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会专字 [2015]0708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 北京 3
会专字 [2015]0708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北京利德曼公司 ) 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利德曼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北京利德曼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管理层的责任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和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是北京利德曼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北京利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3
五 鉴证结论我们认为, 北京利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北京利德曼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黄亚琼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北京 肖桂莲 中国注册会计师 : 陈谋林 二 一五年三月六日 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将本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一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2142] 号文 关于核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核准, 公司于 2012 年 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40 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 13 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200,000.00 元, 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1,875,837.86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57,324,162.14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2 月到位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 ) 有限公司会验字 [2012]0358 号 验资报告 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 二 )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 截至 2012 年 3 月 6 日止,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46,143,579.10 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6,143,579.10 元 ;(2)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99,055,066.16 元, 其中 2014 年度投入 158,182,104.98 元 ; (3) 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中 108,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4 年度公司利用募集资金中 45,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2,055,066.16 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 募集资金余额为 5,269,095.98 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5,390,370.59 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0,659,466.57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 遵循规范 安全 高效 透明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审批 使用 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3
2012 年 3 月 6 日, 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以下简称 交行开发区支行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 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西长安街支行 ) 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 ) 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交行开发区支行 民生银行西长安街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账号分别为 : 110060777018170110507 0137014170017538)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金额单位 : 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交行开发区支行 110060777018170110507 10,300,923.74 民生银行西长安街支行 0137014170017538 10,358,542.83 合 计 20,659,466.57 三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99,055,066.16 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8,000,000.00 元,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0.00, 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452,055,066.16 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6 日 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金额单位 : 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49,92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218.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705.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计投入金额资进度 (%) (2)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 11,531.00 11,531.00 1,086.72 9,700.90 84.1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研发中心和参考实验室项目 6,983.00 6,983.00 731.37 5,978.94 85.62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514.00 18,514.00 1,818.09 15,679.84 超募资金投向 增加 5 万升体外生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 4,679.00 4,679.00 896.82 1,122.37 23.99 2014 年 2 月 28 日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800.00 10,800.00 5,400.00 10,800.00 100.00 5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收购股权 13,103.31 13,103.31 13,103.30 13,103.3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8,582.31 28,582.31 19,400.12 25,025.67 合计 47,096.31 47,096.31 21,218.21 40,705.51 2013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将正在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分具体项目 ) 及 研发中心和参考实验室建设项目 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推迟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9,92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4,187.58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 45,732.42 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总额 18,514.00 万元, 超募资金 27,218.42 万元 1 公司 2012 年 8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679 万元投资扩大体外生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 增加 5 万升 / 年体外生化诊断试剂产能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该部分超募资金已支付 1,122.37 万元 2 2013 年 3 月 21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4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于 2013 年度实施了该计划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3 2014 年 3 月 20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4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于 2014 年度实施了该计划 4 2014 年 9 月 12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德赛诊断系统 ( 上海 )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3,103.31 万元收购德赛诊断系统 ( 上海 )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该部分超募资金已支付 13,103.30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 25,025.67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到位前, 截至 2012 年 3 月 6 日止, 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4,614.36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 经 201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614.36 万元 2014 年 10 月 16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5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包括超募资金 ) 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 合理规划 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无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