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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债 期 货 中 的 转 换 因 子 与 最 便 宜 可 交 割 券 永 安 研 究 院 金 融 期 货 部 : 赵 晶 在 本 篇 报 告 中, 将 介 绍 国 债 期 货 中 的 两 个 重 要 概 念 转 换 因 子 和 最 便 宜 可 交 割 券 转 换 因 子 在 国 债 期 货 交 割 当 中, 特 别 是 交 割 结 算 价 的 计 算 方 面, 具 有 不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在 对 中 金 所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转 换 因 子 算 法 进 行 深 入 了 解 的 基 础 上, 本 报 告 将 进 一 步 对 比 芝 加 哥 期 货 交 易 所 ( 简 称 CBOT) 和 欧 洲 期 货 交 易 所 (Eurex) 转 换 因 子 的 计 算 方 式, 并 讨 论 转 换 因 子 与 回 购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的 区 别, 从 而 更 为 深 刻 的 认 识 这 一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的 基 本 要 素 同 时 还 将 对 最 便 宜 可 交 割 债 券 的 概 念 进 行 介 绍 一 转 化 因 子 的 概 念 及 中 金 所 相 关 算 法 中 金 所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的 对 应 标 的 为, 面 额 为 100 万 元 人 民 币, 为 3% 的 5 年 期 名 义 标 准 国 债 合 约 采 用 名 义 标 准 国 债 而 并 非 单 支 实 际 国 债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由 于 单 支 国 债 发 行 量 有 限, 极 易 发 生 逼 仓 行 为, 合 约 设 计 者 希 望 能 将 可 交 割 券 的 范 围 适 当 扩 大 因 而 中 金 所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的 可 交 割 券 设 计 为 剩 余 期 限 4 7 年 ( 不 含 7 年 ) 的 固 定 利 息 国 债 但 由 此 而 来 的 一 个 问 题 是, 如 何 将 符 合 条 件 的 具 有 不 同 票 面

利 率 到 期 期 限 的 实 际 国 债 与 名 义 标 准 国 债 相 对 应? 转 换 因 子 由 此 诞 生 ( 一 ) 转 换 因 子 的 概 念 及 计 算 方 法 转 换 因 子 是 可 交 割 实 际 国 债 转 换 成 名 义 标 准 国 债 的 比 例 具 体 来 说, 就 是 以 名 义 作 为 贴 现 利 率, 并 将 面 值 为 1 元 的 可 交 割 券 在 其 剩 余 期 限 内 的 所 有 现 金 流 折 现 值 求 和 即 为 转 换 因 子 以 中 金 所 为 例, 其 转 换 因 子 计 算 公 式 ( 简 称 公 式 1) 如 下 : CF c f 1 y f TS c f 1 y f TS c f 1 y f TS 1 1 y f TS c f 1 d TS 1 c 1 y f 1 f TS 1 y c y 1 1 f 1 y f c f 1 d TS 其 中 :c 为 可 交 割 国 债 的 ;f 为 每 年 付 息 次 数 ; y 为 名 义 标 准 国 债 ;n 为 可 交 割 国 债 在 剩 余 期 限 内 的 付 息 次 数 ;d 为 下 一 付 息 日 距 离 期 货 合 约 交 割 日 的 月 数 ; TS 为 上 一 付 息 日 至 下 一 付 息 日 之 间 的 月 数

( 二 ) 转 换 因 子 的 性 质 从 上 述 公 式 可 以 看 出, 转 换 因 子 具 有 以 下 特 性 : (1) 每 支 可 交 割 债 券 的 转 换 因 子 唯 一, 并 且 在 该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续 存 期 内 不 变 (2) 同 一 支 可 交 割 债 券 相 对 于 不 同 到 期 日 的 合 约 而 言, 可 交 割 债 券 的 剩 余 期 限 越 短, 转 换 因 子 越 小 (3) 当 可 交 割 债 券 的 小 于 名 义 标 准 国 债 的 票 面 利 率 (3%) 时, 转 换 因 子 小 于 1; 当 大 于 名 义 标 准 国 债 的 (3%) 时, 转 换 因 子 大 于 1 ( 三 ) 转 换 因 子 的 局 限 性 在 转 换 因 子 的 计 算 过 程 中, 存 在 两 个 前 提 假 设 : (1) 即 期 利 率 曲 线 水 平, 即 每 个 时 点 的 折 现 率 都 相 同 ; (2) 年 即 期 利 率 ( 可 交 割 债 券 的 折 现 率 ) 等 于 名 义 标 准 国 债 的, 即 3% 但 在 实 际 中, 即 期 利 率 曲 线 并 不 水 平, 同 时 年 即 期 利 率 也 并 不 等 于 名 义 标 准 国 债 的 因 此, 当 可 交 割 债 券 的 到 期 收 益 率 低 于 3% 时, 使 用 3% 的 贴 现 率 计 算 出 来 的 转 换 因 子 低 估 了 债 券 价 值, 而 当 到 期 收 益 率 高 于 3% 时, 使 用 3% 的 贴 现 率 计 算 出 来 的 转 换 因 子 则 高 估 了 债 券 价 值 由 于 转 换 因 子 的 这 一 局 限 性, 使 得 计 算 得 到 的 债 券 价 格 与 实 际 价 格 出 现 了 偏 差, 因 而 对 于 空 头 来 说, 就 要 在 众 多 的 债 券 当 中 选 取

最 为 合 适 的 交 割 券, 即 最 便 宜 可 交 割 券 关 于 最 便 宜 可 交 割 券 的 内 容 将 本 报 告 第 三 部 分 中 进 行 详 细 介 绍 二 欧 美 主 要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转 换 因 子 计 算 方 法 从 前 述 报 告 得 知, 国 际 市 场 上 交 易 的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集 中 在 美 国 的 CBOT 和 欧 洲 的 Eurex 其 中 中 金 所 的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在 设 计 上 主 要 借 鉴 了 CBOT 交 易 所, 因 而 对 CBOT 转 换 因 子 的 算 法 进 行 介 绍 就 成 为 应 有 之 义 此 外,Eurex 作 为 欧 洲 国 债 期 货 的 主 要 交 易 场 所, 其 转 换 因 子 的 计 算 方 法 更 为 精 确, 将 促 使 对 这 一 概 念 的 理 解 更 为 深 入 ( 一 )CBOT 转 换 因 子 计 算 CBOT 不 同 期 限 国 债 期 货 的 转 换 因 子 计 算 原 理 各 有 不 同, 而 其 通 过 通 用 计 算 公 式 将 不 同 算 法 合 并 成 一 个 公 式 以 下 将 介 绍 其 转 换 因 子 的 通 用 公 式, 之 后 详 细 分 析 并 举 例 说 明 不 同 期 限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的 具 体 计 算 公 式 1 通 用 计 算 公 式 转 换 因 子 a cdb 2 其 中 各 参 数 定 义 如 下 : (1)n= 债 券 到 期 年 份 交 割 月 第 一 天 年 份, 例 如 债 券 到

期 日 期 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 对 应 期 货 交 割 月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则 n=4 (2)z 的 取 值 分 两 种 情 况 当 债 券 为 超 长 期 30 年 及 10 年 期 国 债 时,z 为 债 券 到 期 日 期 减 去 n 年 所 剩 余 的 月 份 并 向 下 取 最 近 的 季 月 仍 以 上 例 计 算,11 月 1 日 与 1 月 1 日 相 差 10 月, 其 向 下 取 最 近 的 季 月 为 9 月, 因 而 z=9; 当 债 券 为 5 3 2 年 期 国 债 时,z= 债 券 到 期 日 期 减 去 n 年 所 剩 余 的 月 份, 即 在 上 例 中 z=10 (3)v 的 取 值 分 三 种 情 况 当 z<7,v=z; 当 z 7, 且 债 券 为 超 长 期 30 年 及 10 年 期 国 债 时,z=3; 当 z 7, 且 债 券 为 5 3 2 年 期 国 债 时,z=z 6 (4)a (5)b. (6)c 的 取 值 分 两 种 情 况 : z7, 1 1.03 ; z7,c 1 1.03 (7)d. 1c

2 2 年 期 3 年 期 及 5 年 期 国 债 期 货 转 换 因 子 计 算 当 合 约 为 2 3 及 5 年 期 国 债 期 货 时, 按 照 前 述 公 式 分 两 种 情 况 具 体 说 明 其 计 算 方 法 (1)z 7 计 算 公 式 ( 简 称 公 式 2) 为 :. 1 ) 1... 其 中 名 义 标 准 国 债 的 为 6%, 年 付 息 两 次, 剩 余 的 付 息 次 数 为 2n+2 次, 两 次 付 息 日 的 间 隔 时 间 为 6 个 月, 将 上 述 值 代 入 公 式 1, 可 得 到 公 式 1 与 公 式 2 相 同 (2)z<7 计 算 公 式 为 ( 简 称 公 式 3) 为 :. 1 ) 1... 其 中 名 义 标 准 国 债 的 为 6%, 年 付 息 两 次, 剩 余 的 付 息 次 数 为 2n+1 次, 两 次 付 息 日 的 间 隔 时 间 为 6 个 月, 同 样 将 上 述 值 代 入 公 式 1, 可 得 到 公 式 1 与 公 式 3 相 同 举 例 : 国 债 现 券 的 为 1.5%,2015 年 10 月 31 日 到 期, 计 算 2013 年 12 月 交 割 的 2 年 期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的 转 换 因 子

其 中 国 债 现 券 到 期 日 距 离 期 货 合 约 交 割 月 首 日 的 时 间 间 隔 为 1 年 零 10 个 月 30 天, 则 有 n=1,z=10,v=4, =1.5% 进 一 步 推 出 a=0.980487,b=0.002500,c=0.915142, d=0.021215 从 而 转 换 因 子 =0.922939 0.9229 通 过 上 述 计 算 过 程 可 知,CBOT 交 易 所 的 2 3 及 5 年 期 国 债 期 货 转 换 因 子 计 算 方 法 与 中 金 所 相 同 3 超 长 期 30 及 10 年 期 国 债 期 货 转 换 因 子 计 算 当 合 约 为 超 长 期 30 及 10 年 期 国 债 期 货 时, 依 然 根 据 z 值 的 不 同, 分 为 两 种 情 况 计 算 (1)z 7 计 算 公 式 ( 简 称 公 式 4) 为 :. 1... 1 ) 当 z 7 时, 意 味 着 交 割 日 之 后 的 z 个 月 内 经 历 了 两 次 付 息, 其 中 默 认 最 近 一 次 付 息 距 离 交 割 日 的 时 间 为 3 个 月, 从 而 有 上 述 公 式 (2)z<7 计 算 公 式 为 ( 简 称 公 式 5) 为 :

. 1... 1 ) 由 于 z<7, 将 z 个 月 舍 入 至 最 近 季 月, 得 到 上 述 公 式 举 例 : 国 债 现 券 的 为 3.75%,2023 年 11 月 15 日 到 期, 计 算 2013 年 12 月 交 割 的 10 年 期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的 转 换 因 子 其 中 国 债 现 券 到 期 日 距 离 期 货 合 约 交 割 月 首 日 的 时 间 间 隔 为 9 年 零 11 个 月 14 天, 月 数 向 下 取 整 数 季 月, 则 有 n=9,z=9,v=3, =3.75% 进 一 步 推 出 a=0.985329,b=0.009375,c=0.570286, d=0.268571 从 而 转 换 因 子 =0.835651 0.8357 通 过 上 述 计 算 过 程 可 知, 在 计 算 国 债 到 期 期 限 与 合 约 交 割 日 相 差 月 数 时, 由 于 CBOT 超 长 期 30 及 10 年 期 国 债 期 货 选 择 将 相 差 月 数 舍 入 至 最 近 季 月 的 方 法, 因 而 其 转 换 因 子 计 算 方 法 与 中 金 所 有 所 不 同 ( 中 金 所 采 用 实 际 相 差 月 数, 并 非 舍 入 值 ) ( 二 )Eurex 转 换 因 子 计 算 Eurex 总 共 有 三 种 转 换 因 子 的 计 算 方 法, 分 别 为 欧 元 计 价 的 主 流 公 式 ( 主 要 适 用 于 德 国 国 债 期 货 ), 瑞 士 法 郎 计 价

的 计 算 公 式 ( 适 用 于 瑞 士 国 债 期 货 ) 以 及 意 大 利 国 债 期 货 转 换 因 子 计 算 公 式 三 个 公 式 虽 然 形 式 有 一 定 差 异, 但 是 其 原 理 相 同 本 部 分 将 主 要 介 绍 其 欧 元 计 价 的 主 流 公 式 计 算 公 式 为 ( 简 称 公 式 6) 为 : 转 换 因 子 1 1 not 100 c 100 δ c act not 1 not 100 1 1 not 100 c 100 δ δ act act DD: 交 割 日 ; NCD: 交 割 日 后 的 下 一 个 票 息 日 ; NCD1y:NCD 的 前 一 年 ; NCD2y:NCD 的 前 两 年 ; LCD: 交 割 日 前 的 最 后 一 个 票 息 日 ; δ :NCD1y DD; 1 1 not 100 act :NCD NCD1y, 当 δ 0 时 ;NCD1y NCD2y, 当 δ 0 时 ; δ :NCD1y LCD; act :NCD NCD1y, 当 δ 0 时 ;NCD1y NCD2y, 当 δ 0 时 ; f:1 ; c: 票 息 ; n: 债 券 NCD 到 到 期 日 之 间 的 整 数 年 ;

not: 期 货 合 约 的 名 义 票 息 仔 细 观 察 不 难 发 现, 公 式 6 与 公 式 1 等 前 述 计 算 公 式 的 主 要 区 别 在 于 f 值 中 括 号 中 的 项 和 最 后 一 项, 而 这 两 项 的 取 值 取 决 于 交 割 日 下 一 息 票 日 以 及 最 近 息 票 日 几 个 日 期 的 先 后 顺 序 以 下 分 情 况 讨 论 这 一 公 式 的 构 成 1 NCD1y 在 交 割 日 (DD) 之 前 (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 欧 洲 各 国 发 行 的 债 券 均 为 一 年 付 息, 因 而 交 割 日 后 下 一 个 息 票 日 的 前 一 年 (NCD1y) 大 多 在 交 割 日 (DD) 之 前, 也 即 NCD1y DD 0, 从 而 有 =1 天 数 按 照 f 值 贴 现 NCDDD, f 值 NCDNCD NCDDD, 即 将 债 券 到 期 期 限 减 去 交 割 日 剩 余 的 NCDNCD 由 于 所 发 行 债 券 为 年 付 息 制, 如 果 不 存 在 假 期 等 因 素 在 内, 交 割 日 后 下 一 个 息 票 日 的 前 一 年 应 与 交 割 日 前 的 最 后 一 个 票 息 日 为 同 一 天, 即 NCD1y LCD, 但 事 实 上, 两 者 往 往 并 不 相 等, 因 而 有 以 下 两 种 情 况 存 在 : (1)NCD1y 在 LCD 之 前, 则 有 δ act NCD1y LCD NCD NCD1y 进 而 DDLCD 此 项 为 应 NCDNCD 计 利 息, 由 于 在 交 割 日 (DD) 和 交 割 日 前 的 最 后 一 个 票 息 日 (LCD) 之 间 仍 有 部 分 利 息 支 付, 所 以 需 要 将 这 部 分 利 息 从

转 换 因 子 中 去 掉 (2)NCD1y 在 LCD 之 后, 则 有 δ act NCD1y LCD NCD1y NCD2y 进 而 NCDLCD NCDNCD DDNCD NCDNCD 在 交 割 日 (DD) 和 交 割 日 前 的 最 后 一 个 票 息 日 (LCD) 之 间 的 利 息 由 两 部 分 组 成, 其 一 为 NCD1y LCD, 其 二 为 DD NCD1y, 而 这 两 部 分 由 于 分 属 不 同 的 年 度 : NCD1y 至 NCD2y NCD 至 NCD1y, 天 数 或 有 区 别 (366 天 或 是 365 天 ), 因 而 分 母 不 同 2 NCD1y 在 交 割 日 (DD) 之 后 当 NCD1y DD 0, 从 而 有 =1 1 NCDDD NCDNCD,f 值 NCDDD NCDNCD 由 于 NCD1y 在 交 割 日 (DD) 之 后 且 NCD 与 NCD1y 相 差 1 年, 因 而 NCD DD 的 时 间 为 1 年 加 上 NCD1y DD 的 天 数, 所 以 应 当 按 照 f 值 的 时 间 比 例 贴 现 由 于 NCD1y > 交 割 日 (DD), 且 交 割 日 前 一 息 票 日 (LCD) < 交 割 日 (DD), 因 而 只 有 NCD1y >LCD 的 情 况 存 在, 则 有 δ act NCD1y LCD NCD1y NCD2y 进 而 DDLCD, 即 将 交 割 日 NCDNCD (DD) 和 交 割 日 前 的 最 后 一 个 票 息 日 (LCD) 之 间 的 利 息 扣

除 从 上 面 计 算 过 程 可 知, 与 CBOT 和 中 金 所 转 换 因 子 计 算 公 式 不 同 的 是,Eurex 算 法 精 确 到 天, 准 确 度 更 高, 精 度 可 达 到 小 数 点 后 第 七 位 三 最 便 宜 可 交 割 债 券 的 判 定 方 法 在 本 报 告 的 第 一 部 分 中 提 到, 由 于 转 换 因 子 的 局 限 性, 会 使 得 通 过 转 换 因 子 计 算 得 到 的 现 券 价 格 与 实 际 价 格 有 所 偏 差, 因 而 空 方 可 以 寻 找 对 其 最 为 有 利 的 债 券 进 行 交 割, 即 最 便 宜 可 交 割 券 本 部 分 将 介 绍 判 定 最 便 宜 可 交 割 债 券 的 两 种 方 法 ( 一 ) 隐 含 回 购 利 率 法 判 断 最 便 宜 可 交 割 券 最 常 用 的 方 法 是 隐 含 回 购 利 率 法 事 实 上, 当 实 物 交 割 时, 期 货 合 约 多 方 需 支 付 的 金 额 为 : 发 票 价 格 = 期 货 结 算 价 格 转 换 因 子 + 应 计 利 息 而 与 此 同 时, 空 方 在 现 货 市 场 买 入 该 券 所 需 资 金 为 : 现 货 价 格 = 交 割 券 现 货 报 价 + 应 计 利 息 对 于 空 方 来 说, 使 得 交 割 成 本 最 小, 也 即 发 票 价 格 减 去 现 货 价 格 的 差 值 最 大 的 债 券 对 空 方 最 为 有 利, 这 种 债 券 也 被 称 为 最 便 宜 可 交 割 券, 由 此 引 申 出 隐 含 回 购 利 率 的 概 念 隐 含 回 购 利 率 是 指 进 行 交 割 时 所 得 到 的 发 票 价 格 和 买

入 国 债 时 所 支 出 的 现 货 价 格 所 计 算 出 的 收 益 率 发 票 价 格 现 货 价 格 365 隐 含 回 购 利 率 现 货 价 格 投 资 组 合 构 建 时 至 交 割 日 的 天 数 一 般 来 说, 隐 含 回 购 利 率 最 高 的 债 券 是 最 便 宜 可 交 割 券 举 例 : 空 头 计 划 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 在 现 货 市 场 买 入 现 券, 并 在 2013 年 6 月 3 日 进 行 交 割 假 设 交 割 日 当 天 期 货 结 算 价 为 97.69, 则 根 据 隐 含 回 购 利 率 CTD 券 为 13 付 息 国 债 03 表 1: 可 交 割 债 券 隐 含 回 购 利 率 计 算 国 债 名 称 现 货 报 价 转 换 因 子 应 计 利 息 隐 含 回 购 利 率 12 附 息 国 债 10 3.14% 98.9838 1.0075 3.1056 9.6% 12 附 息 国 债 14 2.95% 99.3984 0.998 2.3519 32.5% 12 附 息 国 债 16 3.25% 99.5365 1.0138 2.4041 8.5% 13 附 息 国 债 01 3.15% 100.2675 1.0061 1.2427 33.9% 13 附 息 国 债 03 3.42% 100.5801 1.0246 1.2181 8.3% ( 二 ) 最 小 基 差 法 所 谓 国 债 基 差, 就 是 其 现 货 价 格 与 其 期 货 价 格 和 转 换 因 子 乘 积 的 差 : BPFC 其 中 : (1)B 代 表 国 债 价 格 和 期 货 价 格 的 基 差 (2)P 代 表 国 债 现 货 价 格 (3)F 代 表 国 债 期 货 价 格 (4)CF 代 表 对 应 可 交 割 国 债 的 转 换 因 子 通 过 基 差 可 以 近 似 的 直 观 描 述 债 券 现 价 高 于 期 货 价 格

的 幅 度, 也 即 交 割 成 本 的 大 小, 但 由 于 上 述 基 差 并 未 考 虑 持 有 收 益, 因 而 存 在 一 定 的 偏 差, 从 而 需 要 进 一 步 计 算 净 基 差 : 净 基 差 = 基 差 持 有 收 益 = 基 差 ( 利 息 收 入 融 资 成 本 ) 举 例 :2013 年 5 月 13 日 国 债 期 货 仿 真 交 易 6 月 合 约 结 算 价 为 97.69 元, 计 划 6 月 3 日 交 割 5 月 13 日 至 6 月 3 日 交 割 日 之 间 共 计 21 天, 此 时 银 行 间 21 天 回 购 利 率 为 3.16%, 根 据 测 算 得 到, 净 基 差 最 小 的 债 券 为 13 附 息 国 债 03, 与 隐 含 回 购 利 率 法 得 到 的 结 果 一 致 表 2: 国 债 期 货 仿 真 合 约 最 便 宜 可 交 割 券 选 取 国 债 名 称 现 货 报 价 ( 全 价 ) 基 差 持 有 收 益 净 基 差 12 附 息 国 债 10 3.14% 101.9087 0.5658 3.03966 3.605457 12 附 息 国 债 14 2.95% 101.5806 1.903 3.04022 4.943221 12 附 息 国 债 16 3.25% 101.7536 0.4965 3.02843 3.524927 13 附 息 国 债 01 3.15% 101.329 1.9805 3.02076 5.001264 13 附 息 国 债 03 3.42% 101.6014 0.4836 3.01384 3.497437 净 基 差 法 也 有 其 局 限 性, 与 隐 含 回 购 利 率 法 不 同 的 是, 在 计 算 的 过 程 中 仅 仅 考 虑 了 现 货 与 期 货 的 绝 对 价 格, 而 隐 含 回 购 利 率 则 从 收 益 率 的 角 度 考 虑 了 相 对 价 格, 是 更 为 精 准 全 面 的 判 定 方 法 四 转 换 因 子 与 回 购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的 区 别 债 券 回 购 交 易 是 一 种 以 债 券 作 抵 押 的 资 金 借 贷 行 为 作 为 抵 押 品 的 债 券, 其 目 的 在 于 保 证 一 旦 借 款 方 不 能 及 时 归 还 资 金 时, 资 金 贷 出 方 可 以 从 处 置 质 押 的 债 券 得 到 补 偿 但 由 于 可 用 于 抵 押 的 债 券 种 类 繁 多, 需 要 用 统 一 的 标 准 对 这 些 债

券 的 风 险 进 行 衡 量, 因 而 就 推 出 了 国 债 回 购 标 准 券 回 购 标 准 券 是 指 在 回 购 交 易 中, 由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同 业 拆 借 中 心 根 据 债 券 回 购 借 款 方 证 券 帐 户 的 债 券 ( 国 债 或 企 业 债 ) 存 量, 按 照 不 同 的 券 种, 根 据 各 自 的 折 合 比 率 计 算 的, 用 于 回 购 抵 押 的 标 准 化 国 债 券 ( 综 合 债 券 ) 标 准 券 是 一 种 虚 拟 的 回 购 综 合 债 券, 它 是 由 各 种 债 券 根 据 一 定 的 折 算 率 折 合 相 加 而 成, 用 以 确 定 可 利 用 回 购 交 易 进 行 融 资 的 额 度 回 购 标 准 券 的 设 立 简 化 了 回 购 品 种 的 设 置, 克 服 了 原 先 按 具 体 券 种 分 别 以 不 同 回 购 期 限 设 置 回 购 交 易 品 种 所 带 来 的 局 限, 实 现 了 债 券 回 购 品 种 的 标 准 化, 方 便 了 回 购 交 易 的 开 展 在 回 购 交 易 中, 将 各 种 实 物 债 券 折 算 成 标 准 券 的 折 算 率 即 为 回 购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 一 ) 计 算 公 式 回 购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是 指, 国 债 现 券 折 算 成 国 债 回 购 业 务 标 准 券 的 比 率, 用 于 计 算 国 债 在 回 购 交 易 中 所 能 融 资 的 额 度, 而 所 能 融 资 的 额 度 取 决 于 这 种 债 券 本 身 的 性 质 和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包 括 其 价 格 价 格 波 动 率 市 场 回 购 利 率 等 根 据 上 市 时 间 的 长 短,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计 算 公 式 分 为 如 下 两 种 :

1 公 式 一 ( 适 用 于 已 在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的 债 券 ) 上 期 平 均 价 1 波 动 率 97%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到 期 平 均 回 购 利 率 1 2 100 其 中 : (1) 上 期 是 指 :1 对 于 当 日 (T 日 ) 之 前 ( 含 当 日 )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超 过 5 个 交 易 日 ( 含 5 个 交 易 日 ) 的 债 券 品 种, 上 期 为 该 品 种 债 券 当 日 之 前 有 发 生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的 最 近 5 个 交 易 日 ( 含 当 日 );2 对 于 当 日 之 前 ( 含 当 日 )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不 足 5 个 交 易 日 的 债 券 品 种, 上 期 为 当 日 之 前 有 发 生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的 所 有 交 易 日 ( 含 当 日 ) (2) 上 期 平 均 价 是 指 :1 对 于 在 T 4 日 ( 含 该 日 ) 至 适 用 星 期 星 期 五 ( 含 该 日 ) 之 间 没 有 兑 付 利 息 的 债 券 品 种, 上 期 平 均 价 为 该 品 种 债 券 上 期 各 交 易 日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达 成 的 交 易 的 加 权 平 均 成 交 价 ( 以 成 交 量 为 权 重, 成 交 价 以 全 价 计 算 );2 对 于 在 T 4 日 ( 含 该 日 ) 至 适 用 星 期 星 期 五 ( 含 该 日 ) 之 间 兑 付 利 息 的 债 券 品 种, 上 期 平 均 价 为 该 品 种 债 券 上 期 各 交 易 日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达 成 的 交 易 的 加 权 平 均 成 交 价 扣 除 一 单 位 该 品 种 债 券 的 兑 付 利 息 ( 以 成 交 量 为 权 重, 成 交 价 以 全 价 计 算 ) (3) 波 动 率 =( 上 期 最 高 收 盘 价 上 期 最 低 收 盘 价 ) [( 上 期 最 高 收 盘 价 + 上 期 最 低 收 盘 价 ) 2]; 收 盘 价 以 净 价 计 算

(4) 到 期 平 均 回 购 利 率 是 指 :1 适 用 星 期 存 在 到 期 的 182 天 期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的, 到 期 平 均 回 购 利 率 为 适 用 星 期 到 期 的 182 天 期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的 加 权 平 均 成 交 价 ( 以 融 资 额 为 权 重, 回 购 交 易 的 成 交 价 的 单 位 为 百 分 之 一, 计 算 时 不 省 略 百 分 号 );2 适 用 星 期 不 存 在 到 期 的 182 天 期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的, 到 期 平 均 回 购 利 率 为 距 适 用 星 期 最 近 的 一 个 星 期 到 期 的 182 天 期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的 加 权 平 均 成 交 价 ( 以 融 资 额 为 权 重, 回 购 交 易 成 交 价 的 单 位 为 百 分 之 一, 计 算 时 不 省 略 百 分 号 ) (5)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舍 弃 小 数 点 后 第 三 位 起 的 数 值 ) 公 式 一 针 对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债 券 品 种 ( 该 星 期 新 上 市 的 债 券 除 外 ),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在 每 星 期 三 收 市 后, 根 据 上 述 公 式 计 算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相 关 折 算 率 可 以 在 下 一 个 有 回 购 交 易 安 排 的 星 期 ( 有 回 购 交 易 安 排 指 该 星 期 至 少 有 一 个 交 易 日 未 休 市 ) 分 别 使 用 2 公 式 二 ( 适 用 于 新 上 市 或 为 产 生 集 中 竞 价 的 债 券 ) 计 算 参 考 价 93%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100 (1) 计 算 参 考 价 是 指 :1 发 行 公 告 载 明 发 行 价 格 的 债 券, 计 算 参 考 价 为 发 行 公 告 载 明 的 发 行 价 格 ;2 发 行 公 告 未 载 明 发 行 价 格 的 债 券, 计 算 参 考 价 为 该 品 种 债 券 的 面 值 (2)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舍 弃 小 数 点 后

第 三 位 起 的 数 值 ) 公 式 二 针 对 新 上 市 债 券 或 虽 上 市 但 在 相 应 证 券 交 易 所 从 未 发 生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的 债 券 品 种,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最 迟 在 新 上 市 债 券 上 市 前 一 日, 按 照 上 述 公 式 计 算 该 债 券 品 种 适 用 的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相 关 折 算 率 适 用 于 上 市 日 ( 含 当 日 ) 至 有 回 购 交 易 安 排 的 星 期 但 经 证 券 交 易 所 协 商 后,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可 以 对 计 算 结 果 进 行 修 正 ( 二 )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与 转 换 因 子 的 区 别 从 推 出 的 目 的 来 看, 回 购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与 转 换 因 子 颇 为 类 似, 都 是 将 各 种 实 际 存 在 的 债 券 进 行 标 准 化, 但 实 际 上 两 者 有 着 本 质 区 别 第 一, 两 者 的 适 用 范 围 不 同 回 购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用 于 债 券 回 购 交 易 中, 确 定 某 种 债 券 所 能 融 资 的 额 度 ; 转 换 因 子 则 用 于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的 实 物 交 割 中, 确 定 某 种 可 交 割 债 券 对 应 国 债 期 货 标 的 的 比 率 第 二, 两 者 的 计 算 基 础 不 同 标 准 券 折 算 率 基 于 债 券 的 实 际 价 格 等 因 素, 受 市 场 因 素 影 响 更 多, 波 动 更 大, 需 每 个 星 期 重 新 计 算 ; 转 换 因 子 基 于 可 交 割 债 券 和 名 义 债 券 票 面 利 率 之 间 的 关 系, 在 合 约 存 续 其 内 保 持 不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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