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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目录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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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在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取 得 立 项 同 年 11 月,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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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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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本 检 测 报 告 涂 改 增 删 无 效 ; 二 本 检 测 报 告 仅 对 当 次 检 测 有 效, 送 检 样 品 仅 对 来 样 负 责 三 未 经 本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复 制 本 检 测 报 告 经 同 意 复 制 的 复 制 件, 应 由 本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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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引 言 概 论 项 目 背 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评 价 类 别 与 评 价

国家环保总局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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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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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 报 批 )... 1 前 言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第一章 总 则

1 总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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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项 目 由 来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 产 业 政 策 与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及 选 址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近 年 来 随 着 化 学 制 药 业 生 物 医 药 微 电 子 工 业 国 防 工 业 飞 速 发 展, 药 用 辅 料 诊 断 试 剂 高 纯 试 剂 需 求 量 也 逐 年 大 幅 增 加 在 此 背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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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表 一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安 吉 美 颂 广 场 三 期 建 设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安 吉 美 颂 旅 游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灵 峰 街 道 浮 玉 路 西 侧 云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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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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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测 报 告 说 明 1 检 测 报 告 无 本 公 司 检 测 报 告 专 用 章 骑 缝 章 报 告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和 授 权 批 准 人 签 字 无 效 2 检 测 委 托 方 如 对 检 测 报 告 有 异 议, 须 在 接 到 检 测 报 告 之 日 起 十 天 内 向 本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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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北 厂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人 员 名 单 表 编 制 主 持 人 姓 名 职 ( 执 ) 业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登 记 ( 注 册 证 ) 编 号 专 业 类 别 蔡 莹 00000350 B18040010500 冶 金 机 电 类 本 人 签 名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情 况 序 号 姓 名 职 ( 执 ) 业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登 记 ( 注 册 证 ) 编 号 1 林 丽 英 00014519 B18040080300 2 赵 婷 婷 0011940 B18040120300 编 制 内 容 第 1 2 3 5 6 11 12 17 章 第 4 7 8 9 10 13 14 15 16 章 3 高 亮 0008083 B18040060300 技 术 审 核 4 蔡 莹 00000350 B18040010500 审 定 本 人 签 名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1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2 1.5 评 价 结 论... 3 2 总 则... 5 2.1 编 制 依 据... 5 2.2 评 价 目 工 作 内 容 评 价 原 则 评 价 目 的... 9 2.3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标 准... 11 2.4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17 2.5 评 价 范 围 和 环 境 敏 感 区... 19 2.6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23 3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回 顾... 27 3.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发 展 历 程... 27 3.2 已 建 厂 区 总 体 概 况... 30 3.3 在 建 厂 区 概 况... 80 3.4 项 目 环 评 及 验 收 情 况... 83 3.5 环 境 管 理... 94 3.6 环 境 风 险... 97 3.7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102 3.8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104 3.9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106 3.10 投 诉 情 况 调 查... 108 3.11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及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110 3.12 小 结... 111 i

4 项 目 概 况... 112 4.1 基 本 情 况... 112 4.2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112 4.3 产 品 产 能... 113 4.4 总 图 布 置... 114 4.5 项 目 工 艺 改 造 及 布 置... 114 4.6 主 要 设 备 清 单... 120 4.7 能 源 用 量... 122 4.8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122 4.9 公 用 工 程... 124 4.10 职 工 人 数 及 工 作 制 度... 125 4.11 环 保 措 施... 125 4.12 总 投 资 和 环 保 投 资... 125 5 工 程 分 析... 126 5.1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26 5.2 排 污 分 析... 130 5.3 油 漆 物 料 平 衡... 130 5.4 废 气 污 染 源 分 析 及 治 理 措 施... 136 5.5 废 水 污 染 源 分 析 及 治 理 措 施... 147 5.6 噪 声 污 染 源 分 析... 151 5.7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源 分 析... 152 5.8 非 正 常 工 况... 157 5.9 化 学 品 使 用 和 储 运... 158 5.10 固 体 废 物 厂 内 暂 存... 158 5.11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159 5.12 全 厂 污 染 物 三 本 帐... 160 6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与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162 6.1 区 域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162 ii

6.2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166 6.3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168 6.4 小 结... 182 7 规 划 相 容 性... 184 7.1 产 业 政 策 相 容 性 分 析... 184 7.2 空 间 布 局 及 区 域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的 相 容 性 分 析... 186 7.3 与 环 保 规 划 的 相 容 性 分 析... 187 7.4 小 结... 192 8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193 8.1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193 8.2 废 水 纳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194 8.3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95 8.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96 8.5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98 9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205 9.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205 9.2 施 工 期 的 污 染 源 治 理 措 施 及 效 果 分 析... 206 9.3 小 结... 207 10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评 价... 209 10.1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210 10.2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218 10.3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219 10.4 固 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219 10.5 地 下 水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222 11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226 11.1 清 洁 能 源... 226 11.2 环 保 高 性 能 的 产 品... 226 iii

11.3 清 洁 的 生 产 过 程... 227 11.4 达 纲 年 能 耗 指 标 及 对 比... 228 11.5 油 漆 车 间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体 系 评 价... 228 11.6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233 12 风 险 分 析... 235 12.1 现 有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回 顾... 235 12.2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235 12.3 小 结... 247 13 总 量 控 制... 248 13.1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248 13.2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分 析... 249 14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250 14.1 概 述... 250 14.2 总 投 资 与 环 保 投 资... 250 14.3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251 14.4 小 结... 252 15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254 15.1 环 境 管 理 现 状... 254 15.2 本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内 容... 257 15.3 本 项 目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260 15.4 环 保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方 案 建 议... 262 16 公 众 参 与... 265 16.1 工 作 依 据 目 的 和 原 则... 265 16.2 公 众 参 与 总 体 方 案 概 述... 265 16.3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过 程... 266 16.4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分 析 与 答 复... 278 16.5 小 结... 282 iv

17 结 论 和 建 议... 284 17.1 建 设 内 容... 284 17.2 现 有 工 程 回 顾 及 存 在 问 题... 284 17.3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和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87 17.4 本 项 目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288 17.5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290 17.6 产 业 政 策 和 规 划 相 容 性... 291 17.7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292 17.8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292 17.9 环 境 风 险... 292 17.10 公 众 参 与... 293 17.11 环 境 影 响 缓 解 措 施... 293 17.12 评 价 结 论... 294 v

1 前 言 1.1 项 目 背 景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 成 立 于 1997 年 6 月 12 日, 由 上 海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通 用 汽 车 公 司 共 同 出 资 组 建 而 成 目 前 拥 有 浦 东 金 桥 ( 以 下 简 称 金 桥 基 地 ) 烟 台 东 岳 沈 阳 北 盛 3 大 生 产 基 地, 共 4 个 整 车 生 产 厂 2 个 动 力 总 成 厂, 是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的 重 要 领 军 企 业 之 一 已 拥 有 别 克 雪 佛 兰 凯 迪 拉 克 等 品 牌, 共 二 十 多 个 系 列 产 品 覆 盖 了 从 高 端 豪 华 车 到 经 济 型 轿 车 各 梯 度 市 场, 以 及 高 性 能 豪 华 轿 跑 MPV SUV 混 合 动 力 和 电 动 车 等 细 分 市 场 为 使 我 国 在 汽 车 生 产 道 路 上 走 得 更 远, 上 汽 通 用 决 心 加 强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拟 实 施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北 厂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项 目 本 项 目 纲 领 产 品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达 到 国 外 同 类 水 平, 性 价 比 具 有 明 显 的 竞 争 优 势, 前 景 广 阔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属 于 外 资 企 业, 本 次 技 改 项 目 为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总 投 资 116800 万 元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中 有 关 规 定, 新 改 扩 建 项 目 必 须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部 审 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建 设 项 目 目 录 (2015 年 本 ), 本 项 目 属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中 K 类 机 械 电 子 中 的 第 3 汽 车 摩 托 车 制 造 的 整 车 制 造 类 别, 应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为 此,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上 海 市 机 电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项 目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为 了 满 足 市 场 需 要,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拟 实 施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北 厂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项 目, 本 项 目 为 产 品 调 整 的 技 改 项 目, 在 上 汽 通 用 金 桥 基 地 北 厂 生 产 区 域 内 ( 申 江 路 1500 号 ) 实 施 对 金 桥 基 地 北 厂 冲 压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内 工 艺 布 局 及 设 备 进 行 适 应 性 改 造, 满 足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生 产 的 需 求, 以 达 到 新 车 型 与 现 有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土 建 公 用 内 容 1

本 项 目 属 于 技 术 改 造 产 品 升 级 项 目, 技 改 涉 及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金 桥 基 地 北 厂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技 改 前 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的 生 产 规 模 工 艺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均 不 发 生 变 化,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种 类 及 数 量 均 不 增 加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次 环 评 主 要 关 注 项 目 三 废 排 放 达 标 分 析 和 总 量 控 制 达 标 分 析 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如 下 : 2015 年 02 月 10 日,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上 海 市 机 电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2015 年 03 月 16 日 ~2015 年 03 月 24 日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研 究, 收 集 资 料 ; 2015 年 03 月 26 日, 项 目 环 评 信 息 在 上 第 一 次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为 10 个 工 作 日 ;; 2015 年 4 月 到 11 月, 项 目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和 基 础 资 料 收 集 和 编 制 工 作 依 次 先 行 展 开 ; 2015 年 11 月 30 日, 课 题 组 在 浦 东 时 报 上 刊 登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公 告 ; 2015 年 12 月 2 日 在 网 站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了 第 二 次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并 同 步 公 开 了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示 时 间 为 10 个 工 作 日 ; 2015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16 年 1 月 11 日 开 展 了 现 场 问 卷 调 查 和 机 构 意 见 征 询 根 据 现 场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课 题 组 对 报 告 书 内 容 做 了 进 一 步 的 完 善, 形 成 了 完 整 的 报 告 书 ; 2016 年 1 月 27 日 起 至 2016 年 2 月 3 日 在 网 站 进 行 了 全 文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为 5 个 工 作 日 ; 2016 年 2 月 4 日 完 成 本 项 目 的 环 评 报 告 编 制 本 项 目 评 价 过 程 见 图 1.4-1 2

图 1.4 评 价 工 作 流 程 示 意 图 1.5 评 价 结 论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拟 在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北 区 浦 东 金 桥 基 地 北 厂 内 实 施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项 目, 本 项 目 为 产 品 调 整 的 技 改 项 目, 产 能 保 持 不 变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上 海 市 产 业 导 向, 符 合 区 域 功 能 布 局 要 求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生 产 规 模 生 产 工 艺 和 排 放 方 式 基 本 相 同, 技 改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变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达 到 标 准 纳 管 排 放, 对 区 域 地 表 水 环 境 无 影 响 ;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不 改 变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等 级 ; 厂 界 噪 声 可 以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固 体 废 物 全 部 做 到 资 源 化 无 害 化 和 减 量 化 处 置 项 目 清 洁 生 3

产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可 使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处 于 可 控 范 围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应 认 真 运 行 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继 续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风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并 继 续 完 成 各 项 以 新 带 老 整 改 措 施 以 及 本 项 目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缓 解 措 施, 则 本 项 目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看 是 可 行 的 图 1.1-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示 意 图 4

2 总 则 2.1 编 制 依 据 2.1.1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文 件 (1)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与 政 策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 年 4 月 24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修 订,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2 年 10 月 28 日 第 九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通 过,2003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 年 2 月 28 日 第 十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三 十 二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08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 年 4 月 29 日 第 九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00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 第 十 二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13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6 年 10 月 29 日 第 八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二 次 会 议 通 过,1997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 年 2 月 29 日 第 十 一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12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2007 年 10 月 28 日 第 十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08 年 4 月 1 日 起 施 行 ) 城 镇 排 水 与 污 水 处 理 条 例 (2013 年 9 月 18 日 国 务 院 第 二 十 四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2005 年 12 月 3 日 发 布, 国 发 [2005]39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节 能 工 作 的 决 定 (2006 年 8 月 6 日 发 布, 国 发 [2006]28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2011 年 10 月 17 日 发 布, 国 发 [2011]35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 年 11 月 18 日 国 务 院 第 十 次 常 务 会 议 5

通 过,1998 年 11 月 29 日 起 施 行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3 号,2015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5 号,2009.3.1 起 施 行 )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第 1 号,2008 年 8 月 1 日 起 施 行 )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645 号,2008 年 2013 年 12 月 4 日 起 施 行 ) 废 弃 危 险 化 学 品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办 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27 号,2005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6[28 号 ],2006 年 3 月 18 日 起 施 行 )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备 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环 发 [2015]4 号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年 修 正 )( 国 家 发 改 委 2013 年 第 21 号 令,2012 年 8 月 7 日 起 施 行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公 告 2013 年 第 31 号,2013 年 5 月 24 日 起 施 行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工 业 节 水 工 作 的 意 见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工 信 部 节 [2010] 218 号,2010 年 5 月 4 日 期 施 行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关 于 印 发 < 化 学 品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3]20 号 ) 危 险 化 学 品 环 境 管 理 登 记 办 法 ( 试 行 ) (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22 号,2013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3)37 号 2013 年 9 月 10 日 起 施 行 )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2]5 号 ) 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 环 办 (2013)103 号, 自 2013 年 11 月 14 日 起 施 行 ) 关 于 推 进 园 区 循 环 化 改 造 的 意 见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部, 发 改 环 资 [2012]765 号 ) (2)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上 海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1999~2020) ( 国 务 院 国 函 [2001]48 号 批 复 实 施 ) 国 务 院 关 于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批 复 ( 国 务 院 国 函 [2012]146 号 )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加 强 本 市 重 点 行 业 大 气 污 染 治 理 的 通 知 ( 上 海 市 环 保 局 沪 环 保 防 [2015]165 号 )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录 (2015) (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工 信 部 环 保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农 业 部 卫 计 委 质 检 总 局 铁 路 局 民 航 局 联 合 发 布,2015 年 第 5 号 公 告 ) 关 于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的 指 导 意 见 (2013 年 版 ) (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评 [2013]201 号,2013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上 海 市 2015 年 -2015 年 环 境 保 护 和 建 设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沪 府 办 发 [2015]13 号 关 于 印 发 < 本 市 十 二 五 期 间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的 实 施 意 见 ( 试 行 )> 的 通 知 (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 环 保 评 [2012]6 号 ) 关 于 印 发 本 市 十 二 五 期 间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核 算 细 则 的 通 知 ( 沪 环 保 评 2012 409 号 ) 上 海 市 绿 化 条 例 ( 上 海 市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三 次 会 议 通 过,2007 年 5 月 1 日 起 实 行 ) 上 海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14 年 7 月 25 日 上 海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通 过,2014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上 海 市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3-2017) ( 沪 府 发 2013 83 号 ) 上 海 市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办 法 (2004 年 5 月 15 日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4 号 发 布,2004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5 年 10 月 28 日 上 海 市 第 十 二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三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06 年 5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上 海 市 节 约 能 源 条 例 (2009 年 4 月 23 日 上 海 市 第 十 三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7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2009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上 海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2004 年 5 月 15 日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3 号 发 布,2004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上 海 市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办 法 ( 修 正 ) ( 上 海 市 环 保 局,2002 年 11 月 18 日 起 施 行 ) 上 海 市 产 业 能 效 指 南 (2011 年 版 ),2011.9 上 海 市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办 法 上 海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2011 修 订 版 上 海 市 水 环 境 质 量 功 能 区 划,2010 修 订 版 上 海 市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划,2011 年 修 订 版 2.1.2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技 术 文 件 和 资 料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北 厂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机 电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2015 年 2 月 2.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导 则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2.1-20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2.2-2008;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 2.3-9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2.4-200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169 200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610-2011;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2006.4.1;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通 则 GB 5085.7-2007;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技 术 规 范 HJ/T298-2007;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发 [2001]199 号 );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T2034-2013 2.1.4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8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838-2002(IV 类 );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14848-9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2008(2 类 );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15618-1995( 二 级 标 准 ) (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 厂 界 外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2 类 4 类 );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 31/199-2009 相 关 要 求 ; 上 海 市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 31/445-2009; 上 海 市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31/933-2015;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523-2011;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3) 环 境 相 关 标 准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 GB 18597-2001(2013 年 6 月 8 日 修 订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18599-2001(2013 年 6 月 8 日 修 订 ) 工 业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化 学 有 害 因 素 GBZ 2.1-2007; 工 业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物 理 因 素 GBZ 2.2-2007; 2.2 评 价 目 工 作 内 容 评 价 原 则 评 价 目 的 2.2.1 评 价 工 作 内 容 本 评 价 主 要 是 对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北 厂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项 目 的 建 设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评 价, 为 环 保 管 理 部 门 对 该 建 设 项 目 在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上 的 可 行 性 审 批 提 供 依 据 本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主 要 内 容 为 : (1) 通 过 对 项 目 实 施 厂 区 的 回 顾 评 价, 结 合 公 司 的 日 常 监 测 数 据, 说 明 现 有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和 执 行 情 况, 明 确 公 司 目 前 是 否 存 在 环 保 问 题, 是 否 需 要 在 本 项 目 中 采 取 以 新 带 老 的 防 治 措 施 9

(2) 对 本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工 程 分 析, 确 定 本 项 目 污 染 源 的 主 要 特 征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及 其 排 放 量, 并 对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和 清 洁 生 产 特 征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提 出 相 应 的 污 染 物 控 制 和 缓 解 措 施 ; (3) 通 过 调 查 环 境 监 测 和 资 料 收 集, 掌 握 建 设 地 的 自 然 社 会 和 经 济 环 境 特 征, 对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环 境 噪 声 等 主 要 环 境 要 素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评 价, 并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的 环 境 质 量 变 化 趋 势 ; (4) 分 析 该 项 目 可 能 发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 (5) 从 环 保 技 术 和 经 济 的 角 度 出 发, 对 已 建 和 在 建 项 目 采 取 的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或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合 理 性 可 行 性 进 行 评 价, 并 提 出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和 环 境 管 理 监 测 的 要 求 ; (6) 评 价 本 项 目 与 地 区 规 划 清 洁 生 产 和 产 业 政 策 的 相 容 性 ; (7)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和 分 析,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出 发, 对 项 目 实 施 的 可 行 性 做 出 评 价 结 论 意 见 和 建 议 2.2.2 评 价 原 则 (1)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贯 彻 执 行 产 业 政 策 规 划 相 容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公 众 参 与 以 新 带 老 的 原 则 ; (2) 认 真 做 好 建 设 项 目 的 工 程 分 析, 通 过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及 预 测,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范 围 和 程 度 2.2.3 评 价 目 的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 (1) 通 过 调 查, 掌 握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的 自 然 社 会 和 经 济 环 境 特 征, 以 及 大 气 地 面 水 声 环 境 等 主 要 环 境 要 素 的 质 量 现 状 ; (2) 对 企 业 现 状 进 行 回 顾 评 价, 根 据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分 析 建 设 单 位 采 取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的 达 标 可 行 性, 根 据 国 家 和 上 海 市 的 法 律 法 规, 提 出 有 针 对 性 的 污 染 防 治 整 改 措 施 ; (3) 根 据 国 家 和 上 海 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产 业 政 策,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对 项 目 建 设 合 规 性 进 行 分 析 ; (4) 根 据 周 围 和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要 素 的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影 响 ; 10

(5) 对 项 目 在 环 境 保 护 可 行 性 作 出 明 确 的 结 论 2.3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标 准 2.3.1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性 质, 结 合 建 设 地 区 的 社 会 经 济 和 生 态 环 境 特 点, 判 别 项 目 在 不 同 阶 段, 对 社 会 经 济 和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范 围 和 影 响 程 度, 并 筛 选 出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可 能 产 生 的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确 定 评 价 重 点 提 供 依 据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以 及 项 目 所 处 地 区 环 境 状 况 分 析, 采 用 矩 阵 法 对 可 能 受 该 工 程 影 响 的 环 境 要 素 进 行 识 别, 其 结 果 见 表 2.3-1 开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影 发 响 活 动 表 2.3-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表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自 然 环 境 地 下 水 土 壤 声 环 境 工 业 发 展 能 源 利 用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交 生 通 活 运 水 输 平 材 料 堆 存 -1D -1D 建 筑 装 修 设 备 材 料 运 输 -1D -1D -1D -1D 原 料 产 品 及 废 物 运 输 -1C -1C -1C -1C 产 品 生 产 -2C -1C +2C +1C +1C -1C 固 体 废 物 堆 放 -1C 废 水 排 放 -1C 废 气 排 放 -1C 噪 声 传 播 -1C 注 : 表 中 D 表 示 短 期,C 表 示 长 期 ; 1 表 示 较 小, 2 表 示 有 一 定 影 响, 3 表 示 较 大 - 表 示 负 影 响, + 表 示 正 影 响 (1) 项 目 利 用 现 有 厂 房 进 行 工 艺 调 整 改 造, 其 施 工 期 不 涉 及 土 建 工 程,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 运 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大 都 是 负 面 的, 其 中 受 负 面 影 响 较 大 的 自 然 环 境 要 素 主 要 是 环 境 空 气 和 声 环 境, 而 正 面 影 响 则 表 现 在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中 的 工 业 发 展 和 劳 动 就 业 方 面 (2) 项 目 在 建 设 前 期 施 工 期 影 响 是 局 部 的 短 暂 的, 而 在 运 营 期 的 影 响 则 是 长 期 的 程 环 境 度 资 源 (3)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均 采 取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治 理, 达 标 排 放, 按 照 清 洁 生 产 节 能 减 排 的 原 则 安 排 生 产, 对 社 会 经 济 就 业 水 平 产 生 积 极 的 影 响 和 作 用 劳 动 就 业 人 群 健 康 11

2.3.2 评 价 因 子 (1) 筛 选 原 则 本 项 目 属 于 技 改 项 目, 构 筑 物 均 已 建 成, 本 次 主 要 是 对 生 产 设 备 的 改 造 调 整 及 对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的 改 造, 不 新 征 土 地, 也 没 有 土 建 施 工 期 仅 涉 及 设 备 运 输 和 设 备 的 安 装 调 试 等, 主 要 影 响 包 括 : 废 气 : 设 备 运 输 车 辆 尾 气 和 扬 尘, 设 备 拆 除 安 装 粉 尘 等 废 水 :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噪 声 : 来 自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设 备 安 装 噪 声 等 固 体 废 物 : 淘 汰 设 备 拆 卸 废 物 新 设 备 包 装 材 料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等 营 运 期 根 据 项 目 排 污 特 性 排 污 因 子 等 标 排 放 量 控 制 标 准 等 因 素 综 合 分 析 确 定 评 价 因 子 (2) 评 价 因 子 表 2.3-2 项 目 评 价 因 子 一 览 表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大 气 SO 2 NO 2 PM 10 PM 2.5 NOx 苯 系 非 甲 烷 总 烃 苯 二 甲 苯 甲 物 甲 苯 二 甲 苯 非 甲 烷 总 烃 VOCs 苯 PM 10 NO X SO 2 地 表 水 ph COD BOD 5 NH 3 -N 石 油 类 污 水 达 标 总 磷 挥 发 酚 铜 锌 纳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地 下 水 ph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石 油 类 铅 铜 铁 锰 镍 - 锌 硫 酸 盐 总 石 油 烃 固 体 废 物 固 体 废 物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固 体 废 物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土 壤 ph 值 锌 铬 镉 汞 镍 铅 铜 砷 - 噪 声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2.3.3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上 海 市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划,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属 于 2 类 区, 应 执 行 2 类 标 准, 公 司 东 侧 的 申 江 路 和 北 侧 的 巨 峰 路 分 别 为 主 干 路 和 次 干 路, 依 据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15190-2014) 和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声 环 境 执 行 4a 类 标 准 范 围 的 复 函 ( 沪 环 保 评 )[2015]88 号 ) 规 定, 申 江 路 巨 峰 路 边 界 线 外 40m 范 围 内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4a 12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2.4-2 表 2.3-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2008) 类 别 等 效 声 级 Leq(dB(A)) 昼 间 夜 间 2 60 50 4a 70 55 (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区 域 属 于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2 类 区, 采 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二 甲 苯 执 行 原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 36-79) 中 居 住 区 大 气 有 害 物 质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甲 苯 参 考 前 苏 联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CH 245-71) 中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苯 NMHC 参 考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具 体 限 值 见 表 2.4-3 表 2.3-4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采 用 的 标 准 限 值 ( 单 位 :μg/m 3 ) 污 染 物 小 时 平 均 限 值 日 平 均 限 值 标 准 来 源 SO 2 500 150 GB3095-2012 表 1 NO 2 200 80 GB3095-2012 表 1 PM 10 450* 150 GB3095-2012 表 1 PM 2.5-75 GB3095-2012 表 1 NO X 250 100 GB3095-2012 表 2 苯 0.3(mg/m 3 )* 0.1(mg/m 3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p.152 二 甲 苯 0.30(mg/m 3 ) - TJ36-79 NMHC 2.0(mg/m 3 ) - 参 考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p.244 甲 苯 0.6(mg/m 3 ) - 参 考 前 苏 联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CH245-71) 中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 按 HJ/T2.2-93 中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与 年 均 浓 度 关 系 换 算 所 得 (3)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区 域 地 表 水 系 属 于 Ⅳ 类 区,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水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2.4-4 表 2.3-5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 单 位 :mg/l) 监 测 项 目 Ⅳ 类 ph( 无 量 纲 ) 6-9 CODcr 30 BOD 5 6 氨 氮 1.5 石 油 类 0.5 总 锌 2.0 挥 发 酚 0.01 总 铜 1.0 13

(4)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批 复 ( 沪 环 保 许 管 [2006]912 号 ),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应 达 到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14848-93 IV 标 准, 见 表 2.4-5 表 2.3-6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单 位 :mg/l) 监 测 项 目 Ⅳ 类 ph( 无 量 纲 ) 5.5-6.5,8.5-9 挥 发 酚 0.01 氨 氮 0.5 氯 化 物 350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10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0.3 Cu 1.5 Fe 1.5 Zn 5.0 硝 酸 盐 氮 30 亚 硝 酸 盐 氮 0.1 硫 酸 盐 350 Ni 0.1 Pb 0.1 (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批 复 ( 沪 环 保 许 管 [2006]912 号 ), 区 域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应 达 到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15618-1995) 三 级 标 准, 见 表 2.4-6 表 2.3-7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值 ( 单 位 :mg/kg,ph 无 量 纲 ) 评 价 项 目 三 级 ph>6.5 备 注 总 Cd 1.0 总 Hg 1.5 总 As 30/40 水 田 / 旱 地 总 Cu 400/400 农 田 等 / 果 园 总 Pb 500 总 Zn 500 总 Cr 400/300 水 田 / 旱 地 总 Ni 200 2.3.4 排 放 标 准 (1)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施 工 期 厂 界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表 2.3-8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523-2011) 14

等 效 声 级 Leq(dB(A)) 昼 间 夜 间 70 55 项 目 运 行 期 厂 界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 2008)2 类 标 准, 申 江 路 巨 峰 路 侧 厂 界 执 行 4 类 标 准 表 2.3-9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 类 别 等 效 声 级 Leq(dB(A)) 昼 间 夜 间 2 60 50 4 70 55 (2)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油 漆 车 间 磷 化 涂 装 废 气 ( 包 括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 执 行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其 他 废 气 ( 包 括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 执 行 上 海 市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31/933-2015) 根 据 DB31/859-2014 要 求, 新 改 扩 建 汽 车 涂 装 生 产 线 应 设 置 自 动 漆 雾 处 理 系 统 和 烘 干 室 脱 臭 装 置, 并 对 喷 漆 室 废 溶 剂 进 行 有 效 回 收, 热 力 燃 烧 装 置 和 催 化 燃 烧 装 置 应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温 度 运 行, 并 安 装 燃 烧 温 度 连 续 监 控 系 统, 有 机 污 染 物 处 理 设 施 对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处 理 效 率 应 不 低 于 90%, 由 于 金 桥 基 地 南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均 涉 及 此 次 改 造, 因 此 应 在 试 生 产 起 即 执 行 DB31/859-2014 限 值 厂 界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新 改 扩 建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表 2.3-10 DB31/859-2014 排 放 限 值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kg/h 无 组 织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mg/m 3 苯 1 0.6 0.1 甲 苯 3 1.2 0.2 二 甲 苯 12 4.5 0.2 苯 系 物 21 8.0 - NMHC 30 32 - 颗 粒 物 20 8.0 - VOC 35g/m 2 涂 装 面 积 污 染 物 名 称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表 2.3-11 DB31/933-2015 排 放 限 值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kg/h) 15 厂 区 内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厂 界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控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mg/m 3 ) 点 浓 度 限 值 (mg/m 3 ) NMHC 70 3.0 10.0 4.0 150( 废 气 热 氧 NOx 化 处 理 装 置 ) / / / 200( 其 它 源 ) 0.47 / / SO 2 100( 废 气 热 氧 / / /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厂 区 内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厂 界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控 名 称 浓 度 (mg/m 3 ) 率 (kg/h)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mg/m 3 ) 点 浓 度 限 值 (mg/m 3 ) 化 处 理 装 置 ) 200( 其 它 源 ) 1.6 / /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1 0.11 / 0.030 表 2.3-12 恶 臭 污 染 物 厂 界 标 准 项 目 单 位 厂 界 标 准 值 ( 二 级 ) 臭 气 浓 度 无 量 纲 20 (3)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项 目 废 污 水 处 理 后 全 部 纳 入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本 项 目 油 漆 车 间 废 水 中 Ni 属 于 一 类 污 染 物, 应 在 油 漆 车 间 废 水 排 放 口 及 总 排 口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199-2009) 一 类 污 染 物 B 限 值 标 准, 其 余 污 染 物 在 废 水 总 排 口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 31/445-2009) 油 漆 车 间 采 用 已 采 用 无 铅 电 泳 液, 为 加 强 环 保 控 制, 建 议 企 业 仍 将 Pb 列 入 油 漆 车 间 废 水 排 放 口 一 类 污 染 物 控 制 指 标 版 ) (4)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2013 年 修 订 版 )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2013 年 修 订 表 2.3-13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限 值 污 染 物 标 准 值 (mg/l) 标 准 来 源 总 镍 1.0 DB31/199-2009 一 类 污 染 物 总 铅 1.0 B 级 排 放 标 准 ph 6~9 COD Cr 500 BOD 5 300 SS 400 NH 3 -N 40 石 油 类 100 动 植 物 油 100 DB31/445-2009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15 总 磷 8 总 锌 5.0 总 锰 2.0 氟 化 物 20.0 苯 系 物 2.5 表 2.3-14 评 价 标 准 一 览 表 类 别 环 境 要 素 执 行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质 量 环 境 空 气 GB3095-2012 表 1 二 级 SO 2 NO 2 PM 10 PM 2.5 16

类 别 环 境 要 素 执 行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标 准 GB3095-2012 表 2 二 级 NO X TJ36-79 居 住 区 二 甲 苯 前 苏 联 CH245-71 居 住 区 甲 苯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苯 NMHC 地 表 水 GB3838-2002 Ⅳ 类 ph COD Cr BOD 5 氨 氮 石 油 类 挥 发 酚 总 铜 总 锌 声 环 境 GB3096-2008 2 类 4a 类 Leq 地 下 水 GB/T14848-93 Ⅳ 类 ph 挥 发 酚 氨 氮 氯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LAS Fe Cu Zn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硫 酸 盐 Ni Pb 土 壤 GB15618-1995 三 级 总 Cd 总 Hg 总 As 总 Cu 总 Pb 总 Zn 总 Cr 总 Ni GB16297-1996 二 级 颗 粒 物 NMHC NO X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GB14553-93 二 级 臭 气 废 气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颗 粒 物 NMHC VOC GB31/933-2015 二 级 颗 粒 物 NMHC NO X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COD BOD 5 NH 3 -N ph 石 油 类 动 排 放 DB31/445-2009 植 物 油 SS 总 磷 总 锌 总 镍 总 锰 标 准 废 水 总 铅 氟 化 物 苯 系 物 DB31/199-2009 一 类 B Ni Pb 噪 声 GB12348-2008 2 类 4 类 厂 界 Leq 固 体 废 物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2013 年 修 订 版 2.4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1)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位 于 工 业 区 内, 功 能 区 属 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 2009),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正 常 运 行 期 主 要 气 态 污 染 物 为 颗 粒 物 NO x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等, 本 次 环 评 调 整 后 其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变, 根 据 对 所 有 排 放 源 的 预 估 结 果, 北 厂 在 技 改 后 正 常 运 行 期 排 放 的 所 有 污 染 物 单 个 排 气 筒 的 最 大 影 响 值 占 标 率 均 未 超 过 10%, 因 此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T2.4-2008),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表 2.5-1 预 测 参 数 表 地 形 特 征 烟 囱 底 部 高 度 (m) 计 算 点 高 度 (m) 熏 烟 不 使 用 地 形 高 于 烟 囱 高 度 的 复 杂 或 简 单 地 形 0 0 不 考 虑 17

间 隔 气 象 条 件 建 筑 物 下 洗 地 区 特 征 自 动 间 距, 自 厂 界 ~2500m, 对 于 敏 感 点 使 用 自 定 义 距 离 全 气 象 条 件 不 考 虑 城 市 表 2.5-2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预 估 结 果 排 气 筒 编 号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Pmax(%) SO 2 0.00005 0.01 NO 2 0.00039 0.20 NO X 0.00043 0.17 1# PM 10 0.0003 0.07 NMHC 0.0035 0.18 二 甲 苯 0.00015 0.05 甲 苯 0.00007 0.01 PM 10 0.002 0.44 2# NMHC 0.033 1.65 二 甲 苯 0.004 1.33 3# PM 10 0.003 0.67 NMHC 0.023 1.15 NMHC 0.002 0.10 二 甲 苯 0.00005 0.02 5# 6# 甲 苯 0.00005 0.01 SO 2 0.00016 0.03 NO X 0.004 1.60 NO 2 0.0036 1.80 NMHC 0.00075 0.04 二 甲 苯 0.0001 0.03 7# 8# SO 2 0.00016 0.03 NO X 0.004 1.60 NO 2 0.0036 1.80 SO 2 0.0002 0.04 4# NO X 0.0047 1.88 NO 2 0.0042 2.10 12# NMHC 0.00016 0.01 NMHC 0.0182 0.91 9# NO X 0.0020 0.80 NO 2 0.0018 0.90 NMHC 0.0168 0.84 NO X 0.0019 0.76 NO 2 0.0017 0.85 NO 2 0.00030 0.15 NO X 0.00034 0.14 10#-11# PM 10 0.0002 0.04 NMHC 0.0022 0.11 二 甲 苯 0.00009 0.03 甲 苯 0.000045 0.01 NMHC 0.0256 1.28 二 甲 苯 0.0032 1.07 (3)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污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 31/445-2009) 接 管 标 准 后 纳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本 次 环 评 调 整 前 后 污 水 排 放 量 没 有 增 加, 因 此 本 18

项 目 地 表 水 评 价 等 级 为 低 于 三 级, 以 污 水 排 放 达 标 和 纳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为 主 (4)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附 录 A 表 3 和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判 断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5)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本 次 环 评 调 整 前 后 污 水 排 放 量 没 有 增 加, 污 水 水 质 也 没 有 变 化, 因 此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取 最 低 的 三 级 2.5 评 价 范 围 和 环 境 敏 感 区 2.5.1 评 价 范 围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2.2-2008) 要 求,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北 厂 清 漆 喷 房 1# 排 气 筒 为 中 心, 半 径 2.5km 的 圆 形 范 围 ( 见 图 2.5-1) (2)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项 目 厂 界 向 外 延 伸 200m 区 域 (3)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要 求,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建 设 项 目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调 漆 间 为 中 心, 半 径 3km 的 圆 形 范 围 ( 见 图 2.5-1) (4)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项 目 场 地 范 围 2.5.2 环 境 敏 感 区 本 项 目 周 围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见 表 2.5-2 表 2.5-3 和 图 2.5-1 19

图 2.5-1 大 气 评 价 风 险 评 价 和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及 敏 感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20

表 2.5-1 评 价 等 级 和 范 围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判 别 理 由 环 境 空 气 三 级 以 北 厂 清 漆 喷 房 排 气 筒 为 中 环 评 调 整 前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增 心, 半 径 2.5km 的 圆 形 范 围 加 地 表 水 环 境 纳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全 部 纳 管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地 下 水 环 境 三 级 项 目 范 围 环 评 调 整 前 后 废 水 排 放 量 不 增 加 声 环 境 二 级 厂 界 向 外 延 伸 200m 区 域 2 类 区 风 险 评 价 二 级 以 北 厂 调 漆 间 为 中 心, 半 径 3km 的 圆 形 范 围 不 属 于 重 大 风 险 源 表 2.5-2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 居 民 ) 编 号 敏 感 目 标 方 位 离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m 规 模 ( 人 ) 类 别 1 2 城 市 家 园 居 委 会 阳 光 城 市 家 噪 声 西 160 3380 园 环 境 空 阳 光 第 二 居 委 会 阳 光 欧 洲 城 气 风 西 50 600 金 色 米 兰 苑 险 金 桥 镇 阳 光 第 二 居 委 会 阳 光 欧 洲 城 3 西 370 2730 环 境 空 蔷 薇 绅 邻 气 风 阳 光 第 二 居 委 会 阳 光 国 际 公 4 西 370 1570 险 寓 5 佳 虹 居 委 会 佳 虹 小 区 南 区 西 南 133 1156 噪 声 华 高 新 村 第 二 居 委 会 华 高 二 6 西 北 60 3000 环 境 空 村 气 风 东 力 新 村 居 委 会 东 源 丽 晶 别 7 北 105 1500 险 高 行 镇 墅 8 华 高 居 委 会 华 高 一 村 西 北 250 5040 环 境 空 9 南 行 居 委 会 东 源 名 都 西 北 320 6263 气 风 险 10 阳 光 第 一 居 委 会 西 710 1610 11 永 业 居 委 会 西 南 340 4010 环 境 空 12 金 桥 镇 张 桥 居 委 会 西 南 380 6130 气 风 13 金 桥 新 城 居 委 会 西 南 780 6600 险 14 陆 行 村 东 南 1100 177 15 华 高 新 村 第 三 居 委 会 西 北 700 4500 16 华 高 新 村 第 四 居 委 会 西 北 880 4000 17 绿 地 居 委 会 西 北 840 7600 环 境 空 18 银 杏 居 委 会 西 北 1200 9000 高 行 镇 气 风 19 高 行 居 委 会 西 北 1600 9000 险 20 高 行 新 村 第 二 居 委 会 北 820 6900 21 紫 翠 居 委 会 北 2200 5232 22 幸 福 小 镇 居 委 会 北 2300 7000 23 永 乐 村 东 1300 4800 24 民 建 村 东 南 1600 7500 25 共 新 村 东 南 1700 3200 环 境 空 26 曹 路 镇 安 基 村 东 北 1700 420 气 风 27 赵 桥 村 东 北 1800 1050 险 28 阳 光 苑 第 二 居 委 会 东 2350 6066 29 阳 光 苑 居 委 会 东 2300 5030 21

编 号 敏 感 目 标 方 位 离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m 规 模 ( 人 ) 类 别 30 巨 峰 居 委 会 西 1300 3636 31 证 大 居 委 会 西 北 1400 4800 32 凌 河 路 四 居 委 会 西 1600 2000 33 凌 河 路 五 居 委 会 西 1700 5900 34 凌 河 路 七 居 委 会 西 1500 3700 35 凌 河 路 八 居 委 会 西 北 1300 4310 36 凌 河 路 第 一 居 委 会 西 1300 3646 37 凌 河 路 二 居 委 会 西 1500 5400 38 凌 河 路 三 居 委 会 西 1700 3435 39 东 陆 路 居 委 会 西 1700 5928 40 荷 泽 路 居 委 会 西 南 1700 4000 环 境 空 浦 兴 路 41 牟 平 居 委 会 西 南 1400 3586 气 风 街 道 42 胶 东 路 居 委 会 西 南 1600 4500 险 43 金 泽 苑 居 委 会 西 南 1900 2570 44 金 桥 湾 居 委 会 西 南 2100 8208 45 长 岛 路 居 委 会 西 南 2100 6000 46 台 儿 庄 居 委 会 西 南 2150 3600 47 金 鹏 居 委 会 西 南 2200 4434 48 浦 兴 路 第 三 居 委 会 西 南 2400 4284 49 浦 兴 路 第 二 居 委 会 西 南 2500 5000 50 中 大 居 委 会 西 南 2100 2268 51 东 荷 居 委 会 西 2150 4200 52 龙 臣 居 委 会 西 2400 7200 53 新 高 苑 第 三 居 委 会 北 870 5586 54 新 高 苑 居 委 会 北 1200 6000 高 东 镇 55 新 高 苑 第 二 居 委 会 北 1200 5115 56 金 光 村 东 北 1700 1900 表 2.5-3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 企 事 业 单 位 ) 序 号 名 称 距 离 (m) 方 位 规 模 ( 人 ) 1 上 海 金 苹 果 双 语 学 校 110 北 3000 2 浦 东 新 区 华 高 小 学 165 西 北 970 3 德 国 学 校 上 海 浦 东 校 区 610 西 450 4 华 高 幼 儿 园 东 园 350 西 北 372 5 上 海 金 高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600 西 北 40 6 华 高 幼 儿 园 西 园 590 西 北 458 7 蒲 公 英 幼 儿 园 阳 光 欧 洲 城 校 区 780 西 370 8 浦 东 新 区 张 桥 中 心 小 学 450 西 南 1180 9 浦 东 新 区 金 桥 幼 儿 园 390 西 南 412 10 张 桥 敬 老 院 1000 西 南 86 11 高 桥 东 陆 学 校 证 大 校 区 1500 西 900 12 上 海 市 高 行 中 学 1800 西 北 1200 13 高 桥 东 陆 学 校 小 学 部 1400 西 800 14 丰 华 高 级 中 学 1500 西 南 960 15 东 方 剑 桥 幼 儿 园 1300 北 320 16 东 陆 托 儿 所 1700 西 240 17 华 高 小 学 东 靖 路 校 区 1400 北 970 18 新 陆 中 学 980 南 1300 22 环 境 空 气 风 险

19 上 海 世 纪 星 证 大 幼 儿 园 1700 西 北 320 20 浦 东 新 区 金 桥 敬 老 院 1100 南 60 21 金 新 幼 儿 园 1600 西 南 270 22 金 新 小 学 1500 西 南 650 23 上 海 市 浦 兴 中 学 1700 西 南 880 24 上 海 福 山 外 国 语 小 学 ( 五 莲 路 校 区 ) 1800 西 北 232 25 东 沟 幼 儿 园 新 行 校 区 1800 西 北 210 26 凌 河 小 学 2100 西 530 27 东 荷 小 学 2100 西 700 28 东 蕾 幼 儿 园 博 兴 校 区 2100 西 180 29 浦 兴 敬 老 院 2000 西 南 80 30 建 平 远 翔 学 校 2100 西 680 31 金 桥 小 学 1800 西 南 210 32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附 属 浦 东 外 国 语 小 学 2100 西 南 310 33 蒲 公 英 幼 儿 园 彩 虹 岛 部 1800 西 南 190 34 公 利 医 院 ( 金 桥 门 诊 部 ) 2200 西 南 --- 35 高 行 小 学 2200 西 北 550 36 小 风 车 金 桥 丽 都 幼 儿 园 2500 西 130 37 上 海 开 元 骨 科 医 院 2500 西 200 38 好 宝 贝 幼 儿 园 2000 东 110 39 上 海 浦 东 新 区 民 办 普 瑞 姆 幼 儿 园 1900 南 160 40 上 海 福 山 同 乐 幼 儿 园 2500 西 北 120 41 东 蕾 幼 儿 园 金 鹏 校 区 2600 西 南 110 42 上 海 市 浦 东 模 范 中 学 2400 西 南 560 43 顾 路 幼 儿 园 安 基 分 部 2100 东 北 80 44 蒲 公 英 幼 儿 园 金 桥 湾 部 2300 西 南 90 45 同 汇 幼 儿 园 1400 西 350 2.6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上 海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本 项 目 地 区 为 二 类 区 ( 图 2.6-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应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类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23

N N 0 6 12km 本 项 目 图 2.6-1 上 海 市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图 (2)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上 海 市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 图 2.6-2), 项 目 地 块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应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水 标 准 24

本 项 目 图 2.6-2 上 海 市 地 表 水 功 能 区 划 图 (3)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浦 东 新 区 声 功 能 区 划 ( 图 2.6-3), 项 目 地 块 声 环 境 功 能 为 2 类,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声 环 境 应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3 类 区 要 求 25

项 目 位 置 图 2.6-3 浦 东 新 区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图 26

3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回 顾 3.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发 展 历 程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7 年 6 月 12 日, 上 海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通 用 汽 车 公 司 共 同 出 资 组 建 而 成 目 前 拥 有 浦 东 金 桥 烟 台 东 岳 沈 阳 北 盛 和 武 汉 分 公 司 ( 在 建 ) 四 大 生 产 基 地, 共 4 个 整 车 生 产 厂 2 个 动 力 总 成 厂, 是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的 重 要 领 军 企 业 之 一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坚 持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的 经 营 理 念, 不 断 打 造 优 质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目 前 已 拥 有 别 克 雪 佛 兰 凯 迪 拉 克 三 大 品 牌, 二 十 多 个 系 列 的 产 品 阵 容, 覆 盖 了 从 高 端 豪 华 车 到 经 济 型 轿 车 各 梯 度 市 场, 以 及 高 性 能 豪 华 轿 车 MPV SUV 混 合 动 力 和 电 动 车 等 细 分 市 场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总 部 和 金 桥 基 地 座 落 于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申 江 路 1500 号 金 桥 基 地 伴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和 汽 车 产 业 的 高 速 发 展, 主 要 经 历 了 以 下 几 个 大 的 发 展 历 程 : 1997 年 合 资 公 司 成 立 至 1998 年 底, 基 本 建 成 由 冲 压 车 身 油 漆 总 装 动 力 总 成 组 成 的 先 进 的 生 产 体 系 以 及 由 信 息 物 流 公 用 动 力 站 房 安 保 消 防 环 保 生 活 办 公 等 组 成 的 完 善 的 配 套 设 施 ( 即 金 桥 基 地 北 厂 区 )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为 10 万 辆 / 年, 发 动 机 18 万 台 / 年 1998 年 12 月 17 日 首 辆 轿 车 下 线 2003 年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实 施 二 期 扩 建 工 程, 引 进 生 产 中 级 车 型 该 项 目 将 对 北 厂 区 已 有 的 车 身 车 间 和 车 身 分 配 中 心 进 行 扩 建 改 造, 并 在 厂 区 的 南 面 新 征 24.6 万 m 2 的 土 地, 新 建 车 身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车 身 分 配 中 心 总 装 车 间 和 信 息 物 流 公 用 动 力 站 房 安 保 消 防 环 保 生 活 办 公 等 配 套 设 施 ( 即 金 桥 基 地 南 厂 区 ), 使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增 加 10 万 辆 / 年 的 产 能, 并 在 国 内 率 先 投 资 建 造 了 具 有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的 水 溶 性 油 漆 工 艺 的 南 厂 油 漆 车 间 2005 年,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实 施 增 资 生 产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轿 车 及 商 务 车 新 一 代 大 型 直 列 4 缸 发 动 机 项 目, 该 项 目 没 有 新 增 土 地, 通 过 调 整 现 有 产 品 结 构 及 对 现 有 部 分 车 间 改 扩 建, 实 现 产 品 的 升 级 换 代 和 产 能 扩 大 新 增 整 车 生 产 能 力 5 万 辆 / 年 ( 二 班 制 ), 新 一 代 发 动 机 30 万 台 / 年 2007 年 以 后, 公 司 分 别 实 施 增 资 生 产 新 一 代 中 级 中 高 级 轿 车 项 目 直 列 四 缸 发 动 机 产 品 更 新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冲 压 件 仓 库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改 造 项 目 27

XTS/SGME18 国产化技改项目 新一代自动变速箱技术改造项目 新一代 直喷发动机项目 等 至此 上汽通用汽车金桥基地已建厂区形成三班制年产 60 万辆整车 53 万 台发动机 45 万台变速箱的生产规模 2012 年 8 月 上汽通用汽车在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已建金桥基地现有 公司厂区 申江路 1500 号 东北侧约 1km 的 金桥汽车产业制造 研发 配套 单元 内建设一个由研发 整车制造生产 成品车发运物流三部分内容组成的扩 能项目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设计与工程技术中心金桥基地暨金桥扩能项 目 即金桥基地新厂 该项目总投资 80 亿 规划新增产能 40JPH 辆/小时 ww w. 本项目涉及 区域 北厂 en vir.cn 上汽通用汽车金桥基地已建和在建厂区位置见图 3.1-1 金 桥 基 地 新 厂 区 申江路 1500 号 金桥厂 区 金桥镇 图 3.1-1 上汽通用汽车公司厂区及周边区域关系图 历年来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金桥基地实施的主要建设项目汇总于表 3.1-1 表 3.1-1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金桥基地历年实施建设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文件 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28 上海环境热线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批 复 文 件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文 件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发 (1997)589 号 环 验 (2001)056 号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调 整 二 期 工 程 增 加 生 产 品 种 中 低 级 轿 沪 环 保 管 审 (2002)221 号 沪 环 保 管 (2004)486 号 车 项 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扩 建 项 目 沪 环 保 许 管 (2002)253 号 沪 环 保 管 验 (2004)19 号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二 期 扩 能 工 程 项 目 沪 环 保 管 审 (2003)415 号 沪 环 保 许 管 (2006)1183 号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生 产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及 商 务 车 新 沪 环 保 管 审 (2004)272 号 沪 环 保 许 管 (2007)25 号 一 代 大 型 直 列 四 缸 发 动 机 项 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扩 能 生 产 高 档 桥 车 项 目 沪 环 保 管 审 (2004)290 号 沪 环 保 许 管 (2008)673 号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生 产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轿 车 项 目 沪 环 保 许 管 (2007)4 号 沪 环 保 许 管 (2009)303 号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新 建 行 沪 浦 环 保 环 表 决 字 (2008)725 政 大 楼 项 目 号 沪 浦 环 保 竣 工 决 字 (2011)61 号 南 厂 TAC 车 间 和 变 电 站 发 电 沪 浦 环 保 竣 工 决 字 (2010)109 沪 浦 环 保 环 表 决 字 (2009)3 号 机 房 项 目 号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新 一 代 自 动 变 速 箱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GF6) 沪 环 保 许 评 (2011)204 号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272 号 冲 压 件 仓 库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改 造 项 目 沪 浦 环 保 环 表 决 字 (2010)464 号 沪 浦 环 保 竣 工 决 字 (2012)101 号 正 在 试 运 行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沪 环 保 许 评 (2012)19 号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500 号 XTS/SGME18 国 产 化 技 改 项 目 沪 环 保 许 评 [2015]52 号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动 机 项 目 沪 环 保 许 评 (2012)283 号 在 建 中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直 列 四 缸 发 动 机 产 品 更 新 技 术 改 造 项 沪 环 保 许 管 (2010)65 号 沪 环 保 许 评 (2013)377 号 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与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金 桥 基 地 暨 金 桥 沪 环 保 许 评 (2012)664 号 在 建 中 扩 能 项 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冲 沪 浦 环 保 环 表 决 字 [2013] 第 压 车 间 扩 建 项 目 50 号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5]218 号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南 正 在 试 运 行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3]2291 号 厂 车 身 准 备 车 间 项 目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5]217 号 GF9 自 动 变 速 箱 建 设 项 目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4]617 号 在 建 中 凯 迪 拉 克 ATS-L 入 门 级 豪 华 级 轿 正 在 试 运 行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116 号 车 建 设 项 目 沪 环 保 许 评 [2015]140 号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动 机 二 期 项 目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234 号 在 建 中 金 桥 基 地 厂 内 扩 建 仓 库 项 目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4]1655 号 在 建 中 金 桥 新 厂 准 备 车 间 扩 建 项 目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5]701 号 在 建 中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沪 环 保 许 评 [2015]412 号 在 建 中 29

3.2 已 建 厂 区 总 体 概 况 3.2.1 用 地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基 地 已 建 厂 区 用 地 情 况 见 表 3.2-1, 共 占 地 79.19 万 m 2, 其 中 建 筑 面 积 45.98 万 m 2, 绿 化 面 积 18.6 万 m 2, 绿 化 面 积 达 到 23.5% 表 3.2-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用 地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总 用 地 面 积 m 2 791882.6 4 绿 化 面 积 m 2 186060 2 建 筑 物 占 地 面 积 m 2 338078 5 建 筑 密 度 % 42.7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459827 6 建 筑 容 积 率 0.57 3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m 2 454431 7 绿 化 率 % 23.5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m 2 5396 3.2.2 生 产 规 模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金 桥 基 地 南 北 厂 区 经 过 十 多 年 的 发 展, 产 品 覆 盖 了 顶 级 豪 华 车 高 档 车 中 高 档 车 中 级 车 大 众 普 及 型 轿 车 及 MPV SUV 等 各 个 领 域 旗 下 各 系 列 产 品 含 有 多 项 先 进 技 术, 在 安 全 性 动 力 性 舒 适 性 和 环 保 方 面 表 现 优 越, 在 各 自 的 细 分 市 场 中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并 树 立 起 新 的 标 杆 经 过 多 年 的 投 资 发 展, 至 2014 年 末 金 桥 基 地 经 环 评 批 复 的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为 整 车 80 辆 / 小 时 发 动 机 53 万 台 / 年 变 速 箱 45 万 台 / 年 2014 年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金 桥 基 地 南 北 厂 区 共 生 产 中 高 级 轿 车 590720 辆 发 动 机 44 万 台, 未 超 过 环 评 批 复 产 能, 车 辆 产 品 主 要 有 别 克 君 越 别 克 凯 越 系 列 轿 车 及 其 变 形 车 表 3.2-2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一 览 表 序 号 产 品 生 产 能 力 序 号 产 品 生 产 能 力 2 发 动 机 53 万 台 / 年 1 整 车 80 辆 / 时,60 万 辆 / 年 ( 三 班 制 ) 3 变 速 箱 45 万 台 3.2.3 厂 区 车 间 组 成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基 地 南 北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见 图 3.2-1, 车 间 组 成 见 表 3.2-3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金 桥 基 地 南 北 厂 区 均 自 成 体 系, 北 厂 区 建 成 完 整 的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和 总 装 车 间 五 大 生 产 车 间, 南 厂 区 未 建 冲 压 车 间 和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利 用 北 厂 区 相 应 车 间 南 北 厂 区 均 配 备 完 善 的 公 辅 设 施 和 环 保 设 施 30

表 3.2-3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车 间 组 成 序 号 项 目 北 厂 区 南 厂 区 1 2 生 产 车 间 辅 助 设 施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m 2 ) 功 能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m 2 ) 冲 压 车 间 20495 本 车 间 负 责 白 车 身 用 的 大 型 外 覆 盖 件 和 内 板 件 共 11 个 零 件 的 冲 压 生 产 ; 车 身 车 间 33131 白 车 身 装 焊, 生 产 能 力 为 40 辆 / 小 时 车 身 车 间 30825 白 车 身 装 焊, 生 产 能 力 为 40 辆 / 小 时 防 腐 性 和 优 质 装 饰 保 护 性 涂 层 的 表 面 涂 装, 生 防 腐 性 和 优 质 装 饰 保 护 性 涂 层 的 表 面 涂 装, 生 产 油 漆 车 间 51524.5 油 漆 车 间 44056 产 能 力 为 40 辆 / 小 时 能 力 为 40 辆 / 小 时 车 辆 部 装 总 装 检 测, 生 产 能 力 为 40 辆 / 小 总 装 车 间 57589.27 时 总 装 车 间 41061 车 辆 部 装 总 装 检 测, 生 产 能 力 为 40 辆 / 小 时 动 力 总 成 发 动 机 和 变 速 器 制 造, 发 动 机 53 万 台 / 年, 变 77396.5 车 间 速 器 45 万 台 / 年 变 电 站 1277.2 220 kv 变 电 站 变 电 站 2759.17 110kV 变 电 站 热 交 换 站 169.2 把 外 部 蒸 汽 经 过 热 交 换, 为 车 间 提 供 洗 浴 热 水 把 外 部 蒸 汽 经 过 热 交 换, 为 车 间 提 供 洗 浴 热 水 及 热 交 换 站 96 及 油 漆 车 间 生 产 用 热 水 油 漆 车 间 生 产 用 热 水 空 压 站 750 冷 冻 站 房 5000 北 厂 废 水 处 理 站 空 压 站 安 装 有 4 台 126 m3/min 离 心 式 空 压 机 ;2 台 58m 3 /min 无 油 螺 杆 式 空 压 机, 总 安 装 容 量 为 620 m 3 /min 溴 化 锂 机 组 15 套 供 应 车 间 空 调 螺 杆 机 2 套 供 应 工 艺 冷 冻 水, 总 冷 量 60 MW 2526.7 处 理 北 厂 生 产 废 水 空 压 站 47 冷 冻 站 房 5875 南 厂 废 水 处 理 站 功 能 IRN132K-OF 型 水 冷 式 无 油 变 速 螺 杆 空 气 压 缩 机 2 台, 总 安 装 容 量 为 40 m 3 /min 供 气 压 力 为 :0.8~ 0.9MPa 空 调 系 统 冷 冻 站 配 置 7 台 单 机 容 量 为 1802RT 的 离 心 式 冷 水 机 组, 总 冷 量 为 44MW 工 艺 用 冷 冻 水 由 冷 冻 站 房 的 水 冷 式 螺 杆 机 组 提 供, 共 计 冷 量 3.142MW 5843 处 理 南 厂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31

信 息 中 心 配 电 站 Y+200.00 JinQiao North Plant Sity Layout Y+1000.00 X+1000.00 巨 峰 路 Ju Feng Road Expanding Area 废 料 间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X+900.00 PRESS SHOP 冲 压 车 间 Warehouse BODY SHOP 车 身 车 间 X+800.00 行 政 楼 X+700.00 X+600.00 X+500.00 金 京 路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POWERTRAIN Chiller Water 北 厂 区 12# 油 漆 车 间 PAINT SHOP 1#-3# GA SHOP 总 装 车 间 4#-8# 9#-11# 行 政 楼 化 学 品 库 X+400.00 X+300.00 X+200.00 X+100.00 总 装 车 间 27#-32# 南 厂 区 X 0.00 22#-23# 13#-15# 油 漆 车 间 19#-21# 废 水 处 理 站 33# 17# 18# 24#-26# 柴 油 机 房 New gate X-100.00 车 身 车 间 公 用 站 房 变 电 房 X-200.00 降 压 站 RONG QIAO ROAD 图 3.1-2 上 汽 通 用 上 汽 车 通 金 用 桥 金 北 桥 厂 基 区 地 的 现 各 状 车 平 间 面 布 置 图 ( 废 气 上 排 汽 放 通 口 用, 汽 废 车 水 金 纳 桥 管 南 口 厂 ) 区 的 各 车 间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北 厂 区 车 间 32

3.2.4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2014 年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的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量 见 表 3.2-4 表 3.2-4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主 要 原 材 料 以 及 能 源 消 耗 量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用 量 最 大 储 存 量 储 存 场 所 1 钢 板 和 钢 材 t/a 87106 2 铸 铁 件 t/a 108423 3 铸 铝 和 铝 合 金 件 t/a 60623 4 塑 料 件 t/a 28485 5 有 色 金 属 合 金 t/a 20140 6 玻 璃 t/a 11464 7 橡 胶 t/a 14476 8 焊 材 t/a 16 9 原 电 泳 漆 L/a 3258926 8898 南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调 漆 10 辅 溶 剂 型 中 涂 L/a 785470 4030 间, 溶 剂 型 色 漆 仅 北 11 材 溶 剂 型 色 漆 L/a 958715 3136 厂 使 用 储 存, 水 性 色 12 料 水 性 色 漆 L/a 685644 2136 漆 仅 南 厂 使 用 储 存, 13 溶 剂 型 清 漆 L/a 1527933 4095 电 泳 漆 不 含 有 机 溶 剂 14 汽 油 t/a 5360 13.84 南 北 厂 罐 区 15 发 动 机 油 t/a 4210 13 北 厂 罐 区 16 脱 脂 液 t/a 544 6 化 学 品 仓 库 17 磷 化 液 t/a 88.55 6 化 学 品 仓 库 18 钝 化 液 ( 不 含 铬 ) t/a 7 0.4 化 学 品 仓 库 19 涂 胶 ( 包 括 密 封 胶 隔 音 胶 顶 沟 胶 ) L/a 4546568 6000 化 学 品 仓 库 20 清 洗 用 溶 剂 kg/a 260474 21 电 耗 万 kwh 32597 能 22 自 来 水 万 m 3 167.294 源 23 天 然 气 万 m 3 1096 3.2.5 主 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污 环 节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主 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见 图 3.2-1 至 图 3.2-5 和 表 3.2-5 其 中 南 厂 色 漆 采 用 水 性 漆, 其 余 均 采 用 油 性 漆 图 3.2-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整 车 产 品 的 生 产 流 转 过 程 33

图 3.2-2 冲 压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图 3.2-2 冲 压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图 3.2-3 车 身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34

图 3.2-4 油 漆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图 3.2-5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图 3.2-6 总 装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表 3.2-5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污 染 源 汇 总 来 源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厂 区 及 公 用 设 施 废 水 / / 废 气 / 焊 接 烟 尘 打 磨 粉 尘 脱 脂 废 水 磷 化 废 水 钝 化 废 水 电 泳 废 水 喷 漆 废 水 磷 化 废 气 喷 漆 废 气 烘 干 废 气 废 乳 化 液 及 废 水 清 洗 废 水 油 雾 雨 淋 废 水 试 车 废 气 涂 胶 废 气 RO 浓 水 生 活 污 水 噪 声 冲 压 机 打 磨 噪 声 风 机 机 加 工 冷 试 发 动 机 公 用 设 施 噪 声 废 胶 废 漆 含 油 污 废 金 属 屑 废 胶 桶 泥 废 水 渣 磷 固 体 废 胶 废 废 滤 芯 抹 布 废 胶 钢 板 废 料 漆 渣 化 渣 废 物 胶 桶 废 润 滑 油 废 蓄 电 池 废 漆 桶 包 装 材 料 废 活 废 乳 化 液 废 溶 剂 性 炭 生 活 垃 圾 (1) 废 气 / 35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油 漆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和 总 装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内 产 生 的 焊 接 烟 尘 经 单 机 除 尘 设 备 净 化 后 排 入 车 间 内 车 身 车 间 内 设 置 有 打 磨 工 位, 会 产 生 少 量 的 打 磨 粉 尘 打 磨 工 位 产 生 的 金 属 粉 尘 经 工 作 台 上 方 的 集 尘 罩 引 至 除 尘 装 置 过 滤 后 排 入 车 间 内 油 漆 车 间 喷 漆 废 气 和 烘 干 废 气, 主 要 含 漆 雾 及 二 甲 苯 有 机 废 气 ; 油 漆 车 间 脱 脂 工 序 为 密 封, 磷 化 工 序 有 排 气, 主 要 为 水 蒸 气 ; 总 装 车 间 试 车 时 排 出 的 尾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 NOx NMHC; 涂 胶 废 气, 主 要 含 有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2)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二 部 分,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油 漆 车 间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和 总 装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车 身 前 处 理 脱 脂 磷 化 钝 化 和 电 泳 工 序 产 生 的 脱 脂 钝 化 废 水 电 泳 废 水 磷 化 废 水 及 喷 漆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石 油 类 Zn Ni;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机 械 加 工 产 生 废 乳 化 液 和 废 清 洗 液 等 废 水 ; 总 装 车 间 的 试 车 雨 淋 废 水 ; 生 活 污 水 来 自 于 行 政 管 理 楼 五 大 车 间 生 活 楼 和 食 堂 等 (3) 噪 声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于 冲 压 机 加 工 等 生 产 设 备, 以 及 空 压 站 冷 冻 机 冷 却 塔 和 通 风 风 机 等 配 套 设 施 噪 声 (4) 固 体 废 物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油 漆 车 间 废 水 处 理 站 等 产 生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和 十 多 类 危 险 废 物 3.2.6 主 要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至 2014 年 底,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共 有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2 套, 污 水 处 理 设 置 处 理 能 力 6192t/d, 污 水 处 理 设 置 运 行 费 用 2400 万 元 /a;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4 套,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1176583m 3 /h,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费 用 3500 万 元 主 要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见 表 3.2-6 36

表 3.2-6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治 理 措 施 污 染 类 型 污 染 来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北 厂 区 南 厂 区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固 废 油 漆 车 间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及 扩 建 部 分 总 装 车 间 生 活 污 水 RO 浓 水 ph SS COD LAS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总 锌 总 镍 COD BOD SS 动 植 物 油 NH 3 -N 磷 化 废 水 钝 化 废 水 经 车 间 废 水 处 理 站 去 除 重 金 属 后, 与 其 它 油 漆 废 水 一 起 进 入 北 厂 区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然 后 再 进 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废 乳 化 液 废 化 学 清 洗 液 及 废 水 排 入 北 厂 区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再 进 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站 雨 淋 废 水 和 地 坪 清 洗 废 水 经 北 厂 区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再 进 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站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进 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站,RO 浓 水 回 用 于 油 漆 车 间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处 理 气 浮 溶 汽 水 车 身 车 间 烟 尘 粉 尘 焊 接 烟 尘 打 磨 粉 尘 用 滤 袋 式 高 效 除 尘 器 净 化 油 漆 车 间 甲 苯 二 甲 苯 VOC 烘 干 废 气 经 焚 烧 炉 焚 烧 后 经 35m 排 气 筒 排 放, 喷 漆 废 气 经 水 幕 净 化 处 理 后 经 60m 排 气 筒 排 放, 磷 化 工 序 废 气 经 40m 排 气 筒 排 放 磷 化 废 水 钝 化 废 水 先 经 过 预 处 理, 与 其 他 工 业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在 南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经 过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后 排 放 其 中 部 分 经 生 化 处 理 的 污 水 经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用 / 雨 淋 废 水 和 地 坪 清 洗 废 水 接 入 南 厂 区 的 废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接 入 南 厂 区 的 废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RO 浓 水 回 用 于 油 漆 车 间 设 备 冲 洗 卫 生 间 冲 厕 厂 区 绿 化 焊 接 烟 尘 打 磨 粉 尘 采 用 沉 流 式 滤 筒 除 尘 器 净 化 烘 干 废 气 经 焚 烧 炉 焚 烧 后 经 26m 排 气 筒 排 放, 喷 漆 废 气 经 文 丘 里 洗 涤 器 除 去 漆 雾 后 经 75m 排 气 筒 排 放, 磷 化 工 序 废 气 经 17m 排 气 筒 排 放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油 雾 加 工 设 备 配 套 油 雾 三 级 过 滤 净 化 设 施 / 总 装 车 间 NOx CO NMHC 试 车 废 气 经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试 车 废 气 经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涂 胶 废 气 经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涂 胶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冲 压 车 间 冲 压 机 噪 声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 油 漆 车 间 油 漆 设 备 通 风 机 建 筑 隔 声 隔 声 罩 建 筑 隔 声 隔 声 罩 总 装 车 间 发 动 机 噪 声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车 身 车 间 打 磨 拼 装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空 压 站 空 压 机 噪 声 建 筑 隔 声 消 声 器 /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机 加 工 冷 试 隔 声 试 验 室 / 冷 冻 站 冷 冻 机 冷 却 塔 风 机 隔 声 门 窗 低 噪 声 风 机 和 淋 水 垫 进 排 风 消 声 器 机 房 隔 声 门 窗, 进 排 风 消 声 器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送 格 林 物 资 回 收 公 司 综 合 利 用 ;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具 有 资 质 的 专 业 单 位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每 天 清 运 37

1 废 水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目 前 南 北 厂 区 分 别 建 有 二 个 独 立 体 系 的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北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包 括 油 漆 车 间 内 的 废 水 预 处 理 装 置 北 厂 区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位 于 厂 区 外 的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站 三 部 分, 空 间 上 分 离, 通 过 废 水 管 道 联 通 南 北 厂 区 的 废 水 治 理 的 流 程 基 本 相 同, 主 要 分 为 磷 化 废 水 重 金 属 预 处 理 工 业 废 水 物 化 处 理 物 化 处 理 后 的 工 业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混 合 后 全 厂 污 水 生 化 处 理 三 个 阶 段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3.2-7,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和 负 荷 见 表 3.2-7 因 出 水 满 足 排 放 要 求, 北 厂 区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砂 滤 和 活 性 炭 吸 附 设 施 未 使 用 表 3.2-7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处 理 能 力 北 厂 南 厂 治 理 设 施 名 称 套 数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能 力 (m 3 /d) 2014 年 实 际 处 理 量 (m 3 /d) 油 漆 废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1 物 化 500 444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1 物 化 1200 914 通 汇 废 水 生 化 处 理 站 1 生 化 3200 2806 油 漆 废 水 预 处 理 1 物 化 80m 3 /h 139 工 业 废 水 物 化 处 理 1 物 化 1600 595 污 水 生 化 处 理 1 生 化 3000 1687 南 厂 区 废 水 在 生 化 处 理 之 后, 部 分 废 水 经 进 一 步 处 理 后 作 为 中 水 回 用, 作 为 中 水 回 用 的 数 量 为 每 天 400t/d, 其 中 250t/d 用 于 绿 化 喷 水 系 统 和 地 面 清 洗,150t/d 用 于 车 间 及 生 活 楼 厕 所 中 水 回 用 的 工 艺 流 程 如 图 3.2-8 所 示 此 外, 油 罐 区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后 排 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2 废 气 车 身 车 间 焊 接 烟 尘 打 磨 粉 尘 用 滤 袋 式 高 效 除 尘 器 净 化 后 车 间 内 排 放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机 加 工 油 雾 经 三 级 过 滤 净 化 设 施 处 理 后 车 间 内 排 放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烘 干 废 气 经 焚 烧 炉 焚 烧 后 由 35m 排 气 筒 排 放, 喷 漆 废 气 经 水 幕 净 化 处 理 后 由 60m 排 气 筒 排 放 ; 南 厂 区 烘 干 废 气 经 焚 烧 炉 焚 烧 后 由 26m 排 气 筒 排 放, 喷 漆 废 气 经 文 丘 里 洗 涤 器 除 去 漆 雾 后 由 75m 排 气 筒 排 放 ; 磷 化 废 气 主 要 含 有 水 蒸 气, 北 南 厂 区 磷 化 废 气 集 中 收 集 后 分 别 由 40m 17m 排 气 筒 排 放 ; 烘 干 热 源 由 热 氧 化 炉 提 供, 热 氧 化 炉 使 用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直 接 车 间 屋 顶 排 放 总 装 车 间 转 鼓 试 验 汽 车 尾 气 经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北 厂 涂 胶 废 气 经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南 厂 涂 胶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产 生 收 集 和 处 理 排 放 系 统 图 见 图 3.2-9 图 3.2-10,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能 力 见 表 3.2-8, 废 气 排 气 筒 位 置 见 图 3.2-11 至 图 3.2-12 喷 涂 过 程 中, 换 色 时 需 要 对 油 漆 管 路 和 雾 化 器 采 用 溶 剂 进 行 清 洗, 清 洗 油 漆 38

管 路 产 生 的 废 溶 剂 直 接 通 过 回 收 管 道 收 集 到 废 溶 剂 中 转 缸, 冲 洗 雾 化 器 产 生 的 废 溶 剂 通 过 漏 斗 进 行 接 收 后 排 到 废 溶 剂 中 转 缸, 之 后 再 通 过 隔 膜 泵 转 移 到 废 溶 剂 储 罐, 定 期 作 为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处 置 39

磷 化 废 水 厂 区 其 他 工 业 废 水 全 厂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装 置 工 业 废 水 物 化 处 理 设 施 污 水 生 化 处 理 设 施 调 节 池 加 药 反 应 调 节 池 反 应 槽 1 斜 管 沉 淀 槽 反 应 槽 2 气 浮 槽 砂 滤 活 性 炭 吸 附 污 泥 浓 缩 槽 调 节 池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沉 淀 污 泥 脱 水 沉 淀 Ni +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1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泥 饼 外 运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标 准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图 3.2-7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废 水 治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已 经 生 化 处 理 废 水 400m 3 /d 砂 滤 器 活 性 碳 过 滤 器 消 毒 池 变 频 增 压 泵 系 统 40 250m 3 /d 绿 化 喷 水 系 统 / 地 面 清 洗 150m 3 /d 车 间 及 生 活 楼 厕 所

图 3.2-8 南 厂 区 中 水 回 用 工 艺 流 程 41

图 3.2-9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系 统 图 图 3.2-10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系 统 图 42

43

表 3.2-8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及 处 理 能 力 北 厂 南 厂 治 理 设 施 名 称 处 理 方 法 和 套 数 处 理 能 力 排 气 筒 编 号 排 气 筒 高 度 截 面 积 排 放 温 度 (Nm 3 污 染 源 编 号 /h) (m) (m 2 ) ( ) 排 气 筒 等 效 情 况 清 漆 喷 房 排 口 ( 东 ) 3 套 水 幕 除 漆 雾 装 255000 1# 60 30 22 3 个 排 气 筒 距 离 较 近, 中 涂 喷 房 排 口 ( 中 ) 置, 漆 雾 处 理 效 率 276000 G1 2# 60 30 22 按 一 个 等 效 排 气 筒 考 核 色 漆 喷 房 排 口 ( 西 ) 大 于 95% 289000 3# 60 30 22 电 泳 烘 房 15000 4# 35 0.785 263 - 色 漆 烘 房 1 8000 5# 35 0.502 253 5 套 焚 烧 装 置, 处 色 漆 烘 房 2 8000 G2 6# 35 0.502 203 4 个 排 气 筒 距 离 较 近, 理 效 率 大 于 99% 中 涂 烘 房 1 8000 7# 35 0.502 274 按 一 个 等 效 排 气 筒 考 核 中 涂 烘 房 2 8000 8# 35 0.502 232 总 装 车 间 试 车 尾 气 1 19000 9# 15 1.32 34 3 个 排 气 筒 距 离 较 近, 总 装 车 间 试 车 尾 气 2 直 排 18000 G3 10# 15 1.10 33 按 一 个 等 效 排 气 筒 考 核 总 装 车 间 试 车 尾 气 3 18000 11# 15 1.10 33 油 漆 车 间 磷 化 排 口 直 排 11000 G7 12# 40 0.29 28 总 装 车 间 涂 胶 废 气 1 4000 34# 15 0.28 20 2 个 排 气 筒 距 离 较 近, 直 排 G8 总 装 车 间 涂 胶 废 气 2 4000 35# 15 28 20 按 一 个 等 效 排 气 筒 考 核 清 漆 喷 房 排 口 ( 东 ) 3 套 文 丘 里 洗 涤 器, 390000 13# 75 34 25 3 个 排 气 筒 距 离 较 近, 中 涂 喷 房 排 口 ( 南 ) 漆 雾 处 理 效 率 大 于 265000 G4 14# 75 34 25 按 一 个 等 效 排 气 筒 考 核 色 漆 喷 房 排 口 ( 西 ) 95% 490000 15# 75 34 25 色 漆 烘 房 12000 16# 26 0.528 168 2 个 排 气 筒 距 离 较 近, 3 套 焚 烧 装 置, 处 中 涂 烘 房 12000 17# 26 0.528 160 按 一 个 等 效 排 气 筒 考 核 理 效 率 大 于 99% G5 电 泳 烘 房 12000 18# 26 0.528 162 烘 房 天 然 气 加 热 炉 8 个 直 排 排 气 筒 27087 19#-26# 26 0.15*8 250 总 装 车 间 废 气 1# 排 口 直 排 10478 27# 15 0.36 27 总 装 车 间 废 气 2# 排 口 直 排 10478 28# 15 0.36 27 总 装 车 间 废 气 3# 排 口 直 排 10478 29# 15 0.36 27 6 个 排 气 筒 距 离 较 近, G6 总 装 车 间 废 气 4# 排 口 直 排 10478 30# 15 0.36 27 按 一 个 等 效 排 气 筒 考 核 总 装 车 间 废 气 5# 排 口 直 排 10478 31# 15 0.36 27 总 装 车 间 废 气 6# 排 口 直 排 10478 32# 15 0.36 27 油 漆 车 间 磷 化 排 口 直 排 11000 G7 33# 17 0.29 28 44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磷 化 排 风 12# 中 涂 烘 房 排 风 7# 电 泳 烘 房 排 风 4# 中 涂 烘 房 排 风 8# 色 漆 烘 房 排 风 5# 色 漆 烘 房 排 风 6# C B A 色 漆 喷 房 排 风 3# 清 漆 喷 房 排 风 1# 中 涂 喷 房 排 风 2# 北 厂 总 装 车 间 北 厂 涂 胶 尾 气 排 口 34# 北 厂 涂 胶 尾 气 排 口 35# 北 厂 总 装 尾 气 排 口 11# 北 厂 总 装 尾 气 排 口 9# 北 厂 总 装 尾 气 排 口 10# 45

图 3.2-11 北 厂 废 气 排 气 筒 分 布 及 等 效 情 况 南 厂 油 漆 车 间 色 漆 喷 房 排 风 15# 清 漆 喷 房 排 风 13# 电 泳 烘 房 排 烟 18# 20# 19# 21# 中 涂 喷 房 排 风 14# 22# 23# 24# 色 漆 烘 房 排 烟 16# 中 涂 烘 房 排 烟 17# 26# 磷 化 槽 排 风 33#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尾 气 27# 27# 28#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尾 气 29#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尾 气 30#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尾 气 31# 46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尾 气 32#

图 3.2-12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废 气 排 气 筒 分 布 及 等 效 情 况 47

3 噪 声 各 生 产 车 间 生 产 设 备 均 利 用 密 闭 厂 房 隔 声, 对 部 分 高 噪 声 设 备 设 置 专 用 设 备 房, 并 安 装 防 震 垫 空 压 站 冷 冻 站 等 辅 助 设 施 利 用 密 闭 站 房 隔 声, 门 窗 采 用 隔 声 材 料 冷 却 塔 风 机 等 室 外 声 源, 采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消 声 器 淋 水 垫 等 降 噪 措 施 厂 区 主 要 噪 声 源 及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见 表 3.2-9 表 3.2-9 通 用 汽 车 金 桥 基 地 主 要 噪 声 源 及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北 厂 区 南 厂 区 污 染 来 源 设 备 名 称 声 压 级 db(a) 治 理 措 施 效 果 db(a) 冲 压 车 间 冲 压 机 95-100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20 废 料 间 落 料 噪 声 110 建 筑 隔 声 吸 声 吊 顶 -25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试 验 台 90 隔 声 试 验 室 -20 油 漆 车 间 油 漆 设 备 通 风 机 75-90 建 筑 隔 声 隔 声 罩 -25 车 身 车 间 打 磨 拼 装 75-90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25 空 压 站 空 压 机 80-85 建 筑 隔 声 消 声 器 -25 冷 冻 站 冷 冻 机 80-85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25 锅 炉 房 风 机 80-85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25 油 漆 车 间 油 漆 设 备 通 风 机 75-90 建 筑 隔 声 隔 声 罩 -25 车 身 车 间 打 磨 拼 装 75-90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25 总 装 车 间 拼 装 70-85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25 废 水 处 理 站 水 泵 80-85 建 筑 隔 声 消 声 器 -25 冷 冻 机 房 冷 冻 机 80-85 建 筑 隔 声 消 声 器 -25 水 泵 房 水 泵 80-85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25 冷 却 塔 冷 却 塔 65-70 淋 水 垫 消 声 器 -10 4 固 体 废 物 各 类 固 废 和 危 险 废 物 均 暂 存 于 厂 区 内 临 时 储 存 点, 其 中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收 集 处 置,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委 托 综 合 利 用, 生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危 险 废 弃 物 临 时 存 储 点 均 按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GB15562-1995) 的 规 定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 只 允 许 专 门 人 员 进 入 贮 存 设 施 ; 分 类 存 放 危 险 废 物, 并 已 经 采 取 了 相 应 防 渗 漏 措 施,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6-2001) 中 的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的 设 计 及 堆 放 的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北 厂 区 危 险 废 物 的 厂 区 内 临 时 储 存 点 的 情 况 汇 总, 见 表 3.2-10 表 3.2-10 厂 内 危 险 废 物 临 时 暂 存 点 一 览 表 名 称 位 置 面 积 (m 2 ) 设 置 情 况 危 废 暂 存 点 废 水 处 理 站 内 划 定 区 域 ( 地 坪 防 渗 处 理 设 置 围 北 厂 废 水 处 理 站 100 1 堰 ) 危 废 暂 存 点 2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50 油 漆 车 间 内 划 定 区 域 ( 地 坪 防 渗 处 理 设 置 围 堰 ) 危 废 暂 存 点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50 油 漆 车 间 内 划 定 区 域 ( 地 坪 防 渗 处 理 设 置 围 堰 ) 48

南 厂 区 3 危 废 暂 存 点 4 危 废 暂 存 点 5 危 废 暂 存 点 6 危 废 暂 存 点 7 危 废 暂 存 点 8 危 废 暂 存 点 9 危 废 暂 存 点 10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30 北 厂 总 装 车 间 30 南 厂 废 水 处 理 站 100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外, 定 制 的 标 准 危 废 储 存 间 ( 防 雨 防 渗 防 漏 通 风 ) 北 厂 总 装 车 间 外, 定 制 的 标 准 危 废 储 存 间 ( 防 雨 防 渗 防 漏 通 风 ) 废 水 处 理 站 内 划 定 区 域 ( 地 坪 防 渗 处 理 设 置 围 堰 ) 南 厂 油 漆 车 间 50 油 漆 车 间 内 划 定 区 域 ( 地 坪 防 渗 处 理 设 置 围 堰 ) 南 厂 油 漆 车 间 50 油 漆 车 间 内 划 定 区 域 ( 地 坪 防 渗 处 理 设 置 围 堰 )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30 南 厂 车 身 车 间 30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外, 定 制 的 标 准 危 废 储 存 间 ( 防 雨 防 渗 防 漏 通 风 ) 南 厂 车 身 车 间 外, 定 制 的 标 准 危 废 储 存 间 ( 防 雨 防 渗 防 漏 通 风 ) 3.2.7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从 2009 年 开 始 主 要 产 品 基 本 达 到 生 产 纲 领 能 力 因 此 本 项 目 环 评 回 顾 选 取 公 司 2012-2014 年 监 测 数 据 对 公 司 的 环 保 达 标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回 顾 监 测 由 上 海 轻 工 环 境 压 力 容 器 监 测 总 站 实 施, 监 测 时 生 产 工 况 正 常, 从 2012-2014 年 企 业 实 际 产 量 来 看, 都 基 本 达 到 设 计 生 产 节 拍, 而 且 生 产 过 程 均 具 有 稳 定 性 连 续 性, 因 此 监 测 数 据 具 有 代 表 性 和 有 效 性 (1) 废 水 2012-2014 年 南 厂 区 油 漆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排 口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排 口 及 通 汇 废 水 处 理 站 排 口, 北 厂 区 斜 板 出 水 排 口 碳 滤 出 水 排 口 废 水 处 理 站 排 口 监 测 浓 度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3.2-11~ 表 3.2-16 由 表 3.2-11~ 表 3.2-16 可 见, 南 北 厂 区 油 漆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排 口 的 一 类 污 染 物 总 镍 总 铅 排 放 浓 度 ( 通 用 建 厂 初 期 油 漆 车 间 采 用 的 电 泳 液 中 含 有 铅, 但 目 前 已 使 用 无 铅 电 泳 液 ) 均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199-2009) 中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B 级 排 放 限 值 废 水 处 理 站 排 口 的 一 类 污 染 物 总 镍 总 铅 排 放 浓 度 均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199-2009) 中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B 级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其 他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满 足 上 海 市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31/445-2009) 的 限 值 要 求 表 3.2-11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口 监 测 结 果 (mg/l,ph 无 量 纲 ) 污 染 指 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排 放 标 准 ph 7.40-8.89 7.22-7.52 7.20-8.93 / COD 267-499 235-370 334-596 / Zn <0.02-0.219 <0.05-0.16 <0.05-0.059 / 49

Ni <0.02-0.162 <0.05-0.32 <0.05-0.30 1.0 Mn <0.02-0.03 <0.01 <0.01 / Pb <0.02 <0.2 <0.2 1.0 苯 <0.05 - <0.05 / 甲 苯 <0.05 - <0.05 / 二 甲 苯 <0.05 - <0.05 / Cu <0.02 <0.05 <0.05 / 总 铬 <0.004 <0.012 <0.012 1.5 氟 化 物 13.3 5.67 2.15 / 表 3.2-12 北 厂 区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口 监 测 结 果 (mg/l,ph 无 量 纲 ) 污 染 指 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排 放 标 准 ph 7.24-7.96 7.04-7.31 6.72-7.31 / COD 210-534 254-432 409-478 / SS 21-63 42-59 28-85 / NH 3 -N 1.71-7.34 1.58-9.64 1.74-10.7 / 石 油 类 1.04-3.14 1.69-2.18 1.53-3.16 / 动 植 物 油 0.63-5.70 1.33-4.79 1.96-6.20 / BOD5 23.4-58.2 25.9-56.8 83-111 /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0.05-0.22 <0.05-0.30 0.21-0.686 / 磷 酸 盐 0.30-0.602 0.50-0.63 0.31-0.42 / 总 磷 0.416-0.675 0.733-0.87 0.43-0.78 / Zn <0.02-0.036 <0.05 <0.05 / Ni <0.02-0.12 <0.05-0.32 <0.05-0.13 / Mn <0.02-0.05 <0.01 <0.01 / Pb <0.02 <0.2 <0.2 / 苯 <0.05 <0.05 <0.05 / 甲 苯 <0.05 <0.05 <0.05 / 二 甲 苯 <0.05 <0.05 <0.05 / 氟 化 物 5.94 3.60 4.52-8.05 / 表 3.2-13 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斜 板 出 水 排 口 监 测 结 果 (mg/l,ph 无 量 纲 ) 污 染 指 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排 放 标 准 磷 酸 盐 0.28-0.50 0.18-0.42 0.20-0.676 总 磷 0.35-0.72 0.27-0.60 0.32-0.804 Zn <0.02-0.370 0.059-1.20 <0.05-0.07 / Ni <0.02-0.049 <0.05-0.14 <0.05-0.13 1.0 Mn <0.02-0.03 <0.01-0.099 <0.01-0.11 / Pb <0.02 <0.2 <0.2 1.0 Cu <0.02 <0.05 <0.05 / 总 铬 0.012 <0.012 <0.012 1.5 氟 化 物 4.17-11.8 6.25-11.6 2.09-32.6 / 表 3.2-14 南 厂 区 碳 滤 出 水 排 口 监 测 结 果 (mg/l,ph 无 量 纲 ) 污 染 指 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排 放 标 准 ph 7.19-7.81 7.16-7.46 7.64 / COD 13.6-71.5 15.4-69.5 66.4 / SS <4-42 <4-7 28 / NH 3 -N 0.048-1.54 0.207-1.32 1.77 / BOD5 <0.5-4.9 1.3-5.1 4.0 / 50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0.05-0.11 <0.05-0.072 0.10 / Ni <0.02 <0.05 <0.02 / Mn <0.02-0.03 <0.01-0.071 <0.01 / Pb <0.02 <0.2 <0.05 / 表 3.2-15 2012 年 -2014 年 北 厂 区 通 汇 废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监 测 结 果 (mg/l 除 ph 外 ) 污 染 指 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排 放 标 准 ph 6.76-7.82 6.9-7.36 6.86-7.36 6-9 COD 67.4-85.4 42.3-66.2 58.6-84.6 500 SS 28-38 18-47 18-40 400 NH 3 -N 0.36-0.6 0.36-0.78 0.379-3.98 40 石 油 类 0.43-1.22 <0.04-1.72 <0.04-0.65 20 动 植 物 油 1.24-1.75 <0.04-1.69 <0.04-1.39 100 BOD 5 1.3-20.5 9.6-15.4 3.8-31.6 300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0.068-0.13 0.09-0.30 0.062-0.26 15 磷 酸 盐 0.64-0.71 0.38-0.61 0.26-0.35 - 总 磷 0.78-0.89 0.54-0.87 0.404-0.72 8 总 锌 <0.02-0.062 <0.05 <0.05 5.0 总 镍 <0.02 <0.05 <0.05 1.0 锰 <0.02-0.04 <0.01 <0.01 2.0 总 铅 <0.02 <0.2 <0.2 1.0 氟 化 物 2.19 1.99 2.0 20.0 硫 化 物 <0.02 0.01 0.016 1.0 苯 <0.05 <0.05 <0.05 甲 苯 <0.05 <0.05 <0.05 2.5( 苯 系 物 ) 二 甲 苯 <0.05 <0.05 <0.05 铜 <0.05 <0.05 <0.05 1.0 总 铬 <0.012 <0.012 <0.012 1.5 表 3.2-16 2012 年 -2014 年 南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监 测 结 果 (mg/l 除 ph 外 ) 污 染 指 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排 放 标 准 ph 7.52-7.59 7.21-7.69 7.09-8.04 6-9 COD 30.8-81.0 40.2-65.8 90.7-298 500 SS 52-63 29-55 <5-67 400 NH 3 -N 0.17-1.04 0.31-1.53 0.492-14.4 40 石 油 类 0.96-1.83 1.16-1.88 1.45-2.29 20 动 植 物 油 1.3-1.92 1.32-1.78 1.44-2.56 100 BOD 5 3.2-13.8 4.8-24.2 1.8-78.4 300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0.05-0.16 0.057-0.22 0.26-0.550 15 磷 酸 盐 0.35-0.84 0.30-0.54 0.70-2.47 总 磷 0.45-0.98 0.51-0.66 0.840-4.34 8 总 锌 <0.02-0.15 <0.05-0.753 <0.05-0.081 5.0 总 镍 <0.02 <0.05-0.13 <0.05 1.0 锰 <0.02 <0.01 <0.01-0.067 2.0 总 铅 <0.02 <0.2 <0.2 1.0 氟 化 物 4.25 3.93 2.42-2.47 20.0 硫 化 物 <0.02 0.015 0.018 1.0 苯 <0.05 <0.05 <0.05 甲 苯 <0.05 <0.05 <0.05 2.5( 苯 系 物 ) 51

污 染 指 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排 放 标 准 二 甲 苯 <0.05 <0.05 <0.05 铜 <0.05 <0.05 <0.05 1.0 总 铬 <0.012 <0.012 <0.012 1.5 2014 年, 上 汽 通 用 废 水 处 理 站 每 天 运 行, 运 行 正 常, 年 运 行 355 天, 运 行 费 用 2400 万 元 (2) 废 气 排 气 筒 检 测 结 果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所 需 热 源 由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集 中 供 应, 公 司 内 不 设 锅 炉, 因 此 没 有 燃 料 废 气 产 生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工 艺 废 气, 南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烘 房 喷 房, 以 及 总 装 车 间 排 放 的 汽 车 尾 气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每 年 对 喷 漆 废 气 烘 干 废 气 总 装 汽 车 尾 气 各 排 气 筒 监 测 两 次 ( 烘 干 废 气 SO 2 NO x 每 年 监 测 1 次, 喷 房 颗 粒 物 2013 年 起 烘 房 颗 粒 物 2014 年 起 每 年 监 测 1 次 ) 2012 年 至 2014 年 公 司 正 常 运 行 时 对 南 北 厂 区 的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的 统 计 分 析 可 见 表 3.2-17~ 表 3.2-46 目 前 上 汽 通 用 仅 涂 胶 废 气 未 进 行 监 测, 其 余 排 气 筒 监 测 均 全 覆 盖 由 表 3.2-17~ 表 3.2-46 可 见,2012 年 -2014 年 南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烘 房 排 气 筒 SO 2 NOx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NMHC 颗 粒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等 效 排 放 速 率, 喷 房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NMHC 颗 粒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等 效 排 放 速 率, 南 北 厂 区 总 装 车 间 排 气 筒 NOx NMHC 的 排 放 浓 度 等 效 排 放 速 率 均 达 到 国 家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中 表 2 的 新 污 染 源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且 各 项 指 标 均 远 低 于 相 关 的 国 家 标 准 2013 年 6 月, 上 海 市 启 动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编 制 工 作, 该 标 准 已 于 2015 年 1 月 正 式 发 布 ( 标 准 号 DB31/859-2014), 并 于 2015 年 2 月 1 日 起 正 式 实 施 对 于 现 有 企 业 要 求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新 标 准 限 值, 而 对 于 新 改 扩 建 企 业 则 要 求 自 2015 年 2 月 1 日 起 执 行, 根 据 现 有 监 测 结 果 与 DB31/859-2014 限 值 对 比 ( 见 表 3.2-47~ 表 3.2-50), 通 用 北 厂 区 色 漆 烘 房 中 涂 烘 房 的 苯 浓 度 通 用 南 厂 区 清 漆 喷 房 和 中 涂 喷 房 的 二 甲 苯 浓 度 通 用 南 厂 区 中 涂 喷 房 的 苯 系 物 通 用 南 厂 区 色 漆 烘 房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均 出 现 超 标 的 情 况, 但 平 均 浓 度 均 明 显 低 于 限 值, 而 从 速 率 来 看, 所 有 最 大 速 率 均 明 显 低 于 排 放 限 值 通 用 南 厂 区 清 漆 喷 房 和 中 涂 喷 房 的 二 甲 苯 浓 度 通 用 南 厂 区 中 涂 喷 房 的 苯 系 52

物 超 标 全 部 出 现 在 2014 年, 其 中 苯 系 物 超 标 也 是 由 于 二 甲 苯 浓 度 过 高, 而 同 时 监 测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明 显 低 于 二 甲 苯 浓 度, 而 且 企 业 其 他 监 测 数 据 分 析,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均 明 显 高 于 二 甲 苯 浓 度, 且 二 甲 苯 浓 度 超 标 同 期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与 历 年 监 测 结 果 相 当, 而 2014 年 超 标 的 二 甲 苯 浓 度 明 显 高 于 2012-2013 年 监 测 结 果 因 此, 出 现 二 甲 苯 浓 度 超 高 可 能 是 取 样 分 析 过 程 存 在 问 题 通 用 公 司 目 前 也 正 在 对 照 新 的 标 准 进 行 测 试, 以 找 出 超 标 原 因 ; 若 确 实 存 在 超 标, 将 对 以 上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进 行 调 试, 通 用 公 司 承 诺 如 果 经 调 试 无 法 达 标, 将 会 对 以 上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进 行 改 造, 确 保 项 目 试 生 产 之 前 达 到 新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53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监 测 因 子 表 3.2-17 2012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喷 房 1#-3#) 指 标 1#( 清 漆 喷 房 ) 2#( 中 涂 喷 房 ) 3#( 色 漆 喷 房 ) 等 效 速 率 标 准 限 值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B16297-1996 排 气 筒 高 度 m 60 60 60 风 量 Nm 3 /h 223000 218000 261000 234000 260000 242000 浓 度 mg/m 3 8.9 10.7 7.9 10.5 18.2 9.7 120 速 率 kg/h 2.0 2.33 2.1 2.46 4.73 2.3 8.8 7.1 85 浓 度 mg/m 3 <0.005 <0.005 0.010 0.017 <0.005 <0.005 12 速 率 kg/h <0.002 <0.002 0.0026 0.004 <0.002 <0.002 <0.007 <0.008 12.6 浓 度 mg/m 3 0.027 0.051 <0.005 <0.005 0.007 0.017 40 速 率 kg/h 0.006 0.011 <0.002 <0.002 0.002 0.0041 <0.010 <0.018 67.5 浓 度 mg/m 3 2.38 3.40 0.275 0.893 0.440 3.03 70 速 率 kg/h 0.531 0.741 0.0718 0.209 0.114 0.733 0.717 1.68 22.5 表 3.2-18 2012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烘 房 4#-8# 有 机 物 ) 指 标 4#( 电 泳 烘 房 ) 5#( 色 漆 烘 房 1) 6#( 色 漆 烘 房 2) 7#( 中 涂 烘 房 1) 8#( 中 涂 烘 房 2) 等 效 速 率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排 气 筒 高 度 m 35 35 35 35 35 风 量 Nm 3 /h 8400 11900 4570 6190 6370 9210 7000 5600 5730 8910 非 甲 烷 浓 度 mg/m 3 7.5 13.1 13.1 15.7 11.5 20.5 16.8 15.0 15.1 14.9 120 总 烃 速 率 kg/h 0.063 0.156 0.0599 0.0972 0.0733 0.189 0.118 0.084 0.0865 0.133 0.401 0.659 77 苯 浓 度 mg/m 3 0.035 0.010 0.416 <0.005 0.766 0.865 0.007 1.14 0.319 0.347 12 速 率 kg/h 0.00029 0.00012 0.0019 <0.00004 0.00488 0.00797 0.00005 0.00638 0.00183 0.00309 0.009 <0.0176 4.3 甲 苯 浓 度 mg/m 3 0.011 <0.005 0.018 <0.005 0.045 0.082 <0.005 0.077 0.015 0.020 40 速 率 kg/h 0.000092 <0.00006 0.000082 <0.00004 0.00029 0.00076 <0.00004 0.00043 0.000086 0.00018 <0.0006 <0.00147 24 二 甲 苯 浓 度 mg/m 3 0.024 <0.005 0.007 <0.005 0.007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70 速 率 kg/h 0.0002 <0.00006 0.00003 <0.00004 0.00004 <0.00004 <0.00004 <0.00003 <0.00003 <0.00005 <0.00034 <0.00023 8.0 表 3.2-19 2012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烘 房 4#-8#SO 2 NO X ) 监 测 因 子 指 标 4#( 电 泳 烘 房 ) 5#( 色 漆 烘 房 1) 6#( 色 漆 烘 房 2) 7#( 中 涂 烘 房 1) 8#( 中 涂 烘 房 2) 等 效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35 35 35 35 35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8450 3910 6460 6590 5740 二 氧 化 硫 浓 度 mg/m 3 <2.5 <2.5 <2.5 <2.5 <2.5 550 54

氮 氧 化 物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氮 氧 化 物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速 率 kg/h <0.022 <0.0098 <0.017 <0.017 <0.015 <0.081 20 浓 度 mg/m 3 54.5 62.9 78.5 44.4 63.2 240 速 率 kg/h 0.461 0.246 0.507 0.293 0.363 1.87 6.0 表 3.2-20 2012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总 装 车 间 9#-11#) 指 标 9# 10# 11# 等 效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15 15 15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20700 30600 24500 9170 38600 30800 浓 度 mg/m 3 25.4 8.8 24.4 10.0 21.4 9.7 120 速 率 kg/h 0.526 0.27 0.598 0.0917 0.826 0.30 1.96 0.662 10 浓 度 mg/m 3 1.49 1.48 1.34 1.32 1.40 1.44 240 速 率 kg/h 0.0308 0.0453 0.0328 0.0121 0.054 0.0444 0.117 0.102 0.77 表 3.2-21 2012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喷 房 13#-15#) 指 标 13#( 清 漆 喷 房 ) 14#( 中 涂 喷 房 ) 15#( 色 漆 喷 房 ) 等 效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75 75 75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239000 288000 176000 185000 325000 255000 浓 度 mg/m 3 14.7 13.1 10.4 12.1 13.9 11.0 120 速 率 kg/h 3.51 3.77 1.83 2.24 4.52 2.80 9.86 8.81 351 浓 度 mg/m 3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12 速 率 kg/h <0.002 <0.002 <0.0009 <0.001 <0.002 <0.002 <0.0049 <0.005 19.7 浓 度 mg/m 3 0.044 0.024 0.057 <0.005 <0.005 <0.005 40 速 率 kg/h 0.011 0.0069 0.010 <0.001 <0.002 <0.002 <0.022 <0.0099 105 浓 度 mg/m 3 5.32 3.17 10.8 <0.005 0.158 0.099 70 速 率 kg/h 1.27 0.913 1.90 <0.001 0.0514 0.025 3.2214 <0.939 35 表 3.2-22 2012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烘 房 16#-18# 有 机 物 ) 16#( 色 漆 烘 房 ) 17#( 中 涂 烘 房 ) 18#( 电 泳 烘 房 ) 等 效 指 标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排 气 筒 高 度 m 26 26 26 风 量 Nm 3 /h 10800 12200 8680 6820 3020 8980 55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浓 度 mg/m 3 9.5 9.0 9.7 10.7 12.5 23.3 120 速 率 kg/h 0.10 0.11 0.084 0.0702 0.0378 0.209 0.2218 0.3892 39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浓 度 mg/m 3 0.110 0.013 <0.005 0.018 <0.005 0.034 12 速 率 kg/h 0.00119 0.00016 <0.00005 0.00012 <0.00002 0.00031 <0.00126 0.00053 2.1 浓 度 mg/m 3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40 速 率 kg/h <0.00006 <0.00007 <0.00005 <0.00004 <0.00002 <0.00005 <0.00013 <0.00016 12.9 浓 度 mg/m 3 <0.005 <0.005 <0.005 0.026 <0.005 0.010 70 速 率 kg/h <0.00006 <0.00007 <0.00005 0.00017 <0.00002 0.00009 <0.00013 <0.0033 39 监 测 因 子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氮 氧 化 物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表 3.2-23 2012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2012.4 监 测, 烘 房 16#-26#SO2 NOX) 指 标 16#( 色 漆 17#( 中 涂 18#( 电 泳 烘 房 ) 烘 房 ) 烘 房 )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等 效 排 气 筒 高 度 m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风 量 Nm 3 /h 11700 7770 9980 447 457 512 1140 674 507 1170 979 56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浓 度 mg/m 3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550 速 率 kg/h <0.03 <0.02 <0.025 <0.0011 <0.0012 <0.0013 <0.0029 <0.0017 <0.0013 <0.003 <0.0025 <0.09 10.7 浓 度 mg/m 3 30 88 1 97 120 12 48 36 96 150 54 240 速 率 kg/h 0.35 0.68 0.11 0.043 0.055 0.0061 0.055 0.024 0.049 0.18 0.053 1.6051 3.2 表 3.2-24 2012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总 装 车 间 27#-32#) 指 标 27# 28# 29# 30# 31# 32# 等 效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下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排 气 筒 高 度 m 15 15 15 15 15 15 风 量 Nm 3 /h 9730 12500 8630 7170 11500 5950 9050 7720 8600 8770 7580 8980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浓 度 mg/m 3 15.3 8.7 15.5 9.6 13.3 7.9 13.9 8.8 15.0 9.2 15.8 8.3 120 速 率 kg/h 0.149 0.11 0.134 0.069 0.153 0.047 0.126 0.068 0.129 0.081 0.120 0.075 0.811 0.45 10 浓 度 mg/m 3 1.62 1.70 1.37 1.25 1.40 1.33 1.49 1.54 1.63 1.57 1.65 1.32 240 速 率 kg/h 0.0158 0.0212 0.0118 0.00896 0.0161 0.00791 0.0135 0.0119 0.0140 0.0138 0.0125 0.0119 0.0837 0.0757 0.77 表 3.2-25 2013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喷 房 1#-3# 有 机 物 ) 指 标 1#( 清 漆 喷 房 ) 2#( 中 涂 喷 房 ) 3#( 色 漆 喷 房 ) 等 效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60 60 60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233000 216000 267000 246000 261000 239000 浓 度 mg/m 3 9.9 17.6 10.6 19.4 9.6 14.8 120 速 率 kg/h 2.3 3.80 2.83 4.77 2.5 3.54 7.6 12.1 85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浓 度 mg/m 3 0.046 <0.005 0.045 <0.005 0.017 <0.005 12 速 率 kg/h 0.011 <0.002 0.012 <0.002 0.0044 <0.002 0.027 <0.006 12.6 浓 度 mg/m 3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0.03 40 速 率 kg/h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7 <0.006 <0.011 67.5 浓 度 mg/m 3 8.57 1.74 0.880 0.88 1.08 4.35 70 速 率 kg/h 2.00 0.376 0.235 0.216 0.282 1.04 2.52 1.63 22.5 表 3.2-26 2013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2013 年 10 月, 喷 房 1#-3# 颗 粒 物 和 苯 系 物 ) 监 测 因 子 颗 粒 物 苯 系 物 指 标 1#( 清 漆 喷 房 ) 2#( 中 涂 喷 房 ) 3#( 色 漆 喷 房 ) 等 效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60 60 60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210000 250000 230000 浓 度 mg/m 3 1.5 1.2 1.7 120 速 率 kg/h 0.32 0.30 0.39 1.01 85 浓 度 mg/m 3 <0.005 <0.005 <0.005 - 速 率 kg/h <0.00105 <0.00125 <0.00115 <0.00345 - 表 3.2-27 2013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烘 房 4#-8#, 有 机 物 ) 4#( 电 泳 烘 房 ) 5#( 色 漆 烘 房 1) 6#( 色 漆 烘 房 2) 7#( 中 涂 烘 房 1) 8#( 中 涂 烘 房 2) 等 效 指 标 监 测 因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标 准 限 值 子 排 气 筒 高 度 m 35 35 35 35 35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10300 25200 7000 12700 7150 4860 6740 16000 7160 12400 非 甲 烷 浓 度 mg/m 3 8.5 19.0 18.9 12.2 22.4 11.0 14.0 15.6 10.6 14.8 120 总 烃 速 率 kg/h 0.088 0.48 0.132 0.155 0.160 0.0535 0.0944 0.250 0.0759 0.184 0.550 1.12 77 苯 浓 度 mg/m 3 0.037 0.259 1.31 <0.005 0.972 0.030 1.61 0.559 0.763 0.391 12 速 率 kg/h 0.00038 0.00653 0.00917 <0.00007 0.00695 0.00015 0.0109 0.00894 0.00546 0.00485 0.0329 <0.021 4.3 甲 苯 浓 度 mg/m 3 <0.005 0.026 <0.005 0.065 <0.005 <0.005 <0.005 0.070 <0.005 0.024 40 57

二 甲 苯 监 测 因 子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速 率 kg/h <0.00006 0.00066 <0.00004 0.00083 <0.00004 <0.00003 <0.00004 0.0011 <0.00004 0.0003 <0.00022 <0.003 24 浓 度 mg/m 3 0.015 0.006 0.014 0.08 0.007 <0.005 0.010 <0.005 0.034 0.005 70 速 率 kg/h 0.00015 0.0002 0.0098 0.0001 0.00005 <0.00003 0.000067 <0.00008 0.00024 0.00006 0.0006 <0.00047 8.0 表 3.2-28 2013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烘 房 4#-8#,SO 2 NO X ) 指 标 4#( 电 泳 烘 房 ) 5#( 色 漆 烘 房 1) 6#( 色 漆 烘 房 2) 7#( 中 涂 烘 房 1) 8#( 中 涂 烘 房 2) 等 效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35 35 35 35 35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10300 7000 7150 6740 7160 浓 度 mg/m 3 <0.7 <0.7 <0.7 <0.7 <0.7 550 速 率 kg/h <0.008 <0.005 <0.006 <0.005 <0.006 <0.03 20 浓 度 mg/m 3 25.4 13 10.8 7.8 8.21 240 速 率 kg/h 0.262 0.091 0.0772 0.0526 0.0588 0.542 6.0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氮 氧 化 物 表 3.2-29 2013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总 装 车 间 9#-11#) 指 标 9# 10# 11# 等 效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15 15 15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29600 24400 18700 24600 33500 31600 浓 度 mg/m 3 10.0 14.8 8.5 14.0 7.6 14.5 120 速 率 kg/h 0.296 0.361 0.16 0.344 0.25 0.458 0.71 1.16 10 浓 度 mg/m 3 0.954 0.70 1.06 0.81 1.14 0.80 240 速 率 kg/h 0.0282 0.017 0.0198 0.02 0.0382 0.025 0.0862 0.062 0.77 表 3.2-30 2013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喷 房 13#-15#) 13#( 清 漆 喷 房 ) 14#( 中 涂 喷 房 ) 15#( 色 漆 喷 房 ) 等 效 指 标 监 测 因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标 准 限 值 子 排 气 筒 高 度 m 75 75 75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298000 233000 189000 171000 261000 251000 非 甲 烷 浓 度 mg/m 3 12.0 16.6 10.2 16.5 10.0 16.8 120 总 烃 速 率 kg/h 3.58 3.87 1.93 2.82 2.61 4.22 8.12 10.91 351 苯 浓 度 mg/m 3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0.005 12 58

监 测 因 子 甲 苯 二 甲 苯 监 测 因 子 颗 粒 物 苯 系 物 指 标 13#( 清 漆 喷 房 ) 14#( 中 涂 喷 房 ) 15#( 色 漆 喷 房 ) 等 效 标 准 限 值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GB16297-1996 速 率 kg/h <0.002 <0.002 <0.001 <0.0009 <0.002 <0.002 <0.005 <0.0049 19.7 浓 度 mg/m 3 0.041 <0.005 <0.005 0.037 <0.005 <0.005 40 速 率 kg/h 0.012 <0.002 <0.001 0.0063 <0.002 <0.002 <0.015 <0.0103 105 浓 度 mg/m 3 11.9 0.582 <0.005 5.18 0.100 <0.005 70 速 率 kg/h 3.55 0.136 <0.001 0.886 0.0261 <0.002 3.5771 <1.024 35 表 3.2-31 2013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2013 年 10 月, 喷 房 13#-15# 颗 粒 物 和 苯 系 物 ) 指 标 1#( 清 漆 喷 房 ) 2#( 中 涂 喷 房 ) 3#( 色 漆 喷 房 ) 等 效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75 75 75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270000 120000 250000 浓 度 mg/m 3 1.0 1.4 1.2 120 速 率 kg/h 0.27 0.17 0.30 0.74 133 浓 度 mg/m 3 <0.005 <0.005 <0.005 - 速 率 kg/h <0.00135 <0.0006 <0.00125 <0.00266 - 表 3.2-32 2013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烘 房 16#-18# 有 机 物 )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苯 甲 苯 指 标 16#( 色 漆 烘 房 ) 17#( 中 涂 烘 房 ) 18#( 电 泳 烘 房 ) 等 效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26 26 26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11400 3520 7820 7870 8140 11400 浓 度 mg/m 3 15.5 14.9 11.2 17.5 44.5 15.4 120 速 率 kg/h 0.177 0.0524 0.0876 0.138 0.362 0.176 0.6266 0.3664 39 浓 度 mg/m 3 0.013 <0.005 0.083 <0.005 0.040 <0.005 12 速 率 kg/h 0.00015 <0.00002 0.00065 <0.00004 0.00033 <0.00006 0.00113 <0.00012 2.1 浓 度 mg/m 3 0.009 <0.005 <0.005 <0.005 0.011 <0.005 40 速 率 kg/h 0.0001 <0.00002 <0.00004 <0.00004 0.00009 <0.00005 <0.00023 <0.00011 12.9 59

二 甲 苯 监 测 因 子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浓 度 mg/m 3 0.013 <0.005 <0.005 <0.005 0.085 <0.005 70 速 率 kg/h 0.00015 <0.00002 <0.00004 <0.00004 0.000069 <0.00005 <0.00088 <0.00011 39 表 3.2-33 2013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2013.3 监 测, 烘 房 16#-26#SO 2 NO X ) 16#( 色 漆 17#( 中 涂 18#( 电 泳 指 标 烘 房 ) 烘 房 ) 烘 房 )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等 效 排 气 筒 高 度 m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风 量 Nm 3 /h 11400 7820 8140 569 441 741 1830 1020 430 803 1440 浓 度 mg/m 3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550 速 率 kg/h <0.029 <0.02 <0.021 <0.0015 <0.0012 <0.0019 <0.0046 <0.0026 <0.0011 <0.002 <0.0036 <0.064 10.7 浓 度 mg/m 3 42.0 58.5 30.4 68.6 17 56.4 52.7 18.0 9 60.9 16 240 速 率 kg/h 0.479 0.457 0.247 0.039 0.0075 0.0418 0.0964 0.0184 0.004 0.0489 0.023 1.16 3.2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氮 氧 化 物 指 标 表 3.2-34 2013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总 装 车 间 27#-32#) 27# 28# 29# 30# 31# 32# 等 效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下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排 气 筒 高 度 m 15 15 15 15 15 15 风 量 Nm 3 /h 13300 9780 9290 8130 11600 11200 14000 8840 11700 8540 11100 7610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浓 度 mg/m 3 8.3 15.7 6.7 15.5 7.4 15.2 9.1 14.8 8.3 14.0 9.1 15.3 120 速 率 kg/h 0.11 0.154 0.062 0.126 0.086 0.170 0.13 0.131 0.097 0.120 0.10 0.116 0.58 0.817 10 浓 度 mg/m 3 1.04 0.77 1.28 0.78 1.43 0.90 1.23 0.85 1.32 0.84 1.59 0.86 240 速 率 kg/h 0.0138 0.0075 0.0119 0.0063 0.0166 0.010 0.0172 0.0075 0.0154 0.0072 0.0176 0.0065 0.0925 0.045 0.77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苯 表 3.2-35 2014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喷 房 1#-3# 有 机 物 ) 指 标 1#( 清 漆 喷 房 ) 2#( 中 涂 喷 房 ) 3#( 色 漆 喷 房 ) 等 效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60 60 60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189000 232000 209000 267000 242000 262000 浓 度 mg/m 3 10.8 9.1 9.3 9.5 10.4 9.2 120 速 率 kg/h 2.04 2.1 1.9 2.5 2.52 2.4 6.5 7.0 85 浓 度 mg/m 3 <0.005 <0.005 0.008 0.011 0.027 <0.005 12 速 率 kg/h <0.001 <0.002 0.002 0.0029 0.0065 <0.002 <0.010 <0.007 12.6 60

监 测 因 子 甲 苯 二 甲 苯 监 测 因 子 颗 粒 物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指 标 1#( 清 漆 喷 房 ) 2#( 中 涂 喷 房 ) 3#( 色 漆 喷 房 ) 等 效 标 准 限 值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GB16297-1996 浓 度 mg/m 3 <0.005 0.102 <0.005 0.052 <0.005 0.020 40 速 率 kg/h <0.001 0.0237 <0.002 0.014 <0.002 0.0052 <0.005 0.043 67.5 浓 度 mg/m 3 0.435 8.99 0.283 8.74 0.246 8.27 70 速 率 kg/h 0.0822 2.09 0.0591 2.33 0.595 2.17 0.201 6.59 22.5 表 3.2-36 2014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喷 房 1#-3# 颗 粒 物 ) 指 标 1#( 清 漆 喷 房 ) 2#( 中 涂 喷 房 ) 3#( 色 漆 喷 房 ) 等 效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60 60 60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230000 250000 240000 浓 度 mg/m 3 1.9 1.8 2.0 120 速 率 kg/h 0.44 0.45 0.48 1.37 85 表 3.2-37 2014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烘 房 4#-8# 有 机 物 ) 4#( 电 泳 烘 房 ) 5#( 色 漆 烘 房 1) 6#( 色 漆 烘 房 2) 7#( 中 涂 烘 房 1) 8#( 中 涂 烘 房 2) 等 效 指 标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排 气 筒 高 度 m 35 35 34 35 35 风 量 Nm 3 /h 11300 12000 6290 7400 6540 6500 6370 7300 6290 7660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浓 度 mg/m 3 8.7 10.9 13.2 11.6 15.2 12.6 10.8 11.8 9.9 10.8 120 速 率 kg/h 0.098 0.131 0.083 0.0858 0.0994 0.0819 0.0688 0.0861 0.062 0.0827 0.411 0.468 77 浓 度 mg/m 3 0.042 0.228 0.558 0.702 1.67 2.03 0.27 0.531 0.518 0.333 12 速 率 kg/h 0.00047 0.00274 0.00351 0.00519 0.0109 0.0132 0.00172 0.00388 0.00326 0.00255 0.0199 0.0652 4.3 浓 度 mg/m 3 0.007 0.019 0.022 0.024 0.120 0.159 0.023 0.027 0.017 0.022 40 速 率 kg/h 0.00008 0.00023 0.00014 0.00018 0.00078 0.0103 0.00015 0.0002 0.00011 0.00017 0.00126 0.00432 24 浓 度 mg/m 3 <0.005 0.006 0.008 0.007 0.023 0.027 <0.005 <0.005 0.006 0.006 70 速 率 kg/h <0.00006 0.0002 0.00005 0.00005 0.00015 0.00018 <0.00005 <0.00004 0.00004 0.00005 <0.00034 <0.00055 8.0 表 3.2-38 2014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烘 房 4#-8# SO 2 NO X ) 监 测 因 子 指 标 4#( 电 泳 烘 房 ) 5#( 色 漆 烘 房 1) 6#( 色 漆 烘 房 2) 7#( 中 涂 烘 房 1) 8#( 中 涂 烘 房 2) 等 效 排 气 筒 高 度 m 35 35 35 35 35 风 量 Nm 3 /h 11300 6290 6540 6370 6290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61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监 测 因 子 颗 粒 物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氮 氧 化 物 浓 度 mg/m 3 <3 <3 <3 <3 <3 550 速 率 kg/h <0.04 <0.02 <0.02 <0.02 <0.02 <0.12 20 浓 度 mg/m 3 80 41 29 41 35 240 速 率 kg/h 0.90 0.26 0.19 0.26 0.22 1.83 6.0 表 3.2-39 2014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2014 年 5 月, 烘 房 4#-8# 颗 粒 物 ) 指 标 4#( 电 泳 烘 房 ) 5#( 色 漆 烘 房 1) 6#( 色 漆 烘 房 2) 7#( 中 涂 烘 房 1) 8#( 中 涂 烘 房 2) 等 效 排 气 筒 高 度 m 35 35 35 35 35 风 量 Nm 3 /h 15000 10500 7000 8620 9600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浓 度 mg/m 3 1.8 1.4 1.5 1.6 1.9 120 速 率 kg/h 0.027 0.015 0.01 0.014 0.018 0.084 31 表 3.2-40 2014 年 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总 装 车 间 9#-11#) 指 标 9# 10# 11# 等 效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15 15 15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29600 28600 18700 28900 33500 28700 浓 度 mg/m 3 10.0 10.2 8.5 11.7 7.6 11.5 120 速 率 kg/h 0.296 0.292 0.16 0.338 0.25 0.330 0.71 0.96 10 浓 度 mg/m 3 0.954 2 1.06 <2 1.14 <2 240 速 率 kg/h 0.0282 0.06 0.0198 <0.06 0.0382 <0.06 0.0862 <0.18 0.77 表 3.2-41 2014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喷 房 13#-15# 有 机 物 ) 监 测 因 指 标 13#( 清 漆 喷 房 ) 14#( 中 涂 喷 房 ) 15#( 色 漆 喷 房 ) 等 效 标 准 限 值 62

子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GB16297-1996 排 气 筒 高 度 m 75 75 75 风 量 Nm 3 /h 234000 312000 130000 90400 326000 220000 非 甲 烷 总 烃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监 测 因 子 颗 粒 物 监 测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浓 度 mg/m 3 10.3 10.7 10.8 10.9 10.2 11.1 120 速 率 kg/h 2.41 3.34 1.40 0.985 3.33 2.44 7.14 6.765 351 浓 度 mg/m 3 <0.005 <0.005 <0.005 0.025 0.024 <0.005 12 速 率 kg/h <0.002 <0.002 <0.0007 0.0023 0.0078 <0.002 <0.0105 <0.0063 19.7 浓 度 mg/m 3 0.053 <0.005 0.070 0.074 0.425 <0.005 40 速 率 kg/h 0.012 <0.002 0.0091 0.0067 0.139 <0.002 0.1601 <0.0107 105 浓 度 mg/m 3 17.1 2.28 13.9 23.4 1.26 0.1 70 速 率 kg/h 4.00 0.711 1.81 2.12 0.411 0.022 6.221 2,853 35 表 3.2-42 2014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2014 年 5 月, 喷 房 13#-15# 颗 粒 物 ) 指 标 13#( 清 漆 喷 房 ) 14#( 中 涂 喷 房 ) 15#( 色 漆 喷 房 ) 等 效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75 75 75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280000 190000 260000 浓 度 mg/m 3 2.1 2.8 2.0 120 速 率 kg/h 0.59 0.53 0.52 1.64 133 表 3.2-43 2014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烘 房 16#-18# 有 机 物 ) 16#( 色 漆 烘 房 ) 17#( 中 涂 烘 房 ) 18#( 电 泳 烘 房 ) 等 效 指 标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排 气 筒 高 度 m 26 26 26 风 量 Nm 3 /h 9030 6510 13000 9790 7530 3580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浓 度 mg/m 3 8.4 10.9 8.1 10.6 12.5 10.3 120 速 率 kg/h 0.076 0.0710 0.11 0.104 0.0941 0.0369 0.2801 0.2119 39 浓 度 mg/m 3 0.012 <0.005 0.019 <0.005 0.005 0.050 12 速 率 kg/h 0.00011 <0.00003 0.00025 <0.00005 0.00004 0.00018 0.0004 <0.00026 2.1 浓 度 mg/m 3 <0.005 <0.005 0.006 <0.005 0.018 0.018 40 速 率 kg/h <0.00005 <0.00003 0.00008 <0.00005 0.00014 0.000064 <0.00027 <0.000144 12.9 浓 度 mg/m 3 0.005 0.008 <0.005 0.020 0.168 0.017 70 速 率 kg/h 0.00005 0.00005 <0.00007 0.0002 0.00127 0.000061 0.00139 0.000311 39 63

监 测 因 子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监 测 因 子 颗 粒 物 监 测 因 子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表 3.2-44 2014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2014.3 监 测, 烘 房 16#-26#SO 2 NO X ) 指 标 16# 17# 18# ( 色 漆 烘 房 ) ( 中 涂 烘 房 ) ( 电 泳 烘 房 )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等 效 排 气 筒 高 度 m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风 量 Nm 3 /h 9130 13100 7600 1050 997 1410 913 1010 606 629 415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浓 度 mg/m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550 速 率 kg/h <0.03 <0.04 <0.03 0.004 <0.003 <0.005 <0.003 <0.004 <0.002 <0.002 <0.002 <0.125 10.7 浓 度 mg/m 3 10 18 8 10 6 16 113 57 80 66 109 240 速 率 kg/h 0.091 0.24 0.06 0.01 0.006 0.023 0.103 0.058 0.048 0.042 0.0452 0.7262 3.2 表 3.2-45 2014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2014.5 监 测, 烘 房 16#-26# 颗 粒 物 ) 指 标 16# 17# 18# ( 色 漆 烘 房 ) ( 中 涂 烘 房 ) ( 电 泳 烘 房 )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等 效 排 气 筒 高 度 m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风 量 Nm 3 /h 16700 14300 9230 1410 724 602 2580 1200 2180 940 967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浓 度 mg/m 3 2.3 1.9 2.0 1.8 1.6 1.1 2.1 2.0 1.7 2.4 2.0 120 速 率 kg/h 0.038 0.027 0.018 0.0025 0.0012 0.00047 0.0054 0.0024 0.0037 0.0023 0.0019 0.10287 16.2 表 3.2-46 2014 年 南 厂 区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 总 装 车 间 27#-32#) 指 标 27# 28# 29# 30# 31# 32# 等 效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下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下 半 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15 15 15 15 15 15 GB16297-1996 风 量 Nm 3 /h 10900 14200 11200 12900 11700 15500 10900 13800 10600 5110 9500 6480 浓 度 mg/m 3 8.4 9.9 9.7 12.6 10.4 9.6 9.4 10.2 11.0 10.9 9.7 11.0 120 速 率 kg/h 0.092 0.14 0.11 0.163 0.122 0.15 0.10 0.141 0.12 0.0557 0.092 0.0713 0.64 0.72 10 浓 度 mg/m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40 速 率 kg/h 0.02 <0.03 <0.03 0.03 0.02 <0.04 <0.03 <0.03 <0.03 0.01 0.02 <0.02 <0.15 <0.16 0.77 64

污 染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颗 粒 物 苯 系 物 * 表 3.2-47 北 厂 区 喷 房 废 气 与 DB31/859-2014 标 准 限 值 相 符 性 分 析 ( 根 据 2012-2014 年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 指 标 1#( 清 漆 喷 房 ) 2#( 中 涂 喷 房 ) 3#( 色 漆 喷 房 ) 处 理 方 式 油 性 漆, 水 幕 除 漆 雾 油 性 漆, 水 幕 除 漆 雾 油 性 漆, 水 幕 除 漆 雾 浓 度 范 围 mg/m 3 8.9-17.6 7.9-19.4 9.2-18.2 平 均 浓 度 mg/m 3 11.2 11.2 12.0 速 率 范 围 kg/h 2.03-3.8 1.9-4.77 2.3-4.73 平 均 速 率 kg/h 2.4 2.8 3.0 浓 度 范 围 mg/m 3 <0.005-0.046 <0.005-0.045 <0.005-0.027 平 均 浓 度 mg/m 3 0.010 0.016 0.009 速 率 范 围 kg/h <0.001-0.011 <0.002-0.012 <0.002-0.0065 平 均 速 率 kg/h 0.003 0.004 0.005 浓 度 范 围 mg/m 3 <0.005-0.102 <0.005-0.052 <0.005-0.03 平 均 浓 度 mg/m 3 0.031 0.010 0.02 速 率 范 围 kg/h <0.001-0.0237 <0.002-0.014 <0.002-0.007 平 均 速 率 kg/h 0.007 0.003 0.004 浓 度 范 围 mg/m 3 0.435-8.99 0.275-8.74 0.44-8.27 平 均 浓 度 mg/m 3 4.25 1.99 2.90 速 率 范 围 kg/h 0.0822-2.09 0.0591-2.33 0.114-2.17 平 均 速 率 kg/h 0.97 0.52 0.82 浓 度 范 围 mg/m 3 1.5-1.9 1.2-1.8 1.7-2.0 平 均 浓 度 mg/m 3 1.7 1.5 1.9 速 率 范 围 kg/h 0.32-0.44 0.3-0.45 0.39-0.48 平 均 速 率 kg/h 0.38 0.38 0.44 浓 度 范 围 mg/m 3 <0.445-9.14 <0.285-8.84 <0.45-8.33 平 均 浓 度 mg/m 3 4.29 2.02 2.93 速 率 范 围 kg/h <0.0842-2.12 <0.0631-2.356 <0.118-2.18 平 均 速 率 kg/h 0.98 0.53 0.83 *2013 年 虽 然 监 测 过 苯 系 物, 但 浓 度 过 低 不 具 可 信 性, 因 此 此 处 苯 系 物 按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合 计 值 核 算 标 准 限 值 达 标 率 % 30 100 32 100 1 100 0.6 100 3 100 1.2 100 12 100 4.5 100 20 100 8.0 100 21 100 8.0 100 65

表 3.2-48 南 厂 区 喷 房 废 气 与 DB31/859-2014 标 准 限 值 相 符 性 分 析 ( 根 据 2012-2014 年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 污 染 因 子 指 标 13#( 清 漆 喷 房 ) 13# 达 标 率 % 14#( 中 涂 喷 房 ) 14# 达 标 率 % 15#( 色 漆 喷 房 ) 15# 达 标 率 % 处 理 方 式 油 性 漆, 文 丘 里 除 漆 雾 油 性 漆, 文 丘 里 除 漆 雾 水 性 漆, 文 丘 里 除 漆 雾 标 准 限 值 浓 度 范 围 mg/m 3 10.3-16.6 10.2-16.5 10.0-16.8 100 100 非 甲 烷 总 平 均 浓 度 mg/m 3 12.9 11.8 12.2 100 30 烃 速 率 范 围 kg/h 2.41-3.87 0.985-2.82 2.44-4.52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3.41 1.87 3.32 100 32 苯 浓 度 范 围 mg/m 3 <0.005 <0.005-0.025 <0.005-0.024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mg/m 3 0.0025 0.006 0.006 100 1 速 率 范 围 kg/h <0.002 <0.0007-0.0023 <0.002-0.0078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01 0.0008 0.002 100 0.6 甲 苯 浓 度 范 围 mg/m 3 <0.005-0.053 <0.005-0.074 <0.005-0.425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mg/m 3 0.028 0.041 0.073 100 3 速 率 范 围 kg/h <0.002-0.012 <0.001-0.010 <0.002-0.139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07 0.006 0.024 100 1.2 二 甲 苯 浓 度 范 围 mg/m 3 0.582-17.1 83.3( 最 大 超 标 幅 <0.005-23.4 66.7( 最 大 超 标 幅 度 <0.005-1.26 平 均 浓 度 mg/m 3 6.7 度 42.5%) 8.9 95%) 0.29 100 12 速 率 范 围 kg/h 0.136-4.0 <0.001-2.12 <0.002-0.411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1.8 1.68 0.089 100 4.5 颗 粒 物 浓 度 范 围 mg/m 3 1.0-2.1 1.4-2.8 1.2-2.0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mg/m 3 1.6 2.1 1.6 100 20 速 率 范 围 kg/h 0.27-0.59 0.17-0.53 0.30-0.52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43 0.35 0.41 100 8.0 苯 系 物 * 浓 度 范 围 mg/m 3 <0.592-17.2 100 <0.015-23.5 83.3( 最 大 超 标 幅 度 <0.015-1.709 100 21 66

平 均 浓 度 mg/m 3 6.7 8.9 11.9%) 0.37 速 率 范 围 kg/h <0.140-4.0 <0.0027-2.13 <0.006-0.5578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1.8 1.69 0.115 *2013 年 虽 然 监 测 过 苯 系 物, 但 浓 度 过 低 不 具 可 信 性, 因 此 此 处 苯 系 物 按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合 计 值 核 算 100 8.0 非 甲 烷 总 烃 苯 甲 苯 二 甲 表 3.2-49 北 厂 区 烘 房 废 气 与 DB31/859-2014 标 准 限 值 相 符 性 分 析 ( 根 据 2012-2014 年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 4# 达 标 指 标 4#( 电 泳 烘 房 ) 率 % 5#( 5# 达 标 6# 达 标 7# 达 标 色 漆 烘 房 1) 6#( 色 漆 烘 房 2) 7#( 中 涂 烘 房 1) 8#( 中 涂 烘 房 2) 率 % 率 % 率 % 处 理 方 式 焚 烧 焚 烧 焚 烧 焚 烧 焚 烧 浓 度 范 围 mg/m 3 7.5-19.0 11.6-18.9 11.0-22.4 10.8-16.8 9.9-15.1 100 100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mg/m 3 11.3 14.1 15.5 14.0 12.7 速 率 范 围 kg/h 0.063-0.48 0.0599-0.155 0.0535-0.189 0.0688-0.250 0.062-0.184 100 100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17 0.102 0.110 0.117 0.104 浓 度 范 围 83.3( 最 66.7( 最 66.7( 最 mg/m 3 0.010-0.259 <0.005-1.31 0.03-2.03 0.007-1.61 0.319-0.763 大 超 标 大 超 标 大 超 标 100 平 均 浓 度 幅 度 幅 度 幅 度 mg/m 3 0.102 0.50 1.06 0.69 0.445 31%) 103%) 61%) 速 率 范 围 kg/h 0.00012-0.00653 <0.00004-0.00917 0.00015-0.0132 0.00005-0.0109 0.00183-0.00546 100 100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0176 0.00330 0.0073 0.0053 0.00351 浓 度 范 围 mg/m 3 <0.005-0.026 <0.005-0.065 <0.005-0.159 <0.005-0.077 <0.005-0.024 100 100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mg/m 3 0.011 0.022 0.069 0.034 0.017 速 率 范 围 kg/h <0.00006-0.00066 <0.00004-0.00083 <0.00003-0.0103 <0.00004-0.0011 <0.00004-0.0003 100 100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0019 0.00021 0.0020 0.0003 0.0001 浓 度 范 围 mg/m 3 <0.005-0.024 <0.005-0.080 <0.005-0.027 <0.005-0.010 <0.005-0.034 100 100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0.009 0.020 0.012 0.004 0.009 67 8# 达 标 率 % 标 准 限 值 100 30 100 32 100 1 100 0.6 100 3 100 1.2 100 12

指 标 4#( 电 泳 烘 房 ) 4# 达 标 率 % 5#( 色 漆 烘 房 1) 5# 达 标 率 % 6#( 色 漆 烘 房 2) 68 6# 达 标 率 % 7#( 中 涂 烘 房 1) 7# 达 标 率 % 8#( 中 涂 烘 房 2) 苯 mg/m 3 速 率 范 围 kg/h <0.00006-0.0002 <0.00004-0.0098 <0.00003-0.00018 <0.00003-<0.00008 <0.00003-0.00024 100 100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001 0.0017 0.00008 0.00005 0.00007 浓 度 范 围 mg/m 3 1.8 1.4 1.5 1.6 1.9 颗 100 100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粒 mg/m 3 1.8 1.4 1.5 1.6 1.9 物 苯 系 物 * 速 率 范 围 kg/h 0.027 0.015 0.01 0.014 0.018 100 100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27 0.015 0.01 0.014 0.018 浓 度 范 围 mg/m 3 <0.020-0.309 <0.015-1.455 <0.040-2.216 <0.017-1.697 <0.329-0.821 100 100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mg/m 3 0.122 0.542 1.141 0.728 0.471 速 率 范 围 kg/h <0.00024-0.00739 <0.00012-0.0198 <0.00021-0.02368 <0.00012-<0.01208 <0.0019-0.006 100 100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0205 0.00521 0.000938 0.00565 0.00368 * 苯 系 物 按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合 计 值 核 算 表 3.2-50 南 厂 区 烘 房 废 气 与 DB31/859-2014 标 准 限 值 相 符 性 分 析 ( 根 据 2012-2014 年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 污 染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苯 甲 苯 8# 达 标 率 % 标 准 限 值 100 4.5 100 20 100 8.0 100 21 100 8.0 指 标 13#( 清 漆 烘 房 ) 13# 达 标 率 % 14#( 中 涂 烘 房 ) 14# 达 标 率 % 15#( 色 漆 烘 房 ) 6# 达 标 率 % 处 理 方 式 焚 烧 焚 烧 焚 烧 标 准 限 值 浓 度 范 围 mg/m 3 8.4-15.5 8.1-17.5 10.3-44.5 83.3( 最 大 超 标 幅 度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mg/m 3 11.4 11.3 19.8 48.3%) 30 速 率 范 围 kg/h 0.0524-0.177 0.0702-0.138 0.0369-0.362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98 0.099 0.153 100 32 浓 度 范 围 mg/m 3 <0.005-0.11 <0.005-0.083 <0.005-0.05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mg/m 3 0.03 0.021 0.02 100 1 速 率 范 围 kg/h <0.00002-0.00119 <0.00004-0.00065 <0.00002-0.00033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0027 0.00018 0.00015 100 0.6 浓 度 范 围 mg/m 3 <0.005-0.009 <0.005-0.006 <0.005-0.018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mg/m 3 0.004 0.003 0.009 100 3 速 率 范 围 kg/h <0.00002-0.00010 <0.00004-0.00008 <0.00002-0.00014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0004 0.00003 0.00006 100 1.2

污 染 因 指 标 13#( 清 漆 烘 房 ) 13# 达 标 率 % 14#( 中 涂 烘 房 ) 14# 达 标 率 % 15#( 色 漆 烘 房 ) 6# 达 标 率 % 子 处 理 方 式 焚 烧 焚 烧 焚 烧 标 准 限 值 二 甲 苯 浓 度 范 围 mg/m 3 <0.005-0.013 <0.005-0.026 <0.005-0.168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mg/m 3 0.006 0.009 0.048 100 12 速 率 范 围 kg/h <0.00002-0.00015 <0.00004-0.0002 <0.00002-0.00127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0005 0.0001 0.00025 100 4.5 颗 粒 物 浓 度 范 围 mg/m 3 2.3 1.9 2.0 100 100 平 均 浓 度 mg/m 3 2.3 1.9 2.0 100 20 速 率 范 围 kg/h 0.038 0.027 0.018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38 0.027 0.018 100 8.0 浓 度 范 围 mg/m 3 <0.015-0.132 <0.015-0.115 <0.015-0.236 100 100 苯 系 物 平 均 浓 度 mg/m 3 0.04 0.033 0.077 100 21 * 速 率 范 围 kg/h <0.00006-0.00144 <0.00012-0.00093 <0.00006-0.00174 100 100 平 均 速 率 kg/h 0.00036 0.00031 0.00046 100 8.0 * 苯 系 物 按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合 计 值 核 算 69

通 用 南 北 厂 房 烘 房 废 气 均 采 用 焚 烧 处 理, 这 是 汽 车 行 业 去 除 有 机 物 的 常 用 方 法 比 较 苯 甲 苯 和 二 甲 苯 可 燃 性 可 以 发 现, 苯 甲 苯 的 引 燃 温 度 为 560 480, 二 甲 苯 自 燃 温 度 463, 目 前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烘 房 废 气 燃 烧 温 度 达 到 600 以 上, 可 以 让 苯 甲 苯 和 二 甲 苯 燃 烧, 但 由 于 三 种 物 质 中 苯 的 引 燃 温 度 最 高, 可 能 造 成 甲 苯 二 甲 苯 燃 烧 分 解 比 较 彻 底, 而 苯 的 分 解 效 果 稍 差 为 满 足 新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通 用 公 司 正 在 采 取 措 施 通 过 调 整 烘 房 温 度 升 级 设 备 和 改 变 治 理 措 施 以 确 保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能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同 时, 通 用 公 司 通 过 2015 年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的 技 术 改 造, 在 南 厂 色 漆 采 用 水 性 漆 的 基 础 上 扩 大 至 全 厂 色 漆 全 部 采 用 水 性 漆, 南 北 厂 区 清 漆 喷 房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增 加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VOCs+ 焚 烧 装 置, 对 中 涂 设 备 进 行 改 造 提 高 上 漆 率 等 措 施, 从 减 少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提 高 污 染 物 去 除 率 两 方 面 着 手, 确 保 所 有 油 漆 车 间 排 放 源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能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2013 年 前,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未 对 南 厂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磷 化 工 艺 排 气 筒 进 行 监 测,2014 年 起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开 始 将 南 厂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磷 化 工 艺 排 气 筒 列 入 监 测 计 划 进 行 监 测,2014 年 委 托 上 海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监 测 的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2-51 由 表 可 见, 磷 化 工 艺 排 气 筒 排 出 的 废 气, 排 放 浓 度 和 速 率 均 全 部 低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的 新 污 染 源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能 够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其 中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和 速 率 也 可 满 足 新 颁 布 的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2014 年, 上 汽 通 用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运 行 正 常, 运 行 费 用 3500 万 元 表 3.2-5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磷 化 工 艺 排 气 筒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因 子 单 位 北 厂 南 厂 排 放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排 气 筒 高 度 m 40 17 标 干 排 气 量 万 m 3 /h 0.92 0.972 NMHC 浓 度 mg/m 3 0.632 0.898 120 达 标 NMHC 速 率 kg/h 0.00581 0.00775 12.8 达 标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浓 度 mg/m 3 <0.0023 <0.0023 4.3 达 标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速 率 kg/h - - 0.194 达 标 食 堂 油 烟 浓 度 检 测 结 果 根 据 2012-2014 年 在 金 桥 基 地 南 厂 北 厂 食 堂 油 烟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 见 表 3.2-25), 食 堂 油 烟 排 放 浓 度 达 到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18483-2001) 70

表 3.2-52 食 堂 油 烟 监 测 结 果 (mg/m 3 ) 油 烟 监 测 口 2012 年 监 测 2013 年 监 测 2014 年 监 测 标 准 限 值 南 厂 车 身 车 间 食 堂 1# 1.60 1.61 1.6 南 厂 车 身 车 间 食 堂 2# 1.64 1.72 1.7 南 厂 总 装 食 堂 - - 1.3 2.0 北 厂 新 食 堂 1.68 1.76 1.61 北 厂 总 装 食 堂 1.68 1.65 1.4 2014 年 11 月, 上 海 市 环 保 局 颁 布 了 上 海 市 的 餐 饮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DB31/844-2014), 标 准 规 定 对 于 现 有 餐 饮 服 务 企 业 ( 根 据 标 准 规 定, 企 业 食 堂 包 括 在 内 ) 应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执 行 其 规 定 的 标 准 限 值 ( 餐 饮 油 烟 浓 度 不 大 于 1mg/m 3 ), 根 据 现 有 监 测 结 果 均 不 能 满 足 该 限 值 要 求, 因 此 企 业 应 在 2016 年 5 月 1 日 之 前 对 现 有 食 堂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进 行 改 造, 确 保 油 烟 浓 度 在 2016 年 5 月 1 日 之 后 可 以 满 足 新 的 限 值 要 求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结 果 根 据 2013 年 2 月 18 日 由 上 海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出 具 的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报 告,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正 常 运 行 时 下 风 向 厂 界 4 个 测 点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结 果 如 表 3.2-53 所 示 采 样 点 编 号 自 西 向 东 分 别 为 1# 2# 3# 4#, 具 体 见 图 3.2-13 监 测 方 法 均 按 照 HJ/T55-2000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技 术 导 则 执 行 表 3.2-53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2013 年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因 子 单 位 1# 点 2# 点 3# 点 4# 点 标 准 限 值 二 甲 苯 mg/m 3 <0.035 <0.035 <0.035 <0.035 1.2 NMHC mg/m 3 0.49-0.703 0.499-0.596 0.441-0.645 0.386-0.447 4.0 臭 气 浓 度 无 量 纲 <10-12 <10-14 <10-12 <10-13 20 颗 粒 物 mg/m 3 0.095 0.06 0.10 0.075 1.0 苯 ug/m 3 <1.0-1.57 <1.0-1.22 <1.0-1.05 <1.0-1.05 400 甲 苯 ug/m 3 <1.2-2.06 <1.2-1.65 <1.2-1.44 <1.2-1.65 2400 厂 界 NMHC 颗 粒 物 苯 甲 苯 浓 度 分 别 低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 臭 气 浓 度 低 于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3-93) 表 1 中 的 厂 界 标 准 值 根 据 2014 年 7 月 30 日 委 托 上 海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正 常 运 行 时 下 风 向 厂 界 9 个 测 点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结 果 如 表 3.2-54 所 示, 监 测 点 位 位 置 见 图 3.2-14 监 测 方 法 均 按 照 HJ/T55-2000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技 术 导 则 执 行 表 3.2-54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2014 年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71

监 测 因 子 二 甲 苯 NMHC 臭 气 浓 度 颗 粒 物 苯 甲 苯 监 测 浓 度 mg/m 3 mg/m 3 无 量 纲 mg/m 3 g/m 3 g/m 3 1# <0.0039 0.423 <10 0.117 <1.0 2.48-2.89 2# <0.0039 0.407 <10-11 0.137 <1.0 1.86-2.89 3# <0.0039 0.435 12-14 0.16 1.22-4.36 2.89-3.71 4# <0.0039 0.608 <10-13 0.202 <1.0 2.28-2.89 5# <0.0039 0.489 <10-13 0.147 <1.0 <1.2-2.48 6# <0.0039 0.451 <10-14 0.111 <1.0 <1.2-1.86 7# <0.0039 0.657 11-15 0.126 <1.0 1.44-4.95 8# <0.0039 0.602 12-15 0.143 <1.0 1.44-2.06 9# <0.0039 0.628 <10-14 0.113 <1.0 1.24-1.65 标 准 限 值 1.2 4.0 20 1.0 400 2400 72

图 3.2-13 2013 年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点 位 示 意 图 73

图 3.2-14 2014 年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点 位 示 意 图 厂 界 NMHC 颗 粒 物 苯 甲 苯 浓 度 分 别 低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 臭 气 浓 度 低 于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3-93) 表 1 中 的 厂 界 标 准 值 二 甲 苯 均 未 检 出, 甲 苯 最 高 浓 度 为 7.01ug/m 3, 仅 占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标 准 的 0.29%,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1.16%, 说 明 对 环 境 影 响 在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上 述 监 测 结 果 中 的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浓 度 也 可 以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厂 界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74

(3) 噪 声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冲 压 机 床 空 压 站 冷 冻 机 和 通 风 风 机 等 配 套 设 施 的 设 备 噪 声 2012-2014 年 委 托 上 海 轻 工 环 境 保 护 压 力 容 器 监 测 总 站 对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2-55~ 表 3.2-57), 东 厂 界 和 北 厂 界 昼 夜 均 满 足 国 家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的 4 类 标 准 要 求 ; 其 余 厂 界 昼 夜 达 到 2 类 标 准 要 求 表 3.2-55 2012 年 7 月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db(a)) 监 测 点 东 厂 界 北 厂 界 西 厂 界 南 厂 界 东 南 厂 界 监 测 点 东 厂 界 北 厂 界 西 厂 界 编 号 昼 间 夜 间 Leq 标 准 是 否 达 标 Leq 标 准 是 否 达 标 1# 60.5 70 达 标 51.2 55 达 标 2# 61.4 70 达 标 50.5 55 达 标 3# 60.8 70 达 标 50.2 55 达 标 4# 61.1 70 达 标 49.9 55 达 标 5# 58.9 70 达 标 46.9 55 达 标 6# 57.7 70 达 标 47.3 55 达 标 7# 56.1 70 达 标 48.1 55 达 标 8# 56.9 70 达 标 47.9 55 达 标 9# 58.8 60 达 标 48.3 50 达 标 10# 57.9 60 达 标 46.8 50 达 标 11# 58.4 60 达 标 47.7 50 达 标 12# 57.7 60 达 标 47.0 50 达 标 13# 57.5 60 达 标 47.5 50 达 标 14# 58.2 60 达 标 47.3 50 达 标 15# 58.9 60 达 标 48.5 50 达 标 16# 59.0 60 达 标 48.9 50 达 标 17# 57.1 60 达 标 49.3 50 达 标 18# 58.9 60 达 标 48.8 50 达 标 19# 57.8 60 达 标 47.7 50 达 标 表 3.2-56 2013 年 8 月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db(a)) 编 号 昼 间 夜 间 Leq 标 准 是 否 达 标 Leq 标 准 是 否 达 标 1# 62.1 70 达 标 53.1 55 达 标 2# 60.8 70 达 标 51.5 55 达 标 3# 62.3 70 达 标 52.5 55 达 标 4# 62.0 70 达 标 52.2 55 达 标 5# 59.4 70 达 标 47.5 55 达 标 6# 56.7 70 达 标 48.4 55 达 标 7# 55.4 70 达 标 48.0 55 达 标 8# 58.2 70 达 标 46.3 55 达 标 9# 59.6 60 达 标 49.2 50 达 标 10# 56.8 60 达 标 47.4 50 达 标 11# 58.2 60 达 标 46.8 50 达 标 12# 56.9 60 达 标 46.4 50 达 标 75

监 测 点 南 厂 界 东 南 厂 界 编 号 昼 间 夜 间 Leq 标 准 是 否 达 标 Leq 标 准 是 否 达 标 13# 57.2 60 达 标 48.2 50 达 标 14# 59.3 60 达 标 48.3 50 达 标 15# 59.6 60 达 标 49.1 50 达 标 16# 58.4 60 达 标 49.6 50 达 标 17# 56.5 60 达 标 48.7 50 达 标 18# 59.0 60 达 标 49.1 50 达 标 19# 58.8 60 达 标 46.5 50 达 标 表 3.2-57 2014 年 7 月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db(a)) 监 测 点 编 号 昼 间 夜 间 Leq 标 准 是 否 达 标 Leq 标 准 是 否 达 标 1# 63.5 70 达 标 53.7 55 达 标 东 厂 界 2# 64.2 70 达 标 54.2 55 达 标 3# 64.0 70 达 标 53.9 55 达 标 4# 63.8 70 达 标 52.8 55 达 标 5# 59.4 70 达 标 45.8 55 达 标 北 厂 界 6# 58.2 70 达 标 48.4 55 达 标 7# 55.3 70 达 标 49.0 55 达 标 8# 57.6 70 达 标 46.7 55 达 标 9# 59.4 60 达 标 49.2 50 达 标 10# 58.6 60 达 标 45.7 50 达 标 西 厂 界 11# 57.5 60 达 标 48.0 50 达 标 12# 58.2 60 达 标 46.6 50 达 标 13# 58.6 60 达 标 48.5 50 达 标 14# 59.3 60 达 标 49.0 50 达 标 南 厂 界 15# 59.5 60 达 标 47.6 50 达 标 16# 58.3 60 达 标 48.3 50 达 标 17# 58.1 60 达 标 48.8 50 达 标 东 南 厂 界 18# 56.5 60 达 标 49.5 50 达 标 19# 58.7 60 达 标 47.1 50 达 标 (4) 固 体 废 物 2014 年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共 产 生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52045.9t/a, 其 中 危 险 废 物 7331.1t/a, 见 表 3.2-58; 一 般 废 物 量 见 表 3.2-59 另 外,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2014 年 产 生 包 括 餐 厨 垃 圾 厨 房 废 弃 食 用 油 脂 在 内 的 生 活 垃 圾 共 计 3690t/a, 各 类 生 活 垃 圾 处 置 去 向 见 表 3.2-60 综 上 所 述,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生 活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各 类 污 染 物 经 处 理 后 全 部 达 标 排 放 表 3.2-58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危 险 废 物 汇 总 表 危 险 废 物 危 废 编 号 产 生 量 处 置 单 位 资 质 和 处 置 能 力 76

名 称 (t) 处 置 单 位 证 书 编 号 处 置 能 力 废 桶 900-041-49 748.3 漆 渣 废 漆 900-252-12 1557.1 废 滤 芯, 废 油 抹 布 900-041-49 435.4 含 油 污 泥 900-200-08 124.4 废 溶 剂 900-451-42 1104.4 废 密 封 胶 900-014-13 298.1 废 水 渣 ( 含 磷 化 废 渣 ) 346-065-17 2191.2 废 乳 化 液 900-007-09 323.1 废 蓄 电 池 ( 车 辆 返 修 ) 900-044-49 508.9 废 硒 鼓 900-044-49 1.7 废 弃 电 路 板 900-045-49 4.2 废 含 汞 灯 管 900-023-29 3.7 废 油 900-249-08 30.6 上 海 天 成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新 金 桥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景 东 油 脂 化 工 厂 沪 环 保 许 防 [2013]26 号 沪 环 保 许 防 [2013]94 号 沪 环 保 许 防 [2013]100 号 沪 环 保 许 防 [2013]205 号 沪 环 保 许 防 [2013]150 号 合 计 7331.1 表 3.2-59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一 般 废 物 汇 总 表 能 处 置 6 大 类 33060t/a 能 处 置 17 大 类 5.5 万 t/a 能 处 置 8 大 类 4.1 万 t/a 能 处 置 15 大 类 1.08 万 t/a 能 处 置 1 大 类 1000t/a 废 弃 物 名 称 储 存 场 所 数 量 (t) 处 置 措 施 处 置 单 位 边 角 料 冲 压 车 间 40802.7 铁 屑 动 力 总 成 967.6 铸 铁 动 力 总 成 49.6 铝 屑 动 力 总 成 1273.7 格 林 物 资 回 收 回 收 利 用 铝 壳 动 力 总 成 188.8 公 司 塑 料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12.5 木 材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398.8 废 纸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210 活 性 炭 南 厂 废 水 处 理 站 10.5 回 收 利 用 供 应 商 回 收 生 化 污 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800.6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合 计 44704.3 表 3.2-60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生 活 垃 圾 汇 总 表 废 弃 物 名 称 数 量 (t/a) 处 置 方 法 处 置 厂 家 餐 厨 垃 圾 882 堆 肥 老 港 废 弃 物 处 理 厂 生 活 垃 圾 2808 焚 烧 发 电 老 港 废 弃 物 处 理 厂 厨 房 废 弃 食 用 油 脂 回 收 利 用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市 容 环 境 环 卫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浦 发 环 境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3.2.8 现 状 地 下 水 土 壤 防 护 措 施 和 影 响 分 析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目 前 的 固 废 仓 库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废 水 处 理 站 油 漆 车 间 等 场 所, 对 有 害 物 质 可 能 泄 露 到 地 面 的 区 域 均 采 取 防 渗 措 施, 地 面 与 裙 脚 采 用 坚 固 防 渗 的 材 料 建 造, 采 用 耐 腐 蚀 的 硬 化 地 面, 且 表 面 涂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防 渗 层 ( 渗 透 77

系 数 10-10 cm/s), 无 裂 隙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目 前 所 有 废 水 收 集 池 油 罐 区 等 池 体 ( 井 ) 基 础 均 采 用 防 渗 混 凝 土 结 构 防 渗, 表 面 刷 水 泥 基 防 渗 涂 层, 相 当 于 1m 厚 粘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根 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委 托 在 金 桥 基 地 油 漆 车 间 废 水 处 理 站 化 学 品 库 油 罐 区 附 近 进 行 的 地 下 水 土 壤 监 测 结 果 ( 见 本 环 评 6.3.3 和 6.3.4 节 ),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均 满 足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1995) 三 级 标 准, 地 下 水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IV 标 准, 表 明 金 桥 基 地 现 状 地 下 水 土 壤 未 受 到 污 染 3.2.9 已 批 在 建 项 目 情 况 到 目 前 为 止, 金 桥 基 地 已 建 厂 区 有 7 个 项 目 已 获 得 环 评 批 复 正 在 建 设 或 试 运 行 中, 尚 未 竣 工 验 收 (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XTS/SGME18 国 产 化 技 改 项 目 对 凯 迪 拉 克 XTS 多 功 能 运 动 型 车 以 及 变 型 车 进 行 国 产 化 生 产, 利 用 部 分 现 有 车 型 的 产 能, 与 现 有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达 纲 产 能 为 1.9 万 辆 / 年, 总 产 能 不 变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公 司 污 染 总 量 维 持 原 来 水 平, 但 将 实 施 北 厂 区 溶 剂 型 漆 改 为 水 性 漆 的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以 新 带 老 完 成 后 全 公 司 有 机 废 气 将 下 降 约 15% (2)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动 机 项 目 (LGE 发 动 机 一 期 项 目 ) FAMⅡ 和 V6 系 列 发 动 机 原 产 能 18 万 台 / 年, 保 留 3 万 台 / 年, 转 产 15 万 台 / 年 LGE 系 列 发 动 机 新 产 品, 总 产 能 不 变 该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公 司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维 持 不 变 (3)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南 厂 车 身 准 备 车 间 项 目 在 紧 邻 南 厂 车 身 车 间 东 侧 的 预 留 扩 建 场 地 上 新 建 车 身 准 备 车 间, 缓 解 对 车 身 外 协 件 中 间 堆 放 场 地 紧 张 问 题 该 项 目 仅 涉 及 土 建, 无 生 产 内 容, 无 新 增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4) 凯 迪 拉 克 ATS-L 入 门 级 豪 华 级 轿 车 建 设 项 目 该 项 目 对 北 厂 冲 压 车 间 南 厂 车 身 车 间 南 厂 油 漆 车 间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的 工 艺 布 局 及 设 备 进 行 调 整 改 造, 使 新 车 型 与 现 有 车 型 实 现 共 线 生 产, 为 车 型 调 整 的 技 改 项 目 项 目 实 施 由 于 生 产 节 拍 和 总 产 量 不 变 项 目 实 施 后, 通 过 环 保 污 染 设 施 治 理, 对 本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源 强 进 行 削 减, 使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降 低 78

(5)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动 机 二 期 项 目 该 项 目 在 直 喷 发 动 机 一 期 项 目 的 基 础 上, 新 增 直 喷 发 动 机 产 能 15 万 台 /a, 减 少 现 有 发 动 机 产 品 数 量, 全 场 发 动 机 产 能 维 持 不 变, 为 发 动 机 产 品 调 整 技 改 项 目 通 过 优 化 乳 化 液 收 集 系 统 使 废 水 排 放 量 略 有 减 少, 其 他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变 (6) 金 桥 基 地 厂 内 扩 建 仓 库 项 目 该 项 目 在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基 地 内 新 建 1# 仓 库 总 装 物 流 周 转 场 地 垃 圾 房, 新 建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25800m 2, 总 建 筑 面 积 23600m 2 仓 库 物 流 中 转 场 地 用 于 汽 车 零 部 件 周 转 储 存, 不 涉 及 化 学 品 储 存 ; 垃 圾 房 用 于 生 活 垃 圾 暂 存 该 项 目 不 新 增 生 产 性 内 容, 建 成 后 全 厂 总 产 能 不 变, 人 员 不 变, 全 厂 原 辅 材 料 资 源 能 源 消 耗 水 平 不 变 (7) 金 桥 新 厂 准 备 车 间 扩 建 项 目 该 项 目 位 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与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金 桥 基 地 暨 金 桥 扩 能 项 目 的 预 留 场 地 内, 扩 建 车 身 准 备 车 间 及 总 装 准 备 车 间, 满 足 对 车 身 外 协 件 的 中 间 堆 放 场 地 的 需 求 新 建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25800m 2, 总 建 筑 面 积 23600m 2 该 项 目 不 新 增 生 产 性 内 容, 建 成 后 全 厂 总 产 能 不 变, 人 员 不 变, 全 厂 原 辅 材 料 资 源 能 源 消 耗 水 平 不 变 (8)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该 项 目 对 南 北 厂 的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的 工 艺 布 局 及 设 备 进 行 调 整 改 造, 使 新 车 型 与 现 有 车 型 实 现 共 线 生 产, 为 车 型 调 整 的 技 改 项 目 该 项 目 实 施 由 于 生 产 节 拍 和 总 产 量 不 变, 无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现 有 的 生 产 场 地 公 用 设 施 及 管 线 均 无 需 改 造, 均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需 要 在 环 保 措 施 方 面, 为 了 满 足 新 推 出 的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所 提 出 的 VOC 治 理 要 求, 上 汽 通 用 拟 在 南 厂 色 漆 采 用 水 性 漆 的 基 础 上, 将 北 厂 色 漆 也 改 为 使 用 水 性 漆, 同 时 对 金 桥 基 地 南 厂 北 厂 清 漆 喷 房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改 造, 拟 在 目 前 的 水 幕 和 文 丘 里 除 漆 雾 装 置 后 增 加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VOCs 后 进 入 焚 烧 炉 焚 烧,VOC 设 计 处 理 效 率 达 到 90% 以 上 同 时 在 沸 石 转 轮 装 置 之 前 增 加 四 道 过 滤 器, 将 漆 雾 去 除 率 提 高 至 99% 以 上 (9) 金 桥 新 厂 准 备 车 间 扩 建 项 目 79

该 项 目 位 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与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金 桥 基 地 暨 金 桥 扩 能 项 目 的 预 留 场 地 内, 扩 建 车 身 准 备 车 间 及 总 装 准 备 车 间, 满 足 对 车 身 外 协 件 的 中 间 堆 放 场 地 的 需 求 新 建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25800m 2, 总 建 筑 面 积 23600m 2 该 项 目 不 新 增 生 产 性 内 容, 建 成 后 全 厂 总 产 能 不 变, 人 员 不 变, 全 厂 原 辅 材 料 资 源 能 源 消 耗 水 平 不 变 (10) 凯 迪 拉 克 体 验 中 心 及 风 洞 试 验 室 新 建 项 目 该 项 目 在 现 有 厂 区 的 预 留 用 地 内 新 建 凯 迪 拉 克 体 验 中 心 和 风 洞 试 验 室,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9230m 2, 涉 及 汽 车 风 洞 试 验 和 人 员 办 公 在 环 保 措 施 方 面, 为 了 满 足 新 推 出 的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所 提 出 的 VOC 治 理 要 求, 在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中, 上 汽 通 用 拟 在 南 厂 色 漆 采 用 水 性 漆 的 基 础 上, 将 北 厂 色 漆 也 改 为 使 用 水 性 漆, 同 时 对 金 桥 基 地 南 厂 北 厂 清 漆 喷 房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改 造, 拟 在 目 前 的 水 幕 和 文 丘 里 除 漆 雾 装 置 后 增 加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VOCs 后 进 入 焚 烧 炉 焚 烧,VOC 设 计 处 理 效 率 达 到 90% 以 上 同 时 在 沸 石 转 轮 装 置 之 前 增 加 四 道 过 滤 器, 将 漆 雾 去 除 率 提 高 至 99% 以 上 总 体 上, 该 项 目 对 南 厂 北 厂 清 漆 喷 房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改 造,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以 及 其 他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建 设 前 后 没 有 变 化 故, 该 项 目 实 施 后, 上 汽 通 用 油 漆 废 气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有 所 减 少, 其 他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变 3.3 在 建 厂 区 概 况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与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金 桥 基 地 暨 金 桥 扩 能 项 目 位 于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金 桥 汽 车 产 业 制 造 研 发 配 套 单 元 内, 该 单 元 规 划 功 能 定 位 为 依 托 周 边 产 业 区 的 产 业 转 型 发 展, 围 绕 汽 车 产 业 的 制 造 研 发 配 套, 突 出 专 业 性 的 生 产 服 务 功 能, 同 时 兼 顾 城 市 生 活 服 务 的 汽 车 产 业 中 心 扩 能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已 于 2012 年 11 月 18 日 获 得 上 海 市 环 保 局 沪 环 保 许 评 [2012]664 号 文 批 复 扩 能 项 目 的 核 准 也 于 2013 年 1 月 23 日 获 得 上 海 市 发 改 委 沪 发 改 产 [2013]008 号 文 批 复 目 前, 扩 能 项 目 土 建 工 程 正 在 建 设 中 3.3.1 建 设 内 容 和 规 模 扩 能 项 目 新 征 土 地 约 750237m 2, 将 新 建 制 造 研 发 单 和 物 流 单 元 制 造 单 元 纲 领 产 品 为 凯 迪 拉 克 Omega P-Lux 轿 车 及 变 型 车 C1UL SRX 轿 车 及 变 型 车 80

最 终 目 标 40 辆 / 小 时, 达 纲 年 产 24 万 辆 该 项 目 将 配 套 建 设 废 水 废 气 治 理 错 设 施, 以 及 固 废 储 存 场 所 扩 能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80 亿 元,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共 约 8243 万 元, 约 占 总 投 资 的 1.03% 表 3.3-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金 桥 基 地 新 厂 区 的 车 间 组 成 序 号 项 目 金 桥 基 地 新 厂 区 ( 在 建 ) 1 生 产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涂 装 车 间 车 身 分 配 中 心 总 装 车 间 检 测 车 间 研 发 单 元 2 公 用 设 施 公 用 联 合 站 房 消 防 泵 房 110kV 降 压 站 总 装 加 液 站 废 水 处 理 站 3 配 套 生 活 辅 助 部 门 车 间 生 活 楼 3.3.2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1) 各 类 废 水 经 厂 内 预 处 理 达 标 纳 管 排 放 扩 能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涂 装 车 间 的 脱 脂 废 液 薄 膜 洗 槽 废 水 洗 衣 房 废 水 电 泳 废 水 等, 总 装 车 间 的 雨 淋 废 水, 纯 水 制 造 RO 废 水 冷 却 塔 排 水, 以 及 员 工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分 类 收 集 后 进 行 相 应 的 处 理, 涂 装 车 间 薄 膜 洗 槽 废 水 脱 脂 废 液 电 泳 废 液 经 加 药 沉 淀 预 处 理 后, 与 其 他 生 产 废 水 混 合 后 进 行 混 凝 沉 淀, 出 水 再 和 制 造 单 元 生 活 污 水 RO 废 水 一 起 进 入 生 化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31/445-2009), 部 分 废 水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后 中 水 回 用, 其 余 废 水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研 发 单 元 物 流 单 元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输 送 至 白 龙 港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2) 生 产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扩 能 项 目 共 产 生 涂 装 废 气 和 燃 烧 废 气 焊 接 烟 尘 和 打 磨 粉 尘 汽 车 尾 气 和 涂 胶 废 气 锅 炉 废 气 四 类 废 气 涂 装 废 气 中 喷 漆 废 气 采 用 干 式 漆 雾 净 化 工 艺 去 除 漆 雾, 再 经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VOCs 后 进 入 焚 烧 炉 焚 烧 ; 烘 干 废 气 经 过 RTO 蓄 热 氧 化 分 解 处 理 后, 与 处 理 后 的 喷 漆 废 气 通 过 同 1 根 2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涂 装 废 气 和 各 燃 烧 器 燃 烧 废 气 通 过 各 自 设 置 的 排 气 筒 直 排,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新 源 二 级 标 准 以 及 广 东 省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表 面 涂 装 ( 汽 车 制 造 业 )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816-2010) 后 焊 接 烟 尘 和 打 磨 粉 尘 采 用 滤 筒 式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室 内 排 放 汽 车 尾 气 涂 胶 废 气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新 81

源 二 级 标 准 后 由 总 装 车 间 屋 顶 排 气 筒 排 放 锅 炉 废 气 直 接 由 锅 炉 房 屋 顶 排 气 筒 排 放 涂 装 车 间 石 灰 石 粉 加 料 系 统 颗 粒 物 有 无 组 织 排 放 符 合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新 源 二 级 厂 界 标 准 (3) 噪 声 源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扩 能 项 目 的 主 要 噪 声 污 染 均 为 公 辅 设 施, 主 要 集 中 于 联 合 站 房, 包 括 联 合 站 房 内 的 空 压 机 冷 冻 机 锅 炉 水 泵 等, 联 合 站 房 屋 顶 的 冷 却 塔 排 风 机, 以 及 分 布 于 涂 装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屋 顶 的 各 类 排 风 机 此 外 位 于 地 块 东 部 的 试 车 跑 道 在 试 车 时 产 生 汽 车 行 驶 噪 声 对 空 压 机 冷 冻 机 等 高 噪 声 源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利 用 建 筑 隔 声 对 室 外 冷 却 塔 采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排 风 机 安 装 减 振 器 和 消 声 器 研 发 单 元 北 西 南 厂 界 以 及 制 造 单 元 南 厂 界 噪 声 可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标 准, 其 余 厂 界 噪 声 均 可 满 足 4 类 标 准 (4) 固 体 废 物 得 到 安 全 有 效 处 置 扩 能 项 目 产 生 固 体 废 物 有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和 生 活 垃 圾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以 综 合 利 用 为 主,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上 海 新 金 桥 工 业 废 弃 物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等 具 有 资 质 的 专 业 单 位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每 天 清 运,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3.3.3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1) 废 水 研 发 单 元 物 流 单 元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输 送 至 白 龙 港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对 当 地 水 环 境 没 有 影 响 (2) 废 气 经 预 测, 在 正 常 工 况 下,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废 气 污 染 物 最 大 浓 度 及 敏 感 目 标 处 污 染 物 浓 度 贡 献 值 与 背 景 值 叠 加 后, 均 可 以 满 足 相 应 的 评 价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对 周 边 区 域 影 响 不 大, 不 会 改 变 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大 气 质 量 等 级 (3) 噪 声 经 预 测 各 厂 界 可 以 满 足 噪 声 2 类 和 4a 类 功 能 区 要 求, 且 对 敏 感 目 标 无 影 响 GF9 自 动 变 速 箱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与 工 程 技 术 中 82

心 金 桥 基 地 暨 金 桥 扩 能 项 目 预 留 场 地 内, 建 设 GF9 变 速 器 车 间 厂 房, 布 置 生 产 线 生 产 GF9 系 列 变 速 器 ; 建 设 应 急 中 心, 用 于 消 防 报 警 等 功 能 ; 以 及 办 公 楼 等 项 目 生 产 废 气 经 油 雾 净 化 器 处 置 后 排 放, 废 水 经 原 扩 能 项 目 内 已 增 建 的 乳 化 液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经 生 化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该 项 目 建 设 后 扩 能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略 有 增 加, 其 余 不 变 3.4 项 目 环 评 及 验 收 情 况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现 有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及 落 实 情 况 见 表 3.4-1 由 表 3.4-1 可 见,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现 有 工 程 均 执 行 了 国 家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审 批 手 续 及 三 同 时 制 度, 报 批 手 续 齐 全,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使 用, 均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目 前 环 保 设 施 有 专 人 负 责 检 查 维 护, 环 保 设 施 均 正 常 稳 定 运 行 83

表 3.4-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现 有 项 目 环 评 及 验 收 情 况 一 览 表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批 复 主 要 要 求 环 评 落 实 情 况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环 发 1997 589 号,1997.2.14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1 该 生 产 工 艺 必 须 采 用 高 新 技 术, 做 到 清 洁 生 产, 其 治 理 措 施 必 须 达 到 国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际 同 期 同 类 先 进 水 平 项 目 2 各 类 生 产 废 水 须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市 政 管 网 已 落 实, 按 照 设 计 要 求 分 别 建 设 了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全 厂 污 水 处 理 站, 均 采 用 物 化 + 生 化 处 理 工 艺, 含 一 类 污 染 物 废 水 单 独 处 理 达 标 油 漆 车 间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沪 环 保 管 审 [2002]221 号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1 焊 接 烟 气 打 磨 粉 尘 应 治 理 后 排 放, 排 气 筒 废 气 应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已 落 实,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纳 入 通 汇 污 水 处 有 限 公 司 调 整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二 期 工 程 增 加 2 应 对 风 机 冷 却 水 泵 房 等 采 用 吸 声 隔 声 等 降 噪 措 施, 厂 界 噪 声 应 达 到 生 产 品 种 中 低 (GB12348-90)II 类 标 准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标 后 排 放 生 产 废 气 ( 焊 接 烟 尘 打 磨 粉 尘 等 ) 经 净 化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级 轿 车 项 目 3 雨 水 污 水 应 分 流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生 产 废 水,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应 接 入 现 有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项 目 对 噪 声 源 采 取 了 综 合 性 降 噪 措 施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沪 环 保 许 管 2002 253 号 有 限 公 司 动 力 雨 污 分 流 所 有 生 产 废 水 经 治 理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总 成 扩 建 项 目 (DB31/199-1997) 二 级 标 准 后 厂 区 雨 污 分 流, 污 染 物 处 理 后 全 部 达 标 排 放 已 落 实, 南 厂 区 使 用 水 性 漆 采 用 天 然 沪 环 保 管 审 2003 415 号,2003.8.19 气, 厂 区 供 热 由 工 业 区 局 部 变 更, 增 加 水 性 漆 : 沪 环 保 许 管 (2005)501 号 部 分 污 水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用 1 项 目 应 采 用 清 洁 能 源 ( 天 然 气 和 集 中 供 热 ), 引 进 先 进 设 备 和 加 工 技 术, 达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油 漆 车 间 喷 漆 室 流 平 室 废 气 烘 干 室 到 汽 车 制 造 行 业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有 限 公 司 二 期 废 气 总 装 车 间 试 验 废 气 均 经 治 理 达 到 2 项 目 应 做 到 雨 污 水 分 流 所 有 生 产 废 水 经 治 理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扩 能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放 标 准 (DB31/199-1997) 二 级 标 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合 并 排 入 市 合 流 污 水 管, 应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后, 并 分 别 由 及 时 办 妥 污 水 纳 管 手 续 ; 75m 排 气 筒 26m 排 气 筒 和 15m 排 气 筒 排 3 废 气 均 应 经 治 理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放 ;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沪 环 保 管 审 2004 290 号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1 项 目 应 雨 污 水 分 流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生 产 废 水,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经 治 理 达 到 已 落 实,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利 用 现 有 环 保 设 扩 能 生 产 高 档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199-1997) 二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施 后, 达 标 排 放 桥 车 项 目 2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经 综 合 治 理, 使 边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环 验 (2001)056 号 沪 环 保 管 (2004)486 号 沪 环 保 管 验 (2004)19 号 沪 环 保 许 管 (2006)1183 号 沪 环 保 许 管 (2008)673 号 84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批 复 主 要 要 求 环 评 落 实 情 况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12348-90)Ⅲ 类 标 准 沪 环 保 管 审 2004 272 号,2004.6.16 1 项 目 建 设 通 过 采 用 清 洁 能 源 ( 天 然 气 和 集 中 供 热 ), 全 新 的 数 控 程 控 自 动 化 机 械 手 和 输 送 线, 高 效 静 电 喷 漆, 无 铬 钝 化 工 艺 和 低 铅 磷 化 液, 发 动 机 用 汽 态 测 验 等 先 进 设 备 和 加 工 技 术, 达 到 汽 车 制 造 行 业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2 项 目 建 设 应 做 到 雨 污 水 分 流 所 有 生 产 废 水 ( 包 括 油 漆 车 间 废 水 总 装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车 间 雨 淋 废 水 空 压 站 含 油 废 水 等 ) 经 预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合 并 治 理, 达 到 生 产 新 一 代 中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高 级 及 商 务 3 为 降 低 有 机 废 气 的 排 放 源 强, 应 采 用 低 二 甲 苯 含 量 的 涂 料, 并 改 善 自 动 车 新 一 代 直 喷 涂 机 的 性 能, 提 高 喷 涂 过 程 的 上 漆 率 列 四 缸 发 动 机 4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12348-90) Ⅱ 级 标 准 项 目 5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应 符 合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要 求, 做 到 分 类 收 集, 设 置 专 用 堆 放 场 所, 防 治 二 次 污 染 ; 废 水 处 理 产 生 的 污 泥 漆 渣 已 落 实 采 用 无 铬 钝 化 和 无 铅 磷 化 液, 发 动 机 试 验 采 用 冷 试 雨 污 分 流 全 厂 废 水 进 入 北 厂 废 水 站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采 用 先 进 设 备, 低 二 甲 苯 涂 料, 上 漆 率 达 到 75% 选 用 低 噪 声 生 产 设 备 ( 水 泵 风 机 空 压 机 冷 却 塔 等 ), 采 取 综 合 性 降 噪 隔 振 措 施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均 做 到 分 类 收 集, 设 置 专 用 堆 放 场 所,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有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处 置 ; 废 溶 剂 废 活 性 炭 等 危 险 废 物 应 委 托 有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处 置 ; 废 物 存 放 场 所 和 地 下 油 罐 均 采 取 混 凝 土 金 属 废 料 等 应 加 强 综 合 利 用 ; 废 物 存 放 场 所 和 地 下 油 罐 应 采 取 防 渗 漏 等 措 防 渗 漏 等 措 施 但 废 水 处 理 产 生 的 废 活 施, 避 免 对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性 炭 作 为 一 般 废 物 处 置, 不 符 合 批 复 要 求 沪 环 保 许 管 2007 4 号 已 落 实 通 用 增 资 生 产 1 应 实 行 雨 污 水 分 流 项 目 不 新 增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应 按 以 新 带 老 生 产 废 水 雨 淋 废 水 和 地 坪 清 洗 废 水 经 新 一 代 中 级 的 原 则 对 北 厂 区 现 有 污 水 管 道 渗 漏 问 题 进 行 排 查, 落 实 整 改 措 施 处 理 达 标 后 进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排 放 中 高 级 轿 车 项 2 各 类 生 产 废 气 ( 焊 接 烟 气 粉 尘 喷 漆 废 气 试 车 尾 气 等 ) 分 别 收 集 进 入 现 厂 区 排 水 管 道 进 行 维 护 目 有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排 放, 排 气 筒 废 气 应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沪 浦 环 保 环 表 决 字 (2008)725 号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1 地 下 车 库 排 水 须 经 隔 油 沉 砂 池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管 道 系 统, 生 活 污 水 有 限 公 司 新 建 纳 管 排 放, 进 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纳 管 排 放 行 政 大 楼 项 目 2 车 库 出 入 口 设 置 需 满 足 机 动 车 停 车 库 ( 场 )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程 废 气 排 放 利 用 现 有 环 保 设 施, 加 强 维 护, 达 标 排 放 沪 环 保 许 管 (2007)25 号 沪 环 保 许 管 (2009)303 号 污 水 达 标 排 放 地 下 车 库 排 水 隔 油 后, 排 入 通 汇 污 水 处 沪 浦 环 保 竣 工 理 站 处 理 后 纳 管 排 放 决 字 (2011)61 车 库 设 计 按 机 动 车 停 车 库 ( 场 ) 环 境 保 护 号 设 计 规 程 进 行, 公 用 设 施 采 用 低 噪 声 设 85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批 复 主 要 要 求 环 评 落 实 情 况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86 备, 并 经 过 减 振 隔 声 消 声 处 理 沪 浦 环 保 环 表 决 字 (2009)3 号 项 目 变 电 站 与 敏 感 建 筑 距 离 满 足 要 求, 南 厂 TAC 车 间 1 变 电 站 应 采 取 有 效 屏 蔽 措 施, 确 保 符 合 相 关 辐 射 要 求 发 电 机 仅 为 停 电 时 备 用 电 源 和 变 电 站 发 2 各 类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处 理 应 符 合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要 求, 做 到 分 电 机 房 项 目 类 收 集, 设 置 专 用 堆 放 场 所, 防 止 二 次 污 染 ;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袋 装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均 做 到 分 类 收 集, 设 置 专 用 堆 放 场 所 沪 环 保 许 评 [2011]204 号 1 乳 化 液 废 水 清 洗 剂 废 水 经 处 理, 在 征 得 水 务 部 门 或 污 水 厂 同 意 后 纳 入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送 白 龙 港 污 水 长 集 中 处 理 排 放 有 限 公 司 新 一 2 机 加 工 油 雾 经 处 理 后 车 间 内 排 放 排 放 代 自 动 变 速 箱 3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确 保 边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采 取 有 效 隔 声 消 声 措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GF6)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4 固 体 废 物 应 分 类 收 集, 妥 善 处 理 处 置 废 机 油 废 滤 芯 等 危 险 废 物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处 置 已 落 实 乳 化 液 废 水 清 洗 剂 废 水 经 物 化 + 生 化 处 理 后 达 标 后 进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排 放 机 加 工 油 雾 经 油 雾 处 理 器 处 理 后 车 间 内 施,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有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处 置 沪 浦 环 保 竣 工 决 字 (2010)109 号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272 号 沪 浦 环 保 环 表 决 字 (2010)464 号 1 项 目 应 做 到 雨 污 水 分 流 本 项 目 无 生 产 废 水 排 放 ; 生 活 污 水 纳 入 区 域 污 生 活 污 水 纳 管 排 放 水 管 网,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项 目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落 实 综 合 减 振 降 冲 压 件 仓 库 沪 浦 环 保 竣 工 2 项 目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并 应 落 实 表 中 的 综 合 减 振 降 噪 措 噪 措 施,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南 厂 总 装 车 间 决 字 施, 使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2 类 标 准 改 造 项 目 (2012)101 号 标 准 各 类 固 体 废 弃 物 分 类 收 集, 设 有 专 用 堆 3 各 类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处 理 应 符 合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要 求, 做 到 分 放 场 所 类 收 集, 设 置 专 用 堆 放 场 所, 防 止 二 次 污 染 沪 环 保 许 评 (2012)19 号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1 项 目 应 严 格 执 行 雨 污 水 分 流, 分 质 处 理 原 则 油 气 车 间 磷 化 废 水 经 混 凝 有 限 公 司 XTS 按 照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进 行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预 处 理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199-2009)B 级 后, 与 其 他 废 /SGME18 国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水 送 北 厂 废 水 处 理 站 经 处 理 后 和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排 水 一 并 送 通 汇 污 水 产 化 技 改 项 目 处 理 厂 达 标 后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送 白 龙 港 污 水 厂 集 中 排 放 试 运 行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批 复 主 要 要 求 环 评 落 实 情 况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2 油 漆 车 间 烘 干 废 气 经 焚 烧 达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7) 二 级 和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484-2001) 后 经 35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 车 身 车 间 焊 接 烟 打 磨 粉 尘 经 收 集 处 理 后 达 到 车 间 卫 生 标 准 后 车 间 内 排 放 ; 油 漆 车 间 喷 漆 废 气 经 洗 涤 ( 设 备 自 带 ) 后, 和 车 间 通 风 和 总 装 车 间 检 测 汽 车 尾 气 分 别 经 收 集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16297-1997) 二 级 后 经 现 有 排 气 筒 排 放 3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采 取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振 动 达 到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10070-88) 混 合 区 商 业 中 心 区 标 准 4 应 按 固 废 法 规 定, 对 固 体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妥 善 处 理 处 置 应 建 立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制 度 危 险 废 物 堆 放 场 所 应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漆 渣 废 胶 废 油 漆 及 桶 污 泥 等 危 险 废 物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5 加 强 日 常 管 理, 对 各 类 非 正 常 排 放 及 突 发 事 故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油 罐 区 油 漆 车 间 设 置 雨 水 口 截 止 阀 沪 环 保 许 评 (2012)283 号 1 机 加 工 产 生 的 油 雾 经 净 化 处 理 后 车 间 内 排 放 厂 界 污 染 物 浓 度 应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中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2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采 取 综 合 性 降 噪 措 施 减 振 措 施, 确 保 边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区 标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准 有 限 公 司 新 一 按 照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进 行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3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应 分 类 收 集, 按 固 体 法 和 本 市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分 别 妥 善 处 代 直 喷 发 动 机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理 厂 区 内 应 落 实 固 体 废 物 堆 放 场 所, 防 止 存 放 装 运 等 过 程 产 生 二 次 污 项 目 染 其 中 废 滤 芯 油 抹 布 含 油 污 泥 等 危 险 废 物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4 应 建 立 健 全 制 度, 加 强 日 常 管 理, 对 各 类 非 正 常 排 放 及 突 发 事 故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5 按 照 以 新 带 老 要 求, 现 有 厂 区 储 油 罐 呼 吸 阀 应 同 步 加 装 油 气 回 收 装 置, 动 力 总 成 油 气 车 间 化 学 品 仓 库 的 雨 水 总 排 口 应 安 装 截 止 阀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沪 环 保 许 管 (2010)65 号 有 限 公 司 直 列 1 应 实 行 雨 污 水 分 流 项 目 不 新 增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应 87 项 目 雨 污 水 分 流, 生 产 废 水 与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符 合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后 纳 在 建 沪 环 保 许 评 [2013]377 号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批 复 主 要 要 求 环 评 落 实 情 况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四 缸 发 动 机 产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199-1999) 中 二 级 标 准 后, 纳 入 市 政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 边 界 噪 声 测 点 监 测 值 品 更 新 技 术 改 污 水 管 造 项 目 2 新 增 生 产 设 备 应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并 对 各 类 噪 声 源 采 取 综 合 性 减 振 降 噪 等 措 施, 确 保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2 类 标 准 3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应 分 类 收 集, 妥 善 处 理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集 中 处 理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2 类 区 标 准 ;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沪 环 保 许 评 (2012)664 号 1. 项 目 应 严 格 执 行 雨 污 水 分 流, 分 质 处 理 原 则, 达 标 排 放 应 积 极 推 进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确 保 与 项 目 同 步 完 成 污 水 管 网 建 成 前, 本 项 目 不 得 投 入 试 生 产 2. 涂 装 车 间 烘 干 废 气 经 直 接 焚 烧 处 理 后, 尾 气 分 别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和 表 面 涂 装 ( 汽 车 制 造 业 )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816-2010)II 时 段 标 准 后 经 25 米 排 气 筒 排 放 ; 涂 装 车 间 脱 脂 废 气 总 装 车 间 涂 胶 废 气 总 装 车 间 整 车 性 能 废 气 分 别 经 收 集 后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后 经 15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放 ; 锅 炉 燃 用 天 然 气, 烟 气 达 到 上 海 市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DB31/387-2007) 表 1 限 制 后 经 15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 厨 房 油 烟 经 净 化 达 到 饮 食 业 按 照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进 行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与 工 程 技 术 中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18483-2001) 后 排 放 ; 车 身 车 间 焊 接 烟 尘 和 打 磨 粉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心 金 桥 基 地 暨 尘 涂 装 车 间 石 灰 石 储 运 粉 尘 经 分 别 收 集 除 尘 后 车 间 内 排 放 确 保 厂 界 废 金 桥 扩 能 项 目 气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7) 和 表 面 涂 装 ( 汽 车 制 造 业 )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816-2010)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3.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采 取 综 合 性 降 噪 措 施 减 振 措 施, 确 保 边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4 类 标 准, 振 动 达 到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10070-88) 混 合 区 标 准 4. 应 按 固 废 法 规 定, 对 固 体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妥 善 处 理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堆 放 场 所 应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危 险 废 物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5.110kV 变 电 站 边 界 和 电 缆 地 面 处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和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值 低 于 在 建 88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批 复 主 要 要 求 环 评 落 实 情 况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500kV 超 高 压 送 变 电 工 程 电 磁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T24-1998) 中 推 荐 的 工 频 电 场 和 磁 感 应 强 度 6. 加 强 日 常 管 理, 对 各 类 非 正 常 排 放 及 突 发 事 故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涂 装 车 间 地 坪 应 进 行 防 渗 漏 处 理, 并 在 周 边 设 置 防 渗 地 沟 和 围 堰 雨 水 口 设 置 应 急 闸 阀 设 置 消 防 废 水 池 7. 应 落 实 以 新 带 老 要 求, 对 涂 装 车 间 排 气 筒 增 加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监 测, 厂 界 增 加 臭 气 浓 度 监 测 ; 补 充 现 有 工 程 磷 化 废 气 监 测, 确 保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沪 浦 环 保 环 表 决 字 [2013] 第 50 号 1 项 目 应 做 到 雨 污 水 分 流 本 项 目 无 生 产 废 水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31/445-2009) 后,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排 放 2 项 目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并 应 落 实 报 告 表 中 的 综 合 减 振 降 项 目 雨 污 水 分 流, 生 生 活 污 水 达 标 纳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噪 措 施, 使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GB12348-2008)2 类 标 准 冲 压 车 间 扩 建 3 焊 接 烟 尘 打 磨 粉 尘 均 经 净 化 机 处 理 后, 尾 气 排 于 室 内, 涉 及 卫 生 的 请 管 ; 厂 界 噪 声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2 类 区 标 准 ; 焊 接 烟 尘 打 磨 粉 尘 均 经 净 化 机 处 理 后 排 入 室 内 固 项 目 向 卫 生 部 门 申 报 体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4 各 类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处 理 应 符 合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要 求, 做 到 分 类 收 集, 设 置 专 用 堆 放 场 所, 防 止 二 次 污 染 废 边 角 料 须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回 收 处 置, 各 类 废 油 以 及 沾 染 物 委 托 有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回 收 处 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3]2291 号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已 按 照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进 行 污 染 治 理 设 项 目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采 取 综 合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南 厂 车 身 准 备 施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标 准 车 间 项 目 GF9 自 动 变 速 箱 建 设 项 目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4]617 号 1 雨 污 水 应 分 流 排 放 清 洗 废 液 和 乳 化 废 液 经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 31/445-2009) 后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排 放 ; 生 活 污 水 应 经 预 按 照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进 行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31/445-2009) 后 纳 入 市 政 污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水 管 道 排 放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须 确 保 与 项 目 同 步 完 成, 污 水 管 网 建 成 前, 本 项 目 不 得 投 入 试 生 产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5]218 号 试 运 行 在 建 89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批 复 主 要 要 求 环 评 落 实 情 况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2 项 目 应 采 用 清 洁 能 源,CNC 机 加 工 设 备 应 配 备 高 效 油 雾 过 滤 净 化 装 置, 并 加 强 车 间 的 通 风 管 理 3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布 局 合 理, 确 保 噪 声 经 治 理 后 南 厂 界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标 准, 其 他 厂 家 达 到 4 类 标 准 4 固 体 废 物 应 按 固 废 法 要 求 分 类 收 集, 妥 善 处 置 ; 生 产 工 艺 中 产 生 的 废 机 油 废 滤 芯 等 危 险 废 物, 应 集 中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116 号 1 项 目 应 雨 污 水 分 流 磷 化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199-2009) 一 类 污 染 物 B 级 标 准 后, 与 其 他 生 产 废 污 水 一 并 经 处 理, 部 分 出 水 回 用 于 厂 区 绿 化 景 观 等 杂 用 水, 其 余 出 水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2 磷 化 废 气 喷 漆 废 气 烘 干 废 气 试 车 尾 气 分 别 经 收 集 处 理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2002) 二 级 标 准 后 排 放 ; 焊 接 烟 尘 打 磨 粉 尘 分 别 经 收 集 除 尘 后 车 间 内 排 放 应 严 格 控 制 废 气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2002)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二 级 标 准 凯 迪 拉 克 3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采 取 综 合 性 降 噪 减 振 措 施, 确 保 边 界 ATS-L 入 门 级 已 按 照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进 行 污 染 治 理 设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区 标 准 ( 沿 交 豪 华 级 轿 车 建 施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通 干 线 执 行 4a 类 标 准 ) 设 项 目 4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应 分 类 收 集, 按 固 废 法 和 本 市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分 别 妥 善 处 理, 厂 区 内 营 落 实 固 体 废 物 堆 放 场 所, 防 止 存 放 装 运 等 过 程 中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场 所 设 置 应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要 求, 危 险 废 物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5 对 各 类 非 正 常 排 放 及 突 发 事 故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应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加 强 与 周 边 区 域 和 工 业 区 的 应 急 联 动, 与 工 业 区 环 境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相 衔 接, 油 漆 车 间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故 障 时 应 联 锁 停 运 生 产 线 油 漆 车 间 化 学 品 库 应 设 置 地 沟 和 围 堰, 雨 水 口 应 设 置 应 急 闸 阀, 妥 善 收 集 事 故 废 水 6 落 实 地 下 水 防 渗 措 施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234 号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1 项 目 应 雨 污 水 分 流 机 加 工 清 洗 和 淬 火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动 机 二 期 项 目 与 其 他 生 活 污 水 一 并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按 照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进 行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试 运 行 在 建 90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批 复 主 要 要 求 环 评 落 实 情 况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2 机 加 工 产 生 的 油 雾 经 净 化 处 理 后 车 间 内 排 放, 应 严 格 控 制 废 气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2002)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二 级 标 准 3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采 取 综 合 性 降 噪 减 振 措 施, 确 保 边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区 标 准 ( 沿 交 通 干 线 执 行 4a 类 标 准 ) 4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应 分 类 收 集, 按 固 废 法 和 本 市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分 别 妥 善 处 理, 厂 区 内 营 落 实 固 体 废 物 堆 放 场 所, 防 止 存 放 装 运 等 过 程 中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场 所 设 置 应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要 求, 危 险 废 物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5 落 实 地 下 水 防 渗 措 施 6 对 各 类 非 正 常 排 放 及 突 发 事 故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完 善 应 急 预 案, 应 加 强 与 周 边 区 域 和 工 业 区 的 应 急 联 动, 并 与 工 业 区 环 境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相 衔 接 沪 浦 环 保 许 评 [2014]1655 号 1 项 目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采 取 综 合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标 准 (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A)) 金 桥 基 地 厂 内 2 施 工 期 应 严 格 遵 守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并 按 报 告 按 照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进 行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扩 建 仓 库 项 目 书 意 见 落 实 有 关 的 环 保 措 施 具 体 为, 按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GB2523-90) 对 施 工 场 界 进 行 噪 声 控 制, 土 方 渣 土 等 建 筑 垃 圾 应 按 上 海 市 建 筑 垃 圾 和 工 程 渣 土 处 置 管 理 规 定 进 行 处 置 运 输, 严 格 遵 守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加 强 对 基 础 施 工 期 间 扬 尘 污 染 的 控 制 和 管 理, 泥 浆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不 得 排 入 雨 水 管 道 夜 间 施 工 须 提 前 办 理 报 批 手 续 沪 环 保 许 评 [2015]412 号 1 项 目 应 雨 污 水 分 流 项 目 不 新 增 废 水, 依 托 原 有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磷 化 废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水 钝 化 废 水 经 收 集 处 理, 其 中 镍 等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标 准 (DB31/199-2009) B 级 标 准 后, 与 脱 脂 废 水 电 泳 废 水 油 漆 废 水 雨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林 废 水 等 一 并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经 水 务 部 门 同 意 后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进 白 龙 港 污 水 处 理 站 集 中 处 理 2 磷 化 废 气 喷 漆 废 气 烘 干 废 气 等 应 分 别 收 集 处 理 达 到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按 照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进 行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在 建 在 建 91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批 复 主 要 要 求 环 评 落 实 情 况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后 经 原 有 排 气 筒 排 放 试 车 尾 气 经 收 集 处 理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后 经 原 有 排 气 筒 排 放 应 严 格 控 制 废 气 粉 尘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3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采 取 综 合 性 降 噪 减 振 措 施, 确 保 边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区 标 准 ( 沿 申 江 路 巨 峰 路 侧 执 行 4 类 标 准 ) 4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应 分 类 收 集, 按 固 废 法 和 本 市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分 别 妥 善 处 置 其 中 含 油 污 泥 废 溶 剂 废 乳 化 液 废 油 废 胶 漆 渣 废 桶 废 滤 芯 废 抹 布 废 水 渣 废 活 性 炭 废 蓄 电 池 废 线 路 板 等 危 险 废 物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5 应 根 据 报 告 书 意 见, 落 实 相 应 地 下 水 防 渗 措 施, 避 免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影 响 定 期 开 展 地 下 水 监 测, 避 免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6 应 建 立 健 全 制 度, 加 强 日 常 管 理, 放 置 物 料 装 卸 储 运 和 生 产 等 过 程 及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时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对 各 类 非 正 常 排 放 及 突 发 事 故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完 善 应 急 预 案 并 报 浦 东 新 区 环 保 市 容 局 备 案 备 查 设 置 事 故 应 急 池, 并 安 装 于 水 截 止 阀 92

在 历 次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中 提 出 的 以 新 带 老 要 求 落 实 情 况 如 下 : (1) 改 北 厂 区 溶 剂 型 漆 为 水 性 漆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于 2012 年 向 市 环 保 局 承 诺, 在 2016 年 完 成 北 厂 区 溶 剂 型 漆 改 水 性 漆 工 作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将 在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环 评 报 告 书 批 复 沪 环 保 许 评 [2015]412 号 ) 中, 将 北 厂 色 漆 也 改 为 水 性 漆 但 针 对 中 途 清 漆 溶 剂 型 该 水 性 漆 的 问 题, 对 中 涂 而 言 改 成 水 性 漆 需 要 更 长 的 烘 烤 时 间, 从 而 需 要 加 长 烘 干 室, 因 厂 房 空 间 受 限, 目 前 无 法 进 行 延 伸 改 造, 暂 不 具 备 实 施 水 性 中 涂 的 可 行 性 ; 受 材 料 特 性 的 限 制, 水 性 清 漆 至 今 尚 未 实 现 商 业 化 应 用 上 汽 通 用 将 继 续 在 这 方 面 投 入 资 金 进 行 研 究, 尽 早 实 现 油 漆 全 部 水 性 化 (2) 现 有 厂 区 储 油 罐 呼 吸 阀 加 装 油 气 回 收 装 置, 动 力 总 成 油 漆 车 间 化 学 品 仓 库 的 区 域 雨 水 总 排 放 口 安 装 截 止 阀 根 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动 机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批 复 ( 沪 环 保 许 评 (2012)283 号 ) 要 求, 现 有 厂 区 储 油 罐 呼 吸 阀 应 同 步 加 装 油 气 回 收 装 置, 动 力 总 成 油 漆 车 间 化 学 品 仓 库 的 区 域 雨 水 总 排 放 口 应 安 装 截 止 阀 目 前 截 止 阀 已 在 2014 年 完 成, 油 气 回 收 装 置 已 于 2015 年 5 月 完 成 (3) 对 涂 装 车 间 排 气 筒 增 加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监 测, 厂 界 增 加 臭 气 浓 度 监 测 根 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与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金 桥 基 地 暨 金 桥 扩 能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批 复 ( 沪 环 保 许 评 [2012]283 号 ) 要 求, 对 涂 装 车 间 排 气 筒 增 加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监 测, 厂 界 增 加 臭 气 浓 度 监 测 ; 补 充 现 有 工 程 磷 化 废 气 监 测, 确 保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已 于 2013 年 开 展 了 涂 装 车 间 排 气 筒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监 测 和 厂 界 臭 气 浓 度 监 测 ; 现 有 工 程 磷 化 废 气 监 测 已 完 成 (4) 废 活 性 炭 作 为 危 废 处 置 根 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生 产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及 商 务 车 新 一 代 直 列 四 缸 发 动 机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批 复 ( 沪 环 保 管 审 2014 272 号 ) 要 求, 将 废 水 处 理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要 求 处 置 但 2014 年 之 前 废 活 性 炭 均 作 为 一 般 固 废 处 置, 在 2014 年 编 制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动 机 二 期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期 间 环 评 单 位 指 出 存 在 问 题 后 尚 未 更 换 活 性 炭, 建 设 单 位 承 诺 今 后 将 按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5) 将 总 装 车 间 涂 胶 废 气 纳 入 监 测 计 划 93

根 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环 评 报 告 书 批 复 沪 环 保 许 评 [2015]412 号 ) 要 求, 将 总 装 车 间 涂 胶 废 气 纳 入 监 测 计 划 目 前, 上 汽 通 用 公 司 已 明 确 增 加 相 关 的 监 测 计 划, 相 关 监 测 资 金 已 列 入 2015 年 的 年 度 计 划 (6) 更 新 食 堂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满 足 新 标 准 要 求 根 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环 评 报 告 书 批 复 沪 环 保 许 评 [2015]412 号 ) 要 求, 更 新 食 堂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满 足 新 标 准 要 求 上 汽 通 用 将 在 2016 年 5 月 1 日 之 前 对 现 有 食 堂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进 行 改 造, 确 保 油 烟 浓 度 在 2016 年 5 月 1 日 之 后 可 以 满 足 新 的 限 值 要 求 3.5 环 境 管 理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建 立 不 久, 就 着 手 建 立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任 命 了 环 境 管 理 正 副 代 表, 建 立 了 由 部 门 总 监 组 成 的 领 导 小 组 和 总 监 授 权 的 代 表 组 成 的 推 进 组 强 调 了 最 高 管 理 层 执 委 会 的 环 境 宏 观 决 策 职 责 明 确 了 环 境 管 理 者 代 表 的 全 权 协 调 责 任 设 置 了 负 责 监 督 与 其 公 司 体 系 维 护 推 进 的 工 作 组 核 心 推 进 组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于 2000 年 11 月 便 通 过 了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获 得 了 由 英 国 皇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评 定 认 可 带 有 世 界 著 名 皇 冠 标 志 的 UKAS ISO1400 认 证 证 书, 以 及 由 中 国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机 构 -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评 定 认 可 的 CCEMS ISO14001 认 证 证 书 2005 年 11 月 通 过 了 2004 版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的 升 级 2008 年 1 月,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正 式 启 动 以 绿 动 未 来 为 主 题 的 全 方 位 绿 色 战 略 绿 动 未 来 战 略 以 发 展 绿 色 产 品 打 造 绿 色 体 系 承 揽 绿 色 责 任 为 核 心, 全 面 融 入 企 业 愿 景 及 战 略 规 划 中 (1) 环 境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一 个 较 为 完 善 的 环 境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环 境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三 个 层 次 : 执 委 会 由 公 司 最 高 管 理 层 执 委 会 宏 观 决 策 领 导 负 责 下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并 建 立 专 门 的 环 境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由 环 境 管 理 者 代 表 全 权 负 责 协 调 和 实 施 公 司 的 日 常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环 境 管 理 推 进 组 94

制 订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明 确 各 部 门 的 环 境 管 理 职 责, 并 监 督 和 检 查 其 执 行 情 况 ; 公 司 生 产 部 门 各 职 能 部 门 根 据 环 境 管 理 岗 位 作 业 指 导 书, 落 实 公 司 活 动 的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覆 盖 全 公 司 的 环 境 管 理 联 络 网 的 建 立, 保 证 了 公 司 所 涉 及 的 环 境 因 素 控 制 的 责 任 任 务 落 实 到 人, 还 保 证 了 各 种 环 境 问 题 产 生 的 可 追 溯 性, 有 助 于 问 题 产 生 后 的 纠 正 预 防 与 改 进 (2)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向 社 会 尊 重 承 诺 的 环 境 方 针 为 : 在 制 造 世 界 级 产 品 同 时, 致 力 于 保 护 人 类 健 康 自 然 资 源 和 生 态 环 境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了 包 括 能 源 管 理 大 气 污 染 物 控 制 水 污 染 物 控 制 废 弃 物 管 理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环 保 设 施 管 理 应 急 准 备 与 响 应 监 测 检 查 记 录 管 理 培 训 等 环 境 管 理 程 序 文 件 共 30 个 每 个 部 门 还 建 立 了 许 多 相 关 的 三 级 作 业 指 导 书, 明 确 了 岗 位 控 制 环 境 因 素 的 操 作 程 序 共 获 取 160 条 适 用 的 环 境 法 律 法 规 与 其 他 要 求, 修 改 并 更 新 近 30 个 共 识 别 环 境 因 素 近 千 条, 评 价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22 条 (3)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目 前 已 经 建 立 了 完 整 的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涉 及 到 工 厂 目 前 各 个 产 污 环 节, 同 时 建 立 了 详 细 的 监 测 检 查 环 境 程 序, 并 认 真 实 施, 见 表 3.5-1, 根 据 核 实, 该 监 测 计 划 已 得 到 全 部 执 行 表 3.5-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废 气 废 水 监 测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形 式 监 测 频 率 南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喷 房 排 气 筒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NMHC 委 外 4 次 / 年 南 北 厂 区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NMHC SO 2 NO X 油 漆 车 间 烘 房 排 气 筒 委 外 4 次 / 年 南 北 厂 区 总 装 车 间 排 气 筒 NOx NMHC 委 外 2 次 / 年 南 北 厂 区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NMHC 颗 粒 物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臭 气 浓 度 委 外 2 次 / 年 Ni Zn Mn 自 测 1 次 / 日 北 Pb 自 测 1 次 / 周 油 漆 车 间 厂 COD ph 自 测 2 次 / 班 总 排 口 区 COD ph Ni Zn Pb Mn 委 外 1 次 / 季 度 氟 化 物 总 铬 总 铜 委 外 1 次 / 年 95

废 水 南 厂 区 监 测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形 式 监 测 频 率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委 外 1 次 / 半 年 COD ph 自 测 2 次 / 班 SS 自 测 2 次 / 周 磷 酸 盐 自 测 1 次 / 季 度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排 口 通 汇 污 水 厂 总 排 口 废 水 碳 滤 房 出 水 斜 板 出 水 废 水 站 总 排 口 COD ph SS 石 油 类 BOD 5 NH 3 -N LAS Ni Zn Pb Mn 氟 化 委 外 1 次 / 季 度 物 总 磷 磷 酸 盐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委 外 1 次 / 半 年 COD ph SS 石 油 类 BOD 5 NH 3 -N LAS Ni Zn Pb Mn 总 委 外 1 次 / 季 度 磷 磷 酸 盐 氟 化 物 总 铬 总 铜 硫 化 物 委 外 1 次 / 年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委 外 1 次 / 半 年 ph NH3-N Ni Mn 色 度 DO 总 余 氯 自 测 1 次 / 日 浊 度 自 测 2 次 / 日 BOD5 LAS 总 铁 总 溶 解 性 固 体 自 测 1 次 / 周 粪 大 肠 菌 群 自 测 1 次 /2 周 COD ph SS BOD5 NH3-N LAS Ni Pb Mn Zn 委 外 1 次 / 季 度 Ni Zn Mn 自 测 1 次 / 班 Pb 自 测 1 次 / 日 磷 酸 盐 自 测 1 次 / 季 度 Ni Zn Pb Mn 氟 化 物 总 磷 磷 酸 盐 委 外 1 次 / 季 度 总 铬 总 铜 委 外 1 次 / 年 COD ph 自 测 2 次 / 班 SS 自 测 2 次 / 周 NH3-N 自 测 1 次 / 日 BOD5 LAS 自 测 1 次 / 周 Zn 自 测 1 次 / 班 COD ph SS 石 油 类 BOD5 NH3-N LAS Ni Zn Pb Mn 总 委 外 1 次 / 季 度 磷 磷 酸 盐 氟 化 物 总 铬 总 铜 硫 化 物 委 外 1 次 / 年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委 外 1 次 / 半 年 噪 声 厂 界 四 周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 委 外 1 次 / 年 (4)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计 划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已 制 订 了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计 划, 明 确 了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环 节 性 质 产 生 量 减 少 危 废 产 生 措 施 贮 存 管 理 危 废 转 移 和 委 托 处 置 台 账 管 理 危 废 管 理 框 架 和 职 能 员 工 培 训 应 急 预 案 等 方 面 的 具 体 要 求 (5) 环 境 管 理 成 绩 和 荣 誉 历 年 来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在 环 保 方 面 的 主 要 成 绩 和 荣 誉 见 表 3.5-2 96

表 3.5-2 上 汽 通 用 主 要 环 保 创 新 和 荣 誉 序 号 公 司 主 要 环 保 创 新 和 荣 誉 1 在 国 内 率 先 投 资 建 造 了 具 有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的 水 溶 性 油 漆 工 艺 的 南 厂 油 漆 车 间 2 国 内 汽 车 行 业 率 先 建 造 污 水 净 化 中 水 系 统, 南 厂 中 水 用 于 绿 化 冲 厕 和 设 备 冷 却 3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先 进 企 业 (2001-2004 年 ) 4 上 海 市 节 约 能 源 先 进 会 员 企 业 (2003-2005 年 ) 5 上 海 市 节 水 先 进 企 业 (2004-2005 年 ) 6 上 汽 集 团 节 能 先 进 单 位 (2005 年 ) 7 浦 东 新 区 环 保 诚 信 企 业 (2005 年 ) 8 上 海 市 节 能 源 先 进 集 体 (2005-2006 年 ) 9 第 一 家 在 汽 车 行 业 中 被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授 予 国 家 环 境 友 好 企 业 称 号 (2006 年 ) 10 上 海 市 节 约 用 水 示 范 单 位 (2008 年 ) 11 上 海 市 清 洁 生 产 示 范 企 业 (2009 年 ) 12 上 汽 集 团 节 能 减 排 先 进 单 位 (2010 年 ) 13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可 持 续 发 展 五 星 级 企 业 (2011 年 ) 14 浦 东 新 区 环 保 绿 色 诚 信 企 业 (2012 年 ) 15 上 海 市 能 源 计 量 示 范 单 位 (2012 年 ) 16 上 海 市 节 能 减 排 先 进 集 体 (2012) 3.6 环 境 风 险 3.6.1 化 学 品 使 用 及 储 存 情 况 通 用 金 桥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涉 及 的 危 险 物 质 大 多 为 易 燃 液 体, 并 具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毒 性, 但 总 体 毒 性 不 高, 以 低 毒 微 毒 为 主, 无 高 毒 剧 毒 类 物 质 或 高 度 危 害 极 度 危 害 类 物 质, 部 分 有 腐 蚀 性 化 学 品 存 放 在 化 学 品 仓 库 油 漆 车 间 调 漆 间 动 力 总 成 化 学 品 库 油 罐 区, 化 学 品 储 存 情 况 见 表 3.6-1~ 表 3.6-4 油 罐 为 地 埋 式, 罐 底 标 高 -2.7m 表 3.6-1 调 漆 间 油 漆 储 存 情 况 化 学 品 名 称 最 大 储 存 量 (L) 最 大 储 存 量 (kg) 形 态 和 闪 点 溶 剂 型 色 漆 3136 3763 液 体, 闪 点 27-31 北 厂 区 溶 剂 型 中 涂 2015 2418 液 体, 闪 点 37-41 溶 剂 型 清 漆 2050 2460 液 体, 闪 点 27 溶 剂 型 中 涂 2015 2418 液 体, 闪 点 37-41 南 厂 区 溶 剂 型 清 漆 2045 2454 液 体, 闪 点 27 水 性 色 漆 2136 2563 液 体, 闪 点 >100 * 根 据 MSDS 数 据, 各 种 涂 料 的 密 度 范 围 在 1.02-1.32g/cm 3 之 间, 此 处 统 一 按 1.2g/cm 3 折 算 表 3.6-2 动 力 总 成 化 学 品 库 储 存 情 况 化 学 品 名 称 单 位 最 大 储 存 量 形 态 和 闪 点 润 滑 油 t 0.4 液 体 乳 化 液 原 液 t 10 液 体, 闪 点 无 资 料 清 洗 剂 原 液 t 5 液 体, 闪 点 无 资 料 发 动 机 油 t 10 液 体 淬 火 剂 t 0.4 液 体, 闪 点 无 资 料 97

表 3.6-3 油 罐 区 储 存 情 况 位 置 化 学 品 名 称 单 位 最 大 储 存 量 形 态 和 闪 点 汽 油 t 7.36 液 体 南 厂 区 动 力 转 向 液 L 18875 液 体, 闪 点 无 资 料 防 冻 液 L 18909 液 体, 闪 点 无 资 料 汽 油 t 6.48 液 体 动 力 转 向 液 L 18000 液 体, 闪 点 无 资 料 北 厂 区 防 冻 液 L 17800 液 体, 闪 点 无 资 料 发 动 机 油 L 18000 液 体 变 速 箱 油 L 18000 液 体 表 3.6-4 化 学 品 仓 库 化 学 品 储 存 情 况 化 学 品 名 称 单 位 最 大 储 存 量 形 态 和 闪 点 汉 高 百 得 胶 kg 0.774 液 体, 闪 点 -15 KL300SPRAY( 链 条 润 滑 喷 剂 ) kg 48 气 溶 胶, 闪 点 -60 LOCTITE755( 清 洗 剂 ) kg 52.8 气 溶 胶, 无 资 料 WD-40 松 锈 剂 kg 104.8 气 溶 胶, 闪 点 55 CO Joint Cleaner 清 洁 剂 kg 78 液 体, 闪 点 无 资 料 0# 柴 油 t 3.06 绿 色 喷 漆 kg 5.76 气 溶 胶, 闪 点 小 于 0 红 色 喷 漆 kg 10.8 气 溶 胶, 闪 点 小 于 0 黄 色 喷 漆 kg 18 气 溶 胶, 闪 点 小 于 0 白 色 喷 漆 kg 25.2 气 溶 胶, 闪 点 小 于 0 蓝 色 喷 漆 kg 10.8 气 溶 胶, 闪 点 小 于 0 黑 色 喷 漆 kg 7.2 气 溶 胶, 闪 点 小 于 0 灰 色 喷 漆 kg 7.2 气 溶 胶, 闪 点 小 于 0 WD-1001 AB 胶 kg 2.4 液 体, 闪 点 无 资 料 HD-RS 渗 透 剂 ( 红 色 套 装 ) L 2.5 液 体, 闪 点 22 HD-BX 清 洗 剂 ( 兰 色 ) L 2.5 液 体, 闪 点 18 HD-XS 着 色 剂 ( 黄 色 套 装 ) L 36 液 体, 闪 点 10 酒 精 /( 无 水 乙 醇 AR) kg 138.25 液 体, 闪 点 12 异 丙 醇 (AR) kg 1.18 液 体, 闪 点 12 石 油 醚 (AR) kg 24.4 液 体, 闪 点 小 于 -20 无 水 甲 醇 (AR) kg 1.58 液 体, 闪 点 11 Hi-Tech Clear HTC 10567( 密 封 剂 ) kg 35.13 液 体, 闪 点 -4.44 Bodysolvent 20005( 清 洗 剂 ) kg 3175 液 体, 闪 点 13 RS-2000( 黄 ) ( 标 记 漆 ) kg 21 糊 状, 闪 点 27.5 RS-2000( 白 ) ( 标 记 漆 ) kg 22.6 糊 状, 闪 点 27.5 甲 苯 (AR) kg 0.44 液 体, 闪 点 4 灰 色 中 涂 修 补 漆 kg 2.03 液 体, 闪 点 24 黑 色 中 涂 修 补 漆 kg 2.54 液 体, 闪 点 24 古 董 金 中 涂 修 补 漆 kg 1.52 液 体, 闪 点 24 K-F 试 剂 A 组 分 (AR)( 不 含 砒 啶 成 分 ) L 6.5 液 体, 闪 点 39 K-F 试 剂 B 组 分 (AR)( 不 含 砒 啶 成 分 ) L 6.5 液 体, 闪 点 39 宇 宙 灰 中 涂 修 补 漆 kg 1.52 液 体, 闪 点 24 辣 椒 红 中 涂 修 补 漆 kg 1.52 液 体, 闪 点 24 浪 漫 蓝 中 涂 修 补 漆 kg 1.02 液 体, 闪 点 24 Weld-On 711 胶 粘 剂 kg 38.1 液 体, 闪 点 -6 到 -4 98

化 学 品 名 称 单 位 最 大 储 存 量 形 态 和 闪 点 Weld-On P-68 胶 粘 剂 kg 38.1 液 体, 闪 点 -6 到 -4 METAFLUX 70-81 润 滑 油 喷 剂 L 6 气 溶 胶, 闪 点 无 资 料 BEX-CA18( 重 型 胶 质 溶 解 剂 ) kg 18.37 液 体, 闪 点 无 资 料 Three Bond 1110F 粘 合 剂 kg 1 液 体, 闪 点 4.4 TOP BEST-687 密 封 胶 kg 17.36 固 体, 闪 点 大 于 42 BEX-CA06 钼 干 膜 润 滑 喷 雾 剂 kg 11.9 气 溶 胶, 闪 点 无 资 料 3.6.2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多 品 种 时, 按 下 式 计 算 ; 若 满 足 该 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 其 中 :q 1,q 2 qn: 每 种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实 际 存 在 量,t; Q 1,Q 2 Q n : 相 对 应 的 生 产 场 所 或 贮 存 区 的 临 界 量,t 通 用 金 桥 厂 区 各 类 化 学 品 的 最 大 储 存 量 及 临 界 量 见 表 3.6-5 计 算 结 果 表 明, 通 用 金 桥 厂 区 q/q 合 计 值 为 0.124, 小 于 1, 因 此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仍 不 构 成 重 大 风 险 源 q1 q2 qn... 1 Q Q Q 1 2 n 3.6.3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目 前 建 有 较 完 善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如 下 几 方 面 : 表 3.6-5 本 项 目 重 大 危 险 源 识 别 化 学 品 类 别 化 学 品 名 称 临 界 量 (t) 最 大 储 存 量 (t) q/q 第 3 类 : 易 燃 液 体 第 二 类 : 易 燃 气 体 汽 油 200 13.84 0.0692 乙 醇 500 0.13825 0.0003 甲 醇 500 0.00158 0.000003 甲 苯 500 0.00044 0.000001 极 易 燃 液 体 ( 沸 点 35 且 闪 点 <0 ) 10 0.2695 0.027 高 度 易 燃 液 体 ( 闪 点 <23, 不 包 括 极 易 燃 液 体 ) 1000 3.3585 0.0034 易 燃 液 体 (23 闪 点 <61 ) 5000 27.94 0.0056 天 然 气 50 0.935* 0.0187 合 计 0.124 * 天 然 气 储 存 量 按 1h 消 耗 量 估 算, 现 有 项 目 年 运 行 时 间 7500h, 天 然 气 比 重 0.7174kg/m 3 (1) 总 图 布 置 和 建 筑 物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的 总 平 面 布 置 已 经 根 据 功 能 分 区 布 置, 各 功 能 区 和 装 置 之 间 设 环 行 通 道, 并 与 厂 外 道 路 相 连, 利 于 安 全 疏 散 和 消 防 ; 99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已 经 按 规 定 设 置 建 构 物 的 安 全 通 道, 以 便 紧 急 状 态 下 时 保 证 人 员 疏 散 化 学 品 存 放 地 点 设 置 安 全 淋 浴 洗 眼 设 备 设 置 必 要 的 生 产 卫 生 用 室 生 活 卫 生 用 室 医 务 室 和 安 全 卫 生 教 育 室 等 辅 助 用 室, 配 备 必 要 的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如 防 毒 面 具 防 护 手 套 防 护 鞋 防 护 服 等 各 大 车 间 内 均 设 有 室 内 消 火 栓 灭 火 系 统 油 漆 车 间 以 及 总 装 车 间 局 部 区 域 设 有 自 动 水 喷 淋 灭 火 系 统 (2) 化 学 品 贮 运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公 司 目 前 化 学 品 储 存 分 别 按 生 产 设 备 和 维 修 所 用 的 间 接 化 学 品 油 漆 车 间 使 用 的 油 漆 材 料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使 用 乳 化 液 清 洗 剂 和 润 滑 油 等 分 类 存 放 其 中 生 产 设 备 和 维 修 所 用 的 间 接 化 学 品, 主 要 集 中 在 南 厂 区 化 学 品 库, 油 漆 材 料 储 存 于 油 漆 车 间 调 漆 间, 动 力 总 成 使 用 的 化 学 品 储 存 于 动 力 总 成 化 学 库 中 公 司 全 部 的 化 学 品 的 储 存 场 所 均 已 按 照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50016-2014) 常 用 化 学 危 险 品 储 存 通 则 (GBl5603-1995) 等 国 家 安 全 标 准 的 要 求, 根 据 化 学 品 的 不 同 性 质 灭 火 方 法 等 进 行 严 格 的 分 类 分 区 或 分 隔 存 放, 保 持 储 存 地 点 内 的 干 燥 通 风 非 危 险 化 学 品 存 放 于 化 学 品 临 时 存 放 点 处, 设 置 化 学 品 防 泄 漏 沟 和 泄 露 吸 附 材 料, 危 险 化 学 品 存 放 于 化 学 品 防 爆 柜 中, 腐 蚀 性 化 学 品 存 放 于 腐 蚀 品 柜 中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已 经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备 的 规 章 制 度 由 于 项 目 中 使 用 的 化 学 品 具 有 可 燃 的 特 性,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具 有 一 定 的 危 险 性, 因 此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小 心 谨 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已 经 委 托 有 运 输 资 质 和 经 验 的 运 输 单 位 承 担, 确 保 安 全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已 经 建 立 健 全 的 规 章 制 度, 非 直 接 操 作 人 员 不 得 擅 入 化 学 品 存 放 地 点, 严 禁 明 火, 进 入 与 使 用 化 学 品 有 严 格 的 操 作 程 序, 以 免 发 生 意 外 (3) 工 艺 技 术 设 计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油 罐 泄 漏 的 防 范 措 施 : 油 罐 的 结 构 材 料 应 与 储 存 条 件 相 适 应, 采 取 防 腐 措 施 进 行 整 体 试 验 油 罐 设 置 高 液 位 报 警 系 统, 高 液 位 泵 系 统 设 施 设 立 检 查 制 度 建 立 油 罐 防 漏 贮 池 或 防 火 堤, 并 且 它 的 容 量 大 于 贮 罐, 即 使 贮 罐 发 生 严 重 泄 漏, 贮 池 或 防 火 堤 也 能 容 纳 下 所 有 的 汽 油 贮 池 或 防 火 堤 的 材 料 防 渗 防 塌, 并 严 格 按 设 计 规 范 设 计 排 水 阀 和 排 水 管 ; 加 油 卸 油 的 操 作 地 面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油 罐 设 截 止 阀 流 量 监 测 和 检 漏 设 备, 在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时 紧 急 切 断 进 油 阀 门, 紧 急 关 闭 防 火 堤 内 排 水 等 有 可 能 泄 漏 的 阀 门 油 罐 区 雨 水 排 放 口 设 截 止 阀 油 罐 下 的 地 100

面 采 用 防 渗 混 凝 土 结 构, 表 面 刷 水 泥 基 防 渗 涂 层 油 漆 车 间 爆 炸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 在 油 漆 车 间 的 使 用 有 机 溶 剂 涂 料 的 调 漆 室 喷 漆 室 流 平 室 等 设 备 内 部 及 排 风 系 统 内 部 为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如 果 这 些 废 气 达 到 了 一 定 的 浓 度, 遇 到 明 火 甚 至 电 火 花 就 会 发 生 爆 炸 因 此, 油 漆 车 间 调 漆 室 喷 漆 室 和 烘 干 室 所 有 的 电 气 设 备 均 采 用 符 合 相 应 的 电 气 防 爆 技 术 规 定 的 设 备 调 漆 室 采 用 防 爆 电 气, 车 间 的 隔 墙 采 用 防 火 防 爆 墙, 泄 爆 面 朝 车 间 外 地 坪 采 用 不 发 火 防 静 电 地 坪 各 类 设 备 可 靠 接 地, 送 排 风 系 统 中 需 安 装 防 火 阀, 换 气 次 数 为 8~15 次 /h 喷 漆 室 采 用 非 燃 烧 材 料 制 造 设 备, 排 风 管 道 上 应 该 设 防 火 阀, 室 内 及 排 风 系 统 必 须 防 爆 自 动 供 漆 系 统 必 须 与 火 灾 系 统 报 警 系 统 联 动 互 锁 烘 干 室 可 燃 气 体 最 高 浓 度 不 得 超 过 起 爆 炸 下 限 的 25%, 排 风 系 统 安 装 防 火 阀 涂 料 稀 释 剂 的 贮 存 区 : 油 漆 稀 释 剂 贮 存 于 调 漆 室, 采 用 桶 装, 分 类 存 放 已 分 别 设 置 贮 罐 围 堰 或 收 集 管 道, 围 堰 或 管 道 的 容 量 不 小 于 原 料 的 最 大 贮 量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油 漆 稀 释 剂 等 滞 留 在 围 堰 内, 可 避 免 对 水 体 土 壤 的 污 染 涂 料 稀 释 剂 的 保 管 和 使 用 部 门, 已 建 立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原 料 装 卸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有 专 人 负 责 管 理,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地 下 水 防 渗 措 施 :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目 前 的 固 废 仓 库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废 水 处 理 站 油 漆 车 间 等 场 所, 对 有 害 物 质 可 能 泄 露 到 地 面 的 区 域 均 采 取 防 渗 措 施, 地 面 与 裙 脚 采 用 坚 固 防 渗 的 材 料 建 造, 采 用 耐 腐 蚀 的 硬 化 地 面, 且 表 面 涂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防 渗 层 ( 渗 透 系 数 10-10 cm/s), 无 裂 隙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目 前 所 有 废 水 收 集 池 油 罐 区 等 池 体 ( 井 ) 基 础 均 采 用 防 渗 混 凝 土 结 构 防 渗, 表 面 刷 水 泥 基 防 渗 涂 层, 相 当 于 1m 厚 粘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4) 消 防 应 急 措 施 通 用 南 北 厂 区 均 在 废 水 处 理 站 设 有 废 水 调 节 池 可 作 为 事 故 水 池, 容 积 均 为 1800m 3, 一 旦 发 生 火 灾, 消 防 废 水 均 排 入 废 水 调 节 池 水 池, 通 过 污 水 泵 接 入 废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纳 入 污 水 管 网 3.6.4 应 急 预 案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所 重 视 环 境 安 全 管 理, 针 对 厂 区 潜 在 的 环 境 风 险,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预 案 内 容 包 括 危 险 源 概 况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情 况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事 故 分 级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人 员 防 护 与 应 急 疏 散 应 101

急 装 备 应 急 演 练 等 其 内 容 基 本 符 合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10 113 号 ) 的 要 求 现 有 项 目 公 用 动 力 环 境 保 护 设 备 设 施 应 急 流 程 如 图 3.6-1 上 汽 通 用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已 于 2015 年 3 月 在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局 备 案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加 强 安 全 管 理, 企 业 运 行 至 今 未 发 生 过 重 大 火 灾 和 泄 漏 事 故 综 上 所 述,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风 险 水 平 处 于 可 控 和 可 接 受 水 平 3.7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1) 北 厂 区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北 厂 区 于 2001 年 通 过 竣 工 验 收, 批 文 号 环 验 (2001)056 号,2012 年 改 造 建 设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XTS/SGME18 国 产 化 技 改 项 目, 并 于 2012 年 通 过 审 批, 批 文 号 : 沪 环 保 许 评 (2012)19 号, 该 项 目 确 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400m, 计 算 起 点 为 油 漆 车 间 边 界, 该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无 敏 感 区 (2) 南 厂 区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凯 迪 拉 克 ATS-L 入 门 级 豪 华 级 轿 车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批 文 号 :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116 号 ), 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100m, 南 厂 车 身 车 间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50 m, 该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无 敏 感 区 (3) 金 桥 扩 能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与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金 桥 基 地 暨 金 桥 扩 能 项 目 于 2012 年 开 始 建 设,2012 年 11 月 通 过 审 批, 批 文 号 : 沪 环 保 许 评 (2012)664 号, 该 项 目 确 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400m, 计 算 起 点 为 涂 装 车 间 边 界, 根 据 控 详 规 划, 金 桥 扩 能 项 目 涂 装 车 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居 住 等 敏 感 目 标 102

公 用 动 力 环 保 设 备 设 施 故 障 厂 区 污 水 管 道 故 障 动 力 配 电 故 障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设 备 故 障 废 水 处 理 站 环 保 设 备 设 施 故 障 SGM 公 用 动 力 运 行 主 管 /168 保 修 中 心 设 施 分 部 环 保 & 节 能 运 行 主 管 / 依 科 公 司 抢 修 人 员 向 SGM 公 用 动 力 运 行 主 管 汇 报 现 场 运 行 主 管 组 织 故 障 抢 修 向 上 级 领 导 汇 报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组 织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YES 48 小 时 内 是 否 完 成 YES 制 定 纠 正 预 防 措 施 并 实 施 NO 制 定 纠 正 预 防 措 施 并 实 施 48 小 时 未 修 复, 造 成 污 染 物 排 放 超 标 通 知 EMS 小 组 汇 报 环 境 管 理 者 代 表 通 报 当 地 环 保 局 图 3.6-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公 用 动 力 环 境 保 护 设 备 实 施 应 急 流 程 103

3.8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金 桥 基 地 已 建 厂 区 和 新 厂 区 的 在 建 项 目 全 部 建 成 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3.8-1( 均 按 达 钢 产 能 换 算 ) 表 3.8-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达 纲 产 能 )) 类 别 污 染 物 名 称 现 有 工 程 排 放 量 在 建 项 目 排 放 量 已 建 + 在 建 项 目 总 排 放 量 废 气 排 放 量 17743460000 3486960000 21230420000 甲 苯 5.67-4.43 1.24 二 甲 苯 33.81-15.18 18.63 废 气 甲 醇 0 0.15 0.15 VOCs 580.82-264.79 316.03 SO 2 1.50 8.11 9.61 NOx 46.11 79.43 125.54 颗 粒 物 46.42-2.19 44.23 废 水 排 放 量 1444500 803640 2248140 COD 55.85 276.5 332.35 BOD 5 9.69 71.6 81.29 石 油 类 1.55 9.8 11.35 氨 氮 4.75 10.4 15.15 废 水 总 磷 1.18 3.2 4.38 锆 0.00 0.47 0.47 总 铜 0.00 0.09 0.09 氟 化 物 ( 以 F 计 ) 0.00 0.73 0.73 总 镍 0.06 0 0.06 总 锌 0.06 0 0.06 危 险 废 物 0 0 0 固 体 废 物 一 般 固 废 0 0 0 ( 产 生 量 ) 生 活 垃 圾 0 0 0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金 桥 基 地 已 建 厂 区 的 现 有 各 排 气 筒 排 放 汇 总 见 表 3.8-2 表 3.8-2 上 汽 通 用 金 桥 基 地 已 建 厂 区 的 现 有 各 排 气 筒 排 放 统 计 ( 达 纲 产 能 ) 已 建 工 程 已 建 + 在 建 工 程 车 间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去 除 量 排 放 量 产 生 量 去 除 量 排 放 量 位 置 编 号 (t/a) (t/a) (t/a) (t/a) (t/a) (t/a) 漆 雾 133.30 126.63 6.66 132.45 131.12 1.33 油 NMHC 159.87 23.98 135.89 158.85 142.96 15.89 漆 北 二 甲 苯 6.42 0.96 5.45 6.38 5.74 0.64 1# 车 厂 甲 苯 3.17 0.48 2.69 3.15 2.83 0.32 间 SO 2 0.23 NO X 1.95 漆 雾 78.58 74.65 3.93 78.08 74.17 3.90 2# NMHC 80.39 12.06 68.33 79.88 11.98 67.89 油 漆 车 间 北 厂 二 甲 苯 10.04 1.51 8.53 9.98 1.50 8.48 漆 雾 117.52 111.65 5.88 116.78 110.94 5.84 3# NMHC 138.20 20.73 117.47 57.83 8.67 49.15 甲 苯 0.07 0.01 0.06 0 0 0 二 甲 苯 6.91 1.04 5.87 0 0 0 4# SO 2 0.225 0.225 104

车 间 位 置 油 漆 车 间 南 厂 已 建 工 程 已 建 + 在 建 工 程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去 除 量 排 放 量 产 生 量 去 除 量 排 放 量 编 号 (t/a) (t/a) (t/a) (t/a) (t/a) (t/a) NO X 5.625 5.625 NMHC 211.64 209.52 2.12 150.68 149.17 1.51 二 甲 苯 7.79 7.71 0.08 4.76 4.71 0.05 5# 甲 苯 2.48 2.46 0.02 2.40 2.38 0.02 SO 2 0.12 0.12 NO X 3.00 3.00 NMHC 211.64 209.52 2.12 150.68 149.17 1.51 二 甲 苯 7.79 7.71 0.08 4.76 4.71 0.05 6# 甲 苯 2.48 2.46 0.02 2.40 2.38 0.02 SO 2 0.12 0.12 NO X 3.00 3.00 NMHC 57.25 56.68 0.57 56.89 56.32 0.57 7# 二 甲 苯 7.55 7.47 0.08 7.50 7.43 0.08 SO 2 0.12 0.12 NO X 3.00 3.00 NMHC 57.25 56.68 0.57 56.89 56.32 0.57 8# 二 甲 苯 7.55 7.47 0.08 7.50 7.43 0.08 SO 2 0.12 0.12 NO X 3.00 3.00 12# NMHC 0.08 0 0.08 0.08 0 0.08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0.00023 0 0.00023 0.00023 0 0.00023 漆 雾 329.4 312.93 16.47 327.31 316.23 11.07 NMHC/VOCs 916.32 589.17 327.15 711.78 574.59 137.17 二 甲 苯 54.05 33.87 20.17 40.88 31.52 9.38 北 厂 甲 苯 8.2 5.41 2.79 7.95 7.59 0.36 小 计 SO 2 0.705 0.935 NO X 17.625 19.575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0.00023 0 0.00023 0.00023 0 0.00023 漆 雾 124.93 118.69 6.25 118.95 117.76 1.19 NMHC 151.56 22.73 128.83 144.30 129.87 14.43 13# 二 甲 苯 5.99 0.90 5.09 5.70 5.13 0.57 甲 苯 2.99 0.45 2.54 2.85 2.57 0.29 SO 2 0.23 NO X 2.25 漆 雾 69.71 66.23 3.49 66.38 63.06 3.32 14# NMHC 71.92 68.32 61.13 68.48 10.27 58.20 二 甲 苯 8.90 8.46 7.57 8.48 1.27 7.20 15# 漆 雾 86.41 82.09 4.32 82.28 78.16 4.11 NMHC 42.77 6.42 36.36 40.73 6.11 34.62 NMHC 266.57 263.90 2.67 253.80 251.26 2.54 二 甲 苯 10.00 9.90 0.10 9.53 9.43 0.10 16# 甲 苯 4.49 4.45 0.04 4.28 4.23 0.04 SO 2 0.15 0.15 NO X 6.30 6.30 NMHC 101.54 100.52 1.02 96.68 95.71 0.97 17# 二 甲 苯 13.39 13.26 0.13 12.75 12.62 0.13 SO 2 0.12 0.12 NO X 6.30 6.30 18# SO 2 0.15 0.15 0.15 0 0.15 105

车 间 位 置 总 装 车 间 已 建 工 程 已 建 + 在 建 工 程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去 除 量 排 放 量 产 生 量 去 除 量 排 放 量 编 号 (t/a) (t/a) (t/a) (t/a) (t/a) (t/a) NO X 4.50 4.50 4.50 0 4.50 19#-26# NO X 10.13 10.13 SO 2 0.38 0.38 33# NMHC 0.08 0.00 0.08 0.08 0 0.08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0.00023 0 0.00023 0.00023 0 0.00023 漆 雾 281.05 267.01 14.06 267.61 258.98 8.62 NMHC/VOCs 634.44 461.89 230.09 604.07 493.22 110.84 二 甲 苯 38.28 32.52 12.89 36.46 28.45 8 南 厂 甲 苯 7.48 4.9 2.58 7.13 6.8 0.33 小 计 SO 2 0.8 1.03 NO X 27.23 29.48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0.00023 0 0.00023 0.00023 0 0.00023 漆 雾 610.45 579.94 30.53 594.9 575.21 19.69 NMHC/VOCs 1550.76 1051.06 557.24 1315.8 1067.81 247.99 二 甲 苯 92.33 66.39 33.06 77.34 59.97 17.38 南 厂 + 北 厂 甲 苯 15.68 10.31 5.37 15.08 14.39 0.7 合 计 SO 2 1.505 1.965 NO X 44.855 49.055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0.00046 0 0.00046 0.00046 0 0.00046 北 NMHC 4.92 0 4.92 4.92 0 4.92 9#-11# 厂 NO X 0.54 0 0.54 0.54 0 0.54 南 NMHC 5.76 0 5.76 5.76 0 5.76 27#-32# 厂 NO X 0.72 0 0.72 0.72 0 0.72 南 厂 + 北 厂 NMHC/VOCs 10.68 0 10.68 10.68 0 10.68 合 计 NOx 1.26 0 1.26 1.26 0 1.26 根 据 2014 年 原 辅 材 料 使 用 量, 溶 剂 型 中 途 色 漆 清 漆 使 用 量 分 别 为 785470L 958715L 和 1527933L, 按 照 平 均 比 重 1.2kg/L,VOC 含 量 平 均 40% 估 算,VOC 产 生 量 约 为 1570t/a, 与 表 3.8-2 中 现 有 工 程 油 漆 车 间 VOC 产 生 量 总 和 1550.76t/a 基 本 吻 合 3.9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3.9.1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所 示 (1) 已 建 项 目 总 量 指 标 根 据 2010 年 污 普 更 新 数 据, 公 司 已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污 总 量 指 标 如 表 3.9-1 表 3.9-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污 总 量 序 号 污 染 因 子 数 量 (t/a) 序 号 污 染 因 子 数 量 (t/a) 1 COD 49.67 3 SO 2 2.01 2 NH 3 -N 18.98 4 NOx 6.67 (2) 在 建 项 目 总 量 指 标 106

在 建 的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与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金 桥 基 地 暨 金 桥 扩 能 项 目 通 过 浦 东 新 区 的 区 域 结 构 调 整, 获 得 了 新 增 的 总 量 指 标, 见 表 3.9-2 表 3.9-2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在 建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排 污 新 增 总 量 指 标 序 号 污 染 因 子 数 量 (t/a) 序 号 污 染 因 子 数 量 (t/a) 1 COD 14.97 2 NH 3 -N 5.69 3.9.2 总 量 控 制 达 标 分 析 (1) 废 气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废 气 中 SO 2 NOx 来 自 天 然 气 作 为 燃 料 的 燃 烧 过 程, 根 据 本 市 十 二 五 期 间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的 实 施 意 见 ( 试 行 ),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排 放 的 废 气 中 SO 2 NOx 污 染 物 可 不 进 行 总 量 控 制 (2) 废 水 1 已 建 项 目 2013 年 上 汽 通 用 的 排 水 量 为 138.43 万 t, 按 白 龙 港 污 水 处 理 厂 2013 年 COD 出 水 平 均 浓 度 28.31mg/L NH 3 -N 平 均 浓 度 11.1mg/L 计 算,COD 排 放 量 为 39.19t/a,NH 3 -N 排 放 量 为 15.37t/a, 小 于 COD49.67t/a NH3-N18.98t/a 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满 足 已 建 项 目 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要 求 2 在 建 项 目 公 司 目 前 的 在 建 项 目 中 只 有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与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金 桥 基 地 暨 金 桥 扩 能 项 目 实 施 后 预 测 总 量 增 加, 根 据 该 项 目 的 环 评 报 告 书, 预 测 COD 总 量 为 14.97t/a NH 3 -N 为 5.696t/a, 上 汽 通 用 也 是 根 据 此 预 测 指 标, 通 过 浦 东 新 区 的 区 域 结 构 调 整, 获 得 了 新 增 的 总 量 指 标, 即 COD14.97t/a NH 3 -N5.696t/a 因 此 在 建 项 目 也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的 要 求 3.9.3 VOC 现 状 总 量 排 放 分 析 根 据 前 述 分 析,2014 年 上 汽 通 用 金 桥 基 地 已 建 项 目 的 VOC 排 放 量 为 580.82t/a, 金 桥 基 地 VOC 主 要 来 源 于 油 漆 车 间, 目 前 采 取 的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 南 厂 色 漆 采 用 水 性 漆, 喷 漆 废 气 采 用 水 幕 除 漆 雾, 烘 干 废 气 采 用 热 氧 化 炉 焚 烧, VOC 总 削 减 率 不 到 40% 根 据 最 新 颁 布 的 上 海 市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3-2017), 要 求 : 加 快 工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治 理 深 化 重 点 企 业 治 理, 在 完 成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泄 漏 检 测 与 修 复 技 术 示 范 和 总 量 控 制 试 点 的 基 础 上, 到 2015 年, 完 成 宝 钢 集 团 上 海 石 化 高 107

桥 石 化 华 谊 集 团 上 海 化 工 区 长 兴 造 船 基 地 各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企 业 的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废 气 收 集 净 化 治 理 分 行 业 推 进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综 合 治 理, 在 纺 织 印 染 皮 革 加 工 制 鞋 人 造 板 生 产 日 化 等 行 业, 积 极 推 动 低 毒 低 挥 发 性 有 机 溶 剂 的 使 用 ; 以 涂 料 生 产 合 成 材 料 有 机 化 工 设 备 涂 装 电 子 设 备 木 材 加 工 和 家 具 制 造 行 业 为 重 点, 通 过 调 整 优 化 工 艺 设 计, 开 展 易 挥 发 有 机 原 料 中 间 产 品 与 成 品 装 卸 储 存 装 置 的 密 闭 回 收 改 造, 实 施 生 产 工 艺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废 气 收 集 净 化 治 理 到 2015 年, 完 成 上 述 行 业 100 家 左 右 重 点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治 理 工 作 ; 到 2017 年, 全 面 推 进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治 理, 现 役 工 业 源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在 2012 年 基 础 上 减 排 30% 以 上 上 海 市 环 保 局 2015 年 4 月 发 布 了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加 强 本 市 重 点 行 业 大 气 污 染 治 理 的 通 知 ( 沪 环 保 防 [2015]165 号 ), 其 中 要 求 汽 车 制 造 等 重 点 行 业 要 按 照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要 求, 在 2017 年 1 月 1 日 前 达 标 排 放 根 据 上 述 要 求, 上 汽 通 用 金 桥 基 地 按 上 海 市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3-2017) 要 求 应 在 2017 年 满 足 比 2012 年 减 排 30% 的 要 求, 同 时 前 述 分 析 已 经 表 明 现 状 油 漆 车 间 废 气 排 放 已 不 能 满 足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急 需 整 改 因 此, 上 汽 通 用 开 始 实 施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在 推 出 新 车 型 的 同 时 对 现 有 的 VOC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调 整 在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实 施 后, 上 汽 通 用 在 南 厂 色 漆 已 采 用 水 性 漆 的 基 础 上, 将 北 厂 色 漆 也 改 用 水 性 漆 ; 并 且 对 清 漆 喷 房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改 造, 在 现 有 水 幕 除 漆 雾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 浓 缩 焚 烧 的 措 施, 使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率 由 15% 大 幅 提 高 到 90% 以 上 同 时, 上 汽 通 用 也 将 继 续 对 中 涂 清 漆 配 方 进 行 改 进, 确 保 在 2017 年 满 足 上 海 市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3-2017) 提 出 的 削 减 30% 的 目 标, 确 保 油 漆 车 间 废 气 稳 定 达 到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3.10 投 诉 情 况 调 查 据 了 解,2013 年 3 月 -2015 年 3 月 期 间, 上 海 市 环 境 监 察 总 队 收 到 关 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的 投 诉 共 10 次, 投 诉 内 容 见 表 3.10-1 其 中 3 次 投 诉 是 关 于 交 通 噪 声 的, 浦 东 新 区 环 保 局 已 处 结 ;7 次 投 诉 是 关 于 异 味 的, 也 已 处 理 完 毕,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局 对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的 大 气 监 测 结 果 进 行 了 复 108

核, 并 将 通 用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的 结 果 反 馈 给 了 投 诉 者 序 号 1 投 诉 人 姓 名 徐 2 2013.6.2 表 3.10-1 近 2 年 来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相 关 投 诉 事 件 统 计 投 诉 时 间 投 诉 内 容 反 馈 处 理 结 果 2013.5.18 3 屠 2013.5.22 4 叶 2013.9.12 5 万 2014.4.10 6 某 市 民 7 某 市 民 2014.7.21-2014.9.2 多 次 投 诉 2014.11.21-11.23 申 江 路 2000 号 靠 聚 丰 路 通 用 汽 车 厂 车 辆 开 过 时 的 噪 声 扰 民 金 京 路 佳 京 路 路 段 设 有 20:00-7:00 大 环 境 热 线 已 答 复 型 卡 车 禁 止 通 行 标 志, 但 是 通 用 汽 车 集 装 箱 卡 车 照 样 通 行, 要 求 交 警 部 门 严 加 管 理 并 尽 快 回 复 市 民 处 理 结 果 该 公 司 每 天 夜 间 在 厂 区 内 装 卸 货 物 浦 东 新 区 环 保 局 已 处 结 至 凌 晨 2 3 点, 噪 声 扰 民 其 小 区 附 近 是 浦 东 新 区 巨 峰 路 和 金 执 法 人 员 9 月 13 日 联 系 投 诉 人 无 京 路 交 叉 口 -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人 接 听, 投 诉 事 实 不 符 经 现 ( 在 金 京 路 东 侧, 巨 峰 路 的 南 面 ), 场 检 查, 被 投 诉 单 位 是 上 汽 通 有 一 根 白 色 烟 囱, 最 近 每 天 18:00-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喷 漆 废 次 日 凌 晨, 该 公 司 在 刷 油 漆, 油 漆 气 采 取 催 化 燃 烧 后 高 空 排 放, 味 很 重, 市 民 闻 了 后 有 胸 闷 恶 心 的 历 年 废 气 测 试 报 告 均 符 合 标 感 觉, 市 民 怀 疑 其 油 漆 内 的 有 害 物 准, 现 场 未 闻 到 异 常 异 味 联 质 超 标, 担 心 影 响 周 边 居 民 的 身 体 系 投 诉 人 告 知 该 情 况 表 示 理 健 康, 故 来 电 反 映, 诉 求 : 管 理 部 解 门 尽 快 前 去 核 实, 如 确 实 超 标 的 按 相 关 环 保 规 定 进 行 处 罚 并 让 对 方 整 改 投 诉 人 反 映 小 区 正 对 面 的 通 用 北 厂 区 的 车 间 经 常 排 放 胶 水 和 油 漆 的 味 道, 东 南 风 尤 其 严 重, 称 去 年 曾 经 向 区 环 保 反 映 过 峰 路 的 南 面 ), 有 一 根 白 色 烟 囱, 最 近 每 天 18:00 以 后, 该 公 司 在 刷 油 漆, 油 漆 味 很 重, 市 民 闻 了 后 有 胸 闷 恶 心 的 感 觉, 且 小 区 很 多 居 民 得 了 癌 症, 市 民 怀 疑 其 油 漆 内 的 有 害 物 质 超 标, 担 心 影 响 周 边 居 民 的 身 体 健 康, 故 来 电 反 映, 诉 求 : 管 理 部 门 尽 快 前 去 核 实, 油 漆 味 是 否 超 标 109 已 处 理 : 经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监 察 支 队 现 场 检 查,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喷 漆 废 气 采 取 催 化 燃 烧 后 高 空 排 放, 历 年 废 气 测 试 报 告 均 符 合 标 准, 针 对 周 围 小 区 居 民 对 该 公 司 废 气 排 放 的 投 诉 情 况, 公 司 已 计 划 于 2015 年 完 成 对 油 漆 车 间 水 性 漆 工 艺 改 造, 以 进 一 步 降 低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及 浓 度 市 民 来 电 反 映 : 其 小 区 附 近 是 浦 东 浦 东 新 区 环 保 局 已 将 上 汽 通 用 新 区 巨 峰 路 和 金 京 路 交 叉 口 - 上 汽 通 汽 车 的 大 气 监 测 情 况 进 行 了 复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 在 金 京 路 东 侧, 巨 核, 并 将 企 业 正 常 生 产,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的 结 果 反 馈 给 投 诉 者 该 厂 焚 烧 炉 排 放 刺 鼻 有 机 废 气 扰 民 吹 东 南 风 向, 会 受 其 影 响 浦 东 新 区 环 保 局 已 将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的 大 气 监 测 情 况 进 行 了 复

序 号 投 诉 人 姓 名 8 某 市 民 2014.12.18 9 某 市 民 2015.1.20 投 诉 时 间 投 诉 内 容 反 馈 处 理 结 果 巨 峰 路 近 申 江 路 附 近 空 气 里 刺 激 性 油 气 味 很 厉 害 晚 上 6 点 后 在 住 宅 处 闻 到 难 闻 气 味, 投 诉 是 周 边 的 通 用 汽 车 公 司 排 放 经 炉 子 未 完 全 焚 烧 的 涂 装 和 喷 涂 两 种 废 气, 南 风 和 东 南 风 受 影 响 核, 并 将 企 业 正 常 生 产,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的 结 果 反 馈 给 投 诉 者 浦 东 新 区 环 保 局 已 将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的 大 气 监 测 情 况 进 行 了 复 核, 并 将 企 业 正 常 生 产,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的 结 果 反 馈 给 投 诉 者 浦 东 新 区 环 保 局 已 将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的 大 气 监 测 情 况 进 行 了 复 核, 并 将 企 业 正 常 生 产,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的 结 果 反 馈 给 投 诉 者 通 用 公 司 附 近 有 刺 鼻 味 道 浦 东 新 区 环 保 局 已 将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的 大 气 监 测 情 况 进 行 了 复 10 某 市 民 2015.3.2-3.5 核, 并 将 企 业 正 常 生 产,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的 结 果 反 馈 给 投 诉 者 3.11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及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1) 完 善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覆 盖 了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污 染 源 监 测, 但 废 气 排 气 筒 监 测 应 补 充 总 装 车 间 涂 胶 排 气 筒 上 汽 通 用 公 司 已 明 确 增 加 相 关 的 监 测 计 划, 相 关 监 测 资 金 已 列 入 年 度 计 划 (2) 废 活 性 炭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要 求 处 置 沪 环 保 管 审 2004 272 号 文 要 求 将 废 水 处 理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要 求 进 行 处 置 和 管 理, 但 2014 年 之 前 均 作 为 一 般 固 废 处 置, 在 2014 年 编 制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动 机 二 期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期 间 环 评 单 位 指 出 存 在 问 题 后 尚 未 更 换 活 性 炭 建 设 单 位 承 诺 今 后 将 按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3) 食 堂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不 能 满 足 DB31/844-2014 要 求 金 桥 基 地 南 厂 北 厂 食 堂 油 烟 现 有 监 测 结 果 均 不 能 满 足 餐 饮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DB31/844-2014) 限 值 要 求, 因 此 企 业 应 在 2016 年 5 月 1 日 之 前 对 现 有 食 堂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进 行 改 造, 确 保 油 烟 浓 度 在 2016 年 5 月 1 日 之 后 可 以 满 足 新 的 限 值 要 求 (4) 油 漆 车 间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排 放 不 能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金 桥 基 地 南 北 厂 区 烘 房 废 气 中 NMHC 苯 浓 度 有 超 过 DB31/859-2014 排 放 限 值 ( 对 现 有 企 业 要 求 在 2017 年 2 月 1 日 起 实 行 ) 的 情 况, 通 用 公 司 正 在 采 取 措 施 通 110

过 调 整 烘 房 温 度 升 级 设 备 和 改 变 治 理 措 施 以 确 保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能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表 3.11-1 以 新 带 老 整 改 一 类 表 编 号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整 改 措 施 落 实 时 间 1 总 装 车 间 涂 胶 废 气 未 进 行 监 测 列 入 2015 年 监 测 计 划 2015 年 年 底 前 2 废 活 性 炭 未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落 实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并 签 订 协 议 报 2014 年 年 底 前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3 对 现 有 食 堂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进 行 改 食 堂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不 能 满 足 造, 确 保 油 烟 浓 度 在 2016 年 5 月 1 日 2016 年 5 月 1 日 前 DB31/844-2014 限 值 要 求 之 后 可 以 满 足 新 的 限 值 要 求 4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通 过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油 漆 车 间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排 放 不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升 级 设 备 改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能 满 足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变 治 理 措 施 以 及 调 整 烘 房 温 度 等 确 目 试 生 产 前 及 保 稳 定 达 标 2017 年 2 月 1 日 前 3.12 小 结 上 汽 通 用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较 为 出 色, 三 同 时 手 续 按 工 程 申 报, 现 有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齐 全, 污 染 源 均 得 到 有 效 治 理, 均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污 染 物 排 放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企 业 多 年 来 未 收 到 过 处 罚 ;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有 效, 环 境 保 护 和 风 险 控 制 规 章 制 度 齐 全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上 汽 通 用 的 现 有 工 程 主 要 污 染 物 均 可 达 标 排 放, 采 取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中 应 增 加 涂 胶 废 气 排 气 筒 的 监 测, 废 活 性 炭 应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食 堂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应 在 2016 年 5 月 1 日 之 前 完 成 改 造 已 满 足 DB31/844-2014 限 值 要 求 同 时 立 即 着 手 研 究 如 何 确 保 油 漆 车 间 废 气 排 放 在 本 项 目 试 生 产 前 及 2017 年 2 月 1 日 前 满 足 DB31/859-2014 新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做 到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111

4 项 目 概 况 4.1 基 本 情 况 (1) 项 目 名 称 :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北 厂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项 目 (2) 建 设 单 位 :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3) 行 业 类 别 及 代 码 :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 代 号 :C3721) (4) 项 目 性 质 : 本 项 目 属 于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5) 建 设 地 点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申 江 路 1500 号 ( 上 汽 通 用 金 桥 北 厂 区 ) (6) 投 资 总 额 :116800 万 元 人 民 币 4.2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为 车 型 调 整 技 改 项 目, 为 推 出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D2JBI) 及 其 变 型 车, 通 过 对 金 桥 北 厂 现 有 设 备 的 升 级 改 造, 使 现 有 生 产 线 能 满 足 新 车 型 生 产 要 求 本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生 产 节 拍 ( 每 小 时 产 量, 用 JPH 表 示 ) 和 总 产 量 不 变, 无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现 有 的 生 产 场 地 公 用 设 施 及 管 线 均 无 需 改 造, 均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需 要 生 产 工 艺 公 用 设 施 本 项 目 与 现 有 厂 区 的 依 托 情 况, 详 见 4.2-1 表 4.2-1 本 项 目 与 现 有 厂 区 关 联 表 类 别 本 期 项 目 内 容 依 托 关 系 地 点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基 地 ( 申 江 路 1500 号 ) 北 厂 依 托 现 有 厂 区 北 厂 冲 压 新 车 型 与 原 有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厂 房 建 筑 无 需 改 造, 利 用 现 有 冲 压 生 产 车 间 线, 新 增 相 关 模 具 新 车 型 与 原 有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厂 房 建 筑 无 需 改 造, 利 用 原 有 生 产 设 备 依 托 现 有 北 厂 车 身 及 机 械 化 运 输 设 备 新 增 穿 线 板 线 侧 围 内 板 总 成 线 侧 围 外 板 总 成 工 程, 部 车 间 线 前 后 盖 线 改 造 现 有 底 板 补 焊 线 内 总 拼 线 外 总 拼 线, 总 拼 补 分 改 造 焊 线 表 调 线 底 板 线 前 舱 线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北 厂 总 装 车 间 供 电 给 水 新 车 型 与 原 有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厂 房 建 筑 无 需 改 造, 车 间 在 新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后, 利 用 现 有 全 部 涂 装 生 产 线 设 备 新 增 涂 胶 枪 嘴 一 套 新 车 型 与 原 有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厂 房 建 筑 无 需 改 造 利 用 原 有 生 产 设 备 及 机 械 化 运 输 设 备 ; 增 添 新 车 型 制 造 过 程 中 必 需 增 添 的 专 用 工 装 工 具 112 依 托 现 有 工 程 为 主, 部 分 改 造 厂 区 供 电 进 线 有 3 路 :1 路 为 110kV, 经 过 一 级 变 压 器 同 时 供 应 南 北 两 个 厂 区 ; 另 2 路 均 为 35kV, 经 过 变 压 至 10kV 分 别 输 送 给 金 桥 南 北 依 托 现 有 两 个 厂 区 全 厂 共 有 配 电 变 压 器 99 台, 平 均 负 载 系 数 约 为 55% 目 工 程, 无 前 全 厂 机 电 设 备 装 机 容 量 约 为 155000kW, 现 有 供 电 容 量 可 以 满 足 项 需 改 造 目 用 电 需 求 本 项 目 无 需 改 造 供 水 管 路 有 3 路 : 申 江 路 DN200 一 路 巨 峰 路 DN150 一 路 和 金 京 路

环 保 设 施 类 别 本 期 项 目 内 容 依 托 关 系 DN150 一 路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用 水 量 保 持 不 变, 本 项 目 实 施 无 需 改 造 厂 区 雨 污 分 流, 本 项 目 全 部 利 用 现 有 排 水 系 统 排 放, 雨 水 由 雨 水 埋 地 排 水 管 收 集 后 排 入 金 京 路 和 榕 桥 路 的 市 政 雨 水 管, 排 出 口 径 为 Ø600- Ø800 污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管 收 集 后 经 南 厂 废 水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金 京 路 市 政 污 水 管, 排 出 口 径 为 Ø400 无 需 改 造 纯 水 制 备 纯 水 制 备 系 统 的 设 计 供 水 量 600t/h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用 水 量 保 持 不 变, 站 无 需 改 造 南 厂 空 压 站 配 备 IRN132K-OF 型 水 冷 式 无 油 变 速 螺 杆 空 气 压 缩 机 2 台, 压 缩 空 气 总 安 装 容 量 为 40 m 3 /min 供 气 压 力 为 :0.8~0.9MPa 北 厂 空 压 站 配 站 备 空 压 站 安 装 有 4 台 126 m3/min 离 心 式 空 压 机 ;2 台 58m 3 /min 无 油 螺 杆 式 空 压 机, 总 安 装 容 量 为 620 m 3 /min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无 需 改 造 空 调 冷 冻 站 房 南 厂 空 调 系 统 冷 冻 站 配 置 7 台 单 机 容 量 为 1802RT 的 离 心 式 冷 水 机 组, 总 冷 量 为 44MW 工 艺 用 冷 冻 水 由 冷 冻 站 房 的 水 冷 式 螺 杆 机 组 提 供, 共 计 冷 量 3.142MW 北 厂 空 调 系 统 冷 冻 站 溴 化 锂 机 组 15 套 供 应 车 间 空 调 螺 杆 机 2 套 供 应 工 艺 冷 冻 水, 总 冷 量 60 MW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空 调 系 统, 无 需 改 造 废 气 处 理 本 项 目 为 技 术 改 造, 产 能 不 变, 无 新 增 废 气 排 放 本 项 目 无 新 增 废 水, 利 用 北 厂 现 有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排 放, 无 需 改 废 水 处 理 造 和 更 新 噪 声 治 理 理 本 项 目 无 新 增 噪 声 源 本 项 目 无 新 增 固 体 废 弃 物, 全 部 依 托 公 司 现 有 的 暂 存 场 地 和 委 托 处 理 固 废 处 理 单 位, 无 需 改 造 和 更 新 4.3 产 品 产 能 依 托 现 有 工 程 为 主 本 项 目 纲 领 产 品 为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D2JBI), 达 纲 年 年 产 量 为 2 万 辆 由 于 该 新 车 型 的 生 产 将 替 代 部 分 现 有 车 型 的 产 能, 并 与 现 有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因 此,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总 产 能 维 持 不 变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生 产 的 车 型 及 产 量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4.3-1 所 示 表 4.3-1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产 品 情 况 项 目 实 施 前 项 目 实 施 后 车 型 JPH( 辆 / 小 时 ) 产 量 占 比 (%) 车 型 JPH( 辆 / 小 时 ) 产 量 占 比 (%) E12/E17 14.7 36.8 E17 15.8 39.4 E18 2.9 7.2 E18 4.9 12.3 618 3.8 9.5 E2SC 16.7 41.2 E2SC 16 40.0 D2JBI( 本 项 目 ) 2.6 6.5 E2LB 2.6 6.5 合 计 40.0 100 合 计 40.0 100 本 项 目 的 达 纲 年 (2020 年 ) 生 产 纲 领 见 表 4.3-2 表 4.3-2 本 项 目 生 产 纲 领 ( 单 位 : 万 辆 / 年 )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产 量 1 D2JBI 2 113

纲 领 产 品 的 技 术 性 能 和 参 数 见 表 4.3-3 表 4.3-3 纲 领 产 品 的 技 术 性 能 和 参 数 配 置 D2JBI 扭 矩 138Nm 发 动 机 1.5T L3A 油 耗 0.9 升 / 百 公 里 功 率 71KW 4.4 总 图 布 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金 桥 1500 号 基 地 占 地 79.19 万 m 2, 其 中 建 筑 面 积 45.98 万 m 2, 绿 化 面 积 18.6 万 m 2, 整 个 厂 区 绿 化 面 积 达 到 23.5% 本 项 目 全 部 利 用 北 厂 现 有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无 新 建 建 筑, 厂 区 总 图 布 置 不 变 4.5 项 目 工 艺 改 造 及 布 置 本 项 目 将 充 分 利 用 北 厂 现 有 车 间 的 生 产 设 备, 对 相 关 设 备 进 行 适 应 性 的 改 造 和 调 整, 具 体 改 造 调 整 情 况 见 表 4.5-1 表 4.5-1 本 项 目 的 改 造 调 整 情 况 汇 总 车 间 名 称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改 造 调 整 的 内 容 新 增 D2JBI 12 套 模 具 新 增 穿 线 板 线 侧 围 内 板 总 成 线 侧 围 外 板 总 成 线 前 后 盖 线 改 造 现 有 底 板 补 焊 线 内 总 拼 线 外 总 拼 线, 总 拼 补 焊 线 表 调 线 底 板 线 前 舱 线 新 车 型 与 原 有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厂 房 建 筑 无 需 改 造, 车 间 在 新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后, 利 用 现 有 全 部 涂 装 生 产 线 设 备 新 增 ABS 分 装 台 车 身 密 封 条 装 表 牌 总 成 吊 具 冷 却 液 加 注 底 盘 工 位 等 改 造 汽 油 加 注 拆 门 工 位 车 身 钢 印 发 动 机 / 变 速 箱 拼 合 台 座 椅 吊 具 安 装 仪 表 板 座 椅 吊 具 玻 璃 涂 胶 装 门 等 4.5.1 冲 压 车 间 现 有 冲 压 车 间 由 五 个 横 跨 和 一 个 纵 跨 组 成 车 间 内 设 有 开 卷 落 料 线 冲 压 生 产 线, 并 设 有 模 具 存 放 区 模 具 维 修 区, 配 有 模 具 维 修 的 多 种 设 备 冲 压 车 间 的 原 有 厂 房 及 设 备 能 够 满 足 本 项 目 产 品 的 生 产 需 要, 仅 需 要 新 增 本 项 目 纲 领 产 品 生 产 所 需 的 模 具 技 改 后 冲 压 车 间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图 4.5-1 114

图 4.5-1 技 改 后 上 汽 通 用 冲 压 车 间 平 面 布 置 图 115

4.5.2 车 身 车 间 北 厂 车 身 车 间 主 生 产 线 由 底 板 总 成 及 补 焊 线 侧 围 内 板 和 外 板 总 成 线 白 车 身 内 外 总 拼 线 白 车 身 补 焊 线 门 盖 生 产 线 及 白 车 身 调 整 线 组 成 本 项 目 将 充 分 利 用 车 身 车 间 的 原 有 生 产 设 备 及 机 械 化 运 输 设 备, 新 增 穿 线 板 线 侧 围 内 板 总 成 线 侧 围 外 板 总 成 线 前 后 盖 线, 对 现 有 现 有 底 板 补 焊 线 内 总 拼 线 外 总 拼 线, 总 拼 补 焊 线 表 调 线 底 板 线 前 舱 线 进 行 改 造 改 造 后 车 身 车 间 的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不 变 技 改 后 北 厂 车 身 车 间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图 4.5-2 4.5.3 油 漆 车 间 新 车 型 与 原 有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厂 房 建 筑 无 需 改 造, 车 间 在 新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后, 利 用 现 有 全 部 涂 装 生 产 线 设 备, 新 增 涂 胶 枪 嘴 一 套 见 图 4.5-3 4.5.4 总 装 车 间 北 厂 总 装 车 间 原 设 备 能 共 用 的 仅 做 一 些 改 造, 尽 可 能 使 用 或 改 造 原 工 装 设 备 以 适 应 新 车 型 和 原 车 型 共 同 的 需 要, 制 动 液 加 注 玻 璃 涂 胶 汽 油 加 注 等 在 原 有 流 水 线 增 加 冷 却 液 加 注 ABS 分 装 台 RESS AGV 动 力 总 成 辅 助 臂 等 工 位 技 改 后 北 厂 总 装 车 间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图 4.5-4 116

图 4.5-2 技 改 后 上 汽 通 用 北 厂 区 车 身 车 间 平 面 布 置 图 117

图 4.5-3 技 改 后 上 汽 通 用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平 面 布 置 图 118

图 4.5-4 技 改 后 上 汽 通 用 北 厂 区 总 装 车 间 平 面 布 置 图 119

4.6 主 要 设 备 清 单 本 项 目 主 要 新 增 设 备 见 表 4.6-1 表 4.6-1 本 项 目 新 增 主 要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台 / 套 ) 1 冲 压 车 间 1 前 盖 内 板 模 具 1 2 前 盖 外 板 模 具 1 3 提 升 门 内 板 模 具 1 4 提 升 门 上 外 板 模 具 1 5 侧 围 外 板 左 模 具 1 6 侧 围 外 板 右 模 具 1 7 侧 围 外 板 落 料 模 具 1 8 翼 子 板 落 料 模 具 1 9 翼 子 板 模 具 1 10 侧 围 内 板 模 具 1 11 车 顶 模 具 1 12 仪 表 板 模 具 1 小 计 12 2 车 身 车 间 1 白 车 身 内 板 总 拼 工 位 1 2 白 车 身 外 板 总 拼 工 位 1 3 手 工 点 焊 机 4 4 维 修 设 备 1 5 BUS PLUG 26 6 手 动 工 具 12 7 前 围 总 成 线 改 造 增 加 设 备 7 8 白 车 身 底 板 总 成 线 5 9 侧 围 内 板 总 成 线 3 10 侧 围 外 板 总 成 线 2 11 白 车 身 底 板 补 焊 线 改 造 增 加 设 备 1 12 白 车 身 主 线 内 板 补 焊 线 改 造 增 加 设 备 1 13 白 车 身 主 线 外 板 补 焊 线 改 造 增 加 设 备 1 14 表 调 线 工 装 1 15 前 盖 总 成 线 1 16 后 举 门 总 成 线 1 17 翼 子 板 总 成 线 1 18 辅 助 增 加 设 备 1 19 离 线 检 修 设 备 1 小 计 71 3 油 漆 车 间 1 涂 胶 枪 嘴 1 小 计 1 4 总 装 车 间 1 门 输 送 吊 架 ( 改 造 ) 150 2 发 动 机 输 送 吊 架 ( 改 造 ) 105 3 AGV( 新 增 ) 2 120

4 蓄 电 池 AGC( 新 增 ) 1 5 拆 门 夹 具 ( 改 造 ) 4 6 车 身 VIN 码 打 印 机 ( 改 造 ) 2 7 标 牌 工 装 ( 新 增 ) 4 8 密 封 条 滚 枪 ( 新 增 ) 5 9 车 身 线 束 辅 助 臂 ( 改 造 ) 1 10 仪 表 板 夹 具 ( 改 造 ) 1 11 玻 璃 涂 胶 单 元 ( 改 造 ) 6 12 动 力 工 具 ( 新 增 ) 1 13 油 箱 辅 助 臂 ( 改 造 ) 1 14 副 车 架 紧 固 助 力 臂 ( 新 增 ) 2 15 拖 曳 臂 支 架 紧 固 助 力 臂 ( 新 增 ) 2 16 托 台 定 位 工 装 ( 改 造 ) 15 17 蓄 电 池 定 位 工 装 ( 新 增 ) 3 18 蓄 电 池 吊 具 ( 新 增 ) 1 19 蓄 电 池 紧 固 助 力 臂 ( 新 增 ) 2 20 12V 电 瓶 辅 助 臂 ( 改 造 ) 1 21 制 动 液 加 注 设 备 - 加 注 枪 头 ( 改 造 ) 3 22 发 动 机 冷 却 液 加 注 设 备 - 加 注 枪 头 ( 改 造 ) 4 23 蓄 电 池 冷 却 液 加 注 设 备 ( 新 增 ) 1 24 变 速 箱 液 加 液 设 备 ( 新 增 ) 1 25 座 椅 辅 助 臂 ( 改 造 ) 2 26 装 门 夹 具 ( 改 造 ) 4 27 排 气 管 吊 具 ( 改 造 ) 1 28 后 桥 吊 具 ( 改 造 ) 1 29 副 车 架 吊 具 ( 改 造 ) 1 30 动 力 总 成 吊 具 ( 改 造 ) 1 31 前 避 震 吊 具 ( 改 造 ) 2 32 水 箱 吊 具 ( 改 造 ) 1 33 发 动 机 吊 具 ( 改 造 ) 1 34 OBCM/APM 模 块 分 总 成 吊 具 ( 新 增 ) 1 35 变 速 箱 吊 具 ( 改 造 ) 1 36 大 灯 调 整 学 习 设 备 ( 改 造 ) 1 小 计 335 5 制 造 工 程 1 整 车 内 外 饰 检 具 1 2 整 车 测 量 支 架 1 3 侧 围 三 坐 标 测 量 支 架 1 4 车 顶 总 成 三 坐 标 测 量 支 架 1 5 前 盖 总 成 检 具 测 量 支 架 2 6 后 盖 总 成 检 具 测 量 支 架 2 7 翼 子 板 总 成 检 具 测 量 支 架 2 8 厂 内 前 后 大 灯 检 具 4 9 白 车 身 手 持 测 量 检 具 6 小 计 20 6 信 息 系 统 1 充 电 口 检 测 设 备 ( 新 增 ) 2 蓄 电 池 返 修 吊 具 ( 新 增 ) 3 蓄 电 池 充 电 桩 ( 新 增 ) 121

4 关 键 特 性 (QCOS) 控 制 盒 ( 新 增 ) 5 关 键 特 性 (QCOS) 扳 手 ( 新 增 ) 6 蓄 电 池 返 修 吊 具 ( 新 增 ) 小 计 343 4.7 能 源 用 量 技 改 完 成 后 全 厂 主 要 能 源 消 耗 见 下 表 4.7-1 所 示, 与 改 造 前 相 比 无 新 增 表 4.7-1 技 改 完 成 后 全 厂 主 要 能 源 消 耗 能 源 名 称 年 实 物 耗 量 单 位 折 标 系 数 单 位 折 标 煤 量 t ce 电 力 32597 万 kw h 3.3 tce/ 万 kw.h 107570.1 蒸 汽 10.37 万 t 1142.9 tce/ 万 t 11851.9 水 167.294 万 m 3 0.857 tce/ 万 m 3 143.37 天 然 气 1337 万 m 3 12.14 tce/ 万 m 3 16231.18 合 计 135796.55 4.8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本 项 目 在 达 到 生 产 纲 领 时, 相 关 年 全 厂 耗 用 各 种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见 表 4.8-1 技 改 前 后 全 厂 所 用 原 辅 材 料 的 主 要 成 分, 与 改 造 前 一 致, 具 体 如 表 4.8-2 4.8-3 所 示 表 4.8-1 技 改 后 全 厂 主 要 原 材 料 消 耗 量 表 No 名 称 单 位 原 有 产 品 本 项 目 车 型 调 整 后 用 量 增 减 量 1 钢 板 和 钢 材 t/a 60046 60046 0 2 铸 铁 件 t/a 74741 74741 0 3 铸 铝 和 铝 合 金 件 t/a 41790 41790 0 4 塑 料 件 t/a 19636 19636 0 5 有 色 金 属 合 金 t/a 13884 13884 0 6 玻 璃 t/a 7903 7903 0 橡 胶 t/a 9979 9979 0 7 焊 材 t/a 10.8 10.8 0 电 泳 漆 L/a 2246534 2246534 0 8 中 涂 漆 L/a 513923 513923 0 水 性 色 漆 L/a 1043370 1043370 0 11 清 漆 t/a 1006920 1006920 0 12 汽 油 t/a 3649 3649 0 13 发 动 机 油 t/a 1449 1449 0 14 脱 脂 液 t/a 374.8 374.8 0 15 磷 化 液 t/a 61.01 61.01 0 16 钝 化 液 ( 不 含 铬 ) t/a 4.8 4.8 0 17 涂 胶 ( 包 括 密 封 胶 隔 音 胶 顶 沟 胶 ) t/a 3132585 3132585 0 18 清 洗 用 溶 剂 L/a 179467 179467 0 122

表 4.8-2 激 光 钎 焊 焊 丝 成 份 牌 号 铜 铝 硅 锌 锰 磷 铅 锡 铁 其 他 A 余 量 0.01 2.8-4.0 1.5 1.5 0.20 1.1 0.5 0.50 B 余 量 0.01 2.8-4.0 0.2 0.5-1.5 0.02 0.02 0.2 0.3 0.4 C 余 量 0.01 2.8-4.0 1.0 1.5 0.02 1.0 0.50 0.50 表 4.8-3 序 物 质 号 名 称 属 低 闪 点 易 燃 液 体 急 性 中 毒 : 对 中 枢 神 经 是 一 类 轻 质 石 油 产 系 统 有 麻 醉 作 用, 轻 度 品, 无 色 或 淡 黄 色 易 中 毒 症 状 有 头 晕 头 挥 发 液 体, 主 要 是 痛 恶 心 呕 吐, 步 态 C 4 -C 12 脂 肪 烃 和 环 烃 不 稳 共 济 失 调 液 体 类, 具 有 特 殊 臭 味 吸 入 呼 吸 道 可 引 起 吸 比 重 ( 水 =1)0.70 ~入 性 肺 炎, 溅 入 眼 内 可 1 汽 油 0.79 沸 点 40 ~致 角 膜 溃 疡 穿 孔 甚 200 蒸 汽 比 重 至 失 明, 皮 肤 接 触 致 急 3.0~3.5 爆 炸 极 限 性 接 触 性 皮 炎, 甚 至 灼 1.3% ~ 6.0%, 闪 点 伤 -50 不 溶 于 水, 易 慢 性 毒 性 : 神 经 衰 弱 综 溶 于 二 硫 化 碳 和 醇 合 症 植 物 神 经 功 能 紊 等 乱 周 围 神 经 病 灰 色 糊 状 物, 主 要 有 害 成 分 包 括 正 丁 醇 (3-5%) 二 甲 苯 3-5%, 吸 入 皮 肤 接 触 和 食 入 正 丙 苯 1-2%, 乙 酸 -2 溶 剂 有 害 对 眼 睛 和 皮 肤 有 - 丁 氧 基 乙 酯 7-10%, 2 性 中 刺 激 性 对 水 生 生 物 有 轻 芳 烃 溶 剂 石 脑 油 涂 漆 害, 对 水 生 环 境 可 能 引 5-7%, 聚 氨 基 甲 酸 乙 起 长 期 不 利 影 响 / 酯 树 脂 3-5%, 密 度 1.2g/cm 3, 不 溶 于 水, 闪 点 40 3 汽 油 和 涂 料 的 主 要 成 分 和 指 标 主 要 成 分 健 康 危 害 危 险 特 性 毒 理 学 急 性 毒 性 :LD 50 = 67000mg/kg( 小 鼠 经 口 )LC 50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143000mg/m 3,2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刺 激 性 : 人 经 眼 : 炸, 与 氧 化 剂 能 发 生 强 140ppm (8 小 时 ), 烈 反 应,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轻 度 刺 激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扩 散 到 亚 急 性 和 慢 性 毒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明 火 会 引 着 回 燃 易 燃 液 体 性 : 大 鼠 吸 入 3g/m 3, 12~24 小 时 / 天,78 天, 未 见 中 毒 症 状 急 性 经 口 毒 性 : 无 资 料 ; 急 性 经 皮 毒 性 : 本 产 品 未 被 归 类 可 燃 液 体 在 燃 烧 或 液 体, 沸 点 >37.78, 受 热 情 况 下, 会 导 致 压 闪 点 >100, 密 度 1.02 g/cm 3 眼 睛 接 触 : 造 成 严 重 力 增 加 和 容 器 破 裂, 随, 主 要 有 害 眼 损 伤 ; 吸 入 : 可 放 出 后 有 爆 炸 的 危 险 溢 成 分 :2-( 己 氧 基 ) 乙 醇 对 呼 吸 系 统 极 富 刺 激 出 物 流 入 下 水 道 会 产 (5-7%) 1- 丁 氧 基 -2- 性 或 腐 蚀 性 的 气 体 蒸 生 着 火 或 爆 炸 危 险 丙 醇 (3-5%) 铝 粉 急 性 毒 性 估 计 值 : 气 或 粉 尘 接 触 分 解 本 物 质 对 水 生 物 有 剧 水 性 (2-3%) 1,3,5- 三 嗪 口 服 : 产 物 下 会 导 致 健 康 危 毒 必 须 收 集 被 本 产 色 漆 -2,4,6- 三 胺 与 丁 基 化 9918.4mg/kg ; 皮 险 暴 露 后, 严 重 的 影 品 污 染 了 的 消 防 水, 且 甲 基 化 甲 醛 的 聚 合 物 肤 :9305.6 mg/kg 响 会 延 迟 才 出 现 ; 皮 肤 禁 止 将 其 排 放 到 任 何 (1-2%) 2- 乙 基 己 醇 接 触 : 可 致 严 重 灼 伤 ; 水 道 ( 下 水 道 或 排 水 (1-2%) 1- 甲 基 -2- 吡 咯 食 入 : 可 能 烧 伤 嘴 咽 沟 ) 热 分 解 产 物 可 能 包 烷 酮 (0.5-1%) α-( 壬 基 喉 或 胃 括 如 下 物 质 : 二 氧 化 苯 基 )-ω- 羟 基 聚 ( 氧 代 碳 一 氧 化 碳 氮 氧 化 -1,2- 乙 二 基 ) (<0.1%) 物 金 属 氧 化 物 123

续 表 4.8-3 汽 油 和 涂 料 的 主 要 成 分 和 指 标 序 号 物 质 名 称 主 要 成 分 健 康 危 害 危 险 特 性 毒 理 学 液 体, 沸 点 >37.78, 闪 点 27.22, 密 度 1.01 易 燃 液 体 和 蒸 气 在 燃 g/cm 3, 主 要 有 害 成 分 : 烧 或 受 热 情 况 下, 会 导 急 性 毒 性 估 计 3- 乙 氧 基 丙 酸 乙 酯 致 压 力 增 加 和 容 器 破 眼 睛 接 触 : 造 成 眼 值 : (12-15%) 轻 芳 烃 溶 剂 裂, 随 后 有 爆 炸 的 危 险 刺 激 ; 吸 入 : 接 触 分 口 服 :6638.2 石 脑 油 (7-10%) 甲 苯 溢 出 物 流 入 下 水 道 会 产 解 产 物 下 会 导 致 健 mg/kg; 皮 肤 : (0-1%) 二 甲 苯 (0-2%) 生 着 火 或 爆 炸 危 险 本 康 危 险 暴 露 后, 13246.4 1,2,4- 三 甲 苯 (5-13%) 物 质 对 水 生 物 有 害 并 具 严 重 的 影 响 会 延 迟 mg/kg; 4 清 漆 2- 庚 酮 (1-2%) 2-[2- 羟 有 长 期 持 久 影 响 必 须 才 出 现 ; 皮 肤 接 触 : 吸 入 ( 气 体 ): 基 -3,5- 二 (1,1- 二 甲 基 收 集 被 本 产 品 污 染 了 的 造 成 轻 微 皮 肤 刺 激 32161.8 ppm; 丙 基 苯 基 )]-2H- 苯 并 三 消 防 水, 且 禁 止 将 其 排 使 皮 肤 脫 脂 ; 食 入 : 吸 入 ( 蒸 汽 ): 唑 (1-2%) 3- 丁 基 -2-(1- 放 到 任 何 水 道 ( 下 水 道 刺 激 口 腔 咽 喉 和 111.4 mg/l; 吸 乙 基 戊 基 ) 恶 唑 啉 或 排 水 沟 ) 热 分 解 产 物 胃 入 ( 尘 与 雾 ): (1-2%) 2- 甲 氧 基 -1- 丙 可 能 包 括 如 下 物 质 : 二 10.72 mg/l 醇 乙 酸 酯 (0.2-0.5%) 氧 化 碳 一 氧 化 碳 氮 2- 丙 烯 酸 -1,2- 丙 二 醇 单 氧 化 物 酯 (0.1-0.2%) 易 燃 液 体 和 蒸 气 在 燃 烧 或 受 热 情 况 下, 会 导 眼 睛 接 触 : 造 成 严 致 压 力 增 加 和 容 器 破 急 性 毒 性 : 重 眼 损 伤 ; 吸 入 : 可 裂, 随 后 有 爆 炸 的 危 险 吸 入 蒸 汽 : 抑 制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溢 出 物 流 入 下 水 道 会 产 2000ppm( 大 乙 酸 丁 酯 (50-100%) 可 引 起 昏 睡 或 眩 晕, 生 着 火 或 爆 炸 危 险 本 鼠, 乙 酸 丁 酯 ) 清 洗 轻 芳 烃 溶 剂 石 脑 油 可 引 起 呼 吸 道 刺 激 ; 物 质 对 水 生 物 有 害 并 具 8000ppm( 大 5 用 溶 (12.5-<15%) 正 丁 醇 皮 肤 接 触 : 造 成 皮 有 长 期 持 久 影 响 必 须 鼠, 轻 芳 烃 溶 剂 剂 (12.5-<15%) 1 2 4 肤 刺 激 使 皮 肤 脫 收 集 被 本 产 品 污 染 了 的 石 脑 油 ) 三 甲 苯 (7-<10%) 脂 ; 食 入 : 可 抑 制 中 消 防 水, 且 禁 止 将 其 排 18000mg/m 3 ( 大 枢 神 经 系 统, 可 能 烧 放 到 任 何 水 道 ( 下 水 道 鼠,1 2 4 三 伤 嘴 咽 喉 或 胃 或 排 水 沟 ) 分 解 产 物 甲 苯 ) 可 能 包 括 如 下 物 质 : 二 氧 化 碳 一 氧 化 碳 4.9 公 用 工 程 本 工 程 为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工 艺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根 据 工 艺 生 产 要 求 对 现 有 的 车 间 进 行 工 艺 设 备 改 造 目 前 厂 区 内 已 建 有 完 善 的 生 产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室 内 外 消 火 栓 合 用 管 道, 以 及 自 动 喷 淋 灭 火 管 道 系 统 各 车 间 内 空 调 系 统 较 为 完 善,, 动 力 管 线 布 置 合 理 变 电 所 及 车 间 内 电 力 系 统 设 计 合 理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南 厂 设 35/10.5KV 降 压 站 一 座, 站 内 安 装 35/10.5kV 25000 kva 干 式 变 压 器 2 台, 采 用 二 路 专 线 专 仓 的 35kV 进 线, 进 线 容 量 分 别 为 25000 kva, 二 路 35kV 进 线 的 计 量 均 设 在 35kV 降 压 站 内 35kV 开 关 室, 在 二 台 变 压 器 的 10kV 侧 进 行 联 络 ; 天 然 气 调 压 站 1000m 2 /h; 空 压 站 安 装 有 IRN132K-OF 124

型 水 冷 式 无 油 变 速 螺 杆 空 气 压 缩 机 2 台, 总 安 装 容 量 为 40 m 3 /min 供 气 压 力 为 : 0.8~0.9MPa 空 调 系 统 : 冷 冻 站 配 置 7 台 单 机 容 量 为 1802RT 的 离 心 式 冷 水 机 组, 总 冷 量 为 44MW 工 艺 用 冷 冻 水 由 冷 冻 站 房 的 水 冷 式 螺 杆 机 组 提 供, 共 计 冷 量 3.142MW 排 水 系 统 :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的 排 水 体 制, 雨 水 由 雨 水 Ø600-Ø800 污 埋 地 管 收 集 后 排 入 金 京 路 和 榕 桥 路 的 市 政 雨 水 管, 排 出 口 径 为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管 收 集 后 经 南 厂 废 水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金 京 路 市 政 污 水 管, 排 出 口 径 为 Ø400 本 项 目 无 新 增 公 用 电 气 需 求, 原 有 厂 房 内 给 排 水 管 线 动 力 管 线 母 线 及 桥 架 和 周 围 厂 区 给 排 水 动 力 电 气 消 防 管 线 均 满 足 项 目 需 要, 不 需 改 造 本 项 目 改 造 后 车 间 生 产 性 质 不 变, 原 有 消 防 设 施 均 能 沿 用, 不 需 改 造 4.10 职 工 人 数 及 工 作 制 度 本 项 目 无 人 员 新 增 设 备 年 时 基 数 和 工 人 年 时 基 数 见 表 4.10-1 表 4.10-1 设 备 年 时 基 数 和 工 人 年 时 基 数 序 号 部 门 单 位 设 备 年 时 基 数 工 人 年 时 基 数 1 冲 压 车 间 小 时 6000 2000 2 车 身 车 间 小 时 6000 2000 3 油 漆 车 间 小 时 7500 2000 4 总 装 车 间 小 时 6000 2000 4.11 环 保 措 施 本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废 水 废 气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没 有 变 化 4.12 总 投 资 和 环 保 投 资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116800 亿 元,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投 资 为 100 万 元, 各 项 环 保 设 施 的 估 算 投 资 费 用 详 见 表 4.12-1 本 项 目 预 计 于 2016 年 9 月 开 始 建 设, 预 计 2016 年 3 月 竣 工 投 产,2020 年 12 月 达 纲 表 4.12-1 主 要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估 算 表 序 号 环 保 设 施 单 位 费 用 用 途 1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万 元 40 污 水 泵 的 保 养 维 护 2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万 元 40 风 机 维 护 + 材 料 更 换 3 噪 声 治 理 设 施 万 元 10 消 声 器 保 养 维 护 4 固 废 物 处 理 万 元 10 标 示 牌 的 维 护 合 计 万 元 100 125

5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对 北 厂 原 有 冲 压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的 工 艺 布 局 及 设 备 进 行 改 造 调 整, 不 涉 及 土 建 公 用 内 容 项 目 实 施 后, 新 车 型 与 现 有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北 厂 生 产 能 力 不 变 5.1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5.1.1 整 车 生 产 流 程 本 项 目 新 车 型 D2JBI 在 厂 区 内 的 生 产 流 转 过 程 见 图 5.1-1, 主 要 涉 及 冲 压 车 身 总 装 等 整 车 生 产 工 艺 图 5.1-1 整 车 产 品 的 生 产 流 转 过 程 ( 虚 线 框 为 本 项 目 需 要 改 造 的 车 间 ) 5.1.2 冲 压 车 间 改 造 后 的 冲 压 车 间 主 要 负 责 白 车 身 用 的 大 型 外 覆 盖 件 和 内 板 件 共 11 个 零 件 的 冲 压 生 产 ; 卷 料 的 开 卷 校 平 剪 切 和 落 料 ; 各 种 设 备 和 模 具 的 日 常 保 养 和 维 护 其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设 备 生 产 规 模 均 不 发 生 变 化, 仅 新 增 新 车 型 产 品 生 产 所 需 的 模 具 冲 压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排 污 节 点 如 图 5.1-2 N1: 设 备 噪 声 ;S1: 钢 板 废 料 图 5.1-2 冲 压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及 排 污 节 点 126

5.1.3 车 身 车 间 本 项 目 充 分 利 用 北 厂 车 身 车 间 的 原 有 生 产 设 备 及 机 械 化 运 输 设 备 的 基 础 上, 新 增 穿 线 板 线 侧 围 内 板 总 成 线 侧 围 外 板 总 成 线 前 后 盖 线, 对 现 有 底 板 补 焊 线 内 总 拼 线 外 总 拼 线, 总 拼 补 焊 线 表 调 线 底 板 线 前 舱 线 进 行 改 造 其 总 体 生 产 工 艺 生 产 规 模 均 不 发 生 变 化 车 身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及 排 污 节 点 见 图 5.1-3 前 围 分 总 成 后 围 分 总 成 前 舱 总 成 后 底 板 总 成 拼 合 后 底 板 总 成 补 焊 G1 G1 侧 围 内 板 分 总 成 焊 接 白 车 身 内 总 成 拼 合 白 车 身 内 总 拼 补 焊 G1 顶 盖 总 成 白 车 身 外 总 成 拼 合 侧 围 外 板 分 总 成 焊 接 G1 白 车 身 外 总 拼 补 焊 G1 G1 门 盖 生 产 安 装 白 车 身 调 整 线 G1 N2 S2 S4 车 体 分 配 中 心 G1: 焊 接 烟 尘 ;G2: 打 磨 粉 尘 ;N2: 打 磨 噪 声 ;S2: 废 胶 ;S4: 废 胶 桶 图 5.1-3 车 身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及 排 污 节 点 ( 虚 框 内 为 本 项 目 需 要 改 造 部 分 ) 5.1.4 油 漆 车 间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在 利 用 原 涂 装 生 产 线 设 备 的 基 础 上, 对 生 产 线 部 分 设 备 进 行 改 造 和 调 整, 并 新 增 部 分 设 备, 具 体 内 容 包 括 : 原 则 上 将 利 用 现 有 全 部 涂 装 生 产 线 127

设 备 仅 增 加 涂 胶 枪 嘴 1 套 改 造 后 的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及 排 污 节 点 见 图 5.1-4 油 漆 车 间 改 造 后 生 产 规 模 不 发 生 变 化 W1 W2 G4 W3 W4 白 车 身 脱 脂 前 处 理 磷 化 前 处 理 钝 化 阴 极 电 泳 S2 S4 PVC 车 底 喷 胶 粗 密 封 电 泳 检 查 电 泳 烘 干 G3 G5 N3 W5 S3 S4 S10 G6 G6 细 密 封 中 涂 流 平 中 涂 烘 干 G3 G5 N3 W5 S3 S4 S10 G6 G3 G5 N3 W5 S3 S4 S10 流 平 罩 光 漆 喷 涂 加 热 闪 干 色 漆 喷 涂 G6 色 漆 罩 光 漆 烘 干 精 饰 总 装 W1: 脱 脂 废 水 ;W2: 磷 化 废 水 ;W3: 钝 化 废 水 ;W4: 电 泳 废 水 ;W5: 喷 漆 废 水 ;G3: 无 组 织 排 放 有 机 废 气 ;G4: 磷 化 废 气 ;G5: 喷 漆 废 气 ;G6: 烘 干 废 气 ;N3: 风 机 噪 声 ;S2: 废 胶 ;S3: 漆 渣 ;S4: 废 胶 桶 废 漆 桶 ;S10: 废 溶 剂 图 5.1-4 油 漆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及 排 污 节 点 ( 虚 框 内 为 本 项 目 需 要 改 造 部 分 ) 5.1.5 总 装 车 间 北 厂 总 装 车 间 在 利 用 现 有 生 产 线 设 备 的 基 础 上, 对 生 产 线 能 共 用 的 设 备 仅 做 一 些 改 造 和 调 整, 如 机 运 系 统 铭 牌 打 印 机 制 动 液 加 注 等 设 备 尽 可 能 使 用 或 128

改 造 原 工 装 设 备 以 适 应 新 车 型 和 原 车 型 共 同 的 需 要, 冷 却 液 加 液 设 备,TPIM 辅 助 臂 LRR 学 习 设 备 等 ; 在 原 有 流 水 线 增 加 热 排 气 回 收 系 统 安 装 电 池 安 装 高 压 电 能 安 装 电 器 回 路 冷 却 系 统 安 装 长 距 离 雷 达 系 统 安 装 等 工 位 改 造 后 的 北 厂 总 装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及 排 污 节 点 见 图 5.1-5 总 装 车 间 改 造 前 后 生 产 工 艺 生 产 规 模 均 不 发 生 变 化 喷 漆 后 车 身 拆 除 车 门 线 束 铺 设 喇 叭 安 装 铭 牌 打 印 车 身 密 封 条 安 装 副 仪 表 板 安 装 仪 表 板 安 装 顶 衬 安 装 制 动 泵 安 装 天 窗 安 装 S2 S4 尾 灯 安 装 玻 璃 涂 胶 挡 风 玻 璃 安 装 燃 油 制 动 管 组 安 装 S5 配 件 安 装 动 力 底 盘 与 车 身 拼 合 车 底 隔 热 罩 按 照 油 箱 安 装 APD 测 试 液 体 加 注 座 椅 安 装 轮 胎 安 装 车 门 安 装 G7 N4 彻 底 检 查 汽 车 动 态 测 试 四 轮 定 位 大 灯 调 整 内 外 饰 检 查 W6 雨 淋 测 试 吹 干 成 品 停 车 场 W6: 雨 淋 废 水 ;G7: 试 车 废 气 ;N4: 发 动 机 噪 声 ;S2: 废 胶 ;S4: 废 胶 桶 ;S5: 废 蓄 电 池 ; S8: 废 线 路 板 129

图 5.1-5 总 装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及 排 污 节 点 ( 虚 框 内 为 本 项 目 需 要 改 造 部 分 ) 5.1.6 公 用 设 施 本 次 公 用 设 施 不 新 增, 用 量 不 新 增, 全 部 利 用 原 有 设 施 厂 区 公 用 设 施 排 污 节 点 为 : 冷 冻 站 冷 冻 机 噪 声 N5; 空 压 站 空 压 机 噪 声 N6; 水 泵 噪 声 N7; 冷 却 塔 噪 声 N8; 纯 水 站 RO 浓 水 W7; 废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S7 废 活 性 炭 S8 职 工 生 活 污 水 W8, 生 活 垃 圾 S9 5.2 排 污 分 析 根 据 工 艺 分 析, 本 项 目 排 污 节 点 见 表 5.2-1 表 5.2-1 本 项 目 污 染 源 的 产 生 及 分 布 情 况 来 源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厂 区 废 水 / / 废 气 /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G1 焊 接 烟 尘 G2 打 磨 粉 尘 W1 脱 脂 废 水 W2 磷 化 废 水 W3 钝 化 废 水 W4 电 泳 废 水 W5 喷 漆 废 水 G3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G4 磷 化 废 气 G5 喷 漆 废 气 G6 烘 干 废 气 W6 雨 淋 废 水 W7RO 浓 水 W8 生 活 污 水 G7 试 车 尾 气 / N1 压 机 噪 声 N5 落 料 噪 声 N2 打 磨 噪 声 N3 风 机 噪 声 N4 发 动 机 噪 声 S1 边 角 料 S2 废 胶 S4 废 桶 S2 废 胶 S3 漆 渣 S4 废 桶 S10 废 溶 剂 S2 废 胶 S4 废 桶 S5 废 蓄 电 池 S6 废 线 路 板 N6 冷 冻 机 噪 声 N7 空 压 机 噪 声 N8 水 泵 噪 声 N9 冷 却 塔 噪 声 S7 废 水 渣 S8 废 活 性 炭 S9 生 活 垃 圾 与 原 有 产 不 变 不 变 不 变 不 变 不 变 污 的 比 较 5.3 油 漆 物 料 平 衡 5.3.1 油 漆 工 艺 参 数 油 漆 车 间 在 新 车 型 混 线 生 产 后, 原 则 上 全 部 利 用 原 涂 装 生 产 线 设 备, 北 厂 色 130

漆 调 整 为 水 性 漆, 对 色 漆 烘 干 工 艺 进 行 调 整 采 用 闪 干 烘 干, 生 产 节 拍 不 变 由 于 生 产 车 型 变 化, 单 车 喷 涂 面 积 有 所 变 化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南 北 厂 各 类 车 型 单 车 涂 装 面 积 见 表 5.3-1, 由 表 可 见, 项 目 实 施 后 北 厂 单 车 加 权 喷 涂 面 积 增 加 0.01m 2, 变 化 率 为 +0.064%, 基 本 维 持 不 变 表 5.3-1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北 厂 各 类 车 型 单 车 涂 装 面 积 情 况 项 目 实 施 前 项 目 实 施 后 车 型 JPH( 辆 / 小 时 ) 单 车 喷 涂 面 积 (m 2 ) 车 型 JPH( 辆 / 小 时 ) 单 车 喷 涂 面 积 (m 2 ) E12/E17 14.7 16.6 E17 15.8 16.6 E18 2.9 15.7 E18 4.9 15.7 618 3.8 15.1 E2SC 16.7 14.9 E2SC 16 14.9 D2JBI ( 本 项 目 ) 2.6 14.2 E2LB 2.6 15.4 合 计 40.0 15.63 合 计 40.0 15.64 南 北 厂 区 各 类 油 漆 成 分 组 成 和 主 要 工 艺 参 数 见 表 5.3-2 油 漆 类 型 油 漆 效 率 (%) 表 5.3-2 北 厂 各 类 油 漆 成 分 组 成 和 主 要 工 艺 参 数 单 车 耗 量 (L/ 辆 ) 生 产 节 拍 (JPH) 总 用 量 (kg/h) 固 体 份 总 量 (kg/h) 去 离 子 水 总 量 (kg/h) 有 机 溶 剂 总 量 (kg/h) 甲 苯 总 量 (kg/h) 二 甲 苯 总 量 (kg/h) 苯 系 物 总 量 (kg/h) 中 涂 漆 75 1.40 40 67.20 41.66 0 25.54 0 3.36 3.36 色 漆 70 3.18 40 129.74 51.90 58.38 19.46 0 0 0 清 漆 70 2.65 40 107.06 58.88 0 48.18 1.07 2.14 17.13 总 用 量 - - - 304.00 152.44 58.38 93.18 1.07 5.50 20.49 表 中 油 漆 主 要 成 分 按 表 5.3-3 中 参 数 进 行 计 算 确 定, 其 中 二 甲 苯 甲 苯 苯 系 物 等 主 要 有 害 物 质 取 上 限, 其 它 没 有 相 关 排 放 标 准 的 有 机 溶 剂, 均 计 入 VOCs 油 漆 类 型 固 体 份 含 量 去 离 子 水 含 量 表 5.3-3 油 漆 工 艺 参 数 有 机 溶 剂 含 量 甲 苯 含 量 二 甲 苯 含 量 苯 系 物 含 量 中 涂 漆 62% 0% 38% 0% 5% 5% 色 漆 40% 45% 15% 0% 0% 0% 清 漆 55% 0% 45% 1% 2% 16% 喷 涂 过 程 中, 换 色 时 需 要 对 油 漆 管 路 和 雾 化 器 采 用 溶 剂 进 行 清 洗, 清 洗 油 漆 管 路 产 生 的 废 溶 剂 直 接 通 过 回 收 管 道 收 集 到 废 溶 剂 中 转 缸, 冲 洗 雾 化 器 产 生 的 废 溶 剂 通 过 漏 斗 进 行 接 收 后 排 到 废 溶 剂 中 转 缸, 之 后 再 通 过 隔 膜 泵 转 移 到 废 溶 剂 储 罐, 定 期 作 为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处 置 根 据 测 算, 溶 剂 回 收 率 约 为 85%, 其 余 15% 挥 发, 与 喷 漆 废 气 一 起 排 放 有 机 型 清 洗 溶 剂 的 单 车 耗 量 为 0.44kg, 其 中 中 涂 工 段 的 使 用 量 占 比 为 20%,0.09kg/ 辆, 清 漆 工 段 的 使 用 量 占 比 为 80%,0.35kg/ 辆 131

有 机 型 清 洗 溶 剂 中 VOC 含 量 100%, 其 苯 系 物 含 量 10% 5.3.2 油 漆 工 艺 基 本 原 则 油 漆 车 间 的 设 备 年 时 基 数 为 7500 小 时 油 漆 的 喷 漆 效 率 为 上 漆 率, 即 油 漆 中 喷 到 车 身 上 的 比 例, 其 余 油 漆 未 喷 到 车 身 上 ( 又 称 过 喷 量 ), 直 接 在 喷 漆 室 内 排 放 喷 漆 及 烘 干 过 程 中, 油 漆 挥 发 份 的 40% 在 喷 涂 工 艺 中 挥 发 ( 其 中 包 括 过 喷 量 及 车 身 上 的 油 漆 挥 发 量 ),60% 在 流 平 烘 干 工 艺 中 挥 发 油 漆 车 间 散 逸 出 的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主 要 在 调 漆 间 产 生 根 据 调 漆 间 常 规 监 测 数 据,NMHC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占 总 油 漆 内 有 机 溶 剂 量 的 百 分 比 约 为 1%, 其 它 物 料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占 比 均 <1%, 故 物 料 平 衡 计 算 中 按 总 的 油 漆 有 机 溶 剂 用 量 的 1% 计 算 油 漆 中 涂 色 漆 清 漆 喷 房 产 生 的 喷 漆 废 气, 北 厂 色 漆 中 涂 采 用 水 幕 除 漆 雾 装 置, 漆 雾 去 除 率 95%,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率 15%; 清 漆 在 水 幕 除 漆 雾 装 置 增 加 沸 石 转 轮 + 焚 烧, 漆 雾 去 除 率 99%,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率 90%; 北 厂 喷 漆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通 过 3 根 6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烘 干 废 气 经 中 涂 色 漆 烘 房 自 带 的 热 氧 化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后, 其 对 有 机 废 气 的 净 化 效 率 可 以 达 到 99% 以 上 经 处 理 后 的 废 气 (G6) 北 厂 区 通 过 4 根 35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污 染 源 强 数 据 来 源 根 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原 辅 材 料 使 用 情 况 得 出 5.3.3 油 漆 车 间 物 料 平 衡 计 算 (1) 固 体 份 的 物 料 平 衡 132

图 5.3-1 北 厂 油 漆 固 体 份 物 料 平 衡 图 ( 单 位 :kg/h) (2) 有 机 溶 剂 (VOCs) 的 物 料 平 衡 133

85% 回 收 3.06 kg/h 中 涂 清 洗 有 机 溶 剂 41.66 kg/h 15% 清 漆 喷 房 排 放 0.54 kg/h 15% 经 水 幕 + 除 漆 雾 处 理 1.60 kg/h 40% 中 涂 喷 房 排 放 10.11 kg/h 85% 高 空 排 放 9.05 kg/h 中 涂 漆 有 机 溶 剂 41.66 kg/h 99% 有 组 织 排 放 25.28 kg/h 1% 无 组 织 排 放 0.26 kg/h 60% 中 涂 烘 房 排 放 15.17 kg/h 40% 色 漆 喷 房 排 放 10.11 kg/h 99% 无 害 化 焚 烧 处 理 15.02 kg/h 1% 高 空 排 放 0.15 kg/h 油 漆 固 体 份 总 量 155.44 kg/h 色 漆 漆 有 机 溶 剂 51.90 kg/h 99% 有 组 织 排 放 19.27 kg/h 1% 无 组 织 排 放 0.19 kg/h 60% 面 漆 烘 房 排 放 其 中 : 11.56 kg/h 色 漆 28.62 kg/h 罩 光 漆 合 计 :40.18 kg/h 99% 无 害 化 焚 烧 处 理 39.78 kg/h 1% 高 空 排 放 0.40 kg/h 清 漆 有 机 溶 剂 58.88kg/h 99% 有 组 织 排 放 47.70 kg/h 1% 无 组 织 排 放 0.48 kg/h 40% 清 漆 喷 房 排 放 19.08 kg/h 90% 经 沸 石 转 轮 浓 缩 + 直 接 燃 烧 处 理 19.06 kg/h 10% 高 空 排 放 2.12 kg/h 15% 清 漆 喷 房 排 放 2.1 kg/h 清 漆 清 洗 有 机 溶 剂 14.00 kg/h 85% 回 收 11.90 kg/h 高 空 排 放 量 合 计 18.27 kg/h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合 计 0.93 kg/h 图 5.3-2 北 厂 油 漆 中 总 有 机 溶 剂 (VOCs) 物 料 平 衡 图 ( 单 位 :kg/h) (3) 甲 苯 的 物 料 平 衡 134

图 5.3-3 北 厂 油 漆 中 甲 苯 物 料 平 衡 图 ( 单 位 :kg/h) (4) 二 甲 苯 的 物 料 平 衡 135

图 5.3-4 北 厂 油 漆 中 二 甲 苯 物 料 平 衡 图 ( 单 位 :kg/h) 图 5.3-5 北 厂 油 漆 中 苯 系 物 物 料 平 衡 图 ( 单 位 :kg/h) 5.4 废 气 污 染 源 分 析 及 治 理 措 施 与 现 有 产 污 情 况 相 比,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产 生 的 主 要 废 气 污 染 源 不 增 加,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不 会 增 加, 漆 雾 经 水 幕 + 四 级 过 滤 器, 去 除 率 15%, 喷 漆 房 废 气 经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后 进 入 焚 烧 炉 焚 烧 的 措 施,VOCs 设 计 处 理 效 率 达 到 90% 以 上, 烘 干 废 气 经 焚 烧 处 理 效 率 达 99% 维 持 现 有 环 保 治 理 设 施 没 有 变 化 其 余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会 增 加 其 中 : (1)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为 : 车 身 车 间 产 生 的 G1 焊 接 烟 尘 G2 打 磨 粉 尘 136

位 产 生 的 G2 打 磨 粉 尘 所 含 的 污 染 物 及 排 放 总 量 不 变, 利 用 原 有 净 化 系 统 处 理 后 在 车 间 内 排 放 项 目 实 施 后,G2 打 磨 粉 尘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颗 粒 物, 其 产 生 量 参 照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估 算 结 果 北 厂 为 3kg/h G2 打 磨 粉 尘 通 过 打 磨 工 位 上 送 下 回 的 通 风 形 式 进 行 捕 集 后, 再 经 过 原 有 滤 筒 除 尘 器 净 化 处 理 后, 在 车 身 车 间 内 排 放 按 捕 集 率 80%,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效 率 98%, 车 间 内 排 放 的 废 气 中 焊 接 烟 尘 颗 粒 物 的 排 放 量 北 厂 均 0.65kg/h 全 室 通 风 室 外 排 放 G2 打 磨 粉 尘 滤 筒 除 尘 器 排 风 机 室 内 达 标 排 放 2) 油 漆 车 间 图 5.4-2 打 磨 废 气 治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油 漆 车 间 喷 漆 房 为 机 器 人 喷 漆, 无 人 工 操 作 前 处 理 喷 漆 流 平 烘 干 全 部 在 封 闭 的 隧 道 式 流 水 线 中 进 行, 没 有 无 组 织 排 放 油 漆 在 车 间 中 的 使 用 过 程 是 调 漆, 再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输 送 至 喷 房 调 漆 间 内 调 漆 设 备 均 采 用 密 闭 形 式, 但 油 漆 和 稀 释 剂 桶 都 需 开 小 孔, 方 便 连 接 油 漆 泵, 会 有 少 量 有 机 溶 剂 散 逸 从 近 几 年 的 职 业 病 检 测 报 告 来 看, 在 车 间 各 岗 位, 对 苯 类 等 有 机 物 的 检 测 结 果 均 为 未 检 出, 仅 在 调 漆 间 通 排 风 口 有 检 出 这 和 上 述 工 艺 分 析 也 是 相 符 合 的, 因 此, 可 以 认 为 油 漆 车 间 的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来 自 于 油 漆 车 间 调 漆 间 在 调 漆 过 程 中, 会 散 逸 出 少 量 的 G3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其 主 要 污 染 源 为 VOCs( 以 NMHC 考 核 ) 二 甲 苯 甲 苯 苯 系 物 调 漆 间 设 机 械 排 风,G3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通 过 调 漆 间 的 通 风 设 施 排 出 G3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产 生 量 按 总 的 油 漆 用 量 ( 即 含 有 机 溶 剂 的 中 涂 色 漆 和 色 漆 用 量 ) 的 1% 计 算, 则 G3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中 NMHC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的 产 生 量 北 厂 分 别 为 0.93kg/h 0.01kg/h 0.05kg/h 0.20kg/h 3)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情 况 见 表 5.4-1 表 5.4-1 建 设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产 生 源 强 车 间 名 称 污 染 源 位 置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放 量 (kg/h) 焊 接 工 艺 颗 粒 物 0.41 车 身 车 间 1.06 打 磨 工 艺 颗 粒 物 0.65 油 漆 车 间 VOCs( 以 NMHC 考 核 ) 0.93 调 漆 工 艺 调 漆 间 甲 苯 0.01 138

(2) 无 组 织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二 甲 苯 0.05 苯 系 物 0.20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不 增 加 根 据 2013 年 2014 年 厂 界 监 测 结 果 ( 见 表 3.2-53 和 表 3.2-54),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周 界 苯 <1.0-4.36 g/m 3, 甲 苯 <1.2-4.95 g/m 3, 二 甲 苯 <0.035mg/m 3, 均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NMHC 颗 粒 物 浓 度 分 别 小 于 0.703mg/m 3 和 0.202mg/m 3, 均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 表 3 中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综 上 所 述,G1 焊 接 烟 尘 G2 打 磨 粉 尘 G3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可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5.4.2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的 产 生 及 排 放 由 于 本 项 目 仅 新 增 车 型, 不 改 变 总 生 产 能 力, 其 生 产 能 力 仅 在 新 老 车 型 中 调 配, 因 此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没 有 增 加 在 现 有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基 础 上 本 次 改 造 进 行 了 补 充, 北 厂 色 漆 由 油 性 漆 改 用 水 性 漆, 北 厂 清 漆 喷 房 现 有 漆 雾 处 理 设 施 后 增 加 了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 焚 烧 的 设 施, 同 时 增 加 了 四 道 过 滤 器 提 高 了 漆 雾 去 除 率, 因 此 改 造 后 油 漆 车 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和 速 率 将 比 现 状 有 所 降 低, 而 其 他 车 间 没 有 变 化 (1) 油 漆 车 间 1) G4 磷 化 废 气 油 漆 车 间 的 车 身 前 处 理 磷 化 工 段, 产 生 的 G4 磷 化 废 气, 排 气 量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为 11000m 3 /h, 其 主 要 为 热 水 汽, 含 极 少 量 的 NMHC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等 由 于 磷 化 液 的 成 分 中 含 有 少 量 磷 酸 镍, 镍 的 存 在 可 以 提 高 磷 化 膜 的 附 着 力 同 时, 磷 化 槽 有 一 定 的 温 度, 所 以 会 有 少 量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挥 发 到 磷 化 工 段 排 气 中 磷 化 槽 为 封 闭 设 施, 没 有 无 组 织 排 放 产 生, 全 部 通 过 排 气 筒 排 放 G4 磷 化 废 气 经 集 中 收 集 后, 分 别 通 过 12# 排 气 筒 (40m 高, 北 厂 ) 室 外 高 空 排 放 磷 化 废 气 治 理 工 艺 流 程 如 图 5.4-3 所 示 139

图 5.4-3 磷 化 废 气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G4 磷 化 废 气 中 的 NMHC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取 监 测 最 高 值, 分 别 为 0.898mg/m 3 0.0023mg/m 3, 依 此 计 算, 北 厂 产 生 速 率 均 为 0.01kg/h 0.00003kg/h 经 集 中 收 集 后, 通 过 12# 排 气 筒 (40m 高, 北 厂 ) 高 空 排 放,NMHC 的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速 率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要 求 (30mg/m 3 32kg/h),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速 率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 标 准 的 要 求 (1mg/m 3 0.11kg/h) 2) G5 喷 漆 废 气 G5 喷 漆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于 油 漆 车 间 的 中 涂 喷 房 色 漆 喷 房 和 清 漆 喷 房,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漆 雾 VOCs( 以 NMHC 考 核 )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上 述 各 油 漆 喷 房 产 生 的 喷 漆 废 气 (G5), 目 前 是 北 厂 经 各 喷 房 自 带 的 水 幕 除 漆, 分 别 通 过 1#-3# 排 气 筒 ( 均 为 60m 高, 北 厂 ) 高 空 排 放 为 了 满 足 新 推 出 的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所 提 出 的 VOC 治 理 要 求, 上 汽 通 用 拟 将 北 厂 色 漆 也 改 为 使 用 水 性 漆, 同 时 对 北 厂 清 漆 喷 房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改 造, 拟 在 目 前 的 处 理 装 置 后 增 加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VOCs 后 进 入 焚 烧 炉 焚 烧,VOC 设 计 处 理 效 率 达 到 90% 以 上, 同 时 在 沸 石 转 轮 装 置 之 前 增 加 四 道 过 滤 器, 将 漆 雾 去 除 率 提 高 至 99% 以 上 北 厂 系 统 天 然 气 消 耗 量 : 北 厂 150m 3 /h 喷 漆 废 气 治 理 工 艺 流 程 如 图 5.4-4 所 示 图 5.4-4 喷 漆 废 气 治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140

污 染 物 名 称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资 料 及 涂 装 工 艺 物 料 平 衡 分 析, 北 厂 中 涂 喷 房 的 喷 漆 废 气 中 漆 雾 VOCs( 以 NMHC 考 核 )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的 产 生 速 率 分 别 为 10.41kg/h 10.11kg/h 1.33kg/h 1.33kg/h 色 漆 喷 房 的 喷 漆 废 气 中 漆 雾 VOCs( 以 NMHC 考 核 ) 的 产 生 速 率 分 别 为 15.57kg/h 7.71kg/h 清 漆 喷 房 的 喷 漆 废 气 中 漆 雾 VOCs( 以 NMHC 考 核 )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的 产 生 速 率 分 别 为 17.66kg/h 19.08kg/h 0.42kg/h 0.85kg/h 6.78kg/h 中 涂 色 漆 喷 房 喷 漆 废 气 经 水 幕 除 漆 处 理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清 漆 喷 房 废 气 经 水 幕 除 漆 处 理 + 四 道 过 滤 器 + 沸 石 转 轮 + 焚 烧 处 理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中 涂 喷 房 喷 漆 废 气 中 漆 雾 有 机 溶 剂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为 1.50mg/m 3 26.08mg/m 3 3.20mg/m 3 3.20mg/m 3, 排 放 速 率 分 别 为 0.52kg/h 9.05kg/h 1.11kg/h 1.11kg/h, 色 途 喷 房 喷 漆 废 气 中 漆 雾 有 机 溶 剂 的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为 2.1mg/m 3 17.6mg/m 3, 排 放 速 率 分 别 为 0.78kg/h 6.55kg/h, 清 漆 喷 房 喷 漆 废 气 中 漆 雾 有 机 溶 剂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为 0.55mg/m 3 6.42mg/m 3 0.12mg/m 3 0.27mg/m 3 2.06mg/m 3, 排 放 速 率 分 别 为 0.18kg/h 2.12kg/h 0.04kg/h 0.09kg/h 0.68kg/h, 可 以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 颗 粒 物 20mg/m 3 8.0kg/h, NMHC30mg/m 3 32kg/h, 甲 苯 3mg/m 3 1.2kg/h, 二 甲 苯 12mg/m 3 4.5kg/h, 苯 系 物 21mg/m 3 8.0kg/h) 清 漆 喷 房 废 气 因 采 用 天 然 气 作 为 燃 料 焚 烧 有 机 废 气, 因 此 有 SO 2 NO X 产 生, 其 排 放 系 数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程 师 职 业 资 格 登 记 培 训 教 材 推 荐 的 SO 2 0.18kg/km 3 NO X 1.76kg/km 3,SO 2 NO X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可 以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 31/933-2015) 要 求 表 5.4-2 G5 喷 漆 废 气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表 产 生 情 况 排 放 情 况 中 涂 漆 色 漆 清 漆 中 涂 漆 色 漆 清 漆 产 生 速 率 kg/h 产 生 速 率 kg/h 产 生 速 率 kg/h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浓 度 mg/m 3 颗 粒 物 10.41 15.57 17.66 0.52 1.50 0.78 2.10 0.18 0.55 有 机 溶 剂 10.11 7.71 19.08 9.05 26.08 6.55 17.63 2.12 6.42 甲 苯 / / 0.42 / / / / 0.04 0.12 二 甲 苯 1.33 / 0.85 1.11 3.20 / / 0.09 0.27 苯 系 物 1.33 / 6.78 1.11 3.20 / / 0.68 2.06 3) G6 烘 干 废 气 G6 烘 干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于 油 漆 车 间 的 中 涂 烘 房 和 色 漆 烘 房,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VOCs( 以 NMHC 考 核 ) 二 甲 苯 甲 苯 苯 系 物 烘 干 废 气 的 北 厂 排 气 量 为 141

32000m 3 /h( 不 包 括 电 泳 烘 房 ) 上 述 各 油 漆 烘 房 产 生 的 烘 干 废 气 (G6), 经 各 烘 房 自 带 的 热 氧 化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后, 通 过 自 身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北 厂 通 过 5#-8#, 共 4 根 排 气 筒 ( 均 为 35m 高 ) 排 放,4 根 排 气 筒 距 离 较 近, 可 等 效 为 1 个 3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烘 干 废 气 治 理 工 艺 流 程 如 图 5.4-5 所 示 烘 干 室 热 氧 化 炉 引 风 机 室 外 高 空 排 放 ( 焚 烧 设 备 由 油 漆 设 备 自 带 ) 图 5.4-5 烘 干 废 气 治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资 料 及 涂 装 工 艺 物 料 平 衡 分 析, 北 厂 中 涂 烘 房 的 烘 干 废 气 中 NMHC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的 产 生 速 率 分 别 为 15.17 kg/h 2.00 kg/h 2.00 kg/h, 清 漆 烘 房 的 烘 干 废 气 中 NMHC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的 产 生 速 率 分 别 为 40.18 kg/h 0.64 kg/h 1.27 kg/h 10.18 kg/h 上 述 烘 干 废 气, 经 各 烘 房 自 带 的 热 氧 化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后, 北 厂 中 涂 烘 房 排 气 筒 中 NMHC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为 9.4mg/m 3 1.3mg/m 3 1.3mg/m 3, 排 放 速 率 分 别 为 0.15kg/h 0.020kg/h 0.020kg/h, 清 漆 烘 房 排 气 筒 中 NMHC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为 25mg/m 3 0.6mg/m 3 0.6mg/m 3 6.36mg/m 3, 排 放 速 率 分 别 为 0.40kg/h 0.01kg/h 0.01kg/h 0.1kg/h, 可 以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NMHC30mg/m 3 32kg/h, 甲 苯 3mg/m 3 1.2kg/h, 二 甲 苯 12mg/m 3 4.5kg/h, 苯 系 物 21mg/m 3 8.0kg/h) 北 厂 烘 房 天 然 气 燃 烧 炉 SO 2 NO X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均 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 31/933-2015) 要 求 技 改 后 上 汽 通 用 金 桥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VOC 总 排 放 量 为 19.20kg/h( 包 括 无 组 织 排 放 ), 总 涂 装 面 积 为 15.6 40=624m 2, 单 位 涂 装 面 积 VOC 排 放 量 =30.77g/m 2,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 35g/m 2 ) (2) 总 装 车 间 1) G7 试 车 尾 气 汽 车 动 态 性 能 测 试 时 有 G7 试 车 尾 气 产 生, 其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NMHC NO X 由 于 新 车 型 本 身 为 低 排 放, 满 足 国 五 排 放 标 准, 因 此 排 放 的 试 车 尾 气 中 污 染 物 浓 142

度 也 较 低 试 车 尾 气 收 集 采 用 地 沟 排 风, 及 时 排 除 产 生 的 废 气, 通 过 排 气 筒 至 室 外 高 空 排 放 汽 车 动 态 性 能 测 试 废 气 北 厂 通 过 3 根 排 气 筒 ( 编 号 9#-11#) 排 放, 每 根 排 气 筒 排 风 量 约 为 18333m 3 /h, 废 气 总 排 风 量 约 为 55000m 3 /h,3 根 排 气 筒 高 度 均 为 15m, 距 离 较 近, 可 等 效 1 根 15m 高 排 气 筒 根 据 监 测 报 告, 按 等 效 排 气 筒 原 则 考 虑, 北 厂 排 放 的 试 车 尾 气 中 NMHC 排 放 浓 度 为 14.8mg/m 3, 等 效 排 放 速 率 为 0.814kg/h;NO X 排 放 浓 度 为 1.7mg/m 3, 等 效 排 放 速 率 为 0.094kg/h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废 气 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 标 准 的 要 求 (NMHC 70mg/m 3 3kg/h,NO X 200mg/m 3 0.47kg/h) 试 车 尾 气 治 理 工 艺 流 程 如 图 5.4-6 所 示 试 车 尾 气 风 机 15 米 排 气 筒 排 放 图 5.4-6 试 车 尾 气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5.4.3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见 表 5.4-3, 有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治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见 表 5.4-4 和 表 5.4-5 编 号 类 别 无 组 织 G1 焊 接 烟 尘 G2 打 磨 粉 尘 G3 无 组 织 有 机 溶 剂 废 气 污 染 物 表 5.4-3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排 放 情 况 产 生 情 况 速 率 kg/h 产 生 量 t/a 治 理 措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GB31/933- DB31/859-2015 2014 净 化 处 理 颗 粒 物 4.92 36.9 后, 通 风 颗 粒 物 1.06 7.95 0.5 mg/m 3 - 设 施 排 出 NMHC 0.93 12.90 NMHC 0.93 12.90 4.0 mg/m 3 - 通 过 车 间 二 甲 苯 0.01 0.075 二 甲 苯 0.01 0.075 0.2mg/m 3 机 械 通 风 甲 苯 0.05 0.38 甲 苯 0.05 0.38 0.2mg/m 3 设 施 排 出 苯 系 物 0.20 1.50 苯 系 物 0.20 1.50 0.4 mg/m 3 5.4.4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废 气 排 放 量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来 自 车 身 油 漆 总 装 等 生 产 车 间, 生 产 产 量 不 增 加, 根 据 前 文 分 析, 项 目 实 施 后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将 不 会 增 加, 且 部 分 有 所 减 少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排 放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和 量 见 表 5.4-5 143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喷 漆 废 气 G5 类 别 排 气 筒 编 号 风 量 Nm 3 /h 排 气 筒 高 度 m 清 漆 喷 房 1# 330000 60 中 涂 喷 房 2# 347000 60 色 漆 喷 房 3# 371500 60 清 漆 烘 房 烘 干 废 气 G6 5# 8000 35 6# 8000 35 中 涂 烘 房 7# 8000 35 表 5.4-3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一 览 表 ( 北 厂 )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速 率 kg/h 漆 雾 17.66 治 理 措 施 去 除 排 放 情 况 标 准 限 值 率 % 浓 度 mg/m 3 速 率 kg/h 浓 度 mg/m 3 速 率 kg/h 99 0.55 0.18 20 8.0 NMHC 21.18 90 6.42 2.12 30 32 二 甲 苯 0.85 水 幕 除 漆 雾 + 沸 90 0.12 0.04 12 4.5 甲 苯 0.42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90 0.27 0.09 3 1.2 + 焚 烧 苯 系 物 6.78 90 2.06 0.68 21 8.0 SO 2 0.082 0.027 100 / NO X 0.79 0.26 150 / 漆 雾 10.41 95 1.5 0.52 20 8.0 NMHC 10.65 15 26.1 9.05 30 32 水 幕 除 漆 雾 二 甲 苯 1.33 15 3.2 1.11 12 4.5 苯 系 物 1.33 15 3.2 1.11 21 8.0 漆 雾 15.57 95 2.1 0.78 20 8.0 水 幕 除 漆 雾 NMHC 7.71 15 17.6 6.55 30 32 NMHC 20.09 99 25.0 0.20 30 32 二 甲 苯 0.635 99 0.6 0.005 12 4.5 甲 苯 0.32 99 0.6 0.005 3 1.2 焚 烧 苯 系 物 5.09 99 6.36 0.05 SO 2 2 0.016 550 32 NO X 50 0.4 240 6.0 NMHC 20.09 99 25.0 0.20 30 32 二 甲 苯 0.635 99 0.6 0.005 12 4.5 甲 苯 0.32 99 0.6 0.005 3 1.2 焚 烧 苯 系 物 5.09 99 0.6 0.005 SO 2 2 0.016 550 32 NO X 50 0.4 240 6.0 NMHC 7.585 99 9.4 0.075 30 32 二 甲 苯 1.00 99 1.3 0.01 12 4.5 焚 烧 苯 系 物 1.00 99 1.3 0.01 SO 2 2 0.016 550 32 144

车 间 类 别 排 气 筒 风 量 排 气 筒 产 生 速 率 去 除 排 放 情 况 标 准 限 值 编 号 Nm 3 污 染 物 名 称 治 理 措 施 /h 高 度 m kg/h 率 % 浓 度 mg/m 3 速 率 kg/h 浓 度 mg/m 3 速 率 kg/h NO X 50 0.4 240 6.0 NMHC 7.585 99 9.4 0.075 30 32 二 甲 苯 1.00 99 1.3 0.01 12 4.5 8# 8000 35 苯 系 物 1.00 焚 烧 99 1.3 0.01 21 8.0 SO 2 2 0.016 550 32 NO X 50 0.4 240 6.0 SO G6 电 泳 烘 房 4# 15000 35 2 0.03 2 0.03 100 焚 烧 油 漆 NO X 0.75 50 0.75 150 车 间 NMHC 0.01 0.898 0.01 30 32 G4 磷 化 废 气 12# 11000 40 直 排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0.00003 0.0023 0.00003 4.3 1.5 总 9# 19000 15 NMHC 0.28 14.8 0.28 120 10 NO x 0.03 1.7 0.03 240 0.77 装 NMHC 0.27 14.8 0.27 120 10 G7 试 车 废 气 10# 18000 15 直 排 车 NO x 0.03 1.7 0.03 240 0.77 间 NMHC 0.27 14.8 0.27 120 10 11# 18000 15 NO x 0.03 1.7 0.03 240 0.77 * 喷 漆 烘 干 磷 化 废 气 执 行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总 装 试 车 废 气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 31/933-2015) 145

表 5.4-4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废 气 排 放 对 比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 无 组 织 排 放 油 漆 车 间 / 无 组 织 排 放 油 漆 车 间 / 有 组 织 排 放 排 气 筒 编 号 1# 2# 3# 4# 5# 6# 7# 8# 项 目 实 施 前 项 目 实 施 后 排 放 增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t/a) 去 除 量 (t/a) 排 放 量 (t/a) 产 生 量 (t/a) 去 除 量 (t/a) 排 放 量 (t/a) 加 量 (t/a) 颗 粒 物 ( 焊 接 烟 尘 打 磨 粉 尘 ) 36.9 28.95 7.95 36.9 28.95 7.95 0 NMHC/VOCs 12.90 0 12.90 12.90 0 12.90 0 二 甲 苯 0.075 0 0.075 0.075 0 0.075 0 甲 苯 0.38 0 0.38 0.38 0 0.38 0 苯 系 物 1.50 0 1.50 1.50 0 1.50 0 漆 雾 132.45 131.12 1.33 132.45 131.12 1.33 0 NMHC 158.85 142.96 15.89 158.85 142.96 15.89 0 二 甲 苯 6.38 5.74 0.64 6.38 5.74 0.64 0 甲 苯 3.15 2.83 0.32 3.15 2.83 0.32 0 苯 系 物 50.4 45.28 5.12 50.4 45.28 5.12 0 SO 2 0.23 0.23 0 NO X 1.95 1.95 0 漆 雾 78.08 74.17 3.90 78.08 74.17 3.90 0 NMHC 79.88 11.98 67.89 79.88 11.98 67.89 0 二 甲 苯 9.98 1.50 8.48 9.98 1.50 8.48 0 苯 系 物 9.98 1.50 8.48 9.98 1.50 8.48 0 漆 雾 116.78 110.94 5.84 116.78 110.94 5.84 0 NMHC 57.83 8.67 49.15 57.83 8.67 49.15 0 甲 苯 0 0 0 0 0 二 甲 苯 0 0 0 0 0 苯 系 物 0 0 0 0 0 0 0 SO 2 0.225 0.225 0 NO X 5.625 5.625 0 NMHC 150.68 149.17 1.51 150.68 149.17 1.51 0 二 甲 苯 4.76 4.71 0.05 4.76 4.71 0.05 0 甲 苯 2.40 2.38 0.02 2.40 2.38 0.02 0 苯 系 物 38.4 38.08 0.32 38.4 38.08 0.32 0 SO 2 0.12 0.12 0 NO X 3.00 3.00 0 NMHC 150.68 149.17 1.51 150.68 149.17 1.51 0 二 甲 苯 4.76 4.71 0.05 4.76 4.71 0.05 0 甲 苯 2.40 2.38 0.02 2.40 2.38 0.02 0 苯 系 物 2.40 2.38 0.02 2.40 2.38 0.02 0 SO 2 0.12 0.12 0 NO X 3.00 3.00 0 NMHC 56.89 56.32 0.57 56.89 56.32 0.57 0 二 甲 苯 7.50 7.43 0.08 7.50 7.43 0.08 0 苯 系 物 7.50 7.43 0.08 7.50 7.43 0.08 0 SO 2 0.12 0.12 0 NO X 3.00 3.00 0 NMHC 56.89 56.32 0.57 56.89 56.32 0.57 0 二 甲 苯 7.50 7.43 0.08 7.50 7.43 0.08 0 苯 系 物 7.50 7.43 0.08 7.50 7.43 0.08 0 SO 2 0.12 0.12 0 NO X 3.00 3.00 0 146

总 装 车 间 / 有 组 织 排 放 12# 合 计 9# -11# NMHC 0.08 0.08 0.08 0.08 0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0.00023 0.00023 0.00023 0.00023 0 漆 雾 327.31 316.23 11.07 327.31 316.23 11.07 0 NMHC/VOCs 552.93 431.63 121.28 552.93 431.63 121.28 0 二 甲 苯 40.88 31.52 9.38 40.88 31.52 9.38 0 甲 苯 8.1 7.59 0.51 8.1 7.59 0.51 0 苯 系 物 116.18 102.1 14.1 116.18 102.1 14.1 0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0.00023 0 0.00023 0.00023 0 0.00023 0 SO 2 0 0 0.935 0 0 0.935 0 NO X 0 0 16.575 0 0 16.575 0 NMHC 4.92 4.92 4.92 4.92 0 NO X 0.54 0.54 0.54 0.54 0 5.5 废 水 污 染 源 分 析 及 治 理 措 施 5.5.1 废 水 水 量 及 水 质 上 汽 通 用 申 江 路 1500 号 厂 区, 给 水 和 排 水 分 为 二 个 独 立 的 系 统 北 厂 区 用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5.5-1 147

图 5.5-1 北 厂 区 用 水 平 衡 图 (t/d) 148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油 漆 车 间 的 前 处 理 电 泳 槽 体 可 全 部 满 足 新 车 型 通 过, 无 需 改 造 总 装 车 间 雨 淋 试 验 系 统 也 无 需 改 造, 生 产 节 拍 保 持 不 变, 生 产 规 模 不 增 加 并 且, 本 项 目 无 新 增 人 员 因 此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北 厂 废 水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及 其 排 放 量 均 无 新 增 根 据 企 业 实 际 生 产 情 况 进 行 统 计 分 析, 北 厂 区 达 到 设 计 能 力 时 北 厂 区 每 日 废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2933t/d, 其 中 生 产 废 水 1146t/d, 生 活 污 水 为 1787t/d, 废 水 经 物 化 生 化 处 理 后, 全 部 纳 管 排 放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其 废 水 来 源 水 量 及 水 质 见 表 5.5-1 表 5.5-1 废 污 水 产 生 量 和 浓 度 ( 北 厂 ) 来 源 污 染 类 型 水 质 (mg/l) 水 量 (t/d) ph 8~9 BOD 5 60 W1 脱 脂 废 水 NH 3 -N 20 石 油 类 150 240 CODcr 600 SS 396 COD W2 磷 化 废 水 Cr 120 Zn 11 SS 100 Ni 13 油 漆 车 间 W3 钝 化 废 水 石 油 类 0.84 P 50 432 W4 电 泳 废 水 COD Cr 2688 SS 105 ph 5.54 BOD 5 60 216 W5 油 漆 废 水 COD Cr 8533 SS 400 ph 9-10 NH 3 -N 40 2 总 装 车 间 W6 雨 淋 废 水 石 油 类 20 COD Cr 150 SS 80 10 W7 RO 浓 水 COD Cr 20 191 厂 区 W8 生 活 污 水 COD Cr 300 BOD 5 150 NH 3 -N 25 SS 350 动 植 物 油 30 P 4 1787 总 计 2933 5.5.2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及 排 放 情 况 (1)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目 前 北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包 括 油 漆 车 间 内 的 废 水 预 处 理 装 置 北 厂 区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位 于 厂 区 外 的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站 三 部 分, 空 间 上 分 离, 通 过 废 水 管 道 联 通 北 厂 区 的 废 水 治 理 的 流 程 主 要 分 为 磷 化 废 水 重 金 属 预 处 理 工 业 废 水 物 化 处 理 物 化 处 理 后 的 工 业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混 合 后 全 厂 污 水 生 化 处 理 三 个 阶 段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3.2-2 在 废 水 处 理 流 程 中,W2 磷 化 废 水 W3 钝 化 废 水 单 独 进 入 重 金 属 预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混 凝 沉 淀 处 理, 使 总 镍 等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149

(DB31/199-2009) 中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B 级 排 放 准 放 标 准 后, 再 与 W1 脱 脂 废 水 W3 钝 化 废 水 W4 电 泳 废 水 W5 油 漆 废 水 W6 雨 淋 废 水 等 其 他 生 产 废 水 一 并 混 合 进 行 后 续 的 物 化 处 理 经 物 化 处 理 后 的 生 产 废 水 W8 生 活 污 水 混 合 后, 作 生 化 处 理, 废 污 水 经 水 解 酸 化 接 触 氧 化 沉 淀 后, 其 水 质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 31/445-2009) 的 标 准 要 求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RO 浓 水 : 北 厂 区 用 在 油 漆 车 间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处 理 气 浮 溶 汽 水 (2) 废 水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根 据 北 厂 区 废 水 站 在 一 类 污 染 物 处 理 装 置 排 口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 表 3.2-11) 废 水 总 排 口 的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 表 3.2-12 和 表 3.2-13) 可 知, 其 出 水 指 标 远 远 优 于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废 水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及 其 排 放 量 基 本 无 新 增, 仅 北 厂 由 于 色 漆 改 为 水 性 漆 会 导 致 油 漆 废 水 COD 产 生 浓 度 由 约 6000mg/L 上 升 至 约 8533mg/L, 经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COD 浓 度 可 降 至 3000mg/L 左 右, 比 现 状 增 加 900mg/L, 由 于 油 漆 废 水 量 较 少, 仅 占 进 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总 量 的 0.07%, 因 此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COD 进 口 浓 度 仅 升 高 不 到 1mg/L 因 此, 对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没 有 影 响, 且 出 水 水 质 也 不 会 有 明 显 变 化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可 维 持 原 有 状 态,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具 体 见 表 5.5-2 所 示 废 水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三 本 帐 情 况 可 见 表 5.5-2 北 厂 废 水 站 表 5.5-2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表 ( 单 位 :mg/l) 位 置 污 染 因 子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与 排 放 去 向 预 处 理 装 置 排 放 口 总 排 口 总 镍 ND-0.32 1.0 ph( 无 纲 量 ) 6.76-7.82 6-9 NH 3 -N 0.23-3.56 40 COD Cr 38.4-85.4 500 BOD 5 1.3-20.5 300 石 油 类 ND-1.72 20 动 植 物 油 ND-1.75 100 SS 15-47 400 总 锌 ND-0.062 5 总 锰 ND-0.04 1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0.068-0.30 15 总 磷 0.54-0.93 8 总 镍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在 预 处 理 设 施 排 放 口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199-2009) 中 的 一 类 污 染 物 B 级 排 放 标 准 后, 排 入 北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物 化 系 统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 31/445-2009) 的 标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纳 入 白 龙 港 污 水 处 理 厂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 31/445-2009) 的 标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纳 入 白 龙 港 污 水 处 理 厂 150

表 5.5-2 废 污 水 治 理 前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削 减 量 序 号 污 染 因 子 产 生 量 (t/a) 削 减 量 (t/a) 排 放 量 (t/a) COD Cr 1861.81 1823.82 37.99 石 油 类 793.38 792.45 0.93 Zn 1.19 1.15 0.04 SS 79.51 36.92 42.59 北 厂 区 Ni 1.40 1.35 0.05 BOD 5 20.28 14.87 5.41 NH 3 -N 4.64 1.22 3.42 动 植 物 油 2.65 1.32 1.33 总 磷 15.80 15.01 0.79 5.6 噪 声 污 染 源 分 析 5.6.1 噪 声 污 染 源 由 于 本 项 目 主 要 对 现 有 的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适 应 性 改 造, 全 部 利 用 现 有 的 公 用 动 力 设 施 本 项 目 的 噪 声 源 情 况 如 表 5.6-1 所 示 表 5.6-1 产 污 环 节 汇 总 表 编 号 污 染 源 所 在 位 置 设 备 噪 声 值 db(a) 影 响 时 段 N1 压 机 噪 声 冲 压 车 间 冲 压 生 产 线 100 22.5 N2 打 磨 噪 声 车 身 车 间 打 磨 设 备 90 22.5 N3 风 机 噪 声 油 漆 车 间 油 漆 设 备 风 机 90 22.5 N4 发 动 机 噪 声 总 装 车 间 整 车 试 验 台 90 22.5 N5 落 料 噪 声 废 料 间 料 斗 110 22.5 N6 冷 冻 机 噪 声 冷 冻 机 房 冷 水 机 组 85 22.5 N7 空 压 机 噪 声 空 压 站 空 压 机 噪 声 85 22.5 N8 水 泵 噪 声 纯 水 站 水 泵 85 22.5 N9 冷 却 塔 噪 声 冷 却 塔 冷 却 塔 噪 声 70 22.5 N10 沸 石 转 轮 风 机 噪 声 油 漆 车 间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风 机 90 22.5 5.6.2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利 用 现 有 的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以 降 低 噪 声 对 外 界 的 影 响,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稳 定 达 标 各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的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5.6-2 表 5.6-2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汇 总 表 序 号 噪 声 源 治 理 前 源 强 db(a) 治 理 措 施 151 措 施 效 果 治 理 后 室 外 源 db(a) 强 db(a) 影 响 时 间 ( 小 时 ) N1 压 机 噪 声 100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减 振 20 80dB(A) 22.5 N2 打 磨 噪 声 90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20 70dB(A) 22.5 N3 风 机 噪 声 90 建 筑 隔 声 风 机 隔 声 罩 25 70dB(A) 22.5 N4 发 动 机 噪 声 90 隔 声 试 验 室 25 70dB(A) 22.5 N5 落 料 噪 声 110 建 筑 隔 声 吸 声 吊 顶 25 85dB(A) 22.5 N6 冷 冻 机 噪 声 85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25 70dB(A) 22.5 N7 空 压 机 噪 声 85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25 65dB(A) 22.5 N8 水 泵 噪 声 85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隔 振 25 60dB(A) 22.5 N9 冷 却 塔 噪 声 70 建 筑 隔 声 淋 水 垫 消 声 器 10 60dB(A) 22.5

N10 沸 石 转 轮 风 机 噪 声 90 风 机 隔 声 罩 20 70dB(A) 22.5 5.6.3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情 况 分 析 通 过 现 有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中 涉 及 的 噪 声 污 染 源 均 已 得 到 了 有 效 控 制 根 据 2012 年 -2014 年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东 厂 界 和 北 厂 界 昼 间 在 55.3~ 64.2dB(A), 夜 间 在 45.8~54.2dB(A), 满 足 国 家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的 4 类 标 准 要 求 ; 其 余 厂 界 昼 间 在 56.5~59.6dB(A), 夜 间 在 45.7~49.6dB(A), 达 到 2 类 标 准 要 求 本 次 技 改 新 增 的 4 台 风 机 均 布 置 在 南 北 油 漆 车 间 中 部 室 外, 与 四 周 厂 界 之 间 均 有 建 筑 相 隔, 不 会 对 厂 界 达 标 产 生 影 响 5.7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源 分 析 5.7.1 建 设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情 况 本 项 目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来 自 冲 压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废 水 处 理 站 由 于 项 目 实 施 后, 生 产 工 艺 产 量 均 基 本 保 持 不 变, 因 此 项 目 实 施 后,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与 公 司 现 有 车 间 相 同, 固 废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均 不 增 加 结 合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目 前 的 现 状 调 查, 项 目 实 施 后, 固 废 年 产 生 量 见 表 5.7-1 5.7.2 固 体 废 物 属 性 判 断 (1) 工 业 固 废 属 性 判 定 根 据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的 规 定, 本 项 目 的 固 废 属 性 判 定 表 ( 工 业 固 体 废 弃 物 属 性 ) 见 表 5.7-2 表 5.7-1 固 体 废 物 年 产 生 量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形 态 主 要 成 分 产 生 量 (t/a) 边 角 料 冲 压 车 间 固 态 钢 材 铝 材 40802.7 铁 屑 动 力 总 成 固 态 铁 967.6 铸 铁 动 力 总 成 固 态 铁 49.6 铝 屑 动 力 总 成 固 态 铝 1273.7 铝 壳 动 力 总 成 固 态 铝 188.8 塑 料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固 态 塑 料 12.5 木 材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固 态 木 材 398.8 废 纸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固 态 纸 210 生 化 污 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半 固 态 COD NH 3 -N BOD 800.6 含 油 污 泥 动 力 总 车 车 间 半 固 体 石 油 类 124.4 废 溶 剂 油 漆 车 间 液 体 VOC 1104.4 废 乳 化 液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液 体 323.1 废 油 冲 压 车 间 液 体 30.6 废 胶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间 / 总 装 车 间 固 态 密 封 胶 298.1 152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形 态 主 要 成 分 产 生 量 (t/a) 漆 渣 油 漆 车 间 固 态 油 漆 稀 释 剂 等 1557.1 废 桶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间 / 总 装 车 间 固 态 油 漆 稀 释 剂 密 封 胶 包 装 物 748.3 废 滤 芯, 废 固 态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间 / 总 装 车 间 油 抹 布 漆 雾 油 等 435.4 废 水 渣 固 态 镍 等 重 金 属 2191.2 废 水 处 理 站 废 活 性 炭 固 态 活 性 炭 10.5 废 蓄 电 池 总 装 车 间 固 态 铅 蓄 电 池 508.9 废 弃 电 路 板 总 装 车 间 固 态 电 子 废 物 4.2 废 硒 鼓 办 公 固 态 电 子 垃 圾 1.7 废 含 汞 灯 管 办 公 固 态 Hg 玻 璃 3.7 生 活 垃 圾 厂 区 固 态 生 活 垃 圾 3690 表 5.7-2 固 废 属 性 判 定 表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属 性 )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形 态 主 要 成 分 固 体 废 物 属 性 边 角 料 冲 压 车 间 固 态 钢 材 铝 材 是 铁 屑 动 力 总 成 固 态 铁 是 铸 铁 动 力 总 成 固 态 铁 是 铝 屑 动 力 总 成 固 态 铝 是 铝 壳 动 力 总 成 固 态 铝 是 塑 料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固 态 塑 料 是 木 材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固 态 木 材 是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形 态 主 要 成 分 固 体 废 物 属 性 废 纸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固 态 纸 是 生 化 污 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半 固 态 COD NH 3 -N BOD 是 含 油 污 泥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半 固 体 石 油 类 是 废 溶 剂 油 漆 车 间 液 体 VOC 是 废 乳 化 液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液 体 是 废 油 冲 压 车 间 液 体 是 废 胶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间 / 总 装 固 态 车 间 密 封 胶 是 漆 渣 油 漆 车 间 固 态 油 漆 稀 释 剂 等 是 废 桶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间 / 总 装 固 态 车 间 油 漆 稀 释 剂 密 封 胶 包 装 物 是 废 滤 芯, 废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间 / 总 装 固 态 油 抹 布 车 间 漆 雾 油 等 是 废 水 渣 废 水 处 理 站 固 态 镍 等 重 金 属 是 废 活 性 炭 废 水 处 理 站 固 态 活 性 炭 是 废 蓄 电 池 总 装 车 间 固 态 铅 蓄 电 池 是 废 弃 电 路 板 总 装 车 间 固 态 电 子 废 物 是 废 硒 鼓 办 公 固 态 电 子 垃 圾 是 废 含 汞 灯 管 办 公 固 态 Hg 玻 璃 是 生 活 垃 圾 厂 区 固 态 生 活 垃 圾 否 (2) 危 险 废 物 属 性 判 定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物 名 录 以 及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本 项 目 的 危 险 废 物 属 性 判 定 见 表 5.7-3 153

表 5.7-3 危 险 废 物 属 性 判 定 表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主 要 成 分 危 险 废 物 属 性 废 物 代 码 边 角 料 冲 压 车 间 钢 材 铝 材 否 - 铁 屑 动 力 总 成 铁 否 铸 铁 动 力 总 成 铁 否 铝 屑 动 力 总 成 铝 否 铝 壳 动 力 总 成 铝 否 塑 料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塑 料 否 木 材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木 材 否 废 纸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纸 否 生 化 污 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COD NH 3 -N BOD 否 含 油 污 泥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石 油 类 是 900-200-08 废 溶 剂 油 漆 车 间 VOC 是 900-451-42 废 乳 化 液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VOC 是 900-007-09 废 油 冲 压 车 间 石 油 类 是 900-249-08 废 胶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间 / 总 装 车 间 密 封 胶 是 900-014-13 漆 渣 油 漆 车 间 油 漆 稀 释 剂 等 是 900-252-12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主 要 成 分 危 险 废 物 属 性 废 物 代 码 废 桶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间 / 油 漆 稀 释 剂 密 封 胶 包 装 总 装 车 间 物 是 900-041-49 废 滤 芯, 废 油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间 / 抹 布 总 装 车 间 漆 雾 油 等 是 900-041-49 废 水 渣 废 水 处 理 站 镍 等 重 金 属 是 346-065-17 废 活 性 炭 废 水 处 理 站 活 性 炭 是 900-041-49 废 蓄 电 池 总 装 车 间 铅 蓄 电 池 是 900-044-49 废 弃 电 路 板 总 装 车 间 电 子 废 物 是 900-045-49 废 硒 鼓 办 公 电 子 垃 圾 是 900-044-49 废 含 汞 灯 管 办 公 Hg 玻 璃 是 900-023-29 生 活 垃 圾 厂 区 生 活 垃 圾 否 - (3) 固 体 废 物 分 析 情 况 汇 总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类 别 属 性 和 数 量 汇 总 见 表 5.7-4 表 5.7-4 建 设 项 目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分 析 结 果 汇 总 表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主 要 成 分 154 危 险 废 物 属 性 ( 是 / 否 ) 废 物 代 码 产 生 量 (t/a) 边 角 料 冲 压 车 间 钢 材 铝 材 否 - 40802.7 铁 屑 动 力 总 成 铁 否 967.6 铸 铁 动 力 总 成 铁 否 49.6 铝 屑 动 力 总 成 铝 否 1273.7 铝 壳 动 力 总 成 铝 否 188.8 塑 料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塑 料 否 12.5 木 材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木 材 否 398.8 废 纸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纸 否 210 生 化 污 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COD NH 3 -N BOD 否 800.6 含 油 污 泥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石 油 类 是 900-200-08 124.4 废 溶 剂 油 漆 车 间 VOC 是 900-451-42 1104.4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主 要 成 分 危 险 废 物 属 性 ( 是 / 否 ) 废 物 代 码 产 生 量 (t/a) 废 乳 化 液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VOC 是 900-007-09 323.1 废 油 冲 压 车 间 石 油 类 是 900-249-08 30.6 废 胶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间 / 总 装 车 间 密 封 胶 是 900-014-13 298.1 漆 渣 油 漆 车 间 油 漆 稀 释 剂 等 是 900-252-12 1557.1 废 桶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间 / 油 漆 稀 释 剂 密 封 胶 总 装 车 间 包 装 物 是 900-041-49 748.3 废 滤 芯, 废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间 / 漆 雾 油 等 油 抹 布 总 装 车 间 是 900-041-49 435.4 废 水 渣 废 水 处 理 站 镍 等 重 金 属 是 346-065-17 2191.2 废 活 性 炭 废 水 处 理 站 活 性 炭 是 900-041-49 10.5 废 蓄 电 池 总 装 车 间 铅 蓄 电 池 是 900-044-49 508.9 废 弃 电 路 板 总 装 车 间 电 子 废 物 是 900-045-49 4.2 废 硒 鼓 办 公 电 子 垃 圾 是 900-044-49 1.7 废 含 汞 灯 管 办 公 Hg 玻 璃 是 900-023-29 3.7 生 活 垃 圾 厂 区 生 活 垃 圾 否 - 3690 5.7.3 处 置 情 况 本 项 目 实 施 没 有 新 增 的 固 废, 项 目 实 施 后 固 废 处 置 将 继 续 采 用 现 有 的 处 置 方 式, 固 体 废 物 将 分 类 收 集 和 处 置, 处 理 处 置 情 况 见 表 5.7-5 表 5.7-5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一 览 表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主 要 成 分 废 物 类 型 产 生 量 (t/a) 处 理 处 置 方 式 边 角 料 冲 压 车 间 钢 材 铝 材 - 40802.7 铁 屑 动 力 总 成 铁 967.6 铸 铁 动 力 总 成 铁 49.6 铝 屑 动 力 总 成 铝 1273.7 上 海 格 林 物 资 铝 壳 动 力 总 成 铝 188.8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塑 料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塑 料 12.5 木 材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木 材 398.8 废 纸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纸 210 生 化 污 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COD NH 3-N BOD 800.6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含 油 污 泥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石 油 类 900-200-08 124.4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废 溶 剂 油 漆 车 间 VOC 900-451-42 1104.4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废 乳 化 液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VOC 900-007-09 323.1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废 油 冲 压 车 间 石 油 类 900-249-08 30.6 景 东 油 脂 化 工 厂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废 胶 密 封 胶 900-014-13 298.1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间 / 总 装 车 间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漆 渣 油 漆 车 间 油 漆 稀 释 剂 等 900-252-12 1557.1 废 桶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油 漆 稀 释 剂 上 海 天 成 环 境 900-041-49 748.3 间 / 总 装 车 间 密 封 胶 包 装 物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155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主 要 成 分 废 物 类 型 产 生 量 (t/a) 处 理 处 置 方 式 废 滤 芯, 油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车 漆 雾 油 等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900-041-49 435.4 抹 布 间 / 总 装 车 间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废 水 渣 废 水 处 理 站 镍 等 重 金 属 346-065-17 2191.2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废 活 性 炭 废 水 处 理 站 活 性 炭 900-041-49 10.5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废 蓄 电 池 总 装 车 间 铅 蓄 电 池 900-044-49 508.9 废 弃 电 路 板 总 装 车 间 电 子 废 物 900-045-49 4.2 上 海 新 金 桥 环 废 硒 鼓 办 公 电 子 垃 圾 900-044-49 1.7 保 有 限 公 司 废 含 汞 灯 管 办 公 Hg 玻 璃 900-023-29 3.7 生 活 垃 圾 厂 区 生 活 垃 圾 - 3690 环 卫 清 运, 废 油 脂 交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市 容 环 境 环 卫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浦 发 环 境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主 要 存 放 于 危 险 废 物 仓 库 该 危 险 废 物 仓 库 已 按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GB15562-1995) 的 规 定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 只 允 许 专 门 人 员 进 入 贮 存 设 施 ; 分 类 存 放 危 险 废 物, 并 已 经 采 取 了 相 应 防 渗 漏 措 施,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6 月 8 日 修 订 ) 中 的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的 设 计 及 堆 放 的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统 一 回 收 后, 定 期 出 售 给 上 海 格 林 物 资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危 险 废 物 : 含 油 污 泥 (900-200-98 ) 废 溶 剂 (900-451-42 ) 废 胶 (900-014-13) 漆 渣 (900-252-12) 废 滤 芯 和 废 油 抹 布 (900-041-49)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外 送 处 理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上 海 市 金 山 区 金 山 卫 镇 古 城 路 238 号,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为 沪 环 保 许 防 [2013]94 号, 核 准 经 营 规 模 54800 吨 / 年, 核 准 经 营 方 式 为 收 集 贮 存 焚 烧 处 置 物 理 法 处 置 核 准 经 营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类 别 包 括 :HW02 HW03 HW04 HW05 HW06 HW08 HW09 HW11 HW12 HW13 HW39 HW40 HW41 HW49 HW17 HW23 HW42 等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给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的 危 险 废 物 量 无 新 增, 故 基 本 不 会 对 其 处 理 能 力 造 成 影 响 危 险 废 物 : 废 桶 (900-041-49)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上 海 天 成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外 送 处 理 ; 废 乳 化 液 (900-007-09) 废 水 渣 (346-065-17) 经 收 集 后, 委 156

托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外 送 处 理 ; 废 油 (900-249-08) 交 由 景 东 油 脂 化 工 厂 处 置 ; 废 蓄 电 池 (900-044-49) 废 硒 鼓 (900-044-49) 废 弃 电 路 板 (900-045-49) 废 含 汞 灯 管 (900-23-49)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上 海 新 金 桥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外 送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收 集,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其 中 废 油 脂 交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市 容 环 境 环 卫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浦 发 环 境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对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分 类 进 行 处 理 和 处 置 对 可 以 利 用 的 固 废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并 委 托 有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因 此,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不 对 环 境 排 放,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5.8 非 正 常 工 况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工 况 主 要 为 油 漆 车 间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发 生 故 障 企 业 备 有 两 路 专 用 线 路, 一 条 线 路 故 障 可 以 立 即 切 换 至 另 一 条 线 路, 同 时 通 知 供 电 部 门 对 故 障 线 路 进 行 维 修 通 用 公 司 油 漆 车 间 生 产 设 备 运 行 已 经 全 部 与 废 气 治 理 设 备 联 动, 一 旦 废 气 治 理 设 备 出 现 运 行 故 障, 信 号 自 动 反 馈 到 车 间 中 央 控 制 系 统, 中 央 控 制 系 统 同 时 将 发 出 停 止 生 产 的 指 令, 生 产 流 水 线 将 即 时 停 止 运 行, 以 保 证 不 会 发 生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综 合 考 虑 北 厂 油 漆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最 有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是 烘 干 废 气 焚 烧 装 置 出 现 故 障 或 清 漆 喷 房 沸 石 转 轮 出 现 故 障, 导 致 有 机 污 染 物 不 经 处 理 直 排 大 气, 企 业 为 保 证 环 保 设 施 设 备 能 够 有 效 的 运 行, 防 止 非 正 常 工 况 的 发 生, 制 定 了 环 保 设 施 管 理 程 序, 对 设 施 设 备 的 规 划 安 装 施 工 验 收 运 行 维 护 等 方 面 进 行 有 效 控 制, 对 环 保 设 备 进 行 预 防 性 维 修, 在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过 程 时 进 行 设 备 状 态 的 检 查 部 件 的 定 期 保 养 潜 在 故 障 点 的 修 复 等 维 护 工 作 活 动 设 备 操 作 者 在 独 立 使 用 设 备 前, 必 须 先 进 行 设 备 的 结 构 性 能 技 术 规 范 维 护 知 识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及 相 应 环 境 控 制 知 识 的 教 育 和 培 训, 通 过 实 际 操 作 技 能 的 培 训 后 才 能 上 岗 设 备 操 作 人 员 严 格 按 操 作 及 维 护 规 程 操 作 及 使 用 维 护 作 好 相 应 记 录, 确 保 设 施 处 于 良 好 运 行 状 态, 各 种 操 作 规 程 / 作 业 文 件 中 均 包 含 正 常 异 常 紧 急 状 态 下 控 制 的 方 法, 确 保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在 采 取 上 述 情 况 下, 不 会 发 生 个 或 以 上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出 现 故 障 的 情 况, 综 合 分 析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分 别 选 择 有 机 污 染 物 157

北 厂 区 NMHC 二 甲 苯 甲 苯 苯 系 物 产 生 量 最 大 的 5# 排 气 筒 6# 排 气 筒 作 为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工 况,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5.8-1 表 5.8-1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排 气 筒 编 号 风 量 m 3 排 气 筒 高 度 排 放 速 率 排 放 浓 度 /h 污 染 物 m kg/h mg/m 3 NMHC 20.09 2511.25 NMHC 甲 苯 二 甲 苯 甲 苯 0.635 79.38 5# 6# 8000 35 苯 系 物 非 正 常 工 况 二 甲 苯 0.32 40.00 苯 系 物 5.09 636.25 由 表 5.8-1 可 见, 在 非 正 常 工 况 下,NMHC 的 排 放 速 率 和 浓 度 甲 苯 和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排 放 浓 度 均 超 过 了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为 此 需 要 建 设 单 位 加 强 管 理, 及 时 对 故 障 设 施 进 行 维 修, 减 少 或 杜 绝 非 正 常 工 况 的 发 生 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建 厂 以 来 运 行 来 看, 从 未 发 生 过 环 保 设 施 非 正 常 工 况 运 行 情 况 5.9 化 学 品 使 用 和 储 运 公 司 目 前 化 学 品 储 存 分 别 按 生 产 设 备 和 维 修 所 用 的 间 接 化 学 品 油 漆 车 间 使 用 的 油 漆 材 料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使 用 乳 化 液 清 洗 剂 和 润 滑 油 等 分 类 存 放 其 中 生 产 设 备 和 维 修 所 用 的 间 接 化 学 品, 主 要 集 中 在 南 厂 区 化 学 品 库, 油 漆 材 料 储 存 于 油 漆 车 间 调 漆 间, 动 力 总 成 使 用 的 化 学 品 储 存 于 动 力 总 成 化 学 库 中 5.10 固 体 废 物 厂 内 暂 存 各 类 固 废 和 危 险 废 物 均 暂 存 于 厂 区 内 临 时 储 存 点, 其 中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收 集 处 置,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委 托 综 合 利 用, 生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危 险 废 弃 物 临 时 存 储 点 均 按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GB15562-1995) 的 规 定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 只 允 许 专 门 人 员 进 入 贮 存 设 施 ; 分 类 存 放 危 险 废 物, 并 已 经 采 取 了 相 应 防 渗 漏 措 施,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6-2001) 中 的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的 设 计 及 堆 放 的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表 5.10-1 厂 内 危 险 废 物 临 时 暂 存 点 一 览 表 名 称 位 置 面 积 (m 2 ) 设 置 情 况 危 废 暂 存 点 1 北 厂 废 水 处 理 站 100 废 水 处 理 站 内 划 定 区 域 ( 地 坪 防 渗 处 理 设 置 围 堰 ) 危 废 暂 存 点 2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50 油 漆 车 间 内 划 定 区 域 ( 地 坪 防 渗 处 理 设 置 围 堰 ) 危 废 暂 存 点 3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50 油 漆 车 间 内 划 定 区 域 ( 地 坪 防 渗 处 理 设 置 围 堰 ) 危 废 暂 存 点 4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30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外, 定 制 的 标 准 危 废 储 存 间 ( 防 雨 防 渗 防 漏 通 风 ) 危 废 暂 存 点 5 北 厂 总 装 车 间 30 北 厂 总 装 车 间 外, 定 制 的 标 准 危 废 储 存 间 ( 防 雨 防 渗 防 漏 通 风 ) 158

5.11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为 技 改 项 目, 涉 及 北 厂 的 油 漆 车 间 车 身 总 装 和 冲 压 车 间, 项 目 实 施 后 产 能 没 有 增 加, 本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源 强 不 变, 前 后 的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5.11-1, 其 中 废 气 废 水 现 有 相 关 车 间 排 放 量 为 通 用 北 厂 现 状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相 关 车 间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为 项 目 实 施 后 达 纲 年 整 个 通 用 北 厂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固 废 为 通 用 全 厂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159

分 类 有 组 织 废 气 无 组 织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 全 厂 )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5.11-1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现 有 相 关 车 间 排 放 量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相 关 车 间 产 生 量 处 理 削 减 量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相 关 车 间 排 放 量 排 放 增 减 量 废 气 排 放 量 1161500 1161500 0 1161500 0 NO X 17.115 0 0 17.115 0 SO 2 0.935 0.54 0 0.935 0 NMHC/VOCs 126.2 557.85 431.63 126.2 0 颗 粒 物 11.07 327.31 316.23 11.07 0 二 甲 苯 9.38 40.88 31.52 9.38 0 甲 苯 0.74 8.33 7.59 0.74 0 苯 系 物 14.1 116.18 102.1 14.1 0 颗 粒 物 7.95 36.9 28.95 7.95 0 NMHC/VOCs 12.90 12.90 0 12.90 0 二 甲 苯 0.075 0.075 0 0.075 0 甲 苯 0.38 0.38 0 0.38 0 苯 系 物 1.50 1.50 0 1.50 0 废 水 排 放 量 92.39 92.39 0 92.39 0 COD 37.99 1861.81 1823.82 37.99 0 氨 氮 3.42 4.64 1.22 3.42 0 石 油 类 0.93 793.38 792.45 0.93 0 总 镍 0.05 1.40 1.35 0.05 0 总 锌 0.04 1.19 1.15 0.04 0 总 磷 0.79 15.80 15.01 0.79 0 BOD 5 5.41 20.28 14.87 5.41 0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0 4.47148 4.47148 0 0 危 险 废 物 0 0.73311 0.73311 0 0 生 活 垃 圾 0 0.3690 0.3690 0 0 注 :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废 气 排 放 量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5.12 全 厂 污 染 物 三 本 帐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上 汽 通 用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5.12-1 160

表 5.12-1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分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已 建 项 目 在 建 项 目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本 项 目 排 放 量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总 量 排 放 增 减 量 废 气 排 放 量 1774346 348696 1161500 1161500 2123042 0 氮 氧 化 物 46.11 79.43 17.115 17.115 125.54 0 二 氧 化 硫 1.50 8.11 0.935 0.935 9.61 0 NMHC/VOCs 580.82-264.79 139.1 139.1 316.03 0 颗 粒 物 46.42-2.19 19.02 19.02 44.23 0 二 甲 苯 33.81-15.18 9.455 9.455 18.63 0 甲 苯 5.67-4.43 1.12 1.12 1.24 0 苯 系 物 67.62-31.62 15.6 15.6 36 0 废 水 排 放 量 144.45 80.36 92.39 92.39 224.81 0 COD 55.85 276.5 37.99 37.99 332.35 0 氨 氮 4.75 10.4 3.42 3.42 15.15 0 石 油 类 1.55 9.8 0.93 0.93 11.35 0 总 镍 0.06 0 0.05 0.05 0.06 0 总 锌 0.06 0 0.04 0.04 0.06 0 锆 0 0.47 0 0 0.47 0 总 铜 0 0.09 0 0 0.09 0 氟 化 物 ( 以 F 计 ) 0 0.73 0 0 0.73 0 总 磷 1.18 3.2 0.79 0.79 4.38 0 BOD 5 9.69 71.6 5.41 5.41 81.29 0 一 般 固 体 废 0 0 0 0 0 0 危 险 废 物 0 0 0 0 0 0 注 :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废 气 排 放 量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有 道 路, 从 而 可 能 影 响 所 在 地 段 车 辆 的 通 行 速 度 本 项 目 现 状 周 边 涉 及 居 民 区, 施 工 可 能 对 周 边 居 民 生 活 产 生 噪 声 扬 尘 等 影 响 161

6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与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6.1 区 域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6.1.1 地 理 位 置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浦 东 新 区 申 江 路 1500 号 浦 东 新 区 位 于 上 海 市 东 部, 南 面 与 奉 贤 区 闵 行 区 接 壤, 西 面 与 黄 浦 杨 浦 宝 山 等 区 隔 黄 浦 江 相 望, 北 面 与 崇 明 县 隔 长 江 相 望 图 6.1-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162

图 6.1-2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工 业 区 分 布 图 6.1.2 地 形 地 质 地 貌 浦 东 新 区 地 层 为 长 江 冲 积 层, 由 长 江 夹 带 泥 沙 在 江 海 波 浪 潮 汐 流 速 的 相 互 作 用 下 不 断 堆 积 而 成 地 形 从 吴 淞 口 起 向 东 南 展 开, 略 呈 三 角 形 境 内 地 势 东 南 高 西 北 低, 地 面 高 程 在 3.5~4.5m, 少 数 地 区 达 5m 以 上 (1.8%), 平 均 海 拔 163

3.87m( 吴 淞 零 点 ), 是 坦 荡 低 平 的 江 海 平 原 的 一 部 分 浦 东 新 区 内 浅 土 层 成 分 以 粘 土 亚 粘 土 及 粉 砂 为 主 浦 东 新 区 境 内, 天 然 地 基 持 力 层 和 桩 基 持 力 层 普 遍 分 布, 具 有 良 好 的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6.1.3 气 候 气 象 浦 东 新 区 临 江 濒 海, 属 于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气 候 温 润, 日 照 充 足, 四 季 分 明, 雨 水 充 沛 (1) 温 度 2013 年, 浦 东 新 区 平 均 温 度 为 17.4, 平 均 温 度 月 变 化 见 表 6.1-1 表 6.1-1 浦 东 新 区 2013 平 均 温 度 月 变 化 月 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温 度 ( ) 4.6 6.7 10.8 14.9 20.8 23.8 31.2 30.7 25.1 19.9 13.6 6.4 (2) 湿 度 2013 年 浦 东 新 区 平 均 湿 度 为 71.9% (3) 风 速 2013 年 浦 东 新 区 平 均 风 速 为 1.8m/s, 平 均 风 速 月 变 化 见 表 6.1-2 表 6.1-2 浦 东 新 区 2013 年 平 均 风 速 月 变 化 月 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风 速 (m/s) 1.5 1.9 2.0 2.1 2.0 1.6 2.3 2.2 1.8 1.7 1.5 1.4 (4) 风 向 与 风 频 浦 东 新 区 2013 年 全 年 风 频 列 于 表 6.1-3, 风 玫 瑰 如 图 6.1-3 所 示 表 6.1-3 2013 年 浦 东 新 区 年 均 风 频 时 间 N NN E 年 2.48 5.89 8.21 10.0 7 风 向 频 率 (%)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10.6 3 5.68 5.22 8.22 6.38 3.52 2.63 3.97 3.5 5 4.30 7.19 2.15 9.92 164

图 6.1-1 浦 东 新 区 风 玫 瑰 图 (2013 年 ) 6.1.4 水 文 水 系 浦 东 新 区 属 平 原 水 网 地 区, 境 内 河 流 基 本 上 形 成 塘 东 塘 西 两 半 自 成 一 体 又 互 有 联 系 的 水 系 黄 浦 江 下 游 段, 自 西 南 杨 思 港 东 北 流 至 吴 淞 口 与 长 江 汇 合, 河 段 流 程 38km; 长 江 南 支 水, 北 自 吴 淞 口 进 入 原 川 沙 县 东 沿, 至 县 境 东 南 与 东 海 交 汇, 河 段 流 程 约 46km, 因 长 江 水 出 海 时 冲 力 可 及 百 里, 淡 水 随 潮 涨 落, 一 般 咸 潮 不 入 内 地, 如 遇 大 潮 和 内 河 水 位 低, 海 水 上 溯, 白 龙 港 以 南 会 受 到 咸 潮 影 响 长 江 下 泄 入 海 的 泥 沙 每 年 约 有 4.68 亿 吨, 很 大 部 分 在 长 江 口 和 杭 州 湾 北 岸 沉 积, 长 江 水 含 沙 量 比 黄 浦 江 水 高 本 项 目 北 面 有 赵 家 沟, 南 面 有 曹 家 沟, 距 离 上 海 市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最 近 处 为 分 别 为 813m 和 1013m 赵 家 沟 是 一 级 河 道, 同 时 也 是 内 河 航 运 系 统 一 环 十 射 之 一 的 三 级 航 道, 现 状 河 口 宽 度 为 28-30m, 河 道 全 长 10.8km 曹 家 沟 是 一 级 河 道, 同 时 也 是 四 级 航 道, 现 状 河 口 宽 度 为 20m 左 右, 河 道 全 长 14.5km 6.1.5 地 下 水 浦 东 新 区 境 内 地 下 水 主 要 储 存 于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介 质 中, 含 水 层 次 多, 厚 度 大, 浅 层 以 微 咸 半 咸 水 为 主, 深 层 主 要 为 淡 水, 有 较 高 的 开 发 利 用 价 值 浅 层 地 下 水 已 普 遍 开 采 此 外, 还 有 4 个 含 水 层 组 6.1.6 土 壤 浦 东 新 区 内 土 壤 由 长 江 上 游 泥 沙 冲 积 而 成, 经 过 长 期 淋 溶 淀 积 人 为 影 响 等 过 程, 以 及 成 陆 早 晚 与 成 土 年 龄 的 相 互 影 响 和 制 约, 区 内 土 壤 类 型 呈 南 北 带 状 165

有 规 律 地 自 西 向 东 依 次 排 列 老 护 塘 以 西 成 陆 较 早, 为 高 度 熟 化 的 黄 泥 头, 属 高 产 土 壤, 是 区 内 土 壤 的 主 体 部 分 老 护 塘 以 东 钦 公 塘 以 西 为 轻 黄 泥, 钦 公 塘 以 东 成 陆 较 晚, 为 夹 沙 土 及 沿 海 盐 土 成 陆 时 间 早 晚 不 一, 土 壤 发 育 迟 早 不 同, 形 成 地 域 性 差 异 浦 东 新 区 内 土 壤 分 为 水 稻 土 盐 土 和 潮 土 三 个 大 类 这 三 个 土 类 包 含 8 个 土 属 及 21 个 土 种, 而 新 区 西 部 沿 江 的 菜 园 土 ( 旱 地 ) 和 中 部 东 部 粮 棉 夹 种 的 水 稻 土 ( 水 旱 轮 作 ) 这 两 大 土 壤 类 型, 是 人 们 长 期 生 产 活 动 中 定 向 演 变 所 形 成 6.1.7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统 计 台 风 : 每 年 7~9 月 为 台 风 汛 期 强 台 风 靠 近 沿 海 时, 多 吹 东 北 大 风, 若 与 天 文 高 潮 相 遇, 威 胁 极 大 自 南 宁 绍 兴 五 年 (1135 年 ) 至 1949 年 的 800 多 年 中, 有 死 亡 记 载 的 大 潮 计 50 次, 平 均 每 16 年 发 生 一 次 旱 灾 : 多 发 于 夏 秋 之 际, 历 史 上 类 似 1934 年 大 旱 天 气 有 数 十 年 冰 雹 : 一 般 发 生 于 4~8 月 间 如 1971 年 1975 年 1977 年 1983 年 均 有 冰 雹 发 生 龙 卷 风 : 如 1956 年 1962 年 1976 年 9 月 份 均 发 生 龙 卷 风, 使 当 地 生 命 财 产 造 成 严 重 损 失 地 震 : 区 域 处 于 长 江 三 角 洲 昆 山 湖 洲 地 震 活 动 带 东 侧, 为 少 震 弱 震 地 区 当 地 有 史 记 载 的 第 一 次 地 震 在 公 元 961 年 至 1979 年 的 1000 多 年 里, 记 有 地 震 60 次, 其 中 有 破 坏 性 地 震 仅 一 次, 即 明 代 天 启 四 年 七 月 十 九 日 (1624 年 9 月 1 日 ) 的 地 震, 那 一 次 震 中 烈 度 为 6 度 6.2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6.2.1 行 政 区 划 与 人 口 至 2013 年 末, 浦 东 新 区 面 积 1429.67km 2, 共 辖 12 个 街 道 24 个 镇 371 个 村 民 委 员 会 和 855 个 居 民 委 员 会 ; 全 区 年 末 常 住 人 口 540.9 万 人, 户 籍 人 口 283.79 万 人, 人 口 自 然 增 长 率 0.72 6.2.2 经 济 2013 年, 浦 东 新 区 第 一 产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31.28 亿 元, 第 二 产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2262.39 亿 元, 第 三 产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4155.01 亿 元 浦 东 新 区 对 上 海 建 设 经 济 金 融 贸 易 和 航 运 中 心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166

6.2.3 文 教 卫 生 至 2013 年 末, 浦 东 新 区 共 有 学 校 369 所 其 中 有 高 等 学 校 29 所, 在 校 学 生 18.0 万 人 ; 中 等 技 术 学 校 9 所, 在 校 学 生 1.4 万 人 ; 普 通 中 学 154 所, 在 校 学 生 14.2 万 人 ; 职 业 中 学 7 所, 在 校 学 生 1.7 万 人 ; 小 学 167 所, 在 校 学 生 19.6 万 人 ; 特 殊 类 教 育 学 校 3 所, 在 校 学 生 0.08 万 人 总 计 在 校 人 数 55 万 人 至 2013 年 末, 浦 东 新 区 共 有 各 级 医 疗 机 构 1070 个, 医 院 床 位 数 18993 张,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26479 人 6.2.4 文 物 古 迹 浦 东 新 区 境 内 的 张 闻 天 故 居 为 全 国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太 平 天 国 烈 士 墓 黄 炎 培 故 居 为 上 海 市 市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老 宝 山 城 遗 址 为 上 海 市 文 物 保 护 地 点, 永 乐 宝 山 碑 川 沙 城 垣 东 炮 台 碑 岳 碑 亭 和 林 钧 故 居 为 区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严 桥 遗 址 和 王 港 古 井 为 区 级 保 护 地 点 浦 东 新 区 境 内 被 列 入 上 海 市 第 一 批 登 记 不 可 移 动 文 物 名 单 的 文 物 古 迹 共 有 62 处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区 域 不 涉 及 文 物 古 迹 6.2.5 上 海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本 项 目 的 位 置 在 上 海 市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北 区 ) 内 上 海 市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是 1990 年 成 立 的 国 家 级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园 区 面 积 27.38km 2, 其 中 北 区 面 积 18.48km 2, 南 区 面 积 8.90km 2 目 前,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的 产 业 结 构 主 要 由 先 进 制 造 业 和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两 大 块 构 成 先 进 制 造 业 主 要 包 括 : 汽 车 及 零 部 件 制 造 业 电 子 信 息 制 造 业 现 代 家 电 制 造 业 和 生 物 医 药 与 食 品 制 造 业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主 要 包 括 : 信 息 服 务 业 研 发 设 计 业 商 务 服 务 和 商 贸 业 和 网 络 文 化 产 业 上 海 市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北 区 ) 自 来 水 由 上 海 浦 东 威 立 雅 自 来 水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目 前 园 区 供 水 管 网 全 覆 盖, 区 内 取 水 量 约 为 3.39t/d 区 内 建 有 220kV 变 电 站 1 座 35kV 变 电 站 3 座, 可 提 供 35kV 10kV 380V 供 电 电 压, 供 电 能 力 为 14 万 kva 全 区 由 上 海 美 亚 金 桥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集 中 供 应 热 能, 建 成 3 个 热 源 厂, 总 供 气 能 力 300t/h 区 内 已 经 建 成 5 座 雨 水 泵 站 80.53km 雨 水 排 放 管 道, 雨 水 排 水 能 力 为 65.35m 3 /s;2 座 污 水 泵 站 54.4km 污 水 排 放 管 道, 总 排 污 能 力 为 10 万 t/d 同 时, 区 内 有 上 海 新 金 桥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专 门 为 区 内 企 业 提 供 工 业 废 弃 物 收 集 清 运 服 务 167

6.2.6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周 边 情 况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基 地 南 北 厂 区 东 至 申 江 路 以 及 上 海 汇 众 汽 车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轿 车 车 桥 厂, 隔 申 江 路 为 其 通 用 公 司 备 用 地, 现 为 员 工 发 展 中 心 和 停 车 场 ; 南 至 榕 桥 路, 隔 榕 桥 路 是 沃 尔 沃 建 筑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等 企 业 ; 西 至 金 京 路, 隔 金 京 路 为 通 汇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和 通 汇 汽 车 零 部 件 配 送 中 心 公 司 等 企 业, 以 及 阳 光 欧 洲 城 等 居 住 区 ; 北 至 巨 峰 路, 隔 巨 峰 路 是 华 高 新 村 东 源 丽 晶 别 墅 等 居 住 区 6.3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6.3.1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因 子 : 监 测 因 子 :SO 2 NO 2 NOx NMHC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PM 10 PM 2.5 VOCs 监 测 点 位 : 根 据 大 气 导 则 要 求, 需 布 设 2~4 个 监 测 点 位 综 合 考 虑 敏 感 目 标 及 上 下 风 向 等 因 素, 本 项 目 共 布 设 4 个 点 位 监 测 点 位 见 表 6.3-1 和 图 6.3-1 监 测 数 据 来 源 :SO 2 NO 2 NOx NMHC 甲 苯 二 甲 苯 PM 10 PM 2.5 VOCs 引 用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动 机 二 期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2014 年 5 月,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234 号 ) 中 的 监 测 数 据, 由 上 海 市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大 气 环 境 进 行 了 监 测 苯 引 用 编 制 中 的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 中 的 监 测 数 据, 由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频 次 :SO 2 NO 2 氮 氧 化 物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和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NMHC 一 次 浓 度 每 天 2 8 14 20 点 监 测 4 次, 每 次 取 样 1h, 连 续 监 测 7 日 ;SO 2 NO 2 NOx PM 2.5 PM 10 VOCs 的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每 天 24 小 时 连 续 取 样, 连 续 监 测 7 日, 详 见 表 6.3-1 (1) 分 析 方 法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因 子 的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6.3-2 (2)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情 况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情 况 列 于 表 6.3-3 根 据 气 象 状 况 监 测 结 果,2013 年 7 月 8 日 ~15 日 间, 该 区 域 风 向 以 南 风 为 主, 平 均 风 速 为 2.4m/s, 平 均 温 度 在 31 左 右, 平 均 湿 度 为 40.6%, 大 气 压 在 100.72kPa 左 右 168

4 图 6.3-1 环 境 空 气 及 地 表 水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图 169

表 6.3-1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频 次 和 监 测 点 位 分 布 编 号 G1 G2 G3 G4 监 测 时 间 2013 年 7 月 8 日 ~15 日 位 置 监 测 因 子 基 本 因 子 特 征 因 子 资 料 来 源 监 测 单 位 甲 苯 二 甲 华 高 一 村 SO 2 NO 2 PM 10 苯 (N:31.28516 E:121.61057 ) NOx PM 2.5 NMHC VOCs 甲 苯 二 甲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上 海 市 纺 阳 光 欧 洲 城 SO 2 NO 2 PM 10 苯 动 机 二 期 项 目 织 节 能 环 (N:31.27118 NOx PM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保 中 心 E:121.60908 ) 2.5 NMHC VOCs 书 甲 苯 二 甲 SO 2 NO 2 PM 10 苯 曹 路 镇 永 乐 村 委 会 NOx PM 2.5 (N:31.27409 E:121.63692 ) 巨 峰 路 1555 号 (N: 31 16 56.568 E: 121 36 55.577 ) NMHC VOCs \ 苯 \ 苯 表 6.3-2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采 样 和 分 析 方 法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测 试 名 称 方 法 仪 器 名 称 检 出 限 (mg/m 3 ) SO 2 HJ 482-2009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SO 2 HJ/T 194-2005 大 气 采 样 仪 0.007 NO 2 HJ 479-2009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NO 2 HJ/T 194-2005 大 气 采 样 仪 0.003 NOx HJ 479-2009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NOx HJ/T 194-2005 大 气 采 样 仪 0.003 非 甲 烷 烃 HJ/T 194-2005 注 射 器 采 样 非 甲 烷 烃 HJ/T 38-1999 气 相 色 谱 仪 0.040 甲 苯 GAS(4)6.2.1.1-2003 气 相 色 谱 仪 甲 苯 HJ/T 194-2005 大 气 采 样 仪 0.0038 二 甲 苯 GAS(4)6.2.1.1-2003 气 相 色 谱 仪 二 甲 苯 HJ/T 194-2005 大 气 采 样 仪 0.0038 苯 HJ 584-2010 GC-6890N 气 相 色 谱 仪 0.012 PM 10 HJ/T 194-2005 无 碳 刷 采 样 器 PM 10 HJ618-2011 电 子 天 平 0.010 PM 2.5 HJ/T 194-2005 无 碳 刷 采 样 器 PM 2.5 HJ618-2011 电 子 天 平 0.010 VOCs (TO15) HJ/T 194-2005 数 码 罐 采 样 VOCs (TO15) USEPA TO-15-1999 气 相 色 谱 / 质 谱 联 用 仪 -- 表 6.3-3 2013 年 7 月 8 日 -15 日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条 件 监 测 日 期 采 样 时 间 风 速 (m/s) 风 向 气 温 ( ) 湿 度 (%) 大 气 压 (Pa) 14:00~15:00 1.1-1.2 西 南 37.2 37 101100 2013.7.8 20:00~21:00 静 风 -1.2 西 南 28.4 42 101100 2013.7.9 2:00~3:00 1.2-1.4 南 25.2 46 100800 170

8:00~9:00 静 风 / 35.6 40 100800 14:00~15:00 静 风 -1.2 南 38.9 33 100800 20:00~21:00 静 风 / 30.4 37 100800 续 表 6.3-3 2013 年 7 月 8 日 -15 日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条 件 监 测 日 期 采 样 时 间 风 速 (m/s) 风 向 气 温 ( ) 湿 度 (%) 大 气 压 (Pa) 2:00~3:00 静 风 -1.2 南 25.8 42 100600 2013.7.10 8:00~9:00 1.2 南 32.5 42 100600 14:00~15:00 1.3-1.6 南 39.6 30 100600 20:00~21:00 静 风 -1.2 南 31.3 34 100600 2:00~3:00 静 风 / 26.8 45 100700 2013.7.11 8:00~9:00 1.1-1.2 西 南 33.4 40 100700 14:00~15:00 静 风 -1.2 西 南 39.9 35 100700 20:00~21:00 静 风 / 29.4 37 100700 2:00~3:00 1.4-1.5 南 26.2 46 100900 2013.7.12 8:00~9:00 1.6 南 32.5 42 100900 14:00~15:00 静 风 / 37.6 35 100900 20:00~21:00 静 风 / 27.7 43 100900 02:00~03:00 1.4-1.8 南 25.8 47 100700 2013.7.13 8:00~9:00 1.2-1.5 南 29.4 42 100700 14:00~15:00 3.7-3.8 南 36.7 40 100700 20:00~21:00 5.6-6.8 南 29.2 44 100700 2:00~3:00 4.9-5.2 东 南 27.3 48 100500 2013.7.14 8:00~9:00 4.9-5.2 东 南 30.2 42 100500 14:00~15:00 3-3.8 东 南 35.6 40 100500 20:00~21:00 4-4.2 东 南 27.9 42 100500 2013.7.15 2:00~3:00 1.7-2 南 26 44 100600 8:00~9:00 1.2-1.8 南 28.4 42 100600 (3)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监 测 结 果 列 于 表 6.3-4 与 表 6.3-5 从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区 域 SO 2 NO 2 NOx 的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和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PM 2.5 PM 10 的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均 可 以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 二 甲 苯 一 次 浓 度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大 气 有 害 物 质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 甲 苯 一 次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前 苏 联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CH245-71) 中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 苯 和 NMHC 一 次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要 求 VOCs 全 成 分 中, 被 检 出 的 因 子 包 括 1,2,4- 三 甲 苯 1,2- 二 氯 苯 1,2- 二 氯 乙 烷 1,4- 二 氯 苯 苯 丙 酮 丙 烯 二 硫 化 碳 二 氯 甲 烷 环 己 烷 甲 基 乙 基 酮 氯 仿 氯 甲 烷 三 氯 乙 烯 四 氯 化 碳 乙 苯 乙 酸 乙 酯 正 己 烷 被 检 出 的 因 子 171

中 苯 的 日 均 值 浓 度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p.152 要 求 ;1,2- 二 氯 乙 烷 丙 酮 丙 烯 三 氯 乙 烯 四 氯 化 碳 和 环 己 烷 的 日 均 浓 度 都 能 够 满 足 前 苏 联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CH245-71) 中 的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昼 夜 平 均 限 值 表 6.3-4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 除 VOCs)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因 子 项 目 监 测 点 号 监 测 浓 度 最 大 浓 度 超 标 率 最 大 超 范 围 (ug/m 3 ) 占 标 率 (%) (%) 标 倍 数 G1 9-32 6.4 0 0 小 时 浓 度 G2 10-28 5.6 0 0 SO 2 G3 10-24 4.8 0 0 G1 22-28 18.7 0 0 日 均 浓 度 G2 21-27 18 0 0 G3 20-23 15.3 0 0 G1 18-74 37 0 0 小 时 浓 度 G2 19-67 33.5 0 0 NO 2 G3 15-80 40 0 0 G1 23-45 56.3 0 0 日 均 浓 度 G2 22-40 50 0 0 G3 18-52 65 0 0 G1 31-96 38.4 0 0 小 时 浓 度 G2 27-98 39.2 0 0 NOx G3 30-100 40 0 0 G1 39-64 64 0 0 日 均 浓 度 G2 36-64 64 0 0 G3 33-56 56 0 0 G1 ND 0 0 0 二 甲 苯 一 次 浓 度 G2 ND 0 0 0 G3 ND 0 0 0 苯 一 次 浓 度 G3 ND-17 0 0 0 G4 ND-17 0 0 0 G1 ND 0 0 0 甲 苯 一 次 浓 度 G2 ND 0 0 0 G3 ND 0 0 0 G1 643-1330 66.5 0 0 NMHC 一 次 浓 度 G2 847-1410 70.5 0 0 G3 826-1760 88 0 0 G1 17-44 58.7 0 0 PM 2.5 日 均 浓 度 G2 14-38 50.7 0 0 G3 12-44 58.7 0 0 G1 35-72 48 0 0 PM 10 日 均 浓 度 G2 36-73 48.7 0 0 G3 36-99 66 0 0 表 6.3-5 VOCs 日 均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μg/m 3 ) 标 准 限 值 (ug/m 3 ) 500 150 200 80 250 100 300 300 600 2000 75 150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浓 度 范 围 标 准 限 值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浓 度 范 围 标 准 限 值 1,2,4- 三 甲 苯 2.95 / 甲 基 乙 基 酮 1.61-3.86 / 1,2- 二 氯 苯 2.3-2.95 / 氯 仿 1.87-3.2 / 1,2- 二 氯 乙 烷 1.33-11 1000 氯 甲 烷 1.13-2.03 / 1,4- 二 氯 苯 2.95-3.94 / 三 氯 乙 烯 2.93-6.45 1000 苯 1.05-6.28 100 四 氯 化 碳 2.4-3.09 2000 丙 酮 5.45-40.6 350 乙 苯 1.42-7.11 / 丙 烯 2.35-5.07 3000 乙 酸 乙 酯 6.1-15.3 / 172

二 硫 化 碳 1.02-2.38 5 正 己 烷 12.5-21.7 / 二 氯 甲 烷 7.77-22.9 / 环 己 烷 1.31-1.88 1400 6.3.2 地 表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的 地 表 水 监 测 点 位 设 于 曹 家 沟 申 江 路 断 面, 引 用 编 制 中 的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 中 的 监 测 数 据, 监 测 工 作 由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环 境 监 测 实 验 室 完 成 6.3-1 1. 监 测 方 案 监 测 时 间 :2013 年 7 月 11 日 监 测 因 子 :ph COD BOD 5 NH 3 -N 总 磷 石 油 类 挥 发 酚 铜 锌 监 测 频 次 : 共 采 样 两 次, 上 下 午 各 一 次 监 测 断 面 : 曹 家 沟 的 监 测 断 面 是 申 江 路 断 面, 距 离 本 项 目 约 1.3km 见 图 2.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6.3-6 表 6.3-6 地 表 水 环 境 污 染 物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指 标 方 法 仪 器 名 称 及 型 号 检 出 限 (mg/l) ph GB/T 6920-1986 ORION828 ph 计 / COD EPA410.4-1996 DR/2800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5 BOD 5 HJ 505-2009 YSI-58 溶 解 氧 测 定 仪 0.5 石 油 类 HJ 637-2012 吉 林 欧 伊 尔 红 外 光 度 测 油 仪 F2000-I 0.04 NH 3 -N HJ 535-2009 UV-2550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计 0.025 总 磷 GB/T 11893-1989 UV-2550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计 0.010 挥 发 酚 HJ 503-2009 UV-2550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计 0.0003 铜 0.0010 USEPA 6010C-2007 2100DV 等 离 子 体 发 射 光 谱 仪 锌 0.0001 3.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地 表 水 监 测 结 果 列 于 表 6.3-7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曹 家 沟 总 磷 超 出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002)IV 类 标 准,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为 0.87 这 可 能 与 居 住 区 普 遍 存 在 的 洗 衣 机 排 水 连 接 雨 水 管 洗 衣 废 水 通 过 雨 水 管 进 入 河 道 有 关 6.3.3 土 壤 环 境 本 项 目 的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情 况 引 用 凯 迪 拉 克 ATS-L 入 门 级 豪 华 级 轿 车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上 海 市 机 电 设 计 研 究 院,2014 年,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116 号 ) 中 的 土 壤 监 测 数 据, 由 上 海 市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土 173

壤 环 境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方 案 监 测 时 间 : 北 厂 区 2013 年 9 月 3 日, 南 厂 区 2014 年 1 月 22 日 监 测 因 子 : ph 值 镉 汞 砷 铜 铅 铬 锌 镍 表 6.3-7 地 表 水 监 测 结 果 (mg/l, ph 除 外 ) 监 测 因 子 曹 家 沟 (W1)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上 午 下 午 限 值 ph 7.21 7.30 达 标 6~9 COD 19 21 达 标 30 BOD 5 3.0 3.0 达 标 6 石 油 类 <0.04 <0.04 达 标 0.5 NH 3 -N 0.914 0.896 达 标 1.5 总 磷 0.431 0.562 超 标 0.3 挥 发 酚 <0.0003 0.0010 达 标 0.01 铜 (Cu) 0.0028 0.0080 达 标 1 锌 (Zn) <0.0001 0.0232 达 标 2 监 测 点 位 置 : 在 对 厂 区 可 能 对 土 壤 造 成 影 响 的 的 废 水 处 理 站 油 漆 车 间 化 学 品 库 和 油 罐 区 附 近 分 别 设 置 监 测 点, 共 设 置 7 个 土 壤 监 测 点 其 中 北 厂 区 3 个 土 壤 监 测 点, 分 为 位 于 油 漆 车 间 (S-N1#) 废 水 处 理 站 (S-N 2#)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S-N 3#); 南 厂 区 4 个 土 壤 监 测 点, 分 别 位 于 废 水 处 理 站 (S-S1#) 油 漆 车 间 (S-S 2#) 化 学 品 库 (S-S 3#) 油 罐 区 (S-S 4#) 采 样 深 度 0.2m, 监 测 点 位 置 详 见 图 6.3-2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6.3-8 表 6.3-8 土 壤 环 境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因 子 分 析 方 法 检 出 限 (mg/kg) 含 水 率 NY/T 52 1987 0.4(%) ph 值 SOIL-1992 / 砷 0.02 镉 0.1 铬 0.1 铜 HJ/T350 2007 附 录 A 0.1 铅 1.0 镍 1.0 锌 0.1 汞 SOIL 1992 0.005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174

土 壤 因 子 监 测 结 果 列 于 表 6.3-9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砷 镉 铬 铜 铅 镍 锌 汞 等 指 标 均 能 够 满 足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1995) 三 级 标 准 北 厂 土 壤 监 测 点 位 南 厂 土 壤 监 测 点 位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位 175

图 6.3-2 土 壤 地 下 水 及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图 176

表 6.3-9 土 壤 监 测 结 果 (mg/kg) S-N1# S-N 2# S-N 3# S-S1# S-S2# S-S 3# S-S 4# 标 准 限 值 监 测 因 单 位 达 标 情 达 标 情 达 标 情 监 测 达 标 情 达 标 情 达 标 情 子 监 测 值 监 测 值 监 测 值 监 测 值 达 标 情 况 监 测 值 监 测 值 况 况 况 值 况 况 况 ph 值 mg/kg 7.39 / 7.40 / 7.61 / 8.06 / 8.11 / 8.02 / 8.06 / >6.5 砷 mg/kg 8.31 达 标 7.85 达 标 8.78 达 标 4.66 达 标 6.94 达 标 6.38 达 标 4.5 达 标 30/40 镉 mg/kg <0.1 达 标 <0.1 达 标 <0.1 达 标 <0.1 达 标 <0.1 达 标 <0.1 达 标 <0.1 达 标 1.0 铬 mg/kg 50.2 达 标 51.0 达 标 52.6 达 标 47.3 达 标 49.4 达 标 47.8 达 标 41.3 达 标 400/300 铜 mg/kg 24.9 达 标 29.2 达 标 20.0 达 标 22.7 达 标 22.5 达 标 26.9 达 标 21.6 达 标 400 铅 mg/kg 18.7 达 标 20.0 达 标 16.7 达 标 15.4 达 标 19.2 达 标 17.9 达 标 15.4 达 标 500 镍 mg/kg 25.5 达 标 29.5 达 标 27.6 达 标 26.7 达 标 25.0 达 标 24.9 达 标 26.2 达 标 200 锌 mg/kg 116 达 标 217 达 标 77.6 达 标 112 达 标 128 达 标 92.9 达 标 73.7 达 标 500 汞 mg/kg 0.079 达 标 0.12 达 标 0.0542 达 标 0.195 达 标 0.184 达 标 0.134 达 标 0.101 达 标 1.5 177

6.3.4 地 下 水 环 境 南 厂 区 地 下 水 水 位 信 息 引 用 凯 迪 拉 克 ATS-L 入 门 级 豪 华 级 轿 车 建 设 项 目 ( 上 海 市 机 电 设 计 研 究 院,2014 年,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116 号 ) 中 的 数 据, 监 测 工 作 由 上 海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完 成 水 质 数 据 采 用 2014 年 8 月 通 用 公 司 年 度 监 测 数 据, 监 测 工 作 由 上 海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完 成 北 厂 区 地 下 水 水 位 信 息 引 用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动 机 二 期 项 目 (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2014 年,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234 号 ) 中 的 数 据, 监 测 工 作 由 上 海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完 成 水 质 数 据 采 用 2014 年 8 月 通 用 公 司 年 度 监 测 数 据, 监 测 工 作 由 上 海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完 成 (1) 潜 水 调 查 方 案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位 置 监 测 时 间 等 见 表 6.3-10(A),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位 分 布 图 见 图 6.3-2 表 6.3-10(A) 地 下 水 监 测 数 据 信 息 一 览 表 厂 区 编 号 位 置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因 子 及 资 料 来 源 北 厂 区 南 厂 区 D-N1# D-N2# D-N3# 北 厂 区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油 漆 车 间 北 面 空 地 油 罐 区 监 测 时 间 :2012 年 1 月 4 日 ; 监 测 因 子 : 水 位 ; 数 据 来 源 :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动 机 二 期 项 目 监 测 时 间 :2014 年 7 月 9 日 ; 监 测 因 子 :ph NH 3 -N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锌 铅 铜 铁 锰 镍 六 价 铬 总 石 油 烃 ; 数 据 来 源 : 通 用 公 司 年 度 监 测 D-S1# 废 水 处 理 站 监 测 时 间 :2013 年 1 月 28 日 ; 监 测 因 子 : 水 位 ; 数 D-S2# 油 漆 车 间 据 来 源 : D-S3# 化 学 品 库 凯 迪 拉 克 ATS-L 入 门 级 豪 华 级 轿 车 建 设 项 目 D-S4# 油 罐 区 监 测 时 间 :2014 年 7 月 9 日 ; 监 测 因 子 :ph NH 3 -N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锌 铅 铜 铁 锰 镍 六 价 铬 总 石 油 烃 ; 数 据 来 源 : 通 用 公 司 年 度 监 测 (2) 地 下 水 井 参 数 及 地 下 水 水 位 监 测 单 位 上 海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地 下 水 监 测 井 设 计 孔 深 为 4.2m, 钻 探 孔 径 与 成 井 孔 径 分 别 为 149mm 和 57mm, 成 井 管 材 采 用 UPVC 厂 区 内 埋 地 式 构 筑 物 为 南 北 厂 区 的 储 油 罐, 罐 底 标 高 -2.7m, 地 下 水 监 测 井 最 深 采 样 深 度 深 于 储 油 罐 罐 底, 如 储 油 罐 发 生 泄 漏 现 象, 能 够 通 过 地 下 水 水 质 变 化 及 时 发 现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应 急 措 施 在 每 个 监 测 井 中 采 集 2 个 水 样 样 品, 取 样 点 深 度 分 别 在 井 水 位 以 下 1.0 m 之 内 和 井 水 位 以 下 井 水 深 度 约 3/4 处 地 下 水 水 位 情 况 见 表 6.3-10(B) 178

表 6.3-10(B)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位 分 布 及 水 位 情 况 厂 区 编 号 监 测 点 位 地 下 水 水 位 (m) D-N1# 北 厂 区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2.70 北 厂 区 D-N2# 油 漆 车 间 北 面 空 地 2.75 D-N3# 油 罐 区 2.80 D-S1# 废 水 处 理 站 2.10 南 厂 区 D-S2# 油 漆 车 间 2.45 D-S3# 化 学 品 库 2.50 D-S4# 油 罐 区 2.30 (3)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6.3-11 表 6.3-11 地 下 水 水 质 因 子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指 标 方 法 仪 器 名 称 及 型 号 检 出 限 (mg/l) ph GB/T6920-1986 ph-s3c 精 密 酸 度 计 /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GB/T11892-1989 25ml 棕 色 具 塞 滴 定 管 0.50 氯 化 物 GB/11896-1989 25ml 棕 色 具 塞 滴 定 管 1.0 硫 酸 盐 HJ/T 342-2007 TU-1810D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8.0 铜 USEPA6010C-2007 2100DV ICP 原 子 发 射 光 谱 仪 0.001 锌 USEPA6010C-2007 2100DV ICP 原 子 发 射 光 谱 仪 0.001 铁 USEPA6010C-2007 2100DV ICP 原 子 发 射 光 谱 仪 0.001 锰 USEPA6010C-2007 2100DV ICP 原 子 发 射 光 谱 仪 0.001 铅 USEPA6010C-2007 2100DV ICP 原 子 发 射 光 谱 仪 0.005 氟 化 物 GB/T 7484-1987 PXS-450 精 密 离 子 计 0.05 石 油 类 HJ 637-2012 F2000 红 外 光 度 测 油 仪 0.01 氨 氮 HJ535-2009 TU-1810D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0.025 (4)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6.3-12 根 据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pH NH 3 -N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六 价 铬 铅 铜 铁 锰 镍 锌 硫 酸 盐 等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IV 类 标 准 限 值 的 要 求 6.3.5 声 环 境 质 量 本 项 目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引 用 新 一 代 直 喷 发 动 机 二 期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上 海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2014 年 5 月, 沪 环 保 许 评 [2014]234 号 ) 中 的 监 测 数 据 由 上 海 轻 工 环 境 保 护 压 力 容 器 监 测 总 站 对 全 厂 厂 界 噪 声 进 行 了 监 测, 具 体 监 测 情 况 如 下 : (1) 监 测 方 案 监 测 时 间 与 频 率 :2013 年 8 月 6 日 -7 日, 分 昼 间 和 夜 间 两 个 时 段 进 行, 共 1 179

昼 夜 180

表 6.3-12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因 子 单 位 D-N1# D-N2# D-N3# D-S1# D-S2# D-S3# D-S4# 标 准 达 标 情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情 监 测 值 达 标 情 况 监 测 值 达 标 情 况 监 测 值 达 标 情 况 监 测 值 监 测 值 监 测 值 监 测 值 限 值 况 情 况 情 况 况 ph - 6.86-7.47-7.37-7.58-7.34-7.57-7.38 - - NH 3 -N mg/l 0.320 达 标 0.361 达 标 0.263 达 标 0.366 达 标 0.286 达 标 0.323 达 标 0.275 达 标 0.5 氯 化 物 mg/l 35.2 达 标 26.2 达 标 21.9 达 标 27.7 达 标 23.8 达 标 24.7 达 标 24.7 达 标 350 氟 化 物 mg/l 0.260 达 标 0.246 达 标 0.301 达 标 0.249 达 标 0.314 达 标 0.245 达 标 0.239 达 标 2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mg/l 2.24 达 标 2.00 达 标 2.20 达 标 2.16 达 标 2.04 达 标 2.40 达 标 2.10 达 标 10 六 价 铬 mg/l <0.004 达 标 <0.004 达 标 <0.004 达 标 <0.004 达 标 <0.004 达 标 0.00487 达 标 0.00487 达 标 0.1 石 油 类 mg/l 0.185 / 0.168 / 0.205 / 0.149 / 0.176 / 0.172 / 0.127 / / 铅 mg/l <0.005 达 标 0.0155 达 标 <0.005 达 标 0.0349 达 标 <0.005 达 标 0.033 达 标 0.0389 达 标 0.1 铜 mg/l <0.001 达 标 0.0017 达 标 0.0013 达 标 0.0148 达 标 <0.001 达 标 0.0098 达 标 0.0103 达 标 1.5 铁 mg/l 0.193 达 标 0.0704 达 标 0.824 达 标 0.0724 达 标 0.186 达 标 0.412 达 标 0.0852 达 标 1.5 锰 mg/l 0.0066 达 标 0.0177 达 标 0.0065 达 标 0.113 达 标 <0.001 达 标 0.0036 达 标 <0.001 达 标 1 镍 mg/l 0.0167 达 标 0.0079 达 标 <0.001 达 标 0.0595 达 标 <0.001 达 标 0.0083 达 标 0.0077 达 标 0.1 锌 mg/l 0.0110 达 标 0.0069 达 标 0.0233 达 标 0.0366 达 标 0.0077 达 标 0.007 达 标 0.0496 达 标 5 硫 酸 盐 mg/l 73.3 达 标 42.8 达 标 38.0 达 标 47.0 达 标 36.8 达 标 34.9 达 标 35.0 达 标 350 总 石 油 烃 (C10-C14) μg/l <0.05 / <0.05 / <0.05 / <0.05 / <0.05 / <0.05 / <0.05 / - 总 石 油 烃 (C15-C28) μg/l <0.1 / <0.1 / <0.1 / <0.1 / <0.1 / <0.1 / <0.1 / - 总 石 油 烃 (C29-C36) μg/l <0.05 / <0.05 / <0.05 / <0.05 / <0.05 / <0.05 / <0.05 / - 总 石 油 烃 (C6-C9) μg/l <0.02 / <0.02 / <0.02 / <0.02 / <0.02 / <0.02 / <0.02 / 监 测 点 位 置 : 共 设 置 19 个 监 测 点, 各 监 测 点 位 置 详 见 图 6.3-2 181

(2)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列 于 表.6.3-13 表 6.3-13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点 编 号 昼 间 夜 间 Leq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Leq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1# 62.1 70 达 标 53.1 55 达 标 东 厂 界 2# 60.8 70 达 标 51.5 55 达 标 3# 62.3 70 达 标 52.5 55 达 标 4# 62.0 70 达 标 52.2 55 达 标 5# 59.4 70 达 标 47.5 55 达 标 北 厂 界 6# 56.7 70 达 标 48.4 55 达 标 7# 55.4 70 达 标 48.0 55 达 标 8# 58.2 70 达 标 46.3 55 达 标 9# 59.6 60 达 标 49.2 50 达 标 10# 56.8 60 达 标 47.4 50 达 标 西 厂 界 11# 58.2 60 达 标 46.8 50 达 标 12# 56.9 60 达 标 46.4 50 达 标 13# 57.2 60 达 标 48.2 50 达 标 14# 59.3 60 达 标 48.3 50 达 标 南 厂 界 15# 59.6 60 达 标 49.1 50 达 标 16# 58.4 60 达 标 49.6 50 达 标 17# 56.5 60 达 标 48.7 50 达 标 东 南 厂 界 18# 59.0 60 达 标 49.1 50 达 标 19# 58.8 60 达 标 46.5 50 达 标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厂 区 东 侧 ( 申 江 路 - 主 干 道 ) 北 侧 ( 巨 峰 路 - 主 干 道 ) 昼 夜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的 4a 类 标 准, 西 南 厂 界 昼 夜 噪 声 可 满 足 2 类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6.4 小 结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区 域 SO 2 NO 2 NOx 的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和 日 均 浓 度,PM 2.5 PM 10 的 日 均 浓 度 均 可 以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 二 甲 苯 一 次 浓 度 浓 度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有 害 物 质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限 值 ; 甲 苯 一 次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前 苏 联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CH245-71) 中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要 求, 苯 和 NMHC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要 求 VOCs 全 成 分 中, 被 检 出 的 因 子 包 括 1,2,4- 三 甲 苯 1,2- 二 氯 苯 1,2- 二 氯 乙 烷 1,4- 二 氯 苯 苯 丙 酮 丙 烯 二 硫 化 碳 二 氯 甲 烷 环 己 烷 甲 基 乙 基 酮 氯 仿 氯 甲 烷 三 氯 乙 烯 四 氯 化 碳 乙 苯 乙 酸 乙 酯 正 己 烷 被 检 出 的 因 子 182

中 1,2- 二 氯 乙 烷 丙 酮 丙 烯 三 氯 乙 烯 四 氯 化 碳 和 环 己 烷 的 日 均 浓 度 都 能 够 满 足 前 苏 联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CH245-71) 中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昼 夜 平 均 限 值, 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要 求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曹 家 沟 总 磷 超 出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IV 类 标 准 (3)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砷 镉 铬 铜 铅 镍 锌 汞 等 指 标 均 能 够 满 足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1995) 三 级 标 准 (4)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根 据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pH NH 3 -N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六 价 铬 铅 铜 铁 锰 镍 锌 硫 酸 盐 等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IV 类 标 准 限 值 的 要 求 (5) 声 环 境 质 量 根 据 噪 声 统 计 结 果,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东 北 厂 界 可 以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的 4a 类 标 准, 南 西 厂 界 和 东 南 侧 厂 界 可 以 达 到 2 类 标 准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183

7 规 划 相 容 性 7.1 产 业 政 策 相 容 性 分 析 7.1.1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目 录 (2011 年 本 ) 及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为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推 动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优 化 升 级, 完 善 和 发 展 现 代 产 业 体 系,2011 年 3 月 国 家 发 改 委 第 9 号 令 发 布 了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并 于 2013 年 对 部 分 条 目 进 行 修 订 根 据 新 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限 制 类 淘 汰 类 项 目 7.1.2 符 合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2014 年 )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2013 年 汽 车 产 量 超 过 100 万 辆, 成 为 国 内 销 量 第 一 的 车 企, 并 有 近 5% 的 产 品 销 到 海 外 市 场, 是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的 重 要 领 军 企 业 之 一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通 用 的 生 产 能 力, 符 合 第 8 号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2014 年 ) 国 家 在 产 业 化 改 造 上 支 持 大 型 汽 车 企 业 集 团 企 业 联 盟 或 汽 车 零 部 件 生 产 企 业 开 发 具 有 当 代 先 进 水 平 和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整 车 或 部 件 总 成 的 精 神 7.1.3 符 合 汽 车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意 见 的 通 知 2006 年 12 月 20 日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产 能 过 剩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6]11 号 ) 的 有 关 部 署, 发 布 汽 车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意 见 的 通 知 ( 发 改 工 业 [2006]2882 号 ), 通 知 中 第 二 条, 结 构 调 整 的 任 务 和 原 则 中 指 出 : 汽 车 工 业 应 对 产 能 过 剩 及 推 进 结 构 调 整 的 总 体 要 求 是 区 别 对 待 分 类 指 导, 控 制 总 量 优 化 结 构, 扶 优 汰 劣 标 本 兼 治, 保 持 汽 车 工 业 平 稳 发 展 ; 各 级 政 府 要 重 点 支 持 具 有 自 主 发 展 能 力 自 主 品 牌 产 品 和 具 有 规 模 优 势 的 汽 车 及 零 部 件 企 业 集 团 加 快 发 展 ; 汽 车 生 产 企 业 要 把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作 为 当 前 工 作 的 重 点, 促 进 节 能 环 保 和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研 发 和 生 产 ; 要 注 重 自 主 开 发 产 品, 推 动 自 主 创 新, 改 善 产 品 结 构, 加 强 自 主 品 牌 建 设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是 上 汽 和 通 用 汽 车 的 合 资 公 司, 可 共 享 通 用 汽 车 公 司 相 关 产 品 的 设 计 制 造 检 验 及 质 量 控 制 技 术, 提 高 了 企 业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使 得 企 业 具 有 其 他 国 内 企 业 无 法 比 拟 的 技 术 优 势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通 过 与 通 用 汽 车 公 司 的 合 184

资, 不 仅 有 助 于 企 业 紧 跟 世 界 技 术 发 展 前 沿, 而 且 也 有 助 于 企 业 构 建 品 牌 优 势 针 对 用 户 特 点,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对 市 场 进 行 细 分, 灵 活 运 用 通 用 汽 车 公 司 的 凯 迪 拉 克 别 克 雪 佛 兰 等 多 品 牌 营 销 策 略, 获 得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业 绩 目 前, 企 业 产 品 已 在 全 国 销 售 网 络 进 行 销 售, 在 不 同 的 细 分 市 场 均 处 于 前 列 地 位 因 此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汽 车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意 见 的 通 知 ( 发 改 工 业 [2006]2882 号 ) 中 各 级 政 府 要 重 点 支 持 具 有 自 主 发 展 能 力 自 主 品 牌 产 品 和 具 有 规 模 优 势 的 汽 车 及 零 部 件 企 业 集 团 加 快 发 展 的 精 神 7.1.4 符 合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 2015 年 3 月 10 日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发 布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 并 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 起 正 式 实 施,2011 年 12 月 24 日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商 务 部 发 布 的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修 订 ) 同 时 废 止 该 目 录 分 为 三 大 部 分 : 鼓 励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目 录 限 制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目 录 和 禁 止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目 录,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限 制 类 和 禁 止 类 产 业, 不 违 背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7.1.5 符 合 上 海 市 工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在 上 海 市 工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中 提 出, 十 二 五 期 间 需 优 化 提 升 先 进 制 造 业, 增 强 产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对 于 汽 车 产 业, 以 自 主 创 新 打 造 品 牌 为 重 点, 在 培 育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同 时, 突 破 自 主 品 牌 汽 车 整 车 以 及 变 速 器 汽 车 电 子 等 关 键 零 部 件 核 心 技 术, 延 伸 发 展 汽 车 研 发 金 融 贸 易 租 赁 等 服 务 业 建 立 完 善 自 主 品 牌 汽 车 研 发 创 新 与 制 造 体 系, 提 升 自 主 品 牌 汽 车 和 核 心 零 部 件 的 自 主 化 和 市 场 化 能 力 积 极 引 进 发 展 中 高 档 汽 车 整 车 项 目 本 项 目 作 为 中 高 档 改 型 项 目 符 合 上 海 市 工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7.1.6 符 合 上 海 市 汽 车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上 海 市 汽 车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明 确 指 出 坚 持 汽 车 产 业 国 内 外 布 局 和 本 地 发 展 的 有 机 结 合, 保 持 总 部 研 发 销 售 和 中 高 档 整 车 制 造 等 功 能 在 本 地 的 发 展, 同 步 推 进 在 全 球 和 国 内 的 合 理 布 局, 扩 大 市 场 占 有 率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申 江 路 1500 号 是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的 总 部 所 在 地, 本 项 目 在 上 汽 通 用 的 总 部 实 施, 纲 领 产 品 为 上 汽 通 用 的 汽 车 研 发 中 心 泛 亚 汽 车 技 术 中 心 在 通 用 汽 车 全 球 最 新 Epsilon 平 台 上 研 发 的 轿 车 车 型 E2SC E2LB E2SB, 大 量 高 档 185

车 的 新 技 术 在 纲 领 产 品 中 得 以 应 用 因 此 项 目 的 实 施 上 海 市 汽 车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7.2 空 间 布 局 及 区 域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的 相 容 性 分 析 7.2.1 总 体 规 划 层 面 上 海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1999~2020) 第 四 章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第 20 条 工 业 中 指 出 坚 持 有 所 为, 有 所 不 为, 以 双 高 ( 高 科 技 产 业 与 高 增 值 产 业 ) 产 业 发 展 为 核 心, 调 整 优 化 结 构, 推 动 产 业 升 级, 形 成 以 高 科 技 产 业 深 度 加 工 和 综 合 集 成 为 特 征 的 现 代 工 业 体 系, 基 本 形 成 与 国 际 中 心 城 市 相 适 应 的 工 业 行 业 结 构 经 济 规 模 和 总 体 实 力 工 业 布 局 : 内 环 线 以 内, 以 发 展 都 市 型 工 业 为 主 ; 内 外 环 线 之 间, 以 发 展 都 市 型 工 业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及 配 套 工 业 为 主 ; 外 环 线 以 外, 以 发 展 钢 铁 石 化 汽 车 等 产 业 为 主 上 海 市 汽 车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第 五 部 分 十 二 五 发 展 空 间 布 局 中, 对 于 浦 东 地 区 明 确 指 出 继 续 依 托 金 桥 的 产 业 集 聚 优 势 和 张 江 的 创 新 优 势, 提 升 以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为 核 心 的 汽 车 产 业 集 群 的 能 级, 促 使 汽 车 产 业 不 断 向 产 业 高 端 和 高 附 加 值 方 向 发 展 ; 充 分 依 托 临 港 产 业 区 的 区 位 优 势, 完 善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加 强 人 才 集 聚, 提 升 汽 车 产 业 的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建 设 以 自 主 品 牌 新 能 源 汽 车 整 车 和 发 动 机 制 造 为 核 心 的 汽 车 产 业 基 地, 加 快 吸 引 关 键 零 部 件 项 目 的 配 套, 鼓 励 发 展 出 口 型 外 向 型 技 术 密 集 型 产 品 和 现 代 服 务 业, 大 力 吸 引 国 外 先 进 企 业 的 汽 车 及 新 能 源 汽 车 零 部 件 项 目 落 沪 发 展, 建 设 具 有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的 自 主 品 牌 汽 车 产 业 基 地 7.2.2 区 域 规 划 层 面 金 桥 功 能 区 的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为 以 先 进 制 造 业 为 龙 头, 进 一 步 扩 大 金 桥 功 能 区 在 先 进 制 造 业 领 域 的 领 先 优 势, 巩 固 地 区 经 济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带 动 地 区 产 业 整 体 发 展 其 中,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主 要 有 四 大 产 业 领 域 : 电 子 信 息 整 机 及 配 套 件 制 造 业 汽 车 及 零 部 件 制 造 业 家 用 电 器 及 配 套 件 制 造 业 和 生 物 医 药 及 食 品 制 造 业 7.2.3 相 容 性 分 析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7 年, 位 于 外 环 线 内, 距 外 环 线 约 2km, 本 项 目 位 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总 部 内, 本 项 目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金 桥 汽 车 产 业 能 级, 发 挥 186

规 模 化 生 产 的 集 聚 优 势, 巩 固 汽 车 产 业 对 国 民 经 济 的 支 柱 功 能 ( 汽 车 产 业 是 上 海 市 六 大 支 柱 产 业 之 一 ) 因 此, 本 项 目 基 本 符 合 上 海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1999~2020) 中 关 于 汽 车 工 业 空 间 布 局 的 总 体 要 求 本 项 目 位 于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北 侧, 主 要 从 事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与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的 主 导 产 业 定 位 一 致, 也 是 对 上 海 市 汽 车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提 出 的 提 升 以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为 核 心 的 汽 车 产 业 集 群 的 能 级, 促 使 汽 车 产 业 不 断 向 产 业 高 端 和 高 附 加 值 方 向 发 展 要 求 的 积 极 响 应 金 桥 出 口 开 发 区 ( 北 区 ) 的 规 划 详 见 图 7.2-1 综 上, 本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上 海 市 各 相 关 规 划 的 空 间 布 局 要 求 7.3 与 环 保 规 划 的 相 容 性 分 析 7.3.1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 总 体 目 标 : 到 2020 年,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基 本 实 现 清 洁 安 全 健 康, 基 本 建 成 资 源 节 约 型 环 境 友 好 型 城 市 走 出 一 条 符 合 特 大 型 城 市 特 点 的 绿 色 发 展 道 路, 基 本 形 成 与 上 海 国 际 经 济 金 融 贸 易 航 运 中 心 相 匹 配 的 城 市 环 境 保 护 体 系, 使 城 市 环 境 更 加 优 美 宜 居,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与 人 口 资 源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环 境 指 标 : (1)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进 一 步 削 减 完 成 国 家 下 达 的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等 四 项 污 染 物 减 排 的 约 束 性 指 标 ; 协 同 控 制 与 上 海 环 境 质 量 密 切 相 关 的 总 磷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和 细 颗 粒 物 (PM 2.5 ); 监 测 统 计 考 核 三 大 体 系 建 设 达 到 全 国 先 进 水 平 (2) 环 境 质 量 进 一 步 改 善 中 心 城 区 环 境 巩 固 并 进 一 步 提 升, 重 点 地 区 环 境 污 染 矛 盾 得 到 缓 解, 郊 区 和 农 村 环 境 逐 步 改 善 主 要 环 境 质 量 指 标 进 一 步 提 高, 空 气 质 量 优 良 率 保 持 在 90% 左 右,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达 标 率 达 到 80% 以 上, 复 合 型 污 染 恶 化 的 趋 势 得 到 初 步 遏 制, 森 林 覆 盖 率 达 到 15% (3)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饮 用 水 安 全 得 到 基 本 保 障,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水 质 达 标 率 达 到 90% 以 上 ; 污 水 固 体 废 物 收 集 处 置 能 力 和 水 平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率 达 到 85% 以 上,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泥 处 理 率 达 到 85% 以 上, 人 均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量 减 少 率 达 到 20% 以 上,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达 到 95% 以 上 ; 形 成 比 较 完 善 的 风 险 源 控 制 体 系 辐 射 和 危 险 废 物 监 管 体 系 和 突 发 污 187

染 事 故 应 急 体 系 (4) 优 化 发 展 的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高 高 载 能 高 污 染 行 业 减 污 并 控 制 规 模, 郊 区 工 业 按 规 划 加 快 集 中 和 调 整, 加 快 产 业 结 构 和 布 局 优 化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强 度 明 显 下 降, 单 位 生 产 总 值 化 学 需 氧 量 和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强 度 分 别 下 降 35% 以 上 188

图 7.2-1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规 划 图 189

7.3.2 上 海 市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3-2017) 指 导 思 想 : 以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精 神, 大 力 推 进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为 指 导, 围 绕 创 新 驱 动 转 型 发 展, 加 快 推 动 优 化 调 整 从 产 业 领 域 扩 展 到 生 活 方 式 的 转 变, 加 快 推 动 防 治 方 式 从 末 端 向 源 头 的 转 变, 加 快 推 动 环 保 管 理 从 单 一 行 政 手 段 向 经 济 技 术 法 律 信 息 等 多 种 手 段 综 合 运 用 的 转 变 立 足 当 前 谋 划 长 远, 突 出 重 点 协 同 控 制, 源 头 预 防 强 化 治 理, 政 府 主 导 全 民 参 与, 下 更 大 的 决 心, 采 取 更 有 效 的 措 施,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改 善 空 气 质 量,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身 体 健 康 行 动 目 标 : 以 加 快 改 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为 目 标, 以 大 幅 削 减 污 染 物 排 放 为 核 心, 深 化 拓 展 并 加 快 落 实 能 源 工 业 交 通 建 设 农 业 生 活 等 六 大 领 域 的 治 理 措 施, 大 力 推 动 生 产 方 式 和 生 活 方 式 的 转 变, 全 面 推 进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颗 粒 物 等 的 协 同 控 制 和 污 染 减 排 到 2017 年, 重 污 染 天 气 大 幅 减 少, 空 气 质 量 明 显 改 善, 细 颗 粒 物 (PM 2.5 ) 年 均 浓 度 比 2012 年 下 降 20% 左 右 主 要 任 务 : 在 加 快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加 强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一 条 中 提 出 了 加 快 工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治 理 具 体 如 下 : 深 化 重 点 企 业 治 理, 在 完 成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泄 漏 检 测 与 修 复 技 术 示 范 和 总 量 控 制 试 点 的 基 础 上, 到 2015 年, 完 成 宝 钢 集 团 上 海 石 化 高 桥 石 化 华 谊 集 团 上 海 化 工 区 长 兴 造 船 基 地 各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企 业 的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废 气 收 集 净 化 治 理 分 行 业 推 进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综 合 治 理, 在 纺 织 印 染 皮 革 加 工 制 鞋 人 造 板 生 产 日 化 等 行 业, 积 极 推 动 低 毒 低 挥 发 性 有 机 溶 剂 的 使 用 ; 以 涂 料 生 产 合 成 材 料 有 机 化 工 设 备 涂 装 电 子 设 备 木 材 加 工 和 家 具 制 造 行 业 为 重 点, 通 过 调 整 优 化 工 艺 设 计, 开 展 易 挥 发 有 机 原 料 中 间 产 品 与 成 品 装 卸 储 存 装 置 的 密 闭 回 收 改 造, 实 施 生 产 工 艺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废 气 收 集 净 化 治 理 到 2015 年, 完 成 上 述 行 业 100 家 左 右 重 点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治 理 工 作 ; 到 2017 年, 全 面 推 进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治 理, 现 役 工 业 源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在 2012 年 基 础 上 减 排 30% 以 上 7.3.3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 北 区 )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006 年 3 月 原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指 出,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 现 称 为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北 区 )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是 通 过 控 制 与 减 少 空 气 水 体 噪 声 与 固 废 污 染 源 减 少 排 放 总 量, 加 强 绿 地 系 统 建 设 和 自 然 保 护, 促 进 城 190

乡 生 态 环 境 向 绿 化 净 化 美 化 活 化 的 可 持 续 生 态 系 统 演 变, 为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创 造 良 好 的 生 态 与 环 境 基 础 和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 利 用 高 新 技 术 和 绿 色 技 术 改 造 传 统 经 济, 大 力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和 新 产 业 经 济, 以 生 态 工 业 园 区 为 目 标, 使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真 正 走 上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道 路 环 评 报 告 中 对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固 废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噪 声 控 制 环 境 管 理 建 议 措 施 方 面 有 如 下 相 关 规 定 : 大 气 污 染 物 防 治 : 对 于 园 区 新 建 扩 建 企 业 的 新 增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应 在 工 业 区 内 部 平 衡 ;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 企 业 需 对 废 水 进 行 预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 固 废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 加 工 区 内 所 有 固 废 均 做 到 无 害 化 处 置 ; 噪 声 控 制 对 策 建 议 : 加 强 固 定 噪 声 源 噪 声 控 制, 严 格 执 行 " 三 同 时 ", 在 企 业 及 公 建 设 施 建 设 前 期 环 评 阶 段 就 应 对 固 定 噪 声 源 的 位 置 布 局 控 制 措 施 提 出 要 求, 并 在 建 设 中 落 实 环 保 措 施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建 设 同 时 投 产 ; 环 境 管 理 建 议 措 施 : 企 业 应 积 极 采 纳 和 吸 收 公 众 合 理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在 发 展 经 济 的 同 时 不 损 害 公 众 的 利 益 7.3.4 相 容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北 厂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改 造 项 目, 不 增 加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总 产 能 技 改 后 与 现 有 产 污 情 况 相 比,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不 变 ; 因 此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变, 不 涉 及 上 海 市 总 量 控 制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 所 有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纳 管 排 放 ;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有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一 般 废 物 由 物 质 回 收 有 限 公 司 回 收,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 选 用 低 噪 声 的 设 备, 并 对 各 噪 声 源 采 取 有 针 对 性 的 隔 声 降 噪 措 施 在 采 取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不 会 改 变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 所 确 定 的 环 境 指 标 目 标 与 等 级, 基 本 符 合 上 述 规 划 计 划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要 求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正 在 针 对 上 海 市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3-2017), 逐 步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降 低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的 排 放 191

在 采 取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不 会 影 响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 北 区 )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所 确 定 的 环 境 指 标 目 标 达 成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符 合 上 海 市 的 相 关 环 保 规 划 要 求 7.4 小 结 (1) 本 项 目 满 足 国 家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目 录 (2011 年 本 ) 及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汽 车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意 见 的 通 知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 和 上 海 市 汽 车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中 的 有 关 产 品 和 制 造 技 术 先 进 性 重 要 汽 车 制 造 企 业 等 相 关 要 求, 与 上 述 国 家 和 地 方 各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和 规 划 相 容 (2) 本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上 海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1999~2020)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上 海 市 汽 车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中 对 汽 车 工 业 的 空 间 布 局 和 产 业 定 位 的 相 关 规 定 (3) 本 项 目 为 汽 车 车 型 的 调 整 改 造 项 目, 对 原 有 北 厂 各 车 间 内 工 艺 布 局 及 设 备 进 行 适 应 性 的 改 造, 以 满 足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北 厂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改 造 项 目 生 产 的 需 求, 达 到 新 车 型 与 现 有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技 改 后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与 原 有 项 目 相 同, 生 产 规 模 不 扩 大,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变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噪 声 也 可 做 到 厂 界 达 标 排 放, 因 此, 项 目 实 施 不 会 改 变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 所 确 定 的 环 境 指 标 目 标 与 等 级, 符 合 上 述 规 划 计 划 所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要 求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正 在 针 对 上 海 市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3-2017), 逐 步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降 低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的 排 放 192

8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8.1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8.1.1 本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源 强 (1) 有 组 织 废 气 本 项 目 为 车 型 调 整 的 技 改 项 目, 通 过 对 现 有 设 备 的 升 级 改 造, 使 现 有 生 产 线 能 满 足 新 车 型 生 产 要 求 技 改 后 产 能 不 增 加, 由 于 本 项 目 产 品 规 模 生 产 工 艺 均 与 被 替 代 产 品 基 本 相 同,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废 气 产 生 环 节 没 有 变 化 本 项 目 废 气 产 生 量 均 比 技 改 前 维 持 原 状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5.4-5 因 本 项 目 各 股 废 气 排 气 筒 位 置 高 度 风 量 等 均 与 现 有 项 目 相 同,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与 现 状 相 比 维 持 不 变 (2) 无 组 织 废 气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车 身 车 间 的 焊 接 工 艺 打 磨 工 艺 及 油 漆 车 间 调 漆 间 的 调 漆 工 艺 因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及 产 污 环 节 与 替 代 项 目 基 本 相 同, 北 厂 车 身 车 间 总 生 产 节 拍 不 变,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与 现 有 项 目 相 同 8.1.2 本 项 目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1) 有 组 织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章 节 可 知, 技 改 后 通 用 金 桥 基 地 有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与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相 同, 没 有 变 化 参 考 该 报 告 书 中 有 组 织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如 下 : 根 据 上 海 市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于 2013 年 7 月 8 日 ~15 日, 在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时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的 数 据 统 计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区 域 SO 2 NO 2 NOx 的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和 日 均 浓 度 均 可 以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 二 甲 苯 一 次 浓 度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浓 度 限 值 ; 甲 苯 一 次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前 苏 联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要 求 ; NMHC 一 次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要 求 说 明 公 司 现 有 的 生 产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和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很 小, 不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和 敏 感 目 标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等 级, 同 时 由 于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的 改 善 使 有 机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消 减, 因 此 评 价 范 围 及 敏 感 目 标 的 PM10 NMHC 二 甲 苯 甲 苯 环 境 空 193

气 质 量 可 以 得 到 改 善 (3) 非 正 常 工 况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会 造 成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的 非 正 常 工 况 主 要 是 烘 干 废 气 焚 烧 装 置 出 现 故 障 或 清 漆 喷 房 沸 石 转 轮 出 现 故 障, 导 致 有 机 污 染 物 不 经 处 理 直 排 大 气, 目 前 企 业 已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防 止 该 类 事 件 的 发 生 非 正 常 工 况 与 正 常 工 况 相 比 NMHC 二 甲 苯 和 甲 苯 浓 度 有 明 显 上 升, 为 此 建 设 单 位 要 求 职 工 严 格 遵 守 企 业 制 定 的 各 项 操 作 规 范, 一 旦 出 现 非 正 常 工 况 应 立 即 停 止 涂 装 流 水 线 操 作, 立 即 组 织 维 修 人 员 进 行 检 修, 但 修 复 后 应 先 开 启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然 后 开 启 涂 装 流 水 线, 尽 可 能 减 少 非 正 常 工 况 发 生 时 间, 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2) 无 组 织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章 节 可 知, 技 改 后 通 用 金 桥 基 地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与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相 同, 参 考 该 报 告 书 中 无 组 织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如 下 : 根 据 2013 年 -2014 年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上 海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对 金 桥 基 地 进 行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厂 界 NMHC 颗 粒 物 苯 甲 苯 浓 度 分 别 低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31/933-2015) 标 准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 臭 气 浓 度 低 于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3-93) 表 1 中 的 厂 界 标 准 值, 同 时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浓 度 也 可 以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厂 界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根 据 回 顾 章 节, 北 厂 区 与 2012 年 改 造 建 设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XTS/SGME18 国 产 化 技 改 项 目, 根 据 其 批 文, 该 项 目 确 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400m, 计 算 起 点 为 油 漆 车 间 边 界 目 前, 上 述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均 无 敏 感 区 由 于 本 项 目 技 改 后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与 原 有 项 目 相 同, 不 新 增,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再 另 行 计 算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与 现 有 项 目 相 同, 北 厂 区 为 400m, 计 算 起 点 为 油 漆 车 间 边 界 8.2 废 水 纳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8.2.1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章 节 的 分 析, 本 项 目 由 于 产 品 规 模 生 产 节 拍 都 与 被 替 代 产 品 194

相 同,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废 水 污 染 源 强 与 技 改 前 一 样 根 据 现 有 企 业 实 际 生 产 情 况 进 行 统 计 分 析, 北 厂 区 每 日 废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2933t/d, 其 中 生 产 废 水 1146 t/d, 生 活 污 水 为 1787 t/d, 废 水 经 物 化 生 化 处 理 后, 全 部 纳 管 排 放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污 水 排 入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北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物 化 法 + 生 化 法 处 理 现 有 北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均 集 中 了 物 化 和 生 化 处 理 系 统, 北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物 化 处 理 设 备 的 处 理 能 力 1700t/d, 生 化 处 理 系 统 的 处 理 能 力 3200t/d 由 于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废 水 污 染 物 及 其 排 放 量 无 新 增, 因 此 现 有 北 厂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完 全 可 以 满 足 本 项 目 的 废 水 处 理 要 求, 无 需 新 增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8.2.2 废 水 纳 管 排 放 可 行 性 2011 年 至 2014 年, 北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各 项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满 足 上 海 市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31/445-2009) 的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公 司 北 厂 区 废 水 可 以 做 到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符 合 纳 管 标 准 2008 年 白 龙 港 污 水 处 理 厂 开 始 实 施 扩 建 二 期 工 程, 扩 建 二 期 工 程 规 模 为 80 万 t/d, 扩 建 工 程 实 施 后 全 厂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达 到 280 万 t/d, 扩 建 二 期 工 程 出 水 水 质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B 排 放 标 准 目 前 全 厂 二 期 扩 建 工 程 已 经 完 工,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达 到 280 万 m 3 /d 由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用 新 车 型 替 代 部 分 现 有 车 型, 其 废 水 排 放 未 突 破 北 厂 区 现 有 废 水 总 量, 北 厂 区 废 水 排 放 浓 度 仍 能 稳 定 满 足 纳 管 标 准 因 此, 本 项 目 废 水 纳 管 可 行 8.3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3.1 噪 声 源 本 项 目 无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为 对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金 桥 基 地 北 厂 原 有 的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内 部 工 艺 布 局 及 设 备 进 行 局 部 适 应 性 改 造, 其 中 冲 压 车 间 不 涉 及 设 备 的 调 整, 仅 增 加 新 车 型 的 模 具, 使 现 有 生 产 线 能 满 足 新 车 型 生 产 要 求 项 目 实 施 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生 产 能 力 不 变, 公 用 动 力 设 施 全 部 利 用 厂 区 现 有 的, 无 新 增 噪 声 源 8.3.2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2012 年 至 2014 年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上 海 轻 工 环 境 保 护 压 力 容 器 监 测 总 站 对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 监 测 期 间 均 正 常 生 产 ), 公 司 厂 界 噪 声 均 已 达 到 了 工 业 企 业 195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的 2 类 和 4 类 标 准 本 项 目 无 新 增 噪 声 源, 因 此,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 各 厂 界 噪 声 仍 可 以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要 求, 对 厂 界 和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的 没 有 影 响,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不 变 8.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没 有 新 增 的 固 废, 项 目 实 施 后 固 废 处 置 将 继 续 采 用 现 有 的 处 置 方 式, 处 理 处 置 情 况 见 表 8.4-1 对 可 以 利 用 的 固 废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并 委 托 有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因 此,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不 对 环 境 排 放,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表 8.4-1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一 览 表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主 要 成 分 废 物 类 型 产 生 量 (t/a) 处 理 处 置 方 式 边 角 料 冲 压 车 间 钢 材 铝 材 - 40802.7 铁 屑 动 力 总 成 铁 967.6 铸 铁 动 力 总 成 铁 49.6 铝 屑 动 力 总 成 铝 1273.7 上 海 格 林 物 资 利 用 有 限 铝 壳 动 力 总 成 铝 188.8 公 司 塑 料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塑 料 12.5 木 材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木 材 398.8 废 纸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纸 210 生 化 污 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COD NH 3 -N 厂 BOD 800.6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含 油 污 泥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石 油 类 900-200-08 124.4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废 溶 剂 油 漆 车 间 VOC 900-451-42 1104.4 公 司 废 乳 化 液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VOC 900-007-09 323.1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废 油 冲 压 车 间 石 油 类 900-249-08 30.6 景 东 油 脂 化 工 厂 废 胶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密 封 胶 900-014-13 298.1 车 间 / 总 装 车 间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漆 渣 油 漆 车 间 油 漆 稀 释 剂 公 司 900-252-12 1557.1 等 废 桶 油 漆 稀 释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上 海 天 成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剂 密 封 胶 包 900-041-49 748.3 车 间 / 总 装 车 间 公 司 装 物 废 滤 芯, 油 抹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漆 雾 油 等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900-041-49 435.4 布 车 间 / 总 装 车 间 公 司 废 水 渣 废 水 处 理 站 镍 等 重 金 属 346-065-17 2191.2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废 活 性 炭 废 水 处 理 站 活 性 炭 - 10.5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废 蓄 电 池 总 装 车 间 铅 蓄 电 池 900-044-49 508.9 废 弃 电 路 板 总 装 车 间 电 子 废 物 900-045-49 4.2 上 海 新 金 桥 环 保 有 限 公 废 硒 鼓 办 公 电 子 垃 圾 900-044-49 1.7 司 废 含 汞 灯 管 办 公 Hg 玻 璃 900-023-29 3.7 196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主 要 成 分 废 物 类 型 产 生 量 (t/a) 生 活 垃 圾 厂 区 生 活 垃 圾 - 3690 处 理 处 置 方 式 环 卫 清 运, 废 油 脂 交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市 容 环 境 环 卫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浦 发 环 境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主 要 存 放 于 设 置 在 危 险 废 物 仓 库 该 危 险 废 物 仓 库 已 按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GB15562-1995) 的 规 定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 只 允 许 专 门 人 员 进 入 贮 存 设 施 ; 分 类 存 放 危 险 废 物, 并 已 经 采 取 了 相 应 防 渗 漏 措 施,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6 月 8 日 修 订 ) 中 的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的 设 计 及 堆 放 的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 边 角 料 铁 屑 铸 铁 铝 屑 铝 壳 塑 料 木 材 和 废 纸 统 一 回 收 后, 定 期 出 售 给 上 海 格 林 物 资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危 险 废 物 : 含 油 污 泥 (900-200-98) 废 溶 剂 (900-451-42) 废 胶 (900-014-13) 漆 渣 (900-252-12) 废 滤 芯, 油 抹 布 (900-041-49)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外 送 处 理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上 海 市 金 山 区 金 山 卫 镇 古 城 路 238 号,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为 沪 环 保 许 防 [2013]94 号, 核 准 经 营 规 模 54800 吨 / 年, 核 准 经 营 方 式 为 收 集 贮 存 焚 烧 处 置 物 理 法 处 置 核 准 经 营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类 别 包 括 :HW02 HW03 HW04 HW05 HW06 HW08 HW09 HW11 HW12 HW13 HW39 HW40 HW41 HW49 HW17 HW23 HW42 等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给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的 危 险 废 物 量 无 新 增, 故 基 本 不 会 对 其 处 理 能 力 造 成 影 响 危 险 废 物 :S12 废 乳 化 液 (900-007-09) S17 废 水 渣 (346-065-17)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外 送 处 理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上 海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天 华 路 66 号,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为 沪 环 保 许 防 [2013]100 号, 核 准 经 营 规 模 41500 吨 / 年, 核 准 经 营 方 式 为 收 集 贮 存 处 置 核 准 经 营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类 别 包 括 :HW08 HW09 HW17 HW21 HW23 HW34 HW35 HW49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给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的 危 险 废 物 量 无 新 增, 故 基 本 不 会 对 其 处 理 能 力 造 成 影 响 危 险 废 物 :S13 废 油 (900-249-08) 交 由 上 海 景 东 油 脂 化 工 厂 处 置 上 海 景 东 197

油 脂 化 工 厂 位 于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景 东 路 1500 号,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为 沪 环 保 许 防 [2014]117 号, 核 准 经 营 规 模 1000 吨 / 年, 准 经 营 方 式 为 收 集 贮 存 处 置 核 准 经 营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类 别 主 要 为 HW08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给 上 海 景 东 油 脂 化 工 厂 处 置 的 危 险 废 物 量 无 新 增, 故 基 本 不 会 对 其 处 理 能 力 造 成 影 响 危 险 废 物 :S16 废 桶 (900-041-49)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上 海 天 成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外 送 处 理 上 海 天 成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上 海 国 际 汽 车 城 零 部 件 配 套 工 业 园 区 泰 丰 路 355 号,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为 沪 环 保 许 防 [2013]26 号, 核 准 经 营 规 模 31780 吨 / 年, 核 准 经 营 方 式 为 收 集 贮 存 处 置 核 准 经 营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类 别 包 括 :HW09 HW17 HW21 HW34 HW35 HW49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给 上 海 天 成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的 危 险 废 物 量 无 新 增, 故 基 本 不 会 对 其 处 理 能 力 造 成 影 响 危 险 废 物 :S19 废 蓄 电 池 (900-044-49) S20 废 弃 电 路 板 (900-045-49) S21 废 硒 鼓 (900-044-49) S22 废 含 汞 灯 管 (900-23-49)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上 海 新 金 桥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外 送 处 理 上 海 新 金 桥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南 区 ) 敬 业 路 870 号,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为 沪 环 保 许 防 [2013]205 号, 能 处 置 包 括 HW49 等 15 大 类 危 险 废 物, 故 基 本 不 会 对 其 处 理 能 力 造 成 影 响 S18 废 活 性 炭 将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单 位 处 置 S23 生 活 垃 圾 经 分 类 收 集 与 S9 生 化 污 泥 一 同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对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分 类 进 行 处 理 和 处 置 对 可 以 利 用 的 固 废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并 委 托 有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及 生 化 污 泥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因 此,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不 对 环 境 排 放,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8.5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8.5.1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8.5.1.1 地 形 地 貌 浦 东 新 区 地 层 为 长 江 冲 积 层 由 长 江 夹 带 泥 沙 在 具 有 一 定 流 速 的 江 海 波 浪 潮 汐 的 相 互 作 用 下 不 断 堆 积 而 成 地 形 从 吴 淞 口 起 向 东 南 展 开 略 呈 三 角 形 浦 东 198

新 区 在 冈 身 以 东, 是 碟 缘 高 地 地 貌 单 元 的 东 边 部 分 由 于 成 陆 的 先 后 而 形 成 四 种 地 貌 类 型 :1 西 部 严 桥 花 木 北 蔡 一 线 以 西 系 老 海 滨 平 原 之 一 角, 沿 高 桥 顾 路 龚 路 川 沙 六 团 的 老 护 塘 一 线 以 西 属 早 海 滨 平 原 范 畴, 上 述 两 地 区 域 内 土 质 皆 为 黄 泥 ;2 老 护 塘 以 东 钦 公 塘 以 西 属 海 滨 平 原 地 貌, 土 质 为 轻 黄 泥 土 ; 3 钦 公 塘 以 东 人 民 塘 以 西 ( 俗 称 夹 塘 地 区 ) 属 新 海 滨 平 原 地 貌 类 型, 土 质 为 含 沙 较 多 的 夹 沙 土, 局 部 为 略 含 盐 分 的 盐 土 ;4 人 民 塘 以 东 滨 海 地 域 为 潮 坪 地 貌 ; 新 区 北 段 深 泓 逼 岸 ; 随 着 入 海 江 水 冲 势 逐 渐 缓 和, 中 段 滩 地 稳 定 ; 南 端 江 镇 施 湾 沿 海 续 趋 淤 涨, 整 体 成 弧 形 向 东 突 出, 沉 积 物 主 要 来 自 长 江, 土 质 以 青 灰 色 灰 黑 色 粉 砂 质 粘 土 为 主 境 内 地 势 东 南 高, 西 北 低, 地 面 高 程 在 3.5m 至 4.5m, 少 数 地 区 达 5m 以 上 (1.8%), 平 均 海 拔 3.87m( 吴 淞 零 点 ) 地 面 平 均 高 程 4m 以 上 的 有 施 湾 六 团 城 镇 黄 楼 唐 镇 高 东 高 南 杨 思 等 乡 地 面 平 均 高 程 3.5m 至 3.9m 之 间 的 有 江 镇 蔡 路 合 庆 孙 桥 王 港 龚 路 顾 路 杨 园 张 江 张 桥 金 桥 凌 桥 高 桥 东 沟 北 蔡 花 木 洋 泾 严 桥 六 里 等 8.5.1.2 地 层 岩 性 根 据 上 汽 通 用 金 桥 汽 车 厂 油 漆 车 间 地 块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资 料 进 行 分 析, 项 目 场 地 自 上 而 下 分 为 6 个 土 层, 6 个 土 层 分 别 如 下 : 1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上 段 (Q43): 本 场 地 钻 及 1 23 层 (1) 第 1 层 可 进 一 步 分 为 第 11a 11b 层 两 个 亚 层 A 第 11a 层 耕 土 : 杂 色, 松 散, 以 粘 性 土 为 主, 含 植 物 根 茎, 局 部 区 域 夹 碎 石 砖 块 等, 土 质 不 均, 在 场 地 中 遍 布, 厚 度 约 为 0.5-0.6m; B 第 11b 层 暗 浜 土 : 灰 色 淤 泥, 在 场 地 中 遍 布, 厚 度 约 为 2.2-2.7m; (2) 第 2 层 主 要 为 第 21 层 褐 黄 色 粉 质 粘 土 : 在 场 地 中 遍 布, 厚 度 约 为 1.6-2.0m; 2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中 段 (Q42): 本 场 地 钻 及 第 3 4 层 (1) 第 3 层 淤 泥 质 粉 质 粘 土 : 浅 海 ~ 滨 海 相 沉 积, 灰 色, 流 塑, 高 压 缩 性, 含 云 母, 夹 粉 性 土, 局 部 粉 性 较 重, 摇 振 反 应 : 无, 稍 有 光 泽, 干 强 度 中 等, 韧 性 中 等, 在 场 地 中 遍 布, 厚 度 约 为 7-10m; (2) 第 4 层 淤 泥 质 粘 土 : 滨 海 ~ 浅 海 相 沉 积, 灰 色, 流 塑, 高 压 缩 性, 偶 夹 薄 层 粉 性 土, 切 面 光 滑, 土 质 均 匀, 摇 振 反 应 : 无, 有 光 泽, 干 强 度 高, 韧 性 高, 199

在 场 地 中 遍 布, 厚 度 约 为 8-10m; 3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下 段 (Q41): 本 场 地 钻 及 第 5 层 第 5 层 粘 土 : 滨 海 ~ 沼 泽 相 沉 积, 灰 色, 软 塑, 高 等 压 缩 性, 含 少 量 有 机 质 及 泥 钙 结 核, 夹 薄 层 粉 性 土, 摇 振 反 应 : 无, 有 光 泽, 干 强 度 高, 韧 性 高, 在 场 地 中 遍 布 4 第 四 系 上 更 新 统 上 段 (Q32): 本 场 地 钻 及 第 6 7 层 (1) 第 6 层 灰 色 粉 质 粘 土 ; (2) 第 7 层 根 据 土 性 可 分 为 71 72 两 个 亚 层 A. 第 71 层 砂 质 粉 土 : 河 口 ~ 滨 海 相 沉 积, 草 黄 色, 中 密, 中 等 压 缩 性, 含 云 母, 夹 薄 层 粘 性 土, 土 质 不 均, 摇 振 反 应 : 迅 速, 无 光 泽, 干 强 度 低, 韧 性 低, 在 场 地 中 遍 布 B. 第 72 层 粉 砂 : 河 口 ~ 滨 海 相 沉 积, 草 黄 ~ 灰 黄 色, 密 实, 中 偏 低 压 缩 性, 主 要 由 石 英 长 石 及 云 母 组 成, 夹 薄 层 粘 性 土, 至 36.8m 未 钻 穿, 在 场 地 中 遍 布 8.5.1.3 地 质 构 造 上 海 位 于 一 级 大 地 构 造 单 元 分 界 线 江 山 - 绍 兴 深 断 裂 的 北 西 侧, 属 于 扬 子 准 地 台 北 东 边 缘 的 一 部 分 松 江 区 处 于 枫 泾 - 川 沙 大 断 裂 与 廊 下 - 大 场 大 断 裂 交 叉 处, 为 火 山 岩 建 造 碎 屑 - 碳 酸 盐 岩 建 造 枫 泾 - 川 沙 大 断 裂 形 成 于 晚 元 古 代, 自 枫 泾 经 车 墩 周 浦 川 沙 一 线 继 续 分 布, 由 多 条 断 裂 组 成 宽 约 4~6 公 里 的 断 裂 带 这 一 断 裂 是 上 海 地 区 IV 级 构 造 单 元 青 浦 - 宝 山 拗 褶 断 束 与 金 山 - 南 汇 隆 褶 断 束 的 分 界 线, 南 西 延 入 浙 江 省 嘉 善 县 境 内, 北 东 经 白 龙 港 附 近 延 入 东 海 海 域 总 体 走 向 北 东 60, 倾 向 北 西, 倾 角 75 以 上 廊 下 - 大 场 断 裂 带, 由 廊 下 经 松 隐 车 墩 七 宝 至 大 场, 呈 北 东 25 方 向 断 续 分 布, 西 南 可 能 越 杭 州 湾, 与 浙 东 丽 水 - 上 虞 断 裂 相 连, 大 场 以 北 不 显, 至 启 东 延 入 黄 海 断 裂 带 宽 度 约 2~ 3 公 里 据 地 质 钻 探 和 地 球 物 理 勘 探 揭 示, 浦 东 新 区 深 约 300m 的 表 层 为 疏 松 覆 盖 层, 第 四 系 覆 盖 颇 厚 一 些 地 质 地 震 专 家 的 探 测 表 明 还 存 在 着 许 多 断 层, 有 的 断 层 还 一 直 通 向 深 部 基 岩 这 说 明 浦 东 新 区 的 地 质 新 构 造 运 动 还 是 比 较 活 跃 的 己 查 明 长 江 水 下 连 续 发 现 有 滑 坡 断 层 沙 体 流 动 等 地 质 现 象 在 浦 东 扁 担 沙 南 翼, 有 一 条 水 下 大 滑 坡, 一 年 中 的 滑 距 达 2m 多, 七 丫 口 附 近 航 道 上 有 一 地 层 错 动, 错 约 4m 在 浦 东 新 区 境 内 的 基 岩 上 有 一 条 北 西 向 ( 出 江 心 洲 至 奉 贤 ) 长 达 101 多 200

公 里 的 断 裂, 贯 穿 浦 东 新 区 全 境 据 地 质 调 查, 浦 东 新 区 的 地 层, 其 序 列 由 下 而 上 分 别 为 : 侏 罗 纪 火 山 岩 ; 火 山 碎 屑 沉 积 岩 系 ; 第 三 纪 陆 相 火 山 岩 系 以 及 第 四 纪 的 粘 土 砂 砾 等 松 散 堆 积 基 岩 埋 深 一 股 为 300 350m, 金 桥 地 区 最 浅 处 227m, 合 庆 周 围 最 深 处 396m 8.5.1.4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根 据 上 汽 通 用 金 桥 汽 车 厂 油 漆 车 间 地 块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进 行 分 析 : 地 下 水 浅 层 地 下 水 主 要 为 孔 隙 潜 水, 主 要 赋 存 在 第 1 层 填 土 第 23 层 砂 质 粉 土 夹 粘 性 土 第 3 层 淤 泥 质 粉 质 粘 土 夹 粉 性 土 中 本 次 调 查 期 间 测 得 场 地 内 静 止 地 下 水 水 位 埋 深 0.61~1.28m, 相 当 于 标 高 +2.93~3.13m 潜 水 地 下 水 位 变 化, 主 要 受 大 气 降 水 地 面 蒸 发 和 地 表 径 流 控 制, 场 地 潜 水 层 的 纵 向 渗 透 系 数 KV 为 1.0 10-4 cm/s, 横 向 渗 透 系 数 KH 为 3.0 10-4 cm/s, 在 数 值 上 与 含 水 层 砂 质 粉 土 的 渗 透 特 性 基 本 相 符 8.5.1.5 地 下 水 补 径 排 条 件 评 价 区 地 势 平 坦 开 阔, 潜 水 主 要 赋 存 在 全 新 统 粉 质 粘 土 中, 水 位 埋 藏 浅, 地 下 水 运 移 以 水 平 方 向 为 主, 总 体 流 向 自 东 向 西 8.5.2 地 下 水 开 采 利 用 现 状 浦 东 新 区 内 市 政 自 来 水 管 网 均 已 普 及, 居 民 使 用 自 来 水 作 为 生 活 饮 用 水 区 内 潜 水 水 量 小 水 质 差, 开 发 利 用 程 度 较 低 区 域 承 压 水 未 被 开 发 8.5.3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涉 及 变 动 的 车 间 为 油 漆 车 间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其 他 均 为 依 托 现 有, 不 发 生 变 动, 因 此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着 重 于 发 生 变 动 的 油 漆 车 间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8.5.3.1 正 常 工 况 地 下 水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正 常 工 况 下 可 能 产 生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场 所 为 油 漆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地 面 已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设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并 铺 环 氧 树 脂, 厚 度 不 小 于 2mm, 周 边 设 置 明 渠 此 外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地 面 已 铺 设 耐 磨 骨 料 由 于 项 目 已 采 取 严 格 的 防 渗 防 溢 流 等 措 施, 因 此, 正 常 工 况 下 本 项 目 污 水 不 会 进 入 地 下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8.5.3.2 非 正 常 工 况 地 下 水 影 响 分 析 201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或 事 故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的 各 种 潜 在 污 染 源 影 响 途 径 及 影 响 分 析 详 见 表 8.5-1 由 表 8.5-1 可 见, 非 正 常 工 况 或 事 故 状 态 下, 本 项 目 油 漆 车 间 主 要 生 产 装 置 区 排 污 管 线 可 能 会 有 少 量 污 染 物 通 过 破 损 的 防 渗 层 进 入 地 下,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 但 由 于 泄 漏 口 在 地 面 以 上, 易 于 被 发 现 并 阻 断, 不 会 导 致 大 量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表 8.5-1 非 正 常 工 况 或 事 故 状 态 下 本 项 目 运 行 的 主 要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潜 在 污 染 源 潜 在 污 染 途 径 影 响 分 析 由 于 车 间 内 物 料 泄 漏 地 面 出 现 裂 缝 或 防 渗 措 施 固 态 物 料 泄 漏 可 及 时 收 集 清 理 油 漆 车 间 不 到 位, 废 水 危 险 废 物 以 及 化 学 原 料 发 生 滴 转 移, 液 态 物 料 可 被 收 集 于 周 边 主 要 生 产 装 漏 或 事 故 泄 漏 时 可 能 通 过 裂 缝 渗 入 地 下, 对 地 明 渠 中, 只 要 转 移 及 时, 对 地 下 置 区 下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水 造 成 的 影 响 有 限 污 水 管 道 采 用 明 管 形 式, 泄 漏 容 排 污 管 线 污 水 管 道 出 现 破 损 导 致 废 水 泄 漏, 渗 入 地 下 易 发 现 只 要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不 会 造 成 大 面 积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8.5.4 地 下 水 防 范 措 施 针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本 项 目 运 行 期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将 按 照 源 头 控 制 分 区 防 治 污 染 监 控 应 急 响 应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从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入 渗 扩 散 应 急 响 应 全 方 位 进 行 防 控 (1) 源 头 控 制 措 施 1) 通 用 公 司 选 择 了 先 进 成 熟 可 靠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较 清 洁 的 原 辅 材 料, 采 用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等 手 段 对 生 产 全 过 程 进 行 控 制, 并 对 产 生 的 各 类 废 物 进 行 合 理 的 回 用 和 治 理, 尽 可 能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降 低 生 产 过 程 和 末 端 治 理 的 成 本 积 极 开 展 水 的 循 环 使 用 和 中 水 回 用, 减 少 废 水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2)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对 有 害 物 质 可 能 泄 漏 到 地 面 的 区 域 均 采 取 防 渗 措 施, 地 面 与 裙 脚 采 用 坚 固 防 渗 耐 腐 蚀 的 材 料 建 造, 且 表 面 有 涂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防 渗 层 ( 渗 透 系 数 10-10 厘 米 / 秒 ), 无 裂 隙 所 有 废 水 收 集 池 油 罐 区 等 池 体 ( 井 ) 基 础 均 采 用 防 渗 混 凝 土 结 构 防 渗, 表 面 刷 水 泥 基 防 渗 涂 层, 相 当 于 1m 厚 粘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7 厘 米 / 秒 ) 这 些 设 计 都 能 够 大 大 降 低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风 险 5) 对 排 污 管 线, 全 部 采 用 管 道 内 部 防 腐 设 计, 尽 量 减 少 管 道 接 口, 并 且 加 强 日 常 的 巡 查 和 维 护, 避 免 跑 冒 滴 漏 根 据 回 顾 分 析, 通 用 公 司 现 状 防 渗 防 漏 已 满 足 环 保 要 求, 通 用 公 司 能 有 效 202

预 防 污 / 废 水 的 渗 漏, 降 低 对 地 下 水 及 土 壤 的 污 染 (2) 分 区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涉 及 变 动 的 车 间 为 油 漆 车 间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其 他 均 为 依 托 现 有, 不 发 生 变 动, 因 此 本 环 评 重 点 分 析 发 生 变 动 的 油 漆 车 间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的 分 区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的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是 主 要 包 括 为 油 漆 车 间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为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非 污 染 防 治 区 主 要 包 括 绿 化 区 等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已 采 取 的 防 渗 措 施 包 括 : 油 漆 车 间 地 面 已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设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并 铺 环 氧 树 脂, 厚 度 不 小 于 2mm, 且 通 用 公 司 日 常 较 为 注 重 维 护 保 养, 发 现 破 损 及 时 修 复 已 采 取 的 防 渗 措 施 可 以 满 足 要 求 一 般 污 染 区 已 采 取 的 防 渗 措 施 为 铺 设 耐 磨 骨 料 防 渗 地 坪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可 使 一 般 污 染 区 各 单 元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10-9 cm/s 已 采 取 的 防 渗 措 施 可 以 满 足 要 求 综 合 分 析, 通 用 公 司 现 有 防 渗 措 施 可 有 效 控 制 厂 区 内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下 渗 现 象, 避 免 污 染 地 下 水, 基 本 不 会 对 周 围 地 下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3)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建 设 单 位 应 定 期 委 托 有 资 质 机 构 对 基 地 内 的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进 行 分 析, 以 了 解 基 地 地 下 水 的 水 质 情 况 同 时, 应 对 各 污 染 防 治 区 域 尤 其 是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域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如 发 现 泄 漏 或 发 生 事 故, 应 及 时 确 定 泄 漏 污 染 源, 并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4) 污 染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措 施 如 发 现 污 水 泄 漏 或 发 生 事 故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应 及 时 向 厂 区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报 告, 采 取 以 下 应 急 措 施 : 1) 确 定 泄 漏 污 染 源, 并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阻 止 污 染 源 继 续 污 染 地 下 水 ; 2) 对 厂 区 和 周 围 地 下 水 水 质 进 行 监 控, 发 现 水 质 超 标 应 及 时 通 知 有 关 部 门 和 人 员, 停 止 使 用 地 下 水 ; 3) 采 用 换 土 法 应 对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进 行 治 理, 可 效 抑 制 污 染 物 向 下 游 扩 散, 控 制 污 染 范 围, 使 地 下 水 质 量 得 到 尽 快 恢 复 203

8.5.5 地 下 水 防 范 措 施 有 效 性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从 1997 年 成 立 至 今 已 有 16 年, 期 间 没 有 发 生 过 废 水 泄 漏 污 染 地 下 水 事 件 根 据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 各 监 测 因 子 中 除 NH 3 -N 超 标, 达 到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V 类 标 准 限 值 外, 其 余 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IV 类 标 准 限 值 的 要 求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石 油 类 镍 锌 磷 酸 盐 等, 与 地 下 水 超 标 因 子 不 完 全 相 同, 其 超 标 可 能 主 要 是 原 生 环 境 导 致 的 由 此 可 见,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的 地 下 水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充 分 有 效, 很 好 地 防 止 了 地 下 水 污 染 发 生 由 于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地 下 水 风 险 来 源 和 水 平 维 持 在 现 有 水 平, 且 现 有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充 分 有 效, 因 此, 本 项 目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十 分 有 限, 可 以 接 受 204

9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9.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利 用 现 有 厂 房 的 技 术 改 造, 不 涉 及 土 建 工 程, 主 要 施 工 内 容 为 现 有 设 备 的 拆 除 改 造 和 新 设 备 的 安 装 施 工 期 可 能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等,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本 章 将 对 这 些 污 染 及 其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防 治 措 施 9.1.1 施 工 期 废 水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无 土 建 内 容, 本 项 目 主 要 的 污 水 为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本 项 目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为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BOD 5 NH 3 -N SS 和 动 植 物 油 等, 生 活 污 水 利 用 厂 区 现 有 污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并 经 通 用 公 司 废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纳 管 排 放, 不 会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9.1.2 施 工 期 大 气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气 主 要 为 设 备 搬 移 和 安 装 产 生 的 少 量 粉 尘 和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和 扬 尘 施 工 场 所 位 于 原 有 厂 房 室 内, 且 工 程 量 不 大, 时 间 较 短, 少 量 粉 尘 废 气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施 工 期 间 的 设 备 运 输 车 辆, 在 运 行 期 间 要 排 放 燃 烧 废 气, 其 燃 油 主 要 为 柴 油 和 汽 油, 燃 烧 废 气 中 含 有 CO 非 甲 烷 碳 氢 化 合 物 和 NO X 等 本 次 工 程 量 较 小, 运 输 频 次 较 低, 对 道 路 沿 线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 设 备 一 旦 运 输 完 毕, 影 响 也 就 结 束 9.1.3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土 建, 不 使 用 打 桩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振 捣 棒 等 高 噪 声 设 备, 施 工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设 备 搬 移 和 安 装 时 的 钻 孔 敲 打 锤 击 等 机 械 噪 声, 以 及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运 输 噪 声 施 工 场 所 位 于 室 内, 且 无 高 噪 声 施 工 设 备, 最 近 敏 感 点 距 离 施 工 厂 房 最 近 137m 钻 孔 敲 打 等 噪 声 经 建 筑 物 阻 挡 后, 一 般 不 超 过 70dB(A), 再 经 137m 的 传 播 衰 减, 对 敏 感 点 的 贡 献 低 于 50dB(A), 不 会 对 敏 感 点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本 项 目 运 输 车 辆 主 要 用 于 运 输 设 备 的 运 送, 由 于 工 程 量 较 小, 运 输 频 率 较 低, 不 会 明 显 增 加 周 围 道 路 的 交 通 噪 声 205

9.1.4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垃 圾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所 产 生 的 拆 除 的 设 备 以 及 在 拆 除 过 程 中 产 的 废 物 设 备 包 装 垃 圾 和 施 工 队 伍 生 活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拆 除 设 备 时 可 能 产 生 废 润 滑 油 废 乳 化 液 和 切 削 液 以 及 沾 有 废 液 的 废 抹 布 等 废 物, 此 类 废 物 均 为 危 险 废 物, 若 处 置 不 当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施 工 产 生 的 废 包 装 垃 圾, 可 由 废 物 收 购 公 司 回 收, 施 工 人 员 工 作 和 生 活 在 施 工 现 场, 其 日 常 生 活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应 依 托 本 公 司 现 有 的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清 运 系 统 9.1.5 施 工 期 社 会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施 工 主 要 集 中 在 现 有 厂 房 内, 施 工 过 程 中 车 辆 进 出 可 能 需 利 用 周 边 既 有 道 路, 从 而 可 能 影 响 所 在 地 段 车 辆 的 通 行 速 度 本 项 目 现 状 周 边 涉 及 居 民 区, 施 工 可 能 对 周 边 居 民 生 活 产 生 噪 声 扬 尘 等 影 响 9.2 施 工 期 的 污 染 源 治 理 措 施 及 效 果 分 析 9.2.1 施 工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中,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排 放 的 废 水 可 以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 31/445-2009) 的 标 准 要 求 同 时 拆 除 设 备 和 施 工 场 地 不 要 随 意 冲 洗, 如 产 生 少 量 清 洗 废 水, 一 并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严 禁 地 表 漫 流, 进 入 雨 水 管 网 9.2.2 施 工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机 械 及 运 输 车 辆 排 放 的 废 气, 其 排 放 浓 度 能 达 到 国 家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标 准 的 要 求, 但 应 对 车 辆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保 持 良 好 的 车 况 为 减 少 燃 烧 烟 气 和 扬 尘 影 响, 施 工 中 应 尽 量 少 用 或 不 用 柴 油 内 燃 机 和 柴 油 车 辆, 并 保 持 施 工 道 路 路 面 清 洁 和 湿 润, 以 减 少 汽 车 轮 胎 与 路 面 接 触 而 引 起 的 地 面 扬 尘 污 染, 同 时 应 选 用 质 量 较 好 的 施 工 机 械 9.2.3 施 工 期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的 规 定, 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 见 表 9.2-1) 来 管 理 施 工, 控 制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应 保 持 良 好 的 工 况, 设 置 在 较 平 整 的 地 面 上, 以 减 少 施 工 机 206

械 的 噪 声 及 振 动 ;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工 期,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如 果 施 工 需 要 确 实 不 能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的, 应 向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申 请 夜 间 施 工, 得 到 同 意 后 方 可 进 行 夜 间 施 工 ; 施 工 车 辆, 特 别 是 重 型 运 载 车 辆 的 运 行 线 路 和 时 间, 应 尽 量 避 开 噪 声 敏 感 区 域 和 噪 声 敏 感 时 段, 进 出 车 辆 要 合 理 调 度, 明 确 线 路, 使 行 驶 道 路 保 持 平 坦, 减 弱 车 辆 的 颠 簸 噪 声 和 产 生 振 动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施 工 噪 声 对 本 项 目 基 地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将 明 显 减 轻 表 9.2-1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70 55 9.2.4 施 工 废 物 处 置 (1)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及 处 置 拆 除 设 备 前 应 先 排 空 并 收 集 设 备 内 残 留 的 润 滑 油 废 乳 化 液 和 切 削 液, 拆 除 设 备 时 可 能 产 生 沾 有 废 矿 物 油 废 乳 化 液 和 切 削 液 的 废 抹 布 等 废 物, 这 些 均 为 危 险 废 物, 因 企 业 有 同 类 危 险 废 物, 因 此 可 与 企 业 现 有 同 类 危 险 废 物 一 起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禁 止 随 意 堆 放 和 处 置 (2) 废 包 装 材 料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设 备 废 包 装 材 料, 委 托 废 物 收 购 公 司 回 收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时 产 生 的 固 废, 依 托 现 有 项 目 的 处 置 临 时 贮 存 点, 最 终 委 托 有 关 废 物 处 置 单 位 综 合 利 用 (3) 生 活 垃 圾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应 及 时 清 理, 如 施 工 人 员 较 多, 考 虑 现 场 增 设 垃 圾 筒 等 同 时, 应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教 育, 不 随 意 乱 丢 废 弄 物, 保 证 工 人 工 作 和 生 活 环 境 卫 生 质 量 9.2.5 施 工 期 社 会 影 响 缓 解 措 施 施 工 车 辆 尽 量 避 开 高 峰 时 段, 避 免 车 辆 进 出 对 周 边 道 路 带 来 交 通 压 力 施 工 单 位 应 遵 守 有 关 规 章,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文 明 施 工, 尽 可 能 减 少 对 居 民 的 影 响 9.3 小 结 本 项 目 为 利 用 现 有 厂 房 的 技 改 项 目, 不 新 增 占 地 和 新 建 厂 房 建 筑, 不 涉 及 土 建 工 程, 主 要 施 工 内 容 为 现 有 设 备 的 拆 除 改 造 和 新 设 备 的 安 装 施 工 期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固 体 废 物 方 面, 以 及 少 量 的 废 水 粉 尘 和 噪 声, 需 采 取 相 应 的 污 染 控 制 207

措 施 施 工 期 影 响 仅 限 于 施 工 阶 段, 其 影 响 将 随 本 项 目 的 建 成 而 结 束 只 要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上 海 市 相 关 标 准,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段 使 用 施 工 设 备, 并 积 极 采 取 有 针 对 性 的 措 施, 则 施 工 期 污 染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对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也 可 以 降 至 最 低 208

10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评 价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如 表 10-1 本 项 目 属 于 技 术 改 造 产 品 升 级 项 目, 技 改 前 后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基 本 不 变, 污 染 物 产 生 环 节 及 产 生 量 也 不 变, 所 以 本 技 改 项 目 所 有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及 固 废 治 理 措 施 均 为 依 托 现 有 表 10-1 项 目 采 取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污 染 源 采 取 的 治 理 措 施 车 身 车 间 焊 接 烟 尘 G1 打 磨 粉 尘 G2 经 净 化 处 理 后 车 间 内 部 排 放, 不 设 排 气 筒 废 气 调 漆 间 油 漆 桶 稀 释 剂 桶 挥 发 废 气 ( 无 组 织 ) 油 漆 车 间 很 少 量, 无 组 织 排 放 G3 磷 化 废 气 G4 收 集 后 直 接 40m( 北 厂 12#) 高 空 达 标 排 放 北 厂 :a 清 漆 喷 漆 废 气 经 喷 房 自 带 的 文 丘 里 洗 涤 器 处 理 后, 先 经 4 级 过 滤, 再 经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 焚 烧 炉 焚 烧 后 喷 漆 废 气 G5 60m 高 空 (1#) 达 标 排 放 ;b 其 他 中 涂 油 漆 车 间 色 漆 喷 漆 废 气 经 喷 房 自 带 的 文 丘 里 洗 涤 废 气 ( 有 组 织 ) 废 水 固 废 总 装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烘 干 废 气 G6 试 车 尾 气 G7 涂 胶 废 气 G8 脱 脂 废 水 W1 磷 化 废 水 W2 钝 化 废 水 W3 电 泳 废 水 W4 喷 漆 废 水 W5 雨 淋 废 水 W6 器 处 理 后 60m 高 空 排 放 (2# 3#) 北 厂 : 经 各 烘 房 自 带 的 热 氧 化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后, 通 过 5 根 35m 高 排 气 筒 (4#-8#) 达 标 排 放 北 厂 : 收 集 后 直 接 经 3 根 15m 排 气 筒 (9#-11#) 达 标 排 放 北 厂 涂 胶 废 气 收 集 后 经 2 根 15m 排 气 筒 (34#-35#) 排 放 磷 化 和 钝 化 废 水 重 金 属 预 处 理 + 物 化 处 理 + 生 化 处 理 ( 依 托 通 用 公 司 现 有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 RO 浓 水 W7 北 厂 用 于 油 漆 车 间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处 理 气 浮 溶 汽 水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职 工, 不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 一 般 固 废 危 险 废 物 边 角 料 铁 屑 铸 铁 铝 屑 铝 壳 上 海 格 林 物 资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回 收 综 合 利 塑 料 木 材 废 纸 用 生 化 污 泥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含 油 污 泥 废 溶 剂 废 胶 漆 渣 废 滤 芯 和 废 油 抹 布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废 乳 化 液 废 水 渣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废 油 景 东 油 脂 化 工 厂 各 类 油 漆 稀 释 剂 等 废 包 装 容 器 上 海 天 成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废 蓄 电 池 废 弃 电 路 板 废 硒 鼓 废 含 汞 灯 管 上 海 新 金 桥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废 活 性 炭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职 工 及 生 活 垃 圾, 全 厂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清 运, 废 油 脂 交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209

污 染 源 采 取 的 治 理 措 施 区 市 容 环 境 环 卫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浦 发 环 境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空 压 机 打 磨 风 机 落 料 冷 冻 机 水 泵 噪 声 冷 却 塔 等 运 行 噪 声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减 振 / 隔 振 发 动 机 噪 声 隔 声 实 验 室 地 下 水 地 下 水 防 渗 措 施 划 分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分 区,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为 油 漆 车 间 ;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包 括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分 区 采 取 不 同 的 防 渗 措 施, 并 加 强 维 护 保 养 及 日 常 监 测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事 故 监 控 报 警 应 急 设 施 处 置 方 案 组 织 联 络 演 练 计 划 等 环 境 管 理 针 对 项 目 制 定 相 应 的 管 理 文 件 环 保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日 常 监 测 计 划 等 10.1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10.1.1 废 气 来 源 及 种 类 本 项 目 废 气 来 源 及 种 类 见 工 程 分 析 章 节 表 5.4-3 表 5.4-4 本 次 技 改 各 股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均 同 于 现 有 处 理 措 施 10.1.2 清 漆 喷 房 废 气 治 理 效 果 分 析 喷 漆 房 废 气 属 于 低 浓 度 大 流 量 常 温 废 气, 以 前 国 内 大 部 分 涂 装 工 厂 都 采 取 不 处 理 而 集 中 单 点 高 空 排 放 的 办 法, 排 放 浓 度 速 率 可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 31/933-2015) 限 值 要 求 近 年 国 家 及 本 市 加 大 VOC 治 理 力 度,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于 2015 年 初 颁 布, 按 照 标 准 要 求, 现 有 企 业 汽 车 涂 装 生 产 线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新 标 准 限 值 本 项 目 清 漆 喷 房 废 气 采 取 水 幕 洗 涤 / 文 丘 里 洗 涤 装 置 的 +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 焚 烧 炉 处 理 措 施, 其 中 水 幕 洗 涤 / 文 丘 里 洗 涤 装 置 用 于 去 除 废 气 中 的 漆 雾 去 除 漆 雾 后 的 这 种 低 浓 度 有 机 废 气, 总 体 思 路 是 首 先 对 废 气 进 行 浓 缩 提 高 有 机 物 浓 度, 然 后 对 浓 缩 后 的 废 气 进 行 热 力 燃 烧 目 前 比 较 成 熟 的 方 法 是 沸 石 转 轮 浓 缩 - 直 接 燃 烧 技 术, 其 工 艺 原 理 见 图 10.1-1 210

图 10.1-1 沸 石 转 轮 浓 缩 - 直 接 燃 烧 技 术 原 理 沸 石 浓 缩 转 轮 法 处 理 有 机 废 气 的 工 作 原 理 是 : 含 VOCs 废 气 进 入 沸 石 转 轮, 此 时 废 气 中 VOCs 大 部 分 均 被 转 轮 上 的 沸 石 吸 附, 而 使 废 气 中 VOCs 的 含 量 大 幅 降 低 而 成 为 较 干 净 的 空 气, 一 部 分 干 净 的 气 体 排 放 至 大 气 中, 而 另 一 部 分 气 体 则 进 入 再 生 区 经 沸 石 转 轮 浓 缩 后, 脱 附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浓 度 可 提 升 20 倍 左 右, 再 进 入 热 氧 化 焚 烧 炉 进 行 燃 烧, 将 有 机 组 份 转 化 为 无 害 的 CO 2 和 H 2 O, 以 达 到 去 除 VOCs 的 目 的 焚 烧 废 气 与 经 沸 石 转 轮 净 化 的 气 体 共 同 经 过 现 有 的 混 凝 土 烟 囱 集 中 高 空 排 放 沸 石 转 炉 内 设 有 有 机 物 浓 度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当 浓 度 超 过 爆 炸 浓 度 时 系 统 报 警, 喷 漆 工 序 立 即 停 止 进 行, 启 动 新 风 系 统 往 沸 石 转 轮 补 给 新 鲜 空 气 降 低 内 部 有 机 物 浓 度, 此 时 废 气 收 集 风 机 风 机 及 管 路 中 已 经 收 集 的 少 量 废 气 经 旁 路 短 时 排 放 对 风 机 及 管 路 予 以 泄 压, 泄 压 完 毕 后 立 即 关 停 废 气 收 集 风 机 待 沸 石 转 轮 内 部 浓 度 恢 复 正 常 时, 处 理 系 统 重 新 正 常 运 转 沸 石 转 轮 结 构 原 理 见 图 10.1-2 沸 石 转 盘 图 10.1-2 吸 附 转 子 沸 石 转 轮 结 构 原 理 图 211

本 项 目 北 厂 清 漆 喷 漆 车 间 配 备 2 套 沸 石 转 轮 +1 台 热 氧 化 焚 烧 炉, 采 用 的 是 第 二 代 沸 石 转 轮 技 术, 技 术 参 数 见 表 10-2, 系 统 平 面 布 置 见 图 10.1-3 表 10-2 清 漆 喷 漆 废 气 沸 石 转 轮 热 氧 化 焚 烧 炉 技 术 参 数 油 漆 车 间 北 厂 沸 石 转 轮 与 焚 烧 的 配 置 方 案 2 台 沸 石 转 轮 + 1 台 热 氧 化 焚 烧 炉 (710~750 ) 焚 烧 炉 风 量 15,000 Nm 3 /h 浓 缩 比 20:1 是 否 余 热 利 用 焚 烧 炉 的 高 温 废 气 通 过 气 / 水 换 热 器 制 备 出 60 热 水 用 于 员 工 洗 澡 焚 烧 炉 温 度 在 线 控 制 要 求 焚 烧 炉 温 度 数 据 实 时 上 传 到 中 控 室 进 行 显 示 和 记 录 焚 烧 炉 排 气 温 度 <80 ( 启 用 余 热 回 收 系 统 ) <250 ( 不 启 用 余 热 回 收 系 统 ) 用 电 负 荷 710KW 天 然 气 耗 量 150m 3 /h 压 缩 空 气 耗 量 15m 3 /h 图 10.1-3 本 项 目 清 漆 喷 房 新 增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 浓 缩 焚 烧 系 统 布 置 图 沸 石 转 轮 + 直 接 燃 烧 处 理 工 艺 是 一 种 常 用 的 有 机 废 气 方 法, 特 别 适 用 于 大 风 量 低 浓 度 有 机 废 气, 可 以 有 效 提 高 处 理 效 率 降 低 运 行 成 本,VOCs 去 除 效 率 可 达 到 90-95%, 在 其 他 行 业 如 半 导 体 行 业 已 得 到 普 遍 应 用, 从 本 市 已 经 投 产 运 行 的 几 家 芯 片 制 造 企 业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效 率 来 看, 去 除 效 率 都 可 达 到 90% 以 上 沸 212

石 转 轮 设 备 在 汽 车 行 业 的 应 用 已 经 越 来 越 普 遍, 国 外 众 多 主 流 的 汽 车 主 机 厂 包 括 通 用 福 特 大 众 奔 驰 宝 马 保 时 捷 沃 尔 沃 菲 亚 特 雷 诺 丰 田 等 都 有 应 用 的 案 例 目 前 通 用 汽 车 公 司 已 在 两 个 工 厂 使 用 了 沸 石 转 轮 设 备, 分 别 是 位 于 美 国 的 阿 林 顿 工 厂 和 位 于 西 班 牙 的 萨 拉 戈 萨 工 厂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提 出, 对 于 涂 装 行 业 低 浓 度 有 机 废 气, 无 回 收 价 值 时 宜 采 用 吸 附 浓 缩 燃 烧 技 术 生 物 技 术 或 等 离 子 体 技 术 等 净 化 后 达 标 排 放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编 制 说 明 进 一 步 指 出, 对 于 汽 车 涂 装 废 气, 由 于 低 浓 度 大 风 量 的 特 点, 同 时 不 含 引 起 催 化 剂 中 毒 的 物 质, 最 为 常 用 和 有 效 地 方 法 是 采 用 吸 附 浓 缩 + 催 化 燃 烧 治 理 技 术, 其 中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度 + 蓄 热 催 化 燃 烧 室 为 国 外 较 多 采 用 的 工 艺, 净 化 效 率 可 达 90% 以 上, 运 行 稳 定, 安 全 性 高, 但 设 备 费 用 较 高 本 项 目 喷 涂 废 气 VOCs 处 理 前 浓 度 高 于 芯 片 制 造 企 业, 沸 石 转 轮 浓 缩 比 为 20, 沸 石 转 轮 及 焚 烧 系 统 可 自 动 连 续 监 测 转 轮 转 速 脱 附 温 度 脱 附 气 流 量 焚 烧 温 度 THC 等 参 数, 系 统 全 自 动 连 续 操 作, 并 可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对 操 作 参 数 进 行 调 整, 以 确 保 沸 石 转 轮 和 焚 烧 系 统 处 于 最 佳 运 行 状 态 因 此 本 项 目 采 用 沸 石 转 轮 + 燃 烧 法 有 机 物 去 除 效 率 达 到 90% 是 有 保 证 的,VOCs 以 及 甲 苯 二 甲 苯 排 放 浓 度 均 可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标 准 要 求 同 时, 为 高 效 利 用 沸 石 转 轮 的 吸 附 性 能, 减 少 因 颗 粒 物 造 成 的 堵 塞, 本 项 目 在 水 幕 洗 涤 / 文 丘 里 洗 涤 与 沸 石 转 轮 之 间 安 装 了 4 道 过 滤 器, 过 滤 等 级 分 别 为 G4 F5 F7 和 F9( 欧 洲 效 率 分 类 法 ), 漆 雾 总 去 除 率 可 达 到 99% 以 上 10.1.3 其 他 废 气 治 理 效 果 分 析 本 项 目 各 股 废 气 产 生 浓 度 治 理 措 施 均 同 于 现 有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也 是 利 用 现 有, 这 类 废 气 直 接 引 用 近 年 排 放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治 理 效 果 分 析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每 年 对 喷 漆 废 气 烘 干 废 气 总 装 汽 车 尾 气 各 排 气 筒 监 测 两 次 2012 年 ~2014 年 公 司 正 常 运 行 时 对 南 北 厂 区 的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的 统 计 分 析 可 见 表 3.2-17~ 表 3.2-51 由 监 测 结 果 可 知,2012 年 -2014 年 北 厂 区 总 装 车 间 排 气 筒 NOx 的 排 放 浓 度 等 效 排 放 速 率 均 达 到 上 海 市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31/933-2015) 中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烘 房 排 气 筒 SO 2 NOx 排 放 浓 度 等 效 排 放 速 率 均 达 到 国 家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31/933-2015) 213

中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但 通 用 北 厂 区 色 漆 烘 房 中 涂 烘 房 的 苯 浓 度 出 现 超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情 况, 而 平 均 浓 度 均 明 显 低 于 限 值, 而 从 速 率 来 看, 所 有 最 大 速 率 均 明 显 低 于 排 放 限 值 由 回 顾 章 节 分 析 可 知, 通 用 北 厂 烘 房 废 气 均 采 用 焚 烧 处 理, 这 是 汽 车 行 业 去 除 有 机 物 的 常 用 方 法 比 较 苯 甲 苯 和 二 甲 苯 可 燃 性 可 以 发 现, 苯 甲 苯 的 引 燃 温 度 为 560 480, 二 甲 苯 自 燃 温 度 463, 目 前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烘 房 废 气 燃 烧 温 度 达 到 600 以 上, 可 以 让 苯 甲 苯 和 二 甲 苯 燃 烧, 但 由 于 三 种 物 质 中 苯 的 引 燃 温 度 最 高, 可 能 造 成 甲 苯 二 甲 苯 燃 烧 分 解 比 较 彻 底, 而 苯 的 分 解 效 果 稍 差 为 满 足 新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通 用 公 司 正 在 采 取 措 施 通 过 调 整 烘 房 温 度 从 而 提 升 焚 烧 装 置 内 的 温 度, 使 得 苯 有 效 分 解, 非 甲 烷 总 烃 等 有 机 污 染 物 去 除 效 率 也 会 进 一 步 提 高, 以 确 保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能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分 析 认 为 改 造 措 施 可 行 根 据 本 环 评 工 程 分 析 结 果,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中 涂 喷 房 非 甲 烷 总 烃 虽 满 足 标 准, 但 均 接 近 标 准 限 值 从 金 桥 基 地 2012-2014 年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中 涂 喷 房 非 甲 烷 总 烃 均 在 20mg/m 3 以 下, 较 为 稳 定, 仅 二 甲 苯 2014 年 出 现 偏 高, 但 与 同 期 非 甲 烷 总 烃 监 测 值 出 现 倒 挂 现 象, 而 2012-2013 年 中 涂 喷 房 二 甲 苯 浓 度 均 明 显 低 于 DB31/859-2014 排 放 限 值, 而 本 环 评 工 程 分 析 排 放 浓 度 依 据 物 料 平 衡 求 得, 且 处 理 效 率 取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 浓 缩 焚 烧 装 置 处 理 效 率 的 最 低 值, 考 虑 到 上 汽 通 用 油 漆 过 程 已 以 自 动 化 为 主, 废 气 排 放 较 为 稳 定, 因 此 本 环 评 认 为 中 涂 喷 房 废 气 排 放 稳 定 达 标 是 可 行 的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要 求 对 汽 车 涂 装 生 产 线 应 设 置 烘 干 室 脱 臭 装 置, 并 对 喷 漆 室 废 溶 剂 进 行 有 效 回 收, 通 用 金 桥 基 地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烘 干 废 气 目 前 均 已 采 用 焚 烧 处 置, 可 满 足 脱 臭 要 求, 同 时 也 已 采 取 了 溶 剂 回 收 措 施, 分 析 认 为 可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10.1.4 项 目 VOCs 治 理 技 术 与 现 行 政 策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1) 现 行 政 策 法 规 要 求 挥 发 性 污 染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环 保 部 2013 年 颁 布 了 挥 发 性 污 染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其 中 指 出 : 三 末 端 治 理 与 综 合 利 用 214

( 十 三 ) 对 于 含 高 浓 度 VOCs 的 废 气, 宜 优 先 采 用 冷 凝 回 收 吸 附 回 收 技 术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并 辅 助 以 其 他 治 理 技 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 十 四 ) 对 于 含 中 等 浓 度 VOCs 的 废 气, 可 采 用 吸 附 技 术 回 收 有 机 溶 剂, 或 采 用 催 化 燃 烧 和 热 力 焚 烧 技 术 净 化 后 达 标 排 放 当 采 用 催 化 燃 烧 和 热 力 焚 烧 技 术 进 行 净 化 时, 应 进 行 余 热 回 收 利 用 ( 十 五 ) 对 于 含 低 浓 度 VOCs 的 废 气, 有 回 收 价 值 时 可 采 用 吸 附 技 术 吸 收 技 术 对 有 机 溶 剂 回 收 后 达 标 排 放 ; 不 宜 回 收 时, 可 采 用 吸 附 浓 缩 燃 烧 技 术 生 物 技 术 吸 收 技 术 等 离 子 体 技 术 或 紫 外 光 高 级 氧 化 技 术 等 净 化 后 达 标 排 放 ( 十 九 ) 严 格 控 制 VOCs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二 次 污 染, 对 于 催 化 燃 烧 和 热 力 焚 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含 硫 氮 氯 等 无 机 废 气, 以 及 吸 附 吸 收 冷 凝 生 物 等 治 理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含 有 机 物 废 水, 应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关 于 加 强 本 市 重 点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上 海 市 环 保 局 以 沪 环 保 防 [2012]422 号 发 布 关 于 加 强 本 市 重 点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其 中 指 出 : 三 严 格 环 境 准 入, 逐 步 强 化 VOCs 源 头 管 理 ( 一 ) 提 高 VOCs 排 放 类 项 目 建 设 要 求 把 VOCs 污 染 控 制 作 为 重 点 行 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重 要 内 容, 采 取 严 格 的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逐 步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新 改 扩 建 项 目 排 放 VOCs 的 生 产 环 节 应 安 装 废 气 收 集 回 收 或 净 化 装 置, 净 化 效 率 应 不 低 于 85% 新 建 机 动 车 制 造 涂 装 项 目, 不 得 低 于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HJ/T 293-2006) 的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 三 ) 加 强 表 面 涂 装 工 艺 VOCs 排 放 控 制 积 极 推 进 汽 车 制 造 与 维 修 船 舶 制 造 集 装 箱 电 子 及 电 器 产 品 家 具 制 造 等 行 业 表 面 涂 装 工 艺 VOCs 的 污 染 控 制 全 面 提 高 水 性 高 固 份 粉 末 紫 外 光 固 化 涂 料 等 低 VOCs 含 量 涂 料 的 使 用 比 例 推 进 汽 车 行 业 先 进 涂 装 工 艺 技 术 的 使 用, 优 化 喷 漆 工 艺 与 设 备 使 用 溶 剂 型 涂 料 的 表 面 涂 装 工 序 必 须 密 闭 作 业, 配 备 有 机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安 装 高 效 回 收 净 化 设 施, 并 做 好 设 施 的 维 护 保 养, 确 保 净 化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215

新 改 扩 建 汽 车 涂 装 生 产 线 应 设 置 自 动 漆 雾 处 理 系 统 和 烘 干 室 脱 臭 装 置, 并 对 喷 漆 室 废 溶 剂 进 行 有 效 回 收 热 力 燃 烧 装 置 和 催 化 燃 烧 装 置 应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温 度 运 行, 并 安 装 燃 烧 温 度 连 续 监 控 系 统 有 机 污 染 物 处 理 设 施 对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处 理 效 率 应 不 低 于 90% (2)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低 浓 度 有 机 废 气 为 喷 漆 废 气, 中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气 为 烘 房 废 气, 针 对 喷 漆 废 气 中 的 清 漆 喷 漆 废 气 本 次 采 用 洗 涤 +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 焚 烧 炉 焚 烧 进 行 处 理, 烘 房 废 气 均 采 用 热 力 焚 烧 技 术 进 行 处 理, 符 合 挥 发 性 污 染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要 求 本 项 目 为 改 建 项 目,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 针 对 VOCs 治 理 采 取 了 水 幕 洗 涤 文 丘 里 洗 涤 沸 石 转 轮 焚 烧 炉 等 治 理 措 施, 由 表 5.11-1 可 知 全 厂 VOCs 净 化 效 率 约 75%, 低 于 关 于 加 强 本 市 重 点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要 求 的 85% 由 清 洁 生 产 章 节 分 析 结 论 可 知, 项 目 在 原 料 使 用 方 面, 中 涂 和 面 漆 2 项 为 三 级 标 准, 其 他 指 标 均 达 到 一 级 或 二 级 标 准 本 项 目 因 为 是 在 现 有 生 产 线 基 础 上 做 产 品 升 级 改 造, 汽 车 生 产 线 系 统 庞 大, 油 漆 车 间 是 汽 车 生 产 的 核 心 一 环, 现 有 的 生 产 线 建 成 年 限 均 较 早, 本 次 车 型 升 级 改 造 尚 不 具 备 条 件 进 行 大 规 模 改 造 通 用 公 司 北 厂 区 色 漆 现 状 已 使 用 水 性 漆, 后 期 拟 分 步 逐 步 实 现 水 性 漆 替 代, 分 析 认 为 也 比 较 符 合 实 际 本 项 目 本 技 改 项 目 为 不 增 加 污 染 物 排 放 本 项 目 对 喷 漆 安 装 有 自 动 湿 式 漆 雾 处 理 系 统, 对 烘 干 室 废 气 均 采 取 了 焚 烧 法 处 理, 净 化 废 气 的 同 时 达 到 脱 臭 目 的, 并 对 喷 漆 室 废 溶 剂 进 行 了 有 效 回 收 本 项 目 新 增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焚 烧 系 统 对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处 理 效 率 不 低 于 90% 基 于 此, 分 析 认 为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VOCs 治 理 措 施 与 法 规 要 求 无 冲 突 同 时, 结 合 目 前 国 家 及 本 市 对 VOCs 治 理 日 益 严 格 的 要 求, 通 用 公 司 应 尽 早 组 织 开 展 中 涂 清 漆 的 水 性 漆 替 代 VOCs 治 理 措 施 优 化 等 方 案 的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进 一 步 削 减 VOCs 排 放 10.1.5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监 控 治 理 要 求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不 增 加 根 据 2013 年 -2014 年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上 海 纺 织 节 能 环 保 中 心 对 金 桥 基 地 进 行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上 汽 通 用 216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厂 界 NMHC 颗 粒 物 苯 甲 苯 浓 度 分 别 低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05) 标 准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 臭 气 浓 度 低 于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3-93) 表 1 中 的 厂 界 标 准 值, 同 时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浓 度 也 可 以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厂 界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综 上 所 述,G1 焊 接 烟 尘 G2 打 磨 粉 尘 G3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可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通 用 公 司 车 身 车 间 焊 接 打 磨 都 有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车 间 内 排 放, 每 年 进 行 职 业 卫 生 环 境 监 测, 均 达 到 相 关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要 求 由 于 车 间 厂 房 结 构 布 局 等 原 因, 要 采 取 排 气 筒 排 放 改 造 难 度 较 大, 通 用 公 司 今 后 将 通 过 厂 房 的 结 构 改 造 工 程 彻 底 杜 绝 无 组 织 排 放 油 漆 车 间 喷 漆 房 为 机 器 人 喷 漆, 无 人 工 操 作, 前 处 理 喷 漆 流 平 烘 干 全 部 在 封 闭 的 隧 道 式 流 水 线 中 进 行, 没 有 无 组 织 排 放 油 漆 车 间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主 要 存 在 于 油 漆 桶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均 设 置 小 孔 用 于 连 接 油 漆 泵, 从 而 会 有 少 量 有 机 溶 剂 散 逸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企 业 应 加 强 废 气 收 集 风 机 的 维 护 保 养, 以 及 废 气 收 集 风 管 的 检 修, 发 现 有 腐 蚀 损 坏 泄 露 应 立 即 更 换 或 维 修, 确 保 废 气 的 有 效 收 集 同 时, 本 报 告 第 15 章 也 明 确 了 厂 界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要 求, 企 业 应 按 照 要 求 进 行 日 常 监 测 10.1.6 减 少 非 正 常 工 况 影 响 所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所 谓 非 正 常 工 况, 即 为 与 正 常 生 产 工 况 有 所 区 别 的, 主 要 指 在 开 停 车, 设 备 检 修 处 理 设 施 故 障 时 的 生 产 工 况 (1) 减 少 非 正 常 工 况 出 现 的 措 施 项 目 开 停 车 设 备 检 修 工 艺 设 备 运 转 异 常 时, 与 环 保 处 理 装 置 联 动, 做 到 处 理 装 置 提 前 开 启 延 后 关 闭, 确 保 不 会 出 现 因 开 停 车 设 备 检 修 工 艺 设 备 运 转 故 障 导 致 污 染 物 非 正 常 排 放 ; 定 期 检 修 水 幕 洗 涤 文 丘 里 洗 涤 的 循 环 喷 淋 水 泵, 并 进 行 新 鲜 水 漆 雾 凝 聚 剂 的 补 充, 确 保 净 化 效 率 ; 建 设 单 位 定 期 开 展 排 气 筒 厂 界 的 委 托 监 测, 掌 握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状 况, 一 旦 出 现 超 标 应 立 即 停 止 相 应 生 产 的 运 行, 及 时 进 行 故 障 排 查 和 检 修 217

(2)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开 停 车 和 设 备 检 修 为 避 免 非 正 常 工 况 时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影 响, 一 般 要 求 开 工 时 先 运 行 环 保 治 理 设 施, 后 运 行 工 艺 生 产 设 备 ; 停 工 时 先 关 闭 工 艺 生 产 设 备, 后 关 闭 环 保 治 理 设 施, 并 在 停 工 时 进 行 检 修 ; 这 样 可 以 大 大 降 低 非 正 常 工 况 污 染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检 修 期 间 应 停 止 生 产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出 现 故 障 源 强 分 析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出 现 故 障, 一 般 有 如 下 可 能 : 停 电 水 幕 洗 涤 文 丘 里 洗 涤 焚 烧 炉 和 风 机 出 现 故 障 对 生 产 异 常 情 况,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若 全 厂 停 电, 停 止 生 产, 无 污 染 物 产 生 加 强 风 机 焚 烧 炉 循 环 水 泵 等 的 维 护 保 养, 并 厂 内 备 用, 若 有 故 障, 立 即 更 换 10.2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10.2.1 废 水 污 染 物 种 类 和 数 量 本 技 改 项 目 实 施 后, 各 股 废 水 种 类 产 生 量 及 产 生 浓 度 均 同 于 现 有 项 目, 其 中 磷 化 废 水 含 一 类 重 金 属 镍, 其 他 废 水 不 含 一 类 污 染 物 10.2.2 采 取 的 处 理 措 施 及 效 果 分 析 (1) 采 取 的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本 技 改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均 是 依 托 现 有 废 水 处 理 站, 通 用 汽 车 目 前 南 北 厂 区 分 别 建 有 二 个 独 立 体 系 的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北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包 括 油 漆 车 间 内 的 废 水 预 处 理 装 置 北 厂 区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位 于 厂 区 外 的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站 三 部 分, 空 间 上 分 离, 通 过 废 水 管 道 联 通 南 北 厂 区 的 废 水 治 理 的 流 程 基 本 相 同, 主 要 分 为 磷 化 废 水 重 金 属 预 处 理 工 业 废 水 物 化 处 理 物 化 处 理 后 的 工 业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混 合 后 全 厂 污 水 生 化 处 理 三 个 阶 段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3.2-2 (2) 废 水 治 理 效 果 分 析 本 次 技 术 改 造 将 北 厂 区 的 色 漆 由 溶 剂 型 漆 改 为 水 性 漆, 水 性 漆 与 溶 剂 型 油 漆 相 比, 其 溶 解 于 水, 所 以 改 为 水 性 漆 后 色 漆 喷 漆 废 水 COD 浓 度 将 有 较 大 升 高 218

北 厂 废 水 站 物 化 处 理 过 的 废 水 排 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生 化 处 理, 排 往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浓 度 要 求 控 制 在 700mg/L,2014 年 的 平 均 浓 度 为 640mg/L 左 右, 本 次 项 目 改 造 后 浓 度 基 本 不 变, 可 以 满 足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生 化 处 理 能 力, 保 证 达 标 排 放 技 改 后 水 质 指 标 变 化 不 大, 处 理 出 水 水 质 仍 可 维 持 目 前 的 状 态,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3) 废 水 站 处 理 规 模 分 析 通 用 公 司 北 厂 区 现 有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处 理 能 力 见 表 10.2-1, 各 废 水 站 均 有 一 定 处 理 余 量, 可 满 足 项 目 建 成 后 的 废 水 处 理 需 要 表 10.2-1 通 用 公 司 现 有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处 理 能 力 北 厂 治 理 设 施 名 称 套 数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能 力 2014 年 实 际 处 理 量 (m 3 /d) (m 3 /d) 油 漆 废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1 物 化 500 444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1 物 化 1200 914 通 汇 废 水 生 化 处 理 站 1 生 化 3200 2806 10.3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本 项 目 主 要 对 现 有 的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适 应 性 改 造, 全 部 利 用 现 有 的 公 用 动 力 设 施 根 据 2012-2014 年 委 托 上 海 轻 工 环 境 保 护 压 力 容 器 监 测 总 站 对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2-55- 表 3.2-57), 东 厂 界 和 北 厂 界 昼 夜 均 满 足 国 家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的 4 类 标 准 要 求 ; 其 余 厂 界 昼 夜 达 到 2 类 标 准 要 求 本 项 目 无 新 增 噪 声 源, 由 第 8 章 分 析 结 果 可 知,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 各 厂 界 噪 声 仍 可 以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要 求, 对 厂 界 和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的 没 有 影 响, 环 境 噪 声 较 现 状 基 本 不 变 项 目 采 取 的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有 效 可 行 10.4 固 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10.4.1 固 体 废 物 种 类 数 量 本 项 目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来 自 冲 压 车 间 油 漆 车 间 废 水 处 理 站 由 于 项 目 实 施 后, 生 产 工 艺 产 量 均 基 本 保 持 不 变, 因 此 项 目 实 施 后,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固 219

体 废 弃 物 与 公 司 现 有 车 间 相 同, 固 废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均 不 增 加 项 目 各 类 固 废 及 产 生 量 见 表 10.4-1 10.4.2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方 案 (1) 固 废 暂 存 区 设 置 及 合 规 分 析 项 目 固 废 分 类 收 集 后 暂 存 于 厂 区 现 有 的 一 般 固 废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其 中 一 般 固 废 收 集 后 暂 存 于 总 装 车 间 内 指 定 区 域, 由 回 收 商 每 日 2 次 上 门 收 运 ;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见 表 10.4-2; 生 活 垃 圾 用 环 卫 专 用 塑 料 带 盖 垃 圾 桶 收 集 后 暂 存 于 各 车 间 或 办 公 楼, 环 卫 部 门 每 日 上 门 收 运 以 上 固 废 暂 存 场 所 均 按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GB15562-1995) 的 规 定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并 已 经 采 取 了 相 应 防 渗 漏 措 施, 符 合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6-2001) 设 计 及 堆 放 的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表 10.4-1 建 设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汇 总 表 类 别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主 要 成 分 危 险 废 产 生 量 废 物 代 码 物 属 性 (t/a) 处 置 方 式 边 角 料 冲 压 车 间 钢 材 铝 材 否 / 40802.7 铁 屑 动 力 总 成 铁 否 / 967.6 铸 铁 动 力 总 成 铁 否 / 49.6 铝 屑 动 力 总 成 铝 否 / 1273.7 上 海 格 林 物 资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一 般 铝 壳 动 力 总 成 铝 否 / 188.8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固 废 塑 料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塑 料 否 / 12.5 木 材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木 材 否 / 398.8 废 纸 各 车 间 储 存 间 纸 否 / 210 生 化 污 泥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COD NH 3 -N BOD 否 / 800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含 油 污 泥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石 油 类 是 900-200-08 124.4 委 托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废 溶 剂 油 漆 车 间 VOC 是 900-451-42 1104.4 公 司 处 置 废 乳 化 液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VOC 是 900-007-09 323.1 委 托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废 油 冲 压 车 间 石 油 类 是 900-249-08 30.6 委 托 景 东 油 脂 化 工 厂 处 置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废 胶 密 封 胶 是 900-014-13 298.1 委 托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车 间 / 总 装 车 间 公 司 处 置 漆 渣 油 漆 车 间 油 漆 稀 释 剂 等 是 900-252-12 1557.1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油 漆 稀 释 剂 密 封 胶 委 托 上 海 天 成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危 险 废 桶 是 900-041-49 748.3 车 间 / 总 装 车 间 包 装 物 公 司 处 置 废 物 废 滤 芯, 油 油 漆 车 间 / 车 身 漆 雾 油 等 是 900-041-49 435.4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抹 布 车 间 / 总 装 车 间 废 水 渣 废 水 处 理 站 镍 等 重 金 属 是 346-065-17 2191.2 委 托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废 蓄 电 池 总 装 车 间 铅 蓄 电 池 是 900-044-49 10.5 废 弃 电 路 板 总 装 车 间 电 子 废 物 是 900-045-49 508.9 委 托 上 海 新 金 桥 环 保 有 限 公 废 硒 鼓 办 公 电 子 垃 圾 是 900-044-49 4.2 司 处 置 废 含 汞 灯 管 办 公 Hg 玻 璃 是 900-023-29 1.7 废 活 性 炭 废 水 处 理 站 活 性 炭 是 900-039-49 3.7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厂 区 生 活 垃 圾 否 - 3690 220 环 卫 清 运, 废 油 脂 交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市 容 环 境 环 卫 管 理

类 别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部 门 主 要 成 分 表 10.4-2 危 险 废 物 属 性 废 物 代 码 产 生 量 (t/a) 厂 内 危 险 废 物 临 时 暂 存 点 一 览 表 处 置 方 式 中 心 / 上 海 浦 发 环 境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北 厂 区 名 称 位 置 面 积 (m 2 ) 设 置 情 况 危 废 暂 存 点 1 北 厂 废 水 处 理 站 100 废 水 处 理 站 内 划 定 区 域 ( 地 坪 防 渗 处 理 设 置 围 堰 ) 危 废 暂 存 点 2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50 油 漆 车 间 内 划 定 区 域 ( 地 坪 防 渗 处 理 设 置 围 堰 ) 危 废 暂 存 点 3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50 油 漆 车 间 内 划 定 区 域 ( 地 坪 防 渗 处 理 设 置 围 堰 ) 危 废 暂 存 点 4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30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外, 定 制 的 标 准 危 废 储 存 间 ( 防 雨 防 渗 防 漏 通 风 ) 危 废 暂 存 点 5 北 厂 总 装 车 间 30 北 厂 总 装 车 间 外, 定 制 的 标 准 危 废 储 存 间 ( 防 雨 防 渗 防 漏 通 风 ) (2) 处 置 方 式 去 向 及 合 规 分 析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统 一 回 收 后, 定 期 出 售 给 上 海 格 林 物 资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危 险 废 物 : 喷 漆 车 间 的 废 溶 剂 产 生 量 较 大, 中 涂 喷 漆 机 器 人 和 清 漆 喷 漆 机 器 人 在 进 行 换 色 时 需 要 对 油 漆 管 路 和 雾 化 器 进 行 冲 洗, 冲 洗 油 漆 管 路 产 生 的 废 溶 剂 直 接 通 过 回 管 收 集 到 废 溶 剂 中 转 缸 内 当 废 溶 剂 中 转 缸 内 的 液 位 到 达 指 定 位 置 后, 通 过 隔 膜 泵 将 废 溶 剂 转 移 到 废 溶 剂 储 罐 中, 交 危 废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含 油 污 泥 (900-200-98) 废 溶 剂 (900-451-42) 废 胶 (900-014-13) 漆 渣 (900-252-12) 废 滤 芯 和 废 油 抹 布 (900-041-49)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外 送 处 理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上 海 市 金 山 区 金 山 卫 镇 古 城 路 238 号,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为 沪 环 保 许 防 [2013]94 号, 核 准 经 营 规 模 54800 吨 / 年, 核 准 经 营 方 式 为 收 集 贮 存 焚 烧 处 置 物 理 法 处 置 核 准 经 营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类 别 包 括 :HW02 HW03 HW04 HW05 HW06 HW08 HW09 HW11 HW12 HW13 HW39 HW40 HW41 HW49 HW17 HW23 HW42 等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给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的 危 险 废 物 量 无 新 增, 故 基 本 不 会 对 其 处 理 能 力 造 成 影 响 废 桶 (900-041-49)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上 海 天 成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外 送 处 理 ; 废 乳 化 液 (900-007-09) 废 水 渣 (346-065-17)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外 送 处 理 ; 废 油 (900-249-08) 交 由 景 东 油 脂 化 工 厂 处 置 ; 废 蓄 电 池 (900-044-49) 废 硒 鼓 (900-044-49) 废 弃 电 路 板 (900-045-49) 废 含 汞 灯 管 (900-23-49)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上 海 新 金 桥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外 送 处 理 建 设 单 位 已 与 上 述 单 位 签 订 有 委 托 处 置 协 议 废 活 性 炭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221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收 集,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其 中 废 油 脂 交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市 容 环 境 环 卫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浦 发 环 境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综 上, 项 目 固 废 可 实 现 100% 妥 善 处 置,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应 妥 善 联 系 安 排 好 固 废 接 收 单 位, 对 厂 内 暂 存 的 固 废 定 期 清 运 为 便 于 运 输 过 程 中 管 理, 避 免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转 移 运 输 前 对 相 似 性 质 废 物 归 并 避 免 小 而 散, 检 查 盛 装 容 器 是 否 完 好 检 查 包 装 袋 袋 口 是 否 密 封, 并 且 各 容 器 和 包 装 物 上 应 贴 有 标 签, 标 签 上 详 细 标 明 危 险 废 物 的 名 称 重 量 成 分 特 性 等 10.5 地 下 水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针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本 项 目 运 行 期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将 按 照 源 头 控 制 分 区 防 治 污 染 监 控 应 急 响 应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从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入 渗 扩 散 应 急 响 应 全 方 位 进 行 防 控 10.5.1 源 头 控 制 措 施 项 目 应 选 择 先 进 成 熟 可 靠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较 清 洁 的 原 辅 材 料, 采 用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等 手 段 对 生 产 全 过 程 进 行 控 制, 并 对 产 生 的 各 类 废 物 进 行 合 理 的 回 用 和 治 理, 尽 可 能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降 低 生 产 过 程 和 末 端 治 理 的 成 本 积 极 开 展 水 的 循 环 使 用 和 中 水 回 用, 减 少 废 水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对 工 艺 管 道 设 备 仓 库 等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以 防 止 和 降 低 污 染 物 的 跑 冒 滴 漏, 将 污 染 物 泄 漏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防 渗 工 程 的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不 应 低 于 设 备 管 线 及 建 构 筑 物 的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堆 放 各 种 化 工 原 辅 料 的 化 学 品 库 要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采 取 防 泄 漏 防 溢 流 防 腐 蚀 等 措 施, 严 格 化 学 品 的 管 理 对 可 能 泄 漏 有 害 介 质 和 污 染 物 的 设 备 和 管 道 敷 设 尽 量 采 用 可 视 化 原 则, 即 管 道 尽 可 能 地 上 敷 设, 做 到 污 染 物 早 发 现 早 处 理, 以 减 少 由 于 埋 地 管 道 泄 漏 而 可 能 造 成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10.5.2 分 区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可 根 据 厂 区 各 生 产 功 能 单 元 是 否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及 其 风 险 程 度, 将 厂 区 划 分 为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域, 见 图 10.5-1 本 技 改 项 目 涉 及 变 动 的 车 间 为 油 漆 车 间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其 他 均 为 依 托 222

现 有, 不 发 生 变 动 ; 由 回 顾 章 节 分 析 可 知, 本 次 未 发 生 变 动 的 现 有 各 车 间 其 防 渗 措 施 已 满 足 要 求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是 可 能 会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风 险 程 度 较 高, 需 要 重 点 防 治 的 区 域 ;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是 可 能 会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但 危 害 性 或 风 险 程 度 相 对 较 低 的 区 域 就 本 次 涉 及 变 动 的 内 容 而 言, 确 定 本 项 目 重 点 防 渗 区 为 油 漆 车 间, 一 般 防 渗 区 为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根 据 环 保 要 求, 不 同 防 渗 区 的 要 求 如 下 : 1)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 油 漆 车 间 ) 223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图 10.5-1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渗 分 区 图 224

室 内 地 坪 采 取 防 渗, 防 渗 层 为 至 少 1 米 厚 粘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10 cm/s), 或 2mm 厚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或 至 少 2mm 厚 的 其 它 人 工 材 料 ( 渗 透 系 数 10-10 cm/s) 本 项 目 南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已 采 取 的 防 渗 措 施 包 括 : 均 涂 刷 有 环 氧 地 坪, 厚 度 不 小 于 2mm, 通 用 公 司 日 常 较 为 注 重 维 护 保 养, 发 现 破 损 及 时 修 复, 油 漆 车 间 现 有 防 渗 措 施 已 满 足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的 防 渗 要 求 2)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可 采 用 在 抗 渗 混 凝 土 面 层 中 掺 水 泥 基 渗 透 结 晶 型 防 水 剂, 其 下 铺 砌 砂 石 基 层, 原 土 夯 实 达 到 防 渗 目 的 冲 压 车 间 车 身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已 采 取 的 防 渗 措 施 为 铺 设 耐 磨 骨 料 防 渗 地 坪, 已 满 足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防 渗 需 求 10.5.3 地 下 水 污 染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措 施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件 发 生 后, 为 防 止 污 染 物 向 下 游 扩 散, 根 据 前 述 分 析, 可 以 采 取 如 下 相 应 措 施 来 控 制 : 一 旦 发 生 渗 滤 液 泄 漏, 应 及 时 切 断 并 封 堵 泄 漏 源, 将 泄 漏 量 控 制 在 最 小 程 度 ; 对 泄 漏 物 所 在 的 地 面 进 行 及 时 截 流 封 堵, 尽 可 能 将 泄 漏 物 控 制 在 一 个 相 对 较 小 的 范 围 内, 防 止 泄 漏 物 四 处 流 淌 而 增 加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风 险 ; 2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果 表 明, 受 污 染 的 地 下 水 会 较 长 时 间 的 存 在 于 项 目 建 设 区 所 在 区 域 的 潜 水 含 水 层 中, 对 于 明 显 受 泄 漏 物 影 响 的 土 壤 要 及 时 挖 掘 清 理 并 妥 善 处 置, 防 止 泄 漏 物 进 一 步 下 渗 10.5.4 加 强 日 常 监 测 建 设 单 位 应 定 期 委 托 有 资 质 机 构 对 基 地 内 的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进 行 监 测, 及 时 发 现 污 染 并 采 取 措 施 源 头 治 理, 具 体 监 测 要 求 见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章 节 相 关 内 容 同 时, 应 对 各 污 染 防 治 区 域 尤 其 是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域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如 发 现 泄 漏 或 发 生 事 故, 应 及 时 确 定 泄 漏 污 染 源, 并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225

11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2002 年 6 月 4 日 我 国 颁 布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所 谓 清 洁 生 产 是 指 不 断 采 取 改 进 设 计 使 用 清 洁 的 能 源 和 原 料 采 用 先 进 的 工 艺 技 术 与 设 备 改 善 管 理 综 合 利 用 等 措 施, 从 源 头 削 减 污 染,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减 少 或 避 免 生 产 服 务 和 产 品 使 用 过 程 中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以 减 轻 或 者 消 除 对 人 类 健 康 和 环 境 的 危 害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目 的 是 要 求 企 业 积 极 采 用 清 洁 能 源 和 原 料, 采 用 先 进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设 备, 提 高 资 源 的 利 用 率, 从 源 头 上 削 减 污 染, 减 轻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评 价 按 "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 要 求, 分 析 项 目 工 艺 水 平 主 要 生 产 工 艺 的 先 进 性 从 清 洁 的 生 产 过 程 清 洁 产 品 节 能 措 施 等 三 个 方 面 对 拟 建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进 行 分 析 整 车 制 造 最 大 的 污 染 源 为 涂 装 工 艺, 因 此 本 项 目 对 照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HJ/T293-2006), 对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进 行 定 性 和 定 量 分 析, 确 定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11.1 清 洁 能 源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所 需 热 源 由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集 中 供 应, 公 司 内 不 设 锅 炉 本 项 目 对 南 北 厂 清 漆 喷 房 增 加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浓 缩 + 焚 烧 炉 焚 烧 装 置 进 一 步 去 除 喷 漆 废 气 中 的 有 机 污 染 物, 焚 烧 炉 采 用 天 然 气 作 为 燃 料, 由 市 政 天 然 气 管 网 供 给 本 项 目 能 源 介 质 的 选 择 和 使 用, 符 合 国 家 的 清 洁 能 源 政 策 11.2 环 保 高 性 能 的 产 品 本 项 目 纲 领 产 品 为 上 汽 通 用 的 汽 车 研 发 中 心 泛 亚 汽 车 技 术 中 心 在 通 用 汽 车 别 克 品 牌 全 球 最 新 紧 凑 型 Delta 平 台 上 研 发 的 EREV 轿 车 (D2JBI) 及 其 变 型 车, 增 程 式 电 动 轿 车 通 过 对 金 桥 北 厂 现 有 设 备 的 升 级 改 造, 使 现 有 生 产 线 能 满 足 新 车 型 生 产 要 求 同 时 由 于 采 用 了 当 前 新 能 源 轿 车 先 进 的 设 计 理 念 和 先 进 的 技 术, 该 轿 车 的 纯 电 里 程 能 够 满 足 绝 大 多 数 用 户 的 日 常 使 用, 同 时 又 能 消 除 用 户 的 里 程 忧 虑. 大 大 减 少 了 能 源 的 消 耗 和 大 气 排 放 代 表 了 轿 车 技 术 的 发 展 方 向 本 项 目 纲 领 车 型 严 格 执 行 通 用 全 球 整 车 开 发 标 准, 不 仅 体 现 在 车 辆 质 量 上, 同 时 也 体 现 在 合 理 利 用 资 源 上 在 产 品 的 设 计 之 初, 既 考 虑 合 理 用 材, 也 考 虑 回 收 利 用 问 题, 车 身 都 可 以 回 收 再 利 用 226

11.3 清 洁 的 生 产 过 程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系 由 上 汽 集 团 和 美 国 通 用 汽 车 公 司 合 资 组 建, 其 产 品 的 制 造 工 艺 标 准 处 于 国 际 领 先 的 地 位 本 次 项 目 主 要 利 用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厂 区 内 现 有 厂 房 和 生 产 设 备, 通 过 调 整 少 量 设 备 和 产 品 方 案, 达 到 提 高 产 品 更 新 换 代 其 工 艺 设 备 大 部 分 为 引 进 设 备, 并 采 用 了 先 进 的 加 工 技 术, 全 新 的 数 控 程 控 装 置 和 自 动 化 的 机 械 手 和 输 送 线 其 主 要 生 产 工 艺 的 先 进 性 如 表 11.3-1 所 示 表 11.3-1 生 产 工 艺 先 进 性 汇 总 表 序 号 生 产 工 艺 先 进 性 特 征 根 据 不 同 零 件 采 用 高 效 数 控 加 工 设 备 加 工 中 心 自 动 线 和 其 他 辅 助 设 备 相 结 合 的 生 产 线, 按 工 艺 流 程 组 织 生 产, 缩 短 物 流 路 线 1 冲 压 工 艺 自 坯 料 至 零 件 的 加 工 和 运 输, 完 成 零 件 多 工 序 的 连 续 生 产, 具 有 优 点 : 提 高 了 生 产 效 率 改 善 了 零 件 表 面 质 量 减 少 操 作 人 员 和 废 品 车 身 焊 接 较 多 地 采 用 焊 接 机 器 人, 柔 性 好, 既 保 证 质 量, 又 是 高 效 节 能 引 进 国 外 先 进 的 精 益 生 产 管 理 方 式, 改 善 车 间 物 流 2 车 身 工 艺 四 门 二 盖 采 用 快 速 的 感 应 定 位 固 化 夹 具 全 封 闭 激 光 焊 接, 采 用 机 器 人 操 作 色 漆 采 用 水 性 涂 料, 并 改 善 自 动 喷 涂 机 的 性 能, 提 高 喷 涂 过 程 中 的 上 漆 率, 以 降 低 有 机 废 气 的 排 放 采 用 静 电 自 动 侧 喷 和 顶 喷 机 喷 涂, 面 漆 生 产 线 上 采 用 自 动 清 洁 机 清 洁 车 身 前 处 理 电 泳 清 洗 采 用 以 浸 为 主 浸 喷 结 合 的 逆 向 漂 洗 方 法, 电 泳 设 备 还 设 置 了 超 滤 系 统, 节 省 了 生 产 用 水 前 处 理 清 洗 液 采 用 中 低 温 化 学 处 理 液, 减 少 能 耗 3 油 漆 工 艺 面 漆 的 喷 漆 采 用 先 进 的 湿 喷 湿 工 艺, 从 而 减 少 了 一 道 烘 干 工 艺, 减 少 了 设 备 投 资, 同 时 也 减 少 了 能 源 的 消 耗 喷 漆 室 操 作 温 度 湿 度 均 为 自 动 控 制 烘 干 室 采 用 桥 式 且 密 封 性 和 保 温 性 好 的 口 字 型 全 焊 接 结 构, 两 端 设 热 风 幕, 具 有 热 损 失 少 的 特 点 烘 干 室 的 加 热 装 置 采 用 既 能 间 接 加 热 空 气, 又 能 处 理 废 气 的 燃 气 焚 烧 炉, 不 仅 简 化 了 废 气 处 理, 同 时 也 预 热 加 热 空 气, 减 少 能 源 消 耗 采 用 低 噪 低 振 动 的 机 运 系 统 避 免 了 车 间 的 强 噪 音 和 强 振 动 所 配 备 的 设 备 都 从 人 体 工 程 学 出 发, 选 用 高 效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安 全 可 靠 的 设 备 在 装 配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到 人 体 工 程 学, 在 不 宜 操 作 反 复 频 繁 动 作 工 件 重 量 较 重 的 工 位 上 设 置 安 装 辅 助 臂 或 机 械 手, 使 工 人 操 作 简 单 并 保 证 了 其 安 全 性, 又 能 有 效 地 进 行 控 制 采 用 高 度 集 中 化 的 电 子 电 器 测 试 装 置, 在 一 次 测 试 中 即 可 完 成 全 部 测 试 内 4 总 装 工 艺 容, 减 少 了 重 复 测 试 带 来 的 能 耗 先 进 性 特 征 雨 淋 试 验 采 用 循 环 水, 以 减 少 水 的 耗 量, 节 约 能 量 在 零 部 件 的 输 送 上, 采 用 及 时 供 货 的 原 则, 减 少 重 复 装 卸 的 能 耗 产 品 采 用 优 化 设 计, 并 有 严 格 的 工 艺 过 程 及 质 量 控 制, 使 雨 淋 试 验 降 低 到 50 以 下, 既 节 省 了 电 压 缩 空 气 等 能 量 的 消 耗, 又 可 减 少 水 的 消 耗 227

11.4 达 纲 年 能 耗 指 标 及 对 比 11.4.1 达 纲 年 能 耗 本 项 目 技 改 后 达 纲 年 能 耗 情 况 见 表 11.4-1 表 11.4-1 达 纲 年 的 能 耗 指 标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生 产 纲 领 万 辆 2 2 综 合 能 耗 ( 等 价 值 ) t ce 5322.75 综 合 能 耗 ( 当 量 值 ) t ce 3039.75 3 单 位 产 量 综 合 能 耗 kgce/ 辆 152 4 销 售 收 入 万 元 513415 5 每 万 元 收 入 能 耗 t ce / 万 元 0.006 6 消 费 每 吨 标 煤 销 售 收 入 万 元 /t ce 168.9 11.4.2 与 行 业 水 平 对 标 本 项 目 能 效 水 平 与 上 海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负 面 清 单 及 能 效 指 南 (2014) 指 标 的 比 较 见 下 表 11.4-2 表 11.4-2 与 上 海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负 面 清 单 及 能 效 指 南 (2014) 指 标 对 比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本 项 目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1 单 位 产 量 综 合 能 耗 kgce/ 辆 152 170 2 每 万 元 收 入 能 耗 t ce / 万 元 0.006 0.029 由 上 表 数 据 对 照 上 海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负 面 清 单 及 能 效 指 南 (2014 版 ) 可 见, 本 项 目 的 单 位 产 量 综 合 能 耗 152kgce/ 辆, 优 于 上 海 市 乘 用 车 单 位 产 量 综 合 能 耗 170kgce/ 辆, 产 值 能 耗 为 0.006tce/ 万 元, 优 于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行 业 产 值 能 耗 指 标 0.029tce/ 万 元 11.5 油 漆 车 间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体 系 评 价 11.5.1 评 价 项 目 和 指 标 对 照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HJ/T293-2006)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要 求, 对 本 技 改 项 目 涉 及 的 南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的 涂 装 生 产 工 艺 和 装 备 原 材 料 指 标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和 环 境 管 理 指 标 等 五 个 方 面 进 行 重 点 的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评 价, 该 标 准 根 据 当 前 行 业 的 技 术 装 备 和 管 理 水 平, 将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分 为 三 级, 一 级 代 表 国 际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二 级 代 表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三 级 代 表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基 本 水 平 本 技 改 项 目 涉 及 的 南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的 对 比 数 据 见 表 11.5-1 228

表 11.5-1 与 汽 车 涂 装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对 比 表 指 标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本 项 目 符 合 情 况 级 别 一 生 产 工 艺 与 装 备 要 求 1 基 本 要 求 (1) 禁 止 使 用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能 力 工 艺 和 产 品 的 目 录 规 定 的 内 容 ; (2) 优 先 采 用 国 家 重 点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导 向 目 录 规 定 的 内 容 ; 符 合 一 级 标 准 一 级 (3) 禁 止 使 用 火 焰 法 除 旧 漆 ; 严 格 限 制 使 用 干 喷 砂 除 锈 油 水 分 离 器 磁 性 分 离 器 等 除 油 脱 脂 设 施 有 脱 脂 液 维 护 与 调 整 设 施 ( 如 油 水 分 离 器 磁 性 分 离 器 等 ) 一 级 除 渣 设 备 运 行 良 好 2 涂 装 磷 化 设 施 有 磷 化 液 维 护 与 调 整 设 施 ( 如 磷 化 液 除 渣 设 施 等 ) 磷 化 除 渣 机 运 行 良 好 一 级 前 处 理 温 度 控 制 有 自 动 控 温 系 统 脱 脂 磷 化 均 有 自 动 温 控 系 统 一 级 工 艺 安 全 符 合 GB7692 涂 漆 前 处 理 工 艺 安 全 符 合 国 家 前 处 理 工 艺 安 全 规 范 一 级 电 泳 漆 加 料 有 自 动 补 加 装 置 人 工 调 输 漆 有 自 动 补 加 装 置 人 工 调 输 漆 采 用 电 泳 自 动 加 料 系 统 一 级 温 度 控 制 有 自 动 控 温 系 统 装 置 电 泳 系 统 自 动 温 控 一 级 3 底 漆 有 3 级 回 收,RO 反 渗 透 全 封 电 泳 漆 回 收 有 二 级 回 收 电 泳 漆 装 置 有 一 级 回 收 电 泳 漆 装 置 有 二 级 回 收 电 泳 漆 装 置 二 级 闭 冲 洗 ( 无 废 水 排 放 ) 漆 雾 处 理 有 自 动 漆 雾 处 理 系 统 有 漆 雾 处 理 系 统 自 动 漆 雾 处 理 系 统 一 级 废 溶 剂 有 效 回 收, 符 合 安 全 技 术 喷 漆 室 采 用 节 能 型 设 施, 废 溶 剂 有 效 回 收 ; 符 合 GB14444 喷 漆 室 安 全 技 术 规 定 4 中 涂 规 范 一 级 烘 干 室 有 脱 臭 装 置, 符 合 GB 14443 涂 层 烘 干 室 安 全 技 术 规 定 符 合 GB 14443 焚 烧 炉 燃 烧 净 化, 符 合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一 级 漆 雾 处 理 有 自 动 漆 雾 处 理 系 统 有 漆 雾 处 理 系 统 自 动 漆 雾 处 理 系 统 一 级 废 溶 剂 有 效 回 收, 符 合 安 全 技 术 喷 漆 室 采 用 节 能 型 设 施, 废 溶 剂 有 效 回 收 ; 符 合 GB14444 喷 漆 室 安 全 技 术 规 定 5 面 漆 规 范 一 级 烘 干 室 有 脱 臭 装 置, 符 合 GB 14443 涂 层 烘 干 室 安 全 技 术 规 定 符 合 GB 14443 焚 烧 炉 燃 烧 净 化, 符 合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一 级 229

二 原 材 料 指 标 涂 装 前 处 理 续 表 11.5-1 与 汽 车 涂 装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对 比 表 指 标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1 基 本 要 求 底 漆 中 涂 面 漆 脱 脂 剂 磷 化 液 本 项 目 符 合 情 况 (1) 禁 止 使 用 含 苯 的 涂 料 稀 释 剂 和 溶 剂 ; 禁 止 使 用 含 铅 白 的 涂 料 ; 禁 止 使 用 含 红 丹 的 涂 料 ; 禁 止 使 用 含 苯 汞 砷 铅 镉 锑 和 铬 酸 盐 的 底 漆 ; (2) 严 禁 在 前 处 理 工 艺 中 使 用 苯 ; 禁 止 在 大 面 积 除 油 和 除 旧 漆 中 使 用 甲 苯 二 甲 苯 和 汽 油 ; (3) 限 制 使 用 含 二 氯 乙 烷 的 清 洗 液 ; 限 制 使 用 含 铬 酸 盐 的 清 洗 液 符 合 一 级 标 准 一 级 采 用 无 磷 低 温 或 生 物 分 解 型 脱 脂 剂 采 用 低 磷 低 温 脱 脂 剂 采 用 高 效 中 温 脱 脂 剂 低 磷 低 温 脱 脂 剂 二 级 (1) 不 含 亚 硝 酸 盐 (2) 不 含 第 一 类 金 属 污 染 物 (3) 采 用 低 温 低 锌 低 渣 磷 化 液 (1) 水 性 漆 ( 或 水 性 涂 料 ) (2) 无 铅 无 锡 节 能 型 阴 极 电 泳 漆 (3) 节 能 型 粉 末 涂 料 (1) 涂 料 固 体 份 75% (2) 水 性 涂 料 (3) 节 能 型 粉 末 涂 料 (1) 涂 料 固 体 份 75% (2) 水 性 涂 料 (3) 节 能 型 粉 末 涂 料 (4) 紫 外 线 固 化 涂 料 (1) 涂 料 固 体 份 70% (2) 水 性 涂 料 (3) 节 能 型 粉 末 涂 料 (1) 涂 料 固 体 份 70% (2) 水 性 涂 料 (3) 节 能 型 粉 末 涂 料 (4) 紫 外 线 固 化 涂 料 采 用 低 温 低 锌 低 渣 磷 化 液 (1) 水 性 漆 ( 或 水 性 涂 料 (2) 阴 极 电 泳 漆 (3) 粉 末 涂 料 (1) 涂 料 固 体 份 60% (2) 水 性 涂 料 (3) 粉 末 涂 料 (1) 涂 料 固 体 份 60% (2) 水 性 涂 料 (3) 粉 末 涂 料 (4) 紫 外 线 固 化 涂 料 级 别 不 含 亚 硝 酸 盐, 采 用 低 温 低 锌 低 渣 磷 化 液, 但 含 有 微 量 的 第 一 二 级 类 金 属 污 染 物 镍 (Ni) 水 性 无 铅 无 锡 节 能 型 阴 极 电 泳 漆 固 体 份 60% 色 漆 : 水 性 涂 料 清 漆 : 固 体 份 55% 三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1 耗 新 鲜 水 量 (m 3 /m 2 ) 0.1 0.2 0.3 0.11 二 级 2 水 循 环 利 用 率 (%) 85 70 60 95 一 级 3 涂 层 耗 电 量 (kwh/m 2 ) 3C3B 20 23 27 22.37 二 级 四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1 废 水 产 生 量 (m 3 /m 2 ) 0.09 0.18 0.27 0.16 二 级 2 COD 产 生 量 (g/m 2 ) 100 150 200 6.06 一 级 一 级 三 级 三 级 230

续 表 11.5-1 与 汽 车 涂 装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对 比 表 指 标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本 项 目 符 合 情 况 级 别 3 总 磷 产 生 量 (g/m 2 ) 5 10 20 0.13 一 级 4 涂 层 有 机 废 气 (VOC) 产 生 量 (g/m 2 )3C3B 40 60 80 27.6 一 级 5 废 漆 渣 产 生 量 (g/m 2 )* 20 50 80 29.3 二 级 五 环 境 管 理 指 标 1 环 境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法 律 法 规,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到 国 家 和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和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要 求 达 标 排 放 有 纳 污 许 可 证 一 级 2 生 产 过 程 环 境 管 理 生 产 中 无 跑 冒 滴 漏, 有 工 艺 过 程 管 理 严 格 按 规 定 执 行 一 级 3 环 境 管 理 4 相 关 方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审 核 完 成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并 建 立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完 成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有 齐 全 的 管 理 规 章 和 岗 位 职 责 2000 年 11 月 便 通 过 了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2013 年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第 二 轮 审 核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建 立 并 有 专 人 负 责 专 人 负 责 一 级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完 善 并 纳 入 日 常 管 理 较 完 善 的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严 格 按 规 定 执 行 一 级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记 录 运 行 数 据 并 建 立 环 保 档 案 记 录 运 行 数 据 并 进 行 统 计 记 录 档 案 完 备 一 级 污 染 源 监 测 系 统 符 合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和 当 地 环 保 局 对 主 要 污 染 物 在 线 监 测 要 求, 同 时 具 有 主 要 污 染 物 分 析 条 件 具 有 主 要 污 染 物 分 析 条 件 在 线 监 测 设 实 验 室 一 级 信 息 交 流 具 备 计 算 机 网 络 化 管 理 系 统 定 期 交 流 联 网 管 理 一 级 完 成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并 建 立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完 成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有 齐 全 的 管 理 规 章 和 岗 位 职 责 注 *: 表 5.7-5 所 列 废 漆 渣 为 南 北 厂 全 厂 湿 漆 渣 产 生 量, 折 算 到 本 项 目 产 能 对 应 的 干 漆 渣 产 生 量 约 为 185t 一 级 有 管 理 规 章 和 岗 位 职 责 符 合 一 级 标 准 一 级 231

11.5.2 指 标 分 析 和 结 论 (1) 生 产 工 艺 与 装 备 要 求 本 项 目 涂 装 生 产 工 艺 与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对 照 结 果 显 示, 除 阴 极 电 泳 漆 回 收 装 置 达 到 二 级 水 平 外, 其 余 所 有 涂 装 工 艺 和 装 备 均 可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一 级 水 平 (2) 原 材 料 指 标 原 材 料 指 标 大 部 分 达 到 一 级 水 平 ; 涂 装 前 处 理 采 用 低 磷 低 温 脱 脂 剂, 为 二 级 水 平 ; 采 用 中 温 低 锌 低 渣 磷 化 液, 为 二 级 水 平 本 项 目 底 涂 使 用 无 苯 系 物 的 无 铅 阴 极 水 性 电 泳 漆, 因 此 本 项 目 底 涂 工 艺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为 一 级 本 项 目 中 涂 采 用 60% 固 体 份 溶 剂 涂 料, 为 三 级 水 平 面 漆 中 的 色 漆 采 用 水 性 涂 料, 为 一 级 水 平 ; 清 漆 采 用 溶 剂 型 含 固 量 55% 的 涂 料, 为 三 级 水 平 (3)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涂 装 采 用 三 涂 层 三 烘 干 工 艺, 单 位 面 积 耗 新 鲜 水 量 水 循 环 利 用 率 耗 电 量 分 别 达 到 二 级 一 级 二 级 水 平 本 次 技 改 南 北 厂 各 新 增 一 套 热 氧 化 焚 烧 炉, 经 燃 烧 净 化 后 的 高 温 废 气 通 过 气 / 水 换 热 器 制 备 出 60 热 水, 用 于 职 工 澡 堂, 实 现 能 源 综 合 利 用 (4)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单 位 面 积 废 水 产 生 量 达 到 二 级 水 平, 单 位 面 积 COD 总 磷 涂 层 有 机 废 气 产 生 量 可 达 到 一 级 水 平, 废 漆 渣 产 生 量 为 二 级 水 平 (5) 生 产 过 程 环 境 管 理 指 标 公 司 于 2000 年 11 月 便 通 过 了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获 得 了 由 英 国 皇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评 定 认 可, 带 有 世 界 著 名 皇 冠 标 志 的 UKAS ISO1400 认 证 证 书 和 由 中 国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机 构 -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评 定 认 可 的 CCEMS ISO14001 认 证 证 书 2005 年 11 月 通 过 了 2004 版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的 升 级 2006 年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审 核,2013 年 通 过 第 二 轮 清 洁 审 核,2009 年 被 评 为 上 海 市 清 洁 生 产 示 范 企 业, 公 司 设 立 专 职 能 源 管 理 队 伍, 制 定 了 一 整 套 能 源 管 理 文 件 和 作 业 指 导 书, 分 部 门 独 立 核 算 能 源 消 耗 费 用, 并 定 期 进 行 能 耗 数 据 分 析, 形 成 了 能 源 消 耗 与 个 人 及 区 域 绩 效 挂 钩 的 考 核 制 度 2008 年 和 2009 年 公 司 结 合 绿 动 未 来 战 略, 连 续 两 年 开 展 了 三 地 节 能 减 排 优 秀 项 目 成 果 评 比 绿 色 讲 坛 环 保 节 能 知 识 竞 赛 等, 进 一 步 提 高 员 工 的 环 境 保 护 和 节 能 知 识, 树 立 减 排 降 耗 建 绿 色 232

的 理 念 因 此 公 司 在 环 境 管 理 和 安 全 卫 生 方 面 十 分 出 色, 环 境 管 理 有 关 指 标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11.5.3 改 进 措 施 本 项 目 阴 极 电 泳 漆 采 用 的 是 二 级 回 收 装 置, 为 二 级 水 平 目 前, 配 备 3 级 回 收 以 及 RO 反 渗 透 装 置 的 阴 极 电 泳 设 备 技 术 还 不 够 成 熟, 在 运 用 过 程 中, 容 易 滋 生 微 生 物 堵 塞 管 道, 没 有 二 级 回 收 装 置 运 行 效 果 稳 定 待 3 级 回 收 技 术 发 展 成 熟 后, 通 用 公 司 将 改 用 3 级 回 收 装 置 替 代 2 级, 进 一 步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涂 装 前 处 理 脱 脂 剂 为 二 级 水 平 经 调 研, 目 前, 国 内 尚 未 有 整 车 厂 采 用 无 磷 低 温 或 生 物 分 解 型 的 脱 脂 剂, 上 汽 通 用 将 与 药 剂 供 应 商 积 极 沟 通 和 协 作, 今 后 一 旦 有 可 能 采 用 采 用 无 磷 低 温 或 生 物 分 解 型 的 脱 脂 剂, 则 将 立 即 替 换 成 更 清 洁 的 脱 脂 剂 本 项 目 中 涂 采 用 60% 固 体 份 溶 剂 涂 料, 为 三 级 水 平 面 漆 中 的 色 漆 采 用 水 性 涂 料, 为 一 级 水 平 ; 清 漆 采 用 溶 剂 型 含 固 量 55% 的 涂 料, 为 三 级 就 中 涂 来 说, 对 比 国 内 同 级 别 整 车 厂 的 现 有 涂 装 工 艺, 也 基 本 仍 是 使 用 溶 剂 型 中 涂 工 艺 ; 就 清 漆 来 说, 水 性 面 漆 中 的 罩 光 清 漆 由 于 价 格 较 高, 汽 车 行 业 尚 很 少 应 用, 普 遍 采 用 的 罩 光 清 漆 也 均 为 溶 剂 型 粉 末 涂 料 因 为 换 色 困 难, 在 汽 车 行 业 也 未 有 应 用 本 项 目 因 为 是 在 现 有 生 产 线 基 础 上 做 产 品 升 级 改 造, 现 有 油 漆 生 产 线 建 成 年 限 较 早, 当 时 均 是 针 对 溶 剂 型 油 漆 喷 涂 进 行 设 计, 本 次 车 型 升 级 改 造 尚 不 具 备 条 件 进 行 大 规 模 改 造 ; 另 一 方 面, 本 技 改 项 目 为 环 境 改 善 类 项 目, 由 工 程 分 析 章 节 表 5.11-1 可 知 项 目 实 施 后 各 类 有 机 废 气 污 染 物 均 减 少, 具 有 一 定 的 环 境 效 益 建 议 通 用 公 司 考 虑 适 时 开 展 油 漆 生 产 线 升 级 改 造 研 究, 源 头 削 减 VOC 污 染 11.6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的 工 艺 产 品 节 能 措 施 原 材 料 资 源 的 利 用 率 和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和 管 理 制 度 的 综 合 评 价, 本 项 目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技 术 装 备, 生 产 具 有 先 进 技 术 的 乘 用 车 产 品, 尾 气 排 放 指 标 达 到 国 五 排 放 限 值,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采 用 天 然 气 蒸 汽 等 清 洁 能 源 通 过 对 照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HJ/T293-2006)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评 价,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在 全 部 37 项 指 标 中 有 28 项 达 到 一 级 指 标,7 项 达 到 二 级 指 标 原 料 使 用 方 面, 中 涂 和 面 漆 2 项 为 三 级 标 准, 本 项 目 因 为 是 在 现 有 生 产 线 基 233

础 上 做 产 品 升 级 改 造, 现 有 油 漆 生 产 线 建 成 年 限 较 早, 当 时 均 是 针 对 溶 剂 型 油 漆 喷 涂 进 行 设 计, 短 期 内 全 部 改 造 不 现 实, 针 对 中 涂 和 面 漆 ( 清 漆 )2 项 未 达 三 级 标 准 的 指 标, 通 用 公 司 已 联 合 中 涂 油 漆 供 应 商 开 展 相 应 研 究 : 启 动 油 漆 配 方 改 进 研 究 ( 预 计 耗 时 0.5 年 ), 配 方 锁 定 后 进 行 实 验 室 性 能 测 试 ( 预 计 耗 时 0.5 年 ), 长 周 期 性 能 验 证 试 验 ( 预 计 耗 时 1 年 ), 以 上 研 究 及 测 试 预 计 2017 年 6 月 可 完 成, 之 后 通 用 公 司 根 据 验 证 情 况 再 落 实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二 级 标 准 综 上, 本 项 目 总 体 清 洁 生 产 基 本 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234

12 风 险 分 析 为 认 真 贯 彻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从 源 头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于 2012 年 7 月 下 发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5]77 号 ) 2004 年 12 月 11 日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批 准 实 施 了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该 导 则 适 用 于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的 试 验 使 用 贮 运 等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和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根 据 导 则 的 要 求, 本 环 评 将 对 通 用 公 司 现 有 风 险 进 行 回 顾, 分 析 本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使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降 至 最 低 本 项 目 无 土 建 工 程, 主 要 涉 及 冲 压 车 身 油 漆 总 装 车 间, 本 次 改 造 充 分 利 用 车 间 原 有 生 产 设 备, 必 要 时 新 增 部 分 工 艺 设 备 公 用 设 施 不 进 行 改 造, 本 项 目 仍 然 依 托 现 有 项 目 公 用 设 施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原 辅 材 料 用 量 及 存 储 量, 此 次 风 险 评 价 仅 针 对 现 有 项 目 辅 助 设 施 和 本 项 目 生 产 设 施, 并 对 企 业 已 建 的 风 险 防 范 制 度 进 行 评 估, 提 出 本 项 目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管 理 制 度 应 急 预 案 方 面 的 改 善 措 施 12.1 现 有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回 顾 现 有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回 顾 见 报 告 3.6 节, 现 有 项 目 危 险 物 质 大 多 为 易 燃 液 体, 包 括 各 类 油 漆 润 滑 油 乳 化 剂 机 油 汽 油 粘 结 剂 密 封 胶 等, 化 学 品 存 放 在 化 学 品 仓 库 油 漆 车 间 调 漆 间 动 力 总 成 化 学 品 库 油 罐 区 现 有 项 目 不 构 成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企 业 现 已 建 有 较 完 善 的 环 境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并 已 编 制 有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危 险 化 学 品 使 用 储 存 设 施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接 受 范 围 12.2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2.2.1 风 险 评 级 等 级 确 定 (1) 风 险 单 元 识 别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对 单 元 的 定 义, 将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金 桥 基 地 作 为 1 个 风 险 单 元, 其 中 油 漆 车 间 加 油 站 化 学 品 库 均 涉 及 危 险 性 物 质, 属 于 有 风 险 的 区 域 (2) 危 险 物 质 识 别 本 项 目 为 技 改 项 目, 项 目 建 成 后 北 厂 区 色 漆 全 部 由 溶 剂 型 改 用 水 性 漆, 调 漆 235

间 存 储 油 漆 品 种 发 生 变 化, 中 途 漆 清 漆 使 用 量 减 少, 水 性 色 漆 使 用 量 增 加, 溶 剂 型 色 漆 不 再 使 用, 但 总 存 储 量 不 变 项 目 新 增 了 2 台 喷 漆 废 气 焚 烧 炉, 增 加 了 少 许 天 然 气 管 路, 厂 区 天 然 气 在 线 量 有 很 少 量 的 增 加 ; 除 此 之 外, 项 目 建 设 后 与 现 有 金 桥 厂 区 化 学 品 品 种 及 储 存 量 一 致 各 类 化 学 品 储 存 情 况 见 表 3.6-1~ 表 3.6-4 (3) 重 大 风 险 源 辨 识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对 单 元 的 定 义, 将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金 桥 基 地 作 为 1 个 风 险 单 元, 确 定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由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后 与 现 有 金 桥 厂 区 化 学 品 使 用 及 储 存 量 一 致 ( 仅 天 然 气 管 道 在 线 量 有 很 少 量 的 增 加, 可 忽 略 ), 因 此 判 断 重 大 危 险 量 仍 以 通 用 金 桥 厂 区 现 有 化 学 品 使 用 及 储 存 量 为 准, 通 用 金 桥 厂 区 各 类 化 学 品 的 最 大 储 存 量 及 临 界 量 见 表 3.6-5 计 算 结 果 表 明, 通 用 金 桥 厂 区 q/q 合 计 值 为 0.124, 小 于 1,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不 构 成 重 大 风 险 源 由 于 化 学 品 储 存 量 储 存 位 置 与 现 状 相 比 均 基 本 相 同, 因 此 技 改 前 后 风 险 基 本 无 变 化,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章 节 主 要 针 对 现 有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进 行 论 证 分 析, 提 出 需 要 改 进 的 内 容 (4) 评 价 等 级 与 范 围 本 项 目 处 于 金 桥 开 发 区, 储 存 的 化 学 品 不 含 有 毒 物 质, 危 险 性 较 小,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油 漆 车 间 中 心 为 原 点, 半 径 3km 范 围 内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及 主 要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见 图 2.5-1 12.2.2 风 险 识 别 (1)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主 要 有 汽 油 及 涂 料 及 天 然 气, 从 各 危 险 物 质 储 存 量 占 临 界 量 的 比 值 看, 汽 油 是 比 值 最 大 的 危 险 物 汽 油 涂 料 天 然 气 的 理 化 性 质 见 表 12.2-1 236

序 号 物 质 名 称 表 12.2-1 汽 油 涂 料 理 化 性 质 理 化 性 质 健 康 危 害 危 险 特 性 毒 理 学 急 性 中 毒 :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有 麻 醉 作 用, 急 性 毒 性 :LD 50 = 属 低 闪 点 易 燃 液 体 是 轻 度 中 毒 症 状 有 头 67000mg/kg( 小 鼠 经 一 类 轻 质 石 油 产 品, 无 晕 头 痛 恶 心 呕 口 ) 色 或 淡 黄 色 易 挥 发 液 吐, 步 态 不 稳 共 济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LC 50 =143000mg/m 3,2 体, 主 要 是 C 4 -C 12 脂 肪 失 调 液 体 吸 入 呼 吸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烃 和 环 烃 类, 具 有 特 殊 道 可 引 起 吸 入 性 肺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氧 刺 激 性 : 1 汽 油 臭 味 比 重 ( 水 =1)0.70~炎, 溅 入 眼 内 可 致 角 化 剂 能 发 生 强 烈 反 应, 其 人 经 眼 :140ppm(8 小 0.79 沸 点 40~200 膜 溃 疡 穿 孔 甚 至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时 ), 轻 度 刺 激 蒸 汽 比 重 3.0~3.5 爆 失 明, 皮 肤 接 触 致 急 处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亚 急 性 和 慢 性 毒 性 : 炸 极 限 1.3%~6.0%, 闪 性 接 触 性 皮 炎, 甚 至 遇 明 火 会 引 着 回 燃 大 鼠 吸 入 3g/m 3, 点 -46 不 溶 于 水, 易 灼 伤 12~24 小 时 / 天,78 天, 溶 于 二 硫 化 碳 和 醇 等 慢 性 毒 性 : 神 经 衰 弱 未 见 中 毒 症 状 综 合 症 植 物 神 经 功 能 紊 乱 周 围 神 经 病 灰 色 糊 状 物, 主 要 有 害 成 分 包 括 正 丁 醇 (3-5%) 二 甲 苯 3-5%, 吸 入 皮 肤 接 触 和 食 正 丙 苯 1-2%, 乙 酸 -2 入 有 害 对 眼 睛 和 皮 急 性 经 口 毒 性 : 无 资 溶 剂 - 丁 氧 基 乙 酯 7-10%, 肤 有 刺 激 性 对 水 生 易 燃 液 体 料 ; 急 性 经 皮 毒 性 : 2 性 中 轻 芳 烃 溶 剂 石 脑 油 生 物 有 害, 对 水 生 环 本 产 品 未 被 归 类 涂 漆 5-7%, 聚 氨 基 甲 酸 乙 酯 境 可 能 引 起 长 期 不 利 树 脂 3-5% 影 响 / 密 度 1.31g/cm 3, 不 溶 于 水, 闪 点 40 可 燃 液 体 在 燃 烧 或 受 液 体, 沸 点 >37.78, 闪 眼 睛 接 触 : 造 成 严 重 热 情 况 下, 会 导 致 压 力 增 点 >100, 密 度 1.02 g/cm 3 眼 损 伤 ; 吸 入 : 可 放 加 和 容 器 破 裂, 随 后 有 爆, 主 要 有 害 成 分 : 出 对 呼 吸 系 统 极 富 刺 炸 的 危 险 溢 出 物 流 入 2-( 己 氧 基 ) 乙 醇 (5-7%) 激 性 或 腐 蚀 性 的 气 下 水 道 会 产 生 着 火 或 爆 1- 丁 氧 基 -2- 丙 醇 体 蒸 气 或 粉 尘 接 炸 危 险 本 物 质 对 水 生 (3-5%) 铝 粉 (2-3%) 急 性 毒 性 估 计 值 : 水 性 触 分 解 产 物 下 会 导 致 物 有 剧 毒 必 须 收 集 被 3 1,3,5- 三 嗪 -2,4,6- 三 胺 与 口 服 :9918.4mg/kg; 色 漆 健 康 危 险 暴 露 后, 本 产 品 污 染 了 的 消 防 水, 丁 基 化 甲 基 化 甲 醛 的 聚 皮 肤 :9305.6 mg/kg 严 重 的 影 响 会 延 迟 才 且 禁 止 将 其 排 放 到 任 何 合 物 (1-2%) 2- 乙 基 己 出 现 ; 皮 肤 接 触 : 可 水 道 ( 下 水 道 或 排 水 沟 ) 醇 (1-2%) 1- 甲 基 -2- 吡 致 严 重 灼 伤 ; 食 入 : 热 分 解 产 物 可 能 包 括 如 咯 烷 酮 (0.5-1%) α-( 壬 可 能 烧 伤 嘴 咽 喉 或 下 物 质 : 二 氧 化 碳 一 氧 基 苯 基 )-ω- 羟 基 聚 ( 氧 代 胃 化 碳 氮 氧 化 物 金 属 氧 -1,2- 乙 二 基 ) (<0.1%) 化 物 237

序 号 4 5 6 物 质 名 称 续 表 12.2-1 汽 油 涂 料 理 化 性 质 理 化 性 质 健 康 危 害 危 险 特 性 毒 理 学 液 体, 沸 点 >37.78, 闪 点 27.22, 密 度 1.01 g/cm 3 易 燃 液 体 和 蒸 气 在 燃 烧, 或 受 热 情 况 下, 会 导 致 压 主 要 有 害 成 分 :3- 乙 氧 基 眼 睛 接 触 : 造 成 眼 力 增 加 和 容 器 破 裂, 随 后 丙 酸 乙 酯 (12-15%) 轻 芳 刺 激 ; 吸 入 : 接 触 分 有 爆 炸 的 危 险 溢 出 物 流 烃 溶 剂 石 脑 油 (7-10%) 甲 解 产 物 下 会 导 致 健 入 下 水 道 会 产 生 着 火 或 爆 苯 (0-1%) 二 甲 苯 (0-2%) 康 危 险 暴 露 后, 炸 危 险 本 物 质 对 水 生 物 1,2,4- 三 甲 苯 (5-13%) 2- 罩 光 严 重 的 影 响 会 延 迟 有 害 并 具 有 长 期 持 久 影 庚 酮 (1-2%) 2-[2- 羟 基 漆 才 出 现 ; 皮 肤 接 触 : 响 必 须 收 集 被 本 产 品 污 -3,5- 二 (1,1- 二 甲 基 丙 基 苯 造 成 轻 微 皮 肤 刺 激 染 了 的 消 防 水, 且 禁 止 将 基 )]-2H- 苯 并 三 唑 (1-2%) 使 皮 肤 脫 脂 ; 食 入 : 其 排 放 到 任 何 水 道 ( 下 水 3- 丁 基 -2-(1- 乙 基 戊 基 ) 恶 刺 激 口 腔 咽 喉 和 道 或 排 水 沟 ) 热 分 解 产 物 唑 啉 (1-2%) 2- 甲 氧 基 -1- 胃 丙 醇 乙 酸 酯 (0.2-0.5%) 2- 丙 烯 酸 -1,2- 丙 二 醇 单 酯 (0.1-0.2%) 238 可 能 包 括 如 下 物 质 : 二 氧 化 碳 一 氧 化 碳 氮 氧 化 物 急 性 毒 性 估 计 值 : 口 服 : 6638.2 mg/kg ; 皮 肤 : 13246.4 mg/kg; 吸 入 ( 气 体 ): 32161.8 ppm; 吸 入 ( 蒸 汽 ): 111.4 mg/l ; 吸 入 ( 尘 与 雾 ): 10.72 mg/l 易 燃 液 体 和 蒸 气 在 燃 烧 或 受 热 情 况 下, 会 导 致 压 眼 睛 接 触 : 造 成 严 力 增 加 和 容 器 破 裂, 随 后 重 眼 损 伤 ; 吸 入 : 可 急 性 毒 性 : 有 爆 炸 的 危 险 溢 出 物 流 抑 制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吸 入 蒸 汽 : 乙 酸 丁 酯 (50-100%) 轻 芳 入 下 水 道 会 产 生 着 火 或 爆 可 引 起 昏 睡 或 眩 晕, 2000ppm( 大 鼠, 乙 清 洗 烃 溶 剂 石 脑 油 炸 危 险 本 物 质 对 水 生 物 可 引 起 呼 吸 道 刺 激 ; 酸 丁 酯 ) 用 溶 (12.5-<15%) 正 丁 醇 有 害 并 具 有 长 期 持 久 影 皮 肤 接 触 : 造 成 皮 8000ppm( 大 鼠, 轻 剂 (12.5-<15%) 1 2 4 三 响 必 须 收 集 被 本 产 品 污 肤 刺 激 使 皮 肤 脫 芳 烃 溶 剂 石 脑 油 ) 甲 苯 (7-<10%) 染 了 的 消 防 水, 且 禁 止 将 脂 ; 食 入 : 可 抑 制 中 18000mg/m 3 ( 大 鼠, 其 排 放 到 任 何 水 道 ( 下 水 枢 神 经 系 统, 可 能 烧 1 2 4 三 甲 苯 ) 道 或 排 水 沟 ) 分 解 产 物 伤 嘴 咽 喉 或 胃 可 能 包 括 如 下 物 质 : 二 氧 化 碳 一 氧 化 碳 无 色 无 臭 气 体 甲 烷 对 人 基 本 无 毒, 但 浓 度 过 高 时, 使 空 气 中 熔 点 ( )-182.5, 相 对 密 度 天 然 氧 含 量 明 显 降 低, 使 人 窒 息 当 空 气 中 甲 烷 达 ( 水 =1) 0.42(-164 ), 饱 和 气 25%~30% 时, 可 引 起 头 痛 头 晕 乏 力 注 蒸 汽 压 ( 主 意 力 不 集 中 呼 吸 和 心 跳 加 速 共 济 失 调 若 LD50: 无 资 料 (kpa)53.32(-168.8 ), 燃 要 成 不 及 时 脱 离, 可 致 窒 息 死 亡 皮 肤 接 触 液 化 本 LC50: 无 资 料 烧 热 (Kj/mol) 889.5, 临 界 分 甲 品, 可 致 冻 伤 温 度 ( )-82.6, 引 燃 温 度 烷 ) LD50: 无 资 料 ( )538,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LC50: 无 资 料 醇 乙 醚 (2)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项 目 涉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使 用 的 包 括 储 运 装 置, 即 埋 地 式 油 罐 以 及 油 漆 车 间 总 装 车 间 的 化 学 品 临 时 储 存 点 ; 此 外 还 包 括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生 产 设 备, 包 括 集 中 供 漆 系 统 油 漆 喷 枪 调 漆 间, 上 述 这 些 设 施 均 具 有 环 境 风 险 由 于 储 运 装 置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量 明 显 大 于 生 产 设 备, 因 此 埋 地 式 油 罐 是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风 险 源 (3) 风 险 类 型 识 别

本 项 目 风 险 区 域 主 要 是 加 液 站 埋 地 式 油 罐 区 和 油 漆 车 间, 汽 油 涂 料 的 泄 漏 事 故 和 由 此 引 发 的 环 境 污 染 和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是 本 项 目 最 可 能 发 生 的 风 险 事 故 类 型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属 于 安 全 管 理 领 域, 本 环 评 主 要 关 注 泄 漏 引 发 的 环 境 污 染 及 爆 炸 火 灾 引 发 的 次 生 灾 害 因 此, 本 项 目 主 要 的 风 险 类 型 为 : 涂 料 汽 油 泄 漏, 涂 料 汽 油 火 灾 / 爆 炸 引 发 的 次 生 灾 害 (4) 事 故 成 因 调 查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事 故 类 型 主 要 是 物 料 泄 漏 火 灾 或 爆 炸 从 事 故 的 严 重 性 和 损 失 后 果 可 分 为 重 大 事 故 和 一 般 性 事 故 国 际 化 工 界 将 重 大 事 故 定 义 为 : 导 致 反 应 装 置 及 其 它 经 济 损 失 超 过 2.5 万 美 元, 或 者 造 成 严 重 人 员 伤 亡 的 事 故, 火 灾 或 爆 炸 事 故 常 常 属 于 此 类 事 故 一 般 事 故 是 指 那 些 没 有 造 成 重 大 经 济 损 失 和 人 员 伤 亡 的 事 故, 但 此 类 事 故 如 不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加 以 控 制, 将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物 料 泄 漏 事 故 常 常 属 于 一 般 性 的 事 故 火 灾 和 爆 炸 事 故 引 发 的 常 见 原 因 见 表 12.2-2 表 12.2-2 火 灾 和 爆 炸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表 序 号 事 故 原 因 1 明 火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焊 接 和 切 割 动 火 作 业 现 场 吸 烟 机 动 车 辆 喷 烟 排 火 等 为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最 常 见 最 直 接 的 原 因 2 违 章 作 业 违 章 指 挥 违 章 操 作 误 操 作 擅 离 工 作 岗 位 纪 律 松 弛 及 思 想 麻 痹 等 行 为 是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的 重 要 原 因, 违 章 作 业 直 接 或 间 接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占 全 部 事 故 的 60% 以 上 3 设 备 设 施 : 选 用 不 当 不 满 足 防 火 要 求, 存 在 质 量 缺 陷 设 备 设 施 质 量 储 运 设 备 设 施 : 储 设 施 主 体 选 材 制 造 安 装 中 存 在 质 量 缺 陷 或 受 腐 蚀 缺 陷 或 故 障 老 化 极 不 正 常 操 作 而 引 起 泄 漏, 附 件 和 安 全 装 置 存 在 质 量 缺 陷 和 被 损 坏 建 筑 物 布 局 不 合 理, 防 火 间 距 不 够 4 工 程 技 术 建 筑 物 的 防 火 等 级 达 不 到 要 求 和 设 计 缺 陷 消 防 设 施 不 配 套 装 卸 工 艺 及 流 程 不 合 理 5 静 电 放 电 物 料 在 装 卸 输 送 作 业 中, 因 流 动 和 被 搅 动 冲 击 易 产 生 和 积 聚 静 电, 人 体 携 带 静 电 6 雷 击 及 建 筑 物 储 罐 的 防 雷 设 施 不 齐 备 或 防 雷 接 地 措 施 不 足 杂 散 电 流 杂 散 电 流 窜 入 危 险 作 业 场 所 7 其 他 原 因 撞 击 摩 擦 交 通 事 故 人 为 蓄 意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等 12.2.3 评 价 重 点 油 漆 车 间 和 加 液 站 埋 地 式 油 罐 重 点 部 位 及 薄 弱 环 节 潜 在 危 害 伴 生 / 次 生 危 害 见 12.2-3 239

表 12.2-3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装 置 储 存 区 重 点 部 位 及 薄 弱 环 节 单 元 部 位 环 节 潜 在 事 故 与 危 害 序 号 名 称 重 点 部 位 薄 弱 环 节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潜 在 危 害 伴 生 / 次 生 危 害 1 2 3 涂 料 输 送 法 兰 管 道 管 道 接 头 油 漆 车 间 涂 料 槽 和 法 兰 管 道 管 道 接 头 油 罐 区 埋 地 式 油 罐 1. 储 罐 和 连 接 的 管 线 及 阀 门 2. 储 罐 管 件 和 开 口 部 位 3. 储 罐 安 全 阀 4. 储 罐 液 位 计 物 料 泄 漏 火 灾 1. 壳 件 出 口 部 位 断 裂 2. 阀 破 损 防 范 措 施 与 对 策 火 灾 进 入 下 水 道 / 土 壤 / 地 下 燃 烧 废 气 影 响 1. 加 强 设 备 的 检 消 防 废 水 影 响 查 和 维 护 ;2. 加 强 阀 门 管 件 和 管 线 检 查 和 维 护 3. 设 水, 影 响 水 环 境 / 土 壤 环 境 / 地 下 水 环 境 / 置 围 堰, 设 置 围 堰 ;4 配 备 消 防 器 材 及 黄 沙 爆 炸 火 灾 进 入 下 水 道 / 土 壤 / 地 下 水, 影 响 水 环 境 / 土 壤 环 境 / 地 下 水 环 境 燃 烧 废 气 影 响 消 防 废 水 影 响 1. 加 强 设 备 的 检 查 和 维 护 ;2. 加 强 阀 门 管 件 和 管 线 检 查 和 维 护 ;3. 设 置 油 泄 漏 监 测 仪 4 配 备 消 防 器 材 通 过 对 生 产 装 置 储 存 区 重 点 部 位 及 薄 弱 环 节 潜 在 危 害 伴 生 / 次 生 危 害 程 度 进 行 分 析 比 较, 筛 选 出 埋 地 式 油 罐 和 油 漆 车 间 涂 料 暂 存 点 作 为 物 料 泄 漏 火 灾 的 主 要 分 析 对 象 由 于 涂 料 成 分 为 混 合 物, 泄 漏 后 挥 发 量 较 小, 且 都 处 于 室 内, 自 然 挥 发 对 周 边 空 气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小 ; 汽 油 储 罐 为 地 下 储 罐, 自 然 挥 发 对 周 边 空 气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将 油 漆 车 间 涂 料 泄 漏 总 装 车 间 油 罐 区 埋 地 式 油 罐 泄 漏 对 地 表 水 / 土 壤 /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及 油 漆 车 间 汽 油 罐 的 火 灾 爆 炸 产 生 的 次 生 灾 害 作 为 本 工 程 重 点 风 险 防 范 类 型 12.2.4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源 项 分 析 (1) 化 学 品 储 存 情 况 涂 料 储 存 在 油 漆 车 间 调 漆 间, 其 它 一 些 化 学 品 储 存 在 车 身 车 间 的 西 边 的 化 学 品 库 地 面 采 用 防 渗 处 理, 化 学 品 均 为 桶 装, 暂 存 点 周 围 设 置 地 沟 市 政 天 然 气 管 线 进 厂 经 调 压 站 调 压 后 输 送 至 供 热 锅 炉 有 机 废 气 焚 烧 炉, 厂 区 管 网 内 有 一 定 在 线 量, 厂 内 不 设 天 然 气 储 罐 (2) 事 故 统 计 分 析 据 调 查,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自 建 成 投 产 以 来, 其 油 罐 油 漆 车 间 化 学 品 库 等 风 险 事 故 源 均 未 发 生 过 泄 漏 或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也 未 发 生 天 然 气 燃 爆 事 故 240

对 同 类 型 汽 车 生 产 企 业 的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上 海 大 众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华 普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至 今 也 未 发 生 过 化 学 品 泄 漏 和 火 灾 等 突 发 性 事 故 (3)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根 据 本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储 存 情 况, 本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 一 个 涂 料 包 装 桶 发 生 泄 漏, 最 大 泄 漏 量 18kg( 约 合 20L) 一 个 埋 地 式 油 罐 发 生 泄 漏, 引 发 火 灾 (4) 事 故 概 率 本 项 目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按 我 国 工 厂 企 业 一 般 的 化 学 品 事 故 风 险 度 估 算, 取 10-5 次 / 年 12.2.5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1) 泄 漏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油 漆 车 间 内 涂 料 定 点 暂 存, 油 漆 车 间 地 坪 经 防 腐 防 渗 处 理, 四 周 设 置 地 沟 或 围 堰 埋 地 式 油 罐 与 地 表 之 间 设 有 夹 套, 内 铺 设 防 油 渗 透 扩 散 的 材 料, 且 土 壤 表 层 采 用 水 泥 固 化 并 防 渗 处 理 雨 水 口 设 应 急 闸 门 在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一 旦 发 生 化 学 品 泄 漏, 均 可 以 做 到 及 时 收 集 泄 漏 物, 不 会 对 地 表 水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火 灾 及 次 生 影 响 分 析 1) 燃 烧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汽 油 涂 料 泄 漏 时 遇 到 明 火 将 燃 烧, 燃 烧 生 成 CO CO 2 NO X, 如 果 不 完 全 燃 烧 也 会 有 有 机 废 气 排 放 及 异 味 的 影 响, 由 汽 油 涂 料 的 MSDS 数 据 可 知,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化 学 品 均 属 于 低 毒 类 物 质,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一 个 涂 料 包 装 桶 发 生 泄 漏, 最 大 泄 漏 量 18kg( 约 合 20L), 由 环 境 空 气 中 扩 散 对 周 围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很 小 由 于 通 用 金 桥 基 地 厂 区 面 积 较 大, 一 旦 发 生 火 灾, 其 影 响 范 围 主 要 限 于 厂 内, 对 周 围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影 响 周 围 敏 感 目 标 内 居 民 的 身 体 健 康 同 时 埋 地 式 油 罐 油 漆 车 间 与 周 围 建 筑 物 的 距 离 符 合 防 火 规 范, 不 会 造 成 火 灾 蔓 延 2) 次 生 影 响 分 析 241

一 旦 发 生 火 灾 或 爆 炸, 产 生 的 消 防 废 水 若 未 设 置 足 够 容 量 的 消 防 废 水 池, 消 防 废 水 由 于 废 污 水 管 道 容 纳 能 力 不 足 而 四 处 蔓 延, 可 能 通 过 厂 区 雨 水 管 道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或 通 过 地 面 蔓 延 至 周 围 河 道, 或 通 过 土 壤 渗 透 到 地 下 水, 由 于 消 防 废 水 中 含 有 石 油 类 有 机 物, 因 此 会 对 地 表 水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消 防 重 点 区 域 为 油 漆 车 间,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消 防 喷 淋 水 按 一 次 火 灾 2 小 时 喷 淋 量 均 为 148.8m 3, 以 上 消 防 废 水 北 厂 区 消 防 废 水 排 入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的 废 水 收 集 池, 该 收 集 池 有 效 容 积 也 为 1800m 3, 目 前 进 入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收 集 池 的 水 量 不 到 900m 3 /d, 也 有 足 够 容 积 接 纳 消 防 废 水 消 防 废 水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收 集 后, 通 过 污 水 泵 打 入 废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纳 入 污 水 管 网 油 漆 车 间 雨 水 口 设 截 止 阀, 避 免 事 故 消 防 水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本 项 目 按 环 评 要 求 收 集 消 防 废 水 的 情 况 下, 火 灾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消 防 废 水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处 理 全 部 纳 管, 不 会 对 地 表 水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12.2.6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危 险 化 学 品 管 理 制 度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已 制 定 有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程 序 EMSP11-11, 文 件 编 号 JSG(170)011-2008 该 文 件 规 定 了 公 司 内 部 化 学 品 的 使 用 贮 存 运 输 装 卸 等 方 面 的 内 容, 同 时, 公 司 也 制 定 了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在 该 文 件 中 列 出 了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小 组 安 全 保 卫 科 化 学 品 储 存 部 门 化 学 品 使 用 部 门 ( 包 括 归 口 范 围 内 的 现 场 外 包 商 ) 项 目 管 理 部 门 在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方 面 应 尽 的 职 责, 并 要 求 化 学 品 的 使 用 部 门 和 储 存 部 门 应 对 盛 装 化 学 品 的 包 装 容 器 储 罐 及 管 道 定 期 检 查 ;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小 组 每 月 组 织 一 次 化 学 品 安 全 检 查 ; 安 保 科 负 责 委 托 专 业 机 构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储 存 装 置 每 二 年 一 次 的 安 全 评 估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管 理 制 度 符 合 风 险 控 制 要 求, 可 以 继 续 适 用 于 本 项 目 的 危 险 品 管 理 (2)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其 应 急 预 案 1) 油 漆 车 间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为 控 制 油 漆 车 间 爆 炸 风 险, 公 司 采 取 了 如 下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油 漆 车 间 调 漆 室 喷 漆 室 和 烘 干 室 所 有 的 电 气 设 备 均 采 用 符 合 相 应 的 电 气 防 爆 技 术 规 定 的 设 备 : 车 间 的 隔 墙 采 用 防 火 防 爆 墙, 泄 爆 面 朝 车 间 外 地 坪 采 用 不 242

发 火 防 静 电 地 坪 各 类 设 备 可 靠 接 地, 送 排 风 系 统 中 需 安 装 防 火 阀, 换 气 次 数 为 8~15 次 /h 喷 漆 室 自 动 供 漆 系 统 与 火 灾 系 统 报 警 系 统 联 动 互 锁 为 防 止 油 漆 稀 释 剂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而 污 染 周 围 环 境, 在 油 漆 稀 释 剂 的 贮 存 区 设 置 围 堰, 围 堰 收 集 量 可 满 足 意 外 泄 漏 最 大 量 的 收 集 要 求 油 漆 稀 释 剂 的 保 管 和 使 用 部 门 已 建 立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原 料 装 卸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有 专 人 负 责 管 理,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针 对 油 漆 车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化 学 品 事 故, 公 司 已 经 制 定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做 出 事 故 响 应 的 规 定 : 当 现 场 人 员 发 现 化 学 品 泄 漏 时, 应 先 估 计 泄 漏 量, 查 明 泄 漏 源 及 化 学 品 类 别, 并 打 1111 厂 内 报 警 电 话 立 即 撤 离 无 关 人 员, 设 置 隔 离 立 即 从 外 部 切 断 电 源 消 防 队 员 立 即 穿 戴 化 学 防 护 服 供 氧 防 毒 面 具 携 带 吸 附 材 料, 迅 速 赶 赴 现 场 如 果 是 易 燃 化 学 品 泄 漏 还 应 配 备 相 应 的 灭 火 器 材 在 救 援 小 组 领 导 的 统 一 指 挥 下, 与 事 发 部 门 人 员 配 合, 查 明 泄 漏 源, 用 吸 附 材 料 围 堵 如 果 厂 内 救 援 力 量 不 够 应 立 即 打 119 寻 求 外 部 支 援 吸 附 完 毕, 收 集 吸 有 化 学 品 的 材 料, 交 废 水 处 理 站 作 为 D 类 工 业 废 弃 物 处 理 保 洁 人 员 用 水 和 清 洗 剂 清 洗 泄 漏 区 域 地 面 污 水 排 入 废 水 处 理 站 易 燃 化 学 品 泄 漏 时 严 格 禁 火, 不 得 在 现 场 使 用 不 防 爆 的 电 气 车 辆, 也 不 得 使 用 手 机 对 讲 机 和 BP 机, 还 应 防 止 静 电 产 生 消 防 队 确 认 现 场 已 无 危 险 才 能 撤 离 2) 汽 油 罐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为 防 止 汽 油 罐 泄 漏 造 成 的 危 害, 设 有 油 罐 防 漏 贮 池 及 防 火 堤, 油 罐 区 域 地 面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油 罐 设 截 止 阀 流 量 监 测 和 检 漏 设 备, 在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时 紧 急 切 断 进 油 阀 门, 紧 急 关 闭 防 火 堤 内 排 水 等 有 可 能 泄 漏 的 阀 门 油 罐 区 雨 水 排 放 口 设 截 止 阀 针 对 汽 油 罐 可 能 发 生 的 化 学 品 事 故, 公 司 已 经 制 定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3) 油 漆 车 间 废 水 超 标 排 放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为 确 保 南 北 厂 的 油 漆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出 水 口 的 水 质 满 足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199-2009) 中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要 求, 公 司 对 南 北 厂 油 漆 车 间 废 水 进 行 单 独 监 测, 监 测 频 次 遵 照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199-2009) 执 行, 每 4 小 时 取 样 监 测 一 次, 以 确 保 油 漆 车 间 含 重 金 属 废 水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针 对 废 水 处 理 超 标 排 放 的 意 外 事 故, 公 司 已 经 制 定 了 上 汽 通 用 243

全 厂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处 理 意 外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对 废 水 处 理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意 外 事 故, 都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应 急 规 定 : 当 现 场 人 员 发 现 工 业 污 水 管 或 生 活 污 水 管 破 裂, 或 者 废 水 处 理 设 备 或 集 水 池 在 站 房 内 突 发 大 量 泄 漏 时 : 应 先 估 计 泄 漏 量, 查 明 废 水 泄 漏 源 及 废 水 类 别, 报 告 废 水 站 运 行 负 责 人, 并 立 即 通 报 设 施 分 部 环 保 & 节 能 负 责 人 ; 设 施 分 部 环 保 & 节 能 立 即 组 织 撤 离 无 关 人 员, 设 置 隔 离, 切 断 相 关 设 备 电 源 ; 如 果 泄 漏 的 是 具 有 腐 蚀 性 的 废 水, 还 需 查 明 其 酸 碱 性 ; 设 施 分 部 环 保 & 节 能 与 废 水 产 生 车 间 进 行 协 调, 立 刻 切 断 废 水 输 送 在 切 断 废 水 源 头 输 送 后, 并 在 保 证 自 身 安 全 前 提 下, 设 施 分 部 环 保 & 节 能 组 织 人 员 用 吸 附 材 料 对 外 泄 的 废 水 进 行 围 堵 ; 防 止 污 水 扩 散 或 流 入 下 水 道 ; 废 水 泄 漏 控 制 后, 立 刻 进 行 管 道 或 设 备 的 抢 修 当 废 水 无 可 避 免 大 量 泄 漏 到 下 水 道 时, 废 水 站 化 验 员 立 即 监 测 水 质, 环 保 & 节 能 应 通 知 当 地 环 保 局 当 现 场 人 员 发 现 废 水 排 放 超 过 SGM 内 控 标 准 时 : 废 水 处 理 站 运 行 负 责 人 应 立 即 通 报 设 施 分 部 环 保 & 节 能, 分 析 原 因 整 改 填 写 废 水 处 理 事 故 分 析 表 废 水 站 运 行 人 员 应 停 止 废 水 排 放, 调 节 末 端 水 质, 直 至 水 质 达 到 排 放 标 准 废 水 排 放 已 连 续 48 小 时 超 标, 设 施 分 部 环 保 & 节 能 通 报 环 境 管 理 者 代 表, 并 通 知 当 地 环 保 局 4) 土 壤 地 下 水 污 染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通 用 公 司 目 前 的 固 废 仓 库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废 水 处 理 站 油 漆 车 间 等 场 所, 对 有 害 物 质 可 能 泄 漏 到 地 面 的 区 域 均 采 取 防 渗 措 施, 地 面 与 裙 脚 采 用 坚 固 防 渗 的 材 料 建 造, 采 用 耐 腐 蚀 的 硬 化 地 面, 且 表 面 涂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防 渗 层 ( 渗 透 系 数 10-10 厘 米 / 秒 ), 无 裂 隙 通 用 公 司 目 前 所 有 废 水 收 集 池 油 罐 区 等 池 体 ( 井 ) 基 础 均 采 用 防 渗 混 凝 土 结 构 防 渗, 表 面 刷 水 泥 基 防 渗 涂 层, 相 当 于 1 米 厚 粘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可 控 制 土 壤 地 下 水 污 染 风 险 并 建 立 危 险 事 故 意 外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和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对 危 险 废 物 泄 漏 和 化 学 品 泄 漏 的 应 急 处 置 做 了 原 则 性 规 定 : 废 溶 剂 废 乳 化 液 废 油 蓄 电 池 中 的 电 解 液 等 危 险 废 物 泄 漏 导 致 厂 区 外 土 壤 污 染 或 水 体 污 染 时, 在 保 证 自 身 安 全 前 提 下, 安 全 保 卫 科 组 织 受 过 培 训 的 人 员 用 吸 附 材 料 对 外 泄 的 化 学 品 进 行 围 堵 ; 对 已 经 受 污 染 的 土 壤 或 水 源 应 进 行 有 效 的 隔 离, 防 止 污 染 扩 散 或 流 入 下 水 道 如 遇 危 险 废 物 储 罐 泄 漏, 应 在 保 证 自 身 安 全 前 提 下, 及 时 对 泄 漏 收 集 明 沟 中 244

的 污 染 物 进 行 集 中 收 集, 并 立 即 通 知 设 施 分 部 环 保 节 能 参 与 协 助, 由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按 照 环 保 要 求 进 行 处 置 吸 附 完 毕, 收 集 吸 有 化 学 品 的 材 料, 作 为 危 废 处 理 保 洁 人 员, 用 水 和 清 洗 剂 清 洗 泄 漏 地 面 污 水 收 集 引 入 废 水 站 12.2.7 事 故 处 理 应 急 预 案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0]113 号, 环 境 保 护 部,2010 年 9 月 28 日 ), 向 环 境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生 产 贮 存 经 营 使 用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产 生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利 用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的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以 及 其 他 可 能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编 制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在 事 故 处 理 应 急 预 案 方 面 已 制 定 有 : SGM 紧 急 疏 散 救 援 专 项 预 案 SGM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应 急 准 备 与 相 应 程 序 危 险 废 物 意 外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废 水 处 理 意 外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准 备 与 相 应 程 序 主 要 目 的 是 为 保 障 在 发 生 各 类 突 发 性 事 故 时, 能 有 效 及 时 处 理, 并 最 大 限 度 地 避 免 或 减 轻 人 员 伤 害 财 产 损 失 及 环 境 污 染 文 件 中 规 定 了 安 全 保 卫 科 负 责 制 定 公 司 级 的 各 类 应 急 预 案, 并 对 各 部 门 制 定 的 部 门 级 应 急 预 案 予 以 指 导, 保 障 公 司 应 急 中 心 的 正 常 运 行, 组 织 各 类 应 急 预 案 的 演 习 等 文 件 规 定 公 司 应 急 预 案 应 包 括 灭 火 紧 急 疏 散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医 疗 救 护 天 然 气 泄 漏 预 案 防 汛 防 台 等 方 面 的 内 容, 同 时 规 定 了 各 项 检 查 记 录 的 保 管 部 门 SGM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涉 及 化 学 品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等 事 故 的 应 急 救 援, 列 出 了 公 司 应 急 组 织 体 系 及 体 系 内 各 自 的 职 责, 文 件 附 有 公 司 内 部 存 在 危 险 化 学 品 潜 在 事 故 的 场 所 及 涉 及 的 化 学 品 图 12.2-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应 急 组 织 体 系 SGM 紧 急 疏 散 救 援 专 项 预 案 主 要 目 的 是 保 证 公 司 内 员 工 在 发 生 各 类 突 发 性 事 故 时, 能 有 效 及 时 处 理, 并 最 大 限 度 地 避 免 或 减 轻 人 员 伤 害 及 损 失 文 245

件 中 要 求 当 突 发 事 故 导 致 需 要 应 急 疏 散 时, 现 场 人 员 立 即 拨 打 厂 内 报 警 电 话 向 消 控 中 心 报 警 及 向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总 指 挥 报 告, 总 指 挥 接 到 报 告 后 将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疏 散 预 案, 灾 害 区 域 内 全 部 人 员 疏 散 至 紧 急 疏 散 集 合 点 文 件 中 还 包 括 了 消 防 设 施 分 布 图 及 疏 散 路 线 图 通 用 公 司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较 多, 针 对 现 有 应 急 预 案 中 缺 乏 对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的 描 述, 通 用 公 司 2014 年 组 织 编 制 了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并 于 2014 年 3 月 1 日 起 实 施 新 的 应 急 预 案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方 面 内 容 : 梳 理 了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便 于 事 故 状 况 及 时 通 报 事 故 发 生 情 况 及 可 能 产 生 的 后 果, 以 便 政 府 部 门 做 好 可 能 需 要 的 居 民 疏 散 工 作 ; 做 好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及 事 故 后 评 估 : 配 备 专 业 队 伍 负 责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侦 察 监 测, 配 备 一 定 现 场 事 故 监 测 设 备, 及 时 准 确 发 现 事 故 灾 害, 为 指 挥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 完 善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与 恢 复 措 施 :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程 序, 邻 近 区 域 解 除 事 故 警 戒 及 善 后 恢 复 措 施 各 类 应 急 保 障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分 工 明 确, 如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资 金 保 障 物 资 保 障 医 疗 卫 生 保 障 交 通 运 输 保 障 通 信 保 障 等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及 宣 教 培 训, 要 求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环 境 应 急 专 项 演 练, 并 积 极 配 合 和 参 与 有 关 部 门 开 展 的 综 合 应 急 演 练 ; 每 年 至 少 开 展 一 次 预 案 培 训 工 作, 通 过 各 种 形 式, 使 有 关 人 员 了 解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的 内 容, 熟 悉 应 急 职 责 应 急 程 序 和 岗 位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通 用 公 司 应 对 照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备 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要 求 进 行 落 实,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签 署 发 布 之 日 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企 业 所 在 地 县 级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企 业 结 合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实 施 情 况, 至 少 每 三 年 对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一 次 回 顾 性 评 估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应 及 时 修 订 : ( 一 ) 面 临 的 环 境 风 险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需 要 重 新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的 ; ( 二 ) 应 急 管 理 组 织 指 挥 体 系 与 职 责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 ( 三 )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预 警 及 报 告 机 制 应 对 流 程 和 措 施 应 急 保 障 措 施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 ( 四 ) 重 要 应 急 资 源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 246

( 五 ) 在 突 发 事 件 实 际 应 对 和 应 急 演 练 中 发 现 问 题, 需 要 对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作 出 重 大 调 整 的 ; ( 六 ) 其 他 需 要 修 订 的 情 况 对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重 大 修 订 的, 修 订 工 作 参 照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制 定 步 骤 进 行 对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个 别 内 容 进 行 调 整 的, 修 订 工 作 可 适 当 简 化 企 业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有 重 大 修 订 的, 应 当 在 发 布 之 日 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原 受 理 部 门 变 更 备 案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个 别 内 容 进 行 调 整 需 要 告 知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的, 应 当 在 发 布 之 日 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文 件 形 式 告 知 原 受 理 部 门 12.3 小 结 通 用 金 桥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涉 及 的 危 险 物 质 大 多 为 易 燃 液 体, 并 具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毒 性, 但 总 体 毒 性 不 高 现 有 工 程 不 构 成 重 大 风 险 源 将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基 地 作 为 1 个 风 险 单 元, 本 项 目 为 技 改 项 目, 项 目 建 成 后 与 现 有 金 桥 厂 区 化 学 品 使 用 及 储 存 量 一 致, 未 发 生 变 化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仍 不 构 成 重 大 风 险 源,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不 敏 感,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各 类 化 学 品 中 涂 料 汽 油 属 重 点 考 虑 和 防 范 对 象 之 一, 项 目 发 生 泄 漏 火 灾 或 爆 炸 事 故 的 概 率 约 为 10-5 次 / 年 本 项 目 若 发 生 泄 漏 火 灾 或 爆 炸 事 故, 因 与 周 围 敏 感 目 标 存 在 较 远 距 离, 对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较 小 ; 在 采 取 相 应 预 防 及 处 置 措 施 情 况 下, 也 不 会 对 地 表 水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综 上, 项 目 在 采 取 相 应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后, 风 险 水 平 处 于 可 接 受 范 围 247

13 总 量 控 制 13.1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总 量 控 制 是 控 制 污 染 实 现 区 域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措 施, 环 境 污 染 总 量 控 制 的 目 的 是 根 据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通 过 调 控 污 染 源 分 布 状 况 和 污 染 排 放 方 式, 把 污 染 物 负 荷 总 量 控 制 在 自 然 环 境 的 承 载 能 力 范 围 之 内 (1) 国 家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1997 年 7 月, 国 务 院 召 开 了 第 四 次 全 国 环 境 保 护 大 会, 会 议 确 定 了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九 五 计 划 和 2010 年 远 景 目 标, 发 布 了 国 务 院 关 于 环 境 保 护 若 干 问 题 的 决 定, 布 署 了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和 跨 世 纪 绿 色 工 程 规 划 从 九 五 开 始, 上 海 市 每 年 都 制 订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计 划, 并 分 解 落 实 到 各 区 县 2006 年 初 通 过 的 中 国 十 一 五 规 划 纲 要 提 出 2006~2010 年 期 间 单 位 GDP 能 耗 降 低 20% 左 右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减 少 10% 的 约 束 性 指 标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一 五 规 划 提 出,2010 年 SO 2 和 COD 排 放 量 比 2005 年 削 减 10%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家 继 续 加 大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总 量 控 制 力 度, 除 继 续 开 展 大 气 污 染 物 SO 2 和 工 业 废 水 COD 的 控 制 和 减 排 外, 还 新 增 大 气 污 染 物 NOx 和 工 业 废 水 NH 3 -N 指 标 (2) 上 海 市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按 照 上 海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印 发 < 本 市 十 二 五 期 间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的 实 施 意 见 ( 试 行 )> 的 通 知 ( 沪 环 保 评 [2012]6 号 ) 上 海 市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遵 循 以 下 控 制 原 则 : 新 增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工 业 项 目, 其 工 业 源 污 染 物 增 量 应 取 得 相 应 的 总 量 指 标 新 增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原 则 上 应 通 过 本 区 域 本 行 业 本 企 业 ( 集 团 ) 内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优 化 生 产 工 艺 完 善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等 方 式 获 取 同 时, 根 据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印 发 < 本 市 十 二 五 期 间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核 算 细 则 > 的 通 知 ( 沪 环 保 评 [2012]409 号 )( 以 下 简 称 核 算 细 则 ) 的 规 定, 凡 含 有 下 列 内 容 的 新 建 改 扩 建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建 设 项 目 ), 均 列 入 本 市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范 围 : (1) 涉 及 SO 2 NOx 总 量 控 制 方 面 : 凡 排 放 SO 2 NOx 的 工 业 项 目, 使 用 天 然 气 轻 质 柴 油 人 工 煤 气 液 化 气 高 炉 ( 转 炉 ) 煤 气 等 清 洁 能 源 作 为 燃 料 的 设 248

施 除 外 (2) 涉 及 COD NH 3 -N 总 量 控 制 方 面 : 凡 向 地 表 水 体 直 接 排 放 或 者 向 污 水 管 网 排 放 生 产 废 水 的 工 业 项 目, 排 放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初 期 雨 水 除 外 (3) 涉 及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 总 量 控 制 方 面 : 凡 排 放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 的 工 业 项 目 (4) 生 产 性 中 试 及 以 上 规 模 的 研 发 机 构 应 参 照 产 业 项 目 进 行 总 量 计 算 根 据 核 算 细 则 的 要 求, 上 海 市 除 国 家 规 定 的 4 项 指 标 外, 还 增 加 了 大 气 污 染 物 VOC 的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其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由 所 在 地 区 政 府 在 核 定 的 额 度 内 平 衡 依 据 核 算 细 则 实 施 总 量 控 制 的 污 染 物 种 类 有 : 1) 废 水 污 染 物 :COD NH 3 -N 2) 废 气 污 染 物 :SO 2 NOx VOC, 其 中 VOC 只 需 计 算 总 量, 无 需 说 明 指 标 来 源 13.2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分 析 (1)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排 放 的 废 气 排 放 量 污 染 种 类 不 变, 因 此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不 变, 不 需 要 申 请 新 的 大 气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2)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生 产 废 水 排 放 量 不 变, 因 此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不 变, 不 需 要 申 请 新 的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3) 总 量 指 标 汇 总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汇 总 见 表 13.2-1 表 13.2-1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污 染 物 名 称 本 项 目 以 新 带 老 总 项 目 新 增 量 削 减 量 新 增 量 总 量 来 源 周 转 量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0 0 0 - - 氨 氮 (NH 3 -N) 0 0 0 - - 二 氧 化 硫 (SO 2 ) 0 0 0 - - 氮 氧 化 物 (NOx) 0 0 0 -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 0 0 0 - - 249

14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4.1 概 述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是 要 估 算 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的 经 济 价 值, 并 将 环 境 影 响 的 价 值 纳 入 项 目 的 经 济 分 析 中 去, 以 判 断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对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会 产 生 多 大 的 影 响, 从 而 分 析 和 评 价 项 目 的 环 境 经 济 可 行 性 其 中, 负 面 的 环 境 影 响 估 算 出 的 是 环 境 成 本, 正 面 的 环 境 影 响 估 算 出 的 是 环 境 效 益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一 般 采 用 静 态 费 用 - 效 益 分 析 方 法 进 行 14.2 总 投 资 与 环 保 投 资 14.2.1 项 目 总 投 资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在 原 有 车 间 进 行 新 车 型 的 适 应 性 的 改 造, 不 涉 及 土 建 和 公 用 设 施 的 改 造 本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为 116800 万 元, 包 括 设 备 购 置 费 设 备 安 装 费 工 具 及 器 具 购 置 费 其 他 工 程 费 用 及 预 备 费 14.2.2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100 万 元 对 现 有 的 环 保 设 施 进 行 保 养 和 维 护 环 保 投 资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0.086%,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主 要 包 括 : 废 水 治 理 固 废 处 理 废 气 处 理 噪 声 防 治 设 施 的 整 改 与 维 护 整 修 等 方 面 各 项 环 保 设 施 的 估 算 投 资 费 用 详 见 表 14.2-1 表 14.2-1 主 要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估 算 表 序 号 环 保 设 施 单 位 费 用 用 途 1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万 元 40 污 水 泵 的 保 养 维 护 2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万 元 40 风 机 维 护 + 材 料 更 换 3 噪 声 治 理 设 施 万 元 10 消 声 器 保 养 维 护 4 固 废 物 处 理 万 元 10 标 示 牌 的 维 护 合 计 万 元 100 14.2.3 环 保 设 施 年 运 行 费 用 本 项 目 无 新 增 环 保 设 施, 全 部 利 用 依 托 现 有 的 环 保 治 理 设 施 现 有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费 用 已 计 入 前 期 的 项 目 中, 本 项 目 不 再 另 计 14.2.4 环 保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与 建 设 项 目 固 定 投 资 的 比 例 分 析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式 中 :HJ 环 保 投 资 与 建 设 项 目 固 定 投 资 的 比 例 ; ET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 250

JT 建 设 项 目 固 定 投 资, 万 元 ;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投 资 为 100 万 元, 固 定 投 资 为 116800 亿 元, 环 保 投 资 约 占 固 定 投 资 的 0.086%, 废 气 控 制 措 施,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固 体 废 物 治 理 措 施 雨 污 水 分 流 排 水 系 统 及 厂 区 绿 化 均 利 用 已 建 设 施 从 比 较 低 的 环 保 投 资 费 用, 我 们 可 以 看 到, 通 用 公 司 当 初 规 划 设 计 柔 性 生 产 线 的 先 进 理 念, 使 得 本 项 目 能 以 较 小 的 投 资 实 现 新 车 型 与 原 有 车 型 共 线 生 产, 最 大 限 度 利 用 现 有 生 产 设 备, 不 另 新 建 厂 房 和 动 力 设 施 这 种 产 业 的 发 展 模 式 有 利 于 上 海 的 环 境 保 护, 有 利 于 上 海 的 经 济 持 续 高 速 地 发 展, 符 合 新 时 期 产 业 发 展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的 费 用 不 高, 因 此, 从 项 目 赢 利 的 经 济 角 度 分 析, 项 目 有 能 力 保 证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14.3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14.3.1 环 境 损 失 分 析 环 境 损 失 指 的 是 项 目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污 染 与 破 坏 带 来 的 损 失 主 要 包 括 资 源 和 能 源 流 失, 各 类 污 染 物 对 生 产 生 活 造 成 的 损 失, 及 各 种 环 境 补 偿 性 损 失 等 本 项 目 环 境 损 失 表 现 为 运 营 期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等 污 染 物 经 处 理 后 最 终 排 入 环 境 的 数 量, 详 见 表 14.4-1 在 正 常 工 况 下, 项 目 各 类 污 染 物 均 能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仅 有 少 量 污 染 物 进 入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4.3.2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效 益 主 要 体 现 为 项 目 实 施 的 环 保 措 施 所 避 免 的 环 境 影 响 通 过 利 用 现 有 的 环 保 处 理 实 施, 加 以 适 当 的 维 护, 削 减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主 要 表 现 为 通 过 采 取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去 除 大 气 污 染 物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去 除 废 水 污 染 物 及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措 施 减 少 各 类 污 染 物 向 环 境 中 排 放 的 效 益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均 得 到 了 有 效 的 处 理 处 置, 最 后 排 入 环 境 的 污 染 物 数 量 相 比 产 生 量 是 很 小 的,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环 境 效 益 分 类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14.4-1 污 染 物 产 生 消 减 量 汇 总 表 现 有 相 关 车 间 排 放 量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相 关 车 间 产 生 量 处 理 削 减 量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相 关 车 间 排 放 量 排 放 增 减 量 废 气 排 放 量 1161500 1161500 1161500 1161500 0 NO X 17.115 0 0 17.115 0 SO 2 0.935 0.54 0 0.935 0 251

无 组 织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 全 厂 ) NMHC/VOCs 126.2 557.85 431.63 126.2 0 颗 粒 物 11.07 327.31 316.23 11.07 0 二 甲 苯 9.38 40.88 31.52 9.38 0 甲 苯 0.74 8.33 7.59 0.74 0 苯 系 物 14.1 116.18 102.1 14.1 0 颗 粒 物 7.95 36.9 28.95 7.95 0 NMHC/VOCs 12.90 12.90 0 12.90 0 二 甲 苯 0.075 0.075 0 0.075 0 甲 苯 0.38 0.38 0 0.38 0 苯 系 物 1.50 1.50 0 1.50 0 废 水 排 放 量 92.39 92.39 0 92.39 0 COD 37.99 1861.81 1823.82 37.99 0 氨 氮 3.42 4.64 1.22 3.42 0 石 油 类 0.93 793.38 792.45 0.93 0 总 镍 0.05 1.40 1.35 0.05 0 总 锌 0.04 1.19 1.15 0.04 0 总 磷 0.79 15.80 15.01 0.79 0 BOD 5 5.41 20.28 14.87 5.41 0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0 4.47148 4.47148 0 0 危 险 废 物 0 0.73311 0.73311 0 0 生 活 垃 圾 0 0.3690 0.3690 0 0 注 :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废 气 排 放 量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14.3.3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1)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进 行 高 附 加 值 的 豪 华 车 的 生 产, 并 带 动 相 关 配 套 行 业 的 发 展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于 本 企 业 员 工 而 言,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会 带 来 直 接 受 益 产 业 链 关 联 企 业 也 会 因 该 项 目 的 实 施 间 接 获 得 收 益 会 提 高 金 桥 地 区 汽 车 产 品 等, 对 拉 动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具 有 一 定 影 响 (2)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扩 大 了 企 业 的 车 辆 形 式, 增 强 了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和 企 业 抗 风 险 能 力 ; 本 项 目 建 设 不 仅 满 足 了 市 场 需 求, 而 且 适 应 了 中 国 汽 车 行 业 经 济 发 展 战 略 的 需 要, 同 时 有 助 于 提 高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3) 汽 车 工 业 是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产 业, 与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社 会 文 化 和 文 明 息 息 相 关 汽 车 工 业 的 发 展, 可 以 显 示 一 个 国 家 的 综 合 技 术 水 平 因 此, 项 目 实 施 具 有 较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14.4 小 结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116800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现 有 环 保 处 理 设 施 的 保 养 与 维 护, 占 总 投 资 0.086%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废 气 治 理 装 置 废 水 收 集 处 理 系 统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 低 252

噪 声 设 备 设 备 降 噪 消 声 措 施 等 ) 固 体 废 物 收 集 设 施 等 ; 通 过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可 以 消 除 项 目 产 生 的 大 部 分 污 染 物, 避 免 或 减 轻 项 目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或 固 体 废 物 等 污 染, 使 各 项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保 障 周 边 居 民 拥 有 良 好 的 生 活 环 境, 具 有 较 好 的 环 境 效 益 253

15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15.1 环 境 管 理 现 状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自 成 立 之 初 就 十 分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建 立 并 不 断 完 善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和 制 度 15.1.1 环 境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一 个 较 为 完 整 的 环 境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具 体 见 图 15.1-1 环 境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三 个 层 次 : 执 委 会 管 理 者 代 表 环 境 管 理 推 进 组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人 力 资 源 部 规 划 发 展 部 财 务 部 市 场 营 销 部 采 购 部 制 造 部 信 息 统 计 工 程 部 质 量 部 党 办 工 会 公 共 关 系 设 施 分 部 环 保 节 能 小 组 图 15.1-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组 织 机 构 (1) 执 委 会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建 成 后, 建 立 了 由 公 司 最 高 管 理 层 执 委 会 宏 观 决 策 领 导 负 责 下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并 建 立 专 门 的 环 境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由 环 境 管 理 者 代 表 全 权 负 责 协 调 和 实 施 公 司 的 日 常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2) 环 境 管 理 推 进 组 在 执 委 会 统 一 领 导 下, 环 境 管 理 推 进 组 负 责 公 司 各 项 环 境 管 理 事 务, 并 协 调 各 生 产 部 门 运 行 环 保 设 施 环 境 管 理 推 进 组 职 责 包 括 : 254

制 订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明 确 各 部 门 的 环 境 管 理 职 责, 并 监 督 和 检 查 其 执 行 情 况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和 要 求 ; 制 定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组 织 环 境 监 测 的 实 施 ; 负 责 公 司 的 环 境 资 料 统 计 工 作, 建 立 环 保 信 息 档 案 ; 做 好 环 保 宣 传 工 作, 提 高 员 工 环 保 意 识 ; 组 织 相 关 岗 位 人 员 的 环 保 知 识 和 技 术 培 训 (3) 公 司 生 产 部 门 各 职 能 部 门 根 据 环 境 管 理 岗 位 作 业 指 导 书, 落 实 公 司 活 动 的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公 司 建 立 了 覆 盖 全 公 司 的 环 境 管 理 联 络 网, 保 证 公 司 所 涉 及 的 环 境 因 素 控 制 的 责 任 任 务 落 实 到 人, 以 及 各 种 环 境 问 题 的 可 追 溯 性, 有 助 于 问 题 产 生 后 的 纠 正 预 防 与 改 进 其 中 制 造 部 下 的 设 施 分 部 设 有 环 保 节 能 小 组, 是 专 职 负 责 企 业 日 常 环 境 相 关 事 务 的 部 门, 共 有 4 名 工 作 人 员 15.1.2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已 于 2000 年 通 过 了 ISO14001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获 得 了 由 英 国 皇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评 定 认 可 带 有 世 界 著 名 皇 冠 标 志 的 UKAS ISO1400 认 证 证 书, 以 及 由 中 国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机 构 -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评 定 认 可 的 CCEMS ISO14001 认 证 证 书 2001 年 11 月 通 过 认 证 后, 公 司 又 通 过 了 换 版 审 核, 以 后 每 年 通 过 监 督 审 核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向 社 会 郑 重 承 诺 的 环 境 方 针 为 : 在 制 造 世 界 级 产 品 同 时, 致 力 于 保 护 人 类 健 康 自 然 资 源 和 生 态 环 境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了 能 源 管 理 大 气 污 染 物 控 制 水 污 染 物 控 制 废 弃 物 管 理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环 保 设 施 管 理 应 急 准 备 与 响 应 监 测 检 查 记 录 管 理 培 训 等 环 境 管 理 程 序 文 件 共 30 个, 每 个 部 门 还 建 立 了 许 多 相 关 的 三 级 作 业 指 导 书, 明 确 了 岗 位 控 制 环 境 因 素 的 操 作 程 序 共 获 取 160 条 适 用 的 环 境 法 律 法 规 与 其 他 要 求, 修 改 并 更 新 近 30 个 共 识 别 环 境 因 素 近 千 条, 评 价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22 条 (1) 环 境 监 测 制 度 255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已 建 立 完 整 的 环 境 监 测 体 系, 对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进 行 全 面 监 控 在 北 厂 区 通 汇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排 放 口 已 安 装 COD 和 ph 的 在 线 监 测 仪 ; 在 南 厂 区 废 水 总 排 口 也 已 安 装 COD 和 ph 的 在 线 监 测 仪 与 污 水 流 量 计 日 常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15.1-1 废 水 北 厂 区 表 15.1-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污 染 物 监 测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形 式 监 测 频 率 南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喷 房 排 气 筒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NMHC 委 外 4 次 / 年 废 气 南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烘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NMHC SO 2 委 外 4 次 / 年 房 排 气 筒 NO X 南 北 厂 区 总 装 车 间 排 NOx NMHC 委 外 2 次 / 年 气 筒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NMHC 颗 粒 物 臭 气 浓 度 委 外 2 次 / 年 Ni Zn Mn 自 测 1 次 / 日 Pb 自 测 1 次 / 周 油 漆 车 间 总 COD ph 自 测 2 次 / 班 排 口 COD ph Ni Zn Pb Mn 委 外 1 次 / 季 度 氟 化 物 总 铬 总 铜 委 外 1 次 / 年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委 外 1 次 / 半 年 南 厂 区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排 口 通 汇 污 水 厂 总 排 口 废 水 碳 滤 房 出 水 斜 板 出 水 COD ph 自 测 2 次 / 班 SS 自 测 2 次 / 周 磷 酸 盐 自 测 1 次 / 季 度 COD ph SS 石 油 类 BOD 5 NH 3 -N LAS Ni Zn Pb Mn 氟 化 委 外 1 次 / 季 度 物 总 磷 磷 酸 盐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委 外 1 次 / 半 年 COD ph SS 石 油 类 BOD 5 NH 3 -N LAS Ni Zn Pb Mn 总 委 外 1 次 / 季 度 磷 磷 酸 盐 氟 化 物 总 铬 总 铜 硫 化 物 委 外 1 次 / 年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委 外 1 次 / 半 年 ph NH 3 -N Ni Mn 色 度 DO 总 余 氯 自 测 1 次 / 日 浊 度 自 测 2 次 / 日 BOD 5 LAS 总 铁 总 溶 解 性 固 体 自 测 1 次 / 周 粪 大 肠 菌 群 自 测 1 次 /2 周 COD ph SS BOD 5 NH 3 -N LAS Ni Pb Mn Zn 委 外 1 次 / 季 度 Ni Zn Mn 自 测 1 次 / 班 Pb 自 测 1 次 / 日 磷 酸 盐 自 测 1 次 / 季 度 Ni Zn Pb Mn 氟 化 物 总 磷 磷 酸 盐 委 外 1 次 / 季 度 总 铬 总 铜 委 外 1 次 / 年 256

续 表 15.1-1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形 式 监 测 频 率 COD ph 自 测 2 次 / 班 SS 自 测 2 次 / 周 NH3-N 自 测 1 次 / 日 BOD5 LAS 自 测 1 次 / 周 废 水 站 总 废 水 南 厂 区 Zn 自 测 1 次 / 班 排 口 COD ph SS 石 油 类 BOD5 NH 3 -N 委 外 1 次 / 季 度 LAS Ni Zn Pb Mn 总 磷 磷 酸 盐 氟 化 物 总 铬 总 铜 硫 化 物 委 外 1 次 / 年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委 外 1 次 / 半 年 噪 声 厂 界 四 周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 委 外 1 次 / 年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采 用 社 会 化 运 作 方 式, 将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水 幕 除 漆 雾 设 施 委 托 依 科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运 行, 同 时 废 水 监 测 噪 声 监 测 也 委 托 该 公 司 按 计 划 执 行 依 科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具 有 一 定 的 监 测 能 力, 有 ph 计 分 光 光 度 计 电 子 天 平 生 化 培 养 箱 覆 膜 电 极 溶 解 氧 测 定 仪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等 分 析 仪 器 (2) 培 训 计 划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十 分 重 视 对 员 工 的 培 训, 所 有 部 门 的 联 络 员 部 门 推 进 组 成 员 都 必 须 通 过 体 系 的 内 审 员 培 训, 考 试 合 格 后 方 可 成 为 部 门 推 进 员 对 于 新 进 员 工, 公 司 都 要 进 行 ISO14001 体 系 基 础 知 识 的 培 训 方 可 上 岗 每 年 公 司 都 要 组 织 进 行 关 于 体 系 手 册 文 件 法 律 法 规 等 方 面 的 培 训, 员 工 培 训 完 成 率 为 100% 各 个 部 门 还 设 置 了 专 题 栏, 通 过 目 示 墙 专 栏, 专 题 进 行 环 境 保 护 的 各 类 主 题 的 宣 传 ; 组 织 形 式 不 拘 的 环 保 知 识 竞 赛, 环 保 热 点 综 述 而 对 于 重 要 环 境 岗 位 的 培 训, 按 照 岗 位 的 要 求 进 行 岗 位 环 境 技 能 的 知 识 培 训, 考 试 合 格 后 上 岗 15.1.3 环 境 管 理 现 状 分 析 根 据 对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环 境 管 理 现 状 的 分 析, 公 司 内 部 已 经 拥 有 了 一 个 较 有 效 的 较 全 面 的 环 境 管 理 机 制,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规 章 制 度 和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基 本 都 得 到 了 执 行 但 在 台 账 记 录 档 案 保 存 和 清 洁 生 产 和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减 排 等 方 面 还 有 提 高 的 余 地 15.2 本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内 容 15.2.1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已 构 建 了 涵 盖 全 厂 的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和 体 系, 本 项 目 可 257

以 沿 用 公 司 已 有 的 环 境 管 理 架 构 15.2.2 环 境 管 理 依 据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应 遵 循 以 下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有 关 法 律 和 法 规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2008 年 2 月 修 订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2000 年 4 月 29 日 修 订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1996 年 10 月 29 日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2013 年 6 月 29 日 修 订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 年 2 月 29 日 修 订 ; (7)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条 例,2005 年 10 月 修 订 ; (8) 关 于 印 发 < 化 学 品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3]20 号 (9)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办 [2012]5 号 ; (10) 上 海 市 合 流 污 水 设 施 管 理 办 法,2012 年 2 月 7 日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81 号 发 布 修 正 ; (11) 上 海 市 排 水 管 理 条 例, 根 据 2010 年 9 月 17 日 上 海 市 第 十 三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一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本 市 部 分 地 方 性 法 规 的 决 定 第 四 次 修 正 ; (12) 上 海 市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办 法, 根 据 2002 年 11 月 18 日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28 号 第 二 次 修 正 并 重 新 发 布 15.2.3 建 设 期 环 境 管 理 主 要 内 容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不 但 要 对 工 程 的 施 工 质 量 进 度 进 行 管 理, 同 时 必 须 对 施 工 的 文 明 程 度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缓 解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以 及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合 同 条 款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15.2.4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内 容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已 于 2000 年 建 立 了 ISO14001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公 司 内 部 已 经 拥 有 了 一 个 有 效 的 环 境 管 理 机 制, 本 项 目 相 关 环 境 管 理 可 以 遵 循 现 有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具 体 内 容 包 括 : 258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化 学 品 管 理 等 方 面, 因 而 主 要 针 对 这 些 环 境 问 题 提 出 环 境 管 理 内 容 按 工 艺 和 设 备 要 求, 制 订 污 染 物 排 放 相 关 岗 位 的 操 作 作 业 指 导 书, 严 格 执 行 工 艺 操 作 规 程 制 订 污 染 物 排 放 设 备 污 染 物 治 理 设 施 的 维 修 保 养 工 作 岗 位 作 业 指 导 书 制 订 污 染 物 排 放 口 监 测 计 划, 并 组 织 监 测 的 实 施 按 照 国 家 危 险 化 学 品 管 理 条 例 有 关 规 定, 对 贮 存 场 所 建 筑 结 构 安 全 距 离 应 急 设 施 防 火 注 意 事 项 等 作 出 明 确 规 定 定 期 对 危 险 废 物 或 化 学 品 贮 存 场 所 的 防 渗 措 施 进 行 检 查 和 维 护 加 强 项 目 管 理, 进 一 步 降 低 能 源 消 耗 量,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对 企 业 员 工 定 期 进 行 环 保 培 训, 提 高 全 体 员 工 的 安 全 和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除 遵 循 现 有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继 续 实 施 现 有 环 境 管 理 内 容 外,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还 有 进 一 步 提 高 的 余 地,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以 下 建 议 : (1) 建 议 完 善 记 录 制 度 和 档 案 保 存 制 度, 这 有 利 于 环 境 管 理 质 量 的 追 踪 和 持 续 改 进 记 录 和 台 帐 包 括 设 施 运 行 和 维 护 记 录 危 险 废 物 进 出 台 帐 废 水 废 气 污 染 物 检 测 台 帐 所 有 化 学 品 使 用 台 帐 ( 包 括 活 性 炭 进 货 量 喷 射 计 量 更 换 处 置 量 等 台 账 记 录 ) 突 发 性 事 件 的 处 理 调 查 记 录 等, 定 期 上 报 并 妥 善 保 存 所 有 记 录 台 帐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监 测 资 料 环 境 管 理 档 案 资 料 等 发 现 污 染 因 子 超 标, 要 在 监 测 数 据 出 来 后 以 书 面 形 式 上 报 公 司 管 理 层, 快 速 果 断 采 取 应 对 措 施 (2) 进 一 步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比 如 更 多 得 使 用 水 性 漆 替 代 油 性 漆 以 降 低 VOC 的 排 放 更 深 入 得 对 公 司 管 理 层 及 员 工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的 知 识 宣 传 和 培 训 (3) 考 虑 到 按 照 最 新 颁 布 的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和 餐 饮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DB31/844-2014), 通 用 公 司 的 烘 房 排 气 筒 和 食 堂 油 烟 废 气 排 气 筒 均 出 现 超 出 规 定 限 值 的 情 况, 建 议 对 相 应 生 产 工 序 及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进 行 改 造 完 善, 更 换 升 级 油 烟 去 除 设 施 等 措 施 确 保 烘 房 废 气 和 食 堂 油 烟 气 排 放 达 标 (4) 做 好 沸 石 转 轮 的 维 护 修 理 更 换 工 作 应 安 排 专 员 定 期 检 测 沸 石 转 轮 的 饱 和 程 度, 发 现 饱 和 时 应 及 时 更 换 沸 石 转 轮 的 使 用 寿 命 一 般 为 8~10 年, 因 此 通 用 公 司 计 划 每 8~10 年 更 换 一 次, 采 购 周 期 为 两 个 半 月, 安 装 调 试 时 间 预 计 259

为 半 个 月 安 装 调 试 期 间 应 事 先 做 好 计 划 安 排, 尽 量 避 免 或 减 少 非 正 常 工 况 废 气 排 放 15.3 本 项 目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15.3.1 适 用 标 准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31/445-2009)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199-2009)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18597-2001)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标 准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15618-1995)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14848-93) 15.3.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目 前 已 经 建 立 了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覆 盖 了 废 水 废 气 和 噪 声 污 染 源 及 处 理 设 施 本 项 目 沿 用 现 有 环 保 设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环 节 和 种 类 也 与 现 有 项 目 相 同, 因 此 现 有 监 测 计 划 可 沿 用 但 对 照 相 关 环 保 法 规 和 标 准 现 有 监 测 计 划 仍 有 欠 缺,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应 在 现 有 的 监 测 计 划 中 增 加 总 装 车 间 涂 胶 废 气 排 气 筒 监 测 内 容, 并 应 在 2015 年 内 予 以 实 施 调 整 后 的 全 厂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15.3-1, 此 外 根 据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规 定, 本 项 目 沸 石 转 轮 浓 缩 焚 烧 炉 和 烘 干 废 气 热 氧 化 炉 均 需 安 装 燃 烧 温 度 连 续 监 控 系 统 鉴 于 有 居 民 投 诉 油 漆 味 的 问 题, 通 用 公 司 应 购 置 手 持 式 VOCs 监 测 仪 器 对 各 油 漆 车 间 排 气 筒 和 企 业 厂 界 进 行 日 常 监 测, 发 现 异 常 应 及 时 采 用 应 对 措 施, 包 括 检 修 减 产 停 产, 保 证 所 有 有 机 污 染 物 能 够 做 到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260

表 15.3-1 调 整 后 的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污 染 物 监 测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形 式 监 测 频 率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喷 房 排 气 筒 1#-3#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NMHC 颗 粒 物 委 外 4 次 / 年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磷 化 废 气 排 气 筒 12# NMHC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委 外 4 次 / 年 废 气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烘 房 排 气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NMHC SO 2 NO X 委 外 4 次 / 年 筒 4#-8# 颗 粒 物 臭 气 浓 度 北 厂 区 总 装 车 间 试 车 尾 气 NOx NMHC 委 外 4 次 / 年 排 气 筒 9#-11# 北 厂 区 总 装 车 间 涂 胶 废 气 排 气 筒 34# 35# NMHC 委 外 4 次 / 年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NMHC 颗 粒 物 VOCs 臭 气 浓 度 委 外 2 次 / 年 Ni Zn Mn 自 测 1 次 / 日 Pb 自 测 1 次 / 周 废 水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总 排 COD ph 自 测 2 次 / 班 口 COD ph Ni Zn Pb Mn 磷 酸 盐 总 磷 委 外 1 次 / 季 度 氟 化 物 总 铬 总 铜 委 外 1 次 / 年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委 外 1 次 / 半 年 废 水 北 厂 区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排 口 通 汇 污 水 厂 总 排 口 COD ph 自 测 2 次 / 班 SS 自 测 2 次 / 周 磷 酸 盐 自 测 1 次 / 季 度 COD ph SS 石 油 类 BOD 5 NH 3 -N LAS Ni Zn Pb Mn 氟 化 物 总 磷 磷 酸 盐 委 外 1 次 / 季 度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委 外 1 次 / 半 年 COD ph SS 石 油 类 BOD 5 NH 3 -N LAS Ni Zn Pb Mn 总 磷 磷 酸 盐 委 外 1 次 / 季 度 氟 化 物 总 铬 总 铜 硫 化 物 委 外 1 次 / 年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委 外 1 次 / 半 年 噪 声 厂 界 四 周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 委 外 1 次 / 年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西 北 侧 ph NH 3 -N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六 委 外 2 次 / 年 地 下 水 北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东 南 侧 价 铬 石 油 类 铅 铜 铁 锰 镍 锌 苯 甲 委 外 2 次 / 年 北 厂 区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北 侧 苯 二 甲 苯 硫 酸 盐 总 石 油 烃 委 外 2 次 / 年 土 壤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西 北 侧 委 外 1 次 / 年 含 水 率 ph 值 总 氰 化 物 镉 汞 砷 铜 铅 北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东 南 侧 委 外 1 次 / 年 铬 锌 镍 银 总 石 油 烃 北 厂 区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北 侧 15.3.3 采 样 点 位 设 置 要 求 (1) 一 般 要 求 车 间 或 生 产 设 施 排 气 筒 应 根 据 污 染 物 的 种 类, 在 规 定 的 监 控 位 置 设 置 采 样 孔 和 永 久 监 测 平 台, 同 时 设 置 规 范 的 永 久 性 排 污 口 标 志 采 样 孔 和 测 点 位 置 采 样 方 法 应 按 照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和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 (GB/T 16157-1996) 和 固 定 源 废 气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397-2007) 执 行 (2) 采 样 位 置 选 择 新 建 汽 车 涂 装 生 产 线 应 在 有 机 污 染 物 处 理 设 施 的 进 出 口 均 设 置 采 样 孔 ; 改 261

( 扩 ) 建 汽 车 涂 装 生 产 线 应 在 有 机 污 染 物 处 理 设 施 的 出 口 设 置 采 样 孔, 如 有 及 污 染 物 处 理 设 施 进 口 能 够 满 足 相 关 工 艺 及 生 产 安 全 要 求, 则 应 同 时 在 进 口 处 设 置 采 样 孔 排 气 流 速 测 定 和 颗 粒 物 采 样, 采 样 位 置 应 设 置 在 气 流 平 稳 的 管 道, 避 开 烟 道 弯 头 和 断 面 急 剧 变 化 的 部 位, 优 先 选 择 在 垂 直 管 段 采 样 位 置 距 弯 头 阀 门 变 径 管 下 游 方 向 不 小 于 6 倍 直 径 和 距 上 述 部 件 上 游 方 向 不 小 于 3 倍 直 径 处 对 于 气 态 污 染 物, 由 于 混 合 比 较 均 匀, 其 采 样 位 置 可 不 受 上 述 规 定 限 制, 但 应 避 开 涡 流 区 如 果 同 时 测 定 排 气 流 量, 采 样 位 置 仍 按 前 述 选 取 (3) 采 样 点 设 置 对 于 圆 形 管 道, 在 排 气 管 道 的 采 样 断 面 上, 分 成 适 当 数 量 的 等 面 积 同 心 环, 各 测 点 选 在 各 环 等 面 积 中 心 线 和 通 过 采 样 孔 直 径 的 交 点 上 对 于 矩 形 管 道, 在 排 气 管 道 的 采 样 断 面 上, 分 成 适 当 数 量 的 矩 形 小 块, 各 测 点 选 在 各 矩 形 小 块 的 中 心 若 排 气 筒 采 用 多 筒 集 合 式 排 放, 应 在 合 并 排 气 筒 前 的 各 分 管 上 设 置 采 样 孔 (4)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净 化 效 率 的 测 定 在 测 定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的 净 化 效 率 时, 要 分 别 在 处 理 设 施 进 口 和 出 口 管 道 上 开 设 采 样 孔, 同 步 进 行 采 样 监 测 (5) 采 样 平 台 的 设 置 必 要 时 ( 有 坠 落 危 险 或 无 落 脚 处 等 ) 应 设 置 采 样 平 台, 采 样 平 台 应 有 足 够 的 工 作 面 积 使 工 作 人 员 安 全 方 便 地 操 作 平 台 面 积 应 不 小 于 4m 2, 并 设 有 1.1m 高 的 护 栏 和 不 低 于 10cm 的 脚 步 挡 板, 高 度 距 离 地 面 大 于 5m 时 需 要 安 装 旋 梯 Z 字 梯 或 升 降 电 梯 采 样 平 台 的 承 重 应 不 小 于 200kg/m 2, 采 样 孔 距 平 台 面 约 为 1.2m~1.3m 15.4 环 保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方 案 建 议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条 例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应 依 据 环 评 文 件 环 评 批 复 中 提 出 的 环 保 要 求, 在 设 计 施 工 运 行 中 严 格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三 同 时 制 度, 在 此 基 础 上, 对 照 验 收 管 理 条 例, 在 具 备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条 件 后, 及 时 向 环 评 审 批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只 有 通 过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项 目 才 能 正 式 开 工 生 产 需 要 进 行 试 生 产 的, 需 要 通 过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的 同 意 262

三 同 时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由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委 托 相 应 监 测 部 门 实 施, 监 测 前 会 出 详 细 的 验 收 监 测 计 划, 本 环 保 验 收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和 监 测 方 案 仅 供 验 收 时 参 考, 见 表 15.4-1 263

表 15.4-1 本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方 案 类 别 设 施 名 称 方 案 措 施 验 收 标 准 验 收 内 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位 置 水 幕 除 漆 雾 +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颗 清 漆 喷 房 排 气 筒 DB31/859-2014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粒 物 NMHC NOx 的 浓 度 速 排 气 筒 监 测 孔 1# GB31/933-2015 浓 缩 + 焚 烧 率 北 厂 中 涂 色 漆 喷 房 排 DB31/859-2014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颗 水 幕 除 漆 雾 排 气 筒 监 测 孔 油 漆 气 筒 2# 3# GB31/933-2015 粒 物 NMHC 的 浓 度 速 率 车 间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颗 DB31/859-2014 烘 房 排 气 筒 4#-8# 焚 烧 粒 物 NMHC NOx 的 浓 度 速 排 气 筒 监 测 孔 废 GB31/933-2015 率 气 磷 化 排 气 筒 12# 直 排 GB31/933-2015 NMHC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排 气 筒 监 测 孔 试 车 排 气 筒 北 厂 直 排 GB31/933-2015 NO (9#-11#) x NMHC 的 浓 度 速 率 排 气 筒 监 测 孔 总 装 涂 胶 废 气 排 气 筒 车 间 直 排 GB31/933-2015 NMHC 的 浓 度 速 率 排 气 筒 监 测 孔 (34# 35#)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NMHC 颗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GB31/933-2015 厂 界 粒 物 臭 气 浓 度 北 厂 油 漆 废 水 处 理 物 化 DB31/199-2009 Ni Pb 预 处 理 排 口 COD ph SS 石 油 类 BOD 废 5 DB31/445-2009 NH 水 3 -N LAS 磷 酸 盐 氟 化 物 废 水 处 理 总 排 北 厂 通 汇 废 水 处 理 站 物 化 + 生 化 Ni Zn Mn 口 DB31/199-2009 Ni Pb 厂 界 外 1m ; 噪 各 类 噪 声 源 减 振 消 声 等 GB12348-2008 L 声 eq db(a) 昼 夜 两 个 时 段 264

16 公 众 参 与 16.1 工 作 依 据 目 的 和 原 则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国 家 鼓 励 有 关 单 位 专 家 和 公 众 以 适 当 方 式 参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过 程 中 引 入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目 的 是 了 解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要 求 和 期 望, 从 而 在 项 目 环 评 阶 段 能 够 更 加 全 面 综 合 地 考 虑 广 大 公 众 的 利 益, 并 认 真 汲 取 有 益 的 建 议, 使 项 目 的 规 划 设 计 更 趋 完 善 和 合 理, 制 定 的 环 保 措 施 更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和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的 要 求, 从 而 最 大 限 度 发 挥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达 到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目 的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关 于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的 指 导 意 见 (2013 年 版 ) 等 文 件 精 神,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特 点, 确 定 以 下 原 则 : (1) 体 现 公 众 对 社 会 发 展 和 经 济 建 设 重 大 事 件 的 知 情 权, 维 护 绝 大 多 数 公 众 利 益, 提 高 公 众 保 护 环 境 的 参 与 意 识 (2) 通 过 网 上 公 示 问 卷 调 查 登 报 等 形 式 让 公 众 了 解 本 项 目 的 设 计 情 况 和 配 套 环 保 措 施 情 况, 包 括 有 益 的 和 有 害 的 影 响, 长 期 的 和 短 期 的 影 响, 影 响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3) 综 合 反 映 公 众 对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以 及 对 当 地 环 境 和 社 区 生 活 影 响 的 态 度 (4)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应 具 有 代 表 性 公 正 性, 参 与 方 式 公 开 16.2 公 众 参 与 总 体 方 案 概 述 16.2.1 公 众 参 与 实 施 主 体 以 及 参 与 单 位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主 体 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及 环 评 机 构 上 海 市 机 电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及 上 海 市 机 电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对 公 众 参 与 结 果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16.2.2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规 定 : 公 众 参 与 的 对 象 应 针 对 参 与 目 的 不 同 明 确 选 择 不 同 层 次 的 人 员, 以 利 益 直 接 受 损 方 专 家 单 位 和 社 会 团 体 为 主, 参 与 形 式 可 以 是 论 证 会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是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最 直 接 最 主 要 的 方 式 265

通 过 相 关 利 益 方 分 析, 识 别 潜 在 的 受 损 方 得 益 者 及 感 兴 趣 的 团 体 公 众 参 与 的 对 象 可 包 括 以 下 团 体 与 个 人 :1 生 活 在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周 围 或 者 工 作 在 附 近 的 利 益 直 接 受 损 方 ;2 预 期 要 获 得 收 益 的 团 体 和 个 人 ;3 技 术 专 家 ;4 政 府 部 门 及 非 政 府 组 织 ;5 其 他 感 兴 趣 的 个 人 或 团 体 16.2.3 公 众 参 与 的 主 要 方 式 公 众 参 与 内 容 包 括 : 提 高 公 众 对 环 境 保 护 机 构 如 何 调 查 解 决 环 境 问 题 的 过 程 和 机 制 的 认 识, 使 公 众 对 拟 议 的 过 程 和 公 共 政 策 有 充 分 的 了 解 ; 同 时, 环 境 保 护 机 构 积 极 听 取 相 关 的 公 众 对 资 源 的 利 用 和 开 发 环 境 管 理 战 略 方 案 以 及 各 种 决 策 的 任 何 意 见 建 议 和 要 求 为 了 做 到 上 述 要 求, 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公 示 问 卷 调 查 登 报 征 询 意 见 单 等 四 种 方 法, 让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有 较 全 面 的 了 解 16.3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过 程 16.3.1 实 施 总 进 度 环 评 阶 段 开 展 的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方 式 包 括 网 络 公 示 问 卷 调 查 征 询 意 见 单 当 地 报 纸 刊 登 信 息 各 阶 段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开 展 的 时 间 节 点 汇 总 见 表 16.3-1 表 16.3-1 公 众 参 与 各 环 节 的 实 施 进 度 序 号 工 作 方 式 实 施 时 间 1 第 一 次 信 息 发 布 2015 年 7 月 2 日 -2015 年 7 月 16 日 共 10 个 工 作 日 2 第 二 次 信 息 发 布 2015 年 12 月 2 日 -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共 10 个 工 作 日 3 当 地 报 纸 刊 登 项 目 环 评 信 息 2015 年 11 月 30 日 4 问 卷 调 查 征 询 意 见 单 2015 年 12 月 28 日 -2016 年 1 月 10 日 5 公 众 意 见 回 访 2016 年 1 月 4 日 -2016 年 1 月 15 日 16.3.2 第 一 次 信 息 发 布 本 项 目 第 一 次 信 息 发 布 :2015 年 7 月 3 日 -2015 年 7 月 16 日 在 网 站 (http://www.envir.gov.cn) 进 行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一 次 公 示, 主 要 介 绍 建 设 项 目 概 要 建 设 单 位 概 要 环 评 机 构 概 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任 何 反 馈 信 息 第 一 次 公 示 截 屏 如 图 16.3-1 所 示 16.3.3 第 二 次 信 息 发 布 本 项 目 第 二 次 信 息 发 布 :2015 年 12 月 2 日 -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在 上 海 环 境 热 线 网 站 (http://www.envir.gov.cn) 进 行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二 次 公 示, 并 同 时 公 布 了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简 本 供 公 众 查 阅 第 二 次 公 示 主 要 介 绍 了 报 告 书 送 审 稿 主 266

要 结 论 性 内 容 等 图 16.3-1 网 上 第 一 次 公 示 截 屏 图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任 何 反 馈 信 息 第 二 次 公 示 截 图 见 图 16.3-2 267

图 16.3-2 网 上 第 二 次 公 示 截 屏 图 16.3.4 媒 体 公 告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在 浦 东 时 报 上 进 行 了 项 目 信 息 公 告, 见 图 16.3-3 登 报 后 未 收 到 反 馈 意 见 268

图 16.3-3 浦 东 时 报 媒 体 公 示 截 图 16.3.5 周 边 居 民 问 卷 调 查 2015 年 12 月 18 日 - 2016 年 1 月 8 日, 建 设 单 位 及 环 评 单 位 课 题 组 的 人 员 就 项 目 周 边 居 民 发 放 了 调 查 问 卷 调 查 表 样 张 见 图 16.3-4 1 问 卷 发 放 情 况 经 统 计, 现 场 问 卷 共 发 放 160 份, 回 收 153 份, 回 收 有 效 问 卷 比 例 95.6%;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覆 盖 率 达 到 83.9%; 敏 感 目 标 发 放 问 卷 数 量 占 发 放 总 数 的 100% 居 民 的 问 卷 发 放 及 回 收 情 况 见 表 16.3-2, 调 查 对 象 名 录 见 表 16.3-3 2 调 查 对 象 结 构 调 查 对 象 结 构 见 表 16.3-4 被 访 者 年 龄 主 要 集 中 在 30~50 岁 之 间, 占 调 查 对 象 的 70.6% 被 访 者 以 女 性 为 主, 占 69.9% 被 访 者 文 化 程 度 多 为 大 专 及 以 上, 占 73.2%; 中 学 占 26.1%; 小 学 及 以 下 占 0.7% 被 访 者 职 业 包 括 工 人 农 民 公 司 职 员 公 务 员 技 术 人 员 离 退 休 教 职 工 学 生 其 他 等 本 次 调 查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以 及 评 价 范 围 内 居 民 点 等 敏 感 目 标 人 数 空 间 分 布 等 情 况, 合 理 确 定 各 敏 感 目 标 内 调 查 对 象 的 书 面 问 卷 调 查 表 发 放 数 量 可 以 反 映 出 不 同 社 会 身 份 人 员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看 法, 因 此 本 次 调 查 的 对 象 具 有 较 广 泛 的 代 表 性 269

调 查 表 样 张 居 民 问 卷 样 张 机 构 问 卷 样 张 图 16.3-4 调 查 表 样 张 270

表 16.3-2 调 查 问 卷 的 发 放 及 回 收 情 况 表 编 号 敏 感 目 标 分 类 方 位 271 距 离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m 规 模 ( 人 ) 问 卷 发 放 数 量 有 效 问 卷 回 收 数 量 1 城 市 家 园 居 委 会 阳 光 城 市 家 园 西 160 3380 8 8 阳 光 第 二 居 委 会 2 西 50 600 7 7 阳 光 欧 洲 城 金 色 米 兰 苑 金 桥 阳 光 第 二 居 委 会 阳 光 欧 洲 城 蔷 薇 绅 3 镇 西 370 2730 2 2 邻 4 阳 光 第 二 居 委 会 阳 光 国 际 公 寓 西 370 1570 6 6 5 佳 虹 居 委 会 佳 虹 小 区 南 区 西 南 133 1156 8 8 6 华 高 新 村 第 二 居 委 会 华 高 二 村 西 北 60 3000 4 3 7 高 行 东 力 新 村 居 委 会 东 源 丽 晶 别 墅 北 105 1500 3 3 8 镇 华 高 居 委 会 华 高 一 村 西 北 250 5040 4 4 9 南 行 居 委 会 东 源 名 都 西 北 320 6263 4 4 10 阳 光 第 一 居 委 会 西 710 1610 4 4 11 金 桥 永 业 居 委 会 西 南 340 4010 9 9 12 镇 张 桥 居 委 会 西 南 380 6130 4 4 13 金 桥 新 城 居 委 会 西 南 780 6600 4 4 14 华 高 新 村 第 三 居 委 会 西 北 700 4500 6 6 15 华 高 新 村 第 四 居 委 会 西 北 880 4000 3 3 16 绿 地 居 委 会 西 北 840 7600 3 3 17 高 行 银 杏 居 委 会 西 北 1200 9000 3 3 18 镇 高 行 居 委 会 西 北 1600 9000 5 5 19 高 行 新 村 第 二 居 委 会 北 820 6900 2 2 20 紫 翠 居 委 会 北 2200 5232 1 1 居 民 21 幸 福 小 镇 居 委 会 北 2300 7000 4 4 22 曹 路 阳 光 苑 第 二 居 委 会 东 2350 6066 1 1 23 镇 阳 光 苑 居 委 会 东 2300 5030 1 1 24 证 大 居 委 会 西 北 1400 4800 3 3 25 凌 河 路 四 居 委 会 西 1600 2000 2 2 26 凌 河 路 五 居 委 会 西 1700 5900 2 1 27 凌 河 路 七 居 委 会 西 1500 3700 4 3 28 凌 河 路 八 居 委 会 西 北 1300 4310 4 4 29 凌 河 路 第 一 居 委 会 西 1300 3646 3 2 30 凌 河 路 二 居 委 会 西 1500 5400 4 4 31 凌 河 路 三 居 委 会 西 1700 3435 2 2 32 浦 兴 东 陆 路 居 委 会 西 1300 6700 2 1 33 路 街 东 陆 路 第 六 居 委 会 西 1500 3500 2 2 34 道 荷 泽 路 居 委 会 西 南 1700 4000 3 3 35 牟 平 居 委 会 西 南 1400 3586 3 2 36 金 泽 苑 居 委 会 西 南 1900 2570 1 1 37 金 桥 湾 居 委 会 西 南 2100 8208 3 3 38 长 岛 路 居 委 会 西 南 2100 6000 2 1 39 台 儿 庄 居 委 会 西 南 2150 3600 1 1 40 金 鹏 居 委 会 西 南 2200 4434 1 1 41 浦 兴 路 第 三 居 委 会 西 南 2400 4284 2 2 42 浦 兴 路 第 二 居 委 会 西 南 2500 5000 3 3

编 号 敏 感 目 标 分 类 方 位 距 离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m 规 模 ( 人 ) 问 卷 发 放 数 量 有 效 问 卷 回 收 数 量 43 中 大 居 委 会 西 南 2100 2268 7 6 44 东 荷 居 委 会 西 2150 4200 1 1 45 龙 臣 居 委 会 西 2400 7200 1 1 46 新 高 苑 第 三 居 委 会 北 870 5586 2 2 高 东 47 新 高 苑 居 委 会 北 1200 6000 3 3 镇 48 新 高 苑 第 二 居 委 会 北 1200 5115 3 3 合 计 160 153 表 16.3-3 居 民 问 卷 调 查 对 象 名 录 及 对 项 目 态 度 一 览 表 序 号 敏 感 目 标 姓 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态 度 对 象 调 查 类 型 方 式 1 石 玉 英 永 宁 路 33 弄 50176227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2 张 保 箐 永 宁 路 33 弄 12 号 50176227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3 严 慧 芳 永 宁 路 33 弄 12 号 2 楼 68517272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4 城 市 家 园 居 委 会 严 燕 华 永 宁 路 33 弄 12 号 2 楼 50176227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5 阳 光 城 市 家 园 瞿 波 永 宁 路 33 弄 12 号 2 楼 50176227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6 沙 水 泊 永 宁 路 33 弄 12 号 2 楼 50179811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7 朱 晓 燕 永 宁 路 33 弄 12 号 2 楼 50176227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8 谢 玲 永 宁 路 33 弄 12 号 2 楼 50176227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9 张 硕 德 佳 乐 路 255 弄 34 号 501 13918092795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0 李 金 珠 佳 乐 路 255 弄 34 号 501 58340968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1 金 桥 镇 佳 乐 路 255 弄 34 张 晓 峰 阳 光 第 二 居 委 会 号 502 58990538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2 阳 光 欧 洲 城 金 色 米 金 桥 镇 佳 乐 路 255 弄 34 杨 宝 云 兰 苑 号 502 13918541828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3 赵 美 娟 佳 乐 路 255 弄 45 号 501 50314795 不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4 张 莉 君 佳 乐 路 255 弄 45 号 201 50318137 不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5 李 月 琴 佳 乐 路 255 弄 42 号 101 58993676 不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6 阳 光 第 二 居 委 会 郑 怡 平 金 高 路 1617 弄 275 号 1800180898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7 阳 光 欧 洲 城 蔷 薇 绅 周 广 朋 金 高 路 1617 弄 275 号 邻 13801961171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8 夏 剑 兰 永 宁 路 65 号 1376170057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9 顾 红 梅 永 宁 路 65 号 58990539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20 阳 光 第 二 居 委 会 沈 燕 永 宁 路 65 号 13032118369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21 阳 光 国 际 公 寓 裴 爱 珍 佳 乐 路 77 弄 14 号 301 50314982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22 黄 慧 金 桥 镇 佳 乐 路 77 弄 16 号 1381837869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23 王 根 宝 佳 乐 路 77 弄 16 号 202 5895040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24 王 英 佳 乐 路 298 号 5031678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25 陆 徐 玲 佳 乐 路 298 号 68403986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26 俞 丹 凤 永 业 路 188 弄 17 号 50311826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27 佳 虹 居 委 会 殷 铭 永 业 路 188 弄 17 号 13761779772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28 佳 虹 小 区 南 区 沈 霖 芳 永 业 路 193 弄 4 号 13524906261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29 陈 宇 斌 永 业 路 225 弄 12 号 403 13661456976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30 顾 琳 永 宁 路 97 弄 7 号 5031932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31 叶 卫 国 佳 虹 路 989 弄 2 号 301 室 38729818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32 华 高 新 村 第 二 居 委 管 佳 琳 源 华 路 428 号 5865117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272

序 号 敏 感 目 标 姓 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态 度 对 象 调 查 类 型 方 式 33 会 黄 肖 霞 华 高 二 居 68973942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34 华 高 二 村 许 燕 华 高 二 居 68973942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35 李 向 超 巨 峰 路 1585 弄 13585937330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东 力 新 村 居 委 会 36 周 亚 飞 巨 峰 路 1585 弄 18217437262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东 源 丽 晶 别 墅 37 华 可 可 巨 峰 路 1585 弄 18701707504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38 宋 燕 华 高 一 村 135 号 15000852038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39 华 高 居 委 会 徐 洪 根 华 高 一 村 55 号 201 13917698077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40 华 高 一 村 程 娴 华 高 一 村 135 号 13916050986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41 陆 咏 之 华 高 一 村 135 号 101 13795462425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42 双 桥 路 1108 弄 14 号 503 黄 勤 芳 15618003718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室 43 南 行 居 委 会 双 桥 路 1139 弄 7 号 1602 高 志 红 13901874012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东 源 名 都 室 44 王 芳 双 桥 路 1139 弄 33 号 5865923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45 张 华 双 桥 路 1139 弄 33 号 201 13795232718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46 金 建 平 金 高 路 1636 号 13501827929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47 韩 燕 华 金 高 路 1636 号 5854598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阳 光 第 一 居 委 会 48 王 丽 华 金 高 路 1636 号 5854598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49 陈 雅 君 金 高 路 1636 号 15800950507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50 曾 女 士 永 业 路 94 弄 51 号 401 1365188753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51 张 文 斌 永 业 路 132 号 50320604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52 陈 玲 永 业 路 132 号 50320604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53 叶 子 永 业 路 132 号 50320604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54 永 业 居 委 会 曾 之 易 永 业 路 132 号 13917264745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55 冯 晨 永 业 路 132 号 58994688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56 李 悦 永 业 路 132 号 58994688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57 张 文 祥 永 业 一 居 小 区 50320604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58 李 芊 芊 永 业 二 居 13681996902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59 姜 玉 婵 佳 林 路 898 弄 18 号 50311455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60 张 桥 居 委 会 施 巍 佳 林 路 898 弄 18 号 2 楼 15900634201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61 陈 顾 佳 林 路 919 弄 35 号 402 50311455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62 王 立 云 佳 林 路 898 弄 18 号 50311455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63 张 云 强 金 杨 路 1155 弄 3 号 603 13167290534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64 金 桥 新 城 居 委 会 张 栋 晖 金 高 路 2131 弄 1 号 202 15021820637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65 张 先 生 金 高 路 2131 弄 1 号 202 50317551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66 宋 美 蓉 金 高 路 2131 弄 1 号 202 50317551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67 彭 丽 姮 华 高 三 居 58650429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68 陶 翠 梅 杨 高 北 路 3885 弄 42 号 5865042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69 华 高 新 村 董 晓 龙 杨 高 北 路 3885 弄 42 号 5865042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70 第 三 居 委 会 梅 椿 杨 高 北 路 3885 弄 42 号 5865042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71 丁 继 芳 杨 高 北 路 3885 弄 42 号 58650429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72 汤 慧 洪 杨 高 北 路 3885 弄 42 号 5865042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73 张 静 华 高 四 居 68977843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华 高 新 村 74 陆 燕 娜 华 高 四 居 13917110206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第 四 居 委 会 75 杨 小 姐 华 高 四 居 58651481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76 绿 地 居 委 会 东 靖 路 2250 弄 86 号 101 瞿 备 室 68977536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273

序 号 敏 感 目 标 姓 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态 度 对 象 类 型 调 查 方 式 77 东 靖 路 2250 弄 86 号 101 王 俊 红 室 68977536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78 许 云 山 金 高 路 436 弄 56 号 13166429757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79 银 杏 居 委 会 黄 诗 予 金 高 路 436 弄 56 号 68977295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80 朱 绒 礼 金 高 路 436 弄 56 号 68977295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81 宋 兰 复 兴 路 107 号 5025368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82 藏 红 蓝 复 兴 路 107 号 1592103415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83 高 行 居 委 会 黄 静 芝 复 兴 路 107 号 5025368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84 徐 婧 复 兴 路 107 号 5025368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85 廖 赛 仙 复 兴 路 108 号 2 号 604 5025368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86 高 行 新 村 陆 桦 万 安 街 272 号 5865721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87 第 二 居 委 会 侯 晓 芸 万 安 街 272 号 58657210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88 紫 翠 居 委 会 黄 凤 红 俱 进 路 505 弄 71 号 58654508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89 孙 晓 毅 幸 福 小 镇 居 委 会 68977076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90 张 慧 娴 俱 进 路 285 弄 110 号 701 68977076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幸 福 小 镇 居 委 会 91 王 东 虎 俱 进 路 985 弄 17717402006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92 程 红 晏 华 高 一 村 68973381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93 阳 光 苑 第 二 居 委 会 张 先 生 民 耀 路 268 弄 50212877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94 阳 光 苑 居 委 会 黄 小 姐 民 耀 路 98 弄 50216657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巨 峰 路 667 弄 115 号 102 95 周 小 姐 68976160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室 证 大 居 委 会 96 王 卜 巨 峰 路 667 弄 128 号 15216752805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97 洪 先 生 巨 峰 路 667 弄 128 号 13916981791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98 姜 丽 凌 河 路 38 弄 1 号 603 1376167604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凌 河 路 四 居 委 会 99 徐 伟 君 凌 河 路 38 弄 18 号 602 13818882375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00 凌 河 路 五 居 委 会 博 兴 路 1676 弄 21 号 101 顾 琴 室 50254033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01 五 莲 路 1424 弄 33 号 102 王 静 室 50257934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02 五 莲 路 1424 弄 33 号 102 凌 河 路 七 居 委 会 贾 国 慧 室 50257934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03 五 莲 路 1424 弄 33 号 102 王 宗 英 室 50257934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04 博 兴 路 1768 弄 2 号 101 徐 俊 芸 室 5025278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博 兴 路 1768 弄 2 号 101 105 王 志 勤 50252780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室 凌 河 路 八 居 委 会 博 兴 路 1768 弄 2 号 101 106 沈 利 13636604253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室 107 周 亮 博 兴 路 1768 弄 2 号 102 室 5025278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08 王 爱 芳 凌 河 路 420 弄 2 号 602 室 5025382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凌 河 路 第 一 居 委 会 凌 河 路 420 弄 22 号 203 109 徐 贞 室 1830219692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10 顾 水 芸 凌 河 路 354 弄 58 号 68714654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11 凌 河 路 二 居 委 会 徐 玉 珍 凌 河 路 354 弄 58 号 68714654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12 李 春 梅 凌 河 路 354 弄 58 号 68714654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274

序 号 敏 感 目 标 姓 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态 度 对 象 类 型 调 查 方 式 113 凌 河 路 354 弄 58 号 102 金 先 生 室 68714654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14 陆 轶 鸿 凌 河 路 188 弄 72 号 50256102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15 凌 河 路 三 居 委 会 凌 河 路 188 弄 77 号 502 徐 红 妹 室 50256102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16 东 陆 路 居 委 会 张 玉 芳 东 陆 路 898 弄 37 号 402 1365189036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17 沈 宏 伟 凌 河 路 200 弄 10 号 401 13816030910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18 荷 泽 路 居 委 会 杨 玉 玲 浦 东 长 岛 路 384 弄 20 号 68951368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19 张 平 牟 平 路 384 弄 20 号 68951368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20 杜 羿 力 胶 东 路 855 弄 52 号 2 楼 50315939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牟 平 居 委 会 121 贾 晓 虹 胶 东 路 855 弄 52 号 2 楼 5031593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22 金 泽 苑 居 委 会 李 奕 金 泽 苑 18202180087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23 长 岛 路 1203 弄 22 号 604 许 青 室 68519082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24 金 桥 湾 居 委 会 长 岛 路 1280 弄 59 号 304 杜 许 红 13918512068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室 125 殷 先 生 菏 泽 路 828 弄 29 号 68511596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26 鲍 杰 长 岛 路 1338 弄 7 号 101 13818030139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长 岛 路 居 委 会 127 申 先 生 长 岛 花 园 1560 弄 68952342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28 台 儿 庄 居 委 会 金 承 张 台 儿 庄 路 363 弄 58 号 101 18930508178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29 金 鹏 居 委 会 郑 海 燕 五 莲 路 780 弄 65 号 15000182338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30 陈 三 英 博 兴 路 799 弄 68515331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31 浦 兴 路 第 三 居 委 会 张 根 网 博 兴 路 799 弄 64 号 68519832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32 唐 先 生 博 兴 路 799 弄 68519832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33 韩 培 兰 博 兴 路 916 弄 17 号 102 68958108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34 浦 兴 路 第 二 居 委 会 刘 慧 慧 博 兴 路 916 弄 17 号 102 68958108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35 邓 敏 长 岛 路 1118 号 13817113279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36 张 倚 倩 菏 泽 路 287 弄 9 号 604 15221761162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37 昌 盛 菏 泽 路 287 弄 14 号 102 18621968650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38 五 莲 路 719 弄 11 号 202 张 文 彬 中 大 居 委 会 室 13817217642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39 卞 建 英 五 莲 路 758 弄 13621911895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40 温 莉 菲 五 莲 路 780 弄 65 号 68519510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41 朱 勤 文 五 莲 路 780 弄 65 号 68519510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42 东 荷 居 委 会 胡 艺 环 东 陆 路 1018 弄 22 号 602 68953565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43 龙 臣 居 委 会 何 宇 洪 五 莲 路 1047 弄 18 号 303 50256006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44 冯 敏 莉 高 宝 路 68 弄 71 号 203 13564958591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新 高 苑 第 三 居 委 会 145 蔡 尔 新 高 苑 三 居 22062507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46 陈 晓 莉 高 宝 路 229 弄 108 号 68977856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47 黄 梅 兰 高 宝 路 229 弄 108 号 68977856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新 高 苑 居 委 会 高 东 镇 光 明 路 42 弄 2 号 148 孙 晓 旦 13062689817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401 149 松 军 高 宝 路 379 弄 14 号 13386286315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50 新 高 苑 第 二 居 委 会 杨 鲁 华 高 宝 路 379 弄 14 号 50112257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51 黄 伟 红 高 宝 路 379 弄 14 号 50112257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152 东 陆 路 第 六 居 民 委 李 键 东 陆 路 1456 弄 57 号 68716625 支 持 居 民 问 卷 153 员 严 宣 东 东 陆 路 1456 弄 57 号 68716625 无 所 谓 居 民 问 卷 275

序 号 敏 感 目 标 姓 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态 度 对 象 调 查 类 型 方 式 合 计 153 人 表 16.3-4 被 访 公 众 结 构 性 别 年 龄 ( 岁 ) 文 化 程 度 男 女 <30 30-50 >50 大 专 及 以 上 中 学 小 学 及 以 下 46 107 14 108 31 112 40 1 30.1% 69.9% 9.2% 70.6% 20.3% 73.2% 26.1% 0.7% 职 业 工 人 农 民 公 司 职 员 公 务 员 技 术 人 员 离 退 休 教 职 工 学 生 其 它 11 2 22 6 1 12 0 0 99 7.2% 1.3% 14.4% 3.9% 0.7% 7.8% 0.0% 0.0% 64.7% 16.3.6 周 边 敏 感 类 机 构 征 求 意 见 2015 年 12 月 24 日 -2016 年 1 月 10 日, 建 设 单 位 及 环 评 课 题 组 的 人 员 通 过 邮 政 挂 号 信 的 形 式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45 家 医 院 学 校 敬 老 院 等 敏 感 类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发 放 了 项 目 建 设 意 见 征 询 单, 书 面 征 求 单 位 或 团 体 意 见 机 构 征 求 意 见 表 的 内 容 见 图 16.3-4 问 卷 发 放 及 回 收 情 况 见 表 16.3-5 表 16.3-5 调 查 问 卷 的 发 放 及 回 收 情 况 序 距 离 规 模 征 询 问 卷 发 有 效 问 卷 名 称 方 位 号 (m) ( 人 ) 方 式 放 数 量 回 收 数 量 1 上 海 金 苹 果 双 语 学 校 110 北 3000 邮 寄 1 0 2 浦 东 新 区 华 高 小 学 165 西 北 970 邮 寄 1 0 3 德 国 学 校 上 海 浦 东 校 区 610 西 450 邮 寄 1 0 4 华 高 幼 儿 园 东 园 350 西 北 372 邮 寄 1 0 5 上 海 金 高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600 西 北 40 邮 寄 1 0 6 华 高 幼 儿 园 西 园 590 西 北 458 邮 寄 1 0 7 蒲 公 英 幼 儿 园 阳 光 欧 洲 城 校 区 780 西 370 邮 寄 1 0 8 浦 东 新 区 张 桥 中 心 小 学 450 西 南 1180 邮 寄 1 0 9 浦 东 新 区 金 桥 幼 儿 园 390 西 南 412 邮 寄 1 0 10 张 桥 敬 老 院 1000 西 南 86 邮 寄 1 0 11 高 桥 东 陆 学 校 证 大 校 区 1500 西 900 邮 寄 1 0 12 上 海 市 高 行 中 学 1800 西 北 1200 邮 寄 1 0 13 高 桥 东 陆 学 校 小 学 部 1400 西 800 邮 寄 1 0 14 丰 华 高 级 中 学 1500 西 南 960 邮 寄 1 0 15 东 陆 托 儿 所 1700 西 240 邮 寄 1 0 16 华 高 小 学 东 靖 路 校 区 1400 北 970 邮 寄 1 0 17 新 陆 中 学 980 南 1300 邮 寄 1 0 18 上 海 世 纪 星 证 大 幼 儿 园 1700 西 北 320 邮 寄 1 0 19 浦 东 新 区 金 桥 敬 老 院 1100 南 60 邮 寄 1 0 20 金 新 幼 儿 园 1600 西 南 270 邮 寄 1 0 21 金 新 小 学 1500 西 南 650 邮 寄 1 0 22 上 海 市 浦 兴 中 学 1700 西 南 880 邮 寄 1 0 23 上 海 福 山 外 国 语 小 学 ( 五 莲 路 校 232 1 0 1800 西 北 邮 寄 区 ) 24 东 沟 幼 儿 园 新 行 校 区 1800 西 北 210 邮 寄 1 0 276

25 凌 河 小 学 2100 西 530 邮 寄 1 0 26 东 荷 小 学 2100 西 700 邮 寄 1 0 27 东 蕾 幼 儿 园 博 兴 校 区 2100 西 180 邮 寄 1 0 28 浦 兴 敬 老 院 2000 西 南 80 邮 寄 1 0 29 建 平 远 翔 学 校 2100 西 680 邮 寄 1 0 30 金 桥 小 学 1800 西 南 210 邮 寄 1 0 31 上 海 外 国 语 大 学 附 属 浦 东 外 国 310 1 0 2100 西 南 邮 寄 语 小 学 32 蒲 公 英 幼 儿 园 彩 虹 岛 部 1800 西 南 190 邮 寄 1 0 33 小 天 才 幼 儿 园 看 护 点 2100 西 北 160 邮 寄 1 0 34 公 利 医 院 ( 金 桥 门 诊 部 ) 2200 西 南 --- 邮 寄 1 0 35 高 行 小 学 2200 西 北 550 邮 寄 1 0 36 小 风 车 金 桥 丽 都 幼 儿 园 2500 西 130 邮 寄 1 0 37 上 海 开 元 骨 科 医 院 2500 西 200 邮 寄 1 0 38 好 宝 贝 幼 儿 园 2000 东 110 邮 寄 1 0 39 上 海 浦 东 新 区 民 办 普 瑞 姆 幼 儿 160 1 0 1900 南 邮 寄 园 40 上 海 福 山 同 乐 幼 儿 园 2500 西 北 120 邮 寄 1 0 41 东 蕾 幼 儿 园 金 鹏 校 区 2600 西 南 110 邮 寄 1 0 42 上 海 市 浦 东 模 范 中 学 2400 西 南 560 邮 寄 1 0 43 顾 路 幼 儿 园 安 基 分 部 2100 东 北 80 邮 寄 1 0 44 蒲 公 英 幼 儿 园 金 桥 湾 部 2300 西 南 90 邮 寄 1 0 45 同 汇 幼 儿 园 1400 西 350 邮 寄 1 0 45 0 以 上 通 过 邮 政 挂 号 信 形 式 进 行 意 见 征 询 的 调 查 问 卷, 通 过 邮 政 系 统 查 询, 其 邮 件 均 已 寄 送 签 收, 祥 见 图 16.3-5 邮 政 挂 号 信 的 收 发 情 列 表 但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在 意 见 征 询 期 间 (12 月 24 日 -1 月 10 日 ), 均 未 收 到 各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意 见 反 馈 277

图 16.3-5 邮 政 挂 号 信 的 收 发 情 况 列 表 16.3.7 合 规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CSS 发 动 机 一 期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不 增 加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总 产 能, 无 新 增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全 部 达 标 排 放, 不 存 在 较 大 环 境 风 险 或 影 响, 属 于 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发 布 < 关 于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的 指 导 意 见 (2013 年 版 )> ( 沪 环 保 评 [2013]201 号 ) 中 的 其 他 建 设 项 目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与 相 关 规 定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表 16.3-7 16.4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分 析 与 答 复 16.4.1 公 示 公 告 意 见 反 馈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网 上 信 息 公 示, 报 纸 公 告 阶 段 均 未 收 到 任 何 与 本 项 目 环 评 有 关 的 问 题 反 馈 表 16.3-7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合 规 性 分 析 序 号 指 导 意 见 要 求 本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1 书 面 问 卷 调 查 表 的 发 放 总 数 应 不 少 居 民 点 发 放 数 量 160 份, 回 收 有 效 问 卷 于 100 份, 回 收 的 有 效 书 面 问 卷 表 比 153 份, 回 收 率 为 95.6% 例 不 低 于 80% 2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书 面 问 卷 调 查 的 覆 盖 率 应 不 低 于 70% 居 民 点 全 部 调 查, 覆 盖 率 为 83.9% 对 敏 感 目 标 问 卷 发 放 量 占 总 发 放 量 居 民 点 问 卷 发 放 量 160( 有 效 回 收 153 3 比 例 不 低 于 70%, 回 收 比 例 应 不 低 于 份 ), 占 发 放 总 数 比 例 95.6%, 回 收 率 70% 95.6% 2015 年 11 月 3 日 -2015 年 11 月 16 日 第 一 次 4 网 上 公 示 网 上 公 示 2015 年 12 月 2 日 - 2015 年 12 月 15 日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 均 满 足 公 示 期 10 个 工 作 日 要 求 5 当 地 报 纸 等 媒 体 公 告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在 浦 东 时 报 进 行 公 示 16.4.2 问 卷 调 查 统 计 分 析 及 回 访 (1)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居 民 调 查 意 见 汇 总 见 表 16.4-1 符 合 性 分 析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表 16.4-1 居 民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表 No 调 查 内 容 人 数 比 例 新 闻 媒 体 22 14.4% 您 是 否 曾 通 过 其 他 途 径 了 解 网 络 9 5.9% 1 本 项 目 及 其 建 设 内 容? 听 说 36 23.5% 本 次 调 查 及 公 示 85 55.6% 278

2 3 4 5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建 设 对 本 地 区 发 展 带 来 的 益 处? 您 认 为 影 响 本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的 主 要 因 素 是 : 您 担 心 该 项 目 施 工 期 影 响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的 主 要 因 素 :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运 行 阶 段 在 哪 方 面 最 担 心? 6 您 对 本 项 目 最 关 注 的 问 题 是 : 7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44 28.8% 增 加 就 业 机 会 和 个 人 收 入 49 32.0% 企 业 自 身 发 展 需 要 32 20.9% 不 清 楚 27 17.6% 空 气 116 75.8% 地 表 水 44 28.8% 噪 声 76 49.7% 固 体 废 物 59 38.6% 其 他 11 7.2%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127 83.0% 水 环 境 影 响 61 39.9% 噪 声 影 响 74 48.4% 固 体 废 物 47 30.7% 其 他 3 2.0%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126 82.4% 水 环 境 影 响 59 38.6% 噪 声 影 响 67 43.8% 固 体 废 物 45 29.4% 其 他 2 1.3% 符 合 国 家 和 上 海 市 环 保 政 策 和 法 规, 严 格 执 行 排 放 标 准 114 74.5% 政 府 加 强 企 业 运 行 监 管, 保 证 环 保 设 施 的 有 效 正 常 运 行 79 51.6% 对 日 常 生 活 不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73 47.7% 4 2.6% 该 项 目 在 落 实 设 计 的 环 保 措 支 持 104 68.0% 施 全 面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政 府 无 所 谓 46 30.1% 监 管 到 位 的 前 提 下,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态 度 不 支 持 3 2.0% 1 对 项 目 的 知 晓 度 : 大 多 数 公 众 通 过 本 次 调 查 及 公 示 对 本 项 目 有 所 了 解, 占 比 为 55.6%, 通 过 听 说 对 本 项 目 有 所 了 解 的 占 23.5%, 通 过 新 闻 媒 体 和 网 络 对 本 项 目 有 所 了 解 的 分 别 占 14.4% 和 5.9% 2 项 目 建 设 对 本 地 区 发 展 带 来 的 益 处 :17.6% 的 公 众 选 择 不 清 楚 ;20.9% 的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是 企 业 自 身 发 展 需 要 ;28.8% 的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促 进 能 够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 另 有 32.0% 的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能 够 为 增 加 就 业 机 会 和 个 人 收 入 3 对 影 响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的 主 要 因 素 : 被 调 查 公 众 认 为 影 响 地 区 环 境 的 主 要 因 素 是 空 气 污 染 的 为 75.8%; 噪 声 污 染 为 49.7%; 固 体 废 物 为 38.6%; 地 表 水 污 染 为 28.8%; 其 他 为 7.2%( 主 要 为 不 清 楚 或 认 为 本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 4 对 项 目 施 工 期 影 响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担 心 的 主 要 因 素 : 被 调 查 公 众 施 工 期 最 为 担 心 的 为 会 影 响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占 83.0%; 担 心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的 为 48.4%; 担 279

心 影 响 水 环 境 影 响 的 为 39.9%; 担 心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的 为 30.7%; 另 有 2.0% 的 公 众 选 择 其 他 ( 主 要 认 为 施 工 期 不 会 对 其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5 对 项 目 运 行 阶 段 的 担 心 : 被 调 查 公 众 对 项 目 运 行 阶 段 最 为 担 心 的 方 面 为 大 气 污 染, 占 82.4%; 担 心 噪 声 污 染 的 为 43.8%; 担 心 水 环 境 污 染 的 为 39.6%; 担 心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的 为 29.4%; 另 有 1.3% 的 公 众 选 择 其 他 ( 主 要 认 为 运 行 期 不 会 对 其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6 对 本 项 目 最 关 注 的 问 题 是 : 被 调 查 公 众 大 部 分 关 心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和 上 海 市 环 保 政 策 和 法 规, 严 格 执 行 排 放 标 准, 占 74.5%; 认 为 政 府 应 加 强 企 业 运 行 监 管, 保 证 环 保 设 施 的 有 效 正 常 运 行 的 占 51.6%; 要 求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日 常 生 活 不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占 47.7%; 另 有 2.6% 的 公 众 选 择 其 他 7 被 访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持 支 持 态 度 为 :68.0% 的 公 众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30.1% 的 公 众 选 择 无 所 谓,2.0%(3 名 )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持 反 对 态 度 (2) 公 众 反 对 意 见 回 访 1 调 查 过 程 中, 有 3 名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持 反 对 态 度 为 进 一 步 了 解 公 众 意 见, 课 题 组 和 建 设 单 位 针 对 持 反 对 意 见 的 3 名 居 民 进 行 了 回 访 回 访 名 录 回 访 后 态 度 及 回 访 意 见 见 表 16.4-2 2 课 题 组 回 访 前 后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态 度 的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16.4-3 3 公 众 反 对 意 见 收 集 及 分 析 A 反 对 意 见 回 访 : 对 3 位 持 反 对 意 见 公 众 就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和 环 评 结 论 进 行 沟 通 后,2 位 公 众 仍 然 反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 还 有 1 位 公 众 未 联 系 上 本 人 表 16.4-2 回 访 名 录 回 访 后 态 度 及 回 访 意 见 一 览 表 序 号 姓 名 1 2 3 赵 美 娟 张 莉 君 李 月 琴 所 属 敏 感 目 标 阳 光 第 二 居 委 会 阳 光 欧 洲 城 金 色 米 兰 苑 反 对 理 由 回 访 后 态 度 回 访 后 意 见 强 力 要 求 对 空 气 人 体 不 利 的 排 除 掉 强 力 反 对 迁 移 到 边 远 地 区 去 经 课 题 组 介 绍 本 项 目 情 况 后, 仍 然 反 对 经 课 题 组 介 绍 本 项 目 情 况 后, 仍 然 反 对 经 课 题 组 介 绍 本 项 目 情 况 后, 仍 然 反 对 表 16.4-3 问 卷 调 查 回 访 前 后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支 持 态 度 空 气 中 有 异 味, 影 响 居 民 生 活 和 健 康 空 气 中 的 臭 味 可 能 不 是 通 用 公 司 产 生 的 但 通 用 公 司 周 边 的 大 型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对 周 围 居 民 造 成 影 响 空 气 中 有 异 味 回 访 前 回 访 后 280

态 度 样 本 占 总 调 查 样 占 总 调 查 样 态 度 样 本 本 数 的 比 例 本 数 的 比 例 支 持 104 68.0% 支 持 104 68.0% 无 所 谓 46 30.0% 无 所 谓 46 30.0% 不 支 持 3 2.0% 不 支 持 3 2.0% B 反 对 意 见 及 环 评 单 位 和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3 名 公 众 反 对 意 见 及 环 评 单 位 和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见 表 16.4-4 表 16.4-4 问 卷 反 对 意 见 及 环 评 单 位 和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收 集 情 况 反 馈 意 见 敏 感 目 标 人 数 环 评 单 位 及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空 气 污 染 阳 光 第 二 居 委 会 阳 光 欧 洲 城 金 色 米 兰 苑 噪 声 污 染 1 2 目 前, 上 汽 通 用 公 司 正 在 采 取 措 施 以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以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具 体 措 施 为 : 北 厂 色 漆 改 用 水 性 漆 ; 清 漆 喷 房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改 造, 在 现 有 水 幕 除 漆 雾 基 础 上, 增 加 沸 石 转 轮 吸 附 + 浓 缩 焚 烧 措 施,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率 由 15% 提 高 到 90% 以 上 本 项 目 为 技 改 项 目, 本 项 目 为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增 加 生 产 新 车 型 的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是 新 增 新 车 型 模 具, 新 增 或 改 造 各 车 间 的 工 艺 设 备 本 项 目 无 新 增 土 地, 无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本 项 目 污 染 源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不 变, 厂 界 非 甲 烷 总 体 浓 度 满 足 上 海 市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 表 3 中 的 厂 界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4mg/m 3 对 于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扰 民 问 题, 建 议 通 用 汽 车 公 司 及 相 关 运 输 单 位 严 格 管 理 其 运 输 车 辆, 特 别 是 重 型 运 载 车 辆 的 运 行 线 路 和 时 间 应 尽 量 避 开 噪 声 敏 感 区 域 和 噪 声 敏 感 时 段 进 出 车 辆 要 合 理 调 度, 明 确 线 路, 使 行 驶 道 路 保 持 平 坦, 减 弱 车 辆 的 颠 簸 噪 声 和 产 生 振 动 16.4.3 评 价 范 围 内 单 位 机 构 征 求 意 见 分 析 2015 年 12 月 24 日 -2016 年 1 月 10 日, 建 设 单 位 及 环 评 课 题 组 的 人 员 通 过 邮 政 挂 号 信 的 形 式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45 家 医 院 学 校 敬 老 院 等 敏 感 类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发 放 了 项 目 建 设 意 见 征 询 单, 书 面 征 求 单 位 或 团 体 意 见 以 上 通 过 邮 政 挂 号 信 形 式 进 行 意 见 征 询 的 调 查 问 卷, 通 过 邮 政 系 统 查 询, 其 邮 件 均 已 寄 送 签 收, 但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在 意 见 征 询 期 间 (12 月 24 日 -1 月 10 日 ), 均 未 收 到 各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意 见 反 馈 16.4.4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调 查 问 卷 及 回 访 过 程 中, 公 众 及 敏 感 机 构 提 出 的 建 议 采 纳 情 况 汇 总 于 表 16.4-7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中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分 析 及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在 采 取 了 各 种 针 对 性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确 保 污 染 物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的 前 提 下, 不 会 改 变 周 边 环 境 的 质 量 等 级 表 16.4-7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汇 总 反 馈 意 见 敏 感 目 标 人 数 环 评 单 位 及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阳 光 第 二 居 目 前, 上 汽 通 用 公 司 正 在 采 取 措 施 以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以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具 体 措 施 为 : 北 厂 色 漆 改 用 委 会 阳 光 欧 空 气 污 染 2 水 性 漆 ; 清 漆 喷 房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改 造, 在 现 有 水 幕 除 漆 雾 基 础 上, 增 加 沸 石 转 轮 洲 城 金 色 米 吸 附 + 浓 缩 焚 烧 措 施,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率 由 15% 提 高 到 90% 以 上 兰 苑 本 项 目 为 技 改 项 目, 本 项 目 为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增 加 生 产 新 车 型 的 技 术 改 造 281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是 新 增 新 车 型 模 具, 新 增 或 改 造 各 车 间 的 工 艺 设 备 本 项 目 无 新 增 土 地, 无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本 项 目 污 染 源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不 变, 厂 界 非 甲 烷 总 体 浓 度 满 足 上 海 市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 表 3 中 的 厂 界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4mg/m 3 对 于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扰 民 问 题, 建 议 通 用 汽 车 公 司 及 相 关 运 输 单 位 严 格 管 理 其 运 输 车 辆, 特 别 是 重 型 运 载 车 辆 的 运 行 线 路 和 时 间 应 尽 量 避 开 噪 声 敏 感 区 域 和 噪 声 敏 感 时 段 进 出 车 辆 要 合 理 调 度, 明 确 线 路, 使 行 驶 道 路 保 持 平 坦, 减 弱 车 辆 的 颠 簸 噪 声 和 产 生 振 动 针 对 本 项 目 调 查 问 卷 中 填 写 的 其 他 环 保 建 议, 总 结 为 2 类 :(1) 企 业 产 生 效 噪 声 污 染 1 益 时, 应 对 环 保 事 业 多 做 反 哺 ;(2) 建 议 改 善 污 染 物 处 理 装 置 本 体 的 过 滤 系 统,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课 题 组 已 将 以 上 环 保 建 议 告 知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将 严 格 按 照 环 评 报 告 中 要 求 的 环 保 措 施 严 格 执 行, 尽 可 能 减 少 因 本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行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并 加 强 企 业 的 自 我 监 管, 确 保 污 染 物 做 到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在 信 息 主 动 公 开 方 面, 建 设 单 位 计 划 定 期 编 制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和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并 主 动 向 浦 东 新 区 环 境 监 察 支 队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递 交 报 告 中 包 括 环 境 管 理 节 能 减 排 情 况 污 染 物 达 标 情 况 和 企 业 能 源 管 理 等 情 况 另 外, 建 设 单 位 将 积 极 参 加 金 桥 管 委 会 环 境 管 理 平 台 的 各 项 活 动, 并 在 生 态 金 桥 上 刊 登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的 相 关 内 容, 以 供 周 边 居 民 查 阅 16.5 小 结 (1)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采 用 网 上 信 息 公 示 问 卷 调 查 当 地 报 纸 刊 登 信 息 征 询 意 见 单 等 4 种 方 法, 让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有 较 全 面 的 了 解 (2) 本 次 调 查 总 共 发 放 问 卷 调 查 160 份 其 中 回 收 有 效 问 卷 153 份, 比 例 95.6%;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覆 盖 率 达 到 83.9%; 敏 感 目 标 发 放 问 卷 数 量 占 发 放 总 数 的 100% 本 次 问 卷 调 查 共 有 3 位 居 民 反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课 题 组 和 建 设 单 位 针 对 上 述 3 名 居 民 进 行 了 回 访,3 位 公 众 仍 然 反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回 访 后,68.0%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持 支 持 态 度,30.0% 的 公 众 选 择 无 所 谓,2.0%(3 名 )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持 反 对 态 度 (3) 本 次 调 查 向 部 分 学 校 等 敏 感 类 机 构 发 放 问 卷 45 份, 无 回 收 问 卷 (4)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关 于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的 指 导 意 见 (2013 年 版 ) ( 沪 环 保 评 [2013]201 号 ) 等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进 行 了 两 次 公 示 一 次 现 场 问 卷 调 查, 并 在 当 地 282

报 纸 刊 登 项 目 环 评 信 息 同 时 征 求 了 敏 感 单 位 的 意 见 公 示 调 查 的 时 间 节 点 顺 序 和 方 式 符 合 " 办 法 " 和 " 指 导 意 见 " 要 求, 满 足 合 法 性 要 求 根 据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距 离 项 目 的 远 近 以 及 人 口 分 布 情 况, 现 场 发 放 书 面 调 查 问 卷 160 份, 回 收 有 效 问 卷 153 份, 有 效 问 卷 回 收 率 95.6%, 调 查 对 象 样 本 数 分 布 范 围 年 龄 性 别 职 业 等 构 成 较 合 理, 符 合 有 效 性 广 泛 性 和 代 表 性 的 要 求 公 众 参 与 的 具 体 内 容 在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的 共 同 参 与 下 开 展, 调 查 结 果 可 以 反 映 广 大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实 际 看 法 和 态 度, 调 查 结 果 真 实 有 效, 满 足 真 实 性 要 求 因 此,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满 足 合 法 性 有 效 性 代 表 性 真 实 性 的 要 求 283

17 结 论 和 建 议 17.1 建 设 内 容 17.1.1 项 目 名 称 和 建 设 地 点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是 中 美 合 资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企 业, 成 立 于 1997 年 目 前 拥 有 浦 东 金 桥 烟 台 东 岳 沈 阳 北 盛 和 武 汉 分 公 司 ( 在 建 ) 四 大 生 产 基 地, 共 4 个 整 车 生 产 厂 2 个 动 力 总 成 厂, 是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的 重 要 领 军 企 业 之 一 已 拥 有 别 克 雪 佛 兰 凯 迪 拉 克 等 品 牌, 共 二 十 多 个 系 列 产 品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浦 东 金 桥 基 地 位 于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北 区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拟 在 浦 东 金 桥 基 地 实 施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北 厂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项 目, 通 过 对 现 有 设 备 的 升 级 改 造, 使 现 有 生 产 线 能 满 足 新 车 型 生 产 要 求, 保 持 全 厂 整 车 生 产 能 力 不 变 本 项 目 属 于 技 改 项 目 17.1.2 建 设 内 容 和 规 模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基 地 现 有 整 机 生 产 能 力 为 80JPH,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将 能 够 在 北 厂 生 产 线 上 共 线 生 产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D2JBI) 中 高 级 桥 车, 但 上 汽 通 用 金 桥 北 厂 产 能 保 持 不 变 至 达 纲 年, 本 项 目 新 增 车 型 总 产 能 2 万 辆 / 年, 上 汽 通 用 金 桥 北 厂 产 能 保 持 不 变 本 项 目 无 新 增 土 地, 无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配 合 产 品 调 整, 新 增 设 备 447 台 ( 套 ) 现 有 公 用 配 套 设 施 可 满 足 技 改 项 目 需 求, 不 需 改 造 17.1.3 项 目 投 资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116800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0.086% 17.2 现 有 工 程 回 顾 及 存 在 问 题 17.2.1 生 产 能 力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生 产 基 地 进 过 多 次 扩 建 和 改 造, 建 有 南 北 两 个 厂 区, 目 前 已 形 成 由 冲 压 车 身 油 漆 总 装 动 力 总 成 组 成 的 先 进 的 生 产 体 系 以 及 由 信 息 物 流 公 用 动 力 站 房 安 保 消 防 环 保 生 活 办 公 等 组 成 的 完 善 的 配 套 设 施, 具 有 年 产 整 车 60 万 辆 发 动 机 53 万 台 变 速 箱 45 万 台 的 生 产 能 力 2015 年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完 成 了 上 海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新 一 代 中 高 级 平 台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环 评, 投 资 45 亿 元, 通 过 对 现 有 设 备 的 升 级 改 284

造, 使 现 有 生 产 线 能 满 足 新 车 型 生 产 要 求, 保 持 全 厂 整 车 生 产 能 力 不 变 同 时 配 套 建 设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该 项 目 目 前 正 在 建 设 中 17.2.2 生 产 工 艺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采 用 国 内 外 较 为 成 熟 先 进 的 整 车 制 造 生 产 工 艺, 北 厂 区 主 要 由 钢 板 冲 压 车 身 拼 合 油 漆 涂 装 发 动 机 总 成 整 车 总 装 等 五 大 工 艺 环 节 组 成 17.2.3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和 达 标 排 放 (1) 废 水 北 厂 区 分 别 建 有 一 套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油 漆 车 间 磷 化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与 其 他 生 产 废 水 混 合 后 进 行 混 凝 沉 淀 气 浮 物 化 处 理, 出 水 再 和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进 行 生 化 处 理, 出 水 纳 管 排 放 其 中 南 厂 区 废 水 经 生 化 处 理 后, 部 分 废 水 经 深 度 处 理 后 中 水 回 用 2012-2014 年 北 厂 区 一 类 污 染 物 处 理 设 施 排 口 的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表 明, 一 类 污 染 物 在 处 理 装 置 排 口 均 达 到 上 海 市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199-2009) 中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 北 厂 区 通 汇 废 水 处 理 站 总 排 口 最 终 出 水 各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远 远 低 于 上 海 市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31/445-2009) 的 标 准 要 求 (2) 废 气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喷 漆 废 气 分 别 经 文 丘 里 洗 涤 器 和 水 幕 净 化 处 理 后 由 60m 排 气 筒 排 放, 烘 干 废 气 经 焚 烧 后 分 别 由 35m 排 气 筒 排 放, 烘 干 热 源 由 天 然 气 加 热 炉 提 供,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由 车 间 屋 顶 直 接 排 放, 磷 化 工 艺 废 气 分 别 经 40m 排 气 筒 排 放 ; 北 厂 区 总 装 车 间 汽 车 尾 气 由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北 厂 区 涂 胶 废 气 由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 北 厂 区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油 雾 由 高 效 过 滤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后 室 内 排 放 ; 北 厂 区 车 身 车 间 焊 接 烟 尘 打 磨 粉 尘 经 滤 袋 式 高 效 除 尘 器 净 化 后 室 内 排 放 2012-2014 年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表 明, 油 漆 车 间 和 总 装 车 间 各 排 气 筒 各 项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均 涂 装 车 间 和 总 装 车 间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等 效 排 放 速 率 均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31/933-2015) 的 标 准 限 值 的 要 求 ; 磷 化 废 气 排 气 筒 各 项 污 染 物 全 部 低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31/933-2015) 的 标 准 限 值 ; 北 厂 区 厂 界 各 污 染 物 浓 度 达 到 该 标 准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285

(3) 噪 声 冷 却 塔 风 机 等 室 外 声 源 均 安 装 了 消 声 器 隔 声 屏, 冷 冻 机 空 压 机 等 公 辅 设 施 采 用 隔 声 门 窗 防 震 垫, 冲 压 机 发 动 机 转 鼓 实 验 等 生 产 和 试 验 设 备 噪 声 采 用 封 闭 厂 房 和 专 用 设 备 建 筑 隔 声 2013-2014 年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东 厂 界 和 北 厂 界 昼 夜 声 级 均 满 足 国 家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的 4 类 标 准 要 求 ; 其 余 厂 界 昼 夜 声 级 均 达 到 2 类 标 准 要 求 (4) 固 体 废 物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共 产 生 十 余 类 危 险 废 物, 除 废 水 处 理 废 活 性 炭 外 均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 其 他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委 托 处 置 或 综 合 利 用, 生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17.2.4 环 境 管 理 (1)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和 体 系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一 个 较 为 完 善 的 环 境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由 执 委 会 环 境 管 理 推 进 组 公 司 生 产 部 门 三 个 层 次 组 成, 形 成 了 由 宏 观 到 具 体 由 目 标 到 措 施 的 分 级 管 理 机 构, 确 保 各 项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和 措 施 的 有 效 执 行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已 通 过 ISO14001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制 定 了 包 括 能 源 管 理 大 气 污 染 物 控 制 水 污 染 物 控 制 废 弃 物 管 理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环 保 设 施 管 理 应 急 准 备 与 响 应 监 测 检 查 记 录 管 理 培 训 等 环 境 管 理 程 序 文 件 作 业 指 导 书 和 操 作 程 序, 覆 盖 了 全 厂 所 有 生 产 设 施 辅 助 设 施 生 活 设 施 (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和 执 行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环 境 监 测 体 系, 覆 盖 了 废 水 废 气 和 噪 声 污 染 源 及 处 理 设 施, 对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进 行 比 较 全 面 的 监 控 自 建 厂 以 来,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每 年 都 实 施 但 仍 需 增 加 地 下 水 和 土 壤 环 境 监 测, 以 及 总 装 车 间 涂 胶 废 气 排 气 筒 监 测, 以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浓 度 定 期 监 测 (3) 环 境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各 化 学 品 库 按 照 相 关 要 求 设 置 通 风 地 沟 防 渗 等 措 施, 根 据 化 学 品 性 质 分 类 分 区 存 放 油 罐 区 按 相 关 要 求 设 置 防 火 堤, 油 罐 设 截 止 阀 流 量 监 测 和 检 漏 设 备, 以 及 高 液 位 报 警 系 统 油 罐 区 加 油 卸 油 操 作 区 地 面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此 外, 286

固 废 仓 库 废 水 处 理 站 油 漆 车 间 等 场 所 地 面 均 采 取 防 渗 措 施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化 学 品 库 管 理 制 度, 以 及 较 为 完 善 的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4) 环 保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建 厂 以 来 经 历 了 十 余 次 扩 建 改 建 项 目, 每 次 项 目 都 认 真 履 行 了 环 保 审 批 手 续 及 三 同 时 制 度, 报 批 手 续 齐 全,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使 用, 均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投 入 运 行 后 环 保 设 施 均 正 常 稳 定 运 行 历 次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的 环 保 措 施 和 环 境 管 理 监 测 计 划 要 求 基 本 得 到 了 有 效 落 实,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中 北 厂 区 溶 剂 型 漆 改 为 水 性 漆 现 有 厂 区 储 油 罐 呼 吸 阀 加 装 油 气 回 收 装 置 动 力 总 成 和 油 漆 车 间 及 化 学 品 仓 库 的 区 域 雨 水 总 排 放 口 安 装 截 止 阀 已 经 完 成, 涂 装 车 间 排 气 筒 增 加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和 厂 界 增 加 臭 气 浓 度 监 测 要 求 已 经 实 施, 仅 废 活 性 炭 未 按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作 为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17.2.5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落 实 北 厂 区 油 漆 车 间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符 合 要 求 17.3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和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17.3.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达 标 按 照 上 海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二 级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区 域 内 SO 2 NO 2 NOx 小 时 浓 度 以 及 SO 2 NO 2 NOx PM 2.5 PM 10 日 均 浓 度 均 能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 二 甲 苯 一 次 浓 度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有 害 物 质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限 值 ; 甲 苯 一 次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前 苏 联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CH245-71) 中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要 求, 苯 和 NMHC 一 次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要 求 ; 1,2- 二 氯 乙 烷 丙 酮 丙 烯 三 氯 乙 烯 四 氯 化 碳 和 环 己 烷 的 日 均 浓 度 都 能 够 满 足 前 苏 联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CH245-71) 中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昼 夜 平 均 限 值 ; 苯 的 日 均 值 浓 度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要 求 总 体 来 看, 该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较 好 287

17.3.2 地 表 水 总 磷 超 标 根 据 上 海 市 地 表 水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环 境 功 能 类 别 为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IV 类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曹 家 沟 总 磷 超 出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IV 类 标 准 17.3.3 声 环 境 能 满 足 功 能 类 别 要 求 根 据 上 海 市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划,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2 类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处 于 4a 和 2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厂 界 外 区 域 昼 夜 噪 声 监 测 值 均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相 关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17.3.4 土 壤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土 壤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所 有 指 标 均 能 够 满 足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1995) 三 级 标 准 17.3.5 地 下 水 根 据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pH NH 3 -N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六 价 铬 铅 铜 铁 锰 镍 锌 硫 酸 盐 等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IV 类 标 准 限 值 的 要 求 17.3.6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水 环 境 污 染 是 区 域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17.4 本 项 目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17.4.1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纳 管 排 放 本 项 目 为 技 改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工 序 与 技 改 前 相 同,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北 厂 废 水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及 其 排 放 量 均 无 新 增 目 前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目 前 南 北 厂 区 分 别 建 有 二 个 独 立 体 系 的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均 包 括 磷 化 废 水 重 金 属 预 处 理 工 业 废 水 物 化 处 理 物 化 处 理 后 的 工 业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混 合 后 全 厂 污 水 生 化 处 理 三 个 阶 段,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31/445-2009) 后 排 至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白 龙 港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本 项 目 仍 采 用 现 有 废 水 处 理 流 程 和 设 施,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可 达 到 纳 管 标 准 288

17.4.2 生 产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来 自 车 身 油 漆 总 装 等 生 产 车 间, 生 产 产 量 不 增 加, 技 改 项 目 实 施 后 有 机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无 变 化 1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磷 化 废 气 经 集 中 收 集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室 外 高 空 排 放,NMHC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喷 漆 废 气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不 变,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NMHC 颗 粒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均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烘 干 废 气 经 各 烘 房 自 带 的 热 氧 化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排 放 废 气 中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系 物 NMHC 的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均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磷 化 废 气 磷 化 废 气 经 集 中 收 集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排 放 废 气 中 NMHC 的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均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镍 的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试 车 尾 气 总 装 车 间 汽 车 动 态 性 能 测 试 时 有 试 车 尾 气 产 生, 尾 气 中 主 要 的 污 染 源 为 NMHC NO X 由 于 该 车 本 身 为 低 排 放, 满 足 国 五 排 放 标 准, 因 此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也 较 低, 采 取 机 械 排 风 措 施, 及 时 排 除 产 生 的 尾 气, 再 室 外 通 过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排 放 的 试 车 尾 气 中 NMHC NO X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2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焊 接 烟 尘 车 身 车 间 车 间 内 各 类 焊 机 产 生 的 焊 接 烟 尘, 通 过 排 气 罩 排 气 软 管 等 多 种 形 289

式 进 行 捕 集 后, 再 经 过 焊 接 烟 尘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后, 在 车 身 车 间 内 排 放 打 磨 粉 尘 打 磨 粉 尘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颗 粒 物 通 过 打 磨 工 位 上 送 下 回 的 通 风 形 式 进 行 捕 集 后, 再 经 过 原 有 滤 筒 除 尘 器 净 化 处 理 后, 在 车 身 车 间 内 排 放 油 漆 车 间 调 漆 间 有 机 废 气 在 油 漆 喷 涂 烘 干 过 程 中, 会 散 逸 出 少 量 的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其 主 要 污 染 源 为 NMHC 二 甲 苯 甲 苯 本 项 目 技 改 前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没 有 变 化, 根 据 现 状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技 改 项 目 完 成 后 南 北 厂 区 NMHC 二 甲 苯 甲 苯 颗 粒 物 浓 度 可 满 足 可 以 满 足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1/859-2014) 厂 界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及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 厂 界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17.4.3 噪 声 源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本 项 目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动 力 总 成 车 间 机 械 加 工 装 配 传 动 检 测 设 备, 以 及 各 类 泵 和 风 机 噪 声, 新 增 噪 声 源 为 新 增 沸 石 转 轮 系 统 的 风 机 现 状 各 厂 界 昼 夜 噪 声 监 测 值 均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相 应 类 别 要 求 本 次 技 改 新 增 的 4 台 风 机 均 布 置 在 南 北 油 漆 车 间 中 部 室 外, 与 四 周 厂 界 之 间 均 有 建 筑 相 隔, 不 会 对 厂 界 达 标 产 生 影 响 17.4.4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安 全 有 效 处 置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种 类 性 质 数 量 均 与 技 改 前 相 同 目 前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委 托 其 他 单 位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上 海 绿 邹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景 东 油 脂 化 工 厂 集 惠 瑞 曼 迪 斯 ( 上 海 )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等 具 有 资 质 的 专 业 单 位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每 天 清 运,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本 项 目 固 废 采 用 现 有 处 置 方 法, 因 此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仍 可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17.5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7.5.1 废 水 具 备 纳 管 排 放 条 件, 对 当 地 水 环 境 没 有 影 响 本 项 目 生 产 规 模 和 生 产 工 艺 维 持 不 变, 废 水 水 质 废 水 排 放 量 与 技 改 前 相 同, 仍 采 用 现 有 处 理 工 艺 和 排 放 方 式, 废 水 经 厂 内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进 入 北 厂 废 290

水 处 理 站 进 一 步 处 理 后 排 至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根 据 2012-2014 年 监 测 数 据, 北 厂 废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各 项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满 足 上 海 市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DB31/445-2009) 的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具 备 废 水 纳 管 排 放 的 条 件, 对 当 地 地 表 水 环 境 没 有 影 响 17.5.2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排 放,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本 项 目 生 产 规 模 和 生 产 工 艺 维 持 不 变, 技 改 后 有 机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变,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也 没 有 变 化, 所 有 排 气 筒 位 置 高 度 风 量 等 均 与 现 有 项 目 相 同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上 汽 通 用 金 桥 基 地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仍 维 持 现 状, 不 会 改 变 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大 气 质 量 等 级 由 于 技 改 前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未 发 生 变 化, 因 此 本 项 目 技 改 后 北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维 持 现 状 17.5.3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对 敏 感 目 标 无 影 响 本 项 目 生 产 规 模 和 生 产 工 艺 维 持 不 变 根 据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现 状 各 厂 界 昼 夜 声 级 监 测 值 均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17.5.4 地 下 水 预 防 措 施 完 善, 对 地 下 水 影 响 较 小 本 项 目 雨 污 分 流, 化 学 品 储 存 场 所 油 罐 区 固 废 仓 库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废 水 处 理 站 油 漆 车 间 等 场 所, 均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防 泄 漏 防 溢 流 防 腐 蚀 防 渗 漏 措 施 因 此, 正 常 工 况 下 不 会 发 生 污 水 化 学 品 或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而 污 染 地 下 水 的 情 况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泄 漏 渗 漏 对 地 下 水 影 响 也 十 分 有 限 17.6 产 业 政 策 和 规 划 相 容 性 本 项 目 满 足 国 家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目 录 (2013 年 修 订 ) 汽 车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意 见 的 通 知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修 订 ) 和 上 海 市 汽 车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中 的 有 关 产 品 和 制 造 技 术 先 进 性 重 要 汽 车 制 造 企 业 等 相 关 要 求, 与 上 述 国 家 和 地 方 各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和 规 划 相 容 本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上 海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1999~2020)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上 海 市 汽 车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上 海 金 桥 开 发 区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中 对 汽 车 工 业 的 空 间 布 局 和 产 业 定 位 的 相 关 规 定 项 目 运 营 所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均 可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噪 声 也 可 做 到 291

厂 界 达 标 排 放, 因 此, 项 目 实 施 不 会 影 响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上 海 市 2012 年 ~2014 年 环 境 保 护 和 建 设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上 海 市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3-2017) 及 金 桥 出 口 加 工 区 ( 北 区 )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所 确 定 的 环 境 指 标 目 标 完 成, 符 合 上 述 规 划 计 划 所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要 求 17.7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生 产 大 气 排 放 量 不 变, 因 此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不 变, 不 需 要 申 请 新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生 产 废 水 排 放 量 不 变, 因 此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不 变, 不 需 要 申 请 新 的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17.8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本 项 目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的 工 艺 产 品 节 能 措 施 原 材 料 资 源 的 利 用 率 和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和 管 理 制 度 的 综 合 评 价, 本 项 目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技 术 装 备, 生 产 具 有 先 进 技 术 的 乘 用 车 产 品, 尾 气 排 放 指 标 达 到 国 五 排 放 限 值,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采 用 天 然 气 蒸 汽 等 清 洁 能 源 通 过 对 照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汽 车 制 造 业 ( 涂 装 ) (HJ/T293-2006)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评 价,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在 全 部 37 项 指 标 中 有 28 项 达 到 一 级 指 标,7 项 达 到 二 级 指 标 原 料 使 用 方 面, 中 涂 和 面 漆 2 项 为 三 级 标 准, 本 项 目 因 为 是 在 现 有 生 产 线 基 础 上 做 产 品 升 级 改 造, 现 有 油 漆 生 产 线 建 成 年 限 较 早, 当 时 均 是 针 对 溶 剂 型 油 漆 喷 涂 进 行 设 计, 短 期 内 全 部 改 造 不 现 实 ; 另 一 方 面, 本 技 改 项 目 为 环 境 改 善 类 项 目, 项 目 实 施 后 各 类 有 机 废 气 污 染 物 均 减 少, 具 有 一 定 的 环 境 效 益 针 对 中 涂 和 面 漆 ( 清 漆 )2 项 未 达 三 级 标 准 的 指 标, 通 用 公 司 已 联 合 中 涂 油 漆 供 应 商 开 展 相 应 研 究, 尽 快 全 面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综 上, 本 项 目 总 体 的 清 洁 生 产 基 本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17.9 环 境 风 险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各 类 化 学 品 均 不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技 改 前 后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基 地 均 不 构 成 重 大 风 险 源 全 厂 化 学 品 库 油 罐 区 危 废 暂 存 区 等 均 已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防 泄 漏 防 渗 透 措 施 本 项 目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的 概 率 约 为 10-5 次 / 年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及 应 急 预 案 本 项 目 若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在 采 取 相 应 预 防 及 处 置 措 施 情 况 下, 不 会 对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因 此, 本 项 目 继 续 执 行 现 有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前 提 下, 可 有 效 避 免 环 境 292

风 险 事 故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在 可 控 制 和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17.10 公 众 参 与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严 格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和 关 于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的 指 导 意 见 (2013 年 版 ) 关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中 信 息 发 布 工 作 的 通 知 ( 沪 环 保 评 [2010]38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等 相 关 文 件 的 要 求 进 行 了 两 次 网 上 公 示 当 地 报 纸 刊 登 信 息 和 一 次 现 场 问 卷 调 查 信 息 公 开 调 查 程 序 均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程 序 合 法 公 示 的 时 间 节 点 顺 序 和 方 式 均 符 合 要 求 本 次 调 查 总 共 发 放 问 卷 调 查 160 份 其 中 回 收 有 效 问 卷 153 份, 比 例 95.6%;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覆 盖 率 达 到 100%; 敏 感 目 标 发 放 问 卷 数 量 占 发 放 总 数 的 100% 本 次 问 卷 调 查 共 有 3 位 居 民 反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课 题 组 和 建 设 单 位 针 对 上 述 3 名 居 民 进 行 了 回 访,3 位 公 众 仍 然 反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回 访 后,68.0%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持 支 持 态 度,30.0% 的 公 众 选 择 无 所 谓,2.0%(3 名 )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持 反 对 态 度 本 次 调 查 向 部 分 学 校 等 敏 感 类 机 构 发 放 问 卷 45 份, 有 效 回 收 0 份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中 无 弄 虚 作 假 行 为, 公 众 参 与 结 果 真 实 反 映 了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公 众 参 与 结 果 真 实 有 效 17.11 环 境 影 响 缓 解 措 施 (1) 对 现 存 的 环 境 问 题 进 行 整 改 根 据 本 环 评 回 顾, 企 业 仍 存 在 一 些 环 境 问 题 需 要 通 过 以 新 带 老 予 以 整 改, 具 体 整 改 内 容 和 落 实 时 间 见 表 17.11-1 表 17.11-1 以 新 带 老 整 改 一 类 表 编 号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整 改 措 施 落 实 时 间 1 食 堂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不 能 满 足 DB31/844-2014 限 值 要 求 对 现 有 食 堂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进 行 改 造, 确 保 油 烟 浓 度 在 2016 年 5 月 1 日 之 后 可 以 满 足 新 的 限 值 要 求 2016 年 5 月 1 日 前 1 油 漆 车 间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排 放 不 能 满 足 DB31/859-2014 限 值 要 求 (2) 继 续 实 施 VOC 减 排 和 能 耗 削 减 通 过 在 建 升 级 设 备 改 变 治 理 措 施 以 及 调 整 烘 房 温 度 等 确 保 稳 定 达 标 293 本 次 技 改 项 目 试 生 产 前 及 2017 年 2 月 1 日 前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应 继 续 制 定 能 耗 消 减 及 VOCs 减 排 计 划, 在 2017 年 之 前 实 现 上 海 市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3-2017) 提 出 的 VOCs 排 放 减 排 30% 以 上, 单 位 工 业 增 加 值 能 耗 下 降 20% 以 上 的 目 标

17.12 评 价 结 论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拟 在 金 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北 区 浦 东 金 桥 基 地 内 实 施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金 桥 北 厂 别 克 品 牌 Delta 平 台 EREV 轿 车 及 其 变 型 车 项 目, 更 新 整 车 车 型, 产 能 保 持 不 变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上 海 市 产 业 导 向, 符 合 区 域 功 能 布 局 要 求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生 产 规 模 生 产 工 艺 和 排 放 方 式 相 同, 技 改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变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达 到 标 准 纳 管 排 放, 对 区 域 地 表 水 环 境 无 影 响 ;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不 改 变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等 级 ; 厂 界 噪 声 可 以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固 体 废 物 全 部 做 到 资 源 化 无 害 化 和 减 量 化 处 置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可 使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处 于 可 控 范 围 上 汽 通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应 认 真 运 行 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继 续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风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并 继 续 完 成 各 项 以 新 带 老 整 改 措 施 以 及 本 项 目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缓 解 措 施, 则 本 项 目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看 是 可 行 的 294

影 响 及 主 要 措 施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级 别 或 种 类 数 量 影 响 程 序 ( 严 重 一 般 小 ) 影 响 方 式 ( 占 用 切 隔 阴 断 或 二 者 均 有 ) 避 让 减 免 影 响 的 数 量 或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的 各 类 数 量 工 程 避 让 投 资 ( 万 元 ) 另 建 及 功 能 区 划 调 整 投 资 ( 万 元 ) 迁 地 增 殖 保 护 投 资 ( 万 元 ) 工 程 防 护 治 理 投 资 ( 万 元 ) 其 它 自 然 保 护 水 源 保 护 重 要 湿 地 主 要 风 景 名 胜 区 世 界 自 然 人 文 遗 产 地 生 珍 稀 特 有 动 物 态 破 坏 控 制 指 标 珍 稀 特 有 植 物 类 别 及 形 式 基 本 农 田 林 地 草 地 其 它 占 用 土 地 临 时 占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hm 2 ) 用 面 积 移 民 及 拆 迁 人 口 数 量 工 程 占 地 拆 迁 人 口 环 境 影 响 迁 移 人 口 易 地 安 置 后 靠 安 置 其 它 环 评 后 减 缓 和 恢 复 面 积 噪 声 治 理 工 程 避 让 ( 万 元 ) 隔 声 屏 障 ( 万 元 ) 隔 声 窗 ( 万 元 ) 绿 化 降 噪 ( 万 元 ) 低 噪 设 备 及 工 艺 ( 万 元 ) 其 它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工 程 治 理 (Km 2 ) 生 物 治 理 (Km 2 )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 吨 ) 水 土 流 失 治 理 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