 设 备 管 道 的 噪 声 吸 声 处 理 吸 声 室 内 的 混 响 声, 混 响 车 间 或 做 管 道 内 衬 隔 振 阻 止 固 体 声 传 递, 减 少 二 次 辐 射, 声 源 基 础 的 减 振 管 道 减 振 阻 尼 隔 振 减 少 板 壳 振 动 辐 射 噪 声, 车 体 船 体 隔 声 罩 管 道 减 振 ( 三 ) 管 理 措 施 1. 制 订 工 作 场 所 噪 声 容 许 标 准 引 起 听 力 损 伤 的 临 界 限 度 是 目 前 各 国 工 业 噪 声 容 许 标 准 的 基 础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1) 规 定 : 29

30 工 业 企 业 噪 声 控 制 应 按 GBJ 87 设 计, 对 生 产 工 艺 操 作 维 修 降 噪 效 果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采 用 行 之 有 效 的 新 技 术 新 材 料 新 工 艺 新 方 法 对 于 生 产 过 程 和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应 首 先 从 声 源 上 进 行 控 制, 使 噪 声 作 业 劳 动 者 接 触 噪 声 声 级 符 合 GBZ2.2 的 要 求 非 噪 声 工 作 地 点 的 噪 声 声 级 的 设 计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4-3 的 规 定 设 计 要 求 表 4-3 非 噪 声 工 作 地 地 点 噪 声 声 级 设 计 要 求 地 点 名 称 噪 声 声 级 db(a) 功 效 限 值 /db(a) 噪 声 车 间 观 察 ( 值 班 ) 室 75 非 噪 声 车 间 办 公 室 会 议 室 主 控 室 精 密 加 工 室 70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2 部 分 : 物 理 因 素 (GBZ2.2) 对 接 触 稳 态 噪 声 及 非 稳 态 噪 声 的 作 业 人 员 的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接 触 限 值 进 行 了 规 定 : 每 周 工 作 5d, 每 天 工 作 8h, 稳 态 噪 声 限 值 为 85dB(A), 非 稳 态 噪 声 等 效 声 级 的 限 值 为 85dB(A), 见 表 4-4 表 4-4 工 作 场 所 噪 声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接 触 时 间 接 触 限 值 /[db(a)] 备 注 5d/w,=8h/d 85 非 稳 态 噪 声 计 算 8h 等 效 声 级 5d/w, 8h/d 85 计 算 8h 等 效 声 级 5d/w 85 计 算 40h 等 效 声 级 针 对 脉 冲 噪 声 工 作 场 所, 噪 声 声 压 级 峰 值 和 脉 冲 次 数 不 应 超 过 表 4-5 的 规 定 表 4-5 工 作 场 所 脉 冲 噪 声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工 作 日 接 触 脉 冲 次 数 声 压 级 峰 值 /[db(a)] 工 业 企 业 噪 声 控 制 设 计 规 范 (GBJ87-85) 规 定 : 工 业 企 业 厂 区 内 各 类 地 点 的 噪 声 A 声 级, 按 照 地 点 类 别 的 不 同, 不 得 超 过 表 4-6 所 列 的 噪 声 限 制 值 此 表 给 出 了 工 业 企 业 噪 声 控 制 设 计 标 准 表 4-6 工 业 企 业 厂 区 内 各 类 地 点 噪 声 限 值 序 号 地 点 类 别 噪 声 限 值 /db(a) 1 生 产 工 作 场 所 及 作 业 场 所 ( 工 人 每 天 连 续 接 触 噪 声 8h) 90 高 噪 声 工 作 场 所 设 置 的 值 无 电 话 通 讯 要 求 时 75 2 班 室 观 察 室 休 息 室 ( 室 内 背 景 噪 声 级 ) 有 电 话 通 讯 要 求 时 70 3 精 密 装 配 线 精 加 工 工 作 场 所 的 工 作 地 点 计 算 机 房 ( 正 常 工 作 状 态 70 30

31 4 工 作 场 所 所 属 办 公 室 实 验 室 设 计 室 ( 室 内 背 景 噪 声 级 ) 70 主 控 制 室 集 中 控 制 室 通 讯 室 电 话 总 机 室 消 防 值 班 室 ( 室 内 背 景 5 60 噪 声 级 ) 厂 部 所 属 办 公 室 会 议 室 设 计 室 中 心 实 验 室 ( 包 括 实 验 化 验 计 6 60 量 室 )( 室 内 背 景 噪 声 级 ) 7 医 务 室 教 室 哺 乳 室 托 儿 所 工 人 值 班 宿 舍 ( 室 内 背 景 噪 声 级 ) 55 注 :(1) 本 表 所 列 的 噪 声 级, 均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测 量 确 定 (2) 对 于 工 人 每 天 接 触 噪 声 不 足 8h 的 场 合, 可 根 据 实 际 接 触 噪 声 的 时 间, 按 接 触 时 间 减 半 噪 声 限 制 值 增 加 3dB(A) 的 原 则, 确 定 其 噪 声 限 制 值 (3) 本 表 所 列 的 室 内 背 景 噪 声 级, 是 在 室 内 无 发 声 源 发 声 的 条 件 下, 从 室 外 经 由 墙 门 窗 ( 门 窗 启 闭 状 况 为 常 规 状 况 ) 传 入 室 内 的 室 内 平 均 噪 声 级 2. 制 订 环 境 噪 声 容 许 标 准 为 防 治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保 障 居 民 正 常 生 活 和 工 作 环 境 的 安 静, 使 人 们 不 至 受 到 噪 声 的 干 扰,1996 年 10 月 29 日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通 过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其 中 规 定 : 在 城 市 范 围 内 向 周 围 生 活 环 境 排 放 工 业 噪 声 的,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四 ) 加 强 宣 传 教 育 注 意 个 体 防 护 由 于 经 济 技 术 上 的 原 因, 有 时 虽 然 采 取 了 吸 声 消 声 和 隔 声 等 措 施, 噪 声 仍 未 能 降 到 噪 声 容 许 标 准 以 下, 由 于 暂 时 不 能 采 取 有 效 地 声 学 措 施, 而 工 人 又 必 须 坚 持 在 噪 声 环 境 下 工 作, 这 时 候 采 取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可 减 轻 对 工 人 听 觉 器 官 的 损 害 常 用 的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分 为 内 用 和 外 用 两 种 ; 外 用 的 是 将 耳 部 全 部 覆 盖 起 来 的 耳 罩 ; 内 用 的 是 插 入 外 耳 道 中 的 耳 塞 国 内 目 前 常 用 的 几 种 护 耳 器 介 绍 如 下 1. 防 声 耳 塞 防 声 耳 塞 是 插 入 外 耳 道 的 护 耳 器, 如 图 4-24 所 示 它 是 用 软 橡 胶 ( 氯 丁 橡 胶 ) 或 软 塑 料 ( 聚 氯 乙 烯 树 脂 ) 制 成 的 其 优 点 是 隔 声 量 较 大, 体 积 小, 便 于 携 带, 价 格 便 宜 国 产 耳 研 5 型 耳 塞 低 频 隔 声 量 约 为 10-15dB, 中 高 频 隔 声 量 可 达 到 30~40dB, 因 此, 在 球 磨 机 铆 接 织 布 工 作 场 所 均 可 选 用 此 种 耳 塞 其 缺 点 是 佩 戴 不 适 会 引 起 耳 道 疼 痛 图 4-24 防 噪 声 耳 塞 31

32 2. 防 护 耳 罩 防 噪 声 耳 罩 如 图 4-25 所 示, 它 是 由 耳 罩 外 壳, 密 封 垫 圈, 内 衬 吸 声 材 料 和 弓 架 四 部 分 组 成 隔 声 罩 的 优 点 是 适 于 配 戴, 无 需 选 尺 寸 缺 点 是 对 高 频 噪 声 隔 声 量 比 耳 塞 小 ( 耳 罩 的 高 频 隔 声 量 可 达 15~30dB) 国 产 东 风 牌 防 噪 声 耳 罩 对 100dB(A) 以 上 的 高 频 噪 声, 平 均 隔 声 值 在 20dB 以 上,A 声 级 隔 声 值 达 30dB 3. 防 声 棉 耳 塞 防 声 棉 耳 塞 如 图 4-26 所 示, 可 按 大 中 小 号 选 用 佩 戴, 它 是 由 直 径 1~3μm 超 细 玻 璃 棉 经 化 学 软 化 处 理 制 成, 使 用 时 只 要 撕 一 小 块 卷 成 团 塞 进 耳 道 入 口 处 即 可 其 优 点 是 柔 软, 耳 道 无 痛 感, 隔 声 能 力 强 ( 在 125~8000Hz 范 围 内 隔 声 值 达 20~40dB), 特 别 对 高 频 声 效 果 好 织 布 铆 工 等 工 作 场 所 工 人 均 适 用 缺 点 是 耐 用 性 差, 易 破 碎 图 4-25 防 噪 耳 罩 图 4-26 防 声 棉 耳 塞 资 料 来 源 : 网 络 多 年 来 已 经 研 究 了 不 少 耳 塞 耳 罩, 但 因 由 耳 道 不 适 之 感, 故 人 们 不 愿 意 佩 戴 为 克 服 这 一 困 难, 国 内 研 制 了 两 种 新 耳 塞 : 液 态 滴 入 按 耳 道 形 状 固 化 的 硅 橡 胶 耳 塞 : 捏 小 后 不 马 上 恢 复 性 状 的 TJ 型 泡 沫 塑 料 耳 塞 另 外, 国 内 外 正 在 研 制 的 有 源 减 噪 装 置, 有 源 护 耳 器 产 品, 它 能 消 除 或 抗 噪 声 干 扰, 同 时 还 可 以 传 输 语 言 信 号 这 里 需 要 指 出, 工 人 戴 用 防 护 用 品 一 定 要 持 续 不 间 断, 否 则 效 果 不 好 ( 五 )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包 括 上 岗 前 在 岗 期 间 和 离 岗 时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上 岗 前 检 查 是 为 了 获 得 听 力 的 基 础 资 料, 并 对 患 有 听 觉 器 官 心 血 管 及 神 经 系 统 器 质 性 疾 病 者, 禁 止 其 参 加 强 接 触 噪 声 的 工 作 从 事 噪 声 作 业 半 年 内 进 行 听 力 检 查, 发 现 有 明 显 听 力 下 降 者 及 早 调 离 噪 声 作 业 以 后 应 坚 持 每 年 在 岗 期 间 的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特 别 是 听 力 检 查, 观 察 听 力 变 化, 以 便 早 期 发 现 听 力 损 伤,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护 措 施 对 噪 声 敏 感 者 ( 上 岗 前 体 检 听 力 正 常, 在 噪 声 环 境 下 作 业 1 年, 高 频 段 3000Hz 4000Hz 6000Hz 任 一 个 频 率 任 一 耳 听 阈 达 到 65dB(HL)) 32

33 应 调 离 噪 声 工 作 场 所 ( 六 ) 合 理 安 排 劳 动 与 休 息 噪 声 作 业 工 人 可 适 当 安 排 中 间 休 息, 休 息 时 应 离 开 噪 声 环 境, 使 听 觉 疲 劳 得 以 恢 复 并 应 经 常 检 测 车 间 噪 音 情 况, 监 督 检 查 预 防 执 行 情 况 及 效 果 二 防 振 动 危 害 措 施 振 动 控 制 过 程 与 噪 音 控 制 类 似, 但 比 较 复 杂 从 不 同 的 观 点 出 发, 已 形 成 不 同 的 控 制 分 类 方 法, 但 受 到 普 遍 重 视 且 广 泛 采 用 的 振 动 控 制 方 法 如 下 1. 控 制 振 动 源 振 动 即 消 振, 消 除 或 减 弱 振 源, 这 是 最 彻 底 和 最 有 效 的 办 法 如 改 善 机 器 的 平 衡 性 能 改 变 扰 动 力 的 作 用 方 向 增 强 机 组 的 质 量 在 机 器 上 装 设 动 力 吸 振 器 等 这 里 要 特 别 强 调 的 是 一 定 要 控 制 共 振 共 振 是 振 动 的 一 种 特 殊 状 态, 当 振 动 机 械 所 受 到 的 扰 动 力 的 频 率 与 设 备 固 有 效 率 相 一 致 的 时 候, 就 会 使 设 备 振 动 得 更 加 厉 害, 甚 至 起 到 放 大 作 用,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共 振 2. 隔 振 消 除 或 减 弱 振 动 传 输 通 常 是 在 振 源 与 受 控 对 象 之 间 串 加 一 个 子 系 统 来 实 现 隔 振, 用 以 减 小 受 控 对 象 对 振 源 的 响 应, 这 是 一 个 应 用 非 常 广 泛 的 减 振 技 术 按 照 传 递 方 向, 隔 振 又 分 为 : (1) 积 极 隔 振 : 用 隔 振 器 将 振 动 着 的 机 器 ( 振 源 ) 与 地 基 隔 离 开, 防 止 或 减 少 传 递 到 地 基 上 的 动 压 力, 从 而 抑 制 振 源 对 周 围 设 备 的 影 响 隔 离 振 源 (2) 消 极 隔 振 : 将 需 要 保 护 的 机 器 用 隔 振 器 与 振 动 着 的 地 基 ( 振 源 ) 隔 离 开, 防 止 或 减 小 地 基 振 动 对 机 器 的 影 响 隔 离 响 应 (3) 积 极 隔 振 与 消 极 隔 振 虽 概 念 不 同, 但 实 施 方 法 却 一 样, 都 是 把 需 要 隔 离 的 机 器 安 装 在 合 适 的 隔 振 器 ( 弹 性 装 置 ) 上, 使 大 部 分 振 动 被 隔 振 器 所 吸 收 3. 吸 振 吸 振 又 称 动 力 吸 振, 动 力 吸 振 是 在 受 控 对 象 上 附 加 一 个 子 系 统 使 得 某 一 频 率 的 振 动 得 到 控 制, 称 为 动 力 吸 振, 也 就 是 利 用 它 产 生 吸 振 力 以 减 小 受 控 对 象 对 振 源 的 响 应, 这 种 技 术 应 用 也 十 分 广 泛 4. 阻 振 阻 振 又 称 阻 尼 减 振, 阻 尼 减 振 是 在 受 控 对 象 上 附 加 阻 尼 器 或 阻 尼 元 件, 通 过 消 耗 能 量 使 响 应 最 小, 也 常 用 外 加 阻 尼 材 料 的 方 法 来 增 大 阻 尼 阻 尼 可 使 沿 结 构 传 递 的 振 动 能 量 衰 减 ; 还 可 以 减 弱 共 振 频 率 附 近 的 振 动 阻 尼 材 料 是 具 有 内 损 耗 内 摩 擦 的 材 料, 如 沥 青 软 橡 胶 以 及 其 他 高 分 子 涂 料 5. 修 改 结 构 这 是 一 个 高 技 术 手 段, 目 前 非 常 引 人 注 目 它 实 际 上 是 通 过 修 改 受 控 对 象 的 动 力 学 特 征 参 数 使 振 动 满 足 预 定 的 要 求, 不 需 要 附 加 任 何 子 系 统 的 振 动 控 制 方 法 所 谓 动 力 学 特 征 参 数 是 指 影 响 受 控 对 象 质 量 刚 度 与 阻 尼 特 性 的 那 些 参 数, 如 惯 性 元 件 的 质 量 转 动 惯 量 及 其 分 布 等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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