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追 蹤 調 查 研 究 專 輯 委 託 機 關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執 行 機 關 : 台 灣 流 行 病 學 學 會 中 華 民 國 00 年 月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追 蹤 調 查 研 究 感 謝 所 有 人 的 協 助 與 支 持 國 民 健 康 局 蕭 美 玲 副 署 長 邱 淑 媞 局 長 徐 瑞 祥 組 長 陳 姿 伶 科 長 胡 文 琳 薦 任 技 士 三 高 研 究 小 組 主 持 人 孫 建 安 教 授 研 究 員 白 其 卉 副 教 授 游 山 林 助 理 教 授 簡 國 龍 副 教 授 曾 慶 孝 副 教 授 蘇 大 成 助 理 教 授 黃 麗 卿 醫 師 湯 澡 薰 教 授 朱 基 銘 助 理 教 授 楊 燦 助 理 教 授 蔡 住 當 助 理 教 授 小 組 成 員 符 晴 雯 陳 玉 欣 王 玉 皎 黃 麗 菁 楊 詠 茹 朱 妙 慧 白 其 怡 劉 宛 昀 許 淑 靖 吳 佩 珊 羅 玉 玲 吳 采 純 楊 舒 安 劉 美 容 張 弘 潔 丁 德 天 洪 聖 慈 宋 墨 莊 報 告 撰 寫 白 其 卉 副 教 授 王 玉 皎 湯 澡 薰 教 授 孫 建 安 教 授 調 查 人 員 丁 敏 倩 尹 淑 媛 巴 秀 美 毛 金 梅 王 玉 芬 王 芳 時 王 錦 淑 史 治 滿 朱 若 慈 何 梨 禎 吳 采 純 吳 國 星 呂 孟 薇 呂 素 娥 呂 燕 婷 李 桂 蘭 李 靜 宜 杜 珍 珍 杜 曉 艷 沈 瑞 棠 罕 淑 君 林 吟 真 林 美 女 林 淑 美 林 淑 慧 邱 月 珠 邱 玉 琴 邱 佳 慧 邱 惠 娟 邱 靖 月 施 文 萍 施 美 玲 洪 沛 宜 范 翠 玉 倪 竹 英 高 秀 瑜 張 育 娟 張 怡 雅 張 嘉 琪 張 錦 智 莊 素 玲 許 文 施 許 素 貞 許 琴 佩 許 開 榮 郭 孟 華 陳 文 燕 陳 秀 媛 陳 秀 蓮 陳 秀 環 陳 金 枝 陳 俞 文 陳 春 靜 陳 秋 滿 陳 美 利 陳 香 燕 陳 燕 秋 陳 麗 專 曾 秀 芬 黃 巧 媛 黃 秀 菊 黃 桂 珍 黃 梅 櫻 黃 淑 珍 黃 琅 美 黃 勝 莉 黃 詩 淇 黃 錦 平 黃 麗 卿 楊 東 林 楊 素 真 楊 雅 媚 葉 春 鳳 葉 瑞 棻 詹 玉 蓮 廖 燕 玉 廖 麗 琴 劉 映 佳 劉 美 貞 劉 慧 如 劉 錦 蘭 潘 秀 華 蔡 美 緞 蔡 梅 蕊 蔡 慧 珍 鄭 正 芬 鄭 艾 凌 鄭 秀 鳳 鄭 幸 連 鄭 惠 容 鄧 盡 妹 蕭 琅 文 戴 瑋 儒 謝 玉 梅 謝 佳 倫 謝 明 君 謝 秋 英 謝 美 容 謝 美 珠 鍾 筱 懿 鍾 麗 素 鍾 麗 嬌 簡 嘉 慧 羅 桂 玲 蘇 香 如 蘇 碧 卿 宋 黃 素 貞 林 張 純 美 張 簡 美 霞 許 祉 陳 好 陳 里 劉 珮 致 謝 潘 文 涵 教 授
目 錄 中 文 摘 要... Abstract... 2 第 一 章 前 言... 4 第 二 章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追 蹤 調 查 研 究 執 行 成 果... 6 第 一 節 研 究 方 法... 6 第 二 節 個 案 基 本 描 述 與 品 質 監 測 結 果... 2 第 三 節 信 效 度 研 究... 28 第 四 節 討 論... 35 第 五 節 參 考 資 料... 37 第 三 章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五 年 累 積 發 生 率... 38 第 一 節 文 獻 回 顧... 38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42 第 三 節 研 究 結 果... 44 第 四 節 討 論... 59 第 五 節 參 考 文 獻... 62 第 四 章 三 高 個 案 之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腎 臟 病 發 生 率 及 全 死 因 死 亡 率... 68 第 一 節 文 獻 回 顧... 68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69 第 三 節 研 究 結 果... 7 第 四 節 討 論... 74 第 五 節 參 考 文 獻... 75 第 五 章 三 高 個 案 之 醫 療 資 源 耗 用... 77 第 一 節 文 獻 回 顧... 77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77 第 三 節 研 究 結 果... 80 第 四 節 討 論... 97 第 五 節 參 考 文 獻... 98 第 六 章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代 謝 性 症 候 群 及 慢 性 i
腎 臟 病 之 盛 行 率... 99 第 一 節 文 獻 回 顧... 99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09 第 三 節 研 究 結 果... 2 第 四 節 討 論... 56 第 五 節 參 考 文 獻... 6 第 七 章 總 結 與 建 議... 80 ii
表 目 錄 表 2- 民 國 9 年 三 高 盛 行 率 調 查 之 抽 樣 分 布... 7 表 2-2 檢 體 包 含 項 目 及 相 關 處 理 原 則... 4 表 2-3 各 項 檢 體 檢 驗 方 法... 6 表 2-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調 查 研 究 收 案 完 成 率.. 23 表 2-5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 三 高 ) 調 查 完 成 收 案 之 研 究 個 案 與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完 成 收 案 之 研 究 個 案 在 性 別 分 佈 之 比 較... 24 表 2-6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 三 高 ) 調 查 完 成 收 案 之 研 究 個 案 與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完 成 收 案 之 研 究 個 案 在 年 齡 分 佈 之 比 較... 25 表 2-7 地 區 別 問 卷 失 誤 百 分 比... 27 表 2-8 實 測 身 高 體 重 BMI 與 自 述 身 高 體 重 BMI 之 比 較... 30 表 2-9 男 性 按 年 齡 BMI 與 腹 部 肥 胖 分 層 後, 實 測 身 高 體 重 BMI 與 自 述 身 高 體 重 BMI 之 比 較... 3 表 2-0 女 性 按 年 齡 BMI 與 腹 部 肥 胖 分 層 後, 實 測 身 高 體 重 BMI 與 自 報 身 高 體 重 BMI 之 比 較... 32 表 2- 校 正 後 之 BMI 所 估 計 之 盛 行 率 敏 感 度 及 特 異 度... 34 表 3--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46 表 3--2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標 準 化. 46 表 3-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47 表 3-2-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二... 48 表 3-3-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5 表 3-3-2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標 準 化... 5 表 3-4-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52 表 3-4-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二... 53 表 3-5-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56 iii
表 3-5-2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標 準 化... 56 表 3-6-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發 生 高 血 脂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57 表 3-6-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發 生 高 血 脂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二... 58 表 4-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個 案 於 2002~2007 年 罹 患 心 臟 病 之 發 生 率... 72 表 4-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個 案 於 2002~2007 年 罹 患 腦 中 風 之 發 生 率... 72 表 4-3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個 案 於 2002~2007 年 罹 患 腎 臟 病 之 發 生 率... 73 表 4-4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個 案 於 2002~2006 年 之 全 死 因 死 亡 率... 73 表 5-2002 年 高 血 壓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門 診 次 數 之 比 較 分 析.. 82 表 5-2 2002 年 高 血 壓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之 比 較 分 析... 82 表 5-3 2002 年 高 血 壓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住 院 次 數 之 比 較 分 析.. 83 表 5-4 2002 年 高 血 壓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之 比 較 分 析... 83 表 5-5 2002 年 高 血 糖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門 診 次 數 之 比 較 分 析.. 84 表 5-6 2002 年 高 血 糖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之 比 較 分 析... 84 表 5-7 2002 年 高 血 糖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住 院 次 數 之 比 較 分 析.. 85 表 5-8 2002 年 高 血 糖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之 比 較 分 析... 85 表 5-9 2002 年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門 診 次 數 之 比 較 分 析.. 86 表 5-0 2002 年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之 比 較 分 析... 86 表 5-2002 年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住 院 次 數 之 比 較 分 析 87 表 5-2 2002 年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之 比 較 分 析... 87 表 5-3 三 高 個 案 人 口 特 質 分 佈... 92 表 5-4 三 高 個 案 醫 療 利 用 分 佈... 93 表 5-5 三 高 個 案 醫 療 利 用 成 本 分 析... 94 表 5-6 三 高 個 案 健 保 利 用 分 析... 95 表 5-7 三 高 個 案 疾 病 成 本 (Disease burden) 分 析... 96 iv
表 6--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5 表 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標 準 化...6 表 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7 表 6-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盛 行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9 表 6-3-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盛 行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二... 20 表 6-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23 表 6-4-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標 準 化... 24 表 6-5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血 糖 耐 受 性 不 良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25 表 6-6-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罹 患 高 血 糖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27 表 6-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罹 患 高 血 糖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二... 28 表 6-7-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32 表 6-7-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標 準 化... 33 表 6-8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34 表 6-9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36 表 6-0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38 表 6-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40 表 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脂 盛 行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42 表 6-2-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脂 盛 行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二... 42 v
表 6-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代 謝 症 候 群 ( 依 NCEP-ATP III 之 定 義 )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45 表 6-3-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代 謝 症 候 群 ( 依 NCEP-ATP III 之 定 義 )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標 準 化... 46 表 6-3-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代 謝 症 候 群 ( 依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43 表 6-3-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代 謝 症 候 群 ( 依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 盛 行 率, 依 年 齡 標 準 化... 48 表 6-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慢 性 腎 臟 病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期 別 之 分 佈... 49 表 6-5 2002 年 與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及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之 比 較... 52 表 6-6- 台 灣 地 區 近 5 年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54 表 6-6-2 台 灣 地 區 近 5 年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之 比 較... 55 vi
圖 目 錄 圖 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追 蹤 調 查 研 究 工 作 職 責 分 配... 8 圖 2-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追 蹤 調 查 研 究 之 工 作 流 程... 9 圖 2-3 訪 員 與 助 教 第 一 次 測 量 SBP 及 DBP 之 差 值... 8 圖 2-4 訪 員 與 助 教 第 一 次 測 量 身 高 體 重 之 差 值... 8 圖 2-5 訪 員 與 助 教 第 一 次 測 量 腰 臀 圍 之 差 值... 9 圖 2-6 按 批 次 之 問 卷 失 誤 百 分 比... 26 圖 2-7 血 壓 值 尾 數 分 佈... 26 圖 2-8 男 女 性 按 肥 胖 程 度 之 量 測 BMI 與 自 報 BMI 差 值 箱 型 圖... 33 圖 3-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45 圖 3-2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45 圖 3-3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50 圖 3-4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50 圖 3-5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55 圖 3-6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55 圖 4- 三 高 盛 行 個 案 的 全 死 因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腎 臟 病 危 險 示 意 圖.. 74 圖 6-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4 圖 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4 圖 6-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22 圖 6-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22 圖 6-5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30 圖 6-6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30 圖 6-7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3 圖 6-8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3 圖 6-9 2002-2007 年 每 0 歲 平 均 血 壓 血 糖 及 血 脂 之 變 化... 60 vii
附 錄 附 錄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調 查 之 抽 樣 鄉 鎮 一 覽 表... 83 附 錄 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於 2002~2006 年 之 死 因 分 佈... 84 附 錄 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調 查 研 究 各 樣 本 地 區 收 案 完 成 率... 86 附 錄 4 本 研 究 資 料 來 源... 89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90 附 錄 6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發 生 人 數 分 佈... 99 附 錄 7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發 生 人 數 分 佈... 200 附 錄 8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發 生 人 數 分 佈... 20 附 錄 9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壓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之 分 佈... 202 附 錄 0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收 縮 壓 與 舒 張 壓 百 分 位 一 覽 表... 205 附 錄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糖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之 分 佈... 206 附 錄 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糖 百 分 位 一 覽 表... 209 附 錄 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中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密 度 及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之 分 佈... 20 附 錄 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中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密 度 及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百 分 位 一 覽 表... 23 附 錄 5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壓 類 型 人 數 分 佈... 25 附 錄 6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糖 異 常 人 數 分 佈... 26 附 錄 7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高 血 脂 血 中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密 度 及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異 常 人 數 分 佈... 27 附 錄 8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異 常 人 數 分 佈.. 28 viii
中 文 摘 要 本 計 畫 是 以 2002 年 完 成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 簡 稱 三 高 ) 盛 行 率 調 查 完 整 收 案 之 6,600 名 社 區 居 民 為 調 查 基 礎, 進 行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健 康 居 民 的 三 高 發 生 率, 及 三 高 盛 行 者 的 三 高 醫 療 耗 費 情 形 與 其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腎 臟 病 發 生 狀 況 本 計 畫 透 過 資 料 勾 稽 與 家 戶 訪 視 完 成 追 蹤 本 計 畫 首 先 針 對 2002 年 6600 名 三 高 計 畫 之 完 訪 個 案 進 行 2002 至 2006 年 之 資 料 勾 稽 工 作 另 在 扣 除 掉 已 死 亡 個 案 遷 移 個 案 及 無 法 聯 絡 個 案 後, 於 96 年 6 月 至 97 年 5 月 間 針 對 5,943 位 研 究 個 案 進 行 收 案 調 查, 以 分 析 2007 年 三 高 發 生 率 及 危 險 因 子 本 計 畫 於 收 案 期 間 完 成 4,682 人 (78.8%) 問 卷 訪 視 4,650 人 (78.2%) 血 壓 測 量 4,48 人 (74.3%) 血 液 體 檢 收 集 和 4,425 人 (74.5%) 尿 液 檢 體 收 集, 其 中 有 4,388 人 (73.8%) 完 成 前 述 四 項 資 料 和 檢 體 收 集 本 計 畫 是 依 據 美 國 JNC VII 之 標 準 來 定 義 高 血 壓 : 收 縮 壓 40mmHg 或 舒 張 壓 90mmHg 或 服 用 降 血 壓 藥 物, 依 據 美 國 糖 尿 病 學 會 997 年 發 表 之 診 斷 標 準 來 定 義 高 血 糖 : 禁 食 血 漿 血 糖 26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依 據 美 國 NCEP-ATP III 之 標 準 來 定 義 高 血 脂 : 禁 食 血 清 總 膽 固 醇 (TC) 240mg/dL 或 禁 食 血 清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HDL-C) 40mg/dL 或 禁 食 血 清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LDL-C) 60mg/dL 或 禁 食 血 清 三 酸 甘 油 酯 (TG) 200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研 究 結 果 顯 示,2002 年 時 5 歲 以 上 之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五 年 累 積 發 生 率 分 別 為 24.2 7.3 20.4 三 高 盛 行 個 案 五 年 內 發 生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腎 臟 病 以 及 全 因 死 亡 的 危 險 性 顯 著 高 於 非 三 高 個 案 ; 其 醫 療 耗 費 情 形 ( 包 括 : 總 門 診 次 數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總 住 院 次 數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 均 顯 著 高 於 非 三 高 個 案 2007 年 20 歲 以 上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TC 高 LDL-C 低 HDL-C 高 TG 之 盛 行 率 分 別 為 27.7% 9.5%.2% 7.8% 0.% 5.3% 若 以 WHO 2000 年 人 口 作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並 以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之 盛 行 率 為 比 較 基 準, 發 現 2002-2007 年 期 間, 國 人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LDL-C 之 盛 行 率 有 上 升 之 趨 勢, 而 高 TC 高 TG 和 低 HDL-C 之 盛 行 率 有 輕 微 下 降 之 趨 勢 國 人 代 謝 症 候 群 之 盛 行 率 為 9.%(NCEP-ATP III 之 定 義 ) 或 2.8%(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 國 人 第 期 至 第 5 期 慢 性 腎 臟 病 盛 行 率 分 別 為.3%.5% 7.9% 0.4% 和 0.2% 三 高 盛 行 率 和 發 生 率 之 危 險 因 子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除 了 性 別 年 齡 外, 肥 胖 ( 一 般 肥 胖 或 腹 部 肥 胖 ) 和 三 高 家 族 史 是 三 高 盛 行 率 和 發 生 率 的 顯 著 危 險 因 子 關 鍵 詞 :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盛 行 率, 危 險 因 子
Abstract Data from a nationwide population-based prevalence survey of high blood pressure, hyperglycemia, and high blood lipid profile(in abbreviation of Triple-High status) among 6,600 subjects in Taiwan were used to investigate the incidence of the Triple-High status and associated factors in the Taiwanese population. The subjects who were free of the Triple-High in the initial prevalence survery in 2002 was used to study the incidence and risk factors of the Triple-High and the utility of medical care. Of those 5943 alive intended to follow, the number of subjects completed questionnaire interview, measurement of blood pressure, and collection of blood and urine samples was 4,682(78.8%), 4,650(78.2%), 4,48(74.3%), and 4,425(74.5%), respectively. The following definitions were adopted in this study to define the Triple-High status. High blood pressure was defined as systolic blood pressure 40mmHg or diastolic blood pressure 90mmHg or use of anti-hypertensive medications; hyperglycemia was defined as fasting glucose level 26mg/dL or use of anti-hyperglycemic drugs; high blood lipid profile included serum total cholesterol(tc) 240mg/dL or HDL-C 40mg/dL or LDL-C 60mg/dL or TG 200mg/dL or use of lipid-lowering drugs. During 5 years follow-up, the overall incidences of high blood pressure, hyperglycemia, and high blood lipid profile were 24.2 7.3 20.4, respectively. While the utilities and expenditures of medical care were significantly higher in subjects with the Triple-High than in those without the Triple-High during the same study period. The prevalent subjects with Triple-High had higher relative risk of all-cause death, heart disease, stroke and renal disease then those without Triple-High. Our results emphasize the urgent need to develop national strategies for the prevention, detection, and treatment of the Triple-High in Taiwan. The overall prevalences of high blood pressure, hyperglycemia, and high blood TC, LDL-C, and TG and low blood HDL-C were 27.7%, 9.5%,.2%, 7.8%, 5.3%, and 0.%, respectively. The age standardized prevalences of high blood pressure, hyperglycemia, high blood LDL-C were higher in 2007 than those in 2002. Whereas, the prevalences of cholesterolemia, triglyceridemia, and low levels of HDL-C were decreased between 2002 and 2007. The results of multivariate analyses indicated that BMI and family history of hypertension and/or diabetes mellitus were the significant factors 2
associated with high prevalence and incidence of the Triple-High status. With respect to the status of metabolic syndrome, the prevalences of metabolic syndrome were 9.%(according to the NCEP-ATP III criteria) or 2.8%(according to the criteria of 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in Taiwan), respectively. In addition, the stage-specific prevalence of CKD was.3% for stage,.5% for stage 2, 7.9% for stage 3, 0.4% for stage 4, and 0.2% for stage 5. Our results emphasize the urgent need to develop national strategies for the prevention, detection, and treatment of the Triple-High in Taiwan. Keywords:high blood pressure, hyperglycemia, high blood lipid profile, incidence, prevalence, risk factors 3
第 一 章 前 言 台 灣 地 區 近 年 來 生 活 型 態 及 疾 病 型 態 逐 漸 改 變, 國 人 的 十 大 死 因, 由 民 國 4 年 以 傳 染 性 疾 病 為 主, 轉 變 為 以 慢 性 退 行 性 疾 病 為 主, 其 中 尤 以 心 臟 血 管 腦 血 管 疾 病 最 為 顯 著, 也 最 為 重 要 根 據 民 國 94 年 台 灣 地 區 死 因 分 佈 顯 示, 腦 血 管 疾 病 心 臟 病 高 血 糖 腎 炎 腎 徵 候 群 腎 病 變 及 高 血 壓 性 疾 病 死 亡 占 總 死 亡 之 3.3% 由 於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在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腦 血 管 疾 病 病 程 發 展 中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有 鑑 於 此, 衛 生 署 將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防 治, 列 為 國 民 保 健 計 畫 之 中 老 年 病 防 治 計 畫 的 重 要 工 作 台 灣 地 區 在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 簡 稱 三 高 ) 等 三 種 症 狀 的 研 究 早 已 蓬 勃 發 展, 尤 其 是 三 者 與 其 他 疾 病 之 相 關 造 成 心 血 管 及 腦 血 管 病 變 的 可 能 致 病 機 轉, 以 及 病 人 的 診 斷 與 後 續 治 療, 均 已 能 在 臨 床 上 提 供 比 過 去 更 有 效 的 預 防 策 略 與 醫 療 協 助 但 真 正 依 據 台 灣 地 區 人 口 抽 樣 收 案, 並 建 立 具 有 族 群 代 表 性 的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研 究 及 盛 行 率 調 查 工 作, 雖 應 為 臨 床 研 究 及 政 策 研 擬 的 重 要 參 考 資 料, 但 此 種 大 規 模 之 流 行 病 學 研 究, 需 要 耗 費 龐 大 的 人 力 與 物 力, 因 此 一 直 遲 遲 無 法 以 全 台 灣 地 區 的 規 模 進 行 直 到 民 國 9 年, 國 民 健 康 局 委 託 台 灣 公 共 衛 生 學 會 執 行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調 查, 才 有 以 全 國 國 民 為 調 查 基 礎 的 研 究 報 告 雖 然 許 多 三 高 的 研 究 早 已 蓬 勃 發 展, 但 與 其 相 關 之 慢 性 疾 病 所 造 成 的 社 會 經 濟 成 本 耗 損 的 研 究, 尚 不 多 見 根 據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的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2003 年 的 醫 療 保 健 支 出 約 有 6 千 2 百 億, 占 了 台 灣 地 區 當 年 度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的 6%, 平 均 每 人 花 費 2 萬 7 千 元 (89 美 金 ) 在 醫 療 保 健 上, 且 醫 療 保 健 支 出 每 年 穩 定 成 長, 即 使 是 在 2000 年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呈 現 負 成 長 的 時 期, 醫 療 保 健 支 出 仍 有 6.8% 的 成 長 率 因 此, 若 能 進 一 步 精 確 的 呈 現 出 世 代 研 究 之 醫 療 耗 費 情 形, 並 將 三 高 的 醫 療 耗 損 狀 態 加 以 分 析 探 討, 必 然 有 助 於 衛 生 政 策 的 制 定 初 級 預 防 的 推 行 與 臨 床 治 療 模 式 的 修 正, 以 減 少 醫 療 支 出 與 社 會 負 擔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追 蹤 調 查 研 究 ( 以 下 簡 稱 4
第 二 次 三 高 調 查 ) 的 研 究 對 象 乃 延 續 民 國 9 年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盛 行 調 查 研 究 ( 以 下 簡 稱 第 一 期 三 高 調 查 ) 的 同 一 群 世 代, 並 承 續 民 國 9 年 第 一 期 三 高 調 查 的 檢 測 項 目, 再 次 進 行 多 種 體 位 測 量 及 血 液 生 化 測 量, 並 加 入 尿 液 篩 檢, 盼 能 透 過 生 物 指 標 之 分 析, 了 解 此 一 世 代 在 新 發 三 高 的 發 生 率 三 高 之 盛 行 分 布 狀 況 以 及 三 高 盛 行 者 的 後 續 疾 病 狀 況, 進 行 其 三 高 盛 行 率 相 關 危 險 因 子 醫 療 耗 費 情 形, 以 供 政 策 參 考 5
第 二 章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追 蹤 調 查 研 究 執 行 成 果 本 章 節 將 介 紹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追 蹤 調 查 研 究 之 研 究 方 法 收 案 完 成 度 與 台 灣 地 區 人 口 之 比 較, 以 及 各 種 測 量 的 信 效 度 研 究 第 一 節 研 究 方 法 本 計 畫 延 用 民 國 9 年 三 高 盛 行 率 調 查 之 抽 樣 架 構 來 進 行 台 灣 地 區 居 民 三 高 盛 行 率 及 發 生 率 之 估 計 和 三 高 對 於 居 民 健 康 狀 況 影 響 之 評 估 一 研 究 母 群 本 計 畫 母 群 體 定 義 為 民 國 9 年 台 灣 地 區 具 有 國 籍, 設 有 戶 籍, 年 齡 在 5 歲 以 上 之 國 民, 且 民 國 96 年 時 仍 居 住 於 台 灣 地 區 二 抽 樣 方 式 民 國 9 年 三 高 計 畫 是 依 照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進 行 之 國 民 健 康 訪 問 調 查 抽 樣 原 理 和 架 構 進 行 抽 樣 而 本 計 畫 是 以 民 國 9 年 三 高 計 畫 中 完 成 問 卷 訪 視 血 壓 測 量 及 收 取 血 液 和 尿 液 檢 體 訪 視 之 樣 本 進 行 本 計 畫 的 調 查 國 民 健 康 訪 問 調 查 是 從 台 灣 地 區 359 個 鄉 鎮 市 區, 依 所 屬 地 域 的 不 同 ( 分 別 為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台 北 縣 與 基 隆 市 桃 竹 苗 中 彰 投 雲 嘉 南 高 屏 澎 以 及 宜 花 東 ) 分 成 七 個 單 獨 的 抽 樣 層, 依 據 統 計 抽 樣 原 理, 從 中 選 出 88 個 鄉 鎮 市 區, 最 後 再 從 這 88 個 樣 本 區 依 每 個 地 區 人 口 數 的 多 寡, 於 其 中 各 抽 出 32 個 到 76 個 不 等 的 家 戶, 台 灣 地 區 合 計 共 抽 出 6,600 個 樣 本 家 戶, 此 即 為 國 民 健 康 訪 問 調 查 之 抽 樣 母 群 體 民 國 9 年 三 高 計 畫 針 對 此 6,600 個 抽 樣 母 群 體 之 樣 本 家 戶, 仿 照 原 訂 之 統 計 抽 樣 原 理, 於 大 台 北 都 會 層 中, 以 原 選 定 之 20 個 區 域, 隨 機 選 取 /2 鄰 數, 同 一 鄰 中 所 有 家 戶 全 選 ; 在 其 他 層 別 ( 包 含 台 北 縣 與 基 隆 市 桃 竹 苗 中 6
彰 投 雲 嘉 南 高 屏 澎 以 及 宜 花 東 等 六 層 ) 則 隨 機 選 取 /2 之 鄉 鎮 市 區, 其 中 所 有 鄰 數 之 所 有 家 戶, 全 數 選 入 該 計 畫, 共 抽 選 出 2 個 縣 市,54 個 鄉 鎮 市 區 ( 詳 見 附 錄 抽 樣 鄉 鎮 一 覽 表,P.83), 共 824 鄰 其 抽 樣 分 布 如 表 2- 所 示 表 2- 民 國 9 年 三 高 盛 行 率 調 查 之 抽 樣 分 布 分 層 地 區 抽 樣 法 原 鄰 數 抽 樣 鄰 數 I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隨 機 選 取 /2 鄰 數, 家 戶 全 選 48 209 II 台 北 縣 與 基 隆 市 隨 機 選 取 /2 之 鄉 鎮 市 4 57 III 桃 園 新 竹 苗 栗 區, 所 有 抽 出 之 鄰 數 家 戶 全 選 26 08 IV 台 中 彰 化 南 投 288 44 V 雲 林 嘉 義 台 南 240 20 VI 高 雄 屏 東 澎 湖 288 44 VII 宜 蘭 花 蓮 台 東 84 42 總 計,648 824 三 訪 視 期 間 由 民 國 96 年 6 月 開 始 至 97 年 5 月 止, 共 計 2 個 月 四 調 查 之 執 行 方 式 ( 一 ) 收 案 本 研 究 主 要 執 行 單 位 及 人 員 相 當 多, 包 含 國 民 健 康 局 研 究 中 心 督 導 衛 生 局 特 約 訪 問 員 等, 研 究 中 心 尚 包 含 行 政 小 組 資 料 處 理 小 組 及 中 心 實 驗 室, 特 約 訪 問 員 包 括 衛 生 所 訪 員 ( 包 括 公 共 衛 生 護 士 醫 檢 師 等 ) 以 及 非 衛 生 所 訪 員 ( 已 退 休 之 公 共 衛 生 護 士 護 士 醫 檢 師 以 及 一 般 訪 員 ) 各 單 位 間 之 工 作 職 責 關 係 見 圖 2- 計 畫 之 實 施 步 驟 包 含 計 畫 籌 畫 訪 視 工 作 之 行 政 協 調 訪 員 訓 練 及 收 案 測 量 之 標 準 化 進 行 家 戶 訪 視 與 採 檢 實 驗 室 之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問 卷 及 檢 驗 之 資 料 管 理 及 資 料 品 管 工 作 個 案 檢 查 結 果 報 告 書 之 寄 發 陽 性 個 案 之 電 訪 追 蹤 與 衛 教 圖 2-2 為 本 研 究 之 調 查 執 行 步 驟 7
A 健 康 局 C 督 導 衛 生 局 D 特 約 訪 問 員 B 研 究 中 心 D 衛 生 所 訪 員 D2 非 衛 生 所 訪 員 B 行 政 小 組 B2 資 料 處 理 小 組 B3 中 心 實 驗 室 A 計 畫 目 的 之 擬 定 行 政 指 導 與 協 調 支 援 C 協 調 轄 區 內 各 收 案 衛 生 所 人 力 之 配 合 調 查 各 收 案 衛 生 所 研 究 硬 體 之 現 況 協 調 轄 區 內 行 政 資 源 與 配 合 B 特 約 訪 問 員 訓 練 之 規 劃 執 行 調 查 所 需 資 源 工 具 採 購 與 發 放 所 有 資 料 之 建 檔 與 核 校 個 案 檢 查 結 果 報 告 書 之 寄 發 陽 性 個 案 之 電 話 追 蹤 及 衛 教 檢 體 檢 測 及 品 管 D 社 區 收 案 問 卷 及 檢 體 的 整 合 寄 送 圖 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追 蹤 調 查 研 究 工 作 職 責 分 配 8
取 得 9 年 三 高 計 畫 家 戶 個 案 資 料, 加 以 更 新 建 立 訪 視 名 冊 設 立 督 導 團 隊 和 種 子 訓 練 教 師 ( 負 責 訪 視 及 採 檢 技 巧 訓 練 跟 訪 抽 訪 及 過 錄, 增 進 資 料 收 集 的 品 質 ) 完 成 訪 員 訓 練, 寄 發 訪 視 通 知 並 聯 繫 訪 視 時 間 進 行 血 壓 測 量 血 及 尿 液 檢 體 收 集 問 卷 訪 問 及 體 位 測 量 督 導 跟 訪 / 抽 訪 / 過 錄 成 功 每 兩 週 寄 出 完 成 問 卷 表 單 及 檢 體 失 敗 蒐 集 未 受 檢 原 因 抽 訪 研 究 中 心 清 點 問 卷 表 單 及 檢 體 檢 體 檢 驗 結 果 所 有 資 料 之 建 檔 與 核 校 整 合 檢 體 結 果 有 問 題 資 料 再 訪 複 訪 以 掛 號 寄 發 檢 查 結 果 報 告 書 給 受 訪 個 案 由 研 究 中 心 針 對 陽 性 個 案 進 行 電 訪 追 蹤 與 衛 教 研 究 中 心 清 整 資 料 串 連 健 保 資 料 庫 資 料 分 析 與 報 告 撰 寫 圖 2-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追 蹤 調 查 研 究 之 工 作 流 程 9
本 計 畫 以 民 國 9 年 三 高 盛 行 率 調 查 中 完 成 問 卷 訪 視 血 壓 測 量 及 血 液 和 尿 液 檢 體 收 集 者 為 本 次 追 蹤 調 查 之 收 案 對 象, 以 個 人 為 調 查 單 位, 共 計 6,600 人 從 國 民 健 康 局 取 得 民 國 9 年 三 高 盛 行 率 調 查 之 家 戶 個 案 資 料 檔 死 亡 檔 及 最 新 戶 政 資 料 後, 進 行 調 查 樣 本 基 本 資 料 之 重 整 與 更 新, 製 作 成 訪 視 名 冊, 由 接 受 完 整 訪 員 訓 練 之 特 約 訪 問 員 進 行 收 案, 特 約 訪 問 員 於 收 案 一 週 前 寄 出 訪 視 通 知 單, 並 於 收 案 通 知 之 日 期 前, 以 電 話 或 親 訪 方 式 與 受 訪 者 說 明 簡 介 計 畫 目 的, 解 說 調 查 性 質 及 所 需 配 合 事 項, 並 徵 求 個 案 參 與 之 意 願, 並 約 定 進 行 訪 視 及 收 集 檢 體 之 時 間 進 行 之 家 戶 訪 視 過 程 及 完 成 時 間 或 未 完 成 之 原 因, 應 記 錄 於 家 戶 追 蹤 單 上 抽 取 血 液 及 收 集 尿 液 應 按 標 準 化 之 手 續 進 行, 並 全 程 於 -20 下 儲 存, 於 -20 ~-40 之 下 運 送 血 壓 及 體 位 亦 需 按 標 準 程 序 進 行 測 量 每 兩 週 將 完 成 之 問 卷 同 意 書 血 清 和 尿 液 檢 體 寄 送 研 究 中 心 ( 二 ) 追 蹤 本 計 畫 於 受 訪 者 接 受 家 訪 後 一 個 月, 也 就 是 檢 體 寄 出 後 兩 週 內 完 成 檢 體 檢 測, 並 將 結 果 連 同 衛 教 資 料, 以 掛 號 信 函 直 接 將 報 告 寄 至 受 訪 家, 研 究 中 心 於 收 到 報 告 兩 週 後 以 電 話 進 行 陽 性 個 案 之 追 蹤 訪 視 五 測 量 項 目 及 方 法 ( 一 ) 家 戶 及 個 案 定 義 民 國 9 年 三 高 盛 行 率 調 查 在 進 行 訪 視 時 係 以 家 戶 為 調 查 單 位, 將 家 戶 中 所 有 5 歲 以 上 並 於 國 民 健 康 訪 問 調 查 中 完 成 訪 視 者 予 以 全 數 收 案 受 訪 者 不 論 是 否 配 合 收 案 抽 血, 若 已 確 實 追 踪 訪 視, 遇 調 查 對 象 本 人, 確 知 仍 居 住 原 該 址 便 為 已 接 觸 個 案 ; 若 抽 樣 家 戶 仍 存 在, 但 確 知 個 案 失 蹤 或 任 何 理 由 導 致 無 法 在 結 案 前 進 行 接 觸, 則 為 無 法 接 觸 個 案 遷 移 家 戶 中 之 遷 移 個 案 仍 進 行 訪 視 符 合 下 列 四 種 定 義 者, 則 為 放 棄 個 案 :() 無 電 話 或 前 往 該 地 址 後 確 知 該 地 址 無 此 家 戶, (2) 於 不 同 月 份, 至 少 首 訪 三 次 而 無 法 聯 繫 任 何 相 關 成 員 之 個 案,(3) 抽 樣 家 戶 仍 存 在, 但 其 中 某 位 ( 或 某 些 ) 成 員 因 嫁 娶 出 國 出 遊 外 地 讀 書 遷 出 長 年 居 住 國 外 長 期 居 住 於 醫 療 院 所 或 照 護 安 養 機 構 等 無 法 於 結 案 前 進 行 訪 視,(4) 確 知 受 訪 者 已 失 蹤 或 死 亡 0
第 二 期 三 高 除 延 用 此 一 調 查 家 戶 及 個 案 之 定 義, 尚 新 增 兩 項 定 義 :() 若 個 案 遷 移 至 本 計 畫 涵 蓋 之 調 查 鄉 鎮 市 區, 視 為 遷 移 個 案 仍 進 行 訪 視 ; (2) 若 遷 移 至 本 計 畫 涵 蓋 之 調 查 鄉 鎮 市 區 以 外 者, 視 為 放 棄 個 案 ( 二 ) 問 卷 本 研 究 之 問 卷 包 含 所 有 收 案 者 收 案 時 之 面 訪 問 卷 以 及 僅 供 陽 性 個 案 使 用 之 電 訪 問 卷 本 問 卷 必 須 由 本 人 回 答 除 非 符 合 下 述 三 種 條 件, 否 則 不 得 代 答 尋 找 代 訪 者, 必 須 填 具 清 楚 的 原 因 可 由 他 人 代 訪 的 三 種 條 件 :() 重 病 或 身 體 虛 弱 體 力 無 法 支 持 ; (2) 重 聽 耳 聾 或 啞 巴 ; (3) 精 神 有 問 題 或 心 智 不 正 常 代 答 的 優 先 順 序, 依 個 案 之 主 要 照 顧 者 條 件 為 :() 主 要 照 顧 者 與 個 案 具 親 屬 關 係, 則 優 先 成 為 代 答 者 ; (2) 若 主 要 照 顧 者 與 個 案 不 具 親 屬 關 係 或 個 案 無 主 要 照 顧 者 : 受 訪 者 的 配 偶 受 訪 者 的 父 母 親 受 訪 者 的 20 歲 以 上 子 女 受 訪 者 的 同 住 之 20 歲 以 上 兄 弟 姐 妹 受 訪 者 具 其 他 親 屬 關 係 且 同 住 的 照 顧 者 ( 請 註 明 關 係 ) 本 份 面 訪 問 卷 的 主 要 內 容 包 含 下 面 0 項 :. 取 得 受 試 者 同 意 並 簽 署 同 意 書 2. 確 認 受 試 者 之 基 本 資 料 是 否 變 動 3. 收 取 健 康 行 為 運 動 習 慣 等 生 活 型 態 資 料 4. 收 取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高 尿 酸 中 風 心 臟 病 及 腎 臟 病 之 個 人 疾 病 狀 況 5. 收 取 家 族 大 小 及 父 母 和 手 足 中 之 高 血 壓 糖 尿 病 高 血 脂 冠 狀 動 脈 心 臟 病 中 風 高 尿 酸 及 洗 腎 之 個 人 疾 病 狀 況 6. 針 對 女 性, 詢 問 生 理 期 及 女 性 賀 爾 蒙 之 使 用 7. 收 集 體 位 脈 搏 及 血 壓 測 量 情 況 及 數 據 8. 收 取 影 響 血 清 測 量 之 各 種 狀 況, 含 禁 食 及 用 藥 9. 收 集 訪 視 過 程 之 狀 況 0. 收 取 以 油 鹽 攝 取 量 為 主 之 飲 食 習 慣 資 料 追 蹤 問 卷 分 為 用 於 新 發 陽 性 個 案 與 盛 行 個 案, 以 電 話 追 蹤 方 式 進 行 新
發 陽 性 個 案 問 卷 內 容 主 要 有 確 認 收 到 檢 驗 報 告 詢 問 就 醫 狀 況 ; 盛 行 個 案 問 卷 內 容 主 要 有 提 醒 定 期 就 醫 追 蹤 檢 查 閱 讀 寄 發 的 衛 教 手 冊 詢 問 就 醫 次 數 就 醫 花 費 醫 療 消 費 行 為 ( 三 ) 身 高 體 重 測 量 身 高 測 量 工 具 為 採 用 精 確 度 至 0. 公 分 之 身 高 量 尺 ( 共 90 公 分 ), 測 量 結 果 之 判 讀, 數 據 精 準 至 0. 公 分 測 量 步 驟 為 : 請 受 試 者 脫 鞋 及 厚 襪 子, 背 對 身 高 量 尺 且 筆 直 站 立, 重 量 平 均 分 布 於 兩 腳, 手 臂 沿 著 軀 幹 旁 自 然 下 垂, 手 掌 面 向 大 腿, 腳 後 跟 併 攏, 兩 腳 掌 打 開 呈 60 度 角, 腳 後 跟 臀 部 肩 胛 頭 部 均 貼 緊 身 高 量 尺, 兩 眼 向 前 平 視, 緩 慢 移 動 壓 克 力 板 輕 壓 頭 頂 和 身 高 量 尺 成 直 角, 眼 耳 線 和 壓 克 力 板 平 行, 讀 取 壓 克 力 板 停 止 處 的 刻 度 若 受 訪 個 案 不 適 站 立, 則 請 個 案 回 憶 最 近 一 次 測 得 身 高 記 錄, 然 後 註 明 經 回 憶 描 述 並 於 理 由 處 說 明 原 因 體 重 測 量 工 具 採 用 精 確 度 至 0.5 公 斤 之 TANITA 電 子 體 重 計 HD-309, 測 量 結 果 之 判 讀, 數 據 精 準 至 0. 公 斤 測 量 步 驟 為 : 請 受 試 者 脫 鞋 及 襪 子, 步 上 體 重 計 之 正 中 央 處, 站 立 時 重 量 平 均 分 布 於 兩 腳, 兩 眼 向 前 平 視, 靜 止 站 立 直 到 體 重 計 之 數 值 不 再 變 動 後 讀 取 數 據 若 受 訪 個 案 不 適 站 立 或 是 懷 孕 女 性, 則 請 個 案 回 憶 最 近 一 次 ( 懷 孕 女 性 請 回 憶 懷 孕 前 之 最 近 一 次 ) 測 得 體 重 記 錄, 然 後 註 明 經 回 憶 描 述 並 於 理 由 處 說 明 原 因 ( 四 ) 腰 臀 圍 測 量 測 量 工 具 為 採 用 精 確 度 至 0. 公 分 之 軟 皮 尺, 測 量 結 果 之 判 讀, 數 據 精 準 至 0. 公 分 第 次 腰 圍 測 量, 測 量 腰 部 轉 折 點, 其 測 量 步 驟 為 : 請 受 試 者 輕 鬆 站 立, 左 右 側 彎 以 顯 出 腰 部 的 位 置, 以 手 指 固 定 腰 位 後, 使 個 案 站 直, 將 軟 皮 尺 水 平 於 地 面 繞 過 腰 點, 並 緊 貼 而 不 擠 壓 皮 膚, 於 吐 氣 結 束 時 讀 取 數 據 第 2 次 腰 圍 測 量, 測 量 肋 骨 下 緣 與 腸 骨 上 緣 之 中 間 點, 其 測 量 步 驟 為 : 以 軟 皮 尺 繞 過 腰 部, 調 整 高 度 使 能 通 過 左 右 兩 側 肋 骨 下 緣 至 腸 骨 上 緣 之 中 間 點, 同 時 注 意 軟 皮 尺 與 地 面 保 持 水 平, 並 緊 貼 而 不 擠 壓 皮 膚, 於 吐 氣 結 束 時 讀 取 數 據 臀 圍 ( 重 複 量 測 三 次 ) 測 量 步 驟 為 : 請 受 試 者 側 身 站 立, 2
雙 腳 併 攏, 將 軟 皮 尺 水 平 於 地 面 圍 繞 臀 部, 並 緊 貼 而 不 擠 壓 皮 膚, 測 量 臀 部 最 高 點 若 受 訪 個 案 不 適 站 立 或 是 懷 孕 女 性, 則 請 個 案 回 憶 最 近 一 次 ( 懷 孕 女 性 請 回 憶 懷 孕 前 之 最 近 一 次 ) 測 得 腰 圍 及 臀 圍 記 錄, 勾 選 經 回 憶 描 述, 並 於 理 由 處 說 明 原 因 ( 五 ) 血 壓 測 量 下 測 量 工 具 為 Microlife 電 子 血 壓 計 BP3AC- 在 此 略 述 血 壓 測 量 步 驟 如. 評 估 血 壓 測 量 手 臂 () 先 評 估 受 測 者 之 左 臂, 若 無 排 除 條 件 或 其 他 特 殊 狀 況, 則 測 量 時 採 用 左 臂 (2) 若 左 臂 有 排 除 條 件 或 其 他 特 殊 狀 況, 請 再 評 估 個 案 之 右 臂, 若 無 排 除 條 件 或 其 他 特 殊 狀 況, 則 測 量 時 採 用 右 臂 (3) 若 兩 臂 均 有 排 除 條 件 或 其 他 特 殊 狀 況, 勾 選 沒 有 進 行 測 量, 並 註 明 原 因 2. 請 受 測 者 採 坐 姿 () 量 血 壓 前 30 分 鐘, 儘 量 避 免 抽 菸 不 停 走 動 ( 或 跑 步 ) 提 重 物 ( 或 者 任 何 形 式 的 重 體 力 勞 動 ) (2) 請 受 測 者 以 舒 適 的 姿 勢 坐 直, 雙 腳 平 放 地 上 不 要 交 叉, 安 靜 並 放 鬆 地 坐 0 分 鐘 (3) 特 約 訪 員 放 好 電 子 血 壓 計, 眼 睛 和 血 壓 計 刻 度 平 行 (4) 臂 帶 的 中 點 要 與 心 臟 同 高 ( 若 不 夠 高 時, 請 以 採 血 用 小 枕 頭 加 高 ) 3. 縛 綁 臂 帶 () 受 測 者 之 衣 物 處 理 以 不 對 血 管 造 成 束 縛, 測 量 造 成 阻 礙 為 原 則 (2) 臂 帶 下 緣 在 手 肘 橫 紋 上 方 2-3 公 分 處, 調 整 臂 帶 使 軟 管 在 手 臂 的 中 線, 臂 帶 與 手 臂 之 間 有 橫 放 2 指 的 間 隔 (3) 不 鬆 不 緊, 充 氣 帶 不 會 滑 落 即 可 3
4. 測 量 並 記 錄 結 果 () 開 啟 電 源 鍵 後 按 下 開 始 鍵, 在 結 果 顯 示 後, 記 錄 收 縮 壓 ( SYS 顯 示 處 ) 舒 張 壓 ( DIA 顯 示 處 ) 以 及 脈 搏 ( PULSE 顯 示 處 ) 的 測 量 值 5. 本 調 查 應 至 少 量 血 壓 兩 次, 第 一 次 測 量 後 鬆 開 臂 帶, 請 受 訪 者 將 手 提 高 放 置 頭 後 方, 經 十 秒 後 ( 或 請 受 測 者 唸 出,2,3,4, 0) 再 重 新 戴 上 臂 帶, 做 第 二 次 測 量 若 兩 次 測 量 值 相 差 0mmHg 以 上, 應 測 量 第 三 次 ( 六 ) 檢 體 採 集. 檢 體 採 集 項 目 本 調 查 採 集 之 檢 體 為 空 腹 2 小 時 靜 脈 血 液 及 隨 機 尿 液 每 名 受 訪 個 案 預 計 抽 取 之 血 液 量 約 為 0 ml, 包 括 不 加 抗 凝 血 劑 之 8 ml 血 液 一 管, 含 微 量 NaF 之 2 ml 血 液 一 管 ; 中 段 尿 之 尿 液 檢 體 至 少 3ml 本 研 究 之 檢 體 包 含 項 目 及 相 關 處 理 原 則 如 表 2-2 所 示 : 表 2-2 檢 體 包 含 項 目 及 相 關 處 理 原 則 項 目 樣 本 種 類 採 血 管 抗 凝 劑 現 場 溫 度 儲 存 條 件 血 糖 ( 飯 前 ) 血 漿 灰 頭 管 NaF 4-20 以 下 糖 化 血 色 素 全 血 灰 頭 管 NaF 4-20 以 下 血 紅 素 全 血 灰 頭 管 NaF 4-20 以 下 尿 酸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尿 素 氮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肌 酸 酐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麩 胺 酸 苯 醋 酸 轉 氨 基 脢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麩 胺 酸 丙 酮 酸 轉 氨 基 脢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血 中 膽 固 醇 ( 總 膽 固 醇 )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三 酸 甘 油 酯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脂 蛋 白 脢 元 A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脂 蛋 白 脢 元 B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高 敏 感 C 反 應 蛋 白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全 蛋 白 血 清 紅 頭 管 4-20 以 下 尿 蛋 白 尿 液 4-20 以 下 尿 糖 尿 液 4-20 以 下 尿 微 白 蛋 白 尿 液 4-20 以 下 尿 肌 酸 酐 尿 液 4-20 以 下 4
() 採 血 步 驟 為 : 詢 問 並 記 錄 禁 食 時 間 止 血 帶 應 綁 在 採 血 點 上 7.5 至 0 cm 處 以 濃 度 75% 之 酒 精 泡 製 棉 花 球, 由 採 血 點 為 中 央 點 以 螺 旋 狀 向 外 擦 拭 消 毒, 清 潔 採 血 點 下 針 前, 靜 待 採 血 點 上 之 酒 精 揮 發 乾, 以 避 免 溶 血 I. 抽 血 請 受 測 者 握 緊 拳 頭, 將 大 姆 指 按 在 採 血 點 下 2.5cm 至 5cm 處, 拉 緊 受 測 者 皮 膚 並 固 定 靜 脈 位 置 針 頭 斜 面 朝 上, 以 平 穩 連 續 之 移 動 進 入 靜 脈 將 真 空 採 血 管 放 入 接 頭 中, 小 心 不 要 破 壞 真 空 度 若 針 頭 確 實 進 入 採 血 管, 真 空 管 會 有 回 血 的 現 象 確 定 受 測 者 之 手 臂 是 平 的 或 朝 下 的, 將 採 血 管 旋 入 觀 察 受 測 者 的 反 應 若 受 測 者 出 現 恐 懼 反 應, 可 嘗 試 溫 和 地 與 其 談 話, 避 免 讓 受 試 者 亂 動, 造 成 出 血 II. 血 液 收 集 第 一 管 為 紅 頭 管, 抽 完 血 後 旋 出 接 頭, 放 在 檢 體 盒 中 原 來 放 置 位 置, 靜 置 0 分 鐘 以 上, 避 免 搖 晃 第 二 管 為 灰 頭 管 第 二 管 採 集 完 成 後, 以 姆 指 和 中 指 手 持 試 管, 輕 輕 的 上 下 反 轉 八 次, 充 分 混 合 管 中 血 液 和 抗 凝 血 劑, 以 避 免 凝 血 然 後 立 即 將 試 管 放 回 檢 體 盒 中 取 一 乾 淨 乾 棉 球 於 採 血 點 上, 抽 出 針 頭, 請 受 測 者 透 過 棉 球 略 施 壓 力 於 採 血 點 上 正 常 情 況 下,3 分 鐘 內 便 會 停 止 出 血 若 受 測 者 出 血 不 止, 可 持 續 予 出 血 點 施 予 壓 力 並 提 高 其 手 臂 至 出 血 停 止 ; 若 仍 無 法 停 止 出 血, 可 將 傷 口 覆 蓋 乾 棉 球 且 利 用 透 氣 膠 帶 固 定 起 來,5 分 鐘 後 再 解 開 將 接 頭 上 的 雙 頭 針 旋 下, 蓋 回 原 來 白 色 雙 頭 針 蓋 頭 旋 緊, 丟 棄 於 滅 菌 袋 中 等 所 有 個 案 應 採 血 試 管 完 成 後, 確 保 最 後 一 管 紅 頭 管 已 靜 置 十 分 鐘 以 上 且 紅 血 球 已 經 凝 結 蓋 上 檢 體 盒 蓋, 用 橡 皮 筋 固 定 檢 體 盒, 直 立 置 入 底 部 側 邊 及 上 方 各 放 一 個 具 保 冷 效 果 之 冰 寶 上, 並 用 保 冷 袋 裝 好 後 放 回 訪 視 工 作 箱 中 III. 血 液 處 理 於 受 訪 家 戶 中 採 血 後 四 小 時 內, 返 回 收 案 點 進 行 血 液 處 理, 分 裝 灰 頭 管 之.2ml 全 血 於 粉 紅 色 小 清 小 瓶 後, 將 紅 灰 頭 管 以 4, 以 轉 速 5
2000 轉 20 分 鐘 進 行 離 心, 紀 錄 是 否 有 溶 血 後, 將 灰 頭 管 中 血 漿 部 份 平 均 分 裝 於 藍 色 及 紫 色 血 清 小 瓶 白 血 球 衣 部 份 分 裝 於 白 色 血 清 小 瓶, 紅 頭 管 中 血 清 部 份 分 裝.2ml 於 紅 色 血 清 小 瓶 0.8ml 於 橙 色 血 清 小 瓶, 並 將 剩 餘 之 血 清 平 均 分 裝 於 黃 色 及 綠 色 血 清 小 瓶 整 個 分 裝 過 程 中 應 該 儘 量 不 要 超 過 30 分 鐘 (2) 採 尿 步 驟 為 : 提 醒 受 試 者 收 集 尿 液 前 勿 大 量 喝 水 及 飲 料, 交 予 受 試 者 乾 淨 尿 杯, 收 集 /3 杯 的 中 段 尿 液 於 尿 杯 中, 取 一 乾 淨 塑 膠 吸 管 攪 拌 尿 杯 內 之 尿 液 後, 吸 取 尿 液 置 入 尿 液 小 瓶 至 八 分 滿, 將 尿 液 小 瓶 放 回 檢 體 盒, 以 至 5 之 溫 度 冷 藏 2. 血 液 尿 液 儲 存 與 運 送 分 裝 後 之 檢 體 應 在 最 短 的 時 間 內, 置 入 冰 箱 中, 以 -20 環 境 保 存 檢 體 每 隔 兩 週 寄 回 研 究 中 心, 以 -20 之 溫 度 運 送, 以 便 及 時 的 檢 驗 工 作 進 行 和 報 告 發 放 為 使 全 台 灣 地 區 之 樣 本 資 料 具 有 可 比 性, 所 有 地 區 的 檢 體 必 須 以 宅 急 便 具 備 的 冷 凍 方 式, 集 中 回 送 研 究 中 心 統 一 接 受 檢 驗 3. 檢 體 檢 驗 所 有 檢 驗 都 在 實 驗 中 心 由 受 過 完 整 訓 練 之 技 術 員, 以 自 動 分 析 儀 進 行 所 有 檢 驗 都 需 受 品 管 之 監 控 表 2-3 為 各 項 檢 驗 之 檢 驗 法 表 2-3 各 項 檢 體 檢 驗 方 法 項 目 Ⅰ. 血 液 血 糖 糖 化 血 色 素 血 紅 素 總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尿 酸 操 作 方 法 Hexokinase HPLC SLS-Hb detection method Oxidase, esterase, peroxidase Enzymatic, end point Direct measure Direct measure Uricase, Colorimetric 6
表 2-3 各 項 檢 體 檢 驗 方 法 ( 續 ) 項 目 尿 素 氮 肌 酐 酸 脂 蛋 白 脢 元 A 脂 蛋 白 脢 元 B 肝 功 能 指 數 (SGO-T) 肝 功 能 指 數 (SGP-T) 高 敏 感 C 反 應 蛋 白 全 蛋 白 Ⅱ. 尿 液 尿 蛋 白 尿 糖 尿 微 白 蛋 白 尿 肌 酸 酐 操 作 方 法 Urease, UV Jaffe Kinetic Immunoturbidimetric Immunoturbidimetric UV, JSCC UV, JSCC Immunoturbidimetric Biuret Pyrogallol red Hexokinase Immunoturbidimetric Jaffe Kinetic 六 訪 員 訓 練 與 標 準 化 訪 員 訓 練 主 要 於 民 國 96 年 5 月 24 日 至 5 月 25 日 於 台 北 救 國 團 劍 潭 青 年 活 動 中 心 5 月 3 日 至 6 月 日 於 台 中 南 山 人 壽 教 育 訓 練 中 心 進 行 訪 員 訓 練 課 程, 包 含 問 卷 訪 視 訓 練 血 壓 測 量 體 位 測 量 採 血 及 血 液 尿 液 處 理 過 程 訓 練, 每 場 全 程 約 6 小 時 同 時 進 行 血 壓 測 量 標 準 化 以 及 體 位 測 量 之 標 準 化 訪 視 員 血 壓 之 標 準 化 測 量, 由 受 訓 訪 員 測 量 受 試 者 血 壓, 與 標 準 助 教 之 測 量 做 比 較, 圖 2-3 為 所 有 訪 員 與 助 教 第 一 次 測 量 之 差 值,SBP 差 值 平 均 為 0.00±2.02 mmhg,dbp 為 0.2±.92 mmhg 合 格 標 準 訂 於 2mmHg 之 內, 因 此 不 合 格 訪 員 重 新 接 受 訓 練 並 重 新 檢 測 進 行 兩 次, 仍 不 合 格 者 無 法 取 得 本 研 究 之 訪 員 資 格 7
圖 2-3 訪 員 與 助 教 第 一 次 測 量 SBP 及 DBP 之 差 值 而 身 高 體 重 及 腰 臀 圍 之 標 準 化 操 作 是 由 訪 視 員 測 量 受 試 者 之 身 高 體 重 及 腰 臀 圍, 與 標 準 助 教 之 測 量 做 比 較, 圖 2-4 為 身 高 體 重 測 量 之 差 值 比 較 圖, 身 高 差 值 平 均 為 0.0±0.2 cm, 體 重 為 0.02±0.37 Kg; 圖 2-5 為 腰 臀 圍 測 量 之 差 值 比 較 圖, 腰 圍 ( 測 量 腰 部 轉 折 點 ) 差 值 平 均 為 0.0±0.6 cm, 腰 圍 ( 肋 骨 下 緣 與 腸 骨 上 緣 之 中 間 點 ) 差 值 平 均 為 0.00±0. cm, 臀 圍 為 0.03±0.4cm 合 格 標 準 訂 於 2 mm 之 內, 因 此 不 合 格 訪 員 重 新 接 受 訓 練 並 重 新 檢 測, 重 新 檢 測 進 行 兩 次, 仍 不 合 格 者 無 法 取 得 本 研 究 之 訪 員 資 格 身 高 體 重 圖 2-4 訪 員 與 助 教 第 一 次 測 量 身 高 體 重 之 差 值 8
腰 圍 - 腰 部 轉 折 點 腰 圍 - 肋 骨 下 緣 與 腸 骨 上 緣 之 中 間 點 臀 圍 圖 2-5 訪 員 與 助 教 第 一 次 測 量 腰 臀 圍 之 差 值 七 品 質 控 制 ( 一 ) 問 卷 問 卷 之 品 質 控 制 包 含 部 分 :() 資 料 鍵 入 品 管 : 以 製 作 好 之 Access 軟 體 進 行 資 料 鍵 入, 可 於 鍵 入 同 時 進 行 邏 輯 確 認 ; (2) 問 卷 完 整 度 品 管 : 所 有 問 卷 完 成 鍵 入 動 作 後, 列 出 不 合 邏 輯 及 遺 漏 值 的 部 分, 交 由 特 約 訪 員 或 由 研 究 中 心 工 作 人 員 以 電 話 詢 問 更 正 資 料, 補 足 遺 漏 值, 以 減 少 不 完 整 及 不 合 理 問 卷 ; (3) 品 管 報 告 : 每 批 依 地 區 列 出, 固 定 於 每 兩 週 發 行 之 雙 週 報 上 列 出 各 地 區 錯 誤 問 卷 之 比 例, 以 提 醒 訪 員 注 意 ; (4) 問 卷 複 訪 : 複 訪 工 作 由 第 三 者 進 行, 複 訪 訪 員 盲 (blind) 於 原 受 訪 資 料, 以 電 話 為 訪 視 工 具, 進 行 約 3-5 分 鐘 之 簡 單 複 訪 ( 二 ) 檢 體 檢 體 之 品 管 包 含 :() 溫 度 的 品 管 : 運 送 及 儲 存 過 程 中 亟 需 保 持 在 低 溫 狀 態, 避 免 檢 體 活 性 隨 溫 度 而 遞 減, 因 此 每 批 血 清 的 運 送 過 程 中 皆 有 一 溫 度 9
計 全 程 跟 隨, 並 記 錄 其 收 案 後 處 理 前 之 開 盒 溫 度 處 理 時 溫 度 冰 箱 儲 存 溫 度 及 運 送 過 程 之 溫 度 (2) 檢 體 儲 存 運 送 的 品 管 : 用 於 檢 測 儲 存 運 送 及 實 驗 室 整 個 流 程 之 品 質, 方 式 為 購 買 同 批 號 之 access 過 之 標 準 品 ( 含 high control 及 low control), 請 專 人 將 標 準 品 不 規 則 地 插 入 下 批 檢 體 指 定 之 位 置, 跟 隨 樣 本 回 到 中 心 檢 驗 室, 醫 檢 師 盲 於 此 品 管 樣 本, 待 完 成 所 有 檢 體 分 析 後, 數 據 回 到 研 究 中 心, 才 核 對 原 廠 提 供 之 標 準 範 圍 (3) 實 驗 室 常 態 性 品 管 : 即 實 驗 室 中 常 規 性 地 用 以 確 認 機 器 每 日 之 品 管, 由 中 心 檢 驗 室 購 買 每 項 血 清 及 尿 液 檢 測 機 器 之 control, 每 日 進 行 檢 驗 前 先 行 檢 測, 若 超 出 仿 單 指 定 範 圍, 則 需 進 行 機 器 的 檢 查 與 確 認 ;(4) day-to-day QC: 用 來 監 控 檢 測 儀 器 檢 驗 過 程 前 後 的 一 致 性 取 50 cc 綜 合 血 清 (pooling serum), 分 裝 成 小 管, 在 整 個 研 究 進 行 期 間, 與 每 天 每 批 之 檢 驗 一 起 進 行 (5) 再 測 品 管 : 隨 機 抽 取 5% 血 液 及 尿 液 檢 體 樣 本, 進 行 再 測, 以 確 認 檢 測 品 質 ( 三 ) 血 壓 血 壓 之 品 管 包 含 :() 血 壓 尾 數 分 佈 : 針 對 每 地 區 每 名 訪 員 進 行 血 壓 尾 數 分 佈 分 析, 以 觀 察 是 否 呈 現 不 合 理 之 分 佈 ; (2) 血 壓 平 均 值 之 觀 察 : 進 行 每 批 每 名 訪 員 之 平 均 血 壓 之 比 較 20
第 二 節 個 案 基 本 描 述 與 品 質 監 測 結 果 一 個 案 基 本 描 述 本 研 究 是 以 2002 年 第 一 期 三 高 計 畫 所 完 成 完 整 收 案 之 6,600 名 研 究 個 案 為 調 查 基 準 在 2002-2006 年 之 間, 經 戶 籍 資 料 與 死 亡 資 料 庫 核 對 後, 研 究 個 案 戶 籍 遷 出 收 案 縣 市 3 人 死 亡 6 人, 其 死 亡 原 因 主 要 是 以 肺 部 惡 性 腫 瘤 糖 尿 病 為 主, 其 餘 死 因 請 參 閱 附 錄 2(P.84) 在 2007 年 間, 根 據 2002 年 通 訊 資 料 進 行 初 步 聯 繫 後, 得 死 亡 8 人 通 訊 資 料 無 效 334 人 遷 出 訪 視 區 68 人, 而 得 應 訪 人 數 5943 人 ( 表 2-54) 此 5,943 位 研 究 個 案 與 第 一 期 三 高 計 畫 原 始 樣 本 6,600 人 在 性 別 (P=0., 表 2-5) 和 年 齡 (P=0.25, 表 2-6) 分 佈 方 面, 並 沒 有 統 計 上 顯 著 之 差 異 本 研 究 的 觀 察 族 群 是 以 2002 年 的 台 灣 地 區 具 有 戶 籍 國 籍 的 人 口 作 母 群, 於 2002 年 時 已 診 斷 過 應 訪 族 群 與 完 訪 族 群 的 差 異 ( 請 見 第 一 期 三 高 調 查 報 告 ), 在 歷 經 五 年 的 改 變, 分 析 仍 顯 示 2002 年 應 訪 的 6600 人 與 本 次 的 完 訪 族 群 在 年 齡 及 性 別 分 佈 上 並 無 差 異, 顯 示 本 研 究 作 為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的 各 種 疾 病 發 生 及 死 亡 的 觀 察, 足 具 代 表 性 本 研 究 於 民 國 96 年 6 月 至 97 年 5 月 一 年 期 間 針 對 5,943 位 研 究 個 案 進 行 家 戶 訪 視 以 及 資 料 收 集, 其 中 問 卷 完 訪 4,682 人 (78.8%) 完 成 血 壓 測 量 4,650 人 (78.2%) 完 成 血 液 檢 體 收 集 4,48 人 (74.3%) 完 成 尿 液 檢 體 收 集 4,425 人 (74.5%); 完 成 問 卷 訪 視 血 壓 測 量 血 液 和 尿 液 檢 體 收 集 者 共 4,388 人 ( 73.8%) ( 表 2-4, 各 樣 本 地 區 收 案 完 成 情 況 請 見 附 錄 3,P.86) 在 問 卷 完 訪 的 4682 人 中, 男 性 共 2,74 人 ( 佔 46.4%), 女 性 共 2,508 人 ( 佔 53.6%); 平 均 年 齡 為 48.5±6.36 歲 ( 範 圍 為 20~95 歲 ); 其 社 經 地 位 ( 算 法 請 見 附 錄 5 編 號,P.90) 的 狀 況 為 低 社 經 地 位 有 3,30 人 ( 佔 70.5 %), 中 社 經 地 位 有 94 人 ( 佔 9.5%), 高 社 經 地 位 有 465 人 ( 佔 9.9%), 有 2 位 為 遺 漏 值 ; 地 區 層 級 別 以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共,292 人 ( 佔 27.6%) 為 最 多, 其 次 依 序 為 中 彰 投 地 區 共 94 人 ( 佔 9.5%), 高 屏 澎 地 區 共 833 人 ( 佔 7.8%), 雲 嘉 南 地 區 共 732 人 ( 佔 5.6%), 桃 竹 苗 地 區 共 483 人 ( 佔 0.3%), 北 縣 與 2
基 隆 地 區 共 29 人 ( 佔 4.7%), 宜 花 東 地 區 共 209 人 ( 佔 4.5%) 在 生 活 型 態 方 面, 沒 有 喝 酒 習 慣 者 共 3,0 人 ( 佔 64.3%), 目 前 有 喝 酒 者 ( 包 含 偶 爾 喝 及 社 交 性 飲 酒 ) 共,67 人 ( 佔 35.7%); 抽 菸 習 慣 中, 沒 有 抽 過 者 共 3289 人 (70.3%), 有 抽 過 但 沒 有 超 過 5 包 菸 者 共 29 人 (0.6%), 有 抽 過 且 超 過 5 包 菸 者 共,245 人 (26.6%), 顯 示 曾 經 抽 過 菸 者 共,392 人 ( 佔 29.7%); 嚼 檳 榔 習 慣 中, 從 未 嚼 過 者 共 4,6 人 (87.9%), 以 前 嚼 過 者 共 22 人 (4.7%), 現 在 嚼 食 者 共 345 人 (7.4%) 在 自 述 個 人 疾 病 史 方 面, 有 高 血 壓 病 史 者 共 897 人 ( 佔 9.2%); 有 糖 尿 病 病 史 者 共 356 人 ( 佔 7.6%); 有 血 脂 肪 過 高 病 史 者 共 97 人 ( 佔 20.7%); 有 高 尿 酸 血 症 病 史 者 共 436 人 ( 佔 9.3%); 有 中 風 病 史 者 共 97 人 ( 佔 2.%); 有 心 臟 病 病 史 者 共 343 人 ( 佔 7.3%); 有 腎 臟 病 病 史 者 共 75 人 ( 佔 3.7%) 22
表 2-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調 查 研 究 收 案 完 成 率 層 級 別 2002 年 完 訪 人 數 2007 年 放 棄 個 案 2007 年 存 活 通 訊 資 料 死 亡 2 人 數 錯 誤 遷 出 訪 視 區 2007 年 應 訪 人 數 2007 年 無 法 受 訪 原 因 2007 年 完 訪 人 數 問 研 究 期 間 無 法 面 訪 且 卷 血 壓 血 液 尿 液 拒 訪 3 4 % % % 無 法 面 訪 無 代 答 者 完 測 量 檢 體 檢 體 訪 % 四 者 完 成 %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932 883 23 97 26 737 396 47 2 292 74.4 283 73.9 247 7.8 244 7.6 237 7.2 北 縣 基 隆 327 35 3 0 5 297 68 0 0 29 73.7 28 73.4 2 7.0 2 7.0 2 7.0 桃 竹 苗 77 779 78 689 92 0 4 483 70. 483 70. 469 68. 469 68. 467 67.8 中 彰 投 75 46 7 35 7 097 59 24 0 94 83.3 907 82.7 888 80.9 889 8.0 885 80.7 雲 嘉 南 98 945 4 35 6 890 36 9 3 732 82.2 723 8.2 647 72.7 649 72.9 64 72.0 高 屏 3 089 22 68 7 992 25 33 833 84.0 827 83.4 752 75.8 758 76.4 744 75.0 宜 花 東 283 269 6 24 9 2 209 86.7 209 86.7 204 84.6 205 85. 203 84.2 合 計 6600 6426 8 334 68 5943 095 54 2 4682 78.8 4650 78.2 448 74.3 4425 74.5 4388 73.8 : 經 民 國 9-95 年 死 亡 檔 及 民 國 96 年 戶 籍 檔 串 聯 比 對 後, 扣 除 6 位 死 亡 個 案 及 遷 出 樣 本 縣 市 之 外 3 位 2 : 訪 員 於 不 同 月 份 及 時 段, 至 少 首 訪 三 次, 且 向 左 鄰 右 舍 打 聽 後 仍 無 法 聯 繫 任 何 相 關 成 員, 亦 無 法 取 得 受 訪 個 案 最 新 通 訊 資 料 者, 則 確 定 該 地 址 無 此 家 戶 3 : 雖 知 個 案 住 家 在 此, 但 因 嫁 娶 出 國 出 遊 外 出 讀 書 等 原 因 無 法 於 研 究 期 間 內 接 受 訪 視 4 : 個 案 符 合 可 找 代 答 者 之 條 件, 但 無 法 找 到 合 適 的 代 答 者 23
表 2-5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 三 高 ) 調 查 完 成 收 案 之 研 究 個 案 與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完 成 收 案 之 研 究 個 案 在 性 別 分 佈 之 比 較 層 別 地 區 2007 年 三 高 調 查 完 成 人 數 (%)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完 成 人 數 (%) 男 性 女 性 男 性 女 性 P value a I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593 (45.9%) 699(54.%) 97(47.5%) 03(52.5%) 0.368 II 台 北 縣 基 隆 市 03(47.0%) 6(53.0%) 65(50.5%) 62(49.5%) 0.432 III 桃 園 新 竹 苗 栗 224(46.4%) 259(53.6%) 364(47.%) 409(52.9%) 0.806 IV 台 中 彰 化 南 投 440(48.%) 474(5.9%) 577(49.%) 598(50.9%) 0.66 V 雲 林 嘉 義 台 南 338(46.2%) 394(53.8%) 464(47.4%) 56(52.7%) 0.63 VI 高 雄 屏 東 澎 湖 384(46.%) 449(53.9%) 540(47.8%) 59(52.3%) 0.470 VII 宜 蘭 花 蓮 台 東 92(44.0%) 7(56.0%) 38(48.6%) 46(5.4%) 0.35 總 計 274(46.4%) 2508(53.6%) 365(48.0%) 3435(52.%) 0. a : Goodness of fit test 24
表 2-6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 三 高 ) 調 查 完 成 收 案 之 研 究 個 案 與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完 成 收 案 之 研 究 個 案 在 年 齡 分 佈 之 比 較 層 別 地 區 2007 年 三 高 調 查 完 成 人 數 (%)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完 成 人 數 (%) 20~39 歲 40~64 歲 65 歲 以 上 20~39 歲 40~64 歲 65 歲 以 上 P value a I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407(3.5%) 68(52.7%) 204(5.8%) 60(3.6%) 988(5.2%) 332(7.2%) 0.529 II 台 北 縣 基 隆 市 78(35.6%) 2(5.%) 29(3.2%) 29(39.5%) 57(48.0%) 4(2.5%) 0.664 III 桃 園 新 竹 苗 栗 85(38.3%) 23(47.8%) 67(3.9%) 290(37.5%) 366(47.4%) 7(5.%) 0.824 IV 台 中 彰 化 南 投 344(37.6%) 439(48.0%) 3(4.3%) 460(39.2%) 542(46.%) 73(4.7%) 0.685 V 雲 林 嘉 義 台 南 228(3.2%) 334(45.6%) 70(23.2%) 324(33.%) 47(42.6%) 239(24.4%) 0.445 VI 高 雄 屏 東 澎 湖 269(32.3%) 403(48.4%) 6(9.3%) 392(34.7%) 520(46.0%) 29(9.4%) 0.500 VII 宜 蘭 花 蓮 台 東 57(27.3%) 00(47.9%) 52(24.9%) 76(26.8%) 25(44.0%) 83(29.2%) 0.54 總 計 568(33.5%) 2300(49.%) 84(7.4%) 228(34.6%) 35(47.2%) 204(8.2%) 0.25 a : Goodness of fit test 25
二 問 卷 資 料 血 壓 測 量 及 檢 體 處 理 品 質 監 測 結 果 本 研 究 在 執 行 計 畫 期 間, 針 對 收 案 人 員 所 完 成 之 問 卷 資 料, 會 逐 批 進 行 查 核, 每 一 批 次 問 卷 失 誤 率 如 圖 2-6 所 示 整 體 而 言, 問 卷 失 誤 率 為 %; 收 案 地 區 之 問 卷 失 誤 率 介 於 0.2%-3.2% 之 間 ( 表 2-7) 關 於 血 壓 測 量 值 尾 數 之 分 佈 如 圖 2-7 所 示, 不 同 尾 數 之 分 佈 並 沒 有 顯 著 之 差 異 圖 2-6 按 批 次 之 問 卷 失 誤 百 分 比 圖 2-7 血 壓 值 尾 數 分 佈 26
表 2-7 地 區 別 問 卷 失 誤 百 分 比 地 區 代 碼 地 區 失 誤 項 % 0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378 (.7) 02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249 (0.6) 03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537 (.4) 04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499 (3.2) 05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346 (.8) 06 台 北 市 大 同 區 488 (2.0) 07 台 北 市 萬 華 區 208 (0.8) 08 台 北 市 文 山 區 52 (.7) 09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35 (2.2) 0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488 (.5)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420 (.3) 2 台 北 市 北 投 區 7 (0.6) 3 台 北 縣 板 橋 市 922 (.5) 4 台 北 縣 三 重 市 78 (0.5) 5 台 北 縣 中 和 市 75 (0.4) 6 台 北 縣 永 和 市 3 (0.4) 7 台 北 縣 新 莊 市 395 (0.9) 8 台 北 縣 新 店 市 30 (0.9) 9 台 北 縣 淡 水 鎮 48 (0.3) 20 台 北 縣 汐 止 市 06 (0.4) 2 台 北 縣 五 股 鄉 206 (0.5) 22 台 北 縣 樹 林 市 06 (0.3) 23 基 隆 市 七 堵 區 432 (.2) 3 桃 園 縣 大 溪 鎮 422 (.) 32 桃 園 縣 桃 園 市 05 (2.3) 33 桃 園 縣 平 鎮 市 444 (.0) 34 新 竹 縣 竹 北 市 83 (3.2) 地 區 代 碼 地 區 失 誤 項 % 35 新 竹 市 北 區 405 (.5) 36 苗 栗 縣 竹 南 鎮 472 (.0) 4 台 中 市 南 區 76 (0.8) 42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58 (.8) 43 台 中 縣 太 平 市 97 (0.2) 44 台 中 縣 梧 棲 鎮 64 (0.2) 45 彰 化 縣 秀 水 鄉 433 (0.6) 46 彰 化 縣 彰 化 市 496 (0.8) 47 彰 化 縣 員 林 鎮 389 (0.5) 48 南 投 縣 南 投 市 532 (0.8) 5 嘉 義 縣 梅 山 鄉 395 (0.5) 52 雲 林 縣 莿 桐 鄉 50 (0.6) 53 台 南 縣 新 營 市 668 (.) 54 台 南 縣 善 化 鎮 402 (0.8) 55 台 南 市 中 西 區 79 (.4) 56 台 南 市 安 南 區 349 (0.8) 6 高 雄 縣 鳳 山 市 83 (0.) 62 高 雄 縣 湖 內 鄉 37 (0.5) 63 高 雄 縣 大 寮 鄉 2 (0.6) 64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282 (0.8) 65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253 (0.7) 66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385 (0.9) 67 屏 東 縣 霧 台 鄉 35 (.5) 68 屏 東 縣 內 埔 鄉 223 (0.4) 7 台 東 縣 卑 南 鄉 65 (0.6) 72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324 (.3) 73 宜 蘭 縣 冬 山 鄉 849 (.5) 總 計 0693 (.0) 27
血 清 及 尿 液 之 品 管 包 含 實 驗 室 檢 測 及 溫 度 兩 部 分 : 實 驗 室 檢 測 部 份 以 標 準 血 清 之 標 準 值 為 基 準, 逐 批 檢 測 未 通 過 時 無 法 進 行 測 量, 而 台 北 市 2 個 行 政 區 及 台 北 縣 板 橋 市 三 重 市 中 和 市 新 莊 市 新 店 市 淡 水 鎮 汐 止 市 樹 林 市 之 訪 員 於 收 案 完 畢 後, 直 接 將 檢 體 交 由 本 計 畫 合 約 之 檢 驗 中 心 處 理 檢 體, 其 檢 驗 中 心 打 開 血 液 檢 體 盒 溫 度 的 平 均 溫 度 為 5.6±2.4 (0 ~20 ), 採 血 時 間 至 血 液 離 心 分 裝 後 置 入 冰 箱 之 時 間 間 隔, 平 均 約 4.2±.8hours (0 hours~ 9.9 hours), 打 開 尿 液 檢 體 盒 溫 度 的 平 均 溫 度 為 5.6±2.4 (0 ~20 ), 採 集 尿 液 時 間 至 置 入 冰 箱 之 時 間 間 隔, 平 均 約 3.0±.5hours (0 hours~ 7.2 hours); 其 餘 收 案 地 區 之 訪 員, 則 於 收 案 完 畢 後, 返 回 處 理 檢 體 處 處 理 檢 體, 其 打 開 血 液 檢 體 盒 溫 度 的 平 均 溫 度 為 5.3±2.2 (0 ~9 ), 採 血 時 間 至 血 液 離 心 分 裝 後 置 入 冰 箱 之 時 間 間 隔, 平 均 約 2.±.0 hours (0 hours~7.8hours), 打 開 尿 液 檢 體 盒 溫 度 的 平 均 溫 度 為 5.4±2.2 (0 ~9 ), 採 集 尿 液 時 間 至 置 入 冰 箱 之 時 間 間 隔, 平 均 約.3±.0hours (0 hours~ 6.9 hours), 檢 體 回 寄 至 研 究 中 心 時 之 平 均 溫 度, 都 維 持 在 -27±0.9 (-45 ~0 ) 第 三 節 信 效 度 研 究 第 二 次 三 高 調 查 部 分 收 集 項 目 ( 血 壓 測 量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測 量 以 及 身 高 體 重 測 量 ) 及 測 量 方 法 與 2002 年 的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時 是 不 同 的 一 血 壓 計 之 效 度 研 究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是 以 美 國 寶 馬 牌 水 銀 血 壓 計 作 為 量 測 血 壓 的 測 量 工 具 ( 詳 細 的 量 測 方 法 請 見 第 一 次 三 高 盛 行 調 查 的 訪 視 手 冊 ) 但 由 於 近 年 來 水 銀 對 於 環 境 污 染 的 議 題 受 到 重 視, 歐 盟 等 組 織 希 望 逐 漸 淘 汰 所 有 含 水 銀 製 品, 加 上 自 2003 年 來 歐 洲 發 表 許 多 關 於 電 子 血 壓 計 的 效 度 論 文, 顯 示 電 子 血 壓 計 測 量 之 正 確 度 已 受 到 重 視 考 量 到 未 來 將 無 法 長 期 使 用 水 銀 血 壓 計 來 進 行 長 期 的 追 蹤 比 較, 本 次 三 高 調 查 小 組 經 討 論 後, 挑 選 四 支 經 英 國 高 血 壓 聯 盟 (British Hypertension Society,BHS) 認 證 的 電 子 血 壓 計 與 美 國 寶 馬 牌 水 銀 血 壓 計 進 行 效 度 研 究 研 究 團 隊 挑 選 20 位 志 願 者, 先 後 進 行 水 銀 血 壓 計 以 及 電 子 血 壓 計 的 測 量, 28
血 壓 測 量 方 法 採 用 訪 視 手 冊 的 標 準 量 測 法,0 位 先 量 水 銀 血 壓 計 再 量 電 子 血 壓 計, 另 外 0 位 則 相 反, 由 一 位 標 準 助 教 進 行 測 量 經 比 較 後, 以 瑞 士 Microlife (BP3AC-) 電 子 血 壓 計 與 水 銀 血 壓 計 結 果 最 相 接 近, 收 縮 壓 差 值 為 0.6±4.3mmHg, 舒 張 壓 差 值 為 0.4±4.8mmHg, 兩 者 皆 不 顯 著 因 此, 選 用 瑞 士 Microlife(BP3AC-) 電 子 血 壓 計 作 為 第 二 期 三 高 計 畫 之 血 壓 量 測 工 具, 此 型 號 已 經 經 過 英 國 高 血 壓 聯 盟 認 證, 且 已 發 表 論 文 比 較 該 電 子 血 壓 計 與 美 國 寶 馬 牌 水 銀 血 壓 計 的 校 度 二 脂 質 測 量 之 效 度 研 究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時,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及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的 測 量 方 法 由 電 泳 法 所 量 測, 電 泳 法 雖 然 比 較 精 確, 但 在 與 國 內 其 他 相 類 似 研 究 比 較 時, 不 同 的 測 量 方 法 經 常 產 生 困 擾 由 於 沈 澱 法 在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的 測 量 上, 不 但 成 本 較 低, 精 確 度 也 已 受 信 賴, 近 年 來 已 經 成 為 主 流, 同 時 考 量 到 未 來 與 醫 療 資 料 或 流 行 病 學 資 料 比 較 時, 可 以 降 低 因 測 量 方 法 不 同 所 產 生 的 困 擾, 因 此 在 第 二 次 三 高 調 查 時, 則 採 行 目 前 通 用 的 方 式, 亦 即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以 沈 澱 呈 色 法 測 量,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以 Friedewald 公 式 估 算 因 此 針 對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的 測 量, 挑 選 30 位 志 願 者, 以 訪 視 手 冊 的 標 準 採 集 方 式 採 血, 並 以 電 泳 法 與 沈 澱 呈 色 法 分 別 進 行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的 測 量, 兩 者 間 的 線 性 關 係 為 ( 沈 澱 呈 色 法 量 測 值 )=2.58+0.923*( 電 泳 法 量 測 值 ), 顯 示 兩 種 方 法 所 檢 測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並 無 太 大 的 差 異 使 用 電 泳 測 量 結 果 時, 所 估 算 的 2002 年 第 一 期 三 高 計 畫 之 過 低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為 6.3%, 使 用 迴 歸 線 校 正 後, 所 估 算 的 過 低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仍 然 是 6.3%, 兩 者 並 無 差 異 三 自 報 身 高 體 重 之 效 度 研 究 由 於 改 採 用 電 子 血 壓 計 可 省 下 部 分 經 費, 因 此, 第 二 次 三 高 調 查 在 體 位 測 量 上 新 增 實 測 身 高 體 重, 取 代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的 自 報 身 高 及 體 重 為 瞭 解 自 報 資 料 與 實 測 資 料 間 之 效 度, 於 問 卷 中 仍 保 留 原 有 的 自 報 身 高 體 重 的 題 目, 問 完 後 再 進 行 身 高 體 重 的 測 量 在 刪 除 了 身 高 體 重 測 量 時 間 早 於 問 卷 訪 視 時 間 者 後, 共 有 29
985 人 ( 男 950 人, 女 035 人 ) 進 行 此 部 分 之 分 析 本 研 究 針 對 研 究 對 象 自 報 之 身 高 和 體 重 資 料 與 身 高 和 體 重 測 量 資 料 加 以 比 較 分 析, 結 果 如 表 2-8 所 示 若 以 實 測 結 果 為 參 考 標 準 並 按 照 性 別 分 層, 發 現 男 性 體 重 (70.5 公 斤 vs. 70.4 公 斤 ) 和 身 高 (68.5 公 分 vs. 68.4 公 分 ) 及 女 性 體 重 (57.9 公 斤 vs. 57.5 公 斤 ) 和 BMI(23.5 kg/m2 vs. 23.3 kg/m2) 有 低 報 的 現 象 若 再 作 進 一 步 分 析, 發 現 男 性 達 到 肥 胖 標 準 之 BMI 值 和 腹 部 肥 胖 之 男 性 的 BMI 值 有 低 報 現 象 ( 表 2-9); 65 歲 以 上 女 性 之 BMI 值 BMI 值 達 到 過 重 和 肥 胖 之 女 性 的 BMI 值 和 腹 部 肥 胖 之 女 性 的 BMI 值 有 低 報 的 現 象 ( 表 2-0) 整 體 而 言, 無 論 男 性 或 女 性, 自 報 之 BMI 值 有 隨 著 過 重 和 肥 胖 之 程 度 而 與 實 測 BMI 值 之 差 異 有 加 大 的 趨 勢 ( 圖 2-8) 本 研 究 發 現 根 據 男 性 自 述 BMI 值 來 界 定 肥 胖 之 敏 感 度 為 86.9%, 特 異 度 為 96.4%, 女 性 則 為 84.3% 和 98.9%( 表 2-); 另 外, 本 研 究 依 此 所 建 立 以 實 測 BMI 值 作 為 校 正 標 準 之 自 報 BMI 值 的 校 正 公 式 如 表 2- 所 示 表 2-8 實 測 身 高 體 重 BMI 與 自 述 身 高 體 重 BMI 之 比 較 男 性 ( 樣 本 數 950) 女 性 ( 樣 本 數,035) 體 重 (kg) 身 高 (cm) BMI (kg/m 2 ) 體 重 (kg) 身 高 (cm) BMI (kg/m 2 ) 實 測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70.5 (2.2) 68.5 (6.5) 24.8 (3.9) 57.9 (0.3) 57. (6.) 23.5 (4.2) 自 述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70.4 (.8) 68.4 (6.2) 24.8 (3.8) 57.5 (0.0) 57. (5.7) 23.3 (3.9) 平 均 差 值 0.09 (2.79) 0.4 (.64) -0.0 (.09) 0.33 (2.39) -0.08 (.66) 0.7 (.06) 標 準 誤 0.09 (0.09) 0.4 (0.05)** -0.0 (0.04) 0.33 (0.07)** -0.08 (0.05) 0.7 (0.03)** : 平 均 差 值 為 實 測 減 自 報 **: p<0.05 30
表 2-9 男 性 按 年 齡 BMI 與 腹 部 肥 胖 分 層 後, 實 測 身 高 體 重 BMI 與 自 述 身 高 體 重 BMI 之 比 較 體 重 (kg) 身 高 (cm) BMI(kg/m 2 ) 樣 本 數 實 測 自 述 差 值 實 測 自 述 差 值 實 測 自 述 差 值 年 齡 ( 歲 ) 20-39 35 72.5 (3.4) 72.3 (2.7) 0.2 (2.6) 7.4 (6.0) 7.0 (5.8) 0.4 (.65) 24.7 (4.3) 24.7 (4.) -0.05 (0.99) 40-64 493 70.0 (.5) 70.0 (.4) -0.02 (2.89) 67.3 (6.) 67.3 (5.9) 0.08 (.36) 25.0 (3.7) 25.0 (3.7) -0.02 (.5) >=65 06 66.2 (0.0) 66. (0.0) 0.2 (2.90) 64.7 (6.2) 65.2 (6.3) -0.47 (2.47) 24.4 (3.) 24.2 (3.) 0.2 (.3) Trend test ** 註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過 輕 33 49. (4.8) 50.5 (6.) -.36 (3.70) 68.8 (7.6) 68. (7.3) 0.68 (2.00) 7.2 (.0) 7.8 (.6) -0.62 (.57) 正 常 394 62.8 (6.5) 63. (6.8) -0.3 (2.50) 69.0 (6.4) 68.9 (6.2) 0.5 (.54) 22.0 (.5) 22. (.7) -0.4 (0.98) 過 重 302 72. (6.4) 72.0 (7.0) 0. (2.70) 68.3 (6.7) 68.2 (6.5) 0.3 (.67) 25.4 90.8) 25.4 (.3) 0.002 (.02) 肥 胖 22 85.0 (.0) 84.0 (0.5).0 (3.00) 67.9 96.2) 67.9 (6.2) 0.05 (.73) 30. (2.9) 29.8 (2.9) 0.32 (.2) Trend test ** ** 註 2 腹 部 肥 胖 沒 有 602 64.5 (8.3) 64.7 (8.3) -0.8 (2.59) 68.2 (6.5) 68.0 (6.3) 0.8 (.57) 22.8 (2.6) 22.9 (2.6) -0. (.03) 有 348 80.8 (.) 80.2 (0.7) 0.57 (3.04) 69.2 (6.5) 68. (6.3) 0.07 (.76) 28.2 (3.4) 28.0 (3.4) 0.7 (.9) Trend test ** ** 總 樣 本 數 =950 人,**: p<0.05 註 : 過 輕 指 BMI<8.5 kg/m 2, 正 常 指 8.5 kg/m 2 BMI<24 kg/m 2, 過 重 指 24 kg/m 2 BMI<27 kg/m 2, 肥 胖 指 BMI 27 kg/m 2 註 2 : 腹 部 肥 胖 指 男 性 腰 圍 90cm, 女 性 腰 圍 80cm 3
表 2-0 女 性 按 年 齡 BMI 與 腹 部 肥 胖 分 層 後, 實 測 身 高 體 重 BMI 與 自 報 身 高 體 重 BMI 之 比 較 體 重 (kg) 身 高 (cm) BMI(kg/m 2 ) 樣 本 數 實 測 自 述 差 值 實 測 自 述 差 值 實 測 自 述 差 值 年 齡 ( 歲 ) 20-39 400 56.6 (.4) 56.3 (0.9) 0.2 (2.45) 59.8 (5.4) 59.6 (5.) 0.23 (.6) 22. (4.4) 22. (4.2) 0.2 (.02) 40-64 546 58.7 (9.5) 58.3 (9.2) 0.42 (2.43) 55.9 (5.7) 56.0 (5.5) -0.0 (.58) 24.2 (3.9) 24.0 (3.7) 0.2 (.02) >=65 89 58.7 (9.8) 58.2 (9.6) 0.34 (.89) 5.7 (5.5) 53. (5.) -.40 (2.90) 25.4 (3.7) 24.8 (3.6) 0.6 (.34) Trend test ** ** 註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過 輕 84 45. (3.8) 45.7 94.2) -0.6 (.83) 60.2 95.) 59.7 (5.0) 0.50 (.09) 7.5 (0.8) 7.9 (.) -0.35 (0.75) 正 常 538 53.0 (5.2) 53.0 (5.3) 0.03 (.89) 57.8 (5.9) 57.8 (5.8) 0.02 (.42) 2.3 (.5) 2.3 (.6) 0.006 (0.8) 過 重 26 6.5 (4.8) 60.8 (4.9) 0.67 (2.78) 55.9 (5.8) 56. (5.4) -0.2 (2.02) 25.3 (0.8) 24.9 (.3) 0.34 (.0) 肥 胖 97 72.6 (9.6) 7.4 (9.4).20 (3.00) 55.0 (6.4) 55.4 (6.0) -0.46 (.92) 30.2 (3.) 29.5 (3.) 0.67 (.43) Trend test ** ** ** 註 2 腹 部 肥 胖 沒 有 639 52.7 (6.5) 52.7 (6.5) 0.0 (.9) 57.6 (5.8) 57.6 (5.5) 0.07 (.29) 2.2 (2.4) 2.2 (2.4) -0.0 (0.8) 有 396 66. (0.0) 65.3 (9.6) 0.85 (2.94) 56. (6.3) 56.5 (6.0) -0.32 (2.09) 27.2 (3.9) 26.7 (3.8) 0.47 (.3) Trend test ** ** 總 樣 本 數 =,035 人,**: p<0.05 註 : 過 輕 指 BMI<8.5 kg/m 2, 正 常 指 8.5 kg/m 2 BMI<24 kg/m 2, 過 重 指 24 kg/m 2 BMI<27 kg/m 2, 肥 胖 指 BMI 27 kg/m 2 註 2 : 腹 部 肥 胖 指 男 性 腰 圍 90cm, 女 性 腰 圍 80cm 32
男 性 (<8.5) (8.5~23.9) (24.0~26.9) ( 27.0) 女 性 (<8.5) (8.5~23.9) (24.0~26.9) ( 27.0) 圖 2-8 男 女 性 按 肥 胖 程 度 之 量 測 BMI 與 自 報 BMI 差 值 箱 型 圖 33
表 2- 校 正 後 之 BMI 所 估 計 之 盛 行 率 敏 感 度 及 特 異 度 盛 行 率 (%) 敏 感 度 (%) 特 異 度 (%) 實 測 自 述 校 正 校 正 公 式 男 性 校 正 2 自 述 校 正 校 正 2 自 述 校 正 BMI 24-26.9(kg/m2) 3.8 34.0 34.2 34. BMI >=27(kg/m2) 23.3 23.0 22.6 22.7 86.9 86.9 86.9 96.4 96.8 96.7 校 正 2 女 性 BMI 24-26.9(kg/m2) 20.9 20.6 20.4 2.2 BMI >=27(kg/m2) 9.0 6.9 7.8 8.0 84.3 87.3 87.3 98.9 98.6 98.3 敏 感 度 與 特 異 度, 是 以 實 測 BMI 為 黃 金 標 準, 都 以 27(kg/m2) 為 切 點 校 正 公 式 : 男 0.355+0.985* 自 報 BMI 女 -0.36+.020* 自 報 BMI 校 正 公 式 2: 男 0.70+0.986* 自 報 BMI+0.004* 年 齡 女 -0.552+.0* 自 報 BMI+0.00* 年 齡 34
第 四 節 討 論 一 研 究 設 計 本 研 究 的 觀 察 族 群 是 以 2002 年 的 台 灣 地 區 具 有 戶 籍 國 籍 的 人 口 作 母 群, 於 2002 年 時 已 診 斷 過 抽 樣 樣 本 與 台 灣 人 口 母 群 的 差 異, 當 時 的 分 析 顯 示 兩 族 群 在 分 佈 上 並 無 差 異 歷 經 五 年 的 改 變, 本 報 告 也 針 對 2002 年 應 訪 的 6600 人 與 本 次 的 完 訪 族 群 進 行 過 年 齡 性 別 分 佈 的 比 較, 同 樣 顯 示 出 6600 人 與 完 訪 的 4682 人 族 群 並 無 差 異 此 外, 由 於 本 研 究 也 透 過 戶 籍 資 料 死 亡 資 料 與 健 保 資 料 的 串 接, 使 追 蹤 不 受 訪 視 區 域 的 影 響 一 般 世 代 研 究 常 發 生 的 因 死 亡 而 漏 失 追 蹤 的 限 制, 在 本 研 究 中 的 影 響 極 小, 本 研 究 未 訪 的 主 因 為 拒 訪, 其 次 是 研 究 期 間 無 法 配 合 訪 視, 如 出 國 或 出 外 就 學 當 兵, 且 各 地 拒 訪 比 例 相 當, 而 受 訪 人 口 結 構 無 明 顯 地 區 差 異, 因 此, 本 研 究 作 為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的 各 種 疾 病 發 生 及 死 亡 的 觀 察, 是 極 具 代 表 性 的 但 追 蹤 的 數 年 間, 台 灣 地 區 人 口 也 發 生 巨 大 變 化, 部 分 的 青 壯 人 口 的 遷 出, 使 在 地 人 口 結 構 更 行 老 化, 還 有 遷 入 人 口 的 特 性, 也 都 影 響 著 現 有 的 人 口 結 構 因 此 在 進 行 2007 年 盛 行 率 推 估 時, 則 仍 應 注 意 推 估 在 目 前 的 台 灣 地 區 人 口 結 構 上 可 能 隱 含 的 問 題 此 外, 世 代 研 究 的 優 點 是 能 夠 提 供 發 生 率 以 及 疾 病 發 生 的 預 測 因 素, 但 重 複 的 追 蹤 也 包 含 了 一 個 缺 點, 亦 即 世 代 研 究 無 法 規 避 篩 檢 效 應 的 干 擾, 受 試 者 只 要 接 受 健 康 檢 查, 瞭 解 了 自 己 的 身 體 狀 況, 便 可 能 會 因 為 篩 檢 而 改 變 行 為, 這 樣 的 干 擾 在 慢 性 疾 病 上 通 常 無 法 避 免 二 測 量 方 法 第 二 期 的 三 高 計 畫 收 集 項 目 ( 血 壓 測 量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測 量 以 及 身 高 體 重 測 量 ) 及 測 量 方 法 與 2002 年 的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時 是 不 同 的 新 增 的 項 目 為 尿 液 檢 體 的 收 集 及 檢 驗 ( 尿 蛋 白 尿 糖 尿 微 蛋 白 等 ) 新 增 一 種 腰 圍 測 量 的 方 式 以 及 醫 療 成 本 的 紀 錄 35
新 增 的 實 測 身 高 體 重 通 常 比 自 報 的 身 高 體 重 更 正 確, 這 在 許 多 研 究 中 已 是 不 爭 的 事 實, 因 此 此 次 的 自 報 身 高 體 重 與 實 測 身 高 體 重 的 效 度 研 究, 可 作 為 使 用 第 一 期 三 高 調 查 的 BMI 估 計 時, 作 為 效 度 參 考 新 增 的 尿 液 檢 查, 也 在 糖 尿 病 以 及 腎 臟 病 的 評 估 上, 提 供 更 多 的 資 訊 同 時, 為 了 能 配 合 衛 生 署 提 倡 的 腰 圍 測 量, 新 增 一 種 腰 圍 ( 肋 骨 下 緣 與 腸 骨 上 緣 之 中 間 點 ) 量 測 方 式, 連 同 原 有 量 測 方 式 ( 腰 部 轉 折 點 ) 共 計 有 兩 種 腰 圍 測 量 方 式, 這 些 資 料 可 以 增 加 肥 胖 指 標 量 測 的 豐 富 性 血 壓 的 測 量 準 確 度 往 往 決 定 於 量 測 者 的 測 量 是 否 正 確 以 及 標 準 化, 由 兩 次 三 高 調 查 的 血 壓 的 品 管 資 料 來 作 比 較, 我 們 發 現 電 子 血 壓 計 確 實 比 水 銀 血 壓 計 有 較 少 的 人 為 誤 差, 雖 然 在 我 們 的 效 度 研 究 以 及 文 獻 皆 可 看 到 電 子 血 壓 計 對 於 舒 張 壓 的 量 測 較 不 敏 感, 但 在 我 們 的 效 度 研 究 上, 這 樣 的 差 異 極 小, 並 不 達 顯 著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時,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的 測 量 方 法 由 電 泳 法 所 量 測, 使 用 電 泳 法 所 量 測 的 結 果, 與 國 外 的 社 區 調 查 或 是 國 內 其 他 相 類 似 研 究 比 較 時, 經 常 產 生 困 擾 第 二 期 三 高 調 查 所 使 用 的 沈 澱 呈 色 法, 不 但 成 本 較 低, 精 確 度 也 已 受 信 賴, 近 年 來 已 經 成 為 主 流, 考 量 到 未 來 與 醫 療 資 料 或 流 行 病 學 資 料 需 作 比 較, 因 此 第 二 次 三 高 調 查 採 行 目 前 通 用 的 方 式, 亦 即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以 沈 澱 呈 色 法 測 量,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以 Friedewald 公 式 估 算 在 資 料 的 外 推 性 上 較 好, 在 與 其 他 研 究 比 較 時, 也 較 具 可 比 性 綜 觀 電 泳 法 及 沈 澱 呈 色 法 所 得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的 資 料 分 佈, 可 以 發 現 分 佈 右 側 有 些 微 差 異 以 20 至 29 歲 組 女 性 為 例,2002 年 時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的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第 一 四 分 位 Q, 中 位 數 median, 第 三 四 分 位 Q3) 分 別 為 57.9±2.4(50,57,66), 而 2007 年 時 20 至 29 歲 組 女 性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分 佈 為 56.±.3(49.4,56,63), 兩 次 分 佈 呈 現 些 微 差 異 ; 但 在 迴 歸 分 析 中 仍 顯 示 兩 種 量 測 法 有 相 當 好 的 一 致 性, 在 盛 行 率 的 估 計 上, 也 並 未 發 現 差 異 ( 校 正 前 過 低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為 6.3%, 而 校 正 後 盛 行 率 仍 然 是 6.3%) 此 校 度 研 究 不 但 讓 我 們 在 比 較 發 生 率 及 盛 行 率 的 趨 勢 時, 可 以 忽 略 測 量 方 法 的 差 異, 也 可 在 使 用 第 一 期 三 高 調 查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數 據, 與 其 他 研 究 作 比 較 時, 提 供 有 效 證 據 36
第 五 節 參 考 資 料. Topouchian JA, El Assaad MA, Orobinskaia LV, El Feghali RN, Asmar RG. Validation of two devices for self-measurement of brachial blood pressure according to the international protocol of the european society of hypertension: The seinex se-9400 and the microlife bp 3ac-. Blood Press Monit. 2005;0:325-33 37
第 三 章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五 年 累 積 發 生 率 本 章 節 以 世 代 中 的 健 康 者 為 觀 察 基 準, 以 第 一 期 三 高 調 查 時 為 無 三 高 之 健 康 個 案 為 觀 察 對 象, 來 計 算 台 灣 地 區 之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五 年 累 積 發 生 率 一 高 血 壓 第 一 節 文 獻 回 顧 高 血 壓 的 發 生 率 在 不 同 國 家 不 同 種 族 不 同 研 究 設 計 不 同 的 診 斷 標 準 的 觀 察 間 是 有 相 當 差 異 的 一 般 而 言, 發 生 率 的 研 究 不 如 盛 行 率 研 究 那 麼 多, 但 高 血 壓 的 發 生 率 研 究 還 是 比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發 生 率 研 究 多 得 多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研 究 多 半 集 中 在 NHANES-FU(NHANES-I follow-up study) Framingham Heart Study ARIC 或 CARDIA 等 大 型 追 蹤 研 究 上 -0, 因 此 也 以 美 國 的 資 料 為 多, 其 他 國 家 的 報 告 相 對 較 少 普 遍 來 說, 高 血 壓 的 發 生 率, 年 老 者 高 於 年 輕 者, 男 性 高 於 女 性, 非 裔 人 種 高 於 高 加 索 人, 發 生 率 範 圍 約 在 每 千 人 0 人 至 65 人 之 間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會 隨 著 年 紀 的 增 長 而 增 加, 男 性 通 常 高 於 女 性, 但 在 年 齡 別 性 別 的 發 生 率 趨 勢 上, 都 會 發 現 有 一 個 男 女 性 趨 勢 的 交 叉 點 位 於 55-65 歲 之 間 在 Framingham Heart Study(988) 中 指 出, 舒 張 壓 (diastolic blood pressure, DBP) 90mmHg 的 發 生 率 隨 年 齡 增 加 而 增 加,40 歲 以 下 時, 男 性 是 女 性 的 兩 倍, 男 女 在 50-60 歲 左 右 有 一 交 叉 點,30-39 歲 者 兩 年 ( 累 積 ) 發 生 率, 男 性 為 3.3%, 女 性 為.5%, 而 70-79 歲 組 的 兩 年 發 生 率, 男 性 升 為 6.2%, 女 性 升 為 8.6% ; 而 在 55-65 歲 之 間 的 無 高 血 壓 者, 未 來 十 年 發 生 收 縮 壓 (systolic blood pressure, SBP) 40mmHg 的 機 率,55 及 65 歲 男 性 分 別 為 64% 及 72%, 女 性 分 別 為 52% 及 56% 2, 若 以 生 命 表 估 算, 餘 生 會 發 生 高 血 壓 的 機 率 超 過 90%, 餘 生 會 進 入 需 降 血 壓 治 療 的 機 率 則 高 達 60% 2 也 有 研 究 以 953-954 出 生 世 代 作 為 觀 察 對 象, 發 現 在 其 37 40 43 歲 時 發 生 高 血 壓 的 機 率 分 別 為 35% 3% 及 49% 3 38
在 不 同 的 國 家 中, 發 生 高 血 壓 的 機 率 似 乎 具 有 種 族 上 的 差 異 高 加 索 人 當 基 線 為 正 常 血 壓 (SBP/DBP 在 <20/80 mmhg ) 者, 十 年 後 發 展 為 高 血 壓 (SBP/DBP 40/90 mmhg) 的 機 率 為 5.3%, 基 線 SBP/DBP 在 20-29/80-84 mmhg 之 間 者 機 率 升 高 為 7.6%, 而 基 線 SBP/DBP 在 30-39/85-89 mmhg 之 間 者 機 率 高 達 37.3% 2 ; 在 韓 國 的 研 究 中, 三 者 的 兩 年 發 生 機 率 分 別 為 6.3% 4.7% 及 30.3% 4 ; 而 在 台 灣 的 研 究 中, 正 常 血 壓 者 與 高 血 壓 前 期 (20-39/80-89 mmhg) 者 的 十 年 發 生 機 率 分 別 為 27% 及 59% 5 即 使 在 相 同 的 國 家 中, 種 族 仍 是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高 低 不 一 的 一 個 重 要 因 素 ARIC 研 究 指 出,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通 常 以 白 人 女 性 最 低 ( 每 千 人 年 37 人 ), 其 次 為 白 人 男 性 ( 每 千 人 年 40 人 ) 黑 人 男 性 ( 每 千 人 年 67 人 ), 最 高 為 黑 人 女 性 ( 每 千 人 年 77 人 ) 6,Indian 則 居 於 白 人 與 黑 人 之 間 7 而 另 一 個 針 對 年 輕 族 群 的 研 究 (CARDIA, 985) 也 指 出 8-30 歲 男 女 在 7 年 的 過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按 種 族 及 居 住 地 分 層, 約 在 3.2% 至 6.4% 之 間 8 而 NHANES 自 982 年 後 的 0 年 年 齡 標 準 化 發 生 率, 白 人 男 性 約 為 每 千 人 8.4, 白 人 女 性 約 為 每 千 人 7.0, 非 裔 為 每 千 人 23.2 9, 此 研 究 採 用 較 嚴 格 的 高 血 壓 定 義 (SBP/DBP > 60/90 mm Hg 或 服 用 相 關 藥 物 ), 但 仍 可 見 高 加 索 人 與 非 裔 人 種 的 差 異 近 年 來 在 華 人 的 研 究 上, 可 以 見 到 中 國 大 陸 有 相 當 高 的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20, 但 在 台 灣 並 未 見 到 如 此 高 的 發 生 情 況 5, 顯 示 除 了 種 族 外, 尚 有 許 多 原 因, 如 生 活 習 慣 健 康 政 策 等 原 因 影 響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事 實 上, 其 他 的 危 險 因 子 也 會 增 加 罹 患 高 血 壓 的 危 險 性 一 個 針 對 美 國 白 人 黑 人 以 及 華 人 的 研 究 指 出, 肥 胖 在 各 種 族 間 都 是 未 來 8 年 發 生 高 血 壓 的 顯 著 危 險 因 子, 每 增 加 一 單 位 的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ody mass index, BMI) 就 分 別 增 加 2.5%( 華 人 ).7%( 白 人 ) 及.8%( 黑 人 ) 發 生 高 血 壓 的 機 率 2 而 在 另 一 個 觀 察 血 脂 狀 況 與 高 血 壓 發 生 的 研 究 則 指 出, 在 最 高 五 分 位 的 總 膽 固 醇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總 膽 固 醇 與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比 值 者 未 來 0 年 發 生 高 血 壓 的 對 比 值 分 別 是 最 低 五 分 位 的.2. 0.8 及.34 倍 22 ; 而 另 一 個 類 似 研 究 也 指 出, 總 膽 固 醇 非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總 膽 固 醇 與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比 值 者 在 4 年 間 發 生 高 血 壓 的 危 險 增 加 了 23% 39% 及 54%, 而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者 則 降 低 了 32% 23 39
二 高 血 糖 糖 尿 病 的 發 生 率 會 因 所 使 用 的 定 義 (OGTT 禁 食 血 糖 或 飯 後 血 糖 糖 尿 病 診 斷 ) 而 有 不 同, 在 不 同 國 家 不 同 種 族 不 同 研 究 設 計 下 也 常 反 映 出 不 同 的 發 生 率 趨 勢 美 國 糖 尿 病 發 生 率 從 990 年 到 200 年 有 上 升 的 趨 勢,990 年 各 州 的 發 生 率 多 在 6 以 下, 只 有 極 少 數 地 區 是 在 6-8 ;995 年 雖 然 所 有 州 的 發 生 率 仍 在 8 以 下, 但 6-8 的 地 區 大 約 增 加 為 990 年 的 3 倍 ; 到 了 200 年, 僅 剩 少 數 地 區 為 <4, 大 部 分 為 6-8 或 是 8-0, 甚 至 有 東 南 部 的 零 星 地 區 高 達 0 以 上 26 ; 到 了 2005 至 2007 年 間, 美 國 各 州 的 年 齡 別 糖 尿 病 發 生 率 已 經 增 加, 約 在 5.0-2.8 之 間 27 比 較 995-997 與 2005-2007 兩 個 時 期,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的 總 糖 尿 病 發 生 率 由 每 千 人 4.8 增 加 至 每 千 人 9., 增 加 了 90% 普 遍 來 說, 高 血 糖 的 發 生 率, 年 老 者 高 於 年 輕 者, 男 性 高 於 女 性, 亞 裔 非 裔 西 班 牙 裔 人 種 高 於 高 加 索 人, 發 生 率 範 圍 約 在 每 千 人 2 人 至 5 人 之 間 ( 請 見 table 2) 以 一 個 種 族 間 比 較 的 研 究 為 例, 夏 威 夷 土 著 ( 每 千 人 5.5 人 ) 的 糖 尿 病 發 生 率 要 高 於 日 裔 美 國 人 ( 每 千 人 2.5 人 ), 更 高 於 高 加 索 人 2.5 倍 以 上 ( 每 千 人 5 人 ) 28 ; 北 西 班 牙 的 研 究 中,30-75 歲 成 年 人 的 年 齡 性 別 標 準 化 後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為 每 千 人 0.8 人 29 ; 土 耳 其 人 的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分 別 為 男 性 每 千 人 2.4 人, 女 性.0 人 30 ; 而 日 本 人 的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為 8.9 ( 男 性 為 3.7, 女 性 為 7.0 ) 3 某 針 對 30 至 75 歲 社 區 健 康 人 的 研 究 指 出, 血 糖 正 常 者 的 糖 尿 病 發 生 率 為 每 千 人 5 人, 有 血 糖 不 耐 者 的 發 生 率 為 每 千 人 2 人, 有 禁 食 血 糖 不 良 者 的 發 生 率 為 每 千 人 34.7 人, 而 同 時 有 血 糖 不 耐 及 禁 食 血 糖 不 良 者 的 糖 尿 病 發 生 率 為 每 千 人 95.2 人 29 而 一 針 對 全 球 世 代 資 料 所 做 的 統 合 分 析 指 出, 有 空 腹 血 糖 異 常 (impaired fasting glucose, IFG) 或 血 糖 不 耐 (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 IGT) 者 發 生 糖 尿 病 的 年 發 生 率 約 為 5 至 0%, 與 正 常 血 糖 者 相 比, 血 糖 不 耐 者 發 生 糖 尿 病 的 相 對 危 險 性 為 6.4 倍, 空 腹 血 糖 異 常 者 的 相 對 危 險 性 為 4.7 倍, 兼 具 血 糖 不 耐 與 空 腹 血 糖 異 常 者 發 生 糖 尿 病 的 相 對 危 險 性 高 達 2 倍 32 40
除 了 高 血 糖 的 狀 態 外, 血 脂 異 常 與 肥 胖 常 被 認 為 與 未 來 發 生 糖 尿 病 有 關 29 一 針 對 人 群 研 究 的 統 合 分 析 指 出, 腹 部 肥 胖 程 度 會 影 響 後 續 發 生 糖 尿 病 的 機 率, 過 大 的 腰 圍 導 致 糖 尿 病 發 生 的 危 險 對 比 值 約 為 2 倍 33 ; 另 一 個 研 究 更 指 出, 在 各 種 族 間,BMI 與 糖 尿 病 的 發 生 呈 現 正 相 關,BMI 為 22.0-24.9, 25.0-29.9, and 30.0 kg/m 2 者 其 發 生 糖 尿 病 的 相 對 危 險 性 分 別 為 2.0, 4.2 與 9.48 倍 28, 顯 示 肥 胖 在 發 生 糖 尿 病 的 致 病 機 轉 中 有 一 定 的 角 色 一 個 針 對 美 國 白 人 黑 人 以 及 華 人 的 研 究 則 指 出, 肥 胖 在 各 種 族 間 都 是 未 來 8 年 發 生 糖 尿 病 的 顯 著 危 險 因 子, 每 增 加 一 單 位 的 BMI 就 分 別 增 加.7%( 華 人 ).%( 白 人 ) 及.6%( 黑 人 ) 發 生 糖 尿 病 的 機 率, 華 人 因 肥 胖 而 發 生 糖 尿 病 的 危 險 機 率 與 黑 人 相 當 2 三 高 血 脂 血 脂 異 常 通 常 是 指 數 種 脂 質 指 標 的 異 常 狀 態, 這 通 常 包 含 過 高 的 膽 固 醇 (total cholesterol, TC) 過 高 的 三 酸 甘 油 酯 (triglyceride) 過 高 的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low-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LDL-C ) 及 過 低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high-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HDL-C), 這 幾 項 脂 質 異 常 也 經 常 合 併 發 生 但 針 對 血 脂 值 所 進 行 的 發 生 率 研 究 極 少, 僅 一 針 對 20 位 希 臘 人 的 人 群 研 究 報 告 高 膽 固 醇 (TC 200mg/dL 或 服 藥 ) 五 年 累 積 發 生 率, 男 性 為 23.7%, 女 性 為 7.7%, 換 算 為 年 發 生 率 約 為 男 性 47, 女 性 35 52 而 在 美 國 的 資 料 則 呈 現 出 較 低 的 年 發 生 率, 男 性 為 6, 女 性 為 7 53, 但 這 可 能 是 因 為 此 研 究 採 用 自 報 方 式 估 算 發 生 率 所 致 4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本 部 分 主 要 描 述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完 成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時 健 康 無 三 高 之 受 訪 者 ( 當 時 5 歲 以 上 ), 於 2007 年 時, 各 種 人 口 特 性 下 的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發 生 密 度, 以 及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新 發 個 案 之 危 險 因 子 觀 察 研 究 族 群 是 依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無 三 高 疾 病 之 健 康 個 案 為 觀 察 對 象 因 此 選 取 6600 名 個 案, 刪 除 第 一 期 盛 行 調 查 時 為 三 高 的 個 案 ( 包 含 調 查 時 有 三 高 任 一 疾 病, 或 2002 年 時 曾 以 三 高 疾 病 碼 申 報 健 保 者 ), 因 此 無 高 血 壓 之 健 康 者 525 人, 無 高 血 糖 之 健 康 者 642 人, 無 高 血 脂 之 健 康 者 5277 人 所 有 血 壓 測 量 皆 由 受 過 訓 練 經 過 標 準 化 的 訪 員, 以 電 子 血 壓 計 測 量 兩 次, 測 量 前 受 試 者 應 至 少 休 息 0 分 鐘, 兩 次 測 量 間 則 應 間 隔 0 秒 以 上, 取 兩 次 測 量 之 平 均 為 結 果 若 兩 次 測 量 差 值 高 於 0mmHg, 則 測 量 第 三 次, 再 取 較 接 近 之 兩 次 的 平 均 本 調 查 採 集 之 檢 體 為 空 腹 2 小 時 後 之 靜 脈 血 液, 空 腹 血 糖 值 是 透 過 受 過 訓 練 且 經 過 標 準 化 的 訪 員, 以 2 號 針 頭 配 備 2 ml 之 含 微 量 NaF 抗 凝 劑 真 空 採 血 管 進 行, 經 5 分 鐘 2500 轉 離 心 後, 以 血 漿 進 行 血 糖 (Keston 法 ) 之 檢 測, 凡 空 腹 時 間 不 足 8 小 時 者, 血 糖 結 果 不 納 入 分 析 禁 食 血 清 膽 固 醇 及 三 酸 甘 油 酯 值 則 是 透 過 受 過 訓 練 且 經 過 標 準 化 的 訪 員, 以 2 號 針 頭 配 備 0 ml 之 無 抗 凝 劑 真 空 採 血 管 ( 紅 頭 ) 進 行, 經 5 分 鐘 2500 轉 離 心 後, 血 清 以 Lieberman-Burchard 法 進 行 總 膽 固 醇 測 量,Bucolo 法 進 行 三 酸 甘 油 酯 之 檢 測, 並 以 HPLC 進 行 脂 蛋 白 元 A 及 脂 蛋 白 元 B 之 檢 測, 凡 空 腹 時 間 不 足 6 小 時 者, 血 脂 質 不 納 入 分 析 在 資 料 來 源 上, 分 別 使 用 200 年 國 民 健 康 訪 問 調 查 之 資 料 檔 之 資 料 檔 2002 年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資 料 檔 2002 年 至 2007 年 死 亡 檔 200 年 至 2007 年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研 究 資 料 檔 以 及 2007 年 第 二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資 料 檔 進 行 分 析 ( 詳 見 附 錄 4,P.89) 發 生 率 的 判 斷 主 要 是 依 據 2007 年 三 高 調 查 中 的 體 位 及 生 化 資 料, 搭 配 健 康 保 險 資 料 庫 之 病 因 譯 碼 與 用 藥 紀 錄 為 準, 前 者 包 含 電 子 血 壓 計 量 測 的 收 縮 壓 舒 42
張 壓 空 腹 血 糖 測 量 值 禁 食 血 清 膽 固 醇 及 三 酸 甘 油 酯 測 量 值 透 過 家 訪 訪 視 問 卷 所 獲 得 的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相 關 資 料, 後 者 包 含 健 康 保 險 資 料 (200 年 至 2006 年 ) 中 關 於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的 疾 病 或 用 藥 譯 碼, 以 及 死 亡 資 料 (2002 年 至 2006 年 ) 中 關 於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的 死 因 譯 碼 符 合 下 面 任 一 條 件 者, 被 視 為 具 有 高 血 壓 疾 病 診 斷 :() 測 量 收 縮 壓 40mmHg 或 舒 張 壓 90mmHg 或 問 卷 自 報 服 用 高 血 壓 藥 物 ( 依 據 JNC VII 標 準 );(2) 在 200 年 至 2006 年 健 保 申 報 資 料 中, 曾 於 門 診 及 住 院 申 報 中, 同 時 被 譯 碼 ICD-9-CM code 40 409 400 402-405 4372, 並 同 時 開 具 高 血 壓 藥 物 符 合 下 面 任 一 條 件 者, 被 視 為 具 有 高 血 糖 疾 病 診 斷 :() 空 腹 8 小 時 以 上 血 糖 檢 驗 值 26mg/dL 或 問 卷 自 報 服 用 高 血 糖 藥 物 ( 美 國 糖 尿 病 學 會 ADA 997 年 發 表 之 糖 尿 病 診 斷 標 準 );(2) 在 200 年 至 2006 年 健 保 申 報 資 料 中, 曾 於 門 診 或 住 院 申 報 中, 同 時 被 譯 碼 ICD-9-CM code 2500 250 7902 795 796 25002-25093, 並 同 時 開 具 高 血 糖 藥 物 符 合 下 面 任 一 條 件 者, 被 視 為 具 有 高 血 脂 疾 病 診 斷 :() 空 腹 6 小 時 以 上 血 清 膽 固 醇 240 mg/dl, 或 血 清 三 酸 甘 油 酯 200 mg/dl, 或 問 卷 自 報 服 用 高 血 脂 藥 物 ( 參 考 美 國 NCEP-ATP III 中 之 定 義 );(2)200 年 至 2006 年 健 保 申 報 資 料 中, 曾 於 門 診 或 住 院 申 報 中, 同 時 被 譯 碼 ICD-9-CM code 272, 並 同 時 開 具 高 血 脂 藥 物 ( 由 於 ICD-9-CM code 無 法 區 辨 高 血 脂 症 的 種 類, 因 此 發 生 率 僅 能 以 高 血 脂 症 作 為 估 計 對 象 ) 在 兩 次 三 高 調 查 中, 我 們 發 現 636 為 高 血 壓 新 發 個 案 226 位 高 血 糖 新 發 個 案 以 及 533 位 高 血 脂 新 發 個 案 分 析 時, 主 要 控 制 變 項 則 包 含 2002 年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年 齡 性 別 地 區 等 人 口 特 性 變 項, 以 及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家 訪 問 卷 中 生 活 習 慣 ( 抽 菸 飲 酒 嚼 食 檳 榔 運 動 等 ) 肥 胖 指 標 (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 腰 圍 腰 臀 比 等 ) 家 族 疾 病 史 ( 高 血 壓 糖 尿 病 高 血 脂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等 ) 43
以 及 脂 蛋 白 元 指 標 ( 脂 蛋 白 元 A 及 脂 蛋 白 元 B) 等 ( 附 錄 5,P.90) 原 則 上, 個 案 於 第 一 次 三 高 訪 視 的 時 間 點 為 基 線 時 間 點, 比 較 所 有 能 找 到 的 最 早 診 斷 時 間 點 為 該 人 的 疾 病 發 生 時 間 點, 所 有 有 紀 錄 之 追 蹤 時 間 精 算 至 日 經 過 人 年 計 算 後, 我 們 得 到 發 生 率 分 母 人 年 估 計, 分 別 為 2634.4 人 年 ( 高 血 壓 ) 30940.3 人 年 ( 高 血 糖 ) 以 及 2677.6 人 年 ( 高 血 脂 ) 危 險 性 的 估 計 以 存 活 分 析 中 cox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來 進 行, 並 以 校 正 後 相 對 危 險 性 (adjusted relative risk, RR) 呈 現 第 三 節 研 究 結 果 一 高 血 壓 本 研 究 根 據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結 果, 針 對 沒 有 三 高 之 研 究 對 象 進 行 三 高 發 生 率 之 追 蹤 分 析 依 研 究 對 象 之 性 別 年 齡 地 區 別 之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如 圖 3- 圖 3-2 表 3-- 表 3--2 所 示 ( 每 五 歲 為 一 組 之 高 血 壓 發 生 人 數 請 見 附 錄 6,P.99) 整 體 而 言,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24.2, 男 性 為 千 分 之 28, 女 性 為 千 分 之 2,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時 5 歲 ( 即 2007 年 時 為 20 歲 ) 以 上 之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27.5, 男 性 為 千 分 之 30.8, 女 性 為 千 分 之 25,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29.2, 男 性 為 千 分 之 32.3, 女 性 為 千 分 之 26.8 無 論 男 女,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隨 著 年 齡 之 增 加 而 增 加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隨 著 飲 酒 次 數 增 加,BMI 腰 圍 腰 臀 比 增 加 脂 蛋 白 元 B 增 加 脂 蛋 白 元 A 減 少 而 增 加 另 外 高 血 壓 和 高 血 脂 家 族 史 者 之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家 族 史 者 多 變 項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肥 胖 (BMI 或 腰 圍 ) 以 及 高 血 壓 家 族 史 是 未 來 五 年 發 生 高 血 壓 的 重 要 危 險 因 素 ( 表 3-2- 表 3-2-2) 44
千 分 率 30 25 20 5 0 5 0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圖 3-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千 分 率 90 75 60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45 30 5 0 5 ~ 29 歲 30 ~ 39 歲 40 ~ 49 歲 50 ~ 59 歲 60 ~ 69 歲 70 歲 圖 3-2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45
表 3--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年 數 高 血 壓 人 數 每 千 人 發 生 率 所 有 樣 本 5,25 26,34.4 636 24.2 性 別 男 性 2,390,98.6 335 28.0 女 性 2,825 4,332.8 30 2.0 年 齡 5 ~ 29 歲,658 8,498.4 59 6.9 30 ~ 39 歲,236 6,308.4 93 4.7 40 ~ 49 歲,44 5,89.3 65 28.4 50 ~ 59 歲 633 3,48.6 36 43.2 60 ~ 69 歲 349,674.7 22 72.8 70 歲 95 865. 6 70.5 男 性 5 ~ 29 歲 80 4,00.9 50 2.2 30 ~ 39 歲 552 2,793.4 58 20.8 40 ~ 49 歲 485 2,457. 8 33.0 50 ~ 59 歲 275,349.4 62 45.9 60 ~ 69 歲 67 807.9 52 64.4 70 歲 0 473.0 32 67.7 女 性 5 ~ 29 歲 857 4,397.5 9 2.0 30 ~ 39 歲 684 3,55.0 35 0.0 40 ~ 49 歲 659 3,362. 84 25.0 50 ~ 59 歲 358,799. 74 4. 60 ~ 69 歲 82 866.8 70 80.8 70 歲 85 392. 29 74.0 表 3--2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依 年 齡 標 準 化 變 項 粗 率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2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2002~2007 年 所 有 樣 本 24.2 27.5 29.2 男 性 28.0 30.8 32.3 女 性 2.0 25.0 26.8 :5 歲 以 上 ; 2 :20 歲 以 上 46
表 3-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壓 人 數 相 對 危 險 性 (95% CI) 年 齡 ( 歲 ) 5-39 2,62 27.00 40-39,005 40 2.57 (2.0, 3.28) 50-59 542 4 4.24 (3.27, 5.52) 60-69 263 94 7.48 (5.64, 9.94) 70 3 43 0.72 (7.45, 5.43) 性 別 女 2,585 24.00 男,968 277.36 (.3,.64) 飲 酒 習 慣 < 次 / 週 4,7 437.00 次 / 週 436 8.23 (0.95,.60) 嚼 檳 榔 習 慣 ( 顆 / 天 ) <4 4,44 486.00 4 39 32 0.99(0.67,.48) 運 動 習 慣 ( 小 時 / 週 ) 無 2,052 236.00 <3,328 08 0.93 (0.74,.7) 3-6 674 76 0.94 (0.72,.22) >6 499 98.8 (0.92,.5)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kg/m²) <24.0 2,973 20.00 24.0-26.9,022 88.72 (.40, 2.0) 27.0-29.9 359 79 2.5 (.93, 3.26) 30.0 99 4 3.90 (2.77, 5.47) 高 血 壓 家 族 史 無 2,986 282.00 有,567 236.69 (.4, 2.03) : 以 Cox's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計 算 相 對 危 險 性 47
表 3-2-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二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壓 人 數 相 對 危 險 性 (95% CI) 年 齡 ( 歲 ) 5-39 2,674 36.00 40-39,045 49 2.28 (.80, 2.89) 50-59 596 3 3.47 (2.70, 4.46) 60-69 336 8 4.88 (3.76, 6.33) 70 90 60 7.07 (5.2, 9.77) 性 別 女 2,772 293.00 男 2,069 30 0.97 (0.80,.6) 飲 酒 習 慣 < 次 / 週 4,378 505.00 次 / 週 463 89.2 (0.95,.55) 嚼 檳 榔 習 慣 ( 顆 / 天 ) <4 4,680 554.00 4 6 40.23 (0.87,.75) 運 動 習 慣 ( 小 時 / 週 ) 無 2,236 284.00 <3,380 2 0.95 (0.76,.8) 3-6 694 83 0.96 (0.75,.23) >6 53 06.25 (0.99,.58) 腰 圍 (cm) <75 2,065 94.00 75-79 876 99.90 (.43, 2.54) 80-84 675 2 2.43 (.83, 3.22) 85-89 578 27 2.92 (2.20, 3.89) 90 647 53 3.7 (2.80, 4.92) 高 血 壓 家 族 史 無 3,204 340.00 有,637 254.52 (.28,.80) : 以 Cox's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計 算 相 對 危 險 性 48
二 高 血 糖 本 研 究 依 據 研 究 對 象 之 性 別 年 齡 分 析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如 圖 3-3 圖 3-4 表 3-3- 表 3-3-2 所 示 ( 每 五 歲 為 一 組 之 高 血 糖 發 生 人 數 請 見 附 錄 7,P.200) 整 體 之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7.3, 男 性 為 千 分 之 7.7, 女 性 為 千 分 之 6.9,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時 5 歲 ( 即 2007 年 時 為 20 歲 ) 以 上 之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7., 男 性 為 千 分 之 7.6, 女 性 為 千 分 之 6.8,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7.6, 男 性 為 千 分 之 7.9, 女 性 為 千 分 之 7.5 無 論 男 女,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隨 著 年 齡 之 增 加 而 增 加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隨 著 每 天 抽 菸 量 嚼 檳 榔 量,BMI 腰 圍 腰 臀 比 及 脂 蛋 白 元 B 之 增 加 以 及 脂 蛋 白 元 A 之 減 少 而 增 加 另 外, 高 血 壓 糖 尿 病 腦 中 風 家 族 史 者 之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家 族 史 者 多 變 項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肥 胖 (BMI 或 腰 圍 ) 及 糖 尿 病 家 族 史 者 是 未 來 五 年 發 生 高 血 糖 之 顯 著 危 險 因 子 ( 表 3-4- 表 3-4-2) 49
千 分 率 8 6 4 2 0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圖 3-3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千 分 率 25 20 5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0 5 0 5 ~ 29 歲 30 ~ 39 歲 40 ~ 49 歲 50 ~ 59 歲 60 ~ 69 歲 70 歲 圖 3-4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50
表 3-3-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年 數 高 血 糖 人 數 每 千 人 發 生 率 所 有 樣 本 6,42 30,940.3 226 7.3 性 別 男 性 2,925 4,628.5 3 7.7 女 性 3,27 6,3.8 3 6.9 年 齡 5 ~ 29 歲,703 8,676.7 9.0 30 ~ 39 歲,303 6,62. 25 3.8 40 ~ 49 歲,329 6,759.8 64 9.5 50 ~ 59 歲 830 4,73.8 56 3.4 60 ~ 69 歲 556 2,762.5 38 3.8 70 歲 42,946.3 34 7.5 男 性 5 ~ 29 歲 843 4,289.4 7.6 30 ~ 39 歲 609 3,070.9 20 6.5 40 ~ 49 歲 60 3,02.3 35.6 50 ~ 59 歲 372,872.9 20 0.7 60 ~ 69 歲 263,282.4 6 2.5 70 歲 237,09.6 5 3.7 女 性 5 ~ 29 歲 860 4,387.3 2 0.5 30 ~ 39 歲 694 3,550.2 5.4 40 ~ 49 歲 728 3,738.5 29 7.8 50 ~ 59 歲 458 2,300.9 36 5.6 60 ~ 69 歲 293,480. 22 4.9 70 歲 84 854.7 9 22.2 表 3-3-2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依 年 齡 標 準 化 變 項 粗 率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2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2002~2007 年 所 有 樣 本 7.3 7. 7.6 男 性 7.7 7.6 7.9 女 性 6.9 6.8 7.5 :5 歲 以 上 ; 2 :20 歲 以 上 5
表 3-4-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糖 人 數 相 對 危 險 性 (95% CI) 年 齡 ( 歲 ) 5-39 2,72 3.00 40-49,46 50 3.5 (2.00, 4.97) 50-59 704 46 4.9 (3.09, 7.79) 60-69 45 32 6.55 (3.95, 0.87) 70 289 24 9.56 (5.54, 6.5) 性 別 女 2,883 87.00 男 2,383 96.3 (0.8,.56) 抽 菸 習 慣 ( 支 / 天 ) 0 4,265 3.00 >0,00 52.0 (0.69,.75) 嚼 檳 榔 習 慣 ( 顆 / 天 ) 無 4,793 54.00 戒 嚼 8 6.02 (0.44, 2.36) ~3 72 8.30 (0.62, 2.73) 4~9 7 9.33 (0.65, 2.69) 20 66 6 2.23 (0.94, 5.27)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kg/m²) <24.0 3,268 47.00 24.0-26.9,263 59 2.27 (.54, 3.35) 27.0-29.9 464 46 5.00 (3.3, 7.55) 30.0 27 3 8.07 (5., 2.76) 糖 尿 病 家 族 史 無 4,24 7.00 有,052 66.96 (.43, 2.67) : 以 Cox's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計 算 相 對 危 險 性 52
表 3-4-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二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糖 人 數 相 對 危 險 性 (95% CI) 年 齡 ( 歲 ) 5-39 2,776 3.00 40-49,203 59 3.8 (2.05, 4.95) 50-59 770 52 4.5 (2.62, 6.56) 60-69 528 37 4.04 (2.46, 6.63) 70 40 34 6.00 (3.60, 9.99) 性 別 女 3,59.00 男 2,528 02 0.60 (0.44, 0.82) 抽 菸 習 慣 ( 支 / 天 ) 0 4,627 57.00 >0,060 56.07 (0.68,.70) 嚼 檳 榔 習 慣 ( 顆 / 天 ) 無 5,56 79.00 戒 嚼 33 7.03 (0.47, 2.25) ~3 85 9.47 (0.73, 2.97) 4~9 4 2.42 (0.77, 2.65) 20 72 6 2.02 (0.85, 4.79) 腰 圍 (cm) <80 3,38 37.00 80-84 846 32 2.35 (.45, 3.83) 85-89 747 49 4.27 (2.73, 6.69) 90 956 95 7.25 (4.80, 0.96) 糖 尿 病 家 族 史 無 4,574 39.00 有,3 74 2.00 (.49, 2.67) : 以 Cox's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計 算 相 對 危 險 性 53
三 高 血 脂 本 研 究 依 據 研 究 對 象 之 性 別 年 齡 分 析 高 血 脂 ( 總 膽 固 醇 240mg/dL 或 三 酸 甘 油 酯 200mg/dL) 發 生 率 如 圖 3-5 圖 3-6 表 3-5- 表 3-5-2 所 示 ( 每 五 歲 為 一 組 之 高 血 脂 發 生 人 數 請 見 附 錄 8,P.20) 整 體 之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20.4, 男 性 為 千 分 之 2.2, 女 性 為 千 分 之 9.7,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時 5 歲 ( 即 2007 年 時 為 20 歲 ) 以 上 之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20.6, 男 性 為 千 分 之 2.2, 女 性 為 千 分 之 20.8,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2.5, 男 性 為 千 分 之 2.5, 女 性 為 千 分 之 22. 無 論 男 女,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隨 著 年 齡 之 增 加 而 增 加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隨 著 BMI 腰 圍 腰 臀 比 和 脂 蛋 白 元 B 之 增 加 以 及 脂 蛋 白 元 A 之 減 少 而 增 加 另 外, 高 血 壓 和 糖 尿 病 家 族 史 者 之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家 族 史 者 多 變 項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肥 胖 (BMI 或 腰 圍 ) 為 未 來 五 年 發 生 高 血 脂 之 顯 著 危 險 因 子 ( 表 3-6- 表 3-6-2) 54
千 分 率 25 20 5 0 5 0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圖 3-5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千 分 率 60 50 40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30 20 0 0 5 ~ 29 歲 30 ~ 39 歲 40 ~ 49 歲 50 ~ 59 歲 60 ~ 69 歲 70 歲 圖 3-6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55
表 3-5-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高 血 脂 每 千 人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年 數 人 數 發 生 率 所 有 樣 本 5,277 26,77.6 533 20.4 性 別 男 性 2,404,805.3 250 2.2 女 性 2,873 4,372.2 283 9.7 年 齡 5 ~ 29 歲,597 8,25.80 78 9.6 30 ~ 39 歲,00 5,59.90 73 3. 40 ~ 49 歲,0 5,532.40 30 23.5 50 ~ 59 歲 673 3,303.20 03 3.2 60 ~ 69 歲 452 2,079.80 00 48. 70 歲 354,544.60 49 3.7 男 性 5 ~ 29 歲 767 3,896.40 53 3.6 30 ~ 39 歲 459 2,293.50 5 22.2 40 ~ 49 歲 438 2,72.00 5 23.5 50 ~ 59 歲 306,49.00 36 24. 60 ~ 69 歲 228,055.80 39 36.9 70 歲 206 896.7 20 22.3 女 性 5 ~ 29 歲 830 4,229.40 25 5.9 30 ~ 39 歲 64 3,298.50 22 6.7 40 ~ 49 歲 663 3,360.40 79 23.5 50 ~ 59 歲 367,82.0 67 37.0 60 ~ 69 歲 224,024.00 6 59.6 70 歲 48 647.9 29 44.8 : 包 含 總 膽 固 醇 ( 240mg/dL) 或 三 酸 甘 油 酯 ( 200mg/dL) 異 常 表 3-5-2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依 年 齡 標 準 化 變 項 粗 率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2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2002~2007 年 所 有 樣 本 20.4 20.6 2.5 男 性 2.2 2.2 2.5 女 性 9.7 20.8 22. :5 歲 以 上 ; 2 :20 歲 以 上 56
表 3-6-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發 生 高 血 脂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脂 年 齡 ( 歲 ) 性 別 2 人 數 相 對 危 險 性 (95% CI) 5-39 2,629 48.00 40-49,053 9.92 (.50, 2.45) 50-59 607 86 2.45 (.87, 3.20) 60-69 35 83 3.99 (3.04, 5.24) 70 247 38 3.29 (2.30, 4.72) 女 2,627 238.00 男 2,260 236.05 (0.88,.26)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kg/m²) <24.0 3,28 2.00 24.0-26.9,077 60.92 (.56, 2.36) 27.0-29.9 38 70 2.43 (.85, 3.20) 30.0 2 33 2.03 (.40, 2.93) : 以 Cox's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計 算 相 對 危 險 性 2 : 包 含 總 膽 固 醇 ( 240mg/dL) 或 三 酸 甘 油 酯 ( 200mg/dL) 異 常 57
表 3-6-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發 生 高 血 脂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二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脂 年 齡 ( 歲 ) 性 別 2 人 數 相 對 危 險 性 (95% CI) 5-39 2,695 5.00 40-49,0 30.82 (.43, 2.3) 50-59 673 03 2.6 (.67, 2.80) 60-69 45 00 2.87 (2.20, 3.74) 70 352 49 2.25 (.62, 3.4) 女 2,870 283.00 男 2,402 250 0.76 (0.64, 0.92) 腰 圍 (cm) <75 2,3 93.00 75-79 948 88.89 (.40, 2.54) 80-84 77 97 2.29 (.69, 3.09) 85-89 637 20 3.60 (2.69, 4.82) 90 785 35 3.48 (2.6, 4.66) : 以 Cox's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計 算 相 對 危 險 性 2 : 包 含 總 膽 固 醇 ( 240mg/dL) 或 三 酸 甘 油 酯 ( 200mg/dL) 異 常 58
第 四 節 討 論 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五 年 發 生 率 依 據 兩 次 間 隔 五 年 的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調 查 所 收 集 之 資 料, 以 體 位 測 量 血 清 檢 驗 及 問 卷 訪 視 資 料 為 分 析 主 體, 估 算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時 5 歲 ( 即 2007 年 時 為 20 歲 ) 以 上 之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在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24.2( 男 性 為 千 分 之 28.0, 女 性 為 千 分 之 2.0),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7.3( 男 性 為 千 分 之 7.7, 女 性 為 千 分 之 6.9),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20.4( 男 性 為 千 分 之 2.2, 女 性 為 千 分 之 9.7) 這 樣 的 結 果 與 其 他 國 家 相 較, 並 不 算 高 本 研 究 的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與 台 灣 地 區 其 他 研 究 相 比 略 低, 這 應 該 是 因 為 本 研 究 族 群 較 年 輕 的 緣 故 和 其 他 種 族 比 起 來, 我 們 的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比 白 人 高, 但 比 黑 人 低, 和 亞 洲 其 他 國 家 相 比, 台 灣 地 區 的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比 韓 國 日 本 中 國 大 陸 低, 和 美 國 華 人 相 當 下 圖 為 美 國 與 台 灣 地 區 的 年 齡 別 血 壓 發 生 率, 可 以 發 現 台 灣 地 區 華 人 在 3 個 年 齡 層 的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都 較 白 人 略 低 有 趣 的 是, 美 國 白 人 在 各 年 齡 別 下, 都 是 女 性 發 生 率 高 於 男 性, 但 台 灣 地 區 則 在 較 年 輕 族 群 中, 男 性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高 於 女 性, 但 在 老 年 族 群, 則 是 女 性 高 於 男 性 至 於 在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上, 台 灣 地 區 比 日 本 低, 比 中 國 大 陸 略 高, 和 美 國 華 人 相 當, 和 其 他 種 族 相 比, 比 希 臘 埃 及 南 非 低, 和 澳 洲 義 大 利 相 當 ( 請 見 下 圖 ) 拿 本 研 究 的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與 其 他 膽 固 醇 發 生 率 相 比, 不 盡 公 平, 由 於 本 研 究 因 無 法 釐 清 血 脂 症 種 類, 因 此 在 估 計 上 有 高 估 的 風 險, 但 即 便 如 此,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仍 比 希 臘 低 圖 美 國 白 人 與 台 灣 地 區 之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比 較 59
NL:Netherland; GR:Greece; IT:Italy; Es:Spain; DE:Germany; IR:Iran; ZA:South Africa; AU:Australia; JP:Japan; TW:Taiwan 圖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之 國 際 比 較 如 上 圖 所 示,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發 生 率,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加 而 增 加, 在 較 年 輕 的 族 群, 都 是 男 性 高 於 女 性, 但 在 進 入 老 年 之 後, 會 轉 變 為 女 性 高 於 男 性, 這 個 交 叉 點 在 高 血 壓 約 在 55 歲, 高 血 糖 約 在 50 歲, 而 高 血 脂 則 發 生 在 45 歲 左 右 整 體 而 言, 女 性 發 生 率 的 增 加 速 度 比 男 性 快, 隨 年 齡 增 加 而 快 速 惡 化 的 這 個 情 況, 是 因 為 男 女 性 的 生 理 組 成 上 ( 如 : 女 性 的 停 經 女 性 的 身 體 脂 肪 比 例 較 高 等 ) 的 不 同, 或 是 因 為 男 女 性 在 社 會 及 醫 療 資 源 上 的 差 異 ( 如 兩 性 私 領 域 享 用 醫 療 資 源 的 差 異 ), 需 要 進 行 更 詳 細 的 研 究 來 闡 明 二 發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的 危 險 因 子 在 生 活 型 態 及 生 理 變 項 的 觀 察 上,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民 眾 在 2002 年 時 飲 酒 次 數 愈 多,BMI 腰 圍 腰 臀 比 愈 大 脂 蛋 白 元 B 愈 高 脂 蛋 白 元 A 愈 低, 五 年 後 高 血 壓 的 發 生 危 險 越 高, 具 高 血 壓 和 高 血 脂 家 族 史 者 之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也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家 族 史 者 ; 多 變 項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肥 胖 者 (BMI 越 高 或 腰 圍 愈 大 ) 以 及 高 血 壓 家 族 史 是 未 來 五 年 發 生 高 血 壓 的 顯 著 預 測 因 素 ( 表 3-2- 表 3-2-2) 而 2002 年 時 抽 菸 量 嚼 檳 榔 量 愈 高,BMI 腰 圍 腰 臀 比 及 脂 蛋 白 元 B 愈 高, 及 脂 蛋 白 元 A 愈 低, 具 高 血 壓 糖 尿 病 腦 中 風 家 族 史 者 之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家 族 史 者 ; 多 變 項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肥 胖 者 (BMI 越 高 或 腰 圍 愈 大 ) 以 及 糖 尿 病 家 族 史 者 是 未 來 五 年 發 生 高 血 糖 的 顯 著 預 測 因 素 ( 表 3-4- 表 3-4-2) 同 理,2002 年 時 BMI 腰 圍 腰 臀 比 和 脂 蛋 白 元 B 愈 高 及 脂 蛋 白 元 A 愈 低, 60
五 年 後 高 血 脂 的 發 生 危 險 越 高, 高 血 壓 和 糖 尿 病 家 族 史 者 之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家 族 史 者 ; 多 變 項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肥 胖 (BMI 過 高 或 腰 圍 過 大 ) 為 發 生 高 血 脂 的 顯 著 預 測 因 子 ( 表 3-6- 表 3-6-2) 綜 觀 前 述 的 觀 察, 我 們 發 現, 在 發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預 測 因 子 中, 肥 胖 是 共 有 的 危 險 因 子, 整 體 看 來, 隨 著 BMI 的 增 加, 或 是 腰 圍 的 增 加, 發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相 對 危 險 性 便 會 隨 之 增 加 這 個 觀 察 與 其 他 相 關 研 究 所 指 出 的 結 論 是 一 致 的, 也 符 合 肥 胖 被 視 為 代 謝 症 候 群 五 項 危 險 因 子 的 其 中 一 項 的 假 設 在 肥 胖 的 觀 察 上,BMI 是 肥 胖 觀 察 上 最 常 用 的 指 標, 通 常 用 來 描 述 整 體 性 的 肥 胖, 腰 圍 則 通 常 用 來 描 述 腹 部 的 肥 胖 但 已 有 研 究 指 出,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加,BMI 的 預 測 能 力 會 相 對 減 弱, 使 用 BMI 來 評 估 老 年 人 的 肥 胖 狀 況, 特 別 是 65 歲 以 上 的 老 者, 不 如 腰 圍 或 腰 臀 比 合 適 若 同 取 過 重 肥 胖 與 嚴 重 肥 胖 (BMI 分 別 為 24-26.9 kg/m 2, 27-29.9 kg/m 2 及 30 kg/m 2, 相 對 於 BMI <24 kg/m 2 ) 以 及 腹 部 稍 微 肥 胖 肥 胖 嚴 重 肥 胖 ( 腰 圍 分 別 為 80-89.9cm, 90-99.9cm 及 00cm, 相 對 於 腰 圍 <80 cm) 來 看, 一 般 肥 胖 發 生 高 血 壓 的 多 變 項 相 對 危 險 分 別 為.72, 2.5, 3.90, 腹 部 肥 胖 發 生 高 血 壓 的 多 變 項 相 對 危 險 分 別 為.96, 2.52, 3.65, 而 發 生 高 血 糖 的 相 對 危 險 性, 在 一 般 肥 胖 時 分 別 為 2.27, 5.00, 8.07, 在 腹 部 肥 胖 時 分 別 為 3.6, 5.04, 7.8, 則 發 生 高 血 脂 的 相 對 危 險, 在 一 般 肥 胖 時 分 別 為.92, 2.43, 2.03, 在 腹 部 肥 胖 時 分 別 為 2.2, 2.35, 3.55, 以 上 所 有 校 正 後 相 對 危 險 估 計 皆 達 顯 著 (p<0.05) 在 使 用 肥 胖 指 標 預 測 五 年 後 發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能 力 上 來 看, 腹 部 肥 胖 的 預 測 能 力 較 佳, 尤 其 是 在 高 血 糖 的 預 測 上, 差 異 最 是 明 顯 此 外, 我 們 也 發 現, 以 生 活 習 慣 ( 如 抽 菸 喝 酒 嚼 檳 榔 ) 預 測 發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在 多 變 項 分 析 上 並 未 顯 著, 這 可 能 是 因 為 追 蹤 時 間 不 夠 長, 無 法 反 映 不 良 的 生 活 習 慣 與 發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間 的 預 測 關 係 但 在 發 生 率 的 單 變 項 分 析 上, 抽 菸 喝 酒 嚼 檳 榔 的 量 愈 高, 發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危 險 便 增 加, 這 樣 的 結 果 仍 然 反 映 了 這 些 不 良 生 活 習 慣 持 續 的 時 間 愈 長, 發 6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機 會 便 會 增 加 第 五 節 參 考 文 獻. Bakx JC, van den Hoogen HJ, van den Bosch WJ, van Schayck CP, van Ree JW, Thien T, van Weel C. Development of blood pressure and the incidence of hypertension in men and women over an 8-year period: Results of the nijmegen cohort study. J Clin Epidemiol. 999;52:53-538 2. Cornoni-Huntley J, LaCroix AZ, Havlik RJ. Race and sex differentials in the impact of hypertens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 i epidemiologic follow-up study. Arch Intern Med. 989;49:780-788 3. Diez Roux AV, Chambless L, Merkin SS, Arnett D, Eigenbrodt M, Nieto FJ, Szklo M, Sorlie P. Socioeconomic disadvantage and change in blood pressure associated with aging. Circulation. 2002;06:703-70 4. Dyer AR, Liu K, Walsh M, Kiefe C, Jacobs DR, Jr., Bild DE. Ten-year incidence of elevated blood pressure and its predictors: The cardia study. Coronary artery risk development in (young) adults. J Hum Hypertens. 999;3:3-2 5. Garrison RJ, Kannel WB, Stokes J, 3rd, Castelli WP. Incidence and precursors of hypertension in young adults: The framingham offspring study. Prev Med. 987;6:235-25 6. He J, Muntner P, Chen J, Roccella EJ, Streiffer RH, Whelton PK.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hypertension control in the general popu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rch Intern Med. 2002;62:05-058 7. Thomas J, Semenya KA, Neser WB, Thomas DJ, Green DR, Gillum RF. Risk factors and the incidence of hypertension in black physicians: The meharry cohort study. Am Heart J. 985;0:637-645 8. Vargas CM, Ingram DD, Gillum RF. Incidence of hypertension and educational attainment: The nhanes i epidemiologic followup study. First 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 Am J Epidemiol. 2000;52:272-278 9. Vasan RS, Larson MG, Leip EP, Kannel WB, Levy D. Assessment of frequency of progression to hypertension in non-hypertensive participants in 62
the framingham heart study: A cohort study. Lancet. 200;358:682-686 0. Weissfeld JL, Kuller LH. Methodologic evaluation of incidence rates for hypertension: Calculated for pittsburgh's mrfit usual care men. J Chronic Dis. 985;38:95-925. Dannenberg AL, Garrison RJ, Kannel WB. Incidence of hypertension in the framingham study. Am J Public Health. 988;78:676-679 2. Vasan RS, Beiser A, Seshadri S, Larson MG, Kannel WB, D'Agostino RB, Levy D. Residual lifetime risk for developing hypertension in middle-aged women and men: The framingham heart study. JAMA. 2002;287:003-00 3. Henriksson KM, Lindblad U, Gullberg B, Agren B, Nilsson-Ehle P, Rastam L. Development of hypertension over 6 years in a birth cohort of young middle-aged men: The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 study in southern sweden (criss). J Intern Med. 2002;252:2-26 4. Kim J, Kim E, Yi H, Joo S, Shin K, Kimm K, Shin C. Short-term incidence rate of hypertension in korea middle-aged adults. J Hypertens. 2006;24:277-282 5. Chien KL, Hsu HC, Sung FC, Su TC, Chen MF, Lee YT. Incidence of hypertension and risk of cardiovascular events among ethnic chinese: Report from a community-based cohort study in taiwan. J Hypertens. 2007;25:355-36 6. Diez-Roux G, Ballabio A. Sulfatases and human disease. Annu Rev Genomics Hum Genet. 2005;6:355-379 7. Miller GJ, Maude GH, Beckles GL. Incidence of hypertension and non-insulin dependent diabetes mellitus and associated risk factors in a rapidly developing caribbean community: The st james survey, trinidad. J Epidemiol Community Health. 996;50:497-504 8. Kiefe CI, Williams OD, Bild DE, Lewis CE, Hilner JE, Oberman A. Regional disparities in the incidence of elevated blood pressure among young adults: The cardia study. Circulation. 997;96:082-088 9. Gillum RF, Mussolino ME, Madans JH. Relation between region of resid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hypertension incidence--the nhanes i epidemiologic follow-up study. J Natl Med Assoc. 2004;96:625-634 20. Sun Z, Zheng L, Detrano R, Zhang X, Xu C, Li J, Hu D, Sun Y. Incidence and 63
predictors of hypertension among rural chinese adults: Results from liaoning province. Ann Fam Med. 200;8:9-24 2. Stevens J, Truesdale KP, Katz EG, Cai J. Impact of body mass index on incident hypertension and diabetes in chinese asians, american whites, and american blacks: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udy and the atherosclerosis risk in communities study. Am J Epidemiol. 2008;67:365-374 22. Sesso HD, Buring JE, Chown MJ, Ridker PM, Gaziano JM. A prospective study of plasma lipid levels and hypertension in women. Arch Intern Med. 2005;65:2420-2427 23. Halperin RO, Sesso HD, Ma J, Buring JE, Stampfer MJ, Gaziano JM. Dyslipidemia and the risk of incident hypertension in men. Hypertension. 2006;47:45-50 24. Gu D, Wildman RP, Wu X, Reynolds K, Huang J, Chen CS, He J. Incidence and predictors of hypertension over 8 years among chinese men and women. J Hypertens. 2007;25:57-523 25. Nemesure B, Wu SY, Hennis A, Leske MC. The relationship of body mass index and waist-hip ratio on the 9-year incidence of diabetes and hypertension in a predominantly african-origin population. Ann Epidemiol. 2008;8:657-663 26. CDC. 200 27. CDC. State-specific incidence of diabetes among adults--participating states, 995-997 and 2005-2007. MMWR Morb Mortal Wkly Rep. 2008;57:69-73 28. Maskarinec G, Erber E, Grandinetti A, Verheus M, Oum R, Hopping BN, Schmidt MM, Uchida A, Juarez DT, Hodges K, Kolonel LN. Diabetes incidence based on linkages with health plans: The multiethnic cohort. Diabetes. 2009;58:732-738 29. Valdes S, Botas P, Delgado E, Alvarez F, Cadorniga FD. Population-based incidence of type 2 diabetes in northern spain: The asturias study. Diabetes Care. 2007;30:2258-2263 30. Onat A, Hergenc G, Uyarel H, Can G, Ozhan H. Prevalence, incidence, predictors and outcome of type 2 diabetes in turkey. Anadolu Kardiyol Derg. 2006;6:34-32 64
3. Kato M, Noda M, Suga H, Matsumoto M, Kanazawa Y. Fasting plasma glucose and incidence of diabetes --- implication for the threshold for impaired fasting glucose: Results from the population-based omiya ma cohort study. J Atheroscler Thromb. 2009;6:857-86 32. Gerstein HC, Santaguida P, Raina P, Morrison KM, Balion C, Hunt D, Yazdi H, Booker L. Annual incidence and relative risk of diabetes in people with various categories of dysglycemia: A systematic overview and meta-analysis of prospective studies. Diabetes Res Clin Pract. 2007;78:305-32 33. Freemantle N, Holmes J, Hockey A, Kumar S. How strong is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abdominal obesity and the incidence of type 2 diabetes? Int J Clin Pract. 2008;62:39-396 34. Rockwood K, Awalt E, MacKnight C, McDowell I. Incidence and outcomes of diabetes mellitus in elderly people: Report from the canadian study of health and aging. CMAJ. 2000;62:769-772 35. Bourdel-Marchasson I, Dubroca B, Letenneur L, Fourrier A, Richard-Harston S, Decamps A, Rainfray M, Emeriau JP, Dartigues JF. Incidence and predictors of drug-treated diabetes in elderly french subjects. The paquid epidemiological survey. Diabet Med. 2000;7:675-68 36. Meisinger C, Thorand B, Schneider A, Stieber J, Doring A, Lowel H. Sex differences in risk factors for incident type 2 diabetes mellitus: The monica augsburg cohort study. Arch Intern Med. 2002;62:82-89 37. Motala AA, Pirie FJ, Gouws E, Amod A, Omar MA. High incidence of type 2 diabetes mellitus in south african indians: A 0-year follow-up study. Diabet Med. 2003;20:23-30 38. Ubink-Veltmaat LJ, Bilo HJ, Groenier KH, Houweling ST, Rischen RO, Meyboom-de Jong B. Prevalence, incidence and mortality of type 2 diabetes mellitus revisited: A prospective population-based study in the netherlands (zodiac-). Eur J Epidemiol. 2003;8:793-800 39. Bonora E, Kiechl S, Willeit J, Oberhollenzer F, Egger G, Meigs JB, Bonadonna RC, Muggeo M. Population-based incidence rates and risk factors for type 2 diabetes in white individuals: The bruneck study. Diabetes. 2004;53:782-789 40. McBean AM, Li S, Gilbertson DT, Collins AJ. Differences in diabetes prevalence, incidence, and mortality among the elderly of four racial/ethnic 65
groups: Whites, blacks, hispanics, and asians. Diabetes Care. 2004;27:237-2324 4. Bruno G, Runzo C, Cavallo-Perin P, Merletti F, Rivetti M, Pinach S, Novelli G, Trovati M, Cerutti F, Pagano G. Incidence of type and type 2 diabetes in adults aged 30-49 years: The population-based registry in the province of turin, italy. Diabetes Care. 2005;28:263-269 42. Villegas R, Shu XO, Li H, Yang G, Matthews CE, Leitzmann M, Li Q, Cai H, Gao YT, Zheng W. Physical activity and the incidence of type 2 diabetes in the shanghai women's health study. Int J Epidemiol. 2006;35:553-562 43. Cugati S, Wang JJ, Rochtchina E, Mitchell P. Ten-year incidence of diabetes in older australians: The blue mountains eye study. Med J Aust. 2007;86:3-35 44. Sato KK, Hayashi T, Kambe H, Nakamura Y, Harita N, Endo G, Yoneda T. Walking to work is an independent predictor of incidence of type 2 diabetes in japanese men: The kansai healthcare study. Diabetes Care. 2007;30:2296-2298 45. Gunderson EP, Lewis CE, Tsai AL, Chiang V, Carnethon M, Quesenberry CP, Jr., Sidney S. A 20-year prospective study of childbearing and incidence of diabetes in young women, controlling for glycemia before conception: The coronary artery risk development in young adults (cardia) study. Diabetes. 2007;56:2990-2996 46. Villegas R, Liu S, Gao YT, Yang G, Li H, Zheng W, Shu XO. Prospective study of dietary carbohydrates, glycemic index, glycemic load, and incidence of type 2 diabetes mellitus in middle-aged chinese women. Arch Intern Med. 2007;67:230-236 47. Soriguer F, Rojo-Martinez G, Almaraz MC, Esteva I, Ruiz de Adana MS, Morcillo S, Valdes S, Garcia-Fuentes E, Garcia-Escobar E, Cardona I, Gomez-Zumaquero JM, Olveira-Fuster G. Incidence of type 2 diabetes in southern spain (pizarra study). Eur J Clin Invest. 2008;38:26-33 48. Magliano DJ, Barr EL, Zimmet PZ, Cameron AJ, Dunstan DW, Colagiuri S, Jolley D, Owen N, Phillips P, Tapp RJ, Welborn TA, Shaw JE. Glucose indices, health behaviors, and incidence of diabetes in australia: The australian diabetes, obesity and lifestyle study. Diabetes Care. 2008;3:267-272 49. Panagiotakos DB, Pitsavos C, Skoumas Y, Lentzas Y, Stefanadis C. Five-year 66
incidence of type 2 diabetes mellitus among cardiovascular disease-free greek adults: Findings from the attica study. Vasc Health Risk Manag. 2008;4:69-698 50. Harati H, Hadaegh F, Saadat N, Azizi F. Population-based incidence of type 2 diabetes and its associated risk factors: Results from a six-year cohort study in iran. BMC Public Health. 2009;9:86 5. Rathmann W, Strassburger K, Heier M, Holle R, Thorand B, Giani G, Meisinger C. Incidence of type 2 diabetes in the elderly german population and the effect of clinical and lifestyle risk factors: Kora s4/f4 cohort study. Diabet Med. 2009;26:22-29 52. Panagiotakos DB, Pitsavos C, Skoumas Y, Lentzas Y, Papadimitriou L, Chrysohoou C, Stefanadis C. Abdominal obesity, blood glucose and apolipoprotein b levels are the best predictors of the incidence of hypercholesterolemia (200-2006) among healthy adults: The attica study. Lipids Health Dis. 2008;7: 53. Williams PT. Changes in body weight and waist circumference affect incident hypercholesterolemia during 7 years of follow-up. Obesity (Silver Spring). 2008;6:263-268 54. Salonen JT, Lakka TA, Lakka HM, Valkonen VP, Everson SA, Kaplan GA. Hyperinsulinemia is associated with the incidence of hypertension and dyslipidemia in middle-aged men. Diabetes. 998;47:270-275 55. Chien KL, Hsu HC, Sung FC, Su TC, Chen MF, Lee YT. Incidence of hypertension and risk of cardiovascular events among ethnic chinese: Report from a community-based cohort study in taiwan. J Hypertens. 2007;25:355-36 67
第 四 章 三 高 個 案 之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腎 臟 病 發 生 率 及 全 死 因 死 亡 率 本 章 節 以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時 為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任 一 項 疾 病 者 為 對 象, 對 比 於 當 時 無 任 何 三 高 者, 內 容 為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的 五 年 全 死 因 死 亡 率, 以 及 中 風 心 臟 病 及 慢 性 腎 臟 病 發 生 情 況 第 一 節 文 獻 回 顧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早 已 被 認 為 與 心 血 管 疾 病 中 風 等 疾 病 的 發 生 與 死 亡 有 關, 降 低 血 壓 血 糖 以 及 血 脂 肪 也 已 被 確 認 可 以 降 低 罹 患 這 些 疾 病 的 危 險 有 一 個 包 含 47 個 臨 床 試 驗 的 統 合 分 析 指 出, 降 血 壓 的 治 療 在 有 冠 狀 動 脈 心 臟 病 史 者 身 上 可 以 降 低 3%-3% 的 再 發 危 險, 在 無 冠 狀 動 脈 心 臟 病 史 者 身 上, 每 降 低 0mmHg 的 收 縮 壓 或 5mmHg 的 舒 張 壓 可 以 降 低 22% 發 生 冠 狀 動 脈 心 臟 病 的 危 險, 也 可 以 降 低 4% 發 生 中 風 的 危 險 糖 尿 病 的 全 死 因 死 亡 相 對 危 險 性, 範 圍 約 在.2 至 2.3 倍 之 間 2-, 女 性 的 危 險 性 似 乎 大 於 男 性, 男 性 約 在.0(80 歲 以 上 ) 到 4.(20-39 歲 組 ) 之 間, 女 性 4, 8, 約 在.0(80 歲 以 上 ) 到 6.7(20-39 歲 組 ) 之 間 2 在 2000 年 的 全 球 死 亡 人 數 中, 約 有 3 百 萬 人 可 歸 因 於 糖 尿 病, 約 佔 全 部 死 亡 人 數 的 5.2%, 在 各 國 中, 歸 因 於 糖 尿 病 的 死 亡 約 佔 2% 至 8% 之 間, 發 展 程 度 越 高 的 國 家, 其 所 佔 比 例 越 高, 在 35 至 64 歲 的 青 壯 人 口 中, 約 有 6 至 27% 的 死 亡 可 歸 因 於 糖 尿 病 3 若 將 觀 察 濃 縮 為 心 血 管 相 關 之 死 因 時, 其 相 對 危 險 性 則 介 於. 到 3.6 之 間 2, 5, 6, 9 研 究 指 出, 長 期 的 降 血 脂 治 療 可 以 降 低 發 生 中 風 的 危 險, 也 可 以 降 低 中 風 的 嚴 重 度 4 在 一 個 觀 察 9462 位 日 本 人 的 4 年 追 蹤 研 究 指 出, 相 對 於 無 這 些 危 險 因 子 者, 兼 具 有 3-4 個 危 險 因 子 者 ( 血 壓 過 高 血 糖 過 高 高 膽 固 醇 肥 胖 ) 死 於 冠 狀 動 脈 的 危 險 達 8 倍, 死 於 中 風 的 危 險 的 危 達 5 倍 5 另 一 個 研 究 則 指 出, 相 對 於 最 低 危 險 (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膽 固 醇 抽 菸 ) 的 5% 者, 綜 合 最 高 危 險 68
的 5% 者 平 均 餘 命 短 了 0 歲 6 高 血 壓 高 血 脂 糖 尿 病 以 及 心 血 管 疾 病 是 最 常 見 的 共 病 因 素, 特 別 是 年 紀 較 大 的 高 血 壓 病 人 或 糖 尿 病 病 人, 高 血 壓 與 糖 尿 病 的 共 病 比 例 約 達 5% 至 58% 之 間 7-9 8,, 心 血 管 疾 病 與 糖 尿 病 的 共 病 約 佔 40% 至 55% 之 間 9 也 有 研 究 指 出, 將 血 壓 血 糖 血 脂 的 異 常 標 準 下 壓 到 較 低 的 標 準, 在 預 測 全 死 因 以 及 心 血 管 相 關 的 死 亡 上 具 有 早 期 預 測 的 效 力 20, 2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本 部 分 主 要 描 述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完 成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受 訪 者 中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盛 行 個 案, 於 2002 至 2006 年 間 之 全 死 因 死 亡 率 以 及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對 全 死 因 死 亡 之 相 對 危 險 性 此 外, 也 描 述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由 200 年 至 2006 年 間 心 臟 病 發 生 率 腦 中 風 發 生 率 腎 臟 病 發 生 率 以 及 其 相 對 危 險 性 主 要 的 觀 察 對 象 以 第 一 期 三 高 調 查 時 為 具 有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任 一 項 疾 病 者 為 暴 露 組, 對 比 於 當 時 無 任 何 三 高 之 非 暴 露 組 因 此 在 6600 名 個 案 中, 刪 除 當 時 自 報 有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者, 僅 留 下 高 血 壓 盛 行 暴 露 者 與 非 三 高 之 非 暴 露 者 作 比 較 高 血 糖 世 代 與 高 血 脂 世 代 的 判 定 方 法 以 此 類 推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的 測 量 方 法 及 變 項 定 義 請 見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調 查 期 末 報 告 簡 言 之, 基 線 高 血 壓 盛 行 定 義 為 收 縮 壓 40 mmhg 或 舒 張 壓 90 mmhg 或 正 在 服 用 降 血 壓 藥 物 ; 基 線 高 血 糖 盛 行 定 義 為 禁 食 血 漿 血 糖 值 26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 基 線 高 血 脂 盛 行 定 義 為 使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或 禁 食 血 清 膽 固 醇 240 mg/dl 禁 食 血 清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mg/dL 禁 食 血 清 三 酸 甘 油 酯 200 mg/dl 或 禁 食 血 清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60 mg/dl 因 此, 在 6600 人 中, 符 合 高 血 壓 盛 行 定 義 有 022 人, 符 合 高 血 糖 盛 行 定 義 有 330 人, 符 合 高 血 脂 盛 行 定 義 有 098 人, 完 全 無 三 高 疾 病 者 有 4049 人 69
所 有 血 壓 測 量 皆 由 受 過 訓 練 經 過 標 準 化 的 訪 員, 以 電 子 血 壓 計 測 量 兩 次, 測 量 前 受 試 者 應 至 少 休 息 0 分 鐘, 兩 次 測 量 間 則 應 間 隔 0 秒 以 上, 取 兩 次 測 量 之 平 均 為 結 果 若 兩 次 測 量 差 值 高 於 0mmHg, 則 測 量 第 三 次, 再 取 較 接 近 之 兩 次 的 平 均 本 調 查 採 集 之 檢 體 為 空 腹 2 小 時 後 之 靜 脈 血 液, 空 腹 血 糖 值 是 透 過 受 過 訓 練 且 經 過 標 準 化 的 訪 員, 以 2 號 針 頭 配 備 2 ml 之 含 微 量 NaF 抗 凝 劑 真 空 採 血 管 進 行, 經 5 分 鐘 2500 轉 離 心 後, 以 血 漿 進 行 血 糖 (Keston 法 ) 之 檢 測, 凡 空 腹 時 間 不 足 8 小 時 者, 血 糖 結 果 不 納 入 分 析 禁 食 血 清 膽 固 醇 及 三 酸 甘 油 酯 值 則 是 透 過 受 過 訓 練 且 經 過 標 準 化 的 訪 員, 以 2 號 針 頭 配 備 0 ml 之 無 抗 凝 劑 真 空 採 血 管 ( 紅 頭 ) 進 行, 經 5 分 鐘 2500 轉 離 心 後, 血 清 以 Lieberman-Burchard 法 進 行 總 膽 固 醇 測 量,Bucolo 法 進 行 三 酸 甘 油 酯 之 檢 測, 並 以 HPLC 進 行 脂 蛋 白 元 A 及 脂 蛋 白 元 B 之 檢 測, 凡 空 腹 時 間 不 足 6 小 時 者, 血 脂 質 不 納 入 分 析 在 資 料 來 源 上, 分 別 使 用 200 年 國 民 健 康 訪 問 調 查 之 資 料 檔 之 資 料 檔 2002 年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資 料 檔 2002 年 至 2007 年 死 亡 檔 200 年 至 2007 年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研 究 資 料 檔 以 及 2007 年 第 二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資 料 檔 進 行 分 析 ( 詳 見 附 錄 4,P.89) 發 生 率 的 判 斷 主 要 是 依 據 2002 年 至 2006 年 的 死 亡 資 料, 以 及 200 年 至 2006 年 的 健 康 保 險 資 料, 作 為 盛 行 個 案 後 續 疾 病 發 生 之 觀 察 在 全 死 因 的 觀 察 上, 以 死 亡 資 料 庫 的 死 亡 記 錄, 或 是 訪 視 中 的 死 亡 記 錄 為 準 在 疾 病 發 生 的 定 義 上, 以 健 保 資 料 中 的 病 因 譯 碼 ICD-9-CM 碼 為 準, 當 門 診 住 院 申 報 上 出 現 符 合 定 義 之 ICD-9-CM 疾 病 譯 碼 時, 便 判 為 該 疾 病 被 診 斷 心 臟 病 之 ICD-9-CM 為 40 4-43 4400 440 448 4489 V458 V4582; 腦 中 風 之 ICD-9-CM 為 430-432 433 434 436 4370 437 4373-4379 435 438; 腎 臟 病 之 ICD-9-CM 為 580-583 587 585 7925 V420 V45 V560-V568 其 詳 細 之 定 義 請 見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P.90) 之 敘 述 當 死 亡 資 料 庫 也 出 現 上 述 相 同 的 死 因 譯 碼 ICD-9-CM 碼 時, 也 同 步 判 斷 受 試 者 發 生 該 疾 病 我 們 共 發 現 44 位 中 風 新 發 個 案 409 位 心 臟 病 新 發 個 案 429 腎 臟 病 個 案 以 及 345 位 死 亡 個 案 70
追 蹤 時 間 的 起 點 為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時 被 訪 視 的 日 期, 死 亡 結 束 的 時 間 點 為 死 亡 記 錄 上 的 死 亡 日 期 或 觀 察 結 束 日 (2006 年 2 月 3 日 ), 疾 病 發 生 的 時 間 點 則 以 健 保 資 料 上 符 合 診 斷 之 譯 碼 最 早 出 現 之 時 間 點, 或 死 亡 診 斷 證 書 上 之 死 亡 日 期 ( 若 無 疾 病 診 斷 相 關 日 期 ), 或 觀 察 結 束 日 (2006 年 2 月 3 日 ) 在 人 年 的 估 計 上, 高 血 壓 盛 行 者 得 4863.3 人 年 高 血 糖 盛 行 者 得 563. 人 年 高 血 脂 盛 行 者 得 5398.7 人 年, 而 無 三 高 之 非 暴 露 組 則 得 20550.8 人 年 估 計 各 項 疾 病 發 生 危 險 時, 基 線 已 有 疾 病 者 不 納 入 分 析, 例 如 : 分 析 心 臟 病 時,2002 年 時 已 有 心 臟 病 者 ( 自 報 者 或 申 報 者 ), 不 納 入 分 析, 其 他 疾 病 類 推 但 由 於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並 無 紀 錄 腎 臟 病 史, 因 此 僅 能 扣 除 200 至 2002 年 間 曾 申 報 腎 臟 病 者 危 險 性 的 估 計 以 存 活 分 析 中 cox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來 進 行, 以 年 齡 性 別 校 正 後 的 相 對 危 險 性 呈 現 第 三 節 研 究 結 果 2002 年 三 高 盛 行 個 案 之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腎 臟 病 發 生 率 及 全 死 因 死 亡 率 之 分 析, 結 果 如 表 4- 至 表 4-4 所 示 若 與 非 三 高 個 案 比 較, 高 血 壓 和 高 血 脂 個 案 有 顯 著 較 高 罹 患 心 臟 病 的 危 險 性 [RR 值 (95% 信 賴 區 間 ) 分 別 為.93(.47-2.54) 和.80(.38-2.36)];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和 高 血 脂 個 案 有 顯 著 較 高 罹 患 腦 中 風 之 危 險 性 [RR 值 (95% 信 賴 區 間 ) 分 別 為 2.84(2.4-3.76) 2.86(2.00-4.08) 和 2.37 (.78-3.6)];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和 高 血 脂 個 案 有 顯 著 較 高 罹 患 腎 臟 病 之 危 險 性 [RR 值 ( 95% 信 賴 區 間 ) 分 別 為.66(.26-2.9) 2.30(.62-3.26) 和.58(.20-2.07)]; 高 血 壓 和 高 血 糖 個 案 有 顯 著 較 高 之 全 死 因 死 亡 率 [RR 值 (95% 信 賴 區 間 ) 分 別 為.77(.30-2.42) 和 2.49(.73-3.60)] 以 上 所 有 相 對 危 險 性 都 呈 現 顯 著 (p<0.05) 可 歸 因 危 險 的 部 分, 高 血 糖 是 腦 中 風 及 腎 臟 病 最 強 的 可 歸 因 危 險, 高 血 壓 和 高 血 脂 則 是 心 臟 病 較 重 要 的 可 歸 因 危 險 7
表 4-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個 案 於 2002~2007 年 罹 患 心 臟 病 之 發 生 率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年 數 心 臟 病 人 數 心 臟 病 每 千 人 發 生 率 相 對 危 險 性 (95% CI) 非 三 高 個 案 4,049 20,550.8 38 6.7.00 可 歸 因 危 險 數 值 高 血 壓 個 案,022 4,863.3 3 26.9.93 (.47, 2.54) 48.2% 非 三 高 個 案 4,049 20,550.8 38 6.7.00 高 血 糖 個 案 330,563. 35 22.4.47 (0.99, 2.9) 32.0% 非 三 高 個 案 4,049 20,550.8 38 6.7.00 高 血 脂 個 案,098 5,398.7 05 9.4.80 (.38, 2.36) 44.4% : 以 Cox's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計 算 相 對 危 險 性,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表 4-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個 案 於 2002~2007 年 罹 患 腦 中 風 之 發 生 率 腦 中 風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年 數 腦 中 風 人 數 每 千 人 發 生 率 相 對 危 險 性 (95% CI) 可 歸 因 危 險 數 值 非 三 高 個 案 4,263 2,699.4 86 4.0.00 高 血 壓 個 案,237 5,762.6 8 3.4 2.84 (2.4, 3.76) 64.8% 非 三 高 個 案 4,263 2,699.4 86 4.0.00 高 血 糖 個 案 39,795.5 58 32.3 2.86 (2.00, 4.08) 65.0% 非 三 高 個 案 4,263 2,699.4 86 4.0.00 高 血 脂 個 案,234 6,0.5 6 9.3 2.37 (.78, 3.6) 57.8% : 以 Cox's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計 算 相 對 危 險 性,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72
表 4-3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個 案 於 2002~2007 年 罹 患 腎 臟 病 之 發 生 率 腎 臟 病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年 數 腎 臟 病 人 數 每 千 人 發 生 率 相 對 危 險 性 (95% CI) 可 歸 因 危 險 數 值 非 三 高 個 案 4,203 2,326.4 5 7..00 高 血 壓 個 案,259 6,073.9 26 20.7.66 (.26, 2.9) 39.8% 非 三 高 個 案 4,203 2,326.4 5 7..00 高 血 糖 個 案 390,88.7 52 28.6 2.30 (.62, 3.26) 56.5% 非 三 高 個 案 4,203 2,326.4 5 7..00 高 血 脂 個 案,229 6,070.8 00 6.5.58 (.20, 2.07) 36.7% : 以 Cox's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計 算 相 對 危 險 性,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表 4-4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個 案 於 2002~2006 年 之 全 死 因 死 亡 率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年 數 死 亡 人 數 全 死 因 每 千 人 死 亡 率 相 對 危 險 性 (95% CI) 非 三 高 個 案 4,307 22,25. 67 3.0.00 高 血 壓 個 案,385 7,54.8 44 20..77 (.30, 2.42) 非 三 高 個 案 4,307 22,25. 67 3.0.00 高 血 糖 個 案 454 2,430.4 67 27.6 2.49 (.73, 3.60) 非 三 高 個 案 4,307 22,25. 67 3.0.00 高 血 脂 個 案,323 6,867.4 67 9.8.3 (0.93,.85) : 以 Cox's 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 計 算 相 對 危 險 性,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73
第 四 節 討 論 針 對 2002 年 時 的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盛 行 個 案 進 行 五 年 的 追 蹤, 發 現 高 血 壓 盛 行 個 案 的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及 腎 臟 病 的 發 生 率, 分 別 為 千 分 之 26.9 3.4 及 20.7, 高 血 糖 盛 行 個 案 的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及 腎 臟 病 的 發 生 率, 分 別 為 千 分 之 22.4 32.3 及 28.6,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的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及 腎 臟 病 的 發 生 率, 分 別 為 千 分 之 9.4 9.3 及 6.5, 而 非 三 高 盛 行 個 案 的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及 腎 臟 病 的 發 生 率, 分 別 為 千 分 之 6.7 4.0 及 7., 因 此, 盛 行 個 案 發 生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腎 臟 病 及 全 因 死 亡 的 危 險 性 是 非 三 高 盛 行 個 案 的.5 至 3 倍 此 外,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的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者, 在 五 年 內 死 亡 率 分 別 為 每 千 人 20. 27.6 9.8 及 3.0, 而 盛 行 個 案 發 生 死 亡 的 危 險 性 約 在.3 至 2.5 倍 之 間 ( 請 見 圖 4-) 我 們 的 結 果 顯 示, 高 血 壓 在 五 年 內 發 生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的 發 生 率 以 及 相 對 危 險 性 為 最 高, 高 血 糖 則 以 發 生 腦 中 風 的 發 生 率 與 危 險 性 為 最 高, 若 討 論 死 亡, 則 高 血 糖 者 的 五 年 死 亡 率 為 最 高 我 們 所 觀 察 到 的 危 險 性 與 其 他 研 究 類 似 本 研 究 再 次 證 實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盛 行 個 案, 未 來 發 生 心 腦 血 管 疾 病 及 腎 臟 病, 甚 至 死 亡 的 風 險 是 相 當 大 圖 4- 三 高 盛 行 個 案 的 全 死 因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腎 臟 病 危 險 示 意 圖 74
第 五 節 參 考 文 獻. Law MR, Morris JK, Wald NJ. Use of blood pressure lowering drugs in the prevention of cardiovascular disease: Meta-analysis of 47 randomised trials in the context of expectations from prospective epidemiological studies. BMJ. 2009;338:b665 2. Bourdel-Marchasson I, Dubroca B, Decamps A, Richard-Harston S, Emeriau JP, Dartigues JF. Five-year mortality in elderly french subjects from the paquid epidemiologival survey: The burden of diabetes. Diabet Med. 998;5:830-835 3. Vauzelle-Kervroedan F, Delcourt C, Forhan A, Jougla E, Hatton F, Papoz L. Analysis of mortality in french diabetic patients from death certificates: A comparative study. Diabetes Metab. 999;25:404-4 4. Morgan CL, Currie CJ, Peters JR. Relationship between diabetes and mortality: A population study using record linkage. Diabetes Care. 2000;23:03-07 5. Roper NA, Bilous RW, Kelly WF, Unwin NC, Connolly VM. Excess mortality in a population with diabetes and the impact of material deprivation: Longitudinal, population based study. BMJ. 200;322:389-393 6. Roper NA, Bilous RW, Kelly WF, Unwin NC, Connolly VM. Cause-specific mortality in a population with diabetes: South tees diabetes mortality study. Diabetes Care. 2002;25:43-48 7. Ubink-Veltmaat LJ, Bilo HJ, Groenier KH, Houweling ST, Rischen RO, Meyboom-de Jong B. Prevalence, incidence and mortality of type 2 diabetes mellitus revisited: A prospective population-based study in the netherlands (zodiac-). Eur J Epidemiol. 2003;8:793-800 8. Berger B, Stenstrom G, Sundkvist G. Incidence, prevalence, and mortality of diabetes in a large population. A report from the skaraborg diabetes registry. Diabetes Care. 999;22:773-778 9. Koskinen SV, Reunanen AR, Martelin TP, Valkonen T. Mortality in a large population-based cohort of patients with drug-treated diabetes mellitus. Am J Public Health. 998;88:765-770 0. Weiderpass E, Gridley G, Nyren O, Pennello G, Landstrom AS, Ekbom A. Cause-specific mortality in a cohort of patients with diabetes mellitus: A population-based study in sweden. J Clin Epidemiol. 200;54:802-809 75
. Rockwood K, Awalt E, MacKnight C, McDowell I. Incidence and outcomes of diabetes mellitus in elderly people: Report from the canadian study of health and aging. CMAJ. 2000;62:769-772 2. Swerdlow AJ, Jones ME. Mortality during 25 years of follow-up of a cohort with diabetes. Int J Epidemiol. 996;25:250-26 3. Roglic G, Unwin N, Bennett PH, Mathers C, Tuomilehto J, Nag S, Connolly V, King H. The burden of mortality attributable to diabetes: Realistic estimates for the year 2000. Diabetes Care. 2005;28:230-235 4. Fuentes B, Martinez-Sanchez P, Diez-Tejedor E. Lipid-lowering drugs in ischemic stroke prevention and their influence on acute stroke outcome. Cerebrovasc Dis. 2009;27 Suppl :26-33 5. Nakamura Y, Yamamoto T, Okamura T, Kadowaki T, Hayakawa T, Kita Y, Saitoh S, Okayama A, Ueshima H. Combined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and outcome: Nippon data80, 980-994. Circ J. 2006;70:960-964 6. Clarke R, Emberson J, Fletcher A, Breeze E, Marmot M, Shipley MJ. Life expectancy in relation to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38 year follow-up of 9,000 men in the whitehall study. BMJ. 2009;339:b353 7. Fung TT, Hu FB, Pereira MA, Liu S, Stampfer MJ, Colditz GA, Willett WC. Whole-grain intake and the risk of type 2 diabetes: A prospective study in men. Am J Clin Nutr. 2002;76:535-540 8. Fung TT, Schulze M, Manson JE, Willett WC, Hu FB. Dietary patterns, meat intake, and the risk of type 2 diabetes in women. Arch Intern Med. 2004;64:2235-2240 9. Harding AH, Day NE, Khaw KT, Bingham S, Luben R, Welsh A, Wareham NJ. Dietary fat and the risk of clinical type 2 diabetes: The european prospective investigation of cancer-norfolk study. Am J Epidemiol. 2004;59:73-82 20. Simons LA, Simons J, Friedlander Y, McCallum J. Does a diagnosis of the metabolic syndrome provide additional prediction of cardiovascular disease and total mortality in the elderly? The dubbo study. Med J Aust. 2007;86:400-403 2. Sundstrom J, Riserus U, Byberg L, Zethelius B, Lithell H, Lind L. Clinical value of the metabolic syndrome for long term prediction of total and cardiovascular mortality: Prospective, population based cohort study. BMJ. 2006;332:878-882 76
第 五 章 三 高 個 案 之 醫 療 資 源 耗 用 本 章 節 以 第 一 期 盛 行 調 查 時 為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任 一 項 疾 病 者 為 對 象, 對 比 於 當 時 無 任 何 三 高 者, 內 容 為 三 高 盛 行 個 案 的 直 接 與 間 接 醫 療 成 本 之 分 析 第 一 節 文 獻 回 顧 以 美 國 NHANES 普 查 來 估 算 高 血 壓 ( 含 自 知 者 未 知 者 及 治 療 者 ) 對 美 國 社 會 所 造 成 的 負 擔, 發 現 在 999 年 至 2000 年 間, 至 少 有 6500 萬 人 有 高 血 壓, 比 起 988 至 994 年 間 增 加 了 500 萬 人 據 估 計 在 2000 年 時, 全 世 界 的 高 血 壓 患 者 高 達 九 億 七 千 兩 百 萬 人, 其 中 有 33300 萬 人 在 已 發 展 國 家, 有 63900 萬 人 在 發 展 中 國 家, 全 世 界 約 有 26.4% 成 人 有 高 血 壓 2 ; 若 推 估 至 2025 年, 約 有 5 億 人 有 高 血 壓, 比 起 2000 年 時 增 加 60% 2 此 外, 依 據 估 計,2000 年 時 全 世 界 的 全 齡 糖 尿 病 盛 行 率 約 為 2.8%, 若 肥 胖 程 度 不 變, 預 計 至 2030 年 時 則 達 4.4% 3 屆 時 全 世 界 的 糖 尿 病 人 將 由 994 年 的 一 億 一 千 萬 人, 至 2030 年 的 三 億 三 千 萬 3-5 因 此, 瞭 解 三 高 盛 行 者 的 醫 療 耗 用, 在 衛 生 政 策 的 規 劃 以 及 社 會 負 擔 的 估 算 上, 有 其 重 要 性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分 為 兩 大 部 分 來 探 討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個 案 之 醫 療 資 源 耗 費 情 況 第 一 部 分 以 橫 斷 性 研 究 的 方 式 來 觀 察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完 成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受 訪 者, 於 受 訪 一 至 三 年 間 健 保 門 住 診 醫 療 利 用 情 形 第 二 部 分 則 是 透 過 病 例 對 照 的 方 式, 嘗 試 了 解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較 對 照 組 多 花 費 的 門 住 診 醫 療 相 關 成 本 一 橫 斷 性 研 究 主 要 的 觀 察 對 象 以 第 一 期 三 高 調 查 時 為 具 有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任 一 項 疾 病 之 盛 行 者 為 危 險 組, 對 比 於 當 時 無 任 何 三 高 之 對 照 組 針 對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完 成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6600 位 受 訪 者, 並 同 意 勾 稽 健 保 資 料 者, 刪 除 200 年 77
至 2006 年 間 無 健 保 就 醫 資 料 者 後, 其 中 符 合 本 研 究 盛 行 個 案 定 義 或 於 200 至 2002 年 間 曾 申 報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者 亦 即 基 線 高 血 壓 盛 行 定 義 為 收 縮 壓 40 mmhg 或 舒 張 壓 90 mmhg 或 正 在 服 用 降 血 壓 藥 物 或 有 因 高 血 壓 就 醫 紀 錄 ; 基 線 高 血 糖 盛 行 定 義 為 禁 食 血 漿 血 糖 值 26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或 有 因 高 血 糖 就 醫 紀 錄 ; 基 線 高 血 脂 盛 行 定 義 為 使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或 禁 食 血 清 膽 固 醇 240 mg/dl 禁 食 血 清 三 酸 甘 油 酯 200 mg/dl 或 因 高 血 脂 就 醫 紀 錄 ; 並 自 其 中 取 出 完 全 不 符 合 任 何 三 高 定 義 者 為 非 三 高 個 案 因 此, 在 6600 人 中, 符 合 高 血 壓 定 義 有 37 人, 符 合 高 血 糖 定 義 有 422 人, 符 合 高 血 脂 定 義 有 253 人, 完 全 無 三 高 疾 病 者 有 4200 人 其 測 量 方 式 請 見 第 一 期 三 高 計 畫 在 資 料 來 源 上, 分 別 使 用 200 年 國 民 健 康 訪 問 調 查 之 資 料 檔 之 資 料 檔 2002 年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資 料 檔 2002 年 至 2007 年 死 亡 檔 200 年 至 2007 年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研 究 資 料 檔 以 及 2007 年 第 二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資 料 檔 進 行 分 析 ( 詳 見 附 錄 4,P.89) 依 據 2002 年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受 訪 日 期 起, 分 為 受 訪 一 年 內 受 訪 一 至 二 年 內 受 訪 二 至 三 年 內, 計 算 健 保 門 住 診 就 醫 次 數 及 醫 療 費 用, 以 及 因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而 就 醫 之 門 住 診 就 醫 次 數 及 醫 療 費 用, 以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來 呈 現 二 病 例 對 照 研 究 病 例 組 為 第 一 期 盛 行 調 查 時 為 具 有 疾 病 以 高 血 壓 疾 病 者 為 例, 對 照 則 於 無 三 高 族 群 中 隨 機 選 取, 再 自 其 中 按 年 齡 性 別 採 : 之 配 對, 高 血 糖 病 例 對 照 與 高 血 脂 病 例 對 照 類 推 抽 得 之 病 例 與 對 照 個 案, 於 第 二 次 三 高 調 查 期 間, 以 電 訪 方 式 詢 問 醫 療 成 本 問 卷, 需 完 整 答 覆 成 本 問 卷 才 能 納 入 研 究 計 有 高 血 壓 者 有,233 位 高 血 糖 有 38 位 高 血 脂 ( 為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任 一 檢 驗 項 目 不 合 格 者 ) 有,789 位 另 外, 以 性 別 年 齡 為 配 對 條 78
研 究 個 案 中 有 6,563 位 (99.43%) 願 意 提 供 健 保 資 料 利 用, 本 計 畫 分 析 研 究 對 象 2003 年 的 各 項 健 保 利 用, 包 含 門 診 ( 西 醫 牙 醫 中 醫 急 診 ) 住 院, 並 該 年 度 的 計 算 申 報 費 用 門 診 次 數 住 院 次 數 住 院 天 數 自 上 述 個 案 中 抽 樣 出,292 位 進 行 電 訪 三 高 個 案 接 受 電 訪 者 分 別 為 : 高 血 壓 429 人 高 血 糖 27 人 高 血 脂 495 位 疾 病 成 本 包 括 直 接 成 本 ( 醫 療 成 本 非 醫 療 成 本 ) 和 間 接 成 本 兩 大 部 分 直 接 成 本 是 指 醫 療 相 關 的 所 有 資 源 耗 用, 包 括 : 門 診 住 院 的 醫 療 費 用 ( 藥 物 耗 材 病 房 費 醫 事 人 員 相 關 費 用 等 ) 直 接 非 醫 療 成 本 指 因 疾 病 而 衍 生 的 非 醫 療 支 出, 例 如 : 病 人 與 家 屬 的 交 通 費 用 等 而 間 接 成 本 通 常 是 指 因 為 疾 病 而 損 失 的 收 入 生 產 力 的 降 低 計 算 交 通 成 本 時, 若 受 訪 者 的 回 答 為 自 行 開 車 或 摩 托 車 所 花 的 時 間, 本 研 究 依 據 經 濟 部 能 源 局 96 年 度 車 輛 油 耗 指 南 6, 汽 車 平 均 每 公 升 可 行 駛 8. 公 里, 而 一 年 的 平 均 油 費 為 25,506 元, 摩 托 車 平 均 每 公 升 可 行 駛 58.06 公 里, 而 一 年 的 平 均 油 費 為 2,402 元, 若 假 設 汽 車 每 小 時 時 速 為 60 公 里, 摩 托 車 每 小 時 時 速 為 40 公 里, 最 後 可 推 估 出 汽 車 每 小 時 燃 料 費 用 約 99.60 元, 機 車 每 小 時 燃 料 費 用 約 20.67 元 在 計 算 病 患 本 人 與 親 友 照 護 的 生 產 力 損 失 時, 本 研 究 依 據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公 布 之 96 年 人 力 運 用 調 查 報 告 7, 其 中 全 國 平 均 每 月 收 入 34,595 元, 平 均 每 週 工 作 時 數 44.78 小 時, 以 此 數 據 推 估 出 平 均 時 薪 為 93.4 元, 日 薪 約 為,537.56 元 計 算 受 訪 者 的 各 項 醫 療 相 關 利 用, 以 平 均 值 百 分 比 呈 現 各 三 高 個 案 的 醫 療 使 用 比 例 就 醫 次 數 所 花 費 用 減 少 收 入 等 數 據 計 算 因 為 就 醫 而 減 少 多 少 收 入 因 為 就 醫, 親 友 因 陪 您 或 分 擔 您 的 工 作 而 減 少 多 少 收 入, 則 利 用 就 醫 所 花 費 時 間 與 平 均 工 資 來 推 估 79
由 於 醫 療 耗 用 的 分 布 並 非 常 態 分 布, 門 診 住 院 次 數 屬 於 以 計 次 資 料 (count data), 而 費 用 則 呈 現 偏 態 (Skewed) 皆 為 正 值 (No negative values) 且 會 有 許 多 0 (excess zeroes)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在 推 估 醫 療 花 費 時, 常 見 的 統 計 方 法 如 下 : 以 線 性 迴 歸 分 析 (ordinary least squares regression) 將 費 用 取 log 轉 換 (log-transformed OLS regression) Negative Binomial regression 等 而 當 資 料 中 0 的 次 數 很 多 的 時 候, 則 可 以 採 用 Two-Part model 進 行 分 析 8-5 Two-Part Model 是 一 項 混 和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與 Generalized Linear Model(GLM) 兩 種 模 式 的 估 計 方 法, 分 析 步 驟 有 兩 大 部 分, 一 先 以 logistic regression 推 估 有 使 用 者 的 機 率 二 再 利 用 GLM 中 的 gamma 分 布 估 計 使 用 次 數 或 費 用 再 結 合 以 上 兩 個 估 計 值 以 計 算 各 項 成 本 項 目 的 預 估 數 值 其 估 計 模 式 如 下 : 本 研 究 中 推 估 各 項 醫 療 利 用 時, 模 式 中 放 入 的 控 制 變 項 為 教 育 程 度 居 住 地 區 婚 姻 狀 況 收 入 使 用 SAS 9. 套 裝 軟 體 進 行 資 料 整 理 及 統 計 分 析 第 三 節 研 究 結 果 一 橫 斷 研 究 部 分 我 們 分 析 三 高 盛 行 個 案 就 醫 狀 態 與 醫 療 耗 費 情 形, 分 析 結 果 詳 如 表 5-~ 表 5-2 所 示 若 以 2002 年 非 三 高 個 案 (n=4200) 作 為 比 較 基 準, 控 制 性 別 年 齡 等 變 項 後, 高 血 壓 個 案 除 2002 年 受 訪 後 一 年 內 之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外, 其 餘 在 2002 年 受 訪 後 三 年 內 之 總 門 診 次 數 ( 表 5-)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 表 5-2) 總 住 院 次 數 ( 表 5-3)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 表 5-4) 均 顯 著 高 於 非 三 高 個 案 ; 高 血 糖 個 案 80
在 2002 年 受 訪 後 三 年 內 之 總 門 診 次 數 ( 表 5-5)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 表 5-6) 總 住 院 次 數 ( 表 5-7)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 表 5-8) 均 顯 著 高 於 非 三 高 個 案 ; 高 血 脂 除 2002 年 受 訪 後 一 年 內 之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外, 其 餘 在 2002 年 受 訪 後 三 年 內 之 總 門 診 次 數 ( 表 5-9)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 表 5-0) 總 住 院 次 數 ( 表 5-)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 表 5-2) 均 顯 著 高 於 非 三 高 個 案 8
表 5-2002 年 高 血 壓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門 診 次 數 之 比 較 分 析 總 門 診 次 數 樣 本 數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最 大 值 受 訪 後 一 年 (2003 年 ) 高 血 壓 個 案,37 9.89 8.54 0 6 40 非 三 高 個 案 4,200 9.92.6 0 7 42 P 值 <0.00 受 訪 後 ~2 年 (2004 年 ) 高 血 壓 個 案,296 20.57 20.62 0 5 92 非 三 高 個 案 4,87 9.56.55 0 6 68 P 值 <0.00 受 訪 後 2~3 年 (2005 年 ) 高 血 壓 個 案,275 22.24 2.02 0 7 6 非 三 高 個 案 4,77 0.65 2.45 0 7 20 P 值 <0.00 : 簡 單 線 性 迴 歸,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表 5-2 2002 年 高 血 壓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之 比 較 分 析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樣 本 數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最 大 值 受 訪 後 一 年 (2003 年 ) 高 血 壓 個 案,37 20,430.32 34,349.44 0,457 64,049 非 三 高 個 案 4,200 6,422.2 2,903.34 0 2,885,29,05 P 值 <0.00 受 訪 後 ~2 年 (2004 年 ) 高 血 壓 個 案,296 23,303.00 43,05.9 0 2,964 694,33 非 三 高 個 案 4,87 6,569.8 2,839.40 0 2,654 9,827 P 值 <0.00 受 訪 後 2~3 年 (2005 年 ) 高 血 壓 個 案,275 25,037.34 40,296.76 0 4,464 72,566 非 三 高 個 案 4,77 7,436.34 20,406.63 0 3,220 67,468 P 值 <0.00 : 簡 單 線 性 迴 歸,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82
表 5-3 2002 年 高 血 壓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住 院 次 數 之 比 較 分 析 總 住 院 次 數 樣 本 數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最 大 值 受 訪 後 一 年 (2003 年 ) 高 血 壓 個 案,37 0.2 0.65 0 0 8 非 三 高 個 案 4,200 0.08 0.39 0 0 8 P 值 <0.00 受 訪 後 ~2 年 (2004 年 ) 高 血 壓 個 案,296 0.22 0.62 0 0 7 非 三 高 個 案 4,87 0.07 0.36 0 0 7 P 值 <0.00 受 訪 後 2~3 年 (2005 年 ) 高 血 壓 個 案,275 0.26 0.77 0 0 3 非 三 高 個 案 4,77 0.0 0.49 0 0 5 P 值 <0.00 : 簡 單 線 性 迴 歸,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表 5-4 2002 年 高 血 壓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之 比 較 分 析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樣 本 數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最 大 值 受 訪 後 一 年 (2003 年 ) 高 血 壓 個 案,37 3,07.40 00,082.64 0 0 3,78,6 非 三 高 個 案 4,200 3,65.8 4,794.40 0 0,703,672 P 值 0.099 受 訪 後 ~2 年 (2004 年 ) 高 血 壓 個 案,296 7,608.5 2,20.93 0 0 2,309,79 非 三 高 個 案 4,87 3,250.55 32,626.34 0 0,363,48 P 值 <0.00 受 訪 後 2~3 年 (2005 年 ) 高 血 壓 個 案,275 8,487.6 82,833.32 0 0,4,645 非 三 高 個 案 4,77 4,857.8 45,225.6 0 0,486,366 P 值 <0.00 : 簡 單 線 性 迴 歸,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83
表 5-5 2002 年 高 血 糖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門 診 次 數 之 比 較 分 析 總 門 診 次 數 樣 本 數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最 大 值 受 訪 後 一 年 (2003 年 ) 高 血 糖 個 案 422 24.4 20.66 0 20 67 非 三 高 個 案 4,200 9.92.6 0 7 42 P 值 <0.00 受 訪 後 ~2 年 (2004 年 ) 高 血 糖 個 案 4 24.6 20.49 0 20 32 非 三 高 個 案 4,87 9.56.55 0 6 68 P 值 <0.00 受 訪 後 2~3 年 (2005 年 ) 高 血 糖 個 案 399 25.52 8.8 0 2 02 非 三 高 個 案 4,77 0.65 2.45 0 7 20 P 值 <0.00 : 簡 單 線 性 迴 歸,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表 5-6 2002 年 高 血 糖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之 比 較 分 析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樣 本 數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最 大 值 受 訪 後 一 年 (2003 年 ) 高 血 糖 個 案 422 26,69.00 39,08.6 0 7,847 622,568 非 三 高 個 案 4,200 6,422.2 2,903.34 0 2,885,29,05 P 值 <0.00 受 訪 後 ~2 年 (2004 年 ) 高 血 糖 個 案 4 30,03.09 52,922.78 0 20,048 694,33 非 三 高 個 案 4,87 6,569.8 2,839.40 0 2,654 9,827 P 值 <0.00 受 訪 後 2~3 年 (2005 年 ) 高 血 糖 個 案 399 30,70.98 33,390.69 0 22,825 34,70 非 三 高 個 案 4,77 7,436.34 20,406.63 0 3,220 67,468 P 值 <0.00 : 簡 單 線 性 迴 歸,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84
表 5-7 2002 年 高 血 糖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住 院 次 數 之 比 較 分 析 總 住 院 次 數 樣 本 數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最 大 值 受 訪 後 一 年 (2003 年 ) 高 血 糖 個 案 422 0.28 0.7 0 0 4 非 三 高 個 案 4,200 0.08 0.39 0 0 8 P 值 <0.00 受 訪 後 ~2 年 (2004 年 ) 高 血 糖 個 案 4 0.26 0.68 0 0 5 非 三 高 個 案 4,87 0.07 0.36 0 0 7 P 值 <0.00 受 訪 後 2~3 年 (2005 年 ) 高 血 糖 個 案 399 0.4.44 0 0 24 非 三 高 個 案 4,77 0. 0.49 0 0 5 P 值 <0.00 : 簡 單 線 性 迴 歸,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表 5-8 2002 年 高 血 糖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之 比 較 分 析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樣 本 數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最 大 值 受 訪 後 一 年 (2003 年 ) 高 血 糖 個 案 422 26,40.78 56,60.29 0 0 2,66,83 非 三 高 個 案 4,200 3,65.8 4,794.40 0 0,703,672 P 值 <0.00 受 訪 後 ~2 年 (2004 年 ) 高 血 糖 個 案 4 9,206.67 23,87.56 0 0 2,309,79 非 三 高 個 案 4,87 3,250.55 32,626.34 0 0,363,48 P 值 <0.00 受 訪 後 2~3 年 (2005 年 ) 高 血 糖 個 案 399 28,437.30 28,9.83 0 0 2,054,235 非 三 高 個 案 4,77 4,857.8 45,225.6 0 0,486,366 P 值 <0.00 : 簡 單 線 性 迴 歸,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85
表 5-9 2002 年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門 診 次 數 之 比 較 分 析 總 門 診 次 數 樣 本 數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最 大 值 受 訪 後 一 年 (2003 年 ) 高 血 脂 個 案,253 6.62 6.77 0 2 23 非 三 高 個 案 4,200 9.92.6 0 7 42 P 值 <0.00 受 訪 後 ~2 年 (2004 年 ) 高 血 脂 個 案,245 7.06 8.53 0 2 23 非 三 高 個 案 4,87 9.56.55 0 6 68 P 值 <0.00 受 訪 後 2~3 年 (2005 年 ) 高 血 脂 個 案,232 8.84 20.32 0 3 35 非 三 高 個 案 4,77 0.65 2.45 0 7 20 P 值 <0.00 : 簡 單 線 性 迴 歸,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表 5-0 2002 年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之 比 較 分 析 總 門 診 醫 療 費 用 樣 本 數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最 大 值 受 訪 後 一 年 (2003 年 ) 高 血 脂 個 案,253 5,792.3 33,254.6 0 6,453 64,049 非 三 高 個 案 4,200 6,422.2 2,903.34 0 2,885,29,05 P 值 <0.00 受 訪 後 ~2 年 (2004 年 ) 高 血 脂 個 案,245 8,282.59 43,770.27 0 6,755 694,33 非 三 高 個 案 4,87 6,569.8 2,839.40 0 2,654 9,827 P 值 <0.00 受 訪 後 2~3 年 (2005 年 ) 高 血 脂 個 案,232 9,822.43 38,78.67 0 7,777 72,566 非 三 高 個 案 4,77 7,436.34 20,406.63 0 3,220 67,468 P 值 <0.00 : 簡 單 線 性 迴 歸,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86
表 5-2002 年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住 院 次 數 之 比 較 分 析 總 住 院 次 數 樣 本 數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最 大 值 受 訪 後 一 年 (2003 年 ) 高 血 脂 個 案,253 0.6 0.57 0 0 8 非 三 高 個 案 4,200 0.08 0.39 0 0 8 P 值 0.039 受 訪 後 ~2 年 (2004 年 ) 高 血 脂 個 案,245 0.9 0.58 0 0 5 非 三 高 個 案 4,87 0.07 0.36 0 0 7 P 值 <0.00 受 訪 後 2~3 年 (2005 年 ) 高 血 脂 個 案,232 0.9 0.59 0 0 5 非 三 高 個 案 4,77 0. 0.49 0 0 5 P 值 0.02 : 簡 單 線 性 迴 歸,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表 5-2 2002 年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個 案 的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之 比 較 分 析 總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樣 本 數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最 小 值 中 位 數 最 大 值 受 訪 後 一 年 (2003 年 ) 高 血 脂 個 案,253 9,622.06 84,437.83 0 0 2,66,83 非 三 高 個 案 4,200 3,65.8 4,794.40 0 0,703,672 P 值 0.9 受 訪 後 ~2 年 (2004 年 ) 高 血 脂 個 案,245,958.89 00,568.36 0 0 2,309,79 非 三 高 個 案 4,87 3,250.55 32,626.34 0 0,363,48 P 值 <0.00 受 訪 後 2~3 年 (2005 年 ) 高 血 脂 個 案,232 2,666. 82,058.67 0 0 2,054,235 非 三 高 個 案 4,77 4,857.8 45,225.6 0 0,486,366 P 值 0.032 : 簡 單 線 性 迴 歸, 並 經 性 別 年 齡 校 正 87
二 病 例 對 照 研 究 分 析 三 高 族 群 的 各 項 人 口 特 質, 高 血 壓 個 案 中 以 >=65 歲 者 (43.7%) 男 性 (56.20%) 居 多 高 血 糖 個 案 中 以 >=65 歲 者 (44.09%) 男 性 (53.28%) 居 多 高 血 脂 個 案 中 以 <40 歲 者 (35.27%) 男 性 (59.53%) 居 多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組 的 個 案 教 育 程 度 都 是 小 學 以 下 者 占 最 多 ( 請 見 表 5-3) 詢 問 三 高 個 案 近 期 的 醫 療 利 用 使 用 情 況, 過 去 三 個 月 曾 因 身 體 不 舒 服 而 有 西 醫 門 診 的 利 用, 高 血 壓 個 案 有 345 位 (80.42%) 高 血 糖 個 案 有 7 位 (92.3%) 高 血 脂 個 案 有 336 位 (67.88%) 而 有 看 門 診 者 的 交 通 工 具, 三 高 個 案 皆 以 騎 摩 托 車 為 最 多, 分 別 為 29.86% 29.92% 3.55% 高 血 壓 個 案 中, 過 去 六 個 月 曾 住 院 者 有 40 位 (9.32%) 高 血 糖 個 案 有 7 位 (3.39%) 高 血 脂 個 案 有 34 位 (6.87%) 近 六 個 月 是 否 曾 因 為 身 體 不 舒 服 而 看 中 醫 門 診, 三 高 個 案 都 是 以 回 答 沒 有 的 比 例 最 多, 另 外, 有 看 中 醫 門 診 的 人 當 中, 選 擇 到 健 保 特 約 的 中 醫 門 診 者 多 於 未 健 保 特 約 型 態 的 中 醫 診 所 過 去 六 個 月 有 沒 有 因 身 體 不 舒 服 而 在 家 休 養, 三 高 個 案 都 是 以 回 答 沒 有 的 比 例 最 多, 分 別 為 8.35% 8.89% 83.64% 詢 問 健 保 醫 療 以 外 的 利 用 項 目, 三 高 個 案 使 用 中 西 醫 門 診 以 外 的 民 俗 療 法 的 比 例 分 別 為 6.06% 7.87% 7.07%; 使 用 額 外 使 用 食 療 保 健 的 比 例 分 別 為 9.79% 4.72% 7.88%; 使 用 自 行 使 用 中 西 醫 門 診 以 外 的 療 法 的 比 例 分 別 為 3.96% 0.79% 4.24%; 使 用 自 行 購 買 成 藥 的 比 例 分 別 為 5.5%.02% 5.96%; 使 用 自 行 尋 求 或 購 買 其 他 的 療 法 的 比 例 分 別 為 4.66% 4.72% 5.25% ( 請 見 表 5-4) 計 算 三 高 個 案 相 關 醫 療 利 用 的 成 本, 項 目 包 含 門 診 住 院 中 醫 門 診 休 養 其 他 醫 療 花 費, 而 分 析 有 使 用 者 的 各 項 費 用, 其 結 果 呈 現 於 表 5-5 分 析 門 診 就 醫 成 本 部 分, 平 均 每 次 門 診 自 掏 腰 包 的 費 用, 以 高 血 糖 病 患 最 高 (30 元 ) 高 血 壓 者 居 次 (28 元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275 元 ) 而 平 均 看 一 次 門 診 要 88
花 的 交 通 費 用, 以 高 血 脂 者 最 高 自 己 因 看 一 次 門 診 減 少 的 收 入 以 高 血 脂 最 高 分 析 住 院 花 費 的 部 分, 平 均 每 次 住 院 自 掏 腰 包 的 費 用, 以 高 血 糖 病 患 最 高 (5, 元 ) 高 血 壓 者 居 次 (2,29 元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555 元 ) 而 自 己 因 住 院 而 減 少 的 收 入 以 高 血 脂 最 高 (32,500 元 ) 親 友 因 陪 您 或 分 擔 您 的 工 作 而 減 少 的 收 入, 以 高 血 糖 病 患 最 高 (5,500 元 ) 分 析 中 醫 就 醫 成 本 部 分, 平 均 每 次 看 中 醫 門 診 自 掏 腰 包 的 費 用, 以 高 血 糖 病 患 最 高 (353 元 ) 高 血 脂 者 居 次 (289 元 ) 高 血 壓 者 最 低 (225 元 ) 分 析 因 病 休 養 的 花 費, 自 己 因 在 家 休 養 而 減 少 多 少 收 入, 以 高 血 脂 者 最 高 (9,455 元 ) 分 析 在 家 休 養 期 間, 旁 人 幫 您 完 成 家 務 的 花 費, 則 以 高 血 糖 病 患 最 高 (78,738 元 ) 高 血 壓 者 居 次 (34,0 元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84,942 元 ) 分 析 因 身 體 不 舒 服 相 關 的 毛 病 而 自 行 尋 求 其 他 醫 療 花 費,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花 費 中 西 醫 門 診 以 外 的 民 俗 療 法, 以 高 血 糖 病 患 最 高 (2,82 元 ) 花 費 額 外 使 用 食 療 保 健 的 方 法, 以 高 血 糖 病 患 最 高 (2,600 元 ) 花 費 自 行 使 用 中 西 醫 門 診 以 外 的 療 法, 以 高 血 壓 病 患 最 高 (3,789 元 ) 花 費 自 行 購 買 成 藥, 以 高 血 糖 病 患 最 高 (53 元 ) 花 費 自 行 尋 求 或 購 買 其 他 的 療 法, 以 高 血 脂 病 患 最 高 (7,00 元 ) 研 究 個 案 中 有 6,563 位 (99.43%) 願 意 提 供 健 保 資 料 利 用 供 本 研 究 分 析, 健 保 的 各 項 利 用 包 含 門 診 ( 西 醫 牙 醫 中 醫 急 診 ) 住 院 其 費 用 及 次 數 的 分 析 結 果 呈 現 於 表 5-6 西 醫 門 診 的 使 用 比 例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高 (95.80%) 高 血 壓 居 次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使 用 的 平 均 次 數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多 (24.2 次 ) 高 血 壓 居 次 (2.5 次 ) 高 血 脂 者 89
最 低 (6.2 次 ) 平 均 一 年 總 費 用 的 分 佈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多 (25,40 元 ) 高 血 壓 居 次 (2,63 元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4,687 元 ) 牙 醫 門 診 的 使 用 比 例 以 高 血 壓 者 最 高 (36.74%), 使 用 的 平 均 次 數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多 (3.36 次 ) 高 血 壓 居 次 (3.30 次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3.07 次 ) 平 均 一 年 總 費 用 的 分 佈 以 高 血 壓 者 最 多 (3,542 元 ) 中 醫 門 診 的 使 用 比 例 以 高 血 脂 者 最 高 (30.80%) 高 血 壓 居 次 高 血 糖 者 最 低, 使 用 的 平 均 次 數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多 (5.72 次 ) 平 均 一 年 總 費 用 的 分 佈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多 (3,325 元 ) 急 診 的 使 用 比 例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高 (7.85%) 高 血 壓 居 次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使 用 的 平 均 次 數 以 高 血 壓 者 最 多 (.6 次 ) 平 均 一 年 總 費 用 的 分 佈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多 (3,704 元 ) 高 血 壓 居 次 (3,40 元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3,033 元 ) 住 院 的 使 用 比 例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高 (3.9%) 高 血 壓 居 次 (3.22%)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9.89), 平 均 住 院 天 數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多 (3.06 天 ) 高 血 壓 居 次 (2.30 天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27 天 ) 平 均 一 年 總 費 用 的 分 佈 以 高 血 壓 者 最 多 (6,755 元 ) 高 血 脂 居 次 (52,34 元 ) 高 血 糖 者 最 低 (49,504 元 ) 以 Two-Part Model 推 估 控 制 教 育 程 度 婚 姻 狀 況 地 區 別 收 入 因 素 等 變 項 後 各 類 成 本 的 預 測 值 藉 由 三 高 個 案 與 其 控 制 組 在 各 項 花 費 的 差 異, 進 而 計 算 出 疾 病 成 本 (Disease burden), 而 疾 病 成 本 又 可 以 分 為 直 接 成 本 和 間 接 成 本 分 析 結 果 呈 現 於 表 5-7 直 接 成 本 包 含 健 保 利 用 的 花 費 和 病 患 / 家 屬 之 花 費, 健 保 門 診 的 費 用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高 (5,396 元 ) 高 血 壓 者 居 次 (,379 元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7,002 元 ) 住 院 90
費 用 以 高 血 壓 者 最 高 (,342 元 ) 高 血 糖 者 居 次 (,09 元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608 元 ) 病 患 / 家 屬 之 花 費 部 分, 自 掏 腰 包 自 行 尋 求 非 健 保 之 醫 療 服 務 車 費 與 其 他 費 用 的 分 布, 都 是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高 綜 合 以 上 的 分 析, 可 以 發 現 直 接 成 本 占 疾 病 成 本 的 最 大 部 分, 而 直 接 成 本 中 又 以 門 診 的 健 保 花 費 為 最 高, 高 血 壓 者 占 86.7% 高 血 糖 占 88.% 高 血 脂 者 占 89.5% 生 產 力 損 失 ( 間 接 成 本 ) 的 部 分, 因 看 門 診 造 成 的 生 產 力 損 失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高 (,927 元 ) 高 血 壓 者 居 次 (552 元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28 元 ) 因 住 院 造 成 的 生 產 力 損 失 以 高 血 糖 者 最 高 (674 元 ) 高 血 壓 者 居 次 (529 元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422 元 ) 其 他 項 目 的 生 產 力 損 失 以 高 血 脂 者 最 高 (4,853 元 ) 高 血 壓 者 居 次 (4,577 元 ) 高 血 糖 者 最 低 (2,330 元 ) 綜 合 三 高 者 與 其 控 制 組 的 各 項 成 本 數 據, 最 後 可 以 計 算 出 三 高 者 每 人 年 的 疾 病 成 本, 高 血 糖 者 最 高 (22,407 元 ) 高 血 壓 者 居 次 (8,782 元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3,377 元 ) 9
表 5-3 三 高 個 案 人 口 特 質 分 佈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N % N % N % 性 別 男 693 56.20 203 53.28,065 59.53 女 540 43.80 78 46.72 724 40.47 年 齡 <40 48 2.00 35 9.9 63 35.27 40-49 252 20.44 72 8.90 403 22.53 50-64 294 23.84 06 27.82 320 7.89 >=65 539 43.7 68 44.09 435 24.32 婚 姻 狀 態 已 婚, 與 配 偶 同 住 902 73.5 274 7.92,24 67.86 已 婚, 現 在 未 經 常 與 配 偶 同 住 44 3.57 4 3.67 54 3.02 離 婚 36 2.92 8 2.0 46 2.57 分 居 6 0.49 4.05 7 0.39 喪 偶 43.60 52 3.65 2 6.76 同 居 5 0.4 7 0.39 未 婚 92 7.46 27 7.09 333 8.6 其 他 5 0.4 2 0.52 7 0.39 收 入 沒 有 收 入 363 29.44 25 32.8 490 27.39 4,999 元 以 下 34 0.87 43.29 34 7.49 5,000 元 -9,999 元 96 7.79 32 8.40 4 6.37 0,000 元 -4,999 元 98 7.95 3 8.4 5 6.43 5,000 元 -9,999 元 9.00 30 7.87 45 8. 20,000 元 -39,999 元 23 7.27 63 6.54 452 25.27 40,000 元 -59,999 元 29 0.46 33 8.66 207.57 60,000 元 -79,999 元 54 4.38 6 4.20 83 4.64 80,000 元 -99,999 元 9.54 3 0.79 23.29 00,000 元 以 上 6.30 5.3 26.45 教 育 程 度 不 識 字 64 3.30 6 6.0 50 8.38 小 學 以 下 430 34.87 48 38.85 437 24.43 國 ( 初 ) 中 ( 職 ) 74 4. 62 6.27 282 5.76 高 中 ( 職 ) 24 9.55 47 2.34 526 29.40 大 學 ( 二 三 專 ; 四 技 ) 69 3.7 50 3.2 336 8.78 研 究 所 及 以 上 9.54 3 0.79 29.62 識 字 36 2.92 0 2.62 29.62 居 住 地 區 北 55 4.77 4 37.0 749 4.87 中 27 7.60 65 7.06 330 8.45 南 455 36.90 56 40.94 623 34.82 東 46 3.73 9 4.99 87 4.86 92
表 5-4 三 高 個 案 醫 療 利 用 分 佈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N % N % N % 受 訪 者 人 數 * 429 27 495 過 去 三 個 月, 是 否 曾 因 身 體 不 舒 服 而 到 醫 療 院 所 看 西 醫 門 診 有 345 80.42 7 92.3 336 67.88 無 84 9.58 0 7.87 59 32.2 看 門 診 通 常 以 何 種 交 通 工 具 為 主 ** 走 路 騎 腳 踏 車 或 搭 便 車 等, 不 需 額 外 花 費 69 20.00 22 7.32 64 9.05 開 車 88 25.5 30 23.62 9 27.08 騎 摩 托 車 03 29.86 38 29.92 06 3.55 搭 飛 機 火 車 公 車 捷 運 計 程 車 等 67 9.42 8 4.7 55 6.37 其 他 7 4.93 9 7.09 8 5.36 過 去 六 個 月, 是 否 曾 因 生 病 而 住 院 有 40 9.32 7 3.39 34 6.87 無 387 90.2 08 85.04 458 92.53 過 去 六 個 月 有 沒 有 因 為 身 體 不 舒 服 而 看 中 醫 門 診 有, 曾 到 有 健 保 特 約 的 中 醫 門 診 59 3.75 2 6.54 85 7.7 有, 曾 到 沒 有 健 保 特 約 的 中 醫 門 診 4 3.26 7 5.5 20 4.04 無 35 8.82 95 74.80 383 77.37 過 去 六 個 月 有 沒 有 因 身 體 不 舒 服 而 在 家 休 養 或 影 響 您 的 正 常 家 居 生 活 有 78 8.8 2 6.54 78 5.76 無 349 8.35 04 8.89 44 83.64 過 去 六 個 月, 是 否 有 因 身 體 不 舒 服 相 關 的 毛 病 而 自 行 尋 求 中 西 醫 門 診 以 外 的 民 俗 療 法, 如 氣 功 推 拿 等 有 26 6.06 0 7.87 35 7.07 無 400 93.24 4 89.76 456 92.2 過 去 六 個 月, 是 否 有 因 身 體 不 舒 服 而 額 外 使 用 食 療 保 健 的 方 法, 如 食 用 維 他 命 營 養 補 充 品 等 有 42 9.79 6 4.72 39 7.88 無 384 89.5 8 92.9 452 9.3 去 六 個 月, 是 否 有 因 身 體 不 舒 服 而 自 行 使 用 中 西 醫 門 診 以 外 的 療 法, 如 草 藥 民 間 偏 方 ( 白 鳳 豆 雞 母 珠 靈 芝 ) 藥 草 茶 等 有 7 3.96 0.79 2 4.24 無 408 95.0 24 97.64 470 94.95 過 去 六 個 月, 是 否 有 因 身 體 不 舒 服 而 自 行 購 買 成 藥 有 65 5.5 4.02 79 5.96 無 360 83.92 87.40 42 83.23 過 去 六 個 月, 是 否 有 因 身 體 不 舒 服 而 自 行 尋 求 或 購 買 其 他 的 療 法, 如 運 動 治 療 練 瑜 珈 等 有 20 4.66 6 4.72 26 5.25 無 405 94.4 9 93.70 465 93.94 *: 電 訪 問 卷 的 對 象 是 利 用 以 上 的 個 案 數, 抽 樣 出,292 位 進 行 電 訪 三 高 個 案 接 受 電 訪 者 分 別 為 : 高 血 壓 429 人 高 血 糖 27 人 高 血 脂 495 位 **: 此 比 例 計 算 以 有 看 門 診 者 為 分 母 93
表 5-5 三 高 個 案 醫 療 利 用 成 本 分 析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平 均 值 中 位 數 平 均 值 中 位 數 平 均 值 中 位 數 西 醫 門 診 最 近 一 次 看 門 診, 自 掏 腰 包 共 付 了 多 少 錢 28 80 30 200 275 50 看 門 診 每 次 來 回 一 趟 共 花 多 少 交 通 費 用 65 2 70 20 76 2 自 己 因 為 看 西 醫 門 診 而 減 少 多 少 收 入,435,250,000,000 4,809,000 西 醫 門 診 時, 親 友 因 陪 您 或 分 擔 您 的 工 作,500,500,500,500 而 減 少 多 少 收 入 住 院 最 近 一 次 的 住 院, 您 自 掏 腰 包 共 付 了 多 少 2,29 9,000 5, 0,000,555 8,500 錢 自 己 因 住 院 而 減 少 多 少 收 入 7,500 7,500 0,000 0,000 32,500 32,500 於 住 院 期 間, 親 友 因 陪 您 或 分 擔 您 的 工 作 4,875 5,000 5,500 5,500 4,875 5,000 而 減 少 多 少 收 入 中 醫 門 診 最 近 一 次 看 中 醫 門 診, 您 自 掏 腰 包 共 付 了 225 40 353 00 289 50 多 少 錢 自 己 因 看 中 醫 門 診 而 減 少 多 少 收 入 547 340 7,000 0,000 看 中 醫 門 診 時, 親 友 因 陪 您 或 分 擔 您 的 工 - - - 作 而 減 少 多 少 收 入 休 養 自 己 因 在 家 休 養 而 減 少 多 少 收 入 5,200 4,000 9,455 3,000 在 家 休 養 期 間, 親 友 因 陪 您 或 分 擔 您 的 工 - - - 作 而 減 少 多 少 收 入 在 家 休 養 期 間, 旁 人 幫 您 完 成 家 務 花 費 多 34,0 06,40 78,738 276,840 84,942 5,380 少 錢 過 去 六 個 月, 因 身 體 不 舒 服 相 關 的 毛 病 而 自 行 尋 求 其 他 醫 療 花 費 中 西 醫 門 診 以 外 的 民 俗 療 法 2,599 638 2,82,000 2,93 750 額 外 使 用 食 療 保 健 的 方 法 2,473,00 2,600 2,600 2,333,000 自 行 使 用 中 西 醫 門 診 以 外 的 療 法 3,789 625 3,404,000 自 行 購 買 成 藥 53 08 53 25 44 0 自 行 尋 求 或 購 買 其 他 的 療 法 2,709 00 00 00 7,00 450 *: 分 析 對 象 為 有 使 用 該 項 者 94
表 5-6 三 高 個 案 健 保 利 用 分 析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N % 平 均 值 中 位 數 N % 平 均 值 中 位 數 N % 平 均 值 中 位 數 次 數 門 診 西 醫,49 93.9 2.5 6 365 95.80 24.2 9,63 90.6 6.2 2 牙 醫 453 36.74 3.30 2 38 36.22 3.36 2 656 36.67 3.07 2 中 醫 359 29.2 5.7 3 96 25.20 5.72 4 55 30.80 5.6 3 急 診 203 6.46.6 68 7.85.44 27 5.5.59 門 診 小 計,78 95.54 23.9 9 367 96.33 27.02 22,668 93.24 8.9 4 住 院 次 數 63 3.22.36 53 3.9.38 77 9.89.36 住 院 天 數 63 3.22 2.30 6 53 3.9 3.06 6 77 9.89.27 5 費 用 門 診 西 醫,49 93.9 2,63 2,853 365 95.80 25,40 7,358,63 90.6 4,687 5,843 牙 醫 453 36.74 3,542 2,230 38 36.22 3,364 2,20 656 36.67 3,368 2,040 中 醫 359 29.2 3,28,680 96 25.20 3,325 2,305 55 30.80 3,76,590 急 診 203 6.46 3,40 2,067 68 7.85 3,704 2,65 27 5.5 3,033,602 門 診 小 計,78 95.54 23,59 5,26 367 96.33 28,084 2,9,667 93.8 7,079 8,786 住 院 63 3.22 6,755 3,397 53 3.9 49,504 30,339 77 9.89 52,34 26,480 * 分 析 對 象 為 有 使 用 醫 療 利 用 者 95
表 5-7 三 高 個 案 疾 病 成 本 (Disease burden) 分 析 單 位 :$/ 人 年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 % $ % $ % 一 健 保 利 用 門 診 費 用,379 60.58 5,396 68.7 7,002 52.34 住 院 費 用,342 7.5,09 4.87 608 4.55 小 計 2,72 6,487 7,6 二 病 患 / 家 屬 之 花 費 自 掏 腰 包 349.86 682 3.05 39.04 自 行 尋 求 非 健 保 之 醫 療 服 務 6 0.03 20 0.94 49 0.37 車 費 與 其 他 48 0.26 96 0.43 23 0.7 小 計 403 988 2 直 接 成 本 小 計 3,24 7,475 7,82 三 生 產 力 損 失 ( 間 接 成 本 )* 門 診 552 2.94,927 8.60 28 2.0 住 院 529 2.82 674 3.0 422 3.5 其 他 ( 看 中 醫 休 養 等 ) 4,577 24.37 2,330 0.40 4,853 36.28 小 計 5,658 4,932 5,556 總 計 8,782 22,407 3,377 *: 生 產 力 損 失 包 含 因 就 醫 而 造 成 的 各 項 成 本, 如 自 己 減 少 的 收 入 親 友 減 少 的 收 入 旁 人 協 助 家 務 的 花 費 96
第 四 節 討 論 本 研 究 以 2002 年 時 的 所 定 義 的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為 準, 觀 察 個 案 在 受 訪 後 一 年 ( 時 間 約 在 2003-2004 年 ) -2 年 ( 時 間 約 在 2004-2005 年 ) 2-3 年 ( 時 間 約 在 2005-2006 年 ) 的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及 非 三 高 者 之 門 診 及 住 院 的 總 費 用 以 及 門 診 住 院 次 數, 顯 示 醫 療 總 費 用 及 就 醫 次 數 有 隨 著 年 代 增 加 有 隨 之 增 加 的 情 形 在 三 個 觀 察 年 間,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患 者, 對 比 於 非 三 高 個 案, 都 有 顯 著 較 高 的 總 門 診 費 用 總 住 院 費 用 以 及 門 診 住 院 次 數 此 屬 醫 療 直 接 成 本 的 估 算 另 外, 也 以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為 實 驗 組, 年 齡 性 別 配 對 完 全 無 三 高 者 為 對 照 組, 收 集 因 疾 病 而 衍 生 的 非 醫 療 支 出, 包 含 門 診 住 院 自 付 費 用 因 就 醫 本 人 所 減 少 之 收 入 因 就 醫 陪 病 者 或 分 擔 者 所 減 少 之 收 入 健 保 以 外 的 其 他 醫 療 花 費 等 此 屬 醫 療 間 接 成 本 的 估 算 結 果 發 現, 門 診 住 院 就 醫 成 本 交 通 費 用 減 少 收 入 等 項 目, 實 驗 組 平 均 費 用 皆 高 於 對 照 組 直 接 成 本 包 含 健 保 利 用 的 花 費 和 病 患 / 家 屬 之 花 費, 除 了 住 院 費 用 外, 都 是 以 高 血 糖 之 醫 療 成 本 最 高, 約 7475 元, 高 血 脂 最 低, 約 782 元 而 生 產 力 損 失 ( 間 接 成 本 ) 的 部 分, 以 高 血 壓 為 最 高, 約 5658 元, 高 血 糖 較 低, 約 4932 元 綜 合 以 上 的 分 析, 可 以 發 現 直 接 成 本 占 疾 病 成 本 的 最 大 部 分, 而 直 接 成 本 中 又 以 門 診 的 健 保 花 費 為 最 高 ; 三 高 疾 病 中, 以 高 血 糖 總 金 額 最 高 (22407 元 ), 高 血 壓 次 之 (8782 元 ), 高 血 脂 最 低 (3377 元 ) 研 究 顯 示, 高 血 糖 者 最 高 (22,407 元 ) 高 血 壓 者 居 次 (8,782 元 ) 高 血 脂 者 最 低 (3,377 元 ) 醫 療 耗 用 的 估 算 顯 示, 三 高 者 每 人 年 的 疾 病 成 本, 因 高 血 糖 而 耗 用 之 醫 療 資 源 最 高, 高 血 脂 最 低 97
第 五 節 參 考 文 獻. Fields LE, Burt VL, Cutler JA, Hughes J, Roccella EJ, Sorlie P. The burden of adult hypertens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999 to 2000: A rising tide. Hypertension. 2004;44:398-404 2. Kearney PM, Whelton M, Reynolds K, Muntner P, Whelton PK, He J. Global burden of hypertension: Analysis of worldwide data. Lancet. 2005;365:27-223 3. Wild S, Roglic G, Green A, Sicree R, King H. Global prevalence of diabetes: Estimates for the year 2000 and projections for 2030. Diabetes Care. 2004;27:047-053 4. Amos AF, McCarty DJ, Zimmet P. The rising global burden of diabetes and its complications: Estimates and projections to the year 200. Diabet Med. 997;4 Suppl 5:S-85 5. King H, Aubert RE, Herman WH. Global burden of diabetes, 995-2025: Prevalence, numerical estimates, and projections. Diabetes Care. 998;2:44-43 6. http://www.moeaboe.gov.tw/opengovinfo/plan/energy/workstatisticseng.aspx 7. http://www.stat.gov.tw/ct.asp?xitem=8490&ctnode=3579 8. Akazawa M, Halpern R, Riedel AA, Stanford RH, Dalal A, Blanchette CM. Economic burden prior to COPD diagnosis: a matched case-control study in the United States. Respiratory Medicine 2008;02: 744-752. 9. Cameron AC, Trivedi PK. Regression Analysis of Count Dat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998; 60 0. Greene WH. Accounting for excess zeros and sample selection in poisson and negative binomial regression models.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EC-94-0, Stern School of Business: New York University, 994.. Jones AM. Applied Econometrics for Health Economists-a Practical Guide. Office of Health Economics: London, 2002. 2. Lambert D. Zero-inflated Poisson regression with an application to defects in manufacturing. Technometrics 992; 34: -4. 3. Long JS. Regression models for categorical and limited dependent variables. Sage Publications: Thousand Oaks, 997. 4. Mullahy, J. Specification and Testing of Some Modified Count Data Models, Journal of Econometrics 986;33: 34-365. 5. Sheu ML, Hu TW, Keeler TE, Ong M, Sung HY. The effect of a major cigarette price change on smoking behavior in california: a zero-inflated negative binomial model. In: Health Economics. Health economics 2004; 3:78-79. 98
第 六 章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代 謝 性 症 候 群 及 慢 性 腎 臟 病 之 盛 行 率 本 章 節 以 所 有 受 訪 者 為 對 象, 內 容 為 2007 年 時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代 謝 性 症 候 群 及 慢 性 腎 臟 病 之 盛 行 率 第 一 節 文 獻 回 顧 一 高 血 壓 高 血 壓 的 盛 行 率 在 不 同 國 家 不 同 種 族 不 同 研 究 設 計 的 觀 察 中 是 有 相 當 差 異 的, 然 而, 方 法 學 及 疾 病 定 義 上 的 不 同 往 往 造 成 比 較 上 的 困 擾 在 高 血 壓 的 盛 行 率 研 究 中, 早 期 多 半 以 收 縮 壓 (systolic blood pressure, SBP) 60 mm Hg, 舒 張 壓 (diastolic blood pressure, DBP) 95 mm Hg, 通 常 還 會 合 併 考 慮 疾 病 史 或 用 藥 作 為 高 血 壓 定 義,990 年 後 已 改 用 SBP/ DBP 40/90 mm Hg 為 切 點, 近 年 更 下 壓 到 SBP/ DBP 30/85 mm Hg, 目 前 仍 以 40/90 mm Hg 為 最 常 用 切 點 目 前 已 有 相 當 數 量 的 回 顧 文 獻 討 論 各 國 與 各 種 族 各 都 市 化 程 度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6 美 國 成 年 人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按 年 齡 及 年 代 的 不 同, 約 在 25% 至 38% 之 間 ( 請 見 table ) 4, 5, 7-0 若 以 兩 個 世 代 研 究 來 看,ARIC 研 究 (Atherosclerosis Risk in Communities Study, ARIC, age = 45 64 years, 987 989)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約 在 35%, 略 晚 的 WHI (Woman s Health Initiative, WHI, age = 50 79 years, 993 997) 9, 0 則 顯 示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略 增 至 37.8% 若 以 美 國 的 全 國 營 養 調 查 (the 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 NHANES) 來 看, 由 960 年 代 至 2000 年 代, 其 20 歲 以 上 一 般 族 群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粗 率 有 升 有 降, 約 在 25% 到 35% 之 間, 5, 8, 以 970 年 代 最 高, 以 990 年 代 最 低 ; 但 經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高 血 壓 年 齡 標 準 化 盛 行 率 自 960-962 年 至 988-99 年 呈 現 下 降 狀 態, 由 29.7% 降 至 20.4% 7, 爾 後 再 度 上 升, 由 99 994 年 至 999 2002 年, 由 25% 升 至 28.6% 8 即 使 在 自 報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狀 況 上, 也 呈 現 增 加 的 趨 勢, 由 99 年 的 2.2% 到 200 年 的 25.7% 2 加 拿 大 地 區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與 美 國 相 較 則 略 低 3, 整 個 北 美 的 盛 行 率 約 在 27% 左 右 6 99
在 歐 洲 地 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約 在 35% 至 50% 之 間 4-24, 比 起 美 國 略 高, 根 據 估 算,6 個 歐 洲 國 家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為 44% 6 在 亞 洲 地 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約 在 5% 至 50% 之 間 ( 請 見 Table ) 25-38 若 以 WHO 的 MONICA 研 究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Monitoring of Trends and Determinants in Cardiovascular Disease, 4-24, 27, WHO MONICA) 所 涵 蓋 的 22 個 國 家 大 型 普 查 來 觀 察 高 血 壓 盛 行 狀 況 30, 印 度 最 高 39, 亞 洲 地 區 除 日 本 外, 皆 比 歐 洲 略 低, 高 血 壓 的 盛 行 狀 況 與 基 本 上 與 國 家 的 發 展 程 度 有 關, 也 與 該 國 的 衛 生 政 策 有 關 整 體 而 言, 血 壓 平 均 值 也 呈 現 出 類 似 的 分 布, 但 血 壓 平 均 值 同 時 也 受 觀 察 地 區 的 都 市 化 程 度 與 血 壓 控 制 狀 況 的 影 響 一 般 而 言, 在 相 同 的 國 家 中, 鄉 村 地 區 20, 26-29, 比 都 會 地 區 有 較 高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39-47 ; 在 發 展 中 國 家,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通 常 會 隨 著 年 代 而 增 加, 在 已 發 展 國 家, 則 會 隨 著 年 代 而 下 降 ( 如 : 美 國 及 加 拿 大 的 狀 況 ) 8, 40 以 美 國 NHANES 普 查 來 估 算 高 血 壓 ( 含 自 知 者 未 知 者 及 治 療 者 ) 對 美 國 社 會 所 造 成 的 負 擔, 發 現 在 999 年 至 2000 年 間, 至 少 有 6500 萬 人 有 高 血 壓, 比 起 988 至 994 年 間 增 加 了 500 萬 人 48 據 估 計 在 2000 年 時, 全 世 界 的 高 血 壓 患 者 高 達 九 億 七 千 兩 百 萬 人, 其 中 有 33300 萬 人 在 已 發 展 國 家, 有 63900 萬 人 在 發 展 中 國 家, 全 世 界 約 有 26.4% 成 人 有 高 血 壓 2 ; 若 推 估 至 2025 年, 約 有 5 億 人 有 高 血 壓, 比 起 2000 年 時 增 加 60% 2 不 同 的 族 群 年 代 種 族 會 有 不 同 的 高 血 壓 認 知 率 治 療 率 及 控 制 率, 一 般 而 言, 高 血 壓 認 知 率 約 在 75%(the Framingham Heart Study) 至 84%(ARIC study) 之 間, 治 療 率 約 在 64%(WHI) 至 72%(ARIC study) 之 間, 控 制 率 約 在 29% 0,, (the Framingham Heart Study) 至 50%(ARIC study) 之 間 49-53 儘 管 高 血 壓 已 經 獲 得 各 國 衛 生 單 位 及 民 眾 的 重 視, 但 各 地 的 高 血 壓 控 制 率 仍 低 8 以 美 國 NHANES 為 例, 自 976 年 至 2002 年 其 高 血 壓 控 制 率 由 32% 增 加 至 53%, 在 高 血 壓 患 者 中 能 良 好 控 制 的 比 例, 也 從 0% 增 加 至 29% 7, 8 00
較 老 的 高 血 壓 患 者, 比 起 中 年 患 者, 有 較 差 的 控 制 率, 以 NHANES 999 2002 年 的 資 料 為 例, 控 制 率 在 60 歲 以 上 者 為 3.4%, 在 40-59 歲 者 則 為 40.5% 54 ; 年 老 患 者 也 有 較 差 的 控 制 改 善 率, 在 988 年 至 2000 年 間,60 歲 以 上 者 控 制 率 改 善 了 4.9%, 但 在 40-59 歲 者, 控 制 率 則 為 了 2.7% 8 性 別 在 控 制 率 上 的 表 現 則 相 當 不 一 致, 50 二 高 血 糖 糖 尿 病 的 盛 行 率 會 因 所 使 用 的 定 義 (OGTT 禁 食 血 糖 或 飯 後 血 糖 ) 而 有 不 同, 以 禁 食 血 糖 定 義 的 盛 行 率 通 常 較 OGTT 定 義 的 盛 行 率 低 80-84, 但 通 常 在 流 病 研 究 中, 多 是 採 行 以 禁 食 血 糖 加 上 疾 病 史 ( 問 卷 ) 為 準 的 定 義 便 已 足 夠 85 目 前 也 已 有 文 獻 回 顧 各 國 家 及 各 種 族 的 糖 尿 病 盛 行 率 86 自 980 至 2006 年 間, 美 國 地 區 以 上 述 定 義 之 高 血 糖 的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盛 行 率 由 2.7% 至 5.7%, 其 中 以 最 近 十 年 的 增 加 速 度 最 快, 由 3.5% 快 速 增 加 至 5.7% 87-90 不 同 的 族 群 其 糖 尿 病 盛 行 率 也 不 同, 其 範 圍 約 佔.0%( 非 洲 地 區 ) 至 4.4% 之 間, 但 印 地 安 人 可 高 達 50% 9-99 一 般 而 言, 開 發 中 國 家 約 在 2% 至 5%, 已 開 發 國 家 則 約 在 5% 至 7% 98 隨 著 年 代 的 變 遷, 糖 尿 病 的 盛 行 狀 況 是 呈 現 快 速 上 升 的 趨 勢 9, 94, 00-04 糖 尿 病 對 亞 洲 人 的 影 響 似 乎 更 勝 於 高 加 索 族 系 的 人, 世 界 各 地 華 人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盛 行 率 差 異 相 當 大, 約 在.6%( 中 國 大 陸 ) 到 3.%( 斯 里 蘭 卡 華 人 ) 之 間 05 依 據 估 計,2000 年 時 全 世 界 的 全 齡 糖 尿 病 盛 行 率 約 為 2.8%, 若 肥 胖 程 度 不 變, 預 計 至 2030 年 時 則 達 4.4% 94 而 全 世 界 的 糖 尿 病 人 將 由 994 年 的 一 億 一 千 萬 人, 至 2030 年 的 三 億 三 千 萬 9, 94, 06 糖 尿 病 的 盛 行 率 也 與 年 齡 有 關, 年 齡 愈 高, 盛 行 率 愈 高,65 歲 以 上 的 白 人 其 糖 尿 病 盛 行 率 約 在 2% 至 5% 之 間 92, 98 綜 觀 全 世 界 的 糖 尿 病 盛 行 率 估 計 趨 勢, 也 呈 現 出 隨 年 齡 大 幅 增 長 的 趨 勢,Wild 已 指 出 未 來 糖 尿 病 的 盛 行 狀 況, 將 集 中 在 65 歲 以 上 族 群, 會 是 未 來 社 會 重 大 的 負 擔 94 據 估 計, 自 2000 年 至 2030 年 間, 雖 然 全 人 口 的 糖 尿 病 人 呈 現 增 加 的 趨 勢, 除 非 洲 外, 增 加 率 約 在 0% 至 0
50% 之 間, 但 若 觀 察 65 歲 以 上 者, 該 增 加 幅 度 幾 乎 都 超 過 50%, 顯 示 65 歲 以 上 者 才 是 未 來 因 糖 尿 病 而 造 成 社 會 負 擔 的 主 角 94 三 高 血 脂 血 脂 異 常 通 常 是 指 數 種 脂 質 指 標 的 異 常 狀 態, 這 通 常 包 含 過 高 的 膽 固 醇 (total cholesterol, TC) 過 高 的 三 酸 甘 油 酯 (triglyceride) 過 高 的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low-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LDL-C) 及 過 低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high-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HDL-C), 這 幾 項 脂 質 異 常 也 經 常 合 併 發 生, 然 而 這 些 複 雜 的 定 義 徒 增 進 行 高 血 脂 症 盛 行 率 研 究 時 的 困 擾 在 美 國, 若 以 TC 超 過 200mg/dL 為 標 準, 約 有 三 分 之 一 的 美 國 人 ( 約 一 億 一 千 萬 人 ) 罹 患 高 血 脂 症, 若 將 標 準 提 升 至 240mg/dL, 則 有 三 千 四 百 萬 人 罹 患 此 病, 其 耗 費 成 本 占 中 風 成 本 的 一 半, 高 達 十 億 美 元 5 討 論 高 膽 固 醇 的 文 獻, 相 對 於 高 血 壓 糖 尿 病 則 顯 得 較 少, 若 想 單 獨 討 論 其 他 幾 項 的 血 脂 異 常, 其 文 獻 更 少 有 一 篇 文 獻 回 顧 不 同 國 家 種 族 的 高 膽 固 醇 6, 32, 高 膽 固 醇 的 盛 行 狀 況 在 不 同 國 家 不 同 族 群 中 是 不 同 的 7-26 依 據 MONICA 研 究, 高 膽 固 醇 的 盛 行 率 變 化 很 大, 男 性 在 3% 到 53% 之 間, 女 性 在 4% 到 40% 之 間 27 在 美 國, 高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約 在 5% 到 30% 之 間 ; 在 歐 洲 地 區, 約 在 0% 至 70% 之 間, 以 波 蘭 為 最 高 ; 在 亞 洲 地 區, 盛 行 率 約 在 0% 至 40% 之 間 TC 平 均 值 的 地 理 分 布 與 盛 行 率 的 地 理 分 布 是 類 似 的, 大 致 而 言,TC 平 均 值 在 已 發 展 國 家 會 隨 著 年 代 而 下 降, 在 發 展 中 國 家 會 隨 著 年 代 而 增 加 由 於 血 脂 相 關 衛 生 教 育 的 普 及, 在 歐 美 國 家, 血 脂 的 自 知 程 度 相 當 高 28 美 國 於 980 年 代 末 期,8 歲 以 上 民 眾 約 有 60% 自 知 膽 固 醇 的 測 量 結 果 29, 30, 到 了 990 年 代, 上 升 至 70% 3, 32 在 瑞 典,980 年 代 40 至 49 歲 的 成 年 人 約 有 69% 自 知 膽 固 醇 的 測 量 結 果 33 在 其 他 的 地 區, 高 血 脂 患 者 自 知 血 脂 測 量 結, 26, 34, 果 的 比 例, 差 異 極 大, 約 從 30% 至 70% 不 等 35 在 義 大 利 及 法 國, 自 知 34, 高 血 脂 症 者 的 服 藥 比 例 約 佔 一 半 36, 但 在 其 他 地 區, 服 藥 率 就 相 當 低 了 02, 20, 34, 35 在 一 般 族 群 的 高 血 脂 自 知 率 比 血 脂 患 者 差, 以 MONICA 研 究 為 例, 自 知
率 範 圍 約 在 % 至 30% 之 間, 但 在 自 知 者 中 服 藥 率 多 半 超 過 50% 27 四 代 謝 症 候 群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是 容 易 產 生 叢 聚 之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危 險 因 子, 此 一 叢 聚 現 象 易 引 發 代 謝 症 候 群 (metabolic syndrome) 早 在 920 年 代, 瑞 典 醫 師 Kyline 就 提 出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痛 風 有 聚 集 發 生 的 現 象 72 在 988 年,Reaven 將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常 常 會 合 併 出 現 的 現 象 命 名 為 X 症 候 群 (syndrome X), 同 時 發 現 胰 島 素 抗 性 (insuline resistance) 及 高 胰 島 素 血 症 是 造 成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高 血 壓 及 冠 狀 動 脈 心 臟 病 的 主 因 73 近 年 來, 由 於 肥 胖 症 狀 已 是 全 球 性 的 流 行 病, 而 肥 胖 是 導 致 代 謝 異 常 的 基 本 原 因 74 998 年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將 導 致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之 多 重 危 險 因 子 之 聚 集 現 象 命 名 為 代 謝 症 候 群, 並 且 加 以 定 義 75 此 一 定 義 包 括 胰 島 素 抗 性 為 必 要 因 素, 即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葡 萄 糖 耐 受 異 常 (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 IGT) 或 空 腹 血 糖 異 常 (impaired fasting glucose, IFG, 再 加 上 下 列 兩 種 ( 含 ) 以 上 的 異 常 症 狀 者 : 血 壓 過 高 血 脂 異 常 趨 中 型 肥 胖 及 微 蛋 白 尿 200 年 美 國 國 家 膽 固 醇 教 育 計 劃 (National Cholesterol Educatimal Program, NCEP) 發 表 第 三 版 成 人 治 療 方 式 (Adualt Treatment Panel III, ATP III), 提 出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定 義 為 有 下 列 三 項 ( 含 ) 以 上 異 常 症 狀 者 : 空 腹 血 糖 異 常 ( 0 mg/dl), 高 血 壓 ( 收 縮 壓 30 mmhg 或 舒 張 壓 85 mmhg 或 服 用 降 血 壓 藥 物 ), 高 血 脂 ( 三 酸 甘 油 酯 濃 度 50 mg/dl 及 / 或 男 性 HDL<40 mg/dl 女 性 <50 mg/dl) 及 趨 中 性 肥 胖 ( 男 性 腰 圍 >02 公 分, 女 性 腰 圍 >88 公 分 ) 76 這 些 定 義 隨 著 不 同 的 需 求 而 有 不 同 的 定 義 ( 請 見 table ) 針 對 亞 洲 人, 常 用 新 建 議 的 體 位 標 準 ( 男 性 腰 圍 90 公 分, 女 性 腰 圍 80 公 分 ) 來 取 代 綜 觀 此 兩 種 定 義,WHO 的 定 義 主 要 是 著 眼 於 醣 類 代 謝 的 問 題 以 及 發 生 糖 尿 病 的 預 測 能 力, 較 適 用 於 研 究 而 NCEP-ATP III 的 定 義 並 未 採 用 口 服 葡 萄 糖 耐 受 測 試 (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 OGTT) 及 微 蛋 白 尿 的 檢 測, 則 是 著 重 於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的 危 險 因 子 及 發 生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的 預 測 能 力, 較 適 用 於 臨 床 診 斷 77, 兩 個 定 義 的 ㄧ 致 性 並 不 很 高 (kappa 值 =0.507) 78 03
另 一 方 面, 以 WHO 及 NCEP-ATP III 的 定 義 來 調 查 墨 西 哥 人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盛 行 率 ( 經 年 齡 標 準 化 ) 分 別 為 3.6% 和 26.6% 78, 而 Ford 和 Giles 的 研 究 報 告 則 指 出 以 WHO 及 NCEP-ATP III 的 定 義 來 分 析 美 國 公 民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盛 行 率 ( 年 齡 標 準 化 ) 分 別 為 25.% 和 23.9% 77 因 此, 採 用 WHO 或 是 NCEP-ATP III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定 義 來 估 計 盛 行 率, 由 於 定 義 重 心 之 不 同 會 導 致 盛 行 率 估 計 值 之 不 同 ; 故 在 做 不 同 國 家 或 族 群 間 代 謝 症 候 群 罹 患 幅 度 的 比 較 時, 需 要 考 慮 所 採 用 的 定 義 Cameron 等 人 曾 針 對 不 同 定 義 標 準 所 估 計 之 不 同 族 群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盛 行 率 作 ㄧ 詳 盡 的 回 顧, 若 根 據 NCEP-ATP III 的 定 義 觀 察 20 歲 以 上 的 成 年 人, 發 現 不 同 族 群 之 間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盛 行 率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 都 會 區 男 性 的 盛 行 率 從 印 度 的 8% 到 美 國 的 24%, 女 性 的 盛 行 率 從 法 國 的 7% 到 伊 朗 的 43% 79 另 一 方 面, 同 樣 根 據 NCEP-ATP III 來 觀 察 美 國 第 三 次 國 家 健 康 與 營 養 調 查 (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 III, NHANES III) 發 現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在 不 同 種 族 間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 白 人 男 性 為 24.8% 非 洲 裔 美 國 男 性 為 6.4% 墨 西 哥 裔 美 國 男 性 為 28.3%, 其 他 族 裔 男 性 為 20.9%; 白 人 女 性 為 22.8% 非 洲 裔 美 國 女 性 為 25.7% 墨 西 哥 裔 美 國 女 性 為 35.6%, 其 他 族 裔 女 性 為 9.9% (Thomas, 2005) 這 些 結 果 顯 示 不 同 地 理 區 域 及 同 ㄧ 地 理 區 域 不 同 種 族 間 之 代 謝 症 候 族 群 罹 患 幅 度 均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04
圖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之 國 際 比 較 ( 以 NCEP-ATP III 為 定 義 標 準 ) ( 資 料 來 源 :Endocrinol Metab Clin North Am 2004) 近 年 來, 華 人 族 群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狀 況 的 研 究 報 告 陸 續 發 表 Thomas 等 人 以 NCEP-ATP III 的 定 義 觀 察 2843 位 年 齡 在 25-74 歲 的 香 港 地 區 華 人,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盛 行 率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加 而 增 加 : 從 25-29 歲 的 3.% 上 升 至 70 歲 以 上 之 4.0%, 經 過 年 齡 及 性 別 標 準 化 後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盛 行 率 為 6.7% 80 ; 另 一 方 面, 若 根 據 WHO 定 義 觀 察 5540 名 年 齡 35-74 歲 之 華 人, 除 了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盛 行 率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加 而 增 加 外, 經 過 年 齡 及 性 別 標 準 化 後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為 2.2%, 改 以 NCEP-ATP III 的 定 義 後, 經 過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為 3.7% 8 在 台 灣 地 區,Chuang 等 人 根 據 NCEP-ATP III 的 定 義 觀 察 8,320 名 年 齡 在 30-92 歲 的 金 門 縣 居 民, 顯 示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盛 行 率 為 5.4%; 若 根 據 WHO 定 義 來 估 算, 則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為 2.2% 82 在 此 族 群 中,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加 而 增 加 ( 從 30-40 歲 之 5.6% 9.2% 上 升 至 70 歲 以 上 之 30.4% 39.3% 中 括 弧 內 為 修 正 NCEP-ATP III 趨 中 型 肥 胖 標 準 之 數 據 ; 同 時, 女 性 的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8.6%) 23.8% 顯 著 高 於 男 性 (.2%) 7.7% 82 另 外,Lin 等 人 也 針 對 24,329 名 私 人 健 檢 機 構 的 健 康 民 眾, 來 探 討 健 檢 民 眾 代 謝 症 侯 群 的 05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 盛 行 狀 況, 結 果 顯 示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亦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加 而 增 加 ( 從 20-29 歲 之 2.0% 上 升 至 70 歲 以 上 之 26.8%), 符 合 NCEP-ATP III 定 義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為 9.5%( 男 性 為 0.6%, 女 性 為 8.%), 符 合 WHO 標 準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為 2.9%( 男 性 為 5.5%, 女 性 為 0.5%) 83 25 20 5 0 7.6 7.8 6.7 5.3 3.7 9.8 8.6 5.4.2 0.6 8. 9.5 5 0 香 港 (25-74 歲 ) 中 國 大 陸 (35-74 歲 ) 金 門 縣 (30-92 歲 ) 台 灣 地 區 ( 20 歲 ) 圖. 華 人 地 區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 以 NCEP-ATP III 為 診 斷 標 準 ) 06
Table 代 謝 性 症 候 群 診 斷 標 準 WHO EGIR NCEP- AACE NCEP-AT IDF 亞 太 AHA/ 台 灣 版 台 灣 - 修 正 (999) (999) ATPⅢ (2003) PⅢ 亞 太 版 (2005) NHLBI (2004) 版 (2007) (200) 版 (2005) 亞 太 版 (2005) 必 要 條 件 IGT,DM,IFG - - - - 腰 圍 - - 0 M>90cm F>80cm 選 擇 條 件 以 下 條 件 符 TG 以 下 條 由 臨 床 醫 以 下 條 件 加 上 下 列 加 上 下 列 以 下 條 件 以 下 條 件 合 兩 項 以 上 HDL 當 件 符 合 師 判 斷, 符 合 三 項 條 件 符 合 條 件 符 合 符 合 三 項 符 合 三 項 (TG HDL 作 一 項 三 項 以 無 特 別 項 以 上 兩 項 以 上 兩 項 以 上 以 上 以 上 當 作 一 項 ) 上 目 血 壓 (mmhg) 三 酸 甘 油 酯 (mg/dl)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mg/dl) 肥 腰 圍 胖 (cm) BMI (kg/m 2 ) 40/90 或 使 用 藥 物 40/9 0 30/ 85 30/85 30/ 85 或 使 用 藥 物 30/ 85 或 使 用 藥 物 30/ 85 或 使 用 藥 物 50 >80 50 50 50 或 50 或 50 或 藥 物 使 用 藥 物 使 用 藥 物 使 用 M<35 F<39 <40 M<40 F<50 M<40 F<50 M<40 F<50 M<40 F<50 M<40 F<50 腰 臀 比 - M>0.9 M 94 M>02 M>90 M>90 F>0.85 F 80 F>88 F>80 F>80 >30 - - 25 - - 27 30/ 85 或 使 用 藥 物 50 M<40 F<50 M 90 F 80 30/ 85 或 使 用 藥 物 50 M<40 F<50 M 90 F 80 空 腹 血 糖 (mg/dl) 微 量 蛋 白 尿 OGTT (mg/dl) >20; Alb/Cr>30-0 兩 次, 或 空 腹 胰 島 素 (>25 th 百 分 率 ) 0 0~26 00 或 使 用 藥 物 0 或 使 用 藥 物 00 或 使 用 藥 物 0 或 使 用 藥 物 00 或 使 用 藥 物 - - - - - - - - - - - >40 - - - - - 其 他 - - - 其 他 危 險 - - - - - 因 子 : 包 括 家 族 史 :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高 血 壓 心 血 管 疾 病 ; 過 去 病 史 : 多 囊 性 卵 巢 症 靜 態 生 活 年 齡 過 大 種 族 有 致 糖 尿 病 與 心 血 管 疾 病 傾 向 07
五 慢 性 腎 臟 病 根 據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衛 生 政 策 研 發 中 心 副 研 究 員 許 志 成 的 研 究 發 現, 台 灣 地 區 二 十 歲 以 上 民 眾 罹 患 第 三 至 五 期 慢 性 腎 臟 病 者 約 有 6.9%( 約 一 百 五 十 萬 人 ), 遠 高 於 美 國 的 4.6%, 然 而, 其 中 卻 只 有 約 0% 的 慢 性 腎 臟 病 民 眾 知 道 自 己 罹 患 腎 臟 疾 病, 高 達 九 成 民 眾 完 全 沒 有 注 意 到 自 己 腎 臟 已 出 了 狀 況 而 延 誤 治 療, 這 或 許 是 台 灣 尿 毒 症 的 發 生 率 在 全 世 界 排 名 佔 第 一 位 的 原 因 之 一 此 外, 慢 性 腎 臟 病 ( 包 括 腎 炎 腎 徵 候 群 及 腎 變 性 病 ) 是 目 前 台 灣 十 大 死 因 的 第 八 位, 其 每 十 萬 人 口 的 死 亡 率 由 民 國 79 年 的.39% 逐 年 上 升 至 93 年 的 20.7% 台 灣 每 年 約 有 6,000 名 病 患 需 進 行 透 析 治 療, 目 前 共 計 有 四 萬 多 名 透 析 病 患, 其 盛 行 率 佔 0.5% ( 許 志 成, ( 每 百 萬 人 口 約,500 人 ), 在 全 世 界 的 排 名 上 僅 次 於 日 本, 位 居 第 二 位 2006) 依 據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醫 療 保 健 政 策 研 究 員 溫 啟 邦 等, 以 診 所 近 四 十 六 萬 筆 健 檢 資 料 分 析 發 現, 台 灣 地 區 低 社 經 地 位 的 人 比 起 高 社 經 地 位 者, 有 較 高 的 慢 性 腎 臟 病 盛 行 率, 分 別 為 9.87%(95%CI: 9.87%~9.9%) 以 及 7.33%(95%CI: 7.3%~7.35%) 這 些 患 有 慢 性 腎 臟 病 的 患 者 中, 全 死 因 死 亡 率 高 出 83%(HR.83[.73-.93]), 且 心 血 管 疾 病 高 出 00%(2.00[.78-2.25]) 在 所 有 死 亡 人 數 中, 可 歸 因 於 慢 性 腎 臟 病 者 佔 0.3%(95%CI: 9.57%~.03%), 但 在 低 社 經 地 位 的 族 群 中, 可 歸 因 於 慢 性 腎 臟 病 者 則 佔 了 7.5%(95%CI: 6.27%~8.67%)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 中,39% 的 患 者 在 65 歲 之 前 就 死 亡, 習 慣 性 使 用 中 藥 者 罹 患 慢 性 腎 臟 病 的 危 險 性 高 出 20%(odds ratio.20[.6-.24]) 84 08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族 群 以 2007 年 第 二 期 三 高 調 查 之 所 有 完 成 問 卷 體 位 測 量 血 清 生 化 測 量 以 及 尿 液 測 量 的 受 試 者 為 準 盛 行 率 觀 察 以 橫 斷 觀 察 為 準, 基 本 上 以 2007 年 完 成 第 二 次 三 高 調 查 之 5943 位 個 案, 去 除 未 收 取 完 整 資 料 者 為 分 析 對 象 目 的 在 於 描 述 台 灣 地 區 2007 年 20 歲 以 上 男 女 收 縮 壓 舒 張 壓 空 腹 血 糖 及 各 種 血 脂 指 標 之 年 齡 性 別 趨 勢, 與 社 經 地 區 之 差 異, 並 嘗 試 觀 察 各 種 人 口 特 性 下 的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代 謝 症 候 群 慢 性 腎 臟 病 盛 行 率, 以 及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與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之 危 險 因 子 所 有 血 壓 測 量 皆 由 受 過 訓 練 經 過 標 準 化 的 訪 員, 以 電 子 血 壓 計 測 量 兩 次, 測 量 前 受 試 者 應 至 少 休 息 0 分 鐘, 兩 次 測 量 間 則 應 間 隔 0 秒 以 上, 取 兩 次 測 量 之 平 均 為 結 果 若 兩 次 測 量 差 值 高 於 0mmHg, 則 測 量 第 三 次, 再 取 較 接 近 之 兩 次 的 平 均 本 調 查 採 集 之 檢 體 為 空 腹 2 小 時 後 之 靜 脈 血 液, 空 腹 血 糖 值 是 透 過 受 過 訓 練 且 經 過 標 準 化 的 訪 員, 以 2 號 針 頭 配 備 2 ml 之 含 微 量 NaF 抗 凝 劑 真 空 採 血 管 進 行, 經 5 分 鐘 2500 轉 離 心 後, 以 血 漿 進 行 血 糖 (Keston 法 ) 之 檢 測, 凡 空 腹 時 間 不 足 8 小 時 者, 血 糖 結 果 不 納 入 分 析 禁 食 血 清 膽 固 醇 及 三 酸 甘 油 酯 值 則 是 透 過 受 過 訓 練 且 經 過 標 準 化 的 訪 員, 以 2 號 針 頭 配 備 0 ml 之 無 抗 凝 劑 真 空 採 血 管 ( 紅 頭 ) 進 行, 經 5 分 鐘 2500 轉 離 心 後, 血 清 以 Lieberman-Burchard 法 進 行 總 膽 固 醇 測 量,Bucolo 法 進 行 三 酸 甘 油 酯 之 檢 測, 並 以 HPLC 進 行 脂 蛋 白 元 A 及 脂 蛋 白 元 B 之 檢 測, 凡 空 腹 時 間 不 足 8 小 時 者, 血 脂 質 不 納 入 分 析 血 中 肌 酸 酐 (Creatinine) 由 冷 凍 儲 存 於 -20 之 血 清 所 量 測 量 測 尿 蛋 白 的 方 法, 並 非 使 用 試 紙, 而 是 將 尿 液 檢 體 冷 凍 儲 存 後, 送 到 中 心 由 自 動 儀 器 進 行 量 測, 檢 驗 報 告 以 mg/dl 為 單 位 呈 現 詳 細 的 資 料 收 集 方 法 請 參 考 前 述 研 究 設 計 的 說 明 涉 及 高 血 壓 診 斷 時, 主 要 使 用 含 有 正 確 疾 病 史 及 用 藥 問 卷 資 料, 或 具 合 格 血 壓 測 量 者 依 據 JNC VII, 高 血 壓 定 義 為 測 量 收 縮 壓 40mmHg 或 舒 張 壓 90mmHg 或 於 問 卷 中 自 報 服 用 高 血 壓 藥 物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 或 稱 為 高 血 壓 前 期 ) 定 義 為 20mmHg 收 縮 壓 <40mmHg, 或 80mmHg 舒 張 壓 <90mmHg, 且 無 服 用 任 何 藥 物 涉 及 高 血 糖 診 斷 時, 主 要 使 用 含 有 正 確 疾 病 史 及 用 藥 問 卷 資 料, 或 09
合 格 血 糖 測 量 者 為 準, 血 糖 測 量 前 必 須 空 腹 8 小 時, 空 腹 8 小 時 以 下 者 不 列 入 分 析 依 據 美 國 糖 尿 病 學 會 (American Diabetics Association, ADA)997 年 發 表 之 糖 尿 病 診 斷 標 準, 以 禁 食 血 漿 血 糖 值 26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來 定 義 高 血 糖, 以 00mg/dL 禁 食 血 漿 血 糖 值 <26mg/dL, 且 未 服 藥 的 人, 定 義 為 葡 萄 糖 耐 受 不 良 (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 IGT) 即 糖 尿 病 前 期 各 脂 值 盛 行 率 是 以 含 完 整 之 疾 病 及 用 藥 資 料, 或 合 格 測 量 者 為 分 析 對 象, 血 脂 測 量 前 必 須 空 腹 至 少 8 小 時, 空 腹 不 足 8 小 時 者 不 列 入 分 析 參 考 美 國 NCEP-ATP III 中 之 定 義, 本 研 究 將 高 血 總 膽 固 醇 定 義 為 使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或 禁 食 血 清 膽 固 醇 240 mg/dl,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定 義 為 使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或 禁 食 血 清 三 酸 甘 油 酯 200 mg/dl, 過 低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定 義 為 禁 食 血 清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l, 過 高 的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定 義 為 禁 食 血 清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60 mg/dl( 詳 細 之 定 義 請 見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說 明,P.90)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定 義, 採 用 NCEP-ATP III (2000) 在 下 列 五 項, 符 合 三 項 以 上 者 為 具 代 謝 症 候 群 者 此 五 項 標 準 分 別 為 : 血 糖 異 常 : 禁 食 血 糖 0 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 血 壓 異 常 :SBP 30 mmhg 或 DBP 85 mmhg 或 服 用 降 血 壓 藥 物 ; 過 低 之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 40 mg/dl ( 男 ),< 50 mg/dl ( 女 ); 三 酸 甘 油 酯 異 常 : 三 酸 甘 油 酯 50 mg/dl; 肥 胖 : 腰 圍 90 cm ( 男 ), 80 cm ( 女 ) 我 國 國 民 健 康 局 於 2006 年 所 公 佈 的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定 義 則 為 : 在 下 列 五 項, 符 合 三 項 以 上 者 為 具 代 謝 症 候 群 者 此 五 項 標 準 分 別 為 : 男 性 腰 圍 90cm, 女 性 腰 圍 80cm;SBP 30 mmhg 或 DBP 85 mmhg 或 使 用 降 血 壓 藥 ; 男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 女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50 mg/dl; 空 腹 血 糖 00 mg/dl 或 使 用 降 血 糖 藥 ; 三 酸 甘 油 酯 50 mg/dl( 詳 細 之 定 義 請 見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說 明,P.90) 慢 性 腎 臟 病 的 定 義, 依 據 美 國 腎 臟 基 金 會 NKF's KDOQI 分 別 定 義 以 MDRD 及 Cockcroft-Gault equation 估 算 GFR(Glomerular Filitration Rate) 分 期, 因 使 用 MDRD 計 算 值 估 算 GFR 較 精 確, 故 一 般 使 用 MDRD, 其 簡 易 公 式 為 0
GFR = 86 x serum -.54 x (age) -0.203 x (0.742 for women) creatinine 所 修 正 的 慢 性 腎 臟 病 分 期 在 第 三 期 以 上 ( 詳 細 分 期 定 義 如 下 表 所 示 ) 慢 性 腎 臟 病 分 期 分 期 定 義 GFR 90 併 有 尿 蛋 白 (positive urinary protein) a 微 量 蛋 白 尿 (Minimal proteinuria): (Urinary protein= + ) b 明 顯 尿 蛋 白 (Overt proteinuria): (Urinary protein ++ ) 2 GFR 60-89 併 有 尿 蛋 白 a 微 量 蛋 白 尿 :(Urinary protein= + ) b 明 顯 尿 蛋 白 :(Urinary protein ++ ) 3 GFR30-59 a GFR45-59 b GFR30-44 4 GFR5-29 5 GFR<5 5,943 位 應 訪 個 案 中, 問 卷 完 訪 4,682 人 完 成 血 壓 測 量 4,650 人 完 成 血 液 檢 體 收 集 4,48 人 完 成 尿 液 檢 體 收 集 4,425 人 ; 完 成 問 卷 訪 視 血 壓 測 量 血 液 和 尿 液 檢 體 收 集 者 共 4,388 人 在 估 算 高 血 壓 盛 行 狀 況 時, 是 以 電 子 血 壓 計 量 測 的 收 縮 壓 舒 張 壓 以 及 透 過 家 訪 訪 視 問 卷 所 獲 得 的 高 血 壓 相 關 資 料 為 主 (4660 人 ); 估 算 高 血 糖 盛 行 狀 況 時, 是 以 空 腹 血 糖 檢 驗 值 及 透 過 家 訪 訪 視 問 卷 所 獲 得 的 高 血 糖 相 關 資 料 為 主 (4425 人 ); 估 算 高 膽 固 醇 及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盛 行 狀 況 時, 是 以 空 腹 總 膽 固 醇 及 三 酸 甘 油 酯 檢 驗 值 及 透 過 家 訪 訪 視 問 卷 所 獲 得 的 高 血 脂 相 關 資 料 為 主 (443 人 ) 判 斷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是 否 異 常 及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是 否 異 常 時, 是 以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及 低 密 度 膽 固 檢 驗 值 為 主 (4404 人 ) 估 算 代 謝 性 症 候 群 盛 行 狀 況 時, 以 血 壓 血 糖 血 脂 腰 臀 圍 資 料, 以 及 透 過 家 訪 訪 視 問 卷 所 獲 得 的 疾 病 史 相 關 資 料 為 主 (4368 人 ) 估 算 慢 性 腎 臟 病 盛 行 狀 況 時, 是 以 血 中 肌 酸 酐 尿 液 白 蛋 白 以 及 透 過 家 訪 訪 視 問 卷 所 獲 得 的 疾 病 史 相 關 資 料 為 主 (438 人 ) 在 粗 估 中, 本 分 析 族 群 共 得 高 血 壓 盛 行 個 案 29 人 高 血 糖 盛 行 個 案 48
人 高 膽 固 醇 494 人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674 人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345 人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46 人 NCEP ATPIII 定 義 之 代 謝 性 症 候 群 834 人 衛 生 署 定 義 之 代 謝 性 症 候 群 950 人 慢 性 腎 臟 病 493 人 分 析 變 項 包 含 年 齡 性 別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等 人 口 特 性 變 項, 以 及 2007 年 之 家 訪 問 卷 中 生 活 習 慣 ( 抽 菸 飲 酒 嚼 食 檳 榔 運 動 睡 眠 油 脂 攝 取 飼 養 寵 物 等 ) 肥 胖 指 標 (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 腰 圍 腰 臀 比 等 ) 女 性 賀 爾 蒙 暴 露 家 族 疾 病 史 ( 高 血 壓 糖 尿 病 高 血 脂 冠 狀 動 脈 心 臟 病 腦 中 風 等 ) 以 及 脂 蛋 白 元 指 標 ( 脂 蛋 白 元 A 及 脂 蛋 白 元 B) 等 ( 詳 見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說 明 之 敘 述,P.90) 社 經 地 位 分 為 高 中 低 三 個 等 級 ( 計 算 方 式 詳 見 附 錄 5 編 號,P.90), 地 區 則 按 抽 樣 地 區 分 為 七 大 層 ( 詳 見 附 錄 抽 樣 鄉 鎮 一 覽 表,P.83) 在 進 行 盛 行 率 趨 勢 比 較 時, 以 WHO 2000 年 的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直 接 標 準 化, 直 接 標 準 化 率 的 估 計 經 常 在 國 際 間 或 是 不 同 地 區 的 換 算 時 使 用, 是 一 個 可 信 賴 的 方 法, 在 使 用 上 雖 有 限 制, 但 由 於 所 有 資 料 都 投 射 到 一 個 現 有 的 特 定 人 口, 仍 能 呈 現 出 一 個 可 供 高 低 比 較 的 資 料, 做 為 參 考 此 外, 危 險 性 的 估 計 以 邏 輯 式 迴 歸 (logistic regression) 進 行, 並 以 校 正 後 危 險 對 比 值 (adjusted odds ratio, OR) 呈 現 第 三 節 研 究 結 果 所 有 個 案 之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血 壓 ( 包 括 收 縮 壓 舒 張 壓 ) 空 腹 血 糖 血 清 膽 固 醇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濃 度, 以 及 其 各 百 分 位 之 分 佈, 整 理 如 附 錄 9~ 附 錄 4(P.202-P.23) 所 示, 以 提 供 各 界 參 考 2
一 高 血 壓 盛 行 狀 況 性 別 年 齡 所 和 社 經 地 位 估 計 之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如 表 6-- 表 6--2 圖 6- 圖 6-2 所 示,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如 表 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所 示 ( 每 五 歲 為 一 組 之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高 血 壓 人 數 請 見 附 錄 5,P.25) 整 體 而 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為 27.7%, 男 性 和 女 性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分 別 為 30.3% 和 25.4%,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時 5 歲 ( 即 2007 年 時 為 20 歲 ) 以 上 之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為 22.6%, 男 性 26.%, 女 性 9.5%,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為 24%, 男 性 27.3%, 女 性 2.% 不 論 男 女,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隨 著 年 齡 之 增 加 而 增 加, 隨 著 社 經 地 位 之 提 高 而 降 低 進 一 步 分 析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之 危 險 因 子, 單 變 項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有 隨 著 飲 酒 次 數 之 增 加 嚼 檳 榔 顆 數 之 增 加 BMI 之 增 加 腰 圍 之 增 加 腰 臀 比 之 增 加 以 及 脂 蛋 白 元 B 之 增 加 而 顯 著 增 加 ; 有 高 血 壓 糖 尿 病 和 腦 中 風 家 族 史 者 之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家 族 史 者 多 變 項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飲 酒 習 慣 嚼 檳 榔 習 慣 肥 胖 (BMI 或 腰 圍 ) 以 及 高 血 壓 家 族 史 是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盛 行 之 顯 著 危 險 因 子 ( 表 6-3- 表 6-3-2) 3
% 35 30 25 20 5 0 5 0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圖 6-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 70 60 50 40 30 20 0 0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20 ~ 29 歲 30 ~ 39 歲 40 ~ 49 歲 50 ~ 59 歲 60 ~ 69 歲 70 ~ 79 歲 80 歲 圖 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4
表 6--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高 血 壓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數 (%) 所 有 樣 本 4,660 29 27.7 P 值 a 性 別 男 性 2,65 657 30.3 <0.00 女 性 2,495 634 25.4 年 齡 20 ~ 29 歲 748 28 3.7 <0.00 30 ~ 39 歲 796 95.9 40 ~ 49 歲,058 202 9. 50 ~ 59 歲 96 334 34.8 60 ~ 69 歲 536 286 53.4 70 ~ 79 歲 405 25 62.0 80 歲 56 95 60.9 男 性 20 ~ 29 歲 368 25 6.8 <0.00 30 ~ 39 歲 365 74 20.3 40 ~ 49 歲 484 2 25.0 50 ~ 59 歲 434 65 38.0 60 ~ 69 歲 238 46.6 70 ~ 79 歲 95 6 59.5 80 歲 8 45 55.6 女 性 20 ~ 29 歲 380 3 0.8 <0.00 30 ~ 39 歲 43 2 4.9 40 ~ 49 歲 574 8 4. 50 ~ 59 歲 527 69 32. 60 ~ 69 歲 298 75 58.7 70 ~ 79 歲 20 35 64.3 80 歲 75 50 66.7 : 高 血 壓 之 定 義 : 收 縮 壓 40mmHg 或 舒 張 壓 90mmHg 或 服 用 高 血 壓 藥 物 a : 採 用 Chi-square 檢 定 5
表 6--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 續 )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壓 人 數 (%) a P 值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287,083 32.9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92 30 4.3 高 社 經 地 位 459 77 6.8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448 495 34.2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439 98 22.3 高 社 經 地 位 277 64 23.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839 588 32.0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473 32 6.8 高 社 經 地 位 82 3 7. 高 血 壓 之 定 義 : 收 縮 壓 40mmHg 或 舒 張 壓 90mmHg 或 服 用 高 血 壓 藥 物 a : 採 用 Chi-square 檢 定 表 6--2 2002 及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依 年 齡 標 準 化 變 項 粗 率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2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所 有 樣 本 27.7 22.6 24.0 男 性 30.3 26. 27.3 女 性 25.4 9.5 2. :5 歲 以 上 ; 2 :20 歲 以 上 6
表 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數 (%) 所 有 樣 本 4,660 273 27.3 性 別 男 性 2,65 768 35.5 女 性 2,495 505 20.2 年 齡 20 ~ 29 歲 748 89 25.3 30 ~ 39 歲 796 97 24.7 40 ~ 49 歲,058 309 29.2 50 ~ 59 歲 96 29 30.3 60 ~ 69 歲 536 48 27.6 70 ~ 79 歲 405 05 25.9 80 歲 56 34 2.8 男 性 20 ~ 29 歲 368 5 4.0 30 ~ 39 歲 365 36 37.3 40 ~ 49 歲 484 80 37.2 50 ~ 59 歲 434 50 34.6 60 ~ 69 歲 238 80 33.6 70 ~ 79 歲 95 53 27.2 80 歲 8 8 22.2 女 性 20 ~ 29 歲 380 38 0.0 30 ~ 39 歲 43 6 4.2 40 ~ 49 歲 574 29 22.5 50 ~ 59 歲 527 4 26.8 60 ~ 69 歲 298 68 22.8 70 ~ 79 歲 20 52 24.8 80 歲 75 6 2.3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287 934 28.4 中 社 經 地 位 92 225 24.7 高 社 經 地 位 459 4 24.8 :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之 定 義 :20mmHg 收 縮 壓 <40mmHg 或 80mmHg 舒 張 壓 <90mmHg 7
表 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 續 ) 變 項 總 人 數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人 數 (%)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287 934 28.4 中 社 經 地 位 92 225 24.7 高 社 經 地 位 459 4 24.8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448 55 35.6 中 社 經 地 位 439 6 36.7 高 社 經 地 位 277 92 33.2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839 49 22.8 中 社 經 地 位 473 64 3.5 高 社 經 地 位 82 22 2. :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之 定 義 :20mmHg 收 縮 壓 <40mmHg 或 80mmHg 舒 張 壓 <90mmHg 8
表 6-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盛 行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壓 人 數 OR (95% CI) 年 齡 ( 歲 ) 20-39,529 23.00 40-49,038 89 2.0 (.62, 2.72) 50-59 954 33 5.45 (4.26, 6.97) 60-69 530 28 4.0 (0.66, 8.42) 70 549 340 27.6 (20.85, 36.57) 性 別 女 2,484 627.00 男 2,6 637.20 (.02,.4) 飲 酒 習 慣 ( 次 / 週 ) < 3,995,050.00 605 24.44 (.4,.80) 嚼 檳 榔 習 慣 ( 顆 / 天 ) <4 4,386,77.00 4 24 87.6 (.4, 2.28)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kg/m²) <24.0 2,4 392.00 24.0-26.9,239 422 2.22 (.85, 2.67) 27.0-29.9 588 270 4.4 (3.3, 5.7) 30.0 362 80 7.38 (5.6, 9.7) 高 血 壓 家 族 史 無 2,480 582.00 有 2,20 682 2.22 (.88, 2.62) 腦 中 風 家 族 史 無 3,883 982.00 有 77 282.20 (0.98,.47) 9
表 6-3-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盛 行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二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壓 人 數 OR (95% CI) 年 齡 ( 歲 ) 20-39,523 23.00 40-49,039 9.94 (.5, 2.50) 50-59 954 330 4.38 (3.45, 5.58) 60-69 528 280 0.45 (7.99, 3.67) 70 543 337 7.85 (3.56, 23.49) 性 別 女 2,474 626.00 男 2,3 635 0.82 (0.69, 0.97) 飲 酒 習 慣 ( 次 / 週 ) < 3,982,047.00 605 24.42 (.4,.78) 嚼 檳 榔 習 慣 ( 顆 / 天 ) <4 4,373,74.00 4 24 87.73 (.23, 2.43) 腰 圍 (cm) <75,65 02.00 75-79 738 34.75 (.30, 2.36) 80-84 730 26 3.30 (2.49, 4.38) 85-89 775 264 3.38 (2.56, 4.47) 90,79 545 6.08 (4.67, 7.9) 高 血 壓 家 族 史 無 2,47 579.00 有 2,6 682 2.24 (.90, 2.65) 腦 中 風 家 族 史 無 3,87 979.00 有 76 282.9 (0.98,.45) 20
二 高 血 糖 盛 行 狀 況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所 估 計 之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列 如 表 6-4- 表 6-4-2 圖 6-3 圖 6-4 所 示, 血 糖 耐 受 性 不 良 盛 行 率 如 表 6-5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血 糖 耐 受 性 不 良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所 示 ( 每 五 歲 為 一 組 之 血 糖 耐 受 性 不 良 高 血 糖 人 數 請 見 附 錄 6,P.26) 整 體 而 言,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為 9.5%, 男 性 和 女 性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分 別 為 0.% 和 8.8%,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時 5 歲 ( 即 2007 年 時 為 20 歲 ) 以 上 之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為 7.4%, 男 性 8.2%, 女 性 6.8%,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為 8%, 男 性 8.8%, 女 性 7.4% 不 論 男 女,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隨 著 年 齡 之 增 加 而 增 加, 隨 著 社 經 地 位 之 提 高 而 降 低 之 趨 勢 高 血 糖 盛 行 之 危 險 因 子, 單 變 項 分 析 每 天 抽 菸 支 數 >20 支 者, 每 天 嚼 檳 榔 20 顆 者,BMI 腰 圍 和 腰 臀 比 越 高 者 脂 蛋 白 元 B 越 高 者 脂 蛋 白 元 A 越 低 者 之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越 高, 具 有 糖 尿 病 和 腦 中 風 家 族 史 者 之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也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家 族 史 者 多 變 項 分 析 的 結 果 顯 示, 肥 胖 (BMI 或 腰 圍 ) 及 有 糖 尿 病 家 族 史 者 是 高 血 糖 盛 行 之 顯 著 危 險 因 子 ( 表 6-6- 表 6-6-2) 2
% 2 9 6 3 0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圖 6-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 30 25 20 5 0 5 0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20 ~ 29 歲 30 ~ 39 歲 40 ~ 49 歲 50 ~ 59 歲 60 ~ 69 歲 70 ~ 79 歲 80 歲 圖 6-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22
表 6-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高 血 糖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數 (%) 所 有 樣 本 4425 48 9.5 P 值 a 性 別 男 性 2,05 208 0. 0.42 女 性 2,374 20 8.8 年 齡 20 ~ 29 歲 79 2 0.3 <0.00 30 ~ 39 歲 754 8 2.4 40 ~ 49 歲,08 58 5.7 50 ~ 59 歲 925 32 4.3 60 ~ 69 歲 503 0 20. 70 ~ 79 歲 364 79 2.7 80 歲 42 28 9.7 男 性 20 ~ 29 歲 353 0.3 <0.00 30 ~ 39 歲 346 3.2 40 ~ 49 歲 463 40 8.6 50 ~ 59 歲 46 64 5.4 60 ~ 69 歲 223 43 9.3 70 ~ 79 歲 76 34 9.3 80 歲 74 5 20.3 女 性 20 ~ 29 歲 366 0.3 <0.00 30 ~ 39 歲 408 7.7 40 ~ 49 歲 555 8 3.2 50 ~ 59 歲 509 68 3.4 60 ~ 69 歲 280 58 20.7 70 ~ 79 歲 88 45 23.9 80 歲 68 3 9. : 高 血 糖 之 定 義 : 空 腹 血 糖 26 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a : 採 用 Chi-square 檢 定 23
表 6-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 續 )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糖 a P 值 人 數 (%)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096 37 2.0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886 35 4.0 高 社 經 地 位 442 2 2.7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358 7 2.6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424 26 6. 高 社 經 地 位 269 4.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738 200.5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462 9.9 高 社 經 地 位 73 0.6 : 高 血 糖 之 定 義 : 空 腹 血 糖 26 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a : 採 用 Chi-square 檢 定 表 6-4-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變 項 粗 率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2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所 有 樣 本 9.5 7.4 8.0 男 性 0. 8.2 8.8 女 性 8.8 6.8 7.4 :5 歲 以 上 ; 2 :20 歲 以 上 24
表 6-5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血 糖 耐 受 性 不 良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血 糖 耐 受 性 不 良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數 (%) 所 有 樣 本 4425 353 8.0 性 別 男 性 2,05 86 9. 女 性 2,374 67 7.0 年 齡 20 ~ 29 歲 79 7.0 30 ~ 39 歲 754 37 4.9 40 ~ 49 歲,08 85 8.3 50 ~ 59 歲 925 97 0.5 60 ~ 69 歲 503 62 2.3 70 ~ 79 歲 364 45 2.4 80 歲 42 20 4. 男 性 20 ~ 29 歲 353 6.7 30 ~ 39 歲 346 23 6.6 40 ~ 49 歲 463 52.2 50 ~ 59 歲 46 46. 60 ~ 69 歲 223 30 3.5 70 ~ 79 歲 76 8 0.2 80 歲 74 4.9 女 性 20 ~ 29 歲 366 0.3 30 ~ 39 歲 408 4 3.4 40 ~ 49 歲 555 33 5.9 50 ~ 59 歲 509 5 0.0 60 ~ 69 歲 280 32.4 70 ~ 79 歲 88 27 4.4 80 歲 68 9 3.2 : 血 糖 耐 受 性 不 良 (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 IGT) 之 定 義 : 00mg/dL 空 腹 血 糖 <26 mg/dl 25
表 6-5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血 糖 耐 受 性 不 良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 續 ) 變 項 總 人 數 血 糖 耐 受 性 不 良 人 數 (%)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096 274 8.9 中 社 經 地 位 886 48 5.4 高 社 經 地 位 442 30 6.8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358 32 9.7 中 社 經 地 位 424 32 7.5 高 社 經 地 位 269 22 8.2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738 42 8.2 中 社 經 地 位 462 6 3.5 高 社 經 地 位 73 8 4.6 : 血 糖 耐 受 性 不 良 (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 IGT) 之 定 義 : 00mg/dL 空 腹 血 糖 <26 mg/dl 26
表 6-6-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罹 患 高 血 糖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糖 人 數 OR (95% CI) 年 齡 ( 歲 ) 20-39,472 9.00 40-49,04 56 3.70 (2.7, 6.3) 50-59 924 32.25 (6.84, 8.48) 60-69 500 00 7.77 (0.65, 29.64) 70 500 04 25.72 (5.36, 43.06) 性 別 女 2,365 206.00 男 2,045 205.3 (0.89,.44) 抽 菸 習 慣 ( 支 / 天 ) 0 3,84 350.00 >0 569 6.28 (0.9,.80) 飲 酒 習 慣 < 次 / 週 3,87 348.00 次 / 週 593 63.02 (0.74,.40)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kg/m²) <24.0 2,309 34.00 24.0-26.9,86 36.54 (.9, 2.00) 27.0-29.9 560 74.90 (.38, 2.60) 30.0 355 67 3.96 (2.80, 5.59) 糖 尿 病 家 族 史 無 3,47 222.00 有,263 89 2.67 (2.2, 3.36) 27
表 6-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罹 患 高 血 糖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二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糖 人 數 OR (95% CI) 年 齡 ( 歲 ) 20-39,468 9.00 40-49,05 58 3.53 (2.08, 6.00) 50-59 92 30 9.4 (5.73, 5.44) 60-69 498 99 3.99 (8.38, 23.35) 70 497 02 7.98 (0.74, 30.2) 性 別 女 2,358 206.00 男 2,04 202 0.82 (0.64,.05) 抽 菸 習 慣 ( 支 / 天 ) 0 3,83 348.00 >0 568 60.26 (0.89,.78) 飲 酒 習 慣 < 次 / 週 3,806 345.00 次 / 週 593 63.03 (0.75,.42) 腰 圍 (cm) <80,834 65.00 80-84 704 7 2.24 (.56, 3.22) 85-89 738 83 2.23 (.56, 3.8) 90,23 89 3.69 (2.69, 5.08) 糖 尿 病 家 族 史 無 3,4 220.00 有,258 88 2.64 (2.0, 3.32) 28
三 高 血 脂 盛 行 狀 況 性 別 年 齡 和 社 經 地 位 估 計 之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如 表 6-7-~ 表 6- 圖 6-5~ 圖 6-8 所 示 ( 每 五 歲 為 一 組 之 高 血 脂 人 數 請 見 附 錄 7,P.27) 整 體 而 言, 高 血 脂 高 膽 固 醇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低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和 高 的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盛 行 率 分 別 為 9.9%.2% 5.3% 0.% 和 7.8% 男 性 之 盛 行 率 分 別 為 23.%.3% 9.5% 5.7% 和 8.6%; 女 性 之 盛 行 率 分 別 為 7.%.%.6% 5.3% 和 7.2%, 男 性 之 高 血 脂 高 膽 固 醇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低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和 高 的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均 高 於 女 性 一 般 而 言, 無 論 男 女, 血 脂 異 常 之 盛 行 率 有 隨 著 年 齡 之 增 加 而 增 加 社 經 地 位 之 提 高 而 降 低 之 趨 勢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時 5 歲 ( 即 2007 年 時 為 20 歲 ) 以 上 之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為 7.7%, 男 性 22%, 女 性 4.%,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為 8.5%, 男 性 22.5%, 女 性 5% 進 一 步 分 析 高 血 脂 ( 膽 固 醇 240mg/dL 或 三 酸 甘 油 酯 200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 盛 行 率 之 危 險 因 子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隨 著 抽 菸 量 飲 酒 量 和 嚼 檳 榔 量 BMI 腰 圍 腰 臀 比 之 增 加 而 增 加 具 有 高 血 壓 糖 尿 病 高 血 脂 家 族 史 者 之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家 族 史 者 多 變 項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抽 菸 量 飲 酒 量 嚼 檳 榔 量 和 肥 胖 (BMI 或 腰 圍 ) 及 具 有 高 血 脂 家 族 史 者 為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之 顯 著 危 險 因 子 ( 表 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脂 盛 行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 表 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脂 盛 行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2) 29
% 24 2 8 5 2 9 6 3 0 高 血 脂 高 膽 固 醇 血 症 高 三 酸 甘 油 脂 血 症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圖 6-5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 35 30 25 20 5 0 5 0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20 ~ 29 歲 30 ~ 39 歲 40 ~ 49 歲 50 ~ 59 歲 60 ~ 69 歲 70 ~ 79 歲 80 歲 圖 6-6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30
% 25 20 5 所 有 樣 本 男 性 女 性 0 5 0 20 ~ 29 歲 30 ~ 39 歲 40 ~ 49 歲 50 ~ 59 歲 60 ~ 69 歲 70 ~ 79 歲 80 歲 圖 6-7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 所 有 樣 本 30 男 性 女 性 25 20 5 0 5 0 20 ~ 29 歲 30 ~ 39 歲 40 ~ 49 歲 50 ~ 59 歲 60 ~ 69 歲 70 ~ 79 歲 80 歲 圖 6-8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之 分 佈 3
表 6-7-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高 血 脂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數 (%) 所 有 樣 本 4,43 877 9.9 P 值 a 性 別 男 性 2,044 472 23. <0.00 女 性 2,369 405 7. 年 齡 20 ~ 29 歲 720 45 6.3 <0.00 30 ~ 39 歲 754 9 5.8 40 ~ 49 歲,024 202 9.7 50 ~ 59 歲 92 263 28.6 60 ~ 69 歲 496 30 26.2 70 ~ 79 歲 356 93 26. 80 歲 42 25 7.6 男 性 20 ~ 29 歲 354 3 8.8 <0.00 30 ~ 39 歲 347 88 25.4 40 ~ 49 歲 465 38 29.7 50 ~ 59 歲 43 25 30.3 60 ~ 69 歲 29 44 20. 70 ~ 79 歲 73 35 20.2 80 歲 73 5. 女 性 20 ~ 29 歲 366 4 3.8 <0.00 30 ~ 39 歲 407 3 7.6 40 ~ 49 歲 559 64.4 50 ~ 59 歲 508 38 27.2 60 ~ 69 歲 277 86 3 70 ~ 79 歲 83 58 3.7 80 歲 69 4 20.3 : 高 血 脂 之 定 義 : 膽 固 醇 240mg/dL 或 三 酸 甘 油 酯 200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a : Chi-square 檢 定 32
表 6-7-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 續 )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脂 a P 值 人 數 (%)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083 68 22.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888 38 5.5 高 社 經 地 位 44 57 2.9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349 324 24 0.55 中 社 經 地 位 426 98 23 高 社 經 地 位 269 50 8.6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734 357 20.6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462 40 8.7 高 社 經 地 位 72 7 4. : 高 血 脂 之 定 義 : 膽 固 醇 240mg/dL 或 三 酸 甘 油 酯 200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a : Chi-square 檢 定 表 6-7-2 2002 及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依 年 齡 標 準 化 變 項 粗 率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2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所 有 樣 本 9.9 7.7 8.5 男 性 23. 22.0 22.5 女 性 7. 4. 5.0 :5 歲 以 上 ; 2 :20 歲 以 上 33
表 6-8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高 膽 固 醇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數 (%) 所 有 樣 本 4,43 494.2 P 值 a 性 別 男 性 2,044 230.3 0.909 女 性 2,369 264. 年 齡 20 ~ 29 歲 720 9 2.6 <0.00 30 ~ 39 歲 754 46 6. 40 ~ 49 歲,024 97 9.5 50 ~ 59 歲 92 66 8.0 60 ~ 69 歲 496 94 9.0 70 ~ 79 歲 356 58 6.3 80 歲 42 4 9.9 男 性 20 ~ 29 歲 354 3. <0.00 30 ~ 39 歲 347 36 0.4 40 ~ 49 歲 465 59 2.7 50 ~ 59 歲 43 68 6.5 60 ~ 69 歲 29 29 3.2 70 ~ 79 歲 73 20.6 80 歲 73 7 9.6 女 性 20 ~ 29 歲 366 8 2.2 <0.00 30 ~ 39 歲 407 0 2.5 40 ~ 49 歲 559 38 6.8 50 ~ 59 歲 508 98 9.3 60 ~ 69 歲 277 65 23.5 70 ~ 79 歲 83 38 20.8 80 歲 69 7 0. : 高 膽 固 醇 之 定 義 : 總 膽 固 醇 (TC,total cholesterol) 240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a : Chi-square 檢 定 34
表 6-8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 續 )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膽 固 醇 a P 值 人 數 (%)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083 393 2.7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888 66 7.4 高 社 經 地 位 44 34 7.7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349 60.9 0.468 中 社 經 地 位 426 42 9.9 高 社 經 地 位 269 28 0.4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734 233 3.4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462 24 5.2 高 社 經 地 位 72 6 3.5 : 高 膽 固 醇 之 定 義 : 總 膽 固 醇 (TC,total cholesterol) 240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a : Chi-square 檢 定 35
表 6-9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症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數 (%) 所 有 樣 本 4,43 674 5.3 P 值 a 性 別 男 性 2,044 399 9.5 <0.00 女 性 2,369 275.6 年 齡 20 ~ 29 歲 720 29 4.0 <0.00 30 ~ 39 歲 754 00 3.3 40 ~ 49 歲,024 60 5.6 50 ~ 59 歲 92 96 2.3 60 ~ 69 歲 496 93 8.8 70 ~ 79 歲 356 74 20.8 80 歲 42 22 5.5 男 性 20 ~ 29 歲 354 22 6.2 <0.00 30 ~ 39 歲 347 76 2.9 40 ~ 49 歲 465 20 25.8 50 ~ 59 歲 43 04 25.2 60 ~ 69 歲 29 36 6.4 70 ~ 79 歲 73 30 7.3 80 歲 73 5. 女 性 20 ~ 29 歲 366 7.9 <0.00 30 ~ 39 歲 407 24 5.9 40 ~ 49 歲 559 40 7.2 50 ~ 59 歲 508 92 8. 60 ~ 69 歲 277 57 20.6 70 ~ 79 歲 83 44 24.0 80 歲 69 5.9 :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之 定 義 : 三 酸 甘 油 酯 (TG,triglyceride) 200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a : Chi-square 檢 定 36
表 6-9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 續 )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a P 值 人 數 (%)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083 527 7.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888 06.9 高 社 經 地 位 44 40 9.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349 279 20.7 0.046 中 社 經 地 位 426 82 9.2 高 社 經 地 位 269 38 4.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734 248 4.3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462 24 5.2 高 社 經 地 位 72 2.2 :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之 定 義 : 三 酸 甘 油 酯 (TG,triglyceride) 200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a : Chi-square 檢 定 37
表 6-0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數 (%) 所 有 樣 本 4,404 446 0. P 值 a 性 別 男 性 2,04 32 5.7 <0.00 女 性 2,363 25 5.3 年 齡 20 ~ 29 歲 79 72 0.0 <0.00 30 ~ 39 歲 754 82 0.9 40 ~ 49 歲,023 9 8.9 50 ~ 59 歲 98 77 8.4 60 ~ 69 歲 493 42 8.5 70 ~ 79 歲 355 54 5.2 80 歲 42 28 9.7 男 性 20 ~ 29 歲 354 53 5.0 0.79 30 ~ 39 歲 347 54 5.6 40 ~ 49 歲 464 66 4.2 50 ~ 59 歲 42 63 5.3 60 ~ 69 歲 29 3 4.2 70 ~ 79 歲 72 37 2.5 80 歲 73 7 23.3 女 性 20 ~ 29 歲 365 9 5.2 <0.00 30 ~ 39 歲 407 28 6.9 40 ~ 49 歲 559 25 4.5 50 ~ 59 歲 506 4 2.8 60 ~ 69 歲 274 4.0 70 ~ 79 歲 83 7 9.3 80 歲 69 5.9 :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定 義 :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HDL-C,high-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40 mg/dl a : Chi-square 檢 定 38
表 6-0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 續 ) 變 項 總 人 數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a P 值 人 數 (%)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075 326 0.6 0.52 中 社 經 地 位 887 86 9.7 高 社 經 地 位 44 34 7.7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347 229 7.0 0.06 中 社 經 地 位 425 65 5.3 高 社 經 地 位 269 27 0.0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728 97 5.6 0.50 中 社 經 地 位 462 2 4.5 高 社 經 地 位 72 7 4. :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定 義 :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HDL-C,high-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40 mg/dl a : Chi-square 檢 定 39
表 6-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數 (%) 所 有 樣 本 4,404 345 7.8 P 值 a 性 別 男 性 2,04 75 8.6 0.089 女 性 2,363 70 7.2 年 齡 20 ~ 29 歲 79 25 3.5 <0.00 30 ~ 39 歲 754 43 5.7 40 ~ 49 歲,023 82 8.0 50 ~ 59 歲 98 2. 60 ~ 69 歲 493 55.2 70 ~ 79 歲 355 24 6.8 80 歲 42 5 3.5 男 性 20 ~ 29 歲 354 6 4.5 0.039 30 ~ 39 歲 347 34 9.8 40 ~ 49 歲 464 44 9.5 50 ~ 59 歲 42 44 0.7 60 ~ 69 歲 29 2 9.6 70 ~ 79 歲 72 3 7.6 80 歲 73 3 4. 女 性 20 ~ 29 歲 365 9 2.5 <0.00 30 ~ 39 歲 407 9 2.2 40 ~ 49 歲 559 38 6.8 50 ~ 59 歲 506 67 3.2 60 ~ 69 歲 274 34 2.4 70 ~ 79 歲 83 6.0 80 歲 69 2 2.9 :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定 義 :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LDL-C,low-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60 mg/dl a : Chi-square 檢 定 40
表 6-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 續 )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a P 值 人 數 (%)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075 258 8.4 0.4 中 社 經 地 位 887 58 6.5 高 社 經 地 位 44 29 6.6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347 6 8.6 0.996 中 社 經 地 位 425 36 8.5 高 社 經 地 位 269 23 8.6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728 42 8.2 0.006 中 社 經 地 位 462 22 4.8 高 社 經 地 位 72 6 3.5 :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定 義 :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LDL-C,low-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60 mg/dl a : Chi-square 檢 定 4
表 6-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脂 盛 行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一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脂 人 數 OR (95% CI) 年 齡 ( 歲 ) 20-39,459 60.00 40-49,004 94.68 (.32, 2.3) 50-59 95 263 2.92 (2.32, 3.68) 60-69 49 27 2.66 (2.02, 3.50) 70 494 8 2.73 (2.06, 3.62) 性 別 女 2,359 400.00 男 2,004 462.03 (0.86,.24) 抽 菸 習 慣 ( 支 / 天 ) 0 3,809 680.00 >0 554 82.94 (.53, 2.46) 飲 酒 習 慣 ( 次 / 月 ) < 3,380 594.00 983 268.33 (.09,.62) 嚼 檳 榔 習 慣 ( 顆 / 天 ) <4 4,60 788.00 4 203 74.38 (0.99,.93)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kg/m²) <24.0 2,293 244.00 24.0-26.9,72 330 2.79 (2.3, 3.37) 27.0-29.9 553 80 3.58 (2.85, 4.50) 30.0 345 08 3.70 (2.82, 4.86) 高 血 脂 家 族 史 無 3,656 708.00 有 707 54.48 (.9,.83) 42
表 6-2-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脂 盛 行 之 危 險 因 子 多 變 項 分 析 - 模 式 二 變 項 總 人 數 高 血 脂 人 數 OR (95% CI) 年 齡 ( 歲 ) 20-39,455 60.00 40-49,005 95.6 (.27, 2.05) 50-59 94 263 2.49 (.97, 3.4) 60-69 490 27 2.05 (.55, 2.70) 70 49 7.87 (.4, 2.49) 性 別 女 2,353 40.00 男 2,002 46 0.69 (0.57, 0.83) 抽 菸 習 慣 ( 支 / 天 ) 0 3,80 680.00 >0 554 82.9 (.50, 2.42) 飲 酒 習 慣 ( 次 / 月 ) < 3,372 594.00 983 268.33 (.09,.62) 嚼 檳 榔 習 慣 ( 顆 / 天 ) <4 4,52 788.00 4 203 74.38 (0.99,.92) 腰 圍 (cm) <75,2 59.00 75-79 703 88 2.3 (.63, 3.28) 80-84 697 40 3.88 (2.79, 5.40) 85-89 735 204 5.9 (4.28, 8.6) 90,099 37 8.07 (5.92, 0.99) 高 血 脂 家 族 史 無 3,649 708.00 有 706 54.5 (.2,.87) 43
四 代 謝 性 症 候 群 及 慢 性 腎 臟 病 盛 行 狀 況 表 6-3-~ 表 6-3-4 分 別 為 以 NCEP-ATPⅢ 和 衛 生 署 公 佈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定 義 來 呈 現 國 人 代 謝 症 候 群 之 盛 行 率 ( 每 五 歲 為 一 組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人 數 請 見 附 錄 8, P.28) 若 依 NCEP-ATPⅢ 之 定 義, 代 謝 症 侯 群 之 盛 行 率 為 9.%, 男 性 為 8.5% 女 性 為 9.6%,,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時 5 歲 ( 即 2007 年 時 為 20 歲 ) 以 上 代 謝 症 侯 群 之 盛 行 率 為 6.7%, 男 性 7.2%, 女 性 6.2%,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代 謝 症 侯 群 盛 行 率 為 7.4%, 男 性 7.6%, 女 性 7.2% 無 論 男 女,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隨 著 年 齡 之 增 加 而 增 加 至 80 歲, 然 後 隨 之 下 降 無 論 男 女, 代 謝 症 侯 群 盛 行 率 隨 著 社 經 地 位 之 提 高 而 下 降 若 依 衛 生 署 公 佈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診 斷 標 準 來 定 義, 代 謝 症 候 群 之 盛 行 率 為 2.8%, 男 性 為 2.5% 女 性 為 22.0%,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時 5 歲 ( 即 2007 年 時 為 20 歲 ) 以 上 之 代 謝 症 侯 群 盛 行 率 為 8.8%, 男 性 9.7%, 女 性 8.%,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代 謝 症 侯 群 盛 行 率 為 9.7%, 男 性 20.3%, 女 性 9.3% 無 論 男 女,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隨 著 年 齡 增 加 而 增 加 至 80 歲, 之 後 隨 之 下 降 無 論 男 女,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隨 著 社 經 地 位 之 提 高 而 下 降 慢 性 腎 臟 病 盛 行 率 的 結 果 如 表 6-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慢 性 腎 臟 病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期 別 之 分 佈 所 示 整 體 而 言, 慢 性 腎 臟 疾 病 之 盛 行 率 為.3%, 男 性 為 2.0% 女 性 為 0.6% 第 期 至 第 5 期 慢 性 腎 臟 疾 病 盛 行 率 分 別 為.3%.5% 7.9% 0.4% 0.2%( 表 6-4), 不 論 男 女 性, 都 以 第 3 期 (3a) 之 盛 行 率 為 最 高 44
表 6-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代 謝 症 候 群 ( 依 NCEP-ATP III 之 定 義 )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代 謝 症 候 群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數 (%) 所 有 樣 本 4,368 834 9. P 值 a 性 別 男 性 2,027 376 8.5 0.395 女 性 2,34 458 9.6 年 齡 20 ~ 29 歲 75 35 4.9 <0.00 30 ~ 39 歲 752 97 2.9 40 ~ 49 歲,05 54 5.2 50 ~ 59 歲 94 220 24. 60 ~ 69 歲 489 52 3. 70 ~ 79 歲 349 35 38.7 80 歲 34 4 30.6 男 性 20 ~ 29 歲 353 26 7.4 <0.00 30 ~ 39 歲 346 57 6.5 40 ~ 49 歲 462 89 9.3 50 ~ 59 歲 4 92 22.4 60 ~ 69 歲 27 50 23.0 70 ~ 79 歲 69 49 29.0 80 歲 69 3 8.8 女 性 20 ~ 29 歲 362 9 2.5 <0.00 30 ~ 39 歲 406 40 9.9 40 ~ 49 歲 553 65.8 50 ~ 59 歲 503 28 25.4 60 ~ 69 歲 272 02 37.5 70 ~ 79 歲 80 86 47.8 80 歲 65 28 43. : 代 謝 症 候 群 依 NCEP-ATP III 之 定 義 :5 項 因 子 中 包 含 3 項 或 以 上 者 男 性 腰 圍 90cm 或 女 性 腰 圍 80cm SBP 30 mmhg 或 DBP 85 mmhg 或 使 用 降 血 壓 藥 男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 或 女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50 mg/dl 空 腹 血 糖 0 mg/dl 或 使 用 降 血 糖 藥 三 酸 甘 油 酯 50 mg/dl a : Chi-square 檢 定 45
表 6-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代 謝 症 候 群 ( 依 NCEP-ATP III 之 定 義 )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 續 ) 變 項 總 人 數 代 謝 症 候 群 a P 值 人 數 (%)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043 697 22.9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885 00.3 高 社 經 地 位 439 37 8.4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335 278 20.8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424 66 5.6 高 社 經 地 位 268 32.9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708 49 24.5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46 34 7.4 高 社 經 地 位 7 5 2.9 : 代 謝 症 候 群 依 NCEP-ATP III 之 定 義 :5 項 因 子 中 包 含 3 項 或 以 上 者 男 性 腰 圍 90cm 或 女 性 腰 圍 80cm SBP 30 mmhg 或 DBP 85 mmhg 或 使 用 降 血 壓 藥 男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 或 女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50 mg/dl 空 腹 血 糖 0 mg/dl 或 使 用 降 血 糖 藥 三 酸 甘 油 酯 50 mg/dl a : Chi-square 檢 定 表 6-3-2 2002 及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代 謝 症 候 群 ( 依 NCEP-ATP III 之 定 義 ) 盛 行 率, 變 項 依 年 齡 標 準 化 粗 率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2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所 有 樣 本 9. 6.7 7.4 男 性 8.5 7.2 7.6 女 性 9.6 6.2 7.2 :5 歲 以 上 ; 2 :20 歲 以 上 46
表 6-3-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代 謝 症 候 群 ( 依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代 謝 症 候 群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數 (%) 所 有 樣 本 4,368 950 2.8 P 值 a 性 別 男 性 2,027 435 2.5 0.667 女 性 2,34 55 22.0 年 齡 20 ~ 29 歲 75 40 5.6 <0.00 30 ~ 39 歲 752 04 3.8 40 ~ 49 歲,05 78 7.5 50 ~ 59 歲 94 259 28.3 60 ~ 69 歲 489 70 34.8 70 ~ 79 歲 349 49 42.7 80 歲 34 50 37.3 男 性 20 ~ 29 歲 353 29 8.2 <0.00 30 ~ 39 歲 346 63 8.2 40 ~ 49 歲 462 05 22.7 50 ~ 59 歲 4 05 25.5 60 ~ 69 歲 27 59 27.2 70 ~ 79 歲 69 56 33. 80 歲 69 8 26. 女 性 20 ~ 29 歲 362 3.0 <0.00 30 ~ 39 歲 406 4 0. 40 ~ 49 歲 553 73 3.2 50 ~ 59 歲 503 54 30.6 60 ~ 69 歲 272 40.8 70 ~ 79 歲 80 93 5.7 80 歲 65 32 49.2 : 代 謝 症 候 群 依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5 項 因 子 中 包 含 3 項 或 以 上 者 男 性 腰 圍 90cm 或 女 性 腰 圍 80cm SBP 30 mmhg 或 DBP 85 mmhg 或 使 用 降 血 壓 藥 男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 或 女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50 mg/dl 空 腹 血 糖 00 mg/dl 或 使 用 降 血 糖 藥 三 酸 甘 油 酯 50 mg/dl a : Chi-square 檢 定 47
表 6-3-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代 謝 症 候 群 ( 依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之 分 佈 ( 續 ) 變 項 總 人 數 代 謝 症 候 群 a P 值 人 數 (%)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043 788 25.9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885 7 3.2 高 社 經 地 位 439 45 0.3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335 38 23.8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424 79 8.6 高 社 經 地 位 268 38 4.2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708 470 27.5 <0.00 中 社 經 地 位 46 38 8.2 高 社 經 地 位 7 7 4. : 代 謝 症 候 群 依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5 項 因 子 中 包 含 3 項 或 以 上 者 男 性 腰 圍 90cm 或 女 性 腰 圍 80cm SBP 30 mmhg 或 DBP 85 mmhg 或 使 用 降 血 壓 藥 男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 或 女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50 mg/dl 空 腹 血 糖 00 mg/dl 或 使 用 降 血 糖 藥 三 酸 甘 油 酯 50 mg/dl a : Chi-square 檢 定 表 6-3-4 2002 及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代 謝 症 候 群 ( 依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 盛 行 率, 依 年 齡 標 準 化 變 項 粗 率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2 年 齡 校 正 率 ( 以 2007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 所 有 樣 本 2.8 8.8 9.7 男 性 2.5 9.7 20.3 女 性 22.0 8. 9.3 :5 歲 以 上 ; 2 :20 歲 以 上 48
表 6-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慢 性 腎 臟 病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期 別 之 分 佈 慢 性 腎 臟 病 變 項 總 人 數 人 數 (%) 所 有 樣 本 4,38 493.3 P 值 a 性 別 男 性 2,035 244 2.0 0.52 女 性 2,346 249 0.6 年 齡 20 ~ 29 歲 7 9 2.7 <0.00 30 ~ 39 歲 750 24 3.2 40 ~ 49 歲,06 59 5.8 50 ~ 59 歲 98 66 7.2 60 ~ 69 歲 493 37 27.8 70 ~ 79 歲 353 28 36.3 80 歲 4 60 42.6 期 別 第 期 4,38 57.3 第 2 期 4,38 66.5 第 3 期 4,38 345 7.9 第 4 期 4,38 7 0.4 第 5 期 4,38 8 0.2 第 a 期 4,38 40 0.9 第 b 期 4,38 7 0.4 第 2a 期 4,38 4 0.9 第 2b 期 4,38 25 0.6 第 3a 期 4,38 27 6.2 第 3b 期 4,38 74.7 第 4 期 4,38 7 0.4 第 5 期 4,38 8 0.2 a : Chi-square 檢 定 49
表 6-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慢 性 腎 臟 病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期 別 之 分 佈 ( 續 ) 變 項 總 人 數 慢 性 腎 臟 病 人 數 (%) 男 性 第 期 2,035 25.2 第 2 期 2,035 35.7 第 3 期 2,035 74 8.6 第 4 期 2,035 7 0.3 第 5 期 2,035 3 0. 第 a 期 2,035 9 0.9 第 b 期 2,035 6 0.3 第 2a 期 2,035 23. 第 2b 期 2,035 2 0.6 第 3a 期 2,035 35 6.6 第 3b 期 2,035 39.9 第 4 期 2,035 7 0.3 第 5 期 2,035 3 0. 女 性 第 期 2,346 32.4 第 2 期 2,346 3.3 第 3 期 2,346 7 7.3 第 4 期 2,346 0 0.4 第 5 期 2,346 5 0.2 第 a 期 2,346 2 0.9 第 b 期 2,346 0.5 第 2a 期 2,346 8 0.8 第 2b 期 2,346 3 0.6 第 3a 期 2,346 36 5.8 第 3b 期 2,346 35.5 第 4 期 2,346 0 0.4 第 5 期 2,346 5 0.2 a : Chi-square 檢 定 50
五 台 灣 地 區 5 年 (993-2008) 間 之 趨 勢 本 研 究 也 依 據 間 隔 五 年 的 兩 次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調 查, 以 體 位 測 量 血 清 檢 驗 及 問 卷 訪 視 資 料 為 分 析 主 體, 並 以 WHO 2000 年 標 準 人 口 來 作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來 觀 察 2002 年 至 2007 年 間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狀 況 的 變 化 我 們 發 現,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代 謝 症 候 群 等 盛 行 率 有 上 升 的 趨 勢 上 升 比 率 分 別 為 2.2%.8% 9.% 0.6%(NCEP-ATPⅢ 之 定 義 ).6%(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 而 高 膽 固 醇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和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等 之 盛 行 率 則 有 下 降 之 趨 勢 ( 下 降 比 率 分 別 為 7.6% 0.5% 37.3%) 男 性 在 高 膽 固 醇 之 盛 行 率 呈 現 平 穩 狀 態 代 謝 症 候 群 之 盛 行 率 則 是 呈 現 下 降 之 趨 勢 下 降 比 率 分 別 為 8.6%(NCEP-ATPⅢ 之 定 義 ) 5.7%(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 女 性 在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盛 行 率 亦 呈 現 下 降 之 趨 勢 ( 下 降 比 率 為 4.7%), 其 餘 男 女 性 在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男 性 之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女 性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之 盛 行 狀 況, 與 整 體 趨 勢 呈 現 相 似 趨 勢 此 外, 在 各 項 目 中, 男 女 生 升 降 的 趨 勢 雖 然 大 致 一 致, 但 是 升 降 的 幅 度 則 可 見 到 男 女 差 異, 特 別 是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以 及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部 分, 男 女 性 的 增 加 率 差 異 相 當 大 ( 詳 見 表 6-5) 另 外, 若 與 兩 次 國 民 營 養 健 康 狀 況 變 遷 調 查 (993-996 以 及 2007-2008) 做 比 較, 男 女 性 各 年 齡 層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膽 固 醇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代 謝 症 候 群 之 盛 行 率 請 見 表 6-6- 台 灣 地 區 近 5 年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 所 示 整 體 而 言, 除 了 45 歲 以 下 的 年 齡 層 趨 勢 較 不 一 致 外, 自 993 至 今,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膽 固 醇 與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盛 行 率 呈 現 微 幅 增 加 的 趨 勢, 在 65 歲 以 上 的 族 群, 盛 行 率 的 變 化 則 較 45 至 65 歲 間 的 族 群 穩 定 若 以 45 歲 以 下 45-65 歲 以 及 65 歲 以 上 三 個 年 齡 別 盛 行 率, 以 WHO2000 年 的 標 準 人 口 作 年 齡 標 準 化 ( 結 果 請 見 表 6-6- 台 灣 地 區 近 5 年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2), 我 們 發 現 990 年 代 至 2000 年 代, 高 血 壓 標 準 化 盛 行 率 呈 現 略 降 的 趨 勢, 之 後 0 年 則 在 20% 左 右 震 盪 ; 高 血 糖 盛 行 狀 況 的 變 化 則 男 女 有 別, 男 性 在 990 年 代 快 速 增 加, 在 2000 年 代 增 幅 則 減 緩, 女 性 在 這 5 年 間 則 呈 現 穩 定, 並 無 明 顯 變 化 ; 高 膽 固 醇 以 及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在 5 年 間 都 呈 現 微 幅 下 降 的 趨 勢, 以 女 性 高 膽 固 醇 在 990 年 代 降 幅 最 明 顯 ; 而 代 謝 性 症 候 群 在 2000 年 代 則 呈 現 穩 定 狀 態 5
表 6-5 2002 年 與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及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之 比 較 高 膽 固 醇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代 謝 症 候 群 (NCEP-ATP III 之 定 義 ) 粗 率 (%) 2002 年 2007 年 2002 2007 年 年 齡 標 準 化 2 率 (%) 粗 率 (%) 年 齡 標 準 化 2 率 (%) 盛 行 率 之 變 化 (%) 22.0 20.5 27.7 23.0 2.2 7.3 6.8 9.5 7.6.8. 0.5.2 9.7-7.6 6. 5.3 5.3 3.7-0.5 6.3 6. 0. 0. -37.3 7.0 6.6 7.8 7.2 9. 7.7 6.7 9. 6.8 0.6 代 謝 症 候 群 9.8 8.7 2.8 9.0.6 (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 : 高 血 壓 : 收 縮 壓 40mmHg 或 舒 張 壓 90mmHg 或 服 用 高 血 壓 藥 物, 高 血 糖 : 空 腹 血 糖 26 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高 膽 固 醇 : 240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 200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 40mg/dL,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 60mg/dL, NCEP-ATP III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5 項 因 子 中 包 含 3 項 或 以 上 者, 男 性 腰 圍 90cm 或 女 性 腰 圍 80cm SBP 30 mmhg 或 DBP 85 mmhg 或 使 用 降 血 壓 藥 男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 或 女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50 mg/dl 空 腹 血 糖 0 mg/dl 或 使 用 降 血 糖 藥 三 酸 甘 油 酯 50 mg/dl, 衛 生 署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5 項 因 子 中 包 含 3 項 或 以 上 者, 男 性 腰 圍 90cm 或 女 性 腰 圍 80cm SBP 30 mmhg 或 DBP 85 mmhg 或 使 用 降 血 壓 藥 男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 或 女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50 mg/dl 空 腹 血 糖 00 mg/dl 或 使 用 降 血 糖 藥 三 酸 甘 油 酯 50 mg/dl 2 : 以 WHO 2000 年 標 準 人 口 作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每 0 歲 年 齡 標 準 化 52
表 6-5 2002 年 與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及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之 比 較 ( 續 ) 男 性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膽 固 醇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代 謝 症 候 群 (NCEP-ATP III 之 定 義 ) 代 謝 症 候 群 (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 2002 年 2007 年 2002 2007 年 粗 率 (%) 年 齡 標 準 化 2 率 (%) 粗 率 (%) 年 齡 標 準 化 2 率 (%) 盛 行 率 之 變 化 (%) 25.9 23.8 30.3 26.3 0.5 8. 7.4 0. 8.3 2.2 0.9 0.3.3 0.3 0.0-2. 20.2 9.5 8.3-9.4 24.3 23.9 5.7 5.5-35. 7. 6.7 8.6 8.3 23.9 20.0 8.7 8.5 7. -8.6 22.3 20.9 2.5 9.7-5.7 女 性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膽 固 醇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代 謝 症 候 群 (NCEP-ATP III 之 定 義 ) 8.5 7.5 25.4 20. 4.9 6.6 6.3 8.8 7.0..2 0.7. 9.2-4.0.6..6 9.8 -.7 9. 9.0 5.3 5.4-40.0 6.8 6.4 7.2 6. -4.7 5.6 4.9 9.6 6.5 0.7 代 謝 症 候 群 7.7 6.9 22.0 8.5 9.5 (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 : 高 血 壓 : 收 縮 壓 40mmHg 或 舒 張 壓 90mmHg 或 服 用 高 血 壓 藥 物, 高 血 糖 : 空 腹 血 糖 26 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高 膽 固 醇 : 240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 200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 40mg/dL,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 60mg/dL, NCEP-ATP III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5 項 因 子 中 包 含 3 項 或 以 上 者, 男 性 腰 圍 90cm 或 女 性 腰 圍 80cm SBP 30 mmhg 或 DBP 85 mmhg 或 使 用 降 血 壓 藥 男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 或 女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50 mg/dl 空 腹 血 糖 0 mg/dl 或 使 用 降 血 糖 藥 三 酸 甘 油 酯 50 mg/dl, 衛 生 署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5 項 因 子 中 包 含 3 項 或 以 上 者, 男 性 腰 圍 90cm 或 女 性 腰 圍 80cm SBP 30 mmhg 或 DBP 85 mmhg 或 使 用 降 血 壓 藥 男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 或 女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50 mg/dl 空 腹 血 糖 00 mg/dl 或 使 用 降 血 糖 藥 三 酸 甘 油 酯 50 mg/dl 2 : 以 WHO 2000 年 標 準 人 口 作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每 0 歲 年 齡 標 準 化 53
表 6-6- 台 灣 地 區 近 5 年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993-996 年 2002 年 2 2007-2008 年 3 2007 年 男 性 女 性 男 性 女 性 男 性 女 性 男 性 女 性 高 血 壓 9~44/20~44 歲 20.0% 8.0% 2.7% 3.6% 7.6%.2% 5.0% 4.9% 45~64 歲 4.3% 33.4% 33.6% 28.7% 28.9% 7.6% 36.9% 30.5% 65 歲 50.0% 62.0% 55.8% 55.2% 55.9% 52.3% 55.% 65.2% 高 血 糖 9~44/20~44 歲.% 0.6% 2.8%.5% 2.8%.6% 2.8%.% 45~64 歲 7.0%.4% 2.8% 9.9% 7.2% 9.7% 4.3%.6% 65 歲 7.6% 22.0% 6.8% 9.8% 26.4% 2.2% 20.3% 22.7% 高 膽 固 醇 9~44/20~44 歲 9.0% 4.8% 8.0% 3.8% 6.2% 4.2% 8.% 2.8% 45~64 歲 6.5% 28.8% 3.2% 8.9% 2.2% 4.7% 5.0% 6.4% 65 歲 7.5% 33.9% 6.5% 22.7% 7.9% 22.7%.6% 20.%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9~44/20~44 歲 4.% 3.4% 9.3% 5.2% 20.0% 2.5% 7.0% 4.4% 45~64 歲 20.2% 6.8% 23.7% 6.5% 23.0%.8% 24.% 4.7% 65 歲 5.7% 24.8% 22.0% 26.% 9.% 2.3% 6.2% 23.3% 代 謝 症 候 群 (NCEP-ATP III) 9~44/20~44 歲 4.2% 5.6% 7.5% 5.9% 3.6% 6.8% 45~64 歲 24.7% 2.6% 32.3% 30.7% 22.7% 23.0% 65 歲 30% 42.8% 44.5% 57.3% 22.8% 45.8% : 第 一 次 國 民 營 養 健 康 狀 況 變 遷 調 查 ( 9 歲 ), 2 :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 20 歲 ), 3 : 第 三 次 國 民 營 養 健 康 狀 況 變 遷 調 查 ( 9 歲 ), 4 : 第 二 次 三 高 調 查 ( 20 歲 ) 4 54
表 6-6-2 台 灣 地 區 近 5 年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之 比 較 993-996 年 2002 年 2 2007-2008 年 3 2007 年 粗 率 (%) 年 齡 標 準 化 5 率 (%) 粗 率 (%) 年 齡 標 準 化 5 率 (%) 粗 率 (%) 年 齡 標 準 化 5 率 (%) 粗 率 (%) 年 齡 標 準 化 5 率 (%) 整 體 高 血 壓 3.5 26.2 22.0 20.8 7. 6.3 27.7 23.2 高 血 糖 6.9 5. 7.3 6.9 8.6 8.3 9.5 7.6 高 膽 固 醇 7.2 4.3. 0.7.2 0.9.2 9.8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7.6 5.7 6. 5.7 4.3 4.2 5.3 4. 代 謝 症 候 群 (NCEP-ATP III) 7.7 6.9 23. 22.6 9. 7.0 男 性 高 血 壓 34.4 30.2 25.9 24.4 20.9 20. 30.3 26.6 高 血 糖 4.8 3.7 8. 7.6 0.5 0. 0. 8.5 高 膽 固 醇 5.2 2.3 0.9 0.6 2.5 2.2.3 0.6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9.0 4.9 2. 2.0 20.8 20.8 9.5 9.0 代 謝 症 候 群 (NCEP-ATP III) 20.0 9.3 25.7 25.3 8.5 7.5 女 性 高 血 壓 28.6 22.4 8.5 7.6 3.4 2.5 25.4 20.2 高 血 糖 9. 6.5 6.6 6.3 6.7 6.5 8.8 7.0 高 膽 固 醇 9.0 5.7.2 0.7 0.0 9.7. 9.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6.4 0..6.2 7.9 7.7.6 9.9 代 謝 症 候 群 (NCEP-ATP III) 5.6 5. 20.4 9.8 9.6 6.6 : 第 一 次 國 民 營 養 健 康 狀 況 變 遷 調 查, 2 : 第 一 次 三 高 調 查, 3 : 第 三 次 國 民 營 養 健 康 狀 況 變 遷 調 查, 4 : 第 二 次 三 高 調 查 5 : 以 WHO 2000 年 標 準 人 口 作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 依 據 表 6-6- 之 年 齡 結 構 ) 4 55
第 四 節 討 論 一 盛 行 趨 勢 的 變 化 依 據 間 隔 五 年 的 兩 次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調 查, 以 體 位 測 量 血 清 檢 驗 及 問 卷 訪 視 資 料 為 分 析 主 體, 並 以 WHO 2000 年 標 準 人 口 來 作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來 觀 察 2002 年 至 2007 年 間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狀 況 的 變 化 依 據 錯 誤! 找 不 到 參 照 來 源 顯 示,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之 標 準 化 盛 行 率 在 2002 年 為 20.5%, 在 2007 年 為 23.0% 若 比 較 其 他 國 家 2000 年 左 右 資 料, 台 灣 地 區 比 歐 洲 美 洲 國 家 澳 洲 以 及 日 本 來 得 低, 但 和 2000 年 左 右 的 中 國 大 陸 相 仿 ; 高 血 糖 之 標 準 化 盛 行 率 在 2002 年 為 6.8%, 在 2007 年 為 7.6%, 若 比 較 其 他 國 家 2000 年 左 右 資 料, 台 灣 地 區 高 於 全 球 全 齡 人 口 的 糖 尿 病 高 血 糖 估 計 盛 行 率, 比 亞 洲 人 結 果 略 高, 而 與 美 國 相 仿 ; 高 膽 固 醇 之 標 準 化 盛 行 率 在 2002 年 為 0.5%, 在 2007 年 為 9.7%, 同 樣 比 較 其 他 國 家 2000 年 左 右 資 料, 台 灣 地 區 盛 行 率 比 印 度 新 加 坡 美 國 歐 洲 各 國 家 低 我 們 發 現, 在 兩 次 的 三 高 調 查 期 間 (2002-2007),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代 謝 症 候 群 等 盛 行 率 有 上 升 的 趨 勢 上 升 比 率 分 別 為 2.2%.8% 9.% 0.6%(NCEP-ATPⅢ 之 定 義 ).6%(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 而 高 膽 固 醇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和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等 之 盛 行 率 則 有 下 降 之 趨 勢 ( 下 降 比 率 分 別 為 7.6% 0.5% 37.3%) 男 女 性 在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和 低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狀 況, 與 整 體 趨 勢 呈 現 相 似 趨 勢 外, 男 性 的 高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呈 現 平 穩 狀 態, 女 性 則 有 下 降 的 趨 勢 ( 下 降 4.0%); 男 性 的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有 上 升 的 趨 勢 ( 上 升 23.9%), 女 性 的 高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則 有 下 降 的 趨 勢 ( 下 降 4.7%); 男 性 的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有 下 降 之 趨 勢 (NCEP-ATPⅢ 之 定 義 下 降 8.6%,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下 降 5.7%), 女 性 的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則 有 上 升 之 趨 勢 (NCEP-ATPⅢ 之 定 義 上 升 0.7%,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上 升 9.5%) 此 外, 在 各 項 目 中, 男 女 生 升 降 的 趨 勢 雖 然 大 致 一 致, 但 是 升 降 的 幅 度 則 可 見 到 男 女 差 異, 特 別 是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以 及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部 分, 男 女 性 的 增 加 率 差 異 相 當 大 整 體 而 56
言,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增 加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增 加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下 降, 尤 其 是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的 下 降 趨 勢 特 別 明 顯 綜 合 觀 察 台 灣 地 區 993 至 2008 年 間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高 血 壓 盛 行 趨 勢 在 990 年 代 有 較 大 的 降 幅, 但 在 2000 年 代 是 呈 現 微 幅 成 長 的 狀 態, 在 高 年 齡 層 的 趨 勢 則 較 年 輕 族 群 穩 定 在 990 年 代,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的 認 知 接 受 治 療, 以 及 妥 善 控 制 的 比 率 則 顯 著 提 升, 女 性 高 血 壓 防 治 成 效 較 佳 不 過, 國 內 44 歲 以 下 年 輕 成 人 中, 男 性 僅 30% 女 性 僅 55% 自 知 有 高 血 壓, 其 中 又 只 有 半 數 接 受 治 療 85 整 體 來 說,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在 990 年 代 呈 現 大 幅 成 長, 此 升 幅 在 2000 年 代 已 經 緩 和 下 來, 但 在 65 歲 以 上 的 族 群, 高 血 糖 的 盛 行 率 事 實 上 是 增 加 的, 增 加 幅 度 尤 以 男 性 較 明 顯 台 灣 地 區 各 次 調 查 顯 示, 三 十 歲 或 四 十 歲 以 上 的 成 人 盛 行 率 約 在 3% 到 0% 間, 雖 然 這 些 數 據 的 糖 尿 病 定 義 並 不 一 致, 而 在 2007-2008 間, 國 民 營 養 狀 況 變 遷 調 查 與 三 高 調 查 都 顯 示 45 歲 以 上 者 的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已 超 過 0% 女 性 不 但 罹 患 糖 尿 病 的 盛 行 率 較 男 性 高, 女 性 的 年 齡 ( 老 化 ) 效 應 更 是 顯 著, 老 年 女 性 有 高 達 20% 的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篩 檢 出 來 的 高 血 糖 患 者,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加, 自 知 有 高 血 糖 問 題 者 也 隨 年 齡 而 增 加, 但 全 人 口 中 仍 有 約 三 成 至 四 成, 不 知 道 自 己 有 高 血 糖 的 問 題 高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在 990 年 代 是 大 幅 下 降 的, 此 降 幅 在 2000 年 代 有 稍 加 和 緩, 但 在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盛 行 率 則 相 反, 在 990 年 代 中 是 增 加 的, 特 別 是 男 性 增 加 幅 度 非 常 顯 著, 爾 後 在 2000 年 代 便 微 幅 下 降 在 兩 次 三 高 調 查 中,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下 降, 尤 其 是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的 下 降 趨 勢 特 別 明 顯 雖 然 本 次 報 告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測 量 方 法 與 第 一 次 盛 行 率 調 查 時 的 測 量 方 法 不 同, 但 在 校 正 測 量 方 法 後, 盛 行 率 的 估 計 不 變 ( 詳 見 測 量 方 法 討 論 ) 此 外, 總 膽 固 醇 與 三 酸 甘 油 酯 的 收 集 方 式 與 測 量 方 法 並 未 改 變, 因 此, 測 量 方 法 無 法 說 明 高 膽 固 醇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及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盛 行 率 的 下 降 此 外, 在 兩 次 的 國 民 營 養 健 康 狀 況 變 遷 調 查 (993-2008), 高 血 脂 症 也 呈 現 微 幅 下 降 的 趨 勢 ( 高 膽 固 醇 及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標 準 57
化 盛 行 率 分 別 由 4.3% 降 至 0.9% 5.7% 降 至 4.2%) 兩 次 三 高 調 查 (2002-2007 年 )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盛 行 率, 因 定 義 的 不 同 而 有 上 升 或 下 降 的 變 化, 由 於 兩 種 定 義 主 要 的 差 別 在 於 血 糖 標 準 上 的 不 同 (00 mg/dl vs 0 mg/dl), 顯 示 衛 生 署 定 義 的 代 謝 症 候 群 標 準, 將 血 糖 的 標 準 下 壓 至 00 mg/dl, 將 提 早 將 高 危 險 者 ( 未 來 會 符 合 NCEP-ATPⅢ 定 義 的 代 謝 症 候 群 者 ) 納 入, 在 衛 生 政 策 上, 有 其 意 義 ; 但 血 糖 在 00-0 mg/dl 間 的 族 群, 是 較 易 因 體 重 或 生 活 型 態 改 變 而 回 到 健 康 狀 態 者, 因 此 較 易 有 增 加 或 減 少 的 變 化 由 於 表 2-6 中 都 是 挑 選 當 時 年 齡 20 歲 以 上 的 受 試 者, 所 使 用 的 定 義 也 都 相 同, 因 此 這 樣 的 比 較, 在 盛 行 狀 況 上 具 有 其 重 大 意 義 在 慢 性 腎 臟 病 的 盛 行 狀 況 上, 依 據 許 等 人 所 發 表 的 第 一 次 三 高 盛 行 率 調 查 資 料 相 比 較, 第 三 期 慢 性 腎 臟 病 的 盛 行 率 為 6.5%, 由 於 當 時 沒 有 尿 液 檢 體, 因 此 無 法 估 算 第 2 期 的 慢 性 腎 臟 病 的 盛 行 率 而 在 2007 年 本 次 調 查 中, 第 期 至 第 5 期 慢 性 腎 臟 疾 病 盛 行 率, 分 別 為.3%.5% 7.9% 0.4% 0.2%( 表 6-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慢 性 腎 臟 病 盛 行 率, 依 性 別 年 齡 期 別 之 分 佈 ), 以 第 三 期 慢 性 腎 臟 病 的 盛 行 率 來 看, 似 乎 有 上 升 的 趨 勢 二 年 齡 性 別 社 經 地 位 與 地 區 差 異 在 盛 行 狀 況 的 年 齡 趨 勢 上, 我 們 也 發 現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盛 行 狀 況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加 而 增 加, 在 較 年 輕 的 族 群, 都 是 男 性 高 於 女 性, 但 在 進 入 老 年 之 後, 會 轉 變 為 女 性 高 於 男 性, 這 個 交 叉 點 在 高 血 壓 及 高 血 糖 是 發 生 在 60 歲 左 右, 高 血 脂 是 發 生 在 50 歲 左 右 這 觀 察 與 發 生 率 趨 勢 是 相 符 的 兩 次 三 高 調 查 中 (2002-2007) 血 壓 血 糖 血 脂 的 0 歲 平 均 值 變 化 請 見 圖 6-9 可 以 發 現 五 年 間 血 壓, 除 了 老 年 族 群 的 舒 張 壓 外, 平 均 血 壓 在 各 年 齡 層 是 上 升, 此 趨 勢 符 合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上 升 的 觀 察 血 糖 平 均 值 在 各 年 齡 層 的 平 均 值 是 下 降 的, 由 於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呈 現 增 加 的 狀 態, 此 結 果 暗 示 五 年 來 民 眾 血 糖 的 控 制 狀 態 是 好 轉 的 在 40 歲 之 前, 平 均 膽 固 醇 的 趨 勢 是 持 平 的, 而 平 均 三 酸 甘 油 酯 58
則 是 增 加 的, 但 在 年 老 的 族 群, 兩 種 平 均 值 都 是 下 降 的, 顯 示 在 年 輕 族 群 (40 歲 之 前 ), 血 脂 狀 況 似 乎 有 變 差 的 狀 況, 但 在 年 老 族 群, 血 脂 的 控 制 大 幅 改 善 我 們 也 發 現, 社 經 地 位 愈 高,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盛 行 狀 況 也 會 隨 之 下 降, 但 由 於 社 經 地 位 與 年 齡 呈 現 相 反 的 趨 勢 ( 如 範 例 所 示,65 歲 以 上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者 有 97.6% 被 歸 類 於 低 社 經 組, 但 20 至 39 歲 組 則 只 有 50.4% 被 歸 類 於 低 社 經 組 ), 且 男 女 性 的 社 經 地 位 也 是 有 差 異 的, 因 此 將 年 齡 與 性 別 進 行 校 正 後, 較 高 的 社 經 地 位 在 高 血 壓 及 高 血 脂 的 盛 行 上 仍 具 有 顯 著 的 保 護 作 用, 分 別 為 中 社 經 地 位 可 以 降 低 22% 高 血 壓 的 盛 行 ( 高 社 經 組 未 顯 著 ), 高 社 經 地 位 可 以 降 低 38 % 高 血 脂 的 盛 行 若 以 本 研 究 中 所 有 50 至 59 歲 者 為 觀 察 對 象, 則 低 中 高 社 經 地 位 組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狀 況 分 別 為 82% 2.9% 及 2.%, 高 血 糖 盛 行 狀 況 分 別 為 86.9 % 9.2% 及 3.9%, 高 膽 固 醇 盛 行 狀 況 分 別 為 80.0% 3.3% 及 6.7%,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盛 行 狀 況 分 別 為 8.0% 4.4% 及 4.6%, 顯 示 不 同 社 經 地 位 的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盛 行 狀 況 差 異 是 存 在 的, 而 低 社 經 地 位 者 的 疾 病 盛 行 率 極 高, 顯 示 出 高 社 經 地 位 者 可 能 有 較 好 的 醫 療 訊 息 取 的 管 道 較 高 的 健 康 自 覺 較 有 能 力 進 行 自 我 的 健 康 掌 控, 低 社 經 地 位 者 可 能 對 於 預 防 疾 病 及 健 康 狀 態 的 忽 視, 而 因 此 通 常 較 早 出 現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等 疾 病 衛 生 政 策 在 決 定 應 施 行 的 對 象, 也 應 按 不 同 的 社 經 程 度 提 供 不 同 強 度 的 衛 生 服 務 % 00% 75% 50% 25% 0% 20-39 歲 40-59 歲 60 歲 範 例 : 各 年 齡 層 高 血 壓 盛 行 個 案 之 社 經 地 位 分 佈 高 社 經 地 位 中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59
圖 6-9 2002-2007 年 每 0 歲 平 均 血 壓 血 糖 及 血 脂 之 變 化 60
二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的 危 險 因 子 雖 然 盛 行 率 的 危 險 因 子 危 險 性 估 計, 無 法 有 效 釐 清 時 序 性, 但 在 本 研 究 中, 我 們 發 現 在 生 活 型 態 及 生 理 變 項 的 觀 察 上,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民 眾, 年 齡 性 別 抽 菸 飲 酒 嚼 食 檳 榔 的 頻 率 增 加 BMI 腰 圍 腰 臀 比 愈 大 脂 蛋 白 元 B 愈 高 脂 蛋 白 元 A 愈 低, 以 及 相 關 的 家 族 史 疾 病 史 是 三 高 盛 行 的 危 險 因 素 綜 觀 前 述 的 觀 察, 我 們 發 現, 在 發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危 險 因 子 中, 老 化 不 良 的 生 活 習 慣 以 及 肥 胖 是 共 有 的 危 險 因 子, 整 體 看 來, 隨 著 BMI 的 增 加, 或 是 腰 圍 的 增 加, 發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危 險 對 比 值 性 便 會 隨 之 增 加 這 個 觀 察 與 其 他 相 關 研 究 所 指 出 的 結 論 是 一 致 的, 也 符 合 肥 胖 被 視 為 代 謝 症 候 群 五 項 障 礙 的 其 中 一 項 的 假 設 雖 然 以 生 活 習 慣 ( 如 抽 菸 喝 酒 嚼 檳 榔 ) 來 預 測 未 來 五 年 發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能 力 並 未 顯 著, 但 在 盛 行 個 案 的 分 析 上, 不 良 生 活 習 慣 在 多 變 項 分 析 中 仍 顯 著 地 呈 現, 這 樣 的 結 果 仍 然 反 應 了 這 些 不 良 生 活 習 慣 持 續 的 時 間 愈 長, 發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機 會 便 會 增 加 第 五 節 參 考 文 獻. Kearney PM, Whelton M, Reynolds K, Whelton PK, He J. Worldwide prevalence of hypertension: A systematic review. J Hypertens. 2004;22:-9 2. Kearney PM, Whelton M, Reynolds K, Muntner P, Whelton PK, He J. Global burden of hypertension: Analysis of worldwide data. Lancet. 2005;365:27-223 3. Gorey KM, Trevisan M. Secular trends in the united states black/white hypertension prevalence ratio: Potential impact of diminishing response rates. Am J Epidemiol. 998;47:95-99; discussion 00-02 4. Fuentes R, Ilmaniemi N, Laurikainen E, Tuomilehto J, Nissinen A. Hypertension in developing economies: A review of population-based studies carried out from 980 to 998. J Hypertens. 2000;8:52-529 5. Hajjar I, Kotchen JM, Kotchen TA. Hypertension: Trends in prevalence, incidence, and control. Annu Rev Public Health. 2006;27:465-490 6. Wolf-Maier K, Cooper RS, Banegas JR, Giampaoli S, Hense HW, Joffres M, 6
Kastarinen M, Poulter N, Primatesta P, Rodriguez-Artalejo F, Stegmayr B, Thamm M, Tuomilehto J, Vanuzzo D, Vescio F. Hypertension prevalence and blood pressure levels in 6 european countries, canada, and the united states. JAMA. 2003;289:2363-2369 7. Burt VL, Cutler JA, Higgins M, Horan MJ, Labarthe D, Whelton P, Brown C, Roccella EJ. Trends in the prevalence,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 in the adult us population. Data from the health examination surveys, 960 to 99. Hypertension. 995;26:60-69 8. Hajjar I, Kotchen TA. Trends in prevalence,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988-2000. JAMA. 2003;290:99-206 9. Mulrow PJ. Detection an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 in the population: The united states experience. Am J Hypertens. 998;:744-746 0. Wassertheil-Smoller S, Anderson G, Psaty BM, Black HR, Manson J, Wong N, Francis J, Grimm R, Kotchen T, Langer R, Lasser N. Hypertension and its treatment in postmenopausal women: Baseline data from the women's health initiative. Hypertension. 2000;36:780-789. Nieto FJ, Alonso J, Chambless LE, Zhong M, Ceraso M, Romm FJ, Cooper L, Folsom AR, Szklo M. Population awareness an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 and hypercholesterolemia. The atherosclerosis risk in communities study. Arch Intern Med. 995;55:677-684 2. Ahluwalia IB, Mack KA, Murphy W, Mokdad AH, Bales VS. State-specific prevalence of selected chronic disease-related characteristics--behavioral risk factor surveillance system, 200. MMWR Surveill Summ. 2003;52:-80 3. Joffres MR, Hamet P, Rabkin SW, Gelskey D, Hogan K, Fodor G. Prevalence, control and awareness of high blood pressure among canadian adults. Canadian heart health surveys research group. CMAJ. 992;46:997-2005 4. Colhoun HM, Dong W, Poulter NR. Blood pressure screening, management and control in england: Results from the health survey for england 994. J Hypertens. 998;6:747-752 5. Banegas JR, Rodriguez-Artalejo F, de la Cruz Troca JJ, Guallar-Castillon P, del Rey Calero J. Blood pressure in spain: Distribution, awareness, control, and benefits of a reduction in average pressure. Hypertension. 998;32:998-002 62
6. De Henauw S, De Bacquer D, Fonteyne W, Stam M, Kornitzer M, De Backer G. Trends in the prevalence, detection,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arterial hypertension in the belgian adult population. J Hypertens. 998;6:277-284 7. Rywik SL, Davis CE, Pajak A, Broda G, Folsom AR, Kawalec E, Williams OD. Poland and u.s. Collaborative study on cardiovascular epidemiology hypertension in the community: Prevalence,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 in the pol-monica project and the u.s. Atherosclerosis risk in communities study. Ann Epidemiol. 998;8:3-3 8. Cifkova R, Skodova Z, Lanska V, Adamkova V, Novozamska E, Petrzilkova Z, Jozifova M, Plaskova M, Hejl Z, Palous D, Galovcova M. Trends in blood pressure levels, prevalence,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 in the czech population from 985 to 2000/0. J Hypertens. 2004;22:479-485 9. Primatesta P, Brookes M, Poulter NR. Improved hypertension management and control: Results from the health survey for england 998. Hypertension. 200;38:827-832 20. Kastarinen MJ, Salomaa VV, Vartiainen EA, Jousilahti PJ, Tuomilehto JO, Puska PM, Nissinen AM. Trends in blood pressure levels an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 in finland from 982 to 997. J Hypertens. 998;6:379-387 2. Thamm M. [blood pressure in germany--current status and trends]. Gesundheitswesen. 999;6 Spec No:S90-93 22. Stergiou GS, Thomopoulou GC, Skeva, II, Mountokalakis TD. Prevalence,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 in greece: The didima study. Am J Hypertens. 999;2:959-965 23. Giampaoli S, Palmieri L, Dima F, Pilotto L, Vescio MF, Vanuzzo D. [socioeconomic aspects and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Experience at the cardiovascular epidemiologic observatory]. Ital Heart J Suppl. 200;2:294-302 24. Stegmayr B HP, Rajakangas A. Stroke around the baltic sea: Incidence, case fatality and population risk factors in denmark, finland, sweden and lithuania. Cerebrovasc Dis. 996;6:80 88 25. Bennett SA, Magnus P. Trends in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in australia. Results from the national heart foundation's risk factor prevalence study, 980-989. Med J Aust. 994;6:59-527 63
26. Wu YK, Lu CQ, Gao RC, Yu JS, Liu GC. Nation-wide hypertension screening in china during 979-980. Chin Med J (Engl). 982;95:0-08 27. Berrios X, Koponen T, Huiguang T, Khaltaev N, Puska P, Nissinen A. Distribution and prevalence of major risk factors of noncommunicable diseases in selected countries: The who inter-health programme. Bull World Health Organ. 997;75:99-08 28. Wu X, Duan X, Gu D, Hao J, Tao S, Fan D. Prevalence of hypertension and its trends in chinese populations. Int J Cardiol. 995;52:39-44 29. Gu D, Reynolds K, Wu X, Chen J, Duan X, Muntner P, Huang G, Reynolds RF, Su S, Whelton PK, He J. Prevalence,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 in china. Hypertension. 2002;40:920-927 30. Baba S, Pan WH, Ueshima H, Ozawa H, Komachi Y, Stamler R, Ruth K, Stamler J. Blood pressure levels, related factors, and hypertension control status of japanese and americans. J Hum Hypertens. 99;5:37-332 3. Kim JS, Jones DW, Kim SJ, Hong YP. Hypertension in korea: A national survey. Am J Prev Med. 994;0:200-204 32. Cutter J, Tan BY, Chew SK. Levels of cardiovascular disease risk factors in singapore following a national intervention programme. Bull World Health Organ. 200;79:908-95 33. Janus ED. Epidemiology of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in hong kong. Clin Exp Pharmacol Physiol. 997;24:987-988 34. Chen CH, Chuang JH, Kuo HS, Chang MS, Wang SP, Chou P. A population-based epidemiological study on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in kin-chen, kinmen. Int J Cardiol. 995;48:75-88 35. Pan WH, Chang HY, Yeh WT, Hsiao SY, Hung YT. Prevalence,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 in taiwan: Results of nutrition and health survey in taiwan (nahsit) 993-996. J Hum Hypertens. 200;5:793-798 36. Dowse GK, Gareeboo H, Alberti KG, Zimmet P, Tuomilehto J, Purran A, Fareed D, Chitson P, Collins VR. Changes in population cholesterol concentrations and other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 levels after five years of the non-communicable disease intervention programme in mauritius. Mauritius non-communicable disease study group. BMJ. 995;3:255-259 37. Boedhi-Darmojo R. The pattern of cardiovascular disease in indonesia. World 64
Health Stat Q. 993;46:9-24 38. Tatsanavivat P, Klungboonkrong V, Chirawatkul A, Bhuripanyo K, Manmontri A, Chitanondh H, Yipintsoi T. Prevalence of coronary heart disease and major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in thailand. Int J Epidemiol. 998;27:405-409 39. Gupta R, al-odat NA, Gupta VP. Hypertension epidemiology in india: Meta-analysis of 50 year prevalence rates and blood pressure trends. J Hum Hypertens. 996;0:465-472 40. Gupta PC, Gupta R, Pednekar MS. Hypertension prevalence and blood pressure trends in 88 653 subjects in mumbai, india. J Hum Hypertens. 2004;8:907-90 4. Ibrahim MM. The egyptian national hypertension project (nhp): Preliminary results. J Hum Hypertens. 996;0 Suppl :S39-4 42. Ragoobirsingh D, McGrowder D, Morrison EY, Johnson P, Lewis-Fuller E, Fray J. The jamaican hypertension prevalence study. J Natl Med Assoc. 2002;94:56-565 43. Chadha SL, Gopinath N, Shekhawat S. Urban-rural differences in the prevalence of coronary heart disease and its risk factors in delhi. Bull World Health Organ. 997;75:3-38 44. Sarraf-Zadegan N, Boshtam M, Mostafavi S, Rafiei M. Prevalence of hypertension and associated risk factors in isfahan,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East Mediterr Health J. 999;5:992-00 45. SarrafZadegan N, AminiNik S. Blood pressure pattern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in isfahan, iran. J Hum Hypertens. 997;:425-428 46. Arroyo P, Fernandez V, Loria A, Kuri-Morales P, Orozco-Rivadeneyra S, Olaiz G, Tapia-Conyer R. Hypertension in urban mexico: The 992-93 national survey of chronic diseases. J Hum Hypertens. 999;3:67-675 47. Arroyo P, Fernandez V, Avila-Rosas H. Overweight and hypertension: Data from the 992-993 mexican survey. Hypertension. 997;30:646-649 48. Fields LE, Burt VL, Cutler JA, Hughes J, Roccella EJ, Sorlie P. The burden of adult hypertens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999 to 2000: A rising tide. Hypertension. 2004;44:398-404 49. Barker WH, Mullooly JP, Linton KL. Trends in hypertension prevalence, 65
treatment, and control: In a well-defined older population. Hypertension. 998;3:552-559 50. Cushman WC, Ford CE, Cutler JA, Margolis KL, Davis BR, Grimm RH, Black HR, Hamilton BP, Holland J, Nwachuku C, Papademetriou V, Probstfield J, Wright JT, Jr., Alderman MH, Weiss RJ, Piller L, Bettencourt J, Walsh SM. Success and predictors of blood pressure control in diverse north american settings: The antihypertensive and lipid-lowering treatment to prevent heart attack trial (allhat). J Clin Hypertens (Greenwich). 2002;4:393-404 5. Lloyd-Jones DM, Evans JC, Larson MG, O'Donnell CJ, Roccella EJ, Levy D. Differential control of systolic and diastolic blood pressure :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lack of blood pressure control in the community. Hypertension. 2000;36:594-599 52. Psaty BM, Manolio TA, Smith NL, Heckbert SR, Gottdiener JS, Burke GL, Weissfeld J, Enright P, Lumley T, Powe N, Furberg CD. Time trends in high blood pressure control and the use of antihypertensive medications in older adults: The cardiovascular health study. Arch Intern Med. 2002;62:2325-2332 53. Satish S, Stroup-Benham CA, Espino DV, Markides KS, Goodwin JS. Undertreatment of hypertension in older mexican americans. J Am Geriatr Soc. 998;46:405-40 54. CDC. Racial/ethnic disparities in prevalence,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united states, 999-2002. MMWR Morb Mortal Wkly Rep. 2005;54:7-9 55. Joffres MR, Ghadirian P, Fodor JG, Petrasovits A, Chockalingam A, Hamet P.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 in canada. Am J Hypertens. 997;0:097-02 56. Duncan BB, Schmidt MI, Achutti AC, Polanczyk CA, Benia LR, Maia AA. Socioeconomic distribution of noncommunicable disease risk factors in urban brazil: The case of porto alegre. Bull Pan Am Health Organ. 993;27:337-349 57. Freeman V, Fraser H, Forrester T, Wilks R, Cruickshank J, Rotimi C, Cooper R. A comparative study of hypertension prevalence,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rates in st lucia, jamaica and barbados. J Hypertens. 996;4:495-50 58. Ramirez MO, Pino CT, Furiasse LV, Lee AJ, Fowkes FG. Paraguayan national blood pressure study: Prevalence of hypertension in the general population. J 66
Hum Hypertens. 995;9:89-897 59. Ordunez-Garcia PO, Espinosa-Brito AD, Cooper RS, Kaufman JS, Nieto FJ. Hypertension in cuba: Evidence of a narrow black-white difference. J Hum Hypertens. 998;2:-6 60. Sulbaran T, Silva E, Calmon G, Vegas A. Epidemiologic aspects of arterial hypertension in maracaibo, venezuela. J Hum Hypertens. 2000;4 Suppl :S6-9 6. Malhotra P, Kumari S, Kumar R, Jain S, Sharma BK. Prevalence and determinants of hypertension in an un-industrialised rural population of north india. J Hum Hypertens. 999;3:467-472 62. Singh RB, Beegom R, Ghosh S, Niaz MA, Rastogi V, Rastogi SS, Singh NK, Nangia S. Epidemiological study of hypertension and its determinants in an urban population of north india. J Hum Hypertens. 997;:679-685 63. Singh RB, Sharma JP, Rastogi V, Niaz MA, Singh NK. Prevalence and determinants of hypertension in the indian social class and heart survey. J Hum Hypertens. 997;:5-56 64. Gupta R, Guptha S, Gupta VP, Prakash H. Prevalence and determinants of hypertension in the urban population of jaipur in western india. J Hypertens. 995;3:93-200 65. Gupta R, Sharma AK. Prevalence of hypertension and subtypes in an indian rural population: Clinical and electrocardiographic correlates. J Hum Hypertens. 994;8:823-829 66. Sonmez HM, Basak O, Camci C, Baltaci R, Karazeybek HS, Yazgan F, Ertin I, Celik SC. The epidemiology of elevated blood pressure as an estimate for hypertension in aydin, turkey. J Hum Hypertens. 999;3:399-404 67. Ibrahim MM, Rizk H, Appel LJ, el Aroussy W, Helmy S, Sharaf Y, Ashour Z, Kandil H, Roccella E, Whelton PK. Hypertension prevalence,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in egypt. Results from the egyptian national hypertension project (nhp). Nhp investigative team. Hypertension. 995;26:886-890 68. Metcalf CA, Hoffman MN, Steyn K, Katzenellenbogen JM, Fourie JM. Design and baseline characteristics of a hypertension intervention program in a south african village. J Hum Hypertens. 996;0:2-26 67
69. Bovet P, Shamlaye C, Kitua A, Riesen WF, Paccaud F, Darioli R. High prevalence of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in the seychelles (indian ocean). Arterioscler Thromb. 99;:730-736 70. Jaddou HY, Batiehah AM, Ajlouni KM. Prevalence and associated factors of hypertension: Results from a three community-based survey, jordan. J Hum Hypertens. 996;0:85-82 7. Ghannem H, Hadj Fredj A. Prevalence of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in the urban population of soussa in tunisia. J Public Health Med. 997;9:392-396 72. Steyn K, Gaziano TA, Bradshaw D, Laubscher R, Fourie J. Hypertension in south african adults: Results from the demographic and health survey, 998. J Hypertens. 200;9:77-725 73. Mbanya JC, Minkoulou EM, Salah JN, Balkau B. The prevalence of hypertension in rural and urban cameroon. Int J Epidemiol. 998;27:8-85 74. Cooper R, Rotimi C, Ataman S, McGee D, Osotimehin B, Kadiri S, Muna W, Kingue S, Fraser H, Forrester T, Bennett F, Wilks R. The prevalence of hypertension in seven populations of west african origin. Am J Public Health. 997;87:60-68 75. Edwards R, Unwin N, Mugusi F, Whiting D, Rashid S, Kissima J, Aspray TJ, Alberti KG. Hypertension prevalence and care in an urban and rural area of tanzania. J Hypertens. 2000;8:45-52 76. Mufunda J, Scott LJ, Chifamba J, Matenga J, Sparks B, Cooper R, Sparks H. Correlates of blood pressure in an urban zimbabwean population and comparison to other populations of african origin. J Hum Hypertens. 2000;4:65-73 77. Astagneau P, Lang T, Delarocque E, Jeannee E, Salem G. Arterial hypertension in urban africa: An epidemiological study on a representative sample of dakar inhabitants in senegal. J Hypertens. 992;0:095-0 78. van der Sande MA, Bailey R, Faal H, Banya WA, Dolin P, Nyan OA, Ceesay SM, Walraven GE, Johnson GJ, McAdam KP. Nationwide prevalence study of hypertension and related non-communicable diseases in the gambia. Trop Med Int Health. 997;2:039-048 79. Failde I, Balkau B, Costagliola D, Moutet JP, Gabriel JM, Donnet JP, Eschwege E. Arterial hypertension in the adult population of guadeloupe, and 68
associated factors in subjects of african origin. Rev Epidemiol Sante Publique. 996;44:47-426 80. Consequences of the new diagnostic criteria for diabetes in older men and women. Decode study (diabetes epidemiology: Collaborative analysis of diagnostic criteria in europe). Diabetes Care. 999;22:667-67 8. Age- and sex-specific prevalences of diabetes and impaired glucose regulation in 3 european cohorts. Diabetes Care. 2003;26:6-69 82. McBean AM, Li S, Gilbertson DT, Collins AJ. Differences in diabetes prevalence, incidence, and mortality among the elderly of four racial/ethnic groups: Whites, blacks, hispanics, and asians. Diabetes Care. 2004;27:237-2324 83. Brohall G, Behre CJ, Hulthe J, Wikstrand J, Fagerberg B. Prevalence of diabetes and 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 in 64-year-old swedish women: Experiences of using repeated 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s. Diabetes Care. 2006;29:363-367 84. El-Hazmi MA, Warsy AS. Prevalence of hypertension in obese and non-obese saudis. Saudi Med J. 200;22:44-48 85. Mooy JM, Grootenhuis PA, de Vries H, Kostense PJ, Popp-Snijders C, Bouter LM, Heine RJ. Intra-individual variation of glucose, specific insulin and proinsulin concentrations measured by two 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s in a general caucasian population: The hoorn study. Diabetologia. 996;39:298-305 86. Gerstein HC, Santaguida P, Raina P, Morrison KM, Balion C, Hunt D, Yazdi H, Booker L. Annual incidence and relative risk of diabetes in people with various categories of dysglycemia: A systematic overview and meta-analysis of prospective studies. Diabetes Res Clin Pract. 2007;78:305-32 87. Massey JT, Moore TF, Parsons VL, Tadros W. Design and estimation for the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985-994. Hyattsville, md: 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 Vital and Health Statistics. 989;2:0 88. Botman SL, Moore TF, Moriarity CL, Parsons VL. Design and estimation for the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995-2004. Vital Health Stat 2. 2000:-3 89. Klein RJ, Schoenborn CA. Age adjustment using the 2000 projected u.s. Population. Healthy People 200 Stat Notes. 200:-0 69
90. Cowie CC, Rust KF, Byrd-Holt DD, Eberhardt MS, Flegal KM, Engelgau MM, Saydah SH, Williams DE, Geiss LS, Gregg EW. Prevalence of diabetes and impaired fasting glucose in adults in the u.s. Population: 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 999-2002. Diabetes Care. 2006;29:263-268 9. King H, Aubert RE, Herman WH. Global burden of diabetes, 995-2025: Prevalence, numerical estimates, and projections. Diabetes Care. 998;2:44-43 92. Metelko Z, Pavlic-Renar I, Poljicanin T, Szirovitza L, Turek S. Prevalence of diabetes mellitus in croatia. Diabetes Res Clin Pract. 2008;8:263-267 93. Riste L, Khan F, Cruickshank K. High prevalence of type 2 diabetes in all ethnic groups, including europeans, in a british inner city: Relative poverty, history, inactivity, or 2st century europe? Diabetes Care. 200;24:377-383 94. Wild S, Roglic G, Green A, Sicree R, King H. Global prevalence of diabetes: Estimates for the year 2000 and projections for 2030. Diabetes Care. 2004;27:047-053 95. Ioannou GN, Bryson CL, Boyko EJ. Prevalence and trends of insulin resistance, impaired fasting glucose, and diabetes. J Diabetes Complications. 2007;2:363-370 96. Gupta A, Gupta R, Sarna M, Rastogi S, Gupta VP, Kothari K. Prevalence of diabetes, impaired fasting glucose and insulin resistance syndrome in an urban indian population. Diabetes Res Clin Pract. 2003;6:69-76 97. Esteghamati A, Gouya MM, Abbasi M, Delavari A, Alikhani S, Alaedini F, Safaie A, Forouzanfar M, Gregg EW. Prevalence of diabetes and impaired fasting glucose in the adult population of iran: National survey of risk factors for non-communicable diseases of iran. Diabetes Care. 2008;3:96-98 98. Hodge AM, Dowse GK, Toelupe P, Collins VR, Imo T, Zimmet PZ. Dramatic increase in the prevalence of obesity in western samoa over the 3 year period 978-99. Int J Obes Relat Metab Disord. 994;8:49-428 99. Hu D, Fu P, Xie J, Chen CS, Yu D, Whelton PK, He J, Gu D. Increasing prevalence and low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diabetes mellitus among chinese adults: The interasia study. Diabetes Res Clin Pract. 2008;8:250-257 00. Bloomgarden ZT. International diabetes federation meeting, 997. Type 2 70
diabetes-its prevalence, causes, and treatment. Diabetes Care. 998;2:860-865 0. Tan CE, Emmanuel SC, Tan BY, Jacob E. Prevalence of diabetes and ethnic differences in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The 992 singapore national health survey. Diabetes Care. 999;22:24-247 02. Narayan KM, Boyle JP, Thompson TJ, Sorensen SW, Williamson DF. Lifetime risk for diabetes mellitus in the united states. JAMA. 2003;290:884-890 03. Bonora E, Kiechl S, Willeit J, Oberhollenzer F, Egger G, Meigs JB, Bonadonna RC, Muggeo M. Population-based incidence rates and risk factors for type 2 diabetes in white individuals: The bruneck study. Diabetes. 2004;53:782-789 04. Rull JA, Aguilar-Salinas CA, Rojas R, Rios-Torres JM, Gomez-Perez FJ, Olaiz G. Epidemiology of type 2 diabetes in mexico. Arch Med Res. 2005;36:88-96 05. Zimmet P. Addressing the insulin resistance syndrome: A role for the thiazolidinediones. Trends Cardiovasc Med. 2002;2:354-362 06. Amos AF, McCarty DJ, Zimmet P. The rising global burden of diabetes and its complications: Estimates and projections to the year 200. Diabet Med. 997;4 Suppl 5:S-85 07. Ricordeau P, Weill A, Vallier N, Bourrel R, Fender P, Allemand H. [epidemiology of diabetes in metropolitan france]. Diabetes Metab. 2000;26 Suppl 6:-24 08. Bourdel-Marchasson I, Dubroca B, Manciet G, Decamps A, Emeriau JP, Dartigues JF. Prevalence of diabetes and effect on quality of life in older french living in the community: The paquid epidemiological survey. J Am Geriatr Soc. 997;45:295-30 09. Rathmann W, Haastert B, Icks A, Lowel H, Meisinger C, Holle R, Giani G. High prevalence of undiagnosed diabetes mellitus in southern germany: Target populations for efficient screening. The kora survey 2000. Diabetologia. 2003;46:82-89 0. Ubink-Veltmaat LJ, Bilo HJ, Groenier KH, Houweling ST, Rischen RO, Meyboom-de Jong B. Prevalence, incidence and mortality of type 2 diabetes mellitus revisited: A prospective population-based study in the netherlands 7
(zodiac-). Eur J Epidemiol. 2003;8:793-800. Teuscher AU, Reinli K, Teuscher A. Glycaemia and insulinaemia in elderly european subjects (70-75 years). Diabet Med. 200;8:50-53 2. Is the current definition for diabetes relevant to mortality risk from all causes and cardiovascular and noncardiovascular diseases? Diabetes Care. 2003;26:688-696 3. Young TK, Mustard CA. Undiagnosed diabetes: Does it matter? CMAJ. 200;64:24-28 4. Resnick HE, Shorr RI, Kuller L, Franse L, Harris TB. Prevalence and clinical implications of 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tion-defined diabetes and other categories of glucose dysregulation in older adults: The health, aging and body composition study. J Clin Epidemiol. 200;54:869-876 5. Thom T, Haase N, Rosamond W, Howard VJ, Rumsfeld J, Manolio T, Zheng ZJ, Flegal K, O'Donnell C, Kittner S, Lloyd-Jones D, Goff DC, Jr., Hong Y, Adams R, Friday G, Furie K, Gorelick P, Kissela B, Marler J, Meigs J, Roger V, Sidney S, Sorlie P, Steinberger J, Wasserthiel-Smoller S, Wilson M, Wolf P. Heart disease and stroke statistics--2006 update: A report from the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statistics committee and stroke statistics subcommittee. Circulation. 2006;3:e85-5 6. Fuentes R, Uusitalo T, Puska P, Tuomilehto J, Nissinen A. Blood cholesterol level and prevalence of hypercholesterolaemia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A review of population-based studies carried out from 979 to 2002. Eur J Cardiovasc Prev Rehabil. 2003;0:4-49 7. Palmer AJ, Valentine WJ, Roze S, Lammert M, Spiesser J, Gabriel S. Overview of costs of stroke from published, incidence-based studies spanning 6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 Curr Med Res Opin. 2005;2:9-26 8. al-nuaim AR, al-rubeaan K, al-mazrou Y, al-attas O, al-daghari N. Prevalence of hypercholesterolemia in saudi arabia, epidemiological study. Int J Cardiol. 996;54:4-49 9. al-nuaim AR. Serum total and fractionated cholesterol distribution and prevalence of hypercholesterolemia in urban and rural communities in saudi arabia. Int J Cardiol. 997;58:4-49 20. Hughes K, Aw TC, Choo MH. Hypercholesterolaemia and its treatment in 72
singapore with implications for screening. Ann Acad Med Singapore. 997;26:449-452 2. Jousilahti P, Vartiainen E, Pekkanen J, Tuomilehto J, Sundvall J, Puska P. Serum cholesterol distribution and coronary heart disease risk: Observations and predictions among middle-aged population in eastern finland. Circulation. 998;97:087-094 22. Simon A, Dimberg L, Levenson J, Lanoiselee C, Massonneau M, Eriksson B, Jern S, Kumlin L, Marin P, Dahlof B, Hansson L, Bjorntorp P. Comparison of cardiovascular risk profile between male employees of two automotives companies in france and sweden. The coeur project group. Eur J Epidemiol. 997;3:885-89 23. Ulmer H, Diem G, Bischof HP, Ruttmann E, Concin H. Recent trends and sociodemographic distribution of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Results from two population surveys in the austrian who cindi demonstration area. Wien Klin Wochenschr. 200;3:573-579 24. Wu DM, Pai L, Chu NF, Sung PK, Lee MS, Tsai JT, Hsu LL, Lee MC, Sun CA. Prevalence and clustering of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among healthy adults in a chinese population: The mj health screening center study in taiwan. Int J Obes Relat Metab Disord. 200;25:89-95 25. Cirera L, Tormo MJ, Chirlaque MD, Navarro C.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and educational attainment in southern spain: A study of a random sample of 309 adults. Eur J Epidemiol. 998;4:755-763 26. Salomaa V, Korhonen HJ, Tuomilehto J, Vartiainen E, Pietinen P, Kartovaara L, Gref CG, Nissinen A, Puska P. Serum cholesterol distribution, measurement frequency and cholesterol awareness in three geographical areas of finland. Eur Heart J. 990;:294-30 27. Tolonen H, Keil U, Ferrario M, Evans A. Prevalence, awareness and treatment of hypercholesterolaemia in 32 populations: Results from the who monica project. Int J Epidemiol. 2005;34:8-92 28. Gnasso A, Calindro MC, Carallo C, De Novara G, Ferraro M, Gorgone G, Irace C, Romeo P, Siclari D, Spagnuolo V, Talarico R, Mattioli PL, Pujia A.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hyperlipidaemia, hypertension and diabetes mellitus in a selected population of southern italy. Eur J Epidemiol. 997;3:42-428 73
29. Polednak AP. Awareness and use of blood cholesterol tests in 40-74-year-olds by educational level. Public Health Rep. 992;07:345-35 30. CDC. Factors related to cholesterol screening and cholesterol level awareness--united states, 989. MMWR Morb Mortal Wkly Rep. 990;39:633-637 3. CDC. State-specific cholesterol screening trends--united states, 99-999. MMWR Morb Mortal Wkly Rep. 2000;49:750-755 32. Brown DW, Giles WH, Greenlund KJ, Croft JB. Disparities in cholesterol screening: Falling short of a national health objective. Prev Med. 200;33:57-522 33. Ovhed I, Odeberg H, Troein M, Rastam L. Awareness and treatment of cardiovascular disease risk factors among middle-aged swedish men and women. Scand J Prim Health Care. 998;6:65-70 34. Marques-Vidal P, Arveiler D, Evans A, Amouyel P, Ferrieres J, Luc G, Ducimetiere P. Awareness, treatment and control of hyperlipidaemia in middle-aged men in france and northern ireland in 99-993: The prime study. Prospective epidemiological study of myocardial infarction. Acta Cardiol. 2002;57:7-23 35. Burke GL, Sprafka JM, Folsom AR, Hahn LP, Luepker RV, Blackburn H. Trends in serum cholesterol levels from 980 to 987. The minnesota heart survey. N Engl J Med. 99;324:94-946 36. Gnavi R, Karaghiosoff L, Costa G, Merletti F, Bruno G. Socio-economic differences in the prevalence of diabetes in italy: The population-based turin study. Nutr Metab Cardiovasc Dis. 2008;8:678-682 37. Aono H, Ozawa H, Bello MC, Ito M, Saito I. Prevalence of risk factors for coronary heart disease among dominicans in the dominican republic: Comparison with japanese and americans using existing data. J Epidemiol. 997;7:238-243 38. Campos H, Mata L, Siles X, Vives M, Ordovas JM, Schaefer EJ. Prevalence of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in rural and urban costa rica. Circulation. 992;85:648-658 39. Foucan L, Kangambega P, Koumavi Ekouevi D, Rozet J, Bangou-Bredent J. Lipid profile in an adult population in guadeloupe. Diabetes Metab. 74
2000;26:473-480 40. Posadas-Romero C, Tapia-Conyer R, Lerman-Garber I, Zamora-Gonzalez J, Cardoso-Saldana G, Salvatierra-Izaba B, Sepulveda-Amor JA. Cholesterol levels and prevalence of hypercholesterolemia in a mexican adult population. Atherosclerosis. 995;8:275-284 4. Gus I, Fischmann A, Medina C. Prevalence of risk factors for coronary artery disease in the brazilian state of rio grande do sul. Arq Bras Cardiol. 2002;78:478-490 42. Miller GJ, Beckles GL, Byam NT, Price SG, Carson DC, Kirkwood BR, Baker IA, Bainton D. Serum lipoprotein concentrations in relation to ethnic composition and urbanization in men and women of trinidad, west indies. Int J Epidemiol. 984;3:43-42 43. Laatikainen T, Delong L, Pokusajeva S, Uhanov M, Vartiainen E, Puska P. Changes in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and health behaviours from 992 to 997 in the republic of karelia, russia. Eur J Public Health. 2002;2:37-43 44. Onat A, Surdum-Avci G, Senocak M, Ornek E, Gozukara Y. Plasma lipids and their interrelationship in turkish adults. J Epidemiol Community Health. 992;46:470-476 45. Pajak A, Williams OD, Broda G, Baczynska E, Rywik S, Davis CE, Kawalec E, Chodkowska E, Irving S, Manolio T. Changes over time in blood lipids and their correlates in polish rural and urban populations: The poland-united states collaborative study in cardiopulmonary disease epidemiology. Ann Epidemiol. 997;7:5-24 46. Volozh O, Solodkaya E, Abina J, Kaup R, Goldsteine G, Olferiev A, Deev A. Some biological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and diet in samples of the male population of tallinn, estonia in 984/985 and 992/993. Eur J Public Health. 2002;2:6-2 47. Turek S, Rudan I, Smolej-Narancic N, Szirovicza L, Cubrilo-Turek M, Zerjavic-Hrabak V, Rak-Kaic A, Vrhovski-Hebrang D, Prebeg Z, Ljubicic M, Janicijevic B, Rudan P. A large cross-sectional study of health attitudes, knowledge, behaviour and risks in the post-war croatian population (the first croatian health project). Coll Antropol. 200;25:77-96 48. Skodova Z, Pisa Z, Emrova R, Vorlicek J, Vojtisek P, Berka L, Pikhartova J, Cicha Z, Wiesner E, Grafnetter D, et al.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in the 75
czech population. Cor Vasa. 99;33:4-22 49. Bobak M, Skodova Z, Pisa Z, Poledne R, Marmot M. Political changes and trends in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in the czech republic, 985-92. J Epidemiol Community Health. 997;5:272-277 50. Geographical variation in the major risk factors of coronary heart disease in men and women aged 35-64 years. The who monica project. World Health Stat Q. 988;4:5-40 5. Benetou V, Chloptsios Y, Zavitsanos X, Karalis D, Naska A, Trichopoulou A. Total cholesterol and hdl-cholesterol in relation to socioeconomic status in a sample of,645 greek adults: The epic study in greece. European prospective investigation into nutrition and cancer. Scand J Public Health. 2000;28:260-265 52. Njelekela M, Negishi H, Nara Y, Tomohiro M, Kuga S, Noguchi T, Kanda T, Yamori M, Mashalla Y, Jian Liu L, Mtabaji J, Ikeda K, Yamori Y.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in tanzania: A revisit. Acta Trop. 200;79:23-239 53. Adedeji OO. The plasma lipid concentrations of healthy nigerians. Trop Geogr Med. 994;46:23-26 54. Glew RH, Williams M, Conn CA, Cadena SM, Crossey M, Okolo SN, VanderJagt DJ. Cardiovascular disease risk factors and diet of fulani pastoralists of northern nigeria. Am J Clin Nutr. 200;74:730-736 55. van der Sande MA, Milligan PJ, Nyan OA, Rowley JT, Banya WA, Ceesay SM, Dolmans WM, Thien T, McAdam KP, Walraven GE. Blood pressure patterns and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in rural and urban gambian communities. J Hum Hypertens. 2000;4:489-496 56. Gomo ZA. Concentrations of lipids, lipoprotein, and apolipoproteins in serum of zimbabwean africans. Clin Chem. 985;3:390-392 57. Oelofse A, Jooste PL, Steyn K, Badenhorst CJ, Lombard C, Bourne L, Fourie J. The lipid and lipoprotein profile of the urban black south africa population of the cape peninsula - the brisk study. S Afr Med J. 996;86:62-66 58. Khan FA, Dilawar M, Khan DA. Reference values of common blood chemistry analytes in healthy population of rawalpindi-islamabad area. J Pak Med Assoc. 997;47:56-59 59. Zaman MM, Yoshiike N, Rouf MA, Syeed MH, Khan MR, Haque S, Mahtab 76
H, Tanaka H.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Distribution and prevalence in a rural population of bangladesh. J Cardiovasc Risk. 200;8:03-08 60. Singh RB, Sharma JP, Rastogi V, Raghuvanshi RS, Moshiri M, Verma SP, Janus ED. Prevalence of coronary artery disease and coronary risk factors in rural and urban populations of north india. Eur Heart J. 997;8:728-735 6. Gupta R, Gupta VP, Sarna M, Bhatnagar S, Thanvi J, Sharma V, Singh AK, Gupta JB, Kaul V. Prevalence of coronary heart disease and risk factors in an urban indian population: Jaipur heart watch-2. Indian Heart J. 2002;54:59-66 62. Boedhi-Darmojo R, Setianto B, Sutedjo, Kusmana D, Andradi, Supari F, Salan R. A study of baseline risk factors for coronary heart disease: Results of population screening in a developing country. Rev Epidemiol Sante Publique. 990;38:487-49 63. Hanh TTM, Komatsu T, Hung NT, Chuyen VN, Yoshimura Y, Tien PG, Yamamoto S. Nutritional status of middle-aged vietnamese in ho chi minh city. J Am Coll Nutr. 200;20:66-622 64. Wu Y, Yao C, Wu Z, Zhang R, Zhang M, Wu G, Zhao D, Hong Z. Interim report of sino-monica-beijing for the years 985-989. Chin Med Sci J. 992;7:25-29 65. Taylor R, Badcock J, King H, Pargeter K, Zimmet P, Fred T, Lund M, Ringrose H, Bach F, Wang RL, et al. Dietary intake, exercise, obesity and noncommunicable disease in rural and urban populations of three pacific island countries. J Am Coll Nutr. 992;:283-293 66. Hodge AM, Dowse GK, Toelupe P, Collins VR, Zimmet PZ. The association of modernization with dyslipidaemia and changes in lipid levels in the polynesian population of western samoa. Int J Epidemiol. 997;26:297-306 67. Hodge AM, Dowse GK, Erasmus RT, Spark RA, Nathaniel K, Zimmet PZ, Alpers MP. Serum lipids and modernization in coastal and highland papua new guinea. Am J Epidemiol. 996;44:29-42 68. Nawawi HM, Nor IM, Noor IM, Karim NA, Arshad F, Khan R, Yusoff K. Current status of coronary risk factors among rural malays in malaysia. J Cardiovasc Risk. 2002;9:7-23 69. Vartiainen E, Jousilahti P, Alfthan G, Sundvall J, Pietinen P, Puska P.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 changes in finland, 972-997. Int J Epidemiol. 77
2000;29:49-56 70. Arnett DK, McGovern PG, Jacobs DR, Jr., Shahar E, Duval S, Blackburn H, Luepker RV. Fifteen-year trends in cardiovascular risk factors (980-982 through 995-997): The minnesota heart survey. Am J Epidemiol. 2002;56:929-935 7. Okayama A, Ueshima H, Marmot MG, Nakamura M, Kita Y, Yamakawa M. Changes in total serum cholesterol and other risk factors for cardiovascular disease in japan 980-989. Int J Epidemiol. 993;22:038-047 72. Eckel RH, Grundy SM, Zimmet PZ. The metabolic syndrome. Lancet. 2005;365:45-428 73. Reaven GM. Banting lecture 988. Role of insulin resistance in human disease. Diabetes. 988;37:595-607 74. Kopelman PG. Obesity as a medical problem. Nature. 2000;404:635-643 75. Alberti KG, Zimmet PZ. Definition, diagnosis and classification of diabetes mellitus and its complications. Part : Diagnosis and classification of diabetes mellitus provisional report of a who consultation. Diabet Med. 998;5:539-553 76. Executive summary of the third report of the national cholesterol education program (ncep) expert panel on detection, evaluation, and treatment of high blood cholesterol in adults (adult treatment panel iii). JAMA. 200;285:2486-2497 77. Ford ES, Giles WH. A comparison of the prevalence of the metabolic syndrome using two proposed definitions. Diabetes Care. 2003;26:575-58 78. Aguilar-Salinas CA, Rojas R, Gomez-Perez FJ, Valles V, Rios-Torres JM, Franco A, Olaiz G, Rull JA, Sepulveda J. Analysis of the agreement between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criteria and the national cholesterol education program-iii definition of the metabolic syndrome: Results from a population-based survey. Diabetes Care. 2003;26:635 79. Cameron AJ, Shaw JE, Zimmet PZ. The metabolic syndrome: Prevalence in worldwide populations. Endocrinol Metab Clin North Am. 2004;33:35-375, table of contents 80. Thomas GN, Ho SY, Janus ED, Lam KS, Hedley AJ, Lam TH. The us national cholesterol education programme adult treatment panel iii (ncep atp iii) 78
prevalence of the metabolic syndrome in a chinese population. Diabetes Res Clin Pract. 2005;67:25-257 8. Gu D, Reynolds K, Wu X, Chen J, Duan X, Reynolds RF, Whelton PK, He J. Prevalence of the metabolic syndrome and overweight among adults in china. Lancet. 2005;365:398-405 82. Chuang SY, Chen CH, Chou P. Prevalence of metabolic syndrome in a large health check-up population in taiwan. J Chin Med Assoc. 2004;67:6-620 83. Lin CC, Lai MS, Syu CY, Chang SC, Tseng FY. Accuracy of diabetes diagnosis in health insurance claims data in taiwan. J Formos Med Assoc. 2005;04:57-63 84. Wen CP, Cheng TY, Tsai MK, Chang YC, Chan HT, Tsai SP, Chiang PH, Hsu CC, Sung PK, Hsu YH, Wen SF. All-cause mortality attributable to chronic kidney disease: A prospective cohort study based on 462 293 adults in taiwan. Lancet. 2008;37:273-282 85. Su TC, Bai CH, Chang HY, You SL, Chien KL, Chen MF, Chen HJ, Pan WH, Tseng CH, Cheng SH, Hurng BS, Hwang LC, Chen CJ. Evidence for improved control of hypertension in taiwan: 993-2002. J Hypertens. 2008;26:600-606 79
第 七 章 總 結 與 建 議 台 灣 地 區 在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等 三 種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研 究 早 已 蓬 勃 發 展, 尤 其 是 三 者 與 心 血 管 及 腦 血 管 病 變 的 可 能 致 病 機 轉, 以 及 針 對 病 人 的 診 斷 與 後 續 治 療, 均 已 能 在 臨 床 上 提 供 比 過 去 更 有 效 的 預 防 策 略 與 醫 療 協 助 但 真 正 依 據 台 灣 地 區 人 口 抽 樣 收 案, 並 以 建 立 具 有 族 群 代 表 性 的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基 線 研 究 及 發 生 率 為 主 要 目 標 之 大 規 模 流 行 病 學 調 查 研 究, 雖 應 為 臨 床 研 究 以 及 政 策 研 擬 的 重 要 參 考 資 料, 但 由 於 需 要 耗 費 龐 大 的 人 力 物 力, 一 直 無 法 真 正 以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發 生 狀 況 及 其 危 險 因 子 與 醫 療 費 用, 作 為 觀 察 目 標 本 份 報 告 希 望 能 提 供 台 灣 地 區 民 國 9 年 社 區 族 群 之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五 年 發 生 率, 及 當 時 三 高 盛 行 個 案 的 後 續 健 康 結 果 與 醫 療 資 源 耗 用 的 觀 察, 希 能 就 此 提 供 政 府 衛 生 單 位 作 為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政 策 的 參 考 本 份 報 告 是 近 年 來 國 內 第 一 份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的 發 生 率 報 告, 結 果 顯 示, 在 以 2002 年 台 灣 人 口 為 標 準 人 口, 進 行 年 齡 標 準 化 後, 台 灣 地 區 2002 年 時 5 歲 ( 即 2007 年 時 為 20 歲 ) 以 上 之 高 血 壓 五 年 累 積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27.5,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7.,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為 千 分 之 20.6 綜 觀 兩 次 國 民 營 養 健 康 狀 況 變 遷 調 查 以 及 兩 次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調 查, 高 血 壓 粗 盛 行 率 在 993 年 至 2008 年 間 分 別 為 3.5%(9 歲 以 上 ) 22%(5 歲 以 上 ) 7.%(20 歲 以 上 ) 27.7%(20 歲 以 上 ), 顯 示 台 灣 地 區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狀 態 略 升 ; 高 血 糖 粗 盛 行 率 在 993 年 至 2008 年 間 間 分 別 為 6.9%(9 歲 以 上 ) 7.3%(20 歲 以 上 ) 8.6%(20 歲 以 上 ) 及 9.5%(20 歲 以 上 ), 則 顯 示 高 血 糖 盛 行 狀 態 在 993 至 2000 年 間 快 速 成 長, 但 成 長 速 度 在 最 近 五 年 則 已 經 趨 緩 ; 高 膽 固 醇 粗 盛 行 率 在 993 年 至 2008 年 間 間 分 別 為 7.2%(9 歲 以 上 ).%(20 歲 以 上 ).2%(20 歲 以 上 ) 及.2%(20 歲 以 上 ), 而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粗 盛 行 率 在 993 年 至 2008 年 間 間 分 別 為 7.6%( 9 歲 以 上 ) 6. %(20 歲 以 上 ) 4.3%(20 歲 以 上 ) 及 5.3%(20 歲 以 上 ), 顯 示 高 血 脂 症 有 逐 漸 好 轉 的 跡 象 期 間, 高 血 壓 及 高 血 糖 的 盛 行 狀 況 雖 然 仍 屬 增 加, 但 由 於 此 十 80
五 年 間 台 灣 地 區 人 口 是 呈 現 老 化 的 傾 向, 因 此 升 幅 可 能 可 由 人 口 老 化 解 釋, 而 高 血 脂, 特 別 是 高 膽 固 醇 的 盛 行 狀 況 在 過 去 十 五 年 間 是 改 善 的 此 外, 仔 細 觀 察 2002 年 與 2007 年 時 每 0 歲 的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 請 見 下 圖 ), 各 年 齡 別 盛 行 率 在 2007 年 時 並 沒 有 明 顯 增 加, 較 低 年 齡 層 (20-39 歲 間 ) 的 增 加 顯 然 是 篩 檢 效 應, 而 篩 檢 效 應 並 無 在 較 老 的 年 齡 層 出 現, 顯 示 盛 行 個 案 在 被 篩 選 出 來 後, 個 案 在 健 康 行 為 上 的 改 變 自 我 疾 病 的 控 管 或 是 對 於 政 府 健 康 議 題 的 關 注, 似 乎 是 良 性 的 發 展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盛 行 變 化 是 否 與 近 五 年 來 的 衛 生 政 策 有 關, 還 是 由 於 三 高 議 題 被 關 注 的 程 度 升 高, 民 眾 因 此 而 將 生 活 習 慣 的 改 變 體 重 控 制 減 少 腰 圍 等 控 制 代 謝 性 症 候 群 發 展 的 行 為, 進 而 反 映 在 整 個 台 灣 地 區 的 三 高 盛 行 狀 況 上, 是 值 得 相 加 討 論 的 % 75 50 25 0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69 歲 70-79 歲 80 歲 範 例 : 2002 年 與 2007 年 男 女 之 各 年 齡 層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2002 年 男 性 2002 年 女 性 2007 年 男 性 2007 年 女 性 此 外, 不 論 是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肥 胖 或 是 代 謝 症 候 群 的 盛 行 狀 況, 都 有 隨 著 年 齡 增 加 的 趨 勢, 也 有 社 經 地 位 以 及 地 理 位 置 上 的 差 異, 在 男 女 性 的 比 較 上, 都 有 在 50 至 60 歲 左 有 的 一 個 交 叉 現 象 這 些 共 有 特 性 的 存 在, 究 竟 是 只 反 映 了 這 些 疾 病 共 同 聚 集 的 現 象, 亦 或 是 反 映 出 男 女 性 的 生 理 差 異, 還 是 整 個 台 灣 社 會 中 衛 生 政 策 醫 療 資 源 不 均 的 狀 態, 值 得 深 入 探 討 但 站 在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的 預 防 政 策 的 角 度 上, 中 老 年 女 性 及 中 低 社 經 狀 態 者 似 乎 需 要 更 多 的 關 注 8
本 研 究 已 指 出, 肥 胖 及 家 族 史 是 未 來 五 年 發 生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重 要 預 測 因 素, 因 此, 在 三 段 五 級 的 概 念 上, 肥 胖 者 以 及 具 家 族 史 者 應 該 會 是 較 有 效 率 的 防 治 對 象 此 外,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盛 行 個 案 的 健 康 行 為 改 變, 主 要 集 中 於 飲 食 ( 油 脂 攝 取 ) 與 運 動 的 改 善 上, 顯 示 飲 食 與 運 動 的 衛 教, 已 經 為 病 人 所 接 受, 但 對 於 抽 菸 飲 酒 以 及 嚼 檳 榔 等 不 良 生 活 習 慣 的 改 善, 仍 有 大 幅 改 善 空 間 建 議 應 對 肥 胖 者 具 家 族 史 者 具 抽 菸 喝 酒 及 嚼 檳 榔 習 慣 者, 施 行 積 極 的 防 治 措 施, 在 現 有 的 醫 療 體 系 及 資 源 上, 鼓 勵 有 意 願 者 施 行 積 極 治 療 ( 如 減 輕 體 重 或 是 縮 小 腰 圍 ) 或 戒 除 ( 如 戒 菸 治 療 ), 並 在 爾 後 的 衛 生 教 育 與 政 策 的 施 行, 應 積 極 地 將 減 重 縮 小 腰 圍 及 戒 除 此 三 種 不 良 生 活 習 慣 納 入 本 研 究 再 次 證 實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的 盛 行 個 案, 未 來 發 生 心 腦 血 管 疾 病 及 腎 臟 病, 甚 至 死 亡 的 風 險 是 相 當 大, 而 這 些 盛 行 個 案 每 年 將 花 費 數 千 至 束 萬 元 不 等 的 醫 療 耗 用 在 這 些 疾 病 上, 因 此 針 對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及 高 血 脂 盛 行 者, 施 予 第 二 段 第 三 段 的 防 治 策 略 是 必 須 的, 以 避 免 民 眾 進 入 殘 障 或 死 亡 的 階 段, 造 成 社 會 重 大 的 負 擔 82
附 錄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調 查 之 抽 樣 鄉 鎮 一 覽 表 層 別 鄉 鎮 抽 樣 鄰 層 別 鄉 鎮 抽 樣 鄰 第 一 層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第 四 層 台 中 市 南 區 8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台 中 彰 化 南 投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8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台 中 縣 太 平 市 8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台 中 縣 梧 棲 鎮 8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彰 化 縣 秀 水 鄉 8 台 北 市 大 同 區 彰 化 縣 彰 化 市 8 台 北 市 萬 華 區 彰 化 縣 員 林 鎮 8 台 北 市 文 山 區 南 投 縣 南 投 市 8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第 五 層 嘉 義 縣 梅 山 鄉 20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雲 林 嘉 義 台 南 雲 林 縣 莿 桐 鄉 20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209 台 南 縣 新 營 市 20 台 北 市 北 投 區 台 南 縣 善 化 鎮 20 台 北 縣 板 橋 市 台 南 市 西 區 20 台 北 縣 三 重 市 台 南 市 安 南 區 20 台 北 縣 中 和 市 第 六 層 高 雄 縣 鳳 山 市 8 台 北 縣 永 和 市 高 雄 屏 東 澎 湖 高 雄 縣 湖 內 鄉 8 台 北 縣 新 莊 市 高 雄 縣 大 寮 鄉 8 台 北 縣 新 店 市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8 台 北 縣 淡 水 鎮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8 台 北 縣 汐 止 市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8 第 二 層 台 北 縣 五 股 鄉 9 屏 東 縣 霧 台 鄉 8 台 北 縣 與 基 隆 市 台 北 縣 樹 林 鄉 9 屏 東 縣 內 埔 鄉 8 基 隆 市 七 堵 區 9 第 七 層 台 東 縣 卑 南 鄉 4 第 三 層 桃 園 縣 大 溪 鎮 8 宜 蘭 花 蓮 台 東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4 桃 園 新 竹 苗 栗 桃 園 縣 桃 園 市 8 宜 蘭 縣 東 山 鄉 4 桃 園 縣 平 鎮 市 8 總 計 824 新 竹 縣 竹 北 鄉 8 註 : 依 洪 永 泰 教 授 之 抽 樣 架 構 估 計 新 竹 市 北 區 8 苗 栗 縣 竹 南 鎮 8 83
附 錄 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於 2002~2006 年 之 死 因 分 佈 ICD-9-CM Code 人 數 百 分 比 0 肺 結 核 病 0.62 038 敗 血 症 0.62 4 舌 惡 性 腫 瘤 0.62 45 口 之 其 他 及 未 明 示 部 位 之 惡 性 腫 瘤 0.62 46 口 咽 惡 性 腫 瘤 0.62 47 鼻 咽 惡 性 腫 瘤 0.62 5 胃 惡 性 腫 瘤 2.24 53 結 腸 惡 性 腫 瘤 4 2.48 552 肝 惡 性 腫 瘤, 未 明 示 者 原 發 或 續 發 性 者 6 3.73 56 瞻 囊 與 肝 外 瞻 管 惡 性 腫 瘤 0.62 62 氣 管, 支 氣 管 及 肺 之 惡 性 腫 瘤 7 0.56 74 女 性 乳 房 惡 性 腫 瘤 5 3. 80 子 宮 頸 惡 性 腫 瘤 0.62 890 腎 臟 惡 性 腫 瘤, 腎 孟 除 外 2.24 93 甲 狀 腺 惡 性 腫 瘤 0.62 202 淋 巴 及 組 織 細 胞 組 織 之 其 他 惡 性 腫 瘤 2.24 205 骨 髓 性 白 血 病 0.62 208 細 胞 型 未 明 之 白 血 病 2.24 250 糖 尿 病 8.8 283 後 天 性 溶 血 性 貧 血 0.62 305 非 成 癮 性 之 藥 物 濫 用 0.62 324 顱 內 及 脊 椎 管 內 膿 瘍 0.62 348 腦 部 之 其 他 病 態 0.62 40 自 發 性 高 血 壓 2.24 402 高 血 壓 性 心 臟 病 2.24 40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5 3. 44 其 他 形 態 之 慢 性 缺 血 性 心 臟 病 6 3.73 424 其 他 心 內 膜 疾 病 0.62 427 心 臟 性 節 律 不 整 2.24 428 心 臟 衰 竭 3.86 429 診 斷 欠 明 之 心 臟 疾 病 及 其 併 發 症 0.62 43 腦 內 出 血 5 3. 432 其 他 及 未 明 示 之 顱 內 出 血 0.62 434 腦 動 脈 阻 塞 2.24 436 診 斷 欠 明 之 急 性 腦 血 管 疾 病 3.86 438 腦 血 管 疾 病 後 期 影 響 4 2.48 44 主 動 脈 瘤 0.62 486 肺 炎, 未 明 示 病 原 體 者 7 4.35 496 慢 性 氣 道 阻 塞, 他 處 未 歸 類 3.86 507 固 體 及 液 體 所 致 之 肺 炎 0.62 總 人 數 =6 人 84
附 錄 2 2002 年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居 民 於 2002~2006 年 之 死 因 分 佈 ( 續 ) ICD-9-CM Code 人 數 百 分 比 50 肺 積 膿 0.62 532 十 二 指 腸 潰 瘍 0.62 540 急 性 闌 尾 炎 0.62 570 急 性 及 亞 急 性 肝 壞 死 0.62 570A 0.62 57 慢 性 肝 病 及 肝 硬 化 4 2.48 575 其 他 膽 囊 炎 0.62 578 胃 腸 出 血 3.86 585 慢 性 腎 衰 竭 0.62 586 腎 衰 竭, 未 明 示 者 0.62 599 其 他 尿 道 及 泌 尿 道 疾 患 2.24 746 心 臟 之 其 他 先 天 性 畸 形 0.62 7855 未 提 及 外 傷 之 休 克 0.62 797 未 提 及 精 神 病 之 老 衰 5 3. 799 呼 吸 衰 竭 3.86 89 多 發 性 骨 折, 侵 及 兩 側 上 肢 及 上 肢 與 肋 骨 和 胸 骨 者 5 3. 884 多 處 及 未 明 示 之 上 肢 開 放 性 傷 口 0.62 888 0.62 92 肩 及 上 臂 之 表 淺 損 傷 2.24 950 視 神 經 及 神 經 徑 之 損 傷 0.62 952 無 明 顯 脊 椎 損 傷 之 脊 髓 傷 害 0.62 953 神 經 根 及 脊 神 經 叢 之 損 傷 0.62 957 其 他 及 未 明 示 神 經 之 損 傷 0.62 總 人 數 =6 人 85
附 錄 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調 查 研 究 各 樣 本 地 區 收 案 完 成 率 地 區 2002 年 2007 年 2007 年 放 棄 個 案 2007 年 2007 年 無 法 受 訪 原 因 2007 年 血 壓 血 液 尿 液 四 者 完 訪 存 活 通 訊 資 料 遷 出 訪 應 訪 研 究 期 間 無 法 面 訪 且 完 訪 % % % % 死 亡 2 拒 訪 3 4 測 量 檢 體 檢 體 完 成 人 數 人 數 錯 誤 視 區 人 數 無 法 面 訪 無 代 答 者 人 數 %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92 72 2 4 65 6 2 0 47 72.3 47 72.3 47 72.3 47 72.3 47 72.3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3 7 3 3 2 09 7 3 0 89 8.7 89 8.7 87 79.8 88 80.7 87 79.8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32 24 2 3 8 26 6 2 84 7.2 84 7.2 84 7.2 84 7.2 84 7.2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58 60 0 0 49 4 2 0 33 67.4 30 6.2 30 6.2 30 6.2 30 6.2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74 60 0 2 57 4 0 42 73.7 42 73.7 39 68.4 38 66.7 38 66.7 台 北 市 大 同 區 56 57 0 5 5 0 0 0 5 00.0 5 00.0 46 90.2 45 88.2 45 88.2 台 北 市 萬 華 區 79 69 6 6 3 0 57 93.4 56 9.8 54 88.5 53 86.9 53 86.9 台 北 市 文 山 區 86 84 0 82 7 2 0 63 76.8 63 76.8 62 75.6 63 76.8 62 75.6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48 52 0 50 20 0 0 30 60.0 30 60.0 30 60.0 29 58.0 29 58.0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9 9 0 5 2 84 0 3 0 7 84.5 70 83.3 68 8.0 69 82. 68 8.0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04 00 0 8 9 20 3 0 68 74.7 65 7.4 56 6.5 56 6.5 55 60.4 台 北 市 北 投 區 9 78 5 5 0 68 5 0 62 9.2 62 9.2 62 9.2 60 88.2 60 88.2 台 北 縣 板 橋 市 74 70 3 65 34 2 0 29 78.2 29 78.2 26 76.4 26 76.4 26 76.4 台 北 縣 三 重 市 0 9 0 5 03 25 4 0 74 7.8 73 70.9 68 66.0 69 67.0 67 65. 台 北 縣 中 和 市 50 53 2 49 6 0 0 88 59. 88 59. 88 59. 88 59. 88 59. 台 北 縣 永 和 市 94 93 0 3 2 88 20 7 0 6 69.3 6 69.3 60 68.2 60 68.2 60 68.2 台 北 縣 新 莊 市 38 34 4 3 26 36 2 0 88 69.8 88 69.8 86 68.3 86 68.3 86 68.3 台 北 縣 新 店 市 20 2 2 2 0 07 32 3 0 72 67.3 72 67.3 72 67.3 72 67.3 72 67.3 台 北 縣 淡 水 鎮 40 4 0 5 35 3 3 0 29 82.9 29 82.9 29 82.9 27 77. 27 77. 台 北 縣 汐 止 市 73 88 2 6 79 23 2 0 54 68.4 54 68.4 53 67. 54 68.4 53 67. 台 北 縣 五 股 鄉 08 99 2 95 5 0 79 83.2 79 83.2 79 83.2 79 83.2 79 83.2 台 北 縣 樹 林 市 2 08 6 0 0 29 5 0 67 66.3 67 66.3 67 66.3 67 66.3 67 66.3 基 隆 市 七 堵 區 07 08 3 3 0 28 0 0 73 72.3 72 7.3 65 64.4 65 64.4 65 64.4 : 經 2002-2006 年 死 亡 檔 及 2007 年 戶 籍 檔 串 聯 比 對 後, 扣 除 6 位 死 亡 個 案 及 遷 出 樣 本 縣 市 之 外 3 位 2 : 訪 員 於 不 同 月 份 及 時 段, 至 少 首 訪 三 次, 且 向 左 鄰 右 舍 打 聽 後 仍 無 法 聯 繫 任 何 相 關 成 員, 亦 無 法 取 得 受 訪 個 案 最 新 通 訊 資 料 者, 則 確 定 該 地 址 無 此 家 戶 3 : 雖 知 個 案 住 家 在 此, 但 因 嫁 娶 出 國 出 遊 外 出 讀 書 等 原 因 無 法 於 研 究 期 間 內 接 受 訪 視 4 : 個 案 符 合 可 找 代 答 者 之 條 件, 但 無 法 找 到 合 適 的 代 答 者 86
附 錄 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調 查 研 究 各 樣 本 地 區 收 案 完 成 率 ( 續 ) 地 區 2002 年 2007 年 2007 年 放 棄 個 案 2007 年 2007 年 無 法 受 訪 原 因 2007 年 血 壓 血 液 尿 液 四 者 完 訪 存 活 通 訊 資 料 遷 出 訪 應 訪 研 究 期 間 無 法 面 訪 且 完 訪 % % % % 死 亡 2 拒 訪 3 4 測 量 檢 體 檢 體 完 成 人 數 人 數 錯 誤 視 區 人 數 無 法 面 訪 無 代 答 者 人 數 % 桃 園 縣 大 溪 鎮 86 86 4 0 8 3 0 77 95. 77 95. 74 9.4 72 88.9 7 87.7 桃 園 縣 桃 園 市 74 92 0 26 65 69 3 0 93 56.4 93 56.4 93 56.4 93 56.4 94 57.0 桃 園 縣 平 鎮 市 30 30 0 9 2 9 25 2 0 92 77.3 92 77.3 87 73. 88 74.0 87 73. 新 竹 縣 竹 北 市 07 0 4 02 26 0 75 73.5 75 73.5 75 73.5 75 73.5 75 73.5 新 竹 市 北 區 09 0 0 0 5 95 37 3 54 56.8 54 56.8 53 55.8 53 55.8 53 55.8 苗 栗 縣 竹 南 鎮 6 54 0 25 2 27 32 2 92 72.4 92 72.4 87 68.5 88 69.3 87 68.5 台 中 市 南 區 78 80 0 3 0 77 29 4 0 44 57. 44 57. 43 55.8 44 57. 43 55.8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94 96 0 0 95 28 0 66 69.5 6 64.2 60 63.2 58 6. 58 6. 台 中 縣 太 平 市 34 33 2 3 2 6 4 3 0 99 85.3 99 85.3 94 8.0 95 8.9 94 8.0 台 中 縣 梧 棲 鎮 48 50 0 2 0 48 0 0 47 99.3 47 99.3 45 98.0 45 98.0 45 98.0 彰 化 縣 秀 水 鄉 84 73 0 7 65 9 8 0 38 83.6 36 82.4 30 78.8 30 78.8 29 78.2 彰 化 縣 彰 化 市 55 5 5 3 42 5 7 0 20 84.5 20 84.5 20 84.5 20 84.5 20 84.5 彰 化 縣 員 林 鎮 20 9 88 26 0 0 62 86.2 62 86.2 58 84.0 59 84.6 58 84.0 南 投 縣 南 投 市 8 72 2 4 0 66 27 0 38 83. 38 83. 38 83. 38 83. 38 83. 嘉 義 縣 梅 山 鄉 99 89 5 5 2 77 27 48 83.6 44 8.4 36 76.8 36 76.8 36 76.8 雲 林 縣 莿 桐 鄉 220 206 3 4 0 99 9 3 0 77 88.9 74 87.4 26 63.3 27 63.8 25 62.8 台 南 縣 新 營 市 49 44 3 7 0 34 5 3 0 6 86.6 6 86.6 0 82. 82.8 09 8.3 台 南 縣 善 化 鎮 53 40 3 25 5 5 2 03 82.4 03 82.4 00 80.0 02 8.6 00 80.0 台 南 市 中 西 區 29 37 0 2 34 32 0 0 75.4 0 75.4 94 70.2 95 70.9 94 70.2 台 南 市 安 南 區 3 29 2 6 0 2 28 6 0 87 7.9 85 70.3 8 66.9 78 64.5 77 63.6 高 雄 縣 鳳 山 市 65 66 0 0 55 2 2 0 32 85.2 32 85.2 28 82.6 29 83.2 28 82.6 高 雄 縣 湖 內 鄉 202 87 3 5 0 69 8 2 0 49 88.2 49 88.2 33 78.7 44 85.2 33 78.7 高 雄 縣 大 寮 鄉 02 92 4 7 0 8 7 4 0 70 86.4 70 86.4 69 85.2 69 85.2 69 85.2 : 經 2002-2006 年 死 亡 檔 及 2007 年 戶 籍 檔 串 聯 比 對 後, 扣 除 6 位 死 亡 個 案 及 遷 出 樣 本 縣 市 之 外 3 位 2 : 訪 員 於 不 同 月 份 及 時 段, 至 少 首 訪 三 次, 且 向 左 鄰 右 舍 打 聽 後 仍 無 法 聯 繫 任 何 相 關 成 員, 亦 無 法 取 得 受 訪 個 案 最 新 通 訊 資 料 者, 則 確 定 該 地 址 無 此 家 戶 3 : 雖 知 個 案 住 家 在 此, 但 因 嫁 娶 出 國 出 遊 外 出 讀 書 等 原 因 無 法 於 研 究 期 間 內 接 受 訪 視 4 : 個 案 符 合 可 找 代 答 者 之 條 件, 但 無 法 找 到 合 適 的 代 答 者 87
附 錄 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調 查 研 究 各 樣 本 地 區 收 案 完 成 率 ( 續 ) 地 區 2002 年 2007 年 2007 年 放 棄 個 案 2007 年 2007 年 無 法 受 訪 原 因 2007 年 血 壓 血 液 尿 液 四 者 完 訪 存 活 通 訊 資 料 遷 出 訪 應 訪 研 究 期 間 無 法 面 訪 且 完 訪 % % % % 死 亡 2 拒 訪 3 4 測 量 檢 體 檢 體 完 成 人 數 人 數 錯 誤 視 區 人 數 無 法 面 訪 無 代 答 者 人 數 %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03 07 3 8 0 86 9 0 66 76.7 66 76.7 62 72. 6 70.9 6 70.9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00 89 2 4 4 79 6 6 0 67 84.8 67 84.8 62 78.5 62 78.5 62 78.5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07 09 4 0 04 8 7 88 84.6 88 84.6 56 53.9 55 52.9 55 52.9 屏 東 縣 霧 台 鄉 98 85 8 0 0 67 7 9 0 5 90.4 45 86.8 33 79.0 28 76.7 27 76. 屏 東 縣 內 埔 鄉 54 54 0 2 5 39 2 0 0 72.9 0 72.9 09 72.2 0 72.9 09 72.2 台 東 縣 卑 南 鄉 69 65 3 4 0 58 4 3 0 5 87.9 5 87.9 49 84.5 48 82.8 48 82.8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90 82 5 7 6 64 8 6 49 76.6 49 76.6 49 76.6 49 76.6 49 76.6 宜 蘭 縣 冬 山 鄉 24 22 3 0 0 9 7 2 09 9.6 09 9.6 06 89. 08 90.8 06 89. 合 計 6600 6,426 8 334 68 5,943,095 54 2 4,682 78.8 4,650 78.2 4,48 74.3 4,425 74.5 4,388 73.8 : 經 2002-2006 年 死 亡 檔 及 2007 年 戶 籍 檔 串 聯 比 對 後, 扣 除 6 位 死 亡 個 案 及 遷 出 樣 本 縣 市 之 外 3 位 2 : 訪 員 於 不 同 月 份 及 時 段, 至 少 首 訪 三 次, 且 向 左 鄰 右 舍 打 聽 後 仍 無 法 聯 繫 任 何 相 關 成 員, 亦 無 法 取 得 受 訪 個 案 最 新 通 訊 資 料 者, 則 確 定 該 地 址 無 此 家 戶 3 : 雖 知 個 案 住 家 在 此, 但 因 嫁 娶 出 國 出 遊 外 出 讀 書 等 原 因 無 法 於 研 究 期 間 內 接 受 訪 視 4 : 個 案 符 合 可 找 代 答 者 之 條 件, 但 無 法 找 到 合 適 的 代 答 者 88
附 錄 4 本 研 究 資 料 來 源 分 別 如 下 : ( 一 ) 民 國 九 十 年 國 民 健 康 訪 問 調 查 之 資 料 檔 之 資 料 檔 僅 使 用 國 民 健 康 訪 問 調 查 問 卷 中 2 歲 以 下 適 用 的 個 人 問 卷, 其 問 卷 的 內 容 主 要 為 包 括 自 覺 健 康 狀 況 及 健 康 行 為 等 ( 二 )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調 查 計 畫 之 資 料 檔 使 用 台 灣 地 區 5 歲 以 上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調 查 計 畫 中 面 訪 問 卷 體 位 ( 腰 圍 臀 圍 ) 及 血 壓 測 量 數 據 及 血 液 檢 體 測 量 數 據 其 中 面 訪 問 卷 需 與 民 國 九 十 年 國 民 健 康 訪 問 調 查 問 卷 合 併 使 用 ( 三 )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至 九 十 六 年 死 亡 檔 使 用 資 料 內 容 中 死 亡 日 期 死 因 分 類 等 變 項, 其 死 因 分 類 採 用 國 際 疾 病 分 類 臨 床 修 訂 第 九 版 標 準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9 th Revision Clinical Modification,ICD-9-CM) ( 四 ) 民 國 九 十 年 至 九 十 六 年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研 究 資 料 檔 資 料 內 容 包 含 :() 門 診 處 方 及 治 療 明 細 檔 ;(2) 門 診 處 方 醫 令 明 細 檔 ;(3)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清 單 明 細 檔 ;(4)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醫 令 清 單 明 細 檔 ;(5) 特 約 藥 局 處 方 及 調 劑 明 細 檔 ;( 6) 特 約 藥 局 處 方 醫 令 檔 ( 五 )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追 蹤 調 查 研 究 調 查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調 查 計 畫 之 個 案 ( 現 年 20 歲 以 上 ), 資 料 內 容 包 含 :() 面 訪 問 卷 ;( 2) 身 高 體 重 腰 圍 臀 圍 等 體 位 測 量 數 據 ;( 3) 血 壓 測 量 數 據 ;( 4) 血 液 檢 體 測 量 數 據 ;( 5) 尿 液 檢 體 測 量 數 據 ;( 6) 追 蹤 問 卷 89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編 號 變 項 名 稱 操 作 型 定 義. 社 經 地 位 指 一 個 人 的 社 會 經 濟 地 位 (Social conomic Sataus:SES), 用 以 區 分 社 會 階 級 本 研 究 之 社 經 地 位 採 林 生 傳 (996) 參 考 Hollingshead 於 957 年 設 計 之 社 會 地 位 二 因 素 指 數 (Two Factor Index of SocialPosition) 區 分 法, 配 合 我 國 社 會 現 況 修 訂 的 方 式, 將 教 育 程 度 與 職 業 水 準 各 分 五 等 級, 再 把 兩 者 所 的 之 分 數 予 以 加 權 A. 教 育 程 度 的 分 類 : 第 一 級 : 研 究 所 畢 業 第 二 級 : 大 學 專 科 畢 業 第 三 級 : 大 專 肄 業 高 中 高 職 國 中 畢 業 第 四 級 : 小 學 畢 業 第 五 級 : 未 受 正 式 教 育 B. 職 業 等 級 的 分 類 : 第 一 級 : 高 級 專 業 及 高 級 行 政 人 員 第 二 級 : 專 業 及 中 級 行 政 人 員 第 三 級 : 半 專 業 及 一 般 性 公 務 人 員 第 四 級 : 技 術 工 人 第 五 級 : 無 技 術 性 及 半 技 術 工 人 社 經 地 位 換 算 如 下 : 教 育 教 育 指 職 業 職 業 指 等 級 數 加 權 等 級 數 加 權 社 經 地 位 指 數 區 分 界 線 社 經 地 位 等 級 I 5x4 I 5x7 5 4+5 7=55 Ⅰ(55-52) II 4x4 II 4x7 4 4+4 7=44 Ⅱ(5-4) 高 社 經 地 位 III 3x4 III 3x7 3 4+3 7=33 Ⅲ(40-30) 中 社 經 地 位 IV 2x4 IV 2x7 2 4+2 7=22 Ⅳ(29-9) V x4 V x7 4+ 7= Ⅴ(8-) 低 社 經 地 位 資 料 來 源 : 教 育 研 究 法 ( 頁 4) 王 文 科 (993), 台 北 : 五 南 2. 抽 菸 習 慣 依 問 卷 內 容 區 分 為 : A. 無 : 回 答 沒 有 吸 過 或 僅 嘗 試 吸 過 幾 次 而 已 B. 戒 菸 : 回 答 過 去 一 個 月 已 經 戒 菸 C. -0 支 / 天 : 過 去 一 個 月 平 均 吸 菸 -0 支 / 天 D. -20 支 / 天 : 過 去 一 個 月 平 均 吸 菸 -20 支 / 天 E. >20 支 / 天 : 過 去 一 個 月 平 均 吸 菸 超 過 20 支 / 天 3. 飲 酒 習 慣 依 問 卷 內 容 區 分 為 : A. 無 : 回 答 沒 有 B. < 次 / 月 : 回 答 每 月 不 到 一 次 C. -3 次 / 月 : 回 答 每 月 一 ~ 三 次 D. 次 / 週 : 回 答 每 週 一 次 兩 三 天 喝 一 次 或 ( 幾 乎 ) 每 天 喝 4. 嚼 檳 榔 習 慣 依 問 卷 內 容 區 分 為 : A. 無 : 回 答 從 未 嚼 過 ; 或 從 過 去 到 現 在 只 嚼 過 -2 次 B. 戒 嚼 : 回 答 以 前 嚼, 現 在 不 嚼 ( 最 近 6 個 月 沒 有 嚼 ) C. -3 顆 / 天 : 過 去 一 個 月 平 均 嚼 -3 顆 / 天 D. 4-9 顆 / 天 : 過 去 一 個 月 平 均 嚼 4-9 顆 / 天 E. >20 顆 / 天 : 過 去 一 個 月 平 均 嚼 >20 顆 / 天 5. 運 動 習 慣 將 問 卷 中 過 去 半 年 每 星 期 平 均 運 動 次 數 與 每 次 平 均 運 動 時 間 相 乘 而 計 算 出 每 星 期 總 運 動 時 間 並 區 分 為 : A. 無 : 回 答 否 B. <3 小 時 / 週 : 過 去 半 年 運 動 <3 小 時 / 週 C. 3-6 小 時 / 週 : 過 去 半 年 運 動 3-6 小 時 / 週 D. >6 小 時 / 週 : 過 去 半 年 運 動 >6 小 時 / 週 6. 平 均 睡 眠 時 間 依 問 卷 內 容 區 分 為 : A. <5 小 時 / 天 : 回 答 不 到 3 小 時 或 3 小 時 ~ 不 到 5 小 時 B. 5-6 小 時 / 天 : 回 答 5 小 時 ~ 不 到 7 小 時 C. 7-8 小 時 / 天 : 回 答 7 小 時 ~ 不 到 9 小 時 D. 9 小 時 / 天 : 回 答 9 小 時 ~ 不 到 小 時 或 小 時 ( 含 ) 以 上 90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 續 ) 編 號 變 項 名 稱 操 作 型 定 義 7. 飼 養 寵 物 依 問 卷 內 容 區 分 為 : 沒 有 或 有 8. 自 覺 油 脂 攝 取 程 度 問 卷 飲 食 習 慣 中, 選 取 題 目 有 Ja. 您 吃 蔬 菜 時, 有 多 少 是 用 炒 的? Jb. 您 吃 牛 羊 豬 等 肉 類 時, 有 多 少 是 連 肥 肉 或 皮 一 起 吃? Jc. 您 吃 雞 鴨 等 家 禽 類 時, 有 多 少 是 連 肥 肉 或 皮 一 起 吃? Jd. 您 吃 肉 類 時, 有 多 少 是 用 油 煎 炸 炒? Je. 您 吃 蛋 時, 有 多 少 時 候 是 連 蛋 黃 一 起 吃? Jf. 您 吃 蛋 時, 有 多 少 是 用 油 煎 炸 炒? Jg. 您 吃 的 豆 類 ( 如 豌 豆 黃 豆 ) 及 豆 類 製 品 ( 如 豆 腐 豆 乾 等 ) 有 多 少 是 用 油 炸 過? Jh. 您 吃 魚 時, 有 多 少 是 用 油 煎 炸 炒 淋?( 包 括 煎 過 再 紅 燒 蒸 過 的 魚 淋 上 油 ) Ji. 您 吃 飯 時, 有 多 少 是 用 滷 汁 或 豬 油 拌 飯?( 包 括 魯 肉 飯 爌 肉 飯 或 炒 飯 ) Jj. 您 有 多 常 用 菜 肴 的 湯 汁 拌 飯 或 拌 麵? 回 答 全 是 如 此 得 4 分 多 數 如 此 得 3 分 一 半 一 半 得 2 分 少 數 如 此 得 分 從 未 如 此 得 0 分 不 吃 此 食 物 得 0 分, 將 以 上 0 個 問 題 的 分 數 累 加 成 為 自 覺 油 脂 攝 取 程 度 分 數,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油 脂 攝 取 程 度 越 高, 依 其 分 數 分 為 : A. <6 分 B. 6-9 分 C. 20-23 分 D. 24 分 9.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計 算 方 法 是 以 體 重 ( 公 斤 ) 除 以 身 高 ( 公 尺 ) 的 平 方, 分 為 : A. <20 kg/m² B. 20-24 kg/m² C. 25-26 kg/m² D. 27-29 kg/m² E. 30 kg/m² 0. 腰 圍 採 用 測 量 肋 骨 下 緣 與 腸 骨 中 點 方 式, 分 為 : A. <75 cm B. 75-79 cm C. 80-84 cm D. 85-89 cm E. 90 cm. 腰 臀 比 計 算 方 法 是 以 腰 圍 ( 量 測 肋 骨 下 緣 與 腸 骨 中 點 ) 除 以 臀 圍, 分 為 : A. <0.80 B. 0.80-0.85 C. 0.86-0.9 D. 0.92 2. 女 性 荷 爾 蒙 暴 露 年 數 針 對 女 性, 計 算 方 式 為 首 次 生 育 年 齡 減 掉 初 經 年 齡 ; 若 未 生 育 者, 則 以 收 案 年 齡 減 掉 初 經 年 齡 來 計 算, 分 為 : A. <8 年 B. 8-0 年 C. -4 年 D. 5 年 3. 家 族 疾 病 史 依 照 父 親 疾 病 史 母 親 疾 病 史 兄 弟 疾 病 史 ( 若 個 案 為 男 性, 應 要 扣 除 個 案 本 身 罹 病 狀 況 ) 姐 妹 疾 病 史 ( 若 個 案 為 女 性, 應 要 扣 除 個 案 本 身 罹 病 狀 況 ) 來 判 定 4. 脂 蛋 白 元 A 依 據 血 液 檢 驗 結 果, 分 為 : A. <25 mg/dl B. 25-36 mg/dl C. 37-49 mg/dl D. 50 mg/dl 5. 脂 蛋 白 元 B 依 據 血 液 檢 驗 結 果, 分 為 : A. <77 mg/dl B. 77-90 mg/dl C. 9-05 mg/dl D. 06 mg/dl 9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 續 ) 編 號 變 項 名 稱 操 作 型 定 義 6. 高 血 壓 發 生 率 定 義 A. 高 血 壓 疾 病 診 斷 : 符 合 下 面 任 一 條 件 者 a. 測 量 收 縮 壓 40mmHg 或 舒 張 壓 90mmHg 或 問 卷 自 報 服 用 高 血 壓 藥 物 ( 依 據 JNC VII 標 準 ) b. 在 200 年 至 2006 年 健 保 申 報 資 料 中, 曾 於 門 診 或 住 院 申 報 中, 同 時 被 譯 碼 ICD-9-CM code 400 40 409 402-405 4372, 並 同 時 開 具 高 血 壓 藥 物 ( 藥 物 表 請 見 附 件 八 ) B. 資 料 來 源 a.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2 年 3 月 至 2002 年 8 月 b. 健 保 檔 :200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c. 死 亡 檔 :2002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d.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7 年 6 月 至 2008 年 5 月 C. 狀 態 及 時 間 之 判 定 a. 開 始 時 間 及 狀 態 以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資 料 為 主,200~2002 年 健 保 資 料 檔 為 輔,2002 年 三 高 資 料 或 健 保 資 料 認 定 有 高 血 壓 者, 不 納 入 分 析 開 始 時 間 即 為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時 被 訪 視 時 間,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壓 b.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及 狀 態 (i) 2002~2006 年 健 保 資 料 或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中, 自 開 始 時 間 後, 被 認 定 有 高 血 壓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最 早 有 高 血 壓 記 錄 時 間 點,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有 高 血 壓 (ii)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壓, 且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完 訪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96 年 三 高 訪 視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壓 (iii)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壓 者, 若 於 2002 年 至 2006 年 死 亡 檔 中 註 記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壓 (iv)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壓 者, 若 於 2007 年 訪 視 期 間 得 知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或 2007/3/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壓 (v)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壓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資 料, 但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非 完 訪 者, 若 有 健 保 資 料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6/2/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壓 (vi)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壓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及 健 保 資 料, 但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非 完 訪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即 為 開 始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壓 92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 續 ) 編 號 變 項 名 稱 操 作 型 定 義 7. 高 血 糖 發 生 率 定 義 A. 高 血 糖 疾 病 診 斷 : 符 合 下 面 任 一 條 件 者 a. 禁 食 血 漿 血 糖 值 26mg/dL 或 問 卷 自 報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 依 據 美 國 糖 尿 病 學 會 997 年 標 準 ) b. 在 200 年 至 2006 年 健 保 申 報 資 料 中, 曾 於 門 診 或 住 院 申 報 中, 同 時 被 譯 碼 ICD-9-CM code 2500 250 25002-25093 7902 795 796, 並 同 時 開 具 高 血 糖 藥 物 ( 藥 物 表 請 見 附 件 八 ) B. 資 料 來 源 a.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2 年 3 月 至 2002 年 8 月 b. 健 保 檔 :200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c. 死 亡 檔 :2002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d.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7 年 6 月 至 2008 年 5 月 C. 狀 態 及 時 間 之 判 定 a. 開 始 時 間 及 狀 態 以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資 料 為 主,200~2002 年 健 保 資 料 檔 為 輔,2002 年 三 高 資 料 或 健 保 資 料 認 定 有 高 血 糖 者, 不 納 入 分 析 開 始 時 間 即 為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時 被 訪 視 時 間,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糖 b.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及 狀 態 (i) 2002~2006 年 健 保 資 料 或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中, 自 開 始 時 間 後, 被 認 定 有 高 血 糖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最 早 有 高 血 糖 記 錄 時 間 點,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有 高 血 糖 (ii)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糖, 且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完 訪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7 年 三 高 訪 視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糖 (iii)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糖 者, 若 於 2002 年 至 2006 年 死 亡 檔 中 註 記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糖 (iv)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糖 者, 若 於 2007 年 訪 視 期 間 得 知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或 2007/3/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糖 (v)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糖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資 料, 但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非 完 訪 者, 若 有 健 保 資 料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6/2/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糖 (vi)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糖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及 健 保 資 料, 但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非 完 訪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即 為 開 始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糖 93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 續 ) 編 號 變 項 名 稱 操 作 型 定 義 8. 高 血 脂 發 生 率 定 義 A. 高 血 脂 疾 病 診 斷 : 符 合 下 面 任 一 條 件 者 a. 禁 食 血 清 膽 固 醇 240 mg/dl 或 禁 食 血 清 三 酸 甘 油 酯 200 mg/dl 或 問 卷 自 報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 依 據 美 國 NCEP-ATP III 標 準 ) b. 在 200 年 至 2006 年 健 保 申 報 資 料 中, 曾 於 門 診 或 住 院 申 報 中, 同 時 被 譯 碼 ICD-9-CM code 272, 並 同 時 開 具 高 血 脂 藥 物 ( 藥 物 表 請 見 附 件 八 ) B. 資 料 來 源 a.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2 年 3 月 至 2002 年 8 月 b. 健 保 檔 :200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c. 死 亡 檔 :2002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d.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7 年 6 月 至 2008 年 5 月 C. 狀 態 及 時 間 之 判 定 a. 開 始 時 間 及 狀 態 以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資 料 為 主,200~2002 年 健 保 資 料 檔 為 輔,2002 年 三 高 資 料 或 健 保 資 料 認 定 有 高 血 脂 者, 不 納 入 分 析 開 始 時 間 即 為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時 被 訪 視 時 間,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脂 b.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及 狀 態 (i) 2002~2006 年 健 保 資 料 或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中, 自 開 始 時 間 後, 被 認 定 有 高 血 脂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最 早 有 高 血 脂 記 錄 時 間 點,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有 高 血 脂 (ii)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脂, 且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完 訪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7 年 三 高 訪 視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脂 (iii)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脂 者, 若 於 2002 年 至 2006 年 死 亡 檔 中 註 記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脂 (iv)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脂 者, 若 於 2007 年 訪 視 期 間 得 知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或 2007/3/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脂 (v)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脂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資 料, 但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非 完 訪 者, 若 有 健 保 資 料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6/2/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脂 (vi) 其 餘 沒 有 高 血 脂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及 健 保 資 料, 但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非 完 訪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即 為 開 始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高 血 脂 94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 續 ) 編 號 變 項 名 稱 操 作 型 定 義 9. 心 臟 病 發 生 率 定 義 A. 心 臟 疾 病 診 斷 : 符 合 下 面 任 一 條 件 者 a. 問 卷 自 報 有 心 臟 疾 病 者 b. 在 200 年 至 2006 年 健 保 申 報 資 料 中, 曾 於 門 診 或 住 院 申 報 中, 同 時 被 譯 碼 ICD-9-CM code 40 4-43 4400 440 448 4489 V458 V4582 B. 資 料 來 源 a.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2 年 3 月 至 2002 年 8 月 b. 健 保 檔 :200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c. 死 亡 檔 :2002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d.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7 年 6 月 至 2008 年 5 月 C. 狀 態 及 時 間 之 判 定 a. 開 始 時 間 及 狀 態 以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資 料 為 主,200~2002 年 健 保 資 料 檔 為 輔,2002 年 三 高 資 料 或 健 保 資 料 認 定 有 心 臟 病 者, 不 納 入 分 析 開 始 時 間 即 為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時 被 訪 視 時 間, 狀 態 為 沒 心 臟 病 b.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及 狀 態 (i) 2002~2006 年 健 保 資 料 或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中, 自 開 始 時 間 後, 被 認 定 有 心 臟 病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最 早 有 心 臟 病 記 錄 時 間 點,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有 心 臟 病 (ii) 其 餘 沒 有 心 臟 病, 且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完 訪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7 年 三 高 訪 視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心 臟 病 (iii) 其 餘 沒 有 心 臟 病 者, 若 於 2002 年 至 2006 年 死 亡 檔 中 註 記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心 臟 病 (iv) 其 餘 沒 有 心 臟 病 者, 若 於 2007 年 訪 視 期 間 得 知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或 2007/3/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心 臟 病 (v) 其 餘 沒 有 心 臟 病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資 料, 但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非 完 訪 者, 若 有 健 保 資 料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6/2/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心 臟 病 (vi) 其 餘 沒 有 心 臟 病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及 健 保 資 料, 但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非 完 訪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即 為 開 始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心 臟 病 95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 續 ) 編 號 變 項 名 稱 操 作 型 定 義 20. 腦 中 風 發 生 率 定 義 A. 腦 中 風 診 斷 : 符 合 下 面 任 一 條 件 者 a. 問 卷 自 報 有 腦 中 風 b. 在 200 年 至 2006 年 健 保 申 報 資 料 中, 曾 於 門 診 或 住 院 申 報 中, 同 時 被 譯 碼 ICD-9-CM code 430-432 433 434 435 436 4370 437 4373-4379 438 B. 資 料 來 源 a.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2 年 3 月 至 2002 年 8 月 b. 健 保 檔 :200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c. 死 亡 檔 :2002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d.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7 年 6 月 至 2008 年 5 月 C. 狀 態 及 時 間 之 判 定 a. 開 始 時 間 及 狀 態 以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資 料 為 主,200~2002 年 健 保 資 料 檔 為 輔,2002 年 三 高 資 料 或 健 保 資 料 認 定 有 腦 中 風 者, 不 納 入 分 析 開 始 時 間 即 為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時 被 訪 視 時 間, 狀 態 為 沒 腦 中 風 b.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及 狀 態 (i) 2002~2006 年 健 保 資 料 或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中, 自 開 始 時 間 後, 被 認 定 有 腦 中 風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最 早 有 腦 中 風 記 錄 時 間 點,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有 腦 中 風 (ii) 其 餘 沒 有 腦 中 風, 且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完 訪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7 年 三 高 訪 視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腦 中 風 (iii) 其 餘 沒 有 腦 中 風 者, 若 於 2002 年 至 2006 年 死 亡 檔 中 註 記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腦 中 風 (iv) 其 餘 沒 有 腦 中 風 者, 若 於 2007 年 訪 視 期 間 得 知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或 2007/3/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腦 中 風 (v) 其 餘 沒 有 腦 中 風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資 料, 但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非 完 訪 者, 若 有 健 保 資 料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6/2/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腦 中 風 (vi) 其 餘 沒 有 腦 中 風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及 健 保 資 料, 但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非 完 訪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即 為 開 始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腦 中 風 96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 續 ) 編 號 變 項 名 稱 操 作 型 定 義 2. 腎 臟 病 發 生 率 定 義 A. 腎 臟 病 診 斷 : 符 合 下 面 任 一 條 件 者 a. 問 卷 自 報 有 腎 臟 病 者 b. 在 200 年 至 2006 年 健 保 申 報 資 料 中, 曾 於 門 診 或 住 院 申 報 中, 同 時 被 譯 碼 ICD-9-CM code 580-583 585 587 7925 V420 V45 V560-V568 B. 資 料 來 源 a.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2 年 3 月 至 2002 年 8 月 b. 健 保 檔 :200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c. 死 亡 檔 :2002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d.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7 年 6 月 至 2008 年 5 月 C. 狀 態 及 時 間 之 判 定 a. 開 始 時 間 及 狀 態 以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資 料 為 主,200~2002 年 健 保 資 料 檔 為 輔,2002 年 三 高 資 料 或 健 保 資 料 認 定 有 腎 臟 病 者, 不 納 入 分 析 開 始 時 間 即 為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時 被 訪 視 時 間, 狀 態 為 沒 腎 臟 病 b.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及 狀 態 (i) 2002~2006 年 健 保 資 料 或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中, 自 開 始 時 間 後, 被 認 定 有 腎 臟 病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最 早 有 腎 臟 病 記 錄 時 間 點,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有 腎 臟 病 (ii) 其 餘 沒 有 腎 臟 病, 且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完 訪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7 年 三 高 訪 視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腎 臟 病 (iii) 其 餘 沒 有 腎 臟 病 者, 若 於 2002 年 至 2006 年 死 亡 檔 中 註 記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腎 臟 病 (iv) 其 餘 沒 有 腎 臟 病 者, 若 於 2007 年 訪 視 期 間 得 知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或 2007/3/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腎 臟 病 (v) 其 餘 沒 有 腎 臟 病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資 料, 但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非 完 訪 者, 若 有 健 保 資 料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6/2/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腎 臟 病 (vi) 其 餘 沒 有 腎 臟 病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及 健 保 資 料, 但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非 完 訪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即 為 開 始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沒 腎 臟 病 97
附 錄 5 研 究 變 項 及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 續 ) 編 號 變 項 名 稱 操 作 型 定 義 22. 死 亡 率 定 義 A. 資 料 來 源 a.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2 年 3 月 至 2002 年 8 月 b. 健 保 檔 :200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c. 死 亡 檔 :2002 年 月 至 2006 年 2 月 d. 2007 年 三 高 問 卷 : 調 查 時 間 為 2007 年 6 月 至 2008 年 5 月 B. 狀 態 及 時 間 之 判 定 a. 開 始 時 間 及 狀 態 以 2002 年 三 高 問 卷 資 料 為 主,200~2002 年 健 保 資 料 檔 為 輔,2002 年 三 高 資 料 或 健 保 資 料 認 定 有 高 血 壓 高 血 脂 高 血 糖 ( 以 下 稱 三 高 ) 者, 開 始 時 間 為 最 早 有 三 高 記 錄 時 間 點, 狀 態 為 有 高 血 壓 有 高 血 脂 有 高 血 糖 ;2002 年 三 高 資 料 或 健 保 資 料 認 定 沒 有 三 高 者, 開 始 時 間 訂 為 2002 年 三 高 調 查 被 訪 視 時 間, 狀 態 為 沒 三 高 b.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及 狀 態 (i) 其 餘 沒 有 腎 臟 病, 且 2007 年 三 高 計 畫 完 訪 者, 其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7 年 三 高 訪 視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存 活 (iii) 其 餘 未 接 觸 者, 若 於 2002 年 至 2006 年 死 亡 檔 中 註 記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死 亡 (iv) 其 餘 未 接 觸 者, 若 於 2007 年 訪 視 期 間 得 知 死 亡,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死 亡 日 期 或 2007/3/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死 亡 (v) 其 餘 未 接 觸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資 料, 若 有 健 保 資 料 者,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為 2006/2/3,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存 活 23. 高 血 壓 盛 行 率 定 義 24. 高 血 糖 盛 行 率 定 義 25. 高 血 脂 盛 行 率 定 義 26. 代 謝 症 候 群 盛 行 率 定 義 (vi) 其 餘 未 接 觸 者, 且 沒 有 死 亡 及 健 保 資 料, 則 追 蹤 結 束 時 間 即 為 開 始 時 間, 結 束 時 狀 態 為 存 活 依 據 JNC VII, 高 血 壓 定 義 為 測 量 收 縮 壓 40mmHg 或 舒 張 壓 90mmHg 或 於 問 卷 中 自 報 服 用 高 血 壓 藥 物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定 義 為 20mmHg 收 縮 壓 <40mmHg, 或 80mmHg 舒 張 壓 <90mmHg, 且 無 服 用 任 何 藥 物 依 據 美 國 糖 尿 病 學 會 997 年 發 表 之 糖 尿 病 診 斷 標 準, 以 禁 食 血 漿 血 糖 值 26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來 定 義 高 血 糖, 以 00mg/dL 禁 食 血 漿 血 糖 值 <26mg/dL, 且 未 服 藥 的 人, 定 義 為 葡 萄 糖 耐 受 不 良 (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 IGT) 參 考 美 國 NCEP-ATP III 中 之 定 義, 本 研 究 將 將 高 血 總 膽 固 醇 定 義 為 使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或 禁 食 血 清 膽 固 醇 240 mg/dl, 高 三 酸 甘 油 酯 定 義 為 使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或 禁 食 血 清 三 酸 甘 油 酯 200 mg/dl, 過 低 的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定 義 為 禁 食 血 清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l, 過 高 的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定 義 為 禁 食 血 清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60 mg/dl 高 血 脂 症 之 定 義 則 為 禁 食 血 清 膽 固 醇 240 mg/dl 或 禁 食 血 清 三 酸 甘 油 酯 200 mg/dl 或 使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依 據 NCEP-ATP III 之 定 義 :5 項 因 子 中 包 含 3 項 或 以 上 者 A. 男 性 腰 圍 90cm 或 女 性 腰 圍 80cm( 腰 圍 採 用 腰 部 轉 折 點 的 測 量 方 法 ) B. SBP 30 mmhg 或 DBP 85 mmhg 或 使 用 降 血 壓 藥 C. 男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 或 女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50 mg/dl D. 空 腹 血 糖 0 mg/dl 或 使 用 降 血 糖 藥 E. 三 酸 甘 油 酯 50 mg/dl 依 據 國 民 健 康 局 之 定 義 :5 項 因 子 中 包 含 3 項 或 以 上 者 A. 男 性 腰 圍 90cm 或 女 性 腰 圍 80cm( 腰 圍 採 用 肋 骨 下 緣 與 腸 骨 上 緣 之 中 間 點 的 測 量 方 法 ) B. SBP 30 mmhg 或 DBP 85 mmhg 或 使 用 降 血 壓 藥 C. 男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40 mg/d 或 女 性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50 mg/dl D. 空 腹 血 糖 00 mg/dl 或 使 用 降 血 糖 藥 E. 三 酸 甘 油 酯 50 mg/dl 98
附 錄 6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發 生 人 數 分 佈 總 人 數 人 年 數 高 血 壓 人 數 所 有 樣 本 5 ~ 9 歲 544 2,806.4 7 20 ~ 24 歲 577 2,937.2 9 25 ~ 29 歲 537 2,754.8 33 30 ~ 34 歲 558 2,852.9 4 35 ~ 39 歲 678 3,455.5 52 40 ~ 44 歲 67 3,39.3 75 45 ~ 49 歲 527 2,680.0 90 50 ~ 54 歲 404 2,026.9 76 55 ~ 59 歲 229,2.6 60 60 ~ 64 歲 97 975.2 56 65 ~ 69 歲 52 699.5 66 70 歲 95 865. 6 男 性 5 ~ 9 歲 286,48.0 7 20 ~ 24 歲 265,342.6 6 25 ~ 29 歲 250,277.3 27 30 ~ 34 歲 242,29.9 30 35 ~ 39 歲 30,573.5 28 40 ~ 44 歲 252,278.2 40 45 ~ 49 歲 233,78.9 4 50 ~ 54 歲 72 842.6 39 55 ~ 59 歲 03 506.8 23 60 ~ 64 歲 92 463.6 22 65 ~ 69 歲 75 344.3 30 70 歲 0 473.0 32 女 性 5 ~ 9 歲 258,325.4 3 20 ~ 24 歲 32,594.7 6 25 ~ 29 歲 287,477.5 30 ~ 34 歲 36,633. 24 35 ~ 39 歲 368,88.9 35 40 ~ 44 歲 365,86. 49 45 ~ 49 歲 294,50. 37 50 ~ 54 歲 232,84.3 37 55 ~ 59 歲 26 64.8 34 60 ~ 64 歲 05 5.6 36 65 ~ 69 歲 77 355.2 29 70 歲 85 392. 7 99
附 錄 7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糖 發 生 人 數 分 佈 總 人 數 人 年 數 高 血 糖 人 數 所 有 樣 本 5 ~ 9 歲 556 2,855.3 20 ~ 24 歲 586 2,956.5 2 25 ~ 29 歲 56 2,864.9 6 30 ~ 34 歲 577 2,933.3 35 ~ 39 歲 726 3,687.9 4 40 ~ 44 歲 70 3,564.6 27 45 ~ 49 歲 628 3,95.3 37 50 ~ 54 歲 5 2,580.8 29 55 ~ 59 歲 39,593.0 27 60 ~ 64 歲 300,499.5 9 65 ~ 69 歲 256,263.0 9 70 歲 42,946.3 34 男 性 5 ~ 9 歲 298,534.4 20 ~ 24 歲 274,379.0 25 ~ 29 歲 27,375.9 5 30 ~ 34 歲 260,309.2 6 35 ~ 39 歲 349,76.7 4 40 ~ 44 歲 35,585.3 5 45 ~ 49 歲 286,436.0 20 50 ~ 54 歲 228,52.8 0 55 ~ 59 歲 44 720. 0 60 ~ 64 歲 38 679.9 8 65 ~ 69 歲 25 602.5 8 70 歲 237,09.6 5 女 性 5 ~ 9 歲 258,320.8 0 20 ~ 24 歲 32,577.5 25 ~ 29 歲 290,489.0 30 ~ 34 歲 37,624. 5 35 ~ 39 歲 377,926. 0 40 ~ 44 歲 386,979.2 2 45 ~ 49 歲 342,759.3 7 50 ~ 54 歲 283,428.0 9 55 ~ 59 歲 75 872.9 7 60 ~ 64 歲 62 89.6 65 ~ 69 歲 3 660.5 70 歲 84 854.7 9 200
附 錄 8 2002~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脂 發 生 人 數 分 佈 總 人 數 人 年 數 高 血 脂 人 數 所 有 樣 本 5 ~ 9 歲 545 2,797.5 5 20 ~ 24 歲 548 2,767.9 30 25 ~ 29 歲 504 2,560.3 33 30 ~ 34 歲 493 2,57.2 29 35 ~ 39 歲 607 3,074.7 44 40 ~ 44 歲 588 2,97.0 55 45 ~ 49 歲 53 2,56.4 75 50 ~ 54 歲 40 2,032.6 65 55 ~ 59 歲 263,270.5 38 60 ~ 64 歲 24,20.9 54 65 ~ 69 歲 2 958.9 46 70 歲 354,544.6 49 男 性 5 ~ 9 歲 290,492.3 3 20 ~ 24 歲 254,284.6 9 25 ~ 29 歲 223,9.5 2 30 ~ 34 歲 99 994.3 9 35 ~ 39 歲 260,299. 32 40 ~ 44 歲 227,35.3 25 45 ~ 49 歲 2,036.7 26 50 ~ 54 歲 90 932.0 23 55 ~ 59 歲 6 559.0 3 60 ~ 64 歲 22 570.6 22 65 ~ 69 歲 06 485.2 7 70 歲 206 896.7 20 女 性 5 ~ 9 歲 255,305.2 2 20 ~ 24 歲 294,483.3 25 ~ 29 歲 28,440.9 2 30 ~ 34 歲 294,522.9 0 35 ~ 39 歲 347,775.6 2 40 ~ 44 歲 36,835.7 30 45 ~ 49 歲 302,524.7 49 50 ~ 54 歲 220,00.7 42 55 ~ 59 歲 47 7.5 25 60 ~ 64 歲 9 550.4 32 65 ~ 69 歲 05 473.6 29 70 歲 48 647.9 29 20
附 錄 9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壓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之 分 佈 總 人 數 收 縮 壓 (mmhg) 舒 張 壓 (mmhg)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性 別 男 性 2,60 25.8 ± 6.99 79. ±.33 女 性 2,490 8.49 ± 20.09 73.0 ± 0.90 年 齡 20 ~ 24 歲 366.66 ± 2.23 69.27 ± 8.66 25 ~ 29 歲 382 0.66 ± 3.48 70.85 ± 0.04 30 ~ 34 歲 376 3.43 ± 4.4 73.74 ±.8 35 ~ 39 歲 420 4.56 ± 5.5 74.6 ± 0.94 40 ~ 44 歲 50 6.62 ± 5.49 76.36 ±.32 45 ~ 49 歲 557 20.25 ± 7.54 77.76 ±.99 50 ~ 54 歲 57 24.75 ± 9.6 79.47 ±.88 55 ~ 59 歲 442 26.53 ± 8.46 78.9 ±.34 60 ~ 64 歲 276 3.56 ± 9.8 79.78 ±.09 65 ~ 69 歲 257 33.66 ± 8.67 77.90 ± 0.40 70 ~ 74 歲 236 35.8 ± 20.5 77.8 ±.2 75 ~ 79 歲 66 33.49 ± 6.36 74.0 ± 9.3 80 歲 54 36.2 ± 24.05 72.66 ± 2.54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277 24.24 ± 9.59 76.4 ±.52 中 社 經 地 位 92 5.2 ± 5.88 74.46 ±.22 高 社 經 地 位 459 5.6 ± 5.83 75.06 ±.63 地 區 層 級 大 台 北 都 會 區,283 20.47 ± 8.90 75.28 ±.2 北 縣 與 基 隆 28 22.8 ± 8.5 77.04 ±.69 桃 竹 苗 483 9.9 ± 8.64 74.32 ±.8 中 彰 投 907 9.97 ± 8.55 75.7 ±.6 雲 嘉 南 723 24.34 ± 9.8 77.78 ±.8 高 屏 澎 827 23.64 ± 8.89 76.9 ±.44 宜 花 東 209 22.92 ± 2.28 74.66 ±.75 202
附 錄 9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壓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之 分 佈 ( 續 ) 總 人 數 收 縮 壓 (mmhg) 舒 張 壓 (mmhg)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男 性 20 ~ 24 歲 96 8.26 ± 9.8 72.2 ± 8.28 25 ~ 29 歲 72 9.49 ±.54 76.05 ± 9.76 30 ~ 34 歲 85 20.82 ± 3.0 78.92 ±.03 35 ~ 39 歲 80 2.56 ± 5.00 80.8 ± 9.94 40 ~ 44 歲 243 2.33 ± 5.39 80.02 ±.75 45 ~ 49 歲 24 24.58 ± 6.83 8.85 ± 2.02 50 ~ 54 歲 233 27.58 ± 7.48 83.2 ±.24 55 ~ 59 歲 20 28.65 ± 9.52 8.99 ±.62 60 ~ 64 歲 8 30.46 ± 20.9 8.4 ± 0.86 65 ~ 69 歲 9 32.57 ± 7.57 79.38 ± 9.92 70 ~ 74 歲 08 34.64 ± 9.98 79.38 ± 0.89 75 ~ 79 歲 85 32.26 ± 7.05 73.47 ± 0.0 80 歲 79 3.28 ± 20.6 72.32 ±.53 女 性 20 ~ 24 歲 70 04.04 ± 0.5 65.99 ± 7.92 25 ~ 29 歲 20 03.43 ± 0.28 66.59 ± 8.08 30 ~ 34 歲 9 06.28 ±.89 68.73 ± 8.82 35 ~ 39 歲 240 09.32 ± 3.74 70.44 ± 9.74 40 ~ 44 歲 258 2.9 ± 4.26 72.9 ± 9.73 45 ~ 49 歲 36 6.95 ± 7.37 74.65 ±.0 50 ~ 54 歲 284 22.44 ± 20.7 76.40 ±.53 55 ~ 59 歲 24 24.76 ± 7.37 76.34 ± 0.45 60 ~ 64 歲 58 32.39 ± 9.54 78.57 ±.3 65 ~ 69 歲 38 34.59 ± 9.58 76.62 ± 0.68 70 ~ 74 歲 28 35.63 ± 20.37 76.48 ±.34 75 ~ 79 歲 8 34.79 ± 5.6 74.57 ± 8.3 80 歲 75 4.2 ± 26.77 73.0 ± 3.59 203
附 錄 9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壓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之 分 佈 ( 續 ) 總 人 數 收 縮 壓 (mmhg) 舒 張 壓 (mmhg)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443 26.95 ± 7.60 79.7 ±.43 中 社 經 地 位 439 22.02 ± 5.62 79.0 ±.33 高 社 經 地 位 277 20.99 ± 4.20 78.85 ± 0.82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834 22. ± 20.78 74.24 ±.2 中 社 經 地 位 473 08.7 ± 3.2 70.5 ± 9.23 高 社 經 地 位 82 07.42 ± 4.65 69.29 ± 0.40 男 性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590 23.84 ± 6.62 78.3 ± 0.8 北 縣 與 基 隆 03 26.05 ± 6.07 8.0 ±.9 桃 竹 苗 224 22.00 ± 5.89 77.44 ±.37 中 彰 投 438 23.55 ± 6.77 78.53 ±.47 雲 嘉 南 334 28.76 ± 7.49 8.63 ±.88 高 屏 澎 379 27.7 ± 6.80 79.85 ± 0.8 宜 花 東 92 27.00 ± 9.86 77.72 ±.50 女 性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693 7.60 ± 20.23 72.86 ± 0.82 北 縣 與 基 隆 5 8.7 ± 9.25 73.4 ± 0.25 桃 竹 苗 259 6.75 ± 20.45 7.62 ± 0.30 中 彰 投 469 6.62 ± 9.5 72.03 ± 0.85 雲 嘉 南 389 20.55 ± 9.77 74.47 ± 0.70 高 屏 澎 448 20.66 ± 20.03 74.42 ±.38 宜 花 東 7 9.7 ± 2.88 72.25 ±.43 204
附 錄 0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收 縮 壓 與 舒 張 壓 百 分 位 一 覽 表 收 縮 壓 百 分 位 0% 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00% 所 有 樣 本 79 00 06 0 5 9 24 29 36 46 246 年 齡 20 ~ 29 歲 8 95 99 04 07 0.0 4 8 22 28 62 30 ~ 39 歲 80 97 0 06 09 2.0 6 20 25 33 96 40 ~ 49 歲 80 99 05 09 3 6.0 2 25 3 40 224 50 ~ 59 歲 83 04 0 5 9 23.0 28 33 40 49 246 60 ~ 69 歲 84 09 7 22 27 3.0 35 40 47 57 208 70 ~ 79 歲 79 2 20 25 29 33.0 38 42 47 6 206 80 歲 84 07 8 23 28 33.5 38 44 54 70 27 舒 張 壓 百 分 位 0% 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00% 所 有 樣 本 47 62 66 69 72 75 78 8 85 9 37 年 齡 20 ~ 29 歲 48 59 62 65 67 69 7 74 78 82 30 ~ 39 歲 47 6 65 67 70 73 76 79 83 90 25 40 ~ 49 歲 54 63 67 70 73 76 79 82 87 92 34 50 ~ 59 歲 47 65 69 73 76 78 8 84 88 94 37 60 ~ 69 歲 47 66 70 73 75 78 8 84 88 93 4 70 ~ 79 歲 48 63 67 70 73 75 78 82 86 90 3 80 歲 47 59 62 65 68 7 74 78 83 89 24 205
附 錄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糖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之 分 佈 總 人 數 血 糖 (mg/dl)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性 別 男 性 2,033 93.44 ± 28.34 女 性 2,355 9.6 ± 26.56 年 齡 20 ~ 24 歲 352 80.68 ± 7.9 25 ~ 29 歲 366 8.37 ± 7.0 30 ~ 34 歲 356 84.62 ±.77 35 ~ 39 歲 398 88.68 ± 23.76 40 ~ 44 歲 475 89.94 ± 22.2 45 ~ 49 歲 543 92.99 ± 27.56 50 ~ 54 歲 497 96.88 ± 33.95 55 ~ 59 歲 49 0.32 ± 38.70 60 ~ 64 歲 262 00.43 ± 33.0 65 ~ 69 歲 229 02.04 ± 33.3 70 ~ 74 歲 2 0.08 ± 30.54 75 ~ 79 歲 4 97.75 ± 27.49 80 歲 39 97.20 ± 23.54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3,06 94.6 ± 29.43 中 社 經 地 位 886 88.02 ± 22.84 高 社 經 地 位 440 86.45 ± 7.60 地 區 層 級 大 台 北 都 會 區,238 89.8 ± 25.67 北 縣 與 基 隆 2 90.74 ± 23.08 桃 竹 苗 467 90.50 ± 24.6 中 彰 投 883 93.54 ± 28.89 雲 嘉 南 643 93.25 ± 25.07 高 屏 澎 744 95.86 ± 3.79 宜 花 東 202 95.27 ± 30.24 : 需 禁 食 超 過 8 小 時 206
附 錄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糖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之 分 佈 ( 續 ) 總 人 數 血 糖 (mg/dl)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男 性 20 ~ 24 歲 87 8.67 ± 7.58 25 ~ 29 歲 66 82.58 ± 7.95 30 ~ 34 歲 7 86.0 ± 3.90 35 ~ 39 歲 75 9.95 ± 30.63 40 ~ 44 歲 228 92.60 ± 24.20 45 ~ 49 歲 235 96.57 ± 33.75 50 ~ 54 歲 222 98.50 ± 3.33 55 ~ 59 歲 89 00.68 ± 40.3 60 ~ 64 歲 3 0.85 ± 33.03 65 ~ 69 歲 05 0.65 ± 36.6 70 ~ 74 歲 96 96.70 ± 25.79 75 ~ 79 歲 75 94.95 ± 23.73 80 歲 7 96.89 ± 23.59 女 性 20 ~ 24 歲 65 79.55 ± 6.57 25 ~ 29 歲 200 80.36 ± 6.4 30 ~ 34 歲 85 83.25 ± 9.22 35 ~ 39 歲 223 86. ± 6.0 40 ~ 44 歲 247 87.48 ± 9.74 45 ~ 49 歲 308 90.27 ± 2.34 50 ~ 54 歲 275 95.57 ± 35.94 55 ~ 59 歲 230 0.84 ± 37.56 60 ~ 64 歲 49 99.35 ± 33.23 65 ~ 69 歲 24 02.37 ± 30.38 70 ~ 74 歲 5 04.73 ± 33.68 75 ~ 79 歲 66 00.94 ± 3.0 80 歲 68 97.53 ± 23.66 : 需 禁 食 超 過 8 小 時 207
附 錄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糖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之 分 佈 ( 續 ) 總 人 數 血 糖 (mg/dl)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34 95.25 ± 30.8 中 社 經 地 位 424 90.78 ± 25.50 高 社 經 地 位 268 88.59 ± 2.42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720 94.0 ± 28.83 中 社 經 地 位 462 85.49 ± 9.79 高 社 經 地 位 72 83.3 ± 7.79 男 性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566 90.62 ± 24.55 北 縣 與 基 隆 0 90.70 ± 27.6 桃 竹 苗 28 92.0 ± 25.26 中 彰 投 427 93.83 ± 29.70 雲 嘉 南 295 94.60 ± 25.32 高 屏 澎 337 97.35 ± 34.4 宜 花 東 89 97.46 ± 35.03 女 性 大 台 北 都 會 區 672 89.3 ± 26.57 北 縣 與 基 隆 0 90.78 ± 8.07 桃 竹 苗 249 89.8 ± 23.3 中 彰 投 456 93.27 ± 28.3 雲 嘉 南 348 92.0 ± 24.84 高 屏 澎 407 94.62 ± 29.70 宜 花 東 3 93.55 ± 25.90 : 需 禁 食 超 過 8 小 時 208
附 錄 2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糖 百 分 位 一 覽 表 百 分 位 0% 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00% 所 有 樣 本 33 76 79 82 84 86 88 9 96 08 36 年 齡 20 ~ 29 歲 33 73 76 78 79 80.5 82 84 86 89 40 30 ~ 39 歲 65 75 78 80 8 83.0 85 88 9 96 322 40 ~ 49 歲 68 77 8 82 84 86.0 88 9 95 05 346 50 ~ 59 歲 65 78 82 84 86 89.0 9 95 02 26 36 60 ~ 69 歲 59 80 83 85 88 9.0 94 98 06 4 338 70 ~ 79 歲 64 80 84 86 88 9.0 94 98 07 28 293 80 歲 69 79 82 84 87 92.0 95 98 08 25 244 209
附 錄 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中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密 度 及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之 分 佈 膽 固 醇 2 三 酸 甘 油 酯 2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mg/dl) (mg/dl) (mg/dl) (mg/dl) 總 人 數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總 人 數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總 人 數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總 人 數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性 別 男 性,937 77.75 ± 37.22,937 39.62 ± 07.00 2,04 48.66 ± 9.59 2,04 2.8 ± 33.27 女 性 2,264 8.52 ± 38. 2,264 07.93 ± 68.33 2,363 55.55 ± 0.68 2,363 09.37 ± 32.54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年 齡 20 ~ 24 歲 352 56.82 ± 29.94 352 85.0 ± 43.30 352 52.4 ± 9.62 352 93.72 ± 25.4 25 ~ 29 歲 367 63.59 ± 35.7 367 95.36 ± 53.09 367 52.59 ± 0.46 367 99.9 ± 3.72 30 ~ 34 歲 354 72.74 ± 36.25 354 25.47 ± 2.94 357 5.63 ± 0.87 357 06.8 ± 32.30 35 ~ 39 歲 39 74.65 ± 35.37 39 23.62 ± 96.55 397 52.6 ±.87 397 05.96 ± 3.2 40 ~ 44 歲 464 78. ± 36.37 464 23.94 ± 95.20 477 52.02 ± 0.35 477 0.55 ± 32.7 45 ~ 49 歲 529 86.63 ± 37.36 529 32.47 ± 04.67 546 53.2 ± 0.87 546 5.32 ± 32.05 50 ~ 54 歲 464 93.2 ± 37.2 464 34.3 ± 90.94 498 53.25 ± 0.0 498 20.96 ± 33.42 55 ~ 59 歲 382 9.9 ± 36.27 382 39.94 ± 9.83 420 52.48 ± 0.63 420 7.40 ± 34.59 60 ~ 64 歲 237 90.33 ± 38.34 237 30.60 ± 99.93 262 52.66 ± 0.76 262 7.73 ± 32.75 65 ~ 69 歲 207 93.0 ± 35.40 207 23.45 ± 67.33 23 53.50 ±.60 23 2.26 ± 3.85 70 ~ 74 歲 90 83.03 ± 36.33 90 32.3 ± 66.23 22 5.25 ± 0.60 22 3.89 ± 3.75 75 ~ 79 歲 30 78.92 ± 38.40 30 24.72 ± 67.36 43 49.45 ±.67 43 0.02 ± 32.5 80 歲 34 75.09 ± 36.76 34 8.67 ± 57.47 42 49.63 ±.34 42 08.0 ± 29.98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經 地 位 2,905 8.84 ± 38.45 2,905 27.86 ± 95.70 3,075 52.4 ± 0.88 3,075 2.08 ± 33.42 中 社 經 地 位 866 74.78 ± 34.35 866 2.3 ± 75.95 887 52.55 ± 0.73 887 07.63 ± 30.60 高 社 經 地 位 430 75.97 ± 38.3 430 07.59 ± 66.96 44 5.58 ± 9.74 44 09.86 ± 33.5 地 區 層 級 大 台 北 都 會,85 80.65 ± 36.97,85 8.27 ± 86.24,243 5.40 ± 0.74,243 09.86 ± 32.06 北 縣 與 基 隆 95 80.06 ± 35.69 95 8.35 ± 74.5 2 53.6 ± 0.68 2.50 ± 29.3 桃 竹 苗 449 75.84 ± 35.6 449 8.07 ± 74.24 469 52.69 ± 9.84 469 08.40 ± 3.7 中 彰 投 850 74.80 ± 35.3 850 23.95 ± 94.2 887 5.95 ± 0.30 887 08.86 ± 3.38 雲 嘉 南 68 85.50 ± 39.6 68 2.72 ± 80.69 647 54.36 ±.22 647 5.74 ± 34.4 高 屏 澎 72 79.68 ± 40.28 72 30.73 ± 05.34 745 5.73 ± 0.70 745.48 ± 35.52 宜 花 東 92 87.40 ± 4.78 92 29.67 ± 99.89 202 54.33 ± 2.39 202 5.26 ± 35.70 : 需 禁 食 超 過 8 小 時 2 : 不 含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者 20
附 錄 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中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密 度 及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之 分 佈 ( 續 ) 膽 固 醇 2 三 酸 甘 油 酯 2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mg/dl) (mg/dl) (mg/dl) (mg/dl) 總 人 數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總 人 數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總 人 數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總 人 數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男 性 20 ~ 24 歲 87 54.0 ± 30.6 87 92.78 ± 50.45 87 49.08 ± 8.47 87 95.63 ± 26.8 25 ~ 29 歲 67 66.04 ± 35.63 67 3.66 ± 60.99 67 48.36 ± 8.5 67 06.02 ± 33.0 30 ~ 34 歲 69 78.82 ± 4.4 69 58.20 ± 6.7 72 48.80 ± 0.30 72 3.23 ± 35.20 35 ~ 39 歲 70 8.90 ± 36.65 70 6.28 ± 20.26 75 48.63 ± 0.95 75 3.67 ± 32.95 40 ~ 44 歲 27 8.8 ± 39.26 27 56.9 ± 7.6 228 48.34 ± 9.89 228 5.37 ± 35.35 45 ~ 49 歲 222 86.50 ± 33.77 222 65.39 ± 36.27 236 48.92 ± 9.0 236 7.09 ± 3.09 50 ~ 54 歲 207 89.37 ± 37.0 207 50.9 ± 0.98 223 49.54 ± 9.4 223 20.49 ± 34.52 55 ~ 59 歲 7 83. ± 37.93 7 48.70 ± 03.73 89 48.83 ± 9.27 89 4.47 ± 34.84 60 ~ 64 歲 04 79.96 ± 33.20 04 39.25 ± 88.9 3 47.45 ± 9.6 3 6.33 ± 32.00 65 ~ 69 歲 97 85.3 ± 3.4 97 3.65 ± 59.96 06 5.0 ±.28 06 9.64 ± 30.50 70 ~ 74 歲 89 72.89 ± 34.0 89 25.74 ± 64.77 97 47.52 ± 9.2 97 2.2 ± 32.56 75 ~ 79 歲 70 72.39 ± 35.04 70 24.73 ± 78.55 75 47.23 ±.37 75 0.29 ± 32.45 80 歲 67 67.99 ± 34.82 67 06.00 ± 5.62 73 46.30 ± 8.26 73 07.73 ± 29.05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女 性 20 ~ 24 歲 65 60.00 ± 29.46 65 76.9 ± 3.29 65 56.9 ± 9.46 65 9.55 ± 24.42 25 ~ 29 歲 200 6.56 ± 35.73 200 80.08 ± 39.56 200 56. ± 0.64 200 93.48 ± 29.4 30 ~ 34 歲 85 67.9 ± 29.83 85 95.58 ± 54.0 85 54.27 ± 0.75 85 99.63 ± 27.88 35 ~ 39 歲 22 69.08 ± 33.37 22 94.65 ± 58.98 222 55.75 ±.65 222 99.88 ± 28.40 40 ~ 44 歲 247 75.42 ± 33.47 247 94.97 ± 55.78 249 55.38 ± 9.60 249 06.4 ± 29.49 45 ~ 49 歲 307 86.73 ± 39.80 307 08.66 ± 64.34 30 56.3 ±.08 30 3.96 ± 32.74 50 ~ 54 歲 257 96.5 ± 37.6 257 20.94 ± 78.66 275 56.26 ± 9.68 275 2.34 ± 32.57 55 ~ 59 歲 2 97.73 ± 33.55 2 32.85 ± 80.49 23 55.47 ± 0.76 23 9.8 ± 34.28 60 ~ 64 歲 33 98.44 ± 40.2 33 23.84 ± 08.08 49 56.6 ± 0.2 49 8.79 ± 33.38 65 ~ 69 歲 0 99.96 ± 37.40 0 32.0 ± 72.38 25 55.54 ±.53 25 22.62 ± 33.0 70 ~ 74 歲 0 9.96 ± 36.05 0 38.0 ± 67.28 5 54.4 ± 0.70 5 5.3 ± 3.2 75 ~ 79 歲 60 86.53 ± 40.97 60 24.72 ± 5.99 68 5.9 ±.58 68 09.72 ± 32.82 80 歲 67 82.9 ± 37.52 67 3.34 ± 60.53 69 53.5 ± 3.03 69 08.49 ± 3.4 : 需 禁 食 超 過 8 小 時 2 : 不 含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者 2
附 錄 3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中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密 度 及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 依 性 別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地 區 之 分 佈 ( 續 ) 膽 固 醇 2 三 酸 甘 油 酯 2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mg/dl) (mg/dl) (mg/dl) (mg/dl) 總 人 數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總 人 數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總 人 數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總 人 數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男 性 低 社 經 地 位,270 76.88 ± 37.65,270 43.88 ± 7.93,347 48.75 ± 0.0,347.60 ± 33.93 中 社 經 地 位 408 77.97 ± 34.20 408 34.32 ± 85.06 425 48.46 ± 8.78 425 3.92 ± 30.50 高 社 經 地 位 259 8.68 ± 39.53 259 27.07 ± 76.20 269 48.53 ± 8.0 269 7.3 ± 33.79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女 性 低 社 經 地 位,635 85.69 ± 38.64,635 5.4 ± 7.57,728 55.26 ± 0.62,728 2.45 ± 33.02 中 社 經 地 位 458 7.94 ± 34.28 458 92.36 ± 60.37 462 56.3 ± 0.99 462 0.84 ± 29.55 高 社 經 地 位 7 67.30 ± 34.76 7 78.09 ± 32.36 72 56.35 ± 0.20 72 98.50 ± 29.78 男 性 大 台 北 都 會 54 78.58 ± 35.63 54 3.38 ± 89.95 569 47.03 ± 8.66 569 3.49 ± 32.07 北 縣 與 基 隆 90 77.70 ± 34.00 90 28.2 ± 78.97 0 50.05 ± 0.00 0 4.07 ± 29.40 桃 竹 苗 208 74.09 ± 35.79 208 35.60 ± 8.80 29 48.65 ± 8.2 29.00 ± 32.60 中 彰 投 408 73.77 ± 36.0 408 39.87 ± 7.05 428 48.83 ± 9.09 428 0.67 ± 32.04 雲 嘉 南 286 82.78 ± 37.74 286 39.38 ± 99.02 298 5.39 ±.06 298 6.57 ± 33.87 高 屏 澎 38 77.23 ± 40.6 38 55.95 ± 36.3 337 47.84 ± 9.73 337.74 ± 36.52 宜 花 東 86 85.52 ± 43.27 86 52.44 ± 30.37 89 50.62 ±.79 89 3.27 ± 36.97 女 性 大 台 北 都 會 644 82.39 ± 37.99 644 07.25 ± 8.45 674 55.09 ± 0.94 674 06.79 ± 3.75 北 縣 與 基 隆 05 82.08 ± 37.3 05 09.98 ± 69.75 0 56.02 ± 0.53 0 09.4 ± 29.6 桃 竹 苗 24 77.36 ± 35.46 24 02.94 ± 63.42 250 56.22 ± 9.8 250 06.2 ± 29.75 中 彰 投 442 75.75 ± 34.57 442 09.25 ± 62.93 459 54.87 ± 0.52 459 07.7 ± 30.69 雲 嘉 南 332 87.85 ± 40.24 332 06.50 ± 56.50 349 56.89 ± 0.74 349 5.03 ± 34.90 高 屏 澎 394 8.65 ± 40.33 394 0.38 ± 64.50 408 54.95 ± 0.39 408.27 ± 34.7 宜 花 東 06 88.92 ± 40.68 06.20 ± 60.8 3 57.25 ± 2. 3 6.82 ± 34.75 : 需 禁 食 超 過 8 小 時 2 : 不 含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者 22
附 錄 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中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密 度 及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百 分 位 一 覽 表 總 膽 固 醇 (mg/dl) 百 分 位 0% 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00% 所 有 樣 本 40 35 48 59 68 77 87 96 20 229 396 年 齡 20 ~ 29 歲 7 22 33 42 49 58 66 73 85 99 309 30 ~ 39 歲 40 35 44 53 6 7 80 9 200 29 30 40 ~ 49 歲 76 40 52 62 7 80 88 99 22 230 396 50 ~ 59 歲 09 48 63 72 80 88 97 208 22 24 384 60 ~ 69 歲 84 45 6 72 8 90.5 99 20 223 237 33 70 ~ 79 歲 80 33.5 48 62 7 8 92 99 209 225 278 80 歲 96 27 46 55 66 75 8 92 205 220 309 三 酸 甘 油 酯 (mg/dl) 百 分 位 0% 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00% 所 有 樣 本 8 56 66 77 88 99 5 32 58 207 308 年 齡 20 ~ 29 歲 23 48 55 62 68 76 86 99 9 50 468 30 ~ 39 歲 3 53 62 7 8 92 09 27 56 227 308 40 ~ 49 歲 8 57 67 77 88 00 6 34 62 226 277 50 ~ 59 歲 24 64 79 88 02 5 28 48 73 226 875 60 ~ 69 歲 37 63 74 86 98 08.5 20 38 65 97 25 70 ~ 79 歲 40 66 78 90 0 5 28.5 45.5 65.5 205.5 587 80 歲 36 64 79 87 92 05 4 27 48 204 344 23
附 錄 4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中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密 度 及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之 百 分 位 一 覽 表 ( 續 )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mg/dl) 百 分 位 0% 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00% 所 有 樣 本 5.6 40 43.6 46.3 48.5 5 53.6 56.6 60.5 66.7 3.6 年 齡 20 ~ 29 歲 27.5 39.9 44 46.8 48.9 5.6 54 56.9 60.7 65.5 92.4 30 ~ 39 歲 5.6 39.8 43.2 45.5 48 50.3 53. 56.7 60.4 66.9 3.6 40 ~ 49 歲 24.9 40.5 43.9 46.5 48.8 5.2 53.8 56.2 60.5 67.3 93.6 50 ~ 59 歲 3.3 40.8 44.5 47.2 49.4 5.6 54 57 60.4 66.6 92.2 60 ~ 69 歲 25.6 40.9 43.8 46.2 48.6 5 54. 57.6 6.7 69. 03. 70 ~ 79 歲 26 38.2 4.25 44.4 47 48.9 5.45 54.7 59.35 64.3 92. 80 歲 25.3 35.9 40.3 45 47 48.3 5.3 53.6 57. 64 90.2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mg/dl) 百 分 位 0% 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00% 所 有 樣 本 6 7 84 92 00 08 7 26 37 54 30 年 齡 20 ~ 29 歲 3 63 72 80 88 94 00 08 7 32 20 30 ~ 39 歲 6 69 80 88 95 02.5 0 20 32 48 229 40 ~ 49 歲 2 74 87 94 02 9 29 39 56 30 50 ~ 59 歲 26 78 93 02 0 8 24 34 46 66 258 60 ~ 69 歲 28 80 93 02 8 25 35 46 62 232 70 ~ 79 歲 28 73 82.5 95 05 2 8 28 39 54 206 80 歲 35 73 8 90 97 07 5 24 32 47 26 24
附 錄 5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壓 類 型 人 數 分 佈 正 常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高 血 壓 所 有 樣 本 20 ~ 24 歲 253 06 7 25 ~ 29 歲 278 83 2 30 ~ 34 歲 243 87 46 35 ~ 39 歲 26 0 49 40 ~ 44 歲 28 45 75 45 ~ 49 歲 266 64 27 50 ~ 54 歲 20 62 55 55 ~ 59 歲 35 29 79 60 ~ 64 歲 60 79 37 65 ~ 69 歲 42 69 49 70 ~ 74 歲 32 53 52 75 ~ 79 歲 7 52 99 80 歲 27 34 95 男 性 20 ~ 24 歲 03 87 6 25 ~ 29 歲 89 64 9 30 ~ 34 歲 82 65 38 35 ~ 39 歲 73 7 36 40 ~ 44 歲 0 95 47 45 ~ 49 歲 82 85 74 50 ~ 54 歲 70 86 77 55 ~ 59 歲 49 64 88 60 ~ 64 歲 27 37 54 65 ~ 69 歲 20 43 57 70 ~ 74 歲 4 28 66 75 ~ 79 歲 2 25 50 80 歲 8 8 45 女 性 20 ~ 24 歲 50 9 25 ~ 29 歲 89 9 2 30 ~ 34 歲 6 22 8 35 ~ 39 歲 88 39 3 40 ~ 44 歲 80 50 28 45 ~ 49 歲 84 79 53 50 ~ 54 歲 3 76 78 55 ~ 59 歲 86 65 9 60 ~ 64 歲 33 42 83 65 ~ 69 歲 22 26 92 70 ~ 74 歲 8 25 86 75 ~ 79 歲 5 27 49 80 歲 9 6 50 : 邊 際 型 高 血 壓 之 定 義 :20mmHg 收 縮 壓 <40mmHg 或 80mmHg 舒 張 壓 <90mmHg 2 : 高 血 壓 之 定 義 : 收 縮 壓 40mmHg 或 舒 張 壓 90mmHg 或 服 用 高 血 壓 藥 物 2 25
附 錄 6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血 糖 異 常 人 數 分 佈 正 常 血 糖 耐 受 性 不 良 高 血 糖 所 有 樣 本 20 ~ 24 歲 347 4 25 ~ 29 歲 363 3 30 ~ 34 歲 338 4 4 35 ~ 39 歲 36 23 4 40 ~ 44 歲 427 3 7 45 ~ 49 歲 448 55 40 50 ~ 54 歲 389 57 52 55 ~ 59 歲 307 42 78 60 ~ 64 歲 85 33 47 65 ~ 69 歲 55 30 53 70 ~ 74 歲 40 3 45 75 ~ 79 歲 00 4 34 80 歲 94 2 27 男 性 20 ~ 24 歲 83 3 25 ~ 29 歲 63 3 0 30 ~ 34 歲 6 7 3 35 ~ 39 歲 5 6 8 40 ~ 44 歲 93 2 4 45 ~ 49 歲 78 32 25 50 ~ 54 歲 65 28 29 55 ~ 59 歲 4 20 33 60 ~ 64 歲 78 7 8 65 ~ 69 歲 72 4 24 70 ~ 74 歲 7 0 9 75 ~ 79 歲 53 8 5 80 歲 48 2 4 女 性 20 ~ 24 歲 64 0 25 ~ 29 歲 200 0 30 ~ 34 歲 77 7 35 ~ 39 歲 20 7 6 40 ~ 44 歲 234 0 3 45 ~ 49 歲 270 23 5 50 ~ 54 歲 224 29 23 55 ~ 59 歲 66 22 45 60 ~ 64 歲 07 6 29 65 ~ 69 歲 83 6 29 70 ~ 74 歲 69 2 26 75 ~ 79 歲 47 6 9 80 歲 46 9 3 : 血 糖 耐 受 性 不 良 (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 IGT) 之 定 義 :00mg/dL 空 腹 血 糖 <26 mg/dl 2 : 高 血 糖 之 定 義 : 空 腹 血 糖 26 mg/dl 或 服 用 降 血 糖 藥 物 2 26
附 錄 7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高 血 脂 血 中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密 度 及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異 常 人 數 分 佈 2 高 血 脂 TC 2 240 mg/dl TG 2 200 mg/dl HDL-C 40 mg/dl LDL-C 60 mg/dl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所 有 樣 本 20 ~ 24 歲 337 5 347 5 342 0 38 34 348 4 25 ~ 29 歲 338 30 354 3 349 8 329 38 346 2 30 ~ 34 歲 299 58 333 24 30 47 39 38 333 24 35 ~ 39 歲 336 6 375 22 344 53 353 44 378 9 40 ~ 44 歲 390 88 439 38 404 73 433 44 44 36 45 ~ 49 歲 432 4 488 58 460 86 499 47 500 46 50 ~ 54 歲 364 34 4 87 405 93 46 37 434 64 55 ~ 59 歲 294 29 344 76 320 00 380 40 373 47 60 ~ 64 歲 200 64 25 47 220 42 238 24 234 28 65 ~ 69 歲 66 66 87 44 83 48 23 8 204 27 70 ~ 74 歲 54 59 75 37 66 46 87 25 97 5 75 ~ 79 歲 09 34 23 20 6 27 4 29 34 9 80 歲 7 25 28 4 20 22 4 28 37 5 男 性 20 ~ 24 歲 75 2 83 4 79 8 62 25 84 3 25 ~ 29 歲 48 9 60 7 53 4 39 28 54 3 30 ~ 34 歲 29 43 53 9 36 36 47 25 53 9 35 ~ 39 歲 30 45 58 7 35 40 46 29 60 5 40 ~ 44 歲 60 69 20 27 69 59 93 35 208 20 45 ~ 49 歲 67 69 205 3 76 60 205 3 22 24 50 ~ 54 歲 56 67 88 35 70 53 90 33 95 28 55 ~ 59 歲 32 58 57 32 39 50 59 30 73 6 60 ~ 64 歲 88 25 98 5 93 20 93 20 0 2 65 ~ 69 歲 87 9 92 4 90 6 95 97 9 70 ~ 74 歲 77 2 85 2 80 7 78 9 90 7 75 ~ 79 歲 6 4 68 7 63 2 57 8 69 6 80 歲 62 66 7 62 56 7 70 3 女 性 20 ~ 24 歲 62 3 64 63 2 56 9 64 25 ~ 29 歲 90 94 6 96 4 90 0 92 8 30 ~ 34 歲 70 5 80 5 74 72 3 80 5 35 ~ 39 歲 206 6 27 5 209 3 207 5 28 4 40 ~ 44 歲 230 9 238 235 4 240 9 233 6 45 ~ 49 歲 265 45 283 27 284 26 294 6 288 22 50 ~ 54 歲 208 67 223 52 235 40 27 4 239 36 55 ~ 59 歲 62 7 87 44 8 50 22 0 200 3 60 ~ 64 歲 2 39 7 32 27 22 45 4 33 6 65 ~ 69 歲 79 47 95 30 93 32 8 7 07 8 70 ~ 74 歲 77 38 90 25 86 29 09 6 07 8 75 ~ 79 歲 48 20 55 3 53 5 57 65 3 80 歲 55 4 62 7 58 58 67 2 : 高 血 脂 : 膽 固 醇 240mg/dL 或 三 酸 甘 油 酯 200mg/dL,TC: 總 膽 固 醇 (total cholesterol), TG: 三 酸 甘 油 酯 (triglyceride),hdl-c: 高 密 度 膽 固 醇 (high-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LDL-C: 低 密 度 膽 固 醇 (low-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2 : 服 用 降 血 脂 藥 物 27
附 錄 8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20 歲 以 上 居 民 之 代 謝 症 候 群 異 常 人 數 分 佈 代 謝 症 候 群 依 NCEP-ATP III 之 定 義 依 衛 生 署 之 定 義 否 是 否 是 所 有 樣 本 20 ~ 24 歲 339 3 337 5 25 ~ 29 歲 34 22 338 25 30 ~ 34 歲 3 44 308 47 35 ~ 39 歲 344 53 340 57 40 ~ 44 歲 4 63 40 73 45 ~ 49 歲 450 9 436 05 50 ~ 54 歲 396 00 376 20 55 ~ 59 歲 298 20 279 39 60 ~ 64 歲 80 8 72 89 65 ~ 69 歲 57 7 47 8 70 ~ 74 歲 30 80 8 92 75 ~ 79 歲 84 55 82 57 80 歲 93 4 84 50 男 性 20 ~ 24 歲 77 0 76 25 ~ 29 歲 50 6 48 8 30 ~ 34 歲 44 27 42 29 35 ~ 39 歲 45 30 4 34 40 ~ 44 歲 85 43 79 49 45 ~ 49 歲 88 46 78 56 50 ~ 54 歲 74 48 68 54 55 ~ 59 歲 45 44 38 5 60 ~ 64 歲 79 34 76 37 65 ~ 69 歲 88 6 82 22 70 ~ 74 歲 7 25 66 30 75 ~ 79 歲 49 24 47 26 80 歲 56 3 5 8 女 性 20 ~ 24 歲 62 3 6 4 25 ~ 29 歲 9 6 90 7 30 ~ 34 歲 67 7 66 8 35 ~ 39 歲 99 23 99 23 40 ~ 44 歲 226 20 222 24 45 ~ 49 歲 262 45 258 49 50 ~ 54 歲 222 52 208 66 55 ~ 59 歲 53 76 4 88 60 ~ 64 歲 0 47 96 52 65 ~ 69 歲 69 55 65 59 70 ~ 74 歲 59 55 52 62 75 ~ 79 歲 35 3 35 3 80 歲 37 28 33 32 28
2007 年 台 灣 地 區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之 追 蹤 調 查 研 究 專 輯 發 行 單 位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發 行 地 址 : 台 中 市 南 屯 區 黎 明 路 2 段 503 號 5 樓 執 行 機 關 : 台 灣 流 行 病 學 學 會 計 畫 主 持 人 : 孫 建 安 總 編 輯 : 白 其 卉 執 行 小 組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成 人 及 中 老 年 保 健 組 研 究 團 隊 : 三 高 研 究 小 組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