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 辭 進 入 東 吳 經 研 所 是 一 條 交 織 著 痛 苦 與 快 樂 的 道 路 前 半 段 的 痛 苦 是 因 為 實 力 的 累 積, 而 後 半 段 的 快 樂 則 是 成 果 收 穫 的 喜 悅 大 學 念 的 是 與 經 濟 沾 不 上 邊 的 餐 飲 管 理, 因 為 這 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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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 吳 大 學 經 濟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傅 祖 壇 博 士 孫 嘉 宏 博 士 考 量 公 司 治 理 與 風 險 下 之 績 效 評 估 以 台 灣 證 劵 業 為 例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Taiwan Securities Industry with the Consideration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Risk Management 研 究 生 : 郭 樓 蘋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三 年 七 月
2 謝 辭 進 入 東 吳 經 研 所 是 一 條 交 織 著 痛 苦 與 快 樂 的 道 路 前 半 段 的 痛 苦 是 因 為 實 力 的 累 積, 而 後 半 段 的 快 樂 則 是 成 果 收 穫 的 喜 悅 大 學 念 的 是 與 經 濟 沾 不 上 邊 的 餐 飲 管 理, 因 為 這 樣, 使 自 己 打 從 心 裡 不 想 輸 給 這 個 未 知 的 領 域, 感 謝 求 學 過 程 中 老 師 們 的 耐 心 教 導 與 同 學 們 的 熱 心 扶 持, 使 過 程 中 不 至 於 跌 跌 撞 撞 除 此 之 外,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傅 祖 壇 先 生 給 了 我 論 文 上 與 人 生 道 路 上 的 方 向, 謝 謝 您 一 開 始 的 嚴 厲 與 最 後 這 些 日 子 的 慈 愛, 使 我 學 會 如 何 在 挫 折 中 成 長, 學 到 除 了 作 研 究 之 外, 體 會 到 的 更 是 人 生 中 深 刻 的 哲 理 最 後 感 謝 的 是 我 的 家 人, 不 論 我 作 的 任 何 決 定, 總 是 默 默 支 持 我, 家 人 就 是 這 樣, 可 以 永 遠 無 怨 無 悔 的 付 出, 謝 謝 我 的 爸 爸 現 在 與 天 上 的 兩 位 媽 媽 姊 姊 妹 妹 和 弟 弟, 總 是 能 夠 在 任 何 地 方 帶 給 我 無 限 的 愛 與 力 量, 我 愛 你 們 再 見 了 東 吳 城 中, 這 小 小 的 溫 馨 環 境, 也 能 使 我 痛 苦 又 快 樂 的 地 方, 送 給 現 在 的 自 己 : 永 遠 保 有 一 顆 自 由 的 心 ; 也 祝 福 未 來 的 自 己 心 志 能 夠 更 加 堅 強 茁 壯 郭 樓 蘋 謹 誌 於 東 吳 大 學 經 濟 研 究 所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八 月 城 中 2622
3 摘 要 台 灣 證 劵 商 發 展 過 程 中 扮 演 資 金 市 場 的 要 角, 但 在 金 融 風 暴 影 響 與 全 球 化 的 趨 勢 下, 勢 必 要 找 出 屬 於 自 己 的 產 業 定 位 而 公 司 治 理 對 金 融 體 系 的 影 響 已 日 趨 重 要, 隨 著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的 不 同 分 配 下, 進 而 影 響 公 司 的 成 本 與 利 潤 本 文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對 台 灣 證 劵 商 的 經 營 績 效 之 影 響, 同 時 考 量 在 營 運 中 所 產 生 的 經 營 風 險, 使 結 果 更 加 客 觀 與 貼 近 實 際 情 況 研 究 對 象 為 台 灣 32 家 證 劵 商, 研 究 期 間 為 2007 年 到 2011 年, 總 樣 本 數 160 筆 先 前 研 究 公 司 治 理 議 題 的 文 獻, 大 多 以 財 務 或 會 計 來 做 為 衡 量 績 效 的 指 標, 容 易 造 成 單 一 財 務 比 率 較 無 法 呈 現 銀 行 整 體 經 營 效 率, 因 此 使 用 成 本 面 及 利 潤 面 綜 合 性 績 效 指 標, 以 及 資 產 報 酬 率 (ROA) 及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ROE) 的 傳 統 財 務 比 率 績 效 衡 量 指 標, 討 論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董 事 會 組 成 ( 董 事 會 規 模 獨 立 董 監 席 次 比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 及 股 權 結 構 ( 大 股 東 持 股 比 經 理 人 持 股 比 法 人 持 股 比 ) 對 臺 灣 證 劵 商 績 效 表 現 之 影 響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 成 本 效 率 方 面,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大 股 東 持 股 % 存 在 顯 著 影 響 ; 利 潤 效 率 方 面, 董 事 會 規 模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董 監 持 股 % 大 股 東 持 股 % 法 人 持 股 存 在 顯 著 影 響 顯 示 出 公 司 治 理 能 解 釋 效 率 值 佔 很 大 一 部 分, 更 顯 示 出 證 劵 商 公 司 治 理 的 重 要 性 同 時 發 現 經 營 風 險 變 數 對 成 本 與 利 潤 邊 界 有 顯 著 之 影 響 關 鍵 字 : 公 司 治 理 效 率 隨 機 邊 界 分 析 法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法 資 產 報 酬 率 (ROA)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ROE) 臺 灣 證 劵 業
4 Abstract The Taiwan Securities Industr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aiwanese capital markets. However, due to the impacts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and Globalization,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important for Taiwan's securities industry. The company's costs and profits would be affected by their differences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system. This study discusses how corporate governance system influences Taiwan securities firms and also considers the operational risks which arising from operations to make the objective results closer to the reality. The subjects of this study consist 32 Taiwanese securities companies in Most previous researches used financial or accounting ratios as performance indicators which fail to reflect overall securities operation performance. Therefore, this study not only used financial ratio such as Return to Asset (ROA) and Return to Earnings (ROE), but also used aggregated performance indicators including cost and profit efficiencies to evaluate performance of securities firms. The latter two indicators were estimated by the Stochastic Frontier analysis method.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variables representing dimensions of board of director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were used to evaluation their impacts o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securities firms in Taiwan. The empirical result shows that the variables such as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s, the joint appointment of president and general manager and the share of stock holding by major shareholders have significant impacts efficiency of securities firms. Meanwhile, the size of board of directors,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s, the joint appointment of president and general manager, the share of stock holding by directors, the share of stock holding by major shareholders and the share of stock holding by
5 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s have significant impacts on profit efficiency of securities firms.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refore can explain a large part of the efficiency variation. Finally, we also find that effects of operational risks on cost and profit frontiers are significant. Keywords: corporate governance, efficiency, stochastic frontier analysis, financial ratio analysis, Return to Asset (ROA), Return to Earnings (ROE), Taiwan's securities industry
6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1 第 二 節 研 究 動 機... 5 第 三 節 研 究 目 的 方 法 與 對 象... 6 第 四 節 研 究 架 構... 6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8 第 一 節 我 國 證 劵 商 之 公 司 治 理 結 構... 8 第 二 節 公 司 治 理 與 經 營 績 效 文 獻 回 顧 第 三 節 我 國 證 劵 業 之 業 務 與 經 營 風 險 第 四 節 風 險 與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文 獻 回 顧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實 證 模 型 31 第 一 節 衡 量 經 濟 效 率 的 研 究 方 法 第 二 節 實 證 模 型 設 立 說 明 第 四 章 實 證 結 果 分 析 45 第 一 節 資 料 選 取 與 變 數 說 明 第 二 節 樣 本 資 料 敘 述 統 計 第 三 節 成 本 利 潤 邊 界 函 數 估 計 結 果 分 析 第 四 節 函 數 估 計 結 果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67 第 一 節 結 論 第 二 節 建 議 參 考 文 獻 69 附 錄 74 I
7 表 目 錄 表 2-1: 證 劵 商 業 務 說 明 表 2-2: 經 營 風 險 說 明 表 2-3: 證 券 業 資 本 適 足 率 各 類 計 算 項 目 範 圍 說 明 表 3-1: 產 出 投 入 變 數 資 料 整 理 表 3-2: 風 險 變 數 說 明 表 3-3: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說 明 表 3-4: 控 制 變 數 說 明 表 3-5: 財 務 比 率 變 數 說 明 表 4-1: 投 入 產 出 變 數 之 說 明 表 4-2: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與 控 制 變 數 說 明 表 4-3:2007 年 之 2011 年 證 劵 商 投 入 產 出 項 敘 述 統 計 ( 千 元 ) 表 4-4:2007 年 至 2011 年 證 劵 商 風 險 變 數 敘 述 統 計 ( 千 元 ) 表 4-5:2007 年 至 2011 年 證 劵 商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敘 述 統 計 表 4-6: 利 潤 效 率 值 次 數 分 配 表 4-7: 利 潤 效 率 平 均 值 表 4-8: 成 本 效 率 值 次 數 分 配 表 4-9: 成 本 效 率 平 均 值 表 4-10: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法 實 證 結 果 表 4-11: 隨 機 邊 界 模 型 實 證 結 果 表 4-12: 無 效 率 實 證 結 果 表 4-13: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影 響 效 果 II
8 圖 目 錄 圖 1-1:1983 年 到 2012 年 證 劵 市 場 成 交 筆 數 與 成 交 金 額... 2 圖 1-2:2002 年 到 2012 年 融 資 交 易 合 計 金 額... 3 圖 1-3:2003 年 到 2012 年 台 股 參 與 比 重... 3 圖 1-4: 證 劵 商 家 數 統 計... 4 圖 3-1: 技 術 效 率 示 意 圖 圖 3-2: 隨 機 邊 界 生 產 模 型 說 明 圖 圖 4-1:2011 年 收 入 分 析 圖 4-2:2011 年 各 收 入 之 資 產 總 額 分 布 圖 圖 4-3:2011 年 各 風 險 比 例 圖 4-4:2011 年 ROA 與 股 權 結 構 分 布 圖 圖 4-5: 利 潤 效 率 值 圖 4-6: 成 本 效 率 值 圖 4-7: 整 體 劵 商 利 潤 效 率 之 變 動 趨 勢 圖 4-8: 整 體 劵 商 成 本 效 率 之 變 動 趨 勢 圖 4-9:ROA ROE 財 務 指 標 變 動 趨 勢 圖 4-10: 利 潤 成 本 效 率 值 變 動 趨 勢 圖 4-11:2007 年 到 2011 年 經 紀 業 務 收 入 變 動 圖 4-12:2007 年 到 2011 年 公 司 規 模 變 動 圖 4-13:2007 年 到 2011 年 資 本 適 足 率 變 動 III
9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 一 ) 回 顧 早 期 的 台 灣 並 沒 有 證 劵 市 場 一 詞, 直 到 民 國 五 十 年 成 立 台 灣 證 劵 交 易 所, 證 劵 市 場 之 名 稱 才 確 立, 開 始 逐 漸 被 人 熟 悉 以 證 劵 市 場 近 期 來 說,2008 年 為 台 股 變 動 最 劇 烈 的 一 年, 美 國 雷 曼 兄 弟 破 產 所 引 發 的 金 融 海 嘯 殃 及 全 球, 各 國 股 市 產 生 連 鎖 效 應 狂 跌, 台 灣 股 市 嚴 重 亦 下 挫, 類 似 的 困 境 在 證 劵 業 發 展 過 程 中 經 歷 了 包 括 1997 年 亞 洲 金 融 風 暴 2000 年 網 路 泡 沫 化 2003 年 SARS 風 暴 以 及 2008 年 金 融 海 嘯 的 洗 禮 在 每 一 次 景 氣 循 環 的 影 響 下, 台 股 嚴 重 下 挫 背 後 反 映 著 證 劵 商 主 要 業 務 收 入 亦 每 況 愈 下, 因 此 經 營 環 境 變 得 困 難 重 重 全 球 化 的 發 展 趨 勢 下, 台 灣 於 2002 年 正 式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後, 外 國 證 劵 商 開 始 進 入 國 內 證 劵 市 場 擠 身 競 爭 行 列 因 此 提 升 金 融 產 業 競 爭 力 便 迫 在 眉 睫, 台 灣 與 中 國 大 陸 於 2009 年 簽 訂 兩 岸 合 作 備 忘 錄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 及 2010 年 簽 訂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 讓 我 國 證 劵 商 可 以 進 入 中 國 大 陸 開 辦 證 劵 業 務, 積 極 推 動 本 國 金 融 產 業 經 濟 自 由 化 程 度 下, 產 業 間 及 產 業 內 的 業 務 與 產 品 不 斷 適 應 調 整, 關 於 台 灣 證 劵 業 未 來 的 發 展 將 在 各 界 關 注 下, 考 驗 著 證 劵 商 如 何 走 出 自 己 的 市 場 定 位, 更 是 讓 人 拭 目 以 待 ( 二 ) 國 內 證 劵 業 之 經 營 環 境 : 規 模 較 大 之 證 券 商 多 為 同 時 經 營 證 券 經 紀 自 營 與 承 銷 三 大 主 要 業 務 國 內 證 券 商 獲 利 集 中 於 經 紀 業 務, 而 各 證 劵 商 提 供 之 商 品 與 業 務 之 同 質 性 高, 而 規 模 小 之 證 劵 商 競 爭 力 不 足 下, 只 能 以 低 價 競 爭 為 策 略 1
10 而 外 國 證 券 商 亦 可 經 由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於 台 灣 設 立 分 公 司, 經 營 證 券 相 關 業 務, 外 國 證 劵 商 因 其 長 期 在 國 際 上 發 展 之 優 勢, 在 其 業 務 上 能 提 供 的 交 易 範 圍 產 品 類 別, 更 能 滿 足 各 方 投 資 人 的 需 求, 國 內 證 券 商 較 難 與 其 競 爭 之 處, 就 是 國 外 證 劵 商 經 常 以 交 易 手 續 費 之 優 惠, 以 及 多 樣 化 的 國 際 投 資 商 品, 使 得 國 內 證 券 商 因 獲 利 下 降 而 失 去 競 爭 力 ( 三 ) 國 內 證 劵 業 之 收 益 分 析 : 國 內 證 券 商 之 收 益 來 源 主 要 為 經 紀 業 務 的 完 成 受 託 買 賣 交 易 所 得 之 手 續 費 與 利 息 承 銷 有 價 證 券 及 辦 理 股 務 代 理 手 續 費 自 營 業 務 之 獲 利 等 圖 1-1:1983 年 到 2012 年 證 劵 市 場 成 交 筆 數 與 成 交 金 額 資 料 來 源 :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而 國 內 證 券 商 為 了 吸 引 投 資 者, 通 常 在 收 取 經 紀 手 續 費 給 予 優 待 使 證 券 商 手 續 費 削 價 競 爭 下 使 收 益 也 逐 漸 萎 縮 而 整 體 證 券 商 仍 以 經 紀 業 務 為 主 要 營 收 來 源, 圖 2-1 顯 示, 近 期 因 受 到 金 融 風 暴 之 嚴 重 影 響 使 得 證 券 市 場 價 格 與 交 易 量 之 持 續 低 迷, 顯 示 出 景 氣 帶 動 下 使 證 劵 商 獲 利 不 斷 下 降 根 據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資 料 顯 示,2012 年 整 體 市 場 融 資 交 易 金 額 僅 5633 餘 億 元, 與 2011 年 的 7270 餘 億 元 以 及 2010 年 的 8293 餘 億 元 水 準 相 差 甚 多, 由 圖 2-2 可 看 出 台 股 融 資 交 易 金 額 近 兩 年 大 幅 銳 減, 連 帶 影 響 融 資 利 息 收 入 跟 著 縮 水, 特 2
11 別 是 自 辦 融 資 業 務 的 大 型 證 券 商, 因 此 國 內 證 券 商 在 景 氣 帶 動 下, 其 獲 利 表 現 著 實 大 不 如 前 圖 1-2 :2002 年 到 2012 年 融 資 交 易 合 計 金 額 資 料 來 源 :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隨 著 國 際 化 程 度 提 高, 國 外 資 金 陸 續 進 入, 在 國 外 證 券 商 因 的 國 際 化 優 勢 以 及 遍 及 全 球 投 資 方 的 背 景 下, 使 得 國 內 證 劵 商 難 以 在 資 本 與 規 模 上 與 之 抗 衡 由 下 圖 也 可 看 出 隨 著 國 際 自 由 化 發 展 以 及 經 濟 自 由 開 放 下, 圖 2-3 顯 示, 僑 外 法 人 對 台 股 的 參 與 比 重 逐 年 升 高 圖 1-3 :2003 年 到 2012 年 台 股 參 與 比 重 資 料 來 源 :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3
12 國 內 證 券 商 自 金 融 風 暴 以 來 獲 利 普 遍 下 降, 尤 其 在 網 路 下 單 的 電 子 交 易 市 場, 眾 家 證 券 商 也 因 為 競 爭 壓 力 下, 削 價 競 爭 的 結 果 使 公 司 營 運 更 加 困 難 由 於 國 內 券 商 業 務 重 疊 性 高, 因 此 政 府 近 年 也 積 極 宣 導 國 內 證 劵 商 合 併 或 轉 型 政 策, 國 內 證 券 商 因 此 成 為 金 控 業 者 擴 大 事 業 版 圖 下 的 購 併 對 象 ( 四 ) 業 務 特 性 我 國 自 民 國 77 年 開 放 設 立 證 券 商 以 來, 證 劵 商 受 限 於 產 品 與 服 務 差 異 性 不 大, 因 此 為 了 擴 大 事 業 版 圖, 開 始 透 過 併 購 營 業 受 讓 等 方 式 進 行 整 合, 以 增 加 營 運 的 規 模, 達 到 規 模 經 濟 降 低 營 業 成 本, 如 反 映 在 圖 2-4 之 證 劵 商 家 歷 年 來 之 變 化 以 證 券 業 的 合 併 為 例, 分 別 為 :2007 年 元 大 證 券 合 併 復 華 證 券 民 國 98 年 凱 基 證 券 合 併 台 証 證 券 2010 年 群 益 證 券 合 併 金 鼎 證 券 2011 年 元 大 證 券 合 併 寶 來 證 券,2013 年 凱 基 證 券 合 併 大 華 證 劵, 兩 大 證 券 商 合 併 後 在 經 紀 業 務 的 市 占 版 圖 將 超 過 25%, 加 速 了 大 者 恆 大 的 情 況 除 了 前 述 較 大 規 模 證 券 商 間 之 整 併 外, 大 部 分 之 整 併 都 是 由 具 有 競 爭 力 的 金 融 機 構 發 動 ( 如 元 大 寶 來 證 券 合 併 鼎 富 證 券 ), 而 被 整 併 的 機 構 皆 是 原 本 體 質 不 差, 因 為 經 濟 景 氣 惡 性 循 環, 以 致 於 營 運 出 現 困 難 之 證 劵 商 圖 1-4: 證 劵 商 家 數 統 計 資 料 來 源 : 金 管 會 期 證 局 4
13 ( 五 ) 發 展 契 機 台 灣 與 中 國 大 陸 於 2009 年 簽 訂 兩 岸 合 作 備 忘 錄 (MOU) 與 2011 年 簽 訂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FA) 下, 打 開 金 融 業 者 國 際 化 的 門 戶, 其 中 兩 岸 金 融 MOU 之 合 約 其 中 內 容 : 台 灣 與 中 國 大 陸, 對 金 控 銀 行 證 券 期 貨 等 金 融 產 業, 簽 訂 實 質 對 等 的 互 惠 往 來 契 約 MOU 被 比 喻 為 入 場 劵, 讓 國 內 證 劵 業 者 得 以 進 入 中 國 市 場, 擁 有 和 其 他 外 資 同 等 規 格 的 待 遇 在 MOU 簽 訂 之 前, 國 內 雖 然 已 經 有 13 家 證 劵 商 在 中 國 大 陸 設 立 辦 事 處, 但 無 法 實 際 承 作 金 融 業 務 ; 在 簽 訂 MOU 之 後, 與 中 國 證 劵 商 合 資 下, 其 辦 事 處 得 以 升 格 為 其 分 支 機 構 亦 可 幫 助 國 內 證 劵 商 在 中 國 市 場 達 到 籌 資 目 的 而 後 簽 訂 之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FA) 後, 其 入 場 劵 更 是 被 升 格 為 VIP 招 待 劵, 擁 有 優 於 其 他 外 資 的 有 利 條 件, 在 無 須 與 中 國 證 劵 商 合 資 下, 除 了 升 格 為 分 支 機 構 外, 其 營 業 範 圍 比 照 當 地 證 劵 商 在 這 些 有 利 國 內 證 劵 商 發 展 的 條 件 下, 相 信 更 能 加 速 國 內 證 劵 業 的 轉 型 與 國 際 化 的 發 展, 有 望 使 獲 利 改 善 因 此, 我 國 證 券 商 的 業 務 型 態 及 結 構 面 臨 適 應 與 調 整 階 段, 在 應 有 之 監 理 下, 主 管 機 關 近 期 也 不 斷 往 下 修 正 對 國 內 證 劵 商 的 嚴 格 規 範, 以 協 助 改 善 證 券 商 之 經 營 環 境, 以 期 國 內 證 劵 商 在 未 來 新 契 機 中 發 展 利 基, 使 收 益 增 加 改 善 第 二 節 研 究 動 機 ( 一 ) 國 內 證 劵 商 提 升 經 營 績 效 之 重 要 性 國 內 證 劵 業 近 期 受 到 金 融 海 嘯 的 嚴 重 影 響, 證 劵 市 場 之 成 交 價 格 與 成 交 量 皆 持 續 低 迷, 許 多 國 內 證 劵 商 面 臨 經 營 上 的 困 境, 因 此 如 何 提 升 績 效 成 為 國 內 證 劵 商 首 要 目 標 ( 二 ) 過 去 文 獻 缺 少 將 經 營 風 險 納 入 考 量 風 險 控 管 中, 包 括 巴 賽 爾 銀 行 監 理 委 員 會 於 1995 年 研 商 出 適 用 於 證 劵 商 之 風 險 評 估 方 式 日 本 於 1990 年 公 布 證 劵 商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率 之 計 算 方 式 金 管 會 要 求 證 劵 商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率 不 得 小 於 150%, 鑑 於 以 上 針 對 證 劵 商 之 風 險 嚴 格 控 5
14 管 下, 本 研 究 將 風 險 納 入 模 型 中 加 以 考 量 ( 三 ) 公 司 治 理 與 經 營 績 效 間 之 關 係 自 1997 年 金 融 風 暴 以 來, 公 司 治 理 對 企 業 績 效 影 響 開 始 受 到 重 視,1999 年 OECD 公 布 公 司 治 理 原 則 樹 立 各 國 參 考 標 竿 因 此 本 研 究 也 將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與 經 營 績 效 間 的 影 響 關 係 第 三 節 研 究 目 的 方 法 與 對 象 本 文 的 主 要 目 的 為 考 量 風 險 下 對 於 國 內 證 劵 業 之 績 效 評 估, 並 衡 量 與 比 較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對 綜 合 性 效 率 值 與 單 一 財 務 比 率 值 之 影 響 效 果, 研 究 對 象 為 2007 年 至 2011 年 之 32 家 國 內 綜 合 證 劵 商 以 下 將 本 文 目 的 詳 加 說 明 之 一 比 較 效 率 值 與 財 務 比 率 對 於 績 效 的 代 理 性, 二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與 效 率 值 及 財 務 比 率 之 關 係 為 了 達 成 上 述 研 究 目 的, 本 文 採 取 的 步 驟 與 方 法 如 下 : 一 比 較 四 個 迴 歸 模 型, 分 別 是 綜 合 性 利 潤 效 率 值 與 成 本 效 率 值 ; 單 一 財 務 比 率 ROA 與 ROE 藉 由 年 變 動 資 料 分 析 兩 者 之 經 營 績 效 替 代 性 二 比 較 四 個 迴 歸 模 型, 分 別 是 綜 合 性 利 潤 效 率 值 與 成 本 效 率 值 ; 單 一 財 務 比 率 ROA 與 ROE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對 績 效 之 影 響 與 差 異 資 料 來 源 為 台 灣 經 濟 新 報 資 料 庫 (TEJ) 中 上 市 及 未 上 市 共 32 家 國 內 證 劵 商 2007 年 到 2011 年 之 資 料, 部 分 缺 漏 資 料 則 參 考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與 證 劵 交 易 所 資 料 之 來 補 足 資 料 完 整 性 第 四 節 研 究 架 構 本 文 研 究 共 分 為 五 章 第 一 章 為 緒 論, 說 明 本 研 究 背 景 與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目 的 方 法 與 對 象 第 二 章 為 文 獻 回 顧, 分 為 公 司 治 理 與 風 險, 對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文 獻 回 顧, 探 討 以 前 學 者 對 兩 方 面 變 數 之 選 取 與 方 法 之 貢 獻 第 三 章 台 灣 證 劵 業 現 況, 回 顧 證 劵 市 場 的 發 展 與 現 況 分 析 探 討 證 劵 商 的 業 務 內 容 最 後 討 論 證 劵 商 面 臨 的 經 營 風 險 以 及 證 劵 商 的 公 司 治 理 指 標 分 析 第 四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實 證 模 型, 6
15 針 對 實 證 結 果 作 證 劵 商 經 營 績 效 分 析 以 及 效 率 值 估 計 結 果 整 理 最 後 使 用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法 與 隨 機 邊 界 法, 並 對 模 型 設 立 予 以 說 明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依 分 析 結 果 作 綜 合 結 論 並 提 出 建 議 7
16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第 一 節 我 國 證 劵 商 之 公 司 治 理 結 構 根 據 證 劵 交 易 所 公 布 之 證 劵 商 公 司 治 理 資 料, 提 出 我 國 證 劵 商 之 公 司 治 理 架 構, 分 述 如 下 : ( 一 ) 公 司 治 理 概 述 1. 定 義 以 法 律 觀 點 來 看, 在 企 業 所 有 權 與 企 業 經 營 權 分 離 之 公 司 體 系 下, 如 何 透 過 法 律 的 管 控 設 計, 監 督 與 強 化 企 業 之 組 織 運 作 ; 重 視 經 濟 觀 點 者, 則 認 為 公 司 治 理 能 使 公 司 經 濟 價 值 極 大 化, 例 如 追 求 股 東 債 權 人 員 工 間 報 酬 之 極 大 化 ; 強 調 財 務 管 理 之 觀 點 者, 則 為 資 金 的 提 供 者 如 何 確 保 公 司 經 理 人 能 以 最 佳 方 式 運 用 其 資 金, 並 為 其 賺 取 應 得 之 報 酬 國 際 組 織 OECD 定 義 為 是 一 種 對 公 司 進 行 管 理 和 控 制 的 體 系, 它 不 僅 規 定 了 公 司 的 各 個 參 與 者 ( 例 如 董 事 會 經 理 層 股 東 和 其 他 利 害 關 係 人 ) 的 責 任 和 權 利 分 配, 而 且 明 確 了 決 策 公 司 事 務 時 所 應 遵 循 的 規 則 和 程 序 公 司 治 理 的 定 義 很 多, 綜 合 而 言, 公 司 治 理 是 一 種 指 導 與 管 理 的 機 制, 以 落 實 公 司 經 營 者 責 任 為 目 的, 在 兼 顧 其 他 利 害 關 係 人 利 益 下, 藉 由 加 強 公 司 績 效, 保 障 股 東 權 益 2. 範 圍 公 司 治 理 所 及 對 象 之 範 圍 有 狹 義 及 廣 義 之 區 別 採 狹 義 說 者 主 張 其 範 圍 僅 限 於 股 東 與 經 營 管 理 階 層 間 之 代 理 關 係, 亦 即 將 重 點 放 在 董 監 事 之 機 制 設 計 及 功 能 上 採 廣 義 者 則 認 為 應 納 入 利 害 關 係 人 (stakeholder) 於 公 司 治 理 中 所 扮 演 之 重 要 角 色 此 處 所 指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不 包 括 股 東 在 內 之 其 他 與 公 司 利 益 相 關 之 人, 如 員 工 客 戶 供 應 商 債 權 人 等 3. 重 要 性 優 良 公 司 治 理 的 公 司, 能 妥 善 規 劃 經 營 策 略 有 效 監 督 策 略 執 行 維 護 股 東 8
17 權 益 適 時 公 開 相 關 資 訊, 此 對 公 司 爭 取 投 資 者 的 信 任, 增 強 投 資 人 之 信 心, 吸 引 長 期 資 金 及 國 際 投 資 人 之 青 睞 尤 其 重 要 我 國 已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WTO), 企 業 採 行 優 良 的 公 司 治 理 機 制, 將 有 助 強 化 自 身 能 力, 面 對 國 際 市 場 之 競 爭 與 挑 戰 再 者, 具 有 優 良 的 公 司 治 理 機 制 的 企 業, 能 為 股 東 製 造 更 高 的 獲 利 機 會, 在 面 對 金 融 危 機 時, 亦 較 具 競 爭 力 及 應 變 能 力 ( 二 ) 我 國 公 司 治 理 架 構 1. 法 律 規 範 : 我 國 公 司 治 理 相 關 法 令 及 規 章, 包 括 公 司 法 證 券 交 易 法, 以 及 證 交 所 上 市 審 查 準 則 及 櫃 買 中 心 上 櫃 審 查 準 則 公 司 法 主 要 規 範 公 司 實 質 上 之 運 作, 例 如 對 董 監 事 運 作 之 規 範 證 券 交 易 法 有 關 公 司 治 理 的 法 令, 主 要 為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資 訊 揭 露, 建 立 獨 立 董 事 審 計 委 員 會 制 度, 及 強 化 董 事 監 察 人 獨 立 性 方 面 之 規 範 2. 機 制 設 計 : 分 為 內 部 與 外 部 機 制, 內 部 機 制 是 指 公 司 透 過 內 部 自 治 之 方 式 來 管 理 及 監 督 公 司 業 務 而 設 計 的 制 度, 譬 如 董 事 會 運 作 的 方 式 內 部 稽 核 的 設 置 及 規 範 等 外 部 機 制 是 指 透 過 外 部 壓 力, 迫 使 經 營 者 放 棄 私 利, 全 心 追 求 公 司 利 益, 例 如 政 府 法 規 對 公 司 所 為 之 控 制 市 場 機 制 中 的 購 併 等 我 國 現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機 關 之 設 計, 仿 效 政 治 上 三 權 分 立 之 精 神, 設 有 董 事 會 監 察 人 及 股 東 會 等 三 個 機 關, 其 內 部 機 制 以 董 事 會 為 業 務 執 行 機 關, 而 由 監 察 人 監 督 董 事 會 業 務 執 行, 股 東 會 為 最 高 意 思 機 關, 可 藉 由 股 東 代 位 訴 訟 團 體 訴 訟 歸 入 權 等 制 度 的 行 使 運 作, 同 時 監 控 董 事 會 及 監 察 人 二 個 機 關, 藉 由 此 三 機 關 權 限 劃 分 之 制 衡 關 係, 達 到 公 司 治 理 之 目 的 ( 三 ) 我 國 公 司 治 理 執 行 規 範 國 內 企 業 經 營 與 所 有 權 合 一 之 型 態, 雖 有 助 管 理 階 層 於 公 司 內 集 中 權 威, 貫 徹 命 令 之 執 行, 卻 易 造 成 大 股 東 或 經 營 者 獨 裁, 利 用 職 權 從 事 利 益 輸 送 掏 空 資 產 等 不 法 行 為 為 防 範 董 事 濫 用 職 權, 並 有 效 率 執 行 業 務, 提 昇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增 加 公 司 及 股 東 之 價 值, 我 國 法 令 之 相 關 規 範 如 下 : 9
18 (1) 董 事 會 規 模 董 事 會 應 由 董 事 3 人 以 上 組 成, 由 股 東 會 就 有 行 為 能 力 之 人 選 任 之 ( 公 司 法 ),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成 員 應 至 少 有 5 人 ( 證 交 法 ) (2) 獨 立 董 事 自 2002 年 2 月 起 申 請 上 市 ( 櫃 ) 公 司, 董 事 會 成 員 中 應 包 括 至 少 獨 立 董 事 2 人, 且 獨 立 董 事 中 至 少 1 人 須 為 會 計 或 財 務 專 業 人 士 2006 年 1 月 11 日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修 訂 更 明 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得 依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自 願 設 置 獨 立 董 事 但 主 管 機 關 應 視 公 司 規 模 股 東 結 構 業 務 性 質 及 其 他 必 要 情 況, 要 求 公 司 設 置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2 人, 且 不 得 少 於 董 事 席 次 五 分 之 一 ( 證 券 交 易 法 ) 為 強 化 董 事 會 結 構,2006 年 1 月 11 日 新 修 訂 之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應 至 少 有 5 席, 且 除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者 外, 董 事 間 應 有 超 過 半 數 不 得 具 有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監 察 人 間 或 監 察 人 與 董 事 間, 應 至 少 1 席 以 上, 不 得 具 有 上 述 關 係 之 一 ( 證 券 交 易 法 ) 主 管 機 關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14-2 條 第 2 項 規 定, 訂 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設 置 及 應 遵 循 事 項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遵 循 事 項 辦 法 ), 該 辦 法 第 3 條 規 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應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非 屬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關 係 人, 以 確 保 其 獨 立 性 (4) 職 權 董 事 會 的 主 要 職 責 包 括 監 督 經 營 績 效 防 制 利 益 衝 突 及 確 保 公 司 遵 循 各 種 法 令 由 於 部 分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運 作 情 形 不 佳, 董 事 未 妥 善 履 行 其 職 務, 易 造 成 大 股 東 或 經 營 者 濫 用 職 權 為 落 實 董 事 之 職 責, 我 國 公 司 法 明 確 規 定 公 司 負 責 人 應 踐 行 忠 實 義 務 及 注 意 義 務, 如 有 違 反 規 定, 致 公 司 受 有 損 害, 並 應 負 損 害 賠 償 責 任 ( 公 司 法 ) (5) 交 易 市 場 之 資 訊 公 開 主 管 機 關 於 近 年 均 大 幅 修 正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年 報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準 則, 修 訂 重 點 在 於 強 化 發 行 人 股 權 結 構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其 酬 勞 及 獨 立 性 情 形 上 10
19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財 務 狀 況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管 理 暨 公 司 對 員 工 採 行 各 項 權 益 措 施 等 資 訊 揭 露 並 整 合 相 關 風 險 事 項 資 訊 之 揭 露 第 二 節 公 司 治 理 與 經 營 績 效 文 獻 回 顧 在 公 司 治 理 與 經 營 績 效 文 獻 回 顧 方 面, 有 關 於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文 獻 對 於 變 數 之 選 取, 皆 是 由 董 事 會 特 性 與 股 權 結 構 兩 方 面 來 討 論 董 事 會 特 性 方 面, 討 論 董 事 會 規 模 內 / 外 部 董 事 比 例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與 經 營 績 效 之 關 係 ; 股 權 結 構 方 面, 整 理 正 相 關 與 負 相 關 假 說 分 別 探 討 持 股 比 例 相 關 文 獻, 分 別 為 內 部 人 持 股 大 股 東 持 股 法 人 機 構 持 股 ( 一 ) 董 事 會 特 性 與 經 營 績 效 董 事 會 為 所 有 權 人 與 管 理 者 間 之 溝 通 橋 樑, 代 表 股 東 的 權 益, 也 負 責 保 障 與 增 加 公 司 未 來 之 長 期 利 益 (Veliyath,1999) Zahra & Pearce (1989) 主 張 : 董 事 會 主 要 扮 演 服 務 策 略 控 制 三 種 角 色 Cochran, Wartick & Wood(1984) 及 Mehran(1995) 指 出 若 董 事 會 成 員 愈 有 專 業 素 養 與 經 驗 累 績, 則 在 監 督 與 決 策 上 會 愈 有 效 率 並 能 提 升 決 策 品 質, 對 於 公 司 之 經 營 績 效 有 正 面 影 響 1. 董 事 會 規 模 與 經 營 績 效 根 據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九 十 二 條 之 規 定 : 公 司 董 事 會, 設 置 董 事 不 得 少 於 三 人, 由 股 東 會 有 行 為 能 力 之 人 選 任 之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上 市 審 查 準 則 第 9 條 規 定 : 申 請 上 市 公 司 之 董 事 會 成 員 不 得 少 於 五 人, 可 知 上 市 公 司 必 須 要 有 五 位 或 以 上 的 董 事 才 能 組 成 董 事 會 董 事 會 的 規 模 乃 指 董 事 會 的 人 數 Rindova (1999) 指 出, 董 事 會 規 模 及 組 成 決 策 複 雜 性 及 不 確 定 性 為 影 響 公 司 決 策 品 質 的 兩 大 要 素 董 事 會 的 最 適 人 數 應 為 多 少? 過 去 學 者 的 觀 點 分 歧, 贊 成 董 事 會 規 模 與 經 營 績 效 成 正 相 關 者 如 Zahra & Pearce (1989) Lipton & Lorsch (1992) 指 出, 董 事 會 規 模 將 影 響 董 事 會 功 能 的 發 揮, 規 模 愈 大 時, 公 司 績 效 愈 好 Bacon(1973) 則 認 為, 董 事 會 規 模 大 表 示 成 員 本 身 具 多 樣 背 景 及 觀 點, 使 公 司 決 策 的 品 質 改 善, 而 董 事 會 成 員 間 利 益 範 圍 廣 11
20 也 能 使 決 策 立 場 更 加 中 立 董 事 會 規 模 與 經 營 績 效 成 負 相 關 者, 認 為 董 事 會 規 模 越 大 可 能 產 生 派 系 的 問 題 且 使 得 議 事 效 率 降 低 Jensen (1993) 認 為, 若 董 事 會 人 數 較 多 時, 則 董 事 會 組 織 內 部 可 能 會 產 生 派 系 問 題, 導 致 決 策 不 易 整 合 意 見, 使 得 決 策 效 率 變 差, 進 而 對 績 效 產 生 不 利 的 影 響, 提 出 董 事 會 規 模 應 以 不 超 過 七 至 八 人 為 限, 避 免 董 事 會 人 數 過 多 造 成 溝 通 與 協 調 決 策 之 困 難 Salmon (1993) 建 議 限 制 擴 大 董 事 會 規 模 及 增 加 外 部 董 事 數 量, 他 認 為 對 大 型 上 市 公 司 而 言, 董 事 會 規 模 以 8~15 人 為 宜, 因 為 人 數 過 多, 就 會 分 散 和 打 亂 會 議 的 討 論, 使 得 效 益 降 低 2. 內 / 外 部 董 事 比 例 與 經 營 績 效 Rechner (1989) 及 Goodstein, Gautam& Boeker (1994) 定 義 內 部 董 事 為 實 際 參 與 公 司 業 務 之 經 營 並 擔 任 行 政 工 作 者, 而 定 義 外 部 董 事 為 不 在 公 司 內 部 任 職 者 皆 屬 之 也 就 是 沒 有 直 接 受 雇 於 公 司 之 非 管 理 者 董 事 (Buchholtz &Ribbens,1994) 對 於 董 事 會 的 組 成 是 內 部 董 事 占 較 多 席 位 抑 或 是 外 部 董 事 佔 較 多 席 位 的 觀 點 存 在 分 歧 內 部 董 事 優 點 有 : 對 公 司 內 部 了 解 對 於 公 司 之 政 策 執 行 與 承 接 也 會 較 有 責 任 感 而 內 部 董 事 的 缺 點 有 : 對 外 在 環 境 的 警 覺 性 比 較 低 通 常 無 法 跳 脫 公 司 傳 統 與 守 舊 的 想 法 外 部 董 事 優 點 為 : 可 以 重 多 面 向 來 思 考 決 策 問 題 對 外 在 環 境 的 變 化 比 較 敏 銳 外 部 董 事 缺 點 為 : 對 公 司 內 部 缺 乏 足 夠 的 了 解 無 法 投 入 過 多 的 時 間 在 董 事 職 位 上 2.1 支 持 外 部 董 事 在 董 事 會 中 佔 多 數 席 次 董 事 會 成 員 由 內 部 董 事 及 外 部 董 事 組 成, 就 監 督 角 度 而 言, 由 於 內 部 董 事 在 公 司 任 職 決 策 時 會 以 自 身 利 益 為 考 量, 因 此 在 決 策 上 無 法 表 達 客 觀 的 立 場, 導 致 監 督 功 能 與 績 效 評 估 的 客 觀 性 受 到 質 疑 Fama & Jensen (1983) 指 出 外 部 董 事 成 員 沒 有 實 際 參 與 公 司 業 務 之 執 行, 所 以 可 扮 演 重 要 監 督 管 理 者 之 角 色, 解 決 股 東 與 管 理 者 之 間 的 代 理 問 題 而 就 決 策 角 度 而 言, 外 部 董 事 具 有 相 當 專 業 能 力 與 經 驗, 通 常 是 學 者 專 家 其 他 公 司 之 高 階 12
21 主 管 或 社 會 賢 達 人 士, 因 此 可 以 協 助 訂 定 公 司 的 重 大 決 策 提 供 專 業 知 識 Eisenberg(1975) 認 為, 董 事 會 若 要 發 揮 其 效 用, 對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及 績 效 進 行 良 好 的 監 控, 則 需 要 讓 外 部 董 事 在 董 事 會 中 佔 多 數 席 次, 因 為 外 部 董 事 擁 有 客 觀 性 與 獨 立 性, 亦 有 專 業 知 識 經 驗 背 景, 能 在 董 事 會 擔 任 一 名 功 能 良 好 的 監 督 者 Cho & Kim (2007) 根 據 代 理 理 論, 認 為 外 部 董 事 是 一 種 強 化 董 事 會 監 督 能 力 降 低 與 緩 和 代 理 問 題 的 監 控 機 制, 而 隨 著 外 部 董 事 的 席 次 增 加, 能 夠 改 善 公 司 治 理 環 境 Daily & Daiton (1994) 認 為 若 董 事 會 大 部 分 為 外 部 董 事 組 成, 較 容 易 去 監 督 以 及 控 制 管 理 階 層 在 實 證 方 面,Pearce & Zahra(1992) 提 出 一 整 合 性 摸 型, 將 有 關 董 事 會 變 數 與 公 司 績 效 加 以 連 結, 該 模 型 起 點 是 情 境 因 素, 進 而 影 響 董 事 會 屬 性 及 董 事 會 角 色, 最 後 影 響 公 司 財 務 績 效 選 取 樣 本 為 Fortune 500 大 企 業 中 的 119 家 公 司, 對 此 進 行 研 究, 實 證 結 果 發 現 外 部 董 事 比 率 與 企 業 未 來 的 財 務 績 效 有 正 相 關 黃 旭 輝 陳 隆 麒 謝 劍 平 (2001) 選 取 1996 年 以 前 在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340 家 公 司 為 樣 本 以 ANOVA Scheffe 檢 定 與 迴 歸 分 析 的 方 式 作 假 說 檢 定,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公 司 之 成 長 機 會 越 高, 則 外 部 董 事 比 例 越 高 Scheffe 檢 定 結 果 為 高 成 長 公 司 與 中 成 長 公 司 之 外 部 董 事 比 例 顯 著 大 於 低 成 長 公 司, 推 得 結 論 為 成 長 機 會 與 外 部 董 事 比 例 具 正 相 關 這 也 代 表 說 高 成 長 公 司 為 解 決 因 高 成 長 而 帶 來 之 代 理 問 題, 會 聘 僱 更 多 外 部 董 事, 進 而 提 升 公 司 價 值 2.2 支 持 內 部 董 事 在 董 事 會 中 佔 多 數 席 次 Agrawal & Knoeber (1996) 利 用 兩 階 段 最 小 平 方 法 估 計 包 含 公 司 績 效 內 部 經 理 人 股 權 機 構 持 股 外 部 大 股 東 持 股 等 六 項 代 理 問 題 控 制 機 制 的 七 條 聯 立 方 程 式 模 型, 探 討 與 公 司 績 效 之 間 的 關 係, 其 中 公 司 績 效 以 Tobin Q 作 為 被 解 釋 變 數, 說 明 這 些 機 制 依 各 公 司 之 不 同 以 自 由 搭 配 運 用 來 出 現 並 減 輕 代 理 問 題 的 產 生 實 證 結 果 指 出 若 用 單 一 機 制 以 及 同 時 與 其 他 機 制 一 起 探 討 與 公 司 之 間 的 績 效 關 係 時, 外 部 董 事 對 於 公 司 績 效 所 帶 來 之 影 響 皆 為 負 面 Agrawal & Knoeber (1996) 解 釋 為 可 能 因 政 治 因 素 政 客 環 境 保 護 主 義 者 或 消 費 者 代 表 及 其 他 外 部 13
22 董 事 而 使 公 司 之 績 效 降 低 Kelin (1998) 研 究 發 現 當 具 有 財 務 與 投 資 委 員 會 背 景 的 內 部 董 事 越 多, 公 司 之 價 值 越 高, 反 而 外 部 董 事 之 席 次 對 公 司 之 價 值 並 無 顯 著 影 響, 其 原 因 為 外 部 董 事 之 職 責 為 業 務 監 督, 非 公 司 價 值 之 積 極 創 造 者, 僅 扮 演 降 低 代 理 成 本 的 消 極 性 監 督 角 色 陳 文 河 (1999) 研 究 以 問 卷 及 訪 談 為 主 要 之 方 法, 樣 本 選 取 1997 年 底 上 市 之 403 家 公 司, 研 究 結 果 指 出, 內 部 董 事 之 決 策 權 力 對 績 效 貢 獻 影 響 高 於 外 部 董 事 ; 內 部 監 察 人 相 對 監 察 人 在 防 止 弊 端 行 為 也 顯 著 較 高 研 究 也 指 出 訪 談 者 中 認 為 外 部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的 設 置 有 利 於 公 司 之 財 務 健 全 發 展 比 例 約 占 七 成, 而 給 予 負 面 評 價 者 不 到 3% 亦 有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內 外 部 董 事 比 例 與 經 營 績 效 是 無 關, 如 Mace(1971) Goodstein(1994) 均 發 現 外 部 董 事 人 數 及 其 佔 董 事 會 規 模 的 比 例 對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無 顯 著 相 關 性 Rosenstein &Wyatt (1997) 探 討 股 票 市 場 之 反 應, 是 否 會 受 到 董 事 會 中 內 部 管 理 者 之 委 任 之 影 響 研 究 1987 年 至 1995 年 之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 當 內 部 董 事 僅 持 有 少 於 5% 之 公 司 股 權 時, 其 持 股 比 例 與 市 場 上 股 價 之 反 應 呈 顯 著 的 負 相 關 ; 當 內 部 董 事 持 有 之 公 司 股 權 介 於 5% 至 25% 間 時, 其 持 股 比 例 與 市 場 上 股 價 之 反 應 呈 顯 著 的 正 相 關 ; 當 內 部 董 事 持 有 大 於 25% 之 公 司 股 權 時, 其 持 股 比 例 與 市 場 上 股 價 之 反 應 並 無 顯 著 關 係 邱 毅 張 訓 華 (1991) 選 取 119 家 上 市 公 司 為 樣 本 與 1989 年 度 公 開 說 明 書 為 樣 本 資 料, 探 討 股 權 結 構 董 事 會 持 股 比 率 對 企 業 財 務 績 效 之 影 響 研 究 發 現 外 部 董 事 在 董 事 會 中 之 比 例 若 低 於 25%, 對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顯 著 影 響 ; 而 若 可 以 維 持 在 25%~40% 之 間, 對 公 司 績 效 之 提 升 有 正 面 的 影 響 ; 若 超 過 40% 時 則 會 有 負 面 影 響 3.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3.1 不 支 持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14
23 有 關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的 領 導 結 構 並 未 獲 得 一 致 性 的 結 論 以 組 織 領 導 的 觀 點 而 言,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使 公 司 策 略 的 形 成 與 執 行 更 加 明 確, 使 領 導 權 力 集 中, 促 進 董 事 會 溝 通 順 利 (Stoeberl & Sherony, 1985; Anderson and Anthony,1986), 及 時 反 應 市 場 與 外 在 環 境 的 變 化 (Faleye, 2007; Brickley, Coles, & Jarrell,1997) 然 而, 代 理 理 論 指 出 此 種 領 導 結 構 會 使 得 總 經 理 掌 握 過 高 的 控 制 權, 使 董 事 會 監 督 效 果 降 低, 容 易 藉 此 濫 用 職 權 而 危 害 股 東 的 權 益 (Fama & Jensen, 1983;Jensen,1993) Fama & Jensen (1983a);Patton & Baker (1987);Daily & Dalton(1993) 從 代 理 理 論 (agency theory) 的 觀 點 來 看, 當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時, 同 時 扮 演 執 行 者 與 監 督 者, 因 而 操 控 董 事 會 從 事 自 利 行 為, 進 而 傷 害 公 司 價 值, 對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產 生 負 面 的 影 響 洪 榮 華 等 (2007) 資 訊 流 理 論 (information flow theory) 認 為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能 夠 使 資 訊 流 通, 有 助 於 策 略 形 成, 進 而 提 升 公 司 績 效 管 家 理 論 (stewardship theory) 也 認 為 若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可 統 一 領 導 權, 提 高 公 司 經 營 效 率 Patton &Baker(1987) 指 出 當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雙 重 身 分 時, 會 干 擾 董 事 會 的 運 作, 因 監 督 者 和 執 行 者 身 分 重 疊 Kesner & Dalton (1987) 認 為 若 董 事 長 兼 任 經 理 人, 將 容 易 造 成 董 事 會 被 管 理 階 層 所 支 配, 妨 礙 董 事 會 監 督 功 能 Fuerst & Kang (2000) 也 提 出 由 總 經 理 兼 任 董 事 和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成 反 比 Rechner (1989) 亦 認 為, 由 董 事 長 兼 任 經 理 人, 將 嚴 重 影 響 董 事 會 之 獨 立 性, 導 致 嚴 重 的 代 理 問 題 有 關 董 事 長 兼 任 經 理 人 實 證 研 究 如 下,Rechner & Dalton (1991) 選 取 美 國 Fortune 500 的 公 司 為 樣 本, 發 現 獨 立 領 導 結 構 的 公 司, 在 投 資 報 酬 率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及 獲 利 邊 際, 皆 優 於 CEO 雙 重 性 領 導 的 公 司 3.2 支 持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亦 有 研 究 支 持 此 觀 點, 認 為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可 消 除 董 事 會 及 經 營 者 的 資 訊 不 對 稱, 且 經 理 人 基 於 自 身 的 利 益 可 能 盡 心 於 公 司 的 經 營 績 效 Stoeberl & Sherony (1985) 和 Anderson & Anthony (1986) 認 為 此 種 雙 元 結 構 可 以 提 供 領 導 者 有 效 的 應 用 主 導 全 力, 而 能 使 公 司 有 較 好 的 績 效, 若 將 這 兩 個 角 色 分 離, 會 增 加 公 司 分 享 內 部 資 訊 的 成 本 及 經 理 人 與 董 事 會 間 的 衝 突, 致 使 決 策 和 執 行 的 過 程 15
24 無 效 率 Brickley, Coles & Jarrell (1997) 也 指 出, 經 理 人 熟 悉 公 司 的 運 作, 具 備 經 營 公 司 業 務 及 產 業 的 相 關 背 景, 結 合 董 事 長 和 經 理 人 的 角 色, 在 執 行 決 策 時 有 清 楚 的 方 向, 能 作 最 佳 的 決 策 實 證 研 究 如 Donaldson & Davis (1991) 發 現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的 企 業 有 較 高 的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Dahya & Travlos (2000) 研 究 顯 示 這 種 雙 元 領 導 結 構 與 公 司 績 效 間 存 在 正 向 關 係 除 了 上 述 兩 項 觀 點 外,Ellsrand & Johnson (1998) 發 現,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對 於 企 業 經 營 績 效 並 無 顯 著 之 影 響 Forsberg (1999) 認 為 因 為 衡 量 公 司 績 效 的 變 數 非 常 容 易 受 外 在 其 它 因 素 所 影 響, 例 如 利 率 政 府 政 策 和 經 濟 成 長 率 等 影 響, 而 這 些 因 素 與 領 導 結 構 郤 沒 有 必 然 關 係 ( 二 ) 股 權 結 構 與 經 營 績 效 股 權 結 構 是 公 司 的 所 有 權 結 構, 是 指 公 司 股 權 比 例 配 置 的 結 構, 其 與 公 司 治 理 機 制 密 切 相 關, 而 股 權 結 構 正 是 對 公 司 內 部 權 力 配 置 的 直 接 反 映 股 權 結 構 的 受 到 重 視, 肇 因 於 代 理 問 題 的 提 出 代 理 問 題 (Agency Problem) 是 指 由 於 代 理 人 的 目 標 函 數 與 委 托 人 的 目 標 函 數 不 一 致, 加 上 存 在 不 確 定 性 和 信 息 不 對 稱, 代 理 人 有 可 能 偏 離 委 托 人 目 標 函 數 而 委 托 人 難 以 觀 察 和 監 督, 從 而 出 現 代 理 人 損 害 委 托 人 利 益 的 現 象 Berle & Means (1932) 認 為 股 權 分 散 的 程 度 愈 高, 持 股 較 少 的 經 營 者 便 傾 向 於 以 挪 用 企 業 資 源 的 方 式 來 滿 足 其 個 人 效 益 極 大 化 的 目 的 Morsen & Downs (1965) 指 出, 企 業 追 求 利 潤 的 行 為 決 定 於 其 內 部 之 所 有 權 結 構, 這 是 因 為 所 有 者 與 經 營 者 行 為 會 隨 企 業 型 態 改 變 而 不 同 的 緣 故 在 企 業 所 有 權 與 經 營 權 分 離 的 情 況 下, 雖 然 股 東 是 企 業 的 所 有 權 人, 但 經 營 者 才 是 真 正 掌 握 公 司 資 源 分 配 與 運 用 的 決 策 人 相 形 下 股 東 也 許 只 是 資 金 的 提 供 者, 對 於 公 司 經 營 的 專 業 知 識 並 不 熟 悉, 因 此 使 得 管 理 者 擁 有 股 東 財 產 的 使 用 權, 但 其 決 策 所 形 成 之 財 富 效 果 卻 要 由 股 東 承 擔 如 此 一 來, 股 東 ( 所 有 權 人 ) 與 經 營 者 的 目 標 容 易 造 成 分 歧, 加 上 資 訊 不 對 稱 (information asymmetry) 的 結 果, 即 產 生 代 理 問 16
25 題 股 權 結 構 關 係 到 是 否 提 供 足 夠 的 誘 因 去 監 督 管 理 者 外, 也 與 管 理 者 自 利 行 為 有 關 股 權 結 構 分 配 是 決 定 組 織 行 為 的 重 要 因 素, 一 般 而 言 大 股 東 會 比 小 股 東 更 有 意 願 及 動 機 蒐 集 資 料 但 關 於 股 權 結 構 與 公 司 績 效 兩 者 的 關 係, 過 去 文 獻 大 致 上 分 為 三 種 論 點 如 下 1. 主 張 股 權 結 構 與 公 司 績 效 有 正 相 關 論 有 關 股 權 結 構 對 公 司 績 效 有 正 相 關 的 影 響, 即 有 Jensen & Meckling (1976) 提 出 的 利 益 收 斂 假 說 (Convergence of Interest Hypothesis), Leland & Pyle (1977) 提 出 的 信 號 傳 遞 假 說 以 及 Pound (1988) 提 出 效 率 監 督 假 說 (Efficient Monitoring Hypothesis), 他 們 皆 認 為 由 於 公 司 內 部 人 ( 管 理 者 ) 與 外 部 股 東 間 存 在 資 訊 不 對 稱, 所 以 當 內 部 人 持 有 股 數 愈 高 或 股 權 愈 集 中 時, 其 支 出 偏 好 行 為 所 造 成 的 企 業 財 富 損 失 將 大 部 分 由 內 部 人 自 行 承 擔, 在 此 情 況 下, 其 決 策 行 為 就 會 比 較 審 慎 合 理, 而 與 外 部 股 東 的 利 益 趨 於 一 致, 有 助 於 降 低 權 益 代 理 問 題 ( 管 理 者 與 股 東 間 的 利 益 衝 突 ), 此 外 其 研 究 結 果 亦 顯 示 出, 若 股 權 集 中 於 某 些 大 股 東 時, 他 們 基 於 本 身 的 利 害 關 係, 亦 會 有 較 大 的 誘 因 去 監 控 管 理 者 的 行 為 ; 或 透 過 正 面 訊 息 放 射, 使 外 部 投 資 人 認 為 公 司 的 價 值 愈 高, 亦 即, 內 部 人 持 股 比 例 與 公 司 價 值 間 成 正 向 關 係 利 益 收 斂 假 說 (Convergence of Interest Hypothesis) Jensen & Meckling (1976) 首 先 提 出 利 益 收 斂 假 說 指 出 股 權 愈 集 中 於 管 理 當 局 手 中, 公 司 經 營 成 果 將 有 愈 大 的 部 分 由 管 理 者 自 行 承 擔, 因 此 其 支 出 行 為 會 比 較 合 理 化 ; 若 股 權 集 中 於 大 股 東 手 中, 大 股 東 會 有 較 大 的 誘 因 監 控 管 理 者, 故 公 司 績 效 可 獲 得 提 升 根 據 此 假 說 的 推 論, 控 制 股 東 因 持 股 比 例 高 而 和 公 司 利 益 一 致, 所 以 會 努 力 經 營 公 司, 以 提 升 自 己 的 利 益 Hill & Snell (1989) 針 對 股 權 結 構 之 治 理 效 果 的 研 究 指 出, 股 權 較 集 中 的 公 司, 其 公 司 績 效 較 佳 然 而, 有 部 分 學 者 亦 提 出 不 同 看 法, 指 出 大 股 東 持 股 比 率 對 公 司 績 效 存 在 階 段 性 的 影 響, 即 持 股 比 率 在 某 個 水 準 與 公 司 績 效 是 符 合 正 向 關 係, 17
26 在 此 水 準 之 上 有 動 機 侵 蝕 小 股 東 權 益, 最 終 使 公 司 績 效 變 差, 為 了 剝 削 行 為 不 被 其 他 股 東 發 現, 控 制 股 東 會 利 用 資 訊 優 勢, 以 自 身 利 益 考 量 來 決 定 會 計 資 訊 體 質 較 佳 的 公 司, 其 資 訊 揭 露 的 程 度 較 高, 而 體 質 較 差 或 存 在 控 制 股 東 剝 削 其 他 股 東 問 題 的 公 司, 資 訊 揭 露 程 度 較 低 (Fan & Wong,2002;Leuz et al., 2003) 訊 息 傳 遞 假 說 (Signalling Hypothesis) Leland & Pyle (1977) 提 出 了 訊 息 傳 遞 假 說, 以 資 訊 不 對 稱 的 論 點 探 討, 認 為 公 司 內 部 人 或 經 理 人 比 外 部 人 更 容 易 取 得 公 司 的 資 訊, 當 公 司 績 效 轉 好, 經 理 人 會 願 意 犧 牲 其 多 角 化 投 資 組 合 而 持 有 較 多 的 公 司 股 票, 代 表 預 期 公 司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良 好, 是 公 司 價 值 將 增 加 的 訊 號, 故 兩 者 有 正 向 關 係 Kesner (1987) 自 Fortune 500 大 中 選 取 27 種 產 業 的 250 家 公 司, 發 現 內 部 董 事 的 持 股 比 率 與 企 業 績 效 間 呈 正 相 關, 而 低 成 長 產 業 中, 董 事 會 持 股 比 率 與 經 營 績 效 無 顯 著 關 係, 高 成 長 產 業 的 話, 董 事 會 持 股 比 率 與 經 營 績 效 呈 正 相 關 基 於 財 務 依 存 性, 董 事 會 持 股 比 率 愈 高, 其 財 務 風 險 和 公 司 的 關 聯 性 愈 大, 有 較 高 的 動 機 來 執 行 其 職 責, 以 監 控 管 理 階 層, 使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較 佳 Claessens, Djankov, Fan & Lang(1998) 研 究 發 現 管 理 者 持 股 與 績 效 呈 正 相 關 個 人 持 股 與 績 效 呈 正 相 關 及 政 府 機 關 持 股 與 績 效 呈 正 相 關 Shleifer & Vishny (1986) 的 模 型 指 出, 大 股 東 有 限 制 管 理 者 為 謀 求 自 身 利 益 的 制 衡 力 量, 降 低 管 理 者 和 股 東 間 的 代 理 問 題 Holderness & Sheehan (1988) 證 實, 存 在 絕 對 多 數 股 東 的 公 司 與 股 權 分 散 的 公 司 比 較, 前 者 的 平 均 會 計 利 潤 率 要 大 於 後 者, 故 股 權 集 中 時, 有 助 於 組 織 的 決 策 效 率 Brickley, Lease & Smith (1988) 研 究 指 出, 大 股 東 持 股 率 較 高 時, 願 意 花 費 時 間 與 成 本 去 監 督 公 司 經 營, 代 理 問 題 將 趨 於 和 緩, 公 司 績 效 會 較 佳 效 率 監 督 假 說 (Efficient Monitoring Hypothesis) Pound (1988) 提 出 效 率 監 督 假 說 (Efficient Monitoring Hypothesis), 指 出 法 人 機 構 ( 包 括 政 府 機 構 金 融 機 構 以 及 外 國 金 融 機 構 之 持 股 ) 相 對 於 其 他 非 法 人 投 資 者, 有 較 健 全 的 管 理 行 為, 對 管 理 者 及 董 事 會 有 較 高 的 監 督 能 力 相 較 於 分 散 的 小 股 東 而 言, 具 有 豐 富 的 專 業 判 斷 能 力, 能 以 低 的 成 本 有 效 監 督 管 理 者 認 18
27 為 機 構 投 資 人 比 持 股 比 和 公 司 價 值 呈 正 向 相 關, 機 構 投 資 人 通 常 持 股 一 定 股 數, 基 於 自 身 風 險 的 考 量 下, 會 善 盡 對 董 事 會 的 監 督, 使 其 盡 忠 職 守 降 低 代 理 問 題, 提 升 公 司 績 效, 相 較 一 般 的 投 資 大 眾, 有 更 大 的 監 督 效 果 Ang et al.(2000) 認 為 金 融 機 構 風 險 態 度 較 保 守 且 具 有 專 業 知 識, 更 具 有 能 力 與 誘 因 監 督 公 司 以 避 免 破 產 風 險 發 生 Chaganti & Damanpour (1991);Bathala et al.(1994) 也 認 為 機 構 持 股 愈 多, 其 監 督 公 司 的 效 果 愈 大 Agrawal & Mandelker (1990) 認 為 當 機 構 投 資 人 持 股 比 例 增 加 時, 就 愈 有 力 量 及 誘 因 去 監 督 經 理 人 的 經 營 成 效, 如 此 一 來 可 以 提 高 公 司 價 值 此 外, 由 於 機 構 投 資 人 具 有 充 足 的 資 金 豐 富 的 專 業 知 識, 因 此 當 他 們 持 股 比 例 增 加, 其 公 司 治 理 機 制 也 較 為 增 強 Shleifer & Vishny ( 1986);McConnell & Servaes ( 1990); Chung, Firth & Kim (2002) 認 為 在 機 構 投 資 人 方 面, 投 資 機 構 擁 有 較 多 資 源 能 力 機 會 與 誘 因 去 監 督 與 影 響 管 理 者 的 決 策, 具 有 獨 立 性, 對 公 司 治 理 有 正 面 效 果 Chaganti & Damanpour (1991), 研 究 1983 年 至 1985 年 期 間 之 美 國 40 家 製 造 商, 以 迴 歸 分 析 探 討 其 企 業 經 營 績 效 與 資 本 結 構 之 影 響, 選 取 機 構 投 資 者 股 權 家 族 股 權 經 理 人 股 權 為 自 變 數, 以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總 資 產 報 酬 率 本 益 比 股 票 報 酬 率 長 期 負 債 對 股 東 權 益 比 率 為 應 變 數 實 證 結 果 發 現, 機 構 法 人 投 資 者 之 持 股 對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呈 正 相 關, 此 論 點 符 合 效 率 監 督 假 說 Gompers & Metrick (2001) 認 為 機 構 法 人 投 資 者 相 較 於 一 般 投 資 大 眾 偏 好 投 資 規 模 大 流 動 性 高 淨 值 市 價 比 高 及 過 去 報 酬 較 高 之 股 票 研 究 1980 年 至 1993 年 期 間 之 美 國 股 票 市 場 實 證 結 果 發 現, 機 構 法 人 投 資 者 持 有 較 高 比 例 之 個 股 會 有 較 高 之 報 酬, 雖 然 機 構 投 資 人 之 投 資 組 合 呈 現 積 極 調 整, 但 長 期 而 言 會 趨 向 穩 定 當 市 場 中 機 構 法 人 投 資 者 之 比 重 增 加, 市 場 對 於 規 模 大 與 流 動 性 高 之 股 票 需 求 會 上 升, 進 而 影 響 股 票 格 2. 主 張 股 權 結 構 與 公 司 績 效 有 負 相 關 論 有 關 股 權 結 構 對 公 司 績 效 有 正 相 關 的 影 響, 即 有 Jensen & Ruback (1983) 提 19
28 出 利 益 掠 奪 假 說 (conflict of interest hypothesis) 以 及 Pound (1988) 提 出 的 策 略 結 盟 假 說 (Strategic alignment hypothesis) 分 述 如 下 利 益 掠 奪 假 說 (Conflict of Interest Hypothesis) Jensen & Ruback (1983) 提 出 利 益 掠 奪 假 說 (conflict of interest hypothesis) 認 為 股 權 結 構 與 經 營 績 效 兩 者 之 間 成 正 比 當 管 理 經 營 者 或 董 事 會 持 有 股 權 比 例 愈 高 時 其 工 作 保 障 性 愈 高, 產 生 怠 職 的 情 形, 或 許 會 產 生 一 些 反 接 管 行 為 (anti-takeover behavior), 導 致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變 差 Fan and Wong (2002) 研 究 發 現 上 市 公 司 之 內 部 人 持 股 比 例 與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為 負 相 關, 符 合 利 益 掠 奪 假 說 策 略 結 盟 假 說 (Strategic alignment hypothesis) Pound (1988) 指 出 機 構 法 人 投 資 者 與 管 理 當 局 進 行 策 略 結 盟, 以 彼 此 互 蒙 利 益, 進 行 只 對 其 有 利 而 不 利 公 司 或 股 東 之 投 資 計 畫, 會 危 害 到 股 東 之 權 益 故 此 假 說 認 為, 在 機 構 法 人 與 公 司 管 理 者 勾 結 之 情 況 下, 企 業 擁 有 較 多 機 構 法 人 持 股, 對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有 負 向 之 影 響 ( 三 ) 小 結 1. 文 獻 中 考 量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分 為 兩 類, 分 別 是 董 事 會 特 性 與 股 權 結 構 董 事 會 特 性 中 包 括 :(1) 董 事 會 規 模 (2) 內 外 部 董 事 比 例 (3)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以 及 股 權 結 構 中 包 括 :(1) 股 權 集 中 (2) 股 權 分 散 本 研 究 將 參 考 文 獻 之 分 類, 設 計 出 台 灣 證 劵 業 之 公 司 治 理 指 標, 2. 文 獻 中 研 究 對 象 皆 非 為 金 融 業, 因 此 本 研 究 有 別 於 之 前 的 文 獻, 以 國 內 證 劵 商 為 研 究 對 象 3. 實 證 文 獻 應 用 之 方 法 普 遍 為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法, 本 研 究 跳 脫 傳 統 上 只 考 慮 財 務 面 的 公 司 績 效 評 估, 探 討 在 綜 合 因 素 下 公 司 治 理 指 標 對 效 率 值 的 影 響 20
29 第 三 節 我 國 證 劵 業 之 業 務 與 經 營 風 險 ( 一 ) 證 券 商 業 務 內 容 國 內 證 劵 商 為 主 管 機 關 許 可, 主 要 經 營 證 劵 業 務 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依 據 證 券 交 易 法, 台 灣 證 劵 商 之 業 務 可 分 為 : 證 劵 承 銷 商 證 劵 自 營 商 證 劵 經 紀 商 若 同 時 經 營 三 種 證 劵 業 務 則 稱 為 綜 合 證 劵 商 其 中 證 劵 經 紀 商 包 含 專 業 經 紀 商 及 兼 營 經 紀 商, 專 業 經 紀 商 多 為 小 型 公 司 或 地 區 性 證 劵 公 司, 業 務 僅 限 於 經 濟 業 務 ; 而 兼 營 經 紀 商 多 為 銀 行 業 所 兼 營, 提 供 顧 客 有 關 投 資 有 價 證 劵 之 相 關 服 務 表 2-1: 證 劵 商 業 務 說 明 業 務 項 目 業 務 內 容 1. 接 受 客 戶 委 託 開 戶, 並 對 其 作 資 格 審 查 徵 信 作 業 及 辦 理 受 託 買 賣 契 約 2. 有 關 受 託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公 司 與 客 戶 間 款 券 收 付 及 股 票 清 點 核 對 事 項 經 紀 業 務 3. 有 關 受 託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公 司 與 交 易 所 間 款 券 收 付 及 股 票 清 點 核 對 事 項 4. 在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受 託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5. 在 營 業 處 所 受 託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自 營, 顧 名 思 義 也 就 是 由 證 券 自 營 商 自 行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自 行 負 擔 買 賣 盈 虧 其 主 要 業 務 內 容 為 : 自 營 業 務 1. 企 業 自 行 研 擬 有 價 證 券 投 資 組 合 2. 自 行 在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3. 自 行 在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1. 協 助 企 業 籌 資 及 公 開 發 行 業 務 開 拓 審 核 及 輔 導 2. 協 助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或 債 券 上 櫃 及 上 市 事 項 之 規 畫 3. 輔 導 企 業 作 稅 務 及 財 務 規 畫 評 估 及 申 請 代 銷 或 包 銷 方 式 承 作 普 通 股 特 承 銷 業 務 別 股 發 行 業 務 4. 代 銷 或 包 銷 公 司 債 及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受 益 憑 證 及 其 它 有 關 證 券 5. 證 券 承 銷 價 格 之 訂 定 6. 證 券 承 銷 作 業 之 擬 定 及 執 行 7. 新 金 融 商 品 設 計 與 推 薦 規 劃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行 整 理 ( 二 ) 證 劵 商 之 營 運 風 險 證 券 商 在 經 營 各 項 業 務 時, 也 隨 之 產 生 經 營 上 的 風 險 近 年 來 股 票 市 場 的 大 幅 買 超 與 賣 超 等 頻 繁 交 易 情 況 下, 國 內 證 券 商 也 加 速 於 資 產 規 模 與 分 行 數 的 成 長, 21
30 使 主 管 機 關 開 始 正 視 證 券 業 在 營 運 活 動 中 需 承 擔 的 經 營 風 險, 開 始 實 施 加 強 證 劵 商 在 風 險 上 之 控 管 能 力 之 措 施 而 證 劵 商 承 擔 風 險 的 能 力, 與 資 本 密 切 相 關, 當 風 險 發 生 時, 考 驗 著 是 否 有 足 夠 的 資 本 提 列 來 把 關, 在 面 臨 損 失 下 資 本 能 夠 覆 蓋 風 險 之 應 變 能 力 國 際 證 券 管 理 協 會 IOSCO(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 在 1998 年 公 布 了 證 券 商 以 及 該 主 管 機 關 的 風 險 管 理 暨 控 制 指 導 原 則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Guidance for Securities Firms and Their Supervisors), 將 證 券 商 經 營 之 風 險 可 區 分 為 : 市 場 風 險 (Market Risk) 信 用 風 險 (Credit Risk) 流 動 性 風 險 (Liquidity Risk) 作 業 風 險 (Operation Risk) 法 律 風 險 (Legal Risk) 及 系 統 風 險 (Systemic Risk) 等 六 種 風 險, 此 六 項 風 險 分 述 如 下 : 表 2-2: 經 營 風 險 說 明 經 營 風 險 定 義 說 明 市 場 風 險 是 指 因 市 場 價 格 變 動 ( 如 市 場 利 率 匯 率 股 價 及 商 品 價 格 之 變 動 ) 市 場 風 險 造 成 對 證 券 商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及 表 外 部 位 可 能 產 生 之 損 失 證 券 商 持 有 之 金 融 商 品 及 實 體 商 品 各 部 位 所 面 臨 之 價 格 波 動 風 險 均 應 計 算 市 場 風 險 指 證 券 商 所 持 有 契 約 或 資 產 部 位 之 交 易 對 方 無 法 履 行 其 應 有 義 務 的 違 約 風 信 用 風 險 險, 亦 稱 交 易 對 手 風 險 或 違 約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損 失 之 構 成, 可 能 來 自 於 融 資 交 換 契 約 (Swap Contract) 及 選 擇 權 (Option) 等 交 易 之 一 方 違 約 而 產 生 指 證 券 商 所 持 有 之 資 產 或 投 資 部 位 無 法 以 當 時 之 市 價 迅 速 了 結 避 險 或 對 沖 結 流 動 性 風 險 清 之 風 險, 或 即 使 可 以 迅 速 了 結, 但 須 與 市 價 極 大 差 額 執 行 而 遭 受 損 失 之 風 險 包 括 無 法 提 前 解 約 或 避 險 的 風 險 指 證 券 商 內 部 人 員 在 交 易 過 程 中 管 理 系 統 及 控 制 系 統 失 效, 或 因 作 業 錯 誤 所 引 發 之 損 失 風 險, 又 稱 操 作 風 險 或 基 礎 風 險 作 業 風 險 多 由 於 前 檯 交 易 超 過 認 可 作 業 風 險 之 限 度 執 行 未 經 授 權 的 交 易 或 詐 欺 的 交 易 ; 亦 或 是 後 檯 交 易 帳 冊 記 錄 或 內 部 會 計 控 制 制 度 不 當 人 員 經 驗 不 足 以 及 電 腦 系 統 遭 惡 意 入 侵 等 因 素 所 引 起 指 交 易 契 約 因 規 範 與 法 律 意 見 不 足, 而 有 延 伸 法 律 解 釋 之 空 間, 或 是 因 契 約 當 法 律 風 險 事 人 並 無 適 當 職 權 卻 產 生 的 越 權 行 為 簡 而 言 之, 法 律 風 險 包 括 契 約 本 身 之 不 合 法 性 與 契 約 當 事 人 無 適 當 職 權 產 生 的 風 險 指 證 券 商 經 營 敗 市 場 崩 盤 或 結 算 系 統 出 現 問 題 時, 經 由 各 金 融 市 場 引 發 金 融 系 統 風 險 機 構 發 生 骨 牌 效 應 (Domino Effect) 之 現 象, 或 是 投 資 人 對 於 市 場 產 生 信 心 危 機 (Crisis of Confidence) 時, 所 導 致 市 場 缺 乏 正 常 營 運 之 現 象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行 整 理 ( 三 ) 國 內 證 劵 商 之 資 本 適 足 制 度 22
31 巴 塞 爾 銀 行 監 理 委 員 會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於 1996 年 修 正 銀 行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性 規 範, 允 許 銀 行 使 用 內 部 模 型 來 計 提 適 足 的 資 本 以 涵 蓋 市 場 風 險 ; 該 委 員 會 亦 於 1995 年 邀 請 ISOCO, 共 同 研 商 新 風 險 管 理 方 式 適 用 用 於 證 券 商 之 評 估 方 式 日 本 為 有 效 監 理 證 券 商 之 營 運 風 險, 於 1990 年 公 布 證 券 商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計 算 方 式, 並 且 於 2001 年 大 幅 修 正 其 證 券 商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之 計 算 方 式 現 行 我 國 證 券 商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率 制 度 參 考 日 本 證 券 業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率 制 度 所 制 定, 以 證 券 商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之 股 東 權 益 項 目 為 基 礎, 扣 除 資 產 項 目 中 非 流 動 性 之 資 產, 剩 餘 者 即 為 可 立 即 變 現 之 自 有 資 本, 列 為 分 子 項 目 ; 分 母 則 為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指 的 是 證 券 商 以 股 本 或 舉 債 之 資 金, 為 營 業 或 投 資 目 的, 所 取 得 之 現 貨 及 期 貨 ( 含 貨 幣 市 場 ) 部 位 以 該 部 位 不 同 之 性 質, 乘 以 不 同 比 率 之 風 險 係 數, 即 可 得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再 依 該 分 子 除 以 分 母 所 獲 得 之 比 率, 即 為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目 前 金 管 會 要 求 證 券 商 之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應 不 小 於 150%, 確 保 證 券 商 必 須 具 備 充 分 之 資 本 以 承 擔 業 務 經 營 所 生 之 風 險, 而 主 管 機 關 對 於 不 同 資 本 適 足 情 形 之 證 券 商 進 行 不 同 程 度 之 監 理 我 國 證 券 商 資 本 適 足 率 之 計 算 公 式 如 下 : 合 格 自 有 資 本 淨 額 風 險 性 資 產 總 額 將 上 述 公 式 中 細 項 整 理 如 下 : (1) 合 格 自 有 資 本 淨 額 : 為 第 一 類 資 本 + 第 二 類 資 本 扣 減 資 產 第 一 類 資 本 主 要 來 自 於 股 東 權 益 科 目, 第 二 類 資 本 則 是 來 自 於 各 項 損 失 計 提 準 備 或 是 評 價 利 益 科 目, 並 規 定 第 二 類 資 本 不 得 大 於 第 一 類 資 本 ; 而 扣 減 項 目 主 要 指 變 現 程 度 較 差 的 資 產 (2) 第 一 類 資 本 :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保 留 盈 餘 累 計 當 期 損 益 庫 藏 股 票 其 他 (3) 第 二 類 資 本 : 有 價 證 券 評 價 淨 利 損 違 約 損 失 準 備 買 賣 損 失 準 備 其 他 (4) 扣 減 資 產 :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固 定 資 產 營 業 保 證 金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存 出 保 23
32 證 金 出 租 資 產 閒 置 資 產 預 付 款 項 受 限 制 資 產 非 流 動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其 他 (5) 風 險 性 資 產 總 額 : 為 經 營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信 用 風 險 約 金 額 +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6)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指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及 表 外 部 位 因 價 格 變 動 所 生 之 風 險, 上 述 部 位 依 其 公 允 價 值 乘 以 一 定 風 險 係 數 所 得 之 價 格 波 動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計 算 方 式 : 計 算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的 方 式, 是 將 證 券 商 所 持 有 的 各 項 金 融 商 品 以 及 實 體 商 品 的 價 格 波 動 風 險 考 慮 進 去, 當 中 考 慮 到 的 風 險 係 數 為 債 券 風 險 係 數 各 類 股 票 風 險 係 數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附 認 股 權 公 司 債 風 險 係 數 可 交 換 公 司 債 風 險 係 數 期 貨 風 險 係 數 認 購 ( 售 ) 權 證 及 認 股 權 證 風 險 係 數 受 益 憑 證 風 險 係 數 短 期 票 券 風 險 係 數 包 銷 契 約 風 險 係 數 發 行 認 購 ( 售 ) 權 證 未 避 險 部 位 風 險 係 數 利 率 及 債 券 衍 生 性 商 品 風 險 係 數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選 擇 權 風 險 係 數 指 數 股 票 商 品 及 黃 金 選 擇 權 風 險 係 數 股 權 選 擇 權 結 構 型 商 品 風 險 係 數 信 用 衍 生 性 商 品 風 險 係 數 股 權 交 換 共 計 十 六 項 由 此 十 六 個 項 目 分 別 計 算 後 之 加 總 即 可 得 到 該 證 券 商 之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7)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指 因 交 易 對 象 所 生 之 風 險, 係 以 證 券 商 營 業 項 目 中, 有 交 易 對 象 不 履 行 義 務 可 能 性 之 交 易, 依 各 類 交 易 對 象 交 易 方 式 之 不 同, 分 別 計 算 後 相 加 所 得 之 總 和 計 算 其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計 算 方 式 : 其 應 提 列 入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的 項 目 為 信 用 交 易 帳 款 附 條 件 票 債 券 交 易 中 央 登 錄 公 債 借 貸 交 易 ( 議 借 交 易 ) 保 證 債 務 利 率 及 債 券 衍 生 性 商 品 選 擇 權 及 其 他 衍 生 性 商 品 ( 規 避 認 購 ( 售 ) 權 證 風 險 所 產 生 ) 受 託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成 交 金 額 累 計 四 天 受 託 於 外 國 證 券 市 場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成 交 金 額 客 戶 未 平 倉 各 類 期 貨 契 約 金 額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選 擇 權 選 擇 權 有 價 證 券 借 貸 交 易 ( 議 借 交 易 ) 結 構 型 商 品 委 外 避 險 交 易 證 券 業 務 借 貸 款 項 股 權 選 擇 權 信 用 衍 生 性 商 品 股 權 交 換 共 計 十 六 項 24
33 (8)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指 執 行 業 務 所 生 之 風 險, 係 以 計 算 日 所 屬 會 計 年 度 為 基 準 點, 並 以 基 準 點 前 一 會 計 年 度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及 其 他 營 業 費 用 之 合 計 數 之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計 算 其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表 2-3: 證 券 業 資 本 適 足 率 各 類 計 算 項 目 範 圍 說 明 資 本 適 足 率 合 格 自 有 資 本 淨 額 / 風 險 性 資 產 總 額 法 令 要 求 > 150% 計 算 項 目 包 括 : 第 一 類 資 本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扣 除 屬 未 上 市 櫃 轉 投 資 公 司 之 長 投 未 實 現 跌 價 損 合 失 格 計 算 項 目 包 括 : 自 第 二 類 資 本 買 賣 損 失 準 備 違 約 損 失 準 備 有 價 證 券 評 價 淨 利 (70%) 淨 損 有 或 回 升 利 資 限 制 第 二 類 資 本 大 於 第 一 類 資 本 時, 以 第 一 類 資 本 計 算 本 計 算 項 目 包 括 : 淨 預 付 款 項 特 種 基 金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 未 上 市 櫃 ) 固 定 資 產 無 額 扣 除 項 目 形 資 產 營 業 保 證 金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存 出 保 證 金 遞 延 借 項 出 租 資 產 閒 置 資 產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計 算 項 目 包 括 : 債 券 風 險 係 數 各 類 股 票 風 險 係 數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附 認 股 權 公 司 債 風 險 係 數 可 交 換 公 司 債 風 險 係 數 期 貨 風 險 係 數 認 購 ( 售 ) 權 證 及 認 股 權 證 風 險 係 數 受 益 憑 證 風 險 係 數 短 期 票 券 風 險 係 市 場 風 險 數 包 銷 契 約 風 險 係 數 發 行 認 購 ( 售 ) 權 證 未 避 險 部 位 風 險 係 數 利 率 及 債 券 衍 生 性 商 品 風 險 係 數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選 擇 權 風 險 係 數 指 數 股 票 商 品 及 黃 金 選 擇 權 風 險 係 數 股 權 選 擇 權 結 構 型 商 風 品 風 險 係 數 信 用 衍 生 性 商 品 風 險 係 數 股 權 交 換 權 益 證 券 風 險 險 外 匯 風 險 選 擇 權 風 險 種 計 算 項 目 包 括 : 類 信 用 交 易 帳 款 附 條 件 票 債 券 交 易 中 央 登 錄 公 債 借 貸 交 易 ( 議 借 交 易 ) 保 證 債 務 利 率 及 債 券 衍 生 性 商 品 選 擇 權 及 其 他 衍 生 性 信 用 風 險 商 品 ( 規 避 認 購 ( 售 ) 權 證 風 險 所 產 生 ) 受 託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成 交 ( 交 易 對 象 ) 金 額 累 計 四 天 受 託 於 外 國 證 券 市 場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成 交 金 額 客 戶 未 平 倉 各 類 期 貨 契 約 金 額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選 擇 權 選 擇 權 有 價 證 券 借 貸 交 易 ( 議 借 交 易 ) 結 構 型 商 品 委 外 避 險 交 易 證 券 業 務 借 貸 款 項 股 權 選 擇 權 信 用 衍 生 性 商 品 股 權 交 換 作 業 風 險 前 一 年 度 之 營 業 費 用 25%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行 整 理 25
34 第 四 節 風 險 與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文 獻 回 顧 有 關 研 究 風 險 與 經 營 績 效 文 獻 整 理, 皆 是 以 實 證 研 究 為 主, 分 別 整 理 如 下 ( 一 ) 經 營 風 險 與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Hughes & Mester (1993) 曾 針 對 規 模 較 大 且 原 本 具 有 規 模 報 酬 遞 增 的 銀 行, 再 重 新 考 慮 了 資 產 品 質 融 資 成 本 及 風 險 等 變 數 後, 再 次 對 其 經 營 效 率 重 新 進 行 衡 量, 實 證 結 果 也 說 明 了 在 考 慮 風 險 因 素 後, 銀 行 效 率 值 會 改 變 原 來 的 估 計 結 果 Meater& Loretta J (1996) 研 究 選 取 1991 年 至 1992 年 間 美 國 第 三 聯 邦 準 備 區 內 之 214 家 銀 行 為 樣 本 選 取 資 本 適 足 率 逾 放 比 銀 行 投 資 組 合 等 變 數 對 銀 行 效 率 進 行 迴 歸 分 析 發 現 對 營 建 業 放 款 其 個 人 放 款 比 率 越 高, 銀 行 效 率 越 低, 資 本 適 足 率 越 高 的 銀 行 效 率 也 較 高 研 究 也 再 次 提 及 提 出 除 非 控 制 資 產 品 質 與 風 險 因 素, 否 則 實 證 結 果 很 容 易 估 計 出 錯 誤 的 銀 行 無 效 率 水 準 使 用 逾 放 比 率 及 股 東 權 益 為 風 險 代 理 變 數 視 為 環 境 變 數, 加 入 效 率 評 估 模 型 做 調 整 Berger & Mester (1997) 研 究 選 取 1990 年 至 1995 年 期 間 6000 家 美 國 銀 行, 使 用 Translog 成 本 函 數 進 行 成 本 面 與 利 潤 面 效 率 分 析 研 究 是 否 在 不 同 的 效 率 估 計 原 則 會 造 成 銀 行 間 效 率 評 估 的 差 異 選 用 逾 放 比 率 及 州 平 均 逾 放 比 率 為 風 險 代 理 變 數 視 為 環 境 變 數, 加 入 效 率 評 估 模 型 做 調 整 Boot et al. (1999) 研 究 分 析 資 本 管 制 對 銀 行 業 競 爭 環 境 的 影 響 利 用 Counot 雙 佔 賽 局 模 型, 在 利 潤 極 大 化 的 假 設 下, 解 出 均 衡 放 款 水 準 及 預 期 利 潤 主 要 結 論 為 :(1) 資 本 適 足 率 的 要 求, 會 導 致 金 融 機 構 放 款 成 本 改 變, 體 質 較 佳 的 銀 行 相 較 於 體 質 差 的 銀 行, 會 遭 受 更 大 的 利 潤 損 失 ;(2) 若 是 資 本 適 足 率 調 整, 造 成 銀 行 放 款 成 本 改 變, 並 導 致 銀 行 較 大 利 潤 損 失 時, 當 受 管 制 的 銀 行 面 對 競 爭 對 手 為 未 受 管 制 者, 其 利 潤 之 損 失 會 大 於 對 手 同 樣 為 被 管 制 者 Pastor (1999) 研 究 選 取 西 班 牙 1985 年 到 1995 年 樣 本 數 為 1468 家 商 業 銀 行 及 儲 蓄 銀 行 指 出 風 險 分 為 內 部 風 險 與 外 部 風 險, 內 部 風 險 是 指 因 銀 行 不 良 的 管 理 所 引 起 ; 外 部 風 險 則 是 由 經 濟 環 境 變 數 所 引 起, 利 用 DEA 法 試 圖 找 出 外 在 風 險 26
35 變 動 因 素 之 欲 放 比 與 考 量 內 在 風 險 後 之 欲 放 比, 估 算 銀 行 效 率 實 證 結 果 現 :1992 年 以 前, 逾 放 比 的 變 動 主 要 受 外 在 風 險 影 響 ;1992 年 以 後, 逾 放 比 的 變 動 主 要 受 內 在 風 險 影 響 Hughes(1999) 研 究 選 取 1994 年 441 家 美 國 銀 行 為 樣 本 資 料 測 量 企 業 利 潤 最 大 化 時 的 效 率 在 給 定 價 格 下 同 質 的 投 入 和 產 出 實 證 結 果 發 現 ROE 無 效 率 值 受 平 均 資 產 價 格 總 資 產 資 本 比 逾 放 比 勞 動 比 週 轉 率 實 質 資 本 比 率 等 因 子 影 響 ; 而 利 潤 無 效 率 值 則 是 受 總 資 產 資 本 比 逾 放 比 勞 動 比 等 因 子 影 響 Altunbas et al.(2000) 研 究 1993 年 至 1995 年 139 商 業 銀 行,1996 年 136 間 商 業 銀 行 使 用 隨 機 成 本 邊 界 法, 檢 定 風 險 及 影 響 銀 行 成 本 的 品 質 因 子 對 效 率 之 影 響 以 逾 放 比 作 為 銀 行 產 出 的 品 質 代 理 變 數, 股 東 權 益 與 流 動 比 例 為 代 表 風 險 之 環 境 變 數, 利 用 Translog 生 產 函 數 估 算 無 效 率 值 結 果 發 現, 考 量 風 險 及 品 質 因 子 下, 銀 行 的 最 適 規 模 應 越 小 越 好, 且 實 證 模 型 之 無 效 率 值 在 5%~7%, 對 風 險 及 品 質 因 子 較 不 敏 感 Fukuyama & Weber(2009) 研 究 2001 年 到 2004 年 日 本 的 465 間 區 域 性 銀 行 和 1040 間 合 作 金 庫 之 經 營 效 率 利 用 方 向 技 術 距 離 函 數 其 中 納 入 不 良 放 款 作 為 非 意 欲 產 出 項 研 究 結 果 為 區 域 性 銀 行 的 效 率 比 合 作 金 庫 的 效 率 低, 但 在 技 術 進 步 上 區 域 性 銀 行 卻 比 合 作 金 庫 快 鄭 秀 玲 劉 錦 添 陳 欽 奇 (1997) 以 1986 年 至 1994 年, 我 國 6 家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之 資 料 研 究 銀 行 風 險 與 股 權 等 因 素 對 經 營 效 率 的 影 響 使 用 隨 機 邊 界 成 本 函 數 法 進 行 分 析,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 銀 行 的 催 收 款 比 例 與 股 權 分 散 程 度, 與 中 小 企 銀 的 成 本 效 率 成 反 比, 中 小 企 銀 的 自 有 資 金 數 與 分 行 數 目, 則 與 成 本 效 率 成 正 比 無 效 率 變 數 有 催 收 款 比 例 自 有 資 金 比 例 存 放 比 股 權 分 散 程 度 等 徐 清 俊, 周 孫 宇 (2004) 選 取 2002 年 年 第 一 季 至 第 四 季 我 國 14 家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的 資 料 使 用 隨 機 邊 界 成 本 法 進 行 研 究, 研 究 結 果 為 加 入 風 險 值 計 算 後, 銀 行 的 無 效 率 值 將 降 低, 故 銀 行 應 增 加 自 有 資 產 占 風 險 資 產 比 ; 針 對 金 控 公 司 的 多 樣 化, 銀 行 應 多 設 立 分 行 來 因 應 這 樣 的 需 求 經 過 風 險 調 整 後 的 無 效 率 值, 與 未 27
36 經 風 險 調 整 過 的 效 率 值 差 異 達 到 5%, 表 示 風 險 變 數 對 銀 行 無 效 率 值 有 一 定 的 影 響 無 效 率 因 子 則 包 含 資 本 適 足 率 與 逾 放 比 等 風 險 變 數 黃 志 典, 黃 智 遠 (2004) 選 取 1989 年 至 2000 年 的 75 家 在 台 灣 營 業 的 銀 行 為 樣 本 資 料 對 銀 行 之 效 率 規 模 經 濟 及 範 疇 經 濟 進 行 分 析, 樣 本 區 分 為 本 國 民 營 銀 行 本 國 公 營 銀 行 及 外 商 銀 行 三 個 類 別 來 探 討 差 異 使 用 隨 機 邊 界 法 做 分 析,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台 灣 的 銀 行 普 遍 存 在 規 模 經 濟 及 範 疇 經 濟 ; 且 我 國 銀 行 之 經 營 效 率, 明 顯 低 於 外 商 銀 行 之 經 營 效 率 無 效 率 因 子 為 規 模 大 小 市 場 集 中 程 度 與 新 科 技 運 用 與 否 邱 永 和 陳 玉 涓 (2004) 選 取 1999 年 至 2001 年 我 國 境 內 43 家 本 國 銀 行 進 行 無 效 率 因 子 的 分 析 分 析 民 營 化 風 險 以 及 獨 占 力 等, 使 用 隨 機 邊 界 法 與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研 究 結 果 指 出, 混 合 型 銀 行 並 非 最 有 效 率 之 銀 行 無 效 率 因 子 為 銀 行 之 獨 占 力 楊 永 列 洪 萬 吉 陳 振 銘 陳 美 玲 (2005) 選 取 1995 年 至 2003 年 39 家 本 國 銀 行 為 樣 本 資 料 分 析 風 險 與 金 控 與 否 對 銀 行 之 效 率 的 影 響 使 用 隨 機 邊 界 法 分 析,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全 體 銀 行 在 成 本 效 率 上, 尚 有 58% 的 空 間 可 供 改 善, 而 今 控 銀 行 之 成 本 無 效 率 小 於 非 金 控 銀 行 之 成 本 無 效 率 無 效 率 因 子 有 資 本 適 足 率 存 放 比 率 放 款 成 長 率 等 鄭 秀 玲 周 群 新 (1999) 選 取 民 國 1986 年 至 1994 年 之 國 內 9 家 上 市 銀 行 分 析 風 險 對 銀 行 成 本 效 率 之 影 響 使 用 隨 機 邊 界 成 本 法 分 析 無 效 率 因 子 有 規 模 變 動 率 不 良 放 款 比 例 風 險 性 資 產 比 例 等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若 是 將 風 險 變 動 的 因 素 放 入 模 型 之 後 之 後, 銀 行 之 規 模 經 濟 程 度 將 下 降 黃 台 心 (1997) 選 取 1981 年 至 1992 年, 我 國 境 內 公 民 營 銀 行 共 22 家 資 料 分 析 技 術 效 率 與 配 置 效 率 問 題 使 用 隨 機 邊 界 法 進 行 分 析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技 術 無 效 率 的 情 形 較 配 置 無 效 率 要 來 的 嚴 重, 銀 行 之 規 模 大 小 與 公 民 營 對 銀 行 績 效 都 會 產 生 影 響 未 使 用 無 效 率 變 數 分 析 28
37 ( 二 ) 資 本 適 足 程 度 對 經 營 績 效 曾 昭 玲 陳 世 能 林 俊 宏 (2005) 實 證 顯 示 銀 行 之 逾 放 比 對 其 經 營 績 效 具 極 顯 著 負 向 影 響 ; 資 本 適 足 率 則 具 極 顯 著 正 向 影 響, 故 銀 行 逾 放 比 越 高, 其 經 營 績 效 明 顯 越 差, 而 資 本 適 足 率 越 高 的 銀 行, 其 經 營 績 效 越 佳 據 此, 銀 行 實 要 審 慎 地 查 核 客 戶 信 用 狀 況, 以 確 保 受 信 品 質, 並 應 積 極 打 消 壞 帳, 降 低 逾 放 比, 抑 或 增 加 自 有 資 本, 降 低 風 險 性 資 産, 以 提 高 資 本 適 足 率, 進 而 有 效 提 昇 本 身 經 營 績 效, 並 維 持 整 體 經 濟 永 續 發 展 張 麗 娟 李 育 真 (2011) 實 證 亦 有 同 樣 的 結 論, 並 且 其 認 為 當 政 府 實 施 資 本 適 足 率 管 制, 銀 行 資 風 險 性 高 的 資 產 有 降 低 的 趨 勢, 銀 行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愈 高, 營 運 體 質 愈 趨 穩 健, 存 款 大 眾 的 保 障 愈 高, 安 全 性 較 佳, 風 險 愈 能 有 效 的 掌 控, 所 以 財 務 績 效 愈 佳 並 且 其 也 發 現, 由 於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覆 蓋 率, 必 定 須 提 撥 部 份 盈 餘 至 備 抵 呆 帳 費 用 上, 因 此 備 抵 呆 帳 覆 蓋 率 與 銀 行 績 效 為 負 相 關 Yener et al. (2007) 以 1992 年 至 2000 年 的 歐 洲 銀 行 為 研 究 對 象, 發 現 銀 行 的 經 營 狀 況 愈 好, 資 本 適 足 率 愈 高, 並 且 在 合 作 銀 行 (co-operative banks) 中, 成 本 愈 無 效 率 的 銀 行, 資 本 適 足 率 愈 低 Lin et al. (2005) 以 1993 年 至 2000 年 的 台 灣 銀 行 為 研 究 樣 本, 發 現 國 營 銀 行 與 新 設 立 銀 行 的 資 本 適 足 率 愈 高 時, 其 經 營 績 效 愈 佳 Naceur and Kandil (2006) 研 究 在 1991 年 實 施 Basel Ⅰ 規 範 的 埃 及 銀 行 業, 資 本 適 足 率 對 銀 行 成 本 與 獲 利 性 的 影 響, 實 證 發 現 銀 行 資 本 適 足 率 變 高, 資 本 占 資 產 比 例 上 升 讓 銀 行 成 本 變 高, 管 理 效 率 的 提 升 與 隱 性 成 本 的 減 少 讓 獲 利 性 提 升 ( 三 ) 小 結 : 1. 過 去 文 獻 考 慮 風 險 變 數 分 為 將 風 險 視 為 內 部 環 境 變 數 以 及 將 風 險 視 為 外 在 環 境 影 響 因 素 本 研 究 考 量 金 融 仲 介 機 構 在 追 求 產 出 表 現 時 都 將 伴 隨 著 各 樣 經 營 風 險 產 生 因 此 在 評 估 效 率 時, 將 風 險 視 為 內 部 環 境 因 素 放 入 投 入 項 中 加 以 考 量 29
38 2. 文 獻 中 研 究 對 象 以 銀 行 業 為 主, 本 研 究 考 量 證 劵 業 與 銀 行 業 皆 為 企 業 主 與 投 資 方 之 仲 介 機 構, 因 此 針 對 證 劵 商 來 加 以 探 討 3. 文 獻 中 應 用 之 方 法 主 要 為 :DEA SFA 本 研 究 方 法 選 用 多 因 素 分 析 法 之 SFA, 從 更 多 面 向 來 探 討 公 司 績 效 30
39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實 證 模 型 財 務 比 率 與 效 率 值 皆 為 績 效 之 代 理 變 數, 因 此 本 文 研 究 主 題 著 重 於 :(1) 本 國 綜 合 證 劵 商 進 行 利 潤 面 與 成 本 面 效 率 值 與 財 務 比 率 相 互 比 較 (2)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與 效 率 值 及 財 務 比 率 之 關 係 在 分 析 效 率 值 方 面, 採 用 隨 機 邊 界 法 估 計 綜 合 證 劵 商 的 利 潤 函 數 邊 界 模 型 (Profit Function Frontier Model) 與 成 本 函 數 邊 界 模 型 (Cost Function Frontier Model) 而 設 立 實 證 模 型 的 估 計 過 程 主 要 是 延 伸 自 Kumbhakar et al. (1991) 和 Battese &Coelli (1995) 文 獻 中, 以 隨 機 生 產 邊 界 模 型 衡 量 銀 行 效 率 值 的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衡 量 經 濟 效 率 的 研 究 方 法 目 前 衡 量 金 融 業 經 營 效 率 的 方 式, 可 分 為 兩 大 類 : 1.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法 (Financial Ratio Analysis;FRA): 此 法 係 根 據 財 務 學 理 發 展, 以 管 理 實 務 上 常 見 的 財 務 比 率, 用 來 分 析 銀 行 的 經 營 績 效, 其 缺 點 為 衡 量 方 法 只 能 就 單 一 的 投 入 要 素 來 測 量 單 一 的 產 出 效 率, 並 以 求 算 的 比 率 作 為 績 效 比 較 的 效 率 值 由 於 財 務 績 效 的 衡 量 方 式 眾 多, 所 以 當 各 家 銀 行 績 效 評 比 的 計 算 方 法 有 差 異 或 經 營 政 策 所 重 視 的 財 務 指 標 不 一 致 時, 這 種 以 不 同 指 標 來 探 討 各 家 銀 行 的 經 營 優 劣 的 方 法 並 不 恰 當 2. 經 濟 效 率 衡 量 法 (economic efficiency): 其 衡 量 法 乃 是 極 大 化 產 出 ( 利 潤 ) 或 極 小 化 成 本 目 標 下, 研 究 每 一 廠 商 是 否 能 達 成 技 術 效 率 與 分 配 效 率, 可 於 同 一 基 礎 點 上 比 較, 具 有 其 客 觀 性 Farrell 於 1957 年 所 提 出 衡 量 經 濟 效 率 的 理 論 架 構, 將 原 來 的 經 濟 效 率 分 解 為 技 術 效 率 與 配 置 效 率 兩 部 分 討 論, 並 以 生 產 邊 界 (productive frontier) 的 概 念 衡 量 無 效 率 值 的 大 小, 探 討 銀 行 的 經 濟 效 率 ( 一 ) 邊 界 函 數 之 定 義 Farrell (1957) 首 先 提 出 測 度 效 率 的 方 法, 將 經 濟 效 率 (Economic Efficiency ; EE) 分 為 技 術 效 率 (technical efficiency, 簡 稱 TE) 與 配 置 效 率 (allocative efficiency, 31
40 簡 稱 AE), 技 術 效 率 衡 量 廠 商 在 一 固 定 投 入 下, 產 出 極 大 化 的 能 力, 建 構 實 際 產 出 與 最 大 產 出 的 比 較 關 係 ; 配 置 效 率 衡 量 廠 商 最 適 要 素 投 入 比 例 的 能 力, 為 衡 量 實 際 成 本 與 最 低 成 本 的 比 較 關 係 若 將 技 術 效 率 (TE) 和 配 置 效 率 (AE) 兩 者 相 乘, 就 可 得 到 經 濟 效 率 (EE), 即 EE=TE AE 技 術 效 率 的 分 析 可 從 投 入 面 和 生 產 面 衡 量 廠 商 在 既 定 的 技 術 水 準 下, 為 達 到 某 特 定 產 出 水 準, 有 效 運 用 最 少 數 量 的 投 入 要 素 組 合, 稱 此 種 經 營 為 投 入 面 技 術 效 率 ; 廠 商 有 效 利 用 既 定 的 投 入 要 素 組 合, 以 達 到 最 大 產 出 之 能 力, 稱 此 種 經 營 為 產 出 面 技 術 效 率 分 配 效 率 的 分 析, 當 任 意 兩 種 要 素 價 格 比 率 等 同 於 兩 要 素 的 邊 際 技 術 替 代 率, 廠 商 根 據 此 一 價 格 比 使 用 最 適 的 投 入 要 素 比 例, 稱 此 廠 商 達 到 分 配 效 率 圖 3-1: 技 術 效 率 示 意 圖 上 述 觀 念 可 以 用 圖 3-1 來 說 明, 假 設 兩 種 投 入 要 素 X 1 及 X 2, 要 素 價 格 為 P 1 及 P 2, 其 預 算 線 為 圖 中 的 PP, 線, 生 產 一 種 產 出 為 Y, 其 等 產 量 曲 線 為 圖 中 的 YY, 線, 則 YY, 線 就 是 廠 商 生 產 Y 產 品 所 需 X 1 及 X 2 最 有 技 術 效 率 的 生 產 組 合, 而 所 有 可 能 的 生 產 組 合, 必 定 位 於 生 產 邊 界 右 上 方 空 間 中 若 廠 商 生 之 生 產 組 合 位 於 YY, 線 段 上, 則 代 表 此 廠 商 有 完 全 的 技 術 效 率 反 之, 若 廠 商 之 生 產 組 合 位 於 YY, 線 之 右 上 方, 則 代 表 廠 商 之 生 產 存 在 技 術 無 效 率 的 情 況 配 置 效 率 則 是 出 現 在 生 產 要 素 價 格 已 知 的 情 形 下, 廠 商 投 入 要 素 之 邊 際 技 術 32
41 替 代 率 (Marginal Rate of Technical Substitution,MRTS) 等 於 生 產 要 素 之 價 格 比 P 1 P 2 之 時 圖 3-1 中 等 產 量 曲 線 YY, 之 切 線 斜 率, 即 為 生 產 Y 之 邊 際 技 術 替 代 率, 生 產 要 素 價 格 比 P 1 P 2 之 絕 對 值 即 為 圖 3-1 中 PP, 線 段 之 斜 率 故 當 廠 商 之 生 產 點 落 在 邊 際 技 術 替 代 率 與 生 產 要 素 之 價 格 比 不 相 等 之 點, 此 時 存 在 配 置 無 效 率 以 圖 3-1 說 明 無 效 率 之 定 義, 圖 3-1 中 A 點 落 在 生 產 邊 界 上, 且 等 產 量 曲 線 之 斜 率 與 要 素 價 格 比 相 等 (YY, 線 在 A 點 之 斜 率 與 PP, 線 在 A 點 之 斜 率 相 同 ), 表 示 A 點 之 生 產 組 合 同 時 存 在 技 術 效 率 與 配 置 效 率 B 點 之 生 產 組 合 雖 落 在 生 產 可 能 曲 線 上, 但 其 邊 際 技 術 替 代 率 與 生 產 要 素 價 格 比 不 相 等, 故 此 時 僅 具 有 技 術 效 率 而 缺 乏 配 置 效 率 C 點 之 生 產 組 合 與 生 產 可 能 曲 線 尚 有 一 段 距 離, 這 代 表 C 點 同 時 存 在 技 術 無 效 率 與 配 置 無 效 率 同 樣 地, 我 們 也 可 利 用 圖 3-1 說 明 效 率 指 標 之 原 理 若 作 一 射 線 自 原 點 O 出 OB 發 穿 過 B 點 而 到 達 C 點, 此 時 C 廠 商 之 技 術 效 率 指 標 TE C 為 < 1, 而 B 廠 商 OC OB 之 技 術 效 率 指 標 TE B 為 = 1 當 技 術 效 率 為 1 時, 代 表 廠 商 達 到 完 全 技 術 效 率 OB 的 生 產 水 準 而 B 點 雖 與 A 點 同 落 在 效 率 前 緣 上, 但 並 非 是 以 最 低 成 本 達 到 這 樣 的 產 水 準, 最 低 成 本 應 出 現 在 等 成 本 線 PP 與 等 產 量 線 YY 相 切 之 A 點 B 點 OD 與 A 相 較 之 下 有 同 樣 的 技 術 效 率, 但 A 點 之 生 產 成 本 僅 為 B 點 之 生 產 成 本 的 OB 比 例, 故 OD OB 即 為 B 點 與 C 點 之 配 置 效 率 指 標 其 中 C 點 之 總 生 產 效 率 指 標, OD 即 為 C 點 之 技 術 效 率 指 標 乘 上 C 點 之 配 置 效 率 指 標 = OB OD OC OC OB 1. 隨 機 邊 界 生 產 函 數 Aigner, Lovell & Schmidt (1977) 與 Meeusen &Van Den Broech (1977) 分 別 提 出 了 隨 機 邊 界 法, 將 確 定 性 統 計 邊 界 中 的 殘 差 項 分 解 為 兩 部 分, 部 分 一 為 衡 量 廠 商 的 技 術 無 效 率 u i, 服 從 一 端 分 配, 另 一 部 分 則 為 觀 察 實 際 情 形, 可 以 發 現 影 響 廠 商 生 產 效 率 的 因 素, 除 了 技 術 及 資 源 配 置 上 的 問 題 以 外, 有 時 也 有 因 為 一 些 人 33
42 力 不 可 及 之 因 素 如 天 災 意 外 等 這 些 因 素 確 實 會 影 響 到 廠 商 的 生 產, 但 廠 商 卻 無 法 掌 控 故 各 個 廠 商 因 由 於 各 自 面 對 的 隨 機 因 素 不 一, 而 各 自 擁 有 不 同 的 隨 機 生 產 邊 界 衡 量 廠 商 無 法 控 制 之 干 擾 項 v i, 通 常 假 設 其 服 從 常 態 分 配 其 生 產 函 數 如 下 : ln Y i = ln f(x ij ; β) + v i u i = β 0 + m j=1 β i ln X ij + v i u i i = 1,2,, n 其 中 u i 與 v i 獨 立, 其 中 v i 為 隨 機 干 擾 項, 即 廠 商 無 法 預 測 的 部 分, 模 型 假 設 為 常 態 分 配 u i 為 衡 量 廠 商 之 技 術 無 效 率, 是 一 隨 機 且 彼 此 獨 立 變 數 (i.i.d.), 且 服 從 一 端 分 配 為 指 數 分 配 或 半 常 態 分 配, 其 分 配 依 假 設 不 同 而 不 同, 這 些 分 配 皆 有 零 的 形 式 下, 無 論 是 指 數 分 配 或 半 常 態 分 配, 在 某 些 條 件 下, 可 將 u i 的 分 配 化 為 自 0 開 始 之 截 切 性 常 態 分 配, 而 被 截 切 的 常 態 分 配 可 為 任 意 數 而 為 衡 量 隨 機 干 擾 之 一 隨 機 變 數, 並 服 從 平 均 值 為 0 的 常 態 分 配 v i ~i. i. d. N(0, σ 2 v ) 此 模 型 與 前 述 之 統 計 邊 界 模 型 相 比, 其 差 異 在 統 計 邊 界 模 型 限 制 觀 察 值 不 可 超 出 邊 界 之 外, 而 隨 機 邊 界 模 型 由 於 包 含 了 隨 機 項, 故 可 以 允 許 觀 察 值 超 出 邊 界 之 外, 放 寬 了 對 於 資 料 的 限 制 但 是 此 法 仍 須 對 技 術 無 效 率 項 作 出 統 計 上 的 分 配 假 設, 當 假 設 不 一 時, 其 結 果 也 不 同 在 無 效 率 項 的 假 設 上, 各 家 說 法 不 一 Ainger, Lovell & Schmidt(1977) 假 設 技 術 無 效 率 項 為 半 常 態 分 配 或 指 數 分 配 ;Stevenson(1980) 假 設 技 術 無 效 率 項 為 截 斷 常 態 分 配 (Truncated Normal Distribution) 或 是 Gamma 分 配 隨 機 邊 界 分 析 法 的 估 計 法 主 要 也 是 以 最 大 概 似 估 計 法 (MLE) 為 主 以 最 大 概 似 估 計 法 進 行 估 計 時, 若 對 隨 機 干 擾 項 與 技 術 無 效 率 項 之 分 配 作 出 設 定, 並 假 設 兩 者 之 間 並 不 相 關, 則 可 以 得 到 擁 有 漸 進 有 效 性 一 致 性 以 及 漸 進 常 態 統 計 特 性 的 結 果 34
43 圖 3-2: 隨 機 邊 界 生 產 模 型 說 明 圖 有 關 隨 機 邊 界 生 產 模 型 說 明 如 圖 3-2, 橫 軸 X 代 表 投 入 項 要 素 觀 察 值 縱 軸 Y 代 表 產 出 像 要 素 觀 察 值, 其 生 產 函 數 Y = f(xβ), 則 第 一 家 廠 商 觀 察 投 入 項 X 1 與 產 出 項 Y 1 組 合 點, 則 以 a 點 表 示, 若 以 隨 機 邊 界 產 出 Y 1 = f(x 1 β + V 1 ), 所 估 計 出 來 的 投 入 與 產 出 組 合 點 以 c 表 示, 若 c 點 位 於 生 產 函 數 Y = f(xβ) 上 方, 其 原 因 為 隨 機 邊 界 模 型 的 誤 差 項 V 1 為 正 值 同 理, 其 生 產 函 數 Y = f(xβ), 第 二 家 廠 商 觀 察 投 入 項 X 2 與 產 出 項 Y 2 組 合 點 以 b 表 示, 若 以 隨 機 邊 界 產 出 Y 2 = f(x 2 β + V 2 ) 所 估 計 出 來 的 投 入 與 產 出 組 合 點 以 d 點 表 示, 其 位 於 生 產 函 數 Y = f(xβ) 的 下 方, 原 因 為 隨 機 邊 界 模 型 的 誤 差 項 V 2 為 負 值 但 是 隨 機 邊 界 生 產 函 數 所 估 算 之 產 出,Y 1 與 Y 2 是 無 法 被 觀 察 的, 其 原 因 是 隨 機 誤 差 項 v 1 與 v 2 是 無 法 被 觀 測 到 的 2. 隨 機 邊 界 成 本 函 數 生 產 邊 界 函 數 在 進 行 估 算 上 有 所 限 制, 僅 能 對 單 一 產 出 生 產 函 數 的 情 形 加 以 估 計 Schimdt & Lovell (1977) 利 用 其 生 產 邊 界 函 數 與 成 本 函 數 具 有 對 偶 性 關 係 導 出 成 本 邊 界 函 數 來 彌 補 僅 能 對 單 一 產 出 生 產 函 數 估 算 之 缺 點, 當 採 用 生 產 函 數 轉 換 成 本 函 數 時, 仍 受 到 生 產 函 數 形 式 上 的 限 制, 因 此 後 學 者 就 直 接 由 成 本 邊 界 35
44 函 數 估 算 廠 商 的 技 術 效 率 值, 藉 由 設 定 上 使 成 本 函 數 形 式 及 變 數 個 數 符 合 金 融 體 系 之 多 產 出 項 與 多 投 入 項 的 型 態 一 般 廠 商 應 用 於 估 計 隨 機 成 本 邊 界 模 型 的 形 式 為 : ln C i = C(Y i, P i, β) + v i + u i i = 1,2,3,, n C i : 對 第 i 家 廠 商 所 觀 察 到 的 生 產 函 數 C: 函 數 形 式 ( 如 Cobb-Douglas 或 超 越 對 數 函 數 ) Y i : 第 i 家 廠 商 的 產 出 數 量 P i : 第 i 家 廠 商 的 投 入 價 格 β: 尚 未 被 估 計 的 未 知 參 數 v i : 估 計 誤 差 項 及 其 他 隨 機 因 子 u i : 非 負 的 成 本 無 效 率 ( 通 常 假 設 為 半 常 態 或 截 切 性 常 態 分 配 ) 其 中 u i 在 生 產 邊 界 模 型 中 是 負 值, 但 在 成 本 邊 界 模 型 中 是 正 值, 因 為 成 本 函 數 為 極 小 化 其 成 本, 故 其 無 效 率 部 分 增 加 會 使 其 成 本 隨 之 增 加 ; 而 生 產 函 數 是 極 大 化 其 產 出, 故 無 效 率 部 分 增 加 會 使 其 產 出 減 少 由 邊 界 最 小 化 成 本 其 u i = 0, 對 觀 察 無 效 率 的 成 本 比 較 所 估 算 出 來, 其 方 程 式 如 下 : EE i = exp( u i ) 所 估 算 之 效 率 值 會 介 於 0 到 1 之 間, 總 效 率 值 也 可 用 隨 機 生 產 邊 界 模 型 的 技 術 效 率 (TE i ) 與 配 置 效 率 (AE i ) Battese & Coelli(1995) 發 展 出 以 一 階 段 的 估 計 法, 其 模 型 為 : u it = z it δ + w it u it ~N + (μ it, σ 2 u ), w it ~N(0, σ 2 v ) 此 模 型 主 要 假 設 無 效 率 項 為 隨 機, 同 時 以 聯 立 的 方 式 估 算 隨 機 邊 界 的 技 術 改 變 與 隨 時 間 改 變 的 技 術 無 效 率 模 型 中 將 無 效 率 項 u it 設 定 為 廠 商 特 定 變 數 z it 乘 上 特 定 參 數 δ, 再 加 上 隨 機 誤 差 項 w it 其 中 u it 服 從 截 斷 常 態 分 配, 且 u it 與 v it 相 36
45 互 獨 立 w it 與 v it 同 樣 也 相 互 獨 立 本 研 究 之 主 要 研 究 範 疇, 是 將 證 劵 商 經 營 之 風 險 視 做 控 制 變 數, 據 以 分 析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對 於 劵 商 效 率 的 影 響 第 二 節 實 證 模 型 設 立 說 明 ( 一 ) 架 構 實 證 模 型 實 證 模 型 設 立 在 成 本 邊 界 函 數 架 構 下 之 函 數 : TC = f(y i, W k, Risk r ) 其 中 風 險 變 數 為 投 入 項 加 入 模 型 中 考 量 為 了 滿 足 投 入 價 格 一 階 齊 次 性, 將 函 數 設 計 為 超 越 對 數 成 本 函 數 型 式 (translog cost function) 以 表 達 : ln( TC W 1 ) = ln(y i, W k W 1, Risk r ) 其 中 對 投 入 價 格 與 總 成 本 除 以 W 1 做 標 準 化 參 考 Berger et al.(2000a) 其 模 型 複 合 函 數 形 式 的 修 改 版 本, 模 型 複 合 函 數 形 式 首 先 發 展 為 Pulley & Braunstein (1992) 之 文 章,Berger et al.(2000a) 將 其 複 合 函 數 形 式 修 改 為 二 次 方 的 結 構 : ln( TC W 1 z ) = ln( Y j z, W i, Risk r W 1 z 其 中 對 應 變 數 成 本 或 利 潤, 除 以 總 資 產 和 資 本 價 格 做 標 準 化, 對 產 出 項 除 以 總 資 產 作 標 準 化, 以 及 對 投 入 價 格 除 標 準 化 其 中 除 以 總 資 標 準 化, 目 的 為 : (1) 幫 助 控 制 異 質 變 異 性 (2) 減 少 估 計 規 模 的 誤 差 (3) 給 予 模 型 更 多 的 經 濟 解 釋 關 於 異 質 變 異, 若 其 依 變 數 無 標 準 化 過 程, 則 大 廠 商 會 有 相 對 較 大 的 變 異, 因 為 大 公 司 比 起 小 公 司 經 常 有 更 高 的 成 本 收 入 利 潤, 因 為 大 公 司 的 資 本 發 展 透 過 數 十 年 的 累 積, 而 標 準 化 過 程 可 以 使 任 何 規 模 的 廠 商 減 少 規 模 估 計 誤 差 ; 除 以 資 本 價 格 做 標 準 化, 目 的 為 :(1) 保 持 相 同 規 格 的 成 本 利 潤 收 入 (2) 產 出 價 格 比 投 入 價 格 更 容 易 受 到 波 動, 因 此 以 投 入 價 格 來 替 代 投 入 價 格 標 準 化 規 定, T) 37
46 投 入 價 格 的 線 性 同 質 性, 可 使 公 司 更 接 近 其 經 營 目 標, 而 利 潤 藉 由 投 入 價 格 的 標 準 化 得 到 股 本 報 酬 率, 以 及 客 觀 的 測 量 該 公 司 如 何 運 用 其 有 限 的 金 融 資 本 行 為 而 在 效 率 測 量 模 型 中, 參 考 Berger et al.(2010) 與 Williams et al.(2005) 的 迴 歸 函 數 形 式, 兩 篇 文 章 皆 是 研 究 銀 行 效 率 評 估, 同 時 衡 量 了 成 本 與 利 潤 模 型 來 測 量 效 率, 其 形 式 如 下 : Ⅰ. 成 本 邊 界 函 數 (Translog cost function) 32 5 ln [ ] = β w it z 0 + τ 1 T + 1 it 2 τ 2T 2 + β itj i=1 t=1 TC it γ itk ln( w itk ) i=1 t=1 k= w itk 5 4 i=1 t=1 j= θ itj ln( Y itj ) ln ( Y itj ) z it z it i=1 t=1 j= φ itk ln ( w k ) ( w m ) w 1 w 1 i=1 t=1 k= ln( Y itj z it ) ω itj ln( w k ) ln ( Y itj ) w 1 z it 5 + ρ i i=1 t=1 k=1 4 i=1 t=1 r=1 ln ( Risk r ) + ln v + ln u z 其 中 i = 1,2,,32;t = 1,2,,5;j = 1,2,3,4;j = 1,2,3,4;k = 1,2;r = 1,2,3,4 II. 利 潤 邊 界 函 數 (Translog alternative profit function) 32 5 ln i=1 t=1 [ π it + π min it + 1 ] = β w it z 0 + τ 1 T + 1 it 2 τ 2T 2 + β itj γ itk ln( w itk ) i=1 t=1 k= w itk θ itj ln( Y itj ) ln ( Y itj ) z it z it i=1 t=1 j=1 5 4 i=1 t=1 j=1 ln( Y itj z it )
47 φ itk ln ( w k ) ( w m ) w 1 w 1 i=1 t=1 k= ω itj ln( w k ) ln ( Y itj ) w 1 z it i=1 t=1 k= ρ i i=1 t=1 r=1 ln ( Risk r ) + ln v + ln u z 其 中 i = 1,2,,32;t = 1,2,,5;j = 1,2,3,4;j = 1,2,3,4;k = 1,2;r = 1,2,3,4 下 標 i 與 t 分 別 代 表 不 同 綜 合 證 劵 商 與 不 同 期 間 ; 函 數 各 變 數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如 下 : ln v: 隨 機 誤 差 項,v it ~iidn(0, σ v 2 ) ln u: 為 技 術 無 效 率 值 u it ~iidn + ( μ it, σ 2 ) v it 代 表 綜 合 證 劵 商 在 經 營 時 所 遭 遇 的 隨 機 干 擾, 其 分 配 為 平 均 數 為 0, 標 準 差 為 σ v 2 之 常 態 分 配 u it 則 是 代 表 綜 合 證 劵 商 經 營 時, 由 於 綜 合 證 劵 商 之 行 為 與 外 生 變 數 之 變 動 而 產 生 的 無 效 率 項 之 估 計 其 函 數 設 定 可 以 表 示 如 下 : u it = f(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公 司 特 性 變 數 )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包 括 z 1 ~z 7, 公 司 特 性 變 數 包 括 z 8 ~z 13, 變 數 之 定 義 參 照 表 3-3, 本 文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對 效 率 值 的 影 響, 因 此 將 公 司 治 理 視 為 影 響 依 變 數 無 效 率 因 子 之 自 變 數 而 使 用 一 階 段 之 隨 機 邊 界 模 型 作 分 析, 其 方 程 式 如 下 : Ⅱ. 技 術 無 效 率 模 型 : u it = δ 0 + δ 1 z 1it + δ 2 z 2it + δ 3 z 3it + +δ 4 z 4it + δ 5 z 5it + δ 6 z 6it + δ 7 z 7it + δ 8 z 8it + δ 9 z 9it + δ 10 z 10it + δ 11 z 11it + δ 12 z 12it + δ 13 z 13it + w it 其 中 i = 1,2,,32;t = 1,2,,5 此 處 假 設 綜 合 證 劵 商 之 無 效 率 因 子 與 利 潤 無 效 率 值 / 成 本 無 效 率 值 之 間, 呈 現 線 性 函 數 的 型 態 下 標 i 與 t 分 別 代 表 不 同 綜 合 證 劵 商 與 不 同 期 間 ; 函 數 各 變 數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如 下 : δ 0 為 無 效 率 項 (u) 之 截 距 項,δ 1 δ 2 δ 3 δ 4 δ 5 δ 6 δ 7 δ 8 δ 9 δ 10 δ 11 δ 12 δ 13 為 待 估 計 係 數 39
48 Ⅲ.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法 模 型 : it = δ 0 + δ 1 z 1it + δ 2 z 2it + δ 3 z 3it + +δ 4 z 4it + δ 5 z 5it + δ 6 z 6it + δ 7 z 7it + δ 8 z 8it + δ 9 z 9it + δ 10 z 10it + δ 11 z 11it + δ 12 z 12it + δ 13 z 13it + w it 其 中 i = 1,2,,32;t = 1,2,,5 it = δ 0 + δ 1 z 1it + δ 2 z 2it + δ 3 z 3it + +δ 4 z 4it + δ 5 z 5it + δ 6 z 6it + δ 7 z 7it + δ 8 z 8it + δ 9 z 9it + δ 10 z 10it + δ 11 z 11it + δ 12 z 12it + δ 13 z 13it + w it 其 中 i = 1,2,,32;t = 1,2,,5 ( 二 ) 變 數 設 定 從 許 多 的 國 內 外 文 獻 中 可 發 現, 證 劵 商 和 大 部 分 的 金 融 機 構 如 銀 行 一 樣, 都 是 多 產 出 和 多 投 入 的 產 業, 本 研 究 在 變 數 設 定 方 面, 參 考 Wang et al.(2003) 王 國 樑 等 (1998) 王 國 樑 與 余 威 廷 (1995) 等 研 究 之 選 擇 變 數 以 經 紀 業 務 收 入 承 銷 業 務 收 入 與 自 營 業 務 收 入 做 為 產 出 變 數, 此 外 由 於 利 息 收 入 占 證 券 商 營 收 比 重 日 益 加 深,Liao et al.(2010) 葉 佳 玲 與 盧 永 祥 (2006) 與 張 大 成 等 (2002) 亦 有 採 用 利 息 收 入 變 數 本 研 究 再 納 入 營 業 利 息 收 入 作 為 產 出 變 數 之 一, 以 求 結 果 更 加 精 確 將 變 數 資 料 整 理 如 下 : 40
49 表 3-1: 產 出 投 入 變 數 資 料 整 理 應 變 數 變 數 說 明 單 位 利 潤 變 數 ( ) 本 文 以 稅 後 淨 利 代 表 為 避 免 取 對 數 時 其 值 為 負, 因 此 先 做 資 料 處 理, π + π min + 1 以 取 代 原 來 的 π 值 成 本 變 數 ( ) 本 文 成 本 變 數 為 總 成 本, 為 勞 動 成 本 加 上 資 本 成 本 產 出 變 數 變 數 說 明 單 位 經 紀 業 務 收 入 ( ) 指 綜 合 證 劵 商 受 託 買 賣 有 價 證 劵 及 辦 理 融 劵 業 務 所 收 取 之 手 續 費 收 入 千 元 承 銷 業 務 收 入 ( ) 指 綜 合 證 劵 商 的 承 銷 部 門 承 銷 有 價 證 劵 之 手 續 費 收 入 千 元 自 營 業 務 收 入 ( ) 指 綜 合 證 劵 商 的 自 營 部 門 出 售 營 業 證 劵 所 獲 得 之 利 益 千 元 營 業 利 息 收 入 ( ) 指 綜 合 證 劵 商 辦 理 融 資 融 劵 業 務 買 賣 債 劵 及 其 他 與 營 業 有 關 之 利 息 收 入 千 元 成 本 變 數 變 數 說 明 單 位 資 本 成 本 ( ) 指 營 業 費 用 減 去 薪 資 費 用 千 元 勞 動 成 本 ( ) 指 薪 資 費 用 千 元 總 成 本 ( ) 指 資 本 成 本 加 勞 動 成 本 千 元 要 素 價 格 變 數 說 明 單 位 資 本 價 格 ( ) 指 資 本 成 本 除 以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千 元 勞 動 價 格 ( ) 勞 動 成 本 除 以 員 工 人 數 千 元 其 他 變 數 變 數 說 明 單 位 時 間 趨 勢 ( ) 考 量 時 間 趨 勢 對 利 潤 與 成 本 效 率 是 否 具 有 跨 期 效 果 41
50 1. 風 險 變 數 說 明 所 謂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係 指 證 券 商 經 營 業 務 所 面 臨 之 各 項 風 險, 未 來 可 能 產 生 損 失 之 金 額, 其 範 圍 包 括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及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其 定 義 如 下 : 表 3-2: 風 險 變 數 說 明 風 險 變 數 變 數 說 明 單 位 證 券 商 持 有 部 位, 發 生 價 格 不 利 變 動 之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 資 本 適 足 率 ( ) ( 計 算 方 式 : 上 述 部 位 依 其 公 平 價 值 乘 以 一 定 風 險 係 數 所 得 之 價 格 波 動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指 交 易 對 手 不 履 行 交 割 結 算 義 務 之 風 險 ( 計 算 方 式 : 以 證 券 商 營 業 項 目 中, 有 交 易 對 象 不 履 行 義 務 可 能 性 之 交 易, 依 各 類 交 易 對 象 交 易 方 式 之 不 同, 分 別 計 算 後 相 加 所 得 之 總 和 計 算 其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證 券 商 執 行 業 務 疏 誤 所 生 之 風 險 ( 計 算 方 式 : 以 計 算 日 所 屬 營 業 年 度 為 基 準 點, 並 以 基 準 點 前 一 營 業 年 度 營 業 費 用 之 25% 計 算 其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合 格 自 有 資 本 / 總 風 險 ( 經 營 風 險 =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千 元 千 元 千 元 % 42
51 2.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說 明 表 3-3: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說 明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變 數 說 明 單 位 董 事 會 特 性 董 監 席 次 ( ) 董 事 席 次 + 監 事 席 次 席 次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 ) ( 外 部 個 人 董 事 席 次 + 外 部 未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席 次 + 外 部 基 金 會 董 事 席 次 + 外 部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席 次 )/( 董 事 % 席 次 )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設 為 1, 未 兼 任 設 為 0 理 % ( ) 董 監 事 持 有 股 數 董 監 持 股 % ( ) 董 監 事 持 股 % = 每 年 12 月 底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數 % 大 股 東 持 股 % ( ) 股 份 控 制 權, 又 稱 投 票 權, 係 最 終 控 制 者 所 控 制 之 持 股 率 % 股 法 人 持 股 =( 政 府 機 構 持 股 + 本 國 金 融 機 構 持 股 + 本 權 國 信 託 基 金 持 股 + 本 國 公 司 法 人 持 股 + 本 國 其 他 法 結 構 法 人 持 股 % ( ) 人 持 股 + 僑 外 金 融 機 構 持 股 + 僑 外 法 人 持 股 + 僑 外 信 託 基 金 持 股 ) % 外 國 法 人 持 股 =( 僑 外 金 融 機 構 持 股 + 僑 外 法 人 持 股 + 僑 外 信 託 基 金 持 股 ) 經 理 人 持 股 % ( ) 公 司 內 部 經 理 人 或 集 團 經 理 人 持 股 率 % 43
52 3. 公 司 特 性 變 數 表 3-4: 公 司 特 性 變 數 說 明 公 司 特 性 變 數 變 數 說 明 單 位 負 債 比 率 (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 公 司 規 模 = ln( 資 產 總 額 ) 公 司 規 模 ( ) 資 產 總 額 = 流 動 資 產 + 長 期 投 資 + 固 定 資 產 + 其 他 資 產 ( ) ( ) ( ) ( ) 質 量 變 數 2007 年 虛 擬 變 數,2007 年 為 1, 其 他 年 為 0 質 量 變 數 2008 年 虛 擬 變 數,2008 年 為 1, 其 他 年 為 0 質 量 變 數 2009 年 虛 擬 變 數,2009 年 為 1, 其 他 年 為 0 質 量 變 數 2010 年 虛 擬 變 數,2010 年 為 1, 其 他 年 為 0 5. 財 務 比 率 變 數 表 3-5: 財 務 比 率 變 數 說 明 財 務 比 率 變 數 變 數 說 明 單 位 ( ) 資 產 報 酬 率 稅 前 息 前 淨 利 = 100 平 均 總 資 產 % ( )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稅 前 淨 利 = 100 平 均 總 資 產 % 44
53 第 四 章 實 證 結 果 分 析 本 章 由 隨 機 邊 界 法 實 證 模 型, 將 經 營 風 險 納 入 隨 機 邊 界 模 型 中, 得 到 效 率 值 後 與 財 務 比 率 比 較, 討 論 兩 者 之 經 營 績 效 代 表 性 ;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對 效 率 值 與 財 務 比 率 之 影 響 效 果 第 一 節 為 資 料 選 與 及 研 究 資 料 敘 述 統 計 分 析 第 二 節 為 函 數 估 計 果 之 分 析 比 較 第 三 節 分 析 公 司 治 理 對 效 率 值 與 財 務 比 率 的 影 響, 針 對 結 果 作 兩 者 比 較 第 一 節 資 料 選 取 與 變 數 說 明 一 研 究 樣 本 選 取 本 文 研 究 選 取 研 究 期 間 為 2007 年 至 2011 年 由 台 灣 經 濟 新 報 資 料 庫 (TEJ) 所 列 出 之 國 內 綜 合 證 劵 商, 業 務 內 容 包 含 經 紀 承 銷 自 營 業 務 之 證 劵 商 國 內 證 劵 商 主 要 分 為 專 業 經 紀 商 與 綜 合 證 劵 商, 根 據 台 灣 證 劵 交 易 所 提 供 之 年 度 證 券 商 及 自 營 商 成 交 金 額 表 年 報 2013 年 中, 綜 合 證 劵 商 之 成 交 金 額 占 全 部 證 劵 商 成 交 金 額 之 0.81, 顯 示 綜 合 證 劵 商 在 總 交 易 量 及 規 模 水 準 上 皆 相 對 其 他 較 大, 因 此 本 研 究 針 對 綜 合 證 劵 商 進 行 討 論 而 國 背 景 不 同, 在 公 司 經 營 方 式 可 能 有 所 差 異, 加 上 國 外 證 劵 商 不 必 揭 露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資 訊, 因 此 不 考 慮 外 國 證 劵 商 於 本 國 設 立 之 證 劵 商 最 後 考 量 風 險 與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之 完 整 性, 以 及 2006 年 以 及 2007 年 多 家 綜 合 證 劵 商 進 行 整 併, 最 後 以 32 間 綜 合 證 劵 為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樣 本 : 分 別 為 寶 來 證 劵 統 一 證 劵 元 富 證 劵 工 銀 證 劵 大 和 國 泰 證 劵 亞 東 證 劵 太 平 洋 證 劵 第 一 金 證 劵 中 信 銀 證 劵 福 邦 證 劵 德 信 證 劵 兆 豐 證 劵 國 票 證 劵 新 光 證 劵 玉 山 證 劵 國 泰 證 劵 元 大 寶 來 證 劵 富 隆 證 劵 致 和 證 劵 永 豐 金 證 劵 大 華 證 劵 群 益 證 劵 富 邦 證 劵 凱 基 證 劵 華 南 永 昌 證 劵 日 盛 證 劵 宏 遠 證 劵 康 和 證 劵 大 展 證 劵 大 慶 證 劵 大 眾 證 劵 犇 亞 證 劵 二 資 料 來 源 主 要 取 得 來 源 為 台 灣 經 濟 新 報 資 料 庫 (TEJ)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公 開 資 訊 觀 45
54 測 站 所 公 布 之 資 料, 且 資 料 型 態 皆 為 年 資 料 三 投 入 及 產 出 變 數 關 於 證 券 業 的 投 入 產 出 變 數,Goldberg et al.(1991) 將 證 券 業 定 義 為 多 產 出 之 產 業, 其 定 義 產 出 為 經 紀 收 入 自 營 收 入 與 顧 問 收 入, 而 投 入 則 定 義 為 勞 動 成 本 與 資 本 成 本, 由 於 該 研 究 以 美 國 證 券 商 為 研 究 對 象, 故 本 研 究 參 考 Liao et al.(2010) 葉 佳 玲 與 盧 永 祥 (2006) Wang et al. (2003) 王 國 樑 等 (1998) 王 國 樑 與 余 威 廷 (1995) 等 研 究 之 選 擇 變 數 由 於 利 息 收 入 占 證 券 商 營 收 比 重 日 益 加 深, 因 此 採 用 此 一 變 數,Liao et al.(2010) 葉 佳 玲 與 盧 永 祥 (2006) 與 張 大 成 等 (2002) 亦 有 採 用 利 息 收 入 變 數 風 險 變 數 方 面 參 考 Hughes and Mester (1993) Meater, Loretta J (1996) 與 Berger and Mester (1997) 等 在 分 析 效 率 值 時 納 入 經 營 風 險 變 數, 本 研 究 將 經 營 風 險 視 為 投 入 項 納 入 模 型 中 衡 量 經 營 效 率 : 表 4-1: 投 入 產 出 變 數 之 說 明 產 出 變 數 投 入 變 數 變 數 變 數 說 明 單 位 經 紀 業 務 收 入 (Y 1 ) 受 託 買 賣 有 價 證 劵 及 辦 理 融 劵 業 務 所 收 取 之 手 續 費 收 入 千 元 承 銷 業 務 收 入 (Y 2 ) 承 銷 部 門 承 銷 有 價 證 劵 之 手 續 費 收 入 千 元 自 營 業 務 收 入 (Y 3 ) 自 營 部 門 出 售 營 業 證 劵 所 獲 得 之 利 益 千 元 營 業 利 息 收 入 (Y 4 ) 辦 理 融 資 融 劵 業 務 買 賣 債 劵 及 其 他 與 千 元 營 業 有 關 之 利 息 收 入 資 本 價 格 (W 1 ) 指 資 本 成 本 除 以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千 元 勞 動 價 格 (W 2 ) 勞 動 成 本 除 以 員 工 人 數 千 元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R 1 ) 證 券 商 持 有 部 位, 發 生 價 格 不 利 變 動 之 風 險 千 元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R 2 ) 指 交 易 對 手 不 履 行 交 割 結 算 義 務 之 風 險 千 元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R 3 ) 證 券 商 執 行 業 務 疏 誤 所 生 之 風 險 千 元 合 格 自 有 資 本 / 經 營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資 本 適 足 率 (R 4 ) ( 經 營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 金 額 ) 46
55 表 4-2: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與 控 制 變 數 說 明 變 數 變 數 說 明 單 位 董 監 事 席 次 ( ) 董 事 席 次 + 監 事 席 次 席 次 ( 外 部 個 人 董 事 席 次 + 外 部 未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 席 次 + 外 部 基 金 會 董 事 席 次 + 外 部 上 市 公 % 司 董 事 席 次 )/( 董 事 席 次 )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 )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設 為 1, 未 兼 任 設 為 0 董 監 事 持 股 %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董 監 事 持 股 %( ) 大 股 東 持 股 %( ) 董 監 事 持 有 股 數 = 每 年 12 月 底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數 股 份 控 制 權, 又 稱 投 票 權, 係 最 終 控 制 者 所 控 制 之 持 股 率 法 人 持 股 =( 政 府 機 構 持 股 + 本 國 金 融 機 構 % % 持 股 + 本 國 信 託 基 金 持 股 + 本 國 公 司 法 人 機 構 法 人 持 股 %( ) 持 股 + 本 國 其 他 法 人 持 股 + 僑 外 金 融 機 構 持 股 + 僑 外 法 人 持 股 + 僑 外 信 託 基 金 持 股 ) % 外 國 法 人 持 股 =( 僑 外 金 融 機 構 持 股 + 僑 外 法 人 持 股 + 僑 外 信 託 基 金 持 股 ) 經 理 人 持 股 %( ) 公 司 內 部 經 理 人 或 集 團 經 理 人 持 股 率 % 負 債 比 率 %(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 控 制 變 數 ( 資 產 總 額 )( ) 公 司 規 模 = ln( 資 產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 流 動 資 產 + 長 期 投 資 + 固 定 資 產 + 其 他 資 產 ( ) 質 量 變 數 2007 年 虛 擬 變 數,2007 年 為 1, 其 他 年 為 0 ( ) 質 量 變 數 2008 年 虛 擬 變 數,2008 年 為 1, 其 他 年 為 0 ( ) 質 量 變 數 2009 年 虛 擬 變 數,2009 年 為 1, 其 他 年 為 0 ( ) 質 量 變 數 2010 年 虛 擬 變 數,2010 年 為 1, 其 他 年 為 0 47
56 第 二 節 樣 本 資 料 敘 述 統 計 下 表 為 32 家 國 內 綜 合 證 劵 商 2007 年 之 2011 年, 共 160 筆 樣 本 資 料 之 產 出 項 與 投 入 項 之 樣 本 統 計 量 產 出 項 方 面, 經 紀 業 務 收 入 平 均 值 為 18 億 元, 最 大 值 為 1 百 億 元, 最 小 值 為 1 億 元, 最 大 值 與 最 小 值 差 異 顯 示 證 劵 商 規 模 差 距 承 銷 業 務 收 入 平 均 值 為 4 億 元, 最 大 值 3 百 億 元, 最 小 值 為 0 元 自 營 業 務 收 入 平 均 值 為 70 億 元, 最 大 值 為 4 百 億 元, 最 小 值 為 0 元 承 銷 與 自 營 業 務 收 入 為 0 皆 出 現 在 2008 年 金 融 海 嘯 發 生 期 間, 證 劵 商 出 現 收 入 為 0 的 狀 況, 因 為 模 型 設 定 產 出 項 不 能 為 零 的 限 制, 因 此 在 收 入 為 零 之 極 端 值 處, 將 0 設 定 為 1 營 業 利 息 收 入 平 均 值 為 6 億 元, 最 大 值 為 30 億 元, 最 小 值 為 40 萬 元, 四 項 收 入 皆 顯 示 出 證 劵 商 的 規 模 差 距 外, 因 研 究 期 間 包 含 了 2008 年, 全 球 金 融 海 嘯 為 經 濟 帶 來 的 重 創 效 果, 亦 顯 示 出 景 氣 循 環 帶 動 下, 證 劵 商 收 入 跟 著 受 到 負 面 的 嚴 重 影 響 表 4-3:2007 年 之 2011 年 證 劵 商 投 入 產 出 項 敘 述 統 計 ( 千 元 ) 變 數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利 潤 12,491,626-6,427, ,460 2,042,289 總 成 本 11,358,122 76,796 2,118,591 2,436,584 經 紀 業 務 收 入 10,073,742 18,352 1,805,707 2,196,214 承 銷 業 務 收 入 3,339, , ,612 自 營 業 務 收 入 44,775, ,549,822 10,012,479 營 業 利 息 收 入 3,222, , ,822 勞 動 價 格 3, 資 本 價 格 資 產 總 額 180,899, ,954 31,013,282 35,167,505 48
57 收 入 金 額 ( 千 元 ) 營 業 利 息 收 入 7% 自 營 業 務 收 入 72% 經 紀 業 務 收 入 17% 承 銷 業 務 收 入 4% 2011 年 圖 4-1:2011 年 收 入 分 析 4.E+07 4.E+07 3.E+07 3.E+07 2.E+07 2.E+07 1.E+07 5.E+06 0.E+00 經 紀 業 務 收 入 承 銷 業 務 收 入 營 業 利 息 收 入 資 產 總 額 ( 千 元 ) 圖 4-2:2011 年 各 收 入 之 資 產 總 額 分 布 圖 下 表 4-4 為 2007 年 至 2011 年 證 劵 商 風 險 變 數 之 敘 述 統 計, 金 管 會 要 求 證 券 商 之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應 不 小 於 150%, 由 下 表 可 看 出 證 劵 商 之 資 本 適 足 率 最 小 值 為 182%, 表 示 全 部 證 劵 商 皆 達 到 標 準 外 並 高 出 許 多 在 總 風 險 方 面,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平 均 數 為 九 十 八 億 元,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平 均 數 為 五 十 二 億 元,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平 均 數 為 四 十 三 億 元, 從 2011 年 各 風 險 比 例 可 由 圖 4-3 可 發 現,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佔 總 風 險 中 49%,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佔 總 風 險 27%,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佔 總 風 險 24%, 表 示 證 劵 商 總 營 運 風 險 中, 市 場 風 險 所 佔 比 例 最 高 表 4-4:2007 年 至 2011 年 證 劵 商 風 險 變 數 敘 述 統 計 ( 千 元 ) 變 數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資 本 適 足 率 1,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5,829,284 1, ,059 1,119,768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4,506,453 2, , ,814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2,549,969 19, , ,057 49
58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27%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24%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49% 2011 年 圖 4-3:2011 年 各 風 險 比 例 下 表 4-5 為 2007 年 2011 年 證 劵 商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之 敘 述 統 計, 可 看 出 ROA 稅 後 息 前 % 與 ROE 淨 值 報 酬 率 最 小 值 分 別 是 與 , 兩 筆 資 料 皆 出 現 在 2008 年, 受 到 金 融 海 嘯 影 響 所 致 經 理 人 持 股 % 最 大 值 為 1.55, 平 均 數 為 , 分 布 圖 可 看 出 經 理 人 持 股 皆 顯 示 非 常 微 小 的 比 例, 董 監 持 股 % 與 最 大 值 為 100, 平 均 數 為 , 顯 示 單 一 家 族 治 理 為 國 內 證 劵 商 的 主 要 經 營 型 態 從 2011 年 ROA 與 股 權 結 構 分 布 可 由 圖 4-4 中 發 現, 股 權 結 構 中 董 監 持 股 與 法 人 持 股 有 一 定 的 連 動 關 係, 顯 示 出 法 人 機 構 中 擔 任 董 事 且 持 股 % 高 在 國 內 證 劵 商 存 在 普 遍 的 情 形 表 4-5:2007 年 至 2011 年 證 劵 商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敘 述 統 計 變 數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單 位 ROA 稅 後 息 前 % % ROE 淨 值 報 酬 % % 董 監 事 席 次 % 人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0/1) 董 監 事 持 股 % % 大 股 東 持 股 % % 機 構 法 人 持 股 % % 經 理 人 持 股 % % 50
59 圖 4-4:2011 年 ROA 與 股 權 結 構 分 布 圖 第 三 節 成 本 利 潤 邊 界 函 數 估 計 結 果 分 析 ( 一 ) 效 率 值 表 現 分 析 當 利 潤 效 率 為 1 時, 代 表 證 劵 商 達 到 完 全 利 潤 效 率 ; 當 效 率 值 為 0 時, 代 表 證 劵 商 為 完 全 利 潤 無 效 率 應 此 若 利 潤 效 率 值 表 現 越 接 近 1, 則 代 表 該 證 劵 商 利 潤 效 率 越 好 由 表 4-6 可 知, 證 劵 商 利 潤 效 率 值 在 0.90 以 下 的 證 劵 商 佔 94%, 顯 示 就 利 潤 效 率 估 計 而 言, 多 數 證 劵 商 皆 未 達 到 高 度 的 經 營 成 效, 而 主 要 利 潤 效 率 值 散 布 於 布 於 0.5 以 下 以 及 0.7 以 上, 而 % 比 重 最 高 的 成 本 效 率 介 於 0.8~0.9 之 間 51
60 表 4-6: 利 潤 效 率 值 次 數 分 配 利 潤 效 率 值 次 數 百 分 比 0.10~ % 0.20~ % 0.30~ % 0.40~ % 0.50~ ~ ~ ~ ~ % 9.375% 13.75% 18.75% 5.625% 表 4-7: 利 潤 效 率 平 均 值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平 均 整 體 證 劵 商 圖 4-5: 利 潤 效 率 值 分 布 情 形 52
61 當 成 本 效 率 為 1 時, 代 表 證 劵 商 達 到 完 全 成 本 效 率 ; 當 效 率 值 為 0 時, 代 表 證 劵 商 為 完 全 成 本 無 效 率 應 此 若 成 本 效 率 值 表 現 越 接 近 1, 則 代 表 該 證 劵 商 利 潤 效 率 越 好 由 表 4-7 可 知, 證 劵 商 成 本 效 率 在 0.9 以 下 的 證 劵 商 佔 75%, 顯 示 就 成 本 效 率 估 計 而 言, 有 一 半 以 上 的 證 劵 商 未 達 到 高 度 的 經 營 成 效, 而 主 要 成 本 效 率 散 布 於 0.3 以 下 與 0.6 上, 而 % 比 重 最 高 的 成 本 效 率 介 於 0.9~1.0 之 間 表 4-8: 成 本 效 率 次 數 分 配 成 本 效 率 值 次 數 百 分 比 0.10~ % 0.20~ % 0.30~ % 0.40~ % 0.50~ ~ ~ ~ ~ % 9.375% 8.125% % % 表 4-9: 成 本 效 率 平 均 值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平 均 整 體 證 劵 商
62 圖 4-6: 成 本 效 率 值 分 布 情 形 圖 4-7: 整 體 劵 商 利 潤 效 率 之 變 動 趨 勢 由 圖 4-7 可 發 現 2007 年 至 2011 年 整 理 證 劵 商 利 潤 效 率 之 變 動 趨 勢, 於 2006 年 至 2007 年 為 股 市 繁 榮 期, 因 此 證 劵 商 之 利 潤 效 率 在 2007 年 表 現 較 好,2008 年 為 台 股 變 動 最 劇 烈 的 一 年 9 月 間 美 國 雷 曼 兄 弟 破 產 所 引 發 的 金 融 海 嘯 殃 及 全 球, 各 國 股 市 接 二 連 三 狂 跌, 台 灣 股 市 嚴 重 亦 下 挫, 整 體 證 劵 商 利 潤 效 率 在 2008 年 與 前 年 相 比 衰 退 了 約 18% 的 幅 度, 證 劵 業 資 本 是 的 中 心, 在 金 融 市 場 上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因 此 在 金 融 海 嘯 期 間, 各 方 投 資 人 也 對 股 票 市 場 失 去 信 心, 因 此 投 資 意 54
63 願 低 落, 進 而 影 響 證 劵 商 藉 由 股 票 交 易 所 收 取 的 交 易 手 續 費 這 項 重 要 收 入 2009 年 第 2 季 起 全 球 金 融 市 場 恐 慌 情 勢 已 逐 漸 改 善, 金 融 業 的 負 面 消 息 對 金 融 市 場 之 影 響 力 道 也 已 逐 漸 減 輕, 市 場 體 制 逐 漸 回 復 正 常 運 作, 因 此 證 劵 商 在 2009 年 利 潤 效 率 逐 漸 回 升 2010 年 上 半 年, 歐 債 危 機 出 現, 發 生 債 務 危 機 的 國 家 將 要 縮 衣 節 食, 償 還 債 務, 刪 減 政 府 開 支, 而 台 灣 產 業 以 外 銷 為 主, 當 海 外 需 求 降 低, 訂 單 自 然 減 少, 或 許 更 多 人 得 放 無 薪 假 然 而, 歐 債 危 機 最 終 根 源 在 全 球 貿 易 失 衡 除 了 赤 字 國 的 不 知 節 制, 出 口 國 過 度 依 賴 赤 字 國 消 費, 也 是 造 成 災 難 的 間 接 推 手 因 此 以 出 口 導 向 的 台 灣 也 受 到 波 及, 縱 使 國 內 有 縱 多 的 閒 置 資 金, 也 不 敢 在 這 時 貿 然 投 資, 因 此 證 劵 商 在 利 潤 效 率 表 現 上 也 因 為 資 金 不 敢 進 場 而 使 收 入 大 幅 降 低, 因 此 也 反 映 在 利 潤 效 率 上 2011 年 台 灣 與 中 國 大 陸 簽 訂 兩 岸 經 濟 協 議 (Cross-Straits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又 簡 稱 ECFA 在 金 融 服 務 業 方 面, 延 續 延 續 海 峽 兩 岸 金 融 合 作 協 議 (MOU) 大 幅 開 放 台 灣 銀 行 與 證 劵 業 門 檻, 因 此 多 家 證 劵 商 在 中 國 大 陸 設 立 辦 事 處 顯 示 簽 署 ECFA 後, 臺 灣 在 GDP 出 進 口 貿 易 條 件 社 會 福 利 方 面 的 發 展, 整 體 經 濟 成 長 下, 投 資 環 境 也 開 始 逐 漸 好 轉, 因 此 也 帶 動 了 證 劵 商 的 利 潤 效 率 在 2011 年 獲 得 了 改 善 圖 4-8: 整 體 劵 商 成 本 效 率 之 變 動 趨 勢 55
64 由 上 圖 4-8 成 本 效 率 值 2007 年 至 2011 的 變 動 可 以 發 現, 證 劵 商 的 成 本 效 率 在 2007 年 時 較 高, 同 樣 因 為 在 07 年 適 逢 股 市 繁 榮 期 間, 因 此 證 劵 商 的 成 本 效 率 也 相 對 較 好 同 樣 的 成 本 效 率 在 2008 年 金 融 海 嘯 期 間 達 到 低 點 而 在 2009 年 開 始 證 劵 商 成 本 效 率 因 為 總 體 投 資 環 境 逐 漸 轉 好, 在 2009 年 至 2011 年 證 劵 商 的 成 本 效 率 有 進 步 的 趨 勢 ( 二 ) 公 司 績 效 代 理 表 性 比 較 衡 量 公 司 績 效 傳 統 上 大 多 使 用 財 務 指 標 來 評 斷, 但 僅 用 財 務 指 標 來 評 價 公 司 績 效 表 現 存 在 以 下 缺 陷 : 1. 財 務 指 標 只 針 對 單 一 面 向 考 量, 而 各 公 司 若 使 用 不 同 的 會 計 方 法 下, 難 以 有 客 觀 的 統 一 標 準 2. 財 務 指 標 容 易 被 操 縱, 過 分 註 重 企 業 財 務 報 告 中 的 會 計 利 潤, 使 得 企 業 管 理 當 局 採 用 各 種 方 法 操 縱 利 潤 3. 財 務 指 標 主 要 來 自 財 務 報 表 資 料, 不 包 含 大 多 數 影 響 企 業 長 期 競 爭 優 勢 的 因 素, 如 產 品 質 量, 員 工 的 素 質 和 技 能, 也 不 能 反 映 經 營 過 程 和 顧 客 的 滿 意 程 度 等 圖 4-9:ROA ROE 財 務 指 標 變 動 趨 勢 56
65 圖 4-10: 利 潤 成 本 效 率 值 變 動 趨 勢 由 圖 4-9 與 圖 4-10 財 務 指 標 ROA 與 ROE 相 較 於 利 潤 與 成 本 效 率 值 趨 勢 變 動 比 較 下, 可 看 出 在 2007 年 景 氣 帶 動 股 市 繁 榮 期 下, 財 務 指 標 與 效 率 值 皆 表 現 在 高 點, 而 2008 年 全 球 遭 逢 金 融 海 嘯 影 響 下, 財 務 指 標 與 效 率 值 亦 受 到 嚴 重 影 響 而 重 挫 表 現 不 佳, 在 2009 年 與 2010 年 不 論 在 財 務 指 標 與 效 率 值 表 現 皆 有 逐 漸 回 升 的 趨 勢, 而 在 2011 年 時 兩 者 出 現 相 反 的 走 勢, 財 務 指 標 在 2011 年 呈 現 低 迷 表 現, 而 在 效 率 值 部 分 卻 表 現 亮 眼, 探 究 其 原 因, 財 務 指 標 方 面 表 現 幾 乎 完 全 可 以 用 證 劵 商 收 入 來 解 釋, 因 為 只 考 慮 到 單 一 的 收 益 面 導 致, 因 此 我 們 發 現 圖 4-11 中 顯 示 證 劵 商 主 要 收 入 來 源 的 經 紀 業 務 收 入, 在 2011 年 表 現 不 佳, 因 此 帶 動 了 財 務 面 的 表 現 效 果 圖 4-11:2007 年 到 2011 年 經 紀 業 務 收 入 變 動 57
66 在 解 釋 2011 年 效 率 值 變 動 方 面, 因 為 效 率 值 考 慮 多 面 向 的 綜 合 因 素,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圖 4-12 中 顯 示 在 2011 年 證 劵 商 規 模 呈 現 下 降 趨 勢, 因 此 雖 然 收 入 方 面 表 現 不 佳, 但 是 因 為 2011 年 證 劵 商 公 司 規 模 在 此 時 進 行 多 項 整 併 與 營 業 調 整, 在 風 險 方 面, 圖 4-13 中 顯 示 資 本 適 足 率 在 2011 年 有 大 幅 增 加 的 趨 勢, 因 此 綜 合 了 規 模 與 風 險 的 效 果 影 響 下, 在 2011 年 雖 然 收 入 面 表 現 不 佳, 但 在 效 率 方 面 卻 還 是 呈 現 進 步 的 表 現 圖 4-12:2007 年 到 2011 年 公 司 規 模 變 動 圖 4-13:2007 年 到 2011 年 資 本 適 足 率 變 動 在 比 較 之 後 再 來 探 討 公 司 績 效 的 代 表 性,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以 下 兩 點 比 較 下 之 結 論 : 1. 財 務 比 率 值 代 替 績 效 變 數 而 言, 因 為 考 慮 的 面 相 只 有 財 務 面 的 角 度, 單 方 面 考 慮 到 公 司 的 獲 利 能 力, 因 此 代 表 性 較 低 而 效 率 值 綜 合 產 出 投 入 價 格 58
67 經 營 風 險 公 司 規 模 等 多 面 向 的 分 析, 較 能 客 觀 代 表 證 劵 商 的 績 效 表 現 2. 公 司 治 理 多 為 顯 著 影 響 效 率 值, 顯 示 出 公 司 治 理 能 解 釋 效 率 值 佔 很 大 一 部 分, 更 顯 示 出 證 劵 商 公 司 治 理 的 重 要 性 第 四 節 函 數 估 計 結 果 ( 一 ) 財 務 比 率 ROA 與 ROE 為 應 變 數 之 實 證 結 果 與 分 析 表 4-10: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法 實 證 結 果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法 參 數 估 計 值 t 值 參 數 估 計 值 t 值 ( ) *** *** ( ) 董 監 事 席 次 ( )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 )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 * ( ) 董 監 事 持 股 % ( ) 大 股 東 持 股 % ( ) 機 構 法 人 持 股 % ( ) 經 理 人 持 股 % ( ) 負 債 比 率 % *** *** ( ) ( 資 產 總 額 ) *** *** ( ) *** *** ( ) *** *** ( ) *** *** ( ) ***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迴 歸 模 型 中, 本 研 究 以 公 司 的 財 務 比 率 ( 資 產 報 酬 率 ) 以 及 (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作 為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之 代 理 變 數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對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之 影 響, 實 證 結 果 顯 示,(z 3it ) 為 顯 著 正 相 關, 顯 示 若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則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變 數 ( 資 產 報 酬 率 ) 以 (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表 現 則 較 好 在 文 獻 回 顧 中,Stoeberl and Sherony (1985) and Anderson and Anthony (1986) 認 為 此 種 雙 元 結 構 可 以 提 供 領 導 者 有 效 的 應 用 主 導 全 力, 而 能 使 公 司 有 較 好 的 績 效, 若 將 這 兩 個 角 色 分 離, 會 增 加 公 司 分 享 內 部 資 訊 的 成 本 及 經 理 人 與 董 事 會 間 59
68 的 衝 突, 致 使 決 策 和 執 行 的 過 程 無 效 率 Brickley, Coles, and Jarrell (1997) 亦 指 出, 經 理 人 熟 悉 公 司 的 運 作, 具 備 經 營 公 司 業 務 及 產 業 的 相 關 背 景, 結 合 董 事 長 和 經 理 人 的 角 色, 在 執 行 決 策 時 有 清 楚 的 方 向, 能 作 最 佳 的 決 策 而 在 實 證 研 究 中 如 Donaldson and Devis (1991) 發 現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的 企 業 有 較 高 的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Dahya and Travlos (2000) 研 究 顯 示 這 種 雙 元 領 導 結 構 與 公 司 績 效 間 存 在 正 向 關 係 60
69 ( 二 ) 風 險 變 數 對 成 本 與 利 潤 之 影 響 關 係 表 4-11: 隨 機 邊 界 模 型 實 證 結 果 利 潤 函 數 模 型 成 本 函 數 模 型 參 數 模 型 變 數 參 數 估 計 值 t 值 參 數 估 計 值 t 值 β *** *** β T * ** β T ** β ( ) Z *** *** β ( ) Z β ( ) Z β ( ) Z * * β ( ) * * β ( ) ( ) Z Z ** β ( ) ( ) Z Z *** β ( ) ( ) Z Z *** β ( ) ( ) Z Z β ( ) ( ) Z Z β ( ) ( ) Z Z β ( ) ( ) Z Z * β ( ) ( ) Z Z *** β ( ) ( ) Z Z ** β ( ) ( ) Z Z *** * β ( ) ( ) *** β ( ) ( ) Z *** *** β ( ) ( ) Z * β ( ) ( ) Z * β ( ) ( ) Z *** β ( )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 β ( Z )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β ( Z )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 β ( Z )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
70 ( 三 )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對 成 本 與 利 潤 效 率 之 影 響 實 證 結 果 表 4-12: 無 效 率 實 證 結 果 無 效 率 實 證 分 析 利 潤 無 效 率 成 本 無 效 率 δ ( ) *** δ ( ) 董 監 席 次 * δ ( )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 *** δ ( )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 * δ ( ) 董 監 持 股 % *** δ ( ) 大 股 東 持 股 % *** * δ ( ) 法 人 持 股 % *** δ ( ) 經 理 人 持 股 % δ ( ) 負 債 比 率 % *** δ ( ) ( 資 產 總 額 ) * δ ( ) ** δ ( ) *** δ ( ) δ ( ) σ gamma ( 四 )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對 成 本 與 利 潤 效 率 之 影 響 實 證 結 果 分 析 I. 公 司 治 理 之 董 事 會 特 性 變 數 對 於 利 潤 效 率 : 對 於 利 潤 無 效 率 為 顯 著 正 相 關, 董 監 席 次 對 於 利 潤 效 率, 存 在 負 的 顯 著 相 關 顯 示 若 董 事 會 規 模 越 大, 利 潤 效 率 表 現 越 差 實 證 結 果 與 Jensen (1993) 看 法 相 同, 認 為 董 事 會 人 數 較 多 時, 則 董 事 會 組 織 內 部 可 能 會 產 生 派 系 問 題, 導 致 決 策 不 易 整 合 意 見, 使 得 決 策 效 率 變 差, 進 而 對 績 效 產 生 不 利 的 影 響, 提 出 董 事 會 規 模 應 以 不 超 過 七 至 八 人 為 限, 避 免 董 事 會 人 數 過 多 造 成 溝 通 與 協 調 決 策 之 困 難 對 於 利 潤 無 效 率 為 顯 著 負 相 關,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對 於 利 潤 效 率, 存 在 正 的 顯 著 相 關 顯 示 若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越 高, 也 就 是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占 全 部 董 事 席 次 越 多, 證 62
71 劵 商 利 潤 效 率 越 好 此 結 果 與 以 下 看 法 相 同,Fama & Jensen (1983) 指 出 外 部 董 事 成 員 沒 有 實 際 參 與 公 司 業 務 之 執 行, 所 以 可 扮 演 重 要 監 督 管 理 者 之 角 色, 解 決 股 東 與 管 理 者 之 間 的 代 理 問 題 而 就 決 策 角 度 而 言, 外 部 董 事 具 有 相 當 專 業 能 力 與 經 驗, 通 常 是 學 者 專 家 其 他 公 司 之 高 階 主 管 或 社 會 賢 達 人 士, 因 此 可 以 協 助 訂 定 公 司 的 重 大 決 策 提 供 專 業 知 識 Eisenberg(1975) 認 為, 董 事 會 若 要 發 揮 其 效 用, 對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及 績 效 進 行 良 好 的 監 控, 則 需 要 讓 外 部 董 事 在 董 事 會 中 佔 多 數 席 次, 因 為 外 部 董 事 擁 有 客 觀 性 與 獨 立 性, 亦 有 專 業 知 識 經 驗 背 景, 能 在 董 事 會 擔 任 一 名 功 能 良 好 的 監 督 者 Cho and Kim(2007) 根 據 代 理 理 論, 認 為 外 部 董 事 是 一 種 強 化 董 事 會 監 督 能 力 降 低 與 緩 和 代 理 問 題 的 監 控 機 制, 而 隨 著 外 部 董 事 的 席 次 增 加, 能 夠 改 善 公 司 治 理 環 境 Daily and Daiton(1994) 認 為 若 董 事 會 大 部 分 為 外 部 董 事 組 成, 較 容 易 去 監 督 以 及 控 制 管 理 階 層 在 實 證 方 面,Pearce and Zahra(1992) 提 出 一 整 合 性 摸 型, 將 有 關 董 事 會 變 數 與 公 司 績 效 加 以 連 結, 該 模 型 起 點 是 情 境 因 素, 進 而 影 響 董 事 會 屬 性 及 董 事 會 角 色, 最 後 影 響 公 司 財 務 績 效 選 取 樣 本 為 Fortune 500 大 企 業 中 的 119 家 公 司, 對 此 進 行 研 究, 實 證 結 果 發 現 外 部 董 事 比 率 與 企 業 未 來 的 財 務 績 效 有 正 相 關 黃 旭 輝 陳 隆 麒 謝 劍 平 (2001) 選 取 85 年 以 前 在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340 家 公 司 為 樣 本 以 ANOVA Scheffe 檢 定 與 歸 分 析 的 方 式 作 假 說 檢 定,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公 司 之 成 長 機 會 越 高, 則 外 部 董 事 比 例 越 高 Scheffe 檢 定 結 果 為 高 成 長 公 司 與 中 成 長 公 司 之 外 部 董 事 比 例 顯 著 大 於 低 成 長 公 司, 推 得 結 論 為 成 長 機 會 與 外 部 董 事 比 例 具 正 相 關 這 也 代 表 說 高 成 長 公 司 為 解 決 因 高 成 長 而 帶 來 之 代 理 問 題, 會 聘 僱 更 多 外 部 董 事, 進 而 提 升 公 司 價 值 對 於 利 潤 無 效 率 程 度 為 顯 著 負 相 關,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對 於 利 潤 效 率, 存 在 正 的 顯 著 相 關 顯 示 若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證 劵 商 利 潤 效 率 越 好 此 結 果 與 Stoeberl and Sherony (1985) and Anderson and Anthony (1986) 看 法 相 同, 認 為 此 種 雙 元 結 構 可 以 提 供 領 導 者 有 效 的 應 用 主 導 全 力, 而 能 使 公 司 有 較 好 的 績 效, 若 將 這 兩 個 角 色 63
72 分 離, 會 增 加 公 司 分 享 內 部 資 訊 的 成 本 及 經 理 人 與 董 事 會 間 的 衝 突, 致 使 決 策 和 執 行 的 過 程 無 效 率 Brickley, Coles, and Jarrell (1997) 也 指 出, 經 理 人 熟 悉 公 司 的 運 作, 具 備 經 營 公 司 業 務 及 產 業 的 相 關 背 景, 結 合 董 事 長 和 經 理 人 的 角 色, 在 執 行 決 策 時 有 清 楚 的 方 向, 能 作 最 佳 的 決 策 實 證 研 究 如 Donaldson and Devis (1991) 發 現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的 企 業 有 較 高 的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Dahya and Travlos (2000) 研 究 顯 示 這 種 雙 元 領 導 結 構 與 公 司 績 效 間 存 在 正 向 關 係 II. 公 司 治 理 之 股 權 結 構 變 數 對 於 利 潤 無 效 率 程 度 : 對 於 利 潤 無 效 率 為 顯 著 負 相 關, 董 監 持 股 % 對 於 利 潤 效 率 存 在 正 的 顯 著 相 關 顯 示 若 董 監 持 股 % 越 高, 證 劵 商 利 潤 效 率 越 好, 實 證 結 果 與 以 下 假 說 結 論 一 致,Leland and Pyle(1977) 提 出 了 訊 息 傳 遞 假 說, 以 資 訊 不 對 稱 的 論 點 探 討, 認 為 公 司 內 部 人 或 經 理 人 比 外 部 人 更 容 易 取 得 公 司 的 資 訊, 當 公 司 績 效 轉 好, 經 理 人 會 願 意 犧 牲 其 多 角 化 投 資 組 合 而 持 有 較 多 的 公 司 股 票, 代 表 預 期 公 司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良 好, 是 公 司 價 值 將 增 加 的 訊 號, 故 兩 者 有 正 向 關 係 對 於 利 潤 無 效 率 為 顯 著 負 相 關, 大 股 東 持 股 % 對 於 利 潤 效 率 存 在 正 的 顯 著 相 關 顯 示 若 大 股 東 持 股 % 越 高, 證 劵 商 利 潤 效 率 越 好 此 結 果 與 以 下 假 說 結 論 一 致, 即 有 Jensen 和 Meckling(1976) 提 出 的 利 益 收 斂 假 說 (Convergence of Interest Hypothesis) Jensen and Meckling(1976) 首 先 提 出 利 益 收 斂 假 說 指 出 股 權 愈 集 中 於 管 理 當 局 手 中, 公 司 經 營 成 果 將 有 愈 大 的 部 分 由 管 理 者 自 行 承 擔, 因 此 其 支 出 行 為 會 比 較 合 理 化 ; 若 股 權 集 中 於 大 股 東 手 中, 大 股 東 會 有 較 大 的 誘 因 監 控 管 理 者, 故 公 司 績 效 可 獲 得 提 升 根 據 此 假 說 的 推 論, 控 制 股 東 因 持 股 比 例 高 而 和 公 司 利 益 一 致, 所 以 會 努 力 經 營 公 司, 以 提 升 自 己 的 利 益 實 證 研 究 如 Brickley, Lease & Smith (1988) 研 究 指 出, 大 股 東 持 股 率 較 高 時, 願 意 花 費 時 間 與 成 本 去 監 督 公 司 經 營, 代 理 問 題 將 趨 於 和 緩, 公 司 績 效 會 較 佳 對 於 利 潤 無 效 率 為 正 的 顯 著 相 關, 法 人 持 股 % 對 於 利 潤 效 率 存 在 負 的 顯 著 相 關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若 法 人 持 股 % 越 高, 證 劵 商 利 潤 效 率 越 差 結 果 與 以 下 假 說 結 論 一 致,Pound (1988) 指 出 機 構 法 人 投 資 者 與 管 理 當 局 進 行 策 略 結 盟, 以 彼 此 互 64
73 蒙 利 益, 進 行 只 對 其 有 利 而 不 利 公 司 或 股 東 之 投 資 計 畫, 會 危 害 到 股 東 之 權 益 故 此 假 說 認 為, 在 機 構 法 人 與 公 司 管 理 者 勾 結 之 情 況 下, 企 業 擁 有 較 多 機 構 法 人 持 股, 對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有 負 向 之 影 響 III. 公 司 治 理 之 董 事 會 特 性 變 數 對 於 成 本 無 效 率 程 度 : 對 於 成 本 無 效 率 為 正 的 顯 著 相 關,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對 於 成 本 效 率 存 在 負 的 顯 著 相 關 顯 示 若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越 高, 證 劵 商 的 成 本 效 率 越 低, 證 劵 商 所 承 擔 的 公 司 成 本 也 會 提 高 對 於 利 潤 無 效 率 為 正 的 顯 著 相 關,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經 理 人 對 於 成 本 效 率 存 在 負 的 顯 著 相 關 顯 示 若 董 事 長 兼 任 經 理 人, 證 劵 商 的 成 本 效 率 越 低, 證 劵 商 所 承 擔 的 公 司 成 本 也 會 提 高 IV. 公 司 治 理 之 股 權 結 構 變 數 對 於 成 本 無 效 率 程 度 : 對 於 成 本 無 效 率 為 正 的 顯 著 相 關 大 股 東 持 股 % 對 於 成 本 效 率 存 在 負 的 顯 著 相 關 顯 示 若 大 股 東 持 股 % 越 高, 證 劵 商 的 成 本 效 率 越 低, 證 劵 商 所 承 擔 的 公 司 成 本 也 會 提 高 ( 五 )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對 績 效 影 響 效 果 綜 合 比 較 表 4-13: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對 績 效 影 響 效 果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隨 機 邊 界 模 型 利 潤 效 率 成 本 效 率 董 監 事 席 次 ( )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 ( )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 (+) (+) ( ) 董 監 事 持 股 % (+) 大 股 東 持 股 % (+) ( ) 法 人 持 股 % ( ) 經 理 人 持 股 % ( 六 )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對 績 效 影 響 效 果 綜 合 比 較 分 析 綜 合 兩 種 方 法 比 較 下,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中, 董 監 事 席 次 對 利 潤 效 率 的 影 響 為 顯 65
74 著 正 相 關, 根 據 文 獻 回 顧 中, 實 證 結 果 與 Jensen (1993) 看 法 相 同, 董 事 會 人 數 較 多 時 可 能 會 產 生 派 系 問 題, 導 致 決 策 不 易 整 合 意 見, 使 決 策 效 率 變 差, 對 績 效 產 生 不 利 的 影 響 證 劵 商 在 考 量 董 事 會 規 模 大 小 上, 可 以 依 照 公 司 規 模 來 設 定 人 數 提 高 潤 效 率 表 現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對 利 潤 效 率 影 響 為 顯 著 正 相 關, 此 結 果 與 Eisenberg(1975) 看 法 相 同, 外 部 董 事 在 董 事 會 中 佔 多 數 席 次, 擁 有 客 觀 性 與 獨 立 性, 亦 有 專 業 知 識 經 驗 背 景, 能 在 董 事 會 擔 任 功 能 良 好 的 監 督 者 證 劵 商 可 將 公 司 之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提 高 以 增 加 利 潤 效 率 表 現 成 本 效 率 上 表 現 則 沒 有 因 為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提 高 而 增 加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對 於 ROA 與 ROE 以 及 利 潤 效 率 影 響 為 顯 著 正 相 關, 結 果 與 Stoeberl and Sherony (1985) and Anderson and Anthony (1986) 看 法 相 同, 此 種 雙 元 結 構 可 以 提 供 有 效 的 應 用 主 導 全 力, 而 能 使 公 司 有 較 好 的 績 效 證 劵 商 可 將 雙 元 結 構 之 管 理 效 果 納 入 聘 任 考 量, 以 提 高 利 潤 面 表 現 在 成 本 效 率 表 現 上 則 沒 無 因 為 雙 元 結 構 管 理 下 而 提 升 股 權 結 構 方 面, 在 董 監 事 持 股 % 大 股 東 持 股 % 法 人 持 股 % 中 皆 顯 示 股 權 集 中 度 高 對 於 利 潤 效 率 為 顯 著 正 相 關, 根 據 Jensen and Meckling(1976) 提 出 利 益 收 斂 假 說 與 Pound(1988) 提 出 效 率 監 督 假 說 (Efficient Monitoring Hypothesis) 指 出 若 股 權 集 中 於 管 理 者 大 股 東 和 法 人 機 構, 皆 能 使 公 司 績 效 提 升 證 劵 商 在 股 權 結 構 分 配 方 面, 可 以 考 量 提 高 股 權 集 中 度 使 利 潤 效 率 提 升 股 權 結 構 在 成 本 效 率 表 顯 上, 沒 有 導 因 於 股 權 集 中 而 有 正 向 或 顯 著 之 影 響 效 果 66
75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 本 文 以 國 內 2007 年 到 2011 年 32 家 綜 合 證 劵 商, 共 160 筆 樣 本 資 料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首 先 將 經 營 風 險 視 為 內 生 變 數 並 納 入 隨 機 邊 界 模 型 中, 得 到 效 率 值 後 與 財 務 比 率 互 相 比 較, 藉 由 年 變 動 資 料 分 析 兩 者 之 經 營 績 效 替 代 性 再 來 使 用 一 階 段 法 之 隨 機 邊 界 模 型 分 析 公 司 治 理 對 效 率 值 之 影 響 ; 使 用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法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對 績 效 之 影 響 分 析 兩 種 績 效 評 估 實 證 結 果 之 差 異, 比 較 兩 者 對 公 司 績 效 的 代 表 性 最 後 根 據 本 研 究 的 實 證 結 果 與 理 論 分 析, 提 出 結 論 與 未 來 建 議 ( 一 ) 財 務 比 率 與 隨 機 邊 界 效 率 值 在 趨 勢 變 動 比 較 下, 財 務 指 標 ROA 與 ROE 相 較 於 利 潤 與 成 本 效 率 值, 在 2007 年 財 務 指 標 與 效 率 值 皆 表 現 在 高 點,2008 年 金 融 海 嘯 影 響 下, 財 務 指 標 與 效 率 值 亦 皆 表 現 不 佳,2009 年 與 2010 年 則 皆 有 逐 漸 回 升 的 趨 勢, 在 2011 年 財 務 指 標 呈 現 低 迷 表 現, 而 在 效 率 值 部 分 表 現 亮 眼, 其 差 異 顯 示 出 財 務 指 標 表 現 因 為 只 考 慮 到 單 一 的 收 益 面 導 致, 因 此 發 現 證 劵 商 主 要 收 入 來 源 的 經 紀 業 務 收 入, 在 2011 年 表 現 不 佳, 因 此 帶 動 了 財 務 面 的 表 現 效 果 而 效 率 值 方 面, 因 為 考 慮 多 面 向 的 綜 合 因 素, 雖 然 2011 年 收 入 方 面 表 現 不 佳, 但 因 2011 年 證 劵 商 公 司 規 模 在 此 時 進 行 多 項 整 併 與 營 業 調 整, 以 及 包 括 在 風 險 方 面, 資 本 適 足 率 在 2011 年 有 大 幅 增 加 的 趨 勢, 綜 合 了 規 模 與 風 險 的 效 果 影 響 下,2011 年 雖 然 收 入 面 表 現 不 佳, 但 在 效 率 方 面 卻 還 是 呈 現 進 步 的 表 現 財 務 比 率 值 代 替 績 效 變 數 而 言, 因 為 考 慮 的 面 相 只 有 財 務 面 的 角 度, 單 方 面 考 慮 到 公 司 的 獲 利 能 力, 因 此 代 表 性 較 低 而 效 率 值 綜 合 產 出 投 入 價 格 經 營 風 險 公 司 規 模 等 多 面 向 的 分 析, 較 能 客 觀 代 表 證 劵 商 的 績 效 表 現 公 司 治 理 多 為 顯 著 影 響 效 率 值, 顯 示 出 公 司 治 理 能 解 釋 效 率 值 佔 很 大 一 部 分, 更 顯 示 出 證 劵 商 公 司 治 理 的 重 要 性 67
76 ( 二 ) 公 司 治 理 對 於 財 務 比 率 與 隨 機 邊 界 效 率 值 之 影 響 效 果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對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之 影 響, 在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迴 歸 模 型 中,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對 財 務 指 標 呈 現 顯 著 正 相 關, 顯 示 若 董 事 長 與 總 經 理 為 同 一 人, 可 消 除 董 事 會 及 經 營 者 的 資 訊 不 對 稱, 且 經 理 人 基 於 自 身 的 利 益 可 能 盡 心 於 公 司 的 經 營 績 效 在 隨 機 邊 界 效 率 值 中,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 在 利 潤 效 率 方 面, 董 事 會 特 性 變 數 中, 董 事 會 規 模 越 大 利 潤 效 率 越 差 ;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越 高, 效 率 越 好 ;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與 利 潤 效 率 有 正 相 關 性, 股 權 結 構 變 數 中, 董 監 持 股 % 越 高, 利 潤 效 率 越 好 ; 大 股 東 持 股 % 越 高, 利 潤 效 率 越 好 ; 法 人 持 股 % 越 高, 利 潤 效 率 越 差 在 成 本 效 率 方 面, 董 事 會 特 性 變 數 中,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越 高, 成 本 效 率 越 低 ; 董 事 長 兼 任 總 經 理, 成 本 效 率 越 低 ; 股 權 結 構 變 數 中, 大 股 東 持 股 % 越 高, 成 本 效 率 越 低 由 以 上 不 同 方 法 分 析 後 比 較 發 現, 在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法 方 面, 因 為 財 務 比 率 只 考 慮 單 一 收 益 面, 因 此 若 要 分 析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之 影 響 效 果 有 限, 而 在 隨 機 邊 界 方 面, 因 綜 合 多 因 素 考 慮 產 生 之 效 率 值,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多 為 顯 著 影 響, 顯 示 出 公 司 治 理 能 解 釋 效 率 值 佔 很 大 一 部 分, 更 顯 示 出 證 劵 商 公 司 治 理 的 重 要 性 第 二 節 建 議 本 研 究 改 善 傳 統 上 只 將 風 險 視 為 績 效 評 估 外 生 變 數 之 模 式, 納 入 隨 機 邊 界 模 型 中 加 以 考 量, 並 加 以 分 析 公 司 治 理 對 績 效 影 響 之 關 係, 建 立 出 綜 合 公 司 治 理 與 風 險 於 績 效 評 估 之 研 究 架 構, 最 後 與 傳 統 分 析 方 法 相 互 比 較 其 結 果 建 議 日 後 研 究 者 可 以 加 入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如 何 影 響 經 營 風 險, 針 對 三 者 關 係 再 做 進 一 步 的 延 伸 68
77 參 考 文 獻 一 中 文 文 獻 邱 永 和 陳 玉 涓 (2004), 銀 行 效 率 與 獨 占 力 之 評 估, 亞 太 經 濟 管 理 評 論, 第 八 卷 第 一 期,49-66 頁 邱 毅 張 訓 華 (1991), 股 權 結 構 董 事 會 組 成 與 企 業 財 務 績 效, 臺 北 市 銀 月 刊,260,11-32 林 慧 珍 陳 香 如 洪 榮 華 (2007), 公 司 治 理 機 制 對 創 新 多 角 化 策 略 及 公 司 績 效 之 影 響 - 研 發 密 集 產 業 之 實 證, 中 山 管 理 評 論,1, 頁 徐 清 俊 周 孫 宇 (2004), 隨 機 邊 界 分 析 法 應 用 於 金 控 銀 行 業 成 本 效 率 之 研 究, 臺 灣 經 濟 金 融 月 刊,40:6,16-28 頁 陳 文 河 (2000), 上 市 公 司 外 部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行 使 職 權 之 成 效 研 究, 證 交 資 料, 456 期 (4 月 ):1-14 黃 志 典 黃 智 遠 (2004), 臺 灣 地 區 銀 行 產 業 成 本 效 率 之 實 證 研 究 -- 隨 機 邊 界 法 之 應 用, 企 銀 季 刊,27:3,1-28 頁 黃 台 心 (1997), 台 灣 地 區 本 國 銀 行 成 本 效 率 之 實 證 研 究 - 隨 機 邊 界 模 型 之 研 究,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集 刊, 第 9 卷 第 1 期, 頁 張 麗 娟 李 育 真 (2011) 本 國 銀 行 風 險 管 理 與 財 務 危 機 對 財 務 績 效 之 影 響 台 灣 銀 行 季 刊,1-25 曾 昭 玲 陳 世 能 林 俊 宏 (2005/12), 逾 放 比 對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影 響 之 多 期 性 研 究, 台 灣 金 融 財 務 季 刊, 第 6 輯, 第 4 期, 頁
78 楊 永 列 洪 萬 吉 陳 振 銘 陳 美 玲 (2005), 調 整 外 生 變 數 對 本 國 銀 行 成 本 效 率 之 影 響 - 隨 機 成 本 邊 界 法 之 運 用 第 六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學 論 文 研 討 會 論 文 鄭 秀 玲 陳 欽 奇 劉 錦 添 (1997), 台 灣 中 小 企 銀 體 系 的 成 本 結 構 及 生 產 力 實 證 分 析, 經 濟 論 文 叢 刊, 第 25 卷 第 1 期, 頁 鄭 秀 玲, 周 群 新 (1999), 調 整 風 險 後 之 銀 行 成 本 分 析 : 以 台 灣 銀 行 業 為 實 證 研 究, 經 濟 論 文,27:2, 頁 二 外 國 文 獻 Agrawal, A., Knoeber, C.R.(1996). Firm performance and mechanisms to control agency problems between managers and shareholders. 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31, Bacon, J (1973),Corporate directorshi ppractices: membership and committees of the board, New York: The Conference Board. Brickley J., J. Coles and G. Jarrell (1997). Leadership structure: separating the CEO and chairman of the board.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3 (June): Berle and Means (1932). 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 Mac-Millan, New York, N.Y. Bathala, C. T., K. P. Moon, and R. P. Rao (1994), Managerial Ownership, Debt Policy, and the Impact of Institutional Holdings: An Agency Perspective, Financial Management, Vol.23, pp Berger, A. N. and L. J. Mester (1997), Inside the Black Box: What Explains Differences in the Efficiencie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21, Battese, G. E., and T. J. Coelli (1992), Frontier Production Functions, Technical Efficiency, and Panel Data: With Application to Paddy Farmers in India, Journal of Productivity Analysis,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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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Governance, Business Lawyer 48 (No. 1) Pound, J.(1988), Proxy contests and the efficiency of shareholder oversight,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 pp Patton, A., and J. C. Baker (1987).Why won t directors rock the boat.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65 (6): Rosenstein, S., Wyatt, J. (1997). Inside directors, board effectiveness and shareholder wealth.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44, Rechner, P. L., and D. R. Dalton (1991). Research notes and communications CEO duality and organizational performance: A longitudinal analysis.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12: Stoeberl, P. A., & Sherony, B. C. (1985), Board 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 In E. Matter and M. Ball(eds.), Handbook for Corporate Directors. McGraw-Hill, Shleifer, A., and R. W. Vishny (1986). Large shareholders and corporate control.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4: Veliyath. R. (1999), Top Management Compensation and Shareholder Returns: Unravelling Different Models of The Relationship, 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 36, Zahra and Pearce (1989). Boards of Directors and Corporate Financial Performance: a Review and Integrative Model. Journal of Management, 15,
82 附 錄 附 錄 一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法 ( 平 方 項 變 數 ) 實 證 結 果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法 ( 平 方 項 變 數 ) 參 數 估 計 值 t 值 參 數 估 計 值 t 值 ( ) *** *** ( ) 董 監 事 席 次 ( ) 董 監 事 席 次 ( )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 )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 )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 * ( ) 董 監 事 持 股 % ( ) 董 監 事 持 股 % ( ) 大 股 東 持 股 % ( ) 大 股 東 持 股 % ( ) 機 構 法 人 持 股 % ( ) 機 構 法 人 持 股 % ( ) 經 理 人 持 股 % * ( ) 經 理 人 持 股 % * ( ) 負 債 比 率 % *** *** ( ) ( 資 產 總 額 ) *** *** ( ) *** *** ( ) ** ** ( ) *** *** ( ) *** ***
83 附 錄 二 隨 機 邊 界 函 數 估 計 法 ( 平 方 項 變 數 ) 實 證 結 果 隨 機 邊 界 函 數 估 計 法 ( 平 方 項 變 數 ) 利 潤 效 率 成 本 效 率 參 數 估 計 值 t 值 參 數 估 計 值 t 值 ( ) ** *** ( ) 董 監 事 席 次 ( ) 董 監 事 席 次 ( )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 ( ) 外 部 董 事 席 次 % ** ( ) 董 事 長 是 否 兼 任 總 經 理 *** ( ) 董 監 事 持 股 % *** ** ( ) 董 監 事 持 股 % ** ( ) 大 股 東 持 股 % ** ( ) 大 股 東 持 股 % ( ) 機 構 法 人 持 股 % ** ( ) 機 構 法 人 持 股 % *** ( ) 經 理 人 持 股 % ( ) 經 理 人 持 股 % *** * ( ) 負 債 比 率 % ** ( ) ( 資 產 總 額 ) *** ( ) *** ( ) *** ( ) *** ( ) *** ***
RESEARCH REPORT A Survey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Companies Listed in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2003.12.05 0086 ...1 ABSTRACT...2...3...6...6...9...10...10...17...25...32...34...36...37...38...38...38...48...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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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May 22, 2004 pp748-762 - [email protected] E-VIEWS - q (MVA) 2001 2003 170 q (MVA) 1% : ( q MVA) q q (MVA) : (Corporate Governance) q(tobin s q) (Market Value Added)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 Empir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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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公 司 治 理 變 數 與 公 司 價 值 關 係 一 股 權 結 構 與 公 司 價 值 關 係 有 關 股 權 結 構 對 與 公 司 績 效 的 影 響, 究 竟 為 何? 綜 合 國 內 外 研 究 結 果, 其 實 文 獻 的 結 論 不 一, 有 的 支 持 正 相 關 有 的 是 支 持 負 向 關 係, 有 的 是 認 為 兩 者 之 間 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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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权 结 构 与 信 息 披 露 : 国 外 文 献 回 顾 魏 文 君 ( 长 江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湖 北 荆 州 434023) 摘 要 : 关 于 股 权 结 构 与 信 息 披 露 关 系 的 研 究, 国 外 文 献 主 要 是 从 股 权 分 散 管 理 层 ( 内 部 人 ) 持 股 机 构 投 资 者 持 股 和 大 股 东 持 股 等 四 种 不 同 类 型 股 东 持
( ) : ,,, 10 %,,, :,,,,, : (1) ; (2), ; (3), ; (4), ; (5) ( ), (2003),,,,,,, , 20,, ST,,,, :? ( ) 3 ( ) 77
2005 4 3 ( 100084) : 1998 2002,,, 10 %,,, :,,,,, : (1) ; (2), ; (3), ; (4),; (5) ( ),(2003),,,,,,, 1997 1, 20,, ST,,,,:? ( ) 3 (70473046) 77 :,?,, Modigliani Miller (1958), Jensen Meckling (1976),Grossman
谢 辞 仿 佛 2010 年 9 月 的 入 学 发 生 在 昨 天, 可 一 眨 眼, 自 己 20 多 岁 的 两 年 半 就 要 这 么 匆 匆 逝 去, 心 中 真 是 百 感 交 集 要 是 在 古 代, 男 人 在 二 十 几 岁 早 已 成 家 立 业, 要 是 在 近 代, 男 人
我 国 中 小 板 上 市 公 司 IPO 效 应 存 在 性 检 验 及 原 因 分 析 姓 名 : 于 洋 指 导 教 师 : 黄 蕙 副 教 授 完 成 时 间 :2012 年 12 月 谢 辞 仿 佛 2010 年 9 月 的 入 学 发 生 在 昨 天, 可 一 眨 眼, 自 己 20 多 岁 的 两 年 半 就 要 这 么 匆 匆 逝 去, 心 中 真 是 百 感 交 集 要 是 在 古
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结构的影响
1 a b (Boycko, Shleifer, and Vishny, 1996) (Barberis et al, 1996) (Shleifer, 1998) (Megginson and Netter 2001) 1 70432002/G02 a b 1 (Megginson and Netter 2001) Hermalin and Weisbach, 2001 Williamson 1975
Myers Majluf 1984 Lu Putnam R&D R&D R&D R&D
2018 1 156 1 2 2 1. 233030 2. 233030 2005 ~ 2015 A F830. 2 A 1008-2506 2018 01-0015-12 1 2015 1 2017-07-18 71540004 BBSLDQDKT2017B02 1990-1993 - 1964-1 15 2018 1 2025 2015 1 2011 2 + Myers Majluf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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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9, pp397-417 企 業 選 擇 不 同 撤 資 方 式 之 因 素 沈 筱 玲 黃 意 茵 東 吳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東 吳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摘 要 本 研 究 主 要 探 討 企 業 選 擇 三 種 不 同 撤 資 方 式 ( 資 產 出 售 資 產 分 割 權 益 分
,, :, ;,,?, : (1), ; (2),,,, ; (3),,, :,;; ;,,,,(Markowitz,1952) 1959 (,,2000),,, 20 60, ( Evans and Archer,1968) ,,,
: : : 3 :2004 6 30 39 67,, 2005 1 1 2006 12 31,,, ( Evans and Archer) (Latane and Young) (Markowitz) :,,, :?,?,,,, 2006 12 31, 321, 8564161,53 1623150, 18196 % ; 268 6941110, 81104 %, 50 %,,200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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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ersification) Rumelt(1974) 3 1. Rumelt(1974) (Synergy) 3 Chandler(1962) Gort(1962) - 8 - (Economic of Scope) Teece(1982) Rumelt(1982) Amit and Livant(1988) Williamson(1976) (Debt Capacity) 2. Amihud,
1 CAPM CAPM % % Wippern, aGebhardt Lee Swaminathan % 5.10% 4.18% 2 3 1Gebhardt Lee Swa
Zingales 2000 Corporate finance is the study of the way firms are financed 1 2 3 1 2 3 4 1 2 1 1 1 CAPM CAPM 2001 2.42% 20002001 1.18% Wippern, 1966 2003aGebhardt Lee Swaminathan 2003 1 1998 2000 1 1998
管 理 科 学 软 科 学 2013 年 6 月 第 27 卷 第 6 期 ( 总 第 162 期 ) 9 10 11 12 2 3 3. 1 变 量 选 择 1 CAR i 20 20 140 21 120 2 2 i CSP 66 16 1 1 1 / 2 / 0 3 4 + + 5-6 7 8
软 科 学 2013 年 6 月 第 27 卷 第 6 期 ( 总 第 162 期 ) 管 理 科 学 叶 陈 刚, 王 (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国 际 商 学 院, 北 京 100029) 2012-10 - 12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重 点 项 目 ( 10AZD014) ;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70672060) ;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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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 * * # 1998 2000 ST ST ST ST Key Words: Listed Companies, Special Treatments, Announcement Effects 1998 3 16,,,Special Treatment,ST 2000 12 ST 81 27 1999 2000 ST ST ST 1 Distress Financial DistressPerformance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 s degree A Study on Cross-border M&A of Chinese Enterprises Author s Name: JIA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中 国 大 陆 企 业 境 外 并 购 研 究 作 者 姓 名 : 学 科 专 业 : 导 师 姓 名 : 完 成 时 间 : 蒋 果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鲁 炜 二 八 年 四 月 二 十 日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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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企 業 掏 空 之 探 討 以 博 達 為 例 林 坤 霖 李 梓 瑜 林 姿 汝 吳 欣 純 蔡 立 婕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系 摘 要 近 年 來 我 國 公 司 財 務 舞 弊 案 件 層 出 不 窮, 掏 空 案 件 頻 傳 不 斷, 對 企 業 財 務 報 表 資 訊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與 相 關 法 律 規 範 產 生 相 當 程 度 的 影 響 本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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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tudent : Sheng-wen Lai Advisor : Dr. Jane-Raung Lin A Thesis Submitted to Graduate Institute of Finance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保荐制度、过度包装与IPO定价效率关系研究.doc
保 荐 制 度 过 度 包 装 与 IPO 定 价 效 率 关 系 研 究 黄 顺 武 胡 贵 平 ( 合 肥 工 业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安 徽 合 肥 230601) 摘 要 : 基 于 实 施 保 荐 制 度 后 IPO 上 市 的 样 本, 本 文 首 次 实 证 研 究 了 保 荐 制 度 背 景 下 A 股 IPO 的 过 度 包 装 与 定 价 效 率 问 题 结 果 发 现 :
謝 辭 兩 年 赴 台 求 的 日 子 就 要 接 近 尾 聲, 這 兩 年 收 穫 太 多, 要 感 謝 的 也 實 在 太 多 首 先 感 謝 我 敬 愛 的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陳 威 光 博 士 和 林 靖 庭 博 士, 感 謝 兩 位 教 授 從 論 文 選 題 到 最 後 定 稿,
商 院 金 融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Graduate Institute of Money and Banking National Cheng-ch Master Thesis 滬 深 300 指 數 成 分 股 調 整 效 應 研 究 The Price Effect Associated with Changes in the CSI 300 List 研 究 生 : 沈 怡 指
Demsetz(1982) Bain ( ) : 4 6?? ( 2005) 2004~ (2000) : ; 7 ; ;? (Lenway and Rehbein1991) ( ) ( ) ( 2006) ( 2002) Bain(1956)
( ) 2009 5 * 2004~2006 20 1 1989~2005 28% GDP 65% (2008) 20% 90.31% 2 2005 2 24 3 (1995) ( 2004) (Bian and Soon1997) * (20080440118) (70772084) (70802062) (70532003) - 97 - Demsetz(1982) Bain ( 5 2005)
262 管 理 與 系 統 countries including Taiwan. Because of the liberalization policy of Taiwan s power industry, there is a critical demand to explore the m
管 理 與 系 統 第 十 六 卷 第 二 期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四 月 261-284 頁 Journal of Management & Systems Vol. 16, No. 2, April 2009 pp. 261-284 我 國 電 力 自 由 化 市 場 交 易 機 制 與 配 套 措 施 研 究 A Study on Market Mechanism and Ancillary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第三期课题报告
80 2 3 1 2 2.1 2.2 2.2.1 2.2.2 2.2.3 2.3 2.3.1 2.3.2 2.4 3 3.1 3.2 3.3 4 4.1 4.2 4.3 4.4 4.4.1 4 4.4.2 4.4.3 4.4.4 5 5.1 5.1.1 5.1.2 5.1.3 5.1.4 5.2 6 5 1 1 monitoring monitoring cost 2incentive 0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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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 2 1, 350002; 2, 510275 ) A,, F830 A 1, investor relation management,irm. National Investor Relations Institute NIRI,,, [1].,IRM.,IRM [2]., IRM. 2004 3, IRM,98, 82, 75, 37% [3].,,., IRM,.1999 6,
Microsoft Word - 971管理學院工作報告2
管 理 學 院 97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校 務 會 議 工 作 報 告 管 理 學 院 1. 師 資 面 (1) 學 院 師 資 結 構 年 齡 學 位 職 級 的 組 成 本 院 專 任 教 師 共 88 位, 教 授 4 位 副 教 授 41 位 助 理 教 授 25 位 講 師 18 位 師 資 結 構 表 如 下 數 量 與 素 質 企 管 系 國 企 系 會 計 系 觀 光 系
20081421002 ) 2012 5 5 1993 7 15 600 18 12 18 18 18 1 Title Empirical Analysis to Operating Performance of Mainland Companies Listed in Hong Kong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reform of development, more
证券投资基金的绩效评价风险调整收益指标探讨
RUC-BK-113-110204-11271335 2001 11271335 0 1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decomposition of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s, the paper demonstrates that fund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hould include the market-timing
文獻探討
102 年 度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委 託 計 畫 兩 岸 經 濟 協 議 簽 訂 後 國 人 赴 大 陸 工 作 權 益 保 障 之 研 究 結 案 報 告 計 畫 主 持 人 : 朱 雲 鵬 教 授 協 同 主 持 人 : 詹 火 生 教 授 研 究 員 : 辛 炳 隆 黃 良 志 周 昌 湘 彭 蕙 仙 專 案 助 理 員 : 曾 志 超 蔡 宛 玲 林 巍 計 畫 執 行 單 位
摘 要 信 用 評 等 為 企 業 籌 資 的 重 要 參 考 指 標, 而 信 用 評 等 的 高 低 會 受 到 企 業 公 司 治 理 的 品 質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影 響 有 鑑 於 目 前 研 究 信 用 評 等 的 文 獻 (Attig et al., 2013; Ashb
TOPCO 崇 越 論 文 大 賞 論 文 題 目 公 司 治 理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對 信 用 評 等 之 影 響 - 以 台 灣 上 市 櫃 公 司 為 例 報 名 編 號 : F0050 摘 要 信 用 評 等 為 企 業 籌 資 的 重 要 參 考 指 標, 而 信 用 評 等 的 高 低 會 受 到 企 業 公 司 治 理 的 品 質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影 響 有 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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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arket Test of the Fund s Investment Behavior: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the Biggest Institutional Investor of China Stock Market Yi Yao& Zhiyuan Liu (Business School,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1
De Roon Veld (1998) 0116 %, %,,,, 180,,, Burlacu (2000) 141,,, Abhyankar Dunning (1999), %,, %, %, %, % (2
(, 510275) :, 2001 4 2003 12 88,,,, : ; ; :F830191 :A :1002-7246(2005) 07-0045 - 12,, ( ),, Asquith Mullins (1986) Masulis Korwar (1986) Mikkelson Partch(1986) - 3 %,Dann Mikkelson (1984) Eckbo (1986),Mikke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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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essage to Our Shareholders 2 2007 ANNUAL REPORT 3 4 2007 ANNUAL REPORT 5 6 2007 ANNUAL REPORT 7 Corporate Governance Report 8 2007 ANNUAL REPORT 9 10 2007 ANNUAL REPORT 11 12 2007 ANNUAL REPORT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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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 岸 服 務 業 貿 易 開 放 後, 臺 灣 金 融 服 務 業 之 商 機 與 挑 戰 Part I: 兩 岸 服 務 業 貿 易 開 放 Chung Hua Shen 沈 中 華 Department of Finance National Taiwan Univeristy Chung Hua Shen 1 Chung Hua Shen 2 台 資 銀 行 赴 中 國 大 陸 發 展 歷
UDC Empirical Researches on Pricing of Corporate Bonds with Macro Factors 厦门大学博硕士论文摘要库
10384 15620071151397 UDC Empirical Researches on Pricing of Corporate Bonds with Macro Factors 2010 4 Duffee 1999 AAA Vasicek RMSE RMSE Abstract In order to investigate whether adding macro factors
(270) Fuzzy Delphi Method 115 SPSS SPSS 1 1 1995
(269) * 115 97 A Fuzzy Delphi Method SPSS B R 0.746 * (270) Fuzzy Delphi Method 115 SPSS SPSS 1 1 1995 (271) 1995 2001 -, 2001 1 2 3 2003 2004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2005 Black and Scholes Model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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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1 Frechet 2 31999-2003 1993-1998 4 Pearson GPD 500 200122 0216840-1002 [email protected] Abstract We examine the tail characteristics of and tail dependence between return series of copper fu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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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經 營 管 理 組 碩 士 論 文 人 民 幣 匯 率 調 整 決 策 模 式 之 研 析 The Analysis of Decision-Making Adjustment Model for Renminbi (RMB) Exchange Rate 指 導 老 師 : 胡 均 立 教 授 學 生 : 陳 立 心 學 號 : 967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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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014 年 度 获 证 企 业 年 会 会 议 日 程 安 排 1 会 议 资 料 1 强 化 管 理 是 企 业 经 营 必 由 之 路 --- 浅 谈 掌 握 法 律 法 规 知 识 对 企 业 管 理 的 重 要 意 义 5 2 ISO14001-2015(DIS) 标 准 修 订 的 最 新 动 态 及 主 要 变 化 22 3 实 施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的 绩 效 2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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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SHIBOR 为 基 准 的 票 据 定 价 理 论 综 述 刘 亚 光 (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中 国 金 融 研 究 中 心, 成 都,610074) 摘 要 : 票 据 贴 现 业 务 是 贷 款 业 务 中 最 早 实 现 商 业 银 行 自 主 定 价 的 产 品, 是 贷 款 利 率 市 场 化 的 试 验 田 SHIBOR 体 系 的 建 设 对 于 利 率 市 场 化 具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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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3-2012 3 rd Quarter Results Tokyo Stock Exchange / Nagoya Stock Exchange 8593 Results announcement date : February 3, 2012 Inquiries: Corporate Communications Department Tel 81+3-6865-3002, Fax: 81+3-6895-5306
2005 3, Nishinizu Page (1982) ( TFP), Bauer (1990) Fecher Perelman (1992) OECD Sangho Kim(2001) Kaliraan, Obwona Zhao (1996) (1998) (2001) (2004), DEA
: 3 ( ) ( ) : 1995 2002, 37 (TFP),, (FTP) (TE) (AE) (SE) : ( ) TFP 618 %, ; ( ) TFP, 14 ; ( ), TFP, TFP 7,, ( ) TFP, 0102, TFP 0133, TFP,,, : 1Π4, 8 % 9 %,,,,,, 2004, 45 %, 30 %,, 1995 2002 1995 2002 15
一、APEC之發展背景、宗旨目標與組織架構
貿 易 救 濟 相 關 議 題 之 實 務 探 討 與 廠 商 觀 點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1 第 二 節 研 究 內 容 及 架 構... 2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及 工 作 規 範... 3 第 二 章 從 廠 商 觀 點 看 我 國 貿 易 救 濟 制 度...5 第 一 節 前 言... 5 第 二 節 我 國 進 口 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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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目 : 第 三 方 網 上 支 付 之 法 律 問 題 探 究 Title:A study on legal issues of the third-party online payment 姓 名 Name 學 號 Student No. 學 院 Faculty 課 程 Program 專 業 Major 指 導 老 師 Supervisor 日 期 Date : 王 子 瑜 : 1209853J-LJ20-0021
1 2 3 GARCH GARCH α > 0 α i > 0 p α i + q β j < 1 i = 1 j = 1 α < 0 β < 0 p α i + q β j < 1 i = 1 j = 1 1. GARCH α + β > 1 α β α > 0 β < 1 α + β > 1 4
27 6 2017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Social Science Edition Vol. 27 No. 6 2017 GARCH 1 2 2 1. 4750002. 475000 2016 6 6 GARCH GARCH F832. 51 A 1671-3842201706 - 0129-11 GARCH 1 2 EARCH 3 4 17BJY19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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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管 理 學 刊 第 8 卷 第 期,008 年 8 月 pp. 33-46 建 構 農 產 運 銷 物 流 中 心 評 選 模 式 決 策 之 研 究 林 文 晟 清 雲 科 技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系 助 理 教 授 梁 榮 輝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企 業 管 理 系 教 授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校 長 摘 要 台 灣 乃 以 農 立 國, 農 業 經 濟 在 台 灣 經 濟
1. 前 言 2012 年 2 月 3 號 凌 晨, 於 北 市 街 頭 發 生 計 程 車 司 機 被 歐 事 件, 警 方 據 報 循 線 找 到 一 名 日 籍 男 子 友 寄 隆 輝, 該 男 子 表 示 因 為 酒 醉 和 司 機 有 了 爭 執 且 語 言 不 通, 才 衝 動 傷 人,
社 群 網 站 FACEBOOK 議 題 溢 散 效 果 初 探 - 川 島 茉 樹 代 醉 歐 事 件 摘 要 Facebook 變 成 臺 灣 民 眾 最 主 要 的 社 群 媒 介 之 一, 不 但 是 全 台 第 二 的 登 入 數 網 站, 使 用 人 數 更 高 達 一 千 一 百 多 萬 人 以 上, 訊 息 交 換 快 速, 可 互 相 串 聯 成 不 同 各 個 群 體, 在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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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世界經濟論壇之全球競爭力報告 文 楊哲倫 臺灣證券交易所法務議事部專員 第四節 金融市場成熟與開放程度不足 有關 第八要項 金融市場之成熟度 占整體競爭力 第二面向 效率強化 之評分比 重 大致約僅為17% 此與 效率強化面向 內之其他五大要項 尚屬一致 惟就本要項內之 九個子項目 則並非採前揭均等計分法則 易言之 針對 8.01市場成熟度 8.02證券市場 籌措資金 8.03 申請銀行融資難易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5年度各國人事制度資料委託蒐集編譯
* OECD 國 家 策 略 性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政 策 重 要 議 題 與 啟 示 蔡 秀 涓 東 吳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副 教 授 摘 要 本 文 旨 在 論 述, 當 代 政 府 部 門 面 對 資 源 日 益 有 限 績 效 壓 力 日 益 升 高 的 環 境, 藉 著 更 為 有 效 的 公 共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才 能 使 政 府 的 績 效 目 標 與 競 爭 力
目 录 前 言 戴 维 斯 双 击 理 论 (Davis double-killing effect)...4 1. 转 型 促 发 展, 前 景 广 阔...4 1.1 发 展 迅 速, 初 具 规 模...4 1.2 转 型 促 发 展, 前 景 广 阔...7 1.2.1 资 本 市 场 将
金 融 信 息 服 务 : 前 景 广 阔, 等 待 双 击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行 业 深 度 研 究 软 硬 件 及 服 务 增 持 ( 维 持 ) 报 告 日 期 :2011 年 3 月 2 日 行 业 指 数 与 相 关 市 场 指 数 比 较 收 盘 月 涨 幅 (%) 天 相 行 业 指 数 3002.38 7.62 天 相 流 通 指 数 3822.94 7.8 上 证 指 数 29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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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 度 國 際 經 貿 事 務 研 究 及 培 訓 中 心 計 畫 子 計 畫 一 : 專 題 研 究 (2) 中 國 大 陸 投 資 經 營 障 礙 之 區 域 差 異 研 究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書 委 託 單 位 :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 外 交 部 研 究 單 位 :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院 ( 台 灣 WTO 中 心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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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金 融 人 才 進 階 培 訓 班 課 程 內 容 規 劃 表 國 內 培 訓 課 程 大 綱 ( 草 案,90 小 時 ) 國 際 金 融 投 資 交 易 與 風 險 管 理 課 程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與 財 務 決 策 課 程 全 球 產 業 趨 勢 與 資 本 市 場 模 組 (18 小 時 ) Global Industries Trends and Capital
目 錄 2 4 6 7 21 37 49 58 致 經 營 者 專 家 引 言 研 究 目 的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結 論 與 建 議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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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兩 岸 經 濟 及 金 融 情 勢 分 析 研 究 主 持 人 : 史 惠 慈 協 同 主 持 人 : 劉 大 年 研 究 員 : 顧 瑩 華 楊 書 菲 林 俊 甫 彭 素 玲 研 究 助 理 : 邱 依 婷 楊 明 敏 陳 淑 娟 吳 莉 容 胡 聚 男 陳 澤 嘉 吳 崴 涵 本
專 案 研 究 報 告 2013 年 兩 岸 經 濟 及 金 融 情 勢 分 析 研 究 主 持 人 : 史 惠 慈 研 究 單 位 :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院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委 託 研 究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05 月 2013 年 兩 岸 經 濟 及 金 融 情 勢 分 析 研 究 主 持 人 : 史 惠 慈 協 同 主 持 人 : 劉 大 年 研 究 員 : 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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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以 系 統 動 力 學 建 構 美 食 餐 廳 異 國 麵 坊 之 管 理 飛 行 模 擬 器 研 究 生 : 簡 蓮 因 撰 指 導 教 授 : 楊 碩 英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七 月 致 謝 詞 寫 作 論 文 的 過 程 是 一 段 充 滿 艱 辛 與 淚 水 感 動 與 窩 心 的 歷 程, 感 謝 這 一
Outline Abstract. 3 1. The story of Aztec 1.1 夢 想 等 你 去 追 求 4 1.2 阿 茲 特 克 的 靈 魂 5 2. The Features of Aztec 2.1 室 內 設 計 與 音 樂 氣 氛.6 2.2 料 理 特 色.7 2.3 活
Aztec Classic Mexican Restaurant 阿 茲 特 克 墨 西 哥 經 典 美 食 2009 參 訪 紀 實 Lily Lin 林 筱 莉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Institute of Creative Industry Design 1 Outline Abstract. 3 1. The story of Aztec 1.1 夢
致 謝 投 資 基 金 這 個 議 題, 需 蒐 集 許 多 的 期 刊 報 導 研 究 專 題 等, 非 常 感 謝 黃 彥 聖 老 師 以 及 楊 子 儀 老 師 的 教 導, 提 點 相 關 金 融 資 訊 資 料, 有 助 於 專 題 內 容 的 專 業 性 與 金 融 常 識 謝 謝 黃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系 專 題 研 究 投 資 基 金, 積 金 成 塔 - 共 同 基 金 在 台 灣 股 市 大 盤 之 績 效 表 現 組 員 : 學 號 姓 名 U99227127 U99227130 U99227138 U99227148 黃 昱 舜 黃 讌 捷 廖 翊 琪 賴 韻 竹 指 導 老 師 : ( 簽 名 )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M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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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4 200115009 UDC Management Buy-outs MBO MBO MBO 2002 MBO MBO MBO MBO 000527 MBO MBO MBO MBO MBO MBO MBO MBO MBO MBO MBO Q MBO MBO MBO Abstract Its related empirical study demonstrates a remarkable
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周年报告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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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研究所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政 治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s Chinese Culture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赴 大 陸 投 資 風 險 及 其 因 應 之 道 Investment Risks and its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 華 大 學 休 閒 產 業 經 濟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來 台 旅 客 之 住 宿 類 型 選 擇 與 滿 意 度 研 究 A Study on Foreign Tourists Accommodation Choice And Satisfaction in Taiwan 指 導 教 授 : 黃 瓊 玉 博 士 張 鐸 瀚 博 士 研 究 生 : 周 百 苓 中 華 民 國 102
Annual Report 2012 CNPC Finance (HK)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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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中 欧 城 镇 化 伙 伴 关 系 论 坛 可 持 续 城 市 交 通 规 划 分 论 坛 Synergy of Transport, Industrial & Spatial Planning in the Age of New-type Urbanization 中 国 新 型 城 镇 化 与 交 通 产 业 空 间 协 同 规 划 Zhang Guohua Comprehensive
最新监狱管理执法全书(二百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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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S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 of Locat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Technology in LBS TP319 10290 UDC LBS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 of Locat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Technology in LBS , LBS PDA L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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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委 託 研 究 海 峽 西 岸 經 濟 區 產 業 與 金 融 發 展 之 研 究 研 究 單 位 : 台 灣 經 濟 計 量 學 會 計 劃 主 持 人 : 管 中 閔 教 授 研 究 助 理 : 黃 裕 烈 副 教 授 楊 睿 中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委 託 研 究 計 劃 期 末
Abstract Due to the improving of living standards, people gradually seek lighting quality from capacityto quality. And color temperature is the important subject of it.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from a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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