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大學教學計劃表

Similar documents
教学内容(含课程内容体系结构;教学内容组织方式与目的;实践性教学的设计思想与效果)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中国证券业协会远程培训系统

一、单项共29题,每小题2分,共58分.

義 守 大 學 100 年 度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成 效 報 告 表 填 表 日 期 :100 年 5 月 18 日 填 表 人 : 孫 淑 芬 工 作 目 標 2-4: 促 進 適 性 揚 才 與 自 我 實 現 工 作 項 目 編 號 29: 提 升 學 生 職 涯 規 劃 能

《人员招聘与任用》

向陽花木大綱---

認 發 揚 優 良 傳 統 文 化 和 接 軌 世 界 舞 台 的 重 要 性, 並 在 文 化 產 業 的 發 展 上 逐 步 建 立 根 基, 展 現 成 效 近 年 來, 大 陸 表 現 出 文 化 產 業 結 構 的 調 整 和 競 爭 力 上 升, 培 養 了 不 少 人 才, 湧 現 出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第 一 次 看 到 這 本 書 時, 它 的 封 面 讓 我 誤 以 為 它 是 關 於 佛 教 之 類 的 書, 但 書 名 大 雄 卻 又 讓 我 想 到 卡 通 哆 啦 A 夢 裡 的 大 雄 在 好 奇 心 的 驅 使 下, 我 翻 開 了 這 本 書, 原

目 錄 校 長 的 話 學 年 度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心 得 分 享 專 輯 教 學 特 優 獎 師 範 學 院 人 文 藝 術 學 院 管 理 學 院 農 學 院 理 工 學 院 生 命 科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學 肯 定 獎 師 範 學 院 師 範 學 院 師

( 二 ) 拓 展 岗 位 ( 群 ) 1. 餐 厅 服 务 岗 位 群 在 大 中 型 餐 饮 企 业 星 级 饭 店 主 要 从 事 餐 饮 服 务 的 有 关 工 作, 如 服 务 员 点 菜 师 茶 艺 师 咖 啡 师 调 酒 师 等 2. 食 品 加 工 岗 位 群 主 要 从 事 餐 饮

目 录 社 会 问 题 与 公 共 政 策 ( 代 序 ) 1 农 民 工 大 量 失 业 情 况 下 的 我 国 群 体 性 事 件 分 析 5 对 返 乡 农 民 工 再 就 业 情 况 的 调 查 报 告 12 失 地 农 民 面 临 的 困 境 及 其 选 择 26 浙 江 省 临 安 市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新型给药系统专业委员会换届改选议程

99年 2月25日教師會議記錄

臺北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單位、學校九十三年度

<453A5CBFC6BCBCBED6B7A2CEC45C CCEC2CAD0BFC6B7A2A1B A1B333BAC520B9D8D3DABFAAD5B C4EAB6C8CAD0BFC6D1A7BCBCCAF5BDB1C9EAB1A8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3031B2C431A9A1B2C438A6B8A977B4C1A46AB77CB2C43233B4C1ABCAADB12E646F63>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從影片欣賞到華語教學的課程設計研究

實習作業申請流程圖

春 季 灯 饰 展 2016 年 美 国 芝 加 哥 家 庭 用 品 展 等 展 会 的 招 展 工 作 做 好 我 市 外 贸 企 业 入 网 广 电 商 平 台 的 推 进 总 结 收 尾 工 作 做 好 2015 年 1-12 月 全 市 外 贸 进 出 口 数 据 统 计 及 分 析 通 报

簡 述 所 有 參 與 教 案 編 寫 人 員 之 學 經 歷 及 負 責 內 容 參 與 教 案 編 寫 人 員 魏 俊 陽 學 歷 經 歷 負 責 內 容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新 北 市 閩 南 語 教 案 編 寫 大 學 課 程 與 教 輔 導 團 教 學 者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新

支撑材料4.4.doc

任 务 单 一 ~2: 文 具 书 本 摆 整 齐, 争 得 自 理 星 争 星 要 求 : 文 具 用 品 摆 放 好, 书 本 叠 叠 放 整 齐 探 秘 任 务 一 ~2: 文 具 书 本 摆 整 齐, 争 得 自 理 星 任 务 1: 跟 小 辅 导 员 一 起 参 观 高 年 级 的 教

课程整体教学设计指导意见

???h?????????W??????

天天星期三

党 政 投 资 基 金 落 户 上 城 区 曰 全 年 新 批 外 商 投 资 项 目 30 个 袁 实 际 利 用 外 资 万 美 元 曰 引 进 市 外 内 资 项 目 598 个 袁 实 际 到 位 资 金 亿 元 曰 推 进 区 市 协 作 工 程 袁 出 台 实 施

社 工 系 师 生 继 续 服 务 金 竹 林 儿 童 之 家.7 专 业 技 能 训 练 动 员 大 会..7 顶 岗 实 习 动 员 会 级 本 科 班 专 业 技 能 训 练...9 保 山 学 院 盈 江 青 爱 小 屋 支 教 行 级 政 本 班 德 育

信工学生工作简报 第四期.doc

教学设计方案

2009杭州市小学地方课程

務 相 關 的 約 點 及 內 容 / 托 嬰 契 約 (2) 居 家 托 育 人 員 在 中 心 托 育 人 員 2. 瞭 解 契 約 ( 到 ) 宅 托 兒 契 約 一 天 的 工 作 重 的 意 義 (3) 契 約 的 意 義 分 點 及 內 容 法 律 效 類 自 由 與 限 制 及 2.

肆、國際視野的研究合作

目 录 教 学 简 讯 快 报. 1 青 少 年 工 作 系..5 社 会 工 作 学 院...10 法 学 院.14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17 新 闻 与 传 播 系 19 公 共 管 理 系.21 中 国 语 言 文 学 系.25 外 国 语 言 文 学 系.28

一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名 称 : 会 计 二 入 学 要 求 与 基 本 学 制 入 学 要 求 : 初 中 毕 业 生 基 本 学 制 : 三 年 ; 其 中 前 二 年 为 在 校 学 习 时 间, 最 后 一 年 为 企 业 实 习 时 间 层 次 : 中 职 三 培 养 目 标 本 专

01(copy)

「職」入我心──生涯體驗心得寫作得獎作品集──優等

教学简报

2009 交通大學研發替代役校園徵才

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計畫企劃書」公告

untitled

untitled

因 應 碩 士 班 報 名 費 減 收 情 形, 擬 訂 酌 減 招 生 試 務 工 作 費 配 套 措 施, 提 送 招 生 委 員 會 討 論 四 法 規 增 修 訂 案 : 1. 運 動 績 優 生 輔 導 管 理 辦 法 ( 訂 定 ) 2. 磨 課 師 (MOOCs) 計 畫 推 動 小

加 值 型 及 非 加 值 型 營 業 稅 法 第 12 條 ( 公 布 ) 特 種 飲 食 業 之 營 業 稅 稅 率 如 下 : 一 夜 總 會 有 娛 樂 節 目 之 餐 飲 店 之 營 業 稅 稅 率 為 百 分 之 十 五 二 酒 家 及 有 陪 侍 服 務 之 茶 室

Microsoft Word - 縺翫♀縺輔°邨梧ク医・蜍輔″陦ィ邏呻シ茨シ。・鍋沿・

<B7E2C3E D3130D4C22E6169>

<4D F736F F D206E D2DA4A4A5A1ACE3A873B07CB07CA468B77CC4B3B941B77EA470B2D5ABD8C4B3AED1A1C4A549A64CAAA92E646F6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附件4

1.5招募说明书(草案)

营销系实验大纲.doc

廉政课堂

李 老 他 自 己 却 老 是 自 称 科 员, 老 说 我 李 科 员 怎 样 怎 样, 倒 好 像 这 是 一 个 值 得 他 夸 耀 的 什 么 官 衔 一 样 他 是 我 们 这 个 衙 门 里 资 格 最 老 的 科 员, 他 自 己 却 说 是 这 个 衙 门 里 最 没 有 出 息 的

untitled

汇教云用户手册

企 业 的 网 络 调 研 岗 位 网 络 营 销 网 站 推 广 电 子 商 务 对 外 贸 易 物 流 信 息 系 统 管 理 网 络 客 户 服 务 与 销 售 等 工 作 岗 位 ; 电 子 商 务 网 店 的 经 营 管 理 岗 位 ; 企 事 业 单 位 网 络 信 息 分 析 与 行

99下民主法治教育 法律常識測驗題庫

<4D F736F F D20D1A7C9FACAD6B2E1B8C4D7EED6D5A3A8B4F8B1EDB8F1BCD3D2B3C2EBB0E6A3A9372E3239>

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第三章 維修及管理

Microsoft Word 年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doc

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建设

Microsoft Word - LCIDC99_ doc

Microsoft Word - 會議紀錄_南_.doc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4D F736F F D 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4D F736F F D 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 E646F63>

untitled

高校发展动态

01

Microsoft Word - 課程大綱_2010c.doc

市 立 永 平 高 中 無 填 報 無 填 報 (02) 市 立 樹 林 高 中 已 填 報 已 填 報 (02) 市 立 明 德 高 中 已 填 報 (02) 市 立 秀 峰 高 中 已 填 報

2. 禁 止 母 乳 代 用 品 之 促 銷 活 動, 以 及 不 得 以 贊 助 試 用 或 免 費 等 方 式, 取 得 奶 瓶 及 安 撫 奶 嘴 認 證 說 明 以 贊 助 試 用 或 免 費 等 方 式, 取 得 奶 瓶 及 安 撫 奶 嘴, 並 在 婦 產 科 門 診 兒 科 門 診 產

第1章 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概述

Microsoft Word - dwo36.doc


穨finaldiss.doc

13. 下 列 植 物 的 向 性 或 運 動, 哪 些 是 受 到 生 長 素 作 用 的 影 響?(5-4) 甲. 睡 蓮 的 花 到 了 晚 上 會 合 起 來 ; 乙. 黃 瓜 的 捲 鬚 攀 附 竹 竿 向 上 生 長 ; 丙. 含 羞 草 的 葉 經 碰 觸 後 閉 合 ; 丁. 紅 豆

16 标 本 缓 急 的 护 理 原 则 不 包 括 ( 扶 正 祛 邪 法 ) 17 顺 从 疾 病 假 象 而 进 行 护 理 的 方 法 为 ( 反 护 法 ) 18 下 列 属 于 正 护 法 的 是 ( 虚 则 补 之 ) 19 因 中 气 不 足 脾 阳 不 运 而 致 的 腹 胀 便

???p???????????i?h?h?D???N_?s_

3. 透 過 團 體 小 組 分 別 設 計 出 一 套 自 行 車 伸 展 操 4. 教 師 介 紹 騎 乘 自 行 車 上 座 方 法 煞 車 及 踩 踏 等 要 領. 練 習 自 行 車 運 動 中 基 本 的 上 座 平 衡 直 行 轉 彎 煞 車 等 動 作 ( 二 ) 自 行 車 運 動

( ) 5. 自 行 車 有 吱 吱 喳 喳 的 聲 音 可 能 是 什 麼 原 因 所 造 成?(1) 鈴 號 的 聲 音 (2) 螺 栓 ( 帽 ) 鬆 動 (3) 腳 踏 板 磨 損 ( ) 6.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是 對 的?(1) 輪 胎 的 胎 壓 是 愈 高 愈 好, 所 以 填

学做一体手册,餐饮.doc

硕士论文正文

外科手术基础概述

yy.xls


第十二章 角色转换 走向成功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103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

104 年 度 推 廣 校 園 正 確 用 藥 教 育 模 式 中 心 學 校 成 果 報 告 書 學 校 : 桃 園 市 中 心 學 校 田 心 國 民 小 學 壹 計 畫 目 的 一 凝 聚 本 市 中 心 學 校 與 重 點 種 子 學 校 正 確 用 藥 教 育 推 廣 共 識, 期 能 培

人体解剖实习指导.doc

ZW.PDF

cm 50.5cm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校內噴泉現代詩社簡介

<4D F736F F D20B5F8C4B1A55CAFE0B5FBA6F4ACF6BFFDAAED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101評鑑總評報告--.doc

word 2

Transcription: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教 學 計 劃 表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 科 目 代 號 :( 免 填 ) 科 目 名 稱 :( 中 文 ) 政 策 規 劃 v 一 般 課 程 v 選 修 教 師 : 王 光 旭 ( 英 文 )Policy Formulation 每 學 期 開 課 學 分 數 : 上 學 期 2 學 分 任 課 班 級 : 行 管 三 (J509) 總 學 分 數 : 2 學 分 聯 絡 E-mail:guangxu.wang@gmail.com 課 程 助 教 : 待 定 聯 絡 E-mail: 待 定 教 師 Office Hour: 星 期 四 ( 下 午 2-6 點 ) 一 教 學 目 標 : 對 於 未 來 可 能 在 公 部 門 任 職 的 你, 是 否 常 常 對 許 多 公 共 議 題 (public issues) 的 爭 議 感 到 迷 惑 或 無 奈? 原 本 應 該 理 性 規 劃 的 政 策? 為 何 往 往 沾 染 了 諸 多 政 治 力 的 干 擾? 是 否 很 多 時 候 覺 得 公 務 員 難 為? 到 底 應 該 要 秉 持 著 專 業 性 與 責 任 性? 還 是 聽 從 政 治 上 司 的 指 令 就 好? 負 責 決 策 的 委 員 會 的 決 策 過 程 是 否 應 該 公 開? 民 眾 的 意 見 是 否 造 成 公 共 政 策 規 劃 與 執 行 的 負 擔? 政 策 的 規 劃 到 底 要 著 重 效 率 還 是 公 平? 以 上 這 些 爭 議 是 將 來 在 執 行 政 策 規 劃 的 過 程 中 可 能 會 面 對 的 難 題, 相 關 的 案 例 也 琳 瑯 滿 目 比 如 說 : 兩 岸 該 不 該 簽 訂 ECFA? 什 麼 樣 的 協 議 內 容 才 是 最 適 合 台 灣, 但 卻 又 能 讓 中 國 大 陸 接 受 的? 是 否 應 該 承 認 中 國 的 學 歷 及 更 加 開 放 陸 生 來 台 就 學? 為 了 達 到 稅 制 的 公 平 正 義, 該 不 該 課 徵 富 人 稅? 要 怎 麼 徵? 老 農 津 貼 該 給 多 少? 我 們 要 如 何 定 義 老 農? 才 能 達 到 真 正 的 政 策 目 的? 健 保 是 不 是 應 該 漲 價? 公 共 政 策 是 一 門 以 特 定 議 題 為 觀 察 焦 點, 強 調 問 題 導 向 價 值 處 理 與 科 際 整 合 的 學 科, 政 策 規 劃 更 是 當 中 最 重 要 的 環 節 之 一 政 策 規 劃 的 學 理 提 供 了 一 個 宏 觀 的 分 析 架 構, 為 解 決 當 前 重 大 社 會 爭 議 提 出 相 關 的 規 劃 與 制 度 設 計 由 於 公 共 政 策 的 推 動, 往 往 與 民 眾 的 福 祉 息 息 相 關, 瞭 解 公 共 政 策 運 作 的 本 質 已 經 成 為 現 代 公 民 重 要 的 課 題 這 是 一 個 價 值 衝 突 的 年 代, 是 一 個 秩 序 紊 亂, 政 府 一 方 面 被 要 求 要 小 而 美, 但 人 民 卻 又 期 待 政 府 萬 能 的 年 代 從 現 實 的 角 度, 在 現 代 社 會 裡, 人 們 常 常 會 感 受 到 社 會 問 題 的 存 在, 有 關 社 會 問 題 的 新 聞 幾 乎 無 日 無 之 由 於 社 會 問 題 涉 及 到 眾 多 數 量 民 眾 的 生 活, 是 人 們 非 欲 求 的 狀 況, 又 期 望 能 有 效 改 善, 在 這 種 情 勢 下, 現 代 政 府 往 往 就 必 須 擔 負 起 解 決 社 會 問 題 的 責 任, 公 共 政 策 的 本 質, 就 是 在 處 理 這 些 社 會 問 題, 未 來 有 機 會 作 為 公 共 管 理 者 (public managers) 的 各 位, 就 必 須 在 政 策 問 題 的 認 定 與 政 策 規 劃 的 過 程 中, 肩 負 起 在 第 一 線 維 護 公 共 利 益 (public interests) 的 責 任 然 而, 許 多 1

社 會 問 題 的 解 決 並 非 容 易, 往 往 牽 涉 到 許 多 相 互 衝 突, 卻 又 必 須 兼 顧 的 價 值, 許 多 的 公 共 政 策 呈 現 了 一 種 零 和 的 結 果 (zero-sum game), 滿 足 了 某 些 群 體 的 需 求, 就 會 傷 害 某 些 團 體 的 利 益, 也 會 引 發 激 烈 的 政 治 衝 突 與 社 會 爭 議 政 府 要 有 能 力 解 決 或 是 紓 解 社 會 問 題, 就 必 須 對 政 策 問 題 與 利 害 關 係 有 深 入 的 探 究 和 了 解, 解 決 的 方 案 和 計 畫 也 必 須 對 症 下 藥, 公 共 管 理 者 公 共 政 策 的 專 業 知 能 與 政 治 管 理 的 能 力 也 必 須 有 所 提 升 從 現 實 的 政 策 環 境 來 說, 民 主 化 後 的 台 灣, 政 治 環 境 已 有 劇 烈 改 變, 任 何 組 織 性 團 體 都 有 可 能 對 政 策 過 程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響 力, 在 顧 客 導 向 的 風 潮 下, 公 共 管 理 者 也 無 法 抱 持 著 衙 門 心 態 來 處 事 國 父 說 : 政 治 是 管 理 眾 人 之 事, 只 要 有 利 害 關 係 的 介 入, 公 共 政 策 的 過 程 就 不 可 能 僅 僅 只 是 依 法 行 政 如 此 單 純, 也 離 不 開 內 外 政 治 環 境 的 干 擾, 問 題 認 定 與 政 策 規 劃 的 學 理 也 必 須 認 知 到 環 境 的 複 雜 性, 據 以 根 據 實 務 的 需 求 進 行 調 整 總 言 之, 政 府 政 策 的 成 效, 繫 於 問 題 認 定 與 政 策 規 劃 的 內 容 是 否 對 症 下 藥, 如 何 提 升 政 策 規 劃 的 品 質, 有 賴 於 相 關 學 理 的 培 養 與 專 業 分 析 能 力 的 提 升 據 此, 本 課 程 站 在 實 用 的 角 度, 授 課 內 容 著 重 於 政 策 問 題 認 定 與 規 劃 原 則 的 學 理, 以 及 相 關 分 析 技 術 的 討 論, 並 在 成 績 評 量 上 著 重 實 務 的 應 用, 以 培 養 同 學 學 以 致 用 的 能 力 二 主 要 讀 本 及 參 考 書 目 : 汪 正 洋,(2013), 圖 解 公 共 政 策, 臺 北 : 五 南 主 要 讀 本 此 書 為 本 學 期 讀 本, 但 本 書 內 容 稍 淺, 算 是 重 點 式 整 理, 因 此 閱 讀 難 度 不 高, 配 合 其 他 公 共 政 策 教 科 書 閱 讀 較 佳 請 直 接 參 考 進 度 內 容 丘 昌 泰,(2013), 公 共 政 策 基 礎 篇, 臺 北 : 巨 流 主 要 參 考 書 目 丘 此 書 為 同 學 二 年 級 修 公 共 政 策 時 的 教 科 書, 建 議 同 學 在 上 課 的 時 候, 以 及 平 時 預 習 和 複 習 的 時 候, 能 一 起 配 合 主 要 讀 本 閱 讀 請 參 照 公 策 對 照 的 部 分 余 致 力 毛 壽 龍 陳 敦 源 郭 昱 瑩,(2008), 公 共 政 策, 臺 北 : 智 勝 次 要 參 考 書 目 余 本 書 有 些 主 題 與 課 程 進 度 的 相 關 性 大, 推 薦 同 學 可 參 考 相 關 內 容 余 致 力 彭 渰 雯 莊 文 忠 杜 文 苓 林 子 倫,(2008), 公 共 議 題 政 治 學, 臺 北 : 智 勝 本 書 提 供 了 非 常 多 當 前 台 灣 重 要 公 共 議 題 的 政 治 學 解 析, 對 同 學 掌 握 政 策 問 題 的 內 容 與 正 反 意 見 有 相 當 的 助 益, 在 做 報 告 的 時 候 有 助 於 同 學 入 門, 同 學 做 報 告 時 建 議 參 考 2

三 課 程 大 綱 : 週 次 日 期 範 圍 進 度 內 容 公 策 對 照 備 註 1 9/18 課 程 簡 介 與 學 期 要 求 2 9/25 導 論 公 共 政 策 的 定 義 與 範 圍 1-1, 1-2, 1-4, 1-8, 1-9 丘 :1 余 :1 本 週 必 須 取 得 教 材 3 10/2 專 題 研 討 : 資 料 蒐 集 與 撰 寫 學 期 報 告 參 考 社 科 法 PPT 與 補 充 資 料 到 電 腦 教 室 4 10/9 公 共 問 題 的 意 涵 3-1, 3-2, 3-3, 3-4, 3-5 丘 :7 余 :1 決 定 報 告 主 題 5 10/16 公 共 問 題 的 意 涵 3-1, 3-2, 3-3, 3-4, 3-5 丘 :7 余 :1 6 10/23 政 策 問 題 利 害 關 係 人 與 標 的 團 體 界 定 1-10, 2-17 丘 :3, 13 余 :NA 拿 全 開 紙 練 習 界 定 7 10/30 政 策 問 題 診 斷 3-9, 3-10, 3-11, 3-12, 3-13 丘 :7 余 :1 8 11/6 政 策 問 題 診 斷 3-10, 3-11, 3-12, 3-13 丘 :7 余 :1 報 告 完 成 政 策 問 題 診 斷 9 11/13 政 策 規 劃 概 論 與 涉 入 者 4-2, 4-3, 4-4 丘 :9 余 :6 10 11/20 11 11/27 政 策 規 劃 政 策 規 劃 的 評 比 技 術 4-11, 4-12, 4-13 政 策 規 劃 的 評 比 技 術 與 新 趨 勢 :big data 4-11, 4-12, 4-13 丘 :9 余 :6 丘 :9 余 :6 初 步 規 劃 方 案 出 爐 12 12/4 專 家 ( 菁 英 ) 與 民 意 對 政 策 規 劃 的 參 與 8-1, 5-11 丘 :10 余 :3, 7 13 12/11 民 意 與 政 策 規 劃 : 商 議 式 民 主 與 公 民 會 議 8-2, 8-3 丘 :10 余 :3 14 12/18 期 末 考 試 選 擇 題 與 解 釋 名 詞 本 學 期 所 有 範 圍 教 材 含 PPT 15 12/25 實 務 分 享 實 務 演 講 : 公 部 門 中 的 政 策 問 題 認 定 與 政 策 規 劃 ( 講 者 待 定 ) 加 強 報 告 可 行 性 16 1/1 與 評 量 本 週 放 假 報 告 繳 交 17 1/8 期 末 口 頭 報 告 18 1/15 期 末 回 饋 3

四 實 施 方 式 : 此 課 程 為 每 週 兩 小 時 的 課 程, 基 本 上 為 課 堂 面 授, 綜 合 性 講 述 當 週 進 度 ; 第 二 個 小 時 在 課 程 進 度 允 許 的 狀 況 下, 會 針 對 當 週 的 主 題, 找 適 合 的 公 共 議 題 進 行 討 論 與 練 習, 讓 同 學 進 行 腦 力 激 盪 與 分 析 此 外, 若 課 程 的 進 度 允 許, 本 學 期 可 能 會 邀 請 專 人 演 講, 演 講 方 向 主 要 是 請 實 務 界 的 人 來 分 享 在 公 部 門 如 何 進 行 政 策 規 劃 五 評 量 方 式 : 整 學 期 評 分 標 準 比 例 1 出 席 態 度 上 課 規 則 遵 守 10% 2 學 期 考 試 40% 3 團 體 報 告 50% 六 上 課 注 意 事 項 : ( 一 ) 課 堂 規 則 1. 提 問 題 是 思 考 的 開 始, 有 了 問 題 才 能 豐 富 討 論 的 焦 點, 請 踴 躍 挑 戰 你 的 同 學 與 老 師 2. 課 堂 參 與 主 要 依 據 同 學 主 動 提 問 討 論 與 被 動 受 詢 回 應 的 次 數 及 品 質, 或 透 過 同 學 主 動 提 供 的 補 充 資 料 予 以 評 分 3. 本 課 程 將 於 學 期 中 不 定 期 點 名, 除 家 人 或 不 可 抗 力 之 因 素 未 到, 不 接 受 任 何 理 由 的 補 請 假, 被 我 點 到 一 次, 扣 總 成 績 2 分, 缺 席 扣 分 沒 有 10 分 上 限 4. 報 告 請 依 照 課 程 要 求,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將 作 業 上 傳 於 e-course, 不 得 遲 交, 超 過 規 定 時 間 繳 交 者, 若 無 可 接 受 不 可 抗 力 之 因 素, 書 面 報 告 分 數 以 60 分 計 5. 本 課 程 強 調 嚴 謹 的 學 術 倫 理 要 求, 任 何 在 報 告 製 作 上 違 反 學 術 倫 理 之 情 事 ( 特 別 是 抄 襲, 不 當 引 用, 拷 貝 他 人 報 告 ), 報 告 一 律 以 零 分 計 6. 上 課 時 嚴 禁 使 用 智 慧 型 手 機 與 筆 電 7. 老 師 有 office hours, 請 勿 用 facebook 丟 跟 課 業 有 關 的 問 題 8. 以 上 守 則 均 納 入 出 席 與 平 時 成 績 評 定 的 考 量 ( 二 ) 學 期 考 試 1. 考 試 題 型 為 選 擇 題 與 解 釋 名 詞, 範 圍 為 上 課 進 度 的 閱 讀 教 材 與 PPT, 期 末 考 範 圍 為 整 學 期 範 圍 的 閱 讀 教 材 與 PPT 非 Open Book 4

2. 回 答 解 釋 名 詞 或 問 答 等 題 目 不 用 逐 字 逐 句 背 誦, 但 要 能 寫 出 基 本 原 理 並 舉 例 3. 考 試 一 個 錯 字 倒 扣 0.5 分 ( 三 ) 學 期 報 告 本 課 程 期 待 修 課 同 學 能 學 以 致 用, 提 出 具 體 可 行 的 政 策 規 劃 因 此, 對 於 報 告 的 規 格, 完 全 以 教 育 部 青 年 發 展 署 的 青 年 團 隊 政 策 研 發 競 賽 參 賽 簡 章 為 主, 也 期 待 同 學 做 完 報 告 後, 能 將 課 堂 報 告 報 名 下 年 度 的 政 策 研 發 競 賽, 爭 取 榮 譽 團 體 報 告 要 求 簡 要 表 針 對 當 前 重 大 公 共 議 題, 找 出 一 個 想 要 討 論 的 主 題, 並 參 考 教 育 部 青 年 發 展 署 的 青 年 團 隊 政 策 研 發 競 賽 參 賽 簡 章 的 六 大 主 題, 訂 定 合 適 的 報 告 主 題 題 目 可 大 可 小, 但 要 務 實, 對 相 關 問 題 有 瞭 解 的 興 趣, 並 有 嘗 試 提 出 解 決 規 劃 的 動 機 去 年 青 年 團 隊 政 策 研 發 競 賽 的 得 獎 主 題 參 考 ( 請 勿 重 複 ): 編 號 團 隊 名 稱 政 策 提 案 報 告 主 題 1 米 農 我 KNOW 農 情 米 意 稻 米 產 銷 整 合 平 臺 2 THE HOPT 青 年 返 鄉 微 旅 行 - 新 社 區 行 動 改 造 計 畫 3 SmartVelo 智 慧 環 島 自 行 車 道 4 築 夢 飛 翔 隊 青 銀 共 創 老 有 所 養 的 長 照 產 業 5 進 擊 的 助 產 師 家 庭 助 產 師 計 畫 安 心 生 產, 助 我 好 孕 6 能 源 正 義 再 生 能 源 推 廣 之 公 民 參 與 提 案 7 DasH 企 劃 團 隊 常 民 美 學 - 以 高 雄 民 眾 藝 文 素 養 培 植 為 例 報 告 字 數 本 文 部 分 8000-10000 字, 詳 請 參 閱 報 告 格 式 部 分 5

文 獻 蒐 集 1. 對 參 考 的 文 獻, 必 須 包 含 博 碩 士 及 中 文 TSSCI 或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文 獻 檢 閱 必 須 參 考 上 述 學 術 性 論 文 十 篇 ( 含 以 上 ) 2. 若 十 篇 學 術 性 論 文 中, 包 含 兩 篇 英 文 期 刊 論 文, 則 酌 予 加 分 3. 實 務 性 的 資 料 必 須 完 整 交 代 來 源 出 處, 特 別 是 引 用 政 府 官 方 統 計 4. 切 勿 使 用 網 路 上 的 心 得 或 感 想 文 作 為 參 考 資 料, 認 真 的 政 策 規 劃 報 告 是 必 須 建 立 在 有 憑 有 據 的 基 礎 上 5. 如 果 報 告 有 需 要 使 用 到 官 方 統 計 數 據 來 做 為 佐 證 的 基 礎, 酌 予 加 分 報 告 格 式 1. 參 考 書 目 比 照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TSSCI 期 刊 公 共 行 政 學 報 ( 就 是 APA 格 式 ) 的 格 式 2. 整 體 報 告 章 節 格 式 : 格 式 封 面 ( 含 提 案 名 稱 團 隊 隊 名 指 導 業 師 團 隊 成 員 姓 名 及 就 讀 學 校 科 系 年 級 / 或 服 務 單 位 職 稱 ) 目 錄 ( 章 節 安 排 及 頁 碼 ) 壹 摘 要 ( 約 600 字 中 文, 含 提 案 動 機 看 到 的 問 題 點 提 出 的 對 策 等 3 段 文 字 ) 貳 本 文 ( 約 8,000 至 10,000 字 中 文 ) 一 前 言 ( 緣 起 問 題 說 明 等 ) 二 現 況 及 問 題 分 析 ( 針 對 部 會 現 行 政 策 進 行 現 況 分 析 ) 三 解 決 對 策 及 行 動 方 案 四 結 語 參 參 考 書 目 3. 一 般 格 式 規 格 一 版 面 設 定 二 標 題 格 式 三 內 文 格 式 A4 直 式 橫 書, 雙 面 印 刷, 左 側 雙 針 裝 訂 上 下 右 左 邊 界 : 均 為 2.5cm 頁 碼 : 頁 尾 置 中 字 形 : 均 採 標 楷 體 包 括 : 壹 摘 要 貳 本 文 參 參 考 書 目 1. 行 距 : 單 行 間 距 2. 前 後 段 距 離 :0.5 列 ( 以 示 區 隔 ) 3. 字 體 :16 號 字 ( 加 粗 ) 1. 行 距 : 固 定 行 高 24pt 2. 字 體 :14 號 字 報 告 繳 交 1. 書 面 報 告 繳 交 請 按 規 定 時 程,PPT 製 作 清 楚 明 瞭, 並 按 規 定 時 程 上 傳 口 頭 報 告 後 書 面 修 正 按 時 繳 交 才 有 加 分 2. 期 初 參 與 程 度 同 意 書 與 期 末 互 評 表 必 須 在 規 定 時 間 內 繳 交, 期 末 互 評 表 若 未 繳 交, 扣 報 告 個 人 分 數 6

計 分 方 式 團 體 分 數 部 分 ( 全 組 統 一 分 數 ): 1. 書 面 報 告 分 數 佔 60% 2. PPT 與 口 頭 報 告 ( 包 括 PPT 內 容 與 精 美 度 溝 通 表 達 能 力 與 問 題 回 答 ) 佔 40% 個 人 分 數 部 分 ( 有 個 別 差 異 ): 包 含 自 評 與 互 評, 以 及 個 人 在 報 告 過 程 當 中 的 個 別 表 現, 還 有 提 問 與 討 論 的 積 極 度 整 體 計 分 : 團 體 分 數 ( 書 面 60%+ 口 頭 40%)x50%+ 個 人 分 數 ( 自 評 + 互 評 )x50% 書 面 報 告 的 基 本 要 求 為 蒐 集 書 面 的 資 料 進 行 基 本 的 政 策 問 題 認 定 與 規 劃 分 析, 並 符 合 學 術 格 式 的 要 求, 評 分 標 準 如 下 : 團 體 報 告 分 數 計 算 書 面 計 分 細 項 1. 內 容 完 整 性 (30%): 政 策 規 劃 內 容 契 合 主 題, 並 就 現 行 政 策 蒐 集 完 整 資 料, 作 深 入 現 況 研 究 及 分 析, 並 據 以 研 發 具 特 色 的 政 策 建 議 2. 前 瞻 創 新 性 (30%): 提 案 內 容 具 有 原 創 性 及 獨 特 性, 與 目 前 政 府 的 政 策 執 行 方 式 有 區 隔 性 3. 效 益 擴 散 性 (30%): 提 案 政 策 內 容 能 被 相 關 單 位 有 效 參 採 執 行 產 生 綜 效 4. 行 動 轉 化 性 (10%): 提 案 內 容 具 有 後 續 轉 化 為 行 動 方 案 或 實 踐 之 可 能 性 書 面 報 告 格 式 評 分 : 報 告 格 式 要 求 80 分 75 分 70 分 65 分 含 以 下 錯 別 字 完 全 無 錯 3 個 字 以 內 3-5 個 字 6 個 含 以 上 內 文 版 面 排 版 完 全 工 整 對 齊 有 1-2 處 不 對 齊 有 3-4 處 不 對 齊 5 處 含 以 上 圖 表 格 式 完 全 統 一 有 1 處 不 統 一 有 2 處 不 統 一 3 處 含 以 上 字 體 與 字 型 完 全 統 一 有 1 處 不 統 一 有 2-3 處 不 統 一 4 處 含 以 上 內 文 論 文 引 註 完 全 正 確 有 1-2 處 不 正 確 有 3-4 處 不 正 確 5 處 含 以 上 參 考 書 目 格 式 完 全 統 一 正 確 有 1 個 不 正 確 有 2 個 不 正 確 3 個 含 以 上 達 成 內 容 要 求 的 基 礎 下, 以 上 以 各 標 準 中 落 入 最 低 部 分 的 分 數 為 報 告 分 數 口 頭 報 告 要 求 1. 每 一 組 兩 位 報 告 人, 一 位 由 該 組 自 行 指 定, 一 位 由 老 師 指 定 2. 兩 位 報 告 人 報 告 順 序 不 拘, 但 時 間 比 例 必 須 大 約 一 致 3. 每 組 口 頭 報 告 時 間 計 10 分 鐘, 時 間 超 過 11 分 鐘 被 制 止 者, 以 及 不 到 報 告 9 分 鐘 就 結 束 者, 皆 扣 口 頭 報 告 10 分 4. 時 間 控 制 在 10 分 鐘 正 負 10 秒 內, 原 口 頭 分 數 加 5 分 5. 報 告 時 太 多 贅 字 扣 分, 口 頭 報 告 中 最 多 允 許 出 現 3 次 贅 字 或 贅 詞 ( 那 然 後 等 等 ), 超 過 3 次 開 始 扣 分, 完 全 沒 有 贅 字 加 5 分 6. 回 答 問 題 時 由 老 師 由 同 組 中 沒 有 報 告 的 人 來 指 定 回 答 者,10 秒 內 回 答 不 出 來 ( 扣 3 分 ) 的 由 老 師 再 指 定 第 二 位 回 答 者 ( 扣 6 分 ), 兩 人 無 法 回 答 老 師 會 指 詢 問 同 組 是 否 有 人 可 以 回 答, 若 此 題 同 組 都 無 法 回 答, 則 扣 口 頭 報 告 10 分 7

個 人 部 分 分 數 計 算 個 人 部 分 個 人 報 告 分 數 的 衡 量 標 準, 為 期 末 互 評 的 平 均 與 期 初 參 與 程 度 意 向 書 之 間 的 差 距, 若 期 末 的 互 評 平 均 低 於 期 初 對 自 身 投 入 程 度 的 承 諾, 則 依 照 比 例 扣 個 人 分 數, 若 等 於 或 高 於 期 初 承 諾 的 投 入 分 數, 則 依 照 比 例 加 個 人 分 數 同 學 除 了 準 備 自 己 組 別 的 報 告 之 外, 有 下 載 他 組 同 學 的 書 面 報 告 與 PPT, 進 行 仔 細 的 檢 閱 註 記, 並 在 課 堂 報 告 進 行 的 過 程 中, 對 他 組 同 學 的 報 告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與 討 論 的 問 題, 則 視 個 人 在 課 堂 上 參 與 的 程 度 加 分 1. 個 人 成 績 : 平 均 4:85; 平 均 3:75; 平 均 2:65; 平 均 1:55 2. 同 學 除 了 準 備 自 己 組 別 的 報 告 之 外, 有 下 載 他 組 同 學 的 書 面 報 告 與 PPT, 進 行 仔 細 的 檢 閱 註 記, 並 在 課 堂 報 告 進 行 的 過 程 中, 對 他 組 同 學 的 報 告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與 討 論 的 問 題, 則 視 個 人 在 課 堂 上 參 與 的 程 度 加 1-5 分 報 告 個 人 分 數 評 分 : 95 90 85 75 65 55 含 以 下 課 堂 報 告 發 言 積 極 具 體 互 評 結 果 平 均 同 樣 4 分 平 均 4 分 平 均 3 分 平 均 2 分 平 均 1 分 加 分 機 制 書 面 報 告 加 分 加 分 條 件 : 1. 除 了 蒐 集 書 面 的 文 獻 之 外, 依 照 題 目 的 合 適 程 度, 還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或 深 度 訪 談, 甚 至 參 與 觀 察 之 類 的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並 具 體 的 呈 現 在 報 告 內 容 當 中 2. 文 獻 檢 閱 涵 蓋 兩 篇 英 文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並 確 實 閱 讀 引 用 者, 於 報 告 繳 交 同 時, 也 繳 交 此 兩 篇 英 文 論 文 的 紙 本, 閱 讀 的 註 記 與 閱 讀 的 摘 要 3. 以 上 達 到 每 一 項 均 加 5 分, 兩 項 合 計 共 可 加 10 分 4. 在 口 頭 報 告 後, 有 確 實 依 照 課 堂 建 議 修 改 報 告 內 容, 並 於 時 限 內 上 傳 e-course, 則 依 照 第 一 次 所 給 成 績 再 加 10 分 團 體 書 報 告 總 分 級 距 : 修 改 10 分 90 85 80 75 70 65 含 以 下 修 改 完 成 加 分 條 件 加 分 條 件 達 到 報 告 格 式 些 微 格 式 有 些 格 式 多 不 再 加 10 分 達 成 兩 項 達 成 一 項 基 本 要 求 不 精 準 不 精 準 精 準 ( 五 ) 任 何 更 動 或 盡 事 宜 以 課 堂 上 與 e-course 的 宣 布 與 調 整 為 主 8

政 策 規 劃 團 體 報 告 參 與 程 度 同 意 書 主 題 姓 名 : 投 入 程 度 評 估 標 準 分 數 項 目 4 3 2 1 0 出 席 每 次 出 席 大 多 出 席 偶 爾 出 席 很 少 出 席 從 不 出 席 實 質 貢 獻 總 是 能 提 供 想 法, 會 積 極 參 與 所 有 的 討 論 大 部 分 的 時 候 提 供 想 法, 會 參 與 大 部 分 的 討 論 ; 當 一 位 努 力 與 貢 獻 良 多 的 組 員 偶 而 提 供 想 法 只 會 偶 爾 參 與 討 論 只 做 必 要 的 事 情, 但 是 一 位 盡 責 的 組 員 很 少 提 供 想 法, 可 能 會 很 少 參 與 討 論, 盡 到 小 組 成 員 的 職 責 毫 無 貢 獻 努 力 程 度 合 作 態 度 一 直 很 努 力 於 這 份 作 業 ; 是 非 常 能 夠 自 我 要 求 總 是 能 傾 聽 主 動 分 享 與 支 持 協 助 別 人 的 付 出 大 部 分 時 間 都 很 努 力 小 組 成 員 能 夠 信 賴 有 些 時 候 會 努 力 參 與, 但 需 要 其 他 小 組 成 員 須 提 醒 努 力 偶 而 能 傾 聽 分 享 與 支 持 別 人 的 付 出, 有 時 不 是 一 位 好 組 員 對 任 務 極 少 參 與 ; 習 於 以 各 種 理 由 讓 別 人 完 成 小 組 任 務 很 少 能 傾 聽 分 享 與 支 持 別 人 的 付 出, 通 常 不 是 一 位 好 組 員 完 全 不 參 與 完 全 沒 有 團 隊 精 神 個 人 願 意 投 入 報 告 程 度 意 向 表 ( 請 以 上 表 的 1 分 為 評 量 單 位, 切 勿 使 用 小 數 點 ) 組 員 名 字 組 員 名 字 組 員 名 字 組 員 名 字 組 員 名 字 組 員 名 字 出 席 貢 獻 努 力 合 作 總 計 平 均 以 上 的 投 入 標 準 經 我 個 人 考 量 我 個 人 狀 況 深 思 熟 慮 後, 並 與 組 員 討 論 後 彼 此 同 意 之 結 果, 我 個 人 與 所 有 組 員 也 瞭 解 以 上 承 諾 會 影 響 個 人 團 體 報 告 成 績, 並 願 意 以 此 同 意 書 的 承 諾 為 基 礎, 接 受 期 末 組 員 互 評 之 結 果 所 有 組 員 簽 名 : 填 表 完 成 後, 請 於 第 五 週 上 課 時 繳 回, 感 謝 各 位 同 學 的 配 合 9

政 策 規 劃 團 體 報 告 組 內 互 評 表 主 題 : 姓 名 : 評 分 標 準 分 數 項 目 4 3 2 1 0 出 席 每 次 出 席 大 多 出 席 偶 爾 出 席 很 少 出 席 從 不 出 席 實 質 貢 獻 總 是 能 提 供 想 法, 會 積 極 參 與 所 有 的 討 論 大 部 分 的 時 候 提 供 想 法, 會 參 與 大 部 分 的 討 論 ; 當 一 位 努 力 與 貢 獻 良 多 的 組 員 偶 而 提 供 想 法 只 會 偶 爾 參 與 討 論 只 做 必 要 的 事 情, 但 是 一 位 盡 責 的 組 員 很 少 提 供 想 法, 可 能 會 很 少 參 與 討 論, 盡 到 小 組 成 員 的 職 責 毫 無 貢 獻 努 力 程 度 合 作 態 度 一 直 很 努 力 於 這 份 作 業 ; 是 非 常 能 夠 自 我 要 求 總 是 能 傾 聽 主 動 分 享 與 支 持 協 助 別 人 的 付 出 大 部 分 時 間 都 很 努 力 小 組 成 員 能 夠 信 賴 有 些 時 候 會 努 力 參 與, 但 需 要 其 他 小 組 成 員 須 提 醒 努 力 偶 而 能 傾 聽 分 享 與 支 持 別 人 的 付 出, 有 時 不 是 一 位 好 組 員 對 任 務 極 少 參 與 ; 習 於 以 各 種 理 由 讓 別 人 完 成 小 組 任 務 很 少 能 傾 聽 分 享 與 支 持 別 人 的 付 出, 通 常 不 是 一 位 好 組 員 完 全 不 參 與 完 全 沒 有 團 隊 精 神 評 分 表 ( 請 以 上 表 的 1 分 為 評 量 單 位, 切 勿 使 用 小 數 點 ) 自 己 組 員 名 字 組 員 名 字 組 員 名 字 組 員 名 字 組 員 名 字 出 席 貢 獻 努 力 合 作 總 計 平 均 其 他 意 見 說 明 填 表 完 成 後, 請 將 此 檔 案 上 傳 e-course, 寒 假 愉 快 10

教 育 部 青 年 發 展 署 103 年 青 年 團 隊 政 策 研 發 競 賽 參 賽 簡 章 102 年 12 月 23 日 核 定 一 緣 起 : 教 育 部 青 年 發 展 署 ( 以 下 簡 稱 本 署 ) 為 擴 大 青 年 公 共 參 與, 搭 建 政 府 與 青 年 對 話 的 平 臺, 爰 依 馬 總 統 提 出 的 青 年 政 策 主 張, 規 劃 辦 理 青 年 團 隊 政 策 研 發 競 賽 活 動, 並 將 其 定 位 為 國 家 級 有 感 的 政 策 建 議 管 道, 希 冀 讓 有 志 青 年 一 同 參 與 國 家 遠 景 規 劃, 將 青 年 的 想 法 與 創 意 融 入 政 府 施 政 二 目 的 ( 一 ) 培 育 政 策 研 發 青 年 團 隊 及 人 才, 提 升 青 年 政 策 參 與 能 力 ( 二 ) 引 領 青 年 創 意 活 力, 打 造 青 年 伸 展 志 向 機 會 ( 三 ) 促 進 青 年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提 升 青 年 公 民 參 與 意 識 三 主 辦 單 位 : 教 育 部 青 年 發 展 署 ( 以 下 簡 稱 本 署 ) 四 實 施 期 程 :103 年 1 月 15 日 至 10 月 15 日 五 參 加 對 象 及 組 隊 方 式 ( 一 ) 年 滿 18 至 35 歲 之 國 內 及 海 外 臺 裔 青 年,3 至 7 人 自 行 組 成 一 隊 ( 成 員 以 跨 領 域 者 為 佳 ) ( 二 ) 為 增 進 提 案 品 質, 青 年 團 隊 應 自 行 洽 妥 學 者 專 家 擔 任 業 師 ( 此 為 必 要 條 件 ), 提 供 團 隊 諮 詢 指 導 六 競 賽 主 題 : 以 103 年 度 行 政 院 6 項 施 政 方 向 為 範 圍, 自 行 訂 定 提 案 題 目, 政 策 提 案 凡 針 對 政 府 既 有 執 行 方 案 或 新 興 方 案 均 可 提 供 創 新 政 策 建 議, 惟 團 隊 應 對 研 發 之 政 策 主 題 蒐 集 議 題 背 景 針 對 部 會 現 行 政 策 進 行 現 況 分 析, 提 出 創 意 構 想 並 說 明 優 點 及 特 色, 以 及 具 體 實 踐 之 可 能 性 六 類 別 如 下 ( 參 考 資 料 詳 附 件 1) ( 一 )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增 進 國 民 就 業 ( 二 ) 強 化 基 礎 建 設, 平 衡 城 鄉 差 距 ( 三 ) 扶 助 弱 勢 族 群, 實 現 社 會 正 義 ( 四 ) 推 動 多 元 能 源 政 策, 邁 向 低 碳 永 續 家 園 ( 五 ) 培 育 優 質 人 才, 提 升 人 文 素 養 ( 六 ) 務 實 拓 展 外 交, 兩 岸 和 平 發 展 七 受 理 提 案 時 間 : 自 103 年 1 月 15 日 起 至 5 月 15 日 止 八 評 審 方 式 ( 一 ) 評 審 小 組 : 由 本 署 依 提 案 類 別, 分 兩 階 段 邀 請 學 者 專 家 組 成 ( 二 ) 評 審 作 業 1. 初 審 : 由 本 署 依 參 賽 團 隊 所 送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進 行 資 格 審 查, 資 格 符 合 者 進 入 複 審 11

2. 複 審 : 由 第 一 階 段 評 審 小 組 ( 分 6 組, 每 組 4 人 ) 依 提 案 類 別 進 行 書 面 審 查, 預 計 評 選 20 隊 入 圍 決 審 ( 各 類 別 入 圍 隊 數 將 視 提 案 件 數 比 例 及 參 賽 內 容 品 質 後, 擇 優 決 定 之, 可 從 缺 或 增 加 入 圍 隊 數 ) 如 每 類 參 賽 隊 數 在 10 隊 以 下 者, 得 併 類 審 查 3. 決 審 : 由 第 二 階 段 評 審 小 組 ( 共 8 人 ) 就 全 部 提 案 先 作 書 面 審 查, 另 聽 取 入 圍 團 隊 提 案 簡 報 及 詢 答 ( 每 團 隊 簡 報 時 間 8 分 鐘, 詢 答 8 分 鐘 ), 預 定 評 選 出 10 隊 優 勝 團 隊 4. 海 外 臺 裔 青 年 政 策 提 案 因 考 量 交 通 及 時 間 因 素, 得 不 必 親 臨 會 場 作 簡 報 ( 三 ) 書 面 審 查 評 分 項 目 : 決 審 書 面 審 查 成 績 占 總 分 之 60% 1. 內 容 完 整 性 (30%): 提 案 契 合 主 題, 並 就 現 行 政 策 蒐 集 完 整 資 料, 作 深 入 現 況 研 究 及 分 析, 並 據 以 研 發 具 特 色 的 政 策 建 議 2. 前 瞻 創 新 性 (30%): 提 案 內 容 具 有 原 創 性 及 獨 特 性, 與 現 況 有 區 隔 性 3. 效 益 擴 散 性 (30%): 提 案 政 策 內 容 能 被 部 會 有 效 參 採 執 行 產 生 綜 效 4. 行 動 轉 化 性 (10%): 提 案 內 容 具 有 後 續 轉 化 為 行 動 方 案 或 實 踐 之 可 能 性 ( 四 ) 簡 報 及 詢 答 成 績 占 總 分 之 40%: 包 括 簡 報 內 容 溝 通 表 達 能 力 及 團 隊 精 神 等 九 線 上 報 名 : 有 意 參 賽 者 請 於 1 月 15 日 至 5 月 15 日 期 間, 先 至 本 署 青 年 政 策 大 聯 盟 網 站 (http://www.youthhub.tw/ypu/ 活 動 報 名 ) 登 錄 團 隊 相 關 資 料, 並 應 於 收 件 截 止 日 前, 送 齊 以 下 纸 本 應 備 文 件, 始 算 完 成 報 名 十 申 請 時 間 及 應 備 文 件 : 於 5 月 15 日 下 午 5 時 前, 檢 附 下 列 資 料 以 掛 號 或 專 人 ( 快 遞 ) 方 式 送 達 本 署 ( 收 件 地 址 : 臺 北 市 100 中 正 區 徐 州 路 5 號 13 樓 教 育 部 青 年 發 展 署 公 共 參 與 組 孫 翠 玲 小 姐 收 電 話 02-23566314 封 套 請 註 明 參 加 103 年 青 年 團 隊 政 策 研 發 競 賽 字 樣 ) ( 一 ) 政 策 提 案 ( 格 式 如 附 件 2), 一 式 15 份 ( 二 ) 申 請 表 ( 格 式 如 附 件 3), 一 式 1 份 ( 三 ) 申 請 資 格 文 件 : 一 式 1 份, 國 內 團 隊 檢 附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海 外 團 隊 檢 附 護 照 影 本 及 臺 裔 身 分 證 明 等 ; 團 隊 每 人 皆 需 附 上 身 分 證 明, 黏 貼 於 同 一 張 A4 大 小 紙 張 上 ( 格 式 如 附 件 4) ( 四 ) 8 至 10 張 PowerPoint 簡 報 檔 之 紙 本 1 份 (A4 大 小 紙 張, 以 講 義 格 式 列 印, 一 頁 放 置 2 張 講 義 ), 以 雙 面 列 印 ( 五 ) 電 子 檔 光 碟 1 份 : 內 含 申 請 表 政 策 提 案 及 PowerPoint 簡 報 檔 之 電 子 檔 ( 光 碟 片 上 註 明 政 策 提 案 標 題 及 聯 絡 人 姓 名 ) 十 一 公 告 : 決 審 入 圍 名 單 及 優 勝 團 隊 名 單, 將 於 本 署 官 網 及 青 年 政 策 大 聯 盟 網 站 公 告 十 二 權 利 與 義 務 ( 一 ) 決 審 入 圍 團 隊 : 凡 經 複 審 評 選 出 進 入 決 審 階 段 之 入 圍 團 隊, 除 頒 發 入 圍 證 明 書, 本 署 並 酌 予 補 助 業 師 指 導 費 每 隊 最 高 新 臺 幣 1,600 元, 需 檢 附 其 間 之 指 導 紀 錄 及 業 師 簽 名 領 據 ( 格 式 如 附 件 5 6), 向 本 署 提 出 申 請 ( 二 ) 決 審 優 勝 團 隊 : 12

1. 每 隊 頒 發 新 臺 幣 5 萬 元 奬 金 ( 依 法 扣 繳 所 得 稅 後 發 給 ), 以 資 鼓 勵 2. 每 隊 需 參 加 本 署 辦 理 之 培 訓 課 程, 現 場 並 安 排 主 責 部 會 面 對 面 與 團 隊 就 政 策 提 案 建 立 溝 通 請 益 網 絡 ( 暫 定 於 7 月 25 日 ) 3. 每 隊 需 參 與 本 署 103 年 青 年 政 策 論 壇 全 國 會 議 ( 暫 定 於 8 月 31 日 舉 行, 前 1 天 為 預 備 會 議 進 行 彩 排 ) 發 表 團 隊 政 策 提 案 4. 每 隊 需 參 與 由 本 署 與 政 策 主 責 部 會 安 排 之 一 日 首 長 見 習 體 驗 活 動 ( 暫 定 於 7 至 9 月 間, 擇 1 天 舉 辦 ), 並 於 活 動 後 繳 交 見 習 心 得 報 告 5. 成 員 參 加 以 上 培 訓 課 程 全 國 會 議 ( 含 預 備 會 議 ) 及 一 日 首 長 見 習 體 驗 等 活 動, 本 署 將 發 給 見 習 時 數 證 明 ( 全 部 參 加 預 計 約 24 小 時 ) 6. 成 員 未 來 若 申 請 公 部 門 見 習 或 實 習 需 要, 經 提 出 上 述 證 明 文 件, 本 署 得 優 先 錄 取 7. 每 隊 後 續 可 結 合 社 區 NPO 等 資 源, 將 政 策 提 案 轉 化 為 行 動 方 案, 另 提 計 畫 參 加 本 署 舉 辦 之 社 區 行 動 計 畫, 或 依 本 署 促 進 青 年 公 共 參 與 補 助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提 出 經 費 補 助 申 請 8. 每 隊 之 政 策 提 案 無 償 授 權 本 署 作 為 業 務 推 動 使 用, 如 印 製 成 相 關 專 輯 或 於 網 站 公 開 刊 載 十 三 其 他 應 行 注 意 事 項 ( 一 ) 參 賽 之 政 策 提 案, 應 以 未 參 加 其 他 相 關 競 賽 得 獎 之 提 案 為 限, 且 必 須 為 原 創 作 品, 如 發 現 有 抄 襲 他 人 報 告 之 嫌, 除 取 消 其 參 賽 資 格 外, 若 得 奬 亦 將 追 回 奬 金 ( 二 ) 注 意 資 料 的 合 法 性, 如 參 考 文 獻 或 書 目 應 列 示, 提 案 使 用 之 圖 片 均 取 得 著 作 授 權 同 意 若 有 侵 犯 他 人 著 作 權 等 相 關 法 律 責 任, 由 提 案 者 自 行 負 責 ( 三 ) 參 賽 之 政 策 提 案 不 予 退 還 本 署 保 留 增 修 活 動 內 容 之 權 利 十 四 活 動 洽 詢 主 辦 單 位 : 教 育 部 青 年 發 展 署 聯 絡 人 : 孫 翠 玲 編 審 聯 絡 電 話 :(02)23566314 E-mail:tracy@mail.yda.gov.tw 13

附 件 1 : 競 賽 主 題 相 關 參 考 資 料 行 政 院 103 年 施 政 策 略 與 工 作 重 點, 包 括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強 化 基 礎 建 設 扶 助 弱 勢 族 群 推 動 多 元 能 源 政 策 培 育 優 質 人 才 及 務 實 拓 展 外 交 等 6 項 施 政 方 向 第 一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增 進 國 民 就 業 : 全 力 落 實 經 濟 動 能 推 升 方 案, 繼 續 推 動 三 業 四 化 中 堅 企 業 躍 升 及 深 耕 工 業 基 礎 技 術 等 重 要 計 畫, 優 化 產 業 結 構 ; 積 極 推 動 臺 商 回 流, 協 助 企 業 取 得 人 力 及 土 地, 落 實 在 臺 投 資 及 促 進 就 業 ; 落 實 推 動 自 由 經 濟 示 範 區, 進 行 法 規 鬆 綁 與 市 場 開 放, 充 分 利 用 臺 灣 人 力 技 術 區 位 等 優 勢, 發 展 前 瞻 性 產 業 ; 配 合 區 域 產 業 發 展 需 求, 進 行 區 域 人 力 供 需 評 估 與 配 套 整 合, 增 加 在 地 就 業 ; 建 構 完 整 之 青 年 就 業 促 進 暨 創 業 輔 導 體 系, 並 鼓 勵 青 年 返 鄉 工 作 第 二 強 化 基 礎 建 設, 平 衡 城 鄉 差 距 : 持 續 落 實 水 電 基 礎 建 設, 布 建 污 水 處 理 設 施, 促 進 環 境 永 續 發 展 ; 提 供 民 眾 便 捷 生 活, 賡 續 推 動 北 中 南 都 會 區 捷 運 網 花 東 鐵 路 電 氣 化 等 軌 道 運 輸 建 設, 持 續 推 動 臺 9 線 蘇 花 公 路 山 區 路 段 改 善 西 濱 快 速 公 路 等 重 大 專 案 計 畫 ; 持 續 推 動 寬 頻 網 路 建 設, 加 速 社 區 光 纖 布 纜, 提 升 無 線 寬 頻 涵 蓋 率 及 相 關 應 用 服 務, 縮 短 城 鄉 數 位 落 差, 邁 向 智 慧 生 活 智 慧 臺 灣 境 界 ; 持 續 推 動 花 東 及 離 島 地 區 各 項 計 畫, 提 升 離 島 及 東 部 地 區 生 活 品 質, 發 展 觀 光 與 優 質 生 活 產 業 第 三 扶 助 弱 勢 族 群, 實 現 社 會 正 義 : 強 化 弱 勢 族 群 照 顧, 持 續 推 動 社 會 救 助 新 制, 將 更 多 弱 勢 民 眾 納 入 社 會 救 助 照 顧 範 圍 ; 落 實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與 需 求 評 估 新 制, 強 化 身 心 障 礙 全 人 照 顧 ; 營 造 有 利 生 養 育 環 境, 賡 續 補 助 托 育 費 用 及 發 放 0 至 2 歲 育 兒 津 貼, 並 提 供 5 歲 以 下 幼 兒 學 前 特 別 扣 除 額, 減 輕 民 眾 育 兒 負 擔, 賡 續 推 動 長 期 照 護 法 制 化, 強 化 長 期 照 護 資 源 及 服 務 輸 送 機 制 ; 穩 健 推 動 年 金 制 度 改 革, 確 保 全 民 老 年 退 休 生 活 安 全 ; 持 續 推 動 健 保 改 革, 強 化 偏 遠 地 區 及 弱 勢 群 體 健 康 照 護 ; 提 升 婦 女 權 益, 促 進 性 別 平 等 ; 增 進 人 權 保 障, 落 實 廉 能 政 治 ; 強 化 治 安 維 護, 落 實 公 共 安 全 第 四 推 動 多 元 能 源 政 策, 邁 向 低 碳 永 續 家 園 : 推 動 溫 室 氣 體 先 期 減 量 及 抵 換 交 易 專 案, 逐 步 健 全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管 理 體 系, 完 善 節 能 法 規 與 制 度 ; 持 續 推 動 風 力 發 電 系 統 及 太 陽 光 電 系 統 設 置, 發 展 再 生 能 源 ; 引 進 高 效 率 發 電 機 組, 提 升 發 電 效 能 並 降 低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 確 保 核 能 安 全, 穩 健 減 核, 打 造 綠 能 低 碳 環 境, 逐 步 邁 向 非 核 家 園 第 五 培 育 優 質 人 才, 提 升 人 文 素 養 : 行 政 院 將 成 立 院 層 級 人 才 政 策 會 報, 整 合 人 才 培 育 政 策 與 推 動 策 略, 精 進 育 才 留 才 攬 才 相 關 作 為, 再 造 我 國 人 才 優 勢 ;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落 實 適 性 揚 才 教 育 理 念, 引 導 教 學 正 常 化, 使 學 生 能 力 多 元 發 展 ; 提 升 技 專 校 院 創 新 研 發 競 爭 力, 加 強 產 學 合 作, 縮 短 學 訓 考 用 落 差, 培 訓 符 合 企 業 需 求 之 優 質 人 力 ; 普 及 藝 術 與 美 感 教 育, 逐 步 培 養 學 生 及 一 般 民 眾 對 文 化 藝 術 之 親 近 感 ; 積 極 推 動 文 化 內 容 開 放 與 加 值 應 用, 促 成 跨 界 與 跨 業 整 合, 提 升 文 創 產 業 價 值 第 六 務 實 拓 展 外 交, 兩 岸 和 平 發 展 : 賡 續 推 動 活 路 外 交, 維 護 國 家 領 土 主 權 ; 掌 握 東 南 海 情 勢 發 展, 營 造 區 域 和 平 環 境 ; 完 備 募 兵 制 度, 確 保 國 家 安 全 ; 洽 簽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FTA) 或 經 濟 合 作 協 定 (ECA); 爭 取 加 入 跨 太 平 洋 夥 伴 協 定 (TPP) 及 區 域 全 面 性 經 濟 夥 伴 協 定 (RCEP); 積 極 推 動 海 峽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FA) 後 續 協 商 工 作, 引 領 兩 岸 關 係 制 度 化 發 展 14

附 件 2 : 政 策 提 案 撰 寫 體 例 格 式 體 例 - 內 容 應 含 封 面 ( 含 提 案 名 稱 團 隊 隊 名 指 導 業 師 團 隊 成 員 姓 名 及 就 讀 學 校 科 系 年 級 / 或 服 務 單 位 職 稱 ) 目 錄 ( 章 節 安 排 及 頁 碼 ) 壹 摘 要 ( 約 600 字 中 文, 含 提 案 動 機 看 到 的 問 題 點 提 出 的 對 策 等 3 段 文 字 ) 貳 本 文 ( 約 8,000 至 10,000 字 中 文 ) 一 前 言 ( 緣 起 問 題 說 明 等 ) 二 現 況 及 問 題 分 析 ( 針 對 部 會 現 行 政 策 進 行 現 況 分 析 ) 三 解 決 對 策 及 行 動 方 案 四 結 語 參 參 考 書 目 版 面 格 式 ( 請 勿 自 行 更 改 ) 一 版 面 設 定 二 標 題 格 式 A4 直 式 橫 書, 雙 面 印 刷, 左 側 雙 針 裝 訂 上 下 右 左 邊 界 : 均 為 2.5cm 頁 碼 : 頁 尾 置 中 字 形 : 均 採 標 楷 體 包 括 : 壹 摘 要 貳 本 文 參 參 考 書 目 1. 行 距 : 單 行 間 距 2. 前 後 段 距 離 :0.5 列 ( 以 示 區 隔 ) 3. 字 體 :16 號 字 ( 加 粗 ) 1. 行 距 : 固 定 行 高 24pt 三 內 文 格 式 2. 字 體 :14 號 字 註 : 為 求 環 保, 裝 訂 無 須 膠 封 或 在 封 面 封 底 加 裝 塑 膠 護 膜 15

附 件 3 : 申 請 表 編 號 : ( 由 本 署 填 寫 ) 政 策 提 案 名 稱 ( 必 填 ) 團 隊 隊 名 ( 自 取 ) 教 育 部 青 年 發 展 署 103 年 青 年 團 隊 政 策 研 發 競 賽 申 請 表 團 員 姓 名 身 分 證 / 或 護 照 字 號 西 元 出 生 年 / 月 / 日 就 讀 學 校 科 系 及 年 級 / 或 任 職 單 位 及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E-mail 聯 絡 人 1 成 員 2 成 員 3 成 員 4 成 員 5 成 員 6 成 員 7 業 師 簡 歷 資 姓 名 : 料 ( 業 師 為 必 現 職 : 要 條 件 ) 學 經 歷 : 對 應 部 會 類 別 / 主 題 1. 2. ( 政 策 提 案 對 應 主 責 部 會 請 依 序 自 行 填 列 兩 個 中 央 部 會, 作 為 本 署 未 來 安 排 見 習 單 位 之 參 考 ) 1.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2. 強 化 基 礎 建 設 3. 扶 助 弱 勢 族 群 4. 推 動 多 元 能 源 政 策 5. 培 育 優 質 人 才 6. 務 實 拓 展 外 交 ( 請 依 提 案 內 容 屬 性 自 行 歸 納 至 以 上 之 主 題, 僅 能 勾 選 一 項 ) 您 如 何 得 知 參 加 103 年 青 年 團 隊 政 策 研 發 競 賽 的 訊 息?( 可 複 選 ) (1) 青 年 署 官 網 (2) 學 校 網 站 (3) 社 群 網 站 (BBS PTT Facebook plurk 等 ) (4) edm (5) 捷 運 報 報 紙 新 聞 稿 宣 傳 單 (6) 師 長 學 長 姐 推 薦 親 友 介 紹 (7) 其 他 個 資 聲 明 : 1. 本 人 同 意 將 報 名 參 與 103 年 青 年 團 隊 政 策 研 發 競 賽 所 填 載 及 提 供 之 個 人 資 料 ( 包 含 姓 名 身 分 證 字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就 讀 學 校 或 任 職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E-mail 信 箱 及 學 經 歷 等 資 料, 優 勝 團 隊 成 員 另 行 提 供 戶 籍 及 通 訊 地 址 ), 無 償 提 供 教 育 部 青 年 發 展 署 蒐 集 儲 存 分 析 及 運 用, 以 辦 理 競 賽 相 關 作 業 2. 依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第 8 條 第 1 項 第 6 款 規 定, 機 關 必 須 明 確 告 知 對 您 權 益 的 影 響, 如 您 未 於 填 寫 人 簽 名 欄 中 簽 名, 青 年 署 將 不 會 審 核 您 的 資 料 此 致 教 育 部 青 年 發 展 署 授 權 人 簽 名 : ( 請 依 申 請 表 成 員 順 序, 且 每 位 參 賽 者 均 須 親 筆 簽 名 光 碟 提 供 之 word 電 子 檔 則 無 須 簽 名, 請 勿 提 供 PDF 檔 ) 16

附 件 4 : 身 分 證 影 本 黏 貼 ( 聯 絡 人 身 分 證 影 本 正 面 黏 貼 處 ) ( 聯 絡 人 身 分 證 影 本 背 面 黏 貼 處 ) ( 成 員 1 身 分 證 影 本 正 面 黏 貼 處 ) ( 成 員 1 身 分 證 影 本 背 面 黏 貼 處 ) ( 成 員 2 身 分 證 影 本 正 面 黏 貼 處 ) ( 成 員 2 身 分 證 影 本 背 面 黏 貼 處 ) 註 : 以 下 請 依 團 隊 人 數 自 行 增 加 欄 位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