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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 錄 壹 101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實 施 計 畫...1 貳 教 育 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委 員 會 組 織...4 參 教 育 部 評 鑑 學 校 等 第...6 肆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工 作 進 度...8 伍 101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成 效 評 鑑 總 評 鑑 報 告...9 陸 大 專 組 評 鑑 報 告 壹 前 言...13 貳 101 年 評 鑑 委 員 總 評 意 見...13 參 各 校 評 鑑 意 見...15 肆 結 語...36 伍 大 專 組 訪 視 照 片...37 柒 高 中 職 組 評 鑑 報 告 壹 前 言...39 貳 101 年 評 鑑 委 員 總 評 意 見...41 參 各 校 評 鑑 意 見...48 肆 結 語...75 伍 高 中 職 組 訪 視 照 片...76 捌 國 中 組 評 鑑 報 告 壹 前 言...78 貳 101 年 評 鑑 委 員 總 評 意 見...79 參 各 校 評 鑑 意 見...87 肆 結 語 伍 國 中 組 訪 視 照 片 玖 國 小 組 評 鑑 報 告 壹 前 言 貳 101 年 評 鑑 委 員 總 評 意 見 參 各 校 評 鑑 意 見 肆 結 語 伍 國 小 組 訪 視 照 片 II

3 壹 101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一 依 據 : 第 10 期 院 頒 道 路 交 通 秩 序 與 交 通 安 全 改 進 方 案 辦 理 二 評 鑑 目 的 : ( 一 ) 透 過 自 我 評 鑑, 促 進 學 校 積 極 努 力, 提 高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成 效 ( 二 ) 經 由 自 我 評 鑑 及 訪 問 評 鑑 之 配 合, 瞭 解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概 況, 作 為 日 後 改 進 之 參 考, 並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優 質 經 驗 的 交 流 三 主 辦 單 位 : 教 育 部 交 通 部 四 承 辦 單 位 :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五 評 鑑 對 象 : ( 一 ) 大 專 校 院 : 一 律 由 自 願 參 加 受 評 之 學 校 先 行 自 評 後, 將 評 鑑 報 表 寄 送 承 辦 單 位 彙 整, 再 由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委 員 會 採 抽 樣 方 式 辦 理 ( 二 )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國 民 中 學 及 國 民 小 學 : 採 中 央 及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推 薦 及 抽 樣 評 選 方 式 併 行 辦 理 六 評 鑑 內 容 : 各 級 學 校 100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成 效 ; 詳 如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綜 合 報 告 表 ( 以 下 簡 稱 綜 合 報 告 表 )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表 ( 以 下 簡 稱 評 鑑 表 ) ( 一 ) 高 級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1. 組 織 與 計 畫 執 行,2. 教 學 與 輔 導,3. 創 新 措 施 與 優 良 事 蹟 ( 二 ) 國 民 中 小 學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2. 教 學 與 活 動,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七 評 鑑 組 織 : ( 一 ) 學 校 初 評 : 校 長 各 處 室 等 主 管 業 務 相 關 人 員 等 組 成 自 我 評 鑑 小 組 ( 二 ) 直 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縣 市 政 府 及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 未 來 名 稱 配 合 組 織 再 造 予 以 調 整, 以 下 同 ): 由 各 地 方 政 府 及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依 全 市 或 縣 ( 市 ) 之 總 校 數 或 班 級 數, 彙 整 評 鑑 結 果 資 料, 推 薦 年 度 參 與 本 部 複 評 學 校 ( 三 ) 中 央 單 位 複 評 : 由 教 育 部 聘 請 交 通 教 育 相 關 單 位 代 表 學 者 專 家 代 表 及 評 鑑 績 優 學 校 校 長 等 共 同 組 成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評 鑑 委 員 會 ), 並 召 集 會 議 八 評 鑑 方 式 及 進 度 : ( 一 ) 學 校 自 我 評 鑑 : 完 成 評 鑑 及 函 報 資 料 之 日 期, 由 各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決 定 ( 二 ) 直 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各 縣 市 政 府 及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彙 整 函 送 評 鑑 資 料 : -1-

4 1. 函 報 日 期 :101 年 2 月 1 日 以 前 2. 函 報 單 位 :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3. 推 薦 學 校 數 : (1) 高 中 職 校 部 分 :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市 至 少 提 報 績 優 學 校 或 自 願 受 評 學 校 1 所,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提 報 績 優 學 校 或 自 願 受 評 學 校 10 所 (2) 國 民 中 學 部 分 :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市 國 中 總 數 未 滿 10 所 者 提 報 1 所, 超 過 10 所 部 分 每 滿 10 所 再 增 提 1 所 學 校, 不 足 10 所 部 分 採 四 捨 五 入 法 取 至 整 數, 國 中 總 數 超 過 100 所 則 提 報 10 所 (3) 國 民 小 學 部 分 :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市 國 小 總 數 未 滿 20 所 者 提 報 1 所, 超 過 20 所 部 分 每 滿 20 所 再 增 提 1 所 學 校, 不 足 20 所 部 分 採 四 捨 五 入 法 取 至 整 數, 國 小 總 數 超 過 200 所 則 提 報 10 所 4. 評 鑑 範 圍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 ( 一 ) 教 育 部 評 鑑 :101 年 6 月 30 日 以 前 完 成 1. 大 專 校 院 部 分 : 由 評 鑑 委 員 會 抽 選 若 干 所 學 校 進 行 評 鑑 2. 高 中 職 校 部 分 : 由 評 鑑 委 員 會 就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市 政 府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所 函 報 之 績 優 推 薦 學 校 與 自 願 受 評 高 中 職 校 分 別 抽 選 若 干 所 學 校 進 行 評 鑑 3. 國 民 中 學 部 分 :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市 接 受 本 部 訪 視 評 鑑 之 學 校, 係 由 所 提 報 之 學 校 中 隨 機 抽 選, 原 則 上 每 縣 市 至 少 抽 取 1 所, 直 轄 市 則 視 情 況 酌 量 增 加, 全 國 國 中 總 評 鑑 學 校 數 目 以 不 超 過 30 所 為 原 則 4. 國 民 小 學 部 分 :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市 接 受 本 部 訪 視 評 鑑 之 學 校, 係 由 所 提 報 之 學 校 中 隨 機 抽 選, 原 則 上 每 縣 市 至 少 抽 取 1 所, 直 轄 市 至 少 2 所, 全 國 國 小 總 評 鑑 學 校 數 目 以 不 超 過 30 所 為 原 則 5. 當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列 乙 等 或 以 下 學 校, 下 一 年 度 仍 需 再 度 接 受 評 鑑 6. 離 島 之 國 民 中 學 與 國 民 小 學 原 則 上 採 3 年 訪 評 1 次, 惟 各 離 島 地 方 政 府 每 年 仍 應 依 規 定 之 提 報 學 校 數 辦 理 推 薦 7. 各 單 位 提 報 年 度 受 評 學 校, 以 不 重 複 受 評 為 原 則 其 中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市 所 推 薦 之 學 校 如 未 被 抽 取 則 未 來 年 度 不 得 再 予 推 薦, 惟 因 學 校 數 較 少 而 有 重 複 推 薦 之 情 形 時, 同 一 學 校 5 年 內 不 重 複 受 評 8.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市 對 所 轄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輔 導, 列 入 評 鑑 內 容 -2-

5 九 評 鑑 程 序 : ( 一 ) 學 校 自 我 評 鑑 : 評 鑑 小 組 依 照 評 鑑 內 容 項 目 辦 理 ( 二 ) 中 央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訪 問 評 鑑 : 由 各 組 評 鑑 委 員 分 赴 各 單 位 評 鑑, 每 單 位 所 需 時 間 為 半 日 ( 約 4 小 時 ) 原 則 上 午 開 始 時 間 為 9 時 00 分 整, 下 午 開 始 時 間 為 2 時 00 分 整 十 評 鑑 報 告 : 教 育 部 評 鑑 委 員 於 評 鑑 後, 請 就 各 組 績 優 單 位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與 特 色 優 點 及 尚 待 改 進 建 議 事 項, 於 評 鑑 訪 視 行 程 結 束 後 1 個 月 內 作 成 書 面 報 告, 送 請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彙 整, 編 撰 評 鑑 報 告, 並 經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送 各 級 學 校 及 有 關 單 位 參 考 十 一 獎 懲 與 輔 導 : ( 一 ) 本 評 鑑 結 果 分 為 優 甲 乙 丙 丁 五 等 第 ( 二 ) 各 級 學 校 經 縣 市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評 鑑 列 為 優 甲 等 者, 其 首 長 及 相 關 人 員 應 予 獎 勵 ; 列 為 丙 等 以 下 者, 則 屬 績 效 不 彰 之 學 校, 各 該 縣 市 政 府 須 依 權 責 予 以 議 處 ( 三 ) 經 教 育 部 評 鑑 委 員 會 評 鑑 審 查 列 為 優 甲 等 之 學 校, 由 教 育 部 頒 發 獎 狀 予 以 獎 勵, 各 組 評 鑑 優 等 之 學 校 將 由 評 鑑 委 員 會 推 薦 數 名 另 於 交 通 部 金 安 獎 大 會 公 開 頒 獎 表 揚, 大 專 校 院 與 高 中 職 校 各 組 之 推 薦 名 額 至 多 3 名, 國 民 中 學 與 國 民 小 學 各 組 之 推 薦 名 額 至 多 5 名 ( 四 ) 各 級 學 校 經 教 育 部 評 鑑 委 員 會 評 鑑 後 所 提 之 各 項 改 進 意 見, 各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均 須 列 入 追 蹤 輔 導, 並 視 改 善 狀 況 必 要 時 實 施 複 查 輔 導 結 果 除 報 教 育 部 備 查 外, 並 應 列 入 下 一 年 度 之 書 面 報 告 中 ( 五 ) 教 育 部 交 通 部 直 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及 縣 市 政 府, 對 辦 理 評 鑑 工 作 辛 勞 有 功 人 員, 應 予 適 當 行 政 獎 勵, 績 優 學 校 校 長 得 作 為 教 育 部 評 鑑 委 員 候 補 人 選 之 參 考 十 二 經 費 : 評 鑑 所 需 經 費 由 交 通 部 教 育 部 及 相 關 單 位 支 應 十 三 各 級 學 校 直 轄 市 及 各 縣 市 政 府 與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函 報 教 育 部 之 ( 推 薦 ) 案 件 之 評 鑑 書 面 報 告, 請 依 規 定 進 度 時 間 以 公 文 寄 達 承 辦 單 位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300 新 竹 市 大 學 路 1001 號 ) 彙 辦, 聯 絡 電 話 及 人 員 :(03) 轉 吳 以 雯 小 姐 受 訪 學 校 另 請 於 評 鑑 前 一 週 將 評 鑑 表 件 逕 寄 各 評 鑑 委 員 十 四 本 計 畫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得 適 時 修 訂 之 -3-

6 貳 教 育 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委 員 會 組 織 職 稱 主 任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副 主 任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指 導 委 員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總 召 集 人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總 幹 事 兼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大 專 組 評 鑑 召 集 人 大 專 組 評 鑑 委 員 大 專 組 評 鑑 委 員 大 專 組 評 鑑 委 員 大 專 組 評 鑑 委 員 大 專 組 評 鑑 委 員 大 專 組 評 鑑 委 員 大 專 組 評 鑑 委 員 高 中 職 組 評 鑑 召 集 人 高 中 職 組 評 鑑 委 員 姓 名 羅 清 水 謝 潮 儀 楊 修 安 徐 台 生 劉 韻 珠 張 開 國 謝 育 芸 許 慧 卿 許 文 娟 蔡 忠 益 張 惠 雯 許 春 梅 顏 家 棟 林 孟 螢 陳 淑 慧 李 素 琴 林 淑 敏 賴 怡 樺 張 新 立 詹 蕙 芳 吳 宗 修 林 寶 貴 趙 崇 仁 楊 宗 璟 葉 名 山 周 文 生 鍾 易 詩 蕭 傑 諭 陳 高 村 陳 子 儀 -4-

7 高 中 職 組 評 鑑 委 員 高 中 職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中 組 評 鑑 召 集 人 國 中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中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中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中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中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中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中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中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小 組 評 鑑 召 集 人 國 小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小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小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小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小 組 評 鑑 委 員 國 小 組 評 鑑 委 員 總 連 絡 人 兼 高 中 組 聯 絡 人 大 專 組 聯 絡 人 國 中 組 聯 絡 人 國 小 組 聯 絡 人 張 美 香 喻 世 祥 林 萬 義 林 大 煜 林 安 邦 林 佐 鼎 王 國 川 吳 水 威 蘇 昭 銘 李 克 聰 鄭 蓮 池 林 月 琴 周 文 靜 吳 繼 虹 陳 莞 蕙 曾 平 毅 張 勝 雄 許 志 誠 吳 以 雯 彭 翊 雅 林 菁 倫 呂 承 澤 -5-

8 名 次 參 教 育 部 評 鑑 學 校 等 第 大 專 組 校 名 等 第 名 次 高 中 職 組 校 名 1 大 葉 大 學 優 1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高 級 工 農 職 業 學 校 優 2 東 海 大 學 甲 2 國 立 臺 南 高 級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優 3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甲 3 國 立 羅 東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優 4 亞 東 技 術 學 院 甲 4 臺 北 市 私 立 再 興 高 級 中 學 甲 5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甲 5 國 立 成 功 商 業 水 產 職 業 學 校 甲 6 廣 亞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育 達 商 業 科 技 大 學 甲 6 國 立 花 蓮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甲 7 國 立 屏 東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甲 7 高 雄 市 立 鼓 山 高 級 中 學 甲 8 康 寧 醫 護 暨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甲 8 桃 園 縣 立 永 豐 高 級 中 學 甲 9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甲 9 苗 栗 縣 私 立 中 興 高 級 商 工 職 業 學 校 甲 10 淡 江 大 學 甲 10 基 隆 市 私 立 光 隆 高 級 家 事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甲 11 台 北 海 洋 技 術 學 院 甲 11 新 北 市 立 安 康 高 級 中 學 甲 12 環 球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環 球 科 技 大 學 甲 12 國 立 鳳 新 高 級 中 學 甲 13 亞 太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亞 太 創 意 技 術 學 院 甲 13 國 立 清 水 高 級 中 學 甲 14 健 行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甲 14 新 竹 市 立 建 功 高 級 中 學 甲 15 臺 中 市 立 大 里 高 級 中 學 甲 等 第 -6-

9 國 中 組 國 小 組 名 等 名 等 學 校 校 名 次 第 次 第 1 苗 栗 縣 立 文 英 國 民 中 學 優 1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楓 樹 國 民 小 學 優 2 臺 南 市 立 北 門 國 民 中 學 優 2 臺 南 市 白 河 區 白 河 國 民 小 學 優 3 新 竹 縣 立 自 強 國 民 中 學 優 3 新 竹 縣 竹 北 市 新 社 國 民 小 學 優 4 嘉 義 縣 立 過 溝 國 民 中 學 優 4 臺 北 市 士 林 區 士 林 國 民 小 學 優 5 彰 化 縣 立 大 同 國 民 中 學 優 5 高 雄 市 六 龜 區 六 龜 國 民 小 學 優 6 新 竹 市 立 三 民 國 民 中 學 甲 6 臺 南 市 中 西 區 新 南 國 民 小 學 優 7 臺 北 市 立 介 壽 國 民 中 學 甲 7 屏 東 縣 恆 春 鎮 僑 勇 國 民 小 學 優 8 新 北 市 立 五 股 國 民 中 學 甲 8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啟 明 國 民 小 學 優 9 桃 園 縣 立 大 溪 國 民 中 學 甲 9 臺 北 市 萬 華 區 雙 園 國 民 小 學 優 10 屏 東 縣 立 林 邊 國 民 中 學 甲 10 基 隆 市 中 正 區 忠 孝 國 民 小 學 甲 11 基 隆 市 立 成 功 國 民 中 學 甲 11 花 蓮 縣 新 城 鄉 康 樂 國 民 小 學 甲 12 臺 南 市 立 大 成 國 民 中 學 甲 12 嘉 義 市 西 區 博 愛 國 民 小 學 甲 13 高 雄 市 立 一 甲 國 民 中 學 甲 13 臺 中 市 北 屯 區 文 心 國 民 小 學 甲 14 彰 化 縣 立 竹 塘 國 民 中 學 甲 14 臺 中 市 西 區 忠 孝 國 民 小 學 甲 15 新 北 市 立 尖 山 國 民 中 學 甲 15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桂 林 國 民 小 學 甲 16 臺 北 市 立 至 善 國 民 中 學 甲 16 新 北 市 蘆 洲 區 鷺 江 國 民 小 學 甲 17 澎 湖 縣 立 澎 南 國 民 中 學 甲 17 臺 東 縣 池 上 鄉 大 坡 國 民 小 學 甲 18 花 蓮 縣 立 宜 昌 國 民 中 學 甲 18 嘉 義 縣 民 雄 鄉 秀 林 國 民 小 學 甲 19 新 北 市 立 汐 止 國 民 中 學 甲 19 南 投 縣 南 投 市 漳 和 國 民 小 學 甲 20 嘉 義 市 立 民 生 國 民 中 學 乙 20 新 竹 市 東 區 三 民 國 民 小 學 甲 21 雲 林 縣 立 東 仁 國 民 中 學 乙 21 新 北 市 新 莊 區 光 華 國 民 小 學 甲 22 高 雄 市 立 青 年 國 民 中 學 乙 22 雲 林 縣 莿 桐 鄉 饒 平 國 民 小 學 甲 23 桃 園 縣 立 大 崙 國 民 中 學 乙 23 宜 蘭 縣 五 結 鄉 學 進 國 民 小 學 甲 24 臺 中 市 立 溪 南 國 民 中 學 乙 24 澎 湖 縣 西 嶼 鄉 大 池 國 民 小 學 甲 25 臺 東 縣 立 豐 田 國 民 中 學 乙 25 新 北 市 樹 林 區 彭 福 國 民 小 學 甲 26 高 雄 市 立 瑞 豐 國 民 中 學 乙 26 彰 化 縣 芬 園 鄉 文 德 國 民 小 學 乙 27 福 建 省 連 江 縣 立 中 山 國 民 中 學 乙 27 桃 園 縣 大 溪 鎮 田 心 國 民 小 學 乙 28 臺 中 市 立 五 權 國 民 中 學 乙 28 臺 中 市 大 里 區 大 里 國 民 小 學 乙 29 宜 蘭 縣 立 蘇 澳 國 民 中 學 乙 30 南 投 縣 立 草 屯 國 民 中 學 丙 -7-

10 肆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工 作 進 度 時 間 項 目 備 註 3 月 1 日 召 開 第 一 次 會 議 決 定 評 鑑 學 校 日 期 及 評 鑑 報 告 格 式 3 月 3 日 至 3 月 12 日 通 知 受 評 學 校 3 月 15 日 排 定 評 鑑 行 程 3 月 23 日 函 知 受 訪 學 校 評 鑑 日 程 3 月 30 日 至 6 月 13 日 進 行 評 鑑 評 鑑 委 員 分 為 四 組 進 行 訪 視 評 鑑 7 月 9 日 召 開 第 二 次 會 議 決 定 績 優 學 校 名 單 8 月 15 日 各 組 繳 交 評 鑑 報 告 10 月 1 日 彙 整 編 輯 報 告 10 月 4 日 簽 請 受 獎 獎 狀 10 月 11 日 承 辦 有 功 人 員 議 獎 事 宜 10 月 25 日 傳 送 各 單 位 評 鑑 報 告 10 月 25 日 至 10 月 31 日 結 算 活 動 經 費 11 月 至 12 月 教 育 部 101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頒 獎 頒 發 優 等 學 校 獎 狀 與 甲 等 獎 狀 寄 送 -8-

11 伍 101 年 度 教 育 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總 評 報 告 撰 稿 人 : 張 新 立 101 年 度 教 育 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之 執 行, 計 分 成 國 小 國 中 高 中 職 及 大 專 院 校 四 組 同 時 進 行, 在 數 十 位 委 員 歷 經 兩 個 多 月 密 集 行 程 的 訪 視 下 終 於 完 成, 為 我 國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與 成 效 再 一 次 進 行 審 查 與 評 量, 足 以 提 供 未 來 持 續 推 動 與 發 展 之 參 考 本 年 度 國 中 與 國 小 受 評 學 校 之 篩 選, 係 採 用 新 辦 法 由 各 縣 市 分 別 按 國 小 每 20 所 推 薦 1 所, 國 中 每 10 所 推 薦 1 所 之 方 式, 再 由 評 鑑 委 員 從 中 隨 機 抽 取 1 至 2 所 學 校 進 行 訪 視 評 鑑 本 年 度 總 共 有 87 所 學 校 接 受 訪 視 評 鑑, 其 中 包 括 國 小 28 所 國 中 30 所 高 中 職 15 所 及 大 專 院 校 14 所, 評 鑑 結 果 為 (1) 國 小 組 計 有 9 校 獲 評 優 等 16 校 甲 等 3 校 乙 等 ;(2) 國 中 組 計 有 5 校 獲 評 優 等 14 校 甲 等 10 校 乙 等 1 校 丙 等 ;(3) 高 中 組 計 有 3 校 獲 評 優 等 12 校 甲 等 ;(4) 大 專 組 計 有 1 校 獲 評 優 等 13 校 甲 等 由 於 國 中 與 國 小 之 評 鑑 項 目 與 準 則 大 致 類 似, 而 高 中 職 之 評 鑑 項 目 與 準 則 與 大 專 組 類 似 故 評 鑑 結 果 顯 示, 國 小 之 評 鑑 成 績 明 顯 優 於 國 中, 而 高 中 職 之 評 鑑 成 績 亦 優 於 大 專, 此 差 異 現 象 與 過 去 幾 年 之 評 鑑 結 果 相 同 惟 因 今 年 國 中 與 國 小 受 評 學 校 之 篩 選 辦 法 改 變, 導 致 國 中 與 國 小 受 評 學 校 之 成 績 有 明 顯 下 滑 之 現 象, 最 明 顯 的 則 為 獲 評 優 等 之 學 校 數 目 明 顯 較 以 往 為 少, 亦 證 明 新 的 篩 選 辦 法 能 更 真 實 地 呈 現 各 縣 市 之 推 動 努 力 與 成 效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評 鑑 工 作 具 有 雙 重 意 義, 一 方 面 可 以 藉 機 讓 各 個 學 校 有 系 統 地 整 理 過 去 所 投 下 之 心 血 與 成 果, 另 一 方 面 則 可 借 助 評 鑑 委 員 之 訪 視, 對 過 去 所 投 入 之 努 力 與 所 收 到 之 成 果 進 行 客 觀 之 評 價, 作 得 好 的 給 予 鼓 勵 並 持 續 推 動, 不 足 之 處 也 可 因 此 而 檢 討 改 進 綜 合 四 組 之 評 鑑 結 果, 本 年 度 之 訪 視 評 鑑 計 發 現 如 下 之 具 體 推 動 成 果 : ( 一 ) 各 級 學 校 在 系 統 化 評 鑑 項 目 及 評 分 標 準 之 指 引 下, 都 能 依 照 評 鑑 項 目 之 要 求, 逐 項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所 欲 執 行 之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與 輔 導 活 動 顯 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計 畫 之 執 行, 確 實 能 對 各 級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發 揮 指 導 與 督 促 之 功 能 ( 二 ) 各 級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之 規 劃 上, 普 遍 能 夠 透 過 資 料 蒐 集 分 析 學 校 所 面 臨 之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尋 求 社 區 與 家 長 之 資 源 配 合, 設 法 解 決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輔 導 及 執 行 過 程 中 所 遭 遇 之 困 難 顯 見 此 種 透 過 師 生 家 長 與 社 區 共 同 運 作 之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模 式, 已 經 成 為 各 校 推 動 之 主 軸, 未 來 所 需 要 的 則 是 持 之 以 恆 的 推 動 與 執 行, 讓 它 成 為 學 校 常 態 性 之 教 學 與 輔 導 工 作 ( 三 ) 本 年 度 首 次 實 施 各 縣 市 按 國 中 與 國 小 學 校 數 之 一 定 比 例 推 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績 效 優 良 之 學 校 接 受 訪 視 評 鑑, 再 由 評 鑑 委 員 隨 機 抽 取 一 至 二 所 學 校 進 行 訪 視 評 鑑 因 此, 本 年 度 接 受 訪 視 評 鑑 之 國 中 與 國 小 之 推 動 績 效 似 乎 沒 有 往 年 好, 成 績 達 優 等 之 學 校 數 明 顯 較 往 年 為 少, 證 明 新 辦 法 確 實 能 夠 -9-

12 更 真 實 地 呈 現 各 縣 市 推 動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實 績, 有 助 於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全 面 推 動 ( 四 ) 國 中 與 國 小 組 績 優 學 校 仍 多 集 中 於 傳 統 之 績 優 縣 市, 異 軍 突 起 之 縣 市 不 多 屏 東 縣 之 恆 春 鎮 僑 勇 國 小 嘉 義 縣 過 溝 國 中 彰 化 縣 大 同 國 中 是 今 年 來 自 非 傳 統 績 優 縣 市 之 少 數 表 現 突 出 學 校, 其 中 一 所 國 中 更 是 因 前 一 年 因 考 評 成 績 欠 佳 而 再 度 接 受 訪 視 評 鑑 之 學 校, 顯 示 只 要 調 整 心 態 用 心 推 動, 在 短 時 間 內 亦 能 迎 頭 趕 上 並 收 到 具 體 之 推 動 成 效, 值 得 全 國 各 級 學 校 作 為 參 考 之 借 鏡 ( 五 ) 高 中 職 與 大 專 組 之 受 評 學 校 因 仍 屬 自 願 參 加 之 篩 選 方 式, 很 明 顯 地 發 現 高 中 職 受 評 之 學 校 多 屬 技 職 學 校, 而 大 專 組 亦 多 為 私 立 大 學 或 科 技 大 學 很 顯 然 地 發 現 以 升 學 為 主 之 普 通 高 中 ( 尤 其 是 明 星 高 中 ) 及 研 究 導 向 之 頂 尖 國 立 大 學 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並 不 熱 中, 是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上 一 個 相 當 嚴 重 之 推 動 缺 口, 值 得 針 視 並 加 以 改 進 大 專 組 接 受 訪 視 評 鑑 之 14 所 學 校 中, 僅 一 所 獲 得 優 等, 顯 示 大 專 院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上 仍 有 相 當 大 的 空 間 需 要 再 努 力 ( 六 ) 因 應 近 年 來 大 專 院 校 學 生 交 通 事 故 死 亡 人 數 持 續 攀 升 之 現 象, 近 幾 年 大 專 院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已 嘗 試 篩 選 少 數 需 要 特 別 輔 導 與 協 助 之 學 校 進 行 評 鑑, 除 了 期 望 透 過 委 員 之 訪 視 以 督 促 學 校 落 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與 宣 導 之 推 動 執 行 外, 更 希 望 借 助 委 員 之 專 業 指 導 以 協 助 學 校 進 行 必 要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輔 導 及 相 關 設 施 之 改 進 補 強, 以 達 到 降 低 學 生 交 通 事 故 傷 亡 人 數 之 目 的 由 於 推 動 成 效 不 錯, 許 多 私 立 大 學 及 科 技 大 學 已 陸 續 運 用 此 評 鑑 作 業 之 資 源, 主 動 報 名 參 加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協 助 學 校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健 康 檢 查 ( 七 ) 歷 經 多 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討 會 之 舉 辦, 透 過 各 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績 優 學 校 之 成 果 報 告 與 展 覽, 讓 與 會 人 員 獲 得 一 個 具 體 之 觀 摩 與 學 習 機 會, 確 實 讓 各 級 受 評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廣 上 收 到 長 足 進 步 之 功 效 唯 如 何 透 過 求 新 求 變 之 新 作 為, 發 展 新 議 題 及 推 動 新 策 略 以 激 發 各 校 觀 摩 學 習 之 興 趣, 並 針 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需 要 陸 續 推 出 具 體 有 效 之 教 材 與 活 動, 已 成 為 策 劃 我 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另 一 項 考 驗 ( 八 ) 各 級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廣 上, 具 備 知 識 性 趣 味 性 生 活 化 且 能 讓 師 生 及 家 長 共 同 參 與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與 輔 導 活 動 已 逐 漸 普 及 並 廣 被 採 用, 而 能 否 具 體 生 效 之 觀 念 也 開 始 在 各 級 學 校 間 受 到 重 視 未 來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上, 似 應 以 逐 漸 提 升 自 我 要 求 及 尊 重 他 人 等 較 高 層 次 觀 念 之 深 化 為 目 標, 透 過 感 性 與 價 值 認 同 之 教 學, 讓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能 更 上 一 層 樓 ( 九 ) 在 此 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之 訪 視 過 程 中, 發 現 不 少 學 校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與 輔 導 活 動, 甚 且 相 關 之 交 通 安 全 設 施, 多 在 評 鑑 前 很 短 時 間 內 始 匆 促 執 行 或 添 置, 且 在 接 受 完 評 鑑 後 也 以 如 釋 重 擔 般 的 心 情 稍 事 休 息 放 鬆 因 此, 不 難 發 現 被 評 為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績 優 學 校 在 獲 獎 後 不 久, 其 認 真 用 心 之 態 度 與 作 為 就 已 不 復 存 在, 而 讓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持 續 推 動 永 續 進 步 之 理 想 無 法 落 實 達 成, 確 實 值 得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制 度 與 執 行 計 畫 之 設 計 上 多 加 檢 討 -10-

13 ( 十 ) 政 府 相 關 單 位 ( 如 行 政 院 新 聞 局 交 通 部 道 安 會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交 通 部 運 輸 研 究 所 等 ) 所 建 置 之 交 通 安 全 資 訊 網 站 印 行 發 送 之 交 通 安 全 宣 傳 短 片 與 海 報 及 出 版 之 交 通 安 全 手 冊 與 相 關 圖 書, 是 各 級 學 校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主 要 資 訊 來 源, 並 廣 被 採 用 作 為 教 學 活 動 之 教 材 此 現 象 亦 更 加 突 顯 系 統 化 編 製 各 類 交 通 安 全 教 材 與 宣 導 海 報 或 短 片 之 重 要 性 ( 十 一 ) 整 體 而 言, 本 年 度 各 級 學 校 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仍 以 國 小 之 表 現 最 為 優 異, 國 中 次 之, 高 中 職 再 次 之, 大 專 組 則 居 殿 後 唯 從 評 鑑 委 員 所 作 之 評 分 等 級 與 評 審 意 見 中, 似 乎 隱 約 地 感 受 到 本 年 度 接 受 評 鑑 之 學 校 的 整 體 表 現 並 沒 有 讓 委 員 們 發 出 特 別 讚 許 之 評 述, 究 竟 是 學 校 之 用 心 與 熱 誠 不 再? 創 意 已 經 用 盡? 經 費 與 資 源 壓 縮 所 衍 生 之 後 果? 抑 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實 施 多 年 已 經 面 臨 瓶 頸, 需 要 檢 討 突 破? 凡 此 種 種 跡 象 是 否 顯 示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上 已 遭 遇 困 境? 整 體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已 出 現 警 訊? 值 得 相 關 單 位 加 以 關 心 檢 討 並 謀 求 改 善 對 策 而 在 本 年 度 各 級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之 訪 視 中, 仍 然 發 現 一 些 值 得 關 心 與 重 視 之 課 題, 是 未 來 在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上 應 該 加 以 改 進 或 精 益 求 精 之 方 向, 茲 整 理 歸 納 並 提 出 相 對 應 之 建 議 如 下 : ( 一 ) 教 育 部 雖 訂 有 各 級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目 標 及 實 施 綱 領, 惟 對 各 級 學 校 學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核 心 能 力 並 沒 有 明 確 之 規 範 與 規 劃, 再 加 上 缺 乏 教 材 作 系 統 性 之 引 導, 而 讓 各 級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上 不 時 出 現 極 為 類 似 之 教 學 與 活 動 內 容, 難 免 因 此 而 讓 高 中 職 及 大 專 院 校 學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缺 乏 學 習 之 興 致 建 議 應 積 極 延 伸 規 劃 國 中 高 中 及 大 專 院 校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內 容, 並 配 合 相 關 教 材 之 編 撰 與 提 供, 協 助 各 級 學 校 務 實 地 推 動 相 關 之 教 學 與 輔 導 活 動 ( 二 ) 從 本 年 度 試 辦 國 中 與 國 小 按 比 例 提 報 推 薦 受 評 學 校, 再 由 委 員 們 隨 機 抽 取 1~2 所 國 中 與 國 小 接 受 訪 視 評 鑑 之 經 驗 得 知, 以 往 由 縣 市 政 府 推 薦 或 自 行 報 名 以 接 受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之 作 法, 確 實 對 全 面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造 成 極 大 之 缺 口 因 應 日 漸 嚴 重 之 高 中 與 大 專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建 議 隨 機 抽 取 學 校 接 受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之 作 法 應 逐 年 全 面 推 廣 至 各 級 學 校, 以 督 促 各 級 學 校 落 實 交 通 安 全 之 教 學 與 輔 導 此 外, 建 議 教 育 部 擬 訂 獎 懲 辦 法 以 激 勵 各 級 學 校 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投 入 與 用 心 ( 三 ) 對 交 通 事 故 風 險 之 感 認 不 足 是 國 人 普 遍 存 在 之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建 議 在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階 段 就 能 以 數 據 化 之 交 通 事 故 風 險 隨 時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並 加 強 各 級 學 校 學 生 交 通 事 故 類 型 與 預 防 方 法 之 全 面 教 學 與 宣 導, 以 建 立 行 路 必 須 謹 慎 為 之, 否 則 將 有 隨 時 發 生 事 故 危 險 之 風 險 感 認 意 識 ( 四 ) 有 鑑 於 國 人 普 遍 對 估 算 人 行 與 車 行 速 度 安 全 車 距 保 持 及 安 全 穿 越 道 路 時 間 等 重 要 交 通 安 全 智 能 明 顯 不 足, 進 而 導 致 危 險 交 通 行 為 頻 繁 之 現 象, 建 議 各 級 學 校 應 強 化 學 生 目 測 距 離 估 計 時 間 及 判 斷 車 速 之 訓 練, 以 強 化 國 民 應 有 之 交 通 安 全 智 能 -11-

14 ( 五 ) 歷 經 多 次 之 討 論 修 改, 本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已 使 用 新 的 評 分 表 格, 並 對 各 評 分 項 目 的 給 分 準 則 給 予 明 確 規 範 惟 各 級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及 輔 導 活 動 之 推 動 與 資 料 整 理 上, 仍 然 無 法 據 此 評 分 項 目 進 行 系 統 化 之 執 行 與 資 料 蒐 集 建 議 教 育 部 或 交 通 部 能 以 專 案 計 畫 委 託 研 究 之 方 式, 深 入 檢 討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評 分 項 目 與 給 分 準 則 之 適 宜 性, 提 供 一 套 能 協 助 各 級 學 校 填 寫 自 評 表 之 說 明 書 電 腦 化 之 項 目 檢 核 作 業 及 系 統 化 整 理 資 料 之 軟 體, 除 能 協 助 學 校 檢 查 是 否 已 完 成 評 鑑 所 需 之 各 項 工 作 外, 更 能 有 效 記 錄 學 校 在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工 作 上 所 投 入 之 心 血, 保 存 工 作 中 所 留 下 之 各 種 資 料 與 經 驗, 以 便 讓 後 續 接 辦 之 人 員 能 有 所 依 循 或 檢 討, 達 到 永 續 推 動 之 功 效 ( 六 ) 自 從 實 施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以 來, 一 直 努 力 推 動 之 讓 學 生 自 主, 甚 或 讓 學 生 出 來 保 護 別 人 之 積 極 教 育 目 標, 在 各 級 學 校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中 仍 然 極 少 出 現, 確 實 值 得 再 次 提 醒 深 思 尤 以 高 中 職 與 大 專 學 生, 皆 已 屆 青 春 期 而 邁 向 成 人 之 路, 似 可 考 慮 以 增 加 其 責 任 感 與 法 治 意 識 之 教 學 內 容, 俾 讓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能 落 實 生 效 並 提 升 品 質 ( 七 )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除 了 需 要 有 完 整 之 教 材 外, 更 需 要 具 備 專 業 知 識 之 教 師 參 與 推 動 我 國 目 前 參 與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教 師 普 遍 缺 乏 足 夠 之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亟 需 完 整 之 訓 練 以 提 升 其 專 業 智 能 建 議 教 育 部 及 交 通 部 應 積 極 規 劃 訓 練 以 培 養 各 級 學 校 之 交 通 安 全 種 子 教 師, 再 借 由 種 子 教 師 在 各 校 進 行 觀 摩 教 學, 逐 步 擴 大 並 提 升 教 師 之 相 關 專 業 智 能 ( 八 ) 我 國 推 動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已 行 之 有 年, 惟 一 直 缺 乏 深 入 且 持 續 之 觀 察 研 究, 以 掌 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所 面 臨 之 問 題 並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建 議 未 來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上, 能 夠 提 供 一 個 鼓 勵 各 級 學 校 行 動 研 究 交 流 經 驗 學 習 新 知 之 機 制, 以 協 助 本 土 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之 落 實 紮 根, 例 如 專 案 型 研 究 計 畫 之 補 助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究 金 安 獎 之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討 會 或 博 覽 會 之 舉 行 等 都 是 不 錯 之 作 法 本 年 度 全 國 各 級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執 行 成 效 評 鑑 之 幕 僚 工 作, 係 由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辦 理 各 分 組 評 鑑 工 作 之 進 行, 均 由 辦 理 單 位 指 派 具 交 通 安 全 訓 練 之 碩 士 班 或 大 學 部 高 年 級 學 生 擔 任 助 理, 除 協 助 評 鑑 委 員 安 排 訪 視 行 程 外, 並 負 責 各 組 評 鑑 委 員 對 受 評 學 校 意 見 之 整 理, 對 評 鑑 報 告 之 撰 寫 貢 獻 良 多 本 評 鑑 工 作 期 盼 透 過 研 究 助 理 之 參 與, 能 夠 協 助 各 組 召 集 人 蒐 集 資 料 分 析 問 題 進 行 研 究, 並 提 出 可 行 之 改 善 建 議, 以 收 具 體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成 果 -12-

15 陸 大 專 組 評 鑑 報 告 撰 稿 人 : 吳 宗 修 壹 前 言 101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大 專 院 校 組, 係 由 逢 甲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葉 教 授 名 山 與 楊 教 授 宗 璟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交 通 學 系 周 教 授 文 生 與 趙 教 授 崇 仁 開 南 大 學 物 流 與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鍾 教 授 易 詩 中 華 民 國 汽 車 安 全 協 會 林 高 級 專 員 寶 貴 教 育 部 軍 訓 處 顏 教 官 家 棟 與 高 教 司 林 科 員 孟 螢 交 通 部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督 導 委 員 會 謝 技 正 育 芸, 以 及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吳 教 授 宗 修 與 蕭 教 授 傑 諭 等 11 位 評 鑑 委 員 所 完 成 ; 並 由 吳 宗 修 教 授 擔 任 召 集 人 本 年 度 評 鑑 工 作, 共 評 鑑 14 所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分 別 為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東 海 大 學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大 葉 大 學 環 球 技 術 學 院 育 達 商 業 科 技 大 學 亞 太 創 意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屏 東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淡 江 大 學 台 北 海 洋 技 術 學 院 康 寧 醫 護 暨 管 理 專 校 亞 東 技 術 學 院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評 鑑 工 作 係 以 書 面 資 料 審 視 與 實 地 至 學 校 訪 視, 以 瞭 解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狀 況 此 外, 於 評 鑑 蒞 校 時 並 進 行 師 生 訪 談, 一 方 面 瞭 解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落 實 程 度, 另 一 方 面 瞭 解 師 生 在 學 校 周 遭 可 能 遇 到 的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方 面 的 問 題, 進 而 提 供 校 方 在 擬 訂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方 針 時 之 參 考 由 於 大 專 學 生 為 青 少 年 獨 自 外 出 求 學 的 起 始 時 期, 且 為 絕 大 多 數 學 生 剛 有 合 法 駕 駛 資 格 獨 自 駕 駛 機 動 車 輛 的 初 始 階 段, 如 何 在 沒 有 統 一 上 放 學 時 間 及 學 生 有 充 分 獨 立 的 活 動 自 主 性 之 下, 讓 大 專 學 生 能 認 識 並 執 行 正 確 安 全 的 交 通 行 為 且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為 各 大 專 院 校 相 當 重 要 的 課 題 各 校 的 交 通 環 境 屬 性 皆 不 同, 為 了 吸 引 學 生 積 極 參 與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各 校 均 發 展 出 特 有 創 意 的 教 學 特 性 以 下 先 就 本 年 度 訪 視 之 共 同 特 色 及 優 點 建 議 事 項 綜 合 列 述, 依 次 再 按 學 校 分 別 說 明 評 鑑 意 見 貳 101 年 度 評 鑑 委 員 總 評 意 見 受 評 的 14 所 大 專 院 校 中, 由 於 所 處 區 位 與 地 段 的 不 同, 交 通 環 境 亦 各 有 異, 為 了 達 成 交 通 安 全 目 的, 而 造 就 了 各 校 特 有 的 設 施 規 劃 制 度 以 下 就 評 鑑 期 間 所 觀 察, 將 各 校 較 為 共 同 的 特 色 優 點 與 改 進 意 見 及 建 議 事 項 整 理 如 下 : 一 特 色 及 優 點 ( 一 ) 多 數 學 校 教 師 確 實 能 夠 利 用 班 會 時 間 或 適 當 時 機, 有 效 使 用 交 通 安 全 資 訊 網 所 提 供 之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短 片 及 資 料, 作 為 宣 教 之 素 材 -13-

16 ( 二 ) 多 數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專 屬 網 站 之 內 容 豐 富 多 元 且 有 系 統, 確 實 可 提 供 師 生 自 我 學 習 並 查 閱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事 項 與 知 識 之 重 要 管 道 ( 三 ) 結 合 校 內 各 相 關 專 業 學 系, 自 製 設 計 海 報 宣 導 教 材 及 文 宣 品 等 資 料, 不 僅 可 導 引 學 生 將 其 創 意 運 用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上, 更 可 使 學 生 深 刻 體 會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對 個 人 生 命 安 全 維 護 之 重 要 性 ( 四 ) 由 於 大 專 校 園 普 遍 占 地 廣 大, 學 生 眾 多, 為 避 免 交 通 動 線 衝 突, 校 園 內 逐 步 進 行 人 車 動 線 分 隔 工 程, 且 車 流 人 行 動 線 規 劃 良 好 ( 五 ) 多 數 學 校 極 力 爭 取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進 校 或 進 校 接 駁, 響 應 政 府 推 行 節 能, 並 降 低 使 用 私 人 運 具 所 帶 來 的 污 染 ; 另 一 方 面 也 減 少 學 生 因 為 使 用 私 人 運 具, 而 發 生 交 通 事 故 導 致 本 身 受 到 傷 害 的 機 會 ( 六 ) 多 數 學 校 輔 導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服 務 社 團 或 義 工 隊, 及 補 助 經 費 邀 請 交 通 專 業 人 士 來 校 演 講, 以 協 助 維 持 校 內 外 交 通 秩 序 ( 七 ) 於 校 園 內 適 合 的 位 置 繪 設 標 誌 標 線 與 號 誌, 提 醒 師 生 經 過 時 要 多 加 留 意, 將 交 通 安 全 與 生 活 結 合 ( 八 )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內 容 包 括 機 車 安 全 駕 駛 方 法 相 關 影 片 連 結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交 通 安 全 網 站 連 結 等 ( 九 ) 學 校 充 分 運 用 新 生 訓 練 時 機, 並 積 極 蒐 集 事 故 案 例 影 片 圖 片, 進 行 交 通 事 故 案 例 宣 導 二 改 進 意 見 及 建 議 事 項 ( 一 ) 學 生 汽 機 車 停 車 使 用 之 費 用, 可 考 慮 適 度 調 降 費 率, 吸 引 更 多 學 生 使 用 學 校 所 提 供 之 停 車 格 位, 以 符 合 納 入 管 理 的 原 理 ( 二 ) 可 鼓 勵 曾 經 發 生 過 事 故 之 校 內 學 生, 將 其 實 際 發 生 之 肇 事 案 例 或 經 驗, 利 用 適 當 時 機 現 身 說 法, 讓 同 學 彼 此 分 享 事 故 心 得, 喚 起 同 學 間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與 認 清 生 命 價 值 之 意 識, 從 而 導 正 學 生 的 駕 駛 行 為 ( 三 ) 建 議 強 化 交 通 安 全 資 訊 網 頁 之 資 料 庫, 嘗 試 有 系 統 歸 納 整 理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資 料, 建 立 教 師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專 屬 資 料 網 頁, 提 供 教 師 宣 導 之 用 ( 四 ) 可 將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習 之 宣 教 或 簡 報 資 料, 徵 得 授 課 者 同 意, 逐 年 累 積 置 於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網 頁 上, 提 供 師 生 參 考 ( 五 ) 針 對 校 園 週 邊 與 附 近 較 常 發 生 事 故 之 路 段, 得 考 慮 錄 製 校 園 附 近 多 事 故 路 段 之 宣 導 短 片, 提 供 新 生 認 識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之 宣 導 使 用 ( 六 ) 建 議 未 來 校 內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管 制 設 施 改 善 時, 要 求 廠 商 確 實 依 照 交 通 部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加 以 設 置 ( 七 ) 未 來 可 以 結 合 校 內 相 關 學 系, 協 助 持 續 推 動 校 內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相 關 工 作, 例 如 :LED 交 通 標 誌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品 海 報 宣 導 短 片 設 計 製 作... 等, 期 使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能 夠 貼 近 並 深 植 於 學 生 心 中 ( 八 ) 多 數 學 校 備 有 逐 年 的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資 料, 但 缺 乏 對 於 肇 事 原 因 的 進 一 步 分 析 與 檢 討, 在 未 來 預 防 的 功 效 尚 未 充 分 發 揮 -14-

17 參 各 校 評 鑑 意 見 一 大 葉 大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大 葉 大 學 位 於 彰 化 縣 大 村 鄉, 地 處 八 卦 山 台 地 百 果 山 台 地 之 間, 東 邊 依 傍 八 卦 山 麓, 西 向 眺 望 彰 化 平 原 出 入 校 區 以 學 府 路 連 結 山 腳 路 為 主 要 動 線, 校 區 距 山 腳 路 約 1.7 公 里, 學 生 除 學 校 校 區 周 邊 及 山 腳 路 沿 線 外, 以 員 林 鎮 地 區 為 主 要 活 動 區 域 校 區 規 劃 有 4 處 汽 車 停 車 場 4 處 機 車 停 車 場, 各 大 樓 周 邊 亦 設 有 汽 機 車 臨 時 停 車 位 及 無 障 礙 停 車 位, 總 計 校 區 可 同 時 停 放 汽 車 740 輛 機 車 4,293 輛 為 提 供 師 生 便 利 的 搭 乘 場 域, 於 管 理 大 樓 西 側 設 置 交 通 車 轉 運 站, 將 員 林 客 運 專 車 校 園 巡 迴 車 特 約 計 程 車 及 台 中 高 鐵 接 駁 車 停 靠 站 整 合 一 處, 方 便 師 生 搭 乘 轉 乘 放 學 時 間 學 生 車 流 會 與 教 職 員 工 下 班 車 流 同 時 離 校, 而 校 門 出 口 處 為 單 一 車 道, 加 上 學 府 路 沿 線 紅 綠 燈 管 制, 故 有 部 份 路 口 會 呈 現 車 多 現 象, 期 間 出 入 之 大 型 車 輛 僅 本 校 交 通 車, 山 腳 路 沿 線 之 砂 石 車 已 請 交 通 隊 與 業 者 協 商 於 上 放 學 時 段 禁 行, 亦 請 超 商 業 者 避 開 該 時 段 補 貨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校 長 不 僅 具 備 鼓 勵 使 用 大 眾 運 輸 之 觀 念,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動, 更 是 不 遺 餘 力, 由 於 主 官 的 重 視 與 決 心, 可 帶 動 全 體 師 生, 共 同 塑 造 便 利 友 善 安 全 的 校 園 環 境, 對 師 生 安 全 之 維 護 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宣 導, 將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之 影 響 利 用 校 友 會 資 源, 投 入 在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問 題, 頗 值 得 借 鏡 2. 教 師 同 仁 不 僅 具 備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正 確 觀 念, 並 能 主 動 積 極 不 定 時 運 用 適 當 時 機 對 學 生 宣 教 ; 同 時 部 分 教 師 亦 能 主 動 利 用 臉 書 分 享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影 像 資 料, 對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之 注 入, 具 有 一 定 效 果 3. 教 官 自 行 擷 取 相 關 單 位 之 宣 導 教 材, 並 編 製 成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教 材, 提 供 教 師 宣 教 時 使 用 4. 以 小 班 制 密 集 式 全 面 性 的 方 式, 針 對 新 生 入 學 之 大 一 學 生 進 行 宣 教, 可 以 讓 學 生 較 深 入 體 會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要 性 5. 導 師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納 入 教 師 評 鑑 項 目, 可 激 勵 教 師 積 極 投 入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工 作, 師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視 程 度, 將 可 明 顯 提 升 6. 校 園 內 禁 行 機 車, 校 園 內 以 巡 迴 車 接 泊, 班 次 充 足 學 生 滿 意 度 良 好 7. 近 兩 年 交 通 事 故 件 數 呈 現 持 續 且 明 顯 的 下 降, 顯 見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工 程 與 教 育 上 的 改 善 成 效 8. 師 生 對 學 校 推 出 之 535 專 案, 深 表 認 同, 能 徹 底 使 用 大 眾 運 輸, 對 改 善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滿 意 度 很 高 -15-

18 9. 教 職 員 生 須 參 加 交 通 安 全 測 驗, 認 識 學 校 周 遭 易 肇 事 地 點, 合 格 後 始 可 申 請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為 一 創 新 作 為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學 府 路 之 道 路 路 面 經 常 留 有 樹 葉 與 泥 沙 等 散 掉 落 物, 影 響 行 車 安 全, 尤 其 雨 天 過 後, 更 應 發 動 學 生 利 用 課 餘 時 間 協 助 清 掃, 可 納 入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時 數, 如 此 可 以 讓 學 生 實 際 體 會 路 上 之 散 掉 落 物 對 交 通 安 全 之 影 響, 更 能 提 高 其 個 人 使 用 道 路 之 警 覺 性 2. 持 續 累 積 交 通 安 全 網 站 之 資 料, 例 如 : 可 將 交 通 安 全 專 題 講 座 之 資 料, 錄 製 作 成 影 片, 提 供 全 體 師 生 瀏 覽 學 習 可 以 製 作 學 校 週 邊 危 險 路 段 之 交 通 風 險 地 圖, 提 供 靜 態 與 動 態 之 資 訊 ( 含 文 字 影 像 與 語 音 等 ), 使 學 生 熟 悉 危 險 地 點 並 提 升 其 防 衛 駕 駛 之 觀 念 有 系 統 製 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教 材, 置 於 交 通 安 全 網 站 上, 供 教 師 宣 教 之 用 3. 未 來 可 以 結 合 校 內 相 關 學 系 ( 如 : 電 機 學 院 設 計 與 藝 術 學 院 ), 協 助 持 續 推 動 校 內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相 關 工 作, 例 如 :LED 交 通 標 誌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品 海 報 宣 導 短 片 設 計 製 作... 等, 期 使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能 夠 深 植 於 學 生 心 中, 而 變 成 生 活 必 須 關 心 的 一 部 份 4. 學 校 週 邊 諸 多 道 路 因 道 路 線 形 與 幾 何 配 置 特 殊 複 雜, 無 論 路 段 與 路 口 均 潛 藏 諸 多 危 險 性, 應 在 建 立 校 園 週 邊 道 路 風 險 地 圖 後, 持 續 對 師 生 宣 導 相 關 危 險 路 段 以 及 道 路 防 禦 駕 駛 之 觀 念 5. 校 門 機 車 停 車 場 出 入 動 線 複 雜, 加 上 坡 度 因 素, 車 速 通 常 較 快 a. 機 車 停 車 場 有 部 分 同 學 逆 向 離 開 停 車 場, 容 易 造 成 危 害, 建 議 可 利 用 監 視 器 等 設 備, 減 少 違 規 以 避 免 動 線 衝 突 ; b. 有 部 分 標 線 劃 設 有 誤 ( 例 如 在 出 入 口 劃 設 雙 黃 線 ), 建 議 檢 視 修 正 ; c. 在 靠 近 路 口 部 分, 可 繪 設 減 速 警 告 標 線 6. 校 園 內 部 分 路 段 有 人 車 混 合, 且 欠 缺 行 人 專 屬 行 走 空 間 建 議 可 設 計 人 車 分 離 設 施, 並 教 育 同 學 行 走 在 校 園 人 車 混 合 道 路 上, 應 養 成 走 在 人 行 空 間 或 道 路 兩 旁 的 習 慣 7.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可 加 強 分 年 級 事 故 頻 率 趨 勢 追 蹤 二 東 海 大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位 於 台 中 港 路 三 段 181 號, 北 面 緊 鄰 中 港 路 ; 東 面 緊 鄰 工 業 一 路 ; 南 面 鄰 近 台 中 市 工 業 區 ; 西 面 臨 近 東 海 別 墅 區, 全 校 面 積 : 公 頃 學 生 上 放 學 主 要 行 經 台 中 港 路 東 大 路 路 口 福 林 路 路 口, 學 校 於 上 放 學 時 間 爭 取 加 派 員 警 協 助 於 中 港 路 與 東 大 路 路 口 實 施 路 口 交 通 管 制, 引 導 車 輛 行 人 安 全 通 行 校 內 部 分 -16-

19 則 由 學 校 請 交 安 組 負 責 24 小 時 交 通 管 制 另 針 對 學 校 上 下 班 尖 峰 時 段, 第 一 教 學 區 自 94 年 1 月 起 ; 第 二 教 學 區 自 96 年 9 月 起 ; 附 中 ( 小 ) 自 97 年 12 月 起 增 聘 保 全 人 員 協 助 實 施 交 管 作 業 學 校 鄰 近 商 圈 交 通 便 利, 附 近 皆 有 客 運 可 到 達 學 校 門 口 附 近, 讓 學 生 可 搭 乘 客 運 至 台 中 市 區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以 騎 乘 機 車 為 主, 比 例 約 36%, 步 行 為 次, 比 例 約 28%, 搭 乘 公 車 比 例 約 16%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專 屬 網 站 之 內 容 豐 富 多 元 且 有 系 統, 確 實 可 提 供 師 生 自 我 學 習 並 查 閱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事 項 與 知 識 之 重 要 管 道, 亦 值 得 供 其 他 學 校 參 考 效 法 2. 結 合 校 內 各 相 關 專 業 學 系, 自 製 設 計 海 報 宣 導 教 材 及 文 宣 品 等 資 料, 不 僅 可 導 引 學 生 將 其 創 意 運 用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上, 更 可 使 學 生 深 刻 體 會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對 個 人 生 命 安 全 維 護 之 重 要 性 3. 學 校 編 列 充 裕 之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經 費, 有 效 改 善 校 內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設 施 落 實 交 通 安 全 管 制 及 推 廣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等 工 作, 塑 造 友 善 安 全 的 校 園 交 通 環 境, 有 具 體 且 豐 碩 資 料 可 稽 4. 學 校 緊 臨 中 港 路, 車 流 量 大 且 大 車 多, 與 中 港 路 有 多 個 交 叉 路 口, 是 學 校 周 遭 主 要 的 學 生 易 肇 事 地 點, 學 校 已 針 對 周 遭 主 要 的 易 肇 事 地 點 逐 步 進 行 工 程 改 善 5. 校 內 因 幅 員 廣 大, 安 排 有 接 駁 車, 在 學 校 有 特 殊 活 動 時 還 有 增 加 班 次, 這 是 很 不 錯 的 措 施, 應 該 繼 續 實 施 學 生 機 車 停 車 免 費 6. 本 校 設 立 了 專 門 處 理 交 通 安 全 業 務 的 交 安 組, 可 知 學 校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的 重 視, 很 值 得 肯 定 遇 有 發 生 重 大 交 通 意 外, 會 立 即 利 用 電 子 郵 件 即 時 通 知 全 校 教 職 員 生, 以 利 他 們 瞭 解 相 關 情 形, 並 有 所 警 惕 7. 校 園 內 針 對 盲 生 設 置 路 口 通 行 專 用 柵 欄, 立 意 良 好 ; 亦 設 有 升 降 式 車 阻 柱, 在 行 人 眾 多 時 段 升 起 阻 擋 腳 踏 車 通 行 干 擾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繼 續 充 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專 屬 網 站 資 料, 例 如 : 可 蒐 集 專 題 演 講 之 教 案 資 料 並 置 於 網 站 上, 供 師 生 查 閱 學 習 對 於 重 要 之 交 通 宣 導 講 習, 亦 可 嘗 試 錄 製 成 宣 導 影 片, 供 師 生 查 閱 學 習 可 增 設 教 師 宣 教 使 用 之 交 安 宣 導 教 案 專 區, 以 利 教 師 方 便 取 材 供 宣 教 之 用 2. 持 續 針 對 教 師 進 行 宣 導, 可 藉 由 辦 理 教 師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專 業 研 習 時 機, 使 教 師 隨 時 以 個 人 之 經 驗 利 用 適 當 時 機,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常 識 傳 達 給 學 生 並 落 實 在 生 活 中 3. 建 議 未 來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管 制 設 施 改 善 時, 要 求 廠 商 確 實 依 照 交 通 部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加 以 設 置 -17-

20 4. 校 園 內 行 人 普 遍 尚 未 養 成 走 在 人 行 設 施 上 的 習 慣, 建 議 加 強 相 關 教 育 及 提 醒 標 誌 的 設 置 5.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部 分 連 結 失 效, 少 部 分 資 訊 過 於 老 舊, 建 議 更 新 6. 大 二 為 交 通 事 故 易 發 族 群, 建 議 在 大 一 下 學 期 及 大 二 上 學 期, 針 對 學 校 周 遭 易 肇 事 地 點 機 車 安 全 駕 駛 行 為 等 課 題, 加 強 相 關 教 育 宣 導 7. 針 對 校 園 緊 臨 中 港 路 之 寬 敞 人 行 道 違 規 行 駛 情 況, 建 議 再 行 會 勘, 利 用 交 通 工 程 等 方 式 降 低 違 規 現 象 8. 時 常 有 校 外 人 士 來 參 訪 遊 玩, 學 生 反 映 部 分 路 標 不 明 確 或 看 不 清, 外 來 人 士 常 會 路 線 不 熟 而 猶 豫 停 車, 導 致 交 通 不 順 暢 與 安 全 疑 慮 的 狀 況 三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位 於 台 南 市 永 康 區 大 灣 路 949 號, 面 積 計 公 頃 本 校 聯 外 主 要 道 路 系 統 略 成 井 字 結 構, 校 門 東 西 向 :180 縣 道 小 東 復 興 大 灣 路 ; 南 北 向 : 左 方 高 速 公 路 便 道, 右 方 永 大 路, 後 方 太 子 路, 其 路 寬 均 在 公 尺 間, 多 為 穿 越 型 交 通 旅 次 日 間 部 學 生 9,227 人, 進 修 部 學 生 4,441 人, 教 職 員 數 615 人 通 勤 生 於 上 放 學 騎 乘 機 車 比 例 占 79%,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比 例 占 11%, 汽 車 比 例 占 8% 住 宿 生 騎 乘 機 車 比 例 占 53%,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比 例 占 47% 學 校 正 處 永 康 大 灣 之 核 心 區 域, 人 口 稠 密 道 路 密 佈, 尤 以 上 下 班 時 段 易 造 成 交 通 壅 塞, 亦 為 交 通 事 故 發 生 率 較 高 時 段 為 保 障 全 校 師 生 校 園 行 的 安 全, 校 內 主 要 道 路 採 逆 時 鐘 單 向 循 環 方 式,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時 速 限 制 25 公 里, 主 幹 道 全 部 淨 空 不 劃 設 停 車 格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生 事 故 統 計 分 析 確 實, 並 能 據 此 產 生 學 校 週 邊 危 險 路 段 圖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圖 等, 藉 以 提 醒 師 生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生 輔 組 網 頁 提 供 詳 盡 之 歷 年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資 料 2. 利 用 學 生 出 入 頻 繁 之 處 所 ( 汽 機 車 出 入 口 停 車 場 盥 洗 室 公 車 站 公 佈 欄 ),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警 語 或 最 新 交 通 安 全 訊 息, 提 醒 同 學 注 意 交 通 安 全 3. 利 用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網 頁 Facebook 生 輔 週 報 學 務 電 子 報 等 方 式, 提 供 動 靜 態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宣 導 資 訊, 學 生 可 以 隨 時 吸 收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訊, 對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之 提 升, 具 有 效 果 且 有 資 料 可 稽 4. 在 通 識 課 程 教 育 中, 規 劃 必 修 課 程 憲 政 民 主 與 公 民 社 會, 並 請 相 關 授 課 教 師 融 入 交 通 人 權 課 程, 讓 學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基 本 法 規 與 概 念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之 認 識 -18-

21 5. 學 校 停 車 設 施 足 夠 ( 設 有 立 體 與 平 面 停 車 場 並 有 360 位 大 型 重 型 機 車 停 車 位 ), 同 時 每 位 使 用 者 均 有 自 己 固 定 的 停 車 位, 並 以 停 車 證 識 別 管 理 6.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網 頁 之 建 置 內 容 充 實, 可 以 提 供 師 生 學 習 分 享 與 宣 教 之 用 7. 結 合 院 系 特 色 舉 辦 交 通 宣 導 活 動 ( 如 : 校 園 圍 牆 彩 繪 活 動 ) 與 參 加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競 賽 活 動 ( 如 : 參 加 中 華 民 國 安 全 協 會 舉 辦 第 五 屆 交 通 安 全 FLASH 影 音 動 畫 大 賽 活 動 ) 等, 確 實 可 以 讓 學 生 從 參 與 活 動 中, 對 交 通 安 全 有 更 深 一 層 的 認 識, 並 加 以 實 踐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8. 校 園 規 劃 單 向 行 駛 校 內 禁 行 機 車 機 車 位 有 固 定 編 號 規 劃 大 型 機 車 停 車 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塗 鴉 牆 之 製 作 視 傳 系 學 生 持 續 參 加 校 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競 賽 屢 獲 大 獎 等 皆 為 非 常 好 之 優 點, 鼓 勵 學 生 繼 續 參 賽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鼓 勵 教 師 於 授 課 時, 結 合 時 事 或 個 人 經 驗 ( 機 會 教 育 ), 利 用 適 當 時 機 提 醒 或 叮 嚀 學 生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應 注 意 之 觀 念, 同 時 結 合 本 校 之 導 師 班 會 紀 錄, 將 教 師 ( 含 導 師 ) 轉 化 成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種 子 教 官, 並 考 慮 給 予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表 現 績 優 教 師 適 當 之 獎 勵 ( 如 : 納 入 教 師 評 鑑 加 分 ), 達 到 培 養 學 生 長 期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之 觀 念 2. 在 學 校 內 之 機 車 停 車 場 發 現 少 數 機 車 拆 除 照 後 鏡 及 改 裝, 影 響 行 車 安 全, 建 議 輔 導 學 生 儘 速 恢 復 裝 設 並 可 利 用 適 當 時 機 施 予 輔 導, 以 導 正 學 生 安 全 駕 駛 之 觀 念 3. 將 本 校 參 加 中 華 民 國 安 全 協 會 舉 辦 第 五 屆 交 通 安 全 FLASH 影 音 動 畫 大 賽 之 得 獎 作 品, 置 於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網 頁 上, 供 師 生 學 習 與 分 享 之 用 4. 校 外 979 巷 之 機 踏 車 進 出 道 路, 存 有 諸 多 視 線 阻 礙 之 問 題, 可 於 出 入 口 前 後 設 立 前 有 車 輛 進 出 之 警 告 標 誌, 預 先 警 告 用 路 者 ; 另 亦 可 於 機 踏 車 門 口 處 設 置 出 車 注 意 之 感 應 式 有 聲 警 告 設 施, 預 先 提 醒 行 駛 979 巷 之 駕 駛 人, 增 加 出 入 機 車 停 車 場 之 安 全 5. 本 校 機 車 使 用 比 例 高 達 79%, 建 議 與 台 南 市 公 車 處 協 調 給 予 學 生 優 惠, 鼓 勵 其 轉 乘 公 車 6. 學 校 周 遭 主 要 危 險 地 點 為 高 速 公 路 便 道 與 大 灣 路 交 叉 口, 此 地 點 動 線 複 雜, 用 路 人 多 有 違 規 行 為, 建 議 在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持 續 與 大 灣 派 出 所 復 興 派 出 所 所 長 溝 通, 加 強 執 法 另 在 未 來 設 計 規 劃 高 速 公 路 匝 道 時, 透 過 相 關 管 道 一 併 處 理 工 程 相 關 問 題 7. 建 議 依 學 生 年 級 交 叉 統 計 歷 年 交 通 事 故 發 生 件 數 8. 安 全 帽 借 用 時 建 議 提 供 符 合 標 準 之 全 罩 式 安 全 帽 借 給 學 生 使 用 -19-

22 四 亞 東 技 術 學 院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亞 東 技 術 學 院 位 於 新 北 市 板 橋 區 四 川 路 二 段 58 號, 面 積 為 5.23 公 頃 學 校 位 於 板 橋 後 埔 地 區, 右 依 省 道 四 川 路 二 段 左 靠 南 雅 南 路, 地 處 板 橋 土 城 及 樹 林 交 界 處, 緊 鄰 亞 東 醫 院 醫 學 中 心 及 捷 運 亞 東 醫 院 站, 提 供 教 職 員 生 完 善 便 捷 的 醫 療 及 交 通 環 境 周 邊 鄰 近 學 校 計 有 : 信 義 國 小 (500 公 尺 ) 豫 章 工 商 (500 公 尺 ) 本 校 屬 人 口 密 集 都 會 區, 校 舍 建 築 皆 為 高 樓 層 教 室 型 式, 教 學 區 雖 小, 但 應 有 設 施 皆 完 備 學 生 5,361 人 ( 日 間 部 4,033 人 進 修 部 1,328 人 ), 教 職 員 489 人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為 汽 車 停 車 位 491 格, 機 車 停 車 位 1,143 格, 腳 踏 車 停 車 位 50 格 ; 學 生 通 勤 方 式 : 汽 車 有 1.03%, 機 車 有 38.13%, 公 車 有 15.9%, 住 宿 與 搭 乘 捷 運 有 25.24%, 步 行 有 19.16%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確 實 利 用 衛 保 組 記 錄 有 關 學 生 事 故 就 醫 之 基 本 資 料, 據 此 製 作 事 件 調 查 表, 針 對 學 生 發 生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之 各 項 因 素, 完 成 肇 事 原 因 研 析, 自 製 成 案 例 宣 導 教 材 資 料, 供 作 軍 訓 課 程 或 各 項 集 會 宣 導 之 用 2. 將 學 校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印 製 在 學 生 證 上, 且 要 求 每 位 學 生 將 緊 急 電 話 輸 入 手 機 中 備 用, 確 實 能 讓 學 生 隨 身 攜 而 增 加 緊 急 便 利 之 用, 且 經 詢 問 受 訪 學 生 亦 均 能 熟 記 電 話 號 碼 並 已 輸 入 手 機 備 用 3. 編 列 充 足 預 算 製 作 多 樣 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品, 配 合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發 送, 擴 大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度, 確 實 具 有 達 到 深 化 宣 教 之 效 果 4. 適 時 運 用 學 生 喜 愛 的 PTT 版 貼 文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事 宜, 確 實 可 以 增 進 學 生 瞭 解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常 識 與 資 訊 之 機 會 5. 停 車 場 內 出 入 口 設 有 感 應 式 柵 欄 停 車 格 位 編 繪 號 碼 標 誌 標 線 清 晰 安 全 警 語 告 示 牌 等 設 施, 停 車 場 安 全 設 施 完 善, 有 利 車 輛 管 理 提 升 行 車 安 全 6. 校 園 停 車 進 出 管 理 結 合 悠 遊 卡, 確 實 可 以 方 便 停 車 管 理 7. 學 校 設 計 安 全 帽 借 用 給 教 職 員 使 用, 實 為 創 新 想 法 8. 操 場 停 車 場 人 車 分 流 措 施 完 善, 可 以 減 少 事 故 發 生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未 來 可 以 有 系 統 建 置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常 識 與 資 訊, 並 放 置 在 學 校 專 有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網 頁 上, 同 時 透 過 相 關 學 生 喜 愛 的 PTT 版 FB 社 群 網 或 校 園 資 訊 系 統 等 管 道, 有 計 畫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之 相 關 資 訊, 傳 遞 到 學 生 手 上 -20-

23 2. 建 議 結 合 悠 遊 卡 之 管 理, 給 予 每 位 學 生 每 學 期 一 定 額 度 之 免 費 使 用 機 車 停 車 位 之 次 數, 鼓 勵 學 生 盡 量 使 用 校 內 機 車 停 車 位, 藉 此 減 少 學 生 於 校 外 商 家 或 騎 樓 停 車 之 機 會, 達 到 校 內 機 車 停 車 問 題 內 部 化 之 目 標 3. 南 雅 南 路 後 門 計 程 車 排 班 影 響 車 流 及 安 全, 建 請 協 調 亞 東 醫 院 規 劃 出 停 車 排 班 位 置 南 雅 南 路 入 口 處 建 議 函 請 相 關 單 位 來 規 劃 繪 設 網 狀 線 4. 建 議 學 校 可 多 加 利 用 學 校 電 視 牆, 傳 遞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訊 息 5. 學 生 申 請 停 車 證 時 可 以 同 時 辦 理 安 全 駕 駛 宣 教 或 訓 練, 通 過 後 始 核 證 五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位 於 臺 南 市 麻 豆 區 南 勢 里 168 號, 面 積 16.3 公 頃 學 生 人 數 4,249 人 ( 日 2,942 夜 1,232 碩 士 生 75 人 ), 教 職 員 工 數 250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騎 乘 機 車 比 例 占 48%, 住 宿 和 步 行 比 例 占 28%, 開 車 比 例 占 13% 學 生 主 要 使 用 道 路 為 縣 道 61 號 ( 本 校 大 門 口 機 車 出 入 口 ) 縣 道 176 號 縣 道 171 號 ( 興 中 路 ) 忠 孝 路 縣 道 171 甲 (84 號 快 速 道 路 下 方 ) 省 道 19 甲 ( 新 生 北 路, 外 環 道 ), 為 維 護 學 生 進 出 校 門 之 安 全, 於 尖 峰 時 段 (07:40~ 08:10 及 18:30~19:00) 由 日 夜 間 部 交 通 服 務 隊 實 施 車 輛 進 出 管 制, 由 每 日 值 班 教 官 協 助 督 導 校 內 汽 機 車 與 行 人 分 道, 停 車 場 規 劃 於 周 邊, 師 生 易 於 停 放, 機 車 停 車 位 共 1,958 格, 汽 車 停 車 位 共 205 格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以 小 班 情 境 式 教 育 方 式, 於 新 生 訓 練 期 間, 對 大 一 新 生 進 行 全 面 性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同 時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闖 關 活 動 ; 另 將 大 一 之 軍 訓 課 列 為 必 修 課 程 並 融 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內 容 2. 由 學 生 負 責 籌 辦 學 生 創 意 隊 呼 機 車 慢 速 競 賽 機 車 出 入 口 闖 關 重 機 體 驗 營 體 驗 酒 駕 等 多 元 化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其 中 體 驗 酒 駕 活 動 係 以 學 生 配 戴 墨 鏡 方 式, 並 配 合 駕 駛 模 型 車 輛, 讓 學 生 親 身 體 驗 酒 後 視 線 模 糊 狀 況 下, 對 安 全 駕 車 之 影 響, 本 項 宣 導 極 具 創 意, 值 得 繼 續 推 廣 宣 教 3. 成 立 學 生 社 團 ( 交 通 服 務 隊 與 機 車 研 究 社 ), 協 助 執 行 校 園 行 車 秩 序 管 理 交 通 管 制 違 規 停 車 之 登 記 與 勸 導 宣 教 活 動 等 工 作, 確 實 可 以 透 過 學 生 社 團 力 量 勸 導 同 學 勿 違 規 及 注 意 行 車 安 全 ; 教 官 針 對 違 規 學 生 亦 能 透 過 集 體 交 通 安 全 講 習 方 式, 寓 教 於 罰 4. 整 理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彙 整 表 並 提 供 給 教 師, 利 用 班 會 時 間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與 注 意 事 項, 對 加 強 同 學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具 有 實 質 效 果 5. 值 班 教 官 每 日 上 下 班 時 段 督 導 交 通 服 務 隊 值 勤, 並 適 時 實 施 提 醒 或 勸 導 交 通 安 全 注 意 事 項 -21-

24 6. 地 理 位 置 偏 遠, 大 眾 運 輸 不 發 達, 學 生 主 要 交 通 工 具 為 汽 機 車 ; 但 學 校 提 供 接 泊 車 至 交 流 道 及 火 車 站, 大 部 分 受 訪 學 生 對 接 泊 車 費 率 及 班 次 數 表 示 滿 意 7. 學 校 告 訴 同 學 交 通 安 全 才 有 彩 色 人 生 的 觀 念 很 好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在 學 校 內 之 機 車 停 車 場 發 現 少 數 機 車 拆 除 照 後 鏡, 影 響 行 車 安 全, 建 議 輔 導 學 生 儘 速 裝 設 並 可 利 用 適 當 時 機 施 予 違 規 講 習, 提 升 學 生 安 全 駕 駛 之 觀 念 2. 校 門 口 前 ( 縣 道 61 號 ) 道 路 兩 旁 路 面 掉 落 很 多 樹 枝 與 落 葉, 部 分 路 樹 亦 遮 住 警 告 標 誌, 影 響 行 車 安 全, 可 請 學 生 利 用 服 務 學 習 時 間, 協 助 清 除, 同 時 亦 可 強 化 學 生 對 用 路 危 險 感 知 之 認 識 3. 鼓 勵 校 內 相 關 系 所 ( 教 育 資 訊 多 媒 體 等 ) 師 生, 研 討 交 通 安 全 創 意 宣 導 活 動 或 製 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短 片, 期 使 學 生 在 學 期 間 能 夠 將 自 己 所 學 專 長, 運 用 在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上 4. 鼓 勵 教 師 於 授 課 時, 結 合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之 時 事 ( 機 會 教 育 ), 利 用 短 暫 時 間 提 醒 或 叮 嚀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必 須 注 意 之 觀 念, 將 教 師 ( 含 導 師 ) 轉 化 成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種 子 教 官, 將 有 助 於 全 面 培 養 學 生 長 期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之 觀 念 5. 校 內 部 分 交 通 工 程 設 施 繪 設 錯 誤 ( 如 : 校 園 道 路 之 行 車 分 向 線 應 為 黃 虛 線 路 邊 紅 色 線 退 色 為 黃 色 線 ), 未 來 可 以 配 合 整 體 校 園 安 全 工 程 改 善 時 一 併 改 正 6. 建 議 側 門 機 車 出 入 口 進 入 學 校 的 標 線 宜 重 劃, 機 車 停 車 場 進 出 口 增 劃 方 向 線, 且 增 加 夜 間 照 明 7. 校 門 口 彎 道 下 坡, 車 速 快 容 易 跨 越 雙 黃 線, 建 議 和 警 察 局 以 及 道 安 會 報 協 調 增 設 測 速 照 相 或 增 加 執 法 取 締 頻 率, 且 校 內 加 強 宣 導, 減 少 潛 在 危 險 六 廣 亞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育 達 商 業 科 技 大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育 達 商 業 技 大 學 位 於 苗 栗 縣 造 橋 鄉 談 文 村 學 府 路 168 號, 面 積 公 頃, 位 居 苗 栗 縣 造 橋 鄉 台 一 線 公 里 處 台 一 線 為 四 線 道 道 路, 兩 邊 各 有 機 車 專 用 道, 北 接 竹 南 鎮 頭 份 鎮, 南 臨 後 龍 鎮, 西 邊 為 國 道 三 號 高 速 公 路 及 西 濱 快 速 公 路, 除 大 學 城 外, 週 圍 少 有 住 家, 位 處 相 對 較 徧 遠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置 二 座 停 車 場, 小 客 車 停 車 格 609 格 ; 校 門 口 外 機 車 停 車 格 計 有 857 格 ; 週 圍 五 公 里 內 無 其 他 學 校, 師 生 上 放 學 時, 交 通 不 相 互 干 擾 學 生 主 要 為 住 宿 生 以 致 交 通 工 具 以 步 行 為 主, 約 占 46% 另 外 學 校 有 苗 栗 客 運 公 司 及 巨 業 交 通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班 車 共 141 班 次, 於 校 內 設 溫 馨 車 站 接 送 同 學,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的 學 生 為 數 眾 多, 約 占 30.9%, 騎 乘 機 車 的 學 生 約 占 11.8% -22-

25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獲 得 苗 栗 縣 政 府 補 助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暨 聖 火 傳 遞 路 跑 活 動 經 費, 積 極 增 取 外 部 資 源, 並 結 合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活 動 針 對 路 跑 結 合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另 訂 靜 態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活 動 成 果 評 比 辦 法, 可 以 激 發 各 系 同 學 之 創 意 與 活 力, 並 且 能 夠 落 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之 成 效 2. 有 效 運 用 傳 播 媒 體 ( 全 校 多 媒 體 播 放 系 統 電 視 牆 交 通 安 全 網 站 雲 端 租 屋 生 活 網 ),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宣 導, 具 有 宣 傳 之 效 果 3. 租 屋 安 全 與 交 通 安 全 業 務 結 合 在 一 起, 在 檢 視 租 屋 地 點 時, 會 同 步 考 量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的 提 供 ( 例 如 汽 機 車 停 車 空 間 ), 並 針 對 主 要 租 屋 群, 協 調 房 東 提 供 租 屋 處 至 學 校 的 ( 收 費 ) 接 泊 車 4. 在 晤 談 過 程 中 詢 問 學 生, 大 多 認 識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表 示 學 校 持 續 宣 導, 落 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最 重 要 的 理 念 5. 邀 請 竹 南 分 局 員 警 到 校 訓 練 交 通 服 務 隊 成 員, 有 助 於 教 導 正 確 的 交 通 安 全 知 識 6.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放 置 於 軍 訓 室 下, 基 本 架 構 完 整, 影 音 宣 導 教 材 有 行 人 安 全 自 行 車 交 通 事 故 防 禦 駕 駛 及 機 車 安 全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之 危 險 路 段 標 示 圖 有 分 布 圖 照 片 及 肇 因 說 明 7. 校 園 透 過 情 境 設 計, 人 車 分 離 做 的 相 當 好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針 對 校 門 口 超 速 或 其 他 違 規 行 為 之 發 生 頻 繁, 應 經 常 宣 導 學 生 防 衛 駕 駛 之 觀 念, 以 保 護 自 身 進 出 校 門 之 安 全 ; 另 外 針 對 校 門 口 經 常 會 有 紅 燈 右 轉 進 入 校 門 之 行 為 發 生, 亦 應 宣 導 左 右 轉 彎 進 出 本 校 車 輛 應 暫 停 禮 讓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上 穿 越 之 行 人 的 觀 念, 以 減 少 事 故 之 發 生 2. 校 園 週 邊 道 路 有 諸 多 危 險 路 段, 應 持 續 針 對 危 險 路 段 常 見 之 違 規 行 為 與 肇 事 案 例 進 行 分 析, 並 製 作 成 教 育 宣 導 與 防 衛 駕 駛 之 案 例, 置 於 交 通 網 頁 或 提 供 教 師 宣 教 之 用, 強 化 學 生 駕 駛 車 輛 的 風 險 感 知 意 識 3. 校 內 違 規 機 車 除 登 記 勸 導 外, 可 嘗 試 利 用 集 中 講 習 或 個 別 觀 看 宣 導 短 片 並 書 寫 個 人 心 得 之 方 式, 藉 此 強 化 學 生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之 知 識 與 觀 念, 達 到 寓 教 於 罰 之 目 的 4.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資 料 已 初 具 雛 形, 可 逐 年 收 集 累 積 並 建 置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資 料 ( 可 參 考 其 他 大 學 之 建 置 經 驗, 例 如 : 東 海 大 學 大 業 大 學 清 華 大 學... 等 ), 提 供 師 生 參 閱 5. 學 校 地 處 偏 遠, 大 都 依 靠 接 駁 巴 士 或 機 車 至 校 外 活 動, 由 於 接 駁 巴 士 曾 經 漲 價 (23 漲 至 30 元 ), 部 分 原 搭 乘 巴 士 之 學 生 因 而 改 騎 機 車, 增 加 交 通 事 故 發 生 的 風 險, 建 議 學 校 出 面 與 公 車 業 者 合 作, 提 供 給 學 生 更 友 善 的 大 眾 運 輸 搭 乘 環 境 -23-

26 6. 學 生 對 於 發 生 交 通 事 故 第 一 時 間 較 不 清 楚 如 何 處 理, 應 針 對 發 生 交 通 事 故 處 理 加 強 宣 導 知 識 及 技 能 約 有 半 數 學 生 不 知 道 緊 急 聯 絡 卡 及 軍 訓 室 電 話, 建 議 新 生 訓 練 時, 可 請 新 生 將 學 校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輸 入 手 機 中 7.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的 行 人 安 全 宣 導 影 片 主 題 較 偏 向 老 人, 可 至 交 通 安 全 入 口 網 更 新 下 載 其 他 適 合 的 行 人 安 全 宣 導 影 片 七 國 立 屏 東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屏 東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位 於 屏 東 市 民 生 東 路 51 號, 民 生 東 路 與 和 生 路 交 接 口 處, 學 校 面 積 公 頃 校 內 規 劃 三 處 汽 車 停 車 場 及 兩 處 機 車 停 車 區, 自 行 車 停 車 分 別 規 畫 於 機 車 停 車 棚 內 校 內 人 車 分 道 僅 供 汽 車 及 公 務 與 身 障 機 車 行 駛, 學 校 內 不 開 放 一 般 機 車 行 駛 鄰 近 學 校 : 出 校 門 往 市 區 約 3 到 5 分 鐘 車 程 民 生 路 上 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與 往 麟 洛 方 向 約 5 分 鐘 車 程 的 私 立 永 達 技 術 學 院 全 校 學 生 總 計 3,810 人, 日 間 部 3,002 人, 進 修 部 808 人, 教 職 員 人 數 220 人 因 學 生 校 外 住 宿 租 屋 距 離 學 校 近, 上 下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以 步 行 和 搭 乘 公 車 為 主 合 計 1,984 人, 約 占 54.2%, 騎 乘 機 車 有 1,359 人, 約 占 37.2% 學 生 上 放 學 主 要 以 民 生 東 路 校 門 為 主, 採 人 車 分 道 汽 機 車 分 流, 區 分 汽 機 車 與 人 行 道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接 受 晤 談 老 師 對 交 通 安 全 之 認 知 非 常 重 視, 平 常 宣 導 時 可 以 結 合 時 事 所 發 生 之 交 通 事 件 或 案 例, 引 發 學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視, 進 而 落 實 在 自 己 的 用 路 行 為 之 中 ; 同 時 老 師 們 平 日 在 校 園 中 若 看 見 學 生 有 違 規 行 為 發 生 時, 亦 能 主 動 勸 導 或 糾 正 學 生, 此 種 以 身 作 則 之 規 勸 行 為, 將 對 學 生 有 一 定 之 影 響, 值 得 繼 續 推 廣 2. 針 對 校 園 內 學 生 之 違 規 行 為, 可 以 利 用 交 通 服 務 隊 進 行 登 記, 並 於 事 後 通 知 學 生 至 學 務 處 觀 看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短 片, 同 時 觀 看 完 畢 後 並 要 求 學 生 撰 寫 200 字 以 上 之 心 得, 此 種 作 法 確 實 可 以 達 到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效 果 3. 透 過 校 園 電 子 看 板 將 交 通 安 全 警 語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短 片... 等 資 訊, 不 定 時 公 布 或 播 放 給 全 校 師 生 知 曉, 確 實 可 以 強 化 全 校 師 生 們 對 交 通 安 全 之 認 知, 達 到 宣 導 成 效 4. 每 週 藉 由 學 務 處 通 報 加 註 交 通 安 全 小 叮 嚀, 不 僅 可 以 提 醒 學 生 隨 時 注 意 行 的 安 全, 同 時 可 以 傳 達 給 導 師 瞭 解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要 性, 並 利 用 適 當 時 機 灌 輸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的 基 本 知 識, 達 到 隨 時 叮 嚀 學 生 注 重 交 通 安 全 之 觀 念 5. 校 門 口 為 不 對 稱 的 路 口, 是 主 要 的 交 通 動 線 衝 突 區, 學 校 已 透 過 會 勘 並 編 列 工 程 預 算 逐 步 改 善 中 -24-

27 6. 學 生 對 教 官 的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皆 有 印 象, 大 部 分 皆 有 攜 帶 緊 急 聯 絡 卡 或 把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輸 入 個 人 手 機 中 7. 利 用 新 生 訓 練 時 機 安 排 交 通 安 全 測 驗, 加 強 新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認 知, 並 將 交 通 事 故 肇 事 路 段 斑 點 圖 表 透 過 網 頁 明 確 標 示, 提 醒 師 生 同 仁 在 行 駛 該 路 段 小 心 駕 駛, 以 維 護 自 身 安 全 8. 學 校 在 違 規 及 交 通 事 故 的 統 計 資 料 處 理 十 分 詳 盡, 並 有 事 故 肇 因 分 析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學 校 之 交 通 安 全 網 站 為 師 生 獲 取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基 本 知 識 與 資 訊 之 重 要 管 道, 故 建 議 可 以 嘗 試 鼓 勵 校 內 相 關 科 系 師 生 ( 如 : 資 工 系 資 管 系...) 共 同 建 立 本 校 專 屬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網 頁, 將 校 內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與 活 動 之 資 料 校 園 週 邊 危 險 路 段 資 料 師 生 必 須 具 備 交 通 安 全 基 本 常 識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短 片 專 題 講 座 宣 導 資 料... 等 相 關 可 供 師 生 參 考 之 資 訊, 逐 年 累 積 並 建 置 在 校 內 網 頁 上, 提 供 給 師 生 參 考 或 自 行 學 習 之 用 2. 針 對 校 門 口 或 校 園 週 邊 路 口 路 段 等 地 點, 經 常 發 生 違 規 行 為 而 對 師 生 已 產 生 一 定 之 潛 在 危 險 時, 可 結 合 社 區 資 源 ( 如 : 轄 內 派 出 所 分 局 交 通 隊 道 安 會 報 民 意 代 表 村 里 長...), 協 請 進 行 交 通 違 規 勸 導 或 執 法 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等 工 作, 減 少 違 規 之 發 生 3. 校 內 機 車 停 車 費 用 可 以 考 慮 降 低 或 免 費 收 取, 以 增 加 學 生 校 內 停 車 之 意 願, 鼓 勵 使 用 機 車 之 學 生, 儘 量 利 用 學 校 之 機 車 停 車 空 間, 惟 仍 應 進 行 停 車 管 理 ( 如 : 發 給 停 車 證 ), 同 時 利 用 機 車 管 理 機 會 ( 例 如 : 查 訪 機 車 照 後 鏡 拔 除 未 戴 安 全 帽 之 學 生 ) 給 予 適 當 之 輔 導 4. 未 來 校 園 內 景 觀 道 路 排 水 系 統 等 硬 體 工 程 建 設 時, 可 以 考 慮 融 入 友 善 校 園 安 全 環 境 設 計 之 觀 念, 將 交 通 工 程 與 安 全 之 設 施 ( 標 誌 標 線 ) 配 合 建 置 5. 學 生 反 應 部 分 汽 車 在 行 駛 校 園 內 環 校 道 路 時 速 度 較 快, 環 校 道 路 目 前 缺 乏 相 關 標 線 的 劃 設, 部 分 汽 車 停 車 格 位 劃 設 位 置 不 當 或 劃 設 方 式 有 誤, 建 議 進 行 審 視 會 勘, 適 時 解 決 相 關 問 題 6. 易 肇 事 地 點 分 布 圖 可 增 加 肇 事 原 因 分 析 八 康 寧 醫 護 暨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康 寧 醫 護 暨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位 於 臺 北 市 內 湖 區 康 寧 路 3 段 75 巷 137 號 ( 近 大 湖 公 園, 面 公 共 電 視 ), 學 校 面 積 73,581 平 方 公 尺 學 生 總 人 數 3,062 人, 日 間 部 學 生 2,695 人, 夜 間 部 367 人, 教 職 員 工 166 人 學 校 因 位 於 交 通 便 利 的 臺 北 市 所 以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為 主 要 交 通 工 具, 約 占 72.9%, 步 行 為 其 次, 約 占 9.3% 本 校 師 生 上 放 -25-

28 學 時 從 學 校 大 門 進 出, 機 車 及 汽 車 則 從 地 下 室 二 三 樓 分 道 而 出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學 時 段, 由 學 務 主 任 值 勤 教 官 及 學 生 交 通 隊 員 負 責 校 門 區 域 人 車 管 制 工 作, 以 確 實 維 護 師 生 交 通 之 安 全, 側 門 僅 供 垃 圾 車 及 資 源 回 收 車 進 出, 後 門 則 供 餐 廳 貨 車 進 出 學 生 上 放 學 主 要 路 線 有 三 :1. 出 校 門 往 右 側 沿 康 寧 路 3 段 75 巷 直 走 至 康 寧 路, 主 要 為 搭 乘 公 車 之 通 行 路 線 2. 出 校 門 往 右 側 再 右 轉 往 寧 醫 院 方 向 下 階 梯, 並 沿 康 醫 前 道 路 往 康 寧 路 捷 運 葫 洲 站, 主 要 為 搭 乘 捷 運 之 通 行 路 線 3. 校 門 口 穿 越 75 巷 道 路 往 公 視 平 臺 下 階 梯, 主 要 為 住 附 近 同 學 或 住 宿 生 外 食 往 返 之 通 行 路 線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結 合 校 內 專 業 科 系 之 專 長, 鼓 勵 動 畫 科 學 生 拍 攝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短 片, 增 進 同 儕 對 交 通 安 全 之 認 識, 同 時 亦 可 激 勵 並 影 響 其 他 科 系 之 學 生, 一 起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對 個 人 生 命 危 險 維 護 之 重 要 性 2. 利 用 全 校 升 旗 之 機 會, 經 常 性 灌 輸 交 通 安 全 之 觀 念, 同 時 要 求 教 職 員 確 實 以 身 作 則, 遵 守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之 規 範, 讓 學 生 無 形 中 培 養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觀 念, 達 到 潛 移 默 化 之 目 的 3. 設 計 學 生 交 通 工 具 暨 意 外 調 查 之 網 路 問 卷, 從 中 挖 掘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重 點, 並 供 作 研 擬 次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活 動 規 劃 之 參 考 依 據 4. 學 生 百 分 之 七 十 是 搭 乘 大 眾 交 通 運 輸 工 具 到 校, 比 例 高 對 交 通 安 全 有 正 面 效 果 5. 成 立 敦 品 社 協 助 推 動 與 維 護 交 通 安 全 6. 停 車 場 都 有 張 貼 戴 安 全 帽 警 示 標 語, 提 醒 注 意 交 通 安 全 7. 完 全 禁 止 汽 機 車 進 入 校 園, 且 汽 機 車 進 出 停 放 位 置 分 離, 人 車 分 道, 交 安 動 線 相 當 良 好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針 對 違 規 穿 越 馬 路 暨 違 規 停 車 等 同 學, 可 以 藉 此 違 規 時 機 對 學 生 進 行 集 中 或 個 別 講 習, 增 加 學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達 到 寓 教 於 罰 之 目 的 2. 適 時 利 用 學 生 肇 事 案 例, 製 作 成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教 材, 或 舉 辦 感 念 或 追 悼 活 動, 喚 起 學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視, 並 持 續 公 告 給 予 師 生 瞭 解 其 事 故 發 生 之 原 因 及 應 注 意 之 觀 念 3. 建 議 持 續 充 實 學 校 的 交 安 網 頁 資 源, 逐 年 累 積 宣 導 資 料 短 片, 將 教 師 轉 成 交 安 種 子 教 官 4. 標 示 學 校 周 遭 交 通 危 險 地 點, 利 用 各 時 段, 宣 導 告 知 師 生 ( 尤 其 新 生, 預 先 熟 悉 附 近 危 險 地 段, 可 預 防 車 禍 的 發 生 ) 5. 校 區 周 邊 75 巷 上 下 坡 度 較 陡, 請 協 調 交 通 主 管 單 位, 於 稍 遠 處 設 立 減 速 慢 行 或 學 校 標 誌, 提 醒 過 往 車 輛 6. 機 車 停 車 場 入 口 彎 道 牆 面 上 有 刮 痕, 顯 示 出 入 口 太 彎, 工 程 無 法 改 變 下, 應 請 加 強 宣 導 減 速 慢 行 7. 請 多 加 強 停 車 證 管 理, 對 違 規 者 多 加 宣 導, 並 使 其 接 受 相 關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26-

29 九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位 於 台 中 市 南 屯 區, 學 校 有 兩 個 校 區, 春 安 校 區 位 於 嶺 東 路 1 號 寶 文 校 區 位 於 中 台 路 7 號, 校 區 面 積 各 為 56,422 平 方 公 尺 和 143,731 平 方 公 尺 全 校 學 生 人 數 共 9,799 人, 日 間 部 6,457 人 夜 間 部 3,038 人, 進 專 進 院 304 人, 教 職 員 人 數 共 456 人 學 生 使 用 運 具 以 騎 乘 機 車 為 主, 共 有 6,245 人 ( 比 例 占 63.73%), 機 車 為 次, 使 用 人 數 有 2,240 人 (22.86%) 小 客 車 車 位 合 計 471 個, 機 車 車 位 共 2,150 個 兩 校 區 皆 於 學 生 上 放 學 期 間 請 校 警 隊 值 勤 並 加 以 管 制 確 保 學 生 安 全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製 作 校 園 週 邊 易 肇 事 路 段 之 標 示 圖, 並 且 明 確 告 知 各 種 危 險 狀 況 產 生 之 原 因, 輔 以 違 規 行 為 之 圖 片 配 合 說 明, 此 種 宣 導 方 式 確 實 可 以 讓 學 生 明 瞭 危 險 狀 況 之 類 型, 並 能 事 先 預 防 可 能 危 險 狀 況 之 發 生 2. 與 導 師 座 談 中, 可 以 深 切 察 覺 教 師 具 備 正 確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觀 念 且 積 極 利 用 各 種 時 機 與 宣 教 資 料 ( 部 分 老 師 亦 能 結 合 本 身 專 長 配 合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活 動 ), 灌 輸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之 觀 念 3. 結 合 嶺 東 3 圈 ( 學 生 上 網 瀏 覽 頻 率 較 高 網 頁 ) 置 入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資 訊 ( 尤 其 危 險 路 段 資 料 詳 盡 ),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危 險 路 段 並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4. 利 用 班 會 時 間 並 設 定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學 生 與 導 師 共 同 討 論 並 記 錄 活 動 討 論 內 容, 可 以 激 發 師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視, 進 而 落 實 於 生 活 之 中 5. 軍 訓 教 官 校 警 隊 同 仁 與 同 學 等, 每 日 編 組 於 二 校 區 大 門 和 重 要 出 入 口 執 行 晨 間 勤 務 與 人 車 管 制, 並 適 時 給 予 同 學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注 意 事 項 之 提 醒 或 叮 嚀, 可 以 培 養 同 學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之 觀 念 6. 全 校 劃 分 兩 個 校 區, 校 園 幅 員 不 大, 利 用 170 餘 支 監 視 鏡 頭, 隨 時 監 控 學 校 重 要 出 入 口 及 校 園 內 危 安 事 件 7. 設 於 春 安 校 區 的 智 慧 監 控 系 統 為 交 通 事 故 事 件 通 報 的 中 心, 依 交 通 事 故 嚴 重 程 度 分 設 通 報 等 級 與 流 程, 程 序 制 定 明 確 8. 首 創 班 級 安 全 長 職 務 協 助 安 全 狀 況 掌 握 通 報 及 教 育 宣 導 很 有 創 意, 希 望 擔 任 此 職 務 的 同 學 能 做 久 一 點, 有 利 經 驗 累 積 及 工 作 默 契 傳 承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校 園 週 邊 易 肇 事 路 段 之 標 示 圖 製 作 概 念 極 佳, 未 來 可 以 嘗 試 結 合 校 內 各 相 關 學 系 ( 資 訊 科 技 系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系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系... 等 ) 學 生 集 體 創 作, 以 多 媒 體 方 式 製 作 校 園 週 邊 危 險 路 段 之 風 險 地 圖, 並 置 於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上, 提 供 師 生 分 享 閱 覽 -27-

30 2. 結 合 校 內 系 所 教 師 資 源 ( 如 財 經 法 律 系 教 師 ), 設 置 法 律 諮 詢 服 務 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專 題 講 座, 提 供 師 生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或 其 他 租 賃 等 法 律 問 題 諮 詢 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課 程 之 授 課 等 服 務 3. 針 對 學 校 所 利 用 之 傳 播 媒 體 ( 電 子 跑 馬 燈 ) 與 情 境 布 置 ( 交 通 安 全 標 語 ) 宣 導 之 內 容, 可 以 利 用 適 當 場 合 向 導 師 說 明 其 重 點 所 在, 進 而 提 醒 教 師 於 適 當 時 機 能 夠 利 用 案 例 或 規 範 對 學 生 做 明 確 宣 導 4. 可 以 嘗 試 鼓 勵 交 通 服 務 隊 同 學, 組 成 校 內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團, 自 行 設 計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教 材, 利 用 適 當 時 機 或 至 各 系 所 進 行 宣 導, 並 給 予 績 優 同 學 適 當 獎 勵 5. 一 校 區 機 車 出 入 口 視 線 不 良 部 分, 建 議 考 量 部 分 圍 牆 可 改 良 為 穿 透 式 設 計, 可 開 拓 視 線, 減 少 車 輛 進 出 危 險 6. 學 校 老 師 對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及 校 園 周 遭 交 通 狀 況 皆 有 不 錯 看 法, 建 議 利 用 院 級 或 校 級 集 會 場 合 ( 如 全 校 導 師 會 議 ) 讓 老 師 們 分 享 溝 通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議 題 7. 學 校 週 遭 道 路 多 具 坡 度 彎 道, 車 速 容 易 較 快 且 視 距 不 良, 道 路 兩 旁 有 農 地, 容 易 突 然 出 現 動 物, 建 議 加 強 相 關 安 全 駕 駛 教 育 宣 導 8. 因 校 區 地 形 所 致, 幾 乎 每 個 路 口 皆 有 反 射 鏡, 在 教 導 學 生 如 何 運 用 反 射 鏡 自 保 同 時, 也 需 注 意 鏡 面 清 潔 度 及 角 度, 讓 同 學 能 清 楚 並 有 效 運 用 反 射 鏡 十 淡 江 大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淡 江 大 學 位 於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英 專 路 151 號, 學 校 面 積 217,126 平 方 公 尺, 日 間 部 學 生 23,155 人, 夜 間 部 學 生 3,998 人, 教 職 員 1,493 人 學 校 停 車 位 區 分 成 : 校 車 4 個 車 位 汽 車 499 個 車 位 機 車 3,152 個 車 位 因 學 校 位 於 新 北 市 大 眾 運 輸 便 利 之 處, 學 生 主 要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約 占 41.88%; 步 行 為 次, 約 占 41.81%; 騎 乘 機 車 人 數, 約 占 14.93% 上 學 時 段 集 中 於 7 點 50 分 至 8 點 30 分 ; 放 學 時 間 較 集 中 於 下 午 5 點 50 分 至 6 點 30 分, 此 時 段 為 大 學 部 下 課 及 進 學 班 上 課 時 段 主 要 通 行 校 門 有 英 專 路 正 門 大 忠 街 側 門 公 車 站 水 源 街 2 段 側 門 英 專 路 正 門 有 校 警 管 制 進 出, 大 忠 街 側 門 有 警 衛 長 及 工 讀 生 管 制, 因 搭 車 及 下 車 位 置 均 與 校 園 同 側 減 少 學 生 穿 越 馬 路 危 險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融 入 到 校 園 與 社 區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中, 透 過 同 學 自 製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教 學 教 具, 至 鄰 近 社 區 中 小 學 進 行 宣 教, 不 僅 可 以 誘 導 學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知 識 做 深 入 瞭 解 與 探 討, 更 能 在 學 生 親 身 為 中 -28-

31 小 學 生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時, 深 化 學 生 自 己 具 體 實 踐 並 養 成 遵 守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規 定 之 習 慣, 本 項 活 動 亦 受 到 服 務 學 校 好 評 2. 由 每 班 派 一 名 以 機 車 為 交 通 工 具 之 同 學 參 加 防 衛 駕 駛 講 座 研 習, 研 習 後 並 擔 任 該 班 交 通 安 全 種 子 學 生, 藉 由 種 子 學 生 利 用 在 學 期 間, 持 續 協 助 教 官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工 作, 應 宜 持 續 辦 理 3. 將 校 園 週 邊 主 要 危 險 道 路 製 作 成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簡 報 與 短 片, 除 供 教 官 與 導 師 宣 教 運 用 外, 並 運 用 淡 江 時 報 賽 博 頻 道 廣 為 宣 導, 確 實 可 預 先 提 醒 學 生 謹 慎 注 意 危 險 地 點 或 路 段, 降 低 事 故 風 險 4. 學 校 除 在 上 學 期 第 一 個 月 有 針 對 新 生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在 下 學 期 也 有 校 園 安 全 與 交 通 安 全 月 的 宣 導 5. 健 康 安 全 校 園 專 區 網 頁 內 有 周 邊 危 險 道 路 及 事 故 傷 害 統 計, 其 中 周 邊 危 險 道 路 有 肇 因 分 析 照 片 以 及 點 閱 數 6. 規 劃 公 共 運 輸 ( 紅 28 公 車 ) 進 入 校 園 內, 並 設 置 停 車 空 間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由 於 本 校 學 生 人 數 眾 多, 可 嘗 試 鼓 勵 學 生 利 用 校 園 與 社 區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之 機 會, 針 對 各 系 所 學 生 進 行 小 班 制 ( 或 特 定 少 部 分 族 群 ) 的 點 狀 式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且 其 活 動 內 容 設 計 可 由 學 生 自 行 創 意 思 考 ( 例 如 : 由 具 有 肇 事 經 驗 的 學 生 現 身 說 法 ), 擴 展 校 內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之 對 象, 期 能 協 助 彌 補 教 官 宣 導 之 不 足 2. 針 對 部 分 機 車 停 車 空 間 ( 五 虎 崗 機 車 停 車 場 ) 未 能 吸 引 學 生 使 用 之 情 況, 致 使 無 法 有 效 運 用 校 內 機 車 停 車 空 間, 可 嘗 試 思 考 改 善 策 略 ( 如 : 增 設 停 車 場 遮 庇 設 施 減 少 停 車 費 用 甚 至 免 費 行 駛 校 園 內 接 駁 車 ), 以 改 善 學 生 在 校 園 週 邊 違 規 停 車 之 問 題 長 期 而 言, 可 思 考 於 校 園 空 間 整 體 規 劃 時, 尋 找 適 當 位 置 建 置 機 車 停 車 空 間 ( 立 體 式 或 地 下 機 車 停 車 場 ), 達 到 機 車 停 車 問 題 校 園 內 部 化 之 目 標 3. 校 園 內 人 行 步 道 系 統 仍 尚 未 能 達 到 藉 由 實 體 隔 離 人 車 分 道 之 情 況, 可 嘗 試 在 未 來 校 園 空 間 整 體 規 劃 時, 一 併 納 入 規 劃 改 善 建 議 有 關 校 園 整 體 交 通 安 全 空 間 規 劃 改 善 時, 可 考 慮 諮 詢 校 內 運 輸 專 業 教 師 之 意 見 4. 校 園 外 週 邊 道 路 ( 學 府 路 水 源 街 二 段 大 忠 街 ) 之 機 車 違 規 停 車 嚴 重, 並 缺 乏 道 路 兩 旁 人 行 步 道 系 統 之 設 置, 未 來 可 整 合 社 區 資 源 ( 派 出 所 或 交 通 分 隊 鄰 里 長 或 民 意 代 表 ) 協 助 思 考 改 善 方 向 5. 建 議 針 對 各 班 所 派 之 交 通 安 全 種 子 學 生, 可 嘗 試 鼓 勵 其 在 適 當 時 機 與 地 點, 利 用 個 人 自 製 資 料 或 學 校 主 動 提 供 宣 教 資 料, 並 建 立 追 蹤 考 核 機 制, 對 於 宣 導 優 異 之 種 子 學 生 給 予 適 當 獎 勵 同 時 學 校 亦 可 考 慮 將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工 作 納 入 教 師 評 鑑 加 分 項 目 中, 鼓 勵 教 師 積 極 投 入 交 安 宣 導 工 作 -29-

32 6. 針 對 學 生 在 校 園 內 發 生 違 規 行 為 並 經 取 締 登 記 時, 可 藉 由 事 後 集 中 或 個 別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講 習 方 式 ( 如 : 觀 看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短 片 並 撰 寫 觀 後 心 得 報 告 鼓 勵 其 擔 任 交 通 安 全 種 子 學 生 ), 給 予 適 當 之 懲 罰, 達 到 寓 教 於 罰 之 目 標 7. 建 議 結 合 校 內 運 輸 管 理 學 系 資 工 系 等 相 關 師 生 之 資 源, 賡 續 有 系 統 充 實 強 化 本 校 交 通 安 全 資 訊 網 之 相 關 宣 導 資 訊, 提 供 師 生 查 閱 與 自 行 學 習 之 用 十 一 台 北 海 洋 技 術 學 院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台 北 海 洋 技 術 學 院 士 林 校 區 位 於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延 平 北 路 9 段 212 號, 面 積 為 3.4 公 頃, 汽 車 停 車 位 96 格 機 車 位 418 格 身 障 車 位 1 格 校 外 機 車 停 車 位 182 格 ; 淡 水 校 區 位 於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濱 海 路 三 段 150 號, 面 積 為 4.1 公 頃, 汽 車 停 車 位 72 格 機 車 位 400 格 身 障 車 位 1 格 全 校 學 生 人 數 有 5,887 人 ( 日 間 部 4,750 人 進 修 部 1,137 人 ; 其 中 男 生 3,689 人 女 生 2,198 人 ), 教 職 員 有 259 人 學 生 上 下 課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的 情 形 : 機 車 約 為 2,528 人 (42.9%) 住 宿 生 133 人 以 徙 步 為 主 (7.9%),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約 2,512 人 (42.7%) 汽 車 約 222 人 (3.8%) 無 論 是 士 林 校 區 或 淡 水 校 區 皆 規 畫 人 車 分 道, 確 保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辦 理 安 全 漏 洞 大 搜 查 競 賽 活 動, 鼓 勵 學 生 在 校 園 內 及 上 下 學 途 中 交 通 路 線 等, 找 出 潛 在 的 校 園 暨 交 通 路 段 危 險 空 間, 確 實 可 以 讓 學 生 實 地 熟 悉 並 瞭 解 校 園 週 邊 危 險 地 點 2. 為 執 行 上 放 學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工 作 之 教 官 與 學 生 投 保 意 外 傷 害 險 3. 學 校 相 關 單 位 能 確 實 依 據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提 案 決 議 或 指 示 事 項, 進 行 案 件 追 蹤 與 列 管 4. 校 安 守 護 快 報 藉 由 蒐 集 實 際 發 生 之 事 故 案 例, 並 說 明 事 故 案 發 生 情 形, 以 案 例 方 式 提 醒 同 學 安 全 駕 駛 與 保 護 個 人 用 路 安 全 之 觀 念, 具 有 警 惕 與 提 醒 學 生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之 效 果 5. 敦 聘 當 地 派 出 所 主 管 里 長 擔 任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顧 問, 讓 周 遭 鄰 里 了 解 學 校 之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6. 機 車 停 車 場 提 供 學 生 安 全 帽 借 用 服 務, 增 加 學 生 騎 乘 機 車 配 戴 安 全 帽 的 行 為 上 放 學 時 間, 教 官 帶 著 交 通 安 全 服 務 社 小 天 使 巡 查 校 園 周 遭 與 機 車 停 車 場, 提 醒 停 車 違 規 同 學 7. 每 個 新 生 班 級 皆 送 至 監 理 所 訓 練, 交 通 安 全 服 務 社 幹 部 至 新 竹 安 駕 中 心 等 地 訓 練, 培 養 其 交 通 安 全 基 本 知 能 8. 教 官 與 導 師 之 間 的 溝 通 狀 況 良 好, 教 官 主 動 將 事 故 案 例 光 碟 送 至 各 班 導 師 進 行 宣 導 -30-

33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針 對 安 全 漏 洞 大 搜 查 競 賽 活 動 所 得 到 之 校 園 週 邊 危 險 地 點 資 料, 可 以 進 一 步 鼓 勵 並 整 合 各 相 關 科 系 學 生 之 專 長, 共 同 製 作 校 園 週 邊 危 險 路 段 風 險 地 圖 危 險 地 點 常 見 違 規 行 為 種 類 與 防 禦 駕 駛 或 保 護 自 身 安 全 之 觀 念 和 策 略 等 宣 導 資 料 或 教 材, 並 置 於 軍 訓 室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網 頁 上, 供 作 師 生 不 定 時 查 詢 參 考 之 用 2. 可 利 用 學 生 於 辦 理 停 車 證 時 給 予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之 宣 導 ( 如 : 透 過 網 路 填 寫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之 基 本 常 識 透 過 網 路 觀 看 宣 導 短 片 並 撰 寫 心 得... 等 ) 針 對 學 生 於 校 園 內 之 違 規 勸 導 或 處 罰 方 式, 可 嘗 試 利 用 辦 理 集 體 違 規 講 習 或 前 述 網 路 宣 導 3. 校 門 口 兩 側 仍 有 部 分 機 車 違 規 停 車 對 進 出 校 園 人 車 有 視 距 阻 礙 之 情 形, 可 考 慮 交 通 局 於 門 口 兩 側 適 當 範 圍 劃 設 禁 止 停 車 線, 提 高 人 車 出 入 之 安 全 4. 有 關 軍 訓 室 所 公 告 之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訊 息 ( 最 好 可 以 包 括 文 字 圖 片 影 像 和 語 音 等 多 媒 體 資 訊, 吸 引 學 生 觀 看 意 願 ), 可 考 慮 如 何 藉 由 學 校 資 訊 系 統, 直 接 送 到 學 生 可 以 接 收 到 本 項 訊 息 之 地 方 5. 交 通 事 故 分 析 可 再 加 強, 尤 其 在 於 肇 因 分 析 及 各 年 級 事 故 統 計 分 析 6. 校 門 口 延 平 北 路 多 有 大 貨 車 行 駛 且 車 速 頗 快, 建 議 可 與 道 安 相 關 單 位 反 映, 如 申 請 限 速 及 加 置 測 速 照 相 設 備 等, 以 維 護 師 生 校 外 交 通 安 全 7. 校 園 周 邊 反 射 鏡 之 清 潔 易 滑 倒 的 泥 沙 等 簡 易 改 善 工 作, 可 利 用 服 務 學 習 等 活 動 時 間, 帶 領 學 生 自 行 處 理 十 二 環 球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環 球 科 技 大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環 球 技 術 學 院 嘉 東 校 區 位 於 雲 林 縣 斗 六 市 嘉 東 里 鎮 南 路 1221 號, 學 校 面 積 公 頃 學 生 上 放 學 主 要 通 行 於 嘉 新 路 鎮 南 路 及 大 學 路, 出 入 實 施 車 流 管 制 機 車 由 北 側 第 5 6 機 車 停 車 場 出 入 ; 汽 車 由 校 門 出 入 上 課 期 間, 校 門 除 設 有 刷 卡 及 柵 欄 設 備, 駐 衛 警 察 隊 負 責 交 通 管 制, 夜 間 進 修 推 廣 部 加 派 交 通 服 務 隊 員 協 助 導 護 ; 機 車 停 車 場 出 入 口 設 有 阻 柵 欄 裝 置, 每 日 上 放 學 尖 峰 時 段 由 執 勤 教 官 及 交 通 服 務 隊 志 工, 協 助 執 行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工 作 交 通 車 定 時 發 車, 接 駁 往 來 於 湖 山 嘉 東 校 區 及 斗 六 市 區 學 生 ; 另 為 服 務 本 縣 同 學 就 學, 備 有 北 港 - 土 庫 - 虎 尾 線 交 通 車 ; 對 南 投 縣 同 學 於 週 五 提 供 返 鄉 專 車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由 學 校 輔 導 編 組 成 立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行 安 社 團 等 團 體, 並 給 予 交 通 安 全 知 識 之 專 業 訓 練 培 訓, 不 僅 可 使 學 生 具 備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涵 養, 同 時 -31-

34 並 透 過 協 助 校 內 之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與 勸 導 工 作 與 校 外 之 中 小 學 社 區 服 務 等 機 會, 使 學 生 可 以 將 其 所 學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實 際 運 用 於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活 動 之 中 2. 藉 由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會 議 通 過 訂 定 本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讓 各 單 位 明 確 知 道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之 分 工 編 組 應 負 責 工 作 要 項 與 年 度 中 之 各 月 份 必 須 進 行 之 宣 導 活 動 等, 並 訂 有 辦 理 經 費 來 源 3. 於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週, 邀 請 校 友 馬 世 昇 先 生 就 其 車 禍 造 成 之 不 幸 與 傷 害, 及 復 健 過 程 之 艱 辛, 由 當 事 人 親 自 敘 述 事 故 經 過 所 造 成 之 震 撼, 喚 起 師 生 瞭 解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要 性 ; 此 種 由 當 事 人 現 身 說 法 之 宣 教 方 式, 可 以 讓 師 生 更 重 視 生 命 價 值, 進 而 達 到 宣 教 之 目 的, 效 果 卓 著 可 期 4. 提 供 外 籍 學 生 免 費 交 通 車 服 務, 並 針 對 外 籍 生 實 施 駕 駛 執 照 的 考 照 輔 導, 以 降 低 無 照 駕 駛 的 比 例, 值 得 正 面 肯 定 5. 校 園 考 慮 無 障 礙 空 間, 在 道 路 人 行 設 施 使 用 舒 適 度 高 6. 輔 導 設 立 交 通 服 務 隊 及 行 安 社 兩 個 社 團, 協 助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工 作, 實 屬 不 易, 成 效 良 好 7. 設 有 校 區 交 通 車 及 返 鄉 專 車, 提 供 往 來 校 區 間 及 回 鄉 的 需 求 8. 與 雲 林 縣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聯 席 會 報 有 保 持 密 切 的 聯 結, 因 此 可 適 時 的 反 映 解 決 學 校 周 邊 的 交 通 安 全 環 境 問 題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資 料 已 經 稍 具 雛 形, 建 請 賡 續 充 實 累 積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資 料, 如 : 針 對 學 生 常 犯 之 違 規 行 為, 利 用 案 例 解 說 照 片 與 違 規 行 為 之 監 視 錄 影 資 料 等, 製 作 成 不 同 案 例 類 型 之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教 材, 以 提 供 師 生 參 閱 宣 教 之 用 可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專 題 講 座 之 資 料, 逐 年 累 積 建 置 在 網 頁 上 ( 如 目 前 貴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宣 教 之 內 容 ) 可 逐 年 系 統 性 建 立 教 師 宣 導 教 材 專 區, 提 供 教 師 宣 教 使 用 嘗 試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專 題 講 座 全 程 錄 影 並 製 作 影 帶, 放 置 在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上, 提 供 師 生 隨 時 聆 聽 分 享 2. 針 對 校 園 週 邊 與 附 近 危 險 路 段 或 路 口, 實 地 觀 察 學 生 或 其 他 用 路 者 常 犯 之 違 規 行 為, 可 利 用 實 地 錄 影 並 解 說 必 須 注 意 相 關 事 項, 建 立 學 校 週 邊 危 險 路 段 或 路 口 之 宣 導 短 片, 做 為 學 校 交 安 宣 教 之 資 料 3. 可 考 慮 降 低 機 車 停 車 費 用 甚 至 免 費, 吸 引 學 生 有 效 使 用 校 內 廣 大 機 車 停 車 場, 並 可 藉 此 誘 因 轉 為 置 入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宣 教 之 機 會, 在 學 生 申 請 機 車 停 車 證 給 予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講 習 或 交 通 安 全 測 驗, 期 能 健 全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之 觀 念 4. 鎮 南 路 與 嘉 新 路 之 部 分 路 段, 道 路 兩 側 有 邊 溝 未 加 蓋 情 形, 可 考 慮 於 縣 政 府 召 開 之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聯 席 會 報 時, 提 出 邊 溝 加 蓋 之 提 案, 以 改 善 用 路 者 之 行 車 安 全 -32-

35 5. 宣 導 品 以 文 字 敘 述 為 主, 建 議 多 以 圖 片 或 多 媒 體 方 式, 吸 引 學 生 瀏 覽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訊 加 強 嚴 重 度 及 後 續 成 本 的 宣 導 6. 學 生 較 缺 乏 機 車 安 全 駕 駛 的 態 度, 建 議 加 強 學 生 對 車 禍 後 果 嚴 重 的 認 知, 以 及 車 禍 處 理 的 觀 念 7. 本 校 學 生 交 通 工 具 以 機 車 使 用 率 偏 高, 建 議 透 過 協 調 地 方 的 客 運 業 者 或 是 外 部 的 資 源 ( 如 交 通 部 的 補 貼 ), 增 加 大 眾 客 運 服 務 地 點 與 路 線, 儘 量 降 低 學 生 的 機 車 使 用 率 8.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的 事 故 處 理 步 驟, 建 議 可 參 考 交 通 安 全 入 口 網 站 放 撥 劃 移 等 標 準 步 驟 十 三 亞 太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亞 太 創 意 技 術 學 院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亞 太 創 意 技 術 學 院 位 於 苗 栗 縣 頭 份 鎮 珊 湖 里 學 府 路 110 號, 台 三 道 旁, 距 離 頭 份 交 流 道 約 10 分 鐘, 距 離 竹 南 火 車 站 約 25 分 鐘 學 校 總 面 積 12.9 公 頃, 學 生 人 數 為 3,303 人, 教 職 員 289 人 ; 校 內 汽 車 停 車 位 合 計 有 227 格, 機 車 位 合 計 有 481 格 學 生 上 下 學 交 通 工 具 以 搭 乘 公 車 和 步 行 為 主, 使 用 人 數 為 2,876 人 ( 占 86.7%), 其 次 為 使 用 機 車 人 數 427 人 ( 占 12.9%) 校 內 道 路 採 人 車 分 道, 路 面 突 出 ( 檢 速 腫 ) 緩 衝 減 速 設 計, 並 管 制 學 生 機 車 一 律 騎 經 機 車 道 於 上 放 學 期 間 學 校 重 要 出 入 口 實 施 燈 號 管 制, 警 衛 於 學 校 門 口 實 施 交 通 指 揮 管 制, 校 安 中 心 教 官 於 校 門 人 行 道 上 執 行 交 安 管 制, 以 及 運 用 交 通 服 務 社 同 學 輔 助 實 施 交 安 管 制, 另 外 學 校 遇 重 大 活 動 請 交 警 單 位 協 助 支 援 執 行 交 安 管 制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每 學 期 利 用 班 會 時 間, 與 師 生 分 享 交 通 安 全 主 題, 由 導 師 與 學 生 共 同 討 論 並 於 班 會 紀 錄 簿 上, 由 學 生 親 自 記 錄 彼 此 閱 讀 後 之 心 得, 確 實 足 以 引 起 師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重 視 之 共 鳴, 進 而 落 實 在 實 際 生 活 之 中 2. 突 破 傳 統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講 座 授 課 與 新 竹 安 駕 中 心 教 官 授 課 等 方 式, 結 合 學 生 創 意 舉 辦 自 行 車 慢 速 競 賽 交 通 安 全 警 語 疊 疊 樂 交 通 安 全 警 語 比 手 劃 腳 等 趣 味 有 獎 競 賽 宣 導 活 動, 頗 具 創 新 宣 導 活 動 之 精 神, 具 有 達 到 寓 教 於 樂 之 效 果 3. 肇 事 原 因 分 析 統 計 資 料 翔 實, 並 從 中 發 現 學 生 易 犯 之 違 規 行 為, 且 據 以 提 出 重 要 宣 導 事 項 與 重 點 同 時 針 對 學 校 週 邊 易 發 生 事 故 之 路 段 路 口 及 原 因 等, 於 本 校 租 屋 服 務 網 頁 中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並 函 發 地 方 交 通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改 善, 對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宣 導 與 多 事 故 之 地 點 之 防 範, 確 實 可 以 發 揮 效 果 4.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邀 請 派 出 所 所 長 里 長 等 參 與, 委 員 組 成 完 整 -33-

36 5. 車 輛 出 入 校 門 動 線 規 劃 良 好, 充 份 將 行 人 汽 車 及 機 車 完 全 分 隔 機 車 停 車 場 地 點 規 劃 很 好, 校 區 外 圍 無 隨 意 亂 停 情 形, 且 距 離 宿 舍 便 利 生 活 區 較 遠, 明 顯 降 低 外 出 騎 乘 機 車 之 潛 在 危 險 6. 學 校 利 用 特 有 廣 播 系 統, 不 斷 ( 由 廣 播 小 天 使 ) 放 送 交 通 安 全 警 語, 對 學 生 有 潛 移 默 化 之 功 效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可 繼 續 延 伸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學 系 與 數 為 媒 體 設 計 學 系 同 學 之 專 長, 製 作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教 材 與 宣 導 品 並 強 化 本 校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之 相 關 宣 教 資 訊 等, 提 供 師 生 分 享 與 宣 教 之 用 2. 目 前 校 園 內 部 份 彎 道 處, 仍 有 停 車 格 位 之 繪 設, 對 於 經 過 彎 道 處 之 行 人 與 車 輛 會 有 視 線 阻 礙 之 情 形, 衍 伸 人 車 安 全 之 虞, 應 考 慮 廢 除 彎 道 處 之 停 車 格 位 劃 設 另 可 針 對 校 園 內 有 視 距 阻 礙 之 地 點, 考 慮 於 適 當 地 點 設 置 反 射 鏡, 輔 助 提 高 人 車 安 全 ; 校 園 內 部 分 標 線 劃 設 有 誤, 宜 再 適 時 更 正 3. 依 據 學 生 交 通 事 故 成 因 統 計 分 析, 瞭 解 其 易 犯 之 違 規 行 為 並 配 合 選 取 與 此 違 規 行 為 相 關 之 宣 導 教 材,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期 使 學 生 能 夠 深 刻 體 會 其 所 犯 違 規 行 為 之 危 險 性 4. 學 生 對 於 校 內 舉 辦 的 交 通 安 全 活 動 較 無 印 象,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學 生 對 於 學 校 最 近 發 生 的 交 通 事 故 案 例 易 肇 事 原 因 及 事 故 處 理 步 驟 較 無 認 知, 建 議 透 過 本 校 特 有 管 道 ( 班 會 或 全 校 廣 播 ) 加 強 宣 導 5.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的 內 容 稍 嫌 薄 弱, 內 容 可 再 加 強, 例 如 防 禦 駕 駛 事 故 處 理 等 相 關 知 識, 學 校 周 遭 的 易 肇 事 地 點 及 事 故 案 例, 安 全 影 片 連 結 也 可 分 類, 以 利 學 生 搜 尋 相 關 資 訊 6. 機 車 道 要 保 持 清 潔, 注 意 積 水 問 題, 以 免 學 生 因 濕 滑 而 肇 生 危 險 ; 分 向 線 亦 宜 改 正 為 黃 虛 線 或 雙 黃 線 十 四 健 行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位 於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健 行 路 229 號 鄰 近 其 他 學 校 為 東 興 國 中 信 義 國 小 林 森 國 小 及 龍 岡 國 小 全 校 學 生 人 數 共 12,415 人, 日 間 部 8,655 人 夜 間 部 3,760 人, 教 職 員 人 數 共 791 人 學 生 使 用 運 具 以 公 共 運 輸 和 步 行 為 主, 共 有 8,357 人 ( 比 例 占 67.31%); 機 車 為 次, 使 用 人 數 有 2,330 人 (18.76%); 使 用 汽 車 人 數 有 210 人 (1.69%) 校 門 口 規 畫 人 車 分 道, 允 許 小 貨 車 及 來 賓 車 輛 進 入, 禁 行 機 車 小 客 車 車 位 合 計 210 個 ; 機 車 車 位 共 2,330 個, 含 戶 外 停 車 場 1,400 車 位 室 內 停 車 場 930 車 位 學 校 周 邊 道 路 為 健 行 路 長 沙 路 龍 岡 路 環 中 東 路 珠 江 街 ; 上 放 學 尖 峰 時 段, 健 行 路 龍 岡 路 環 中 東 路 交 通 量 大, 小 型 車 與 機 車 流 量 皆 多, 機 車 車 流 量 更 為 顯 著 -34-

37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租 用 私 人 土 地 設 置 汽 機 車 停 車 場, 提 供 學 生 使 用, 確 實 可 以 改 善 本 校 停 車 供 給 不 足 之 問 題, 達 到 學 校 停 車 問 題 內 部 化 之 目 標 2. 學 校 教 師 確 實 能 夠 利 用 班 會 時 間 或 適 當 時 機, 有 效 使 用 交 通 安 全 資 訊 網 所 提 供 之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短 片 及 資 料, 作 為 宣 教 之 素 材 3. 建 立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資 料 庫, 提 供 學 生 自 行 閱 讀, 並 利 用 網 路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問 卷 有 獎 徵 答 活 動, 獎 金 達 二 萬 元, 間 接 喚 起 學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視, 足 見 學 校 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工 作 之 重 視 與 成 效 4. 利 用 校 園 中 禮 儀 鏡 上 方 適 當 空 間, 設 計 融 入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標 語,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交 通 安 全, 確 實 可 以 達 到 增 加 學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與 認 知 之 頻 次, 頗 具 創 意 5. 與 老 師 晤 談 後, 發 現 老 師 很 瞭 解 學 務 處 的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工 作 6. 校 園 規 劃 行 人 穿 越 步 道, 採 人 車 分 道, 確 保 校 園 人 行 之 安 全, 並 減 少 交 通 事 故 發 生 7. 於 每 年 的 3 月 和 9 月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周, 加 強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8. 本 校 機 車 安 全 研 習 社 參 加 101 年 度 全 國 大 專 機 研 盃 競 速 比 賽 獲 4T 檔 車 改 裝 組 冠 軍, 可 順 勢 輔 導 為 校 內 交 通 安 全 主 力 社 團 9. 聘 請 明 德 里 里 長 為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委 員, 有 助 於 與 當 地 居 民 和 市 政 府 之 溝 通 協 調 作 用 10. 與 縣 府 協 調 環 中 東 路 與 吉 長 二 街 路 口 直 接 開 置 人 行 通 道 與 交 通 號 誌, 以 保 障 學 生 穿 越 道 路 的 安 全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學 生 汽 機 車 停 車 使 用 之 費 用, 可 考 慮 不 以 營 利 為 目 的, 甚 至 以 補 貼 之 概 念, 調 降 停 車 費 率, 吸 引 更 多 學 生 使 用 學 校 所 提 供 之 停 車 格 位, 減 少 學 生 隨 意 佔 用 校 園 週 邊 人 行 騎 樓 地 或 私 人 土 地 之 情 事 2. 學 校 部 分 機 車 停 車 空 間 未 劃 設 停 車 格 線, 可 考 慮 依 規 定 繪 設 機 車 停 車 格 位, 方 便 學 生 有 所 遵 循, 改 善 停 車 秩 序 並 有 效 使 用 停 車 空 間 3. 可 鼓 勵 曾 經 發 生 過 事 故 之 ( 有 意 願 ) 學 生, 將 其 實 際 發 生 之 肇 事 案 例 或 經 驗, 利 用 適 當 時 機 現 身 說 法, 讓 同 學 彼 此 分 享 事 故 心 得, 從 中 記 取 教 訓, 喚 起 同 學 間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與 認 清 生 命 價 值 之 意 識, 從 而 導 正 學 生 的 駕 駛 行 為 ; 同 時 亦 可 將 其 編 撰 成 案 例 教 材, 逐 年 累 積 並 建 立 電 子 資 料 庫 並 置 於 網 頁 上, 提 供 給 老 師 宣 教 與 學 生 參 考 之 用 4. 賡 續 強 化 交 通 安 全 資 訊 網 頁 之 資 料 庫, 嘗 試 有 系 統 歸 納 整 理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資 料, 建 立 教 師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專 屬 資 料 網 頁, 提 供 教 師 宣 導 之 用 5. 有 關 校 園 中 禮 儀 鏡 上 方 之 適 當 空 間, 亦 可 考 慮 規 劃 置 入 其 他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教 材 ( 例 如 : 學 校 週 邊 或 鄰 近 地 區 發 生 事 故 之 案 例 報 導 學 校 發 -35-

38 生 事 故 統 計 資 訊...) 同 時 亦 可 鼓 勵 學 校 相 關 專 業 科 系 ( 電 子 電 機 資 工 ) 學 生 配 合 禮 儀 鏡 之 構 想, 嘗 試 設 計 電 子 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看 板, 融 入 學 生 創 意, 達 到 融 入 式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目 標 6. 本 校 目 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之 主 任 委 員 係 由 學 務 長 擔 任, 得 改 由 校 長 擔 任, 以 利 整 合 相 關 單 位 之 資 源, 順 利 推 動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改 善 措 施 7. 校 園 週 邊 道 路 部 分 路 段 雖 有 人 行 道 設 計, 卻 發 現 偶 有 違 規 車 輛 佔 用 人 行 道 之 情 事, 影 響 行 人 之 步 行 安 全, 除 需 經 常 宣 導 學 生 在 有 違 規 情 況 下, 若 步 行 至 車 道 上 時, 應 注 意 車 道 上 之 行 駛 車 輛 ( 尤 其 夜 間 行 走 時, 在 照 明 不 足 之 情 況 下, 更 應 謹 慎 小 心 ), 避 免 發 生 意 外 ; 另 外 亦 可 增 聘 學 校 轄 內 警 察 機 關 代 表, 擔 任 本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建 立 溝 通 管 道, 達 到 結 合 社 區 資 源 增 進 校 園 週 邊 安 全 之 目 標 8. 針 對 校 園 週 邊 與 附 近 較 常 發 生 事 故 之 路 段, 得 考 慮 錄 製 校 園 附 近 多 事 故 路 段 之 宣 導 短 片, 提 供 新 生 認 識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之 宣 導 使 用 肆 結 語 隨 著 中 央 政 府 全 力 補 助 都 會 區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的 政 策 執 行, 各 大 專 院 校 應 思 考 如 何 配 合 此 國 家 政 策 ; 建 議 學 校 可 以 向 相 關 單 位 爭 取 合 作 或 經 費, 引 進 客 運 進 入 學 校 或 學 校 附 近 設 站 讓 學 生 可 方 便 搭 乘 客 運 做 為 通 勤 工 具 另 除 鼓 勵 學 生 多 利 用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外, 並 順 勢 以 減 少 學 生 機 車 之 使 用 為 長 遠 目 標 國 內 近 年 在 巷 道 鄰 里 路 口 廣 設 監 視 設 備 蔚 為 普 遍, 也 因 此 捕 捉 到 許 多 交 通 事 故 的 真 實 驚 悚 畫 面 ; 許 多 學 校 已 充 分 利 用 此 一 生 動 輔 助 教 材, 廣 泛 宣 導 學 生 在 學 校 周 遭 可 能 遭 遇 之 交 通 險 境, 普 遍 達 到 極 高 之 效 果 本 年 度 大 專 組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經 過 三 個 月 共 14 所 學 校 的 實 地 訪 察, 主 要 是 希 望 藉 由 評 鑑 活 動, 促 使 各 學 校 注 重 學 生 的 交 通 安 全 方 面 議 題, 並 針 對 評 鑑 委 員 提 出 的 建 議, 加 以 改 善 在 訪 視 過 程 中, 有 些 學 校 確 實 有 值 得 他 校 學 習 的 地 方, 也 藉 由 評 鑑 的 過 程 中, 彼 此 相 互 分 享 與 指 導, 這 才 是 評 鑑 活 動 真 正 的 目 的 以 目 前 事 故 型 態 來 看, 大 專 學 生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仍 以 機 車 事 故 為 最 大 宗, 各 校 應 宜 針 對 學 生 機 車 使 用 頻 率 與 習 性 來 擬 定 妥 善 的 管 理 辦 法, 以 保 障 學 生 使 用 機 車 的 安 全 此 外 學 校 宜 從 學 生 因 事 故 受 傷 的 治 療 紀 錄 與 學 生 平 安 保 險 辦 理 出 險 的 統 計 數 據, 仔 細 分 析 學 生 交 通 意 外 受 傷 原 因, 才 能 對 症 下 藥, 也 才 能 從 預 防 的 角 度 來 處 理 交 通 安 全 的 課 題 特 別 感 謝 所 有 為 出 席 評 鑑 而 奔 波 辛 苦 的 委 員, 以 及 所 有 學 校 參 與 交 通 安 全 工 作 的 同 仁, 你 們 是 一 群 守 護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最 美 麗 的 天 使, 因 為 有 各 位 默 默 的 付 出, 交 通 安 全 的 教 育 工 作 才 能 被 確 保 並 更 臻 完 美 ; 有 作 有 差, 沒 作 更 差 本 次 評 鑑 報 告 所 提 出 的 各 項 特 色 與 優 點 可 供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參 考, 並 可 依 照 學 校 特 性 挑 選 適 切 的 項 目 採 納, 而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則 可 由 各 校 選 擇 符 合 的 項 目 檢 討 改 善 -36-

39 伍 大專組訪視照片 校園內人車分道 單車管制升降桿 盲生無障礙(警響)穿越道 交通傷亡統計看板 校園內接駁專車 樹蔭機車棚 -37-

40 人車完全(隔離)分道 圍牆塗鴉宣導交通安全 校園引進公共運輸系統 利用班會宣導交通安全 電子化管制機車與宣導 環保地磚美化停車格 -38-

41 柒 高 中 職 組 評 鑑 報 告 撰 稿 人 : 陳 高 村 壹 前 言 交 通 部 與 教 育 部 101 年 的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工 作 計 畫, 由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張 新 立 教 授 擔 任 評 鑑 工 作 總 召 集 人, 召 集 國 內 交 通 教 育 相 關 專 家 學 者 組 成 評 鑑 委 員 會, 依 不 同 教 育 階 段 區 分 大 專 高 中 職 國 中 國 小 四 組 辦 理 相 關 評 鑑 事 宜 本 評 鑑 小 組 係 由 教 育 部 聘 請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陳 教 授 子 儀 交 通 部 運 輸 研 究 所 運 安 組 喻 研 究 員 世 祥 中 原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張 副 教 授 美 香 及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交 通 學 系 陳 副 教 授 高 村 等 四 位 評 鑑 委 員 組 成, 並 由 陳 副 教 授 高 村 擔 任 高 中 職 評 鑑 小 組 召 集 人, 評 鑑 期 間 總 張 召 集 人 新 立 及 交 通 部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督 導 委 員 會 並 指 派 劉 委 員 韻 珠 謝 委 員 育 芸 林 委 員 文 閔 等 巡 迴 委 員 機 動 加 入, 實 地 到 校 參 與 高 中 職 組 學 校 之 訪 視 評 鑑, 藉 以 瞭 解 高 中 職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概 況 受 評 學 校 選 定 係 根 據 教 育 頒 布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由 高 中 職 組 評 鑑 小 組 委 員, 就 各 直 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縣 市 政 府 及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所 提 報 推 薦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年 度 初 評 績 優 學 校 名 單, 及 本 小 組 依 近 年 評 鑑 學 校 地 區 分 佈 學 校 性 質 區 分 城 鄉 分 佈 各 縣 市 學 校 數 比 例 等 因 素 抽 選 若 干 學 校 進 行 評 鑑, 本 年 度 分 別 由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提 報 推 薦 自 評 績 優 學 校 計 有 15 所 進 行 訪 視 評 鑑 其 屬 性 分 別 為 國 立 普 通 高 中 2 所 國 立 職 業 學 校 4 所 直 轄 市 立 完 全 中 學 3 所 直 轄 市 立 職 業 學 校 1 所 市 縣 立 完 全 中 學 各 1 所 私 立 完 全 中 學 1 所 私 立 職 業 學 校 2 所, 民 國 93~101 年 以 來 各 縣 市 接 受 訪 視 評 鑑 學 校 數 統 計 如 表 1. 所 示 評 鑑 工 作 進 行 自 100 年 4 月 11 日 起 至 100 年 6 月 13 日 止, 分 別 排 定 訪 視 評 鑑 時 間 日 程, 每 校 評 鑑 時 間 約 半 天 ( 四 小 時 ), 除 原 聘 任 的 高 中 職 評 鑑 小 組 委 員 外, 並 有 巡 迴 評 鑑 委 員 機 動 配 合 進 行 訪 視 評 鑑, 評 鑑 方 式 除 由 各 受 評 學 校 簡 報 學 校 執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相 關 情 形 與 具 體 成 效 外, 也 針 對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與 教 育 之 執 行 計 畫 工 作 紀 錄 管 考 紀 錄 等 書 面 記 錄 資 料 進 行 審 查, 並 對 受 評 學 校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交 通 安 全 設 施 存 在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情 境 布 置 與 具 體 交 通 安 全 措 施 進 行 現 場 實 地 勘 查, 同 時 與 部 分 師 生 代 表 座 ( 訪 ) 談, 瞭 解 師 生 在 其 生 活 環 境 上 放 學 途 中 所 面 臨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適 時 配 合 時 事, 諸 如 視 覺 聽 覺 系 統 與 交 通 安 全 的 關 係 意 外 事 件 經 驗 分 享 與 檢 討 自 行 車 騎 乘 安 全 機 車 考 照 年 齡 資 格 問 題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行 程 規 劃 早 睡 早 起 習 慣 養 成 安 全 帶 的 功 能 與 作 用 用 路 人 基 本 義 務 注 意 車 車 前 狀 況 交 通 標 線 標 誌 號 誌 的 規 範 意 義 交 通 事 故 的 正 確 處 理 概 念 與 權 益 確 保 問 題 等, 進 行 重 要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的 宣 導 與 問 題 解 答 -39-

42 類 別 現 有 高 中 校 數 現 有 高 職 校 數 行 政 區 國 立 縣 市 立 私 立 小 計 國 立 縣 市 立 私 立 小 計 表 1. 民 國 93~101 年 來 各 縣 市 接 受 訪 視 評 鑑 學 校 數 統 計 合 計 年 度 訪 視 比 例 93~101 年 高 中 已 評 鑑 校 數 93~101 年 高 職 已 評 鑑 校 數 國 立 縣 市 立 私 立 國 立 縣 市 立 私 立 93~101 年 已 評 鑑 校 數 合 計 93~101 年 依 比 例 應 評 鑑 校 數 新 北 市 臺 北 市 臺 中 市 臺 南 市 高 雄 市 桃 園 縣 宜 蘭 縣 基 隆 市 新 竹 縣 新 竹 市 苗 栗 縣 彰 化 縣 南 投 縣 雲 林 縣 嘉 義 縣 嘉 義 市 屏 東 縣 臺 東 縣 花 蓮 縣 澎 湖 縣 金 門 縣 連 江 縣 合 計 差 額 校 數 -40-

43 評 鑑 內 容 重 點 為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組 織 與 計 劃 教 學 與 輔 導 創 新 作 為 措 施 與 具 體 優 良 事 蹟, 評 鑑 過 程 除 蒐 集 發 掘 各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創 新 作 為 與 具 體 作 法, 也 可 作 為 各 級 學 校 相 互 觀 摩 學 習 之 對 象 與 內 容 外 ; 在 訪 視 評 鑑 活 動 結 束 前 舉 行 綜 合 座 談, 由 評 鑑 委 員 從 不 同 專 長 領 域 的 觀 點, 針 對 訪 視 結 果 對 受 評 學 校 提 出 各 種 促 進 交 通 安 全 的 策 略 建 言, 並 與 接 受 訪 視 學 校 的 相 關 主 管 人 員 交 換 意 見 貳 101 年 評 鑑 委 員 總 評 意 見 交 通 是 由 人 車 路 三 個 要 素 所 組 成, 交 通 安 全 提 昇 的 策 略 不 外 乎 從 交 通 工 程 交 通 執 法 交 通 教 育 等 三 E 政 策 著 手, 學 校 是 教 育 的 場 所, 當 然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推 動 是 責 無 旁 貸 的, 施 教 的 過 程 必 須 對 除 了 施 教 者 需 具 備 教 育 與 交 通 的 專 業 知 識 外, 對 於 受 教 者 更 必 須 有 充 分 的 瞭 解 才 能 因 材 施 教, 甚 至 必 須 配 合 時 代 的 使 命 科 技 的 發 展, 響 應 綠 色 節 能 與 科 技 運 用, 整 體 教 育 環 境 的 塑 造 教 育 內 容 的 規 劃 施 教 方 式 的 設 計 臨 場 的 教 學 反 應 都 關 係 著 教 育 活 動 的 成 敗 然 而 就 學 校 的 性 質 係 一 般 高 中 或 職 業 學 校, 城 市 與 鄉 村 區 為 不 同, 日 間 部 與 進 修 部 特 性,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推 動 作 法 與 重 點 容 有 不 同, 但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追 求 目 標 卻 是 一 致 的, 以 下 試 就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的 基 本 作 法, 與 評 鑑 過 程 所 發 現 的 一 些 整 體 性 的 問 題 建 議 說 明 如 下 : 一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的 基 本 作 法 ( 一 ) 校 園 基 本 環 境 塑 造 : 依 校 園 環 境 特 徵 學 校 經 營 宗 旨 校 地 利 用, 妥 善 規 劃 校 園 區 位 使 用 人 車 動 線 交 通 管 制 設 施 布 設, 交 通 教 育 情 境 布 置,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氛 圍 營 造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安 全 環 境 塑 造, 從 交 通 的 角 度 不 外 乎 依 學 生 交 通 行 為 -- 步 行 自 行 車 機 車 小 客 車 公 共 運 輸 ( 包 括 都 市 捷 運 公 車 客 運 車 與 學 校 專 車 ), 路 線 長 短 人 數 時 段 分 佈 空 間 分 佈 等 特 性, 本 著 減 少 衝 突 降 低 暴 露 大 量 集 中 專 用 及 用 路 人 本 位 崇 法 自 然 節 能 減 碳 人 車 分 道 校 園 交 通 題 內 部 化 的 規 劃 原 則 加 以 規 劃 設 計 就 今 年 受 訪 視 評 鑑 各 校 而 言, 多 數 學 校 均 能 檢 討 分 析 校 園 週 邊 道 路 存 在 風 險 與 問 題, 並 尋 求 地 方 交 通 主 管 機 管 協 助, 部 分 學 校 在 進 行 校 園 改 建 計 畫 均 能 預 先 將 交 通 問 題 內 部 化, 納 入 改 建 計 畫 中 達 成 人 車 分 道 校 園 使 用 分 區 管 制 建 立 校 園 安 全 通 行 路 廊 等 安 全 維 護 目 標 ( 二 ) 校 園 週 邊 環 境 改 善 : 以 學 生 進 出 安 全 維 護 為 目 標, 被 動 的 消 除 學 生 進 出 動 線 嚴 重 交 通 衝 突 與 安 全 威 脅 因 素, 諸 如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設 施 損 壞 設 置 不 當 管 理 維 護 問 題 等 ; 積 極 的 增 設 興 建 行 人 庇 護 設 施, 諸 如 人 行 道 天 橋 地 下 道 行 人 號 誌 綠 美 化 環 保 節 能 通 學 巷 遊 戲 巷 行 人 步 道 系 統 通 學 專 用 行 人 通 行 時 向 設 計 等 -41-

44 ( 三 ) 學 生 通 學 特 性 調 查 與 路 隊 規 劃 : 依 學 生 居 住 區 位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調 查 結 果, 根 據 交 通 設 施 現 況 規 劃 學 生 路 隊 及 進 出 動 線, 秉 持 著 安 全 庇 護 路 徑 最 短 最 短 時 間 最 高 效 率 減 少 穿 越 道 路 次 數 在 最 安 全 處 所 穿 越 在 有 導 護 措 施 下 穿 越 道 路 各 校 學 生 上 放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調 查 結 果 說 明 如 表 2. 所 示 表 年 訪 視 評 鑑 學 校 學 生 上 放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調 查 結 果 縣 市 轄 學 校 名 稱 學 生 數 校 專 車 大 眾 運 輸 家 長 接 送 計 程 車 汽 車 機 車 自 行 車 步 行 住 宿 其 他 台 中 市 清 水 高 中 1, 台 中 市 大 里 高 中 1, 桃 園 縣 永 豐 高 中 2, 新 竹 市 建 功 高 中 台 東 縣 成 功 商 水 400 宜 蘭 縣 羅 東 高 工 1, 花 蓮 縣 花 蓮 高 工 1, 臺 南 市 臺 南 高 商 2, 高 雄 市 鳳 新 高 中 2, 高 雄 市 鼓 山 高 中 1, 台 北 市 松 山 高 工 2,926 2, 台 北 市 再 興 高 中 1, 基 隆 市 光 隆 家 商 2, , 新 北 市 安 康 高 中 2, , 苗 栗 縣 中 興 高 工 2, 備 註 : 建 功 高 中 只 統 計 高 中 部, 成 功 商 水 無 個 別 人 數 統 計 ( 四 ) 鼓 勵 使 用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 社 區 型 學 校 上 放 學 主 要 以 步 行 騎 乘 自 行 車 為 主, 非 社 區 型 學 校 則 鼓 勵 使 用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無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配 合 地 區, 則 以 辦 理 專 車 交 通 車 為 主, 提 供 住 宿 空 間 為 輔, 在 學 生 搭 車 人 數 受 受 限 情 況 下, 可 結 合 同 一 地 區 內 多 數 學 校, 共 同 經 營 學 生 專 車, 甚 至 可 結 合 鄉 鎮 市 公 所 市 民 公 車 資 源, 以 達 資 源 共 享, 甚 至 可 以 將 校 專 車 經 營 公 車 化 公 車 校 專 車 化 以 學 校 為 起 迄 的 公 車 路 線 規 劃 就 表 2. 各 校 學 生 上 放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調 查 結 果, 針 對 家 長 接 送 比 例 高 的 學 校, 在 都 會 區 型 學 校 應 優 先 利 用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並 將 公 車 校 專 車 化, 或 以 學 校 為 起 迄 的 公 車 路 線 規 劃 規 劃 大 眾 運 輸 路 線, 在 非 都 會 區 學 校 應 優 先 發 展 校 專 車 系 統 ( 五 ) 學 生 上 放 學 導 護 : 上 學 時, 依 路 程 遠 近 規 定 學 生 上 學 時 間, 路 程 遠 先 出 發, 路 程 近 慢 出 發, 同 時 到 達 校 園 附 近, 形 成 人 潮 ; 放 學 途 時, 同 時 安 排 多 路 路 線, 縮 短 疏 散 時 間, 利 用 多 處 出 口 同 時 安 排 行 進 路 線, 路 程 遠 先 出 發, 採 面 式 擴 散, 讓 駕 駛 人 感 受 進 入 人 潮 中, 強 迫 其 注 意 減 速 -42-

45 ( 六 )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號 誌 推 廣 運 用 : 為 了 避 免 學 校 附 近 交 通 導 護 之 指 揮 管 制, 對 當 地 交 通 因 非 專 業 因 素 造 成 過 度 衝 擊, 在 保 障 行 人 通 行 路 權 的 原 則 下, 在 校 園 附 近 具 有 高 穿 越 需 求 的 號 誌 化 路 口, 建 議 在 上 放 學 時 段 ( 約 各 20~40 分 鐘 ) 以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運 作 ( 七 ) 融 入 式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內 容 包 括 交 通 道 德 教 育 用 路 人 基 礎 交 通 教 育 交 通 法 規 教 育 交 通 工 具 使 用 與 操 作 教 育 交 通 工 程 管 理 與 教 育, 在 現 行 的 教 育 體 制 下, 並 無 法 也 無 必 要 針 對 各 級 學 校, 要 求 單 獨 設 科 施 教, 故 交 通 安 全 知 識 的 灌 輸, 必 需 是 在 相 關 課 程 中 進 行 融 入 式 的 教 學, 並 編 寫 設 計 相 關 融 入 教 學 教 案 ( 八 ) 校 內 資 源 的 整 合 運 用 : 傳 統 的 觀 念 認 為 交 通 安 全 是 學 務 處 的 業 務, 甚 至 是 教 官 室 的 業 務, 在 大 專 高 中 職 階 段 的 學 校, 最 重 要 的 是 學 校 的 經 營 者 ( 包 括 主 管 與 董 事 會 ) 的 重 視, 除 了 校 內 各 處 室 間 的 通 力 合 作 外, 有 不 同 的 科 系 學 程 社 團, 在 人 力 專 業 技 術 資 源 上 要 進 行 重 整 運 用, 不 論 教 育 種 子 人 力 調 度 活 動 設 計 均 可 交 叉 運 用, 亦 可 塑 造 校 園 整 體 參 與 氣 氛, 無 形 中 在 校 園 內 完 成 了 全 校 師 生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 九 ) 社 會 資 源 的 結 合 與 運 用 : 過 去 談 到 社 會 資 源 多 數 聯 想 到 金 錢 的 資 源, 殊 不 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推 動 與 社 會 的 相 關 環 節 是 息 息 相 關 的, 除 了 專 業 師 資 的 引 用 外, 讓 學 生 與 社 會 提 早 連 結, 諸 如 職 場 的 介 入 證 照 取 得 人 際 拓 展, 不 論 在 交 通 安 全 的 未 雨 綢 繆 交 通 安 全 事 件 的 處 理 交 通 安 全 事 件 的 善 後 都 有 其 正 面 的 意 義 二 訪 評 後 整 體 建 議 ( 一 ) 受 評 單 位 1. 多 數 學 校 都 能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工 作 小 組, 聘 任 相 關 委 員 顧 問 擬 訂 相 關 執 行 計 畫 並 定 期 開 會, 惟 部 分 學 校 對 於 執 行 過 程 成 果 會 議 記 錄, 未 具 體 整 理 留 下 影 像 或 書 面 記 錄, 建 議 各 學 校 對 於 執 行 過 程 應 有 具 體 提 案 討 論 與 詳 細 之 會 議 紀 錄, 並 作 為 議 案 決 議 之 行 成 效 追 蹤 考 核 依 據 2. 通 學 方 式 之 調 查 建 議 設 計 問 卷, 由 學 生 無 記 名 自 填, 甚 至 包 括 教 職 員 工 也 應 列 入 調 查 分 析, 內 容 除 針 對 交 通 工 具 使 用 外, 建 議 考 量 包 含 自 填 之 交 通 事 故 與 違 規 狀 況, 以 利 更 進 一 步 掌 握 師 生 所 面 臨 的 交 通 安 全 概 況, 日 間 部 與 進 修 學 校 應 分 別 統 計 分 析, 完 全 中 學 部 分 亦 應 針 對 國 高 中 部 應 分 別 統 計 分 析, 上 學 放 學 亦 應 分 別 統 計 分 析, 並 據 以 研 訂 有 效 策 略 -43-

46 3. 多 數 學 校 都 能 對 學 生 上 放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與 方 式 進 行 調 查 統 計, 並 留 有 紀 錄 可 查, 多 數 學 校 能 在 空 間 上 做 好 人 車 分 道, 部 分 學 校 礙 於 校 園 空 間 與 道 路 環 境 限 制, 只 能 做 到 上 時 段, 放 學 透 過 交 管 人 員 協 助 達 到 人 車 分 道 目 標 4. 高 中 階 段 學 生 以 自 行 車 為 上 放 學 交 通 工 具 有 一 定 比 例, 雖 現 行 交 通 法 令 並 無 強 制 戴 安 全 帽 之 規 定, 惟 就 騎 乘 者 安 全 保 護 的 觀 點, 安 全 帽 可 以 保 護 騎 乘 者 頭 部 免 於 或 減 輕 碰 撞 傷 害, 騎 乘 自 行 車 戴 安 全 帽 值 得 推 動, 就 教 育 的 觀 點 強 制 佩 戴 安 全 帽 之 作 法, 可 走 在 立 法 強 制 之 前, 並 透 過 相 關 活 動 對 其 施 以 騎 乘 訓 練, 且 能 在 自 行 車 停 車 場 適 當 處 所 提 供 簡 易 維 修 設 備, 如 充 氣 設 備 油 壺 起 子 板 手 等, 並 在 適 當 的 機 會 進 行 簡 易 維 修 講 解 宣 導 5. 針 對 機 車 騎 乘 知 識 的 培 養, 可 安 排 相 關 自 行 車 機 車 騎 乘 體 驗 與 訓 練 活 動, 加 強 無 照 騎 乘 機 車 及 騎 乘 機 車 自 行 車 應 戴 安 全 帽 之 宣 導, 並 對 高 年 級 同 學 輔 導 考 照, 或 洽 請 監 理 站 所 提 供 下 鄉 到 校 考 照 服 務, 此 一 作 法 已 為 監 理 單 位 所 認 同 接 受, 惟 各 校 應 主 動 調 查 需 求 向 監 理 站 所 提 出 申 請 6. 學 校 應 主 動 積 極 發 掘 學 校 週 邊 交 通 安 全 環 境, 諸 如 週 邊 交 通 動 線 調 整 交 通 管 制 設 施 增 設 或 改 善, 建 議 學 校 規 劃 提 案 或 提 請 各 縣 市 政 府 交 通 主 管 機 關 道 路 交 通 聯 席 會 報 辦 理 會 勘 規 劃 改 善, 此 一 交 通 改 善 案 涉 及 地 方 政 府 權 責, 應 加 強 與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協 調 聯 繫 7. 有 關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情 境 設 施 布 置 進 出 校 園 動 線 規 劃 人 車 分 道 規 劃 學 生 家 長 接 送 區, 最 好 配 合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之 規 定, 與 實 際 的 道 路 交 通 環 境 作 密 切 的 連 結 ; 在 校 外 交 通 流 量 大 道 路 可 利 用 空 間 有 限 的 情 況 下, 協 調 公 車, 學 校 規 劃 專 車 與 家 長 接 送 車 輛 入 校 內 接 送, 以 免 車 輛 停 等 堵 塞 道 路 影 響 交 通 順 暢, 將 交 通 問 題 內 部 化 處 理, 兼 顧 安 全 與 效 率, 對 外 部 交 通 影 響 衝 擊 低 8.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相 關 教 材 媒 體, 應 配 合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專 業 教 室 做 好 蒐 集 典 藏 管 理 並 充 分 運 用, 提 供 各 相 關 課 程 教 師 施 教 運 用, 並 擴 展 推 動 至 其 他 學 校 或 社 區 團 體 9. 評 鑑 項 目 中 有 交 通 違 規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分 析,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透 過 統 計 資 料 瞭 解 各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狀 況, 多 數 學 校 以 事 故 並 非 發 生 在 上 放 學 途 中 或 未 發 生 事 故 而 未 顯 現 統 計 資 料, 建 議 結 合 校 安 通 報 資 料 學 生 保 險 理 賠 申 請 資 料 學 生 請 假 資 料, 進 行 事 故 資 料 統 計 分 析 ; 至 於 違 規 資 料 則 可 以 警 察 單 位 通 知 的 勸 導 或 舉 發 案 件, 或 校 外 會 聯 巡 違 規 記 錄, 或 學 生 糾 察 交 通 服 務 隊 教 官 所 登 記 的 違 規 資 料 進 行 統 計, 並 加 以 追 蹤 輔 導 10.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活 動 的 發 起 單 位 可 以 是 班 級, 可 以 是 社 團, 可 以 是 學 校, 可 以 主 被 動 的 結 合 校 外 社 團, 或 由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發 起, 宜 注 重 其 效 果 多 樣 化 不 拘 形 式, 以 生 動 活 潑 的 方 式 融 入 於 各 種 教 學 節 慶 競 賽 表 演 活 動 之 中, 甚 至 結 合 社 區 特 性 交 通 特 性, 將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活 動 擴 展 至 校 外 -44-

47 11. 各 校 幾 乎 都 有 交 通 服 務 隊 的 組 織, 協 助 師 生 上 放 學 交 通 安 全 的 維 護 工 作, 建 議 擴 大 遴 選 優 良 學 生 組 成, 讓 多 數 的 人 都 有 機 會 參 與, 並 給 予 服 務 隊 同 學 充 分 訓 練 講 習, 讓 同 學 能 由 參 與 中 體 會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要 性 與 塑 造 其 維 護 交 通 安 全 的 使 命 與 責 任 感 12.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對 於 校 車 通 學 專 車, 學 校 相 關 人 員 行 前 必 須 依 車 行 車 簡 易 紀 錄 表 檢 查 車 輛, 而 多 數 學 校 將 檢 查 工 作 轉 由 車 路 隊 長 每 日 執 行 紀 錄, 惟 部 分 內 容 涉 及 車 輛 保 養 及 車 輛 結 構 專 業 知 識, 除 應 建 請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修 正 表 格 外, 建 議 此 部 分 由 車 輛 管 理 單 位 ( 客 運 公 司 ) 相 關 人 員 負 責 查 核, 學 校 專 人 ( 如 教 官 老 師 ) 則 負 責 覆 核 工 作, 學 生 僅 就 駕 駛 員 之 行 車 行 為 與 車 輛 行 駛 中 之 一 般 狀 況 加 以 紀 錄, 避 免 流 於 形 式 13. 學 校 應 鼓 勵 學 生 上 放 學 使 用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為 提 升 學 生 上 放 學 通 學 品 質 與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在 擁 有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的 地 區, 可 加 強 協 調 公 車 客 運 業 者 於 上 放 學 期 間 可 朝 公 車 專 車 化 方 向 辦 理, 並 提 供 到 校 載 客 及 票 價 優 惠 服 務 14. 在 具 有 交 通 汽 車 修 護 物 流 相 關 職 業 類 科 學 程 的 職 業 學 校, 該 科 系 學 程 的 相 關 專 業 老 師 學 生, 應 本 其 專 業 協 助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活 動 推 動, 成 為 種 子 師 資 人 力 15. 市 政 府 教 育 交 通 警 察 相 關 機 構, 對 學 校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主 動 積 極 協 助 執 行 16. 校 園 交 通 情 境 布 置 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訊 之 提 供, 其 設 置 或 張 貼 往 往 與 校 園 整 體 之 美 感 或 建 物 設 施 存 在 衝 突, 必 要 時 可 朝 學 習 角 落 資 訊 走 廊 等 方 式 布 設 ( 二 ) 教 育 主 管 單 位 1.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施 教 過 程, 如 有 必 要 進 行 成 果 測 驗,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宣 導 法 令 等 測 驗 題 之 命 題 設 計, 建 議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會 同 交 通 主 管 機 關, 建 立 相 關 題 庫 資 料 供 各 級 學 校 運 用 參 考 2. 在 欠 缺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服 務 的 地 區, 因 學 生 住 山 區 或 分 佈 廣 闊, 學 生 通 學 不 便, 建 議 購 置 校 車 或 寬 列 租 賃 車 輛 經 費 辦 理 交 通 車 ( 學 生 專 車 ), 或 提 供 學 生 住 宿 空 間 3.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推 動 工 作, 依 業 務 行 政 區 分 可 能 劃 歸 學 校 的 學 務 處, 目 前 各 高 中 職 學 校 大 部 分 的 責 任 都 落 在 教 官 身 上, 經 常 面 臨 教 官 工 作 負 荷 問 題, 部 分 的 學 校 ( 直 轄 市 部 分 私 立 學 校 除 外 ) 也 面 臨 到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經 費 拮 据 的 窘 境, 在 人 力 經 費 受 到 制 肘 的 狀 況 下, 有 心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活 動 的 老 師, 常 有 力 不 從 心 之 憾, 建 議 相 關 主 管 單 位 正 視 此 一 問 題 -45-

48 4. 建 議 交 通 部 或 教 育 部 辦 理 運 用 現 代 化 的 生 活 科 技 設 備, 由 學 生 自 行 籌 畫 設 計 記 錄 拍 攝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影 片 競 賽 或 宣 導 影 片 製 作 甄 選, 並 將 比 賽 或 甄 選 結 果 擇 優 給 獎 表 揚, 附 掛 於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訊 網 站, 供 各 級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運 用 5.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對 於 校 車 通 學 專 車 或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交 通 車, 學 校 相 關 人 員 行 前 必 須 依 車 行 車 簡 易 紀 錄 表 檢 查 車 輛, 惟 部 分 內 容 涉 及 車 輛 保 養 及 車 輛 結 構 專 業 知 識, 此 應 為 車 輛 定 期 檢 驗 與 保 養 維 護 事 項, 建 議 修 正 表 格 內 容 以 為 落 實 6. 在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中, 經 常 以 學 生 畢 業 前 取 得 證 照 的 張 數 作 為 教 育 成 效, 技 職 教 育 與 職 場 的 聯 繫 至 為 密 切, 應 將 交 通 安 全 視 為 工 安 衛 之 一 環, 建 議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納 入 工 廠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的 內 容, 並 將 汽 機 車 駕 照 取 得 列 入 職 業 證 照 評 鑑 項 目 7. 訪 視 評 鑑 之 目 的 主 要 針 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執 行 之 考 評, 屬 預 防 性 的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策 略, 在 眾 多 學 校 無 法 一 一 考 核 評 鑑 的 狀 況 下, 建 議 應 有 另 一 管 道, 對 面 臨 交 通 安 全 威 脅 或 具 有 事 故 發 生 結 果 事 實 的 學 校,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的 掃 瞄 診 斷 與 改 善 8.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應 以 實 際 行 動 支 持 支 援 各 校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高 中 職 學 校 的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在 一 般 縣 市 通 常 非 屬 縣 市 政 府,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推 動 應 在 地 化, 縣 市 政 府 有 責 任 致 力 於 高 中 職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9. 高 中 職 學 校 依 其 辦 學 單 位 之 性 質, 可 區 分 為 國 立 市 立 縣 立 與 私 立, 現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工 作 之 進 行, 中 央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主 辦, 直 接 對 所 屬 中 部 辦 公 室 直 轄 市 政 府 縣 市 政 府 行 文, 不 論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事 項 的 傳 達, 或 要 求 提 報 參 與 年 度 受 評 學 校, 往 往 忽 略 到 縣 市 政 府 屬 的 縣 立 高 中, 再 據 往 年 執 行 評 鑑 工 作 的 經 驗, 除 非 私 立 學 校 主 動 要 求 受 理 評 鑑, 否 則 私 立 學 校 也 被 忽 略, 只 能 透 過 評 鑑 小 組 透 過 抽 選 機 制 加 以 補 足, 為 使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不 因 主 管 機 關 差 異 而 產 生 執 行 上 的 落 差, 建 議 在 年 度 評 鑑 工 作 執 行 計 畫 中 加 以 明 訂, 讓 各 級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有 所 遵 循 10. 高 中 職 學 校 學 生 通 學 交 通 工 具, 因 欠 缺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課 前 課 後 活 動 需 求, 需 使 用 個 人 運 具, 部 分 高 中 職 學 生 因 未 滿 考 照 年 齡, 若 騎 乘 機 車 會 有 無 照 駕 駛 之 問 題, 這 是 家 長 學 生 學 校 乃 至 於 社 會 所 應 有 的 共 同 認 知, 固 然 應 該 禁 止 學 生 無 照 騎 乘 機 車 外, 從 大 眾 運 輸 的 提 供 活 動 交 通 問 題 的 解 決 才 是 根 本 解 決 之 道, 另 外, 提 前 讓 學 生 學 習 熟 悉 機 車 騎 乘 操 作 交 通 法 規 概 念, 則 是 教 育 策 略 上 應 該 致 力 著 墨 的 11.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是 生 活 教 育 聲 明 教 育 全 人 教 育 的 一 環, 在 注 重 人 格 養 成 與 生 活 能 力 的 培 養 的 前 提 下, 升 學 考 試 有 生 活 化 的 趨 勢, 為 了 對 生 命 的 尊 重 與 保 護, 建 議 升 學 測 驗 在 生 命 意 義 認 知 保 護 生 活 能 力 與 社 會 人 文 的 試 題, 應 適 度 融 入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46-

49 12. 完 全 中 學 的 學 務 人 力 結 構, 教 官 人 力 配 屬 依 高 中 部 學 生 班 級 數 比 例 配 置, 但 教 官 通 常 負 責 生 輔 業 務, 而 多 數 的 時 間 精 力 卻 投 入 在 國 中 部 是 普 遍 現 象, 造 成 教 官 工 作 負 荷, 究 竟 是 制 度 面 或 是 執 行 面 的 問 題, 建 請 主 管 機 關 尋 求 改 善 之 道 ( 三 ) 交 通 主 管 單 位 1. 因 應 新 交 通 設 施 興 建 通 車 使 用, 交 通 ( 道 路 公 路 ) 主 管 機 關 除 應 廣 為 宣 導 外, 宜 針 對 地 區 特 性 交 通 衝 擊, 因 地 制 宜 強 化 當 地 學 校 之 交 通 宣 導 與 教 育 2. 地 方 交 通 主 管 機 應 主 動 關 懷 改 善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安 全 環 境, 對 於 各 級 學 校 研 提 交 通 安 全 改 善 提 案 應 充 分 重 視, 諸 如 交 通 管 制 設 施 的 增 設 維 護, 通 學 巷 遊 戲 巷 通 學 步 道 系 統 的 規 劃 設 計 3. 針 對 臨 考 照 年 齡 學 生 之 機 車 騎 乘 知 識 的 培 養, 請 監 理 站 所 提 供 相 關 自 行 車 機 車 騎 乘 體 驗 與 訓 練 活 動, 並 主 動 下 鄉 到 校 提 供 高 年 級 同 學 考 照 服 務 4. 都 市 地 區 具 有 完 善 的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交 通 主 管 機 關 應 督 促 業 者 提 供 充 分 的 乘 車 資 訊 ; 在 偏 遠 地 區 交 通 主 管 機 關 應 督 促 業 者 加 強 運 輸 服 務, 藉 以 滿 足 學 生 通 學 需 求 5. 在 節 能 減 碳 的 呼 聲 中,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風 潮 興 起, 某 些 地 區 因 地 形 特 性 或 欠 缺 完 善 的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不 論 學 生 或 民 眾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比 例 將 逐 漸 上 升, 為 避 免 與 其 他 車 種 競 駛, 建 議 妥 為 規 劃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以 維 護 其 行 車 安 全 6. 高 中 職 學 生 就 學 距 離 加 大, 除 入 學 社 區 化 發 展 外, 無 可 避 免 會 產 生 通 學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以 大 眾 運 輸 交 通 工 具 完 成 通 學 旅 次 之 輸 運, 對 學 生 通 學 交 通 安 全 是 有 明 確 的 正 面 效 果, 在 都 會 區 有 完 善 的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學 生 搭 乘 使 用 方 便 固 無 問 題, 惟 應 加 強 大 眾 運 輸 轉 乘 計 畫 路 線 規 劃 設 計 既 有 公 車 路 線 學 生 專 車 化 引 導 學 生 使 用 大 眾 運 輸 及 避 免 使 用 個 人 運 具, 尤 其 是 機 車 與 家 長 接 送 在 非 都 會 區 則 是 由 行 駛 校 專 車 做 起, 或 聯 合 鄰 近 學 校 共 同 經 營 校 專 車, 在 經 營 一 定 成 果 後 學 校 應 發 動 由 交 通 主 管 機 關 適 度 介 入, 將 校 專 車 路 線 公 車 ( 共 ) 化, 可 以 減 少 因 校 專 車 經 營 行 駛, 所 衍 生 的 採 購 管 理 車 隊 管 理 停 車 問 題 交 通 衝 擊 等 問 題 7. 新 興 都 會 地 區 公 共 運 輸 路 線 規 劃, 公 共 運 輸 主 管 機 關 交 通 應 突 破 過 去 以 行 政 中 心 為 公 車 路 線 起 迄 點 或 連 結 點 設 計 概 念, 改 以 交 通 旅 次 產 生 與 吸 引 的 基 本 概 念, 正 是 學 校 學 生 通 學 需 求 為 起 迄 點 或 連 結 點, 設 計 發 展 通 學 型 公 車 路 線 或 接 駁 路 線 8. 有 關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規 劃 設 計, 為 方 便 自 小 客 車 停 靠 進 出, 其 規 劃 長 度 建 議 應 以 3 個 車 位 長 度 以 上, 即 至 少 15~20 公 尺, 再 視 當 地 路 況 與 交 通 特 性 是 當 調 整 在 高 停 車 需 求 已 規 劃 停 車 格 路 段, 以 設 置 禁 止 停 車 標 誌 加 掛 家 長 接 送 區 禁 停 時 段 附 牌 方 式 處 理 ; 在 漆 繪 紅 線 禁 止 臨 時 停 車 路 段, -47-

50 則 以 設 置 禁 止 臨 時 停 車 標 誌 加 掛 家 長 接 送 區 實 施 時 段 除 外 附 牌 方 式 處 理 ; 在 未 禁 止 停 車 且 未 規 劃 停 車 格 位 路 段, 則 以 設 置 禁 止 停 車 標 誌 加 掛 家 長 接 送 區 禁 停 時 段 附 牌 方 式 處 理 ; 在 漆 繪 黃 線 禁 止 停 車 路 段, 則 以 設 置 家 長 接 送 區 標 誌 牌 處 理 其 設 置 位 置 選 擇 應 考 慮 到 學 生 行 走 的 庇 護 與 接 送 車 輛 的 運 行 順 暢 參 各 校 評 鑑 意 見 一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高 級 工 農 職 業 學 校 ( 一 )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忠 孝 東 路 5 段 236 巷, 校 門 面 對 忠 孝 東 路 236 巷, 道 路 寬 20 米, 為 4 車 道, 無 慢 車 道, 有 人 行 道, 人 行 道 上 有 繪 製 機 車 停 車 格, 路 邊 為 紅 線 ; 學 校 南 面 之 忠 孝 東 路 372 巷 28 弄 為 單 行 道, 道 路 寬 8 米, 有 人 行 道 及 汽 機 車 停 車 格 ; 學 校 東 面 之 忠 孝 東 路 372 巷, 道 路 寬 8 米, 有 人 行 道 ; 學 校 北 面 之 忠 孝 東 路 236 巷 3 弄, 道 路 寬 8 米, 無 人 行 道, 有 汽 機 車 停 車 格 雖 位 處 忠 孝 東 路, 但 鄰 近 有 捷 運 南 港 線 永 春 捷 運 站, 附 近 有 興 雅 國 中 松 山 家 商 永 春 高 中 協 和 工 商 福 德 國 小 等 學 校 現 有 學 生 日 間 部 學 生 人 數 2,565 人, 夜 間 部 學 生 人 數 361 人, 合 計 2,926 人, 教 職 員 270 人 ; 學 生 上 放 學 搭 乘 公 車 捷 運 有 2,456 人 (85.1%), 步 行 144 人 (5.0%),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110 人 (3.8%),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33 人 (1.1%), 騎 機 車 65 人 (2.3%), 騎 自 行 車 77 人 (2.7%) 校 內 規 劃 有 停 車 空 間, 實 習 工 場 前 停 車 場 27 個 汽 車 停 位, 大 同 樓 ( 新 建 大 樓 ) 地 下 停 車 場 46 汽 車 停 位 182 個 機 車 停 學 生 上 放 學 均 由 校 門 進 出, 教 職 員 工 之 汽 車 停 放 於 大 同 樓 地 下 停 車 場, 機 車 及 自 行 車 暫 時 停 放 於 側 門 之 停 車 棚, 未 來 規 劃 汽 機 車 將 全 部 停 放 於 新 建 大 樓 地 下 停 車 場, 徹 底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上 放 學 期 間 由 教 官 交 通 服 務 隊 同 學 於 校 門 口 執 行 交 通 導 護 工 作, 另 有 教 官 編 組 實 施 重 要 路 口 機 動 巡 查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者, 組 織 健 全 訂 定 縝 密 計 畫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有 會 議 記 錄 可 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依 計 畫 切 實 執 行, 相 關 活 動 紀 錄 與 成 果 逐 一 建 檔 方 便 查 考 2. 檢 視 全 校 交 通 動 線, 配 合 大 同 樓 新 建 工 程, 落 實 人 車 分 道,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活 動 空 間 新 建 大 樓 主 動 退 縮 設 計, 改 善 學 校 週 邊 通 學 路 廊 人 行 空 間, 維 護 行 人 安 全 值 得 讚 許 -48-

51 3. 針 對 學 校 週 邊 危 險 路 口 路 段, 分 析 淺 在 危 險 因 素, 並 研 擬 改 善 對 策, 與 附 近 商 家 聯 繫 建 立 愛 心 商 店 ; 並 辦 理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標 示 活 動, 具 體 標 示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主 動 尋 求 社 會 資 源, 協 助 提 升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相 關 設 備 與 文 宣 資 料 製 作 4. 充 分 運 用 教 育 部 交 通 部 臺 北 市 教 育 局 交 通 局 所 發 行 之 文 宣 摺 頁 海 報 及 教 材, 完 成 校 園 內 情 境 布 置 與 宣 導 海 報 張 貼,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學 習 區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廣 場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櫥 窗 交 通 安 全 學 習 走 廊, 使 學 生 隨 時 都 能 吸 收 交 通 安 全 知 識 5. 學 校 印 發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學 習 護 照, 內 容 包 括 建 構 安 全 回 家 的 路.. 等, 並 訂 定 認 證 實 施 計 畫, 採 正 向 鼓 勵 之 方 式 讓 學 生 主 動 參 與 認 證 活 動 本 項 屬 標 竿 性 創 新 作 法, 值 得 各 校 參 考 6. 自 行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短 片 競 賽, 使 學 生 運 用 所 學 知 識 製 作 作 品, 所 評 選 出 的 影 片, 內 容 亦 頗 具 水 準 7. 每 學 期 辦 理 機 車 行 車 安 全 講 習, 並 配 合 學 校 汽 車 科 機 車 修 護 專 長, 辦 理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租 用 車 輛 行 車 安 全 檢 查 8. 至 捷 運 站 出 口 及 廣 居 里 重 要 路 口 宣 導 車 輛 禮 讓 行 人 及 乘 車 後 座 繫 安 全 帶 相 關 法 令 學 年 度 計 有 16 科 ( 國 英 數 物 理 化 學 計 概 及 各 職 類 科 等 )16 單 元 完 成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融 入 各 學 科 課 程, 以 加 強 學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的 認 知, 有 具 體 教 案 可 查 10. 主 動 規 劃 設 計 互 動 式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軟 體, 包 括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大 考 驗 交 通 標 誌 記 憶 達 人 交 通 標 誌 連 連 看, 改 變 傳 統 教 學 思 維, 據 由 遊 戲 考 核 機 智 等 複 合 功 能, 提 升 學 生 參 與 與 學 習 興 趣, 值 得 開 發 推 廣 11. 構 建 校 園 緊 急 通 道, 作 為 緊 急 撤 離 消 防 醫 療 搶 救 車 輛 通 行 路 線, 確 保 災 害 搶 救 零 障 礙 12. 構 建 交 通 安 全 專 屬 網 頁 宣 導 相 關 政 策 法 令 優 良 競 賽 作 品 及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執 行 情 形, 令 順 應 時 下 網 路 交 流 互 動 方 式, 建 立 交 流 互 動 FB 網 頁,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廣 場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主 動 設 計 互 動 式 遊 戲 很 具 創 意 13. 校 內 相 關 處 室 ( 教 務 處 學 務 處 實 習 處 總 務 處 教 官 室 ) 能 協 調 合 作, 彼 此 分 工, 共 同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相 關 事 宜,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成 果 之 展 現, 同 時 也 顯 示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及 交 通 主 管 單 位 之 配 合 協 助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在 學 校 學 務 週 報 有 提 及 部 分 學 生 未 聽 從 交 通 服 務 隊 及 教 官 指 揮, 擅 自 穿 越 道 路, 但 相 關 案 卷 中 未 針 對 此 項 行 為 提 出 輔 導 作 法, 建 議 可 以 增 加 對 學 生 的 宣 導, 或 給 予 交 通 安 全 課 程 或 愛 校 服 務 等 方 式, 以 強 化 學 生 遵 守 校 規 -49-

52 2. 針 對 自 行 車 騎 乘 技 術 與 保 養 維 護 部 分, 未 來 學 校 新 設 停 車 場 必 須 考 量 此 部 分 的 需 求, 並 提 供 必 要 的 保 養 維 修 資 源, 並 持 續 宣 導 戴 安 全 帽 3.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教 學, 除 了 車 禍 案 例 互 動 遊 戲 等 可 增 加 生 命 教 育 內 涵, 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可 區 分 態 度 制 式 及 機 能 三 個 部 份, 如 果 融 入 式 教 學 能 融 入 此 三 部 份 會 更 臻 完 整 4.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室 互 動 式 遊 戲 很 有 創 意, 但 僅 限 於 交 通 標 誌 認 識, 可 增 加 一 些 其 他 內 容, 並 可 在 11 月 份 提 出 教 材 或 軟 體 開 發 計 畫, 向 交 通 部 申 請 補 助 5. 學 校 門 口 前 方 為 20 米 道 路, 左 側 之 機 車 停 車 格 較 不 建 議 塗 消, 可 建 請 交 工 處 刨 除 降 下, 可 避 免 機 車 騎 上 人 行 道 ; 右 側 之 人 行 道 較 窄 機 車 停 車 格 則 可 建 請 塗 銷, 以 維 護 行 人 安 全 6. 針 對 學 生 自 製 影 片 參 與 競 賽 得 獎 創 作 作 品, 可 運 用 頒 獎 等 相 關 時 機, 或 其 他 時 機 讓 創 作 學 生 說 明 創 作 理 念 與 目 的, 可 以 增 進 宣 導 效 果 7. 學 校 位 處 都 會 地 區 生 活 水 準 較 高, 對 學 生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不 能 侷 限 在 違 規 處 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是 生 命 教 育 也 是 倫 理 教 育, 可 多 規 劃 出 交 通 道 德 相 關 單 元 二 國 立 臺 南 高 級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臺 南 市 南 區 健 康 路 一 段 南 門 路 口, 校 門 臨 健 康 路, 鄰 近 學 校 有 進 學 國 小 志 開 國 小 中 山 國 中 大 成 國 中 家 齊 女 中 等 多 所 學 校, 惟 各 自 面 臨 道 路 不 同, 出 入 動 線 並 不 相 干 擾, 僅 家 齊 女 中 同 樣 以 健 康 路 為 出 入 要 道, 一 般 時 段 交 通 流 量 低, 上 放 學 時 段 家 長 接 送 交 通 流 量 大, 加 上 接 送 等 候 公 車 停 靠 易 造 成 擁 塞 回 堵 目 前 學 生 人 數 日 校 共 1,932 人, 進 修 學 校 共 249 人, 全 校 學 生 合 計 2,181 人, 全 校 教 職 員 計 159 人 日 校 學 生 搭 乘 客 運 有 982 人 (51.1%), 家 長 接 送 466 人 (24.2%), 騎 自 行 車 355 人 (18.5%), 步 行 110 人 (5.7%), 騎 乘 機 車 10 人 (0.5%) 進 修 學 校 學 生 開 車 到 校 6 人 (2.4%), 騎 機 車 到 校 76 人 (30.5%), 搭 公 車 到 校 13 人 (5.2%), 家 長 接 送 61 人 (24.5%), 騎 自 行 車 ( 電 動 車 )49 人 (19.7%), 步 行 41 人 (16.5%) 校 內 於 明 德 樓 綜 合 大 樓 地 下 室 校 門 口 左 側 及 排 球 場 前 方 規 劃 86 格 汽 車 停 車 位, 校 門 口 右 側 綜 合 大 樓 前 籃 球 場 地 下 室 共 有 127 個 機 車 停 車 位, 籃 球 場 地 下 室 設 有 236 個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上 學 時 段 所 有 人 員 均 由 大 門 進 入, 為 疏 散 校 門 口 車 流 量, 家 長 接 送 設 立 於 南 門 路, 下 車 後, 步 行 由 校 門 口 進 入, 轉 彎 處 則 禁 止 停 車, 騎 乘 自 行 車 機 車 學 生 則 由 家 齊 女 中 校 門 口 左 轉 進 入 健 康 路 一 段 333 巷, 於 車 庫 前 下 車, 牽 車 進 入, 放 學 時 段, 則 沿 原 路 回 去 於 健 康 路 南 門 路 忠 義 路 水 交 社 路 健 康 路 一 段 333 號 等 安 排 教 官 交 通 服 務 隊 維 護 學 生 安 全 -50-

53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者, 組 織 健 全 訂 定 縝 密 計 畫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並 有 會 議 記 錄 可 查 切 實 檢 討 認 真 執 行, 並 有 具 體 紀 錄 及 成 果 可 查 2. 學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列 入 學 校 行 事 曆 依 計 畫 實 施, 學 校 編 列 經 費 支 應, 另 外 員 生 消 費 合 作 社 亦 贊 助 部 分 經 費 較 為 特 殊 3. 針 對 學 校 附 近 周 遭 危 險 路 段 校 園 內 危 險 區 域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並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協 請 相 關 管 理 單 位 改 善 有 案 可 稽, 校 門 右 側 設 有 家 長 接 送 區, 上 放 學 時 段 學 校 校 門 人 車 出 入 動 線 規 劃 與 管 制 狀 況 良 好 4. 對 學 生 發 生 之 事 故 及 違 規 事 件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並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書 面 資 料 準 備 的 很 齊 全, 歷 年 違 規 及 事 故 案 件 數 據 狀 況 分 析 均 有 資 料 可 查 5. 針 對 學 校 周 遭 交 通 環 境 製 作 交 安 人 生 影 片, 以 幽 默 生 動 方 式 教 導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知 識, 涵 蓋 從 家 庭 至 學 校 的 課 程 內 容, 可 做 為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的 創 新 措 施, 用 心 值 得 肯 定 6. 利 用 水 交 社 停 車 場, 妥 善 規 劃 機 車 騎 乘 訓 練 考 照 場 地, 平 時 提 供 學 生 機 車 騎 乘 技 術 訓 練, 並 與 監 理 所 合 作 提 供 場 地 作 為 到 校 考 照 場 地, 並 由 廣 設 科 師 生 規 劃 對 圍 牆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壁 畫 彩 繪 7. 配 合 評 鑑 安 排 教 學 體 育 課 ( 反 應 與 護 身 倒 法 ) 數 學 課 ( 安 全 距 離 ) 融 入 教 學 觀 摩, 雖 訪 視 行 程 無 此 一 要 求, 但 學 校 能 主 動 安 排 誠 屬 可 貴, 經 對 照 評 鑑 書 面 資 料, 尚 有 全 民 國 防 通 識 英 文 科 數 學 科 ( 機 率 ) 健 康 與 護 理 廣 設 科 ( 壁 畫 彩 繪 ) 資 訊 科 ( 簡 報 設 計 ) 綜 合 科 ( 紅 綠 燈 果 凍 標 誌 小 餅 乾 ), 並 備 有 教 案 資 料 可 查 8.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廣 宣 導 活 動 多 樣 化, 包 括 成 立 交 通 服 務 隊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社 遴 選 交 通 安 全 大 使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舉 辦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參 加 自 行 車 防 盜 烙 碼 自 行 車 研 習 營 隊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講 座 等 活 動, 舉 辦 交 通 創 e 動 起 來 多 媒 體 創 作 比 賽 交 通 安 全 國 語 演 講 比 賽 書 法 比 賽 壁 海 設 計 比 賽 四 格 漫 畫 比 賽 才 藝 競 賽, 運 用 網 頁 跑 馬 燈 海 報 才 藝 作 品 標 語 張 貼 於 交 通 安 全 步 道 等 加 以 宣 導 9. 設 有 專 屬 自 行 車 機 車 室 內 停 車 場, 進 出 動 線 規 劃 管 制 完 善, 與 步 行 入 校 同 學 動 線 完 全 分 離, 設 有 自 行 車 簡 易 維 修 站, 並 由 廣 設 科 師 生 規 劃 對 圍 牆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壁 畫 彩 繪 10. 交 通 創 e 動 起 來 多 媒 體 創 作 比 賽, 創 作 得 獎 作 品 活 潑 具 有 創 意, 可 安 排 得 獎 作 者 分 享 創 作 歷 程 與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理 念, 使 競 賽 本 身 衍 生 教 育 效 果 11. 廣 設 科 學 生 設 計 紙 雕 交 通 寶 寶, 得 到 員 生 社 贊 助, 可 廣 為 推 廣 至 轄 內 各 小 學 幼 稚 園 作 為 美 勞 教 材, 並 宣 揚 交 通 安 全 理 念 12. 學 校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相 關 活 動, 校 內 各 處 室 都 有 配 合 認 同, 校 外 會 充 分 支 持, 校 務 行 政 的 結 合 相 當 成 功 -51-

54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自 行 車 維 護 很 好, 建 議 可 增 加 自 行 車 愛 心 商 店, 協 助 煞 車 胎 紋 檢 查, 對 學 生 可 有 更 好 的 幫 助 2. 校 內 停 車 的 規 劃 採 取 對 號 停 放 的 管 理 方 式, 但 現 場 訪 查 發 現 有 不 少 學 生 未 依 照 號 碼 停 放 自 行 車, 建 議 對 學 生 多 加 宣 導, 以 培 養 守 秩 序 的 觀 念 或 學 校 思 考 是 否 採 用 區 域 劃 分 停 放 的 方 式, 以 利 管 理 3. 學 生 上 放 學 家 長 接 送 466 人 (24.2%), 騎 自 行 車 355 人 (18.5%), 兩 者 加 總 超 過 42%, 加 上 鄰 近 學 校 之 需 求, 建 議 公 共 運 輸 主 管 單 位, 協 助 規 劃 通 學 公 車 系 統, 降 低 家 長 接 送 所 造 成 的 交 通 負 荷 壓 力 三 國 立 羅 東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 一 )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冬 山 鄉 廣 興 路 上, 往 東 經 由 中 山 四 路 連 接 羅 東 鎮 市 區, 鄰 近 學 校 有 北 城 國 小 廣 興 國 小 國 華 國 中 羅 東 高 商, 交 通 狀 況 單 純, 上 放 學 時 段 鄰 近 的 北 投 接 水 源 路 口, 廣 興 路 的 90 巷 158 巷 口 是 交 通 管 制 疏 導 重 點 目 前 有 日 校 學 生 1,602 人, 進 修 學 校 91 人, 全 校 合 計 1,693 人, 教 職 員 計 166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交 通 工 具 以 騎 自 行 車 642 人 (37.9%) 最 多, 其 次 是 搭 乘 校 專 車 385 人 (22.7%), 其 他 分 別 為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155 人 (9.2%),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142 人 (8.4%), 步 行 151 人 (8.9%), 騎 乘 機 車 68 人 (4.0%), 開 車 到 校 11 人 (0.6%), 搭 公 車 到 校 42 人 (2.5%), 搭 火 車 到 校 97 人 (5.7%) 校 內 規 劃 70 格 汽 車 停 車 位, 自 行 車 棚 約 容 納 700 輛, 機 車 停 車 位 約 50 個 停 車 位 上 放 學 時 段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管 制, 路 隊 規 劃 區 分 搭 乘 專 車 步 行 自 行 車 與 騎 機 車 等 四 部 分, 分 別 由 東 側 門 校 門 右 側 校 門 左 側 自 行 車 門 進 出, 配 合 教 官 及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的 管 制 及 疏 導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者, 組 織 健 全 訂 定 縝 密 計 畫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併 有 會 議 記 錄 可 查 切 實 檢 討 認 真 執 行, 並 有 具 體 紀 錄 及 成 果 可 查 2. 校 園 內 停 車 設 施 規 劃 及 管 理 完 善, 停 車 區 設 置 與 教 學 區 具 體 分 隔, 上 放 學 出 入 動 線, 具 體 設 置 人 車 分 道 設 施, 校 門 右 側 設 有 家 長 接 送 區, 詳 細 瞭 解 學 校 周 邊 公 車 站 牌 配 置 及 可 行 路 徑, 上 放 學 時 段 學 校 校 門 人 車 出 入 動 線 規 劃 與 管 制 狀 況 良 好 3. 學 校 位 於 冬 山 鄉 廣 興 路 上, 往 東 經 由 中 山 四 路 連 接 羅 東 鎮 市 區, 學 校 周 遭 環 境 交 通 單 純, 但 學 校 仍 相 當 重 視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與 秩 序 教 育, 針 對 學 校 -52-

55 附 近 周 遭 危 險 路 段 校 園 內 危 險 區 域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分 別 製 作 危 險 地 圖, 並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協 請 相 關 管 理 單 位 改 善 有 案 可 稽 4. 對 學 生 發 生 之 事 故 及 違 規 事 件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並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書 面 資 料 準 備 的 很 齊 全, 歷 年 違 規 及 事 故 案 件 數 據 狀 況 分 析 均 有 資 料 可 查 5. 學 生 騎 乘 自 行 車 比 例 高 達 37.9%, 針 對 自 行 車 騎 乘 安 全 推 動 佩 戴 安 全 帽 裝 置 安 全 警 示 燈 自 行 車 烙 碼 車 棚 設 置 個 人 雨 衣 掛 勾 及 專 屬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6.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廣 宣 導 活 動 多 樣 化, 包 括 成 立 交 通 服 務 隊 建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舉 辦 單 車 成 年 禮 交 通 安 全 小 天 使 選 拔 交 通 搜 查 員 交 通 安 全 我 最 讚 籃 球 比 賽, 運 用 海 報 才 藝 作 品 標 語 導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講 座 等 加 以 宣 導, 並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海 報 漫 畫 才 藝 比 賽 7. 英 文 科 全 民 國 防 護 理 課 綜 合 職 能 科 汽 車 科 資 訊 課 國 中 體 驗 營 電 子 科 等 科 目 有 融 入 教 學 設 計, 部 分 科 目 有 具 體 教 案 呈 現 8. 利 用 專 題 研 究 探 討 雨 傘 放 置 方 式 與 位 置, 結 合 專 業 研 究 解 決 生 活 問 題 的 精 神 值 得 嘉 許, 建 議 可 藉 由 學 校 汽 車 科 的 專 業, 研 發 可 裝 置 在 自 行 車 的 雨 傘 架 或 類 似 裝 置, 以 維 護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9. 交 通 服 務 隊 志 工 社 團, 除 上 放 學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管 制 等 工 作 外, 結 合 社 區 實 施 服 務 打 掃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及 至 鄰 近 國 中 小 學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除 了 達 到 與 他 校 交 流 外, 也 能 讓 同 學 將 他 所 學 所 知 傳 達 出 去, 建 立 學 以 致 用, 值 得 推 崇 10. 對 交 通 違 規 同 學 原 採 用 交 通 安 全 法 規 罰 則 書 寫 作 為 懲 罰, 改 以 列 入 交 通 安 全 服 務 志 工, 以 同 學 相 互 約 束 的 力 量, 除 了 可 以 改 正 違 規 同 學 的 行 為, 又 能 規 範 即 將 違 規 或 協 助 糾 舉 違 規 同 學, 達 到 實 質 教 育 的 目 的, 成 果 顯 著 11. 結 合 社 區 愛 心 商 店, 透 過 問 卷 方 式 了 解 學 生 在 外 騎 乘 機 車 與 機 車 停 放 狀 況 及 相 關 交 通 違 規 情 事, 進 而 研 擬 相 關 因 應 措 施, 值 得 推 崇 並 持 續 執 行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學 生 專 車 依 進 入 順 序 停 放 於 小 客 車 停 車 場 通 道, 藉 由 停 車 位 置 機 動 標 示 看 板 顯 示 停 車 位 置 與 路 線, 便 利 指 引 同 學 依 序 上 車, 作 法 具 體 有 效 值 得 推 崇 2. 學 生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比 例 相 當 的 多, 但 因 地 域 性 質 溼 氣 雨 水 較 重, 自 行 車 生 鏽 的 狀 況 普 遍, 建 議 可 運 用 學 校 汽 車 ( 修 ) 科 資 源, 加 以 規 劃 安 排 各 班 相 關 機 件 保 養 課 程, 或 協 助 自 行 車 保 養 維 護 活 動, 創 立 相 關 社 團 或 議 題, 除 發 揮 學 生 的 專 長 學 以 致 用 外, 也 能 進 而 提 升 學 生 的 自 信 心 3. 實 地 勘 察 自 行 車 車 棚 位 於 校 園 角 落, 未 裝 設 燈 光 設 施, 夜 間 光 線 及 照 明 不 足, 建 議 加 強 補 足 照 明 設 備, 以 維 護 夜 間 部 及 晚 自 習 的 同 學 進 出 車 棚 間 安 全 -53-

56 4. 家 長 接 送 區 標 示 牌 的 上 放 學 通 學 時 段, 標 示 為 01:30~08:00 16:00~18:00, 建 議 實 際 運 作 時 段 標 示, 初 期 並 請 警 察 機 關 配 合 時 間 來 規 劃, 提 供 參 考 5. 藉 由 專 題 研 究 自 行 車 製 傘 方 式, 推 廣 如 何 安 全 得 攜 帶 在 自 行 車 上, 不 影 響 因 吊 掛 所 引 起 的 安 全 問 題, 但 忽 略 自 行 車 需 雙 手 操 控, 騎 乘 過 程 一 手 撐 傘 一 手 騎 車, 將 影 響 對 自 行 車 的 操 控 與 交 通 安 全, 建 議 推 廣 騎 乘 自 行 車 應 穿 著 雨 衣 ( 兩 件 式 ) 6. 學 校 福 利 社 有 販 售 自 行 車 安 全 帽, 具 有 即 時 鼓 勵 性 質 方 便 購 用, 值 得 推 崇, 建 議 學 校 主 動 管 控 安 全 帽 規 格 是 否 符 合 安 全 規 定, 以 維 護 學 生 權 益 及 安 全 四 臺 北 市 私 立 再 興 高 級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台 北 市 文 山 區 興 隆 路 四 段, 為 木 柵 地 區 的 主 要 幹 道, 往 北 可 連 接 辛 亥 路 羅 斯 福 路 往 台 北 市 區 或 新 店, 往 南 連 接 木 柵 路 木 新 路 可 通 新 店 或 深 坑 出 如 國 道 三 號 高 速 公 路, 接 近 捷 運 萬 芳 醫 院 站 及 木 柵 站 有 很 好 的 公 車 系 統 連 接 附 近 學 校 有 萬 芳 高 ( 國 ) 中 木 柵 國 中 明 道 國 小 景 文 高 中 中 山 國 小 世 新 大 學 等 現 有 學 生 國 中 部 906 人, 高 中 部 842 人, 合 計 1,748 人, 教 職 員 135 人, 校 內 規 劃 有 平 面 汽 車 停 車 位 120 個, 機 車 停 車 位 70 個 國 中 部 學 生 上 放 學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289 人 (32.0%),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87 人 (9.6%),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241 人 (26.7%), 搭 乘 校 車 182 人 (20.1%), 步 行 85 人 (9.4%), 住 校 生 20 人 (2.2%); 高 中 部 學 生 上 放 學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326 人 (39.0%),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171 人 (20.4%),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37 人 (4.4%), 搭 乘 校 車 149 人 (17.8%), 步 行 71 人 (8.5%), 住 校 生 83 人 (9.9%) 上 放 學 期 間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並 由 教 官 導 護 老 師 交 通 服 務 隊 同 學 於 校 門 口 執 行 交 通 導 護 工 作, 為 避 免 家 長 接 送 在 路 邊 停 車, 影 響 往 來 交 通 順 暢, 在 特 於 校 內 闢 有 家 長 接 送 臨 時 停 車 場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者, 組 織 健 全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備 有 會 議 記 錄 及 各 項 活 動 資 料 可 稽 2. 學 校 為 完 全 中 學, 校 區 設 有 幼 稚 園 小 學 部, 主 動 積 極 規 劃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環 境, 強 化 人 車 分 道 管 制, 設 置 家 長 接 送 停 車 場, 改 善 停 車 場 進 出 大 門 進 出 視 線 障 礙, 與 大 門 出 入 口 附 近 路 段 之 交 通 管 制 設 施 校 園 內 停 車 設 施 規 劃 及 管 理 完 善, 具 體 設 置 人 車 分 道 設 施, 上 放 學 時 段 學 校 校 門 人 車 出 入 動 線 規 劃 與 管 制 狀 況 良 好 -54-

57 3. 針 對 學 校 附 近 危 險 路 口 地 點 加 以 標 示, 並 尋 求 改 善, 與 附 近 商 家 聯 繫 建 立 愛 心 商 店 4. 舉 辦 智 慧 鐵 人 創 意 競 賽, 活 動 主 題 為 交 通 安 全, 使 學 生 應 用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並 交 通 標 誌 設 計 意 義 與 概 念 英 文 科 數 學 科, 交 通 建 設 與 其 安 全 性 融 入 社 會 科, 安 全 行 車 距 離 安 全 氣 囊 原 理 融 入 自 然 科, 其 他 國 文 藝 能 科 常 識 體 育 各 項 領 域 也 有 融 入 教 學 設 計, 此 為 標 竿 性 創 意 作 法, 值 得 各 校 參 考 5.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廣 宣 導 活 動 多 樣 化, 包 括 再 興 月 刊 交 通 安 全 專 欄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走 廊 交 通 安 全 專 屬 網 站 海 報 電 視 牆 校 外 教 學 參 訪 捷 運 行 中 心 校 車 安 全 檢 查 乘 車 體 驗 逃 生 演 練, 運 用 各 種 朝 會 班 會 週 會 校 慶 活 動 適 當 場 合 加 以 宣 導, 並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漫 畫 交 通 新 詩 小 品 文 海 報 設 計 比 賽 6. 五 年 內 未 有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且 學 生 未 騎 乘 自 行 車 及 機 車 為 上 下 學 交 通 工 具, 在 通 勤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相 較 其 他 學 校 單 純, 但 學 校 仍 對 自 行 車 維 護 知 識 加 以 教 育 宣 導, 並 辦 理 教 職 員 親 子 自 行 車 騎 乘 活 動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題 目 有 關 車 子 違 規 管 理 13 題 自 行 車 2 題 行 人 4 題 急 救 1 題, 建 議 出 題 方 向 朝 學 生 行 的 議 題 急 救 醫 學 及 法 學 方 向 著 墨 應 減 少 記 憶 性 的 考 題, 避 免 學 科 式 評 量 方 式 以 減 輕 學 生 的 學 習 負 擔, 題 目 設 計 應 採 生 活 化, 主 要 目 標 應 建 立 學 生 正 確 的 交 通 行 為 及 態 度 為 主 2. 學 校 所 設 置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內 容, 除 概 念 式 口 號 的 海 報 宣 導 內 容 外, 建 議 校 方 可 將 校 園 周 遭 危 險 路 口 的 照 片 及 地 圖, 也 同 樣 放 大 設 置 於 校 園 中, 與 實 際 生 活 相 結 合, 以 增 加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智 慧 鐵 人 創 意 競 賽 就 是 最 具 體 的 實 踐 3. 學 校 建 置 交 通 安 全 專 屬 網 站, 為 增 進 與 學 生 雙 向 溝 通, 可 應 用 社 群 或 回 應 式 的 平 台, 宣 導 校 內 各 項 資 訊, 以 提 昇 學 生 使 用 意 願 4. 學 校 在 班 會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討 論, 討 論 議 題 有 三 項 在 同 意 時 段 探 討, 從 學 生 討 論 紀 錄 得 知, 由 於 範 圍 廣 泛 討 論 結 果 較 難 聚 焦, 建 議 每 次 以 單 一 主 題, 並 預 先 提 示 引 導, 較 能 產 生 具 體 學 習 效 果 5. 交 通 安 全 環 境 問 題 改 善 內 部 化,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解 決 家 長 接 送 車 輛 問 題, 週 邊 交 通 得 到 紓 導, 除 了 改 善 硬 體 設 施, 也 同 時 對 學 生 宣 導 相 關 理 念, 值 得 各 校 參 考 推 廣 6. 本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活 動 雖 為 高 中 職 組 訪 視, 但 再 興 從 幼 稚 園 小 學 國 中 各 階 段 均 有 完 整 的 規 劃 配 合,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系 整 體 考 量 實 施, 值 得 類 似 學 校 參 考 推 廣 7. 在 目 前 考 試 領 導 教 學 的 教 育 環 境 下, 生 活 化 的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如 能 融 入 學 測 相 關 學 科 測 驗 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將 會 更 受 重 視, 並 成 為 全 民 教 育 -55-

58 五 國 立 成 功 商 業 水 產 職 業 學 校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臺 東 縣 北 邊 海 濱 之 成 功 鎮, 北 接 長 濱 鄉 東 為 太 平 洋 南 鄰 東 河 鄉 西 隔 海 岸 山 脈 接 壤 東 河 鄉 和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對 外 交 通 僅 有 臺 11 線 花 東 公 路 通 過,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有 鼎 東 及 花 蓮 客 運 校 門 位 於 成 功 鎮 太 平 路 上, 位 處 成 功 鎮 東 北 隅, 鄰 近 有 成 功 國 小 三 民 國 小 新 港 國 中, 校 園 週 邊 道 路 交 通 環 境 單 純 現 有 日 間 部 學 生 358 人 夜 間 部 學 生 42 人, 合 計 學 生 400 人, 教 職 員 68 人, 當 地 學 生 約 占 二 分 之 一, 多 為 家 長 接 送 及 步 行 到 校, 外 縣 市 住 校 生 及 台 東 市 區 及 長 濱 鄉 通 勤 學 生 約 各 占 四 分 之 一 校 園 內 規 劃 停 車 位 可 供 停 放 汽 車 52 輛 機 車 61 輛 自 行 車 5 輛 校 區 週 邊 道 路 規 劃 區 分 行 人 專 用 道 車 輛 專 駛 路 線 校 門 口 設 有 家 長 汽 機 車 接 送 區, 配 合 人 車 分 道, 以 疏 導 交 通 壅 塞 情 況 校 長 每 日 07:00 於 大 門 口 迎 接 學 生, 並 即 時 鼓 勵 及 輔 導, 教 官 與 教 育 替 代 役 男 於 上 放 學 時 重 要 路 段 客 運 站 巡 迴 駐 留, 以 維 護 校 園 週 遭 安 全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者, 組 織 健 全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併 有 會 議 記 錄 可 查 2. 學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列 入 學 校 行 事 曆 依 計 畫 實 施, 學 校 籌 措 經 費 支 應, 亦 從 社 區 善 心 人 士 募 得 獎 學 金, 訂 定 獎 助 學 金 獎 勵 辦 法, 獎 勵 事 項 除 一 般 學 科 外, 也 將 生 命 教 育 為 主 題 有 優 良 表 現 之 學 生, 均 得 予 以 獎 勵 值 得 肯 定 3. 校 師 生 人 數 為 400 人, 學 校 周 遭 環 境 交 通 單 純, 但 學 校 仍 相 當 重 視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與 秩 序 教 育, 針 對 學 校 附 近 周 遭 危 險 路 段 校 園 內 危 險 區 域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分 別 製 作 危 險 地 圖, 並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並 協 請 相 關 管 理 單 位 改 善 有 案 可 稽 4. 學 校 洽 請 公 路 總 局 台 東 監 理 站 派 員 到 校 辦 理 下 鄉 考 照 服 務, 提 供 場 地 及 相 關 配 合 措 施, 同 時 服 務 社 區 居 民 共 同 參 與, 報 名 者 高 達 178 人, 其 中 學 生 佔 16%, 活 動 為 期 兩 天, 使 原 本 單 純 的 考 照, 增 加 機 車 騎 乘 相 關 的 安 全 教 育 課 程 訓 練, 包 括 認 識 現 代 的 交 通 工 具 性 能 特 徵 交 通 法 規 騎 乘 技 術 訓 練 及 交 通 道 德 等 課 程, 並 以 國 語 台 語 阿 美 族 母 語 實 施 講 解, 讓 參 與 者 充 分 理 解, 獲 得 良 好 反 應, 已 預 訂 本 年 度 六 月 在 行 續 辦 將 考 照 活 動 衍 伸 為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由 學 校 擴 展 至 社 會, 值 得 鼓 勵 -56-

59 5.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廣 宣 導 活 動 多 樣 化, 包 括 成 立 交 通 服 務 隊 建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月 海 報 電 視 牆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講 座 等 加 以 宣 導, 並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海 報 漫 畫 才 藝 比 賽 6. 餐 飲 學 程 將 交 通 標 誌 融 入 西 點 製 作 觀 光 學 程 國 文 科 資 訊 科 等 科 目 也 有 融 入 教 學 設 計, 部 分 科 目 有 具 體 教 案 呈 現 7. 針 對 交 通 違 規 同 學 交 通 安 全 講 習 課 程, 成 立 芬 芳 社, 鼓 勵 知 過 願 改 同 學 於 假 日 實 施 愛 校 服 務 銷 過 行 為 輔 導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東 部 地 區 大 眾 運 輸 較 不 發 達, 雖 上 放 學 規 劃 有 相 關 專 車 客 運 班 車 可 以 搭 乘, 但 在 下 課 後 或 假 日 學 生 騎 乘 機 車 機 會 大, 應 加 強 機 車 安 全 騎 乘 教 育 宣 導 與 訓 練 2. 學 校 於 100 年 度 曾 發 生 交 通 意 外, 但 沒 看 到 相 關 事 件 的 情 況 及 後 續 追 蹤 處 理 的 狀 況, 若 有 相 關 記 錄, 可 藉 此 與 學 生 宣 導, 讓 學 生 可 了 解 學 校 周 遭 曾 發 生 過 哪 些 意 外, 該 如 何 避 免 3. 學 校 在 融 入 教 學 比 較 重 視 餐 飲 學 程, 其 實 觀 光 學 程 除 了 旅 館 經 營 之 外, 也 可 以 融 入 自 行 車 安 全 路 線 規 劃, 也 是 融 入 教 學 的 一 部 份 4. 與 學 生 對 談 時, 有 老 師 提 到 重 機 影 響 交 通 的 問 題, 若 居 民 與 重 機 騎 士 可 建 立 更 友 善 的 關 係, 可 以 包 裝 與 重 機 相 關 的 路 線 及 景 點, 形 成 另 一 種 地 方 的 特 色 六 國 立 花 蓮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花 蓮 市 美 崙 山 坡 上, 校 門 前 臨 台 九 線 府 前 路, 南 來 北 往 車 輛 交 通 流 大, 為 雙 向 四 車 道, 往 北 可 至 新 城 鄉 連 接 蘇 花 公 路, 往 南 則 約 10 分 鐘 可 到 達 火 車 站, 鄰 近 學 校 有 復 興 國 小 美 崙 國 中 鑄 強 國 小 等 學 校 及 花 蓮 榮 民 之 家 花 蓮 縣 議 會 花 蓮 縣 政 府 等 政 府 機 關 府 前 路 設 有 慢 車 道, 學 校 附 近 無 行 人 天 橋 或 地 下 道 等 設 施, 大 門 及 側 門 前 設 有 行 人 穿 越 道 標 線, 大 門 右 側 設 有 花 蓮 客 運 站 牌, 大 門 及 側 門 路 口 設 有 行 車 管 制 號 誌, 上 放 學 時 段, 配 合 交 通 導 護 人 員 操 燈 管 制 號 誌 維 護 學 生 上 放 學 安 全 目 前 學 生 人 數 日 校 共 1,452 人, 進 修 學 校 共 291 人, 全 校 學 生 合 計 1,743 人, 全 校 教 職 員 計 205 人 日 校 搭 乘 學 生 公 車 ( 專 車 ) 人 員 計 412 人 (28.4%), 申 請 通 過 騎 機 車 上 學 人 員 64 人 (4.4%), 騎 自 行 車 人 員 269 人 (18.5%), 騎 電 動 自 行 車 21 人 (1.4%), 火 車 轉 搭 公 車 到 校 14 人 (1.0%), 火 車 轉 搭 計 程 車 到 校 46 人 (3.2%), 搭 計 程 車 到 校 75 人 (5.2%), 步 行 174 人 (12.0%), 家 長 接 送 220 人 (15.2%), 住 宿 舍 157 人 (10.8%) 進 修 學 校 學 生 開 車 到 校 4 人 (1.5%), 騎 機 車 到 校 96 人 (35.0%), -57-

60 搭 公 車 到 校 37 人 (13.5%), 家 長 接 送 76 人 (27.7%), 騎 自 行 車 ( 電 動 車 )13 人 (4.7%), 步 行 48 人 (17.5%) 校 內 於 行 政 大 樓 後 方 教 學 區 側 邊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週 邊 合 作 社 前 方 各 科 館 週 邊 皆 妥 善 規 劃 汽 車 停 車 格, 全 校 學 約 有 80 個 停 車 位, 另 設 置 三 座 教 職 員 專 用 車 棚 停 放 機 踏 車, 約 有 55 個 停 車 位 學 生 部 份, 設 置 有 學 生 專 用 停 車 棚 3 座,2 座 為 自 行 車 專 用,1 座 為 電 動 車 及 機 車 專 用 上 放 學 時 段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管 制, 路 隊 規 劃 區 分 搭 乘 專 車 步 行 與 騎 自 行 車 ( 機 車 ) 等 三 條 路 線, 上 學 時 段 只 開 放 大 門, 由 教 官 及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的 同 學 協 助 路 口 交 通 管 制 及 疏 導, 步 行 同 學 由 左 右 兩 側 人 行 道 進 入 校 門 後 靠 兩 側 直 行 至 圓 環 右 轉 進 入 教 學 區, 騎 機 踏 車 人 員 則 進 入 校 門 後 立 即 右 轉 直 行 至 車 棚 放 學 時 段, 開 放 大 門 及 側 門 通 行, 步 行 或 家 長 接 送 人 員 一 律 由 大 門 離 開 學 校, 校 門 右 側 30 公 尺 外, 設 置 有 家 長 接 送 區, 方 便 學 生 等 候 家 長 及 上 下 車 側 門 只 在 放 學 時 段 開 放, 教 官 及 交 通 服 務 隊 的 同 學 同 樣 協 助 路 口 指 揮 及 引 導, 騎 機 踏 車 的 同 學 由 車 棚 直 接 走 側 門 離 校, 避 免 校 內 人 車 動 線 交 錯, 產 生 混 亂 學 生 公 車 ( 專 車 ) 部 份 上 放 時 段 皆 由 大 門 直 行 至 活 動 中 心 或 離 開 放 學 時 段, 因 時 值 下 班 尖 峰 時 段, 除 教 官 及 交 通 服 務 隊 同 學 管 制 引 導 外, 經 常 性 協 調 交 通 隊 或 交 意 派 出 所 到 場 協 助 疏 導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者, 組 織 健 全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併 有 會 議 記 錄 可 查 2. 校 園 內 停 車 設 施 規 劃 及 管 理 完 善, 具 體 設 置 人 車 分 道 設 施, 上 學 時 段 搭 乘 專 車 客 運 車 通 協 在 校 門 前 導 度 下 車 後, 併 同 步 行 同 學 有 校 門 中 央 走 道 進 入 教 室, 騎 自 行 車 電 動 自 行 車 機 車 進 校 園 又 轉 往 車 棚 停 放 車 輛, 放 學 時 段 搭 乘 專 車 在 活 動 中 心 前 上 車, 步 行 同 學 由 校 門 放 學 騎 車 同 學 由 側 門 放 學, 人 車 出 入 動 線 規 劃 與 管 制 狀 況 良 好 2. 根 據 學 生 通 學 交 通 工 具 調 查, 學 生 搭 乘 火 車 轉 搭 計 程 車 到 校 有 46 人, 搭 計 程 車 到 校 75 人, 現 象 特 殊, 造 成 放 學 時 段 計 程 車 於 校 門 前 路 段 停 車 違 規 迴 轉 違 規 停 車 等 現 象 3. 主 動 協 調 花 蓮 客 運 家 開 學 生 專 車, 既 有 文 藍 線 南 海 線 稻 香 線 新 站 線 水 源 線 秀 林 線 慶 豐 線 貝 汝 線 等 8 線 配 合 學 生 上 放 學 行 駛 4. 對 學 生 發 生 之 事 故 及 違 規 事 件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並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有 資 料 5. 各 專 業 類 科 均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融 入 教 學, 例 如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汽 車 科 資 訊 科 電 子 科 電 機 科 建 築 科 化 工 科 物 理 科 國 文 科 英 文 科 公 民 科 護 理 科 美 術 科 全 民 國 防 體 育 班 會 均 有 融 入, 並 有 教 案 可 查, 部 分 課 程 由 學 生 發 揮 創 意 結 合 課 程 所 學, 製 作 相 關 教 具, 例 如 : 感 應 式 紅 綠 燈 交 通 標 誌 鑰 匙 圈 智 慧 型 燈 控 裝 置 危 險 路 段 模 型 標 式 等 作 品 -58-

61 6.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廣 宣 導 活 動 多 樣 化, 包 括 成 立 交 通 服 務 隊, 並 協 助 鄰 近 國 小 放 學 交 管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舉 辦 花 工 鐵 馬 瘋 校 園 安 全 駕 駛 研 習 自 行 車 防 盜 烙 碼 自 行 車 研 習 營 隊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講 座 等 活 動, 運 用 海 報 才 藝 作 品 標 語 張 貼 於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走 廊 情 境 隧 道 花 蓮 火 車 站 等 加 以 宣 導 7. 針 對 初 評 騎 乘 自 行 車 安 全 帽 配 戴 率 偏 低 問 題, 辦 理 花 工 鐵 馬 瘋 活 動, 對 外 募 集 200 頂 安 全 帽, 贈 送 參 與 學 生, 校 長 親 自 示 範 騎 自 行 車 戴 安 全 帽, 運 用 媒 體 於 鼓 勵 社 會 大 眾 參 與 響 應, 值 得 鼓 勵 8. 中 央 走 廊 走 道 與 車 道 交 會 處, 電 子 科 師 生 運 用 縣 警 局 汰 換 之 號 誌 燈, 在 走 廊 兩 端 加 裝 感 應 設 施, 以 號 誌 警 示 車 輛 停 車 讓 行 人 優 先 通 行, 充 分 將 課 程 專 業 運 用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與 交 通 管 制 設 施 設 置, 值 得 推 崇 9. 自 行 車 維 修 站 的 器 材 及 知 識 宣 導 豐 富, 可 做 為 其 他 學 校 規 劃 時 的 設 置 參 考 學 年 至 100 學 年,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事 故 呈 現 大 幅 下 降 之 趨 勢, 與 國 內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逐 年 上 升 的 趨 勢 相 反, 學 校 必 然 做 了 許 多 的 努 力, 可 以 去 細 究 到 底 做 了 什 麼 可 以 降 低 事 故 肇 生 率, 持 續 保 持 下 去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學 生 搭 乘 火 車 轉 搭 計 程 車 到 校 有 46 人, 搭 計 程 車 到 校 75 人, 學 生 搭 乘 火 車 轉 搭 公 車 到 校 有 14 人, 其 人 數 已 超 過 客 運 專 車 載 客 之 發 車 門 檻, 之 建 議 學 校 應 主 動 洽 請 客 運 業 者 加 開 班 次, 並 將 客 運 車 專 車 化 經 營 2. 中 央 走 廊 走 道 設 有 感 應 設 施, 控 制 號 誌 燈 號, 警 示 車 輛 停 車 讓 行 人 優 先 通 行, 建 議 也 應 在 走 廊 端 加 設 警 示 設 施, 提 醒 師 生 注 意 有 車 輛 通 過, 是 校 園 安 全 獲 得 最 大 保 障 3. 針 對 安 全 帽 彩 繪 部 份, 若 以 商 品 創 意 而 以 是 一 個 不 錯 的 融 入 方 式, 但 考 量 到 安 全 帽 設 計 特 性 與 安 全 維 護 特 性 則 不 宜 4. 針 對 學 生 在 大 門 及 側 門 所 立 告 示 牌 標 示, 通 學 時 段 16:00 至 18:00 實 施 管 制 措 施, 以 交 通 繁 忙 處 而 言, 建 議 管 制 時 段 以 半 小 時 為 宜 5. 學 生 校 內 外 違 規 比 例 較 高 的 行 為, 為 未 依 交 通 服 務 隊 指 揮, 除 強 化 交 通 服 務 隊 訓 練 外, 可 改 善 執 勤 勤 違 規 登 記 作 業, 擴 大 學 生 參 與, 另 外 應 對 學 生 加 強 宣 導, 以 樹 立 交 通 服 務 隊 指 揮 權 威, 減 少 工 作 負 荷 6. 校 園 囿 於 經 費, 無 法 對 路 面 及 車 棚 有 較 大 幅 度 的 改 善, 建 議 仍 應 持 續 爭 取 經 費, 並 於 路 面 不 平 處 加 強 警 示 七 高 雄 市 市 立 鼓 山 高 級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明 德 路, 緊 鄰 柴 山 自 然 公 園 與 市 立 美 術 館, 校 門 臨 明 德, 路 寬 12 公 尺 為 雙 向 二 車 道, 校 門 口 左 側 設 有 家 長 接 送 區, 於 上 放 -59-

62 學 期 間 家 長 接 送 臨 停 交 通 較 繁 忙, 設 有 行 人 穿 越 道 標 線, 左 側 有 人 行 步 道, 學 校 左 側 鼓 山 三 路, 路 寬 20 公 尺 為 雙 向 四 車 道, 有 市 公 車 路 公 車, 車 流 量 大, 學 校 右 側 為 青 泉 街, 路 寬 10 公 尺 為 雙 向 二 車 道, 交 通 狀 況 單 純 鄰 近 有 天 才 幼 稚 園 九 如 國 小 大 榮 高 級 中 學 內 惟 國 小, 上 放 學 時 段 交 通 流 量 大 學 生 上 放 學 採 人 車 分 道, 明 德 路 校 門 口 明 德 路 側 門 為 行 人 專 用, 並 規 劃 有 家 長 接 送 區, 由 明 德 路 進 入 由 政 德 路 駛 出, 鼓 山 三 路 側 門 為 學 生 專 車 專 用, 自 行 車 行 駛 青 泉 街 側 門 計 闢 有 小 港 線 五 甲 線 鳳 山 線 楠 梓 線 加 昌 線 等 五 線 學 生 專 車 由 高 雄 市 公 車 行 駛, 放 學 時 段 公 車 處 之 專 車 由 鼓 山 三 路 側 門 進 入 校 園 停 放, 對 鼓 山 三 路 交 通 衝 擊 小, 並 確 保 學 生 上 車 搭 乘 安 全 上 放 學 時 段 各 校 門 出 入 口 派 有 教 官 及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協 助 管 制 疏 導, 另 校 門 左 側 鼓 山 三 路 青 海 路 行 人 通 行 量 大 交 通 動 線 複 雜 亦 派 有 志 工 交 通 服 務 隊 及 九 如 國 小 志 工 協 助 維 護 學 童 穿 越 安 全 維 護 目 前 有 國 中 部 學 生 685 人, 高 中 部 學 生 894 人, 合 計 全 校 學 生 人 數 1,579 人, 教 職 員 人 數 145 人, 上 放 學 交 通 工 具 以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521 人 (31.0%), 家 長 接 送 464 人 (26.9%), 騎 乘 自 行 車 715 人 (41.4%), 騎 乘 汽 機 車 81 人 (0.4%), 步 行 54 人 (0.3%) 校 內 規 劃 有 73 個 汽 車 停 車 位,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350 個, 機 車 停 車 位 約 89 個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者, 組 織 健 全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有 會 議 記 錄 可 查 2. 學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列 入 學 校 行 事 曆 依 計 畫 實 施, 學 校 為 完 全 中 學, 教 官 同 仁 工 作 負 荷 比 一 班 高 中 職 費 心 費 力, 但 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及 機 相 關 宣 教 活 動 紀 錄, 均 列 有 紀 錄 資 料 可 查, 值 得 肯 定 3. 針 對 學 校 附 近 周 遭 危 險 路 段 校 園 內 危 險 區 域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並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協 請 相 關 管 理 單 位 改 善 有 案 可 稽, 校 門 左 側 設 有 家 長 接 送 區, 上 放 學 時 段 學 校 校 門 人 車 出 入 動 線 規 劃 與 管 制 狀 況 良 好 4.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廣 宣 導 活 動 多 樣 化, 包 括 成 立 交 通 服 務 隊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源 教 室 交 通 安 全 公 園 建 置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法 規 測 驗 推 動 自 行 車 防 盜 烙 碼 騎 乘 自 行 車 配 戴 安 全 帽 活 動, 自 編 創 意 偶 戲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製 作 交 通 安 全 祈 福 卡, 運 用 FACEBOOK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參 加 創 意 廣 告 製 作 繪 本 製 作 漫 畫 比 賽, 運 用 網 頁 跑 馬 燈 海 報 才 藝 作 品 標 語 張 貼 於 交 通 安 全 步 道 等 加 以 宣 導 5. 邀 請 學 校 週 邊 自 行 車 店 加 入 愛 心 商 店, 並 為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學 做 免 費 檢 修 服 務, 值 得 肯 定 6. 數 學 科 國 文 科 英 文 科 資 訊 科 美 術 科 健 康 護 理 科 生 活 科 技 特 教 科 國 防 通 識 有 融 入 教 學 紀 錄, 部 分 課 程 有 學 習 單 設 計 部 分 課 程 有 教 案 設 計 可 查 -60-

63 7. 使 用 facebook 做 為 另 外 一 種 與 學 生 的 溝 通 平 台, 學 生 均 踴 躍 加 入, 點 選 上 面 的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訊 息, 可 有 效 強 化 學 校 與 學 生 多 向 溝 通, 值 得 肯 定 8. 自 製 現 代 光 影 偶 戲, 喜 羊 羊 與 灰 太 狼 (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篇 ) 針 對 全 校 師 生 宣 教, 具 創 意 且 成 效 良 好 9. 課 程 融 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內 容, 包 括 美 術 彩 繪 創 意 比 賽 音 樂 自 然 與 生 活 等, 有 具 體 成 效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校 園 內 部 分 大 樓 人 行 出 入 有 與 車 輛 動 線 形 成 交 織, 可 在 大 樓 柱 子 上 設 置 車 輛 行 經 警 示 標 語 或 針 對 車 輛 提 供 注 意 行 人 牌 面 以 減 少 潛 在 危 險 2. 地 下 停 車 場 的 鋪 面 不 佳, 若 遇 下 雨 天 時 容 易 造 成 機 車 打 滑, 目 前 已 有 設 有 1m 的 止 滑 車 道, 建 議 視 經 費 額 度 持 續 辦 理 改 善 3. 偶 戲 表 演 創 作 是 可 以 很 多 元 的, 廣 泛 的 讓 同 學 去 參 與, 不 一 定 要 老 師 來 編 劇 本, 由 學 校 發 起 寫 劇 本 的 比 賽, 從 比 賽 當 中 就 可 在 無 形 當 中 知 道 交 通 安 全 的 重 要 性 4. 學 校 宣 導 騎 自 行 車 要 戴 安 全 帽, 雖 然 遇 到 阻 力, 還 好 有 家 長 會 的 支 持, 建 議 持 續 加 強 推 動 八 桃 園 縣 立 永 豐 高 級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桃 園 縣 八 德 市 華 康 街, 仰 賴 永 豐 路 中 華 路 對 外 聯 絡, 永 豐 路 為 東 西 向 交 通 要 道, 中 華 路 為 南 北 向 交 通 要 道, 為 八 德 通 往 桃 園 中 壢 往 外 連 繫 其 他 鄉 鎮, 但 永 豐 路 單 向 路 寬 僅 3 公 尺, 加 上 平 交 道 管 制, 於 上 放 學 時 段 易 造 成 交 通 負 荷 重, 雖 鐵 路 平 交 道 已 興 建 有 行 人 天 橋, 對 穿 越 平 交 道 之 安 全 維 護 已 大 幅 提 升, 但 鄰 近 有 新 興 高 中, 兩 校 學 生 合 計 近 萬 人, 上 放 學 時 段 路 線 兩 校 透 過 協 調 錯 開 時 段, 為 維 護 改 善 上 放 學 時 間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狀 況, 除 派 遣 教 官 導 護 老 師 及 交 通 服 務 隊, 協 助 指 揮 與 管 制 交 通 外, 並 協 請 轄 區 高 明 派 出 所 加 強 違 規 取 締, 以 有 效 疏 導 本 校 週 邊 交 通 流 量, 降 低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維 護 學 生 行 的 安 全 現 有 國 中 部 學 生 1,414 人 高 中 部 學 生 1,236 人, 合 計 學 生 2,835 人, 教 職 員 185 人, 學 生 搭 專 車 ( 客 運 )890 人 (34.1%) 騎 自 行 車 167 人 (6.4%), 汽 車 接 送 332 人 (12.7%) 機 車 接 送 169 人 (16.9%) 步 行 782 人 (29.2%)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規 劃 計 有 地 下 室 汽 車 停 車 位 98 個 機 車 停 車 位 90 個,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300 個, 另 有 平 面 停 車 位 8 個 校 園 內 規 劃 人 車 分 道 設 施, 華 康 街 校 門 右 側 規 劃 有 家 長 接 送 區 -61-

64 另 為 方 便 學 生 上 放 學 進 出 與 降 低 對 鄰 近 交 通 衝 擊, 上 放 學 時 段 開 放 3 個 出 入 門 口, 採 人 車 動 線 分 道 規 劃, 教 職 員 汽 機 車 及 學 生 自 行 車 由 華 康 街 側 門 ( 人 員 不 得 通 行 ), 步 行 人 員 由 永 豐 路 側 門 進 出, 另 放 學 時 段 增 加 專 車 動 線 編 組, 採 一 次 發 車 ( 五 輛 ), 車 動 人 不 動 員 原 則 管 制 校 門 口 為 步 行 出 入, 放 學 時 管 制 人 員 出 入, 至 專 車 離 開 (2 輛 ), 開 放 學 生 出 入 於 各 出 入 口 永 豐 路 及 華 康 街 路 口 派 有 交 通 服 務 隊, 實 施 交 通 導 護 違 規 糾 察 及 服 儀 檢 查, 並 有 教 官 從 旁 督 導 協 助 及 突 發 狀 況 處 置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者, 組 織 健 全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併 有 會 議 記 錄 可 查 2. 校 園 內 停 車 設 施 規 劃 及 管 理 完 善, 設 置 家 長 接 送 區, 具 體 設 置 人 車 分 道 分 流 設 施, 上 放 學 時 段 學 校 校 門 人 車 出 入 動 線 規 劃 與 管 制 狀 況 良 好 3. 對 學 校 附 近 易 肇 事 路 段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製 作 事 故 斑 點 圖 校 園 危 險 地 圖,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並 協 請 相 關 管 理 單 位 改 善 有 案 可 稽 4. 利 用 校 務 會 議 主 管 會 議 行 政 會 議 導 師 會 報 及 親 師 座 談 會 時 機, 向 全 校 教 職 員 及 家 長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措 施 ; 每 週 三 四 晨 間 及 社 團 活 動, 對 糾 察 及 交 通 服 務 隊 進 行 組 訓 ;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融 入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課 程 實 施, 班 會 統 一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動 畫 影 片 收 視 及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研 討 5.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資 源 教 室, 成 立 facebook( 永 豐 高 中 交 通 安 全 社 ), 定 期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事 項, 並 鼓 勵 學 生 多 多 發 表 交 通 安 全 影 片 及 動 畫 的 感 想, 將 交 通 安 全 融 入 學 生 生 活 6. 邀 請 自 行 車 新 文 教 基 金 會 講 師 蒞 校, 辦 理 自 行 車 騎 乘 安 全 研 習 及 考 照, 經 研 習 後, 進 行 筆 試 路 考 車 體 檢 查 發 照 計 師 7. 結 合 學 校 校 慶 慢 跑 園 遊 會 親 職 日 等 大 型 活 動, 適 時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行 動 劇 表 演, 宣 導 騎 乘 機 車 佩 戴 安 全 帽 的 重 要 性 ;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主 題 書 展, 透 過 有 獎 徵 答, 推 廣 交 通 安 全 8.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除 了 里 長 投 入, 甚 至 連 對 面 公 司 的 警 衛 協 助 參 與, 可 見 學 校 對 社 區 的 經 營 建 立 良 好 互 動 關 係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議 因 學 校 需 求 可 與 校 務 會 議 合 併 召 開, 惟 會 議 紀 錄 應 分 開 紀 錄, 對 於 議 決 事 項 應 載 明 並 追 蹤 查 察 2.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融 入 式 教 學, 除 了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外, 建 議 應 該 再 延 伸 到 其 他 科 目, 並 建 立 具 體 教 案, 藉 由 一 般 課 程 知 識 與 生 活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連 結 -62-

65 3. 自 行 車 停 車 棚 樹 根 已 經 影 響 到 路 面 的 平 整, 林 蔭 大 道 的 地 磚 有 輕 微 的 損 壞, 建 議 利 用 時 間 加 以 處 理 及 早 維 修, 位 維 修 前 應 設 立 警 示 設 施,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出 入 4. 學 生 騎 自 行 車 通 學 髓 僅 有 6.4%, 但 也 有 167 人, 除 騎 乘 安 全 道 教 育 宣 導 外, 可 設 置 簡 易 維 修 站, 並 輔 導 協 助 學 生 做 簡 易 保 養 或 運 用 愛 心 商 店 定 期 到 校 協 助 保 養 維 護, 以 確 保 學 生 騎 自 行 車 安 全 5. 建 議 針 對 學 生 發 生 之 事 故 及 違 規 事 件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並 研 訂 相 關 改 進 措 施 九 苗 栗 縣 私 立 中 興 高 級 商 工 職 業 學 校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竹 南 鎮 大 營 路 與 自 由 街 交 叉 處, 地 處 於 火 車 站 附 近 及 學 校 文 教 區, 鄰 近 學 校 計 有 國 立 竹 南 高 中 縣 立 竹 南 國 中 及 國 小 各 校 學 生 上 放 學 與 各 機 關 上 下 班 時 間 相 近, 交 通 尖 峰 時 刻, 常 形 成 人 車 壅 塞 情 形, 嚴 重 影 響 交 通 現 有 學 生 日 間 部 1,776 人, 進 修 部 237 人, 合 計 2,015 人 校 內 規 劃 有 校 車 停 車 位 3 格 小 客 車 停 車 位 30 格 教 職 員 機 車 停 車 位 30 格 學 生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80 格, 校 門 口 兩 側 大 營 路 規 劃 有 學 生 機 車 停 車 位 30 格 學 生 上 放 學 搭 乘 校 車 733 人 (56.1%), 搭 乘 客 運 12 人 (0.5%), 搭 乘 火 車 175 人 (8.5%), 家 長 汽 機 車 接 送 74 人 (3.7%), 步 行 943 人 (46.8%), 搭 騎 自 行 車 78 人 (3.8%) 上 放 學 期 間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開 放 正 側 門 2 處 供 學 生 進 出 校 園, 安 排 交 通 服 務 隊 2 教 官 及 保 全 先 生, 於 本 校 正 門 口 執 行 校 門 口 交 通 安 全 輔 導, 側 門 安 排 導 護 老 師 執 行 校 門 口 交 通 安 全 輔 導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者, 組 織 健 全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備 有 會 議 記 錄 及 各 項 活 動 資 料 可 稽 2. 學 校 空 間 不 大, 學 生 多, 大 型 車 輛 及 汽 車 停 車 規 劃 良 好, 交 通 安 全 標 語 及 創 作 設 置 密 度 甚 高, 學 生 所 到 之 處, 皆 能 看 到 交 通 安 全 情 境 佈 置 3. 汽 車 科 舉 辦 安 全 性 能 動 動 車 設 計, 餐 飲 科 設 計 烘 培 交 通 標 誌 蛋 糕, 國 中 技 藝 學 程 蒞 校 上 課 納 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值 得 各 校 參 考 4.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廣 宣 導 活 動 多 樣 化, 結 合 友 善 校 園 活 動, 每 學 期 開 學 第 一 週 為 友 善 教 育 週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製 宣 導 海 報 人 型 立 牌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電 視 牆 播 放 等, 多 元 途 徑 擴 大 宣 教 效 果 活 動 內 容 包 括 100 年 燈 會 活 動 國 中 均 質 化 及 技 藝 學 程 成 果 發 表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月 才 藝 競 賽 儀 隊 高 雄 夢 時 代 桃 儀 杯 競 賽 竹 南 春 安 工 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年 元 旦 升 旗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防 災 演 練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處 理 等 -63-

66 5. 對 學 校 附 近 易 肇 事 路 段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製 作 事 故 斑 點 圖 校 玩 危 險 地 圖,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防 範 6. 對 歷 年 學 生 發 生 之 事 故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並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有 具 體 成 效 可 查, 其 中 每 日 全 校 集 合 放 學 作 法, 適 時 提 醒 愛 的 叮 嚀 與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對 學 生 事 故 防 制 有 具 體 果, 值 得 鼓 勵 推 薦 7. 與 週 邊 鄰 近 的 育 達 大 學 竹 南 高 中 等 學 校 進 行 策 略 聯 盟, 共 享 教 育 資 源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可 以 擴 大 推 廣 層 面, 交 流 各 項 教 育 作 法, 是 一 大 特 色 8. 充 分 運 用 中 央 及 縣 市 各 級 交 通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發 送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材, 於 校 園 內 外 設 置, 並 請 校 外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專 家 及 團 體 演 講 宣 導, 可 以 使 學 生 吸 收 知 識, 十 分 用 心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校 園 面 積 小, 學 校 將 停 車 空 間 妥 善 規 劃 後, 無 形 中 壓 縮 了 學 生 活 動 空 間, 建 議 學 校 應 有 較 長 遠 規 劃, 於 教 室 大 樓 的 出 入 口 處 避 免 劃 設 停 車 格 位, 以 增 加 學 生 課 餘 使 用 操 場 的 行 走 空 間 2. 自 行 車 機 車 騎 乘 人 員 較 少, 但 停 車 場 內 發 現 部 分 自 行 車 欠 缺 保 養 維 護, 如 胎 面 摩 損 刹 車 損 壞 及 鏈 條 生 鏽 等, 可 利 用 學 校 汽 車 科 融 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時, 協 助 學 生 維 修 或 保 養 3. 交 通 安 全 海 報 及 教 材 要 過 濾, 要 求 得 真 實 數 據 才 可 以 列 入 教 材 中, 例 如 : 十 字 路 口 生 死 關 僅 占 全 部 交 通 事 故 死 亡 比 率 33.5%, 而 直 線 道 路 死 亡 率 比 十 字 路 口 高, 爾 後 學 校 有 類 似 比 賽 中, 要 蒐 集 較 正 確 數 據 才 可 列 入 教 材 之 中 4.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網 站 是 列 為 政 令 宣 導 的 項 目, 以 準 備 評 鑑 的 內 容 呈 現, 較 無 考 慮 到 學 生 的 使 用 需 求 建 議 與 學 校 教 學 目 標 如 品 德 教 育 生 命 教 育 等 主 題 結 合, 為 學 生 值 得 注 意 的 課 題, 並 放 上 現 有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材 電 子 檔, 以 提 昇 學 生 的 使 用 率 5. 安 全 教 育 教 材 建 議 補 充 報 章 媒 體 的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的 案 例, 並 提 示 意 外 的 發 生 原 因 : 如 酒 駕 不 注 意 車 前 狀 況 無 照 駕 駛 天 雨 路 滑 不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等, 以 使 學 生 能 警 惕, 與 生 活 連 結 6. 陳 列 資 料 夾 中 應 依, 計 畫 執 行 考 核 順 序 排 列,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可 以 在 組 織 計 畫 中 列 出 測 驗 時 間, 並 於 期 末 中 檢 討 執 行 成 效 ; 將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可 以 列 清 單 方 式 列 出, 其 運 用 方 式 應 說 明 ; 另 目 次 表 中 僅 列 出 99 學 年 度, 應 將 100 學 年 度 一 併 納 入 -64-

67 十 基 隆 市 私 立 光 隆 高 級 家 事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基 隆 市 中 心 的 信 義 區 信 二 路, 校 門 面 臨 信 二 路 為 西 向 東 單 一 車 道 之 單 行 道, 鄰 近 有 署 立 基 隆 醫 院 衛 生 局 警 察 局 等 機 構, 及 成 功 國 中 中 正 國 中 基 隆 女 中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等 學 校, 學 生 上 放 學 交 通 便 捷, 惟 交 通 流 量 大, 再 加 上 家 長 接 送 校 專 車 臨 時 停 車 下 客, 常 造 成 擁 塞 現 有 日 校 學 生 1,922 人, 進 修 學 校 367 人, 合 計 2,289 人, 教 職 員 105 人, 校 內 規 劃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20 個, 機 車 停 車 位 50 個, 校 內 可 運 用 空 間 較 為 有 限 日 校 學 生 上 放 學 搭 乘 客 運 公 車 1,326 人 (69.1%), 搭 乘 校 專 車 114 人 (5.9%), 搭 乘 火 車 115 人 (6.0%), 家 長 接 送 154 人 (8.0%), 步 行 211 人 (11.0%) 為 維 護 學 生 上 放 學 安 全, 日 校 學 生 嚴 禁 騎 乘 機 車 上 放 學 步 行 學 生 主 要 由 本 校 左 側 門 口 進 出 校 園, 車 輛 由 右 側 大 門 進 出, 學 校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家 長 汽 機 車 接 送 者 臨 停 於 接 送 區 下 車, 並 由 教 官 導 護 老 師 交 通 服 務 隊 同 學 於 校 門 口 執 行 交 通 導 護 工 作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組 織 健 全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2. 校 地 雖 不 大, 但 是 仍 能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動 線 規 劃 與 管 制 狀 況 良 好 針 對 學 校 附 近 危 險 路 口 地 點 加 以 標 示, 並 尋 求 改 善,, 校 內 增 設 速 限 標 誌, 並 董 事 會 編 列 經 費 800 萬 元 購 買 市 府 土 地, 將 學 校 圍 牆 退 縮 1 公 尺, 包 括 校 門 口 改 建 圍 牆 退 縮 擴 大 人 行 道 禮 讓 行 人 積 極 思 考 行 人 穿 越 道 如 何 設 置 等, 並 強 化 夜 間 照 明, 充 分 重 視 學 生 行 走 安 全, 建 立 以 人 為 本 的 安 全 環 境, 學 校 內 部 化 營 造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環 境 值 得 嘉 許 處 理 3.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能 融 入 社 區 的 各 項 活 動, 包 括 音 樂 會 節 日 活 動 等, 並 與 學 區 附 近 店 家 簽 訂 愛 心 商 店 契 約, 學 校 以 感 動 理 性 管 理 生 活 教 育 生 命 教 育 關 懷 教 育 與 服 務 教 育 為 目 標, 將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理 念 融 入 社 區 服 務 具 有 特 色 4. 在 全 校 導 師 學 務 會 議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防 護 重 點, 每 週 導 師 週 報 強 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作 為 5. 運 用 不 同 管 道 推 廣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包 括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服 務 隊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建 置 交 通 安 全 互 動 網 站 設 計 溫 馨 小 語 愛 的 叮 嚀 張 貼 才 藝 競 賽 書 法 比 賽 等 活 動, 運 用 朝 會 開 學 日 家 長 日 活 動 進 行 宣 導, 並 於 班 週 會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專 題 討 論,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進 行 課 程 融 入 -65-

68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會 議 併 入 校 務 會 議 召 開, 建 議 程 序 上 應 分 二 階 段 進 行, 前 一 階 段 請 校 外 代 表 委 員 顧 問 參 與 討 論 發 言, 後 階 段 為 校 務 會 議, 並 分 別 製 作 會 議 紀 錄 以 便 追 蹤 查 考 2. 校 內 交 通 安 全 教 材 可 朝 向 情 境 化 設 計, 例 如 標 誌 牌 面 可 配 合 路 口 路 段 等 方 式 配 置, 可 使 學 生 容 易 瞭 解 各 標 誌 牌 面 的 出 現 位 置, 有 整 體 的 概 念 運 用 學 生 才 華 特 長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教 具 製 作 與 情 境 布 置, 值 得 鼓 勵, 另 建 議 貴 校 幼 保 科 對 於 幼 兒 交 通 安 全 可 製 作 相 關 教 具 以 運 用 在 教 學 3. 鑑 於 各 校 對 於 學 生 騎 乘 機 車 之 問 題 處 理 方 式 不 盡 相 同, 有 些 學 校 採 取 輔 導 措 施, 學 校 規 明 訂 日 校 學 生 禁 止 騎 乘 機 車, 如 仍 有 違 規 騎 乘 者, 建 議 可 以 採 輔 導 方 式 並 減 少 行 政 處 分, 在 學 生 已 滿 18 歲 已 考 取 駕 照 並 獲 得 家 長 認 可, 透 過 一 定 的 管 理 機 制, 一 樣 可 以 達 到 交 通 安 全, 以 減 少 違 規 騎 乘 及 違 規 停 車 造 成 附 近 社 區 居 民 困 擾 4. 交 通 服 務 隊 於 97 年 社 團 評 鑑 成 果 不 佳, 建 議 應 給 予 是 當 輔 導 與 更 多 肯 定, 並 強 化 其 組 訓 與 運 用, 以 吸 引 更 多 同 學 加 入 服 務 發 揮 種 子 功 能 5. 除 國 防 課 程 外, 各 學 科 如 護 理 體 育 數 學 物 理 等, 可 依 照 學 科 特 性, 適 時 融 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建 議 可 進 一 步 運 用 各 科 專 長 跟 特 色, 結 合 交 通 安 全 主 題 舉 辦 學 藝 競 賽, 讓 學 生 主 動 參 與, 例 如 幼 保 科 可 將 幼 童 接 送 安 全 幼 童 專 用 車 安 全 座 椅 及 安 全 帶 注 意 事 項 等 主 題, 融 入 保 母 或 幼 保 人 員 教 育, 而 美 容 科 可 就 酒 精 藥 物 對 用 路 人 產 生 影 響 實 施 分 析 及 宣 導 6. 日 校 學 生 與 教 職 員 通 勤 方 式 已 完 成 調 查 分 析, 建 議 針 對 進 修 部 學 生 通 勤 方 式 加 以 調 查, 另 日 校 學 生 有 超 過 69% 搭 乘 客 運 公 車 與 火 車,, 建 議 應 瞭 解 這 些 客 運 車 站 分 布 區 位, 以 規 劃 適 合 路 線 引 導 同 學 安 全 上 放 學 及 搭 車, 提 升 對 環 境 的 危 機 意 識, 打 造 安 全 的 通 學 路 廊 十 一 新 北 市 立 安 康 高 級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之 安 坑 地 區, 為 新 店 區 新 店 溪 以 南 唯 一 的 公 立 高 級 中 學, 學 校 前 原 為 五 重 溪, 近 年 闢 建 設 中 安 快 速 道 路 ( 越 祥 和 ), 且 與 校 門 前 安 興 路 併 行, 中 安 快 速 道 路 為 新 店 安 坑 地 區 通 往 台 北 市 主 要 的 聯 絡 道 路, 上 下 班 尖 峰 時 間 交 通 流 量 大, 離 峰 時 段 車 速 快, 安 興 路 與 其 平 行 穿 越 交 通 狀 況 極 度 複 雜 且 危 險, 學 生 進 出 主 要 以 校 門 前 安 民 街 133 巷 穿 越 祥 和 路 口, 連 接 民 安 街 聯 絡 對 外 現 有 學 生 幼 稚 園 30 人, 國 中 部 1,166 人, 高 中 部, 進 修 學 校 48 人, 合 計 2,003 人, 教 職 員 157 人, 校 內 規 劃 有 平 面 汽 車 停 車 位 43 個 地 下 汽 車 停 車 位 33 個, -66-

69 平 面 機 車 停 車 位 16 個 地 下 機 車 停 車 位 51 個, 平 面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25 個 學 生 上 放 學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1,125 人 (56.1%), 搭 乘 新 店 客 運 專 車 163 人 (8.1%), 家 長 接 送 532 人 (26.7%), 步 行 308 人 (15.3%) 上 放 學 期 間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校 內 設 有 專 車 搭 乘 區, 並 由 教 官 導 護 老 師 交 通 服 務 隊 同 學 於 校 門 口 執 行 交 通 導 護 工 作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組 織 健 全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2. 運 用 其 他 自 行 車 教 學 資 源 購 置 有 30 部 以 上 自 行 車, 在 體 育 課 落 實 自 行 車 騎 乘 安 全 教 育, 自 行 編 製 自 行 車 安 全 教 材, 設 有 自 行 車 騎 乘 訓 練 考 驗 場 地, 並 辦 理 行 車 成 年 禮 活 動 3. 針 對 學 校 附 近 危 險 路 口 地 點 加 以 標 示, 並 尋 求 改 善, 與 附 近 商 家 聯 繫 建 立 愛 心 商 店 4. 校 園 內 停 車 設 施 規 劃 及 管 理 完 善, 具 體 設 置 人 車 分 道 設 施, 校 門 前 安 興 路 交 通 條 件 不 佳, 但 交 通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設 置 防 撞 導 桿, 具 體 規 範 行 人 通 行 空 間, 保 障 學 生 通 行 安 全 放 學 時 段 國 中 部 高 中 部 時 段 錯 開, 對 當 地 交 通 衝 擊 影 響 較 低 5. 運 用 不 同 管 道 推 廣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包 括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服 務 隊 自 行 車 社 團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交 通 安 全 走 廊, 安 康 週 報 辦 理 大 客 車 逃 生 教 學 交 通 全 尋 寶 活 動 等, 運 用 朝 會 不 定 期 及 週 會 每 兩 週 一 次 交 通 安 全 專 題 講 座, 並 於 公 民 科 國 文 科 美 術 科 物 理 科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幼 稚 園 教 學 進 修 部 教 學, 進 行 課 程 融 入 6.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服 務 隊, 訓 練 及 設 備 完 整, 並 提 供 學 生 早 餐 及 保 險, 制 度 完 整 7. 學 校 能 主 動 發 掘 問 題, 並 尋 求 交 通 主 管 機 關 行 政 單 位 協 助 改 善, 亦 能 結 合 官 方 民 代 及 社 區 警 衛 共 同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校 內 交 通 安 全 教 材 可 朝 向 情 境 化 設 計, 例 如 標 誌 牌 面 可 配 合 路 口 路 段 等 方 式 配 置, 可 使 學 生 容 易 瞭 解 各 標 誌 牌 面 的 出 現 位 置, 有 整 體 的 概 念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內 容, 可 以 整 合 在 學 校 既 有 的 網 站 平 台, 亦 可 加 入 其 他 自 行 收 集 的 素 材, 提 供 學 生 電 子 化 的 管 道 學 習 安 全 知 識 2. 校 外 危 險 路 段 的 照 片 地 圖 分 析 資 料, 也 可 以 做 為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教 材, 並 適 時 提 醒 應 注 意 事 項, 以 融 入 學 生 每 日 的 生 活 3. 交 通 安 全 競 賽 項 目, 建 議 引 發 學 生 對 危 險 情 境 的 認 知 交 通 危 險 的 體 驗 及 防 制 之 道 為 主, 減 少 如 標 語 口 號 等 抽 象 性 的 項 目, 因 為 不 容 易 跟 學 生 的 實 際 經 驗 結 合 例 如 透 過 作 文 漫 畫 影 片 製 作 等, 可 以 使 學 生 運 用 自 身 經 驗 及 安 全 知 識 創 造 作 品, 也 可 以 做 為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內 容 -67-

70 4. 學 校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藝 文 競 賽, 藉 由 參 加 活 動 融 入 平 常 生 活 中, 使 學 生 瞭 解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重 要 性, 建 議 日 後 可 朝 活 潑 性 及 多 媒 體 製 作 方 向 考 量, 以 吸 引 同 學 參 與 5. 學 校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融 入 教 學 相 當 落 實, 建 議 可 以 加 注 課 程 融 入 時 間 與 特 色 學 校 舉 辦 機 車 駕 照 考 照 活 動, 學 校 能 主 動 發 掘 問 題, 並 尋 求 行 政 單 位 協 助 改 善, 亦 能 結 合 官 方 民 代 及 社 區 警 衛 共 同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可 推 擴 到 家 長 或 讓 社 區 民 眾 參 加 6.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交 通 工 具 比 例 56% 以 上, 公 車 站 牌 設 置 距 離 學 校 較 遠 的 安 和 路 安 康 路, 建 議 公 共 運 輸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學 校 協 調 相 關 公 車 路 線 ( 往 新 店 三 峽 中 永 和 ) 以 專 車 方 式 到 校 接 駁, 便 利 學 生 上 放 學 並 維 護 通 學 安 全 十 二 國 立 鳳 新 高 級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高 雄 市 鳳 山 區, 北 有 市 政 府 鳳 山 市 政 中 心 衛 武 營 都 會 公 園 及 籌 建 中 的 藝 術 文 化 中 心, 西 臨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距 捷 運 鳳 山 西 站 約 1.9 公 里, 校 門 前 之 新 富 路 為 鳳 山 大 寮 屏 東 通 往 高 雄 之 要 道, 鄰 近 有 鳳 甲 國 中 新 甲 國 小, 上 放 學 時 間 交 通 流 量 大, 上 放 學 時 段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管 制, 路 隊 規 劃 區 分 搭 乘 校 車 步 行 自 行 車 三 條 動 線 採 人 車 分 流 管 制, 配 合 教 官 及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的 管 制 及 疏 導 目 前 有 學 生 2,175 人, 上 放 學 交 通 工 具 以 搭 乘 校 專 車 986 人 (45.3%) 最 多, 其 次 是 家 長 接 送 450 人 (20.7%), 其 他 分 別 為 騎 自 行 車 355 人 (16.3%), 步 行 203 人 (9.3%), 搭 火 車 到 校 74 人 (3.4%), 其 他 107 人 (4.9%) 校 內 規 劃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及 自 行 車 棚 約 容 納 710 輛, 機 車 停 車 位 約 70 個 停 車 位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者, 組 織 健 全 訂 定 縝 密 計 畫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並 有 會 議 記 錄 可 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列 入 學 校 行 事 曆 依 計 畫 實 施, 學 校 編 列 經 費 支 應 2. 針 對 學 校 附 近 周 遭 危 險 路 段 校 園 內 危 險 區 域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並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上 放 學 時 段 學 校 校 門 人 車 出 入 動 線 規 劃 與 管 制 狀 況 良 好 3. 對 學 生 發 生 之 事 故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探 究 事 故 發 生 因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納 入 教 育 宣 導 參 考 年 起 辦 理 學 生 專 車 招 標, 組 織 學 生 專 車 委 員 會, 設 置 專 車 專 用 上 下 客 區 與 停 車 場, 實 施 專 車 安 全 檢 查, 每 學 期 實 施 逃 生 演 練 -68-

71 5. 建 立 交 通 安 全 網 路 通 報 系 統 設 置 24 小 時 通 報 專 線,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顧 慮 地 點 通 報 接 受 家 長 學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疑 難 問 題 通 報 提 問, 並 即 時 處 置 協 處 6. 詳 細 統 計 學 生 入 學 後 由 學 務 人 員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鐘 點 時 數, 包 括 新 生 訓 練, 學 期 第 一 週 友 善 校 園 週, 每 學 期 一 次 國 防 通 識 交 通 安 全 影 片 欣 賞, 每 學 年 一 次 監 理 警 政 交 通 安 全 講 座, 每 週 一 次 臨 時 機 會 教 育, 合 計 在 校 期 間 約 1,160 分 鐘 (23.2 小 時 ) 7. 國 文 科 公 民 科 健 康 護 理 科 體 育 課 國 防 通 識 有 融 入 教 學 紀 錄 8.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廣 宣 導 活 動 多 樣 化, 包 括 成 立 交 通 服 務 隊 成 立 鳳 新 青 年 隊 ( 志 工 )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舉 辦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自 行 車 研 習 營 隊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講 座 等 活 動,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海 報 設 計 標 語 寫 作 比 賽, 運 用 網 頁 跑 馬 燈 海 報 才 藝 作 品 標 語 張 貼 公 布 欄 等 加 以 宣 導 9. 學 校 參 與 教 育 部 品 德 教 育 推 廣 與 深 耕 計 畫, 建 立 學 生 尊 重 交 通 法 規 珍 惜 生 命 等 觀 念,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納 入 其 中 一 環, 於 生 活 教 育 中 自 然 推 展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部 分 停 放 車 棚 的 自 行 車 未 依 照 規 定 懸 掛 申 請 核 准 的 車 牌, 校 方 應 加 強 對 學 生 宣 導, 以 培 養 學 生 遵 守 校 規 之 精 神 校 園 內 部 分 汽 車 未 停 於 規 劃 的 停 車 位 內, 為 落 實 停 車 管 理,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2. 學 生 設 計 的 海 報 非 常 生 動 有 趣, 但 在 主 題 的 結 合 上 需 要 再 多 留 意, 另 外 訪 問 學 生 時 有 發 現 學 生 不 知 道 有 此 作 品, 因 此 要 設 法 提 高 同 學 觀 摩 的 興 趣, 讓 學 生 了 解 宣 導 事 項 3. 設 立 自 行 車 維 修 站 的 立 意 非 常 良 好, 如 果 在 經 費 許 可 的 情 形 下 能 就 近 設 在 車 棚, 對 車 輛 維 護 保 養 更 為 適 切, 部 份 自 行 車 有 鏈 條 生 鏽 及 輪 胎 已 經 磨 平 的 情 形, 請 學 校 多 加 宣 導 注 意 維 護 保 養, 或 洽 請 附 近 自 行 車 店 專 業 人 員 到 校 提 供 保 養 維 護 講 習 訓 練 4. 家 長 接 送 450 人 比 例 約 20.7%, 建 議 加 強 校 專 車 路 線 規 劃, 或 宣 導 使 用 捷 運 系 統, 學 校 則 應 加 強 規 劃 捷 運 站 至 學 校 的 接 駁 運 輸, 大 眾 運 輸 主 管 單 位 應 結 合 鄰 近 學 校 通 學 需 求, 規 劃 捷 運 站 至 學 校 的 通 學 接 駁 公 車 系 統 十 三 國 立 清 水 高 級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校 園 位 於 臺 中 市 清 水 區 省 道 台 1 乙 線 中 山 路 上, 中 山 路 為 雙 向 二 車 道, 往 北 連 接 台 1 線 省 道, 可 通 往 大 甲, 且 連 接 國 道 4 號 東 行 至 神 岡 豐 原, 南 經 中 山 路 至 沙 鹿 龍 井, 聯 外 道 路 四 通 八 達 鄰 近 有 私 立 嘉 陽 高 中 清 水 國 中 清 水 國 小 等 三 所 學 校, 中 山 路 為 學 生 到 校 必 經 之 交 通 要 道, 上 放 學 時 段 -69-

72 (07:00~07:20 17:00~17:20) 交 通 流 量 大, 學 校 安 排 教 官 及 服 務 隊 學 生 在 大 門 側 門 等 重 要 路 口, 執 行 交 通 導 護 勤 務, 維 護 師 生 上 放 學 交 通 安 全 現 有 日 校 學 生 人 數 1,680 人, 教 師 含 教 官 實 習 老 師 共 計 110 人, 職 員 有 30 人, 合 計 140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搭 乘 校 車 人 數 約 290 多 人 (17.3%), 搭 乘 客 運 車 662 人 (39.4%), 步 行 140 人 (8.3%), 騎 自 行 車 114 人 (6.8%), 家 長 接 送 364 人 (21.7%), 宿 舍 可 容 納 住 宿 生 116 人 (6.5%) 校 園 內 規 劃 汽 車 停 車 格 平 面 48 格 六 藝 樓 地 下 室 46 格, 共 94 格, 供 本 校 教 職 員 使 用 ; 規 劃 教 職 員 工 機 車 停 車 處 二 處, 約 可 停 放 63 輛 機 車, 自 行 車 停 車 場 一 處 可 停 放 約 150 輛 自 行 車, 校 內 空 間 可 供 7 輛 學 生 專 車 停 放 教 職 員 工 於 學 期 初 需 向 總 務 處 登 錄 停 車 需 求, 由 學 校 統 一 發 證 劃 位 管 制 良 好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組 織 健 全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2. 校 園 內 停 車 設 施 規 劃 及 管 理 完 善, 具 體 設 置 人 車 分 道 設 施, 上 放 學 時 段 學 校 校 門 人 車 出 入 動 線 規 劃 與 管 制 狀 況 良 好 3. 對 學 校 附 近 易 肇 事 路 段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製 作 事 故 斑 點 圖 校 園 危 險 地 圖, 並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與 附 近 商 家 聯 繫 建 立 愛 心 商 店 4.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美 術 健 康 與 護 理 國 防 通 識 體 育 等 課 程 有 融 入 教 學 設 計, 惟 無 具 體 教 案 呈 現 5.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廣 宣 導 活 動 多 樣 化, 包 括 成 立 交 通 服 務 隊 設 立 交 通 體 適 能 中 心 設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中 心 導 護 愛 心 服 務 站 自 行 車 簡 易 維 修 站,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講 座 校 車 安 全 逃 生 演 練 自 行 車 烙 碼 服 務, 結 合 社 區 清 潔 打 掃 活 動 春 暉 宣 導 教 室 布 置 拉 拉 舞 競 賽 等 活 動 與 適 當 場 合 加 以 宣 導 6. 提 倡 宣 導 代 替 懲 罰 是 正 向 管 教 良 好 的 作 法, 而 並 非 口 號, 值 得 推 廣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議 因 學 校 需 求 可 與 校 務 會 議 合 併 召 開, 惟 會 議 紀 錄 應 分 開 紀 錄, 以 便 日 後 查 察 2. 學 生 自 行 車 中 部 分 有 鍊 條 生 鏽 嚴 重 情 形, 恐 影 響 行 車 安 全, 既 設 置 有 簡 易 維 修 站, 應 輔 導 協 助 學 生 做 簡 易 保 養 或 運 用 愛 心 商 店 定 期 到 校 協 助 保 養 與 其 建 立 良 好 關 係, 遇 需 維 修 車 輛 即 可 至 該 店 維 修, 以 維 護 學 生 騎 自 行 車 之 安 全 3. 交 通 安 全 資 源 中 心 中 交 通 事 故 宣 導 簡 報 旁 小 叮 嚀, 建 議 可 與 簡 報 主 題 結 合, 並 另 將 簡 報 內 容 重 點 另 外 顯 示 或 標 記 紅 線, 以 方 便 學 生 閱 讀 吸 收 -70-

73 4. 體 適 能 中 心 融 入 自 行 車 騎 乘 教 學, 建 議 強 化 自 行 車 踏 板 踩 踏 車 輛 安 全 操 控 方 式 機 械 保 養 等 相 關 知 識, 建 立 學 生 正 確 概 念, 其 他 融 入 教 學 課 程, 建 議 建 立 利 具 體 教 學 教 案, 並 應 利 用 既 有 的 危 險 路 口 分 析 內 容, 編 製 成 教 材 使 用, 以 更 切 合 目 前 交 通 環 境 5.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測 驗 項 目 可 減 低 背 誦 性 的 題 目, 高 一 可 加 入 愛 心 商 店 或 安 全 走 廊 考 詢 題 目, 高 二 可 加 入 防 禦 駕 駛 等 議 題, 高 三 因 將 考 汽 機 車 駕 照, 故 可 建 立 考 照 之 筆 試 輔 導 機 制, 轉 以 教 導 風 險 意 識 及 正 確 用 路 觀 念, 以 增 加 學 習 效 果 6. 家 長 接 送 比 例 20% 以 上, 建 議 與 客 運 業 者 協 調 加 開 學 生 專 車, 並 建 請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加 強 學 生 通 學 路 線 公 車 規 劃 ; 北 側 門 前 之 中 山 路 學 園 路 口, 學 生 行 人 穿 越 通 行 需 求 高, 建 議 向 道 路 主 管 單 位 申 請 增 設 通 學 號 誌, 除 保 障 學 生 穿 越 道 路 安 全 十 四 新 竹 市 立 建 功 高 級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新 竹 市 東 區 建 功 二 路 及 建 功 路 口, 北 側 有 公 道 五 路 南 側 有 光 復 路, 為 新 竹 市 東 西 向 幹 道, 為 連 接 高 速 公 路 進 出 科 學 園 區 的 主 要 道 路, 建 功 二 路 建 功 路 扮 演 兩 主 要 幹 道 的 連 接 功 能, 皆 為 20 米 寬 雙 向 四 車 道, 兩 側 設 有 人 行 步 道, 建 功 二 路 設 有 停 車 格, 建 功 路 雙 向 設 有 市 公 車 及 科 學 園 區 專 車 停 靠 站 牌, 鄰 近 有 建 功 國 小 光 復 高 中 清 華 大 學 及 交 通 大 學 等 四 所 學 校 建 功 路 學 校 側 門 出 口 往 右 約 500 公 尺 連 結 建 功 一 路, 為 著 名 清 大 夜 市 商 圈, 週 邊 商 家 鄰 立, 再 往 前 約 100 公 尺 連 結 光 復 路 二 段, 光 復 路 為 新 竹 市 進 出 市 區 及 高 速 公 路 之 主 要 通 道, 故 沿 路 設 有 國 道 大 型 遊 覽 車 市 公 車 停 靠 站, 故 學 校 週 邊 道 路 於 上 學 時 間 面 臨 往 園 區 車 輛 及 往 竹 北 方 向 車 輛 較 多, 放 學 時 清 大 夜 市 商 圈 亦 造 成 行 的 不 便, 故 學 校 以 時 間 空 間 方 式 避 開 尖 峰 時 刻, 確 保 學 生 行 的 安 全 現 有 國 中 部 學 生 1,054 人 高 中 部 學 生 816 人, 合 計 學 生 1,870 人, 教 職 員 112 人, 高 中 部 學 生 上 學 搭 專 車 110 人 (13.5%)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263 人 (32.2%) 騎 自 行 車 22 人 (2.7%), 騎 機 車 4 人 (0.5%) 家 長 接 送 353 人 (43.3%) 步 行 64 人 (7.8%); 高 中 部 放 學 搭 專 車 107 人 (13.1%)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315 人 (38.6%) 騎 自 行 車 22 人 (2.7%), 騎 機 車 4 人 (0.5%) 家 長 接 送 353 人 (43.3%) 步 行 128 人 (15.7%) 校 園 內 規 劃 平 面 及 地 下 停 車 場 可 供 停 放 汽 車 80 輛, 機 車 100 輛 及 約 60 部 自 行 車 建 功 高 中 屬 於 完 全 中 學,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推 廣 將 國 中 高 中 融 為 一 體, 不 論 來 自 學 區 內 或 外 縣 市 的 學 生 ; 不 論 高 中 部 或 國 中 部 都 在 為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71-

74 盡 一 份 心 力, 例 如 安 排 高 中 生 擔 任 安 全 秩 序 糾 察, 國 中 生 擔 任 旗 手, 教 師 導 護, 配 合 教 官 交 管 指 揮, 以 行 動 做 到 交 通 安 全, 人 人 有 責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組 織 健 全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2. 校 園 內 停 車 設 施 規 劃 及 管 理 完 善, 教 學 區 與 停 車 場 區 分 規 劃 良 好, 車 輛 無 法 進 入, 提 升 校 園 安 全, 運 用 交 通 錐 桿 及 連 桿, 區 隔 校 園 內 行 人 與 車 輛, 上 放 學 時 段 學 校 校 門 人 車 出 入 動 線 規 劃 與 管 制 狀 況 良 好 3. 對 學 校 附 近 易 肇 事 路 段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製 作 事 故 斑 點 圖 校 園 危 險 地 圖, 研 訂 改 進 措 施 並 協 請 相 關 管 理 單 位 改 善 有 案 可 稽 4. 訂 定 每 月 最 後 一 週 星 期 二 五 為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日, 針 對 國 中 部 及 高 中 部 學 生 朝 會 集 合 時 段 來 進 行 宣 導, 讓 全 體 師 生 集 中 共 同 來 關 注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本 項 作 法 為 目 前 已 受 訪 學 校 之 一 大 特 色 5. 針 對 高 三 學 生 將 屆 齡 考 照 年 紀, 提 前 安 排 新 竹 安 駕 中 心 專 業 講 師 到 校 辦 理 高 三 機 車 安 全 教 育 研 習, 提 供 同 學 師 長 正 確 騎 乘 機 車 觀 念 ; 並 配 合 新 竹 市 政 府 教 育 處 辦 理 全 市 高 中 生 機 車 安 全 教 育 時 機, 鼓 勵 符 合 資 格 學 生 參 加 考 照 6. 校 運 會 進 場 儀 式 規 劃 設 計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主 題 行 動 劇, 宣 導 事 故 處 理 與 救 護, 交 通 標 誌 之 認 識 與 遵 守 7. 發 揮 完 全 中 學 特 色, 交 通 服 務 隊 執 勤 工 作, 高 中 生 國 中 生 混 合 編 組, 高 中 生 擔 任 安 全 秩 序 糾 察, 國 中 生 擔 任 旗 手, 教 師 導 護, 配 合 教 官 交 管 指 揮, 以 行 動 做 到 交 通 安 全, 人 人 有 責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學 校 是 完 全 中 學 國 高 中 部 學 生 總 數 近 1,900 人, 教 官 只 配 屬 3 位, 學 生 管 理 及 服 務 實 屬 不 易 ; 書 面 審 查 時, 各 項 資 料 均 能 針 對 各 評 鑑 項 目 表 妥 善 準 備, 唯 考 量 評 鑑 訪 視 時 間 有 限, 建 議 書 面 資 料 能 再 依 序 細 分 成 冊, 以 利 委 員 翻 閱 2. 囿 於 教 官 人 力 有 限, 建 議 貴 校 能 多 運 用 義 工 或 社 團 服 務 人 力, 協 助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業 務 資 料 建 立, 呈 現 具 體 執 行 成 果, 並 能 夠 完 整 保 留 ; 爾 後 不 因 承 辦 人 員 異 動, 導 致 資 料 無 法 傳 承 交 接 3. 學 生 違 規 比 例 較 低, 表 示 學 校 交 通 宣 導 具 實 際 成 效, 但 仍 有 不 戴 安 全 帽 或 闖 紅 燈 等 情 形 ; 建 議 違 規 同 學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再 教 育 輔 導 時, 可 以 加 強 服 務 或 體 驗 活 動 的 方 式, 能 配 合 社 團 參 訪 時 機, 例 如 春 暉 社 參 訪 創 世 基 金 會 時, 一 併 前 往 體 驗, 如 此 不 但 能 使 同 學 瞭 解 生 命 的 可 貴, 也 達 到 生 命 教 育 內 化 目 的 -72-

75 4.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融 入 式 教 學, 除 了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外, 建 議 應 該 再 延 伸 到 其 他 科 目, 並 建 立 具 體 教 案, 藉 由 一 般 課 程 知 識 與 生 活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連 結 5. 評 鑑 資 料 呈 現 以 高 中 部 為 主, 符 合 本 次 評 鑑 工 作 標 的 ; 但 是, 就 學 校 而 言,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是 整 體 性 的, 建 議 能 將 國 中 部 分 一 併 含 括 進 來, 相 信 資 料 能 夠 更 臻 完 整 十 五 臺 中 市 立 大 里 高 級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校 園 週 邊 交 通 環 境 學 校 位 於 臺 中 市 大 里 區 的 國 中 路 上, 國 中 路 寬 僅 10 米 為 學 校 進 出 唯 一 道 路, 往 臺 中 市 區 可 經 由 爽 文 路 或 由 大 衛 路 東 里 路 連 接 國 光 路, 往 霧 峰 市 區 可 經 由 國 中 路 大 衛 路 連 接 國 光 路, 由 於 連 接 的 爽 文 路 大 衛 路 東 里 路 路 寬 也 僅 8~10 米, 而 國 中 路 又 鄰 近 工 業 區, 上 下 班 尖 峰 時 段 交 通 流 量 大, 大 型 車 輛 則 以 聯 結 車 貨 車 居 多, 除 國 光 路 區 分 快 慢 車 道 以 及 人 行 道 外, 其 他 道 路 因 寬 度 不 足, 加 上 路 邊 停 車 無 具 體 人 行 道 設 施, 致 使 行 人 行 走 空 間 受 到 壓 縮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計 規 劃 有 小 客 車 93 格 ( 含 洽 公 及 身 障 車 位 ), 機 車 停 車 位 67 格, 自 行 車 停 車 場 區 分 為 國 中 部 長 34.1 公 尺 寬 29.9 公 尺, 高 中 部 長 40.3 公 尺 寬 19.6 公 尺, 鄰 近 有 大 里 國 小 學 生 人 數 國 高 中 合 計 1,513 人, 教 職 員 人 數 135 人, 上 放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搭 乘 校 車 為 360 人 (21.8%), 搭 乘 火 車 為 57 人 (3.4%), 自 行 車 305 人 (18.5%), 步 行 393 人 (23.8%), 家 長 接 送 408 人 (24.8%), 因 不 論 步 行 自 行 車 家 長 汽 機 車 接 送 或 校 車 均 需 透 仰 賴 校 門 由 國 中 路 進 出, 學 生 上 放 學 步 行 路 線 與 各 型 運 具 通 行 路 線 均 重 疊, 上 放 學 期 間 必 須 藉 由 大 量 人 力 ( 教 官 3 人 導 護 老 師 5 人 愛 心 媽 媽 3 人 以 及 交 通 導 護 隊 10 人, 共 計 21 人 ) 協 助 學 生 行 的 安 全, 另 國 中 路 寬 僅 10 米, 難 以 規 劃 設 置 家 長 接 送 區, 常 有 家 長 等 待 學 生 時 發 生 車 輛 併 排 停 車 情 形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者, 聘 請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關 心 或 愛 心 人 士 為 委 員 或 顧 問, 組 織 健 全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2. 校 園 內 停 車 設 施 規 劃 及 管 理 完 善, 具 體 設 置 人 車 分 道 設 施, 上 放 學 時 段 學 校 校 門 人 車 出 入 動 線 規 劃 與 管 制 狀 況 良 好, 惟 校 外 道 路 條 件 不 佳, 欠 缺 具 體 的 步 行 空 間, 學 務 處 人 員 與 國 高 中 教 師 投 入 交 通 導 護 輪 值 以 及 由 國 高 中 學 生 輪 值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隊 等 作 為, 在 都 顯 示 出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方 面 的 努 力 與 付 出 -73-

76 3.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交 通 導 護 隊 由 國 二 高 一 各 班 學 生 輪 值, 除 了 讓 同 學 瞭 解 週 邊 交 通 複 雜 外, 更 讓 同 學 學 習 服 務 與 同 理 心 的 方 式 值 得 鼓 勵 4. 英 文 ( 安 全 帽 種 類 ) 社 會 科 (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與 生 命 之 重 要 ) 數 學 ( 交 通 導 護 對 於 車 流 的 影 響 ) 物 理 ( 車 輛 行 駛 間 動 量 守 恆 ) 等 課 程 有 融 入 教 學 設 計, 惟 無 具 體 教 案 呈 現 5.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廣 宣 導 活 動, 包 括 成 立 交 通 服 務 隊 設 立 導 護 愛 心 服 務 站,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講 座 書 法 壁 報 及 四 格 漫 畫 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競 賽, 欠 缺 具 體 活 動 紀 錄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執 行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資 料 建 檔, 除 記 錄 執 行 過 程 外, 最 重 要 是 經 驗 的 傳 承 與 累 積, 建 議 依 考 核 項 目 列 冊 建 檔 2. 騎 乘 自 行 車 上 下 學 的 學 生, 校 方 也 貼 心 的 為 這 些 同 學 設 置 車 棚 並 區 分 班 級, 讓 同 學 的 交 通 工 具 可 以 遮 風 擋 雨, 而 自 行 車 棚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標 識 則 能 使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更 加 內 化 ; 另 外 建 議 可 以 與 鄰 近 的 自 行 車 行 合 作, 請 其 擔 任 愛 心 商 店, 並 來 校 講 解 自 行 車 的 保 養 駕 駛 以 及 相 關 的 安 全 注 意 事 項 3. 為 了 確 保 上 放 學 時 段 學 生 通 學 安 全 與 交 通 順 暢, 建 議 警 察 機 關 執 行 彈 性 的 學 區 護 童 交 整 專 案 勤 務, 已 降 低 違 規 佔 用 道 路 停 車 之 情 形 4. 家 長 接 送 比 例 35% 以 上, 建 議 與 客 運 業 者 協 調, 以 區 間 車 方 式 加 開 學 生 專 車, 並 建 請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加 強 學 生 通 學 路 線 公 車 規 劃 5. 學 校 本 身 對 改 善 校 門 兩 側 行 人 通 行 空 間, 已 以 退 縮 圍 牆 方 式, 建 立 行 人 步 行 空 間, 惟 受 限 於 道 路 路 幅 狹 小 現 況, 每 天 上 ( 下 ) 學 交 通 導 護 期 間 學 校 投 入 人 力 多 達 20 人 次 以 上, 建 議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與 週 邊 商 家 協 調 執 法, 建 立 學 生 通 學 安 全 路 廊 為 都 市 健 全 發 展 與 生 活 交 通 品 質 提 升, 建 議 在 大 里 都 市 計 畫 中 綠 4 用 地 採 綠 園 道 設 計, 不 但 維 持 原 有 都 市 計 畫 之 目 的, 亦 可 保 留 其 原 定 區 隔 工 業 區 之 目 的, 更 兼 顧 了 交 通 生 活 機 能 之 提 升 -74-

77 肆 結 語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工 作 的 進 行, 表 面 意 味 著 是 一 種 計 劃 執 行 成 果 的 考 評, 但 實 質 上, 更 重 要 的 意 義 在 於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推 動 經 驗 的 交 流, 與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的 發 掘 與 改 善 當 您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成 功 的 經 驗 被 肯 定, 在 形 式 上 可 以 上 台 領 獎 接 受 表 揚, 但 最 重 要 的 是 您 默 默 的 付 出 辛 苦 的 耕 耘, 維 護 了 更 多 學 校 師 生 的 生 命 安 全 我 們 要 藉 助 多 數 人 的 雙 手 給 您 鼓 勵 加 油, 並 透 過 評 鑑 工 作 讓 您 的 寶 貴 推 動 經 驗 與 成 果 分 享 給 所 有 關 心 致 力 於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的 每 一 個 夥 伴, 同 時 也 將 發 現 的 問 題 迅 速 尋 求 適 當 的 改 善, 使 交 通 安 全 工 作 到 達 另 一 個 理 想 境 界, 而 挽 回 更 多 的 寶 貴 生 命 今 年 高 中 組 的 評 鑑 工 作, 在 各 位 評 鑑 委 員 的 辛 勞 與 認 真 的 付 出 下 圓 滿 完 成, 台 北 市 立 松 山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以 組 織 健 全 計 畫 落 實, 積 極 改 善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環 境 用 心 發 覺 潛 在 的 危 險, 問 題 內 部 化 與 尋 求 外 部 機 關 解 決 改 善 並 行,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豐 富 多 元, 潛 心 研 究 創 新 設 計 互 動 式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軟 體, 各 項 備 評 資 料 完 備, 市 府 交 通 警 政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充 分 支 持 獲 得 肯 定 拔 得 頭 籌 ; 國 立 台 南 高 級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以 組 織 建 全 計 劃 落 實 積 極 參 與 創 新 突 破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豐 富 多 元, 充 分 展 現 職 業 學 校 科 系 特 性, 適 性 參 與 投 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相 關 活 動, 相 關 單 位 協 調 合 作 後 勤 支 援 充 分 獲 得 肯 定, 名 列 第 二 ; 國 立 羅 東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以 組 織 建 全 多 元 管 理 計 劃 落 實 積 極 踏 實 執 行, 雖 處 單 純 的 交 通 環 境, 仍 積 極 塑 造 校 園 內 外 週 遭 安 全 學 習 環 境, 得 到 第 三 名 當 然, 未 能 得 獎 的 學 校, 您 的 努 力 我 們 也 在 評 鑑 報 告 中 呈 現, 今 年 受 評 學 校 對 於 校 園 週 遭 環 境 危 險 分 析 與 改 善 都 做 了 詳 盡 分 析, 也 尋 求 相 關 主 管 機 管 的 協 助 改 善, 也 都 做 到 了 上 放 學 人 車 分 道 的 管 制 ; 職 業 學 校 科 系 特 性 的 運 用 與 人 力 的 融 入, 在 推 廣 活 動 的 豐 富 多 元 佔 了 優 勢 ; 融 入 教 學 應 是 交 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的 主 要 手 段, 建 議 應 朝 普 遍 生 活 化 多 領 域, 並 應 有 具 體 的 教 案 編 寫 與 成 果 紀 錄 ; 最 後, 就 是 仰 賴 您 不 同 領 域 專 長 的 發 揮 豐 富 想 像 力 的 運 用 超 凡 脫 俗 創 造 力 的 爆 發, 交 通 安 全 豐 碩 的 成 果 將 自 然 呈 現 您 的 努 力 我 們 都 看 到 了, 每 位 學 生 快 快 樂 的 來 上 學, 平 平 安 安 的 回 家 是 最 大 的 回 報, 歷 經 多 年 評 鑑 訪 視 的 執 行, 也 讓 您 的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工 作 更 具 體 落 實, 最 後 我 們 也 給 我 們 自 已 一 個 愛 的 鼓 勵,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的 推 動, 仍 需 要 我 們 一 起 攜 手 打 拼 -75-

78 伍 高中職組訪視照片 校園週邊交通情境模擬圖 新建大樓退縮建立通學安全人行路廊 自行車行空間指引指示標字 校園附近路口通學號誌與標線設計 自行開發交通安全教育互動軟體教學 自行開發交通安全教育互動軟體教學 數學科融入教學-保持安全距離 數學科融入教學-保持安全距離 -76-

79 自行車停車場規劃與交通安全漫畫 水交社停車場與機車騎乘考驗練習場 停車區與教學區具體分隔 停車區車道停放專車位置機動標示圖 自行車停車棚與安全帽掛勾 自行車雨傘安全放置 運用淘汰號誌設置校園車道管制號誌 行人通過感應設施車道管制號誌紅燈 -77-

80 捌 國 中 組 評 鑑 報 告 撰 稿 人 : 林 萬 義 壹 前 言 教 育 部 一 一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工 作, 由 教 育 部 和 交 通 部 共 同 推 動,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承 辦, 該 學 系 張 教 授 新 立 擔 任 評 鑑 工 作 總 召 集 人, 由 教 育 部 聘 請 國 內 交 通 教 育 及 相 關 學 門 之 學 者 專 家 為 評 鑑 委 員, 依 不 同 學 校 階 段, 劃 分 為 大 專 院 校 組 高 中 職 組 國 民 中 學 組 和 國 民 小 學 組 四 組, 分 別 辦 理 評 鑑 相 關 工 作 國 民 中 學 組 之 成 員 是 由 教 育 部 聘 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主 任 秘 書 林 教 授 安 邦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公 共 衛 生 教 育 學 系 王 教 授 國 川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吳 教 授 水 威 成 功 大 學 交 通 管 理 科 學 系 林 教 授 佐 鼎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交 通 管 理 研 究 所 林 教 授 大 煜 中 華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蘇 教 授 昭 銘 逢 甲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李 教 授 克 聰 交 通 部 道 安 委 員 會 劉 組 長 韻 珠 宜 蘭 縣 政 府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隊 鄭 委 員 蓮 池 玄 奘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林 教 授 萬 義 兼 國 中 組 召 集 人 交 通 大 學 運 輸 科 技 與 管 理 學 系 林 菁 倫 同 學 等 人 擔 任 助 理, 從 旁 協 助 本 次 評 鑑 工 作 共 訪 視 三 十 所 國 民 中 學 評 鑑 期 間 從 民 國 一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至 同 年 五 月 二 十 五 日 止, 完 成 訪 視 事 宜 本 年 度 受 評 學 校 的 推 薦, 仍 依 據 行 政 院 頒 第 十 期 道 路 交 通 秩 序 與 交 通 安 全 改 進 方 案 中 之 一 一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由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市 國 民 中 學 總 數 未 滿 十 所 者 提 報 一 校, 超 過 十 所 部 分, 每 滿 十 所 再 增 提 一 所 學 校, 不 足 時 所 部 分 採 四 捨 五 入 法 取 至 整 數, 國 中 總 數 超 過 一 百 所, 則 提 報 十 校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市 接 受 教 育 部 訪 視 評 鑑 之 學 校, 係 由 所 提 報 之 學 校 中 隨 機 抽 選, 原 則 上 每 一 縣 市 至 少 抽 取 一 校, 直 轄 市 則 視 情 況 酌 量 增 加, 全 國 國 民 中 學 總 評 鑑 學 校 數 目, 以 不 超 過 三 十 校 為 原 則 本 年 度 除 福 建 省 金 門 縣 外, 各 直 轄 市 和 縣 市 皆 依 規 定 推 薦 學 校, 經 隨 機 抽 選 二 十 八 校, 另 有 二 校 須 接 受 複 評, 故 本 年 度 共 計 有 三 十 校 須 接 受 訪 評 評 鑑 項 目 計 分 為 四 大 部 分, 依 序 為 : 一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二 教 學 與 活 動, 三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四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評 鑑 歷 程 : 全 採 到 校 實 地 訪 視, 各 校 訪 查 時 間 為 三 小 時, 先 由 受 評 國 民 中 學 主 管 致 詞 並 介 紹 該 校 出 席 之 相 關 人 員 及 與 會 的 貴 賓 和 校 外 人 士, 其 次 由 評 鑑 召 集 人 致 詞 並 介 紹 到 訪 之 評 鑑 委 員 和 助 理 人 員, 然 後 依 序 進 行 學 校 簡 報 實 地 勘 察 學 校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設 施 校 內 外 環 境, 查 閱 書 面 資 料, 進 行 師 生 晤 談 : 教 師 方 面, 以 專 任 教 師 及 導 護 教 師 為 訪 談 對 象, 期 能 瞭 解 受 評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宣 導 及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的 實 施 情 形, 及 教 師 們 認 為 有 待 改 善 之 教 學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設 施 和 學 校 周 遭 的 交 通 問 題 ; 學 生 部 分, 採 抽 訪 方 式, 通 常 以 國 中 一 二 年 級 各 班 學 生, 男 女 性 別 各 半 為 抽 取 對 象, 以 其 瞭 解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宣 導 的 實 施 績 效, 學 生 通 學 之 交 通 導 護 情 形 和 問 題 最 後 進 行 綜 合 座 談, 與 會 者 包 括 到 校 訪 視 之 評 鑑 委 員 受 訪 學 校 的 行 政 主 管 及 教 師 代 表 各 縣 市 教 育 局 官 員 和 前 來 -78-

81 觀 摩 的 他 校 代 表, 由 評 鑑 委 員 提 出 學 校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特 色 和 優 點, 並 提 出 訪 視 所 見 的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作 為 受 評 學 校 未 來 在 擬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方 針 的 參 考. 及 改 進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設 施 之 依 據 貳 101 年 評 鑑 委 員 總 評 意 見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實 包 含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Education) 交 通 安 全 工 程 (Engineering) 和 交 通 安 全 執 法 (Enforcement) 三 個 層 面 (Dimension), 亦 即 所 謂 交 通 安 全 的 3E, 此 3E 是 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為 紮 根 的 基 礎 工 作, 最 為 重 要, 然 後 推 及 交 通 安 全 工 程 和 設 施, 交 通 安 全 法 規 和 執 行 近 年 來, 各 級 交 通 機 關 和 單 位, 都 很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各 層 面 的 改 善, 其 成 效, 在 交 通 事 故 發 生 件 數 及 人 員 傷 亡 數 的 統 計, 有 逐 年 趨 減 的 情 形, 而 可 推 知 自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起, 由 警 政 署 和 衛 生 署 公 布 的 台 灣 地 區 交 通 事 故 死 亡 人 數 統 計, 已 呈 現 逐 年 遞 減 趨 勢, 這 種 趨 勢 可 能 要 歸 功 於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宣 導 教 學, 交 通 安 全 工 程 和 設 施 的 改 善, 以 及 更 嚴 格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執 法 等, 各 層 面 措 施 的 強 化 結 果 ( 交 通 部 道 安 會,2010 年 9-11 月 ) 而 其 中 最 主 要 因 素, 可 能 來 自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及 其 評 鑑, 以 及 對 各 級 交 通 機 關 的 視 導 考 察 或 考 核 之 後, 所 提 出 的 各 項 改 進 意 見 或 建 議 事 項, 作 為 交 通 安 全 工 程 交 通 安 全 執 法 的 改 善 依 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內 涵, 在 我 國 的 學 制 上, 由 學 前 教 育 的 幼 兒 園 國 民 中 小 學 高 中 職 以 至 於 大 專 院 校 的 各 級 學 校, 都 含 括 了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和 導 護 等 雖 然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在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內, 並 未 列 入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和 重 大 議 題 中 施 教 ; 然 而, 由 於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涉 及 生 命 教 育 法 治 教 育 生 活 教 育 品 格 教 育 及 終 身 教 育 等 範 疇, 因 此, 教 育 部 對 各 級 學 校 階 段, 在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業 已 行 之 有 年, 更 對 實 施 成 效 進 行 督 導 評 鑑 工 作, 顯 示 極 為 重 視 另 外, 各 級 政 府 之 交 通 單 位, 每 年 也 都 編 列 經 費, 動 用 人 力 從 事 巡 視 督 導 考 核 事 宜 國 民 中 學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實 施, 仍 應 遵 照 國 民 中 小 學 課 程 綱 要 之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的 概 念, 建 構 各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理 念 及 策 略 依 照 各 校 所 處 的 地 理 位 置 環 境 學 生 身 心 發 展 特 徵 及 社 區 民 眾 的 需 要, 構 築 各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措 施,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內 容, 設 計 其 教 學 方 案 施 教 方 式, 則 宜 根 據 教 學 單 元 之 內 容 時 空 情 境, 應 用 同 時 學 習 原 則, 採 用 融 入 式 教 學, 配 合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之 相 關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內,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 也 可 採 隨 機 式 教 學, 根 據 日 常 所 發 生 的 交 通 事 故, 或 在 特 殊 時 空 情 境 下, 所 看 到 的 交 通 工 程 設 施 狀 況, 加 以 解 說 宣 導 正 確 的 交 通 行 為 或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 學 校 亦 可 聘 邀 交 通 相 關 的 專 業 人 士, 做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的 專 題 演 講 技 能 演 示 或 教 學 研 討, 或 於 集 會 課 間 時 段 放 映 交 通 安 全 影 片 截 播 網 頁 之 交 安 資 訊, 做 主 題 式 教 學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之 宣 導 教 學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不 僅 是 交 通 安 全 知 識 觀 念 的 認 知, 更 須 將 所 學 的 知 識, 觀 念 內 化, 而 在 日 常 生 活 情 境 中, 付 諸 實 踐 的 行 為 ; 否 則, 在 日 常 生 活 外 出 通 行 之 際, 稍 有 疏 忽 或 錯 誤 的 交 通 行 為, 就 極 容 易 遭 致 交 通 事 故 的 肇 發, 而 造 成 自 己 或 他 人 -79-

82 的 生 命 傷 亡, 機 件 財 物 等 的 毀 損, 對 個 體 家 庭 乃 至 社 會 都 會 造 成 無 可 彌 補 的 痛 苦 或 損 失 實 驗 主 義 教 育 哲 學 家 杜 威 (John Deweg) 所 說 的 教 育 即 生 活 學 校 即 社 會, 就 可 被 引 證, 以 說 明 學 校 需 要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理 由 學 生 在 學 校 所 學 的 知 能, 必 須 是 社 會 生 活 所 需 要 的, 而 學 校 是 廣 大 社 會 的 雛 型 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而 言, 學 校 就 要 遵 照 交 通 安 全 工 程 設 施 的 規 則, 在 校 區 的 適 當 地 點, 依 地 形 地 貌 配 置 正 確 的 交 通 標 誌 彩 繪 標 線 或 書 寫 標 字, 甚 至 裝 設 號 誌, 並 有 妥 善 的 交 通 導 護 措 施, 養 成 學 生 遵 守 的 習 慣 如 此, 學 生 經 日 常 的 正 式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和 藉 情 境 設 施 的 潛 移 默 化, 而 塑 造 正 確 的 交 通 認 知 和 實 踐 力, 一 旦 處 在 校 外 複 雜 的 社 會 環 境, 就 會 有 所 防 範 交 通 意 外 的 肇 發 倘 有 交 通 事 故 發 生, 也 不 至 有 無 所 適 從 或 茫 然 無 措 的 情 形, 而 會 從 容 冷 靜 地 處 置, 避 免 或 減 低 生 命 傷 害 財 物 損 失 的 程 度 茲 就 本 年 國 民 中 學 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過 程 中, 經 由 實 際 分 赴 各 校 訪 視 查 閱 相 關 書 面 資 料 進 行 校 內 外 交 通 環 境 勘 察 師 生 晤 談 後, 茲 就 所 發 現 受 評 學 校 之 一 致 性 特 色 與 優 點, 以 及 評 鑑 委 員 所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分 述 於 下 ( 一 ) 學 校 整 體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絕 大 多 數 學 校 設 立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或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之 組 織, 其 成 員 以 本 校 各 級 行 政 人 員 和 教 師 代 表 為 主 ( 部 分 學 校 有 以 學 生 代 表 列 席 會 議 者 ), 為 聘 請 校 外 人 士 擔 任 顧 問 ( 諸 如 : 家 長 會 長 當 地 交 通 單 位 主 管 派 出 所 主 管 村 里 長 社 區 人 士 交 通 導 護 志 工 代 表 等 ) 大 致 上, 學 校 會 定 期 召 開 委 員 會 議, 多 數 每 學 期 召 開 兩 次, 唯 每 有 超 過 二 次 或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的 情 形 會 議 記 錄 會 陣 請 有 關 行 政 主 管 和 校 長 核 閱 會 議 之 重 大 結 論, 大 致 會 予 執 行, 並 進 行 追 蹤 及 檢 討 B. 部 分 學 校 會 以 本 校 所 處 的 校 內 外 環 境 條 件, 做 SWOTS 分 析, 在 據 以 研 擬 學 校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理 念 與 推 行 的 策 略 ; 訂 定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分 由 校 內 不 同 單 位, 推 動 相 關 的 因 應 事 項 C. 極 大 多 數 學 校 會 配 合 行 事 曆,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編 訂 相 關 執 行 辦 法, 付 諸 實 施 並 檢 討 執 行 成 果, 以 考 核 相 關 單 位 人 員, 作 為 獎 懲 之 憑 據 D. 大 多 數 學 校 會 定 期 舉 辦 全 校 性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座 會, 對 教 職 員 工 及 家 長 等, 宣 導 當 年 度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重 點 措 施 等 ; 或 藉 校 內 其 他 會 議, 如 : 校 務 會 議 行 政 協 調 會 議 導 師 會 議 親 師 懇 親 會 等, 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之 事 宜 -80-

83 E. 部 分 學 校 會 藉 校 外 社 區 舉 行 集 會 之 際, 推 派 教 師 生 列 席 會 議, 或 應 邀 參 與 會 議, 以 聯 繫 情 誼, 並 趁 機 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或 介 紹 政 府 新 近 頒 布 之 訂 定 或 修 改 的 交 通 法 規 等, 達 成 推 展 社 會 教 育 之 功 能 F. 極 少 部 分 學 校 教 師 會 利 用 晨 間, 社 區 長 者 銀 髮 族 聚 集 或 做 休 閒 活 動 之 際, 主 動 參 與 他 ( 她 ) 們 的 活 動, 藉 機 進 行 交 通 法 規 的 講 解, 或 做 交 通 安 全 之 知 能 概 念 的 宣 導, 以 及 做 交 通 安 全 技 能 的 演 示, 以 增 進 長 者 在 外 出 活 動 時, 能 多 關 切 注 意 正 確 的 交 通 行 為 G. 已 有 更 多 的 縣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處 ), 關 注 到 各 級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事 宜 的 督 導 平 時, 督 學 在 其 負 責 的 視 導 區 巡 視 時, 就 會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業 務 ; 而 在 年 度, 被 教 育 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小 組 抽 選 到, 將 代 表 各 該 縣 市 學 校 被 訪 視 時, 即 會 有 社 教 課 ( 科 ) 或 相 關 單 位 的 業 務 人 員, 多 次 到 校 督 導, 協 助 籌 備 評 鑑 事 宜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大 部 分 學 校 彙 編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課 內 教 學 配 合 科 目 及 教 學 單 位 進 度 表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融 入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活 動 或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對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融 入 日 常 課 內 教 學, 極 有 助 益 ; 絕 大 多 數 教 師 會 藉 各 種 機 會, 擇 隨 機 式 宣 教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 各 校 皆 會 在 各 種 集 會,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主 題 演 講, 或 在 課 間 午 休 時 段, 放 映 交 通 安 全 影 片 光 碟, 從 事 主 題 式 的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工 作 B. 各 校 都 會 在 學 年 度 內, 多 次 邀 請 校 內 外 專 業 人 士,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相 關 專 題 演 講, 或 做 交 通 安 全 技 能 演 示 ; 部 分 學 校 會 主 辦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的 教 學 研 討 會 座 談 會 大 多 數 學 校 會 鼓 勵 師 生 參 加 校 外 單 位 學 校 辦 理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以 增 教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多 元 技 能 C. 絕 大 多 數 學 校 在 行 事 曆 中, 訂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相 關 活 動 事 項, 期 間 大 多 會 利 用 學 生 的 班 會 活 動, 舉 行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討 論 少 數 學 校 會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有 討 論 主 題 和 大 綱, 並 做 班 會 紀 錄 D. 極 多 數 學 校 設 置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走 廊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專 欄, 配 合 情 境 裝 置 交 通 標 誌, 彩 繪 交 通 標 線, 樹 立 告 示 書 寫 交 通 標 語, 或 裝 設 交 通 號 誌 桿, 張 貼 標 誌 專 牆 等, 期 能 達 成 境 教 之 效 果 E. 全 部 受 訪 學 校, 皆 有 採 寓 教 於 樂 方 式,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競 賽 辦 法, 舉 辦 過 的 競 賽 項 目, 計 有 : 書 法 作 文 演 講 交 通 安 全 創 意 歌 謠 漫 畫 壁 報 交 通 警 語 書 籤 舞 蹈 話 劇 相 聲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逐 年 選 少 數 項 目 舉 辦, 並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F. 各 校 在 辦 理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時, 大 多 能 依 規 定 步 驟 實 施 : 擬 定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派 員 勘 查 路 徑 及 住 宿 場 地, 訂 租 車 輛, 舉 辦 行 前 教 育, 師 生 編 組, 進 行 司 機 資 格 車 輛 安 全 審 核 等 部 分 學 -81-

84 校 由 資 料 顯 示, 確 有 實 施 分 組 逃 生 演 練, 以 及 緊 急 情 況 時, 逃 生 門 窗 天 窗 的 實 際 開 啟 之 操 作 演 練 有 少 數 學 校 對 租 用 之 運 輸 車 輛 的 安 全 檢 核, 會 事 先 行 文 公 路 監 理 單 位, 請 派 員 前 來 協 助 做 機 件 的 檢 核 ; 並 向 當 地 警 察 局 或 交 通 隊, 以 書 面 正 式 申 請 派 警 察 人 員 到 校, 對 駕 駛 員 實 施 酒 測 G. 絕 大 多 數 學 校 重 視 資 訊 教 育, 架 設 學 校 電 腦 網 路,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網 頁, 以 蒐 集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相 關 資 訊, 且 能 與 校 外 重 要 交 通 教 育 網 路 做 超 連 結, 提 供 頗 為 豐 富 的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頗 利 於 師 生 上 網 擷 取 相 關 資 料, 也 便 於 學 校 實 施 電 腦 網 站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和 宣 導 H. 學 生 騎 自 行 車 做 為 交 通 工 具 及 體 育 休 閒 活 動 項 目, 已 逐 漸 形 成 風 氣, 大 部 分 學 校 針 對 此 趨 勢, 而 加 強 學 生 的 騎 術 和 車 輛 保 養 維 修 技 能 的 示 範 或 宣 教 之 設 施, 並 有 設 考 照 場, 以 供 學 生 練 習 騎 乘 技 術, 及 對 實 際 的 交 通 環 境 之 應 變 能 力 做 測 定 另 有 部 分 學 校, 為 照 顧 同 學 的 車 輛 之 安 全, 會 在 校 內 適 當 地 點, 設 置 行 車 簡 易 維 修 站, 協 助 做 車 況 檢 測 和 簡 單 的 維 修 事 項, 對 使 用 自 行 車 通 學 之 同 學 的 騎 車 安 全 極 有 幫 助, 乃 是 一 項 很 體 貼 的 措 施 I. 多 數 學 校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源 教 室, 並 能 將 蒐 集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相 關 資 料, 加 予 編 目 造 冊 和 展 列, 少 數 學 校 訂 定 有 資 料 管 理 借 閱 辦 法, 方 便 師 生 前 來 參 閱 借 用 J. 部 分 學 校 從 學 校 本 位 觀 念, 依 所 處 的 交 通 情 境 之 特 性, 編 寫 教 材, 拍 攝 校 內 外 交 通 環 境 的 影 片 或 光 碟, 作 為 施 教 學 校 周 遭 交 通 安 全 之 用, 以 增 學 生 對 本 校 交 通 情 境 的 瞭 解, 有 助 上 放 學 時, 同 學 通 行 的 安 全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絕 大 部 分 學 校 對 校 園 的 人 車 動 線 規 劃, 相 當 妥 善 ; 闢 設 各 類 停 車 場, 明 確 標 繪 停 車 格 位, 裝 設 車 場 標 誌 ; 對 肢 體 障 礙 者 之 停 車 格 位, 在 數 量 及 相 關 標 誌 指 標 之 設 置, 多 能 符 合 規 定 少 部 分 學 校 尚 構 築 有 車 庫 車 棚, 可 免 師 生 的 車 輛 遭 受 日 曬 雨 淋, 乃 是 頗 為 體 貼 的 服 務, 值 得 肯 定 B. 大 多 數 學 校 會 做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通 學 情 形 的 調 查 經 統 計 分 析 歸 類 後, 作 為 學 生 上 放 學 時 段 導 護 設 施 ; 安 排 校 區 出 入 口 之 人 車 分 道 ; 規 劃 設 置 家 長 接 送 區 ; 編 組 各 種 通 學 路 隊 的 重 要 依 據, 並 有 完 整 的 紀 錄 可 查 C. 絕 大 多 數 學 校 訂 有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或 糾 察 隊 之 組 織 辦 法, 詳 列 選 技 組 訓 執 勤 及 表 揚 等 辦 法, 對 同 學 的 參 與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工 作, 或 在 校 園 內 的 維 護 秩 序 工 作, 有 所 規 範 這 對 學 校 同 學 的 服 務, 都 極 有 助 益, 且 能 養 成 學 生 未 來 服 務 社 會, 關 切 公 益, 從 事 志 工 奉 獻 服 務 的 態 度 和 習 慣 -82-

85 D. 受 訪 各 校, 在 學 生 從 事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執 勤 時 之 裝 備 工 具 的 添 置, 皆 很 注 重 且 齊 全, 並 有 妥 善 良 好 的 保 管, 應 予 肯 定 E. 部 分 學 校 能 對 遠 途 學 生 的 通 學 需 求, 積 極 爭 取 社 會 資 源, 加 以 解 決, 如 : 購 置 校 車 商 請 客 運 公 司 開 闢 通 學 專 車, 或 設 置 公 車 站 牌, 以 方 便 同 學 的 通 學 ; 創 開 共 乘 互 助 的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子 女 時 之 附 搭 構 思, 皆 為 值 得 肯 定 的 設 施 F. 有 部 分 學 校 在 家 長 接 送 區, 做 妥 善 的 規 劃 : 有 學 校 將 圍 籬 內 縮, 闢 設 家 長 接 送 區 ; 或 在 校 門 內 之 廣 場, 闢 設 駐 車 彎, 通 學 時 段, 引 導 家 長 車 輛 駛 入, 接 送 其 子 女 後, 即 行 駛 出 因 此, 在 上 放 學 時, 校 門 口 或 附 近 道 路, 人 車 通 行, 井 然 有 序 ; 減 少 車 輛 堵 塞, 及 交 通 事 故 的 肇 發 情 形 G. 大 多 數 學 校 對 學 生 的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工 作, 都 訂 有 實 施 要 點 或 辦 法, 列 出 值 勤 考 核 獎 懲 措 施 等 大 部 分 學 校, 在 執 行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工 作, 相 當 切 實 認 真, 且 值 勤 的 紀 錄 完 整, 應 予 肯 定 有 少 部 分 學 校 會 與 附 近 的 其 他 中 小 學, 訂 定 策 略 聯 盟, 相 互 支 援 通 學 時 段 之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工 作 H. 頗 多 學 校 能 將 歷 年 學 生 之 交 通 違 規 行 為, 交 通 意 外 事 件, 加 與 累 積 統 計 分 析, 並 對 交 通 違 規 學 生, 實 施 不 同 的 糾 正 與 交 通 安 全 輔 導 教 學 I. 大 多 數 學 校 對 校 內 的 牆 柱 轉 角 處 突 出 物 等, 會 做 明 顯 的 標 誌 標 線 或 裝 貼 防 撞 護 墊 書 寫 警 語, 以 保 護 或 提 醒 師 生 的 通 行 安 全 J. 大 部 分 學 校 對 爭 取 愛 心 商 店, 甚 為 積 極 用 心, 並 對 學 生 宣 導 其 功 能 和 設 置 的 地 點, 再 配 合 學 區 內 各 路 段 的 交 通 標 誌 號 誌 人 行 穿 越 道 的 設 置 情 形, 以 及 容 易 肇 發 交 通 事 故 的 地 段, 結 合 而 繪 成 校 外 交 通 安 全 地 圖, 並 能 廣 為 宣 導 公 告, 以 增 學 生 的 知 悉 和 需 用 時 的 求 援, 並 能 有 利 於 同 學 上 放 學 時 之 行 走 安 全 路 徑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部 分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極 用 心, 努 力 爭 取 社 會 資 源, 以 處 理 各 該 校 遭 遇 的 交 通 困 境 ; 解 決 學 校 周 遭 因 道 路 規 劃 設 施 不 當 的 改 善 ; 通 學 時 段, 校 外 道 路 人 車 堵 塞, 通 行 擁 擠 的 交 通 問 題 之 紓 解 ; 學 校 舉 行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租 用 運 輸 工 具, 會 申 請 當 地 警 察 局 派 員 對 司 機 進 行 酒 測 ; 借 重 所 在 地 的 公 路 監 理 單 位 人 員, 協 助 對 交 通 工 具 做 安 全 檢 核 工 作 等 B. 部 分 學 校 會 進 行 SWOTS 分 析, 以 了 解 校 內 人 力 物 力 資 源 空 間 等 條 件, 學 校 周 遭 的 交 通 環 境, 具 潛 在 危 險 之 因 素 和 處 所 等, 作 為 依 據, 以 建 構 學 校 本 位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理 念 和 策 略, 規 劃 及 推 展 適 切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宣 導 和 導 護 措 施, 以 增 進 各 該 校 之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83-

86 C. 大 部 分 學 校 很 慎 重 與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宣 導 導 護 等 事 宜 之 籌 畫 ; 依 據 各 校 的 區 位 條 件, 師 生 特 性, 社 區 需 求, 以 編 寫 交 通 安 全 教 材, 拍 攝 本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影 片 或 光 碟 施 教 ; 或 是 利 用 校 內 廣 播 系 統, 定 時 或 不 定 時 播 送 交 通 安 全 資 訊 ; 發 行 校 刊, 設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走 廊 專 欄, 裝 LED 燈 等, 宣 教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訊, 以 增 廣 師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D. 代 表 各 縣 市 參 加 全 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的 訪 視 當 日, 已 有 更 多 各 級 學 校 代 表, 會 主 動 會 被 縣 市 教 育 處 ( 局 ) 通 知, 而 到 被 評 學 校 觀 摩 見 習, 以 知 悉 接 受 訪 平 時 應 注 意 的 事 項 或 訪 視 重 點, 將 會 有 助 於 未 來 受 評 時 之 準 備 和 因 應 的 事 宜 ( 二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宜 增 加 學 生 代 表 為 列 席 者, 加 聘 社 區 之 村 ( 里 ) 長 民 意 代 表 校 外 交 通 相 關 專 業 人 士 為 顧 問, 以 擴 大 組 織 成 員, 俾 增 集 思 廣 益 之 效 B. 部 分 學 校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議 併 在 其 他 會 議 中 舉 行, 實 須 單 獨 訂 時 召 開, 且 須 分 別 在 每 學 期 的 期 初 和 期 末 舉 行 ; 開 會 時, 務 必 做 紀 錄, 然 後 陳 送 單 位 主 管 和 校 長 核 閱 查 閱 會 議 記 錄 時, 發 現 部 分 學 校 之 記 錄 甚 為 簡 略, 甚 至 未 見 呈 現 與 評 鑑 會 場 ; 又 少 列 席 之 校 外 人 士, 少 有 簽 到 情 形, 學 校 應 再 開 會 前, 發 函 邀 請 後, 再 做 聯 繫, 務 請 到 會, 以 達 集 思 廣 益 之 效, 俾 能 提 供 意 見, 共 同 解 決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有 關 事 宜 C. 有 部 分 學 校 未 能 因 應 該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實 施 計 畫, 訂 定 相 配 合 之 執 行 辦 法 或 要 點 ; 部 分 學 校 沒 在 每 學 期 末 或 學 年 結 束 時, 召 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議, 以 致 未 能 對 實 施 成 果 從 事 檢 討 考 核, 實 有 待 改 進 D. 各 校 宜 利 用 致 家 長 專 函 方 式, 或 藉 家 長 聯 絡 簿 甚 至 在 家 長 接 送 區 布 告 欄 張 貼 : 後 座 者 應 繫 安 全 帶 幼 兒 乘 車 應 坐 安 全 椅 開 啟 車 門 時 應 注 視 後 視 鏡, 以 防 後 車 可 能 追 撞 車 門 之 意 外 等 之 宣 傳 海 報, 加 強 師 生 家 長 及 社 區 居 民 之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部 分 學 校 提 供 之 評 鑑 查 閱 資 料, 其 所 附 的 圖 表 或 照 片, 未 附 敘 述 之 文 字 ; 實 須 明 述 圖 表 照 片 之 內 容 或 主 題 活 動 之 主 持 者 和 對 象 活 動 的 名 稱 及 實 施 的 地 點 時 間 及 項 目 俾 供 印 證 查 核 是 否 與 提 供 查 閱 之 評 鑑 資 料 有 關 連 B. 大 部 分 學 校 未 見 有 融 入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中, 施 教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的 資 料 ; 部 分 學 校 僅 在 少 數 學 習 領 域, 各 編 撰 依 二 則 教 案, 或 是 併 -84-

87 入 學 藝 性 競 賽 活 動 中, 實 施 主 題 式 的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 而 部 分 教 師 對 交 通 安 全 的 概 念 技 能, 往 往 僅 作 簡 略 的 敘 述, 欠 缺 系 統 性 的 指 導 C. 各 校 皆 須 在 日 常 教 學 中, 將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所 列 之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和 重 大 議 題, 凡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之 單 元, 都 需 蒐 集 相 關 教 材, 編 寫 教 學 方 案, 融 入 各 領 域 所 含 學 科 之 日 常 教 學 進 度 中, 搭 配 以 施 教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D.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成 員, 在 學 年 度 前, 選 定 教 科 書 ( 或 自 行 編 訂 教 材 ) 後, 須 選 取 教 材 中 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有 關 的 單 元, 及 其 教 學 進 度, 提 送 教 學 單 位, 編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俾 能 依 編 定 之 教 學 進 度, 蒐 集 交 通 安 全 之 相 關 教 材, 融 入 各 領 域 日 常 教 學 中, 施 教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E. 大 多 數 學 校 之 課 表, 訂 有 班 會 活 動 時 段, 在 交 通 安 全 月, 常 會 配 合 舉 行 班 會 討 論, 交 通 安 全 之 議 題, 往 往 會 是 全 校 各 年 級 皆 訂 定 同 一 個 討 論 主 題 ; 實 有 改 變 必 要 ; 宜 依 不 同 年 級 和 學 期, 分 訂 不 同 議 題, 並 有 討 論 大 綱 討 論 內 容, 應 詳 加 記 錄, 會 後 之 班 會 紀 錄, 須 經 導 師 批 閱 F. 極 大 多 數 學 校 會 在 校 區 內, 配 合 地 形 地 貌, 裝 設 交 通 標 誌, 彩 繪 標 線, 但 大 部 分 學 校 會 有 裝 置 錯 誤 情 形 ; 仍 有 少 數 學 校 未 見 運 用 校 區 情 境 的 地 理 狀 況, 去 設 置 符 合 該 處 的 標 誌 標 線 或 標 字, 藉 以 施 教 交 通 安 全 工 程 和 設 施, 未 能 達 成 潛 移 默 化 之 境 教 效 果, 至 為 可 惜 G. 有 部 分 學 校 仍 未 能 闢 設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 資 源 ) 教 室 或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櫃, 無 法 集 中 存 放 及 展 列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以 致 無 法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之 教 學 宣 導 之 用 H. 部 分 學 校 沒 將 上 級 機 關 或 其 他 單 位 頒 增 學 校 自 行 蒐 集 或 購 置 之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如 : 交 通 安 全 書 籍 教 材 海 報 模 型 CD DVD 影 片 等, 加 以 編 目 分 類 造 冊 及 公 開 展 示, 以 致 師 生 無 從 得 悉 校 內 現 有 的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無 法 借 閱 參 考, 須 加 改 善 I. 部 分 學 校 每 學 年 舉 行 之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競 賽 項 目, 全 然 雷 同 ; 參 與 的 學 生 是 經 推 派, 而 不 夠 普 及 ; 有 教 師 參 與 競 賽 的 學 校 極 少, 有 待 改 進, 務 求 參 與 者 能 普 及 化, 並 鼓 勵 教 師 熱 烈 參 加, 期 能 藉 寓 教 於 樂 之 方 式, 以 達 到 交 通 安 全 的 宣 導 效 果 J. 有 近 半 數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學 藝 競 賽 中,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其 命 題 未 依 年 級 分 邊 ; 有 些 命 題 有 誤, 或 偏 於 交 通 違 規 罰 則 之 條 文 的 背 誦, 皆 有 待 改 善 部 分 學 校 在 測 驗 卷 評 分 後, 未 能 進 而 做 題 項 分 析, 及 進 行 追 蹤 補 救 教 學 -85-

88 K. 少 部 分 學 校 在 校 外 教 學 前, 對 租 用 之 運 輸 車 輛, 未 能 實 際 讓 師 生 有 進 行 緊 急 情 況 時, 逃 生 ( 安 全 ) 門 窗 天 窗 之 開 啟 操 練 機 會, 而 以 觀 賞 車 上 的 公 務 監 理 單 位 提 供 之 影 片 取 代, 此 業 務 必 改 善, 應 確 實 有 操 作 演 練 之 步 驟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部 分 學 校 因 停 車 位 不 足, 而 教 師 生 在 校 內 外, 任 意 停 放 車 輛, 而 致 雜 亂 失 序 的 情 形 ; 部 分 車 輛 由 於 須 駛 經 學 校 或 活 動 地 區, 影 響 教 學 活 動 之 際 所 需 的 寧 靜 ; 而 師 生 在 通 行 或 活 動 時, 若 駕 駛 者 稍 有 疏 忽, 就 極 易 肇 發 事 故, 造 成 人 員 的 不 幸, 故 應 設 法 防 範, 清 除 設 在 校 園 內 潛 伏 危 險 地 段 的 停 車 格, 或 設 阻 隔 裝 置, 以 阻 擋 車 輛 的 駛 入 或 通 過 B. 有 部 分 設 於 都 會 區 的 國 中, 因 各 種 考 慮, 而 不 允 許 學 生 騎 自 行 車 到 校, 也 不 在 校 內 設 停 車 位 ; 然 而, 騎 乘 自 行 車 已 成 社 會 風 氣, 雖 禁 騎 到 校, 但 課 餘 及 休 閒 假 日, 卻 無 從 禁 止 實 際 上, 家 住 遠 地, 又 是 大 家 運 輸 工 具 不 便 之 地 區, 且 生 活 所 需, 學 生 就 會 騎 車 到 校, 而 隨 意 地 停 放 在 校 外 的 騎 樓 等 地, 常 造 成 附 近 商 家 居 民 之 不 便 而 抱 怨 基 於 保 護 學 生 的 觀 點, 學 校 應 正 確 的 教 導 他 們 的 騎 乘 技 巧 態 度, 實 不 宜 因 噎 廢 食, 而 禁 騎 到 校 ; 應 積 極 地 針 對 學 生 的 居 住 區 未 之 不 同 情 境, 做 彈 性 處 置 騎 乘 自 行 車 到 校 之 措 施 C. 部 分 都 會 區 的 學 校, 因 校 地 緊 臨 車 流 大 之 路 段, 或 因 道 路 狹 窄, 路 旁 被 占 用 嚴 重, 以 致 在 通 學 時 段, 造 成 校 門 口 及 附 近 道 路, 人 車 繁 雜, 車 輛 堵 塞, 易 滋 交 通 失 序, 而 肇 發 交 通 事 故 因 此, 需 善 加 規 劃 家 長 接 送 區 : 宜 在 創 校 規 畫 時, 或 藉 校 區 的 改 建 時, 闢 設 駐 車 彎 ; 倘 校 地 寬 敞, 則 可 重 新 規 設, 退 縮 圍 牆 或 綠 籬, 將 家 長 接 送 區 之 路 徑, 能 轉 移 到 校 區 內, 而 家 予 內 化, 或 引 導 到 校 區 之 適 當 地 點 停 駐, 俟 接 送 學 生 後, 即 駛 出 校 區, 如 此, 當 可 避 免 校 門 外 車 輛 壅 塞, 人 車 失 序 的 情 況 D. 大 多 數 學 校 將 交 通 違 規 學 生, 擇 一 致 的 處 罰 或 輔 導 措 施 實 宜 依 學 生 交 通 違 規 之 情 形 及 其 輕 重, 分 做 統 計 分 析, 再 根 據 其 違 規 的 型 態 次 數 和 輕 重 情 況, 進 行 個 別 的 輔 導 E. 學 校 宜 把 學 生 歷 年 發 生 之 交 通 事 故 的 類 型 地 點 及 次 數 做 統 計 在 依 據 當 地 警 局 或 派 出 所 提 供 的 學 校 周 邊 地 區 交 通 事 故 累 計 之 統 計 資 料, 結 合 與 本 校 合 作 的 愛 心 商 店 位 置 醫 院 派 出 所 之 所 在, 繪 製 成 校 外 安 全 地 圖, 分 贈 學 生, 並 張 貼 在 校 內 明 顯 之 公 佈 欄, 已 提 醒 師 生 知 悉, 俾 能 之 所 遠 離 或 防 範 易 滋 交 通 事 故 的 地 段, 以 及 急 難 時 知 所 求 援 的 地 點 F. 有 部 分 學 校 尋 得 合 作 之 愛 心 商 店 不 多, 也 有 學 生 不 熟 悉 其 功 能 及 位 置 學 校 宜 積 極 設 法 爭 取 更 多 合 作 對 象, 並 多 加 宣 導 推 薦, 以 促 進 學 生 能 知 悉, 倘 遇 困 難 之 際, 知 所 應 用 以 爭 取 支 援 -86-

89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有 部 分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資 料, 未 依 照 評 鑑 表 內 的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順 序, 分 夾 於 不 同 卷 宗, 顯 得 雜 亂 無 序 ; 而 陳 述 之 評 鑑 資 料 內 容, 有 過 於 簡 略 或 貧 乏 ; 在 評 鑑 表 內, 學 校 自 評 部 分 的 執 行 情 形, 頗 多 以 已 執 行 依 規 定 辦 立, 甚 或 以 空 白 略 過 ; 對 須 附 以 佐 證 資 料, 以 供 查 閱 之 書 面 紀 錄, 或 舉 辦 活 動 的 圖 表 照 片, 常 有 欠 缺, 以 致 無 從 查 核 之 情 事, 皆 有 待 改 進, 期 能 落 實 訪 視 作 業 B. 直 轄 市 ( 或 縣 市 ) 政 府 之 局 ( 處 ) 相 關 單 位, 宜 能 主 動 委 請 多 所 高 中 ( 職 ) 校 國 民 中 小 學 之 各 級 學 校, 合 辦 區 域 性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研 習 活 動 ; 也 宜 由 學 校 單 獨 向 上 級 機 關 申 辦 同 類 型 之 研 習 會 或 座 談 會, 以 強 化 各 校 教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多 元 化 技 能 C. 學 校 承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業 務 之 行 政 主 管, 宜 能 主 動 積 極 向 上 級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或 其 他 單 位, 提 報 表 現 優 異 之 導 護 教 師 導 護 志 工 等, 期 能 爭 取 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獎 項 的 頒 援 機 會 D. 學 校 相 關 學 習 領 域 的 任 教 老 師, 宜 能 多 挑 選 表 現 優 秀 之 學 生 作 品 ( 如 : 書 法 繪 畫 表 演 等 ), 協 助 報 名 參 加 校 外 之 政 府 機 關 或 公 務 單 位 私 人 機 構 主 辦 的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競 賽 活 動, 以 爭 取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競 賽 之 個 人 團 體 獎 項 之 榮 譽 參 各 校 評 鑑 意 見 一 苗 栗 縣 立 文 英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於 苗 栗 縣 頭 份 鎮 尖 下 里 200 號 校 地 面 積 2.14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汽 車 停 車 位 22 格 ( 含 身 障 者 停 車 位 1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7 格 ( 含 身 障 者 停 車 位 1 格 ) 自 行 車 停 車 棚 一 處 ( 約 可 停 100 部 自 行 車 ) 鄰 近 有 尖 山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現 設 班 級 數 10 班 ( 含 特 教 班 1 班 ) 學 生 數 270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32 人 ( 含 替 代 役 1 人 )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1) 上 學 時 段 : 家 長 接 送 者 139 人 ( 佔 52.7%) 騎 自 行 車 者 70 人 ( 佔 26.5%) 徒 步 者 54 人 ( 佔 20.5%) 搭 公 車 者 1 人 ( 佔 0.38%) (2) 放 學 時 段 : 徒 步 者 98 人 ( 佔 37.1%) 家 長 接 送 者 84 人 ( 佔 31.8%) 騎 自 行 車 者 70 人 ( 佔 26.5%) 搭 公 車 者 12 人 ( 佔 4.6%) -87-

90 (3)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上 學 情 形 : A. 進 入 校 門 : 學 生 皆 經 正 門 入 校 教 職 員 工 經 西 側 門 入 校 放 學 情 形 : B. 自 行 車 隊 : 由 側 門 離 校 ; 家 長 接 送 者 和 徒 步 者 皆 由 正 門 離 校 ; 教 職 員 工 由 東 側 門 離 校 C. 導 護 哨 : 設 於 校 門 口 和 車 側 門 4. 學 校 周 邊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校 門 口 ( 無 路 名 ): 屬 雙 向 單 線 道, 通 學 時 段 車 輛 數 較 多, 道 路 過 西 側 門 後, 縮 減 為 單 線 道 (2) 文 英 街 : 屬 鄉 道, 路 寬 約 5 公 尺, 為 頭 份 通 往 造 橋 之 捷 徑, 路 狹 車 輛 多 較 危 險 (3) 省 道 ( 台 13 線 ) ( 台 1 線 ): 為 本 校 聯 外 之 主 要 道 路, 皆 為 雙 向 雙 線 道, 分 別 通 往 造 橋 頭 份 苗 栗 竹 南 之 主 要 幹 道, 上 班 尖 峰 時 段, 車 速 快 車 流 量 大 (4)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 國 道 ):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經 過 本 校 附 近, 惟 有 隔 音 牆 裝 置 5. 通 學 時 段 ( 尖 峰 時 刻 ) 學 校 周 邊 交 通 情 形 : (1) 上 學 時 段 (7:00 至 7:30): 以 校 門 口, 一 週 車 輛 通 過 之 統 計, 貨 車 5 輛 汽 車 178 輛 機 車 107 輛 自 行 車 184 輛 (2) 放 學 時 段 (16:30 至 16:50): 以 校 門 口, 一 週 車 輛 通 過 之 統 計, 貨 車 4 輛 汽 車 76 輛 機 車 70 輛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校 方 能 善 用 社 會 資 源 邀 請 家 長 會 長 派 出 所 副 所 長 里 長 巡 守 隊 和 愛 心 商 店 代 表 等, 擔 任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顧 問, 每 學 期 舉 行 多 次 相 關 之 交 通 安 全 會 議, 歷 次 的 會 議 決 議 部 分, 均 能 爭 取 交 通 主 管 單 位 改 善, 執 行 績 效 良 好, 肯 定 學 校 對 於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視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執 行,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幾 十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C. 向 派 出 所 蒐 集 學 區 易 肇 事 路 段 資 料, 建 置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圖, 除 加 強 交 通 導 護 外, 並 用 帆 布 標 示 境 教 ; 校 內 易 受 傷 地 點, 亦 由 學 生 回 饋 標 示 斑 點 圖, 教 師 透 過 實 地 檢 視 危 險 路 段, 教 導 因 應 措 施, 均 值 得 他 校 觀 摩 參 考 -88-

91 D. 定 期 召 開 全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座 談 會, 向 教 職 員 家 長 及 學 生 宣 導 改 善 措 施, 親 職 座 談 會 對 家 長 宣 導 結 合 社 區 電 腦 研 習, 融 入 高 齡 者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配 合 舊 山 線 鐵 道 之 旅 米 粉 節 運 動 會 校 慶 辦 理 宣 導 或 闖 關 標 誌 活 動, 並 列 管 追 蹤 執 行 情 形, 值 得 肯 定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除 藝 術 與 人 文 綜 合 學 習 領 域 外, 其 他 五 大 學 習 領 域, 皆 有 編 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單 元 進 度 表, 任 教 者 採 取 相 關 教 材,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B.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區 分 成 八 大 教 學 主 題 : 領 域 教 學 主 題 教 學 體 驗 教 學 鐵 道 教 學 藝 文 教 學 通 學 教 學 技 藝 教 學 和 關 懷 教 學, 分 別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施 教, 頗 具 創 意 和 成 效 C. 部 分 學 習 領 域 教 學 交 安 知 能, 編 撰 有 教 案, 並 有 施 教 活 動 紀 錄 或 學 習 單 之 呈 現 D. 學 務 單 位 藉 集 會 之 際 或 課 間, 實 施 主 題 式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宣 教 E. 能 以 車 禍 事 故 為 主 題, 或 融 合 交 安 時 事, 實 施 隨 機 式 交 安 教 學 F. 結 合 苗 栗 的 鄉 土 特 色, 安 排 鐵 道 教 學, 使 學 生 了 解 鐵 道 文 化 G. 能 聘 邀 警 方 人 員 消 防 隊 大 專 等 交 通 安 全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進 行 演 講, 或 演 示 交 安 技 能 H. 重 視 交 安 實 作 技 能 的 教 學 活 動, 諸 如 : 自 行 車 維 修 自 行 車 騎 術 自 行 車 考 照 ; 成 立 自 行 車 社 汽 車 社 技 藝 教 育 汽 車 修 護 學 程 等 I. 針 對 學 校 周 遭 交 通 狀 況, 自 行 拍 攝 影 片, 以 供 交 安 宣 導 之 用 J. 配 合 校 內 地 理 狀 況, 布 置 交 安 情 境, 裝 貼 標 誌 和 彩 繪 標 線 標 語 等, 實 施 境 教 K. 班 會 討 論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能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討 論 主 題 大 綱, 並 作 班 會 紀 錄 及 有 教 師 的 詳 閱 L.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專 欄 交 安 藝 文 櫥 窗 展 示 學 生 之 交 安 學 藝 作 品 ; 架 設 交 通 教 育 網 頁 編 印 專 刊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手 冊 等, 傳 導 交 安 資 訊, 達 成 交 安 宣 教 效 果 M. 布 置 交 通 安 全 資 源 教 室, 蒐 陳 交 安 書 刊 教 材 教 具 模 型 海 報 作 品 等, 加 以 造 冊 及 訂 定 資 料 管 理 辦 法, 頗 便 師 生 參 閱 N.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學 藝 競 賽 項 目 頗 多, 而 參 與 者 相 當 普 及 O.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考 題 內 容 依 年 級 而 異, 測 後 並 進 行 評 分 題 項 分 析 及 補 救 教 學 3.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舉 辦 100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習 活 動 ( 如 : 社 區 電 腦 課 推 廣 交 通 安 全 入 口 網 ) -89-

92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校 方 可 請 各 年 級 推 派 學 生 代 表, 列 席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以 瞭 解 校 方 用 心 與 表 達 需 求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藝 文 綜 合 兩 大 學 習 領 域, 亦 應 選 定 交 安 教 學 單 元 及 其 教 學 進 度, 俾 利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B.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源 教 室 內, 所 有 蒐 存 之 資 料 ( 書 籍 或 非 書 籍 資 料 ) 皆 需 編 目 造 冊 展 列, 並 週 知 師 生, 俾 利 前 來 參 閱 借 用 C. 校 外 教 學 前, 利 用 運 輸 工 具 之 安 全 檢 查, 宜 事 前 申 請 監 理 單 位 派 員 前 來 實 施 D. 校 內 部 分 張 貼 已 久 之 交 通 標 誌, 業 已 褪 色 或 損 壞 者, 需 去 除 或 更 換 E. 提 供 查 閱 之 資 料 中, 凡 附 以 佐 證 之 用 的 圖 表 照 片 等, 皆 需 明 確 敘 述 活 動 內 容 或 主 題 ( 活 動 名 稱 ) 主 持 者 和 對 象, 舉 辦 活 動 的 單 位 時 間 和 地 點 F. 宜 能 依 據 學 校 所 處 之 區 位 資 源 條 件, 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發 展 趨 勢 的 SWOTS 分 析, 再 據 以 擬 訂 出 行 動 策 略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生 通 學 自 行 車 仍 有 部 分 未 裝 設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建 議 學 校 應 加 強 宣 導, 並 於 經 費 許 可 下, 購 置 車 尾 燈 發 放 學 生 使 用, 以 確 保 學 生 自 行 車 騎 乘 安 全 B. 校 園 內, 部 分 交 通 標 線, 繪 製 不 符 規 定, 建 議 請 參 照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繪 製 C. 學 校 將 家 長 接 送 區 規 劃 在 校 門 口 圍 牆 外 水 溝 邊, 家 長 車 輛 必 須 占 用 道 路 停 車 接 送, 實 屬 不 當, 建 議 校 門 口 道 路, 雖 屬 雙 向 二 車 道, 惟 道 路 偏 窄 兩 側 均 無 路 緣 ( 路 面 邊 線 已 緊 貼 邊 溝 ), 請 縣 府 協 助 將 學 校 圍 牆 外 道 路 邊 溝 加 蓋, 藉 以 增 加 路 外 空 間, 近 程 目 標, 可 提 供 作 為 家 長 接 送 區 及 自 行 車 行 人 通 行, 遠 程 目 標, 應 將 家 長 接 送 區 規 劃 移 至 後 校 門 內, 始 能 徹 底 改 善 D. 學 校 前 後 校 門, 上 放 學 均 有 學 生 自 行 車 出 入, 但 都 僅 繪 有 行 人 穿 越 道 線, 而 無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於 前 後 校 門 口, 增 繪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線, 確 保 學 生 進 出 校 園 安 全 E. 學 校 自 行 車 通 學 生 約 佔 3 成 左 右, 但 在 學 校 周 邊 並 無 自 行 車 道 連 通 校 門, 加 以 校 門 前 路 幅 狹 窄, 學 生 自 行 車 必 須 與 汽 機 車 或 步 行 學 生 爭 道,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爭 取, 在 學 校 周 邊 或 學 區 內 自 行 車 主 要 通 學 道 路, 規 劃 設 置 自 行 車 道, 藉 以 維 護 學 生 通 學 安 全 -90-

93 F. 後 校 門 口 繪 有 停 止 線 路 面 邊 線 與 分 向 限 制 線, 致 學 校 教 職 員 工 及 學 生 無 法 順 利 進 出 後 校 門,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將 學 校 後 校 門 交 通 標 線 重 新 檢 討 繪 設, 如 : 將 路 面 邊 線 及 分 向 限 制 線 開 缺 口, 停 止 線 塗 銷, 另 於 校 門 內 增 繪 讓 路 線 等, 確 保 學 校 師 生 進 出 校 園 安 全 G. 校 園 內 設 有 認 識 交 通 標 線 牆, 惟 部 分 內 容 有 誤, 建 議 請 參 考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比 對 修 正, 避 免 誤 導 師 生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教 育 處 相 關 單 位 能 主 動 發 函 各 校, 請 各 校 呈 報 校 內 表 現 優 異 之 導 護 老 師 導 護 志 工, 以 頒 發 縣 府 之 交 通 安 全 獎 項 ; 另 外, 建 請 學 校 承 辦 交 通 導 護 老 師 及 志 工, 能 主 動 陳 述 優 良 事 蹟, 呈 報 縣 府 爭 取 交 通 安 全 獎 項 B. 建 請 學 校 擔 任 相 關 科 目 教 師, 能 主 動 從 表 現 優 異 之 學 生 作 品 ( 如 : 書 法 作 文 表 演 繪 畫 等 ) 中, 挑 選 更 優 異 者, 參 與 校 外 ( 包 括 政 府 機 構 ) 舉 辦 之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競 賽, 爭 取 個 人 團 體 組 之 交 安 獎 項 二 臺 南 市 立 北 門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位 置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於 台 南 市 北 門 區 永 華 村 1 之 1 號 面 積 約 4.7 甲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29 格 ( 含 肢 體 障 礙 者 車 位 1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11 格 自 行 車 停 車 棚 一 處 ( 約 可 停 100 部 自 行 車 ) 鄰 近 學 校 : 有 三 慈 國 民 小 學 文 山 國 民 小 學 北 門 國 民 小 學 五 湖 國 民 小 學 蚵 寮 國 民 小 學 雙 春 國 民 小 學 和 錦 湖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6 班 學 生 數 127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18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學 校 因 學 區 遼 闊, 附 近 少 有 住 家, 無 徒 步 通 學 者 現 通 學 者 僅 分 家 長 接 送 和 騎 乘 自 行 車 者 二 種, 上 學 期, 前 者 75 人 ( 佔 59%) 後 者 52 人 ( 佔 41%); 下 學 期, 前 者 83 人 ( 佔 65%) 後 者 44 人 ( 佔 35%), 因 受 天 候 影 響 之 故, 而 上 下 學 期, 通 學 者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不 同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1) 上 學 時 段 : 上 午 7:00 至 7:20, 僅 有 少 數 車 輛 進 入 校 區, 且 學 校 採 人 車 分 流 分 道 措 施, 故 學 生 可 完 全 由 大 門 入 校, 大 門 口 設 導 護 哨 (2) 放 學 時 段 : 下 午 4:50 至 5:00, 自 行 車 隊 全 由 側 門 離 校, 在 導 護 教 師 指 揮 下, 誇 越 馬 路 返 家 -91-

94 5. 學 校 周 邊 鄰 接 之 主 要 道 路 及 危 險 路 段 之 因 應 作 為 學 校 周 邊 主 要 道 路 為 省 道 台 17 號 線, 其 危 險 路 口 有 二 處 : (1) 台 17 號 線 與 縣 道 174 號 線 交 叉 路 口, 雖 未 設 交 通 號 誌, 惟 前 後 二 公 里 處, 裝 有 僅 閃 黃 色 之 號 誌 燈, 因 此, 車 輛 經 此, 往 往 車 速 極 快, 易 肇 交 通 事 故, 學 校 因 應 作 為 : A. 經 此 路 口 之 二 個 自 行 車 道, 需 以 集 體 隊 形 通 過, 以 增 加 汽 車 駕 駛 者 之 注 意 B. 請 此 路 口 之 本 校 愛 心 服 務 站 支 援 C. 與 轄 區 分 駐 所 加 強 聯 繫 合 作 (2) 台 17 號 線 與 進 入 北 門 市 區 之 交 叉 路 口, 此 處 置 有 交 通 號 誌, 但 此 號 誌 為 多 相 燈 號, 且 路 口 彎 道 大, 因 此 時 有 車 輛 闖 紅 燈 情 況, 學 校 之 因 應 作 為, 有 : A. 要 求 經 此 路 口 之 自 行 車 隊, 以 集 體 遵 照 交 通 規 則 通 過, 期 能 引 起 駕 駛 者 之 注 意, 安 全 通 行 B. 加 強 與 轄 區 分 駐 所 聯 繫 6.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交 通 情 形 : 本 地 區 戶 籍 人 口 約 剩 一 萬 多 人, 而 實 居 者 不 足 七 千 人, 且 大 多 屬 老 少 者 居 多, 且 無 工 業 區, 故 附 近 道 路 之 車 流 量 不 大, 少 有 大 卡 車 通 過 經 調 查, 本 校 學 生 上 學 時 段 (7:00~7:20), 僅 有 機 車 26 輛, 汽 車 42 輛 經 過 校 門 口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北 門 分 駐 所 所 長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請 學 甲 分 局 提 供 學 區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資 料, 針 對 危 險 路 段 ( 口 ) 提 出 因 應 對 策 ; 研 訂 校 園 周 邊 上 放 學 動 線 圖 向 新 生 宣 導,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配 合 北 門 分 駐 所 辦 理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座 談 會 利 用 親 職 教 育 對 家 長 進 行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皆 各 有 編 撰 數 則 交 通 安 全 教 案, 大 部 分 採 融 入 式 教 學, 配 合 正 常 課 堂 教 學 進 度 施 教, 或 做 主 題 式 的 宣 教 ; 少 部 分 藉 學 藝 競 賽 實 施, 以 達 成 交 安 之 宣 導 B. 部 分 教 師 會 藉 各 種 交 安 事 件 之 肇 發, 採 隨 機 方 式, 宣 教 交 安 概 念 或 技 能 -92-

95 C. 善 用 校 內 外 各 種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及 地 理 情 況, 攝 製 光 碟, 頗 有 助 加 深 學 生 對 校 內 外 交 安 狀 況 的 瞭 解 D. 學 生 主 動 參 與 校 園 內 的 交 通 標 誌 交 通 教 學 專 牆, 教 具 模 型 等 的 布 置 或 架 設, 頗 有 助 養 成 學 生 的 DIY 精 神 E.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資 源 教 室, 蒐 藏 之 書 類 交 安 資 料, 皆 有 編 目 造 冊 陣 列 情 形, 並 訂 定 借 閱 管 理 辦 法, 落 實 師 生 的 參 閱 借 用 F. 設 有 交 安 宣 導 布 告 專 欄 各 班 交 安 壁 報 川 堂 交 安 標 語 及 交 安 春 聯 等, 頗 具 創 意 G. 架 設 交 安 教 育 網 頁 出 版 專 刊 拍 製 交 安 教 學 影 片 設 置 交 安 宣 導 看 版 等, 提 供 交 安 資 訊 或 從 事 交 安 宣 導 事 宜 H. 分 年 級 舉 行 四 種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常 識 測 驗, 測 後 進 行 評 分 及 統 計, 做 題 項 分 析 後, 再 實 施 補 救 教 學 I. 在 舉 辦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租 用 遊 覽 車 後, 於 離 校 前, 申 請 派 出 所 警 察 人 員 到 校 對 司 機 進 行 酒 測 J. 主 辦 校 際 之 大 北 門 地 區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習 活 動, 有 助 各 校 教 學 交 通 安 全 之 能 力 提 升 K. 學 校 辦 理 自 行 車 之 考 照 安 全 檢 查 維 修 示 範 尋 找 鐵 馬 道 及 自 行 車 結 合 鄉 土 踏 查 之 系 列 活 動, 頗 值 肯 定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校 園 花 圃 利 用 鋁 箔 飲 料 空 盒 內 側 鋁 箔, 作 為 花 圃 轉 角 防 撞 護 墊, 具 安 全 環 保 且 有 創 意 B. 製 作 交 通 安 全 壘 球 排 球 九 宮 格, 讓 學 生 在 遊 戲 比 賽 中 認 識 更 多 的 交 通 標 誌, 真 正 做 到 寓 教 於 樂 C. 校 園 穿 堂 布 置 交 通 安 全 專 區, 除 有 標 誌 外, 更 難 能 可 貴, 能 至 交 通 部 交 通 安 全 入 口 網, 將 標 線 宣 導 頁 面 拍 照, 製 作 宣 導 圖 片, 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助 益 頗 大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小 組 增 聘 永 隆 里 里 長 與 志 工 隊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與 協 助 導 護 勤 務 的 推 行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檢 視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宜 由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決 定 所 採 用 的 教 科 書 ( 或 教 材 ) 中, 涉 及 交 安 知 能 之 單 元, 及 其 施 教 之 進 度 B. 教 務 單 元 需 彙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期 能 蒐 集 交 安 教 材, 採 融 入 式 教 學 交 安 知 能 -93-

96 C. 宜 多 邀 聘 交 安 相 關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演 講, 演 示 交 安 技 能, 以 增 進 全 體 教 師 之 交 安 知 能 的 教 學 D.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需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主 題 和 討 論 大 綱, 並 需 詳 做 班 會 紀 錄 E. 校 內 需 依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或 塗 繪 符 合 情 境 之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以 達 成 境 教 效 果 校 內 不 適 過 度 張 貼, 或 在 同 一 地 點, 裝 置 數 種 標 誌, 往 後 會 讓 學 生 無 所 適 從 或 有 誤 導 之 後 果 F. 校 內 配 合 境 教 之 標 誌, 宜 能 有 雙 語 化, 以 增 進 學 生 的 生 活 語 文 能 力 G. 校 內 汽 車 停 車 場 宜 設 後 擋 設 施, 以 防 後 輪 摔 落 之 危, 而 方 形 牆 柱 及 突 出 物 水 槽 突 角, 皆 需 有 防 護 墊, 以 防 行 人 摔 撞 受 傷 H. 舉 凡 交 安 資 料, 除 書 籍 外, 其 他 如 光 碟 影 片 教 材 教 具 模 型 海 報 等, 皆 宜 加 蒐 藏, 並 能 編 目 造 冊 陳 展, 以 利 師 生 教 學 參 閱 I. 校 外 教 學 租 用 交 通 工 具, 有 關 機 件 之 檢 查, 宜 申 請 公 路 監 理 單 位 的 協 助 執 行 J. 校 外 教 學 前 的 遊 覽 車 逃 生 門 演 練, 必 須 落 實, 確 讓 師 生 有 實 際 操 作 開 啟 安 全 門 窗 及 天 窗 的 機 會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校 園 緊 鄰 省 道 台 17 線, 學 校 有 將 道 路 一 側 列 為 環 境 清 潔 區 域, 建 議 老 師 在 帶 領 學 生 打 掃 路 旁 時, 應 在 兩 端 擺 放 交 通 錐 示 警, 並 保 護 安 全 B. 學 校 約 有 三 分 之 一 的 學 生 是 以 自 行 車 為 交 通 工 具, 進 出 校 門 的 唯 一 道 路 省 道 台 17 線, 卻 只 規 畫 雙 向 四 車 道, 兩 側 均 無 人 行 道 自 行 車 道, 且 路 面 邊 線 是 緊 貼 路 緣 植 栽 劃 設, 已 無 空 間 供 自 行 車 使 用, 建 議 請 市 府 協 助 增 闢 自 行 車 道 或 慢 車 道, 以 維 交 通 安 全 C. 校 門 正 側 門 口 均 劃 設 超 寬 之 行 人 穿 越 道 線, 汽 機 車 進 出 均 行 駛 其 上, 明 顯 繪 製 不 當, 建 議 請 市 府 協 助 將 行 人 穿 越 道 線 調 整 適 宜 寬 度, 並 移 至 校 門 旁, 不 妨 礙 汽 機 車 通 行 處, 以 維 護 汽 機 車 通 行 安 全 D. 學 校 在 校 園 內 畫 設 供 行 人 及 自 行 車 通 行 路 線, 以 類 似 行 人 穿 越 道 線 之 枕 木 紋 路 線, 與 法 規 設 置 不 符, 建 議 應 更 改 為 兩 條 10 公 分 白 色 實 線, 內 加 行 人 及 自 行 車 圖 形 即 可 E. 學 校 側 門 出 口 亦 緊 鄰 省 道 台 17 線, 且 一 旁 有 小 路 口, 汽 機 車 出 入 險 象 環 生, 建 議 應 增 繪 讓 路 線, 藉 以 提 醒 出 校 園 之 人 車 注 意 進 入 省 道 F. 學 校 旁 有 新 營 醫 院 北 門 分 院, 而 校 園 前 省 道 台 17 線 路 段 速 限 70 公 里, 對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威 脅 頗 大, 建 議 請 市 府 協 助 改 善 該 路 段 速 限, 以 維 交 通 安 全 G.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校 門 口 之 標 誌 標 線 與 號 誌,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與 調 整 -94-

97 三 新 竹 縣 立 自 強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新 竹 縣 竹 東 鎮 自 強 路 169 號 校 地 面 積 約 2.5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117 格 機 車 ( 自 行 車 ) 停 車 位 79 格 鄰 近 學 校 : 有 上 智 國 民 小 學 大 同 國 民 小 學 及 私 立 親 親 幼 稚 園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48 班 學 生 數 1,559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128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1) 上 學 時 段 : 徒 步 者 654 人 ( 佔 41.9%)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419 人 ( 佔 26.9%)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386 人 ( 佔 24.8%) 搭 公 車 者 50 人 ( 佔 3.2%) 騎 自 行 車 者 34 人 ( 佔 2.2%) 安 親 班 車 輛 接 送 者 16 人 ( 佔 1.0%) (2) 放 學 時 段 : 徒 步 者 973 人 ( 佔 62.4%)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255 人 ( 佔 16.4%)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211 人 ( 佔 13.5%) 搭 公 車 者 71 人 ( 佔 4.6%) 騎 自 行 車 者 34 人 ( 佔 2.2%) 安 親 班 車 輛 接 送 者 15 人 ( 佔 1.0%) 4. 學 校 交 通 導 護 哨 設 置 地 點 : (1) 上 放 學 時 段, 本 校 在 民 德 路 ( 正 門 ) 自 強 路 ( 側 門 ) 民 德 路 與 自 強 路 交 叉 路 口 北 興 路 ( 側 門 ) 四 處, 皆 有 導 護 人 員 在 場 執 勤, 進 行 交 通 指 揮 工 作 (2) 學 校 與 上 放 學 時 段, 在 校 內 前 廣 場 實 施 車 輛 管 制, 禁 止 車 輛 進 出, 成 為 徒 步 區, 避 免 人 車 爭 道 情 形 5. 學 校 周 邊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北 興 路 寬 約 20 公 尺, 屬 雙 向 四 線 道, 並 設 有 人 行 道, 路 邊 停 車 情 況 不 多 (2) 民 德 路 寬 約 8 公 尺, 屬 雙 向 二 線 道, 並 設 有 人 行 道, 路 邊 停 車 情 況 嚴 重, 有 公 車 站 牌 (3) 自 強 路 寬 約 8 公 尺, 屬 雙 向 二 線 道, 並 設 有 人 行 道, 路 邊 停 車 情 況 嚴 重 6.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因 應 作 為 : (1)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 民 德 路 僅 有 二 線 道, 且 路 旁 停 車 嚴 重, 再 加 上 本 校 越 區 就 讀 學 生 頗 多, 約 50% 學 生 ( 約 800 人 ) 由 家 長 以 汽 機 車 接 送 上 放 學 時 段, 常 人 車 壅 擠, 造 成 民 德 路 壅 塞, 車 輛 回 堵 至 北 興 路 長 春 路 (2) 因 應 作 為 : A. 在 長 春 路 朝 陽 路 規 劃 家 長 接 送 點, 使 學 生 提 前 下 車, 再 徒 步 進 入 校 門 -95-

98 B. 增 開 北 興 路 側 門, 並 規 畫 為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區, 設 置 候 車 棚 及 向 鎮 公 所 爭 取 加 長 人 行 道 設 置 已 有 效 紓 解 民 德 路 在 通 學 時 段 之 交 通 堵 塞 情 形 C. 北 興 路 人 行 道 增 長 82 公 尺, 減 少 家 長 違 規 迴 轉 車 輛 之 情 形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竹 東 分 局 交 通 隊 主 管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研 訂 校 園 周 邊 上 放 學 動 線 圖 向 新 生 宣 導,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結 合 新 生 訓 練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校 外 交 安 研 習 班 親 會 對 家 長 進 行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部 分 學 習 領 域 彙 集 有 交 安 教 學 進 度 表 B. 除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編 撰 四 個 單 元 之 教 案, 融 入 課 堂 教 學 外, 其 他 每 一 領 域, 各 編 撰 有 教 案 一 則, 採 主 題 式 教 學 C. 常 聘 邀 校 外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舉 辦 交 安 專 題 演 講, 或 技 能 之 演 示 D. 能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校 際 之 交 安 教 育 研 習 活 動 E. 設 置 交 安 學 習 走 廊, 架 設 交 通 安 全 網 站, 拍 攝 交 通 安 全 光 碟 設 置 交 安 教 育 布 告 欄, 編 印 新 生 學 習 手 冊, 各 班 交 安 壁 報, 以 及 輔 導 專 刊 等, 以 供 交 安 資 訊 的 宣 導 及 交 安 知 能 教 學 之 用, 頗 值 讚 許 F.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資 源 教 室, 供 交 安 資 料 陳 列 之 用 G. 製 置 校 內 外 安 全 地 圖, 提 供 學 生 知 悉 ; 編 印 學 生 作 業 手 冊, 彙 集 有 學 校 上 放 學 安 全 動 線 圖 等, 皆 有 益 於 增 進 學 生 的 安 全 知 能 H. 部 分 教 師 會 採 隨 機 式 的 宣 導 說 明 交 安 概 念 或 知 能 I. 辦 理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時, 皆 能 訂 定 完 整 計 畫, 並 依 規 定 辦 理 勘 查 與 相 關 作 業, 活 動 完 畢 後 並 增 開 綜 合 檢 討 會 議, 檢 討 得 失, 作 為 爾 後 改 進 之 參 考 J. 校 外 活 動 租 車 時, 皆 訂 有 租 車 契 約, 對 於 車 輛 提 前 加 以 檢 查, 出 發 前, 並 商 請 警 察 對 司 機 實 施 酒 測, 此 外 並 分 派 學 生 負 責 安 全 門 之 開 啟 與 實 施 逃 生 演 練, 實 施 狀 況, 甚 為 務 實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訂 有 停 車 管 理 辦 法, 違 規 學 生 輔 導 辦 法,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紀 錄 簿, 並 確 實 執 行, 並 考 核 -96-

99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近 三 年, 曾 辦 理 全 縣 導 護 志 工 交 通 服 務 隊 全 縣 交 通 志 工 特 殊 訓 練 之 輔 導 與 教 學 研 習, 並 曾 組 團 赴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績 優 學 校 參 觀 另 校 內 導 護 志 工, 有 3 位 獲 頒 績 優 志 工 之 表 揚 B. 邀 請 分 局 所 長 以 學 區 危 險 路 口 為 例, 宣 導 學 校 附 近 交 通 環 境 與 安 全 問 題 也 請 議 員 及 新 竹 縣 交 通 隊, 分 勘 學 校 附 近 安 全 問 題, 並 編 入 學 生 手 冊, 使 同 學 對 於 自 身 交 通 安 全 的 問 題 均 能 提 升 重 視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小 組 增 聘 榮 華 里 里 長 與 志 工 隊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的 改 善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宜 依 據 學 校 內 外 環 境 條 件, 做 SWOT 分 析, 再 擬 定 出 本 校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策 略 B. 教 務 單 位 需 彙 編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發 會 所 選 出 的 交 安 相 關 單 元, 編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安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體 教 師 參 酌, 俾 能 蒐 集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C. 全 體 教 師 除 採 隨 機 教 學 外, 也 需 在 各 交 安 相 關 單 元, 確 實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D. 參 加 校 外 交 安 知 能 研 習 後, 宜 鼓 勵 教 師 在 返 校 後, 作 研 習 心 得 報 告, 分 享 同 仁 E.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宜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主 題 及 討 論 大 綱, 並 詳 做 班 會 紀 錄 F. 宜 依 校 園 之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符 合 的 交 通 標 誌, 或 彩 繪 正 確 的 標 線, 校 內 需 更 易 或 加 設 之 標 誌 : 校 門 口 裝 停 再 開, 其 他 地 點 裝 停 車 場 肢 體 障 礙 者 停 車 格 位 無 障 礙 坡 道 遵 行 路 徑 之 標 誌 ;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宜 完 整 設 於 交 安 教 育 資 料 室 內, 以 方 便 施 教 之 用 G.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室 內, 需 集 中 將 在 校 內 分 置 的 交 安 書 刊 光 碟 影 片 教 材 海 報 等, 加 予 編 目 造 冊 陳 列, 並 訂 管 理 借 用 辦 法, 以 利 師 生 之 參 閱 借 用 H. 評 鑑 資 料 所 附, 用 以 佐 證 的 圖 表 照 片, 皆 需 明 確 敘 述 其 主 題 或 活 動 內 容 主 持 者 及 對 象 舉 辦 之 活 動 名 稱 和 實 施 地 點 及 時 間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進 行 各 項 交 安 宣 導 用 心, 建 議 可 利 用 竹 東 分 局 所 提 供 之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針 對 家 長 進 行 適 當 之 宣 導 -97-

100 B. 文 化 館 地 下 室 之 停 車 格 位 佈 設, 可 考 慮 停 車 動 線 重 新 調 整 C. 可 用 針 對 不 同 違 規 類 型, 規 劃 不 同 之 輔 導 教 材 D. 校 內 部 分 標 誌 標 線 錯 誤,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E.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學 校 附 近 相 關 標 誌 標 線, 進 行 整 體 性 之 規 劃 四 嘉 義 縣 立 過 溝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嘉 義 縣 東 石 鄉 西 崙 村 438 號 校 地 面 積 約 2.58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汽 車 停 車 場 設 在 學 校 圍 牆 外 空 地, 建 有 機 車 自 行 車 停 車 棚, 停 車 格 位 足 夠 教 職 員 工 及 學 生 之 停 車 需 要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9 班 學 生 數 247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32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騎 乘 自 行 車 者 138 人 ( 佔 56%) 家 長 接 送 者 59 人 ( 佔 23%) 徒 步 者 35 人 ( 佔 14%) 搭 乘 公 車 者 15 人 ( 佔 6%)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學 生 通 學 時 段, 分 為 家 長 接 送 路 隊 徒 步 路 隊 自 行 車 及 公 車 路 隊 採 人 車 分 道, 依 路 隊 出 入 不 同 校 門 : 家 長 接 送 區 規 畫 於 校 門 外 之 兩 側 學 校 鼓 勵 學 生 共 乘 的 接 送 方 式, 以 減 少 車 輛 到 校 ; 徒 步 路 隊 由 校 門 出 入, 放 學 時 段, 步 行 至 校 門 外 東 南 角, 由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員 指 揮, 穿 越 道 路 到 對 向 車 道 ; 自 行 車 路 隊, 一 律 由 側 門 出 入 校 區 5.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的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縣 道 157 號 為 學 校 正 門 所 在, 路 寬 6 公 尺, 屬 雙 向 一 線 道, 設 有 慢 車 道, 直 行 接 省 道 台 17 號 線, 也 是 本 校 主 要 出 入 道 路 (2) 側 門 設 於 社 區 巷 弄, 無 慢 車 道 (3) 學 校 在 側 通 往 朴 子 方 向 之 省 道 台 17 號 線, 道 路 較 寬, 車 流 量 大, 車 行 順 暢, 可 接 省 82 號 快 速 道 路 6. 學 校 導 護 設 施 : 本 校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工 作, 由 全 校 教 師 輪 值 執 勤, 有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成 員 協 助, 在 校 外 東 南 方 路 口 執 勤 學 校 訓 導 人 員 採 不 定 時, 從 事 校 外 巡 查, 以 維 學 生 之 通 學 安 全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校 方 能 善 用 社 會 資 源, 邀 請 校 內 家 長 會 長 志 工 隊 長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八 掌 派 出 所 主 管 少 年 隊 交 通 隊 主 管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98-

101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針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加 強 宣 導 並 設 置 導 護 崗 哨, 每 一 學 生 均 繪 有 上 放 學 行 經 路 線 圖 與 應 注 意 事 項,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製 作 教 師 篇 社 區 家 長 篇 學 生 篇 之 交 安 宣 導 教 材, 邀 請 專 家 蒞 校 演 講, 進 行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如 單 車 成 年 禮 木 偶 劇 新 生 放 學 路 線 演 練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能 依 據 學 校 環 境 做 SWOTS 分 析, 並 能 因 應 以 擬 定 本 校 之 交 安 教 育 策 略 B. 每 年 分 訂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計 畫, 及 具 體 欲 達 成 的 項 目 C. 全 體 教 師 及 行 政 人 員, 志 工 和 社 區 人 士, 皆 能 齊 心 合 作, 推 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D. 能 依 據 各 領 域 課 發 會 選 定 之 交 安 教 育 單 元, 編 撰 學 校 之 交 通 安 全 融 入 各 領 域 教 學 進 度 表 E. 部 分 領 域 有 交 安 單 元 之 教 案 編 撰 ; 部 分 教 師 採 主 題 式 教 學 或 學 藝 競 賽 方 式, 頗 能 引 起 同 學 之 興 趣 F. 國 文 科 藉 猜 燈 謎 活 動, 實 施 交 通 標 誌 的 宣 導, 頗 具 特 色 G. 依 校 內 外 情 境, 創 發 大 富 翁 遊 戲, 能 具 體 增 進 學 生 對 交 安 重 要 性 的 體 認 H. 交 安 觀 念 的 宣 導, 推 展 到 社 區 實 施, 達 到 交 安 教 育 之 社 教 功 能 I. 每 年 多 次 邀 請 校 內 外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進 行 交 安 專 題 演 講 和 技 能 的 演 示 培 育 J. 師 生 常 有 機 會 參 與 校 際 的 交 安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K. 每 學 期 和 年 級, 分 訂 交 安 班 會 討 論 議 題 和 大 綱 L. 學 校 有 自 攝 之 影 片 教 具 架 設 網 頁 海 報 等, 並 有 自 編 之 交 安 教 學 手 冊 M. 校 內 設 置 交 通 標 誌 專 牆 ; 部 分 地 點 設 置 有 標 誌 標 線 N.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室 ; 資 料 皆 加 造 冊 及 展 示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交 通 安 全 知 識 宣 導, 充 足 多 元 化 B. 校 方 積 極 作 為, 效 果 明 顯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突 顯 校 方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99-

102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學 校 雖 編 有 各 領 域 之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唯 未 見 有 相 對 應 之 教 案 和 實 際 教 學 活 動 之 紀 錄, 需 加 予 落 實 B. 教 師 參 加 校 際 交 安 研 習 活 動, 返 校 後 未 能 與 其 他 同 仁 共 享 研 習 心 得 C.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需 做 詳 盡 的 班 會 紀 錄 D. 宜 設 自 行 車 攷 照 場, 以 增 學 生 之 騎 乘 技 巧, 並 測 定 交 通 狀 況 的 反 應 處 理 能 力 E. 校 內 需 根 據 地 形 地 貌 裝 設 正 確 的 標 誌 標 線, 以 達 成 境 教 的 效 果 ; 需 改 善 之 標 誌 : 計 有 校 門 口 ( 大 門 側 門 ) 裝 設 停 再 開 肢 障 者 停 車 格 位 無 障 礙 坡 道 側 門 外 當 心 兒 童 遵 行 路 徑 等 ; 標 線 : 校 門 口 校 內 地 面 之 分 向 線 F.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室 之 書 面 資 料 教 學 影 片 光 碟 及 教 具 海 報 等, 皆 須 加 編 目 造 冊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應 針 對 初 評 未 得 滿 分 之 項 目, 提 出 改 善 建 議 B. 考 察 紀 錄 只 有 相 片, 未 有 紀 錄 分 析, 如 : 學 生 路 隊 家 長 接 送 之 考 察 紀 錄 等 C. 家 長 接 送 區, 汽 機 車 暫 停 區 應 一 致, 汽 機 車 暫 停 區 與 公 車 站 牌 過 於 接 近, 需 請 相 關 單 位, 加 予 調 移 D. 危 險 路 口 為 5 路 交 叉, 其 號 誌 及 標 誌 標 線, 應 予 以 改 善, 上 放 學 可 加 強 導 護 工 作 E. 自 行 車 路 線 進 入 校 門 口 為 下 坡, 停 止 線 繪 錯, 建 議 可 在 鐵 門 上 加 繪 標 誌, 提 醒 慢 行 F. 學 校 大 門 口, 及 通 往 布 袋 方 向 的 兩 處 路 口 之 交 通 設 施, 宜 通 過 道 安 會 報, 進 行 會 勘, 加 予 改 善 G. 學 生 騎 自 行 車 大 多 配 戴 機 車 安 全 帽, 可 能 會 影 響 學 生 配 戴 意 願 H. 宜 取 締 自 行 車 火 箭 筒 之 違 規 行 為, 並 鼓 勵 裝 設 燈 光 設 施 I. 學 校 宜 妥 善 運 用 交 通 安 全 入 口 網 站 之 各 項 資 源, 提 升 教 師 授 課 意 願 J. 建 議 學 校 可 適 度 在 地 區 扮 演 社 區 交 通 安 全 推 廣 中 心 的 角 色, 跟 學 生 家 長 與 社 區 民 眾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K. 部 分 學 生 之 腳 踏 車 發 現 裝 設 車 後 附 載 者 腳 踏 架 ( 火 箭 筒 ),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其 危 險 性 L. 建 議 設 置 身 心 障 礙 者 之 專 用 停 車 位 M. 家 長 接 送 區 臨 公 車 招 呼 站, 建 議 酌 予 調 整 N. 校 內 部 份 標 誌 標 線 錯 誤,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O.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校 門 口 之 標 誌 標 線 與 號 誌,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與 調 整 -100-

103 P. 校 門 口 接 送 區 標 誌 牌 貼 掛 於 地 面 分 隔 島 緣, 位 置 不 夠 醒 目, 容 易 為 非 接 送 學 生 之 車 輛 占 用, 建 議 將 接 送 區 標 誌 牌 改 為 面 朝 來 車 方 向 之 立 牌 設 置, 校 門 口 接 送 區 規 劃, 緊 鄰 縣 道 157 線, 無 任 何 屏 障 頗 為 危 險, 短 期 間, 可 利 用 交 通 錐 擺 放 在 路 面 邊 上, 將 道 路 與 接 送 區 做 區 隔, 長 程 目 標, 仍 請 縣 府 協 助, 將 接 送 區 綠 帶 外 移 至 路 緣, 採 槽 化 引 道 進 入 接 送 區, 方 能 確 保 學 生 及 家 長 之 安 全 Q. 後 校 門 穿 越 縣 道 157 線 路 口, 係 屬 不 對 稱 路 口, 雖 設 有 行 人 穿 越 道 線 方 便 穿 越, 惟 學 生 放 學 面 對 路 口, 看 不 見 交 通 號 誌, 易 發 生 行 人 闖 紅 燈 ; 再 者, 過 半 數 學 生 採 自 行 車 通 學 穿 越 該 路 口, 常 有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上, 人 車 爭 道, 險 象 環 生,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於 該 路 口 增 設 行 人 專 用 號 誌 及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以 維 護 學 生 進 出 校 園 之 交 通 安 全 R. 部 分 學 生 自 行 車 未 裝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建 議 學 校 加 強 宣 導, 必 要 時, 能 購 置 車 尾 燈 發 送 學 生 使 用, 確 保 學 生 行 車 安 全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學 校 辦 理 區 域 性 交 通 安 全 研 習 活 動 頗 多 元, 惟 建 議 學 校 能 將 目 前 之 各 項 活 動, 持 續 推 動 五 彰 化 縣 立 大 同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設 在 彰 化 縣 員 林 鎮 大 同 路 一 段 345 號 校 地 面 積 約 2.1 甲 ( 約 含 2.03 公 頃 )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75 格 機 車 停 車 位 200 格 自 行 車 設 有 校 內 車 棚 及 校 外 圍 牆 邊 之 停 車 格 鄰 近 學 校 : 國 立 員 林 農 工 高 級 職 校 崇 實 工 業 高 級 職 校 員 林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設 有 九 十 三 班, 學 生 數 2,962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250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騎 自 行 車 者 2,100 人 ( 佔 71%) 徒 步 者 590 人 ( 佔 20%) 家 長 接 送 者 236 人 ( 佔 8%) 其 他 方 式 者 36 人 ( 佔 1%)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及 導 護 設 施 : 學 校 周 遭 道 路, 通 學 時 段, 車 流 量 皆 極 大 學 生 出 入 校 區, 經 由 三 個 校 門 ( 正 門 西 側 門 及 北 側 門 ) 依 照 學 生 就 讀 的 教 室 區 位, 規 劃 其 最 近 的 校 門, 進 出 學 校 在 正 門 和 西 側 門, 設 置 交 通 導 護 哨, 由 輪 值 導 護 教 師 志 工 及 家 長 組 成 執 勤 小 組, 通 學 時 段, 執 行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工 作 5.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之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A. 大 同 路 和 平 東 街 皆 為 路 寬 二 十 公 尺, 設 雙 車 道 及 人 行 道 ; 未 設 慢 車 道, 且 兩 側 任 意 停 車, 常 導 致 嚴 重 交 通 堵 塞 情 況 B. 成 功 路 寬 度 十 五 公 尺, 設 雙 車 道 及 人 行 道, 兩 側 任 意 停 車, 常 致 成 嚴 重 交 通 堵 塞 -101-

104 C. 靜 修 東 路 寬 度 十 五 公 尺, 設 雙 車 道, 為 闢 慢 車 道 及 人 行 道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充 分 運 用 政 府 與 社 區 資 源,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員 林 派 出 所 所 長 與 交 通 分 隊 隊 長 分 局 第 五 組 主 管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運 用 員 林 分 局 提 供 學 區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分 析 資 料, 研 擬 因 應 對 策,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週 等 活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邀 請 員 警 與 宣 導 教 官 蒞 校 演 講, 對 師 生 宣 導 班 親 會 對 家 長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有 明 確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理 念, 並 根 據 學 校 環 境 做 SWOTS 分 析, 然 後 據 以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改 善 策 略 B. 各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皆 有 選 定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及 其 教 學 進 度 C. 部 分 教 師 能 參 酌 該 領 域 課 發 會 之 交 安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蒐 集 教 材 採 融 入 正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D. 學 務 ( 訓 導 ) 處 偶 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影 片 或 教 案, 作 主 題 式 交 安 宣 教 E. 大 部 分 教 師 會 利 用 交 安 事 故 或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時, 進 行 隨 機 式 教 導 交 安 知 能 或 概 念 F. 能 運 用 社 區 資 源 人 士, 協 助 交 安 教 育 的 宣 導 執 行, 以 及 改 善 校 外 交 通 環 境 等 事 項 G. 闢 設 專 用 布 告 欄, 固 定 的 交 安 教 育 專 牆, 架 設 交 安 網 頁, 在 新 生 手 冊 及 家 長 親 職 手 冊 內, 列 入 交 安 知 識 等, 以 提 供 交 安 資 訊 和 宣 教 之 用 H. 在 校 內 多 處 設 有 交 安 教 學 走 廊, 裝 置 交 通 標 誌 彩 繪 標 線, 並 仿 繪 十 字 路 口 情 況 等, 以 供 境 教 之 用 I. 藉 美 化 學 校 圍 牆 內 面, 由 學 生 自 行 彩 繪 十 四 幅 交 通 主 題 漫 畫, 以 增 交 通 安 全 的 宣 導 J. 學 校 自 行 拍 攝 校 外 交 安 情 況 影 片, 製 作 教 具 等, 以 提 升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效 果 K. 能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校 際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習 活 動 L.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櫃, 存 放 交 安 書 面 資 料 教 材 DVD 交 安 比 賽 作 品 影 片 等, 並 提 供 師 生 參 閱 借 用 服 務 ;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且 有 詳 細 借 閱 紀 錄 可 查 -102-

105 M. 將 家 長 接 送 學 生 的 車 輛, 由 東 側 門 入 校 區, 接 送 後, 經 北 側 門 駛 出, 闢 設 駐 車 彎 之 創 舉, 值 得 肯 定 N. 配 合 校 內 情 境, 繪 設 相 關 標 線, 實 施 境 教, 融 入 校 園 生 活 O. 設 置 自 行 車 路 考 教 育 場, 實 施 考 照 制 度, 提 升 學 生 騎 乘 安 全, 建 立 正 確 安 全 觀 念 P.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演 講, 並 與 周 遭 學 校 合 作 Q. 已 舉 辦 分 年 級 不 同 的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題 目 均 很 適 當, 分 析 測 驗 結 果 後, 且 對 學 生 常 錯 之 題 目 有 補 救 教 學, 對 於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之 獲 得 甚 有 助 益 R. 邀 請 分 局 巡 官 進 行 校 園 周 遭 環 境 安 全 宣 導, 並 加 強 校 外 巡 邏 此 外 並 針 對 違 規 同 學 及 家 長 進 行 隨 機 教 學 宣 導, 使 其 瞭 解 學 校 附 近 易 發 生 交 通 事 故 的 地 點, 從 而 留 意 其 自 身 的 交 通 安 全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態 度 良 好, 主 動 積 極, 將 上 年 度 評 鑑 缺 失 能 加 予 改 善, 且 執 行 良 好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競 賽, 並 獲 頒 獎 項 B. 交 通 安 全 評 鑑 績 優, 給 予 鼓 勵, 正 面 給 予 肯 定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小 組 校 內 增 聘 志 工 隊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解 決 周 邊 交 通 問 題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檢 視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教 務 單 位 宜 編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體 教 師 參 考, 期 能 蒐 集 教 材,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B. 學 生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宜 分 年 級 學 期, 訂 定 不 同 主 題 及 討 論 大 綱, 並 需 作 班 會 紀 錄 C. 需 依 校 內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正 確 的 交 通 標 誌, 彩 繪 標 線, 以 達 境 教 之 效 果 校 內 需 更 正 的 標 線 : 線 長 需 為 四 公 尺, 虛 線 部 分 為 六 公 尺 宜 依 比 例 縮 短, 唯 其 比 值 不 能 有 誤 ; 標 誌 部 分 : 各 校 門 出 口 之 右 柱, 須 裝 貼 停 再 開 或 慢, 無 障 礙 坡 道 遵 行 路 徑 等, 皆 須 有 標 誌 ; 標 誌 宜 有 雙 語 化 D. 校 內 教 室 空 間 足 夠 實, 宜 設 專 用 的 交 安 教 學 資 源 教 室, 廣 為 蒐 集 交 安 資 訊 之 書 面 及 非 書 面 資 料 E. 已 蒐 藏 的 交 安 書 刊 光 碟 CD 教 具 模 型 教 材 海 報 等, 凡 有 助 於 教 學 交 安 知 能 者, 皆 宜 加 予 編 目 造 冊 陣 列, 並 廣 為 週 -103-

106 知 師 生, 期 能 多 加 應 用 F. 宜 編 製 校 內 安 全 地 圖 及 學 校 周 遭 的 安 全 地 圖, 後 者 除 交 通 標 誌 號 誌 愛 心 商 店 的 座 落 位 置 之 外, 更 需 顯 註 潛 在 的 危 險 地 點, 以 供 學 生 知 悉, 而 能 避 走 或 不 經 過 G. 已 辦 理 有 交 通 安 全 海 報 書 法 與 漫 畫 比 賽, 惟 建 議 仍 可 增 加 其 他 可 行 之 交 通 安 全 競 賽 活 動, 如 作 文 標 語 等, 且 儘 可 能 全 員 參 加 H. 校 外 教 學 時 有 完 整 計 畫, 車 輛 出 發 前 也 有 自 行 對 司 機 與 車 況 作 檢 查, 惟 建 議 爾 後 可 以 提 早 行 文 監 理 機 關 請 其 派 員 對 車 輛 進 行 更 深 入 之 檢 查 另 外 亦 可 行 文 警 察 單 位, 請 其 派 員 於 車 輛 出 發 前, 對 司 機 進 行 酒 測, 以 增 進 行 車 安 全 之 維 護 與 提 升 I. 有 關 逃 生 演 練, 建 議 不 要 僅 只 請 學 生 代 表 進 行 逃 生 演 練, 應 該 要 全 員 演 練, 此 外 對 於 逃 生 門 之 開 啟, 建 議 由 所 賦 予 責 任 之 同 學, 有 實 際 開 啟 之 操 作 練 習, 不 要 僅 由 司 機 作 示 範 而 已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交 通 工 具 之 統 計 分 析 應 依 上 放 學 二 個 部 分 分 析 B. 資 料 分 析 中, 學 生 交 通 違 規 部 分 未 列 應 有 後 續 處 理 機 制 C. 學 生 交 通 違 規 情 形 看 來 嚴 重, 應 加 強 違 規 原 因 分 析 及 違 規 輔 導 D. 學 校 通 學 之 自 行 車, 仍 有 部 分 未 裝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建 議, 學 校 應 加 強 宣 導 或 添 購 發 放 學 生 使 用, 以 維 護 學 生 通 學 安 全 E. 學 校 家 長 接 送 區 雖 有 規 劃, 惟 未 搭 配 交 通 工 程 施 作, 無 法 發 揮 功 能, 建 議 應 在 規 畫 區 內, 增 繪 禁 止 停 車 標 線 及 標 誌 牌 面 ( 附 掛 禁 停 時 段 ), 如 此 接 送 區 始 能 發 揮 功 能 F. 校 園 停 車 場 規 劃, 採 斜 向 停 車, 且 都 是 車 頭 朝 內, 建 議 基 於 安 全 考 量, 應 採 車 頭 朝 外 設 計 調 整 為 宜 G. 校 園 內 繪 製 情 境 交 通 標 線, 部 分 與 法 規 不 符, 建 議 請 參 照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為 妥 H. 學 生 通 學 自 行 車, 多 數 停 放 校 園 圍 牆 外, 易 成 為 校 園 周 邊 道 路 交 通 亂 源,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解 決 學 校 通 學 生 自 行 車 停 車 問 題 I. 學 校 有 超 過 7 成 學 生 以 自 行 車 為 通 學 交 通 工 具, 學 校 周 邊 均 無 自 行 車 道 供 騎 乘 自 行 車 學 生 使 用, 安 全 堪 慮,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在 校 園 周 邊, 甚 至 學 區 內 自 行 車 主 要 通 學 道 路, 規 畫 自 行 車 道, 另 校 園 周 邊 路 口 亦 應 增 繪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以 維 護 校 園 周 邊 交 通 安 全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交 通 標 誌 採 用 雙 語 展 示, 值 得 肯 定, 惟 部 分 英 語 錯 誤 標 示, 建 議 即 予 以 改 善 為 宜 B. 校 際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討 活 動, 學 校 已 在 實 施, 建 議 可 擴 大 與 週 邊 學 校 合 作 舉 辦 演 講 研 討, 並 可 建 立 校 際 合 作, 亦 有 利 於 上 放 學, 安 全 走 廊 之 建 置 規 劃 -104-

107 六 新 竹 市 立 三 民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新 竹 市 自 由 路 95 巷 15 號 校 地 面 積 24,987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74 格 機 車 停 車 位 120 格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616 格 鄰 近 學 校 : 設 有 國 立 新 竹 高 工 光 華 國 民 中 學 三 民 國 民 小 學, 另 有 三 民 公 園 和 三 民 網 球 場 2. 學 校 規 模 : 設 有 七 十 餘 班 學 生 數 2,419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189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1). 上 學 時 段 :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932 人 ( 佔 38.6%)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796 人 ( 佔 33.0%) 徒 步 者 496 人 ( 佔 20.6%) 騎 自 行 車 者 146 人 ( 佔 6.1%)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者 42 人 ( 佔 1.74%) (2). 放 學 時 段 : 徒 步 者 1,247 人 ( 佔 52.7%)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465 人 ( 佔 19.4%)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397 人 ( 佔 16.6%) 騎 自 行 車 者 146 人 ( 佔 6.1%)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42 人 ( 佔 2.5%) 補 習 班 專 車 接 送 者 40 人 ( 佔 1.7%) 其 他 方 式 者 23 人 ( 佔 1.0%)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及 導 護 設 施 : (1). 上 學 時 段 : A. 經 自 由 路 大 門 出 入 之 學 生 入 佔 68% 採 人 車 分 道 有 導 護 人 員 四 人, 由 導 護 教 師 警 衛 和 學 生 交 通 糾 察 隊 員 二 人, 組 成 導 護 哨, 從 事 交 通 安 全 指 揮 事 宜 B. 由 中 央 路 段 校 門 出 入 者, 佔 26% 採 人 車 分 道 有 導 護 人 員 七 人, 含 導 護 教 師 二 人 警 衛 一 人 及 學 生 交 通 糾 察 隊 員 四 人 組 成, 從 事 交 通 安 全 指 揮 工 作 C. 從 民 生 路 校 門 進 出 者, 佔 6% 屬 自 行 車 專 用 門 置 有 導 護 人 員 七 人, 含 值 週 導 護 教 師 志 工 警 衛 人 員 各 一 人, 以 及 交 通 安 全 糾 察 隊 員 四 人 組 成 (2). 放 學 時 段 : 除 學 生 人 數 稍 異 外, 規 劃 人 車 分 道, 皆 經 由 自 由 路 校 門 及 中 央 路 校 門 出 外, 導 護 人 員 與 上 學 時 段 相 同 民 生 路 校 門, 供 自 行 車 專 用, 其 導 護 人 員 之 組 成 與 人 數, 仍 與 上 學 時 段 情 形 相 同 5. 學 校 周 邊 鄰 接 之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自 由 路 寬 8 公 尺, 屬 雙 向 雙 線 道, 有 人 行 道, 路 邊 有 停 車 格 及 公 車 站 牌 (2). 中 央 路 寬 4 公 尺, 屬 雙 向 單 線 道, 有 人 行 道, 路 邊 有 停 車 情 形, 為 設 有 公 車 站 牌 -105-

108 (3). 民 生 路 寬 4 公 尺, 屬 雙 向 單 線 道, 有 人 行 道, 路 邊 有 停 車 情 形 (4). 自 由 路 95 巷 路 寬 四 公 尺, 屬 雙 向 單 線 道, 有 人 行 道, 路 邊 有 停 車 及 商 家 佔 用 情 形 (5). 經 國 路 路 寬 十 六 公 尺, 屬 雙 向 雙 線 道, 並 有 慢 車 道 及 行 人 道, 路 邊 有 停 車 及 商 家 佔 用 之 情 形, 設 置 公 車 站 牌 6.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之 交 通 情 形 : (1). 上 學 時 段 : A. 自 由 路 車 流 量 大 大 型 車 多 小 型 車 及 機 車 也 皆 多 B. 中 央 路 車 流 量 大 大 型 車 少 小 型 車 及 機 車 皆 多 C. 民 生 路 車 流 量 大 大 型 車 少 小 型 車 及 機 車 皆 多 D. 自 由 路 95 巷 車 流 量 大 大 型 車 多 小 型 車 及 機 車 也 皆 多 E. 經 國 路 車 流 量 大 大 型 車 小 型 車 及 機 車 數 量 皆 多 (2). 放 學 時 段 : A. 自 由 路 車 流 量 少 大 型 車 量 少 小 型 車 和 機 車 皆 量 多 B. 中 央 路 車 流 量 多 大 型 車 量 少 小 型 車 及 機 車 皆 量 多 C. 民 生 路 車 流 量 少, 大 型 車 小 型 車 及 機 車 之 數 量 皆 少 D. 自 由 路 95 巷 車 流 量 少, 大 型 車 及 小 型 車 數 量 皆 少, 機 車 量 多 E. 經 國 路 車 流 量 多 大 型 車 小 型 車 和 機 車 數 量 皆 多 7.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1). 學 校 周 邊 交 通 及 阻 塞 路 段 : 自 由 路 95 巷 中 央 路 和 民 主 路 已 函 請 交 通 處 完 成 會 勘, 註 銷 停 車 格, 上 放 學 時 段, 禁 止 停 車, 以 維 交 通 安 全 ; 而 中 央 路 355 巷, 也 會 勘 中 (2). 自 由 路 轉 自 由 路 95 巷 車 潮 : 已 會 同 三 民 國 小 交 通 處 會 勘, 在 上 學 時 段, 開 啟 號 誌 紓 解 車 潮 (3). 本 校 民 生 路 段 果 菜 市 場 : 因 緊 鄰 新 竹 市 果 菜 市 場, 違 規 停 車 狀 況 嚴 重, 採 取 : A. 本 校 民 生 路 段 塗 銷 停 車 格, 上 放 學 時 段 禁 停 B. 請 轄 區 派 出 所 加 強 取 締 違 規 車 輛 和 攤 販 C. 增 設 導 護 志 工 協 助 維 護 交 通, 以 降 低 學 生 之 意 外 發 生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派 出 所 主 管 七 位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並 有 學 生 代 表 列 席 ;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運 用 SWOTS 分 析 與 校 園 周 邊 十 大 危 險 路 口 分 析, 研 擬 對 策 改 善,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106-

109 C.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座 談 會 向 導 師 與 家 長 進 行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成 果 均 有 統 計, 突 顯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在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共 編 撰 有 十 則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設 計 方 案, 多 數 教 案 屬 主 題 式 之 交 安 教 學 活 動, 或 學 藝 性 的 交 安 宣 導, 三 則 為 融 入 式, 配 合 教 學 進 度, 施 教 交 安 相 關 知 能 B. 部 分 教 師 會 採 隨 機 式 教 學, 配 合 時 事 或 交 安 事 件, 宣 導 交 安 知 能 C. 重 視 教 師 交 安 教 學 技 能 的 提 升, 常 聘 邀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演 講 演 示, 並 能 鼓 勵 教 師 學 生 常 參 與 校 際 的 交 安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D. 建 置 moodle 系 統, 規 劃 各 種 教 學 館 堂, 實 施 教 學 或 宣 導 交 安 知 能 E. 校 內 設 有 交 安 教 學 走 廊 布 告 欄 標 誌 專 牆 架 設 網 頁 拍 製 光 碟 教 學 影 片 專 刊 廣 播 等, 從 事 交 安 宣 導, 頗 受 肯 定 F. 能 重 視 對 社 區 銀 髮 族 的 交 安 宣 導, 慮 及 社 區 老 人 的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之 推 展, 應 予 讚 許 G. 能 進 行 跨 校 聯 盟 - 建 構 安 全 走 廊, 達 成 相 互 協 助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效 果 H. 常 承 辦 新 竹 市 知 交 安 教 育 相 關 研 習 組 訓 工 作 I. 已 辦 理 不 同 年 級 的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另 也 利 用 moodle 線 上 測 驗 方 式, 並 立 即 於 線 上 進 行 回 饋, 測 驗 後 公 布 解 答, 並 對 錯 誤 駔 進 行 訂 正 宣 導, 對 於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知 識 之 增 進, 甚 有 助 益 J. 辦 理 校 外 教 學 時, 有 租 車 契 約 與 辦 理 會 勘 等, 計 畫 完 整, 會 後 並 有 檢 討 逃 生 演 練 時, 先 由 同 學 負 責 練 習 開 啟, 開 車 前 並 由 警 察 人 員 到 校 實 施 酒 測, 對 於 學 生 校 外 教 學 之 交 通 安 全, 甚 有 助 益 K. 引 領 學 生 進 行 校 外 交 通 環 境, 與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之 教 學 宣 導, 另 也 編 有 教 學 手 冊, 或 製 作 影 片 等 教 學, 可 讓 學 生 對 於 校 外 交 通 安 全 環 境, 有 更 深 入 之 了 解, 對 於 學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很 有 裨 益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訂 有 交 通 安 全 違 規 學 生 輔 導 辦 法, 且 有 相 關 追 蹤 考 核 針 對 學 生 所 撰 寫 之 心 得, 有 老 師 批 閱 B. 透 過 moodle 系 統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可 有 效 進 行 成 效 之 檢 討 C. 學 校 利 用 moodle 在 google 地 圖 上, 建 置 危 險 路 口 與 愛 心 商 店 資 料, 值 得 肯 定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校 方 利 用 moodle 初 步 建 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網, 不 僅 內 容 充 實, 而 且 也 可 提 供 教 師 有 關 於 交 安 教 學 之 參 考, 值 得 各 校 在 建 構 交 通 安 全 學 習 網 之 參 考 -107-

110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請 多 利 用 轄 區 交 通 分 隊 提 供 之 交 通 事 故 肇 因 分 析 資 料, 請 師 生 與 家 長 於 寒 暑 假, 多 注 意 相 關 路 段 之 交 通 安 全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雖 有 做 SWOT 分 析, 及 訂 定 其 行 動 方 案, 惟 稍 顯 粗 略 宣 能 做 更 詳 細 的 SWOT 分 析, 再 據 以 訂 定 適 切 的 行 動 方 案 ( 策 略 ), 以 推 展 交 安 教 育 B. 未 見 編 撰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單 元 進 度 表 C.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發 表 會, 未 選 定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單 元 D. 教 務 單 元 需 配 合 各 學 習 領 域 課 發 會, 編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體 教 師 參 考, 期 能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E. 全 校 教 師 需 在 所 任 教 科 目 中, 凡 涉 及 交 安 知 能 之 相 關 單 元, 即 宜 蒐 集 有 關 的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課 堂 進 度 中 施 教 F. 訂 有 本 校 交 安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管 理 辦 法, 卻 未 見 有 該 中 心 的 設 置 G. 交 通 安 全 專 櫃 存 置 的 資 料, 僅 具 有 列 十 本 書 刊 的 造 冊, 極 需 速 予 加 強 充 實 ; 未 見 有 光 碟 影 片 教 具 模 型 海 報 等 之 存 藏, 以 及 借 閱 登 記 的 紀 錄 H. 班 會 紀 錄 顯 示, 有 討 論 交 通 安 全 事 項, 惟 未 見 有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之 主 題 及 討 論 大 綱 I. 需 在 校 園 內 的 適 當 地 點, 配 合 地 形 地 貌, 設 置 正 確 的 交 通 標 誌 或 彩 繪 標 線 有 待 改 進 的 標 誌 : 所 有 校 門 口 的 停 在 開 請 開 大 燈 標 高 遵 行 路 徑 肢 障 者 停 車 格 無 障 礙 坡 道 及 其 位 置 之 指 引 標 誌 J. 所 有 評 鑑 資 料 所 附 以 佐 證 之 圖 表 照 片, 皆 需 述 明 其 內 容 主 題, 活 動 之 主 持 者 及 對 象 時 間 和 地 點 K. 利 用 作 文 標 語 漫 畫 繪 畫 創 意 短 片 與 創 意 警 句 競 賽 等, 以 達 成 交 安 宣 導 惟 相 關 活 動, 建 議 盡 可 能 規 劃 全 體 同 學 均 能 參 加, 則 對 於 同 學 之 交 通 安 全 知 識 之 提 升, 更 有 裨 益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針 對 部 分 多 次 違 反 交 通 規 則 同 學 之 輔 導 措 施, 可 再 檢 討, 以 達 輔 導 成 效 B. 目 前 學 校 規 劃 有 600 多 個 停 車 位, 但 只 有 100 多 位 學 生 使 用 自 行 車, 建 議 可 在 適 度 重 新 檢 討 C. 學 校 汽 車 停 車 格 位 之 規 劃, 宜 朝 集 中 化 人 車 分 隔 方 向, 進 行 調 整 -108-

111 D. 身 心 障 礙 者 之 專 用 停 車 位, 建 議 確 立 其 專 用 性 E. 側 門 一 年 級 之 家 長 接 送 區 位 置,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研 擬 配 套 措 施, 重 新 進 行 規 劃 與 調 整 F. 教 職 員 汽 車 停 車 時, 建 議 宣 導 車 頭 朝 外, 可 提 高 其 安 全 性 ; 有 教 職 員 騎 乘 機 車 離 開 校 門 時, 未 依 照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其 危 險 性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市 府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處 室, 每 年 能 主 動 委 託 兩 所 以 上 學 校, 合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習 ( 包 括 每 年 的 交 安 評 鑑 ), 以 促 進 校 際 間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討 七 臺 北 市 立 介 壽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位 置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於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延 壽 街 401 號 校 地 面 積 約 1.54 公 頃 校 內 僅 設 教 師 之 機 車 停 車 棚 及 師 生 停 放 自 行 車 之 車 棚 ; 由 於 校 地 狹 窄, 校 內 未 設 汽 車 停 車 場 鄰 近 學 校 : 有 敦 化 國 民 中 學 民 生 國 民 中 學 和 民 生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七 十 四 班 ( 含 特 殊 班 三 班 資 源 班 二 班 ) 學 生 數 2,267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 教 師 151 人 職 員 24 人 工 友 6 人 長 期 代 課 教 師 25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徒 步 者 921 人 ( 佔 39%)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550 人 ( 佔 23%)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者 425 人 ( 佔 18%)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315 人 ( 佔 13%) 騎 自 行 車 者 131 人 ( 佔 5%) 其 他 36 人 ( 佔 2%)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及 導 護 設 施 : 學 生 通 學 時, 以 設 於 延 壽 街 之 校 門 出 入 為 主, 學 生 之 騎 自 行 車 者, 則 由 後 門 出 入 學 校 提 醒 家 長 接 送 學 生, 儘 可 能 在 光 復 北 路 或 民 生 東 路 49 巷 ; 導 護 人 員 由 輪 值 導 護 教 師 和 志 工 家 長 組 成 ; 另 特 請 交 通 警 察 在 上 學 時 段, 支 援 交 通 指 揮 事 宜 5. 學 校 周 邊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光 復 北 路 為 台 北 市 南 北 向 主 要 幹 道 之 一, 且 鄰 近 小 巨 蛋 京 華 城 松 山 機 場, 上 下 班 尖 峰 時 段, 車 流 量 極 為 龐 大 (2) 延 壽 街 為 東 西 向 道 路, 附 近 有 學 校 醫 院, 上 放 學 期 間, 學 生 路 隊 車 輛 通 過 匯 集, 常 發 生 人 車 壅 擠, 交 通 堵 塞 情 形 -109-

112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三 民 派 出 所 主 管 擔 任 顧 問, 員 警 並 支 援 協 助 ;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各 項 活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邀 請 員 警 脊 椎 損 傷 協 會 代 表 等 專 家 蒞 校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自 行 車 考 照 與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有 詳 盡 規 劃, 全 校 師 長 通 力 合 作, 志 工 配 合, 能 系 統 性 推 展 交 安 教 育 工 作 B. 利 用 交 安 走 廊, 交 安 教 育 資 料 室 等, 落 實 交 安 教 育 工 作 C. 每 一 領 域 學 習 編 撰 一 則 到 兩 則 之 交 安 教 案 D. 會 討 論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能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定 討 論 主 題 和 大 綱, 並 能 確 實 記 錄 E.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有 編 目 造 冊 公 開 展 示, 並 訂 有 資 料 借 用 辦 法 和 使 用 登 記 F. 上 級 單 位 常 蒞 校 輔 導, 協 助 推 動 交 安 教 育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平 時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十 分 努 力 B. 簡 報 清 楚 及 相 關 影 片 很 有 說 服 力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學 校 舉 辦 學 藝 競 賽 ( 如 繪 畫 比 賽 ) 時, 能 充 分 結 合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並 評 選 出 優 等 作 品 展 示, 不 僅 使 參 展 學 生 更 了 解 交 通 安 全, 而 且 也 能 使 觀 賞 學 生 融 入 其 中 ( 三 ) 改 建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推 動 走 一 段 路 配 套 活 動, 與 志 工 交 接 B. 校 園 周 邊 標 線, 請 去 函 交 通 局 補 繪 C. 建 議 在 家 長 接 送 區 布 告 欄 張 貼 後 座 繫 安 全 帶 宣 導 海 報, 加 強 師 生 家 長 及 社 區 居 民 之 宣 導 D.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增 聘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E.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110-

113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交 通 安 全 之 教 學 需 確 實 採 取 融 入 式, 在 每 一 學 習 領 域 之 涉 及 交 安 知 能 的 單 元 內, 於 日 常 正 式 課 堂 內 施 教 B. 教 務 單 位 需 彙 集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程 發 展 小 組, 選 定 涉 及 交 安 教 學 單 元 的 教 學 進 度, 編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各 任 課 老 師 參 酌, 俾 能 按 教 學 進 度, 蒐 集 相 關 教 材, 實 教 交 安 技 能 C. 校 內 未 設 汽 車 停 車 場 ( 校 地 面 積 狹 小 ), 致 造 成 教 職 員 工 之 停 車 困 擾 D. 教 師 參 加 校 外 交 安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後, 需 鼓 勵 舉 辦 座 談, 分 享 研 習 成 果, 以 增 教 師 之 交 安 教 學 能 力 E. 校 內 機 車 自 行 車 之 出 入 口 設 在 後 門, 該 處 需 設 置 停 再 開 標 誌, 繪 停 止 線, 提 醒 師 生 都 能 注 意 校 外 通 路 之 人 車 往 來 情 形 F. 未 能 充 分 配 合 地 形 地 貌 設 置 標 誌, 有 待 補 強 G. 校 內 走 廊 樓 梯 彩 繪 之 標 線 有 誤, 其 顏 色 應 是 黃 色 ( 分 向 線 ), 其 塗 彩 與 虛 段 之 線 長, 應 是 四 公 尺 與 六 公 尺 ( 也 可 以 依 此, 縮 短 其 比 例, 但 須 教 導 學 生, 正 確 之 比 例 ) H. 肢 障 停 車 格, 需 鄰 近 無 障 礙 坡 道 處 設 置, 且 需 有 指 引 指 標 之 標 誌 或 標 字 I. 宜 編 製 校 內 校 外 安 全 地 圖, 提 醒 同 學 J.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內 有 許 多 浮 貼 之 交 通 標 誌 紙 片, 但 標 題 書 寫 為 號 誌 請 更 正 其 中 請 補 充 倒 三 角 形 標 誌 之 卡 片 K. 走 廊 上 之 交 通 標 誌 英 文 翻 譯 有 誤, 例 禁 止 右 轉 譯 為 keep left, 讓 路 標 誌 譯 為 make way L. 七 年 及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有 些 班 級 之 分 數 甚 為 懸 殊, 例 如 100 學 年 714 班 級 平 均 分 數 95.6 分,709 班 只 有 76.6 分, 針 對 分 數 最 低 的 班 級 是 否 有 特 別 原 因? 是 否 有 特 別 補 救 措 施? M.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學 藝 競 賽 內 容 豐 富, 包 括 有 漫 畫 繪 畫 作 文 書 法 與 靜 態 作 品, 某 些 項 目 如 能 有 普 遍 參 與 者, 儘 量 普 遍 參 與, 而 不 要 每 班 僅 有 一 人 代 表 參 加 比 賽, 又 是 否 有 良 好 的 警 語 作 品 N.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習 手 冊, 部 分 內 容 有 誤, 例 如 : 認 識 交 通 標 線 : 道 路 標 線 - 道 路 中 間 白 色 段 線 為 分 向 線 自 行 車 考 照 筆 試 題 目 第 2 題 : 淑 女 車 就 是 淑 女 在 騎 的 車 子, 男 生 騎 很 丟 臉 請 問 答 案 為 何? 是 否 有 特 別 之 教 學 用 意?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建 議 於 校 內 設 置 學 生 腳 踏 車 停 車 場, 並 加 設 遮 雨 棚, 避 免 日 曬 雨 淋 B.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學 校 附 近 不 完 整 ( 脫 落 ) 之 標 誌 標 線 進 行 整 體 性 之 規 劃 -111-

114 C. 校 內 部 分 標 誌 標 線 錯 誤,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D. 部 分 配 合 情 境 教 學 之 標 誌 牌 面 及 字 體 太 小,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E. 資 料 準 備 可 依 每 個 子 項 目, 準 備 充 足, 並 能 每 年 更 新 相 關 資 料 F. 資 料 準 備 可 以 問 題 導 向 方 式, 如 家 長 接 送 區, 可 以 平 常 最 擁 擠 狀 況 準 備 像 片, 歸 納 分 析 其 可 以 改 進 的 部 分 G. 建 議 可 加 強 學 生 步 行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H. 自 評 未 得 滿 分 項 目, 建 議 應 說 明 其 原 因, 及 未 來 改 善 計 畫 I. 學 生 以 腳 踏 車 為 交 通 工 具 者 131 人, 由 於 校 地 狹 窄, 未 提 供 適 當 停 車 場 所, 建 議, 可 利 用 圍 牆, 採 雙 層 壁 掛 式 駐 車, 即 可 緩 解 解 踏 車 停 車 問 題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希 望 學 校 能 鼓 勵 老 師 主 動 為 學 生 ( 或 組 成 學 生 團 體 ) 提 供 機 會, 參 加 校 外 民 間 社 團 舉 辦 之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競 賽 ( 如 和 泰 汽 車 長 榮 貨 運 等 等 ), 爭 取 更 多 競 賽 獎 項 之 榮 譽 八 新 北 市 立 五 股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學 校 位 於 新 北 市 立 五 股 區 成 泰 路 2 段 49 巷 15 號 校 地 面 積 4.23 公 頃 校 內 利 用 綠 蔭 大 道 兩 側 部 分 畸 零 地 規 劃 為 停 車 場, 停 車 空 間 足 以 提 供 校 內 教 職 員 工 之 汽 機 車 停 放 鄰 近 學 校 : 有 五 股 國 民 小 學 德 音 國 民 小 學 成 州 國 民 小 學 及 新 天 母 幼 稚 園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62 班 ( 含 特 教 班 1 班 資 源 班 1 班 和 補 校 3 班 ) 學 生 數 1,961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152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1) 上 學 時 段 :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者 864 人 ( 佔 44.86%) 徒 步 者 478 人 ( 佔 24.8%)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436 人 ( 佔 22.6%)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124 人 ( 佔 6.4%) 其 他 24 人 ( 佔 1.3%) (2) 放 學 時 段 :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者 849 人 ( 佔 44.1%) 徒 步 者 691 人 ( 佔 35.9%)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219 人 ( 佔 11.4%)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81 人 ( 佔 4.2%) 補 習 班 步 行 接 送 者 51 人 ( 佔 2.7%) 其 他 35 人 ( 佔 1.8%)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1) 本 校 住 處 少 山 坡 地 帶, 全 體 學 生 皆 須 從 成 泰 路 49 巷 之 人 行 道, 徒 步 進 入 學 校, 經 警 衛 室 右 轉, 走 晨 曦 大 道 到 教 學 區 ; 師 長 及 來 賓 車 輛, 則 經 導 引 標 示, 左 轉 到 綠 蔭 大 道 之 側 停 放,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112-

115 (2) 校 內 大 門 附 近, 沒 足 夠 平 坦 空 地 無 法 設 家 長 接 送 區, 而 設 於 成 泰 路 90 巷 約 三 十 公 尺 處, 緊 鄰 五 股 國 小 公 車 停 靠 區 附 近 (3) 本 校 學 務 處 人 員 導 護 教 師 與 導 護 志 工 組 成 導 護 哨, 分 別 設 置 於 成 泰 路 49 巷 口 49 巷 內 早 餐 店 前 幼 稚 園 及 本 校 警 衛 室 前 5. 學 校 周 邊 鄰 近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成 泰 路 為 雙 向 單 車 道, 兩 側 設 有 人 行 道, 為 附 近 國 民 中 小 學 生 通 學 必 經 道 路 距 成 泰 路 49 巷 約 150 公 尺 處 與 國 小 之 導 護 教 師 志 工 合 作, 協 同 值 勤 成 泰 路 在 五 股 國 小 路 段 之 兩 側, 皆 有 公 車 站 牌, 且 國 小 之 正 門 也 設 於 此, 通 學 時 段, 家 長 接 送 車 輛 雲 集, 造 成 嚴 重 交 通 壅 塞 情 況, 為 疏 導 人 車 擁 擠 情 況, 有 賴 導 護 人 員 的 努 力 指 揮 本 校 也 計 畫 將 家 長 接 送 區 遷 移 他 處, 經 上 級 相 關 單 位 會 勘, 已 獲 同 意 (2) 國 中 巷 49 巷 ( 本 校 師 生 出 入 校 區 之 主 要 通 道 ), 原 未 設 人 行 道, 且 路 邊 被 附 近 商 家 和 住 戶 任 意 占 用, 停 放 汽 機 車, 經 本 校 極 力 爭 取, 已 建 置 行 人 專 用 道, 而 且 停 車 情 形 也 大 有 改 善 (3) 公 車 站 在 通 學 時 段, 本 校 學 生 使 用 者 頗 多, 學 生 若 需 跨 越 成 泰 路 到 對 側 公 車 站, 會 有 導 護 志 工 引 導, 以 維 護 同 學 的 通 行 安 全 6.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之 交 通 情 形 : 成 泰 路 是 五 股 地 區 主 要 幹 線, 學 生 通 學 時 段, 駛 經 此 處 之 車 流 量 極 大, 因 此, 亟 待 交 通 導 護 人 員 的 協 助, 以 維 交 通 安 全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車 流 量 之 統 計 如 下 表 : 車 種 ( 輛 ) 導 護 時 段 上 學 7:10-7:45 放 學 16:00-16:20 16:50-17:10 機 車 小 客 車 公 車 大 貨 車 1, ,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1). 實 施 汽 機 車 退 出 操 場 : 上 課 期 間, 禁 止 車 輛 進 入 操 場, 在 操 場 出 入 口, 設 ㄇ 字 形 鋼 管 阻 隔 (2). 校 內 採 取 人 車 分 道 : 在 通 學 時 段, 設 置 交 通 錐 以 分 隔 人 車, 保 障 人 車 通 行 安 全 -113-

116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五 股 區 各 分 駐 所 派 出 所 主 管 區 公 所 工 務 科 長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利 用 SWOTS 分 析, 研 訂 因 應 對 策,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如 開 心 農 場 旁 自 行 車 考 照 等 活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利 用 志 工 成 立 工 會 導 師 會 報 家 長 日 及 親 職 講 座, 辦 理 交 安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能 根 據 學 校 本 身 和 周 遭 環 境 之 條 件, 做 詳 細 的 SWOTS 分 析, 再 據 以 擬 訂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策 略 B. 在 健 體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及 英 語 科 之 教 學, 個 編 撰 依 則 教 學 計 劃 ( 教 案 ), 融 入 在 日 常 課 堂 教 學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C. 少 數 領 域 之 課 發 會, 在 選 用 教 科 書 ( 教 材 ) 後, 需 選 定 設 及 交 安 知 能 的 單 元, 編 撰 交 安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D. 大 部 分 教 師 會 採 隨 機 式, 教 導 交 安 知 能 或 概 念 E. 學 務 單 位 偶 會 利 用 彈 性 課 程 ( 時 間 ), 做 主 題 式 的 交 安 宣 導 F. 設 有 交 安 資 料 櫃 於 圖 書 室, 布 置 交 通 標 誌 專 牆 交 安 教 育 網 站 公 佈 欄 自 拍 交 安 光 碟 書 刊 等, 有 利 交 安 宣 導 工 作 G. 很 重 視 校 區 通 道 動 線 的 安 全 性, 建 構 樓 梯 踏 步 的 防 水 止 滑 與 標 示, 牆 柱 突 出 物 等, 裝 貼 防 撞 護 墊 水 溝 加 蓋 等 H. 配 合 校 內 特 殊 地 理 情 況 闢 設 車 道 人 行 道 等, 皆 依 據 彎 曲 陡 坡 之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減 速 丘 及 其 標 誌, 險 升 坡 險 降 坡 彎 道 的 標 誌 等, 以 維 護 人 車 通 行 的 安 全 I. 全 校 師 生 及 志 工, 皆 接 受 CPR 講 習, 並 獲 認 證, 對 執 勤 交 安 導 護 工 作 有 助 益 J. 校 長 及 各 行 政 主 管 積 極 聯 繫, 動 用 社 會 資 源 人 力, 爭 取 國 中 巷 之 拓 寬, 以 利 會 車 及 構 築 人 行 道 隔 欄, 更 有 助 於 本 校 師 生 之 交 安 的 提 升 ( 一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小 組 增 聘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改 善 周 邊 交 通 -114-

117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教 務 單 位 需 彙 編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體 教 師 參 酌, 俾 能 蒐 集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進 度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B. 宜 多 聘 邀 交 通 安 全 的 相 關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做 交 安 專 題 演 講, 或 交 安 技 能 的 演 示 C. 學 生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需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主 題 及 討 論 大 綱, 並 做 詳 實 的 班 會 紀 錄, 提 請 導 師 批 閱 D. 教 師 參 加 校 外 交 安 研 習 活 動 後, 宜 能 與 同 仁 分 享 研 習 成 果 E. 校 區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的 裝 置 塗 繪, 需 配 合 地 形 地 貌, 設 置 或 豎 立 符 合 地 區 情 況 之 標 誌 或 彩 繪 標 線, 以 達 成 境 教 之 效 果, 如 : 各 種 車 輛 之 停 車 場 肢 體 障 礙 者 停 車 場 之 標 誌 和 指 引 標 語, 皆 需 豎 立 裝 設 ; 無 障 礙 坡 道 高 突 路 面 之 標 誌, 及 校 內 地 面 走 廊 之 標 線, 皆 需 加 彩 繪 ; 而 錯 誤 及 已 褪 色 標 誌 等, 也 要 更 除 F. 宜 獨 立 設 置 交 安 教 育 資 料 教 室, 將 交 安 書 刊 光 碟 影 片 教 具 教 材 海 報 等, 加 以 編 目 造 冊, 公 開 展 示 於 此, 並 訂 定 其 管 理 及 借 閱 辦 法 G. 需 建 立 自 行 車 考 照 制 度, 以 增 進 學 生 的 騎 術, 交 通 突 發 事 件 的 處 理 及 車 輛 檢 修 的 技 能 H. 提 供 查 閱 的 評 鑑 資 料, 需 按 評 鑑 表 之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依 序 分 項 陳 展, 俾 便 訪 視 人 員 的 察 核 I. 評 鑑 資 料 所 附 以 佐 證 之 圖 表 照 片 等, 需 明 述 其 內 容 或 主 題 活 動 之 主 持 者 及 對 象 活 動 之 名 稱 及 實 施 的 地 點 時 間 J. 需 裝 置 校 內 安 全 地 圖 和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以 供 學 生 知 悉, 期 能 避 開 潛 在 的 危 險 地 區 或 路 徑 K. 有 關 車 輛 安 全 門 之 逃 生 開 啟 部 分, 除 了 有 示 範 開 啟 之 外, 建 議 亦 需 由 各 附 予 責 任 之 同 學, 再 行 做 開 啟 練 習, 則 對 於 緊 急 事 故 發 生 時 之 逃 生, 有 更 實 質 的 幫 助 L. 每 學 期 利 用 法 治 教 育 測 驗 與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之 時 機, 將 交 通 安 全 之 知 識 灌 輸 予 學 生 了 解, 答 題 錯 誤 者 予 以 訂 正, 使 學 生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有 正 確 之 認 識, 大 部 分 的 試 題 均 屬 適 當, 惟 建 議 試 題 中, 避 免 死 背 違 規 罰 鍰 之 罰 金, 則 對 於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之 認 知, 將 更 有 助 益 M. 已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活 動 ( 寫 字 比 賽 四 格 漫 畫 與 海 報 比 賽 ), 除 鼓 勵 同 學 自 由 參 加 外, 如 能 由 所 有 同 學 全 面 性 的 參 與, 則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之 全 面 紮 根 更 有 助 益 此 外 對 於 基 本 知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如 號 誌 燈 面 紅 黃 綠 色 之 排 列 順 序 等, 有 錯 誤 者, 應 予 更 正 -115-

118 N. 辦 理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時, 有 完 整 的 計 畫, 並 嚴 格 要 求 廠 商 於 活 動 前, 將 車 輛 相 關 資 料 送 總 務 處 察 核, 校 外 教 學 出 發 當 日, 並 由 總 務 處 派 員 進 行 嚴 謹 之 車 輛 安 檢 建 議 不 妨 同 時 發 函 監 理 單 位 與 警 察 單 位, 請 派 員 做 車 輛 監 理 檢 查 與 司 機 酒 測, 則 更 能 保 障 學 生 校 外 教 學 之 交 通 安 全 O. 利 用 實 際 照 片 影 片 進 行 學 校 周 遭 導 護 商 店 等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以 增 進 學 生 對 學 校 周 遭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視, 作 法 甚 佳 有 關 學 校 出 口 下 坡 左 轉 路 口, 設 有 公 車 站 牌, 放 學 時, 等 公 車 民 眾 予 經 過 之 同 學 常 擁 塞 於 路 口,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甚 有 顧 慮, 建 議 教 育 局 可 於 新 北 市 市 長 主 持 的 道 安 全 報 上 提 出, 由 各 相 關 單 位 共 同 會 勘, 應 可 改 進 該 路 口 之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在 校 園 道 路 之 坡 道 及 彎 道 等 路 段 設 置 減 速 丘, 似 有 欠 周 延, 建 議 應 該 設 於 下 坡 起 點 處, 才 能 有 效 減 緩 車 速, 至 於 坡 道 中 段 及 彎 道 處, 則 宜 採 設 置 警 告 標 誌 牌 面 或 標 線 ( 字 ) 為 宜, 始 能 確 保 行 車 安 全 B. 學 校 在 進 校 園 路 段, 以 標 線 繪 製 人 行 道, 標 線 線 寬 10 公 分 有 誤 ( 該 標 線 屬 快 慢 車 道 分 隔 線 ), 建 議 應 採 線 寬 15 公 分 白 色 實 線 之 路 面 邊 線 才 適 當 C. 校 園 人 行 道 穿 越 車 道 進 入 教 學 大 樓 之 路 口, 學 校 有 劃 設 兩 條 類 似 轉 彎 線 或 穿 越 虛 線, 用 意 應 是 在 引 導 學 生 穿 越 道 線, 讓 學 生 穿 越 道 路 更 加 安 全 D. 部 分 教 職 員 之 機 車 未 裝 設 後 視 鏡,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其 危 險 性 E.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校 門 口 之 標 誌 標 線,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與 調 整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市 府 相 關 處 室 能 主 動 委 請 多 所 高 國 中 小 學 校 合 辦 區 域 性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B. 建 請 學 校 主 管 交 安 業 務, 能 主 動 積 極 向 市 府 提 報 表 現 優 異 之 導 護 老 師, 爭 取 市 府 頒 授 之 交 通 安 全 獎 項 C. 建 請 學 校 相 關 科 目 任 教 老 師, 能 主 動 挑 選 表 現 優 異 之 學 生 作 品 ( 如 繪 畫 書 法 表 演 等 ), 協 助 報 名 參 與 校 外 政 府 單 位 私 人 機 構 主 辦 活 動, 爭 取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競 賽 個 人 團 體 獎 項 九 桃 園 縣 立 大 溪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位 置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桃 園 縣 大 溪 鎮 民 權 東 路 210 號 校 地 面 積 約 5.37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57 格 ( 含 肢 障 者 停 車 位 1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119 格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250 格 鄰 近 學 校 有 大 溪 高 級 中 學 至 善 高 級 中 學 仁 和 國 民 中 學 田 心 國 民 小 學 大 溪 國 民 小 學 福 安 國 民 小 學 永 福 國 民 小 學 內 柵 國 民 小 學 和 百 吉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學 生 數 1,585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124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1) 上 學 時 段 : 徒 步 者 629 人 ( 佔 42%)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370 人 ( 佔 24.7%)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222 人 ( 佔 14.8%) 搭 專 車 者 122 人 ( 佔 8.1%) 搭 公 車 者 98 人 ( 佔 6.5% ) 騎 自 行 車 者 46 人 (3.1%) 共 乘 者 13 人 (0.9%) (2) 放 學 時 段 : 徒 步 者 834 人 ( 佔 56.4%)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180 人 ( 佔 12.2%)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116 人 ( 佔 7.8%) 搭 專 車 者 113 人 ( 佔 7.6%) 搭 公 車 者 182 人 ( 佔 12.3% ) 騎 自 行 車 者 46 人 (3.1%) 共 乘 者 4 人 (0.3%) 搭 補 習 班 專 車 者 4 人 ( 佔 0.3%)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與 導 護 設 施 : 全 體 學 生 皆 由 正 門 進 出 校 區 導 護 值 勤 人 員, 由 導 護 教 師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員 和 志 工 組 成 導 護 哨 分 上 放 學 時 段 設 於 不 同 位 置 (1) 上 學 時 段 : A. 校 門 口 B. 民 權 東 路 椰 林 大 道 小 路 口 C. 中 華 路 與 民 權 東 路 口 D. 文 化 路 與 民 權 東 路 口 (2) 放 學 時 段 : A. 校 門 口 B. 民 權 東 路 椰 林 大 道 小 路 口 C. 中 華 路 與 民 權 東 路 口 5. 學 校 周 邊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民 權 東 路 在 學 校 正 門 之 前 方, 該 路 到 底 與 大 溪 鎮 市 區 中 心 相 連 接 (2) 由 民 權 東 路 右 轉 中 華 路, 再 接 信 義 路, 可 達 新 北 市 三 峽 區 (3) 由 民 權 東 路 左 轉 中 華 路, 可 連 接 石 門 水 庫 慈 湖 復 興 鄉 6.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1) 交 通 情 況 : A. 該 校 學 區 遼 闊, 遠 及 石 門 水 庫, 復 興 鄉 三 民 村, 兩 地 公 車, 每 小 時 僅 有 一 班 車, 學 生 通 學 極 為 不 便 B. 學 校 所 在 受 地 形 限 制, 進 出 校 區 僅 能 經 唯 一 校 門, 而 學 生 人 數 多, 通 學 時 段, 進 出 校 門 均 為 同 一 處, 安 全 性 極 需 妥 切 處 理 C. 家 長 接 送 至 校 門 口, 車 輛 迴 轉 出 現 安 全 問 題 D. 徒 步 學 生 人 數 頗 多 ( 上 學 時 約 佔 40%; 放 學 時, 約 佔 56%), 同 時 進 出, 為 交 通 安 全 上 之 重 大 考 驗 -117-

120 (2) 因 應 作 為 : A. 改 善 遠 地 學 生 通 學 不 便 : (A) 商 請 客 運 公 司 於 通 學 時 段 加 開 專 車 之 班 次 ; (B) 上 學 時, 專 車 開 至 學 校 ; 放 學 時, 由 校 內 發 車 B. 因 應 全 體 師 生 幾 乎 同 時 出 入 校 門, 可 能 造 成 的 安 全 問 題 之 作 為 : (A) 上 學 時 段, 在 民 權 東 路 椰 林 大 道 安 排 小 路 口 和 校 內 口 之 導 護 哨, 確 實 執 行 人 車 分 道 措 施 ; 在 校 門 口, 強 制 實 施 車 輛 經 大 門, 徒 步 人 員 走 大 門 旁 側 門, 由 導 護 人 員 作 管 制 措 施 (B) 放 學 時 段, 將 路 隊 分 成 四 大 區 塊, 四 條 路 線 之 行 進, 由 校 門 口 導 護 人 員 統 一 指 揮 ; 配 合 第 八 節 課 的 實 施, 做 兩 次 放 學, 分 別 是 15:40 和 16:35; 經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之 共 識, 在 16:35 之 前, 或 在 17:10 之 後 離 校 ; 交 通 服 務 隊 同 學 在 校 門 口 前 的 椰 林 大 道, 做 有 效 的 人 車 分 道 之 區 隔 ; 安 排 導 護 志 工 媽 媽 的 協 助 C. 家 長 接 送 至 校 門 口, 車 輛 迴 轉 之 安 全 問 題 的 因 應 作 為 : (A) 更 改 家 長 接 送 區 位 置, 由 校 門 口 移 置 於 中 華 路 車 道 兩 旁 (B) 向 家 長 宣 導 接 送 區 移 置 之 必 要 性 (C) 發 函 家 長, 告 知 新 接 送 區 之 位 置 及 請 大 家 協 助 之 意 D. 徒 步 者 人 數 多, 同 時 進 出 校 門, 可 能 的 安 全 間 位 之 因 應 作 為 : (A) 採 兩 次 放 學 ( 分 別 在 15:40 和 16:35) (B) 區 分 徒 步 方 向, 分 為 小 路 線 和 民 權 東 路 線 (C) 導 護 哨 之 執 勤 者, 需 作 好 人 員 管 制, 務 使 人 車 確 實 分 道 (D) 加 強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之 宣 導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校 外 聘 請 南 雅 派 出 所 主 管 臨 近 國 小 主 任 與 一 心 里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製 作 校 內 外 安 全 地 圖,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利 用 給 家 長 的 信 跑 馬 燈 全 校 廣 播 系 統 進 行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大 部 分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單 元, 已 編 撰 成 交 安 教 學 進 度 表 ( 含 綜 合 活 動 英 語 科 數 學 領 域 藝 術 與 人 文 領 域 公 民 科 等 ) -118-

121 B. 部 分 領 域 之 教 學 交 安 知 能, 有 編 寫 教 案, 融 入 日 常 課 堂 施 教 ; 大 部 分 採 主 題 式 教 學 C. 自 行 拍 製 影 片 光 碟 影 音 資 料 檔, 於 午 間, 藉 資 訊 廣 播 進 行 交 安 宣 導 D. 常 邀 聘 校 外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進 行 交 安 知 能 演 講 或 演 示 E.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校 際 交 安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F. 校 園 內 裝 置 頗 多 交 通 標 誌 繪 塗 標 線, 並 有 交 通 標 誌 專 牆 之 設 G. 設 置 自 行 車 考 照 場, 以 增 進 學 生 自 行 車 騎 術 的 精 巧 H.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能 分 年 級 施 測, 並 做 題 項 分 析, 追 蹤 補 救 教 學 I. 七 與 八 年 級 開 學 初, 均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利 用 所 觀 賞 之 宣 導 影 片 中, 選 出 測 驗 題 目, 對 於 答 錯 較 多 的 題 目, 能 於 朝 會 中 特 別 加 以 說 明 與 講 解, 滿 分 及 全 年 級 第 一 名 的 班 級, 給 予 嘉 獎 獎 勵, 此 作 法 對 於 同 學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的 深 入 了 解, 甚 有 助 益 J. 辦 理 學 藝 競 賽 由 學 校 全 員 參 與 再 擇 優 競 賽, 此 種 由 全 員 參 與 之 務 實 作 法, 對 於 交 安 常 識 之 深 入, 甚 有 助 益 K.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有 完 整 計 畫, 租 車 契 約 檢 核 安 全 門 逃 生 及 緊 急 門 窗 之 開 啟 操 作 演 練 等 作 業, 均 甚 為 落 實 L.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網 頁, 內 容 豐 富, 並 拍 攝 有 危 險 地 區 之 影 片, 此 外 並 編 製 有 校 內 及 學 區 之 安 全 地 圖, 對 於 學 生 活 動 時 之 交 通 安 全, 甚 有 助 益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針 對 違 規 學 生 除 要 求 填 寫 交 通 違 規 自 述 表 外, 並 須 再 書 寫 心 得 報 告, 對 導 正 學 生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有 正 面 效 果 B. 學 校 利 用 視 訊 廣 播 系 統,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教 育, 效 果 頗 佳 ( 三 ) 改 建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校 內 增 聘 志 工 隊 長 擔 任 顧 問, 支 援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的 維 護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教 務 處 宜 依 各 領 域 課 程 發 展 小 組 選 定 之 交 安 知 能 教 學 單 元, 彙 編 成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期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B. 需 邀 請 專 業 人 士 做 交 安 專 題 演 講 演 示, 宜 詳 作 紀 錄, 以 供 日 後 參 閱 之 用 C. 教 師 參 加 校 際 ( 外 ) 交 安 研 習 活 動, 返 校 後, 宜 作 心 得 報 告, 期 能 與 同 仁 分 享 研 習 成 果 -119-

122 D.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需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主 題 討 論 大 綱, 並 詳 作 班 會 記 錄 E. 校 內 需 根 據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唯 一 的 正 確 標 誌, 以 達 成 潛 移 默 化 之 境 教 效 果 校 內 需 加 裝 之 標 誌 : 校 門 口 的 停 再 開, 肢 體 障 礙 者 停 車 格 無 障 礙 坡 道 及 其 指 引 標 示, 校 內 限 速 減 低, 遵 行 路 徑 標 線 部 分 : 校 門 口 之 停 止 線 ; 校 內 走 廊 彩 繪 之 分 向 線, 其 虛 實 線 之 長 度, 應 更 正 以 符 規 定 F. 校 內 安 全 地 圖 及 學 區 安 全 地 圖 內 容, 需 求 更 完 整 呈 現 G. 自 行 車 攷 照 內 容, 執 行 考 照 時, 宜 加 突 發 交 通 狀 況 或 交 通 情 境 的 反 應, 處 理 知 能 之 測 定 H. 宜 設 法 闢 設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教 室 I. 上 級 單 位 頒 贈 之 交 安 資 料 : 書 刊 影 片 光 碟 教 材 教 具 海 報 等, 皆 須 加 編 目, 造 冊, 公 開 陳 列 J. 交 安 資 訊 之 管 理 借 閱 等, 宜 訂 定 辦 法, 並 藉 以 實 施 K. 評 鑑 資 料 附 陳 之 圖 表 照 片, 皆 須 詳 述 其 內 容 主 題 主 持 者 和 參 與 者 實 施 之 時 期 地 點 等 項, 俾 利 查 閱 者 察 核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部 分 學 生 之 腳 踏 車 發 現 裝 設 車 後 附 載 者 腳 踏 架 ( 火 箭 筒 ) 及 牛 角,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其 危 險 性 B. 身 心 障 礙 者 專 用 停 車 位, 建 議 參 考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劃 設 ; 設 置 身 心 障 礙 專 用 停 車 位 時, 建 議 配 合 無 障 礙 設 施 進 行 規 劃 ; 身 心 障 礙 專 用 停 車 位, 建 議 確 立 其 專 用 性 C. 校 內 部 分 標 誌 標 線 錯 誤,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D. 家 長 接 送 區, 建 議 朝 向 內 部 化 進 行 規 劃 E. 校 園 內 部 分 路 面 有 積 水, 影 響 學 生 之 通 行, 建 議 酌 予 改 善 F. 學 生 騎 乘 上 放 學 之 自 行 車, 仍 有 部 分 未 裝 置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學 校 應 加 強 宣 導, 以 維 行 車 安 全 G. 學 校 針 對 騎 乘 自 行 車 學 生, 有 建 立 考 照 制 度, 並 對 通 過 考 驗 者 發 給 證 照, 建 議 請 學 校 再 加 發 給 貼 紙 黏 貼 於 自 行 車 上, 更 能 激 發 學 生 榮 譽 心 H.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統 計 分 析, 未 針 對 肇 因 分 析, 建 議 學 校 可 請 警 察 機 關 提 供 學 區 內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分 析 肇 因 後 再 向 學 生 宣 導 事 故 防 制 I. 校 門 口 到 圖 書 館 之 主 要 道 路, 太 窄 不 能 會 車, 應 有 更 好 之 管 制 J. 校 門 口 外 有 二 條 支 道 應 設 置 停 讓 標 誌 K. 闖 紅 燈 人 數 如 何 統 計, 如 有 導 護 在 場 仍 闖 紅 燈, 必 須 思 考 原 因 L. 資 料 應 準 備 更 充 分, 只 有 相 片 太 少 宜 加 文 字 敘 述 M. 交 通 安 全 測 驗 內 容 要 更 生 活 化 -120-

123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縣 府 相 關 部 門, 每 年 至 少 二 次 主 動 委 託 多 所 學 校, 負 責 合 辦 跨 學 際 之 高 國 中 小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習 活 動 B. 建 請 校 方 ( 校 長 及 主 任 ) 能 主 動 紀 錄 或 列 舉 導 護 教 師 優 良 事 蹟, 提 報 縣 府, 爭 取 交 通 安 全 獎 項 之 表 揚 C. 建 請 校 長 能 鼓 勵 相 關 科 目 教 師 ( 如 : 美 術 國 文 等 ) 主 動 從 學 生 作 品 中, 挑 選 表 現 優 異, 協 助 參 加 校 外 公 私 人 機 構 主 辦 之 交 安 學 藝 競 賽, 爭 取 學 生 個 人 團 體 獲 獎 的 機 會 十 屏 東 縣 立 林 邊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屏 東 縣 林 邊 鄉 光 林 村 和 平 路 四 十 三 號 校 地 面 積 有 34,383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教 職 員 停 車 場 面 積 375 平 方 公 尺, 自 行 車 停 車 場 面 積 1,350 平 方 公 尺 鄰 近 學 校 設 有 仁 和 國 民 小 學 林 邊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學 生 數 804 人 ( 含 夜 間 部 26 人 ) 教 職 員 數 69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騎 自 行 車 者 439 人 (56.4%) 徒 步 者 129 人 ( 佔 16.5%)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117 人 ( 佔 15.0%)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47 人 ( 佔 6.0%) 搭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者 37 人 ( 佔 4.7%)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及 導 護 設 施 : (1) 上 學 時 段 : 學 生 主 要 經 校 門 口 右 側 和 平 路 方 向, 部 分 由 校 門 口 左 側 成 功 路 方 向, 進 入 校 區 (2) 放 學 時 段 : 自 行 車 路 隊 由 後 門 離 校, 通 往 仁 愛 路 ; 家 長 接 送 者 徒 步 路 隊, 由 大 門 口 離 校 (3) 上 放 學 之 際, 各 道 路 口 有 導 護 哨 設 置, 由 行 政 人 員 導 護 教 師 志 工 及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員 組 成, 協 同 擔 任 交 通 導 護 勤 務 5.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和 平 路 屬 雙 向 單 線 道 路, 為 學 校 大 門 所 在, 兩 側 設 有 慢 車 道 (2) 中 山 路 即 沿 海 公 路 ( 省 道 台 17 號 ): 屬 雙 向 雙 線 道 路, 為 本 省 南 北 重 要 公 路 幹 道 之 一, 離 校 約 800 公 尺, 設 有 客 運 站 牌 6. 上 放 學 尖 峰 時 刻, 學 校 周 邊 道 路 之 車 流 量 不 大, 且 大 型 車 輛 不 多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派 出 所 主 管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開 會 2 次, 會 議 結 論 大 部 分 有 完 整 追 蹤 -121-

124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拍 攝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影 片 對 師 生 宣 教,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結 合 導 師 會 議 親 師 座 談 會 辦 理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各 領 域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皆 分 別 各 編 撰 有 交 通 安 全 單 位 教 學 進 度 表 B. 每 一 領 域 各 僅 編 有 一 則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計 畫 ( 教 案 ),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C. 大 部 分 教 師 會 採 隨 機 教 學, 教 導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或 糾 正 交 通 不 正 確 行 為 D. 常 聘 請 校 內 外 專 家, 舉 辦 交 安 專 題 演 講 演 示 E. 能 利 用 彈 性 課 程 時 間, 作 交 安 的 主 題 式 宣 導 活 動 F. 確 有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及 做 班 會 紀 錄 G.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源 教 室, 布 置 交 通 標 誌 專 牆, 資 源 教 室 內 置 放 教 具 模 型 海 報 及 導 護 設 備 學 生 交 安 學 藝 競 賽 優 秀 作 品 等 ( 交 安 教 育 書 面 資 料, 存 放 學 校 圖 書 館 內 ) H. 設 有 交 安 教 學 走 廊 專 設 布 告 欄 架 設 網 頁 及 LED 電 子 看 板 自 製 交 安 教 育 影 片 等, 從 事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事 宜 I. 校 內 走 廊 之 方 形 牆 柱 突 出 物 ( 點 ), 皆 裝 貼 安 全 護 墊, 以 保 師 生 的 行 走 安 全 J. 辦 理 交 安 週 系 列 活 動, 從 事 交 安 資 料 展 及 學 生 交 安 宣 導 之 學 藝 競 賽 成 果 展 等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積 極 推 動 自 行 車 配 戴 安 全 帽, 獲 縣 府 評 列 為 績 優 學 校 B. 學 校 實 施 進 出 後 校 門 核 發 通 行 證, 對 校 園 安 全 助 益 頗 大 ( 三 ) 改 建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小 組 增 聘 村 長 志 工 隊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與 導 護 值 勤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師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之 知 悉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宜 由 教 務 單 位 彙 編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知 悉, 期 能 參 酌 而 蒐 集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進 度 內,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122-

125 B. 宜 根 據 學 校 環 境 情 況, 做 SWOTS 分 析, 再 依 之 擬 訂 本 校 的 交 安 教 育 策 略 C. 提 供 查 閱 之 評 鑑 資 料 內, 附 陳 的 佐 證 圖 表 照 片 等, 皆 需 明 確 註 明 其 主 題 或 活 動 內 容 ( 項 目 ) 主 持 者 和 對 象 活 動 實 施 地 點 和 舉 辦 的 場 所 D. 宜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相 關 書 刊 光 碟 影 帶 等, 集 中 陳 置 於 交 安 資 源 教 室 內, 並 加 編 目 造 冊 及 訂 定 資 料 管 理 借 閱 辦 法, 以 便 師 生 的 參 借 E. 需 依 校 內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相 符 合 的 正 確 交 通 標 誌, 或 塗 繪 標 線, 達 成 境 教 效 果 校 內 需 加 置 的 標 誌 : 校 門 口 加 停 再 開 或 慢, 肢 障 者 停 車 格 無 障 礙 坡 道 各 類 停 車 場 遵 行 路 徑 等 ; 標 線 : 校 門 口 的 停 止 線 路 面 的 分 向 線 分 道 線 ; 錯 誤 的 標 線 顏 色 實 虛 線 段 的 長 度 比 例, 需 改 正 ; 已 褪 色 的 標 誌 標 線, 也 宜 即 予 汰 換 F. 宜 設 自 行 車 考 照 場, 以 供 騎 乘 技 能 之 熟 練, 尤 宜 再 加 上 關 於 交 通 突 發 事 故 的 處 理 技 巧, 並 培 養 車 輛 的 檢 查 維 修 能 力 G. 宜 繪 製 校 外 社 區 交 安 地 圖, 增 列 潛 在 的 危 險 地 區 或 路 徑, 供 學 生 知 悉, 以 避 免 或 減 少 路 過 之 危 機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生 自 行 車 仍 有 少 數 未 裝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建 議 學 校 再 加 強 宣 導, 另 請 學 校 定 時 檢 查 自 行 車 之 剎 車 及 胎 壓, 確 保 學 生 行 車 安 全 B. 學 校 於 上 放 學 實 施 師 長 動 態 導 護, 建 議 動 態 導 護 之 師 長 亦 應 著 反 光 背 心, 除 能 告 知 後 方 的 人 車, 有 老 師 正 在 值 勤 外, 並 能 維 護 老 師 自 身 之 安 全 C. 學 校 在 進 校 門 後, 繪 有 左 右 兩 條 通 往 自 行 車 停 車 場 之 自 行 車 道, 其 用 意 在 求 人 車 分 道, 惟 標 線 繪 設 仍 有 瑕 疵, 建 議 自 行 車 道 之 繪 設, 應 於 兩 端 加 繪 自 行 車 圖 形, 並 應 輔 以 標 誌 和 告 示 牌, 說 明 應 以 牽 引 方 式 ( 勿 騎 乘 ) 出 入 校 園, 藉 以 維 護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D. 學 校 門 口 已 設 有 交 通 號 誌, 仍 繪 設 黃 色 網 狀 線, 除 有 悖 法 規 外, 另 雨 天 對 機 車 亦 有 潛 在 危 險,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促 請 路 權 或 交 通 工 程 單 位, 在 下 次 路 面 重 鋪 時, 勿 再 繪 設 黃 色 網 狀 線, 以 維 交 通 安 全 E. 部 分 學 生 之 腳 踏 車, 發 現 裝 設 車 後 附 載 者 腳 踏 架 ( 火 箭 筒 ),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其 危 險 性 F. 身 心 障 礙 者 專 用 停 車 位, 建 議 參 考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劃 設 -123-

126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縣 府 相 關 部 門, 每 年 至 少 二 次 能 主 動 委 託 縣 內 多 所 學 校 ( 如 高 國 中 國 小 ) 合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積 極 推 動 及 落 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B. 建 請 縣 府 相 關 部 門, 能 主 動 發 文 公 告 參 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之 各 級 學 校, 組 團 赴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績 優 學 校 參 觀, 並 事 後 委 辦 由 多 所 學 校 合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習 及 座 談 C. 建 請 學 校 校 長 及 主 任, 甚 至 組 長, 能 主 動 推 舉 表 現 優 異 導 護 教 師 及 志 工, 以 爭 取 縣 府 交 通 安 全 之 獎 項 十 一 基 隆 市 立 成 功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設 在 基 隆 市 信 義 區 泰 山 路 九 號 校 地 面 積 1.54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僅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一 格 供 肢 障 者 停 放, 機 車 停 車 車 位 27 格 ( 含 肢 障 者 車 位 一 格 ), 未 設 有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鄰 近 學 校 : 有 中 正 國 民 中 學 私 立 光 隆 高 級 家 商 職 校 私 立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十 五 班, 學 生 數 314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61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1) 上 學 時 段 : 徒 步 者 114 人 ( 佔 29%),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113 人 ( 佔 29%),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53 人 ( 佔 13%), 搭 乘 學 校 專 車 者 63 人 ( 佔 16%), 搭 乘 校 外 專 車 者 51 人 ( 佔 13%) (2) 放 學 時 段 : 徒 步 者 229 人 ( 佔 58%), 搭 乘 學 校 專 車 者 76 人 ( 佔 19%),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39 人 ( 佔 10%), 搭 乘 校 外 專 車 者 30 人 ( 佔 8%),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20 人 ( 佔 5%)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1) 上 學 情 形 : A. 主 要 通 行 校 門 :(A) 羽 球 場 舊 大 門 (B) 新 校 舍 E 門 (C) 義 六 路 後 門 B. 主 要 通 行 路 線 :(A) 西 向 : 信 二 路 青 山 路 學 校 (B) 南 向 : 義 六 路 學 校 C. 導 護 崗 位 及 值 勤 人 員 :(A) 新 校 舍 校 門 口, 由 警 衛 執 勤 (B) 羽 球 場 舊 大 門, 由 學 務 處 人 員 執 勤 (2) 放 學 情 形 : A. 家 長 接 送 區 位 置 : 分 別 設 在 (A) 舊 大 門 口 (B) 新 校 舍 門 口 (C) 義 六 路 後 門 -124-

127 B. 主 要 通 行 路 線 :(A) 義 六 路 路 隊 : 徒 步 者 一 律 走 義 六 路 路 口 (B) 學 校 和 校 外 專 車 路 隊 : 需 辦 證 明 文 件, 由 導 護 教 師 護 送 到 定 點 搭 車 (C) 家 長 接 送 路 隊 : 於 新 校 舍 門 口 集 聚 等 待, 再 分 別 到 各 接 送 點 上 車 C. 導 護 崗 哨 及 執 勤 人 員 :(A) 新 校 舍 正 門, 由 警 衛 負 責, 學 生 糾 察 隊 和 導 護 志 工 協 助 (B) 義 六 路 路 隊, 由 導 護 教 師 負 責, 學 生 糾 察 隊 協 助 (C) 學 校 及 校 外 專 車 路 隊, 由 學 務 處 人 員 負 責 5. 學 校 周 邊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壽 山 路 : 為 寬 6 公 尺 之 雙 向 一 線 道, 惟 本 車 校 路 段, 僅 設 置 人 行 道, 因 此, 常 肇 發 人 車 爭 道 情 形, 而 且 上 放 學 時 段, 車 流 量 較 多 (2) 義 六 路 : 為 雙 向 一 線 道, 惟 至 本 校 改 為 階 梯 坡 道, 故 車 流 量 較 壽 山 路 少, 上 放 學 時 段, 也 沒 有 太 多 車 輛 通 行 目 前 義 六 路 上, 有 建 築 施 工 中, 偶 會 有 大 型 施 工 之 車 輛 進 出, 但 會 避 開 通 學 時 段 6. 學 校 周 邊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的 交 通 情 形 : (1) 一 般 車 流 量 : A. 上 學 尖 峰 時 段 (6:50 至 7:30AM): 壽 山 路 上 行 車 量 較 少 ; 義 六 路 為 徒 步 之 學 生 為 主 B. 放 學 尖 峰 時 段 (16:40 至 17:20PM): 因 家 長 接 送 學 生 之 車 輛 較 多, 偶 會 有 道 路 阻 塞 情 況 ; 義 六 路 不 會 有 車 輛 堵 塞 情 況 (2) 大 型 車 流 量 : 上 放 學 尖 峰 時 段, 通 常 僅 有 中 正 國 中 及 本 校 專 車 ( 公 車 ) 通 行 7.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1)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 A. 學 校 位 處 山 坡 地, 學 生 通 常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70% 以 上 為 學 校 專 車 汽 機 車 等 B. 上 學 時 段, 車 輛 過 於 集 中 在 羽 球 場 舊 大 門, 該 路 段 為 雙 向 一 線 道, 因 各 種 車 輛 聚 集, 常 造 成 通 行 不 順 暢 的 情 形 C. 壽 山 路 新 校 舍 前, 因 路 面 狹 窄, 會 車 不 易, 雖 較 少 行 人, 卻 也 常 有 人 車 爭 道 情 況 發 生 (2) 因 應 作 法 : A. 實 施 人 車 分 離 B. 放 學 時, 嚴 格 實 施 路 隊 分 行, 徒 步 陸 隊 走 義 六 路, 其 他 道 路 供 專 車 家 長 接 送 路 隊 之 用 C. 鼓 勵 學 生 徒 步 通 學 D. 洽 商 公 車 處, 於 通 學 時 段, 各 派 公 車 分 接 居 住 光 華 里 朝 陽 里 之 學 生 -125-

128 E. 安 排 教 師 學 生 輪 值 擔 任 導 護 工 作, 以 維 護 學 生 之 通 學 安 全 ; 也 鼓 勵 家 長 能 分 擔 導 護 勤 務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少 年 隊 與 交 通 隊 警 官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至 少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及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結 合 校 務 會 報 導 師 會 報 親 師 座 談 會 辦 理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部 分 學 習 領 各 編 有 一 則 主 題 式 之 交 安 知 能 教 學 活 動 B. 僅 見 有 二 則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的 教 學 計 畫 ( 教 室 ) C. 部 分 教 師 有 採 隨 機 方 式, 教 學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情 形 D. 架 有 交 安 教 學 網 頁, 同 心 圓 刊 物 內, 偶 有 交 安 資 訊, 並 自 製 交 安 影 片 施 教 E. 聘 有 交 安 相 關 專 業 人 士, 到 校 演 講 演 示 F. 校 內 充 分 利 用 牆 壁 走 廊 及 牆 柱 張 貼 交 通 標 誌, 並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專 欄, 教 室 壁 報, 從 事 交 安 宣 導 G. 布 置 有 校 內 安 全 地 圖 及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H. 設 有 交 通 全 教 學 資 源 教 室 I. 校 內 學 生 自 治 會 之 幹 部 選 舉, 列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相 關 政 見 J. 新 生 始 業 式 有 創 新 之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作 法 K. 刊 製 防 災 暨 交 安 緊 急 連 絡 卡 供 學 生 使 用, 值 得 肯 定 L. 自 製 一 系 列 之 交 安 教 學 海 報, 頗 有 宣 導 交 安 知 能 之 價 值 M. 辦 理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時, 有 完 整 之 安 全 措 施 編 組 車 輛 安 全 與 安 全 門 逃 生 演 練 等, 不 過 有 關 緊 急 逃 生 之 安 全 門 開 啟, 不 要 只 由 司 機 示 範 建 議 亦 可 由 學 生 做 實 際 之 開 啟 與 責 任 付 予, 則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之 改 善, 可 以 更 務 實 N. 針 對 學 校 周 遭 環 境 於 新 生 始 業 時, 作 校 外 交 通 安 全 情 境 宣 導, 在 無 人 行 道 之 處, 靠 左 行 走, 帶 學 生 參 觀 創 世 基 金 會 並 體 認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之 重 要, 以 學 校 自 製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影 片 創 作 交 通 安 全 歌 曲 等, 使 學 生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之 認 知 更 為 深 入 -126-

129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位 於 山 區, 且 雨 季 長,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與 校 園 內 外 交 通 安 全 設 施, 可 稱 完 整 與 配 合 學 校 特 性 B. 學 校 內 牆 角 牆 柱 之 防 撞 設 施 完 善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小 組 增 聘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遭 交 通 改 善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未 見 任 何 學 習 領 域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單 元 進 度 表 之 編 撰 B. 教 務 單 位 需 依 據 各 學 習 領 域 課 發 會 選 定 之 教 材, 涉 及 交 安 教 學 單 元, 編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期 能 蒐 集 相 關 教 材,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C. 外 聘 交 安 相 關 專 業 人 士 之 演 講 演 示, 宜 加 以 記 錄 留 存, 供 往 後 施 教 宣 導 之 用 D. 參 加 校 際 交 安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之 教 師, 返 校 後, 宜 做 心 得 報 告, 與 同 仁 共 享 研 習 結 果 E.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宜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不 同 主 題 及 討 論 大 鋼, 並 需 做 詳 盡 的 班 會 記 錄 F. 校 內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有 關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等 之 教 學 宣 導, 需 根 據 校 園 的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符 合 情 境 的 唯 一 正 確 標 誌, 或 圖 繪 標 線, 期 能 藉 潛 移 默 化 而 達 成 境 教 之 效 果 G. 校 內 裝 置 之 標 誌 應 符 規 定, 例 如 : 靠 左 邊 行 駛 即 違 規 ; 而 男 廁 所 外 貼 禁 止 左 轉 進 入, 即 不 符 合 實 際 ; 另 有 需 細 查 加 以 更 正 者, 請 處 理 之 H. 校 內 必 須 設 肢 障 者 停 車 格 位, 而 已 有 肢 障 機 車 停 車 格 位, 需 豎 立 標 誌, 大 門 口 宜 裝 停 再 開 或 停 止 線 之 標 線 ; 另 宜 加 遵 行 路 徑 標 字 ; 在 二 排 教 室 間 之 通 道 繪 人 行 穿 越 道 I. 需 重 視 自 行 車 的 騎 駛 維 修 隻 演 練 和 教 學 J.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資 源 教 室 內, 需 充 實 書 籍 資 料 影 片 光 碟 教 具 海 報 等, 已 蒐 集 者, 皆 需 加 以 編 目 造 冊, 並 公 開 陳 展, 且 需 訂 定 管 理 及 借 閱 之 法 K. 走 廊 邊 溝 宜 加 溝 蓋, 以 保 通 行 者 之 安 全 L. 交 安 資 源 教 室 內, 需 布 置 一 完 整 的 交 通 標 誌, 並 加 以 分 類, 以 供 教 學 之 用 M.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大 會 考 以 筆 試 有 獎 徵 答 方 式 進 行, 七 年 級 以 是 非 題 八 年 級 增 加 選 擇 題 九 年 級 則 以 朝 會 有 獎 徵 答 等 方 式 進 行, 依 測 驗 後 -127-

130 成 績 達 90 分 以 上 者 團 體 與 個 人 均 給 予 賀 奨, 惟 建 議 對 於 學 生 常 答 錯 之 題 目, 給 予 補 救 教 學, 則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之 灌 輸 將 更 為 完 整 N. 利 用 學 生 自 治 會 的 政 見 發 表 交 通 安 全 標 語 競 賽 教 室 布 置 國 語 文 競 賽 等, 融 入 交 通 安 全 之 議 題, 非 常 務 實 惟 仍 有 少 數 知 識, 如 號 誌 之 燈 面 排 列 規 定 等, 未 加 宣 導, 請 予 加 強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自 評 機 制 要 加 強, 尤 其 評 分 後, 對 每 個 子 項 目 要 提 出 改 善 做 法 ( 運 用 SWOTS 分 析 ) B. 校 內 行 人 動 線 應 桶 一 為 靠 右 行, 校 外 則 在 無 人 行 道 之 情 況 下, 面 向 來 車 方 向 行 走 C. 汽 機 車 接 送 上 學 53 人 ( 機 車 ) 113 人 ( 汽 車 ) 而 接 送 區 6 個 停 車 位 是 否 足 夠? 同 時 應 注 意 車 輛 迴 轉 之 交 通 安 全 D. 汽 機 車 接 送 上 學 53 人 ( 機 車 ) 113 人 ( 汽 車 ) 而 接 送 區 6 個 停 車 位 是 否 足 夠? 同 時 應 注 意 車 輛 迴 轉 之 交 通 安 全 E. 私 人 專 車 接 送, 應 納 入 管 理, 注 意 是 否 有 超 載 問 題 ( 廂 型 車 ) F. 導 護 志 工 記 錄 應 補 充 G. 糾 察 隊 應 統 一 戴 安 全 帽 H. 下 雨 天 多, 應 特 別 注 意 道 路 濕 滑 之 交 通 安 全 I.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似 無 配 合 他 用 ( 可 多 與 其 他 領 域 共 用 ), 以 達 多 功 能 之 效 J. 學 校 上 學 路 段 ( 壽 山 路 ) 交 通 安 全 設 施 不 足, 建 請 教 育 處 與 相 關 單 位 聯 絡, 作 會 勘 與 改 善 規 劃 十 二 臺 南 市 大 成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位 置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台 南 市 南 區 大 成 里 西 門 路 一 段 三 六 號 校 地 面 積 一 萬 九 千 多 坪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有 校 車 停 車 位 二 格, 小 客 車 停 車 位 86 格 ( 含 肢 障 者 位 3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90 格,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840 格 鄰 近 學 校 : 有 新 興 國 民 小 學 志 開 國 民 小 學 新 興 國 民 中 學 國 立 家 齊 女 中 國 立 台 南 高 級 商 職 私 立 亞 洲 餐 旅 學 校 私 立 六 信 高 中 私 立 南 英 商 工 高 直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40 班, 學 生 數 1,126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102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騎 乘 自 行 車 者 344 人 ( 佔 30%),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5329 人 ( 佔 29%),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113 人 ( 佔 29%), 搭 乘 專 車 或 公 車 者 121 人 ( 佔 11%), 徒 步 者 111 人 ( 佔 10%) -128-

131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1) 上 學 時 段 : A. 自 行 車 路 隊 和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走 西 門 路 一 段 之 大 門 入 校, 由 導 護 教 師 3 人, 導 護 志 工 2 人 及 學 生 交 通 糾 察 隊 員 6 人 組 成 導 護 小 組, 共 同 負 責 執 行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工 作 B. 徒 步 路 隊 經 公 道 五 路, 走 北 側 門 入 校, 導 護 哨 由 導 護 教 師 和 學 生 糾 察 隊 各 1 人 組 成, 執 行 勤 務 C.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區 者, 分 由 西 門 路 300 巷 之 南 側 和 公 道 五 路 之 東 北 側 門 入 校 ; 而 部 分 徒 步 者, 也 經 南 側 門 入 校 ; 導 護 人 員 在 兩 個 側 門, 則 由 導 護 教 師 和 學 生 交 通 糾 察 員 各 1 人 組 成, 協 同 執 行 導 護 工 作 (2) 放 學 時 段 : 學 生 分 成 各 種 路 隊 放 學 出 校 門, 導 護 哨 導 護 人 員 組 成, 與 上 學 時 段 相 同 5. 學 校 周 邊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西 門 路 已 拓 寬 至 中 華 路, 可 與 永 成 路 相 接 省 / 臺 86 線 快 速 道 路 國 道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國 道 南 二 高, 高 鐵 台 南 站 相 通, 因 此 通 學 時 段, 車 流 量 多, 會 影 響 學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2) 西 門 路 與 新 興 路 口 : 本 地 點 設 有 人 行 天 橋, 可 方 便 本 校 師 生 通 行 ; 另 於 轉 角 處 設 置 公 車 站 牌, 為 台 南 高 商 及 家 齊 女 中 學 生 搭 車 處, 放 學 時 段, 交 通 繁 忙, 車 流 量 大 (3) 西 門 路 300 巷 口 : 為 本 校 南 側 門 所 在, 也 是 車 輛 通 過 西 門 路 之 重 要 幹 道, 緊 鄰 水 交 社 文 化 園 區, 由 於 剛 啟 用, 因 此 車 流 量 尚 少, 頗 適 合 作 為 通 學 步 道 (4) 公 道 五 路 : 原 為 本 校 校 地, 被 徵 闢 成 道 路 因 放 學 時 段, 大 門 之 車 流 量 較 大, 因 此, 將 校 車 搭 乘 位 置 移 至 此 處, 以 分 散 人 潮 及 車 流 量, 而 本 區 段 也 級 適 合 作 為 通 學 步 道 6. 尖 峰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交 通 情 形 : 尖 峰 時 段 之 車 流 量 約 600( 輛 / 小 時 ); 離 峰 時 段 約 200( 輛 / 小 時 ) 車 種 以 小 客 車 機 車 校 車 公 車 較 多 ; 另 有 工 程 車 和 大 貨 車 經 過, 而 欲 通 往 高 速 公 路 及 濱 海 公 路 者 亦 多 7.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本 校 附 近 學 校 眾 多, 通 學 時 段 人 車 皆 多, 車 流 量 相 當 大, 且 過 去 家 長 車 輛 接 送 時, 並 排 停 車 嚴 重, 而 影 響 交 通 安 全 甚 鉅, 況 且 本 校 尚 有 兩 部 校 車, 因 此, 學 生 通 學 時 段, 交 通 至 為 複 雜 因 應 作 為 : (1) 商 請 交 通 局 警 察 局 教 育 局 等 上 級 單 位 共 同 會 勘, 診 斷 交 通 改 善 方 案, 並 擬 定 數 項 計 畫, 提 請 相 關 單 位 協 助 -129-

132 (2) 與 社 區 民 眾 家 長 警 務 人 員 義 工 教 職 員 工 及 學 生 等, 充 分 溝 通, 期 使 了 解 學 校 的 新 做 法 後, 再 行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交 通 分 流 分 段 等 通 學 措 施 (3) 因 加 闢 兩 處 校 區 出 入 口, 相 關 導 護 工 作 及 糾 察 編 組, 也 重 新 安 排, 以 因 應 新 的 執 勤 方 式 和 地 點 另 對 少 部 分 停 迴 車 違 規 家 長, 以 口 頭 勸 告, 也 見 有 了 成 效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少 年 隊 與 交 通 隊 警 官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至 少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及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結 合 校 務 會 報 行 政 會 議 導 師 會 議 全 校 週 會 學 生 領 袖 會 議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家 長 座 談 會 等 辦 理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在 自 然 社 會 社 會 活 動 數 學 體 健 藝 文 等 六 大 學 習 領 域 即 英 語 科, 各 撰 述 一 則 教 案, 作 主 題 式 的 交 安 教 學 B. 部 分 教 師 擇 隨 機 式, 宣 教 交 安 知 能 C. 設 有 交 通 全 教 學 資 源 教 室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網 頁 教 學 牆 電 子 白 板 攝 製 光 碟 影 片, 有 助 交 通 安 全 的 宣 教 D. 校 內 汽 車 停 車 場, 以 製 標 字, 規 定 車 頭 朝 外, 全 體 員 工 皆 能 遵 行 E.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能 融 入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增 強 家 長 及 社 區 人 士 之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F. 各 班 級 皆 有 交 安 壁 報 布 置, 頗 利 交 安 宣 導 工 作 G. 對 學 生 之 字 行 車 維 修 示 範, 商 請 校 友 協 助 辦 理 H. 繪 製 有 校 內 安 全 地 圖 及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有 助 學 生 對 校 內 外 交 通 安 全 狀 況 之 瞭 解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題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國 文 教 學 未 見 有 交 安 教 學 的 記 錄 B. 各 學 習 領 域 選 定 涉 及 交 安 教 學 之 單 元 和 其 教 學 進 度 -130-

133 C. 教 務 單 位 需 編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期 能 配 合 日 常 教 學 進 度, 蒐 集 交 安 教 材, 採 融 式 教 學 交 安 知 能 D. 根 據 校 內 外 環 境 條 件, 作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SWOTS 分 析, 再 擬 定 配 合 之 策 略 E.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僅 見 有 班 會 記 錄, 未 見 其 論 主 題 和 討 論 大 綱 F. 宜 配 合 校 園 內 之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彩 繪 符 合 規 定 之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校 園 有 待 修 改 之 標 誌 標 線 : 校 門 口 置 停 再 開 標 誌 繪 停 止 線, 裝 險 降 坡 肢 障 者 停 車 格 無 障 礙 坡 道 遵 行 路 徑 等 G. 校 區 內 普 遍 設 有 停 車 位, 為 避 免 交 通 意 外 之 可 能, 在 教 學 區 運 動 區 之 範 圍 內, 需 塗 銷 為 宜 H. 從 環 境 或 生 態 保 護 觀 點, 校 園 之 樹 幹 上 釘 掛 之 交 通 標 誌 標 語, 皆 需 拆 除 為 宜 I. 校 內 交 通 標 誌, 宜 能 雙 語 化 J. 舉 凡 交 通 安 全 之 光 碟 影 片 海 報 等, 皆 需 加 蒐 集 編 目 造 冊, 提 供 借 閱, 以 利 交 安 施 教 K.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學 藝 競 賽, 宜 增 設 項 目, 以 期 多 元 化, 並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以 求 普 及 化 L.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時, 租 用 遊 覽 車 在 離 校 前 之 車 輛 機 械 檢 察, 宜 申 請 監 理 單 位 派 員 到 校 協 查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校 園 內 部 分 標 線 標 誌 錯 誤,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B. 部 分 教 職 員 之 機 車 未 裝 設 後 視 鏡,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其 危 險 性 C. 自 行 車 通 道 不 平 整, 有 積 水, 建 議 酌 予 改 善 D. 機 車 身 心 障 礙 者 專 用 停 車 位, 建 議 加 設 遮 雨 棚, 或 設 置 於 有 遮 雨 棚 之 位 置 E. 校 園 內 汽 機 車 隻 通 行 路 線, 建 議 進 行 整 體 之 規 畫 F. 機 車 家 長 接 送 區 有 畫 設 禁 止 臨 時 停 車 線, 建 議 移 至 適 當 位 置 G. 學 校 仍 有 部 分 通 學 生, 自 行 車 未 裝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建 議 學 校 應 加 強 宣 導, 必 要 時, 考 慮 添 購 發 送 學 生 使 用 H. 家 長 接 送 區 之 禁 停 時 段 牌 面, 學 校 自 設 且 未 搭 配 交 通 標 線, 似 有 欠 妥, 建 議 請 市 府 協 助 增 繪 禁 止 停 車 線, 及 標 誌 牌 面 ( 附 掛 禁 停 時 段 ), 才 能 落 實 接 送 區 功 能 I. 校 園 人 車 分 道, 自 行 車 道 劃 設 在 車 道 上, 有 違 法 規 設 置, 再 則, 校 園 遍 布 停 車 位, 造 成 汽 機 車 穿 梭 校 園, 建 議 學 校 校 地 頗 大, 可 考 慮 先 將 停 車 場 集 中, 再 將 汽 機 車 與 行 人 確 實 分 流, 惟 現 階 段, 請 先 將 自 行 車 道 線 塗 銷, 並 在 入 口 處 設 置 禁 止 汽 車 進 入 之 交 通 標 -131-

134 誌 ( 附 掛 禁 止 進 入 時 段 ), 採 用 時 段 分 流 方 式 J. 校 園 部 分 車 道 繪 有 方 向 限 制 線, 分 向 線, 線 段 錯 誤, 建 議 標 線 劃 設, 請 參 照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設 置 規 則 劃 設 為 宜 K. 學 校 有 30% 的 學 生 是 以 自 行 車 通 學, 校 門 口 只 設 行 人 穿 越 道, 造 成 自 行 車 亦 需 牽 引, 走 在 行 人 穿 越 道 上, 建 議 請 市 府 協 助, 在 校 門 口 增 設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以 確 保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L. 學 校 北 側 門 出 口 為 下 坡, 建 議 出 口 前 增 繪 慢 字, 路 口 增 繪 讓 路 線, 以 維 交 通 安 全 十 三 高 雄 市 立 一 甲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設 在 高 雄 市 路 竹 區 一 甲 路 111 號 校 地 面 積 2.61 公 頃 校 內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30 格 ( 含 肢 障 者 停 車 位 2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30 格 和 3 座 自 行 車 停 車 棚 鄰 近 學 校 有 私 立 樹 人 醫 事 專 科 學 校 私 立 東 方 設 計 學 院 私 立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大 社 國 民 小 學 及 高 雄 科 學 園 區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21 班, 學 生 580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32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騎 乘 自 行 車 者 313 人 ( 佔 55%), 徒 步 者 130 人 ( 佔 23%), 家 長 車 輛 接 送 者 127 人 ( 佔 22%)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及 導 護 設 施 : (1) 學 生 上 放 學 皆 由 大 門 口 ( 一 甲 路 ) 進 出, 學 生 主 要 通 行 路 線 是 由 一 甲 路 接 金 平 路 與 大 社 路 (2) 本 校 未 設 家 長 接 送 區 於 學 期 初 即 統 一 規 定, 家 長 接 送 車 輛 需 停 等 於 離 大 門 口 100 公 尺 之 外, 以 免 影 響 師 生 進 出 校 門 口, 而 造 成 人 車 堵 塞 情 形 (3) 全 校 教 師 需 輪 值, 牌 單 導 護 勤 務, 於 通 學 期 間, 在 校 門 口 和 一 甲 路 口, 執 勤 導 護 工 作 組 織 愛 心 媽 媽 隊, 協 助 維 護 交 通 安 全 事 宜 5. 學 校 周 邊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一 甲 路 寬 8 公 尺, 為 雙 向 單 線 道, 是 本 校 門 前 的 道 路, 每 天 學 生 通 學, 進 出 校 區 的 唯 一 通 道 ( 雖 設 有 側 門 和 後 門, 惟 不 常 使 用 ) 平 時 流 量 不 大, 多 屬 小 客 車 機 車 自 行 車 通 過 上 放 學 時 段, 較 會 有 車 輛, 偶 爾 會 造 成 校 門 口 人 車 壅 塞 情 形 路 邊 少 有 停 車 或 設 攤 情 況 6.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之 交 通 情 形 : (1) 一 甲 路 與 金 平 路 交 叉 口, 車 流 量 較 大, 多 屬 小 型 車 輛 和 少 數 大 型 車 輛 (2) 一 甲 路 接 大 社 路 段, 車 流 量 較 少, 巷 弄 較 多, 行 駛 小 型 車 輛 和 機 車 -132-

135 7.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1) 學 校 大 門 口 旁 有 早 餐 店 與 機 車 行, 店 外 常 堆 放 機 車 和 自 行 車, 造 成 路 口 交 通 堵 塞, 甚 至 影 響 部 分 路 過 車 輛, 需 逆 向 行 駛, 人 車 爭 道, 導 致 學 生 通 學 時 的 交 通 困 擾 因 應 作 為 : A. 與 店 家 溝 通, 請 在 上 放 學 時 段, 移 走 車 輛, 以 免 檔 路, 造 成 人 車 堵 塞 情 形 B. 利 用 集 會 與 校 內 宣 導, 勸 導 學 生 騎 乘 之 自 行 車 先 停 放 校 內 停 車 棚, 然 後 再 出 校 門, 前 往 購 買 餐 點 C. 請 導 護 教 師 引 導 學 生 走 人 行 道, 並 由 糾 察 隊 學 生, 在 通 學 時 段, 放 置 三 角 錐, 規 劃 人 行 道 範 圍, 避 免 行 走 在 車 道 上 (2) 一 甲 路 與 金 平 路 口 車 流 量 大 車 速 較 快, 偶 有 大 型 車 通 過, 由 於 受 視 野 影 響, 易 發 生 交 通 事 故 因 應 作 為 : A. 利 用 集 會 機 會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事 項, 規 勸 學 生 徒 步 行 走 時, 需 靠 邊 走, 並 注 意 前 後 方 之 來 車, 注 意 防 範 潛 在 的 危 險 情 況 B. 請 導 護 教 師 在 執 勤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時, 多 引 導 學 生 遵 照 交 通 號 誌 而 行 止, 行 走 人 行 穿 越 道, 以 增 通 行 安 全 C. 學 務 主 任 和 組 長 在 上, 放 學 時 段, 到 校 外 各 交 叉 路 口 巡 視, 協 助 維 護 交 通 安 全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一 甲 派 出 所 主 管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至 少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並 由 學 生 票 選 校 內 安 全 死 角 等 活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及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定 期 招 開 交 通 安 全 座 談 會 交 通 講 習 派 出 所 主 管 蒞 校 演 講 進 行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如 大 富 翁 交 通 標 誌 對 對 看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能 對 校 區 及 校 外 周 遭 之 交 通 情 況, 做 詳 盡 的 SWOTS 分 析, 再 據 以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計 畫, 訂 定 弱 項 的 改 善 因 應 措 施, 明 確 可 行, 予 以 肯 定 B. 學 校 雖 座 落 於 農 村 型 態 社 區, 惟 因 有 辦 學 績 效 且 重 視 敦 親 睦 鄰, 而 深 獲 社 區 人 士 支 持, 由 其 在 學 生 的 交 安 導 護 工 作 及 宣 導 上, 頗 獲 社 區 人 力 資 源 之 讚 助 與 配 合 -133-

136 C. 在 健 體 社 會 和 語 文 領 域, 及 表 演 藝 術 課 程 生 活 課 程 上, 各 規 劃 有 一 向 主 題 式 交 安 教 學 或 學 藝 競 賽, 從 事 交 安 知 識 宣 導 D. 大 部 分 教 師 會 藉 發 生 重 大 交 安 事 件 之 新 聞, 或 在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之 際, 引 用 當 時 情 況, 隨 機 教 導 或 說 明 正 確 的 交 安 概 念 行 為 E. 校 方 常 鼓 勵 同 學 參 加 校 外 舉 辦 的 交 安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F. 校 內 多 處 牆 柱 裝 置 交 通 標 誌, 設 有 交 安 教 學 走 廊, 交 通 安 全 專 用 布 告 欄, 並 架 設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網 頁,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訊, 及 進 行 交 安 宣 導 G. 採 寓 教 於 樂 方 式,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創 發 校 園 的 大 富 翁 遊 戲, 以 增 進 學 生 正 確 交 安 認 知 ; 學 校 自 行 拍 攝 影 片, 教 導 交 安 相 關 知 能 H. 校 內 部 份 地 點, 能 配 合 情 境 裝 置 其 相 符 的 標 誌, 或 樹 立 指 引 說 明 的 標 字, 以 期 能 實 踐 境 教 之 效 I. 學 校 以 地 磚 彩 繪, 大 富 翁 的 遊 戲 設 計, 充 滿 巧 思, 亦 富 趣 味, 能 收 寓 教 於 樂 之 效 果 J. 學 校 舉 辦 海 報 比 賽 繪 畫 比 賽 自 製 影 音 光 碟 等, 讓 學 生 參 加 活 動, 多 元 化 值 得 肯 定 K. 學 校 舉 行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題 目 免 於 生 澀, 能 達 到 提 醒 的 目 的 L. 校 外 教 學 定 有 完 整 的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計 畫, 其 行 程 教 育 說 明 車 輛 安 檢 安 全 沒 逃 生 及 緊 急 門 窗 開 啟 與 司 機 酒 測 等, 均 已 確 實 執 行 M. 對 學 校 周 遭 危 險 之 路 段, 均 已 分 析 其 所 隱 藏 之 隱 憂, 並 對 學 生 加 以 宣 導, 成 效 良 好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訂 有 停 車 管 理 辦 法, 違 規 學 生 輔 導 辦 法,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紀 錄 簿, 並 確 實 執 行, 並 考 核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學 校 利 用 校 園 中 庭 廣 場, 將 交 通 標 誌 設 計 成 大 富 翁 遊 戲 場, 讓 全 校 師 生 透 過 遊 戲 充 分 認 識 交 通 標 誌 及 其 功 能, 真 正 達 到 寓 教 於 樂 及 多 元 教 學 之 目 的 B. 學 校 利 用 教 室 視 訊 廣 播 設 備,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及 宣 導, 深 具 創 意 且 理 想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增 聘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遭 交 通 改 善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供 訪 視 人 員 查 閱 的 評 鑑 資 料, 需 按 評 鑑 表 內 的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逐 項 彙 集 相 關 文 件 資 訊, 依 序 分 卷 陳 列, 以 便 查 核 -134-

137 B. 提 供 資 料 內 所 附 的 佐 證 圖 表 照 片, 皆 應 附 註 說 明 其 內 容 活 動 主 體 主 持 人 參 與 者 實 施 的 時 期 和 地 點 C. 教 務 單 位 需 彙 集 各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發 展 小 組 選 定 的 交 安 教 學 及 其 進 度, 撰 寫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之 教 學 進 度 表,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施 教 D. 每 位 任 課 者, 皆 需 確 實 在 日 常 教 學 中, 依 交 安 知 能 之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僧 及 相 關 教 材, 融 入 日 常 課 堂 教 學 活 動 內 施 教, 以 增 學 生 的 交 安 知 能 E. 宜 多 鼓 勵 行 政 人 員 和 教 師 參 加 校 際 交 安 知 能 之 研 習 座 談, 以 增 進 交 安 教 學 技 能 F. 需 依 校 園 內 之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交 通 標 誌 或 標 線, 以 達 潛 移 默 化 的 境 教 效 果 校 內 需 加 設 之 標 誌 處, 如 校 門 口 裝 停 再 開 或 讓 無 障 礙 坡 道 標 誌 停 車 場 遵 行 路 徑 險 升 坡 險 降 坡 等 標 誌 校 門 口 地 上 彩 繪 停 止 線, 而 走 廊 圖 繪 之 分 向 線, 其 虛 實 之 比 例, 應 是 六 公 尺 與 四 公 尺, 或 可 縮 短 之, 但 其 比 值 不 變 G. 應 設 置 自 行 車 練 習 級 考 照 場, 設 簡 易 維 修 站 或 提 供 工 具 H. 學 生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宜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不 同 主 題 及 討 論 大 鋼, 並 做 詳 盡 記 錄 I. 需 繪 裝 校 內 安 全 地 圖 和 周 遭 的 交 通 安 全 地 圖, 並 應 週 告 全 體 學 生 知 悉, 以 免 交 通 安 全 事 故 肇 發 J. 學 校 舉 辦 不 少 活 動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惟 標 誌 號 誌 繪 設 的 正 確 性, 亦 屬 重 要, 故 建 議 在 細 部 上 再 加 以 注 意 K. 學 校 設 有 交 安 資 料 室, 陳 設 相 關 資 料, 惟 大 多 係 表 演 藝 術 課 程 借 用, 建 議 可 多 加 利 用 ; 另 資 料 室 可 更 加 充 實, 如 自 行 車 之 結 構 說 明 等 L. 學 校 之 常 識 測 驗, 係 於 一 年 級 實 施, 建 議 不 同 年 級 都 可 施 測, 且 以 不 同 題 目 為 宜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校 內 人 車 動 線 宜 將 舊 標 線 去 除 B. 全 面 實 施 騎 自 行 車 戴 安 全 帽, 成 果 顯 著, 但 宣 導 照 片, 仍 有 騎 乘 自 行 車 學 生 未 戴 C. 雨 天 騎 腳 踏 車 之 交 通 安 全 很 重 要, 但 現 況 照 片 未 見 實 況 及 問 題 分 析 D. 校 內 標 誌 牌 不 一 致, 有 些 沒 有 對 照 的 英 文, 有 英 文 對 照 者, 有 些 錯 誤 明 顯, 如 Route No Interchange 等, 需 加 更 正 E. 家 長 接 送 區 未 設 汽 機 車 禁 停 時 段 標 誌 F. 對 裝 設 腳 踏 車 後 附 載 者 腳 踏 架 ( 火 箭 筒 ) 與 牛 角 者,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其 危 險 性 -135-

138 G. 部 分 配 合 情 境 教 學 之 舊 式 標 誌 ( 橫 式 文 字 由 右 至 左 排 列 ), 建 議 酌 予 更 新 H. 雙 語 化 標 誌 英 文 之 部 分 錯 誤 頗 多,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I. 身 心 障 礙 者 專 用 停 車 位, 建 議 參 考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劃 設 J. 校 園 圍 牆 退 縮 將 人 行 道 加 寬 作 為 通 學 步 道, 惟 學 校 亦 規 範 騎 乘 自 行 車 學 生 行 駛 其 上, 實 屬 不 宜, 建 議 學 校 應 要 求 學 生 下 車 牽 引, 步 行 為 妥 K. 學 校 有 三 百 多 名 學 生 是 以 自 行 車 為 上 下 學 交 通 工 具, 導 致 上 放 學 時 段, 校 門 口 交 通 流 頗 複 雜, 為 避 免 為 害 發 生, 建 議 市 府 教 育 局 協 助 學 校 爭 取, 能 於 校 門 口 行 穿 線 旁, 增 繪 自 行 車 道 穿 越 線, 確 保 進 出 校 園 之 人 車 安 全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校 方 每 年 應 主 動 積 極 推 舉 優 良 導 護 教 師 及 志 工, 參 與 市 府 或 全 國 交 通 安 全 獎 項 爭 取 B. 建 請 校 方 每 年 應 主 動 積 極 推 派 ( 或 選 出 ) 視 覺 藝 術 ( 如 繪 畫 書 法 等 ) 表 演 藝 術 表 現 優 異 之 個 人 或 團 體, 參 加 校 外 舉 辦 之 交 通 安 全 學 競 賽 個 人 團 體 獎 項 的 爭 取 C. 建 請 市 府 發 文 敦 請 委 託 一 二 ( 或 多 所 ) 校, 共 同 負 責 舉 辦 區 域 性 一 至 兩 場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並 且 要 求 各 校 派 遣 或 組 團 參 與 學 習 及 觀 摩 十 四 彰 化 縣 立 竹 塘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彰 化 縣 竹 塘 鄉 竹 林 路 一 段 550 號 校 地 面 積 2.14 公 頃 校 內 設 有 汽 機 車 停 車 車 庫 即 是 外 停 車 場 足 應 教 職 員 之 停 車 需 求, 並 設 自 行 車 棚 鄰 近 學 校 有 竹 塘 國 民 小 學 民 靖 國 民 小 學 土 庫 國 民 小 學 和 長 安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學 生 數 779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66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騎 乘 自 行 車 者 138 人 ( 佔 56%) 家 長 接 送 者 59 人 ( 佔 23%) 徒 步 者 35 人 ( 佔 14%) 搭 乘 公 車 者 15 人 ( 佔 6%)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騎 乘 自 行 車 者 406 人 ( 佔 52%), 搭 乘 公 車 者 176 人 ( 佔 22.6%), 家 長 接 送 者 148 人 ( 佔 19%), 徒 步 者 59 人 ( 佔 7.5%), 搭 小 巴 士 者 42 人 ( 佔 5.3%) -136-

139 5.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及 導 護 設 施 : (1) 由 彰 化 往 溪 湖 方 向, 沿 省 道 19 號, 經 埤 頭 至 竹 塘 鄉 (2) 由 雲 林 縣 沿 省 道 19 號 北 上, 經 自 強 大 橋 可 達 學 校 (3) 由 二 林 經 縣 道 143 甲, 直 行 可 抵 學 校 6. 通 學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之 交 通 情 形 : 上 放 學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道 路, 車 流 量 大, 且 有 砂 石 車 經 過, 較 易 發 生 交 通 事 故 7.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1) 學 校 不 定 時 從 事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並 由 學 務 處 人 員 到 社 區 巡 視, 以 了 解 周 遭 交 通 環 境 及 督 導 學 生 交 通 行 為 (2) 規 定 騎 乘 自 行 車, 一 律 戴 安 全 帽 (3) 天 色 昏 暗 時, 規 定 騎 乘 自 行 車 及 步 行 者, 需 使 用 警 示 燈 (4) 開 放 側 門, 使 公 車 駛 入 校 區, 搭 車 者 可 免 於 遭 雨 淋 之 情 況 (5) 徹 底 執 行 校 內 人 車 分 道 之 措 施 (6) 洽 借 校 園 旁 邊 的 三 清 宮, 規 劃 為 家 長 接 送 區 ; 天 雨 時, 開 放 側 門 讓 家 長 駛 入 接 送 學 生 之 用, 然 後 由 正 門 駛 去, 具 有 駐 彎 車 功 能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竹 塘 分 駐 所 長 及 竹 元 裡 掌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開 會 2 次, 會 議 結 論 大 部 分 有 完 整 追 蹤 B. 運 用 SWOTS 分 析, 研 題 因 應 對 策,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及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邀 請 種 子 教 官 蒞 校 演 講, 對 師 生 宣 導, 舉 辦 導 護 志 工 作 談 會 與 親 職 座 談 會 對 家 長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有 明 確 的 辦 學 理 念, 並 能 根 據 學 校 環 境 條 件 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SWOTS 分 析, 在 擬 定 出 實 施 交 安 教 育 的 行 動 策 略 B. 善 用 社 區 資 源 和 人 力, 協 助 推 動 交 安 教 育 之 宣 導 與 執 行 事 宜 C.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訂 有 今 年 之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D. 僅 見 英 語 教 學 編 有 教 案,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進 度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E. 有 自 編 教 材, 拍 攝 光 碟, 進 行 主 題 式 的 交 安 教 學 與 宣 導 活 動 F. 部 分 教 師 藉 適 當 時 機, 採 擇 隨 機 式 的 交 安 宣 教, 或 交 安 概 念 的 說 明 G. 學 校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專 用 布 告 欄 交 通 標 誌 專 牆 編 印 新 生 手 冊 等, 以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或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資 訊 H. 設 有 交 通 全 教 室 於 圖 書 館 內, 蒐 存 之 書 類 資 料 及 非 書 類 資 料 ( 光 碟 影 片 等 ) 皆 有 編 目, 公 開 陳 列 -137-

140 I. 編 印 有 詳 盡 的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J. 利 用 正 及 側 門 間, 引 導 家 接 送 車 輛 進 入 校 區, 形 成 駐 車 彎, 解 除 通 學 時 段, 校 門 外 的 交 通 壅 塞 困 境 K. 下 雨 天, 允 許 公 車 進 入 側 門, 學 校 購 置 遮 雨 棚 護 送 學 生 上 下 學, 頗 值 肯 定 L. 設 有 自 行 車 考 照 場, 測 定 學 生 之 自 行 車 騎 術, 及 交 通 突 發 事 故 之 處 理 技 能 M.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於 事 後 分 析 同 學 錯 誤 題 目, 並 在 升 旗 典 禮 中 宣 導, 使 同 學 們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的 認 知 更 有 助 益 N. 校 外 教 學 時, 訂 有 完 整 的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計 畫, 同 時 也 對 司 機 之 駕 照 與 車 況 加 以 檢 查, 出 發 前, 亦 會 請 竹 塘 派 出 所 員 警 到 校 對 司 機 實 施 酒 測, 以 維 護 師 生 的 交 通 安 全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規 劃 公 車 入 校 接 送, 並 架 設 遮 雨 棚, 避 免 學 生 淋 雨, 用 心 值 得 肯 定 B. 學 校 於 雨 天 時, 提 供 自 行 車 之 學 生 輕 便 雨 衣, 頗 為 貼 心 C. 學 校 除 要 求 騎 乘 自 行 車 之 人 戴 安 全 帽 外, 亦 要 求 學 生 應 加 裝 後 方 之 警 示 燈, 以 增 進 騎 乘 安 全, 具 有 特 色 D. 校 內 駐 彎 車 之 規 劃, 相 當 有 創 意, 可 避 開 車 流, 避 免 堵 塞, 增 加 安 全, 放 學 時 家 長 接 送 區 則 設 於 校 外 三 清 宮, 以 落 實 人 車 分 道 之 概 念 E. 對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執 行 落 實, 從 與 學 生 訪 談 中, 了 解 學 生 能 夠 清 楚 交 通 規 則, 對 慢 車 及 行 人 之 規 定, 值 得 肯 定 與 表 揚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議 雖 聘 竹 塘 所 所 長 擔 任 顧 問, 卻 未 見 出 席 開 會, 建 議 邀 請 其 蒞 校 開 會,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問 題 的 解 決, 及 協 助 交 通 維 護 勤 務 的 推 動 B. 建 議 向 警 局 交 通 隊 索 取 學 區 內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及 肇 因 之 分 析 資 料, 以 增 進 學 生 與 家 長 對 交 通 事 故 的 防 範, 及 促 進 交 通 安 全 的 知 識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訂 有 交 安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惜 未 見 有 實 際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實 施 交 安 知 能 的 教 學 之 佐 證 資 訊 B. 各 領 域 之 課 發 訂 繪 皆 需 選 定 交 安 單 元 及 其 教 學 進 度 表 C. 教 務 單 位 需 編 彙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之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其 能 蒐 集 相 關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進 度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138-

141 D. 需 配 合 校 內 的 地 理 情 況, 裝 置 交 通 標 誌 圖 繪 標 線 等, 以 達 潛 移 默 化 的 境 教 效 果 校 內 需 加 更 改 之 標 誌 : 有 繪 製 錯 誤 的 禁 制 標 誌, 險 升 坡 險 降 坡 校 門 口 右 柱 之 停 再 開 各 種 停 車 場 等, 皆 需 裝 置 於 正 確 位 置 E. 校 內 教 學 區 和 體 育 活 動 區 內, 應 嚴 禁 汽 機 車 駛 入 或 經 過, 以 防 範 疏 失 而 肇 造 交 通 事 故 之 潛 在 危 險 F. 宜 在 圖 書 館 內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室, 倘 實 施 交 安 教 學 活 動, 必 致 影 響 圖 書 館 之 寧 靜 要 求 G. 諸 凡 交 通 安 全 之 相 關 書 刊 光 碟 影 片 教 材 教 具 模 型 和 海 報 等, 皆 須 加 蒐 集 編 目 造 冊, 公 開 展 列, 以 利 師 生 之 參 閱 借 用 H. 需 多 邀 請 交 通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演 講 或 演 示 交 安 技 能 I. 學 生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需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不 同 主 題 大 鋼 和 記 錄 J. 曾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書 法 比 賽 標 語 與 壁 報 比 賽, 惟 建 議 視 比 賽 性 質, 盡 量 以 全 員 參 與 而 非 以 派 代 表 之 方 式 進 行, 則 所 有 的 同 學 均 可 藉 思 考 其 自 身 之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K.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前, 均 有 對 學 生 進 行 分 組 逃 生 演 練, 知 悉 安 全 設 施, 並 切 實 做 逃 生 門 窗 開 啟 操 作, 但 建 議 逃 生 門 窗 的 開 啟, 不 要 僅 做 示 範, 亦 應 分 派 部 分 學 生 進 行 安 全 門 之 實 務 開 啟 作 業, 以 確 實 能 在 緊 急 狀 況 發 生 時, 可 以 發 揮 逃 生 救 援 的 作 用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之 自 行 車 仍 有 部 分 未 裝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建 議 學 校 應 加 強 宣 導 或 添 購 發 放 學 生 使 用, 以 維 護 學 生 通 學 安 全 B. 校 園 汽 車 停 車 未 採 車 頭 朝 外, 使 停 車 場 增 添 了 潛 在 危 險, 建 議 學 校 應 從 安 全 角 度, 加 強 宣 ( 勸 ) 導, 藉 以 維 護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C. 校 園 自 行 車 棚 停 車 格 之 車 輛 停 放 線, 加 黃 色 線 條, 似 有 不 妥 ; 另 車 棚 內 未 規 劃 汽 車 停 車 格 位, 仍 有 汽 車 停 放, 在 分 流 上 亦 屬 不 當, 建 議 除 將 車 輛 停 放 線 邊 之 黃 色 線 塗 銷 外, 並 應 將 汽 車 停 車 移 往 他 處, 避 免 不 同 車 流 相 互 干 擾, 而 產 生 危 險 D. 校 園 內 自 行 車 通 行 路 線 雖 有 規 劃, 但 未 配 合 交 通 工 程 設 施, 建 議 請 學 校 在 自 行 車 通 行 路 線 上, 增 繪 自 行 車 車 道, 確 實 分 流, 以 維 交 通 安 全 E. 校 門 前 道 路 之 車 流 頗 為 複 雜, 加 上 學 校 自 行 車 通 學 生 占 半 數 以 上, 對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威 脅 頗 大,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促 進 車 道 重 新 配 置, 並 能 在 學 區 內, 主 要 自 行 車 通 學 道 路, 增 設 自 行 車 道, 另 在 進 入 校 門 行 人 穿 越 道 旁, 繪 製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以 維 護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139-

142 F. 繪 製 交 通 標 線, 建 議 請 參 照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才 不 致 因 誤 解 而 錯 誤 G. 校 內 部 份 標 誌 標 線 錯 誤,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H.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校 門 口 之 標 誌 與 標 線,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與 調 整 I. 身 心 障 礙 者 專 用 停 車 位, 建 議 參 考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劃 設, 設 置 身 心 障 礙 者 專 用 停 車 位 時, 建 議 配 合 無 障 礙 設 施 進 行 規 劃 J. 導 護 相 當 用 心, 且 皆 穿 有 背 心 制 服, 惟 其 型 式 仍 系 舊 款, 建 議 其 反 光 片 未 來 改 為 V 字 型, 以 增 辨 識 性 K. 交 通 標 誌 之 宣 導, 學 校 已 在 實 施, 惟 正 確 性 仍 應 加 強, 例 如 禁 制 標 誌 之 斜 線 方 向 紅 綠 燈 之 燈 號 順 序 等, 皆 應 更 正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學 校 主 管 交 通 安 全 業 務 之 組 長 主 任 宜 主 動 積 極 推 舉 表 現 優 異 之 導 護 教 師, 呈 報 教 育 局 ( 處 ) 表 揚 B. 建 請 學 校 相 關 科 目 教 師 ( 美 術 或 視 覺 表 演 藝 術 國 文 等 ) 主 動 從 學 生 作 品 挑 選 表 現 優 異, 參 與 校 外 公 私 立 機 構 主 辦 之 交 安 學 藝 競 賽, 爭 取 個 人 團 體 獎 項 C. 建 請 教 育 局 承 辦 相 關 業 務 的 主 管 能 主 動 邀 請 多 所 學 校 ( 包 括 國 中 小 高 中 職 ) 合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習 活 動, 以 瞭 解 如 何 推 動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D. 建 請 教 育 局 承 辦 相 關 業 務 的 主 管, 能 主 動 發 公 文 至 各 級 學 校, 參 訪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學 校 十 五 新 北 市 立 尖 山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新 北 市 鶯 歌 區 國 中 街 一 號 校 地 面 積 3.17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有 地 下 及 地 面 汽 車 停 車 場, 汽 車 停 車 位 32 格 ( 含 肢 障 者 車 位 一 格 ), 機 車 停 車 場 二 處 及 自 行 車 停 車 棚 一 座 鄰 近 學 校 : 有 鶯 歌 高 級 商 職 二 橋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普 通 班 16 幼 稚 園 1 班, 學 生 數 471 人, 幼 稚 園 生 30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58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1) 上 學 時 段 : 徒 步 者 263 人 ( 佔 55.8%), 家 長 接 送 者 149 人 ( 佔 31.6%),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者 43 人 ( 佔 9.1%), 騎 乘 自 行 車 者 15 人 ( 佔 3.2%) -140-

143 (2) 放 學 時 段 : 徒 步 者 311 人 ( 佔 66%), 家 長 接 送 者 111 人 ( 佔 23.5%),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者 28 人 ( 佔 5.5%), 騎 乘 自 行 車 者 15 人 ( 佔 3.2%),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和 導 護 設 施, 搭 民 間 交 通 車 者 4 人 ( 佔 0.8%)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及 導 護 設 施 : (1) 學 生 上 放 學 情 形 : 徒 步 者 及 家 長 接 送 者, 皆 由 大 門 出 入 學 校 ; 騎 自 行 車 者 及 教 職 員 工 車 輛, 皆 經 側 門 進 出 校 區 (2) 導 護 設 施 : 學 校 的 大 門 外, 國 中 街 十 字 路 口 及 側 門 之 車 輛 進 出 口, 皆 設 有 導 護 哨, 從 事 交 通 指 揮 導 護 事 宜 導 護 人 員 由 值 週 主 任 組 長 導 護 教 師 志 工 及 學 生 交 通 糾 察 隊 員 共 同 組 成 5.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之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尖 山 路 : 寬 6 公 尺 屬 雙 向 單 線 道, 設 有 狹 小 人 行 道 通 學 時 段, 車 流 量 大 並 有 砂 石 車 遊 覽 車 等 大 型 車 輛, 來 往 頻 繁 (2) 國 中 路 : 學 校 大 門 口 所 在, 路 寬 6 公 尺, 屬 雙 向 單 線 道, 部 分 路 段 設 有 人 行 道, 未 設 人 行 道 之 地 段, 亦 未 塗 繪 紅 色 禁 止 停 車 之 標 線, 路 邊 停 車 情 形, 常 影 響 師 生 通 過 時 之 交 通 安 全 (3) 中 正 二 路 : 路 寬 6 公 尺, 屬 雙 向 單 線 道, 與 尖 山 路 交 接 處, 成 一 個 三 岔 路 口 上 下 班 時 段, 車 流 量 大 6.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1) 邀 請 里 長 派 出 所 及 家 長 會 會 長, 蒞 校 座 談, 針 對 國 中 街 大 型 車 輛, 限 制 其 在 通 學 時 段 行 駛, 並 針 對 彩 繪 紅 色 標 線 路 段, 影 響 學 生 通 學 動 線 之 違 停 車 輛, 進 行 處 置 (2) 人 行 道 樹 根 突 起, 影 響 學 生 行 的 安 全, 透 過 區 公 所 及 里 長 協 住 處 理 鋪 平 (3) 市 府 交 通 局 督 導, 擬 協 助 校 門 口 塗 繪 黃 網 狀 線, 家 長 接 送 區 設 置 無 障 礙 坡 道, 候 車 亭 移 置 等 事 項, 提 供 後 續 施 作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二 喬 派 出 所 主 管 尖 山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開 會 2 次, 會 議 結 論 大 部 分 有 追 蹤 B. 運 用 SWOTS 分 析, 研 擬 因 應 對 策,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週 活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及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結 合 導 護 志 工 大 會 全 校 交 通 安 全 座 談 會 家 長 宣 傳 單 等, 進 行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141-

144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能 根 據 學 校 本 身 和 週 遭 環 境 之 條 件, 做 詳 細 的 SWOTS 分 析, 再 據 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策 略 B. 善 於 引 用 社 區 資 源 和 人 力, 協 助 推 展 本 校 交 安 教 育 之 宣 導 與 執 行 等 事 項 C. 部 分 教 師 採 擇 隨 機 教 學, 利 用 交 通 事 故 或 在 校 外 教 學 之 際, 藉 機 教 導 學 生 相 關 之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或 觀 念 D.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室, 並 利 用 川 堂 布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走 廊 E. 在 學 校 網 頁 闢 設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網 頁, 傳 導 交 安 相 關 資 訊 F. 有 自 製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影 片, 從 事 校 內 外 交 安 事 項 之 教 學 G. 偶 有 放 映 光 碟, 做 主 題 式 交 安 教 學 H. 學 校 裡 頗 多 活 動, 例 如 海 報 作 文 有 獎 徵 答 等, 以 多 元 方 式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I. 設 置 自 行 車 考 照 場, 寓 教 於 樂, 避 免 生 澀 方 式 宣 導, 應 予 肯 定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十 分 認 真, 但 學 生 吸 收 有 限, 應 注 意 教 學 效 率 B. 資 料 大 多 只 有 照 片, 缺 乏 考 察 記 錄 及 改 善 效 率 之 分 析 C. 自 行 車 有 幾 輛 裝 設 火 箭 筒 及 後 方 未 貼 反 光 片, 需 加 強 宣 導 改 進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請 分 局 或 交 通 分 隊 提 供 轄 區 交 通 事 故 肇 因 分 析 資 料, 做 為 施 生 與 家 長 宣 導 重 點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交 通 安 全 週 系 列 活 動, 似 侷 偏 於 交 通 安 全 的 宣 導, 除 有 一 則 自 行 車 教 學, 其 於 大 多 屬 學 藝 競 賽 性 質 B. 各 領 域 之 課 發 會, 在 學 年 前 選 定 教 材 ( 教 科 書 ) 後,, 即 需 選 取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之 單 元, 並 訂 其 進 度 表 C. 訂 繪 皆 需 選 定 交 安 單 元 及 其 教 學 進 度, 以 供 本 領 域 教 師 施 教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事 宜 D. 教 務 單 位 需 彙 編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之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體 教 師 參 酌, 期 能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E. 宜 多 鼓 勵 教 師 參 加 校 際 的 交 安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事 後 要 能 與 校 內 同 仁 分 享 研 習 心 得 F. 學 生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需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不 同 主 題 大 鋼 和 做 記 錄 G. 需 依 校 園 之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正 確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標 語 等, 以 達 境 教 效 果 校 內 需 增 設 或 更 正 者 : 各 校 門 口 需 加 置 停 再 開 -142-

145 肢 體 障 礙 者 停 車 位 無 障 礙 坡 道 遵 行 路 徑 地 下 停 車 場 入 口 之 請 開 頭 燈 等 標 誌 ; 校 門 口 之 停 止 線, 地 面 分 向 線 等 地 點 的 標 線 ; 評 鑑 資 料 內,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走 廊 很 多 號 誌 應 更 正 為 標 誌 ; 壁 報 漫 畫 內, 部 分 號 誌 的 色 彩 位 置 及 標 誌 有 待 改 正 上 級 機 關 或 其 他 單 位 頒 贈 之 交 安 教 學 資 料 ( 含 書 刊 光 碟 教 具 教 材 海 報 等 ) H.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資 源 教 室 內, 皆 需 陳 列 室 內, 俾 供 參 閱 借 用, 惟 除 書 刊 外, 其 他 資 料 未 見 編 目 造 冊, 宜 加 改 善 ; 而 資 料 之 數 質, 皆 需 予 增 加 與 提 升 I. 自 行 車 考 照 場 之 設 置, 除 供 騎 術 訓 練 測 驗 外, 並 宜 加 考 騎 乘 在 道 路 上 時 的 交 通 路 況 之 突 發 情 境 處 理 技 能 J. 校 內 交 安 地 圖 社 區 交 安 地 圖 之 內 容, 須 更 詳 細 K. 走 廊 水 槽 之 方 角 柱 突 出 物, 需 裝 設 防 撞 墊, 以 保 師 生 之 行 的 安 全 L. 學 校 舉 行 交 安 常 識 測 驗, 並 統 計 答 對 ( 錯 ) 率, 便 於 進 一 步 宣 導, 固 值 肯 定, 惟 題 目 內 容, 不 少 是 罰 鍰 額 度 問 題, 對 於 國 中 生 而 言, 似 非 必 要, 建 議 可 修 正 題 型 M. 交 安 教 育 之 宣 導, 重 在 正 確 性, 故 例 如 標 誌 號 誌 之 別, 紅 綠 燈 之 排 序, 皆 應 提 醒 學 生 N. 學 校 設 有 標 置 牆 以 為 宣 導, 建 議 未 來 改 裝 時, 可 加 雙 語 以 利 學 習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家 長 接 送 分 析, 應 分 汽 車 及 機 車 考 察 記 錄 分 析 ( 供 需 分 析 ) B. 自 評 應 加 上 改 善 建 議, 尤 其 未 達 滿 分 像 木 C. 99 年 度 評 鑑 改 善 事 項 之 改 善 效 果, 可 更 詳 細 說 明 D. 校 園 安 全 規 劃, 應 注 意 活 動 式 公 布 架 之 支 腳 安 全 E. 意 外 事 件 統 計, 應 增 加 交 通 事 件 之 依 發 生 地 點 區 分, 並 做 為 改 善 之 分 析 基 礎 F. 家 長 接 送 區 應 做 供 需 分 析, 並 注 意 接 送 時 安 全 G. 部 分 學 生 之 腳 踏 車 未 發 現 裝 設 車 後 附 載 者 腳 踏 架 ( 火 箭 筒 ) 及 牛 角,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其 危 險 性 ; 教 職 員 未 裝 設 後 視 鏡 之 機 車, 亦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 教 職 員 汽 車 停 車 時, 建 議 宣 導 車 頭 朝 外, 可 提 高 其 安 全 性 H. 校 園 部 分 路 面 有 積 水, 影 響 學 生 之 通 行, 建 議 酌 予 改 善 I.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校 門 口 之 標 誌 標 線,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與 調 整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市 府 相 關 處 室 ( 至 少 每 年 一 次 ) 能 主 動 邀 請 多 所 學 高 國 中 小 學 合 辦 區 域 性 ( 如 : 鶯 歌 三 峽 等 區 )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143-

146 B. 建 請 學 校 主 管 交 安 業 務 ( 如 生 教 組 長 ), 能 主 動 積 極 向 市 府 提 報 表 現 優 異 之 導 護 教 師, 爭 取 市 府 頒 授 交 通 安 全 獎 項 C. 建 請 學 校 相 關 科 目 任 教 老 師, 能 主 動 挑 選 表 現 優 異 之 學 生 作 品, ( 如 繪 畫 書 法 表 演 等 ), 協 助 報 名 參 與 校 外 政 府 單 位 私 人 機 構 ( 如 和 泰 汽 車 ) 主 辦 活 動, 爭 取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競 賽 個 人 團 體 獎 項 十 六 臺 北 市 立 至 善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位 置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於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至 善 路 2 段 360 號 校 地 面 積 約 2.14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17 格 ( 含 肢 障 者 停 車 位 1 格 ), 機 車 停 車 格 6 格 鄰 近 學 校 有 私 立 衛 斯 理 女 子 高 中 2. 學 校 規 模 : 學 生 數 165 人, 教 職 員 人 數 46 人 3. 師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搭 公 車 者 118 人 ( 佔 55.9%), 使 用 汽 車 者 48 人 ( 佔 22.7%), 使 用 機 車 者 23 人 ( 佔 10.9%), 徒 步 者 11 人 ( 佔 5.2%), 搭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者 7 人 ( 佔 3.3%), 其 他 4 人 ( 佔 1.9%)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學 生 上 放 學, 皆 由 大 門 出 入, 由 警 衛 進 行 交 通 管 制,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員 協 助 按 控 制 鈕 導 護 勤 務 由 行 政 人 員 在 7:00 至 7:30(AM) 及 4:55 至 5:10(PM) 執 行 ; 導 師 及 專 任 教 師 在 4:00 至 4:15(PM) 負 責 導 護 勤 務 生 教 組 長 和 導 護 教 師 在 至 善 路 校 門 外 西 側 值 勤 5. 學 校 鄰 近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至 善 路 為 學 校 鄰 近 之 主 要 道 路, 是 通 往 陽 明 山 平 等 里 及 新 北 市 萬 里 的 替 代 道 路 路 寬 16 公 尺, 屬 雙 向 雙 線 道, 兩 側 皆 有 人 行 道 6.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1) 本 校 位 在 至 善 路 下 坡 路 段, 過 往 車 速 皆 極 快, 因 此, 申 請 在 校 門 口 附 近 裝 置 測 速 照 相 機, 以 促 使 下 行 車 輛, 在 校 門 口 處, 能 減 速 慢 行, 並 豎 立 禁 止 車 輛 迴 轉 標 誌 (2) 與 士 林 警 察 分 局 簽 訂 維 護 校 園 安 全 支 援 約 定 書 (3) 本 校 學 生 數 少, 放 學 時 段, 統 一 集 中 放 學, 路 隊 區 分 為 過 馬 路 和 不 跨 馬 路 者, 由 導 護 教 師 或 生 校 組 長 維 護 帶 隊 放 學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翠 山 派 出 所 主 管 擔 任 顧 問, 士 林 分 局 支 援 協 勤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訂 -144-

147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如 : 交 通 禮 讓 週 等 活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結 合 行 政 會 報 導 師 會 報 家 長 日 辦 理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學 校 教 職 員 人 數 不 多, 但 全 體 教 師 行 政 人 員 志 工 和 社 區 人 士, 都 能 通 力 合 作 詳 細 規 劃, 推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活 動 B. 在 語 文 ( 國 文 英 文 ) 數 學 社 會 ( 公 民 ) 生 活 科 技 ( 理 化 ) 健 康 與 體 育 藝 術 與 人 文 綜 合 活 動 ( 輔 導 ) 等 領 域, 各 舉 辦 一 項 或 兩 項 交 通 安 全 主 題 教 學 C. 有 三 位 教 師 在 數 學 領 域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 化 學 部 分, 各 編 撰 一 則 教 案, 融 入 日 常 課 堂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D. 每 學 期 聘 邀 校 內 外 交 安 相 關 師 長 或 專 家 人 士, 多 次 蒞 校 做 專 題 演 講 或 座 談 活 動, 或 者 從 事 交 安 技 能 的 演 示 教 導 E. 鼓 勵 師 生 參 加 校 際 的 交 安 專 題 研 習 等 活 動, 惜 未 見 有 教 師 於 返 校 後, 從 事 心 得 報 告 與 同 仁 分 享 之 紀 錄 F. 大 部 分 教 師 能 藉 交 通 事 故 肇 發 後 的 新 聞 報 導, 或 在 從 事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參 觀 機 會, 做 隨 機 式 的 交 安 知 能, 觀 念 的 講 解 或 宣 導 G. 大 部 分 校 內 的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符 合 情 境 的 交 通 標 誌 或 彩 繪 標 線 ;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走 廊, 並 成 立 交 安 教 學 教 室, 存 置 交 通 安 全 資 訊 教 材 和 海 報 等, 供 宣 導 交 安 知 能 H.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時, 除 有 完 整 教 學 計 畫 外, 對 於 車 輛 檢 查 師 生 逃 生 演 練 與 司 機 酒 測 都 甚 為 確 實, 並 留 下 完 整 紀 錄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部 分 交 通 標 誌 宣 導 牌 面 有 加 註 說 明, 讓 學 生 能 清 楚 認 識 B.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分 工 清 楚, 執 行 力 強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小 組 增 聘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供 佐 證 之 評 鑑 資 料 需 依 據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分 項 或 分 冊 成 卷 陳 置, 俾 便 查 核 B. 呈 現 的 佐 證 圖 表 照 片, 皆 須 明 確 敘 述 其 活 動 主 題 主 持 者 和 參 與 對 象 實 施 地 點 及 時 間 -145-

148 C. 應 在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中, 凡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之 單 元, 即 需 蒐 集 交 安 相 關 教 材, 實 施 交 安 技 能 概 念 的 教 學 D. 教 務 單 位 宜 依 各 領 域 課 程 發 展 小 組 選 定 之 交 安 單 元 和 教 學 進 度, 編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俾 能 隨 進 度, 蒐 集 相 關 交 安 教 材, 在 日 常 課 堂 中, 融 入 各 領 域 教 學 時 施 教 E. 班 會 討 論 交 通 議 題, 需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不 同 主 題 及 討 論 大 綱, 更 需 做 詳 細 的 班 會 記 錄 F. 宜 依 校 內 的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切 含 情 境 之 標 誌 標 線 或 指 示 標 字, 期 能 透 過 潛 移 默 化, 達 到 境 教 之 效 G. 各 校 門 需 裝 置 停 再 開 或 慢 的 標 誌, 彩 繪 停 止 線 ; 肢 體 障 礙 者 停 車 格 地 下 停 車 場, 無 障 礙 坡 道 遵 行 路 徑 等, 皆 需 塗 繪 或 裝 置 相 符 之 標 線 標 誌 大 門 口 中 線 之 塗 紅 色 標 線, 走 廊 樓 梯 之 分 向 線 及 其 虛 線 之 比 例, 皆 應 予 改 正 H. 需 設 置 校 內 安 全 地 圖, 及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提 供 學 生 知 悉 I. 需 重 視 自 行 車 之 騎 乘 技 術, 簡 易 維 修 技 能 之 講 示 演 練, 配 置 考 照 設 施 J. 需 針 對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不 及 格 之 同 學, 進 行 複 試, 並 要 求 成 績 至 合 格 為 止, 建 議 合 格 分 數 提 高 至 80 分, 並 針 對 複 試 之 同 學, 亦 列 表 統 計 其 複 試 分 數, 以 留 下 較 完 整 之 記 錄 K. 要 求 所 有 同 學 利 用 寒 暑 假, 書 寫 交 通 安 全 作 文 書 法 與 漫 畫 作 品, 並 公 告 分 享, 頒 獎 以 茲 鼓 勵, 此 一 作 法 可 以 提 醒 每 一 位 同 學 都 注 意 交 通 安 全 L. 學 生 繪 畫 中,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專 業 常 識 中 有 錯 誤 之 處, 如 交 通 號 誌 顏 色 之 排 列, 與 禁 制 標 誌 牌 面 之 斜 槓 方 向 之 錯 誤 處, 請 伺 機 向 學 生 宣 導 正 確 的 的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大 門 緊 臨 交 通 頻 繁 道 路, 建 議 校 門 入 口 處, 增 設 減 速 丘, 避 免 進 出 校 園 之 汽 機 車, 因 車 速 過 快 造 成 危 險 B. 近 年 來 學 校 或 轄 區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統 計 分 析, 雖 未 發 生 學 生 交 通 事 故, 亦 應 針 對 學 區 內 所 發 生 之 交 通 事 故,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並 加 以 宣 導, 藉 以 達 到 交 通 安 全 之 教 育 目 的 C. 學 校 曾 向 市 府 交 通 處 建 議, 緊 鄰 校 門 口 之 至 善 路 往 市 區 方 向 下 坡 急 彎 路 段, 速 限 由 現 行 50 公 里 調 降 為 40 公 里 未 獲 同 意, 為 確 保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請 市 府 教 育 局 協 助 再 爭 取 D. 家 長 接 送 區 動 線 設 計 要 加 強 E. 公 車 站 應 離 校 門 口 遠 一 些, 以 免 造 成 學 生 過 馬 路 之 危 險 F. 校 門 口 車 行 與 人 行 標 線 標 誌 要 改 善 -146-

149 G. 自 評 資 料 應 增 加 改 善 方 向 H. 路 隊 及 家 長 接 送 之 實 施 考 查 記 錄 缺 乏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學 校 在 安 全 議 題 上, 獲 得 國 際 認 證, 相 當 傑 出, 可 以 做 為 其 他 學 校 地 觀 摩 及 學 習 然 而, 很 可 惜, 當 時 及 後 來 未 能 藉 機 舉 辦 區 域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演 習, 因 此 建 議 建 請 學 校 未 來 有 機 會 辦 理 觀 摩 及 指 導 時, 可 以 將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議 題, 納 進 研 討 ( 或 研 習 ) 活 動 中, 即 可 以 發 揮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特 殊 優 良 事 蹟 B. 希 望 學 校 能 鼓 勵 老 師 利 用 相 關 課 程, 從 學 生 作 品 ( 美 術 設 計 書 法 等 ) 中, 挑 出 優 等 作 品, 代 表 學 生 報 名 參 加 校 外 ( 公 私 機 關 或 單 位 )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競 賽, 主 動 積 極 為 學 生 爭 取 機 會, 藉 機 提 高 學 生 對 自 己 的 信 心 十 七 澎 湖 縣 立 澎 南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澎 湖 縣 馬 公 市 五 德 里 41 號 校 地 面 積 20,947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格 20 格, 機 車 停 車 格 25 格, 自 行 停 車 位 35 格 鄰 近 設 有 五 德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現 設 有 班 級 數 八 班 ( 含 夜 補 校, 一 班 ), 學 生 數 119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26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搭 公 車 者 55 人 ( 佔 46%), 家 長 接 送 者 34 人 ( 佔 29%), 騎 自 行 車 者 30 人 ( 佔 25%)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師 生 出 入 校 區 經 正 門 和 側 門 ; 上 放 學 皆 有 導 護 人 員 執 行 交 通 導 護 工 作 5. 學 校 周 邊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五 德 社 區 道 路, 路 寬 12 公 尺, 為 雙 向 雙 線 道 路 上 放 學 時 段 之 車 流 量 不 大, 大 型 車 之 流 量 不 多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鎖 港 派 出 所 所 長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爭 取 經 費 遷 移 後 校 門, 以 避 開 彎 道 車 流 速 度 較 快, 易 對 師 生 出 入 造 成 之 潛 在 危 險 ; 運 用 SWOTS, 分 析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研 擬 因 應 對 策 ;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週 等 活 動, 對 校 方 之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147-

150 C. 自 新 生 訓 練 即 加 強 宣 導 前 後 校 門 出 入 應 注 意 事 項 拜 訪 派 出 所 要 求 執 勤 協 助 定 期 召 開 交 通 安 全 座 談 會 對 師 生 宣 導 利 用 親 職 座 談 會 與 拜 訪 社 區 對 家 長 與 居 民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能 依 據 行 政 歷 程 概 念, 訂 定 明 確 的 交 通 安 全 實 施 進 程, 落 實 交 安 教 育 之 相 關 事 宜 B. 依 據 學 校 內 部 及 周 遭 環 境 條 件, 做 詳 細 的 SWOTS 分 析, 再 憑 以 訂 定 交 安 教 育 發 展 策 略, 落 實 交 安 教 育 工 作 之 推 廣 C. 所 訂 定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概 念, 分 由 外 在 之 安 全 的 學 習 環 境, 逐 層 剖 析, 以 至 最 內 層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事 項 之 訂 定, 內 容 相 當 完 整 可 行, 應 予 肯 定 D. 學 校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理 念, 頗 為 用 心, 推 及 家 長 社 區 人 士 鄰 近 國 小 學 生, 甚 至 借 用 本 校 校 園 舉 辦 活 動 之 大 專 生 社 會 人 士 E. 有 編 撰 自 行 研 發 的 交 安 教 學 計 畫 ( 教 案 ), 諸 如 :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藝 文 領 域 - 美 術 綜 合 活 動 領 域 健 體 領 域 等, 各 編 有 一 則 ; 另 外, 自 行 車 騎 乘 及 維 修, 認 識 路 權 的 概 念 等, 也 皆 編 有 教 案, 應 用 主 題 式 宣 教 交 安 知 能 F. 大 部 分 教 師 會 採 隨 機 式, 宣 教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如 : 到 校 外 進 行 教 學 活 動 赴 台 灣 本 島 做 城 鄉 交 流 活 動 畢 業 旅 行 從 事 海 上 活 動 搭 乘 船 隻 車 輛 飛 機 時, 常 會 針 對 交 安 情 境, 解 說 或 教 導 相 關 的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概 念 G. 學 校 架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網 頁 交 通 安 全 專 欄 刊 物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室 等, 有 利 交 安 資 訊 的 播 建 及 教 學 H. 常 藉 集 會 時 際, 應 用 上 級 頒 發 和 本 校 自 製 之 光 碟 影 片, 宣 教 交 安 知 能 I. 學 校 重 視 自 行 車 騎 乘 維 修 技 能 之 教 學 示 範 ; 利 用 地 理 環 境 之 便, 倡 導 海 上 活 動 及 人 才 的 培 育 ; 活 動 前, 會 做 安 全 設 施 的 解 說 操 作, 並 在 過 程 中, 注 意 學 生 的 水 上 安 全 J. 頗 用 心 校 園 安 全 事 宜, 裝 設 透 明 的 防 風 採 光 牆, 避 免 冬 天 北 風 的 吹 襲, 雨 天 的 路 濕 地 滑 ; 走 廊 牆 柱 增 設 防 撞 墊, 保 護 學 生 的 行 走 安 全 K.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設 施, 頗 獲 家 長 志 工 及 社 區 人 士 的 認 同 及 支 持 L. 校 方 師 長 善 於 運 用 社 會 資 源, 改 善 交 通 安 全 設 施, 如 : 改 側 門 增 設 標 線 號 誌, 更 能 保 障 師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M. 依 照 行 事 曆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競 賽, 含 書 法 作 文 與 卡 片 製 作 等, 使 學 生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可 以 有 更 深 入 之 省 思 -148-

151 N. 利 用 校 外 教 學 時, 引 領 學 生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使 學 生 熟 悉 學 校 周 遭 之 交 通 環 境, 更 注 意 自 身 之 安 全 O. 由 網 站 下 載 交 通 宣 導 影 片 及 資 料 發 給 各 班, 並 於 班 會 課 時 播 放 及 講 解, 另 遷 移 學 校 後 門, 避 開 縣 道 轉 彎 處, 已 給 全 校 師 生 最 安 全 之 上 下 學 路 口 此 外, 教 導 學 生 修 理 腳 踏 車 之 課 程, 均 對 學 生 的 交 通 安 全, 甚 有 助 益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資 料 準 備 完 整, 自 評 分 數 稍 低 B. 發 現 問 題 立 刻 反 映 改 善, 值 得 稱 許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小 組 增 聘 里 長 與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代 表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爭 取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發 會, 需 就 選 定 的 教 科 書 ( 教 材 ) 內, 將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單 元 及 其 教 學 進 度, 編 撰 成 教 學 進 度 表 B. 教 務 單 位 宜 彙 編 成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體 教 師 參 考, 期 能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C. 全 校 教 師 宜 配 合 教 學 進 度, 蒐 集 相 關 的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課 堂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D. 需 鼓 勵 師 生 參 加 校 際 的 交 安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E. 班 會 討 論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宜 分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討 論 主 題 和 大 綱, 並 做 詳 細 的 班 會 紀 錄 F. 務 須 依 校 園 內 的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符 合 的 交 通 標 誌 和 彩 繪 標 線 G. 校 內 各 停 車 場 肢 障 者 停 車 格 校 門 口 右 柱 內 側 無 障 礙 坡 道 遵 行 路 徑 等, 皆 需 裝 置 標 誌 ; 校 門 口 地 面, 宜 彩 繪 停 止 線, 校 內 地 面 適 當 路 段 設 交 通 標 線 ( 含 分 向 線 分 道 線 ), 做 為 教 學 之 用 H. 師 長 志 工 在 校 外 執 行 導 護 任 務 時, 務 必 佩 掛 識 別 章, 穿 導 護 背 心, 帶 哨 子 等, 以 為 身 分 之 識 別 I. 上 級 單 位 函 送, 或 自 行 購 置 製 作 的 交 安 教 材 教 具 模 型 光 碟 影 片 書 刊 海 報 等, 皆 需 妥 為 收 存, 並 作 編 目 造 冊 展 示, 以 利 師 生 參 閱 借 用 J. 前 門 內 之 廣 場, 宜 妥 為 規 劃, 提 供 上 放 學 時, 家 長 車 輛 接 送 學 生 的 駐 車 彎, 以 避 免 造 成 校 門 外 之 路 段, 人 車 堵 塞 之 情 況 K. 每 年 均 固 定 有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對 於 答 錯 題 目 均 給 予 補 救 教 學, 題 目 設 計 大 致 上 甚 為 適 當, 罰 鍰 金 額 之 題 目, 不 是 出 題 的 重 點, 可 以 提 醒 學 生 應 該 注 意 的 交 通 安 全 事 項 -149-

152 L. 辦 理 校 外 教 學 時, 訂 有 詳 細 的 實 施 計 畫, 出 發 前, 有 辦 理 行 前 教 育 與 安 全 門 逃 生 演 練, 以 及 商 請 員 警 對 司 機 實 施 酒 測, 惟 建 議 安 全 門 之 開 啟, 除 了 司 機 的 示 範 外, 亦 請 安 排 坐 於 安 全 門 附 近 的 同 學 作 實 際 之 開 啟 動 作, 以 備 不 時 之 需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生 通 學 自 行 車 仍 有 部 分 未 裝 設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建 議 學 校 應 加 強 宣 導, 並 於 經 費 許 可 下, 購 置 車 尾 燈 發 放 學 生 使 用, 確 保 學 生 自 行 車 騎 乘 安 全 B. 學 校 家 長 接 送 區 設 於 校 門 口, 顯 有 妨 礙 車 輛 通 行, 加 以 校 園 內 未 明 顯 規 劃 人 車 分 道 與 分 流, 建 議 請 學 校 應 於 校 園 內, 明 確 規 劃 人 車 分 道 與 分 流, 另 學 校 腹 地 頗 大, 請 一 併 將 家 長 接 送 區 移 至 校 園 內 形 成 駐 車 彎, 將 更 能 確 保 行 車 安 全 與 順 暢 C. 緊 鄰 學 校 之 縣 道 201 線 為 雙 向 四 車 道 配 置, 且 該 路 段 又 屬 彎 道, 該 路 段 雖 設 有 分 向 限 制 線, 惟 經 過 之 車 輛, 均 未 能 減 速, 造 成 險 象 環 生,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在 分 向 限 制 線 上 增 設 交 通 桿, 藉 以 提 升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D. 學 校 後 校 門 路 口, 規 劃 設 計 過 大, 且 同 側 行 車 管 制 號 誌, 距 行 人 專 用 號 誌 達 十 多 公 尺, 嚴 重 威 脅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將 行 車 管 制 號 誌 與 停 止 線 前 移, 讓 行 車 管 制 號 誌 與 行 人 專 用 號 誌 共 桿, 另 在 學 校 前 後 校 門 之 行 穿 線 旁, 增 繪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線, 藉 以 增 進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E. 校 園 內 廊 道 部 分 轉 角 屬 不 規 則, 易 成 為 安 全 顧 慮 處 所, 建 議 請 學 校 除 在 該 段 廊 道, 增 繪 路 面 邊 線 外, 亦 請 一 併 製 作 警 告 標 誌 或 警 語, 藉 以 引 導 或 提 醒 經 過 學 生, 確 保 校 園 通 行 安 全 F. 自 評 應 增 加 改 善 方 向, 並 應 能 反 映 實 際 狀 況, 如 : 路 隊 資 料 分 析 應 完 整 G. 缺 乏 家 長 接 送 及 路 隊 之 考 察 記 錄 分 析 H. 後 門 之 家 長 接 送 區, 建 議 增 加 標 語 提 示, 並 在 對 面 接 送 I. 自 行 車 應 宣 導 強 制 張 貼 反 光 標 記 及 不 能 裝 火 箭 筒 J. 騎 自 行 車 戴 安 全 帽 之 宣 導 要 加 強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教 育 局 相 關 部 門 能 主 動 委 託 國 小 國 中 高 中 ( 職 ) 合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討 活 動, 並 推 動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與 活 動 B. 建 請 學 校 學 務 主 任 與 組 長 能 主 動 向 教 育 局, 推 薦 優 良 導 護 老 師, 以 爭 取 政 府 頒 授 交 通 安 全 獎 項 C. 建 請 學 校 擔 任 相 關 科 目 教 師, 能 主 動 挑 選 美 術 設 計 書 法 等, 表 現 優 異 之 作 品, 代 學 生 報 名 參 加 校 外 舉 辦 之 交 安 學 藝 競 賽, 爭 取 個 人 團 體 獎 項 -150-

153 十 八 花 蓮 縣 立 宜 昌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花 蓮 縣 吉 安 鄉 宜 昌 一 街 四 十 一 號 校 地 面 積 3.57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101 格 ( 含 肢 障 者 停 車 位 2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65 格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400 格 鄰 近 學 校 : 有 宜 昌 國 民 小 學 國 立 啟 智 學 校 2. 學 校 規 模 : 現 設 34 班, 學 生 數 1,082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100 人 3. 學 生 通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騎 自 行 車 者 426 人 ( 佔 39.6%), 家 長 汽 機 車 接 送 者 374 人 ( 佔 34.7%), 徒 步 者 255 人 ( 佔 23.7%), 搭 公 車 或 客 運 車 者 20 人 ( 佔 1.8%)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1) 上 學 時 段 : A. 學 校 僅 有 正 門 為 唯 一 的 出 入 口 學 生 通 學, 皆 由 大 門 進 出 校 園 大 門 口 之 導 護 哨, 由 生 教 組 長 值 周 組 長 導 護 教 師 替 代 役 共 同 組 成, 執 行 學 生 導 護 之 責 校 長 和 學 務 處 主 任 經 常 在 校 門 口 迎 送 師 生 B. 宜 昌 一 街 底 與 中 山 路 二 段 口 之 交 通 導 護 工 作, 由 本 校 輪 值 導 護 教 師 和 宜 昌 國 小 之 導 護 志 工, 合 作 值 勤 (2) 放 學 時 段 A. 學 生 徒 步 路 隊 ( 分 別 編 組 成 各 地 之 路 隊 ), 在 校 門 口 廣 場 北 端 集 合 後, 分 二 隊 離 校 (A). 往 花 蓮 市 方 向 者, 組 成 一 排 (B). 往 吉 安 鄉 方 向 者, 組 成 二 排 B. 自 行 車 路 隊 : 直 接 由 自 行 車 棚 牽 車 後, 至 校 門 口 廣 場 南 端, 分 成 兩 條 路 線 出 校 門 (A). 朝 花 蓮 市 區 方 向 者 成 一 排 (B). 往 昌 安 鄉 方 向 者 成 二 排 C. 家 長 接 送 者, 分 二 處 會 合 (A). 校 門 外 北 邊, 約 三 十 公 尺 處 (B). 校 門 外 南 邊, 宜 昌 國 小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外 D. 搭 乘 公 車 ( 火 車 ) 者, 隨 同 徒 步 路 隊 行 進 5.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的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宜 昌 一 街 為 校 門 口 所 在, 路 寬 10 公 尺, 屬 雙 線 道, 設 有 人 行 道, 惟 未 設 慢 車 道, (2) 中 華 路 在 學 校 之 西 北 角, 路 寬 二 十 公 尺, 屬 兩 雙 向 線 道, 有 慢 車 道 和 騎 樓 -151-

154 (3) 荳 蘭 一 街 在 學 校 東 北 角, 路 寬 約 八 公 尺, 僅 設 雙 線 道 (4) 宜 昌 一 街 底 銜 接 中 山 路 二 段, 在 本 校 南 側, 路 寬 二 十 公 尺, 為 雙 向 四 線 道, 設 有 慢 車 道 人 行 道 及 騎 樓 6.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之 交 通 情 形 : (1) 上 學 時 段 : 宜 昌 一 街 為 吉 安 鄉 通 往 花 蓮 市 區 之 重 要 道 路 之 一, 車 流 量 大, 多 為 汽 機 車 及 本 校 和 宜 昌 國 小 的 學 生 (2) 放 學 時 段 : 下 午 5:00, 放 學 之 班 級 數 較 多, 又 適 逢 下 班 尖 峰, 人 員 及 車 潮 眾 多, 車 流 量 大 又 車 速 快, 交 通 較 危 險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充 分 運 用 政 府 與 社 區 資 源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校 外 聘 請 吉 安 鄉 分 局 交 通 組 長 消 防 局 緊 急 救 護 科 長 南 宜 昌 巡 守 隊 代 表 擔 任 顧 問, 校 內 除 家 長 會 長 與 愛 心 志 工 隊 長 擔 任 委 員 外, 尚 有 交 通 服 務 隊 長 與 各 年 級 一 名 風 紀 股 長 代 表 列 席, 每 學 期 至 少 召 開 相 關 會 議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運 用 SWOTS 分 析 檢 視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研 擬 因 應 對 策 ;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自 拍 影 片 利 用 跑 馬 燈 電 視 新 聞 每 週 三 廣 播 朝 會 班 會 親 師 通 訊 親 職 座 談 每 學 期 給 家 長 共 3 封 信 等 機 會 對 師 生 與 家 長 進 行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除 社 會 領 域 外, 其 他 六 大 學 習 領 域 共 編 撰 有 主 題 式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或 交 安 宣 導 活 動, 實 施 於 各 年 級 ( 學 期 ) 分 配 表 B. 校 方 常 藉 集 會, 放 映 交 安 影 片 光 碟, 進 行 主 題 式 之 交 安 教 學 或 宣 導 C. 常 聘 邀 交 安 專 業 人 士 到 校, 從 事 交 安 專 題 演 講, 或 交 安 技 能 示 範 研 討 活 動 ; 能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校 外 之 交 安 研 習 活 動 D. 校 內 架 設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網 站, 利 用 電 視 廣 播 刊 物 等, 傳 播 交 安 資 訊 及 從 事 交 安 宣 導 E. 校 內 裝 置 交 通 標 誌, 彩 繪 標 線, 設 交 安 布 告 欄, 川 堂 走 廊 張 貼 海 報 標 語, 教 室 闢 交 安 宣 導 壁 報 等, 以 進 行 境 教 F. 建 自 行 車 考 照 場, 測 試 騎 術 維 護 技 能 外, 也 對 交 通 突 發 事 故 之 反 應 知 能, 從 事 測 定 G. 交 安 宣 導 之 學 藝 競 賽 項 目, 頗 為 多 元, 而 參 加 的 學 生, 也 相 當 普 及, 值 得 肯 定 -152-

155 H. 交 安 宣 導 有 自 製 教 學 影 片, 利 於 校 內 宣 教 外, 更 推 廣 到 國 立 啟 智 學 校 宜 昌 國 小 等 校 ; 也 給 吉 安 火 車 站 提 供 交 安 的 學 生 學 藝 作 品, 從 事 社 教 的 交 安 宣 導 事 宜 I. 有 自 製 交 安 道 路 立 體 模 型, 利 於 學 生 之 體 驗 內 輪 差 概 念, 而 增 交 安 知 能 J. 編 繪 複 合 式 防 災 ( 地 震 海 嘯 ) 路 線 圖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及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有 助 提 高 學 生 對 天 然 災 害 及 交 通 安 全 事 故 之 防 範 及 認 知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訂 有 完 整 之 校 內 糾 察 隊 或 交 通 服 務 隊 選 拔 及 表 揚 辦 法, 並 定 期 表 揚 交 安 小 英 雄, 其 表 揚 指 標 與 表 揚 事 蹟, 甚 為 具 體, 對 於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之 深 入 體 會, 甚 有 助 益 B. 訂 定 有 導 護 值 週 工 作 守 則, 內 容 完 整 考 察 記 錄 及 後 續 處 理 作 為 完 善, 並 提 到 導 師 會 議 討 論 改 善 方 案 C. 訂 定 有 愛 心 商 店 實 施 計 畫, 並 聘 請 24 店 家 為 本 校 之 愛 心 商 店 此 外 並 與 宜 昌 國 小 愛 心 媽 媽 交 通 導 護 合 作, 從 事 學 生 通 學 的 交 通 維 護, 對 於 學 生 上 放 學 的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甚 有 助 益 而 經 過 縝 密 宣 導, 大 部 分 學 生 皆 知 愛 心 商 店 之 功 能 D. 每 學 期 均 有 給 家 長 的 信 函, 其 中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特 別 加 以 宣 導 此 外, 亦 利 用 親 職 座 談 家 長 會 會 議 與 升 旗 週 會 時,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另 也 利 用 校 園 健 康 休 閒 台 廣 播 節 目,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其 宣 導 之 媒 介 與 方 式 甚 為 完 整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協 助 花 蓮 縣 政 府 教 育 處 與 警 察 局, 辦 理 101 年 度 交 通 執 法 與 事 故 防 治 之 宣 導, 全 縣 國 小 國 中 高 中 共 57 所 學 校 參 與 B. 自 製 拍 攝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短 片 前 後 都 要 繫 安 全 帶, 行 車 安 全 永 遠 在, 喝 酒 不 開 車, 開 車 不 喝 酒 至 宜 昌 國 小 啟 智 學 校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及 有 獎 徵 答 活 動, 受 到 國 小 小 朋 友 熱 烈 的 歡 迎 C. 參 與 花 蓮 縣 101 年 度, 學 生 上 下 學 安 全 維 護 暨 自 行 車 騎 乘 安 全 研 習, 對 爾 後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知 識 之 提 升, 甚 有 助 益 D. 100 年 獲 得 全 縣 交 通 安 全 戲 劇 比 賽 第 二 名 E. 宜 昌 國 中 設 置 有 交 通 安 全 網 站 自 製 自 演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短 片 YCJH 電 視 新 聞 交 通 安 全 主 播 台 複 合 式 考 照 場 等,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之 深 入 同 學 紮 根 甚 為 確 實 F. 推 動 有 孝 順 糾 察 隊 之 做 法, 叮 嚀 父 母 家 人 一 些 重 要 的 交 通 安 全 事 項, 使 交 通 安 全 之 觀 念 繼 續 往 外 推 廣, 此 一 作 法, 甚 為 創 新 與 有 效 -153-

156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增 聘 在 地 村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發 會, 需 選 定 教 科 書 中 之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單 元, 及 其 教 學 之 進 度 B. 教 務 處 宜 彙 編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體 教 師 參 考, 期 能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C. 全 校 教 師 需 在 所 任 教 的 學 習 領 域 中, 凡 涉 及 交 安 知 能 之 相 關 單 元, 即 宜 蒐 集 有 關 的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教 學 活 動 內, 施 教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D. 班 會 討 論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宜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討 論 議 題 及 討 論 大 綱 E. 校 園 內 需 依 據 地 形 地 貌, 設 置 正 確 的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或 指 引 標 語 校 內 需 予 改 進 的 標 誌 : 地 下 停 車 場 之 請 開 大 燈 標 高 ( 限 制 高 度 ); 校 門 口 的 停 再 開 等 繪 製 分 向 線 分 道 線 無 障 礙 坡 道 前 之 機 車 自 行 車 應 加 移 除 F. 交 安 教 學 資 料 宜 再 添 加, 而 有 助 教 學 之 書 刊 光 碟 影 片 外, 其 他 諸 如 : 教 具 模 型 教 材 海 報 等, 亦 皆 需 加 予 蒐 存 編 目 造 冊 陳 列, 以 利 師 生 參 借 G. 校 外 教 學 之 逃 生 演 練, 有 關 安 全 門 窗 天 窗 之 開 啟 操 作, 需 確 實 有 讓 師 生 操 演 過 程, 並 加 以 記 錄 H. 佐 證 之 圖 表 照 片, 皆 需 述 明 其 內 容 主 題, 活 動 之 主 持 者 及 參 與 者 及 舉 辦 之 場 所 及 時 間, 俾 利 查 核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生 腳 踏 車 車 棚 位 置, 建 議 重 新 調 整, 使 學 生 的 車 輛 能 有 較 佳 之 停 放 環 境 B. 校 園 內 交 通 標 線 繪 製, 部 分 交 通 標 線 錯 誤 ( 如, 讓 路 線 行 人 穿 越 道 線 路 面 邊 線 等 ), 建 議 請 參 照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繪 製 C. 校 園 內 地 下 停 車 場 出 入 口 處, 僅 有 出 入 口 牌 面 及 警 示 燈, 建 議 增 設 開 亮 頭 燈 及 限 高 標 誌, 藉 以 提 醒 汽 車 駕 駛 者 注 意, 確 保 行 車 安 全 D. 學 生 通 學 自 行 車, 仍 有 部 分 未 裝 設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建 議 學 校 應 加 強 宣 導, 並 於 經 費 許 可 下, 購 置 車 尾 燈 發 放 學 生 使 用, 確 保 學 生 自 行 車 騎 乘 安 全 -154-

157 E. 學 校 自 行 車 通 學 生 約 佔 4 成 以 上, 但 在 學 校 周 邊, 並 無 自 行 車 道 連 通 校 門, 加 以 校 門 前 宜 昌 一 街 路 幅 狹 窄, 車 流 複 雜, 學 生 自 行 車 必 須 常 與 汽 機 車 或 行 人 爭 道,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爭 取, 在 學 校 周 邊 或 學 區 內, 自 行 車 主 要 通 學 道 路, 規 劃 設 置 自 行 車 道, 另 校 門 口 僅 繪 有 行 人 穿 越 道 線, 亦 請 一 併 增 繪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藉 以 維 護 學 生 通 學 安 全 F. 學 校 雖 於 校 園 周 邊, 規 劃 有 家 長 接 送 區, 但 均 未 搭 配 交 通 工 程 設 施, 無 法 發 揮 功 能,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接 送 區 範 圍 路 邊, 應 增 繪 禁 止 停 車 標 線 ( 黃 線 ) 及 標 誌 牌 面 ( 附 掛 禁 停 時 段 ), 如 此 始 能 發 揮 功 能 G. 學 校 訂 有 自 行 車 考 照 實 施 計 畫, 針 對 自 行 車 通 學 生, 要 求 必 須 經 考 驗 及 格 始 能 騎 乘 到 校, 惟 懲 處 過 嚴 ( 計 畫 七. 獎 懲 方 式 2. 未 經 考 照 及 格 騎 車 到 校, 屢 犯 3 次 以 上 者, 記 警 告 乙 次, 並 得 連 續 罰 之 ) 建 議 應 修 正 較 適 宜 之 處 分, 方 能 落 實, 否 則 恐 流 於 形 式 十 九 新 北 市 立 汐 止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新 北 市 汐 止 區 大 同 路 二 段 三 九 四 號 校 地 面 積 19,304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汽 車 停 車 位 64 格 ( 含 肢 障 者 停 車 位 乙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28 格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34 格 鄰 近 學 校 : 新 北 市 立 秀 峰 高 中 青 山 國 民 中 小 學 汐 止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30 班 學 生 數 1,109 人, 教 職 員 數 80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1) 上 學 時 段 : 徒 步 者 414 人 ( 佔 38%) 搭 公 車 社 區 巴 士 及 計 程 車 者 409 人 ( 佔 37%) 家 長 接 送 者 252 人 ( 佔 23%) 搭 火 車 者 16 人 ( 佔 1%) 騎 自 行 車 者 9 人 ( 佔 1%) (2) 放 學 時 段 : 搭 公 車 社 區 巴 士 及 計 程 車 者 494 人 ( 佔 45%) 徒 步 者 492 人 ( 佔 45%) 家 長 接 送 者 30 人 ( 佔 6%) 搭 補 習 班 及 安 親 班 交 通 車 者 19 人 ( 佔 2%) 搭 火 車 者 16 人 ( 佔 1%) 騎 自 行 車 者 9 人 ( 佔 1%)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及 導 護 設 施 : (1) 學 生 上 學 時 段, 主 要 走 秀 峰 路 水 源 路 和 汐 萬 路 經 大 同 路, 由 本 校 大 門 進 入 校 區 (2) 家 長 接 送 區 集 中 設 於 大 同 路, 本 校 正 門 兩 側 (3) 交 通 導 護 哨 : 學 校 正 門 口, 由 學 務 主 任 和 生 教 組 長 支 援 指 揮 交 通 ; 水 源 路 口, 由 交 通 警 察 或 交 通 義 警 與 導 護 志 工, 共 同 指 揮 學 生 通 過 人 穿 道 ; 秀 峰 路 口 由 學 務 處 組 長 支 援 指 揮 交 通 勤 務 -155-

158 5.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之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秀 峰 路 汐 萬 路 皆 屬 路 寬 八 公 尺 之 雙 車 道 小 路, 汐 萬 路 單 邊 設 有 人 行 道 ; 水 源 路 在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這 段 為 12 公 尺 之 三 線 車 道 ( 不 平 衡 車 道 ), 為 靠 近 本 校 之 側, 則 成 為 6 公 尺 之 雙 車 道 上 述 車 道 皆 規 定, 禁 止 路 邊 停 車 (2) 大 同 路 與 秀 峰 路 口 設 有 公 車 站 牌 (3) 路 邊 商 家 不 會 有 占 用 道 路 情 形, 但 校 門 口 兩 側 之 人 行 道 有 時 會 有 機 車 違 規 停 放 情 況, 而 影 響 學 生 通 學 時 之 出 入 校 區 的 行 走 安 全 6.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的 交 通 情 形 : (1) 本 校 學 生 通 學 尖 峯 時 段, 大 同 路 每 十 五 分 鐘, 約 有 汽 車 870 車 次 通 過, 其 中 80% 為 小 型 汽 車 (2) 上 放 學 尖 峯 時 段, 大 同 路 往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之 交 流 道 附 近 的 車 流 量 極 為 龐 大, 常 會 車 輛 壅 擠, 造 成 交 通 阻 塞 情 形 (3) 鐵 路 火 車 在 上 班 時 段 (6:30 至 8:30 AM), 北 上 南 下 約 有 三 十 班 次 通 過 ; 下 班 時 段 (6:30 至 8:30 AM), 約 有 廿 五 班 次 通 過 7.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1) 水 源 路 口 及 秀 峰 路 口, 道 路 狹 窄 而 車 流 量 大, 除 有 導 護 志 工 協 助 值 勤 交 通 導 護 外, 更 期 望 新 北 市 警 察 局 汐 止 分 局 之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能 定 時 前 往 指 揮 交 通, 以 保 師 生 之 通 行 安 全 (2) 台 鐵 路 軌 距 本 校 房 舍 很 近, 火 車 通 過 時, 其 噪 音 及 震 動, 影 響 師 生 上 課 情 緒 至 大, 雖 已 不 斷 向 交 通 行 政 當 局 反 映, 請 求 改 善, 卻 無 成 效 本 校 已 轉 向 教 育 局 申 請 專 款, 加 裝 密 閉 門 窗 及 冷 氣 機, 以 減 低 噪 音 之 分 貝 量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校 外 聘 請 汐 止 派 出 所 主 管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開 會 2 次,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結 合 導 師 會 報 家 長 日 及 家 長 常 委 會 議 辦 理 交 安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能 援 用 社 區 資 源 人 力 等, 協 助 或 配 合 推 展 本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執 行 宣 導 等 事 項 B. 校 地 狹 窄 ( 僅 有 約 1 公 頃 ), 惟 善 用 空 間 以 規 劃 闢 設 交 安 教 育 之 相 關 設 施 -156-

159 C. 僅 見 在 童 子 軍 活 動 家 政 課 地 理 課 及 資 訊 課 的 教 學, 各 編 撰 一 則 教 案, 做 主 題 式 的 交 安 教 學 D. 部 分 教 師 採 隨 機 教 學, 以 增 學 生 的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技 能 E. 學 務 單 位 偶 藉 課 間 集 會 之 際, 放 映 交 安 主 體 之 影 片 光 碟 或 做 交 安 知 能 之 宣 導 F. 利 用 校 內 電 視 牆 播 放 交 安 宣 導 短 片, 教 師 自 創 交 安 教 材 或 學 生 交 安 題 材 之 學 藝 競 賽 作 品, 以 增 交 安 宣 導 之 效 G. 學 校 有 自 行 攝 製 之 交 安 教 學 影 片, 架 設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網 頁 LED 編 印 刊 物 ( 汐 中 輔 訓 ) 午 間 廣 播 等 方 式, 傳 導 交 安 知 能 資 訊 H.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資 源 教 室, 布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走 廊, 以 利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實 施 I. 注 意 師 生 的 行 走 活 動 安 全, 在 牆 柱 和 突 出 點, 裝 貼 防 撞 護 墊, 並 在 走 廊 等 地, 加 設 止 滑 劑 或 防 滑 條 J. 學 生 交 安 常 識 測 驗 內 容, 隨 年 級 而 異, 測 後 並 做 題 項 分 析 及 補 救 教 學 K.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命 題 內 容 實 用 與 務 實, 可 以 提 醒 學 生 應 該 了 解 之 重 要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且 對 於 學 生 常 錯 之 題 目 有 補 教 教 學 L. 全 校 性 之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競 賽, 包 括 : 交 通 安 全 海 報 書 法 作 文 等, 並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佳 句 供 交 通 安 全 書 法 之 參 考, 作 文 並 以 假 如 我 是 交 通 警 察 為 主 題 等, 均 深 具 意 義, 另 有 交 通 安 全 閱 報 後 之 學 習 單 的 設 計,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之 深 入 學 生 心 裡 甚 為 有 用 惟 有 關 部 分 重 要 之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如 : 號 誌 燈 面 之 最 左 邊 為 紅 燈 於 交 通 安 全 壁 報 紙 上 有 畫 錯 之 情 形, 應 予 更 正 M.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訂 有 完 整 計 畫, 並 訂 租 車 契 約, 對 車 輛 與 司 機 均 加 以 察 核, 惟 建 議 有 關 車 輛 安 全 門 之 開 啟, 不 要 僅 由 司 機 示 範, 如 能 再 由 特 別 附 予 責 任 之 學 生, 做 實 際 的 開 啟 練 習, 則 於 緊 急 狀 況 發 生 時, 更 能 發 揮 作 用 N. 對 於 學 校 周 遭 影 響 交 通 安 全 的 危 險 路 段 拍 攝 有 影 片, 並 置 於 交 通 安 全 專 區, 做 為 提 醒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的 做 法, 甚 有 實 務 意 義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利 用 多 媒 體 電 視 牆, 定 時 播 映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短 片, 對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成 效 頗 佳 B. 校 園 人 車 分 道, 規 劃 良 好, 且 教 職 員 工 汽 車 停 放 停 車 場, 均 依 規 定 車 頭 朝 前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增 聘 志 工 隊 長 與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導 護 執 勤 與 改 善 -157-

160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宜 根 據 校 內 外 環 境 條 件, 做 SWOT 分 析, 然 後 擬 訂 出 本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策 略, 再 依 之 訂 出 交 安 教 育 計 畫 B. 提 供 查 閱 之 評 鑑 資 料, 需 根 據 評 鑑 表 中 的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之 次 序 分 項 或 分 冊 陳 列, 以 利 於 訪 視 人 員 的 察 核 C. 評 鑑 資 料 內, 附 陳 的 佐 證 圖 表 照 片, 須 明 確 敘 述 其 主 題 或 活 動 內 容, 主 持 者 和 對 象, 活 動 實 施 地 點 及 時 間 D.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在 選 定 教 科 書 後, 即 需 決 定 其 涉 及 交 安 知 能 的 教 學 單 元, 並 編 訂 其 教 學 進 度, 以 供 教 師 酌 遵,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E. 教 務 單 位 宜 彙 編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安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體 校 內 教 師, 期 能 參 酌,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F. 每 位 任 教 者, 都 需 依 交 安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蒐 集 相 關 教 材, 融 入 正 常 課 堂 教 學 進 度, 施 教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G. 宜 多 鼓 勵 教 師 參 加 校 際 的 交 安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事 後, 要 能 與 校 內 同 仁 分 享 研 習 心 得 H. 學 生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需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討 論 主 題 大 綱 和 做 記 錄 I. 校 內 設 置 的 交 通 標 誌, 需 符 合 地 理 情 境, 根 據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期 能 配 合, 而 達 成 境 教 效 果 有 些 裝 置 需 改 善 或 添 設 : 校 門 口 設 停 再 開 標 誌, 地 下 停 車 場 入 口, 設 請 開 頭 燈 標 誌, 各 通 行 路 段 置 通 行 路 徑 岔 路 禁 止 奔 跑 天 雨 路 滑, 小 心 腳 步 等 標 誌 J. 宜 重 視 自 行 車 的 考 照 設 施, 及 騎 乘 技 巧 的 培 育 K. 交 通 安 全 資 源 教 室 蒐 藏 的 資 料 ( 含 書 籍 光 碟 教 具 教 材 海 報 等 ), 皆 需 加 予 編 目 造 冊, 公 開 展 列, 並 訂 管 理 借 閱 辦 法, 以 利 師 生 之 閱 讀 借 用 L. 宜 公 開 展 示 校 內 安 全 地 圖 和 校 外 安 全 地 圖 務 使 學 生 知 悉, 以 保 障 學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有 關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統 計 分 析, 學 校 僅 就 學 生 所 發 生 之 事 故 作 分 析, 稍 嫌 不 足, 建 議 請 學 校 向 轄 區 分 局 或 交 通 大 隊 索 取 學 區 內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加 以 統 計 分 析, 再 就 肇 因 部 分, 輔 導 學 生 如 何 避 免 交 通 事 故 發 生, 確 保 學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B. 學 校 交 通 資 源 教 室, 地 面 設 有 道 路 交 通 標 線, 部 分 規 格 明 顯 錯 誤, 建 議, 應 參 照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劃 設 為 妥, -158-

161 必 要 時, 可 依 現 有 空 間 以 等 比 例 縮 小, 惟 應 敘 明, 避 免 學 生 誤 解, 產 生 負 面 效 果 C. 校 內 部 分 標 誌 標 線 錯 誤,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D. 建 議 進 行 機 車 與 汽 車 家 長 接 送 區, 適 當 分 隔 之 規 劃, 避 免 機 車 任 意 停 放, 影 響 小 汽 車 接 送 之 空 間 E.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校 門 口 前 之 行 穿 線, 是 否 有 刪 除 之 可 行 性, 進 行 適 當 之 規 劃 F. 配 合 機 車 身 心 障 礙 者 專 用 停 車 位 之 無 障 礙 設 施 不 佳,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市 府 相 關 處 室 能 主 動 委 請 多 所 高 國 中 小 學 校 合 辦 區 域 性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B. 建 請 市 府 發 文 要 求 各 級 學 校 派 員 組 團, 參 與 市 府 委 辦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C. 建 請 學 校 主 管 交 安 業 務, 能 主 動 積 極 向 市 府 提 報 表 現 優 異 之 導 護 老 師, 爭 取 市 府 頒 發 之 交 通 安 全 獎 項 D. 建 請 學 校 相 關 科 目 任 教 老 師, 能 主 動 挑 選 表 現 優 異 之 學 生 作 品 ( 如 繪 畫 書 法 表 演 等 ), 協 助 報 名 參 與 校 外 政 府 單 位 私 人 機 構 主 辦 活 動, 爭 取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競 賽 之 個 人 團 體 獎 項 二 十 嘉 義 市 立 民 生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於 嘉 義 市 新 民 路 601 號 校 地 面 積 約 3.88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汽 車 停 車 位 62 格 機 車 停 車 位 160 格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1,600 格 鄰 近 學 校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興 嘉 國 民 小 學, 垂 陽 國 民 小 學 和 志 航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30 班 ( 含 體 育 班 3 班 特 教 班 4 班 ) 學 生 數 2,678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164 人 ; 另 有 夜 間 3 班, 學 生 數 34 人, 技 職 員 工 18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騎 自 行 車 者 1,017 人 ( 佔 38%)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691 人 ( 佔 26%)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609 人 ( 佔 23%) 徒 步 者 296 人 ( 佔 11%) 其 他 方 式 者 69 人 ( 佔 2%)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及 導 護 設 施 : (1) 上 學 時 段 : 從 新 民 路 ( 北 向 南 ) 騎 自 行 車 者, 由 北 側 門 進 校 區 ; 從 新 民 路 ( 南 向 北 ) 騎 自 行 車 者, 由 正 門 進 校 區 家 長 接 送 區 設 於 正 門 兩 側, 學 生 下 車 後, 直 接 走 正 門 入 校 教 職 員 工 之 汽 機 車, 統 一 分 由 北 側 門 和 南 側 門 入 校 區 正 門 口 人 車 分 道 -159-

162 (2) 放 學 時 段 : A. 往 世 賢 路 方 向 回 家 學 生 : 騎 乘 自 行 車 者, 從 南 側 門 離 校 ;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區 設 在 藝 冠 樓 前,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區 設 在 運 三 棒 壘 球 場 和 南 側 門 西 側 B. 從 重 慶 路 新 民 路 方 向 回 家 學 生 : 徒 步 者 由 小 西 門 和 正 門 離 校 ; 騎 自 行 車 者 由 北 側 門 離 校 ;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區 設 於 正 門 口 兩 側 ;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區 設 於 正 門 口 兩 側 及 北 側 門 口 兩 側 (3) 導 護 設 施 : 每 個 通 學 時 段, 導 護 哨 之 執 勤 人 員 共 有 21 位 ( 含 導 護 教 師 2 人 行 政 人 員 4 人 替 代 役 男 1 人 導 護 志 工 6 人,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員 8 人 ) 導 護 哨 分 設 於 : A. 新 民 路 正 門 口 B. 新 民 路 與 通 學 便 道 路 口 C. 學 校 北 側 門 D. 學 校 東 側 門 E. 重 慶 路 與 新 民 路 口 5. 學 校 周 邊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新 民 路 之 長 度 60 公 尺, 寬 度 20 公 尺, 屬 雙 向 雙 線 道, 為 通 往 嘉 義 市 區 之 交 通 要 道 通 學 時 段, 車 流 量 大, 且 兩 側 車 輛 違 規 停 放 嚴 重, 常 造 成 交 通 堵 塞 情 形 (2) 世 賢 路 寬 90 公 尺, 為 雙 向 三 線 道, 車 流 量 極 大, 且 車 速 快 (3) 重 慶 路 寬 60 公 尺, 屬 雙 向 雙 線 道 上 學 尖 峯 時 段 為 7:00 至 7:20 AM; 放 學 尖 峯 時 段 為 17:00 至 17:30 PM 重 慶 路 與 新 民 路 交 叉 口, 車 流 量 大, 交 通 狀 況 較 複 雜 ; 新 民 路 的 學 校 正 門, 由 於 家 長 接 送 車 輛 多 之 原 因, 容 易 造 成 交 通 壅 塞 情 形 ; 世 賢 路 與 新 民 路 交 叉 口, 車 流 量 大 且 車 速 較 快, 容 易 肇 發 交 通 事 故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校 外 聘 請 少 年 隊 與 交 通 隊 警 官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運 用 SWOTS 分 析, 增 進 師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交 通 之 危 險 認 知 與 應 注 意 事 項 ;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各 項 活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運 用 電 子 看 板 加 強 師 生 與 社 區 民 眾 交 安 觀 念 及 法 令 認 知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在 語 文 數 學 社 會 藝 文 健 體 綜 合 活 動 領 域 共 六 領 域 及 特 教 內, 各 列 一 項 交 安 教 育 議 題, 進 行 主 題 式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或 宣 導 -160-

163 B. 對 成 人 教 育 班, 列 有 交 通 安 全 之 宣 導 活 動 C.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走 廊, 及 交 安 教 育 資 料 室 D. 架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網 頁, 拍 製 交 安 影 片 提 供 教 學 之 用 E. 部 分 教 師 曾 採 隨 機 教 學 和 宣 導 交 安 概 念 F. 學 務 單 位 偶 會 在 課 間 放 映 光 碟, 宣 導 交 安 知 能, 或 傳 導 交 安 訊 息 G. 新 生 始 業 式, 實 施 交 安 情 況 宣 導 H. 公 仔 比 賽 之 構 想 良 好, 有 利 交 安 宣 導 之 普 及 化 I.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之 各 項 安 全 作 業 措 施 完 整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增 聘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未 見 有 教 務 單 位 編 撰 之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B. 七 大 領 域 內, 皆 未 見 有 交 安 教 學 單 元 之 教 案, 及 融 入 各 科 教 學 交 安 知 能 之 實 況 活 動 紀 錄 C. 雖 作 SWOTs 之 簡 略 分 析, 但 未 能 依 此 擬 訂 交 安 教 育 之 策 略, 或 交 安 教 育 計 畫 D. 整 個 學 年, 僅 見 邀 請 一 位 專 業 人 士 到 校 從 事 交 安 專 題 之 演 講 E. 有 教 師 參 與 校 外 之 交 安 知 能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返 校 後, 宜 作 研 習 心 得 報 告, 俾 能 與 同 仁 分 享 研 習 成 果 F. 學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班 會 討 論 議 題, 需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主 題 和 討 論 大 綱, 並 作 記 錄 G. 宜 依 校 內 之 地 理 狀 況, 按 地 形 地 貌, 分 別 裝 置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標 語 號 誌 等, 以 達 境 教 效 果 H. 校 內 各 門 口, 皆 須 裝 置 停 再 開 標 誌, 及 停 止 線 之 標 線 地 下 停 車 場 入 口, 需 裝 設 號 誌, 加 上 標 高 請 開 大 燈 險 降 坡 等 標 誌 ; 停 車 場 內 肢 障 者 停 車 格 空 間 需 符 合 規 定 地 面 需 彩 繪 遵 行 方 向, 出 入 坡 道 需 繪 分 向 線 I. 提 供 佐 證 之 評 鑑 資 料 所 附 陳 的 圖 表 照 片 等, 皆 需 述 明 其 活 動 之 主 題 內 容 主 持 者 及 對 象 時 間 及 地 點, 俾 便 查 核 J. 需 設 自 行 車 攷 照 場 K. 交 通 安 全 資 源 教 室 之 資 料 有 待 充 實, 現 存 的 書 籍 光 碟 影 片 教 具 教 材 海 報 等, 皆 需 編 目 造 冊 及 陳 列, 俾 便 借 閱 參 攷 L.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宜 列 入 年 度 計 畫, 每 年 均 應 舉 行 M. 各 項 學 藝 競 賽 宜 有 相 關 之 配 套, 達 到 寓 教 於 樂 的 效 果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自 評 沒 有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61-

164 B. 學 生 通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比 例, 應 分 成 上 學 及 放 學 C. 家 長 接 送 區 規 劃 不 良, 應 將 汽 車 接 送 區 緊 靠 路 緣 設 置 D. 校 內 動 線 仍 有 改 善 空 間 E. 學 校 大 門 口 兩 側 均 設 有 行 人 穿 越 道, 造 成 進 出 校 園 行 車 空 間 不 足, 建 議 請 市 府 協 助 塗 銷 校 門 左 側 之 行 人 穿 越 道, 減 少 人 車 衝 突 點 及 增 大 進 出 校 園 之 行 車 空 間, 以 確 保 交 通 安 全 F. 學 校 圍 牆 邊 與 重 慶 路 平 行 之 道 路, 其 路 幅 實 際 超 過 6 公 尺, 應 該 達 到 繪 設 分 向 線 標 準, 建 議 請 市 府 協 助, 對 道 路 重 新 規 劃, 如 路 幅 許 可, 應 增 設 人 行 道 與 自 行 車 道, 以 確 保 學 生 通 學 安 全 G. 學 校 大 門 口 兩 側 家 長 接 送 區, 汽 機 車 接 送 區 重 疊, 建 議 再 重 新 規 劃 前, 為 確 保 安 全, 可 先 於 兩 側 機 車 接 送 區 第 1 組 柵 欄 前 擺 放 交 通 錐, 阻 隔 非 接 送 車 輛 進 入 接 送 區, 以 維 護 學 生 及 家 長 安 全 H. 身 心 障 礙 者 專 用 停 車 位, 建 議 參 考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繪 設 I. 校 內 部 份 標 誌 標 線 錯 誤,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J.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校 門 口 之 標 誌 標 線 與 號 誌,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與 調 整 K. 宜 針 對 學 校 周 遭 交 通 環 境, 研 擬 各 項 教 學 措 施 如, 探 討 危 險 路 口 交 通 事 故 發 生 原 因, 及 提 升 交 通 安 全 之 因 應 作 為 L. 學 校 宜 妥 善 運 用 交 通 安 全 入 口 網 站 資 源, 蒐 集 符 合 學 校 周 遭 環 境 之 教 材, 並 置 於 網 站 中 供 師 生 使 用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學 校 可 針 對 老 師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習 二 十 一 雲 林 縣 立 東 仁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 本 校 位 於 雲 林 縣 虎 尾 鎮 東 明 路 85 號 校 內 面 積 約 2.97 公 頃 附 近 設 有 國 立 虎 尾 高 級 中 學 國 立 虎 尾 農 工 高 級 職 校 私 立 大 成 商 工 高 級 職 校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52 格 ( 含 肢 體 障 礙 者 車 位 1 格 ) 機 車 和 自 行 車 停 車 棚 一 座 2. 學 校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騎 乘 自 行 車 者, 佔 45% 家 長 車 輛 接 送 者 佔 30% 徒 步 者 佔 20% 搭 乘 公 車 者 佔 5% 3.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和 導 護 設 施 (1) 學 生 通 學 方 式 : 學 生 上 放 學 時, 依 使 用 不 同 的 交 通 工 具, 而 經 不 同 的 校 門 進 出 :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走 前 門 ; 屬 機 車 接 送 者, 經 -162-

165 後 門 ; 騎 乘 自 行 車 者, 走 西 側 門 ; 搭 公 車 和 徒 步 者 配 合 路 線 之 方 便 性, 自 行 決 定 進 出 的 校 門 (2) 導 護 設 施 : A. 前 門 和 東 明 路 : 導 護 哨 由 輪 值 導 護 教 師 和 交 通 糾 察 學 生 各 一 人 組 成 B. 後 門 和 西 側 門 : 導 護 勤 務 由 交 通 糾 察 學 生 一 位 負 責 4.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車 明 路 為 本 校 前 門 所 在, 屬 雙 向 單 線 道, 無 慢 車 道, 惟 設 有 人 行 道, 雙 側 路 邊 附 近 居 民 停 車 嚴 重 (2) 東 仁 路 為 本 校 後 門 所 在, 屬 雙 向 單 線 道, 無 慢 車 道, 但 設 有 人 行 道 (3) 東 西 側 門 皆 接 巷 道 (4) 鄰 近 之 主 要 道 路 : A. 弘 道 路 屬 雙 向 單 線 道, 設 有 慢 車 道 B. 林 森 路 屬 雙 向 雙 線 道, 沒 設 慢 車 道 平 時 僅 林 森 路 車 流 量 大, 其 餘 路 段 之 車 流 量 皆 不 大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及 宣 導 A.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組 織 成 員 除 本 校 委 員 外, 並 聘 請 校 內 之 顧 問 ; 能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組 織 完 整 B. 訂 定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學 校 行 事 曆, 以 推 動 各 項 相 關 活 動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有 訂 定 明 確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目 標 B. 全 校 教 師 行 政 人 員 導 護 志 工 和 社 區 人 士 等, 能 齊 心 合 作, 努 力 規 劃 實 施, 促 進 交 安 教 育 活 動 C. 善 加 運 用 社 區 資 源 人 士, 協 助 促 進 交 安 宣 導 事 宜 D. 部 分 學 習 領 域 之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單 元, 有 教 師 編 撰 教 案, 蒐 集 相 關 之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課 堂 施 教 E. 部 分 教 師 運 用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事 故, 或 在 校 外 之 情 境, 進 行 隨 機 教 學, 以 增 進 學 生 之 交 安 知 能 F.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室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走 廊 G. 利 用 寓 教 於 樂 方 式,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之 學 藝 競 賽, 達 成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效 果 H. 舉 辦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時,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依 規 定 辦 理 相 關 作 業, 絕 大 部 分 之 施 教 或 活 動 之 步 驟 內 容, 符 合 相 關 法 規 規 定 -163-

166 I. 校 內 方 形 牆 柱 和 突 出 點, 皆 裝 貼 有 保 護 膠 墊, 能 防 範 師 生 發 生 碰 撞 的 意 外 傷 害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及 宣 導 A. 對 交 通 安 全 ( 含 教 育 ) 會 議 座 談 會, 最 好 能 進 一 步 整 理 成 書 面 記 錄 ; 如 果 提 案, 最 好 能 增 列 執 行 ( 包 括 施 行 ) 追 蹤 考 核 記 錄 B. 對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的 子 計 畫 和 辦 法, 最 好 能 詳 細 的 陳 列, 而 且 除 了 辦 法 外, 最 好 也 能 考 慮 鼓 勵 獎 勵 等 激 勵 措 施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提 供 評 鑑 委 員 查 核 之 資 訊, 應 按 評 鑑 表 中 之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逐 項 彙 集 相 關 書 面 文 件, 依 序 分 卷 宗 陳 展, 俾 便 查 閱 B.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宜 確 實 採 取 融 入 各 學 習 領 域 學 科 中 之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單 元 內, 在 日 常 課 堂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C.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程 發 展 小 組 成 員, 在 每 學 年 開 始, 教 科 書 選 定 後, 即 宜 決 定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單 元, 按 其 教 學 進 度, 以 彙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施 教 D. 學 生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宜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不 同 主 題 及 討 論 大 綱, 並 做 班 會 記 錄, 以 落 實 交 安 宣 導 E. 校 園 內 需 依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其 相 符 之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或 號 誌, 以 期 達 成 潛 移 默 化 的 交 通 安 全 境 教 之 效 F. 校 內 各 出 入 口, 皆 需 裝 貼 停 再 開 或 讓 的 標 誌 並 塗 繪 停 止 線 ; 肢 障 者 停 車 格, 應 設 在 鄰 近 無 障 礙 坡 道 處 並 設 標 誌 和 指 引 標 字 ; 地 下 停 車 場 之 出 入 口 需 裝 號 誌, 其 坡 道 需 裝 置 險 降 坡 險 升 坡 標 高 標 誌, 標 寫 請 開 大 燈 ; 停 車 場 內 需 繪 車 輛 遵 行 方 向 之 標 線 和 標 誌 G.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室 蒐 藏 之 書 類, 和 非 書 類 資 料 (DVD CD 錄 音 帶 等 ) 教 材 模 型 教 具 海 報 等, 皆 需 加 予 編 目 造 冊 公 開 陳 列, 以 利 參 閱 ; 訂 定 借 閱 辦 法 及 利 用 登 記 H.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之 內 容, 需 依 年 級 分 別 命 題, 施 測 後, 宜 進 行 閱 卷 及 做 題 項 分 析, 及 實 施 追 蹤 教 學 I. 教 外 教 學 活 動 之 行 前 教 育, 必 須 落 實 逃 生 演 練, 安 全 門 窗 天 窗 的 實 際 操 控 練 習, 並 有 實 際 操 作 演 練 之 佐 證 資 料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校 園 進 教 職 員 停 車 場 前, 為 減 緩 人 車 衝 突, 宜 設 置 減 速 丘, 藉 以 強 制 進 出 車 輛 減 速, 避 免 危 害 發 生 ( 地 下 停 車 場 出 入 口 亦 同 ) B.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與 號 誌 之 宣 導 教 育 應 生 活 化, 結 合 地 區 特 性, 且 應 加 強 地 區 常 ( 易 ) 見 之 標 誌 ( 線 ) 及 其 功 能 介 紹 -164-

167 C. 規 劃 家 長 接 送 動 線 及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教 育 之 實 施, 應 配 合 綠 能 減 碳 且 需 配 合 校 園 景 觀 實 施, 避 免 突 兀 破 壞 美 觀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校 外 政 府 民 間 舉 辦 的 交 通 安 全 競 賽 訊 息, 並 鼓 勵 或 主 動 為 學 生 爭 取 參 與 的 機 會, 以 極 爭 取 競 賽 獎 項 的 可 能 二 十 二 高 雄 市 立 青 年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校 位 於 高 雄 市 鳳 山 區 青 年 路 二 段 八 十 九 號 校 地 面 積 約 3.2 公 頃 校 內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50 格 ( 含 肢 障 者 停 車 位 1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120 格, 自 行 車 立 體 停 車 場, 佔 2 3 樓 ( 足 應 學 生 停 放 自 行 車 之 需 ) 鄰 近 學 校 有 國 立 鳳 山 高 級 中 學 國 立 鳳 新 高 級 中 學 中 山 國 民 小 學 婦 幼 館 等 2. 學 校 規 模 : 現 設 有 62 班 學 生 數 2076 人 教 職 員 數 132 人 3. 師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1) 學 生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徒 步 者 402 人 ( 佔 19.3%) 家 長 車 輛 接 送 者 982 人 ( 佔 47.3%) 騎 自 行 車 者 620 人 ( 佔 29.8%)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者 72 人 ( 佔 3.4%) (2) 教 師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徒 步 者 佔 2.2% 騎 乘 自 行 車 者 佔 2.2% 駕 小 客 車 者 佔 30.3% 騎 機 車 者 佔 63.6%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者 佔 1.5%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與 導 護 設 施 : (1) 全 校 於 第 八 節 課, 統 一 放 學 (2) 通 學 時 段, 師 生 之 自 行 車 和 教 師 之 機 汽 車, 動 線 分 開, 人 車 分 道, 行 駛 不 同 出 入 口 (3) 通 學 時 段, 自 行 車 出 入 口 及 各 路 口, 皆 有 導 護 人 員 值 勤 導 護 人 員 由 值 週 組 長 1 位 導 護 教 師 3 位 學 生 糾 察 隊 員 6 位 志 工 4 位 和 警 衛 2 位 分 區 指 揮, 從 事 交 通 管 制, 以 確 保 交 通 安 全 5. 學 校 周 邊 鄰 接 主 要 道 路 : 學 校 正 門 為 青 年 路, 寬 15 公 尺, 屬 雙 向 兩 線 道, 一 快 一 慢 車 道 ; 兩 側 有 人 行 道, 一 方 緊 接 青 年 地 下 道, 一 方 與 光 復 路 形 成 交 叉 口 ; 道 路 兩 側 有 汽 車 停 車 格 及 公 車 站 牌 ; 校 門 前 方 道 路, 常 有 嚴 重 被 佔 用 情 況 6. 學 校 周 邊 道 路 之 特 性 : (1) 青 年 路 : 寬 15 公 尺, 屬 雙 向 兩 線 道, 設 有 慢 車 和 人 行 道, 路 邊 有 停 車 格 及 設 公 車 站 牌, 禁 行 拖 車, 車 流 量 大 (2) 光 復 路 : 寬 12 公 尺, 屬 雙 向 兩 線 道, 設 有 慢 車 和 人 行 道, 路 邊 有 停 車 格 並 設 有 公 車 站 牌, 禁 行 拖 車, 車 流 量 頗 大 -165-

168 (3) 文 化 西 路 : 寬 15 公 尺, 屬 雙 向 兩 線 道, 有 慢 車 道, 路 邊 有 停 車 格 並 設 公 車 站 牌, 禁 行 拖 車 (4) 青 年 地 下 道 : 寬 15 公 尺, 屬 雙 向 兩 線 道, 有 慢 車 道, 禁 行 拖 車 7.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1) 歷 年 來, 最 常 發 生 交 通 事 故 處 在 青 年 路 地 下 道 原 因 是 地 下 道 內 之 自 行 車 道 狹 窄, 而 且 與 機 慢 車 設 在 同 一 車 道, 因 此, 常 肇 發 自 行 車 與 機 車 擦 撞, 而 使 學 生 摔 倒 跌 傷 其 因 應 昨 法 為 : A. 加 強 宣 導 學 生 行 經 此 地 下 道, 務 必 減 速 慢 行, 並 嚴 禁 並 排 行 駛 B. 建 議 騎 自 行 車 者, 以 步 行 方 式, 行 走 通 過 此 地 下 道 C. 請 區 公 所 將 自 行 車 道 與 機 慢 車 道 分 隔, 並 整 修 地 下 道 路 面, 使 之 平 整 D. 加 強 騎 自 行 車 戴 安 全 帽 之 宣 導, 並 列 為 校 規, 以 防 範 於 未 然 (2) 其 餘 易 肇 發 交 通 事 故 之 地 點, 均 在 與 青 年 路 交 叉 路 口 之 瓶 頸 處 除 加 強 導 護 教 師 在 通 學 時 段, 維 護 交 通 安 全 外, 並 商 請 員 警 協 助 指 揮 交 通, 以 維 持 秩 序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及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每 學 期 開 會 2 次, 會 議 結 論 大 部 分 有 完 整 追 蹤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配 合 教 職 員 工 會 議 導 師 會 議 班 親 會 志 工 媽 媽 會 議 等 對 師 生 與 家 長 進 行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在 綜 合 活 動 領 域 童 子 軍, 人 文 與 藝 術 領 域 和 資 訊 課, 各 規 劃 有 一 項 交 通 安 全 主 題 之 宣 導 活 動 B. 在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社 會 領 域 各 編 撰 一 則 交 通 安 全 教 案, 融 入 課 堂 教 學, 施 教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C. 大 部 分 教 師 會 採 隨 機 教 學, 引 用 就 近 發 生 的 交 通 事 例 宣 導, 或 在 進 行 校 外 參 觀 教 學 時, 隨 發 生 的 情 境, 或 交 通 違 規 實 例, 教 導 或 說 明 正 確 的 交 通 知 識 D. 生 教 組 長 曾 多 次 參 與 校 際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並 能 與 同 仁 分 享 講 習 重 點 E. 常 鼓 勵 同 學 參 加 校 際 交 安 研 習 活 動 交 安 的 才 藝 競 賽, 並 到 社 區 從 事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工 作 -166-

169 F.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布 告 專 欄, 架 設 交 安 網 站, 週 五 午 間, 透 過 青 年 之 音 廣 播, 及 LED 跑 馬 燈 等, 宣 導 交 安 活 動 資 訊 G. 在 校 區 內 的 自 行 車 停 車 場 牆 柱 交 通 安 全 走 廊 圍 牆 家 長 接 送 區 等 處, 裝 置 交 通 標 誌 標 語, 供 教 學 之 用 H. 針 對 學 校 周 圍 的 交 通 環 境 易 肇 事 地 點 做 分 析, 並 不 定 期 的 加 以 宣 導, 使 師 生 對 於 學 校 知 交 通 環 境 有 所 認 識, 對 於 自 身 的 交 通 安 全 甚 有 助 益 I. 學 校 為 雙 語 教 學 之 特 色 學 校, 故 會 以 雙 語 化 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結 合, 例 如 英 語 話 劇, 具 有 優 勢 J. 透 過 青 年 之 音 廣 播, 以 及 Young TV 之 教 學, 達 到 交 安 宣 導 之 效 果, 頗 有 吸 引 力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製 贈 反 光 貼 紙 增 加 行 車 安 全 性, 相 當 貼 心 B. 自 行 車 步 行 學 生 與 教 職 員 之 汽 機 車 分 開 進 出 校 園,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注 重 校 園 安 全 C. 要 求 學 生 騎 自 行 車 應 戴 安 全 帽, 以 維 騎 乘 安 全 D. 學 校 利 用 教 學 大 樓 穿 堂 之 大 型 LED 電 子 看 板 撥 放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短 片, 頗 具 吸 引 力, 宣 導 成 效 亦 佳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及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增 聘 派 出 所 或 分 局 主 管 交 通 隊 主 管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提 供 查 核 之 評 鑑 資 料, 應 按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逐 項 彙 集 相 關 書 面 文 件, 依 序 分 卷 宗 陳 展, 俾 利 評 鑑 委 員 查 閱 B. 評 鑑 資 料 陳 附 之 佐 證 照 片 圖 表, 需 明 述 其 內 容 活 動 主 題 主 持 者 及 對 象 實 施 地 點 及 時 間 C. 教 務 單 位 應 彙 集 各 課 程 發 展 小 組 選 定 之 教 學 單 元 及 其 進 度, 編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俾 能 蒐 集 相 關 教 材,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進 度,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D. 各 任 課 教 師 需 確 實 在 日 常 教 學 中, 依 交 安 知 能 之 教 學 單 元 進 度, 蒐 集 教 材 融 入 課 堂 教 學, 以 增 學 生 之 交 安 技 能 E. 宜 鼓 勵 一 般 教 師 增 進 交 安 教 學 知 能, 多 參 加 校 外 的 交 安 知 能 研 習 活 動 F. 交 通 安 全 日, 從 事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需 依 學 期 年 級 之 異, 分 訂 不 同 主 題 及 討 論 大 綱, 並 詳 細 做 班 會 記 錄 -167-

170 G. 務 必 依 據 校 內 之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相 符 之 標 誌, 或 彩 繪 標 線 和 標 字, 以 獲 得 潛 移 默 化 之 境 教 效 果 H. 各 校 門 口 需 裝 設 停 再 開 或 讓 標 誌, 並 彩 繪 停 止 線, 停 車 場 無 障 礙 坡 道 肢 障 者 停 車 格 遵 行 路 徑 等 之 標 誌 I. 校 內 走 廊 樓 梯 所 標 繪 的 分 向 線 之 顏 色 和 虛 實 標 線 比 例, 皆 不 正 確, 應 分 予 更 正 J. 校 內 道 路 應 儘 量 避 免 車 輛 進 入 學 生 活 動 區 域, 必 要 時, 應 將 速 度 限 在 10 公 里 內, 並 加 舖 跳 動 路 面 K. 需 繪 製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和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務 必 公 告 週 知 全 體 學 生, 以 防 範 或 減 少 安 全 事 件 之 發 生 L. 辦 理 校 外 教 學 時, 出 發 前 均 對 教 職 員 與 學 生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內 容 包 括 安 全 門 逃 生 說 明, 司 機 資 格 車 況 審 核 車 輛 安 檢 與 逃 生 演 練 等, 作 業 完 整 但 仍 建 議 有 關 逃 生 演 練 部 份 不 要 僅 只 演 示, 如 能 做 到 讓 學 生 操 作 演 練 則 更 佳, 另 也 建 議 留 下 較 完 整 知 書 面 說 明 記 錄, 而 非 僅 提 供 零 星 之 照 片 而 已 M. 學 校 英 語 化 可 融 入 校 園 生 活, 例 如 標 誌 牌 之 說 明, 尚 無 全 面 雙 語 標 示 此 外, 有 些 文 字 錯 誤, 易 宜 一 並 改 進 N. 學 校 以 多 元 方 式 進 行 宣 導, 值 得 肯 定, 惟 正 確 的 觀 念 亦 屬 重 要, 例 如 紅 綠 燈 順 序, 禁 止 標 誌 之 畫 法 等, 皆 應 提 醒 學 生 O. 學 校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並 有 交 安 影 片 補 救 教 學, 惟 題 目 之 難 度 易 宜 適 中, 並 避 免 流 於 死 背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自 行 車 上 貼 反 光 貼 紙 可 增 加 安 全, 另 建 議 可 加 上 編 號, 以 增 加 辨 識 性, 能 知 悉 車 主 為 誰 B. 對 裝 設 腳 踏 車 後 之 附 載 者 腳 踏 架 ( 火 箭 筒 ) 者,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其 危 險 性 ; 教 職 員 未 裝 設 後 視 鏡 與 違 規 停 車 之 機 車, 亦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C. 部 分 學 生 的 腳 踏 車 停 車 場, 建 議 加 設 遮 雨 棚, 避 免 日 曬 雨 淋 D. 身 心 障 礙 者 專 用 停 車 位 後 之 臨 時 停 車 格 位, 建 議 塗 銷 E. 交 安 資 料 室 建 議 作 一 有 系 統 之 整 理 F. 校 門 口 號 誌 紅 燈 倒 數 計 時 運 作 不 穩 定,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進 行 調 整 G. 建 議 加 強 對 學 生 愛 心 商 店 地 點 與 功 能 之 宣 導 H. 通 學 步 道 之 人 行 道 上 繪 有 自 行 車 圖 形, 易 使 用 路 人 及 學 生 誤 認 為 自 行 車 道, 而 將 自 行 車 騎 上 人 行 道, 建 議 將 該 圖 形 去 除, 並 加 強 宣 導 學 生 應 下 車 牽 引 步 行, 確 保 人 車 安 全 I. 學 校 教 職 員 車 行 入 口 車 道 兩 端, 建 議 增 設 減 速 丘, 避 免 教 職 員 因 疏 忽 而 車 速 過 快 造 成 危 害 ; 另 校 園 田 徑 場 與 教 學 大 樓 間 通 道, 雖 -168-

171 有 規 定 時 段 開 放 車 輛 通 行, 惟 未 設 置 公 告, 建 議 學 校 應 於 通 道 兩 端, 增 設 禁 行 時 段 之 標 誌 牌 面, 提 醒 為 宜 J. 學 校 設 有 自 行 車 立 體 停 車 場, 樓 層 間 採 設 斜 坡 引 道 供 自 行 車 進 出 停 車 場, 建 議 學 校 應 在 斜 坡 引 道 兩 端 增 設 車 阻, 防 止 學 生 直 接 騎 乘 滑 行 出 停 車 場, 確 保 人 車 安 全 K. 資 料 之 更 新 應 加 入 100 年 度 資 料 L. 家 長 接 送 區 域 之 規 劃 仍 需 改 善, 尤 其 是 汽 車 區 域 太 短, 不 符 需 要 M. 汽 車 及 機 車 接 送 區, 應 以 中 英 文 對 照 方 式 為 之 N. 青 年 路 地 下 道 之 機 車 自 行 車 混 用 車 道 問 題, 應 努 力 改 善 之 O. 自 評 只 有 部 分 分 數 之 項 目, 應 說 明 如 何 改 善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市 府 承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單 位, 宜 發 公 文 鼓 勵 ( 或 要 求 ) 各 校 派 遣 或 組 團, 參 與 接 受 交 通 安 全 評 鑑 學 校 主 辦 的 教 學 研 習 教 學 研 討 活 動, 進 行 觀 摩 學 習 或 其 彼 此 意 見 交 換 B. 建 請 市 府 相 關 承 辦 單 位, 能 主 動 召 集 各 校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行 政 人 員 和 教 師 參 與 研 討 活 動, 並 委 託 一 所 以 上 學 校 獨 力 合 併 負 責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研 習 活 動 C. 由 於 校 方 在 校 內 曾 舉 辦 學 藝 競 賽, 為 了 鼓 勵 並 爭 取 學 生 參 加 校 外 舉 辦 之 交 通 安 全 競 賽 的 個 人 團 體 獎 項, 校 方 可 以 更 主 動 選 出 優 良 作 品, 代 表 學 生 參 與, 以 增 加 獎 項 的 機 會 二 十 三 桃 園 縣 立 大 崙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理 地 置 校 地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與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丹 眉 路 一 段 五 十 號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汽 車 停 車 位 60 格 ( 含 肢 障 者 停 車 位 1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30 格, 自 行 車 停 車 棚 3 座 ( 可 停 放 200 部 自 行 車 ) 鄰 近 學 校 有 大 崙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現 設 班 級 數 9 班 學 生 數 1000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87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1) 上 學 時 段 :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496 人 ( 佔 51%) 搭 乘 公 車 者 186 人 ( 佔 19%)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134 人 ( 佔 14%) 徒 步 者 90 人 ( 佔 9%) 騎 自 行 車 者 69 人 ( 佔 7%) (2) 放 學 時 段 :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269 人 ( 佔 28%) 搭 乘 公 車 者 336 人 ( 佔 35%)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77 人 ( 佔 8%) 徒 步 者 211 人 ( 佔 22%) 騎 自 行 車 者 65 人 ( 佔 7%)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與 導 護 設 施 : (1) 學 生 通 學 分 由 前 後 門, 出 入 校 區 : 搭 乘 公 車 者 到 後 門, 分 有 新 -169-

172 坡 線 和 月 眉 線 家 長 接 送 區 測 於 前 後 門 外 之 兩 側 圍 牆 邊 (2) 上 學 時 段, 導 護 人 員 由 導 護 教 師 交 通 隊 學 生 和 導 護 志 工 組 成, 值 勤 月 眉 路 中 正 路 口 的 導 護 工 作 大 門 口 知 導 護 哨, 由 警 衛 值 週 組 長 和 交 通 隊 學 生 共 同 執 勤 (3) 放 學 時 段, 前 門 導 護 工 作 仍 由 警 衛 值 週 組 長 和 交 通 隊 學 生 共 同 執 勤, 後 門 由 導 護 教 師 負 責 5.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月 眉 路 屬 雙 線 一 線 道, 本 校 正 門 所 在, 無 慢 車 道 和 人 行 道 之 設, 大 門 左 側 設 有 公 車 站 牌, 平 時 路 邊 停 車 情 形 不 嚴 重 鄰 近 大 崙 國 民 小 學, 通 學 時 段, 常 有 家 長 接 送 車 輛 集 聚, 而 造 成 道 路 堵 車 情 況 (2) 中 正 路 屬 雙 向 兩 線 道, 為 來 往 中 壢 市 區 觀 音 及 鄰 近 工 業 區 之 主 要 幹 道 中 正 路 與 月 眉 路 交 叉 路 口 附 近 設 有 公 車 佔, 加 上 車 流 量 大 車 速 快 及 路 邊 停 車 情 況 較 為 嚴 重, 以 致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常 有 肇 發 交 通 事 故 後 校 門 外 之 道 路 是 月 桃 溪 加 蓋 之 道 路, 並 未 全 線 貫 通, 平 時 車 流 量 少, 偶 有 機 車 駛 過 放 學 時 段, 除 設 為 家 長 接 送 區 外, 並 有 本 校 新 坡 線 專 車 之 候 車 位 置 6. 周 邊 主 要 道 路 之 交 通 情 形 及 因 應 作 為 : (1) 本 校 與 大 崙 國 民 小 學 訂 定 導 護 志 工 策 略 聯 盟, 上 學 時 段, 共 同 執 勤 中 正 路 月 眉 路 口 之 交 通 導 護 工 作, 以 維 護 學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2) 倡 導 學 生 搭 乘 公 車 或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學, 並 鼓 勵 共 乘 制, 以 減 少 車 流 量 即 達 成 節 能 之 效 (3) 後 校 門 規 劃 為 專 車 停 等 區, 家 長 接 送 區 及 學 生 徒 步 路 隊 之 出 入 通 道, 採 人 車 分 道, 設 置 導 護 哨, 於 通 學 時 段, 維 護 學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4) 放 學 路 隊 區 分 為 搭 公 車 騎 自 行 車 和 徒 步 者 三 種, 分 時 分 流 放 行, 以 紓 解 人 車 雍 塞 情 況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及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校 外 聘 請 大 崙 派 出 所 主 管 三 個 里 的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開 會 2 次,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爭 取 桃 園 客 運 支 援 公 車 路 線 河 道 加 蓋 提 供 為 人 行 步 道,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C. 運 用 SWOTS 分 析 建 構 安 全 地 圖, 利 用 親 師 座 談 或 親 職 日 加 強 對 家 長 之 宣 導, 爭 取 社 區 資 源 運 用, 具 有 成 效 -170-

173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能 爭 取 社 會 資 源, 改 善 校 外 ( 月 眉 路 ) 交 通 困 境, 增 進 師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B. 能 和 附 近 學 校 的 交 通 導 護 措 施, 訂 定 策 略 聯 盟, 相 互 維 護 學 生 之 通 學 安 全 C. 推 動 家 長 之 汽 機 車 共 乘 制, 洽 請 客 運 公 司 開 闢 通 學 專 車, 以 利 學 生 的 通 學 安 全 D. 部 分 教 師 會 藉 交 通 事 故 之 訊 息, 做 交 通 安 全 的 隨 機 教 學 E. 編 撰 大 崙 自 行 車 手 冊, 以 利 自 行 車 教 學 F. 學 務 單 位, 偶 會 放 映 光 碟 影 片, 進 行 主 題 式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或 宣 導 G. 已 架 設 校 內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網 頁, 並 拍 製 光 碟, 以 利 交 通 安 全 資 訊 之 摘 取 和 教 學 H.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時, 除 了 辦 理 自 行 車 安 全 教 育 測 驗 外, 建 議 亦 可 增 加 其 他 有 關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與 生 活 常 識 之 測 驗, 以 使 學 生 的 交 安 常 識 能 更 全 面 化 I. 各 班 均 有 編 製 交 通 安 全 海 報,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內 容 有 機 會 作 較 深 入 之 思 考, 唯 建 議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專 業 之 部 分, 例 如 : 號 誌 燈 面 之 左 右 排 列 順 序, 與 禁 制 標 誌 之 畫 法, 應 求 正 確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共 乘 作 法 值 得 鼓 勵, 以 後 交 通 資 源 共 享 是 趨 勢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及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紀 錄 或 結 論 請 校 長 批 閱, 並 追 蹤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進 度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能 依 據 學 校 環 境 做 SWOTS 分 析, 惜 未 能 因 應 以 訂 定 本 校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策 略 B. 提 供 訪 視 人 員 查 閱 之 書 面 資 料, 應 按 評 鑑 表 中 之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逐 項 彙 集 書 面 文 件, 依 序 分 列 各 卷 宗 內 陳 展, 俾 利 查 核 C. 附 陳 佐 證 之 圖 表 照 片 等, 皆 須 敘 說 其 內 容 或 活 動 之 主 題 主 持 者 和 參 與 對 象 舉 辦 的 時 期 地 點 等 事 項, 俾 便 查 閱 D. 學 校 似 僅 強 調 自 行 車 相 關 技 能 知 識 之 教 學 E. 教 務 處 需 彙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期 能 依 日 常 教 學 進 度, 蒐 集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排 定 之 進 度,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F. 宜 在 各 學 習 領 域 中, 需 全 體 教 師 皆 能 撰 寫 教 案, 或 利 用 校 內 既 有 資 料, 配 合 正 常 進 度, 在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的 單 元 中, 施 教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171-

174 G. 宜 多 聘 邀 校 外 交 通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做 交 安 專 題 演 講 座 談 或 交 安 技 能 之 演 示 H. 班 會 討 論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須 列 入 學 務 處 的 行 事 曆 中, 並 訂 定 不 同 年 級 學 期 的 討 論 主 題 大 綱 和 做 班 會 紀 錄 I. 校 內 需 配 合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相 符 的 交 通 標 誌, 繪 塗 標 線, 以 達 境 教 效 果 校 內 應 裝 置 或 更 正 之 標 誌 : 校 門 口 ( 前 後 門 ) 裝 停 再 開, 肢 體 障 礙 者 停 車 格 無 障 礙 坡 道 遵 行 方 向 指 示 導 引 的 標 誌 ; 標 線 : 校 門 口 的 停 止 線, 走 廊 地 面 樓 梯 的 分 向 線 J. 宜 設 置 自 行 車 攷 照 場 和 學 區 安 全 地 圖 K.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有 待 充 實, 而 已 蒐 藏 之 書 籍 光 碟 教 具 海 報 教 材 等, 皆 需 加 以 編 目 造 冊 展 示, 並 訂 管 理 借 閱 辦 法, 以 利 師 生 借 閱 L. 有 關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之 租 車 契 約 檢 核, 安 全 門 與 逃 生 演 練 等, 希 望 能 提 出 更 多 具 體 佐 證 資 料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校 門 口 左 側 設 有 停 車 格 位, 最 外 側 停 車 格 緊 鄰 道 路 且 與 行 人 穿 越 道 連 接, 遮 擋 進 出 校 園 視 線 並 妨 礙 交 通, 建 議 請 將 最 外 側 緊 鄰 道 路 之 停 車 格 位 塗 銷 ; 另 校 門 口 轉 角 號 誌 桿 旁 2 支 電 桿, 亦 遮 擋 進 出 校 園 視 線, 請 縣 府 協 助 促 請 相 關 單 位 遷 移, 以 維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B. 校 園 內 開 放 教 職 員 工 汽 機 車 進 入 停 車, 且 有 部 分 車 道 穿 越 教 學 大 樓, 為 避 免 危 害 發 生, 建 議 前 後 校 門 口 校 園 內 車 道 兩 端 及 彎 道 處, 增 設 減 速 丘, 藉 以 提 醒 汽 機 車 駕 駛 者 注 意 並 減 速 C. 後 校 門 規 劃 為 雙 向 四 車 道, 路 面 邊 線 緊 鄰 路 緣, 慢 車 行 人 無 專 屬 空 間, 必 須 與 汽 機 車 爭 道, 且 學 生 專 車 必 須 占 用 車 道, 停 車 上 下 乘 客, 不 僅 違 規 且 危 險,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將 道 路 重 新 規 劃 為 雙 向 二 車 道 配 置, 並 將 道 路 往 對 向 路 側 偏 移, 騰 出 剩 餘 二 車 道 空 間, 移 至 學 校 圍 牆 這 一 側, 另 規 劃 慢 車 道 人 行 道 及 大 客 車 停 車 彎, 以 增 進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D. 建 議 設 置 身 心 障 礙 者 專 用 停 車 位 E. 校 園 內 汽 車 之 停 放 位 置 建 議 進 行 整 體 之 規 劃 F.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校 門 口 之 標 誌 標 線 與 號 誌, 進 行 整 體 規 劃 與 調 整 G. 建 議 洽 請 相 關 單 位 設 置 制 式 之 家 長 接 送 區 標 誌 H. 自 評 意 見 太 少, 機 制 可 再 加 強 I. 家 長 接 送 區 應 分 為 機 車 接 送 汽 車 接 送, 應 特 別 注 意 放 學 時 段 之 步 行 及 公 車 比 例 交 通 量 大 之 安 全 問 題 J. 校 內 動 線 之 改 善 方 向 : 後 門 之 兩 邊 停 車 與 學 生 步 行 衝 突 -172-

175 K. 校 門 口 前 門 家 長 接 送 區 應 做 改 善 規 劃, 公 車 停 等 空 間 步 行 空 間 均 太 小, 易 引 起 安 全 問 題, 前 門 之 三 個 停 車 位 應 作 為 專 用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縣 府 相 關 部 門 每 年 至 少 兩 次 主 動 委 託 多 所 學 校, 負 責 合 辦 跨 學 校 之 高 國 中 小 學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習 活 動 B. 建 請 校 長 能 鼓 勵 相 關 科 目 教 師 ( 如 : 美 術 國 文 等 ) 主 動 從 學 生 作 品 中, 挑 選 表 現 優 異, 協 助 參 加 校 外 公 私 人 機 構 舉 辦 交 安 學 藝 競 賽, 爭 取 學 生 個 人 團 體 獲 獎 的 機 會 二 十 四 臺 中 市 立 溪 南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台 中 市 烏 日 區 溪 南 路 一 段 七 三 一 號 校 地 面 積 2.36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44 格 ( 含 肢 障 停 車 位 一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8 格 自 行 車 停 車 棚 一 座 鄰 近 學 校 : 有 車 園 國 民 小 學 喀 哩 國 民 小 學 四 德 國 民 小 學 和 五 福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班 級 數 十 五 班 補 班 一 班, 學 生 數 452 人, 教 職 員 數 42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1) 上 學 時 段 : 騎 自 行 車 者 230 人 ( 占 51%) 徒 步 者 139 人 ( 占 31%) 家 長 接 送 者 82 人 ( 占 18%) (2) 放 學 時 段 :: 騎 自 行 車 者 230 人 ( 占 51%) 徒 步 者 134 人 ( 占 30%) 家 長 接 送 者 87 人 ( 占 19%)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及 導 護 設 施 (1) 溪 南 路 大 門 口 : 上 放 學 時 段, 車 流 量 大 ; 導 護 人 員 由 訓 導 護 人 員 替 代 役 與 輪 值 導 護 教 師 組 成, 共 同 執 行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勤 務 (2) 環 中 路 口 : 通 學 時 段, 車 流 量 大 且 車 速 過 快, 裝 設 有 號 誌 燈 ; 導 護 人 員 由 值 週 組 長 和 導 護 志 工 組 成, 協 助 指 揮 導 護 值 勤 (3) 溪 南 路 口 與 太 明 北 路 交 叉 路 口 : 通 學 時 段, 路 口 交 通 繁 雜, 且 車 速 皆 頗 快 ; 由 導 護 志 工 執 行 交 通 導 護 勤 務 (4) 溪 南 路 與 重 光 巷 交 叉 口 : 巷 道 狹 窄, 路 口 交 通 情 形 複 雜, 攤 販 及 人 車 多, 車 流 量 大 且 車 速 快 ; 上 放 學 時 段, 由 導 護 志 工 擔 任 導 護 勤 務 (5) 示 範 公 墓 大 型 車 輛 知 貨 櫃 車 砂 石 車 多, 且 車 速 大 多 頗 快, 地 勢 有 彎 道 ; 通 學 時 刻, 由 導 護 志 工 協 助 導 護 工 作 -173-

176 5.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設 施 : 鄰 近 本 校 之 溪 南 路 一 段 六 七 一 巷, 於 去 年 ( 民 國 100 年 ) 第 拓 寬 完 成, 以 致 該 路 段 與 西 南 路 一 段 路 口 之 車 流 量 驟 增, 而 該 路 段 又 有 視 線 死 角, 且 無 交 通 號 誌 之 裝 置, 因 此, 極 易 肇 發 交 通 事 故, 且 會 影 響 學 生 上 放 學 知 交 通 安 全 ; 針 對 此 種 情 狀, 雖 曾 行 文 相 關 交 通 工 程 單 位, 建 議 裝 設 三 色 相 號 誌, 但 在 有 關 交 通 單 位 等 會 勘 結 果, 認 為 無 法 增 增 設 號 誌 為 確 保 學 生 路 過 此 路 段 的 交 通 安 全, 而 擬 增 設 導 護 哨, 由 導 護 組 長 輪 值, 執 掌 交 通 導 護 任 務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校 外 聘 請 溪 南 派 出 所 主 管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2 次 以 上, 會 議 結 論 均 有 完 整 追 蹤 B. 運 用 SWOTS 分 析, 檢 視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定 期 利 用 導 師 會 報 訓 輔 會 報 朝 會 與 週 會 親 職 教 育 等, 向 全 校 教 職 員 學 生 與 家 長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所 作 之 SWOT 分 析, 確 能 依 學 校 及 周 遭 環 境 加 予 做 詳 細 的 解 析, 惜 未 能 藉 以 擬 出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策 略 B. 在 英 語 教 學 做 交 通 標 誌 的 介 紹, 也 在 資 訊 學 科 教 學 蒐 集 交 安 相 關 資 訊 及 製 作 的 網 頁 C. 僅 見 主 題 式 的 交 安 宣 教 活 動 D. 部 分 教 師 擇 隨 機 教 學, 藉 交 通 事 故 之 資 訊, 宣 導 或 教 導 交 安 概 念 E. 常 邀 請 校 外 之 交 安 相 關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宣 導, 或 從 事 演 講, 演 示 交 安 技 能 F. 師 生 有 參 與 校 際 交 安 教 育 的 研 習 活 動 G.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專 牆 架 設 交 安 網 頁 編 印 專 刊 及 廣 播 布 告 專 欄 製 校 內 外 交 通 狀 況 影 片, 皆 有 利 教 學, 或 從 事 交 安 宣 導 H. 交 安 宣 導 的 學 藝 競 賽 項 目, 相 當 多 元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增 聘 里 長 與 志 工 隊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與 協 勤 -174-

177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所 有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不 宜 陳 放 於 學 務 處 的 專 櫃 中, 至 少 需 分 開 陳 列 於 學 校 圖 書 館 之 交 安 專 櫃, 公 告 通 知 全 體 師 生, 俾 便 借 閱 管 理 B. 未 見 有 任 何 學 習 領 域 曾 編 撰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單 元 進 度 表 情 形 C. 各 領 域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需 根 據 教 科 書 或 教 材 內 容, 選 定 涉 及 交 安 教 學 的 單 元 及 編 訂 其 進 度 D. 教 務 單 位 宜 彙 集 各 領 域 選 定 的 交 安 教 學 單 元 及 其 施 教 進 度, 編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期 能 融 入 適 當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E.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需 依 各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討 論 主 題 大 綱, 並 做 詳 實 的 班 會 紀 錄 F. 需 在 教 室 空 間, 闢 設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室, 蒐 集 上 級 機 關 頒 贈 之 交 安 書 刊 光 碟 影 片 教 材 海 報 等, 並 加 予 編 目 造 冊 公 開 展 列, 期 能 方 便 師 生 的 查 閱 借 用, 以 增 交 安 教 學 的 效 果 G. 為 達 到 境 教 效 果, 需 根 據 校 內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正 確 的 交 通 標 誌 彩 繪 符 合 規 定 的 標 線 H. 校 內 的 校 門 口, 應 有 停 再 開 的 標 誌, 而 肢 障 者 停 車 格 無 障 礙 坡 道 險 升 坡 遵 行 路 徑 等, 也 需 裝 置 ; 校 門 口 地 面 需 彩 繪 停 止 線, 適 當 地 區 塗 繪 標 線 分 向 線 分 道 線 等 I. 宜 鼓 勵 教 師 多 參 與 交 安 學 藝 競 賽 活 動 J. 交 安 常 識 測 驗 內 容, 需 依 年 級 而 異, 施 測 後, 宜 做 補 救 教 學 K. 校 外 教 學 前, 學 生 必 須 有 實 際 開 啟 安 全 門 窗 之 操 作 練 習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自 評 分 數 過 高, 尤 其 有 些 項 目 之 資 料, 並 不 完 整, 卻 自 評 均 為 滿 分 B. 愛 心 商 店 知 功 能 及 位 置 的 宣 導 應 加 強 C. 缺 乏 學 生 通 學 路 隊 調 查 紀 錄, 應 做 交 通 路 隊 狀 況 及 交 通 違 規 分 析 等 D. 學 生 自 行 車 仍 有 部 分 未 裝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應 加 強 宣 導 裝 設, 或 統 一 由 學 校 購 置, 再 發 給 學 生 使 用, 以 維 交 通 安 全 E. 校 園 人 車 分 道, 人 行 部 分 有 鋪 設, 惟 自 行 車 路 線 未 畫 設, 建 議, 請 學 校 應 針 對 自 行 車, 清 楚 劃 設 行 進 路 線, 避 免 人 車 混 流 發 生 危 險 F. 學 校 有 51% 的 學 生 是 以 自 行 車 為 通 學 之 交 通 工 具, 在 校 門 對 面 之 溪 南 路 口 設 有 行 人 穿 越 道, 而 無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建 議 請 市 府 協 助 於 該 路 口 增 繪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線, 以 維 護 學 生 上 放 學 之 交 通 安 全 G. 校 門 前 道 路 設 有 減 速 丘, 其 上 畫 設 槽 化 線, 應 屬 錯 誤, 建 議 應 更 改 為 黃 黑 相 間 之 路 中 障 礙 物 體 線 為 宜, 另 在 減 速 丘 前 後 路 面 各 加 繪 慢 字, 藉 以 提 醒 車 輛 減 速 慢 行, 確 保 校 園 行 車 安 全 -175-

178 H. 校 門 口 道 路 兩 側 所 畫 之 快 慢 車 道 分 隔 線 有 誤, 其 標 線 為 10 公 分 白 色 實 線, 另 慢 車 道 上 畫 有 3 個 汽 車 停 車 格 位, 亦 違 反 交 通 法 規, 建 議, 請 一 併 修 正 I. 部 分 教 職 員 之 機 車 未 裝 設 後 視 鏡,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其 危 險 性 J. 家 長 接 送 區 建 議 朝 向 內 部 化 進 行 規 劃 二 十 五 臺 東 縣 立 豐 田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台 東 縣 台 東 市 中 興 路 四 段 611 巷 56 弄 27 號 校 地 面 積 約 4.1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設 汽 車 停 車 位 37 格 機 車 停 車 位 16 格 自 行 車 位 約 300 格 鄰 近 學 校 有 國 立 台 東 體 育 中 學 私 立 育 仁 中 學 豐 田 國 民 小 學 太 平 國 民 小 學 和 豐 年 國 民 小 學 等 學 校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班 級 數 十 三 班 ( 含 特 教 班 一 班 ), 學 生 數 323 人, 教 職 員 數 41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騎 自 行 車 者 135 人 ( 占 44%) 徒 步 者 56 人 ( 占 18%)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47 人 ( 占 15%)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者 34 人 ( 占 11%)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30 人 ( 占 10%) 住 校 者 6 人 ( 占 2%)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及 導 護 設 施 學 生 上 放 學 主 要 通 過 校 門 出 入 ; 導 護 人 員 由 導 護 教 師 和 學 生 交 通 隊 員 組 成, 負 責 交 通 安 全 之 勤 務, 主 要 在 從 事 路 口 管 制 和 交 通 號 誌 之 管 控 5. 學 校 周 邊 鄰 接 的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中 央 路 四 段 ( 台 九 線 ), 路 寬 十 五 公 尺, 為 雙 向 雙 線 道, 設 有 慢 車 道 (2) 中 興 路 四 段 611 項, 路 寬 約 六 公 尺, 為 雙 向 單 線 道, 設 有 慢 車 道 (3) 太 平 路 之 路 寬 約 七 公 尺, 為 雙 向 單 線 道, 無 慢 車 道 和 人 行 道 6. 上 放 學 尖 峰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的 交 通 情 形 (1) 特 殊 交 通 狀 況 A. 上 學 期 間, 車 流 量 大, 號 誌 僅 閃 雙 黃 燈, 同 時 由 該 校 交 通 對 學 生 在 場 協 助, 學 生 通 過 路 口, 顧 值 勤 學 生 危 險 性 較 高 B. 家 長 接 送 學 生 之 車 輛, 常 因 車 流 量 大 左 轉 進 中 興 路 四 段 六 一 一 向 時, 造 成 主 要 幹 道 人 車 杜 塞 情 形, 或 者 造 成 任 意 超 車, 形 成 險 狀 叢 生 之 狀 C. 放 學 時 段, 車 流 量 較 小, 學 校 的 交 通 服 務 隊 成 員, 替 代 易 控 制 路 口 交 通 號 誌, 學 生 的 安 全 性 較 高, 但 因 號 誌 只 有 單 向 指 引, 導 至 中 興 路 611 巷 口, 左 右 轉 省 道 台 九 線 之 車 輛 與 學 生 爭 道, 較 易 造 成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176-

179 (2) 學 校 的 因 應 做 法 A. 加 強 學 生 交 通 隊 的 組 訓, 培 養 能 針 對 交 通 狀 況 之 應 變 力 B. 加 強 學 生 通 過 路 口, 注 意 左 右 來 車 的 習 慣 C. 加 強 學 生 騎 乘 自 行 車 和 徒 步 者 靠 邊 走 行 灌, 及 注 意 通 學 時 路 況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校 外 聘 請 利 家 派 出 所 主 管 與 豐 田 里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開 會 2 次, 會 議 結 論 大 部 分 有 完 整 追 蹤 B. 運 用 利 家 派 出 所 提 供 學 區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資 料, 研 擬 因 應 對 策, 加 強 對 師 生 宣 導,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利 用 升 旗 及 集 會 時 間, 向 師 生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在 健 體 領 域 社 會 領 域 - 公 民 語 文 領 域 - 英 文, 各 編 有 一 則 教 案, 實 施 主 題 式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B. 部 分 教 師 會 採 隨 機 式 教 學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或 概 念 C. 在 藝 文 與 表 演 領 域 教 學, 師 生 會 共 同 在 校 園 中, 規 劃 製 作 布 置 中 英 文 的 交 通 標 誌 D. 有 自 製 交 安 影 片, 利 用 學 校 環 境 交 通 周 圍 背 景, 以 增 添 學 生 的 交 安 知 能 E. 校 內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布 告 欄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並 重 視 校 園 情 境 布 置 F. 架 設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網 頁, 有 利 交 安 資 訊 之 摘 取 及 傳 播 G. 編 制 新 生 入 學 輔 導 手 冊, 包 含 交 安 資 訊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H. 重 視 自 行 車 騎 乘 維 修 技 能 之 教 學 和 考 照 制 I. 與 轄 區 派 出 所 訂 定 安 全 協 定, 以 維 本 校 師 生 之 交 通 安 全 等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訂 定 有 交 通 服 務 隊 組 織 及 服 務 辦 法, 給 予 適 當 的 訓 練, 並 按 時 執 行 工 作 裝 備 保 管 良 好 B. 訂 定 有 值 週 老 師 值 勤 辦 法, 由 全 校 教 師 輪 流 於 學 校 門 口 執 行 交 通 導 護 工 作, 編 製 有 導 師 工 作 日 誌 並 有 詳 實 記 錄, 需 個 別 輔 導 者, 給 予 不 同 之 輔 導 方 式 說 明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獲 得 100 學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評 鑑 優 等 第 一 名, 此 外 學 生 亦 參 加 交 通 安 全 才 藝 競 賽, 獲 得 第 二 名 -177-

180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增 聘 村 里 長 與 民 意 代 表 交 通 隊 主 管 擔 任 顧 問, 爭 取 經 費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與 協 助 勤 務 的 推 行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需 依 據 本 校 環 境 條 件, 做 SWOTS 分 析, 以 訂 定 本 校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策 略 B.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發 會, 需 選 定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單 元 及 其 進 度 C. 教 務 單 位 需 編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體 教 師 參 考, 期 能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D. 全 校 教 師 需 在 所 任 教 科 目 中, 凡 涉 及 交 安 知 能 之 相 關 單 元, 即 宜 蒐 集 有 關 的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課 堂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E. 每 學 期 皆 宜 多 邀 聘 交 安 相 關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進 行 交 安 專 題 或 技 能 之 演 講 或 演 示, 以 增 教 師 之 交 安 知 識 或 交 安 教 學 技 能 F. 學 生 班 會 討 論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宜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討 論 主 題 大 綱, 並 做 詳 細 的 紀 錄 G. 需 在 校 園 內 的 適 當 地 點, 配 合 地 形 地 貌, 設 置 正 確 的 交 通 標 誌 或 彩 繪 標 線 校 內 牆 面 張 貼 之 標 誌, 宜 集 中 設 於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內, 以 做 教 師 施 教 之 教 材 牆 面 岔 路 徑 行 路 線 無 障 礙 坡 道 等 處, 應 確 實 裝 置 相 符 的 交 通 標 誌 而 校 內 應 改 進 標 誌 的 地 點 : 校 門 口 裝 置 停 再 開 轉 彎 無 障 礙 坡 道 遵 行 路 徑 園 環 的 標 誌 ; 宜 彩 繪 教 學 用 之 標 線 及 校 門 口 的 停 止 線 H. 交 通 安 全 教 室 內 僅 見 有 六 份 交 安 光 碟, 四 本 交 安 書 籍, 皆 存 入 保 險 櫃 內 應 加 編 目 造 冊 公 開 展 示, 以 利 師 生 參 借 另 外 諸 如 : 交 安 教 材 教 具 模 型 海 報 等, 具 有 教 學 參 考 價 值 者, 也 皆 需 加 予 蒐 存, 並 作 編 目 造 冊 展 示 I. 交 安 學 藝 競 賽, 每 年 全 校 皆 只 辦 書 法 作 文 朗 讀 演 講 四 種, 宜 加 改 善, 務 求 項 目 更 多 元 化, 參 加 者 更 普 及 化, 並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以 達 成 交 安 宣 導 功 效 J.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運 輸 工 具 的 駕 駛 酒 測, 依 法 可 行 文 地 方 警 察 局, 請 派 員 前 來 執 行 ; 而 車 輛 檢 核, 也 可 行 文 監 理 單 位 請 派 人, 協 助 檢 查 K. 提 供 查 核 之 評 鑑 資 料, 應 按 評 鑑 表 中 之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依 序 分 項 或 分 冊 陳 列, 俾 便 查 閱 L. 供 佐 證 之 圖 表 照 片, 需 明 述 其 主 題 或 活 動 內 容 主 持 者 和 對 象, 舉 辦 時 間 和 地 點 -178-

181 M. 校 外 教 學 時 運 輸 工 具 之 逃 生 演 練 需 有 師 生 確 實 操 作 逃 生 之 安 全 門 窗 天 窗 的 練 習 時 段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訂 定 有 愛 心 商 店 相 關 推 廣 辦 法, 並 與 12 家 商 店 訂 定 協 助 事 項, 然 有 部 分 學 生 對 於 愛 心 商 店 並 不 完 全 了 解 B. 學 生 通 學 自 行 車 仍 有 部 分 未 裝 設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建 議 學 校 應 加 強 宣 導, 並 於 經 費 許 可 下, 購 置 車 尾 燈 發 放 學 生 使 用, 確 保 學 生 自 行 車 騎 乘 安 全 C. 校 園 內 交 通 標 線 繪 製, 部 分 交 通 標 線 錯 誤 ( 如, 讓 路 線 行 人 穿 越 道 線 路 面 邊 線 等 ), 建 議 請 參 照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繪 製 D. 學 校 雖 有 於 校 門 口 規 劃 家 長 接 送 區, 但 均 未 搭 配 交 通 工 程 設 施, 無 法 發 揮 功 能, 建 議 家 長 接 送 區 規 劃 在 校 門 口, 家 長 汽 車 必 須 於 校 門 口 掉 頭 迴 轉, 對 上 放 學 交 通 順 暢 與 安 全 影 響 至 鉅, 學 校 腹 地 頗 大, 可 將 家 長 接 送 區 併 校 園 內 人 車 分 道 重 新 規 劃, 始 能 徹 底 改 善 E. 學 校 自 行 車 通 學 生 約 佔 4 成 以 上, 但 在 學 校 周 邊 並 無 自 行 車 道 連 通 校 門, 加 以 校 門 前 路 幅 狹 窄, 學 生 自 行 車 必 須 與 汽 機 車 或 步 行 學 生 爭 道,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爭 取, 在 學 校 周 邊 或 學 區 內 自 行 車 主 要 通 學 道 路, 規 劃 設 置 自 行 車 道, 藉 以 維 護 學 生 通 學 安 全 二 十 六 高 雄 市 立 瑞 豐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瑞 興 街 九 十 九 號 校 地 面 積 約 2.89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有 地 下 停 車 場 設 汽 車 停 車 位 48 格 前 庭 停 車 位 30 位 ( 前 者 開 放 給 社 區 居 民 租 用 ) 機 車 停 車 位 60 格 自 行 車 ( 停 放 於 室 內 之 活 動 中 心 一 樓 ) 車 位 約 400 格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班 級 數 20 班, 學 生 數 724 人, 教 職 員 數 ( 含 兼 任 教 師 )81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騎 自 行 車 者 289 人 ( 占 40%) 徒 步 者 253 人 ( 占 34.9%) 家 長 接 送 者 181 人 ( 占 25%)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者 1 人 ( 占 0.1%) 4. 學 校 周 邊 鄰 接 的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瑞 興 街 : 大 門 所 在, 路 寬 6 公 尺, 為 雙 向 單 線 道 (2) 公 正 路 : 西 校 門 所 在, 寬 約 11 公 尺, 為 雙 向 單 線 道 -179-

182 (3) 康 甯 街 : 車 校 門 設 此, 寬 約 6 公 尺, 為 雙 向 單 線 道 (4) 瑞 北 街 : 後 門 設 於 此, 寬 約 8 公 尺, 為 雙 向 單 線 道 學 校 四 周 道 路 皆 闢 設 有 人 行 道, 繪 設 汽 機 車 停 車 格 位 ; 附 近 商 家 居 民 占 用 道 路 情 形 不 嚴 重 學 校 附 近 有 兩 路 的 公 車 在 行 駛 通 學 時 段 僅 公 正 路 有 中 型 貨 車 經 過, 其 他 道 路 之 車 流 量 普 通 5.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及 導 護 設 施 : (1) 家 長 車 輛 接 送 者 及 徒 步 者, 皆 由 大 門 口 之 側 門 出 入 校 區 (2) 騎 自 行 車 由 活 動 中 心 外 的 自 行 車 出 入 口 進 出 學 校 (3) 教 職 員 工 之 汽 機 車 皆 由 大 門 出 入 校 區 (4) 導 護 哨 分 設 在 三 個 地 點 : A. 瑞 興 路 與 康 甯 街 口, 交 通 號 誌 之 更 易, 由 導 護 糾 察 學 生 和 志 工 值 勤, 為 學 生 知 交 通 安 全 B. 公 正 路 與 瑞 興 路 口 之 導 護 哨, 亦 由 糾 察 隊 學 生 和 導 護 志 工 組 成, 協 同 維 護 學 生 的 交 通 安 全 C. 瑞 北 路 與 康 甯 街 口, 由 於 此 處 交 通 情 形 較 為 複 雜, 且 未 豎 立 交 通 號 誌, 顧 導 護 人 員 是 由 導 護 教 師 交 通 糾 察 隊 員 及 導 護 志 工 組 成, 彼 此 配 合 執 行 交 通 導 護 工 作 6. 針 對 特 殊 交 通 狀 況 的 因 應 作 為 本 校 針 對 瑞 北 路 與 康 甯 街 口 之 交 通 狀 況, 雖 曾 會 同 交 通 局 會 勘, 因 受 限 於 無 法 設 置 交 通 號 誌 ; 僅 能 特 請 警 局 交 通 隊, 於 學 校 通 學 時 段, 在 三 個 交 叉 路 口, 派 員 協 助 指 揮 交 通, 以 維 通 行 安 全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每 學 期 開 會 2 次, 會 議 結 論 大 部 分 有 完 整 追 蹤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鐵 道 文 化 相 關 交 通 活 動 C. 校 長 利 用 行 政 會 報 導 師 會 報 對 教 職 員 宣 導 舉 辦 家 長 日 對 家 長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能 配 合 本 校 之 本 位 課 程 鐵 道 文 化, 藉 由 附 近 原 有 之 南 機 廠, 讓 學 生 了 解 鐵 路 運 輸 對 交 通 便 利 之 功 能 及 其 危 險 性 B. 有 部 分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之 教 學, 採 主 題 式 或 配 合 學 藝 競 賽 實 施 C. 部 分 教 師 採 隨 機 式 教 學, 利 用 交 通 事 故 或 在 校 外 活 動 時, 宣 導 或 說 明 交 安 知 能 D. 校 園 內, 部 分 地 點, 能 依 地 理 情 境, 裝 置 標 誌, 塗 繪 標 線 或 指 示 標 語 -180-

183 E. 學 生 之 室 內 自 行 車 停 車 場 設 施 完 備, 而 所 裝 繪 之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頗 妥 切 可 取 F. 布 置 交 通 安 全 走 廊 編 印 瑞 豐 週 報 架 設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網 站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布 告 欄 等, 皆 有 利 交 通 資 訊 之 傳 導 ; 而 拍 攝 交 通 安 全 創 意 影 片, 極 能 增 進 學 生 對 學 校 周 遭 交 通 狀 況 的 認 知 G. 學 校 以 鐵 路 文 化 為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具 有 特 色, 且 於 童 軍 課 家 政 課 資 訊 課 及 美 術 課 融 入 教 學, 相 當 有 趣 H. 學 校 各 項 學 藝 活 動 及 競 賽 相 當 多 元 普 及, 讓 學 生 能 參 與 3. 交 通 安 全 與 宣 導 A. 自 行 車 停 車 場 設 於 室 內, 可 遮 風 避 雨, 且 有 足 夠 車 格, 設 備 良 好 B. 步 行 騎 自 行 車 與 校 內 汽 機 車 皆 有 不 同 出 入 口, 採 人 車 分 道, 以 維 安 全 C. 通 學 步 道 的 拓 寬, 有 利 於 學 生 上 放 學 的 安 全, 值 得 肯 定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增 聘 前 鎮 分 局 或 瑞 龍 派 出 所 主 管 交 通 大 隊 主 管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提 供 查 閱 之 評 鑑 資 訊, 應 依 評 鑑 表 中 之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逐 項 彙 集 相 關 之 書 面 文 件, 依 序 分 卷 宗 陳 展, 俾 便 查 核 B. 未 見 有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之 進 度 表, 教 案 之 編 撰, 及 施 教 之 書 面 佐 證 紀 錄 C.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程 發 展 小 組, 需 在 教 科 書 選 定 後, 即 宜 決 定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單 元, 按 其 教 學 進 度, 彙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施 教 D. 交 安 教 學 需 確 實 融 入 各 領 域 學 科 中, 涉 及 交 安 知 能 的 單 元 內, 蒐 集 相 關 教 材, 在 正 常 課 堂 教 學 活 動 中, 配 合 進 度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E. 宜 多 聘 邀 交 通 相 關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做 交 安 專 題 演 講 座 談 或 技 能 之 演 示 F. 需 多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校 際 之 交 安 研 習 活 動 座 談 會, 在 返 校 後, 並 能 多 與 同 仁 分 享 研 習 心 得 G. 學 生 班 會 討 論 交 安 議 題, 需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不 同 主 題 及 討 論 大 綱, 並 做 班 會 記 錄 H. 需 繪 製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及 校 外 社 區 之 安 全 地 圖, 周 告 全 體 學 生 知 悉, 以 防 範 安 全 事 端 的 發 生 -181-

184 I. 需 配 合 校 內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相 符 合 之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或 指 示 標 語, 以 期 達 成 境 教 效 果 J. 學 校 各 出 入 口, 需 彩 繪 停 止 線, 裝 置 停 再 開 或 讓 的 標 誌 ; 校 內 停 車 場 肢 體 障 礙 者 停 車 格 無 障 礙 坡 道 遵 行 路 境 等, 皆 需 有 正 確 的 標 誌 之 裝 設 K. 走 廊 和 樓 梯 塗 繪 之 分 向 線 標 線, 其 顏 色 和 虛 實 線 段 比 例, 皆 有 誤, 應 即 加 更 正 L. 有 關 學 校 所 辦 理 之 校 外 教 學 雖 已 訂 有 計 畫 與 實 施 車 輛 之 安 全 檢 查 措 施 以 及 安 全 門 逃 生 演 練 等, 建 議 能 留 下 完 整 書 面 紀 錄, 以 供 查 核 M. 針 對 學 校 交 通 環 境 之 交 通 檢 討 與 提 醒 及 注 意 事 項, 其 注 意 力 僅 著 重 於 導 護 老 師 及 志 工 家 長, 另 已 拍 攝 有 創 意 之 交 通 安 全 影 片, 是 一 個 很 好 的 作 法 建 議 可 以 提 供 學 生 更 多 的 學 校 周 遭 之 交 通 資 訊, 使 學 生 更 注 意 其 自 身 平 日 之 交 通 安 全 N. 學 校 資 料 的 整 理, 建 議 可 在 每 一 檔 案 夾 加 上 編 條, 以 利 翻 閱 O. 教 學 部 分, 除 與 課 程 融 入 外, 境 教 之 實 施 亦 應 注 意, 惟 校 內 標 線 繪 設 ( 如 比 例 ) 身 障 停 車 格 的 規 劃, 以 及 禁 制 標 誌 的 畫 法, 皆 須 加 以 調 整 P. 學 校 於 圖 書 館 設 有 交 安 專 櫃, 惟 資 料 稍 嫌 匱 乏, 且 未 編 目, 建 議 可 向 教 育 當 局 申 請 增 加 和 自 行 添 置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部 分 腳 踏 車 裝 設 牛 角,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其 危 險 性 ; 教 職 員 未 裝 設 後 視 鏡 之 機 車, 亦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B. 校 內 部 分 標 誌 標 線 錯 誤,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C. 準 備 資 料 較 少, 建 議 應 依 評 鑑 項 目 之 各 子 項 目 準 備 資 料, 針 對 現 況 加 予 說 明, 並 對 問 題 分 析 及 提 出 對 策 D. 校 內 行 人 動 線, 應 排 除 路 障 E. 校 內 之 行 穿 線, 建 議 應 將 左 邊 之 行 穿 線 塗 消, 右 邊 行 穿 線 得 留 F. 宣 導 教 育 之 重 點, 應 以 學 生 情 境 為 之, 如 坐 機 車 而 非 騎 機 車 G. 自 評 如 未 拿 全 部 分 數 之 子 項 目, 建 議 應 說 明 其 理 由, 及 未 來 改 善 作 法 H. 學 生 使 用 自 行 車 為 上 下 學 交 通 工 具 約 佔 40%, 仍 有 部 分 自 行 車 未 裝 置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建 議, 學 校 應 加 強 宣 導, 以 維 護 行 車 安 全 I. 校 園 設 有 汽 機 車 停 車 場, 上 放 學 時 段 人 車 未 清 楚 分 流, 建 議 學 校 儘 可 能 搭 配 交 通 器 材 或 交 通 標 線 實 施 人 車 分 流, 另 於 機 車 停 車 場 出 入 口 處, 增 設 減 速 丘, 避 免 機 車 進 出 校 園 因 車 速 過 快 而 生 危 害 J. 校 園 進 門 左 側 大 樓, 樓 梯 陡 峻, 建 議 學 校 在 階 梯 上 設 置 交 通 標 誌 圖 示 及 說 明, 除 能 使 梯 級 明 顯 化 而 增 強 安 全, 且 可 達 到 宣 教 效 果 -182-

185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市 府 承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單 位, 宜 發 公 文 鼓 勵 各 校 派 員 或 組 團, 參 與 接 受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學 校, 進 行 觀 摩 學 習 及 其 彼 此 意 見 交 換 B. 建 請 市 府 相 關 承 辦 單 位, 能 主 動 召 集 各 校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行 政 區 人 員 和 教 師 參 與 研 討 活 動, 並 委 託 一 校 負 責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研 習 活 動 C. 校 方 宜 主 動 積 極 鼓 勵 學 生 ( 如 鼓 勵 老 師 推 薦 優 良 作 品, 如 美 術 或 書 法, 或 表 演 等 ) 參 與 校 外 公 私 相 關 團 體 舉 辦 的 才 藝 競 賽 ( 不 論 是 個 人 或 團 體 ), 如 台 鐵 今 年 四 月, 舉 辦 鐵 路 安 全 四 格 漫 畫 競 賽, 以 代 表 學 生 爭 取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競 賽 個 人 團 體 等 獎 項 D. 校 方 曾 結 合 社 區 健 康 促 進 計 畫, 辦 理 愛 心 商 店 建 立, 如 能 同 時 辦 理 社 區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推 行 更 佳 二 十 七 福 建 省 連 江 縣 立 中 山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於 福 建 省 連 江 縣 北 竿 鄉 芹 壁 村 八 十 四 號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十 格 ( 含 車 庫 二 格 肢 體 障 礙 者 車 位 一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二 格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三 班, 學 生 數 48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十 九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1) 上 學 時 段 : 全 體 學 生 搭 公 車 到 校 (2) 放 學 時 段 : 未 參 加 晚 自 習 者, 全 搭 公 車 返 家 ; 参 加 晚 自 習 者, 有 66% 搭 公 車 ; 少 部 分 學 生 固 定 由 家 長 以 車 輛 接 回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1) 上 放 學 時, 公 車 停 於 校 門 口 公 車 站, 由 替 代 役 和 導 護 教 師 執 行 交 通 導 護 工 作 (2) 部 分 參 加 晚 自 習 學 生, 由 家 長 接 送 外 ; 其 餘 時 段, 公 車 處 會 配 合 學 校 下 課 時 間 接 送 學 生 5.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學 校 大 門 位 在 環 島 北 路, 屬 雙 線 道 平 日 車 輛 稀 少, 僅 在 旅 遊 旺 季 假 日 有 遊 覽 車 及 小 客 車 經 過 學 校 上 放 學, 皆 在 校 門 口 的 公 車 站 牌, 極 方 便 且 安 全 ; 惟 下 雨 時, 學 生 改 在 圖 書 館 集 合, 俟 公 車 到 站 時, 才 步 行 離 校 上 車 6. 學 生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的 交 通 情 形 : 學 校 地 處 偏 遠, 平 時 偶 有 少 數 車 輛 經 過 校 外 公 路, 而 假 日 較 多 遊 覽 車 外, 並 無 交 通 尖 峰 時 段 -183-

186 7.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1) 校 園 地 勢 較 陡, 校 舍 樓 梯 多, 且 馬 祖 列 島 天 候 潮 濕 季 節 較 長, 因 此, 平 時 就 在 加 強 宣 導 在 此 天 候 之 季 節,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的 概 念 (2) 北 竿 島 嶼 坡 度 很 大, 地 勢 陡 峻, 騎 乘 自 行 車 之 難 度 和 危 險 度 較 高, 因 此, 常 舉 辦 騎 乘 安 全 及 維 修 自 行 車 技 術 等 之 研 習 活 動, 以 及 定 期 實 施 考 照, 以 增 進 學 生 的 正 確 騎 乘 觀 念 (3) 開 設 自 行 車 社 團 活 動, 由 校 內 師 長 帶 領 學 生 挑 戰 環 馬 祖 島 嶼 及 繞 島 活 動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及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校 外 聘 請 派 出 所 所 長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開 會 2 次, 會 議 結 論 大 部 分 有 完 整 追 蹤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辦 理 校 外 教 學 輔 導 學 生 對 陸 海 空 運 輸 之 安 全 示 範,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每 年 辦 理 自 行 車 騎 乘 及 保 養 相 關 研 習 每 二 年 辦 理 自 行 車 考 照 邀 請 員 警 蒞 校 演 講 進 行 宣 導 ;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在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和 健 體 學 習 領 域 之 教 學, 各 編 有 一 則 主 題 式 的 交 安 教 案 並 付 諸 施 教 B. 教 導 處 人 員 偶 會 應 用 影 片 光 碟 或 邀 請 專 業 人 士 做 主 題 式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活 動 C. 部 分 教 師 帶 領 學 生 從 事 校 外 教 學 或 海 上 活 動 時, 會 採 隨 機 式 宣 導 或 解 說 相 關 交 安 之 事 宜,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D. 學 校 師 長 憑 藉 所 屬 之 地 理 環 境 和 資 源 等, 從 事 海 上 運 動 的 倡 導, 有 助 水 上 運 動 人 才 的 培 育 ; 在 進 行 獨 木 舟 方 帆 船 的 活 動 時, 很 重 視 海 上 交 通 安 全 的 宣 導 及 示 範 E. 學 校 利 用 鄰 近 北 竿 航 空 站 之 便, 就 近 參 觀 相 關 的 設 施, 如 : 塔 台 驗 關 工 作 等, 引 起 學 生 的 興 趣 並 做 空 中 交 通 防 災 演 練, 有 助 增 進 學 生 的 重 視 交 通 安 全 之 意 念 F.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專 牆, 架 設 交 安 教 育 網 頁 等, 有 助 交 安 教 學, 以 及 方 便 交 安 資 訊 之 摘 錄 和 傳 導 G. 重 視 自 行 車 的 騎 乘 教 學 和 考 照, 並 做 自 行 車 簡 易 維 修 技 能 的 演 示, 並 且 輔 導 成 立 自 行 車 社 團 H. 參 觀 監 理 所, 並 利 用 該 所 設 備, 進 行 學 生 的 自 行 車 相 關 常 識 之 筆 試 測 驗 -184-

187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印 製 腳 踏 車 行 車 安 全 宣 導 資 料 發 送 學 生, 內 容 除 宣 導 自 行 車 安 全 騎 乘 應 注 意 事 項 及 相 關 交 通 規 則 外, 更 難 能 可 貴 在 於 能 將 一 些 因 騎 乘 自 行 車 所 發 生 之 事 故, 亦 能 載 入 內 容, 對 於 宣 導 效 果 助 益 頗 大 B. 上 學 時, 學 生 都 搭 乘 公 車 直 達 校 門, 放 學 時, 如 有 晚 自 習, 有 66% 學 生 搭 乘 公 車, 少 部 分 由 家 長 接 送 由 值 星 老 師 擔 任 路 隊 糾 察, 導 護 老 師 與 替 代 役 執 行 路 隊 管 制 與 交 安 維 護, 並 於 學 期 初, 曾 進 行 相 關 之 宣 導 與 訓 練 C. 聯 繫 有 兩 家 愛 心 商 店, 多 數 學 生 皆 能 了 解 其 位 置 與 功 能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及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增 聘 村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除 可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外, 其 居 所 亦 可 做 為 愛 心 商 店 協 助 學 生 相 關 事 務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提 供 查 核 之 評 鑑 資 料, 應 按 評 鑑 表 中 之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逐 項 匯 集 相 關 書 面 文 件, 依 序 分 卷 陳 展, 以 便 查 核 B. 教 導 處 需 彙 編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體 教 師 參 考, 期 能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C. 各 領 域 教 學 者, 需 儘 量 配 合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蒐 集 有 關 的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內, 施 教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D. 宜 多 實 施 陸 上 交 通 安 全 的 教 學 和 宣 導, 以 增 進 學 生 之 陸 上 交 安 知 能 E. 宜 多 增 設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之 虛 擬 情 境 的 設 置, 以 利 進 行 宣 教, 期 能 彌 補 海 島 學 生 較 少 接 觸 路 上 實 況 經 驗 之 限 制 F. 班 會 討 論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宜 分 年 級 學 期, 訂 定 不 同 的 討 論 主 題 大 綱, 並 做 詳 細 的 班 會 記 錄 G. 需 依 據 地 形 地 貌, 設 置 正 確 的 交 通 標 誌 繪 製 標 線, 期 能 達 到 潛 移 默 化 的 境 教 效 果 H. 教 學 空 間 足 夠 時, 務 須 專 設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資 源 教 室, 供 蒐 存 展 列 交 安 資 料 及 教 學 活 動 之 用 I.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亟 需 加 強, 充 實 資 量 ; 諸 凡 涉 及 交 安 教 育 之 書 刊 光 碟 影 片 教 具 模 型 教 材 海 報 等, 皆 需 加 蒐 存, 並 作 編 目 造 冊 展 列, 以 利 師 生 參 借 -185-

188 J. 宜 多 採 寓 教 於 樂 方 式, 舉 辦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的 學 藝 競 賽, 項 目 需 更 多 元, 而 且 鼓 勵 師 生 的 參 加 K. 應 舉 辦 全 校 性 的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依 年 級 分 別 命 題, 測 驗 後 需 做 統 計 項 目 分 析 及 補 救 教 學 L. 需 增 加 學 生 搭 乘 陸 上 運 輸 工 具 時 的 交 安 意 識, 教 導 注 意 其 緊 急 逃 生 設 備, 及 其 安 全 門 窗 之 開 啟 和 說 明, 能 熟 悉 逃 生 路 徑 和 方 式, 期 能 防 範 未 然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學 校 校 園 內 設 有 汽 機 車 停 車 場, 惟 人 車 分 道 僅 規 劃 校 門 口, 校 園 內 之 動 線 勢 必 會 有 人 車 衝 突 點, 對 校 園 安 全 恐 有 疑 慮, 建 議 請 學 校 應 將 校 園 內 一 併 納 入 人 車 分 道 規 劃 設 置 B. 學 校 受 限 於 地 形 因 素, 校 園 內 部 分 通 行 廊 道, 屬 較 不 規 則 線 形, 亦 成 為 校 園 安 全 顧 慮 處 所, 建 議 請 學 校 能 再 次 檢 視, 搭 配 交 通 標 線 繪 製, 將 廊 道 線 形 明 顯 化 ( 如, 增 繪 路 面 邊 線 障 礙 物 體 線 等 ), 並 輔 以 交 通 標 誌, 提 醒 經 過 師 生 注 意 安 全 C. 學 校 設 有 交 通 標 誌 牆 教 育 學 生 認 識 各 種 交 通 標 誌, 由 於 島 上 道 路 交 通 較 單 純, 且 無 交 通 號 誌, 交 通 標 誌 亦 屬 少 見, 建 議 學 校 在 交 通 標 誌 牆, 能 增 加 標 誌 設 置 地 點 及 功 能 介 紹, 讓 學 生 對 交 通 標 誌 的 認 識 更 深 入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100 年 獲 得 交 通 安 全 縣 內 評 鑑 甲 等, 但 無 辦 理 全 縣 之 交 安 相 關 活 動 資 料 二 十 八 臺 中 市 立 五 權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設 在 台 中 市 北 區 育 才 路 一 號 校 地 面 積 為 3.38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格 93 格 ( 含 肢 障 者 停 車 位 二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161 格 ( 含 肢 障 者 停 車 位 )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426 格 鄰 近 學 校 : 私 立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台 灣 體 育 運 動 大 學 國 立 台 中 第 一 中 學 國 立 台 中 第 二 中 學 私 立 新 民 高 中 雙 十 國 民 中 學 篤 行 國 民 小 學 賴 厝 國 民 小 學 2. 學 校 規 模 : 設 有 日 間 部 69 班, 學 生 數 2342 人 ; 夜 間 補 校 6 班, 學 生 數 71 人, 教 職 員 數 180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徒 步 者 700 人 ( 佔 30%)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679 人 ( 佔 29%)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590 人 ( 佔 25%) 騎 自 行 車 者 224 人 ( 佔 10%) 搭 公 車 者 130 人 ( 佔 6%) 其 他 ( 搭 火 車 者 9 人 ( 佔 0.1%)) -186-

189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1) 學 生 出 入 校 區, 主 要 通 行 的 校 門 : 正 門 西 側 門 和 東 側 門 (2)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人 員 值 勤 之 路 口 : A. 英 才 路 與 大 德 路 之 十 字 路 口 B. 五 常 街 與 柳 川 西 路 之 十 字 路 口 C. 大 雅 路 與 大 里 路 九 十 巷 內 5. 學 校 周 邊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英 才 路 與 大 德 街 : 屬 雙 向 四 線 道, 為 交 通 極 繁 忙 之 要 道 本 校 大 門 口 旁, 闢 設 有 駐 車 彎 二 道 路 之 交 叉 路 口 為 大 多 數 學 生 放 學 行 走 的 方 向 兩 側 商 家 林 立, 劃 設 有 路 邊 收 費 停 車 格 慢 車 道 公 車 站 牌, 機 車 停 放 量 極 大 (2) 五 常 街 與 柳 川 西 路 : 五 常 街 口 人 車 擁 擠, 附 近 為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之 學 生 宿 舍, 因 此, 機 車 停 放 數 量 頗 多, 臨 近 本 校 之 側 的 人 行 道, 雖 已 規 劃 機 車 收 費 停 車 場, 但 仍 舊 有 頗 多 違 規, 任 意 停 放 之 機 車, 尤 其 影 響 學 生 放 學 時 段 的 通 行 柳 川 西 路 為 單 行 道, 但 常 有 機 車 逆 向 行 駛 情 形 (3) 大 雅 路 : 屬 雙 向 四 線 道, 為 本 校 附 近 主 要 道 路, 交 通 頗 繁 忙, 且 車 流 量 多, 車 速 快 英 才 路 與 大 雅 路 口, 道 路 寬 敞, 西 側 門 即 設 在 大 雅 路 九 十 巷 內, 居 住 附 近 之 學 生 大 多 經 此 門 口, 進 出 學 校 6. 學 生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的 交 通 情 形 : (1) 優 點 : A. 通 學 交 通 尖 峰 時 段, 雖 然 交 通 繁 忙, 但 因 學 校 附 近 交 通 便 利, 又 有 導 護 志 工 導 護 教 師 交 通 糾 察 同 學 的 協 助, 而 能 在 20 至 30 分 鐘 內, 順 利 將 大 部 分 同 學, 引 導 進 出 校 區 B. 開 學 初, 即 利 用 親 師 座 談 會 新 生 始 業 輔 導 等 機 會, 向 家 長 說 明 汽 機 車 的 接 送 規 劃 區 域, 因 此 大 部 分 家 長 都 能 遵 守, 並 隻 西 學 生 的 上 放 學 路 線 C. 校 門 口 左 側 的 公 車 站, 在 上 放 學 尖 峰 時 刻, 約 十 至 十 五 分 中 間 隔, 即 有 班 次 停 靠, 提 供 搭 公 車 通 學 生 的 往 返 (2) 缺 點 : A. 學 校 附 近 商 家 和 補 習 班 林 立, 容 易 造 成 購 物 民 眾 和 接 送 家 長 車 輛 之 違 規 停 放 情 況, 影 響 學 生 的 通 學 安 全 至 鉅 B. 鄰 近 大 學 校 區 與 宿 舍, 靠 放 機 車 數 量 極 多, 雖 在 人 行 道 上 規 劃 有 機 車 停 車 格, 提 供 民 眾 使 用, 但 仍 有 極 多 違 規 停 置 本 校 圍 牆 邊, 尤 其 在 放 學 時 段, 極 易 影 響 本 校 師 生 和 民 眾 之 使 用 人 行 道 的 路 權 7.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1) 利 用 校 內 環 境, 懸 掛 海 報 標 語, 促 進 師 生 的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187-

190 (2) 張 貼 交 通 標 誌 法 規, 加 強 師 生 交 通 安 全 知 識 (3) 輔 導 交 通 違 規 學 生, 以 書 寫 心 得 剪 報, 代 替 處 罰, 並 通 知 家 長, 期 能 合 作 改 善 學 生 的 交 通 違 規 事 項 (4) 校 內 實 施 人 車 分 道, 讓 通 學 者 得 以 安 全 進 出 校 區 (5) 於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施 教 或 宣 導 相 關 之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6) 針 對 學 校 周 遭 交 通 問 題, 利 用 相 關 會 議, 適 時 反 映, 請 求 協 助, 期 能 加 予 解 決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及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外 聘 請 文 正 派 出 所 主 管 擔 任 顧 問, 每 學 期 開 會 2 次, 會 議 結 論 大 部 分 有 完 整 追 蹤 B. 運 用 SWOTS 分 析 師 生 與 家 長 應 加 強 宣 導 之 安 全 事 項 ;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C. 結 合 教 職 員 工 會 議 訓 導 週 報 與 升 旗 時 對 師 生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能 做 出 詳 細 的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SWOT 分 析, 再 據 以 擬 出 可 行 之 行 動 策 略 B. 學 校 有 藉 集 會 時 段, 利 用 影 片 或 光 碟, 從 事 主 題 式 交 安 教 學 或 宣 導 工 作 C. 重 視 自 行 車 的 專 題 宣 導, 維 修 技 能 之 教 學, 及 實 施 自 行 車 考 照 制 度 D. 設 有 交 安 資 源 教 室 於 活 動 中 心 內, 維 其 內 容 及 設 備 宜 加 改 善 E. 創 設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小 天 使, 以 增 強 交 安 宣 導 工 作 F. 與 警 方 簽 訂 交 通 安 全 支 援 協 定 計 畫, 以 防 範 未 然 G. 結 合 台 中 監 理 站 舉 辦 交 安 彩 繪 圍 牆 活 動 H. 架 有 交 安 教 育 網 頁 LED 燈 交 安 標 誌 專 欄 交 安 教 學 走 廊 校 刊 和 廣 播, 從 事 交 安 教 育 資 訊 的 宣 播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及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小 組 增 聘 五 常 里 里 長 與 志 工 隊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改 善 與 協 助 執 行 勤 務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188-

191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編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進 度 表, 但 未 見 有 實 際 教 學 活 動 的 資 訊 B. 除 在 人 文 與 藝 術 學 習 領 域 有 一 項 教 學, 製 作 交 通 情 況 模 型 外, 未 見 到 有 其 他 課 堂 內,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的 紀 錄 或 資 料 C. 教 務 處 需 彙 編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安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校 教 師 參 酌, 俾 能 融 入 日 常 課 堂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D. 各 領 域 學 科 之 任 教 者, 宜 能 依 各 涉 及 交 安 知 能 的 單 元, 蒐 集 相 關 交 安 教 材, 融 合 正 常 教 學 進 度 ( 活 動 ) 中, 採 融 入 式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E. 宜 多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校 際 之 交 安 研 習 活 動, 教 師 在 研 習 後, 宜 有 與 同 仁 分 享 心 得 的 機 會 F. 學 生 之 班 會 討 論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需 確 實 舉 辦, 並 能 依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討 論 主 題 大 綱 及 做 記 錄 G. 交 安 資 源 教 室 蒐 集 之 交 安 書 刊 光 碟 影 片 海 報 等, 有 待 積 極 充 實, 並 對 所 有 資 料 皆 須 編 目 造 冊 公 開 展 示, 並 鼓 勵 師 生 踴 躍 借 用 H. 校 內 的 交 安 境 教, 有 待 配 合 地 形 地 貌, 在 適 當 位 置 裝 豎 交 通 標 誌, 彩 繪 標 線, 以 達 成 潛 移 默 化 的 境 教 效 果 I. 校 內 急 需 架 設 或 更 易 之 標 誌 : 地 下 停 場 入 口 之 標 高 肢 障 者 停 車 格 的 標 示 ; 需 改 換 號 誌 之 位 置 ( 綠 紅 顏 色 更 改 ), 地 面 分 向 線 的 黃 色 標 線, 其 長 度 是 四 公 尺 長 ; 無 障 礙 坡 度 險 升 坡 遵 行 路 徑 的 標 誌 J. 校 內 交 安 宣 導 之 學 藝 競 賽 項 目, 需 力 求 更 多 樣 化, 而 參 加 者 更 要 求 普 及 化 K.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之 內 容, 需 依 年 級 分 編, 測 驗 後 需 批 改, 做 題 項 分 析 及 補 救 教 學 L. 校 外 教 學 時, 在 大 客 車 離 校 前, 需 有 師 生 做 安 全 門 窗 之 實 際 操 作 練 習 ; 而 車 況 安 全 檢 查, 需 申 請 監 理 單 位 派 員 到 校 施 檢 ; 請 警 方 人 員 做 酒 測 M. 各 項 評 鑑 資 料 所 附 圖 片 照 片 皆 需 述 明 其 主 題 或 活 動 內 容 主 持 者 及 對 象 時 間 和 地 點 N. 設 有 交 安 資 源 教 室 於 活 動 中 心 內, 惟 其 內 容 及 設 備, 皆 宜 加 改 善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部 分 學 生 之 腳 踏 車 發 現 裝 設 車 後 附 載 者 腳 踏 架 ( 火 箭 筒 ),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其 危 險 性 ; 教 職 員 未 裝 設 後 視 鏡 之 機 車, 亦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B. 自 行 車 通 道 不 平 整, 建 議 酌 予 改 善 C. 校 內 部 份 標 誌 標 線 錯 誤, 顏 色 嚴 重 脫 落, 建 議 酌 予 修 正 D. 身 心 障 礙 者 專 用 停 車 位, 建 議 參 考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劃 設 -189-

192 E. 家 長 接 送 區 建 議 朝 向 內 部 化 進 行 規 劃 F. 校 門 口 緊 貼 校 門 劃 有 禁 止 停 車 ( 黃 ) 線, 不 符 規 定, 建 議 請 將 該 標 線 塗 銷 G. 學 校 有 10% 的 學 生 是 以 自 行 車 為 通 學 之 交 通 工 具, 校 門 左 側 路 口 設 有 行 人 穿 越 道, 建 議 請 市 府 協 助 於 該 路 口 增 繪 自 行 車 穿 越 道 線, 以 維 護 學 生 上 放 學 之 交 通 安 全 H. 校 園 人 車 分 道 之 標 線 劃 設 大 部 分 是 錯 誤, 建 議, 請 學 校 先 考 量 是 否 將 家 長 接 送 區 移 至 校 園 內, 再 規 劃 人 車 動 線 與 分 流, 重 畫 標 線 應 依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畫 設, 避 免 錯 誤 I. 學 生 自 行 車 仍 有 部 分 未 裝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應 加 強 宣 導 裝 設 或 統 一 由 學 校 購 置, 再 發 給 學 生 使 用, 以 維 交 通 安 全 J. 近 年 來, 學 校 或 轄 區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統 計 分 析, 雖 未 發 生 學 生 交 通 事 故, 亦 應 針 對 學 區 內 所 發 生 之 交 通 事 故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並 就 肇 事 因 素 加 以 宣 導, 藉 以 達 到 交 通 安 全 目 的 二 十 九 宜 蘭 縣 立 蘇 澳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理 地 置 校 地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與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於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中 山 路 2 段 1 號 校 地 面 積 4.2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汽 車 停 車 位 35 格 ( 含 身 障 者 停 車 位 1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8 格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80 格 鄰 近 設 有 蘇 澳 國 小 2. 學 校 規 模 : 現 有 21 班 ( 含 資 源 班 特 教 班 各 1 班, 夜 補 校 3 班 ) 學 生 數 480 人, 教 職 員 工 數 51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徒 步 者 164 人 ( 佔 36%)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90 人 ( 佔 20%)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90 人 ( 佔 20%) 騎 自 行 車 者 80 人 ( 佔 19%) 搭 公 車 者 16 人 ( 佔 4%) 搭 火 車 者 5 人 ( 佔 1%)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學 生 進 出 校 區 主 要 從 東 側 門 導 護 哨 設 於 東 側 門 口 鎮 圖 書 館 前 十 字 路 口 家 長 接 送 區 和 蘇 港 路 天 橋 下 每 一 導 護 哨 皆 由 二 名 愛 心 志 工 和 一 名 導 護 教 師 組 成 5.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中 山 路 為 雙 向 四 線 道, 設 有 機 車 道 (2) 坪 林 路 為 雙 向 二 線 道, 設 有 機 車 道, 偶 爾 會 有 路 邊 停 車 情 況 (3) 志 成 路 為 雙 向 二 線 道, 設 有 機 車 道 (4) 體 育 館 旁 小 巷 ( 無 路 名 ) 為 一 線 單 行 道 -190-

193 6.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學 校 周 邊 之 交 通 情 形 : 中 山 路 為 省 道 9 號 公 路, 上 下 班 時 段, 車 流 量 較 大, 偶 有 大 型 車 經 過 其 他 道 路, 車 流 量 皆 不 大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及 宣 導 A. 運 用 SWOTS 分 析, 瞭 解 校 園 周 邊 交 通 現 況, 繪 製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實 施 街 頭 路 巡 工 作 ;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對 校 方 用 心 與 努 力, 表 達 肯 定 B. 舉 辦 生 命 體 驗 身 障 人 士 生 活, 並 利 用 親 師 座 談 會, 對 師 生 宣 導 ;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有 依 據 學 校 周 遭 環 境 條 件, 做 交 通 安 全 發 展 趨 勢 之 SWOTS 分 析, 再 據 以 擬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行 動 策 略 B. 僅 在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 公 民, 編 撰 一 則 主 題 式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計 畫 ( 教 案 ); 在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 美 術, 編 撰 一 項 交 安 宣 導 之 學 藝 活 動 - 繪 製 交 安 標 誌 ; 惟 未 見 有 施 教 的 紀 錄 或 學 習 單 之 呈 現 C. 偶 會 利 用 上 級 機 關 頒 贈 的 交 安 教 學 影 片 光 碟, 在 課 間 放 映, 以 達 成 主 題 式 交 安 教 學 效 果 D. 部 份 教 師 會 在 帶 領 學 生 進 行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之 際, 或 利 用 重 大 交 通 事 件 之 新 聞 報 導, 進 行 隨 機 式 的 交 安 教 學 E. 利 用 走 廊 牆 柱 牆 面 等 裝 置 交 通 標 誌 標 語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等,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的 宣 教 工 作 F.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布 告 欄 架 設 交 安 教 育 網 頁 及 編 印 刊 物 等, 傳 導 交 安 資 訊 G. 拍 攝 學 校 周 遭 交 通 情 況, 從 事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有 利 學 生 熟 悉 校 內 外 交 通 情 境, 能 提 醒 及 增 進 學 生 的 交 安 概 念 H. 利 用 新 生 始 業 訓 練, 從 事 交 安 宣 導 : 引 領 參 訪 社 區 及 周 遭 交 通 情 境, 說 明 上 放 學 時, 應 注 意 的 事 項, 以 增 強 學 生 的 交 安 意 識 I. 校 外 教 學 訂 有 完 整 教 學 計 畫, 租 車 時 對 於 司 機 與 車 輛 均 先 做 檢 查, 亦 先 辦 理 有 逃 生 演 練, 請 部 分 學 生 負 責 開 啟 逃 生 門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於 路 口 之 通 道 架 設 天 橋, 且 銜 接 校 園 內, 能 增 加 安 全 性, 值 得 肯 定 B. 舉 行 自 行 車 示 範 教 學, 提 升 騎 乘 之 安 全 C. 訂 定 許 多 相 關 辦 法, 可 謂 用 心 惟 格 式 上 宜 有 標 準, 例 如 通 過 之 時 間 會 議 等 D. 利 用 三 角 錐 隔 離 車 道, 避 免 家 長 違 規 迴 轉, 簡 易 卻 有 效 果 -191-

194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及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小 組 校 內 增 聘 志 工 隊 長, 校 外 增 聘 蘇 澳 分 局 或 新 城 派 出 所 主 管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勤 務 或 改 善 B. 教 育 局 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輔 導 之 相 關 公 文 或 評 鑑 訪 視 資 料, 付 之 闕 如, 建 議 予 以 補 足 ; 並 對 缺 失 或 應 加 強 項 目, 予 以 回 應 辦 理 情 形 ; 另 建 議 利 用 班 親 會 或 親 師 座 談 會, 加 強 對 家 長 之 宣 導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本 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查 閱 資 料 的 範 圍, 應 是 100 學 年 度 學 校 實 施 交 安 教 育 之 相 關 資 料 為 限 非 屬 本 年 度 的 資 料, 即 不 宜 有 過 多 的 陳 現 B. 提 供 查 核 之 評 鑑 資 料 應 按 評 鑑 表 中 之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依 序 分 項 或 分 冊 裝 訂 陳 列, 俾 便 查 閱 核 對 C. 評 鑑 之 資 料 中, 附 以 佐 證 之 圖 表 照 片 等, 皆 需 明 確 說 明 活 動 的 主 題 內 容 ( 活 動 名 稱 ) 主 持 者 和 對 象, 舉 辦 活 動 的 單 位 時 間 和 地 點 D. 各 學 習 領 域 之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在 選 定 學 年 度 教 科 書 之 後, 即 宜 同 時 決 定,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單 元 及 其 進 度 E. 教 務 單 位 需 編 撰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體 教 師 參 酌, 期 能 按 進 度 施 教 交 安 知 能 F. 全 校 教 師 需 在 所 任 教 之 領 域 ( 科 目 ) 中, 凡 涉 及 交 安 知 能 之 相 關 單 元, 即 宜 蒐 集 有 關 的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日 常 課 堂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交 安 技 能 G. 需 多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校 際 之 交 通 安 全 研 習 活 動, 以 增 進 教 師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知 能 H. 班 會 討 論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宜 分 年 級 學 期, 分 訂 討 論 主 題 大 綱, 並 做 班 會 紀 錄 I. 校 內 頗 多 牆 面 牆 柱, 在 同 一 地 點, 同 時 裝 貼 不 同 的 交 通 標 誌, 易 致 成 混 淆 認 知 ; 宜 能 集 中 移 置 在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教 室, 並 加 以 分 門 別 類 標 示, 以 利 教 學 交 通 標 誌 J. 宜 在 校 內 適 當 地 區, 彩 繪 交 通 標 線, 並 在 校 門 口 的 地 面, 加 繪 停 止 線, 以 增 學 生 的 標 線 認 知 K. 校 內 需 更 正 或 添 置 的 交 通 標 誌 : 各 校 門 右 柱 內 側 需 設 停 再 開 ; 斜 坡 道 加 置 險 升 坡 險 降 坡 及 豎 立 無 障 礙 坡 道 標 誌 桿 ; 標 明 校 內 身 障 者 停 車 格 之 地 點 ; 各 類 停 車 場 遵 行 路 徑 等 L. 需 設 法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室, 布 置 成 妥 善 的 交 安 教 學 空 間, 俾 便 於 蒐 藏 存 置 交 安 教 學 資 料, 而 利 於 施 教 與 參 閱 -192-

195 M. 上 級 單 位 頒 贈 或 學 校 蒐 集 購 置 之 交 安 資 料, 諸 如 : 書 刊 影 片 光 碟 教 材 教 具 模 型 海 報 等, 皆 需 加 編 目 造 冊 展 列, 並 訂 定 借 閱 管 理 辦 法, 以 利 師 生 的 參 閱 借 用 N. 現 存 在 交 通 導 護 器 材 室 內 之 交 安 資 料, 需 加 以 整 理 編 目 造 冊, 並 在 圖 書 室 內 設 專 櫃 陳 列, 更 宜 週 知 師 生, 期 能 善 加 參 閱 O. 分 年 級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對 於 答 題 錯 誤 的 同 學 均 施 以 補 救 教 學, 使 其 得 以 建 立 正 確 的 交 安 常 識, 惟 未 見 相 關 之 補 救 教 學 統 計 資 料 P. 訂 定 有 學 藝 競 賽 辦 法, 其 內 容 包 括 有 作 文 演 講 美 術 與 教 室 布 置 等, 惟 建 議 盡 可 能 以 全 面 參 加 而 非 以 派 代 表 參 加 之 方 式 辦 理, 使 更 多 人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有 全 面 的 思 考 ( 註 : 原 簡 報 資 料 所 提 供 之 作 文 競 賽 為 95 學 年 度 者,100 學 年 度 未 見 作 文 競 賽 資 料 ) Q. 校 外 教 學 時 有 關 司 機 酒 測 之 事 項, 建 請 先 發 函 至 警 察 單 位, 於 遊 覽 車 出 發 前, 到 校 對 司 機 進 行 酒 測 工 作 R. 學 生 於 新 生 訓 練 時, 曾 對 於 其 交 通 安 全 做 一 般 性 之 宣 導, 導 護 老 師 亦 對 危 險 路 口 特 別 留 意 學 生 安 全 惟 有 關 哪 些 特 定 路 口 是 應 特 別 要 注 意 的 路 口 以 及 特 別 注 意 哪 些 項 目, 未 有 具 體 之 資 料 提 供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家 長 接 送 區 旁 有 停 車 格, 建 議 可 循 道 安 會 報 管 道, 增 置 禁 停 時 段 之 指 示 牌, 以 利 家 長 接 送 ; 另 汽 機 車 接 送 區 宜 分 開 B. 志 工 之 背 心 宜 能 反 光, 且 以 貼 成 V 字 型 為 宜 C. 停 車 格 線 建 議 更 清 楚 D. 部 分 考 察 紀 錄 較 為 欠 缺, 可 加 以 改 進 E. 學 校 宜 訂 定 愛 心 商 店 之 管 理 計 畫, 在 計 畫 中, 包 括 考 核 與 獎 勵 辦 法, 並 且 能 定 期 進 行 考 核 與 紀 錄 F. 學 校 宜 進 一 步 對 學 生 違 規 事 件, 做 分 類 與 歸 納, 如 騎 自 行 車 未 戴 安 全 帽 違 規 穿 越 馬 路 等, 然 後 準 備 適 當 的 教 材 ( 包 括 影 帶 ), 進 行 宣 導 輔 導 及 糾 正 G. 學 校 雖 有 向 當 地 警 察 局 索 取 相 關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但 是 未 能 做 進 一 步 的 應 用 實 在 十 分 可 惜 學 校 宜 對 這 份 資 料 做 應 用, 如 與 當 地 危 險 地 點 與 路 段 結 合 及 標 示, 並 利 用 時 機 ( 包 括 邀 請 相 關 專 家 ), 作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建 請 校 內 擔 任 相 關 科 目 之 教 師, 能 主 動 從 交 通 安 全 學 藝 表 現 中 ( 如 : 表 演 作 文 繪 畫 等 ) 挑 選 優 異 作 品, 參 加 校 外 舉 辦 之 交 通 安 全 藝 能 競 賽, 爭 取 個 人 與 團 體 組 獎 項 B. 建 請 學 校 承 辦 交 通 安 全 業 務 之 組 長 與 主 任, 能 主 動 向 縣 府 提 報 學 校 優 良 導 護 老 師, 以 爭 取 政 府 交 通 安 全 獎 項 -193-

196 C. 建 請 縣 府 相 關 部 門 ( 社 教 與 教 育 ) 能 主 動 委 託 國 小 國 中 高 中 職 多 所 學 校, 合 辦 區 域 跨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習 與 研 討 活 動, 以 推 動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D. 建 請 縣 府 相 關 部 門 能 主 動 發 函 各 級 學 校 承 辦 交 安 相 關 業 務 人 員, 前 往 參 與 交 通 安 全 評 鑑 學 校 觀 摩 及 學 習, 期 使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展, 更 加 順 暢 三 十 南 投 縣 立 草 屯 國 民 中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1. 學 校 地 址 面 積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及 鄰 近 學 校 本 校 位 在 南 投 縣 草 屯 鎮 虎 山 路 808 號 學 校 面 積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設 有 停 車 空 間 : 汽 車 停 車 位 90(104) 格 機 車 停 車 位 45 格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500 格 2. 學 校 規 模 : 學 生 數 1733 人, 教 職 員 數 136 人 3. 學 生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者 587 人 ( 占 33.9%)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者 414 人 ( 占 23.9%) 騎 自 行 車 者 285 人 ( 占 16.5%) 徒 步 者 274 人 ( 占 15.8%) 搭 乘 公 車 者 173 人 ( 占 10%) 4. 學 生 通 學 情 形 : (1) 家 長 接 送 者 在 大 成 街 東 ( 後 ) 門 兩 側 之 氣 機 車 接 送 區 上 下 車 徒 步 者 依 照 導 護 學 生 指 揮, 走 人 行 穿 越 道 進 出 校 區 (2) 騎 自 行 車 者, 必 須 戴 安 全 帽, 進 校 區 後, 分 年 級 依 指 定 自 行 車 棚 停 放 (3) 放 學 時 段, 虎 山 路 因 道 路 狹 窄, 車 流 量 多, 下 午 4:50~5:10 間, 大 門 實 施 交 通 管 制, 禁 止 學 生 通 行, 而 車 輛 僅 准 駛 出 ; 徒 步 學 生 行 走 大 成 街 育 英 街 人 行 道, 依 照 交 通 號 誌 之 變 換, 走 人 行 穿 越 道 通 過 馬 路 (4) 雨 天 時, 變 通 門 禁 管 制 方 式 放 學 時 段, 徒 步 者 經 過 大 門 出 校 區 ; 啟 用 校 內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供 未 帶 雨 具 者 於 此 等 候 家 長 前 來 接 走 5. 學 校 周 邊 鄰 接 的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1) 學 校 四 周 道 路, 分 別 是 虎 山 路 大 成 街 育 英 街 和 碧 山 路 大 成 路 寬 十 八 公 尺, 屬 雙 向 四 線 道 ; 其 他 道 路 皆 為 路 寬 八 公 尺, 屬 雙 向 二 線 道 (2) 學 校 四 周 路 口, 皆 為 十 字 路, 皆 設 有 人 行 穿 越 道 (3) 平 日 四 周 道 路 之 兩 側, 皆 有 車 輛 停 放, 數 量 頗 多, 大 多 屬 附 近 上 班 者 所 有 6. 通 學 尖 峰 時 段, 周 邊 的 交 通 情 形 : 大 門 規 劃 為 車 輛 進 出 校 區 之 主 要 通 道, 後 門 以 騎 自 行 車 及 家 長 接 送 者 為 主, 側 門 主 要 以 供 徒 步 進 出 校 區 者 -194-

197 之 用 學 校 周 邊 道 路 大 多 比 較 狹 窄, 上 放 學 時 段, 人 車 擁 擠, 容 易 造 成 堵 塞 情 況, 車 輛 大 多 數 是 汽 車 和 機 車 7. 學 校 特 殊 交 通 安 全 情 形 及 其 因 應 作 為 : (1) 以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為 主 ( 避 免 導 師 ), 輪 值 擔 任 交 通 導 護 工 作, 負 責 各 十 字 路 口 的 導 護 工 作, 執 掌 導 護 之 職 務 (2) 由 二 年 級 各 班, 輪 流 擔 任 交 通 導 護 糾 察 隊, 執 掌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任 務 (3) 訓 導 人 員 不 定 期 在 上 放 學 時 段 到 校 外 巡 查, 關 心 學 生, 落 實 交 通 導 護 工 作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與 優 點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校 內 聘 請 家 長 會 長 與 志 工 隊 長 擔 任 委 員, 每 學 期 開 會 2 次, 會 議 結 論 大 部 分 有 完 整 追 蹤 B.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納 入 行 事 曆 推 動, 利 用 班 會 週 會 校 外 機 車 研 習 給 家 長 一 封 信 等 機 會 辦 理 宣 導 ; 融 入 學 科 教 學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等 具 有 成 效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僅 見 編 撰 一 則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教 案 行 人 有 品, 交 通 無 礙, 在 公 民 科 施 教 B. 少 部 分 教 師, 藉 交 通 事 故 或 校 外 教 學 之 際, 採 隨 機 式 宣 教 交 安 知 能 或 概 念 C. 校 方 訓 導 單 位, 會 利 用 週 會 時 段, 進 行 主 題 式 的 交 安 知 能 宣 導 工 作 D. 帶 領 學 生 赴 創 世 基 金 會 服 務 植 物 人, 藉 以 瞭 解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要 性 E. 架 有 交 安 教 育 學 習 網 頁,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標 誌 牆 交 安 教 學 廊 道 裝 貼 交 通 標 誌 及 標 線 等, 用 以 從 事 交 安 宣 導 及 交 安 資 訊 的 傳 播 F. 放 置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櫃 ( 蒐 存 十 餘 冊 交 安 書 刊, 未 見 編 目 ) 於 學 校 交 通 導 護 裝 備 之 工 具 室 中 G. 設 有 自 行 車 考 照 場, 並 有 自 製 的 自 行 車 安 全 裝 備 與 結 構 圖 之 貼 示 H. 架 設 有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網 站, 對 於 能 自 我 上 網 查 資 料 之 師 長 或 同 學 很 有 助 益 其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希 望 能 訂 定 辦 法 加 以 施 測, 此 外 並 對 學 生 常 錯 之 題 目 應 有 補 救 教 學, 另 對 於 施 測 之 題 目 亦 建 請 檢 討, 能 提 供 真 正 對 交 通 安 全 有 較 大 助 益 之 題 目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深 入 社 區 實 地 巡 察, 關 懷 學 生 校 外 生 活, 值 得 鼓 勵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學 校 參 加 97 年 及 99 年 之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融 入 各 學 科 教 學 活 動 教 案 設 計 甄 選, 分 獲 優 等 及 甲 等, 表 現 應 予 肯 定 -195-

198 B. 學 校 舉 行 自 行 車 騎 乘 考 照, 考 試 通 過 後 發 給 車 牌, 能 提 升 學 生 騎 乘 安 全 C. 參 與 南 投 縣 100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獲 國 中 組 第 一 名 ( 三 ) 改 進 意 見 與 建 議 事 項 1.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A.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小 組 增 聘 派 出 所 或 交 通 隊 主 管 與 社 區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協 助 周 邊 交 通 的 改 善 事 宜 B. 建 議 藉 由 SWOTS 分 析, 研 提 因 應 對 策, 增 進 學 生 對 校 園 周 邊 危 險 路 段 ( 口 ) 之 認 知 與 因 應 對 策 2. 教 學 與 活 動 A. 各 學 習 領 域 課 發 會, 未 選 定 所 採 用 教 科 書 內 涉 及 的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及 其 教 學 進 度 B. 教 務 單 位 宜 彙 編 各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提 供 全 體 教 師 參 酌, 期 能 確 實 施 教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C. 全 校 教 師 需 盡 量 配 合 交 通 安 全 單 元 教 學 進 度 表, 蒐 集 相 關 的 交 安 教 材, 融 入 日 常 教 學 活 動 中 施 教 D. 學 校 需 多 邀 請 交 安 相 關 的 專 業 人 士, 蒞 校 進 行 交 安 專 題 演 講 或 做 技 能 之 演 示 E. 宜 多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校 際 之 增 進 交 安 知 能 的 研 習 活 動 F. 宜 在 班 會 討 論, 分 年 級 學 期,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及 討 論 大 綱, 並 做 詳 細 記 錄 G. 校 園 內 需 依 據 地 形 地 貌, 裝 置 或 彩 繪 符 合 情 境 的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以 達 成 境 教 效 果 H. 校 內 需 要 更 動 的 標 誌 : 校 門 口 右 柱 要 裝 置 停 再 開, 肢 體 障 礙 者 停 車 格, 無 障 礙 坡 道, 遵 行 路 徑 等, 皆 要 有 明 顯 標 誌 上 述 停 車 格 之 位 置, 宜 改 設 於 臨 近 學 校 行 政 大 樓, 且 設 有 無 障 礙 坡 道 之 處, 而 且 皆 需 豎 立 標 誌, 以 便 辨 識 指 引 I. 需 設 法 建 置 交 安 教 育 資 源 教 室, 急 需 充 實 交 安 教 學 資 料, 添 置 教 學 設 備, 以 利 推 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J. 交 安 教 育 書 刊 和 光 碟 影 音 類 交 安 資 料 外 之 教 材 模 型 教 具 海 報 等, 有 助 增 進 交 安 施 教 效 果 者, 皆 需 蒐 集 編 目 造 冊 及 展 示, 以 便 師 生 的 參 考 借 用 K. 自 行 車 考 照, 除 測 考 騎 術 外, 需 加 交 安 常 識 的 筆 試, 以 及 面 臨 突 發 交 通 狀 況 時 之 處 理 能 力 的 測 定 L. 需 繪 製 並 公 告 詳 細 的 校 內 安 全 地 圖 和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知 悉 -196-

199 M. 建 請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之 學 藝 競 賽, 能 更 為 普 遍 化 與 多 樣 化, 以 所 有 學 生 均 能 參 與 為 原 則 N. 辦 理 校 外 教 學 時 已 訂 有 租 車 契 約, 惟 有 關 車 輛 安 全 門 逃 生 演 練, 建 議 能 於 車 輛 出 發 前 即 先 辦 理, 並 由 特 別 指 定 負 責 任 的 學 生 有 實 際 開 啟 安 全 門 窗 的 操 作 練 習, 不 要 僅 作 示 範 開 啟 O. 校 外 教 學 在 學 校 開 車 前, 建 議 可 事 先 發 函 申 請 監 理 單 位 與 警 察 單 位 派 員 來 校, 作 車 輛 安 檢 與 駕 駛 者 酒 測 之 事 項 P. 對 於 校 外 之 交 通 環 境 已 做 過 分 析, 瞭 解 較 容 易 發 生 事 故 之 地 點, 並 加 以 宣 導 不 過 有 關 相 關 之 資 料, 如 :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手 冊 等 資 料, 建 議 能 加 以 敘 述 與 提 供 3.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A. 自 評 內 容 有 二 個 版 本 不 一 致, 如 後 門 交 通 情 形 B. 自 評 項 目 未 達 滿 分 部 分, 應 說 明 改 善 方 向 C.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之 實 施 紀 錄 缺 失, 應 完 整 呈 現 D. 自 評 資 料 大 多 為 相 片, 未 具 體 呈 現 相 關 內 容 及 改 善 方 向 E. 導 護 部 分, 建 議 增 加 家 長 志 工 導 護 的 參 與 F. 建 議 增 加 100 年 交 通 違 規 情 形 分 析 G. 建 議 學 生 各 種 交 通 工 具 人 數 統 計 應 分 為 上 學 及 放 學 兩 部 分 H. 書 面 資 料 過 於 精 簡, 部 分 項 目 僅 以 照 片 替 代, 建 議 各 項 資 料, 除 依 項 目 分 門 別 類 外, 應 將 辦 理 情 形 敘 明, 再 輔 以 佐 證 資 料 I. 學 校 通 學 之 自 行 車, 仍 有 為 數 不 少 未 裝 車 尾 燈 或 反 光 片, 建 議 學 校 應 加 強 宣 導 或 添 購 發 放 學 生 使 用, 以 維 護 學 生 通 學 安 全 J. 學 校 家 長 接 送 區 雖 有 規 劃, 惟 未 搭 配 交 通 工 程 施 作, 無 法 發 揮 功 能, 建 議 請 縣 府 協 助, 將 現 有 接 送 區 內 停 車 格 位 塗 銷, 路 邊 增 繪 禁 止 停 車 標 線 及 標 誌 牌 面 ( 附 掛 禁 停 時 段 ), 如 此 接 送 區 始 能 發 揮 功 能 K. 校 園 內 停 車 格 位 畫 設 之 車 輛 停 放 的 標 線 顏 色 錯 誤, 建 議 應 更 改 為 線 寬 10 公 分 之 白 色 實 線 繪 製 L. 校 園 內 地 下 停 車 場 出 入 口, 未 設 置 任 何 交 通 管 制 措 施, 建 議, 地 下 停 車 場 出 入 口 處 增 設 號 誌 管 制, 並 設 開 亮 頭 燈 及 限 高 標 誌, 以 維 汽 車 出 入 停 車 場 之 安 全 M. 學 生 測 驗 交 通 安 全 所 用 之 試 卷, 試 題 難 度 頗 高, 且 有 超 出 國 中 學 生 應 有 之 認 識, 建 議 請 命 題 老 師 可 參 考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第 條 有 關 慢 車 行 人 及 認 識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與 號 誌 為 宜 4. 創 新 與 重 大 成 效 A. 導 護 及 糾 察 盡 心 盡 力, 維 自 身 安 全 亦 須 加 以 注 意, 因 此 例 如 背 心 之 設 計, 目 前 仍 以 三 條 橫 線 之 反 光 片 衣 服 為 主, 建 議 未 來 能 改 為 V 字 型 反 光 片 之 背 心 -197-

200 肆 結 語 B. 在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研 習 活 動 方 面, 以 及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相 同 才 藝 競 賽 方 面, 學 校 皆 較 為 欠 缺, 建 議 爾 後 盡 量 加 強 C. 交 通 標 誌 牆, 建 議 於 更 新 時, 可 加 上 英 文 說 明, 做 為 雙 語 教 學 之 一 環 本 ( 一 0 一 )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工 作, 自 民 國 一 0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至 同 年 五 月 二 十 五 日 止, 全 體 評 鑑 委 員 密 集 在 將 進 兩 個 月 期 間, 經 實 地 訪 視 台 灣 本 島 各 直 轄 市 和 各 縣 市 的 二 十 八 所 國 民 中 學, 澎 湖 縣 一 所 和 福 建 省 連 江 縣 一 所, 共 計 三 十 校, 瞭 解 各 校 推 行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各 校 因 地 理 環 境 社 區 民 情 不 同, 有 處 於 交 通 繁 雜 的 都 會 區, 或 設 在 交 通 並 不 很 方 便 之 鄉 村 地 區, 或 獨 懸 外 島 的 地 點, 由 於 各 校 面 臨 的 周 遭 環 境 不 同, 學 生 上 放 學 的 通 學 情 形 及 通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的 相 異, 學 校 在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理 念 和 策 略, 也 就 各 有 各 的 特 色 ; 在 實 施 層 面, 所 執 行 的 交 通 安 全 交 學 宣 導 和 學 生 的 交 通 安 全 導 護 設 施, 亦 就 各 自 創 發 各 校 的 本 位 課 程 的 特 殊 性 整 體 而 言, 本 年 度 除 極 少 數 外, 絕 大 多 數 的 直 轄 市 ( 縣 市 ),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多 較 往 年 更 加 強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督 導 和 協 助, 對 所 屬 受 訪 評 學 校 在 評 鑑 業 務 之 準 備, 及 評 鑑 結 果, 皆 相 當 重 視 本 次 評 鑑 報 告 將 訪 視 所 得, 列 出 整 體 受 評 學 校 較 一 致 的 特 色 與 優 點, 以 及 評 鑑 委 員 所 提 的 意 見 與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並 分 別 列 述 評 鑑 委 員 在 個 別 學 校 所 見 之 特 色 與 優 點, 及 提 出 的 建 議 與 改 善 事 項, 提 供 全 國 各 國 民 中 學 參 考 與 作 為 各 校 檢 討 和 改 善 的 依 據 評 鑑 委 員 各 自 評 分 與 紀 錄 意 見 後, 交 由 助 理 同 學 綜 合 匯 整, 再 經 全 體 委 員 開 會 討 論 後, 提 出 評 鑑 結 果 如 下 : 1. 獲 得 等 第 優 與 同 時 提 報 金 安 獎 學 校 為 苗 栗 縣 文 英 國 民 中 學 台 南 市 北 門 國 民 中 學 新 竹 縣 立 自 強 國 民 中 學 嘉 義 縣 立 過 溝 國 民 中 學 彰 化 縣 立 大 同 國 民 中 學 等 五 校 2. 獲 得 等 第 甲 學 校, 計 有 新 竹 市 立 三 民 國 民 中 學 等 十 四 校 3. 獲 得 等 第 乙 學 校, 計 有 嘉 義 市 立 民 生 國 民 中 學 等 十 校 4. 獲 得 等 第 丙 學 校, 有 南 投 縣 立 草 屯 國 民 中 學 一 校 -198-

201 伍 國中組訪視照片 校園安全地圖 交通安全陶藝作品 壘球 排球九宮格 實施倒車入庫 馬路如虎口 創意海報 交通安全常識 相關資料蒐集 -199-

202 交通安全創意海報 交通安全教育室 落實 人車分道 校園內之路口情境繪製 校園廣場繪製 交通安全大富翁 自行車均依班級擺放整齊 -200-

203 捌 國 小 組 評 鑑 報 告 撰 稿 人 : 林 月 琴 壹 前 言 依 據 衛 生 署 統 計, 交 通 事 故 已 蟬 連 多 年 兒 童 及 少 年 事 故 傷 害 死 因 首 位, 在 一 向 為 國 人 詬 病 的 交 通 環 境 中, 行 人 明 顯 居 於 弱 勢, 而 其 中 12 歲 以 下 未 成 年 之 兒 童 因 身 心 發 育 仍 未 臻 完 全, 相 較 於 一 般 行 人 更 顯 弱 勢, 致 常 在 交 通 事 故 中 受 害 黃 寶 中 趙 申 (2011) 以 教 育 部 校 安 中 心 之 2004 至 2008 年 之 系 統 資 料 庫 中 所 累 計 之 學 生 意 外 事 件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篩 選 出 發 生 率 最 高 的 前 二 十 項 學 生 意 外 事 件, 發 現 該 五 年 間 校 園 事 件 發 生 率 最 高 的 項 目 即 為 交 通 意 外 事 件, 約 佔 總 事 故 比 例 之 五 分 之 一 (18.9%) 在 少 子 化 趨 勢 逐 年 惡 化 的 環 境 下, 交 通 事 故 對 於 學 童 安 全 造 成 如 此 重 大 威 脅 與 危 害, 學 童 交 通 安 全 的 重 要 性 不 容 小 覷 一 百 零 一 年 度 國 小 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係 由 財 團 法 人 靖 娟 兒 童 安 全 文 教 基 金 會 林 月 琴 執 行 長 擔 任 召 集 人 ( 負 責 考 評 教 學 與 活 動 ), 委 員 包 括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張 新 立 教 授 ( 負 責 考 評 交 通 安 全 輔 導 ) 交 通 部 運 輸 研 究 所 周 文 靜 研 究 員 海 洋 大 學 運 輸 與 航 海 科 學 系 吳 繼 虹 助 理 教 授 ( 負 責 考 評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 淡 江 大 學 交 通 運 輸 管 理 學 系 陳 菀 蕙 教 授 ( 負 責 考 評 教 學 與 活 動 ) 淡 江 大 學 交 通 運 輸 管 理 學 系 張 勝 雄 副 教 授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交 通 學 系 曾 平 毅 教 授 台 灣 警 察 專 科 學 校 交 通 管 理 科 許 志 誠 助 理 教 授 ( 負 責 考 評 交 通 安 全 輔 導 ) 等 人 組 成 由 於 過 往 由 各 縣 市 教 育 局 提 報 的 二 十 五 所 績 優 學 校 及 離 島 選 擇 一 所 學 校, 並 在 北 中 南 東 各 區 先 抽 出 一 區, 從 這 區 抽 一 個 縣 市 後 再 抽 出 一 所 學 校 進 行 訪 視, 作 為 全 國 性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的 對 象, 但 今 年 度 作 最 大 變 革, 除 了 學 校 的 提 報 方 式 改 變 以 外, 評 鑑 指 標 也 作 了 大 幅 度 的 調 整, 評 鑑 學 校 由 各 縣 市 按 照 轄 區 內 的 學 校 數 提 報, 每 二 十 所 提 報 一 所 國 小, 再 由 提 報 的 學 校 抽 一 至 二 所, 台 北 新 北 桃 園 台 中 台 南 高 雄 各 抽 二 所, 其 餘 縣 市 各 抽 一 所, 並 在 北 中 南 東 各 區 先 抽 出 一 區, 從 這 區 抽 一 個 縣 市 後 再 抽 出 一 所 學 校 進 行 訪 視, 再 加 上 離 島 一 所 學 校 及 去 年 評 鑑 成 績 不 理 想 的 學 校, 共 計 二 十 八 所 國 小 接 受 評 鑑 在 訪 視 過 程 中 委 員 除 詳 閱 書 面 資 料 外, 並 實 地 勘 查 學 校 周 邊 環 境 的 交 通 相 關 設 施 情 境 教 學 的 規 劃 校 內 人 車 動 線 的 規 劃, 並 透 過 與 師 生 的 座 談 瞭 解 其 對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的 認 知 及 確 實 履 行 的 概 況 評 鑑 日 期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四 月 五 日 至 五 月 三 十 一 日, 茲 就 評 鑑 綜 合 結 果 及 個 案 列 述 說 明 如 下 -201-

204 貳 101 年 評 鑑 委 員 總 評 意 見 一 學 校 整 體 特 色 與 優 點 概 述 ( 一 )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1. 在 組 織 方 面 各 校 均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且 組 織 架 構 完 整, 充 分 結 合 社 區 資 源 包 括 村 里 長 派 出 所 主 管 與 校 內 家 長 會, 共 同 投 入 交 通 安 全 改 善 事 宜, 維 護 學 童 上 下 學 之 安 全 2. 各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都 能 按 期 開 會, 召 開 之 會 議 紀 錄 完 整, 並 能 就 前 次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先 作 檢 討, 回 饋 作 為 下 個 計 畫 修 正 的 參 考 3. 部 分 學 校 能 透 過 SWOTS 分 析, 了 解 掌 握 校 本 問 題, 定 出 校 本 課 題 及 行 動 策 略, 積 極 改 善 空 間 環 境 安 全, 並 能 落 實 到 相 關 計 畫 方 案 中, 顯 示 學 校 對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有 一 定 的 掌 握 4. 部 分 學 校 整 合 社 區 資 源, 有 效 結 合 社 區 資 源, 包 括 鄰 里 家 長 大 樓 警 衛 志 工 愛 心 商 店 以 及 運 用 交 通 警 政 道 安 體 系 等 資 源, 協 助 學 校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事 宜 ( 二 ) 教 學 與 活 動 1. 多 數 學 校 為 達 教 學 目 標, 檢 視 學 校 使 用 的 九 年 一 貫 版 本 後, 規 畫 融 入 的 課 程, 有 社 會 自 然 數 學 生 活 音 樂 電 腦 等 等, 為 讓 學 童 有 效 獲 得 交 通 安 全 的 相 關 知 識, 老 師 以 體 驗 式 遊 戲 式 簡 報 講 述 實 物 展 示 圖 片 等 活 潑 多 樣 化 教 學 方 式, 是 值 得 肯 定 的 2. 多 數 學 校 開 始 以 行 人 為 教 學 與 活 動 的 主 軸, 從 學 校 四 周 行 走 環 境 的 整 頓 及 校 內 類 道 路 情 境 的 規 劃, 到 學 童 行 走 的 裝 備, 以 及 行 走 行 穿 線 認 識 危 險 路 口 認 識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等 課 程 甚 至 部 分 學 校 蒐 集 肇 事 資 料, 結 合 google map 作 成 肇 事 斑 點 圖, 進 行 宣 導 與 教 學 3. 多 數 學 校 為 了 落 實 情 境 教 育, 提 供 場 地 作 為 交 通 道 路 情 境 模 擬 區 及 交 通 安 全 遊 戲 學 習 區, 繪 製 交 通 標 線, 規 劃 成 道 路 環 境, 甚 至 為 了 增 強 學 習 效 果 在 課 程 時 間 帶 領 學 童 到 學 區 認 識 周 邊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4. 各 校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與 活 動 既 多 樣 化 且 兼 具 趣 味 性 除 了 舉 辦 壁 報 書 法 漫 畫 朗 誦 相 聲 演 講 繪 畫 作 文 有 獎 徵 答 常 識 測 驗 等 較 傳 統 的 活 動 以 外, 也 有 很 多 創 意 活 動, 例 如 戲 劇 繪 本 書 籤 剪 報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親 子 學 藝 作 品 徵 選 交 通 安 全 台 語 答 喙 鼓 親 子 製 作 標 語 票 選 ( 交 安 金 句 選 拔 ) 導 護 志 工 卡 片 比 賽 交 通 安 全 故 事 交 通 安 全 主 題 書 展 有 獎 徵 答 交 通 安 全 闖 關 活 動 交 安 挑 戰 活 動 交 安 尋 寶 活 動 社 區 探 訪 活 動 -202-

205 5. 多 數 學 校 均 能 於 有 限 人 力 與 物 力 下,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室 / 中 心, 內 存 放 之 資 料 以 學 童 的 作 品 書 籍 光 碟 居 多, 且 將 資 料 建 檔, 並 將 收 集 到 的 海 報 張 貼 作 宣 導, 定 時 播 放 影 片 6. 多 數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不 僅 事 前 召 開 會 議,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並 於 事 後 召 開 檢 討 會, 甚 而 有 學 校 創 作 逃 生 口 訣 讓 學 童 熟 悉 並 練 習 實 作, 由 老 師 編 撰 逃 生 注 意 事 項 在 朝 會 或 請 導 師 作 宣 導 7. 多 數 學 校 提 供 老 師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研 習, 強 化 老 師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的 概 念, 並 舉 辦 教 學 觀 摩, 讓 老 師 透 過 觀 摩 增 加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創 意 與 方 法, 而 學 童 部 分 則 設 定 主 題 於 班 會 作 討 論, 邀 請 交 通 相 關 政 府 單 位 或 民 間 組 織 蒞 校 演 講, 利 用 朝 會 採 口 頭 式 或 運 用 戲 劇 的 方 式 案 例 分 析 等 方 式 作 宣 導, 讓 學 童 增 加 其 自 我 保 護 的 能 力 ( 三 )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1. 多 數 學 校 充 分 掌 握 學 校 周 遭 之 道 路 與 交 通 環 境, 善 加 利 用 學 校 出 入 口 之 特 性, 將 學 生 上 放 學 之 路 隊 汽 機 車 接 送 區 及 安 親 班 車 輛 接 送 區 作 妥 善 之 規 劃 與 安 排, 提 供 學 生 一 個 安 全 且 順 暢 之 上 放 學 環 境 2. 部 分 學 校 校 內 人 車 動 線 規 劃 得 宜, 區 分 教 職 員 車 輛 上 班 動 線 與 學 生 走 路 進 校 動 線, 可 充 分 達 到 人 車 分 道 的 效 果 3. 各 校 均 能 推 動 組 織 導 護 志 工 服 務 隊, 協 助 導 護 老 師 維 護 學 童 之 上 放 學 交 通 安 全 與 秩 序, 訂 有 工 作 實 施 要 點 考 核 獎 勵 措 施 與 訓 練, 並 定 期 辦 理 組 訓 研 習, 以 增 進 執 勤 素 養 及 自 身 安 全, 同 時 多 能 舉 辦 表 揚 或 聯 誼 活 動, 以 慰 勞 志 工 平 日 之 辛 勞 並 肯 定 其 犧 牲 奉 獻 之 精 神 4. 各 校 均 能 訂 定 愛 心 商 店 的 推 廣 與 考 核 辦 法, 並 確 實 執 行 訪 查 及 贈 予 感 謝 狀 表 達 感 謝, 而 部 分 學 校 繪 製 學 校 週 遭 的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除 標 示 學 校 周 遭 之 道 路 網 及 愛 心 商 店 位 置 外, 並 標 出 交 通 標 誌, 在 學 校 內 張 貼 及 加 強 宣 導, 以 提 醒 學 童 注 意 其 自 身 安 全 及 危 險 時 可 立 即 尋 求 愛 心 商 店 的 協 助 5. 多 數 學 校 對 上 放 學 路 隊 之 規 劃 極 為 用 心, 落 實 出 入 校 區 人 車 分 流 之 管 控 並 透 過 校 區 周 遭 道 路 網 地 圖 之 繪 製, 將 路 隊 之 行 進 動 線 及 導 護 崗 哨 之 位 置 均 明 確 標 示, 學 生 及 家 長 均 能 配 合 學 校 之 接 送 規 劃 6. 多 數 學 校 對 於 老 師 及 來 賓 開 車 進 入 校 園 後, 停 車 方 式 採 用 倒 車 入 庫 的 相 關 措 施 及 宣 導, 相 當 積 極, 值 得 肯 定 二 改 進 意 見 ( 一 ) 組 織 計 畫 與 宣 導 1. 多 數 學 校 的 資 料 整 理 上 較 弱, 建 議 無 論 主 計 畫 分 項 計 畫 或 方 案 活 動 等 都 應 包 括 計 畫 執 行 與 考 核 等 各 階 段 工 作 完 整 納 入 文 字 化 記 錄 且 應 以 此 三 部 份 分 類 作 整 理 並 存 檔, 避 免 僅 用 照 片 作 呈 現, 朝 資 料 系 統 化 建 立 的 方 向 作 努 力, 以 利 各 項 作 業 永 續 推 動 -203-

206 2. 學 校 在 制 定 各 種 交 通 安 全 計 劃 之 執 行 辦 法 時, 應 透 過 討 論 收 集 各 方 意 見, 讓 該 計 劃 之 執 行 方 法 更 明 確 具 體 化, 並 且 能 夠 有 書 面 文 字 資 料 呈 現 3. 針 對 家 長 的 宣 導 呈 現 量 與 質 皆 不 足, 以 致 於 家 長 對 學 童 交 通 安 全 的 關 注 較 弱, 學 校 應 努 力 找 出 與 家 長 有 效 溝 通 之 方 法, 以 及 針 對 家 長 推 廣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有 效 之 具 體 作 為 ( 二 ) 教 學 與 活 動 1.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案 學 習 單, 並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2.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師 生 善 加 利 用 3. 針 對 情 境 教 育 部 份, 多 數 學 校 皆 採 用 標 誌 牆 的 方 式 作 為 學 習 區, 然 而 學 童 透 過 實 際 或 類 似 的 情 境 佈 置 成 交 通 環 境 學 習 效 果 較 佳, 一 方 面 達 到 教 育 目 標, 另 一 方 面 亦 達 到 提 醒 的 作 用, 故 應 考 量 依 情 境 設 置 為 宜 ; 另 外 可 考 慮 配 合 社 會 課 的 認 識 社 區 單 元, 進 行 校 外 社 區 交 通 情 境 的 認 識, 或 者 使 用 帆 布 繪 製 學 校 週 遭 環 境 大 富 翁, 讓 學 生 作 闖 關 遊 戲, 並 設 計 隨 時 隨 地 之 貼 心 叮 嚀 與 提 醒 標 語, 讓 學 生 可 在 生 活 中 隨 時 學 習, 以 有 利 於 境 教 的 實 施 4. 針 對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的 措 施 或 教 學, 應 規 劃 配 套 的 強 化 印 象 的 活 動, 活 動 應 考 量 到 能 讓 全 校 學 生 共 同 參 與, 有 些 視 學 生 能 力 作 分 齡 的 考 量, 並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於 結 束 後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5. 每 學 年 應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至 少 一 次 的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機 會, 讓 每 位 師 生 有 機 會 作 逃 生 的 練 習, 而 非 僅 限 於 部 分 學 童, 因 為 每 位 學 童 皆 有 相 當 的 機 會 參 予 校 外 教 學 6. 學 校 可 考 慮 拍 攝 學 童 上 放 學 動 態 影 像, 以 了 解 學 童 上 放 學 狀 態, 並 可 作 為 教 學 很 好 的 教 材, 以 及 於 班 級 時 間 播 放 請 老 師 鼓 勵 學 童 針 對 影 片 自 己 對 週 遭 交 通 安 全 的 觀 察 所 擔 心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加 以 討 論, 以 增 加 學 童 的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及 應 變 能 力 7. 學 校 自 製 的 學 區 安 全 地 圖, 應 增 加 危 險 地 點 安 全 問 題 說 明, 並 教 導 學 生 如 何 因 應 -204-

207 ( 三 ) 交 通 安 全 與 輔 導 1. 學 童 上 放 學 資 料 之 調 查 內 容 可 再 詳 盡 些, 除 了 依 班 級 年 級 及 全 校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外, 更 應 該 對 逐 年 之 資 料 進 行 比 較 檢 討, 以 充 分 掌 握 學 區 學 童 上 放 學 方 式 之 變 化 與 趨 勢, 利 用 此 項 資 料 了 解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配 置 與 數 量 之 適 宜 性 及 研 擬 相 對 應 之 教 學 與 輔 導 活 動 2. 學 校 可 與 社 區 共 同 合 作, 檢 視 上 放 學 的 路 況 及 上 放 學 時 校 門 口 因 接 送 所 產 生 的 交 通 問 題, 巷 弄 中 人 車 爭 道 的 問 題, 共 同 擬 定 對 策 解 決 社 區 之 問 題, 甚 或 建 立 學 童 通 學 巷 道, 以 利 學 童 安 全 之 行 走, 維 護 其 安 全 3. 學 校 應 向 警 察 機 關 索 取 學 區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並 針 對 校 內 學 童 的 交 通 事 故 傷 害 資 料 登 載, 逐 年 建 立 學 童 於 校 內 外 所 發 生 交 通 事 故 次 數 之 統 計 資 料, 並 配 合 學 區 內 經 常 發 生 之 交 通 事 故 類 型, 加 強 相 關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與 技 能 之 教 學 輔 導 4.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部 分, 學 校 應 該 盡 可 能 將 接 送 區 分 成 機 車 接 送 區 汽 車 接 送 區 等, 以 區 分 開 來, 以 降 低 潛 在 危 險 性, 也 使 整 個 接 送 過 程 比 較 暢 通 快 速 5. 學 校 愛 心 商 店 缺 乏 具 體 之 實 施 成 效 記 錄 與 檢 討, 建 議 學 校 應 建 立 與 愛 心 商 店 之 互 動 模 式, 例 如 設 計 學 生 使 用 愛 心 商 店 情 形 調 查 表 格, 供 愛 心 商 店 記 錄 學 生 使 用 時 的 時 間 事 件 提 供 何 種 協 助 等, 借 以 分 析 並 強 化 愛 心 商 店 之 功 能 6. 由 於 放 學 時 安 親 班 以 車 輛 接 送 者 有 違 規 的 狀 況, 學 校 在 放 學 時 應 多 加 注 意, 如 發 現 有 違 法 的 車 輛 應 做 規 勸 或 要 求, 或 告 知 家 長 其 危 險 性, 由 家 長 要 求 安 親 班 7. 學 校 應 將 學 生 違 規 事 項 進 行 統 計 與 分 析, 並 訂 定 違 規 學 生 輔 導 與 矯 正 辦 法, 且 該 辦 法 宜 多 朝 向 正 面 學 習 之 方 向 設 計, 如 要 求 學 童 剪 報 閱 讀 交 通 安 全 新 聞 並 寫 下 心 得 等 作 法 8. 交 通 部 發 放 的 禮 讓 小 旗 使 用 情 形, 請 學 校 彙 整 使 用 情 形 與 問 題 建 議, 供 後 續 檢 討 參 考 建 議 亦 可 納 入 上 放 學 導 護 裝 備 常 態 性 使 用 9.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式 概 念 外,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了 解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車 道 標 線 僅 是 規 範 車 輛, 對 於 人 行 空 間 並 無 嚴 格 的 規 範, 學 校 樓 梯 與 走 廊 的 分 隔 對 向 黃 線 在 實 務 上 無 法 執 行, 是 否 可 能 反 造 成 學 生 的 忽 略 標 線 的 真 正 意 義? 樓 梯 是 通 行 危 險 處 所, 不 宜 擺 放 宣 導 品, 走 廊 尚 可 若 要 實 施 情 境 教 學 亦 可 利 用 Google 的 街 景 資 料 提 供 學 生 真 實 的 步 行 環 境, 並 藉 此 學 習 生 活 環 境 的 交 通 知 能 -205-

208 参 學 校 整 體 特 色 與 優 點 概 述 一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楓 樹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於 楓 樹 村 光 峰 路 277 號, 光 峰 路 是 通 往 林 口 - 桃 園 的 主 要 幹 道, 學 校 腹 地 不 大, 面 積 : 公 頃, 校 內 設 有 教 職 員 的 車 輛 停 車 場, 共 57 個 停 車 位 及 室 外 汽 機 車 停 車 場, 鄰 近 學 校 有 龜 山 國 中 學 生 人 數 為 689 人 教 職 員 人 數 48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家 長 汽 車 家 長 機 車 安 親 班 公 車 總 計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接 送 接 送 接 送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36% 38% 20% 3% 3%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19% 22% 28% 30% 1% 100% 如 果 面 對 校 門 口, 左 邊 是 光 峰 路 接 長 峰 路, 往 桃 園 巨 蛋 方 向, 右 邊 轉 小 彎 是 光 峰 路, 往 林 口 方 向, 轉 彎 有 一 座 橋 接 忠 義 路 往 桃 園 方 向 桃 園 客 運 設 置 招 呼 站 牌 每 當 上 下 班 時 交 通 流 量 大, 往 來 桃 園 - 林 口 - 新 莊, 車 輛 多, 汽 機 車 公 車 均 多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能 累 積 歷 史 資 料, 從 中 可 以 看 出 學 校 的 成 長 及 演 進 脈 絡, 例 如 顧 問 群 的 擴 大, 環 境 的 逐 漸 改 善 等 2.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作 業, 有 計 畫 有 步 驟, 能 掌 握 計 畫 執 行 檢 討 的 精 神 去 推 動 3. 蒐 集 統 計 各 種 數 據 資 料, 以 發 現 問 題, 了 解 變 化 趨 勢 4. 學 生 自 治 鄉 的 參 與, 自 編 宣 導 主 題, 深 具 特 色 由 孩 子 本 身 傳 遞 宣 導 內 容, 對 孩 子 的 吸 引 力 與 接 受 力 也 較 高, 值 得 他 校 參 考 5. 每 個 年 級 有 不 同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活 動 規 劃, 並 利 用 交 通 安 全 活 動 宣 導 週 實 施 課 程, 且 統 整 各 科 後, 將 交 通 安 全 融 入 生 活 綜 合 藝 文 健 體 語 文 自 然 電 腦 數 學, 由 行 政 提 供 教 學 資 源 6.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與 活 動 既 多 樣 化 且 兼 具 趣 味 性 除 了 舉 辦 書 法 漫 畫 標 語 演 講 繪 畫 等 較 傳 統 的 活 動 以 外, 也 有 很 多 創 意 活 動, 例 如 戲 劇 走 路 上 學 宣 導 活 動 電 子 白 板 PK 賽 愛 心 服 務 站 宣 導 活 動 7. 學 校 推 動 走 一 段 路 上 學 活 動, 運 用 導 護 志 工 及 老 師 帶 三 路 隊 到 定 點 放 學, 或 在 定 點 接 學 童 上 學, 不 僅 導 護 志 工 成 長 近 二 倍, 且 使 走 路 上 學 成 長 到 70% -206-

209 8. 為 了 落 實 情 境 教 育, 學 校 運 用 原 本 既 有 的 道 路 規 劃 成 交 通 道 路 情 境 模 擬 區, 繪 製 交 通 標 線 設 置 號 誌, 規 劃 成 道 路 環 境, 引 導 學 童 走 路, 或 作 為 教 學 之 用, 並 設 置 自 行 車 考 照 區 9. 學 校 善 用 資 源, 包 括 警 察 局 創 世 基 金 會 自 治 鄉 組 織 志 工 等 單 位 演 講 或 演 戲 來 加 強 宣 導 10. 從 學 校 歷 年 (98~100 學 年 ) 的 資 料 發 現 皆 以 行 人 乘 客 角 色 為 主, 充 分 掌 握 孩 子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主 軸, 從 行 走 的 推 動 到 安 全 帶 安 全 帽 安 全 座 椅 的 宣 導 11. 針 對 學 生 的 知 能 提 升 部 分, 學 校 透 過 朝 會 作 口 頭 戲 劇 作 宣 導, 並 作 手 勢 示 範 安 全 地 圖 的 說 明, 且 運 用 班 會 討 論 等 多 元 管 道 加 強 學 童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概 念, 以 達 到 宣 導 效 果 12. 學 校 針 對 老 師 提 供 交 通 相 關 課 程, 以 強 化 老 師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的 概 念, 並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觀 摩, 讓 老 師 透 過 觀 摩 增 加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創 意 與 方 法, 且 召 開 檢 討 會, 讓 參 與 者 將 肯 定 或 修 正 意 見 傳 達 給 示 範 教 學 者, 以 達 教 學 相 長 之 效 13.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不 僅 事 前 召 開 會 議,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並 於 事 後 召 開 檢 討 會 14. 學 校 透 過 多 年 有 系 統 推 動, 且 看 到 成 效, 尤 其 令 人 感 動 的 是 推 動 之 初, 並 非 一 味 的 要 他 人 改 變, 反 而 率 先 由 學 校 老 師 及 志 工 帶 領 路 隊 走 一 段 路, 以 及 將 安 親 班 的 車 輛 導 入 減 少 外 部 交 通 的 衝 擊, 漸 漸 使 得 家 長 的 配 合 度 增 加, 降 低 校 門 口 的 交 通 混 亂, 且 為 了 學 童 的 行 走 安 全, 不 斷 的 與 鄉 公 所 溝 通, 設 置 回 復 式 導 桿 及 建 陸 橋, 讓 學 童 的 行 走 獲 得 保 護 15. 健 康 中 心 有 校 園 內 受 傷 的 小 紅 點 的 統 計, 了 解 受 傷 地 點 及 班 級 後, 加 強 宣 導 16. 學 校 依 校 門 出 入 口 與 週 邊 道 路 的 特 性, 將 學 生 上 放 學 路 隊 家 長 接 送 區 與 進 出 車 輛 動 線 妥 善 規 劃, 加 上 導 護 志 工 與 交 通 服 務 隊 的 推 動 執 行, 應 能 提 供 學 生 一 個 安 全 及 順 暢 的 交 通 環 境 卷 宗 呈 現 近 3 年 各 分 項 執 行 情 形, 書 面 資 料 整 理 相 當 完 備 17. 學 校 校 內 人 車 動 線 規 劃, 區 分 教 職 員 車 輛 上 班 動 線 志 工 車 輛 晨 間 入 校 動 線 與 學 生 走 路 進 校 動 線, 可 充 分 達 到 人 車 分 道 的 效 果, 應 持 續 落 實 執 行 學 校 來 賓 機 車 殘 障 與 地 下 室 教 職 員 等 停 車 位 規 劃 完 善 18. 學 校 正 門 緊 鄰 光 峰 路, 學 校 側 設 有 人 行 道 空 間, 規 劃 3 條 路 線 讓 學 生 走 一 段 路 上 學, 部 分 路 段 並 由 老 師 與 志 工 帶 領 路 隊 通 過 學 校 投 入 人 力 導 護 值 得 肯 定, 應 持 續 落 實 執 行 19. 家 長 接 送 區 部 分, 學 校 能 利 用 該 區 道 路 特 性, 規 劃 單 一 迴 圈 動 線, 做 法 值 得 肯 定 20. 學 校 將 安 親 班 的 接 送 動 線 規 劃 內 部 化 於 校 內 道 路, 為 減 少 對 外 部 交 通 衝 擊 很 好 的 方 法 -207-

210 21. 學 校 將 中 庭 通 道 布 置 為 模 擬 實 境 道 路, 設 有 標 誌 簡 易 型 模 擬 號 誌 等, 為 具 特 性 值 得 肯 定 的 做 法 22. 志 工 服 務 訂 有 工 作 實 施 要 點 考 核 獎 勵 措 施 與 訓 練, 導 護 志 工 人 數 自 97 至 100 年 由 18 人 增 至 34 人, 可 見 該 團 隊 運 作 的 成 效 23. 學 校 有 詳 細 的 學 生 違 規 統 計 及 輔 導 作 為, 並 由 學 生 於 接 送 區 舉 牌 勸 導 違 規, 有 效 降 低 違 規 件 數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學 校 主 推 走 一 段 路 上 學 已 有 初 步 成 果, 建 議 搭 配 安 全 地 圖, 列 表 綜 整 校 園 周 邊 問 題 點 與 改 善 建 議, 持 續 環 境 的 改 善 2. 如 何 提 高 社 區 參 與 及 社 區 意 識, 加 強 社 區 及 家 長 對 學 生 安 全 維 護 的 認 同, 可 能 是 學 校 下 一 階 段 努 力 的 方 向 3. 簡 報 與 自 評 資 料 均 未 呈 現 自 行 車 車 位 的 資 料, 建 議 應 增 設 或 補 充 4. 針 對 情 境 教 育 部 份, 學 校 應 將 校 內 與 交 通 環 境 雷 同 之 處 放 置 交 通 標 誌, 學 童 透 過 實 際 或 類 似 的 情 境 佈 置 成 交 通 環 境 學 習 效 果 較 佳, 一 方 面 達 到 教 育 目 標, 另 一 方 面 亦 達 到 提 醒 的 作 用, 故 應 考 量 依 情 境 設 置 為 宜 ; 另 外 在 走 廊 樓 梯 及 停 車 場 設 計 提 醒 標 語, 讓 學 生 注 意 自 身 安 全, 以 有 利 於 境 教 的 實 施 5. 應 加 強 導 護 志 工 的 訓 練, 執 行 導 護 工 作 時 其 位 置 應 面 向 車 輛 非 面 向 學 童, 方 能 維 護 學 童 的 安 全, 學 校 目 前 導 護 值 勤 時 的 位 置 恰 好 相 反, 將 對 導 護 本 身 及 學 童 的 安 全 產 生 威 脅 6. 目 前 學 童 的 作 品 普 遍 以 酒 駕 為 主 要 訴 求, 建 議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活 動 時 應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7. 活 動 結 束 後 應 作 成 效 分 析, 以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8. 學 校 考 量 學 生 交 通 方 式 轉 換, 已 調 查 學 生 上 放 學 人 數 ( 如 走 路 接 送 安 親 班 公 車 與 腳 踏 車 的 人 數 ), 資 料 統 計 詳 細 以 放 學 為 例, 走 路 ( 含 步 行 搭 公 車 ) 占 35% 家 長 與 安 親 班 接 送 占 65%, 故 步 行 通 學 路 徑 的 安 全 檢 核 與 接 送 區 域 的 規 劃 應 為 投 入 努 力 的 重 點 9. 建 議 協 調 交 通 單 位 規 劃 為 時 段 性 單 行 道, 增 設 相 關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並 辦 理 公 告, 做 為 該 作 法 的 執 行 依 據, 並 得 以 延 續 推 動 10. 建 議 協 調 縣 府 交 通 單 位 於 3 條 路 線 的 端 點 適 當 處 所, 明 確 設 置 相 關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以 利 家 長 停 車 接 送 學 童 ; 其 中 沿 光 峰 路 往 忠 義 路 方 向, 仍 有 部 分 路 段 學 童 必 須 走 在 車 道, 應 協 調 交 通 相 關 單 位 儘 速 研 議 改 善 11. 建 議 學 校 中 庭 通 道 與 該 道 路 交 岔 口 增 加 注 意 左 右 來 車 的 提 醒 告 示 牌, 並 於 該 道 路 增 設 速 限 時 段 性 禁 止 行 人 通 行 等 標 誌 -208-

211 12. 糾 察 隊 限 六 年 級 每 班 8 名 建 議 可 擴 大 參 與 的 人 數, 讓 更 多 的 學 生 可 以 共 同 參 與 學 校 的 交 通 服 務 工 作, 並 深 化 學 生 的 交 通 知 能 13. 愛 心 導 護 商 店 6 家, 建 議 資 料 能 呈 現 學 校 追 蹤 學 生 使 用 情 形, 以 及 檢 討 調 整 作 為, 以 瞭 解 該 分 項 執 行 成 效 14. 建 議 學 校 向 警 察 機 關 索 取 學 區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建 立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凸 顯 社 區 危 險 處 所, 利 用 新 生 入 學 活 動 機 會, 除 了 校 內 環 境 介 紹 外, 更 應 強 化 其 對 外 部 交 通 環 境 的 認 識 與 警 覺 15. 交 通 部 發 放 的 禮 讓 小 旗 使 用 情 形, 請 學 校 彙 整 使 用 情 形 與 問 題 建 議, 供 後 續 檢 討 參 考 建 議 亦 可 納 入 上 放 學 導 護 裝 備 常 態 性 使 用 二 臺 南 市 白 河 區 白 河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校 址 臺 南 市 白 河 區 永 安 里 三 民 路 448 號 校 地 面 積 22659m 2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備 有 汽 車 停 車 區 三 區 共 計 50 格 汽 車 停 車 位 ; 機 車 停 車 區 二 區 共 畫 設 停 車 格 共 計 25 格 停 車 位 ; 自 行 車 停 車 區 共 計 24 格 車 位 鄰 近 學 校 有 白 河 商 工 和 白 河 國 中 國 小 部 共 31 班, 學 生 人 數 共 842 人, 教 職 員 人 數 64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通 學 方 式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家 長 安 親 家 長 家 長 自 己 坐 走 腳 踏 家 長 汽 班 步 機 車 步 行 騎 腳 公 路 車 接 車 接 送 行 接 接 送 接 送 踏 車 車 送 送 安 親 班 合 交 通 車 計 接 送 % 1% 47% 37% 1% 2% 0% 0% 0% 100 % % 1% 22% 15% 0% 2% 0% 33% 16% 100 % -209-

212 學 校 週 邊 鄰 接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特 性 如 下 : 寬 度 車 道 慢 車 名 稱 人 行 道 ( 公 尺 ) 數 道 三 民 路 交 叉 路 口 位 置 三 民 路 國 泰 路 三 民 路 新 生 路 新 興 路 國 泰 路 新 興 路 新 生 路 國 泰 路 三 民 路 國 泰 路 新 興 路 新 生 路 三 民 路 新 生 路 新 興 路 路 邊 停 車 位 無 商 店 佔 用 情 形 無 新 興 路 無 無 國 泰 路 無 無 新 生 路 無 無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組 織 架 構 完 整, 並 納 派 出 所 所 長 里 長 等 校 外 人 士 為 顧 問, 共 同 投 入 交 通 安 全 改 善 事 宜 2. 透 過 SWOTS 分 析, 了 解 掌 握 校 本 問 題, 積 極 改 善 空 間 環 境 安 全, 如 鋪 設 步 道 設 置 遮 雨 棚 等, 用 心 努 力 值 得 肯 定 3. 禮 讓 小 旗 宣 導 也 很 多 元, 包 括 運 用 立 板 及 情 境 場 地 教 學, 並 教 導 學 生 製 作 建 議 增 進 行 的 安 全, 除 了 路 口 舉 手 舉 旗 之 外, 還 可 以 宣 導 行 走 時 面 向 來 車, 並 擴 及 社 區 及 安 親 班 宣 導 4. 本 校 為 郊 區 小 學, 簡 報 由 校 長 進 行, 校 長 能 全 盤 掌 握 各 項 事 務 書 面 資 料 相 當 完 備 5. 各 項 改 善 工 作 能 以 前 (Before) 與 後 (After) 對 照 之 照 片 來 展 現, 十 分 顯 明 6. 簡 報 資 料 以 從 知 道 到 做 到 為 主 軸, 很 務 實 地 展 示 各 項 工 作 之 成 果 7. 學 校 將 168 網 站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案 主 軸 列 出, 請 老 師 討 論 規 劃 在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規 劃 彈 性 學 習 節 數 全 年 級 活 動 1-2 節, 融 入 各 領 域 課 程 4-5 節, 課 程 內 容 著 重 與 兒 童 相 關 議 題, 並 針 對 本 學 區 特 性 設 計 情 境 設 施 及 課 程, 譬 如 圓 環 內 輪 差, 各 年 級 自 編 情 境 設 施 相 關 教 案 並 實 施 課 程, 且 教 學 方 法 運 用 體 驗 式 遊 戲 式 情 境 式 等 方 式 實 施, 相 當 活 潑 及 多 樣 化, 8. 學 校 於 週 三 教 師 進 修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研 習, 播 放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影 片, 增 加 教 師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相 關 知 能, 充 實 教 學 內 容, 學 校 老 師 也 參 加 校 外 相 關 研 習 與 研 討 會, 增 進 其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9. 針 對 學 生 的 知 能 提 升 部 分, 學 校 於 朝 會 時 導 護 老 師 利 用 交 通 事 故 案 例 向 學 生 宣 導 遵 守 交 通 安 全 的 重 要 性, 並 請 學 生 回 家 轉 知 家 長, 級 會 安 排 交 通 安 全 討 論 題 綱, 藉 由 彼 此 互 動, 以 強 化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思 辨 能 力, 且 利 用 Google Map 加 上 白 河 地 區 肇 事 斑 點 圖, 可 以 讓 學 生 一 目 了 然 生 活 周 遭 之 環 境 危 險 處 及 避 免 之 道 -210-

213 10. 依 校 園 內 地 形 設 置 情 境 相 符 合 之 交 通 標 誌 及 交 通 設 施, 例 如 在 危 險 路 口 設 置 彎 道 反 射 鏡, 減 少 行 人 衝 撞 的 傷 害 發 生, 落 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並 配 合 地 形 設 置 交 通 方 向 盤 情 境 大 道, 教 師 利 用 進 行 情 境 教 學, 學 生 易 於 吸 收,. 實 地 參 觀 校 外 交 通 環 境 ( 如 : 捷 運 飛 機 場.), 進 行 情 境 教 學, 另 外 特 教 班 學 生 也 實 地 坐 公 車 及 汽 車 體 驗, 並 對 安 全 事 項 演 練 11. 學 校 能 於 有 限 人 力 與 物 力 下,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室, 設 有 借 用 登 記 及 管 理 維 護 和 使 用 辦 法, 放 置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書 籍 及 教 具 供 教 師 參 考, 尤 其 老 師 的 自 製 教 具 相 當 多 且 有 趣, 交 通 安 全 室 設 計 以 博 物 館 模 式 思 考, 鼓 勵 學 生 動 手 學 習 並 主 動 學 習, 交 安 室 有 溫 馨 角 落 進 行 違 規 輔 導 及 影 片 收 視, 且 善 加 運 用 資 源 達 到 設 置 的 目 的, 除 了 張 貼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海 報 於 佈 告 欄 宣 導 以 外, 利 用 教 師 研 習 機 會 播 放 主 管 機 關 函 送 的 宣 導 影 片 12.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與 活 動 既 多 樣 化 且 兼 具 趣 味 性,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親 子 學 藝 作 品 徵 選 交 通 安 全 台 語 答 喙 鼓 親 子 製 作 標 語 票 選 ( 交 安 金 句 選 拔 ) 導 護 志 工 卡 片 比 賽 蓮 鄉 媽 媽 交 通 安 全 故 事 交 通 安 全 主 題 書 展 有 獎 徵 答 全 校 學 生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並 要 求 參 加 自 行 車 考 照 學 生 需 先 通 過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筆 試, 且 規 劃 全 校 寒 假 實 踐 行 動 作 業, 寒 假 作 業 分 低 中 高 年 級, 分 別 為 認 識 愛 心 服 務 站 安 全 的 路 及 交 通 剪 報 ; 最 為 特 別 的 是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闖 關, 以 六 年 級 當 關 主 及 小 隊 輔 帶 領 二 年 級 小 朋 友 進 行 闖 關, 彼 此 受 益 良 多, 內 容 以 愛 心 服 務 站 ; 禮 讓 小 旗 ; 安 全 帽 等 為 主 題 13.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不 僅 事 前 召 開 會 議,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並 於 事 後 召 開 檢 討 會 14. 校 內 人 車 分 離, 西 門 僅 車 輛 進 出, 汽 車 停 車 均 能 車 頭 朝 外 能 規 劃 雨 天 放 學 動 線 及 集 合 行 進 圖, 且 能 事 先 全 校 演 練, 且 訂 有 臺 南 市 白 河 國 小 雨 天 放 學 方 式 規 劃 說 明 讓 師 生 及 家 長 了 解 以 利 整 體 的 執 行 15. 學 生 通 學 資 料 完 整 安 親 班 隊 伍 在 校 內 集 合, 且 有 大 雨 集 結 模 式 ( 此 時 車 輛 始 可 進 入 校 區 ) 16. 訂 有 交 通 服 務 隊 導 護 工 作 等 相 關 辦 法 及 實 施 計 畫 17. 有 16 家 愛 心 商 店 ( 服 務 站 ), 且 有 相 當 完 整 的 訪 問 紀 錄 表 18. 訂 有 完 善 之 學 生 違 規 輔 導 辦 法 19. 本 校 規 劃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大 道 ( 交 通 方 向 盤 ): 模 擬 道 路 實 境, 並 設 計 八 大 教 學 區 :(1) 禮 讓 小 旗,(2) 內 輪 差,(3) 兩 段 式 左 轉,(4) 路 權, (5) 標 線,(6) 自 行 車 考 照,(7) 單 向 道,(8) 圓 環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建 議 與 鄰 近 學 校 如 白 河 國 中 白 河 商 工 等 進 一 步 結 合, 以 利 資 源 利 用 及 議 題 討 論 -211-

214 2. 資 料 整 理 之 系 統 性 待 加 強, 按 計 畫 執 行 考 核 等 各 階 段 工 作 完 整 納 入 文 字 化 記 錄, 避 免 僅 用 照 片 作 呈 現 期 初 會 議 討 論 本 學 期 要 執 行 的 計 畫, 內 容 可 以 放 在 記 錄 的 附 件 ; 學 末 檢 討 建 議 可 利 用 檢 核 表 來 檢 核, 協 請 相 關 單 位 會 勘 的 結 果, 也 可 透 過 檢 核 表 了 解 追 蹤 改 善 情 形 3.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方 能 充 分 掌 握 校 本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且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4. 應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至 少 一 次 的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時 學 習 開 啟 安 全 門 的 機 會, 讓 每 位 師 生 有 機 會 作 練 習, 而 非 僅 提 供 影 片 的 觀 看, 因 為 學 童 需 要 實 際 的 操 作 經 驗, 以 利 其 應 變 能 力 的 提 升 5. 班 會 所 設 定 討 論 的 交 通 議 題 過 大, 例 如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確 保 交 通 安 全, 反 而 不 容 易 聚 焦, 且 結 論 也 過 於 籠 統, 建 議 應 以 行 人 乘 客 為 主, 且 設 定 單 一 主 題 較 為 妥 適, 例 如 如 何 穿 越 道 路 6. 由 於 放 學 時 安 親 班 違 規 居 多, 學 校 老 師 如 發 現 有 違 法 的 車 輛 應 做 規 勸 或 要 求, 例 如 使 用 幼 童 專 用 車 車 接 送 學 童 讓 學 童 坐 前 座, 此 屬 違 法 行 為, 且 與 學 童 訪 談 中 得 知 安 親 班 接 送 車 輛 有 超 載 坐 前 座 等 不 當 的 作 為, 學 校 應 在 安 親 班 協 調 會 議 中 作 溝 通, 如 安 親 班 不 改 善 應 知 會 家 長 7. 會 勘 發 現 仍 有 未 戴 安 全 帽 學 生 任 意 穿 越 道 路 等 情 形, 請 學 校 多 加 宣 導 8. 學 校 步 行 上 學 人 數 或 比 例 (11%), 尚 有 提 升 之 空 間 9. 利 用 白 河 分 局 事 故 製 作 事 故 斑 點 圖 及 大 幅 掛 圖, 建 議 分 析 事 故 態 樣 且 運 用 於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工 作 三 新 竹 縣 竹 北 市 新 社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於 竹 北 市 新 社 里 5 鄰 40 號, 占 地 面 積 2.03 公 頃 校 內 備 有 停 車 空 間 六 處 : 前 門 外 賓 臨 時 停 車 場 ( 約 20 停 車 位 含 2 個 殘 障 車 位 後 門 停 車 場 ( 約 10 停 車 位 ) 後 校 門 ( 腳 踏 車 10 車 位 ) 後 校 門 ( 機 車 停 車 位 26 個 ) 地 下 室 (79 停 車 位 ) 和 地 下 室 機 車 位 ( 約 20 停 車 位 ) 附 近 鄰 近 學 校 有 竹 北 國 中 和 竹 北 國 小 學 校 總 計 有 學 生 1192 人, 教 職 員 工 85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212-

215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汽 車 機 車 搭 安 親 班 的 車 公 車 腳 踏 車 總 計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18.20% 46.30% 34.20% 0.20% 0.60% 0.60%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33.30% 20.50% 23% 20.90% 0.60% 0.60% 100% 編 號 學 校 週 邊 鄰 接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特 性 如 下 : 道 路 名 稱 中 正 西 路 國 盛 街 新 民 街 道 路 寬 度 車 道 數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有 無 慢 車 道 有 無 人 行 道 有 無 天 橋 有 無 地 下 道 有 無 路 邊 停 車 情 形 公 車 站 位 置 圖 車 流 量 車 流 速 度 12m 2 無 無 無 無 有 有 多 快 12m 2 無 有 無 無 有 無 10m 2 無 有 無 無 有 無 適 量 適 量 適 中 適 中 1. 能 善 用 整 個 社 會 資 源, 促 進 社 區 參 與, 營 造 社 區 安 全 共 識 例 如 擴 大 委 員 會 顧 問 成 員 主 動 邀 集 交 通 主 管 單 位 會 勘 環 境 改 善 協 調 河 川 局 移 除 步 道 路 障 邀 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參 與 校 慶 社 區 運 動 會 等 2. 組 織 運 作 方 面,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紀 錄 完 整, 並 有 具 體 討 論 內 容 與 決 議 事 項 建 議 透 過 年 度 執 行 檢 討, 回 饋 作 為 下 個 計 畫 修 正 的 參 考 3. 多 項 工 作 推 動 能 作 成 效 檢 討, 部 份 有 量 化 分 析 呈 現, 具 體 了 解 目 標 達 成 度 4. 針 對 親 師 生 等 不 同 對 象, 能 多 元 方 式 進 行 宣 導 5.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與 活 動 既 多 樣 化 且 兼 具 趣 味 性 除 了 藝 文 競 賽 的 傳 統 活 動 以 外, 也 有 很 多 創 意 活 動, 例 如 交 安 挑 戰 活 動 六 場 交 安 主 題 式 活 動 命 名 活 動 大 守 法 交 安 尋 寶 活 動 社 區 探 訪 活 動, 活 動 不 僅 作 分 齡 的 考 量, 載 資 料 上 也 完 整 呈 現, 有 計 畫 書, 整 個 活 動 執 行 過 程 清 楚 呈 現, 並 透 過 會 議 及 問 卷 了 解 活 動 成 效 -213-

216 6. 邀 請 警 察 義 警 教 官 到 校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並 帶 領 學 童 參 訪 交 通 隊 的 教 學 園 區, 且 利 用 學 校 學 童 的 交 通 事 故 作 分 析 加 強 學 童 的 正 確 觀 念, 學 校 運 用 上 述 三 種 方 式 加 強 學 童 的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7. 學 校 針 對 老 師 辦 理 導 護 值 勤 CPR 研 習, 提 供 從 預 防 到 善 後 的 相 關 課 程 等 方 式, 以 強 化 老 師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的 概 念 及 提 昇 老 師 在 事 故 後 的 應 變 能 力, 讓 事 故 發 生 後 降 低 傷 害 程 度 8.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不 僅 事 前 召 開 會 議,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並 於 事 後 召 開 檢 討 會 9. 為 了 落 實 情 境 教 育, 學 校 提 供 場 地 作 為 交 通 道 路 情 境 模 擬 區, 繪 製 交 通 標 線, 規 劃 成 道 路 環 境, 並 配 合 地 形 地 物 設 置 交 通 標 誌, 針 對 走 廊 樓 梯 彎 道 遊 戲 區 分 別 張 貼 提 醒 標 語 10. 本 校 為 郊 區 小 學, 全 校 學 生 數 1,193 位 書 面 資 料 相 當 完 備, 且 能 分 析 學 校 周 遭 道 路 上 學 尖 峰 時 段 之 車 流 量 11. 校 內 人 車 動 線 規 劃 良 好, 前 門 ( 尤 其 是 臨 時 停 車 區 ) 之 人 車 管 制 須 確 實 執 行 時 段 管 制 12. 本 校 101 年 調 查 學 生 週 一 至 週 五 不 同 離 校 交 通 運 具, 很 務 實 13. 訂 有 糾 察 隊 ( 目 前 18 人 ) 選 拔 及 表 揚 辦 法, 更 有 糾 察 回 饋 單 14. 訂 有 導 護 工 作 實 施 要 點, 且 有 多 年 導 護 紀 錄, 並 辦 理 新 社 國 小 交 通 導 護 執 勤 要 點 研 習 活 動 15. 學 校 有 12 家 愛 心 商 店, 且 前 往 初 步 了 解 求 助 狀 況 16. 設 有 學 生 違 規 行 為 通 知 單, 且 有 輔 導 作 為, 並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及 善 用 各 種 集 會 ( 教 師 晨 會 學 生 朝 會 班 會 ) 加 強 宣 導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建 議 與 鄰 近 學 校 結 盟, 共 享 資 源 人 力, 擴 大 安 全 維 護 網 2. 校 園 環 境 檢 核 方 面, 目 前 列 出 校 內 外 危 險 點 照 片, 作 為 宣 導 教 學 討 論, 建 議 搭 配 安 全 地 圖, 列 表 問 題 點 與 短 中 長 期 改 善 對 策, 每 學 期 重 新 檢 核, 逐 步 改 善 3. 學 校 進 行 學 生 家 長 的 滿 意 度 調 查, 雖 然 多 數 對 學 校 措 施 表 示 滿 意, 建 議 不 滿 意 部 分 及 相 關 回 饋 意 見, 能 進 一 步 去 分 析 了 解, 作 為 改 善 調 整 參 考 4.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方 能 充 分 掌 握 校 本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且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5.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214-

217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且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6. 活 動 應 廣 為 宣 傳, 甚 至 應 邀 請 全 校 參 與, 例 如 尋 寶 活 動 採 自 願 性, 非 要 求 全 校 學 童 參 與, 甚 為 可 惜 7. 針 對 校 內 的 平 面 停 車 場, 校 方 應 對 老 師 及 到 校 之 貴 賓 使 用 該 停 車 場 者 加 以 宣 導 倒 車 入 庫 的 觀 念, 及 要 求 採 用 此 方 式 停 車, 以 減 少 因 視 野 的 限 制 撞 傷 學 童 事 件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8. 正 門 接 送 區 所 設 置 的 牌 面 是 學 校 自 製 的 牌 面, 一 方 面 無 法 律 效 力, 另 一 方 面 地 面 繪 製 的 是 紅 線, 讓 家 長 停 車 接 送 學 童 有 違 法 之 虞, 應 儘 速 導 正 9. 在 境 教 方 面, 老 師 可 再 強 化 學 童 對 學 校 附 近 環 境 危 險 地 帶 的 認 識, 建 議 帶 領 學 生 走 一 趟 知 道 危 險 地 帶 及 注 意 事 項, 並 且 將 學 校 內 部 環 境 及 周 邊 地 圖, 公 佈 在 學 校 交 安 教 育 網 站, 讓 學 生 對 環 境 充 分 掌 握, 行 走 時 更 能 夠 小 心, 注 意 安 全 10. 在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課 程 前, 應 先 盤 點 目 前 學 校 所 使 用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的 課 程 內 容 可 融 入 領 域 及 課 程 內 容, 並 在 規 畫 時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如 果 融 入 單 堂 課 程 應 以 詳 案 的 方 式 撰 寫 且 設 計 相 關 的 學 習 單, 如 果 要 融 入 在 原 本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內 容 中 亦 應 有 簡 案, 規 劃 完 成 後 應 有 教 學 進 度 表, 明 確 的 教 學 時 間 表 確 實 掌 握 教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實 施 11. 安 親 班 之 車 輛 停 放 在 新 民 路 ( 北 側 門 ), 能 與 路 隊 分 開 使 用 不 同 校 門 家 長 接 送 區 設 置 於 前 門 兩 側, 但 步 行 上 學 仍 需 再 努 力 12. 建 置 有 最 近 4 年 內 學 校 及 轄 區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宜 進 一 步 整 理 分 析 後, 作 為 交 安 宣 教 之 基 礎 13. 建 議 本 校 將 校 內 人 車 動 線 進 一 步 仔 細 規 劃 與 製 作 書 面 資 料, 除 可 進 一 步 檢 討 衝 突 點 之 處 理, 亦 可 作 為 向 家 長 要 求 配 合 之 資 料 四 臺 北 市 士 林 區 士 林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於 士 林 區 中 心 位 置, 中 正 路 與 文 林 路 交 叉 口 附 近, 鄰 近 捷 運 士 林 站, 周 圍 環 以 文 林 路 大 東 路 福 德 路, 後 側 與 士 林 國 中 相 鄰 校 地 面 積 31,290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備 有 停 車 空 間 : 小 客 車 平 面 停 車 位 34 格 ; 機 車 停 車 位 36 格 鄰 近 學 校 : 銘 傳 大 學 陽 明 高 中 百 齡 高 中 士 林 國 中 百 齡 國 小 文 昌 國 小 劍 潭 國 小 福 林 國 小 等 學 校 合 計 普 通 班 學 生 人 數 1518 人, 教 職 員 工 人 數 147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215-

218 大 眾 安 親 班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汽 車 機 車 其 他 總 計 運 輸 接 送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35.2% 24.2% 28.5% 9.7% 0.1% 2%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36.6% 8.2% 11.6% 10.4% 31.3% 1.5% 100% 本 校 周 邊 臨 接 文 林 路 421 巷 文 林 路 大 東 路 及 福 德 路 等, 其 中 以 校 門 口 ( 包 含 左 右 兩 側 圍 牆 ) 緊 臨 的 文 林 路 及 大 東 路 為 本 校 學 生 上 放 學 之 主 要 道 路 : (1) 文 林 路 為 雙 向 四 線 道, 兩 側 皆 設 有 人 行 道, 且 大 部 分 道 路 劃 設 黃 線, 僅 提 供 部 分 時 段 臨 停 緊 鄰 學 校 部 份 於 上 中 下 午 學 生 上 放 學 時 段 皆 禁 止 停 車 ; 臨 接 校 門 口 部 份 路 段 為 本 校 汽 車 接 送 區 ; 另 於 校 門 口 左 側 50 公 尺 人 行 道 上 設 有 一 小 型 巴 士 公 車 站 牌 (2) 大 東 路 部 分 為 雙 向 兩 線 道 車 道, 兩 側 皆 設 有 停 車 格 ; 臨 接 本 校 部 分 設 有 人 行 道, 另 一 側 則 無 靠 近 本 校 校 門 口 部 份 路 段 為 本 校 機 車 接 送 區, 設 有 上 下 學 時 間 禁 止 停 車 之 標 示 牌, 然 偶 而 仍 有 車 輛 違 停 學 務 處 於 違 停 車 輛 上 夾 附 違 停 通 知 單 加 以 勸 導, 並 商 請 鄰 近 文 林 派 出 所 之 警 員 不 定 期 巡 邏, 以 減 少 違 停 情 況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善 用 社 會 資 源, 例 如 志 工 的 力 量 辦 理 和 泰 汽 車 講 座 ; 另 外 透 過 其 他 單 位 的 協 助, 改 善 週 邊 環 境 等 2. 積 極 主 動 結 合 許 多 社 會 的 力 量 來 改 善 週 遭 交 通 環 境, 解 決 多 項 問 題, 如 里 長 交 通 單 位 家 長 會 團 隊 議 員 辦 公 室 等 等, 用 心 努 力 值 得 肯 定 3. 計 畫 能 透 過 SWOT 分 析,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事 宜, 擬 定 因 應 策 略 4. 學 校 為 達 教 學 目 標, 運 用 交 通 部 168 網 站 的 教 案 及 學 校 老 師 自 編 教 案 融 入 原 本 的 課 程 架 構, 整 體 作 融 入 課 程 的 規 畫 相 當 完 整 5. 所 有 的 活 動 皆 搭 配 學 習 單 心 得, 能 進 一 步 的 加 強 學 童 的 概 念, 並 確 保 活 動 的 效 果 性 6. 針 對 學 生 的 知 能 提 升 部 分, 學 校 透 過 影 片 觀 看 交 通 事 故 剪 報 朝 會 宣 導 交 通 事 故 案 例 分 析 電 子 報 等 多 元 管 道 加 強 學 童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概 念, 以 達 到 宣 導 效 果, 並 邀 請 是 林 分 局 及 中 正 高 中 教 官 到 校 演 講 7. 為 了 落 實 情 境 教 育, 學 校 配 合 地 形 地 物 設 置 交 通 標 誌, 且 設 置 走 廊 教 學 情 境 區 標 誌 牆 作 為 教 學 之 用, 並 針 對 走 廊 停 車 場 司 令 台 張 貼 提 醒 標 語, 十 分 用 心 8. 針 對 校 內 的 平 面 停 車 場, 校 方 要 求 老 師 使 用 該 停 車 場 者 以 倒 車 入 庫 的 方 式 停 車, 減 少 因 視 野 的 限 制 撞 傷 學 童 事 件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216-

219 9. 學 校 能 於 有 限 人 力 與 物 力 下,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室 ( 未 來 教 室 ), 設 有 借 用 登 記 及 管 理 維 護 和 使 用 辦 法, 放 置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書 籍 及 教 具 供 教 師 參 考, 善 於 運 用 資 源, 向 各 單 位 索 取 資 料 及 宣 導 品 號 誌, 將 收 集 的 資 料 充 分 運 用 在 宣 導, 除 了 張 貼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海 報 於 佈 告 欄 宣 導 以 外, 播 放 主 管 機 關 函 送 的 宣 導 影 片, 運 用 未 來 教 室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10.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與 活 動 既 多 樣 化 且 兼 具 趣 味 性,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闖 關 活 動 學 藝 競 賽 利 用 兒 童 節 讓 學 童 才 藝 表 演 作 交 安 宣 導 繪 圖 說 故 事 運 動 會 進 行 交 安 行 動 劇 標 語 海 報 創 作 讓 學 童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和 泰 汽 車 到 校 說 故 事 活 動, 活 動 不 僅 分 齡 並 要 求 全 校 參 與 11.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不 僅 事 前 召 開 會 議,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並 於 事 後 召 開 檢 討 會 12. 創 新 資 訊 科 技, 以 google 虛 擬 道 路 情 境, 設 計 環 場 立 體 的 空 間 效 果,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激 發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深 具 特 色 13. 多 元 方 式 管 道 進 行 教 師 家 長 之 宣 導, 對 於 家 長 座 談 彙 整 相 關 記 錄 並 加 以 研 覆 處 理, 建 立 親 師 良 好 有 效 的 溝 通 14.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及 輔 導 上 相 當 用 心, 學 校 不 僅 周 邊 有 完 整 的 人 行 空 間, 且 能 落 實 人 車 分 道 納 入 班 級 導 護 協 助 交 通 維 護 列 出 校 園 的 治 安 死 角 讓 學 童 注 意 自 身 安 全, 並 能 耕 耘 社 區 邀 請 商 店 協 助 學 童 上 放 學 安 全, 所 以 愛 心 導 護 商 店 的 數 量 極 多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建 議 與 鄰 校 士 林 國 中 結 合, 擴 大 安 全 導 護 網 ; 也 可 邀 請 東 吳 大 學 納 入 委 員 會 組 織, 共 同 討 論 處 理 安 全 改 善 事 宜 2. 與 學 生 訪 談 時 發 現, 部 份 學 生 對 於 學 校 推 動 的 活 動 或 措 施 不 甚 了 解 或 較 少 參 與, 例 如 愛 心 商 店 的 設 置, 不 知 是 否 因 高 年 級 學 生 反 應 較 不 熱 絡, 還 是 宣 導 不 足, 建 議 予 以 了 解 補 強 3. 建 議 應 提 供 老 師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研 習 課 程, 並 在 每 一 學 期 低 中 高 年 級 中 各 邀 請 一 位 老 師 設 計 教 案 並 作 示 範 教 學, 以 增 加 老 師 執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意 願 及 能 力, 且 針 對 教 學 觀 摩 應 設 計 回 饋 表, 讓 參 與 者 將 肯 定 或 修 正 意 見 傳 達 給 示 範 教 學 者, 以 增 加 教 學 相 長 之 效 果 4. 應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至 少 一 次 的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時 學 習 開 啟 安 全 門 的 機 會, 讓 每 位 師 生 有 機 會 作 練 習, 而 非 僅 提 供 影 片 的 觀 看, 因 為 學 童 需 要 實 際 的 操 作 經 驗, 以 利 其 應 變 能 力 的 提 升 5. 建 議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活 動 時 應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活 動 結 束 後 應 作 成 效 分 析, 以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6. 在 境 教 方 面, 走 廊 的 標 線 可 考 慮 廢 除, 因 為 走 廊 繪 製 標 線 應 要 求 全 體 師 生 遵 守 否 則 反 而 誤 導, 建 議 應 提 供 場 地 作 為 交 通 道 路 情 境 模 擬 區, 繪 製 -217-

220 交 通 標 線, 規 劃 成 道 路 環 境, 並 請 老 師 善 加 運 用 該 資 源 執 行 教 學, 或 者 老 師 可 再 強 化 學 童 對 學 校 附 近 環 境 危 險 地 帶 的 認 識, 建 議 帶 領 學 生 走 一 趟 知 道 危 險 地 帶 及 注 意 事 項, 並 且 將 學 校 內 部 環 境 及 周 邊 地 圖, 公 佈 在 學 校 交 安 教 育 網 站 7. 環 境 改 善 方 面, 可 看 出 99 年 100 年 持 續 進 行 中, 建 議 除 正 門 口 外, 四 周 環 境 皆 能 列 表 檢 核, 每 學 期 重 新 檢 視, 以 持 續 改 善 8.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也 有 些 歷 史 資 料, 但 是 較 缺 乏 資 料 的 運 用, 問 題 診 斷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如 上 放 學 資 料 傷 病 資 料 調 查 完 整, 但 似 未 藉 此 了 解 問 題 研 擬 對 策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單 獨 列 檔, 明 列 執 行 辦 法 相 關 統 計 表 格 執 行 過 程 發 現 問 題 如 何 改 善 等,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9. 學 校 已 調 查 學 生 上 放 學 資 料 ( 如 步 行 接 送 安 親 班 之 人 數 交 通 方 式 ), 但 應 進 一 步 利 用 此 項 資 料 了 解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配 置 與 數 量 之 適 宜 性 汽 車 接 送 區 設 於 校 門 口 左 側, 增 加 違 規 迴 轉 的 可 能 性 上 學 有 半 數 學 生 汽 機 車 接 送, 接 送 區 的 地 點 集 中 於 門 口 兩 側 恐 有 不 足 放 學 有 六 成 走 路, 故 通 學 路 徑 的 安 全 檢 核 亦 不 可 免 10. 學 校 周 邊 有 完 整 的 人 行 空 間, 應 可 鼓 勵 學 區 內 學 生 儘 量 走 路 上 學 ; 越 區 就 讀 者 走 一 段 路 上 學, 降 低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需 求, 減 少 校 園 週 邊 道 路 的 交 通 擁 擠 狀 況 配 合 走 路 上 學,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與 導 護 崗 哨 的 位 置, 通 學 環 境 的 改 善 亦 應 配 合 調 整 11. 安 親 班 的 接 送 規 劃, 包 括 等 候 區 進 出 動 線 等, 也 應 納 入 學 校 上 放 學 規 劃 內 容 12. 納 入 班 級 導 護 協 助 交 通 維 護 是 一 特 色, 但 相 關 的 導 護 志 工 值 勤 技 巧 亦 需 妥 為 注 意, 協 助 駕 駛 人 確 實 遵 守 交 通 秩 序, 並 保 護 自 身 的 安 全 13. 愛 心 導 護 商 店 的 數 量 極 多, 但 若 欲 推 動 愛 心 商 店 協 助 保 護 學 生 上 放 學 安 全, 則 對 於 相 關 愛 心 商 店 的 評 選 審 核 與 每 年 的 持 續 追 蹤 也 不 可 免 14. 糾 察 隊 限 六 年 級 每 班 六 名 建 議 可 擴 大 參 與 的 人 數, 讓 更 多 的 學 生 可 以 共 同 參 與 學 校 的 交 通 服 務 工 作, 並 深 化 學 生 的 交 通 知 能 15. 學 校 列 出 治 安 死 角, 但 對 於 這 些 死 角 的 後 續 改 善 作 為 應 持 續 追 蹤 16. 學 校 有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外 歷 年 的 傷 病 統 計 資 料, 但 可 進 一 步 發 揮 資 料 的 效 益, 研 擬 改 善 的 作 為 可 進 一 步 利 用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建 立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凸 顯 社 區 危 險 處 所, 並 藉 由 一 些 親 師 教 學 活 動 教 導 學 生 應 注 意 之 處 17.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式 概 念 外,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注 意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學 校 環 境 多 為 人 行 的 走 廊 廣 場, 較 不 適 合 標 線 的 劃 設, 宜 再 檢 討 如 樓 梯 的 分 向 線, 或 標 語 等 與 專 注 走 路 的 概 念 校 園 美 學 有 違 相 關 的 標 線 情 境 教 學 可 利 用 未 來 教 室 的 Google 街 景 資 料 提 供 學 生 真 實 的 步 行 環 境, 並 藉 此 學 習 生 活 環 境 的 交 通 知 能 -218-

221 五 高 雄 市 六 龜 區 六 龜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六 龜 國 小 位 於 高 雄 市 六 龜 區, 校 地 面 積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汽 車 停 車 位 18 個 機 車 60 個 腳 踏 車 停 車 處 1 處 殘 障 汽 車 停 車 位 1 個 鄰 近 的 學 校 有 新 威 國 小 六 龜 綜 合 高 中 龍 興 國 小 新 發 國 小 等 全 校 國 小 部 12 班 附 設 幼 稚 園 1 班, 自 足 式 教 教 班 1 班, 附 設 補 習 學 校 15 人 ; 國 小 部 學 生 人 數 254 人, 附 設 幼 稚 園 26 人 ; 教 職 員 工 人 數 36 人 國 小 部 學 童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如 表 所 示 : 家 長 汽 機 車 接 送 步 行 安 親 班 接 送 自 行 車 搭 公 車 總 計 上 放 學 比 例 30.43% 50.20% 19.37% 0% 0% 100% 上 放 學 時 間 台 27 甲 線 ( 光 復 路 與 太 平 路 之 間 ), 以 砂 石 車 公 車 小 客 車 及 機 車 居 多 校 門 口 光 復 路 ( 高 131 鄉 道 ) 以 公 車 小 客 車 及 機 車 為 主 學 校 校 門 口 對 面 為 一 般 住 家, 校 門 口 兩 側 平 時 皆 停 放 住 家 汽 車, 目 前 學 童 上 放 學 無 適 當 的 通 學 步 道, 學 生 緊 鄰 道 路 安 全 堪 憂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的 主 要 道 路 及 其 特 性 :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光 復 路 與 太 平 路 ( 台 27 甲 線 ) 光 復 路 ( 高 131 鄉 道 ) 路 寬 車 道 數 機 車 道 人 行 道 天 橋 地 下 道 商 家 占 用 道 路 情 形 10M M 1 光 華 街 4M 1 民 治 路 4.5M 1 備 註 ( 公 車 站 ) 為 六 龜 區 南 北 向 主 要 道 路 ;( 高 雄 客 運 8025 線 8027 線 公 車 ) 1. 上 放 學 主 要 道 路 2. 六 龜 市 中 心 生 活 圈 頻 繁 街 道 ( 太 平 路 ) 3. 高 雄 客 運 主 要 幹 道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校 依 照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委 員 會 組 織 完 整, 組 織 成 員 除 了 學 校 成 員, 還 包 含 家 長 會 會 長 副 會 長 志 工 隊 隊 長 副 隊 長 轄 區 分 局 長, 並 實 際 參 與 討 論, 顯 示 學 校 善 用 社 區 及 家 長 資 源 2. 推 動 小 組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顯 示 每 學 期 召 開 兩 次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詳 細 記 錄 決 議 事 項 -219-

222 3. 學 校 依 照 規 定 擬 定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劃 與 執 行 要 點, 並 將 推 動 事 項 與 計 畫 內 容 納 入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內 執 行 4. 肯 定 學 校 掌 握 校 本 問 題,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因 應 措 施, 並 召 開 執 行 與 追 蹤 檢 討 會 議 5. 學 校 利 用 學 期 出 召 開 班 親 會 時,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座 談 會, 向 教 職 員 與 家 長 說 明 學 校 的 執 行 重 點, 並 進 行 相 關 宣 導 6. 肯 定 學 校 掌 握 學 校 規 模 小 巧 的 特 點, 善 於 利 用 行 政 會 議 與 教 師 晨 會, 討 論 與 研 議 相 關 問 題, 並 針 對 改 善 措 施 之 執 行 情 形 進 行 追 蹤 與 檢 討 的 作 法 7. 肯 定 學 校 透 過 家 長 宣 導 卡 班 親 會 聯 絡 簿 與 校 網 頁 等 管 道 向 家 長 與 社 區 進 行 溝 通 與 宣 導 8.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課 程 主 題 貼 近 學 生 生 活 所 需, 例 如 : 六 龜 區 市 區 道 路 狹 窄, 上 學 放 學 主 要 道 路 之 光 復 路 的 路 寬 僅 約 5 公 尺, 學 校 教 導 學 生 面 向 來 車 行 走 ; 學 校 觀 察 到 當 地 許 多 民 眾 沒 戴 安 全 帽, 許 多 接 送 學 童 家 長 自 己 會 戴 安 全 帽, 學 童 卻 沒 戴 安 全 帽, 因 此 積 極 鼓 勵 宣 導 騎 乘 機 車 配 戴 安 全 帽, 家 長 與 學 生 安 全 帽 配 戴 率 均 明 顯 提 升 除 了 行 人 和 乘 客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由 於 當 地 砂 石 車 和 遊 覽 車 多, 學 校 歷 年 來 都 相 當 重 視 與 砂 石 車 和 遊 覽 車 有 關 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學 生 對 內 輪 差 和 視 野 死 角 的 觀 念 印 象 深 刻, 學 校 對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非 常 用 心 9. 學 校 對 安 全 問 題 之 因 應 積 極, 例 如 鄰 近 的 仁 武 中 學 發 生 死 亡 事 故, 學 校 立 刻 跟 學 生 進 行 相 關 的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六 龜 國 小 經 歷 過 天 災 (88 風 災 和 甲 仙 大 地 震 ), 學 校 製 作 家 庭 卡, 學 生 與 家 長 互 約 事 件 後 的 集 合 見 面 地 點 10. 學 校 積 極 製 作 教 具, 以 利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如 : 六 龜 社 區 模 擬 立 體 圖, 學 校 也 進 一 步 利 用 小 汽 車 和 三 角 錐, 進 行 實 地 演 練, 讓 學 生 能 更 深 刻 了 解 車 輛 轉 彎 之 內 輪 差 的 安 全 問 題 學 校 並 以 實 例 照 片 加 上 圖 說 說 明 方 式 製 作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漫 畫, 提 醒 家 長 和 學 生 有 那 些 學 校 常 見 的 問 題 11. 情 境 教 學 部 分, 學 校 情 境 教 學 相 當 用 心 設 計, 並 實 際 用 於 教 學 校 園 內 設 置 適 宜 的 標 誌, 並 輔 以 照 片 說 明, 此 作 法 很 實 用, 可 協 助 學 生 了 解 標 誌 設 置 的 功 能 ; 學 校 製 作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和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亦 輔 以 照 片 說 明 老 師 帶 學 生 實 地 了 解 社 區 標 誌 和 標 線 意 義, 如 有 落 石 危 險 的 地 區, 學 生 一 看 到 路 旁 設 置 了 當 心 落 石 標 誌 牌 面, 及 明 瞭 其 問 題 學 校 認 真 了 解 當 地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以 務 實 方 式 進 行 教 學, 非 常 值 得 肯 定 12. 學 校 放 學 資 料 統 計 詳 細 13. 學 校 鼓 勵 學 生 走 路 上 學 措 施 尚 有 成 效, 值 得 肯 定 14. 將 家 長 接 送 區 規 劃 於 校 內, 減 少 對 鄰 近 交 通 的 影 響, 值 得 鼓 勵, 高 雄 市 應 將 之 推 廣 至 其 他 學 校 -220-

223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建 議 可 增 聘 學 區 里 長 擔 任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顧 問 2. 建 議 學 校 保 留 歷 年 會 議 紀 錄 與 歷 年 資 料, 以 完 整 呈 現 學 校 的 執 行 成 果, 並 可 作 為 學 校 內 部 計 畫 管 考 與 行 政 管 理 的 重 要 參 考 3. 除 了 根 據 會 議 訂 定 學 校 執 行 計 畫 重 點 之 外, 尚 記 錄 部 分 重 要 決 議 事 項 的 執 行 情 形 惟 建 議 加 強 改 善 措 施 實 施 後 之 效 果 分 析 4. 學 校 掌 握 校 本 問 題,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因 應 措 施, 惟 執 行 成 果 僅 以 執 行 前 後 的 照 片 比 對, 缺 乏 執 行 成 效 之 檢 討, 建 議 學 校 針 對 重 要 改 善 措 施 與 計 畫 訂 定 檢 核 指 標, 加 強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例 如 評 估 裝 設 標 誌 之 效 果, 應 於 裝 設 前 後 蒐 集 相 關 資 料 予 以 比 較 分 析, 以 具 體 呈 現 交 通 安 全 計 畫 的 執 行 成 效 5. 家 長 與 社 區 人 士 對 於 學 校 的 措 施 是 否 有 所 建 議? 學 校 如 何 處 理 與 因 應? 是 否 對 於 家 長 的 建 議 有 所 回 應? 建 議 學 校 應 有 完 整 的 紀 錄 與 整 理 6. 學 校 已 掌 握 學 生 本 身 最 需 要 知 道 的 交 通 安 全 重 點, 課 程 架 構 也 依 不 同 年 級 設 計 不 同 主 題, 建 議 課 程 架 構 再 加 強 各 年 級 課 程 間 主 題 銜 接 關 係, 另 建 議 可 以 螺 旋 式 教 學 方 式 設 計 無 論 教 學 或 活 動, 建 議 進 行 定 性 或 定 量 的 成 效 評 量, 以 了 解 其 成 效 7. 建 議 除 了 加 強 宣 導 乘 坐 汽 車 後 座 需 繫 安 全 帶 以 外, 低 年 級 和 幼 稚 園 學 生 也 需 宣 導 安 全 輔 助 椅, 另 請 持 續 宣 導 12 歲 以 下 學 生 需 坐 汽 車 後 座 ( 目 前 仍 有 許 多 學 童 坐 前 座 之 汽 車 副 駕 駛 座 ) 8. 交 通 安 全 測 驗 部 分, 學 校 表 示 正 在 累 積 題 庫, 建 議 交 通 安 全 測 驗 題 目 可 再 依 學 校 所 教 授 和 宣 導 之 交 通 安 全 課 程 內 容, 設 計 相 關 題 目 以 評 量 學 習 成 效 ; 另 建 議 進 行 錯 誤 題 目 分 析, 錯 誤 題 目 分 析 除 了 需 了 解 要 加 強 重 點, 也 需 了 解 題 意 是 否 清 楚 和 題 目 及 選 項 的 正 確 性 9.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但 可 以 更 有 系 統 性 的 呈 現 所 做 所 為,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單 獨 列 檔,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 學 校 已 列 出 99 年 與 100 年 的 成 果 比 較 ) 較 缺 乏 問 題 診 斷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10. 放 學 資 料 統 計 詳 細, 上 學 資 料 統 計 略 有 不 足 鼓 勵 學 生 走 路 上 學 似 乎 有 些 成 效, 但 原 因 為 何, 仍 可 再 深 入 探 討 11. 對 於 自 行 車 與 搭 乘 公 車 似 乎 不 甚 鼓 勵, 然 對 於 高 年 級 而 言, 若 能 讓 學 生 騎 自 行 車 上 放 學, 亦 可 減 少 道 路 的 汽 機 車 交 通 亦 可 藉 此 要 求 高 雄 市 交 通 局 改 善 道 路 交 通 設 施, 令 道 路 的 其 他 使 用 者 注 意 減 速 12. 學 校 若 欲 推 動 愛 心 商 店 協 助 保 護 學 生 上 放 學 安 全, 則 對 於 相 關 愛 心 商 店 的 評 選 與 每 年 的 持 續 追 蹤 也 不 可 免 13. 校 外 體 驗 教 學 活 動 亦 可 充 分 利 用 Google 地 圖 與 街 景 展 示 不 同 的 標 誌 標 線, 達 到 情 境 教 學 的 效 果 -221-

224 14.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式 概 念 外,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了 解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如 學 校 樓 梯 的 分 隔 對 向 黃 線 在 實 務 上 無 法 執 行, 是 否 可 能 反 造 成 學 生 的 忽 略 標 線 的 真 正 意 義 15. 學 生 服 務 隊 員 的 招 募 由 老 師 為 之, 五 六 年 級 各 五 名, 層 面 較 為 不 足, 似 可 以 擴 大 參 與, 讓 更 多 的 同 學 參 與 交 通 服 務 的 工 作, 深 化 交 通 的 知 能 16. 對 於 違 規 同 學 的 處 理 與 成 效 也 應 有 後 續 的 追 蹤 六 臺 南 市 中 西 區 新 南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本 校 鄰 近 臺 南 市 政 中 心 及 安 平 區, 周 邊 連 結 道 路 有 台 17 線 台 17 甲 縣 道 182 號 等 市 區 主 要 路 段, 上 下 班 時 間 車 流 量 甚 多 ; 學 校 位 處 府 前 路 2 段 258 巷 弄 內, 學 校 附 近 巷 弄 狹 窄, 加 上 近 年 來 運 河 新 鑽 都 市 更 新 計 畫 之 橋 粱 施 工, 更 是 造 成 巷 弄 間 雙 向 會 車 困 難, 易 發 生 交 通 事 故, 故 順 暢 之 上 下 學 動 線 規 劃 益 顯 重 要 校 地 面 積 約 為 2.6 公 頃, 學 區 內 鄰 近 學 校 共 有 6 所 國 小, 分 別 為 永 福 國 小 忠 義 國 小 成 功 國 小 進 學 國 小 協 進 國 小 南 大 實 小 ;3 所 國 中, 分 別 為 中 山 國 中 金 城 國 中 建 興 國 中 全 校 機 車 格 位 總 共 有 87 格 汽 車 格 位 36 格 殘 障 汽 機 車 格 各 1 格 學 校 合 計 學 生 人 數 489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汽 車 機 車 安 親 班 接 送 總 計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9.2% 31.1% 59.7% 0%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12.5% 14.5% 33.7% 39.3% 100% 府 前 路 二 段 258 巷 與 府 前 路 二 段 交 叉 路 口, 四 線 車 道,T 字 形 路 口, 有 二 座 枕 木 紋 行 人 專 用 道, 無 規 劃 慢 車 道 金 城 街 雙 向 巷 弄, 路 邊 停 車 嚴 重, 尖 峰 時 刻 會 車 困 難, 為 危 險 路 口 府 前 一 街 雙 向 道, 路 面 雖 較 金 城 街 寬, 容 易 會 車, 屬 金 城 國 中 上 下 學 主 要 道 路, 上 下 學 時 段 車 輛 多 且 擁 擠 中 華 西 路 二 段 與 府 前 路 二 段 交 叉 十 字 路 口 及 中 華 西 路 二 段 及 府 前 一 街 交 會 十 字 路 口 於 上 下 班 及 上 下 學 時 為 車 輛 尖 峰 時 刻 金 華 橋 前 路 面 狹 窄, 上 學 時 段 有 住 戶 的 汽 車 進 出 及 家 長 機 車 迴 轉, 造 成 學 童 下 車 與 他 車 爭 道, 險 象 環 生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校 坐 落 區 位, 巷 道 狹 小, 沒 有 很 好 的 行 人 步 行 設 施, 道 路 條 件 並 不 理 想, 但 校 內 空 間 的 規 劃 學 校 能 妥 善 利 用, 因 應 這 些 限 制, 檢 討 調 整 交 通 管 理 措 施, 包 括 規 劃 汽 機 車 接 送 不 同 區 位, 協 請 交 通 單 位 實 施 單 行 道 措 施 等, 用 心 努 力 值 得 肯 定 -222-

225 2. 學 校 在 組 織 架 構 上, 成 立 委 員 會, 架 構 完 整, 並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邀 請 家 長 會 長 與 派 出 所 所 長 擔 任 顧 問, 運 作 正 常 3. 學 校 執 行 細 節 方 面, 例 如 停 車 格 設 路 擋 確 保 行 人 安 全, 晚 接 的 小 朋 友 設 置 等 候 室, 停 車 也 注 意 到 車 頭 朝 外, 聯 絡 簿 有 安 全 地 圖 等, 考 慮 周 詳, 相 當 用 心 4.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活 動 方 面 多 元 化, 利 用 新 生 訓 練 班 親 會 宣 導, 在 園 遊 會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闖 關 攤 位, 以 及 自 治 市 小 朋 友 短 劇 宣 導 等, 對 於 違 規 家 長 及 小 朋 友, 校 方 用 舉 牌 的 方 式 柔 性 勸 導, 也 是 特 色 之 一 5.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與 活 動 既 多 樣 化 且 兼 具 趣 味 性 除 了 藝 文 競 賽 的 傳 統 活 動 以 外, 也 有 很 多 創 意 活 動, 例 如 短 劇 宣 導 活 動 常 識 測 驗 路 隊 比 賽 有 獎 徵 答 每 月 一 繪 本 活 動, 並 且 部 分 活 動 於 活 動 後 皆 有 搭 配 的 後 測 學 習 6. 邀 請 警 察 到 校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並 在 朝 會 利 用 交 通 事 故 案 例 作 分 析 加 強 學 童 的 正 確 觀 念, 於 班 級 時 間 鼓 勵 學 童 針 對 時 事 自 己 對 週 遭 交 通 安 全 的 觀 察 所 擔 心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加 以 討 論, 學 校 運 用 上 述 三 種 方 式 增 加 學 童 的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及 應 變 能 力 7. 學 校 能 於 有 限 人 力 與 物 力 下,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中 心 E 化 教 室, 及 自 行 架 設 交 通 安 全 互 動 式 教 學 網 頁 等 作 為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用, 並 能 運 用 海 報 布 條 學 生 作 品 作 靜 態 式 的 宣 導 8.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不 僅 事 前 召 開 會 議,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並 於 事 後 召 開 檢 討 會 9. 為 了 落 實 情 境 教 育, 學 校 配 合 地 形 地 物 設 置 交 通 標 誌, 亦 有 交 通 標 誌 教 學 區 騎 自 行 車 隊 路 考 標 線 區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學 習 步 道, 甚 至 為 了 增 強 學 習 效 果 在 課 程 時 間 帶 領 學 童 到 學 區 認 識 周 邊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針 對 走 廊 奔 跑 問 題 也 張 貼 標 語 提 醒 10. 針 對 校 內 的 平 面 停 車 場, 校 方 要 求 老 師 使 用 該 停 車 場 者 以 倒 車 入 庫 的 方 式 停 車, 減 少 因 視 野 的 限 制 撞 傷 學 童 事 件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11. 學 校 為 市 區 小 學, 能 掌 握 學 校 周 遭 道 路 狀 況, 並 作 適 當 規 劃, 十 分 用 心 12. 學 校 人 車 動 線 規 劃 合 宜, 能 內 部 化 學 生 接 送 問 題 :(1) 前 門 部 分, 家 長 能 使 用 機 車 由 前 側 門 ( 舊 安 檢 所 ) 進 入 校 園, 再 由 前 門 駛 出 ;(2) 後 門 部 分, 汽 車 接 送 使 用 金 城 街 由 後 門 進 入 校 園, 短 暫 停 靠 後 再 駛 離 校 園, 且 校 園 內 有 良 好 出 入 動 線 ; 安 親 班 車 輛 接 送 亦 安 排 進 入 校 園 接 送 此 外, 學 校 設 置 遲 接 兒 童 等 候 區, 相 當 用 心 13. 學 校 能 分 別 調 查 學 生 週 一 至 週 五 之 通 學 資 料 14. 訂 有 秩 序 小 天 使 交 通 服 務 隊 導 護 工 作 等 相 關 辦 法 及 實 施 計 畫, 有 案 可 考 15. 有 11 家 愛 心 商 店, 且 辦 理 闖 關 摸 彩 活 動 16. 學 生 交 通 違 規 資 料 完 整, 且 有 相 關 輔 導 作 為 由 於 學 校 臨 接 運 河, 而 運 河 水 質 檢 測 需 要 人 力, 學 校 讓 違 規 學 生 能 參 與 水 質 檢 測, 可 達 環 保 與 教 育 兩 項 目 的 -223-

226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建 立 以 人 為 本 的 觀 念, 校 園 空 間 配 置 應 將 最 大 最 好 空 間 給 小 朋 友 使 用, 後 門 停 車 場, 學 校 因 為 考 慮 餐 車 進 出 安 全, 將 小 朋 友 行 走 道 路 放 在 圍 牆 旁, 未 來 遷 校 後 新 校 舍 規 劃 設 置 時 期 能 納 入 人 本 思 考 2. 與 緊 鄰 金 城 國 中 可 以 搭 配 結 合, 資 源 分 享 運 用, 針 對 導 護 及 交 通 議 題 一 起 討 論 協 調 3. 召 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會 議, 相 關 討 論 議 題 延 伸 到 校 外 問 題, 可 以 邀 請 所 長 一 起 參 與, 校 外 資 源 可 以 納 入 進 來 4. 建 議 加 強 系 統 化 的 資 料 整 理, 依 各 項 工 作 按 計 畫 執 行 檢 討 分 卷 整 理 新 學 期 訂 定 計 畫 要 依 上 學 期 未 盡 理 想 之 處 做 調 整, 並 註 明 計 畫 訂 定 修 訂 的 日 期 ; 應 該 以 文 字 化 紀 錄, 避 免 只 用 照 片 呈 現,100 年 初 評 訪 視 委 員 的 建 議, 亦 應 作 成 文 字 記 錄, 並 持 續 追 踪 檢 討 5. 運 用 班 親 會 及 家 長 會,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問 卷 調 查 是 與 家 長 溝 通 很 好 的 方 式, 建 議 能 進 一 步 分 析 滿 意 情 況, 另 外 對 於 家 長 建 議 事 項, 也 請 校 方 做 回 答 與 回 饋, 讓 家 長 了 解 校 方 已 做 處 理 及 處 理 的 情 形 6.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方 能 充 分 掌 握 校 本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且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7.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中 心 應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8. 建 議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活 動 時 應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9. 學 校 可 考 慮 拍 攝 學 童 上 放 學 動 態 影 像, 以 了 解 學 童 上 放 學 狀 態, 並 可 作 為 教 學 很 好 的 教 材, 以 及 於 班 級 時 間 播 放 請 老 師 鼓 勵 學 童 針 對 影 片 自 己 對 週 遭 交 通 安 全 的 觀 察 所 擔 心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加 以 討 論, 以 增 加 學 童 的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及 應 變 能 力 10. 應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至 少 一 次 的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時 學 習 開 啟 安 全 門 的 機 會, 讓 每 位 師 生 有 機 會 作 練 習, 而 非 僅 提 供 影 片 的 觀 看, 因 為 學 童 需 要 實 際 的 操 作 經 驗, 以 利 其 應 變 能 力 的 提 升 11. 安 親 班 的 車 輛 有 相 當 的 比 例 是 以 娃 娃 車 當 作 接 送 工 具, 在 法 令 上 娃 娃 車 是 不 能 搭 載 七 歲 以 上 的 孩 子, 學 校 應 針 對 這 部 份 和 安 親 班 做 溝 通, 並 且 不 宜 讓 違 規 的 車 輛 進 入 校 園, 以 免 產 生 誤 導, 並 在 安 親 班 協 調 會 議 中 作 溝 通, 如 安 親 班 不 改 善 應 知 會 家 長 -224-

227 12. 教 室 的 門 由 內 往 外 開 的 方 式 開 啟, 對 於 走 廊 行 走 的 學 童 產 生 風 險, 易 造 成 撞 傷 的 危 險, 應 作 調 整 13. 目 前 走 路 上 學 僅 有 11%, 尚 有 大 幅 改 空 間 14. 學 區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態 樣 宜 進 一 步 分 析, 且 運 用 於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工 作 15. 建 議 學 校 將 校 內 人 車 動 線 進 一 步 仔 細 規 劃 與 製 作 書 面 資 料, 除 可 進 一 步 檢 討 衝 突 點 之 處 理, 亦 可 作 為 向 家 長 要 求 配 合 之 資 料 16. 金 城 街 於 上 放 學 時 間 已 獲 市 府 同 意 改 為 單 行 道 管 制, 建 議 可 菜 用 交 通 錐 連 桿 監 視 器 等 工 具 來 確 實 執 行 交 通 管 制 七 屏 東 縣 恆 春 鎮 僑 勇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本 校 位 於 恆 春 鎮 市 區 北 側, 就 在 進 入 恆 春 市 區 的 主 要 道 路 旁, 全 校 面 積 約 3 公 頃 ( 含 租 借 預 定 地 ) 目 前 教 職 員 汽 車 停 車 場 設 於 1200 坪 預 定 地 內, 由 教 職 員 工 公 務 門 進 出 ; 機 車 停 車 棚 則 設 於 學 校 北 側, 由 北 側 門 進 出 ; 學 生 腳 踏 車 車 棚, 設 於 東 側, 由 東 側 門 進 出 本 校 與 恆 春 國 小 僅 隔 一 道 古 城 牆 而 鄰 本 校 學 生 數 約 720 人, 教 職 員 49 位 本 校 學 生 上 放 學 方 式 之 約 略 人 數 與 比 率 如 下 :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步 行 自 行 車 搭 公 車 總 計 上 放 學 比 例 % 本 校 座 落 於 商 家 與 住 宅 錯 雜 地 區, 大 門 兩 側 商 家 緊 逼, 門 外 即 是 交 通 流 量 龐 大 的 舊 省 道 - 西 門 路 接 省 北 路, 後 門, 側 門 多 為 蜿 蜒 的 小 巷 弄 西 門 路 在 本 校 附 近 路 段 有 2 車 道, 機 慢 車 道 常 被 佔 用, 路 旁 有 多 家 早 餐 店, 一 家 加 油 站, 一 家 建 材 行, 一 家 大 型 福 利 中 心, 近 來 更 有 正 一 大 賣 場 緊 鄰 校 門 口 開 張, 路 邊 違 規 停 車 的 情 形 更 形 嚴 重 省 北 路 原 本 就 是 交 通 要 道, 車 流 量 大, 是 往 返 高 雄 市 與 屏 東 市 的 客 運 主 要 道 路, 如 逢 上 放 學 時 間 交 通 更 容 易 擁 塞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校 善 用 社 會 資 源, 建 立 良 好 鄰 里 互 動 關 係, 組 織 裡 能 納 入 家 長 會 長 派 出 所 所 長 為 顧 問, 共 同 投 入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工 作, 並 與 鄰 近 學 校 建 立 合 作 策 略 聯 盟, 在 環 境 資 源 方 面, 也 能 做 有 效 的 利 用, 如 設 立 鐵 馬 教 練 場 接 送 區 的 規 劃 等 2. 學 校 能 掌 握 校 本 課 題, 針 對 學 校 特 性 分 析 優 劣 勢, 了 解 並 掌 握 學 校 狀 況 與 問 題, 如 : 訂 定 自 行 車 教 學 主 題 做 為 學 校 重 點 教 學 科 目, 以 及 校 外 路 跑 活 動 等, 把 教 學 與 實 際 活 動 做 有 效 的 結 合, 將 交 通 安 全 的 觀 念 整 合 -225-

228 3. 能 建 立 計 畫 執 行 考 核 機 制, 定 期 召 開 委 員 會 議, 因 應 檢 討 相 關 課 題, 資 料 並 能 呈 現 99 至 100 年 完 整 紀 錄, 顯 示 交 通 安 全 的 推 動 工 作 已 持 續 進 行 4. 融 合 鄉 土 民 謠 創 作 歌 曲, 讓 宣 導 內 容 更 有 吸 引 力, 而 不 只 是 傳 統 式 單 方 面 的 宣 導, 另 外 也 能 結 合 活 動 的 設 計, 如 環 城 路 跑 等, 宣 導 方 式 多 元 而 活 潑 有 趣 5. 由 學 童 的 回 應 可 得 知 學 校 相 當 落 實 交 通 安 全 的 推 動 與 執 行 6. 學 生 走 路 的 比 例 高, 學 校 優 點 是 分 三 個 門 做 不 同 車 種 的 接 送 落 實 人 車 分 道 7. 學 校 辦 理 導 護 知 能 研 習, 以 強 化 老 師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的 概 念, 並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觀 摩, 讓 老 師 透 過 觀 摩 增 加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創 意 與 方 法, 並 設 計 評 鑑 表, 讓 參 與 者 將 肯 定 或 修 正 意 見 傳 達 給 示 範 教 學 者, 以 達 教 學 相 長 之 效 8. 透 過 班 會 討 論, 及 週 四 案 例 討 論 分 享, 並 播 放 影 片 加 強 學 童 的 正 確 觀 念, 學 校 運 用 上 述 三 種 方 式 加 強 學 童 的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9. 學 校 針 對 校 外 教 學, 舉 辦 行 前 教 育, 除 了 收 看 逃 生 影 帶 教 學 外, 也 讓 學 生 實 地 做 逃 生 演 練, 並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10. 將 交 通 安 全 融 入 藝 術 與 人 文 國 語 綜 合 與 健 體 等 領 域, 領 域 課 程 外 加 案 例 宣 導, 並 搭 配 鐵 馬 教 練 場 進 行 單 車 教 學 活 動 自 編 教 材 融 入 音 樂 母 語 課 程 11. 活 動 方 面 學 校 辦 理 很 多, 除 了 學 藝 競 賽 以 外, 還 辦 理 交 通 安 全 戲 劇 宣 導 環 城 路 跑 活 動 常 識 測 驗 等, 針 對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與 部 分 宣 導 活 動 能 做 分 齡 的 考 量 12. 學 校 對 於 學 生 上 放 學 方 式, 經 過 詳 細 調 查 後, 製 有 詳 細 的 步 行 機 車 接 送 汽 車 接 送 名 冊 13. 學 校 開 放 多 門, 讓 不 同 的 使 用 族 群 各 行 其 道, 分 散 交 通 擁 擠 狀 況, 作 法 值 得 鼓 勵 14. 學 校 訂 定 明 確 的 交 通 服 務 隊 選 拔 辦 法, 值 得 肯 定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學 校 位 處 重 要 觀 光 城 市, 平 日 與 假 日 的 交 通 特 性 可 能 不 同, 如 外 地 車 輛 行 為 與 事 故 特 性 等, 建 議 進 一 步 蒐 集 轄 區 事 故 時 間 與 時 態 來 分 析, 做 為 宣 導 的 依 據 2. 建 議 製 作 學 校 安 全 地 圖, 結 合 學 校 環 境 照 片, 標 示 如 愛 心 商 店 多 事 故 地 點 位 置, 以 利 學 校 掌 握 與 了 解 問 題, 並 做 為 教 學 與 宣 導 之 應 用 3. 組 織 方 面, 嘗 試 邀 請 里 長 策 略 聯 盟 的 學 校 一 起 參 與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相 關 議 題 的 討 論 -226-

229 4. 訪 談 發 現 學 生 對 交 通 安 全 的 認 知 足 夠, 如 愛 心 商 店 的 設 置 使 用 與 配 套 措 施, 然 學 生 也 提 到 治 安 問 題 值 得 學 校 注 意, 並 於 後 續 做 處 理 5. 資 料 建 立 的 細 節 部 份, 如 每 項 活 動 都 有 檢 討 與 反 思 的 檢 核, 但 未 填 上 紀 錄 時 間, 後 續 請 再 注 意 6.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但 是 較 缺 乏 系 統 性 與 歷 史 性 的 資 料 整 理, 問 題 診 斷 方 案 執 行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例 如, 人 車 分 道 多 門 進 出 的 成 果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 例 如 上 放 學 統 計 愛 心 商 店 ) 單 獨 列 檔,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7.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方 能 充 分 掌 握 校 本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且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8. 由 於 安 親 班 使 用 幼 童 專 用 車 車 接 送 學 童, 此 乃 違 規 行 為, 學 校 老 師 如 發 現 有 違 法 的 車 輛 應 做 規 勸 或 要 求 9.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活 動 時 應 朝 向 多 元 化 創 意 有 趣 性 設 計, 活 動 結 束 後 應 作 成 效 分 析, 以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10.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且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11. 針 對 情 境 教 育 部 份, 學 校 應 將 校 內 與 交 通 環 境 雷 同 之 處 放 置 交 通 標 誌, 學 童 透 過 實 際 或 類 似 的 情 境 佈 置 成 交 通 環 境 學 習 效 果 較 佳, 一 方 面 達 到 教 育 目 標, 另 一 方 面 亦 達 到 提 醒 的 作 用, 故 應 考 量 依 情 境 設 置 為 宜 ; 另 外 可 考 慮 配 合 社 會 課 的 認 識 社 區 單 元, 進 行 校 外 社 區 交 通 情 境 的 認 識, 或 者 使 用 帆 布 繪 製 學 校 週 遭 環 境 大 富 翁, 讓 學 生 作 闖 關 遊 戲, 並 在 走 廊 及 停 車 場 設 計 提 醒 標 語, 讓 學 生 注 意 自 身 安 全, 以 有 利 於 境 教 的 實 施 12. 針 對 校 內 的 平 面 停 車 場, 校 方 應 對 老 師 及 到 校 之 貴 賓 使 用 該 停 車 場 者 加 以 宣 導 倒 車 入 庫 的 觀 念, 及 要 求 採 用 此 方 式 停 車, 以 減 少 因 視 野 的 限 制 撞 傷 學 童 事 件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13. 有 詳 細 的 步 行 機 車 接 送 汽 車 接 送 名 冊, 但 如 何 應 用 此 一 數 量 了 解 汽 機 車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規 劃 是 否 充 足? 家 長 與 學 生 的 反 應 如 何? 亦 可 妥 為 觀 察 -227-

230 14. 參 考 部 分 學 校 的 作 法, 學 校 的 空 間 資 源 尚 稱 充 足,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的 停 等 空 間 可 考 慮 規 劃 於 學 校 內, 將 交 通 問 題 內 部 化, 並 提 供 更 安 全 的 接 送 環 境 15. 安 親 班 接 送 車 輛 似 乎 有 並 排 停 車 的 情 形, 此 外, 安 親 班 所 使 用 的 車 輛 是 否 合 適 亦 應 注 意 16. 鼓 勵 學 生 步 行 一 段 路 上 學 時, 建 議 同 時 洽 請 地 方 交 通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檢 視 學 校 周 邊 步 行 環 境, 提 供 安 全 的 通 學 環 境 17. 學 校 訂 定 明 確 的 交 通 服 務 隊 選 拔 辦 法, 目 前 共 24 位 服 務 同 學 學 生 服 務 隊 員 的 招 募 似 乎 係 由 老 師 為 之, 似 可 以 擴 大 參 與, 讓 更 多 的 同 學 參 與 交 通 服 務 的 工 作, 深 化 交 通 的 知 能 18. 導 護 工 作 反 映 事 項 的 改 善 情 形 宜 有 相 關 的 追 蹤 19. 目 前 有 12 位 導 護 志 工, 但 部 分 非 屬 學 生 家 長 的 志 工, 是 否 能 擴 大 學 生 家 長 的 參 與 程 度? 是 否 減 少 在 校 學 生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事 務 的 動 力? 亦 應 同 時 注 意 志 工 值 勤 的 技 巧 與 訓 練 20. 學 校 若 欲 推 動 愛 心 商 店 協 助 保 護 學 生 上 放 學 安 全, 則 對 於 相 關 愛 心 商 店 的 評 選 與 每 年 的 持 續 追 蹤 也 不 可 免 21. 對 於 違 規 的 處 理 與 成 效 也 應 有 後 續 的 追 蹤 自 行 車 的 事 故 較 多, 更 細 緻 了 解 學 生 通 學 路 徑 ( 事 故 地 點 ), 請 交 通 機 關 協 助 檢 視 交 通 設 施 亦 有 助 於 改 善 學 生 安 全 22.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了 解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如 學 校 樓 梯 的 分 隔 對 向 黃 線 在 實 務 上 無 法 執 行, 反 造 成 學 生 的 忽 略 樓 梯 是 上 下 通 行 要 道, 不 宜 分 心 停 留, 因 此 梯 間 的 圖 片 是 否 適 宜 擺 放 亦 應 審 慎 考 慮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學 校 自 行 設 置 外, 亦 可 利 用 網 路 資 源, 如 google 的 街 景 讓 學 生 了 解 恆 春 市 區 與 週 邊 道 路 各 種 標 誌 標 線 的 設 置 位 置 與 意 義, 再 由 教 師 帶 領 體 驗 真 實 情 境 或 許 更 為 真 實 23. 學 校 外 部 環 境 部 分, 校 門 口 前 行 人 穿 越 道 線 缺 少 停 止 線 建 議 先 行 增 繪 ; 由 於 該 處 為 省 道 車 流 量 大, 後 續 可 評 估 裝 設 行 人 觸 控 號 誌 前 述 相 關 改 善 措 施 可 協 請 縣 府 相 關 單 位 研 處 24. 學 校 活 動 中 心 連 通 道, 建 議 搭 配 校 內 鋪 面 工 程 一 併 增 設 車 阻, 確 實 區 隔 校 內 的 人 車 動 線 25. 針 對 家 長 或 學 生 騎 乘 機 車 未 戴 安 全 帽 等 違 規 行 為, 應 建 立 違 規 登 記 處 置 與 輔 導 等 機 制 26. 學 生 課 後 騎 乘 租 賃 電 動 自 行 車, 是 否 為 電 動 機 車, 可 循 縣 府 道 安 會 報 體 系 洽 請 監 警 協 助 處 理 稽 查, 相 關 交 通 法 規 新 知 亦 應 讓 老 師 有 所 認 識 27. 交 通 部 發 放 的 禮 讓 小 旗 使 用 情 形 於 資 料 中 未 呈 現, 請 學 校 彙 整 使 用 情 形 與 問 題 建 議, 供 後 續 檢 討 參 考 建 議 亦 可 納 入 上 放 學 導 護 裝 備 常 態 性 使 用 -228-

231 八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啟 明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校 址 為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內 島 里 二 鄰 十 五 號, 位 於 省 道 台 一 線 公 里 處 校 地 面 積 18,342 平 方 公 尺 鄰 近 的 學 校 有 苗 栗 縣 立 啟 新 國 民 中 學 和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新 埔 國 民 小 學 校 內 備 有 汽 車 停 車 格 17 格 和 機 車 停 車 格 4 格 學 校 普 通 班 學 生 人 數 合 計 207 人, 教 職 員 工 26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安 親 班 接 送 公 車 總 計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19.2% 45.1% 35.7% 0% 0%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31.9% 24.2% 26.9% 14.8% 2.2% 100% 學 校 週 邊 鄰 接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特 性 如 下 : 名 稱 苗 31-1 線 道 台 1 線 ( 省 道 ) 台 61 線 ( 快 速 道 路 ) 道 路 寬 度 ( 公 尺 ) 4 ( 全 段 蜿 蜒 且 寬 窄 不 一, 最 窄 處 僅 4 公 尺 ) 車 道 數 慢 車 道 人 行 道 ( 或 人 行 天 橋 地 下 道 ) 路 邊 停 車 位 路 邊 商 家 占 用 道 路 情 形 1 無 無 有 無 30 4 有 有 有 無 30 4 無 無 無 無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校 訂 定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進 度 與 工 作 計 畫, 以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短 中 長 計 畫, 並 納 入 行 事 曆 執 行 2. 肯 定 學 校 針 對 相 關 作 業 的 推 動, 配 合 訂 定 辦 法 或 計 畫 3. 肯 定 學 校 結 合 校 慶 活 動 的 安 排 與 設 計, 進 行 家 長 與 社 區 宣 導, 並 且 邀 請 監 理 站 縣 警 察 局 交 通 隊 消 防 隊 衛 生 所 等 機 關 單 位 協 助, 相 當 善 用 社 會 資 源, 也 可 見 學 校 的 用 心 與 投 入 -229-

232 4. 肯 定 學 校 主 動 參 與 社 區 里 民 大 會, 除 了 敦 親 睦 鄰 與 爭 取 社 區 的 共 識 與 協 助 之 外, 還 積 極 對 於 社 區 高 齡 者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5. 依 照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委 員 會, 組 織 架 構 完 整, 組 織 成 員 除 了 學 校 成 員, 還 聘 請 家 長 會 會 長 派 出 所 監 理 所 里 長 擔 任 顧 問, 顯 示 學 校 善 用 社 區 及 家 長 資 源 並 且 訂 有 組 織 辦 法, 並 完 整 保 存 組 織 辦 法 修 訂 歷 程 與 紀 錄 6. 每 學 期 至 少 召 開 兩 次 委 員 會 會 議, 並 保 留 會 議 紀 錄 紀 錄 內 容 包 括 各 討 論 事 項 之 解 決 對 策 以 及 解 決 後 成 果, 立 意 相 當 良 好 7. 根 據 資 料 顯 示, 學 校 許 多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之 討 論 多 保 存 於 教 師 晨 會 與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中, 肯 定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上 的 務 實 作 法 8. 學 校 積 極 推 動 三 安 --- 行 人 步 行 安 全 騎 乘 機 車 安 全 汽 車 乘 客 安 全 學 校 推 動 走 路 上 學, 制 訂 策 略 並 宣 導 家 長 讓 學 生 在 勤 學 坡 前 下 車, 走 一 段 路 到 學 校, 步 行 人 數 比 率 由 19% 增 加 至 60% 學 校 自 民 國 94 年 即 已 積 極 推 動 交 安 教 育, 期 許 服 務 他 校, 成 為 苗 栗 縣 的 交 安 服 務 基 地 學 校 訂 定 了 教 學 評 鑑 辦 法, 無 論 交 安 教 學 或 活 動, 評 估 分 析 與 回 饋 非 常 重 要 9. 交 安 教 學 多 元 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融 入 各 學 習 領 域, 並 統 計 施 教 次 數 學 校 自 行 研 發 四 項 教 材, 也 自 製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包 含 危 險 地 區 和 危 險 水 域 10. 交 安 活 動 以 學 生 為 主 體, 如 : 學 生 當 闖 關 遊 戲 的 關 主, 除 了 培 訓 關 主, 學 生 互 相 討 論 學 習 學 校 以 實 地 參 觀 活 動 宣 導 交 安, 如 : 校 外 活 動 認 識 標 誌 與 標 線 和 危 險 地 點 ; 低 年 級 學 生 怕 天 橋, 學 校 舉 辦 由 老 師 帶 領 認 識 天 橋 的 活 動 辦 理 學 生 正 確 配 戴 安 全 帽 和 安 全 帶 活 動 11. 情 境 教 學 部 分, 學 校 情 境 教 學 相 當 用 心 設 計, 在 校 園 內 設 置 適 宜 的 標 誌, 並 輔 以 照 片 說 明, 此 作 法 很 實 用, 可 協 助 學 生 了 解 標 誌 設 置 的 功 能 學 生 很 踴 躍 表 達 老 師 們 如 何 教 在 學 校 要 如 何 走 才 安 全, 如 : 轉 彎 讓 直 行 勿 奔 跑 12. 學 校 為 郊 區 小 學, 能 充 分 學 校 周 遭 之 交 通 環 境 ( 且 有 詳 細 的 臺 一 線 交 通 流 量 資 料 ), 故 能 善 用 學 校 出 入 口 特 性, 將 學 生 上 放 學 路 隊 接 送 區 妥 善 規 劃, 提 供 安 全 及 順 暢 之 上 放 學 環 境 13. 目 前 中 央 廚 房 與 學 校 之 動 線 確 實 分 隔, 相 當 正 確 14. 學 校 有 建 立 週 一 到 週 五 的 學 生 通 學 資 料, 且 訂 有 學 生 路 隊 及 訓 練 計 畫 15. 學 校 設 置 有 學 生 等 候 棚 16. 訂 有 學 生 違 規 及 相 關 輔 導 辦 法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之 組 織 架 構 圖 與 組 織 辦 法 內 容 不 符, 建 議 重 新 檢 核 並 修 訂 2. 交 通 安 全 惟 委 員 會 在 討 論 與 規 劃 階 段, 應 為 預 期 成 果, 非 實 際 成 果 -230-

233 3. 建 議 推 動 推 動 委 員 會 針 對 各 項 改 善 對 策 之 執 行 成 果 進 行 檢 討, 並 保 留 完 整 紀 錄 4. 學 校 已 積 極 由 警 政 單 位 收 集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建 議 可 進 一 步 分 析 當 地 事 故 特 性, 尤 其 是 與 學 童 相 關 事 故, 學 校 可 依 本 地 事 故 問 題 特 性, 修 改 目 前 學 校 交 安 教 學 與 活 動 的 方 向 與 內 容 5. 學 校 設 置 自 行 車 學 習 區, 也 安 排 演 講, 除 了 自 行 車 維 修 騎 自 行 車 技 能 學 習, 建 議 深 入 了 解 當 地 自 行 車 安 全 問 題, 提 出 因 應 的 教 學 內 容 6. 汽 車 乘 客 安 全 是 學 校 積 極 推 動 三 安 之 一, 目 前 仍 有 許 多 學 童 會 坐 汽 車 前 座 之 副 駕 駛 座, 建 議 除 了 宣 導 乘 坐 汽 車 需 繫 安 全 帶 以 外, 請 加 強 宣 導 12 歲 以 下 學 生 需 坐 汽 車 後 座 7. 學 校 調 整 汽 機 車 停 放 空 間, 爭 取 經 費 改 善 停 車 空 間, 以 規 劃 勤 學 坡 作 為 通 學 步 道, 方 向 正 確 但 於 停 車 場 重 新 佈 置 前, 宜 以 時 間 管 制 確 保 人 車 動 線 之 區 隔 8. 建 議 為 來 補 充 調 查 雨 天 或 天 候 不 佳 之 運 行 模 式 目 前 走 路 上 學 比 例 (19%) 偏 低, 尚 有 改 進 空 間 雖 本 校 辦 理 抽 自 行 車 活 動, 將 步 行 比 例 調 高 到 60%, 如 何 持 續 並 養 成 步 行 習 慣, 尚 有 努 力 空 間 9. 訂 有 交 通 服 務 隊 導 護 工 作 (5 人 ) 等 相 關 辦 法 及 實 施 計 畫 10. 有 6 家 愛 心 商 店, 且 有 訪 談 列 表, 後 續 處 理 宜 追 蹤 或 回 應 11. 有 收 集 白 屯 地 區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宜 適 當 用 於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工 作 九 臺 北 市 萬 華 區 雙 園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校 址 為 臺 北 市 莒 光 路 315 號, 校 地 面 積 平 方 公 尺, 鄰 近 西 園 醫 院 和 平 醫 院 及 萬 華 火 車 站 龍 山 寺 捷 運 站, 為 現 代 化 與 歷 史 糾 結 的 住 商 混 合 區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有 汽 車 停 車 空 間 45 格 機 車 停 車 空 間 22 格 殘 障 停 車 空 間 2 格. 鄰 近 學 校 有 南 海 實 驗 幼 稚 園 萬 華 國 中 與 華 江 高 中 等 學 校 小 學 共 有 28 班, 學 生 人 數 645 人, 教 職 員 工 116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汽 車 機 車 大 眾 運 輸 總 計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46.7% 14.7% 37.2% 1.4%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59.1% 15.0% 22.9% 2.9% 100% -231-

234 學 校 週 邊 鄰 接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特 性 如 下 : 道 路 名 稱 道 路 寬 度 車 道 數 人 行 道 人 行 天 橋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路 邊 停 車 情 形 莒 光 路 20m 2 有 人 行 道 和 騎 樓 無 萬 大 路 20m 2 有 人 行 道 和 騎 樓 無 西 園 路 24m 3 有 人 行 道 和 騎 樓 無 西 藏 路 24m 3 有 人 行 道 有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無 公 車 公 車, 捷 運 板 南 線 龍 山 寺 站 公 車 有 劃 設 停 車 格 有 劃 設 停 車 格 有 劃 設 停 車 格 有 劃 設 停 車 格 1. 學 校 依 照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行 委 員 會, 訂 有 組 織 辦 法 組 織 成 員 除 了 學 校 成 員, 還 邀 請 家 長 會 會 長 派 出 所 主 管 與 里 長 參 與, 可 見 學 校 相 當 善 用 社 區 資 源 2. 訂 定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計 畫, 並 納 入 行 事 曆 執 行 3. 肯 定 學 校 擬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中 長 期 計 畫, 並 且 有 年 度 實 施 計 畫 表, 並 將 計 畫 納 入 學 校 行 事 曆 確 實 執 行 4. 肯 定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上 的 用 心, 例 如 與 中 和 萬 華 分 局 的 座 談 會, 就 兼 具 教 育 與 宣 導 的 效 果 5. 肯 定 教 師 在 學 年 會 議 中 討 論 並 交 換 實 地 教 學 心 得 的 作 法 6. 肯 定 學 校 透 過 多 元 管 道 與 家 長 溝 通, 根 據 會 長 給 家 長 的 一 封 信 的 回 響, 顯 示 大 多 數 家 長 能 夠 認 同 並 支 持 學 校 7. 學 校 積 極 推 動 走 路 上 學, 重 視 教 導 學 生 行 走 安 全, 並 以 退 看 手 專 快 五 字 訣 推 行 走 路 小 達 人 認 證 此 五 字 訣 標 語 容 易 記, 有 助 於 教 導 學 生 如 何 安 全 過 馬 路 學 校 已 掌 握 與 學 生 相 關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主 題, 並 有 專 業 社 群 發 展 教 材 和 活 動, 如 : 自 製 交 安 影 片 自 製 交 安 動 畫 自 製 交 安 歌 曲 交 安 樸 克 牌 交 安 跳 格 子 遊 戲 交 安 雙 週 刊 交 通 指 揮 手 勢 教 學 騎 乘 機 車 體 驗 活 動 等 學 校 交 安 教 學 多 元 化, 成 果 豐 富, 值 得 肯 定 8. 利 用 週 三 教 師 進 修 研 習 時 間 和 教 師 晨 會 時 間,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研 習, 進 行 社 群 教 師 發 展 教 材 和 活 動 之 示 範 教 學 -232-

235 9. 學 校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資 源 中 心 ( 開 架 式 圖 書 ), 收 集 各 單 位 交 安 資 料, 交 安 資 源 豐 富 學 校 檢 視 安 全 問 題, 自 製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學 區 安 全 地 圖 學 區 通 學 環 境 模 型 由 校 園 內 危 險 點 之 統 計 分 析 資 料 得 知, 校 園 內 危 險 點 之 問 題 數 量 逐 年 降 低, 並 設 計 校 園 行 為 動 動 腦 學 習 單, 提 升 學 生 省 思 能 力 10. 學 校 除 進 行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並 完 成 透 視 大 客 車 秘 密 學 習 單, 加 深 學 生 大 客 車 安 全 11. 學 生 路 隊 名 冊 調 查 內 容 完 整 12. 各 年 級 學 生 均 繪 製 通 學 動 線 13. 導 護 志 工 極 為 優 秀 且 人 數 亦 多, 是 一 特 色 14. 學 校 對 於 交 通 事 故 有 詳 細 的 調 查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委 員 會 每 學 期 至 少 召 開 二 次 會 議, 均 保 留 會 議 紀 錄 惟 建 議 歷 年 的 會 議 紀 錄 應 持 續 保 留, 並 加 強 改 善 措 施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結 果 的 呈 現, 例 如 走 路 小 達 人, 認 證 後 學 生 步 行 人 數 有 沒 有 增 加, 或 穿 越 道 路 時 的 知 識 有 沒 有 提 升 等 等 2. 肯 定 學 校 掌 握 學 區 內 的 事 故 樣 態, 根 據 資 料 顯 示 大 多 是 行 人 未 依 規 定 穿 越 道 路 等 等 問 題 建 議 應 將 這 些 校 本 問 題 納 入 實 際 教 學 內 容 3. 學 校 推 行 退 看 手 專 快, 此 標 語 容 易 記, 有 助 於 教 導 學 生 如 何 安 全 過 馬 路, 惟 快 可 能 會 讓 學 生 誤 解 為 快 跑 過 馬 路, 常 見 學 生 過 馬 路 時, 一 聽 到 快, 就 急 忙 快 跑 過 馬 路, 奔 跑 過 馬 路 會 影 響 學 生 注 意 力, 駕 駛 也 容 易 反 應 不 及, 建 議 略 微 修 改 標 語, 讓 學 生 清 楚 了 解 是 快 走 勿 奔 跑 4. 建 議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課 程 架 構 再 加 強 各 年 級 課 程 間 主 題 銜 接 關 係 5. 學 校 自 製 的 學 區 安 全 地 圖, 建 議 增 加 危 險 地 點 安 全 問 題 說 明, 並 教 導 學 生 如 何 因 應 學 校 舉 辦 交 通 安 全 大 會 考, 建 議 題 目 內 容 可 依 年 級 再 多 與 學 校 推 行 交 安 教 學 和 活 動 結 合 6.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但 是 較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資 料 整 理, 問 題 診 斷 評 估 與 後 續 改 善 作 為 之 說 明 如 路 隊 名 冊 導 護 交 接 記 錄 均 極 完 整, 但 是 否 藉 此 了 解 問 題 則 不 明 顯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單 獨 列 檔, 明 列 執 行 辦 法 相 關 統 計 表 格 執 行 過 程 發 現 問 題 如 何 改 善 等,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7. 人 車 分 道 的 措 施 雖 已 訂 定 辦 法, 但 實 際 執 行 的 問 題 為 何? 如 學 校 停 車 需 求 60 位, 停 車 位 僅 有 30 位, 如 何 分 配? 車 道 與 行 人 的 可 能 衝 突 如 何 處 理? 8. 學 生 路 隊 名 冊 調 查 內 容 完 整, 但 宜 將 其 轉 化 為 上 放 學 人 數 的 統 計, 如 各 年 級 步 行 接 送 安 親 班 之 人 數 並 將 此 資 料 用 於 分 析 了 解 家 長 接 送 區 與 安 親 班 的 空 間 配 置 與 數 量 之 適 宜 性 -233-

236 9. 各 年 級 學 生 均 繪 製 通 學 動 線, 但 如 何 應 用 此 一 資 料? 步 行 比 例 達 六 成, 也 需 配 合 交 通 主 管 機 關 檢 視 學 生 通 學 動 線 的 安 全 性 10. 與 家 長 老 師 間 的 溝 通 應 注 意 其 有 效 性, 傳 單 圖 表 僅 傳 遞 對 象 所 需 的 資 訊 即 可, 文 字 說 明 太 過 冗 長 不 易 為 人 接 受 如 路 隊 路 線 家 長 接 送 區 位 置 安 親 班 接 送 集 合 地 點 等 校 外 的 接 送 區 也 應 有 較 為 明 確 的 指 示 如 安 親 班 的 集 合 等 候 位 置 家 長 的 等 候 區 也 可 適 度 區 隔, 避 免 全 部 集 中 於 校 門 口 11. 部 分 安 親 班 的 接 送 車 輛 違 規 使 用, 除 了 發 送 通 知 單 給 予 家 長 外, 也 應 有 其 他 的 追 蹤 作 為 12. 學 校 許 多 資 深 高 齡 志 工 多 非 學 生 家 長, 其 問 題 為 何?( 越 做 越 快 樂, 要 讓 快 樂 讓 更 多 人 分 享 ) 是 否 減 少 在 校 學 生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事 務 的 動 力 與 誘 因?( 以 前 很 忙, 現 在 可 以 幫 人 照 顧 孩 子 孫 子 ) 13. 愛 心 導 護 商 店 的 數 量 極 多, 但 若 欲 推 動 愛 心 商 店 協 助 保 護 學 生 上 放 學 安 全, 則 對 於 相 關 愛 心 商 店 的 評 選 與 每 年 的 持 續 追 蹤 也 不 可 免 14. 導 護 日 誌 註 記 的 問 題 如 何 追 蹤 處 理, 例 如 有 刺 青 無 法 勸 導? 學 生 問 好 習 慣 15. 學 校 是 教 育 單 位 而 非 執 法 單 位, 對 於 家 長 的 通 知 單 應 多 從 保 護 學 生 的 角 度 出 發, 而 無 須 強 調 違 法 的 情 節, 避 免 造 成 學 生 家 長 與 學 校 間 的 對 立 衝 突 16. 交 通 服 務 隊 係 選 拔 優 秀 的 學 生 參 與, 若 能 擴 大 學 生 參 與 程 度, 讓 所 有 學 生 皆 能 參 與 服 務 工 作 應 更 能 深 化 學 生 的 交 通 安 全 意 識 與 知 能 17. 交 通 事 故 有 詳 細 的 調 查, 但 如 何 運 用,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為 何? 應 以 學 生 的 學 區 範 圍 為 限 為 主 十 基 隆 市 中 正 區 忠 孝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於 基 隆 市 中 正 區 漁 市 場 對 面 虎 丘 山 麓, 鄰 近 海 洋 大 學 校 地 面 積 平 方 公 尺 備 有 停 車 空 間 小 客 車 14 格 ( 含 2 殘 障 車 位 ) 機 車 15 格 學 校 普 通 班 8 班, 合 計 學 生 人 數 152 人, 教 職 員 工 25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上 學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汽 車 接 送 機 車 接 送 小 計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87.5% 3.3% 0.0% 9.2% 10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88.2% 3.9% 2.6% 5.3% 100.0% -234-

237 學 校 週 邊 鄰 接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特 性 如 下 : (1)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的 主 要 出 入 道 路 為 中 正 路 656 巷 是 一 4 米 寬 巷 道, 道 路 狹 窄 且 停 滿 機 車 下 天 德 宮 斜 坡 分 成 中 正 路 640 巷 (6 米 寬 ) 及 656 巷 ( 早 上 有 菜 市 場, 車 輛 無 法 通 行 ), 兩 巷 口 接 中 正 路, 為 一 雙 向 有 單 一 車 道 及 機 車 道 的 道 路, 出 了 656 巷 口 有 一 人 行 穿 越 道 可 至 對 面 ; (2) 中 正 路 邊 停 車 情 形 嚴 重, 往 東 走 學 生 皆 宣 導 走 騎 樓, 但 過 了 中 正 路 710 號 後 就 沒 有 騎 樓 可 走 學 生 就 需 走 在 機 車 道 上, 且 機 車 道 上 也 常 停 臨 停 車 輛 學 生 行 走 不 方 便 ; 往 西 走 中 正 路 邊 商 家 占 用 騎 樓 及 道 路 情 形 嚴 重, 沒 有 騎 樓 可 走 學 生 就 需 走 在 機 車 道 上 且 機 車 道 上 也 常 停 臨 停 車 輛 學 生 行 走 不 方 便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照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委 員 會, 並 訂 有 組 織 辦 法 2. 訂 定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計 畫 內 容 分 工 與 執 行 時 間 均 明 確 並 納 入 行 事 曆 執 行 3. 肯 定 學 校 掌 握 校 本 問 題, 並 積 極 務 實 改 善 學 校 周 邊 通 學 環 境 的 努 力 與 作 法 4. 學 校 利 用 網 頁 與 電 子 跑 馬 燈 及 家 長 座 談 會 與 家 長 面 對 面 溝 通 宣 導, 作 法 相 當 多 元 5. 學 校 非 常 用 心 推 動 走 路 上 學, 學 校 活 動 盡 量 讓 學 生 走 路 ( 學 生 走 路 至 海 洋 大 學 上 游 泳 課 ), 也 注 意 行 走 安 全 知 識 ( 教 導 路 隊 走 路 面 向 來 車 靠 邊 走 ) 和 配 備 ( 設 計 顏 色 鮮 明 的 帽 子 --- 學 校 稱 之 為 安 全 帽 ), 老 師 也 以 身 作 則 ( 老 師 原 本 騎 機 車 帶 路 隊 改 為 走 路 陪 伴 ) 經 由 學 校 努 力, 目 前 已 有 近 九 成 學 生 走 路 上 放 學 6. 乘 坐 機 車 必 須 配 戴 安 全 帽, 許 多 學 生 表 示 以 前 不 注 意 此 問 題, 現 在 都 會 配 戴 安 全 帽, 學 校 推 行 乘 坐 機 車 必 須 配 戴 安 全 帽 成 效 佳 另 有 學 生 對 於 安 全 帽 之 配 戴 進 一 步 提 出 他 們 觀 察 到 的 問 題 : 機 車 發 動 後, 安 全 帽 往 後 掀 ; 煞 車 太 急, 安 全 帽 掉 了 學 生 也 知 道 這 是 安 全 帽 頤 帶 太 鬆 的 問 題, 如 何 正 確 配 戴 安 全 帽 是 另 一 項 重 點 學 校 也 積 極 推 行 乘 坐 汽 車 必 須 配 戴 安 全 帶, 進 行 安 全 帶 與 安 全 座 椅 親 身 體 驗 教 學 7. 校 園 內 配 合 實 際 情 形 設 置 標 誌, 如 : 在 右 邊 有 落 石 地 區, 看 到 右 邊 有 落 石 標 誌 學 校 自 製 三 語 交 通 標 誌, 附 上 標 誌 意 義 說 明, 能 輔 助 學 生 了 解 其 意 義 學 生 設 計 繪 製 交 通 安 全 警 語 圖 片, 圖 片 內 容 生 動 活 發, 學 生 能 藉 由 畫 圖 表 達 出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的 危 險 性 8. 學 校 為 市 區 小 型 小 學 (152 位 學 生 ), 由 於 位 處 高 地, 周 遭 巷 道 狹 窄, 汽 機 車 接 送 相 對 較 少, 步 行 上 學 比 例 高 達 88% 9. 學 校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走 廊 愛 心 商 店 地 圖, 建 議 擴 充 愛 心 商 店 地 圖 製 作 學 區 安 全 地 圖, 可 作 為 向 學 生 宣 教 之 工 具 10. 學 校 有 建 立 學 生 通 學 資 料, 且 有 雨 天 路 隊 模 式, 相 當 務 實 -235-

238 11. 訂 有 交 通 服 務 隊 導 護 工 作 等 相 關 辦 法 及 實 施 計 畫 12. 學 生 零 違 規, 紀 錄 完 整, 且 有 相 關 辦 法 13. 有 收 集 派 出 所 市 警 局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及 分 析 事 故 態 樣, 且 運 用 於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工 作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委 員 會 中, 由 於 家 長 會 長 志 工 團 里 長 派 出 所 警 員 不 屬 於 學 校 行 政 體 系, 建 議 將 幾 位 校 外 委 員 改 為 顧 問 2.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委 員 會 依 規 定 召 開 會 議 且 紀 錄 完 整, 紀 錄 內 容 偏 重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之 行 政 傳 達, 未 見 具 體 之 討 論 或 計 畫 執 行 檢 討 但 是 根 據 資 料 顯 示, 有 關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事 項 之 討 論 係 散 見 於 學 校 之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 辦 理 活 動 之 後, 學 校 另 召 開 活 動 檢 討 會 議 並 有 會 議 紀 錄 肯 定 學 校 在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與 學 校 通 學 環 境 改 善 上 的 努 力, 但 是 建 議 學 校 可 將 相 關 的 討 論 內 容 與 結 果 彙 整 後 提 報 委 員 會 會 議, 並 做 成 紀 錄 3. 學 校 缺 乏 改 善 學 校 周 邊 通 學 環 境 措 施 的 相 關 執 行 成 果 之 檢 核 與 評 估, 建 議 應 訂 定 計 畫 評 估 指 標, 並 確 實 追 蹤 考 核 計 畫 之 執 行 成 效, 以 作 為 學 校 內 部 計 畫 管 考 與 行 政 管 理 的 重 要 參 考 4. 建 議 學 校 可 向 派 出 所 索 取 學 區 內 的 交 通 事 故 態 樣 統 計 表, 以 作 為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或 課 程 設 計 之 參 考 依 據 且 學 區 危 險 地 圖 範 圍 可 再 擴 大, 並 加 入 危 險 地 點 的 因 應 策 略 達 到 更 佳 的 宣 導 效 果 5. 建 議 學 校 可 利 用 上 游 泳 課 途 中 步 行 的 機 會, 依 據 步 行 途 中 的 實 施 交 通 狀 況 設 計 情 境 教 學 內 容 6. 根 據 資 料 顯 示, 目 前 學 校 利 用 家 長 座 談 會 對 全 校 家 長 與 教 職 員 工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建 議 應 重 新 檢 視 家 長 與 的 宣 導 與 教 職 員 工 的 宣 導 內 容 與 重 點, 檢 討 是 否 有 不 同 之 宣 導 內 容 與 重 點, 以 確 實 達 到 宣 導 的 效 果 7.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重 點 均 與 學 生 本 身 相 關, 建 議 課 程 架 構 再 加 強 各 年 級 課 程 間 主 題 銜 接 關 係 8. 交 通 安 全 測 驗 成 績 除 了 統 計 分 數, 建 議 進 行 錯 誤 題 目 分 析, 部 分 答 錯 率 高 的 題 目 是 詢 問 罰 鍰 金 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重 點 是 正 確 觀 念 培 養 和 正 確 行 為 養 成, 建 議 多 詢 問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重 點 美 勞 課 學 生 已 自 製 通 勤 路 線 圖, 建 議 繪 製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 含 走 路 到 海 洋 大 學 ), 用 以 教 導 學 生 必 須 注 意 那 些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9. 到 校 人 行 道 ( 樓 梯 ) 與 汽 車 道 分 離 ; 學 童 必 須 步 行 一 段 路 到 校 ; 接 送 車 輛 必 須 到 08 時 才 能 離 校 但 校 內 汽 機 車 停 放 時 會 有 人 車 交 織 情 形, 務 請 注 意 學 童 安 全 10. 有 7 家 愛 心 商 店, 宜 適 當 追 蹤 與 記 錄 成 效 11. 建 議 汽 車 道 可 設 置 反 光 片 等 警 示 設 施, 以 及 險 升 坡 險 降 坡 警 告 標 誌 -236-

239 12. 長 期 而 言, 考 量 學 校 之 地 理 位 置 與 環 境, 建 議 學 校 不 設 置 汽 機 車 接 送 區, 學 生 均 由 巷 口 步 行 上 放 學 十 一 花 蓮 縣 新 城 鄉 康 樂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鄰 近 花 蓮 縣 九 號 省 道, 北 向 195 Km 處 往 右 轉 150 公 尺, 校 地 面 積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包 含 小 客 車 5 格 ( 含 殘 障 停 車 位 ) 機 車 及 腳 踏 車 停 車 處 等 鄰 近 的 其 他 學 校 有 北 埔 國 小 佳 民 國 小 景 美 國 小 新 城 國 中 大 漢 技 術 學 院 國 小 部 合 計 學 生 人 數 102 人, 教 職 員 人 數 18 人 ( 含 工 友 役 男 及 值 日 夜 人 員 )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家 長 汽 家 長 單 安 親 班 汽 機 車 車 接 送 車 接 送 車 接 送 自 行 車 總 計 人 數 百 分 比 47.06% 3.92% 36.27% 0.98% 9.8% 1.96% 100% 學 校 週 邊 鄰 接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特 性 如 下 : 道 路 名 稱 道 路 寬 度 車 道 數 有 無 慢 車 道 有 無 人 行 穿 越 道 有 無 天 橋 有 無 地 下 道 路 邊 停 車 情 形 有 無 佔 用 道 路 有 無 公 車 站 康 樂 一 街 10m 2 良 好 良 好 康 樂 一 街 109 巷 康 樂 一 街 26 巷 5 m 1 無 無 5 m 1 無 無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推 動 小 組 每 學 期 均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保 存 完 整 2.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方 面 的 宣 導 與 討 論 並 不 侷 限 於 推 動 小 組 會 議, 多 記 錄 於 每 週 朝 會 紀 錄 中, 肯 定 學 校 在 推 動 上 的 務 實 做 法 3. 訂 定 各 項 實 施 計 畫 與 要 點, 並 納 入 行 事 曆 執 行 4. 肯 定 學 校 針 對 危 險 路 口 所 發 生 的 事 故 進 行 分 析, 並 能 對 師 生 進 行 宣 導 輔 導, 且 能 具 體 改 善 通 學 安 全 5. 學 校 通 過 國 際 安 全 學 校 認 證 校 長 分 享 了 在 康 樂 國 小 發 生 過 的 真 實 故 事 --- 一 個 孩 子 給 的 警 示 : 有 位 學 生 騎 自 行 車 來 學 校 學 扯 鈴, 不 幸 地 她 被 超 速 車 輛 撞 到, 受 傷 嚴 重, 自 此 之 後 她 無 法 過 正 常 生 活 三 年 後, 同 學 -237-

240 們 邀 請 她 回 校 參 加 畢 業 典 禮, 畢 業 典 禮 那 一 天, 她 真 的 回 到 學 校, 跟 同 學 一 起 領 畢 業 證 書 這 個 真 實 的 故 事 讓 大 家 更 重 視 及 注 意 交 通 安 全 6.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主 題 適 宜, 內 容 豐 富 學 校 以 主 題 式 教 學 和 融 入 方 式 進 行 教 學, 課 程 融 入 部 分, 學 校 利 用 心 智 圖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融 入 各 領 域 教 學 課 程, 如 高 年 級 可 教 導 速 率 摩 擦 力 和 煞 車 距 離 關 係 老 師 們 合 作 編 輯 交 通 安 全 教 案, 學 校 對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非 常 用 心, 值 得 肯 定 7.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方 式 多 元, 透 過 討 論 遊 戲 實 作 宣 導 與 發 表 等 方 式, 如 高 年 級 以 愛 心 商 店 為 主 題, 透 過 分 組 討 論 製 作 愛 心 商 店 地 圖, 將 此 成 果 分 享, 並 在 學 校 展 示 此 作 品 8. 學 校 重 視 以 當 地 實 例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或 活 動, 例 如 : 新 城 分 局 到 校 演 講, 其 內 容 是 利 用 當 地 事 故 實 例 宣 導 學 生 應 注 意 事 宜 ; 班 會 時 老 師 帶 領 學 生 討 論 學 校 實 際 發 生 實 例 --- 學 生 直 接 穿 越 馬 路 到 對 街 找 媽 媽, 讓 學 生 反 思, 進 而 了 解 雖 當 時 情 況 的 危 險 性 此 外, 校 外 教 學 前 學 校 借 用 新 城 國 中 校 車 到 校 進 行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也 教 導 學 生 CPR 和 滅 火 器 之 使 用 9. 上 放 學 資 料 統 計 詳 細 10. 校 內 提 供 部 分 空 間 作 為 家 長 接 送 區, 減 少 對 鄰 近 交 通 的 影 響, 值 得 鼓 勵 11. 學 校 推 動 愛 心 商 店 協 助 保 護 學 生 上 放 學 安 全, 並 以 教 學 活 動 讓 學 生 認 識 愛 心 商 店 活 動, 並 以 登 記 簿 了 解 評 估 使 用 情 形, 是 一 特 色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依 照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小 組 訂 有 組 織 辦 法, 並 邀 請 家 長 會 長 村 長 派 出 所 所 長 等 擔 任 顧 問 惟 資 料 中 所 標 示 的 委 員 會 或 推 動 小 組 名 稱 要 統 一 2. 由 於 康 樂 國 小 是 一 所 學 生 與 教 職 員 人 數 均 小 的 學 校, 建 議 可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行 小 組 以 任 務 編 組 方 式, 納 入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組 織 架 構 下 3. 肯 定 學 校 在 辦 理 活 動 後 能 召 開 檢 討 會 議, 並 保 留 紀 錄 建 議 未 來 應 持 續 進 行, 並 能 夠 訂 定 成 效 評 估 準 則, 以 具 體 呈 現 學 校 的 執 行 成 果 4. 利 用 相 關 活 動 與 校 務 會 議 等 管 道 向 全 校 教 職 員 進 行 宣 導, 建 議 可 多 利 用 社 會 資 源 加 強 學 校 教 職 員 的 相 關 知 能 5. 學 校 利 用 班 親 會 與 親 職 教 育 等 管 道 與 家 長 溝 通 與 宣 導, 肯 定 學 校 的 努 力, 但 是 未 保 留 紀 錄 建 議 未 來 應 加 強 資 料 的 建 檔 與 保 存, 並 針 對 家 長 的 建 議 事 項 學 校 因 應 措 施 與 回 應 等 資 料 做 完 整 的 建 檔 6. 學 校 臨 近 台 九 線, 學 校 利 用 民 國 99 年 ~ 民 國 101 年 事 故 資 料 得 知, 學 區 內 事 故 多 集 中 於 台 九 線 194K 和 195K, 建 議 製 作 學 區 危 險 地 圖, 說 明 危 險 問 題 為 何 以 及 學 生 應 如 何 因 應 學 校 情 境 教 學 部 分 宜 再 加 強 7. 學 校 舉 辦 自 行 車 考 照 活 動 ( 含 筆 試 和 路 考 ), 除 了 技 能 學 習, 建 議 自 行 車 教 學 加 強 學 生 對 安 全 問 題 的 認 知, 如 : 自 行 車 裝 置 火 箭 筒 問 題 任 意 左 轉 問 題 -238-

241 8. 交 通 安 全 測 驗 成 績 除 了 統 計 分 數, 建 議 進 行 錯 誤 題 目 分 析, 錯 誤 題 目 分 析 除 了 可 了 解 要 加 強 重 點, 也 需 了 解 題 意 是 否 清 楚 和 題 目 及 選 項 的 正 確 性 例 如 : 交 通 安 全 測 驗 題 目 中 詢 問 學 生 : 發 生 事 故 時 通 知 誰? 有 學 生 回 答 : 通 知 父 母, 正 確 答 案 是 : 通 知 警 察, 通 知 父 母 是 人 之 常 情 9.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但 許 多 項 目 皆 使 用 相 同 的 資 料 呈 現 ( 如 動 線 路 隊 導 護 愛 心 商 店 ), 應 可 以 更 有 系 統 性 的 呈 現 所 做 所 為, 並 加 強 問 題 診 斷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的 省 思 內 容 亦 可 做 為 改 善 的 依 據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 例 如 上 放 學 統 計 愛 心 商 店 ) 單 獨 列 檔,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10. 上 放 學 資 料 統 計 詳 細 有 近 半 數 的 學 生 步 行 上 放 學, 其 他 汽 機 車 接 送 者 亦 可 再 多 了 解 其 原 因, 並 鼓 勵 其 走 路 或 騎 自 行 車 上 學 可 在 生 活 教 學 活 動 中 協 助 檢 視 通 學 路 徑 的 安 全 性, 並 洽 請 交 通 主 管 機 關 改 善 不 安 全 處 所 11. 校 內 提 供 部 分 空 間 作 為 家 長 接 送 區, 減 少 對 鄰 近 交 通 的 影 響, 值 得 鼓 勵, 惟 相 關 的 規 範 與 空 間 配 置, 如 機 車 或 汽 車 停 放 區 等 候 位 置 與 學 童 動 線 分 離 等 宜 再 具 體 明 確 12.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隊 員 僅 有 五 六 年 級 共 四 名, 層 面 較 為 不 足, 可 以 擴 大 參 與, 讓 更 多 的 同 學 參 與 交 通 服 務 的 工 作 ( 如 每 人 服 務 兩 週 ), 深 化 交 通 的 知 能 此 外, 亦 需 加 強 相 關 的 訓 練 內 容 13. 應 從 學 生 違 規 事 項 學 區 內 的 事 故 統 計 與 違 規 樣 態 了 解 學 生 應 具 有 的 應 變 能 力, 而 非 僅 是 說 明 危 險 地 點 為 何 ( 危 險! 為 何 危 險? 如 何 降 低 風 險?) 14.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式 概 念 外,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了 解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如 人 行 走 廊 的 讓 學 校 樓 梯 的 分 隔 對 向 黃 線 在 實 務 上 無 法 執 行, 是 否 可 能 反 造 成 學 生 的 忽 略 標 線 的 真 正 意 義 如 欲 實 施 情 境 教 學 亦 可 充 分 利 用 Google 地 圖 與 街 景 展 示 不 同 的 標 誌 標 線, 達 到 情 境 教 學 的 效 果 15. 學 校 是 教 育 單 位 而 非 執 法 單 位, 學 校 的 所 有 作 為 以 保 護 學 生 的 角 度 出 發, 而 無 須 強 調 違 法 的 情 節, 也 無 須 強 調 欲 以 學 生 改 變 家 長, 避 免 造 成 學 生 家 長 與 學 校 間 的 對 立 衝 突 十 二 嘉 義 市 西 區 博 愛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距 離 國 道 一 號 約 有 數 公 里 路 程 距 省 道 一 號 約 1 公 里 世 賢 路 為 鄰 近 之 嘉 義 市 外 環 道 路, 距 校 區 約 500 公 尺 遠 校 地 面 積 為 平 方 公 尺, 另 代 管 文 小 三 分 校 校 區 本 校 配 有 20 人 座 大 校 車 及 7 人 座 特 教 車 各 一 輛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汽 車 停 車 位 70 個 機 車 66 個 腳 踏 車 停 車 位 2 輛 校 車 停 車 位 2 個 -239-

242 學 校 共 有 普 通 班 60 班 特 教 班 1 班 幼 稚 園 2 班, 學 生 人 數 總 計 1823 人, 教 職 員 工 101 人 學 童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如 表 所 示 :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安 親 班 接 送 走 路 自 行 車 總 計 上 學 比 例 33.6% 57.2% 0% 9.1% 0.1% 100% 放 學 比 例 16.7% 33.0% 38.1% 12.1% 0.1% 100% 學 校 附 近 的 道 路 相 關 特 性 如 表 所 示 : 車 慢 人 路 口 行 人 路 名 路 寬 道 車 行 穿 越 線 數 道 道 安 全 島 路 邊 停 車 騎 樓 佔 用 公 車 站 牌 車 流 量 友 忠 路 50 米 6 道 2 道 無 有 有 無 無 無 中 友 愛 路 50 米 6 道 2 道 無 有 有 無 無 無 中 文 化 路 15 米 2 道 0 道 無 有 無 有 無 無 大 興 達 路 20 米 4 道 0 道 無 有 無 有 無 無 大 世 賢 路 90 米 6 道 2 道 道 有 有 有 無 有 大 台 一 線 90 米 6 道 2 道 無 有 有 有 無 無 大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校 依 照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推 動 組 織, 並 訂 有 組 織 辦 法 組 織 成 員 除 了 學 校 成 員, 還 聘 請 家 長 會 會 長 警 察 局 交 通 隊 派 出 所 與 監 理 所 擔 任 顧 問, 顯 示 學 校 善 用 社 區 及 家 長 資 源 2. 訂 定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並 納 入 行 事 曆 執 行 3. 根 據 資 料 顯 示, 學 校 訂 有 短 中 長 程 實 施 計 畫, 肯 定 學 校 努 力 4. 學 校 利 用 教 師 晨 會 與 邀 請 專 家 演 講 等 方 式, 對 教 師 進 行 說 明 與 宣 導 5. 召 開 安 親 班 會 議, 向 安 親 班 說 明 學 校 相 關 措 施 並 進 行 安 全 宣 導 6. 利 用 班 親 會 祖 孫 週 學 校 網 站 與 發 放 宣 導 單 等 方 式 讓 家 長 了 解 學 校 推 動 之 事 項 並 進 行 相 關 宣 導 -240-

243 7. 學 校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學 習 區, 進 行 交 通 標 線 標 字 與 標 誌 之 學 習, 並 在 該 學 習 區 讓 學 生 學 習 如 何 安 全 過 馬 路 安 全 搭 乘 機 車 和 汽 車, 實 車 學 習 車 輛 視 野 死 角 觀 念, 教 學 方 式 活 潑, 能 吸 引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8. 由 老 師 帶 領 學 生, 至 校 外 進 行 交 通 環 境 之 情 境 教 學 9. 學 校 設 計 非 常 有 特 色 的 學 生 道 路 交 通 行 為 的 基 本 認 知 問 卷, 該 問 卷 希 望 學 生 能 依 實 際 情 況 作 答, 沒 有 正 確 答 案, 由 學 童 回 答 各 選 項 的 百 分 比, 可 了 解 學 童 對 某 些 交 通 行 為 的 認 知, 這 些 問 卷 結 果 可 再 進 一 步 應 用 於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10. 學 校 規 劃 完 善 的 人 車 分 道 系 統, 並 輔 以 替 代 役 與 導 護 人 員 指 揮, 可 確 保 學 生 校 內 之 安 全 11. 學 生 上 放 學 統 計 資 料 詳 盡 12. 學 校 交 通 汽 機 車 分 流, 人 車 分 道 已 經 落 實 車 頭 朝 外 另 開 北 二 門 供 教 師 汽 機 車 出 入 13. 學 校 依 照 學 生 住 宅 位 置 編 組 路 隊, 避 免 交 錯 14. 學 校 列 有 雨 天 路 隊 行 走 備 案 15. 學 校 有 鼓 勵 走 一 段 路 上 學 之 活 動, 並 且 於 天 橋 下 設 置 獎 勵 點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建 議 可 增 聘 學 區 里 長 擔 任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組 織 之 顧 問 2. 推 動 組 織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顯 示 每 學 期 於 期 初 與 期 末 召 開 兩 次 會 議 惟 建 議 學 校 保 留 歷 年 會 議 紀 錄 與 相 關 資 料, 以 完 整 呈 現 學 校 的 執 行 成 果, 並 可 作 為 學 校 內 部 計 畫 管 考 與 行 政 管 理 的 重 要 參 考 3. 肯 定 學 校 記 錄 解 決 對 策 之 執 行 成 果, 但 由 於 執 行 成 果 係 以 執 行 前 後 的 照 片 比 對, 缺 乏 執 行 成 效 之 檢 討, 建 議 學 校 針 對 重 要 改 善 措 施 與 計 畫 訂 定 檢 核 指 標, 加 強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以 具 體 呈 現 執 行 成 效 4. 學 校 的 長 程 計 畫 已 ( 應 ) 於 100 年 度 終 止, 未 見 學 校 擬 定 後 續 計 畫, 未 能 持 續 辦 理 實 屬 可 惜, 建 議 學 校 未 來 能 夠 訂 定 新 的 長 期 實 施 計 畫, 確 實 執 行 並 且 評 估 與 檢 討 執 行 成 效 5. 學 校 在 穿 堂 和 樓 梯 間 等 有 空 間 地 點 設 置 學 習 交 通 標 誌 的 標 誌 牆, 這 些 多 是 認 識 標 誌 名 稱 的 學 習, 標 誌 牆 較 無 情 境 學 習 效 果, 建 議 以 更 生 活 化 方 式 進 行 情 境 教 學 另 許 多 地 點 也 張 貼 照 片 和 海 報, 有 些 交 通 安 全 海 報 內 容 可 用 於 教 學, 讓 學 生 更 了 解 海 報 內 容 及 交 安 重 點 6. 學 校 舉 辦 許 多 交 安 活 動 和 學 藝 競 賽, 收 集 許 多 教 學 資 料, 也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專 欄, 但 缺 乏 的 成 效 評 估 與 回 饋 教 學 或 活 動 設 計 時, 建 議 多 鼓 勵 教 師 將 培 養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思 辨 能 力 融 入 教 案 設 計 或 活 動 中, 並 進 行 成 效 評 估 -241-

244 7.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也 都 訂 定 明 確 的 執 行 辦 法, 建 議 可 再 著 重 於 系 統 性 與 歷 史 性 的 資 料 整 理, 問 題 診 斷 方 案 執 行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 例 如 上 放 學 統 計 愛 心 商 店 ) 單 獨 列 檔,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例 如, 愛 心 商 店 除 了 有 辦 法 審 查 機 制 外, 並 有 定 期 追 蹤 考 核 即 是 一 好 的 範 例 8. 學 生 上 放 學 統 計 資 料 詳 盡, 但 宜 進 一 步 利 用 此 數 據 檢 討 汽 機 車 接 送 區 安 親 班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規 劃 是 否 充 足, 可 能 問 題 為 何, 如 何 改 善 9.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較 為 不 足, 放 學 時, 校 園 週 邊 道 路 已 遭 家 長 停 等 汽 車 停 放, 機 車 多 停 於 大 門 口 或 慢 車 道 內 側, 西 側 門 學 生 與 過 往 車 輛 衝 突 極 為 嚴 重 校 園 空 間 尚 稱 充 足, 建 議 利 用 學 校 內 部 空 間 ( 如 進 出 停 車 場 的 車 道 ) 作 為 家 長 機 車 停 等 使 用 北 二 門 的 空 間 亦 可 以 同 樣 的 方 式 利 用 10.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規 劃 宜 有 適 當 的 標 誌, 所 規 劃 的 接 送 區 亦 應 妥 為 規 劃 與 親 師 溝 通 的 方 式 與 內 容 ( 圖 面 表 達 較 為 混 亂 ) 11. 學 校 步 行 的 比 例 較 低, 可 再 探 討 其 原 因 為 鼓 勵 學 生 走 路 上 學, 或 走 一 段 路 上 學, 應 先 洽 請 嘉 義 市 交 通 處 其 他 交 通 專 業 人 士 ( 如 各 大 學 交 通 科 系 教 師 ) 協 助 檢 視 學 校 週 邊 步 行 通 學 環 境 的 適 宜 性, 改 善 不 安 全 地 點, 再 透 過 親 師 溝 通 與 相 關 鼓 勵 措 施 提 高 學 生 步 行 上 放 學 比 例 12. 學 校 以 六 年 級 操 行 甲 等 者 為 糾 察 隊, 除 了 校 內 行 為 導 正 外, 亦 可 擴 大 擔 任 交 通 服 務 的 工 作 此 項 服 務 工 作 應 讓 更 多 的 同 學 參 與 交 通 服 務 的 工 作, 深 化 交 通 的 知 能 13. 導 護 工 作 以 學 校 教 師 為 主, 社 會 志 工 的 人 數 較 低 宜 多 邀 請 學 生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事 務, 參 與 導 護 工 作, 使 交 通 安 全 成 為 社 會 共 識 14.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式 概 念 外,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了 解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許 多 的 標 誌 標 線 通 常 係 規 範 車 輛, 而 非 行 人 校 園 的 空 間 其 實 很 難 有 適 當 的 情 境 類 比, 若 要 實 施 情 境 教 學 亦 可 利 用 Google 的 街 景 資 料 提 供 學 生 真 實 的 步 行 環 境, 並 藉 此 學 習 生 活 環 境 的 交 通 知 能 十 三 臺 中 市 北 屯 區 文 心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於 臺 中 市 北 屯 區 文 心 路 四 段 575 號, 學 校 面 積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規 畫 小 客 車 停 車 位 36 格 機 踏 車 停 車 位 35 格 鄰 近 學 校 為 賴 厝 國 小 松 竹 國 小 四 維 國 小 立 人 國 小 普 林 斯 頓 國 小 ; 崇 德 國 中 立 人 國 中 學 生 人 數 國 小 部 1874 人 夜 間 補 校 30 人 幼 兒 園 82 人 ; 教 職 員 119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242-

245 步 行 家 長 或 安 親 班 接 送 通 學 方 式 自 行 或 腳 踏 車 在 前 門 側 公 車 合 計 安 親 班 汽 車 家 長 接 送 或 機 車 等 待 者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31.1% 20.2% 5.4% 11.8% 30.5% 1.0% 100%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28.8% 0% 38.7% 31.7% 0% 0.8% 100% 學 校 週 邊 鄰 接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特 性 如 下 表 所 示 : 車 行 人 道 路 道 路 人 行 人 行 路 邊 停 車 路 邊 商 家 道 穿 越 名 稱 寬 度 天 橋 地 下 道 情 形 佔 用 情 形 數 道 公 車 站 文 心 路 左 右 兩 側 有 有 無 各 有 停 車 M 格 無 有 河 北 路 6.5M 2 有 無 無 良 好 無 無 瀋 陽 路 6.5M 2 有 無 無 良 好 無 無 綏 遠 路 6.5M 2 有 無 無 良 好 無 無 安 順 東 五 街 4M 1 有 無 無 尚 可 無 無 遼 陽 二 街 4M 1 有 無 無 良 好 無 無 遼 陽 三 街 4M 1 有 無 無 尚 可 無 無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善 用 社 區 資 源, 與 派 出 所 交 通 大 隊 緊 密 結 合, 建 立 校 園 安 全 走 廊 2. 組 織 架 構 完 整, 邀 請 派 出 所 所 長 分 局 長 里 長 家 長 會 長 志 工 等 擔 任 顧 問, 並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運 作 正 常 3. 辦 理 親 子 常 測 親 子 公 車 等 活 動 方 式,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增 進 親 子 互 動 與 學 習 4. 學 校 的 執 行 相 當 落 實, 從 二 年 的 歷 史 資 料 可 知 其 規 劃 教 學 時 程 及 內 容 到 老 師 執 行 相 當 完 整, 值 得 肯 定 -243-

246 5.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活 動 很 多, 舉 辦 學 藝 競 賽 常 識 測 驗 超 級 任 務 生 活 護 照 演 說 比 賽 等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活 動, 並 運 用 寒 暑 假 作 業 的 機 會 請 學 童 以 金 通 安 全 為 主 題, 尤 為 特 別 的 是 針 對 新 生 有 親 子 手 冊 對 上 放 學 的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6. 學 校 針 對 提 升 老 師 學 生 知 能 這 方 面 執 行 用 心, 辦 理 教 學 觀 摩 活 動 邀 請 專 家 學 者 分 別 為 師 生 講 授 交 通 相 關 課 程, 並 於 固 定 時 間 播 放 影 片, 在 朝 會 時 間 在 三 說 明 上 放 學 注 意 事 項, 以 加 強 學 童 對 交 通 的 認 知 及 對 自 身 安 全 的 維 護 7. 為 了 落 實 情 境 教 育, 學 校 配 合 地 形 地 物 設 置 交 通 標 誌, 亦 有 標 誌 牆, 甚 至 為 了 增 強 學 習 效 果 在 課 程 時 間 帶 領 學 童 到 學 區 認 識 周 邊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8. 從 學 童 的 作 品 及 與 學 童 訪 談 中 了 解 學 校 對 行 人 應 該 有 的 行 為 推 動 相 當 努 力, 例 如 作 品 都 以 行 人 的 角 色 為 主, 訪 談 中 學 童 了 解 在 行 走 中 應 有 的 行 為 9. 學 校 針 對 校 外 教 學, 舉 辦 行 前 教 育, 除 了 收 看 逃 生 影 帶 教 學 外, 也 讓 學 生 實 地 做 逃 生 演 練, 並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10. 學 校 規 劃 完 善 的 人 車 分 道 系 統 11. 詳 細 統 計 學 生 放 學 各 路 隊 使 用 的 人 數 使 用 的 交 通 工 具 安 親 班 步 行 汽 車 接 送 等 數 據 12. 學 校 有 完 整 的 導 護 工 作 紀 錄 暨 交 接 13. 愛 心 商 店 均 有 審 查 的 程 序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建 議 建 立 計 畫 管 理 機, 強 化 檢 討 考 核 作 業 例 如 會 議 應 先 就 前 次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作 確 認, 追 踪 了 解 推 動 情 形 2. 學 校 對 於 周 遭 環 境 已 作 初 步 分 析, 列 出 攤 販 違 規 等 問 題, 建 議 搭 配 地 圖, 列 表 問 題 點 與 短 中 長 期 改 善 對 策, 以 持 續 追 踪 改 善 3. 建 議 資 源 能 作 最 有 效 的 運 用, 例 如 學 校 製 作 車 輛 路 權 的 大 型 帆 布, 若 能 改 為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標 註 出 校 區 附 近 危 險 點 愛 心 商 店 位 置 等, 更 能 發 揮 教 學 功 能 4.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方 能 充 分 掌 握 校 本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且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244-

247 5. 針 對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的 活 動, 應 有 辦 法 依 據, 再 規 劃 詳 細 的 計 畫, 並 將 執 行 過 程 留 存, 且 能 進 一 步 的 做 統 整 分 析 及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非 只 有 常 識 測 驗 作 為 活 動 的 成 效 的 依 據,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6. 針 對 情 境 教 育 部 份, 學 校 可 考 慮 配 合 社 會 課 的 認 識 社 區 單 元, 進 行 校 外 社 區 交 通 情 境 的 認 識, 或 者 使 用 帆 布 繪 製 學 校 週 遭 的 地 圖, 讓 學 生 認 識 周 遭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如 何 自 我 保 護, 並 在 走 廊 及 停 車 場 設 計 提 醒 標 語, 尤 其 是 校 內 兩 棟 之 間 連 接 處 地 面 有 很 多 不 鏽 鋼 的 突 出 物 應 加 強 宣 導, 讓 學 生 注 意 自 身 安 全, 以 有 利 於 境 教 的 實 施 7.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且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8. 學 校 可 考 慮 拍 攝 學 童 上 放 學 動 態 影 像, 以 了 解 學 童 上 放 學 狀 態, 並 可 作 為 教 學 很 好 的 教 材, 以 及 於 班 級 時 間 播 放 請 老 師 鼓 勵 學 童 針 對 影 片 自 己 對 週 遭 交 通 安 全 的 觀 察 所 擔 心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加 以 討 論, 以 增 加 學 童 的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及 應 變 能 力 9. 應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至 少 一 次 的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時 學 習 開 啟 安 全 門 的 機 會, 讓 每 位 師 生 有 機 會 作 練 習, 而 非 僅 提 供 影 片 的 觀 看, 因 為 學 童 需 要 實 際 的 操 作 經 驗, 以 利 其 應 變 能 力 的 提 升 10.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也 都 訂 定 明 確 的 執 行 辦 法, 建 議 落 實 PDCA 與 TQM 的 精 神, 再 著 重 於 系 統 性 與 歷 史 性 的 資 料 整 理 問 題 診 斷 方 案 執 行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 上 放 學 通 學 統 計 愛 心 商 店 導 護 工 作 ) 單 獨 列 檔,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11. 校 園 空 間 較 為 狹 窄, 如 何 平 衡 學 生 的 校 園 活 動 與 交 通 問 題 內 部 化 ( 教 師 停 車 學 生 家 長 接 送 停 等 ) 的 空 間 需 求 需 再 考 量 如 校 門 口 的 停 車 位 若 能 取 消 將 更 有 助 於 學 生 活 動 與 上 放 學 空 間 的 規 劃 12. 學 校 應 充 分 運 用 學 生 放 學 路 隊 統 計 數 據 檢 討 汽 機 車 接 送 區 安 親 班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規 劃 是 否 充 足, 可 能 問 題 為 何, 如 何 改 善 等 問 題, 可 再 加 強 13. 汽 機 車 接 送 宜 明 確 劃 分 不 同 的 區 位, 以 避 免 可 能 的 交 通 衝 突, 並 將 相 關 的 接 送 方 式 與 接 送 區 位 透 過 清 楚 易 懂 的 方 式 與 接 送 者 溝 通 此 外, 鼓 勵 走 一 段 上 學 亦 可 分 散 接 送 的 交 通 需 求 14. 學 校 有 五 成 學 生 步 行 放 學 ( 包 括 安 親 班 接 送 ), 除 了 學 校 周 邊 有 寬 廣 的 人 行 道 外, 其 餘 路 段 之 通 學 路 徑 是 否 適 當 宜 洽 請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交 通 專 業 人 士 ( 如 逢 甲 大 學 教 師 ) 協 助 檢 視 學 校 週 邊 步 行 通 學 環 境 的 適 宜 性, 改 善 不 安 全 地 點 -245-

248 15. 安 親 班 接 送 是 否 於 校 內 或 於 校 外 規 劃 固 定 處 所 集 結, 再 由 老 師 步 行 帶 離 汽 車 接 送 亦 然, 相 關 的 接 送 車 輛 是 否 合 格? 有 無 超 載 亦 需 注 意 16. 學 校 對 於 導 護 人 員 所 反 映 的 問 題, 應 對 其 進 行 後 續 處 理 及 檢 討 導 護 工 作 以 學 校 教 師 為 主, 社 會 志 工 的 人 數 較 低 宜 多 邀 請 學 生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事 務, 參 與 導 護 工 作, 使 交 通 安 全 成 為 社 會 共 識 17. 對 於 愛 心 商 店 之 年 度 後 續 持 續 追 蹤 考 核 仍 須 列 入 辦 理 部 分 愛 心 商 店 之 審 查 建 議 為 尚 可, 其 理 由 為 何? 是 否 納 入 亦 應 審 慎 18. 學 校 周 邊 的 家 長 接 送 區 標 誌 標 線 ( 行 穿 線 ) 宜 請 交 通 單 位 檢 討 設 置, 以 維 學 童 穿 越 安 全 19.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式 概 念 外,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注 意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學 校 環 境 多 為 人 行 的 走 廊 廣 場, 較 不 適 合 標 線 的 劃 設, 宜 再 檢 討 如 樓 梯 的 分 向 線, 或 標 語 等 與 專 注 走 路 的 概 念 有 違 相 關 的 標 線 情 境 教 學 亦 可 利 用 Google 的 街 景 資 料 提 供 學 生 真 實 的 步 行 環 境, 並 藉 此 學 習 生 活 環 境 的 交 通 知 能 十 四 臺 中 市 西 區 忠 孝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於 台 中 市 西 區 三 民 路 一 段 171 號, 占 地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位 備 有 汽 車 停 放 區 125 停 車 位 機 車 停 放 區 鄰 近 學 校 正 門 前 方 有 居 仁 國 中 與 台 中 女 中 ; 北 方 有 台 中 科 技 大 學 中 護 健 康 學 院 學 校 教 職 員 工 165 人 學 生 人 數 約 2521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家 長 機 安 親 班 汽 安 親 班 步 其 他 總 計 通 學 方 式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步 行 車 接 送 車 接 送 行 接 送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52.4% 33.2% 12.3% 0% 0% 2.1%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18.8% 19.8% 16.2% 17.8% 27.4% 0% 100% 學 校 正 門 緊 鄰 三 民 路, 它 是 四 線 道 路, 在 上 下 班 時 間 交 通 量 很 大, 本 校 學 童 多 數 離 學 校 較 遠, 家 長 都 以 汽 車 接 送 每 學 年 開 學 都 發 各 種 車 輛 接 送 區 域 宣 導, 但 是 車 輛 太 多 使 道 路 無 法 負 荷, 時 常 塞 車 情 況 發 生, 學 生 在 對 面 下 車 時 都 要 求 走 行 人 陸 橋, 禁 止 走 行 人 穿 越 道, 讓 康 樂 街 左 轉 進 入 三 民 路 駐 車 彎 的 車 輛 較 為 通 順 後 門 緊 鄰 臺 中 市 第 五 公 有 市 場, 長 期 以 來 的 大 明 街 兩 側 在 早 上 都 是 攤 販 擺 攤 的 場 所, 也 無 法 通 行 其 它 兩 側 ( 四 維 街 與 自 治 街 ) 是 雙 線 道 的 道 路, 主 要 規 劃 為 機 車 接 送 區, 也 有 少 數 屢 勸 不 聽 的 汽 車 接 送 的 家 長 在 此 接 送 -246-

249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組 織 架 構 完 整, 邀 請 派 出 所 所 長 里 長 為 顧 問, 並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紀 錄 完 整 2. 學 生 上 放 學 方 式, 分 日 分 校 門 分 運 具 等 有 周 詳 的 調 查, 並 能 妥 善 運 用 3 校 門 作 為 人 車 動 線 與 接 送 規 劃, 顯 示 學 校 對 於 資 料 與 問 題 有 深 入 掌 握 3. 學 校 重 視 生 活 教 育, 設 計 超 級 任 務 分 週 宣 導 重 點 議 題, 以 生 活 護 照 自 我 省 思 檢 核, 建 立 學 生 安 全 意 識 4. 多 元 管 道 方 式 進 行 宣 導, 如 新 生 座 談 新 生 親 子 手 冊 網 路 電 子 看 板 等 5. 在 學 生 的 知 能 提 升 部 分, 學 校 透 過 影 片 播 放 警 員 入 班 宣 導 陽 光 兒 童 生 活 私 房 話 假 期 作 業 等 多 元 管 道 加 強 學 童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概 念, 以 達 到 宣 導 效 果 6. 為 了 落 實 情 境 教 育, 提 供 場 地 作 為 交 通 道 路 情 境 模 擬 區, 繪 製 交 通 標 線, 規 劃 成 道 路 環 境, 並 設 置 交 通 標 誌 區, 甚 至 為 了 增 強 學 習 效 果 在 課 程 時 間 帶 領 學 童 到 學 區 認 識 周 邊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針 對 走 廊 樓 梯 川 堂 特 別 用 禁 止 奔 跑 標 誌 提 醒 7. 擬 訂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活 動 計 畫, 活 動 內 容 多 樣 化 除 了 舉 辦 書 法 演 說 繪 畫 作 文 等 較 傳 統 的 活 動 以 外, 也 有 很 多 創 意 活 動, 例 如 分 站 闖 關 活 動 親 子 公 車 活 動 繪 本 認 識 安 全 地 圖 親 子 常 識 測 驗 參 觀 警 察 局 彩 繪 陸 橋 愛 的 小 叮 嚀 8. 針 對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的 活 動, 應 有 辦 法 依 據, 再 規 劃 詳 細 的 計 畫, 並 將 執 行 過 程 留 存, 且 能 進 一 步 的 做 統 整 分 析 及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9.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不 僅 事 前 召 開 會 議,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10. 詳 細 統 計 學 生 放 學 各 路 隊 使 用 的 人 數 使 用 的 交 通 工 具 安 親 班 步 行 汽 車 接 送 等 數 據 11. 愛 心 商 店 均 有 審 查 的 程 序, 值 得 肯 定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應 落 實 計 畫 評 核 機 制, 按 計 畫 執 行 考 核 推 動, 並 強 化 檢 討 考 核 作 業 例 如 99 年 期 末 就 公 車 站 廣 告 移 設 議 題 曾 提 出 討 論, 但 無 後 續 追 踪 處 理 ; 100 年 期 初 就 機 車 勿 上 人 行 道 有 發 放 宣 傳 回 條, 應 再 檢 核 回 應 狀 況 與 改 善 情 形 2. 校 園 週 邊 環 境 檢 核 方 面, 建 議 搭 配 安 全 地 圖, 列 表 設 施 管 理 等 問 題 點 與 短 中 長 改 善 對 策, 以 逐 步 落 實 改 善 -247-

250 3. 建 議 蒐 集 校 區 附 近 事 故 資 料, 了 解 事 故 特 性 樣 態, 因 應 加 強 宣 導 並 請 注 意 相 關 議 題 之 設 定, 應 以 行 人 乘 客 角 色 為 主, 而 非 駕 駛 人 角 色, 才 符 合 學 生 本 位 之 需 4.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方 能 充 分 掌 握 校 本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且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5. 在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課 程 前, 應 先 盤 點 目 前 學 校 所 使 用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的 課 程 內 容 可 融 入 領 域 及 課 程 內 容, 並 在 規 畫 時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如 果 融 入 單 堂 課 程 應 以 詳 案 的 方 式 撰 寫 且 設 計 相 關 的 學 習 單, 如 果 要 融 入 在 原 本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內 容 中 亦 應 有 簡 案, 規 劃 完 成 後 應 有 教 學 進 度 表, 明 確 的 教 學 時 間 表 確 實 掌 握 教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實 施 6.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且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7. 樓 梯 間 所 張 貼 的 私 房 話 單 張 貼 的 位 置 過 高, 字 過 小, 樓 梯 間 的 光 線 較 為 不 足, 且 樓 梯 間 不 宜 長 時 間 逗 留, 故 應 作 調 整, 同 樣 籃 球 場 的 標 誌 所 放 置 的 位 置 應 重 新 調 整, 因 為 籃 球 場 是 運 動 場 所 與 看 標 誌 屬 靜 態 性 質, 兩 者 的 需 求 是 衝 突 的 8. 目 前 學 童 的 作 品 普 遍 以 酒 駕 為 主 要 訴 求, 建 議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活 動 時 應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9. 建 議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活 動 時 應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且 作 到 分 齡 但 應 求 各 個 年 級 均 衡, 非 活 動 的 對 象 都 以 低 年 級 為 主, 或 只 有 部 分 的 人 參 與, 所 以 應 考 量 到 能 讓 全 校 學 生 共 同 參 與, 並 能 對 活 動 進 一 步 的 做 統 整 分 析 及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10. 在 境 教 方 面, 老 師 可 再 強 化 學 童 對 學 校 附 近 環 境 危 險 地 帶 的 認 識, 建 議 帶 領 學 生 走 一 趟 知 道 危 險 地 帶 及 注 意 事 項, 並 且 將 學 校 內 部 環 境 及 周 邊 地 圖, 公 佈 在 學 校 交 安 教 育 網 站 11. 應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至 少 一 次 的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時 學 習 開 啟 安 全 門 的 機 會, 讓 每 位 師 生 有 機 會 作 練 習, 而 非 僅 提 供 影 片 的 觀 看, 因 為 學 童 需 要 實 際 的 操 作 經 驗, 以 利 其 應 變 能 力 的 提 升 -248-

251 12.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也 都 訂 定 明 確 的 執 行 辦 法, 建 議 落 實 PDCA 與 TQM 的 精 神, 再 著 重 於 系 統 性 與 歷 史 性 的 資 料 整 理 問 題 診 斷 方 案 執 行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 上 放 學 通 學 統 計 愛 心 商 店 導 護 工 作 ) 單 獨 列 檔,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13. 除 了 地 下 停 車 場 外, 尚 有 部 分 地 面 停 車 位, 這 些 車 位 應 注 意 採 取 倒 車 入 庫 的 停 車 方 式 校 園 空 間 較 為 狹 窄, 如 何 平 衡 學 生 的 校 園 活 動 與 交 通 問 題 內 部 化 ( 教 師 停 車 學 生 家 長 接 送 停 等 ) 的 空 間 需 求 需 再 考 量 如 能 取 消 教 職 員 停 車 位 將 更 有 助 於 學 生 活 動 與 上 放 學 空 間 的 規 劃 14. 學 校 應 充 分 運 用 學 生 放 學 路 隊 統 計 數 據 檢 討 汽 機 車 接 送 區 安 親 班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規 劃 是 否 充 足, 可 能 問 題 為 何, 如 何 改 善 等 問 題, 可 再 加 強 15. 汽 車 接 送 區 空 間 略 嫌 不 足, 車 輛 並 排 屢 見 不 鮮, 秩 序 較 為 混 亂 鼓 勵 走 一 段 上 學 亦 可 分 散 接 送 的 交 通 需 求 校 門 口 的 號 誌 可 建 議 交 通 局 採 用 部 分 時 段 之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 如 四 維 路 三 民 路 口 ) 16. 除 了 學 校 周 邊 有 寬 廣 的 人 行 道 外, 其 餘 路 段 之 通 學 路 徑 是 否 適 當 宜 洽 請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交 通 專 業 人 士 ( 如 逢 甲 大 學 教 師 ) 協 助 檢 視 學 校 週 邊 步 行 通 學 環 境 的 適 宜 性, 改 善 不 安 全 地 點 如 此, 方 可 鼓 勵 學 生 步 行 ( 或 走 一 段 ) 上 學 17.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區 可 考 慮 部 分 納 入 學 校 校 園, 利 用 四 維 路 側 門 進 出, 提 高 接 送 的 安 全 性, 並 增 加 學 校 與 家 長 的 互 動 18. 導 護 工 作 以 學 校 教 師 為 主, 社 會 志 工 的 人 數 較 低 宜 多 邀 請 學 生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事 務, 參 與 導 護 工 作, 使 交 通 安 全 成 為 社 會 共 識 導 護 老 師 與 導 護 志 工 的 服 裝 裝 備 應 使 其 更 具 專 業 性, 並 加 強 值 勤 的 知 能 與 技 巧, 避 免 催 促 學 生 跑 步 通 過 路 口 19. 對 於 愛 心 商 店 之 年 度 後 續 持 續 追 蹤 考 核, 與 其 績 效 評 估 可 列 入 後 續 辦 理 20.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式 概 念 外,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注 意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學 校 環 境 多 為 人 行 的 走 廊 廣 場, 較 不 適 合 標 線 的 劃 設, 宜 再 檢 討 如 樓 梯 的 分 向 線, 或 標 語 等 與 專 注 走 路 的 概 念 有 違 相 關 的 標 線 情 境 教 學 亦 可 利 用 Google 的 街 景 資 料 提 供 學 生 真 實 的 步 行 環 境, 並 藉 此 學 習 生 活 環 境 的 交 通 知 能 十 五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桂 林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本 校 校 址 為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桂 陽 路 390 號, 地 處 農 工 業 地 區, 鄰 近 小 港 國 際 機 場 ( 約 5.3 公 里 ) 與 中 國 鋼 鐵 廠 ( 約 5.8 公 里 ), 距 離 捷 運 紅 線 草 衙 站 約 2.7 公 里 ; 土 地 面 積 平 方 公 尺, 全 校 共 49 班, 屬 中 大 型 學 校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為 大 門 機 車 停 -249-

252 車 棚 2 座, 約 可 停 放 25 輛 機 車 ; 大 門 汽 車 停 車 棚 2 座, 約 可 停 放 15 輛 汽 車 ; 西 側 門 機 車 停 車 格 13 格 汽 車 停 車 格 10 格 ; 地 下 室 停 車 場 約 可 停 放 23 輛 汽 車 學 生 總 人 數 為 1350 人, 教 職 員 共 102 人 汽 機 車 僅 可 由 大 門 與 西 側 門 進 出 設 計 3 處 家 長 接 送 區, 分 別 為 : 東 側 門 1 區, 南 後 門 左 右 2 區 學 生 通 學 方 式 如 表 所 示 : 學 生 搭 乘 騎 乘 騎 乘 機 家 長 接 送 步 行 到 校 合 計 通 學 方 式 大 眾 運 輸 自 行 車 車 人 數 比 例 0.9% 48.3% 0% 0% 50.8% 100% 鄰 近 學 校 的 桂 華 街 上 有 2 棟 大 樓, 由 於 車 位 不 足, 大 樓 住 戶 多 將 汽 機 車 停 放 在 校 門 口 左 右 兩 側, 與 機 車 停 放 在 對 面 慢 車 道 上, 常 造 成 道 路 擁 塞, 對 面 早 餐 店 營 業 時 也 常 佔 用 騎 樓 空 間, 不 至 於 阻 擋 學 生 走 路 上 學, 但 往 往 造 成 買 早 餐 的 民 眾 隨 意 停 放 車 輛 而 阻 礙 交 通 小 港 因 地 區 特 性, 轄 內 各 型 工 廠 林 立, 聯 結 車 等 大 型 車 輛 行 駛 頻 繁, 統 計 100 年 1 月 至 7 月 底, 小 港 區 死 亡 車 禍 共 發 生 8 件 8 人, 其 中 2 件 為 大 貨 車 聯 結 車 等 大 型 車 輛 肇 事, 致 使 機 車 駕 駛 人 重 傷 死 亡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由 學 校 的 導 護 移 交 會 議 紀 錄 可 看 出 學 校 的 自 省 能 力 相 當 高, 顯 示 學 校 老 師 能 夠 深 入 地 觀 察 與 發 掘 學 生 上 放 學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2. 善 用 社 會 資 源, 能 有 效 結 合 週 遭 的 社 區 資 源, 進 行 安 全 維 護 與 學 校 附 近 改 善 事 項 3. 針 對 校 本 需 求, 擬 訂 走 路 上 學 或 佩 戴 安 全 帽 等 專 案 計 畫, 並 結 合 校 內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共 同 推 動 執 行, 並 能 進 行 量 化 分 析, 了 解 推 行 成 效, 值 得 肯 定 4. 週 三 路 跑 活 動, 具 體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知 識 與 生 活 實 踐 作 結 合 5. 宣 導 多 元 化 利 用 各 種 會 議 ( 教 師 晨 會 班 親 會 親 職 講 座 ) 做 宣 導 與 溝 通 ; 並 利 用 LED 紅 布 條 通 學 布 告 欄 學 校 6. 網 頁 及 學 校 通 訊 做 宣 導 與 鄰 近 機 場 合 作 推 廣 飛 航 安 全, 能 有 在 地 化 特 色 7. 學 校 建 立 各 年 級 各 課 程 的 進 度 總 表, 進 度 總 表 中 也 標 示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課 程 時 間,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規 劃 很 用 心 惟 學 校 所 建 立 的 學 校 課 程 架 構 圖 中 較 難 看 出 如 何 納 入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建 議 學 校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納 入 學 校 全 部 課 程 架 構 圖 中 8. 學 校 收 集 學 生 較 易 發 生 安 全 問 題, 並 設 計 情 境 題 目, 以 PLB 和 腦 力 激 盪 法 教 學, 讓 學 生 提 出 對 情 境 問 題 的 看 法 與 意 見, 教 學 方 式 具 創 意, 有 助 於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思 辨 與 反 省 能 力 之 培 養 -250-

253 9. 學 校 能 掌 握 學 生 之 行 人 自 行 車 和 乘 客 的 教 學 重 點 方 向, 以 行 人 為 主 題, 設 計 一 年 級 至 六 年 級 的 班 級 主 題 活 動 教 學 課 程 學 校 積 極 舉 辦 安 全 帽 與 安 全 帶 宣 導 活 動, 進 行 成 效 評 估 與 活 動 檢 討, 並 提 出 未 來 注 意 事 項, 如 許 多 學 生 較 缺 乏 騎 自 行 車 配 戴 安 全 帽 之 認 知, 未 來 需 加 強 安 全 帽 之 宣 導 也 整 合 社 區 資 源, 里 長 協 助 宣 導 騎 乘 機 車 戴 安 全 帽 10. 學 校 志 工 人 數 極 多 11. 學 校 週 邊 環 境 有 完 整 的 人 行 道 學 校 並 有 提 升 走 路 上 學 人 數 之 活 動 配 合 實 施 12. 學 校 小 志 工 的 設 置 辦 法 與 訓 練 明 確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未 見 學 校 將 導 護 移 交 會 議 紀 錄 事 項 提 交 至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會 議 討 論, 若 有 實 際 執 行 情 形, 建 請 詳 實 記 錄, 並 將 相 關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與 考 核 結 果 建 立 完 整 的 回 饋 系 統 2. 建 議 將 家 長 對 於 學 校 的 建 議 事 項 加 以 彙 整, 並 將 學 校 的 因 應 對 策 與 做 法 回 饋 給 家 長, 讓 家 長 能 充 分 了 解 學 校 的 做 法 與 希 望 家 長 配 合 事 項, 以 健 全 親 師 間 的 溝 通 管 道, 並 提 高 家 長 的 配 合 度 3.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組 織 完 整, 也 邀 請 了 家 長 志 工, 建 議 邀 請 學 校 所 屬 里 長, 對 於 學 校 相 關 問 題 改 善 社 區 結 合 或 協 調 部 分 能 有 所 幫 助 4. 危 險 點 檢 核 方 面, 建 議 從 校 園 四 周 開 始 做 完 整 巡 視, 例 如 學 校 四 周 的 標 誌 標 線 等 設 施 是 否 完 整, 步 行 或 接 送 空 間 是 否 有 違 規 停 車 或 被 佔 用 等 管 理 問 題, 列 出 問 題 點 與 因 應 改 善 的 對 策, 據 以 逐 步 協 調 改 善 5. 專 案 計 畫 之 推 動, 已 建 立 完 整 之 計 畫 執 行 考 核 作 業 機 制, 建 議 對 於 整 體 的 交 通 安 全 計 畫 也 依 此 計 畫 管 考 機 制 去 落 實 6. 完 整 的 所 有 課 程 課 程 架 構 中 未 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另 建 議 以 校 本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為 主 軸 設 計 主 題, 加 強 各 年 級 課 程 間 主 題 銜 接 關 係 7. 學 校 宣 導 我 搭 乘 轎 車 不 論 坐 在 前 座 或 後 座, 都 能 記 得 繫 上 安 全 帶, 學 生 知 道 搭 乘 汽 車 需 繫 安 全 帶, 但 目 前 仍 有 許 多 學 生 會 坐 汽 車 前 座 之 副 駕 駛 座, 建 議 加 強 宣 導 12 歲 以 下 學 生 需 坐 汽 車 後 座 8. 情 境 教 學 部 分 建 議 可 以 更 生 活 化 方 式 進 行, 如 : 拍 攝 學 校 附 近 社 區 的 交 通 標 誌 和 號 誌 照 片 或 影 片 ( 或 google 實 境 地 圖 ), 以 說 明 其 設 置 功 能, 交 通 標 誌 與 標 線 的 用 途 說 明 比 記 憶 其 名 稱 更 重 要 ; 進 行 社 區 踏 察 則 是 另 一 種 實 用 的 情 境 教 學 方 式 ; 另 建 議 製 作 學 區 危 險 地 圖, 進 行 學 校 本 位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之 情 境 教 學 9.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但 是 較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資 料 整 理, 問 題 診 斷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例 如, 人 車 分 道 的 成 果 晴 天 雨 天 方 案 等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單 獨 列 檔,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251-

254 10. 上 放 學 人 數 的 統 計 宜 再 詳 盡 ( 人 數 交 通 方 式 動 線 進 出 口 ), 並 將 此 資 料 用 於 分 析 了 解 家 長 接 送 區 與 安 親 班 的 空 間 配 置 與 數 量 之 適 宜 性 11. 學 校 開 學 之 初 的 調 查 表 明 確 指 出 : 安 親 班 走 路 放 學 使 用 大 門, 汽 機 車 使 用 西 側 門 與 南 側 門, 機 車 使 用 其 他 側 門, 但 是, 對 於 後 續 使 用 過 程 有 無 問 題? 配 套 措 施 是 否 具 足?( 如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設 置 人 行 道 與 車 道 的 落 差 等 等 ) 12. 部 分 學 校 較 擔 心 家 長 汽 機 車 進 入 校 園, 但 若 能 開 放 西 側 門 的 汽 車 停 車 空 間 作 為 放 學 時 的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區, 應 可 減 少 周 邊 交 通 問 題, 對 學 生 放 學 安 全 亦 有 助 益 13. 學 校 週 邊 環 境 有 完 整 的 人 行 道, 可 多 鼓 勵 學 生 至 少 走 一 段 路 上 學, 也 可 減 少 校 門 口 的 交 通 擁 擠 狀 況 而 提 升 走 路 上 學 人 數 之 活 動 亦 可 與 家 長 接 送 區 設 置 等 配 合 實 施, 以 發 揮 加 成 的 效 果 如 走 一 段 路 上 學, 則 鼓 勵 點 可 以 設 置 稍 遠 地 點 14. 學 校 小 志 工 的 設 置 辦 法 與 訓 練 明 確 但 對 於 小 志 工 的 人 數 與 在 服 務 過 程 的 問 題 與 成 長 亦 可 加 以 保 留 建 檔 15. 志 工 人 數 極 多, 是 一 特 色, 但 許 多 志 工 多 非 學 生 家 長, 其 問 題 為 何? 是 否 減 少 在 校 學 生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事 務 的 動 力? 16. 學 校 若 欲 推 動 愛 心 商 店 協 助 保 護 學 生 上 放 學 安 全, 則 對 於 相 關 愛 心 商 店 的 評 選 與 每 年 的 持 續 追 蹤 也 不 可 免 17. 對 於 違 規 的 處 理 與 成 效 也 應 有 後 續 的 追 蹤 ( 例 如 某 一 班 級 問 題 很 多, 其 原 因 為 何? 改 善 作 為 與 成 效 亦 應 有 所 呈 現 ) 18.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式 概 念 外,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了 解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如 學 校 樓 梯 的 分 隔 對 向 黃 線 在 實 務 上 無 法 執 行, 反 造 成 學 生 的 忽 略 十 六 新 北 市 蘆 洲 區 鷺 江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於 蘆 洲 區 東 南 隅 鷺 江 里 上 的 民 族 路, 靠 近 行 政 中 心 蘆 洲 區 公 所 鄰 近 三 民 路 上 有 捷 運 蘆 洲 線 三 民 高 中 站, 步 行 約 5 分 鐘 校 地 面 積 公 頃 校 內 備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98 位 身 心 障 礙 汽 車 停 車 位 2 位 機 車 停 車 位 108 位 鄰 近 學 校 有 三 民 高 中 蘆 洲 國 小 徐 匯 中 學 仁 愛 國 小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蘆 洲 國 中 和 蘆 荻 社 區 大 學 ( 設 於 校 內 ) 全 校 合 計 國 小 部 共 103 班, 學 生 人 數 2968 名, 教 職 員 工 209 名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252-

255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汽 車 機 車 安 親 班 接 送 其 他 總 計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36% 6% 56% 0% 2%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47% 2% 21% 29% 1% 100% 學 校 週 邊 鄰 接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特 性 如 下 : 道 路 名 稱 道 路 寬 度 車 道 數 人 行 道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路 邊 停 車 情 形 民 族 路 10m 2 有 設 有 公 車 站 牌 設 有 路 邊 停 車 格 三 民 路 20m 4 無 設 有 公 車 站 牌 設 有 路 邊 停 車 格 民 權 路 10m 2 有 無 無 路 邊 停 車 格 鷺 江 街 8m 2 無 無 無 路 邊 停 車 格 復 興 路 10m 2 有 設 有 公 車 站 牌 設 有 路 邊 車 停 車 格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校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推 動 組 織,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紀 錄 完 整 2. 學 校 積 極 尋 求 外 部 資 源, 將 資 源 做 最 有 效 的 運 用, 提 昇 學 生 通 學 的 安 全 如 因 應 機 車 接 送 需 求 大, 改 善 接 送 區 移 除 花 台 ; 因 應 校 舍 改 建, 重 新 調 整 路 隊 等, 積 極 用 心 值 得 肯 定 3. 學 校 宣 導 時 間 方 式 對 象 能 充 分 運 用 親 職 時 間 教 師 與 學 生 集 會 時 間, 宣 導 方 式 多 元 4. 學 生 的 知 能 提 升 部 分, 學 校 透 過 川 堂 的 電 視 牆 朝 會 宣 導 影 片 播 放 海 報 與 案 例 班 會 討 論 等 多 元 管 道 加 強 學 童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概 念, 以 達 到 宣 導 效 果 5.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不 僅 事 前 召 開 會 議,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並 於 事 後 召 開 檢 討 會 6. 充 分 收 集 多 元 的 資 料, 包 括 DVD 書 籍 海 報 與 布 條, 並 充 分 運 用, 將 海 報 布 條 作 為 宣 導 之 用,DVD 播 放 給 學 童 觀 看 7. 舉 辦 的 活 動 相 當 多 樣 化, 除 了 舉 辦 學 藝 競 賽 以 外, 還 舉 辦 常 識 測 驗 有 獎 徵 答 交 通 安 全 闖 關 活 動 8. 學 生 上 放 學 資 料 統 計 完 整 ( 如 步 行 接 送 安 親 班 之 人 數 交 通 方 式 動 線 進 出 口 等 ), 且 有 歷 年 資 料 9.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及 輔 導 上 相 當 用 心, 學 校 不 僅 周 邊 有 完 整 的 人 行 空 間, 且 設 置 地 下 停 車 場 能 落 實 人 車 分 道 導 護 志 工 人 數 多, 並 能 耕 耘 社 區 邀 請 商 店 協 助 學 童 上 放 學 安 全, 所 以 愛 心 導 護 商 店 的 數 量 極 多 -253-

256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方 面, 目 前 雖 有 邀 請 校 外 相 關 單 位 為 顧 問, 建 議 改 邀 個 人 而 非 單 位, 並 給 予 聘 書, 建 立 成 員 名 冊, 對 於 組 織 參 與 會 較 明 確 與 重 視 2. 資 料 建 議 按 工 作 推 動 進 行 系 統 化 整 理, 並 依 年 度 資 料 呈 現, 建 立 歷 史 性 的 串 連 資 料, 檢 核 時 容 易 看 出 執 行 的 脈 絡 與 需 改 善 的 目 標 3. 目 前 學 校 有 具 體 規 劃 檢 討 紀 錄, 但 欠 缺 註 記 日 期 ; 針 對 初 評 建 議 安 全 帽 促 進 方 案, 有 數 項 措 施, 但 欠 缺 量 化 分 析, 無 法 了 解 目 標 達 成 情 形 4. 建 議 學 校 能 以 98 年 改 善 學 童 通 行 安 全 計 畫 的 分 析 建 議 書 作 為 持 續 改 善 的 基 礎, 針 對 通 學 環 境 設 施 管 理 等 問 題, 進 行 更 全 面 性 的 檢 核, 並 於 每 學 年 度 重 新 檢 視, 以 持 續 追 踪 改 善 5. 建 議 應 提 供 老 師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研 習 課 程, 在 每 一 學 期 低 中 高 年 級 中 各 邀 請 一 位 老 師 設 計 教 案 並 作 示 範 教 學, 以 增 加 老 師 執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意 願 及 能 力, 且 針 對 教 學 觀 摩 應 設 計 回 饋 表, 讓 參 與 者 將 肯 定 或 修 正 意 見 傳 達 給 示 範 教 學 者, 以 增 加 教 學 相 長 之 效 果 6.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方 能 充 分 掌 握 校 本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且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7. 應 釐 清 交 安 資 料 室 的 定 位, 如 僅 作 為 師 生 的 交 安 圖 書 館 的 定 位, 資 料 過 少, 應 補 充 相 關 資 料, 並 設 計 借 閱 登 記 表 單, 以 利 管 理 ; 如 作 為 學 童 可 參 觀 或 學 習 的 定 點, 則 應 加 強 相 關 教 具 及 學 童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作 品 的 收 集 及 放 置, 並 鼓 勵 學 童 多 加 使 用 8. 活 動 應 朝 向 創 意 有 趣 性 設 計 規 劃, 例 如 戲 劇 說 故 事, 並 針 對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的 措 施 或 教 學, 應 規 劃 配 套 的 強 化 印 象 的 活 動, 並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9. 針 對 情 境 教 育 部 份, 學 校 應 將 校 內 與 交 通 環 境 雷 同 之 處 放 置 交 通 標 誌, 學 童 透 過 實 際 或 類 似 的 情 境 佈 置 成 交 通 環 境 學 習 效 果 較 佳, 一 方 面 達 到 教 育 目 標, 另 一 方 面 亦 達 到 提 醒 的 作 用, 故 應 考 量 依 情 境 設 置 為 宜 ; 另 外 可 考 慮 配 合 社 會 課 的 認 識 社 區 單 元, 進 行 校 外 社 區 交 通 情 境 的 認 識, 或 者 使 用 帆 布 繪 製 學 校 週 遭 的 地 圖, 讓 學 生 認 識 周 遭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如 何 自 我 保 護, 並 在 走 廊 及 停 車 場 設 計 提 醒 標 語, 讓 學 生 注 意 自 身 安 全, 以 有 利 於 境 教 的 實 施 10. 班 會 所 設 定 討 論 的 交 通 議 題 過 大, 例 如 如 何 避 免 發 生 交 通 事 故 如 何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反 而 不 容 易 聚 焦, 且 結 論 也 過 於 籠 統, 建 議 應 以 行 人 乘 客 為 主, 且 設 定 單 一 主 題 較 為 妥 適, 例 如 如 何 穿 越 道 路 -254-

257 11. 常 測 的 題 目 應 作 分 齡 的 考 量, 因 為 每 一 個 年 級 應 該 學 習 的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應 不 同, 且 常 測 應 配 合 學 校 的 教 學 或 活 動 作 設 計 12. 教 室 的 門 由 內 往 外 開 的 方 式 開 啟, 易 造 成 撞 傷 的 危 險, 應 作 調 整 13. 應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至 少 一 次 的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時 學 習 開 啟 安 全 門 的 機 會, 讓 每 位 師 生 有 機 會 作 練 習, 而 非 僅 提 供 影 片 的 觀 看, 因 為 學 童 需 要 實 際 的 操 作 經 驗, 以 利 其 應 變 能 力 的 提 升 14.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也 有 些 歷 史 資 料, 但 是 較 缺 乏 資 料 的 運 用, 問 題 診 斷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如 上 放 學 資 料 調 查 完 整, 但 是 否 藉 此 了 解 問 題 則 不 明 顯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單 獨 列 檔, 明 列 執 行 辦 法 相 關 統 計 表 格 執 行 過 程 發 現 問 題 如 何 改 善 等,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15. 學 校 設 置 地 下 停 車 場, 人 車 分 道 確 實 惟 地 下 室 停 車 位 應 注 意 停 放 方 式 ( 車 頭 朝 外 ), 以 確 保 安 全 16. 學 生 上 放 學 資 料 統 計 完 整 ( 如 步 行 接 送 安 親 班 之 人 數 交 通 方 式 動 線 進 出 口 等 ), 且 有 歷 年 資 料 但 應 進 一 步 利 用 此 項 資 料 規 劃 路 隊, 並 了 解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配 置 與 數 量 之 適 宜 性 並 藉 此 評 估 學 校 重 點 作 為 ( 如 鼓 勵 走 路 上 學 ) 之 成 效 17. 學 校 周 邊 有 完 整 的 人 行 空 間, 配 合 周 邊 通 學 環 境 的 改 善, 可 鼓 勵 學 生 走 一 段 上 學, 可 降 低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需 求, 減 少 校 園 週 邊 道 路 的 交 通 擁 擠 狀 況 而 提 升 走 路 上 學 人 數 之 活 動 亦 可 與 家 長 接 送 區 設 置 等 配 合 實 施, 以 發 揮 加 成 的 效 果 如 走 一 段 路 上 學, 則 鼓 勵 點 可 以 設 置 稍 遠 地 點 18. 民 權 路 的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不 宜 駛 上 人 行 道, 建 議 拆 除 花 台 擴 大 接 送 區 的 範 圍 學 校 周 邊 人 行 道 的 花 台 可 一 併 檢 討 其 設 置 的 需 要 性 另 外 亦 可 考 慮 增 加 接 送 區 的 區 位, 如 餐 車 出 入 口 巷 道 亦 可 考 慮 納 入 19. 民 族 路 與 鷺 江 口 可 建 議 交 通 局 於 上 放 學 時 段 設 置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民 權 路 的 家 長 接 送 區 之 標 線 與 標 誌 亦 可 請 交 通 局 重 新 檢 討 20. 與 家 長 老 師 間 的 溝 通 應 注 意 其 有 效 性, 傳 單 圖 表 僅 傳 遞 對 象 所 需 的 資 訊 即 可 如 路 隊 路 線 家 長 接 送 區 位 置 安 親 班 接 送 集 合 地 點 等 21. 安 親 班 的 接 送 規 劃, 包 括 等 候 區 進 出 動 線 等, 也 應 納 入 學 校 上 放 學 規 劃 內 容 安 親 班 協 助 導 護 工 作 ( 如 新 北 市 光 華 國 小 ) 亦 可 擴 大 社 會 參 與 的 能 量 22. 導 護 志 工 人 數 多, 是 一 特 色, 但 許 多 資 深 高 齡 志 工 多 非 學 生 家 長, 其 問 題 為 何? 是 否 減 少 在 校 學 生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事 務 的 動 力 與 誘 因? 23. 愛 心 導 護 商 店 的 數 量 極 多, 但 若 欲 推 動 愛 心 商 店 協 助 保 護 學 生 上 放 學 安 全, 則 對 於 相 關 愛 心 商 店 的 評 選 審 核 與 每 年 的 持 續 追 蹤 也 不 可 免 24. 學 生 人 數 多, 但 糾 察 隊 僅 限 五 年 級 每 班 兩 名 建 議 擴 大 參 與 的 人 數, 讓 更 多 的 學 生 可 以 共 同 參 與 學 校 的 交 通 服 務 工 作, 並 深 化 學 生 的 交 通 知 能 -255-

258 25. 學 校 已 收 集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但 應 進 一 步 發 揮 資 料 的 效 益 除 了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外, 建 議 可 以 藉 此 資 料 建 立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凸 顯 社 區 危 險 處 所, 並 藉 由 一 些 親 師 教 學 活 動 教 導 學 生 應 注 意 之 處 十 七 臺 東 縣 池 上 鄉 大 坡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於 臺 東 縣 池 上 鄉 慶 豐 村 87 號, 地 處 花 東 交 界 處, 鄰 近 台 9 縣 省 道, 以 慶 豐 村 及 大 坡 村 為 主 要 學 區, 居 民 多 以 務 農 為 主, 學 校 面 積 為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位 於 校 門 與 側 門 鄰 近 池 上 鄉 福 原 國 小 池 上 國 中 萬 安 國 小 及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富 南 國 小 等 校 本 地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不 發 達, 且 位 於 台 9 縣 省 道 旁, 為 往 返 花 東 縱 谷 必 經 之 地, 屬 車 流 量 較 大 之 道 路, 該 路 段 視 距 良 好, 寬 且 直, 速 限 雖 為 60 公 里, 然 過 往 車 輛 車 速 多 超 過 限 速 甚 多 ; 台 9 縣 至 320 處 有 2 大 轉 彎, 車 輛 駕 駛 者 易 因 疲 勞 等 因 素 肇 事, 為 危 險 路 段 全 校 合 計 共 7 班, 學 生 人 數 64 人, 教 職 員 人 數 16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通 學 方 式 走 路 自 行 車 汽 車 接 送 機 車 接 送 其 它 ( 安 親 班 ) 總 計 人 數 百 分 比 43.8% 4.7% 21.9% 25% 4.7% 100% 學 校 週 邊 鄰 接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特 性 如 下 : 道 路 名 稱 道 路 寬 度 車 道 數 有 無 慢 車 道 有 無 人 行 道 台 九 線 12m 2 有 無 無 無 無 無 1 慶 豐 大 坡 聯 絡 道 路 學 校 正 門 聯 外 道 路 ( 連 接 大 坡 路 ) 有 無 天 橋 有 無 地 下 道 有 無 路 邊 停 車 有 無 佔 用 道 路 5m 1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5.4m 1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有 無 公 車 站 交 叉 路 口 風 險 偏 高 偏 低 偏 低 -256-

259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校 環 境 分 析 確 實, 宣 導 工 作 落 實, 並 能 針 對 學 校 的 狀 況, 強 化 步 行 自 行 車 教 學 活 動, 路 隊 規 劃 避 開 交 通 量 大 的 台 9 線, 並 搭 配 護 童 專 案 高 年 級 帶 隊 措 施 等 加 強 導 護, 用 心 努 力 值 得 肯 定 2.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組 織 健 全, 且 能 邀 請 分 駐 所 所 長 擔 任 顧 問 參 與 會 議, 建 議 後 續 也 能 邀 請 村 長 參 與, 共 同 投 入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工 作 3. 舉 辦 畢 業 成 長 營, 讓 學 生 實 際 在 道 路 上 騎 乘 單 車, 結 合 活 動 進 行 體 驗 學 習 4.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不 僅 事 前 召 開 會 議, 訂 定 計 畫 進 行 實 地 場 勘 工 作 場,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以 及 相 關 的 安 全 措 施 5. 針 對 學 校 周 遭 事 故 型 態 及 因 應 當 地 的 文 化, 學 校 以 孩 子 的 角 度 出 發 希 望 對 家 長 有 所 影 響 的 方 式 作 酒 駕 的 宣 導, 值 得 肯 定 6. 學 校 在 有 限 的 資 源 下, 在 校 園 內 張 貼 交 安 標 語, 走 廊 設 置 標 誌, 並 且 帶 領 學 童 騎 腳 踏 車 認 識 池 上 自 行 車 道 伐 竹 筏 認 識 水 上 安 全, 尤 其 特 別 的 是 運 用 外 牆 繪 製 交 安 宣 導 主 題 情 境 圖, 加 強 學 童 及 家 長 的 交 通 安 全 的 觀 念, 十 分 用 心 7. 邀 請 警 察 到 校 運 用 交 通 事 故 案 例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並 帶 領 學 童 到 分 駐 所, 請 員 警 說 明 交 通 事 故 及 如 何 自 保, 且 利 用 朝 會 時 間 針 對 交 通 事 故 案 例 作 加 強 學 童 的 正 確 觀 念, 學 校 運 用 上 述 三 種 方 式 加 強 學 童 的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8. 活 動 除 了 藝 文 競 賽 活 動 常 測 以 外, 在 宣 導 活 動 上, 學 校 印 製 行 人 守 則 禮 讓 宣 言 小 單 張, 加 強 學 生 及 家 長 的 交 通 知 能, 也 在 考 卷 上 設 計 交 通 安 全 的 相 關 考 題 9. 善 用 交 通 部 的 教 材, 並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進 度 表, 表 中 呈 現 指 導 重 點 及 交 通 安 全 行 為 表 現, 並 請 老 師 將 其 設 計 在 教 案 中 10. 學 校 針 對 老 師 辦 理 CPR 研 習, 班 級 交 通 安 全 研 討 會, 以 強 化 老 師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的 概 念 11. 本 校 為 郊 區 / 鄉 村 小 型 學 校 ( 學 生 數 僅 64 名 ), 但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很 用 心, 且 能 週 邊 道 路 的 特 性 上 放 學 時 段 車 流 量 與 學 區 易 肇 事 地 點 詳 細 分 析, 據 以 規 劃 步 行 通 學 路 徑 與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12. 現 況 校 內 於 校 門 與 側 門 計 16 個 停 車 格 位, 教 職 員 與 學 生 停 車 空 間 足 夠, 大 門 進 出 動 線 單 純 13. 學 校 能 針 對 學 生 的 步 行 通 學 路 徑 進 行 檢 視, 避 開 省 道 台 9 線, 找 出 較 為 安 全 的 路 徑 與 路 口, 並 於 重 要 路 口 安 排 導 護 老 師 執 勤, 維 護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14. 僅 有 1 家 愛 心 商 店, 學 校 能 與 商 店 保 持 經 常 互 動 與 瞭 解 -257-

260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委 員 會 能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會 議 除 工 作 報 告 外, 建 議 能 就 決 議 事 項 進 行 追 踪 檢 核, 落 實 計 畫 評 核 作 業 2. 學 校 附 近 台 九 線 有 連 續 彎 道, 目 前 已 有 一 些 交 通 標 誌, 建 議 可 協 調 道 路 主 管 單 位, 加 強 速 度 管 理 措 施, 例 如 速 限 降 低 繪 設 減 速 標 線 增 設 學 校 標 誌 或 當 心 兒 童 標 誌 等 3. 對 家 長 宣 導 可 再 努 力, 例 如 未 配 戴 安 全 帽 進 入 接 送 區 的 家 長 進 行 規 勸 ; 結 合 活 動 設 計 透 過 小 獎 卡 小 貼 紙, 鼓 勵 孩 子 遵 守, 由 孩 子 來 影 響 家 長 ; 或 是 結 合 村 里 活 動, 強 化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4. 資 料 整 理 應 系 統 化, 以 行 政 三 聯 的 思 考 模 式 執 行, 從 計 劃 執 行 考 核 三 個 工 作 步 驟 存 放 相 關 資 料, 以 作 為 掌 握 該 工 作 之 現 況 及 未 來 相 關 工 作 之 參 考 5. 在 境 教 方 面, 老 師 可 再 強 化 學 童 對 學 校 附 近 環 境 危 險 地 帶 的 認 識, 建 議 帶 領 學 生 走 一 趟 知 道 危 險 地 帶 及 注 意 事 項, 並 且 將 學 校 內 部 環 境 及 周 邊 地 圖, 公 佈 在 學 校 交 安 教 育 網 站, 走 廊 及 樓 梯 可 增 加 提 醒 勿 奔 跑 及 攀 爬 的 標 語, 而 停 車 場 可 再 增 加 提 醒 的 標 語 或 標 誌, 讓 學 生 或 開 車 的 人 更 能 夠 小 心, 注 意 安 全 6.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且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7. 針 對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的 活 動, 應 有 辦 法 依 據, 再 規 劃 詳 細 的 計 畫, 並 將 執 行 過 程 留 存, 且 能 進 一 步 的 做 統 整 分 析 及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8. 學 校 斷 層 解 說 步 道 工 程 恐 影 響 現 有 停 車 空 間, 學 校 已 事 前 預 擬 腹 案, 惟 應 注 意 施 工 期 間 工 程 車 輛 教 職 員 進 出 動 線 與 學 生 步 行 動 線 的 區 隔 9. 家 長 接 送 比 例 達 46%, 走 路 上 學 約 44%, 由 於 住 家 路 程 的 因 素, 家 長 接 送 方 式 難 改 變 騎 自 行 車 占 5%, 學 校 訂 有 考 照 發 照 許 可 制, 以 控 管 騎 士 資 格 由 於 學 生 須 途 經 省 道 台 9 線, 建 議 仍 應 常 時 加 強 騎 自 行 車 行 前 檢 查 保 護 裝 備 法 規 認 知 等 安 全 教 育 10. 安 親 班 不 能 以 幼 童 專 用 車 接 送, 請 學 校 注 意 業 者 使 用 車 輛 的 適 宜 性 11. 新 生 入 學 相 關 活 動 機 會, 除 了 校 內 環 境 介 紹 外, 建 議 強 化 週 邊 道 路 危 險 地 點 與 前 述 安 全 步 行 路 徑 的 認 識, 建 立 學 生 對 通 學 環 境 的 風 險 意 識 12. 學 校 辦 理 多 項 自 行 車 活 動, 為 學 生 實 際 體 驗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最 佳 時 機, 建 議 可 在 校 內 利 用 網 路 先 行 介 紹 沿 線 路 況 與 交 通 號 誌 標 誌 標 線 等 設 施, 讓 學 生 知 道 在 路 途 中 可 能 遇 到 的 問 題 -258-

261 13. 學 校 正 門 至 省 道 台 九 線 路 口 設 有 行 車 管 制 號 誌, 目 前 開 設 閃 光 運 作, 建 議 於 上 放 學 時 段 設 定 為 紅 綠 燈 三 色 運 作, 讓 來 往 車 輛 減 緩 車 速 或 確 實 停 等 14. 各 分 項 資 料 應 建 檔 逐 年 累 積 呈 現, 以 利 瞭 解 學 校 歷 年 來 的 辦 理 情 形 十 八 嘉 義 縣 民 雄 鄉 秀 林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嘉 義 縣 民 雄 鄉 秀 林 國 小, 位 於 嘉 義 縣 民 雄 鄉 北 斗 村 北 勢 仔 17 號, 地 處 嘉 義 市 邊 緣, 鄰 近 頭 橋 民 雄 兩 大 工 業 區 學 校 校 地 面 積 :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汽 車 停 車 位 17 個 機 車 60 個 腳 踏 車 停 車 位 54 個 學 校 學 生 386 人 教 職 員 35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機 車 接 送 汽 車 接 送 安 親 班 接 送 歩 行 腳 踏 車 總 計 上 學 ( 人 ) 比 例 (%) 42.2% 26.2% 0% 23.8% 7.8% 100% 放 學 ( 人 ) 比 例 (%) 25.6% 22.0% 23.3% 21.2% 7.8% 100% 學 校 因 為 地 處 鄉 下 地 區, 周 邊 鄰 接 道 路 並 無 人 行 道 天 橋 或 慢 車 道 學 校 周 邊 的 主 要 道 路 為 正 門 口 前 的 縣 道 166, 路 寬 約 8 米 學 校 規 劃 正 門 口 之 導 護 崗 哨, 並 設 義 工 家 長 警 察 及 愛 心 商 店, 使 學 童 之 上 放 學 能 在 層 層 保 護 下 更 安 全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校 依 照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並 訂 有 組 織 辦 法 組 織 成 員 除 了 學 校 成 員, 還 聘 請 派 出 所 主 管 家 長 會 會 長 與 志 工 隊 長 擔 任 顧 問 2. 肯 定 委 員 會 檢 討 改 善 對 策 執 行 結 果 的 作 法 與 努 力, 但 是 希 望 學 校 能 進 一 步 訂 定 計 畫 成 效 評 估 指 標 與 並 具 體 檢 討 執 行 成 效 3. 訂 定 年 度 整 合 性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計 畫, 並 納 入 行 事 曆 執 行 4. 肯 定 學 校 訂 定 各 種 詳 盡 的 實 施 計 畫, 可 見 學 校 已 建 立 相 當 良 好 的 行 政 制 度 與 文 化 5. 肯 定 學 校 利 用 嘉 義 縣 事 故 特 性, 掌 握 校 本 問 題 與 宣 導 重 點 6. 肯 定 學 校 在 選 定 宣 導 主 題 的 時 掌 握 其 實 用 性, 例 如 教 師 交 通 安 全 座 談 會 的 主 題 為 校 外 教 學 旅 遊 事 故 之 責 任, 可 見 學 校 在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作 法 上 相 當 務 實 -259-

262 7.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與 活 動 能 掌 握 以 與 學 童 相 關 問 題 為 主, 學 校 並 針 對 每 一 年 級 訂 定 各 年 級 的 教 學 主 題 8. 學 校 分 析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發 現, 上 放 學 時 段 意 外 最 多, 其 中 以 乘 坐 機 車 和 自 行 車 的 事 故 最 多, 學 校 重 視 乘 坐 機 車 安 全 和 自 行 車 安 全 9. 學 校 除 了 提 醒 學 生 危 險 地 點 的 安 全 問 題, 並 製 作 學 區 危 險 路 段 地 圖, 教 導 學 生 直 接 橫 越 馬 路 的 危 險 性 10. 學 校 規 劃 完 善 的 人 車 分 道 系 統, 停 車 有 序 11.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規 劃 宜 有 適 當 的 標 誌 與 親 師 溝 通 程 序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建 議 延 攬 學 區 里 長 擔 任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顧 問, 以 加 強 與 社 區 間 之 溝 通 2. 近 年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均 存 檔 保 存, 惟 討 論 內 容 未 清 楚 記 載, 但 是 根 據 會 議 紀 錄 內 容 顯 示, 委 員 會 議 中 曾 針 對 部 分 執 行 計 畫 結 果 進 行 檢 討 建 議 學 校 應 持 續 保 留 歷 年 會 議 紀 錄 與 相 關 資 料, 以 完 整 呈 現 學 校 的 執 行 成 果, 並 可 作 為 學 校 內 部 計 畫 管 考 與 行 政 管 理 的 重 要 參 考 3. 根 據 資 料 顯 示, 學 校 所 訂 定 的 宣 導 計 畫 內 容 並 不 限 於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建 議 將 計 畫 名 稱 做 適 當 之 修 訂 4. 根 據 簡 報 顯 示, 學 校 在 過 去 幾 年 曾 執 行 數 項 改 善 計 畫 與 認 為 效 果 良 好, 但 是 缺 乏 書 面 紀 錄 與 具 體 計 畫 內 容, 例 如 計 畫 改 善 項 目 執 行 工 作 內 容 經 費 來 源 成 效 考 核 指 標 與 考 核 結 果 等 資 料 建 議 學 校 應 完 整 保 留 並 整 理 這 些 資 料, 以 作 為 學 校 內 部 計 畫 管 考 與 行 政 管 理 的 重 要 參 考 5. 利 用 多 元 管 道 對 家 長 進 行 宣 導, 惟 建 議 將 家 長 曾 提 出 之 意 見 學 校 處 理 情 形 進 行 彙 整, 並 回 饋 給 家 長, 以 達 到 學 校 與 家 庭 教 育 相 互 合 作 的 效 果 6. 資 料 顯 示 學 校 面 臨 部 分 家 長 有 違 規 及 配 合 意 願 不 高 等 問 題, 建 議 學 校 可 透 過 社 區 管 道, 加 強 宣 導 與 溝 通, 以 提 高 配 合 意 願 7.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園 區 之 圓 環 標 誌 是 符 合 實 地 的 情 境, 但 其 他 有 些 標 誌 並 無 情 境 學 習, 多 是 認 識 標 誌 的 學 習, 缺 乏 情 境 教 學 功 能 ; 學 校 製 作 了 社 區 模 型, 但 學 生 無 深 刻 印 象, 建 議 可 再 加 強 危 險 地 點 和 問 題 說 明 另 建 議 可 以 更 生 活 化 方 式 進 行 情 境 教 學, 如 : 拍 攝 學 校 附 近 社 區 的 交 通 標 誌 和 號 誌 照 片 或 影 片 ( 或 google 實 境 地 圖 ), 以 說 明 其 設 置 功 能 8. 學 校 設 置 自 行 車 學 習 區, 但 多 是 騎 自 行 車 之 技 能 學 習, 由 於 學 校 由 當 地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已 知 需 注 意 自 行 車 事 故, 建 議 深 入 了 解 實 際 安 全 問 題, 提 出 更 實 用 的 教 學 內 容 9. 交 通 安 全 測 驗 成 績 除 了 統 計 分 數, 建 議 進 行 錯 誤 題 目 分 析, 例 如 : 交 通 安 全 測 驗 題 目 中 詢 問 學 生 看 到 黃 燈 亮 的 回 應, 答 案 選 項 包 括 繼 續 前 進 退 回 路 邊 等, 該 題 目 錯 誤 比 率 高, 實 因 該 題 之 題 意 不 清 楚, 可 再 修 正 -260-

263 10.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但 是 較 缺 乏 系 統 性 與 歷 史 性 的 資 料 整 理, 問 題 診 斷 方 案 執 行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 例 如 上 放 學 統 計 愛 心 商 店 ) 單 獨 列 檔,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11. 學 校 教 職 員 的 停 車 方 式 宜 採 倒 車 入 庫, 以 維 護 學 生 安 全 12. 校 外 機 車 停 車 格 位 與 通 行 步 道 間 的 欄 杆 宜 拆 除, 以 避 免 學 生 於 車 道 上 下 家 長 機 車 衍 生 的 風 險 若 停 車 需 求 高 時, 亦 可 利 用 校 內 臨 圍 牆 道 路 ( 學 習 步 道 ) 做 為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區 的 停 等 空 間 13. 學 生 上 放 學 統 計 宜 針 對 上 放 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動 線 等 分 類, 並 應 用 此 數 據 了 解 汽 機 車 接 送 區 安 親 班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規 劃 是 否 充 足, 問 題 為 何? 14. 學 校 尚 缺 乏 針 對 學 生 步 行 通 學 環 境 的 檢 視 15. 校 園 環 境 的 潛 在 危 險 處 所 學 校 以 黃 線 或 盆 栽 阻 隔 固 然 是 一 種 方 法, 但 若 能 利 用 一 些 簡 單 的 修 繕 工 作 ( 如 以 水 泥 砂 漿 補 平 ), 即 可 達 到 斧 底 抽 薪 的 效 果 16. 愛 心 商 店 以 徵 募 自 願 者 參 與 的 方 式 為 之, 但 仍 須 針 對 自 願 者 有 適 當 的 徵 信 作 業, 以 確 保 學 生 安 全 17. 學 校 以 五 年 級 為 交 通 服 務 隊 的 成 員, 每 班 六 人, 似 可 擴 大 參 與 ( 例 如 上 下 學 期 由 不 同 的 同 學 擔 任 ), 讓 更 多 的 同 學 參 與 交 通 服 務 的 工 作, 深 化 交 通 的 知 能 18. 導 護 志 工 與 交 通 服 務 隊 的 值 勤 技 巧 應 注 意 加 強 本 身 的 安 全 維 護, 例 如 面 對 來 車 而 非 學 童 19. 對 於 違 規 者 採 取 個 別 輔 導 團 體 輔 導 皆 可, 但 於 週 會 公 開 針 對 違 規 同 學 指 正 似 有 不 宜 ( 學 校 是 教 育 單 位 而 非 執 法 單 位 ) 20.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式 概 念 外,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了 解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車 道 標 線 僅 是 規 範 車 輛, 對 於 人 行 空 間 並 無 嚴 格 的 規 範, 學 校 樓 梯 與 走 廊 的 分 隔 對 向 黃 線 在 實 務 上 無 法 執 行, 是 否 可 能 反 造 成 學 生 的 忽 略 標 線 的 真 正 意 義? 樓 梯 是 通 行 危 險 處 所, 不 宜 擺 放 宣 導 品, 走 廊 尚 可 若 要 實 施 情 境 教 學 亦 可 利 用 Google 的 街 景 資 料 提 供 學 生 真 實 的 步 行 環 境, 並 藉 此 學 習 生 活 環 境 的 交 通 知 能 十 九 南 投 縣 南 投 市 漳 和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校 址 南 投 市 文 林 路 16 號, 占 地 公 頃 校 內 教 職 員 汽 車 數 17 輛 教 職 員 機 車 數 14 輛 國 小 部 合 計 共 15 班 學 生 人 數 375 人, 教 職 員 31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261-

264 家 長 汽 家 長 機 安 親 班 總 計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車 接 送 車 接 送 接 送 人 數 百 分 比 3.5% 8.5% 41% 46.9% 100% 學 校 大 門 為 文 林 路, 上 放 學 時 間 車 流 量 大, 車 速 較 快, 容 易 發 生 危 險 祖 祠 路 ( 側 門 ) 上 放 學 時 間 車 流 量 大, 交 通 擁 擠, 容 易 發 生 危 險 祖 祠 路 ( 側 門 ) 上 放 學 時 間 車 流 量 大, 巷 道 狹 小, 易 生 危 險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能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並 按 期 召 開 會 議, 紀 錄 完 整 2. 能 繪 製 學 生 上 下 學 安 全 地 圖, 針 對 學 校 周 遭 危 險 點 進 行 檢 核, 並 對 相 關 主 管 單 位 提 出 改 善 建 議, 積 極 用 心, 值 得 肯 定 3. 朝 會 運 用 交 通 事 故 案 例 分 析 作 宣 導, 並 講 解 時 事, 且 能 針 對 學 童 應 注 意 事 項 加 以 說 明, 以 提 升 學 童 的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4.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於 事 前 擬 訂 計 畫 召 開 會 議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並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5. 教 學 上 透 過 E 化 的 方 式 學 習 單 學 校 周 遭 道 路 實 景 影 片 播 放 等 多 元 方 式 進 行 教 學, 並 且 將 交 通 安 全 融 入 英 文 國 語 文 ( 童 詩 成 語 歌 曲 ) 等 課 程 6. 舉 辦 的 活 動 相 當 多 樣 化, 除 了 舉 辦 學 藝 競 賽 以 外, 還 舉 辦 愛 的 小 叮 嚀 活 動, 並 且 對 舉 旗 過 馬 路 加 強 宣 導 7. 能 和 鄰 近 國 中 資 源 共 享 並 互 助 交 流, 錯 開 上 放 學 時 間, 避 免 接 送 車 輛 過 多, 造 成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之 意 外 8. 能 透 過 學 生 對 家 長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擴 大 影 響 層 面, 如 : 愛 的 小 叮 嚀 9. 召 開 教 師 座 談, 討 論 教 學 方 向, 並 投 入 教 案 設 計 教 學 研 發, 屢 屢 獲 獎 10. 學 校 規 劃 完 善 的 人 車 分 道 系 統 11. 學 校 有 詳 細 統 計 學 生 放 學 路 隊 人 數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建 議 邀 請 鄰 近 國 中 派 出 所 主 管 和 里 長 為 顧 問, 共 同 商 討 交 通 安 全 事 宜, 以 利 交 通 安 全 工 作 推 動 與 環 境 安 全 的 改 善 2. 計 畫 評 核 機 制 待 建 立, 按 計 畫 執 行 考 核 落 實 推 動 各 項 工 作 計 畫 或 辦 法 的 訂 定, 應 具 體 可 行, 並 註 記 擬 定 及 修 定 日 期, 並 應 強 化 檢 討 考 核 工 作, 例 如 對 於 危 險 點 檢 核 之 後 續 追 踪, 以 助 了 解 執 行 情 形 與 目 標 達 成 狀 況 3. 學 校 已 調 查 學 生 事 故 資 料, 但 僅 呈 現 次 數, 建 議 能 進 一 步 了 解 事 故 地 點 類 型, 以 因 應 改 善 或 宣 導 -262-

265 4.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案 學 習 單, 並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5.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且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6. 應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至 少 一 次 的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時 學 習 開 啟 安 全 門 的 機 會, 讓 每 位 師 生 有 機 會 作 練 習, 而 非 僅 提 供 影 片 的 觀 看, 因 為 學 童 需 要 實 際 的 操 作 經 驗, 以 利 其 應 變 能 力 的 提 升 7. 應 加 強 導 護 志 工 的 訓 練, 執 行 導 護 工 作 時 其 位 置 應 面 向 車 輛 非 面 向 學 童, 方 能 維 護 學 童 的 安 全, 學 校 目 前 導 護 值 勤 時 的 位 置 恰 好 相 反, 將 對 導 護 本 身 及 學 童 的 安 全 產 生 威 脅 8. 針 對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的 活 動, 應 有 辦 法 依 據, 再 規 劃 詳 細 的 計 畫, 並 將 執 行 過 程 留 存, 且 能 進 一 步 的 做 統 整 分 析 及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9. 目 前 學 童 所 繪 製 的 海 報 普 遍 呈 現 酒 駕, 且 學 校 活 動 的 主 題 設 定 三 年 級 是 行 人, 四 年 級 是 喝 酒 不 開 車, 其 他 年 級 則 未 參 與, 建 議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活 動 時 應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並 考 量 到 能 讓 全 校 學 生 共 同 參 與 10. 目 前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的 教 學 上 所 呈 現 的 主 題 為 自 行 車 標 誌, 主 題 過 於 單 一, 應 考 量 多 元 化, 且 以 學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為 主 11. 學 校 在 天 橋 繪 製 標 線 作 為 道 路 模 擬 情 境 區, 但 該 區 為 學 童 行 走 的 動 線, 反 而 讓 學 童 作 錯 誤 的 學 習, 因 為 學 童 必 須 行 走 在 車 道 上, 故 不 適 宜 作 為 道 路 情 境 區, 建 議 應 另 找 適 宜 的 場 地 作 為 交 通 道 路 情 境 模 擬 區, 繪 製 交 通 標 線, 規 劃 成 道 路 環 境 ; 另 外 可 考 慮 配 合 社 會 課 的 認 識 社 區 單 元, 進 行 校 外 社 區 交 通 情 境 的 認 識, 或 者 使 用 帆 布 繪 製 學 校 週 遭 的 地 圖, 讓 學 生 認 識 周 遭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如 何 自 我 保 護, 並 設 計 隨 時 隨 地 之 貼 心 叮 嚀 與 提 醒 標 語, 讓 學 生 可 在 生 活 中 隨 時 學 習, 以 有 利 於 境 教 的 實 施 12. 接 學 童 放 學 的 車 輛 中 有 安 親 班 使 用 幼 童 專 用 車 接 送, 此 屬 違 法 行 為, 且 與 學 童 訪 談 中 得 知 安 親 班 接 送 車 輛 有 超 載 坐 前 座 等 不 當 的 作 為, 學 校 應 在 安 親 班 協 調 會 議 中 作 溝 通, 如 安 親 班 不 改 善 應 知 會 家 長 -263-

266 13.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也 都 訂 定 明 確 的 執 行 辦 法, 建 議 落 實 PDCA 與 TQM 的 精 神, 再 著 重 於 系 統 性 與 歷 史 性 的 資 料 整 理, 問 題 診 斷 方 案 執 行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單 獨 列 檔,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14. 建 議 增 繪 停 車 格 位, 使 停 車 有 序 汽 車 停 車 應 注 意 採 取 倒 車 入 庫 的 方 式, 以 維 人 車 安 全 15. 學 校 宜 進 一 步 區 分 學 生 放 學 使 用 不 同 的 交 通 工 具 ( 如 安 親 班 步 行 車 輛 ), 並 運 用 此 數 據 檢 討 汽 機 車 接 送 區 安 親 班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規 劃 是 否 充 足, 可 能 問 題 為 何, 如 何 改 善 16. 可 充 分 利 用 大 門 右 側 空 地 規 劃 為 接 送 區 ( 視 學 校 的 問 題 特 性 規 劃 為 家 長 機 車 或 安 親 班 車 輛 接 送 ), 提 供 一 個 安 全 有 序 的 停 等 空 間 並 請 交 通 單 位 設 置 適 當 的 標 誌, 所 規 劃 的 接 送 區 亦 應 妥 為 規 劃 與 親 師 溝 通 的 方 與 內 容 17. 學 校 有 四 成 學 生 步 行 放 學, 宜 洽 請 縣 政 府 交 通 單 位 交 通 專 業 人 士 ( 如 濟 南 大 學 土 木 系 教 師 ) 協 助 檢 視 學 校 週 邊 步 行 通 學 環 境 的 適 宜 性, 改 善 不 安 全 地 點 18. 導 護 工 作 以 學 校 教 師 為 主, 社 會 志 工 的 人 數 較 低 宜 多 邀 請 學 生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事 務, 參 與 導 護 工 作, 使 交 通 安 全 成 為 社 會 共 識 此 外, 導 護 志 工 的 值 勤 知 能 技 巧 宜 再 加 強 以 維 護 自 身 安 全 19. 導 護 商 店 若 要 成 為 學 校 的 發 展 項 目, 則 商 店 之 審 查 與 後 續 的 持 續 追 蹤 考 核 仍 須 列 入 辦 理 20. 學 校 周 邊 的 陸 橋 與 平 面 行 人 穿 越 道 ( 枕 木 紋 ) 可 能 造 成 學 生 認 知 的 衝 突, 可 建 議 南 投 縣 政 府 拆 除, 或 將 其 重 新 轉 換 為 拱 門 意 向, 以 降 低 行 車 速 度, 並 列 為 交 通 觀 念 的 活 教 材 ( 人 本 交 通 ) 21.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式 概 念 外,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注 意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學 校 環 境 多 為 人 行 的 走 廊 廣 場, 較 不 適 合 標 線 的 劃 設, 宜 再 檢 討 相 關 的 標 線 情 境 教 學 亦 可 利 用 Google 的 街 景 資 料 提 供 學 生 真 實 的 步 行 環 境, 並 藉 此 學 習 生 活 環 境 的 交 通 知 能 二 十 新 竹 市 東 區 三 民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本 校 三 民 國 小 位 處 於 新 竹 市 東 區, 是 一 所 中 大 型 學 校, 學 校 面 積 為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規 劃.. 小 客 車 89 格, 殘 障 車 位 2 格, 機 ( 踏 ) 車 83 格, 大 致 上 對 方 學 校 教 職 員 及 義 工 家 長 停 車, 空 間 尚 稱 足 夠 學 校 合 計 共 有 73 班, 學 生 數 共 2170 人, 教 職 員 工 131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264-

267 家 長 汽 車 家 長 機 車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自 行 車 公 車 總 計 接 送 接 送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39.26% 40.83% 19.77% 0.09% 0.05%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46.13% 27.47% 26.08% 0.14% 0.18% 100% 本 校 為 馬 路 及 巷 弄 所 包 圍, 前 方 為 自 由 路 道 路 寬 闊, 車 道 數 四 道 ( 有 慢 快 車 道 ), 上 下 班 時 間 交 通 流 量 很 大, 設 有 人 行 道 及 天 橋 ; 左 側 為 自 由 路 66 巷 口, 巷 弄 居 民 停 車, 讓 原 本 已 經 狹 窄 的 道 路 更 顯 擁 擠 ; 右 側 為 隆 恩 圳 旁 的 小 道 路, 僅 能 容 一 輛 汽 車 通 行 ; 後 方 為 鐵 道 路 是 連 接 經 國 路 與 中 華 路 的 要 道, 兩 線 道, 故 交 通 繁 忙, 常 造 成 交 通 阻 塞, 但 經 由 學 校 規 劃 機 車 汽 車 接 送 區 後, 學 生 通 學 時 的 擁 塞 狀 況 有 很 大 的 改 善 本 校 左 右 兩 側 住 戶 前 的 人 行 道 佔 用 情 形 嚴 重, 違 規 停 車 亦 屢 見 不 鮮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校 就 交 通 環 境 改 善 問 題 召 集 多 次 會 議 會 勘, 並 因 應 修 正 調 整, 如 上 放 學 路 隊 接 送 區 調 整 等, 顯 示 學 校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與 改 善, 相 當 用 心 與 努 力 2. 結 合 導 護 老 師 志 工 民 防 女 中 隊 社 區 警 衛 等 社 區 資 源, 共 同 投 入 交 通 安 全 維 護 工 作 3. 組 織 健 全, 分 工 明 確, 委 員 會 議 定 期 召 開, 實 質 討 論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能 建 立 追 踪 檢 討 機 制, 就 各 決 議 事 項 進 行 追 踪 檢 核 4. 透 過 朝 會 宣 導 行 人 如 何 行 走 在 道 路 巷 弄 如 何 穿 越 道 路, 以 及 在 衣 著 上 的 注 意 事 項 等 宣 導, 加 強 學 童 的 行 走 的 知 能 5. 運 用 海 報 作 安 全 帶 安 全 座 椅 的 宣 導, 並 結 合 創 世 基 金 會 作 保 腦 宣 導, 班 會 討 論 學 校 附 近 的 十 大 危 險 路 口 等 方 式 提 升 學 童 交 通 安 全 的 知 能 6.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不 僅 事 前 召 開 會 議,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並 於 事 後 召 開 檢 討 會 7. 為 了 落 實 情 境 教 育, 學 校 配 合 地 形 地 物 設 置 交 通 標 誌, 並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情 境 區 作 為 教 學 之 用 8. 從 健 康 中 心 的 受 傷 統 計 中 發 現 走 廊 受 傷 較 為 嚴 重 後, 以 廣 播 方 式 提 醒 學 童 在 走 廊 上 勿 奔 跑, 受 傷 的 比 率 下 降, 頗 具 成 效 9. 學 校 設 計 交 安 手 冊 融 入 各 學 習 領 域 教 學 記 錄 表 以 掌 握 老 師 執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知 情 形, 值 得 肯 定 -265-

268 10. 學 校 為 市 區 小 學, 全 校 學 生 數 高 達 2,194 位, 位 處 新 竹 市 區, 交 通 環 境 較 為 複 雜 但 本 校 能 於 自 由 路 鐵 道 路 及 隆 恩 圳 巷 道 分 別 設 置 2 個 校 門, 可 分 流 管 理 上 放 學 之 人 流 11. 學 校 開 放 校 園 作 為 機 車 等 待 區 ( 宜 熄 火 停 等 ) 安 親 班 停 送 等 待 區 12. 學 生 通 學 資 料 宜 區 分 週 一 至 週 五 分 別 調 查, 以 及 天 候 不 佳 情 況 校 門 使 用 情 形 另, 學 校 推 動 步 行 上 放 學 的 工 作, 仍 值 得 繼 續 推 展 13. 訂 有 交 通 服 務 隊 選 拔 及 表 揚 辦 法 導 護 志 工 實 施 要 點 及 考 核 獎 勵 措 施, 且 發 表 照 片 及 短 文 於 新 竹 市 校 園 新 聞 網 14. 能 統 計 學 生 違 規 資 料, 且 有 輔 導 之 管 考 ( 有 老 師 批 閱 家 長 導 師 學 務 主 任 之 檢 視 ) 15. 學 校 有 收 集 新 竹 市 區 10 大 危 險 路 口 資 料, 並 辦 理 學 校 周 遭 10 大 不 安 全 點, 以 作 為 交 安 宣 教 之 基 礎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已 納 轄 區 派 出 所 所 長 為 顧 問, 建 議 能 邀 請 與 會 ; 另 外 可 邀 鄰 里 長 為 顧 問, 亦 可 與 鄰 校 三 民 國 中 相 互 結 合, 資 源 共 同 運 用, 使 導 護 照 護 網 更 完 整 2. 週 邊 環 境 檢 核 方 面, 建 議 搭 配 安 全 地 圖, 列 表 問 題 點 與 改 善 建 議, 以 逐 步 落 實 改 善 例 如 通 學 步 道 是 否 平 整 連 續? 是 否 被 違 規 佔 用? 鐵 道 路 接 送 區 目 前 畫 設 紅 線, 是 否 洽 當? 是 否 要 修 正 為 黃 線? 校 門 口 淨 空 區 是 否 增 繪 黃 網 線 等 3. 在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課 程 前, 應 先 盤 點 目 前 學 校 所 使 用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的 課 程 內 容 可 融 入 領 域 及 課 程 內 容, 並 在 規 畫 時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如 果 融 入 單 堂 課 程 應 以 詳 案 的 方 式 撰 寫 且 設 計 相 關 的 學 習 單, 如 果 要 融 入 在 原 本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內 容 中 亦 應 有 簡 案, 規 劃 完 成 後 應 有 教 學 進 度 表, 明 確 的 教 學 時 間 表 確 實 掌 握 教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實 施 4. 應 收 集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數 據 及 交 通 特 性, 以 了 解 兒 童 在 交 通 上 最 常 受 傷 的 情 形 學 童 最 常 使 用 的 交 通 工 具, 才 能 充 分 掌 握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作 為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的 依 據 5. 目 前 學 校 是 請 行 政 人 員 規 劃 課 程 實 施 綱 要, 老 師 實 施 後 填 寫 進 度 表, 但 呈 現 各 作 各 的 現 象, 似 乎 事 前 的 規 劃 無 法 有 功 能, 老 師 無 法 配 合 實 施, 應 請 老 師 召 開 課 程 會 議 時 將 交 通 安 全 納 入 規 劃 在 整 體 課 程 內, 以 利 後 續 的 施 作 6. 應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至 少 一 次 的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時 學 習 開 啟 安 全 門 的 機 會, 讓 每 位 師 生 有 機 會 作 練 習, 而 非 僅 提 供 影 片 的 觀 看, 因 為 學 童 需 要 實 際 的 操 作 經 驗, 以 利 其 應 變 能 力 的 提 升, 並 且 應 針 對 校 外 教 學 召 開 會 議 作 事 後 的 檢 討, 非 用 驗 收 單 作 為 檢 討 的 依 據 -266-

269 7.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且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8.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活 動 時 應 考 量 到 能 讓 全 校 學 生 共 同 參 與, 有 些 視 學 生 能 力 作 分 齡 的 考 量, 並 且 活 動 應 朝 向 多 元 化 創 意 有 趣 性 設 計, 例 如 戲 劇 說 故 事, 設 計, 非 僅 運 用 傳 統 的 學 藝 競 賽 呈 現, 活 動 結 束 後 應 作 成 效 分 析, 以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9. 在 小 學 階 段 學 童 學 習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重 點 在 行 人 乘 客, 故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常 識 測 驗 可 減 少 駕 駛 人 的 違 規 的 罰 則 題 目 此 外 應 於 施 測 後 進 行 題 目 分 析 檢 討, 針 對 分 數 上 較 差 的 學 童 應 請 老 師 加 強 修 正 其 觀 念, 校 方 則 應 作 追 蹤 10. 建 議 應 提 供 老 師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研 習 課 程, 在 每 一 學 期 低 中 高 年 級 中 各 邀 請 一 位 老 師 設 計 教 案 並 作 示 範 教 學, 以 增 加 老 師 執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意 願 及 能 力, 且 針 對 教 學 觀 摩 應 設 計 回 饋 表, 讓 參 與 者 將 肯 定 或 修 正 意 見 傳 達 給 示 範 教 學 者, 以 增 加 教 學 相 長 之 效 果 11. 針 對 情 境 教 育 部 份, 學 校 應 將 校 內 與 交 通 環 境 雷 同 之 處 放 置 交 通 標 誌, 學 童 透 過 實 際 或 類 似 的 情 境 佈 置 成 交 通 環 境 學 習 效 果 較 佳, 一 方 面 達 到 教 育 目 標, 另 一 方 面 亦 達 到 提 醒 的 作 用, 故 應 考 量 依 情 境 設 置 為 宜 ; 另 外 可 考 慮 配 合 社 會 課 的 認 識 社 區 單 元, 進 行 校 外 社 區 交 通 情 境 的 認 識, 或 者 使 用 帆 布 繪 製 學 校 週 遭 的 地 圖, 讓 學 生 認 識 周 遭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如 何 自 我 保 護, 並 在 走 廊 樓 梯 及 停 車 場 設 計 提 醒 標 語, 讓 學 生 注 意 自 身 安 全, 以 有 利 於 境 教 的 實 施 12. 針 對 校 內 的 平 面 停 車 場, 校 方 應 對 老 師 及 到 校 之 貴 賓 使 用 該 停 車 場 者 加 以 宣 導 倒 車 入 庫 的 觀 念, 及 要 求 採 用 此 方 式 停 車, 以 減 少 因 視 野 的 限 制 撞 傷 學 童 事 件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13. 隆 恩 圳 通 學 巷 道 實 施 時 段 管 制, 有 別 於 傳 統 作 法, 社 區 支 持 相 當 重 要, 建 議 商 請 鄰 里 長 協 助 學 校 進 行 社 區 溝 通 14. 資 料 整 理 呈 現 方 面, 評 鑑 表 內 學 校 應 略 述 實 際 執 行 內 容, 以 利 了 解 執 行 狀 況, 此 外, 請 加 列 計 畫 訂 定 及 修 正 日 期, 才 能 清 楚 了 解 整 個 交 安 的 發 展 脈 絡 15. 學 校 訂 有 校 內 人 車 用 道 交 通 管 制 要 點, 且 有 宣 導 活 動, 但 如 何 落 實 才 是 重 要 工 作 16. 有 7 家 愛 心 商 店, 建 議 學 校 能 主 動 查 訪 及 追 蹤 成 效 17. 建 議 學 校 相 關 資 料 之 呈 現, 尤 其 是 簡 報 資 料, 宜 依 據 四 項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來 陳 述 相 關 工 作 或 成 果 -267-

270 18. 三 民 門 之 禁 止 汽 機 車 進 入 告 示 牌, 宜 採 用 紅 底 白 字 19. 隆 恩 圳 巷 道 已 獲 當 地 政 府 同 意 採 通 學 巷 管 制, 建 議 可 加 裝 監 視 器 ( 尤 其 是 自 由 路 端, 鐵 道 路 端 已 有 市 警 局 及 鄰 里 監 視 器 ) 佈 設 交 通 錐 連 桿 及 警 告 性 質 之 告 示 牌 ( 黃 底 黑 字 之 通 學 巷 管 制 錄 影 監 視 中 ) 二 十 一 新 北 市 新 莊 區 光 華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於 新 北 市 新 莊 區 龍 安 路 452 號 學 區 屬 於 南 新 莊 的 新 興 社 區, 又 位 於 龍 安 路 與 民 安 西 路 交 會 處, 居 住 人 口 眾 多, 上 放 學 時 段, 學 校 週 邊 道 路 常 有 壅 塞 的 狀 況 校 地 面 積 為 2.66 公 頃, 有 前 庭 平 面 及 地 下 一 樓 的 停 車 場, 備 有 停 車 空 間 : 小 客 車 停 車 位 60 格 機 車 停 車 位 120 格 腳 踏 車 停 車 位 10 位 本 校 經 由 民 安 西 路 南 下 可 直 達 樹 林, 由 中 正 路 北 上 可 直 達 台 北 市 區, 南 下 通 往 迴 龍 龜 山 及 桃 園 市, 交 通 四 通 八 達 鄰 近 有 民 安 國 小 裕 民 國 小 福 營 國 中 丹 鳳 高 中 及 丹 鳳 國 小 全 校 合 計 國 小 普 通 班 共 142 班, 學 生 人 數 4269 名, 教 職 員 工 284 名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自 行 家 長 民 間 交 通 大 眾 補 習 班 安 親 班 通 學 方 式 其 他 總 計 步 行 接 送 業 者 接 送 運 輸 接 送 接 送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30% 65.9% 0.1% 4% 0% 0% 0%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36% 25% 0% 0% 5% 31% 3% 100% 學 校 週 邊 鄰 接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特 性 如 下 : 路 名 路 寬 車 道 數 人 行 道 路 口 行 人 穿 越 線 安 全 島 路 邊 停 車 格 騎 樓 佔 用 公 車 站 牌 車 流 量 龍 安 路 8 米 2 道 有 有 無 單 邊 無 有 大 民 安 西 路 8 米 2 道 有 有 無 雙 邊 無 有 大 單 向 4 米 1 道 有 有, 天 橋 無 單 邊 無 無 大 民 安 西 路 140 巷 3 米 1 道 無 無 無 單 邊 無 無 小 -268-

271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校 依 照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訂 有 組 織 辦 法 組 織 成 員 除 了 學 校 成 員, 還 邀 請 家 長 會 會 長 新 莊 分 局 主 管 與 志 工 組 長 參 與 由 於 家 長 會 會 長 分 局 主 管 與 志 工 組 長 等 不 屬 於 學 校 行 政 體 系 2. 肯 定 學 校 相 當 善 用 社 區 資 源, 除 了 請 安 親 班 加 入 導 護 之 外, 還 善 用 專 家 提 供 協 助 教 育 與 宣 導 3. 委 員 會 每 學 期 均 依 規 定 召 開 會 議, 並 保 留 會 議 紀 錄 4. 肯 定 學 校 擬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中 長 期 執 行 計 畫, 並 訂 有 年 度 實 施 計 畫 表, 且 將 計 畫 納 入 學 校 行 事 曆 執 行 5. 光 華 國 小 是 一 個 146 班 學 生 數 4269 人 的 大 型 學 校, 學 校 已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納 入 各 年 級 的 課 程 計 畫 中, 學 校 多 能 掌 握 與 學 生 相 關 主 題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與 宣 導 6. 學 校 已 盡 量 利 用 各 項 資 源 和 場 合 跟 學 生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針 對 學 校 提 出 4269 人 的 大 型 學 校 較 難 讓 每 位 學 生 參 加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 如 當 地 警 官 到 校 演 講 ), 建 議 學 校 多 讓 老 師 有 機 會 參 與, 讓 老 師 增 加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老 師 可 再 運 用 相 關 內 容 ( 如 編 製 教 案 ), 再 向 學 生 宣 導 7. 學 校 製 作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以 小 紅 點 標 示 危 險 地 點, 推 行 校 園 安 全 停 看 聽 8. 學 校 在 交 通 安 全 及 輔 導 上 相 當 用 心, 學 校 不 僅 周 邊 有 完 整 的 人 行 空 間, 導 護 志 工 人 數 多, 導 護 工 作 由 安 親 班 認 養, 是 一 創 新 的 作 為, 並 能 耕 耘 社 區 邀 請 商 店 協 助 學 童 上 放 學 安 全, 所 以 愛 心 導 護 商 店 的 數 量 極 多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建 議 將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中, 校 外 委 員 改 為 顧 問 ; 且 建 議 邀 請 里 長 共 同 參 與 2. 交 通 安 全 會 議 內 容 多 為 行 政 傳 達, 建 議 應 確 實 發 揮 委 員 會 的 功 能, 並 加 強 改 善 措 施 執 行 成 效 評 估 3. 根 據 行 事 曆 顯 示, 交 通 安 全 週 訂 於 第 13 或 17 週 建 議 將 交 通 安 全 週 訂 在 剛 開 學 的 前 幾 週, 除 了 可 以 讓 學 生 了 解 學 校 的 相 關 規 定 或 計 畫 內 容 之 外, 也 可 以 適 時 讓 學 生 了 解 保 護 其 通 學 安 全 的 做 法 4. 學 校 多 利 用 教 師 晨 會 與 專 家 演 講 向 全 校 教 師 進 行 宣 導 建 議 學 校 可 透 過 新 莊 分 局 索 取 學 區 內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分 析 事 故 樣 態, 可 據 以 作 為 教 師 教 學 重 點 與 內 容 的 參 考, 並 可 增 進 教 師 對 於 校 本 問 題 的 了 解 5. 學 校 透 過 多 元 管 道 向 家 長 進 行 宣 導 與 溝 通, 惟 建 議 學 校 能 將 家 長 回 饋 的 意 見 與 學 校 因 應 措 施 與 回 應 等 資 料 完 整 記 錄 並 建 檔 保 存 6. 建 議 學 校 收 集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數 據 及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資 料, 以 了 解 學 校 學 童 最 需 強 調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內 容, 以 作 為 設 計 教 案 學 習 單 及 教 育 宣 導 的 方 向 -269-

272 7. 學 校 原 規 劃 68 班, 目 前 空 間 資 源 有 限, 學 校 利 用 轉 角 空 間 和 牆 面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佈 置, 較 無 法 達 到 情 境 教 育 效 果, 學 生 多 無 深 刻 印 象 情 境 教 育 部 分 建 議 學 校 可 以 更 生 活 化 方 式 進 行, 如 : 拍 攝 學 校 附 近 社 區 的 交 通 標 誌 和 號 誌 照 片 或 影 片 ( 或 google 實 境 地 圖 ), 以 說 明 其 設 置 功 能, 這 可 利 用 電 腦, 學 生 在 教 室 內 上 課 學 習 進 行 社 區 踏 察 則 是 另 一 種 實 用 的 情 境 教 學 方 式 8. 學 校 家 長 接 送 學 生 比 例 高, 搭 乘 汽 車 安 全 部 分, 建 議 除 了 加 強 宣 導 乘 坐 汽 車 後 座 需 繫 安 全 帶 以 外, 低 年 級 和 幼 稚 園 學 生 也 需 宣 導 安 全 輔 助 椅, 此 外, 目 前 仍 有 許 多 學 童 坐 前 座 之 汽 車 副 駕 駛 座, 請 宣 導 12 歲 以 下 學 生 需 坐 汽 車 後 座 9.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但 是 較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資 料 整 理, 問 題 診 斷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如 路 隊 名 冊 導 護 交 接 記 錄 均 極 完 整, 但 是 否 藉 此 了 解 問 題 則 不 明 顯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單 獨 列 檔, 明 列 執 行 辦 法 相 關 統 計 表 格 執 行 過 程 發 現 問 題 如 何 改 善 等,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10.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區 可 考 慮 利 用 校 內 操 場 旁 之 連 鎖 磚 步 道 配 合 兩 個 側 門, 規 劃 為 校 內 的 機 車 接 送 區 應 可 減 少 周 邊 交 通 問 題, 對 學 生 放 學 安 全 亦 有 助 益 11. 與 家 長 老 師 間 的 溝 通 應 注 意 其 有 效 性, 傳 單 圖 表 僅 傳 遞 對 象 所 需 的 資 訊 即 可 如 路 隊 路 線 家 長 接 送 區 位 置 安 親 班 接 送 集 合 地 點 等 12. 學 生 路 隊 名 冊 完 整, 但 僅 止 於 校 內 的 移 動 宜 將 其 轉 化 為 上 放 學 人 數 的 統 計, 如 步 行 接 送 安 親 班 之 人 數 交 通 方 式 動 線 進 出 口 等 並 將 此 資 料 用 於 分 析 了 解 家 長 接 送 區 與 安 親 班 的 空 間 配 置 與 數 量 之 適 宜 性 13. 安 親 班 認 養 導 護 工 作 是 一 創 新 的 作 為, 惟 應 注 意 是 由 接 送 的 老 師 擔 任 或 另 有 專 人 此 外, 相 關 的 導 護 人 員 值 勤 知 能 也 需 有 基 本 的 訓 練, 例 如 面 對 來 車 保 護 自 身 安 全 14. 學 校 週 邊 環 境 有 完 整 的 人 行 道, 可 多 鼓 勵 學 生 至 少 走 一 段 路 上 學, 也 可 減 少 校 門 口 的 交 通 擁 擠 狀 況 而 提 升 走 路 上 學 人 數 之 活 動 亦 可 與 家 長 接 送 區 設 置 等 配 合 實 施, 以 發 揮 加 成 的 效 果 如 走 一 段 路 上 學, 則 鼓 勵 點 可 以 設 置 稍 遠 地 點 15. 導 護 志 工 人 數 多, 是 一 特 色, 但 許 多 資 深 高 齡 志 工 多 非 學 生 家 長, 其 問 題 為 何?( 越 做 越 快 樂, 要 讓 快 樂 讓 更 多 人 分 享 ) 是 否 減 少 在 校 學 生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事 務 的 動 力 與 誘 因? 另 導 護 志 工 的 值 勤 技 巧 亦 應 加 強, 以 維 護 自 身 的 安 全 ( 以 前 很 忙, 現 在 可 以 幫 人 照 顧 孩 子 孫 子 ) 16. 愛 心 導 護 商 店 的 數 量 極 多, 除 了 教 師 推 薦 外, 亦 納 入 學 生 家 長 所 經 營 的 商 店 但 若 欲 推 動 愛 心 商 店 協 助 保 護 學 生 上 放 學 安 全, 則 對 於 相 關 愛 心 商 店 的 評 選 與 每 年 的 持 續 追 蹤 也 不 可 免 對 於 部 分 警 方 註 記 為 尚 可 的 商 家, 問 題 為 何 亦 需 注 意 17.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了 解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270-

273 二 十 二 雲 林 縣 莿 桐 鄉 饒 平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於 莿 桐 鄉 饒 平 村, 位 於 雲 154 線 道 上 學 校 占 地 面 積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備 有 汽 車 停 車 格 41 格 機 車 停 車 格 16 格 腳 踏 車 停 車 位 200 台 鄰 近 學 校 有 六 合 國 小 ( 同 在 雲 154 線 道 ) 全 校 班 級 數 共 20 班 學 生 人 數 503 人, 教 職 員 共 39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上 下 課 交 通 方 式 家 長 接 送 車 隊 路 隊 總 計 人 數 百 分 比 86.8% 1.3% 11.6% 100% 學 校 位 於 雲 154 線 道 上,154 線 道 為 雙 線 道, 學 校 圍 牆 外 設 有 行 人 專 用 道, 學 校 前 面 路 段 為 饒 平 地 區 最 熱 鬧 區 域 之 一 因 此, 道 路 兩 旁 經 常 有 臨 時 攤 販, 且 校 門 附 近 有 早 餐 店, 經 常 出 現 車 輛 臨 停 而 佔 用 車 道 上 學 時 間 汽 車 車 流 量 每 分 鐘 約 11 輛, 大 型 車 5 分 鐘 約 1 輛, 車 流 量 大, 且 非 常 危 險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利 用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列 出 危 險 地 點 愛 心 商 店 等, 利 於 學 校 對 於 問 題 的 掌 握 與 教 學 應 用 2. 因 應 前 庭 改 建 工 程, 研 擬 調 整 人 車 動 線 與 管 制 方 式, 主 動 去 函 相 關 單 位 請 求 標 線 重 繪, 適 當 規 劃 開 放 校 園 作 為 接 送 區 等, 顯 示 學 校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議 題 有 一 定 的 掌 握, 以 及 突 破 改 善 的 用 心 3. 能 蒐 集 學 區 範 圍 事 故 資 料, 因 應 本 土 事 故 特 性 加 強 宣 導 4. 結 合 學 校 發 展 特 色 棒 球, 設 計 教 具 遊 戲 九 宮 格, 達 育 教 於 樂 效 果 5. 新 生 始 業 式 設 計 闖 關 活 動, 遊 戲 方 式 導 入 新 生 相 關 知 能 與 注 意 事 項, 深 具 特 色 6. 常 測 的 題 目 能 充 分 掌 握 孩 子 應 該 學 習 的 兩 大 主 軸 : 行 人 及 乘 客 的 角 色, 且 針 對 分 數 不 佳 者, 請 導 師 加 強 其 觀 念 的 導 正, 該 做 法 值 得 肯 定 7. 學 校 針 對 孩 子 目 前 存 在 的 交 安 問 題, 例 如 繫 安 全 帶 戴 安 全 帽 搭 乘 機 車 不 可 站 前 方 等, 在 朝 會 時 加 強 宣 導, 並 請 導 師 在 班 上 作 宣 導 8. 學 校 舉 辦 學 藝 競 賽 常 識 測 驗 戲 劇 等 活 動, 加 強 學 童 的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及 認 知 9. 為 了 落 實 情 境 教 育, 學 校 配 合 地 形 地 物 設 置 交 通 標 誌, 亦 有 學 習 步 道, 並 且 老 師 善 加 運 用 該 資 源 執 行 教 學, 甚 至 為 了 增 強 學 習 效 果 在 課 程 時 間 -271-

274 帶 領 學 童 到 學 區 認 識 周 邊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針 對 走 廊 奔 跑 問 題 也 張 貼 標 語 提 醒 10. 針 對 校 內 的 平 面 停 車 場, 校 方 要 求 老 師 使 用 該 停 車 場 者 以 倒 車 入 庫 的 方 式 停 車, 減 少 因 視 野 的 限 制 撞 傷 學 童 事 件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11. 學 校 針 對 校 外 教 學, 舉 辦 行 前 教 育, 除 了 收 看 逃 生 影 帶 教 學 外, 也 讓 學 生 實 地 做 逃 生 演 練, 並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12. 學 校 屬 郊 區 國 小, 但 交 通 安 全 工 作 之 計 畫 執 行 及 各 項 規 劃, 均 相 當 用 心 務 實 13. 學 校 校 內 人 車 動 線 規 劃 良 好, 各 種 交 通 工 具 停 放 設 施 及 使 用 合 宜, 小 門 之 圓 環 讓 接 送 車 輛 進 入, 能 內 部 化 接 送 問 題 14. 安 親 班 在 校 內 編 整 路 隊, 再 帶 隊 離 開 學 校 15. 訂 有 生 活 糾 察 隊 選 拔 及 表 揚 辦 法, 且 有 良 好 訓 練 計 畫, 目 前 有 49 人 16. 訂 有 導 護 志 工 工 作 實 施 要 點 及 考 核 獎 勵 辦 法, 目 前 有 30 位 志 工 17. 有 詳 細 的 學 生 違 規 統 計 及 輔 導 作 為, 更 能 邀 請 轄 區 員 警 蒞 校 講 習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交 通 安 全 組 織 方 面, 除 校 內 老 師 外, 建 議 聘 請 在 地 警 員 代 表 家 長 或 志 工 代 表 為 顧 問, 並 定 期 邀 請 參 與 會 議, 協 助 學 校 改 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2. 資 料 整 理 應 系 統 化, 以 行 政 三 聯 的 思 考 模 式 執 行, 從 計 劃 執 行 考 核 三 個 工 作 步 驟 存 放 相 關 資 料, 以 作 為 掌 握 該 工 作 之 現 況 及 未 來 相 關 工 作 之 參 考 3.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方 能 充 分 掌 握 校 本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且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4. 在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課 程 前, 應 先 盤 點 目 前 學 校 所 使 用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的 課 程 內 容 可 融 入 領 域 及 課 程 內 容, 並 在 規 畫 時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如 果 融 入 單 堂 課 程 應 以 詳 案 的 方 式 撰 寫 且 設 計 相 關 的 學 習 單, 如 果 要 融 入 在 原 本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內 容 中 亦 應 有 簡 案, 規 劃 完 成 後 應 有 教 學 進 度 表, 明 確 的 教 學 時 間 表 確 實 掌 握 教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實 施 5. 建 議 應 提 供 老 師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研 習 課 程, 在 每 一 學 期 低 中 高 年 級 中 各 邀 請 一 位 老 師 設 計 教 案 並 作 示 範 教 學, 以 增 加 老 師 執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意 願 及 能 力, 且 針 對 教 學 觀 摩 應 設 計 回 饋 表, 讓 參 與 者 將 肯 定 或 修 正 意 見 傳 達 給 示 範 教 學 者, 以 增 加 教 學 相 長 之 效 果 -272-

275 6. 學 校 提 供 的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措 施 應 多 加 宣 導, 讓 全 校 師 生 瞭 解, 應 於 班 級 時 間 請 老 師 鼓 勵 學 童 針 對 時 事 自 己 對 週 遭 交 通 安 全 的 觀 察 所 擔 心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加 以 討 論, 以 增 加 學 童 的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及 應 變 能 力 7. 應 加 強 導 護 志 工 的 訓 練, 執 行 導 護 工 作 時 其 位 置 應 面 向 車 輛 非 面 向 學 童, 方 能 維 護 學 童 的 安 全, 學 校 目 前 導 護 值 勤 時 的 位 置 恰 好 相 反, 將 對 導 護 本 身 及 學 童 的 安 全 產 生 威 脅 8. 常 測 的 題 目 應 作 分 齡 的 考 量, 因 為 每 一 個 年 級 應 該 學 習 的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應 不 同, 且 常 測 應 配 合 學 校 的 教 學 或 活 動 作 設 計 9.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且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10. 對 於 學 生 平 日 及 假 日 違 規 情 形 建 議 調 查 了 解, 並 因 應 加 強 宣 導 11. 目 前 有 4 家 愛 心 商 店, 建 議 學 校 能 主 動 查 訪 及 追 蹤 成 效 12. 有 收 集 學 區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及 縣 道 安 會 報 之 事 故 態 樣, 但 應 作 為 對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之 教 材 13. 學 生 通 學 路 隊 資 料 宜 再 細 緻 調 查, 且 區 分 週 一 至 週 五 不 同 日, 若 能 有 雨 天 或 天 候 不 良 之 調 查 資 料 尤 佳 14. 對 於 本 校 書 面 資 料 準 備 之 建 議 :(1) 相 關 辦 法 或 規 章, 宜 有 制 訂 或 修 訂 日 期 (2) 各 項 活 動 之 照 片, 宜 註 記 活 動 內 容 及 日 期 (3) 相 關 交 安 訊 息 可 放 置 於 本 校 之 網 頁 上 15. 學 校 外 部 環 境 部 分, 貴 興 村 路 隊 由 學 校 大 門 過 路 口 左 轉 通 過 巷 口 時, 該 地 點 視 距 不 良, 建 議 於 巷 口 車 道 增 繪 停 字 標 線 與 行 人 穿 越 道 線, 以 維 通 行 安 全 16. 安 親 班 接 送 車 輛 停 放 位 置, 以 及 安 親 班 所 使 用 的 車 輛 是 否 合 適, 請 學 校 應 加 以 規 劃 與 注 意 17. 交 通 部 發 放 的 禮 讓 小 旗 使 用 情 形 於 資 料 中 未 呈 現, 請 學 校 彙 整 使 用 情 形 與 問 題 建 議, 供 後 續 檢 討 參 考 建 議 亦 可 納 入 上 放 學 導 護 裝 備 常 態 性 使 用 二 十 三 宜 蘭 縣 五 結 鄉 學 進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本 校 位 置 位 居 蘭 陽 平 原 中 心, 校 園 四 週 皆 設 有 校 門, 出 入 方 便, 北 臨 蘭 陽 溪, 東 接 台 九 省 道, 西 面 舊 街 路 設 有 接 送 區, 學 區 住 家 屬 於 農 工 商 混 合 住 區 校 地 面 積 2.14 公 頃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備 有 殘 障 車 位 1 位 汽 車 28 位 和 機 慢 車

276 位 鄰 近 學 校 有 興 中 國 中 中 興 國 小 和 五 結 國 中 學 校 普 通 班 17 班, 合 計 學 生 人 數 386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家 長 汽 家 長 機 安 親 班 汽 安 親 班 步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總 計 車 接 送 車 接 送 機 車 接 送 行 接 送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33.7% 27.2% 38.5% 0.51% 0%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25.9% 10.3% 16.5% 23.3% 23.8% 100% 學 校 東 側 為 台 九 省 道 中 正 路 三 段, 寬 20 米 ; 西 側 為 接 送 區 舊 街 路, 寬 10 米 ; 南 側 為 學 進 路, 寬 8 米 ; 北 側 為 中 正 路 三 段 175 巷, 寬 8 米 本 校 周 邊 道 路 無 人 行 天 橋 或 地 下 道, 西 側 接 送 區 往 南 100 公 尺 處 有 ㄧ 公 車 站 四 周 路 邊 多 能 保 持 淨 空, 惟 東 側 門 甚 少 利 用, 偶 有 附 近 商 家 停 車, 經 勸 導 都 能 停 放 門 口 10 公 尺 外, 保 持 門 口 絕 對 淨 空, 以 備 緊 急 車 輛 出 入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善 於 運 用 社 會 資 源, 爭 取 經 費 於 改 善 校 園 環 境, 如 西 側 門 人 車 分 道, 球 場 也 正 申 請 經 費, 後 續 改 善 是 可 以 期 待 的 2. 學 校 組 織 架 構 相 當 完 整, 也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並 納 派 出 所 所 長 家 長 會 及 志 工 為 顧 問, 建 議 能 邀 請 這 些 顧 問 來 參 加 相 關 會 議, 協 助 事 務 的 推 動 3. 走 廊 上 有 學 童 舉 慢 慢 走 的 牌 面 以 提 醒 學 童 在 走 廊 行 走 的 安 全, 並 配 合 地 形 地 物 設 置 交 通 標 誌, 甚 至 為 了 增 強 學 習 效 果 在 課 程 時 間 帶 領 學 童 到 學 區 認 識 周 邊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4. 對 於 學 生 的 知 能 提 升 部 分, 學 校 透 過 專 欄 的 案 例 分 享 保 腦 宣 導 活 動 CPR 研 習 等 多 元 管 道 加 強 學 童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概 念, 以 達 到 宣 導 效 果 5.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不 僅 事 前 召 開 會 議,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逃 生 路 線 的 說 明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老 師 設 計 逃 生 口 訣 於 朝 會 加 強 宣 導, 並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確 實 實 施 校 外 教 學 逃 生 演 練 6. 學 校 能 於 有 限 人 力 與 物 力 下, 設 置 交 通 安 全 資 料 室, 內 有 教 具 腳 踏 車 機 件 的 說 明 DVD 書 籍, 最 為 特 別 的 是 老 師 的 自 製 教 具 相 當 有 創 意, 十 分 用 心 7. 活 動 方 面 學 校 辦 理 很 多, 不 僅 豐 富 且 多 元 化 ; 除 了 學 意 競 賽 外, 有 交 通 安 全 週 知 識 大 挑 戰 有 獎 徵 答 認 識 國 道 交 通 警 察 漫 畫 等 8. 學 校 之 前 有 推 走 學 進 路 上 學 的 方 案, 是 很 好 的 活 動 可 以 把 它 變 成 學 校 的 特 色, 因 為 學 校 剛 好 有 這 方 面 的 活 動 空 間, 其 實 是 必 須 很 多 單 位 配 合, 例 如 學 進 路 前 的 平 台 可 以 規 劃 為 家 長 停 車 區, 並 協 請 縣 府 交 通 單 位 來 劃 停 車 格 與 告 示 牌, 再 搭 配 學 校 志 工 團 隊, 讓 家 長 停 車 後 導 引 小 孩 通 過 台 -274-

277 九 線 後, 再 讓 學 生 順 利 走 上 學 進 路 步 道 進 入 校 園 上 學, 如 果 相 關 的 配 套 可 以 確 實 做 好, 就 不 是 只 有 訪 視 部 分, 這 將 是 學 校 一 直 繼 續 存 在 且 有 制 度 的 措 施, 不 管 是 用 獎 勵 或 是 什 麼 用 手 段 都 應 該 持 續 推 動, 這 樣 的 訪 視 才 有 一 定 的 效 果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由 校 史 室 的 管 理 即 展 現 學 校 對 歷 史 的 珍 惜 與 重 視, 期 待 資 料 的 整 理 呈 現, 能 朝 系 統 化 作 努 力, 按 計 畫 執 行 考 核 各 階 段 作 業 完 整 納 入 文 字 化 記 錄, 避 免 僅 用 照 片 作 呈 現 期 初 會 議 討 論 本 學 期 要 執 行 的 計 畫, 內 容 可 以 放 在 記 錄 的 附 件 ; 期 末 應 就 學 期 執 行 情 形 進 行 檢 討 ;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在 下 次 會 議 時 應 持 續 追 踪 了 解 執 行 情 況 2. 危 險 點 檢 核 方 面, 目 前 一 些 改 善 工 作, 如 路 面 舖 整 及 高 低 差 的 改 善, 僅 以 照 片 呈 現, 且 無 註 記 日 期, 不 清 楚 何 時 做 改 善 的 期 待 學 校 每 年 針 對 校 園 環 境 四 周 做 通 盤 的 檢 核, 能 用 列 表 或 搭 配 地 圖 標 示 問 題 點 與 短 中 長 期 改 善 對 策, 以 持 續 改 善 工 作 3. 對 教 師 家 長 宣 導 部 分, 學 校 有 邀 請 專 家 學 者 到 校 演 講, 建 議 新 生 座 談 也 可 以 納 入 交 通 安 全 的 宣 導, 學 校 也 可 以 讓 家 長 知 道 校 園 環 境 與 執 行 措 施 4. 與 學 生 座 談 時 發 現 學 生 在 交 通 違 規 情 形 很 普 遍, 例 如 沒 有 戴 安 全 帽 或 沒 繫 安 全 帶 等, 建 議 針 對 這 方 面 主 題 作 為 教 案, 並 進 行 實 施 前 後 之 調 查, 以 了 解 工 作 成 效 與 目 標 達 成 情 形, 作 為 後 續 修 訂 調 整 的 參 考 5.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方 能 充 分 掌 握 校 本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且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6. 在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課 程 前, 應 先 盤 點 目 前 學 校 所 使 用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的 課 程 內 容 可 融 入 領 域 及 課 程 內 容, 並 在 規 畫 時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如 果 融 入 單 堂 課 程 應 以 詳 案 的 方 式 撰 寫 且 設 計 相 關 的 學 習 單, 如 果 要 融 入 在 原 本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內 容 中 亦 應 有 簡 案, 規 劃 完 成 後 應 有 教 學 進 度 表, 明 確 的 教 學 時 間 表 確 實 掌 握 教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實 施 7. 應 加 強 導 護 志 工 的 訓 練, 執 行 導 護 工 作 時 其 位 置 應 面 向 車 輛 非 面 向 學 童, 方 能 維 護 學 童 的 安 全, 學 校 目 前 導 護 值 勤 時 的 位 置 恰 好 相 反, 將 對 導 護 本 身 及 學 童 的 安 全 產 生 威 脅 8. 學 校 在 校 外 教 學 前 進 行 逃 生 演 練, 固 然 值 得 肯 定, 但 逃 生 演 練 在 馬 路 上 執 行, 較 為 不 適 宜, 尤 其 從 安 全 門 跳 下 之 處 恰 巧 是 在 馬 路 中 央, 未 來 舉 辦 此 類 活 動 時 應 考 量 其 安 全 性 -275-

278 9. 資 料 整 理 應 系 統 化, 以 行 政 三 聯 的 思 考 模 式 執 行, 從 計 劃 執 行 考 核 三 個 工 作 步 驟 存 放 相 關 資 料, 以 作 為 掌 握 該 工 作 之 現 況 及 未 來 相 關 工 作 之 參 考 10. 針 對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的 活 動, 應 有 辦 法 依 據, 再 規 劃 詳 細 的 計 畫, 並 將 執 行 過 程 留 存, 且 能 進 一 步 的 做 統 整 分 析 及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11. 學 校 推 動 走 路 上 學, 非 僅 有 單 張 班 親 會 的 說 明, 應 有 其 他 具 體 的 措 施 及 成 長 比 率 的 數 據 12. 停 車 場 的 動 線 相 當 不 明 確, 且 利 用 原 本 原 來 的 運 動 場, 應 作 明 確 的 區 隔, 並 張 貼 警 告 標 語, 加 強 宣 導 13.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且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14. 在 境 教 方 面, 老 師 可 再 強 化 學 童 對 學 校 附 近 環 境 危 險 地 帶 的 認 識, 建 議 帶 領 學 生 走 一 趟 學 校 四 週 或 是 運 用 Google 實 景 圖, 讓 學 童 知 道 危 險 地 帶 及 注 意 事 項, 並 且 將 學 校 內 部 環 境 及 周 邊 地 圖, 公 佈 在 學 校 交 安 教 育 網 站 15. 針 對 學 校 東 西 南 北 側 的 門 口 通 學 環 境 的 建 議 如 下 : (1) 東 側 入 口 部 分 學 校 已 定 位 於 緊 急 入 口 使 用, 現 勘 時 發 現 是 開 放 的, 像 有 些 如 果 是 有 人 用 Google 導 引 可 能 會 從 省 道 台 九 缐 來 進 出 東 側 門, 建 議 平 常 應 該 保 持 關 閉, 待 緊 急 時 候 再 行 開 放 使 用 (2) 北 側 門 部 分 停 車 空 間 與 學 生 球 場 應 作 確 實 的 區 隔, 這 樣 未 來 停 車 空 間 和 學 生 活 動 空 間 時 就 不 會 有 衝 突 的 情 形, 對 停 車 及 學 生 都 會 有 較 安 全 的 考 量 (3) 西 側 校 門 部 分 學 生 出 校 門 過 行 穿 線 後 必 須 馬 上 右 轉 後 再 左 轉 進 入 社 區, 在 要 到 長 勝 補 習 班 附 近 的 馬 路 上 是 沒 有 紅 線 如 果 有 車 輛 停 車 則 學 生 就 必 須 與 車 爭 道, 這 部 分 應 該 具 體 規 畫 在 這 短 短 的 15 公 尺 的 道 路 上 劃 上 紅 線, 嚴 格 禁 止 停 車 可 以 成 為 學 生 通 行 的 安 全 走 道 學 生 出 西 校 門 直 接 右 轉 再 通 過 馬 路 後 右 轉 後 有 2 所 安 親 班, 這 兩 側 都 必 須 考 量 劃 設 行 人 穿 越 道 線, 讓 學 生 安 全 的 通 過 西 側 門 行 人 號 誌 的 設 置 主 要 應 是 考 量 學 生 通 行 的 安 全, 故 建 議 交 通 單 位 能 在 學 生 上 下 學 精 華 時 段 開 啟 3 色 號 誌 運 作, 而 導 護 人 員 是 依 照 燈 號 -276-

279 運 作 做 交 通 管 制 動 作, 以 保 障 志 工 導 護 的 安 全 及 減 輕 工 作 很 贊 同 學 校 老 師 所 提 到 透 過 這 次 交 通 訪 視, 學 校 所 營 造 的 不 管 是 社 區 居 民 或 家 長 還 有 相 關 單 位 的 總 體 營 造 部 分, 以 後 就 可 以 成 為 學 校 的 常 態 模 式 (4) 南 側 校 門 部 分 如 果 學 校 對 走 學 進 路 上 學 贊 同 時, 應 該 針 對 活 動 中 心 前 面 空 間 做 規 劃, 如 果 家 長 車 輛 停 在 學 進 路 上 下 車 可 能 會 影 響 車 流 量, 倒 不 如 讓 家 長 車 輛 進 入 活 動 中 心 讓 交 通 影 響 內 部 化, 其 實 是 可 以 討 論 的 將 部 分 空 間 規 劃 成 迴 轉 空 間 讓 學 生 下 車 後 車 輛 再 駛 出 校 門, 但 必 須 使 行 人 及 車 輛 部 份 作 明 確 區 隔 不 論 是 用 劃 線 或 用 交 通 錐, 這 樣 對 交 通 會 有 一 定 的 幫 助 16. 學 校 學 生 走 路 上 學 的 比 例 有 近 5 成, 週 邊 的 行 通 的 改 善 及 如 何 營 造 行 人 友 善 環 境 是 相 當 的 重 要, 最 近 新 北 市 有 發 生 一 起 家 人 在 對 街 等 學 童 放 學, 因 為 家 長 沒 有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結 果 學 童 一 看 到 親 人 在 對 面, 直 覺 馬 上 衝 到 對 街 而 不 管 左 右 來 車 因 為 學 校 學 生 走 路 上 學 比 例 很 高, 所 以 這 樣 的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及 安 全 環 境 改 善 一 定 要 透 過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傳 達 給 學 生 家 長 17. 針 對 學 生 交 通 違 規 行 為 部 分, 建 議 學 校 能 呈 現 較 詳 細 的 學 生 違 規 統 計 及 輔 導 作 為, 透 過 更 積 極 正 面 處 理, 以 減 少 違 規 發 生 18. 建 議 學 校 向 警 察 機 關 索 取 學 區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建 立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凸 顯 社 區 危 險 處 所, 利 用 新 生 入 學 活 動 機 會, 除 了 校 內 環 境 介 紹 外, 更 應 強 化 其 對 外 部 交 通 環 境 的 認 識 與 警 覺 19. 愛 心 導 護 商 店 5 家, 建 議 資 料 能 呈 現 學 校 追 蹤 學 生 使 用 情 形, 以 及 檢 討 調 整 作 為, 以 瞭 解 該 分 項 執 行 成 效 20. 交 通 部 之 前 有 發 放 禮 讓 行 人 的 小 旗 子, 學 校 簡 報 並 未 列 入 使 用 情 況, 藉 此 機 會 了 解 學 校 如 何 使 用 或 是 有 任 何 建 議 事 項, 可 作 為 將 來 檢 討 改 進 的 依 據 二 十 四 澎 湖 縣 西 嶼 鄉 大 池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置 旁 鄰 203 縣 道, 位 處 郊 區 距 市 中 心 約 30 公 里 遠, 公 車 班 車 一 天 約 4 班 ; 校 地 面 積 共 7696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 小 客 車 可 停 放 10 輛 機 車 可 停 放 5 輛 腳 踏 車 可 停 放 5 輛 等, 鄰 近 的 其 他 學 校 有 池 東 國 小 西 嶼 國 中 竹 灣 國 小 小 門 國 小 等 學 生 人 數 日 間 部 為 33 人, 無 夜 間 部 ; 教 職 員 共 13 名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277-

280 通 學 方 式 家 長 汽 車 接 送 家 長 機 車 接 送 步 行 總 計 人 數 百 分 比 3% 6% 91% 100% 學 校 周 邊 臨 接 的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為 203 縣 道, 而 校 門 口 道 路 寬 度 約 10 米, 車 道 數 有 二, 有 慢 車 道 但 無 人 行 道, 於 本 校 校 門 口 西 方 有 一 交 叉 路 口, 學 校 附 近 並 無 路 邊 停 車 或 路 邊 商 家 占 用 道 路 情 形, 公 車 站 位 置 則 位 於 本 校 校 門 口 東 方, 故 學 校 師 長 亦 時 常 宣 導 學 生 上 下 學 須 注 意 往 來 公 車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組 織 健 全, 分 工 明 確, 也 邀 請 校 外 人 士 包 括 交 通 隊 派 出 所 員 警 家 長 一 起 來 參 與,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紀 錄 完 整 2. 學 生 主 要 為 走 路 上 學, 學 生 對 走 路 的 認 知 表 現 不 錯, 知 道 要 面 對 來 車 方 向 注 意 來 車 3. 學 校 可 以 因 應 個 別 學 生 的 需 求, 在 圍 牆 旁 建 立 便 道, 作 法 務 實 且 有 彈 性 4. 大 池 國 小 位 於 澎 湖 較 偏 遠 地 區, 全 校 僅 有 33 名 學 生, 學 校 除 了 宣 導 行 人 安 全 與 乘 坐 機 車 需 配 戴 安 全 以 外, 另 宣 導 學 生 不 坐 前 座 之 汽 車 副 駕 駛 座, 也 因 應 當 地 需 求 教 導 飛 航 安 全 知 識 5. 學 校 有 分 析 白 沙 分 局 轄 區 之 交 通 事 故 及 肇 因, 並 作 為 宣 教 交 安 之 題 材 6. 訂 有 校 內 交 通 服 務 隊 導 護 志 工 之 執 行 辦 法, 且 有 相 關 記 錄 7. 學 校 33 位 學 生 中 有 30 位 (91%) 步 行 上 學, 路 隊 規 劃 得 宜 接 送 多 於 天 候 不 良 時 使 用 8. 學 校 為 郊 區 ( 偏 遠 ) 小 型 學 校, 全 校 33 位 學 生, 但 相 關 的 交 安 工 作 相 當 認 真, 且 能 提 供 學 習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及 行 為 的 機 會 9. 學 校 校 內 環 境 單 純, 人 車 動 線 規 劃 得 宜 10. 學 校 製 作 上 放 學 接 送 車 輛 停 放 與 動 線 宣 導 單 11. 人 車 動 線 明 確 區 隔, 可 確 保 學 生 的 安 全 12. 愛 心 服 務 站 訂 定 明 確 的 建 置 流 程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組 織 方 面, 建 議 邀 請 大 池 村 村 長 一 同 參 與, 對 於 社 區 安 全 意 識 提 升 有 所 助 益 2. 學 校 所 處 社 區 巷 道 狹 窄, 除 提 醒 注 意 大 型 車 輛 外, 建 議 提 醒 小 朋 友 也 要 注 意 觀 光 客 機 車 車 隊 -278-

281 3. 學 校 應 建 立 計 畫 評 核 機 制, 各 項 工 作 按 計 畫 執 行 考 核 三 部 分 去 落 實 例 如 交 通 安 全 座 談 會, 親 師 溝 通 建 議 事 項 應 加 以 追 踪 ; 定 期 召 開 的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議, 應 就 前 次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先 作 確 認 等, 以 強 化 檢 討 考 核 工 作 4. 與 學 生 座 談, 發 現 學 生 在 上 放 學 及 其 他 交 通 上 普 遍 有 違 規 情 形, 這 也 是 全 國 皆 有 的 現 象 除 了 對 學 生 的 行 為 須 持 續 宣 導, 對 家 長 也 多 宣 導 5. 學 校 分 析 100 年 白 沙 分 局 轄 區 交 通 事 故, 主 要 肇 事 因 素 包 括 : 未 注 意 車 前 狀 況, 未 依 規 定 讓 車, 建 議 學 校 再 進 一 步 了 解 事 故 態 樣, 以 了 解 學 校 學 童 最 需 強 調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內 容, 以 作 為 教 育 宣 導 設 計 教 案 方 向 學 生 知 道 紅 燈 停, 綠 燈 行, 學 生 在 另 一 項 學 習 單 上 寫 著 : 過 馬 路 要 專 心 看 號 誌 學 生 除 了 需 學 會 看 號 誌, 知 道 綠 燈 行 之 外, 通 行 過 程 中 不 能 只 看 號 誌, 還 需 觀 察 周 遭 車 況, 因 為 可 能 會 有 轉 彎 車 的 衝 突, 也 可 能 有 闖 紅 燈 的 車, 才 不 會 因 未 注 意 路 況 而 發 生 事 故 6. 學 生 違 規 情 形 有 輔 導 照 片 及 反 省 單, 建 議 反 省 單 能 有 老 師 之 批 註 意 見 或 後 續 處 理 情 形 7. 建 議 本 校 之 各 項 辦 法 或 規 章, 宜 補 列 訂 定 或 修 訂 日 期, 各 項 活 動 的 照 片 宜 加 註 日 期 8. 建 議 汽 車 均 能 車 頭 朝 外 停 放, 採 取 倒 車 入 庫 的 停 車 方 式 仍 應 思 辨 其 原 理, 並 內 化 為 日 常 生 活 的 交 通 行 為 9. 有 2 家 愛 心 商 店, 建 議 學 校 能 主 動 查 訪 及 追 蹤 成 效 10. 路 隊 隊 長 旨 在 訓 練 學 生 發 揮 服 務 精 神, 協 助 維 護 路 隊 安 全 則 路 隊 隊 長 應 盡 量 讓 所 有 學 生 輪 流 擔 任 ( 目 前 僅 遴 選 品 學 兼 優 者 擔 任 ) 以 深 化 學 生 的 交 通 知 能 路 隊 的 行 進 方 向 建 議 面 向 來 車 11.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考 查 結 果 為 普 通 待 改 進 者, 其 原 因 為 何? 改 進 的 結 果 為 何? 12. 愛 心 服 務 站 相 關 實 施 過 程 ( 如 審 查 表 簽 署 書 追 蹤 評 估 檔 ) 亦 應 有 明 確 的 紀 錄 愛 心 商 店 考 查 記 錄 為 為 普 通 待 改 進 者, 其 原 因 為 何? 改 進 的 結 果 為 何? 13. 學 生 違 規 輔 導 也 應 帶 領 學 生 思 辨 了 解 此 行 為 的 不 當 之 處 為 何, 對 自 己 對 他 人 對 社 會 之 影 響, 而 非 僅 是 說 這 是 一 個 不 對 的 行 為 14. 學 校 的 情 境 教 學 除 了 形 式 概 念 外, 也 要 了 解 其 意 義 與 價 值, 並 了 解 其 可 行 性 適 宜 性 車 道 標 線 僅 是 規 範 車 輛, 對 於 人 行 空 間 並 無 嚴 格 的 規 範, 學 校 樓 梯 的 分 隔 對 向 黃 線 在 實 務 上 無 法 執 行, 是 否 可 能 反 造 成 學 生 的 忽 略 標 線 的 真 正 意 義? 若 要 實 施 情 境 教 學 亦 可 利 用 Google 的 街 景 資 料 提 供 學 生 真 實 的 步 行 環 境, 並 藉 此 學 習 生 活 環 境 的 交 通 知 能 或 者 製 作 小 尺 寸 的 模 型, 以 了 解 正 確 的 交 通 行 為 -279-

282 二 十 五 新 北 市 樹 林 區 彭 福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居 樹 林 區 東 側 大 漢 溪 畔, 與 板 橋 市 溪 崑 地 區 為 鄰, 經 城 林 橋 - 與 土 城 銜 接 學 區 西 北 方 有 樹 林 中 學 大 同 科 技 園 區 ; 學 區 東 邊 有 水 源 公 園 樹 林 體 育 場 後 村 圳 從 本 校 校 地 穿 過, 又 有 城 林 橋 到 柑 園 橋 之 間 的 河 堤 自 行 車 步 道, 及 大 漢 溪 畔 鹿 角 溪 人 工 溼 地, 自 然 生 態 豐 富 校 門 口 兩 側 空 間 規 畫 汽 車 停 放 區 ( 約 16 個 ) 機 車 停 放 區 ( 約 40 個 ) 殘 障 汽 車 位 (1 個 ) 殘 障 機 車 位 (1 個 ) 地 下 一 樓 汽 車 停 放 區 ( 約 14 個 ) 學 校 普 通 班 36 班, 合 計 學 生 人 數 963 人, 教 職 員 工 80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通 學 方 式 公 車 家 長 安 親 班 安 親 班 家 長 機 汽 車 步 行 汽 機 車 步 行 接 車 接 送 接 送 接 送 送 其 他 總 計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0.31% 4.09% 40.40% 54.88% 0% 0% 0.31%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0.31% 0.84% 11.04% 44.68% 38.28% 4.63% 0.21% 100% 學 校 週 邊 鄰 接 主 要 道 路 名 稱 特 性 如 下 : 名 稱 寬 度 車 道 行 人 穿 路 邊 停 機 車 迴 商 家 佔 慢 車 道 人 行 道 ( 公 尺 ) 數 越 道 車 情 形 轉 情 形 用 道 路 忠 孝 街 9m 2 無 有 有 有 有 無 國 凱 街 9m 2 無 有 有 有 有 無 和 平 街 4m 1 無 無 有 無 無 有 八 德 街 10m 2 無 有 無 無 無 無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依 照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並 訂 有 組 織 辦 法 2. 根 據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顯 示, 委 員 會 在 每 學 期 之 期 初 與 期 末 召 開 會 議 並 保 留 會 議 紀 錄 3. 肯 定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完 整, 內 容 包 括 委 員 討 論 內 容 與 交 通 安 全 年 度 實 施 計 畫 通 過 之 決 議, 且 會 議 紀 錄 可 追 溯 至 98 學 年 度 4. 學 校 訂 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年 度 計 畫, 並 納 入 行 事 曆 執 行 5. 肯 定 學 校 將 過 去 所 執 行 的 改 善 計 畫 內 容 與 檢 討 進 行 彙 整 6. 肯 定 學 校 積 極 改 善 周 邊 通 學 環 境 的 努 力 與 成 果 7. 肯 定 學 校 建 立 校 園 安 全 地 圖 與 學 區 危 險 地 圖 -280-

283 8. 學 校 利 用 教 師 晨 會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校 務 會 議 等 向 對 教 職 員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9. 利 用 班 親 會 上 放 學 時 段 等 向 家 長 進 行 相 關 宣 導 10. 學 校 推 行 乘 坐 機 車 必 須 配 戴 安 全 帽, 經 評 估 得 知 配 戴 安 全 帽 明 顯 提 升, 成 效 佳 學 校 自 製 校 園 危 險 地 圖 通 學 路 線 圖 愛 心 服 務 站 分 佈 圖 去 年 已 製 作 精 美 的 學 區 地 形 地 貌 模 型, 今 年 增 加 學 區 危 險 地 點 和 相 關 交 通 設 施 的 標 示 與 說 明, 可 讓 學 生 了 解 需 注 意 的 安 全 問 題 和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等 交 通 設 施 的 功 能 11. 學 校 在 本 大 項 推 動 執 行 多 項 工 作, 特 別 是 學 校 行 車 動 線 外 部 環 境 改 善 等 做 了 很 多 努 力, 均 相 當 用 心 務 實 12. 學 校 校 內 人 車 動 線 規 劃, 教 職 員 車 輛 停 放 地 下 室 單 向 繞 行, 可 達 到 與 進 校 門 學 生 人 車 分 道 的 效 果, 應 持 續 落 實 執 行 13. 鄰 近 學 校 側 有 完 整 的 人 行 道 空 間, 惟 銜 接 至 其 他 區 域, 行 人 通 行 路 徑 須 加 強 檢 核 學 校 能 結 合 相 關 單 位 辦 理 八 德 街 變 電 箱 移 置, 有 效 消 除 學 童 通 行 阻 礙 14. 學 校 能 結 合 相 關 單 位 辦 理 削 除 忠 孝 街 部 分 人 行 道, 內 縮 設 置 家 長 接 送 區, 以 避 免 接 送 車 輛 占 用 車 道, 做 法 值 得 肯 定 15. 學 校 導 護 志 工 招 募 35 人, 執 勤 人 力 充 足 16. 愛 心 導 護 商 店 招 募 有 達 35 家 之 多, 可 見 校 方 用 心 於 學 童 學 區 安 全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建 議 可 聘 請 學 區 內 派 出 所 所 長 或 警 官 擔 任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之 顧 問 2. 建 議 學 校 未 來 應 持 續 保 留 歷 年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與 相 關 資 料, 以 完 整 呈 現 學 校 的 執 行 成 果, 並 可 作 為 學 校 內 部 計 畫 管 考 與 行 政 管 理 的 重 要 參 考 3. 交 通 安 全 年 度 實 施 計 畫 執 行 追 蹤 部 分 較 缺 乏, 建 議 可 訂 定 計 畫 評 估 指 標 並 蒐 集 相 關 資 料, 確 實 檢 討 與 評 估 活 動 成 效, 並 提 交 委 員 會 議 中 說 明 與 檢 討, 以 具 體 呈 現 學 校 的 執 行 成 果, 並 可 作 為 學 校 內 部 計 畫 管 考 與 行 政 管 理 的 重 要 參 考 4. 建 議 要 明 確 掌 握 學 區 危 險 地 點 與 路 段, 學 校 可 向 派 出 所 索 取 學 區 內 的 交 通 事 故 態 樣 統 計 表, 以 作 為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宣 導 或 課 程 設 計 之 參 考 依 據 5. 建 議 學 區 危 險 地 圖 範 圍 可 再 擴 大, 亦 可 再 加 入 危 險 地 點 的 因 應 策 略 達 到 更 佳 的 宣 導 效 果 6. 學 校 已 規 劃 各 年 級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主 題, 學 校 能 進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時 間 有 限, 建 議 課 程 架 構 再 加 強 與 校 本 問 題 關 聯, 並 規 劃 課 程 時 間 建 議 專 題 演 講 可 多 以 本 地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為 主 題, 事 故 案 例 盡 量 與 學 童 相 關, 讓 老 師 和 學 生 能 深 刻 了 解 本 地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知 道 如 何 因 應 問 題 -281-

284 7. 建 議 設 置 明 確 的 指 引 標 誌 與 標 線, 以 利 駕 駛 人 遵 循 另 建 議 校 內 平 面 停 車 格 位 增 設 停 車 車 頭 朝 外 告 示 牌 8. 學 校 已 調 查 學 生 上 放 學 通 學 方 式 放 學 時, 步 行 比 例 高 達 82%, 進 行 步 行 通 學 路 徑 的 安 全 檢 核 十 分 重 要 9. 建 議 學 校 可 進 一 步 研 議 將 學 校 外 側 人 行 道 空 間 以 標 線 規 劃 為 行 人 專 用 空 間, 避 免 被 占 用 10. 安 親 班 接 送 區 域 有 業 者 使 用 違 規 車 輛 接 送 學 童, 請 學 校 注 意 業 者 使 用 車 輛 的 適 宜 性, 並 加 強 通 報 與 聯 繫 市 府 聯 合 稽 查 小 組 實 施 稽 查 另 建 議 印 製 宣 傳 單 加 強 家 長 選 擇 安 親 班 的 知 能 11. 志 工 於 車 道 上 背 對 來 車 執 勤, 建 議 加 強 風 險 意 識 教 育, 要 求 其 執 勤 時 應 面 對 來 車, 以 確 保 自 身 安 全 12. 建 議 學 校 可 訪 問 並 統 計 學 童 使 用 愛 心 商 店 之 狀 況, 進 行 分 析 檢 討 與 調 整 13. 協 調 市 府 交 通 單 位 將 校 門 口 交 通 號 誌 於 上 放 學 時 段 恢 復 三 色 運 作, 以 更 加 周 全 導 護 老 師 執 勤 與 學 童 通 學 的 安 全 另 家 長 接 送 區 標 誌 空 桿 請 一 併 協 調 拆 除 14. 建 議 向 派 出 所 或 分 局 索 取 週 邊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統 計 表, 建 立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或 以 google 地 圖 凸 顯 社 區 危 險 處 所, 利 用 新 生 入 學 活 動 機 會, 除 了 校 內 環 境 介 紹 外, 更 應 強 化 其 對 外 部 交 通 環 境 的 認 識 與 警 覺 15. 交 通 部 發 放 的 禮 讓 小 旗 使 用 情 形, 請 學 校 彙 整 使 用 情 形 與 問 題 建 議, 供 後 續 檢 討 參 考 建 議 亦 可 納 入 上 放 學 導 護 裝 備 常 態 性 使 用 二 十 六 彰 化 縣 芬 園 鄉 文 德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於 彰 化 縣 芬 園 鄉 大 竹 村 ( 文 德 國 小 學 區 ), 學 區 面 積 為 三. 七 六 平 方 公 里, 位 於 彰 化 縣 芬 園 鄉 西 南 角 東 邊 是 溪 頭 村 ; 南 邊 與 南 投 市 為 鄰 ; 西 邊 與 員 林 鎮 為 鄰 ; 北 邊 則 是 中 崙 村 學 校 面 積 4,739 平 方 公 尺, 海 拔 約 三 五 0 至 三 六 0 公 尺 村 民 主 要 聚 居 在 西 側 的 台 地 準 平 原, 即 大 彰 路 ( 一 三 九 號 縣 道 ) 兩 旁 學 校 車 棚 約 有 八 個 車 位, 校 門 有 一 廣 場 可 暫 時 臨 停 汽 車 和 機 車 等,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設 置 完 善 全 校 學 生 人 數 57 人, 教 職 員 人 數 12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上 下 課 交 通 方 式 家 長 接 送 步 行 總 計 人 數 百 分 比 60% 40% 100% 學 校 前 為 縣 道 139 大 彰 路, 經 拓 寬 後 寬 度 約 為 十 三 公 尺, 設 有 兩 個 車 道 兩 個 機 車 專 用 道, 交 通 單 純, 並 無 慢 車 道 及 人 行 道 人 行 天 橋 或 地 下 道 交 叉 路 口 -282-

285 等, 位 於 鄉 間, 並 無 路 邊 停 車 和 路 邊 商 家 占 用 道 路 情 形, 校 門 前 就 有 一 個 公 車 站 牌, 且 設 有 一 個 紅 綠 燈, 相 當 方 便 因 學 校 位 於 鄉 間, 上 放 學 學 校 周 邊 交 通 單 純, 車 流 量 不 大, 大 型 車 不 多, 唯 道 路 寬 敞, 有 的 來 車 車 速 較 快 另 外 位 於 單 車 熱 門 路 線, 來 往 單 車 也 較 多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善 用 社 區 和 外 界 資 源, 社 區 鄰 里 關 係 十 分 良 好, 有 助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推 展 例 如 納 入 所 長 村 長 家 長 會 長 志 工 等 社 區 代 表 為 顧 問, 邀 請 創 世 基 金 會 警 員 到 校 演 講, 與 國 語 日 報 辦 理 有 獎 徵 答 協 調 中 廣 發 射 台 私 地 作 為 家 長 接 送 區 等 2. 學 校 發 展 特 色 成 立 單 車 訓 練 營, 舉 辦 社 區 親 子 單 車 踏 查 活 動, 親 師 生 全 性 參 與, 深 化 學 習 應 用, 增 進 社 區 交 流 ; 參 加 網 界 博 覽 會, 榮 獲 白 金 獎 等, 有 助 學 生 實 踐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3. 善 於 運 用 資 源 作 宣 導, 邀 請 創 世 基 金 會 瑪 利 亞 基 金 會 辦 理 宣 導 活 動, 警 察 局 到 校 演 講 宣 導 活 動 4. 舉 辦 的 活 動 相 當 多 樣 化, 活 動 內 容 有 交 通 安 全 的 闖 關 活 動 常 識 測 驗 學 藝 競 賽, 最 為 特 別 的 是 針 對 大 客 車 安 全, 辦 理 逃 生 訓 練 及 教 學 觀 摩, 學 童 對 於 活 動 內 容 印 象 深 刻, 且 學 習 到 正 確 的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5. 為 了 落 實 情 境 教 育, 學 校 配 合 地 形 地 物 設 置 交 通 標 誌, 甚 至 為 了 增 強 學 習 效 果 在 課 程 時 間 帶 領 學 童 到 學 區 認 識 周 邊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6. 每 周 三 定 時 請 愛 心 媽 媽 說 故 事, 不 定 期 作 有 獎 徵 答 案 例 分 享 7. 能 就 學 校 校 本 特 性 進 行 優 劣 分 析 和 因 應 對 策, 例 如 因 應 學 校 山 區 多 霧 來 往 車 輛 車 速 較 快 等 狀 況, 督 導 學 生 配 戴 帽 子 導 護 老 師 穿 著 反 光 背 心 等 8. 宣 導 活 動 相 當 多 元, 例 如 舉 辦 親 子 社 區 單 車 踏 察 班 親 會 新 生 座 談 運 動 會 等, 與 社 區 家 長 溝 通 十 分 良 好 9. 學 校 為 郊 區 / 鄉 村 小 型 學 校 ( 學 生 數 僅 57 名 ), 但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很 用 心, 且 能 利 用 SWOT 分 析, 以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10. 訂 有 校 內 交 通 服 務 隊 組 訓 及 表 揚 辦 法 11. 訂 有 導 護 志 工 工 作 實 施 要 點, 且 有 輪 值 表 可 查 12. 學 校 以 敬 邀 您 和 文 德 共 同 打 造 社 區 交 通 安 全 為 主 軸, 與 家 長 互 動 溝 通, 相 當 認 真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學 校 舉 辦 活 動 頗 多, 資 料 卻 多 以 照 片 呈 現, 較 缺 乏 執 行 過 程 考 核 等 文 字 記 錄 內 容, 相 關 活 動 應 由 期 初 主 計 畫 依 脈 絡 遵 循 設 計 各 活 動 分 項 計 畫 及 實 施 辦 法, 並 依 計 畫 執 行 考 核 等 各 階 段 作 業 內 容 納 入 建 檔, 以 利 永 續 推 動 -283-

286 2. 學 校 有 設 計 給 家 長 的 一 封 信, 宣 導 學 校 交 通 安 全 政 策 及 相 關 規 定, 內 容 很 好, 期 待 能 進 一 步 就 家 長 的 回 饋 意 見 分 析 整 理, 作 為 後 續 改 進 與 執 行 成 效 之 檢 討 3.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是 生 活 教 育 很 重 要 的 一 環, 建 議 能 調 查 了 學 生 平 日 違 規 情 形, 並 因 應 加 強 宣 導, 以 期 學 生 能 將 交 通 安 全 知 能 實 際 落 實 於 生 活 中 4.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方 能 充 分 掌 握 校 本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且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5. 在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課 程 前, 應 先 盤 點 目 前 學 校 所 使 用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的 課 程 內 容 可 融 入 領 域 及 課 程 內 容, 並 在 規 畫 時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如 果 融 入 單 堂 課 程 應 以 詳 案 的 方 式 撰 寫 且 設 計 相 關 的 學 習 單, 如 果 要 融 入 在 原 本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內 容 中 亦 應 有 簡 案, 規 劃 完 成 後 應 有 教 學 進 度 表, 明 確 的 教 學 時 間 表 確 實 掌 握 教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實 施 6. 針 對 情 境 教 育 部 份, 學 校 應 將 校 內 與 交 通 環 境 雷 同 之 處 放 置 交 通 標 誌, 學 童 透 過 實 際 或 類 似 的 情 境 佈 置 成 交 通 環 境 學 習 效 果 較 佳, 一 方 面 達 到 教 育 目 標, 另 一 方 面 亦 達 到 提 醒 的 作 用, 故 應 考 量 依 情 境 設 置 為 宜, 而 學 校 所 設 置 的 標 誌 牆 位 置 在 運 動 場 且 過 高, 應 作 調 整 ; 另 外 可 考 慮 配 合 社 會 課 的 認 識 社 區 單 元, 進 行 校 外 社 區 交 通 情 境 的 認 識, 或 者 使 用 帆 布 繪 製 學 校 週 遭 的 地 圖, 讓 學 生 認 識 周 遭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如 何 自 我 保 護, 並 在 走 廊 及 停 車 場 設 計 提 醒 標 語, 讓 學 生 注 意 自 身 安 全, 以 有 利 於 境 教 的 實 施 7.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且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8. 校 外 教 學 後 非 只 有 滿 意 度 調 查 應 召 開 檢 討 會 議 9. 針 對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的 活 動, 應 有 辦 法 依 據, 再 規 劃 詳 細 的 計 畫, 並 將 執 行 過 程 留 存, 且 能 進 一 步 的 做 統 整 分 析 及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10. 提 升 老 師 的 知 能, 老 師 並 非 只 有 需 要 自 行 車 的 概 念, 相 同 的 學 校 主 要 研 習 的 主 軸 推 動 自 行 車, 建 議 提 供 交 通 相 關 研 習 時 應 考 慮 多 元 性, 且 以 兒 童 的 交 通 行 為 即 應 學 習 的 概 念 為 主 -284-

287 11. 學 校 應 在 走 廊 及 停 車 場 設 計 提 醒 標 語, 讓 學 生 注 意 自 身 安 全, 以 有 利 於 境 教 的 實 施 12. 針 對 校 內 的 平 面 停 車 場, 校 方 應 對 老 師 及 到 校 之 貴 賓 使 用 該 停 車 場 者 加 以 宣 導 倒 車 入 庫 的 觀 念, 及 要 求 採 用 此 方 式 停 車, 以 減 少 因 視 野 的 限 制 撞 傷 學 童 事 件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13. 學 校 邀 請 警 局 來 宣 導 時, 應 配 合 學 童 的 需 求, 以 兒 童 要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為 主 14. 家 長 接 送 比 例 高 達 60%, 步 行 上 學 約 40%, 尚 有 改 進 空 間 15. 有 3 家 愛 心 商 店, 建 議 學 校 能 主 動 查 訪 及 追 蹤 成 效 16. 停 車 棚 8 汽 車 格 位, 小 廣 場 約 8 汽 車 格 位, 空 間 相 當 有 限 校 內 人 車 動 線 目 前 採 時 間 管 制, 提 醒 務 必 小 心 另 外, 建 議 汽 車 宜 車 頭 朝 外 停 放 17. 學 生 通 學 資 料 可 以 再 詳 細 一 點, 且 增 加 雨 天 放 學 之 相 關 規 劃 18. 學 校 有 大 概 的 學 生 違 規 及 學 區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建 議 本 校 善 用 這 些 資 料 19. 建 議 學 校 簡 報 資 料 能 依 據 四 項 評 鑑 項 目 與 重 點, 來 陳 述 相 關 工 作 或 成 果 20. 學 校 環 境 容 易 起 濃 霧, 可 以 考 慮 製 作 反 光 手 環 或 書 包 衣 物 等 亮 光 配 件 發 給 學 生, 增 加 學 生 於 晨 昏 或 不 良 天 候 時 的 可 辨 識 度 另 外, 校 門 口 行 車 管 制 號 誌 建 議 採 全 日 閃 光 運 轉, 並 於 上 放 學 時 段 採 三 色 管 制, 讓 來 往 車 輛 行 經 此 路 段 時, 都 能 減 速 慢 行 與 停 等 21. 校 前 道 路 有 兩 個 機 車 優 先 道, 為 該 路 段 亦 為 自 行 車 經 常 往 返 的 路 線, 考 量 自 行 車 行 駛 空 間, 建 議 改 為 機 慢 車 優 先 道 較 為 適 宜 另 校 門 對 面 交 通 標 誌 型 式 內 容 與 制 式 標 誌 不 符, 應 是 設 立 年 代 久 遠, 建 議 予 以 修 正 二 十 七 桃 園 縣 大 溪 鎮 田 心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位 於 桃 園 縣 大 溪 鎮 文 化 路 120 號, 占 地 面 積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備 有 汽 車 停 車 格 計 40 格 機 車 停 車 位 約 可 停 放 25 台 腳 踏 車 停 車 區 1 處 約 可 停 放 10 台 鄰 近 學 校 有 大 溪 國 中 和 大 溪 國 小 學 生 人 數 982 人 教 職 員 人 數 64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通 學 方 式 家 長 汽 車 接 家 長 汽 車 家 長 機 車 安 親 班 汽 步 行 送 ( 共 乘 ) 接 送 接 送 車 接 送 公 車 總 計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9.47% 17.82% 30.14% 39.21% 2.14% 1.12%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1.63% 7.84% 17.41% 41.65% 27.0% 0.92% 100% -285-

288 學 校 東 邊 為 文 化 路, 雙 向 二 車 道, 皆 設 有 汽 車 停 車 格, 校 園 旁 則 設 有 人 行 道 以 及 桃 園 客 運 田 心 國 小 站 ; 西 邊 為 和 二 路 79 巷 19 弄 ; 南 邊 為 文 化 路 132 巷 ; 北 邊 為 民 權 東 路 雙 向 二 車 道, 校 園 旁 設 有 人 行 道 及 汽 車 停 車 格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校 能 善 用 社 會 資 源, 已 在 交 安 組 織 納 入 鄰 近 學 校 代 表 里 長 家 長 會 長 志 工 等, 共 同 協 助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事 宜 2. 學 校 對 安 全 維 護 及 環 境 改 善 作 了 相 當 多 的 努 力, 並 能 借 重 專 家 協 助 檢 視 校 園 安 全 與 動 線 調 整, 並 積 極 推 動 改 善, 例 如 增 設 標 誌 補 繪 標 線 機 車 退 出 人 行 道 辦 理 安 親 班 協 調 會 等, 用 心 努 力 值 得 肯 定 3. 學 校 能 用 多 元 方 式 進 行 宣 導, 如 新 生 座 談 班 親 會 週 三 影 片 宣 導 等 4. 學 校 充 分 掌 握 學 童 應 學 習 的 角 色, 針 對 校 內 的 行 的 安 全 推 動 相 當 完 善, 走 廊 樓 梯 的 地 面 上 繪 製 請 勿 奔 跑 字 樣, 樓 梯 梯 面 有 止 滑 條, 走 廊 則 設 置 防 撞 條 等 安 全 措 施, 下 課 時 間 有 糾 察 隊 糾 正 違 規 者, 動 線 上 使 用 回 覆 式 導 桿 將 行 人 與 停 車 場 的 空 間 作 區 隔, 作 文 題 目 的 設 定 亦 是 有 關 校 園 內 的 行 走 安 全, 值 得 肯 定 5. 學 校 針 對 校 外 教 學, 舉 辦 行 前 教 育, 除 了 收 看 逃 生 影 帶 教 學 外, 也 讓 提 供 實 地 的 到 遊 覽 車 上 做 現 場 上 下 的 逃 生 演 練, 並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6. 針 對 校 內 的 平 面 停 車 場, 校 方 要 求 老 師 使 用 該 停 車 場 者 以 捯 車 入 庫 的 方 式 停 車, 減 少 因 視 野 的 限 制 撞 傷 學 童 事 件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7. 學 校 在 本 大 項 推 動 執 行 許 多 工 作, 均 相 當 用 心 務 實 8. 學 校 校 內 人 車 動 線 規 劃 完 整 9. 安 親 班 的 接 送 規 劃 內 部 化 於 校 內 停 車 場, 為 減 少 對 外 部 交 通 影 響 很 好 的 方 法 10. 學 校 有 導 護 43 人, 配 置 於 週 邊 道 路 重 要 路 口 執 勤, 應 有 充 足 的 人 力 11. 學 校 有 志 工 68 人, 透 過 辦 理 經 驗 傳 承 研 習 交 通 小 組 會 議, 以 及 授 證 表 揚 會 議, 有 助 凝 聚 團 隊 向 心 力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系 統 性 資 料 整 理 待 強 化, 建 議 能 建 立 計 畫 - 執 行 - 考 核 之 管 理 機 制, 以 利 經 驗 傳 承 及 永 續 推 動 記 錄 方 式 應 以 文 字 為 主 照 片 為 輔, 並 加 強 追 踪 考 核 部 份 2. 建 議 以 學 區 安 全 地 圖 為 基 礎, 搭 配 地 圖, 表 列 出 問 題 點 及 短 中 長 期 改 善 對 策, 以 逐 步 落 實 改 善 問 題 點 包 括 設 施 不 足 或 管 理 不 當, 例 如 現 勘 發 現 人 行 道 平 整 及 被 佔 用 用 題 ; 前 門 左 側 機 車 接 送 區 是 否 改 繪 黃 線? 後 側 門 加 繪 行 穿 線 等 3. 學 校 位 於 舊 市 區 環 境, 可 加 強 指 導 學 生 如 何 安 全 行 走 議 題, 例 如 上 下 學 自 動 集 結, 無 人 行 道 路 段 可 選 擇 面 對 來 車 方 向 靠 邊 行 等 -286-

289 4. 資 料 整 理 應 系 統 化, 以 行 政 三 聯 的 思 考 模 式 執 行, 從 計 劃 執 行 考 核 三 個 工 作 步 驟 存 放 相 關 資 料, 以 作 為 掌 握 該 工 作 之 現 況 及 未 來 相 關 工 作 之 參 考 5. 建 議 應 提 供 老 師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研 習 課 程, 在 每 一 學 期 低 中 高 年 級 中 各 邀 請 一 位 老 師 設 計 教 案 並 作 示 範 教 學, 以 增 加 老 師 執 行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的 意 願 及 能 力, 且 針 對 教 學 觀 摩 應 設 計 回 饋 表, 讓 參 與 者 將 肯 定 或 修 正 意 見 傳 達 給 示 範 教 學 者, 以 增 加 教 學 相 長 之 效 果 6.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方 能 充 分 掌 握 校 本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且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7. 接 學 童 放 學 的 車 輛 中 有 安 親 班 使 用 幼 童 專 用 車 接 送, 此 屬 違 法 行 為, 且 與 學 童 訪 談 中 得 知 安 親 班 接 送 車 輛 有 超 載 坐 前 座 等 不 當 的 作 為, 學 校 應 在 安 親 班 協 調 會 議 中 作 溝 通, 如 安 親 班 不 改 善 應 知 會 家 長 8.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且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9. 學 校 校 內 外 的 安 全 地 圖 只 張 貼 在 佈 告 欄, 朝 會 上 宣 導, 甚 為 可 惜, 可 運 用 在 活 動 上, 設 計 危 險 地 點 的 票 選 活 動 或 是 改 善 意 見 的 徵 選 活 動 讓 學 童 參 與, 或 請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10. 針 對 情 境 教 育 部 份, 學 校 可 考 慮 配 合 社 會 課 的 認 識 社 區 單 元, 進 行 校 外 社 區 交 通 情 境 的 認 識, 或 者 使 用 帆 布 繪 製 學 校 週 遭 的 地 圖, 讓 學 生 認 識 周 遭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如 何 自 我 保 護, 以 有 利 於 境 教 的 實 施 11. 針 對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的 措 施 或 教 學, 應 規 劃 配 套 的 強 化 印 象 的 活 動, 並 有 學 生 學 習 單 回 饋 表 等 12. 活 動 應 朝 向 創 意 多 元 化 規 劃, 例 如 戲 劇 說 故 事, 並 能 進 一 步 的 做 統 整 分 析 及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13. 應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至 少 一 次 的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時 學 習 開 啟 安 全 門 的 機 會, 讓 每 位 師 生 有 機 會 作 練 習, 而 非 僅 提 供 影 片 的 觀 看, 因 為 學 童 需 要 實 際 的 操 作 經 驗, 以 利 其 應 變 能 力 的 提 升 -287-

290 14. 大 量 使 用 學 童 擔 任 導 護 工 作, 但 卻 僅 提 供 簡 易 的 執 勤 訓 練, 且 當 日 評 鑑 所 見 學 童 的 執 勤 方 式 皆 為 錯 誤, 故 建 議 重 新 思 考 學 童 的 導 護 工 作 應 擔 負 的 角 色, 並 給 於 訓 練, 學 童 可 以 擔 任 在 人 行 道 阻 擋 學 童 過 馬 路 及 放 行 的 工 作, 在 道 路 上 面 對 車 輛 的 工 作 仍 應 由 大 人 來 擔 負 較 為 合 宜 15. 資 料 可 以 更 有 系 統 性 的 呈 現, 各 分 項 資 料 應 建 檔 逐 年 累 積, 以 利 問 題 瞭 解 診 斷 執 行 評 估 與 改 善 作 為 16. 建 議 將 校 門 環 道 的 指 向 線 繪 設 於 緊 鄰 文 化 路 的 入 口 處, 避 免 校 外 車 輛 不 熟 悉 路 況 逆 向 誤 闖 另 停 車 場 的 標 線 請 將 黃 線 塗 銷 改 以 白 線 劃 設, 以 符 合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設 置 規 則 的 規 定 17. 學 校 已 調 查 學 生 上 放 學 通 學 方 式 ( 放 學 為 例, 走 路 占 42%, 安 親 班 與 家 長 接 送 占 56%), 應 進 一 步 瞭 解 家 長 接 送 區 與 安 親 班 接 送 的 空 間 配 置 與 數 量 之 適 宜 性 18. 鄰 近 學 校 側 均 有 完 整 的 人 行 道 空 間, 應 可 鼓 勵 學 區 內 學 生 儘 量 走 路 上 學 ; 越 區 就 讀 者 走 一 段 路 上 學, 降 低 家 長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需 求, 減 少 校 園 週 邊 道 路 的 交 通 擁 擠 狀 況 惟 學 校 兩 側 巷 道 的 人 行 道 銜 接 至 對 面 巷 道 均 無 行 人 穿 越 道 線 之 規 劃, 建 議 尋 求 縣 府 交 通 單 位 協 助 整 體 檢 討 規 劃 19. 觀 察 安 親 班 接 送 路 線, 現 行 繞 行 的 迴 圈 小 停 儲 空 間 不 足, 恐 影 響 格 位 內 車 輛 進 出 與 使 用 意 願 建 議 學 校 檢 討 調 整 停 車 場 格 位 配 置, 加 大 安 親 班 車 輛 繞 行 的 迴 圈, 以 增 加 停 等 與 挪 移 空 間 另 應 注 意 業 者 使 用 車 輛 的 適 宜 性, 以 及 違 規 車 輛 的 通 報 與 協 調 稽 查 處 置 20. 家 長 接 送 區 位 於 正 門 與 文 化 路 132 巷, 且 據 反 映 文 化 路 132 巷 於 接 送 時 段 已 達 飽 和, 有 增 加 接 送 區 空 間 之 必 要 上 課 時 段 現 地 觀 察 民 權 東 路 收 費 停 車 格 使 用 率 低, 建 議 可 協 調 縣 府 交 通 單 位 評 估 改 為 時 段 性 家 長 接 送 區, 以 紓 解 家 長 接 送 之 需 求 21. 學 校 針 對 學 生 校 內 交 通 服 務 隊 辦 理 講 習 訓 練 與 志 工 合 作 協 助 路 口 安 全 建 議 學 生 交 通 服 務 應 以 路 外 為 限, 車 道 交 通 管 制 與 導 護 工 作, 宜 由 導 護 與 志 工 擔 服 22. 愛 心 導 護 商 店 的 數 量 為 9 家, 建 議 資 料 能 呈 現 學 校 追 蹤 學 生 使 用 情 形, 以 及 檢 討 調 整 作 為, 以 瞭 解 該 分 項 執 行 成 效 23. 學 校 學 區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統 計,100 年 與 101 年 A2 類 發 生 件 數 落 差 過 大, 請 主 動 與 提 供 資 料 的 警 察 機 關 再 確 認 建 議 可 進 一 步 利 用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建 立 社 區 安 全 地 圖 凸 顯 社 區 危 險 處 所, 利 用 新 生 入 學 活 動 機 會, 除 了 校 內 環 境 介 紹 外, 更 應 強 化 其 對 外 部 交 通 環 境 的 認 識 與 警 覺 24. 交 通 部 發 放 的 禮 讓 小 旗 使 用 情 形, 請 學 校 彙 整 使 用 情 形 與 問 題 建 議, 供 後 續 檢 討 參 考 建 議 亦 可 納 入 上 放 學 導 護 裝 備 常 態 性 使 用 -288-

291 二 十 八 臺 中 市 大 里 區 大 里 國 民 小 學 ( 一 )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與 周 邊 環 境 簡 介 學 校 校 址 台 中 市 大 里 區 新 興 路 50 號, 占 地 平 方 公 尺 校 內 停 車 空 間 備 有 汽 車 停 車 位 61 位 身 心 障 礙 汽 車 停 車 位 2 位 來 賓 機 車 停 車 位 16 位 教 師 機 車 停 車 位 41 位 和 腳 踏 車 停 車 位 50 位 全 校 合 計 共 34 班 學 生 人 數 912 人, 教 職 員 73 人 學 生 上 放 學 所 使 用 之 交 通 工 具 的 約 略 人 數 及 比 例 如 表 所 示 : 家 長 汽 車 家 長 機 車 安 親 班 汽 安 親 班 步 通 學 方 式 步 行 自 行 車 接 送 接 送 車 接 送 行 接 送 其 他 總 計 上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28.8% 45.7% 24.8% 0.7% 0.0% 0.0% 0.0% 100% 放 學 人 數 百 分 比 11.7% 20.6% 27.3% 0.7% 17.9% 21.5% 11.7% 100% ( 二 ) 訪 視 所 見 特 色 1. 學 校 通 學 步 道 環 境 很 好, 校 園 內 以 溫 馨 訂 嚀 標 語 營 造 溫 馨 安 全 氛 圍, 學 校 在 這 過 程 做 了 很 多 的 努 力, 建 議 停 車 空 間 也 可 增 設 車 頭 朝 外 等 相 關 提 醒 2. 學 校 依 規 定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組 織 架 構 完 整, 並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3. 學 校 編 有 新 生 入 學 手 冊, 介 紹 學 校 環 境 規 定 外, 並 納 入 生 活 健 康 交 通 安 全 等 宣 導 內 容, 對 新 生 及 家 長 幫 助 很 大 4. 學 校 為 維 護 校 外 教 學 的 安 全, 不 僅 事 前 召 開 會 議, 對 學 童 作 安 全 教 育 落 實 車 輛 檢 查 5. 推 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活 動 很 多, 舉 辦 書 法 漫 畫 繪 畫 常 識 測 驗 書 籤 小 書 歌 曲 動 畫 比 賽 等 多 項 交 通 安 全 活 動 6. 結 合 政 府 單 位 及 民 間 組 織 相 關 資 源 辦 理 活 動 加 強 師 生 觀 念 宣 導, 例 如 創 是 基 金 會 入 校 作 保 腦 宣 導, 警 察 局 作 交 安 的 宣 導 7. 學 校 規 劃 完 善 的 人 車 分 道 系 統, 停 車 有 序 8. 學 生 上 放 學 統 計 資 料 詳 盡 ( 三 )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改 善 事 項 1. 系 統 性 資 料 整 理 仍 待 加 強, 各 項 工 作 依 計 畫 執 行 考 核 分 冊 或 分 巻 整 理, 以 利 落 實 推 動 目 前 執 行 過 程 多 以 照 片 呈 現, 建 議 能 補 強 文 字 內 容, 並 加 強 檢 討 考 核 部 份, 以 利 了 解 推 動 成 效 與 目 標 達 成 情 形 -289-

292 2. 學 校 推 動 的 措 施 與 工 作, 需 適 當 宣 導, 讓 同 學 了 解, 才 能 達 到 效 果 例 如 訪 談 中 發 現 高 年 級 同 學 對 設 置 愛 心 商 店 的 事 情 不 是 很 了 解, 學 校 的 用 心 同 學 卻 不 知 道, 相 當 可 惜 3. 親 師 溝 通 問 卷 調 查 很 好, 內 容 是 學 校 注 重 的 價 值 觀 念, 如 希 望 孩 子 準 時 上 學 自 己 進 校 門 等 建 議 能 進 一 步 分 析, 了 解 家 長 的 認 同 程 度, 家 長 回 應 情 況 如 何, 有 沒 有 其 他 不 同 的 意 見, 作 為 後 續 改 善 參 考 4. 學 生 訪 談 中 問 到 平 常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的 狀 況, 如 未 戴 安 全 帽 坐 汽 車 前 座 乘 坐 汽 車 未 繫 安 全 帶 等 違 規 情 形 普 遍, 建 議 進 一 步 調 查 了 解, 並 因 應 列 為 宣 導 重 點 5. 學 校 可 請 當 地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提 供 所 轄 縣 市 的 交 通 事 故 資 料, 並 對 其 發 生 原 因 進 行 分 析, 將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當 地 的 交 通 事 故 特 性, 並 收 集 目 前 的 法 規 時 事 學 童 上 放 學 的 型 態, 依 據 此 四 項 資 料 來 規 劃 設 計 教 學 或 活 動, 方 能 充 分 掌 握 校 本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並 且 作 為 宣 導 比 重 之 依 據, 例 如 機 車 事 故 多 而 行 走 的 事 故 少, 宣 導 時 機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比 重 應 較 多, 上 放 學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以 汽 車 居 多, 則 汽 車 安 全 的 宣 導 宜 增 加 6. 學 校 規 劃 融 入 教 學 時 相 當 不 明 確, 例 如 一 年 級 有 七 個 主 題, 結 合 領 域 是 生 活 領 域, 配 合 的 形 式 是 朝 會 導 師 時 間 隨 機 教 學, 難 以 評 估 老 師 是 否 有 實 施 該 七 項 主 題, 故 在 規 劃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教 學 課 程 前, 應 先 盤 點 目 前 學 校 所 使 用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的 課 程 內 容 可 融 入 領 域 及 課 程 內 容, 並 在 規 畫 時 確 時 依 據 學 校 的 交 通 安 全 校 本 問 題 及 兒 童 應 學 習 的 交 通 角 色 : 行 人 與 乘 客, 如 果 融 入 單 堂 課 程 應 以 詳 案 的 方 式 撰 寫 且 設 計 相 關 的 學 習 單, 如 果 要 融 入 在 原 本 的 課 本 或 教 學 內 容 中 亦 應 有 簡 案, 規 劃 完 成 後 應 有 教 學 進 度 表, 明 確 的 教 學 時 間 表 確 實 掌 握 教 通 安 全 教 育 的 實 施 7. 針 對 情 境 教 育 部 份, 學 校 應 將 校 內 與 交 通 環 境 雷 同 之 處 放 置 交 通 標 誌, 學 童 透 過 實 際 或 類 似 的 情 境 佈 置 成 交 通 環 境 學 習 效 果 較 佳, 一 方 面 達 到 教 育 目 標, 另 一 方 面 亦 達 到 提 醒 的 作 用, 故 應 考 量 依 情 境 設 置 為 宜, 而 學 校 所 設 置 的 標 誌 牆 位 置 在 運 動 場 且 過 高, 應 作 調 整 ; 另 外 可 考 慮 配 合 社 會 課 的 認 識 社 區 單 元, 進 行 校 外 社 區 交 通 情 境 的 認 識, 或 者 使 用 帆 布 繪 製 學 校 週 遭 的 地 圖, 讓 學 生 認 識 周 遭 的 道 路 環 境 及 如 何 自 我 保 護, 並 在 走 廊 及 停 車 場 設 計 提 醒 標 語, 讓 學 生 注 意 自 身 安 全, 以 有 利 於 境 教 的 實 施 8.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資 料 量 ( 書 錄 影 帶 教 具 ) 太 少, 為 了 老 師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學 之 需 求 及 提 供 學 童 更 豐 富 的 交 安 宣 導 內 容, 應 廣 為 收 集 相 關 性 的 資 料, 除 了 請 求 主 管 機 關 協 助 提 供 交 通 安 全 相 關 資 料 以 外, 應 善 加 運 用 其 他 資 源, 例 如 警 察 局 報 廢 的 號 誌 燈 標 誌 牌, 或 是 他 校 網 站 上 分 享 的 教 案 及 學 習 單, 並 鼓 勵 老 師 自 製 教 具, 且 訂 定 管 理 辦 法, 鼓 勵 老 師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而 行 政 則 可 運 用 在 宣 導 上 -290-

293 9. 接 學 童 放 學 的 車 輛 中 有 安 親 班 使 用 幼 童 專 用 車 接 送, 此 屬 違 法 行 為, 且 與 學 童 訪 談 中 得 知 安 親 班 接 送 車 輛 有 超 載 坐 前 座 等 不 當 的 作 為, 學 校 應 在 安 親 班 協 調 會 議 中 作 溝 通, 如 安 親 班 不 改 善 應 知 會 家 長 10. 學 校 提 供 的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措 施 應 多 加 宣 導, 讓 全 校 師 生 瞭 解, 應 於 班 級 時 間 請 老 師 鼓 勵 學 童 針 對 時 事 自 己 對 週 遭 交 通 安 全 的 觀 察 所 擔 心 的 交 通 安 全 問 題 加 以 討 論, 以 增 加 學 童 的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及 應 變 能 力 11. 應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至 少 一 次 的 大 客 車 逃 生 演 練 時 學 習 開 啟 安 全 門 的 機 會, 讓 每 位 師 生 有 機 會 作 練 習, 而 非 僅 提 供 影 片 的 觀 看, 因 為 學 童 需 要 實 際 的 操 作 經 驗, 以 利 其 應 變 能 力 的 提 升 12. 應 加 強 導 護 志 工 的 訓 練, 執 行 導 護 工 作 時 其 位 置 應 面 向 車 輛 非 面 向 學 童, 方 能 維 護 學 童 的 安 全, 學 校 目 前 導 護 值 勤 時 的 位 置 恰 好 相 反, 且 背 著 包 包, 將 對 導 護 本 身 及 學 童 的 安 全 產 生 威 脅 13. 針 對 各 項 交 通 安 全 的 活 動, 應 有 辦 法 依 據, 再 規 劃 詳 細 的 計 畫, 並 將 執 行 過 程 留 存, 且 能 進 一 步 的 做 統 整 分 析 及 評 估 其 效 果 性, 對 於 成 效 不 彰 者 則 予 以 淘 汰, 另 外 再 開 創 其 他 的 活 動 14. 學 校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也 都 訂 定 明 確 的 執 行 辦 法, 建 議 落 實 PDCA 與 TQM 的 精 神, 再 著 重 於 系 統 性 與 歷 史 性 的 資 料 整 理, 問 題 診 斷 方 案 執 行 評 估 與 後 續 的 改 善 作 為 建 議 以 例 行 性 工 作 單 獨 列 檔 ( 如 上 放 學 統 計 愛 心 商 店 ), 以 便 持 續 了 解 發 展 歷 史, 並 藉 此 評 估 改 善 成 效 15. 惟 汽 車 停 車 應 注 意 採 取 倒 車 入 庫 的 方 式, 以 維 人 車 安 全 16. 學 校 宜 進 一 步 利 用 上 放 學 統 計 數 據 檢 討 汽 機 車 接 送 區 安 親 班 接 送 區 的 空 間 規 劃 是 否 適 當 充 足, 可 能 問 題 為 何, 如 何 改 善 17. 接 送 區 的 規 劃 應 更 明 確, 並 請 交 通 單 位 設 置 適 當 的 標 誌, 所 規 劃 的 接 送 區 亦 應 妥 為 規 劃 與 親 師 溝 通 的 方 式 與 內 容, 例 如 接 送 區 示 意 圖 與 注 意 事 項 是 否 為 家 長 所 了 解? 18. 可 視 學 校 問 題, 利 用 停 車 場 之 車 道 規 劃 為 機 車 家 長 接 送 區, 提 供 一 個 安 全 有 序 的 停 等 空 間 並 可 藉 由 校 內 的 家 長 接 送 區 與 家 長 交 流, 勸 導 家 長 為 學 生 準 備 安 全 帽 學 校 亦 可 準 備 安 全 帽 供 學 生 借 用 19. 安 親 班 的 接 送 應 有 安 親 班 老 師 集 結 接 送, 以 降 低 可 能 的 交 通 衝 擊 20. 學 校 有 三 成 學 生 步 行 放 學, 除 了 學 校 周 邊 的 通 學 步 道 外, 其 餘 道 路 通 學 環 境 宜 洽 請 縣 政 府 交 通 單 位 交 通 專 業 人 士 ( 如 逢 甲 大 學 教 師 ) 協 助 檢 視 學 校 週 邊 步 行 通 學 環 境 的 適 宜 性, 改 善 不 安 全 地 點 21. 導 護 工 作 以 學 校 教 師 為 主, 社 會 志 工 的 人 數 較 低 宜 多 邀 請 學 生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事 務, 參 與 導 護 工 作, 使 交 通 安 全 成 為 社 會 共 識 此 外, 導 護 志 工 的 值 勤 知 能 技 巧 宜 再 加 強 以 維 護 自 身 安 全 22. 部 分 愛 心 商 店 之 審 查 建 議 為 尚 可 ( 如 汽 車 修 配 廠 ), 其 理 由 為 何? 是 否 納 入 亦 應 審 慎, 避 免 為 辦 理 而 辦 理 -291-

294 肆 結 語 近 二 個 月 的 訪 視 時 間, 實 地 走 訪 了 二 十 八 所 國 小, 在 委 員 們 依 照 各 項 分 工 各 自 評 分 後 加 總, 並 經 全 體 委 員 討 論 後, 得 出 評 鑑 結 果 如 下 : 1. 獲 得 金 安 獎 殊 榮 的 學 校 計 有 桃 園 縣 楓 樹 國 小 台 南 市 白 河 國 小 新 竹 縣 新 社 國 小 台 北 市 士 林 國 小 等 四 校 2. 獲 得 優 等 的 學 校 除 前 述 四 校 外, 計 有 高 雄 市 六 龜 國 小 等 九 所 國 小 3. 獲 得 甲 等 的 學 校 計 有 基 隆 市 忠 孝 國 小 等 十 六 所 國 小 4. 獲 得 乙 等 的 學 校 計 有 彰 化 縣 文 德 國 小 等 三 所 國 小 國 小 組 受 訪 評 的 學 校 一 直 以 來 是 最 為 積 極 努 力 的, 即 使 今 年 度 改 變 提 報 方 式 及 指 標, 學 校 在 獲 知 被 抽 中 需 接 受 評 鑑 後, 雖 然 時 間 相 當 短 暫, 但 被 抽 中 的 學 校 表 現 具 相 當 水 準 程 度, 意 謂 著 學 校 平 時 便 按 部 就 班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故 整 體 而 言, 國 小 的 交 通 安 全 無 論 是 上 放 學 交 通 環 境 及 學 童 的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在 縣 市 政 府 與 學 校 的 通 力 合 作 下, 更 加 精 進 -292-

295 伍 國小組訪視照片 校內設置家長機車接送區並與 後側門機車接送區設置告示牌 行人行走動線分隔 電子白板教學 未來教室 設置交通安全教育 e 化教室 內外輪差教學 -293-

296 學校老師自製教具 運用交通錐區隔行人行走空間 交通情境區及考照區 大客車車窗擊破教學教具 安親班之車輛停放在側門 與路隊分開 交通情境教學中的平交道環境佈置 且學生有秩序排隊 -294-

297

《將進酒》

《將進酒》 00 年 教 學 設 計 獎 勵 計 劃 將 進 酒 參 選 編 號 :C076 學 科 名 稱 : 適 合 程 度 : 高 一 簡 介 設 計 目 的 1. 此 教 案 之 設 計, 目 的 是 讓 學 生 清 楚 明 白 古 體 詩 與 近 體 詩 之 不 同 處, 並 且 以 多 媒 體 輔 助 教 學,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的 興 趣. 藉 課 件 之 運 用, 促 進 學 生 在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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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3 青 年 趨 勢 分 析 人 口 概 況 網 上 行 為 環 境 保 育 身 心 健 康 教 育 升 學 青 年 就 業 住 屋 需 求 犯 罪 及 偏 差 行 為 吸 毒 問 題 文 化 保 育 文 化 藝 術 社 會 參 與 14 15 2012 年, 特 區 政 府 新 班 子 上 任 和 立 法 會 換 屆, 很 多 社 會 民 生 問 題 仍 待 解 決 ; 中 港 兩 地 的 頻 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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