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北海花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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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动 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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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二 〇 一 六 年 六 月
2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六 年 六 月
3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报 告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评 价 单 位 : 法 人 代 表 : 项 目 负 责 人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曹 广 林 董 军 玲
4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人 员 名 单 表 : 编 制 主 持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情 况 表 人 序 号 姓 名 职 ( 执 ) 业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登 记 ( 注 册 证 ) 编 号 专 业 类 别 董 军 玲 B 社 会 区 域 类 姓 名 职 ( 执 ) 业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登 记 ( 注 册 证 ) 编 号 1 董 军 玲 B 赵 祥 B 凌 盼 盼 B 编 制 内 容 前 言 项 目 概 况 和 工 程 分 析 产 业 政 策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项 目 选 址 环 境 可 行 性 及 总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总 量 控 制 公 众 参 与 总 则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监 控 及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4 柳 然 B 校 核 5 王 继 绪 B 审 核 本 人 签 名 本 人 签 名
5 目 录 1 前 言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相 关 规 划 及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现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概 况 项 目 概 况 工 程 分 析 污 染 物 三 本 帐 汇 总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概 况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及 评 价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弃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建 筑 装 饰 室 内 污 染 分 析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及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弃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I
6 6.5 土 壤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影 响 分 析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绿 化 及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适 宜 性 分 析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及 三 同 时 产 业 政 策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产 业 政 策 清 洁 生 产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依 据 总 量 控 制 目 的 和 原 则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及 目 标 确 定 原 则 现 有 项 目 排 放 总 量 排 污 总 量 核 定 总 量 实 现 途 径 环 境 监 控 及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控 与 管 理 计 划 运 期 环 境 监 控 与 管 理 计 划 环 保 设 施 验 收 监 测 计 划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方 式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回 应 与 回 访 情 况 公 众 参 与 四 性 分 析 项 目 选 址 可 行 性 及 布 局 合 理 性 分 析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功 能 布 局 合 理 性 分 析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小 结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II
7 12.3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评 价 结 论 环 保 要 求 及 建 议 附 件 :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 2 市 发 改 委 关 于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批 复, 连 发 改 行 服 发 [2015]9 号 ; 3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选 字 第 ; 4 海 州 开 发 区 云 台 农 场 经 一 路 南 经 二 路 东 地 块 用 地 红 线 图 ; 5 连 云 港 市 规 划 局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连 规 条 [2015]114 号 ; 6 固 废 处 置 意 向 书 ;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III
8 1 前 言 1.1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及 优 抚 医 院 分 别 建 于 1985 年 和 2002 年, 位 于 连 云 港 市 海 州 区 新 站 街 福 利 路 34 号, 南 邻 东 陇 海 铁 路, 主 要 服 务 三 无 精 神 病 人 流 浪 乞 讨 精 神 病 人 和 重 点 优 抚 对 象, 是 全 市 惟 一 一 所 国 家 二 级 精 神 病 专 科 医 院 占 地 面 积 50 亩, 总 建 筑 面 积 20100m 2 现 有 职 工 160 人, 床 位 268 张 2008 年 创 办 福 康 老 年 公 寓, 开 展 医 养 融 合 养 老, 床 位 230 张 建 院 以 来, 精 神 病 治 疗 门 诊 总 量 达 22 万 人 次, 住 院 总 量 多 人 次, 为 6000 多 名 贫 困 精 神 病 人 提 供 了 免 费 服 药 和 免 费 住 院 救 助, 为 连 云 港 市 的 社 会 稳 定 和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障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紧 靠 连 徐 铁 路, 随 着 连 云 港 市 城 市 规 模 的 快 速 发 展, 境 内 多 条 铁 路 的 新 建 扩 建 改 造, 医 院 部 分 用 房 在 拆 迁 范 围, 急 需 搬 迁 新 建 ; 同 时, 受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及 滨 河 新 城 规 划 影 响, 无 法 启 动 建 设 项 目, 医 院 发 展 受 严 重 制 约 根 据 2013 年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了 中 央 综 治 办 等 部 门 关 于 加 强 肇 事 肇 祸 等 严 重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救 治 救 助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要 求 各 地 加 快 精 神 病 人 福 利 机 构 建 设 市 康 复 医 院 现 使 用 病 房 由 原 门 诊 楼 改 造 暂 用, 用 电 线 路 暖 气 管 道 等 严 重 老 化, 医 护 人 员 和 住 院 精 神 病 患 者 密 度 严 重 超 标, 存 在 严 重 的 安 全 隐 患 作 为 连 云 港 市 唯 一 一 所 国 家 二 级 精 神 病 专 科 医 院, 为 了 满 足 精 神 卫 生 防 治 工 作 的 需 要 以 及 人 民 群 众 日 益 增 长 医 疗 服 务 需 求 的 需 要, 适 应 当 地 经 济 社 会 快 速 发 展 的 客 观 要 求, 实 现 医 疗 卫 生 基 木 现 代 化 和 精 神 病 医 院 自 身 发 展 的 需 求,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重 新 选 址 建 设 已 经 迫 在 眉 睫, 确 定 在 云 台 农 场 境 内 选 址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的 规 定, 项 目 需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对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和 对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进 行 详 细 评 价,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评 估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因 此,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委 托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9 公 司 开 展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评 价 单 位 接 到 委 托 后, 经 过 初 步 的 现 场 勘 察, 收 集 相 关 资 料, 在 详 细 研 究 了 相 关 资 料 并 进 行 类 比 调 查 分 析 的 情 况 下, 基 本 掌 握 了 工 程 建 设 环 境 相 关 因 素, 在 此 基 础 上, 按 照 国 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的 要 求, 编 制 了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一 般 分 三 个 阶 段, 即 前 期 准 备 调 研 和 工 作 方 案 阶 段, 分 析 论 证 和 预 测 评 价 阶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编 制 阶 段 具 体 流 程 见 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第 一 阶 段 1 研 究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标 准 和 相 关 规 划 等 2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类 型 1 研 究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盒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2 进 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3 开 展 初 步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有 重 大 变 化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1 明 确 评 价 重 点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确 定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标 准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公 众 参 与 第 二 阶 段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监 测 与 评 价 各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各 专 题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第 三 阶 段 1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2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评 价 结 论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图 工 作 流 程 图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次 评 价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 施 工 期 可 能 造 成 的 大 气 噪 声 污 染 以 及 带 来 的 水 土 流 失, 营 运 期 水 污 染 和 外 界 环 境 对 医 院 的 噪 声 污 染 等, 报 告 书 将 在 后 续 章 节 对 以 上 问 题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10 1.4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结 论 本 项 目 为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地 方 环 保 要 求 ; 选 址 为 城 市 规 划 的 医 院 用 地, 符 合 城 市 用 地 规 划 要 求 ;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和 循 环 经 济 要 求 ;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得 当, 经 有 效 处 理 后 可 使 污 染 物 稳 定 达 到 相 关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不 会 降 低 区 域 功 能 类 别, 并 能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区 域 城 市 景 观 有 明 显 的 改 善, 具 有 一 定 的 环 境 社 会 和 经 济 效 益, 因 此, 从 环 保 的 角 度 来 说,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
11 2 总 则 2.1 编 制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国 家 法 规 文 件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 年 4 月 24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2008] 第 87 号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2015] 第 31 号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1996] 第 77 号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国 家 主 席 [2004]31 号 令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2002] 第 77 号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2012] 第 54 号 ; (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环 保 部 令 第 33 号 ; (9)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国 家 发 改 委 令 [2011] 第 9 号 及 国 家 发 改 委 关 于 修 改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2010] 第 39 号 ; (11) 国 务 院 关 于 环 境 保 护 若 干 问 题 的 决 定,1996 年 8 月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2007] 第 77 号 ; (13)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城 市 供 水 节 水 和 水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和 通 知, 国 发 [2000]36 号 ; (14)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国 发 [2005]39 号 ; (1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环 发 [2006]28 号 ; (16) 关 于 加 强 城 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发 [2008]70 号 ; (17) 关 于 发 布 实 施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的 通 知, 国 土 资 源 部 国 家 发 改 委,2012 年 5 月 23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
12 日 (18)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国 发 [2011]26 号 ; (19)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规 定, 建 设 部 第 139 号 令 ; (20) 绿 色 建 筑 技 术 导 则, 建 科 [2005]199 号 ; (2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规 定, 建 设 部 令 第 15 号 ; (22) 国 家 标 准 电 磁 辐 射 防 护 规 定,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GB ; (23)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5 号, 1999 年 6 月 22 日 ; (24) 关 于 印 发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的 通 知,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1]199 号 ; (25)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卫 生 部 令 [2003] 第 36 号 ; (26)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2003] 第 380 号 ; (27) 关 于 贯 彻 执 行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的 通 知, 环 发 [2003]117 号 ; (28) 医 疗 废 物 专 用 包 装 袋 容 器 和 警 示 标 志 标 准,HJ ; (29) 关 于 印 发 医 疗 废 物 分 类 目 录 的 通 知, 卫 生 部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文 件, 卫 医 发 [2003]287 号 ; (30)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废 物 和 医 疗 废 物 监 管 工 作 的 意 见, 环 境 保 护 部 卫 生 部 文 件, 环 发 [2011]19 号 ; (31) 医 疗 机 构 传 染 病 预 检 分 诊 管 理 办 法, 卫 生 部 令 [2005] 第 41 号 ; (32)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国 发 [2013]37 号 (33)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国 发 [2015]17 号 地 方 法 规 文 件 (1) 江 苏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关 于 修 改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的 决 定 (1997 年 7 月 31 日 江 苏 省 第 八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 (2) 江 苏 省 排 放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暂 行 规 定, 江 苏 省 政 府 令 [1993]38 号 ; (3) 江 苏 省 委 省 政 府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若 干 意 见, 苏 发 [96]4 号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
13 (4)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苏 环 控 [1997]122 号 ; (5) 省 政 府 关 于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的 批 复, 苏 政 复 (2003)29 号 文 ; (6) 江 苏 省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108 号 ; (7) 省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推 进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的 通 知, 苏 政 发 [2006]92 号 ; (8) 关 于 切 实 做 好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苏 环 管 [2006]98 号 ; (9)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十 二 五 节 能 规 划 的 通 知, 苏 政 办 发 号 ; (10) 江 苏 省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区 域 平 衡 方 案 审 核 管 理 办 法, 苏 环 办 [2011]71 号 ; (11) 江 苏 省 建 筑 节 能 管 理 办 法 省 政 府 令 59 号,2009 年 10 月 30 号 ; (12) 江 苏 省 发 展 新 型 墙 体 材 料 与 推 广 节 能 建 筑 管 理 规 定, 江 苏 省 政 府 令 第 100 号 ; (13) 江 苏 省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苏 建 市 [1992]249 号 ; (14)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的 通 知, 苏 卫 规 ( 医 政 )[2011]2 号 ; (15) 江 苏 省 大 气 颗 粒 物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91 号 ; (16)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 意 见, 苏 环 规 [2012]4 号 ; (17) 江 苏 省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3 年 本 ) 和 江 苏 省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3 年 本 ) ; (18) 江 苏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的 通 知, 苏 政 办 发 [2006]140 号 ; (19) 省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的 通 知, 苏 政 发 [2013]113 号 ; (20)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固 体 废 物 内 容 编 制 的 通 知, 苏 环 办 [2013]283 号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
14 (21) 市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连 云 港 市 服 务 业 环 境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连 政 发 [2005]56 号 ; (22) 连 云 港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规 定, 连 政 发 [2012]115 号 ; (23) 连 云 港 市 区 声 环 境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规 定, 连 政 发 [2012]120 号 (24) 连 云 港 市 建 筑 工 地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连 建 质 [2015]122 号 ; (25)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工 作 规 程 的 通 知 连 环 发 [2014]46 号 文 ; (26) 连 云 港 市 建 设 工 程 文 明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办 法, 连 建 质 [2004]664 号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7) 防 治 城 市 扬 尘 污 染 技 术 规 范 (HJ/T ); (8) 医 疗 废 物 转 运 车 技 术 要 求 ( 试 行 ) (GB ); (9)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设 计 规 范 (CECS ); (10)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2003); (11) 医 院 卫 生 消 毒 标 准 (GB ); (12)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 ) 项 目 文 件 与 相 关 资 料 (1) 连 云 港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8~2030) 及 省 政 府 关 于 连 云 港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的 批 复 ( 苏 政 复 [2009]38 号 ); (2)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选 字 第 ; (3) 连 云 港 市 规 划 局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连 规 条 [2015]114 号 ; (4)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项 目 建 议 书, ; (5)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设 计 说 明 和 设 计 方 案,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
15 2.2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1) 大 气 环 境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SO 2 NO 2 PM 10 ;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 施 工 期,TSP (2) 地 表 水 环 境 运 营 期 : 油 烟 恶 臭 NH 3 H 2 S;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ph COD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 (3)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 等 效 A 声 级 ;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 等 效 A 声 级 (4) 生 态 环 境 项 目 所 在 地 现 状 为 入 场 建 设 时 为 平 整 后 的 净 地 项 目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主 要 为 水 土 流 失 生 物 多 样 性 景 观 适 宜 性 等 (5) 地 下 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中 地 下 水 环 境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本 项 目 属 于 Ⅳ 类 建 设 项 目, 不 需 要 进 行 地 下 水 评 价 工 作 (6) 固 体 废 弃 物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具 体 项 目 环 境 评 价 因 子 见 表 表 评 价 因 子 一 览 表 环 境 类 别 现 状 评 价 影 响 评 价 总 量 控 制 及 监 控 因 子 大 气 SO 2 NO 2 PM 10 地 表 水 ph COD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施 工 期 :TSP; 运 营 期 : 油 烟 NH 3 H 2 S - 监 控 因 子 : 油 烟 臭 气 NH 3 H 2 S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COD 氨 氮 ; 监 控 因 子 :BOD 5 SS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总 余 氯 噪 声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 生 态 环 境 - 水 土 流 失 生 物 多 样 性 景 观 适 宜 性 等 - 固 体 废 物 - -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
16 2.2.2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大 气 环 境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根 据 连 云 港 市 空 气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评 价 区 属 二 类 区, 各 污 染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其 中 硫 化 氢 氨 参 照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具 体 标 准 指 标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污 染 物 单 位 浓 度 限 值 ( 单 位 : μg/m 3 ) 年 平 均 日 平 均 小 时 平 均 标 准 来 源 TSP / SO NO x μg/m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PM / (GB ) 二 级 标 准 NO CO / 4 10 氨 mg/m 3 / / 0.20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硫 化 氢 / / 0.01 (TJ36-79) (2) 水 环 境 区 域 内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河 流 主 要 为 烧 香 河 和 中 治 河 根 据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2003 年 ), 烧 香 河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要 求 为 Ⅲ 类 ; 中 治 河 主 要 为 农 业 用 水, 但 与 烧 香 河 相 连, 参 照 执 行 Ⅲ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项 目 名 称 标 准 值 ph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主 要 指 标 值 (mg/l,ph 除 外 ) COD(mg/L)BOD 5 (mg/l) 总 磷 (mg/l) 氨 氮 (mg/l) 石 油 类 (mg/l)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 个 /L) Ⅲ 类 标 准 6.0~ 标 准 来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表 1 源 (3) 噪 声 根 据 连 云 港 市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中 心 城 区 之 外 的 各 乡 镇 镇 区,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对 集 镇 的 管 理 要 求, 因 此 云 台 农 场 区 域 声 环 境 执 行 2 类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地 规 划 为 医 疗 卫 生 用 地,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1 类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噪 声 标 准 值 类 别 标 准 值 db(a) 昼 间 夜 间 标 准 来 源 厂 界 噪 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1 类 区 域 噪 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
17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⑴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项 目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临 时 隔 油 池 设 临 时 厕 所 并 设 化 粪 池 以 及 沉 淀 池, 施 工 期 食 堂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隔 油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同 经 化 粪 池 处 经 厌 氧 消 化 处 理 后, 化 粪 池 出 水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出 水 满 足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如 下 表 2.2-5; 化 粪 池 底 粪 便 经 过 处 理 后 用 于 农 田 施 肥 ; 施 工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用 于 洒 水 抑 尘 表 施 工 期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主 要 指 标 值 表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序 号 污 染 因 子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ph 5.5~8.5 2 COD BOD 悬 浮 物 氨 氮 - 6 总 磷 10 7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个 /L 项 目 建 成 后, 区 域 污 水 处 理 厂 和 污 水 管 网 将 建 设 完 成 并 正 式 运 营, 项 目 污 水 进 入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接 管 执 行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的 预 处 理 标 准,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执 行 标 准 (CJ ) 表 1 中 B 等 级 标 准,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中 治 河, 主 要 指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表 营 运 期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主 要 指 标 值 表 单 位 :mg/l 接 管 标 准 (GB 尾 水 排 放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表 2 及 (CJ ) 表 1 (GB 中 一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 级 A 标 准 ) 1 ph 值 6~9 6~9 2 浓 度 (mg/l) 250 COD 3 Cr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负 荷 (g/ 床 ) 浓 度 (mg/l) 100 BOD 4 5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负 荷 (g/ 床 ) 浓 度 (mg/l) 60 悬 浮 物 5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负 荷 (g/ 床 ) 氨 氮 45 5(8) 6 动 植 物 油 总 氮 总 磷 总 余 氯 ( 消 毒 时 间 1 小 时, 接 触 池 出 口 ) 2~8-10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5000(MPN/L) 10 3 ( 个 /L) 注 : 括 号 外 数 值 为 水 温 >12 时 的 控 制 指 标, 括 号 内 数 值 为 水 温 12 时 的 控 制 指 标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
18 ⑵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运 营 期 厂 界 声 环 境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 类 区 标 准 ; 施 工 期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详 见 表 表 表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类 别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厂 界 噪 声 1 类 标 准 标 准 来 源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 ) 表 施 工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标 准 来 源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⑶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施 工 扬 尘 厨 房 燃 烧 废 气 油 烟 污 水 站 废 气 等 施 工 期 扬 尘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限 值 见 表 2.2-9;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参 照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GB ) 标 准 大 型 规 模 标 准, 详 见 表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废 气 执 行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3 中 标 准, 具 体 指 标 见 表 污 染 物 排 放 高 度 (m)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kg/h)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mg/m 3 ) 颗 粒 物 标 准 来 源 GB 表 2 中 二 级 表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表 2) 规 模 大 型 标 准 来 源 基 准 灶 头 数 6 油 烟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2.0 GB 净 化 设 施 最 低 去 除 效 率 (%) 85 表 医 疗 机 构 污 水 处 理 站 周 边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序 号 控 制 项 目 标 准 值 标 准 来 源 1 氨 (mg/m 3 ) 硫 化 氢 (mg/m 3 ) 臭 气 浓 度 ( 无 量 纲 ) 10 4 氯 气 (mg/m 3 ) 甲 烷 ( 指 处 理 站 内 最 高 体 积 百 分 数 %) 1% GB 表 3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
19 ⑷ 固 体 废 弃 物 营 运 期 医 疗 垃 圾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栅 渣 化 粪 池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属 危 险 废 物, 应 按 危 险 废 物 进 行 处 理 和 处 置 污 泥 清 淘 前 应 进 行 监 测,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表 4 规 定 详 见 表 医 疗 机 构 类 别 综 合 医 疗 机 构 和 其 它 医 疗 机 构 表 医 疗 机 构 污 泥 控 制 标 准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肠 道 致 病 菌 肠 道 病 菌 结 核 杆 菌 蛔 虫 卵 死 亡 率 (%) (NPN/g) 100 / / / >95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
20 2.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⑴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施 工 期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施 工 扬 尘, 项 目 建 成 后 新 增 少 量 的 厨 房 燃 烧 废 气 和 油 烟 地 块 内 汽 车 尾 气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恶 臭,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量 较 小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低, 且 为 间 歇 排 放, 由 恶 臭 气 体 影 响 预 测 可 得,NH 3 和 H 2 S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Pi 均 远 小 于 10%, 因 此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确 定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⑵ 地 表 水 评 价 等 级 项 目 排 放 的 医 院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411.1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有 COD SS 氨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和 粪 大 肠 菌 群 等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以 可 降 解 耗 氧 类 有 机 污 染 物 为 主,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经 院 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进 入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项 目 仅 对 接 管 可 行 性 进 行 简 要 分 析 ⑶ 噪 声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项 目 所 在 地 块 规 划 为 医 疗 卫 生 用 地,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规 定 的 1 类 2 类 区, 项 目 按 二 级 评 价 进 行 工 作, 应 按 二 级 评 价 进 行 工 作 因 此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定 为 二 级 ⑷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中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本 项 目 属 于 Ⅳ 类 建 设 项 目, 根 据 HJ 确 定 项 目 不 开 展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⑸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用 地 现 状 为 净 地 用 地 范 围 内 无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物 种 或 成 片 原 生 植 被, 不 涉 及 重 要 自 然 保 护 区 或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地 质 公 园 重 要 湿 地, 原 始 天 然 林 珍 惜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天 然 集 中 分 布 区 等 区 域, 因 此 不 属 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
21 规 定 的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和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为 一 般 区 域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中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工 作 划 分 的 相 关 规 定 ( 见 表 2.3-1), 本 建 设 项 目 生 态 评 价 为 三 级 表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级 别 判 别 表 工 程 占 地 ( 水 域 ) 范 围 影 响 区 域 生 态 敏 感 性 面 积 20km 2 或 长 度 100km 面 积 2km 2 ~20km 2 或 长 度 50km~100km 面 积 2km 2 或 长 度 50km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一 级 一 级 一 级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一 般 区 域 二 级 三 级 三 级 评 价 重 点 项 目 评 价 重 点 为 工 程 分 析 施 工 期 噪 声 与 粉 尘 影 响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价 外 环 境 对 项 目 的 影 响 及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
22 2.4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范 围 (1) 水 环 境 根 据 区 域 规 划, 项 目 营 运 期 废 水 经 院 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进 入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因 此 本 次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主 要 从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可 行 性 等 方 面 进 行 简 单 分 析 现 状 评 价 为 烧 香 河 ( 与 中 治 河 交 汇 口 ) 和 中 治 河 (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2) 大 气 项 目 最 主 要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为 施 工 期 扬 尘 的 影 响,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对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的 要 求, 评 价 范 围 的 直 径 或 边 长 一 般 不 应 小 于 5km, 故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取 : 项 目 地 块 几 何 中 心 为 中 心, 半 径 2.5km 的 圆 形 区 域 (3) 噪 声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噪 声 源 特 征 和 周 围 功 能 区 状 况, 确 定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为 : 东 西 南 北 边 界 及 周 围 200m 范 围 内 (4) 生 态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环 境 (HJ ), 依 据 影 响 区 域 的 生 态 敏 感 性 和 本 项 目 工 程 占 地 范 围, 确 定 本 项 目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为 项 目 场 界 外 扩 1km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拟 建 项 目 周 边 现 有 及 在 建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2.4-1, 具 体 位 置 详 见 图 环 境 类 别 大 气 环 境 表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及 控 制 要 求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距 场 界 距 离 m 规 模 环 境 功 能 控 制 要 求 康 复 医 院 - - 约 1425 人 医 疗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NE 40 约 200 人 办 公 云 台 社 区 N 50 约 5000 人 居 住 GB 丰 泽 园 W 40 约 1200 人 在 建 居 住 区 二 级 标 准 云 台 农 场 小 学 W 360 约 300 人 学 校 云 台 农 场 中 心 幼 儿 园 SW 330 约 200 人 学 校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
23 水 环 境 噪 声 生 态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普 山 SW 350 约 1000 人 居 住 东 窑 NW 850 约 500 人 居 住 南 荡 NW 1300 约 300 人 居 住 丹 霞 村 NW 2300 约 650 人 居 住 姚 庄 NW 1800 约 400 人 居 住 云 台 中 学 NE 1700 约 400 人 学 校 云 台 街 道 NE 2200 约 400 人 居 住 葫 芦 山 NW 1700 约 300 人 居 住 前 关 村 N 2000 约 600 人 居 住 后 关 村 N 2100 约 600 人 居 住 江 圩 S 1800 约 100 人 居 住 于 团 E 1700 约 300 人 居 住 龙 山 村 SW 2500 约 350 人 居 住 烧 香 河 SE km 农 业 GB 中 治 河 SW 420 约 2.3km 农 业 Ⅲ 类 标 准 康 复 医 院 - - 约 1425 人 医 疗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W 40 约 200 人 办 公 云 台 社 区 N 50 约 5000 人 居 住 云 台 农 场 小 学 W 360 约 300 人 学 校 云 台 农 场 中 心 幼 儿 园 SW 330 约 200 人 学 校 云 台 山 风 景 名 胜 区 ( 前 云 台 山 ) N 自 然 与 人 文 景 观 保 护 GB 类 标 准 二 级 管 控 区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
24 2.5 相 关 规 划 及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连 云 港 市 总 体 规 划 (2008~2030) 本 次 规 划 形 成 一 体 两 翼 一 心 三 极 的 连 云 港 都 市 区 发 展 区 空 间 结 构 一 体 即 连 云 港 中 心 城 区, 是 全 市 的 行 政 文 化 商 贸 及 流 通 中 心, 两 翼 即 连 云 港 中 心 城 区 南 北 两 侧 的 产 业 发 展 及 综 合 配 套 区 一 心 即 滨 海 新 城, 三 极 分 别 为 新 海 城 区 南 翼 新 城 和 赣 榆 县 城 通 过 一 心 三 极 的 打 造, 引 领 一 体 两 翼 及 市 域 发 展 将 中 心 城 区 划 分 为 新 区 新 海 城 区 连 云 城 区 及 南 翼 新 城 4 大 组 团 组 团 由 片 区 组 成, 中 心 城 区 共 有 12 个 片 区 新 海 城 区 主 要 承 担 市 级 高 等 教 育 职 能, 以 及 行 政 办 公 商 贸 服 务 文 化 体 育 生 活 居 住 等 职 能, 成 为 配 套 比 较 完 善 生 态 环 境 优 美 历 史 文 化 淳 厚 城 市 尺 度 宜 人 的 城 区 规 划 期 末 新 增 医 疗 卫 生 设 施 用 地 约 0.93 平 方 公 里,2030 年 医 疗 卫 生 设 施 总 用 地 规 模 达 到 1.76 平 方 公 里, 全 市 医 院 床 位 数 达 到 6 床 / 千 人 的 配 置 标 准, 城 市 医 院 总 病 床 位 数 达 到 张 加 快 现 有 医 院 扩 容 改 造 完 成 医 院 相 应 设 备 的 升 级 和 改 造, 建 成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门 诊 病 房 科 技 信 息 综 合 楼 和 江 苏 省 核 辐 射 医 疗 救 治 基 地, 建 成 市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东 院 区 门 诊 综 合 楼, 完 成 市 传 染 病 医 院 迁 建 推 进 医 疗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高 标 准 建 设 1-2 座 市 级 综 合 性 医 院 2-3 所 市 级 专 科 医 院 及 中 心 血 站 等 设 施, 各 区 配 建 综 合 性 医 院 中 医 院 妇 幼 保 健 医 院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等 卫 生 设 施 完 善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规 划 市 级 医 疗 机 构 及 专 业 医 疗 机 构, 包 括 传 染 病 医 院 卫 生 监 督 中 心 急 救 中 心 血 站 等 完 善 社 区 医 疗 卫 生 设 施 建 设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配 建 社 区 健 康 服 务 中 心 江 苏 省 云 台 农 场 场 部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目 标 与 定 位 ( 一 ) 总 体 发 展 目 标 云 台 农 场 场 部 作 为 云 台 山 南 麓 的 一 处 都 市 型 农 场, 应 充 分 发 挥 其 交 通 区 位 优 势 及 土 地 优 势, 主 动 并 入 云 台 山 南 部 的 景 区 线 路, 成 为 旅 游 线 路 上 得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
25 一 处 旅 游 配 套 服 务 节 点 同 时 推 进 场 部 升 级 改 造 的 建 设, 利 用 优 越 的 自 然 条 件, 打 造 生 态 型 城 镇 其 建 设 的 具 体 目 标 是 : 立 足 云 台 农 场, 服 务 南 云 台 片 区, 以 生 态 理 念 为 核 心 生 态 城 镇 建 设 为 目 标 旅 游 服 务 为 主 导 功 能, 将 云 台 农 场 场 部 打 造 成 为 生 态 宜 居 的 旅 游 服 务 小 镇, 成 为 市 区 旅 游 的 一 个 重 要 环 节 建 设 充 满 活 力 配 套 完 善 设 施 齐 全 的 场 部 ; 建 设 具 有 小 城 肌 理 的 场 部, 在 对 危 旧 房 改 造 的 同 时, 注 重 传 统 风 貌 的 维 护 保 留 ; 塑 造 水 绿 交 融 品 质 高 尚 的 城 镇 形 象 ; 打 造 生 态 和 谐 充 满 魅 力 的 居 住 社 区 ; 建 设 绿 色 畅 达 安 全 的 交 通 体 系 ( 二 ) 功 能 定 位 根 据 连 云 港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年 ) 连 云 港 市 郊 区 规 划 ( 年 ) 连 云 港 城 乡 统 筹 规 划 连 云 港 市 南 云 台 片 区 总 体 规 划 (2011~2030) 等 上 位 规 划 规 定, 将 云 台 农 场 场 部 定 位 为 : 生 态 型 旅 游 小 镇 未 来 云 台 农 场 场 部 主 要 发 展 方 向 有 : 生 态 宜 居 生 活 区 : 提 倡 生 态 居 住, 通 过 丰 富 宅 旁 绿 化 和 提 升 住 区 绿 化 提 升 居 住 环 境 ; 打 造 生 态 空 间 格 局, 包 括 水 绿 生 态 空 间 和 生 态 化 的 驳 岸 ; 完 善 和 建 设 生 态 型 市 政, 尤 其 是 污 水 工 程 和 环 卫 工 程,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和 破 坏 ; 最 大 限 度 的 利 用 可 再 生 能 源, 譬 如 太 阳 能 风 能, 减 少 对 传 统 能 源 的 依 赖, 构 建 可 持 续 的 能 源 系 统 利 用 建 筑 节 能 等 新 技 术, 结 合 可 持 续 的 能 源 利 用, 建 设 生 态 型 的 建 筑 通 过 种 种 生 态 措 施, 建 设 生 态 型 的 农 场 生 活 区 山 南 旅 游 服 务 点 : 建 设 标 准 化 高 档 次 的 旅 游 服 务 设 施, 营 造 旅 游 服 务 的 多 样 化 选 择 增 加 多 样 门 类 体 现 地 域 特 色 的 旅 游 服 务 设 施 餐 饮 设 施 上, 增 加 本 地 特 色 餐 饮, 如 主 题 餐 厅 农 家 生 态 餐 饮 等 ; 住 宿 设 施 上, 提 供 三 星 及 以 下 的 连 锁 酒 店 青 年 旅 社 农 家 乐 等 ; 购 物 设 施 上, 提 供 土 特 产 市 场 纪 念 品 商 店 等 ; 娱 乐 设 施 上, 提 供 项 目 丰 富 的 休 闲 街 区 与 特 色 俱 乐 部 等 ; 交 通 设 施 上, 提 供 灵 活 的 交 通 设 施 换 乘, 自 驾 公 交 自 行 车 等 城 市 更 新 示 范 区 : 和 谐 稳 妥 推 进 危 旧 房 的 改 造 工 作 和 城 镇 更 新 根 据 现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
26 状 住 宅 布 局 情 况 以 及 路 网 规 划, 为 了 便 于 进 行 改 造, 将 整 个 区 域 划 分 相 对 独 立 的 改 造 单 元, 每 个 单 元 为 2~4 排 住 宅, 不 同 大 小 的 单 元 实 行 不 同 的 改 造 方 式, 有 利 于 分 片 实 施 改 造 在 东 南 角 设 置 启 动 区, 面 积 约 12 亩, 对 于 迫 切 需 要 改 造 而 无 法 原 址 翻 建 的 居 民, 引 导 其 在 启 动 区 进 行 建 设, 新 住 宅 建 设 完 成 后, 立 刻 拆 除 原 有 住 宅, 便 于 附 近 其 他 居 民 翻 建, 形 成 良 性 滚 动 改 造 模 式 容 量 规 模 本 次 规 划 按 照 连 云 港 市 郊 区 规 划 ( 年 ) 连 云 港 城 乡 统 筹 规 划 的 要 求, 考 虑 到 农 场 居 民 的 生 活 方 式 等, 规 划 云 台 农 场 场 部 居 住 人 口 容 量 为 0.7 万 人, 场 部 产 业 园 区 以 外 的 建 设 用 地 规 模 为 公 顷, 规 划 总 用 地 面 积 公 顷 空 间 结 构 与 分 区 划 分 ( 一 ) 空 间 结 构 根 据 场 部 功 能 需 要 现 状 道 路 用 地 条 件 的 特 点, 规 划 构 建 双 核 两 轴 三 区 的 空 间 结 构 1 双 核 双 核 即 公 共 配 套 核 心 和 旅 游 服 务 核 心 公 共 配 套 核 心 布 局 大 部 分 的 镇 级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为 整 个 场 域 及 场 部 提 供 教 育 医 疗 文 体 商 业 娱 乐 等 方 面 的 配 套 服 务 旅 游 服 务 核 心 为 游 客 提 供 餐 饮 娱 乐 住 宿 集 散 等 服 务 2 两 轴 一 轴 沿 普 山 路 形 成 的 城 镇 主 要 发 展 轴, 徐 新 公 路 与 普 山 路 有 平 交 的 道 路 交 叉 口, 普 山 路 连 接 着 公 共 配 套 核 心 与 旅 游 服 务 核 心, 将 来 是 沟 通 场 部 和 市 区 的 主 要 道 路 ; 普 山 路 南 侧 的 危 旧 房 片 区 可 置 换 出 来 做 地 产 开 发, 吸 引 人 气, 带 动 经 济 发 展 另 一 条 轴 是 沿 猫 山 路 形 成 的 城 镇 次 要 发 展 轴 串 联 各 功 能 组 团, 将 整 个 场 部 紧 密 相 连 场 部 南 北 向 较 长, 南 部 危 旧 房 改 造 成 环 境 优 美 的 村 庄 风 貌 生 活 区, 继 而 带 动 周 边 地 块 的 开 发 建 设 两 个 核 心 可 同 时 为 农 场 的 居 民 提 供 商 贸 文 体 健 身 娱 乐 公 园 等 设 施,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
27 满 足 居 民 日 常 生 活 需 求 3 三 区 在 徐 新 公 路 和 普 山 路 两 条 道 路 相 交 的 地 方 规 划 旅 游 配 套 服 务 区, 以 团 体 游 客 服 务 为 主, 为 游 客 提 供 食 住 行 游 购 娱 一 站 式 服 务 普 东 路 以 北 是 城 镇 生 活 核 心 区, 农 场 的 居 民 绝 大 部 分 居 住 在 此, 围 绕 公 共 配 套 核 心 布 局 教 育 医 疗 文 体 商 业 娱 乐 等 方 面 的 配 套 服 务, 打 造 体 育 公 园 商 业 街 区 公 共 服 务 区 高 尚 住 区 为 一 体 的 新 型 小 城 镇 面 貌 场 部 南 部 是 城 镇 更 新 发 展 区 此 片 区 的 绝 大 部 分 村 庄 建 设 用 地 需 要 进 行 危 旧 房 改 造 危 旧 房 片 区 不 仅 是 改 造, 在 改 造 的 同 时 也 在 寻 求 自 身 的 发 展 彻 底 改 变 现 有 破 败 不 堪 的 城 镇 面 貌, 增 强 街 区 活 力 在 危 旧 房 片 区 东 侧 规 划 一 处 公 园 绿 地, 为 留 守 危 旧 房 改 造 片 区 的 老 年 人 提 供 活 动 的 场 地 与 场 所 ; ( 二 ) 分 区 划 分 根 据 各 个 组 团 的 具 体 功 能, 对 三 个 片 区 进 行 了 进 一 步 划 分, 形 成 4 个 街 坊, 便 于 分 期 开 发 和 实 施 管 理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场 部 规 划 总 用 地 面 积 公 顷, 其 中 水 域 面 积 2.74 公 顷, 建 设 用 地 公 顷, 主 要 包 括 居 住 公 共 管 理 与 公 共 服 务 商 业 服 务 业 设 施 道 路 与 交 通 设 施 用 地 公 用 设 施 用 地 绿 地 与 广 场 等 用 地, 各 类 规 划 用 地 指 标 见 下 表 2.5-1,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图 见 表 规 划 建 设 用 地 平 衡 表 用 地 代 码 用 地 名 称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 用 地 面 积 占 建 设 用 地 比 例 人 均 建 设 用 地 (hm 2 ) (%) (m2/ 人 ) 现 状 规 划 现 状 规 划 现 状 规 划 居 住 用 地 % 57.94% 二 类 住 宅 用 地 (R2) % 46.57% R 三 类 住 宅 用 地 (R3) % 其 中 商 业 居 住 混 合 用 地 (RB) % 幼 托 用 地 (Rax ) % 0.40% 公 共 管 理 与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用 地 % 8.07% 行 政 办 公 用 地 (A1) % 1.42% A 文 化 活 动 用 地 (A22) % 0.61 其 中 小 学 用 地 (A33) % 2.01% 医 院 用 地 (A51) % 1.11% 社 会 福 利 用 地 (A6) % 3.05% B 商 业 服 务 业 设 施 用 地 % 9.85%
28 零 售 商 业 用 地 (B1) % 5.34% 其 中 加 油 站 用 地 (B41) % 0.20 其 他 公 用 设 施 营 业 网 点 用 地 (B49) % 0.40 其 他 服 务 设 施 用 地 (B9 ) % 4.35% M 工 业 用 地 % 其 中 一 类 工 业 用 地 (M1) % W 物 流 仓 储 用 地 % 2.97 其 中 一 类 物 流 仓 储 用 地 (W1) % 2.97 道 路 与 交 通 设 施 用 地 % 13.39% S 城 市 道 路 用 地 (S1) % 12.22% 其 中 社 会 停 车 场 站 用 地 (S42) % 1.17% 公 用 设 施 用 地 % 1.59% 供 水 用 地 (U11) % 0.24% U 供 电 用 地 (U12) % 0.70% 其 中 通 信 用 地 (U15) % 0.07% 排 水 用 地 (U21) % 0.61 环 卫 用 地 (U22) % 0.10% 绿 地 与 广 场 用 地 % 9.17% G 公 园 绿 地 (G1) % 5.01 其 中 防 护 绿 地 (G2) % 3.82% 广 场 用 地 (G3) % 1.45% H 建 设 用 地 % % E1 非 建 设 用 地 ( 水 域 ) 总 用 地 面 积 综 合 交 通 系 统 规 划 ( 一 ) 规 划 目 标 与 原 则 本 次 规 划 交 通 系 统 规 划 目 标 确 定 为 : 形 成 对 外 交 通 畅 达, 内 部 交 通 沟 通 紧 密 的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建 立 以 干 路 为 主 骨 架, 支 路 为 补 充, 生 活 区 支 路 密 布 的 道 路 系 统 ; 积 极 发 展 镇 村 公 交 干 线, 承 担 城 乡 公 交 功 能 规 划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有 机 衔 接 区 内 道 路 和 过 境 公 路, 完 善 规 划 区 内 交 通 运 输 体 系 ; (2) 改 善 交 通 出 行 条 件, 提 高 交 通 出 行 能 力 ; (3) 合 理 确 定 广 场 停 车 场 的 位 置 与 规 模, 解 决 静 态 交 通 问 题 ( 二 ) 对 外 道 路 系 统 规 划 规 划 区 内 对 外 道 路 系 统 发 达, 承 担 对 外 交 通 功 能 的 道 路 有 一 级 公 路 一 条 三 级 公 路 一 条, 分 别 是 是 徐 新 公 路 南 岛 路 ( 三 ) 城 市 道 路 系 统 规 划 规 划 形 成 以 一 级 公 路 干 路 支 路 三 级 的 路 网 体 系 道 路 间 距 的 划 分 充 分 考 虑 了 生 活 游 憩 等 不 同 用 地 功 能 的 尺 度 要 求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
29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规 划 (1) 公 共 配 套 按 照 地 区 居 住 区 居 住 小 区 三 级 结 构 进 行 配 置, 形 成 场 部 基 层 社 区 两 级 公 共 中 心 体 系 (2) 依 照 人 口 容 量 规 模 地 块 发 展 方 向 确 定 合 理 规 模 ; 配 套 公 建 位 于 服 务 地 块 的 几 何 中 心 位 置, 功 能 相 对 集 中, 易 于 形 成 片 区 中 心, 方 便 居 民 使 用 绿 地 系 统 规 划 ( 一 ) 规 划 原 则 尊 重 现 状 自 然 景 观, 因 地 制 宜, 增 强 绿 地 景 观 的 共 享 性 观 赏 性 参 与 性, 塑 造 生 态 适 宜 景 观 优 美 环 境 宜 人 的 绿 化 景 观 ( 二 ) 绿 地 系 统 规 划 规 划 绿 地 与 广 场 用 地 8.26 公 顷, 占 规 划 建 设 用 地 的 9.17% 其 中 公 园 绿 地 3.51 公 顷 防 护 绿 地 3.44 公 顷 广 场 用 地 1.31 公 顷 规 划 形 成 点 线 相 结 合 的 绿 地 系 统, 其 中 点 状 绿 地 为 区 级 公 园 社 区 级 公 园 及 广 场, 线 状 绿 地 为 沿 干 道 和 水 系 防 护 绿 地 1 公 园 绿 地 包 括 公 园 及 沿 街 沿 河 的 绿 地 规 划 公 园 将 结 合 休 闲 娱 乐 设 施, 打 造 成 以 休 闲 观 赏 娱 乐 健 身 为 主 要 功 能 的 公 共 场 所, 同 时 结 合 丰 富 多 彩 的 园 林 景 观, 满 足 老 人 活 动 儿 童 游 戏 等 各 个 年 龄 层 次 居 民 健 身 活 动 的 需 要 沿 街 绿 地 设 置 以 高 大 行 道 树, 形 成 林 荫 道, 下 层 栽 植 灌 木 及 草 本, 丰 富 道 路 绿 化 层 次, 滨 水 绿 地 充 分 结 合 水 系, 栽 植 乡 土 水 生 植 物, 同 时 结 合 休 闲 步 道 置 一 定 游 憩 设 施, 营 造 休 闲 宜 人 的 水 景 观 空 间 规 划 新 建 公 园 3 处, 在 场 部 中 心 西 侧 设 置 休 闲 娱 乐 等 设 施, 打 造 为 农 场 人 民 公 园, 塑 造 良 好 的 场 部 形 象, 提 高 场 部 品 位 ; 在 藕 田 处, 结 合 居 住 区 及 藕 田 打 造 1 处 湿 地 公 园, 以 增 加 开 敞 性 共 享 性 为 目 的, 强 调 轴 线 空 间, 提 升 人 居 环 境 品 质 作 为 农 场 生 态 之 肾 2 防 护 绿 地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
30 防 护 绿 地 具 有 卫 生 隔 离 和 安 全 防 护 功 能 的 绿 地 规 划 的 防 护 绿 地 主 要 分 布 在 东 池 河 两 侧 核 电 淡 水 管 道 两 侧 其 中 东 池 河 两 侧 根 据 河 道 宽 度 按 5-10 米 控 制, 核 电 淡 水 管 道 两 侧 按 10 米 控 制, 高 压 走 廊 控 制 12 米 3 广 场 用 地 广 场 用 地 是 以 游 憩 纪 念 集 会 和 避 险 等 功 能 为 主 的 城 市 公 共 活 动 场 地 规 划 1 处 广 场 用 地, 结 合 周 边 行 政 办 公 文 化 娱 乐 用 地 设 置, 结 合 现 状 体 育 设 施 建 设 体 育 公 园, 打 造 成 农 场 体 育 广 场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规 划 ( 一 ) 给 水 工 程 规 划 水 源 规 划 : 按 照 实 现 城 乡 统 筹, 区 域 供 水 一 体 化 的 原 则, 云 台 农 场 已 纳 入 连 云 港 市 供 水 系 统, 以 自 来 水 公 司 第 三 水 厂 为 主 供 水 源, 以 地 下 水 为 辅 助 水 源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质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5749) 的 规 定 管 网 规 划 : 给 水 管 呈 树 枝 状 布 置, 以 确 保 供 水 安 全, 且 便 于 地 块 用 水 从 多 方 位 开 口 接 入 给 水 管 按 最 高 日 平 均 时 用 水 量 计 算 确 定 管 径, 按 最 高 日 平 均 时 用 水 量 加 消 防 用 水 量 和 事 故 用 水 量 两 种 工 况 校 核 管 径 给 水 干 管 最 大 管 径 DN600 毫 米, 最 小 管 径 DN75 毫 米 现 状 给 水 加 压 泵 站 1 座, 占 地 0.22 公 顷, 位 于 云 台 农 场 北 部 城 市 供 水 水 压 应 满 足 规 划 范 围 内 最 不 利 点 水 压 不 低 于 0.28 兆 帕 的 要 求 室 外 给 水 管 材 宜 采 用 球 墨 铸 铁 管 给 水 管 除 穿 越 工 程 外, 均 埋 地 敷 设, 给 水 管 原 则 上 敷 设 在 道 路 东 ( 或 南 ) 侧 的 人 行 道 或 绿 化 带 下 室 外 消 火 栓 结 合 规 划 区 道 路 上 给 水 管 道 设 置, 消 火 栓 间 距 不 大 于 120 米 室 外 消 火 栓 设 在 道 路 路 牙 外 侧 0.5~0.8 米 处 ( 二 ) 污 水 工 程 规 划 规 划 在 场 部 南 部 中 治 河 边 规 划 1 座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规 模 为 0.5 万 吨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
31 日, 占 地 面 积 0.43 公 顷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水 质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标 准 的 A 标 准, 处 理 完 的 尾 水 可 就 近 用 于 农 业 灌 溉, 多 余 尾 水 排 入 中 治 河 污 水 管 网 呈 枝 状 布 置, 管 径 范 围 DN400~DN800, 场 部 污 水 经 污 水 管 道 收 集 后, 集 中 汇 至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污 水 管 道 沿 道 路 敷 设 污 水 管 原 则 上 敷 设 在 道 路 西 ( 北 侧 ) 的 非 机 动 车 道 下, 根 据 用 户 分 布 预 留 过 路 管, 污 水 工 程 规 划 图 见 图 ( 三 ) 雨 水 工 程 规 划 为 避 免 地 面 径 流 过 分 集 中, 根 据 水 体 分 布 地 形 地 势 条 件, 本 着 就 近 分 散 自 流 排 放 的 原 则 布 置 雨 水 系 统 本 地 区 雨 水 经 管 道 汇 集 后 就 近 排 入 规 划 区 内 水 系, 充 分 利 用 景 观 水 面 及 河 道 水 面 进 行 雨 水 调 蓄 建 议 在 雨 水 口 排 放 处, 对 初 期 雨 水 设 置 预 处 理 设 施 管 网 规 划 : 雨 水 管 网 覆 盖 率 近 期 达 到 80%, 远 期 达 到 95% 以 上, 雨 水 管 道 尽 量 沿 路 顺 坡 布 置, 以 减 少 管 道 埋 深 沿 规 划 区 道 路 布 置 dn400 毫 米 ~dn600 毫 米 的 雨 水 管 雨 水 管 原 则 上 敷 设 在 道 路 两 侧 的 非 机 动 车 道 下 雨 水 管 道 起 始 端 覆 土 厚 度 不 小 于 0.7 米, 终 端 埋 设 深 度 不 大 于 3.5 米 雨 水 管 道 采 用 承 插 式 二 级 钢 筋 砼 排 水 管, 普 通 橡 胶 圈 雨 水 排 放 口 内 顶 尽 量 控 制 在 常 水 位 0.5 米 以 上, 尽 量 减 少 淹 没 出 流 ( 四 ) 电 力 工 程 规 划 电 压 等 级 :35 千 伏 高 压 送 电 10 千 伏 中 压 配 电 电 源 规 划 :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另 选 址 重 建 35 千 伏 农 场 变 电 所 10 千 伏 及 低 压 电 网 规 划 : 以 上 述 35 千 伏 变 电 站 为 中 心, 逐 步 形 成 10 千 伏 环 网 供 电 方 式, 以 提 高 供 电 可 靠 性, 环 网 平 时 开 环 运 行,10 千 伏 线 路 供 电 半 径 不 大 于 2000 米 10 千 伏 配 变 电 所 高 层 或 大 型 公 共 建 筑 宜 采 用 附 设 式, 多 层 和 低 层 居 住 区 宜 采 用 独 立 式 低 压 配 电 网 采 用 以 配 电 变 压 器 为 中 心 的 树 状 放 射 式 结 构, 供 电 半 径 负 荷 密 集 区 不 大 于 100 米, 其 它 地 区 不 大 于 150 米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
32 高 压 走 廊 规 划 : 本 规 划 调 整 现 状 35 千 伏 线 路, 按 35 千 伏 等 级 沿 规 划 道 路 架 设, 走 廊 宽 度 12 米 电 缆 线 路 规 划 : 场 部 低 压 电 缆 采 用 排 管 方 式, 沿 道 路 人 行 道 敷 设 10 千 伏 线 路 近 期 可 沿 人 行 道 架 空 敷 设, 远 期 条 件 成 熟 后 建 议 埋 地 敷 设 路 灯 照 明 规 划 : 本 规 划 区 规 划 2 座 路 灯 专 用 箱 式 变 电 所, 每 座 容 量 200~ 315 千 伏 安, 设 置 于 路 边 绿 化 带 内, 照 明 供 电 半 径 不 超 过 800 米, 路 灯 线 路 应 在 电 力 管 沟 同 侧 路 边 敷 设 断 面 尺 寸 在 22 米 及 以 上 道 路 的 路 灯 采 用 双 侧 布 置, 其 它 为 单 侧 布 置, 路 灯 档 距 在 40 米 以 内, 建 筑 装 饰 照 明 采 用 新 型 节 能 光 源, 减 少 光 污 染, 并 与 环 境 相 协 调 ( 五 ) 通 信 工 程 规 划 1 邮 政 工 程 规 划 新 建 1 座 邮 政 所, 按 服 务 半 径 不 超 过 800 米 的 标 准, 建 筑 面 积 200 平 方 米, 配 建 于 商 业 设 施 中, 负 责 全 场 的 邮 政 业 务 2 电 信 工 程 规 划 新 建 1 座 电 信 一 般 局 楼, 按 服 务 半 径 不 超 过 800 米 的 标 准, 建 筑 面 积 2000 平 方 米, 配 建 于 商 业 设 施 中, 负 责 全 场 的 通 信 业 务 固 定 电 信 网 : 建 立 由 一 般 电 信 局 电 信 接 入 点 电 信 光 节 点 组 成 的 本 地 用 户 接 入 网, 交 换 机 总 容 量 达 到 0.8 万 门 结 合 商 业 设 施 用 地 配 建 1 处 电 信 营 业 网 点, 建 筑 面 积 200 平 方 米, 以 该 局 为 中 心 建 立 本 地 区 用 户 接 入 网 移 动 通 信 网 : 建 立 以 移 动 基 站 为 中 心 的 移 动 通 信 网, 优 化 网 络 结 构, 实 现 网 络 无 缝 覆 盖 按 30~300 米 的 服 务 半 径 设 置 全 覆 盖 的 微 蜂 窝 基 站, 基 站 结 合 较 高 建 筑 屋 顶 设 置, 并 预 留 机 房 面 积 30~50 平 方 米, 基 站 天 线 尽 量 采 用 隐 蔽 式, 并 与 周 边 环 境 相 协 调 3 广 播 电 视 工 程 规 划 按 每 个 覆 盖 用 户 不 超 过 500 户 的 标 准 设 置 有 线 电 视 光 节 点, 光 节 点 尽 量 设 置 在 建 筑 内, 每 个 建 筑 面 积 10~20 平 方 米, 公 共 建 筑 结 合 通 信 设 备 机 房 设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
33 置, 住 宅 小 区 尽 量 附 设 于 小 区 配 套 公 共 建 筑 首 层 设 备 间 4 通 信 管 道 规 划 为 节 约 地 下 空 间, 各 类 通 信 线 路 均 采 用 穿 PVC 管 同 位 地 埋 敷 设, 并 预 留 管 孔, 以 满 足 各 类 业 务 增 长 的 需 要 管 道 容 量 主 干 路 不 小 于 18 孔, 次 干 路 不 小 于 12 孔, 支 路 不 小 于 6 孔 通 信 管 道 的 建 设 应 与 道 路 建 设 同 步 进 行, 管 道 原 则 上 敷 设 在 道 路 西 ( 或 北 ) 侧 的 人 行 道 下, 根 据 用 户 分 布 预 留 过 路 管 路 口 通 信 管 道 的 容 量 比 路 段 增 加 30%~50% ( 六 ) 燃 气 工 程 规 划 气 源 规 划 : 气 源 接 自 连 云 港 市 规 划 5# 高 中 压 调 压 站, 通 过 区 域 管 道 燃 气 输 送 至 云 台 农 场 场 部 燃 气 站 : 暂 时 保 留 现 状 1 座 液 化 石 油 气 瓶 装 供 应 站 供 应 站 与 建 构 筑 物 防 火 间 距 应 满 足 城 镇 燃 气 设 计 规 范 (GB ) 和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的 要 求 管 网 规 划 : 压 力 级 制 采 用 中 压 (A) 一 级 制, 主 干 管 穿 越 负 荷 中 心, 呈 大 环 小 枝 状 分 步 实 施 方 案 : 近 期 采 用 液 化 石 油 气 瓶 装 供 应 方 式, 鼓 励 有 条 件 的 居 住 区 大 型 商 业 区 建 设 小 型 区 域 液 化 石 油 气 瓶 组 气 化 站, 发 展 区 域 式 管 道 气 待 市 区 管 道 天 然 气 到 达 规 划 区 后, 上 述 小 型 液 化 石 油 气 管 道 气 系 统 置 换 气 源, 并 纳 入 市 区 管 道 燃 气 系 统 ( 七 ) 环 境 卫 生 工 程 规 划 垃 圾 收 运 系 统 : 逐 步 建 立 严 格 的 垃 圾 分 类 投 放 密 闭 收 集 压 缩 转 运 的 收 集 处 理 系 统, 本 规 划 区 垃 圾 经 转 运 站 压 缩 处 理 后 送 入 城 市 垃 圾 处 理 场 即 垃 圾 通 过 居 民 自 行 分 类 后 送 到 垃 圾 投 放 点, 由 社 区 保 洁 人 员 集 中 至 社 区 垃 圾 收 集 站, 城 市 环 卫 工 人 通 过 垃 圾 转 运 车 将 收 集 站 垃 圾 收 运 至 场 部 垃 圾 转 运 站, 通 过 垃 圾 转 运 站 压 缩 处 理 后 送 入 市 区 城 市 垃 圾 处 理 场 统 一 处 理 ( 八 ) 综 合 防 灾 工 程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6
34 1 防 洪 工 程 规 划 1) 防 洪 标 准 防 洪 标 准 : 按 照 连 云 港 市 城 市 防 洪 规 划 要 求, 防 洪 标 准 为 50 年 一 遇 进 行 设 防 排 涝 标 准 : 排 涝 河 道 近 期 达 到 10 年 一 遇 标 准, 远 期 达 到 20 年 一 遇 标 准 2) 防 洪 规 划 防 洪 排 涝 规 划 : 按 上 述 标 准 平 整 场 部 土 地, 并 对 场 部 外 围 河 道 进 行 清 淤 清 障 拓 宽, 同 时 可 结 合 规 划 区 水 系 改 造, 使 涝 水 得 到 及 时 排 放, 确 保 场 部 安 全 3) 河 道 保 护 河 道 两 侧 应 严 格 控 制 保 护 用 地, 保 护 带 宽 度 考 虑 养 护 管 理 边 坡 稳 定 景 观 建 设 要 求 在 城 市 蓝 线 内 禁 止 进 行 下 列 活 动 : 1 违 反 城 市 蓝 线 保 护 和 控 制 要 求 的 建 设 活 动 ; 2 擅 自 填 埋 占 用 城 市 蓝 线 内 水 域 ; 3 影 响 水 系 安 全 的 爆 破 采 石 取 土 ; 4 擅 自 建 设 各 类 排 污 设 施 ; 5 其 它 对 城 市 水 系 保 护 构 成 破 坏 的 活 动 2 消 防 工 程 规 划 1) 消 防 给 水 结 合 给 水 系 统 建 设 统 一 的 消 防 供 水 系 统 道 路 交 叉 口 60 米 内 均 应 设 置 消 火 栓, 道 路 宽 度 超 过 40 米 时, 应 双 侧 布 置 消 火 栓, 消 火 栓 间 距 不 应 超 过 120 米 消 火 栓 一 般 采 用 地 上 式 承 担 消 防 任 务 的 给 水 管 管 径 应 不 小 于 DN100 2) 消 防 取 水 码 头 充 分 利 用 天 然 水 源, 在 各 组 团 靠 近 水 面 处 设 置 消 防 取 水 码 头, 消 防 取 水 码 头 保 护 半 径 不 超 过 150 米 3) 消 防 通 信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7
35 消 防 站 与 城 市 报 警 服 务 台 至 少 设 一 条 火 警 调 度 专 线 利 用 高 层 建 筑 建 设 消 防 瞭 望 台, 并 配 备 监 视 和 通 讯 报 警 设 备 3 人 民 防 空 规 划 1 指 挥 : 本 地 区 人 防 指 挥 纳 入 以 规 划 连 云 港 市 综 合 防 灾 指 挥 中 心 的 人 防 工 程 体 系 2 专 业 队 : 根 据 连 云 港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战 时 留 城 人 口 比 例 为 40%, 防 空 专 业 队 人 员 按 战 时 扩 编 至 留 城 人 口 的 2% 计, 人 均 掩 蔽 有 效 面 积 3m2/ 人, 车 辆 装 备 掩 蔽 面 积 为 人 员 掩 蔽 面 积 的 1 倍 考 虑, 规 划 范 围 内 需 要 防 空 专 业 队 工 程 总 有 效 面 积 应 达 到 540m2 3 医 疗 救 护 工 程 : 结 合 场 部 地 面 医 院 规 划 1 个 地 下 急 救 医 院, 建 筑 面 积 1500~3000 平 方 米 4 人 员 掩 蔽 所 : 根 据 连 云 港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战 时 留 城 人 口 比 例 为 40%, 人 员 掩 蔽 所 的 服 务 人 口 为 战 时 留 城 人 口 减 去 各 专 业 队 人 数, 使 用 面 积 按 留 城 人 员 每 人 1 平 方 米 的 标 准 建 设 人 员 掩 蔽 所, 总 人 员 掩 蔽 所 面 积 需 0.3 公 顷 按 服 务 半 径 不 超 过 200 米, 本 着 线 片 成 网, 连 通 搞 活 的 原 则, 通 过 人 防 地 下 主 干 道 联 络 通 道 等 加 以 连 通, 使 之 成 片 成 网, 形 成 战 时 城 市 有 机 防 空 网 络 体 系 4 防 震 工 程 规 划 1) 设 防 标 准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为 7 度, 设 计 基 本 地 震 加 速 度 值 为 0.10g 2) 避 灾 疏 散 系 统 规 划 固 定 避 震 疏 散 场 所 : 结 合 中 心 公 园 市 民 广 场 及 周 边 绿 地 设 置 1 处 固 定 避 难 疏 散 场 所, 总 场 地 面 积 不 小 于 1hm2, 并 设 置 人 员 栖 身 场 所 生 活 必 需 品 与 药 品 储 备 库 消 防 设 施 应 急 通 信 与 广 播 设 施 临 时 发 电 与 照 明 设 备 医 疗 等 设 施 紧 急 避 震 疏 散 场 所 : 利 用 公 园 学 校 操 场 停 车 场 等 作 为 紧 急 避 震 疏 散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8
36 场 所 服 务 半 径 不 超 过 500 米, 步 行 10min 之 内 可 以 到 达, 每 座 场 地 不 小 于 0.2hm2 防 灾 疏 散 通 道 : 防 灾 疏 散 干 道 主 要 为 徐 新 公 路 南 岛 路 普 山 路 猫 山 路 等 区 域 基 础 设 施 现 状 云 台 农 场 场 部 给 水 已 达 到 全 覆 盖, 排 水 环 境 卫 生 防 灾 设 施 燃 气 最 为 薄 弱, 设 施 建 设 正 在 起 步, 尤 其 是 排 水 环 境 卫 生 尚 未 形 成 系 统, 污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垃 圾 收 集 和 转 运 设 施 欠 缺, 对 附 近 水 体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总 体 来 讲 现 状 基 础 设 施 整 体 比 较 薄 弱, 有 待 进 一 步 补 充 和 完 善 给 排 水 给 水 : 现 云 台 农 场 的 给 水 管 网 已 全 面 覆 盖, 自 来 水 接 自 连 云 港 市 自 来 水 公 司 第 三 水 厂, 其 水 源 地 为 蔷 薇 河, 水 质 较 好 排 水 : 场 部 现 铺 设 了 少 量 排 水 管 道, 但 无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居 民 生 活 废 水 和 工 业 生 产 污 水 就 近 排 入 坑 塘 沟 渠, 严 重 污 染 环 境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现 处 于 建 设 阶 段, 将 于 2017 年 建 成 并 运 营, 污 水 厂 设 计 规 模 为 0.5 万 吨 / 日, 尾 水 水 质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标 准 的 A 标 准 污 水 管 网 呈 枝 状 布 置, 管 径 范 围 DN400~DN800, 污 水 管 道 沿 道 路 敷 设 供 电 云 台 农 场 场 部 依 靠 规 划 范 围 内 现 状 35kV 云 台 农 场 变 电 所 供 电,35kV 高 压 线 接 自 220kV 凤 东 线, 目 前, 云 台 农 场 的 供 电 可 满 足 项 目 建 设 需 求 道 路 交 通 农 场 位 于 亚 欧 大 陆 桥 东 桥 头 堡 连 云 港 市 新 浦 区 南 郊, 北 依 云 台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和 著 名 风 景 胜 地 花 果 山, 与 渔 湾 孔 雀 沟 东 磊 等 著 名 景 区 相 毗 邻, 南 接 国 家 三 级 航 道 烧 香 河, 西 连 京 沪 宁 连 高 速, 连 霍 高 速 穿 场 而 过 距 连 云 港 机 场 35 公 里, 连 云 港 港 口 10 公 里 区 位 优 越, 交 通 便 捷, 气 候 宜 人 固 废 处 置 情 况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9
37 目 前 云 台 农 场 的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区 域 内 没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的 部 门, 危 险 废 物 可 由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处 置,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临 港 产 业 园 纬 七 路 北 侧, 现 有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处 理 能 力 7350 吨 / 年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
38 3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1 现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概 况 现 医 院 主 要 组 成 情 况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 优 抚 ) 医 院, 现 位 于 连 云 港 市 海 州 区 新 站 街 福 利 路 34 号, 现 医 院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是 全 市 唯 一 一 所 市 级 精 神 病 专 科 福 利 医 院, 目 前 为 省 二 级 精 神 疾 病 专 科 医 院, 集 治 疗 预 防 保 健 和 科 研 于 一 体, 承 担 着 连 云 港 市 精 神 病 人 重 点 优 抚 对 象 低 保 对 象 残 疾 人 特 困 职 工 等 群 体 的 医 疗 和 康 复, 负 责 收 治 三 无 精 神 病 人 复 员 退 伍 军 人 中 的 精 神 病 人 和 特 困 精 神 病 患 者, 担 负 着 整 个 连 云 港 地 区 精 神 疾 病 和 心 理 障 碍 的 防 治 任 务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 优 抚 ) 医 院 占 地 面 积 50 亩, 总 建 筑 面 积 20100m 2, 由 门 诊 综 合 楼 病 房 楼 老 年 公 寓 等 建 筑 组 成, 各 建 筑 功 能 及 楼 层 设 置 见 表 3.1-1~ 表 3.1-6, 医 院 平 面 布 置 见 图 表 A 楼 各 层 单 元 分 布 情 况 ( 门 诊 综 合 楼 ) 楼 层 楼 层 安 排 设 计 床 位 数 楼 层 高 度 1 门 诊 大 厅 挂 号 收 费 中 西 药 房 打 输 液 抢 救 治 疗 换 药 精 神 科 门 诊 内 外 科 门 诊 护 士 站 放 射 科 ( 计 算 机 胃 肠 登 记 存 片 CR 读 片 办 公 准 备 更 衣 ) WC 2 体 检 中 心 常 规 检 验 生 化 免 疫 检 验 推 拿 理 疗 多 普 勒 血 流 图 室 心 电 B 超 脑 电 彩 超 心 理 口 腔 医 疗 设 备 科 0 3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1
39 3 4 5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药 品 科 住 院 门 厅 出 入 院 登 记 观 察 输 液 抢 救 治 疗 医 生 办 公 室 护 士 站 值 班 更 衣 被 服 库 房 工 疗 洗 浴 WC 住 院 门 厅 出 入 院 登 记 观 察 输 液 抢 救 治 疗 医 生 办 公 室 护 士 站 值 班 更 衣 被 服 库 房 工 疗 洗 浴 WC 住 院 门 厅 出 入 院 登 记 观 察 输 液 抢 救 治 疗 医 生 办 公 室 护 士 站 值 班 更 衣 被 服 库 房 工 疗 洗 浴 WC 表 B 楼 各 层 单 元 分 布 情 况 ( 办 公 楼 ) 楼 层 楼 层 安 排 设 计 床 位 数 楼 层 高 度 1 大 厅 办 公 控 制 WC 办 公 大 会 议 室 小 活 动 室 WC 表 C 楼 各 层 单 元 分 布 情 况 ( 病 房 楼 ) 楼 层 楼 层 安 排 设 计 床 位 数 楼 层 高 度 1 住 院 门 厅 出 入 院 登 记 观 察 输 液 抢 救 治 疗 医 生 办 公 室 护 士 站 值 班 探 视 室 更 衣 被 服 库 房 工 疗 洗 浴 WC 2 住 院 门 厅 出 入 院 登 记 观 察 输 液 抢 救 治 疗 护 士 站 值 班 更 衣 被 服 库 房 洗 浴 WC 住 院 门 厅 出 入 院 登 记 观 察 输 液 抢 救 治 疗 医 生 办 公 室 护 士 站 值 班 MECT 室 探 视 室 更 衣 被 服 库 房 工 疗 洗 浴 WC 4 住 院 门 厅 出 入 院 登 记 观 察 输 液 抢 救 治 疗 医 生 办 公 室 护 士 站 值 班 更 衣 被 服 库 房 工 疗 洗 浴 WC 表 D 楼 各 层 单 元 分 布 情 况 ( 养 老 公 寓 ) 楼 层 楼 层 安 排 设 计 床 位 数 楼 层 高 度 1 大 厅 洗 刷 护 士 站 接 待 室 餐 厅 大 厅 洗 刷 护 士 站 接 待 室 大 厅 洗 刷 护 士 站 接 待 室 表 E 楼 各 层 单 元 分 布 情 况 ( 老 年 公 寓 ) 楼 层 楼 层 安 排 设 计 床 位 数 楼 层 高 度 1 大 厅 洗 刷 主 任 办 公 室 接 待 室 餐 厅 活 动 室 值 班 室 洗 刷 健 身 室 图 书 室 活 动 室 护 士 站 洗 刷 示 教 室 娱 乐 室 乒 乓 球 室 值 班 室 洗 刷 理 疗 室 库 房 大 活 动 室 表 F 楼 各 层 单 元 分 布 情 况 ( 健 康 养 老 部 ) 楼 层 楼 层 安 排 设 计 床 位 数 楼 层 高 度 1 大 厅 洗 刷 主 任 办 公 室 护 士 站 老 年 病 科 门 诊 值 班 室 小 厨 房 WC 活 动 室 值 班 室 洗 刷 健 身 室 图 书 室 小 厨 房 WC 活 动 室 护 士 站 洗 刷 示 教 室 娱 乐 室 小 厨 房 WC 乒 乓 球 室 值 班 室 洗 刷 理 疗 室 库 房 小 厨 房 WC 活 动 室 护 士 站 洗 刷 手 工 制 作 娱 乐 室 小 厨 房 WC 大 会 议 室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2
40 图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平 面 布 置 图 医 院 现 有 职 工 160 人, 床 位 268 张, 医 院 设 置 的 主 要 科 室 有 : 临 床 科 医 技 科 和 行 管 后 勤 科 临 床 科 设 有 精 神 科 门 诊 精 神 科 男 女 病 区 康 复 病 区 优 抚 病 区 与 福 康 老 年 公 寓 等 ; 医 技 科 设 有 化 验 室 X 光 室 彩 超 室 心 脑 电 图 室 理 疗 科 口 腔 科 心 理 康 复 科 等 口 腔 科 不 用 银 汞 合 金 材 料 补 牙 ( 使 用 树 脂 补 牙 ), 无 汞 污 染 等, 不 产 生 重 金 属 废 水 项 目 涉 及 到 的 CR X 光 机 等 产 生 放 射 的 设 备, 已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放 射 环 境 管 理 规 定 和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办 理 了 相 关 手 续 表 医 院 设 置 组 成 情 况 序 号 科 室 功 能 安 排 1 临 床 科 精 神 科 门 诊 精 神 科 男 女 病 区 康 复 病 区 优 抚 病 区 与 福 康 老 年 公 寓 等 2 医 技 科 化 验 室 X 光 室 彩 超 室 心 脑 电 图 室 理 疗 科 口 腔 科 心 理 康 复 科 等 3 行 管 后 勤 科 配 电 间 更 衣 室 食 堂 办 公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3
41 3.1.2 现 有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见 表 表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能 耗 一 览 表 类 别 名 称 年 耗 量 来 源 备 注 一 次 性 空 针 输 液 管 具 一 次 性 中 单 小 单 张 聚 乙 烯 医 疗 一 次 性 橡 胶 手 套 双 国 产 器 械 棉 签 包 / 纱 布 张 / 药 品 针 剂 药 品 支 国 产 / 口 服 药 剂 盒 国 产 / 消 毒 剂 过 氧 乙 酸 消 洗 灵 等 器 具 及 空 气 消 毒 剂 37.5t 国 产 / 主 要 设 备 医 院 拥 有 彩 超 全 自 动 生 化 分 析 仪 心 电 图 机 等 医 疗 设 备, 医 疗 设 备 清 单 详 见 表 表 医 院 现 有 医 疗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备 注 1 远 红 外 多 功 能 按 摩 床 1 在 用 2 联 体 式 牙 科 综 合 治 疗 机 KD-828H 1 在 用 3 全 自 动 血 球 仪 BC-3000plus 1 在 用 4 彩 超 MyLab20plus 1 在 用 5 除 颤 仪 PEFIB 型 1 在 用 6 全 自 动 生 化 分 析 仪 卓 越 在 用 7 电 痉 挛 治 疗 以 LV 型 1 在 用 8 医 用 X 光 机 XG501A 1 在 用 9 CR 及 干 式 激 光 打 印 机 CR CAPSULAX DRY PIX 在 用 10 台 式 全 自 动 血 压 表 SP-1 型 1 在 用 11 酶 标 仪 + 洗 板 机 ST360/ST96W 1 在 用 12 三 道 心 电 图 机 科 曼 cm300 1 在 用 13 十 二 道 心 电 图 机 美 国 GE 1 在 用 14 尿 液 分 析 仪 优 利 特 Uritest 在 用 15 便 携 式 彩 超 MyLab SAT 1 在 用 16 进 口 麻 醉 剂 9100 型 1 在 用 17 进 口 呼 吸 机 Ivent2011c 1 在 用 18 心 电 监 护 仪 Sursign vm6 4 在 用 19 进 口 240 速 生 化 分 析 仪 MD 在 用 20 全 自 动 血 液 分 析 仪 希 森 美 康 XS-1000i 1 在 用 21 数 字 化 脑 电 图 仪 Nation9128w 1 在 用 22 电 解 质 分 析 仪 XL-921ET 1 在 用 23 医 用 全 自 动 电 子 血 压 计 HBP 在 用 24 身 高 体 重 仪 SK-VT 1 在 用 25 超 声 轻 颅 多 普 勒 血 流 分 析 仪 KJ-2V4 1 在 用 26 血 沉 动 态 分 析 仪 XC-A10 1 在 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4
42 3.1.4 技 术 力 量 医 院 现 有 职 工 160 人, 其 中 医 务 人 员 98 人, 开 展 的 诊 疗 项 目 有 : 精 神 疾 病 ( 包 括 精 神 分 裂 症 神 经 症 智 力 发 育 迟 滞 等 ) 焦 虑 症 癔 病 儿 童 多 动 证 各 种 躯 体 病 伴 发 的 精 神 失 常 痴 呆 症 智 残 及 癫 痫 等 2008 年 创 办 福 康 老 年 公 寓, 开 展 医 养 融 合 养 老, 建 院 以 来, 精 神 病 治 疗 门 诊 总 量 达 22 万 人 次, 住 院 总 量 多 人 次, 为 6000 多 名 贫 困 精 神 病 人 提 供 了 免 费 服 药 和 免 费 住 院 救 助, 为 连 云 港 市 的 社 会 稳 定 和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障 医 院 始 终 坚 持 文 明 行 医 规 范 服 务 以 人 为 本 团 结 奋 斗 的 办 院 方 针, 赢 得 了 社 会 各 界 的 好 评 和 信 赖 和 2005 年 被 连 云 港 老 龄 委 评 为 老 龄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2003 年 被 连 云 港 民 政 局 评 为 优 抚 医 疗 网 络 建 设 先 进 单 位 ;2005 年 被 连 云 港 建 设 局 评 为 市 园 林 式 单 位 ; 连 续 五 年 被 市 政 府 授 予 爱 国 卫 生 先 进 单 位 现 有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医 院 建 立 时 间 较 早, 此 前 未 开 展 过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根 据 现 状 调 查, 医 院 现 有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 大 气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物 医 院 现 状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源 于 供 热 燃 煤 产 生 的 烟 尘 和 SO2, 食 堂 烹 饪 间 排 放 的 油 烟, 停 车 场 汽 车 行 驶 时 排 放 的 CO NOx THC (1) 锅 炉 废 气 医 院 现 有 一 台 1t 燃 煤 锅 炉, 燃 料 采 用 徐 州 烟 煤, 使 用 量 约 1000t/a, 相 关 参 数 如 下 : 烟 煤 灰 分 约 5%, 硫 分 约 0.6%, 烟 煤 低 位 发 热 值 约 17500kJ/kg, 过 剩 空 气 系 数 1.3 根 据 环 境 统 计 手 册 计 算 可 得 :V0 为 m3/kg,Vy 为 6.54m3/kg, 年 排 放 烟 气 量 m3, 烟 尘 产 生 量 10t/a, 产 生 浓 度 为 1529mg/m3,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实 际 排 放 量 烟 尘 0.1t/a, 实 际 排 放 浓 度 15.29mg/m3;SO2 产 生 量 9.6t/a, 产 生 浓 度 为 mg/m3;NOx 产 生 量 7.5t/a, 产 生 浓 度 为 mg/m3, 废 气 通 过 2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目 前, 锅 炉 废 气 浓 度 无 法 满 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5
43 (2) 油 烟 项 目 人 均 食 用 油 日 用 量 约 30g/ 人.d, 一 般 油 烟 挥 发 量 占 总 耗 油 量 的 2%, 每 日 就 餐 人 数 约 330 人, 因 此 现 有 项 目 食 堂 日 油 烟 产 生 量 约 0.2kg, 年 油 烟 产 生 量 为 0.072t/a 项 目 食 堂 基 准 灶 头 数 为 2 个, 属 于 小 型 食 堂, 每 个 灶 头 排 风 量 以 2000m3/h 计, 食 堂 年 工 作 日 按 360 天 计, 日 工 作 时 间 约 5h, 食 堂 烹 饪 间 烹 饪 时 油 烟 的 产 生 浓 度 约 为 10mg/m3, 油 烟 经 油 烟 净 化 器 净 化 处 理 后 排 放, 油 烟 净 化 器 的 净 化 效 率 大 于 80%, 油 烟 的 排 放 浓 度 约 为 2mg/m3, 油 烟 排 放 量 t/a, 符 合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3) 停 车 场 排 放 的 废 气 医 院 目 前 共 有 20 个 地 面 停 车 位 辆 由 于 地 上 大 气 流 动 性 较 强, 扩 散 能 力 较 好, 汽 车 启 动 行 驶 时 排 放 的 尾 气 会 很 快 扩 散, 基 本 不 会 聚 集, 而 且 医 院 周 围 绿 化 较 好, 停 车 场 排 放 的 废 气 对 周 边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废 水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物 医 院 现 有 的 废 水 污 染 源 主 要 有 病 区 医 疗 废 水 非 病 区 产 生 的 生 活 废 水 食 堂 废 水, 医 院 现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约 为 70m 3 /d,25550m 3 /a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BOD 5 SS NH 3 -N 总 氮 总 磷 粪 大 肠 杆 菌 动 植 物 油 等, 产 生 浓 度 分 别 约 为 400mg/L 250mg/L 300mg/L 35mg/L 45mg/L 10mg/L MPN/L 100mg/L,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COD10.22t/a SS7.67t/a NH 3 -N0.89t/a 总 氮 1.15t/a 总 磷 0.26t/a 动 植 物 油 2.56t/a 项 目 食 堂 排 放 的 污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进 入 化 粪 池, 行 政 办 公 区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进 入 化 粪 池, 病 区 医 疗 废 水 经 消 毒 处 理 后 在 由 防 渗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处 理 后 废 水 COD BOD 5 SS NH 3 -N 总 氮 总 磷 粪 大 肠 杆 菌 动 植 物 油 等, 产 生 浓 度 分 别 约 为 400mg/L 250mg/L 200mg/L 35mg/L 45mg/L 10mg/L 2000MPN/L 20mg/L,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COD10.22t/a BOD t/a SS5.11t/a NH 3 -N0.89t/a 总 氮 1.15t/a 总 磷 0.26t/a 动 植 物 油 0.51t/a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6
44 雨 水 经 收 集 后 排 向 市 政 雨 水 管 道 噪 声 现 有 工 程 噪 声 源 主 要 来 自 空 调 泵 鼓 风 机 等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在 70dB(A)~100dB(A) 之 间 采 取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风 口 消 声 安 装 减 震 垫 等 措 施, 降 低 噪 声 的 影 响 固 体 废 弃 物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来 自 医 疗 废 弃 物 污 水 站 产 生 的 污 泥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1) 医 疗 废 物 医 院 医 疗 废 弃 物 主 要 是 临 床 感 染 性 废 物, 包 括 病 人 手 术 产 生 的 废 物 ( 如 受 污 染 材 料 和 仪 器 等 ) 以 及 被 血 液 或 人 体 体 液 污 染 的 医 疗 材 料 医 疗 仪 器 以 及 其 它 废 物, 根 据 医 院 的 实 际 情 况, 日 产 医 疗 废 弃 物 约 10kg, 年 产 医 疗 废 弃 物 3.65t/a 目 前 医 院 建 各 科 室 分 类 收 集 本 单 元 产 生 的 医 疗 垃 圾, 各 类 医 疗 废 物, 储 存 在 医 疗 废 物 袋 或 容 器 里, 运 到 医 疗 垃 圾 暂 时 贮 存 处 后,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2)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项 目 化 粪 池 污 泥 产 生 量 约 16.5t/a, 根 据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有 关 污 泥 控 制 与 处 置 的 规 定 : 栅 渣 化 粪 池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属 危 险 废 物, 应 按 危 险 废 物 进 行 处 理 和 处 置 项 目 现 有 化 粪 池 污 泥 清 掏 后 作 为 农 家 肥, 未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不 能 够 满 足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3) 生 活 垃 圾 医 院 现 年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量 78.1t/a,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定 点 暂 存, 之 后 送 往 环 卫 部 门 处 置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7
45 3.1.6 现 有 项 目 污 染 物 汇 总 现 有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统 计 汇 总 见 表 表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量 汇 总 表 阶 段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t/a) 削 减 量 (t) (t) 接 管 量 进 入 外 环 境 量 废 水 量 COD BOD SS 氨 氮 废 水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粪 大 肠 菌 群 (MPN/L) 2000 (MPN/L) (MPN/L) MPN/L MPN/L 营 总 余 氯 运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期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放 量 (t/a) (t/a) (t/a) SO 废 锅 炉 燃 NOx 气 烧 废 气 烟 尘 厨 房 油 烟 油 烟 污 染 物 名 称 固 废 医 疗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污 泥 等 注 : 粪 大 肠 菌 群 单 位 是 MPN/L 产 生 量 (t/a) 主 要 现 状 问 题 及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主 要 现 状 问 题 削 减 量 (t/a) 排 放 量 (t/a) 目 前,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因 年 代 较 早, 此 前 未 开 展 过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现 有 项 目 存 在 较 大 环 境 问 题, 主 要 有 : (1) 医 院 供 热 燃 煤 产 生 的 燃 烧 废 气 不 能 够 满 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2) 医 院 现 有 的 项 目 食 堂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与 其 他 污 水 一 同 进 入 化 粪 池, 废 水 经 现 有 化 粪 池 简 单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出 水 未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预 处 理 标 准 (3) 医 院 现 有 化 粪 池 污 泥 清 掏 后 作 为 农 肥, 未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不 能 够 满 足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4) 医 院 紧 靠 连 徐 铁 路, 随 着 连 云 港 市 城 市 规 模 的 快 速 发 展, 境 内 多 条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8
46 铁 路 的 新 建 扩 建 改 造, 医 院 部 分 用 房 在 拆 迁 范 围, 同 时 受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及 滨 河 新 城 规 划 影 响, 无 法 启 动 建 设 项 目, 医 院 发 展 受 严 重 制 约, 急 需 搬 迁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作 为 连 云 港 市 唯 一 一 所 国 家 二 级 精 神 病 专 科 医 院, 为 了 满 足 精 神 卫 生 防 治 工 作 的 需 要 以 及 人 民 群 众 日 益 增 长 医 疗 服 务 需 求 的 需 要, 适 应 当 地 经 济 社 会 快 速 发 展 的 客 观 要 求, 实 现 医 疗 卫 生 基 木 现 代 化 和 精 神 病 医 院 自 身 发 展 的 需 求,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重 新 选 址 建 设 已 经 迫 在 眉 睫, 确 定 在 云 台 农 场 境 内 选 址 建 设, 新 迁 入 地 为 规 划 的 医 疗 卫 生 用 地, 可 以 满 足 项 目 的 需 求 (1) 搬 迁 后, 医 院 将 采 用 中 央 空 调 集 中 供 暖, 现 有 供 热 燃 煤 将 被 拆 除 (2) 搬 迁 后, 医 院 新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采 用 调 节 池 -A/O- 接 触 消 毒 二 级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出 水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3) 搬 迁 后,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污 泥 经 氯 石 灰 接 触 消 毒 后, 再 经 压 滤 机 固 液 分 离 浓 缩, 泥 饼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能 够 满 足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4) 医 院 搬 迁 至 云 台 农 场, 新 地 块 为 规 划 医 疗 卫 生 用 地, 周 边 环 境 良 好, 满 足 医 疗 卫 生 的 需 求, 能 够 支 持 医 院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5) 医 院 搬 迁 后 旧 址 部 分 用 于 铁 路 建 设, 其 余 部 分 按 照 规 划 部 门 要 求 使 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9
47 3.2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⑴ 项 目 名 称 :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项 目 ; ⑵ 建 设 性 质 : 改 扩 建 工 程 ; ⑶ 建 设 单 位 :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 ⑷ 建 设 地 点 : 连 云 港 市 云 台 农 场 经 一 路 北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以 西 的 地 块 ; ⑸ 投 资 总 额 :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456 万 元 ⑹ 建 设 规 模 :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m 2, 建 筑 面 积 39000m 2, 容 积 率 约 1.02, 建 筑 密 度 25.9%, 绿 化 率 44.2%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现 状 ⑴ 地 块 现 状 项 目 用 地 现 状 为 净 地, 无 建 筑 设 施, 有 少 量 杂 草, 无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⑵ 周 围 环 境 项 目 位 于 云 台 农 场, 目 前 该 规 划 用 地 为 净 地 ; 本 项 目 北 邻 云 台 社 区 西 靠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南 侧 为 净 地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医 院 主 要 包 括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优 抚 医 院 和 养 老 三 个 组 成 部 分, 主 要 建 筑 物 有 门 诊 综 合 楼 (1#) 康 复 医 学 楼 (2#) 精 神 住 院 楼 (3#) 设 备 用 房 (4#) 护 理 养 老 楼 (5# 6#) 健 康 养 老 楼 ( 后 勤 食 堂 )(7#) 和 其 他 配 套 设 施 医 院 规 划 总 床 位 :1000 张, 其 中 :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350 张 优 抚 医 院 150 张 养 老 社 区 500 张 迁 建 后, 医 院 床 位 较 原 来 的 268 张 床 位 (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80 张 优 抚 医 院 20 张 养 老 社 区 168 张 ), 增 加 了 732 张 (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增 270 张 优 抚 医 院 130 张 养 老 社 区 332 张 ), 新 增 床 位 能 够 满 足 逐 渐 增 长 的 医 疗 卫 生 需 求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0
48 主 体 工 程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包 括 康 复 医 学 楼 (2#) 精 神 住 院 楼 (3#), 床 位 350 张, 开 设 门 诊 部, 临 床 精 神 科 临 床 心 理 科 老 年 精 神 科 儿 童 精 神 科 精 神 康 复 科 口 腔 科 等 10 余 个 临 床 专 ( 学 ) 科, 以 及 心 理 咨 询 中 心 睡 眠 医 学 中 心 等 临 床 科 室 (2) 优 抚 医 院 优 抚 医 院 主 要 位 于 康 复 医 学 楼, 主 要 担 负 着 为 复 退 军 人 的 疾 病 诊 治 和 康 复 任 务, 约 150 张 床 位 (3) 养 老 养 老 社 区 主 要 包 括 护 理 养 老 楼 (5# 6#) 和 健 康 养 老 楼 ( 后 勤 食 堂 )(7#), 床 位 450 张, 其 中, 健 康 养 老 楼 包 括 后 勤 院 内 生 活 用 房 以 及 食 堂 (4) 门 急 诊 综 合 楼 门 急 诊 综 合 楼 包 括 1 栋 9 层 行 政 办 公 楼,1 栋 3 层 门 急 诊 楼, 包 含 保 障 系 统 行 政 管 理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下 图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项 目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其 中 表 项 目 规 划 经 济 技 术 控 制 指 标 表 项 目 指 标 备 注 总 用 地 面 积 m 2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10155m 2 总 建 筑 面 积 39000m 2 地 上 门 急 诊 综 合 楼 11455m 2 康 复 医 学 楼 6000m 2 床 位 250 精 神 住 院 楼 6000m 2 床 位 250(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100 张, 优 抚 医 院 150 张 ) 设 备 用 房 250m 2 护 理 养 老 楼 10120m 2 床 位 350 健 康 养 老 楼 ( 后 勤 食 堂 ) 5175m 2 床 位 150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4961m 2 不 计 容 容 积 率 1.02 建 筑 密 度 25.90% 绿 化 面 积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1
49 绿 化 率 44.2% 非 机 动 停 车 位 585 机 动 停 车 位 331 辆 其 中 地 上 停 车 232 辆 地 下 停 车 99 辆 非 机 动 停 车 位 设 计 床 位 数 1000 床 建 设 期 3 年 总 投 资 万 项 目 总 图 布 置 项 目 总 图 布 置 原 则 及 周 边 情 况, 具 体 布 置 如 下 : (1) 本 项 目 基 地 为 较 规 整 的 长 方 形, 朝 向 为 西 北 东 南 向 ; (2) 基 地 的 东 部 布 置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住 院 部 并 设 置 独 立 的 出 入 口 ; (3) 基 地 的 中 部 布 置 门 急 诊 综 合 楼 ( 接 待 及 门 诊 部 分 及 行 政 办 公 ), 并 于 基 地 南 边 界 中 部 设 置 独 立 的 出 入 口 ; (4) 基 地 的 西 部 布 置 养 老 社 区, 居 家 养 老 楼 和 护 理 养 老 楼 由 健 康 养 老 出 入 口 进 出, 健 康 养 老 出 入 口 设 置 在 西 边 界 中 部 ; 项 目 总 平 面 设 计 特 点 : (1) 本 工 程 总 体 布 局 中 遵 循 功 能 分 区 合 理 布 局 紧 凑 交 通 便 捷 管 理 方 便 的 原 则, 根 据 不 同 使 用 功 能 要 求, 分 别 设 置 了 门 诊 楼 及 入 口 大 厅, 各 部 分 人 流 物 流 车 流 线 路 明 确, 互 不 干 扰, 既 便 于 使 用, 又 能 保 证 人 员 疏 散, 避 免 和 减 少 了 各 种 人 流 车 流 之 间 的 相 互 影 响 (2) 建 筑 物 四 周 设 有 环 形 消 防 车 道, 使 建 筑 与 城 市 道 路 联 系 快 速 便 捷 (3) 单 体 建 筑 为 地 上 多 层, 框 架 结 构 所 有 建 筑 物 外 立 面 以 刷 白 色 外 墙 涂 料 为 主, 营 造 生 动 而 富 有 活 力 的 建 筑 整 个 医 院 按 无 障 碍 进 行 设 计 交 通 组 织 : (1) 人 流 本 项 目 三 个 中 心 经 常 性 出 现 大 量 人 流, 为 避 免 人 流 交 叉 相 互 干 扰, 另 外 沿 建 筑 周 边 结 合 疏 散 楼 梯 分 设 多 个 出 口, 可 短 时 间 内 集 中 或 疏 散 人 流 (2) 车 流 消 防 车 可 通 过 院 区 道 路 出 入 口 方 便 地 进 入 场 地, 迅 速 到 达 建 筑 物 前, 建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2
50 筑 周 围 设 置 环 形 消 防 通 道, 利 于 消 防 车 快 捷 的 到 达 火 灾 区 域 (3) 道 路 院 内 道 路 采 用 环 形 布 置, 并 与 院 外 道 路 连 接, 路 面 采 用 混 凝 土 结 构, 宽 度 分 为 6 米 4 米 两 种, 转 弯 半 径 9 米 本 项 目 建 设 还 包 括 医 院 周 围 道 路 停 车 场 设 计, 面 积 约 为 1000 平 方 米, 其 路 面 采 用 混 凝 土 结 构, 道 路 与 院 区 原 有 道 路 连 接, 宽 度 6 米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及 公 用 工 程 原 辅 材 料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见 表 表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能 耗 一 览 表 类 别 名 称 年 耗 量 来 源 备 注 一 次 性 空 针 输 液 管 具 一 次 性 中 单 小 单 张 聚 乙 烯 医 疗 一 次 性 橡 胶 手 套 双 国 产 器 材 棉 签 包 / 纱 布 张 / 针 剂 药 品 支 国 产 / 药 品 口 服 药 剂 盒 国 产 / 化 验 试 剂 若 干 国 产 / 其 他 氧 气 2000 瓶 国 产 / 过 氧 乙 酸 消 洗 灵 等 器 具 及 空 气 消 毒 剂 37.5t 国 产 / 废 弃 物 处 置 消 毒 剂 : 氯 石 灰 4.5t 国 产 / 消 毒 剂 采 用 黑 色 塑 料 桶 废 水 站 处 理 消 次 氯 酸 钠 7.6t 国 产 密 闭 盛 装 毒 剂 30% 盐 酸 6.8t 国 产 密 闭 桶 装 公 用 工 程 项 目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见 表 表 项 目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表 类 别 建 设 名 称 设 计 能 力 备 注 公 用 工 程 供 水 ( 新 鲜 水 ) 总 需 新 水 量 m 3 /a, 用 水 来 源 于 市 政 自 来 水 管 网 新 建 排 水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项 目 总 排 水 量 m 3 /a, 经 院 区 污 水 管 收 集 后 入 排 入 院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院 区 雨 水 及 清 下 水 经 院 区 雨 水 管 网 外 排 入 区 域 雨 水 管 网 新 建 供 电 项 目 用 电 量 约 1000 万 kwh, 用 电 来 自 市 政 电 网 新 建 停 车 位 非 机 动 停 车 位 585, 机 动 车 位 共 331 个, 其 中 地 上 232 个 地 下 99 个 绿 化 绿 化 面 积 17330m 2 贮 外 部 贮 存 项 目 原 辅 料 固 废 均 为 专 用 汽 车 运 输 - 新 建 新 建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3
51 存 工 程 内 部 贮 存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药 品 库 位 于 门 诊 楼 1F, 消 毒 剂 等 储 存 于 康 复 医 学 楼 -1F 相 应 专 用 库 房, 氧 气 瓶 储 存 于 氧 气 瓶 库, 真 空 泵 设 于 地 下 室 吸 引 机 房 废 气 治 理 污 水 站 废 气 采 用 专 用 管 道 引 至 门 急 诊 综 合 楼 9 楼 顶 2m 处 高 空 排 放 新 建 新 建 环 保 工 程 废 水 治 理 医 疗 废 水 生 活 废 水 入 院 区 污 水 站, 污 水 站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为 400t/d, 采 用 调 节 池 +A/O+ 接 触 消 毒 二 级 工 艺 处 理 噪 声 治 理 选 取 低 噪 设 备 ; 局 部 消 声 隔 音 ; 设 备 房 隔 音 新 建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给 水 工 程 a. 给 水 方 案 危 险 固 废 : 设 固 废 污 染 物 暂 存 间 1 间, 位 于 门 急 诊 综 合 楼, 面 积 50m 2, 分 类 收 集 后 及 时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一 般 固 废 : 设 生 活 垃 圾 房 1 间, 建 筑 面 积 50m 2, 定 期 委 托 清 运, 卫 生 填 埋 处 理 项 目 供 水 系 统 采 用 连 云 港 市 自 来 水 公 司 自 来 水 管 网, 从 经 一 路 给 水 管 引 入 供 水, 并 在 院 内 布 置 DN200 环 状 供 水 管 网, 以 满 足 整 个 医 院 的 消 防 和 生 活 用 水 医 院 生 活 用 水 量 估 算 : 最 高 日 用 水 量 :600 m 3 /d; 最 大 小 时 用 水 量 :100 m 3 /h 充 分 利 用 市 政 水 压, 所 有 建 筑 的 地 下 室 一 二 三 层 冷 水 供 应 点 采 用 市 政 水 压 直 接 供 应, 其 余 由 集 中 设 置 的 二 次 加 压 变 频 泵 组 集 中 供 应 可 按 医 院 各 用 水 核 算 部 门 设 置 远 传 计 量 水 表, 对 供 水 系 统 设 备 统 一 管 理 共 享 并 方 便 各 部 门 运 行 管 理 和 节 水 考 核 管 材 : 给 水 管 道 采 用 PP R 塑 胶 管 材, 热 熔 焊 接 给 水 管 道 必 须 采 用 与 管 材 相 适 应 的 管 件 b.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 (1) 根 据 各 单 体 建 筑 不 同 的 需 求, 分 散 或 集 中 设 置 各 类 人 员 的 饮 水 设 施, 根 据 具 体 要 求 设 置 净 水 处 理 和 直 饮 水 设 备 所 涉 及 的 材 料 必 须 达 到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管 道 在 交 付 使 用 前 必 须 冲 洗 和 消 毒, 并 经 有 关 部 门 取 样 检 验, 符 合 国 家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方 可 使 用 (2) 医 院 内 根 据 各 单 体 建 筑 的 具 体 情 况 和 使 用 要 求, 分 别 设 置 独 立 的 室 内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热 水 制 备 采 用 空 气 能 热 泵 系 统, 有 条 件 的 单 体 设 置 太 阳 能 热 水 集 热 装 置, 辅 助 燃 气 热 水 机 组 热 泵 热 回 收 和 太 阳 能 集 热 装 置 可 以 在 一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4 新 建 新 建
52 年 四 季 充 分 地 利 用 清 洁 无 污 染 的 自 然 能 源, 辅 助 加 热 设 备 的 设 置 可 以 使 这 些 节 能 设 备 能 够 全 天 候 安 全 高 效 的 运 行 排 水 工 程 a. 排 水 制 整 个 医 院 排 水 采 取 清 污 雨 污 分 流 制, 在 医 院 建 成 后 与 周 边 市 政 清 污 雨 污 系 统 对 接, 形 成 一 个 整 体 b. 污 水 排 放 1 医 院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的 排 水 系 统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厨 房 废 水 经 隔 油 处 理, 医 院 内 的 门 诊 和 病 房 的 污 水 经 消 毒 预 处 理 后 纳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医 院 内 根 据 自 然 地 形 合 理 布 置 污 水 管 线, 所 有 建 筑 的 污 废 水 排 出 后 集 中 排 至 新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经 集 中 处 理 消 毒 达 标 后 纳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定 期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相 关 固 废 回 收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2 排 水 管 道 采 用 UPVC 塑 料 管 及 配 件 粘 结 消 防 系 统 工 程 (1) 水 源 取 自 城 市 自 来 水 管 网, 由 DN200mm 给 水 管 引 入 供 水, 在 院 区 成 环 布 置, 以 满 足 全 院 的 消 防 用 水 室 外 消 火 栓 由 给 水 环 网 接 出 (2) 消 防 用 水 量 : 室 内 消 火 栓 系 统 为 30 L/s; 自 动 喷 淋 系 统 为 30 L/s; 室 外 消 火 栓 为 30L/s (3) 整 个 医 院 按 一 个 区 域 设 置 消 防 设 施 所 有 建 筑 均 设 置 消 火 栓 和 自 动 喷 淋 灭 火 系 统 基 地 内 集 中 设 置 消 防 泵 房 和 消 防 水 池, 泵 房 内 设 置 消 火 栓 泵 喷 淋 泵 各 二 台 ( 均 一 用 一 备 ), 从 消 防 储 水 池 吸 水, 消 防 水 池 设 置 取 水 口 消 防 设 施 做 到 统 一 管 理 资 源 共 享 并 满 足 消 防 设 计 规 范 (4) 室 内 消 火 栓 系 统 为 临 时 高 压 系 统, 在 基 地 内 最 高 建 筑 物 的 屋 顶 设 置 消 防 水 箱, 按 规 范 在 公 共 明 显 部 位 及 消 防 电 梯 前 室 布 置 消 火 栓 并 保 证 室 内 任 何 部 位 同 一 层 同 一 防 火 分 区 均 有 两 股 水 柱 同 时 到 达 各 层 消 火 栓 箱 和 地 下 泵 房 内 均 有 启 动 消 防 泵 的 开 关, 消 火 栓 系 统 管 道 竖 向 成 环 布 置, 消 火 栓 栓 口 压 力 大 于 0.5MPa 时 设 置 减 压 稳 压 消 火 栓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5
53 (5) 自 动 喷 淋 系 统 为 湿 式 临 时 高 压 系 统, 除 电 气 用 房 和 不 易 用 水 灭 火 的 场 所 外, 所 有 部 位 均 设 置 喷 头, 医 院 的 电 梯 厅 公 共 走 道 及 病 人 集 中 的 场 所 布 置 快 速 响 应 喷 头, 厨 房 布 置 中 温 型 闭 式 喷 头, 喷 头 布 置 按 规 范 要 求 执 行, 每 层 每 个 防 火 分 区 设 有 水 流 指 示 器 及 末 端 放 水 装 置, 各 层 配 水 管 压 力 大 于 0.4MPa 时 设 置 减 压 孔 板 (6) 室 外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为 低 压 制, 按 有 效 半 径 布 置 室 外 消 火 栓, 并 设 有 消 火 栓 系 统 和 喷 淋 系 统 的 水 泵 接 合 器 (7) 建 筑 物 内 按 规 范 设 置 磷 酸 铵 盐 手 提 式 灭 火 器, 按 A B 类 火 灾 考 虑 配 电 间 计 算 机 主 机 房 等 不 能 设 置 喷 淋 的 重 要 设 备 机 房 配 置 七 氟 丙 烷 气 体 灭 火 设 备 电 气 工 程 (1) 供 电 方 式 项 目 电 源 由 城 市 电 网 引 入 供 电 设 计 为 一 级 用 电 负 荷 照 明 用 电 为 0.22KV 供 电 配 电 均 为 三 相 五 线 380V/220V, 接 地 方 式 采 用 TN-C-S 系 统 进 线 电 缆 均 采 用 YJV22-1KV 型 电 力 电 缆 各 低 压 配 电 采 用 放 射 与 树 干 式 供 电 相 结 合 变 配 电 室 引 出 到 各 建 筑 电 缆 采 用 YJV-1KV 铜 芯 聚 氯 乙 烯 绝 缘 聚 氯 乙 烯 护 套 带 铠 装 电 力 电 缆, 沿 道 路 埋 地 敷 设 该 工 程 采 用 BV-0.45KV/0.75KV 型 塑 料 绝 缘 铜 芯 导 线 穿 PVC 管 暗 敷 设 (2) 照 明 照 明 分 为 : 室 外 道 路 照 明 室 内 照 明 根 据 国 家 节 能 要 求, 除 有 特 殊 要 求 外, 一 般 照 明 光 源 均 以 高 效 低 能 耗 的 节 能 型 日 光 灯 为 主 设 有 一 般 照 明 事 故 照 明 应 急 标 志 照 明 应 急 照 明 采 用 自 带 镍 镉 电 池 型 应 急 灯 具 (3) 弱 电 工 程 设 计 1) 建 筑 设 备 监 控 系 统 ( BAS) 为 了 对 建 筑 物 内 各 种 机 电 设 备 进 行 监 视 控 制 测 量, 使 各 种 机 电 设 备 安 全 运 行 可 靠 节 约 能 源 节 省 人 力 及 确 保 建 筑 物 内 环 境 舒 适, 本 工 程 采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6
54 用 配 置 智 能 型 建 筑 设 备 监 控 系 统 (BAS). 2)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及 联 动 系 统 本 工 程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保 护 等 级 为 一 级, 采 用 控 制 中 心 报 警 系 统 消 防 控 制 室 设 置 在 首 层, 消 防 控 制 室 兼 做 广 播 室 保 安 监 控 室 和 楼 宇 监 控 室 设 火 灾 报 警 和 联 动 控 制 系 统, 按 一 类 建 筑 一 级 保 护 对 象 设 置 火 灾 探 测 器, 除 卫 生 间 外, 全 部 建 筑 均 设 火 灾 探 测 器, 在 每 个 防 火 分 区, 设 手 动 火 灾 报 警 按 钮, 从 任 何 位 置 到 手 动 报 警 按 钮 的 步 行 距 离 不 超 过 25m 消 防 控 制 室 在 接 到 火 灾 报 警 信 号 后, 按 程 序 联 动 控 制 消 防 泵 喷 淋 泵 防 排 烟 机 风 机 空 调 机 防 火 卷 帘 电 梯 非 消 防 电 源 应 急 电 源 和 气 体 灭 火 系 统 等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采 用 双 电 源 单 独 回 路 供 电, 末 端 互 投 直 流 备 用 电 源 采 用 火 灾 报 警 器 专 用 蓄 电 池 3) 计 算 机 网 络 系 统 本 工 程 设 置 计 算 机 网 络 系 统, 作 为 医 院 内 部 数 字 化 信 息 化 的 应 用 服 务 功 能 平 台 满 足 医 院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IS) 临 床 管 理 系 统 (CIS) 检 验 科 管 理 系 统 放 射 科 管 理 系 统 (RIS) 医 学 影 像 存 储 传 输 系 统 (PACS) 等 医 疗 业 务 管 理 信 息 的 可 靠 高 速 运 行 计 算 机 中 心 设 置 在 三 层 4) 电 话 通 信 系 统 本 工 程 设 置 电 话 交 换 机 房, 与 计 算 机 中 心 共 用 机 房 由 市 政 引 入 200 对 的 电 话 电 缆, 其 中 50 门 为 直 线 电 话,150 对 作 程 控 电 话 交 换 机 中 继 线 由 市 电 信 局 引 入 通 信 电 缆 或 光 缆 至 地 下 一 层 的 弱 电 进 线 间 电 话 进 线 间 的 设 备 由 当 地 电 信 部 门 实 施 本 工 程 的 电 话 通 信 线 路 采 用 综 合 布 线 方 式 (1) 在 医 院 的 护 士 站 值 班 室 医 技 用 房 病 房 辅 助 用 房 餐 厅 药 房 挂 号 收 费 各 门 急 诊 诊 室 一 级 各 类 办 公 室 会 议 室 等 处 设 置 电 话 终 端 (2) 在 公 共 部 位 安 装 公 用 电 话, 电 话 采 用 投 币 电 话 机 或 IC 卡 电 话 机 5) 综 合 布 线 系 统 本 医 院 建 立 支 持 语 音 通 信 计 算 机 网 络 与 多 媒 体 传 输 的 综 合 布 线 系 统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7
55 在 医 院 的 各 办 公 室 会 议 室 护 士 站 医 技 用 房 病 案 室 病 房 药 房 和 门 急 诊 诊 室 等 处 设 置 内 网 信 息 点, 以 满 足 医 院 全 部 实 现 电 子 病 历 网 络 服 务 信 息 管 理 需 要 及 实 现 办 公 自 动 化 系 统 的 功 能 在 重 要 办 公 室 会 议 室 会 诊 室 特 需 病 房 等 场 所 考 虑 设 置 外 网 信 息 点, 便 于 医 护 人 员 及 病 人 上 互 联 网 6)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a 闭 路 电 视 监 控 系 统 : 本 工 程 安 保 中 心 设 在 主 楼 的 首 层, 与 消 防 控 制 室 合 用 房 间 机 房 设 备 主 要 由 视 频 矩 阵 主 机 控 制 键 盘 硬 盘 录 像 杌 视 频 分 配 器 监 视 器 机 架 主 控 台 建 筑 物 内 的 各 个 出 入 口 及 出 入 院 处 药 房 挂 号 收 费 电 梯 厅 及 电 梯 轿 厢 重 要 通 道 和 重 要 房 间 以 及 地 下 车 库 等 处 安 装 各 种 类 型 的 摄 像 机 进 行 监 视 在 病 房 楼 内 安 装 固 定 彩 色 摄 像 机, 电 梯 轿 厢 内 彩 色 广 角 摄 像 机 b 防 盗 报 警 系 统 : 本 工 程 的 防 盗 报 警 控 制 器 设 在 安 保 中 心 内, 在 各 重 要 房 间 ( 如 药 房 财 务 挂 号 收 费 等 ) 重 要 机 房 和 出 入 院 处 等 部 位 设 置 红 外 / 微 波 报 警 器 和 手 动 报 警 按 钮 等 报 警 装 置 当 有 报 警 信 号 时, 安 保 中 心 发 出 声 光 报 警, 并 自 动 调 整 相 应 部 位 的 摄 像 机 摄 取 该 处 图 像, 以 便 后 来 取 证 安 保 中 心 备 有 与 当 地 110 联 网 的 专 线 c 电 子 巡 更 系 统 : 本 工 程 电 子 巡 更 系 统 的 主 机 设 备 设 置 在 安 保 中 心 内, 在 各 建 筑 物 的 电 梯 厅 楼 梯 走 廊 等 场 所 设 置 无 线 巡 更 记 录 点, 通 过 保 安 人 员 的 不 定 时 巡 更 以 保 证 医 院 安 全 巡 更 路 线 的 确 定 可 由 医 院 业 主 在 建 筑 物 完 工 后, 根 据 医 院 保 安 管 理 的 具 体 要 求, 自 行 决 定 无 线 巡 更 记 录 点 的 确 切 位 置 d 门 禁 系 统 : 门 禁 系 统 应 用 于 主 要 通 道 重 要 办 公 室 隔 离 病 房 和 隔 离 区 域 限 制 进 入 的 检 测 室 内 有 贵 重 设 备 的 实 验 室 和 机 房 药 房 设 备 间 和 仓 库 等 管 理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8
56 人 员 可 以 根 据 各 通 道 门 的 安 全 级 别 自 由 地 设 置 持 卡 人 ( 或 访 客 ) 进 出 各 门 的 权 限 有 效 时 段 以 及 刷 卡 认 证 密 码 认 证 卡 + 密 码 等 多 种 开 门 方 式 通 过 下 载 门 禁 控 制 器 记 录 的 进 出 记 录, 可 以 作 为 进 出 统 计 或 事 故 核 查 的 依 据 7)IC 卡 系 统 本 工 程 实 施 IC 卡 一 卡 通 系 统, 在 方 便 医 院 工 作 人 员 考 勤 出 入 餐 饮 的 同 时, 也 实 现 了 病 人 在 医 院 就 医 就 餐 购 物 网 上 及 电 话 预 约 挂 号 等 一 卡 均 能 完 成 的 功 能 系 统 也 可 通 过 外 网 与 市 医 保 中 心 联 网, 与 医 保 卡 结 合 使 用 实 现 了 数 字 医 院 的 无 纸 化, 减 少 了 病 菌 传 播 的 根 源, 减 轻 了 医 院 的 财 务 压 力, 提 高 了 工 作 效 率, 极 大 的 方 便 了 医 院 的 管 理 a 考 勤 系 统 : 本 工 程 考 勤 管 理 工 作 站 设 置 在 安 保 中 心, 由 各 考 勤 点 的 考 勤 机 运 行 于 PC 主 机 的 配 套 管 理 软 件 构 成 主 要 用 于 医 院 对 考 勤 工 作 进 行 统 一 的 管 理, 包 括 人 事 考 勤 和 后 勤 人 员 考 勤 b 收 费 管 理 系 统 : 采 用 各 种 消 费 方 式 相 结 合 的 形 式, 实 现 的 固 定 工 作 人 员 和 临 时 消 费 人 员 的 结 算 对 于 职 工 餐 厅 活 动 中 心 等 内 部 消 费 场 所, 可 以 采 用 IC 卡 的 定 额 不 定 额 及 记 次 与 限 次 收 费 方 式 c 停 车 库 管 理 子 系 统 本 工 程 停 车 场 管 理 系 统 采 用 非 接 触 式 MifarelIC 卡, 该 系 统 集 感 应 式 IC 卡 技 术 计 算 机 网 络 视 频 监 控 图 像 识 别 与 处 理 及 自 动 控 制 技 术 于 一 体, 来 实 现 停 车 场 的 车 辆 全 自 动 化 管 理, 停 车 场 管 理 系 统 与 医 院 内 部 一 卡 通 系 统 的 通 过 接 口 统 一 集 成 管 理 8) 有 线 电 视 和 卫 星 电 视 接 收 系 统 a 本 系 统 采 用 频 率 为 860MHz 以 上 的 邻 频 传 输 分 配 系 统, 系 统 的 所 有 管 线 均 为 暗 敷, 线 路 及 放 大 分 支 分 配 器 按 双 向 传 输 系 统 设 计 b 接 收 节 目 内 容 包 括 : 本 市 的 有 线 电 视 节 目 医 院 的 自 办 闭 路 电 视 节 目 卫 星 电 视 节 目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9
57 c 有 线 电 视 机 房 设 在 安 保 中 心, 与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共 用 机 房 机 房 内 设 置 自 办 节 目 播 放 装 置 城 市 有 线 电 视 网 节 目 信 号 接 入 装 置 和 卫 星 节 目 接 收 装 置 卫 星 接 收 天 线 架 设 在 屋 顶, 并 单 独 设 避 雷 针 做 接 闪 器 d 本 系 统 干 线 ( 前 端 设 备 机 柜 至 分 支 器 前 ) 采 用 SYWV-75-9 型 同 轴 射 频 电 缆, 支 线 采 用 SYWV-75-5 型 同 轴 尉 频 电 缆, 干 线 在 吊 顶 上 的 金 属 线 槽 内 敷 设, 支 线 穿 金 属 管 在 吊 顶 内 墙 内 暗 敷 设 ; 分 支 器 和 分 配 器 集 中 在 楼 层 安 保 弱 电 井 内, 每 个 电 视 终 端 和 弱 电 井 之 间 采 用 一 一 对 应 点 对 点 的 线 缆 敷 设 方 式 e 本 系 统 输 出 口 频 道 间 载 波 电 平 差 : 任 意 频 道 间 不 大 于 12dB, 相 邻 频 道 间 不 大 于 2dB, 系 统 输 出 电 平 :64±4dB, 系 统 供 电 采 用 220V±10%,50Hz 电 源 9) 公 共 广 播 系 统 广 播 机 房 设 在 安 保 中 心 内 功 放 总 功 率 为 2000W, 并 设 置 备 用 扩 音 机, 其 容 量 为 800W 机 房 设 备 主 要 由 CD 机 卡 座 收 音 头 功 放 监 听 盘 分 区 控 制 盘 广 播 机 柜 等 背 景 音 乐 及 消 防 广 播 分 别 设 置 音 源 及 功 放 10) 护 理 呼 叫 系 统 a 病 房 医 护 呼 叫 对 讲 系 统 在 医 院 病 房 楼 的 每 个 护 理 单 元 设 置 独 立 的 呼 叫 系 统 在 各 护 理 单 元 的 护 士 站 设 置 护 理 呼 叫 主 机 ; 在 各 病 床 床 头 设 置 对 讲 型 呼 叫 分 机 ; 在 病 房 楼 内 的 卫 生 间 设 置 紧 急 呼 叫 按 钮 ; 走 廊 内 设 置 呼 叫 显 示 屏 b 医 技 设 备 控 制 室 呼 叫 对 讲 系 统 在 不 方 便 与 病 人 沟 通 的 医 技 设 备 控 制 室 设 置 呼 叫 系 统, 系 统 主 机 一 般 由 设 备 自 带, 本 次 设 计 为 预 埋 管 线 及 配 置 按 钮 话 筒 扬 声 器 等 设 备 11) 公 共 信 息 显 示 系 统 a 触 摸 屏 信 息 查 询 系 统 在 医 院 首 层 大 厅 设 置 人 机 对 话 设 备 一 触 摸 查 询 一 体 机, 使 病 人 方 便 快 捷 地 了 解 医 院 各 种 信 息 ( 如 : 医 疗 动 态 诊 室 分 布 情 况 医 院 专 业 特 色 专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0
58 家 介 绍 及 出 诊 时 间 国 家 医 疗 政 策 及 药 品 收 费 标 准 等 ) b 电 子 公 告 牌 系 统 医 院 首 层 大 厅 设 置 大 型 电 子 显 示 屏, 在 计 算 机 中 心 控 制, 可 发 布 各 类 信 息 及 进 行 宣 教 活 动, 支 持 图 像 和 声 音 的 传 播 在 手 术 室 门 口 设 置 电 子 公 告 牌, 在 各 医 疗 接 口 处 也 设 置 电 子 公 告 牌, 体 现 医 院 人 性 化 服 务 12) 室 内 移 动 通 信 覆 盖 系 统 本 工 程 在 地 下 层 弱 电 进 线 室 设 基 站, 各 运 营 商 信 号 经 综 合 接 入 设 备 合 路 后, 通 过 室 内 信 号 分 布 系 统 ( 有 源 和 无 源 结 合 方 式 ) 完 成 对 室 内 各 层 的 覆 盖 13) 计 算 机 中 心 机 房 计 算 机 机 房 是 各 类 信 息 数 据 的 处 理 中 心, 本 工 程 充 分 考 虑 计 算 机 房 的 位 置 机 房 内 设 备 的 布 置 电 力 供 应 和 防 护 通 风 空 调 采 暖 及 灾 害 防 护 等 方 面 因 素, 对 计 算 机 机 房 内 温 度 湿 度 噪 声 振 动 静 电 电 磁 干 扰 等 参 数 进 行 精 确 控 制, 确 保 机 房 内 设 备 能 够 稳 定 可 靠 运 行 采 暖 通 风 工 程 供 热 指 标 : 室 内 温 度 18, 民 用 冬 季 采 暖 和 空 调 集 中 供 热 热 负 荷 690 兆 瓦 通 风 设 计 : 采 用 自 然 进 风, 强 制 排 风 系 统 人 员 密 集 的 公 共 空 间 及 各 医 疗 部 门 设 机 械 排 风 系 统, 排 风 量 按 维 持 室 内 相 对 负 压 的 空 气 平 衡 计 算 确 定, 对 有 异 味 臭 气 湿 气 等 房 间 设 机 械 排 风 系 统, 排 风 经 立 管 接 至 屋 顶 经 集 中 处 理 符 合 环 保 及 卫 生 防 疫 后 高 空 排 放 化 验 室 设 独 立 的 机 械 排 风 系 统, 排 风 经 过 滤 后 再 排 放 排 风 机 均 设 在 屋 顶 上, 整 个 排 风 系 统 为 负 压 在 防 烟 楼 梯 间 及 前 室 消 防 电 梯 间 合 用 前 室 设 有 机 械 加 压 送 风 系 统 内 走 道 长 度 不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的 设 机 械 排 烟 地 下 层 车 库 设 机 械 排 烟 系 统, 与 平 时 排 风 系 统 合 用 各 空 调 系 统 送 回 风 总 管 穿 过 机 房 墙 体 或 防 火 分 区 处 设 防 火 调 节 阀 ; 空 调 系 统 风 管 保 温 采 用 不 燃 型 A2 级 保 温 材 料, 水 管 的 保 温 均 采 用 难 燃 B1 级 保 温 材 料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1
59 环 保 工 程 (1) 本 工 程 医 疗 污 水 均 排 至 院 内 新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其 采 用 二 级 处 理 工 艺,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的 预 处 理 标 准 后 接 入 市 政 管 网 进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 (2) 固 体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装 袋 后 由 污 物 梯 转 运 至 地 下 一 层 污 物 暂 存 间 集 中, 定 时 运 至 城 市 垃 圾 站 处 理 固 体 病 理 垃 圾 采 用 特 殊 标 记 的 塑 料 袋 或 桶 分 类 收 集 后, 经 污 物 梯 转 运 至 地 下 一 层 污 物 暂 存 间 后,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3)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气 采 用 专 用 管 道 引 至 门 急 诊 综 合 楼 楼 顶 2m 处 高 空 排 放 (4) 空 调 机 组 送 回 风 管 道 及 新 风 机 组 送 风 管 道 上 均 设 有 消 声 器 装 置, 水 泵 风 机 采 用 减 振 机 座, 水 泵 风 机 尽 量 选 用 低 转 速 设 备, 减 少 病 人 因 噪 音 而 造 成 的 烦 躁 生 活 水 泵 采 用 低 噪 声 高 效 率 的 水 泵 水 泵 进 出 口 设 置 避 振 橡 胶 接 头, 基 础 设 置 隔 振 装 置, 管 道 吊 架 采 用 弹 性 吊 架, 减 少 振 动 和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5) 所 有 医 办 护 办 治 疗 室 洗 手 龙 头 及 所 有 公 共 卫 生 间 前 室 龙 头 均 采 用 感 应 式 龙 头 或 脚 踏 式 龙 头, 有 效 避 免 交 叉 感 染 绿 化 景 观 工 程 立 体 绿 化 及 遮 阳 系 统 采 用 地 面 绿 化, 空 中 绿 化, 屋 顶 花 园 立 体 绿 化 系 统, 提 高 绿 地 率 和 绿 化 率, 可 起 到 遮 阳 降 温 导 风 的 作 用, 减 小 地 面 对 建 筑 物 的 反 射 辐 射, 降 低 区 域 的 夏 季 环 境 温 度, 减 轻 区 域 的 热 岛 现 象 同 时 加 强 屋 顶 遮 阳 板 系 统, 防 止 太 阳 直 射 辐 射 所 带 来 的 热 岛 效 应, 降 低 空 调 能 耗 医 疗 设 备 和 科 室 项 目 医 院 科 室 设 置 如 下 : ( 一 ) 临 床 科 室 : 开 设 临 床 精 神 科 临 床 心 理 科 中 西 医 结 合 神 志 病 科 老 年 精 神 科 儿 童 精 神 科 精 神 康 复 科 口 腔 科 心 理 咨 询 中 心 睡 眠 医 学 中 心 自 杀 危 机 干 预 中 心 精 神 疾 病 司 法 鉴 定 科 等 临 床 科 室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2
60 ( 二 ) 医 技 科 室 : 设 有 药 房 化 验 室 X 光 室 消 毒 供 应 室 等 ( 三 ) 行 管 后 勤 科 : 停 车 场 食 堂 水 泵 房 配 电 房 等 项 目 的 医 疗 设 备 主 要 为 设 置 的 1000 张 病 床 以 及 常 规 医 疗 设 备, 原 有 医 疗 设 备 数 量 不 能 都 满 足 医 院 扩 建 后 的 需 求, 因 此 须 新 增 部 分 医 疗 设 备 迁 建 后 基 本 医 疗 设 备 器 材 见 表 拟 采 购 各 类 康 复 治 疗 精 神 治 疗 及 常 规 医 疗 设 备, 医 疗 设 备 清 单 详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医 疗 设 备 器 材 一 览 表 使 用 科 室 设 施 名 称 数 量 病 床 1 张 床 垫 2 条 被 褥 2.5 条 床 单 3.5 条 中 单 2 条 橡 皮 中 单 0.5 条 枕 头 2 个 病 房 每 床 单 元 必 备 枕 套 4 套 床 头 柜 凳 子 各 1 个 暖 水 瓶 1 个 脸 盆 2 个 痰 杯 1 个 床 头 信 号 灯 1 套 中 心 供 氧 管 接 头 装 置 0.5 套 中 心 吸 引 管 接 头 装 置 0.5 套 体 温 计 血 压 计 听 诊 器 手 电 筒 压 舌 板 针 灸 针 根 据 实 际 装 备 手 套 及 指 套 ( 一 般 设 备 器 材 ) 敷 料 罐 止 血 钳 各 型 缝 合 针 门 诊 急 诊 抢 救 室 各 种 无 菌 注 射 器 紫 外 线 等 五 官 科 喷 雾 器 氧 气 筒 洗 胃 机 人 工 呼 吸 机 心 电 图 机 心 电 监 护 仪 心 脏 按 摩 板 氧 气 袋 或 供 养 箱 气 管 切 开 包 静 脉 切 开 包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3 根 据 实 际 装 备 ( 急 救 器 材 )
61 消 毒 室 病 区 急 救 室 治 疗 室 换 药 处 置 室 病 区 护 士 站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外 科 缝 合 包 无 菌 手 套 手 术 衣 超 生 清 洗 机 针 头 冲 机 蒸 汽 灭 菌 锅 针 孔 消 毒 柜 烤 箱 吸 痰 器 吸 氧 装 置 心 内 穿 刺 针 头 输 液 架 专 门 特 殊 抢 救 设 备 治 疗 柜 车 紫 外 线 灯 各 种 消 毒 器 各 种 药 品 药 物 震 荡 器 红 外 烤 灯 诊 断 床 污 物 处 置 筒 灭 菌 灯 各 种 敷 料 药 棉 曲 颈 灯 各 种 办 公 用 品 对 讲 机 根 据 需 要 装 备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4 表 项 目 拟 采 购 的 医 疗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备 注 1 远 红 外 多 功 能 按 摩 床 10 现 有 1 台 2 联 体 式 牙 科 综 合 治 疗 机 KD-828H 3 现 有 1 台 3 全 自 动 血 球 仪 BC-3000plus 3 现 有 1 台 4 彩 超 MyLab20plus 5 现 有 1 台 5 除 颤 仪 PEFIB 型 5 现 有 1 台 6 全 自 动 生 化 分 析 仪 卓 越 现 有 1 台 7 电 痉 挛 治 疗 仪 LV 型 5 现 有 1 台 8 医 用 X 光 机 XG501A 3 现 有 1 台 9 CR 及 干 式 激 光 打 印 机 CR CAPSULAX DRY PIX 现 有 1 台 10 台 式 全 自 动 血 压 表 SP-1 型 10 现 有 1 台 11 酶 标 仪 + 洗 板 机 ST360/ST96W 2 现 有 1 台 12 三 道 心 电 图 机 科 曼 cm300 5 现 有 1 台 13 十 二 道 心 电 图 机 美 国 GE 4 现 有 1 台 14 尿 液 分 析 仪 优 利 特 Uritest 现 有 1 台 15 便 携 式 彩 超 MyLab SAT 10 现 有 1 台 16 进 口 麻 醉 机 9100 型 2 现 有 1 台 17 进 口 呼 吸 机 Ivent2011c 5 现 有 1 台 18 心 电 监 护 仪 Sursign vm6 8 现 有 4 台 19 进 口 240 速 生 化 分 析 仪 MD 现 有 1 台 20 全 自 动 血 液 分 析 仪 希 森 美 康 XS-1000i 2 现 有 1 台 21 数 字 化 脑 电 图 仪 Nation9128w 2 现 有 1 台
62 22 电 解 质 分 析 仪 XL-921ET 2 现 有 1 台 23 医 用 全 自 动 电 子 血 压 计 HBP 现 有 1 台 24 身 高 体 重 仪 SK-VT 10 现 有 1 台 25 超 声 轻 颅 多 普 勒 血 流 分 析 仪 KJ-2V4 2 现 有 1 台 26 血 沉 动 态 分 析 仪 XC-A10 2 现 有 1 台 27 B 超 徐 州 大 为 DW 新 增 25 脑 地 形 图 诊 断 仪 KJ 新 增 26 心 理 测 试 仪 710 型 5 新 增 27 心 理 检 测 系 统 - 1 新 增 28 螺 旋 CT ASR-1000 型 1 新 增 29 磁 振 热 治 疗 仪 RCZ-8510T 2 新 增 30 磁 振 热 治 疗 仪 RCZ-8510T 1 新 增 31 中 频 电 疗 仪 ZP-100CH 1 新 增 32 牵 引 治 疗 仪 KLW-A 2 新 增 33 远 红 外 治 疗 仪 HW-8319D 4 新 增 34 神 经 损 伤 治 疗 仪 KT-90A 1 新 增 35 经 皮 神 经 电 刺 激 仪 KD-2A 1 新 增 36 特 定 电 磁 炉 治 疗 器 LQ-2008B 2 新 增 37 远 红 外 治 疗 仪 HW-8328T 2 新 增 38 红 外 线 治 疗 仪 FY 新 增 39 日 常 生 活 训 练 仪 器 KLW-SKF2 2 新 增 40 简 易 上 肢 功 能 评 估 器 KLW-KF081 1 新 增 41 复 式 墙 拉 力 器 KLE-KF05 5 新 增 42 手 指 分 离 板 2 新 增 43 划 船 器 2 新 增 44 电 动 功 率 车 KLW-SKF2 4 新 增 45 减 重 跑 步 机 GZ 新 增 46 平 衡 板 2 新 增 47 前 臂 旋 转 训 练 器 KLW-KF014 3 新 增 48 重 锤 式 手 指 训 练 桌 KLW-KF015 2 新 增 49 滚 桶 2 新 增 50 握 力 计 10 新 增 51 木 钉 板 ( 大 中 小 ) KLW-KF060 各 1 台 新 增 52 站 立 架 2 新 增 53 踝 关 节 矫 正 板 KLW-KF036 5 新 增 54 双 杠 若 干 新 增 55 系 列 沙 袋 KLW-KF053 若 干 新 增 56 系 列 哑 铃 KLW-KF028 若 干 新 增 57 辅 助 步 行 训 练 车 5 新 增 58 免 疫 定 量 分 析 仪 FIA 新 增 59 数 显 三 用 恒 温 水 箱 HH-W600 2 新 增 60 隔 水 式 恒 温 培 养 箱 GHP 新 增 61 显 微 镜 BW 新 增 62 生 化 分 析 仪 LWC200 2 新 增 63 电 动 离 心 机 80-2B 2 新 增 64 血 球 分 析 仪 KX-21N 2 新 增 65 尿 液 分 析 仪 URITEST 新 增 66 电 解 质 分 析 仪 URIT 新 增 67 紫 外 线 灯 1 套 新 增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5
63 68 耦 合 剂 自 控 恒 温 电 加 热 器 OJW165A 2 新 增 69 紫 外 线 杀 菌 灯 车 FY 2 新 增 70 紫 外 线 消 毒 车 ZXC-Ⅱ 2 新 增 71 微 量 注 射 LP215 若 干 新 增 72 便 携 式 吸 氮 器 7E-B 若 干 新 增 73 药 柜 若 干 新 增 74 输 液 架 若 干 新 增 75 供 氧 器 ( 小 氧 气 瓶 ) XY-98B1 20 新 增 76 医 用 氧 ( 铁 ) 20 新 增 77 多 参 数 监 护 仪 GT 新 增 78 医 用 床 若 干 新 增 79 医 用 床 头 柜 若 干 新 增 80 医 用 凳 子 若 干 新 增 81 治 疗 车 若 干 新 增 82 医 用 推 床 若 干 新 增 83 检 查 床 若 干 新 增 84 供 氧 器 XY-98B1 5 新 增 85 紫 外 线 消 毒 车 ZXC-Ⅱ 6 新 增 86 医 用 保 健 制 氧 机 HK-A 新 增 87 医 用 凳 子 若 干 新 增 88 吸 痰 器 若 干 新 增 89 雾 化 吸 入 器 若 干 新 增 90 带 轮 输 液 架 若 干 新 增 91 血 压 仪 若 干 新 增 92 听 诊 器 若 干 新 增 劳 动 定 员 项 目 拟 定 床 位 为 1000 张, 根 据 相 关 标 准, 并 结 合 本 地 实 际 情 况, 本 着 以 人 为 本 以 病 人 治 病 为 中 心 宗 旨 理 念, 项 目 拟 按 每 床 约 1.5 人 配 置, 因 此 该 项 目 迁 建 后 总 人 数 编 制 扩 大 约 为 1500 人 工 作 制 度 : 实 行 长 白 班 与 三 班 三 运 转 相 结 合 制 度 表 项 目 各 类 人 员 配 置 估 算 表 序 号 项 目 人 数 比 例 (%) 1 医 疗 卫 生 人 员 医 师 护 理 人 员 药 剂 人 员 检 验 人 员 其 它 卫 技 人 员 行 政 管 理 和 工 勤 人 员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工 勤 人 员 合 计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6
64 3.2.7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本 项 目 工 期 3 年 ( 工 程 建 设 阶 段 24 个 月 ), 具 体 实 施 计 划 安 排 如 下 : 2016 年 1 月 ~3 月,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 2016 年 4 月 ~6 月, 完 成 设 计 方 案 及 审 查 工 作 ; 2016 年 7 月 ~9 月, 办 理 项 目 规 划 建 设 许 可 证 和 地 质 勘 探 等 手 续, 具 备 开 工 条 件 ; 2016 年 10 月 ~12 月, 完 成 招 标 工 作 ; 2017 年 1 月 ~2018 年 12 月, 完 成 工 程 施 工, 室 内 外 装 修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2 月, 设 备 调 试 绿 化 及 环 境 整 理 试 运 行 等 2019 年 3 月, 竣 工 验 收 使 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7
65 3.3 工 程 分 析 施 工 方 案 施 工 内 容 本 项 目 的 施 工 建 设 包 括 准 备 阶 段 基 础 施 工 主 体 结 构 三 个 阶 段 准 备 阶 段 主 要 为 场 地 平 整 ; 基 础 施 工 主 要 为 地 基 开 挖 和 浇 注 ; 主 体 结 构 主 要 包 括 结 构 浇 注 墙 体 砌 筑 水 电 天 然 气 管 道 等 配 套 设 施 安 装 等 ;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内 容 包 括 : 平 整 场 地 渣 土 外 运 种 植 土 及 肥 泥 回 填 种 植 乔 木 工 程 种 植 灌 木 工 程 种 植 花 卉 及 铺 设 草 坪 工 程 场 地 清 理 绿 化 养 护 期 施 工 机 械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的 资 料 以 及 同 类 相 似 规 模 项 目 建 设 实 际 调 查, 各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见 表 施 工 阶 段 准 备 阶 段 基 础 施 工 主 体 结 构 工 程 物 料 消 耗 表 各 施 工 阶 段 使 用 机 械 一 览 表 主 要 使 用 机 械 挖 掘 机 铲 车 挖 掘 机 载 重 汽 车 振 捣 棒 空 压 机 打 桩 机 井 架 振 捣 棒 载 重 汽 车 升 降 机 项 目 总 建 筑 面 积 45500m 2, 经 查 江 苏 省 建 筑 工 程 预 算 定 额, 其 消 耗 主 要 建 筑 材 料 商 业 混 凝 土 石 灰 等 原 辅 材 料 情 况 见 表 表 项 目 主 要 建 筑 材 料 消 耗 情 况 表 材 料 名 称 消 耗 定 额 消 耗 量 商 业 混 凝 土 156kg/m t 石 灰 15kg/m t 玻 璃 0.19m 2 /m m 2 钢 筋 16.1kg/m t 施 工 期 临 时 设 施 1 临 时 用 房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24 个 月, 按 720 天 计, 施 工 人 员 约 200 人 在 项 目 地 块 内 建 造 施 工 期 生 活 区, 共 建 房 屋 5 栋, 厕 所 2 间, 食 堂 1 间 施 工 人 员 炊 事 以 液 化 气 和 电 为 能 源, 生 活 垃 圾 由 专 人 送 往 垃 圾 处 理 厂 2 临 时 堆 场 材 料 仓 库 及 运 输 通 道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8
66 项 目 施 工 建 设 需 要 大 量 的 工 程 材 料, 包 括 混 凝 土 石 灰 等, 考 虑 到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较 长, 在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内 设 置 临 时 堆 场 临 时 堆 场 及 材 料 仓 库 主 要 设 置 在 地 块 的 中 部, 远 离 周 边 道 路 仓 库 及 堆 场 四 周 设 置 输 水 沟 系, 防 止 雨 水 浸 湿 以 及 水 流 引 起 物 料 流 失 运 输 车 辆 应 入 库 装 卸 临 时 堆 放 场 采 取 覆 盖 洒 水 等 防 扬 散 防 流 失 措 施 3 临 时 便 道 由 于 拟 建 项 目 周 边 有 云 南 线, 普 山 路 等, 交 通 便 捷, 可 满 足 施 工 场 地 与 外 界 联 系 需 要, 故 该 建 设 项 目 无 需 另 建 施 工 便 道 项 目 临 时 用 房 临 时 堆 场 设 置 情 况 见 图 同 时, 项 目 施 工 期 设 置 各 种 临 时 设 施 处 理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废 渣 项 目 主 要 的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见 表 表 项 目 施 工 期 临 时 设 施 项 目 内 容 位 置 营 地 施 工 临 时 用 房 5 栋 厕 所 2 间 食 堂 1 间 施 工 场 地 内 部 堆 场 放 置 工 程 材 料, 周 围 设 置 输 水 沟 施 工 场 地 内 部 环 保 设 施 化 粪 池 1 个, 隔 油 池 1 个 沉 淀 池 1 个 施 工 场 地 内 部 施 工 期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项 目 施 工 期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土 建 阶 段 土 建 阶 段 主 要 进 行 打 桩 测 桩 建 筑 物 土 建 施 工 道 路 修 建 公 共 设 施 建 设 等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有 噪 声 扬 尘 废 水 及 固 体 废 弃 物 建 筑 业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有 别 于 工 业 或 基 础 设 施 等 项 目, 有 其 自 身 的 特 点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从 工 程 的 特 点 和 周 围 区 域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进 行 分 析, 确 定 其 可 能 产 生 的 有 利 影 响 和 不 利 影 响, 有 针 对 性 地 进 行 评 价 根 据 对 拟 建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的 调 查, 以 及 对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及 布 局 的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一 方 面 为 连 云 港 市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医 疗 保 健 场 所, 对 于 改 善 城 市 市 容 市 貌 提 高 城 市 形 象 改 善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事 业 具 有 十 分 积 极 意 义 另 一 方 面, 在 工 程 的 施 工 期 和 建 成 后 的 营 运 期 也 必 将 产 生 相 应 的 生 态 问 题 和 环 境 污 染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⑴ 施 工 准 备 期 场 地 平 整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噪 声 污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9
67 染 ⑵ 在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将 对 区 域 环 境 产 生 较 严 重 的 影 响 ;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如 不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将 对 地 表 水 造 成 污 染 ; 施 工 期 作 业 场 地 活 动 以 及 建 筑 垃 圾 和 施 工 生 活 垃 圾 影 响 区 域 景 观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工 艺 流 程 与 产 污 环 节 见 图 废 气 固 废 噪 声 勘 察 打 桩 噪 声 基 础 挖 掘 噪 声 粉 尘 土 石 方 内 外 墙 粉 饰 构 筑 基 础 噪 声 建 筑 垃 圾 圈 梁 砌 墙 上 板 门 窗 制 作 安 装 噪 声 废 水 钢 筋 切 割 噪 声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施 工 人 员 噪 声 废 气 废 水 废 水 生 活 垃 圾 图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图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污 染 情 况 ⑴ 施 工 机 械 尾 气 项 目 施 工 阶 段 现 场 施 工 机 械 虽 较 多, 但 主 要 以 柴 油 为 能 源,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打 桩 机 和 运 输 车 辆 等 以 汽 油 柴 油 为 燃 料 的 机 械 设 备 产 生 的 尾 气 (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 NO X HC 等 ), 但 它 们 的 使 用 期 短, 尾 气 排 放 量 也 较 少, 再 加 上 周 围 地 形 开 阔, 风 速 较 大,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很 小, 故 在 报 告 书 中 对 此 废 气 的 影 响 仅 做 简 单 分 析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施 工 产 生 的 粉 尘 和 扬 尘 ⑵ 土 建 阶 段 粉 尘 和 扬 尘 污 染 状 况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0
68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粉 尘 起 尘 特 征 总 体 分 为 两 类 : 一 类 是 静 态 起 尘, 主 要 指 石 灰 等 建 筑 材 料 及 土 方 建 筑 垃 圾 堆 放 过 程 中 的 风 蚀 尘 及 施 工 场 地 的 风 蚀 尘 ; 另 一 类 是 动 态 起 尘, 主 要 指 建 筑 材 料 装 卸 过 程 起 尘 及 运 输 车 辆 往 来 造 成 的 地 面 扬 尘 施 工 粉 尘 扬 尘 污 染 一 般 来 源 于 以 下 几 方 面 : 1 土 方 挖 掘 堆 放 清 运 回 填 及 场 地 平 整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 2 建 筑 材 料 如 石 灰 等 在 其 装 卸 运 输 堆 放 等 过 程 中, 因 风 力 作 用 而 产 生 的 扬 尘 污 染 ; 3 搅 拌 车 辆 和 运 输 车 辆 往 来 造 成 地 面 扬 尘 ; 4 施 工 垃 圾 在 其 堆 放 和 清 运 过 程 中 产 生 扬 尘 根 据 同 类 工 程 的 类 比 调 查, 对 房 地 产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监 测, 其 TSP 值 在 0.30~0.60mg/m 3 之 间 具 体 源 强 详 见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章 节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污 染 情 况 施 工 期 的 废 水 主 要 是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和 运 输 车 辆 的 冲 洗 水, 施 工 现 场 清 洗 建 材 清 洗 混 凝 土 养 护 等 产 生 的 废 水 以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⑴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高 峰 期 施 工 人 员 有 200 人, 用 水 量 按 50 升 / 人 日 ( 根 据 给 排 水 设 计 手 册 ) 测 算,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按 日 用 水 量 的 80% 计, 则 生 活 污 水 最 大 排 放 量 为 8t/d 根 据 连 云 港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有 关 本 市 生 活 污 水 监 测 资 料 统 计, 确 定 项 目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水 质 情 况 如 下 :COD 400mg/L,SS 300mg/L, 氨 氮 35mg/L, 总 氮 45mg/L, 总 磷 5mg/L, 动 植 物 油 100mg/L, 施 工 阶 段,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尚 未 接 管, 因 此 项 目 设 置 临 时 隔 油 池 设 临 时 厕 所 并 设 化 粪 池, 施 工 期 食 堂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隔 油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同 经 化 粪 池 处 经 厌 氧 消 化 处 理 后, 化 粪 池 出 水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处 理 后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COD Cr 300mg/L SS 200mg/L 氨 氮 35mg/L, 总 氮 45mg/L, 总 磷 10mg/L 动 植 物 油 40mg/L, 出 水 满 足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同 时 化 粪 池 底 粪 便 等 经 过 处 理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1
69 后 用 于 农 田 施 肥 ⑵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期 间 各 类 机 械 汽 车 在 冲 洗 或 者 跑 冒 滴 漏 的 油 污 或 露 天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含 石 油 类 污 染 物 污 水 ; 施 工 砂 石 冲 洗 废 水 及 地 基 开 挖 的 地 下 水 渗 出 水 含 有 大 量 易 于 沉 淀 的 悬 浮 物 ; 混 凝 土 养 护 水 为 主 要 为 悬 浮 物 施 工 期 用 水 量 参 照 江 苏 省 部 分 产 品 和 行 业 用 水 定 额 中 房 屋 建 筑 业 用 水 定 额, 建 筑 施 工 用 水 为 1.0m 3 /m 2, 本 项 目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39000m 2, 则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用 水 量 约 为 39000m 3, 其 中 有 80% 蒸 发 或 进 入 物 料, 则 施 工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7800m 3, 水 中 主 污 染 物 为 悬 浮 物 和 石 油 类, 浓 度 约 为 800mg/L 和 5mg/L, 该 生 产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澄 清 后 回 用 于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机 械 设 备 清 洗 等, 不 外 排 项 目 施 工 期 为 24 个 月, 则 整 个 施 工 期 约 为 720d 项 目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及 其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详 见 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2 表 项 目 施 工 期 污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用 水 量 污 水 量 污 染 物 指 标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日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10m 3 /d( 整 个 施 工 期 生 活 用 水 总 量 为 7200m 3 ) 生 产 用 水 总 量 39000m 噪 声 产 生 及 污 染 情 况 3.20kg/d 2.4kg/d COD 2.304t 1.728t SS 2.40kg/d 1.6kg/d 1.728t 1.152t 日 排 污 水 水 量 为 0.28kg/d 0.28kg/d 8m 3 氨 氮 ( 整 个 施 工 期 t t 生 活 污 水 总 量 为 0.36kg/d 0.36kg/d 5760m 3 总 氮 ) t t 总 磷 0.04kg/d 0.04kg/d t t 动 植 物 油 0.80kg/d 0.32kg/d 0.576t 0.023t 生 产 废 水 总 量 SS 6.24t 7800m 3 石 油 类 0.039t 全 部 回 用, 不 外 排 建 设 期 间 产 生 的 噪 声 具 有 阶 段 性 临 时 性 和 不 固 定 性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是 各 种 机 械 设 备 所 产 生 的 噪 声 和 车 辆 行 驶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⑴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各 个 阶 段 的 主 要 噪 声 源 都 不 大 一 样, 因 此 其 噪 声 值 也 不
70 一 样, 就 各 个 阶 段 ( 土 石 方 阶 段 基 础 阶 段 结 构 阶 段 等 ) 情 况 分 别 讨 论 : 1 土 石 方 工 程 阶 段 的 主 要 噪 声 源 是 装 载 机 挖 掘 机 等 车 辆, 这 些 噪 声 源 特 征 值 见 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3 表 土 石 方 阶 段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级 设 备 名 称 声 级,dB 距 离,m 装 载 机 84 5 挖 掘 机 基 础 施 工 阶 段 的 主 要 噪 声 源 是 起 重 机 钻 机 静 压 桩 等 这 些 声 源 基 本 是 固 定 声 源 基 础 施 工 阶 段 的 噪 声 源 特 征 值 见 表 表 基 础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级 设 备 名 称 声 级,dB 距 离,m 吊 机 平 地 机 打 桩 机 工 程 钻 机 空 压 机 92 3 风 镐 结 构 施 工 阶 段 是 建 筑 施 工 中 周 期 最 长 的 阶 段, 使 用 的 设 备 品 种 较 多 主 要 声 源 有 各 种 运 输 设 备 结 构 工 程 设 备 及 一 些 辅 助 设 备, 主 要 噪 声 特 征 值 见 表 表 结 构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级 设 备 名 称 声 级,dB 距 离,m 起 重 机 80 5 振 动 棒 87 5 电 锯 从 上 述 表 格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建 设 期 间 使 用 的 建 筑 机 械 设 备 多, 由 上 表 及 日 常 施 工 场 地 实 际 情 况 可 看 出, 各 施 工 设 备 中 噪 声 级 较 高 常 用 的 机 械 设 备 有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搅 拌 机 振 捣 棒 吊 车 打 桩 机 等 ⑵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施 工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大 型 货 运 卡 车, 距 运 行 车 辆 噪 声 源 10 米 处 85dB(A) 固 废 产 生 及 污 染 情 况 施 工 期 的 固 废 主 要 有 施 工 过 程 中 挖 出 的 土 方 建 筑 垃 圾 以 及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以 人 均 每 天 产 生 0.5kg 计 算, 施 工 人 数 按 200 人 计, 则 每 天 产 生 0.1t/d 的 生 活 垃 圾 ; 施 工 期 按 720 天 计, 则 施 工 期 的 生 活 垃 圾 总 量 约 72t
71 本 项 目 因 施 工 期 开 挖 地 下 室 及 地 下 车 库,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土 石 方, 地 下 室 面 积 4961m 2, 挖 方 量 约 为 22320m 3, 景 观 水 系 挖 方 量 约 2000m 3, 因 此 项 目 总 挖 方 约 24320m 3, 项 目 挖 出 的 土 方 回 用 于 医 院 内 部 道 路 建 设 垫 高 绿 化 建 设 和 回 填 使 用, 共 需 约 1.5 万 m 3, 剩 余 土 方 约 4640m 3 多 余 土 石 方 按 照 城 市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要 求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项 目 土 石 方 平 衡 情 况 见 表 表 项 目 土 石 方 平 衡 表 ( 单 位 :m 3 ) 工 程 挖 方 工 程 填 方 外 运 地 面 垫 高 1500 地 下 车 库 景 观 水 体 开 挖 道 路 建 设 绿 化 用 土 7200 合 计 :24320 合 计 :15000 合 计 :9320 项 目 施 工 期 废 钢 筋 泥 沙 等 建 筑 垃 圾 按 2kg/m 2 计, 则 施 工 期 建 筑 垃 圾 总 量 约 为 78t 按 建 筑 垃 圾 有 关 要 求 及 时 回 收 利 用, 不 能 利 用 的 部 分 及 时 清 运 出 场 并 进 行 填 埋 等 处 置 同 时 装 修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根 据 本 项 目 建 筑 规 模, 建 筑 装 修 垃 圾 以 0.5 吨 /100m 2 计, 本 装 修 固 废 产 生 总 量 约 为 195t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去 向 情 况 统 计 见 表 表 施 工 阶 段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状 况 固 废 种 类 土 方 生 活 垃 圾 建 筑 垃 圾 装 修 固 废 产 生 量 24320m 3 72t 78t 195 去 向 场 地 回 填, 多 余 土 石 方 外 运 及 时 清 运, 卫 生 填 埋 按 建 筑 垃 圾 有 关 要 求 及 时 回 收 利 用, 不 能 利 用 的 部 分 及 时 清 运 出 场 并 进 行 填 埋 等 处 置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4
72 3.3.3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本 工 程 属 于 医 院 建 设 性 质, 建 成 后 主 要 是 为 病 人 提 供 询 医 治 病 和 养 老 服 务, 无 生 产 过 程 存 在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包 括 各 科 室 医 务 活 动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 生 活 污 水 医 疗 废 水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臭 气 食 堂 废 气 汽 车 尾 气 设 备 噪 声 生 活 垃 圾 医 疗 垃 圾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污 泥 残 渣 等 营 运 期 工 艺 流 程 图 见 图 项 目 营 运 期 医 疗 服 务 办 公 生 活 配 套 设 施 挂 号 诊 断 治 疗 化 验 住 院 取 药 员 工 生 活 食 堂 洗 衣 房 空 调 泵 等 停 车 场 医 疗 废 水 化 验 废 水 医 疗 垃 圾 暂 存 间 生 活 废 水 洗 衣 用 水 食 堂 废 气 生 活 垃 圾 设 备 噪 声 社 会 噪 声 汽 车 尾 气 医 院 A/O 工 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气 水 处 理 污 泥 残 渣 高 空 排 放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大 气 环 境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低 声 设 备 加 强 管 理 声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排 放 图 项 目 营 运 期 产 物 环 节 图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污 染 情 况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运 营 后, 配 套 的 食 堂 燃 用 管 道 天 然 气, 在 此 基 础 上 分 析 得 出,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食 堂 厨 房 油 烟 及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汽 车 尾 气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气 ⑴ 厨 房 废 气 厨 房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和 油 烟 废 气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5
73 1 燃 烧 废 气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食 堂 选 用 管 道 天 然 气 作 为 燃 料 进 行 餐 饮 加 工, 天 然 气 属 洁 净 能 源, 医 护 人 员 病 患 及 其 家 属 均 可 于 食 堂 用 餐,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天 然 气 的 主 要 成 分 为 CH 4 95% C 2 H 2 1.5% C 2 H 6 0.4% C 3 H 8 0.8% N 2 +H 2 +H e 约 1% H 2 S 20mg/Nm 3 由 上 述 成 分 可 见, 天 然 气 中 有 效 成 分 CH 4 的 含 量 很 高, 而 杂 质 N 2 H 2 S 含 量 极 少, 燃 烧 天 然 气 时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通 过 预 留 的 专 用 烟 道 引 至 屋 顶 高 空 排 放, 废 气 在 大 气 中 得 以 迅 速 的 扩 散 和 稀 释 2 油 烟 废 气 食 物 在 烹 饪 加 工 过 程 中 将 挥 发 出 油 脂 有 机 质 及 热 分 解 或 裂 解 产 物, 从 而 产 生 油 烟 废 气 根 据 对 连 云 港 市 居 民 用 油 情 况 的 类 比 调 查, 目 前 居 民 人 均 食 用 油 日 用 量 约 30g/ 人 d, 一 般 油 烟 挥 发 量 占 总 耗 油 量 的 2~4%, 平 均 为 2.83% 本 项 目 餐 饮 区 人 均 食 用 油 日 用 量 参 照 居 民 人 均 食 用 油 日 用 量 计 算, 本 项 目 食 堂 油 烟 产 生 量 约 0.85kg/ d, 则 年 油 烟 产 生 量 约 为 0.31t/a 由 于 本 项 目 就 餐 人 员 密 集, 各 厨 房 设 置 油 烟 净 化 器 去 除 率 均 要 求 达 85% 以 上, 根 据 项 目 餐 饮 区 厨 房 分 布 情 况, 本 项 目 食 堂 灶 头 数 为 8 个, 每 个 灶 头 排 放 量 以 2000m 3 /h 计, 日 工 作 时 间 达 5h, 油 烟 废 气 经 油 烟 净 化 器 处 理 后 分 别 通 过 预 留 油 烟 管 道 高 空 排 放, 治 理 排 放 情 况 详 见 表 废 气 种 类 油 烟 废 气 程 烟 气 排 放 量 污 染 物 名 ( 万 m 3 /a) 称 2920 油 烟 (2) 汽 车 尾 气 表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治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治 理 措 施 去 除 率 油 烟 净 化 器 处 理 后 污 染 物 处 理 前 (mg/m 3 排 放 浓 度 ) (mg/m 3 )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mg/m 3 ) 建 设 项 目 汽 车 尾 气 主 要 来 自 于 设 置 的 地 下 停 车 场 及 地 面 停 车 场 泊 车 过 本 项 目 共 计 机 动 车 停 车 位 331 个, 其 中 地 下 99 个, 地 面 停 车 232 个 地 上 车 库 为 临 时 停 车 位, 敞 开 式 布 置, 采 取 自 然 通 风, 地 上 车 位 废 气 易 于 扩 散 且 排 放 量 相 对 较 小, 对 周 边 产 生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故 只 考 虑 地 下 车 库 汽 车 排 放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6
74 的 废 气 建 设 项 目 停 车 场 废 气 主 要 由 机 械 排 风 抽 送, 排 风 口 位 于 地 面 绿 化 带 中, 远 离 门 诊 楼 住 院 楼 排 放 汽 车 尾 气 主 要 是 指 汽 车 进 出 车 库 及 在 车 库 内 行 驶 时, 汽 车 怠 速 及 慢 速 ( 5km/hr) 状 态 下 的 尾 气 排 放, 包 括 排 气 管 尾 气 曲 轴 箱 漏 气 及 油 箱 和 化 油 箱 等 燃 料 系 统 的 泄 漏 等 汽 车 废 气 中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CO TCH NO X 醛 类 SO 2 等 汽 车 废 气 的 排 放 量 与 车 型 车 况 和 车 辆 数 等 有 关, 项 目 地 下 停 车 场 停 车 位 99 个, 废 气 排 放 量 相 对 较 小, 车 库 每 小 时 通 风 换 气 6 次, 经 地 下 车 库 排 气 百 叶 窗 ( 下 沿 距 地 面 2.5m) 排 入 大 气 项 目 室 外 机 动 车 共 设 置 232 个 停 车 位, 车 辆 相 对 分 散,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量 较 小, 且 容 易 扩 散 ⑷ 污 水 处 理 站 臭 气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可 能 会 产 生 恶 臭 气 体, 主 要 来 自 格 栅 调 节 池 消 毒 池 等 装 置, 恶 臭 的 主 要 成 分 为 硫 化 氢 氨 挥 发 酸 硫 醇 类 甲 烷 等 物 质, 污 水 站 加 盖 收 集 后, 采 用 专 用 管 道 引 至 门 急 诊 综 合 楼 楼 顶 2m 处 高 空 排 放 类 比 类 似 医 疗 废 水 处 理 规 模 及 处 理 工 艺, 污 水 站 采 用 风 量 3000m3/h 的 引 风 机, 主 要 恶 臭 气 体 NH3 和 H2S 的 产 生 量 约 为 87.6kg/a 3.5kg/a, 拟 采 用 生 物 过 滤 吸 收 法 进 行 吸 收 转 化,NH3 和 H2S 的 去 除 率 达 到 80%, 能 够 减 轻 异 味 强 度, 处 理 后 恶 臭 气 体 H2S 和 NH3 的 浓 度 约 为 0.026mg/m3 0.67mg/m3,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污 染 物 浓 度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表 3 要 求, 可 达 标 排 放 项 目 采 取 的 防 治 恶 臭 污 染 的 主 要 措 施 有 : ⑴ 各 处 理 设 施 池 体 加 盖 密 封, 对 臭 气 进 行 收 集 后 高 空 排 放 ; ⑵ 院 区 的 污 水 管 设 计 流 速 应 足 够 大, 尽 量 避 免 产 生 死 区, 导 致 污 染 淤 积 腐 败 产 生 臭 气 ; ⑶ 污 泥 经 脱 水 后 尽 快 运 至 指 定 处 理 场 所, 对 院 内 临 时 堆 场 要 用 氯 水 或 漂 白 粉 液 冲 洗 和 喷 洒, 运 送 污 泥 的 车 辆 在 驶 离 院 区 前 要 做 消 毒 处 理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7
75 ⑷ 院 区 内 构 筑 物 合 理 布 局, 使 主 要 产 生 恶 臭 的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远 离 住 院 楼, 不 宜 小 于 10 米, 并 设 置 隔 离 带 ; 提 升 泵 站 的 进 水 池 应 加 盖, 建 议 采 用 地 埋 式, 并 在 其 上 面 进 行 绿 化 ; 种 植 能 吸 收 恶 臭 气 体 的 绿 化 树 种, 并 合 理 配 置 ; ⑸ 对 会 产 生 恶 臭 的 构 筑 物 安 装 臭 氧 除 臭 装 置, 集 中 处 理 后 外 排 通 过 上 述 防 治 措 施 后, 恶 臭 能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并 达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关 于 废 气 排 放 要 求 的 规 定,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医 疗 废 物 暂 存 室 在 夏 季 会 产 生 臭 气, 医 院 应 对 垃 圾 打 包, 定 期 喷 洒 除 臭 剂, 消 除 臭 味, 医 疗 垃 圾 临 时 堆 放 场 应 密 闭, 定 期 外 送 如 此, 可 减 少 医 疗 垃 圾 废 气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污 染 情 况 ⑴ 废 水 污 染 源 分 析 项 目 用 水 点 主 要 包 括 : 门 诊 区 住 院 区 护 理 养 老 行 政 办 公 配 套 设 施 等 其 它 用 水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医 院 各 部 门 排 水 情 况 及 主 要 污 染 物 见 表 表 医 院 各 部 门 排 水 情 况 及 主 要 污 染 物 ( 注 : 表 示 有 污 染 物 ) 部 门 污 水 类 别 主 要 污 染 物 SS COD cr BOD 5 病 原 体 放 射 性 化 学 品 重 金 属 含 氰 废 水 非 病 区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普 通 病 房 生 活 污 水 门 诊 部 生 活 污 水 检 验 室 含 菌 污 水 洗 衣 室 洗 衣 污 水 办 公 室 生 活 污 水 食 堂 含 油 污 水 病 理 和 血 液 检 查 化 验 过 程 使 用 的 试 剂 均 为 成 品 试 剂, 试 剂 使 用 完 成 后, 即 作 为 危 废 处 理, 病 理 和 血 液 检 查 化 验 过 程 亦 无 含 重 金 属 废 水 产 生, 医 院 X 光 室 拟 采 用 数 码 成 像 技 术, 无 洗 印 废 水, 无 放 射 性 废 水 产 生 医 院 各 科 室 的 医 师 在 接 诊 过 程 中, 应 当 注 意 询 问 病 人 有 关 的 流 行 病 学 史 职 业 史, 结 合 病 人 的 主 诉 病 史 症 状 和 体 征 等 对 来 诊 的 病 人 进 行 传 染 病 的 预 检 经 预 检 为 传 染 病 病 人 或 者 疑 似 传 染 病 病 人 的, 应 当 将 病 人 分 诊 至 相 关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8
76 感 染 性 疾 病 医 院 就 诊, 同 时 对 接 诊 处 采 取 必 要 的 消 毒 措 施, 项 目 无 感 染 性 废 水 产 生 ⑵ 废 水 产 生 量 根 据 医 院 提 供 资 料 及 参 照 江 苏 省 城 市 生 活 与 公 共 用 水 定 额 综 合 医 院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 建 筑 给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项 目 用 水 标 准 及 用 水 量 确 定 具 体 如 下 : 1 门 急 诊 用 水 日 门 ( 急 ) 诊 量 为 500 人 次, 用 水 量 按 25L/ 人 次 计 算 a 门 诊 人 员 :25L/ 人 次 500 人 次 365 日 =4562.5m 3 ; 2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优 抚 养 老 用 水 医 院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优 抚 养 老 床 位 共 设 置 1000 床, 医 务 人 员 每 班 安 排 350 人, 共 三 班 ( 每 班 8 小 时 ), 病 人 医 护 人 员 耗 水 量 指 标 分 别 取 300L/( 床 日 ) 100L/( 人 班 ); 则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优 抚 养 老 年 用 水 量 分 别 为 : a 住 院 病 人 :300L/( 床 日 ) 1000 床 365 日 =109500m 3 ; b 医 务 人 员 :100L/( 人 班 ) 350 人 3 班 365 日 =38325m 3 ; 3 食 堂 用 水 食 堂 每 日 就 餐 人 数 按 1000 人 计 算, 用 水 量 指 标 取 20L/( 人 次 ) 则 年 用 水 量 分 别 为 : a 食 堂 :20L/ 人 次 1000 人 次 365 日 =7300m 3 4 行 政 办 公 用 水 项 目 行 政 办 公 人 员 约 100 人, 每 天 工 作 8 小 时, 办 公 人 员 的 耗 水 量 指 标 取 50L/( 人 日 ) 则 年 用 水 量 为 : a 办 公 人 员 :50L/( 人 日 ) 100 人 250 日 =1250m 3 ; 5 医 疗 废 水 项 目 检 验 室 残 留 的 废 液 随 检 验 样 品 ( 如 血 液 等 ) 作 为 医 疗 固 废 收 集 至 医 院 设 置 的 医 疗 废 物 暂 存 间, 产 生 的 化 验 废 水 经 酸 碱 中 和 沉 淀 处 理 后 进 入 污 水 站 处 理, 排 放 量 约 2m3/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BOD5 LAS 粪 大 肠 菌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9
77 群 有 机 溶 剂 等 洗 衣 房 用 水 项 目 洗 衣 房 每 天 清 洗 的 脏 衣 服 被 单 等 约 475kg, 用 水 量 按 50L/kg 计 算 则 年 用 水 量 为 : a 洗 衣 房 :50L/kg 475kg 365 日 = m 3 ; b 化 验 废 水 :2 m3/d 365 日 =730m 3 ; 6 绿 化 用 水 项 目 绿 化 面 积 约 为 17330m 2, 每 天 洒 扫 一 次, 用 水 量 指 标 取 2L/(m 2 次 ) 则 绿 化 年 用 水 量 为 : 绿 化 :2L/(m 2 次 ) 17330m 次 =5269.5m 3 ; 不 可 预 见 水 量 : 取 上 述 用 水 总 量 的 10%, 包 括 空 调 机 组 循 环 补 充 水 本 项 目 用 水 量 排 水 量 统 计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用 排 水 情 况 表 序 号 用 水 部 位 用 水 标 准 数 量 时 间 d 用 水 量 m 3 /d 用 水 量 m 3 /a 废 水 量 m 3 /a 1 住 院 病 人 300L/( 床 日 ) 1000 床 医 务 人 员 100L/( 人 班 ) 1050 人 班 门 急 诊 人 员 25L/ 人 次 500 人 次 食 堂 ( 餐 饮 废 水 ) 20L/ 人 次 1000 人 次 办 公 人 员 50L/( 人 日 ) 100 人 化 验 废 水 / / 洗 衣 房 50L/kg 475kg 绿 化 用 水 2L/(m 2 次 ) 17330m 小 计 不 可 预 见 用 水 前 (7) 项 的 10% 总 计 注 : 废 水 量 按 照 用 水 量 的 80% 计 算 ⑶ 水 平 衡 分 析 根 据 以 上 对 项 目 用 水 点 和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总 用 水 量 为 m 3 /a, 总 排 水 量 为 m 3 /a, 拟 建 项 目 水 平 衡 见 图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0
78 门 急 诊 住 院 部 250 行 政 楼 食 堂 5840 隔 油 池 洗 衣 房 新 鲜 水 化 验 废 水 院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不 可 预 见 用 水 总 排 口 排 放 绿 化 用 水 ⑷ 污 染 物 排 放 状 况 图 项 目 给 排 水 平 衡 图 (m 3 /a) 根 据 医 院 用 水 情 况,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 门 急 诊 区 废 水 住 院 区 废 水 餐 饮 废 水 医 务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行 政 办 公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衣 物 清 洗 等 后 勤 部 门 排 水 以 及 其 它 用 水 各 类 废 水 水 质 水 量 情 况 见 表 表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水 质 水 量 情 况 排 水 部 门 产 污 环 节 污 染 物 特 征 门 急 诊 区 医 疗 废 水 / 患 者 家 属 洗 手 冲 厕 及 污 物 间 排 水 有 机 物 色 度 氨 氮 总 磷 粪 大 肠 菌 群 等 住 院 区 主 要 是 来 自 病 人 和 医 护 家 属 的 冲 厕 盥 洗 及 氨 氮 总 磷 及 有 机 物 粪 大 肠 清 洗 餐 具 水 果 等 的 排 水 菌 群 等 行 政 办 公 楼 行 政 办 公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氨 氮 总 磷 有 机 物 等 食 堂 医 护 人 员 患 者 及 家 属 餐 饮 废 水 悬 浮 物 有 机 物 及 少 量 油 脂 等 化 验 室 化 验 室 废 水 氨 氮 总 磷 有 机 溶 剂 粪 大 肠 菌 群 等 洗 衣 房 病 房 区 床 单 及 衣 物 清 洗 废 水 氨 氮 总 磷 及 少 量 有 机 物 等 其 他 用 水 及 未 预 见 水 -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1
79 食 堂 废 水 经 隔 油 预 处 理, 院 区 生 活 污 水 进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混 合 进 入 院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类 比 同 类 医 院 污 水 产 生 情 况, 所 有 废 水 混 合 后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情 况 见 表 表 项 目 混 合 废 水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情 况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粪 大 肠 杆 菌 污 染 物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PL/L) 平 均 值 ⑸ 污 水 站 废 水 排 放 量 分 析 该 项 目 实 施 后, 对 照 同 类 医 院 污 水 站 的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并 结 合 相 关 资 料 进 行 类 比 分 析, 确 定 项 目 实 施 后 污 水 及 其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污 水 站 综 合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详 见 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2
80 连 云 港 市 新 海 医 院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表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废 水 废 水 量 预 处 理 标 废 水 来 源 类 别 (m 3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产 生 量 治 理 措 施 浓 度 接 管 量 排 放 方 式 及 去 向 /a) 准 (mg/l) (mg/l) (t/a) (mg/l) (t/a) ph 6-9 / 6-9 / - COD Cr BOD 院 区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医 疗 废 水 SS 池 预 处 理 食 堂 废 水 经 区 域 实 现 接 管 后, 项 目 方 可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与 其 综 合 生 活 污 水 氨 氮 运 营, 项 目 污 水 站 出 水 经 污 他 医 疗 废 水 进 入 污 水 废 水 食 堂 废 水 总 氮 水 管 网 接 入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水 处 理 站 采 其 它 废 水 等 总 磷 处 理 厂 处 理 动 植 物 油 20 用 调 节 池 +A/O+ 接 触 消 毒 处 理 工 艺 粪 大 肠 杆 菌 总 余 氯 ~8 注 : 粪 大 肠 杆 菌 浓 度 单 位 为 MPN/L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3
81 噪 声 产 生 及 污 染 情 况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医 院 日 常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有 空 调 机 组 泵 等 设 备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门 诊 部 的 社 会 噪 声 等 噪 声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 空 调 机 组 泵 类 电 机 等 类 比 得 各 噪 声 源 详 见 表 表 医 院 噪 声 污 染 源 一 览 表 序 号 噪 声 源 产 生 位 置 噪 声 值 db(a) 降 噪 措 施 1 风 机 水 泵 污 水 处 理 站 隔 声 减 震 2 循 环 泵 冷 却 塔 空 调 机 组 85 隔 声 减 震 3 泵 房 地 下 室 85 隔 声 减 震 4 机 房 设 备 地 下 室 90 隔 声 减 震 5 车 辆 停 车 场 70 管 理 引 导 固 废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污 染 情 况 根 据 苏 环 办 号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重 点 : 一 是 分 阶 段 做 好 固 体 废 物 类 别 分 析 和 产 生 量 估 算, 本 项 目 起 扩 建 后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包 括 医 疗 废 物 (HW01) 废 药 物 药 品 (HW03)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HW49) 以 及 生 活 垃 圾 类 比 同 类 医 院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拟 迁 建 项 目 废 弃 物 排 放 情 况 如 下 : ⑴ 医 疗 性 固 废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医 疗 废 物 分 类 目 录, 医 疗 废 物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医 疗 废 物 又 分 为 感 染 性 废 物 病 理 性 废 物 损 伤 性 废 物 药 物 性 废 物 化 学 性 废 物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表 表 医 疗 废 物 分 类 目 录 一 览 表 序 号 类 别 特 征 常 见 组 分 或 者 废 物 名 称 1 被 病 人 血 液 体 液 排 泄 物 污 染 的 物 品, 包 括 : 棉 球 棉 签 引 流 棉 条 纱 布 及 其 他 各 种 敷 料 ; 一 次 性 使 用 卫 生 用 品 一 次 性 使 用 医 1 感 染 性 废 物 携 带 病 原 微 生 物, 具 有 引 发 感 染 性 疾 病 传 播 危 险 的 医 疗 废 物 疗 用 品 及 一 次 性 医 疗 器 械 ; 废 弃 的 被 服 ; 其 他 被 病 人 血 液 体 液 排 泄 物 污 染 的 物 品 2 病 原 体 的 培 养 基 标 本 和 菌 种 毒 种 保 存 液 3 各 种 废 弃 的 医 学 标 本 4 废 弃 的 血 液 血 清 5 使 用 后 一 次 性 使 用 医 疗 用 品 及 一 次 性 医 疗 器 械 视 为 感 染 性 废 物 6 传 染 病 门 诊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病 理 诊 疗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1 手 术 及 其 他 诊 疗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的 人 体 组 织 器 官 等 2 性 废 人 体 废 弃 物 和 医 学 2 医 学 实 验 动 物 的 组 织 尸 体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4
82 物 实 验 动 物 尸 体 等 3 病 理 切 片 后 废 弃 的 人 体 组 织 病 理 腊 块 等 损 伤 能 够 刺 伤 或 者 割 伤 1 医 用 针 头 缝 合 针 3 性 废 人 体 的 废 弃 的 医 用 2 各 类 医 用 锐 器, 包 括 : 解 剖 刀 手 术 刀 备 皮 刀 手 术 锯 等 物 锐 器 3 载 玻 片 玻 璃 试 管 玻 璃 安 瓿 等 1 废 弃 的 一 般 性 药 品, 如 : 抗 生 素 非 处 方 类 药 品 等 4 药 物 性 废 物 过 期 淘 汰 变 质 或 者 被 污 染 的 废 弃 的 药 品 2 废 弃 的 细 胞 毒 性 药 物 和 遗 传 毒 性 药 物, 包 括 : 致 癌 性 药 物, 如 硫 唑 嘌 呤 苯 丁 酸 氮 芥 萘 氮 芥 环 孢 霉 素 环 磷 酰 胺 苯 丙 胺 酸 氮 芥 司 莫 司 汀 三 苯 氧 氨 硫 替 派 等 ; 可 疑 致 癌 性 药 物, 如 : 顺 铂 丝 裂 霉 素 阿 霉 素 苯 巴 比 妥 等 ; 免 疫 抑 制 剂 3 废 弃 的 疫 苗 血 液 制 品 等 化 学 具 有 毒 性 腐 蚀 性 1 医 学 影 像 室 实 验 室 废 弃 的 化 学 试 剂 5 性 废 易 燃 易 爆 性 的 废 弃 2 废 弃 的 过 氧 乙 酸 戊 二 醛 等 化 学 消 毒 剂 物 的 化 学 物 品 3 废 弃 的 汞 血 压 计 汞 温 度 计 根 据 同 类 规 模 医 院 年 产 医 疗 固 废 量, 门 诊 按 0.014kg/ 人 d 计 算, 住 院 按 0.1kg/ 床 位 d 得 拟 建 项 目 医 疗 性 固 废 的 产 生 量 约 39t, 产 生 的 医 疗 垃 圾 主 要 包 括 废 棉 纱 棉 签 输 液 器 等 - 次 性 医 疗 用 品 有 机 污 染 废 弃 物 等, 这 类 废 物 属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此 类 废 物 应 严 格 按 照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及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要 求 执 行,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⑵ 生 活 垃 圾 医 院 生 活 垃 圾 主 要 来 自 医 护 人 员 及 病 人 家 属 日 常 产 生 的 垃 圾 其 中 包 括 厨 房 食 堂 废 弃 物 果 皮 果 核 包 装 材 料, 瓶 罐 盒 类 等 遗 弃 物 等 拟 迁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每 年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情 况 如 下 : 1 住 院 病 人 :0.8kg/( 床 日 ) 1000 床 365 日 =292t 2 医 务 人 员 :0.8kg/( 人 班 ) 350 人 3 班 365 日 =306.6t 3 门 诊 人 员 :0.5kg/ 人 次 500 人 次 365 日 =91.25t 4 食 堂 :0.5kg/ 人 次 1000 人 次 365 日 =182.5t 5 办 公 人 员 :0.8kg/( 人 日 ) 100 人 250 日 =20t 则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t/a, 经 消 毒 杀 菌 后 拟 交 市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⑶ 水 处 理 污 泥 水 处 理 污 泥 包 括 污 水 站 污 泥 和 各 化 粪 池 污 泥 在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大 量 悬 浮 在 水 中 的 有 机 无 机 污 染 物 和 致 病 菌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5
83 病 毒 寄 生 虫 卵 等 沉 淀 分 离 出 来 形 成 污 泥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产 生 的 污 泥 与 原 水 的 悬 浮 固 体 及 处 理 工 艺 有 关 按 照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 中 的 推 荐 数 据,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产 生 的 污 泥 量 如 表 所 示, 住 院 规 模 按 1000 人 /d 计 算,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产 生 量 约 为 28.5t/a, 含 水 率 92~98.5% 化 粪 池 污 泥 来 自 医 务 人 员 办 公 人 员 及 患 者 的 粪 便, 每 天 医 务 人 员 办 公 人 员 及 患 者 分 别 按 每 天 门 诊 500 人, 医 务 人 员 1050 人 次, 住 院 病 人 1000 人, 行 政 人 员 100 人, 则 化 粪 池 污 泥 量 约 为 148t/a 表 污 泥 量 平 均 值 污 泥 来 源 总 固 体 (g/ 人.d) 含 水 率 (%) 污 泥 体 积 (L/ 人.d) (L/ 人.a) 初 沉 池 54 92~ ~ ~395 二 沉 池 31 97~ ~ ~755 化 粪 池 150 拟 迁 建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年 产 污 泥 量 约 为 176.5t/a 这 类 废 物 属 危 险 废 物, 污 泥 经 预 消 毒 及 脱 水 后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序 号 综 上, 迁 建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产 生 处 理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名 称 1 医 疗 固 废 2 水 处 理 污 泥 3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工 序 医 疗 活 动 污 水 站 日 常 生 活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6 表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治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表 形 态 固 态 固 态 固 态 主 要 成 份 一 次 性 医 疗 用 品, 有 机 污 染 废 弃 物 等 多 种 致 病 菌 等 橱 房 垃 圾 果 皮 果 壳 包 装 材 料 等 产 生 量 (t/a) 处 置 方 式 分 类 收 集, 定 点 贮 存, 由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预 消 毒 及 脱 水, 由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排 放 数 量 (t/a) 消 毒 后 及 时 交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0 总 计 其 它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污 染 情 况 迁 建 后 医 院 规 模 扩 大, 现 有 CR 和 X 光 机 等 设 备 数 量 不 能 够 满 足 要 求, 因 此, 新 增 部 分 CR 和 X 光 机 等 设 备, 这 些 设 备 存 在 放 射 污 染 可 能 性, 搬 迁 的 和 新 增 的 放 射 性 设 备 应 进 行 职 业 病 危 害 与 评 价 和 控 制 效 果 评 价 但 本 评 价 对 放 射 性 污 染 不 作 分 析, 放 射 性 污 染 的 影 响 及 防 治 措 施 医 院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专 门 的 评 价 0 0
84 3.4 污 染 物 三 本 帐 汇 总 营 运 期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统 计 汇 总 见 表 表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量 汇 总 表 阶 段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t/a) 削 减 量 (t) (t) 接 管 量 进 入 外 环 境 量 废 水 量 施 工 废 水 SS 石 油 类 废 水 量 COD SS 施 生 活 污 水 氨 氮 工 总 氮 期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 削 减 量 (t) 排 放 量 (t) 建 筑 垃 圾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装 修 固 废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a) 自 身 削 减 量 接 管 量 (t/a) 进 入 外 环 境 量 废 水 量 COD BOD SS 废 水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废 气 种 类 厨 房 油 烟 污 水 站 废 气 固 废 注 : 粪 大 肠 菌 群 单 位 是 MPN/L 粪 大 肠 菌 群 (MPN/L) 1600 (MPN/L) (MPN/L) MPN/L MPN/L 总 余 氯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放 量 (t/a) (t/a) (t/a) 油 烟 NH3 87.6kg/a 70.1kg/a 17.5kg/a H2S 3.5kg/a 2.8kg/a 0.7kg/a -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污 染 物 名 称 (t/a) (t/a) (t/a) 医 疗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污 泥 等 本 项 目 为 迁 建 项 目, 针 对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现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 通 过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解 决 现 有 环 境 问 题, 措 施 包 括 : 采 用 中 央 空 调 集 中 供 暖, 拆 除 供 热 燃 煤 ; 新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采 用 调 节 池 -A/O- 接 触 消 毒 二 级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出 水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7
85 类 别 废 水 废 气 项 目 搬 迁 后,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统 计 汇 总 见 表 表 迁 建 后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表 (t/a) 污 染 物 名 称 现 有 项 目 排 本 迁 建 项 目 以 新 带 老 项 目 建 成 后 迁 建 前 后 放 量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削 减 量 接 管 排 放 量 变 化 量 废 水 量 COD BOD SS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粪 大 肠 菌 群 (MPN/L) 1600(MPN/L) 2000(MPN/L) 1600(MPN/L) (MPN/L) MPN/L MPN/L - 总 余 氯 油 烟 NH kg/a 70.1kg/a 17.5kg/a kg/a +17.5kg/a H2S 0 3.5kg/a 2.8kg/a 0.7kg/a 0 0.7kg/a +0.7kg/a 固 废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8
86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连 云 港 市 地 处 中 国 沿 海 中 部 的 黄 海 之 滨, 江 苏 省 东 北 部, 东 与 日 本 韩 国 朝 鲜 隔 海 相 望, 西 与 江 苏 徐 州 市 和 山 东 省 郯 城 临 沭 毗 邻, 北 与 山 东 省 日 照 市 莒 南 县 接 壤, 南 邻 江 苏 淮 安 宿 迁 和 盐 城 市 连 云 港 市 地 处 海 陆 南 北 过 渡 的 结 合 部, 是 中 国 沿 海 首 批 14 个 对 外 开 放 城 市 之 一 新 亚 欧 大 陆 桥 东 方 桥 头 堡, 地 理 位 置 十 分 优 越 江 苏 省 云 台 农 场 位 于 亚 欧 大 陆 桥 东 桥 头 堡 连 云 港 市 新 浦 区 南 郊, 北 依 云 台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和 著 名 风 景 胜 地 花 果 山, 与 渔 湾 孔 雀 沟 东 磊 等 著 名 景 区 相 毗 邻, 南 接 国 家 三 级 航 道 烧 香 河, 西 连 京 沪 宁 连 高 速, 连 霍 高 速 穿 场 而 过, 距 连 云 港 机 场 35 公 里, 连 云 港 港 口 10 公 里 区 位 优 越, 交 通 便 捷, 气 候 宜 人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地 形 地 质 和 地 貌 连 云 港 市 从 地 貌 上 看, 位 于 鲁 中 南 丘 陵 与 淮 北 平 原 结 合 部, 整 个 地 带 自 西 北 向 东 南 倾 斜 受 地 质 构 造 和 海 陆 分 布 影 响, 地 形 是 多 种 多 样, 全 境 以 平 原 为 主, 依 次 分 布 为 低 山 丘 陵 残 丘 陇 岗 山 前 倾 斜 平 原 洪 积 冲 积 平 原 滨 海 平 原 石 质 低 山 等 大 致 可 分 为 西 部 岗 岭 区 中 部 平 原 区 东 部 沿 海 滩 涂 区 云 台 山 区 四 大 部 分 连 云 港 云 台 山 由 前 云 台 山 中 云 台 山 后 云 台 山 等 组 成, 山 体 走 向 呈 北 东 向, 向 东 伸 至 黄 海 之 滨, 为 一 组 互 相 联 系 的 断 块 山, 山 体 标 高 一 般 在 200m 以 下, 其 中 前 云 台 山 范 围 最 大, 地 势 最 高, 山 中 有 166 座 高 峰, 景 区 内 就 有 大 小 秀 丽 的 山 头 134 座, 主 峰 玉 女 峰 高 程 为 米, 为 江 苏 省 最 高 的 山 峰 云 台 山 自 太 古 代 以 来 一 直 处 于 隆 起 上 升 为 主 过 程 中, 经 受 长 期 剥 蚀 侵 蚀 和 历 次 地 质 构 造 运 动, 形 成 一 系 列 地 垒 断 块 山 体 东 南 坡 较 为 平 缓, 西 北 坡 陡 峭, 具 有 以 侵 蚀 剥 蚀 作 用 为 主 的 单 面 山 构 造 的 地 貌 景 观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9
87 云 台 农 场 及 周 围 均 为 松 散 沉 积 物 所 覆 盖, 基 岩 埋 藏 20m 左 右 向 东 部 逐 渐 变 浅, 至 云 台 山 区 出 露 地 表, 向 西 逐 渐 变 深, 基 底 地 层 主 要 为 元 古 界 东 海 群 和 海 州 群 变 质 岩 系 组 成, 该 地 层 主 要 为 新 生 界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和 上 更 新 统, 在 构 造 上 属 于 中 期 准 地, 鲁 东 古 隆 起 地 块, 古 生 界 和 中 生 界 地 层 缺 失 气 候 气 象 江 苏 省 云 台 农 场 气 候 条 件 优 越, 属 于 暖 温 带 南 缘 湿 润 性 季 风 气 候, 冬 季 受 北 方 高 压 南 下 的 季 风 侵 袭, 以 寒 冷 少 雨 天 气 为 主 ; 夏 季 受 来 自 海 洋 的 东 南 季 风 控 制, 天 气 炎 热 多 雨 ; 春 秋 两 季 处 于 南 北 季 风 交 替 时 期, 形 成 四 季 分 明 差 异 明 显 干 湿 冷 暖 天 气 多 变 的 气 候 特 征 降 雨 的 季 节 性 变 化 较 明 显, 多 集 中 于 夏 秋 两 季 的 6~9 月 份, 占 年 降 雨 量 的 70% 左 右, 冬 季 降 雨 量 仅 占 5% 左 右 常 年 平 均 气 温 14 度, 最 冷 月 份 为 1 月, 最 热 月 份 为 7 月 降 水 量 毫 米, 无 霜 期 215 天 左 右 主 要 气 象 特 征 见 表 表 主 要 气 象 特 征 表 编 号 项 目 数 值 年 平 均 气 温 14 1 气 温 年 最 高 温 度 40 年 最 低 温 度 风 速 年 平 均 风 速 3.5m/s 3 气 压 年 平 均 大 气 压 hPa 4 空 气 湿 度 年 平 均 绝 对 湿 度 13.0mb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65% 5 降 雨 量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944.1mm 年 最 大 日 降 水 量 264.4mm 6 积 雪 最 大 积 雪 深 度 125mm 7 风 向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SE 全 年 次 主 导 风 向 NNE 河 流 水 文 项 目 临 近 的 主 要 地 表 水 体 为 烧 香 河 和 中 治 河, 主 要 功 能 为 生 活 用 水 灌 溉 航 运 和 农 业 用 水 西 烧 香 河 流 域 西 起 盐 河 黑 风 口, 东 行 经 南 城 闸, 再 东 至 东 辛 农 场 五 分 场 西 侧, 主 河 道 东 流 至 小 岛 河 口 分 岔, 一 支 经 小 板 跳, 穿 驳 盐 河 到 大 板 跳 的 烧 香 河 北 闸 入 海 ; 另 一 支 折 弯 南 下, 经 海 堤 河 到 东 陬 山 西 山 嘴 的 烧 香 河 南 闸,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0
88 出 埒 子 口 入 海 全 长 46 公 里, 流 域 面 积 427 平 方 公 里 烧 香 河 主 体 部 分 西 盐 河 口 至 烧 香 河 北 闸, 全 长 31 公 里, 河 口 宽 度 40 至 60 米, 堤 防 管 理 范 围 为 左 右 堤 各 60 至 80 米 ; 南 支 上 起 烧 香 河 板 桥 段 下 至 烧 香 河 南 闸, 全 长 19.1 公 里, 河 口 宽 度 60 至 70 米 中 治 河 为 人 工 开 采 河 流, 主 要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和 排 洪 的 作 用,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区 域 水 系 及 监 测 断 面 情 况 见 图 地 震 烈 度 区 域 内 地 质 表 层 为 粘 土, 其 下 为 较 厚 的 软 土 层, 层 厚 一 般 在 14m 左 右, 区 域 变 质 基 底 为 晚 太 古 界 东 海 群 ( 片 麻 岩 角 闪 岩 和 各 类 混 合 岩 ) 元 古 界 海 州 群 ( 锦 屏 组 云 台 组 之 片 岩 片 麻 岩 大 理 岩 磷 灰 岩 变 粒 岩 浅 粒 岩 石 英 岩 等 ), 由 于 海 进 - 海 退 旋 回 作 用, 其 上 第 四 系 广 泛 发 育, 先 后 沉 积 了 一 套 中 更 新 统 ~ 晚 更 新 统 的 硬 塑 状 的 棕 黄 色 粉 质 粘 土 土 层 ( 局 部 为 黄 色 密 实 砂 性 土 ) 及 全 新 统 海 相 淤 泥 或 淤 泥 质 粉 质 粘 土 层 连 云 港 市 为 全 国 32 个 重 点 设 防 的 城 市 之 一, 地 震 设 防 烈 度 为 7 度 动 植 物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植 被 覆 盖 较 好, 林 木 主 要 有 松 科 的 松 属 ; 灌 木 主 要 有 黄 杨 ; 草 本 主 要 以 禾 本 科 的 黄 背 草 野 古 草 等 为 主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主 要 为 农 作 物, 由 于 所 在 地 属 云 台 农 场, 随 着 开 发 建 设 的 逐 渐 加 大, 原 有 自 然 植 被 因 人 为 因 素 破 坏 较 大, 目 前 区 域 内 有 农 作 物 和 人 工 林, 生 物 种 类 日 趋 减 少 周 边 动 物 资 源 主 要 为 水 生 动 物 陆 生 动 物 和 鸟 类, 范 围 内 陆 生 动 物 主 要 为 人 工 饲 养 的 畜 禽 品 种, 鸟 类 主 要 为 麻 雀 燕 子 等, 水 域 主 要 生 产 经 济 水 生 动 物, 主 要 有 青 鱼 鲫 鱼 草 鱼 小 龙 虾 等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国 家 级 野 生 保 护 动 物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1
89 4.2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概 况 行 政 区 划 及 人 口 江 苏 省 云 台 农 场 是 江 苏 省 农 垦 集 团 公 司 直 属 企 业, 始 建 于 1952 年 9 月, 土 地 总 面 积 5 万 亩, 其 中 耕 地 面 积 2.6 万 亩, 总 人 口 5452 人, 职 工 1506 人, 离 退 休 1305 人, 各 类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70 人, 森 林 覆 盖 率 19.3% 经 济 概 况 近 年 来, 云 台 农 场 确 立 都 市 型 农 场 的 发 展 战 略 定 位, 目 前 已 形 成 以 出 口 创 汇 农 业 农 业 乡 村 旅 游 和 房 地 产 开 发 为 特 色 的 三 大 产 业 体 系 江 苏 省 花 果 山 出 口 蔬 菜 示 范 区 规 划 面 积 2.6 万 亩, 完 成 建 设 面 积 1.8 万 亩 建 立 了 以 出 口 蔬 菜 种 苗 繁 育 种 植 加 工 仓 储 和 出 口 贸 易 为 核 心 产 业 的 外 向 型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体 系 形 成 了 工 厂 化 种 苗 基 地 出 口 蔬 菜 试 验 科 研 基 地 水 生 蔬 菜 基 地 水 生 花 卉 基 地 农 产 品 加 工 园 区 和 农 产 品 物 流 区 的 六 基 地 二 区 的 规 划 布 局 示 范 区 2010 年 8 月 19 日 被 省 农 委 省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省 海 洋 与 渔 业 局 联 合 授 予 省 级 出 口 蔬 菜 质 量 安 全 示 范 区 称 号 2011 年 10 月 18 日 通 过 国 家 级 出 口 蔬 菜 质 量 安 全 示 范 区 升 级 验 收,2011 年 11 月 16 日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确 定 为 重 点 推 进 典 型 示 范 区,2011 年 12 月 被 批 准 为 江 苏 省 外 向 型 农 业 示 范 区 省 级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连 云 港 云 盛 果 蔬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速 冻 蔬 菜 水 煮 调 味 食 品 保 鲜 蔬 菜 盐 渍 蔬 菜 和 各 种 果 蔬 汁 等 五 大 类 系 列 产 品 120 个, 年 生 产 能 力 1.8 万 吨, 产 品 远 销 日 本 韩 国 欧 美 和 东 南 亚 等 国 家, 年 创 汇 1000 万 美 元 省 级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连 云 港 苏 垦 农 友 种 苗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蔬 菜 瓜 果 花 卉 种 苗 的 生 产 销 售, 公 司 建 有 占 地 面 积 100 亩 国 内 一 流 的 全 自 动 播 种 机 智 能 加 温 系 统 智 能 降 温 系 统 计 算 机 气 候 控 制 系 统 移 动 喷 灌 机 及 施 肥 系 统 智 能 监 控 系 统 移 动 苗 床 等 多 种 先 进 育 苗 设 备 系 统, 具 有 全 天 候 育 苗 技 术 和 能 力, 年 培 育 蔬 菜 和 花 卉 种 苗 1 亿 株 农 业 乡 村 旅 游 建 成 了 以 御 香 采 摘 园 蓬 莱 水 生 植 物 园 万 亩 莲 藕 农 业 生 态 科 技 园 云 鼎 农 庄 出 口 蔬 菜 加 工 和 体 验 农 业 为 载 体 的 农 业 乡 村 旅 游 示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2
90 范 区 现 已 通 过 江 苏 省 三 星 级 乡 村 旅 游 景 区 验 收 房 地 产 业 以 海 连 新 天 凤 凰 新 城 华 泰 小 区 为 标 志 的 支 柱 产 业, 方 兴 未 艾 人 群 健 康 和 生 活 质 量 概 况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居 民 健 康 状 况 良 好, 无 地 方 病 存 在 和 发 生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3
91 4.4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及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⑴ 监 测 点 位 及 监 测 项 目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项 目 位 于 云 台 农 场 内 根 据 工 程 所 处 的 位 置, 同 时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 ) 的 相 关 要 求, 本 次 环 评 设 置 大 气 监 测 点 位, 能 较 好 地 代 表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大 气 监 测 点 位 置 及 各 监 测 点 监 测 项 目 详 见 图 及 表 表 大 气 监 测 点 位 及 监 测 项 目 点 位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方 位 备 注 代 码 名 称 G1 云 台 社 区 W,260m SO 2 NO 2 PM 10 实 测 G2 普 山 SW,550m ⑵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监 测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8 日 ~5 月 14 日, 连 续 监 测 7 天,SO 2 NO 2 每 天 采 样 4 次, 每 次 1 小 时 ;PM 10 每 天 连 续 24 小 时 采 样 采 样 点 G1 ⑶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编 制 的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执 行 ⑷ 监 测 结 果 大 气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项 目 样 品 数 浓 度 范 围 mg/nm 3 表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一 小 时 浓 度 平 均 值 超 标 超 标 浓 度 范 围 mg/nm 3 个 数 率 % mg/nm 3 日 均 浓 度 总 均 值 mg/nm 3 超 标 个 数 SO ~ NO ~ PM ~ SO ~ 超 标 率 % G2 NO ~ PM ~ ⑸ 评 价 标 准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评 价 法, 其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4
92 Ci Pi S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i 式 中 :Pi 某 污 染 因 子 i 的 评 价 指 数 1000 ( 式 4.5-1) Ci 某 污 染 因 子 i 的 浓 度 值,mg/m 3 Si 某 污 染 因 子 i 的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值,μ g/m 3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各 监 测 点 各 污 染 因 子 的 评 价 指 数 分 别 见 表 表 区 域 各 污 染 因 子 的 评 价 指 数 表 监 测 点 评 价 指 数 Pi 二 氧 化 硫 二 氧 化 氮 PM 10 G1 0.04~ ~ ~0.753 G ~ ~ ~0.827 注 :PM 10 以 日 均 值 计 算 评 价 指 数, 其 它 以 小 时 值 计 算 从 表 可 知 : 各 监 测 点 的 PM 10 SO 2 NO 2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相 关 标 准 的 要 求, 区 域 大 气 质 量 较 好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⑴ 监 测 点 的 设 置 区 域 内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河 流 主 要 为 烧 香 河 和 中 治 河 项 目 纳 污 水 体 为 中 治 河, 本 次 地 表 水 监 测 于 烧 香 河 和 中 治 河 各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断 面 见 表 4.4-4, 详 见 图 表 测 断 面 情 况 表 编 号 河 流 监 测 断 面 布 设 位 置 备 注 W1 中 治 河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处 W2 烧 香 河 中 治 河 和 烧 香 河 交 汇 处 实 测 ⑵ 监 测 项 目 ph COD NH 3 -N TP SS 石 油 类 ⑶ 监 测 时 间 与 频 次 监 测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8 日 ~5 月 10 日 三 天, 每 天 两 次 ⑷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及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要 求 进 行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5
93 监 测 断 位 W1 W2 ⑸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河 流 的 断 面 水 质 情 况 详 见 表 平 均 值 平 均 值 监 测 日 期 评 价 标 准 GB Ⅲ 类 表 地 表 水 水 质 状 况 表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监 测 项 目 PH( 无 量 纲 ) 化 学 需 氧 量 悬 浮 物 总 磷 氨 氮 石 油 类 10: ND 14: ND 10: ND 14: ND 10: ND 14: ND ND ND 10: ND 14: ND 10: ND 14: ND 10: ND 14: ND ND ND 6~ 项 目 评 审 中, 专 家 认 为 现 状 监 测 中 COD 和 氨 氮 数 据 须 核 实, 因 此 委 托 监 测 单 位 对 两 个 指 标 进 行 了 复 测, 复 测 时 间 2016 年 6 月 5 日 ~6 月 7 日, 具 体 监 测 数 据 见 表 监 测 断 位 W1 W2 表 地 表 水 水 质 状 况 表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监 测 监 测 项 目 日 期 PH( 无 量 纲 )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 : : : : : 平 均 值 : : : : : : 平 均 值 评 价 标 准 GB Ⅲ 类 6~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6
94 ⑹ 评 价 结 果 及 分 析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次 环 评 采 用 单 项 污 染 指 数 法 和 超 标 倍 数 法 评 价, 评 价 各 污 染 因 子 的 污 染 指 数, 确 定 区 域 水 环 境 重 点 污 染 物 单 项 污 染 指 数 用 下 式 计 算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i 在 第 I 断 面 单 项 污 染 指 数 : Sij=Cij/Csj 式 中 :Sij: 第 i 种 污 染 物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ph 为 : Cij: 第 i 种 污 染 物 在 第 j 点 的 监 测 平 均 浓 度 值,mg/L; Csj: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值,mg/L S S ph, j ph, j 7. 0 ph 7. 0 ph ph ph j Su j Sd phj 7.0 phj>7.0 式 中 :SpHj: 为 水 质 参 数 ph 在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phj: 为 j 点 的 ph 值 ; phsu: 为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 phsd: 为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各 监 测 项 目 的 单 因 子 指 数 评 价 见 表 断 面 W1 W2 表 地 表 水 污 染 指 数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时 间 Pi ph 化 学 需 氧 量 总 磷 氨 氮 石 油 类 10: : : : 从 监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可 知, 中 治 河 监 测 断 面 除 ph 和 石 油 类 外, 化 学 需 氧 量 总 磷 氨 氮 均 不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 ) 中 Ⅲ 类 标 准 要 求 ; 烧 香 河 监 测 断 面 除 ph 和 石 油 类 外, 化 学 需 氧 量 总 磷 氨 氮 均 不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 ) 中 Ⅲ 类 标 准 要 求, 区 域 水 质 污 染 较 为 严 重 污 染 的 原 因 主 要 为 : 区 域 相 应 的 污 水 管 网 和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滞 后, 生 活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7
95 污 水 由 中 治 河 等 河 渠 直 接 外 排, 同 时 还 存 在 工 业 废 水 以 及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可 能 由 于 监 测 时 段 农 田 存 在 施 肥 等 原 因, 造 成 中 治 河 和 烧 香 河 氨 氮 严 重 超 标, 水 污 染 较 为 严 重 待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成 后, 区 域 的 生 活 污 水 等 将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放,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将 大 大 减 少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本 次 环 评 期 间 对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并 利 用 监 测 结 果 对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现 状 评 价 ⑴ 监 测 点 根 据 总 平 面 布 置 及 周 围 环 境 状 况, 本 次 评 价 拟 在 场 界 布 设 4 个 噪 声 测 点, 具 体 位 置 见 图 ⑵ 监 测 时 间 与 频 次 监 测 时 间 :2016 年 5 月 8 日 -5 月 9 日 连 续 监 测 两 天 监 测 频 次 : 每 天 昼 夜 各 监 测 1 次 ⑶ 监 测 方 法 测 量 方 法 按 GB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使 用 A 声 级, 传 声 器 高 于 地 面 1.2 米, 使 用 AWA6228 型 多 功 能 声 级 计 (JSXC-91), 符 合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中 规 定 的 要 求 ⑷ 监 测 结 果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噪 声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日 期 N1 N2 N3 N ⑸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评 价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 各 测 点 的 昼 夜 噪 声 值 均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类 标 准, 表 明 项 目 所 在 地 声 环 境 较 好, 能 够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8
96 4.5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根 据 实 地 调 查, 区 域 水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自 项 目 周 边 各 居 住 小 区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 包 括 云 台 农 场 居 民 丰 泽 园 小 区 产 生 云 台 农 场 小 学 及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等 机 关 单 位 等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 经 调 查 该 项 目 区 域 内 人 口 总 数 约 5500 人, 人 均 生 活 用 水 100L/ 人 天, 排 放 系 数 0.85, 则 生 活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467.5m 3 /d, 年 排 水 量 约 17 万 m 3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COD SS 氨 氮 总 氮 浓 度 分 别 为 400mg/L 300mg/L 30mg/L 45mg/L,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68t/a 51t/a 5.1t/a 7.65t/a 居 民 生 活 污 水, 水 质 简 单, 目 前 大 部 分 污 水 经 简 单 处 理 后 直 接 排 入 附 近 河 沟,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污 染, 因 而 需 要 加 快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的 建 设 进 度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内 无 生 产 性 企 业, 项 目 周 边 为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和 丰 泽 园 小 区, 区 域 废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小 区 单 位 学 校 冬 季 取 暖 产 生 的 燃 烧 废 气, 各 居 民 区 生 活 产 生 的 燃 烧 废 气 和 油 烟 等, 经 处 理 后 通 过 统 一 的 管 道 高 空 排 放, 因 此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小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9
97 5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分 析 5.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粉 尘 是 建 设 阶 段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来 源,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粉 尘 主 要 来 自 于 露 天 堆 场 和 裸 露 场 地 的 风 力 扬 尘, 土 石 方 和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所 产 生 的 动 力 道 路 扬 尘 等 施 工 期 每 个 阶 段 的 工 程 性 质 施 工 现 场 布 设 现 场 条 件 等 虽 然 不 尽 相 同, 但 是 施 工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和 影 响 对 象 基 本 一 致 或 相 近, 因 此 在 做 施 工 扬 尘 的 影 响 分 析 时 不 予 分 阶 段 分 场 地 进 行 论 述 对 整 个 施 工 期 而 言, 施 工 产 生 的 扬 尘 主 要 集 中 在 土 建 施 工 阶 段, 由 于 项 目 采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则 起 尘 的 原 因 主 要 为 风 力 起 尘, 即 露 天 堆 放 的 建 材 ( 如 黄 沙 水 泥 等 ) 及 裸 露 的 施 工 区 表 层 浮 尘 由 于 天 气 干 燥 及 大 风, 产 生 风 力 扬 尘 ⑴ 施 工 期 扬 尘 影 响 程 度 分 析 1 露 天 堆 场 和 裸 露 场 地 的 风 力 扬 尘 由 于 施 工 的 需 要, 一 些 建 材 需 露 天 堆 放 ; 一 些 施 工 点 表 层 土 壤 需 人 工 开 挖 堆 放, 在 气 候 干 燥 又 有 风 的 情 况 下, 会 产 生 扬 尘 尘 粒 在 空 气 中 的 传 播 扩 散 情 况 与 风 速 等 气 象 条 件 有 关, 也 与 尘 粒 本 身 的 沉 降 速 度 有 关 不 同 尘 粒 的 沉 降 速 度 见 表 表 不 同 粒 径 尘 粒 的 沉 降 速 度 粒 径 ( 微 米 ) 沉 降 速 度 (m/s) 粒 径 ( 微 米 ) 沉 降 速 度 (m/s) 粒 径 ( 微 米 ) 沉 降 速 度 (m/s) 车 辆 行 驶 的 动 力 起 尘 据 有 关 文 献,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的 扬 尘 占 总 扬 尘 的 60% 以 上,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的 扬 尘, 在 完 全 干 燥 情 况 下, 可 按 下 列 经 验 公 式 计 算 : Q=0.123(V/5)(W/6.8) 0.85 (P/0.5) 0.75 式 中 :Q---- 汽 车 行 驶 时 的 扬 尘,kg/Km 辆 ; V---- 汽 车 速 度,km/h; W---- 汽 车 载 重 量, 吨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0
98 P---- 道 路 表 面 粉 尘 量,kg/m 2 表 中 为 一 辆 10 吨 卡 车, 通 过 一 段 长 度 为 1 千 米 的 路 面 时, 不 同 路 面 清 洁 程 度 不 同 行 驶 速 度 情 况 下 的 扬 尘 量 由 此 可 见, 在 同 样 路 面 清 洁 程 度 条 件 下, 车 速 越 快, 扬 尘 量 越 大 ; 而 在 同 样 车 速 情 况 下, 路 面 越 脏, 扬 尘 量 越 大 因 此 限 速 行 驶 及 保 持 路 面 的 清 洁 是 减 少 汽 车 扬 尘 的 有 效 办 法 表 在 不 同 车 速 和 地 面 清 洁 程 度 的 汽 车 扬 尘 ( 单 位 :kg/ 辆 km) P 车 速 (km/h) (km/h) (km/h) (km/h) ⑵ 施 工 期 影 响 范 围 分 析 采 用 类 比 分 析 的 方 法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期 扬 尘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表 为 建 筑 施 工 工 地 扬 尘 污 染 情 况, 表 为 某 施 工 现 场 大 气 中 TSP 浓 度 变 化 情 况 检 测 位 置 工 地 上 风 向 50m 表 建 筑 施 工 工 地 扬 尘 污 染 情 况 ( 单 位 :ug/m 3 ) 工 地 内 工 地 下 风 向 50m 100m 150m 备 注 范 围 值 303~ ~ ~ ~ ~344 平 均 风 速 均 值 m/s 标 准 限 值 1000 表 施 工 现 场 大 气 TSP 浓 度 变 化 表 距 工 地 距 离 (m) 备 注 浓 度 (mg/m 3 ) 场 地 未 洒 水 场 地 洒 水 由 表 和 表 可 见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1 春 季 测 量 1 数 据 显 示, 建 筑 施 工 工 地 扬 尘 均 能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无 组 织 污 染 物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其 中 工 地 内 为 0.77mg/m 3 2 在 未 采 取 抑 尘 措 施 的 施 工 现 场,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较 严 重, 当 风 速 为 3.3m/s 时, 工 地 内 的 TSP 浓 度 为 上 风 向 对 照 点 的 1.9 倍 3 当 施 工 场 地 采 取 洒 水 抑 尘 等 措 施 后, 可 明 显 降 低 扬 尘 产 生 量 和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及 范 围, 如 施 工 场 地 在 采 取 洒 水 的 情 况 下, 影 响 范 围 可 控 制 在 厂 界 外
99 40m 左 右 施 工 期 应 采 取 洒 水 遮 盖 建 材 等 合 理 可 行 的 控 制 措 施, 尽 量 减 轻 其 污 染 程 度, 缩 小 其 影 响 范 围, 加 强 施 工 扬 尘 监 管, 积 极 推 进 绿 色 施 工, 建 设 工 程 现 场 应 全 封 闭 设 置 围 挡 墙, 严 禁 敞 开 式 作 业, 施 工 现 场 道 路 应 进 行 地 面 硬 化 ;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应 采 取 密 闭 措 施, 并 逐 步 按 照 卫 星 定 位 系 统 ; 推 行 道 路 机 械 化 清 扫 等 低 尘 作 业 方 式 ; 大 型 料 堆 要 实 现 封 闭 储 存 或 建 设 防 风 抑 尘 设 施, 减 少 了 对 周 边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西 边 为 丰 泽 园 小 区, 北 边 为 云 台 农 场 社 区 等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项 目 施 工 建 设 场 地 在 采 取 上 述 针 对 性 效 防 治 措 施 后, 不 会 对 项 目 人 员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影 响 综 上, 项 目 施 工 建 设 场 地 在 按 照 防 治 城 市 扬 尘 污 染 技 术 规 范 (HJ/T ) 中 扬 尘 防 治 措 施 后,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扬 尘 污 染 影 响 随 着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施 工 扬 尘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5.2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废 水 主 要 有 两 种 类 型, 其 一 是 生 产 性 废 水, 其 二 是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性 污 水 此 外 还 有 雨 水 产 生 的 地 面 径 流, 因 冲 刷 工 地 后 排 入 项 目 附 近 水 域, 所 以 属 于 水 污 染 源 生 产 性 废 水, 是 指 浸 洗 建 材 等 作 业 中, 多 余 或 泄 漏 的 废 水, 以 及 清 洗 模 板 机 具 车 辆 设 备 场 地 卫 生 等 排 放 的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的 产 生 量 与 工 地 管 理 水 平 关 系 极 大, 如 能 从 严 管 理, 做 到 节 约 用 水, 杜 绝 泄 漏, 其 排 水 量 可 减 少 一 半 生 活 污 水 是 由 施 工 队 伍 生 活 活 动 造 成 的, 包 括 食 堂 用 水 洗 涤 废 水 等 施 工 期 废 水 应 采 取 以 下 防 治 措 施 : ⑴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维 护 管 理, 定 期 检 修, 避 免 油 料 泄 漏 随 地 表 径 流 进 入 水 体 ⑵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抓 紧 施 工 进 度, 尽 量 缩 短 施 工 时 间 ⑶ 施 工 废 水, 分 类 别 进 行 处 理, 开 挖 地 基 产 生 的 地 下 渗 出 水 砂 石 冲 洗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2
100 废 水 修 建 隔 栅 - 沉 淀 池 处 理, 除 去 废 水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 悬 浮 物 后 重 复 利 用 ; 混 凝 土 养 护 水 可 自 然 蒸 发 ; 车 辆 及 其 他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跑 冒 滴 漏 以 及 雨 水 冲 刷 的 含 油 废 水 单 独 收 集, 建 小 型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回 用 同 时 沉 淀 池 也 可 以 收 集 雨 水, 其 清 水 可 以 回 用 于 建 筑 用 水 混 凝 土 养 护 等 施 工 废 水 须 处 理 后 回 用, 不 得 排 放 ⑷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应 为 建 筑 工 人 创 造 一 定 的 文 明 的 生 活 工 作 条 件, 同 时 注 意 建 筑 工 地 的 环 境 保 护 施 工 阶 段,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尚 未 接 管, 因 此 项 目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临 时 隔 油 池 设 临 时 厕 所 并 设 化 粪 池 以 及 沉 淀 池, 施 工 期 食 堂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隔 油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同 经 化 粪 池 处 经 厌 氧 消 化 处 理 后, 化 粪 池 出 水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出 水 满 足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 化 粪 池 底 粪 便 经 过 处 理 后 用 于 农 田 施 肥 ; 施 工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用 于 洒 水 抑 尘 综 上, 施 工 期 废 水 均 可 以 得 到 妥 善 的 处 理 处 置, 废 水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5.3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是 各 种 机 械 设 备 运 行 时 所 产 生 的 噪 声 和 车 辆 行 驶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⑴ 施 工 阶 段 的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有 打 桩 机 塔 吊 运 输 车 辆 等 这 些 机 械 设 备 的 噪 声 源 强 一 般 在 80~104dB(A) 间 根 据 连 云 港 市 有 关 规 定,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禁 止 使 用, 一 律 采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各 种 设 备 具 体 的 噪 声 源 强 见 第 3 章 噪 声 源 强 预 测 部 分 项 目 现 场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较 高, 而 且 实 际 施 工 过 程 中 往 往 是 多 种 机 械 同 时 工 作, 各 种 噪 声 源 辐 射 的 相 互 叠 加, 噪 声 级 将 更 高, 辐 射 范 围 亦 更 大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叠 加 后 的 噪 声 增 值 约 3~8dB, 一 般 不 会 超 过 10dB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对 周 围 地 区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采 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进 行 评 价, 评 价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3
101 ⑵ 噪 声 预 测 分 析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项 目 施 工 期 噪 声 具 有 阶 段 性 临 时 性 和 不 固 定 性 据 相 同 项 目 类 比 调 研,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建 筑 物 建 造 时 的 各 种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及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一 般 位 于 露 天, 噪 声 传 播 距 离 远, 影 响 范 围 大, 是 重 要 的 临 时 性 噪 声 源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各 个 阶 段 的 主 要 噪 声 源 都 不 大 一 样, 因 此 其 噪 声 值 也 不 一 样, 现 场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较 高, 而 且 实 际 施 工 过 程 中, 往 往 是 多 种 机 械 同 时 工 作, 各 种 噪 声 源 辐 射 的 相 互 叠 加, 噪 声 级 将 更 高, 辐 射 范 围 亦 更 大 此 外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种 车 辆 的 运 行, 也 会 使 工 地 及 周 围 地 区 噪 声 级 增 加 因 此 项 目 主 要 考 虑 噪 声 值 大 的 机 械 设 备 的 噪 声 随 距 离 衰 减 情 况 1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 (L eqg ) 计 算 公 式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4 L 1 0.1L i 10 lg 10 A T i eqg t i 式 中 :L eqg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dB(A); L Ai i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A 声 级,dB(A); T 预 测 计 算 的 时 间 段,s; t i i 声 源 在 T 时 段 内 的 运 行 时 间,s 2 预 测 点 的 预 测 等 效 声 级 (L eq ) 计 算 公 式 : L eq 0.1L eqg 0.1L eqb 10lg 式 中 :L eqg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dB(A); L eqb 预 测 点 的 背 景 值,dB(A) 3 户 外 声 传 播 衰 减 计 算 L ( r A ) L( r A 0 ) A div A atm A bar A 式 中 :L A(r 0 ) 距 声 源 r 0 距 离 上 的 A 声 压 级 ; A div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公 式 :A div =20lg(r/r 0 ) a( r r0 A atm 空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衰 减, 公 式 : A ) atm, 其 中 a 为 大 1000 气 吸 收 衰 减 系 数 gr A A bar 屏 障 引 起 的 衰 减 在 单 绕 射 ( 即 薄 屏 障 ) 情 况, 衰 减 最 大 取 20dB(A); 在 双 绕 射 ( 即 厚 屏 障 ) 情 况, 衰 减 最 大 取 25dB(A) misc
102 2hm 300 A gr 地 面 效 应 衰 减, 公 式 : Agr 4.8 ( )[17 ( )], 其 中 h m r r 为 传 播 路 径 的 平 均 离 地 高 度 (m) 施 工 阶 段 土 石 方 阶 段 基 础 阶 段 结 构 阶 段 A misc 其 他 多 方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 由 此 式 可 计 算 出 噪 声 值 随 距 离 衰 减 的 情 况, 结 果 见 表 施 工 设 备 表 施 工 噪 声 随 距 离 衰 减 值 ( 单 位 :db(a)) 距 声 源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值 db(a) 源 强 30m 40m 50m 80m 100m 150m 200m 300m 400m 500m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大 型 运 输 车 叠 加 值 打 桩 机 起 重 机 空 压 机 风 镐 大 型 运 输 车 叠 加 值 振 捣 棒 电 锯 大 型 运 输 车 叠 加 值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的 叠 加 噪 音 大 小 也 有 所 不 同, 白 天 施 工 噪 声 超 过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情 况 出 现 在 距 声 源 50m 的 范 围 内, 夜 间 施 工 则 出 现 在 距 声 源 300m 范 围 内 项 目 施 工 时 近 距 离 噪 声 敏 感 目 标 主 要 为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40m) 和 云 台 社 区 (50m), 其 中, 项 目 施 工 噪 音 在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处 不 能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标 准, 超 标 1.13 db(a) 项 目 施 工 期 在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和 云 台 社 区 等 噪 声 敏 感 目 标 处 的 噪 音, 超 过 其 所 处 区 域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执 行 GB 中 1 类 标 准 和 云 台 社 区 云 台 农 场 小 学 云 台 农 场 中 心 幼 儿 园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5
103 执 行 GB 中 2 类 标 准 ) 为 防 止 施 工 噪 声 对 近 距 离 的 居 民 点 学 校 等 造 成 干 扰 影 响, 建 设 项 目 需 将 高 噪 声 设 备 尽 可 能 往 南 设 置, 背 离 环 境 敏 感 点, 使 用 静 压 桩 基 代 替 锤 击 式 打 桩 机, 并 采 取 设 置 围 墙 基 础 固 定 加 装 消 声 器 等 措 施 进 行 降 噪 ; 在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和 云 台 社 区 一 侧 施 工 现 场 设 置 临 时 的 屏 障 设 施 机 动 车 辆 进 出 路 线 应 避 开 敏 感 点, 进 出 施 工 场 地 应 禁 鸣 喇 叭 同 时,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二 十 九 条 的 规 定 ( 国 家 主 席 令 [1996] 第 77 号 ), 建 设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前 应 向 环 保 部 门 申 请 登 记 除 抢 修 抢 险 作 业 和 因 生 产 工 艺 要 求 或 者 特 殊 要 求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外,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产 生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的 建 筑 施 工 作 业, 因 特 殊 要 求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的, 必 须 有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法 ) 第 三 十 条 ), 必 须 征 得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的 同 意 并 提 前 告 知 公 众, 取 得 谅 解 为 进 一 步 减 小 施 工 噪 声 对 近 距 离 居 民 点 造 成 的 干 扰 影 响,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作 业 中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的 施 工 机 具 和 先 进 的 工 艺, 同 时 必 须 合 理 安 排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的 工 作 时 间, 尤 其 是 应 严 格 控 制 打 桩 混 凝 土 振 捣 等 强 噪 声 机 械 进 行 施 工, 同 时 对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严 格 按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对 施 工 场 界 进 行 噪 声 控 制, 按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 类 2 类 区 标 准 控 制 对 边 界 外 敏 感 目 标 的 噪 声 控 制, 以 减 轻 施 工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6
104 5.4 固 体 废 弃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土 石 方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以 及 装 修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⑴ 土 石 方 项 目 施 工 开 挖 的 土 方 拟 用 于 地 基 填 方, 多 余 土 石 方 按 照 城 市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要 求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不 会 影 响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⑵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期 少 量 生 活 垃 圾 及 时 清 运 处 理,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尽 早 交 环 卫 部 门 进 行 处 理 处 置 因 此,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和 人 员 的 健 康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⑶ 建 筑 垃 圾 建 筑 垃 圾 主 要 为 施 工 中 废 弃 的 建 筑 材 料, 有 砂 石 石 灰 混 凝 土 废 砖 和 土 石 等, 建 筑 垃 圾 需 要 及 时 清 运 进 行 填 埋 或 加 以 利 用, 不 会 因 长 期 堆 放 产 生 扬 尘, 因 此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⑷ 装 修 垃 圾 装 修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项 目 装 修 垃 圾 及 时 清 运 进 行 填 埋 或 加 以 利 用, 不 会 因 长 期 堆 放 产 生 扬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采 取 上 述 有 效 措 施 后, 项 目 施 工 期 固 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5.5 建 筑 装 饰 室 内 污 染 分 析 项 目 进 入 装 修 施 工 阶 段, 必 需 处 理 墙 面 装 饰 吊 顶, 制 造 与 涂 漆 家 具 处 理 楼 面 等 作 业, 均 需 要 大 量 使 用 胶 合 板, 涂 料, 油 漆 等 建 筑 材 料 胶 合 板 中 因 含 有 各 种 黏 合 剂, 常 挥 发 出 甲 醛, 五 氯 苯 酚 等 有 毒 气 体 随 着 胶 合 板 出 厂 后 的 时 间 流 逝 而 挥 发 强 度 会 逐 渐 衰 减, 但 往 往 延 续 时 间 很 长 装 修 期 间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以 不 同 浓 度 和 面 源 形 式 向 室 外 弥 散, 污 染 周 边 环 境, 因 此 必 需 引 起 施 工 部 门 的 注 意, 应 该 采 取 措 施 对 有 机 溶 剂 的 污 染 控 制 首 先 应 在 源 头 上, 要 注 意 选 择 无 毒 或 低 毒 的 环 保 产 品, 坚 决 杜 绝 采 用 已 被 淘 汰 的 涂 料, 合 理 安 排 作 业, 喷 涂 作 业 不 要 过 于 集 中, 以 降 低 释 放 源 强 度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装 修 废 气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7
105 5.6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及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本 项 目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在 以 下 两 个 方 面 ⑴ 土 地 利 用 改 变 项 目 所 在 地 土 地 现 状 为 闲 置 空 地, 施 工 期 改 变 为 建 筑 用 地 ⑵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阶 段 的 挖 填 使 地 表 裸 露, 裸 露 的 地 表 被 雨 水 冲 刷 后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经 现 场 调 查, 待 建 土 地 现 状 为 填 净 地 项 目 建 成 后, 原 有 净 地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院 区 绿 化 工 程 所 栽 培 的 花 草 和 树 木, 植 被 数 量 也 大 量 增 加, 其 主 要 作 用 是 美 化 环 境 和 改 善 局 地 气 候 除 施 工 期 对 景 观 的 破 坏 外, 项 目 建 设 是 有 利 于 景 观 的 营 造 和 区 域 景 观 环 境 的 改 善 的, 使 院 区 景 观 和 周 围 环 境 相 协 调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会 造 成 大 面 积 的 土 地 裸 露, 可 能 会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土 壤 侵 蚀 水 土 流 失 现 象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大 量 开 挖 移 动 土 石 方, 损 坏 了 原 有 的 生 态 环 境 及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从 而 加 重 了 水 土 流 失 据 有 关 资 料 显 示, 施 工 期 土 壤 侵 蚀 量 约 是 自 然 流 失 量 的 5 倍, 恢 复 期 约 为 2.5 倍 强 降 水 季 节, 水 土 流 失 现 象 还 将 加 剧 工 程 结 束 后, 附 近 及 施 工 区 内 将 完 善 并 恢 复 植 被 等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使 施 工 期 加 重 了 的 水 土 流 失 强 度 可 以 恢 复 到 施 工 前 的 程 度 根 据 有 关 加 强 水 土 保 持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本 项 目 应 采 用 相 应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要 考 虑 安 全 可 行, 尽 量 减 少 土 地 开 挖 面 积, 减 少 破 坏 现 有 的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具 体 建 议 如 下 : ⑴ 临 时 堆 场 要 设 置 围 墙, 做 好 防 护 工 作, 以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 ⑵ 雨 季 施 工 时, 要 备 有 工 程 布 覆 盖, 防 治 汛 期 造 成 水 土 大 量 流 失, 土 石 方 堆 坡 面 要 保 持 平 整, 注 意 坡 面 密 实, 减 少 受 雨 水 冲 刷 而 造 成 土 壤 流 失 ; ⑶ 保 持 排 水 系 统 畅 通 ; ⑷ 建 设 项 目 本 身 有 较 多 的 绿 化 设 施, 项 目 完 成 后 要 对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及 绿 化 设 施 进 行 经 常 性 的 维 护 保 养 ; ⑸ 在 开 挖 地 基 时 避 开 雨 季, 对 施 工 弃 土 及 时 清 运 部 分 作 为 项 目 的 回 填 用 土, 并 尽 快 恢 复 土 层 和 植 被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8
106 在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的 同 时, 加 强 施 工 期 的 水 土 保 持 和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并 加 强 管 理, 项 目 施 工 期 水 土 流 失 的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施 工 期 生 态 影 响 及 保 护 措 施 见 表 表 施 工 期 生 态 影 响 及 恢 复 方 案 一 览 表 项 目 主 要 影 响 措 施 生 物 多 样 性 水 体 及 土 地 景 观 项 目 区 生 态 环 境 的 破 坏 和 物 种 数 量 的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建 筑 物 脚 手 架 施 工 机 械 等, 不 可 避 免 的 对 该 区 域 景 观 带 来 较 大 的 影 响 5.7 施 工 期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在 项 目 区 及 周 边 进 行 绿 化, 构 成 一 定 面 积 的 植 物 群 落 临 时 堆 放 场 要 设 置 围 墙, 做 好 防 护 工 作, 以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雨 季 施 工 时, 应 备 有 工 程 工 布 覆 盖, 防 止 汛 期 造 成 水 土 大 量 流 失, 平 时 尽 量 保 持 表 面 平 整, 减 少 雨 水 冲 刷 经 常 向 裸 露 地 面 洒 水, 使 地 面 保 持 一 定 湿 度 ; 临 时 堆 放 场 采 取 防 扬 散 防 雨 淋 措 施 ; 土 方 开 挖 避 免 雨 季 施 工, 采 取 各 项 水 土 流 失 防 范 工 作 ; 缩 短 挖 填 土 石 方 的 堆 置 时 间 建 设 场 地 周 围 建 高 围 墙 隔 阻 视 线, 围 墙 上 以 兰 色 或 绿 色 底 色 为 主, 在 其 上 面 绘 制 一 些 公 益 广 告 宣 传 图 画 及 商 业 广 告 等, 在 用 于 建 筑 的 脚 手 架 的 外 围 采 取 加 装 绿 色 防 护 网 等 措 施, 努 力 使 建 筑 群 的 整 体 色 彩 与 周 边 环 境 相 协 调 项 目 施 工 期 采 用 洒 水 抑 尘 覆 盖 围 栏 等 处 理 方 式 减 少 施 工 场 地 及 道 路 扬 尘 对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 项 目 施 工 期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减 少 对 云 台 农 场 行 政 办 公 区 区 域 居 住 环 境 前 期 项 目 医 疗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不 会 产 生 施 工 扰 民 现 象 ; 项 目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临 时 隔 油 池 设 临 时 厕 所 并 设 化 粪 池 以 及 沉 淀 池, 施 工 期 食 堂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隔 油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同 经 化 粪 池 处 经 厌 氧 消 化 处 理 后, 化 粪 池 出 水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出 水 满 足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化 粪 池 底 粪 便 经 过 处 理 后 用 于 农 田 施 肥 ; 施 工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用 于 洒 水 抑 尘,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项 目 建 设 可 显 着 改 善 医 疗 卫 生 条 件 及 增 加 区 域 绿 化 面 积, 对 于 配 套 城 市 功 能 有 极 大 的 促 进 作 用, 公 众 调 查 表 明, 项 目 周 边 无 人 反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在 建 设 期 间 需 施 工 人 员 约 200 人, 可 为 提 供 相 当 数 量 的 就 业 机 会, 对 稳 定 社 会 秩 序 起 到 积 极 的 作 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9
107 6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分 析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6.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厨 房 燃 烧 废 气 及 油 烟 车 库 废 气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气 (1) 燃 烧 废 气 及 油 烟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项 目 配 套 食 堂 选 用 管 道 天 然 气 进 行 餐 饮 加 工 管 道 天 然 气 属 于 清 洁 能 源, 燃 烧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较 少, 厨 房 油 烟 经 过 抽 油 烟 机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餐 饮 区 油 烟 及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经 专 用 烟 道 引 出 至 屋 顶 高 空 排 放, 排 烟 筒 高 出 所 在 楼 屋 顶 2m 以 上 ; 厨 房 废 气 排 放 的 高 峰 期 时 间 集 中 持 续 时 间 短, 基 本 集 中 在 午 餐 和 晚 餐 时 间,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较 小, 且 通 过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油 烟 去 除 率 85%, 油 烟 的 净 化 和 排 放 执 行 饮 食 业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规 范 (HJ )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通 过 预 留 的 专 用 烟 道 引 至 屋 顶 高 空 排 放, 废 气 在 大 气 中 得 以 迅 速 的 扩 散 和 稀 释,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甚 微 (2) 汽 车 尾 气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内 部 道 路 行 驶 的 汽 车 产 生 的 尾 气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项 目 内 部 空 气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较 小,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通 过 大 气 扩 散,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较 小, 建 议 加 强 项 目 内 部 道 路 的 绿 化, 医 院 内 部 汽 车 通 道 两 侧 种 植 绿 地 及 树 木 形 成 隔 离 带, 汽 车 行 驶 产 生 的 尾 气 被 植 物 大 量 吸 收, 在 此 基 础 上, 内 部 道 路 汽 车 尾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汽 车 停 车 系 统 分 为 地 面 和 地 下 车 库 地 面 停 车 场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通 过 大 气 扩 散, 对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小 本 项 目 地 下 车 库 可 同 时 停 靠 99 辆 汽 车, 停 车 场 内 设 有 机 械 排 风 系 统, 每 小 时 换 气 6 次, 所 排 废 气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 CO HC NOx SO2,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车 库 内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远 低 于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GBZ ) 中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对 进 出 车 库 的 人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地 下 车 库 排 气 口 位 于 地 面 绿 化 带 中, 远 离 住 院 楼 排 放 项 目 风 机 风 量 较 大, 车 库 废 气 排 放 速 率 和 排 放 浓 度 较 小, 再 加 上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地 形 较 开 阔, 气 象 条 件 较 好 ( 风 速 较 大 大 气 稳 定 度 中 性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0
108 至 不 稳 定 较 多 ), 有 利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扩 散 及 稀 释, 因 此,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后 项 目 内 部 的 汽 车 尾 气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的 不 良 影 响,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另 外 项 目 加 强 区 域 绿 化, 在 地 下 机 动 车 库 排 风 口 四 周 栽 种 了 有 较 强 吸 附 能 力 的 植 物, 用 以 净 化 和 吸 收 地 下 车 库 排 放 废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可 进 一 步 减 轻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3) 恶 臭 影 响 分 析 迁 建 项 目 院 区 需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对 项 目 污 水 进 行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站 运 行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恶 臭 气 体 恶 臭 是 大 气 水 固 体 废 物 中 的 异 味 通 过 空 气 介 质, 作 用 于 人 的 嗅 觉 思 维 被 感 知 的 一 种 感 觉 污 染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恶 臭 来 源 于 污 水 污 泥 中 有 机 物 的 分 解 发 酵 过 程 中 散 发 的 化 学 物 质, 主 要 种 类 有 : 硫 化 物 氨 等 臭 味 的 主 要 发 生 部 位 有 : 主 要 来 自 格 栅 调 节 池 消 毒 池 等 装 置, 污 水 站 加 盖 收 集 后, 采 用 专 用 管 道 引 至 门 急 诊 综 合 楼 楼 顶 2m 处 高 空 排 放 ( 楼 高 40m) 类 比 类 似 医 疗 废 水 处 理 规 模 及 处 理 工 艺, 污 水 站 采 用 风 量 3000m3/h 的 引 风 机, 主 要 恶 臭 气 体 NH3 和 H2S 的 产 生 量 约 为 87.6kg/a 3.5kg/a, 拟 采 用 生 物 过 滤 吸 收 法 进 行 吸 收 转 化,NH3 和 H2S 的 去 除 率 达 到 80%, 能 够 减 轻 异 味 强 度, 处 理 后 恶 臭 气 体 H2S 和 NH3 的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kg/h 0.002kg/h, 污 染 物 浓 度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表 3 要 求, 可 达 标 排 放 表 正 常 情 况 下 有 组 织 废 气 最 大 排 放 污 染 源 强 参 数 表 点 源 名 称 排 气 筒 高 度 排 气 筒 内 径 烟 气 出 口 速 率 烟 气 出 口 温 度 排 放 时 数 排 放 工 况 评 价 因 子 源 强 氨 气 氯 化 氢 符 号 H D V T Hr Cond Q NH3 Q H2S 单 位 m m m/s K h / kg/h 排 气 筒 / 间 歇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 ) 推 荐 的 SCREEN3 预 测 模 式, 对 项 目 排 放 臭 气 污 染 物 小 时 浓 度 分 布 及 地 面 浓 度 最 大 值 进 行 了 预 测 计 算, 见 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1
109 下 风 向 距 离 ( 米 )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臭 气 污 染 物 正 常 排 放 时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NH3 ci/(ug/m 3 ) Pi/% ci/(ug/m 3 ) Pi/%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07 0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2.865E-5(249m) E-6(249m) 0.01 D10%,m / / 由 表 可 知, 项 目 各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较 小, 其 浓 度 占 标 率 均 低 于 10%, 项 目 臭 气 排 放 的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2 H2S 本 项 目 恶 臭 气 体 对 附 近 主 要 的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情 况 见 表 表 项 目 污 染 物 对 敏 感 点 小 时 浓 度 的 影 响 结 果 (mg/m3)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预 测 浓 度 现 状 监 测 值 叠 加 结 果 污 染 物 名 称 标 名 称 (mg/m 3 ) (mg/m 3 ) (mg/m 3 ) 占 标 率 (%) 健 康 养 老 楼 NH3 2.19E E H2S 8.75E E 门 急 诊 综 合 楼 NH3 0.00E E H2S 0.00E E 精 神 住 院 楼 NH3 1.10E E H2S 4.40E E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NH3 4.47E E 务 中 心 H2S 1.79E E 云 台 社 区 NH3 1.10E E
110 云 台 农 场 小 学 云 台 农 场 中 心 幼 儿 园 普 山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H2S 4.40E E NH3 2.54E E H2S 1.02E E NH3 2.66E E H2S 1.07E E NH3 2.62E E H2S 1.05E E 由 上 表 可 见,H2S 和 NH3 对 各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最 大 小 时 浓 度 均 低 于 标 准 限 值, 说 明 项 目 对 敏 感 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降 低 各 敏 感 点 大 气 功 能 类 别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污 水 处 理 站 臭 气 吸 收 装 置 生 物 过 滤 器 发 生 故 障, 无 法 吸 收 H2S 和 NH3, 则 H2S 和 NH3 的 排 放 量 增 大, 浓 度 约 为 0.13mg/m3 3.33mg/m3, 超 过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表 3 要 求, 须 及 时 处 理, 但 因 高 空 排 放,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H2S 和 NH3 排 放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对 敏 感 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根 据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2003) 及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设 计 规 范 (CECS ) 中 要 求,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建 设 要 求 : 风 向 1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的 位 置 应 设 在 医 院 建 筑 物 当 地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2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应 与 病 房 居 民 区 建 筑 物 保 持 一 定 的 距 离 ( 不 宜 小 于 10m), 并 应 设 绿 化 防 护 带 或 隔 离 带, 贮 运 3 污 水 处 理 站 周 围 应 设 围 墙 或 封 闭 设 施, 其 高 度 不 小 于 2.5m; 4 污 水 处 理 站 应 留 有 扩 建 的 可 能 ; 方 便 施 工 运 行 河 维 护 ; 5 污 水 处 理 站 应 有 方 便 的 交 通 运 输 和 水 电 条 件 ; 便 于 污 水 排 放 和 污 泥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的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项 目 污 水 站 设 在 院 址 北 边 界 中 部, 所 在 地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为 东 南 风, 因 此 污 水 站 处 于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 项 目 敏 感 目 标 距 污 水 站 最 近 的 为 健 康 养 老 楼, 距 离 约 30m; 项 目 对 主 要 恶 臭 产 生 源 采 取 埋 地 和 封 闭 措 施, 同 时 通 过 对 污 水 站 及 周 围 定 期 采 取 喷 洒 除 臭 剂 等 方 式 进 行 除 臭 处 理, 可 有 效 的 抑 制 恶 臭 的 产 生, 并 在 周 围 种 植 抗 污 抗 害 能 力 强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3
111 的 乔 木 ( 如 榕 树 女 贞 ) 等 措 施, 可 将 影 响 范 围 控 制 在 15 米 以 内, 不 会 对 医 院 内 部 及 厂 界 外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通 过 上 述 防 治 措 施 后, 恶 臭 能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并 达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关 于 废 气 排 放 要 求 的 规 定,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医 疗 废 物 暂 存 室 在 夏 季 会 产 生 臭 气, 医 院 应 对 垃 圾 打 包, 定 期 喷 洒 除 臭 剂, 消 除 臭 味, 医 疗 垃 圾 暂 存 室 应 密 闭, 定 期 外 送 如 此, 可 减 少 医 疗 垃 圾 废 气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4
112 6.2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废 水 主 要 为 医 疗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内 容 可 知,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约 为 411.1m 3 /d, m 3 /a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BOD 5 SS NH 3 -N 总 氮 总 磷 粪 大 肠 杆 菌 动 植 物 油 等, 产 生 浓 度 分 别 约 为 400mg/L 250mg/L 200mg/L 35mg/L 45mg/L 15mg/L MPN/L 20mg/L,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COD57.77t/a BOD t/a SS28.88t/a NH 3 -N5.05t/a 总 氮 6.49t/a 总 磷 2.17t/a 动 植 物 油 2.88t/a 根 据 医 院 各 功 能 科 室 的 设 置 情 况 分 析, 本 医 院 污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门 诊 医 技 科 和 住 院 排 水, 污 水 中 受 到 粪 便 传 染 性 细 菌 和 病 毒 等 有 病 原 性 微 生 物 污 染, 具 有 一 定 的 传 染 性, 不 经 有 效 处 理 会 成 为 一 条 疫 病 扩 散 的 重 要 途 径 或 严 重 污 染 环 境 污 水 处 理 方 案 按 照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 处 理 出 水 排 入 自 然 水 体 的 县 及 县 以 上 医 院 必 须 采 用 二 级 处 理, 处 理 出 水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 下 游 设 有 二 级 污 水 处 理 厂 ) 的 综 合 医 院 推 荐 采 用 二 级 处 理, 对 采 用 一 级 处 理 工 艺 的 必 须 加 强 处 理 效 果, 为 保 护 项 目 区 域 地 表 水, 且 考 虑 到 医 院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本 评 价 建 议 项 目 废 水 经 院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 采 用 二 级 工 艺 ),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的 排 放 标 准 规 定 后 排 放 1 处 理 工 艺 及 流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排 水 体 制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雨 水 及 净 下 水 从 院 内 清 水 口 排 放 ; 化 验 废 水 经 酸 碱 中 和 沉 淀 处 理 后 进 入 污 水 站 处 理 ; 院 区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与 医 疗 废 水 混 合 入 医 院 新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生 化 消 毒 处 理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采 用 调 节 池 +A/O+ 接 触 消 毒 二 级 处 理 工 艺, 设 计 处 理 水 量 为 400m 3 /d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总 流 程 见 图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情 况 见 表 消 毒 池 采 用 化 学 法 二 氧 化 氯 发 生 器 制 备 投 加 二 氧 化 氯 进 行 消 毒 化 学 法 二 氧 化 氯 发 生 器 工 作 流 程 及 反 应 方 程 式 见 图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5
113 表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站 主 要 设 备 及 构 筑 物 情 况 序 号 单 元 名 称 数 量 构 筑 物 设 计 参 数 主 要 设 备 参 数 1 化 粪 池 1 有 效 尺 寸 :10.00m 10.00m 2.00m 有 效 容 积 :200m 3 水 力 停 留 时 间 : 约 36h - 形 式 : 地 埋 式 钢 砼 结 构 2 格 栅 井 1 有 效 尺 寸 :3.00m 3.00m 2.00m 金 属 粗 细 格 栅 各 一 套 3 调 节 池 1 有 效 尺 寸 :20.00m 5.00m 4.00m 有 效 容 积 400m 3 水 力 停 留 时 间 : 约 8h 潜 污 泵 2 台 ( 1 用 1 备 ) 形 式 : 地 埋 式 钢 砼 结 构 4 初 沉 池 1 有 效 尺 寸 :5.00m 4.00m 5.00m 有 效 容 积 :100m 3 水 力 停 留 时 间 : 约 3h - 形 式 : 地 埋 式 钢 砼 结 构 5 有 效 尺 寸 :8.00m 5.00m 2.50m 风 机 2 台 (1 用 1 备 ), A 段 缺 氧 生 1 有 效 容 积 100m 3, 水 力 停 留 时 间 : 约 4h, 填 料 选 用 弹 性 立 体 填 化 池 形 式 : 地 埋 式 钢 砼 结 构 料 6 O 段 好 氧 生 化 池 1 有 效 尺 寸 :8.00m 5.00m 7.50m 有 效 容 积 300m 3, 水 力 停 留 时 间 : 约 12h, 形 式 : 地 埋 式 钢 砼 结 构 池 底 安 装 穿 孔 曝 气 管, 回 转 式 风 机 2 台, 高 弹 性 挂 膜 填 料, 内 设 一 套 污 泥 气 提 装 置 7 二 沉 池 1 有 效 尺 寸 :5.00m 4.00m 5.00m 有 效 容 积 100m 3 污 泥 回 流 泵 2 台 (1 用, 水 力 停 留 时 间 : 约 4h, 1 备 ) 形 式 : 地 埋 式 钢 砼 结 构 有 效 尺 寸 :5.00m 4.00m 4.00m 8 消 毒 池 1 有 效 容 积 80m 3, 水 力 停 留 时 间 约 2h, 形 - 式 : 地 埋 式 钢 砼 结 构 9 污 泥 消 化 池 1 有 效 尺 寸 :5.00m 4.00m 4.00m 污 泥 压 滤 机 2 台 (1 用 有 效 容 积 80m 3, 形 式 : 地 埋 式 钢 砼 结 构 1 备 ) 二 氧 化 氯 发 生 器 2 台 ( 1 10 综 合 车 间 1 间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60m 2 用 1 备 ), 鼓 风 机 配 电 箱 3 台 ( 2 用 1 备 ), 控 制 系 统 非 病 区 生 活 污 水 病 区 生 活 污 水 及 一 般 医 疗 废 水 脱 水 后 外 运 污 泥 化 粪 池 化 粪 池 污 泥 消 毒 脱 水 后 外 运 气 提 消 毒 脱 水 后 外 运 污 泥 感 染 门 诊 废 水 反 应 槽 + 沉 淀 池 + 消 毒 池 格 栅 调 节 池 初 沉 池 A 段 缺 氧 生 化 池 B 段 好 氧 生 化 池 食 堂 餐 饮 废 水 隔 油 池 排 放 接 触 消 毒 池 二 沉 池 二 氧 化 氯 发 生 器 污 泥 消 化 池 脱 水 成 泥 饼 外 运 处 理 图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6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总 流 程 图
114 盐 酸 酸 槽 酸 计 量 泵 稳 压 泵 ClO 2 水 射 器 NaClO 3 盐 槽 盐 计 量 泵 加 药 点 图 化 学 法 二 氧 化 氯 发 生 器 工 作 流 程 图 2 二 氧 化 氯 制 备 原 理 及 特 点 根 据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3]197 号 ) 中 要 求 :ClO 2 由 于 其 活 化 液 不 稳 定, 必 须 现 场 制 备, 现 配 现 用 制 备 原 理 是 : 采 用 盐 酸 和 亚 氯 酸 钠 两 种 化 学 液 进 行 反 应, 生 成 二 氧 化 氯, 方 程 式 如 下 : 4HCl+5NaClO 2 ==4ClO 2 +5NaCl+2H 2 O ClO 2 投 加 量 为 25mg/L, 日 处 理 污 水 量 400 吨 / 日,ClO 2 用 量 为 10kg/d,ClO 2 年 用 量 3650kg/a 根 据 产 生 ClO 2 的 化 学 反 应 方 程 式,4HCl+5NaClO 2 ==4ClO 2 +5NaCl+2H 2 O 及 新 型 水 处 理 剂 - 二 氧 化 氯 技 术 及 其 应 用 ( 化 学 工 业 出 版 社,2002 年 5 月 第 一 版 ) 中 指 出 上 述 方 程 式 最 大 转 化 率 为 80% 可 计 算 出 盐 酸 (30%) 用 量 为 kg/a, 亚 氯 酸 钠 用 量 为 kg/a 氯 化 钠 的 年 产 生 量 为 kg, 产 生 的 浓 度 为 27.1mg/L, 随 医 院 污 水 一 同 排 放 现 场 在 采 用 二 氧 化 氯 发 生 器 (2 台,1 用 1 备 ) 制 备 ClO 2 因 原 料 为 强 氧 化 性 或 强 酸 化 学 品, 储 存 间 必 须 考 虑 分 开 安 全 储 放 采 用 ClO 2 消 毒 剂 的 特 点 是 : a ClO 2 的 有 效 氯 含 量 高, 是 Cl 2 的 2.63 倍,NaClO 的 2.75 倍, 灭 菌 效 果 是 NaClO 的 5 倍 左 右 b ClO 2 杀 菌 效 果 持 续 时 间 长, 效 果 好, 用 量 少, 作 用 快 c ClO 2 的 氧 化 作 用 很 强, 是 广 谱 型 消 毒 剂, 可 以 有 效 地 控 制 细 菌 d 水 体 经 ClO 2 消 毒 后 能 保 持 剩 余 消 毒 作 用, 但 无 残 留 毒 性, 对 人 体 无 害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7
115 3 主 要 处 理 单 元 及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化 粪 池 / 隔 油 池 化 粪 池 是 一 种 利 用 沉 淀 和 厌 氧 发 酵 的 原 理, 去 除 生 活 污 水 中 悬 浮 性 有 机 物 的 处 理 设 施, 属 于 初 级 的 过 渡 性 生 活 处 理 构 筑 物 生 活 污 水 中 含 有 大 量 粪 便 纸 屑 病 原 虫 等, 本 项 目 各 化 粪 池 水 力 停 留 时 间 设 置 为 24~36h, 可 去 除 50%~60% 的 悬 浮 物 隔 油 池 是 处 理 含 油 废 水 的 一 种 专 用 性 构 筑 物, 是 利 用 废 水 中 悬 浮 物 和 水 的 比 重 不 同 而 达 到 分 离 的 目 的 隔 油 池 的 构 造 多 采 用 平 流 式, 含 油 废 水 通 过 配 水 槽 进 入 平 面 为 矩 形 的 隔 油 池, 沿 水 平 方 向 缓 慢 流 动, 在 流 动 中 油 品 上 浮 水 面, 由 集 油 管 或 设 置 在 池 面 的 刮 油 机 推 送 到 集 油 管 中 流 入 脱 水 罐 在 隔 油 池 中 沉 淀 下 来 的 重 油 及 其 他 杂 质, 积 聚 到 池 底 污 泥 斗 中, 通 过 排 泥 管 进 入 污 泥 管 中 经 过 隔 油 处 理 的 废 水 则 溢 流 入 排 水 渠 排 出 池 外, 进 行 后 续 处 理, 以 去 除 乳 化 油 及 其 他 污 染 物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餐 饮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去 除 了 大 部 分 的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以 便 于 后 续 处 理 拦 污 设 施 格 栅 井 污 水 中 含 油 各 类 塑 料 袋 外 科 敷 料 纱 布 棉 球 等 漂 浮 物 质, 需 设 置 格 栅 加 以 拦 截 以 防 止 堵 塞 后 续 的 水 泵 或 处 理 设 备, 避 免 在 后 续 水 池 内 而 使 检 修 次 数 增 加 该 设 施 采 用 金 属 格 栅 拦 截 漂 浮 物, 格 栅 清 理 与 其 他 特 种 垃 圾 一 起 外 运 处 置 生 物 处 理 生 物 法 工 作 过 程 为 : 通 过 驯 化 培 养 而 聚 集 的 优 势 微 生 物 群 体, 在 生 长 过 程 中 利 用 周 围 环 境 中 的 营 养 物 质 即 水 中 的 有 关 污 染 物 进 行 新 陈 代 谢, 达 到 降 解 污 染 物 净 化 水 质 的 目 的 本 项 目 污 水 生 化 处 理 部 分 采 用 A/O 工 艺 该 方 法 具 有 如 下 特 点 :A 段 缺 氧 生 化 池 ( 即 缺 氧 反 应 器 ) 的 首 要 功 能 是 脱 氮, 由 O 段 好 氧 生 化 池 ( 即 好 氧 反 应 器 ) 回 流 内 循 环 液, 内 循 环 量 为 4~6 倍 原 废 水 量 O 段 好 氧 生 化 池 ( 即 好 氧 反 应 器 ) 是 多 功 能 的, 主 要 去 除 BOD 硝 化 和 吸 收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8
116 部 分 残 余 磷 等 反 应 在 A/O 生 物 处 理 工 艺 中 采 用 了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池, 其 填 料 的 体 积 负 荷 比 较 低, 微 生 物 处 于 自 身 氧 化 阶 段, 因 此 产 泥 量 较 少 此 外,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池 所 产 生 污 泥 的 含 水 率 远 远 低 于 活 性 污 泥 池 所 产 生 的 污 泥 的 含 水 率 因 此,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产 生 的 污 泥 量 较 少 消 毒 处 理 为 使 医 院 污 水 不 把 有 害 细 菌 致 病 病 毒 带 入 水 体, 在 排 放 前 必 须 对 医 院 污 水 进 行 消 毒 不 同 的 消 毒 方 法 一 次 性 投 资 和 运 行 管 理 相 差 很 大, 有 臭 氧 发 生 器 紫 外 线 消 毒 或 投 加 液 氯 次 氯 酸 钠 二 氧 化 氯 市 售 消 毒 液 漂 粉 精 漂 白 粉 等 臭 氧 发 生 器 紫 外 线 消 毒 一 次 性 投 资 大 且 运 行 管 理 复 杂 ; 投 加 漂 粉 精 消 毒 液 漂 白 粉 运 行 费 用 太 昂 贵 ; 投 加 液 氯 技 术 成 熟 效 果 好, 但 危 险 性 大, 易 泄 漏, 一 次 性 投 资 也 并 不 比 二 氧 化 氯 发 生 器 低 多 少, 还 易 与 有 机 物 生 成 三 氯 甲 烷 等 有 毒 物 质 ; 次 氯 酸 钠 发 生 器 关 键 部 位 易 损 坏 体 积 大, 电 耗 和 盐 耗 都 较 高, 操 作 管 理 不 便 因 此, 本 项 目 拟 采 用 经 济 性 和 技 术 先 进 性 都 适 中 的 二 氧 化 氯 发 生 器 消 毒 4 处 理 效 果 项 目 经 医 院 新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调 节 池 -A/O- 接 触 消 毒 二 级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出 水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上 述 污 水 预 处 理 后, 经 市 政 管 网 入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中 治 河, 经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混 合 废 水 经 院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出 水 水 质 能 完 全 满 足 GB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和 污 水 厂 接 管 要 求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工 段 预 期 处 理 效 果 见 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9
117 处 理 单 元 调 节 池 A 段 缺 氧 生 化 池 B 段 好 氧 生 化 池 接 触 消 毒 池 指 标 废 水 量 (m 3 /d) COD Cr (mg/l)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效 果 表 BOD 5 (mg/l) SS (mg/l) NH 3 -N (mg/l) 总 氮 (mg/l) 总 磷 (mg/l) 动 植 物 油 (mg/l) 粪 大 肠 菌 群 ( 个 /L) 进 水 出 水 去 除 率 (%) 进 水 出 水 去 除 率 (%) 进 水 出 水 去 除 率 (%) 进 水 出 水 去 除 率 (%) 进 水 污 泥 消 化 池 出 水 去 除 率 (%) 污 水 处 理 站 总 排 放 口 评 价 标 准 ( 预 处 理 标 准 ) ~8 总 余 氯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0
118 ⑶ 污 水 处 理 费 用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总 投 资 150 万 元, 包 括 : 化 粪 池 格 栅 池 调 节 池 缺 氧 生 化 池 好 氧 生 化 池 污 泥 消 化 池 ( 储 泥 池 ) 事 故 池 等 每 吨 水 的 处 理 费 用 为 1.06 元, 费 用 较 低, 在 能 够 承 受 的 范 围 之 内, 能 够 保 证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具 体 经 济 指 标 见 表 表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一 览 表 ( 单 位 : 万 元 )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水 站 处 理 设 备 130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总 投 资 化 粪 池 调 节 池 等 10 二 氧 化 氯 发 生 器 2 污 水 站 管 道 其 他 建 筑 物 等 8 运 电 费 ( 元 / 吨 ) 0.50 行 人 员 工 资 ( 元 / 吨 ) 0.25 费 药 剂 费 ( 元 / 吨 ) 0.20 用 折 旧 及 其 他 ( 元 / 吨 ) 0.11 吨 水 处 理 成 本 ( 元 / 吨 ) 1.06 ⑷ 污 泥 处 理 水 处 理 工 艺 产 生 的 剩 余 污 泥 在 污 泥 消 毒 池 内, 污 泥 首 先 在 消 毒 池 中 进 行 消 毒, 污 泥 消 毒 的 最 主 要 目 的 是 杀 灭 致 病 菌, 避 免 二 次 污 染, 可 以 通 过 化 学 消 毒 的 方 式 实 现, 化 学 消 毒 法 常 使 用 石 灰 漂 白 粉 或 其 它 消 毒 剂 本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产 生 的 污 泥 使 用 氯 石 灰 消 毒 法 消 毒 污 泥 需 经 脱 水 后 封 装 外 运, 污 泥 脱 水 的 目 的 是 降 低 污 泥 含 水 率, 脱 水 过 程 必 须 考 虑 密 封 和 气 体 处 理 污 泥 脱 水 采 用 压 滤 机 脱 水 脱 水 后 的 医 院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危 险 废 物 分 类,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的 范 畴, 必 须 按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要 求 进 行 密 闭 封 装 运 输 集 中 处 置 污 水 接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⑴ 污 水 处 理 厂 情 况 介 绍 按 照 江 苏 省 云 台 农 场 场 部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项 目 区 域 污 水 应 截 流 至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云 台 农 场 规 划 1 座 污 水 处 理 厂, 在 场 部 南 部 中 治 河 边 ( 田 园 路 以 南 河 畔 路 以 西 ) 规 划 设 计 规 模 为 0.5 万 吨 / 日, 占 地 面 积 0.43 公 顷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水 质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标 准 的 A 标 准, 尾 水 排 入 中 治 河, 污 水 厂 目 前 处 于 建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9 设 阶 段 ⑵ 区 域 管 网 建 设 情 况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现 处 于 建 设 阶 段, 将 于 2017 年 建 成 并 运 营, 污 水 厂 设 计 规 模 为 0.5 万 吨 / 日, 尾 水 水 质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标 准 的 A 标 准 污 水 管 网 呈 枝 状 布 置, 管 径 范 围 DN400~DN800, 项 目 所 在 地 污 水 管 道 沿 道 路 敷 设, 与 污 水 处 理 厂 同 步 建 设 当 中 ⑶ 接 管 可 行 性 本 项 目 将 于 2019 年 底 建 成, 而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将 于 2017 年 建 成 并 运 营, 污 水 能 够 实 现 接 管,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设 过 渡 期, 在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建 成 运 行 之 前, 本 项 目 不 得 运 营 ;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411.1m 3 /d, 而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规 划 0.5 万 m 3 /d, 本 项 目 废 水 占 规 划 处 理 能 力 的 7.9%, 污 水 厂 处 理 能 力 可 以 满 足 项 目 需 要 同 时, 医 院 污 水 经 预 处 理 可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执 行 标 准 (CJ ) 标 准, 能 够 满 足 云 台 农 场 的 接 管 标 准, 因 此, 项 目 废 水 在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建 成 运 行 后 接 入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是 完 全 可 行 的 事 故 排 放 及 影 响 分 析 (1) 医 疗 废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的 事 故 因 素 医 疗 废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的 事 故 因 素 为 操 作 不 当 或 处 理 设 施 失 灵, 废 水 不 能 达 标 排 放 医 院 污 水 可 能 沾 染 病 人 的 血 尿 便, 或 受 到 粪 便 传 染 性 细 菌 和 病 毒 等 病 原 性 微 生 物 污 染, 具 有 传 染 性, 可 以 诱 发 疾 病 或 造 成 伤 害 ; 含 有 SS BOD 5 COD 和 动 植 物 油 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和 多 种 致 病 菌 病 毒 和 寄 生 虫 卵, 它 们 在 环 境 中 具 有 一 定 的 适 应 力, 有 的 甚 至 在 污 水 中 存 活 时 间 较 长, 危 害 性 较 大 ; 化 验 过 程 产 生 污 水 含 有 消 毒 剂 有 机 溶 剂 等, 不 经 有 效 处 理 会 成 为 一 条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2
120 疫 病 扩 散 的 重 要 途 径 和 严 重 污 染 环 境 ; 过 多 的 余 氯 大 肠 杆 菌 排 放 水 体, 影 响 附 近 的 水 环 境 质 量 (2) 医 疗 废 水 事 故 引 起 的 风 险 影 响 1) 对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影 响 项 目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会 加 大 污 染 负 荷, 特 别 是 余 氯 大 肠 杆 菌 排 放 量 的 增 加, 对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水 质 会 造 成 一 定 的 冲 击,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效 果 也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2) 对 地 表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项 目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时,COD 氨 氮 等 污 染 物 对 河 流 水 质 影 响 不 大, 但 病 菌 等 特 征 污 染 物 的 影 响 较 大 因 此 为 防 止 事 故 废 水 进 入 地 表 水, 应 避 免 出 现 事 故 排 放, 要 求 污 水 处 理 站 加 强 日 常 的 运 行 管 理, 加 强 对 操 作 人 员 的 岗 位 培 训, 确 保 污 水 稳 定 达 标 接 管, 杜 绝 事 故 性 排 放, 建 立 健 全 应 急 预 案 体 系 环 保 管 理 机 制 和 各 项 环 保 规 章 制 度, 落 实 岗 位 环 保 责 任 制, 加 强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工 作, 防 止 事 故 排 放 导 致 环 境 问 题 3) 医 疗 废 水 病 原 细 菌 病 毒 对 人 体 健 康 的 影 响 分 析 医 院 的 污 水 中 存 在 各 种 细 菌 病 毒 和 寄 生 虫 卵 病 原 细 菌 有 沙 门 氏 菌 痢 疾 志 贺 氏 菌 霍 乱 菌 结 核 分 技 杆 菌 布 鲁 氏 菌 属 以 及 炭 疽 杆 菌 等 其 中 病 原 性 细 菌 介 水 传 播 的 有 痢 疾 伤 寒 霍 乱 结 核 杆 菌 等 病 原 性 细 菌 具 有 适 应 环 境 能 力 强 的 特 点, 可 以 根 据 外 界 环 境 的 变 化 而 使 其 自 身 发 生 变 异 当 医 院 污 水 消 毒 达 不 到 要 求 时, 便 可 使 病 原 性 细 菌 通 过 水 体 造 成 传 播 疾 病 的 危 险 肠 道 病 毒 肝 炎 病 毒 脊 髓 灰 质 炎 病 毒 柯 萨 奇 病 毒 ECHO 病 毒 REO 病 毒 等, 这 些 病 毒 都 能 介 水 传 播 洗 衣 房 接 受 的 衣 物 中, 会 有 病 人 的 排 泄 物 ( 如 粪 便 和 脓 血 等 ) 和 呕 吐 物, 含 菌 量 很 高 根 据 医 疗 规 程, 洗 衣 房 应 将 接 收 来 的 衣 物, 首 先 必 须 进 行 高 压 蒸 汽 消 毒, 使 进 入 洗 衣 机 前 的 衣 物 保 持 无 菌 (3) 医 疗 废 水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3
121 针 对 医 疗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所 产 生 的 风 险, 建 议 项 目 设 计 事 故 池 ( 有 效 容 积 400m 3, 水 力 停 留 时 间 约 24h), 并 配 套 建 设 完 善 的 排 水 系 统 管 网 和 切 换 系 统, 以 应 对 因 管 道 破 裂 泵 设 备 损 坏 或 失 效 人 为 操 作 失 误 等 事 故, 确 保 发 生 事 故 时 的 废 水 全 部 收 集 至 事 故 调 节 池 暂 存, 妥 善 处 理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4
122 6.3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噪 声 源 治 理 原 则 ⑴ 降 低 声 源 噪 声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改 进 操 作 方 法, 维 持 设 备 良 好 运 行 状 态 ⑵ 在 传 播 途 径 上 降 低 噪 声 1 采 用 闹 静 分 开 和 合 理 布 局 的 设 计 原 则, 合 理 调 整 建 筑 物 平 面 布 局, 使 高 噪 声 源 和 高 噪 声 设 备 尽 可 能 远 离 噪 声 敏 感 区 2 采 用 降 噪 措 施, 例 如 对 声 源 采 取 消 声 隔 振 和 减 振 措 施 在 传 播 途 径 上 增 设 吸 声 隔 声 等 设 施 3 在 噪 声 源 周 围 多 种 植 绿 篱 带 隔 声 降 尘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及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运 营 期 噪 声 主 要 有 排 气 风 机 电 梯 水 泵 中 央 空 调 等 机 械 设 备 产 生 的 机 械 噪 声 以 及 交 通 噪 声 等 设 备 噪 声 水 泵 风 机 电 梯 空 调 机 组 等 设 备 运 行 时 将 产 生 机 械 噪 声, 噪 声 值 一 般 在 70-90dB(A) 以 上 设 备 尽 可 能 采 用 性 能 良 好 振 动 小 噪 声 低 的 产 品 1 水 泵 安 装 在 水 泵 房 内, 水 泵 房 采 用 隔 声 措 施, 隔 声 量 可 达 20dB(A), 泵 房 采 取 隔 声 措 施 后 还 考 虑 通 风 散 热, 可 采 用 全 面 通 风, 此 外 通 风 进 出 口 应 设 置 进 出 风 消 声 器, 以 防 止 噪 声 向 外 辐 射 2 风 机 房 采 用 隔 声 材 料, 并 在 进 风 口 安 装 消 声 器 后, 可 达 到 25dB(A) 隔 声 量 隔 声 房 后 必 须 解 决 隔 声 房 的 通 风 散 热 问 题, 为 防 止 噪 声 从 隔 声 房 散 热 通 风 进 出 气 口 向 外 辐 射, 在 散 热 进 出 气 口 安 装 消 声 器 3 中 央 空 调 电 梯 机 组 均 设 置 在 相 应 的 设 备 机 房 内, 设 备 机 房 建 筑 材 料 具 有 良 好 的 隔 声 吸 声 效 果, 墙 面 顶 面 采 取 吸 声 处 理, 经 墙 壁 楼 板 隔 声 和 距 离 衰 减 后, 噪 声 可 衰 减 30dB(A) 以 上 同 时, 空 调 机 组 送 回 风 管 道 及 新 风 机 组 送 风 管 道 上 均 设 有 消 声 器 装 置 采 取 上 述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后, 可 使 降 低 噪 声 源 强 20~30dB(A), 降 噪 后 主 要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5
123 噪 声 源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噪 声 源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数 量 表 主 要 噪 声 源 情 况 一 览 表 噪 声 级 (db(a)) 台 / 套 降 噪 前 降 噪 后 降 噪 量 1 污 水 处 理 站 空 调 机 组 水 泵 房 机 房 设 备 (1) 预 测 模 式 距 厂 界 距 离 (m) 拟 采 取 措 施 E:810,S:150,W: 140,N:20 隔 声 减 震 E:50,S:120,W:160, N:55 隔 声 减 震 E:100,S:100,W: 110,N:75 隔 声 减 震 E:60,S:120,W:150, N:55 隔 声 减 震 选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中 的 工 业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声 环 境 评 价 导 则 的 规 定, 选 用 预 测 模 式, 应 用 过 程 中 将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作 必 要 简 化 1 室 外 点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a. 某 个 点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Loct ( r) Loct ( r0 ) 20lg r r0 Loct 式 中 :Loct(r) 点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 Loct(r 0 ) 参 考 位 置 r 0 处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 r 预 测 点 距 声 源 的 距 离,m; r 0 参 考 位 置 距 声 源 的 距 离,m; ΔL oct 各 种 因 素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包 括 声 屏 障 空 气 吸 收 和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衰 减, 其 计 算 方 式 分 别 为 : A octbar = 10lg 3 20N1 3 20N N A octatm =α(r-r 0 )/100; A exc =5lg(r-r 0 ); b. 如 果 已 知 声 源 的 倍 频 带 声 功 率 级 L wcot, 且 声 源 可 看 作 是 位 于 地 面 上, 则 : L cot =L wcot -20lgr 0-8 c. 由 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合 成 计 算 出 该 声 源 产 生 的 A 声 级 L A : L A 10 lg n i Lpi Li 3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6
124 式 中 ΔL i 为 A 计 权 网 络 修 正 值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d. 各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声 级 的 合 成 2 室 内 点 声 源 的 预 测 L TP 10 lg n i 1 a. 室 内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 L oct,1 L w cot Lpi Q 4 10lg 2 4 r 1 R 式 中 :r 1 为 室 内 某 源 距 离 围 护 结 构 的 距 离 ; R 为 房 间 常 数 ;Q 为 方 向 性 因 子 b. 室 内 声 源 在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产 生 的 总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 L oct,1 ( T) 10lg n i L oct,1( i ) c. 室 外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的 总 的 声 压 级 : L oct,1 (T)=L 0ct,1 (T)-(Tl oct +6) d. 室 外 声 压 级 换 算 成 等 效 的 室 外 声 源 : L woct =L oct,2 (T)+10lgS 式 中 :S 为 透 声 面 积 ; e. 等 效 室 外 声 源 的 位 置 为 围 护 结 构 的 位 置, 其 倍 频 带 声 功 率 级 为 L woct, 由 此 按 室 外 声 源 方 法 计 算 等 效 室 外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声 级 3 声 级 叠 加 (2) 预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L 总 10lg n i 1 10 噪 声 在 室 外 空 间 的 传 播, 由 于 受 到 遮 挡 物 的 隔 断, 各 种 介 质 的 吸 收 与 反 射, 以 及 空 气 介 质 的 吸 收 等 物 理 作 用 而 逐 渐 减 弱 为 了 简 化 计 算 条 件 并 能 考 虑 到 最 不 利 因 素, 计 算 时 只 考 虑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及 噪 声 随 距 离 的 衰 减 时 噪 声 源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1) 厂 界 噪 声 0.1L A i 各 噪 声 源 对 厂 界 噪 声 贡 献 值 见 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7
125 表 医 院 厂 界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db(a) 产 生 位 置 噪 声 源 降 噪 后 源 强 东 厂 界 南 厂 界 西 厂 界 北 厂 界 污 水 处 理 站 泵 类 风 机 空 调 机 组 冷 却 塔 水 泵 房 泵 类 机 房 设 备 机 房 设 备 本 项 目 叠 加 值 背 景 值 昼 间 夜 间 叠 加 值 昼 间 夜 间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各 噪 声 源 经 治 理 后 排 放, 对 厂 界 噪 声 影 响 值 经 叠 加 本 底 最 大 值 后, 没 有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昼 夜 均 满 足 1 类 区 标 准, 项 目 噪 声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项 目 的 噪 声 敏 感 目 标 主 要 有 : 厂 界 外 的 居 住 区 小 学 等 ; 厂 界 内 的 康 复 医 院 住 院 楼 优 抚 医 院 住 院 楼 和 老 年 楼 因 医 院 项 目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 ) 1 类 区 标 准, 其 叠 加 了 厂 界 的 环 境 噪 声 后 仍 然 满 足 区 域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所 以 项 目 噪 声 对 医 院 外 的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较 小 而 厂 界 内, 空 调 机 组 水 泵 房 机 房 设 备 等 主 要 声 源 均 位 于 地 下 室, 各 噪 声 源 与 医 院 内 敏 感 目 标 距 离 情 况 见 表 表 噪 声 源 距 医 院 内 敏 感 目 标 距 离 情 况 距 敏 感 目 标 距 离 m 序 号 噪 声 源 降 噪 量 康 复 医 学 楼 精 神 住 院 楼 健 康 养 老 楼 护 理 养 老 楼 1 污 水 处 理 站 空 调 机 组 水 泵 房 机 房 设 备 噪 声 源 对 医 院 内 敏 感 区 域 的 影 响 预 测 见 表 表 噪 声 源 对 医 院 内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db(a) 产 生 位 置 噪 声 源 降 噪 后 源 强 康 复 医 学 楼 精 神 住 院 楼 健 康 养 老 楼 护 理 养 老 楼 污 水 处 理 站 泵 类 风 机 空 调 机 组 冷 却 塔 水 泵 房 泵 类 机 房 设 备 机 房 设 备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8
126 背 景 值 叠 加 值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叠 加 值 昼 间 50.6 夜 间 40.8 昼 间 夜 间 通 过 上 表 可 得 : 医 院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在 院 内 敏 感 目 标 处 的 噪 声 影 响 值 叠 加 了 厂 界 的 环 境 噪 声 后 仍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 )1 类 区 标 准, 所 以 项 目 噪 声 对 医 院 内 的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较 小 综 上, 采 取 相 应 的 降 噪 措 施 后, 项 目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交 通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进 出 医 院 的 车 辆 以 及 普 东 路 绿 源 路 和 小 学 路 上 行 驶 的 车 辆 (1) 医 院 内 车 辆 噪 声 进 入 医 院 区 内 的 车 辆 车 速 不 能 超 过 5km/h, 通 过 采 取 加 强 区 内 交 通 管 理, 分 清 人 行 道 与 车 行 道, 对 交 通 道 路 进 行 行 车 方 向 指 示, 车 辆 进 入 区 内 后, 禁 止 鸣 喇 叭, 进 口 设 禁 鸣 标 志 等 措 施, 医 院 内 车 辆 产 生 噪 声 对 医 院 内 住 院 楼 的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较 小 (2) 医 院 外 交 通 噪 声 普 东 路 绿 源 路 和 小 学 路 均 为 支 路, 车 速 较 低, 道 路 两 侧 设 置 绿 化 带, 同 时,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设 计 要 求, 项 目 在 临 路 一 侧 设 置 绿 化, 考 虑 道 路 周 边 绿 化 带 项 目 绿 化 以 及 围 墙 等 条 件 下,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的 声 波 通 过 高 于 声 线 1 米 以 上 的 密 集 植 物 丛 时, 即 会 因 植 物 阻 挡 而 产 生 声 衰 减 同 时, 医 院 采 用 封 闭 性 较 好 的 推 拉 式 塑 钢 窗 中 空 双 层 玻 璃 窗 或 高 消 声 量 的 通 风 降 噪 隔 声 窗 等 降 噪 措 施, 隔 声 窗 降 噪 效 果 不 低 于 20dB(A), 通 过 这 些 措 施 可 大 大 降 低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医 院 内 部 的 影 响, 由 此 可 见,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本 项 目 影 响 较 小 综 上 所 述, 通 过 相 应 的 降 噪 措 施 后, 外 环 境 噪 声 对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较 小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9
127 6.4 固 体 废 弃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包 括 医 疗 性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水 处 理 污 泥 及 残 渣 一 般 废 物 处 置 措 施 及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运 营 中 产 生 的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医 护 人 员 及 病 人 家 属 日 常 产 生 的 垃 圾 该 固 废 中 可 能 含 有 传 染 病 菌, 经 院 方 消 毒 杀 菌 预 处 理 后, 生 活 垃 圾 交 由 市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集 中 处 理, 不 会 对 区 域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不 利 影 响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措 施 及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医 院 废 物 在 收 集 贮 存 转 运 过 程 中, 应 按 照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方 法 ( 卫 生 部 第 36 号 令 )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2003] 第 380 号 )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2003) 医 疗 废 物 专 用 包 装 袋 容 器 和 警 示 标 志 标 准 (HJ ) 医 疗 废 物 转 运 车 技 术 要 求 ( 试 行 ) (GB ) 及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的 通 知 ( 苏 卫 规 ( 医 政 )[2011]2 号 ) 等 相 关 规 范 执 行 (1)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1) 医 疗 固 废 项 目 医 疗 固 废 主 要 包 括 医 疗 废 物 (HW01) 和 废 药 物 药 品 (HW03), 已 列 入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医 疗 废 物 主 要 指 一 次 性 医 疗 用 品 如 一 次 性 注 射 器 各 类 塑 料 制 品 纱 布 输 液 瓶 等 和 有 机 污 染 废 弃 物 如 病 理 科 手 术 室 废 弃 的 切 除 器 官 等, 医 院 这 类 固 废 的 处 理 方 式 为 集 中 收 集, 设 置 污 物 处 理 间 存 放 ; 废 药 物 药 品 指 失 效 变 质 不 合 格 淘 汰 伪 劣 的 药 物 和 药 品 此 类 废 物 应 单 独 收 集 项 目 医 疗 固 废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严 禁 私 自 回 收 及 外 排 本 项 目 遵 守 已 颁 布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 卫 生 部 第 36 号 令 ) 医 疗 废 物 专 用 包 装 袋 容 器 和 警 示 标 志 标 准 (HJ ) 等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0
128 规 定, 结 合 自 身 实 情, 制 定 详 细 切 实 可 行 的 分 类 包 装 技 术 规 定, 按 类 别 分 别 置 于 专 用 的 包 装 物 医 院 应 当 根 据 医 疗 废 物 分 类 目 录, 对 医 疗 废 物 实 施 分 类 管 理 医 疗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时 必 须 首 先 确 保 在 废 物 产 生 点, 医 疗 废 物 和 非 医 疗 废 物 进 入 有 不 同 颜 色 和 标 识 的 包 装 容 器 中, 以 便 于 后 续 实 施 不 同 的 管 理 方 法 医 疗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时 应 注 意 以 下 技 术 要 点 : 1 对 病 原 体 的 培 养 基 菌 种 保 存 液 等 高 危 感 染 性 废 物 应 首 先 在 产 生 场 所 就 地 高 压 灭 菌 或 化 学 消 毒 处 理, 然 后 再 按 感 染 性 废 物 进 行 包 装 处 理 2 对 一 次 性 使 用 医 疗 用 品 应 按 感 染 性 废 物 处 置 ; 一 次 性 医 疗 用 品 的 包 装 物 不 属 于 医 疗 废 物, 可 按 一 般 生 活 垃 圾 处 置 3 各 科 室 病 房 产 生 的 少 量 药 物 性 废 物 可 以 混 入 感 染 性 废 物 4 病 房 或 药 房 储 存 的 批 量 过 期 的 药 品 ( 包 括 少 量 的 废 弃 麻 醉 精 神 毒 性 等 药 品 及 其 相 关 的 废 物, 此 类 废 物 应 与 其 他 药 品 分 开 收 集 ) 应 单 独 收 集 处 理 5 大 量 的 化 学 性 废 物 应 当 使 用 抗 化 学 腐 蚀 的 容 器 盛 装, 容 器 上 注 明 化 学 物 质 名 称, 如 果 可 能 应 送 往 专 门 的 机 构 处 理 不 同 类 型 的 危 险 化 学 物 质 不 能 混 装 6 如 果 医 疗 废 物 分 装 出 现 错 误, 不 能 采 取 将 错 放 的 医 疗 废 物 从 一 个 容 器 转 移 到 另 一 个 容 器 或 将 一 个 容 器 放 到 另 一 个 容 器 中 去, 如 果 不 慎 将 普 通 生 活 垃 圾 与 医 疗 废 物 混 装, 那 么 混 在 一 起 的 废 物 应 当 按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2) 水 处 理 污 泥 医 院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由 于 水 中 含 有 大 量 病 原 微 生 物 和 寄 生 虫 卵 等, 其 中 相 当 部 分 转 移 到 了 污 泥 中, 包 括 感 染 性 废 水 预 处 理 中 化 粪 池 污 泥 池 污 泥 此 类 污 泥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出 发, 必 须 对 其 加 强 管 理, 应 按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 及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要 求 集 中 处 置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污 泥 无 害 化 处 理 措 施 是 在 污 泥 中 加 入 氯 石 灰 进 行 灭 菌 消 毒, 消 毒 后, 污 泥 经 压 滤 机 固 液 分 离 浓 缩, 泥 饼 送 污 物 处 理 间 存 放, 并 委 托 光 大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1
129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严 禁 私 自 回 收 或 者 外 排 为 严 格 控 制 危 险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在 栅 渣 各 化 粪 池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等 污 泥 清 掏 前 应 进 行 检 测, 污 泥 中 有 关 污 染 物 需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综 合 医 疗 机 构 和 其 他 医 疗 机 构 的 标 准 要 求, 即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100MPN/ 克 蛔 虫 卵 死 亡 率 >95% (2) 医 疗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医 疗 固 废 及 污 泥 等 危 险 废 物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需 暂 存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医 疗 废 物 暂 时 贮 存 设 施 设 备, 贮 存 场 所 必 须 符 合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贮 存 控 制 标 准, 不 得 露 天 存 放 医 疗 废 物 ; 医 疗 废 物 暂 时 贮 存 的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2 天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 一 ) 远 离 医 疗 区 食 品 加 工 区 人 员 活 动 区 和 生 活 垃 圾 存 放 场 所, 方 便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人 员 及 运 送 工 具 车 辆 的 出 入 ; ( 二 ) 有 严 密 的 封 闭 措 施, 设 专 ( 兼 ) 职 人 员 管 理, 防 止 非 工 作 人 员 接 触 医 疗 废 物 ; 有 防 鼠 防 蚊 蝇 防 蟑 螂 的 安 全 措 施 ; 防 止 渗 漏 和 雨 水 冲 刷 ; 易 于 清 洁 和 消 毒 ; 避 免 阳 光 直 射 ; 设 有 明 显 的 医 疗 废 物 警 示 标 识 和 禁 止 吸 烟 饮 食 的 警 示 标 识 ( 三 ) 暂 时 贮 存 病 理 性 废 物, 应 当 具 备 低 温 贮 存 或 者 防 腐 条 件 ( 四 ) 禁 止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转 让 买 卖 医 疗 废 物 禁 止 在 非 收 集 非 暂 时 贮 存 地 点 倾 倒 堆 放 医 疗 废 物, 禁 止 将 医 疗 废 物 混 入 其 它 废 物 和 生 活 垃 圾 (3) 医 疗 危 险 废 物 交 接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人 员 在 接 收 医 疗 废 物 时, 应 外 观 检 查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是 否 按 规 定 进 行 包 装 标 识, 并 盛 装 于 周 转 箱 内, 不 得 打 开 包 装 袋 取 出 医 疗 废 物 对 包 装 破 损 包 装 外 表 污 染 或 未 盛 装 于 周 转 箱 内 的 医 疗 废 物,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人 员 应 当 要 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重 新 包 装 标 识, 并 盛 装 于 周 转 箱 内 拒 不 按 规 定 对 医 疗 废 物 进 行 包 装 的, 运 送 人 员 有 权 拒 绝 运 送, 并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2
130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应 当 将 医 疗 废 物 交 由 取 得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许 可 的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单 位 处 置, 依 照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制 度 填 写 和 保 存 转 移 联 单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应 当 对 医 疗 废 物 进 行 登 记, 登 记 内 容 应 当 包 括 医 疗 废 物 的 来 源 种 类 重 量 或 者 数 量 交 接 时 间 最 终 去 向 以 及 经 办 人 签 名 等 项 目 登 记 资 料 至 少 保 存 3 年 医 疗 废 物 转 交 出 去 后, 应 当 对 暂 时 贮 存 地 点 设 施 及 时 进 行 清 洁 和 消 毒 处 理 (4) 医 疗 危 险 废 物 运 输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a. 运 送 车 辆 要 求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应 当 使 用 符 合 医 疗 废 物 转 运 车 技 术 要 求 ( 试 行 ) (GB ) 的 专 用 车 辆 车 辆 厢 体 应 与 驾 驶 室 分 离 并 密 闭 ; 厢 体 应 达 到 气 密 性 要 求, 内 壁 光 滑 平 整, 易 于 清 洗 消 毒 ; 厢 体 材 料 防 水 耐 腐 蚀 ; 厢 体 底 部 防 液 体 渗 漏, 并 设 清 洗 污 水 的 排 水 收 集 装 置 运 送 车 辆 应 配 备 本 规 范 文 本,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 医 疗 废 物 专 用 ),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登 记 卡, 运 送 路 线 图, 通 讯 设 备, 医 疗 废 物 产 生 单 位 及 其 管 理 人 员 名 单 与 电 话 号 码,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及 联 络 单 位 和 人 员 的 名 单, 电 话 号 码, 收 集 医 疗 废 物 的 工 具 消 毒 器 具 与 药 品, 备 用 的 医 疗 废 物 专 用 袋 和 利 器 盒, 备 用 的 人 员 防 护 用 品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车 辆 必 须 在 车 辆 前 部 和 后 部 车 厢 两 侧 设 置 专 用 警 示 标 识 ; 运 送 车 辆 驾 驶 室 两 侧 喷 涂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运 送 车 辆 编 号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车 如 需 改 作 其 他 用 途, 应 经 彻 底 消 毒 处 置, 并 经 环 保 部 门 同 意, 取 消 车 辆 的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车 辆 编 号, 按 照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规 定 重 新 办 理 车 辆 用 途 变 更 手 续 b. 运 送 要 求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单 位 应 当 根 据 总 体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方 案, 配 备 足 够 数 量 的 运 送 车 辆 和 备 用 应 急 车 辆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3
131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单 位 应 为 每 辆 运 送 车 指 定 负 责 人, 对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过 程 负 责 运 送 频 次 : 对 于 有 住 院 病 床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处 置 单 位 必 须 每 天 派 车 上 门 收 集,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运 送 路 线 : 尽 量 避 开 人 口 密 集 区 域 和 交 通 拥 堵 道 路 经 包 装 的 医 疗 废 物 应 盛 放 于 可 重 复 使 用 的 专 用 周 转 箱 ( 桶 ) 或 一 次 性 专 用 包 装 容 器 内 专 用 周 转 箱 ( 桶 ) 或 一 次 性 专 用 包 装 容 器 应 符 合 医 疗 废 物 专 用 包 装 物 容 器 标 准 和 警 示 标 识 规 定 医 疗 废 物 装 卸 载 尽 可 能 采 用 机 械 作 业, 将 周 转 箱 整 齐 地 装 入 车 内, 尽 量 减 少 人 工 操 作 ; 如 需 手 工 操 作 应 做 好 人 员 防 护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前, 处 置 单 位 必 须 对 每 辆 运 送 车 的 车 况 进 行 检 查, 确 保 车 况 良 好 后 方 可 出 车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车 辆 不 得 搭 乘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不 得 装 载 或 混 装 其 他 货 物 和 动 植 物 车 辆 行 驶 时 应 锁 闭 车 厢 门, 确 保 安 全, 不 得 丢 失 遗 撒 和 打 开 包 装 取 出 医 疗 废 物 c. 消 毒 和 清 洗 要 求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单 位 必 须 设 置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车 辆 清 洗 场 所 和 污 水 收 集 消 毒 处 理 设 施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专 用 车 每 次 运 送 完 毕, 应 在 处 置 单 位 内 对 车 厢 内 壁 进 行 消 毒, 喷 洒 消 毒 液 后 密 封 至 少 30 分 钟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的 重 复 使 用 周 转 箱 每 次 运 送 完 毕, 应 在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或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单 位 内 对 周 转 箱 进 行 消 毒 清 洗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车 辆 应 及 时 清 洗, 禁 止 在 社 会 车 辆 清 洗 场 所 清 洗 医 疗 废 物 运 送 车 辆 清 洗 污 水 应 收 集 入 污 水 消 毒 处 理 设 施, 不 可 在 不 具 备 污 水 收 集 消 毒 处 理 条 件 时 清 洗 内 壁, 禁 止 任 意 向 环 境 排 放 清 洗 污 水 车 辆 清 洗 晾 干 后 方 可 再 次 投 入 使 用 d. 运 送 人 员 与 职 业 卫 生 防 护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单 位 应 对 运 送 人 员 进 行 有 关 专 业 技 能 和 职 业 卫 生 防 护 的 培 训 e.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运 送 过 程 中 当 发 生 翻 车 等 突 发 事 故 导 致 医 疗 废 物 大 量 溢 出 散 落 时, 运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4
132 送 人 员 应 立 即 向 本 单 位 应 急 事 故 小 组 取 得 联 系, 请 求 当 地 公 安 交 警 环 境 保 护 或 城 市 应 急 联 动 中 心 的 支 持 同 时, 运 送 人 员 应 采 取 下 述 应 急 措 施 : 1 立 即 请 求 公 安 交 通 警 察 在 受 污 染 地 区 设 立 隔 离 区, 禁 止 其 他 车 辆 和 行 人 穿 过, 避 免 污 染 物 扩 散 和 对 行 人 造 成 伤 害 ; 2 对 溢 出 散 落 的 医 疗 废 物 迅 速 进 行 收 集 清 理 和 消 毒 处 理 对 于 液 体 溢 出 物 采 用 吸 附 材 料 吸 收 处 理 ; 3 清 理 人 员 在 进 行 清 理 工 作 时 须 穿 戴 防 护 服 手 套 口 罩 靴 等 防 护 用 品, 清 理 工 作 结 束 后, 用 具 和 防 护 用 品 均 须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 4 如 果 在 操 作 中, 清 理 人 员 的 身 体 ( 皮 肤 ) 不 慎 受 到 伤 害, 应 及 时 采 取 处 理 措 施, 并 到 医 院 接 受 救 治 ; 5 清 洁 人 员 还 须 对 被 污 染 的 现 场 地 面 进 行 消 毒 和 清 洁 处 理 6 对 发 生 的 事 故 采 取 上 述 应 急 措 施 的 同 时, 处 置 单 位 必 须 向 当 地 环 保 和 卫 生 部 门 报 告 事 故 发 生 情 况 事 故 处 理 完 毕 后, 处 置 单 位 要 向 上 述 两 个 部 门 写 出 书 面 报 告, 报 告 的 内 容 包 括 : 事 故 发 生 的 时 间 地 点 原 因 及 其 简 要 经 过 ; 泄 露 散 落 医 疗 废 物 的 类 型 和 数 量 受 污 染 的 原 因 及 医 疗 废 物 产 生 单 位 名 称 ; 医 疗 废 物 泄 露 散 落 已 造 成 的 危 害 和 潜 在 影 响 ; 已 采 取 的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和 处 理 结 果 (5) 分 类 收 集 转 送 及 暂 存 安 全 防 护 和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a. 安 全 防 护 医 疗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转 送 和 贮 存 的 每 个 过 程 都 存 在 一 定 的 危 害 性, 故 对 所 有 接 触 有 害 物 质 的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防 护 是 非 常 必 要 的 根 据 接 触 医 疗 废 物 种 类 及 风 险 性 大 小 的 不 同, 配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用 品 清 洁 工 人 是 接 触 医 疗 废 物 的 高 危 人 群, 其 工 作 工 程 中, 必 须 穿 戴 手 套 口 罩 防 护 服 等 防 护 用 具, 同 时 还 应 定 期 进 行 包 括 乙 型 肝 炎 破 伤 风 在 内 的 免 疫 预 防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贮 存 库 房 ( 场 所 ) 的 工 作 人 员 应 配 备 工 业 用 围 裙 和 工 业 用 鞋 一 般 医 务 人 员 应 戴 手 套 口 罩, 穿 工 作 服 b.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应 急 情 况 包 括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过 程 中, 对 人 员 发 生 刺 伤 擦 伤 等 伤 害 以 及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5
133 在 内 部 转 运 集 中 贮 存 过 程 中 因 包 装 物 损 坏 造 成 泄 漏 等 情 况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计 划 中 应 对 上 述 应 急 情 况 发 生 时 相 应 的 处 理 程 序 和 措 施 进 行 规 定 发 生 刺 伤 擦 伤 时, 受 伤 者 待 伤 情 处 理 后 自 行 或 者 委 托 其 他 人 上 报 专 职 人 员, 进 行 详 细 记 录, 并 根 据 伤 口 危 害 程 度 确 定 是 否 实 施 跟 踪 监 测 以 及 时 间 发 生 医 疗 废 物 泄 漏 扩 散 时, 应 立 即 报 告 本 单 位 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者, 并 按 下 述 要 求 采 取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 1 后 勤 部 门 接 到 通 知 后 应 立 即 赶 到 现 场, 确 定 泄 漏 废 物 的 性 质, 如 泄 漏 的 医 疗 废 物 中 含 有 特 殊 危 险 物 质, 应 撤 离 所 有 与 清 理 工 作 无 关 的 人 员, 并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尽 快 进 行 紧 急 处 置 ; 2 清 理 时, 操 作 人 员 应 尽 量 减 少 身 体 暴 露, 尽 可 能 减 少 对 病 人 医 务 人 员 其 他 人 员 及 环 境 的 影 响 ; 3 对 污 染 地 区 采 取 适 当 的 处 置 措 施, 如 中 和 或 消 毒 泄 漏 物 及 受 污 染 的 物 品, 必 要 时 封 锁 污 染 地 区, 以 防 扩 大 污 染 ; 4 对 接 触 医 疗 废 物 的 人 员 进 行 必 要 的 处 置, 如 进 行 眼 皮 肤 的 清 洗 与 消 毒, 并 提 供 充 足 的 防 护 设 备 ; 5 消 毒 污 染 地 区, 消 毒 工 作 从 污 染 最 轻 地 区 往 污 染 最 严 重 地 区 进 行, 对 所 有 使 用 过 的 工 具 也 应 进 行 消 毒 ; 6 事 故 处 理 结 束 时, 废 物 处 置 工 作 人 员 应 脱 去 防 护 衣 手 套 帽 子 口 罩 等, 洗 手, 必 要 时 进 行 消 毒 ; 7 处 理 结 束 后, 有 关 部 门 应 对 事 件 的 起 因 进 行 调 查, 找 出 原 因,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范 措 施 预 防 类 似 事 件 的 发 生 ; 同 时 写 出 调 查 报 告, 报 医 院 感 染 管 理 委 员 会, 并 向 有 关 部 门 及 人 员 反 馈 (6) 医 疗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可 行 性 分 析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连 云 港 市 十 一 五 环 境 保 护 和 生 态 建 设 规 划 等 有 关 规 定, 连 云 港 市 全 市 危 险 废 物 将 全 部 集 中 处 理, 项 目 医 疗 废 物 送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其 设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6
134 计 处 置 能 力 为 7350t/a, 符 合 焚 烧 要 求, 因 此, 项 目 运 营 中 产 生 的 各 种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7) 危 险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医 疗 废 物 属 危 险 废 物, 另 项 目 格 栅 化 粪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过 程 产 生 污 泥 残 渣 也 均 属 危 险 废 物, 根 据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 污 泥 必 须 按 照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要 求 集 中 处 置 项 目 拟 将 所 有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不 外 排, 只 要 各 类 危 险 固 废 严 格 按 要 求 及 时 收 集 贮 存 处 置, 同 时 栅 渣 化 粪 池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等 污 泥 清 掏 前 应 进 行 检 测, 污 泥 中 有 关 污 染 物 需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要 求, 不 会 对 区 域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不 利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医 疗 垃 圾 和 污 泥 在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处 置 只 要 严 格 按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和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集 中 处 置 后, 医 疗 废 物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的 污 染 影 响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7
135 6.5 土 壤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影 响 分 析 运 营 期 固 废 ( 医 疗 废 物 及 生 活 垃 圾 ) 各 类 废 水 ( 主 要 包 括 医 疗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公 建 排 水 及 少 量 不 可 预 见 用 水 等 ) 渗 漏 可 能 对 土 壤 产 生 影 响 特 殊 区 域 防 渗 措 施 特 殊 区 域 主 要 为 污 水 处 理 站 相 关 设 施, 包 括 废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化 粪 池 隔 油 池 特 殊 废 水 各 预 处 理 池 院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设 施 和 污 水 管 线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场 所 等, 以 上 区 域 防 渗 措 施 参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要 求 根 据 相 关 防 渗 的 要 求, 确 定 本 项 目 特 殊 区 域 必 须 选 用 双 人 工 衬 层 人 工 合 成 衬 层 的 选 择 : 通 常 有 HDPE 膜 和 GCL 衬 垫 两 种, 由 于 GCL 衬 垫 一 般 不 单 独 使 用 用 来 防 渗, 只 作 为 一 种 辅 助 防 渗 设 施, 本 项 目 特 殊 区 域 防 渗 要 求 高, 故 上 下 人 工 合 成 衬 层 均 选 用 HDPE(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 膜 项 目 采 用 上 述 防 渗 措 施 后, 则 项 目 在 建 设 期 和 运 营 过 程 中 基 本 不 会 发 生 污 染 区 域 地 下 水 和 土 壤 的 事 件 一 般 区 域 防 渗 措 施 一 般 区 域 主 要 包 括 大 楼 地 面 人 行 道 等 所 在 区 域, 主 要 采 取 地 面 地 质 硬 化 等 措 施 ; 同 时 在 院 区 周 边 建 设 绿 化 带, 区 内 硬 化 地 面 人 行 道 停 车 场 等 可 使 用 透 水 方 砖 或 植 草 砖 铺 设, 下 面 用 透 水 材 料 铺 垫, 孔 隙 间 种 植 草 本 植 物, 这 样 既 增 加 了 绿 地 面 积, 又 增 加 了 雨 水 下 渗 量 其 他 防 治 措 施 ⑴ 医 疗 废 物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运 走 集 中 处 理, 尽 量 日 产 日 清 固 体 废 物 堆 放 场 所 也 应 做 好 防 雨 工 作, 如 加 盖 盖 子 防 治 雨 水 直 接 冲 淋 ⑵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周 围 30m 以 内 不 得 破 坏 地 层, 即 禁 止 在 这 一 范 围 内 打 井 及 开 展 其 它 破 坏 地 层 的 活 动, 防 止 污 染 物 直 接 进 入 地 下 含 水 层 ⑶ 由 于 项 目 的 开 发 建 设, 随 着 区 内 地 面 硬 化 率 的 提 高, 对 地 下 水 涵 养 带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8
136 来 了 负 面 影 响 因 此, 建 设 一 定 规 模 的 生 态 绿 地 是 解 决 雨 水 下 渗 补 充 地 下 水 资 源 的 有 效 途 径 绿 地 不 仅 渗 透 能 力 强, 而 且 植 物 根 系 能 对 雨 水 径 流 中 的 悬 浮 物 杂 质 等 起 到 一 定 的 净 化 作 用 并 能 阻 滞 地 表 径 流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无 废 水 直 接 外 排, 加 之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防 护 措 施, 因 此, 正 常 运 营 情 况 下, 建 设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较 小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9
137 6.6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关 于 开 展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江 苏 省 开 展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方 法 的 有 关 要 求,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口 应 当 进 行 规 范 化 设 置, 包 括 规 范 排 污 口 设 置 标 志 牌 等 确 保 符 合 环 保 管 理 要 求 项 目 建 成 后, 医 院 设 1 个 污 水 排 放 口 及 1 个 雨 水 排 放 口 废 水 排 口 设 在 临 近 云 台 农 场 经 一 路 一 侧, 并 按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和 水 质 采 用 方 案 设 计 技 术 规 定 (GB ) 规 定, 在 污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采 样 点, 并 在 总 排 放 口 附 近 醒 目 处 设 置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云 台 农 场 经 一 路 一 侧 设 置 1 个 雨 水 口 同 时,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许 可 证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四 章 第 十 八 条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国 家 江 苏 省 有 关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政 策 的 要 求, 建 设 中 应 加 强 以 下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工 作 : ⑴ 实 施 雨 污 水 分 流 制 系 统, 将 雨 水 与 污 水 采 取 分 流 制 分 别 排 放 并 且 病 区 与 非 病 区 废 水 分 流 接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感 染 病 区 与 一 般 病 区 废 水 分 流 接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⑵ 排 放 口 应 按 照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排 放 口 ( 源 ) (GB ) 的 规 定, 设 置 与 之 相 适 应 的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设 置 位 置 应 在 距 排 放 口 较 近 且 醒 目 处, 并 能 长 久 保 留 ⑶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的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排 污 口 符 合 一 明 显 二 合 理 三 便 于 的 要 求, 即 环 保 标 志 明 显, 排 污 口 设 置 合 理 排 污 去 向 合 理, 便 于 采 集 样 品 便 于 监 测 计 量 便 于 公 众 监 督 管 理 ⑷ 项 目 地 下 停 车 库 设 置 3 个 废 气 排 口, 废 气 排 口 按 规 范 设 置, 排 气 口 高 度 为 2.5m 并 避 免 处 于 高 层 建 筑 的 涡 流 处 项 目 设 置 1 个 厨 房 油 烟 排 放 通 道 ( 专 用 烟 道 引 出 至 养 老 楼 屋 顶 高 空 排 放, 排 烟 筒 高 出 所 在 楼 屋 顶 2m 以 上 ),1 个 污 水 站 臭 气 排 放 通 道 ( 专 用 烟 道 引 出 至 门 急 诊 综 合 楼 顶 高 空 排 放, 排 烟 筒 高 出 楼 顶 2m 以 上 ), 排 放 烟 道 设 置 便 于 采 样 监 测 的 采 样 口 和 采 样 监 测 平 台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0
138 6.7 绿 化 及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绿 化 率 将 达 到 44.2%, 对 改 善 项 目 区 内 环 境 起 到 起 着 重 要 作 用, 同 时, 就 本 项 目 而 言, 绿 地 建 设 可 一 定 程 度 上 起 到 降 噪 净 化 空 气 的 作 用, 将 有 效 降 低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就 医 环 境 影 响 绿 地 建 设 不 是 简 单 的 植 树 种 草, 本 项 目 的 绿 化 设 计 应 由 持 有 相 应 资 格 证 书 的 设 计 单 位 承 担, 报 市 建 设 ( 园 林 )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批 准 ;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由 持 有 相 应 资 格 证 书 的 施 工 单 位 承 担 项 目 绿 地 规 划 布 局 应 遵 循 以 下 基 本 原 则 : ⑴ 统 一 规 划, 均 匀 分 布 项 目 绿 地 规 划 应 在 项 目 总 图 规 划 阶 段 同 时 进 行 统 一 规 划, 绿 地 均 匀 分 布 在 项 目 区 域 内 部, 使 绿 地 指 标 功 能 得 到 平 衡, 病 人 使 用 方 便 如 果 居 住 区 规 模 大 或 离 城 市 公 园 绿 地 较 远, 就 应 规 划 布 置 较 大 面 积 的 公 共 绿 地, 再 与 各 组 团 的 小 块 公 共 绿 地 楼 旁 绿 地 相 结 合, 形 成 以 中 心 绿 地 为 中 心 道 路 绿 化 为 网 络 楼 旁 绿 化 为 基 础 的 点 线 面 绿 地 系 统 这 样 可 使 项 目 绿 地 能 妥 善 地 与 周 围 城 市 园 林 绿 地 衔 接, 尤 其 与 城 市 道 路 绿 地 相 衔 接, 使 院 区 绿 地 融 于 城 市 绿 地 中 ⑵ 要 充 分 利 用 原 有 自 然 条 件, 因 地 制 宜 充 分 利 用 地 形 建 筑, 以 节 约 用 地 和 投 资, 尽 量 利 用 劣 地 坡 地 洼 地 及 水 面 作 为 绿 化 用 地 ⑶ 项 目 绿 化 应 以 植 物 造 景 为 主 进 行 布 局, 并 利 用 植 物 组 织 和 分 散 空 间, 改 善 环 境 卫 生 与 小 气 候 利 用 绿 色 植 物 塑 造 绿 色 空 间 的 内 在 气 质, 风 格 宜 亲 切 平 和 开 朗 ⑷ 项 目 绿 地 建 设 应 以 楼 旁 绿 地 为 基 础, 以 游 园 为 核 心, 以 道 路 绿 化 为 网 络, 使 院 区 内 绿 地 自 成 系 统, 并 与 城 区 绿 地 系 统 相 协 调 ⑸ 项 目 区 域 内 尽 量 设 置 集 中 绿 地, 为 病 人 提 供 绿 地 面 积 相 对 集 中 的 游 憩 空 间 和 一 个 相 互 沟 通 了 解 的 活 动 场 所 建 设 项 目 运 营 后, 绿 化 覆 盖 率 达 44.2%, 绿 化 种 植 以 乔 木 灌 木 花 卉 绿 篱 草 地 等 相 互 搭 配, 绿 地 分 布 均 衡, 符 合 绿 化 标 准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1
139 6.8 环 境 适 宜 性 分 析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治 理 措 施 目 前 区 域 为 净 地, 项 目 建 成 后, 绿 化 面 积 高 达 17330m 2, 绿 化 种 植 以 乔 木 灌 木 花 卉 绿 篱 草 地 等 相 互 搭 配, 绿 地 分 布 均 衡 绿 地 面 积 与 现 状 相 比 将 有 很 大 的 增 加, 生 态 环 境 将 有 很 大 的 改 观, 景 观 和 环 境 质 量 也 将 有 较 大 的 改 善 环 境 质 量 适 宜 性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 噪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各 边 界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能 够 达 到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施 工 及 运 营 期, 各 项 污 染 物 经 采 取 有 效 环 保 措 施 后, 可 达 到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对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 项 目 西 边 为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南 边 为 农 田, 西 边 为 丰 泽 园 小 区, 北 边 为 云 台 农 场 社 区, 周 边 无 工 业 噪 声 无 废 气 和 恶 臭 等 外 界 污 染 源 同 时, 交 通 噪 声 会 对 项 目 沿 路 侧 有 一 定 影 响 外, 通 过 采 取 相 关 退 让 绿 化 设 置 双 层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项 目 影 响 也 较 小 基 础 设 施 适 宜 性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给 排 水 道 路 通 讯 有 线 电 视 供 电 等 工 程 将 逐 步 铺 设 ; 院 区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与 医 疗 废 水 混 合 入 医 院 新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调 节 池 +A/O+ 消 毒 二 级 处 理 工 艺 预 处 理, 经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系 统 进 入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处 理 ;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后 送 入 垃 圾 卫 生 填 埋 场 处 理,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不 直 接 进 入 外 环 境 因 此 项 目 建 成 后, 供 电 通 讯 给 排 水 道 路 燃 气 绿 化 垃 圾 收 集 转 运 文 化 娱 乐 等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基 本 齐 全, 配 置 较 为 合 理 可 行 从 以 上 分 析, 项 目 所 选 地 块 环 境 适 宜 性 良 好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2
140 6.8.4 医 疗 服 务 可 行 性 分 析 项 目 位 于 连 云 港 市 云 台 农 场 经 一 路 北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以 西 的 地 块, 该 地 块 为 规 划 中 的 公 共 事 业 建 设 用 地, 因 此, 该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连 云 港 市 总 体 规 划 连 云 港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8~2030) 同 时, 区 域 水 电 天 然 气 通 信 网 络 交 通 等 基 础 设 施 能 够 满 足 项 目 建 设 及 运 营 的 需 求, 周 边 环 境 较 好, 适 合 精 神 病 人 的 治 疗 及 康 复 同 时, 项 目 建 成 后 地 块 内 绿 化 较 为 完 善, 绿 地 率 为 44.2%, 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轻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医 疗 服 务 环 境 的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建 成 后 作 为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区 是 合 适 的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3
141 6.9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卫 生 健 康 生 老 病 死, 涉 及 到 每 个 家 庭 和 每 个 人 的 切 身 利 益, 连 云 港 市 必 须 大 力 发 展 公 共 卫 生 事 业, 加 快 公 共 卫 生 体 系, 构 筑 起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健 康 的 安 全 堤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 优 抚 ) 医 院 建 成 后 能 辐 射 连 云 港 市 及 周 边 地 区, 服 务 范 围 广, 能 使 得 广 大 群 众 享 受 到 优 质 高 效 便 捷 的 医 疗 服 务 ; 能 使 医 院 在 使 用 功 能 上 满 足 各 功 能 科 室 发 展 要 求, 优 化 卫 生 资 源, 改 善 医 疗 环 境 ; 能 满 足 现 代 化 医 疗 发 展 要 求, 推 动 医 院 的 现 代 化 进 程 ; 能 带 动 连 云 港 的 开 发 建 设 ; 能 给 患 者 创 造 一 个 优 雅 舒 适 的 就 医 场 所, 提 升 连 云 港 整 体 形 象 主 要 表 现 在 下 面 几 个 方 面 : 1 能 有 效 地 改 变 连 云 港 医 疗 卫 生 特 别 是 精 神 医 疗 卫 生 条 件, 满 足 人 民 群 众 就 近 医 疗 及 人 民 健 康 需 求, 同 时 改 善 城 市 经 济 发 展 的 卫 生 环 境 进 一 步 优 化 卫 生 资 源 配 置, 充 分 发 挥 医 院 医 教 研 中 心 的 综 合 作 用, 推 进 医 疗 卫 生 事 业 的 现 代 化 2 项 目 建 成 后, 可 扩 大 医 院 的 诊 治 范 围 及 提 高 医 院 整 体 的 医 疗 水 平, 有 助 于 病 人 的 疾 病 得 到 尽 早 的 诊 断, 以 得 到 尽 早 的 控 制 与 治 疗, 便 于 病 人 身 体 早 日 得 到 康 复, 尤 其 是 危 重 病 人 的 抢 救 及 恶 性 疾 病 的 诊 断 与 治 疗, 促 进 医 疗 质 量 医 疗 安 全 的 全 面 提 高 3 该 项 目 实 施 完 成 后,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连 云 港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体 系 和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救 护 体 系, 极 大 地 增 强 了 疾 病 的 防 治 能 力, 形 成 一 个 标 准 化 的 国 家 三 级 精 神 病 医 院 项 目 建 成 后 有 利 于 提 高 医 院 的 医 疗 教 研 水 平, 以 及 改 善 目 前 连 云 港 市 精 神 病 专 科 医 院 医 院 床 位 明 显 偏 紧 的 状 况 4 促 进 连 云 港 市 整 体 的 精 神 卫 生 医 疗 水 平 科 研 水 平 的 提 高 随 着 项 目 的 建 设, 医 院 教 育 科 研 条 件 将 有 较 大 的 改 善, 原 先 难 以 开 展 的 科 研 项 目, 今 后 将 会 逐 步 开 展, 其 研 究 领 域 会 进 一 步 拓 宽, 便 于 医 院 积 累 有 关 诊 治 经 验 同 时 可 以 吸 引 外 地 具 有 技 术 专 长 的 医 护 人 员 来 市 康 复 医 院 进 行 服 务, 促 进 连 云 港 市 精 神 医 疗 卫 生 水 平 的 提 高 此 外, 设 施 的 改 善 便 于 医 院 开 展 对 连 云 港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4
142 市 其 它 医 疗 机 构 医 护 人 员 的 业 务 培 训, 促 进 全 市 精 神 医 疗 卫 生 水 平 的 提 高 综 上 所 述,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构 建 连 云 港 地 区 的 和 谐 社 会 起 到 良 好 地 促 进 作 用, 具 有 良 好 的 社 会 作 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5
143 6.10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风 险 源 项 识 别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事 故 或 其 他 的 一 些 突 发 性 事 故 会 导 致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泄 漏 到 环 境 中, 引 起 环 境 质 量 的 下 降 甚 至 恶 性 循 环 化 以 及 其 他 的 环 境 毒 性 效 应 该 项 目 风 险 源 有 : 1 医 疗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排 污 ; 2 医 疗 废 物 在 收 集 贮 存 运 送 过 程 中 的 存 在 的 风 险 ; 3 氧 气 储 罐 在 运 输 储 存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风 险 4 二 氧 化 氯 制 备 使 用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风 险 5 预 检 分 诊 场 所 存 在 的 风 险 因 此, 本 评 价 主 要 对 医 院 营 运 期 间 可 能 存 在 的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进 行 分 析, 并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及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影 响 和 损 害 程 度, 提 出 合 理 的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项 目 氧 气 储 存 方 式 为 氧 气 储 罐, 规 格 为 5 立 方 米, 设 于 室 外 安 全 处, 一 次 性 最 大 储 量 为 三 台, 氧 气 用 量 约 为 200 立 方 米 / 时 ; 二 氧 化 氯 为 现 配 现 用, 不 贮 存 故 上 述 危 险 品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及 储 存 风 险 分 析 所 有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 主 要 为 氧 气 瓶, 包 括 各 种 消 毒 剂 医 学 检 验 使 用 的 化 学 试 剂 特 殊 药 品 ),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为 有 资 质 的 专 用 车 辆, 运 输 司 机 必 须 持 证 上 岗, 且 应 尽 量 绕 开 人 口 密 集 区 危 险 化 学 品 ( 主 要 为 氧 气 瓶, 包 括 各 种 消 毒 剂 医 学 检 验 使 用 的 化 学 试 剂 特 殊 药 品 ) 在 储 存 及 使 用 过 程 中 必 须 由 专 人 管 理 ( 医 院 药 械 科 管 理 ), 建 立 具 体 的 管 理 办 法, 严 禁 泄 漏 等 危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二 氧 化 氯 制 备 及 使 用 风 险 分 析 项 目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在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需 使 用 大 量 的 二 氧 化 氯, 二 氧 化 氯 能 与 许 多 化 学 物 质 发 生 爆 炸 性 反 应 受 热 震 动 撞 击 摩 擦, 相 当 敏 感,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6
144 极 易 分 解 发 生 爆 炸 项 目 使 用 的 二 氧 化 氯 是 以 次 氯 酸 钠 和 盐 酸 等 为 原 料, 经 反 应 器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产 生 二 氧 化 氯 气 体, 再 经 水 射 器 混 合 形 成 二 氧 化 氯 水 溶 液, 然 后 投 加 到 被 消 毒 的 污 水 中 进 入 消 毒 接 触 池 消 毒 由 于 二 氧 化 氯 在 空 气 中 和 水 中 浓 度 达 到 一 定 程 度 会 发 生 爆 炸, 为 防 止 出 现 各 种 事 故, 项 目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⑴ 应 严 格 按 有 关 要 求 注 意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二 氧 化 氯 储 存 应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⑵ 应 设 计 安 装 二 氧 化 氯 监 测 报 警 和 通 风 设 备 ⑶ 配 制 的 二 氧 化 氯 溶 液 浓 度 应 小 于 0.4%, 其 投 加 量 应 与 污 水 定 比 或 用 余 氯 量 自 动 控 制 ⑷ 应 加 强 管 理, 强 化 安 全 文 明 教 育 ⑸ 项 目 应 制 定 应 急 措 施, 加 强 对 二 氧 化 氯 发 生 器 的 设 备 的 检 查 预 检 分 诊 场 所 的 风 险 分 析 在 预 检 分 诊 处, 主 要 为 有 效 控 制 传 染 病 疫 情, 防 止 感 染, 预 检 分 诊 主 要 风 险 为 细 菌 感 染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来 诊 的 患 者 预 先 进 行 有 关 传 染 病 方 面 的 甄 别 检 查 项 目 预 检 分 诊 场 所 需 做 好 初 始 隔 离 措 施, 经 预 检 为 传 染 病 或 者 为 疑 似 传 染 病 病 人, 应 分 诊 到 相 应 的 医 院 就 诊, 同 时 对 接 诊 处 采 取 必 要 的 消 毒 措 施, 防 治 病 毒 传 染 病 等 感 染 环 境 风 险 管 理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为 避 免 风 险 事 故, 尤 其 是 避 免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后 对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的 污 染, 建 设 单 位 应 树 立 并 强 化 环 境 风 险 意 识, 增 加 对 环 境 风 险 的 防 范 措 施, 并 使 这 些 措 施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得 到 落 实 为 进 一 步 减 少 事 故 的 发 生, 减 缓 该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的 潜 在 威 胁, 建 设 单 位 应 采 取 综 合 防 范 措 施, 并 从 技 术 工 艺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7
145 管 理 等 方 面 对 以 下 几 方 面 予 以 重 视 : (1) 树 立 环 境 风 险 意 识 该 项 目 客 观 上 存 在 着 一 定 的 不 安 全 因 素, 对 周 围 环 境 存 在 着 潜 在 的 威 胁 应 树 立 环 境 风 险 意 识, 强 化 环 境 风 险 责 任, 体 现 出 环 境 保 护 的 内 容 (2) 实 行 全 面 环 境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项 目 在 医 疗 废 物 运 输 储 存 处 理 等 过 程 中 均 有 可 能 发 生 各 种 事 故, 事 故 发 生 后 均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污 染, 因 此 应 该 针 对 该 项 目 开 展 全 面 全 员 全 过 程 的 系 数 安 全 管 理, 把 环 境 安 全 工 作 的 重 点 放 在 消 除 系 统 的 潜 在 危 险 上, 并 从 整 体 和 全 局 上 促 进 该 项 目 各 个 环 节 的 环 境 安 全 运 作, 并 建 立 监 察 管 理 检 测 信 息 系 统 和 科 学 决 策 体 系, 实 行 环 境 安 全 目 标 管 理 (3) 规 范 并 强 化 在 运 输 储 存 处 理 过 程 中 的 环 境 风 险 预 防 措 施 为 预 防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制 定 比 较 完 善 的 环 境 安 全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应 从 制 度 上 对 环 境 风 险 予 以 防 范, 尽 管 该 项 目 的 许 多 事 故 虽 不 一 定 导 致 环 境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却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后 果 其 中, 包 括 污 水 消 毒 工 序 原 料 贮 存 使 用 过 程 的 风 险, 对 于 这 类 事 故 的 预 防 仍 然 需 要 制 定 相 应 的 防 范 措 施, 从 运 输 储 存 处 理 等 各 个 环 节 予 以 全 面 考 虑, 并 力 图 做 到 规 范 且 可 操 作 性 强 如 : 医 疗 废 物 在 收 集 储 存 预 处 理 运 输 过 程 中 因 意 外 出 现 泄 漏, 应 立 即 报 告 医 院 保 卫 部 门, 封 闭 现 场, 进 行 清 理 清 理 干 净 后, 需 要 对 现 场 进 行 严 格 消 毒, 对 含 有 毒 性 强 的 医 疗 废 物 泄 漏, 还 应 该 立 即 疏 散 周 围 人 群,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及 距 离, 并 在 处 理 过 程 中 穿 防 护 服 (4) 加 强 巡 回 检 查, 减 少 医 疗 废 物 泄 漏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医 疗 废 物 在 装 卸 运 输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是 风 险 来 源 之 一, 其 后 果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并 不 导 致 人 员 受 伤 或 是 设 备 受 损, 但 外 泄 的 危 险 废 物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因 此 要 加 强 巡 回 检 查, 是 发 现 跑 冒 滴 漏 等 事 故 的 重 要 是 手 段 每 日 的 巡 回 检 查 应 做 详 细 记 录, 发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上 报, 并 做 到 及 时 防 范 (5) 建 立 事 故 的 监 测 报 警 系 统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8
146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在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进 出 口, 建 立 事 故 的 监 测 报 警 系 统 对 于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进 口, 应 予 以 特 别 的 重 视, 监 测 系 统 应 确 保 完 善 可 靠 污 水 处 理 站 是 本 项 目 对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的 最 后 过 程, 为 了 保 证 其 正 常 运 行, 防 止 环 境 风 险 的 发 生, 需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提 供 双 路 电 源 和 应 急 电 源, 保 证 污 水 处 理 站 用 电 不 会 停 止, 重 要 的 设 备 需 设 有 备 用 品, 并 备 有 应 急 的 消 毒 剂, 避 免 在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出 现 事 故 的 时 候 所 排 放 的 污 水 不 经 处 理 便 直 接 排 放, 可 以 采 用 人 工 添 加 消 毒 剂 的 方 式 加 以 弥 补 (6) 加 强 资 料 的 日 常 记 录 与 管 理 加 强 对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各 项 操 作 参 数 等 资 料 的 日 常 记 录 及 管 理 废 水 的 监 测,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并 采 取 减 缓 危 害 的 措 施 (7) 加 强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管 理 加 强 和 完 善 危 险 废 物 的 收 集 暂 存 交 接 等 环 节 的 管 理, 对 危 险 废 物 的 处 理 应 设 专 人 责 任 负 责 制, 负 责 人 在 接 管 前 应 全 面 学 习 有 关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的 有 关 法 规 和 操 作 方 法 做 好 危 险 废 物 有 关 资 料 的 记 录 (8) 应 对 措 施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总 是 存 在 的, 为 减 少 事 故 发 生 后 造 成 的 损 失, 尤 其 是 减 少 对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的 污 染, 建 设 单 位 除 一 方 面 要 落 实 已 制 定 的 各 种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以 及 上 述 所 列 各 项 风 险 减 缓 措 施, 另 一 方 面, 建 设 单 位 还 应 对 发 生 各 类 风 险 事 故 后 采 取 必 要 的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对 以 下 几 方 面 予 以 着 重 考 虑 : 1 制 定 全 面 周 密 的 风 险 救 援 计 划, 以 应 付 可 能 发 生 的 各 种 事 故, 保 证 发 生 事 故 后 能 够 做 到 有 章 可 循 2 设 立 专 门 的 安 全 环 保 机 构, 平 时 负 责 日 常 的 安 全 环 保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各 项 安 全 环 保 措 施 的 执 行 与 落 实, 做 好 事 故 的 预 防 工 作 ; 事 故 期 间, 则 负 责 落 实 风 险 救 援 计 划 各 项 措 施, 确 保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的 展 开 3 制 订 污 水 处 理 站 医 疗 废 物 收 集 预 处 理 运 输 处 理 实 验 室 化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9
147 学 品 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建 立 医 院 应 急 管 理 报 警 体 系 ; 制 订 传 染 病 流 行 期 间 和 爆 发 期 间 的 环 境 紧 急 预 案 ( 包 括 污 水 医 疗 废 物 的 应 急 消 毒 预 案, 紧 急 安 全 预 案, 临 近 社 区 防 范 措 施 等 ) 4 危 险 废 物 运 输 车 辆 上 配 备 必 要 的 防 中 毒 消 防 通 讯 及 其 它 的 应 急 设 施, 确 保 发 生 事 故 后 能 具 有 一 定 的 自 救 手 段 和 通 讯 联 络 能 力 5 发 生 事 故 后, 应 进 行 事 故 后 果 评 价, 并 将 有 关 情 况 通 报 给 上 级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6 定 期 举 行 应 急 培 训 活 动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为 有 效 防 范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发 生, 及 时 合 理 处 置 可 能 发 生 的 各 类 重 大 特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身 心 健 康 及 正 常 生 产 生 活 活 动,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的 规 定, 制 定 本 预 案 ( 一 ) 环 境 事 故 因 素 识 别 根 据 该 建 设 项 目 的 规 模 和 特 点, 在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事 故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以 下 点 : ⑴ 在 日 常 医 疗 过 程 中, 由 于 医 院 方 与 众 多 病 患 及 家 属 的 高 频 接 触, 存 在 产 生 致 病 微 生 物 蔓 延 的 环 境 风 险 潜 在 可 能 性 ⑵ 项 目 医 疗 废 水 具 有 传 染 性 空 间 污 染 急 性 传 染 和 潜 伏 性 传 染 等 特 征, 其 在 处 理 过 程 中 由 于 操 作 不 当 或 处 理 设 施 失 灵 造 成 事 故 排 放 的 潜 在 环 境 风 险 ⑶ 医 疗 废 物 在 收 集 贮 存 运 送 过 程 中 发 生 渗 漏 泄 漏 的 环 境 风 险 ( 二 )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 任 务 Ⅰ 组 织 机 构 组 织 机 构 主 要 为 医 院 成 立 的 环 境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由 医 院 环 保 第 一 责 任 人 环 保 直 接 负 责 人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和 其 他 的 专 职 环 境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Ⅱ 主 要 职 责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0
148 ⑴ 宣 传 学 习 国 家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贯 彻 落 实 上 级 领 导 对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的 指 示 精 神 ; ⑵ 掌 握 有 关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情 报 信 息 和 事 态 变 化 情 况, 及 时 将 事 故 上 报 有 关 部 门 ; ⑶ 负 责 有 关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工 作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信 息 联 络 传 达 报 送 新 闻 发 布 等 工 作 ; ⑷ 配 合 上 级 指 挥 部 门 进 行 现 场 处 置 调 查 取 证 工 作 ; ⑸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指 导 污 染 区 域 的 警 戒 工 作 ; ⑹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取 证 结 果 并 参 考 专 家 意 见, 确 定 事 件 处 置 的 技 术 措 施 ; ⑺ 负 责 对 外 组 织 协 调 分 析 事 件 原 因 向 应 急 领 导 组 报 告 现 场 处 置 情 况 ; ⑻ 完 成 当 地 政 府 有 关 应 急 领 导 组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⑼ 配 合 专 家 组 对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危 害 范 围 发 展 趋 势 做 出 科 学 评 估, 为 上 级 应 急 领 导 组 的 决 策 和 指 挥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 ⑽ 配 合 专 家 组 参 与 污 染 程 度 危 害 范 围 事 件 等 级 的 判 定, 对 污 染 区 域 的 警 报 设 立 与 解 除 等 重 大 防 护 措 施 的 决 策 提 供 技 术 依 据 Ⅲ 主 要 任 务 ⑴ 划 定 隔 离 区 域, 制 定 处 置 措 施, 控 制 事 件 现 场 ; ⑵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认 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等 级, 按 规 定 向 有 关 部 门 和 当 地 各 级 政 府 报 告 ; ⑶ 查 明 事 件 原 因, 判 明 污 染 区 域, 提 出 处 置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扩 大 ; ⑷ 负 责 污 染 警 报 的 设 立 和 解 除 ; ⑸ 负 责 对 污 染 事 故 进 行 调 查 取 证, 立 案 查 处, 接 受 上 级 管 理 部 门 的 监 督 管 理 ; ⑹ 负 责 完 成 有 关 部 门 提 出 的 环 境 恢 复 生 态 修 复 建 议 措 施 ; ⑺ 参 与 指 挥 急 救 疏 散 恢 复 正 常 秩 序 安 定 群 众 情 绪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 三 ) 处 置 程 序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1
149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后, 第 一 时 间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配 合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启 动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检 查 所 需 仪 器 装 备, 了 解 事 发 地 地 形 地 貌 气 象 条 件 地 表 及 地 下 水 文 条 件 重 要 保 护 目 标 及 其 分 布 等 情 况, 配 合 应 急 现 场 指 挥 组 率 各 应 急 小 组 携 带 环 境 应 急 专 用 设 备, 在 最 短 的 时 间 内 赶 赴 事 发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小 组 到 达 现 场 后, 应 迅 速 划 定 紧 急 隔 离 区 域 设 置 警 告 标 志 制 定 处 置 措 施, 切 断 污 染 源, 防 止 污 染 物 扩 散 应 急 监 测 小 组 到 达 现 场 后, 应 迅 速 布 点 监 测, 在 第 一 时 间 确 定 污 染 物 种 类, 出 具 监 测 数 据 各 应 急 小 组 向 应 急 现 场 指 挥 组 提 出 污 染 处 置 方 案 对 造 成 水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监 测 小 组 需 测 量 流 速, 估 算 污 染 物 转 移 扩 散 速 率 应 急 现 场 指 挥 组 要 组 织 各 应 急 小 组 召 开 事 故 处 理 分 析 会, 将 分 析 结 果 及 时 报 告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对 有 关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信 息, 由 省 环 保 局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新 闻 发 布, 其 他 相 关 部 门 单 位 及 个 人 未 经 批 准, 不 得 擅 自 泄 露 事 件 信 息 应 急 小 组 要 对 污 染 状 况 进 行 跟 踪 调 查, 根 据 监 测 数 据 和 其 他 有 关 数 据 编 制 分 析 图 表, 预 测 污 染 迁 移 强 度 速 度 和 影 响 范 围, 及 时 调 整 对 策 污 染 警 报 解 除 由 应 急 现 场 指 挥 组 根 据 监 测 数 据 报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同 意 后 发 布 污 染 事 故 处 理 完 毕 后, 及 时 归 纳 整 理, 形 成 总 结 报 告, 按 照 一 事 一 卷 要 求 存 档 备 案, 并 上 报 有 关 部 门 ( 四 )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保 障 (1)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要 求 服 从 上 级 应 急 现 场 指 挥 组 统 一 指 挥, 切 实 加 强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完 善 应 对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各 项 内 部 制 度, 加 强 培 训 和 演 练 (2) 培 训 与 演 练 加 强 环 保 系 统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日 常 培 训 和 重 要 目 标 工 作 人 员 的 培 训 管 理, 培 养 一 批 训 练 有 素 具 备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处 置 能 力 的 专 门 人 才 要 结 合 当 地 实 际, 组 织 不 同 类 型 的 实 战 演 练, 以 积 累 处 置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应 急 处 置 经 验, 增 强 实 战 能 力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2
150 6.11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及 三 同 时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约 456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2.68%,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及 三 同 时 详 见 表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表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及 三 同 时 一 览 表 项 目 内 容 投 资 ( 万 元 ) 效 果 洒 水 抑 尘 建 筑 垃 圾 外 运 覆 盖 装 废 气 置 细 目 滞 尘 防 护 网 围 墙 栅 5 厂 界 达 标 栏 等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后 回 用, 施 废 水 设 化 粪 池 隔 油 池 沉 淀 池 等 20 工 期 餐 饮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达 标 排 放 噪 声 施 工 场 界 设 置 屏 障 围 墙 设 隔 声 屏 等 5 厂 界 达 标 固 废 建 筑 垃 圾 临 时 堆 场 等 2 无 固 体 废 物 外 排 废 气 食 堂 烟 道 油 烟 净 化 器 ; 污 水 站 除 臭 装 置 臭 气 收 集 排 放 管 道 等 20 厂 界 达 标 设 施 噪 声 设 置 减 震 垫 隔 音 罩 消 声 器 等 4 室 内 噪 声 达 标 汽 车 外 界 禁 止 鸣 喇 叭, 限 速 行 驶 临 路 一 交 通 噪 声 侧 设 置 隔 声 窗 建 筑 退 让 20 噪 声 达 标 固 废 医 疗 废 物 暂 存 设 施 一 般 固 废 贮 存 设 施 30 达 到 环 保 要 求 食 堂 隔 油 池 院 区 化 粪 池 调 节 池 初 沉 池 废 水 生 化 处 理 池 院 区 污 水 处 理 消 毒 池 设 施 ( 处 理 规 模 450m 3 二 沉 池 /d) 二 氧 化 氯 发 生 150 雨 污 分 流, 达 到 接 管 要 求 器 污 泥 消 化 池 综 合 控 制 室 事 故 池 排 污 口 整 治 清 污 分 流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流 量 计 仪 等 绿 化 绿 地 景 观 建 设, 绿 化 180 合 计 达 到 环 保 要 求 绿 化 率 44.2%, 满 足 绿 化 要 求 进 度 安 排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运 行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3
151 7 产 业 政 策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7.1 产 业 政 策 与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相 符 性 ⑴ 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修 订 ) 相 符 性 项 目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修 订 ) 中 鼓 励 类 第 三 十 六 条 教 育 文 化 卫 生 体 育 服 务 业 类 中 第 29 项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因 此 项 建 设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的 要 求 ⑵ 与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的 相 符 性 对 照 国 土 资 源 部 和 国 家 发 改 委 关 于 发 布 实 施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的 通 知, 用 地 为 医 院 用 地, 不 属 于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也 不 属 于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该 项 目 符 合 当 前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与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及 规 划 相 符 性 (1) 产 业 政 策 的 相 符 性 项 目 为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经 查 询 项 目 不 属 于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及 其 修 正 条 款 ( 苏 经 信 产 业 号 ) 中 限 制 淘 汰 类, 同 时 项 目 不 属 于 连 云 港 市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本 ( 连 政 办 发 号 ) 文 中 的 鼓 励 类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属 于 允 许 类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江 苏 省 和 连 云 港 市 的 产 业 政 策 (2) 规 划 的 相 符 性 本 项 目 取 得 连 云 港 市 规 划 局 出 具 的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控 制 指 标 与 本 项 目 比 较 如 下 : 表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控 制 指 标 与 本 项 目 对 比 表 指 标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本 项 目 指 标 是 否 相 符 用 地 性 质 医 院 用 地 医 院 用 地 相 符 容 积 率 < 相 符 建 筑 密 度 <35% 25.9% 相 符 绿 地 率 >35% 44.2% 相 符 停 车 位 机 动 车 80 辆 / 万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机 动 车 总 停 车 位 331 个 ; 其 中 地 上 232 相 符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4
152 建 筑 设 计 要 求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自 行 车 150 辆 / 万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建 筑 间 距 及 退 让 均 需 满 足 消 防 抗 震 安 全 的 要 求, 并 综 合 考 虑 采 光 通 风 环 保 视 觉 卫 生 工 程 管 线 等 的 要 求, 同 时 符 合 江 苏 省 城 市 规 划 管 理 技 术 规 定 (2011 年 版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5 个, 地 下 99 个 非 机 动 停 车 位 585 个 ; 设 计 遵 照 江 苏 省 城 市 规 划 管 理 技 术 规 定 (2011 年 版 ) 的 相 关 要 求, 建 筑 间 距 符 合 日 照 消 防 抗 震 安 全 采 光 通 风 环 保 视 觉 卫 生 工 程 管 线 等 要 求, 满 足 设 计 条 件 通 知 书 的 要 求 综 上 可 知,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及 规 划 等 相 关 要 求 与 生 态 红 线 规 划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2013.7), 项 目 周 围 的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为 云 台 山 风 景 名 胜 区 ( 前 云 台 山 ), 要 求 二 级 管 控 区 本 项 目 距 云 台 山 风 景 名 胜 区 ( 前 云 台 山 )1700m, 不 在 二 级 管 控 区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的 相 关 要 求 7.2 清 洁 生 产 项 目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为 场 地 平 整 各 建 筑 物 的 建 造 及 景 观 绿 地 的 建 设 及 运 营 管 理 等,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依 据 绿 色 建 筑 技 术 导 则, 主 要 从 建 筑 节 能 电 气 节 能 照 明 节 能 空 调 节 能 节 气 措 施 节 水 措 施 和 管 理 制 度 等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建 筑 节 能 ⑴ 良 好 的 朝 向 该 住 院 楼 建 筑 尽 量 南 向 布 置, 其 余 部 分 无 法 南 向 布 置 的 房 间 也 尽 量 做 到 自 然 采 光 通 风 ⑵ 适 宜 的 间 距 本 建 筑 与 周 围 建 筑 物 间 距 较 大, 对 周 围 建 筑 无 任 何 遮 挡, 符 合 当 地 日 照 标 准 要 求 ⑶ 良 好 的 自 然 通 风 本 高 层 与 多 层 建 筑 内 自 然 通 风 顺 畅 ⑷ 立 体 绿 化 及 遮 阳 系 统 采 用 地 面 绿 化, 空 中 绿 化, 屋 顶 花 园 立 体 绿 化 系 统, 提 高 绿 地 率 和 绿 化 率, 可 起 到 遮 阳 降 温 导 风 的 作 用, 减 小 地 面 对 建 筑 物 的 反 射 辐 射, 降 低 区 域 的 夏 季 环 境 温 度, 减 轻 区 域 的 热 岛 现 象 同 时 加 强 屋 顶 遮 阳 板 系 统, 防 止 太 阳 直 射 辐 射 所 带 来 的 热 岛 效 应, 降 低 空 调 能 耗 ⑸ 围 护 结 构 采 取 保 温 隔 热 措 施, 其 热 工 性 能 符 合 节 能 标 准 要 求 外 门 窗 相 符
153 安 装 中, 其 门 窗 框 与 洞 口 之 间 均 采 用 发 泡 填 充 剂 填 塞, 以 避 免 形 成 冷 桥 给 排 水 节 能 ⑴ 本 建 筑 室 内 生 活 给 水 采 用 分 区 给 水 地 下 层 至 三 层 采 用 市 政 水 压 直 接 供 水, 中 高 区 采 用 变 频 泵 组 恒 压 给 水, 最 大 限 度 利 用 市 政 压 力 供 给 泵 房 内 所 有 水 泵 均 根 据 水 泵 Q-H 特 性 曲 线 及 管 网 计 算 选 型, 水 泵 均 在 高 效 区 内 运 行 ⑵ 室 内 热 水 系 统 采 用 同 程 式 管 道 布 置, 并 采 用 太 阳 能 及 空 气 源 热 泵 机 组 组 合 式 换 热 供 给 室 内 所 有 热 水 管 道 均 采 用 橡 塑 材 料 进 行 保 温, 其 保 温 材 料 厚 度 均 应 满 足 国 家 规 范 要 求 ⑶ 本 建 筑 室 内 所 有 卫 生 洁 具 均 采 用 节 水 型 器 具 及 管 内 壁 光 滑 阻 力 小 的 薄 壁 不 锈 钢 给 水 管 材 给 水 水 嘴 采 用 陶 瓷 芯 等 密 封 性 能 好 能 限 制 出 流 率 的 节 水 水 嘴 ; 大 小 便 器 采 用 节 水 型 产 品, 坐 便 器 水 箱 容 积 不 大 于 6L; 在 公 共 厕 所 前 室 的 洗 手 盆 诊 查 室 诊 断 室 检 验 科 医 生 办 公 室 护 士 室 治 疗 室 及 无 菌 室 等 的 洗 涤 池 龙 头 均 采 用 感 应 式 洗 手 器 ; ⑷ 本 工 程 给 水 实 行 二 级 计 量 建 筑 内 病 房 及 门 诊 各 功 能 科 室 实 行 远 程 水 表 计 量, 以 便 医 院 内 部 经 济 核 算 电 气 节 能 变 配 电 所 位 置 设 置 接 近 负 荷 中 心, 低 压 供 电 半 径 小 于 200 米, 节 约 有 色 金 属, 减 小 线 损, 并 同 时 提 高 供 电 质 量 选 用 高 效 低 耗 的 11 系 列 或 非 晶 合 金 电 力 变 压 器, 设 计 变 压 器 的 平 均 负 载 率 考 虑 为 60%~80% 之 间, 力 求 提 高 变 压 器 的 技 术 经 济 效 益, 减 少 变 压 器 损 耗 变 配 电 所 低 压 侧 采 用 电 容 串 接 调 谐 电 抗 器 的 自 动 补 偿 装 置, 使 10kV 侧 的 功 率 因 数 达 到 0.95 以 上 对 于 大 型 医 疗 诊 断 放 射 机 组 及 变 频 调 速 电 梯 等 谐 波 严 重 功 率 较 大 的 设 备 由 变 电 所 专 线 供 电 在 若 干 变 压 器 的 低 压 侧 采 用 有 源 滤 波 器 进 行 谐 波 治 理 来 改 善 电 能 质 量 并 同 时 满 足 电 力 系 统 公 共 连 接 点 对 谐 波 限 值 的 要 求 变 压 器 采 用 D,yn11 接 线, 使 变 压 器 容 量 在 三 相 不 平 衡 负 荷 下 得 以 充 分 利 用, 并 有 利 于 抑 制 三 次 谐 波 电 流 返 回 电 网, 避 免 对 电 网 造 成 次 生 危 害 照 度 标 准 及 LPD 值 严 格 按 照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 GB 的 要 求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6
154 来 执 行, 采 用 高 效 率 的 荧 光 灯 具 并 配 以 低 谐 波 电 子 镇 流 器, 直 管 荧 光 灯 均 采 用 三 基 色 T5 或 T8 灯 管 病 房 护 理 单 元 走 廊 夜 间 采 取 能 关 调 部 分 灯 具 降 低 照 度 的 措 施 ; 火 灾 事 故 照 明 采 用 分 区 集 中 EPS 应 急 电 源 装 置 供 电, 平 时 兼 用, 对 公 共 场 所, 如 在 夜 间 仅 开 启 部 分 或 全 部 事 故 照 明 即 可, 以 达 节 电 目 的 风 机 盘 管 采 用 室 内 温 控 器 来 自 动 调 节 控 制 ; 中 央 空 调 系 统 中, 对 于 冷 冻 水 泵 冷 却 水 泵 等 根 据 送 回 水 温 差 和 流 量 采 用 变 频 调 速 节 流 控 制 暖 通 节 能 ⑴ 送 风 机 与 新 风 阀 联 锁, 当 风 机 停 止 运 行 时 新 风 阀 关 闭 ⑵ 空 调 机 组, 新 风 机 组 及 风 机 盘 管 的 回 水 管 上 设 电 动 二 通 阀, 控 制 进 水 量 ⑶ 风 机 盘 管 设 三 档 调 速 开 关, 调 节 风 量 大 小, 并 带 室 温 调 节 器, 通 过 二 通 阀 控 制 室 内 温 度 ⑷ 全 空 气 系 统, 空 调 季 : 由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通 过 表 冷 器 的 冷 水 流 量 过 渡 季 : 由 室 内 温 度 控 制 新 风 与 回 风 混 合 比 ⑸ 新 风 系 统 根 据 送 风 温 度 控 制 通 过 表 冷 器 空 调 水 流 量 ⑹ 空 调 循 环 水 泵 实 现 变 频 节 能 控 制 ⑺ 本 设 计 选 用 的 冷 水 机 组 为 高 能 效 比 的 产 品, 配 微 电 脑 中 枢 控 制 系 统 ⑻ 空 调 系 统 与 大 楼 BA 系 统 联 控, 实 现 节 能 ⑼ 采 用 逐 时 动 态 负 荷 计 算 方 法 确 定 冷 热 负 荷 管 理 制 度 ⑴ 抓 好 日 常 办 公 节 能 对 于 办 公 用 纸, 要 在 合 乎 公 文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使 用 双 面 ; 倡 导 无 纸 化 操 作 ; 通 过 更 换 节 能 灯 具, 改 造 控 制 电 路, 降 低 照 明 能 耗 ; 通 过 加 强 对 微 机 空 调 照 明 等 系 统 的 维 护 管 理, 做 到 人 走 机 停,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降 低 日 常 能 耗, 延 长 使 用 寿 命 ; 着 重 强 化 用 水 用 电 的 管 理, 卫 生 间 全 部 采 用 节 水 器 具 ⑵ 节 水 节 电 1 在 院 内 卫 生 间 张 贴 节 水 标 志, 发 现 漏 水 现 象 及 时 维 修 处 理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7
155 2 空 调 夏 天 温 度 不 低 于 26 度, 冬 天 不 高 于 22 度 ; 3 每 月 进 行 水 电 抄 度, 进 行 水 电 费 对 比,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⑶ 开 展 能 耗 宣 传, 督 促 节 能 改 造 1 加 强 对 全 体 职 工 的 教 育, 培 养 良 好 的 节 能 习 惯, 使 员 工 共 同 做 好 节 能 工 作 医 院 要 求 全 体 职 工 要 从 一 滴 水 一 度 电 一 张 纸 着 眼, 厉 行 节 约, 努 力 打 造 一 个 资 源 节 约 型 医 院 ; 2 在 医 院 各 门 诊 病 区 办 公 室 等 处 张 贴 各 种 节 能 降 耗 指 示 标 识 节 约 资 源, 人 人 有 责, 通 过 从 点 到 面 的 方 式 宣 传 节 能 降 耗 工 作, 营 造 医 院 节 约 文 化 通 过 以 上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及 运 营 基 本 按 照 绿 色 建 筑 要 求 建 设 和 管 理,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7.3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开 挖 的 大 量 土 方 除 用 于 场 地 回 填 及 绿 化 覆 土 外, 多 余 土 石 方 按 照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要 求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既 解 决 了 弃 土 的 出 路 问 题, 满 足 了 绿 化 植 被 对 地 面 覆 土 厚 度 的 需 要, 又 美 化 了 人 工 环 境 ; 对 于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其 中 的 钢 筋 可 以 回 收 利 用, 其 它 的 混 凝 土 块 连 同 弃 渣 等 均 为 无 机 物, 可 送 至 专 用 垃 圾 场 所 或 用 于 回 填 低 洼 地 带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设 置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将 收 集 的 雨 水 回 用 于 绿 化 和 景 观 用 水, 节 约 了 用 水 其 技 术 特 征 表 现 为 资 源 消 耗 的 减 量 化 再 利 用 和 资 源 再 生 化, 符 合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8
156 8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8.1 总 量 控 制 依 据 依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江 苏 省 排 放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暂 行 规 定 等 国 家 省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新 扩 改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实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必 须 取 得 排 污 指 标 方 可 进 行 建 设 因 此 本 报 告 书 通 过 分 析 连 云 港 康 复 医 院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污 状 况, 核 定 其 允 许 排 放 总 量, 作 为 项 目 申 请 排 污 指 标 的 依 据 8.2 总 量 控 制 目 的 和 原 则 建 设 项 目 的 总 量 控 制 应 以 不 突 破 区 域 总 量 为 目 的, 将 项 目 纳 入 区 域 中, 对 项 目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总 量 及 区 域 污 染 物 总 量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及 控 制 途 径 分 析,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各 类 污 染 物 进 入 环 境, 以 确 保 新 浦 区 及 相 关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控 制 目 标 得 以 实 现, 达 到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经 济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的 统 一 以 及 本 区 域 经 济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8.3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及 目 标 确 定 原 则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的 确 定 根 据 项 目 排 污 状 况 分 析, 结 合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需 要, 选 择 下 列 污 染 物 作 为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水 污 染 物 :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COD 氨 氮 ; 监 控 因 子 :BOD 5 SS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总 余 氯 粪 大 肠 菌 群 固 体 废 物 :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排 污 指 标 确 定 原 则 排 污 控 制 指 标 按 照 同 行 业 的 先 进 水 平 或 污 染 物 防 治 最 佳 实 用 技 术 所 能 达 到 的 水 平 核 定 允 许 排 污 量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9
157 8.4 现 有 项 目 排 放 总 量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根 据 医 院 项 目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计 算 得 医 院 现 有 排 放 总 量 情 况 见 下 表 种 类 废 水 废 气 8.5 排 污 总 量 核 定 表 医 院 现 有 污 染 物 总 量 指 标 (t/a)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t/a) 削 减 量 (t) (t) 接 管 量 进 入 外 环 境 量 废 水 量 COD BOD SS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粪 大 肠 菌 群 (MPN/L) MPN/L MPN/L 2000(MPN/L) 2000 (MPN/L) 总 余 氯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t/a) (t/a) 排 放 量 (t/a) SO NOx 烟 尘 油 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核 定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废 水 量 COD BOD 5 SS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总 余 氯 等, 项 目 建 成 后,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指 标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指 标 (t/a) 类 别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接 管 量 最 终 排 放 量 废 水 量 COD BOD SS 废 水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粪 大 肠 菌 群 (MPN/L) MPN/L MPN/L 1600(MPN/L) 1600(MPN/L) 总 余 氯 大 气 污 染 排 放 总 量 核 定 本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是 由 食 堂 燃 烧 天 然 气 产 生 以 及 污 水 站 产 生 的 恶 臭, 项 目 建 成 后,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指 标 见 下 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0
158 类 别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指 标 (t/a)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油 烟 NH3 87.6kg/a 70.1kg/a 17.5kg/a H2S 3.5kg/a 2.8kg/a 0.7kg/a 固 体 废 弃 物 排 放 总 量 核 定 对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均 按 环 保 要 求 进 行 处 理 或 处 置, 故 其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申 报 量 为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总 量 申 请 指 标 见 表 类 别 废 水 废 气 污 染 物 名 称 现 有 项 目 排 放 量 表 总 量 控 制 及 排 放 控 制 指 标 申 请 表 (t/a) 本 迁 建 项 目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项 目 建 成 后 接 管 排 放 量 迁 建 前 后 变 化 量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废 水 量 COD BOD SS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总 余 氯 油 烟 NH kg/a 70.1kg/a 17.5kg/a kg/a +17.5kg/a H2S 0 3.5kg/a 2.8kg/a 0.7kg/a 0 0.7kg/a +0.7kg/a 固 废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1
159 8.6 总 量 实 现 途 径 大 气 根 据 项 目 经 处 理 后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量 作 为 申 请 大 气 污 染 总 量 指 标 的 依 据,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控 因 子 总 量 由 有 关 审 批 机 关 进 行 核 批 ; 废 水 项 目 依 据 污 水 厂 排 放 标 准 给 出 本 项 目 废 水 污 染 物 外 排 环 境 总 量 指 标, 本 项 目 废 水 总 量 指 标 纳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指 标 中, 即 含 在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批 准 的 总 量 排 放 指 标 中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2
160 9 环 境 监 控 及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9.1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控 与 管 理 计 划 根 据 国 控 源 的 监 测 频 次 等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 采 用 自 动 监 测 的, 全 天 连 续 监 测 ; 采 用 手 工 监 测 的, 应 当 按 国 家 或 地 方 发 布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划 标 准 中 对 监 测 指 标 的 监 测 频 次 的 明 确 规 定 执 行, 因 此 本 项 目 按 以 下 执 行 : ⑴ 施 工 期 监 控 计 划 1 监 测 项 目 : 大 气 中 TSP, 噪 声, 废 水 中 COD SS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2 监 测 频 次 及 监 测 机 构 : 噪 声 每 个 施 工 阶 段 监 测 测 1 天, 每 天 2~3 次, 并 可 随 机 监 测, 由 各 监 理 工 程 师 监 测 或 委 托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进 行 TSP 每 个 施 工 阶 段 监 测 1 次, 每 次 1 天, 可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废 水 水 质 每 季 一 次, 每 次 一 天,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⑵ 施 工 期 管 理 计 划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由 环 境 监 督 小 组 负 责, 环 境 监 督 小 组 由 项 目 建 设 企 业 会 同 工 程 监 理 部 门 的 有 关 人 员 组 成, 设 立 负 责 人 员 和 技 术 人 员 各 1 名 主 要 任 务 包 括 : 1 进 行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监 测, 并 与 有 关 部 门 保 持 联 络, 通 报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 2 根 据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提 出 相 应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3 在 正 式 建 成 投 产 之 前 必 须 检 查 各 项 环 保 治 理 设 施 的 完 工 情 况, 报 环 保 审 批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正 式 运 行 ; 4 切 实 加 强 施 工 期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的 落 实 和 固 体 废 物 等 的 及 时 处 理 ; 5 设 置 公 众 投 诉 电 话 并 负 责 处 理 同 时 建 设 单 位 在 工 程 总 体 发 包 时 应 将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列 入 合 同 文 本, 以 确 保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实 施 9.2 运 期 环 境 监 控 与 管 理 计 划 ⑴ 营 运 期 监 控 计 划 废 水 :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总 排 口 出 水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项 目 为 水 量 SS COD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3
161 氨 氮 BOD 5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总 余 氯, 可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厂 界 无 组 织 废 气 : 污 水 站 附 近 厂 界 监 测 NH 3 H 2 S 臭 气 浓 度 噪 声 : 区 内 边 界 外 噪 声, 每 个 边 界 外 布 1-2 个 点 位, 监 测 频 次 为 1 季 度 1 次,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测 污 泥 : 采 用 多 点 取 样, 样 品 应 有 代 表 性, 样 品 重 量 不 小 于 1kg 清 掏 前 监 项 目 监 测 计 划 汇 总 见 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4 表 施 工 期 及 运 营 期 监 测 计 划 阶 段 监 测 类 别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采 样 位 置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环 境 空 气 TSP 1 次 / 每 阶 段 ; 每 次 1 天 ; 施 工 场 地 噪 声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每 阶 段 1 天, 每 天 2~3 次 施 工 场 界 废 水 污 染 源 废 水 污 染 源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水 量 COD SS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SS 动 植 物 油 水 量 BOD5 NH 3 -N 总 磷 粪 大 肠 杆 菌 COD 总 余 氯 每 季 1 次, 每 次 1 天 每 周 1 次 每 季 1 次 在 线 监 测 施 工 场 地 污 水 收 集 处 理 设 施 排 口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口 出 口 污 水 总 排 口 科 室 处 理 设 施 排 口 NH 3 H 2 S 臭 气 浓 度 每 年 1 次 污 水 处 理 站 附 近 厂 界 粪 大 肠 菌 群 蛔 虫 卵 死 亡 格 栅 各 化 粪 池 初 沉 池 二 沉 池 污 泥 污 泥 淸 淘 前 率 污 泥 消 化 池 浓 缩 池 噪 声 厂 界 监 测 频 次 为 1 季 度 1 次 每 个 边 界 外 布 设 1-2 个 点 位 ⑵ 主 要 监 测 设 备 本 工 程 配 套 的 环 境 监 测 仪 器 配 置 见 表 表 主 要 环 境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仪 器 名 称 台 ( 件 ) 数 仪 器 名 称 台 ( 件 ) 数 电 热 恒 温 干 燥 箱 1 干 燥 灭 菌 箱 1 总 余 氯 测 定 仪 1 污 水 COD 测 定 仪 1 玻 璃 仪 器 若 干 污 水 流 量 计 1 高 压 蒸 汽 灭 菌 器 1 物 理 天 平 1 恒 温 培 养 箱 1 电 炉 2 恒 温 水 浴 箱 1 酸 度 计 1 ⑶ 营 运 期 管 理 计 划 医 院 成 立 专 人 负 责 的 环 境 保 护 办 公 室, 负 责 环 境 监 测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和 环 境 卫 生 的 管 理 等 设 立 负 责 人 1 名, 污 水 处 理 管 理 人 员 1 名,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人 员 1 名 环 境 保 护 办 公 室 的 主 要 任 务 为 : 1 监 察 院 区 污 水 排 放 是 否 做 到 清 污 分 流, 加 强 对 院 区 内 污 水 管 网 的 维
162 护, 并 确 保 污 水 正 确 排 入 纳 污 水 体 ; 2 维 护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其 它 环 保 设 备, 使 之 正 常 运 转 ; 3 针 对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合 理 的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方 案 与 运 输 计 划, 保 持 住 宅 区 内 道 路 的 清 洁 以 减 轻 面 源 污 染 的 影 响 ; 4 加 强 对 院 内 雨 水 收 集 渠 道 ( 或 管 网 ) 的 管 理 与 维 护, 确 保 雨 水 顺 利 收 集 并 接 入 区 内 雨 水 井 和 管 网 ; 5 制 定 合 理 的 绿 化 方 案 和 绿 地 维 护 措 施 ; 6 负 责 对 医 护 人 员 环 保 意 识 的 培 养, 使 医 护 人 员 认 识 到 环 境 保 护 的 重 要 性 ; 7 负 责 全 院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9.3 环 保 设 施 验 收 监 测 计 划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以 及 国 家 省 市 以 及 地 方 的 环 保 要 求, 项 目 须 申 报 环 保 设 施 验 收, 环 保 设 施 验 收 监 测 计 划 主 要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入 手 : ⑴ 各 生 产 装 置 的 实 际 生 产 能 力 是 否 具 备 竣 工 验 收 条 件 ⑵ 按 照 三 同 时 要 求, 各 项 环 保 设 施 是 否 安 装 到 位, 运 转 是 否 正 常 ⑶ 污 水 站 各 处 理 单 元 进 出 口 总 排 口 处 取 样 监 测 监 测 因 子 为 : 水 量 ph COD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总 余 氯 粪 大 肠 菌 群 肠 道 致 病 菌 ⑷ 厂 界 噪 声 布 点 监 测, 布 点 原 则 与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一 致 ⑸ 是 否 实 现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在 清 净 下 水 排 口 取 样 监 测 ⑹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置 情 况 ⑺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的 核 算, 各 指 标 是 否 控 制 在 环 评 批 复 范 围 内 ⑻ 各 排 污 口 是 否 规 范 化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5
163 10 公 众 参 与 10.1 公 众 参 与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让 公 众 了 解 建 设 项 目 的 概 况 建 设 项 目 可 能 引 起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解 决 这 些 问 题 的 环 保 措 施, 使 之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的 理 解 与 合 作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将 公 众 参 与 的 结 论 体 现 在 报 告 书 中, 可 使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对 策 及 污 染 防 治 的 措 施 更 具 合 理 性 实 用 性 和 针 对 性 10.2 公 众 参 与 方 式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有 关 规 定, 建 设 单 位 或 其 委 托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采 用 便 于 公 众 知 悉 的 方 式, 向 公 众 公 开 有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信 息 公 众 参 与 是 多 方 面 的,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采 取 先 公 示 宣 传 后 调 查 征 求 意 见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进 行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 委 托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2016 年 3 月 11 日 首 次 向 公 众 公 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信 息, 公 告 主 要 内 容 见 表 , 发 布 地 点 为 : 云 台 农 场 连 云 港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中 心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 初 步 编 写 完 成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受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委 托,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 向 社 会 发 布 第 二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公 告, 公 告 内 容 见 表 , 两 次 公 示 图 片 见 图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6
164 第 一 次 公 示 第 二 次 公 示 图 公 示 图 片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7
165 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公 告 内 容 ( 第 一 次 ) 项 目 环 保 公 众 参 与 公 告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计 划 投 资 1.7 亿 建 设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项 目, 按 照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规 定, 公 告 如 下 : 一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名 称 :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项 目 项 目 投 资 :1.7 亿 元 建 设 规 模 :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m 2, 建 筑 面 积 39000m 2 ( 不 包 括 地 下 )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优 抚 医 院 养 老 社 区 行 政 办 公 以 及 道 路 绿 化 停 车 场 等 配 套 工 程 建 设 地 点 : 连 云 港 市 云 台 农 场 经 一 路 北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以 西 的 地 块 建 设 单 位 :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联 系 方 式 : 陈 院 长 二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承 担 单 位 单 位 名 称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资 质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905 号 单 位 地 址 : 连 云 港 市 新 浦 区 朝 阳 中 路 8 号 单 位 负 责 人 : 曹 广 林 项 目 负 责 人 : 董 军 玲 联 系 方 式 : 邮 编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 @qq.com 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内 容 项 目 本 次 公 告 规 模 选 址 的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评 价 施 工 营 运 期 采 取 施 工 方 式 及 采 用 设 备 先 进 性 评 价 污 染 因 素 排 查 治 污 效 果 评 估 及 排 污 量 核 算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对 策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公 众 参 与 补 充 修 改 完 善 上 报 技 术 评 审 补 充 修 改 完 善 上 报 政 府 审 批 四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1 任 何 有 环 保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可 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期 间 向 建 设 单 位 评 价 单 位 提 出 项 目 环 保 可 行 性 意 见 及 要 求 2 任 何 有 环 保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可 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期 间 提 出 完 善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防 止 项 目 污 染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3 在 完 成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初 稿 后, 建 设 单 位 或 评 价 单 位 将 再 次 进 行 公 告 4 任 何 有 环 保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可 在 编 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后, 查 阅 报 告 书 简 本, 了 解 情 况 建 设 单 位 和 评 价 单 位 将 提 供 方 便 或 解 答 5 建 设 单 位 将 认 真 听 取 公 众 意 见, 科 学 公 平 公 正 合 法 地 进 行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五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方 式 公 众 可 通 过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信 函 方 式 等 向 建 设 单 位 评 价 单 位 地 方 政 府 及 其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连 云 港 市 环 保 局 提 出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2016 年 3 月 11 日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8
166 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公 告 内 容 ( 第 二 次 ) 项 目 环 保 公 众 参 与 公 告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计 划 投 资 1.7 亿 元 建 设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项 目, 按 照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规 定, 受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委 托, 我 公 司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情 况 进 行 公 告, 公 告 如 下 : 一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投 资 :1.7 亿 元 建 设 规 模 :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m 2, 建 筑 面 积 39000m 2 ( 不 包 括 地 下 )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优 抚 医 院 养 老 社 区 行 政 办 公 以 及 道 路 绿 化 停 车 场 等 配 套 工 程 建 设 地 点 : 连 云 港 市 云 台 农 场 经 一 路 北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以 西 的 地 块 二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概 述 经 分 析, 施 工 期, 施 工 废 水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不 外 排,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 施 工 扬 尘 经 通 过 合 理 设 置 物 料 堆 场 施 工 围 挡 洒 水 抑 尘 等 措 施 后, 施 工 扬 尘 排 放 量 较 低,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较 小 ; 通 过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设 置 隔 声 屏 障 等 措 施, 施 工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较 小 ;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土 石 方 和 建 筑 垃 圾 及 时 清 理, 及 时 利 用, 用 作 回 填,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经 分 析 营 运 期 废 水 : 可 经 市 政 管 网 截 流 入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对 纳 污 水 体 影 响 较 小 废 气 : 项 目 厨 房 油 烟 及 污 水 站 废 气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噪 声 : 项 目 使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固 废 : 项 目 固 废 均 妥 善 处 理 处 置, 对 环 境 基 本 无 影 响 三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项 目 产 生 废 水 经 调 节 池 +A/O+ 接 触 消 毒 二 级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可 达 到 接 管 或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再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放, 对 纳 污 水 体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厨 房 油 烟 经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预 计 对 区 内 外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采 取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处 置, 不 外 排 危 险 废 物 严 格 按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和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集 中 处 置 后, 医 疗 废 物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的 污 染 影 响 项 目 的 各 噪 声 设 备 经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采 用 吸 声 隔 音 减 震 措 施 后,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厂 界 噪 声 均 能 达 标 四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的 要 点 项 目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选 址 可 行 ;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区 域 城 市 景 观 有 明 显 的 改 善, 具 有 一 定 的 环 境 社 会 -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 在 施 工 期 对 施 工 现 场 及 其 周 围 的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有 局 部 的 影 响, 经 采 取 合 理 防 治 措 施 后, 可 避 免 或 减 少 这 些 不 利 影 响 ;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生 活 废 水 固 废 噪 声 等 污 染 物 经 采 取 合 理 处 置 措 施 后,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从 环 保 角 度 看, 项 目 是 可 行 的 五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和 主 要 事 项 1 任 何 有 环 保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可 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期 间 向 建 设 单 位 评 价 单 位 提 出 项 目 环 保 可 行 性 意 见 及 要 求 2 任 何 有 环 保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可 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期 间 提 出 完 善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防 止 项 目 污 染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3 建 设 单 位 评 价 单 位 将 认 真 听 取 公 众 意 见, 科 学 公 平 公 正 合 法 地 进 行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六 公 众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征 求 意 见 稿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可 以 在 本 公 告 发 布 后 的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到 建 设 单 位 查 阅 或 索 取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阅 读, 具 体 联 系 地 址 和 方 式 如 下 : 建 设 单 位 :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医 院 通 讯 地 址 : 连 云 港 海 州 区 福 利 路 34 号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 陈 院 长, 环 评 单 位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连 云 港 市 海 州 区 朝 阳 中 路 8 号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 董 军 玲, ; @qq.com 七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具 体 形 式 公 众 可 以 电 话 传 真 信 函 电 子 邮 件 或 者 其 它 便 利 的 方 式, 向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环 评 单 位 发 表 口 头 意 见 或 提 交 书 面 意 见, 也 可 就 该 项 目 不 清 楚 或 不 了 解 的 情 况 进 一 步 作 咨 询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9
167 八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起 止 时 间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时 间 为 从 即 日 起 至 2016 年 5 月 9 日 10.3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调 查 方 式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4 月 26 日 在 发 布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二 次 公 告 后, 采 取 问 卷 调 查 方 式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时 间 从 2016 年 5 月 15 日 至 5 月 17 日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期 间,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公 告 区 域 范 围 发 放 公 众 意 见 征 询 表 100 份 公 众 意 见 征 询 表 的 形 式 见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意 见 征 询 表 姓 名 年 龄 职 业 性 别 文 化 程 度 联 系 方 式 家 庭 住 址 / 工 作 单 位 项 目 名 称 :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迁 建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 连 云 港 市 云 台 农 场 经 一 路 北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以 西 的 地 块 建 设 内 容 :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m 2, 建 筑 面 积 39000m 2, 设 置 床 位 1000 张 主 体 工 程 : 项 目 投 资 :1.7 亿 元 建 设 规 模 :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精 神 康 复 医 院 优 抚 医 院 养 老 社 区 行 政 办 公 以 及 道 路 绿 化 停 车 场 等 配 套 工 程 您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 如 不 满 意 请 注 明 原 因 ) 很 满 意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很 不 满 意 您 是 否 知 道 / 了 解 在 该 地 区 拟 建 设 的 项 目 不 了 解 知 道 一 点 很 清 楚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是 严 重 较 大 一 般 较 小 不 清 楚 从 环 保 角 度 出 发, 您 对 该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简 要 说 明 原 因 支 持 有 条 件 赞 成 反 对 您 对 该 项 目 环 保 方 面 有 何 建 议 和 要 求? 您 对 该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改 项 目 有 何 建 议 和 要 求? 签 字 ( 盖 章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0
168 调 查 对 象 为 使 本 次 调 查 能 够 如 实 地 反 应 出 公 众 对 整 个 拟 建 项 目 的 态 度 意 见 和 建 议, 并 且 使 调 查 的 对 象 具 有 一 定 的 代 表 性, 在 项 目 周 围 地 区 介 绍 了 项 目 情 况 及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发 放 100 份 调 查 表, 共 收 回 有 效 表 格 96 份, 回 收 率 96% 调 查 对 象 名 单 见 表 表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统 计 表 调 查 结 果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表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表 (%) 调 查 内 容 您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 如 不 满 意 请 注 明 原 因 ) 您 是 否 知 道 / 了 解 在 该 地 区 拟 建 设 的 项 目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是 从 环 保 角 度 出 发, 您 对 该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简 要 说 明 原 因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1 公 众 态 度 很 满 意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很 不 满 意 不 了 解 知 道 一 点 很 清 楚 严 重 较 大 一 般 较 小 不 清 楚 支 持 有 条 件 赞 成 无 所 谓 反 对 您 对 项 目 环 保 方 面 有 何 建 议 要 求 统 计 结 果 分 析 ⑴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的 满 意 程 度 参 加 调 查 的 公 众 96 人 都 对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质 量 表 示 很 满 意 或 较 满 意, 这 些 表 明 了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较 好 ⑵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绝 大 多 是 被 调 查 者 对 该 项 目 都 有 所 了 解, 不 了 解 的 通 过 此 次 调 查 也 对 项 目 有 所 了 解 大 部 分 公 众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影 响 / 危 害 较 小 通 过 此 次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扩 大 了 工 程 的 影 响 力 与 透 明 度, 将 引 起 公 众 更 加 广 泛 的 关 注 ⑶ 公 众 对 工 程 的 支 持 程 度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中, 从 环 保 角 度 出 发,96 人 都 支 持 该 项 目, 其 中 16 人 有 条 件 赞 成 ( 条 件 为 : 环 保 措 施 要 到 位, 有 关 部 门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 由 此 可 见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支 持 的
169 ⑷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及 建 成 后 环 保 方 面 的 建 议 和 要 求 1 加 强 施 工 扬 尘 的 防 治, 减 轻 施 工 扬 尘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 2 建 成 后 的 项 目 区 域 内 应 大 搞 绿 化, 绿 化 景 观 应 有 创 造 性 ; 3 项 目 的 建 设 及 运 营 中, 加 强 对 环 保 设 施 的 管 理 ; 综 上 所 述, 大 多 数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实 施 持 积 极 的 支 持 态 度, 他 们 充 分 认 识 到 项 目 的 建 设 能 改 善 生 活 环 境, 提 高 区 域 接 待 水 平,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也 提 出 了 有 益 的 意 见,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加 强 绿 化, 施 工 单 位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力 求 把 施 工 污 染 降 到 最 低 10.4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回 应 与 回 访 情 况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回 应 本 项 目 在 两 次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反 馈 意 见 在 问 卷 调 查 中, 大 部 分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本 地 区 的 医 疗 服 务 条 件 改 善, 具 有 明 显 的 经 济 效 益 及 社 会 效 益, 因 此,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大 部 分 人 持 支 持 或 有 条 件 支 持 态 度 但 在 希 望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同 时, 公 众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噪 声 粉 尘 污 染 及 营 运 后 废 水 医 疗 废 物 的 处 置 也 存 在 着 担 忧, 因 此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向 管 理 部 门 和 建 设 单 位 提 出 以 下 建 议 : ⑴ 在 工 程 的 建 设 及 运 营 期 充 分 考 虑 附 近 群 众 提 出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出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协 调 解 决 ⑵ 建 设 项 目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应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使 用, 坚 决 执 行 三 同 时 ⑶ 建 设 单 位 应 采 取 妥 善 措 施 控 制 施 工 扬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⑷ 环 保 部 门 应 严 格 审 批, 确 保 该 项 目 的 三 废 治 理 工 程 能 切 实 起 到 作 用, 医 疗 废 水 等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必 须 按 照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的 要 求, 在 达 标 排 放 等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并 对 其 全 过 程 督 促 和 经 常 进 行 监 测, 确 保 不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危 害 ⑸ 加 强 绿 化, 设 立 绿 化 隔 离 带, 减 轻 外 围 环 境 对 医 院 的 噪 声 影 响, 保 障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2
170 病 患 的 医 疗 环 境 回 访 情 况 针 对 项 目 不 了 解 有 条 件 赞 成 的 公 众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回 访, 回 访 时 对 这 些 公 众 进 行 详 细 的 讲 解, 让 他 们 对 项 目 进 行 全 面 的 了 解 建 设 单 位 针 对 公 众 提 出 的 要 求 提 出 如 下 承 诺 : ⑴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将 严 格 按 照 环 评 提 出 的 措 施 要 求 及 管 理 部 门 提 出 的 要 求 进 行 施 工 建 设 ; ⑵ 确 保 项 目 各 项 污 染 物 得 到 合 理 处 置, 达 标 排 放, 将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建 设 单 位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要 求 后, 公 众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10.5 公 众 参 与 四 性 分 析 (1) 合 法 性 分 析 2016 年 3 月 10 日 接 受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本 评 价 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 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上 进 行 了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2016 年 3 月 10 日 ~2016 年 3 月 22 日, 共 十 个 工 作 日 ; 在 报 告 书 初 稿 编 制 完 成 后, 建 设 单 位 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 在 网 站 进 行 了 第 二 次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2016 年 4 月 26 日 ~2016 年 5 月 9 日, 共 十 个 工 作 日 第 二 次 公 示 结 束 后, 向 本 项 目 周 边 受 影 响 村 庄 村 民 及 园 区 工 人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问 卷 表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程 序 符 合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号 ) (2) 有 效 性 分 析 形 式 有 效 性 分 析 : 本 次 环 评 园 区 张 贴 公 告, 并 在 网 站 进 行 公 示 通 过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居 民 走 访 等 形 式, 公 开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公 众 参 与 形 式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时 间 有 效 性 分 析 : 建 设 单 位 在 确 化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7 个 工 作 日 内, 进 行 了 第 一 次 公 示 : 在 项 目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完 成 后,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公 示 时 间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3
171 公 示 内 容 有 效 性 分 析 : 第 一 次 公 示 包 括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及 概 要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等 内 容 : 第 二 次 公 示 包 括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环 境 影 响 及 拟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要 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相 主 要 事 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其 体 形 式 建 设 单 位 与 承 祖 评 价 工 作 的 机 构 基 本 信 息 及 联 系 方 式 以 及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起 止 日 期, 公 示 内 容 符 合 规 化 要 求 (3) 代 表 性 分 析 本 次 受 访 对 象 包 括 不 同 职 业 年 龄 阶 段 文 化 程 度, 对 居 民 采 取 了 随 机 调 查,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覆 盖 周 边 易 受 影 响 的 敏 感 目 标, 被 调 查 对 象 为 直 接 受 影 响 人 群 及 对 本 工 程 较 为 关 注 的 居 民, 受 访 对 象 具 有 较 髙 的 代 表 性, 调 查 意 见 能 够 在 最 大 程 度 上 代 表 社 会 不 同 阶 层 不 同 方 面 的 诉 求 (4) 真 实 性 分 析 为 保 证 公 众 参 与 质 量,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对 象 广 泛 并 有 重 点, 共 发 出 100 份 调 查 问 卷, 收 回 96 份, 问 卷 为 环 评 单 位 协 助 建 设 单 位 如 实 调 查, 回 收 问 卷 均 为 受 访 对 象 真 实 填 写, 是 其 意 见 的 真 实 反 馈 综 上 所 述, 本 次 环 评 报 告 公 众 参 与 的 合 法 性 有 效 性 代 表 性 真 实 性 均 符 合 相 关 规 化 要 求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4
172 11 项 目 选 址 可 行 性 及 布 局 合 理 性 分 析 11.1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与 规 划 的 兼 容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地 块 位 于 连 云 港 市 云 台 农 场, 根 据 连 云 港 市 规 划 规 划 局 关 于 本 项 目 的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规 定 该 地 块 为 医 院 用 地 因 此, 该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城 市 用 地 规 划 要 求 项 目 选 址 与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的 兼 容 性 分 析 根 据 连 云 港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的 规 定, 项 目 所 在 地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为 二 类 区, 空 气 质 量 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根 据 本 次 环 评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该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中 S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为 0.020~0.044mg/Nm 3, N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为 0.029~0.045mg/Nm 3,PM 10 日 平 均 浓 度 为 0.067~0.124mg/Nm 3 用 单 一 污 染 指 数 法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进 行 评 价 可 知,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指 标 皆 满 足 并 且 优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二 级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良 好 声 环 境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区 域 四 周 声 环 境 可 以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1 类 标 准 区 域 内 的 烧 香 河 和 中 治 河 现 状 水 质 不 能 满 足 Ⅲ 类 水 质 要 求, 化 学 需 氧 量 总 磷 氨 氮 等 出 现 超 标 的 原 因 主 要 为 : 区 域 现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配 套 管 网,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放 入 河 道 ; 工 业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等 的 影 响, 随 着 污 水 截 流 工 程 的 不 断 完 善 和 内 河 环 境 整 治 工 程 的 实 施, 其 水 环 境 质 量 将 逐 步 得 到 改 善, 进 而 满 足 相 应 功 能 规 划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及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待 污 水 工 程 完 善 后, 水 环 境 可 基 本 满 足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施 工 场 地 及 道 路 扬 尘 施 工 噪 声 施 工 废 水 及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固 废 等 施 工 期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因 子 为 TSP,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5
173 水 污 染 因 子 为 COD SS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固 废 主 要 为 土 石 方 建 筑 垃 圾 和 生 活 垃 圾 项 目 施 工 时 应 合 理 安 排 作 业 时 间, 同 时 采 取 洒 水 抑 尘 覆 盖 围 栏 等 措 施 减 少 施 工 场 地 起 尘 ;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后 回 用, 生 活 垃 圾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集 中 处 理, 施 工 固 废 经 收 集 后 回 填 或 综 合 利 用 采 取 上 述 处 理 措 施 后, 项 目 施 工 期 各 项 污 染 物 均 得 到 妥 善 处 理, 对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建 成 运 营 后,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厨 房 油 烟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NH 3 H 2 S 油 烟 等, 排 放 量 较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改 变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功 能 项 目 污 水 主 要 为 医 疗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NH 3 -N TN 粪 大 肠 杆 菌 动 植 物 油, 院 区 生 活 污 水 / 食 堂 废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与 医 疗 废 水 混 合 入 医 院 新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调 节 池 +A/O+ 接 触 消 毒 二 级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设 计 处 理 水 量 为 450m 3 /d 上 述 经 医 院 自 行 预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可 经 市 政 管 网 截 流 入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一 级 A 标 准 因 此 不 会 对 周 边 水 体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项 目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噪 声, 经 采 取 有 效 的 隔 声 治 理 措 施 后,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建 成 后 产 生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经 院 方 消 毒 杀 菌 预 处 理 后, 交 由 市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集 中 处 理, 不 会 对 区 域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不 利 影 响 ; 危 险 废 物 只 要 严 格 按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和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集 中 处 置 后, 医 疗 废 物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的 污 染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为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的 建 设 和 运 营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周 边 环 境 对 项 目 的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建 成 后, 除 本 项 目 自 身 产 生 的 各 种 环 境 影 响 外,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也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6
174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根 据 调 查, 项 目 周 边 范 围 内 无 化 工 类 企 业, 项 目 西 侧 最 近 约 450m 为 机 械 设 备 酿 酒 食 品 等 企 业, 均 为 低 污 染 的 一 二 类 产 业, 云 台 农 场 的 总 体 布 局 为 工 业 用 地 处 于 本 项 目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产 生 污 染 物 距 离 衰 减 后 结 合 绿 化, 对 本 项 目 不 会 产 生 影 响 ; 项 目 地 块 北 临 云 台 农 场 经 一 路, 西 靠 市 残 疾 人 托 养 服 务 中 心, 南 侧 规 划 为 农 业 观 光 区 道 路 噪 声 对 本 项 目 可 能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外 环 境 对 项 目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周 边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根 据 规 划, 项 目 地 块 周 边 道 路 规 划 有 绿 源 路, 小 学 路, 普 东 路, 均 为 支 路, 车 流 量 较 小, 交 通 噪 声 对 项 目 的 影 响 较 小 同 时, 结 合 项 目 绿 化 合 理 退 让 并 采 用 封 闭 性 较 好 的 推 拉 式 塑 钢 窗 中 空 双 层 玻 璃 窗 或 高 消 声 量 的 通 风 降 噪 隔 声 窗 等 降 噪 措 施, 交 通 噪 声 对 项 目 的 影 响 将 进 一 步 减 弱 综 上 所 述, 通 过 合 理 布 局 及 采 取 一 定 措 施 后, 外 环 境 噪 声 对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较 小 本 项 目 对 外 环 境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为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项 目, 其 服 务 对 象 为 各 种 患 者, 因 此, 其 对 大 气 环 境 声 学 环 境 等 外 环 境 要 求 较 高 本 评 价 要 求 : 周 边 尚 未 建 设 的 规 划 用 地, 以 后 建 设 过 程 中 要 考 虑 到 对 医 院 的 影 响, 新 上 项 目 不 能 对 医 院 的 正 常 运 行 产 生 影 响 11.2 功 能 布 局 合 理 性 分 析 项 目 从 利 于 治 疗 与 管 理 信 息 化 方 向 出 发, 充 分 考 虑 现 代 技 术 应 用, 按 照 数 字 化 网 络 化 的 技 术 要 求, 规 划 设 计 院 区 内 的 通 讯 网 络 设 施, 使 院 区 网 络 覆 盖 所 有 建 筑 项 目 的 康 复 医 院 和 优 抚 医 院 出 入 口 均 设 在 规 划 的 普 东 路 上, 健 康 养 老 出 入 口 设 置 在 规 划 的 绿 源 路, 人 车 合 理 分 流 ; 门 诊 精 神 治 疗 养 老 住 院 后 勤 分 设 不 同 的 流 线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布 置 在 医 院 的 北 边 界 中 部, 处 于 医 院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且 离 医 院 各 楼 较 远 ; 各 平 面 功 能 设 计 分 区 布 局 合 理, 各 种 流 线 组 织 清 晰 ; 建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7
175 筑 布 局 紧 凑, 交 通 便 捷, 管 理 方 便 ; 保 证 了 医 院 良 好 的 医 疗 环 境 经 上 分 析 区 块 内 规 划 功 能 布 局 总 体 是 合 理 的 11.3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小 结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当 地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建 设 地 区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项 目 在 严 格 按 照 三 同 时 要 求 实 施 环 保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公 众 对 项 目 在 该 地 的 建 设 总 体 上 是 支 持 的 因 此, 在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认 真 落 实,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严 格 管 理 确 保 其 正 常 稳 定 运 行, 同 时 加 强 绿 化, 以 减 轻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内 人 员 的 影 响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是 可 行 的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8
176 12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工 程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是 一 项 很 重 要 的 工 作 由 于 生 态 与 环 境 因 素 相 互 联 系, 受 工 程 的 影 响 程 度 难 以 量 化 和 以 货 币 形 式 衡 量, 加 之 需 要 其 它 大 量 的 基 础 研 究 成 果 和 资 料 配 合, 而 这 些 资 料 和 成 果 目 前 尚 无 法 得 到, 这 给 定 量 分 析 带 来 很 多 困 难, 分 析 结 果 难 已 做 到 恰 如 其 分 因 此, 本 节 对 项 目 建 设 对 该 区 域 的 影 响 按 定 性 和 定 量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进 行 分 析 12.1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⑴ 环 保 投 资 在 建 设 项 目 中, 安 排 一 定 比 例 的 环 保 费 用 是 达 到 环 境 目 标, 将 项 目 可 能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控 制 到 最 小 程 度 的 必 要 保 证 根 据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估 算 环 保 投 资 约 456 万 元, 占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2.68%, 环 保 投 资 情 况 详 见 表 ⑵ 环 保 年 运 行 费 用 环 保 年 运 行 费 用 包 括 :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转 费 环 境 监 测 费 设 备 折 旧 费 绿 化 维 护 费 等, 约 需 50 万 元 / 年 ⑶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分 析 建 设 及 营 运 期 间 投 入 的 环 保 资 金 的 效 益 将 主 要 体 现 在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减 轻 项 目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保 护 环 境 质 量 改 善 城 市 景 观 生 态 环 境 等 环 境 效 益 方 面, 以 及 因 改 善 环 境 保 护 人 体 健 康 所 带 来 的 间 接 经 济 效 益 这 些 效 益 都 是 较 明 显 的, 但 难 以 用 货 币 量 化 该 项 目 各 项 投 资 落 实 后, 可 以 改 善 项 目 区 生 态 环 境, 减 轻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项 目 十 分 重 视 绿 地 建 设, 通 过 建 设 乔 灌 草 综 合 立 体 绿 化 体 系, 使 项 目 绿 化 率 达 到 44.2%, 改 善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能 够 稳 定 地 发 挥 生 态 效 益 ; 该 项 目 通 过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可 使 污 水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 通 过 汽 车 尾 气 治 理, 减 轻 对 周 围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减 缓 对 区 内 人 体 健 康 的 影 响 ; 防 噪 措 施 的 落 实 可 以 减 少 施 工 期 对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因 此 营 运 期 通 过 对 废 气 噪 声 治 理 可 以 保 证 周 围 的 空 气 和 声 环 境 质 量 项 目 区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都 具 有 较 好 环 境 效 益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9
177 12.2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为 连 云 港 的 发 展 带 来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具 体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⑴ 项 目 的 实 施 符 合 城 市 总 体 建 设 规 划 总 体 发 展 布 局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完 善 连 云 港 市 医 疗 服 务 提 高 医 疗 技 术, 树 立 城 市 对 外 良 好 形 象, 将 起 到 积 极 的 推 动 作 用 ⑵ 项 目 建 成 后 改 善 区 域 景 观 环 境, 对 城 市 的 发 展 建 设 起 到 积 极 作 用 ⑶ 项 目 在 建 设 期 间 需 施 工 人 员 约 200 人, 可 为 当 地 的 打 工 者 提 供 相 当 数 量 的 就 业 机 会 及 收 入, 对 稳 定 社 会 秩 序 起 到 积 极 的 作 用 此 外,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后, 必 将 带 动 周 边 市 场 教 育 超 市 等 生 活 服 务 设 施 的 建 设, 促 进 该 地 区 经 济 蓬 勃 发 展 ⑷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满 足 新 市 区 及 周 边 人 民 群 众 健 康 和 医 疗 服 务 需 求, 成 为 商 务 中 心 区 及 周 边 地 区 一 个 强 有 力 的 健 康 保 障 机 构 12.3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连 云 港 市 康 复 ( 优 抚 ) 医 院 建 设 将 产 生 良 好 的 经 济 社 会 与 环 境 效 益, 在 保 证 各 项 环 保 资 金 落 实 到 位 的 前 提 下, 项 目 在 社 会 效 益 和 环 保 效 益 方 面 均 是 可 行 的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0
178 13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13.1 评 价 结 论 项 目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根 据 连 云 港 市 规 划 局 出 具 的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项 目 所 在 地 块 为 医 疗 卫 生 用 地, 本 项 目 为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城 市 用 地 规 划 要 求 同 时 从 与 区 域 发 展 规 划 符 合 性 项 目 建 设 及 营 运 期 污 染 因 素 的 影 响 外 环 境 对 项 目 的 影 响 功 能 布 局 合 理 性 环 境 - 社 会 -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等 方 面 综 合 分 析, 项 目 选 址 是 可 行 的 产 业 政 策 与 清 洁 生 产 本 项 目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修 订 ) 中 鼓 励 类 第 三 十 六 条 教 育 文 化 卫 生 体 育 服 务 业 类 中 第 29 项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用 地 为 医 院 用 地, 不 属 于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的 通 知 中 的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也 不 属 于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因 此,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项 目 为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经 查 询 项 目 不 属 于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及 其 修 正 条 款 ( 苏 经 信 产 业 号 ) 中 限 制 淘 汰 类, 同 时 项 目 不 属 于 连 云 港 市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本 ( 连 政 办 发 号 ) 文 中 的 鼓 励 类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属 于 允 许 类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江 苏 省 和 连 云 港 市 的 产 业 政 策 项 目 选 用 先 进 的 施 工 方 式 和 环 保 节 能 的 建 筑 材 料,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 设 置 的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雨 水 收 集 后 用 于 绿 化, 减 少 自 来 水 用 量 项 目 施 工 及 运 营 基 本 按 照 绿 色 建 筑 技 术 导 则 要 求 建 设 和 管 理,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⑴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良 好 ⑵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1
179 区 域 内 烧 香 河 和 中 治 河 现 状 水 质 均 不 能 满 足 Ⅲ 类 水 质 要 求, 化 学 需 氧 量 总 磷 氨 氮 等 因 子 出 现 超 标 ⑶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噪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各 边 界 昼 夜 噪 声 能 够 达 到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声 环 境 状 况 良 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⑴ 施 工 期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污 染 是 扬 尘 废 水 噪 声 固 体 废 弃 物 及 生 态 影 响 1 扬 尘 施 工 期 粉 尘 产 生 的 部 位 比 较 多, 施 工 扬 尘 将 对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项 目 通 过 设 置 围 挡 洒 水 抑 尘 限 制 车 速 保 持 施 工 场 地 的 洁 净 避 免 大 风 天 气 作 业 等 控 制 施 工 期 扬 尘 措 施, 可 有 效 减 轻 对 周 围 空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2 废 水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为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水 车 辆 冲 洗 水 抑 尘 洒 水 等,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是 SS 石 油 类, 该 污 水 应 经 沉 淀 澄 清 后 回 用, 不 外 排 项 目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临 时 隔 油 池 设 临 时 厕 所 并 设 化 粪 池 以 及 沉 淀 池, 施 工 期 食 堂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隔 油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同 经 化 粪 池 处 经 厌 氧 消 化 处 理 后, 化 粪 池 出 水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出 水 满 足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3 噪 声 施 工 噪 声 对 区 域 声 环 境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作 业 中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先 进 的 工 艺, 同 时 必 须 合 理 安 排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的 工 作 时 间, 对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严 格 按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对 施 工 场 界 进 行 噪 声 控 制, 以 减 轻 这 类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4 固 体 废 弃 物 施 工 期 间 地 基 需 要 开 挖 土 地, 开 挖 的 土 方 部 分 用 于 场 地 回 填, 剩 余 按 照 管 理 部 门 要 求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对 于 建 筑 垃 圾, 其 中 的 钢 筋 可 以 回 收 利 用, 其 它 的 混 凝 土 块 连 同 弃 渣 等 均 为 无 机 物, 可 送 至 专 用 垃 圾 场 所 或 用 于 回 填 低 洼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2
180 地 带 另 外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还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建 筑 垃 圾 及 装 修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及 建 筑 垃 圾 经 收 集 后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建 筑 垃 圾 除 可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部 分 外 其 余 全 部 用 作 本 项 目 回 填 用 土 5 生 态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主 要 对 水 土 流 失 会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在 采 取 适 当 有 效 的 生 态 预 防 措 施 后, 可 将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降 至 最 小 ⑵ 营 运 期 项 目 营 运 期 主 要 污 染 是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和 固 体 废 弃 物 1 废 气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为 汽 车 尾 气 厨 房 废 气 及 恶 臭 地 下 车 库 废 气 产 生 量 较 小, 通 过 加 强 换 气 排 放, 且 项 目 在 停 车 场 四 周 栽 种 了 有 较 强 吸 附 能 力 的 植 物, 用 以 净 化 和 吸 收 停 车 场 排 放 废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地 面 临 时 车 位 较 分 散, 由 于 启 动 时 间 较 短, 废 气 产 生 量 小, 露 天 空 旷 条 件 很 容 易 扩 散, 因 此 对 医 院 内 部 和 外 界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厨 房 采 用 天 然 气 做 燃 料,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很 小,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很 小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污 染 物 含 量 较 低, 经 油 烟 净 化 器 处 理 后 通 过 排 烟 通 道 高 空 排 放, 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主 要 恶 臭 产 生 源 均 采 取 埋 地 和 封 闭 措 施, 各 处 理 设 施 池 体 加 盖 密 封, 主 体 设 施 为 地 埋 式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 院 区 的 污 水 管 设 计 流 速 应 足 够 大, 尽 量 避 免 产 生 死 区, 导 致 污 染 物 淤 积 腐 败 产 生 臭 气 ; 处 理 设 备 预 留 进 出 气 口, 臭 气 用 风 机 抽 出 后 采 用 专 用 管 道 收 集 并 引 至 门 急 诊 综 合 楼 顶 2m 处 高 空 排 放 消 毒 污 泥 经 脱 水 后 尽 快 运 至 指 定 处 理 场 所, 运 送 污 泥 的 车 辆 在 驶 离 院 区 前 要 做 消 毒 处 理 ; 同 时 通 过 对 污 水 站 及 周 围 定 期 采 取 喷 洒 除 臭 剂 等 方 式 进 行 除 臭 处 理, 可 有 效 的 抑 制 恶 臭 的 产 生, 并 在 地 表 种 植 具 有 一 定 吸 臭 功 能 的 绿 化 树 种, 在 美 化 景 观 的 同 时 达 到 净 化 空 气 的 作 用, 进 一 步 降 低 臭 气 对 医 院 内 部 及 场 界 外 的 影 响 ; 同 时 加 强 管 理 维 护, 保 证 进 出 水 管 道 的 畅 通, 污 泥 的 清 掏 宜 在 凌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3
181 晨 进 行 2 废 水 院 区 生 活 污 水 餐 饮 废 水 分 别 经 过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与 一 般 医 疗 废 水 混 合 入 医 院 新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调 节 池 +A/O+ 接 触 消 毒 二 级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经 市 政 管 网 截 流 入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中 治 河 经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混 合 废 水 经 院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出 水 水 质 能 完 全 满 足 GB 预 处 理 标 准 和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厂 接 管 要 求, 再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尾 水 对 纳 污 水 体 水 质 影 响 较 小 3 噪 声 本 项 目 使 用 期 主 要 的 噪 声 源 为 水 泵 风 机 电 梯 中 央 空 调 机 组 等 设 备 噪 声 汽 车 交 通 噪 声 和 社 会 活 动 噪 声 等 项 目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且 多 数 位 于 地 下, 设 备 机 房 采 用 吸 声 消 声 材 料 处 理, 各 设 备 噪 声 通 过 减 振 消 声 隔 声 和 距 离 的 自 然 衰 减 等 措 施 后,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贡 献 值 很 小,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明 显,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是 不 稳 定 的 短 暂 的, 主 要 是 通 过 加 强 管 理 等 措 施 来 控 制 与 该 项 目 临 近 道 路 的 交 通 噪 声 对 该 项 目 有 一 定 影 响, 通 过 采 取 建 筑 退 让 绿 化 带 隔 声 合 理 布 局 安 装 隔 音 玻 璃 等 措 施, 在 此 基 础 上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影 响 较 小 4 固 体 废 弃 物 项 目 建 成 后 产 生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经 院 方 消 毒 杀 菌 预 处 理 后, 交 由 市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集 中 处 理, 不 会 对 区 域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不 利 影 响 ; 危 险 废 物 只 要 严 格 按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和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集 中 处 置 后, 医 疗 废 物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的 污 染 影 响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可 以 使 各 类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并 且 这 些 措 施 简 单 易 行, 经 济 实 用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4
182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大 气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由 有 关 审 批 机 关 进 行 核 批 ; 本 项 目 废 水 总 量 指 标 纳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指 标 中, 即 含 在 云 台 农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批 准 的 总 量 排 放 指 标 中, 同 时, 项 目 依 据 污 水 厂 排 放 标 准 给 出 本 项 目 废 水 污 染 物 外 排 环 境 总 量 指 标 ; 固 废 外 排 量 为 0 建 议 项 目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及 排 放 控 制 指 标 申 报 量 见 表 环 境 监 控 及 管 理 规 划 项 目 施 工 及 营 运 过 程 中 应 设 置 专 门 的 环 境 保 护 机 构, 保 证 废 水 噪 声 等 环 保 治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并 定 期 进 行 水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加 强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环 境 管 理 项 目 综 合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456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2.68% 项 目 建 成 后 具 有 明 显 的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公 众 参 与 被 调 查 的 公 众 有 96 的 人 支 持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但 是 同 时 也 提 出 希 望 和 要 求, 公 众 希 望 项 目 施 工 期 应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做 好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并 认 真 加 强 运 行 管 理, 最 大 限 度 的 降 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减 小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总 结 论 本 项 目 为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地 方 环 保 要 求 ; 选 址 为 城 市 规 划 的 医 疗 卫 生 用 地, 符 合 城 市 用 地 规 划 要 求 ;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和 循 环 经 济 要 求 ;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得 当, 经 有 效 处 理 后 可 使 污 染 物 稳 定 达 到 相 关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不 会 降 低 区 域 功 能 类 别, 并 能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区 域 城 市 景 观 有 明 显 的 改 善, 具 有 一 定 的 环 境 社 会 和 经 济 效 益, 因 此, 从 环 保 的 角 度 来 说,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5
183 13.2 环 保 要 求 及 建 议 ⑴ 加 强 管 理,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污 染, 工 地 应 配 置 细 目 滞 尘 防 护 网, 采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建 房 及 时 对 运 输 道 路 打 扫 和 洒 水, 必 要 时 对 建 设 区 域 采 取 水 雾 降 尘 在 运 输 装 卸 建 筑 材 料 时, 必 须 采 用 封 闭 车 辆 运 输, 尤 其 是 泥 砂 等, 要 防 止 散 落 ⑵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的 噪 声 应 达 到 GB 的 规 定 值, 加 强 临 路 一 侧 的 绿 化, 安 装 使 用 隔 声 降 噪 效 果 好 的 建 材, 降 低 周 围 交 通 噪 声 对 院 区 内 部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⑶ 项 目 施 工 期 要 采 取 有 效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防 止 区 域 大 面 积 水 土 流 失 做 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减 小 施 工 给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的 影 响 ⑷ 院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等 设 施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设 计 施 工 调 试, 按 照 环 评 建 议 或 可 达 到 同 等 效 果 的 方 案 对 水 污 染 物 进 行 治 理, 并 按 照 环 评 要 求 做 好 厂 区 清 污 分 流, 确 保 院 内 处 理 出 水 达 到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⑸ 风 机 水 泵 等 高 噪 声 设 备, 应 注 意 基 础 减 振, 按 隔 声 要 求 设 计, 设 隔 声 门 隔 声 窗 ⑹ 对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进 行 分 类 处 理, 一 般 固 废 应 经 消 毒 后 进 行 卫 生 填 埋 ; 对 危 险 固 废 应 进 行 及 时 收 集 及 时 委 托 光 大 环 保 ( 连 云 港 )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⑺ 项 目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须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使 用,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⑻ 若 项 目 涉 及 放 射 性 辐 射 等 影 响, 应 另 行 委 托 具 有 相 关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污 染 影 响 评 价 ⑼ 以 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仅 限 于 本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所 述 的 建 筑 规 模 建 设 方 案 及 所 述 污 染 物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当 以 上 内 容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时 应 另 行 评 价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6
高安屯污泥处置中心12.14.doc
北 京 市 高 安 屯 污 泥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委 托 单 位 : 北 京 城 市 排 水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神 州 瑞 霖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编 号 :RLHPZZ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市 高 安 屯 污 泥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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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扩 建 住 院 楼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稿 ) 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1 前 言 1.1 项 目 概 况 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张 家 港 市 金 港 镇 天 台 南 路, 创 建 于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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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I- 西 岗 区 黑 嘴 子 码 头 及 周 边 地 块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II-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V- 西 岗 区 黑 嘴 子 码 头 及 周 边 地 块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如 东 进 口 再 生 资 源 加 工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简 本 1 规 划 概 况 1.1 任 务 由 来 如 东 进 口 再 生 资 源 加 工 区 ( 以 下 简 称 为 加 工 区 ) 位 于 大 豫 镇 域 东 南 部,2010 年 7 月 通 过 了 如 东 县 发 改 委 立 项 批 复 ( 东 发 改 委 投 [2010]82 号 ),2011 年 1 月 国 家
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前 言 旅 游 业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产 业, 对 促 进 国 民 经 济 和 整 个 社 会 的 发 展 具 有 重 大 的 作 用 自 2000 年 以 来, 巩 义 市 就 非 常 重 视 旅 游 业 的 发 展, 但 在 其 发 展 过 程 中 存 在 诸 如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深 度 不 够, 宣 传 力 度 不 足, 基 础 设 施 不 完 善 特 色 旅 游 商 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格 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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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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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中 国 智 能 骨 干 网 重 庆 两 江 项 目 ( 保 税 )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填 报 时 间 重 庆 传 云 物 联 网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03 月 重 庆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制 二 〇 〇 二 年 元 月 填 报 说 明 重 庆 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i 目 录 前 言... - 1-1 总 则... - 4-1.1 项 目 由 来... - 4-1.2 编 制 依 据... - 5-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 7-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 9-1.5 评 价 目 的... - 14-1.6 评 价 重 点 与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 14-1.7
01_总论-f28.doc
1.1 1709 350 1860 1900 1976 1983 7 1988 2000 9 29 2001 12 13 2002 3 28 9 1 2003 8 8 2006 40 101 31.31 m 2 31.60 m 2 18.09 m 2 2 2001 2003 12 2004 2004 6 98-253 2005 4 1 2005 5 3 40 1.2 1.2.1 1 198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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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3216 号 成 都 恒 福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米 诺 娃 妇 女 儿 童 医 院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二 一 六 年 五 月 目 录 1. 总 论... 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产 业 政 策 及 规 划 符 合 性... 2 1.3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E3F4D1F4B0D9CDA820C8ABCEC42E646F63>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特 点... 1 1.2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2 1.3 评 价 目 的 指 导 思 路 和 评 价 重 点... 3 1.4 主 要 结 论... 4 2 总 则... 8 2.1 评 价 依 据... 8 2.2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重 点... 13 2.3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17 2.4 评 价
目 录 1 规 划 概 况... 1 1.1 工 作 背 景... 1 1.2 规 划 范 围 及 定 位... 1 1.3 规 划 概 述... 2 2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24 2.1 自 然 地 理 概 况... 24 2.2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26 2.3 水 资
白 云 区 棠 涌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优 化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征 求 意 见 稿 ) 广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2015 年 7 月 目 录 1 规 划 概 况... 1 1.1 工 作 背 景... 1 1.2 规 划 范 围 及 定 位... 1 1.3 规 划 概 述... 2 2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24 2.1 自 然
china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3232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公 示 本 ) 项 目 名 称 : 新 津 县 杨 柳 河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成 都 市 新 津 县 工 业 投 资 经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11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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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1.1 1.1.1 1.2 6 71566m 2 42989m 2 2005 2009[2009]0057 60000 1.2 1.2.1 1 1989 12 26 2 2 2002 10 28 32008 2 42000 3 20 5 2000 4 29 6 2000 4 1.3.2 12005 1 22004 7 3 [2000]8 4 [1997]29 1.3.3 1 [200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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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 莱 安 诺 葡 萄 酒 庄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葡 萄 酒 300 吨 综 合 型 酒 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19 号 二 〇 一 五 年 三 月 烟 台 前 言 蓬 莱 市 旅 游 局 发 展 规 划 中 指 出 蓬 莱 市 将 借 助 葡 萄 与 葡 萄 酒 产 业 资 源, 积 极 发 展 葡 萄 酒 文 化 展 葡 萄 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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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江 市 润 州 区 土 地 房 屋 开 发 总 公 司 蚕 桑 路 以 南 御 桥 港 以 西 地 块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镇 江 市 润 州 区 土 地 房 屋 开 发 总 公 司 二 O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1 前 言...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项 目 主 要 特 点... 2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4D F736F F D20B9E3C8C4CFD8B8DFB5EACBAEBFE2D4F6C8DDB9A4B3CCA3A8B9ABCABEB0E6A3A92E646F63>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063 号 广 饶 县 高 店 水 库 增 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北 京 中 科 尚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前 言 广 饶 县 位 于 麻 湾 引 黄 灌 区 下 游, 小 清 河 支 脉 河 两 大 水 系 流 经 该 区 为 保 证 黄 河 生 态 需 要, 引 用 黄 河 水 的 时 间
国家环保总局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市 南 水 北 调 配 套 工 程 河 西 干 渠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北 京 市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建 设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0 日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制 1 2 3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一 项 目 概 要 及 任 务 由 来 前 言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纳 米 粉 体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其 于 2012 年 在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桥 头 路 1 号 建 设 了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纳 米 磷 酸 铁 锂 三 期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中 山 大 学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一 项 目 概 要 及 任 务 由 来 前 言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纳 米 粉 体 材 料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江 苏 永 辉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石 湖 路 分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江 苏 永 辉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石 湖 路 分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 2015 年 11 月 5 日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52 号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2014 年 11 月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慧聪家电城工程建设项目
项 目 负 责 人 资 质 证 书 目 录 前 言... 1 1 总 则... 6 1.1 编 制 依 据... 6 1.2 相 关 规 划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2 1.3 评 价 专 题 设 置 及 评 价 重 点... 21 1.4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27 1.5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34 2 原 有 项 目 概 况...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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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表 编 号 年 编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创 志 力 电 器 制 品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电 器 制 造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创 志 力 电 器 制 品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7 月 15 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常州市武进天源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委 托 单 位 :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苏 州 科 太 环 境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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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力 昊 气 体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编 制 单 位 : 二 〇 一 二 年 六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论...3 1.1 项 目 的 由 来...3 1.2 评 价 目 的 及 原 则...3 1.3 编 制 依 据...4 1.4 区 域 的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以 及 评 价 标 准...7 1.5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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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 1 1 评 价 任 务 由 来... 1 2 项 目 特 点... 1 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2 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3 1 总 则... 4 1.1 评 价 目 的 及 评 价 工 作 原 则... 4 1.2 编 制 依 据... 4 1.3 评 价 内 容 和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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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 山 三 一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发 动 机 ( 道 路 用 ) 制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简 本 ) 建 设 单 位 : 昆 山 三 一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南 京 大 学 环 境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906 号 二 〇 一 四 年 一 月 本 简 本 内 容 由 南 京 大 学 环 境 规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 州 市 兴 丰 生 活 垃 圾 卫 生 填 埋 二 场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公 示 简 本 环 境 保 护 部 华 南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二 O 一 二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项 目 背 景... 1 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2 1.1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概 况... 2 1.2 选 址 选 择 及 规 划 相 符 性... 3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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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示 版 ) 益 海 ( 连 云 港 ) 精 细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4 月 ( 公 示 版 ) 2015 年 4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分 析... 2 1.2.1 是 板 桥 工 业 园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2 1.2.2 是 贯 彻 国 家 能 源 政 策 提 高 能
第一章 总论
陕 西 盛 华 冶 化 有 限 公 司 30000 吨 金 属 钙 ( 一 期 15000 吨 金 属 钙 生 产 线 ) 建 设 项 目 前 言 前 言 一 项 目 由 来 金 属 钙 是 一 种 活 泼 的 轻 有 色 金 属, 在 工 业 领 域 中 的 应 用 广 泛, 随 着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的 不 断 发 展, 其 应 用 范 围 与 应 用 领 域 在 不 断 拓 展, 国 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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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锡 恒 隆 广 场 ( 二 期 )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全 本 公 示 ) 建 设 单 位 : 无 锡 恒 颖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五 年 三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概 述...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1 1.3 项 目 特 点...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丽 东 苑 二 期 天 津 东 丽 区 阳 光 新 城 购 物 广 场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杨 宁 联 系 人 张 家 正 通 讯 地 址 天 津 市 东 丽 区 经 济 开 发 区 联 系 电 话 13388089667 传 真 59661581 邮 政 编 码 300161 建 设 地 点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天 津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杭 州 西 湖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0 台 新 能 源 专 用 车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浙 江 省 工 业 环 保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国 环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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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精 加 工 教 槽 料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江 苏 弘 牧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东 台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编 制 日 期 : 二 一 四 年 七 月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制 47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精 加 工 教 槽 料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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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供 环 保 部 门 信 息 公 开 使 用 ) ( 持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203 号 )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目 录 1 目 录 前 言 1 总 则 1.1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4 1.2 编 制 依 据...4
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875 号 汕 头 市 龙 湖 人 民 医 院 门 诊 楼 住 院 楼 及 医 疗 配 套 设 施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汕 头 市 龙 湖 人 民 医 院 编 制 单 位 : 广 州 国 寰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目 录 前 言...1 1. 任 务 由 来...1
审批编号:
审 批 编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塑 料 制 品 加 工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青 岛 大 川 塑 业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 2015 年 11 月 环 评 编 号 : YYHP-15-343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1 本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7.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56 7.3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60 7.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61 7.5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62 7.6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分 析...62 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目 录 1 前 言...1 1.1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1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1.4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结 论...3 2 总 则...4 2.1 编 制 依 据...4 2.2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8 2.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评 价 重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12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14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17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修 改 稿 ) 项 目 名 称 : 年 产 20 万 套 大 型 发 电 机 机 架 新 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绍 兴 市 海 尔 曼 斯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编 制 日 期 : 二 一 六 年 七 月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红 旗 河 ( 反 修 河 ~ 波 庄 河 段 ) 整 治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水 务 局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4 月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04报告文本-苏州分公司--中帆报告表(报批稿).doc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昆 山 中 帆 合 兴 五 金 有 限 公 司 新 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昆 山 中 帆 合 兴 五 金 有 限 公 司 编 写 日 期 2015 年 12 月 20 日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制 填 报 说 明 江 苏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持 有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福 建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适 用 于 第 三 产 业 建 设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厦 门 思 明 华 医 馆 第 二 中 医 门 诊 部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厦 门 思 明 华 医 馆 第 二 中 医 门 诊 部 法 人 代 表 ( 盖 章 或 签 字 ) 游 爱 和 联 系 人 游 爱 和 联 系 电 话 15985808111 邮 政 编 码
Microsoft Word - 戴尔乐专用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底盘项目报批稿发送打印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959 号 厦 门 市 戴 尔 乐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戴 尔 乐 专 用 汽 车 新 能 源 汽 车 及 底 盘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厦 门 市 戴 尔 乐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江 苏 久 力 环 境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0 一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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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603 号 长 江 下 游 安 庆 河 段 航 道 整 治 二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长 江 航 道 局 评 价 单 位 : 二 一 五 年 六 月 项 目 名 称 : 长 江 下 游 安 庆 河 段 航 道 整 治 二 期 工 程 评 价 单 位 : 项 目 负 责 人 : 前 言 前 言 长 江 下 游
World Bank Document
Public Disclosure Authorized Public Disclosure Authorized Public Disclosure Authorized Public Disclosure Authorized 世 行 贷 款 山 西 燃 气 利 用 项 目 综 合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建 设 单 位 : 山 西 省 国 新 能 源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环 评 单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1 1 总 则... 2 1.1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2 1.2 编 制 依 据... 2 1.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4 1.4 评 价 标 准... 5 1.5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7 1.6 评
国 电 九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灰 场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JIANGXI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303 号 二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南 昌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1 1 总 则... 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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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环 评 乙 字 第 2124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报 批 本 ) 项 目 名 称 : 安 徽 省 六 安 市 ( 叶 集 试 验 区 ) 双 渡 物 流 园 项 目 ( 一 期 40 亩 )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安 徽 双 渡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巢 湖 中 环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 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下 王 加 油 站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嵊 州 市 中 石 化 国 资 油 气 站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杭 州 联 强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031 号 )
Microsoft Word - 报告报批全文公示版0119
江 苏 虹 港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对 苯 二 甲 酸 精 制 提 纯 技 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全 文 公 示 稿 ) 江 苏 虹 港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六 年 一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1.3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2 1.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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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II III 目 录 1 前 言... 1 1.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和 特 点...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2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3 1.4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结 论... 3 2 总 论... 5 2.1 评 价 目 的 与 指 导 思 想... 5 2.2 编 制 依 据... 6 2.3
Microsoft Word - 20141208瑞寻最终版201505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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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广 东 垦 区 红 十 月 农 场 医 院 门 诊 住 院 楼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广 东 省 红 十 月 农 场 评 价 单 位 : 广 州 环 发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0 一 五 年 九 月 目 录 1 前 言...1 1.1 项 目 由 来...1 1.2 评 价 工 作 程 序...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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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历 下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用 房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济 南 市 公 安 局 交 通 警 察 支 队 编 制 日 期 : 2016 年 6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