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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璎因 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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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尚 捷 醫 事 檢 驗 所 檢 驗 項 目 採 檢 手 冊 一 前 言 建 立 檢 體 正 確 採 檢 方 法 及 特 殊 檢 體 處 理 之 方 式, 以 避 免 造 成 檢 體 混 淆 異 常 而 影 響 檢 測 之 結 果 檢 驗 的 結 果 除 了 和 醫 檢 師 操 作 檢 驗 的 流 程 有 關, 也 和 檢 體 送 達 實 驗 室 之 前 的 前 置 作 業 有 關, 包 括 採 檢 方 式 抗 凝 劑 的 使 用 是 否 立 即 離 心 室 溫 放 置 的 時 間 保 存 的 溫 度 多 久 送 達 實 驗 室 等 檢 體 的 種 類 繁 多, 包 括 血 液 尿 液 體 液 糞 便 分 泌 物 組 織. 等 依 檢 驗 方 式 的 不 同 又 可 分 為 一 般 檢 體 細 菌 培 養 檢 體 病 毒 培 養 檢 體 分 生 檢 體 染 色 體 檢 體 病 理 檢 體 等 因 此 不 同 的 檢 驗 方 式 面 對 不 同 的 檢 體 種 類, 就 會 有 不 同 的 採 檢 模 式 與 保 存 方 法 所 有 醫 療 從 業 人 員 都 應 了 解 並 遵 守 標 準 採 檢 規 範, 才 能 確 保 檢 驗 品 質 的 可 信 度 二 檢 體 種 類 說 明 1. 血 液 檢 體 種 類 : 可 分 全 血 血 清 及 血 漿 三 種 1.1 檢 體 種 類 分 述 : 全 血 檢 體 (WB): 全 血 表 示 血 漿 與 血 球 都 必 須 存 在, 並 且 血 球 應 保 持 完 整, 未 凝 固 之 前 的 血 液 即 為 全 血 故 應 於 採 血 前 選 擇 含 有 適 當 抗 凝 劑 的 抗 凝 管, 並 注 意 應 加 入 之 血 量 血 液 加 入 後, 上 下 顛 倒 混 合 5~10 次, 確 保 血 液 與 抗 凝 劑 混 合 均 勻 後 即 可 檢 體 應 於 2 ~ 8 冷 藏 保 存, 為 確 保 血 球 之 完 整 性, 全 血 檢 體 最 好 於 2 日 內 檢 驗 完 畢, 並 且 禁 止 冷 凍 例 如 WB (EDTA) 是 指 限 用 EDTA 抗 凝 劑 之 全 血 ; 又 如 WB (heparin) 是 指 限 用 heparin 抗 凝 劑 之 全 血 標 準 血 清 檢 體 (SSS): 幾 乎 所 有 生 化 檢 驗 項 目 均 使 用 血 清 作 為 檢 查 的 檢 體, 血 液 採 取 後, 通 常 在 室 溫 下 5-15 分 鐘 即 自 行 凝 固, 在 低 溫 下 凝 固 作 用 則 須 更 長 時 間, 採 血 至 少 2 ml, 置 入 不 含 任 何 抗 凝 劑 之 試 管, 待 其 自 然 凝 固 約 1 小 時 ( 盡 量 勿 超 過 1 小 時, 許 多 項 目 須 立 即 與 血 球 分 離 ), 若 放 置 過 久 再 分 離 血 清, 將 導 致 血 糖 降 低, 鉀 及 LDH 增 高 離 心 3 分 鐘, 將 血 清 吸 出 ( 不 要 吸 到 血 球 ), 置 入 另 一 乾 淨 試 管 將 管 口 加 蓋, 置 入 2 ~ 8 冰 箱 冷 藏, 冷 藏 以 不 超 過 48 小 時 為 原 則 若 要 保 存 更 久, 請 置 入 - 25 冰 庫 若 採 用 含 Gel 的 血 清 管, 可 省 略 將 血 清 吸 出, 置 入 另 一 乾 淨 試 管 的 步 驟, 其 餘 步 驟 皆 相 同 血 漿 檢 體 (P): 血 漿 即 表 示 血 液 抽 取 後 必 須 加 入 抗 凝 劑 避 免 凝 固 加 抗 凝 劑 的 全 血, 經 離 心 分 離 出 上 清 部 分 極 為 血 漿 因 此, 首 先 選 擇 含 適 當 抗 凝 劑 之 試 管, 並 注 意 此 試 管 應 加 入 之 適 當 血 量 為 何 ( 血 液 加 入 過 量 會 導 致 抗 凝 劑 不 足 而 凝 固 ; 加 入 過 少 會 導 致 抗 凝 劑 濃 度 過 高 而 溶 血 ) 血 液 加 入 試 管 後 上 下 顛 倒 混 合 5~10 次, 確 保 血 液 與 抗 凝 劑 混 合 均 勻 若 檢 驗 項 目
2 要 求 立 即 與 血 球 分 離, 則 必 須 混 合 後 立 即 離 心, 將 上 層 血 漿 吸 出 置 於 另 一 乾 淨 試 管 中, 視 檢 驗 項 目 要 求, 予 以 冷 藏 或 冷 凍 保 存 臨 床 檢 驗 需 用 血 漿 標 本 者, 有 纖 維 蛋 白 質 凝 固 因 子 等 之 定 量 表 示 法 如 下 :P (EDTA) 代 表 限 用 EDTA 抗 凝 劑 之 血 漿 ; 又 如 P (EDTA, Li-heparin) 代 表 限 用 EDTA, Li-heparin 二 種 抗 凝 劑 之 血 漿 血 液 凝 固 項 目 專 用 血 漿 (P-cit): 本 檢 體 專 門 使 用 於 評 估 血 液 凝 固 或 栓 塞 有 關 的 項 目 準 備 含 3.2 ~ 3.8% 之 sodium citrate 0.2 ml 的 抗 凝 管, 抽 取 患 者 血 液 約 2 ml, 立 即 將 血 液 注 入 抗 凝 管 中 ( 注 入 約 1.8 ml), 上 下 顛 倒 混 合 5~10 次 混 合 後 立 即 離 心, 將 上 層 血 漿 與 血 球 分 離, 另 分 裝 於 乾 淨 試 管 中 若 4 小 時 內 無 法 檢 驗, 應 將 血 漿 冷 凍,-20 可 保 存 2 週 P-cit 也 可 自 行 斟 酌 採 血 量, 血 液 與 抗 凝 劑 之 比 例 為 9:1 若 直 接 使 用 商 品 試 管, 則 將 血 液 加 到 指 定 之 標 線 處 即 可 其 餘 離 心 分 裝 方 式 與 上 述 同 1.2 採 血 條 件 : 除 了 脂 質 無 機 磷 與 血 糖 等 之 測 定 外, 大 多 數 檢 驗 分 析 並 不 須 絕 對 禁 食 但 由 於 進 食 後 易 造 成 血 清 混 濁, 干 擾 測 定, 一 般 仍 以 空 腹 採 血 為 原 則 血 液 檢 體 依 禁 食 或 飯 後 採 血 時 間 可 分 : 空 腹 隨 機 及 飯 後 等 三 種 (1) 空 腹 檢 體 : 禁 食 6-8 小 時, 視 檢 驗 需 求 而 定 (2) 隨 機 檢 體 : 即 任 何 時 間 採 血, 門 診 病 人 多 以 隨 機 檢 體 檢 查 (3) 飯 後 檢 體 : 即 指 三 餐 後 四 小 時 內 採 血 檢 查, 大 多 使 用 於 特 定 的 檢 查, 如 血 糖 有 飯 後 兩 小 時 標 本 的 測 定 飯 後 血 液 多 造 成 血 清 混 濁, 多 少 會 影 響 測 定 值 1.3 採 血 容 器 : 一 般 塑 膠 注 射 器 (1-10ml) 可 直 接 採 血 後 注 入 適 當 真 空 採 血 管 中, 直 接 使 用 專 用 的 真 空 採 血 器 採 血 較 安 全 方 便, 真 空 採 血 管 的 用 途 可 由 橡 皮 塞 顏 色 辨 識 目 前 本 所 使 用 的 生 化 血 清 採 血 管 ( 真 空 管 ) 不 含 任 何 抗 凝 劑, 是 含 有 矽 活 化 劑 的 血 清 分 離 管, 矽 活 化 劑 可 縮 短 凝 固 時 間, 膠 體 成 分 比 重 高, 易 於 分 離 血 球 和 血 清 2. 檢 體 採 集 原 則 : 2.1 血 液 檢 體 之 處 理 : 使 用 血 漿 或 血 清 做 生 化 檢 查 者, 血 液 採 取 2 小 時 內, 應 立 即 分 離 出 血 漿 或 血 清 之 部 分 對 於 較 不 穩 定 的 分 析, 如 氨 血 液 氣 體 類 固 醇 激 素 等, 血 液 應 放 在 冰 水 中 運 送 及 保 存
3 2.1.3 特 殊 規 定 處 理 : (1) 需 以 冰 水 送 檢 項 目 :NH3 Homocystin i-pth ACTH 等 (2) 需 要 配 合 抽 血 時 間 項 目 : 藥 物 檢 測 賀 爾 蒙 ICG (3) Cold Agglutinin 之 檢 體, 以 生 化 血 清 採 血 管 ( 真 空 管 ) 抽 取 後, 應 置 於 室 溫 待 血 凝 固 後 儘 快 送 檢, 切 忌 將 檢 體 置 於 冰 箱, 以 免 造 成 偽 陰 性 (4) 採 血 後 應 儘 快 送 檢 : 紅 血 球 細 胞 內 外 成 分, 濃 度 不 儘 相 同, 當 血 液 抽 離 體 外 紅 血 球 細 胞 內 外 離 子 進 行 交 換, 造 成 DATA 改 變, 因 此 非 急 件 項 目 也 應 盡 快 送 檢 2.2 檢 體 的 保 存 : 所 有 檢 體 採 取 後 應 立 即 送 檢, 如 因 特 殊 事 故 無 法 立 即 送 檢 時, 應 予 以 適 當 的 處 理, 以 免 因 在 室 溫 中 放 置 過 久, 造 成 血 中 化 學 成 分 起 變 化 若 檢 體 是 血 清 或 血 漿, 應 將 血 清 或 血 漿 離 心 分 離 後, 保 存 於 4 冰 箱 或 -20 冷 凍 櫃 內 未 離 心 分 離 的 全 血 檢 體 請 勿 放 至 冰 箱 冷 藏, 因 為 可 能 引 起 溶 血, 使 血 清 受 到 血 球 成 分 的 污 染 尿 液 的 採 檢 經 常 需 要 放 置 較 久 的 時 間, 在 收 集 期 間 應 放 在 冰 箱 中 冷 藏 2.3 採 血 步 驟 : 準 備 採 血 的 試 管 或 容 器 已 貼 上 標 有 病 人 姓 名 病 歷 號 採 檢 日 期 及 其 他 可 識 別 之 資 訊 協 助 受 檢 者 採 取 合 宜 之 採 血 的 姿 勢 選 擇 明 顯 具 有 彈 性 的 血 管 ( 不 可 選 擇 有 點 滴 注 射 之 手 臂 ) 採 血 前 備 妥 採 檢 試 管, 如 針 頭 holder 真 空 試 管 空 針 頭 皮 針 試 管 針 頭 棉 球 鑷 子 等 遇 年 紀 較 大 或 化 學 治 療 病 患 血 管 較 細 時, 則 採 用 較 細 的 針 頭 抽 血 嬰 幼 兒 抽 血 請 使 用 頭 皮 針 採 血 為 宜 確 定 扎 針 部 位 後, 在 採 血 部 位 上 方 繫 上 止 血 帶, 並 告 知 受 檢 者 握 緊 拳 頭, 採 血 時, 止 血 帶 勿 綁 超 過 3 分 鐘, 因 為 超 過 3 分 鐘 可 能 會 導 致 影 響 檢 驗 結 果, 先 以 75 % 酒 精 棉 球 ( 棉 片 ) 塗 拭 消 毒 ( 消 毒 皮 膚 時 應 以 選 定 之 靜 脈 穿 刺 部 位 為 中 心 點, 由 內 往 外 以 環 狀 塗 拭 消 毒, 消 毒 直 徑 約 5 cm, 稍 待 乾 燥 後 再 行 抽 血 ) 消 毒 完 成 後 進 行 檢 體 採 集 程 序, 抽 取 所 需 血 量 後 將 止 血 帶 鬆 開, 拉 出 針 頭, 請 受 檢 者 以 無 菌 乾 棉 球 壓 住 傷 口 3~5 分 鐘 將 針 頭 拔 除, 將 血 液 沿 著 管 壁 緩 緩 注 入 適 當 的 容 器 中 ; 若 加 入 含 抗 凝 劑 之 試 管, 檢 體 採 檢 注 入 採 血 管 後, 立 即 輕 輕 翻 轉 採 血 管 數 次, 以 確 保 血 液 與 抗 凝 劑 確 實 的 混 合, 避 免 檢 體 有 凝 固
4 2.3.8 血 液 凝 固 學 檢 查, 採 血 量 過 多 或 不 足 及 有 凝 塊 或 溶 血 皆 為 不 理 想 檢 體, 並 且 禁 止 採 集 錯 誤 管 後 再 倒 入 Sodium citrate 抗 凝 劑 ( 藍 頭 管 內 ) 有 傳 染 性 的 檢 體 ( 例 如 AIDS 病 人 檢 體 ) 應 在 容 器 外 加 有 警 示 的 紅 色 標 籤, 以 避 免 工 作 人 員 被 感 染 注 意 事 項 (1) 採 血 時 不 可 由 打 點 滴 同 側 的 手 臂 採 檢 (2) 止 血 帶 綁 在 手 臂 上 不 宜 過 緊 或 過 鬆 若 繫 上 止 血 帶 超 過 3 分 鐘 未 抽 則 應 鬆 開 再 繫, 以 避 免 血 液 成 分 有 所 變 化 (3) 採 血 前 確 認 下 針 位 置 ( 如 目 測 或 觸 摸 血 管 的 彈 性 ) (4) 採 血 太 用 力 產 生 氣 泡 針 頭 未 拔 除 直 接 打 入 試 管 或 搖 震 太 厲 害 均 容 易 造 成 採 血 之 溶 血 (5) 適 當 時, 儘 量 以 21 或 22 號 的 針 頭 採 血, 降 低 溶 血 機 率 (6) 含 抗 凝 劑 試 管 應 上 下 翻 轉 混 合 5-10 次, 千 萬 不 要 劇 烈 搖 試 管 (7) 一 般 採 血 順 序 : 厭 氧 血 液 培 養 瓶 需 氧 血 液 培 養 瓶 藍 頭 管 SST 管 綠 頭 管 紫 頭 管 黑 頭 管 灰 頭 管 三 檢 體 採 檢 分 類 說 明 1. 生 化 免 疫 檢 驗 1.1 採 檢 注 意 事 項 : 生 化 免 疫 檢 驗 : 請 用 生 化 血 清 採 血 管 ( 真 空 管 ) 空 白 試 管 HbAlc ACTH,G-6-PD 等 檢 驗 項 目, 請 用 紫 蓋 EDTA 試 管 安 非 他 命 嗎 啡 請 收 集 3~5 cc 尿 液 Blood Ammonia 檢 體 必 須 以 冰 浴 送 檢, 避 免 檢 驗 數 據 偏 高 生 化 學 檢 驗 的 檢 體 必 須 避 免 溶 血, 採 血 時 宜 用 21G 以 上 之 大 針 頭 且 檢 體 須 避 免 劇 烈 振 動 ; 更 避 免 從 留 置 針 處 抽 血 少 數 之 生 化 學 檢 驗 必 須 禁 食 項 目, 請 確 實 遵 守 空 腹 時 間 (8 小 時 以 上 ) 尤 其 是 血 脂 肪 的 檢 驗 項 目 ( 至 少 12 小 時 ) 監 測 血 中 藥 物 濃 度 時 確 實 注 意 採 血 與 給 藥 的 時 間 間 隔 所 有 加 抗 凝 劑 之 檢 體 請 抽 好 血 液 後, 上 下 輕 輕 混 合 約 5~10 次, 避 免 檢 體 凝 固 避 免 檢 體 污 染 及 溶 血, 造 成 檢 驗 數 據 異 常, 請 勿 從 打 針 之 手 臂 抽 血 或 將 EDTA 管 (CBC 管 ) 內 檢 體 倒 入 生 化 管 常 造 成 檢 驗 數 據 異 常 的 項 目 如 : 鉀 離 子 鈣 血 糖 等 項 目
5 避 免 檢 體 污 染 造 成 檢 驗 數 據 異 常, 請 勿 將 含 Heparine 綠 頭 管 檢 體 倒 入 EDTA 管 (CBC 管 ) 內, 會 造 成 血 小 板 檢 驗 數 據 值 偏 低 所 有 完 成 採 檢 之 試 管 檢 體 避 免 互 相 混 合 Cold agglutinin 之 檢 體, 採 檢 後, 應 置 於 室 溫 待 血 凝 固 後 儘 快 送 檢, 不 可 將 檢 體 置 於 冰 箱, 以 免 造 成 偽 陰 性 Alcohol( 酒 精 ) 採 檢 注 意 事 項 : (1) 根 據 CAP 規 定, 法 律 相 關 之 檢 測, 關 於 檢 體 之 採 檢, 運 送, 檢 測, 保 存, 必 須 遵 循 以 下 之 步 驟 : (2) 採 檢 : 採 檢 者 請 在 檢 體 上 簽 名 或 蓋 章 以 示 負 責, 今 後 針 對 Ethyl Alcohol 之 檢 測 請 單 獨 抽 一 支 檢 體 ( 生 化 血 清 真 空 管 ) (3) 運 送 : 傳 送 人 員 必 須 於 拿 取 檢 體 時 簽 名 或 蓋 章 以 示 負 責 (4) 檢 測 : 醫 檢 師 收 到 檢 體, 執 行 檢 驗 前 必 須 核 對 檢 體 上 的 資 料 1.2 血 液 凝 固 項 目 : PT APTT Fibronigen 請 用 藍 頭 管 ( 內 含 3.8%Na Citrate 試 管 ), 抽 血 量 至 採 血 管 標 示 線 使 用 藍 頭 採 血 管 抽 血 2.7mL 臨 床 上 因 採 血 困 難 或 小 兒 科 病 患, 可 依 比 例 減 少 採 血 量 ( 試 管 內 抗 凝 固 劑 與 血 量 比 例 必 須 要 正 確 地 為 1:9), 但 檢 體 量 仍 必 須 需 2 ml 為 佳, 例 如 使 用 0.2 ml Sodium Citrate:1.8 ml 全 血 (1:9) 檢 體 量 不 足 且 未 註 明 比 例 者, 需 重 新 補 檢 體 若 多 支 採 檢 時, 將 藍 蓋 頭 真 空 採 血 管 列 為 第 二 支 收 集 的 試 管 ( 第 一 支 使 用 生 化 血 清 採 血 管 ( 真 空 管 )) 2. 體 液 : 體 液 檢 驗 包 括 胸 水 腹 水 關 節 液 及 腦 脊 髓 液 等, 通 常 由 醫 師 以 無 菌 技 術 採 集 即 以 一 根 套 管 腔 針 或 特 殊 設 計 的 針 插 入 欲 採 集 之 部 位, 以 注 射 筒 抽 取 體 液, 若 體 液 需 作 厭 氧 菌 培 養, 其 收 集 與 傳 送 要 避 免 與 空 氣 接 觸 2.1 胸 水 (pleural fluid) 及 腹 水 (peritoneal fluid; ascites) 之 採 檢 : 醫 師 抽 取 體 液 約 15~20 ml 裝 入 無 菌 離 心 試 管, 小 部 份 裝 在 不 含 抗 凝 劑 的 試 管 ( 測 試 有 無 凝 固 ) 依 一 張 檢 驗 單 一 支 檢 體 原 則, 每 管 至 少 3 ml 以 上 建 議 再 將 含 抗 凝 劑 之 試 管 分 成 二 管, 一 管 含 EDTA 抗 凝 劑, 細 胞 分 類 計 數 用 另 一 管 含 heparin, 至 少 7 ml, 進 行 生 化 測 試 所 有 項 目 操 作 應 立 即 檢 驗, 除 非 不 得 已 才 冷 藏 保 存, 以 不 超 過 8 小 時 為 限 2.2 關 節 液 (Synovial Fluid) 採 檢 : 本 項 檢 查 需 要 二 支 試 管 之 關 節 液 檢 體 由 醫 師 以 無 菌 技 術 抽 取 關 節 液, 立 即 裝 入 二 支 無 菌 試 管 ( 至 少 各 2 ml), 其 中 一 支 含 抗 凝 劑 (heparin 或
6 EDTA), 另 一 支 不 含 抗 凝 劑 依 一 張 檢 驗 單 一 支 檢 體 原 則, 分 裝 與 檢 驗 單 數 量 相 同 之 15 ml 無 菌 離 心 試 管 ( 每 管 檢 體 量 至 少 3 ml 以 上 ) 含 抗 凝 劑 的 試 管 進 行 細 胞 計 數 細 胞 分 類 及 結 晶 觀 察 不 含 抗 凝 劑 管 進 行 粘 稠 度 測 試 纖 維 蛋 白 凝 固 試 驗 及 生 化 檢 查 2.3 腦 脊 髓 液 (CSF) 採 檢 : 醫 師 以 無 菌 技 術 採 集 CSF, 依 次 裝 入 編 號 #1 #2 #3 無 菌 離 心 管 中, 每 管 1-2 ml 脊 髓 液 的 採 取 原 則 上 分 三 支 試 管 採 取, 第 一 支 做 細 菌 培 養, 第 二 支 做 生 化 及 免 疫 分 析 學 檢 查, 第 三 支 做 常 規 及 細 胞 學 檢 查 所 有 CSF 檢 體 應 立 即 分 析, 不 可 拖 延, 否 則 細 胞 會 開 始 溶 解, 葡 萄 糖 也 會 出 現 糖 解 作 用 在 不 得 已 情 況 下 未 能 及 時 送 檢,1 號 管 應 室 溫 保 存,2 號 管 應 冷 凍 保 存,3 號 管 應 冷 藏 保 存, 並 儘 速 送 檢 採 檢 時, 由 臨 床 醫 師 在 無 菌 狀 況 下 操 作, 應 避 免 手 套 上 的 滑 石 粉 污 染 檢 體 細 菌 培 養 檢 體 則 不 可 加 入 抗 凝 固 劑 2.4 精 液 檢 體 (Seminal Fluid): 採 取 精 液 前 建 議 連 續 禁 慾 2 ~ 3 天 以 手 淫 方 式 將 精 液 全 量 收 集 到 收 集 瓶 中 ( 勿 用 保 險 套 ), 瓶 外 標 明 採 檢 時 間, 避 免 溫 度 急 劇 變 化,30 分 鐘 內 送 達 實 驗 室, 進 行 分 析 3. 尿 液 常 規 採 集 : 3.1 一 般 尿 液 ( 隨 機 採 檢 尿 液 ;U): 採 取 尿 液 檢 體 前 2 小 時 內, 禁 止 飲 用 大 量 水 份 採 檢 時 應 接 取 中 段 尿 ---- 即 剛 尿 出 來 的 尿 液 和 即 將 尿 完 的 尿 液 皆 捨 棄, 取 中 間 段 尿 液 於 衛 生 杯 中 ( 約 1/2 杯 ) 準 備 乾 淨 尿 杯 尿 管 並 貼 上 病 患 資 料 標 籤 核 對 檢 驗 單 資 料 與 尿 液 試 管 上 標 籤 是 否 一 致 ( 包 括 姓 名 採 檢 日 期 等 ) 將 尿 杯 與 定 量 尿 液 試 管 交 給 病 患 取 檢 體 將 尿 液 前 段 排 掉 丟 棄, 再 用 塑 膠 尿 杯 取 中 段 尿 將 塑 膠 尿 杯 中 段 尿 液 倒 入 尿 液 尖 底 試 管 約 10 ml, 連 同 檢 驗 單 送 檢 以 早 晨 起 床 的 第 一 次 尿 液 最 適 宜 ( 最 濃 縮 ), 否 則 需 在 飯 後 兩 小 時 以 上 做 尿 液 常 規 檢 查, 應 避 免 激 烈 運 動 後 採 取 尿 液 做 檢 查 尿 液 收 集 後 套 上 夾 鏈 袋 並 將 袋 口 封 好 後 送 檢, 最 好 在 30 分 鐘 內 送 達,2 小 時 內 完 成 檢 查, 否 則 必 須 冷 藏 保 存 於 2-6 冰 箱, 以 不 超 過 4 小 時 為 原 則
7 小 時 尿 液 (U24):( 例 如 上 午 8 點 至 隔 天 上 午 8 點 ) 即 收 集 24 小 時 內 所 有 的 尿 液 常 用 的 方 法 如 下 : 準 備 乾 淨 有 刻 度 的 3 公 升 有 蓋 集 尿 桶, 視 要 檢 驗 的 項 目 決 定 是 否 先 添 加 防 腐 劑 請 在 第 一 天 上 午 8 點 時 ( 不 管 有 無 尿 意 ) 將 尿 完 全 排 出 丟 棄, 記 錄 此 時 的 時 間, 下 次 的 尿 液 再 開 始 收 集 至 尿 桶 中 ( 如 檢 驗 項 目 要 避 光, 則 在 尿 桶 外 面 用 紙 袋 包 住 ), 收 集 時 間 皆 須 冷 藏 至 隔 日 相 同 的 時 間 採 集 最 後 一 次 尿 液 此 過 程 中 的 所 有 尿 液 都 要 收 集 在 集 尿 桶 內, 並 冷 藏 保 存 (2 ~ 8 )( 但 勿 使 之 結 冰 ), 女 性 月 經 期 間 請 勿 採 檢 小 時 尿 液 收 集 完 成 時 ( 包 含 隔 天 上 午 8 點 時 不 管 有 無 尿 意 皆 需 在 收 集 一 次 ), 要 強 調 的 是 無 論 做 任 何 事 ( 上 大 號 工 作 運 動 ) 解 出 來 的 小 便 都 要 收 集, 不 可 遺 漏 將 尿 液 總 量 ( 尿 桶 旁 有 刻 度 ) 註 明 在 檢 驗 單 上, 混 合 均 勻 後 取 出 10 ~ 15 ml ( 視 檢 驗 項 目 之 需 求 而 定 ) 的 尿 液, 倒 入 尿 液 尖 底 試 管 ( 如 要 避 光 的 項 目, 請 用 鋁 箔 紙 包 住 外 面 ), 貼 上 患 者 基 本 資 料 及 註 明 尿 液 總 量, 套 上 夾 鏈 袋 並 將 袋 口 封 好 後 送 檢 若 留 24 小 時 的 尿 液, 則 必 須 將 尿 液 放 在 冰 箱 或 加 些 防 腐 劑, 要 充 分 混 合 以 避 免 成 分 的 變 化 尿 液 停 止 收 集 前 ( 隔 天 早 上 8:00 前 ) 需 到 檢 驗 單 位 抽 血 尿 液 之 生 化 定 量 一 般 立 即 進 行 測 定 不 需 加 保 存 劑, 但 若 長 時 間 收 集 ( 如 24 小 時 ), 則 需 放 在 冰 箱 或 加 適 當 之 保 存 劑 ( 見 下 表 ) 保 存 劑 檢 驗 項 目 干 擾 項 目 Toluol( 甲 苯 )(2ml/d1) Thymol(1gm/d1) 化 學 成 分 化 學 成 分 細 胞 protein Formalin(ldrop/30ml) 鏡 檢 protein,sugar HC1(10ml/24hrs) Acetic acid(10ml/24hrs) Na2c03(10g/24hrs) 激 素 Aldosterone, serotonin Urobilinogen, porphyrins 4. 糞 便 檢 體 採 集 : 4.1 常 規 檢 查 : 收 集 前 需 索 取 糞 便 收 集 盒 以 檢 體 盒 杓 子 收 集 成 形 糞 便 1 公 克 ( 約 花 生 米 大 小 ), 或 液 態 糞 便 1 ~ 3 ml, 連 同 杓 子 鎖 緊 於 便 盒 ( 不 要 用
8 衛 生 紙 包 檢 體 ), 盡 量 在 解 便 當 天 送 回 檢 驗, 套 上 夾 鏈 袋, 盡 速 送 檢 以 便 盆 或 坐 式 馬 桶 採 檢, 解 便 時 應 盡 可 能 解 在 馬 桶 前 端 ( 不 要 解 在 水 中 ), 若 為 蹲 式 馬 桶 則 盡 可 能 取 未 沾 水 部 份 之 糞 便, 大 便 檢 體 不 可 以 解 入 馬 桶 後 再 撈 起, 以 避 免 水 或 尿 液 的 污 染 檢 體 勿 用 衛 生 紙 包 裹 或 沾 到 水 或 尿 液 4.2 糞 便 潛 血 ( 化 學 法 ): 糞 便 收 集 前 三 天 請 禁 食 含 血 肉 類 食 物 ( 如 猪 肝 猪 血 ) 維 他 命 C 蘿 蔔 aspinin 鐵 劑 及 含 鐵 劑 藥 物 等 女 性 月 經 期 間 請 暫 停 此 項 檢 查 4.3 如 檢 驗 阿 米 巴 原 蟲, 須 於 15 分 鐘 內 送 至 檢 驗 室 4.4 如 用 糞 便 濃 縮 法 檢 驗 蟲 卵, 則 須 一 個 拇 指 大 小 檢 體, 容 器 使 用 糞 便 濃 縮 檢 查 瓶 4.5 若 未 能 及 時 送 檢 應 冷 藏 保 存, 但 以 不 超 過 24 小 時 為 佳 4.6 糞 便 潛 血 定 量 免 疫 法 (EIA 法 ): 取 專 用 之 糞 便 收 集 管 (OC-μ Sampling Bottle 專 用 採 便 容 器 ), 將 蓋 子 旋 開, 取 出 採 便 棒 往 糞 便 不 同 的 部 位 刺 6 次, 在 5~6 個 不 同 地 方 用 採 便 棒 的 前 端 插 刺 取 糞 便, 以 充 滿 螺 紋 之 採 檢 區 為 原 則 再 將 採 便 棒 放 回 採 便 管, 旋 緊 蓋 子, 激 烈 搖 晃 混 合 後 送 檢 冷 藏 保 存 5. 細 菌 培 養 檢 體 : 5.1 檢 體 採 檢 一 般 原 則 : 避 免 污 染 : 若 培 養 出 污 染 菌 而 非 真 正 致 病 菌, 可 能 造 成 醫 師 診 療 上 之 困 擾, 無 法 對 症 下 藥 ; 採 檢 容 器 必 須 是 無 菌 並 配 合 無 菌 操 作 技 術 採 檢 選 擇 正 確 的 部 位 採 檢 檢 體 : 如 膿 傷 口 咽 喉 或 鼻 咽 較 易 有 誤 差 採 取 足 夠 量 的 檢 體 : 操 作 多 項 檢 驗 必 須 要 有 足 量 檢 體, 並 儘 快 送 到 細 菌 室 依 檢 體 特 性 做 培 養 : 如 深 部 檢 體 必 須 要 操 作 厭 養 菌 培 養 用 傳 送 棉 棒 採 檢 之 檢 體 必 須 完 全 插 入 傳 送 培 養 基 內 使 用 抗 生 素 治 療 之 前 : 關 係 到 病 原 菌 的 分 離 適 當 的 採 檢 時 間 : 尿 液, 痰 液 以 早 晨 第 一 次 檢 體 為 佳 檢 體 中 勿 添 加 任 何 固 定 液 或 防 腐 劑, 以 免 干 擾 病 源 菌 之 分 離 檢 體 儘 量 於 用 藥 前 採 集 並 註 明 是 否 使 用 抗 生 素 培 養 與 抹 片 同 時 進 行, 儘 可 能 取 原 檢 體 作 直 接 抹 片, 如 欲 檢 查 淋 病 的 檢 體
9 於 檢 驗 單 上 註 明 足 夠 臨 床 資 料, 如 使 用 抗 生 素 與 否 臨 床 診 斷 欲 分 離 之 特 殊 菌 種 等 檢 體 容 器 外 需 註 明 :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病 歷 號 床 號 採 檢 時 間 採 檢 人 員 和 檢 體 種 類 欲 操 作 厭 氧 菌 培 養 之 檢 體, 應 盡 量 避 免 檢 體 在 空 氣 中 暴 露 過 久 未 能 及 時 送 檢, 檢 體 應 適 當 保 存 ( 參 考 以 下 檢 體 分 類 說 明 ) 運 送 規 則 : (1) 安 全 性 : 檢 體 不 可 外 漏, 避 免 污 染 環 境 造 成 醫 護 人 員 與 其 它 人 員 之 感 染 (2) 檢 體 運 送 方 法 : 依 據 所 要 培 養 的 微 生 物 種 類, 選 擇 適 當 ( 需 氧 或 厭 氧 ) 之 運 送 與 保 存 方 法 5.2 尿 液 培 養 : 尿 液 檢 體 之 收 集 以 早 上 第 一 次 尿 為 最 佳, 檢 體 量 約 需 5-10mL, 必 須 使 用 無 菌 容 器 收 集, 尿 液 檢 體 種 類 需 在 檢 驗 單 上 註 明, 同 時 需 註 明 是 否 曾 以 抗 生 素 治 療 收 集 方 式 : 採 用 清 潔 排 尿 法 (1) 女 性 : 以 肥 皂 清 洗 尿 道 外 圍, 以 紗 布 擦 拭, 扶 住 陰 唇 開 始 小 解, 解 些 許 後, 先 排 棄 前 段 尿 液 再 以 無 菌 寬 口 容 器 收 集 中 段 部 份, 無 需 全 部 收 集 (2) 男 性 : 以 肥 皂 清 洗 尿 道 外 圍, 以 紗 布 擦 拭, 扶 住 莖 陰 開 始 小 解, 解 些 許 後 先 排 棄 前 段 尿 液, 再 以 無 菌 寬 口 容 器 收 集 中 段 部 份, 無 需 全 部 收 集 (3) 導 尿 (Straight Catheter): 先 消 毒 導 尿 管 與 收 集 管 聯 接 處 - 以 無 菌 針 管 插 入 該 連 結 處 吸 取 尿 液, 放 入 無 菌 尿 盒 中 (4) Urine-staight catheter( 單 導 ): 以 肥 皂 清 洗 尿 道 外 圍, 以 紗 布 擦 拭, 以 無 菌 方 式 將 導 管 插 入 膀 胱, 放 出 約 15 ml 後, 再 收 集 後 段 尿 液 導 管 以 70% 酒 精 消 毒, 以 空 針 抽 取 5-10 ml 尿 液 送 檢 (5) 須 註 明 檢 體 類 別, 如 導 尿 或 穿 刺 尿 (6) 是 否 曾 以 何 種 抗 生 素 治 療 亦 須 註 明 (7) 檢 體 之 容 器 應 無 菌 且 不 可 外 漏 (8) 懷 疑 厭 氧 菌 感 染, 應 使 用 恥 骨 上 之 膀 胱 穿 刺 檢 體 尿 袋 : 限 用 小 兒 科 病 人, 特 別 是 嬰 兒 和 年 紀 較 小 的 小 孩 應 收 集 一 次 尿 袋 中 之 尿 液, 不 可 用 兩 次 儲 存 之 尿 液 或 尿 布 上 之 尿 液 (1) 先 在 嬰 幼 兒 之 陰 唇 或 尿 道 口 作 消 毒 後, 將 尿 袋 緊 貼 在 會 陰 或 男 孩 的 陰 莖 上 (2) 收 集 適 量 後 ( 大 於 1 cc.), 將 尿 液 倒 入 無 菌 尿 盒, 蓋 緊 蓋 子 (3) 將 收 集 好 之 尿 液 檢 體, 連 同 檢 驗 單, 儘 速 送 交 檢 驗 室 Urine-Puncture- 先 消 毒 表 層 皮 膚, 藉 由 Cystoscopy 以 無 菌 針 管 插
10 入 或 由 Suprapubic( 恥 骨 上 方 ), 直 接 自 膀 胱 或 腎 臟 吸 取 尿 液, 放 入 無 菌 尿 盒 中 將 收 集 好 之 尿 液 檢 體 和 檢 驗 單 儘 快 送 到 細 菌 室 或 置 於 4 保 存 最 好 不 要 超 過 6~8 小 時 5.3 糞 便 培 養 : 經 由 口 腔 轉 移 到 腸 胃 道 之 細 菌, 大 部 份 在 胃 中 殺 死 ; 小 腸 常 見 的 細 菌 包 括 兼 性 厭 氧 菌 革 蘭 氏 陰 性 桿 菌 鏈 球 菌 (streptococci) 乳 酸 菌 (Lactobacilli) 酵 母 菌 ( 如 Candida albicans); 大 腸 則 有 無 數 之 細 菌, 以 厭 氧 菌 最 為 常 見 ; 兼 性 厭 氧 菌 亦 不 少 糞 便 中 微 生 物 種 類 和 數 目 可 依 個 人 飲 食 藥 物 治 療 及 外 科 手 術 而 有 所 變 化 一 般 培 養 : 直 接 將 糞 便 置 於 乾 淨 寬 口 的 容 器 內 送 檢, 或 是 以 採 集 棉 棒 討 取 糞 便 檢 體 送 檢, 一 般 說 來 最 好 能 挑 取 糞 便 中 含 有 膿 血 液 黏 液 (mucus) 部 份, 最 適 合 作 微 生 物 檢 查 直 腸 拭 子 : 將 棉 棒 插 入 括 約 肌 後 約 1 英 吋 的 部 位, 輕 輕 的 旋 轉 數 圈, 取 出 後 送 檢 採 直 腸 檢 體 時, 需 用 一 根 浸 過 無 菌 生 理 食 鹽 水 或 液 體 輸 送 培 養 基 之 棉 花 拭 子, 插 入 肛 門, 輕 輕 旋 轉, 以 便 使 之 與 直 腸 黏 膜 之 表 層 接 觸, 然 後 取 出 置 於 含 適 當 輸 送 培 養 基 之 容 器 ; 有 時 糞 便 檢 體, 亦 可 從 直 腸 指 診 時 所 用 的 手 套 取 得 糞 便 或 直 腸 拭 子 檢 體 作 微 生 物 檢 查 時, 要 特 別 注 意 輸 送 與 接 種 的 迅 速 性, 如 有 拖 延, 可 能 一 些 非 病 原 性 的 腸 內 細 菌 之 生 長 速 度 會 超 過 病 原 菌, 而 使 病 原 菌 之 分 離 發 生 困 難 將 收 集 好 之 糞 便 檢 體, 連 同 檢 驗 單, 儘 速 送 交 檢 驗 室, 如 糞 便 檢 體 無 法 立 刻 送 檢, 應 置 於 2~8 保 存,24 小 時 內 傳 送 新 生 兒 之 糞 便 應 加 以 註 明 欲 培 養 Campylobacter spp. 與 Clostridium difficle 挑 取 液 態 或 軟 性 糞 便 置 於 乾 淨 寬 口 的 容 器 內 送 檢, 請 先 與 實 驗 室 聯 絡 並 在 檢 體 上 註 明 C. difficile 不 產 毒 素 菌 株 可 能 與 腸 道 疾 病 無 關, 因 此 培 養 的 結 果 應 配 合 毒 素 的 測 定 才 能 做 正 確 的 判 斷 E.coli O157:H7 培 養 : 挑 取 血 便 糞 便 置 於 乾 淨 寬 口 的 容 器 內 送 檢 並 在 檢 驗 單 上 註 明 作 E.coli O157:H7 培 養 糞 便 採 檢 注 意 事 項 : 住 院 成 年 病 患 腹 瀉 狀 況, 住 院 三 天 內 收 集 的 檢 體 才 具 有 分 離 常 見 病 原 菌 的 效 果, 否 則 住 院 超 過 三 天 的 成 年 人 檢 體 不 作 培 養 例 行 檢 查 或 懷 疑 革 蘭 氏 陰 性 細 菌 感 染, 不 需 作 抹 片 檢 查 懷 疑 Staphylococcus 或 酵 母 菌 感 染 時 則 建 議 操 作 革 蘭 氏 染 色 抹 片 觀 察 5.4 呼 吸 道 檢 體 : 包 含 上 呼 吸 道 ( 口 咽 ) 與 下 呼 吸 道 ( 支 氣 管 與 肺 部 ), 檢 體 有 sputum( 痰 ) 咽 喉 拭 子 Bronchoalveolar lavage(bal) 等, 包 含 呼 吸 道 支 氣 管 沖 洗 液 等 ; 將 穿 刺 針 或 清 洗 液 置 入 sputum cup 內, 抽 出 後 的 檢 體 置 入
11 無 菌 內 有 小 刷 子 的 試 管 送 檢 患 者 可 自 行 吐 出 痰 液, 請 病 患 以 清 水 漱 口, 深 咳 後 將 痰 吐 至 寬 口 加 蓋 的 容 器 內 送 檢, 避 免 吐 太 多 口 水 若 無 法 自 行 咳 痰 則 以 抽 痰 方 式, 請 病 患 先 以 牙 刷 漱 口, 插 管 後, 注 入 25mL 3-10% 生 理 食 鹽 水, 抽 取 的 痰 液 置 無 菌 容 器 內 送 檢 下 呼 吸 道 培 養 : 痰 液 培 養 採 檢 : 確 定 為 呼 吸 道 咳 出 的 痰, 而 非 鼻 腔 或 咽 喉 分 泌 物, 通 常 以 清 晨 起 床 之 第 一 口 痰 的 量 最 多 且 最 可 能 含 病 原 菌 檢 體 為 痰 液 (Sputum,SP): (1) 採 檢 前 先 清 潔 口 腔 和 牙 齒 (2) 取 清 晨 第 一 口 痰 為 佳 (3) 先 深 呼 吸 三 次, 用 力 咳 痰, 從 呼 吸 道 深 部 咳 出 痰, 裝 入 無 菌 容 器 (4) 小 孩 容 易 將 痰 吞 入 胃 中, 成 人 睡 眠 中 亦 可 能 如 此, 可 於 清 晨 未 進 食 任 何 食 物 或 水 之 前 抽 取 胃 容 物, 進 行 微 生 物 檢 查, 將 無 菌 痰 盒 關 緊 (5) 經 鼻 及 氣 管 抽 吸, 對 於 昏 迷 病 患 及 嬰 兒, 這 可 能 是 僅 有 的 有 效 辦 法 (6) 對 於 無 法 自 行 咳 痰 或 無 法 取 得 適 當 痰 檢 體 的 病 患, 可 經 由 氣 管 抽 吸 (7) 檢 體 為 支 氣 管 沖 洗 液 (Bronchial aspiration,ba) 支 氣 管 肺 泡 沖 洗 液 (Bronchial alveolar lavage,bl) 支 氣 刷 (Bronchial brush,bb): 醫 師 以 消 毒 好 的 支 氣 管 鏡 進 入 病 人 的 支 氣 管, 再 以 無 菌 生 理 食 鹽 水 灌 洗 出 的 管 檢 體 或 以 無 菌 的 專 用 刷 子 刷 取 支 氣 管 上 的 黏 膜 取 得 的 檢 體, 以 無 菌 容 器 承 裝 (8) 室 溫 2 小 時 內 傳 送, 不 能 立 刻 送 檢 請 置 4 保 存 (9) 不 適 合 操 作 厭 氧 菌 培 養 咽 喉 培 養 : 咽 喉 培 養 主 要 在 於 診 斷 鏈 球 菌 性 咽 炎, 其 次 用 於 診 斷 百 日 咳 白 喉 與 淋 菌 引 起 咽 炎 除 了 可 分 離 百 日 咳 的 致 病 菌 外, 並 協 助 證 實 腦 膜 炎 球 菌 之 帶 源 存 在 (1) 採 檢 前 先 清 潔 口 腔 (2) 注 意 舌 頭 要 先 用 壓 舌 板 壓 住, 以 減 少 口 腔 正 常 菌 的 污 染 (3) 用 棉 花 拭 子 用 力 擦 拭 扁 桃 體 區 域 後 咽 與 任 何 發 炎 潰 瘍 處 (4) 室 溫 24 小 時 內 傳 送 口 腔 : 以 棉 棒 將 口 腔 內 的 分 泌 物 清 除 並 丟 棄, 取 新 棉 棒 取 有 傷 口 的 地 方, 避 免 污 染 口 腔 檢 體 培 養 : 口 腔 培 養 包 括 :Gingival, Periodontal, Periapical, Vincent's stomatitis 採 檢 方 式 為 清 洗 牙 齦 及 牙 齒 表 面, 並 清 除 唾 液 牙 斑, 用 手 術 刀 刮 取 牙 齦 內 的 傷 口, 最 好 取 2 支 檢 體, 一 做 培 養 ( 厭 氧 或 嗜 氧 菌 培 養 ), 另 做 抹 片 篩 檢 鼻 : 在 調 查 醫 院 院 內 感 染 時, 通 常 用 來 調 查 帶 菌 者 的 帶 菌 情 形, 檢 體 收 集 在 技 術 上 並 不 困 難, 但 常 常 發 生 錯 誤 欲 採 取 鼻 腔 檢 體, 使 用 一 根 可 彎 曲
12 之 軟 性 金 屬 為 柄 的 棉 花 拭 子, 直 接 伸 進 鼻 腔 約 2.5 公 分, 然 後 輕 輕 旋 轉 拭 子, 使 之 與 鼻 腔 黏 膜 接 觸 採 之 ( 若 可 能, 採 檢 前 應 先 以 無 菌 生 理 食 鹽 水 沾 濕 ) 鼻 咽 : 使 用 一 根 可 彎 曲 之 軟 性 金 屬 為 柄 的 棉 花 拭 子, 緩 緩 伸 進 鼻 孔, 直 至 鼻 咽 後 部, 輕 輕 的 旋 轉, 並 於 該 身 部 停 留 20~30 秒, 然 後 迅 速 的 抽 出 5.5 生 殖 道 培 養 : 生 殖 道 檢 體 建 議 以 二 支 拭 子 分 二 次 收 集, 同 時 操 作 抹 片 檢 查 生 殖 道 檢 體, 並 且 須 做 抹 片 直 接 觀 察 女 性 : 成 年 婦 女 應 由 尿 道 口 子 宮 頸 或 直 腸 採 檢 (1) 羊 水 : 以 羊 膜 穿 刺 或 經 子 宮 頸 部 位, 子 宮 外 導 管 取 羊 水, 以 無 菌 試 管 送 檢 或 直 接 注 入 血 液 培 養 瓶 送 檢 (2) 子 宮 : 以 子 宮 鏡 觀 察 子 宮 ( 不 添 加 潤 滑 劑 ), 以 棉 棒 清 除 子 宮 附 近 的 黏 液 或 分 泌 物, 以 無 菌 棉 棒 輕 輕 採 取 內 子 宮 道 的 檢 體 (3) 陰 道 排 出 物 : 以 棉 棒 清 除 過 多 的 分 泌 物 或 排 出 物, 取 新 的 棉 棒 取 陰 道 黏 液 膜 上 的 分 泌 物 ; 取 2 支 檢 體 一 做 培 養, 一 做 抹 片 (4) 尿 道 : 清 除 尿 道 外 的 分 泌 物, 以 棉 棒 取 尿 道 口 的 分 泌 物 送 檢 男 性 : 由 前 列 腺 精 囊 採 檢 或 膿 包 採 集 檢 體 ; 同 性 戀 者 應 採 集 肛 門 及 咽 喉 部 分 的 檢 體 (1) 攝 護 腺 : 從 直 腸 後 輕 輕 按 摩 前 列 腺, 以 無 菌 試 管 收 集 流 出 的 體 液 (2) 尿 道 : 男 性 懷 疑 有 急 性 淋 病 時, 由 尿 道 採 檢 以 生 殖 道 專 用 的 棉 棒 深 入 尿 道 約 2-3cm, 輕 輕 旋 轉 並 停 留 約 2 秒 鐘 後 取 出 送 檢 (3) 若 懷 疑 慢 性 淋 病, 由 醫 師 自 前 列 腺 或 精 囊 採 檢 Bartholin cyst Cul-de-sac Endocervix discharge: 採 集 前 先 消 毒 皮 膚, 再 經 外 科 手 術, 以 棉 棒 或 針 筒 抽 取 檢 體 檢 體 收 集 後 不 能 立 刻 送 檢 請 置 室 溫 保 存, 疑 似 淋 病 雙 球 菌 檢 體 在 收 集 後 應 馬 上 送 檢 不 可 置 於 冰 箱 保 存 需 要 操 作 厭 氧 培 養 的 生 殖 道 檢 體 ( 必 需 以 厭 氧 檢 體 收 集 管 收 集 ), 如 巴 多 林 氏 囊 腫 (Batholin cyst) 手 術 過 程 中 取 所 出 之 陰 道 檢 體 子 宮 內 頸 (endocervix) 子 宮 內 膜 (endometrium) 胎 盤 ( placenta) 與 羊 膜 液 (amniotic fluid) 組 織 檢 體 (tissue biopsy), 如 卵 巢 (ovary) 前 列 腺 (prostate) 等 5.6 膿 / 傷 口 培 養 檢 體 : 一 般 的 傷 口 則 以 生 理 食 鹽 水 清 洗 傷 口, 傷 口 表 面 以 無 菌 手 術 刀 輕 輕 刮 除, 使 滲 出 液 流 出, 再 以 棉 棒 取 滲 出 液 送 檢 膿 腫 (abscesses) 與 癤 (boil) 中 的 膿 可 由 排 液 法 取 得
13 5.6.3 先 用 70% 酒 精 擦 拭 病 灶 部 位, 乾 燥 以 後 再 用 一 無 菌 刀 片 切 開 創 傷 部 位, 然 後 以 無 菌 拭 子 採 取 深 層 檢 體 若 是 創 傷 範 圍 極 廣 時, 應 儘 可 能 將 傷 口 之 表 面 部 位 割 除, 只 取 深 層 部 位 的 檢 體, 否 則 所 取 得 的 檢 體 可 能 受 到 表 層 微 生 物 的 污 染 取 得 檢 體 後, 拭 子 應 立 即 置 於 厭 氧 檢 體 收 集 管, 由 於 膿 或 傷 口 檢 體 須 做 厭 氧 培 養, 故 儘 量 減 少 曝 露 在 空 氣 中 用 拭 子 採 集 時, 取 兩 支 拭 子 一 支 厭 氧 檢 體 傳 送 管, 一 支 需 氧 檢 體 傳 送 管 深 部 膿 腫 可 用 針 筒 直 接 由 患 部 抽 取 檢 體, 採 集 後 針 頭 插 入 無 菌 矽 膠 塞 子, 或 將 檢 體 打 入 厭 氧 收 集 瓶 (Anaerobic vial) 皮 膚 的 採 檢 方 式 : 皮 膚 表 面 以 70% 酒 精 消 毒, 以 刀 片 輕 輕 刮 取 病 灶 皮 膚, 置 入 無 菌 容 器 內, 標 示 作 黴 菌 培 養 及 抹 片 組 織 的 採 檢 方 式 : 手 術 後 的 檢 體 直 接 放 入 含 有 無 菌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容 器 內 送 檢, 生 理 食 鹽 水 約 數 滴 若 檢 體 不 能 立 即 接 種, 應 放 置 室 溫 下 保 存, 最 好 不 超 過 6 小 時 5.7 血 液 培 養 : 在 人 體 皮 膚 表 面 或 近 表 層 處 有 許 多 正 常 菌 叢, 收 集 檢 體 時 必 須 注 意 無 菌 技 術 血 液 採 檢 方 式 - 靜 脈 部 位 : (1) 首 先 使 用 70%Alcohol 擦 拭 欲 作 靜 脈 穿 刺 處 之 皮 膚 ( 由 中 心 往 外 擦 拭 ) (2) 再 以 2% 之 碘 酊 (tincture of iodine) 消 毒 欲 穿 刺 區 域, 待 乾 燥 ( 靜 候 30 秒 至 1 分 鐘 ) (3) 再 以 70%Alcohol 擦 拭 以 碘 酊 消 毒 之 區 域, 並 暫 敷 於 靜 脈 穿 刺 處 之 皮 膚, 若 必 要 時 重 複 上 述 消 毒 步 驟 (4) 血 液 培 養 瓶 之 瓶 口 消 毒 步 驟 同 皮 膚 之 消 毒 步 驟 以 酒 精 棉 擦 拭 瓶 口 隔 膜 ( 勿 使 用 碘 酒 ) 血 瓶 打 入 血 液 後 要 適 度 搖 動 混 合 均 勻 (5) 檢 體 採 檢 量 : 成 人 :3-6 ml/set, 兒 科 :0.5-2 ml/set (6) 培 養 瓶 應 用 : 抽 完 檢 體 先 注 入 厭 氧 瓶 再 注 入 需 氧 瓶 採 檢 時 間 在 病 人 發 冷 時 最 合 適 ( 不 要 等 發 燒 ) 最 好 作 2-3 套 的 血 液 培 養 血 液 培 養 的 抽 血 次 數 : 培 養 一 次 分 離 率 約 80%, 兩 次 約 90%, 三 次 約 99% 懷 疑 有 腦 膜 炎 骨 髓 炎 關 節 炎 愈 性 化 膿 症 及 急 性 肺 炎, 用 藥 前 先 進 行 兩 次 血 液 培 養 不 明 原 因 發 燒, 先 進 行 兩 次 血 液 培 養,24 小 時 後 預 期 病 患 體 溫 上 升 時 刻 ( 通 常 在 下 午 ), 再 進 行 兩 次 血 液 培 養 針 對 特 別 症 狀 的 檢 體 處 理 : (1) 急 性 敗 血 症 : 不 同 部 位 抽 取 2-3 套, 約 10 ml 血 量
14 (2) 急 性 心 內 膜 炎 : 由 3 個 部 位 抽 取 3 套, 採 檢 時 間 間 隔 1-2 小 時 (3) 亞 急 性 心 內 膜 炎 : 由 3 個 部 位 抽 取 3 套, 採 檢 時 間 間 隔 15 分 鐘, 若 24 小 時, 陰 性 培 養 則 在 抽 取 3 套 送 檢 原 因 不 明 的 發 燒, 由 3 個 部 位 抽 取 3 套, 採 檢 時 間 隔 1 小 時 以 上 若 血 瓶 不 能 立 刻 送 至 實 驗 室 請 置 於 室 溫, 勿 置 於 冰 箱 5.8 腦 脊 髓 液 培 養 : 腦 膜 炎 在 臨 床 上 是 非 常 嚴 重 之 疾 病, 依 病 原 不 同, 可 分 類 為 細 菌 性 真 菌 性 無 菌 性 臨 床 上 不 易 以 病 徵 加 以 區 分, 因 此, 抽 取 腦 脊 髓 液 作 微 生 物 檢 查 為 診 斷 必 要 步 驟, 早 期 診 斷 與 藥 物 治 療 為 預 後 兩 個 重 要 因 素 當 CSF 檢 查 有 如 下 任 何 發 現 : (1) 腦 脊 髓 液 之 白 血 球 增 加 蛋 白 質 升 高, 且 葡 萄 糖 減 少 (2) 腦 脊 髓 液 之 革 蘭 氏 染 色 檢 查 發 現 微 生 物 者 (3) 血 液 培 養 分 離 出 微 生 物 者 (4) 腦 脊 髓 液 血 液 尿 液 之 抗 原 反 應 陽 性 血 清 抗 體 反 應 有 意 義 增 加 者 CSF 採 檢 步 驟 : (1) 腦 脊 髓 液 通 常 是 取 自 腰 椎 穿 刺 (lumbar puncture) (2) 由 醫 師 以 如 下 方 法 操 作 : 以 70% 酒 精 或 2% 碘 酊 消 毒 背 部 下 方 ( 其 方 式 如 血 液 檢 體 之 收 集 ), 並 麻 醉 之 (3) 再 由 醫 師 然 後 以 一 特 製 的 通 管 針 輕 輕 地 由 第 三 與 第 四 節 腰 椎 間 的 中 線 (middle line) 部 位 穿 刺 入 脊 髓 蜘 蛛 膜 (spinal subarachnoid space), 採 取 2~3ml 之 腦 脊 髓 液, 整 個 過 程, 須 以 最 嚴 格 的 無 菌 操 作 技 術 進 行 若 病 患 為 嬰 兒 或 孩 童, 則 將 其 頭 手 擺 放 於 摺 疊 的 床 單 毛 毯 上, 或 將 枕 頭 墊 於 其 腹 部 下, 如 此 可 使 醫 師 易 於 作 腰 椎 穿 刺 將 腦 脊 髓 液 分 置 於 三 根 無 菌 小 試 管 醫 師 以 嚴 格 無 菌 技 術 收 集 腦 脊 髓 液 (CSF), 分 置 於 3 支 無 菌 試 管, 迅 速 將 第 二 支 ( 或 第 一 支, 取 較 混 濁 的 一 管 ) 送 往 細 菌 組 不 能 立 刻 送 檢 請 置 35 ~ 37 溫 箱 保 存, 勿 置 於 冰 箱 腦 脊 髓 液 檢 體 在 採 集 後 應 立 即 做 適 當 處 理, 包 括 接 種 及 進 行 隱 球 菌 鏡 檢, 不 可 拖 延 因 某 些 病 原 菌, 如 腦 膜 炎 雙 球 菌 等, 可 能 因 拖 延 接 種 而 死 亡 欲 操 作 結 核 菌 培 養 最 好 抽 取 5mL 以 上, 以 增 加 分 離 率 從 CSF 檢 體 中 分 離 出 厭 氧 菌 比 率 非 常 低 ( < 1%), 所 以 CSF 操 作 厭 氧 培 養 之 臨 床 診 斷 價 值 不 高 5.9 體 液 (Body fluid) 培 養 : 體 液 包 括 胸 膜 液 (pleural fluid) 腹 膜 液 (peritoneal fluid) 心 包 膜 液 (pericardial fluid) 關 節 液
15 (synovial fluid) 等 (CSF 另 述 於 CSF culture), 其 他 如 羊 水 膽 汁 骨 髓 深 部 器 官 抽 出 液 等 也 算 是 體 液 的 一 種 檢 體 量 至 少 5mL 以 上 採 檢 方 式 以 2% Iodine 消 毒 採 檢 的 皮 膚 表 面, 以 穿 刺 針 或 手 術 的 方 法 取 得 體 液, 體 液 檢 體 通 常 由 醫 師 以 無 菌 技 術 (aseptic technique) 採 集 以 一 根 套 管 腔 針 (trocar) 或 特 殊 設 計 的 針 插 入 欲 採 集 之 部 位, 然 後 以 注 射 筒 抽 取 體 液, 以 無 菌 試 管 或 採 檢 的 空 針 送 檢 針 頭 插 入 無 菌 的 矽 膠 塞 子 隔 絕 空 氣 ( 或 用 血 液 培 養 瓶 送 檢 亦 可 ), 若 體 液 需 作 厭 氧 培 養, 則 用 厭 氧 檢 體 傳 送 管 採 檢 過 程 應 儘 量 避 免 檢 體 接 觸 空 氣 不 能 立 刻 送 檢 請 置 室 溫 保 存 厭 氧 檢 體 應 置 於 室 溫 保 存 5.10 導 管 培 養 : CVP tip : (1) 導 管 附 近 的 皮 膚 以 70% 酒 精 消 毒, 以 無 菌 鑷 子 將 導 管 取 出, 剪 約 長 5 cm 放 入 試 管 內 送 檢 (2) 可 接 受 的 導 管 包 括 :CVP tip Hickman, Broviac Peripheral Arterial Umbilical Hyperalimentation Swan-Ganz (3) 不 能 立 刻 送 檢 請 置 4 保 存 一 般 Tip 培 養 : (1) 以 無 菌 方 式, 取 約 5 cm 長 tip, 置 無 菌 試 管 送 檢 (2) 需 註 明 tip 來 源,Foley s catheter tip 不 適 合 做 培 養 (3) 不 能 立 刻 送 檢 請 置 室 溫 保 存 5.11 Tissue and Biopsy: 檢 體 不 可 用 任 何 固 定 液 處 理 ( 微 生 物 會 被 殺 死 ) 檢 體 置 於 無 菌 容 器 不 能 立 刻 送 檢 請 置 室 溫 保 存 5.12 厭 氧 培 養 : 需 同 時 做 aerobic culture 一 般 檢 體 以 厭 氧 傳 送 管 採 集, 儘 快 送 檢 下 列 檢 體 不 適 合 做 厭 氧 培 養 : 痰 液 口 腔 咽 喉 支 氣 管 洗 液 CVP 中 段 尿 導 尿 糞 便 (stool for Cl. difficile 例 外 ) 不 能 立 刻 送 檢 請 置 室 溫 保 存
16 5.13 耳 朵 檢 體 5.14 培 養 : 外 耳 : 棉 棒 沾 濕 後, 清 除 耳 道 內 的 耳 屎 及 痂, 以 乾 淨 的 棉 棒 再 取 檢 體 ( 稍 微 旋 轉 ) 內 耳 ( 指 中 耳 部 位 ): 以 肥 皂 水 清 洗 耳 道, 以 穿 刺 針 抽 取 5.15 眼 睛 檢 體 培 養 : 結 膜 : 兩 眼 使 用 不 同 的 棉 棒 並 標 示 清 楚, 以 棉 棒 直 接 在 結 膜 上 來 回 轉 數 圈, 直 接 種 在 培 養 基 後 再 送 檢 角 結 膜 刮 取 物 : 滴 2 滴 anesthetic, 以 無 菌 眼 科 手 術 刀 刮 取 傷 口 的 膿, 直 接 劃 在 培 養 基 的 表 面 上, 刀 片 直 接 置 於 培 養 基 上, 培 養 基 以 膠 帶 封 好 送 檢 5.16 胃 抽 洗 液 檢 體 培 養 : 最 好 在 早 晨 未 用 早 餐 前, 採 檢 方 式 為 胃 管 直 接 插 入 到 胃 的 部 位, 加 ml 的 無 菌 蒸 餾 水, 抽 出 少 許 液 體 放 入 寬 口 的 容 器 內 送 檢 5.17 黴 菌 培 養 檢 體 : 各 類 檢 體 收 集 大 致 與 細 菌 培 養 同, 但 下 列 疑 似 黴 菌 感 染 部 位 之 檢 體, 採 檢 時 應 注 意 如 下 膿 液 - 依 膿 液 培 養 採 檢 步 驟 採 檢 痰 液 - 依 痰 液 培 養 採 檢 步 驟 採 檢 並 連 續 送 檢 2-3 次 尿 液 - 依 尿 液 培 養 採 檢 步 驟 採 檢 腦 脊 髓 液 - 依 腦 脊 髓 液 培 養 採 檢 步 驟 採 檢 皮 膚 檢 體 : 以 酒 精 清 潔 病 竈 處, 用 無 菌 刀 刮 取 患 部 邊 緣 之 檢 體, 並 置 於 無 菌 培 養 皿 中 指 甲 檢 體 : 指 甲 以 70% 酒 精 紗 布 消 毒, 修 剪 已 感 染 的 指 甲, 以 刀 片 刮 取 較 深 部 位 新 受 感 染 之 指 甲 組 織, 放 入 無 菌 容 器 內 送 檢, 標 示 作 黴 菌 培 養 及 黴 菌 抹 片 篩 檢 毛 髮 或 頭 皮 屑 檢 體 : 以 無 菌 鑷 子 於 此 部 位 拔 取 毛 髮 或 頭 皮 屑 ( 取 根 感 染 的 毛 髮 ), 置 於 無 菌 培 養 皿 註 明 作 黴 菌 培 養 並 作 抹 片 觀 察 5.18 操 作 結 核 菌 檢 體 之 收 集 : 痰 : 清 晨 第 一 口 痰, 且 為 最 新 鮮 咳 出 者, 可 請 病 患 刷 牙 或 漱 口 數 次, 再 由 深 部 咳 出, 避 免 受 唾 液 污 染 收 集 結 核 桿 菌 診 斷 用 檢 體 應 連 績 三 天, 共 收 集 三 次, 痰 的 量 最 好 在 5~10mL 體 液 : 收 集 時 每 5mL 檢 體 加 0.5ml 的 Heparin, 以 阻 止 凝 固, 血 液 與 骨 髓 液 檢 體 每 l0ml 檢 體 必 須 加 50ml 無 菌 水, 再 進 一 步 處 理 例 如 胸 腔 液 腹 腔 液 等 傷 口 檢 體 : 以 排 出 液 送 檢
17 尿 液 : 清 晨 第 一 次 尿, 以 清 潔 排 尿 法 取 中 段 尿 取 40 ml 為 佳 胃 洗 液 : 早 上 未 進 食 前 取 檢 體, 一 般 以 無 菌 水 或 生 埋 食 鹽 水 為 之,4 小 時 內 必 須 操 作 完 畢 CSF: 以 第 二 管 送 檢 生 體 組 織 (biopsy) 檢 體 : 以 無 菌 容 器 盛 裝, 加 無 菌 生 理 食 鹽 水 磨 碎 再 接 種 不 能 立 刻 送 檢 請 置 4 保 存 5.19 水 質 培 養 檢 體 : 透 析 水 取 樣 細 菌 培 養 依 據 台 灣 腎 臟 醫 學 會 於 2006 年 6 月 公 佈 的 評 量 標 準 建 議, 至 少 每 月 檢 查 一 次 ; 採 樣 時 應 放 流 約 10 分 鐘, 再 以 無 菌 技 術 移 除 取 樣 口 之 任 何 軟 硬 管, 並 沖 流 30 秒 後, 才 盡 量 靠 近 取 樣 口 收 集, 讓 水 或 透 析 液 自 然 流 入 無 菌 容 器 內, 採 水 量 以 100 ml 為 宜 依 據 環 保 署 飲 用 水 水 質 採 樣 方 法 建 議 : 採 取 測 定 微 生 物 之 水 樣 時 其 出 水 口 應 先 以 火 烤 或 75% 酒 精 擦 拭 並 使 用 滅 菌 過 的 採 樣 瓶 及 瓶 蓋 拿 瓶 蓋 時 要 注 意 瓶 蓋 內 不 被 細 菌 污 染, 在 採 集 前 應 讓 水 流 2 至 3 分 鐘 再 收 集, 檢 體 量 至 少 250 ml 檢 體 收 集 完 後 應 在 8 小 時 內 操 作 完 成, 否 則 應 將 水 檢 體 放 置 2 ~ 8 冷 藏, 以 不 超 過 24 小 時 為 限 高 溫 飲 用 水 採 樣 後, 即 刻 蓋 上 瓶 蓋, 避 免 水 樣 遭 受 汙 染 待 水 溫 降 至 適 當 溫 度, 再 於 4 冷 藏 保 存 對 大 多 數 的 採 樣 而 言, 水 樣 表 面 要 離 瓶 口 3 至 5 公 分 為 佳 5.20 特 殊 培 養 : 請 先 與 細 菌 組 聯 絡 5.21 易 受 污 染 的 檢 體 部 位 : 採 檢 時 有 部 份 檢 體 部 位 已 有 正 常 菌 叢 存 在, 容 易 污 染 所 採 之 檢 體, 故 採 檢 時 須 特 別 留 意 ; 此 些 易 受 污 染 的 檢 體 部 位 為 膀 胱 血 液 內 生 殖 道 痔 瘡 中 耳 鼻 竇 皮 層 及 表 皮 傷 口 污 染 源 : 檢 體 採 檢 易 受 污 染 的 檢 體 部 位 來 源 為 尿 道 或 會 陰 穿 刺 皮 膚 陰 道 胃 腸 道 外 耳 部 位 鼻 咽 皮 膚 或 黏 液 膜 5.22 檢 體 運 送 溫 度 保 存 : 檢 體 運 送 保 存 溫 度 為 4 o C 的 有 組 織 切 片 Bronchial wash 導 管 CSF 作 病 毒 培 養 肺 部 切 片 Pericardial fluid Sputum stool Urine 檢 體 運 送 保 存 溫 度 為 25 o C 的 有 CSF Synovial fluid 厭 氧 菌 培 養 血 液 培 養 淋 菌 培 養 眼 角 結 膜 培 養 骨 隨 培 養 特 殊 菌 種 培 養 檢 體 運 送 時 效 性 :15 分 鐘 內 送 至 實 驗 室 的 有 導 管 CSF 眼 結 膜 角 結 膜 檢 體 體 液 胃 液 羊 水 鼻 咽 組 織 檢 體 運 送 時 效 性 :2 小 時 內 送 至 實 驗 室 的 檢 體 有 膿 瘍 傷 口 膿 血 液 培
18 養 牙 齒 檢 體 耳 直 腸 拭 子 生 殖 道 檢 體 呼 吸 道 檢 體 尿 液 5.23 不 適 合 作 培 養 的 檢 體 :Foley tip 新 生 兒 胃 部 穿 刺 Lochia 直 腸 排 出 物 嘔 吐 物 檢 體 已 受 污 染 檢 體 外 漏 檢 體 已 乾 凅 不 明 檢 體 檢 體 不 適 合 作 厭 氧 菌 培 養 檢 體 選 錯 容 器 送 檢 容 器 受 污 染 採 檢 不 當 6. 病 理 檢 體 : 6.1 解 剖 病 理 檢 體 : 由 臨 床 醫 師 取 下 病 理 檢 體, 立 即 放 入 10% 福 馬 林 溶 液 中 固 定 ( 其 液 面 須 蓋 過 檢 體 ), 以 室 溫 保 存, 並 通 知 收 檢 6.2 細 胞 學 檢 體 : 自 製 抹 片 檢 體 : 包 括 婦 科 抹 片 穿 刺 細 胞 抹 片 氣 管 刷 抹 片 等 (1) 濕 片 : 先 在 玻 片 上 寫 好 患 者 姓 名, 將 抽 取 出 的 細 胞 塗 抹 在 玻 片 上, 立 刻 放 入 95% 酒 精 中 固 定 20 分 鐘 以 上 ( 請 注 意 酒 精 之 液 面 高 度 ) (2) 乾 片 : 先 在 玻 片 上 寫 好 患 者 姓 名, 將 抽 取 出 的 細 胞 塗 抹 在 玻 片 上, 令 其 自 然 風 乾, 放 入 抹 片 夾 中 送 檢 尿 液 : (1) 請 病 人 每 15 分 鐘 喝 一 杯 水, 連 續 2~3 小 時 (2) 在 第 2 小 時 末 排 尿, 但 不 要 收 集 (3) 再 經 1 小 時 排 尿, 收 集 於 有 蓋 尿 杯 中, 立 即 送 檢 或 冷 藏 保 存 (4) 導 管 取 尿 時, 請 將 第 2 杯 尿 液 送 檢, 並 註 明 導 管 取 尿 6.3 痰 液 : 預 先 給 病 人 一 個 寬 口 痰 盒 指 導 病 人 於 清 晨 醒 來 未 刷 牙 前, 用 力 深 咳, 將 所 有 的 痰 液 咳 出, 不 要 只 吐 口 水 痰 液 細 胞 學 檢 查 應 連 續 做 3~5 天 若 連 續 檢 查 5 天, 準 確 率 可 提 升 至 95% 做 完 支 氣 管 鏡 時, 應 鼓 勵 病 人 咳 痰 因 為 此 時 收 集 的 痰 最 具 診 斷 價 值, 檢 體 立 即 送 檢 或 冷 藏 保 存 6.4 體 液 ( 胸 水 腹 水 關 節 液 等 ): 本 類 檢 體 應 立 即 送 檢, 若 不 能 立 即 送 檢, 為 避 免 凝 固, 抽 出 後 應 加 少 許 抗 凝 劑, 搖 勻 後 冷 藏 保 存, 盡 速 送 檢 CSF 不 需 加 抗 凝 劑, 第 1 支 檢 體 可 能 含 有 血 液 影 響 診 斷, 故 請 送 檢 第 2 支, 並 盡 速 送 檢 四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19 1. 檢 體 退 件 原 則 1.1 退 件 原 因 : 無 檢 體 無 檢 驗 單 檢 體 破 損 檢 體 容 器 錯 誤 檢 體 量 不 足 檢 體 外 溢 檢 體 運 送 或 保 存 不 當 超 過 有 效 處 理 時 限 全 血 凝 固 檢 體 溶 血 嚴 重 檢 體 黃 疸 嚴 重 檢 體 脂 血 嚴 重 檢 體 與 檢 驗 單 姓 名 不 合 檢 體 容 器 無 病 人 資 料 檢 體 不 適 合 厭 氧 培 養 檢 驗 單 項 目 重 覆 該 申 請 單 已 被 刪 除 檢 體 與 檢 驗 單 不 合 單 一 檢 驗 單 重 覆 開 立 未 註 明 檢 體 別 補 檢 體 重 測 1.2 退 件 程 序 : 若 發 現 有 上 述 之 不 適 合 檢 體, 即 應 依 照 下 列 各 單 位 進 行 處 理 : (1) 各 送 檢 單 位 : 各 單 位 送 檢 之 異 常 檢 體, 應 即 時 以 電 話 通 知 該 單 位, 做 後 續 處 理 (2) 門 診 : 門 診 病 患 之 異 常 檢 體, 經 由 受 檢 者 留 存 之 資 料, 即 時 通 知 該 受 檢 者 回 本 所 再 檢 2. 注 意 事 項 : 2.1 電 泳 (electrophoresis): Protein(Serum) CPK isoenzyme 及 LDH
20 isoenzyme 等 電 泳 檢 體, 應 避 免 溶 血 2.2 Apolipoprotein A1 Apolipoprotein B 和 Ceruloplasmin 檢 查, 採 血 前 應 空 腹 8 小 時 2.3 Cold agglutinin 採 血 後, 請 立 即 離 心 分 裝 血 清, 並 室 溫 保 存, 檢 體 切 忌 溶 血 2.4 Cryoglobulin 採 檢 後, 即 刻 送 件 並 保 存 於 37 中 待 測 3. 檢 驗 危 險 值 通 報 標 準 及 處 理 流 程 : 3.1 主 動 通 知 : 當 檢 驗 結 果 符 合 異 常 標 準 時, 經 複 檢 無 誤 後, 將 立 即 主 動 通 知 開 單 醫 師 或 送 檢 單 位 主 管, 並 確 認 是 否 與 病 情 相 符 ; 若 有 不 符 時, 建 議 重 採 檢 體 並 重 新 檢 驗 法 定 傳 染 病 檢 驗 項 目 之 檢 驗 結 果, 若 為 陽 性, 則 通 知 送 驗 單 位 之 對 應 窗 口 人 員 4. 接 受 加 做 的 時 間 限 制 : 4.1 不 接 受 加 做 項 目 :Homocysteine Cryoglobulin Cold agglutinin Lactate Hb EP Glu-AC ( 非 NaF 管 ) APTT ESR Osteocalcin Vit-D3 Alcohol 分 子 檢 驗 項 目 Coomb test Ammonia ACTH PTH-intact Urine Stool ( 檢 體 不 保 留 ) 4.2 不 接 受 複 檢 項 目 : 尿 液 常 規 糞 便 常 規 尿 液 懷 孕 試 驗 糞 便 寄 生 蟲 和 阿 米 巴 原 蟲 檢 驗 毒 物 檢 驗 精 液 檢 查 Alcohol 小 時 內 之 加 驗 項 目 : CK CK-MB LAC PT APTT 小 時 內 之 加 驗 項 目 : Total-Bilirubin Direct-Bilirubin Amylase 4.5 只 接 受 當 日 檢 體 加 做 之 項 目 :Different count RBC morphology Acid-P Glu (NaF 管 ) K( 血 球 與 血 清 分 離 ) NSE PT LDH 4.6 採 血 後 7 天 內 可 以 加 做 之 項 目 : 血 型 RPR TPHA HBsAg Anti-HCV Anti-HIV 個 月 內 之 加 驗 項 目 :Total IgE Specific IgE( 檢 體 必 須 提 前 告 知 保 留 ) 4.8 只 接 受 冷 凍 保 存 檢 體 加 驗 項 目 :ACTH ADH Aldosterone B12 Calcitonin C-peptide DHEA-S Folic acid Growth hormone Gastrin Insulin i-pth Renin TSH receptor Ab 4.9 Recheck( 複 檢 ) 之 檢 體 比 照 上 述 規 定 辦 理 4.10 細 菌 培 養 檢 體 不 接 受 加 做 5. 檢 體 保 存
21 5.1 檢 體 完 成 檢 驗 後, 一 般 檢 體 儲 存 7 天 5.2 過 敏 原 與 IgE 檢 測 檢 體 保 留 1 個 月 5.3 其 他 特 殊 檢 驗 檢 體 則 依 需 求 保 存 五 參 考 資 料 1. 檢 驗 前 作 業 程 序 (ASL-QP-1901) 2. 檢 體 收 檢 與 處 理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ASL-SOP-0001) 3. 檢 體 採 檢 標 準 操 作 程 序 (ASL-SOP-0007) 4. 細 菌 檢 體 採 檢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ASL-SOP-0008) 5. 檢 驗 後 作 業 程 序 (ASL-QP-2201)
...1 ( ).....15.2 (SARS)......15.2....16.3.17.3....18.3........20 疱.4....20 AFP.5....21 AFP....21 15... 5...21.6.....22 6....23... 7....24 O157.... 7..24 RotaNoro. 7 (A E )........24...8....25.9....25.....9....26...10....2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1A147A655BAD8C0CBC5E7AE65BEB9A4CEB1C4B6B0BBA1A9FA2E646F63>
附 件 1: 各 種 檢 驗 容 器 及 採 集 說 明 1. 採 血 做 多 項 檢 查 時, 採 檢 試 管 使 用 順 序 ( 檢 體 間 不 可 相 互 傾 倒 ): 血 液 培 養 瓶 血 液 凝 固 ( 藍 頭 ) 快 速 血 清 生 化 ( 黃 頭 ) 血 漿 生 化 ( 綠 頭 ) CBC( 紫 頭 ) 血 糖 ( 灰 頭 ) 2. 特 殊 採 檢 : 依 檢 驗 項 目 需 用 的
送 檢, 如 此 較 易 發 現 蟲 卵. (11) 血 液 檢 查, 原 則 上 需 空 腹, 但 為 了 病 人 方 便, 血 液 一 般 常 規 檢 查 不 在 此 限. 需 要 有 抗 凝 劑 的 檢 查, 均 依 項 目 之 別 採 用 含 不 同 抗 凝 劑 之 試 管, 採 集 後 之
9 門 診 鏡 檢 組 檢 查 須 知 及 參 考 值 9.1 工 作 時 間 : 聯 絡 電 話 2305 9.1.1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7:00AM~9:30PM 9.1.2 假 期 六 7:00AM~5:30PM 9.1.3 例 假 日 8:00AM~12:00AM 9.1.4 其 餘 時 間 請 以 急 件 處 理 9.2. 檢 查 項 目 : 9.2.1 尿 液 糞 便 血 液
行政院衛生署嘉南療養院員工服務手冊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嘉 南 療 養 院 新 進 員 工 服 務 手 冊 ( 院 內 網 頁 篇 ) 中 華 民 國 一 O 一 年 二 月 目 錄 項 次 主 題 一 醫 院 介 紹 二 使 命 願 景 核 心 價 值 與 信 念 三 組 織 架 構 四 首 長 副 首 長 介 紹 五 新 進 人 員 報 到 應 準 備 事 項 明 細 表 六 員 工 到 離 職 手 續 七 各 項 證 明 (
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工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工 作 手 冊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4 第 一 節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基 本 概 念... 4 第 二 節 我 國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發 展 沿 革... 5 第 三 節 我 國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的 實 施 方 式 與 原 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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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軍 總 醫 院 等 醫 院 辦 理 中 央 各 機 關 學 校 簡 任 第 10 職 等 或 相 當 職 等 以 上 主 管 人 員 ( 含 代 理 人 員 ) 全 身 健 康 檢 查 收 費 標 準 等 相 關 資 料 一 覽 表 編 號 醫 院 名 稱 檢 查 項 目 收 費 標 準 聯 絡 人 及 電 話 備 註 1 三 軍 總 醫 院 /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成 功 路 二 段 325
第 八 卷 第 一 期 2015 年 12 月 氧 性 如 氣 喘 心 肺 衰 竭 肺 栓 塞 貧 血 妊 娠 毒 血 症 低 血 壓 一 氧 化 碳 中 毒 等, 屬 氣 虛 血 虛 或 陽 虛, 體 虛 或 老 人 或 大 面 積 手 術 後 易 併 發 感 染 及 低 血 壓 低 血 氧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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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床 检 验 定 量 测 定 项 目 的 室 内 质 量 控 制 监 测 项 目 允 许 不 精 密 度 ( 变 异 系 数 ) 要 求 以 下 列 表 提 供 了 常 见 临 床 检 验 定 量 项 目 的 允 许 不 精 密 度 (CV) 要 求, 其 中 :1) 有 卫 生 行 业 标 准 的 项 目, 即 将 该 标 准 作 为 此 项 目 的 允 许 CV 要 求 ;2) 无 卫 生 行
32 血 清 肌 酸 激 酶 -MB (CK-MB) 心 肌 标 志 物 33 血 清 肌 红 蛋 白 心 肌 标 志 物 34 血 清 肌 钙 蛋 白 I 心 肌 标 志 物 35 血 清 肌 钙 蛋 白 T 心 肌 标 志 物 36 血 清 超 敏 CRP 心 肌 标 志 物 37 血 清 同
附 件 四 2015 年 卫 生 部 和 浙 江 省 临 床 检 验 中 心 室 间 质 量 评 价 计 划 项 目 目 录 序 号 样 本 类 型 项 目 室 间 质 评 专 业 1 血 清 钾 (K) 常 规 化 学 干 化 学 电 解 质 正 确 度 验 证 2 血 清 钠 (Na) 常 规 化 学 干 化 学 电 解 质 正 确 度 验 证 3 血 清 氯 (Cl) 常 规 化 学 干 化
Microsoft Word - 認識減重手術 注意後遺症.doc
認 識 減 重 手 術 注 意 後 遺 症 ~~ 一 個 較 激 進 的 減 重 方 法 一 般 外 科 溫 義 輝 主 任 林 逸 峰 醫 師 首 先, 必 須 強 調 的 是, 減 重 手 術 的 主 要 目 的 並 不 是 要 有 苗 條 的 身 材, 而 是 藉 由 減 重 而 讓 身 體 更 健 康 何 謂 肥 胖 肥 胖 通 常 是 指 身 體 堆 積 過 多 的 脂 肪, 因 為 每
壹、
1 1 20ml. 10 35% 10 3 2 2 250ml. 10 2 (30c.c) 1 75ml 2 4 3 2 1 1 2 1. 2. 1c 3 4 5 1. 2. 3. 4. 5. 1. 2 6 2. 1 3. 7 1. 2. 3. 1. 2. 1 3. 8 1. 9 2. 50 3. 4. 10 5. 10 6. 25c.c. 4 7. 8. 50c.c. 9. 10. 11 12 25.63
动物学
2007 5 1 2 2..2 3..3 4..4 5 6 6..12 1...15 1 1 1 2 3 4 2 1 2 3 4 1 2 1 1 2 3 1% 4 70% 5 0.05 0.2% 6 2 2 1 7 10% 3 5% 2 0.3 5% 3 70 80% 4 5 90% 40% 9 1 80% 70% 6 40% 15 5 1 12 24 70% 70% 7 70% 2%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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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皮 肤 病 的 防 治 和 护 理 学 习 要 点 皮 肤 病 的 预 防 不 同 的 皮 肤 病 要 采 取 相 应 的 预 防 措 施, 多 数 皮 肤 病 要 通 过 去 除 病 因, 避 免 诱 发 因 素, 切 断 传 播 途 径 等 措 施 来 预 防 皮 肤 病 的 治 疗 了 解 内 服 药 物 的 适 应 证 和 不 良 反 应, 掌 握 外 用 药 物 的 性 能 和
台大醫院新竹分院 檢驗醫學部 實習生筆記
檢 體 收 集 作 業 1 目 的 建 立 各 類 檢 驗 檢 體 ( 外 籍 人 士 健 康 檢 查 除 外 ) 的 採 件 輸 送 處 理 及 保 存 之 管 理 方 式, 提 供 給 台 大 醫 院 新 竹 分 院 ( 以 下 簡 稱 本 院 ) 醫 療 人 員 收 集 檢 體 時 之 參 考 依 據 2 範 圍 檢 驗 醫 學 部 接 受 申 請 委 託 之 各 類 檢 體 ( 外 籍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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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 染 管 制 相 關 議 題 ~ 長 庚 醫 療 財 團 法 人 林 口 長 庚 紀 念 醫 院 感 染 管 制 課 林 均 穗 20150823 大 綱 重 要 性 及 隔 離 防 護 措 施 手 部 衛 生 咳 嗽 禮 儀 正 確 使 用 個 人 裝 備 2 感 染 管 制 : 醫 院 重 要 指 標 病 人 安 全 -Establish and maintain a clean evironment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經 國 管 理 暨 健 康 學 院 日 間 部 五 專 護 理 科 基 本 護 理 學 實 習 計 畫 書 目 錄 名 稱 頁 數 備 註 一 基 本 護 理 學 實 習 計 劃 與 評 值 表 基 本 護 理 學 實 習 計 畫 p.1~4 附 錄 A 行 為 過 程 記 錄 p.5 附 件 B 護 理 評 估 p.6~9 附 件 C 藥 卡 p.9 附 件 D 護 理 計 畫 表 p.10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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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國 醫 項 藥 大 目 學 附 設 醫 院 健 檢 中 心 檢 查 項 目 男 ( 全 日 ) 女 103 年 08 月 01 日 施 行 一 般 General 身 體 Audiometry Percentage 身 Temperature 高 Body Height 腰 身 脈 圍 體 搏 Waist 質 Pulse 體 量 重 指 circumference Rate Body 數 Body
教 職 人 員 團 體 健 康 檢 查 同 意 書 查 貴 校 教 職 員 健 康 檢 查 乙 案, 擬 訂 於 105 年 月 日 星 期 ( ) 約 上 午 時 分 至 中 / 下 午 時 分 止, 同 意 板 橋 國 泰 醫 院 健 檢 中 心 醫 護 人 員 至 貴 校 辦 理 健 康 檢
1. 基 本 檢 查 2. 尿 液 檢 查 3. 糖 尿 病 檢 查 一 O 五 年 度 教 職 人 員 健 康 檢 查 項 目 表 板 橋 國 泰 醫 院 健 檢 中 心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健 康 檢 查 指 定 合 格 醫 療 院 所 檢 查 項 目 檢 查 內 容 臨 床 意 義 (1) 血 壓 (1) 尿 蛋 白 (3) 尿 潛 血 (2) 尿 糖 (4) 酸 鹼 值 (1)AC 飯
類別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醫 院 附 設 醫 院 北 護 分 院 健 康 檢 查 中 心 簡 介 一 般 性 健 康 檢 查 功 能 性 健 康 檢 查 套 餐 癌 症 篩 檢 中 老 年 健 康 檢 查 問 題 解 答 預 約 報 名 健 康 檢 查 中 心 簡 介 中 心 主 任 的 話 - 本 院 提 供 溫 馨 親 切 人 性 化 的 健 康 檢 查 服 務, 由 各 專 科 主 治 醫 師
±MÄæ1-�p175-188
75 專 欄 美 國 疾 病 管 制 中 心 20 年 血 管 內 導 管 相 關 感 染 之 預 防 措 施 指 引 中 譯 [ 二 ] (Guidelines for the Prevention of Intravascular Catheter-Related Infections, 20) 姜 秀 子 李 聰 明 2 莊 銀 清 3 施 智 源 4 繆 偉 傑 龔 昱 中 紀 鑫 5 盛
目录
浙 江 省 文 件 编 号 :TZYY-JY-CJ-ML 浙 江 省 台 州 医 院 检 验 科 标 本 采 集 手 册 目 录 版 本 号 :A/0 第 1 页 共 94 页 目 录 章 节 号 主 题 内 容 文 件 编 号 页 码 第 一 章 患 者 采 血 前 的 准 备 TZYY-JY-CJ-001 2-6 第 二 章 标 本 采 集 要 求 TZYY-JY-CJ-002 7-11 第 三
第 一 章 肝 功 能 检 查 一 检 查 项 目 肝 功 能 检 查 共 包 括 十 二 项 : 总 蛋 白 (TP) 白 蛋 白 (ALB) 白 蛋 白 / 球 蛋 白 (A/G) 前 白 蛋 白 (PA) 谷 丙 转 氨 酶 (ALT) 天 门 冬 氨 酸 氨 基 转 移 酶 (AST) 碱
生 化 组 标 本 采 集 手 册 目 录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第 八 章 第 九 章 第 十 章 肝 功 能 检 查...1 肾 功 能 检 查...7 血 脂 四 项 检 查...12 血 糖 检 查...15 心 肌 酶 谱 及 乳 酸 脱 氢 酶 同 工 酶 电 泳 检 查...17 血 清 离 子 及 微 量 元 素 检 测...21
母親節-「寶貝進廚房,孝心早餐輕鬆做」
101 年 母 親 節 - 寶 貝 進 廚 房, 孝 心 早 餐 輕 鬆 做 比 賽 就 讀 學 校 : 復 興 國 小 五 年 11 班 姓 名 : 葉 玟 廷 聯 絡 人 : 葉 佳 聖 林 苑 暉 作 品 名 稱 :Tiffany 幸 福 早 點 來 四 ~ 六 年 級 食 譜 設 計 比 賽 第 1 名 寫 出 感 謝 媽 媽 的 幾 句 話 :( 約 50 字 ) 謝 謝 媽 媽 每 天
Microsoft PowerPoint - 管路安全之護理照護 ppt
100年度東區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計畫 以病人為中心提升管路安全照護及感染控制研習會 維護病人安全的重要性 管路安全之護理照護 台灣病人異常事件的類型與發生件數 台灣病人安全工作目標 提升管路安全執行的策略 1. 確保管路放置的正確性 郭綜合醫院 感染管制中心 郭秀娥 2. 減少管路滑脫 組長 3. 減少管路造成的感染 上課日期 100年8月13日(星期六 上課地點 行政院衛生署台東醫院6樓會議室
宠物外科与产科
动 物 外 产 科 目 录 第 一 篇 外 科 手 术...3 第 一 章 外 科 手 术 基 础...3 第 一 节 外 科 手 术 概 述...3 第 二 节 宠 物 保 定...4 第 三 节 无 菌 术...6 第 四 节 术 前 准 备... 15 第 五 节 术 后 管 理... 18 第 六 节 手 术 器 械 的 识 别 与 使 用... 19 复 习 思 考 题... 25 第 二
第四章内分泌调节
第 四 章 内 分 泌 调 节 第 一 节 内 分 泌 与 激 素 一 内 分 泌 和 激 素 的 概 念 作 用 及 其 特 征 ( 一 ) 内 分 泌 与 激 素 1. 内 分 泌 : 指 内 分 泌 细 胞 将 所 产 生 的 激 素 直 接 分 泌 到 体 液 中, 并 以 体 液 为 媒 介 对 靶 C 产 生 效 应 的 一 种 分 泌 形 式 2. 激 素 : 由 内 分 泌 腺 或
校园之星
x x x x x x C H N O V x B x x x x S S x mm cm cm cm cm x x x x x x x x A A B X B B ml x x B
标准名称
ICS 11.020 C5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行 业 标 准 WS/T XXXXX XXXX 静 脉 治 疗 护 理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Nursing practice standards for intravenous therapy ( 报 批 稿 ) XXXX - XX - XX 发 布 XXXX - XX - XX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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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家 庭 常 用 护 理 技 术 护 理 技 术 是 挽 救 生 命 减 轻 痛 苦 恢 复 功 能 延 缓 衰 老 的 服 务 手 段 这 些 技 术 不 仅 在 医 院 中 经 常 运 用, 在 家 庭 保 健 工 作 中 也 是 不 可 缺 少 的 学 习 一 些 常 用 的 家 庭 护 理 技 术, 可 以 满 足 家 庭 成 员 卫 生 保 健 的 需 要 第 一 节 生 命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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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名 稱 : 新 竹 市 政 府 報 價 日 期 :104.11.10 承 辦 人 員 : 蔡 佳 蓉 小 姐 (03-5216121#345) 預 約 電 話 :03-5351986, 03-5359779#702 楊 小 姐, 報 價 單 位 : 賴 淑 萍 (0952-052852, 0
公 司 名 稱 : 新 竹 市 政 府 報 價 日 期 :104.11.10 承 辦 人 員 : 蔡 佳 蓉 小 姐 (03-5216121#345) 預 約 電 話 :03-5351986, 03-5359779#702 楊 小 姐, 報 價 單 位 : 賴 淑 萍 (0952-052852, 03-5353085) 0952-052852 賴 小 姐 檢 查 項 目 可 瞭 解 病 症 A B
碱 性 磷 酸 酶 (ALP) 血 清 30-123U/L 增 高 : 肝 胆 疾 病 : 阻 塞 性 黄 疸 急 性 或 慢 性 黄 疸 性 肝 炎 肝 癌 等 ALP 与 转 氨 酶 同 时 检 测 有 助 于 黄 疸 的 鉴 别 阻 塞 性 黄 疸,ALP 显 著 升 高, 而 转 氨 酶 仅
临 床 生 化 常 见 主 要 检 验 项 目 生 化 分 析 仪 在 进 行 临 床 生 化 检 验 时, 主 要 用 于 检 验 血 清 中 生 化 物 质 的 含 量 和 酶 活 性, 通 常 可 用 于 以 下 常 规 项 目 的 检 验 : 1). 肝 功 白 蛋 白 (ALB) 总 蛋 白 (TP) 碱 性 磷 酸 酶 (ALP/AKP), 谷 丙 转 氨 酶 (ALT/GPT), 谷
台 灣 教 會 醫 療 院 所 協 會 Taiwan Christian Health Care Alliance 簡 介 台 灣 教 會 醫 療 院 所 協 會 前 身 為 台 灣 基 督 教 醫 療 計 劃 協 進 委 員 會, 簡 稱 台 灣 基 督 教 醫 療 協 會, 該 組 織 是 由
台 灣 教 會 醫 療 院 所 協 會 2016 年 醫 衛 材 聯 合 採 購 作 業 說 明 書 說 明 書 內 容 : 1. 採 購 簡 介 / 流 程 圖 / 採 購 組 成 員 P1~P3 2. 2016 年 醫 衛 材 聯 合 採 購 品 項 表 P4 3. 2016 年 醫 衛 材 聯 合 採 購 廠 商 報 名 辦 理 說 明 P5~P7 4. 2016 年 醫 衛 材 聯 合 採
2 34 2 41 2 39 37
2 34 2 41 2 39 37 1955 64 14 1957 4 2 1972 3 1 138 7 20 79 8 7 28 66 14 60 25 2 9 79 17 12 189 190 6 43 1 138 1 2 166 174 145 163 468 31 34 358 1118 131 132 513 514 865 58 292 37 21 1 142 232 244
1. 為 共 同 檢 查 項 目 2.p 為 男 性 檢 查 項 目 3. 為 女 性 檢 查 項 目 腎 功 能 尿 酸 U-A 腎 絲 球 過 濾 率 (egfr) 評 估 是 否 造 成 痛 風 飲 酒 過 量 腎 小 管 功 能 異 常 等 疾 病 評 估 腎 功 能 是 否 異 常 肝 炎
健 康 吉 美 健 康 護 心 健 康 檢 查 項 目 表 1. 為 共 同 檢 查 項 目 2.p 為 男 性 檢 查 項 目 3. 為 女 性 檢 查 項 目 一 般 檢 查 身 高 Height 體 重 Body weight 血 壓 Blood pressure 脈 博 Pulse 腰 圍 Abdominal grith 身 體 質 量 檢 查 BMI 身 體 的 初 步 評 估, 以 瞭
目 錄 88 7 前言 10 理事長的話 12 董事長的話 走過40 90 那些人 我們一起 林素娟 98 令人難忘的故事 叢萍 105 從事人生最有意義之捐血救人事業 李桂榮 110 愛的故事 14 血液事業在台灣 16 血液 一條生命之河 112 人生旅途最美景點 朱文漪 22 血液勸募是代代相傳的社會運動 115 來自異國朋友的鮮血 叢萍 34 自有作業場所的逐步建置 118 快樂的外籍捐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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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奇 的 滅 孑 師 太 ~~ 探 討 日 常 生 活 常 用 水 溶 液 及 植 物 對 於 消 滅 孑 孓 之 成 效 壹 研 究 動 機 春 眠 不 覺 曉, 處 處 蚊 子 咬, 夜 來 巴 掌 聲, 蚊 子 死 多 少? 夏 天 即 將 到 來, 蚊 子 的 惡 夢 一 直 困 擾 著 我 們 了, 班 上 同 學 舉 起 手 腳 指 著 一 個 一 個 紅 豆 冰 咒 念, 真 是 令
QP 1801
QP-1802 ( 第 四 版 ) 制 定 審 查 核 准 日 期 :2015 年 04 月 20 日 日 期 :2015 年 04 月 25 日 日 期 :2015 年 04 月 30 日 修 訂 次 數 日 期 版 本 修 訂 審 查 核 准 第 一 次 修 訂 第 二 次 修 訂 第 三 次 修 訂 第 四 次 修 訂 版 次 四 頁 次 2 文 件 修 訂 紀 錄 版 次 修 訂 內 容 修
104 年 第 一 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醫 師 中 醫 師 考 試 分 階 段 考 試 中 醫 師 營 養 師 心 理 師 護 理 師 社 會 工 作 師 考 試 試 題 代 號 :3109 頁 次 :8-1 等 別 : 高 等 考 試 類 科 : 護 理 師 科 目 : 內 外 科 護 理 學 考 試 時 間 : 1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本 試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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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30-910301)... 2... 3... 5... 7... 8 (030-910302)... 9... 10... 11... 13... 14 (030-910303)... 15... 16... 18... 20... 21 (030-910304)... 22 ... 23... 24... 26... 27 (030-910305)... 28... 29...
标题
实 践 技 能 考 试 大 纲 11 ( 一 ) 医 德 医 风 ( 二 ) 沟 通 能 力 ( 三 ) 人 文 关 怀 一 职 业 素 质 二 病 史 采 集 ( 一 ) 发 热 ( 二 ) 皮 肤 黏 膜 出 血 ( 三 ) 疼 痛 头 痛 胸 痛 腹 痛 关 节 痛 腰 背 痛 ( 四 ) 咳 嗽 与 咳 痰 ( 五 ) 咯 血 ( 六 ) 呼 吸 困 难 ( 七 ) 心 悸 ( 八 ) 水
建國補習班
104 營 養 師 全 套 詳 解 104 營 養 師 全 套 詳 解 膳 食 療 養 學 3-1 鄭 偉 老 師 主 解 甲 申 論 題 部 分 :(50 分 ) 一 請 試 述 下 列 名 詞 之 意 涵 :( 每 小 題 5 分, 共 15 分 ) ( 一 )Epigenetics ( 二 )Cholesterol/Saturated-FatIndex(CSI) ( 三 )Wernicke-Korsakoffsyndrome
作品說明書
高 瞻 一 班 專 題 研 究 報 告 作 品 名 稱 : 果 真 好, 柑 係 金 A? 水 果 養 分 測 定 ( 柑 橘 類 果 汁 之 養 份 測 定 ) 關 鍵 詞 : 水 果 養 分 健 康 作 者 : 葉 淳 高 二 3 班 張 伯 丞 高 二 3 班 楊 祐 銓 高 二 3 班 何 仁 傑 高 二 3 班 指 導 老 師 : 王 姍 佩 蔡 欣 育 1 果 真 好, 柑 係 金 A?
1 2 3 1. F 2. F 3. F 4. 12.5g 5. 14.2g 6. 30.6g 7. 8. 50cm 24cm 15cm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4 5 1. 1 2 2. 3. 50cm 24cm 15cm 4. 5. ABCD 1 15 24 50 15 24 50 6 7 8 1. 1 2. 3. 4. 5. AB 2 34 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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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 共 6 頁 1. 李 太 太 生 產 後, 王 護 士 為 其 執 行 會 陰 沖 洗 並 觀 察 惡 露 量 及 傷 口 變 化 此 護 理 行 為 是 滿 足 下 列 何 項 人 類 基 本 需 要? (A) 生 理 的 需 要 (B) 自 我 實 現 的 需 要 (C) 安 全 與 安 全 感 的 需 要 (D) 自 尊 和 尊 重 的 需 要 2. 有 關 Philosophy
酸檸檬?鹼檸檬??食物的酸鹼性.doc
篇 名 : 酸 檸 檬? 鹼 檸 檬? 食 物 的 酸 鹼 性 作 者 : 何 國 維 國 立 埔 里 高 工 化 工 科 二 年 乙 班 指 導 老 師 : 余 志 輝 老 師 壹 前 言 食 物, 是 人 類 每 天 的 能 量 的 來 源, 無 論 酸 甜 苦 辣, 各 式 各 樣 的 食 物 隨 處 可 見, 頗 具 豐 富 性 及 變 化 性, 令 人 食 指 大 動 但 是, 日 前 科
針灸治療頭痛301例分析
乾 眼 症 病 例 報 告 曹 永 昌 台 北 市 中 興 醫 院 中 醫 科 主 任 台 北 市 中 醫 師 公 會 常 務 理 事 摘 要 三 現 病 史 以 辨 證 論 治 法 取 杞 菊 地 黃 丸 滋 腎 明 目 湯 黃 蓮 解 毒 丸 加 減, 於 一 個 月 內 治 療 病 史 四 年 之 乾 眼 症 病 例 的 成 功 案 例 一 基 本 資 料 姓 名 : 彭 吉 性 別 : 男
小 儿 保 健 一 小 儿 年 龄 阶 段 划 分 及 特 点 (7 个 阶 段 ) 1. 胎 儿 期 : 从 受 精 卵 形 成 到 胎 儿 出 生 为 止, 约 40 周 该 期 胎 儿 生 长 发 育 迅 速, 完 全 依 靠 母 体 生 存 2. 新 生 儿 期 : 自 胎 儿 娩 出 脐
绪 论 儿 科 护 理 学 的 任 务 和 范 围 1. 任 务 : 从 体 格 智 能 行 为 和 社 会 等 各 方 面 来 研 究 和 保 护 儿 童 2. 范 围 : 一 切 涉 及 小 儿 时 期 健 康 和 卫 生 的 问 题 小 儿 保 健 一 小 儿 年 龄 阶 段 划 分 及 特 点 (7 个 阶 段 ) 1. 胎 儿 期 : 从 受 精 卵 形 成 到 胎 儿 出 生 为 止,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南 丁 格 爾 女 士 誓 約 余 謹 以 至 誠, 於 上 帝 及 會 眾 前 宣 誓 : 終 身 純 潔, 忠 貞 職 守, 盡 力 提 高 護 理 職 業 水 準, 勿 為 有 損 之 事, 勿 取 服 或 故 用 有 害 之 藥, 慎 守 個 案 及 家 屬 之 秘 密, 竭 誠 協 助 醫 師 之 診 治, 務 謀 個 案 之 福 利 謹 誓 1 護 理 科 教 育 理 念 專 業 老 師
手術全期護理及綜合護理(一)
PII 其 他 系 統 之 護 理 1. B 加 護 病 房 異 常 事 件 皆 需 通 報, 好 的 通 報 系 統 除 了 可 監 測 照 護 品 質 外, 還 可 達 到 下 列 哪 些 目 的? a. 讓 同 仁 被 動 通 報 b. 經 通 報 系 統 從 錯 誤 中 學 習 c. 經 統 計 分 析 有 助 預 測 高 危 險 群 d. 作 為 員 工 考 核 依 據 (C) c+d (D)
作 品 名 稱 : 讓 地 球 酵 起 來 摘 要 化 學 製 品 充 斥 市 面, 如 何 使 用 更 天 然 環 保 的 製 品 替 代 市 面 上 的 化 學 製 劑, 使 我 們 的 環 境 更 美 好, 接 觸 環 保 酵 素 後 心 中 的 疑 問 似 乎 有 解, 但 疑 惑 的 是
金 門 地 區 第 56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科 組 別 : 化 學 科 別 : 國 小 組 作 品 名 稱 : 讓 地 球 酵 起 來 關 鍵 詞 : 環 保 酵 素 去 汙 力 清 潔 編 號 : 作 品 名 稱 : 讓 地 球 酵 起 來 摘 要 化 學 製 品 充 斥 市 面, 如 何 使 用 更 天 然 環 保 的 製 品 替 代 市 面 上 的 化 學
檢 舉 獎 金, 分 別 於 檢 察 官 提 起 公 訴 不 起 訴 處 分 緩 起 訴 處 分 或 經 法 院 判 決 有 罪 確 定 後, 由 受 理 檢 舉 機 關 通 知 檢 舉 人 親 自 具 名 領 取 檢 舉 人 有 數 人 時, 獎 金 平 均 分 配 ; 其 有 先 後 者, 獎
農 業 環 保 篇 法 規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5 日 農 防 字 第 1001479569 號 修 正 檢 舉 走 私 進 口 動 植 物 及 其 產 品 獎 勵 辦 法 第 七 條 第 七 條 之 一 第 九 條 之 一 附 修 正 檢 舉 走 私 進 口 動 植 物 及 其 產 品 獎 勵 辦 法 第 七 條 第 七 條 之 一 第 九 條
兽医临床诊断学实验指导
兽 医 临 床 诊 断 学 实 验 指 导 河 北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动 物 科 学 系 临 床 兽 医 学 实 验 室 2009 年 2 月 目 录 学 生 实 验 守 则... 3 实 习 一 动 物 的 接 近 保 定 和 基 本 检 查 法...4 实 习 二 临 床 基 本 检 查 法 及 一 般 检 查...10 实 习 三 循 环 系 统 的 临 床 检 查...15 实 习 四
i 1 1 1 2 5 7 10 15 19 19 20 21 22 25 28 29 30 31 32 32
紀 念 藥 師 佛 聖 誕 美 之 食 素 金 剛 乘 弟 子 集 資 捐 印 二 冊 佛 曆 三 三 七 年 歲 次 庚 寅 八 月 廿 五 日 i 1 1 1 2 5 7 10 15 19 19 20 21 22 25 28 29 30 31 32 32 34 36 38 40 41 41 42 44 46 48 49 50 51 51 52 53 54 54 56 58 58 60 60 62
标题
1. 眼 底 炎 症 辨 证 论 治 规 律 的 探 讨 湖 南 中 医 学 院 附 二 院 眼 科 一 眼 底 病 变 的 三 个 显 著 特 点 深 精 杂 深 指 它 的 位 置 眼 底 病 变 往 往 外 观 端 好, 中 医 统 称 为 内 障, 从 内 而 蔽, 外 不 见 证 精 指 它 的 组 织 结 构 眼 底 构 造 最 精 细, 有 富 于 血 管 的 脉 络 膜, 有 感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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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可 以 向 你 们 保 证 以 下 的 内 容 100% 真 实, 请 您 一 定 耐 心 看 完 从 医 15 年 来, 我 也 反 复 告 诉 病 人 这 些 事 实 但 是 没 有 人 愿 意 去 听, 更 没 有 人 愿 意 去 相 信 或 许, 我 们 的 同 胞 们 真 的 需 要
保 健 : 顶 尖 专 家 谈 癌 症 2014-03-22 权 健 3813 服 务 中 心 环 境 污 染 不 良 生 活 方 式 与 现 代 社 会 生 活 造 成 的 精 神 压 力 等 等 原 因, 使 得 我 国 癌 情 汹 涌, 人 们 也 日 益 变 得 谈 癌 色 变 最 新 数 据 显 示, 中 国 每 天 8550 人 成 为 癌 症 患 者 ; 中 国 癌 症 患 者 年 轻
科展作品說明書--情定水果 香邀你我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四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活 與 應 用 科 學 科 080802 臺 北 縣 三 重 市 興 穀 國 民 小 學 指 導 老 師 姓 名 黃 小 紋 黃 書 卿 作 者 姓 名 邵 雅 慈 蔡 旻 真 許 瀚 心 王 澤 雄 黃 一 崧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四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邀 请 一.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副 食 品 商 店 协 议 供 货 商 招 标 项 目 二. 项 目 内 容 : 北 京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采 购 中 心 现 就 学 校 副 食 品 商 店 的 供 货 协 议 商 进 行 招 标, 中
北 京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副 食 品 商 店 协 议 供 货 商 招 标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 北 京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邀 请 一.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副 食 品 商 店 协 议 供 货 商 招 标 项 目 二. 项 目 内 容 : 北 京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采 购 中 心
Microsoft Word - 愛吐沙的蛤蜊
編 號 :A311 組 別 : 國 小 組 科 別 : 自 然 科 類 別 : 生 物 作 品 名 稱 : 愛 吐 沙 的 蛤 蠣 作 者 : 黃 柏 慎 黃 映 慈 易 秋 蓉 指 導 老 師 : 賴 敏 婉 李 愛 雯 作 者 學 校 : 桃 園 縣 平 鎮 市 忠 貞 國 民 小 學 桃 園 縣 平 鎮 市 第 46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科 別 : 自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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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票 代 码 速 查 手 册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公 司 网 址 000001 深 发 展 A http://www.sdb.com.cn 000002 万 科 A http://www.vanke.com 000003 PT 金 田 A 000004 国 农 科 技 http://www.sz000004.com 000005 世 纪 星 源 http://www.fountain.com.cn
摘 要
神 明 的 故 事 大 目 降 八 保 七 廟 門 暨 降 外 保 生 大 帝 廟 名 次 : 第 三 名 學 校 名 稱 : 新 化 國 小 作 者 : 朱 庭 萱 康 智 淵 羅 元 甫 何 宇 浩 楊 昇 叡 黃 裕 翔 指 導 教 師 : 蘇 佳 柔 蘇 伊 琳 目 錄 摘 要 壹 研 究 動 機 目 的...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1 貳
份 量 評 估 定 量 食 物 份 健 康 的 飲 食 必 須 兼 顧 食 物 的 種 類 和 份 量 1. 份 量 估 計 : 利 用 隨 身 或 平 常 熟 悉 的 工 具 例 如 : 吃 飯 吃 菜 用 的 碗, 標 準 碗 的 容 量 是 250 ml 喝 牛 奶 的 杯 子, 容 量 是
鐵 定 ( 好 ) 幸 福! 女 性 缺 鐵 風 險 是 男 性 的 7.7 倍 ; 台 灣 2008 年 營 養 調 查 料 顯 示, 成 年 女 性 缺 鐵 率 是 16.9%,男 性 只 2.2% 育 齡 女 性 每 需 要 15mg 鐵, 孕 婦 需 要 45mg 13-50 歲 育 齡 婦 女 容 易 缺 鐵, 因 為 女 性 食 量 小, 鐵 攝 取 量 少, 加 經 流 失 大 量 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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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講 人 : 王 復 蘇 醫 師 1 目 錄 院 民 骨 骼 系 統 照 顧 08 院 民 荷 爾 蒙 系 統 照 顧 20 院 民 心 血 管 系 統 照 顧 30 院 民 腸 胃 道 系 統 照 顧 32 院 民 胸 腔 系 統 照 顧 34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院 民 健 康 管 理 十 大 面 向 36 2 人 類 老 化 的 原 因 -1 Theoretical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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栓 體 舒 注 射 液 Actilyse Injection 栓 體 舒 注 射 液 20 公 絲 Actilyse Injection 20mg 衛 署 菌 疫 輸 字 第 00743 號 衛 署 菌 疫 輸 字 第 00744 號 成 分 每 一 小 瓶 冷 凍 乾 粉 製 劑 含 : alteplase = recombinant human tissue-type plasminogen activ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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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中 采 购 产 品 分 类 目 录 A 注 射 穿 刺 类 A001 一 次 性 使 用 无 菌 注 射 器 1ml 注 明 针 头 品 牌 A002 一 次 性 使 用 无 菌 注 射 器 2ml(2.5 ml) 注 明 针 头 品 牌 A003 一 次 性 使 用 无 菌 注 射 器 2.5 ml 配 齿 科 针 A004 一 次 性 使 用 无 菌 注 射 器 5ml 注 明 针 头 品
近13年梅毒误诊报告的文献 调查与分析
13 1993 1999 1999 85 2006 2006 174506 2007 225601. 1987 1987 0.083/10 2006 13.35/10 13.35/10 20 160 56.66 56.66 68.27 75 75 1995 1995 2007 1995 2007. . 400 200 1 .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Microsoft Word - 100-05-23--養生與保健_中山大學_講義
高 雄 市 立 中 醫 醫 院 張 志 浩 醫 師 皮 膚 失 去 彈 性, 變 粗 變 乾 燥, 頭 髮 變 白, 毛 髮 稀 落, 老 人 班, 魚 尾 紋, 眼 袋 突 出 視 力 模 糊, 老 花 眼, 白 內 障 鈣 質 流 失, 腰 酸 背 痛, 骨 質 疏 鬆, 易 骨 折 記 憶 力 降 低, 精 神 不 集 中, 易 怒, 神 經 質, 焦 慮 不 安, 難 入 睡 嗅 覺 改 變
1931 9 18,, 4 1933 1 1, 2 21, 1937 7 7,,,, 14, 3500, 2000 1235, 913,,,,,,, 1500, 293. 6 1946,,, 376. 6,, 895714, 3%, 1610883, 5 %, 126,,,,,, 3176123,, 153800, 484899, 354468, 976125, 895714, 239387, 7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