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務評鑑規劃與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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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 學 校 務 評 鑑 規 劃 與 實 施 計 畫 專 業 類 組 評 鑑 資 料 表 受 評 學 校 :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類 組 名 稱 : 社 會 科 學 類 組 聯 絡 人 : 鄭 治 明 姓 名 : 鄭 治 明 職 稱 : 管 理 學 院 院 長 地 址 : 花 蓮 縣 壽 豐 鄉 志 學 村 大 學 路 二 段 一 號 電 話 : 手 機 : 傳 真 : [email protected] 填 表 日 期 : 2004/12/20 校 長 簽 章 1

2 專 業 類 組 評 鑑 資 料 表 目 錄 一 師 資...3 二 教 學. 81 三 研 究 附 件 一 各 系 所 每 位 教 師 近 三 年 執 行 國 科 會 及 其 他 建 教 合 作 案 計 畫 之 總 表 附 件 二 各 系 所 每 位 教 師 近 三 年 專 業 學 術 服 務 之 總 表

3 一 師 資 本 校 社 會 類 科 院 系 所, 包 括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 教 育 研 究 所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 原 住 民 學 院 (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 及 管 理 學 院 ( 會 計 學 系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 各 系 所 師 資 如 下 : 教 育 研 究 所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唐 淑 華 教 授 兼 所 長 美 國 雪 城 大 學 哲 學 博 士 學 習 心 理 學 青 少 年 心 理 學 學 習 動 機 情 感 教 育 讀 書 治 療 崔 光 宙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學 博 士 教 育 哲 學 教 育 史 美 育 音 樂 教 育 學 哲 學 史 顧 瑜 君 高 台 茜 張 志 明 副 教 授 兼 師 培 中 心 主 任 副 教 授 兼 諮 輔 組 組 長 美 國 奧 勒 岡 大 學 哲 學 博 士 美 國 普 渡 大 學 哲 學 博 士 質 性 研 究 行 動 研 究 課 程 與 教 學 學 習 科 技 網 路 教 學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行 動 學 習 教 育 統 計 副 教 授 ( 借 調 -- 擔 任 花 蓮 美 國 明 尼 蘇 達 大 學 哲 學 教 育 行 政 教 育 政 策 縣 政 府 教 育 博 士 局 長 )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陳 若 璋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林 烘 煜 副 教 授 劉 志 如 副 教 授 李 維 倫 副 教 授 林 耀 盛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大 學 諮 商 心 理 學 博 士 美 國 雪 城 大 學 社 會 心 理 學 博 士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美 國 杜 肯 大 學 臨 床 心 理 學 博 士 台 灣 大 學 心 理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性 侵 害 防 治 犯 罪 與 矯 治 諮 商 心 理 學 團 體 諮 商 婚 姻 與 家 庭 諮 商 家 庭 暴 力 社 會 心 理 學 社 會 認 知 態 度 改 變 性 心 理 學 人 際 關 係 情 緒 心 理 學 兒 童 諮 商 與 兒 童 治 療 團 體 諮 商 創 傷 治 療 家 族 治 療 心 理 衡 鑑 現 象 學 心 理 學 質 的 研 究 法 心 理 諮 商 與 社 會 實 踐 心 理 治 療 臨 床 心 理 學 健 康 心 理 學 災 難 心 理 學 心 理 與 文 化 病 理 Robert Ross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辛 辛 那 提 大 學 教 育 學 院 諮 商 組 博 士 藥 酒 癮 治 療 諮 商 心 理 學 青 少 年 心 理 諮 商 宗 教 療 癒 3

4 兼 任 教 授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林 玉 華 副 教 授 黃 啟 泰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聖 路 易 大 學 諮 商 與 家 族 治 療 博 士 英 國 倫 敦 大 學 心 理 學 博 士 精 神 分 析 精 神 分 析 歷 程 與 療 效 研 究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心 理 治 療 發 展 心 理 學 嬰 兒 認 知 發 展 發 展 心 理 並 理 學 早 期 介 入 陳 紹 祖 講 師 中 正 大 學 心 理 所 碩 士 神 經 心 理 學 精 神 醫 學 黃 亮 韶 心 理 師 相 關 系 所 支 援 輔 仁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碩 士 心 理 測 驗 個 別 諮 商 團 體 諮 商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朱 志 剛 教 授 吳 建 銘 副 教 授 賴 岳 益 講 師 北 卡 羅 來 納 大 學 統 計 博 士 無 母 數 迴 歸 時 間 序 列 分 析 台 灣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博 士 類 神 經 網 路 資 訊 技 術 應 用 東 華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博 士 班 電 腦 軟 硬 體 操 作 電 腦 程 式 撰 寫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羅 瑋 鄭 治 明 溫 英 幹 教 授 副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所 長 美 國 匹 茲 堡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實 驗 經 濟 學 大 陸 產 業 經 濟 應 用 個 體 經 濟 學 合 聘 教 授 兼 美 國 耶 魯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管 理 學 院 院 計 量 經 濟 學 財 務 經 濟 學 國 際 貿 易 士 長 美 國 約 翰 霍 普 金 斯 大 學 政 治 經 濟 博 士 經 濟 發 展 金 融 市 場 投 資 學 李 娓 瑋 副 教 授 洪 嘉 瑜 副 教 授 郭 平 欣 副 教 授 林 燕 淑 副 教 授 美 國 俄 亥 俄 州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美 國 普 渡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聖 地 亞 哥 分 校 經 濟 學 博 士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國 際 貿 易 理 論 與 政 策 個 體 經 濟 學 產 業 經 濟 總 體 經 濟 學 勞 動 經 濟 學 個 體 經 濟 學 產 業 經 濟 學 民 間 互 助 會 與 地 下 金 融 計 量 經 濟 賽 局 理 論 國 際 貿 易 理 論 區 域 經 濟 個 體 經 濟 學 4

5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蕭 朝 興 合 聘 副 教 授 石 百 達 助 理 教 授 王 友 利 助 理 教 授 李 同 龢 助 理 教 授 林 慧 菁 助 理 教 授 林 奇 蓉 助 理 教 授 羅 德 芬 助 理 教 授 陳 建 褔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馬 里 蘭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美 國 德 州 大 學 奧 斯 汀 分 校 經 濟 學 博 士 美 國 維 吉 尼 亞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美 國 阿 拉 巴 馬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大 學 麥 迪 遜 分 校 應 用 經 濟 學 博 士 財 務 經 濟 總 體 經 濟 計 量 經 濟 實 質 選 擇 權 選 擇 權 估 價 國 際 金 融 貨 幣 銀 行 學 財 務 經 濟 學 計 量 經 濟 學 財 務 經 濟 學 亞 太 經 濟 與 金 融 國 際 貿 易 環 境 經 濟 學 資 源 經 濟 學 公 共 經 濟 學 應 用 個 體 經 濟 分 析 應 用 賽 局 理 論 美 國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Santa 國 際 貿 易 政 治 經 濟 學 東 亞 經 濟 學 Cruz 國 際 經 濟 學 博 士 美 國 密 西 根 州 立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應 用 計 量 經 濟 學 勞 動 經 濟 學 總 體 經 濟 學 教 育 經 濟 學 計 量 經 濟 學 時 間 序 列 財 務 經 濟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高 長 教 授 兼 所 長 朱 景 鵬 教 授 楊 開 煌 教 授 國 紐 約 州 立 大 學 經 濟 學 勞 動 市 場 總 體 經 濟 大 陸 經 濟 問 題 兩 博 士 岸 經 貿 德 國 基 森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博 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東 亞 研 究 所 博 士 歐 洲 政 經 制 度 研 究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中 共 外 交 政 策 政 治 制 度 及 區 域 研 究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西 藏 地 區 研 究 中 共 政 治 社 會 主 義 傳 播 理 論 魯 炳 炎 助 理 教 授 英 國 威 爾 斯 大 學 海 運 政 策 博 士 公 共 政 策 預 算 理 論 海 運 政 策 朱 鎮 明 助 理 教 授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博 士 公 共 行 政 公 共 管 理 賭 場 管 理 制 度 兼 任 教 授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吳 秀 光 教 授 詹 中 原 教 授 美 國 Univ.of Rochester 政 治 所 博 士 美 國 匹 茲 堡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博 士 衝 突 研 究 博 奕 理 論 談 判 學 研 究 理 性 抉 擇 理 論 政 策 分 析 中 共 行 政 制 度 行 政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危 機 管 理 5

6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李 允 傑 教 授 吳 定 教 授 李 宗 勳 副 教 授 相 關 系 所 支 援 美 國 北 卡 羅 萊 納 大 學 公 共 政 策 博 士 政 府 預 算 領 域 公 共 管 理 及 公 共 政 策 領 域 勞 工 政 策 與 勞 資 關 係 State University.of New York at Albany, 公 共 政 策 行 政 組 織 與 管 理 組 織 發 Grad School of Public 展 組 織 行 為 行 政 革 新 Affairs 公 共 事 務 學 院 博 士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博 士 私 協 力 研 究 非 營 利 組 織 與 公 共 政 策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溫 英 幹 教 授 王 鴻 濬 教 授 祝 道 松 教 授 王 家 禮 教 授 石 世 豪 教 授 溫 英 幹 教 授 張 志 明 副 教 授 林 家 五 助 理 教 授 高 德 義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Johns Hopkins 經 濟 發 展 國 際 經 濟 財 務 分 析 論 University 經 濟 學 博 士 美 國 密 西 根 大 學 自 然 資 源 與 環 境 博 士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管 理 學 博 士 加 州 大 學 柏 克 萊 分 校 作 業 研 究 博 士 自 然 資 源 政 策 環 境 政 策 分 析 自 然 資 源 經 濟 學 全 球 環 境 變 遷 管 理 決 策 會 計 行 為 面 會 計 學 組 織 行 為 學 管 理 控 制 系 統 醫 務 管 理 學 作 業 研 究 排 隊 理 論 德 國 漢 堡 大 學 法 學 博 士 行 政 法 公 共 事 務 與 法 律 美 國 Johns Hopkins 經 濟 發 展 國 際 經 濟 財 務 分 析 論 University 經 濟 學 博 士 美 國 明 尼 蘇 達 大 學 哲 學 博 士 ( 教 育 政 策 行 政 ) 教 育 行 政 教 育 政 策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商 學 研 究 組 織 行 為 與 組 織 理 論 企 業 文 化 組 織 所 博 士 變 革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政 治 研 究 比 較 政 治 族 群 關 係 政 治 社 會 學 政 所 博 士 治 學 理 論 與 方 法 公 共 政 策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石 世 豪 教 授 兼 所 長 德 國 漢 堡 大 學 法 學 博 士 行 政 法 學 公 平 交 易 法 經 濟 行 政 法 傳 播 法 與 傳 播 政 策 憲 法 學 楊 通 軒 副 教 授 德 國 邁 因 茲 大 學 法 律 學 博 士 勞 工 法 民 法 行 政 法 6

7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陳 忠 將 助 理 教 授 李 崇 僖 助 理 教 授 陳 彥 良 助 理 教 授 德 國 哥 廷 根 大 學 法 學 博 士 民 事 財 產 法 公 司 法 公 平 交 易 法 票 據 法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租 稅 法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法 學 博 士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生 物 科 技 與 法 政 策 德 國 梅 茵 茲 大 學 法 學 博 士 民 法 勞 動 法 勞 動 憲 法 商 事 法 公 司 治 理 法 制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孫 大 川 童 春 發 副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副 教 授 兼 院 長 比 利 時 魯 汶 大 學 漢 學 碩 士 輔 仁 大 學 哲 學 碩 士 日 本 國 際 基 督 大 學 比 較 文 化 學 博 士 文 化 研 究 原 住 民 文 學 哲 學 人 類 學 中 國 哲 學 史 魏 晉 玄 學 原 住 民 宗 教 神 學 比 較 文 化 研 究 排 灣 族 文 化 黃 東 秋 助 理 教 授 林 蒔 慧 助 理 教 授 兼 任 教 授 英 國 雷 汀 大 學 語 言 學 博 士 捷 克 布 拉 格 查 理 士 大 學 語 言 學 博 士 語 言 教 學 多 語 言 環 境 語 言 體 驗 訓 練 功 能 語 法 言 談 分 析 語 意 學 與 符 號 學 語 用 學 社 會 語 言 學 語 言 描 述 與 保 存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孫 維 三 助 理 教 授 潘 朝 成 講 師 美 國 俄 亥 俄 州 立 大 學 傳 播 學 博 士 國 立 台 南 藝 術 學 院 音 像 記 錄 研 究 所 碩 士 傳 播 理 論 社 會 系 統 理 論 文 化 批 判 影 像 記 錄 戴 明 雄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輔 大 神 學 院 學 士 排 灣 語 高 萬 金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美 國 太 平 洋 神 學 院 博 士 泰 雅 語 吳 明 義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美 國 聖 查 理 斯 大 學 哲 學 博 士 阿 美 語 鐘 思 錦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台 神 道 學 博 士 魯 凱 語 董 瑪 女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台 北 空 中 商 專 企 管 科 達 悟 語 曾 建 次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輔 大 神 學 院 學 士 卑 南 語 7

8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呂 必 賢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布 農 語 李 季 生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玉 山 神 學 院 太 魯 閣 語 邱 淑 華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玉 山 神 學 院 布 農 語 風 德 輝 相 關 系 所 教 授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台 北 師 範 專 科 賽 夏 語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余 德 慧 喬 健 吳 天 泰 紀 駿 傑 林 文 玲 萬 煜 瑤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授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臨 床 心 理 學 博 士 美 國 康 乃 爾 大 學 人 類 學 系 哲 學 博 士 族 群 關 係 與 美 國 俄 亥 俄 州 立 大 學 人 文 化 研 究 所 類 學 系 哲 學 博 士 教 授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授 美 國 紐 約 州 立 大 學 水 牛 城 校 區 社 會 學 博 士 文 化 心 理 學 宗 教 人 類 學 宗 教 與 文 化 田 野 工 作 文 化 諮 詢 文 化 人 類 學 社 會 結 構 與 政 治 行 為 宗 教 與 祭 儀 文 化 諮 詢 專 研 族 群 : 台 灣 卑 南 族 美 國 拿 瓦 侯 族 (Navajo) 華 南 瑤 族 福 建 惠 東 漁 民 山 西 樂 戶 文 化 人 類 教 育 人 類 學 原 住 民 教 育 族 群 關 係 環 境 社 會 學 社 會 運 動 開 發 中 國 家 研 究 族 群 關 係 與 德 國 哥 廷 根 大 學 人 類 學 文 化 理 論 影 像 紀 錄 多 元 文 化 理 論 文 化 研 究 所 系 哲 學 博 士 文 化 研 究 哲 學 人 類 學 副 教 授 民 族 藝 術 研 究 所 教 授 美 國 奧 瑞 岡 大 學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多 元 文 化 原 住 民 藝 術 民 間 藝 術 趙 綺 芳 范 麗 娟 楊 靜 姍 陳 毅 峰 林 福 岳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副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副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英 國 瑟 瑞 大 學 舞 蹈 人 類 博 士 美 國 德 州 農 工 大 學 社 會 學 博 士 英 國 倫 敦 大 學 博 物 館 學 博 士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類 學 跨 文 化 表 演 藝 術 評 論 等 青 少 年 偏 差 行 為 青 少 年 之 發 展 社 會 階 層 化 老 人 社 會 學 醫 療 社 會 學 弱 勢 族 群 應 用 社 會 學 社 會 心 理 學 社 會 統 計 社 會 研 究 法 生 命 歷 程 研 究 博 物 館 學 文 化 經 濟 學 文 化 資 產 的 經 濟 評 估 民 族 發 展 研 美 國 路 易 斯 安 那 州 立 大 政 治 與 文 化 生 態 學 新 文 化 地 理 學 原 究 所 助 理 教 學 地 理 研 究 所 博 士 住 民 族 運 動 認 同 政 治 後 殖 民 論 述 授 民 族 發 展 研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新 聞 學 研 社 區 傳 播 傳 播 理 論 族 群 與 傳 播 社 究 所 助 理 教 究 所 博 士 區 認 同 族 群 認 同 8

9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授 高 德 義 葉 秀 燕 蔡 怡 佳 謝 若 蘭 劉 璧 榛 民 族 發 展 研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政 治 所 政 族 群 關 係 與 政 策 族 群 政 治 學 政 治 人 究 所 助 理 教 治 學 博 士 類 學 比 較 政 治 學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授 文 化 社 會 學 文 化 觀 光 學 當 代 社 會 及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英 國 蘭 卡 斯 特 大 學 社 會 學 博 士 美 國 萊 斯 大 學 宗 教 研 究 博 士 美 國 亞 利 桑 那 州 立 大 學 司 法 正 義 哲 學 博 士 法 國 高 等 社 會 科 學 院 社 會 人 類 博 士 文 化 理 論 質 與 研 究 性 理 論 方 法 宗 教 人 類 學 宗 教 心 理 學 宗 教 與 當 代 文 化 司 法 正 義 學 人 權 與 法 律 女 性 學 集 體 認 同 與 社 會 運 動 北 美 洲 台 灣 人 社 群 及 運 動 傳 統 知 識 與 智 慧 產 權 監 獄 教 育 及 工 作 教 育 媒 體 評 估 及 運 用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理 論 及 方 法 平 埔 研 究 性 別 親 屬 權 力 Shamanism 經 濟 人 類 學 象 徵 生 態 學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孫 大 川 副 教 授 暨 所 長 比 利 時 魯 汶 大 學 漢 學 碩 士 輔 仁 大 學 哲 學 碩 士 文 化 研 究 原 住 民 文 學 哲 學 人 類 學 中 國 哲 學 史 魏 晉 玄 學 高 德 義 助 理 教 授 陳 毅 峰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政 治 研 究 族 群 關 係 與 政 策 族 群 政 治 學 政 治 人 所 博 士 類 學 比 較 政 治 學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美 國 路 易 斯 安 那 州 立 大 學 地 理 研 究 所 博 士 政 治 與 文 化 生 態 學 新 文 化 地 理 學 原 住 民 族 運 動 認 同 政 治 後 殖 民 論 述 林 福 岳 助 理 教 授 兼 任 教 授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新 聞 系 博 士 社 區 傳 播 族 群 認 同 傳 播 理 論 社 區 認 同 族 群 與 傳 播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謝 世 忠 教 授 顏 愛 靜 教 授 美 國 西 雅 圖 華 盛 頓 大 學 人 類 學 博 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地 政 研 究 所 博 士 族 群 理 論 西 南 中 國 民 族 誌 大 陸 東 南 亞 民 族 誌 詮 釋 人 類 學 民 族 史 方 法 理 論 觀 光 人 類 學 宗 教 與 儀 式 土 地 制 度 與 政 策 資 源 利 用 與 農 業 結 構 政 策 國 土 與 區 域 規 劃 制 度 經 濟 分 析 林 瓊 華 副 教 授 東 吳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個 體 經 濟 學 總 體 經 濟 學 數 量 方 法 9

10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孔 文 吉 助 理 教 授 英 國 羅 芙 堡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媒 體 研 究 組 博 士 傳 播 學 民 族 與 傳 播 都 市 原 住 民 楊 鴻 謙 助 理 教 授 相 關 系 所 教 授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地 政 研 究 所 博 士 土 地 制 度 與 政 策 資 源 利 用 與 農 業 結 構 政 策 國 土 與 區 域 規 劃 制 度 經 濟 分 析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喬 健 余 德 慧 吳 天 泰 紀 駿 傑 林 文 玲 萬 煜 瑤 童 春 發 黃 東 秋 林 蒔 慧 范 麗 娟 趙 綺 芳 文 化 人 學 社 會 結 構 與 政 治 行 為 宗 教 族 群 關 係 與 美 國 康 乃 爾 大 學 人 類 學 與 祭 儀 文 化 諮 詢 專 研 族 群 : 台 灣 卑 文 化 研 究 所 系 哲 學 博 士 南 族 美 國 拿 瓦 侯 族 (Navajo) 華 南 教 授 瑤 族 福 建 惠 東 漁 民 山 西 樂 戶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授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授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臨 床 心 理 學 博 士 美 國 俄 亥 俄 州 立 大 學 人 類 學 系 哲 學 博 士 美 國 紐 約 州 立 大 學 水 牛 城 校 區 社 會 學 博 士 文 化 心 理 學 宗 教 人 類 學 宗 教 與 文 化 田 野 工 作 文 化 諮 詢 文 化 人 類 教 育 人 類 學 原 住 民 教 育 族 群 關 係 環 境 社 會 學 社 會 運 動 開 發 中 國 家 研 究 族 群 關 係 與 德 國 哥 廷 根 大 學 人 類 學 文 化 理 論 影 像 紀 錄 多 元 文 化 理 論 文 化 研 究 所 系 哲 學 博 士 文 化 研 究 哲 學 人 類 學 副 教 授 民 族 藝 術 研 究 所 教 授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副 教 授 美 國 奧 瑞 岡 大 學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日 本 國 際 基 督 大 學 比 較 文 化 學 博 士 民 族 語 言 與 英 國 雷 汀 大 學 語 言 學 博 傳 播 學 系 士 助 理 教 授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系 助 理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副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捷 克 布 拉 格 查 理 士 大 學 語 言 學 博 士 美 國 德 州 農 工 大 學 社 會 學 博 士 英 國 瑟 瑞 大 學 舞 蹈 人 類 博 士 多 元 文 化 原 住 民 藝 術 民 間 藝 術 原 住 民 宗 教 神 學 比 較 文 化 研 究 排 灣 族 文 化 語 言 教 學 多 語 言 環 境 語 言 體 驗 訓 練 功 能 語 法 言 談 分 析 語 意 學 與 符 號 學 語 用 學 社 會 語 言 學 語 言 描 述 與 保 存 青 少 年 偏 差 行 為 青 少 年 之 發 展 社 會 階 層 化 老 人 社 會 學 醫 療 社 會 學 弱 勢 族 群 應 用 社 會 學 社 會 心 理 學 社 會 統 計 社 會 研 究 法 生 命 歷 程 研 究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類 學 跨 文 化 表 演 藝 術 評 論 楊 靜 珊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英 國 倫 敦 大 學 博 物 館 學 博 士 博 物 館 學 文 化 經 濟 學 文 化 資 產 的 經 濟 評 估 10

11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葉 秀 燕 蔡 怡 佳 謝 若 蘭 劉 璧 榛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英 國 蘭 卡 斯 特 大 學 社 會 學 博 士 美 國 萊 斯 大 學 宗 教 研 究 博 士 美 國 亞 利 桑 那 州 立 大 學 司 法 正 義 哲 學 博 士 法 國 高 等 社 會 科 學 院 社 會 人 類 博 士 文 化 社 會 學 文 化 觀 光 學 當 代 社 會 及 文 化 理 論 質 性 理 論 方 法 與 研 究 宗 教 人 類 學 宗 教 心 理 學 宗 教 與 當 代 文 化 司 法 正 義 學 人 權 與 法 律 女 性 學 集 體 認 同 與 社 會 運 動 北 美 洲 台 灣 人 社 群 及 運 動 傳 統 知 識 與 智 慧 產 權 監 獄 教 育 及 工 作 教 育 媒 體 評 估 及 運 用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理 論 及 方 法 平 埔 研 究 性 別 親 屬 權 力 Shamanism 經 濟 人 類 學 象 徵 生 態 學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吳 天 泰 范 麗 娟 副 教 授 教 授 兼 所 美 國 俄 亥 俄 州 立 大 學 人 長 民 族 文 化 文 化 人 類 學 教 育 人 類 學 原 住 民 教 育 類 學 系 哲 學 博 士 學 系 系 主 任 趙 綺 芳 助 理 教 授 楊 靜 姍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德 州 農 工 大 學 社 會 學 博 士 英 國 瑟 瑞 大 學 舞 蹈 人 類 學 博 士 英 國 倫 敦 大 學 博 物 館 學 博 士 青 少 年 偏 差 行 為 青 少 年 之 發 展 社 會 階 層 化 老 人 社 會 學 醫 療 社 會 學 弱 勢 族 群 應 用 社 會 學 社 會 心 理 學 社 會 統 計 社 會 研 究 法 生 命 歷 程 研 究 舞 蹈 人 類 學 儀 式 與 表 演 理 論 沖 繩 藝 能 研 究 亞 洲 舞 蹈 民 族 誌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類 學 跨 文 化 表 演 藝 術 評 論 等 博 物 館 學 文 化 經 濟 學 文 化 資 產 的 經 濟 評 估 蔡 怡 佳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萊 斯 大 學 宗 教 研 究 博 士 宗 教 人 類 學 宗 教 心 理 學 宗 教 與 當 代 文 化 劉 璧 榛 助 理 教 授 謝 若 蘭 助 理 教 授 葉 秀 燕 助 理 教 授 相 關 系 所 教 授 法 國 高 等 社 會 科 學 院 社 會 人 類 博 士 美 國 亞 利 桑 那 州 立 大 學 司 法 正 義 學 哲 學 博 士 英 國 蘭 卡 斯 特 大 學 社 會 學 博 士 平 埔 研 究 性 別 親 屬 權 力 Shamanism 經 濟 人 類 學 象 徵 生 態 學 司 法 正 義 學 法 律 與 社 會 人 權 性 別 族 群 與 階 級 集 體 認 同 與 社 會 運 動 傳 統 知 識 與 智 慧 產 權 西 拉 雅 族 文 化 社 會 學 文 化 觀 光 學 當 代 社 會 及 文 化 理 論 質 性 理 論 方 法 與 研 究 物 質 文 化 日 常 生 活 研 究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喬 健 族 群 關 係 與 美 國 康 乃 爾 大 學 人 類 學 台 灣 卑 南 族 美 國 拿 瓦 侯 族 華 南 瑤 文 化 研 究 所 系 哲 學 博 士 族 福 建 惠 東 漁 民 山 西 樂 戶 11

12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教 授 萬 煜 瑤 余 德 慧 紀 駿 傑 林 文 玲 陳 毅 峰 孫 大 川 童 春 發 民 族 藝 術 研 究 所 教 授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授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授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授 民 族 發 展 所 助 理 教 授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系 副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民 族 語 言 語 傳 播 系 副 教 授 美 國 奧 瑞 岡 大 學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臨 床 心 理 學 博 士 美 國 紐 約 州 立 大 學 水 牛 城 校 區 社 會 學 博 士 德 國 哥 廷 根 大 學 人 類 學 系 哲 學 博 士 美 國 路 易 斯 安 那 州 立 大 學 地 理 研 究 所 博 士 比 利 時 魯 汶 大 學 漢 學 碩 士 輔 仁 大 學 哲 學 碩 士 日 本 國 際 基 督 大 學 比 較 文 化 學 博 士 原 住 民 藝 術 研 究 傳 統 民 間 藝 術 研 究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媒 材 創 作 多 元 文 化 文 化 心 理 學 宗 教 人 類 學 宗 教 與 文 化 田 野 工 作 文 化 諮 詢 族 群 關 係 環 境 社 會 學 社 會 運 動 開 發 中 國 家 研 究 文 化 理 論 影 像 紀 錄 多 元 文 化 理 論 文 化 研 究 哲 學 人 類 學 政 治 與 文 化 生 態 學 新 文 化 地 理 學 原 住 民 族 運 動 認 同 政 治 後 殖 民 論 述 文 化 研 究 原 住 民 文 學 哲 學 人 類 學 中 國 哲 學 史 魏 晉 玄 學 原 住 民 宗 教 神 學 比 較 文 化 研 究 排 灣 族 文 化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喬 健 教 授 余 德 慧 教 授 吳 天 泰 教 授 美 國 康 乃 爾 大 學 人 類 學 系 哲 學 博 士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臨 床 心 理 學 博 士 美 國 俄 亥 俄 州 立 大 學 人 類 學 系 哲 學 博 士 文 化 人 類 學 社 會 結 構 與 政 治 行 為 宗 教 與 祭 儀 文 化 諮 詢 文 化 心 理 學 宗 教 人 類 學 宗 教 與 文 化 田 野 工 作 文 化 諮 詢 文 化 人 類 學 教 育 人 類 學 原 住 民 教 育 紀 駿 傑 教 授 林 文 玲 副 教 授 相 關 系 所 教 授 美 國 紐 約 州 立 大 學 水 牛 城 校 區 社 會 學 博 士 德 國 哥 廷 根 大 學 人 類 學 系 哲 學 博 士 族 群 關 係 環 境 社 會 學 社 會 運 動 開 發 中 國 家 研 究 文 化 理 論 影 像 紀 錄 多 元 文 化 理 論 ( 原 住 民 ) 文 化 研 究 哲 學 人 類 學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萬 煜 瑤 民 族 藝 術 所 教 授 美 國 奧 瑞 岡 大 學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多 元 文 化 原 住 民 藝 術 民 間 藝 術 12

13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童 春 發 李 維 倫 陳 毅 峰 范 麗 娟 趙 綺 芳 民 族 語 言 與 日 本 國 際 基 督 大 學 比 較 原 住 民 宗 教 神 學 比 較 文 化 研 究 排 傳 播 系 副 教 文 化 學 博 士 灣 族 文 化 授 諮 商 輔 導 學 系 副 教 授 民 族 發 展 所 助 理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副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系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杜 肯 大 學 臨 床 心 理 學 博 士 美 國 路 易 斯 安 那 州 立 大 學 地 理 研 究 所 博 士 美 國 德 州 農 工 大 學 社 會 學 博 士 英 國 瑟 瑞 大 學 舞 蹈 人 類 學 博 士 臨 床 心 理 學, 詮 釋 現 象 學 心 理 學, 詮 釋 現 象 學 方 法 論 政 治 與 文 化 生 態 學 新 文 化 地 理 學 原 住 民 族 運 動 認 同 政 治 後 殖 民 論 述 青 少 年 偏 差 行 為 青 少 年 之 發 展 社 會 階 層 化 老 人 社 會 學 醫 療 社 會 學 弱 勢 族 群 應 用 社 會 學 社 會 心 理 學 社 會 統 計 社 會 研 究 法 生 命 歷 程 研 究 舞 蹈 人 類 學 儀 式 與 表 演 理 論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類 學 東 亞 民 族 誌 楊 靜 姍 劉 璧 榛 葉 秀 燕 民 族 文 化 系 助 理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系 助 理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系 助 理 教 授 英 國 倫 敦 大 學 博 物 館 學 博 士 法 國 高 等 社 會 科 學 院 社 會 人 類 博 士 英 國 蘭 卡 斯 特 大 學 社 會 學 博 士 博 物 館 學 文 化 經 濟 學 文 化 資 產 的 經 濟 評 估 平 埔 研 究 性 別 親 屬 權 力 Shamanism 經 濟 人 類 學 象 徵 生 態 學 文 化 社 會 學 文 化 觀 光 學 當 代 社 會 及 文 化 理 論 質 性 理 論 方 法 與 研 究 會 計 學 系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顧 裔 芳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美 國 密 西 西 比 州 州 立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學 博 士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財 務 會 計 林 穎 芬 副 教 授 簡 雪 芳 副 教 授 黃 德 芬 助 理 教 授 蘇 惠 文 助 理 教 授 陳 政 芳 專 案 教 師 盧 佳 琪 專 案 教 師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管 理 學 博 士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博 士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博 士 財 務 會 計 高 級 會 計 學 財 務 管 理 會 計 學 統 計 學 財 務 管 理 會 計 學 統 計 學 澳 洲 Curt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會 計 學 博 成 本 會 計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士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會 計 學 博 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學 博 士 生 財 務 管 理 會 計 學 會 計 準 則 審 計 學 財 務 會 計 審 計 準 則 13

14 兼 任 教 授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王 美 慧 講 師 West Coast University 商 用 英 文 MIBA 方 建 興 講 師 中 原 會 研 所 碩 士 政 府 會 計 會 計 實 務 許 永 聰 講 師 政 大 公 行 所 碩 士 稅 務 法 規 蘇 元 盛 講 師 逢 甲 大 學 會 計 系 會 計 實 務 陳 海 敏 講 師 Universityof Alabama, 中 級 會 計 學 Birmingham,AL,USA 邱 展 謙 企 業 管 理 學 東 華 大 學 企 管 博 士 班 生 管 理 學 系 講 師 黃 川 口 兼 任 教 授 文 化 大 學 法 學 碩 士 商 事 法 證 交 法 國 際 關 係 行 政 學 相 關 系 所 教 授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王 友 利 國 際 經 濟 研 經 濟 系 美 國 維 吉 尼 亞 大 國 際 金 融 貨 幣 銀 行 學 財 務 經 濟 學 究 所 暨 經 濟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計 量 經 濟 學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林 奇 蓉 國 際 經 濟 研 美 國 University of 國 際 貿 易 政 治 經 濟 學 東 亞 經 濟 學 究 所 暨 經 濟 California at Santa 學 系 助 理 教 Cruz 國 際 經 濟 學 博 士 授 王 淑 娟 企 業 管 理 學 企 管 系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工 電 子 商 務 創 業 與 組 織 創 新 系 助 理 教 授 商 管 理 博 士 決 策 模 式 與 方 法 朱 彩 馨 資 訊 管 理 學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科 技 輔 助 學 習 系 統 知 識 管 理 管 理 資 系 助 理 教 授 博 士 訊 系 統 王 雍 智 財 務 金 融 學 英 國 倫 敦 大 學 帝 國 理 工 財 務 工 程 投 資 評 價 系 助 理 教 授 學 院 財 金 博 士 李 崇 禧 財 經 法 律 研 Ph.D. National Taiwan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生 物 科 技 與 法 政 策 究 所 助 理 教 University 授 陳 忠 將 財 經 法 律 研 Dr.Jur. Gottingen 商 事 法 民 事 財 產 法 公 司 法 公 平 交 易 究 所 助 理 教 University, Germany 法 票 據 法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租 稅 法 授 14

15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池 文 海 李 少 如 祝 道 松 教 授 黃 郁 文 蔡 裕 源 劉 漢 榆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教 授 兼 副 校 長 副 教 授 兼 總 務 長 副 教 授 兼 育 成 中 心 主 任 兼 東 產 中 心 主 任 副 教 授 兼 圖 書 館 館 長 陳 筱 華 副 教 授 褚 志 鵬 副 教 授 林 家 五 副 教 授 美 國 亞 利 桑 那 州 州 立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系 統 博 士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UCLA) 管 理 博 士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管 理 學 博 士 美 國 密 西 根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博 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博 士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 資 訊 組 ) 美 國 維 吉 尼 亞 大 學 醫 務 管 理 博 士 美 國 史 丹 福 大 學 工 程 經 濟 與 作 業 研 究 博 士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商 學 博 士 品 質 管 理 應 用 統 計 與 資 料 分 析 顧 客 滿 意 度 類 神 經 網 路 服 務 品 質 與 作 業 管 理 供 應 鏈 管 理 決 策 模 式 與 應 用 企 業 營 運 策 略 物 流 管 理 物 流 中 心 之 佈 點 選 址 管 理 決 策 會 計 組 織 行 為 學 行 為 面 會 計 學 管 理 控 制 系 統 醫 務 管 理 學 行 銷 管 理 學 生 產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及 系 統 分 析 策 略 管 理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電 子 商 務 客 戶 關 係 管 理 網 際 網 路 事 業 經 營 資 訊 管 理 工 業 管 理 消 費 者 行 為 組 織 理 論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醫 務 管 理 學 管 理 經 濟 網 路 經 濟 與 策 略 運 輸 經 濟 與 管 理 策 略 數 量 方 法 於 企 業 上 之 應 用 決 策 模 式 與 應 用 組 織 行 為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組 織 變 革 消 費 者 行 為 王 孔 政 副 教 授 熊 欣 華 助 理 教 授 王 淑 娟 助 理 教 授 巫 喜 瑞 助 理 教 授 林 穎 青 助 理 教 授 洪 坤 與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合 聘 教 授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博 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博 士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博 士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博 士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管 理 學 博 士 美 國 馬 里 蘭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博 士 供 應 鏈 管 理 產 業 行 銷 智 慧 型 生 產 與 服 務 系 統 高 科 技 產 業 產 能 規 劃 組 織 行 為 組 織 理 論 策 略 管 理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方 法 電 子 商 務 創 業 與 組 織 創 新 決 策 模 式 與 方 法 行 銷 管 理 服 務 業 行 銷 與 管 理 消 費 者 行 為 消 費 者 資 訊 處 理 模 式 消 費 者 行 為 決 策 消 費 者 心 理 認 知 偏 誤 公 司 理 財 投 資 學 管 理 科 學 財 務 會 計 15

16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林 月 能 兼 任 教 授 與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合 聘 助 理 教 授 英 國 曼 徹 斯 特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博 士 財 務 工 程 財 務 管 理 投 資 學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何 玉 菁 講 師 國 立 臺 灣 工 業 技 術 學 院 管 理 學 碩 士 企 業 概 論 邱 展 謙 講 師 余 曼 林 講 師 陳 香 講 師 吳 文 彬 講 師 文 化 大 學 國 際 企 業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Fairleigh Dickinson University,Nultilingu al education,master 私 立 淡 江 大 學 歐 洲 研 究 所 碩 士 私 立 淡 江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管 理 經 濟 組 碩 士 管 理 學 商 用 英 文 寫 作 商 用 英 文 會 話 管 理 統 計 學 李 義 祥 講 師 相 關 系 所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工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管 理 會 計 務 管 管 理 投 資 決 策 財 務 分 析 認 識 企 業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石 百 達 李 崇 僖 顧 裔 芳 林 穎 芬 簡 雪 芬 蕭 朝 興 楊 通 軒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暨 經 濟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德 州 大 學 奧 斯 汀 分 校 經 濟 學 博 士 實 質 選 擇 權 選 擇 權 估 價 財 經 發 律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法 學 博 士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生 物 科 技 與 法 政 策 授 會 計 系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會 計 系 副 教 授 會 計 系 副 教 授 副 教 授 兼 財 金 系 系 主 任 財 經 發 律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美 國 密 西 西 比 州 州 立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學 博 士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財 務 會 計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管 理 學 博 士 財 務 會 計 高 級 會 計 學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博 士 財 務 管 理 會 計 學 統 計 學 美 國 馬 里 蘭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德 國 邁 因 茲 大 學 法 律 學 博 士 財 務 經 濟 總 體 經 濟 計 量 經 濟 勞 工 法 民 法 行 政 法 16

17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許 芳 銘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管 理 博 士 知 識 管 理 資 料 探 勘 績 效 評 估 唐 日 新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政 治 大 學 資 管 所 博 士 資 訊 倫 理 需 求 分 析 以 及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許 志 堅 溫 日 華 李 際 偉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資 訊 科 學 博 士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分 析 計 算 機 演 算 法 全 球 運 籌 管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柏 克 萊 分 校 理 研 究 所 副 物 流 管 理 隨 機 過 程 運 籌 管 理 工 業 工 程 與 作 業 研 究 博 士 教 授 全 球 運 籌 管 美 國 德 州 農 工 大 學 工 業 作 業 研 究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決 策 與 理 研 究 所 助 工 程 博 士 風 險 管 理 啟 發 式 解 法 理 教 授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陳 啟 斌 鄭 治 明 教 授 兼 系 所 主 任 教 授 兼 管 理 學 院 院 長 密 蘇 里 州 立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研 究 所 博 士 美 國 耶 魯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不 確 定 決 策 分 析 作 業 研 究 計 量 經 濟 學 財 務 經 濟 學 張 國 忠 教 授 王 廷 升 副 教 授 陳 心 怡 副 教 授 彭 玉 樹 助 理 教 授 林 達 榮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博 士 美 國 喬 治 華 盛 頓 大 學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博 士 美 國 德 州 大 學 奧 斯 汀 校 區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博 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博 士 日 本 南 山 大 學 經 營 學 博 士 國 際 行 銷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國 際 財 務 管 理 國 際 技 術 移 轉 國 際 人 際 資 源 管 理 國 際 企 業 策 略 管 理 投 資 管 理 財 務 經 濟 楊 國 彬 助 理 教 授 相 關 系 所 教 授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博 士 國 際 企 業 科 技 管 理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李 少 如 企 研 所 教 授 兼 副 校 長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洛 杉 磯 分 校 博 士 決 策 模 式 與 應 用 決 策 支 援 與 專 家 系 統 祝 道 松 企 研 所 教 授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管 理 學 博 士 管 理 決 策 會 計 學 管 理 控 制 系 統 17

18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黃 郁 文 企 研 所 副 教 授 美 國 密 西 根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博 士 生 產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及 系 統 分 析 褚 志 鵬 企 研 所 副 教 授 美 國 Stanford University 經 濟 學 博 士 交 通 經 濟 管 理 經 濟 作 業 研 究 劉 漢 榆 企 研 所 副 教 授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資 訊 組 博 士 電 子 商 務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分 析 顧 裔 芳 會 計 系 副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美 國 密 西 西 比 州 州 立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學 博 士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財 務 會 計 許 芳 銘 資 管 系 副 教 授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管 理 學 博 士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組 織 行 為 創 業 管 理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溫 日 華 副 教 授 張 宗 勝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柏 克 萊 分 校 工 業 工 程 與 作 業 研 究 物 流 管 理 隨 機 過 程 運 籌 管 理 博 士 美 國 康 乃 爾 大 學 運 輸 系 統 工 程 博 士 運 籌 模 式 輸 配 送 管 理 電 子 市 集 競 價 投 標 分 析 危 險 物 質 運 籌 李 際 偉 助 理 教 授 相 關 系 所 教 授 美 國 德 州 農 工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博 士 作 業 研 究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決 策 與 風 險 管 理 啟 發 式 解 法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李 少 如 教 授 兼 副 校 長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 洛 杉 磯 分 校 ) 管 理 博 士 物 流 管 理 企 業 運 籌 策 略 決 策 支 援 與 專 家 系 統 黃 郁 文 副 教 授 兼 所 長 及 總 務 長 美 國 密 西 根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博 士 物 流 管 理 系 統 分 析 生 產 管 理 褚 志 鵬 副 教 授 王 孔 政 副 教 授 美 國 史 丹 福 大 學 工 程 經 濟 博 士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大 學 麥 迪 遜 校 區 工 業 工 程 博 士 網 際 網 路 經 濟 與 策 略 運 輸 經 濟 與 管 理 生 產 排 程 模 糊 類 神 經 理 論 供 應 鏈 管 理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蕭 朝 興 副 教 授 兼 主 任 美 國 馬 里 蘭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財 務 經 濟 總 體 經 濟 計 量 經 濟 18

19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洪 坤 教 授 林 月 能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馬 里 蘭 大 學 企 管 博 士 英 國 曼 徹 斯 特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博 士 財 務 預 測 時 間 序 列 分 析 衍 生 性 証 券 訂 價 與 避 險 財 務 管 理 投 資 學 池 祥 萱 助 理 教 授 中 央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博 士 行 為 財 務 學 公 司 理 財 公 司 治 理 王 雍 智 助 理 教 授 英 國 倫 敦 大 學 帝 國 理 工 學 院 財 金 博 士 財 務 工 程 投 資 評 價 林 士 貴 助 理 教 授 兼 任 教 授 政 治 大 學 統 計 系 博 士 財 務 數 學 財 務 工 程 風 險 管 理 及 計 量 經 濟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黃 川 口 教 授 洪 偉 峰 講 師 中 國 文 化 學 院 法 學 碩 士 東 華 大 學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選 人 商 事 法 證 券 交 易 法 通 史 國 際 關 係 行 政 學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王 鴻 濬 教 授 梁 明 煌 副 教 授 兼 所 長 蔡 建 福 副 教 授 蘇 銘 千 副 教 授 相 關 系 所 教 授 美 國 密 西 根 大 學 自 然 資 源 與 環 境 學 院 博 士 美 國 密 西 根 大 學 自 然 資 源 學 院 博 士 台 灣 大 學 農 業 推 廣 研 究 所 鄉 村 規 劃 博 士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所 博 士 環 境 經 濟 與 政 策 分 析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自 然 資 源 數 量 分 析 環 境 問 題 專 論 人 類 生 態 系 模 式 應 用 與 實 證 自 然 資 源 保 育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規 劃 國 家 公 園 保 育 研 究 與 經 營 管 理 環 境 教 育 計 畫 評 量 衝 突 分 析 環 境 倫 理 與 典 範 轉 移 城 鄉 環 境 規 劃 與 管 理 鄉 村 產 業 文 化 與 社 會 研 究 社 區 行 動 研 究 永 續 建 築 與 生 態 工 法 建 築 與 都 市 設 計 環 境 行 為 學 毒 性 污 染 物 質 環 境 宿 命 研 究 污 染 物 電 腦 傳 輸 模 擬 廢 棄 物 資 源 回 收 政 策 分 析 與 處 理 技 術 環 境 管 理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紀 駿 傑 族 群 所 教 授 美 國 紐 約 州 立 大 學 水 牛 城 校 區 社 會 學 博 士 族 群 關 係 環 境 社 會 學 社 會 運 動 開 發 中 國 家 研 究 褚 志 鵬 企 管 系 副 教 授 美 國 史 丹 福 大 學 工 程 經 濟 博 士 網 際 網 路 經 濟 與 策 略 運 輸 經 濟 與 管 理 19

20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楊 維 邦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研 究 所 博 士 資 料 庫 管 理 系 統 電 腦 演 算 法 陳 英 亮 教 授 美 國 南 美 以 美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博 士 計 量 管 理 系 統 分 析 許 芳 銘 副 教 授 邱 素 文 副 教 授 許 志 堅 助 理 教 授 朱 彩 馨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管 理 博 士 英 國 倫 敦 大 學 運 輸 資 訊 管 理 博 士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資 訊 科 學 博 士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博 士 知 識 管 理 資 料 探 勘 績 效 評 估 全 球 運 籌 與 供 應 鏈 管 理 系 統 分 析 網 路 最 佳 化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分 析 計 算 機 演 算 法 科 技 輔 助 學 習 系 統 知 識 管 理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陳 偉 銘 助 理 教 授 中 正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博 士 影 像 處 理 電 腦 網 路 資 料 庫 設 計 程 式 語 言 唐 日 新 助 理 教 授 政 治 大 學 資 管 所 博 士 資 訊 倫 理 需 求 分 析 以 及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兼 任 教 授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范 玉 琳 助 理 教 授 李 建 復 助 理 教 授 相 關 系 所 教 授 交 通 部 資 訊 中 心 簡 任 技 正 務 實 管 理 顧 問 公 司 總 經 理 前 Yahoo 北 亞 區 副 總 網 站 經 營 策 略 裁 辦 公 室 自 動 化 系 統 系 統 分 析 與 設 計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李 少 如 教 授 張 瑞 雄 教 授 鄭 治 明 教 授 祝 道 松 教 授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洛 杉 機 校 區 管 理 博 士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計 算 機 管 理 決 策 研 究 所 博 士 美 國 耶 魯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博 士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物 流 管 理 電 腦 網 路 與 演 算 法 資 訊 誘 因 經 濟 學 管 理 學 組 織 行 為 學 行 為 會 計 學 20

21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劉 漢 榆 副 教 授 黃 郁 文 副 教 授 顧 裔 芳 副 教 授 紀 新 洲 副 教 授 羅 瑋 副 教 授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資 訊 組 博 士 美 國 密 西 根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博 士 美 國 密 西 西 比 州 立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博 士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洛 杉 機 校 區 電 腦 科 學 博 士 美 國 匹 茲 堡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電 子 商 務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分 析 組 織 文 化 生 產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及 系 統 分 析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資 料 庫 管 理 作 業 系 統 分 散 式 系 統 實 驗 經 濟 學 大 陸 工 業 經 濟 應 用 計 量 經 濟 學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研 究 專 長 許 世 璋 宋 秉 明 教 授 副 教 授 兼 所 長 林 玥 秀 副 教 授 許 義 忠 副 教 授 美 國 俄 亥 俄 州 立 大 學 自 然 環 境 教 育 與 解 說, 負 責 任 的 環 境 行 資 源 學 院 環 境 教 育 與 解 說 為, 環 境 教 育 教 學 模 式, 自 然 資 源 管 博 士 理 美 國 緬 因 大 學 森 林 資 源 學 院 遊 憩 暨 公 園 管 理 博 士 英 國 牛 津 布 魯 克 斯 大 學 規 劃 學 院 觀 光 管 理 博 士 美 國 克 蕾 門 森 大 學 公 園 遊 憩 觀 光 管 理 博 士 觀 光 遊 憩 管 理 規 劃, 國 家 公 園 經 營 管 理, 遊 憩 衝 擊, 生 態 觀 光, 原 住 民 觀 光 發 展 旅 館 經 營 管 理, 觀 光 資 訊 系 統, 觀 光 行 銷 遊 憩 資 源 管 理, 遊 憩 行 為, 休 閒 哲 學 基 礎, 休 閒 遊 憩 理 論, 休 閒 價 值 觀 與 態 度 (1) 師 資 專 業 成 長 ( 教 學 研 究 ) 輔 助 措 施 ( 含 出 國 進 修 情 形 ) 與 具 體 成 效 本 校 在 制 度 面 上 相 當 鼓 勵 教 授 出 國 進 修, 其 進 修 期 間 之 教 學 與 行 政 服 務 工 作, 由 其 他 教 師 分 擔 提 升 教 學 及 研 究 績 效 方 面, 則 由 學 校 舉 辦 於 研 究 與 教 學 方 面 的 心 得 分 享 座 談 會, 讓 其 他 同 仁 學 習 如 何 可 以 在 研 究 與 教 學 方 面 有 好 的 表 現 另 外, 本 校 訂 有 推 動 學 術 發 展 補 助 辦 法, 以 增 進 院 系 際 學 術 交 流 與 加 強 跨 領 域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強 化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並 且 由 學 校 擴 充 電 子 期 刊 之 採 購, 使 地 處 偏 遠 的 東 華 大 學 能 夠 很 方 便 地 獲 取 新 知, 對 研 究 的 輔 助 貢 獻 巨 大 此 外, 各 系 所 在 經 費 運 用 上, 以 輔 助 教 師 教 學 及 研 究 支 出 為 優 先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於 學 年 度 獲 得 補 助 之 研 究 計 畫 案 甚 多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案 共 12 件 教 育 部 研 究 計 畫 案 共 19 件 建 教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案 共 7 件 21

22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經 費 以 支 持 教 師 教 學 及 研 究 所 需 之 軟 硬 體 為 優 先,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學 術 研 討 會 議 本 系 教 師 於 年 度 每 位 皆 曾 獲 得 並 執 行 國 科 會 或 內 政 部 補 助 之 計 畫 案, 進 行 其 專 業 研 究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系 學 術 委 員 會 負 責 安 排 本 系 學 術 演 講 及 研 討 活 動, 促 進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與 外 校 教 師 及 研 究 人 員 學 術 交 流 互 動 本 系 經 費 委 員 會 負 責 系 所 經 費 整 體 規 劃, 優 先 購 置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研 究 所 需 各 項 圖 書 期 刊 硬 體 設 備 及 電 腦 軟 體 本 系 妥 善 運 用 旅 運 費, 支 援 專 任 教 師 參 與 國 內 各 項 學 術 研 討 會 發 表 論 文, 並 配 合 國 科 會 及 本 校 各 項 相 關 獎 勵 辦 法, 鼓 勵 專 任 教 師 參 與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本 系 溫 英 幹 教 授 分 別 於 92 及 93 學 年 赴 世 界 銀 行 擔 任 為 期 半 年 訪 問 學 者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本 所 師 資 均 為 博 士, 所 內 教 師 多 有 國 科 會 計 畫, 本 所 在 行 政 上 積 極 鼓 勵 教 師 爭 取 院 校 級 以 及 行 政 機 關 的 研 究 獎 勵, 而 本 校 對 於 各 級 教 師 優 秀 的 研 究 表 現 均 訂 定 有 獎 勵 辦 法, 本 所 教 師 多 人 曾 榮 獲 本 校 研 究 獎 勵 本 所 並 且 提 供 出 差 費 給 參 與 學 術 研 討 會 的 教 師 ; 擔 任 教 授 者, 依 規 定 每 七 年 可 申 請 一 年 進 修 假 所 上 全 力 提 供 行 政 與 排 課 上 的 支 援, 每 位 教 師 專 業 授 課 的 每 一 門 課 程 均 補 助 一 位 碩 士 級 研 究 生 協 助 教 學 事 務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依 學 校 及 教 育 部, 國 科 會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本 所 教 師 普 遍 參 加 專 業 學 會 與 大 型 研 究 團 隊, 如 石 世 豪 現 為 台 灣 法 學 會 及 台 灣 行 政 法 學 會 會 員, 楊 通 軒 為 勞 動 法 學 會 會 員, 李 崇 僖 則 為 國 科 會 基 因 體 國 家 型 研 究 計 畫 ELSI 小 組 成 員, 石 世 豪 亦 已 連 續 兩 年 參 與 公 平 交 易 法 逐 條 釋 義 之 大 型 研 究 團 隊, 並 已 連 續 12 年 參 加 德 國 Nomos 出 版 集 團 編 印 國 際 媒 體 雙 年 鑑 工 作,2003 年 則 赴 日 本 參 加 情 報 法 學 會 議 發 表 專 文, 刊 印 於 當 地 學 術 期 刊 之 中 新 聘 教 師 陳 彥 良 在 金 融 及 公 司 治 理 方 面 均 已 投 入 研 究, 並 與 我 國 及 德 國 實 務 界 人 士 有 直 接 之 互 動 展 望 未 來, 李 崇 僖 將 自 東 南 亞 科 技 法 律 近 年 快 速 演 變 之 研 究, 跨 入 區 域 法 律 研 究 領 域. 楊 通 軒 繼 參 與 我 國 與 德 國 PPP 合 作 計 畫, 再 以 兩 國 大 量 解 僱 及 勞 動 派 遣 等 法 制 深 入 研 究. 石 世 豪 則 繼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法 制 之 後, 跨 入 電 信 法 制 之 研 究. 陳 彥 良 結 合 勞 動 法 與 公 司 治 理 法 制 兩 大 領 域, 逐 步 探 索 經 濟 活 動 及 其 組 織 規 範 之 法 理 基 礎 由 於 法 學 界 專 業 期 刊 特 性, 未 必 以 所 謂 (T)SSCI 為 重 要 指 標!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均 有 大 量 專 論 發 表 於 實 務 界 普 遍 閱 讀 之 重 要 期 刊 ( 如 月 旦 法 學, 科 技 法 律 透 析 等 ), 成 果 甚 豐, 並 與 實 務 界 有 直 接 之 對 話, 進 而 參 與 各 項 專 業 諮 詢 工 作 22

23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語 傳 系 童 春 發 副 教 授, 兼 民 族 學 院 院 長, 專 長 在 宗 教 學 研 究, 對 長 老 教 會 神 學 有 相 當 深 入 的 研 究 近 年 來 更 專 注 於 排 灣 族 語 排 灣 族 文 化 歷 史 的 調 查 研 究 及 教 學 工 作, 著 作 頗 豐 孫 大 川 副 教 授, 兼 語 傳 系 民 發 所 主 任 所 長 研 究 領 域 主 要 是 哲 學 及 哲 學 人 類 學 十 幾 年 來 投 入 台 灣 原 住 民 文 化 後 振 工 作, 對 原 住 民 法 政 文 學 歷 史 及 其 當 代 議 題 多 所 涉 入 目 前 比 較 大 的 計 畫 有 :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歷 史 文 化 大 辭 典 (92-94) 秀 林 鄉 誌 (93-94) 93 年 族 語 教 學 觀 摩 計 劃 (93) 等 黃 東 秋 助 理 教 授, 專 攻 語 言 教 學, 並 精 研 阿 美 族 語, 參 與 國 內 外 學 術 會 議, 發 表 中 英 文 著 作 甚 夥 93 年 度 參 與 族 語 教 學 觀 摩 計 畫, 推 動 多 語 言 教 室 教 學 法, 引 起 廣 泛 的 共 鳴 林 蒔 慧 助 理 教 授, 專 長 為 語 言 學, 精 通 英 語 俄 語 捷 克 語, 除 教 學 外, 參 與 語 傳 系 族 語 工 作 坊, 並 多 次 出 席 東 歐 地 區 學 術 研 討 會, 乃 本 系 東 歐 學 術 交 流 方 面 的 主 要 橋 樑 民 發 所 高 德 義 助 理 教 授, 精 研 台 灣 原 住 民 法 政 議 題, 實 務 經 驗 亦 豐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案 之 研 究, 擬 定, 大 都 由 他 主 持 常 進 出 大 陸, 對 大 陸 少 數 民 族 問 題 有 深 入 瞭 解, 著 作 亦 豐 陳 毅 峰 助 理 教 授, 專 長 文 化 地 理 並 普 及 環 境 社 區 營 造 文 化 批 判 等 議 題 除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外, 參 與 秀 林 鄉 誌 編 撰 工 作, 負 責 空 間 變 遷 之 研 究 林 福 岳 助 理 教 授, 專 長 為 傳 播 學 研 究, 特 別 重 視 社 區 傳 播, 多 次 赴 泰 國 參 訪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族 群 所 教 師 各 在 其 專 業 領 域 表 現 傑 出 : 喬 健 先 生 是 國 家 講 座 教 授 ; 余 德 慧 是 卓 越 計 劃 主 持 人 ; 吳 天 泰 之 原 住 民 教 育 研 究 成 果 獲 日 本 愛 知 大 學 之 邀 發 表 論 文, 並 獲 得 美 國 Fulbright 獎 助 金, 赴 美 考 察 印 第 安 之 教 育 紀 駿 傑 教 授 是 教 育 部 多 元 文 化 計 劃 主 持 人, 並 多 年 負 責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劃 林 文 玲 老 師 是 影 像 人 類 學 之 專 家, 並 擔 任 台 灣 民 族 誌 影 像 學 會 之 理 事 長, 多 年 來 主 持 國 科 會 相 關 研 究 計 劃 民 文 系 范 麗 娟 老 師 是 社 會 學 專 業, 負 責 量 化 研 究 法 之 指 導 ; 趙 綺 芳 老 師 是 舞 蹈 人 類 學 專 業, 負 責 文 化 田 野 之 指 導 ; 楊 靜 姍 老 師 是 博 物 館 學 專 業, 負 責 博 物 館 專 門 課 程 今 年 新 進 四 位 教 師 - 蔡 怡 佳 葉 秀 燕 謝 若 蘭 劉 璧 榛, 分 別 是 宗 教 研 究, 文 化 社 會 學, 性 別 族 群 與 法 律, 文 化 人 類 學 之 專 業, 假 以 時 日, 必 能 大 展 長 才 會 計 學 系 本 校 有 多 項 獎 勵 教 師 教 學 研 究 進 修 計 畫 本 系 亦 積 極 配 合 教 師 申 請 這 些 補 助 教 學 輔 助 措 施 方 面 : 備 有 筆 記 型 電 腦 單 槍 投 影 機 等 教 學 輔 助 工 具, 提 供 老 師 使 用 老 師 亦 可 申 請 e-learning 教 學 網 站, 輔 助 教 學 具 體 成 效 : 本 系 黃 德 芬 教 師 獲 92 學 年 度 教 學 特 優 獎 研 究 方 面 : 本 系 申 請 經 濟 新 報 資 料 庫 及 真 像 王, 預 期 將 來 採 買 時 報 資 料 庫 供 老 師 研 究 教 學 使 用 另 外, 每 位 老 師 參 與 研 討 會 均 有 出 差 費 補 助, 林 穎 芬 老 師 (92 學 年 度 ) 出 國 參 加 研 討 會 ( 學 校 補 助 )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非 常 重 視 教 師 的 專 業 成 長, 並 制 定 各 項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與 研 究 質 量 的 措 施 例 如, 每 位 教 師 每 年 皆 編 列 20,000 元 的 設 備 費, 可 專 用 於 教 師 個 人 教 學 與 研 究 設 備 更 新 與 提 升 之 用 此 外, 教 師 23

24 每 年 亦 可 申 請 8000 元 以 內 的 參 加 國 內 學 術 活 動 的 差 旅 費, 還 有 2000 元 的 文 具 費 用 另 外, 若 教 師 欲 參 加 國 外 學 術 活 動, 或 是 出 國 進 修, 系 上 亦 會 協 助 教 師 依 校 級 相 關 奬 勵 辦 法 申 請 經 費 與 補 助 由 以 上 可 知 系 上 為 教 師 提 供 的 教 學 研 究 經 費 與 支 援 可 謂 相 當 充 足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各 位 老 師 皆 已 獲 得 博 士 學 位 所 以, 將 來 老 師 欲 在 國 內 外 進 修, 可 申 請 講 學 研 究 或 進 修 補 助 或 申 請 國 科 會 及 教 育 部 之 各 種 專 案 赴 國 內 外 做 中 長 期 研 習 與 進 修 計 畫 另 外 本 系 鼓 勵 老 師 參 與 國 內 外 之 研 討 會, 國 際 研 討 會 90 年 參 與 人 次 為 _1_,91 年 參 與 人 次 為 _3_,92 年 參 與 人 次 為 _1_ 及 93 年 參 與 人 次 為 _5_ 並 得 以 申 請 國 科 會 教 育 部 及 校 內 之 補 助 另 外 本 系 教 師 參 加 國 內 研 討 會, 90 年 參 與 人 次 為 _13_,91 年 參 與 人 次 為 _27_,92 年 參 與 人 次 為 _19_ 及 93 年 參 與 人 次 為 _9_ 本 系 教 師 亦 參 與 院 級 之 師 資 整 合 計 畫 而 接 受 近 每 年 近 百 個 小 時 之 Oracle ERP 種 子 師 資 訓 練 及 各 種 教 學 研 究 資 料 庫 及 軟 體 應 用 講 習 本 系 亦 鼓 勵 老 師 參 與 各 種 專 業 型 研 討 會, 以 增 進 教 師 之 新 知 識 及 專 業 知 識 能 力, 本 系 皆 可 以 交 通 及 住 宿 費 補 助 另 外, 本 校 對 於 各 級 教 師 優 秀 的 研 究 與 教 學 表 現 皆 訂 定 有 獎 勵 辦 法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成 立 不 滿 二 年, 目 前 正 積 極 邀 請 美 國 University of Michigan, Ann Arbor, Cornell University 及 加 拿 大 University of Montreal 等 學 校 之 中 在 數 學 規 劃 供 應 鏈 管 理 存 貨 理 論 以 及 物 流 與 運 輸 規 劃 方 面 之 專 家 與 教 授, 預 計 於 明 年 來 所 進 行 短 期 之 學 術 研 討, 藉 以 使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能 密 切 的 與 國 際 級 之 研 究 領 域 接 軌 與 互 動, 目 標 在 於 提 昇 本 所 之 教 學 研 究 水 準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於 民 國 91 年 夏 正 式 成 立 招 生 成 立 初 期 由 經 濟 學 系 鄭 治 明 教 授 蕭 朝 興 副 教 授 與 企 管 系 其 洪 坤 教 授 林 月 能 助 理 教 授 組 成 民 國 92 年 夏, 洪 坤 教 授 獲 國 科 會 獎 助 金, 申 請 休 假 半 年 前 往 美 國 華 盛 頓 大 學 進 修 民 國 93 年 夏, 再 增 池 祥 萱 林 士 貴 王 雍 智 三 位 新 進 助 理 教 授 教 師 多 屬 新 進 學 者, 基 礎 課 程 中 數 學 領 域 吃 重, 然 學 生 卻 多 來 自 第 一 類 組, 故 教 學 方 法 須 以 數 學 紮 根 為 方 向 為 紮 實 學 生 數 理 根 基,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與 應 用 數 學 系 協 議,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同 意 自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起, 轉 讓 教 員 名 額 一 名 予 應 用 數 學 系, 應 用 數 學 系 同 意 以 助 理 教 授 副 教 授 或 教 授 以 上 教 員 為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開 設 六 門 課 程, 不 以 師 資 不 足 為 由 拒 絕 以 下 為 開 設 課 程 : 科 目 學 分 數 微 積 分 ( 一 ) 3 學 分, 每 年 第 一 學 期 開 課, 財 金 系 學 生 優 先 選 課 微 積 分 ( 二 ) 3 學 分, 每 年 第 二 學 期 開 課, 財 金 系 學 生 優 先 選 課 基 礎 機 率 3 學 分, 每 年 第 一 學 期 開 課, 財 金 系 學 生 優 先 選 課 統 計 學 3 學 分, 每 年 第 二 學 期 開 課, 財 金 系 學 生 優 先 選 課 精 算 學 3 學 分, 每 年 第 一 學 期 開 課, 財 金 系 學 生 優 先 選 課 時 間 序 列 分 析 3 學 分, 每 年 第 二 學 期 開 課, 財 金 系 學 生 優 先 選 課, 可 透 過 協 議 修 正 24

25 本 校 對 於 各 級 教 師 優 秀 的 研 究 表 現 均 訂 定 有 獎 勵 辦 法, 本 系 教 師 蕭 朝 興 副 教 授 於 九 十 學 年 度 榮 獲 本 校 新 進 教 師 傑 出 研 究 獎 勵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師 資 均 為 博 士, 所 內 教 師 可 以 申 請 國 科 會 計 畫 或 國 外 補 助 出 國 進 行 短 期 或 一 年 的 休 假 進 修 研 究 過 去 三 年 有 一 位 王 鴻 濬 教 授 獲 美 國 Fulbright 獎 助 金, 申 請 休 假 一 年 前 往 美 國 耶 魯 大 學 進 修 每 位 教 師 專 業 授 課 的 每 一 門 課 程 均 補 助 一 位 碩 士 級 研 究 生 協 助 教 學 事 務 每 位 教 師 均 可 向 國 科 會 及 學 校 申 請 國 外 研 討 會 補 助, 學 校 經 費 上 限 每 人 為 一 年 三 萬 元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多 屬 新 進 學 者, 基 礎 課 程 偏 重 理 工 領 域, 然 學 生 卻 多 來 自 第 一 類 組, 故 我 們 特 別 強 調 教 學 的 重 要 本 系 於 90 年 8 月 禮 聘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陳 英 亮 教 授,93 年 8 月 借 調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資 科 系 楊 維 邦 教 授 到 本 系 服 務 藉 由 教 授 級 師 資 的 加 入 來 引 領 本 系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精 進, 一 直 是 本 系 努 力 的 方 向 本 校 對 於 各 級 教 師 優 秀 的 研 究 表 現 均 訂 定 有 獎 勵 辦 法, 本 系 教 師 邱 素 文 於 92 學 年 度 榮 獲 本 校 新 進 教 師 傑 出 研 究 獎 勵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鼓 勵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提 供 出 差 費 給 參 與 學 術 研 討 會 或 教 學 工 作 坊 的 教 師 ; 擔 任 教 授 者, 每 七 年 可 申 請 一 年 進 修 假, 所 上 全 力 提 供 行 政 與 排 課 上 的 支 援 ; 並 在 行 政 上 積 極 鼓 勵 教 師 爭 取 院 校 級 教 學 與 研 究 獎 勵 (2) 專 任 教 師 薪 資 待 遇 結 構 本 校 社 會 科 類 組 92 年 度 共 有 專 任 師 資 94 位, 其 中 教 授 21 位 副 教 授 38 位 助 理 教 授 32 位 講 師 3 位, 待 遇 結 構 均 依 公 教 員 工 薪 資 給 與 標 準 處 理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共 有 專 任 教 師 5 名, 其 背 景 各 具 專 長, 包 括 : 歷 史 與 哲 學 ( 崔 光 宙 教 授 ) 心 理 與 輔 導 ( 唐 淑 華 教 授 ) 行 政 與 政 策 ( 張 志 明 副 教 授 ) 媒 體 與 科 技 ( 高 台 茜 副 教 授 ) 以 及 課 程 與 教 學 ( 顧 瑜 君 副 教 授 ) 等 本 系 專 業 教 師 薪 資 待 遇 比 照 教 育 部 規 定 25

26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薪 資 待 遇 依 公 教 員 工 薪 資 給 與 標 準 處 理, 並 未 有 額 外 薪 資 給 與 之 措 施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薪 資 待 遇 結 構 係 由 學 校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標 準 所 核 定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現 有 專 任 師 資 5 名, 其 中 教 授 3 名 助 理 教 授 2 名, 另 有 7 名 副 教 授 以 上 兼 任 師 資, 待 遇 結 構 均 依 公 教 員 工 薪 資 給 與 標 準 處 理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財 法 所 現 有 專 任 師 資 教 授 1 名 副 教 授 1 名 助 理 教 授 3 名 薪 資 悉 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並 無 特 殊 待 遇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語 傳 系 目 前 有 副 教 授 2 名, 助 理 教 授 2 名 民 發 所 助 理 教 授 3 名 九 十 三 年 度 將 積 極 增 聘 教 師 本 系 所 專 任 教 師 薪 資 待 遇 遵 照 教 育 部 規 定 辦 理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族 群 所 今 年 2 位 老 師 升 等 順 利 目 前 所 上 有 4 位 正 教 授,1 位 副 教 授, 並 即 將 成 立 博 士 班, 預 期 可 吸 引 資 質 優 異 之 學 生, 展 開 更 深 度 之 研 究 民 文 系 系 上 有 副 教 授 1 人 6 位 助 理 教 授, 待 遇 結 構 均 依 公 教 員 工 薪 資 給 與 標 準 處 理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專 任 教 師 含 副 教 授 3 位 助 理 教 授 3 位 專 案 教 師 1 位 其 薪 資 待 遇 依 公 教 員 工 薪 資 給 與 標 準 處 理, 並 未 有 額 外 薪 資 給 與 之 措 施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專 任 教 師 含 教 授 3 位 副 教 授 7 位 助 理 教 授 4 位, 其 薪 資 待 遇 依 本 系 專 業 教 師 薪 資 待 遇 比 照 教 育 部 規 定, 並 未 有 額 外 薪 資 給 與 之 措 施 26

27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專 任 教 師 含 副 教 授 3 位 助 理 教 授 3 位, 教 授 皆 有 10 年 以 上 之 年 資, 副 教 授 者 5 年 至 10 年 間 年 資, 助 理 教 師 有 3 年 至 7 年 年 資 其 薪 資 待 遇 依 公 教 員 工 薪 資 給 與 標 準 處 理, 並 未 有 額 外 薪 資 給 與 之 措 施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目 前 專 任 教 師 含 副 教 授 1 位 助 理 教 授 2 位 其 薪 資 待 遇 依 公 教 員 工 薪 資 給 與 標 準 處 理, 並 未 有 額 外 薪 資 給 與 之 措 施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師 資 共 計 有 : 教 授 1 人 副 教 授 1 人 助 理 教 授 4 人, 其 中 教 授 均 有 10 年 以 上 年 資 ; 副 教 授 者 5 年 至 10 年 間 之 年 資 ; 助 理 教 授 多 為 新 進 教 師, 待 遇 結 構 均 依 公 教 員 工 薪 資 給 與 標 準 處 理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薪 資 依 照 學 校 規 定 視 教 師 服 務 年 資 而 支 給 目 前 教 授 1 名 副 教 授 3 名 副 教 授 年 資 在 10 年 以 上 者 有 2 位 二 位 為 2-3 年, 待 遇 結 構 均 依 公 教 員 工 薪 資 給 與 標 準 處 理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師 資 共 計 有 : 教 授 2 人 副 教 授 2 人 助 理 教 授 4 人, 其 中 教 授 均 有 20 年 以 上 年 資 ; 副 教 授 者 5 年 至 10 年 間 之 年 資 ; 助 理 教 授 多 為 新 進 教 師, 待 遇 結 構 均 依 公 教 員 工 薪 資 給 與 標 準 處 理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目 前 師 資 共 計 有 : 教 授 1 人 副 教 授 3 人, 其 中 教 授 有 10 年 以 上 年 資 ; 副 教 授 者 5 年 至 10 年 間 之 年 資, 待 遇 結 構 均 依 公 教 員 工 薪 資 給 與 標 準 處 理 (3) 遴 聘 講 座 教 授 措 施 與 推 動 情 形 本 校 於 92 年 12 月 開 始 施 行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講 座 教 授 設 置 辦 法, 社 會 科 類 組 的 各 系 所 將 依 各 學 院 編 組 以 跨 系 所 的 方 式, 共 同 推 舉 學 養 專 精 的 傑 出 學 者, 擔 任 講 座 教 授, 強 化 與 提 升 本 校 社 會 科 27

28 類 組 的 師 資 陣 容 與 研 究 水 準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系 目 前 尚 未 聘 請 客 座 教 授,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洽 聘 國 內 外 優 秀 的 資 深 教 授 擔 任 客 座 教 授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預 計 聘 請 台 大 退 休 教 授 柯 永 河 為 客 座 教 授, 目 前 正 聯 絡 洽 談 中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校 於 92 年 12 月 開 始 實 施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講 座 教 授 設 置 辦 法, 本 系 正 密 切 注 意 國 內 外 知 名 經 濟 學 者 之 動 向, 積 極 爭 取 來 校 擔 任 講 座 教 授, 以 強 化 與 提 升 本 系 及 其 他 相 關 系 所 之 師 資 陣 容 與 研 究 水 準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本 系 目 前 尚 未 聘 請 客 座 教 授,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洽 聘 國 內 外 優 秀 的 資 深 教 授 擔 任 客 座 教 授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依 學 校 規 定 辦 理 目 尚 無 遴 聘 講 座 教 授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系 目 前 尚 未 聘 請 客 座 教 授,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洽 聘 國 內 外 優 秀 的 資 深 教 授 擔 任 客 座 教 授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創 所 所 長 喬 健 教 授 榮 膺 教 育 部 國 家 講 座 教 授, 在 所 內 推 動 底 層 社 會 之 研 究 並 開 設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概 論 課 程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尚 未 聘 請 客 座 教 授,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洽 聘 國 內 外 優 秀 的 資 深 教 授 擔 任 客 座 教 授 28

29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尚 未 聘 請 客 座 教 授,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洽 聘 國 內 外 優 秀 的 資 深 教 授 擔 任 客 座 教 授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尚 未 聘 請 客 座 教 授,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洽 聘 國 內 外 優 秀 的 資 深 教 授 擔 任 客 座 教 授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系 目 前 尚 未 聘 請 客 座 教 授,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洽 聘 國 內 外 優 秀 的 資 深 教 授 擔 任 客 座 教 授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尚 未 聘 請 客 座 教 授,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洽 聘 國 內 外 優 秀 的 資 深 教 授 擔 任 客 座 教 授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系 目 前 尚 未 聘 請 客 座 教 授,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洽 聘 國 內 外 優 秀 的 資 深 教 授 擔 任 客 座 教 授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尚 未 聘 請 客 座 教 授,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洽 聘 國 內 外 優 秀 的 資 深 教 授 擔 任 客 座 教 授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系 目 前 尚 未 聘 請 客 座 教 授,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洽 聘 國 內 外 優 秀 的 資 深 教 授 擔 任 客 座 教 授 (4) 師 資 結 構 及 教 師 專 長 與 類 組 發 展 方 向 及 特 色 之 關 聯 性 由 於 社 會 學 類 組 跨 管 理 學 院 人 文 暨 社 會 科 學 院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因 此 發 展 上 係 依 各 學 院 特 色 規 劃 做 法 上 係 鼓 勵 各 系 所 擬 定 二 三 個 最 能 整 合 全 系 所 研 究 人 力 而 具 有 特 色 的 研 究 重 點 及 領 域, 並 成 立 專 業 研 究 群, 推 動 及 進 行 整 合 性 的 開 發 研 究 由 於 員 額 不 多, 教 師 聘 任 皆 經 精 選, 品 質 齊 整, 容 易 建 立 精 兵 制, 集 中 在 有 特 色 的 領 域 去 研 究, 比 較 能 有 突 出 的 表 現 近 年 來, 在 教 育 部 推 動 大 學 分 類 及 追 求 卓 越 等 政 策 下, 使 得 資 源 及 人 才 愈 往 少 數 大 學 集 中, 嚴 重 地 壓 縮 了 新 興 大 學 之 發 展 空 間 此 外, 由 於 國 內 同 領 域 系 所 之 大 肆 擴 充, 使 得 多 數 大 學 之 研 究 生 素 質 不 夠 理 想, 而 影 響 了 研 究 工 作 之 進 展 因 此, 這 種 劣 勢 並 非 完 全 不 能 解 決 應 該 配 合 員 額 的 精 29

30 簡 建 立 精 兵 制, 將 資 源 匯 整 集 中 投 注 在 很 有 特 色 的 少 數 研 究 領 域 上 ; 引 導 教 師, 善 用 資 源, 以 物 盡 其 用, 不 作 無 謂 之 設 備 膨 脹 與 浪 費 於 此 資 源 整 合 時, 教 師 研 究 可 以 於 系 內 整 合 也 可 有 跨 系 整 合,, 彼 此 間 有 緊 密 的 相 關 性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共 有 專 任 教 師 5 名, 其 背 景 各 具 專 長, 包 括 : 歷 史 與 哲 學 ( 崔 光 宙 教 授 ) 心 理 與 輔 導 ( 唐 淑 華 教 授 ) 行 政 與 政 策 ( 張 志 明 副 教 授 ) 媒 體 與 科 技 ( 高 台 茜 副 教 授 ) 以 及 課 程 與 教 學 ( 顧 瑜 君 副 教 授 ) 等 五 大 領 域 皆 均 衡 發 展, 頗 能 兼 顧 教 育 學 術 發 展 之 完 整 性 與 獨 特 性 本 所 近 年 來 尤 其 著 重 在 情 意 教 育 美 感 教 育 及 電 腦 多 媒 體 教 學 與 應 用 本 所 未 來 發 展 重 點 除 了 仍 將 提 供 研 究 生 在 教 育 理 論 基 礎 與 研 究 方 法 等 專 業 知 識 外, 亦 將 提 昇 各 級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人 員 之 教 育 與 行 政 專 業 知 能 提 昇 其 專 業 素 養 培 養 在 職 中 小 學 教 師 在 學 校 行 政 經 營 及 策 略 等 此 外, 本 所 亦 將 配 合 區 域 性 需 要, 探 討 原 住 民 文 化 特 質 以 謀 求 其 教 育 水 準 之 提 昇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之 發 展 相 關 規 劃 為 : 開 拓 重 大 災 難 後 心 理 創 傷 之 心 理 復 健 技 術 推 動 司 法 心 理 學 領 域 擴 展 健 康 心 理 學 領 域 擴 展 後 現 代 社 會 建 構 心 理 治 療 領 域 臨 床 心 理 學 的 本 土 轉 化, 目 前 師 資 之 研 究 方 向 與 專 長 分 屬 此 五 大 領 與, 未 來 待 聘 師 資 亦 將 朝 此 五 大 領 域 發 展, 以 配 合 本 系 發 展 方 向 與 特 色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現 有 專 任 師 資 教 授 1 名 副 教 授 5 名 助 理 教 授 8 名, 另 有 4 名 兼 任 講 師 擔 任 民 法 商 事 法 以 及 支 援 外 系 經 濟 學 等 課 程, 其 他 支 援 師 資 來 自 管 理 學 院 及 理 工 學 院 經 濟 系 未 來 學 術 發 展 重 點 為 國 際 經 濟 產 業 經 濟 應 用 個 體 等 領 域 經 濟 系 近 年 來 新 聘 師 資 在 學 術 研 究 領 域 具 有 高 度 同 質 性, 密 切 配 合 重 點 發 展 方 向, 鼓 勵 合 作 從 事 研 究 計 畫, 希 望 能 夠 形 成 具 有 競 爭 力 的 研 究 合 作 團 隊, 發 揮 小 而 美 的 精 神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現 有 專 任 師 資 5 名, 其 中 教 授 3 名 助 理 教 授 2 名, 另 有 7 名 副 教 授 以 上 兼 任 師 資, 協 助 教 學 及 論 文 指 導 公 行 所 的 學 術 發 展 重 點 在 於 全 球 化 區 域 化 下 的 公 共 治 理 與 公 共 政 策 及 大 陸 公 共 治 理 和 兩 岸 公 共 政 策 公 行 所 所 受 限 於 師 資 員 額, 除 發 展 本 身 既 有 特 色 外, 並 藉 由 整 合 本 校 其 他 相 關 系 所 師 資 及 教 學 資 源, 發 展 成 為 科 際 整 合 的 研 究 所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至 92 學 年 下 學 期 為 止,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計 有 教 授 1 名 副 教 授 1 名 助 理 教 授 2 名, 目 前 尚 稱 30

31 均 衡 ; 未 來 專 任 教 師 陸 續 升 等, 如 有 可 能 新 聘 專 任 教 師, 則 結 構 將 可 持 續 維 持 穩 定 至 92 學 年 下 學 期 為 止, 本 所 教 師 專 長 涵 蓋 競 爭 法 勞 動 法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公 司 及 民 事 財 產 法 等 領 域, 與 本 所 教 學 所 需 財 經 法 律 核 心 領 域 相 符 ( 本 學 期 增 聘 1 名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專 長 為 公 司 治 理 及 金 融 法 制, 師 資 結 構 逐 漸 穩 定 ) 至 於 未 來 發 展 學 士 後 法 律 專 業 教 育, 則 尚 缺 程 序 法 及 刑 事 法 相 關 領 域 專 任 教 師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語 傳 系 研 究 發 展 的 方 向 有 三 :( 一 ) 族 語 及 語 言 學 ( 二 ) 原 住 民 文 學 ( 三 ) 民 族 傳 播 目 前 林 蒔 慧 助 理 教 授 黃 東 秋 助 理 教 授 童 春 發 副 教 授 搭 配 負 責 語 言 學 與 族 語 研 究 教 學 工 作 孫 大 川 副 教 授 主 要 負 擔 原 住 民 文 學 文 獻 學 神 話 祭 儀 之 研 究 教 學 工 作 ; 童 春 發 院 長 亦 搭 配 負 擔 一 班 原 住 民 文 化 研 究 教 學 之 工 作 民 發 所 林 福 岳 助 理 教 授 除 在 所 裡 負 責 有 關 傳 播 課 群 之 教 學 研 究 外, 亦 支 援 語 傳 系 民 族 傳 播 的 課 程 民 發 所 發 展 方 向 有 二 :( 一 ) 法 政 經 濟 課 群 ( 二 ) 社 會 傳 播 課 群 高 德 義 助 理 教 授 主 要 負 責 法 政 經 濟 課 群 之 教 學 研 究 工 作 ; 而 陳 毅 峰 林 福 岳 兩 位 助 理 教 授, 則 搭 配 負 責 社 會 傳 播 課 群 之 教 學 研 究 工 作 在 師 資 未 充 實 之 前, 本 系 所 除 延 聘 若 干 兼 任 教 授 外, 也 積 極 與 族 群 所 民 文 系 合 作, 依 發 展 課 群 之 需 要, 請 系 所 相 關 專 長 教 授 配 合 支 援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族 群 所 喬 健 教 授 負 責 階 層 研 究 文 化 理 論 等 課 程 ; 余 德 慧 老 師 專 長 為 本 土 心 理 學 ; 吳 天 泰 是 原 住 民 教 育 與 教 育 人 類 學 ; 紀 駿 傑 是 環 境 社 會 學 ; 林 文 玲 是 性 別 與 影 像 人 類 學, 充 分 在 各 重 要 領 域 獨 領 風 騷 民 文 系 中 趙 綺 芳 老 師 榮 登 今 年 院 之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並 準 備 升 等 為 副 教 授 ; 范 老 師 多 年 來 擔 任 國 科 會 專 案 主 持 人 ; 楊 老 師 及 4 位 新 進 老 師 均 在 國 內 專 業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發 表 論 文 或 講 評, 為 國 內 族 群 研 究 增 加 了 生 力 軍 民 文 系 兩 大 學 群 之 發 展 ( 基 礎 研 究 與 應 用 ) 由 於 係 新 系 均 待 各 老 師 開 設 更 多 相 關 課 程 與 從 事 研 究 方 能 建 立 特 色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專 任 師 資 專 長 涵 蓋 財 務 會 計 管 理 會 計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及 計 量 方 法, 大 多 負 責 理 論 課 程 之 教 授, 請 見 下 表 實 務 課 程 大 多 聘 任 花 蓮 本 地 學 有 專 精 或 極 具 經 驗 之 專 家 學 者 擔 任, 如 稅 務 法 規 教 師 為 國 稅 局 花 蓮 分 局 主 秘, 稅 務 會 計 與 政 府 會 計 教 師 為 國 稅 局 花 蓮 分 局 局 長, 會 計 實 務 由 花 蓮 市 區 會 計 師 擔 任 授 課 証 交 法 由 退 休 之 教 授 擔 任 ( 寫 作 相 關 參 考 書 多 本, 且 有 近 30 年 之 授 課 經 驗 ) 法 律 經 濟 學 課 程 與 管 理 課 程 則 由 本 校 他 系 老 師 支 援 可 謂 本 系 教 師 專 長 與 類 組 發 展 方 向 契 合, 請 見 下 表 除 聘 有 本 地 專 家 擔 負 實 務 課 程 之 講 授 外, 常 邀 請 學 者 專 家 蒞 本 系 演 講 或 舉 辦 研 討 會, 增 長 教 師 與 同 學 接 觸 新 知 機 會, 使 本 系 師 資 成 長 既 符 時 代 性 又 符 實 用 性 31

32 結 構 專 長 課 程 專 任 教 師 財 務 會 計 初 會 中 會 高 會 審 計 財 報 分 析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管 會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成 本 與 管 理 研 討 會 計 資 訊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會 計 資 料 處 理 會 審 軟 體 應 用 電 腦 審 計 計 量 統 計 學 數 量 方 法 兼 任 教 師 實 務 課 程 會 計 實 務 稅 務 會 計 稅 務 法 規 證 交 法 政 府 會 計 外 系 支 援 管 理 學 電 腦 概 論 民 法 概 要 商 事 法 財 務 管 理 投 資 學 總 體 經 濟 學 個 體 經 濟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涵 概 多 元 領 域 專 長, 包 括 了 企 業 管 理 各 專 業 領 域, 目 前 14 位 專 任 教 師 中, 決 策 模 式 領 域 師 資 一 位, 生 管 與 作 業 研 究 領 域 師 資 共 兩 位, 財 務 金 融 領 域 師 資 共 兩 位, 資 訊 管 理 領 域 師 資 兩 位, 策 略 管 理 領 域 師 資 共 兩 位, 行 銷 管 理 領 域 師 資 共 三 位, 組 織 行 為 與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領 域 師 資 一 位, 管 理 經 濟 領 域 師 資 一 位 在 14 位 專 任 教 師 中, 偏 向 數 量 化 模 型 與 分 析 的 師 資 約 7 位, 此 種 偏 向 管 理 科 學 取 向 的 規 劃 重 點 為 本 系 特 色 之 一 不 過, 為 均 衡 各 領 域 發 展, 本 系 仍 將 積 極 招 募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行 銷 管 理 資 訊 管 理 等 相 關 專 業 領 域 之 師 資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因 本 系 大 學 部 與 碩 士 班 目 前 之 師 資 正 逢 擴 充 期 因 此, 發 展 方 向 及 特 色 並 未 明 顯 定 位, 目 前 本 系 大 學 部 按 師 資 專 長 情 況 規 劃 以 國 際 財 務 管 理 及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與 電 子 化 企 業 為 主 目 前 八 位 師 資 可 涵 蓋 前 二 領 域 因 此, 目 前 增 聘 師 資 將 以 此 電 子 化 企 業 之 師 資 為 主 要 考 量 然 而, 為 提 昇 本 系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水 準, 本 系 擬 爭 取 增 設 博 士 班, 規 劃 未 來 增 聘 專 任 之 師 資, 以 國 際 財 務 資 訊 與 國 際 電 子 化 企 業 兩 領 域 為 主, 以 強 化 本 系 發 展 特 色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目 前 有 師 資 3 員, 未 來 將 積 極 邀 聘 另 一 員, 師 資 整 體 規 劃 係 依 本 所 在 運 籌 策 略 供 應 鏈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與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等 四 個 方 向 為 核 心, 將 以 具 有 運 輸 與 物 流 或 庫 存 與 供 應 鏈 之 專 長 師 資, 進 行 混 合 且 平 衡 之 組 合, 並 與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相 關 系 所 之 師 資 互 動, 達 成 整 合 之 目 的, 俾 便 未 來 3 至 5 年 研 究 發 展 能 朝 物 流 運 籌 及 供 應 鏈 管 理 等 方 向 有 效 的 進 行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配 合 集 中 資 源 研 究, 未 來 本 系 教 學 與 研 究 規 劃 將 強 調 於 兩 個 主 題, 一 是 行 為 財 務 學, 另 一 是 財 務 工 程 與 金 融 創 新 以 本 系 現 有 師 資 形 態 與 研 究 特 質, 三 人 ( 洪 坤 教 授 蕭 朝 興 副 教 授 池 祥 萱 助 理 教 授 林 士 貴 王 雍 智 助 理 教 授 ) 可 歸 納 於 行 為 財 務 學, 三 人 ( 林 月 能 助 理 教 授 林 士 貴 助 理 教 授 王 雍 智 助 理 教 授 ) 為 財 務 工 程 與 金 融 創 新, 未 來 一 年 招 募 新 師 資 也 將 遵 循 此 32

33 原 則, 以 符 合 兩 主 題 之 研 究 形 師 資 為 優 先 招 募 之 目 標, 並 儘 量 網 羅 於 學 術 界 上 既 有 地 位 的 資 深 學 者 加 入, 帶 領 提 昇 本 系 的 研 究 品 質 未 來 一 年 預 計 兩 主 題 研 究 群 將 至 少 為 三 人 ; 三 年 後 投 身 兩 主 題 之 教 授 群 皆 可 達 五 人 如 此 不 但 可 建 立 本 系 之 特 色, 也 可 以 集 中 資 源, 提 昇 本 系 研 究 能 量 與 成 就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環 境 所 92 年 度, 共 聘 有 5 位 師 資 王 鴻 濬 教 授 專 長 於 環 境 政 策 之 經 濟 分 析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梁 明 煌 副 教 教 授 專 長 環 境 教 育 環 境 衝 突 管 理 自 然 保 育, 蔡 建 福 副 教 授 專 長 環 境 規 劃 社 區 營 造, 蘇 銘 千 副 教 授 專 長 環 境 管 理 環 境 污 染 控 制 規 劃,92 年 度 7 月 剛 離 職 的 施 文 真 副 教 授 專 長 環 境 法 國 際 經 濟 貿 易 組 織, 目 前 正 進 行 公 開 遴 聘 作 業 中, 預 定 在 93 年 度 下 學 期 或 94 學 年 度 起 起 聘 本 所 屬 於 科 際 整 合 的 學 類, 同 時 跨 管 理 法 政 規 劃 與 環 境 學 類, 透 過 整 合 發 展 出 統 合 管 理 解 決 環 境 問 題 特 色 的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資 管 學 門 基 本 上 涵 蓋 資 訊 管 理 與 決 策 三 大 領 域, 本 系 現 有 專 任 師 資 8 名, 分 別 平 均 涵 蓋 上 述 三 大 領 域 然 而, 為 更 豐 富 本 系 在 各 領 域 上 的 研 究, 並 爭 取 增 設 碩 博 士 班, 擬 規 劃 於 未 來 增 聘 專 任 師 資 3 名, 並 將 名 額 彈 性 分 配 於 電 子 商 務 知 識 管 理 與 數 位 內 容 三 個 研 究 領 域, 以 強 化 本 系 發 展 特 色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之 發 展 方 向 在 觀 光 暨 遊 憩 資 源 管 理 休 閒 社 會 學 環 境 教 育 與 解 說 觀 光 遊 憩 產 業 分 析 與 發 展, 並 且 注 重 東 部 基 本 自 然 與 文 化 資 料 之 調 查 與 分 析, 藉 由 基 礎 研 究 與 實 際 應 用 之 結 合, 以 落 實 永 續 觀 光 遊 憩 資 源 之 經 營 在 資 源 管 理 面 向, 兩 位 相 關 教 師 的 專 長 分 別 是 觀 光 遊 憩 管 理 規 劃 國 家 公 園 經 營 管 理 遊 憩 衝 擊 生 態 觀 光 及 環 境 教 育 與 解 說 ; 在 休 閒 社 會 學 面 向, 相 關 教 師 的 專 長 為 遊 憩 行 為 休 閒 哲 學 基 礎 休 閒 遊 憩 理 論 休 閒 價 值 觀 與 態 度 ; 在 觀 光 產 業 面 向, 相 關 教 師 的 專 長 為 旅 館 經 營 管 理 觀 光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等 整 體 而 言, 教 師 專 長 與 發 展 本 所 方 向 及 特 色 之 關 聯 性 密 切 (5) 師 生 比 情 形 師 資 改 善 計 畫 落 實 情 況 與 未 來 成 長 計 畫 社 會 科 類 組 中, 各 系 生 師 比 從 7:1 到 34:1, 平 均 為 20:1 的 生 師 比, 普 遍 接 近 教 育 部 定 25: 1 的 標 準 值, 除 指 導 研 究 生 論 文 研 究 及 專 題 報 告 等 學 分 外, 平 均 每 人 每 學 期 的 授 課 門 數, 約 在 二 至 三 門 33

34 教 育 研 究 所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 : :1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90 NA NA NA : :1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 : :1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 : :1 34

35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90 NA NA NA : :1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 : :1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 : :1 會 計 學 系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 : :1 35

36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 : :1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 : :1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90 NA NA NA 91 NA NA NA :1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90 NA NA NA : :1 36

37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 : :1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 : :1 觀 光 暨 遊 憩 研 究 所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生 師 比 例 : : :1 教 育 研 究 所 90 學 年 度 專 任 教 師 5 人 兼 任 教 師 2 人, 學 生 人 數 90 人 ( 碩 士 班 41 人 碩 專 班 49 人 ) 師 生 比 為 1:33 91 學 年 度 專 任 教 師 5 人 兼 任 教 師 2 人, 學 生 人 數 115 人 ( 碩 士 班 42 人 碩 專 班 73 人 ) 師 生 比 為 1:42 92 學 年 度 專 任 教 師 5 人 兼 任 教 師 4 人, 學 生 人 數 108 人 ( 碩 士 班 38 人 碩 專 班 70 人 ) 師 生 比 為 1:36 37

38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91 學 年 度 共 有 學 生 47 名, 專 任 教 師 3 名, 師 生 比 為 1:15,92 學 年 度 共 有 學 生 101 名, 專 任 教 師 4 名, 師 生 比 為 1:25, 皆 在 教 育 部 1:25 的 標 準 值 內, 但 本 系 教 師 員 額 尚 不 足, 為 因 應 本 系 未 來 自 然 增 班, 正 積 極 招 聘 專 任 教 師, 自 93 學 年 度 起 將 陸 續 徵 聘 教 師 8 名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由 於 近 三 年 來 碩 士 班 持 續 擴 編 及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人 數 自 然 增 長, 經 濟 系 92 學 年 師 生 比 為 1:24.9 未 來 各 單 位 除 持 續 增 聘 專 任 師 資 外, 將 透 過 邀 聘 兼 任 教 師 方 式, 補 充 各 單 位 教 師 專 長 所 不 及 的 領 域, 協 助 分 擔 指 導 研 究 生 之 責 任, 擴 大 學 生 課 程 與 研 究 的 選 擇 空 間 與 機 會 同 時 配 合 學 校 相 關 獎 勵 措 施 及 辦 法, 以 合 聘 方 式 邀 請 其 他 研 究 機 構 研 究 人 員 加 入 本 校 教 學 與 研 究 架 構, 並 積 極 爭 取 國 內 外 知 名 學 者 來 校 擔 任 講 座 教 授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由 於 近 三 年 來 碩 士 班 持 續 擴 編 及 研 究 生 人 數 自 然 增 長, 公 行 所 目 前 師 生 比 為 1:39.4, 比 例 稍 為 偏 高, 主 要 原 因 在 於 公 行 所 每 年 招 收 在 職 專 班 學 生 30 人, 以 及 研 究 生 修 業 年 限 大 多 為 3 年 未 來 各 單 位 除 持 續 增 聘 專 任 師 資 外, 將 透 過 邀 聘 兼 任 教 師 方 式, 補 充 各 單 位 教 師 專 長 所 不 及 的 領 域, 協 助 分 擔 指 導 研 究 生 之 責 任, 擴 大 學 生 課 程 與 研 究 的 選 擇 空 間 與 機 會 同 時 配 合 學 校 相 關 獎 勵 措 施 及 辦 法, 以 合 聘 方 式 邀 請 其 他 研 究 機 構 研 究 人 員 加 入 本 校 教 學 與 研 究 架 構, 並 積 極 爭 取 國 內 外 知 名 學 者 來 校 擔 任 講 座 教 授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師 生 比 為 1:18.2 未 來 擬 敦 請 本 校 有 法 律 課 程 相 關 系 所 增 聘 具 法 律 專 長 背 景 之 師 資, 並 爭 取 於 共 同 科 中 開 設 法 律 相 關 學 程 增 聘 法 律 專 長 師 資, 尤 其 應 優 先 聘 請 程 序 法 及 刑 事 法 專 任 教 師, 藉 以 建 構 完 整 法 律 專 業 訓 練 能 量, 逐 步 推 動 學 士 後 法 律 專 業 教 育, 吸 納 本 校 各 系 及 其 他 校 院 具 不 同 專 業 背 景 之 學 士 畢 業 生, 投 入 法 律 相 關 專 業 工 作, 提 升 法 律 專 業 品 質 並 擴 大 其 知 識 基 礎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語 傳 系 師 生 比 為 (4/189) 九 十 三 年 度 下 學 期 預 訂 增 聘 語 言 學 教 師 1~2 名, 傳 播 學 教 師 1~2 名, 法 政 經 濟 專 長 教 師 1 名 並 計 畫 在 九 十 五 年 度 補 齊 名 額 本 系 因 民 族 特 色 的 需 求, 具 適 當 專 長 人 才 不 易 取 得 ; 尤 其 本 系 還 得 考 慮 具 民 族 身 分 教 師, 優 先 延 聘, 更 增 加 人 才 延 攬 上 的 困 難 度 唯 目 前 已 掌 握 原 住 民 國 內 外 博 士 生 修 業 動 態 資 訊, 相 信 可 以 兩 全 其 美 民 發 所 師 生 比 為 (4/45) 未 來 師 資 將 朝 向 與 語 傳 系 及 整 個 民 族 學 院 一 併 思 考 的 方 向 來 規 劃 38

39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族 群 所 師 生 比 (5/107), 因 在 職 專 班 之 設 立 須 要 更 多 教 授 加 入, 民 文 系 之 成 立, 適 時 解 決 此 一 困 境 民 文 系 師 生 比 (12/181), 今 年 正 增 聘 中, 民 文 系 預 定 聘 人 方 向 為 民 族 音 樂 文 化 行 政 及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研 究 等, 族 群 所 則 聘 請 人 類 學 與 心 理 學 研 究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相 關 專 長 者, 預 計 二 年 內, 課 程 會 因 人 員 到 齊 而 逐 漸 完 備, 今 系 所 共 有 12 位 專 任 教 師, 預 計 再 增 聘 2~4 位, 將 可 使 課 程 更 豐 富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由 於 會 計 博 士 人 數 稀 少, 本 系 聘 任 要 求 又 嚴, 增 聘 師 資 一 直 是 本 系 的 挑 戰 及 應 努 力 之 目 標 從 91 學 年 度, 聘 任 會 計 學 博 士 班 同 學 為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以 為 師 資 之 儲 備 及 培 養 聘 任 教 師 或 博 士 生 仍 是 持 續 努 力 的 目 標 學 生 人 數 專 任 教 師 人 數 兼 任 教 師 人 數 他 系 支 援 師 資 生 師 比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14 位 專 任 教 師 中, 教 授 有 3 位, 副 教 授 有 7 位, 助 理 教 授 有 4 位, 全 部 皆 擁 有 博 士 學 位 目 前 專 任 教 師 之 師 生 比 為,14 比 378( 另 有 他 系 支 援 本 系 教 師 7 人, 兼 任 教 師 9 人 ), 本 系 目 前 尚 有 員 額, 俟 近 期 增 聘 師 資 後, 師 生 比 將 預 期 向 下 調 整 在 未 來 發 展 上 除 應 在 已 具 競 爭 優 勢 的 領 域 上 持 續 發 展 並 提 升 研 究 品 質 之 外, 另 一 方 面 亦 須 加 速 補 強 目 前 在 人 管 及 財 管 方 面 師 資 之 缺 口, 以 發 展 為 健 全 的 研 究 體 系 師 生 人 數 組 成 表 教 師 人 數 學 年 度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兼 任 學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40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大 學 部 進 入 第 二 年 因 此, 師 資 預 計 尚 有 6 位 師 資 之 成 長 空 間 而 90 學 年 度 之 師 生 比 為 = 8.8,91 學 年 度 為 = 8.8,92 學 年 度 為 = 15.2 ( 加 入 大 學 部 ) 預 計 往 5( 專 任 ) 5( 專 任 ) 6( 專 任 ) 後 每 年 再 增 加 兩 位 老 師 為 準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目 前 有 師 資 3 員 碩 士 生 16 名, 師 生 比 1:5.33, 未 來 師 資 應 有 4 員 預 計 碩 士 生 30 名 為 中 程 發 展 目 標, 師 生 比 1:7.50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於 民 國 93 年, 計 有 學 生 146 人 ; 專 任 教 師 6 人 ; 外 聘 之 兼 任 教 師 2 人 ; 外 系 支 援 教 師 12 人 其 中 本 系 師 生 比 為 1:7.3, 未 來 除 了 規 劃 增 聘 專 任 師 資 3 名 以 充 實 本 系 發 展 重 點 : 行 為 財 務 學 與 財 務 工 程 與 金 融 創 新 兩 個 研 究 領 域 之 外, 亦 將 持 續 爭 取 具 有 豐 富 教 學 研 究 經 驗 之 教 授 級 師 資 加 入 本 系 陣 容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學 生 每 年 招 收 15 位, 碩 士 二 年 畢 業, 共 有 學 生 30 位 專 任 教 授 5 位 ( 目 前 懸 缺 一 位, 正 積 極 徵 聘 中 ), 校 外 兼 任 教 授 2 位 ( 德 國 籍 教 授 ), 校 內 他 所 整 合 教 授 2 位 ( 族 群 所 與 國 經 所 ) 本 所 師 資 均 為 博 士 學 位 本 所 與 自 然 資 源 所 新 成 立 博 士 班 課 程, 將 爭 取 學 校 聘 任 專 任 教 授 1 名 本 所 因 三 年 級 以 上 研 究 生 人 數 甚 多, 及 教 授 出 缺,93 年 度 師 生 比 率 約 1:9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以 本 系 民 國 92 年 資 料 而 言, 計 有 學 生 148 人 ; 專 任 教 師 8 人 ; 外 聘 之 兼 任 教 師 2 人 ; 外 系 支 援 教 師 6 人 其 中 本 系 師 生 比 為 1:17, 可 說 居 於 全 國 資 管 系 之 冠, 未 來 除 了 規 劃 增 聘 專 任 師 資 3 名 以 充 實 本 系 發 展 重 點 : 電 子 商 務 知 識 管 理 與 數 位 內 容 三 個 研 究 領 域 之 外, 亦 將 持 續 爭 取 具 有 豐 富 教 學 研 究 經 驗 之 教 授 級 師 資 加 入 本 系 陣 容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在 90, 91, 92 學 年 度, 本 所 均 有 4 位 專 任 教 師, 研 究 生 分 別 為 28, 32, 24 人, 師 生 比 情 形 狀 況 理 想 94 學 年 度 起, 將 與 環 境 政 策 所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所 合 設 博 士 班, 師 資 有 進 一 步 成 長 的 機 會 40

41 (6) 教 師 研 究 員 之 人 數 學 歷 年 齡 及 教 學 年 資 分 佈 情 形 目 前 社 會 科 類 組 ( 含 管 理 學 院 人 文 暨 社 會 科 學 院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專 任 教 師 共 91 位, 皆 具 博 士 學 位, 其 中 教 授 21 位 副 教 授 38 位 助 理 教 授 32 位 另 有 專 任 講 師 3 位 兼 任 教 師 32 位 學 生 人 數 總 計 2,084 人, 其 中 學 士 班 1,353 名 碩 士 班 410 名 博 士 班 29 名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292 名 師 資 年 齡 層 分 佈, 多 介 於 30~50 歲 教 師 教 學 年 資 多 數 為 10 年 以 內, 部 分 教 師 具 有 10 年 以 上 的 教 學 經 驗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有 5 位 專 任 教 師, 皆 具 博 士 學 位 依 年 齡 分 布,30~40 歲 :1 位,40 歲 ~45 歲 :3 位, 50 歲 以 上 :1 位 就 教 學 年 資 而 言,5~10 年 :2 位,10~15 年 :2 位,15 年 以 上 :1 位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至 92 學 年 度 止, 共 有 專 任 教 師 4 名, 皆 具 博 士 學 位, 另 有 兼 任 教 師 2 名 本 系 教 師 年 齡 介 於 歲 之 間, 教 學 年 資 介 於 5-19 年 之 間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現 有 專 任 教 師 14 名, 各 單 位 專 任 師 資 均 具 有 不 同 專 業 領 域 博 士 學 位 在 年 齡 分 佈 上, 60 歲 以 上 1 名,40 至 50 歲 7 名,30 至 40 歲 6 名 教 學 年 資 滿 5 年 以 上 9 名,5 年 以 下 5 名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現 有 專 任 教 師 5 名, 各 單 位 專 任 師 資 均 具 有 不 同 專 業 領 域 博 士 學 位 在 年 齡 分 佈 上,60 歲 以 上 2 名,40 至 50 歲 2 名,30 至 40 歲 1 名 教 學 年 資 滿 5 年 以 上 3 名,5 年 以 下 2 名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至 92 學 年 下 學 期 為 止,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4 名,, 均 為 國 內 外 法 學 博 士, 其 中 4 名 並 已 在 個 別 專 業 法 律 領 域 內 著 有 多 項 專 論 教 學 年 資 滿 5 年 以 上 3 名,5 年 以 下 2 名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至 92 學 年 度 止,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共 4 名, 皆 具 博 士 學 位, 教 師 年 齡 介 於 歲 之 間, 教 學 年 41

42 資 5-20 年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目 前 教 師 老 中 青 均 有, 資 深 學 者 對 年 輕 學 者 有 提 攜 之 功, 並 對 系 所 發 展 方 向 提 供 正 確 指 引 青 壯 學 者 是 個 別 領 域 之 佼 佼 者, 並 能 適 時 整 合 新 進 教 師 之 專 長, 發 展 具 特 色 之 學 群 與 研 究 領 域 系 上 老 師 多 為 年 輕 助 理 教 授, 幸 有 族 群 所 之 老 師 指 引, 不 致 過 於 年 輕 化, 希 望 未 來 能 聘 入 資 深 優 良 教 授, 並 鼓 勵 現 有 老 師 提 出 升 等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師 資 陣 容 堅 強, 平 均 年 齡 為 青 壯 年, 教 學 年 資 分 布 均 勻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共 7 位, 除 了 1 位 專 任 教 師 尚 在 修 讀 博 士 學 位 外, 其 餘 6 位 均 獲 有 博 士 學 位, 其 中 會 計 學 博 士 4 位, 管 理 學 博 士 2 位 全 系 教 師 平 均 年 齡 36 歲, 但 有 5 位 年 齡 在 36 歲 以 下 教 學 年 資 有 20 年 以 上 者, 也 有 才 開 始 教 學 生 涯 者, 教 學 年 資 分 佈 情 形 如 下 表 姓 名 職 稱 學 歷 專 長 教 學 年 資 顧 裔 芳 副 教 授 美 國 密 西 西 比 州 州 立 大 學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22 年 ( 含 兼 任 ) 兼 系 主 任 資 訊 管 理 學 博 士 財 務 會 計 林 穎 芬 副 教 授 國 中 山 大 學 管 理 ( 會 計 組 ) 博 士 組 財 務 會 計 高 級 會 計 學 5 年 簡 雪 芳 副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博 士 財 務 管 理 會 計 學 統 計 學 黃 德 芬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博 士 財 務 管 理 會 計 學 統 計 學 10 年 6 年 蘇 惠 文 助 理 教 授 澳 洲 Curt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會 計 學 博 士 成 本 會 計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8 年 陳 政 芳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會 計 學 博 士 會 計 學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盧 佳 琪 專 案 教 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學 博 士 生 審 計 審 計 準 則 財 務 會 計 1.5 年 2 年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14 位 專 任 教 師 中, 均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博 士 以 上 師 資 比 例 為 100% 專 任 教 師 涵 蓋 多 元 領 域 專 長,7 位 為 國 外 知 名 大 學 畢 業 之 博 士,7 位 為 國 內 知 名 國 立 大 學 畢 業 之 博 士, 其 中 包 括 教 授 3 位, 副 教 授 7 位, 助 理 教 授 4 位 以 年 齡 與 教 學 年 資 而 言, 含 蓋 了 資 深 教 授 副 教 授 新 進 的 助 理 教 授, 分 佈 得 相 當 均 衡, 有 利 於 經 驗 傳 承 與 未 來 的 系 務 發 展 42

43 本 系 教 師 個 人 資 料 表 教 授 職 稱 學 教 學 年 齡 歷 年 資 專 長 池 文 海 教 授 美 國 亞 利 桑 那 州 州 立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系 統 博 士 品 質 管 理 應 用 統 計 與 資 料 分 析 顧 客 滿 意 度 類 神 經 網 路 服 務 品 質 與 作 業 管 理 李 少 如 教 授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UCLA) 管 理 博 士 供 應 鏈 管 理 決 策 模 式 與 應 用 企 業 營 運 策 略 物 流 管 理 物 流 中 心 之 佈 點 選 址 黃 郁 文 副 教 授 美 國 密 西 根 大 學 工 45 9 生 產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及 系 統 分 析 業 工 程 博 士 蔡 裕 源 副 教 授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企 業 策 略 管 理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管 理 博 士 劉 漢 榆 副 教 授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54 5 電 子 商 務 客 戶 關 係 管 理 網 際 網 路 事 業 經 營 資 訊 管 理 工 業 管 理 ( 資 訊 組 ) 祝 道 松 教 授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管 理 學 博 士 41 7 管 理 決 策 會 計 組 織 行 為 學 行 為 面 會 計 學 管 理 控 制 系 統 醫 務 管 理 學 行 銷 管 理 學 陳 筱 華 副 教 授 美 國 維 吉 尼 亞 大 學 醫 務 管 理 博 士 40 9 消 費 者 行 為 組 織 理 論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醫 務 管 理 學 褚 志 鵬 副 教 授 美 國 史 丹 福 大 學 工 程 經 濟 與 作 業 研 究 博 士 41 7 管 理 經 濟 網 路 經 濟 與 策 略 運 輸 經 濟 與 管 理 策 略 數 量 方 法 於 企 業 上 之 應 用 決 策 模 式 與 應 用 王 孔 政 副 教 授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大 學 43 8 供 應 鏈 管 理 產 業 行 銷 智 慧 型 生 產 工 業 工 程 博 士 與 服 務 系 統 高 科 技 產 業 產 能 規 劃 林 家 五 副 教 授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商 學 35 4 組 織 行 為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組 織 變 博 士 革 消 費 者 行 為 熊 欣 華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博 士 33 3 組 織 行 為 組 織 理 論 策 略 管 理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方 法 王 淑 娟 助 理 教 授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工 商 43 3 電 子 商 務 創 業 與 組 織 創 新 決 策 模 管 理 博 士 式 與 方 法 巫 喜 瑞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博 士 38 3 行 銷 管 理 服 務 業 行 銷 與 管 理 消 費 者 行 為 林 穎 青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管 理 學 博 士 32 1 消 費 者 資 訊 處 理 模 式 消 費 者 行 為 決 策 消 費 者 心 理 認 知 偏 誤 43

44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師 資 皆 有 博 士 學 位, 除 一 位 教 授 超 過 60 歲 外, 其 餘 教 師 年 齡 介 於 35~50 歲 間, 教 學 經 驗 除 一 位 有 20 年 以 上 之 教 學 經 驗 外, 大 部 份 在 4~10 年 間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目 前 有 師 資 3 員, 均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年 齡 在 35 至 46 歲 之 間, 教 學 年 資 在 2 至 13 年 之 間 師 資 職 稱 溫 日 華 教 授 副 教 授 本 所 教 師 資 料 表 學 教 學 年 齡 歷 年 資 專 長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柏 克 萊 分 校 工 業 工 程 與 物 流 管 理 隨 機 過 程 運 籌 管 理 作 業 研 究 博 士 張 宗 勝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康 乃 爾 大 學 運 輸 系 統 工 程 博 士 40 2 運 籌 模 式 輸 配 送 管 理 電 子 市 集 競 價 投 標 分 析 危 險 物 質 運 籌 李 際 偉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美 國 德 州 農 工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博 士 40 2 作 業 研 究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決 策 與 風 險 管 理 啟 發 式 解 法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師 資 共 計 有 : 教 授 1 人 副 教 授 1 人 助 理 教 授 4 人, 均 具 有 經 濟 財 務 統 計 相 關 博 士 學 位, 其 中 洪 坤 教 授 有 10 年 以 上 年 資 ; 蕭 朝 興 副 教 授 者 有 6 年 之 年 資 ; 本 系 教 授 與 副 教 授 仍 然 專 注 研 究, 不 因 資 深 而 懈 怠 助 理 教 授 多 為 新 進 教 師 年 齡 分 布 則 以 30 餘 歲 居 多, 具 備 較 他 校 財 金 系 師 資 年 輕 有 活 力 之 特 質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4 名 均 為 博 士 學 位 研 究 員 為 計 畫 聘 任 的 碩 士 級 及 學 士 級 研 究 助 理,93 年 度 4 名, 其 中 碩 士 2 名 教 授 的 年 齡 50 歲 以 上 1 人,40-50 歲 3 人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師 資 共 計 有 : 教 授 2 人 副 教 授 2 人 助 理 教 授 4 人, 均 具 有 資 訊 管 理 相 關 博 士 學 位, 其 中 教 授 均 有 20 年 以 上 年 資 ; 副 教 授 者 5 年 至 10 年 間 之 年 資 ; 助 理 教 授 多 為 新 進 教 師 年 齡 分 布 則 以 30 餘 歲 居 多, 具 備 較 他 校 資 管 系 師 資 年 輕 有 活 力 之 特 質 44

45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目 前 師 資 共 計 有 教 授 1 人 副 教 授 3 人, 其 中 教 授 有 10 年 以 上 年 資, 教 授 者 5 年 至 10 年 間 之 年 資,4 人 均 具 有 英 美 等 國 博 士 學 位, 年 齡 分 布 則 介 於 39 歲 至 54 歲 間 (7) 教 師 自 我 發 展 計 畫 推 動 情 形, 是 否 有 專 責 單 位 負 責 本 校 研 發 處 訂 有 各 種 教 學 及 研 究 獎 勵 辦 法, 例 如 學 術 研 究 獎 助 辦 法 優 良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等, 對 於 提 升 及 鼓 勵 教 師 自 我 發 展, 有 一 定 的 成 效 教 育 研 究 所 目 前 學 校 研 發 處 訂 有 各 種 鼓 勵 辦 法, 對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之 推 動 有 相 當 的 正 面 成 效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自 我 發 展 計 畫, 由 教 師 自 行 規 劃 學 校 研 發 處 亦 會 對 全 校 教 師 作 教 學 研 究 與 服 務 進 行 考 核, 以 督 促 教 師 自 我 提 升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系 教 師 自 我 發 展 計 畫, 目 前 由 各 專 任 教 師 自 行 負 責 本 校 研 發 處 依 本 校 教 師 基 本 績 效 評 量 辦 法, 每 二 年 對 全 校 教 師 作 教 學 研 究 與 服 務 之 考 核, 以 督 促 教 師 自 我 提 昇 未 來 本 系 教 評 會 持 續 推 動 鼓 勵 教 師 的 自 我 發 展, 進 而 提 昇 系 所 教 師 的 研 究 風 氣, 同 時 協 助 學 校 研 發 處 相 關 業 務 之 運 作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目 前 學 校 研 發 處 訂 有 各 種 鼓 勵 辦 法, 對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之 推 動 有 相 當 的 正 面 成 效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依 學 校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語 傳 系 民 發 所 各 個 教 師 除 個 別 有 自 己 的 研 究 生 涯 規 畫 外, 語 傳 系 內 部 已 成 立 多 媒 體 中 心, 由 林 福 岳 助 理 教 授 負 責, 帶 動 學 生 實 習 並 與 社 區 電 台 合 作 ; 目 前 雖 無 穩 定 資 源, 但 依 年 來 運 作 順 利 又, 為 配 合 族 語 教 學, 本 系 成 立 族 語 工 作 坊, 除 系 裡 語 言 專 長 教 師 參 與 外, 也 邀 請 本 系 各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加 入 主 要 交 換 族 語 教 學 心 得, 並 計 畫 發 展 一 套 適 合 成 人 ( 或 大 學 生 ) 用 的 2 年 四 個 學 期 45

46 各 族 族 語 教 材 運 作 2 年, 每 月 至 少 開 會 ㄧ 次, 頗 具 成 果 教 育 部 原 民 會 提 供 少 許 的 經 費 支 援 94 學 年 度, 本 系 計 畫 再 成 立 民 族 語 料 庫, 強 化 本 系 族 語 研 究 教 學 的 功 能 民 發 所, 除 民 族 講 座 邀 請 校 外 專 家 來 所 演 講 外,94 年 度 擬 成 立 民 族 智 庫 以 本 系 所 專 業 能 力, 協 助 政 府 相 關 民 族 議 題 之 研 究 及 政 策 之 研 擬, 擴 大 民 發 所 的 影 響 力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學 校 研 發 處 訂 有 各 種 鼓 勵 辦 法, 對 教 師 研 究 之 推 動 有 一 定 之 成 效, 本 系 所 今 年 有 4 位 教 師 獲 得 研 究 獎 勵 金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目 前 學 校 研 發 處 訂 有 各 種 鼓 勵 辦 法, 對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之 推 動 有 相 當 的 正 面 成 效, 本 系 所 今 年 有 5 位 教 師 獲 得 研 究 獎 勵 金 會 計 學 系 目 前 學 校 研 發 處 訂 有 各 種 鼓 勵 辦 法, 對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之 推 動 有 相 當 的 正 面 成 效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目 前 學 校 研 發 處 訂 有 各 種 鼓 勵 辦 法, 對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之 推 動 有 相 當 的 正 面 成 效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為 一 新 成 立 僅 滿 1 年 之 單 位, 較 之 於 國 內 外 同 領 域 單 位 之 研 究 發 展, 除 尚 有 待 績 效 之 累 積 方 能 相 與 比 較 之 外, 本 所 雖 在 規 劃 上 有 整 合 Operations Strategy 與 Logistics Management 等 兩 大 領 域, 相 較 於 相 近 領 域 單 位 有 著 更 寬 廣 之 發 展 企 圖, 然 受 限 於 本 所 僅 有 4 名 師 資 員 額 之 限 制, 本 所 欲 獨 力 發 展 實 屬 不 易 為 達 致 本 所 設 立 之 目 標, 本 所 於 成 立 之 第 一 學 年 即 與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在 運 籌 策 略 工 業 工 程 運 輸 經 濟 電 子 商 務 方 面 的 教 授 4 名, 進 行 整 合 性 教 學 研 究 之 討 論, 俾 使 本 所 之 目 標 能 在 透 過 整 合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相 關 研 究 人 才 中 達 成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目 前 學 校 研 發 處 訂 有 各 種 鼓 勵 辦 法, 對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之 推 動 有 相 當 的 正 面 成 效 46

47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目 前 學 校 研 發 處 訂 有 各 種 鼓 勵 辦 法, 對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之 推 動 有 相 當 的 正 面 成 效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目 前 學 校 研 發 處 訂 有 各 種 鼓 勵 辦 法, 對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之 推 動 有 相 當 的 正 面 成 效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目 前 學 校 研 發 處 訂 有 各 種 鼓 勵 辦 法, 對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之 推 動 有 相 當 的 正 面 成 效 (8) 教 師 專 長 與 教 學 科 目 配 合 度 社 會 科 類 組 各 院 系 所 的 師 資 專 長 與 教 學 課 程 的 配 合 度 相 當 良 好, 課 程 安 排 大 致 都 能 讓 專 業 師 資 教 授 專 業 基 礎 與 進 階 課 程 各 系 所 執 行 狀 況 分 述 如 下 :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各 具 專 長, 包 括 : 歷 史 與 哲 學 心 理 與 輔 導 行 政 與 政 策 媒 體 與 科 技 以 及 課 程 與 教 學 等 五 大 領 域, 所 開 設 課 程 皆 符 合 其 專 長 以 下 分 別 說 明 :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唐 淑 華 學 習 心 理 學 青 少 年 心 理 學 學 習 動 教 育 心 理 學 專 題 討 論 青 少 年 心 理 學 專 機 情 感 教 育 讀 書 治 療 題 討 論 輔 導 學 專 題 討 論 人 格 心 理 學 專 題 討 論 諮 商 理 論 與 治 療 讀 書 治 療 學 習 輔 導 專 題 討 論 發 展 心 理 學 專 題 討 論 情 意 教 育 專 題 討 論 情 意 教 育 的 實 施 與 策 略 ( 開 課 單 位 - 共 同 科 ) 文 學 與 情 感 教 育 崔 光 宙 教 育 哲 學 教 育 史 美 育 音 樂 教 育 學 教 育 哲 學 專 題 討 論 美 育 原 理 研 究 儒 哲 學 史 家 教 育 思 想 專 題 討 論 老 莊 教 育 思 想 專 題 討 論 道 德 教 育 的 理 讖 與 實 際 音 樂 教 育 學 研 究 ( 開 課 單 位 - 共 同 科 ) 西 方 經 典 名 劇 選 粹 顧 瑜 君 質 性 研 究 行 動 研 究 課 程 與 教 學 質 性 教 育 研 究 課 程 發 展 與 行 動 研 究 專 題 討 論 ( 開 課 單 位 - 師 培 中 心 ) 教 育 議 題 探 討 教 育 理 念 與 實 踐 班 級 經 營 ( 開 課 單 位 - 共 同 科 ) 社 區 文 化 與 教 育 47

48 專 題 研 究 計 劃 之 形 成 與 實 作 技 能 高 台 茜 學 習 科 技 網 路 教 學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高 級 教 育 統 計 學 教 學 與 學 習 科 技 多 行 動 學 習 教 育 統 計 媒 體 課 程 軟 體 設 計 ( 開 課 單 位 - 師 培 中 心 ) 教 學 媒 體 與 操 作 ( 開 課 單 位 - 共 同 科 ) 媒 體 的 應 用 與 學 習 張 志 明 教 育 行 政 教 育 政 策 教 育 行 政 組 織 理 論 專 題 討 論 教 育 行 政 領 導 研 究 教 育 行 政 專 題 討 論 教 育 政 策 研 究 學 校 經 營 問 題 與 策 略 學 校 效 能 理 論 與 實 踐 校 長 領 導 理 論 與 實 踐 ( 開 課 單 位 -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班 )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共 有 專 任 教 師 4 名, 陳 若 璋 教 授 專 長 領 域 為 個 別 心 理 治 療 團 體 心 理 治 療 家 族 心 理 治 療 諮 商 理 論 與 實 務 變 態 心 理 學, 林 烘 煜 教 授 專 長 領 域 為 心 理 學 社 會 心 理 學 社 會 認 知 態 度 改 變 性 心 理 學, 李 維 倫 教 授 專 長 領 域 為 臨 床 心 理 學 現 象 學 心 理 學 心 理 衡 鑑, 林 耀 盛 教 授 專 長 領 域 為 臨 床 心 理 學 健 康 心 理 學 災 難 研 究 ; 兼 任 教 師 2 名, 以 本 系 教 師 之 專 長 領 域 來 看, 本 系 在 臨 床 心 理 學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兩 方 向 並 重, 各 教 師 專 長 互 補, 提 供 學 生 多 樣 的 臨 床 及 諮 商 心 理 課 程, 相 信 可 以 培 養 基 礎 穩 健 的 專 業 人 才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陳 若 璋 團 體 諮 商 變 態 心 理 學 諮 商 諮 商 名 著 選 讀 諮 商 與 輔 導 通 論 諮 商 理 論 與 技 術 婚 姻 與 家 族 治 療 心 理 學 導 論 變 態 心 理 學 心 理 衛 生 社 區 諮 商 與 實 習 團 體 諮 商 林 烘 煜 社 會 心 理 學 社 會 認 知 態 度 普 通 心 理 學 人 際 關 係 社 會 心 理 學 改 變 性 心 理 學 人 際 關 係 情 緒 管 理 社 區 諮 商 與 實 習 性 心 理 情 緒 心 理 學 學 心 理 學 研 究 法 劉 志 如 兒 童 諮 商 與 兒 童 治 療 團 體 諮 人 際 關 係 諮 商 心 理 學 導 論 家 庭 心 理 商 創 傷 治 療 家 族 治 療 學 青 少 年 心 理 學 助 人 歷 程 生 涯 輔 導 李 維 倫 心 理 衡 鑑 現 象 學 心 理 學 質 臨 床 心 理 學 導 論 助 人 歷 程 諮 商 名 著 的 研 究 法 心 理 諮 商 與 社 會 實 選 讀 心 理 測 驗 專 題 討 論 心 理 衡 鑑 踐 心 理 治 療 偏 差 行 為 專 論 : 精 神 官 能 症 林 耀 盛 臨 床 心 理 學 健 康 心 理 學 災 健 康 心 理 學 諮 商 理 論 與 技 術 助 人 歷 難 心 理 學 心 理 與 文 化 病 理 程 人 格 心 理 學 偏 差 行 為 專 論 : 心 智 失 常 專 題 討 論 Robert Ross 藥 酒 癮 治 療 諮 商 心 理 學 青 諮 商 名 著 選 讀 藥 物 濫 用 與 防 治 悲 傷 少 年 心 理 諮 商 宗 教 療 癒 輔 導 宗 教 療 癒 48

49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各 單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科 目 均 與 其 專 長 領 域 密 切 配 合, 同 時 在 課 程 規 劃 安 排 上 極 為 尊 重 教 師 之 意 願, 因 此 教 師 對 課 程 安 排 之 配 合 度 高, 加 上 研 究 與 教 學 頗 能 相 輔 相 成, 故 教 學 成 效 極 佳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羅 瑋 實 驗 經 濟 學 大 陸 產 業 經 濟 應 用 個 體 訊 息 與 誘 因 經 濟 學 實 驗 經 濟 學 經 濟 學 鄭 治 明 計 量 經 濟 學 財 務 經 濟 學 國 際 貿 易 西 洋 經 濟 史 西 洋 經 濟 思 想 史 溫 英 幹 經 濟 發 展 金 融 市 場 投 資 學 發 展 經 濟 學 李 娓 瑋 國 際 貿 易 理 論 與 政 策 個 體 經 濟 學 產 產 業 經 濟 國 際 經 濟 學 國 際 貿 易 理 論 業 經 濟 與 政 策 洪 嘉 瑜 總 體 經 濟 學 勞 動 經 濟 學 總 體 經 濟 分 析 總 體 經 濟 學 勞 動 經 濟 學 總 體 經 濟 分 析 郭 平 欣 個 體 經 濟 學 產 業 經 濟 學 民 間 互 助 會 個 體 經 濟 學 個 體 經 濟 學 分 析 數 理 經 與 地 下 金 融 計 量 經 濟 賽 局 理 論 濟 學 勞 動 經 濟 林 燕 淑 國 際 貿 易 理 論 區 域 經 濟 個 體 經 濟 學 蕭 朝 興 財 務 經 濟 總 體 經 濟 計 量 經 濟 財 務 計 量 經 濟 學 財 務 經 濟 學 石 百 達 實 質 選 擇 權 選 擇 權 估 價 財 務 工 程 經 濟 數 學 個 體 經 濟 分 析 王 友 利 國 際 金 融 貨 幣 銀 行 學 財 務 經 濟 學 國 際 金 融 學 計 量 經 濟 學 國 際 貨 幣 及 計 量 經 濟 學 金 融 學 貨 幣 銀 行 學 總 體 經 濟 分 析 李 同 龢 財 務 經 濟 學 亞 太 經 濟 與 金 融 國 際 貿 公 司 投 資 與 理 財 風 險 分 析 與 銀 行 管 易 理 財 務 經 濟 學 導 論 固 定 收 益 證 券 分 公 司 投 資 與 理 財 導 論 林 慧 菁 環 境 經 濟 學 資 源 經 濟 學 公 共 經 濟 財 政 學 賽 局 理 論 與 經 濟 應 用 環 境 經 學 應 用 個 體 經 濟 分 析 應 用 賽 局 理 論 濟 學 林 奇 蓉 國 際 貿 易 政 治 經 濟 學 東 亞 經 濟 學 個 體 經 濟 分 析 政 治 經 濟 學 羅 德 芬 應 用 計 量 經 濟 學 勞 動 經 濟 學 總 體 經 勞 動 經 濟 總 體 經 濟 分 析 勞 動 經 濟 濟 學 教 育 經 濟 學 學 數 理 經 濟 學 陳 建 褔 計 量 經 濟 學 時 間 序 列 財 務 經 濟 學 時 間 序 列 分 析 貨 幣 銀 行 學 計 量 經 濟 分 析 財 務 實 證 方 法 胡 玉 蕙 計 量 經 濟 學 人 口 經 濟 學 健 康 經 濟 學 計 量 經 濟 分 析 財 經 統 計 學 財 經 統 計 計 量 經 濟 學 應 用 個 體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各 單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科 目 均 與 其 專 長 領 域 密 切 配 合, 同 時 在 課 程 規 劃 安 排 上 極 為 尊 重 教 師 之 意 願, 因 此 教 師 對 課 程 安 排 之 配 合 度 高, 加 上 研 究 與 教 學 頗 能 相 輔 相 成, 故 教 學 成 效 極 佳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高 長 勞 動 市 場 總 體 經 濟 大 陸 經 濟 問 題 兩 公 共 經 濟 學 大 陸 經 濟 體 制 及 其 發 展 岸 經 貿 兩 岸 經 貿 關 係 專 題 大 陸 涉 外 經 濟 朱 景 鵬 歐 洲 政 經 制 度 研 究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社 會 科 學 方 法 論 全 球 化 專 題 研 究 區 49

50 法 中 共 外 交 政 策 政 治 制 度 及 區 域 研 域 統 合 與 兩 岸 統 合 大 陸 政 治 制 度 及 其 究 發 展 楊 開 煌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西 藏 地 區 研 究 中 社 會 科 學 方 法 論 中 共 思 想 史 專 題 研 共 政 治 社 會 主 義 傳 播 理 論 究 兩 岸 關 係 專 題 研 究 中 共 黨 史 專 題 研 究 大 陸 政 治 制 度 及 其 發 展 魯 炳 炎 公 共 政 策 預 算 理 論 海 運 政 策 公 共 政 策 分 析 民 意 媒 體 與 公 共 政 策 預 算 理 論 與 實 務 朱 鎮 明 公 共 行 政 公 共 管 理 賭 場 管 理 制 度 行 政 組 織 與 管 理 新 公 共 管 理 研 究 政 策 網 絡 與 管 理 研 究 政 府 績 效 管 理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至 92 學 年 下 學 期 為 止, 本 所 教 師 均 依 專 長 及 研 究 領 域 分 配 授 課 科 目 ; 自 92 學 年 起, 嚴 格 執 行 所 內 專 題 研 究 課 程 集 中 化, 均 依 個 別 教 師 專 長 領 域 區 分 授 課 範 圍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石 世 豪 行 政 法 學 公 平 交 易 法 經 濟 行 政 法 行 政 法 專 題 研 究 法 學 研 究 經 濟 行 政 傳 播 法 與 傳 播 政 策 憲 法 學 法 競 爭 法 專 題 研 究 楊 通 軒 勞 工 法 民 法 行 政 法 社 會 主 義 法 制 專 題 研 究 勞 動 法 專 題 研 究 大 陸 民 事 財 產 法 專 題 研 究 大 陸 企 業 法 制 專 題 憲 法 專 題 研 究 歐 洲 聯 盟 法 律 專 題 研 究 陳 忠 將 民 事 財 產 法 公 司 法 公 平 交 易 法 票 財 產 法 專 題 研 究 大 陸 競 爭 法 研 究 商 據 法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租 稅 法 事 法 專 題 研 究 李 崇 禧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生 物 科 技 與 法 政 策 法 律 與 社 會 專 題 研 究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專 題 研 究 科 技 創 新 與 法 律 專 題 研 究 陳 彥 良 民 法 勞 動 法 勞 動 憲 法 商 事 法 公 公 司 治 理 法 制 專 題 研 究 德 文 法 學 名 著 司 治 理 法 制 選 讀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教 師 均 能 依 自 己 專 長 開 課, 並 負 責 必 修 科 目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孫 大 川 文 化 研 究 原 住 民 文 學 哲 學 人 類 學 台 灣 原 住 民 文 學 中 國 哲 學 史 魏 晉 玄 學 童 春 發 原 住 民 宗 教 神 學 比 較 文 化 研 究 排 原 住 民 族 概 論 ( 上 ) 族 語 ( 三 ) 族 語 灣 族 文 化 口 語 訓 練 ( 三 ) 黃 東 秋 語 言 教 學 多 語 言 環 境 語 言 體 驗 訓 練 語 言 復 振 族 語 ( 一 ) 族 語 口 語 訓 練 ( 一 ) 林 蒔 慧 功 能 語 法 言 談 分 析 語 意 學 與 符 號 語 言 學 概 論 語 言 與 文 化 構 詞 學 50

51 學 語 用 學 社 會 語 言 學 語 言 描 述 與 保 存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孫 大 川 文 化 研 究 原 住 民 文 學 哲 學 人 類 學 文 化 研 究 文 化 研 究 理 論 部 落 工 作 中 國 哲 學 史 魏 晉 玄 學 民 族 講 座 台 原 住 民 族 發 展 議 題 高 德 義 族 群 關 係 與 政 策 族 群 政 治 學 政 治 人 民 族 研 究 理 論 民 族 講 座 社 會 科 學 研 類 學 比 較 政 治 學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究 法 台 灣 原 住 民 議 題 民 族 政 策 專 題 台 原 住 民 族 發 展 議 題 原 住 民 人 權 專 題 民 族 研 究 理 論 原 住 民 自 治 研 究 陳 毅 峰 政 治 與 文 化 生 態 學 新 文 化 地 理 學 原 民 族 主 義 與 社 會 運 動 發 展 理 論 原 住 住 民 族 運 動 認 同 政 治 後 殖 民 論 述 民 生 態 與 觀 光 文 化 地 理 學 空 間 理 論 與 人 文 地 理 思 想 發 展 政 治 經 濟 學 林 福 岳 社 區 傳 播 族 群 認 同 傳 播 理 論 社 區 媒 體 分 析 與 批 判 原 住 民 與 傳 播 台 原 認 同 族 群 與 傳 播 住 民 族 發 展 議 題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師 均 能 依 自 己 專 長 開 課, 並 負 責 必 修 科 目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范 麗 娟 弱 勢 族 群 社 會 階 層 化 應 用 社 會 學 原 住 民 社 會 組 織 原 住 民 社 會 變 遷 與 發 社 會 心 理 學 社 會 統 計 社 會 研 究 法 等 展 當 代 原 住 民 議 題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應 用 社 會 統 計 社 會 心 理 學 及 應 用 社 會 學 概 論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服 務 趙 綺 芳 楊 靜 姍 蔡 怡 佳 劉 璧 榛 舞 蹈 人 類 學 儀 式 與 表 演 理 論 美 學 與 文 化 人 類 學 原 住 民 民 族 誌 專 題 南 島 藝 術 人 類 學 東 亞 民 族 誌 文 化 概 論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台 灣 原 住 民 史 專 題 原 住 民 樂 舞 祭 儀 宗 教 與 祭 儀 台 灣 原 住 民 文 化 展 演 民 族 舞 蹈 學 文 化 田 野 工 作 原 住 民 舞 蹈 專 題 博 物 館 學 文 化 經 濟 學 文 化 資 產 的 經 原 住 民 物 質 文 化 原 住 民 與 博 物 館 博 濟 評 估 物 館 學 導 論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通 論 經 濟 人 類 學 博 物 館 展 示 藝 術 概 論 宗 教 人 類 學 宗 教 心 理 學 宗 教 與 當 代 原 住 民 神 話 傳 說 宗 教 與 祭 儀 文 化 平 埔 研 究 性 別 親 屬 權 力 原 住 民 宗 教 噶 瑪 蘭 族 研 究 Shamanism 經 濟 人 類 學 象 徵 生 態 學 謝 若 蘭 司 法 正 義 學 法 律 與 社 會 人 權 性 別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通 論 族 群 關 係 概 論 原 族 群 與 階 級 集 體 認 同 與 社 會 運 動 傳 住 民 性 別 與 文 化 統 知 識 與 智 慧 產 權 西 拉 雅 族 51

52 葉 秀 燕 文 化 社 會 學 文 化 觀 光 學 當 代 社 會 及 原 住 民 物 質 文 化 研 究 報 告 寫 作 當 代 文 化 理 論 質 性 理 論 方 法 與 研 究 物 質 原 住 民 議 題 文 化 日 常 生 活 研 究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喬 健 文 化 人 類 學 社 會 結 構 與 政 治 行 為 宗 文 化 理 論 中 國 社 會 的 深 度 分 析 高 等 教 與 祭 儀 文 化 諮 詢 文 化 理 論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通 論 吳 天 泰 文 化 人 類 學 教 育 人 類 學 原 住 民 教 育 教 育 人 類 學 理 論 台 灣 原 住 民 特 論 族 群 文 化 與 政 策 南 島 文 化 研 究 專 題 專 題 討 論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概 論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通 論 余 德 慧 文 化 心 理 學 宗 教 人 類 學 宗 教 與 文 文 化 諮 詢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民 族 誌 選 化 田 野 工 作 文 化 諮 詢 讀 宗 教 與 文 化 紀 駿 傑 族 群 關 係 環 境 社 會 學 社 會 運 動 開 族 群 關 係 觀 光 社 會 學 文 化 社 會 學 專 發 中 國 家 研 究 題 : 後 殖 民 論 述 生 態 環 境 與 族 群 關 係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社 會 學 林 文 玲 文 化 理 論 影 像 紀 錄 多 元 文 化 理 論 性 別 與 文 化 文 化 生 產 與 再 生 產 影 像 ( 原 住 民 ) 文 化 研 究 哲 學 人 類 學 民 族 誌 文 化 研 究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概 論 多 媒 體 民 族 誌 會 計 學 系 教 師 專 長 與 所 授 學 科 非 常 配 合, 理 論 及 會 計 課 程 均 由 本 系 專 任 老 師 擔 任 實 務 課 程 大 多 聘 任 本 地 學 有 專 精 或 極 具 經 驗 之 專 家 學 者 擔 任, 如 稅 務 法 規 教 師 為 國 稅 局 花 蓮 分 局 主 秘, 稅 務 會 計 與 政 府 會 計 教 師 為 國 稅 局 花 蓮 分 局 局 長, 會 計 實 務 由 花 蓮 市 區 蘇 會 計 師 擔 任 授 課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顧 裔 芳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財 務 會 計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會 計 資 料 處 理 會 審 軟 體 應 用 林 穎 芬 財 務 會 計 高 級 會 計 學 會 計 學 高 級 會 計 學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高 等 管 理 會 計 簡 雪 芳 財 務 管 理 會 計 學 統 計 學 會 計 學 中 級 會 計 學 財 務 會 計 統 計 學 蘇 惠 文 成 本 會 計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會 計 學 中 級 會 計 學 認 識 財 務 報 表 黃 德 芬 財 務 管 理 會 計 學 統 計 學 初 級 會 計 學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數 量 方 法 高 等 審 計 學 陳 政 芳 會 計 學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會 計 學 高 級 會 計 學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盧 佳 琪 審 計 審 計 準 則 財 務 會 計 會 計 學 審 計 學 會 計 學 概 論 52

53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由 於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已 涵 蓋 多 元 領 域 專 長, 包 括 所 有 企 業 管 理 各 領 域 教 師 所 授 課 程 係 以 其 學 術 專 長 相 符 為 原 則, 同 時 有 部 份 進 階 課 程, 亦 可 商 請 管 院 其 他 系 所 專 任 教 師 協 助 開 設, 故 教 師 專 長 與 其 教 學 科 目 配 合 度 相 當 良 好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池 文 海 品 質 管 理 應 用 統 計 與 資 料 分 析 顧 客 商 業 統 計 學 上 應 用 統 計 分 析 高 等 統 滿 意 度 類 神 經 網 路 服 務 品 質 與 作 業 計 全 面 品 質 管 理 管 理 李 少 如 供 應 鏈 管 理 決 策 模 式 與 應 用 企 業 營 商 業 環 境 與 現 代 議 題 生 產 與 作 業 研 究 運 策 略 物 流 管 理 物 流 中 心 之 佈 點 選 決 策 模 式 與 應 用 決 策 模 式 研 究 址 祝 道 松 管 理 決 策 會 計 組 織 行 為 學 行 為 面 會 管 理 學 財 務 性 決 策 資 訊 系 統 高 等 管 計 學 管 理 控 制 系 統 醫 務 管 理 學 行 理 理 論 研 究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教 育 銷 管 理 學 實 習 管 理 理 論 與 實 務 管 理 會 計 學 財 務 性 決 策 與 管 理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論 行 銷 管 理 學 產 品 開 發 與 管 理 行 銷 管 理 學 管 理 理 論 研 討 管 理 會 計 學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通 路 策 略 與 管 理 黃 郁 文 生 產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及 系 統 分 析 商 業 物 流 管 理 物 料 與 庫 存 管 理 決 策 模 生 產 管 理 存 貨 控 制 與 分 析 研 究 蔡 裕 源 策 略 管 理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企 業 策 略 與 分 析 企 業 經 營 策 略 研 討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行 政 組 織 與 管 理 企 業 策 略 研 究 組 織 理 論 研 究 劉 漢 榆 電 子 商 務 客 戶 關 係 管 理 電 子 商 務 專 案 管 理 管 理 概 論 管 理 網 際 網 路 事 業 經 營 資 訊 管 理 工 業 管 資 訊 系 統 圖 書 館 利 用 教 育 電 子 商 務 理 研 討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客 戶 關 係 管 理 網 際 網 路 事 業 與 策 略 陳 筱 華 消 費 者 行 為 組 織 理 論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組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醫 務 管 理 學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研 討 高 等 管 理 理 論 研 究 廣 告 心 理 學 消 費 者 行 為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褚 志 鵬 管 理 經 濟 網 路 經 濟 與 策 略 運 輸 經 濟 決 策 模 式 與 應 用 網 際 網 路 產 業 研 究 與 與 管 理 策 略 策 略 分 析 管 理 經 濟 學 供 應 鏈 模 型 設 數 量 方 法 於 企 業 上 之 應 用 計 與 分 析 數 量 方 法 在 企 業 之 應 用 決 決 策 模 式 與 應 用 策 模 式 與 分 析 網 際 網 路 經 濟 學 網 際 網 路 產 業 研 究 與 策 略 電 腦 軟 體 應 用 亞 太 經 濟 研 究 林 家 五 組 織 行 為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組 織 行 為 比 較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組 織 變 革 消 費 者 行 為 組 織 變 革 與 發 展 激 勵 與 領 導 高 等 管 理 理 論 組 織 行 為 與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研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論 行 銷 53

54 研 究 創 新 與 知 識 管 理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王 孔 政 供 應 鏈 管 理 產 業 行 銷 智 慧 型 生 產 與 生 產 管 理 供 應 商 夥 伴 關 係 與 管 理 管 服 務 系 統 高 科 技 產 業 產 能 規 劃 理 數 學 生 產 計 劃 與 排 程 決 策 分 析 智 慧 型 製 造 系 統 知 識 工 程 與 管 理 設 施 規 劃 系 統 模 擬 熊 欣 華 組 織 行 為 組 織 理 論 策 略 管 理 國 際 高 等 管 理 理 論 研 究 高 等 企 業 策 略 研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方 法 究 管 理 學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跨 國 企 業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論 組 織 理 論 研 究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王 淑 娟 電 子 商 務 創 業 與 組 織 創 新 決 策 模 式 品 質 管 理 資 料 庫 分 析 與 管 理 決 策 模 與 方 法 式 與 應 用 管 理 數 學 企 業 概 論 統 計 學 管 理 統 計 學 網 際 網 路 產 業 研 究 與 策 略 分 析 行 銷 研 究 客 戶 關 係 管 理 巫 喜 瑞 行 銷 管 理 服 務 業 行 銷 與 管 理 消 費 者 服 務 管 理 行 銷 管 理 研 究 行 銷 管 理 行 為 服 務 業 行 銷 企 業 概 論 管 理 學 消 費 者 行 為 行 銷 研 究 研 究 方 法 服 務 業 管 理 等 課 程 保 險 行 銷 林 穎 青 消 費 者 資 訊 處 理 模 式 消 費 者 行 為 決 行 銷 管 理 行 銷 管 理 實 驗 設 計 企 業 策 消 費 者 心 理 認 知 偏 誤 個 案 研 究 國 際 行 銷 管 理 國 際 行 銷 管 理 行 銷 研 究 消 費 者 行 為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現 有 專 任 師 資 可 涵 蓋 國 際 財 務 管 理 及 國 際 經 營 管 理 二 領 域, 開 設 課 程 之 師 資 與 課 程 內 容 均 能 密 切 配 合 目 前 大 學 部 尚 在 擴 充 師 資, 除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尚 缺 教 師 外, 若 干 專 業 跨 領 域 課 程 則 商 請 本 校 相 關 科 系 專 任 教 師 開 課 因 此,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及 組 織 理 論 方 面 之 師 資 為 本 系 第 一 優 先 增 聘 之 師 資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陳 啟 斌 不 確 定 決 策 分 析 作 業 研 究 企 業 診 斷 研 討 高 等 數 量 方 法 管 理 經 濟 學 生 產 管 理 生 產 作 業 管 理 鄭 治 明 計 量 經 濟 學 財 務 經 濟 學 高 科 技 產 業 發 展 專 題 張 國 忠 國 際 行 銷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國 際 企 業 談 判 國 際 行 銷 管 理 智 產 權 管 理 實 務 大 陸 產 業 發 展 與 管 理 王 廷 升 國 際 財 務 管 理 國 際 技 術 移 轉 國 際 財 務 管 理 國 際 技 術 移 轉 投 資 銀 行 陳 心 怡 國 際 人 際 資 源 管 理 國 際 人 際 資 源 管 理 跨 文 化 管 理 組 織 行 為 與 發 展 之 比 較 研 究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彭 玉 樹 國 際 企 業 策 略 管 理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策 略 組 織 理 論 與 問 題 研 究 全 球 產 業 分 析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林 達 榮 投 資 管 理 財 務 經 濟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國 際 財 務 管 理 管 理 數 54

55 楊 國 彬 國 際 企 業 科 技 管 理 學 公 司 理 財 統 計 方 法 與 資 料 分 析 統 計 學 管 理 學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教 學 科 目 均 以 教 師 之 專 長 為 依 歸, 具 工 業 工 程 背 景 者 以 存 貨 控 制 倉 儲 營 運 供 應 鏈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等 為 主, 具 運 輸 背 景 者 則 以 輸 配 送 管 理 網 路 分 析 等 為 主, 而 作 業 研 究 模 擬 法 等 研 究 工 具 之 課 程, 除 由 本 所 所 有 教 師 共 同 開 設 外, 並 支 援 企 管 系 博 士 班 相 間 之 課 程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溫 日 華 物 流 管 理 隨 機 過 程 運 籌 管 理 系 統 模 擬 倉 儲 規 劃 與 營 運 系 統 張 宗 勝 運 籌 模 式 輸 配 送 管 理 電 子 市 集 競 價 供 應 鏈 管 理 輸 配 送 管 理 國 際 物 流 投 標 分 析 危 險 物 質 運 籌 運 輸 網 路 分 析 與 管 理 全 球 運 籌 中 心 營 運 專 題 作 業 研 究 ( 一 ) 李 際 偉 作 業 研 究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決 策 與 風 供 應 鏈 管 理 運 籌 風 險 管 理 險 管 理 啟 發 式 解 法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因 為 本 系 教 學 強 調 於 兩 個 主 題, 行 為 財 務 學 與 財 務 工 程 與 金 融 創 新 本 系 現 有 專 任 師 資 本 身 背 景 專 長 與 研 究 方 向 充 分 涵 蓋 資 這 兩 大 主 題, 故 所 開 設 之 課 程 之 師 資 與 課 程 內 容 均 能 彼 此 密 切 配 合 基 礎 數 學 由 應 用 數 學 系 開 課, 財 務 數 學 由 本 系 具 有 財 務 統 計 博 士 學 位 的 林 士 貴 助 理 教 授 開 課, 充 分 學 以 致 用 少 數 需 要 支 援 之 課 程 ( 例 如 證 券 交 易 法 ), 則 聘 請 外 校 資 深 退 職 師 資 前 來 講 授 ( 例 如 前 銘 傳 教 授 黃 川 口 ); 未 來 需 要 業 界 實 務 經 驗 之 課 程 ( 例 如 金 額 實 務 ) 則 計 劃 聘 請 業 界 傑 出 人 士 前 來 開 課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洪 坤 財 務 預 測 時 間 序 列 分 析 財 務 管 理 國 際 財 務 管 理 財 務 個 案 財 務 軟 體 應 用 蕭 朝 興 財 務 經 濟 總 體 經 濟 計 量 經 濟 財 務 數 學 一 投 資 學 林 月 能 衍 生 性 証 券 訂 價 與 避 險 財 務 管 理 投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風 險 管 理 資 學 池 祥 萱 行 為 財 務 學 公 司 理 財 公 司 治 理 企 業 概 論 財 務 管 理 財 務 數 學 二 基 金 管 理 投 資 學 王 雍 智 財 務 工 程 投 資 評 價 固 定 收 益 證 券 實 質 選 擇 權 投 資 學 林 士 貴 財 務 數 學 財 務 工 程 風 險 管 理 及 計 量 計 量 經 濟 學 一 計 量 經 濟 學 二 財 務 數 經 濟 學 一 財 務 數 學 二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專 長 與 教 學 科 目 配 合 度 良 好 每 位 教 授 除 學 生 論 文 專 題 研 究 課 程 外, 每 一 學 年 必 須 授 3-4 門 與 其 專 業 相 關 的 專 業 科 門, 及 1 門 通 識 課 程 開 設 學 科 均 為 教 授 專 長 研 究 項 目 55

56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王 鴻 濬 環 境 經 濟 與 政 策 分 析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環 境 經 濟 與 政 策 分 析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自 然 資 源 數 量 分 析 環 境 問 題 專 論 人 環 境 問 題 專 論 類 生 態 系 模 式 應 用 與 實 證 梁 明 煌 自 然 資 源 保 育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規 劃 環 境 教 育 衝 突 管 理 環 境 倫 理 服 務 國 家 公 園 保 育 研 究 與 經 營 管 理 環 境 教 學 習 自 然 保 育 決 策 專 題 環 境 研 究 法 育 計 畫 評 量 衝 突 分 析 環 境 倫 理 與 典 範 轉 移 蔡 建 福 城 鄉 環 境 規 劃 與 管 理 鄉 村 產 業 文 化 與 城 鄉 環 境 規 劃 與 管 理 生 態 社 區 規 劃 社 會 研 究 社 區 行 動 研 究 永 續 建 築 與 環 境 行 為 學 生 態 工 法 建 築 與 都 市 設 計 環 境 行 為 學 蘇 銘 千 毒 性 污 染 物 質 環 境 宿 命 研 究 污 染 物 電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科 技 與 環 境 管 理 風 險 腦 傳 輸 模 擬 廢 棄 物 資 源 回 收 政 策 分 析 評 估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環 境 與 環 境 保 護 與 處 理 技 術 環 境 管 理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現 有 專 任 師 恰 好 平 均 涵 蓋 資 資 管 學 門 基 本 範 疇 : 資 訊 管 理 與 決 策 三 大 領 域, 故 所 開 設 之 課 程 之 師 資 與 課 程 內 容 均 能 彼 此 密 切 配 合, 少 數 需 要 業 界 實 務 經 驗 之 課 程 ( 例 如 網 站 經 營 管 理 ) 則 聘 請 業 界 傑 出 人 士 前 來 講 授 ( 例 如 前 Yahoo 總 經 理 李 建 復 先 生 ); 若 干 專 業 跨 領 域 課 程 ( 例 如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 則 商 請 本 校 相 關 科 系 專 任 教 師 開 課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楊 維 邦 資 料 庫 管 理 系 統 電 腦 演 算 法 高 等 資 料 庫 系 統 資 料 結 構 資 料 庫 管 理 陳 英 亮 計 量 管 理 系 統 分 析 商 用 統 計 學 管 理 數 學 許 芳 銘 知 識 管 理 資 料 探 勘 績 效 評 估 知 識 管 理 國 際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資 料 探 勘 創 新 管 理 邱 素 文 全 球 運 籌 與 供 應 鏈 管 理 系 統 分 析 網 商 用 微 積 分 物 流 管 理 運 籌 網 路 最 佳 路 最 佳 化 化 物 件 導 向 程 式 設 計 電 子 商 務 供 應 鏈 管 理 Linux 導 論 許 志 堅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分 析 計 算 機 演 算 作 業 系 統 計 算 機 概 論 資 訊 管 理 應 法 用 商 業 自 動 化 演 算 法 系 統 程 式 資 料 倉 儲 朱 彩 馨 科 技 輔 助 學 習 系 統 知 識 管 理 管 理 資 資 訊 系 統 發 展 與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規 劃 訊 系 統 電 腦 動 畫 管 理 概 論 知 識 管 理 電 腦 概 論 決 策 支 援 與 專 家 系 統 陳 偉 銘 影 像 處 理 電 腦 網 路 資 料 庫 設 計 程 程 式 設 計 網 頁 設 計 物 件 導 向 技 術 式 語 言 多 媒 體 系 統 企 業 通 訊 與 網 路 主 從 架 構 資 訊 系 統 唐 日 新 資 訊 倫 理 需 求 分 析 以 及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資 管 導 論 資 訊 管 理 應 用 管 理 資 訊 系 56

57 統 行 銷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生 產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資 訊 與 倫 理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發 展 分 三 領 域, 在 資 源 管 理 面 向, 兩 位 相 關 教 師 的 專 長 分 別 是 觀 光 遊 憩 管 理 規 劃 國 家 公 園 經 營 管 理 遊 憩 衝 擊 生 態 觀 光 及 環 境 教 育 與 解 說, 其 教 學 科 目 有 國 家 公 園 經 營 管 理 生 態 觀 光 規 劃 原 住 民 觀 光 觀 光 個 案 研 究 環 境 解 說 規 劃 環 境 教 育 研 究 與 理 論 環 境 教 育 課 程 發 展 等 ; 在 休 閒 社 會 學 面 向, 相 關 教 師 的 專 長 為 遊 憩 行 為 休 閒 哲 學 基 礎 休 閒 遊 憩 理 論 休 閒 價 值 觀 與 態 度, 其 教 學 科 目 有 遊 憩 行 為 分 析 觀 光 遊 憩 管 理 哲 學 遊 客 管 理 婦 女 與 休 閒 休 閒 與 青 少 年 行 為 等 ; 在 觀 光 產 業 面 向, 相 關 教 師 的 專 長 為 旅 館 經 營 管 理 觀 光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等, 其 教 學 科 目 有 觀 光 產 業 分 析 旅 館 經 營 管 理 觀 光 行 銷 服 務 業 品 質 管 理 整 體 而 言, 教 師 專 長 與 教 學 科 目 配 合 度 良 好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宋 秉 明 觀 光 遊 憩 管 理 規 劃, 國 家 公 園 經 營 管 生 態 觀 光 規 劃 地 方 文 化 資 源 調 查 與 管 理, 遊 憩 衝 擊, 生 態 觀 光, 原 住 民 觀 光 理 遊 憩 衝 擊 原 住 民 觀 光 國 家 公 園 發 展 管 理 專 論 生 態 觀 光 個 案 研 究 原 住 民 觀 光 專 論 觀 光 倫 理 遊 憩 型 療 程 規 劃 許 義 忠 遊 憩 資 源 管 理, 遊 憩 行 為, 休 閒 哲 學 基 遊 憩 行 為 分 析 遊 客 管 理 觀 光 遊 憩 管 礎, 休 閒 遊 憩 理 論, 休 閒 價 值 觀 與 態 理 哲 學 婦 女 與 休 閒 休 閒 與 青 少 年 行 度 為 休 閒 遊 憩 與 老 人 安 養 休 閒 遊 憩 個 案 研 究 環 境 議 題 與 觀 光 發 展 之 分 析 林 玥 秀 旅 館 經 營 管 理, 觀 光 資 訊 系 統, 觀 光 行 觀 光 產 業 分 析 觀 光 行 銷 旅 館 經 營 管 銷 理 服 務 業 品 質 管 理 餐 旅 經 營 個 案 研 究 電 子 商 務 應 用 與 觀 光 遊 憩 之 整 合 許 世 璋 環 境 教 育 與 解 說, 負 責 任 的 環 境 行 為, 環 境 教 育 理 論 與 實 務 環 境 教 育 研 究 與 環 境 教 育 教 學 模 式,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理 論 環 境 教 育 課 程 發 展 環 境 解 說 環 境 解 說 規 劃 (9) 專 任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與 教 學 及 研 究 配 合 度 社 會 科 類 組 各 院 系 所 的 師 資 均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除 了 學 術 經 驗 ( 如 附 件 二 ) 及 研 究 能 力 相 當 優 異 外, 課 程 安 排 大 致 都 能 配 合 教 師 的 學 術 專 業 教 授 相 關 專 業 課 程, 專 業 與 教 學 及 研 究 之 配 合 度 良 好 各 系 所 執 行 狀 況 分 述 如 下 : 教 育 研 究 所 如 前 述 第 4 及 第 8 點, 本 系 教 師 之 教 學 與 其 學 術 特 長 相 符, 而 本 系 每 位 教 師 所 進 行 之 研 究 亦 與 其 教 學 學 術 研 究 相 關 ; 如 崔 光 宙 教 授 以 情 意 教 育 - 美 育 音 樂 為 主, 唐 淑 華 教 授 以 情 意 教 育 - 閱 57

58 讀 認 知 取 向 為 主, 顧 瑜 君 教 授 以 課 程 發 展 的 行 動 研 究 為 主, 高 台 茜 教 授 以 學 習 科 技 為 主, 張 志 明 教 授 以 情 境 發 展 組 織 動 能 為 主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之 教 學 與 其 學 術 特 長 相 符, 而 本 系 每 位 教 師 所 進 行 之 研 究 亦 與 其 教 學 學 術 研 究 相 關 ; 如 陳 若 璋 教 授 以 性 加 害 者 之 治 療 為 主, 林 烘 煜 教 授 以 兩 性 關 係 為 主, 李 維 倫 教 授 以 臨 終 緩 和 照 顧, 林 耀 盛 教 授 以 災 難 研 究 為 主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歷 年 除 執 行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並 接 受 其 他 政 府 機 構 所 委 託 之 研 究 案, 均 與 其 個 人 研 究 專 長 及 所 開 授 課 程 密 切 相 關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專 任 教 師 歷 年 除 執 行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並 接 受 其 他 政 府 機 構 所 委 託 之 研 究 案, 均 與 其 個 人 研 究 專 長 及 所 開 授 課 程 密 切 相 關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資 深 專 任 教 師 ( 教 授 1 名 及 副 教 授 1 名 ) 長 年 執 行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及 接 受 其 他 機 構 委 託 研 究, 均 與 所 授 科 目 所 屬 法 律 專 業 領 域 相 關 92 學 年 新 聘 教 師 ( 助 理 教 授 ) 授 課 科 目 皆 為 智 慧 財 產 法 相 關 領 域 ( 民 法 商 事 法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 係 其 博 士 論 文 題 目 所 屬 領 域, 其 後 續 學 術 研 究 及 專 業 論 文 發 表 亦 以 此 領 域 為 主 至 於 原 大 陸 所 聘 任 助 理 教 授 1 名, 博 士 論 文 雖 為 民 事 法 領 域 內 專 論, 其 後 再 無 任 何 研 究 或 發 表 紀 錄, 其 所 授 科 目 因 此 逐 漸 限 縮 於 民 法 及 商 事 法 ; 其 原 授 公 司 法 相 關 專 題 研 究 課 程, 自 93 學 年 起 則 改 由 新 聘 教 師 授 課, 該 員 自 取 得 博 士 學 位 後 已 於 相 關 領 域 內 著 有 專 論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系 所 專 任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豐 富, 多 位 並 有 實 務 經 驗, 亦 友 社 會 參 與 及 田 野 調 查 之 熱 忱 ; 這 對 本 系 所 教 師 之 研 究 教 學, 皆 有 巨 大 的 幫 助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研 究 成 果 均 能 在 課 程 中 充 分 展 現, 教 師 對 研 究 已 視 為 生 活 之 必 需, 無 須 主 管 大 力 鼓 吹 58

59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與 教 學 及 研 究 配 合 緊 密 度 高 教 師 有 從 事 會 計 相 關 研 究 著 重 在 理 論 和 實 證 的 探 討, 其 研 究 結 果 刊 登 於 會 計 及 財 經 類 之 相 關 期 刊, 以 推 廣 會 計 準 則 觀 念 及 財 經 的 相 關 議 題 的 討 論 及 建 設, 並 推 倡 財 務 會 計 透 明 化 企 業 對 社 會 責 任 的 觀 念 亦 有 老 師 從 事 企 業 e 化 的 相 關 研 究, 茲 說 明 如 下 : 林 穎 芬 教 授 主 要 授 課 為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及 高 等 管 理 會 計, 其 研 究 重 點 為 代 理 問 題 誘 因 機 制 及 績 效 評 估 之 相 關 管 理 會 計 議 題, 其 研 究 成 果 對 於 企 業 組 織 型 態 績 效 評 估 與 公 司 治 理 等 實 務 層 面 具 高 度 實 用 價 值 簡 雪 芳 教 授 主 要 授 課 為 中 級 會 計 學 及 統 計 學, 其 主 要 研 究 領 域 為 資 本 市 場 資 訊 反 應 財 務 會 計 及 公 用 事 業 費 率 制 定 之 相 關 議 題 近 期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方 面 之 相 關 研 究, 對 於 健 全 金 融 業 會 計 制 度 有 實 質 貢 獻 黃 德 芬 教 授 主 要 授 課 為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學 及 高 等 審 計 學, 近 期 研 究 有 關 銀 行 會 計 的 研 究, 探 討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制 及 風 險 管 理 等 議 題, 融 合 理 論 與 實 務 對 於 健 全 金 融 業 會 計 制 度 具 實 質 之 貢 獻, 教 學 與 研 究 亦 配 合 陳 政 芳 教 授 主 要 授 課 為 高 等 會 計 學 及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其 研 究 議 題 在 公 司 治 理 方 面 之 相 關 研 究, 比 如 董 監 事 持 股 集 中 度 會 計 師 業 務 等 相 關 影 響, 這 些 外 部 審 計 研 究 相 關 議 題 對 會 計 師 專 業 或 證 期 會 有 極 具 參 考 價 值 的 研 究 盧 佳 琪 教 授 主 要 授 課 為 審 計 學 及 認 識 財 務 報 表, 其 研 究 方 向 在 非 營 利 組 織 研 究 政 府 績 效 研 究, 均 與 所 授 課 程 及 博 士 論 文 相 關 顧 裔 芳 教 授 主 要 授 課 為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會 計 資 料 處 理 及 會 計 審 計 套 裝 軟 體 應 用, 近 期 從 事 綠 色 會 計 資 訊 安 全 與 內 部 稽 核 之 相 關 研 究, 其 研 究 結 果 可 以 推 廣 並 提 倡 廠 商 永 續 經 營 所 需 要 的 基 本 倫 理 觀 念 - 尊 重 並 保 護 企 業 及 個 人 資 訊 的 安 全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皆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除 了 學 術 研 究 能 力 優 異 外, 亦 多 已 具 有 國 內 外 豐 富 的 教 學 研 究 經 驗, 故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與 教 學 及 研 究 之 配 合 度 相 當 良 好 詳 細 內 容 可 參 閱 教 師 個 人 資 料 表 與 學 術 著 作 表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除 兩 位 專 任 副 教 授 ( 一 位 因 嚴 重 病 症 而 停 聘 ) 研 究 著 作 尚 待 加 強 外, 其 餘 專 任 教 授 之 學 術 經 驗 及 研 究 配 合 良 好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教 學 及 研 究 均 以 其 學 術 經 驗 為 依 歸, 目 前 三 位 教 師 均 有 在 國 外 大 學 或 研 究 機 構 担 任 教 職 或 研 究 員 之 經 驗 多 年, 教 學 及 研 究 之 配 合 度 堪 稱 良 好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因 為 本 系 教 學 強 調 於 兩 個 主 題, 行 為 財 務 學 與 財 務 工 程 與 金 融 創 新 本 系 現 有 專 任 師 資 本 身 背 景 專 長 與 研 究 方 向 充 分 涵 蓋 資 這 兩 大 主 題, 故 所 開 設 之 課 程 之 師 資 與 課 程 內 容 均 能 彼 此 密 切 配 合 所 發 表 之 論 文 與 相 關 研 究 計 畫 均 是 資 訊 管 理 之 範 疇, 惟 本 系 師 資 多 為 新 進 學 人, 在 教 學 與 學 59

60 術 研 究 的 經 驗 值 方 面 仍 有 許 多 精 進 空 間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與 教 學 及 研 究 配 合 度 良 好 由 於 本 所 教 師 學 術 年 資 較 淺, 教 學 經 驗 則 普 遍 都 在 5 年 以 上, 研 究 績 效 與 內 容 均 與 教 學 學 科 內 容 相 關 教 師 姓 名 教 師 專 長 課 程 配 合 度 王 鴻 濬 環 境 政 策 之 經 濟 分 析 環 境 影 響 評 環 境 經 濟 與 政 策 分 析 環 境 影 佳 教 授 估 響 評 估 自 然 資 源 數 量 分 析 環 境 問 題 專 論 梁 明 煌 環 境 教 育 環 境 衝 突 管 理 自 然 保 環 境 教 育 衝 突 管 理 自 然 保 佳 副 教 授 育 育 決 策 專 題 蔡 建 福 環 境 規 劃 社 區 營 造 城 鄉 環 境 規 劃 與 管 理 生 態 社 佳 副 教 授 區 都 市 設 計 專 論 環 境 行 為 學 專 論 蘇 銘 千 副 教 授 環 境 管 理 環 境 污 染 控 制 規 劃 環 境 管 理 專 論 污 染 防 治 專 題 風 險 評 估 與 管 理 專 論 佳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之 學 歷 與 研 究 專 長 均 為 資 管 相 關 領 域, 所 發 表 之 論 文 與 相 關 研 究 計 畫 均 是 資 訊 管 理 之 範 疇, 惟 本 系 師 資 多 為 新 進 學 人, 在 教 學 與 學 術 研 究 的 經 驗 值 方 面 仍 有 許 多 精 進 空 間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之 學 歷 與 研 究 專 長 分 別 為 觀 光 暨 遊 憩 資 源 管 理 休 閒 社 會 學 環 境 教 育 與 解 說 觀 光 遊 憩 產 業 分 析 與 發 展 等, 所 從 事 之 研 究 亦 分 屬 以 上 四 類 學 門,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與 教 學 及 研 究 整 體 配 合 度 良 好 (10) 專 任 教 師 任 課 時 數 適 當 性 社 會 科 類 組 各 院 系 所 專 任 師 資 授 課 時 數 平 均 略 高 於 部 訂 基 本 時 數 之 規 定, 但 大 致 尚 在 部 訂 超 鐘 點 上 限, 不 足 部 分 則 由 兼 任 師 資 補 足, 專 任 師 資 任 課 時 數 負 荷 尚 稱 允 當 各 系 所 執 行 狀 況 分 述 如 下 :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5 位, 目 前 1 位 借 調 花 蓮 縣 政 府 擔 任 教 育 局 長,3 位 則 兼 任 學 校 行 政 職 位 而 本 所 除 了 辦 理 碩 士 班 課 程 外, 並 開 設 碩 專 班 課 程, 本 所 教 師 亦 需 支 援 本 校 通 識 及 教 育 學 程 課 程, 因 此 60

61 教 學 負 擔 頗 重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任 課 時 數 皆 依 照 本 校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核 計 要 點 辦 理, 無 授 課 不 足 之 現 象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近 三 年 來, 隨 著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擴 張, 經 濟 系 相 對 應 地 新 增 基 礎 課 程 予 以 支 援, 以 及 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人 數 持 續 增 加, 使 得 經 濟 系 教 師 教 學 負 擔 均 超 過 基 本 時 數, 嚴 重 影 響 到 教 師 個 人 學 術 研 究 及 課 程 教 學 品 質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專 任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平 均 略 高 於 本 校 基 本 時 數 規 定, 除 負 責 各 項 專 業 課 程 之 外, 亦 積 極 支 授 本 校 共 同 科 及 其 他 學 院 相 關 課 程, 任 課 時 數 尚 屬 適 當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至 92 學 年 下 學 期 為 止,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平 均 略 高 於 最 低 時 數 ( 教 授 8 小 時 副 教 授 及 助 理 教 授 9 小 時 ), 除 所 內 專 業 課 程 之 外, 亦 積 極 支 援 本 校 共 同 科 管 理 及 民 族 等 學 院 相 關 法 律 課 程 就 數 量 而 言, 時 數 應 屬 適 當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系 所 專 任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平 均 皆 略 高 於 本 校 基 本 時 數 規 定, 除 負 責 各 項 專 業 課 程 之 外, 亦 積 極 支 援 本 校 共 同 科 及 其 他 系 所 相 關 課 程, 任 課 時 數 尚 稱 適 當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由 於 有 專 班, 需 晚 上 及 週 末 開 課, 負 擔 很 重 目 前 已 建 立 輪 流 制 度, 加 上 民 文 系 老 師 之 加 入, 教 學 負 擔 明 顯 減 輕, 均 能 教 滿 學 分 數, 並 無 超 時 過 重 之 狀 況 會 計 學 系 專 任 教 師 任 課 時 數 均 遵 照 教 育 部 規 定, 但 因 大 部 分 的 必 修 課 人 數 多 ( 近 年 外 系 雙 主 修 選 擇 本 系 與 選 擇 本 系 為 輔 系 之 人 數, 持 續 增 加, 基 本 班 級 人 數 有 超 出 普 通 教 室 所 能 容 納 之 70 人 ); 老 師 們 所 授 之 選 修 課 程 又 併 班 授 課, 常 都 使 用 大 教 室, 雖 然 時 數 看 起 來 似 乎 尚 可, 然 則 大 班 效 應, 實 質 教 學 61

62 負 擔 重 下 表 為 平 均 授 課 時 數 職 稱 應 授 時 數 平 均 實 授 時 數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專 案 教 師 16 N/A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目 前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共 14 位, 若 以 過 去 三 年 的 專 任 教 師 任 課 時 數, 尚 稱 合 理 不 過 未 來 本 系 的 學 生 總 人 數 與 班 級 數 亦 將 逐 年 成 長 故 未 來 仍 將 極 積 地 增 聘 新 進 教 師, 以 維 持 專 任 教 師 的 合 理 的 任 課 時 數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目 前 本 系 老 師 任 課 皆 按 校 方 要 求 時 數 授 課, 唯 因 目 前 本 系 一 位 副 教 授 停 聘, 一 位 副 教 授 請 假, 及 另 一 位 教 授 休 假, 師 資 人 力 不 足 導 致 其 他 專 任 教 師 任 課 時 數 有 偏 高 情 形, 此 亦 為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未 來 從 事 研 究 工 作 之 弱 勢 之 處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為 一 新 成 立 僅 滿 一 年 之 單 位, 專 任 教 師 任 課 時 數 受 僅 有 一 個 年 級 碩 士 生 之 影 響, 雖 有 部 分 課 程 支 援 企 管 系, 然 仍 略 低 於 學 校 規 定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由 於 目 前 本 系 師 資 員 額 仍 未 完 全 補 足, 且 外 系 需 要 本 系 支 援 課 程 甚 多, 人 力 資 源 不 足 導 致 專 任 教 師 任 課 時 數 偶 有 偏 高 情 形 ; 但 是 未 來 若 師 資 員 額 完 全 補 足, 相 信 任 課 時 數 偏 高 情 形 將 獲 得 改 善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每 學 期 均 按 照 學 校 規 定 授 課 時 數 授 課, 部 分 老 師 也 參 與 支 援 共 同 科 通 識 課 程 授 課 與 在 職 碩 士 專 般 的 課 程, 都 在 學 校 規 定 範 圍 內 有 支 領 超 鐘 點 的 情 形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由 於 目 前 本 系 師 資 員 額 仍 未 完 全 補 足, 人 力 資 源 不 足 導 致 專 任 教 師 任 課 時 數 有 偏 高 情 形, 此 亦 為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未 來 從 事 研 究 工 作 的 弱 勢 之 處 62

63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在 90, 91, 92 學 年 度, 本 所 4 位 專 任 教 師 的 任 課 時 數 ( 不 含 支 援 外 系 所 及 通 識 課 程 ) 介 於 6 至 9 學 分 間 (11) 兼 任 教 師 教 學 經 驗 及 時 數 適 切 度 兼 任 師 資, 均 為 畢 業 於 國 內 外 著 名 大 學, 學 有 專 精 並 具 豐 富 實 務 及 教 學 經 驗 之 學 者 或 實 務 界 人 士, 或 是 本 校 相 關 系 所 博 士 班 學 生, 每 週 授 課 時 數 皆 為 三 小 時, 時 數 安 排 相 當 適 切 教 育 研 究 所 目 前 所 上 某 些 課 程, 非 屬 本 所 教 師 專 長 領 域, 因 而 每 一 學 年 均 外 聘 師 資 以 補 本 所 之 不 足 碩 士 班 課 程 中 如 教 育 社 會 學 教 育 人 類 學 研 究 社 會 心 理 學 專 題 討 論 等 需 邀 請 校 內 外 教 學 經 驗 豐 富 的 老 師 擔 任 碩 專 班 課 程 如 學 校 行 政 專 題 討 論 學 校 革 新 專 題 討 論 比 較 學 校 行 政 學 校 組 織 行 為 研 究 等 亦 延 聘 校 外 教 師 擔 任 講 座 或 由 本 校 外 系 所 教 師 支 援 教 學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兼 任 教 師 為 聘 請 外 校 及 經 神 專 科 醫 師, 分 別 教 授 人 類 行 為 與 發 展 課 程 神 經 心 理 學 課 程, 時 數 為 每 星 期 三 小 時, 在 教 學 經 驗 及 適 切 度 方 面 都 頗 為 適 當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近 三 年 來, 隨 著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擴 張, 經 濟 系 相 對 應 地 新 增 基 礎 課 程 予 以 支 援, 以 及 碩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人 數 持 續 增 加, 使 得 經 濟 系 教 師 教 學 負 擔 均 超 過 基 本 時 數, 嚴 重 影 響 到 教 師 個 人 學 術 研 究 及 課 程 教 學 品 質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專 任 教 師 授 課 時 數 平 均 略 高 於 本 校 基 本 時 數 規 定, 除 負 責 各 項 專 業 課 程 之 外, 亦 積 極 支 授 本 校 共 同 科 及 其 他 學 院 相 關 課 程, 任 課 時 數 尚 屬 適 當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為 充 實 課 程 內 容, 本 所 邀 請 本 校 環 境 政 策 所 具 法 律 專 長 背 景 教 師, 開 授 國 際 經 濟 法 英 文 法 學 名 著 選 讀 等 科 目 為 解 決 大 陸 研 究 所 轉 入 本 所 學 生 修 課 問 題, 本 所 亦 曾 邀 聘 專 研 中 國 大 陸 法 制 的 他 校 教 師 兼 課, 兼 任 教 師 授 課 總 時 數 一 度 接 近 專 任 教 師 由 於 本 所 專 任 師 資 逐 年 充 實, 類 似 現 象 已 不 再 出 現 63

64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系 所 剛 成 立 不 久, 師 資 方 面 尚 未 充 實, 為 不 影 響 教 學, 頗 仰 賴 兼 任 教 師 的 支 援 族 語 方 面, 語 傳 系 延 聘 8 位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來 幫 忙 ; 關 於 傳 播 器 材 實 務 操 作 方 面, 我 們 也 請 慈 濟 大 學 的 潘 朝 成 講 師 來 擔 任 民 發 所 部 份, 為 滿 足 教 學 課 群 的 均 衡 發 展, 若 干 原 住 民 觀 光 與 產 業 的 課, 以 及 有 關 經 濟 土 地 方 面 的 選 修 課 程, 我 們 皆 延 聘 學 有 專 精 的 教 授 來 支 援 授 課 情 況 及 學 生 反 應 皆 良 好, 我 們 希 望 未 來 兩 三 年 內, 增 加 專 任 教 師 員 額, 降 低 對 兼 任 教 師 的 依 賴 程 度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本 系 未 聘 兼 任 教 師 會 計 學 系 兼 任 教 師 教 學 經 驗 豐 富, 與 其 專 長 密 切 配 合, 時 數 適 切, 只 占 本 系 全 部 開 課 時 數 的 17% 其 餘 83% 由 本 系 及 他 系 專 任 教 師 負 責 授 課 兼 任 教 師 多 為 專 家 學 者, 從 事 相 關 職 務 及 教 學 多 年, 教 學 經 驗 豐 富 黃 教 授 還 著 作 相 關 商 事 法 証 交 法 書 籍 多 本 稅 務 法 規 許 永 聰 教 師 為 國 稅 局 花 蓮 分 局 主 秘, 在 其 他 院 校 擔 任 相 關 課 程 多 年 稅 務 會 計 與 政 府 會 計 教 師 為 國 稅 局 花 蓮 分 局 局 長, 曾 擔 任 稅 務 人 員 訓 練 所 所 長 及 講 師 多 年, 也 在 其 他 院 校 擔 任 相 關 課 程 多 年 會 計 實 務 由 花 蓮 市 區 蘇 元 盛 會 計 師 擔 任 授 課 王 美 慧 教 師 在 美 國 留 學 多 年, 也 在 其 他 院 校 教 授 相 關 課 程 這 些 課 程 均 極 受 學 生 好 評 兼 任 教 師 工 作 職 務 說 明 所 授 課 程 ( 時 數 ) 王 美 慧 大 漢 技 術 學 院 國 貿 科 教 師 商 用 英 文 (2) 方 建 興 國 稅 局 花 蓮 分 局 局 長 政 府 會 計 (3)/ 稅 務 會 計 (3) 許 永 聰 國 稅 局 花 蓮 分 局 主 任 秘 書 稅 務 法 規 (2) 蘇 元 盛 蘇 元 盛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會 計 實 務 (3) 黃 川 口 銘 傳 大 學 教 授 ( 退 休 ) 證 券 交 易 法 (2)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考 量 專 任 教 師 的 合 理 授 課 時 數, 或 是 課 程 內 容 專 業 上 之 需 要, 部 份 課 程 會 聘 請 兼 任 教 師 授 課, 而 在 兼 任 教 師 的 任 用 上, 皆 以 其 專 長 與 經 驗 符 合 課 程 所 需 為 最 重 要 的 考 量, 且 兼 任 教 師 時 數 皆 符 合 相 關 規 定, 故 兼 任 教 師 教 學 經 驗 及 時 適 切 度 尚 稱 良 好 不 過 未 來 本 系 將 以 增 聘 新 進 專 任 教 師 為 第 一 要 務, 並 逐 步 減 少 兼 任 教 師 的 比 例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未 聘 兼 任 教 師 64

65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未 聘 兼 任 教 師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所 聘 請 到 校 授 課 之 兼 任 師 資 多 以 英 文 與 財 經 法 律 為 主, 如 黃 川 口 教 授 的 證 券 交 易 法 ; 少 數 專 業 科 目 因 專 任 教 師 任 課 時 數 已 偏 高, 乃 以 本 校 相 關 科 系 之 博 士 候 選 人 兼 任, 如 經 濟 系 洪 偉 峰 的 投 資 學 貨 幣 銀 行 但 由 於 花 蓮 地 屬 偏 遠, 如 何 吸 引 專 家 級 師 資 前 來 本 系 開 課, 是 本 系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的 一 大 挑 戰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目 前 有 1 位 校 內 兼 任 教 師, 是 由 本 校 民 族 學 院 族 群 關 係 研 究 所 專 任 紀 駿 傑 副 教 授 擔 任, 教 師 年 資 已 有 10 年, 該 課 目 環 境 社 會 學,2 年 開 設 1 次, 學 分 數 為 3 學 分, 目 前 已 經 開 設 3 次, 頗 受 學 生 歡 迎 另 有 二 位 本 校 姊 妹 校 德 國 Rostock 大 學 教 授 擔 任 德 國 農 村 規 劃 課 程, 於 93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首 度 開 設 課 程, 學 分 數 一 學 分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所 聘 請 到 校 授 課 之 兼 任 師 資 多 以 實 務 課 程 為 主, 除 具 備 專 業 的 學 養 之 外, 更 是 業 界 知 名 的 實 務 專 家, 如 范 玉 琳 的 辦 公 室 自 動 化 李 建 復 的 網 站 經 營 ; 但 由 於 花 蓮 地 屬 偏 遠, 較 難 吸 引 專 家 級 師 資 前 來 本 系 開 課, 故 課 程 數 量 與 時 數 上 應 仍 有 提 升 的 空 間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在 90, 91, 92 學 年 度, 並 無 兼 任 教 師 (12) 實 習 及 實 驗 課 程 由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協 助 情 況 社 會 科 類 組 各 院 系 所 中 部 分 系 所 設 有 實 習 課 程, 課 程 實 習 部 分 係 由 研 究 生 或 教 師 協 助, 專 業 實 習 則 由 系 上 專 任 教 師 及 業 界 專 業 人 士 協 助 實 習 進 行 教 育 研 究 所 無 65

66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於 92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開 設 社 區 諮 商 與 實 習 課 程, 任 課 教 師 除 親 自 授 課 外, 並 帶 領 學 生 參 觀 花 蓮 監 獄 戒 治 所 花 蓮 主 愛 之 家 鳳 林 榮 民 醫 院 精 神 科 花 蓮 社 福 館 飛 炫 屋, 並 由 各 單 位 專 業 人 員 帶 領 學 生 進 行 3-10 次 的 經 驗 學 習 本 系 正 式 實 習 課 程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實 習, 僅 提 供 實 習 予 大 四 學 生, 實 習 課 程 將 於 民 國 94 年 展 開, 因 此 目 前 尚 未 安 排 正 式 實 習 課 程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聘 請 執 業 律 師 及 法 官 擔 任 民 法 概 要 及 商 事 法 課 程, 各 單 位 兼 任 教 師 所 開 授 之 科 目 均 與 其 專 長 相 符, 且 兼 任 教 師 授 課 總 時 數 僅 佔 畢 業 總 學 分 比 例 相 當 小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聘 請 7 位 兼 任 教 師 協 助 分 擔 政 策 與 行 政 分 組 多 項 課 程, 各 單 位 兼 任 教 師 所 開 授 之 科 目 均 與 其 專 長 相 符, 且 兼 任 教 師 授 課 總 時 數 僅 佔 畢 業 總 學 分 比 例 相 當 小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無 此 情 形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語 傳 系 族 語 課 程 佔 相 當 大 的 比 例, 這 是 本 系 的 特 色 ; 但, 目 前 這 方 面 教 師 的 延 聘 有 其 實 際 上 的 困 難 因 而 本 系 有 8 位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是 以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的 資 格 來 支 援 的 他 們 大 都 是 長 期 從 事 族 語 教 學 的 耆 老, 皆 通 過 族 語 認 證 考 試, 不 少 還 有 族 語 方 面 的 專 著 出 版 我 們 十 分 感 激 他 們 的 慷 慨 協 助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民 文 系 由 於 教 師 正 在 增 聘, 會 依 需 要 請 人 專 兼 課 族 群 所 也 透 過 專 家 演 講 方 式 不 定 期 邀 請 專 業 人 員 來 協 助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由 於 課 程 較 重, 各 科 會 計 學 科 ( 初 會 中 會 高 會 審 計 成 管 會 及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 及 主 要 選 修 課 程 都 有 實 習 課 程, 有 研 究 生 當 教 學 助 教, 協 助 教 學 及 複 習 等 66

67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開 設 企 業 實 習 課 程, 此 課 程 由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協 助 學 生 企 業 實 習 的 進 行, 大 學 部 學 生 大 三 暑 假 時 會 先 安 排 學 生 至 各 知 名 企 業 實 習 二 個 月, 學 生 於 學 期 中 需 提 出 暑 期 實 習 的 心 得 報 告, 以 加 強 學 生 對 管 理 學 理 論 與 實 務 運 作 的 瞭 解 和 體 驗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尚 未 開 授 實 習 與 實 驗 課 程 ( 大 學 部 目 前 是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後 才 考 慮 實 習 課 程 )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無 實 習 課 程, 但 部 分 課 程 聘 請 企 管 系 博 士 班 學 生, 就 管 理 科 學 方 面 之 軟 體 進 行 輔 導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之 課 程 均 配 置 有 助 教 時 數, 由 校 內 碩 士 與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出 任, 以 協 助 授 課 之 進 行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本 所 目 前 尚 未 開 設 實 習 與 實 驗 課 程 但 是 本 所 也 透 過 專 家 演 講 方 式 不 定 期 邀 請 專 業 人 員 來 協 助 目 前 也 與 德 國 學 者 合 作,93 年 度 來 台 授 課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之 課 程 均 配 置 有 助 教 時 數, 由 校 內 碩 士 與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出 任, 以 協 助 授 課 之 進 行, 而 ERP/KM 中 心 將 預 定 由 校 方 調 撥 電 算 中 心 專 業 人 員 進 行 支 援, 份 量 極 重 的 實 驗 操 作 課 程 將 可 獲 得 充 分 之 必 要 協 助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目 前 並 無 實 習 及 實 驗 課 程 (13) 教 師 具 有 專 業 證 照 臨 床 實 習 經 驗 與 教 學 相 關 之 非 學 校 實 務 經 驗 與 教 學 配 合 情 形 之 師 資 有 部 份 教 師 具 有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的 資 歷 或 與 領 有 相 關 專 業 證 照, 也 於 社 會 工 作 與 服 務 一 段 時 間, 所 以 能 夠 與 實 際 的 教 學 配 合, 相 輔 相 成 一 般 而 言, 教 師 的 產 業 實 務 經 驗 以 5 年 以 內 者 居 多 67

68 本 校 之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設 立 於 87 年, 係 由 行 政 院 經 濟 部 提 供 部 分 經 費, 針 對 國 內 中 小 企 業, 提 供 本 校 研 究 設 備 及 專 業 領 域 之 支 援 及 諮 商, 同 時 也 鼓 勵 本 校 同 仁 積 極 投 入 與 工 商 業 有 關 之 創 新 研 究 與 發 展, 使 與 教 學 相 輔 相 成 教 育 研 究 所 無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至 92 學 年 度 止, 本 系 教 師 共 2 名 具 有 臨 床 心 理 師 證 照,1 名 具 諮 商 心 理 師 證 照, 各 教 師 皆 具 臨 床 實 習 經 驗, 可 與 實 際 教 學 配 合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系 溫 英 幹 教 授 獲 有 CFA 美 國 財 務 分 析 師 專 業 證 照, 實 務 經 驗 與 課 程 教 學 密 切 配 合, 相 輔 相 成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本 所 現 有 一 位 教 授 借 調 擔 任 副 縣 長 職 務, 每 個 學 期 依 規 定 仍 然 義 務 授 課 一 門 在 教 學 上 能 夠 運 用 與 解 釋 政 府 實 務 的 特 性, 分 析 當 前 公 共 行 政 運 作 情 勢 對 於 協 助 學 生 了 解 公 部 門 運 作 以 及 地 方 政 治 生 態 頗 有 助 益 此 外, 本 所 教 師 經 由 承 接 政 府 部 門 委 託 研 究 案 之 機 會, 多 次 在 所 內 發 表 研 究 成 果 與 訪 談 心 得, 使 得 教 學 與 研 究 能 夠 相 互 映 照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已 有 教 師 參 與 國 家 考 試 命 題 者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語 傳 系 8 位 協 力 教 師, 皆 通 過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舉 辦 之 族 語 認 證 考 試, 獲 頒 證 書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余 德 慧 老 師 之 文 化 諮 詢 與 療 癒 課 程, 與 慈 濟 醫 院 有 一 定 教 學 實 習 之 關 係 其 他 老 師 之 實 習 大 多 建 基 於 教 學 及 研 究 需 要 而 從 事 田 野 工 作 68

69 會 計 學 系 林 穎 芬 教 授 :CMA( 美 國 管 理 會 計 師 ) CPA( 美 國 伊 利 諾 州 會 計 師 ) 蘇 惠 文 教 授 :CPA( 美 國 密 蘇 里 州 會 計 師 )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非 常 鼓 勵 教 師 與 企 業 界 間 的 交 流, 並 且 學 校 設 有 東 部 產 業 中 心 與 中 小 企 業 育 成 中 心 可 增 加 進 本 系 教 師 與 產 業 界 間 的 互 動 機 會, 同 時 本 系 部 份 教 師 亦 具 有 豐 富 的 企 業 實 務 經 驗, 將 可 有 助 於 提 升 教 學 之 成 效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大 學 部 三 下 暑 假 四 上 四 下 將 規 劃 校 外 實 習 目 前 尚 未 執 行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無 具 專 業 證 照 之 師 資, 然 所 有 師 資 均 有 在 國 外 企 業 研 究 機 構 多 年 實 務 研 究 之 經 驗, 如 加 拿 大 CRT 研 究 中 心 美 國 航 空 公 司 香 港 貨 樞 中 心 等, 這 些 經 驗 有 助 於 本 所 在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實 務 研 究 與 教 學 上 之 發 展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之 師 資 均 為 專 業 相 關, 但 均 屬 於 學 術 領 域 出 身, 而 實 務 經 驗 的 課 程 並 不 多, 未 來 將 視 需 要, 邀 請 請 業 界 知 名 的 實 務 專 家, 到 校 授 課 也 積 極 邀 業 界 實 務 主 管 到 校 專 題 演 講, 一 則 充 實 師 生 的 知 識, 一 則 擴 展 本 系 知 名 度 與 學 生 視 野 與 就 業 管 道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授 均 有 與 教 學 相 關 的 非 學 校 實 務 經 驗 其 中 一 位 環 工 背 景 的 教 授 擁 有 環 工 相 關 的 證 照 二 位 教 授 擔 任 政 府 的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委 員 會 委 員 工 作, 一 位 鄉 村 建 築 學 者 則 從 事 社 區 營 造 與 城 鄉 建 築 的 專 業 研 究 與 社 區 規 劃 師 的 培 訓 一 位 專 攻 環 境 教 育 的 教 授 則 目 前 擔 任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教 育 學 會 理 事 長, 執 行 多 項 國 內 環 境 教 育 教 師 的 訓 練 計 畫, 這 些 經 驗 也 多 有 助 於 專 業 教 學 科 目 的 經 驗 相 長 本 所 教 授 參 與 校 務 院 務 系 所 工 作 情 況 與 成 效 說 明 如 下 : 本 所 王 鴻 濬 教 授 曾 經 擔 任 本 校 總 務 長 二 年, 並 為 學 校 爭 取 到 國 家 植 物 園 第 一 年 約 3500 萬 的 預 算 興 建 了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協 助 學 校 爭 取 永 續 校 園 規 劃 經 費 與 永 續 大 學 工 程 費 用 此 外 本 所 所 有 教 師 都 分 別 擔 任 學 校 校 務 會 議 代 表 校 園 美 化 委 員 會 教 務 處 課 程 委 員 會 學 校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校 教 評 會 共 同 科 教 評 會 委 員 學 校 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學 術 申 訴 校 園 法 律 事 務 委 員 會 成 績 更 改 委 員 會 委 員 本 所 教 授 也 提 供 下 列 政 府 機 構 非 營 利 團 體 與 營 利 事 業 等 學 術 服 務 之 情 況 每 位 教 授 都 從 服 務 過 69

70 程 中 也 增 長 了 本 土 化 教 學 的 內 容 與 經 驗 本 所 在 協 助 規 劃 中 央 政 府 執 行 政 策 性 規 劃 部 分 : 政 府 單 位 學 術 服 務 的 情 況 教 育 部 環 境 教 育 政 策 綠 色 學 校 伙 伴 網 絡 計 畫 綠 校 園 改 造 計 畫 永 續 發 展 委 員 會 永 續 發 展 指 標 研 究 永 續 發 展 教 育 生 態 旅 遊 白 皮 書 非 核 家 園 委 員 會 非 核 家 園 教 育 指 導 綱 要 經 濟 部 植 物 保 護 公 約 生 物 安 全 議 定 書 國 家 因 應 策 略 環 保 署 環 境 教 育 法 環 保 法 規 研 究 環 境 計 畫 審 查 環 保 科 技 園 區 綠 廊 道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法 制 化 內 政 部 城 鄉 風 貌 計 畫 都 市 計 畫 國 家 公 園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生 態 旅 遊 標 章 自 然 人 文 生 態 景 觀 區 導 覽 人 員 設 置 辦 法 青 輔 會 服 務 學 習 非 營 利 組 織 發 展 政 策 農 委 會 農 業 處 農 村 規 劃 農 村 推 廣 教 育 農 委 會 林 務 局 社 區 生 物 多 樣 性 保 育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租 地 造 林 衝 突 解 決 森 林 遊 樂 區 委 外 經 營 社 區 林 業 森 林 生 態 系 經 營 指 標 農 委 會 畜 牧 處 畜 牧 污 染 防 制 動 物 保 護 法 農 委 會 漁 業 署 賞 鯨 生 態 旅 遊 標 章 農 委 會 林 試 所 國 家 植 物 園 本 所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進 行 學 術 服 務 研 究 計 畫 的 情 況 地 方 層 級 研 究 與 服 務 機 會 花 蓮 縣 政 府 永 續 發 展 願 景 地 方 發 展 議 題 花 蓮 農 業 局 永 續 農 業 生 態 社 區 規 劃 休 閒 農 業 城 鄉 發 展 局 花 蓮 城 鄉 新 風 貌 計 畫 社 區 規 劃 師 培 訓 文 化 局 社 區 規 劃 師 教 育 局 永 續 校 園 輔 導 縣 環 境 教 育 計 畫 推 廣 環 保 局 環 評 委 員 環 境 白 皮 書 花 蓮 林 管 處 林 業 衝 突 管 理 林 業 政 策 本 所 有 關 社 區 服 務 部 分, 近 三 年 執 行 的 計 畫 包 括 : 1. 花 蓮 縣 社 區 規 劃 師 的 培 訓 花 蓮 社 區 城 鄉 新 風 貌 計 畫 輔 導 2. 花 蓮 社 區 營 造 3. 六 龜 社 區 林 業 計 畫 4. 花 蓮 赤 科 山 金 針 山 租 地 造 林 的 調 處 案 5. 東 部 服 務 學 習 專 業 人 力 培 訓 計 畫 6. 花 蓮 青 少 年 公 益 組 織 的 管 理 研 究 70

71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之 師 資 均 為 專 業 相 關, 但 均 屬 於 學 術 領 域 出 身, 為 彌 補 實 務 方 面 之 不 足, 本 系 藉 由 兼 任 師 資 之 聘 任, 邀 請 請 業 界 知 名 的 實 務 專 家, 以 專 家 級 師 資 到 校 授 課, 如 范 玉 琳 的 辦 公 室 自 動 化 李 建 復 的 網 站 經 營 ; 也 廣 邀 業 界 實 務 主 管 到 校 專 題 演 講, 一 則 充 實 師 生 的 知 識, 一 則 擴 展 本 系 知 名 度 與 學 生 視 野 與 就 業 管 道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曾 具 備 森 林 遊 憩 國 家 公 園 解 說 原 住 民 部 落 教 育 工 作 及 觀 光 飯 店 等 實 務 經 驗, 並 充 分 應 用 在 所 上 國 家 公 園 經 營 管 理 遊 憩 衝 擊 生 態 觀 光 環 境 教 育 與 解 說 旅 館 經 營 管 理 觀 光 行 銷 等 教 學 科 目 上, 使 理 論 與 實 務 能 相 輔 相 成 (14) 對 九 十 學 年 度 醫 學 院 評 鑑 九 十 一 學 年 度 管 理 學 門 評 鑑 及 九 十 二 年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之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教 育 研 究 所 問 題 1. 相 較 於 其 他 教 研 所, 人 力 較 嫌 不 足 (1) 借 調 及 兼 職 教 師, 對 教 研 所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推 廣 確 有 影 響 (2) 師 生 比 1:43, 教 師 指 導 論 文 負 擔 重 回 覆 本 所 為 單 一 之 研 究 所, 相 較 於 其 他 系 所 合 一 之 教 研 所, 人 力 上 確 實 較 為 單 薄 (1) 在 目 前 狀 況 下, 教 師 之 研 究 案 比 率 並 不 少 於 其 他 校 相 關 系 所, 但 如 能 整 合 專 注 於 某 一 主 題, 集 中 人 力, 增 進 研 究 實 力, 進 而 推 廣 之, 相 信 會 有 一 番 成 果 而 教 學 上, 將 積 極 尋 找 合 適 的 兼 職 教 師, 確 保 教 學 品 質 (2) 在 指 導 論 文 上 ( 尤 其 是 碩 專 班 學 生 ), 如 何 解 決 教 師 的 負 擔, 確 實 為 一 大 課 題 目 前 我 們 的 作 法 是 鼓 勵 學 生 除 了 所 內 老 師 之 外, 亦 可 尋 求 所 外 或 校 外 相 關 領 域 教 授 之 協 助 以 指 導 論 文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92 學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本 系 依 評 鑑 之 弱 點, 全 面 檢 討, 並 逐 一 更 正 之 問 題 人 力 顯 然 不 足, 應 儘 速 增 聘 教 師 回 覆 本 系 正 積 極 招 聘 與 邀 聘 所 需 之 師 資, 本 年 度 之 聘 依 作 業 仍 在 進 行 中 為 兼 顧 學 生 學 習 之 需 要, 本 系 目 前 輔 以 聘 任 合 格 之 兼 任 教 師, 以 提 供 相 關 課 程 與 學 生 指 導 71

72 問 題 本 系 目 前 師 資 專 業 背 景 很 好, 教 師 的 研 究 論 文 發 表 也 很 積 極 投 入, 是 本 系 的 優 勢, 也 有 利 於 未 來 成 立 研 究 所, 但 目 前 師 資 集 中 於 臨 床 心 理 學 的 背 景, 較 缺 少 諮 商 心 理 學, 以 及 心 理 學 基 礎 學 科 的 教 師, 是 未 來 可 充 實 的 方 向 回 覆 本 系 正 積 極 招 聘 距 博 士 學 位 之 教 師, 徵 聘 教 師 之 專 長 包 括 諮 商 心 理 學 認 知 心 理 學 心 理 統 計 心 理 測 驗 方 法 學, 及 曾 在 精 神 科 家 醫 科 工 作 或 實 習 者, 或 曾 任 實 習 機 構 督 導 者 等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92 學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本 系 依 評 鑑 之 弱 點, 全 面 檢 討, 並 逐 一 更 正 之 問 題 就 師 生 比 而 言, 若 列 入 外 系 支 援 課 程 之 負 擔, 本 系 老 師 負 擔 明 顯 偏 重 回 覆 由 於 近 三 年 來 碩 士 班 持 續 擴 編 及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人 數 自 然 增 長,92 學 年 師 生 比 為 1:24.76 本 系 已 於 93 學 年 新 聘 1 名 師 資, 並 計 畫 於 94 學 年 再 增 聘 1 名, 以 增 強 本 系 師 資 陣 容, 改 善 師 生 比 過 高 現 象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問 題 建 議 受 評 單 位 爭 取 一 名 公 共 行 政 及 政 策 相 關 之 教 授 一 名, 以 加 強 教 學 陣 容 本 所 如 欲 成 立 博 士 班, 在 師 資 方 面 必 須 加 強, 至 少 應 增 聘 一 至 二 位 教 授 回 覆 由 於 受 到 教 育 部 編 制 的 限 制, 短 期 內 無 法 增 加 本 所 正 在 籌 設 博 士 班, 未 來 博 士 班 一 旦 獲 得 教 育 部 審 核 通 過, 擬 增 聘 一 至 二 位 公 共 行 政 及 政 策 領 域 之 教 授, 屆 時 本 所 學 術 水 準 可 望 向 上 提 升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問 題 就 貴 所 現 有 四 位 專 任 及 其 他 兼 任 師 資 而 言, 此 研 究 所 在 教 學 方 面, 涵 蓋 民 事 財 產 法 勞 動 法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及 競 爭 法 等 四 大 領 域, 並 地 域 上 另 有 大 陸 法 制 比 較 研 究 課 程 因 此, 以 現 有 師 資 所 開 設 課 程, 已 具 有 多 元 化 要 求, 應 予 肯 定 財 法 所 現 任 師 資 群 與 國 內 其 他 同 領 域 教 學 研 究 系 所 相 較 之 下, 亦 不 遑 多 讓, 且 其 近 兩 年 之 研 究 教 學 成 果, 亦 均 可 加 以 肯 定 ; 然 則, 在 東 部 地 區 定 位 為 一 般 財 經 法 律 的 研 究, 對 於 財 經 問 題 的 敏 感 度, 可 能 就 無 法 那 麼 敏 銳, 從 而 財 經 所 於 先 天 上 似 就 有 處 於 劣 勢 之 嫌, 此 結 果 亦 使 得 再 與 其 他 相 同 領 域 系 所 相 較 之 下, 難 能 位 居 前 茅 未 來 教 師 的 聘 任, 為 達 成 科 際 整 合 特 色 以 及 配 合 東 華 大 學 其 他 系 所, 應 特 別 考 慮 聘 任 得 以 獨 當 一 面 的 成 熟 學 者 ( 或 可 嘗 試 以 一 年 或 兩 年 借 調 方 式 聘 任 之 ) 此 外, 鑑 於 東 華 大 學 本 身 優 良 的 住 宿 設 備, 或 可 邀 請 國 內 其 他 系 所 學 者 至 校 內 作 為 期 一 週 講 座, 或 將 其 最 近 研 究 精 髓, 藉 由 與 學 生 共 同 集 中 研 討 之 方 式, 讓 學 生 瞭 解 最 近 相 關 領 域 的 發 展 概 況, 以 補 相 關 法 領 域 師 資 的 不 足 72

73 為 因 應 未 來 更 多 元 化 教 學 及 研 究 之 需 要, 近 期 內 建 議 能 增 聘 一 至 二 位 師 資, 其 中 以 聘 用 兼 具 有 研 究 及 教 學 能 力 之 跨 領 域 法 律 背 景 之 師 資 為 先 回 覆 本 所 未 來 將 盡 力 充 實 師 資 陣 容, 在 現 實 條 件 容 許 範 圍 內 進 用 專 兼 任 師 資, 擴 充 所 內 核 心 專 題 研 究 領 域 至 於 諮 詢 意 見 所 建 議 善 用 本 校 資 源 邀 聘 校 外 委 員 一 事, 目 前 校 內 法 規 ( 例 如 : 系 所 教 評 會 組 織 辦 法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 仍 有 限 制, 本 所 將 設 法 修 改 相 關 辦 法 拓 展 可 能 空 間 ; 至 於 校 內 已 有 辦 法 可 資 依 循 ( 例 如 : 特 聘 或 榮 譽 教 授 ) 者, 本 所 亦 將 依 規 定 盡 力 爭 取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本 系 將 隨 著 優 良 師 資 的 加 入 課 程 架 構 的 穩 定 制 度 化 的 建 立, 以 及 與 其 他 系 所 資 源 的 整 合 而 解 決 目 前 課 程 不 足 課 群 龐 雜 之 問 題 另 一 方 面, 鼓 勵 本 系 學 生 增 修 第 二 專 長, 以 開 發 就 業 之 管 道 問 題 貴 系 才 剛 成 三 年, 因 此 首 先 看 到 的 是 師 資 甚 少, 人 力 不 夠 雖 有 族 群 所 在 支 援, 但 該 所 本 身 人 力 也 短 缺 因 此 應 設 法 增 聘 老 師 貴 系 和 族 群 所 都 具 有 很 務 實 性 的 社 區 工 作 性 質, 因 此 應 設 法 延 聘 相 關 性 質 的 師 資 回 覆 目 前 由 於 師 資 的 缺 乏, 每 位 老 師 幾 乎 都 以 教 授 多 門 基 礎 課 程 為 主, 較 無 多 餘 的 空 間 與 當 地 社 區 作 實 質 的 接 觸 或 是 服 務, 未 來 師 資 聘 用 齊 全, 這 部 分 的 努 力 當 列 為 本 系 的 最 優 先 順 序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問 題 貴 所 在 東 部 地 區 可 以 說 是 成 立 最 早 的 有 關 原 住 民 研 究 的 大 學 採 取 跨 學 科 研 究 及 教 學 模 式, 吸 收 不 同 興 趣 的 學 生, 可 以 說 是 相 當 具 有 特 色 但 也 因 此 而 顯 得 各 單 獨 學 科 的 師 資 顯 的 相 對 的 薄 弱, 應 該 多 聘 請 專 兼 任 師 資, 以 協 助 發 展 但 相 對 於 國 內 其 他 相 關 教 學 單 位 而 言, 貴 所 的 研 究 及 教 學 都 應 數 上 乘 比 較 令 人 擔 心 的 是 貴 所 在 職 生 幾 乎 是 一 般 生 的 兩 倍, 以 貴 所 之 人 力, 如 何 承 擔 教 學 及 研 究 指 導 工 作? 是 否 考 慮 減 收? 設 法 爭 取 增 加 相 關 之 師 資 或 尋 求 所 外 資 源 之 挹 注 回 覆 本 所 自 從 籌 設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成 功 後, 透 過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的 增 聘 師 資 得 以 解 決 師 資 不 足 之 困 境, 並 使 在 職 專 班 的 學 生 在 論 文 指 導 方 面, 有 更 多 的 選 擇 然 而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易 被 誤 會 以 原 住 民 學 生 為 主, 本 所 原 有 多 元 文 化 與 多 元 族 群 的 教 學 與 研 究 方 向 有 窄 化 之 危 機, 本 院 族 群 研 究 之 範 圍 亦 有 原 住 民 研 究 獨 尊 之 現 象 面 對 台 灣 逐 漸 受 到 關 心 之 族 群 議 題, 本 所 無 法 充 分 掌 握 唯 一 以 族 群 為 研 究 所 名 稱 單 位 的 主 動 權, 深 感 遺 憾 未 來 在 增 設 博 士 班 相 關 課 程 與 增 聘 師 資 時, 宜 開 拓 多 元 族 群 議 題, 反 映 大 社 會 之 需 求, 方 可 避 免 劃 地 自 限 之 狀 況 會 計 學 系 問 題 受 評 單 位 未 來 三 至 五 年 教 學 與 研 究 發 展 方 向 之 規 劃 - 諮 議 委 員 之 評 語 : 73

74 (1) 師 資 之 招 募 方 面, 校 方 應 採 積 極 與 彈 性 作 法, 否 則 不 易 吸 引 人 才, 而 造 成 既 有 師 資 之 負 擔, 形 成 惡 循 環 (2) 目 前 兩 位 專 案 教 師 應 以 專 任 講 師 聘 任, 年 資 應 予 追 溯 計 算, 以 留 住 人 才 (3) 受 限 於 地 點 以 及 會 計 師 資 來 源 普 遍 缺 乏, 不 易 招 募 具 博 士 學 位 之 師 資, 宜 考 慮 聘 通 過 學 科 考 之 博 士 生 為 專 任 講 師, 以 利 吸 引 師 資 回 覆 1. 校 方 已 經 告 知 可 減 授 正 研 讀 博 士 學 位 之 老 師 之 授 課 鐘 點 2. 本 學 期 已 以 專 任 講 師 聘, 唯 無 法 規 依 據 而 無 法 追 溯 年 資 3. 已 努 力 朝 此 一 方 向 增 聘 師 資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針 對 上 述 評 鑑 結 果, 皆 持 續 落 實 規 劃 內 容, 及 檢 討 過 去 的 缺 失 本 系 已 針 對 92 年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 諮 議 委 員 意 見 與 本 系 回 覆 詳 見 下 表 ), 在 師 資 部 份 逐 步 改 善, 已 於 93 學 年 新 聘 巫 喜 瑞 博 士 林 穎 青 博 士,2 位 教 師 均 具 行 銷 管 理 與 消 費 者 行 為 專 長 另 將 於 本 學 期 內 再 聘 用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與 財 務 管 理 長 之 教 師 2 位 屆 時 本 系 師 資 將 更 臻 完 備 為 充 實 本 系 師 資 陣 容, 仍 將 積 極 招 募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資 訊 管 理 策 略 管 理 行 銷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等 相 關 專 業 領 域 之 師 資 問 題 1. 現 有 師 資 在 MBA 課 程 上, 對 基 礎 課 程 與 專 業 必 修 均 顯 不 足 ( 林 委 員 明 杰 ) 2. 以 現 有 師 資 負 擔, 大 學 碩 士 博 士 等 課 程 已 顯 吃 力, 又 需 支 援 EMBA 及 中 壢 班, 教 學 負 擔 過 於 沈 重 ( 林 委 員 明 杰 ) 3. 協 助 資 淺 教 師 提 昇 教 學 與 研 究 績 效, 如 : 舉 辦 教 學 觀 摩, 提 昇 新 進 師 資 教 學 技 巧 與 提 供 免 費 英 文 文 章 修 改 等 ( 于 委 員 卓 民 ) 4. 應 提 昇 對 新 教 師 任 教 意 願, 亦 應 加 強 現 任 教 師 之 留 職 意 願 ( 于 委 員 卓 民 ) 5. 教 學 以 決 策 生 管 等 量 化 之 課 程 較 具 優 勢, 相 對 而 言,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與 行 銷 管 理 師 資 仍 待 補 充 ( 盧 委 員 淵 源 ) 回 覆 1. 本 系 已 於 93 學 年 新 聘 巫 喜 瑞 博 士 林 穎 青 博 士, 二 位 教 師 均 具 行 銷 管 理 與 消 費 者 行 為 專 長 另 將 於 本 學 期 內 再 聘 用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與 財 務 管 理 長 之 教 師 2 位 屆 時 本 系 師 資 將 更 臻 完 備 2. 本 系 定 期 舉 辦 教 學 研 討 會, 藉 由 教 師 間 教 學 經 驗 交 流 與, 集 思 廣 益 來 提 昇 全 體 教 師 教 學 技 巧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92 學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本 系 依 評 鑑 之 弱 點, 全 面 檢 討, 並 逐 一 更 正 之 問 題 由 教 學 評 鑑 資 料 看 出, 大 部 份 教 師 ( 課 程 ) 之 評 鑑 結 果 均 超 過 4 份 ( 總 分 5 分 ), 足 見 數 學 之 品 質 不 錯, 部 份 教 師 之 結 果 超 過 4.5 分, 值 得 其 他 教 師 學 習 74

75 回 覆 本 系 仍 將 持 續 加 強 本 系 亦 正 要 求 各 位 老 師 努 力 再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含 教 材 內 容 教 學 方 法 及 軟 體 應 用 等 問 題 本 系 與 政 大 國 貿 系 相 較 略 差 ; 與 東 吳 國 貿 系 相 較, 可 能 差 不 多 ; 與 台 大 國 企 系 相 較, 較 差 其 理 由 為 : 師 資 設 備 期 刊 均 相 對 不 足 這 顯 然 與 本 系 之 成 立 時 間 較 短 有 關, 若 能 持 續 投 資, 未 來 之 成 就 自 然 不 同 回 覆 本 系 目 前 尚 無 博 士 班, 因 此 在 研 究 上 所 須 之 師 資 設 備 及 期 刊 上, 比 較 台 大 國 企 系 與 政 大 國 貿 系 均 相 對 不 足 目 前 本 系 規 劃 93 學 年 度 申 請 博 士 班 設 立, 相 信 過 幾 年 可 改 善 此 情 況 問 題 本 系 已 有 不 錯 的 基 礎, 必 須 在 師 資 設 備 期 刊 方 面 加 強! 回 覆 本 系 目 前 已 成 立 大 學 部, 因 此 在 未 來 兩 三 年 內 師 資 員 額 可 擴 充 且 以 多 元 化 之 方 式 補 充 師 資, 應 可 在 兩 三 年 內 將 研 究 上 所 需 設 備 期 刊 大 幅 增 強 93 學 年 度 已 新 聘 兩 位 財 務 與 科 技 管 理 背 景 之 師 資 問 題 可 考 慮 增 新 聘 外 籍 師 資 以 增 益 國 際 化 之 教 學 效 果 回 覆 新 聘 外 籍 教 師 為 本 系 後 續 新 聘 師 資 優 先 考 慮 因 素 之 一 問 題 增 聘 專 兼 任 師 資 回 覆 看 情 況 而 定, 本 校 因 地 處 偏 遠, 且 花 蓮 附 近 並 沒 有 同 性 質 之 系 所, 因 此 聘 兼 任 老 師 困 難 度 高 問 題 碩 士 班 加 上 新 增 之 大 學 部 學 生, 教 師 的 教 學 及 服 務 工 作 量 大, 故 增 聘 師 資 是 急 務 ; 若 再 加 上 預 定 94 學 年 之 博 士 班 成 立, 則 師 資 人 數 至 少 宜 增 加 至 10 名 回 覆 本 系 93 學 年 度 需 再 新 聘 師 資 兩 名,94 學 年 度 則 再 加 兩 名, 即 可 達 到 10 名 以 上 之 師 資, 以 增 加 設 立 博 士 班 申 請 通 過 之 機 率 問 題 教 學 課 程 及 師 資 則 希 望 優 先 加 強 人 力 資 源 相 關 課 程 與 師 資 ; 亦 希 望 能 邀 請 外 籍 教 師 來 系 所 短 期 授 課, 以 加 深 系 上 對 國 際 學 界 同 行 之 課 程 認 識 ; 以 及 國 際 學 生 間 之 交 流 回 覆 人 力 資 源 相 關 課 程 之 師 資 列 為 本 系 往 後 增 聘 師 資 之 第 一 考 量 邀 請 外 籍 教 師 來 系 上 以 外 語 上 課 亦 在 本 系 規 劃 中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92 學 年 度 管 理 學 門 評 鑑 : 本 所 為 全 國 第 一 個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就 本 所 之 發 展 方 向 本 無 一 定 之 脈 絡 可 供 依 循, 就 二 位 諮 議 委 員 對 本 所 之 建 議, 在 課 程 方 面, 已 就 本 所 目 前 之 師 資 專 長 及 學 術 發 展 方 向, 儘 可 能 的 融 入 課 程 規 劃 之 中, 並 已 適 度 修 改 課 程 規 劃 表 其 中 較 大 的 轉 變 為 將 原 課 程 中 較 偏 MBA program 之 特 色, 改 變 以 MBA program 與 MS program 整 合 之 課 程, 如 此 在 課 程 發 展 上 較 易 與 師 資 之 研 究 相 互 配 合, 達 到 教 學 與 學 術 發 展 並 行 與 聚 焦 之 目 的 至 於 二 位 諮 議 委 員 其 他 之 意 見, 因 為 涉 及 中 長 程 發 展, 本 所 將 作 為 進 一 步 發 展 之 參 考 依 據 75

76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關 於 師 資 不 足 的 意 見 如 下 : 第 一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教 學 滿 意 度 不 錯, 但 是 教 學 師 資 不 足 第 二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建 議 學 校 配 合 本 系 三 年 發 展 計 畫, 增 加 教 師 員 額 第 三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教 學 與 研 究 表 現 皆 不 錯 回 覆 教 學 滿 意 度 是 本 系 既 定 的 努 力 方 向, 本 系 仍 將 持 續 努 力 本 系 已 於 93 學 年 度 增 聘 三 位 助 理 教 授,94 學 年 度 計 劃 再 增 聘 三 位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的 師 資, 相 信 可 改 善 本 系 教 學 師 資 不 足 的 窘 困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問 題 受 評 單 位 四 位 專 任 教 師 各 具 專 長, 近 年 之 研 究 發 展 具 顯 著 成 效, 教 學 部 分 之 規 劃 及 學 生 反 應 亦 佳 回 覆 本 所 將 秉 持 敬 業 精 神 持 續 努 力, 以 維 持 一 貫 的 績 效 問 題 整 合 成 為 關 鍵 因 素, 含 合 聘 制 度, 院 / 校 聘 教 授, 協 同 教 學, 國 家 級 東 台 灣 永 續 發 展 中 心 回 覆 本 項 建 議 請 管 理 學 員 院 長 在 新 聘 教 師 時 考 量 關 於 國 家 級 東 台 灣 永 續 發 展 中 心 列 入 本 所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參 考 問 題 應 加 強 專 任 教 師 專 業 領 域 間 之 溝 通 回 覆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在 研 究 領 域 中 均 有 重 疊, 因 此 專 業 領 域 之 溝 通 並 無 困 難, 未 來 在 課 程 教 學 時 採 共 同 教 學 來 改 善 問 題 為 維 持 各 專 業 領 域 之 多 樣 性 兼 任 教 師 之 聘 請 可 考 量 回 覆 已 經 陸 續 規 劃 由 在 地 的 民 間 團 體 代 表 來 協 助 擔 任 環 境 通 識 課 程 的 開 課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92 學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本 系 依 評 鑑 之 弱 點, 全 面 檢 討, 並 逐 一 更 正 之 問 題 教 學 上 延 聘 兼 任 教 師 以 降 低 教 師 之 教 學 負 荷 回 覆 本 系 目 前 所 聘 請 到 校 授 課 之 兼 任 師 資 多 以 實 務 課 程 為 主, 除 具 備 專 業 的 學 養 之 外, 更 是 業 界 知 名 的 實 務 專 家, 如 范 玉 琳 的 辦 公 室 自 動 化 李 建 復 的 網 站 經 營 ; 但 由 於 花 蓮 地 屬 偏 遠, 較 難 吸 引 專 家 級 師 資 前 來 本 系 開 課, 故 課 程 數 量 與 時 數 上 應 仍 有 提 升 的 空 間 問 題 東 華 資 管 成 立 較 晚, 又 地 處 東 部 又 多 屬 新 進 學 者, 研 究 人 力 及 所 能 爭 取 之 資 源 均 較 為 有 限 所 成 立 之 ERP/KM 中 心 有 助 於 支 援 資 管 教 學 研 究 ; 然 台 灣 製 造 運 籌 優 勢 仍 集 中 於 西 部 地 區, 76

77 東 華 較 不 易 取 得 領 先 地 位 因 此, 本 系 或 可 以 ERP 之 建 置 為 基 礎, 朝 服 務 導 向 產 業 之 KM 發 展 較 有 機 會 回 覆 東 華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ERP/KM 中 心 的 設 立 將 是 本 系 有 力 的 資 源 以 及 重 點 發 展 特 色, 未 來 本 系 將 持 續 朝 此 方 向 規 劃, 期 望 能 與 東 部 標 竿 企 業 展 開 產 學 合 作, 發 展 理 論 與 應 用 並 重 的 特 色, 進 而 提 供 產 官 學 研 各 界 e 化 諮 詢 訓 練 與 資 訊 專 業 認 證 之 服 務, 藉 以 提 昇 東 部 的 整 體 發 展 問 題 初 創 系 所, 新 進 學 者 往 往 面 臨 教 學 研 究 等 多 重 壓 力 而 備 多 力 分 建 立 全 系 績 效 portfolio 管 理 之 概 念, 鼓 勵 教 學 績 效 教 師 ( 或 資 深 兼 任 ) 多 將 心 力 付 諸 教 學 並 將 經 驗 傳 承 ; 同 時 鼓 勵 具 研 究 潛 力 之 學 者 ( 或 延 覽 知 名 研 究 學 者 ) 並 減 輕 其 授 課 負 擔, 而 專 注 於 研 究 工 作 如 此 經 由 多 元 適 性 發 展, 分 進 合 繫, 共 創 系 所 璀 璨 之 未 來 回 覆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之 學 歷 與 研 究 專 長 均 為 資 管 相 關 領 域, 所 發 表 之 論 文 與 相 關 研 究 計 畫 均 是 資 訊 管 理 之 範 疇, 惟 本 系 師 資 多 為 新 進 學 人, 在 教 學 與 學 術 研 究 的 經 驗 值 方 面 仍 有 許 多 精 進 空 間 本 系 於 九 十 年 八 月 禮 聘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陳 英 亮 教 授, 九 十 三 年 八 月 借 調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資 科 系 楊 維 邦 教 授 到 本 系 服 務 藉 由 教 授 級 師 資 的 加 入 來 引 領 本 系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精 進, 一 直 是 本 系 努 力 的 方 向 問 題 相 當 努 力 負 責 表 現 良 好, 惟 研 究 部 分 仍 可 加 強 回 覆 本 系 於 本 年 度 自 交 通 大 學 邀 請 楊 維 邦 教 授 加 入 本 系 師 資 陣 容, 藉 由 楊 教 授 豐 富 之 教 學 研 究 資 歷 帶 領 新 進 資 淺 年 輕 教 師 強 化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水 準 問 題 教 學 認 真, 研 究 領 域 也 都 集 中 在 近 年 重 要 資 管 議 題 回 覆 本 系 將 依 照 老 師 的 專 長 與 興 趣 並 配 合 既 有 資 源, 規 劃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知 識 管 理 電 子 商 務 資 料 庫 應 用 等 研 究 室 作 為 主 要 發 展 方 向, 並 透 過 跨 校 合 作 進 行 整 合 性 之 專 案 研 究 計 畫, 俾 能 同 時 增 益 本 系 的 研 究 水 準 以 及 精 準 有 特 色 的 發 展 路 線 問 題 希 望 學 校 能 綜 合 檢 討 降 低 overall 的 teaching load 以 支 援 新 設 系 所 師 資 研 究 能 量 的 成 長 回 覆 目 前 本 系 師 資 員 額 尚 未 用 盡, 將 持 續 依 照 系 上 未 來 規 劃 徵 聘 國 內 外 相 關 領 域 學 者 加 入 本 系 師 資 陣 容, 並 且 透 過 兼 任 教 師 之 聘 任 以 適 當 減 輕 本 系 老 師 教 學 負 擔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問 題 增 加 規 劃 / 設 計 類 之 專 才 師 資, 作 為 觀 光 遊 憩 環 境 管 理 課 程 的 教 授, 來 配 合 國 家 公 園 區 域 觀 光 與 戶 外 運 動 遊 憩 的 全 面 性 觀 照, 並 利 用 研 討 課 程, 以 講 座 方 式 補 充 相 關 業 界 與 實 務 問 題 而 整 合 於 教 學 研 究 之 方 向 ( 侯 錦 雄 教 授 ) 師 資 員 額 可 再 增 加 以 利 在 地 觀 光 發 展 需 要 與 相 關 課 程 之 開 設 回 覆 本 所 目 前 可 聘 請 之 教 師 員 額 已 滿, 但 會 以 兼 任 教 師 開 設 課 程 方 式, 或 於 課 程 內 安 排 相 關 專 才 師 資 以 講 座 等 方 式 補 充 不 足 之 處 此 外, 亦 會 與 校 內 其 它 相 關 系 所 密 切 合 作, 如 環 境 政 策 所 即 具 備 規 劃 / 設 計 類 之 專 才 師 資, 透 過 系 所 師 資 與 課 程 的 整 合, 將 可 彌 補 本 所 在 規 劃 / 設 計 類 專 才 師 資 得 的 不 足 期 盼 透 過 相 關 系 所 師 資 及 課 程 的 搭 配, 冀 能 使 休 閒 遊 77

78 憩 區 域 觀 光 資 源 保 育 與 解 說 教 育 等 領 域 達 到 一 個 真 正 科 際 整 合 的 境 地, 以 具 備 更 全 面 性 的 觀 點 問 題 受 評 單 位 之 師 資 人 員 較 少, 若 欲 增 強 受 評 單 位 之 特 色, 建 議 增 加 1 至 2 名 師 資, 並 朝 向 整 合 型 博 士 班 遊 憩 環 境 管 理 學 博 士 之 設 立 回 覆 目 前 本 所 與 本 校 環 境 政 策 所 及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所 共 同 申 請 的 博 士 班 已 獲 准 設 立, 從 94 學 年 度 開 始 招 生, 相 信 對 於 未 來 的 師 資 與 系 所 間 跨 領 域 的 合 作 將 有 所 助 益 此 外, 本 所 亦 會 積 極 向 校 方 爭 取 增 加 1-2 名 師 資, 以 促 進 教 學 研 究 與 研 究 生 學 習 的 品 質 2. 其 他 有 助 於 說 明 師 資 之 相 關 指 標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一 系 所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所 占 比 例 本 系 目 前 所 有 專 任 師 資 均 為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之 教 師, 所 佔 比 例 為 100% 二 系 所 專 任 教 師 中 教 授 所 占 比 例 本 系 目 前 4 位 專 任 教 師 中, 教 授 僅 有 一 位, 所 佔 比 例 為 25 %, 本 將 持 續 推 動 系 所 研 究 風 氣, 落 實 研 究 獎 勵 制 度, 以 鼓 勵 教 師 升 等 三 系 所 專 任 教 師 中 博 士 學 位 所 占 比 例 本 系 4 名 專 任 教 師 皆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所 佔 比 例 為 100%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為 了 提 升 地 方 政 府 行 政 管 理 專 業 知 識 水 準, 本 所 協 助 本 校 研 發 處, 承 辦 花 蓮 縣 政 府 的 e 化 班 課 程, 敦 請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處 長 政 治 大 學 台 北 大 學 等 學 術 與 實 務 界 人 士 前 來 授 課, 以 期 朝 著 教 學 研 究 應 用 輔 導 官 學 合 作 的 方 向 邁 進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副 教 授 以 上 專 任 教 師 2 名, 均 於 所 屬 專 業 領 域 內 發 表 多 項 專 業 論 述, 雖 不 乏 邀 稿, 卻 受 法 學 界 所 重 視 ( 例 如 : 月 旦 法 學 雜 誌, 詳 請 參 閱 : 法 學 期 刊 評 比 之 研 究,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報 告 NSC H ) 此 外, 積 極 參 與 法 學 界 重 要 學 術 研 討 會 參 與 祝 壽 論 文 集 撰 寫 專 論, 雖 未 經 審 稿, 卻 受 同 一 領 域 學 者 肯 定 此 外, 參 與 勞 委 會 新 聞 局 研 考 會 等 主 管 機 關 法 律 實 務 工 作, 亦 係 印 證 所 學 於 法 務 工 作 同 時 發 掘 後 續 學 術 研 究 議 題 的 重 要 經 驗 本 所 於 學 年 度 連 續 進 用 2 名 助 理 教 授, 雖 係 取 得 博 士 學 位 後 初 任 教 職, 卻 於 到 任 前 即 有 專 論 發 表 服 務 於 本 所 時 起 更 積 極 參 與 學 術 研 究 陸 續 發 表 成 果 ; 另 一 方 面,2 名 新 進 助 理 教 授 78

79 先 後 擔 任 導 師 工 作, 熱 心 帶 領 學 生 舉 辦 學 術 研 討 會, 並 就 其 專 業 學 習 與 生 活 問 題 提 供 諮 詢, 負 責 盡 職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師 資 在 遴 聘 時, 除 重 視 個 別 之 專 業 領 域 及 相 互 間 之 配 合 外, 並 考 慮 國 際 化 與 日 後 整 合 性 發 展 之 可 能, 目 前 師 資 並 在 台 灣 美 加 香 港 均 有 多 年 之 教 學 研 究 經 驗, 持 績 與 國 外 研 究 機 構 保 持 聯 繫, 三 位 師 資 過 去 五 年 在 SCI 之 期 刊 發 表 之 論 文 達 十 餘 篇, 本 所 之 發 展 極 具 期 待 性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為 紮 實 學 生 數 理 根 基,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與 應 用 數 學 系 協 議,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同 意 自 92 學 年 度 起, 轉 讓 教 員 名 額 1 名 予 應 用 數 學 系, 應 用 數 學 系 同 意 以 助 理 教 授 副 教 授 或 教 授 以 上 教 員 為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開 設 6 門 課 程, 不 以 師 資 不 足 為 由 拒 絕, 以 下 為 開 設 課 程 : 科 目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基 礎 機 率 統 計 學 精 算 學 時 間 序 列 分 析 學 分 數 3 學 分, 每 年 第 一 學 期 開 課, 財 金 系 學 生 優 先 選 課 3 學 分, 每 年 第 二 學 期 開 課, 財 金 系 學 生 優 先 選 課 3 學 分, 每 年 第 一 學 期 開 課, 財 金 系 學 生 優 先 選 課 3 學 分, 每 年 第 二 學 期 開 課, 財 金 系 學 生 優 先 選 課 3 學 分, 每 年 第 一 學 期 開 課, 財 金 系 學 生 優 先 選 課 3 學 分, 每 年 第 二 學 期 開 課, 財 金 系 學 生 優 先 選 課, 可 透 過 協 議 修 正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教 師 參 與 重 要 國 際 學 術 活 動 或 擔 任 國 際 學 術 團 體 職 位 之 情 況 本 所 教 師 參 與 國 際 學 術 活 動 情 形 教 師 姓 名 參 與 情 形 王 鴻 濬 參 與 美 國 耶 魯 大 學 森 林 學 院 人 類 生 態 系 計 畫 梁 明 煌 北 美 環 境 教 學 會 年 會 會 員 與 中 華 民 國 環 教 團 體 理 事 長 蔡 建 福 參 與 德 國 Rostock 大 學 農 村 環 境 學 院 農 村 規 劃 計 畫 蘇 銘 千 參 與 環 境 工 程 研 討 會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在 專 任 與 兼 任 師 資 之 外, 為 了 健 全 本 系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之 培 養, 透 過 與 Oracle IBM SUN 龍 邦 物 流 衛 道 等 知 識 型 企 業 的 策 略 聯 盟 之 推 動, 建 立 東 部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與 知 識 管 理 中 心 (ERP/KM Center), 以 期 提 供 e-solution 相 關 之 教 學 研 究 應 用 輔 導 產 學 合 作 專 業 認 證 的 79

80 e-collaborative 環 境 現 由 Oracle 負 責 訓 練 種 子 師 資 與 協 助 ERP 上 機 實 習,IBM 的 KM 平 台 則 訓 練 學 生 應 用 與 管 理, 龍 邦 提 供 10 萬 筆 物 流 資 料 供 資 料 探 勘 使 用, 相 關 合 作 公 司 並 正 研 擬 提 供 專 案 開 發 的 系 列 講 座 與 暑 期 實 習 工 讀 機 制 80

81 二 教 學 (1) 類 組 各 院 系 所 概 況 及 發 展 情 形 ( 含 發 展 方 向 特 色 課 程 規 劃 以 及 教 師 專 長 配 合 相 關 程 度 )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學 院, 乃 整 合 人 文 學 與 社 會 科 學 二 種 領 域 為 一 個 學 院 人 文 學 領 域, 至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為 止, 設 有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皆 備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學 士 班 暨 創 作 與 英 語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以 及 歷 史 學 系 學 士 班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設 有 經 濟 學 系 學 士 班 博 士 班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運 動 與 休 閒 學 系 學 士 班 諮 商 與 輔 導 學 系 ( 九 十 三 學 年 度 起 更 名 為 臨 床 與 心 理 諮 商 學 系 ) 學 士 班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學 校 行 政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公 共 行 政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另 設 有 語 言 數 位 文 化 大 陸 三 個 研 究 中 心 又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已 獲 准 籌 設 比 較 文 學 博 士 班, 預 定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起 正 式 招 生 目 前 全 院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共 79 位, 皆 具 博 士 學 位 其 中 教 授 13 位 副 教 授 24 位 助 理 教 授 42 位, 另 專 任 講 師 一 位 ( 目 前 正 於 國 外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中 ) 學 生 人 數 總 計 學 士 班 1211 名 碩 士 班 266 名 博 士 班 31 名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180 名 就 系 所 及 師 生 之 數 量 而 言, 本 院 之 規 模 已 頗 為 宏 大 自 民 國 88 年 7 月 起, 發 行 東 華 人 文 學 報, 為 一 學 術 性 刊 物, 以 刊 載 人 文 學 科 方 面 之 學 術 論 文 為 主 本 院 設 立 之 初, 雖 限 於 教 育 規 制 與 經 費, 合 人 文 與 社 會 二 種 學 科 領 域 為 一 院 然 而, 其 用 意 亦 有 依 藉 此 一 組 織 結 構 所 形 成 之 研 究 教 學 環 境, 達 到 整 合 會 通 二 種 學 門 的 效 果 因 此, 本 院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的 基 本 精 神 與 目 的 乃 在 於 ( 一 ) 各 系 所 培 養 既 業 有 專 精, 又 具 寬 廣 視 域 與 通 識 能 力 之 現 代 知 識 青 年 ( 二 ) 各 系 所 既 分 別 發 展 創 新 而 具 有 特 色 之 研 究, 又 能 彼 此 借 鏡 整 合 會 通, 而 發 展 出 格 局 恢 弘 開 拓 新 境 的 學 術 教 師 人 數 及 學 生 人 數 教 師 人 數 學 年 度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專 任 總 數 專 案 教 師 兼 任 備 註 兼 任 教 師 計 數 中, 含 本 院 與 校 內 外 其 他 單 位 合 聘 之 教 師 二 名 兼 任 教 師 計 數 中, 含 本 院 與 校 內 外 其 他 單 位 合 聘 之 教 師 三 名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學 院 重 點 發 展 為 : 以 當 代 思 潮 與 多 元 文 化 研 究 為 焦 點, 包 含 文 學 創 作 與 多 元 文 化 研 究 群 和 數 位 文 化 研 究 群 兩 部 份, 並 發 展 身 心 靈 健 康 服 務 整 合 系 統 以 下 就 屬 於 本 社 會 科 學 類 組 屬 性 者 略 述 如 下 : 本 校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自 創 辦 以 來, 在 人 文 學 科 領 域 內, 已 在 台 灣 人 文 學 界 發 展 出 令 人 刮 目 相 看 的 特 色 有 關 的 硬 體 設 備 方 面, 更 因 獲 得 教 育 部 提 昇 基 礎 教 學 計 畫 的 經 費 補 助, 適 時 成 立 了 初 具 規 模 的 語 言 中 心 和 數 位 文 化 中 心 a. 文 學 創 作 與 多 元 文 化 研 究 群 :[ 請 見 人 文 組 ] 81

82 b. 數 位 文 化 研 究 群 : 配 合 數 位 時 代 的 媒 體 與 文 化 變 遷 需 求, 透 過 研 究 體 制 的 重 組 與 建 構, 積 極 培 養 影 像 流 行 出 版 藝 術 等 四 大 類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領 域 所 需 人 才 當 代 思 潮 與 多 元 文 化 數 位 文 化 研 究 群 的 設 立, 一 方 面 迎 向 數 位 出 版 的 新 趨 勢 隨 著 數 位 出 版 的 各 項 技 術 問 世, 如 光 碟 唯 讀 記 憶 體 (compact disk read-only memory, CD-ROM) 出 版 ( 以 下 簡 稱 光 碟 出 版 ) 線 上 純 文 字 出 版 線 上 聚 會 (collaboratory) 和 視 訊 (video) 等 的 應 用, 已 經 大 幅 擴 大 了 出 版 的 定 義 與 發 行 方 式, 出 版 不 再 侷 限 在 報 紙 雜 誌 和 圖 書 的 平 面 出 版, 以 包 含 了 結 合 數 位 出 版 技 術 的 多 媒 體 出 版, 其 中 如 光 碟 出 版 品, 已 經 受 到 傳 統 圖 書 館 的 重 視 利 用 網 際 網 路 多 媒 體 特 質 從 事 的 數 位 出 版, 將 有 助 於 建 立 電 子 圖 書 館 與 電 子 書 城 在 挑 戰 2008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中, 創 意 出 版 產 業 的 扶 助, 將 有 助 於 確 立 台 灣 在 數 位 出 版 市 場 中 的 核 心 地 位 另 一 方 面, 數 位 遊 戲 產 業 亦 為 數 位 創 意 產 業 中 最 重 要 的 部 分 之 一 目 前 政 府 支 持 遊 戲 產 業, 協 助 導 正 社 會 形 象, 主 要 領 導 公 司 亦 穩 定 成 長 中, 因 此, 本 院 希 望 透 過 設 立 當 代 思 潮 與 多 元 文 化 數 位 文 化 研 究 群, 結 合 人 文 與 科 技 發 展 文 化 產 業, 開 拓 數 位 媒 體 創 意 領 域, 提 高 數 位 創 意 產 業 的 就 業 人 口, 增 加 產 值, 並 在 華 文 世 界 建 立 台 灣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的 領 先 地 位 花 東 地 區 對 於 數 位 媒 體 創 意 與 科 技 教 育 的 需 求 相 當 熱 切 本 校 設 置 數 位 文 化 研 究 群, 不 但 可 接 續 國 家 資 訊 通 信 基 本 建 設 推 動 方 案 的 理 念, 於 各 級 院 校 積 極 建 設 網 路 與 電 腦 設 備 後, 積 極 建 構 健 全 數 位 文 化 空 間 之 目 標 ; 還 可 開 放 課 程 供 花 東 地 區 的 學 生 中 小 學 教 師 甚 至 民 眾 認 識 數 位 媒 體 與 數 位 文 化, 進 而 拓 展 詮 釋 數 位 媒 體 內 容 的 視 野, 與 操 作 數 位 媒 體 的 能 力 本 校 在 教 育 推 廣 上 重 視 與 社 區 之 整 合, 過 去 二 三 年 來, 本 校 數 位 文 化 中 心, 已 經 將 數 位 媒 體 素 養 教 育 的 觸 角 伸 向 花 東 宜 地 區 的 中 小 學 教 師 身 上 數 位 媒 體 可 體 提 昇 東 部 社 區 的 資 訊 素 養 與 文 化 水 準, 弭 平 數 位 差 距 使 城 鄉 發 展 地 區 文 化 與 數 位 媒 體 創 意 產 業 無 法 順 利 多 元 性 傳 承 與 演 進, 影 響 整 體 國 家 在 新 世 紀 乃 至 未 來 之 文 學 文 化 藝 術 發 展, 確 實 值 得 深 思, 更 值 得 本 校 重 視 發 展 數 位 媒 體 創 意 文 學 創 作 腳 本 角 色 多 媒 體 設 計 音 樂 數 位 媒 體 科 技 互 動 3D 虛 擬 真 實 人 工 智 慧 資 料 庫 數 位 媒 體 文 化 社 會 階 層 性 別 族 群 虛 擬 社 群 駭 客 數 位 典 藏 歷 史 文 學 創 作 數 位 典 藏 與 研 究 圖 一 : 數 位 媒 體 研 究 特 色 示 意 圖 本 研 究 群 規 劃 重 點 依 照 數 位 媒 體 創 意 數 位 媒 體 科 技 數 位 典 藏 與 數 位 媒 體 文 化 四 個 研 究 層 面 82

83 數 位 媒 體 創 意 研 究 層 面 : 以 數 位 媒 體 美 學 數 位 媒 體 腳 本 創 作 數 位 文 學 創 作 數 位 音 樂 創 作 多 媒 體 設 計 專 題 等 研 究 主 題 為 重 點 : 未 來 五 年 發 展 策 略 及 預 期 成 果 : 為 延 伸 過 去 累 積 之 成 果, 落 實 提 升 本 校 資 訊 與 傳 播 教 學 環 境 之 理 想, 並 推 動 花 東 地 區 資 訊 傳 播 相 關 技 術 之 人 才 培 訓 計 畫, 數 位 文 化 中 心 未 來 五 年 之 長 程 目 標 有 四 : 1. 資 訊 與 文 化 傳 播 學 程 之 建 置 化 91 學 年 度 設 置 的 資 訊 與 文 化 傳 播 學 程 雖 整 合 了 本 校 其 它 教 學 單 位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歷 史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運 動 與 休 閒 學 系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相 關 課 程 規 劃, 然 而, 在 修 課 學 生 逐 年 增 加, 教 學 資 源 相 對 減 少 的 情 況 下, 課 程 師 資 將 面 臨 窘 境, 為 保 障 學 生 修 習 學 程 課 程 之 權 利, 數 位 文 化 中 心 將 朝 學 程 建 置 化 之 方 向 實 踐, 並 規 劃 設 置 完 善 課 程, 配 合 校 內 需 求, 提 昇 學 生 資 訊 與 媒 體 素 養 2. 推 動 文 社 學 院 資 訊 技 術 與 設 備 之 共 享 數 位 文 化 中 心 現 有 之 資 訊 教 學 設 備 除 理 工 學 院 五 十 人 座 電 腦 教 室 及 位 於 文 社 學 院 之 多 媒 體 教 室 外, 尚 有 許 多 支 援 各 相 關 教 學 單 位 及 培 訓 課 程 之 攝 錄 影 器 材 與 軟 體 未 來 數 位 文 化 中 心 將 負 起 整 合 本 校 文 學 院 資 訊 設 備 資 源 之 使 命, 協 調 院 內 各 教 學 單 位 之 資 訊 設 備 並 分 享 於 各 相 關 單 位, 解 決 文 學 院 眾 多 教 學 單 位 長 久 以 來 缺 乏 妥 善 資 訊 設 備 規 劃 之 問 題, 推 動 數 位 技 術 支 援 與 設 備 共 享 之 理 念 3. 積 極 與 國 內 各 相 關 單 位 保 持 交 流 與 合 作 本 校 因 限 於 東 部 特 殊 地 緣 之 關 係, 數 位 資 訊 環 境 明 顯 貧 乏, 為 改 善 此 問 題, 數 位 文 化 中 心 自 成 立 以 來 便 與 國 內 相 關 單 位 積 極 保 持 密 切 交 流 與 合 作, 在 數 位 資 訊 與 教 學 應 用 的 整 合 及 推 廣 上 均 累 積 相 當 豐 富 的 成 績 及 經 驗 九 十 三 年 開 始 行 政 院 正 積 極 推 動 挑 戰 國 家 重 點 發 展 計 畫, 其 中 如 何 提 昇 台 灣 數 位 藝 術 創 意 數 位 創 意 內 容, 更 是 各 機 構 與 專 家 學 者 們 絞 盡 心 思 努 力 思 考 的 課 題 中 心 九 十 四 學 年 之 執 行 計 畫, 除 東 部 原 住 民 電 視 人 才 培 訓 計 畫 外, 更 與 歷 史 系 計 畫 合 作 爭 取 及 實 踐 東 部 數 位 典 藏 計 畫, 如 後 山 文 學 資 料 庫 更 生 日 報 圖 文 影 像 數 位 典 藏 資 料 庫 之 建 構 等, 均 是 中 心 未 來 規 劃 之 重 點 發 展 之 一 4. 建 立 地 方 文 史 資 料 的 數 位 典 藏 計 劃 花 蓮 本 身 有 豐 富 的 地 方 文 史 資 料, 但 長 期 以 來 未 受 到 重 視 與 發 掘, 如 花 蓮 更 生 日 報, 在 地 方 上 有 50 餘 年 的 歷 史, 記 載 著 非 常 豐 富 的 花 蓮 地 區 歷 史 文 獻 資 料 歷 史 學 系 既 強 調 區 域 史 學 的 發 展, 將 盡 力 與 數 位 中 心 及 資 工 系 合 作, 申 請 國 科 會 數 位 典 藏 計 劃, 協 助 花 蓮 地 區 建 置 相 關 的 文 史 資 料 庫, 更 期 待 資 料 庫 的 建 置 有 助 於 東 臺 灣 的 區 域 研 究 c. 身 心 靈 健 康 服 務 整 合 系 統 : 本 校 位 於 充 滿 生 機 自 然 純 樸 的 東 部, 校 內 涵 蓋 各 種 學 科 領 域, 若 能 善 加 整 合 各 領 域 建 構 一 個 整 合 教 學 研 究 推 廣 於 一 體 的 重 點 發 展, 將 可 為 本 校 建 立 典 範 與 特 色 而 本 校 目 前 具 有 的 相 關 科 系 與 師 資, 在 發 展 探 索 體 驗 教 育 與 身 心 健 康 休 閒 療 癒 方 面 具 極 大 的 優 勢 只 要 建 立 一 個 機 制 將 既 有 之 分 散 的 資 源 整 合, 再 輔 以 投 入 補 強 的 經 費 與 設 備, 就 能 啟 動 一 個 極 具 特 色 的 重 點 領 域 經 過 數 次 83

84 的 院 內 會 議,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一 致 共 識 將 身 心 健 康 作 為 未 來 五 年 的 重 點 領 域 發 展 方 向 之 一, 並 研 擬 當 代 思 潮 與 多 元 文 化 身 心 健 康 之 跨 系 所 重 點 領 域 發 展 之 規 劃 一 跨 科 系 資 源 整 合 運 動 與 休 閒 學 系 所 設 置 之 探 索 體 驗 教 育 實 驗 場 已 完 成 第 一 期 工 程, 該 設 施 具 有 體 驗 教 育 開 發 潛 能 心 理 復 健 等 功 能 採 心 理 復 健 技 術, 使 用 挑 戰 自 我 的 探 索 體 驗 場 地, 再 搭 配 情 意 與 美 感 教 育, 將 能 建 構 一 個 身 心 靈 健 康 的 個 體 與 完 整 的 自 我 臨 床 與 諮 商 學 系 規 劃 之 初 即 以 新 興 健 康 產 業 的 理 念, 將 提 升 原 住 民 心 理 衛 生 開 拓 重 大 災 難 後 心 理 創 傷 之 復 健 結 合 社 會 福 利 體 系 發 展 家 庭 與 兒 童 心 理 治 療 列 為 未 來 發 展 重 點, 未 來 的 訓 練 也 將 強 調 身 體 心 靈 結 合 治 療 休 閒 療 癒 等 並 於 93 年 度 取 得 教 育 部 之 補 助, 設 立 了 心 理 諮 商 實 驗 室, 該 實 驗 室 內 擁 有 之 設 備 有 三 間 個 別 諮 商 室, 另 有 可 容 納 50 人 之 團 體 諮 商 室, 及 擁 有 心 測 整 合 計 算 機 焦 慮 控 制 系 統 生 理 回 饋 治 療 機 等 儀 器 之 心 理 儀 器 室, 一 間 可 作 為 諮 商 督 導 的 控 制 室, 另 有 一 間 心 理 測 驗 室 未 來 將 繼 續 規 劃 兒 童 諮 商 室 戒 癮 治 療 室 家 族 治 療 室 團 體 諮 商 與 治 療 實 驗 室, 未 來 也 將 陸 續 購 置 督 導 用 攝 錄 影 設 備 兒 童 諮 商 室 設 備 戒 癮 治 療 室 設 備 以 上 空 間 與 設 備 均 可 用 於 此 計 畫 之 實 驗 場 域, 不 論 是 心 理 創 傷 復 健 家 庭 與 兒 童 心 理 治 療 與 休 閒 療 癒, 均 可 與 探 索 體 驗 教 育 實 驗 場 及 本 校 其 他 資 源 結 合, 做 為 未 來 發 展 重 點 教 育 研 究 所 經 過 八 年 的 經 營, 已 發 展 出 在 國 內 學 術 界 具 有 特 色 的 情 意 教 育 學 程, 其 中 內 容 包 括 美 感 教 育 研 究 音 樂 教 育 學 研 究 讀 書 治 療 電 腦 多 媒 體 製 作 等 學 科, 許 多 碩 士 論 文 研 究 著 重 於 各 種 種 類 之 情 意 教 學, 有 讀 書 治 療 音 樂 治 療 和 戲 劇 治 療 等 並 且 該 所 以 人 文 素 養 藝 術 史 與 美 學 為 理 論 基 礎, 致 力 於 情 意 教 學 教 材 的 開 發 與 情 意 教 學 方 式 的 研 究 將 負 面 情 緒 轉 換 為 正 面 情 緒 的 情 意 教 學 並 鼓 舞 正 向 的 人 生 意 義, 促 進 國 人 身 心 健 康 的 提 昇 有 其 重 要 貢 獻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自 88 年 起, 引 進 探 索 教 育 協 助 青 年 志 工 心 靈 捕 手 培 訓, 並 運 用 於 弱 勢 青 少 年 服 務, 已 持 續 使 用 相 關 program 達 六 年 基 於 探 索 體 驗 教 育 不 僅 對 大 學 生 訓 練 產 生 高 度 成 果, 以 及 期 望 對 花 東 地 區 特 殊 青 少 年 輔 導 與 服 務 落 實, 把 探 索 體 驗 教 育 納 入 未 來 師 資 培 育 正 式 課 程 與 非 正 式 訓 練, 將 是 本 校 師 資 培 育 的 特 色 訓 練 之 一 93 年 度 起 已 經 申 請 獲 得 教 育 部 相 關 經 費 補 助, 展 開 協 助 中 小 學 利 用 探 索 教 育 進 行 輔 導 與 特 殊 學 生 協 助 方 案, 預 期 作 為 推 廣 與 地 方 學 校 輔 導 服 務 的 主 軸 二 本 校 及 花 東 資 源 條 件 絕 佳 1. 校 內 資 源 :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之 心 理 諮 商 實 驗 室 已 於 九 十 三 年 四 月 啟 用, 實 驗 之 設 備 已 於 前 段 闡 明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院 之 視 聽 教 室, 是 教 育 研 究 所 實 施 音 樂 戲 劇 治 療 之 情 意 教 學 場 所, 由 於 設 備 優 良 效 果 良 好, 有 口 皆 碑 若 能 配 合 即 將 建 構 的 情 意 教 育 實 驗 室, 更 精 緻 的 提 升 情 意 教 材 的 欣 賞 品 質, 將 如 虎 添 翼, 效 能 倍 增 運 休 系 之 探 索 體 驗 教 育 實 驗 場 一 期 工 程 ( 高 低 空 設 施 各 九 項 ) 業 已 於 九 十 三 年 九 月 興 建 完 成, 相 關 操 作 訓 練 也 持 續 進 行, 經 營 管 理 制 度 正 在 建 構 中 2. 地 緣 優 勢 : 由 於 本 校 擁 有 可 建 立 探 索 體 驗 教 育 實 驗 場 以 及 發 展 身 心 健 康 休 閒 療 癒 產 業 的 最 佳 先 天 環 境 西 有 太 魯 閣 國 家 公 園, 東 有 東 海 岸 環 繞, 戶 外 山 野 活 動 則 是 在 這 自 然 生 活 中 重 要 的 一 環 提 供 一 個 自 然 且 多 元 型 態 的 休 閒 探 索 體 驗 教 育 與 身 心 健 康 休 閒 療 癒 的 實 驗 場 域, 對 於 融 入 地 方 資 源 特 色 於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之 長 遠 發 展 而 言, 實 有 指 標 性 意 義 84

85 圖 一 : 探 索 體 驗 教 育 與 休 閒 療 癒 學 程 人 力 專 案 教 師 相 關 專 長 教 師 助 教 群 : 運 休 系 高 年 級 生 場 地 探 索 體 驗 教 育 實 驗 場 心 理 諮 商 實 驗 室 東 華 校 園 花 東 自 然 環 境 相 關 系 所 單 位 運 休 系 教 育 所 諮 商 與 臨 床 心 理 學 系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觀 光 遊 憩 所 企 業 管 理 系 相 關 課 程 探 索 體 驗 教 育 與 休 閒 療 癒 學 程 情 意 教 育 學 程 團 隊 動 能 與 體 驗 學 習 團 隊 發 展 與 領 導 技 能 體 驗 學 習 與 團 隊 合 作 體 驗 探 索 課 程 設 計 組 織 活 化 與 領 導 技 能 探 索 學 習 休 閒 運 動 與 遊 憩 治 療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本 院 設 立 於 民 國 89 年 9 月, 為 全 國 第 一 所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致 力 於 原 住 民 族 的 文 化 研 究 部 落 發 展 人 才 培 育 並 促 進 族 群 關 係 之 和 諧 共 榮 至 92 學 年 度 為 止, 設 有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另 設 有 原 住 民 研 習 中 心, 專 責 辦 理 原 住 民 推 廣 教 育, 與 部 落 族 人 保 持 密 切 聯 繫 已 於 93 學 年 度 設 立 民 族 藝 術 研 究 所, 並 將 於 94 學 年 度 設 立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博 士 班, 並 積 極 籌 備 申 設 民 族 事 務 與 發 展 學 系 民 族 藝 術 學 系 等 目 前 全 院 專 任 教 師 共 18 位, 其 中 17 位 具 博 士 學 位, 一 位 具 碩 士 學 位 聘 有 教 授 4 名 副 教 授 5 名 助 理 教 授 9 名, 另 聘 有 兼 任 及 專 案 教 師 共 20 位 學 生 人 數 總 計 學 士 班 312 名 碩 士 班 69 名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65 名 85

86 2001 年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首 創 於 原 住 民 原 鄉 之 一 的 花 蓮, 東 華 大 學 由 於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民 族 發 展 所 之 設 立, 加 上 既 有 之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所, 以 及 將 成 立 之 民 族 藝 術 所, 逐 步 發 展 成 為 原 住 民 民 族 文 化 與 藝 術 發 展 之 重 鎮 選 擇 將 學 院 放 在 花 蓮 地 區, 不 僅 是 因 為 東 華 大 學 有 天 時 地 利 人 和 之 便, 更 重 要 的 是 東 部 地 區 是 一 個 多 元 族 群 與 文 化 的 場 域, 是 原 住 民 匯 集 的 原 鄉 重 地, 多 年 以 來 一 直 吸 引 了 無 數 國 內 外 學 者 專 家 參 與 研 究 探 討, 是 一 個 適 合 理 論 研 究 與 應 用 諮 詢, 用 來 培 育 原 住 民 菁 英 份 子 與 發 展 族 群 研 究 的 絕 佳 領 域 本 院 將 族 群 文 化 特 色 與 原 住 民 高 等 教 育 的 發 展 密 切 結 合, 成 就 了 彼 此 不 僅 是 原 住 民 知 識 份 子 有 志 於 族 群 文 化 研 究 的 學 者 專 家, 更 多 的 人 透 過 在 花 蓮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或 服 務 的 機 會, 經 驗 了 文 化 的 豐 富 性 各 行 各 業 無 論 在 任 何 職 場 服 務, 均 能 對 族 群 與 文 化 的 差 異 保 持 高 度 的 敏 感 性, 而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族 群 紛 爭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掌 握 原 住 民 語 言 文 化 與 發 展 三 大 主 軸, 吸 引 了 無 數 有 志 於 民 族 發 展 與 研 究 的 學 生 加 入 學 院 的 行 列 未 來 將 規 劃 更 多 的 系 所, 隨 著 硬 體 建 築 的 完 成 圖 書 設 備 的 採 購 齊 全 相 關 課 程 的 開 設 優 良 師 資 的 遴 聘 與 具 有 學 習 潛 力 學 生 的 加 入, 學 院 將 逐 步 充 實 茁 壯, 在 原 住 民 高 等 教 育 與 族 群 研 究 中 發 揮 一 定 之 影 響 力 師 資 來 源 : 延 攬 學 術 界 之 族 群 研 究 學 者 實 務 操 作 之 族 語 與 文 化 教 師 在 東 華 大 學, 族 群 研 究 的 層 面 不 只 是 教 育, 還 包 括 了 文 化 性 別 族 群 宗 教 階 層 等 參 與 的 學 科 更 是 一 個 科 際 整 合 的 典 範, 專 任 師 資 20 位 中 包 含 的 學 科 有 : 文 化 人 類 學 環 境 社 會 學 藝 術 教 育 學 博 物 館 學 文 化 社 會 學 宗 教 研 究 心 理 學 文 化 地 理 學 政 治 學 比 較 文 化 學 文 學 語 言 學 傳 播 學 歷 史 學 法 律 與 政 策 等 等 本 院 的 老 師 除 畢 業 自 台 灣 各 大 名 校 如 台 大 政 大 外, 亦 有 來 自 法 國 捷 克 美 國 英 國 德 國 的 學 術 訓 練, 多 年 來 在 國 際 的 學 術 會 議 場 合 發 表 相 關 論 文 與 著 作 除 此 之 外, 本 院 積 極 聘 任 優 良 原 住 民 教 師,2004 年 共 有 原 住 民 教 師 專 任 4 位 兼 任 10 位 族 語 教 師 的 聘 任, 大 多 來 自 原 住 民 耆 老 與 菁 英, 透 過 族 語 的 傳 授, 將 原 住 民 文 化 代 代 傳 承 研 習 中 心 更 因 應 不 同 專 題, 聘 請 各 方 專 家 前 來 授 課, 充 分 發 揮 學 校 與 部 落 結 合 之 功 能 管 理 學 院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自 民 國 84 年 成 立 所 設 立 之 系 所 跨 越 社 會 科 學 類 組 及 農 學 類 組 兩 個 類 組, 共 9 個 系 所,13 個 班 別 83 學 年 度 成 立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及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85 學 年 度 成 立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所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87 學 年 度 成 立 會 計 學 系 ;88 學 年 度 成 立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及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學 程 在 職 專 班 ;90 學 年 度 成 立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博 士 班 及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 91 學 年 度 成 立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92 學 年 度 成 立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及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管 理 學 院 系 所 之 發 展 與 規 劃 是 為 達 成 以 下 之 目 標 理 念 與 特 色 : 首 先 積 極 為 東 部 培 育 專 業 人 才, 平 衡 東 西 人 才 差 異, 提 昇 東 部 人 文 教 育 氣 息 與 活 動, 提 高 在 地 化 區 域 整 體 的 學 術 水 準 與 當 地 社 區 形 成 緊 密 活 動 的 關 係, 帶 動 文 化 相 關 事 業, 縮 短 東 西 發 展 差 距 ; 其 次, 強 調 運 用 東 部 地 方 豐 富 的 自 然 與 人 文 資 源, 力 求 發 展 區 域 特 色, 培 養 整 合 自 然 資 源 保 育 觀 光 遊 憩 開 發 經 營 及 管 理 相 關 專 業 人 才 ; 此 外, 在 全 球 化 趨 勢 日 益 擴 大 資 訊 革 命 高 峰 的 新 世 紀,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宏 觀 的 國 際 視 野 應 對 國 際 財 金 企 業 事 務 以 及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之 能 力 本 院 目 前 有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 含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在 職 專 班 )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 含 碩 士 班 ) 會 計 學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自 然 資 源 研 究 所 觀 光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及 全 球 運 籌 研 究 所 等 九 個 教 學 單 位 86

87 管 理 學 院 發 展 重 點 主 軸 未 來 五 年 管 理 學 院 將 發 揮 並 加 強 其 獨 特 系 所 之 優 勢, 並 積 極 發 展 全 國 惟 一 以 甲 骨 文 (Oracle) 軟 硬 體 為 主 之 企 業 規 劃 / 知 識 管 理 (ERP/KM) 系 統, 加 強 在 資 訊 與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領 域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戮 力 創 造 晉 臻 全 國 頂 尖 之 學 術 地 位 總 體 而 言, 本 院 有 些 系 所 具 有 特 殊 性, 如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全 球 運 籌 研 究 所 均 是 全 國 獨 有 者, 而 觀 光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則 為 國 立 大 學 中 惟 一 者 教 育 部 最 近 同 意 本 院 於 94 學 年 度 成 立 全 校 第 一 個 跨 三 個 研 究 所 整 合 自 然 資 源 環 境 政 策 與 觀 光 遊 憩 之 博 士 班 ; 為 本 院 發 揚 光 大 具 領 航 全 國 的 關 鍵 性 的 該 學 術 專 門 領 域 提 供 了 利 基 此 外, 本 院 資 管 系 師 資 陣 容 堅 強, 擁 有 資 料 庫 領 域 中 國 家 級 之 專 才, 並 與 本 校 理 工 學 院 之 資 訊 工 程 系 所 互 動 良 好, 且 主 導 上 述 本 院 甲 骨 文 為 基 礎 之 企 業 資 源 / 知 識 管 理 (Oracle-Based ERP/KM) 中 心, 密 切 配 合 東 華 大 學 以 資 訊 科 學 為 全 校 發 展 重 點 之 一 的 政 策 因 此, 本 院 未 來 發 展 係 以 整 合 自 然 資 源 觀 光 與 環 境 領 域 以 及 發 展 具 資 訊 全 球 化 國 際 運 籌 特 色 之 管 理 教 研 為 重 點 主 軸 冀 望 集 中 力 量, 快 速 成 為 全 國 管 理 學 界 中 小 而 美 且 具 有 重 要 特 色 之 佼 佼 者 今 後 各 系 所 之 發 展 方 向 以 及 全 院 資 源 均 應 配 合 一 發 展 策 略 (1) 整 合 教 學 資 源, 發 揮 綜 合 效 益 a. 整 合 型 跨 系 所 碩 博 士 學 程 : I. 在 企 管 系 碩 士 班 與 博 士 班 之 架 構 下, 成 立 資 管 組 會 計 組 與 財 務 金 融 組 ; 整 合 企 管 系 與 資 管 會 計 與 財 金 三 學 系 ( 無 研 究 所 ) 之 師 資 專 才 其 中 碩 士 班 之 資 管 與 會 計 兩 組 已 於 93 學 年 度 招 生, 每 組 5 名 員 額 現 教 育 部 已 核 定 以 上 三 組 於 94 學 年 度 擴 大 招 生, 計 碩 士 生 名 額 30 位 ( 資 管 會 計 與 財 金 每 組 各 10 名 ), 博 士 生 名 額 6 位 ( 資 管 會 計 與 財 金 每 組 各 2 名 ) 未 來 數 年 本 院 將 爭 取 學 生 名 額 之 持 續 增 加 II. 整 合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與 觀 光 遊 憩 研 究 所 之 師 資 專 才, 成 立 博 士 班 教 育 部 頃 已 核 發 3 位 博 士 生 名 額, 於 94 學 年 度 招 生 ; 今 後 將 積 極 爭 取 名 額 之 增 加 b. 由 資 管 系 主 導 推 廣 以 甲 骨 文 軟 硬 體 為 基 礎 之 企 業 規 劃 / 知 識 管 理 (Oracle-based ERP/KM) 之 教 學 研 究 系 統 涉 及 最 廣 之 科 系 為 資 管 系 企 管 系 會 計 系 國 企 系 財 金 系 以 及 全 球 運 籌 研 究 所 ; 今 後 將 積 極 鼓 勵 同 仁 充 份 利 用 此 項 設 施 授 課 研 究, 提 升 學 生 畢 業 後 在 職 場 之 競 爭 力, 並 突 顯 本 校 對 此 具 有 特 色 系 統 之 大 量 投 資 以 及 高 度 之 重 視 c. 推 動 以 英 語 授 課 之 高 科 技 產 業 發 展 與 管 理 " 學 程 ( 如 附 件 一 ), 以 加 強 本 院 學 生 之 英 語 程 度, 並 為 提 昇 本 校 國 際 化 促 進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提 供 平 台 本 院 已 於 92 學 年 度 獲 得 教 育 部 提 昇 大 學 競 爭 力 專 案 之 補 助, 推 出 一 門 以 英 語 授 課 之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 研 究 所 課 程, 效 果 良 好 93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本 院 亦 在 無 補 助 情 況 下 開 設 一 門 以 英 語 授 課 為 主 之 高 科 技 產 業 專 題 " 之 研 究 所 課 程 今 後 將 動 員 院 中 相 關 系 所, 分 配 爭 取 更 多 資 源, 同 心 協 力 落 實 此 英 語 授 課 之 學 程 d. 配 合 學 校 政 策 推 動 具 特 色 之 院 通 識 課 程 : 本 校 為 全 國 最 重 視 通 識 教 育 的 大 學 之 一 ; 現 允 許 各 院 發 展 兩 門 由 院 主 導 之 通 識 課 程, 為 全 院 大 學 部 學 生 必 修 課 本 院 宜 以 環 境 生 態 科 普 性 地 球 科 學 科 技 簡 史 為 規 劃 對 象, 動 員 相 關 系 所 投 入 院 辦 通 識 課 程 之 87

88 教 授, 並 儘 量 使 用 英 文 教 材, 以 提 昇 管 院 學 生 英 文 程 度 e. 為 擴 大 本 院 自 然 資 源 環 境 政 策 與 觀 光 遊 憩 諸 領 域 之 翹 首 全 國 之 特 色 與 優 勢, 本 院 積 極 爭 取 將 運 動 休 閒 系 自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移 轉 至 管 理 學 院, 與 觀 光 遊 憩 研 究 所 達 成 系 所 合 一, 發 揮 綜 合 效 益 (2) 整 合 研 究 資 源, 發 揮 綜 合 效 益 a. 持 續 擴 大 增 強 以 甲 骨 文 軟 硬 體 為 基 礎 之 企 業 資 源 / 知 識 管 理 (Oracle-based ERP/KM) 系 統 因 涉 及 諸 多 系 所, 一 方 面 院 方 宜 保 留 資 源 作 永 續 投 資 與 維 修, 另 方 面 須 不 斷 爭 取 校 外 以 及 校 方 之 奧 援 此 外, 各 系 所 亦 應 擴 大 對 此 中 心 之 支 援 ( 如 工 讀 生 提 供 維 修 整 理 電 腦 教 室 之 服 務 ); 更 應 成 立 研 究 群, 從 事 相 關 領 域 之 研 究 b. 性 質 相 近 之 自 然 資 源 研 究 所 與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近 年 來 在 院 方 與 校 方 支 援 下, 大 量 投 資 諸 如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GIS) 之 設 施 今 後 兩 所 宜 互 享 研 究 資 源, 發 揮 綜 合 效 益 並 在 教 學 與 研 究 方 面 充 份 合 作 c. 生 產 管 理 / 供 應 鍵 作 業 研 究 / 物 流 研 究 團 隊 之 建 立 : 本 院 若 干 系 所 在 量 化 管 理 領 域 之 專 才 已 總 計 10 名, 再 加 上 理 工 學 院 應 數 系 兩 位 教 授, 具 有 可 觀 之 研 究 群 規 模 ; 宜 由 企 管 及 全 球 運 籌 兩 所 主 導, 積 極 成 立 研 究 團 隊, 並 善 用 本 院 ERP/KM 設 施, 加 強 有 關 生 產 管 理 供 應 鍵 作 業 研 究 物 流 等 量 化 之 管 理 研 究 d. 跨 系 所 使 用 之 財 金 經 濟 資 料 庫 之 續 訂 與 增 加 : 目 前 本 院 已 訂 購 使 用 最 廣 最 權 威 之 台 灣 經 濟 新 報 資 料 庫 (TEJ); 其 所 含 模 組 名 列 全 國 大 學 第 4 名 此 外, 新 購 真 相 王 資 料 庫 ( 含 上 市 與 未 上 市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全 部 財 報 與 年 報 ) 與 兩 個 SAS 統 計 軟 體 模 組 ; 今 後 均 需 繼 續 訂 購 現 有 若 干 系 所 強 力 爭 取 訂 購 國 外 使 用 極 廣 之 COMPUSTAT 與 CRSP 資 料 庫 ; 確 為 從 事 以 SSCI 與 SCI 期 刊 為 發 表 目 標 之 財 務 金 融 會 計 經 濟 研 究 所 必 需 e. 本 院 學 術 期 刊 之 推 出 : 今 後 高 等 院 校 對 研 究 與 發 表 愈 加 重 視 ; 為 建 立 學 術 界 的 權 威 地 位, 本 院 宜 發 揮 既 有 利 基 與 核 心 競 爭 力, 在 短 期 內 推 出 一 至 二 個 具 有 水 準 的 全 國 性 學 術 期 刊 目 前 選 擇 以 下 兩 項 作 為 奮 鬥 目 標 : I. 觀 光 與 休 閒 管 理 學 刊 : 本 校 觀 光 遊 憩 所 是 全 國 國 立 大 學 獨 一 無 二 的 ; 理 應 扮 演 龍 頭 角 色 與 運 休 系 之 觀 光 領 域 師 資 結 合, 敦 請 國 內 外 專 家 參 與 評 審 委 員 會, 深 信 可 以 很 快 打 出 知 名 度, 建 立 學 術 地 位 II. 資 訊 科 學 管 理 學 刊 : 本 校 以 資 訊 科 學 為 發 展 特 色 重 點 之 一 除 了 在 茁 壯 中 之 資 管 系 與 會 計 資 管 領 域 外, 資 工 系 所 具 有 自 學 士 班 至 博 士 班 之 完 整 架 構, 本 校 電 算 中 心 已 出 版 學 術 刊 物 ( 比 較 技 術 性 ); 此 外, 圖 書 館 之 資 訊 系 統 亦 為 全 國 之 佼 佼 者 ; 與 資 管 系 互 動 密 切, 教 學 與 實 用 相 長 ; 如 能 結 合 本 校 有 關 領 域 之 資 源, 敦 請 國 內 外 專 家 成 立 評 審 委 員 會, 必 可 建 立 學 術 界 重 視 之 刊 物 以 下 為 各 系 所 之 系 所 概 況 及 發 展 情 形 : 88

89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近 年 來 尤 其 著 重 在 情 意 教 育 美 感 教 育 及 電 腦 多 媒 體 教 學 與 應 用 未 來 的 發 展 重 點 除 了 仍 將 提 供 研 究 生 在 教 育 理 論 基 礎 與 研 究 方 法 等 專 業 知 識 外, 亦 將 提 昇 各 級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人 員 之 教 育 與 行 政 專 業 知 能 提 昇 其 專 業 素 養 培 養 在 職 中 小 學 教 師 在 學 校 行 政 經 營 及 策 略 等 此 外, 亦 將 配 合 區 域 性 需 要, 探 討 原 住 民 文 化 特 質 以 謀 求 其 教 育 水 準 之 提 昇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包 括 (1) 開 拓 重 大 災 難 後 心 理 創 傷 之 心 理 復 健 技 術 (2) 推 動 司 法 心 理 學 領 域 (3) 擴 展 健 康 心 理 學 領 域 (4) 擴 展 後 現 代 社 會 建 構 心 理 治 療 領 域 (5) 臨 床 心 理 學 的 本 土 轉 化 課 程 規 劃 皆 以 考 量 教 師 個 人 專 長, 在 臨 床 心 理 學 及 諮 商 心 理 學 並 重, 提 供 學 生 多 樣 化 課 程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校 於 83 學 年 度 創 校 時 即 設 立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招 收 碩 士 班 研 究 生,86 學 年 度 成 立 經 濟 學 系 大 學 部, 並 於 90 學 年 度 設 置 博 士 班, 使 經 濟 系 暨 國 經 所 之 建 構 更 加 完 整 未 來 將 在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整 體 一 貫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架 構 下, 擴 大 學 術 研 究 領 域 與 整 合 研 究 範 圍, 進 而 推 動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及 企 業 服 務 工 作 經 濟 系 主 要 著 重 培 養 國 際 經 濟 財 務 金 融 與 產 業 經 濟 方 面 的 專 門 人 才 及 進 行 相 關 學 門 之 整 合 性 研 究 課 程 規 劃 的 特 色 為 : 經 濟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強 調 財 務 與 計 量 的 研 究 充 分 利 用 本 校 相 關 系 所 師 資 重 視 系 所 之 間 的 合 作 以 及 強 調 計 量 方 法 之 理 論 與 各 種 統 計 軟 體 之 應 用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成 立 於 90 學 年, 設 有 中 國 大 陸 與 兩 岸 研 究 與 公 共 政 策 暨 事 務 研 究 兩 組, 以 跨 科 際 整 合 為 研 究 與 教 學 之 目 標, 結 合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公 共 政 策 科 學 決 策 管 理 科 學 公 共 經 濟 學 等 專 業 研 究 領 域, 進 行 跨 學 科 之 整 合 鑒 於 傳 統 公 共 行 政 學 門 過 度 強 調 理 論 性 基 礎 知 識 之 傳 授, 公 行 所 以 切 合 國 家 轉 型 發 展 需 要, 培 養 相 關 實 務 與 研 究 人 才 舉 凡 公 共 行 政 大 陸 與 兩 岸 事 務 專 業 知 識 之 傳 授 決 策 規 劃 能 力 之 訓 練, 乃 至 研 究 方 法 之 深 化 等, 均 視 為 全 所 個 別 課 程 之 共 通 教 育 課 程 規 劃 及 設 計 特 別 強 調 學 際 整 合, 其 中 在 一 般 的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領 域, 規 劃 的 課 程 內 容 涵 蓋 了 政 治 法 律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環 境 等 方 面 另 外, 為 了 因 應 國 內 外 環 境 變 遷 對 公 共 事 務 人 才 的 需 求, 公 行 所 的 課 程 設 計 特 別 重 視 全 球 化 區 域 化 和 台 海 兩 岸 關 係 等 議 題 課 程 設 計 兼 顧 理 論 與 實 務, 主 要 意 旨 在 於 培 育 具 備 跨 領 域 跨 國 際 公 共 政 策 規 劃 和 研 究 分 析 能 力 的 人 才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原 分 設 大 陸 財 經 法 學 組 與 一 般 財 經 法 學 兩 組, 係 承 襲 大 陸 研 究 所 遺 緒 並 為 處 理 該 所 學 生 轉 入 本 所 的 過 度 措 施 在 分 組 教 學 架 構 下, 本 所 不 僅 未 能 發 展 教 學 特 色, 反 而 備 多 力 分 課 程 結 構 雜 亂 鬆 散, 亦 與 本 所 教 師 專 長 難 以 配 合 經 一 年 嘗 試 錯 誤 之 後, 本 所 全 體 教 師 痛 定 思 痛, 決 定 不 再 分 89

90 組 招 生, 教 學 亦 改 依 教 師 專 長 確 立 四 大 ( 目 前 已 為 五 大 ) 專 業 法 律 領 域 為 核 心, 發 展 為 整 合 跨 領 域 跨 科 際 相 關 科 目 的 開 放 性 課 程 架 構, 藉 此 以 簡 馭 繁 使 學 生 得 以 循 序 漸 進 調 整 後, 教 師 所 授 科 目 與 研 究 活 動 關 聯 度 大 幅 提 高, 教 學 負 擔 明 顯 減 輕, 從 此 得 以 抽 調 部 分 教 學 資 源, 參 與 全 校 性 法 律 相 關 課 程 規 劃, 逐 步 推 動 本 所 朝 學 士 後 法 律 專 業 教 育 方 向 轉 型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2001 年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首 創 於 原 住 民 原 鄉 之 一 的 花 蓮, 東 華 大 學 由 於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民 族 發 展 所 之 設 立, 加 上 既 有 之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所, 以 及 將 成 立 之 民 族 藝 術 所, 逐 步 發 展 成 為 原 住 民 民 族 文 化 與 藝 術 發 展 之 重 鎮 選 擇 將 學 院 放 在 花 蓮 地 區, 不 僅 是 因 為 東 華 大 學 有 天 時 地 利 人 和 之 便, 更 重 要 的 是 東 部 地 區 是 一 個 多 元 族 群 與 文 化 的 場 域, 是 原 住 民 匯 集 的 原 鄉 重 地, 多 年 以 來 一 直 吸 引 了 無 數 國 內 外 學 者 專 家 參 與 研 究 探 討, 是 一 個 適 合 理 論 研 究 與 應 用 諮 詢, 用 來 培 育 原 住 民 菁 英 份 子 與 發 展 族 群 研 究 的 絕 佳 領 域 本 院 將 族 群 文 化 特 色 與 原 住 民 高 等 教 育 的 發 展 密 切 結 合, 成 就 了 彼 此 不 僅 是 原 住 民 知 識 份 子 有 志 於 族 群 文 化 研 究 的 學 者 專 家, 更 多 的 人 透 過 在 花 蓮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或 服 務 的 機 會, 經 驗 了 文 化 的 豐 富 性 各 行 各 業 無 論 在 任 何 職 場 服 務, 均 能 對 族 群 與 文 化 的 差 異 保 持 高 度 的 敏 感 性, 而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族 群 紛 爭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掌 握 原 住 民 語 言 文 化 與 發 展 三 大 主 軸, 吸 引 了 無 數 有 志 於 民 族 發 展 與 研 究 的 學 生 加 入 學 院 的 行 列 未 來 將 規 劃 更 多 的 系 所, 隨 著 硬 體 建 築 的 完 成 圖 書 設 備 的 採 購 齊 全 相 關 課 程 的 開 設 優 良 師 資 的 遴 聘 與 具 有 學 習 潛 力 學 生 的 加 入, 學 院 將 逐 步 充 實 茁 壯, 在 原 住 民 高 等 教 育 與 族 群 研 究 中 發 揮 一 定 之 影 響 力 師 資 來 源 : 延 攬 學 術 界 之 族 群 研 究 學 者 實 務 操 作 之 族 語 與 文 化 教 師 在 東 華 大 學, 族 群 研 究 的 層 面 不 只 是 教 育, 還 包 括 了 文 化 性 別 族 群 宗 教 階 層 等 參 與 的 學 科 更 是 一 個 科 際 整 合 的 典 範, 專 任 師 資 20 位 中 包 含 的 學 科 有 : 文 化 人 類 學 環 境 社 會 學 藝 術 教 育 學 博 物 館 學 文 化 社 會 學 宗 教 研 究 心 理 學 文 化 地 理 學 政 治 學 比 較 文 化 學 文 學 語 言 學 傳 播 學 歷 史 學 法 律 與 政 策 等 等 本 院 的 老 師 除 畢 業 自 台 灣 各 大 名 校 如 台 大 政 大 外, 亦 有 來 自 法 國 捷 克 美 國 英 國 德 國 的 學 術 訓 練, 多 年 來 在 國 際 的 學 術 會 議 場 合 發 表 相 關 論 文 與 著 作 除 此 之 外, 本 院 積 極 聘 任 優 良 原 住 民 教 師,2004 年 共 有 原 住 民 教 師 專 任 4 位 兼 任 10 位 族 語 教 師 的 聘 任, 大 多 來 自 原 住 民 耆 老 與 菁 英, 透 過 族 語 的 傳 授, 將 原 住 民 文 化 代 代 傳 承 研 習 中 心 更 因 應 不 同 專 題, 聘 請 各 方 專 家 前 來 授 課, 充 分 發 揮 學 校 與 部 落 結 合 之 功 能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2001 年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首 創 於 原 住 民 原 鄉 之 一 的 花 蓮, 東 華 大 學 由 於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民 族 發 展 所 之 設 立, 加 上 既 有 之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所, 以 及 將 成 立 之 民 族 藝 術 所, 逐 步 發 展 成 為 原 住 民 民 族 文 化 與 藝 術 發 展 之 重 鎮 選 擇 將 學 院 放 在 花 蓮 地 區, 不 僅 是 因 為 東 華 大 學 有 天 時 地 利 人 和 之 便, 更 重 要 的 是 東 部 地 區 是 一 個 多 元 族 群 與 文 化 的 場 域, 是 原 住 民 匯 集 的 原 鄉 重 地, 多 年 以 來 一 直 吸 引 了 無 數 國 內 外 學 者 專 家 參 與 研 究 探 討, 是 一 個 適 合 理 論 研 究 與 應 用 諮 詢, 用 來 培 育 原 住 民 菁 英 份 子 與 發 展 族 群 研 究 的 絕 佳 領 域 90

91 本 院 將 族 群 文 化 特 色 與 原 住 民 高 等 教 育 的 發 展 密 切 結 合, 成 就 了 彼 此 不 僅 是 原 住 民 知 識 份 子 有 志 於 族 群 文 化 研 究 的 學 者 專 家, 更 多 的 人 透 過 在 花 蓮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或 服 務 的 機 會, 經 驗 了 文 化 的 豐 富 性 各 行 各 業 無 論 在 任 何 職 場 服 務, 均 能 對 族 群 與 文 化 的 差 異 保 持 高 度 的 敏 感 性, 而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族 群 紛 爭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掌 握 原 住 民 語 言 文 化 與 發 展 三 大 主 軸, 吸 引 了 無 數 有 志 於 民 族 發 展 與 研 究 的 學 生 加 入 學 院 的 行 列 未 來 將 規 劃 更 多 的 系 所, 隨 著 硬 體 建 築 的 完 成 圖 書 設 備 的 採 購 齊 全 相 關 課 程 的 開 設 優 良 師 資 的 遴 聘 與 具 有 學 習 潛 力 學 生 的 加 入, 學 院 將 逐 步 充 實 茁 壯, 在 原 住 民 高 等 教 育 與 族 群 研 究 中 發 揮 一 定 之 影 響 力 師 資 來 源 : 延 攬 學 術 界 之 族 群 研 究 學 者 實 務 操 作 之 族 語 與 文 化 教 師 在 東 華 大 學, 族 群 研 究 的 層 面 不 只 是 教 育, 還 包 括 了 文 化 性 別 族 群 宗 教 階 層 等 參 與 的 學 科 更 是 一 個 科 際 整 合 的 典 範, 專 任 師 資 20 位 中 包 含 的 學 科 有 : 文 化 人 類 學 環 境 社 會 學 藝 術 教 育 學 博 物 館 學 文 化 社 會 學 宗 教 研 究 心 理 學 文 化 地 理 學 政 治 學 比 較 文 化 學 文 學 語 言 學 傳 播 學 歷 史 學 法 律 與 政 策 等 等 本 院 的 老 師 除 畢 業 自 台 灣 各 大 名 校 如 台 大 政 大 外, 亦 有 來 自 法 國 捷 克 美 國 英 國 德 國 的 學 術 訓 練, 多 年 來 在 國 際 的 學 術 會 議 場 合 發 表 相 關 論 文 與 著 作 除 此 之 外, 本 院 積 極 聘 任 優 良 原 住 民 教 師,2004 年 共 有 原 住 民 教 師 專 任 4 位 兼 任 10 位 族 語 教 師 的 聘 任, 大 多 來 自 原 住 民 耆 老 與 菁 英, 透 過 族 語 的 傳 授, 將 原 住 民 文 化 代 代 傳 承 研 習 中 心 更 因 應 不 同 專 題, 聘 請 各 方 專 家 前 來 授 課, 充 分 發 揮 學 校 與 部 落 結 合 之 功 能 會 計 學 系 會 計 學 系 成 立 於 87 學 年 度, 致 力 於 會 計 相 關 專 業 的 教 學 研 究 與 服 務 願 景, 企 求 會 計 理 論 與 實 務 均 衡 發 展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皆 擁 有 博 士 學 位, 各 有 專 長, 專 案 教 師 為 博 士 班 高 年 級 學 生, 亦 將 於 短 期 內 取 得 會 計 學 博 士 學 位 本 系 仍 需 增 聘 師 資, 延 聘 過 程 雖 緩 慢, 但 持 續 進 行 中 本 系 課 程 設 計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相 當 著 重 建 立 學 生 在 會 計 審 計 及 商 管 相 關 領 域 有 結 實 的 理 論 基 礎, 亦 期 盼 能 達 到 教 導 學 生 自 我 學 習 的 態 度, 開 設 準 則 專 題 課 程, 財 務 規 劃, 企 業 評 價 等 相 關 課 程 實 務 方 面 的 課 程 亦 配 合 需 要, 相 繼 開 設 理 論 課 程 大 多 由 專 任 教 師 負 責 教 授, 實 務 課 程 或 由 專 任 教 師 擔 任, 或 聘 任 本 地 學 有 專 精 或 極 具 經 驗 之 專 家 學 者 擔 任, 極 受 學 生 好 評 發 展 方 向 : 本 系 自 民 國 89 學 年 度 起, 陸 續 開 設 資 訊 應 用 之 相 關 課 程, 如 電 腦 概 論 會 計 資 料 處 理 會 計 審 計 套 裝 軟 體 應 用 等, 由 資 管 系 或 本 系 教 師 擔 任 授 課 為 配 合 本 校 特 色, 將 本 校 發 展 成 為 東 部 ERP 訓 練 中 心,92 學 年 度 起, 在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與 會 計 審 計 套 裝 軟 體 課 程 兩 門 課 中, 增 加 規 劃 實 際 操 作 Oracle ERP 軟 體 部 分 配 合 已 有 之 會 計 資 料 處 理 課 程, 學 生 學 習 過 Access, Excel,PC 版 會 計 軟 體 的 實 作 及 ACL 審 計 稽 核 軟 體 的 學 習 與 運 用, 本 系 學 生 與 其 他 學 校 會 計 學 系 相 比, 較 具 電 腦 素 養 競 爭 力 會 計 碩 士 學 程 之 整 合 : 本 系 以 成 立 碩 士 班 為 努 力 目 標, 已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目 前 管 院 整 合 教 學 資 源, 自 93 學 年 度 開 始, 在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之 碩 士 班 (MBA) 中 增 設 會 計 組, 招 生 名 額 為 五 名 其 主 要 課 程 及 論 文 指 導 由 本 系 教 師 主 導 91

92 教 師 專 長 配 合 相 關 程 度 : 詳 如 下 表 教 師 專 長 授 課 科 目 顧 裔 芳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會 計 資 料 處 理 會 審 軟 體 應 用 財 務 會 計 林 穎 芬 財 務 會 計 會 計 學 高 級 會 計 學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高 等 管 理 會 計 高 級 會 計 學 簡 雪 芳 財 務 管 理 會 計 學 中 級 會 計 學 財 務 會 計 統 計 學 會 計 學 統 計 學 蘇 惠 文 成 本 會 計 會 計 學 中 級 會 計 學 認 識 財 務 報 表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黃 德 芬 財 務 管 理 初 級 會 計 學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數 量 方 法 會 計 學 統 計 學 陳 政 芳 會 計 學 會 計 學 高 級 會 計 學 財 會 準 則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盧 佳 琪 審 計 審 計 準 則 會 計 學 審 計 學 會 計 學 概 論 財 務 會 計 兼 任 教 師 教 學 經 驗 工 作 職 務 說 明 所 授 課 程 ( 時 數 ) ( 年 數 ) 王 美 慧 11 大 漢 技 術 學 院 國 貿 科 教 師 商 用 英 文 (2/2) 方 建 興 29 國 稅 局 花 蓮 分 局 局 長 政 府 會 計 (3)/ 稅 務 會 計 (3) 許 永 聰 21 國 稅 局 花 蓮 分 局 主 任 秘 書 稅 務 法 規 (2/2) 蘇 元 盛 4 蘇 元 盛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會 計 實 務 (3) 黃 川 口 30 原 銘 傳 大 學 教 授 證 券 交 易 法 (2)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的 中 長 程 發 展 可 分 為 以 下 四 個 方 向 一 國 際 化 的 視 野 本 系 以 國 際 化 的 經 營 視 野 為 目 標, 擬 訂 中 長 期 的 發 展 方 向 如 下 : 1. 延 聘 外 籍 教 授 來 系 任 教, 包 括 短 期 客 座 教 授 2. 招 收 外 籍 學 生, 增 加 本 系 學 生 與 外 籍 同 學 互 動 之 機 會, 藉 以 了 解 外 國 之 文 化 3. 舉 辦 國 際 短 期 遊 學, 如 本 系 已 舉 辦 三 屆 前 往 美 國 加 州 橋 北 大 學 之 暑 期 進 修 4. 鼓 勵 部 份 學 科 之 教 授 上 課 時 以 英 語 講 授 5. 鼓 勵 本 系 師 生 參 與 跨 國 之 研 究 6. 鼓 勵 本 系 師 生 參 與 國 際 研 討 會 92

93 7. 鼓 勵 本 系 師 生 參 訪 國 外 企 業, 8. 鼓 勵 本 系 同 學 參 與 與 英 文 有 關 之 各 項 活 動, 增 強 英 語 能 力 9. 每 年 蒐 集 國 內 外 相 關 系 所 之 課 程 資 料, 配 合 管 理 潮 流 的 發 展 趨 勢, 檢 討 課 程 安 排 10. 研 討 會 : 相 關 領 域 之 老 師 共 同 組 成 研 究 工 作 坊, 積 極 參 與 國 際 研 討 會, 並 且 由 系 上 支 援 相 關 經 費, 協 助 老 師 參 與 國 際 研 討 會 此 外, 系 上 努 力 爭 取 外 界 的 經 費 支 持, 期 能 於 三 年 內 舉 辦 國 內 大 型 學 術 研 討 會, 五 年 內 能 舉 辦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11. 邀 請 國 際 學 者 來 校 演 講 與 短 期 授 課 二 資 訊 化 的 環 境 本 系 中 期 方 向 為 : 1. 企 管 系 所 學 生 資 訊 科 技 運 用 的 能 力, 包 括 網 站 的 建 置 與 管 理 網 際 網 路 中 資 料 的 搜 尋 與 整 理 各 種 相 關 資 訊 軟 體 的 使 用 等 等 2. 強 化 企 管 系 所 資 訊 化 環 境 的 完 善 程 度 : 包 含 軟 體 與 硬 體 方 面 的 建 置, 電 腦 教 室 的 陸 續 成 立 與 改 善 建 立 快 速 便 捷 與 穩 定 的 網 路 環 境 提 供 各 種 企 管 相 關 應 用 軟 體 的 實 習,SPSS, BOSS, ERP, CRM 等 等 3. 研 究 計 畫 : 系 上 主 動 蒐 集 國 內 外 相 關 研 討 會 與 研 究 計 畫 的 相 關 資 訊, 供 教 授 們 參 考 並 鼓 勵 教 授 們 成 立 研 究 群, 共 同 爭 取 大 型 與 綜 合 型 之 研 究 計 畫 長 期 方 向 方 面, 則 規 劃 了 三 項 要 點 : 1. 建 立 起 校 內 網 路 教 學 的 多 元 化 課 程 : 包 括 單 純 網 路 教 學 課 程 的 提 供, 教 學 輔 助 教 材 網 路 版 的 提 供, 網 路 教 學 討 論 論 壇 的 建 置 等 等 2. 建 立 起 與 校 外 合 作 的 遠 距 教 學 系 統 : 在 各 種 進 修 學 程, 或 者 校 際 間 的 課 程 合 作 方 面, 提 供 遠 距 教 學 的 課 程 教 學 研 究 資 料 庫 的 建 立 : 將 企 管 系 所 師 生 的 研 究 成 果 予 以 資 訊 數 位 化, 並 提 供 校 內 外 的 檢 索 服 務 並 且 建 立 起 教 師 的 教 學 資 料 檔 案, 以 供 學 生 參 考 與 討 論 三 創 新 化 的 策 略 鑒 於 產 業 科 技 與 企 管 知 識 的 變 動 迅 速, 因 此 在 研 究 與 教 學 方 面 都 必 須 不 斷 地 更 新, 才 能 配 合 時 代 發 展 的 需 要 為 鼓 勵 與 激 發 研 究, 本 系 未 來 將 經 常 舉 辦 專 題 討 論 會, 邀 請 知 名 專 家 學 者 至 系 上 演 講, 提 供 本 系 教 師 與 博 碩 士 班 學 生 多 樣 化 的 學 術 交 流 機 會 此 外, 鼓 勵 各 個 學 科 領 域 之 間 加 強 互 動, 以 利 進 行 與 科 際 整 合 有 關 的 研 究 對 不 同 班 別 之 學 生, 舉 辦 定 期 的 成 果 發 表 會, 使 其 專 題 研 究 或 研 究 論 文 能 獲 得 更 多 的 迴 響 與 意 見, 在 未 來 有 更 大 的 進 步 在 教 學 上, 本 系 目 前 的 學 程 規 劃 雖 然 已 趨 於 完 整, 但 為 配 合 未 來 趨 勢 與 學 生 個 別 的 需 求, 課 程 與 學 程 之 設 計 將 朝 更 系 統 化 更 多 樣 化 來 努 力 另 外, 將 引 進 新 的 教 學 方 法 軟 體 與 工 具, 且 增 加 學 習 過 程 中 學 生 與 學 生 之 間 學 生 與 老 師 之 間 的 互 動, 使 得 教 學 能 夠 更 具 活 潑 與 創 意 為 了 將 抽 象 的 管 理 觀 念 落 實 於 生 活 中, 也 將 定 期 舉 辦 系 所 內 的 創 業 計 畫 競 賽, 並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跨 校 或 跨 國 的 創 業 計 畫 競 賽, 由 這 些 活 動 中 實 際 培 養 學 生 在 管 理 與 語 文 等 多 方 面 之 能 力 93

94 四 本 土 化 的 管 理 在 國 際 化 及 自 由 化 的 潮 流 衝 擊 下, 企 業 經 營 環 境 勢 必 將 面 臨 更 激 烈 的 變 化, 企 業 經 營 實 務 及 管 理 學 術 研 究 除 了 要 具 備 國 際 宏 觀 的 視 野 外, 如 何 提 升 管 理 實 務 及 學 術 研 究 的 本 土 化 能 力 更 是 當 前 迫 切 的 議 題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肩 負 著 為 國 家 培 育 高 級 學 術 及 實 務 人 才 的 責 任, 因 此 本 系 所 目 前 除 了 持 續 發 揮 企 業 管 理 整 合 性 科 學 的 特 色, 培 育 具 備 行 銷 管 理 生 產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資 訊 管 理 等 各 專 業 領 域 企 管 專 才 外, 在 中 長 程 發 展 方 向 上, 更 希 望 積 極 推 動 以 理 論 為 基 礎 的 實 務 研 究 以 實 務 為 導 向 的 教 學 方 法 及 產 學 合 作 的 互 動 模 式, 結 合 理 論 與 實 務, 提 升 管 理 理 論 的 應 用 價 值 及 其 實 務 意 涵 在 本 土 化 研 究 方 面, 本 系 所 將 鼓 勵 教 授 群 和 實 務 界 合 作 進 行 企 業 診 斷 與 輔 導, 結 合 理 論 與 實 務 深 入 探 討 管 理 實 務 相 關 議 題, 並 且 將 研 究 成 果 加 以 整 理 轉 換 成 本 土 化 的 個 案 研 究 教 材, 協 助 花 東 地 區 之 規 劃 與 發 展, 透 過 管 理 知 識 之 推 廣 ( 如 演 講 授 課 顧 問 諮 詢 政 策 參 與 等 ) 與 專 案 計 畫, 致 力 於 提 升 花 東 地 區 之 人 力 素 質 與 產 業 經 營 水 準 同 時 定 期 舉 辦 個 案 研 究 成 果 研 討 會 以 促 進 國 內 學 術 界 與 實 務 界 的 雙 向 交 流 與 互 動 在 教 學 方 法 上, 本 系 所 將 積 極 推 動 學 士 班 高 年 級 及 碩 士 班 以 個 案 教 學 方 式 進 行, 並 且 輔 以 寒 暑 假 安 排 學 生 至 企 業 界 實 習 的 制 度, 以 具 體 落 實 抽 象 的 經 營 概 念, 並 且 結 合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知 識, 訓 練 學 生 思 考 或 學 習 企 業 經 營 實 務 面 的 策 略 與 要 領, 以 便 對 企 業 管 理 有 切 身 與 深 刻 的 體 認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師 資 正 逢 擴 充 期 目 前 本 系 之 學 士 班 及 碩 士 班 皆 鎖 定 國 際 財 務 管 理 國 企 經 營 管 理 及 電 子 化 企 業 三 領 域 為 主 此 乃 配 合 2005 年 WTO 將 正 式 於 本 國 運 作 因 此, 課 程 內 容 將 會 逐 步 進 入 WTO 議 題 之 運 作 為 探 討 對 象 目 前 尚 缺 兩 位 此 專 業 之 師 資, 此 方 面 亦 為 本 系 目 前 急 需 增 聘 之 師 資 至 於 前 二 領 域, 則 以 目 前 之 師 資 人 力 專 長 足 以 擔 當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目 前 有 師 資 3 員, 未 來 將 積 極 邀 聘 另 1 員, 師 資 整 體 規 劃 係 依 本 所 在 運 籌 策 略 供 應 鏈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與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等 四 個 方 向 為 核 心, 將 以 具 有 運 輸 與 物 流 或 庫 存 與 供 應 鏈 之 專 長 師 資, 進 行 混 合 且 平 衡 之 組 合, 並 與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相 關 系 所 之 師 資 互 動, 達 成 整 合 之 目 的, 俾 便 未 來 3 至 5 年 研 究 發 展 能 朝 物 流 運 籌 及 供 應 鏈 管 理 等 方 向 有 效 的 進 行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的 定 位 是 讓 有 心 向 學 的 學 生 在 本 系 的 教 學 資 源 下, 能 充 分 發 揮 其 學 習 潛 力 並 激 發 其 學 習 興 趣, 從 而 獲 得 基 本 的 企 業 財 務 分 析 技 能 和 個 人 理 財 知 識, 使 其 繼 續 求 學 或 是 立 足 於 社 會 而 無 所 懼 具 體 而 言, 本 系 的 定 位 是 讓 有 心 向 學 的 學 生 確 實 能 獲 得 財 務 金 融 領 域 的 一 技 之 長 在 這 種 定 位 下, 本 系 將 讓 花 東 地 區 甚 至 台 灣 的 企 業 與 大 學 認 知 本 系 是 培 養 實 務 財 金 人 才 與 研 究 人 才 的 搖 籃 基 於 如 此 的 定 位, 本 系 的 發 展 特 色 將 以 紮 實 的 理 論 訓 練 為 主, 務 實 的 實 務 應 用 為 輔, 配 合 專 兼 任 師 資 的 專 長, 使 本 系 成 為 花 東 地 區 中 級 財 務 管 理 與 研 究 人 才 的 養 成 訓 練 中 心 94

95 近 來 因 教 育 資 源 逐 漸 枯 竭, 財 金 系 短 期 申 請 研 究 所, 甚 至 博 士 班 已 非 易 事 在 管 理 學 院 籌 辦 推 動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所 以 及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整 合 之 際, 財 金 系 積 極 爭 取 參 與 如 今 在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的 碩 士 班 下, 每 年 擁 有 10 名 財 務 金 融 組 碩 士 生 與 2 名 博 士 生 如 此, 得 到 優 秀 的 碩 博 士 生 協 助 與 配 合, 更 能 激 發 老 師 教 學 與 研 究 的 能 力 本 系 因 侷 限 於 有 限 的 資 源, 無 論 是 在 校 友 人 數 上, 或 是 在 師 資 編 制 上, 都 無 法 如 同 其 他 具 有 歷 史 且 根 基 深 厚 的 學 校 之 同 質 系 所 相 提 並 論 這 些 老 牌 系 所 往 往 追 求 多 角 化 的 發 展, 網 羅 各 種 不 同 專 長 的 師 資, 從 事 各 種 不 同 方 向 的 研 究 ; 而 本 系 必 須 發 展 出 自 身 特 色, 求 精 再 求 量, 是 未 來 研 究 教 學 主 要 的 方 向 未 來 本 系 將 集 中 教 學 與 研 究 於 兩 個 主 題, 一 是 行 為 財 務 學, 另 一 是 財 務 工 程 與 金 融 創 新 以 本 系 現 有 師 資 形 態 與 研 究 特 質,3 人 ( 洪 坤 教 授 蕭 朝 興 副 教 授 池 祥 萱 助 理 教 授 林 士 貴 助 理 教 授 王 雍 智 助 理 教 授 ) 可 歸 納 於 行 為 財 務 學,3 人 ( 林 月 能 助 理 教 授 林 士 貴 助 理 教 授 王 雍 智 助 理 教 授 ) 為 財 務 工 程 與 金 融 創 新, 未 來 一 年 招 募 新 師 資 也 將 遵 循 此 原 則, 以 符 合 兩 主 題 之 研 究 形 師 資 為 優 先 招 募 之 目 標, 並 儘 量 網 羅 於 學 術 界 上 既 有 地 位 的 資 深 學 者 加 入, 帶 領 提 昇 本 系 的 教 學 與 研 究 品 質 未 來 1 年 預 計 兩 主 題 研 究 群 將 至 少 為 3 人 ;3 年 後 投 身 兩 主 題 之 教 授 群 皆 可 達 5 人 如 此 不 但 可 建 立 本 系 之 特 色, 也 可 以 集 中 資 源, 提 昇 本 系 教 學 與 研 究 能 量 與 成 就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規 劃 的 詳 細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如 附 件, 簡 略 而 言, 與 管 理 學 院 內 的 自 然 資 源 所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所 共 同 成 立 新 的 博 士 班 課 程, 推 動 大 學 環 境 科 技 系 或 生 態 環 境 系 成 立 環 境 學 院 並 以 東 華 大 學 植 物 園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為 基 地, 成 立 東 部 地 區 永 續 發 展 研 究 中 心 與 教 育 訓 練 基 地, 進 行 東 部 在 地 研 究 服 務 與 教 學 的 發 展 本 所 開 設 的 課 程 的 科 目 之 間 的 統 合 關 係, 規 劃 如 附 圖 這 些 科 目 都 由 本 所 教 師 授 課, 學 生 另 可 從 自 然 資 源 所 及 觀 光 所 中 修 習 相 關 的 課 程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東 華 大 學 作 為 台 灣 東 部 地 區 的 網 路 中 心, 本 系 教 學 與 研 究 的 目 標 在 積 極 扮 演 網 際 網 路 相 關 活 動 的 推 手, 運 用 資 訊 管 理 跨 領 域 的 特 色, 結 合 本 校 各 系 所 師 資 與 資 源, 以 企 業 資 源 整 合 應 用 電 子 商 務 電 子 化 企 業 多 媒 體 技 術 為 重 心, 培 育 資 訊 管 理 人 才, 協 助 企 業 提 升 競 爭 力, 促 進 國 家 整 體 性 與 區 域 性 的 均 衡 發 展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為 國 內 第 一 所 國 立 大 學 中 設 立 觀 光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者, 其 成 立 除 與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息 息 相 關 外, 也 期 待 整 合 相 關 學 術 領 域, 提 昇 觀 光 休 閒 遊 憩 及 相 關 管 理 問 題 之 研 究, 培 養 專 業 的 觀 光 遊 憩 管 理 人 才 另 外, 東 部 地 區 觀 光 資 源 豐 富, 在 經 濟 發 展 引 進 就 業 機 會 與 觀 光 收 入 的 期 望 下, 如 何 減 低 觀 光 發 展 對 自 然 及 文 化 資 源 的 衝 擊, 實 為 當 務 之 急, 因 此 本 所 的 目 標 與 特 色 為 :( 一 ) 配 合 東 部 地 區 觀 光 遊 憩 整 體 發 展, 強 調 遊 憩 資 源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的 觀 光 遊 憩 發 展, 並 制 定 相 95

96 關 政 策 ( 二 ) 期 許 成 為 全 國 首 屈 一 指 的 觀 光 遊 憩 研 究 所, 造 就 一 流 碩 士 畢 業 人 才, 進 入 公 部 門 和 / 或 私 部 門 服 務, 以 提 升 觀 光 人 力 品 質 ( 三 ) 與 運 動 休 閒 系 企 管 系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所 環 境 政 策 所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所 教 育 所 國 經 所 國 企 所 的 師 資 及 相 關 課 程 的 搭 配, 冀 能 使 休 閒 遊 憩 與 觀 光 領 域 達 到 一 個 真 正 科 際 整 合 的 境 地 本 所 發 展 分 三 領 域, 在 資 源 管 理 面 向, 兩 位 相 關 教 師 的 專 長 分 別 是 觀 光 遊 憩 管 理 規 劃 國 家 公 園 經 營 管 理 遊 憩 衝 擊 生 態 觀 光 及 環 境 教 育 與 解 說, 其 教 學 科 目 有 國 家 公 園 經 營 管 理 生 態 觀 光 規 劃 原 住 民 觀 光 觀 光 個 案 研 究 環 境 解 說 規 劃 環 境 教 育 研 究 與 理 論 環 境 教 育 課 程 發 展 等 ; 在 休 閒 社 會 學 面 向, 相 關 教 師 的 專 長 為 遊 憩 行 為 休 閒 哲 學 基 礎 休 閒 遊 憩 理 論 休 閒 價 值 觀 與 態 度, 其 教 學 科 目 有 遊 憩 行 為 分 析 觀 光 遊 憩 管 理 哲 學 遊 客 管 理 婦 女 與 休 閒 休 閒 與 青 少 年 行 為 等 ; 在 觀 光 產 業 面 向, 相 關 教 師 的 專 長 為 旅 館 經 營 管 理 觀 光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等, 其 教 學 科 目 有 觀 光 產 業 分 析 旅 館 經 營 管 理 觀 光 行 銷 服 務 業 品 質 管 理 整 體 而 言, 教 師 專 長 與 教 學 科 目 配 合 度 良 好 (2) 課 程 設 計 與 其 他 學 校 相 關 類 組 系 所 相 比, 所 具 備 之 特 色 與 前 瞻 性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課 程 特 色 : 人 文 學 領 域 課 程 特 色, 至 92 學 年 度 為 止, 設 有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皆 備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學 士 班 暨 創 作 與 英 語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已 獲 准 籌 設 比 較 文 學 博 士 班, 以 及 歷 史 學 系 學 士 班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設 有 經 濟 學 系 學 士 班 博 士 班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運 動 與 休 閒 學 系 學 士 班 諮 商 與 輔 導 學 系 (93 學 年 度 起 更 名 為 臨 床 與 心 理 諮 商 學 系 ) 學 士 班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學 校 行 政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公 共 行 政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另 設 有 語 言 數 位 文 化 大 陸 三 個 研 究 中 心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課 程 特 色 : 本 院 為 全 國 第 一 個 原 住 民 教 學 研 究 的 學 院 其 他 學 校 只 有 學 系, 原 住 民 只 是 被 研 究 的 對 象, 是 附 帶 目 的, 不 能 兼 顧 到 原 住 民 的 真 正 需 要, 無 法 讓 原 住 民 藉 由 現 行 體 制 去 開 創 未 來 本 院 主 要 招 收 原 住 民 學 生, 並 以 民 族 學 科 族 語 文 化 藝 術 文 學 產 經 和 部 落 的 發 展 為 教 學 研 究 為 主 其 宗 旨 乃 在 培 養 民 族 人 才, 維 護 民 族 文 化, 及 服 務 原 住 民, 因 此 不 僅 可 以 照 顧 到 原 住 民 的 特 殊 需 求, 也 可 兼 顧 原 住 民 競 爭 力 的 培 育, 進 而 協 助 其 適 應 現 代 社 會 本 院 整 體 研 究 及 教 學 均 以 民 族 文 化 發 展 及 傳 承 為 特 色, 融 合 族 群 文 化 特 色 與 原 住 民 高 等 教 育 的 發 展 密 切 結 合 不 僅 是 原 住 民 知 識 份 子 有 志 於 族 群 文 化 研 究 的 學 者 專 家, 更 多 的 人 透 過 在 花 蓮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或 服 務 的 機 會, 經 驗 了 文 化 的 豐 富 性 各 行 各 業 無 論 在 任 何 職 場 服 務, 均 能 對 族 群 與 文 化 的 差 異 保 持 高 度 的 敏 感 性, 而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族 群 紛 爭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掌 握 原 住 民 語 言 文 化 與 發 展 三 大 主 軸, 專 志 民 族 發 展 與 研 究 未 來 將 規 劃 更 多 的 系 所, 隨 著 硬 體 建 築 的 完 成 圖 書 設 備 的 採 購 齊 全 相 關 課 程 的 開 設 優 良 師 資 的 遴 聘 與 具 有 96

97 學 習 潛 力 學 生 的 加 入, 學 院 將 逐 步 充 實 茁 壯, 在 原 住 民 高 等 教 育 與 族 群 研 究 之 課 程 設 計, 將 更 完 善 管 理 學 院 課 程 特 色 : 發 揮 整 合 教 學 資 源, 發 揮 綜 合 效 益 a. 整 合 型 跨 系 所 碩 博 士 學 程 b. 由 資 管 系 主 導 推 廣 以 甲 骨 文 軟 硬 體 為 基 礎 之 企 業 規 劃 / 知 識 管 理 (Oracle-based ERP/KM) 之 教 學 研 究 系 統 涉 及 最 廣 之 科 系 為 資 管 系 企 管 系 會 計 系 國 企 系 財 金 系 以 及 全 球 運 籌 研 究 所 ; 今 後 將 積 極 鼓 勵 同 仁 充 份 利 用 此 項 設 施 授 課 研 究, 提 升 學 生 畢 業 後 在 職 場 之 競 爭 力, 並 突 顯 本 校 對 此 具 有 特 色 系 統 之 大 量 投 資 以 及 高 度 之 重 視 c. 推 動 以 英 語 授 課 之 高 科 技 產 業 發 展 與 管 理 " 學 程 ( 如 附 件 一 ), 以 加 強 本 院 學 生 之 英 語 程 度, 並 為 提 昇 本 校 國 際 化 促 進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提 供 平 台 本 院 已 於 92 學 年 度 獲 得 教 育 部 提 昇 大 學 競 爭 力 專 案 之 補 助, 推 出 一 門 以 英 語 授 課 之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 研 究 所 課 程, 效 果 良 好 93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本 院 亦 在 無 補 助 情 況 下 開 設 一 門 以 英 語 授 課 為 主 之 高 科 技 產 業 專 題 " 之 研 究 所 課 程 今 後 將 動 員 院 中 相 關 系 所, 分 配 爭 取 更 多 資 源, 同 心 協 力 落 實 此 英 語 授 課 之 學 程 d. 配 合 學 校 政 策 推 動 具 特 色 之 院 通 識 課 程 : 本 校 為 全 國 最 重 視 通 識 教 育 的 大 學 之 一 ; 現 允 許 各 院 發 展 兩 門 由 院 主 導 之 通 識 課 程, 為 全 院 大 學 部 學 生 必 修 課 本 院 宜 以 環 境 生 態 科 普 性 地 球 科 學 科 技 簡 史 為 規 劃 對 象, 動 員 相 關 系 所 投 入 院 辦 通 識 課 程 之 教 授, 並 儘 量 使 用 英 文 教 材, 以 提 昇 管 院 學 生 英 文 程 度 e. 為 擴 大 本 院 自 然 資 源 環 境 政 策 與 觀 光 遊 憩 諸 領 域 之 翹 首 全 國 之 特 色 與 優 勢, 本 院 積 極 爭 取 將 運 動 休 閒 系 自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移 轉 至 管 理 學 院, 與 觀 光 遊 憩 研 究 所 達 成 系 所 合 一, 發 揮 綜 合 效 益 教 育 研 究 所 由 於 本 校 位 處 東 部 後 山, 相 對 於 北 部 或 西 部 學 校, 在 文 化 與 交 通 上 都 屬 較 為 不 利 的 狀 態, 因 此 在 資 源 取 得 上 也 較 為 困 難 ; 然 而 本 所 教 師 在 素 質 上 相 當 整 齊 ( 皆 有 博 士 學 位, 並 各 有 專 精 領 域 ), 且 對 於 教 學 上 皆 有 相 當 熱 忱, 此 為 本 所 發 展 之 優 勢 為 配 合 本 所 之 未 來 發 展 特 色, 在 課 程 規 劃 上 乃 逐 年 開 設 情 意 教 育 相 關 課 程 包 括 : 情 意 教 育 專 題 研 究 情 意 教 育 的 實 施 策 略 與 方 法 道 德 教 育 的 理 論 與 實 際 美 育 原 理 研 究 等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臨 床 諮 商 心 理 學 相 似 領 域 教 員 集 結 在 同 系, 專 長 互 補 和 輔 大 臨 床 心 理 系 相 較 ( 亦 為 臨 床 諮 商 心 理 學 的 同 質 性 組 合 ), 本 系 的 課 程 理 論 和 實 務 並 重, 輔 大 則 較 偏 向 實 務 課 程 和 其 他 大 學 的 臨 床 心 理 學 程 比 較, 各 大 學 幾 乎 把 重 心 放 在 研 究 所 ( 如 台 大 政 大 中 正 高 醫 ), 忽 略 大 學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相 對 的, 本 系 在 大 學 階 段 即 提 供 學 生 多 樣 的 臨 床 諮 商 心 理 課 程, 向 下 紮 根, 相 信 可 以 培 97

98 養 基 礎 穩 健 的 專 業 人 才 本 日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數 為 128 學 分 科 目 除 通 識 必 修 39 學 分 之 外, 專 業 科 目 大 致 分 成 下 列 七 大 類 : 1. 心 理 學 基 礎 普 通 心 理 學 / 人 格 心 理 學 / 社 會 心 理 學 / 人 類 行 為 與 發 展 / 認 知 心 理 學 / 心 理 統 計 / 心 理 測 量 / 心 理 學 研 究 法 2. 專 業 基 礎 與 實 習 諮 商 心 理 學 導 論 / 臨 床 心 理 學 導 論 / 心 理 衛 生 / 變 態 心 理 學 / 心 理 衡 鑑 / 諮 商 理 論 與 技 術 / 心 理 治 療 專 論 /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實 務 / 團 體 諮 商 / 個 人 諮 商 與 實 習 / 臨 床 心 理 學 與 實 習 3. 臨 床 心 理 學 : 徧 差 行 為 專 論 : 心 智 失 常 / 徧 差 行 為 專 論 : 社 會 與 人 格 / 徧 差 行 為 專 論 : 精 神 官 能 症 / 藥 物 濫 用 與 防 治 / 投 射 技 術 / 精 神 分 析 導 論 / 完 形 治 療 / 案 主 中 心 諮 商 / 行 為 治 療 / 認 知 治 療 / 催 眠 治 療 / 舞 蹈 治 療 / 神 經 心 理 學 4. 諮 商 心 理 學 : 助 人 歷 程 / 教 育 心 理 學 / 生 涯 輔 導 /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實 務 / 諮 商 名 著 選 讀 / 情 緒 心 理 學 / 情 緒 管 理 / 人 際 關 係 / 家 庭 心 理 學 / 青 少 年 心 理 學 / 婚 姻 諮 商 / 家 族 治 療 / 特 殊 教 育 導 論 5. 其 他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課 程 : 現 象 學 心 理 學 導 論 / 健 康 心 理 學 / 犯 罪 心 理 學 / 性 心 理 學 / 個 案 研 究 / 專 題 研 究 / 心 理 學 儀 器 使 用 / 心 理 學 專 業 倫 理 6. 社 區 導 向 與 研 究 取 向 : 社 區 發 展 / 社 區 諮 商 與 實 習 / 行 動 研 究 / 質 性 研 究 / 計 算 機 概 論 / 統 計 軟 體 應 用 / 工 商 心 理 學 / 人 事 管 理 與 輔 導 7. 本 土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 本 土 心 理 學 / 文 化 諮 商 與 文 化 療 癒 / 病 床 諮 商 / 臨 終 心 理 與 諮 商 / 悲 傷 輔 導 / 宗 教 療 癒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在 課 程 規 劃 方 面, 強 調 彈 性 及 個 人 自 主, 鼓 勵 學 生 在 導 師 及 任 課 教 師 輔 導 之 下, 依 個 人 生 涯 規 劃 及 學 習 興 趣 修 習 各 項 課 程 大 學 部 除 傳 統 之 基 本 學 科 外, 加 強 數 量 方 法 產 業 經 濟 及 財 務 經 濟 等 方 面 的 課 程 教 學 方 面 也 注 重 英 文 和 數 學 能 力 的 訓 練, 以 培 養 學 生 閱 讀 英 文 及 運 用 數 量 方 法 的 能 力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分 甲 乙 兩 組 招 生, 課 程 規 劃 強 調 經 濟 理 論 與 實 證 並 重 及 財 務 與 計 量 方 面 的 實 證 研 究 研 究 生 入 學 後 可 自 由 交 叉 選 課, 有 利 於 未 來 就 業 及 後 續 學 術 發 展 由 於 現 行 跨 組 自 由 選 課 制 度, 不 但 能 減 輕 教 師 教 學 負 擔, 同 時 也 廣 受 研 究 生 歡 迎, 已 成 為 國 經 所 之 特 色 博 士 班 著 重 國 際 經 濟 與 財 務 經 濟 之 整 合 性 研 究, 未 來 將 加 上 區 域 經 濟, 特 別 是 亞 太 經 濟 方 面 的 課 程 和 研 究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相 對 於 國 內 外 同 領 域 單 位, 公 行 所 創 立 時 間 較 晚, 同 時 受 限 於 教 育 部 編 制 員 額 規 定, 研 究 人 力 相 對 不 足, 專 屬 的 圖 書 期 刊 館 藏 數 量 相 對 較 少, 這 是 短 期 內 公 行 所 劣 勢 方 面 不 過, 也 由 於 公 行 所 創 立 迄 今 時 間 不 長, 又 沒 有 大 學 部, 所 以 教 師 能 夠 專 注 於 研 究 所 課 程 之 教 學, 環 境 單 純, 沒 有 歷 史 98

99 包 袱, 制 度 建 立 相 對 容 易 校 方 對 於 採 購 圖 書 期 刊 與 相 關 設 備 等 都 非 常 支 持 同 時, 在 圖 書 資 訊 化 時 代, 透 過 網 路 聯 結, 也 可 豐 富 研 究 資 源, 而 全 所 師 生 和 諧, 教 學 與 研 究 風 氣 絕 佳, 這 些 都 是 公 行 所 相 對 於 國 內 外 同 領 域 單 位 的 優 勢 條 件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課 程 區 分 為 四 群, 亦 即 :A. 法 學 方 法 B. 五 大 法 學 專 業 領 域 (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競 爭 法 公 司 治 理 及 民 事 財 產 勞 動 法 等, 未 來 並 將 視 外 系 所 聘 任 法 律 專 長 師 資 情 況, 增 開 國 際 貿 易 法 環 境 法 等 領 域 相 關 課 程 ) C. 跨 領 域 法 律 問 題 專 題 研 究 ( 結 合 五 大 法 學 專 業 領 域 至 少 二 個 以 上 領 域, 就 跨 領 域 法 律 問 題 深 入 研 究 ) D. 外 所 法 律 以 外 其 他 專 業 課 程 ( 例 如 : 產 業 經 濟 企 業 管 理 等 ) 本 所 學 生 透 過 研 究 方 法 訓 練 法 學 專 業 領 域 至 少 二 門 以 上 完 整 進 階 訓 練, 再 以 學 位 論 文 為 核 心 結 合 其 所 選 修 課 程, 逐 步 完 成 獨 立 研 究 所 需 的 系 統 性 專 業 訓 練, 並 以 學 位 論 文 通 盤 驗 收 其 學 習 成 果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系 所 發 展 重 點 : 課 程 規 劃 原 則 與 特 色 特 別 注 重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結 合, 使 該 系 成 為 培 育 原 住 民 語 言 與 傳 播 基 礎 人 才 的 搖 籃 課 程 重 點 以 增 加 學 生 對 民 族 語 言 聽 寫 說 之 基 本 能 力 與 傳 播 媒 體 運 用 能 力 為 主, 並 透 過 完 整 的 學 科 訓 練, 使 學 生 對 原 住 民 民 族 語 言 的 保 存 與 傳 播 發 展 具 研 究 規 劃 實 踐 及 應 用 之 具 體 能 力 ( 語 傳 系 招 生 簡 介 ) 民 發 所 分 法 政 經 濟 課 群 與 文 化 傳 播 課 群, 強 調 以 原 住 民 之 發 展 為 核 心, 並 透 過 原 住 民 研 習 中 心 將 理 論 與 實 務 有 效 結 合 同 時 為 培 養 學 生 國 際 觀 及 因 應 未 來 需 要, 亦 兼 重 全 球 及 南 島 民 族 問 題 之 研 究 ( 民 發 所 招 生 簡 章 ) 近 年 來, 花 蓮 師 院 隨 著 鄉 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鄉 土 文 化 研 究 所 的 成 立, 加 上 原 有 的 原 住 民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與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所 的 努 力, 已 經 充 分 發 揮 了 原 住 民 教 育 鄉 土 教 育 與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等 教 育 範 疇 內 的 特 色 慈 濟 大 學 亦 陸 續 成 立 了 教 育 研 究 所 原 住 民 健 康 研 究 所 人 類 學 研 究 所 人 類 發 展 學 系 生 命 科 學 系 社 會 工 作 學 系 原 住 民 社 會 工 作 學 識 學 分 班 等, 由 社 會 工 作 醫 學 生 物 護 理 與 文 化 的 層 面 來 關 心 原 住 民 的 議 題 無 論 開 設 課 程 與 研 究 題 目 均 能 掌 握 原 住 民 高 等 教 育 之 需 要, 培 植 原 住 民 學 生 與 原 住 民 研 究 人 才 此 外, 花 師 東 大 與 慈 濟 隨 著 資 源 整 合 之 概 念, 早 已 開 放 相 關 系 所 學 生 跨 校 選 課 教 師 專 題 演 講 兼 課 與 指 導 論 文 學 生 社 團 聯 誼 等 活 動, 互 相 支 援 並 能 充 分 發 揮 各 自 的 特 色 隨 著 三 所 大 學 的 擴 增, 花 蓮 地 區 儼 然 已 成 為 原 住 民 教 育 與 研 究 的 重 鎮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課 程 設 計 : 理 論 與 實 務 之 結 合, 強 調 田 野 工 作 與 實 習 以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的 設 立 與 發 展 為 例, 即 與 東 部 的 多 族 群 與 多 文 化 特 色 息 息 相 關 本 所 師 生 多 年 來 從 台 灣 實 情 出 發, 對 族 群 關 係 的 理 論 與 實 際 做 深 入 而 廣 泛 的 探 討 基 礎 研 究 的 重 點 則 為 台 灣 族 群 關 係 的 特 質 台 灣 原 住 民 的 歷 史 與 文 化 殖 民 後 殖 民 情 境 以 及 其 在 南 島 民 族 中 的 地 位 在 應 用 研 究 方 面, 本 所 特 別 強 調 社 會 科 學 在 台 灣 的 應 用 對 於 族 群 關 係 的 複 雜 文 化 變 遷 的 快 速 與 社 會 秩 序 的 脫 軌 等 宏 觀 因 素 所 造 成 個 人 家 庭 學 校 社 區 等 層 次 的 種 種 問 題, 本 所 師 生 能 積 極 研 擬 有 效 的 解 決 方 案, 發 揮 文 化 諮 詢 的 功 能 本 所 並 設 有 田 野 影 像 工 作 室 提 供 田 野 影 像 紀 錄 的 後 製 工 作, 全 力 發 展 台 灣 民 族 誌 的 工 作 99

100 對 於 原 住 民 的 議 題 如 教 育 生 態 公 共 政 策 藝 術 等, 均 有 專 題 研 究 ( 族 群 所 中 長 期 計 畫 ) 系 所 發 展 重 點 : 教 學 特 色 是 跨 學 術 領 域 的 基 礎 理 論 訓 練, 包 括 文 化 人 類 學 藝 術 與 族 群 社 會 學 等, 以 塑 造 民 族 文 化 通 才 並 且 兼 通 論 與 專 論 除 了 一 般 性 民 族 通 論, 並 發 展 專 殊 性 的 課 程, 如 教 育 藝 術 文 化 展 演 宗 教 經 濟 性 別 社 會 問 題 等 文 化 體 系 的 分 析 理 論 層 面 的 探 討 與 實 務 的 演 練 並 重, 除 了 提 供 田 野 工 作 外, 也 將 提 供 實 質 的 社 會 服 務 方 案 給 當 地 的 原 住 民 部 落, 俾 使 理 論 與 實 務 能 夠 結 合 ( 民 文 系 中 長 期 計 畫 )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課 程 亦 含 括 世 界 原 住 民 的 課 程, 也 加 強 學 生 相 關 的 文 化 理 論 與 田 野 訓 練 如 此 學 生 將 來 應 用 的 層 面 較 為 廣 闊, 除 了 原 住 民 事 務 與 民 族 研 究 外, 亦 可 開 展 法 政 外 交 企 業 教 育 等 相 關 工 作 由 於 過 去 長 久 的 忽 略 原 住 民 文 化 教 育, 今 日 則 需 要 更 多 的 努 力, 方 能 使 原 住 民 文 化 內 涵 展 露 其 應 有 的 光 芒, 這 個 過 程 期 待 更 多 的 原 住 民 主 動 參 與, 也 應 該 是 歡 迎 不 同 族 群 的 人 來 加 入 近 年 來, 花 蓮 師 院 隨 著 鄉 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鄉 土 文 化 研 究 所 的 成 立, 加 上 原 有 的 原 住 民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與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所 的 努 力, 已 經 充 分 發 揮 了 原 住 民 教 育 鄉 土 教 育 與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等 教 育 範 疇 內 的 特 色 慈 濟 大 學 亦 陸 續 成 立 了 教 育 研 究 所 原 住 民 健 康 研 究 所 人 類 學 研 究 所 人 類 發 展 學 系 生 命 科 學 系 社 會 工 作 學 系 原 住 民 社 會 工 作 學 識 學 分 班 等, 由 社 會 工 作 醫 學 生 物 護 理 與 文 化 的 層 面 來 關 心 原 住 民 的 議 題 無 論 開 設 課 程 與 研 究 題 目 均 能 掌 握 原 住 民 高 等 教 育 之 需 要, 培 植 原 住 民 學 生 與 原 住 民 研 究 人 才 此 外, 花 師 東 大 與 慈 濟 隨 著 資 源 整 合 之 概 念, 早 已 開 放 相 關 系 所 學 生 跨 校 選 課 教 師 專 題 演 講 兼 課 與 指 導 論 文 學 生 社 團 聯 誼 等 活 動, 互 相 支 援 並 能 充 分 發 揮 各 自 的 特 色 隨 著 三 所 大 學 的 擴 增, 花 蓮 地 區 儼 然 已 成 為 原 住 民 教 育 與 研 究 的 重 鎮 會 計 學 系 為 滿 足 東 部 企 業 及 其 他 機 構 對 會 計 人 才 與 會 計 資 訊 之 需 求, 近 三 年 常 檢 討 並 稍 加 修 改 必 選 修 課 程 規 劃,90 學 年 度 增 加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91 學 年 度 增 加 專 業 選 修 6 學 分, 減 少 通 識 6 學 分 ;92 學 年 度 增 訂 必 修 學 分 6 學 分 : 統 計 學 ( 下 ) 3 學 分, 及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3 學 分, 專 業 選 修 減 少 6 學 分, 並 增 加 數 個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專 題 ( 一 ),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專 題 ( 二 ), 企 業 評 價,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公 司 會 計 與 財 務 規 劃 等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本 系 課 程 大 約 可 分 為 財 務 會 計 與 應 用 ( 初 會 中 會 高 會 審 計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高 等 審 計 學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銀 行 會 計 稅 務 會 計 政 府 會 計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企 業 評 價 ) 與 管 理 會 計 ( 成 本 會 計 管 理 會 計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研 討 高 等 管 理 會 計 ) 資 訊 類 (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電 腦 概 論 會 計 資 料 處 理 會 計 審 計 套 裝 軟 體 應 用 ) 管 理 類 相 關 課 程 ( 管 理 學 管 理 心 理 學 個 體 經 濟 學 總 體 經 濟 學 ) 計 量 類 ( 統 計 學 商 用 微 積 分 管 理 數 學 數 量 方 法 )) 財 務 類 ( 財 務 管 理 投 資 學 企 業 評 價 公 司 會 計 與 規 劃 貨 幣 銀 行 學 ) 法 規 ( 民 法 商 事 法 証 交 法 稅 務 法 規 ) 語 文 ( 國 文 英 文 商 用 英 文 ) 等 七 大 課 群, 課 程 結 構 見 附 圖 : 課 規 圖 100

101 學 一 (1 ) 學 一 (2 ) 學 二 (1 ) 學 二 (2 ) 學 三 (1 ) 學 三 (2 ) 學 四 (1 ) 學 四 (2 ) 商 用 微 積 分 C 管 理 數 學 商 用 英 文 ( 上 ) 管 理 學 統 計 學 ( 上 ) 商 用 英 文 ( 下 ) 統 計 學 ( 下 ) 會 計 系 最 低 畢 業 總 學 分 : 學 分 專 業 必 修 :67 學 分 專 業 選 修 :29 學 分 通 識 課 程 :39 學 分 體 育 : 4 學 分 經 濟 學 原 理 - 個 體 篇 經 濟 學 原 理 - 總 體 篇 稅 務 法 規 ( 上 ) 稅 務 法 規 ( 下 ) B 專 業 必 修 A B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 上 )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 下 ) 審 計 學 ( 上 ) 審 計 學 ( 下 ) 初 級 會 計 學 ( 上 ) 初 級 會 計 學 ( 下 ) 中 級 會 計 學 ( 上 ) 中 級 會 計 學 ( 下 ) 高 級 會 計 學 ( 上 ) 高 級 會 計 學 ( 下 )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商 事 法 民 法 概 要 證 券 交 易 法 C 數 量 方 法 電 腦 概 論 會 計 資 料 處 理 B 會 計 實 務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研 討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電 腦 審 計 國 際 會 計 會 計 審 計 軟 體 與 運 用 審 計 準 則 專 業 選 修 A 稅 務 會 計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專 題 ( 一 ) 政 府 會 計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專 題 ( 二 ) 財 務 管 理 投 資 學 公 司 會 計 與 財 務 規 劃 銀 行 會 計 企 業 評 價 可 至 他 系 選 修, 但 承 認 上 限 為 12 學 分 貨 幣 銀 行 學 個 體 經 濟 學 ( 上 ) 總 體 經 濟 學 ( 上 ) 管 理 心 理 學 個 體 經 濟 學 ( 下 ) 總 體 經 濟 學 ( 下 ) 組 織 行 為 財 政 學 統 計 分 析 國 際 財 務 管 理 企 業 倫 理 通 識 課 程 語 文 教 育 類 1 2 學 分 ( 大 一 英 文 6 學 分, 國 文 至 少 3 學 分 ) 圖 資 教 育 類 3 學 分 人 文 科 學 類 9 學 分 社 會 科 學 類 6 學 分 數 理 及 科 技 類 9 學 分 體 育 4 學 分 會 計 學 系 與 其 他 學 校 相 關 類 組 系 所 相 比, 所 具 備 之 特 色 如 下 : 1. 整 合 管 理 學 院 相 關 科 系 相 互 教 學 支 援 之 優 勢, 比 如 與 管 院 特 有 的 環 政, 觀 光 及 休 憩, 自 然 資 源 等 作 跨 學 系 的 綠 色 會 計 教 學 2. 為 達 成 本 校 將 發 展 為 東 部 ERP 教 學 訓 練 中 心, 本 系 教 師 將 負 責 ERP 會 計 及 財 務 的 種 子 師 資 將 Oracle ERP 有 關 的 企 業 流 程 與 會 計 運 用 整 合 入 相 關 的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會 計 資 料 處 理 會 計 與 審 計 套 裝 軟 體 應 用 等 課 程 中 將 來 並 預 期 開 設 內 部 稽 核 及 電 腦 審 計 等 課 程 3. 管 理 學 院 研 究 所 課 程 將 次 第 整 合, 目 前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有 會 計 組 碩 士 班 級 博 士 班, 大 學 部 學 生 可 有 更 多 選 修 課 程 及 研 究 課 程 可 供 選 擇 4. 語 文 方 面 預 期 校 方 將 增 加 更 多 的 英 文 及 其 他 語 文 課 程 供 學 生 選 修 5. 教 學 方 法 趨 向 較 多 的 互 動 式 教 學, 課 堂 討 論, 要 求 學 生 多 作 自 主 學 習, 運 用 圖 書 館 資 源 學 習 收 集 及 分 析 資 料 個 案 討 論 會 計 實 務 個 案 分 析 與 研 討 資 訊 與 訊 息 分 析 計 量 分 析 方 法 和 模 式 的 比 較 研 擬 等 亦 即 在 教 學 方 面, 將 更 著 重 於 啟 發 式 及 研 究 導 向 之 議 題 討 論 及 分 析 研 究, 有 關 論 文 選 讀, 書 報 討 論, 舉 行 專 題 演 講 或 講 座, 論 文 撰 寫 等 都 將 成 為 教 學 的 重 要 內 涵 101

102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現 有 博 碩 學 士 班 及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之 課 程, 除 依 現 有 架 構 及 因 應 未 來 現 代 管 理 變 革 而 持 續 發 展 之 外, 上 述 之 課 程 並 因 應 管 理 學 院 跨 系 所 整 合 教 學 研 究 之 規 劃, 在 過 往 數 年 間 已 積 極 與 管 理 學 院 其 他 之 系 所 如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會 計 系 觀 光 與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以 及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進 行 師 資 之 相 互 支 援 與 課 程 的 整 合 以 課 程 規 劃 角 度 進 行 分 析 : BBA Program 優 勢 : 相 較 於 國 內 1. 選 修 課 程 多, 學 生 可 自 由 依 據 自 己 的 興 趣 喜 好 作 為 選 課 的 依 據 2. 數 量 方 面 的 課 程 豐 富 相 較 於 國 外 1. 課 程 廣 度 夠, 涵 括 五 管 2. 重 視 數 量 課 程 MBA Program 優 勢 : 相 較 於 國 內 1. 選 修 科 目 選 擇 性 多 相 較 於 國 外 1. 五 管 課 程 平 衡, 廣 度 夠 2. 選 修 科 目 選 擇 性 多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之 課 程 與 其 他 學 校 相 比, 並 不 以 國 際 經 濟 或 財 務 為 主 或 由 國 際 貿 易 系 轉 成 國 際 企 業 系 之 他 系 不 同 在 課 程 上 本 系 以 企 業 國 際 化 加 上 電 子 化 為 主 軸 未 來 本 系 在 電 子 化 與 全 球 化 之 課 程, 將 與 本 校 資 管 系 及 全 球 運 籌 所 部 份 課 程 相 結 合, 以 增 加 課 程 多 元 化 及 豐 富 化 此 亦 為 本 系 與 他 校 在 課 程 上 較 大 之 差 異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為 國 內 第 一 個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之 相 關 系 所, 本 所 針 對 Operations Strategy 與 Logistics Management 等 兩 大 領 域 結 合 發 展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如 (1) 所 述, 未 來 本 系 將 集 中 教 學 與 研 究 於 兩 個 主 題, 一 是 行 為 財 務 學, 另 一 是 財 務 工 程 與 金 融 創 新, 未 來 一 年 招 募 新 師 資 也 將 遵 循 此 原 則, 以 符 合 兩 主 題 之 研 究 形 師 資 為 優 先 招 募 之 目 標, 並 儘 量 網 羅 於 學 術 界 上 既 有 地 位 的 資 深 學 者 加 入, 帶 領 提 昇 本 系 的 教 學 與 研 究 品 質 本 系 將 強 調 相 關 於 兩 個 主 題 的 課 程 設 計 如 大 學 部 中 開 設 實 質 選 擇 權 課 程, 另 在 基 金 管 理 課 程 中 強 調 行 為 財 務 部 分 ; 在 研 究 所 部 分, 分 為 行 為 財 務 學 與 財 務 工 程 兩 個 學 程, 如 此 可 以 集 中 資 源, 提 昇 本 系 教 學 與 研 究 能 量 與 成 就 102

103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課 程 設 計 與 其 他 學 校 相 關 學 類 系 所 相 比, 所 具 有 之 特 色 是 含 括 領 域 相 當 廣 博, 與 國 內 法 律 政 治 公 共 行 政 與 政 策 經 濟 都 市 計 畫 環 境 科 學 管 理 自 然 資 源 環 境 教 育 農 村 規 劃 與 推 廣 領 域 均 有 重 疊, 且 強 調 是 多 科 際 整 合 本 所 課 程 的 前 瞻 性 在 於 結 合 全 球 性 思 考 ( 國 際 公 約 與 法 律 ) 國 家 政 策 規 劃 地 方 行 動 ( 社 區 保 育 組 織 結 社 ), 訓 練 地 方 擁 有 寬 廣 的 視 野 了 解 環 境 議 題 的 複 雜 性, 並 具 有 行 動 的 技 能 本 所 課 程 的 另 一 特 色 是 不 對 學 生 的 來 源 設 限, 所 有 科 系 學 生 都 能 在 本 所 中 自 由 學 習 與 其 他 學 科 連 結 的 機 會, 重 視 多 元 思 考 與 解 決 問 題 與 領 導 能 力 的 養 成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課 程 並 重 理 論 與 實 務, 引 進 Oracle 與 IBM 的 ERP/KM 資 訊 系 統 發 展 工 具, 輔 助 核 心 課 程, 如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資 料 庫 管 理 系 統 辦 公 室 自 動 化, 與 五 大 管 理 領 域 資 訊 系 統 應 用 等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以 實 務 專 題 專 題 設 計 專 案 開 發 專 案 管 理 等 一 系 列 必 修 課 程, 導 以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財 務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生 產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行 銷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決 策 支 援 與 專 家 系 統 人 工 智 慧 導 論 等 必 ( 選 ) 課 程, 建 立 學 生 應 用 Oracle (ERP, DB, CRM, e-learning), IBM (KM/Lotus Notes), MS 等 平 台, 開 發 資 訊 系 統 的 能 力 並 以 畢 業 成 果 展 的 形 式, 鼓 勵 學 生 全 心 務 實 投 入 已 推 動 與 Oracle IBM SUN 龍 邦 物 流 衛 道 等 知 識 型 企 業 的 策 略 聯 盟, 建 立 東 部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與 知 識 管 理 中 心 (ERP/KM Center), 以 期 提 供 e-solution 相 關 之 教 學 研 究 應 用 輔 導 產 學 合 作 專 業 認 證 的 e-collaborative 環 境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國 內 其 他 學 校 的 觀 光 遊 憩 系 所, 主 要 將 觀 光 遊 憩 視 為 一 個 產 業, 因 此 著 重 的 是 行 銷 服 務 品 質 規 劃 與 設 施 建 設, 然 而, 對 於 觀 光 遊 憩 中 所 帶 來 的 負 面 衝 擊, 以 及 如 何 提 昇 國 人 的 休 閒 遊 憩 素 養, 以 促 進 負 責 任 的 遊 客 行 為 等 嚴 肅 課 題, 這 些 將 觀 光 遊 憩 視 為 產 業 的 傳 統 觀 光 遊 憩 系 所 幾 乎 是 無 力 去 處 理 有 鑑 於 此, 本 所 的 目 標, 主 要 在 建 立 觀 光 遊 憩 相 關 的 理 論 架 構, 提 倡 觀 光 遊 憩 規 劃 及 發 展 過 程 中 永 續 的 理 念 生 態 價 值 觀 及 整 全 性 的 思 考 模 式, 以 輔 導 台 灣 觀 光 遊 憩 的 健 全 規 劃 與 推 展 對 自 然 與 人 文 的 尊 重, 對 觀 光 遊 憩 所 帶 來 的 負 面 衝 擊 保 有 敏 銳 的 覺 知, 這 一 直 是 本 所 的 特 色 與 精 神 此 外, 本 所 亦 充 份 利 用 本 校 的 特 色, 與 自 然 資 源 所 環 境 政 策 所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所 教 育 所 運 動 休 閒 系 國 際 經 濟 所 國 企 所 的 師 資 及 相 關 課 程 搭 配, 期 待 能 使 觀 光 遊 憩 與 教 育 文 化 及 自 然 保 育 等 領 域 達 到 一 個 真 正 科 際 整 合 的 境 地, 讓 休 閒 遊 憩 與 觀 光 的 理 論 與 實 務 工 作 者 能 有 更 寬 廣 的 揮 灑 空 間 103

104 (3) 課 程 委 員 會 組 成 情 況 及 其 作 業 流 程 適 當 性 與 學 生 參 與 管 道 暢 通 性 本 校 注 重 課 程 整 合, 故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管 理 學 院 民 族 學 院 三 院 皆 有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由 各 系 教 師 代 表 組 成, 一 學 期 開 會 一 次 至 數 次, 審 議 各 系 所 之 課 程 規 劃 課 程 綱 要, 並 對 系 所 間 課 程 之 相 互 支 援 整 合 事 宜, 提 出 建 議 協 調 大 部 分 科 系 均 有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定 期 討 論 或 檢 視 系 内 課 程 的 增 刪 及 規 劃 有 的 課 程 委 員 會 邀 請 學 生 參 加 學 生 也 可 經 由 非 正 式 管 道 對 課 程 安 排 有 所 建 議 ; 比 如 自 己 向 師 長 或 主 任 提 出 建 議, 或 向 任 課 老 師 或 導 師 反 應, 或 在 系 務 大 會 建 議, 管 道 非 常 暢 通 教 育 研 究 所 所 創 所 至 今 已 8 年, 在 課 程 安 排 上 已 漸 趨 隱 定, 然 而 本 所 亦 鼓 勵 老 師 創 新 教 學 在 開 設 新 課 程 前, 由 行 政 助 理 通 知 老 師 並 請 老 師 依 專 長 及 意 願 填 寫, 再 經 所 務 會 議 作 整 體 調 配 由 於 所 務 會 議 亦 有 學 生 代 表 參 與, 因 此 在 課 程 開 設 方 面 不 但 能 符 合 學 生 需 求, 亦 頗 能 兼 顧 本 所 發 展 需 要 與 教 師 專 長 此 外, 教 師 彼 此 之 間 亦 有 相 互 配 合 相 互 支 援 之 情 況 例 如,92 學 年 度, 為 了 擴 展 學 生 對 教 育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視 野, 本 所 乃 增 開 教 育 議 題 專 題 討 論 課 程 ( 此 為 研 二 學 生 之 必 修 課 ), 並 由 全 所 老 師 輪 流 授 課, 以 擴 展 學 生 之 不 同 視 野 與 觸 角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僅 創 立 二 年, 本 系 教 員 皆 為 本 系 之 課 程 委 員, 定 時 討 論 與 檢 討 本 系 之 課 程 規 劃 結 構, 亦 由 於 系 所 初 創, 故 尚 未 設 立 學 生 參 與 課 程 規 劃 之 方 式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成 員 包 括 系 主 任 及 3 位 專 任 教 師, 負 責 規 劃 各 項 專 業 課 程, 制 定 修 正 各 項 選 課 規 範 及 學 位 須 知, 並 提 報 系 務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每 學 期 均 會 召 開 課 程 說 明 會 或 全 系 大 會 向 大 學 部 學 生 解 說 下 學 期 課 程 規 劃 情 形, 同 時 接 納 學 生 建 言, 並 以 系 學 會 及 導 師 作 為 溝 通 橋 樑 未 來 並 計 劃 邀 請 學 生 代 表 參 與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之 課 程 規 劃 討 論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於 規 劃 新 學 期 開 設 課 程 時, 會 透 過 所 長 有 約 各 班 班 代 表 等 機 制, 詢 問 學 生 在 教 學 課 綱 範 圍 內 的 學 習 需 求, 並 據 以 開 設 新 學 期 的 新 課 程 其 次, 公 行 所 參 考 每 學 期 期 末 學 生 對 教 學 成 果 的 評 鑑 與 意 見, 暫 停 某 些 年 年 開 設 的 舊 課 程, 酌 補 新 的 學 術 研 究 領 域 及 成 果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配 合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運 作, 所 內 以 所 務 會 議 討 論 並 決 議 各 項 課 程 相 關 議 案, 所 務 會 議 均 通 知 學 生 代 表 與 會 104

105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由 各 系 所 選 派 代 表 參 與, 針 對 各 系 所 每 學 期 開 設 課 程 提 出 討 論, 並 規 劃 跨 系 所 選 課, 承 認 6~9 學 分, 學 生 對 於 開 設 課 程 之 需 求 亦 透 過 導 師 及 系 所 務 會 議 討 論 中 得 到 滿 足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由 各 系 所 選 派 代 表 參 與, 針 對 各 系 所 每 學 期 開 設 課 程 提 出 討 論, 並 規 劃 跨 系 所 選 課, 承 認 6~9 學 分, 學 生 對 於 開 設 課 程 之 需 求 亦 透 過 導 師 及 系 所 務 會 議 討 論 中 得 到 滿 足 族 群 所 學 生 代 表 可 以 參 加 所 務 會 議, 直 接 提 出 建 議 會 計 學 系 由 於 本 系 老 師 人 數 不 多, 每 學 年 由 不 同 教 師 擔 任 課 程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全 體 老 師 為 委 員, 目 前 尚 無 學 生 參 加 但 學 生 可 主 動 向 老 師 或 向 系 主 任 建 議,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討 論 後 修 改 過 去 幾 年 的 課 程 修 改, 可 反 應 出 學 生 建 議 的 案 例 被 採 納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針 對 大 學 部 與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課 程 皆 由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組 成 課 程 委 員 會 定 期 針 對 課 程 研 商 另 於 每 個 學 年 開 學 後, 皆 會 舉 行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學 生 座 談 會, 由 系 主 任 與 本 系 教 師 與 學 生 直 接 面 對 面 地 說 明 本 系 的 課 程 規 劃, 並 提 供 學 生 順 暢 的 反 應 意 見 管 道, 以 作 為 未 來 課 程 規 劃 修 訂 的 參 考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因 師 資 少, 因 此 課 程 委 員 由 全 系 老 師 參 與, 對 於 課 規 外 之 新 增 課 程 內 容 則 邀 請 學 生 參 與 討 論, 再 由 系 主 任 核 可 後 轉 呈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討 論 後, 再 由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討 論 每 學 期 本 系 並 定 期 召 開 師 生 座 談 會 直 接 與 學 生 面 對 面 溝 通, 進 行 互 動 與 了 解, 以 作 為 後 續 課 程 修 正 時 之 參 考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課 程 委 員 會 由 全 體 專 任 教 師 組 成, 不 定 期 與 學 生 交 換 意 見 管 道 暢 通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已 成 立 課 程 委 員 會, 針 對 大 學 部 課 程 與 研 究 所 課 程 之 課 程, 定 期 進 行 規 劃 課 程 與 檢 討, 並 在 系 務 會 議 中 開 放 討 論 每 學 期 並 且 定 期 召 開 師 生 座 談 會 直 接 與 學 生 面 對 面 溝 通, 進 行 互 動 與 了 105

106 解, 以 作 為 後 續 修 正 時 之 參 考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因 為 師 資 人 數 不 多, 完 全 以 所 務 會 議 或 所 內 教 師 以 不 定 期 會 議 方 式 來 進 行 所 內 課 程 內 容 審 核 事 宜 本 所 學 生 學 生 參 與 管 道 是 相 當 暢 通 的 且 多 元 的 所 務 會 議 設 有 學 生 代 表, 每 一 年 級 2 名, 每 學 期 至 少 有 2 次 機 會 可 以 列 席 參 加 所 務 會 議, 參 與 討 論 所 務 本 所 也 設 有 2 位 導 師 隨 時 提 供 機 會 給 學 生 發 表 意 見 加 上 每 位 學 生 從 入 學 後 均 必 須 選 修 專 題 研 究 指 導 老 師, 並 與 該 老 師 不 定 時 會 議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分 別 針 對 大 學 部 課 程 與 研 究 所 課 程 之 課 程 成 立 大 學 部 委 員 會 與 研 究 所 委 員 會 來 規 劃 課 程 綱 要 與 開 課 事 宜, 每 月 定 時 召 開 會 議 針 對 學 生 反 應 與 實 際 施 行 效 果 進 行 討 論 與 修 正 每 學 期 並 且 定 期 召 開 師 生 座 談 會 直 接 與 學 生 面 對 面 溝 通, 進 行 互 動 與 了 解, 以 作 為 後 續 修 正 時 之 參 考 觀 光 暨 遊 憩 研 究 所 由 於 本 所 僅 有 4 名 教 師 編 制, 課 程 委 員 會 由 所 有 4 名 專 任 教 師 組 成, 每 學 期 召 開 會 議 討 論 所 上 課 程 事 宜, 並 請 各 年 級 學 生 推 選 代 表 參 與 會 議, 學 生 意 見 將 作 為 所 上 課 程 增 修 的 重 要 依 據 (4) 實 施 學 程 輔 修 情 形 及 學 生 學 習 情 況 本 校 學 生 均 可 依 照 各 學 程 及 各 系 訂 定 之 標 準, 選 修 學 程 雙 主 修 輔 修 及 教 育 學 程 專 屬 於 各 學 院 的 學 程 為 :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的 情 境 教 育 學 程, 民 族 學 院 有 原 住 民 語 言 與 文 化 學 程 及 原 住 民 藝 術 創 意 產 業 發 展 學 程 管 理 學 院 與 共 同 科 共 推 科 技 管 理 學 程 管 理 學 院 在 整 合 過 程 中, 首 先 整 合 管 理 類 的 碩 士 班, 將 來 將 以 管 院 主 導 研 究 所 的 整 合 目 前 在 企 管 學 系 碩 士 班 之 架 構 下, 以 學 程 之 方 式 與 會 計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進 行 整 合, 企 管 學 系 負 責 經 營 管 理 學 程, 會 計 系 負 責 會 計 學 程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負 責 資 訊 管 理 學 程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則 負 責 財 務 金 融 學 程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為 了 整 合 人 文 與 社 會 科 學 學 院 的 課 程 資 源, 並 配 合 本 所 之 發 展 與 特 色, 乃 整 合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歷 史 系 等 系, 並 由 本 所 主 導, 於 91 學 年 度 開 設 情 意 教 育 學 程, 以 擴 大 院 內 學 生 修 習 情 意 教 育 相 關 課 程 的 機 會 106

107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輔 系 雙 主 修 修 辦 法 已 訂 定, 修 讀 本 系 為 輔 系 或 雙 主 修 之 學 生, 須 修 滿 本 系 規 定 之 學 分 數, 截 至 92 學 年 度 止, 共 有 8 為 同 學 修 其 本 系 課 程 為 其 雙 主 修 或 輔 系 ; 本 系 亦 多 所 鼓 勵 學 生 輔 修 外 系 課 程, 並 有 9 位 學 生 修 習 輔 導 科 教 育 學 程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目 前 各 單 位 未 開 設 任 何 學 程 由 於 教 學 空 間 有 限, 因 此 系 所 間 排 課 時 間 非 常 緊 密, 經 常 發 生 衝 堂 情 況, 不 利 輔 系 或 雙 主 修 學 生 在 規 定 期 限 內 修 習 完 規 定 學 分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目 前 各 單 位 未 開 設 任 何 學 程, 且 公 行 所 未 成 立 大 學 部, 因 此 沒 有 提 供 輔 系 或 雙 主 修 由 於 教 學 空 間 有 限, 因 此 系 所 間 排 課 時 間 非 常 緊 密, 經 常 發 生 衝 堂 情 況, 不 利 輔 系 或 雙 主 修 學 生 在 規 定 期 限 內 修 習 完 規 定 學 分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無 此 情 形 教 育 學 程 悉 依 學 校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未 來 擬 於 共 同 科 開 設 法 律 學 程, 為 學 士 後 法 律 專 業 教 育 預 作 準 備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目 前 本 系 所 尚 未 有 學 程 之 規 劃, 預 計 在 94 學 年 度 配 合 整 個 民 族 學 院 的 整 體 發 展 方 向, 合 力 規 劃 學 程 為 培 養 學 生 第 二 專 長, 我 們 鼓 勵 選 修 輔 系 目 前 主 要 還 是 以 文 學 院 各 科 系 為 輔 系 對 象 學 習 情 況, 尚 稱 良 好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民 文 系 規 劃 族 群 與 社 會 研 究 社 會 與 文 化 實 踐 兩 大 學 群, 並 且 與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共 同 開 發 原 住 民 語 言 與 文 化 學 程 所 需 相 關 教 材 等 資 源 因 應 台 灣 的 教 改 與 國 際 間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潮 流, 研 擬 一 套 以 了 解 與 保 存 台 灣 原 住 民 文 化 為 目 標 的 系 統 化 教 學 資 源, 以 奠 定 本 院 在 原 住 民 教 育 人 才 訓 練 之 重 要 性 另 外, 以 民 文 系 與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之 學 生 為 基 礎, 設 置 台 灣 原 住 民 樂 舞 與 文 化 展 演 實 作 的 系 統 課 程 有 鑒 於 樂 舞 等 文 化 展 演 是 台 灣 原 住 民 重 要 的 文 化 體 系, 民 文 系 將 有 計 劃 地 培 訓 相 關 人 才, 除 了 計 劃 建 立 一 套 依 照 部 落 或 儀 式 別 的 階 段 性 訓 練 機 制, 並 朝 實 作 與 年 度 發 表 的 形 式, 希 107

108 望 藉 由 學 生 的 才 情 創 意 與 合 作, 提 昇 樂 舞 文 化 展 演 的 層 次 同 時 也 配 合 於 93 學 年 度 設 置 的 民 族 藝 術 研 究 所, 民 文 系 學 生 未 來 也 可 往 民 族 藝 術 的 研 究 與 實 踐 發 展 會 計 學 系 每 學 年 申 請 本 系 雙 主 修 者 人 數 不 等, 約 為 1 至 6 位, 申 請 輔 系 平 約 為 4 位 能 夠 修 畢 雙 主 修 的 每 年 平 均 約 1-2 位 本 系 僅 有 三 屆 畢 業 生 完 成 輔 系 修 讀 者 較 多 學 生 修 畢 雙 主 修 的, 有 考 上 會 計 研 究 所 者, 有 至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任 職 者, 均 從 事 會 計 專 業, 可 說 學 習 情 況 優 良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在 本 系 與 管 理 學 院 其 他 系 所 之 整 合 中, 除 部 分 課 程 共 同 開 設 外, 並 於 93 學 年 度 起, 在 本 系 碩 士 班 之 架 構 下, 以 學 程 之 方 式 與 會 計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進 行 整 合, 其 中 本 系 碩 士 班 將 以 經 營 管 理 學 程 為 核 心, 會 計 系 負 責 會 計 學 程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負 責 資 訊 管 理 學 程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則 負 責 財 務 金 融 學 程 各 學 程 之 課 程 以 行 銷 管 理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生 產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決 策 模 式 與 方 法 管 理 會 計 學 系 企 業 策 略 及 分 析 等 課 程 作 為 共 同 核 心 必 修 課 程, 而 各 學 程 再 輔 以 各 自 之 選 修 課 程, 藉 以 完 成 各 學 程 其 專 業 之 目 的 此 外, 本 系 亦 協 助 學 生 進 行 雙 主 修 與 輔 系, 過 去 三 年 學 生 輔 修 情 形 詳 見 下 表 學 生 修 習 雙 主 修 與 輔 系 彙 整 表 雙 主 修 年 度 學 期 企 管 修 外 系 外 系 修 企 管 輔 系 年 度 學 期 企 管 修 外 系 外 系 修 企 管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實 施 系 內 及 系 外 學 生 之 不 同 學 程 輔 修 及 雙 主 修 學 程, 目 前 學 生 反 應 良 好 目 前 外 系 學 生 到 本 系 輔 修 及 雙 主 修 大 部 分 以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學 生 居 多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尚 未 實 施 學 程 及 輔 修 制 度, 本 所 學 生 就 所 內 之 專 業 積 極 修 習 108

109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學 程 : 在 大 學 部 中 並 未 實 施 學 程 ; 但 在 研 究 所 部 分, 分 為 行 為 財 務 學 與 財 務 工 程 兩 個 學 程, 提 供 同 學 多 樣 但 深 入 的 課 程 輔 修 情 形 : 本 系 鼓 勵 學 生 擴 大 視 野, 如 果 可 能 修 習 管 院 其 他 院 科 系 與 經 濟 系 課 程 雖 然 本 系 學 生 多 半 來 自 社 會 組, 在 數 理 與 資 訊 科 學 的 根 基 上 略 有 不 足 但 是 本 系 課 程 在 加 強 數 理 邏 輯 觀 念 方 面, 比 管 院 其 他 科 系 來 得 積 極 許 多, 除 了 規 定 必 修 外, 學 生 有 很 高 意 願 輔 修 外 系 課 程, 如 會 計 經 濟 甚 至 有 少 數 資 優 學 生 輔 修 其 他 理 工 學 院 科 系 之 課 程, 如 資 工, 應 數 等 至 於, 本 系 也 開 放 其 他 科 系 輔 修 本 系, 由 其 針 對 與 本 系 課 程 關 係 密 切 的 會 計 系 與 數 理 背 景 紮 實 的 應 數 系 結 果 本 系 成 為 本 校 最 受 歡 迎 輔 修 科 系 之 一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成 立 至 今 並 未 設 有 學 程 輔 修 及 實 習 課 學 生 可 以 自 由 在 大 學 部 選 修 任 何 學 程 目 前 有 2 位 學 生 修 習 師 資 培 育 學 程 中 本 所 研 究 生 歷 年 來 只 有 第 四 屆 有 3 位 學 生 表 態 要 申 請 參 加 師 資 陪 育 中 心 所 主 辦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徵 選 作 業 考 試 不 過 只 有 一 位 學 生 通 過 考 試 開 始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可 能 是 本 所 規 定 到 了 研 一 下 學 期 才 可 以 正 式 選 讀 教 育 學 程, 而 研 一 的 課 程, 已 經 讓 學 生 了 解 到 個 人 的 專 業 生 崖 與 志 向, 而 沒 有 選 擇 在 國 中 小 任 教 第 五 屆 學 生 有 5 個 表 態 領 表,4 個 參 加 考 試 被 錄 取, 但 是 只 有 一 個 人 有 實 際 的 修 教 育 學 程 的 行 動 本 所 目 前 正 申 請 教 育 部 顧 問 是 經 費, 規 劃 生 物 多 樣 性 保 育 教 育 學 程, 也 計 畫 在 三 年 內 與 共 同 科 或 原 住 民 學 院 發 展 出 以 現 有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為 核 心 的 生 物 多 樣 性 學 程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資 管 系 課 程 橫 跨 商 管 與 資 訊 領 域, 數 理 邏 輯 觀 念 的 要 求 比 管 院 其 他 科 系 來 得 嚴 苛 些, 本 系 學 生 多 半 來 自 社 會 組, 在 數 理 與 資 訊 科 學 的 學 習 上 略 有 不 足 之 處, 近 年 來 因 為 開 放 跨 組 入 學 之 故, 導 致 自 然 組 學 生 來 源 激 增 而 使 得 此 一 情 形 逐 漸 有 改 善 資 管 系 因 課 業 較 重, 學 生 較 無 餘 暇 輔 修 外 系 課 程, 僅 有 少 數 輔 修 教 育 學 程 者 學 程 方 面, 過 去 本 系 處 於 草 創 摸 索 階 段, 發 展 特 色 與 路 線 現 正 逐 漸 成 形, 未 來 將 依 發 展 方 向 集 中 資 源 規 劃 若 干 實 用 學 程 以 提 供 同 學 選 擇 修 習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在 90, 91, 92 學 年 度, 總 計 有 2 位 研 究 生 修 讀 本 校 教 育 學 程 (5) 學 校 或 類 組 進 行 教 學 評 鑑 相 關 措 施 與 規 定 本 校 每 學 期 於 學 期 末 規 定 學 生 務 必 上 網 進 行 教 學 評 鑑, 以 極 差 至 極 佳 之 5 分 量 表, 進 行 評 鑑 109

110 學 生 若 不 評 鑑, 無 法 進 行 新 學 期 選 課 評 量 項 目 共 9 題, 包 括 教 師 課 前 準 備 教 師 之 教 學 態 度 教 學 態 度 認 真 與 關 心 同 學 的 學 習 成 果 教 師 缺 課 與 遲 到 早 退 情 況 教 師 具 豐 富 本 科 知 識 啟 發 同 學 思 考 與 解 答 疑 難 問 題 實 際 授 課 符 合 課 程 綱 要 與 教 學 計 畫 表 的 內 容 與 進 度 對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有 充 分 與 明 確 且 客 觀 的 評 量 標 準, 並 事 先 告 知 學 生 任 課 教 師 的 表 達 條 理 分 明 且 清 晰 流 暢 整 體 而 言, 本 課 程 任 課 教 師 的 教 學 效 果 甚 佳, 個 人 覺 得 受 益 良 多 等 管 科 類 組 在 91 學 年 度 有 管 理 科 學 類 組 評 鑑 92 學 年 度 本 校 進 行 全 校 各 系 所 自 評, 這 兩 次 評 鑑 都 視 教 學 評 量 為 其 中 一 個 指 標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作 為 選 拔 優 良 教 學 教 師 教 師 基 本 評 量 及 教 師 升 等 的 依 據, 也 是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的 參 考 資 料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校 實 施 教 師 教 學 制 度, 在 學 期 期 末, 學 生 可 上 網 填 寫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表 以 進 行 教 學 評 鑑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依 據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教 師 基 本 績 效 評 量 辦 法, 任 教 滿 兩 年 之 教 師, 每 二 年 需 接 受 一 次 教 學 研 究 服 務 之 評 量, 要 求 大 學 部 課 程 評 鑑 高 於 3.0, 及 研 究 所 課 程 評 鑑 高 於 3.5 的 課 程 比 例 要 大 於 0.5 始 為 合 格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每 學 期 結 束 前, 所 有 學 生 必 須 上 網 填 寫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表, 否 則 不 得 進 行 新 學 期 選 課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每 學 期 結 束 前, 所 有 學 生 必 須 上 網 填 寫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表, 否 則 不 得 進 行 新 學 期 選 課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配 合 本 校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措 施 及 校 教 師 基 本 績 效 評 量 辦 法, 已 完 成 第 一 次 評 量 工 作 對 於 不 合 格 教 師 及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不 佳 者, 均 口 頭 勸 勉 至 於 後 續 處 理 問 題, 悉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校 每 學 期 於 學 期 末 規 定 學 師 務 必 上 網 進 行 教 師 評 鑑, 以 極 差 至 極 佳 之 5 分 量 表, 進 行 評 鑑, 評 量 項 目 共 9 題, 包 括 教 師 課 前 準 備 教 師 之 教 學 態 度 教 師 缺 課 早 退 情 況 教 師 具 豐 富 本 科 知 識 啟 發 同 學 思 考 等 110

111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學 校 定 期 更 新 教 學 研 究 評 鑑 資 料, 並 能 日 漸 標 準 化, 並 針 對 學 科 特 色 予 以 不 同 的 評 量 方 式 會 計 學 系 學 校 或 類 組 在 91 學 年 度 有 管 理 科 學 類 組 評 鑑 92 學 年 度 本 校 全 校 自 評, 這 兩 次 評 鑑 都 視 教 學 評 量 為 其 中 一 個 指 標 而 每 位 老 師 的 教 學 評 鑑 則 是 每 學 期 每 門 課 程 都 予 以 評 鑑 教 師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作 為 選 拔 優 良 教 學 教 師 教 師 基 本 評 量 及 教 師 升 等 的 依 據, 也 是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的 參 考 資 料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學 校 每 個 學 期 皆 會 針 對 教 師 的 授 課 情 況, 進 行 教 學 評 鑑, 包 括 了 量 化 與 質 化 的 評 量 本 系 均 會 針 對 學 生 對 於 教 學 的 評 量 內 容, 知 會 授 課 教 師, 以 作 為 未 來 教 學 改 進 的 方 向, 或 提 供 教 師 所 需 的 協 助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為 了 提 昇 教 學 與 研 究 水 準, 本 校 每 兩 年 針 對 教 學 與 研 究 等 項 目 進 行 ㄧ 次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 此 外 於 每 學 期 期 末 由 上 課 同 學 經 由 選 課 系 統, 針 對 所 選 修 課 程 進 行 教 學 評 鑑, 系 統 彙 整 後 將 結 果 送 交 任 課 老 師 閱 覽 教 評 成 績 除 了 當 作 教 師 升 等 時 評 分 項 目 之 ㄧ, 並 列 為 教 師 評 鑑 之 必 要 考 核 項 目 ; 而 在 優 良 教 師 之 評 選 上, 教 學 評 鑑 成 績 亦 是 一 項 評 量 重 點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學 校 實 施 教 學 評 鑑 制 度, 每 學 期 初 將 資 料 交 于 任 課 教 師, 所 長 並 負 責 異 常 狀 況 之 追 蹤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校 由 校 方 主 導, 每 兩 年 針 對 教 學 與 研 究 等 項 目 進 行 一 次 教 師 評 鑑 ; 此 外 於 每 學 期 期 末 由 上 課 同 學 經 由 選 課 系 統, 對 所 有 選 修 課 程 進 行 教 學 評 鑑, 系 統 彙 整 後 將 結 果 送 交 系 主 任 與 個 別 任 課 老 師 閱 覽 教 評 成 績 除 了 作 為 教 師 升 等 時 評 分 項 目 之 ㄧ, 並 列 為 教 師 評 鑑 之 必 要 考 核 項 目 ; 而 對 於 優 良 教 師 之 評 選, 教 學 評 鑑 成 績 亦 是 一 項 評 量 重 點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學 評 鑑 由 教 務 處 統 一 辦 理 修 課 學 生 於 期 末 時, 以 在 網 路 上 匿 名 的 方 式, 針 對 修 習 課 程 填 寫 教 學 評 鑑 表, 由 於 未 填 寫 者 將 無 法 進 行 下 學 期 的 網 路 選 課, 故 學 生 填 寫 比 例 極 高 111

112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為 了 提 升 教 學 與 研 究 水 平, 本 校 每 2 年 針 對 教 學 與 研 究 等 項 目 進 行 一 次 教 師 評 鑑 ; 此 外 於 每 學 期 期 末 由 上 課 同 學 經 由 選 課 系 統, 針 對 所 選 修 課 程 進 行 教 學 評 鑑, 系 統 彙 整 後 將 結 果 送 交 任 課 老 師 閱 覽 教 評 成 績 除 了 作 為 教 師 升 等 時 評 分 項 目 之 ㄧ, 並 列 為 教 師 評 鑑 之 必 要 考 核 項 目 ; 而 對 於 優 良 教 師 之 評 選, 教 學 評 鑑 成 績 亦 是 一 項 評 量 重 點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學 評 鑑 由 教 務 處 統 一 辦 理, 修 課 學 生 於 期 末 時, 以 在 網 路 上 匿 名 的 方 式, 針 對 修 習 課 程 填 寫 教 學 評 鑑 表, 由 於 未 填 寫 者 將 無 法 進 行 下 學 期 的 網 路 選 課, 故 學 生 填 寫 比 例 極 高 (6)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與 運 用 情 況, 對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之 成 效 90~92 學 年 度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學 院 整 體 教 學 評 量 統 計 資 料 4.5 以 上 ( 科 ) 4.00-> > >3.49 系 所 名 稱 班 別 學 期 ( 科 ) ( 科 ) ( 科 ) 3 以 下 ( 科 ) 總 合 ( 科 ) 大 陸 研 究 所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班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所 有 碩 博 所 有 學 士 碩 博 所 有 碩 博 所 有 碩 博 所 有

113 系 所 名 稱 4.5 以 上 ( 科 ) 4.00->4.49 班 別 學 期 ( 科 ) 3.50->3.99 ( 科 ) 3.00->3.49 ( 科 ) 3 以 下 ( 科 ) 總 合 ( 科 )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教 育 研 究 所 創 作 與 英 語 文 學 研 究 所 經 濟 學 系 運 動 與 休 閒 學 系 歷 史 學 系 諮 商 與 輔 導 學 系 學 士 所 有 碩 博 所 有 碩 博 所 有 碩 博 所 有 碩 博 所 有 學 士 碩 博 所 有 學 士 所 有 學 士 所 有 學 士

114 系 所 名 稱 4.5 以 上 ( 科 ) 4.00->4.49 班 別 學 期 ( 科 ) 3.50->3.99 ( 科 ) 3.00->3.49 ( 科 ) 3 以 下 ( 科 ) 總 合 ( 科 ) 合 計 百 分 比 所 有 學 士 碩 博 所 有 學 士 碩 博 本 校 90 學 年 度 各 課 程 教 學 評 量 總 平 均 為 4.12 分 91 學 年 度 各 課 程 教 學 評 量 總 平 均 為 4.1 分 92 學 年 度 各 課 程 教 學 評 量 總 平 均 為 4.15 分 90~92 學 年 度 管 理 學 院 整 體 教 學 評 量 統 計 資 料 4.5 以 上 ( 科 ) 4.00-> > >3.49 系 所 名 稱 班 別 學 期 ( 科 ) ( 科 ) ( 科 ) 3 以 下 ( 科 ) 總 合 ( 科 ) 所 有 所 有 學 士 1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學 士 碩 博 碩 博 所 有 所 有 學 士 1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學 士 碩 博 碩 博 會 計 學 系 所 有 所 有 學 士

115 學 士 碩 博 碩 博 所 有 所 有 2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學 士 學 士 所 有 所 有 2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學 士 學 士 所 有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所 有 研 究 所 碩 博 碩 博 所 有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所 有 研 究 所 碩 博 碩 博 所 有 所 有 2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碩 博 碩 博 所 有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所 有 研 究 所 碩 博 碩 博 所 有 所 有 合 計 學 士 學 士 碩 博 碩 博 所 有 所 有 百 分 比 學 士 學 士 碩 博 碩 博 按 本 校 規 則, 學 生 必 須 參 與 教 學 評 鑑 始 得 選 課 90~92 學 年 度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整 體 教 學 評 量 統 計 資 料 系 所 名 稱 班 別 學 期 4.5 以 上 ( 科 ) 4.00->4.49 ( 科 ) 3.50->3.99 ( 科 ) 3.00->3.49 ( 科 ) 3 以 下 ( 科 ) 總 合 ( 科 ) 115

116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合 計 百 分 比 所 有 所 有 學 士 學 士 所 有 所 有 碩 博 碩 博 所 有 所 有 學 士 學 士 所 有 所 有 學 士 學 士 碩 博 碩 博 所 有 所 有 學 士 學 士 碩 博 碩 博 所 有 所 有 學 士 學 士 碩 博 碩 博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皆 可 上 網 查 詢 個 人 在 教 學 上 的 評 鑑, 以 作 為 未 來 教 學 改 善 之 依 據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每 學 期 皆 會 接 獲 學 生 對 課 程 的 教 學 評 鑑, 每 位 教 師 會 針 對 學 生 的 建 議, 提 升 其 教 學 品 質 本 校 教 學 評 量 最 高 分 數 為 5 分, 而 本 系 91 學 年 度 教 學 評 鑑 平 均 分 數 4.47 分,92 學 年 度 教 學 評 鑑 平 均 分 數 4.24 分, 因 此 本 系 教 學 評 量 相 當 優 秀 ; 至 92 學 年 止, 選 修 課 開 課 最 少 學 生 數 為 10 人, 必 修 課 最 高 學 生 限 額 為 64 人 116

117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各 單 位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交 由 各 科 任 課 老 師, 由 老 師 自 行 評 估, 如 何 依 據 學 生 建 議 以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也 交 由 系 所 教 評 會, 進 行 教 師 評 量, 督 促 老 師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系 所 主 管 亦 對 評 鑑 結 果 欠 佳 之 科 目 進 行 瞭 解, 並 提 供 任 課 教 師 適 切 之 改 進 建 議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各 單 位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交 由 各 科 任 課 老 師, 由 老 師 自 行 評 估, 如 何 依 據 學 生 建 議 以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也 交 由 系 所 教 評 會, 進 行 教 師 評 量, 督 促 老 師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系 所 主 管 亦 對 評 鑑 結 果 欠 佳 之 科 目 進 行 瞭 解, 並 提 供 任 課 教 師 適 切 之 改 進 建 議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配 合 本 校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措 施, 並 將 相 關 結 果 個 別 通 知 本 所 教 師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系 所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交 由 各 科 任 課 老 師, 由 老 師 自 行 評 估, 並 依 據 學 生 建 議 改 善, 以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也 交 由 系 所 教 評 會, 進 行 教 師 評 量, 督 促 老 師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對 成 績 優 良 教 師 具 鼓 勵 作 用, 本 院 已 有 三 位 院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一 位 校 優 良 教 師 會 計 學 系 教 學 評 鑑 為 每 學 期 每 門 課 程 都 必 須 要 評 量 每 學 年 選 舉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以 各 老 師 的 教 學 評 鑑 為 評 比 基 礎 本 系 黃 德 芬 教 師 曾 於 92 學 年 度 獲 選 優 良 教 師 同 時 教 學 評 鑑 又 為 本 校 教 師 基 本 績 效 評 量 指 標 之 一, 教 師 升 等 亦 考 量 教 學 評 鑑 教 師 可 參 考 學 生 對 課 程 的 學 習 與 建 議, 提 昇 師 生 互 動, 教 學 品 質 得 以 改 進, 提 升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近 3 年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分 為 量 化 與 質 性 以 進 行 綜 合 評 估 在 量 化 評 量 部 份, 近 3 年 企 管 系 教 學 評 鑑 量 化 結 果 顯 示 大 學 部 學 生 普 遍 評 量 點 數 低 於 研 究 生, 實 乃 因 為 大 學 部 學 生 對 教 授 容 忍 度 較 低, 一 有 不 滿 意 則 給 的 點 數 偏 低, 而 研 究 生 則 因 較 年 長 對 教 授 較 尊 重 且 班 級 人 數 少, 評 量 時 較 客 氣 另 外, 評 量 結 果 均 以 第 9 題 的 平 均 評 量 結 果 為 最 低, 顯 示 學 生 對 於 任 課 教 授 的 教 學 覺 得 沒 有 很 大 的 受 益 117

118 ( 相 對 於 其 他 8 題 ) 而 其 他 8 題 中, 除 了 90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研 究 生 的 評 量 外, 其 餘 均 以 第 8 題 分 數 最 低, 顯 然 學 生 均 覺 得 任 課 教 授 表 達 能 力 有 待 加 強, 尤 其 條 理 分 明 與 清 晰 流 暢 上 另 外, 第 4 題 的 平 均 點 數 均 最 高, 顯 示 學 生 都 非 常 肯 定 教 授 的 專 業 知 識 與 素 養, 可 見 本 系 教 授 的 專 業 性 值 得 信 賴 以 常 態 分 配 而 言 50% 是 平 均 值, 低 於 各 題 平 均 點 數 的 課 目 數 佔 所 授 課 課 目 數 若 超 過 50%, 則 表 示 須 重 視 該 問 項 研 究 生 部 份 認 為 沒 有 一 題 有 超 過 50%, 而 大 學 部 學 生 則 針 對 第 2,5,6 題 分 別 有 兩 學 期 有 超 過 50% 的 情 形, 顯 示 教 授 應 多 關 心 學 生 的 學 習 結 果, 應 多 啟 發 同 學 的 思 考 與 解 答 其 問 題, 及 應 確 實 依 照 課 程 綱 要 與 教 學 計 畫 表 的 內 容 與 進 度 進 行 教 學 量 化 部 份 則 分 析 各 學 期 問 卷 中 的 9 題 問 項, 企 管 系 大 學 部 與 研 究 所 的 平 均 點 數 及 各 題 低 於 平 均 點 數 的 課 目 數 目 與 佔 各 該 學 期 的 課 目 數 百 分 比, 以 瞭 解 本 系 學 生 對 各 任 課 教 授 的 評 量 質 性 部 份 則 針 對 開 放 式 問 項 中 綜 合 學 生 認 為 缺 點 與 建 議 事 項 提 出 改 進 方 向 此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可 作 為 本 系 推 薦 優 良 教 學 特 優 奬 之 參 考 指 標 之 一 同 時, 亦 可 作 為 教 師 基 本 績 效 評 量, 以 及 升 等 時 之 重 要 參 考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系 統 完 成 評 鑑 後, 計 算 全 校 平 均 分 數 與 各 系 所 平 均 分 數 之 分 佈 數 據, 公 佈 提 供 校 內 各 系 老 師 參 考, 讓 教 師 瞭 解 自 我 教 學 表 現 之 水 準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除 送 交 各 系 所 主 管 作 為 日 後 督 促 與 協 助 之 參 考 之 外, 個 人 相 關 評 分 項 目 與 意 見 亦 送 交 任 課 教 師 以 為 日 後 改 進 之 參 照, 並 作 為 教 師 升 等 時 之 評 分 項 目 之 一 此 措 施 除 了 具 有 定 時 督 促 之 積 極 效 果 外, 亦 是 幫 助 教 師 發 掘 潛 在 問 題, 繼 而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本 校 除 了 制 定 客 觀 可 行 的 評 鑑 制 度, 透 過 硬 性 規 定 方 式 來 進 行 評 鑑 以 督 促 教 師 的 教 學 表 現 ; 但 也 同 時 制 定 各 式 獎 勵 辦 法, 以 鼓 勵 教 師 提 升 教 學 水 準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學 校 規 定 流 程, 而 本 所 之 課 程 所 得 到 修 課 學 生 之 評 鑑, 均 高 於 全 校 碩 士 班 之 平 均 水 準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由 上 述 (5) 中 系 統 完 成 評 鑑 後, 計 算 全 校 平 均 分 數 與 各 系 所 平 均 分 數 之 分 佈 數 據, 公 佈 提 供 校 內 各 系 老 師 參 考, 使 教 師 明 暸 本 身 教 學 表 現 的 水 準 位 置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除 送 交 各 系 所 主 管 作 為 日 後 督 促 與 協 助 之 參 考 之 外, 個 人 相 關 評 分 項 目 與 意 見 亦 送 交 任 課 教 師 以 為 日 後 改 進 之 參 照, 並 作 為 教 師 升 等 時 之 評 分 項 目 之 ㄧ 此 措 施 除 了 具 有 定 時 督 促 的 積 極 效 果 之 外, 亦 是 幫 助 教 師 發 掘 潛 在 問 題, 繼 而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本 校 除 了 制 定 客 觀 可 行 的 評 鑑 制 度, 透 過 硬 性 規 定 方 式 來 進 行 評 鑑 以 督 促 教 師 的 教 學 表 現 ; 但 也 同 時 制 定 各 式 獎 勵 與 罰 懲 辦 法, 以 鼓 勵 教 師 提 升 教 學 水 準 至 今, 本 系 尚 無 教 學 評 量 不 合 格 之 教 師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校 設 有 學 期 末 的 教 學 評 量 制 度, 學 生 的 建 議 也 都 直 接 給 教 授 知 道, 讓 教 授 直 接 在 課 程 中 修 118

119 正 目 前 為 止 本 所 教 師 教 學 評 量 成 績 都 相 當 出 色 在 改 進 教 學 品 質 的 相 關 措 施 部 份, 本 所 的 課 程 大 都 採 取 小 班 制 的 上 課 方 式, 教 學 品 質 以 及 學 生 的 反 應 比 較 容 易 控 制 學 生 在 每 一 學 期 末 可 以 上 網 填 寫 每 一 科 目 的 教 學 評 鑑, 這 些 評 鑑 的 結 果 都 會 納 入 日 後 的 教 學 規 劃 之 中 例 如 以 必 修 課 永 續 發 展 環 境 研 究 法 為 例, 每 年 的 教 材 都 隨 著 前 一 屆 學 生 的 意 見, 以 及 當 屆 上 課 學 生 的 意 見 加 以 修 改, 彈 性 以 及 對 顧 慮 到 學 生 的 需 求 來 說 應 該 是 有 幫 助 的 此 外, 亦 鼓 勵 學 生 選 修 外 所 的 相 關 課 程, 畢 竟 環 境 研 究 是 整 合 性 的 研 究 學 門, 讓 學 生 多 接 觸 不 同 相 關 領 域 的 之 事 是 有 必 要 的 有 些 教 授 也 會 自 行 設 計 教 學 評 量 研 究 問 卷, 以 了 解 課 程 學 生 的 學 習 效 果 舉 例 而 言, 衝 突 管 理 課 程 及 高 等 教 育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都 曾 進 行 教 學 評 量, 並 發 表 於 學 術 研 討 會 與 期 刊 報 告 上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系 統 完 成 評 鑑 後, 計 算 全 校 平 均 分 數 與 各 系 所 平 均 分 數 之 分 佈 數 據, 公 佈 提 供 校 內 各 系 老 師 參 考, 使 教 師 明 暸 本 身 教 學 表 現 的 水 準 位 置 教 學 評 量 結 果 除 送 交 各 系 所 主 管 作 為 日 後 督 促 與 協 助 之 參 考 之 外, 個 人 相 關 評 分 項 目 與 意 見 亦 送 交 任 課 教 師 以 為 日 後 改 進 之 參 照, 並 作 為 教 師 升 等 時 之 評 分 項 目 之 ㄧ 此 措 施 除 了 具 有 定 時 督 促 的 積 極 效 果 之 外, 亦 是 幫 助 教 師 發 掘 潛 在 問 題, 繼 而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本 校 除 了 制 定 客 觀 可 行 的 評 鑑 制 度, 透 過 硬 性 規 定 方 式 來 進 行 評 鑑 以 督 促 教 師 的 教 學 表 現 ; 但 也 同 時 制 定 各 式 獎 勵 辦 法, 以 鼓 勵 教 師 提 升 教 學 水 準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學 生 填 寫 之 教 學 評 鑑 表, 每 學 期 由 教 務 處 將 結 果 告 知 各 任 課 教 師 與 所 長,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亦 列 入 所 上 教 師 升 等 與 基 本 績 效 評 量 之 依 據 過 去 三 年 來, 本 所 開 設 課 程 之 教 學 評 鑑 全 部 都 在 佳 (4.0) 以 上, 顯 示 本 所 教 學 品 質 良 好 (7) 促 進 教 學 品 質 之 措 施 及 成 效 ( 例 如 : 印 發 各 科 內 容 簡 介 學 生 學 習 成 績 之 評 定 方 法 各 選 修 科 目 開 課 最 少 學 生 數 各 必 修 科 目 修 習 學 生 最 高 限 額 教 學 方 法 及 教 具 數 位 化 程 度 教 材 教 具 自 行 開 發 網 路 教 學 等 ) 全 校 各 系 所 大 都 在 網 頁 上 針 對 的 每 門 課 都 有 教 學 大 綱, 包 含 各 科 內 容 簡 介 學 生 學 習 成 績 之 評 定 方 法 教 務 處 在 開 課 前, 由 各 科 系 對 各 選 修 科 目 訂 定 開 課 最 少 學 生 數 各 必 修 科 目 修 習 學 生 最 高 限 額 在 教 務 處 網 頁 有 所 有 課 程 的 教 學 大 綱 師 資 需 求 資 源 需 求 教 學 方 法 及 教 學 內 容 等 各 系 所 教 師 在 開 學 初 會 發 放 給 學 生 或 公 佈 該 學 期 的 授 課 大 綱 主 要 參 考 書 內 容 課 程 進 度 作 業 考 試 報 告 及 成 績 評 定 方 法 等 資 訊 自 91 學 年 度 起, 本 校 推 行 e-learning 網 路 學 園, 提 供 教 師 運 用 數 位 化 教 學 空 間, 每 個 學 院 至 少 有 兩 位 老 師 充 分 運 用 此 項 設 施 另 有 老 師 個 人 架 設 網 業, 也 自 行 製 作 數 位 教 材 教 具 實 施 網 路 教 學 等 119

120 教 育 研 究 所 由 於 多 媒 體 教 學 亦 為 本 所 的 發 展 特 色, 因 此 近 年 來 本 所 老 師 希 望 透 過 多 媒 體 教 材 設 計, 並 運 用 網 路 教 學 e-learning 教 室 等 方 式 以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此 外, 本 所 的 視 聽 媒 體 品 質 優 良, 具 專 業 水 準, 不 但 在 本 所 課 程 內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並 且 推 廣 至 校 內 其 他 單 位 例 如, 院 內 的 視 聽 教 室 與 本 校 圖 書 館 的 視 聽 中 心, 皆 為 本 所 同 仁 所 設 計 與 支 援 另 外, 本 所 也 積 極 推 展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的 各 項 研 習 培 育 與 後 續 的 輔 導, 並 成 為 教 育 部 在 東 部 地 區 資 訊 種 子 學 校 的 培 訓 推 展 單 位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利 用 學 校 執 行 的 教 學 評 鑑 調 查 表, 系 主 任 會 把 評 鑑 結 果 轉 寄 給 各 別 教 師, 需 要 教 學 改 善 的 科 目, 會 請 教 師 能 注 意 教 學 並 設 法 改 善 本 系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院 內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可 激 勵 教 師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本 系 教 師 每 門 課 程 皆 會 印 發 授 課 大 綱 供 學 生 參 考, 每 門 課 皆 依 課 程 需 要 輔 以 課 程 教 具, 如 人 腦 模 型 的 使 用 上 課 採 互 動 教 學, 或 輔 以 影 片 等, 並 要 求 學 生 繳 交 影 片 讀 書 報 告, 養 成 學 生 蒐 集 資 料 深 入 探 討 某 一 專 題, 培 養 學 生 思 考 獨 立 研 究 之 能 力 部 分 課 程 邀 請 校 外 相 關 助 人 機 構, 使 學 生 近 一 步 了 解 實 務 工 作 之 狀 況 本 系 每 個 班 級 皆 配 置 兩 位 導 師, 可 積 極 輔 導 學 生 之 課 業 生 活 情 緒 等 狀 況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各 單 位 均 購 置 電 腦 單 槍 投 影 機 及 無 線 麥 克 風 等 設 備, 以 便 於 任 課 教 師 利 用 電 子 媒 體 及 數 位 工 具 進 行 教 學 大 多 數 教 師 設 置 個 人 專 屬 教 學 網 頁, 提 供 教 學 大 網 課 程 教 學 投 影 片 以 及 其 他 與 研 究 教 學 相 關 資 訊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各 單 位 均 購 置 電 腦 單 槍 投 影 機 及 無 線 麥 克 風 等 設 備, 以 便 於 任 課 教 師 利 用 電 子 媒 體 及 數 位 工 具 進 行 教 學 大 多 數 教 師 設 置 個 人 專 屬 教 學 網 頁, 提 供 教 學 大 網 課 程 教 學 投 影 片 以 及 其 他 與 研 究 教 學 相 關 資 訊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除 提 供 手 提 電 腦 單 槍 投 影 機 及 相 關 教 學 設 備 之 外, 每 名 專 任 教 師 均 核 撥 1 名 助 理 協 助 研 究 及 教 學 工 作 其 餘 悉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120

121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促 進 教 學 品 質 之 措 施, 如 課 綱 上 網 各 科 目 訂 定 修 限 人 數, 並 搭 配 研 究 生 助 教 等, 對 教 學 有 一 定 之 幫 助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促 進 教 學 品 質 之 措 施, 如 課 綱 上 網 各 科 目 訂 定 修 限 人 數, 並 搭 配 研 究 生 助 教 等, 對 教 學 有 一 定 之 幫 助 會 計 學 系 各 老 師 在 開 學 時 就 準 備 好 課 程 大 綱, 於 第 一 次 上 課 時 發 給 同 學, 在 課 程 大 綱 中 註 明 教 學 目 標 教 學 內 容 教 學 進 度 評 分 標 準 輔 導 時 間 聯 絡 時 間 與 方 法 等 各 課 教 師 上 課 時 均 備 有 簡 報, 配 合 上 課 講 義, 個 案 討 論, 個 案 報 告 等 方 式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課 程 內 容 各 主 科 ( 初 會 中 會 成 會 高 會 審 計 ) 均 在 每 一 章 結 束 後, 由 助 教 安 排 小 考 練 習 及 討 論 本 系 各 課 程 的 課 程 綱 要 ( 含 必 修 及 大 部 份 專 業 選 修 課 ) 大 多 數 已 在 網 頁 上 公 佈, 請 見 系 綱 學 期 中 每 位 教 師 所 開 課 程 的 課 程 綱 要 也 公 布 在 系 網 頁 上, 請 參 考 有 些 老 師 有 自 己 的 教 學 網 站, 如 顧 裔 芳 老 師 網 站 cathy.ndhu.edu.tw, 或 使 用 E-learning 網 站, 修 習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會 計 資 料 處 理 與 會 計 審 計 套 裝 軟 體 應 用 的 學 生, 可 隨 時 登 入 教 師 網 頁 或 E-learning 網 站 自 我 進 修, 提 問 題 和 教 師 或 助 教 同 學 討 論 老 師 可 即 時 回 答 或 討 論, 互 動 性 更 強, 並 且 隨 時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情 況 老 師 設 有 辦 公 時 間, 方 便 學 生 請 教, 討 論 且 本 系 教 師 大 多 住 校, 有 更 多 時 間 與 同 學 約 談 討 論, 幫 助 同 學 學 習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所 有 課 程 規 劃 及 內 容 簡 介, 均 已 公 布 於 本 系 的 網 頁 上 ( 請 參 考 ), 而 每 位 教 師 會 根 據 實 際 授 課 需 要, 均 會 於 第 一 次 上 課 時 發 給 修 課 學 生 課 程 大 綱 與 進 度 內 容 此 外, 配 合 本 系 教 師 教 學 上 之 需 求, 本 系 均 能 給 予 人 力 ( 教 學 助 教 ) 設 備 以 及 相 關 經 費 上 的 支 援, 以 協 助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的 進 行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要 求 各 位 教 師 一 律 擬 定 教 學 綱 要, 含 內 容 簡 介, 成 績 之 評 定 方 法 教 學 方 法 等 等 說 明 並 鼓 勵 教 師 自 行 開 發 相 關 教 材, 並 且 每 年 編 列 預 算 以 支 援 相 關 教 具 或 軟 硬 體 之 採 購, 以 豐 富 教 學 內 容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並 增 加 同 學 學 習 興 趣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121

122 本 所 課 程 均 達 學 校 規 定 碩 士 班 各 科 目 開 課 最 少 學 生 數 為 3 人 之 要 求, 而 各 科 目 修 習 學 生 最 高 限 額 均 無 規 定, 藉 以 提 供 他 所 學 生 之 選 擇 機 會, 至 於 教 學 方 法 及 教 具 均 透 過 power point 表 達, 教 材 教 具 均 自 行 開 發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除 了 公 佈 課 程 綱 要 提 供 同 學 參 考 ( 並 鼓 勵 教 師 自 行 開 發 相 關 教 材, 以 生 動 的 powerpoint 檔 案 呈 現 並 且 每 年 編 列 預 算 以 支 援 相 關 教 具 或 軟 硬 體 之 採 購, 以 豐 富 教 學 內 容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並 增 加 同 學 學 習 興 趣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於 網 路 公 告 各 必 選 修 科 目 教 學 大 綱, 協 助 學 生 選 課 及 課 前 瞭 解 授 課 內 容 開 課 學 生 數 以 不 少 於 3 人 為 原 則, 每 位 教 授 定 有 其 個 別 的 office hour, 提 供 與 學 生 討 論 面 會 的 時 間 教 學 內 涵 兼 具 國 際 視 野 與 地 域 觀 點, 所 上 主 要 教 室 設 有 電 腦 網 路 系 統, 以 方 便 授 課 中 課 程 資 訊 之 取 得 與 展 示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公 佈 課 程 綱 要 提 供 同 學 參 考, 並 鼓 勵 教 師 自 行 開 發 相 關 教 材, 並 且 每 年 編 列 預 算 以 支 援 相 關 教 具 或 軟 硬 體 之 採 購, 以 豐 富 教 學 內 容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並 增 加 同 學 學 習 興 趣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對 學 生 學 習 成 績 之 評 定 方 法 絕 大 多 數 均 在 學 期 初 事 先 告 知, 教 學 方 法 力 求 多 元 生 動, 且 充 份 利 用 學 校 內 外 的 資 源 在 90, 91, 92 學 年 度, 本 所 各 必 修 科 目 修 習 學 生 均 在 12 人 以 內, 絕 大 多 的 選 修 課 修 習 學 生 在 10 人 以 內, 因 此 課 堂 上 師 生 互 動 密 切 除 了 由 本 所 學 生 評 分 之 教 學 評 鑑 外, 教 師 也 就 本 身 之 教 學 成 果 進 行 自 我 評 鑑, 雙 管 齊 下 追 求 教 學 成 效 近 三 年 來, 本 所 開 設 課 程 之 教 學 評 鑑 全 部 都 在 佳 (4.0) 以 上, 亦 有 教 師 榮 獲 管 理 學 院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足 以 証 實 本 所 根 據 上 述 做 法 持 續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效 果 良 好 (8) 教 學 品 質 相 關 鼓 勵 措 施 及 其 產 生 激 勵 成 效 本 校 於 90 學 年 設 置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鼓 勵 教 師 認 真 教 學,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自 實 施 以 來, 各 學 院 各 系 每 年 均 選 出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參 與 院 級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選 拔, 每 個 學 院 也 向 學 校 推 舉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亦 獲 得 校 級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獎 的 鼓 勵 122

123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參 與 院 內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可 激 勵 教 師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利 用 學 校 執 行 的 教 學 評 鑑 調 查 表, 系 主 任 會 把 評 鑑 結 果 轉 寄 給 各 別 教 師, 需 要 教 學 改 善 的 科 目, 會 請 教 師 能 注 意 教 學 並 設 法 改 善 本 系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院 內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可 激 勵 教 師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本 系 教 師 每 門 課 程 皆 會 印 發 授 課 大 綱 供 學 生 參 考, 每 門 課 皆 依 課 程 需 要 輔 以 課 程 教 具, 如 人 腦 模 型 的 使 用 上 課 採 互 動 教 學, 或 輔 以 影 片 等, 並 要 求 學 生 繳 交 影 片 讀 書 報 告, 養 成 學 生 蒐 集 資 料 深 入 探 討 某 一 專 題, 培 養 學 生 思 考 獨 立 研 究 之 能 力 部 分 課 程 邀 請 校 外 相 關 助 人 機 構, 使 學 生 近 一 步 了 解 實 務 工 作 之 狀 況 本 系 每 個 班 級 皆 配 置 兩 位 導 師, 可 積 極 輔 導 學 生 之 課 業 生 活 情 緒 等 狀 況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校 於 90 學 年 設 置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鼓 勵 教 師 認 真 教 學,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自 實 施 以 來, 經 濟 系 共 有 4 名 教 師 獲 得 院 級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獎 勵, 其 中 還 有 1 名 教 師 獲 得 校 級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獎 勵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本 校 於 90 學 年 設 置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鼓 勵 教 師 認 真 教 學,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除 配 合 本 校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措 施 之 外, 亦 敦 請 教 師 積 極 參 與 本 校 優 良 教 師 教 學 心 得 交 換 活 動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校 於 90 學 年 設 置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鼓 勵 教 師 認 真 教 學,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自 實 施 以 來, 語 傳 系 已 有 1 名 教 師 獲 得 校 級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獎 勵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學 校 教 學 優 良 之 鼓 勵, 對 新 進 同 仁 一 視 同 仁, 確 能 發 揮 獎 勵 之 績 效 123

124 會 計 學 系 教 學 評 鑑 為 每 學 年 選 舉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之 評 比 基 礎 本 系 黃 德 芬 教 師 曾 於 92 學 年 度 獲 選 優 良 教 師 同 時 教 學 評 鑑 又 為 本 校 教 師 基 本 績 效 評 量 指 標 之 一, 教 師 升 等 亦 考 量 教 學 評 鑑 每 位 教 師 都 非 常 注 重 教 學 品 質, 評 鑑 結 果 逐 年 提 昇, 顯 示 教 師 注 重 教 學 品 並 逐 年 改 進 提 昇 教 學 績 效 本 系 近 三 年 教 學 評 鑑 結 果 平 均 表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下 學 期 平 均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每 一 學 年 均 會 擇 優 推 廌 教 師 參 加 特 優 教 師 奬 的 選 拔, 對 於 教 學 優 良 之 教 師 應 具 有 相 當 的 激 勵 效 果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除 不 斷 補 充 必 要 軟 硬 設 施 之 外, 為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本 系 每 年 設 備 預 算 優 先 提 供 各 老 師 採 購 教 學 需 要 之 設 備 ( 硬 體 與 軟 體 ) 使 用, 以 追 求 更 完 備 的 軟 硬 體 設 施, 提 高 教 學 水 準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之 課 程 均 為 碩 士 班 課 程, 在 學 校 並 無 TA 之 資 源 下, 本 所 仍 利 用 研 究 獎 助 金 作 為 支 援 教 師 授 課 之 TA 來 源, 在 硬 體 上 除 完 備 電 腦 及 其 輔 助 設 施 外, 每 年 均 編 列 高 達 百 萬 元 之 應 用 軟 體 及 國 書 期 刊, 藉 以 達 成 輔 助 與 提 高 教 學 水 準 之 目 的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除 不 斷 補 充 教 學 必 要 軟 硬 設 施 之 外, 為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本 系 每 年 設 備 預 算 優 先 提 供 各 老 師 採 購 教 學 需 要 之 設 備 ( 軟 體 與 硬 體 ) 使 用, 以 追 求 更 完 備 的 軟 硬 設 施, 提 高 教 學 水 準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每 一 學 年 均 會 擇 優 推 廌 教 師 參 加 特 優 教 師 奬 的 選 拔, 對 於 教 學 優 良 之 教 師 應 具 有 相 當 的 激 勵 效 果 124

125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除 不 斷 補 充 必 要 軟 硬 設 施 之 外, 為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本 系 每 年 設 備 預 算 優 先 提 供 各 老 師 採 購 教 學 需 要 之 設 備 ( 軟 體 與 硬 體 ) 使 用, 以 追 求 更 完 備 的 軟 硬 設 施, 提 高 教 學 水 準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鼓 勵 教 學 優 良 教 師, 參 與 院 級 與 校 級 優 良 教 師 評 比, 獲 選 者 分 別 有 3 萬 與 6 萬 元 獎 助 金 此 外, 許 多 課 程 皆 會 安 排 1 至 2 次 之 戶 外 教 學, 以 增 進 學 生 的 相 關 領 域 之 實 務 經 驗, 所 上 會 酌 量 補 助 戶 外 教 學 費 用 (9)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機 制 之 設 置 情 況 本 校 各 系 所 均 配 合 本 校 導 師 制 度 設 置 班 級 導 師, 每 班 配 置 兩 位 班 導 師 除 不 定 期 與 學 生 聚 會 外, 定 有 辦 公 時 間, 提 供 學 生 選 課 生 活 輔 導 及 生 涯 規 劃 等 方 面 的 諮 詢 服 務 各 系 所 位 教 師 與 學 生 互 動 情 況 良 好, 當 學 生 遭 遇 學 習 困 難 時, 除 向 導 師 求 助 外, 經 常 向 其 他 任 課 教 師 尋 求 協 助 依 本 校 研 究 生 獎 助 學 金 辦 法, 所 有 大 學 部 課 程 均 配 置 博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擔 任 教 學 助 教, 提 供 額 外 課 業 輔 導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設 有 學 業 導 師 制 度, 輔 導 選 課 及 一 般 學 業 問 題 ; 另 外 每 年 級 亦 設 有 導 師, 輔 導 及 協 助 生 理 心 理 及 日 常 生 活 等 相 關 問 題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利 用 學 校 執 行 的 教 學 評 鑑 調 查 表, 系 主 任 會 把 評 鑑 結 果 轉 寄 給 各 別 教 師, 需 要 教 學 改 善 的 科 目, 會 請 教 師 能 注 意 教 學 並 設 法 改 善 本 系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院 內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可 激 勵 教 師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本 系 教 師 每 門 課 程 皆 會 印 發 授 課 大 綱 供 學 生 參 考, 每 門 課 皆 依 課 程 需 要 輔 以 課 程 教 具, 如 人 腦 模 型 的 使 用 上 課 採 互 動 教 學, 或 輔 以 影 片 等, 並 要 求 學 生 繳 交 影 片 讀 書 報 告, 養 成 學 生 蒐 集 資 料 深 入 探 討 某 一 專 題, 培 養 學 生 思 考 獨 立 研 究 之 能 力 部 分 課 程 邀 請 校 外 相 關 助 人 機 構, 使 學 生 近 一 步 了 解 實 務 工 作 之 狀 況 本 系 每 個 班 級 皆 配 置 兩 位 導 師, 可 積 極 輔 導 學 生 之 課 業 生 活 情 緒 等 狀 況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各 單 位 均 配 合 本 校 導 師 制 度 設 置 班 級 導 師, 提 供 學 生 選 課 生 活 輔 導 及 生 涯 規 劃 等 方 面 諮 詢 服 務 各 單 位 教 師 與 學 生 互 動 情 況 良 好, 當 學 生 遭 遇 學 習 困 難 時, 除 向 導 師 求 助 外, 經 常 向 其 他 任 課 125

126 教 師 尋 求 協 助 依 本 校 研 究 生 獎 助 學 金 辦 法, 所 有 大 學 部 課 程 均 配 置 博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擔 任 教 學 助 教, 提 供 額 外 課 業 輔 導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各 單 位 均 配 合 本 校 導 師 制 度 設 置 班 級 導 師, 提 供 學 生 選 課 生 活 輔 導 及 生 涯 規 劃 等 方 面 諮 詢 服 務 各 單 位 教 師 與 學 生 互 動 情 況 良 好, 當 學 生 遭 遇 學 習 困 難 時, 除 向 導 師 求 助 外, 經 常 向 其 他 任 課 教 師 尋 求 協 助 依 本 校 研 究 生 獎 助 學 金 辦 法, 所 有 大 學 部 課 程 均 配 置 博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擔 任 教 學 助 教, 提 供 額 外 課 業 輔 導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配 合 本 校 導 師 制 設 有 導 師 1 名, 並 由 所 長 兼 任 主 任 導 師 關 於 所 內 專 業 課 程 及 學 生 修 習 所 外 相 關 課 程, 導 師 均 提 供 諮 詢 意 見 協 助 同 學 選 課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系 所 按 學 校 規 定, 設 置 導 師 制 度, 加 強 對 學 生 的 輔 導 對 特 殊 狀 況 學 生, 也 由 主 任 負 責, 進 行 長 期 追 踪 本 系 也 鼓 勵 學 生 成 立 以 族 群 或 宗 教 信 仰 為 主 的 小 團 體, 增 進 同 學 間 的 團 體 動 能 研 究 所 方 面, 本 所 學 生 亦 常 參 與 系 所 主 導 的 大 型 計 畫, 減 輕 其 財 務 負 擔 今 後 將 掌 握 原 民 會 推 動 之 部 落 服 務 及 國 際 活 動, 協 助 學 生 參 與 部 落 暨 國 際 服 務 志 業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民 文 系 針 對 加 強 大 學 部 學 生 之 英 文 及 寫 作 能 力, 由 吳 主 任 捐 贈 版 稅 請 研 究 生 當 助 教, 實 施 輔 導, 確 有 一 定 績 效, 並 能 促 進 系 所 學 生 之 整 體 感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各 班 級 皆 配 置 兩 位 導 師, 可 積 極 輔 導 學 生 之 課 業 生 活 情 緒 等 狀 況 學 生 也 常 透 過 任 課 教 師 或 助 教 尋 求 幫 助 本 校 有 資 源 教 室, 輔 助 本 系 的 聽 障 學 生, 本 系 也 有 多 位 學 生 及 他 所 研 究 生 幫 助 這 些 聽 障 同 學, 頗 有 成 效 本 系 各 課 程 均 備 有 教 學 助 教, 輔 助 老 師 教 學, 主 要 負 責 複 習 實 習 小 考 或 回 答 問 題 有 些 教 師 有 個 人 網 頁, 或 者 透 過 e-learning, 或 透 過 BBS 討 論 老 師 視 學 生 需 求, 隨 時 加 強 課 業 輔 導 學 生 也 可 自 動 上 網 或 e-learning 自 我 學 習 評 量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26

127 透 過 導 師 制 度 來 協 助 輔 導 學 生, 目 前 大 學 部 約 27 位 學 生 分 配 一 位 導 師, 研 究 所 約 5 位 學 生 分 配 一 位 導 師, 導 師 不 定 期 與 學 生 聚 會, 解 決 學 生 學 業 生 活 與 適 應 的 問 題 並 配 合 學 校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的 導 師 知 能 活 動 學 生 通 報 程 序 等 措 施 透 過 導 師 或 指 導 教 授 個 人 輔 導 就 業, 但 整 體 畢 業 生 就 業 情 況 之 瞭 解 聯 繫, 與 資 料 庫 尚 未 系 統 化 進 行 與 完 整 建 立, 尚 有 待 未 來 的 努 力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各 年 級 設 置 學 長 制, 學 長 對 學 弟 妹 有 輔 導 課 業 及 生 活 之 作 用 且 本 系 設 立 學 生 討 論 室, 學 長 及 學 弟 妹 可 透 過 此 空 間 當 做 研 討 之 地 方 另 外, 為 提 高 學 生 輔 導 成 效, 本 系 教 師 分 別 擔 任 導 師, 每 人 各 自 固 定 輔 導 若 干 學 生, 除 了 關 照 同 學 學 習 效 果 之 外, 也 提 供 同 學 成 長 過 程 中 人 際 關 係 情 緒 困 擾 與 生 涯 規 劃 等 之 諮 詢, 並 透 過 此 機 制 拉 近 師 生 情 誼, 成 效 相 當 卓 著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透 過 學 校 導 師 制 度 設 有 導 師 之 外, 本 所 每 學 期 均 定 期 召 開 論 文 進 度 報 告 會, 邀 集 所 有 師 生 參 加, 俾 便 掌 握 論 文 進 度 暨 加 強 師 生 間 學 術 發 展 之 交 流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分 別 擔 任 導 師, 平 均 大 學 部 一 班 2 位, 每 人 各 自 固 定 輔 導 若 干 學 生, 並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舉 辦 導 生 聚 會 除 了 關 照 同 學 學 習 效 果 之 外, 也 提 供 同 學 成 長 過 程 中 人 際 關 係 情 緒 困 擾 與 生 涯 規 畫 的 諮 詢, 並 透 過 此 機 制 拉 近 師 生 情 誼, 成 效 相 當 卓 著 且 於 教 學 評 鑑, 同 學 也 可 透 過 文 字 敘 述, 發 表 對 課 程 的 感 想, 更 可 加 強 雙 面 互 動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機 制 是 建 構 在 導 師 制 度 與 專 題 研 究 指 導 教 授 兩 個 基 礎 上 學 生 個 人 生 活 輔 導 也 可 以 在 學 校 學 務 處 中 獲 得 協 助 本 所 教 師 也 都 設 有 辦 公 室 時 間 及 會 議 時 間 定 期 與 學 生 討 論 論 文 的 發 展 情 形 此 外 本 所 專 題 討 論 課 程 也 是 配 合 學 生 的 論 文 研 究 進 度, 輔 導 學 生 課 業 進 展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為 提 高 學 生 輔 導 成 效, 本 系 教 師 分 別 擔 任 導 師, 每 人 各 自 固 定 輔 導 若 干 學 生, 除 了 關 照 同 學 學 習 效 果 之 外, 也 提 供 同 學 成 長 過 程 中 人 際 關 係 情 緒 困 擾 與 生 涯 規 畫 的 諮 詢, 並 透 過 此 機 制 拉 近 師 生 情 誼, 成 效 相 當 卓 著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每 位 新 生 均 分 配 一 位 所 上 教 師 擔 任 學 習 輔 導 老 師, 舊 生 則 由 指 導 教 授 負 責 其 學 習 此 外, 127

128 同 一 研 究 領 域 的 學 生 會 組 成 研 究 家 族, 所 上 提 供 專 屬 的 研 究 室 與 電 腦 網 路 設 備, 使 學 生 們 能 相 互 切 磋, 共 同 學 習 與 成 長 (10) 教 學 成 果 ( 係 指 學 生 升 退 學 大 學 部 學 生 參 與 研 究 專 題 研 究 生 論 文 水 準 參 加 全 國 或 國 際 競 賽 表 現 等 ) 本 校 各 系 所 均 鼓 勵 同 學 參 與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 每 年 實 際 得 到 國 科 會 獎 勵 的 人 數 迭 有 消 長 各 院 研 究 所 均 鼓 勵 研 究 生 以 其 論 文 參 加 各 項 比 賽, 獲 得 校 外 學 會 基 金 會 之 論 文 評 審 為 佳 作 特 優 或 獎 金 獎 勵 的 很 多 全 校 各 學 年 退 學 生 人 數 約 在 50~70 人 之 間, 退 學 原 因 不 一 以 92 學 年 度 為 例 : 退 學 人 數 共 72 位, 其 中 14 位 休 學 期 滿 未 復 學 而 退 學 9 位 逾 期 未 註 冊 而 退 學 12 位 因 故 自 動 退 學 ( 含 2 位 死 亡 同 學 ),34 位 成 績 不 及 格 退 學 ( 含 3 位 更 正 成 績 後 免 退 學 生 ) 以 及 3 位 逾 修 業 年 限 而 退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以 培 養 教 育 碩 士 為 主, 因 此 教 學 重 點 亦 在 協 助 學 生 撰 寫 具 學 術 水 準 及 實 用 價 值 之 論 文 本 所 目 前 共 畢 業 82 人, 論 文 品 質 除 具 一 定 水 準 之 外, 內 容 亦 兼 具 創 意 豐 富 性 及 獨 特 性 研 究 生 亦 頗 為 積 極 參 與 校 外 活 動, 歷 年 來 學 生 已 有 相 當 優 異 之 表 現 ( 包 括 畢 業 論 文 獲 得 國 科 會 獎 項 以 及 在 校 外 各 種 比 賽 中 得 獎 等 )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僅 兩 學 年 學 生, 尚 未 有 升 學 學 生, 亦 無 退 學 學 生 ; 本 系 教 師 皆 適 度 開 放 其 研 究,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專 題 研 究 之 討 論, 培 養 學 生 參 與 研 究 的 興 趣 及 能 力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歷 年 來 共 有 9 屆 碩 士 班 及 四 屆 大 學 部 學 生 畢 業, 大 約 有 10-15% 學 生 繼 續 升 學, 每 學 年 也 有 5-10% 學 生 因 成 績 欠 佳 退 學 或 自 動 休 學 近 三 年 來, 每 年 均 有 1-2 位 研 究 生 論 文 獲 得 校 外 學 會 基 金 會 之 論 文 獎 勵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研 擬 獎 勵 學 生 公 開 發 表 個 人 論 作 準 則, 以 頒 發 助 學 金 方 式,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研 討 會 發 表 論 文, 或 是 發 表 個 人 論 作, 刊 載 於 公 行 所 認 可 或 具 有 審 稿 制 度 之 學 術 性 期 刊 學 報, 以 致 學 生 公 開 發 表 研 究 成 果 的 意 願 大 增 未 來, 公 行 所 將 計 畫 修 改 規 範, 要 求 學 生 於 畢 業 前 必 須 公 開 發 表 論 文, 以 取 代 目 前 的 碩 士 論 文 計 畫 書 審 查 128

129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成 立 僅 兩 年, 於 92 學 年 入 學 者 已 有 2 名 退 學 原 大 陸 研 究 所 學 生 轉 入 本 所 者 則 已 有 3 名 畢 業 本 所 至 92 學 年 所 聘 專 任 教 師 4 名 中, 有 3 名 申 請 通 過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聘 有 本 所 學 生 參 與 研 究 計 畫, 亦 有 改 聘 他 系 大 學 部 學 生 為 助 理 者 本 所 學 位 論 文 水 準, 正 透 過 逐 步 嚴 格 管 控 的 論 文 程 序 試 圖 提 升 中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大 學 部 學 生 參 與 國 科 會 暑 期 研 究 計 畫, 或 個 別 老 師 之 研 究 案, 均 能 由 其 中 學 到 研 究 之 方 法 與 精 神 民 發 所 部 份, 因 剛 成 立 三 年, 雖 已 有 3 位 學 生 畢 業, 但 還 看 不 出 一 些 具 體 的 成 就, 應 再 接 再 厲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大 學 部 學 生 參 與 國 科 會 暑 期 研 究 計 畫, 或 個 別 老 師 之 研 究 案, 均 能 由 其 中 學 到 研 究 之 方 法 與 精 神 研 究 生 論 文 得 獎 成 績 卓 越, 以 族 群 所 為 例, 今 年 即 有 5 位 同 學 之 論 文 獲 教 育 部 原 住 民 教 育 著 作 佳 作 獎, 碩 士 生 申 請 相 關 博 士 班, 亦 得 順 利 錄 取 近 三 年 族 群 所 研 究 生 論 文 獲 獎 情 形 研 究 生 獲 獎 論 文 獎 項 指 導 教 授 張 金 生 新 化 一 個 排 灣 族 部 落 的 歷 史 91 年 度 教 育 部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教 喬 健 教 授 (90-2) 育 文 化 著 作 獎 原 住 民 文 化 歷 史 教 育 研 究 學 術 論 著 類 佳 作 林 建 成 族 群 融 合 與 陶 甕 製 作 : 以 台 東 縣 著 作 台 灣 原 住 民 藝 術 田 野 筆 喬 健 教 授 (90-2) 正 興 村 為 例 記 榮 獲 2003 年 第 27 屆 金 鼎 獎 ( 藝 術 生 活 類 一 般 圖 書 ) 林 靖 修 (90-2) 唱 我 們 自 己 的 歌 太 魯 閣 族 (truku) 雪 碧 社 區 卡 拉 ok 文 化 第 七 屆 王 崧 興 先 生 紀 念 基 金 著 作 獎 助 林 文 玲 教 授 研 究 葉 神 保 (91-1) 排 灣 族 caqovoqovolj( 內 文 ) 社 群 遷 徙 與 族 群 關 係 的 探 討 92 年 度 教 育 部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教 育 文 化 著 作 獎 原 住 民 文 化 歷 童 春 發 教 授 史 教 育 研 究 學 術 論 著 類 佳 作 陳 克 惠 (91-2) 從 社 區 現 象 談 原 住 民 教 育 成 就 以 曙 光 社 區 為 例 92 年 度 教 育 部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教 育 文 化 著 作 獎 原 住 民 教 育 學 術 吳 天 泰 教 授 研 究 類 佳 作 官 孟 璋 (91-2) 原 住 民 班 級 在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下 的 調 適 以 花 蓮 海 星 中 學 原 住 93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勵 原 住 民 教 育 文 化 研 究 著 作 獎 原 住 民 教 育 學 吳 天 泰 教 授 民 音 樂 與 文 化 專 班 為 例 術 研 究 類 佳 作 黃 雅 鴻 (91-2) 他 者 之 鄉 : 從 空 間 霸 權 論 述 談 Karowa 原 住 民 的 流 離 與 主 體 性 93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勵 原 住 民 教 育 文 化 研 究 著 作 獎 原 住 民 文 化 紀 駿 傑 教 授 129

130 運 動 歷 史 教 育 研 究 學 術 論 著 類 佳 作 93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勵 原 住 民 教 育 文 化 研 究 著 作 獎 原 住 民 語 言 研 究 類 佳 作 93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勵 原 住 民 教 育 文 化 研 究 著 作 獎 原 住 民 教 育 學 術 研 究 類 佳 作 93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勵 原 住 民 教 育 文 化 研 究 著 作 獎 原 住 民 教 育 學 術 研 究 類 佳 作 執 導 謝 天 台 灣 人 的 米 食 文 化 紀 錄 片, 榮 獲 第 35 屆 休 士 頓 國 際 影 展 最 佳 紀 錄 片 金 牌 獎 第 38 屆 芝 加 哥 國 際 傳 播 影 片 佳 作 獎 斯 洛 伐 克 第 19 屆 國 際 影 展 銀 牌 獎 朱 清 義 阿 美 語 辭 彙 結 構 人 類 學 語 言 學 的 研 究 喬 健 教 授 (92-1) 姜 明 義 (92-1) 原 住 民 高 中 學 生 的 文 化 認 同 與 學 校 適 應 以 花 蓮 高 中 原 之 社 的 學 生 為 例 原 夢. 圓 夢 原 住 民 研 究 生 自 我 實 現 歷 程 之 探 討 吳 天 泰 教 授 李 淑 儀 (92-2) 吳 天 泰 教 授 葉 鴻 洲 ( 尚 未 畢 業 ) 余 德 慧 教 授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只 有 3 班 畢 業 生, 一 班 約 50 人 左 右, 第 一 屆 考 上 研 究 所 為 4 位, 第 二 屆 2 位, 第 三 屆 10 位, 持 續 進 步 中, 因 此 可 客 觀 看 出 教 學 成 果 優 良 每 學 年 退 學 約 2 人, 淘 汰 機 制 使 得 學 生 認 真 向 學 每 年 參 與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的 不 多,90 學 年 度 有 兩 人 參 加,91 學 年 度 與 92 學 年 度 有 學 生 自 行 跟 老 師 研 究, 但 未 參 加 國 科 會 計 劃 本 系 學 生 於 92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參 加 全 國 會 計 精 英 盃 辯 論 比 賽, 與 全 國 會 計 系 辯 論 相 關 會 計 與 法 規 議 題, 表 現 溫 文 有 禮, 收 集 資 訊 完 善, 辯 論 內 容 良 好, 惜 經 驗 不 足, 現 請 一 位 研 究 生 輔 導, 應 可 進 步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近 三 年 來, 每 年 大 學 生 考 取 商 管 研 究 所 人 數 皆 有 10 多 人, 且 以 考 取 國 立 大 學 研 究 所 居 多 碩 士 班 學 生 近 三 年 來 參 加 論 文 競 賽 多 位 獲 得 肯 定, 詳 見 下 表 企 管 系 研 究 生 論 文 得 獎 之 名 單 學 生 陳 佳 志 指 導 教 授 熊 欣 華 教 授 與 彭 玉 樹 教 授 共 同 指 導 論 文 題 目 線 上 拍 賣 競 標 行 為 之 研 究 : 以 雅 虎 奇 摩 拍 賣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市 集 為 例 得 獎 項 目 ~ 宏 碁 龍 騰 論 文 獎 ~ (92-2) 學 生 傅 秋 梅 指 導 教 授 池 文 海 教 授 論 文 題 目 運 用 LISREL 探 討 醫 療 電 子 學 習 對 知 識 社 群 與 學 習 績 效 的 影 響 130

131 得 獎 項 目 科 技 管 理 碩 士 論 文 獎 (91-2) 學 生 劉 貞 妤 指 導 教 授 林 家 五 教 授 與 王 淑 娟 教 授 論 文 題 目 差 序 氣 氛 對 部 屬 工 作 態 度 與 行 為 之 影 響 得 獎 項 目 ~ 宏 碁 龍 騰 論 文 獎 ~ (91-2) 學 生 蔡 坤 哲 指 導 教 授 祝 道 松 教 授 論 文 題 目 資 訊 揭 露 程 度 與 盈 餘 管 理 關 係 之 探 討 - 以 上 市 電 子 類 股 為 例 得 獎 項 目 ~ 中 小 企 業 論 文 獎 ~ (91-2) 近 三 年 來, 平 均 每 年 皆 有 大 學 部 學 生 通 過 國 科 會 協 助 大 學 生 參 與 研 究 專 題 之 補 助 此 外, 本 系 設 有 系 學 會 之 學 生 組 織, 系 上 協 助 系 學 會 順 利 運 作, 配 合 舉 辦 各 種 活 動, 如 迎 新 企 管 週 各 類 球 賽 管 理 研 習 營 大 企 盃 等 系 學 會 經 常 與 校 內 各 專 業 性 社 團 聯 合 舉 辦 各 類 研 習 營, 例 如, 金 融 理 財 投 資 電 子 商 務 商 管 實 驗 室 等 等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因 本 系 大 學 部 尚 無 畢 業 生, 故 無 升 學 記 錄, 目 前 為 止 學 生 之 課 業 表 現 尚 稱 良 好, 除 了 少 部 分 因 為 志 趣 不 合 而 選 擇 休 學 之 外, 尚 無 退 學 記 錄 本 系 大 學 部 尚 未 達 高 年 級 因 此, 尚 未 實 施 專 題 研 究, 但 本 系 正 規 劃 大 學 部 學 生 大 三 下 暑 假, 大 四 到 校 外 實 習 及 專 題 製 作 研 究 生 獲 得 論 文 及 其 他 學 術 獎 勵 人 數 : 研 究 生 獲 得 論 文 及 其 他 學 術 獎 勵 人 數 學 年 度 人 數 師 生 參 與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情 形 : 師 生 參 與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學 年 度 地 點 / 學 校 名 稱 加 州 / 長 虹 大 學 上 海 / 同 濟 大 學 天 津 / 南 開 大 學 地 點 / 學 校 名 稱 - - 新 加 坡 / 新 加 坡 大 學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目 前 尚 無 畢 業 生, 目 前 並 亦 無 退 學 之 紀 錄, 第 一 屆 研 究 生 論 文 尚 在 進 行 中, 本 所 目 標 希 望 部 分 論 文 能 參 加 全 國 之 論 文 競 賽, 或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131

132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因 本 系 尚 無 畢 業 生, 故 無 升 學 紀 錄, 目 前 為 止 學 生 的 課 業 表 現 尚 稱 良 好, 除 了 少 部 分 因 為 志 趣 不 合 而 選 擇 休 學 ( 大 一 ~ 大 三 共 計 14 名 ) 之 外, 尚 無 退 學 紀 錄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學 生 目 前 無 退 學 記 錄, 但 有 學 生 休 學 後 沒 有 申 請 複 學 的 紀 錄, 不 過 該 生 是 位 在 職 生 學 生 就 業 情 形 尚 稱 滿 意, 普 遍 上 畢 業 生 都 能 找 到 適 當 的 工 作 學 生 覓 職 的 工 作 環 境 除 了 受 原 大 學 畢 業 科 系 影 響 外, 也 與 學 生 個 人 志 趣 有 關 學 生 就 業 範 圍 包 括 進 修 工 業 界 政 府 非 營 利 組 織 均 有 本 所 有 建 立 畢 業 生 通 信 地 址, 如 有 新 的 工 作 職 缺, 也 會 通 知 畢 業 生 應 徵 本 所 目 前 尚 未 進 行 雇 主 滿 意 度 的 調 查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因 本 系 尚 無 畢 業 生, 故 無 升 學 紀 錄, 目 前 為 止 學 生 的 課 業 表 現 尚 稱 良 好, 除 了 少 部 分 因 為 志 趣 不 合 而 選 擇 休 學 之 外, 尚 無 退 學 紀 錄 藉 由 畢 業 專 題 之 設 計, 建 立 學 生 應 用 Oracle (ERP, DB, CRM, e-learning), IBM (KM/Lotus Notes), MS 等 平 台, 開 發 資 訊 系 統 的 能 力 並 以 畢 業 成 果 展 的 形 式, 鼓 勵 學 生 全 心 務 實 投 入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在 90, 91, 92 學 年 度, 本 所 研 究 生 每 年 在 研 討 會 發 表 的 論 文 約 10 篇, 每 年 在 有 審 查 制 度 之 期 刊 發 表 的 論 文 約 5 篇, 說 明 研 究 生 論 文 達 到 一 定 的 水 準 (11) 支 援 共 同 與 通 識 教 育 或 外 系 課 程 之 情 況 本 校 大 學 部 學 生 都 需 要 修 畢 39 個 通 識 學 分 才 能 畢 業 各 學 系 又 有 專 業 特 性, 因 而 各 系 所 大 多 會 支 援 通 識 課 程 ; 學 系 間, 甚 至 跨 院 的 課 程 支 援 也 相 當 多 比 如 理 工 學 院 支 援 全 校 微 積 分 課 程, 人 社 學 院 提 供 全 校 學 生 有 關 中 文 英 文 法 文 等 語 文 課 程 及 社 會 法 律 類 科 目 這 些 課 程 有 些 是 通 識 課 程 有 些 是 專 業 課 程 的 一 部 份 人 社 學 院 經 濟 系 亦 支 援 管 院 各 系 所 經 濟 相 關 課 程 管 院 會 計 學 系 亦 支 援 人 社 學 院 經 濟 系 的 會 計 課 程 支 援 通 識 課 程 ( 課 程 數 ) 學 年 度 91 學 年 92 學 年 系 所 教 育 研 究 所

133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會 計 學 系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全 球 運 籌 研 究 所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支 援 外 系 所 課 程 ( 課 程 數 ) 學 年 度 90 學 年 91 學 年 92 學 年 系 所 教 育 研 究 所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會 計 學 系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全 球 運 籌 研 究 所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教 育 研 究 所 每 年 皆 有 支 援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公 共 行 政 班 教 育 學 程 之 授 課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133

134 本 系 教 師 視 開 課 情 形, 每 學 年 開 設 通 識 課 程 1-2 門, 未 來 將 有 可 能 支 援 其 他 系 所 開 設 心 理 學 門 相 關 課 程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每 學 期 均 會 支 援 3-5 門 社 會 科 學 類 別 通 識 課 程, 同 時 支 援 外 系 (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歷 史 及 應 數 系 ) 6 門 必 修 課 及 1-2 門 選 修 課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專 任 教 師 均 致 力 於 開 設 通 識 科 目, 這 些 科 目 包 括 : 國 際 關 係 民 意 媒 體 與 公 共 政 策 行 政 法 概 要 兩 岸 經 貿 關 係 兩 岸 關 係 概 論 等 等, 目 前 這 些 科 目 多 數 仍 持 續 開 設 中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除 開 授 本 所 專 業 課 程 之 外, 自 91 學 年 起 亦 陸 續 支 援 本 校 共 同 科 及 各 院 法 律 相 關 課 程 之 教 學 需 求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於 91 學 年, 支 援 管 理 學 院 1 門 課 計 4.5 鐘 點 92 學 年 上 學 期, 支 援 管 理 學 院 2 門 課 計 7.5 鐘 點 ; 至 92 年 下 學 期, 則 支 援 管 理 學 院 1 門 課 計 3 鐘 點, 支 援 民 族 學 院 1 門 課 計 3 鐘 點, 支 援 共 同 科 3 門 課 計 6 鐘 點, 且 其 總 數 尚 在 穩 定 而 持 續 增 加 之 中 為 達 成 增 聘 法 律 專 長 師 資 的 發 展 目 標, 本 所 將 更 積 極 參 與 共 同 科 相 關 課 程 規 劃, 並 全 力 支 援 各 項 法 律 專 業 課 程 開 授, 未 來 計 畫 擴 展 為 入 門 與 進 階 相 續 漸 進 的 通 識 及 ( 或 ) 專 業 預 備 教 育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系 所 全 力 支 援 通 識 課 程 支 援 狀 況 大 致 如 下 : 孫 大 川 主 任 暨 所 長 1 門 課, 計 2 鐘 點 ; 林 福 岳 助 理 教 授 1 門 課, 計 3 鐘 點 ; 黃 東 秋 助 理 教 授 1 門 課, 計 3 鐘 點 ; 牛 隆 光 專 案 教 師 3 門 課, 計 9 鐘 點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東 華 大 學 的 相 關 單 位 如 教 育 研 究 所 一 直 設 有 教 育 人 類 學 研 究 相 關 課 程, 並 鼓 勵 學 生 撰 寫 以 原 住 民 教 育 為 範 圍 的 碩 士 論 文 教 育 學 程 中 更 以 提 升 台 灣 東 岸 發 展 之 理 念, 開 設 族 群 與 教 育 等 專 業 課 程 通 識 教 育 中 的 原 住 民 音 樂 與 文 化 原 住 民 歌 舞 世 界 與 實 際 原 住 民 紀 錄 片 的 再 現 與 生 產 原 住 民 教 育 原 住 民 的 鄉 土 風 情 當 代 族 群 關 係 與 政 策 台 灣 族 群 關 係 與 原 住 民 議 題 台 灣 原 住 民 文 學 賞 析 等 課 程, 均 為 東 華 大 學 的 大 學 生 提 供 了 認 識 原 住 民 與 族 群 相 關 議 題 的 學 習 機 會 未 來 博 士 班 與 相 關 學 程 的 規 劃 更 是 希 望 結 合 管 理 學 院 人 文 學 院 甚 至 理 工 學 院 的 師 資 與 各 種 學 術 資 源, 發 展 文 化 展 業 性 別 與 文 化 生 態 與 文 化 文 化 數 位 典 藏 等 研 究 方 向 大 學 圖 書 館 亦 將 原 住 民 圖 書 與 視 聽 資 料 的 收 藏 工 作 列 為 重 點 項 目 之 一 整 個 大 學 動 起 來, 由 各 個 角 落 出 發 來 發 展 原 住 民 高 等 教 育 134

135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支 援 外 系 課 程 : 會 計 學 ( 企 管 系 經 濟 系 財 金 系 國 企 系 ) 財 務 會 計 ( 資 管 系 ) 管 理 會 計 ( 資 管 系 國 企 系 )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 資 管 系 企 管 系 財 金 系 ) 中 級 會 計 學 ( 財 金 系 ) 本 系 支 援 通 識 課 程 : 會 計 學 概 論 認 識 財 務 報 表 商 用 套 裝 軟 體 應 用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每 個 學 期 均 有 教 師 支 援 通 識 課 程, 以 及 支 援 外 系 課 程, 詳 如 下 表 ( 一 ) 企 管 系 支 援 通 識 教 育 年 度 90 年 90 年 91 年 91 年 92 年 92 年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學 期 廣 告 心 理 廣 告 心 理 陳 筱 華 老 師 學 學 李 義 祥 老 師 認 識 企 業 認 識 企 業 認 識 企 業 認 識 企 業 認 識 企 業 認 識 企 業 科 目 數 量 ( 二 ) 企 管 系 支 援 外 系 ; 外 系 支 援 企 管 系 人 數 統 計 情 形 學 年 度 90 學 年 度 91 學 年 度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學 期 本 系 支 援 外 系 2 人 2 人 3 人 1 人 3 人 1 人 外 系 支 援 本 系 10 人 7 人 4 人 5 人 8 人 6 人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基 於 系 所 整 合 相 互 支 援 之 前 提 共 識, 及 因 本 系 師 資 尚 不 足 下, 他 系 教 師 會 每 學 期 支 援 本 系 所 之 課 程 但 本 系 每 學 期 亦 有 老 師 支 援 通 識 教 育 或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之 課 程 及 企 管 MBA 學 分 班 之 課 程 之 教 學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在 各 學 期 均 有 支 援 企 管 系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部 分 課 程, 如 商 業 物 流 管 理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作 業 研 究 ( 一 ) 作 業 研 究 ( 二 ) 等 135

136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管 理 學 院 近 年 來 積 極 推 動 系 所 整 合, 系 所 相 互 支 援 乃 前 提 共 識 本 系 教 師 歷 年 來 除 了 負 責 系 上 課 程 之 外, 亦 支 援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所 課 程 ( 會 計 系 企 管 系 所 資 管 系 所 等 ) 但 因 本 系 教 學 師 資 不 足, 至 今 未 支 援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在 校 內 支 援 共 同 與 通 識 教 育 或 外 系 課 程 之 情 況 90-92, 列 於 下 表 : 支 援 開 課 單 位 開 課 課 程 共 同 科 通 識 課 程 環 境 與 環 境 保 護 永 續 發 展 議 題 高 等 教 育 服 務 學 習 生 態 旅 遊 與 環 境 解 說 師 資 培 育 課 程 環 境 教 育 教 育 議 題 分 析 教 育 議 題 實 踐 戶 外 教 育 與 環 境 解 說 伙 伴 關 係 教 育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專 班 課 程 環 境 政 策 與 計 畫 評 估 財 政 法 律 研 究 所 國 際 經 濟 法 法 律 課 程 環 境 類 三 個 研 究 所 環 境 論 壇 課 程 本 校 教 師 在 校 外 支 援 課 程 之 情 況 90-92, 列 於 下 表 : 支 援 開 課 的 學 校 支 援 開 課 的 教 授 開 課 課 程 系 所 名 稱 名 稱 台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環 境 教 育 研 究 梁 明 煌 副 教 授 環 境 倫 理 92 民 間 社 團 組 織 運 作 論 文 指 導 93 所 文 化 大 學 景 觀 建 築 系 梁 明 煌 副 教 授 環 境 倫 理 90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基 於 系 所 整 合 相 互 支 援 之 前 提 共 識, 本 系 教 師 歷 年 來 除 了 負 責 系 上 課 程 之 外, 亦 支 援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所 課 程 ( 國 企 系 所 全 球 運 籌 所 企 管 系 所 等 ), 並 且 每 年 均 支 援 多 項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 資 管 導 論 電 子 商 務 等 課 程 )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在 90 學 年 度, 本 所 支 援 共 同 與 通 識 教 育 6 小 時, 支 援 外 系 課 程 6 小 時 在 91 學 年 度, 本 所 支 援 共 同 與 通 識 教 育 4 小 時, 支 援 外 系 課 程 3 小 時 在 92 學 年 度, 本 所 支 援 共 同 與 通 識 教 育 11 小 時 支 援 的 課 程 包 括 生 態 旅 遊 與 環 境 解 說 環 境 教 育 環 境 解 說 與 戶 外 教 學 休 閒 生 活 品 質 休 閒 生 活 規 劃 A 休 閒 生 活 規 劃 B 觀 光 旅 館 管 理 運 動 休 閒 行 銷 學 等 136

137 (12) 課 程 有 無 明 確 的 教 學 大 綱 ( 含 目 標 進 度 教 法 教 課 書 及 參 考 書 成 績 考 核 方 式 及 office hour 等 ) 並 上 網 公 告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皆 在 學 期 初 發 給 修 課 同 學 教 學 計 畫 表, 明 訂 教 學 目 標 進 度 教 法 教 課 書 及 參 考 書 成 績 考 核 方 法 及 office hour 等 訊 息 唯 目 前 並 無 上 網 公 告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各 科 課 程 皆 由 教 師 自 行 撰 寫 課 程 大 綱, 內 含 教 學 目 標 每 週 教 學 進 度 使 用 之 教 科 書 及 參 考 書 籍, 成 績 考 核 方 式 等 未 來 將 公 告 上 網, 以 便 學 生 查 詢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各 單 位 專 兼 任 教 師 每 學 期 均 會 制 定 明 確 之 教 學 大 綱, 於 第 一 次 上 課 時 發 給 修 課 學 生, 並 公 佈 於 系 所 及 教 師 個 人 網 頁 本 校 教 務 處 並 設 置 專 門 網 頁 公 佈 全 校 各 單 位 開 授 課 程 之 課 程 規 劃 表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各 單 位 專 兼 任 教 師 每 學 期 均 會 制 定 明 確 之 教 學 大 綱, 於 第 一 次 上 課 時 發 給 修 課 學 生, 並 公 佈 於 系 所 及 教 師 個 人 網 頁 本 校 教 務 處 並 設 置 專 門 網 頁 公 佈 全 校 各 單 位 開 授 課 程 之 課 程 規 劃 表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所 授 課 程, 均 於 初 選 之 前 即 於 網 頁 上 公 告 其 教 學 大 綱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教 學 大 綱 均 有 要 求 上 網, 詳 見 各 系 所 網 站 各 科 均 有 教 學 大 綱,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亦 陸 續 公 佈 每 位 老 師 該 學 期 所 開 課 程 的 教 學 大 綱, 請 見 系 網 頁 與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137

138 各 科 均 有 教 學 大 綱,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亦 陸 續 公 佈 每 位 老 師 該 學 期 所 開 課 程 的 教 學 大 綱, 請 見 系 網 頁 會 計 學 系 各 科 均 有 教 學 大 綱,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亦 陸 續 公 佈 每 位 老 師 該 學 期 所 開 課 程 的 教 學 大 綱, 請 見 會 計 系 網 頁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所 有 課 程 規 劃 及 內 容 簡 介, 均 已 公 布 於 本 系 的 網 頁 上 ( 詳 見 ), 各 位 教 師 會 根 據 實 際 授 課 需 要, 於 每 個 學 期 初 發 給 修 課 學 生 課 程 大 綱 與 進 度 內 容, 其 中 皆 會 載 明 含 目 標 進 度 教 法 教 課 書 及 參 考 書 成 績 考 核 方 式 及 office hour 等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課 程 規 劃 之 初, 均 提 出 課 程 綱 要 並 公 告 於 網 頁, 任 課 老 師 於 每 學 期 開 學 之 初 都 要 自 行 對 同 學 提 出 教 學 大 綱 與 相 關 事 宜 ( 教 科 書 成 績 考 核 方 式 進 度 等 等 ) 及 Office Hour 之 公 告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依 學 校 規 定, 課 程 均 有 明 確 的 教 學 大 綱, 其 中 包 含 目 標 進 度 教 法 教 課 書 及 參 考 書 成 績 考 核 方 式 及 office hour 等, 並 上 網 公 告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課 程 規 劃 之 初 均 提 出 對 應 課 程 綱 要 並 公 告 於 網 頁 ( ), 任 課 老 師 於 每 學 期 開 學 之 初 多 有 自 行 對 同 學 提 出 教 學 大 綱 與 相 關 事 宜 ( 教 科 書 成 績 考 核 方 式 進 度 等 等 ) 之 公 告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每 一 門 課 程 開 課 的 內 容 均 全 部 上 網 公 告 讓 學 生 事 先 了 解 課 程 的 要 求 再 進 行 選 課 教 學 的 方 法 除 了 傳 統 的 授 課 討 論 之 外, 大 部 分 課 程 都 會 有 個 人 的 讀 書 報 告, 及 小 組 的 實 務 參 與 行 動 研 究 專 題 研 究 書 面 報 告 與 口 頭 報 告 有 些 課 程 如 城 鄉 環 境 規 劃 則 進 一 步 邀 請 花 蓮 在 地 官 員 來 所 上 聽 取 學 生 的 期 末 報 告 與 指 導 學 生 更 上 層 樓 環 境 教 育 課 程 開 設 三 年 以 來, 每 一 年 都 與 研 究 計 畫 結 合, 讓 學 生 138

139 具 有 實 務 的 體 驗, 例 如 參 與 教 育 部 的 環 境 教 育 行 動 中 程 計 畫, 全 國 的 環 境 教 育 夥 伴 會 議 的 籌 備 環 境 保 護 組 織 環 境 教 育 實 施 現 況 的 調 查 等 透 過 這 些 過 程 教 授 可 以 理 解 學 生 的 學 習 績 效 與 找 出 應 改 進 的 策 略 與 方 向 ( 本 所 網 站 )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課 程 規 劃 之 初 均 提 出 對 應 課 程 綱 要 並 公 告 於 網 頁, 任 課 老 師 於 每 學 期 開 學 之 初 多 有 自 行 對 同 學 提 出 教 學 大 綱 與 相 關 事 宜 ( 教 科 書 成 績 考 核 方 式 進 度 等 等 ) 之 公 告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各 科 均 有 教 學 大 綱,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亦 陸 續 公 佈 每 位 老 師 該 學 期 所 開 課 程 的 教 學 大 綱, 並 上 網 公 告 ( (13) 必 選 修 課 程 學 分 的 安 排 與 各 年 級 課 程 相 關 科 目 的 整 合 情 況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 一 年 級 必 修 課 程 有 專 題 研 究 一 二 教 育 研 究 法 ( 上 )( 下 ) 教 育 心 理 學 專 題 討 論 教 育 哲 學 專 題 討 論 共 11 學 分 二 年 級 必 修 課 課 程 有 專 題 研 究 三 四 教 育 議 題 專 題 討 論 ( 上 )( 下 ) 共 6 學 分 選 修 課 程 並 無 限 制 年 級 修 習 碩 專 班 : 必 修 課 程 6 學 分 論 文 ( 一 )( 二 ) 安 排 於 二 年 級 修 習, 其 餘 選 修 課 程 按 年 級 每 學 期 各 排 二 門 課 程, 由 基 礎 理 論 漸 階 進 入 實 務 課 程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學 生 畢 業 應 修 專 業 必 修 課 程 63 學 分,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22 學 分 本 系 一 年 級 課 程 以 基 礎 科 目 如 普 通 心 理 學 諮 商 心 理 學 導 論 等 為 主, 輔 以 人 際 關 係 助 人 歷 程 等 選 修 課 ; 大 二 必 修 課 程 包 括 心 理 測 驗 變 態 心 理 學 等 進 皆 課 程, 選 修 課 程 則 有 專 題 討 論 神 經 心 理 學 等, 循 序 漸 進, 以 利 學 生 熟 習 心 理 學 門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大 學 部 必 修 課 程 共 63 學 分, 大 一 18 學 分, 大 二 21 學 分, 大 三 18 學 分, 大 四 6 學 分 碩 士 班 必 修 課 程 共 17 學 分, 含 論 文 6 學 分 及 專 題 討 論 2 學 分 碩 一 11 學 分, 碩 二 6 學 分 博 士 班 必 修 課 程 共 23 學 分, 含 論 文 6 學 分 及 專 題 討 論 2 學 分, 博 一 15 學 分, 博 二 2 學 分, 博 三 6 學 分 139

140 在 修 習 時 程 安 排 上, 均 考 慮 不 同 課 程 之 關 聯 性, 讓 學 生 能 夠 建 立 紮 實 基 礎 後, 循 序 漸 進 修 習 進 階 課 程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原 則 上 每 學 期 排 定 一 到 兩 門 必 修 課, 並 且 搭 配 數 門 選 修 課 供 學 生 選 擇, 必 修 課 程 均 係 公 行 所 的 基 本 課 程, 例 如 公 共 政 策 公 共 經 濟 學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行 政 組 織 與 管 理, 這 些 基 本 必 須 課 程 也 在 正 式 所 務 評 鑑 過 程, 經 過 校 外 同 領 域 資 深 且 優 秀 的 教 授 級 評 鑑 委 員 評 定, 符 合 公 行 所 設 立 宗 旨, 也 與 其 他 科 目 之 間 具 有 學 科 間 的 主 從 架 構 與 關 聯 性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必 修 課 程 區 分 為 兩 類 : 絕 對 必 修 者 為 引 導 學 生 展 開 進 階 研 究 認 識 學 位 論 文 定 位 及 研 究 方 法 撰 寫 技 巧 的 法 學 研 究 至 於 四 大 ( 目 前 已 為 五 大 ) 專 業 法 律 領 域 則 為 相 對 必 修, 學 生 僅 須 修 足 其 中 兩 組 自 入 門 至 進 階 ( 一 及 二 ) 課 程, 其 餘 皆 為 選 修 其 宗 旨 在 於 : 引 導 學 生 跨 入 進 階 法 學 研 究 領 域 同 時, 保 留 其 依 興 趣 與 專 長 分 別 組 合 不 同 專 業 法 律 領 域 知 識, 逐 步 完 成 其 獨 力 研 究 相 關 訓 練, 並 以 論 文 大 綱 研 討 及 學 位 論 文 考 試 分 階 段 驗 收 學 習 成 果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語 傳 系 課 程 約 可 大 分 為 三 大 類, 請 見 下 表 各 科 課 程 均 循 漸 進, 一 年 級 為 基 礎 課 程, 二 年 級 開 始 有 專 業 課 程, 三 年 級 以 上 則 為 進 階 專 業 課 程 畢 業 學 分 數 為 136 學 分 ; 必 修 48 學 分 ; 選 修 45 學 分 專 業 必 修 科 目 課 目 名 稱 學 分 數 先 修 課 程 課 群 類 別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通 論 ( 上 ) 2 原 住 民 歷 史 文 化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通 論 ( 下 ) 2 原 住 民 歷 史 文 化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概 論 ( 上 ) 2 原 住 民 歷 史 文 化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概 論 ( 下 ) 2 原 住 民 歷 史 文 化 語 言 學 概 論 3 語 文 課 群 語 音 學 3 語 文 課 群 語 言 復 振 3 語 言 學 概 論 語 文 課 群 原 住 民 語 言 調 查 與 實 習 2 語 言 學 概 論 語 音 學 語 文 課 群 族 語 ( 一 ) 1 語 文 課 群 族 語 ( 二 ) 1 語 文 課 群 族 語 ( 三 ) 1 語 文 課 群 族 語 ( 四 ) 1 語 文 課 群 族 語 口 語 訓 練 ( 一 ) 1 語 文 課 群 族 語 口 語 訓 練 ( 二 ) 1 語 文 課 群 140

141 族 語 口 語 訓 練 ( 三 ) 1 語 文 課 群 族 語 口 語 訓 練 ( 四 ) 1 語 文 課 群 台 灣 原 住 民 神 話 傳 說 3 語 文 課 群 台 灣 原 住 民 文 學 3 語 文 課 群 台 灣 原 住 民 文 獻 學 導 論 3 語 文 課 群 傳 播 理 論 3 傳 播 課 群 新 聞 學 3 傳 播 課 群 廣 電 媒 介 概 論 3 傳 播 課 群 原 住 民 傳 播 議 題 3 傳 播 課 群 專 業 選 修 科 目 課 目 名 稱 學 分 數 先 修 課 程 課 群 類 別 南 島 語 言 概 論 3 語 文 課 群 語 法 學 3 語 言 學 語 文 課 群 構 詞 學 3 語 文 課 群 文 字 學 3 語 文 課 群 社 會 語 言 學 3 語 文 課 群 歷 史 語 言 學 3 語 文 課 群 語 言 哲 學 2 語 文 課 群 語 言 與 文 化 3 語 文 課 群 族 語 教 材 教 法 3 語 言 學 概 論 語 音 學 語 文 課 群 多 語 言 教 室 教 學 3 語 言 學 概 論 語 音 學 語 文 課 群 語 料 庫 語 言 學 3 語 言 學 概 論 語 文 課 群 語 言 分 析 3 語 文 課 群 閩 南 語 概 論 2 語 文 課 群 客 家 語 概 論 2 語 文 課 群 文 學 概 論 3 語 文 課 群 台 灣 文 學 史 3 語 文 課 群 少 數 民 族 文 學 概 論 3 語 文 課 群 台 灣 原 住 民 祭 儀 文 學 3 語 文 課 群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英 文 文 獻 選 讀 3 語 文 課 群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日 文 文 獻 選 讀 3 語 文 課 群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荷 蘭 文 文 獻 選 讀 3 語 文 課 群 傳 播 與 文 化 3 傳 播 課 群 語 言 與 傳 播 2 傳 播 課 群 新 聞 採 訪 與 寫 作 2 傳 播 課 群 報 導 文 學 與 族 群 研 究 2 傳 播 課 群 族 群 與 部 落 書 寫 2 報 導 文 學 與 族 群 研 究 傳 播 課 群 編 輯 實 務 3 傳 播 課 群 族 群 影 像 紀 錄 3 傳 播 課 群 141

142 記 實 攝 影 3 傳 播 課 群 族 語 傳 播 與 媒 體 應 用 3 傳 播 課 群 出 版 理 論 與 實 務 3 傳 播 課 群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概 論 3 傳 播 課 群 族 群 傳 播 政 策 與 法 規 3 傳 播 課 群 媒 介 管 理 3 傳 播 課 群 社 區 工 作 與 傳 播 3 傳 播 課 群 原 住 民 宗 教 與 傳 播 2 傳 播 課 群 傳 播 實 務 操 作 ( 上 ) 2 傳 播 課 群 傳 播 實 務 操 作 ( 下 ) 1 傳 播 課 群 民 發 所 課 程 約 可 大 分 為 二 大 類, 請 見 下 表 畢 業 學 分 數 為 34 學 分 ; 必 修 14 學 分 ; 選 修 20 學 分 專 業 必 修 科 目 課 目 名 稱 學 分 數 先 修 課 程 課 群 類 別 發 展 理 論 3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3 民 族 研 究 理 論 3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發 展 議 題 3 民 族 講 座 ( 上 ) 1 民 族 講 座 ( 下 ) 1 專 業 選 修 科 目 課 目 名 稱 學 分 數 先 修 課 程 課 群 類 別 民 族 權 理 論 3 法 政 經 濟 課 群 族 群 衝 突 研 究 3 法 政 經 濟 課 群 族 群 政 策 專 題 3 法 政 經 濟 專 題 民 族 法 學 專 題 3 法 政 經 濟 課 群 原 住 民 人 權 專 題 3 法 政 經 濟 專 題 台 灣 原 住 民 土 地 專 題 3 法 政 經 濟 課 群 南 島 民 族 專 題 3 法 政 經 濟 課 群 兩 岸 民 族 專 題 3 法 政 經 濟 專 題 經 濟 人 類 學 專 題 3 法 政 經 濟 課 群 台 灣 原 住 民 經 濟 發 展 專 題 3 法 政 經 濟 專 題 原 住 民 生 態 與 觀 光 3 法 政 經 濟 課 群 民 族 產 業 與 行 銷 3 法 政 經 濟 課 群 東 台 灣 發 展 專 題 3 法 政 經 濟 專 題 原 住 民 自 治 研 究 3 法 政 經 濟 課 群 142

143 台 灣 原 住 民 行 政 與 法 制 專 題 3 法 政 經 濟 專 題 全 球 化 與 部 落 發 展 3 法 政 經 濟 專 題 原 住 民 社 會 運 動 專 題 3 法 政 經 濟 專 題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專 題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史 專 題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台 灣 原 住 民 文 學 專 題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宗 教 與 民 族 發 展 專 題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都 市 原 住 民 專 題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原 住 民 與 傳 播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媒 體 分 析 與 批 判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文 化 地 理 學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文 化 研 究 理 論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多 元 語 言 理 論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文 本 分 析 與 文 化 批 評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社 會 語 言 學 專 題 研 究 3 社 會 文 化 專 題 原 住 民 語 言 政 策 研 究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民 族 語 言 學 研 究 專 題 3 社 會 文 化 專 題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研 究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民 族 教 育 專 題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社 會 哲 學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神 話 思 維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部 落 工 作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社 會 統 計 方 法 3 社 會 文 化 課 群 原 住 民 體 育 專 題 3 社 會 文 化 專 題 專 題 研 究 ( 一 ) 3 專 題 研 究 ( 二 ) 3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民 文 系 各 年 級 必 修 課 順 序 在 課 程 中 明 訂, 並 針 對 需 要 有 進 階 式 課 程 之 安 排, 如 先 修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再 修 田 野 工 作 及 寫 作 課 程 族 群 所 強 調 理 論 及 方 法 之 核 心 課 程 於 研 一 修 畢, 研 二 再 針 對 專 業 選 修 相 關 課 程, 未 來 配 合 博 士 班 之 設 立, 每 一 專 門 領 域 會 再 開 出 更 進 階 之 課 程 會 計 學 系 ( 課 程 結 構 圖, 如 附 件 ) 提 供 的 課 程 供 139 學 分 畢 業, 本 系 之 必 修 學 分 67 學 分, 專 業 選 修 29 學 分, 通 識 39 學 分 143

144 附 件 : 本 系 課 程 結 構 圖 商 用 英 文 計 量 及 商 管 會 計 專 業 類 法 律 類 電 腦 及 資 訊 類 會 計 實 務 類 財 務 及 會 計 進 階 課 程 其 他 商 管 課 程 本 系 課 程 約 可 大 分 為 七 大 類, 請 見 下 表 各 科 課 程 均 循 漸 進, 一 年 級 為 基 礎 課 程, 二 年 級 開 始 有 專 業 課 程, 三 年 級 以 上 則 為 進 階 專 業 課 程 一 二 年 級 時, 必 修 學 分 多, 三 四 年 級 則 選 修 科 目 增 加 各 年 級 課 程 整 合 情 況 亦 可 參 見 附 件 ; 課 規 圖 144

145 類 別 必 修 選 修 學 分 總 數 語 文 類 大 一 英 文 (6), 大 一 國 文 (3)( 為 通 識 課 程 語 文 類 (3) 16 通 識 課 程 ), 商 用 英 文 (4) 經 濟 與 計 量 類 商 用 微 積 分 (3), 統 計 (6), 管 數 量 方 法 (3) 15 理 數 學 (3), 會 計 初 級 會 計 (6) 中 級 會 計 (8) 財 報 分 析 (3), 政 府 會 計 53 高 級 會 計 (6) 成 本 會 計 (6) 審 (3), 稅 務 會 計 (3), 成 本 與 計 學 (6) 管 理 會 計 研 討 (3),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6), 銀 行 會 計 (3) 法 規 類 商 事 法 (3), 稅 務 法 規 (4) 證 交 法 (2), 民 法 概 要 (3) 12 資 訊 類 會 計 資 訊 處 理 (3) 電 概 (3), 會 計 資 料 處 理 15 (3), 電 腦 審 計 (3), 會 計 審 計 軟 體 (3) 財 務 類 財 務 管 理 (3), 投 資 學 (3), 12 公 司 會 計 與 財 務 規 劃 (3), 企 業 評 價 (3) 管 理 類 與 其 他 管 理 學 (3), 個 體 經 濟 學 (3) 管 理 心 理 學 (3) 12 總 體 經 濟 學 (3) 通 識 體 育 課 (4) 其 他 通 識 課 程 (27) 31 開 課 學 分 合 計 166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 本 系 學 士 班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數 140 學 分, 專 業 必 修 54 學 分, 專 業 選 修 43 學 分, 通 識 課 程 39 學 分, 體 育 4 學 分 2. 碩 士 班 部 份 : (1) 本 系 碩 士 班 經 營 管 理 學 程 42 學 分 ; 專 業 必 修 :27 學 分 ; 專 業 選 修 :15 學 分 (2) 本 系 碩 士 班 會 計 學 程 42 學 分 ;(1) 專 業 必 修 :21 學 分 (2) 專 業 選 修 :21 學 分 (3) 本 系 碩 士 班 資 訊 管 理 學 程 42 學 分 ;(1) 專 業 必 修 :27 學 分 (2) 專 業 選 修 :15 學 分 (4) 本 系 碩 士 學 程 在 職 進 修 專 班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數 42 學 分 1. 專 業 必 修 30 學 分 ( 含 論 文 6 學 分 ) 2. 專 業 選 修 12 學 分 3. 本 系 博 士 班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數 42 學 分 1) 專 業 必 修 27 學 分 2) 專 業 選 修 15 學 分 各 學 制 課 程 規 劃 詳 如 下 圖 : 大 學 部 課 程 關 係 圖 145

146 146 學 四. 2 學 四. 1 學 三. 1 學 二. 2 學 三. 2 學 二. 1 學 一. 2 學 一. 1 ( 一 ) 電 腦 軟 體 應 用 ( 二 ) 管 理 數 學 ( 三 ) 商 用 微 積 分 ( 四 ) 會 計 學 ( 上 ) 會 計 學 ( 下 ) ( 五 ) ( 六 ) ( 七 ) ( 八 ) 經 濟 學 原 理 個 體 篇 經 濟 學 原 理 總 體 篇 企 業 概 論 通 識 課 程 統 計 學 ( 上 ) 統 計 學 ( 下 ) 數 量 方 法 於 企 業 上 之 應 用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生 產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企 業 策 略 與 分 析 管 理 學 行 銷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僅 要 求 ( 上 ) 外 國 語 文 品 質 管 理 企 業 預 測 物 料 與 庫 存 管 理 管 理 統 計 學 企 業 模 擬 專 案 管 理 作 業 研 究 個 案 決 策 支 援 與 專 家 系 統 資 料 庫 分 析 與 管 理 電 子 商 務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管 理 會 計 學 成 本 會 計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投 資 管 理 財 政 學 金 融 市 場 財 務 計 劃 與 預 算 多 國 企 業 經 貿 策 略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貨 幣 銀 行 學 經 濟 名 著 選 讀 管 理 經 濟 學 國 際 貿 易 行 銷 策 略 行 銷 研 究 商 事 法 企 管 名 著 選 讀 消 費 者 行 為 管 理 心 理 學 商 用 英 文 寫 作 一 商 用 英 文 寫 作 二 商 用 英 文 會 話 一 商 用 英 文 會 話 二 商 事 英 文 溝 通 民 法 概 要 旅 遊 業 管 理 觀 光 旅 館 管 理 組 織 變 革 與 發 展 中 小 企 業 管 理 企 業 個 案 研 究 產 品 開 發 與 管 理 國 際 行 銷 管 理 比 較 管 理 學 非 營 利 機 構 管 理 企 業 與 公 共 政 策 服 務 管 理 組 織 文 化 企 業 診 斷 與 經 營 分 析 產 業 與 競 爭 分 析 大 陸 企 業 問 題 研 究 報 酬 管 理 勞 工 法 與 勞 工 問 題 組 織 行 為 企 業 策 略 及 分 析 決 策 模 式 與 方 法 生 產 管 理 管 理 會 計 學 財 務 管 理 行 銷 管 理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資 訊 管 理 其 他 - 國 際 貿 易 政 策 與 實 務 - 消 費 者 行 為 - 行 銷 研 究 - 客 戶 關 係 管 理 - 工 商 心 理 學 - 組 織 行 為 -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 組 織 變 革 與 發 展 - 跨 文 化 管 理 -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 商 用 資 訊 概 論 - 電 子 商 務 - 網 際 網 路 產 業 研 究 與 策 略 分 析 - 企 業 研 究 方 法 - 商 事 法 - 國 際 商 事 法 - 企 業 管 理 特 論 - 服 務 業 管 理 - 企 業 談 判 - 企 管 論 文 報 告 與 撰 寫 - 財 務 會 計 - 財 務 計 劃 與 預 算 - 投 資 學 - 國 際 金 融 -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 財 務 工 程 與 金 融 創 新 - 進 階 財 務 管 理 - 國 際 會 計 - 企 業 診 斷 與 經 營 分 析 - 行 為 會 計 學 - 中 小 企 業 經 營 分 析 - 管 理 控 制 系 統 - 模 擬 法 與 系 統 分 析 - 商 業 物 流 管 理 - 生 產 計 劃 與 排 程 - 全 面 品 質 管 理 - 供 應 鏈 模 型 設 計 與 分 析 - 網 際 網 路 產 業 研 究 與 策 略 分 析 - 決 策 支 援 及 專 家 系 統 - 優 選 化 模 式 及 應 用 - 應 用 統 計 分 析 - 商 業 環 境 與 當 前 課 題 - 跨 國 企 業 - 企 業 與 環 境 - 產 業 與 競 爭 分 析 - 經 營 策 略 理 論 說 明 : 有 者 為 必 修 課 程 碩 士 班 課 程 關 係 圖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147 本 系 必 修 課 與 選 修 課 的 安 排 除 依 照 教 育 部 相 關 指 示 外, 各 年 級 必 修 課 與 選 修 課 的 安 排 皆 特 別 注 意 均 衡 性 以 及 前 後 相 關 課 程 是 否 能 有 效 銜 接 之 順 序 與 整 合 性 如 此 以 確 保 同 學 之 學 習 效 率 及 學 習 意 願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共 設 有 必 修 課 程 七 門, 安 排 上 以 碩 一 上 下 學 期 各 三 門, 涵 蓋 物 流 倉 儲 輸 配 送 供 應 鍵 研 究 工 具 等 領 域 專 業 課 程 ; 碩 二 上 學 期 一 門 運 籌 策 略 之 整 合 型 課 程 為 原 則, 選 修 課 程 則 於 每 學 期 提 供 三 ~ 四 門 課 程 為 原 則, 碩 一 學 生 通 常 選 修 其 中 之 兩 門 本 所 由 於 學 生 來 源 背 景 較 廣 泛, 本 所 均 依 學 生 之 專 長 與 興 趣, 進 行 課 程 選 擇 之 建 議, 一 般 而 言, 學 生 之 反 應 良 好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必 修 課 與 選 修 課 的 安 排 除 依 照 教 育 部 相 關 指 示 之 外, 各 年 級 必 修 課 與 選 修 課 的 安 排 均 有 特 別 注 意 均 衡 性 以 及 前 後 相 關 課 程 是 否 能 有 效 銜 接, 以 確 保 同 學 的 學 習 效 率 及 學 習 意 願 基 本 上, 基 礎 數 理 安 排 於 大 一 與 大 二, 如 微 積 分 ( 一 二 ) 機 率 數 理 統 計 財 務 數 學 ( 一 二 ), 基 礎 必 修 課 程 也 安 排 於 大 一 與 大 二, 如 經 濟 學 原 理 ( 一 二 ) 初 級 會 計 ( 一 二 ) 財 務 管 理 投 資 學 在 大 三 與 大 四, 著 重 較 進 階 必 選 修 課 程, 如 固 定 收 益 證 券, 基 金 管 理 風 險 管 理 計 量 經 濟 學 投 資 銀 行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等 對 於 同 學 而 言, 課 程 編 排 是 循 序 漸 進 的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畢 業 學 分 為 40 學 分 必 修 課 程 共 19 學 分 包 括 三 門 專 業 必 修 課 程 如 環 境 研 究 方 法 (3 學 分 )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3 學 分 ) 永 續 發 展 專 題 (3 學 分 ), 及 專 題 討 論 (4 學 分 ) 專 題 研 究 (6 學 分 ) 其 他 21 學 分 為 專 業 選 修 學 分, 其 中 的 9 學 分, 學 生 可 以 在 外 所 選 修 對 於 已 經 獲 得 碩 士 學 位 的 學 生 也 可 以 申 請 抵 修 學 分 學 生 各 學 期 的 課 程, 以 93 年 度 為 例, 說 明 於 下 : 第 一 學 期 學 生 被 要 求 選 修 環 境 研 究 方 法 (3 學 分 ) 及 專 題 討 論 (1 學 分 ) 專 題 研 究 (1 學 分 ), 幫 助 學 生 開 始 認 識 政 策 研 究 方 法 學, 並 開 始 找 尋 個 人 的 論 文 方 向 學 生 從 自 己 決 定 的 個 人 專 題 研 究 老 師 的 開 受 課 目 中 去 獲 得 指 導, 找 出 修 課 與 研 究 方 向 其 餘 科 目 有 環 境 行 為 學 (3 學 分 ) 環 境 教 育 (3 學 分 ) 生 態 社 區 (3 學 分 ) 環 境 法 (2 學 分 ) 環 境 管 理 (3 學 分 ) 環 境 問 題 論 壇 (2 學 分 ), 可 以 由 學 生 任 意 選 修 第 二 學 期 學 生 的 必 修 選 擇 有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3 學 分 ) 專 題 討 論 (1 學 分 ) 專 題 研 究 (1 學 分 ), 其 餘 科 目 有 污 染 防 制 專 論 學 (3 學 分 ) 衝 突 管 理 (3 學 分 ) 城 鄉 發 展 專 論 (3 學 分 ) 國 際 環 境 法 (2 學 分 ) 經 濟 與 政 策 分 析 (3 學 分 ), 可 以 由 學 生 任 意 選 修 第 二 學 期 學 生 被 期 望 在 專 題 討 論 課 程 時 報 告 出 論 文 計 畫 書, 並 在 本 學 期 內 決 定 出 修 課 計 畫 第 三 學 期 學 生 的 必 修 選 擇 有 永 續 發 展 專 題 (3 學 分 ), 及 專 題 討 論 (1 學 分 ) 專 題 研 究 (2 學 分 ) 其 餘 科 目 有 風 險 管 理 (3 學 分 ) 環 境 社 會 學 (3 學 分 ) 環 境 倫 理 (3 學 分 ) 國 際 經 濟 組 織 147

148 (2 學 分 ) 自 然 保 育 決 策 專 題 (3 學 分 ), 可 以 由 學 生 任 意 選 修 第 四 學 期 的 課 程, 學 生 的 必 修 只 剩 下 專 題 討 論 (1 學 分 ) 及 專 題 研 究 (2 學 分 ) 其 餘 都 是 選 修 課 程 學 生 與 教 師 共 同 討 論 決 定 學 生 選 修 的 課 程 本 所 也 承 認 學 生 在 所 外 修 課 學 分 數 達 九 學 分 ( 約 佔 本 所 選 修 課 程 學 分 數 21 的 四 成 以 上 ), 學 生 得 以 在 本 校 其 他 系 所 中 尋 覓 專 家 教 授 來 補 強 個 人 學 習 上 的 不 足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必 修 課 與 選 修 課 的 安 排 除 依 照 教 育 部 相 關 指 示 之 外, 各 年 級 必 修 課 與 選 修 課 的 安 排 均 有 特 別 注 意 均 衡 性 以 及 前 後 相 關 課 程 是 否 能 有 效 銜 接, 以 確 保 同 學 的 學 習 效 率 及 學 習 意 願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碩 士 班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數 36 學 分, 專 業 必 修 16 學 分 ( 包 括 碩 士 論 文 6 學 分 在 內 ), 選 修 20 學 分 同 學 於 入 學 後, 與 學 術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考 量 選 擇 專 攻 方 向, 以 利 決 定 選 修 課 程 的 內 容 大 體 而 言, 必 修 課 都 排 在 研 一, 以 建 立 研 究 生 對 觀 光 遊 憩 與 研 究 方 法 的 基 本 了 解 ; 至 於 選 修 課, 則 依 據 本 所 資 源 管 理 面 休 閒 社 會 學 與 觀 光 產 業 等 三 大 領 域 來 開 課, 研 一 以 基 礎 選 修 課 程 為 主, 研 二 則 會 視 學 生 需 要 開 設 進 階 選 修 課 程 此 外, 本 所 鼓 勵 研 究 生 根 據 研 究 興 趣, 跨 系 所 或 跨 校 修 習 相 關 課 程, 以 使 課 程 間 達 到 最 佳 的 整 合 (14) 實 驗 實 作 或 校 內 外 實 習 ( 含 臨 床 實 習 ) 規 劃 情 況 及 執 行 成 效 教 育 研 究 所 目 前 仍 在 規 劃 階 段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實 習 課 程 將 於 94 學 年 度 開 展, 目 前 仍 在 規 劃 階 段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所 開 授 之 經 濟 學 原 理 及 財 經 統 計 學 課 程 均 要 求 修 課 學 生 參 與 由 博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所 講 授 之 每 週 2 小 時 實 習 課 程 148

149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本 所 目 前 並 無 實 驗 或 實 習 計 畫 或 要 求, 未 來 可 能 仿 效 政 大 與 世 新 大 學 相 關 規 定, 研 究 學 生 暑 期 實 習 制 度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無 此 情 形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系 所 相 當 重 視 田 野 調 查 工 作, 無 論 是 族 語 傳 播 祭 儀 或 部 落 工 作, 皆 要 求 學 生 實 際 的 參 訪 與 實 習 目 前 本 系 有 族 語 工 作 坊 多 媒 體 中 心 ; 未 來 還 將 設 置 民 族 智 庫 與 民 族 語 料 庫, 都 還 可 以 加 深 學 生 實 作 經 驗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完 備 文 化 田 野 工 作 實 習 課 程 文 化 田 野 工 作 不 但 是 方 法 論 的 實 踐, 也 是 提 供 學 生 與 部 落 互 動 一 重 要 的 管 道 民 文 系 第 一 屆 學 生 已 於 92 學 年 度 開 始 接 受 文 化 田 野 工 作 的 訓 練 此 課 程 未 來 將 繼 續 以 花 蓮 為 實 習 中 心, 聯 繫 花 東 海 岸 與 縱 谷 的 鄰 近 原 住 民 部 落, 形 成 一 整 個 文 化 田 野 工 作 據 點 網 絡 此 外 未 來 的 實 習 課 程 也 將 思 考 開 放 學 生 到 各 國 原 住 民 及 大 陸 少 數 民 族 地 區 進 行 田 野 工 作, 或 是 至 原 住 民 相 關 事 務 機 構 實 習 不 過 在 開 放 該 方 面 的 實 習 之 前, 相 關 課 程 和 督 導 師 資 必 先 完 備, 以 確 保 對 原 住 民 族 有 所 助 益, 達 到 最 佳 的 實 習 效 果 鑑 於 過 去 國 家 政 策 和 社 會 的 成 見 所 導 致 現 代 原 住 民 地 位 的 邊 緣 化, 民 文 系 除 了 從 巨 視 面 提 供 理 論 面 對 問 題 的 探 究 外, 也 將 提 供 實 質 的 社 會 服 務 課 程,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的 專 業 知 識 與 訓 練, 讓 民 文 系 學 生 瞭 解 與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與 文 化 相 關 之 國 內 外 政 策 及 法 令, 也 藉 此 訓 練 學 生 具 有 將 來 報 考 原 住 民 族 社 會 行 政 人 員 特 考 以 及 未 來 原 住 民 社 會 行 政 人 員 的 新 職 種, 具 有 真 正 服 務 原 住 民 族 需 要 的 能 力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每 學 期 所 開 課 程 各 科 均 有 助 教 代 領 實 習, 幫 助 同 學 課 業 複 習 討 論, 小 考 等 事 宜 小 考 分 數 實 際 計 入 各 科 成 績 學 生 出 席 率 高, 普 遍 覺 得 實 習 課 對 學 生 個 人 的 學 習 有 幫 助, 助 教 也 能 適 時 幫 助 解 惑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於 大 三 開 設 企 業 實 習 課 程, 此 課 程 並 由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協 助 學 生 企 業 實 習 的 進 行, 大 學 學 部 學 生 大 三 暑 假 時 會 先 安 排 學 生 至 各 知 名 企 業 實 習 二 個 月, 學 生 於 學 期 中 需 提 出 暑 期 實 習 的 心 得 報 149

150 告, 以 加 強 學 生 對 管 理 學 理 論 與 實 務 運 作 的 瞭 解 與 體 驗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大 學 部 為 大 二 學 生, 尚 未 有 實 驗 實 作 或 校 外 實 習 之 情 況, 目 前 正 規 劃 下 學 年 大 學 部 校 外 實 習 之 作 業 辦 法 碩 士 班 則 未 規 劃 實 習 乃 因 本 校 地 處 偏 遠, 東 部 地 區 亦 缺 乏 實 習 之 場 所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並 無 實 驗 或 實 習 課 程, 然 為 充 實 碩 士 班 學 生 之 實 務 經 驗, 每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本 所 均 邀 請 與 運 籌 管 理 相 關 之 知 名 業 界 人 士, 來 所 進 行 6~9 小 時 之 workshop 討 論, 或 至 企 業 或 公 共 設 施 参 訪, 並 安 排 學 生 有 機 會 於 暑 期 至 業 界 實 習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教 學 方 面, 本 系 僅 有 財 務 軟 體 應 用, 教 授 學 生 使 用 基 礎 的 財 務 軟 體 本 課 程 在 管 理 學 院 電 腦 教 室 授 課, 讓 學 生 有 親 手 操 作 的 經 驗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因 隸 屬 管 理 學 院, 創 立 以 來 並 無 實 驗 課 程 的 開 設 規 劃 雖 然 本 所 授 課 教 師 在 環 境 污 染 控 制 課 程 可 能 讓 學 生 進 行 田 野 調 查 部 分, 但 只 有 少 數 學 生 有 此 需 要 目 前 實 驗 室 是 借 用 在 本 校 環 保 組 的 污 水 處 理 廠 的 閒 置 空 間 內 永 續 發 展 專 題 原 本 為 本 所 入 門 課 程, 因 為 接 受 評 鑑 委 員 的 建 議, 本 所 教 師 決 定 改 為 94 年 第 一 學 期 中 開 設, 構 想 是 一 門 專 業 實 習 的 課 程, 讓 已 經 經 過 一 年 級 的 課 程 的 學 生 以 分 組 方 式, 去 練 習 稍 具 專 業 環 境 政 策 技 能, 在 該 學 期 授 課 教 師 規 劃 的 專 業 個 案 操 作 下, 去 實 地 操 作 並 發 現 不 足 之 處, 強 化 他 們 第 二 年 的 學 習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教 學 方 面, 本 系 實 作 課 程 以 電 腦 實 習 為 主, 各 課 程 均 有 分 配 助 教 名 額 來 協 助 教 師 進 行 ; 課 程 規 劃 方 面, 制 定 實 務 專 題 專 題 設 計 專 案 開 發 專 案 管 理 等 一 系 列 必 修 課 程, 導 以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財 務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生 產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行 銷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決 策 支 援 與 專 家 系 統 人 工 智 慧 導 論 等 必 ( 選 ) 課 程, 並 且 透 過 畢 業 專 題 制 度, 來 建 立 學 生 應 用 Oracle (ERP, DB, CRM, e-learning), IBM (KM/Lotus Notes), MS 等 平 台 開 發 資 訊 系 統 的 能 力 並 以 畢 業 成 果 展 的 形 式, 鼓 勵 學 生 全 心 務 實 投 入 150

151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每 學 期 都 會 在 課 程 中 安 排 短 期 的 實 作 或 校 外 實 習, 寒 暑 假 亦 會 視 學 生 需 要 安 排 校 外 實 習, 經 常 合 作 的 單 位 包 括 國 家 公 園 林 務 局 花 蓮 縣 政 府 民 間 環 保 團 體 地 方 文 史 工 作 室 原 住 民 社 區 地 方 觀 光 業 者 等, 執 行 成 效 頗 佳, 使 學 生 能 在 實 務 中 檢 驗 理 論, 並 間 接 達 到 社 會 服 務 的 貢 獻 (15) 學 生 學 習 成 績 之 評 定 方 法 教 育 研 究 所 由 各 科 老 師 自 行 決 定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校 每 學 期 於 學 期 末 規 定 學 師 務 必 上 網 進 行 教 師 評 鑑, 以 極 差 至 極 佳 之 5 分 量 表, 進 行 評 鑑, 評 量 項 目 共 9 題, 包 括 教 師 課 前 準 備 教 師 之 教 學 態 度 教 師 缺 課 早 退 情 況 教 師 具 豐 富 本 科 知 識 啟 發 同 學 思 考 等 依 據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教 師 基 本 績 效 評 量 辦 法, 任 教 滿 兩 年 之 教 師, 每 二 年 需 接 受 一 次 教 學 研 究 服 務 之 評 量, 要 求 大 學 部 課 程 評 鑑 高 於 3.0, 及 研 究 所 課 程 評 鑑 高 於 3.5 的 課 程 比 例 要 大 於 0.5 始 為 合 格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校 之 成 績 評 量 方 法, 採 等 第 制 而 非 一 般 之 百 分 比 制 度 因 此, 學 生 較 少 於 分 數 錙 銖 必 較, 學 生 彼 此 之 間 及 師 生 之 間 互 動 良 好, 此 為 一 般 國 內 大 學 較 為 難 得 的 情 況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本 校 之 成 績 評 量 方 法, 採 等 第 制 而 非 一 般 之 百 分 比 制 度 因 此, 學 生 較 少 於 分 數 錙 銖 必 較, 學 生 彼 此 之 間 及 師 生 之 間 互 動 良 好, 此 為 一 般 國 內 大 學 較 為 難 得 的 情 況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在 學 術 及 講 學 自 由 的 前 提 下, 本 所 教 師 均 依 本 校 規 定 評 定 學 習 成 績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學 生 成 績 評 定 均 於 課 綱 中 明 訂, 並 要 求 教 師 評 分 以 東 華 整 體 成 績 狀 況 為 參 考, 以 避 免 偏 高 或 偏 151

152 低 的 現 象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學 生 成 績 評 定 均 於 課 綱 中 明 訂, 並 要 求 教 師 評 分 以 東 華 整 體 成 績 狀 況 為 參 考, 以 避 免 偏 高 或 偏 低 的 現 象 會 計 學 系 各 科 教 師 在 學 期 初 均 公 佈 教 學 大 綱, 指 定 教 科 書 及 參 考 書, 有 成 績 評 定 方 法 及 標 準, 成 績 評 定 客 觀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學 生 學 習 成 績 之 評 定 方 法 係 由 授 課 教 師 自 行 決 定 較 常 見 的 成 績 評 定 方 式 為 考 試 口 頭 報 告 書 面 報 告 等 方 式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由 任 課 教 師 於 開 學 之 初 公 告 成 績 考 核 標 準, 以 此 作 為 整 個 學 期 教 學 評 量 依 據, 於 期 末 考 學 期 結 束 後, 公 告 之 成 績 登 錄 期 限 內 由 電 腦 系 統 將 同 學 分 數 繳 交 至 教 務 處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依 學 校 規 定 本 所 課 程 之 成 績 評 定 方 法 於 開 課 時 均 需 公 告, 本 所 之 成 績 評 定 方 法 多 以 考 試 書 面 暨 口 頭 報 告 以 及 作 業 之 方 式 為 主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由 任 課 教 師 於 開 學 之 初 公 告 成 績 考 核 標 準, 以 此 作 為 整 個 學 期 教 學 評 量 依 據, 於 期 末 考 學 期 結 束 後, 公 告 之 成 績 登 錄 期 限 內 由 電 腦 系 統 將 同 學 分 數 繳 交 至 教 務 處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每 一 門 課 程 的 學 生 學 習 成 績 評 定 方 法 都 公 布 在 開 學 的 課 程 規 定 中, 原 則 上 都 包 括 作 業 演 講 報 告 與 上 課 參 與 情 形 比 例 由 各 教 師 自 訂 152

153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由 任 課 教 師 於 開 學 之 初 公 告 成 績 考 核 標 準, 以 此 作 為 整 個 學 期 教 學 評 量 依 據, 於 期 末 考 學 期 結 束 後, 公 告 之 成 績 登 錄 期 限 內 由 電 腦 系 統 將 同 學 分 數 繳 交 至 教 務 處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所 上 課 程 都 有 明 確 的 教 學 大 綱, 說 明 成 績 之 評 定 方 法 與 配 分 方 式, 在 開 學 第 一 週 即 向 學 生 公 布, 成 績 之 評 定 視 課 程 性 質 而 有 多 元 的 方 法, 包 括 報 告 論 文 短 評 省 思 札 記 導 讀 田 野 實 作 社 會 關 懷 等 (16) 教 學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研 究 空 間 圖 書 資 源 使 用 情 形 在 類 組 內 互 相 支 援 情 況 教 育 研 究 所 教 學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及 教 室 皆 能 互 相 支 援, 至 於 圖 書 資 源 方 面, 本 所 每 年 定 期 購 置 期 刊 圖 書, 放 置 於 本 校 圖 書 館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之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與 空 間, 目 前 有 心 理 實 驗 室 一 間, 含 2 間 個 別 諮 商 室,1 間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室,1 間 團 體 諮 商 室,1 間 控 制 室,1 間 儀 器 室,1 間 個 案 資 料 儲 藏 室, 儀 器 設 備 包 括 :SuperLab 人 因 心 理 反 應 實 驗 裝 置 及 Lisrel 線 性 結 構 關 係 軟 體 ; 心 測 整 合 計 算 機 ; 焦 慮 控 制 系 統 ; 生 理 回 饋 治 療 機 ; 諮 商 監 控 設 備, 空 間 與 設 備 在 類 組 內 之 支 援, 目 前 仍 在 規 劃 中, 未 來 可 與 類 組 內 相 關 系 所 進 行 跨 系 所 之 計 畫 案 本 系 之 教 學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與 空 間, 目 前 僅 由 本 系 教 師 進 行 籌 劃 與 維 護, 與 校 內 其 他 類 組 之 支 援 尚 待 統 籌 規 劃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各 項 教 學 研 究 所 需 設 備 的 購 置 均 由 系 預 算 委 員 會 決 定, 任 課 教 師 如 有 任 何 需 要, 在 預 算 許 可 的 範 圍 內 都 優 先 滿 足 經 濟 系 現 有 教 師 研 究 室 14 間, 博 碩 士 班 研 究 室 各 1 間 將 近 60% 資 本 門 經 費 用 於 購 買 圖 書 訂 閱 期 刊, 並 有 10% 經 費 與 管 理 學 院 合 訂 電 子 期 刊 ProQuest ABI/Info EconLit 以 及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產 業 資 料 庫 (TIE) 長 期 以 來, 經 濟 系 投 入 相 當 數 額 經 費 用 於 購 經 濟 新 報 資 料 庫,90 學 年 度 獲 得 教 育 部 輔 導 新 設 國 立 大 學 健 全 發 展 計 畫 補 助 330 萬 元, 供 全 校 各 單 位 共 同 使 用 並 於 91 學 年 獲 得 教 育 部 輔 導 新 設 國 立 大 學 健 全 發 展 計 畫 補 助 11 萬 元, 購 置 電 腦 伺 服 器 1 台, 提 供 全 系 師 生 使 用 各 項 資 訊 軟 體 及 分 享 研 究 資 源 153

154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目 前 計 有 系 所 及 系 所 主 管 辦 公 室 4 間 ( 總 約 50 坪 ) 專 任 教 師 研 究 室 計 有 9 間 ( 每 間 各 約 6~8 坪 ) 會 議 室 2 間 ( 各 約 10 坪 ) 研 究 生 研 討 室 兩 間 ( 各 約 20 坪 ), 總 分 配 之 可 使 用 面 積 約 為 180 坪 另 外, 各 協 助 整 合 之 系 所 及 校 內 共 同 教 學 大 樓 及 圖 書 館 空 間 亦 均 可 提 供 其 所 配 置 空 間 供 公 行 所 使 用 本 校 將 完 成 工 學 院 大 樓 未 來 二 年 將 陸 續 完 成 民 族 學 院 及 生 物 技 術 實 驗 大 樓 等 二 項 硬 體 建 築 後, 亦 可 提 供 空 間 使 用, 如 此, 應 可 足 敷 公 行 所 未 來 發 展 所 需 公 行 所 現 有 專 業 圖 書 期 刊 : 中 文 圖 書 32,955 種 43,756 冊 ; 外 文 圖 書 16,931 種 19,193 冊 ; 中 文 期 刊 150 多 種 ; 外 文 期 刊 70 多 種 ; 中 文 視 聽 資 料 1,059 種 2,146 件 ; 西 文 視 聽 資 料 177 種 225 件 ; 資 料 庫 456 種 每 學 年 度 擬 增 購 中 西 文 類 圖 書 200~500 冊 ; 中 西 文 期 刊 15 種, 資 料 庫 5 種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均 撥 有 研 究 室, 但 分 散 於 文 學 院 與 共 同 大 樓, 教 師 之 間 及 其 與 學 生 間 互 動 不 免 受 影 響 此 外, 本 所 配 有 小 型 教 室 一 間, 與 學 生 研 究 室 內 研 討 空 間 相 互 搭 配, 提 供 小 班 教 學 所 需 空 間 教 室 內 配 備 有 單 槍 投 影 機 白 板 黑 板 課 桌 椅 等 基 本 教 學 設 施 本 所 另 備 有 手 提 電 腦 數 位 錄 音 機 數 位 錄 影 機 等 電 子 設 備 本 所 除 使 用 教 科 書 法 條 及 案 例 資 料 等 傳 統 教 材 之 外, 本 校 所 分 配 圖 書 經 費 亦 儘 量 用 以 添 購 學 生 由 入 門 而 進 階 研 讀 各 法 學 專 業 領 域 所 需 為 主 至 於 教 師 所 需 較 為 專 門 ( 尤 其, 以 英 文 以 外 其 他 外 文 出 版 的 ) 圖 書 資 料, 除 新 進 人 員 外, 優 先 透 過 國 科 會 及 各 公 私 機 構 研 究 計 畫 所 申 請 經 費 支 應 此 外, 本 所 亦 將 持 續 與 本 校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合 訂 WestLaw 等 線 上 法 律 資 料 庫, 使 本 所 師 生 在 法 律 專 業 圖 書 資 源 極 為 有 限 的 條 件 下, 仍 能 勉 力 趕 上 各 法 學 專 業 領 域 內 的 最 新 發 展 趨 勢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圖 書 均 在 總 圖 書 館 中, 大 家 得 以 共 享 資 源 研 究 儀 器 與 空 間, 以 教 師 研 究 室 為 主, 添 購 必 要 用 品, 系 所 教 學 儀 器 則 放 在 系 所 辦, 並 訂 有 借 用 辦 法, 開 放 系 所 師 生 使 用, 若 有 不 足 時, 就 近 向 同 院 系 所 借 用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圖 書 均 在 總 圖 書 館 中, 大 家 得 以 共 享 資 源 研 究 儀 器 與 空 間, 以 教 師 研 究 室 為 主, 添 購 必 要 用 品, 系 所 教 學 儀 器 則 放 在 系 所 辦, 並 訂 有 借 用 辦 法, 開 放 系 所 師 生 使 用, 若 有 不 足 時, 就 近 向 同 院 系 所 借 用 又, 本 系 因 有 多 媒 體 中 心 相 關 基 本 器 材 尚 稱 完 備 未 來 還 將 添 購 語 料 庫 設 備, 強 化 本 系 族 語 研 究 教 學 的 功 能 154

155 會 計 學 系 管 理 學 院 有 電 腦 教 室 ERP 中 心, 支 援 各 系 電 腦 相 關 課 程 的 教 學 有 電 腦 資 源 小 組 負 責 規 劃, 訂 有 使 用 辦 法, 較 師 如 有 需 要, 提 出 申 請, 即 可 使 用 由 各 系 提 供 工 讀 生 經 費 維 護 這 些 電 腦 資 源 研 究 資 料 庫 有 經 濟 新 報, 真 像 王 等 資 料 庫, 提 供 教 師 研 究, 由 圖 書 館 統 籌 保 管, 全 校 教 師 由 計 算 機 中 心 幫 忙 維 護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設 有 系 電 腦 室 與 圖 書 室 可 供 學 生 使 用 而 博 士 班 亦 設 有 專 用 研 究 室, 內 配 備 有 包 括 電 腦 印 表 機 電 話 等 基 本 的 研 究 設 備 同 時 系 辦 公 室 備 置 有 各 項 教 學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足 供 教 師 與 學 生 教 學 研 究 使 用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在 圖 書 部 分, 每 年 度 編 列 圖 書 書 目 提 供 圖 書 館 作 為 當 年 新 購 書 籍 之 用 電 腦 軟 硬 體 除 了 東 華 大 學 電 算 中 心 提 供 部 分 支 援 以 外, 管 理 學 院 提 供 電 腦 教 室 與 ERP/KM 中 心, 以 支 援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需 研 究 與 實 驗 空 間 則 顯 不 足, 有 待 日 後 改 善 本 系 之 設 備 研 究 空 間 圖 書 資 源 只 要 外 系 向 本 系 管 理 人 員 出 借 皆 可 支 援 外 系, 外 系 亦 可 出 借 本 系, 互 相 支 援 情 形 良 好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購 置 之 圖 書 期 刊 及 電 子 資 料 庫 均 置 於 本 校 圖 書 館 供 全 校 使 用, 本 所 購 置 之 軟 體 則 公 佈 在 網 站, 鼓 勵 他 所 系 借 用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研 究 空 間 包 括 一 間 綜 合 處 理 所 務 的 所 辦 公 室 ( 含 所 長 辦 公 室 ), 六 間 供 所 內 專 任 教 師 研 究 之 用 的 教 師 研 究 室 儀 器 設 備 包 括 單 槍 投 影 機 錄 放 影 機 幻 燈 機 電 腦 與 網 路 影 印 機 等 儀 器 設 備 電 腦 軟 硬 體 除 了 東 華 大 學 電 算 中 心 提 供 部 分 支 援 以 外, 管 理 學 院 提 供 電 腦 教 室 與 ERP/KM 中 心, 以 支 援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所 需 研 究 與 實 驗 空 間 則 顯 不 足, 有 待 日 後 改 善 圖 書 資 源 均 由 圖 書 館 統 一 管 理, 與 全 校 系 所 共 享 圖 書 部 分, 每 年 度 編 列 圖 書 書 目 提 供 圖 書 館 作 為 當 年 新 購 書 籍 之 依 據 至 目 前 為 止, 中 外 文 圖 書 約 數 千 冊, 中 外 文 期 刊 數 百 種 此 外, 本 校 圖 書 館 的 線 上 資 料 庫, 有 目 前 世 界 最 先 進 最 齊 全 的 學 術 研 究 蒐 尋 網 站, 例 如 :SSCI SCI Econlit Academic Search Elite Cambridge Science Abstract STICNET 美 加 地 區 各 大 學 博 碩 士 論 文 索 引 摘 要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摘 要 檢 索 系 統 聯 合 國 官 方 文 件 中 華 民 國 期 刊 論 文 索 引 影 像 系 統 等, 在 蒐 集 文 獻 及 資 料 上, 非 常 有 助 益 155

156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每 位 教 師 分 配 到 一 間 個 人 的 研 究 室, 每 一 年 級 的 研 究 生 有 一 間 研 究 室, 配 有 電 腦 與 資 訊 設 備 並 暫 時 借 用 污 水 處 理 廠 作 為 環 工 研 究 室 以 存 放 實 驗 室 設 備 所 有 教 學 設 備 全 部 由 所 辦 來 統 一 管 理, 電 腦 設 備 也 存 放 在 環 境 規 劃 研 究 室 中, 所 有 老 師 助 理 與 學 生 均 可 以 使 用 本 所 往 年 在 學 校 核 定 的 圖 書 設 備 中 畫 出 高 達 7 成 的 經 費 比 利 用 來 購 買 法 律 的 圖 數 資 料 庫, 及 期 刊 環 境 專 業 圖 書, 全 部 放 在 學 校 圖 書 館 內 給 全 校 師 生 使 用 本 所 初 創 不 久, 專 業 圖 書 期 刊 資 源 之 質 與 量 都 還 不 能 滿 足 師 生 教 學 研 究 之 需 要 尤 其 是 環 境 議 題 複 雜 多 元, 只 能 針 對 與 研 究 教 學 有 關 的 主 題 相 關 者 才 會 優 先 採 購 大 部 分 的 經 費 已 採 購 環 境 法 律 資 料 庫 為 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圖 書 部 分, 每 年 度 編 列 圖 書 書 目 提 供 圖 書 館 作 為 當 年 新 購 書 籍 之 依 據 電 腦 軟 硬 體 除 了 東 華 大 學 電 算 中 心 提 供 部 分 支 援 以 外, 管 理 學 院 提 供 電 腦 教 室 與 ERP/KM 中 心, 以 支 援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所 需 研 究 與 實 驗 空 間 則 顯 不 足, 有 待 日 後 改 善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的 教 學 設 備 可 分 為 空 間 儀 器 設 備 與 圖 書 期 刊 等 三 類 研 究 空 間 包 括 一 間 綜 合 處 理 所 務 的 所 辦 公 室 ( 含 所 長 辦 公 室 ),4 間 供 所 內 專 任 教 師 研 究 之 用 的 教 師 研 究 室, 一 間 供 會 議 或 上 課 使 用 的 討 論 室, 及 4 間 研 究 生 研 究 室, 另 外 還 有 單 槍 投 影 機 錄 放 影 機 幻 燈 機 電 腦 與 網 路 影 印 機 等 儀 器 設 備 至 於 圖 書 資 源, 至 目 前 為 止 所 購 置 圖 書 及 期 刊 之 冊 數 與 種 類 均 豐, 含 中 外 文 圖 書 約 數 千 冊, 中 外 文 期 刊 數 十 種, 此 外, 本 校 圖 書 館 的 線 上 資 料 庫, 有 目 前 世 界 最 先 進 最 齊 全 的 學 術 研 究 蒐 尋 網 站, 例 如 :ERIC BSP IDEAL Academic Search Elite Cambridge Science Abstract STICNET 美 加 地 區 各 大 學 博 碩 士 論 文 索 引 摘 要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摘 要 檢 索 系 統 聯 合 國 官 方 文 件 中 華 民 國 期 刊 論 文 索 引 影 像 系 統 等, 在 蒐 集 文 獻 及 資 料 上, 非 常 有 助 益 本 所 的 空 間 與 儀 器 設 備 等 資 源, 與 自 然 資 源 所 與 環 境 政 策 所 常 互 相 支 援, 至 於 圖 書 期 刊, 均 由 圖 書 館 統 一 管 理, 與 全 校 系 所 共 享 (17) 教 學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研 究 空 間 提 供 規 劃 維 護 情 形 及 與 校 內 其 他 類 組 相 互 支 援 情 況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之 教 學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與 空 間, 由 本 所 教 師 進 行 籌 劃 與 維 護, 與 校 內 其 他 類 組 之 支 援 尚 待 統 籌 規 劃 156

157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之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與 空 間, 目 前 有 心 理 實 驗 室 一 間, 含 2 間 個 別 諮 商 室,1 間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室,1 間 團 體 諮 商 室,1 間 控 制 室,1 間 儀 器 室,1 間 個 案 資 料 儲 藏 室, 儀 器 設 備 包 括 :SuperLab 人 因 心 理 反 應 實 驗 裝 置 及 Lisrel 線 性 結 構 關 係 軟 體 ; 心 測 整 合 計 算 機 ; 焦 慮 控 制 系 統 ; 生 理 回 饋 治 療 機 ; 諮 商 監 控 設 備, 空 間 與 設 備 在 類 組 內 之 支 援, 目 前 仍 在 規 劃 中, 未 來 可 與 類 組 內 相 關 系 所 進 行 跨 系 所 之 計 畫 案 本 系 之 教 學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與 空 間, 目 前 僅 由 本 系 教 師 進 行 籌 劃 與 維 護, 與 校 內 其 他 類 組 之 支 援 尚 待 統 籌 規 劃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各 項 教 學 研 究 設 備 均 有 專 人 負 責 管 理, 並 有 1 名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負 責 維 護 所 有 電 腦 資 訊 設 備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本 所 辦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期 間, 視 聽 器 材 主 動 向 相 關 系 所 借 用, 本 所 前 項 儀 器 設 備 與 空 間, 也 歡 迎 其 他 系 所 於 教 學 以 及 活 動 辦 理 期 間 借 用, 一 般 課 程 教 室 採 全 校 性 跨 院 支 援 教 室 空 間, 以 解 決 教 室 不 足 問 題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學 生 共 用 一 間 多 座 位 的 學 生 研 究 室, 其 內 建 置 連 網 電 腦 印 表 機 影 印 機 及 學 生 專 用 法 律 圖 書, 並 於 學 生 制 訂 自 律 規 範 後 移 交 其 自 我 管 理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由 於 民 族 學 院 硬 體 工 程 未 完 成, 本 系 所 研 究 室 大 致 由 圖 書 館 ( 六 樓 ) 共 同 科 大 樓 支 援 儀 器 設 備 的 購 置, 亦 先 就 最 基 本 者 為 主, 維 護 情 況 大 致 良 好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目 前 有 系 所 及 系 所 主 管 辦 公 室 2 間 專 任 教 師 研 究 室 13 間 研 究 生 室 1 間 多 媒 體 剪 輯 工 作 室 1 間 本 所 所 需 教 學 研 究 空 間 皆 有 預 為 規 劃, 在 民 族 學 院 教 學 大 樓 未 完 工 前, 擬 先 撥 用 文 學 院 大 樓 及 圖 書 館 部 分 空 間 作 為 辦 公 及 研 究 之 用 157

158 會 計 學 系 管 理 學 院 有 電 腦 教 室 ERP 中 心, 支 援 電 腦 相 關 課 程 的 教 學 有 電 腦 資 源 小 組 負 責 規 劃, 訂 有 使 用 辦 法, 較 師 如 有 需 要, 提 出 申 請, 即 可 使 用 由 各 系 提 供 工 讀 生 經 費, 由 資 管 系 負 責 維 護 研 究 資 料 庫 有 經 濟 新 報, 真 像 王 等 資 料 庫, 提 供 教 師 研 究, 由 圖 書 館 負 責 保 管, 由 計 算 機 中 心 幫 忙 維 護 將 來 可 採 買 時 報 資 料 庫 及 Mergent On line 等 資 料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之 教 學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與 空 間, 目 前 僅 由 本 系 教 師 進 行 籌 劃 與 維 護 本 系 與 院 其 他 系 所 在 教 學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研 究 空 間 的 使 用 上 均 以 互 惠 互 利, 相 互 支 援 為 原 則 目 前 在 各 項 設 備 與 研 究 空 間 的 相 互 支 援 情 況 尚 稱 良 好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校 一 般 課 程 教 室 採 全 校 性 跨 院 支 援 教 室 空 間, 以 解 決 教 室 不 足 問 題 ; 然 專 屬 之 研 究 討 論 空 間 目 前 仍 然 較 為 缺 乏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目 前 空 間 因 整 體 空 間 不 足 而 略 小 於 學 校 之 一 般 規 定, 除 教 師 均 有 個 人 研 究 室 及 所 辦 公 室 外, 在 有 限 空 間 下, 碩 士 班 學 生 均 有 足 夠 之 空 間 以 全 天 24 小 時 之 方 式 使 用, 其 中 包 含 充 份 之 電 腦 及 管 理 軟 體 可 供 利 用 在 維 護 上 則 由 所 上 助 理 與 同 學 以 自 主 管 理 之 方 式 處 理, 執 行 成 效 良 好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管 理 學 院 電 腦 教 室 與 東 華 大 學 電 算 中 心 支 援 部 分 電 腦 課 程 上 課 設 施 與 空 間, 一 般 課 程 教 室 多 採 全 校 性 跨 院 支 援 教 室 空 間, 以 解 決 教 室 不 足 問 題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學 校 分 配 給 本 所 每 位 教 師 一 間 個 人 研 究 室, 三 個 年 級 每 一 年 級 的 研 究 生 15 位 學 生 有 一 間 研 究 室 此 外 有 2 間 教 室,1 間 為 普 通 教 室, 另 1 間 作 為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用 電 腦 教 室, 此 外 並 暫 時 借 用 污 水 處 理 廠 作 為 環 工 研 究 室 以 存 放 實 驗 室 設 備 此 實 驗 室 得 等 到 工 學 院 大 樓 完 工 後 才 會 正 式 建 置 本 所 盡 量 在 能 力 範 圍 內 提 供 教 學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研 究 空 間 與 校 內 其 他 學 類 相 互 支 援 使 用 例 如 在 文 學 院 的 上 課 教 室 在 未 上 課 時 間 也 都 借 給 師 資 培 育 課 程 使 用, 所 上 建 置 的 環 境 規 劃 研 究 室 的 地 理 資 訊 設 備,93 年 度 上 學 期 也 提 供 運 動 休 閒 系 原 有 蘭 教 授 開 設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課 程 使 用 本 所 辦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期 間, 視 聽 器 材 也 是 主 動 向 相 關 系 所 借 用 158

159 本 所 教 學 設 備 的 借 用 均 由 所 辦 及 研 究 生 來 管 理, 及 所 上 並 聘 僱 有 資 訊 維 護 經 驗 的 學 生 協 助 進 行 初 步 的 維 護 儀 器 如 果 嚴 重 損 壞 保 養, 還 是 交 由 專 業 公 司 派 人 進 行 維 修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東 華 大 學 電 算 中 心 支 援 部 分 電 腦 課 程 上 課 設 施 與 空 間, 一 般 課 程 教 室 採 全 校 性 跨 院 支 援 教 室 空 間, 以 解 決 教 室 不 足 問 題 ; 然 專 屬 研 究 討 論 空 間 目 前 仍 然 較 為 缺 乏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所 上 研 究 儀 器 設 備 與 研 究 空 間, 目 前 編 列 維 護 費 用, 請 專 人 加 以 維 護, 以 延 長 其 使 用 設 備 在 儀 器 設 備 維 護 上, 本 所 與 自 然 資 源 所 與 環 境 政 策 所 亦 常 互 相 支 援 (18) 協 助 教 師 強 化 教 學 能 力 之 措 施 情 形 教 育 研 究 所 資 深 教 師 與 新 進 教 師 交 換 教 學 經 驗 與 心 得, 協 助 強 化 教 學 能 力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利 用 學 校 執 行 的 教 學 評 鑑 調 查 表, 系 主 任 會 把 評 鑑 結 果 轉 寄 給 各 別 教 師, 需 要 教 學 改 善 的 科 目, 會 請 教 師 能 注 意 教 學 並 設 法 改 善 本 系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院 內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可 激 勵 教 師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本 系 教 師 每 門 課 程 皆 會 印 發 授 課 大 綱 供 學 生 參 考, 每 門 課 皆 依 課 程 需 要 輔 以 課 程 教 具, 如 人 腦 模 型 的 使 用 上 課 採 互 動 教 學, 或 輔 以 影 片 等, 並 要 求 學 生 繳 交 影 片 讀 書 報 告, 養 成 學 生 蒐 集 資 料 深 入 探 討 某 一 專 題, 培 養 學 生 思 考 獨 立 研 究 之 能 力 部 分 課 程 邀 請 校 外 相 關 助 人 機 構, 使 學 生 近 一 步 了 解 實 務 工 作 之 狀 況 本 系 每 個 班 級 皆 配 置 兩 位 導 師, 可 積 極 輔 導 學 生 之 課 業 生 活 情 緒 等 狀 況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除 鼓 勵 新 進 教 師 參 與 教 務 處 所 舉 辦 之 教 學 研 討 會 外, 資 深 教 師 亦 利 用 各 種 機 會 與 新 進 教 師 交 換 教 學 經 驗 與 心 得, 協 助 新 進 教 師 強 化 教 學 能 力 159

160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爲 了 鼓 勵 各 專 任 與 兼 任 教 師 強 化 教 學 能 力, 除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以 及 觀 摩 優 良 教 師 獎 的 評 比, 並 且 不 時 舉 辦 教 師 之 間 的 聯 誼, 交 流 教 學 經 驗 其 次, 公 行 所 積 極 添 購 最 新 的 資 訊 與 電 腦 化 器 具 設 備, 例 如 手 提 電 腦 攜 帶 式 硬 碟, 未 來 還 將 添 購 影 片 剪 輯 軟 硬 體, 為 教 師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建 立 良 好 的 環 境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配 合 本 校 優 良 教 師 教 學 心 得 交 換 活 動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目 前 系 所 盡 量 提 供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並 訂 閱 教 師 所 需 學 術 期 刊, 教 師 亦 能 將 研 究 成 果 反 應 在 教 學 工 作 上 又, 為 加 強 系 所 同 仁 研 究 交 流,93 學 年 度 起 教 師 們 輪 流 做 心 得 報 告, 每 月 至 少 一 次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目 前 系 所 盡 量 提 供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並 訂 閱 教 師 所 需 學 術 期 刊, 教 師 亦 能 將 研 究 成 果 反 應 在 教 學 工 作 上 會 計 學 系 計 畫 替 各 教 師 製 作 專 屬 教 學 網 站, 尚 在 進 行 中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定 期 舉 行 系 務 會 議 與 教 學 研 討 會, 針 對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所 遇 見 的 相 問 題 集 思 廣 益, 並 促 進 各 教 師 教 學 經 驗 的 交 流, 以 強 化 教 師 教 學 能 力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目 前 將 透 過 資 深 教 授 ( 鄭 治 明 教 授 張 國 忠 教 授 及 陳 啟 斌 教 授 ) 來 引 領 年 輕 教 師 改 善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成 效, 並 持 續 加 強 教 學 軟 硬 體 設 備, 以 提 升 教 學 水 準 與 學 習 效 果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將 學 校 分 配 之 研 究 生 獎 助 學 金 配 額, 分 配 給 需 要 TA 但 學 校 並 無 提 供 資 源 之 課 程, 如 作 業 研 究 系 統 模 擬 輸 配 送 管 理 等 課 程, 藉 以 協 助 教 師 強 化 其 課 程 之 教 學 能 力 160

161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校 方 已 制 定 客 觀 可 行 的 評 鑑 制 度, 也 同 時 制 定 各 式 獎 勵 與 罰 懲 辦 法, 以 鼓 勵 教 師 提 升 教 學 水 準 至 今, 本 系 尚 無 教 學 評 量 不 合 格 之 教 師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校 每 學 期 均 有 學 生 教 學 評 量 的 紀 錄 供 每 位 教 師 參 考, 每 位 教 師 也 會 使 用 個 人 的 方 法 或 問 卷 調 查 等 方 式 來 收 集 教 學 改 進 建 議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透 過 資 深 教 授 之 敦 聘 ( 陳 英 亮 教 授 楊 維 邦 教 授 ) 來 引 領 年 輕 教 師 改 善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成 效, 並 持 續 加 強 教 學 軟 硬 體 設 備, 以 提 升 教 學 水 準 與 學 習 效 果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鼓 勵 教 師 強 化 教 學 能 力, 提 供 出 差 費 給 參 與 教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或 教 學 工 作 坊 的 教 師 ; 並 在 行 政 上 積 極 鼓 勵 教 師 爭 取 院 校 級 教 學 獎 勵 (19) 學 校 鼓 勵 協 同 教 學 相 關 措 施 及 績 效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利 用 學 校 執 行 的 教 學 評 鑑 調 查 表, 系 主 任 會 把 評 鑑 結 果 轉 寄 給 各 別 教 師, 需 要 教 學 改 善 的 科 目, 會 請 教 師 能 注 意 教 學 並 設 法 改 善 本 系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院 內 優 良 教 師 遴 選, 可 激 勵 教 師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本 系 教 師 每 門 課 程 皆 會 印 發 授 課 大 綱 供 學 生 參 考, 每 門 課 皆 依 課 程 需 要 輔 以 課 程 教 具, 如 人 腦 模 型 的 使 用 上 課 採 互 動 教 學, 或 輔 以 影 片 等, 並 要 求 學 生 繳 交 影 片 讀 書 報 告, 養 成 學 生 蒐 集 資 料 深 入 探 討 某 一 專 題, 培 養 學 生 思 考 獨 立 研 究 之 能 力 部 分 課 程 邀 請 校 外 相 關 助 人 機 構, 使 學 生 近 一 步 了 解 實 務 工 作 之 狀 況 本 系 每 個 班 級 皆 配 置 2 位 導 師, 可 積 極 輔 導 學 生 之 課 業 生 活 情 緒 等 狀 況 161

162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本 所 係 整 合 大 陸 與 兩 岸 關 係 政 策 與 行 政 研 究 兩 門 社 會 科 學, 為 了 達 到 跨 學 科 科 際 整 合 的 功 能, 本 所 除 開 設 共 同 必 修 的 公 共 政 策 行 政 學 社 科 研 究 法, 強 化 學 生 運 用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公 共 議 題 的 能 力 外, 並 敦 聘 本 校 其 他 系 所 支 援 授 課, 例 如 環 境 政 策 決 策 方 法 行 政 法 前 兩 年 也 敦 聘 大 陸 學 者 來 台 授 課, 更 增 授 課 內 容 的 豐 富 與 多 元 性 此 外, 本 所 也 以 承 認 學 分 方 式, 鼓 勵 學 生 跨 系 所 選 修 課 程, 建 立 當 代 社 會 所 需 要 的 綜 合 分 析 能 力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採 協 同 教 學, 使 學 生 在 人 類 心 理 社 會 學 有 基 礎 之 訓 練 又, 本 系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概 論 ( 上 下 )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概 論 ( 上 下 ) 亦 採 協 同 教 學, 既 分 工 又 合 作 民 發 所 的 民 族 講 座, 每 學 期 約 五 至 六 次, 邀 請 政 府 首 長 或 相 關 專 家 學 者 來 所 演 講, 擴 大 研 究 生 的 視 野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法 採 協 同 教 學, 使 學 生 在 人 類 心 理 社 會 學 有 基 礎 之 訓 練 會 計 學 系 共 同 指 導 研 究 生 - 本 系 過 去 幾 學 年 並 無 研 究 生, 因 而 本 系 教 師 大 多 跨 系 所 與 他 系 老 師 共 同 指 導 研 究 生 共 同 指 導 情 況 如 下 : 林 穎 芬 老 師 91 學 年 度 與 企 管 系 老 師 共 同 指 導 研 究 生 93 學 年 度 與 企 管 系 老 師 共 同 指 導 研 究 生 顧 裔 芳 老 師 91 學 年 度 與 企 管 系 老 師 共 同 指 導 研 究 生 92 學 年 度 與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老 師 共 同 指 導 研 究 生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東 華 大 學 向 來 強 調 跨 系 所 整 合, 不 僅 在 於 教 學 與 研 究, 亦 包 括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本 系 課 程 : 因 本 系 課 程 橫 跨 各 管 理 領 域, 需 要 各 領 域 師 資 之 支 援, 本 系 每 年 均 邀 請 本 校 相 關 領 域 的 優 秀 師 資 協 助 本 系 開 授 課 程 ; 而 系 內 許 多 綜 合 性 質 課 程 也 常 由 不 同 專 長 教 師 共 同 開 設 以 為 互 補 校 內 跨 系 所 支 援 : 除 前 述 之 外 系 師 資 支 援 以 外, 本 系 教 師 亦 支 援 校 內 其 他 系 所 課 程 在 過 往 數 年 間 已 積 極 與 管 理 學 院 其 他 之 系 所 如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會 計 系 觀 光 與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以 及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進 行 師 資 之 相 互 支 援 與 課 程 的 整 合 此 外, 本 系 鼓 勵 教 師 在 某 些 進 階 的 課 程 上 採 協 同 教 學, 尤 其 在 博 士 班 大 部 份 的 課 程 係 以 合 授 的 方 式 進 行, 目 前 成 效 不 錯, 受 到 學 生 的 肯 定 162

163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校 向 來 強 調 跨 系 所 整 合, 不 僅 在 於 教 學 與 研 究, 亦 包 括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分 述 如 下 : * 本 系 課 程 : 因 本 系 課 程 重 點 以 國 際 財 管 國 際 經 營 及 電 子 化 企 業 為 主, 但 迫 切 需 要 電 子 化 企 業 領 域 師 資 之 支 援 本 系 每 學 期 均 邀 請 本 校 相 關 領 域 之 優 秀 師 資 協 助 本 系 開 授 課 程 ( 例 如 英 美 系 提 供 語 文 訓 練 課 程 會 計 系 提 供 會 計 相 關 課 程 之 師 資 等 等 ); 而 系 內 之 綜 合 性 質 課 程 也 常 由 不 同 專 長 教 師 共 同 開 設 以 為 互 補 * 校 內 跨 系 所 支 援 : 除 前 述 之 外 系 師 資 支 援 外, 本 系 教 師 亦 支 援 校 內 其 他 系 所 課 程 ( 如 企 管 系 ) 有 鑒 於 通 識 課 程 為 本 校 課 程 特 色 之 ㄧ, 本 系 教 師 亦 支 援 相 關 領 域 之 通 識 課 程, 提 供 外 系 同 學 對 於 國 際 企 業 之 理 解 * 發 展 與 整 合 : 鑒 於 國 企 之 發 展 需 要 各 管 理 領 域 之 協 力 支 援, 本 系 除 師 資 的 交 流 以 外, 目 前 將 整 合 資 管 與 財 金 系 申 請 博 士 班 之 設 立 亦 正 在 進 行 規 劃 中, 以 期 充 分 運 用 有 限 之 資 源, 發 揮 最 大 邊 際 效 應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部 分 課 程 由 所 內 教 師 依 專 長 整 合 教 學, 而 部 分 課 程 則 與 外 所 專 任 師 資 協 同, 以 補 本 所 之 不 足 而 在 指 導 研 究 生 論 文 上, 與 本 所 研 究 領 域 之 企 管 系 與 資 管 系 的 部 分 師 資, 亦 多 有 單 獨 指 導 之 案 例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東 華 大 學 向 來 強 調 跨 系 所 整 合, 管 理 學 院 近 年 來 也 有 具 體 成 效 此 部 分 可 以 下 列 諸 點 說 明 : 本 系 課 程 : 因 本 系 可 歸 於 為 經 濟 之 應 用, 但 需 求 更 紮 實 的 數 理 訓 練, 以 及 會 計 的 知 識, 所 以 需 要 各 領 域 師 資 之 支 援 故 本 系 已 與 應 數 系 合 作, 提 供 本 系 紮 實 的 數 理 訓 練 且 與 經 濟 系 會 計 系 建 立 常 態 相 互 支 援 模 式, 互 相 開 授 課 程 校 內 跨 系 所 支 援 : 除 前 述 之 相 互 支 援 模 式, 本 系 亦 與 校 內 其 他 管 理 學 院 系 所 ( 國 企 系 企 管 系 等 ) 共 組 碩 士 級 以 上 之 學 程, 以 強 化 本 管 理 學 院 教 學 與 研 究 能 力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自 創 所 以 來 即 有 二 門 必 修 課 如 環 境 研 究 法 專 題 討 論, 及 通 識 課 程 如 環 境 與 環 境 保 護 及 永 續 發 展 等 也 是 使 用 協 同 教 學 方 式 來 進 行 163

164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東 華 大 學 向 來 強 調 跨 系 所 整 合, 不 僅 在 於 教 學 與 研 究, 亦 包 括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此 部 分 可 以 下 列 諸 點 說 明 : 本 系 課 程 : 因 本 系 課 程 橫 跨 資 訊 與 管 理, 迫 切 需 要 各 領 域 師 資 之 支 援, 本 系 每 年 均 邀 請 本 校 相 關 領 域 的 優 秀 師 資 協 助 本 系 開 授 課 程 ( 例 如 英 美 系 提 供 語 文 訓 練 課 程 會 計 系 提 供 會 計 相 關 課 程 之 師 資 等 等 ); 而 系 內 許 多 綜 合 性 質 課 程 也 常 由 不 同 專 長 教 師 共 同 開 設 以 為 互 補 校 內 跨 系 所 支 援 : 除 前 述 之 外 系 師 資 支 援 以 外, 本 系 教 師 亦 支 援 校 內 其 他 系 所 課 程 ( 國 企 系 企 管 系 等 ) 有 鑒 於 通 識 課 程 為 東 華 大 學 課 程 特 色 之 ㄧ, 本 系 教 師 亦 支 援 許 多 相 關 領 域 之 通 識 課 程, 提 供 外 系 同 學 對 於 資 訊 管 理 內 涵 之 理 解 發 展 與 整 合 : 鑒 於 資 管 之 發 展 需 要 各 管 理 領 域 之 協 力 支 援, 本 系 除 師 資 的 交 流 以 外, 在 ERP/KM 中 心 的 發 展 規 劃 亦 透 過 東 華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大 力 整 合 下 進 行 全 盤 性 的 設 計, 目 前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的 招 生 亦 由 管 理 學 院 統 籌 進 行 規 劃, 以 期 充 分 運 用 有 限 之 資 源, 發 揮 最 大 邊 際 效 應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所 上 全 力 提 供 行 政 講 員 費 與 排 課 上 的 支 援, 鼓 勵 協 同 教 學, 包 括 課 程 的 合 開 專 題 講 員 的 邀 請 團 體 座 談 等 (20) 畢 業 生 就 業 情 形 與 符 合 類 組 ( 系 所 ) 專 業 之 程 度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畢 業 生 大 多 從 事 教 職 或 公 職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僅 兩 學 年 學 生, 尚 未 有 升 學 學 生, 亦 無 退 學 學 生 ; 本 系 教 師 皆 適 度 開 放 其 研 究,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專 題 研 究 之 討 論, 培 養 學 生 參 與 研 究 的 興 趣 及 能 力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已 有 9 屆 碩 士 班 畢 業 生 及 4 屆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除 部 份 畢 業 生 繼 續 升 學 外, 絕 大 多 數 任 職 於 金 融 機 構 或 私 人 企 業, 就 業 情 形 與 經 濟 系 專 業 密 切 相 符 164

165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一 般 生 成 立 不 滿 3 年, 目 前 研 究 生 畢 業 後 有 一 人 考 上 基 層 特 考 ( 三 等 ), 另 有 2 人 任 職 政 府 單 位 擔 任 研 究 助 理,2 人 任 職 於 非 營 利 組 織, 其 它 還 包 括 民 營 企 業 留 學 等 等, 大 體 來 說 尚 與 設 立 目 的 相 符, 不 過, 未 來 將 積 極 追 蹤 畢 業 生 的 就 業 狀 況, 並 且 安 排 畢 業 校 友 返 校 演 講, 說 明 社 會 當 前 的 就 業 環 境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成 立 僅 兩 年, 在 學 學 生 中 已 有 1 名 司 法 官 特 考 及 格 2 名 律 師 高 考 及 格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系 成 立 不 久, 第 一 屆 畢 業 生 93 年 6 月 才 有 目 前 本 系 正 加 強 輔 導 其 就 業, 公 教 人 員 考 試 研 究 所 傳 播 單 位 皆 為 主 要 輔 導 目 標 研 究 生 畢 業 者 3 名, 皆 從 事 文 教 工 作, 頗 能 發 揮 所 學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畢 業 生 大 多 從 事 文 教 工 作, 與 所 學 專 業 相 符, 專 班 生 更 能 增 加 職 業 上 之 專 業 能 力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只 有 3 屆 大 學 部 畢 業 生 除 了 考 上 研 究 所 的 正 在 就 讀 外, 以 就 業 於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的 居 多 數, 其 餘 任 職 於 企 業 界 或 銀 行 從 事 會 計 職 務, 少 數 1 2 位 就 讀 國 外 研 究 所 學 生 就 業 符 合 會 計 專 業 的 程 度 約 96%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學 生 畢 業 後 之 就 業 情 況 良 好, 詳 細 調 查 結 果 如 下 表 表 六 資 料 來 自 於 93 年 間 逐 一 電 話 訪 談 近 3 年 畢 業 學 生, 就 取 得 聯 繫 之 資 料 作 一 彙 整 其 中, 將 準 備 升 學 僑 生 返 國 等 歸 屬 於 待 業 中 之 類 別 從 資 料 中 顯 示, 畢 業 學 生 佔 61% 在 其 工 作 崗 位 上 貢 獻 所 長,18% 繼 續 深 造 以 延 續 深 入 所 學,14% 服 役 軍 中 為 國 服 務, 總 計 93% 強 由 此 觀 之, 本 系 近 3 年 教 學 執 行 成 效 優 良, 畢 業 學 生 大 多 能 發 揮 在 校 所 學 貢 獻 社 會 165

166 畢 業 生 就 業 情 形 表 類 別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合 計 升 學 (28%) (11%) (18%) 就 業 (39%) (77%) (61%) 服 役 中 (19%) (10%) (14%) 待 業 中 (14%) (2%) (7%) 合 計 (100%) (100%) (100%)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大 學 部 尚 未 有 畢 業 生, 碩 士 班 畢 業 生 分 別 就 職 於 各 私 人 公 司 銀 行 公 家 機 關 及 就 學 相 當 符 合 國 企 系 畢 業 之 程 度 與 學 有 專 長 ( 參 見 備 查 附 件 ( 七 ) 所 友 畢 業 名 冊 )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尚 無 畢 業 生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尚 無 畢 業 生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新 設 不 久, 畢 業 生 人 數 不 多, 但 都 能 夠 在 不 同 的 機 構 包 括 政 府 企 業 與 非 政 府 組 織 中 找 到 滿 意 的 就 業 機 會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尚 無 畢 業 生 166

167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目 前 本 所 畢 業 生 僅 約 30 位, 就 業 者 分 別 工 作 於 中 等 或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觀 光 產 業 國 家 公 園 廣 播 業 或 於 研 究 機 構 擔 任 研 究 助 理, 整 體 而 言, 部 分 符 合 系 所 專 業 之 程 度 (21) 雇 主 滿 意 度 或 畢 業 生 在 社 會 上 評 價 教 育 研 究 所 未 調 查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僅 兩 學 年 學 生, 尚 未 有 升 學 學 生, 亦 無 退 學 學 生 ; 本 系 教 師 皆 適 度 開 放 其 研 究,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專 題 研 究 之 討 論, 培 養 學 生 參 與 研 究 的 興 趣 及 能 力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畢 業 生 訓 練 紮 實, 且 多 具 有 專 業 知 識, 工 作 態 度 認 真, 廣 受 雇 主 好 評 由 於 本 校 為 新 設 大 學, 畢 業 生 人 數 過 少, 未 能 廣 為 建 立 社 會 口 碑, 因 此 在 各 項 調 查 中, 未 能 受 到 一 般 業 界 人 士 之 注 意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本 所 成 立 僅 兩 年 尚 未 接 獲 相 關 資 訊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成 立 僅 兩 年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系 尚 未 有 畢 業 生 研 究 生 就 業 狀 況 良 好, 就 業 單 位 對 其 表 現 大 都 滿 意 167

168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未 調 查 會 計 學 系 未 調 查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畢 業 生 訓 練 紮 實, 且 多 具 有 專 業 知 識, 工 作 態 度 認 真, 廣 受 雇 主 好 評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未 調 查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尚 無 畢 業 生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尚 無 畢 業 生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未 調 查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尚 無 畢 業 生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未 調 查 168

169 (22) 對 九 十 學 年 度 醫 學 院 評 鑑 及 九 十 一 學 年 度 管 理 學 門 評 鑑 結 果 之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教 育 研 究 所 問 題 學 生 期 待 開 設 教 育 社 會 學 及 教 育 人 類 學 等 等 科 目 回 覆 教 育 社 會 學 及 教 育 人 類 學, 本 所 規 劃 每 兩 年 開 設 一 次 例 如 :9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邀 請 慈 濟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許 智 香 教 授 開 設 教 育 社 會 學 課 程,9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則 邀 請 本 校 族 群 關 係 研 究 所 吳 天 泰 教 授 開 設 教 育 人 類 學 課 程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92 學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本 系 依 評 鑑 弱 點, 全 面 檢 討, 並 逐 一 更 正 之 問 題 兩 年 教 學 評 鑑 平 均 分 別 為 4.46 及 4.32, 表 示 教 師 教 學 認 真, 深 受 學 生 肯 定 回 覆 本 系 仍 將 持 續 要 求 各 位 老 師 努 力 再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含 教 材 內 容 教 學 方 法 及 軟 體 應 用 等 問 題 為 東 部 唯 一 之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之 科 系, 且 與 校 外 之 社 會 福 利 相 關 機 構 進 行 合 作, 有 利 學 生 學 習 回 覆 本 系 仍 將 持 續 尋 求 有 利 學 生 學 習 之 機 會 問 題 宜 增 加 認 知 心 理 學 為 必 修 課 程 回 覆 本 系 完 全 同 意 認 知 心 理 學 是 目 前 心 理 學 的 核 心 課 程, 本 系 也 積 極 物 色 師 資 開 設 認 知 心 理 學 課 程 目 前 預 計 在 大 三 下 或 大 四 上 開 設 為 選 修 課 程 對 於 認 知 心 理 學 課 程 是 否 列 為 必 修, 本 系 認 為 必 需 與 本 系 其 他 之 心 理 學 基 礎 課 程 結 構 與 師 資 結 構 共 同 思 考 然 因 目 前 本 系 僅 有 兩 個 年 級, 尚 未 將 四 年 之 課 程 完 整 開 出, 且 本 系 正 積 極 爭 取 研 究 所 之 設 立, 因 此 預 計 在 這 兩 項 因 素 確 定 後, 一 併 檢 討 改 進 大 學 部 課 程 結 構 問 題 諮 商 心 理 方 面 的 課 程 比 重 不 若 臨 床 心 理, 宜 增 加 諮 商 心 理 之 課 程 回 覆 本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之 設 計, 重 點 在 於 給 予 學 生 必 要 之 心 理 學 基 礎 訓 練, 以 及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之 專 業 訓 練 目 的 除 了 是 要 讓 學 生 在 畢 業 後, 能 有 與 其 他 心 理 學 系 學 生 同 樣 的 心 理 學 基 礎 與 應 用 能 力, 另 外 還 著 眼 於 讓 學 生 有 報 考 相 關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研 究 所 ( 組 ) 的 競 爭 力 由 此 看 來, 本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之 區 分 是 以 心 理 學 基 礎 與 專 業 基 礎 之 架 構 為 之 而 在 專 業 基 礎 方 面 並 未 有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分 流 的 設 計, 這 是 因 為 :(1) 在 心 理 師 法 的 規 範 中,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之 範 圍 大 部 分 重 疊 ; 還 有 (2) 在 各 相 關 之 臨 床 與 諮 商 研 究 所 ( 組 ) 之 招 生 考 試 內 容 也 多 所 重 覆 因 此 本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之 專 業 基 礎 實 是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專 業 合 流 的 情 況, 對 於 學 生 未 來 在 臨 床 心 理 或 諮 商 心 理 領 域 的 進 一 步 發 展, 應 同 樣 具 有 奠 基 的 作 用 問 題 應 儘 速 設 立 研 究 所, 接 軌 心 理 師 法 之 要 求, 使 學 生 有 明 確 之 專 業 發 展 之 目 標, 也 使 本 系 之 研 究 發 展 更 進 一 步 169

170 回 覆 心 理 師 法 明 確 規 定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師 之 報 考 資 格 為 碩 士, 學 界 當 初 參 與 訂 法, 也 正 是 認 為 碩 士 學 程 才 能 給 予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師 完 整 且 成 熟 的 訓 練, 因 此 本 系 確 實 必 需 如 同 三 位 委 員 所 建 議 的, 儘 速 設 立 研 究 所, 以 建 立 完 整 的 心 理 師 養 成 訓 練, 以 及 拓 展 本 校 在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領 域 的 研 究 動 能 問 題 教 學 與 發 展 方 向 過 多, 宜 有 優 先 順 序, 重 點 發 展 回 覆 本 系 仍 在 建 立 之 初 期, 未 來 之 方 向 與 規 模 尚 未 確 定, 因 此 若 太 過 專 注 與 少 數 方 向, 不 利 本 系 之 成 長 因 此 對 於 委 員 的 建 議 本 系 預 計 在 師 資 與 研 究 所 確 定 會 成 立 後 才 能 更 加 具 體 地 檢 討 本 系 的 發 展 方 向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92 學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本 系 依 評 鑑 之 弱 點, 全 面 檢 討, 並 逐 一 更 正 之 問 題 老 師 支 援 外 系 增 開 基 礎 課 程 過 多, 不 利 於 經 濟 系 及 國 經 所 研 究 生, 概 所 謂 外 系 基 礎 課 程 多 屬 與 經 濟 系 基 礎 課 程 相 當 重 疊 者, 似 乎 有 浪 費 教 師 資 源, 不 利 於 老 師 開 授 與 學 術 研 究 有 關 之 專 業 課 程 亦 不 利 研 究 生 之 研 究 基 礎 之 打 造 回 覆 未 來 本 系 所 開 授 各 項 基 礎 課 程 將 配 合 TA 制 度, 採 行 大 班 制 教 學, 並 視 課 程 性 質 運 用 高 年 級 博 士 班 學 生 支 援, 以 減 輕 本 系 師 資 教 學 負 擔 問 題 專 業 選 修 課 有 減 少 的 現 象, 這 可 能 是 老 師 的 授 課 負 擔 已 太 重 回 覆 因 本 系 1 位 專 任 教 師 赴 美 休 假 進 修, 及 因 應 博 碩 士 班 人 數 增 長 而 增 開 選 修 課 程, 以 致 大 學 部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於 92 學 年 出 現 減 少 現 象 經 協 調 其 他 相 關 系 所 支 援, 並 進 一 步 開 放 外 系 選 修 認 定 學 分, 已 解 決 相 關 問 題 未 來 課 程 規 劃 將 朝 向 減 少 畢 業 總 學 分 數 及 必 修 科 目 學 分 數 著 手, 一 方 面 減 輕 本 系 教 師 教 學 負 擔, 一 方 面 讓 學 生 有 更 多 機 會 修 習 本 校 其 他 單 位 所 提 供 之 各 項 專 業 學 程 問 題 對 外 院 / 系 的 輔 助 開 課, 學 校 應 有 明 確 的 協 調 由 於 本 系 對 外 院 / 系 之 輔 助 開 課 相 對 的 多, 因 而 增 加 教 學 負 擔, 教 學 時 數 遠 超 過 其 他 國 立 大 學 回 覆 92 學 年 本 系 支 援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13 門 課 39 學 分, 僅 獲 得 6 門 課 18 學 分 之 回 饋 未 來 將 在 公 平 互 惠 原 則 之 下, 透 過 院 際 溝 通 協 調, 爭 取 更 多 教 學 人 力 及 經 費 資 源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問 題 國 家 行 政 組 之 教 師 較 少, 相 對 在 教 學 及 指 導 學 生 論 文 之 負 荷 比 他 校 重 由 於 受 評 單 位 的 兩 組 學 生 的 來 源 及 背 景 不 同, 因 此 在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應 有 較 彈 性 之 考 量 對 某 些 特 別 課 程 可 用 幾 位 教 師 和 開 支 方 式, 邀 請 他 校 教 師 前 來 授 課 本 所 分 成 大 陸 與 兩 岸 事 務 組 及 國 家 行 政 與 公 共 政 策 組, 此 為 國 內 各 大 學 唯 一 者, 是 為 特 色 者 為 如 何 妥 善 結 合 二 者, 規 劃 課 程, 宜 進 一 步 研 究 檢 討 課 程 之 規 劃, 如 減 少 必 修 課, 增 加 選 修 課 ; 將 某 些 必 修 科 目 改 排 在 一 年 級, 如 公 共 政 策 分 析 行 政 組 織 與 管 理 等 170

171 回 覆 評 鑑 委 員 針 對 本 所 目 前 在 教 學 和 研 究 方 面 存 在 的 缺 點 提 出 針 砭, 其 中 有 關 課 程 之 規 劃 和 彈 性 安 排 鼓 勵 學 生 論 文 發 表 充 實 圖 書 期 刊 之 購 置 加 強 地 方 性 議 題 之 教 學 和 研 究 所 務 運 作 法 制 化 等 方 面 之 建 議 事 項, 相 當 具 體 且 可 行, 本 所 欣 然 接 受, 並 將 立 即 付 諸 行 動, 檢 討 改 進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問 題 在 教 學 方 面, 財 法 所 師 生 關 係 融 洽, 教 師 對 於 學 生 學 業 及 生 活 上 的 照 顧, 都 相 當 盡 心, 顯 見 於 國 內 其 他 類 似 系 所, 言 教 身 教 的 成 果, 均 應 予 以 肯 定 惟 學 生 對 於 外 語 能 力 之 重 要 性, 似 未 有 深 切 的 體 認, 未 來 或 應 考 慮 以 一 定 外 語 門 檻, 作 為 畢 業 要 件 目 前 所 開 課 程 仍 難 看 出 與 此 一 研 究 所 所 追 求 跨 科 際 整 合 以 及 發 展 後 山 地 區 永 續 經 營 發 展 所 需 的 相 應 法 律 規 範, 例 如 : 環 境 生 態 區 域 發 展 族 群 互 動 的 目 標, 據 有 密 切 關 連 學 生 的 背 景 與 訓 練 似 乎 也 未 充 分 考 慮 科 際 整 合 與 地 域 特 色 需 求 目 前 所 規 定 至 少 修 外 所 科 目 三 學 分 的 規 定, 雖 以 有 了 開 端, 但 仍 應 再 加 強, 例 如 規 定 學 生 應 提 出 至 外 系 所 選 修 一 定 學 分 以 上 的 大 學 部 及 碩 士 班 課 程, 例 如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至 少 三 科 的 科 際 整 合 研 究 計 畫 至 於 碩 士 班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多 達 37 學 分, 應 屬 過 高, 而 有 檢 討 必 要 未 來 長 期 上 除 有 更 改 定 位 為 科 際 整 合 法 律 研 究 所 外, 短 期 內 或 可 規 劃 於 大 學 部 開 設 特 定 法 律 學 程, 一 方 面 供 大 學 部 學 生 有 更 多 專 業 領 域 的 選 擇 性, 同 時 亦 可 是 情 況 配 合 推 廣 部 實 施 推 廣 教 育 建 議 於 大 學 部 成 立 法 學 教 育 中 心, 除 支 援 各 系 的 法 學 教 育 外, 亦 可 開 辦 法 律 學 程 供 各 系 學 生 選 修 ; 符 合 規 定 者, 可 授 與 學 程 證 書 為 加 強 外 國 語 文 能 力, 除 英 文 以 外, 宜 鼓 勵 學 生 學 習 其 他 外 語, 期 待 能 直 接 參 考 外 文 著 作, 作 為 學 位 論 文 之 引 證 資 料, 以 提 升 研 究 能 力 及 論 文 之 品 質 此 外, 關 於 專 題 講 座 之 規 劃, 邀 請 校 外 法 學 者 或 實 務 專 家 蒞 校 演 講, 類 似 活 動 如 具 有 成 效, 宜 定 期 繼 續 舉 辦, 藉 以 加 強 研 究 生 之 法 學 理 論 研 究 能 力 及 實 務 經 驗 回 覆 關 於 跨 科 際 整 合 並 切 合 在 地 法 律 需 求 的 兩 大 目 標 整 合, 本 所 目 前 努 力 仍 嫌 不 足 成 效 亦 未 彰 顯 教 學 方 面, 雖 然 自 93 學 年 度 起, 必 修 所 外 課 程 已 納 入 課 程 規 劃 表 中, 未 來 確 有 進 一 步 擴 大 所 外 修 課 空 間, 並 且 延 伸 至 大 學 部 相 關 課 程, 藉 以 強 化 跨 科 際 整 合 的 學 習 環 境 關 於 本 所 整 體 發 展 方 針, 誠 如 諮 詢 意 見 所 指 出, 朝 向 學 士 後 法 律 專 業 教 育 模 式 轉 型, 參 證 於 德 日 等 國 法 學 教 育 改 革 經 驗 及 國 內 最 近 司 法 改 革 相 關 討 論, 幾 已 成 為 不 可 避 免 的 趨 勢 本 所 礙 於 編 缺 有 限, 確 實 發 展 上 有 明 顯 瓶 頸 ; 目 前 以 支 援 校 內 共 同 科 及 各 學 院 法 律 課 程 方 式, 換 取 本 校 增 聘 法 律 專 長 師 資 模 式, 已 有 初 步 成 效 本 所 未 來 亦 將 繼 續 擴 大 服 務 本 校 同 學, 與 共 同 科 及 相 關 院 系 推 廣 法 律 相 關 學 程, 同 時 充 實 本 校 法 律 教 學 能 量, 俟 教 師 專 長 領 域 所 涵 蓋 範 疇 較 為 周 延 之 後, 再 發 展 本 校 跨 科 際 整 合 的 法 律 教 育 機 制, 朝 向 學 士 後 法 律 專 業 教 育 的 長 遠 目 標 逐 步 前 進 至 於 現 階 段 教 學 及 研 究 重 心, 確 實 應 從 寬 理 解 財 經 法 律, 並 使 其 更 貼 近 於 在 地 所 需 族 群 環 境 生 態 與 其 他 相 關 領 域 有 關 畢 業 最 低 學 分 數 過 高 及 強 化 語 言 教 學 等 建 議, 本 所 亦 將 於 未 來 調 整 課 程 規 劃 時 通 盤 納 入 171

172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本 系 將 隨 著 優 良 師 資 的 加 入 課 程 架 構 的 穩 定 制 度 化 的 建 立, 以 及 與 其 他 系 所 資 源 的 整 合 而 解 決 目 前 課 程 不 足 課 群 龐 雜 之 問 題 另 一 方 面, 鼓 勵 本 系 學 生 增 修 第 二 專 長, 以 開 發 就 業 之 管 道 問 題 目 前 暫 借 圖 書 館 與 理 學 院 為 研 究 與 教 學 空 間, 缺 乏 自 有 之 使 用 空 間, 研 究 和 學 生 活 動 空 間 不 足 圖 書 儀 器 部 分 計 劃 按 照 年 度 預 算 漸 進 式 的 添 購, 需 要 逐 年 累 積 爭 取 自 有 足 夠 之 使 用 空 間 在 師 資 不 足 之 情 況 下, 課 程 規 劃 要 有 系 統, 以 便 幫 助 學 生 建 立 研 讀 之 興 趣, 避 免 在 民 族 文 化 這 一 廣 大 的 範 疇 中 茫 然 失 卻 方 向 學 程 的 規 劃 和 設 立, 是 解 決 這 個 問 題 之 良 好 的 方 式, 但 是 學 程 之 類 別 不 宜 太 多, 否 則 由 於 課 程 不 足 或 勉 強 拼 湊, 而 難 以 發 揮 功 效 回 覆 感 謝 臧 振 華 委 員 特 別 提 及 本 系 空 間 和 圖 書 不 足 之 現 象, 本 校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已 於 近 期 發 包, 等 二 年 後 完 成 硬 體 建 築, 本 系 的 空 間 將 會 大 為 改 善 另 本 系 近 年 來 已 經 將 辦 公 室 必 備 的 設 備 大 致 採 購 完 善, 未 來 將 投 入 大 部 分 的 經 費 到 圖 書 購 置 問 題 在 教 學 上 如 何 增 聘 師 資, 以 更 能 配 合 所 擬 的 學 群 與 學 程, 是 當 務 之 急, 在 教 學 發 展 之 規 劃 上, 已 揭 示 此 一 發 展 方 向 回 覆 本 系 今 年 將 增 聘 四 位 具 有 地 區 原 住 民 研 究 和 社 會 科 學 相 關 專 長 的 師 資, 不 僅 可 以 解 決 授 課 不 足 的 問 題, 更 可 以 符 合 委 員 們 所 建 議 的 加 強 和 地 區 的 結 合, 提 供 具 有 地 區 特 色 的 相 關 課 程 問 題 該 系 成 立 時 間 為 淺, 如 何 增 補 教 學 研 究 人 力, 並 使 教 師 能 在 本 系 安 身 立 命, 是 最 重 要 的 工 作 由 於 該 系 含 人 文 與 社 會 科 學 的 教 師, 並 有 應 用 方 面 的 課 程 如 何 在 教 學, 應 用 與 學 術 三 方 面 規 劃 出 合 理 的 評 量 標 準, 也 當 仔 細 思 考 五 大 學 群 中, 似 乎 可 以 將 社 會 服 務 暨 政 策 與 部 落 永 續 發 展 合 一, 更 能 展 現 整 體 的 架 構 兩 個 學 程 及 五 大 課 群 的 構 想 很 好, 尤 其 是 學 程 的 專 長 認 定, 可 能 對 畢 業 生 找 工 作 時 會 有 較 實 際 的 助 益 但 如 何 和 其 他 單 位 保 持 良 好 的 溝 通 和 合 作, 卻 是 一 件 很 重 要 的 工 作 在 整 個 三 或 五 年 的 發 展 規 劃 中, 不 知 有 沒 有 招 生 計 畫, 譬 如 如 何 吸 收 原 住 民 學 生 假 如 說 一 個 原 意 是 以 培 養 原 住 民 人 才 為 重 點 的 科 系, 卻 讓 原 住 民 變 成 少 數 學 生 體, 可 能 會 失 掉 創 設 意 義 回 覆 至 於 五 大 課 群 稍 嫌 龐 雜 之 問 題, 如 章 英 華 委 員 建 議 是 否 結 合 社 會 服 務 暨 政 策 與 部 落 永 續 發 展 兩 課 群 合 而 為 一, 其 實 這 二 者 在 基 礎 課 程 上 有 共 同 的 部 分, 但 在 應 用 課 程 上 又 有 些 差 距, 未 來 的 開 課 課 程 設 計 與 老 師 聘 用 將 以 充 實 族 群 社 會 研 究 社 會 與 文 化 實 踐 兩 大 課 群 為 主 要 依 據 目 前 課 程 的 規 劃 已 經 根 據 民 文 系 自 審 評 審 委 員 的 建 議, 由 五 大 課 群 縮 減 為 族 群 社 會 研 究 社 會 與 文 化 實 踐 兩 大 課 群, 俾 使 學 生 所 學 更 為 聚 焦, 學 習 更 為 集 中 未 來 教 學 的 改 進 目 標 則 是 此 兩 大 課 群 的 課 程 設 計 課 程 整 合 與 循 序 漸 進 的 發 展 而 努 力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無 172

173 會 計 學 系 問 題 (1) 近 三 年 教 學 之 成 效 良 好, 教 師 教 學 認 真 負 責,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2) 教 師 在 教 學 與 研 究 雙 重 壓 力 下, 普 遍 負 擔 沉 重, 此 一 情 況 在 成 立 碩 士 班 後 愈 形 嚴 重, 宜 及 早 規 劃 (3) 與 Oracle 合 作 建 購 ERP 有 利 於 教 學, 宜 考 慮 與 研 究 結 合 (4) 與 管 院 之 其 他 學 系 之 課 程 整 合, 宜 規 劃 之 (5) 在 有 限 師 資 下, 三 年 來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表 現 中 上 回 覆 (1) 教 學 績 效 仍 持 續 進 步 中 (2) 希 望 多 聘 優 良 師 資, 分 攤 授 課 及 教 學 負 擔 因 會 計 博 士 稀 少 及 本 校 地 理 環 境 雙 因 素 影 響, 仍 待 改 善 (3) 需 要 時 間 整 合 教 材 及 師 資 課 程 (4) 已 經 進 行, 院 課 程 委 員 及 全 院 會 議 都 積 極 整 合 課 程 (5) 本 系 師 資 少, 研 究 結 果 中 上, 且 仍 有 朝 向 增 加 及 進 步 的 趨 勢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針 對 上 述 評 鑑 結 果, 皆 持 續 落 實 規 劃 內 容, 及 檢 討 過 去 的 缺 失 本 系 已 針 對 92 年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 諮 議 委 員 意 見 與 本 系 回 覆 詳 見 下 表 ), 在 教 學 部 份 逐 步 改 善, 本 系 現 有 博 碩 學 士 班 及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之 課 程, 除 依 現 有 架 構 及 因 應 未 來 現 代 管 理 變 革 而 持 續 發 展 之 外, 上 述 之 課 程 並 因 應 管 理 學 院 跨 系 所 整 合 教 學 研 究 之 規 劃, 在 過 往 數 年 間 已 積 極 與 管 理 學 院 其 他 之 系 所 如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會 計 系 觀 光 與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以 及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進 行 師 資 之 相 互 支 援 與 課 程 的 整 合 本 系 近 期 正 準 備 通 盤 地 檢 討 本 系 各 學 制 之 課 程 規 劃, 期 許 本 系 未 來 的 課 程 結 構 與 內 容 能 更 具 前 瞻 性, 且 符 合 企 業 界 學 生 的 期 望 問 題 課 程 規 劃 與 教 學 1. 現 有 師 資 在 MBA 課 程 上, 對 基 礎 課 程 與 專 業 必 修 均 顯 不 足 ( 林 委 員 明 杰 ) 教 學 方 面 之 缺 點 為 大 學 部 班 級 大, 部 分 教 師 授 課 能 力 欠 佳 應 提 出 具 體 之 改 進 方 式 ( 于 委 員 卓 民 ) 2. 採 多 討 論 實 務 多 討 論 之 上 課 方 式 ( 于 委 員 卓 民 ) 3. 大 學 部 數 量 方 面 課 程 豐 富, 廣 度 夠, 五 管 並 重, 但 專 業 必 修 較 少 (17~28 學 分 ) ( 盧 委 員 淵 源 ) 4. 研 究 所 較 重 視 學 術 研 究, 相 對 之 下 實 務 個 案 教 學 宜 加 強 ( 盧 委 員 淵 源 ) 5. 對 博 士 班 畢 業 要 求 可 稍 提 昇, 以 增 加 其 未 來 就 業 競 爭 力 ( 林 委 員 明 杰 ) 173

174 綜 合 意 見 1. 本 系 資 源 不 足, 負 擔 較 多 的 教 學 責 任, 校 方 應 撥 補 較 多 的 錢, 使 本 系 得 以 創 造 特 色 ; 本 系 之 教 室 不 足, 排 課 時 段 對 學 生 極 不 方 便 ( 于 委 員 卓 民 ) 2. 圖 書 館 開 放 時 間 宜 增 加 3. 多 開 選 修 課 程 ( 于 委 員 卓 民 ) 4. 通 識 課 程 之 安 排 應 改 善, 使 大 三 大 四 之 同 學 不 要 忙 於 選 通 識 課 程 ( 于 委 員 卓 民 ) 回 覆 課 程 規 劃 與 教 學 1. 本 系 已 規 劃 每 位 授 課 教 師 安 排 一 位 碩 士 班 學 生 擔 任 助 教, 協 助 課 程 相 關 事 宜, 另 若 修 課 學 生 人 數 較 多 的 課 程 亦 可 增 派 一 名 助 教 協 助 2. 本 系 將 由 博 士 班 委 員 會 討 論 提 昇 博 士 班 研 究 能 力 與 畢 業 要 求 ( 例 如 SSCI SCI TSSCI), 目 前 亦 每 週 定 期 舉 行 博 士 班 學 生 研 究 論 文 報 告 與 研 討, 期 能 逐 漸 提 升 學 生 研 究 能 力, 並 增 加 學 術 著 作 綜 合 意 見 1. 本 系 將 依 本 系 未 來 系 務 發 展 所 需 向 學 校 爭 取 足 夠 的 經 費 教 室 研 究 室 設 備 等 方 面 之 支 援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92 學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本 系 依 評 鑑 弱 點, 全 面 檢 討, 並 逐 一 更 正 之 問 題 課 程 設 計 兼 顧 多 文 化 ( 尤 其 是 大 學 部 課 程 ), 若 能 開 出 所 有 課 程, 使 同 學 有 自 由 選 擇 之 機 會, 必 然 會 提 高 學 習 效 果 回 覆 本 系 日 後 有 增 加 新 進 師 資 之 需 求 目 前 聘 任 師 資 方 向 以 有 各 國 讀 書 或 有 工 作 經 驗 之 學 者 為 優 先 考 慮 人 選, 以 擴 充 本 系 師 資 多 國 籍 化 及 多 文 化 之 需 求 問 題 課 程 內 容 豐, 符 合 國 際 企 業 系 之 訓 練 要 求 水 準 回 覆 本 系 仍 將 持 續 努 力 中 問 題 教 學 問 卷 反 應 良 好, 顯 示 教 學 成 效 佳 回 覆 本 系 仍 將 持 續 努 力 中 問 題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章 中 宜 明 訂 必 修 科 目 及 研 討 類 之 課 程 回 覆 本 系 加 強 改 進 中 但 因 本 系 碩 士 班 之 師 資 不 足 因 此, 對 於 研 討 類 之 課 程 無 法 增 加, 但 不 管 於 必 修 或 選 修 課 上 皆 要 求 老 師 於 此 方 面 加 強, 以 培 養 學 生 獨 立 報 告 及 合 作 完 成 個 案 之 能 力 問 題 教 室 空 間 可 進 一 步 擴 充 174

175 回 覆 目 前 本 系 上 課 教 室 不 足, 系 學 會 沒 辦 公 室 尚 請 校 方 規 劃 此 空 間 問 題 系 上 學 生 之 教 師 評 量 均 顯 示 系 上 教 師 之 教 學 認 真 教 學 內 容 與 方 式 之 品 質 佳 回 覆 本 系 仍 將 持 續 加 強 中 問 題 教 學 資 源 上, 系 上 已 提 供 相 當 設 備, 不 過 學 生 仍 希 望 電 腦 台 數 教 室 空 間 專 業 學 術 期 刊 數 目 能 再 增 加 回 覆 本 系 對 於 電 腦 之 使 用 數 量 逐 年 編 列 預 算 汰 新 換 舊, 並 擴 充 數 量 本 系 已 擴 充 語 言 學 習 室 所 需 之 電 腦 數 量, 已 達 去 年 之 兩 倍 電 腦 數 目 前 除 教 室 空 間 嚴 重 不 足 外, 老 師 之 研 究 室 亦 無 法 集 中 及 系 學 會 無 學 會 辦 公 室 等 空 間 問 題, 尚 待 學 校 方 面 全 面 規 劃 處 理 本 校 為 新 設 立 學 校, 學 術 期 刊 之 數 量 尚 不 足, 但 因 目 前 大 部 分 研 究 所 上 所 需 之 論 文 大 都 可 在 e-journal 上 獲 得, 因 此, 擴 充 e-journal 之 數 量 才 是 當 務 之 急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91 學 年 尚 成 立, 故 未 參 加 91 學 年 度 管 理 學 門 評 鑑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在 92 學 年 度 評 鑑 結 果 中, 圖 書 不 足 是 三 位 外 審 委 員 中 一 致 與 教 學 相 關 的 建 議 然 而, 預 算 經 費 不 是 本 系 單 方 面 可 改 善, 已 陳 情 校 方, 希 望 可 改 善 本 系 圖 書 師 資 不 足 的 窘 困 關 於 圖 書 資 源 的 意 見 如 下 : 第 一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擴 充 中 文 財 經 類 參 考 書 第 二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期 望 校 與 院 於 提 供 資 料 庫 購 置 支 援 第 三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提 高 研 究 獎 勵 制 度, 增 加 購 置 資 料 庫, 改 善 大 學 部 圖 書 資 源 回 覆 獎 勵 制 度 實 非 本 系 可 改 善 至 於 購 置 資 料 庫, 期 望 校 與 院 支 援 而 改 善 大 學 部 圖 書 資 源, 本 系 將 持 續 進 行 第 二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建 議 課 程 多 元 化 並 按 規 劃 課 程 開 課 回 覆 本 系 礙 於 地 緣, 兼 任 師 資 不 易 尋 覓 不 過, 這 不 會 是 藉 口, 本 系 將 傾 力 改 善 關 於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的 意 見 如 下 : 第 二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研 究 資 源 不 足, 缺 乏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回 覆 研 究 資 源 不 足, 期 望 校 與 院 於 提 供 資 料 庫 購 置 支 援 至 於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方 面, 礙 於 教 育 部 的 政 策, 近 期 無 法 碩 博 士 班 設 立 可 是, 在 管 理 學 院 籌 辦 推 動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所 以 及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整 合 之 際, 財 金 系 積 極 爭 取 參 與 如 今 本 系 在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在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下, 每 年 擁 有 十 名 財 務 金 融 組 碩 士 生, 二 名 博 士 生 如 此, 得 到 優 秀 的 碩 博 士 生 協 助 與 配 合, 更 能 激 發 老 師 做 研 究 的 能 力 175

176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問 題 所 再 定 位 : 培 養 高 EQ( 生 態 智 商 ) 與 寬 視 野 的 整 合 家 ( 整 合 專 家 ) 回 覆 本 所 課 程 含 括 視 野 相 當 科 際 多 樣 化, 部 分 課 程 也 已 經 強 調 整 合, 但 是 教 學 法 是 否 能 達 到 委 員 期 望 的 高 生 態 智 商 與 整 合 家 的 地 步, 仍 有 待 於 後 續 課 程 評 估 研 究 了 解 因 應 此 建 議 本 所 以 召 開 所 務 課 程 委 員 會 討 論 所 內 課 程 目 標 內 涵 的 調 整, 並 計 畫 發 展 相 關 的 評 量 問 卷 讓 所 內 教 師 所 上 課 程 教 學 效 果 加 以 評 量 93 年 度 起 陸 續 實 施 問 題 專 案 計 畫 或 學 習 家 族 來 促 進 團 隊 合 作 回 覆 本 所 五 位 教 授 均 有 專 案 計 畫 讓 學 生 參 與 研 究, 小 團 隊 合 作 學 習 的 機 會 也 分 別 在 所 內 的 幾 門 課 程 中 存 在 著, 但 是 以 整 個 年 級 為 目 標 的 學 習 家 族 則 有 待 強 化 93 年 度 起 本 所 與 觀 光 所 自 資 所 各 自 開 課, 共 同 在 同 一 時 間 地 點 開 設 課 程 提 供 有 興 趣 的 新 生 共 同 學 習 問 題 整 合 性 互 動 性 實 習 (Studio) 課 程 重 構 並 設 立 核 心 課 程, 例 如 : 環 境 論 理 與 政 策 學, 或 環 境 關 懷 實 習 ( 整 合 於 個 案 研 究 中 ) 回 覆 1. 將 環 境 研 究 方 法 課 程 調 至 一 年 級 上 學 期 開 設, 除 了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方 論 外, 同 時 加 入 公 共 政 策 形 成 決 策 過 程 執 行 與 評 量 等 研 究 方 法, 課 程 名 稱 維 持 不 變, 自 93 學 年 度 第 一 年 起 開 始 授 課 授 課 內 容 是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挑 選 個 案 來 教 學, 課 堂 有 一 半 時 間 為 師 生 互 動 討 論, 學 生 必 須 以 論 文 計 畫 書 的 撰 寫 為 實 習 及 整 合 的 成 果 2. 將 永 續 發 展 專 題 改 成 為 研 究 所 入 學 考 試 指 定 科 目, 取 代 原 來 的 環 境 議 題 分 析 科 目 並 將 課 程 調 到 二 年 級 的 必 修 課, 改 為 類 似 studio 的 實 習 課 程, 由 所 上 教 師 聯 合 授 課, 課 程 以 花 蓮 在 地 的 議 題 的 調 查 策 略 規 劃 與 解 決 問 題 方 案 提 出 為 主 要 內 容 做 為 學 生 畢 業 前 的 服 務 學 習 機 會 本 課 程 自 94 年 第 一 學 期 實 施 問 題 暑 期 班 外 聘 國 外 教 授, 英 文 授 課, 規 劃 學 程 回 覆 本 所 已 經 連 續 二 年 暑 假 期 間 接 待 德 國 Robstock 大 學 農 工 規 劃 學 院 教 授 與 師 生 來 所 參 與 執 行 計 畫 因 應 此 建 議,93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已 經 安 排 一 學 分 課 程 由 德 國 教 授 在 十 月 間 來 所 開 課 介 紹 德 國 的 農 村 規 劃 至 於 暑 假 期 間 外 國 學 者 來 所 開 課, 將 視 後 續 的 需 求 來 規 劃 問 題 a. 以 永 續 發 展 為 主 軸, 符 合 全 球 在 地 化 的 主 軸, 操 作 與 整 合 面 有 待 制 度 化 b. 論 文 口 試 與 現 場 ( 田 野 ) 符 合 c. 將 實 習 列 入 暑 期 必 修 回 覆 a. 本 項 建 議 納 入 本 所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及 課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規 劃 176

177 b. 論 文 口 試 場 地 學 校 另 有 規 定, 替 代 的 處 理 方 式 是 邀 請 該 場 域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到 場 參 與 聽 報 告 c. 暑 期 實 習 課 程 郊 遊 課 程 委 員 會 規 劃 問 題 利 用 現 有 國 家 植 物 園 及 校 園 空 間 作 為 資 源 整 合 的 教 學 環 境, 以 " 個 案 " 式 研 究 教 學 的 累 積, 將 可 以 建 立 東 華 為 東 部 發 展 之 基 石 回 覆 本 項 建 議 列 入 本 所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內 進 行 規 劃 植 物 園 工 程 第 一 期 部 分 仍 在 進 行 中, 相 關 軟 體 部 分 也 正 向 教 育 部 申 請 生 物 多 樣 性 教 學 基 地 來 進 行 中 問 題 因 應 受 評 單 位 之 專 業 多 樣 性, 所 內 運 作 架 構 ( 包 括 課 程 規 劃 教 師 升 等 發 展 定 位 等 ) 應 持 續 建 立 回 覆 本 項 建 議 列 入 本 所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內 進 行 規 劃 問 題 針 對 東 部 持 定 之 議 題 應 建 立 主 導 (Issue-raising) 能 力, 以 突 破 目 前 problem-solving 之 現 況 回 覆 本 項 建 議 列 入 本 所 所 務 與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討 論, 請 所 內 教 師 依 照 各 興 趣 與 專 業 能 力 進 行 調 整 問 題 學 程 化 學 群 化, 社 會 關 懷 認 證 化 回 覆 本 項 建 議 列 入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討 論 問 題 a. 增 加 課 程 的 整 合 性, 並 延 攬 1-2 名 院 際 合 作 性 的 人 材 b. 教 學 方 面, 針 對 課 程 內 容, 以 對 話 式 及 實 務 操 作 方 式 增 加 課 程 內 容 回 覆 a. 第 一 項 建 議 列 入 本 所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討 論 延 攬 人 才 部 分, 請 管 理 學 員 院 長 在 新 聘 教 師 時 考 量 b. 本 項 建 議 已 轉 給 所 內 教 師 參 考, 調 整 授 課 內 容 與 教 學 法 問 題 應 考 量 課 程 學 術 及 應 用 性 之 平 衡 以 符 合 就 業 需 求 回 覆 本 所 課 程 學 術 與 應 用 兼 具, 論 文 研 究 都 能 與 學 生 就 業 領 域 相 符, 未 來 可 以 多 聘 兼 任 教 師 來 提 升 學 生 的 就 業 競 爭 力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92 學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本 系 依 評 鑑 弱 點, 全 面 檢 討, 並 逐 一 更 正 之 問 題 有 關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的 規 劃, 應 考 慮 現 有 資 源 非 常 欠 缺 情 況 下 做 長 遠 規 劃 回 覆 已 獲 校 方 支 持 運 用 新 運 作 的 管 理 學 院 跨 系 所 整 合 機 制, 自 93 學 年 先 於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MBA 資 管 組 招 收 研 究 生 5 名, 以 因 應 國 家 教 育 資 源 分 配 政 策 的 調 整 與 限 制 177

178 問 題 有 關 ERP 平 台, 應 以 教 學 為 主 若 要 發 展 該 領 域 之 研 究 專 長, 應 再 加 強 獲 得 所 需 的 資 源 回 覆 ERP/KM 平 台 的 後 續 規 劃 與 發 展, 除 了 有 賴 東 華 大 學 校 方 的 支 持 持 續 投 入 資 源 之 外, 本 系 亦 將 結 合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現 有 的 師 資 人 力 進 行 橫 向 的 整 合, 以 強 化 相 關 領 域 所 欠 缺 的 師 資 人 力, 並 持 續 向 教 育 部 與 校 方 爭 取 相 關 經 費 與 資 源 之 支 援 問 題 大 學 畢 業 學 分 過 高 ( 近 150), 應 大 幅 降 低 至 一 般 大 學 水 準 回 覆 本 系 畢 業 學 分 居 高 不 下 的 原 因, 主 要 係 來 自 大 量 的 通 識 學 分 ; 然 而 通 識 課 程 為 東 華 大 學 既 有 之 特 色, 本 系 將 透 過 對 於 學 生 相 關 通 識 課 程 規 定 的 爭 取 與 修 定 放 寬, 盡 力 降 低 通 識 課 程 對 於 本 系 畢 業 學 分 數 的 影 響 問 題 教 學 評 鑑 學 生 意 見 調 查 部 份 略 低 於 全 校 平 均, 但 已 逐 年 改 善 主 要 在 於 系 初 設 師 資 不 足 授 課 時 數 偏 高 同 時, 資 管 科 際 整 合 之 特 色, 新 進 教 師 教 學 經 驗 及 同 學 學 習 調 適 能 力, 均 需 協 助 回 覆 本 系 師 資 多 為 新 進 學 人, 在 教 學 與 學 術 研 究 的 經 驗 值 方 面 仍 有 許 多 精 進 空 間, 由 於 目 前 本 系 師 資 員 額 仍 未 完 全 補 足, 人 力 資 源 不 足 導 致 專 任 教 師 任 課 時 數 有 偏 高 情 形, 此 亦 為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未 來 從 事 研 究 工 作 的 弱 勢 之 處, 未 來 將 逐 年 增 聘 國 內 外 學 有 專 精 學 人 加 入 師 資 陣 容 以 減 低 教 學 負 擔, 並 且 藉 由 教 授 級 師 資 的 加 入 來 引 領 本 系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精 進 問 題 大 學 部 通 識 課 雖 然 重 要 但 主 從 仍 應 有 別 回 覆 通 識 課 程 為 東 華 大 學 既 有 特 色, 本 系 將 透 過 對 於 學 生 相 關 通 識 課 程 規 定 的 爭 取 與 修 定, 盡 力 降 低 通 識 課 程 對 於 本 系 課 程 的 影 響, 並 能 保 持 通 識 課 程 既 有 的 多 元 性 效 果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問 題 應 更 朝 國 際 化 地 方 性 特 色 發 展, 對 於 地 方 發 展 特 色 以 環 保 環 境 資 源 利 用 方 向 主 導 研 究 與 教 學, 以 發 展 出 獨 特 的 東 華 觀 遊 所 的 特 殊 特 色 回 覆 本 所 授 課 課 程 內 含 許 多 戶 外 教 學 見 習 觀 察, 亦 安 排 參 觀 當 地 產 業, 並 與 經 營 管 理 者 或 在 地 居 民 對 話 互 動, 諸 如 92 學 年 下 學 期 生 態 觀 光 個 案 研 究 課 程 即 與 富 里 鄉 農 會 當 地 農 民 接 觸 互 動 ; 環 境 解 說 亦 深 入 光 復 鄉 規 劃 濕 地 生 態 解 說, 並 參 與 花 蓮 民 間 環 保 團 體 的 解 說 訓 練, 而 旅 館 經 營 管 理 亦 會 安 排 和 花 蓮 當 地 中 小 型 旅 館 理 想 大 地 民 宿 等 業 者 或 經 營 者 會 晤 ; 而 除 課 程 外, 學 生 碩 士 論 文 方 向 地 點 亦 盡 可 能 以 花 蓮 台 東 地 區, 或 有 助 於 花 東 觀 光 遊 憩 之 發 展 為 主 整 體 而 言, 所 上 發 展 方 向, 主 要 配 合 東 部 地 區 觀 光 遊 憩 整 體 發 展, 強 調 遊 憩 資 源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即 在 觀 光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思 考 如 何 減 低 對 自 然 及 文 化 資 源 的 衝 擊, 這 一 直 是 本 所 的 特 色 與 努 力 目 標 問 題 整 合 系 上 與 環 境 相 關 之 課 程, 朝 向 生 態 觀 光 與 戶 外 遊 憩 範 疇 的 研 究 與 實 務 推 廣, 並 利 用 CASE Study 的 整 合, 讓 學 生 在 研 究 與 實 務 上 有 所 增 進 結 合 基 礎 研 究 與 實 務 並 用, 以 厚 植 學 生 就 業 之 實 力 回 覆 目 前 本 所 課 程 規 劃 有 個 案 研 究 此 類 兼 具 研 究 與 實 務 的 推 廣 課 程, 亦 會 於 課 程 內 容 安 排 上 以 不 定 期 方 式 加 入 個 案 討 論, 其 主 題 多 和 當 地 農 會 賞 鯨 業 者 民 宿 業 者 遊 憩 區 經 營 業 者 178

179 國 家 公 園 民 間 環 保 團 體 當 地 中 等 教 育 機 構 等 相 關, 期 許 學 生 能 於 研 究 與 實 務 推 廣 操 作 上 有 所 精 進 例 如 所 上 環 境 解 說 規 劃 課 程, 即 以 國 內 外 的 解 說 研 究 為 基 礎, 並 曾 實 際 投 入 太 魯 閣 國 家 公 園 室 內 展 示 館 的 規 劃 中 ; 而 生 態 觀 光 課 程, 亦 曾 先 後 投 入 花 蓮 縣 豐 濱 鄉 與 富 里 鄉, 輔 導 當 地 的 生 態 觀 光 歸 劃 與 推 展 這 些 具 備 個 案 研 究 精 神 的 課 程, 相 信 有 助 於 使 研 究 與 實 務 能 相 輔 相 成, 以 厚 植 學 生 就 業 之 實 力 2. 其 他 有 助 於 說 明 教 學 之 相 關 指 標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1) 大 陸 學 者 參 與 授 課 本 所 於 90 年 起 即 開 始 規 劃 邀 請 大 陸 學 者 來 台 授 課, 總 計 邀 請 北 大 葉 自 成 等 5 位 教 授 來 本 所 授 課 一 學 期, 以 增 加 學 生 對 大 陸 政 經 實 況 的 了 解 此 外, 本 所 仍 持 續 規 劃 利 用 暑 假 期 間 赴 大 陸 上 課, 上 課 成 績 可 以 折 抵 學 分, 鼓 勵 學 生 注 意 大 陸 時 事 (2) 鼓 勵 學 生 學 習 及 發 表 研 究 論 文 之 措 施 與 成 效 本 所 創 設 以 來, 即 設 有 獎 勵 學 生 發 表 論 文 的 獎 勵 辦 法 本 所 之 獎 勵 學 生 公 開 發 表 個 人 論 作 準 則, 以 頒 發 助 學 金 方 式,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研 討 會 發 表 論 文, 或 是 發 表 個 人 論 作, 刊 載 於 本 所 認 可 或 具 有 審 稿 制 度 之 學 術 性 期 刊 學 報, 以 致 學 生 公 開 發 表 研 究 成 果 的 意 願 大 增 學 生 在 此 激 勵 制 度 下, 屢 次 參 加 校 外 與 校 內 論 文 發 表 會 並 且 以 成 風 潮 未 來, 本 所 將 計 畫 修 改 規 範, 要 求 學 生 於 畢 業 前 必 須 公 開 發 表 論 文, 以 取 代 目 前 的 碩 士 論 文 計 畫 書 審 查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在 成 立 後 之 一 年 內 (92 學 年 度 ) 校 內 外 至 本 所 專 題 演 講, 藉 以 強 化 學 生 在 其 他 領 域 之 接 觸 : 張 惠 民 教 授,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決 策 科 學 與 企 業 經 濟 研 究 所,2003 年 12 月, e-business and e-logistics" John T. Shieh, California State Polytechnic University, November, 2003, China's Top Priorities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Westward Development' and `Modestly Well-off Society'." 郭 平 欣 教 授, 東 華 大 學 經 濟 系 暨 國 經 所,2003 年 12 月, 拍 賣 的 經 濟 分 析 - 賽 局 理 論 的 應 用 石 豐 宇 教 授, 淡 江 大 學 運 輸 管 理 學 系,2003 年 12 月, 賽 局 理 論 在 海 空 運 管 理 之 應 用 胡 守 任 教 授, 淡 江 大 學 運 輸 管 理 學 系,2003 年 11 月, 從 商 用 運 輸 智 慧 化 談 外 部 物 流 的 全 面 升 級 濾 波 理 論 在 運 輸 旅 次 估 計 之 應 用 涂 鄂 良 董 事 長, 瑞 可 運 通 有 限 公 司,2004 年 2 月,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vs 現 代 國 際 貨 物 運 送 及 物 流 施 志 明 技 術 長, 大 同 公 司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處,2004 年 3 月, Tatung Global Management Strategy and 179

180 Implementation Examples 朱 大 法 副 總 經 理, 環 成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04 年 3 月, An Innovated Business Model of Virtual Integrator for Logistics Venture - Plan elogistics Hub 張 小 蓓 經 理, 大 同 公 司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處,2004 年 3 月,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Implementation - eprocurement and others (Plan B) and Global elogisitcs Example -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 (Plan D) 林 婉 萍 經 理, 大 同 公 司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處,2004 年 3 月, A Novice Model of efinancing for Global Management (Plan C) 林 繼 國 主 任 秘 書, 交 通 部 運 輸 研 究 所,2004 年 3 月, 發 展 台 灣 成 為 國 際 海 運 營 運 中 心 發 展 台 灣 成 為 國 際 空 運 營 運 中 心 發 展 台 灣 成 為 國 際 交 通 運 籌 中 心 李 少 如 副 校 長, 國 立 東 華 大 學,2004 年 3 月, 全 球 運 籌 ( 物 流 ) 發 展 趨 勢 與 策 略 林 蒔 慧 教 授, 東 華 大 學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2004 年 3 月, 台 資 近 幾 年 在 捷 投 資 概 況 陳 煇 煌 主 任, 大 同 大 學 資 訊 經 營 系,2004 年 4 月, Global Operations and Logistics Management through Collaboration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與 怡 富 投 顧 合 作, 於 2002 年 10 月 5 日 與 10 月 19 日 於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共 同 大 樓 演 藝 廳, 舉 辦 2002 基 金 理 財 成 長 年, 怡 富 基 金 大 學 花 蓮 篇 演 講 活 動, 免 費 回 饋 社 區 與 本 校 師 生 基 金 大 學 系 列 基 礎 班 1. 個 人 理 財 基 本 原 則 - 由 總 體 經 濟, 談 如 何 利 用 基 金 理 財 - 鄭 治 明 教 授 : 總 經 / 利 率 / 景 氣 做 為 個 人 理 財 判 斷 的 基 礎 (20 分 鐘 ) - 怡 富 : 如 何 利 用 基 金 來 作 個 人 理 財 (20 分 鐘 ) 2. 形 形 色 色 的 基 金 - 由 資 本 市 場 / 產 業 趨 勢 認 識 基 金 種 類 - 溫 英 幹 教 授 : 國 際 資 本 市 場 的 解 析 / 產 業 趨 勢 (20 分 鐘 ) - 怡 富 : 因 應 不 同 市 場 / 產 業 / 理 財 需 求 的 基 金 總 類 (20 分 鐘 ) 應 用 篇 3. 如 何 選 擇 合 適 自 已 的 基 金, 談 如 何 收 集 / 運 用 資 訊 - 李 同 龢 教 授 : 如 何 收 集 資 料 / 運 用 基 金 評 比 資 訊 (20 分 鐘 ) - 怡 富 : 基 金 選 擇 注 意 事 項 / 基 金 理 財 健 診 (20 分 鐘 ) 180

181 4. 如 何 應 用 基 金 達 成 人 生 重 大 目 標 - 退 休 金 規 畫 - 林 月 能 教 授 : 人 口 老 化 及 台 灣 新 退 休 金 個 人 帳 戶 - 怡 富 : 不 同 人 生 階 段 基 金 理 財 的 重 點 實 戰 篇 5. 投 資 共 同 基 金 的 方 式, 談 投 資 的 基 本 / 技 術 分 析 - 蕭 朝 興 教 授 : 投 資 學 的 基 本 分 析 及 技 術 分 析 - 怡 富 : 不 同 基 金 交 易 方 式 及 網 路 理 財 6. 基 金 組 合 之 建 購 與 調 整, 談 基 金 投 資 策 略 - 洪 坤 教 授 : 投 資 組 合 及 效 率 前 緣 - 怡 富 : 如 何 用 基 金 做 投 資 組 合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1) 國 際 學 者 參 與 授 課 本 所 於 91 年 起 即 開 始 規 劃 與 德 國 Rostock 農 工 大 學 農 村 與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的 合 作 計 畫, 每 年 暑 假 結 束 前 一 週 均 有 德 國 教 授 來 訪,93 年 度 十 月 也 有 二 位 德 國 教 授 來 進 行 短 期 開 設 德 國 農 村 規 劃 課 程, 全 部 授 課 與 討 論 都 以 英 文 授 課 作 業 也 以 英 文 報 告 為 主 (2) 鼓 勵 學 生 學 習 及 發 表 研 究 論 文 之 措 施 與 成 效 本 所 創 設 以 來 即 設 有 獎 勵 學 生 追 求 卓 越 的 獎 勵 辦 法, 對 獲 得 相 關 機 構 籌 備 的 相 關 環 境 研 討 會 接 受 與 發 表 論 文 者 均 可 申 請 差 旅 的 補 助 及 一 面 追 求 卓 越 的 獎 狀 此 外 本 所 研 究 生 獎 助 學 金 的 分 配 辦 法 中, 也 勻 出 獎 學 金 部 分, 規 定 獲 獎 者 必 須 在 該 學 年 度 有 提 出 專 業 論 文 的 發 表 證 明 自 創 所 以 來 已 經 有 將 近 10 位 學 生 獲 得 補 助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配 合 ERP/KM 中 心 的 設 置 與 其 後 續 的 資 源 需 求, 已 獲 校 方 支 持 運 用 新 運 作 的 管 理 學 院 跨 系 所 整 合 機 制, 自 93 學 年 先 於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MBA 資 管 組 招 收 研 究 生 5 名, 以 因 應 國 家 教 育 資 源 分 配 政 策 的 調 整 與 限 制 此 外,90 年 8 月 設 系 之 初, 本 系 即 規 劃 94 年 8 月 設 立 研 究 所, 並 已 獲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列 入 東 華 大 學 系 所 發 展 優 先 計 畫 然 受 國 家 教 育 資 源 分 配 政 策 的 調 整, 此 計 畫 如 要 如 期 推 動 仍 有 賴 全 系 師 生 的 更 大 努 力 惟 已 在 校 方 全 力 協 助 下, 自 93 學 年 起 在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設 資 管 組, 招 收 研 究 生 5 名, 一 則 突 破 現 有 的 限 制, 一 則 增 加 研 發 人 力, 並 有 利 於 師 資 延 聘 181

182 三 研 究 (1) 近 三 年 爭 取 研 究 計 畫 的 情 況 及 對 教 師 爭 取 研 究 計 畫 之 具 體 鼓 勵 辦 法 與 執 行 成 效 由 於 本 校 自 創 校 以 來, 以 研 究 大 學 自 許 在 社 會 科 學 ( 含 教 育 ) 類 組 之 系 所, 全 體 師 生 積 極 努 力 之 下, 各 方 面 的 成 果 皆 能 夠 逐 年 的 進 展, 包 含 研 究 計 劃 與 經 費 期 刊 發 表 研 究 獎 勵 與 研 究 成 果 推 廣 執 行 等 都 有 十 足 之 進 步 近 三 年 爭 取 研 究 計 畫 的 情 況 : 每 位 教 師 研 究 執 行 計 畫 如 附 件 一 以 下 是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件 數 社 會 科 學 ( 含 教 育 ) 類 組,90 學 年 度, 國 科 會 計 畫 通 過 31 件, 專 任 教 師 63 人, 平 均 每 人 0.49 件 ;91 學 年 度, 國 科 會 計 畫 通 過 35 件, 專 任 教 師 77 人, 平 均 每 人 0.45 件 ;92 學 年 度, 國 科 會 計 畫 通 過 45 件, 專 任 教 師 94 人, 平 均 每 人 0.48 件 90 學 年 度 項 目 社 會 科 學 ( 含 教 育 ) 類 組 教 育 研 究 所 理 學 系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所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發 展 研 究 所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民 文 族 化 語 研 言 究 與 所 傳 暨 族 裙 關 係 與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會 計 學 系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件 數 (I11)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金 額 (I12) 2,175, ,651, , , , ,5 00 項 目 社 會 科 學 ( 含 教 育 ) 類 組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所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研 究 所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所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理 研 究 所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合 計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件 數 (I11)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金 額 (I12) 2,117,700 1,105, ,304,500 1,357,8 600, ,13 9,

183 91 學 年 度 項 目 社 會 科 學 ( 含 教 育 ) 類 組 教 育 研 究 所 理 學 系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所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發 展 研 究 所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民 文 族 化 語 研 言 究 與 所 傳 暨 族 裙 關 係 與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會 計 學 系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件 數 (I11)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金 額 (I12) 2,123, ,190, , , ,776, ,10 0 項 目 社 會 科 學 ( 含 教 育 ) 類 組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所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研 究 所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所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理 研 究 所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合 計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件 數 (I11)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金 額 (I12) 2,102,200 1,599, ,475, 400 1,214,1 00 1,984, ,5 37, 學 年 度 項 目 社 會 科 學 ( 含 教 育 ) 類 組 教 育 研 究 所 理 學 系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所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發 展 研 究 所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民 文 族 化 語 研 言 究 與 所 傳 暨 族 裙 關 係 與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會 計 學 系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件 數 (I11)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金 額 (I12) 2,162, ,8 00 1,092, 600 1,210, , ,700 2,524, ,

184 項 目 社 會 科 學 ( 含 教 育 ) 類 組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所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研 究 所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所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理 研 究 所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合 計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件 數 (I11)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金 額 (I12) 1,497,796 1,860, ,079,100 2,048, 000 1,303,9 00 1,984, ,1 38, 學 年 度 育 ) 類 組 項 目 社 會 科 學 ( 含 教 教 育 研 究 所 理 學 系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所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發 展 研 究 所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民 文 族 化 語 研 言 究 與 所 傳 暨 族 裙 關 係 與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會 計 學 系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件 數 (I11)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金 額 (I12) 3,143, ,4 00 1,710, 900 1,617,300 1,180, 500 1,941,50 1, ,000 0,600 項 目 社 會 科 學 ( 含 教 育 ) 類 組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所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研 究 所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所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理 研 究 所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合 計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件 數 (I11)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總 金 額 (I12) 4,111, , ,00 0 1,217, ,40 0 1,871,0 00 1,082, ,8 61,

185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們 除 了 分 別 在 各 領 域 積 極 進 行 研 究 工 作 而 有 卓 越 成 果 外, 近 年 來 亦 在 校 內 外 以 團 隊 方 式 推 動 研 究 案 例 如 本 所 教 師 在 學 年 度 共 同 推 動 一 個 由 教 育 部 補 助 之 整 合 型 計 畫, 以 探 討 E 世 代 的 情 意 教 育 ( 補 助 總 金 額 為 320 萬 元 ) 此 外 本 所 教 師 亦 參 與 中 央 大 學 研 究 團 隊, 推 動 由 教 育 部 所 補 助 之 大 學 學 術 追 求 卓 越 發 展 計 畫, 以 探 討 無 線 網 路 之 學 習 環 境, 因 此 本 所 近 三 年 之 研 究 發 展 執 行 成 效 當 屬 良 好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於 學 年 度 共 有 三 件 計 畫 案 執 行 如 陳 若 璋 教 授 性 侵 害 加 害 人 身 心 治 療 模 式 之 再 探 研 究 李 維 倫 教 授 從 家 庭 失 親 處 境 探 討 集 體 化 的 形 成 過 程 做 為 倫 理 行 動 的 心 理 治 療, 本 校 每 年 皆 有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供 同 仁 申 請 本 校 設 有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等, 皆 用 以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研 究 本 系 教 師 與 花 東 地 區 精 神 醫 療 單 位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之 醫 師 心 理 師 社 工 師 多 所 聯 繫, 亦 邀 請 他 們 共 同 參 與 研 究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近 三 年 來 經 濟 系 教 師 獲 得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件 數 逐 年 下 降, 未 盡 理 想 過 去 對 於 研 究 計 畫 之 申 請 皆 以 鼓 勵 同 仁 積 極 參 與 為 主, 並 無 特 定 之 規 劃 或 獎 勵 措 施, 未 來 則 朝 著 規 劃 學 門 類 別, 設 立 各 種 研 究 室 與 研 究 課 題 方 式, 鼓 勵 同 仁 之 間 的 學 術 合 作 與 交 流, 共 同 提 出 整 合 型 研 究 計 畫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過 去 三 年 公 行 所 研 究 計 畫 共 計 11 件, 其 中 國 科 會 5 件 建 教 合 作 6 件 平 均 每 人 每 年 1 件 ; 與 國 內 相 同 領 域 相 比, 以 承 接 國 科 會 研 究 專 案 為 例, 公 行 所 的 研 究 發 展 績 效 可 名 列 前 矛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至 92 學 年 所 聘 專 任 教 師 4 名 中, 有 3 名 申 請 通 過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另 有 參 與 公 平 會 等 機 關 委 託 實 務 導 向 的 研 究 計 畫 者 關 於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及 績 效 評 量, 悉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語 傳 系 及 民 發 所 之 孫 大 川 主 任 著 手 編 輯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歷 史 語 言 文 化 大 辭 典, 具 指 標 性 作 用 ; 185

186 族 語 教 學 觀 摩 活 動 對 族 語 教 材 及 教 法 有 更 具 系 統 的 整 理 ; 族 語 認 證 研 討 活 動 也 圓 滿 落 幕 進 入 成 果 檢 討 階 段 ; 高 德 義 助 理 教 授 在 原 民 會 之 民 族 自 治 研 究, 亦 對 原 住 民 社 會 產 生 一 定 之 影 響 力 ; 陳 毅 峰 助 理 教 授 之 原 住 民 與 文 化 地 理 學 國 科 會 研 究, 亦 頗 有 發 展 空 間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近 三 年 族 群 所 教 師 研 究 計 畫 來 源 自 教 育 部 國 科 會 及 美 國 Fulbright 基 金 會, 頗 具 成 效, 其 中 卓 越 計 畫 及 多 元 文 化 計 畫 屬 多 年 期 整 合 型 計 畫, 有 效 連 結 相 關 領 域 之 研 究 人 才 民 文 系 范 老 師 之 國 科 會 計 畫 亦 屬 多 年 期, 趙 老 師 之 計 畫 尚 包 含 體 委 會 之 專 案, 並 與 資 工 系 合 作 數 位 典 藏 工 作, 可 謂 觸 角 廣 泛, 且 能 掌 握 專 業 角 度 來 發 揮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近 三 年 研 究 計 畫 件 數 一 覽 表 教 師 補 助 機 關 學 年 度 顧 裔 芳 林 穎 芬 簡 雪 芳 黃 德 芬 國 科 會 件 數 1 1 ( 共 同 主 持 ) 金 額 ( 仟 元 ) 非 國 科 會 及 教 育 部 件 數 之 建 教 ( 產 金 額 學 ) 合 作 ( 仟 元 )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鼓 勵 教 師 申 請 各 種 研 究 計 畫 參 與 本 次 評 鑑 的 教 師 共 14 位 教 授, 綜 觀 本 系 參 與 評 鑑 的 師 資 由 2000 年 到 2004 年 彙 整 的 研 究 成 果 資 料 ( 參 見 下 表 ), 過 去 4 年 內 本 系 共 計 有 研 究 計 畫 案 51 件, 績 效 良 好 186

187 教 師 研 究 計 畫 彙 整 表 計 劃 執 行 年 度 國 科 會 件 數 金 額 ( 仟 元 ) 研 究 計 畫 件 數 教 育 部 金 額 ( 仟 元 ) 非 國 科 會 及 教 育 件 數 部 之 建 教 ( 產 學 ) 合 作 金 額 ( 仟 元 ) 註 1: 資 料 提 供 以 93/02/01 為 基 準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近 三 年 本 系 教 師 爭 取 國 科 會 及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之 計 畫 相 當 踴 躍, 核 准 率 平 均 達 9 成 以 上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張 宗 勝, 設 計 整 櫃 貨 物 載 運 業 者 參 與 組 合 式 拍 賣 之 動 態 竸 標 指 導 員,93 學 年 度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劃 本 年 度 新 任 兩 位 教 師 已 向 國 科 會 提 出 隨 到 隨 審 之 研 究 計 劃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師 資 在 申 請 專 題 計 畫 上, 仍 以 向 國 科 會 申 請 為 主, 近 三 年 計 畫 核 准 比 率 均 為 100%, 實 屬 難 得 蕭 朝 興 副 教 授 且 得 到 金 融 研 訓 院 專 題 計 畫 上 之 補 助 未 來 將 協 助 與 鼓 勵 新 聘 教 師 申 請 國 科 會 計 畫, 希 望 未 來 計 畫 核 准 比 率 仍 能 維 持 高 水 準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近 三 年 爭 取 到 的 研 究 計 畫 共 計 國 科 會 13 項, 教 育 部 4 項, 其 他 機 構 16 項, 總 經 費 約 五 千 四 百 萬 元 與 其 他 系 所 相 比 毫 不 遜 色 本 校 制 訂 有 鼓 勵 教 師 研 究 之 相 關 措 施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師 資 多 屬 新 進 學 者, 專 題 計 畫 仍 以 向 國 科 會 申 請 為 主, 少 有 餘 力 爭 取 其 他 研 究 計 畫 且 92 學 年 新 聘 教 師 未 能 及 時 申 請 國 科 會 計 畫, 故 申 請 率 未 及 100%; 惟 近 三 年 計 畫 核 准 比 率 均 高 於 60%, 優 於 一 般 水 準 187

188 觀 光 暨 遊 憩 研 究 所 本 所 學 年 度,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件 數 分 別 為 3 件 ( 元 ) 4 件 ( 元 ) 4 件 ( 元 ), 通 過 率 超 過 九 成, 此 外, 在 學 年 度, 亦 分 別 有 產 學 合 作 之 研 究 計 畫 1 件 與 2 件 本 所 提 供 行 政 助 理 支 援 所 有 研 究 計 畫 爭 取 與 執 行 過 程 中 的 行 政 事 務, 亦 通 知 並 鼓 勵 教 師 參 加 與 爭 取 研 究 計 畫 相 關 的 講 習 (2) 獲 中 央 研 究 院 院 士 教 育 部 學 術 獎 行 政 院 體 委 會 運 動 科 學 獎 吳 大 猷 獎 國 家 文 藝 獎 國 家 講 座 國 科 會 傑 出 獎 或 特 約 研 究 人 員 等 獎 勵 情 形 本 校 自 創 校 以 來, 至 今 未 滿 11 年 社 會 科 學 ( 含 教 育 ) 類 組 的 科 系 多 數 成 立 不 及 10 年 族 群 所 在 這 短 暫 的 校 史 裡,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之 喬 健 教 授 榮 膺 國 家 講 座 教 授 可 見 證 本 類 組 的 科 系 對 研 究 的 認 識 與 鼎 力 支 持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系 人 員 目 前 尚 未 能 獲 取 上 述 奬 項, 未 來 仍 將 繼 續 努 力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尚 無 教 授 獲 得 學 術 殊 榮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並 未 獲 得 上 述 特 殊 獎 勵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本 系 人 員 目 前 尚 未 能 獲 取 上 述 奬 項, 未 來 仍 將 繼 續 努 力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系 人 員 目 前 尚 未 能 獲 取 上 述 奬 項, 未 來 仍 將 繼 續 努 力 188

189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系 人 員 目 前 尚 未 能 獲 取 上 述 奬 項, 未 來 仍 將 繼 續 努 力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族 群 所 喬 健 教 授 榮 膺 國 家 講 座 教 授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人 員 目 前 尚 未 能 獲 取 上 述 奬 項, 未 來 仍 將 繼 續 努 力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人 員 目 前 尚 未 能 獲 取 上 述 奬 項, 未 來 仍 將 繼 續 努 力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尚 未 有 教 授 獲 此 殊 榮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系 人 員 目 前 尚 未 能 獲 取 上 述 奬 項, 未 來 仍 將 繼 續 努 力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人 員 目 前 尚 未 能 獲 取 上 述 奬 項, 未 來 仍 將 繼 續 努 力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大 部 分 的 專 任 教 授 都 是 新 聘, 研 究 年 資 尚 淺, 尚 無 教 師 獲 得 中 央 研 究 院 院 士 教 育 部 學 術 獎 國 家 講 座 國 科 會 傑 出 獎 或 特 約 研 究 人 員 等 獎 勵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人 員 目 前 尚 未 能 獲 取 上 述 奬 項, 未 來 仍 將 繼 續 努 力 189

190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系 人 員 目 前 尚 未 能 獲 取 上 述 奬 項, 未 來 仍 將 繼 續 努 力 (3) 研 究 成 果 應 用 於 社 會 與 企 業 界 情 況 本 校 社 會 科 學 ( 含 教 育 ) 類 組 的 教 師 運 用 專 業, 在 爭 取 非 國 科 會 計 畫 上, 不 遺 餘 力, 件 數 與 總 金 額 均 與 力 俱 增 90 年 有 6 個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總 金 額 為 3,944,700;91 年 有 12 個 建 教 合 作 計 劃, 總 金 額 為 9,345,000;92 年 有 執 行 15 個 建 教 合 作 計 劃, 總 金 額 為 13,900,980, 執 行 成 效 良 好 在 爭 取 教 育 部 計 畫 上,90 年 有 21 個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總 金 額 為 15,938,640;91 年 有 9 個 建 教 合 作 計 劃, 總 金 額 為 29,250,062;92 年 有 執 行 15 個 建 教 合 作 計 劃, 產 學 計 劃 總 金 額 為 11,761,735, 執 行 成 效 良 好 詳 如 附 件 一 不 僅 如 此, 管 理 學 院 之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導 入 ERP/KM 平 台 協 助 教 學 與 研 究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引 進 Oracle 與 IBM 的 ERP/KM 資 訊 系 統 發 展 工 具, 輔 助 核 心 課 程, 如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資 料 庫 管 理 系 統 辦 公 室 自 動 化, 與 五 大 管 理 領 域 資 訊 系 統 應 用 等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並 已 推 動 與 Oracle IBM SUN 龍 邦 物 流 衛 道 等 知 識 型 企 業 的 策 略 聯 盟, 建 立 東 部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與 知 識 管 理 中 心 (ERP/KM Center), 以 期 提 供 e-solution 相 關 之 教 學 研 究 應 用 輔 導 產 學 合 作 專 業 認 證 的 e-collaborative 環 境 現 由 Oracle 負 責 訓 練 種 子 師 資 與 協 助 ERP 上 機 實 習,IBM 的 KM 平 台 則 訓 練 學 生 應 用 與 管 理, 龍 邦 提 供 10 萬 筆 物 流 資 料 供 資 料 探 勘 使 用, 衛 道 公 司 則 正 研 擬 提 供 專 案 開 發 的 系 列 講 座 與 暑 期 實 習 工 讀 機 制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近 年 來 承 辦 多 項 研 究 計 畫, 並 積 極 將 研 究 成 果 應 用 於 社 會 例 如 : 辦 理 資 訊 種 子 學 校 培 訓 課 程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活 動 列 車 計 畫 等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之 研 究 成 果, 可 應 用 於 多 領 域 之 政 府 社 會 機 構, 如 陳 若 璋 教 師 之 研 究 計 畫 多 與 性 侵 害 加 害 人 之 犯 罪 歷 程 身 心 治 療 相 關, 其 研 究 可 應 用 於 國 內 各 監 所 社 區 機 構 對 性 加 害 者 之 治 療 ; 林 烘 煜 教 授 之 完 成 戒 癮 處 遇 受 戒 治 人 再 復 發 時 間 間 隔 與 衝 動 控 制 的 關 係 初 探 以 主 愛 之 家 個 案 為 例 研 究, 直 接 提 供 東 部 地 區 藥 癮 民 眾 一 種 新 的 戒 治 方 法 ; 李 維 倫 教 授 之 研 究 行 動 中 的 臨 終 緩 和 照 顧 研 究 可 提 供 安 寧 病 房 及 臨 終 緩 和 照 顧 的 新 思 維 ; 林 耀 盛 教 授 之 研 究 後 創 傷 涵 轉 賦 義 : 九 二 一 災 後 受 創 者 心 理 重 建 之 長 期 追 蹤 研 究, 是 屬 多 年 期 計 畫, 對 九 二 一 地 震 災 區 居 民 之 心 理 重 建 有 很 大 益 處 190

191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具 有 產 業 經 濟 及 國 貿 專 長 教 師 長 年 來 提 供 經 濟 部 貿 易 調 查 委 員 會 諮 詢 服 務, 並 與 地 方 政 府 及 產 業 界 保 持 密 切 合 作 關 係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承 接 的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地 方 治 理 評 鑑 制 度 與 指 標 研 究 案, 獲 得 研 考 會 地 方 發 展 處 肯 定, 將 陸 續 進 行 試 辦 與 檢 討, 未 來 將 會 擴 大 辦 理, 對 提 升 政 府 績 效 應 有 助 益 另 外, 公 行 所 其 他 教 師 承 接 大 陸 委 員 會 等 行 政 院 所 屬 機 關 研 究 案, 對 於 政 策 擬 訂 也 產 生 一 定 影 響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中, 不 乏 直 接 或 間 接 與 立 法 修 法 或 執 法 有 關 者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近 年 來 語 傳 系 致 力 於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保 存 及 傳 播 工 作, 除 編 列 相 關 課 程 外 也 承 接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委 員 會 委 辦 之 計 畫, 如 原 住 民 語 言 教 材 與 教 法 觀 摩 研 討 活 動 原 住 民 族 語 認 證 考 試, 實 際 深 入 國 民 小 學 瞭 解 原 住 民 族 母 語 推 廣 教 學 的 成 效 及 教 法 交 流 ; 而 族 語 認 證 考 試 則 對 族 語 復 振 工 作 的 推 廣 深 具 意 義, 透 過 族 語 的 認 證, 鼓 勵 族 語 學 習 風 氣, 重 視 與 保 存 族 語 文 化 資 產, 落 實 族 語 部 落 化 家 庭 化 社 區 化 及 普 及 化, 紮 根 族 語 的 傳 承 與 未 來 至 於 傳 播 方 面, 結 合 社 區 資 源 學 生 成 果 方 面 也 頗 有 成 效, 目 前 於 教 育 電 台 (FM97.3) 星 期 日 12:00 14:00; 漢 聲 電 台 (FM104.5)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四 23:00 23:30 皆 有 本 系 學 生 錄 製 之 節 目 播 放 民 發 所 方 面 從 事 自 治 區 研 究, 對 於 2006 年 立 法 院 制 憲 修 憲, 制 定 原 住 民 憲 法 專 章 皆 有 相 當 程 度 之 影 響 力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多 年 來 隨 著 師 生 研 究 的 進 行, 精 神 病 患 巫 師 老 兵 排 灣 族 布 農 族 阿 美 族 泰 雅 族 雅 美 族 漢 人 或 客 家 人, 東 岸 的 醫 院 學 校 家 庭 社 區 與 族 群 都 成 為 最 佳 的 工 作 現 場, 研 究 成 果 與 地 方 發 展 的 需 要 充 分 結 合 另 一 方 面, 積 極 進 行 跨 地 理 區 域 的 比 較 文 化 研 究, 包 括 台 灣 與 亞 太 地 區 ( 如 沖 繩 與 太 平 洋 群 島 ) 與 美 加 原 住 民 之 比 較 跨 學 術 領 域 的 整 合 型 研 究, 如 結 合 教 育 學 與 人 類 學, 藝 術 人 類 學 與 資 訊 工 程 等 還 有 探 討 未 來 在 科 技 為 主 的 社 會, 或 是 在 全 球 化 的 衝 擊 下, 原 住 民 社 會 會 產 生 哪 些 問 題? 其 未 來 的 發 展 該 何 去 何 從?( 民 文 系 中 長 期 計 畫 ) 原 住 民 的 研 究 找 出 了 台 灣 長 久 以 來 一 直 被 忽 略 的 聲 音 與 面 向 這 個 發 展 不 僅 關 乎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的 發 展 與 文 化 詮 釋 權, 也 深 受 國 際 原 住 民 及 南 島 民 族 文 化 研 究 者 的 重 視, 多 年 來 花 蓮 地 區 不 斷 地 吸 引 國 外 研 究 者 來 探 訪 與 研 究 就 以 族 群 所 為 例, 曾 經 正 式 接 待 與 舉 辦 國 際 學 術 會 議, 邀 請 的 學 者 有 來 自 德 國 美 國 加 拿 大 法 國 英 國 澳 洲 紐 西 蘭 日 本 等 地 的 學 術 與 研 究 機 構, 更 有 不 少 博 191

192 士 班 學 生 來 此 從 事 田 野 工 作, 完 成 論 文 的 書 寫 從 事 原 住 民 文 化 與 族 群 研 究, 不 僅 加 深 了 對 本 土 的 瞭 解 與 鄉 土 情, 更 能 走 進 國 際 的 世 界, 將 研 究 成 果 與 世 界 學 術 發 展 接 軌 近 年 來 客 家 研 究 機 構 之 成 立 更 是 擴 大 了 台 灣 族 群 研 究 之 範 圍, 期 待 有 機 會 能 發 展 學 術 合 作 與 資 源 整 合 會 計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有 從 事 會 計 相 關 研 究 著 重 在 理 論 和 實 證 的 探 討, 其 研 究 結 果 刊 登 於 會 計 及 財 經 類 之 相 關 期 刊, 以 推 廣 會 計 準 則 觀 念 及 財 經 的 相 關 議 題 的 討 論 及 建 設, 並 推 倡 財 務 會 計 透 明 化 企 業 對 社 會 責 任 的 觀 念 林 穎 芬 教 授 之 研 究 為 代 理 問 題 誘 因 機 制 及 績 效 評 估 之 相 關 管 理 會 計 議 題, 其 研 究 成 果 對 於 企 業 組 織 型 態 績 效 評 估 與 公 司 治 理 等 實 務 層 面 具 高 度 實 用 價 值 簡 雪 芳 教 授 主 要 研 究 領 域 為 資 本 市 場 資 訊 反 應 財 務 會 計 及 公 用 事 業 費 率 制 定 之 相 關 議 題 近 期 探 討 公 司 治 理 方 面 之 相 關 研 究, 對 於 健 全 金 融 業 會 計 制 度 有 實 質 貢 獻 黃 德 芬 教 授 從 事 有 關 銀 行 會 計 的 研 究, 探 討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制 及 風 險 管 理 等 議 題, 融 合 理 論 與 實 務 對 於 健 全 金 融 業 會 計 制 度 具 實 質 之 貢 獻 陳 政 芳 教 授 之 研 究 議 題 在 公 司 治 理 方 面 之 相 關 研 究, 比 如 董 監 事 持 股 集 中 度 會 計 師 業 務 等 相 關 影 響, 這 些 外 部 審 計 研 究 相 關 議 題 對 會 計 師 專 業 或 證 期 會 有 極 具 參 考 價 值 的 研 究 盧 佳 琪 教 授 研 究 方 向 在 非 營 利 組 織 研 究 政 府 績 效 研 究, 對 於 政 府 或 非 營 利 組 織 有 實 際 貢 獻 亦 有 老 師 從 事 企 業 e 化 對 相 關 企 業 影 響 之 研 究 如 顧 裔 芳 教 授 之 網 路 隱 私 權 及 消 費 者 行 為 之 研 究, 其 研 究 結 果 可 以 推 廣 併 提 倡 廠 商 永 續 經 營 所 需 要 的 基 本 倫 理 觀 念 - 尊 重 並 保 護 個 人 隱 私 權 近 期 從 事 之 綠 色 會 計 有 助 於 我 國 環 境 政 策 之 推 廣 及 廠 商 減 少 廢 棄 物 污 染 環 境 之 實 際 貢 獻 有 關 資 訊 安 全 與 內 部 稽 核 之 相 關 研 究, 有 助 於 e 化 時 代, 廠 商 永 續 經 營 及 公 司 治 理 所 需 要 的 企 業 營 運 及 內 部 控 制 評 估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與 研 究 人 員 成 果 豐 碩, 研 究 成 果 多 是 具 實 用 性 的 應 用 型 研 究, 故 應 對 企 業 界 具 有 相 當 的 應 用 價 值 本 系 參 與 本 次 評 鑑 的 教 師 共 12 位 教 授, 綜 觀 本 系 參 與 評 鑑 的 師 資 由 2000 年 到 2003 年 彙 整 的 研 究 成 果 資 料, 過 去 四 年 內 本 系 共 計 有 研 究 計 畫 案 49 件, 論 文 發 表 ( 期 刊 ), 專 書 以 及 研 討 會 論 文 132 篇, 大 致 而 言 本 系 在 企 管 傳 統 的 領 域 上 的 表 現 有 健 全 之 發 展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之 研 究 成 果 皆 可 發 表 於 各 類 期 刊 上 ( 參 考 備 查 附 件 ( 九 ) 國 企 系 各 教 師 研 究 清 單 )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成 立 僅 一 年, 目 前 並 無 成 果 192

193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與 研 究 人 員 成 果 豐 碩, 研 究 成 果 多 是 具 實 用 性 的 應 用 型 研 究, 故 應 對 財 金 界 具 有 相 當 的 應 用 價 值 還 於 系 所 評 鑑 時, 受 到 評 鑑 委 員 讚 揚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研 究 大 都 屬 於 應 用 性 的 政 策 性 研 究, 對 社 會 都 有 間 接 的 影 響, 對 中 小 企 業 的 影 響 也 較 大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與 研 究 人 員 成 果 豐 碩, 研 究 成 果 多 是 具 實 用 性 的 應 用 型 研 究, 故 應 對 資 訊 管 理 界 具 有 相 當 的 應 用 價 值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在 學 年 度, 將 研 究 成 果 應 用 於 社 會 與 企 業 界 情 況 如 下 :1. 將 國 家 公 園 原 住 民 議 題 相 關 研 究 成 果, 提 供 給 太 魯 閣 國 家 公 園 原 住 民 諮 詢 委 員 會 使 用, 並 擔 任 該 委 員 會 學 術 顧 問 2. 將 環 境 解 說 研 究 成 果, 用 來 輔 導 豐 濱 鄉 在 地 解 說 員 的 訓 練 3. 輔 導 花 蓮 地 區 觀 光 產 業 的 發 展, 並 進 行 實 際 的 教 學 及 評 量 4. 主 辦 秀 林 鄉 秀 林 國 中 超 越 顛 峰 攀 岩 活 動, 協 助 改 善 原 住 民 青 少 年 行 為 5. 將 環 境 解 說 研 究 成 果 提 供 給 太 魯 閣 國 家 公 園, 當 作 室 內 展 示 館 更 新 規 劃 的 參 考 6. 主 辦 瑞 穗 鄉 富 源 國 中 富 源 鼓 陣 打 鼓 活 動, 協 助 改 善 青 少 年 行 為 7. 參 與 茺 野 保 護 協 會 花 蓮 分 會 解 說 員 訓 練 課 程 8. 協 助 東 部 產 業 發 展 研 究 中 心 舉 辦 2002 花 蓮 縣 觀 光 高 峰 會 議 9. 進 行 太 巴 塱 與 赤 柯 山 地 區 的 自 然 與 文 化 調 查 並 輔 導 解 說 員 訓 練 10. 東 部 地 區 環 境 學 習 中 心 的 推 廣 11. 參 與 花 蓮 縣 觀 光 發 展 推 動 小 組 各 項 會 議 (4) 研 究 成 果 對 學 術 研 究 的 創 新 及 貢 獻 程 度 近 三 年 來 本 組 教 師 發 表 在 期 刊 與 專 書 上 之 論 文 數 量 也 有 相 當 的 水 準 表 現, 且 逐 年 遞 增, 如 下 : 總 數 90 年 91 年 92 年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SCI SSCI AHCI 期 刊 論 文 數 (I1)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EI 期 刊 論 文 數 (I2)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TSSCI 期 刊 論 文 數 (I3) 五 年 內 SCI SSCI AHCI 論 文 平 均 引 用 次 數 (I4)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於 具 審 查 制 之 期 刊 論 文 總 數 (SCI SSCI AHCI 及 TSSCI 除 外 )(I5)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具 審 查 機 制 之 專 書 總 數 ( 含 創 作 作 品 集 )(I8)

194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之 專 書 總 數 ( 具 審 查 機 制 專 書 除 外 ) (I9)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具 審 查 機 制 之 專 書 論 文 百 科 全 書 章 節 及 傳 記 總 數 (I10) 總 數 / 專 任 教 師 人 數 90 年 91 年 92 年 專 任 教 師 人 數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SCI SSCI AHCI 期 刊 論 文 數 (I1)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EI 期 刊 論 文 數 (I2)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TSSCI 期 刊 論 文 數 (I3) 五 年 內 SCI SSCI AHCI 論 文 平 均 引 用 次 數 (I4)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於 具 審 查 制 之 期 刊 論 文 總 數 (SCI SSCI AHCI 及 TSSCI 除 外 )(I5)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具 審 查 機 制 之 專 書 總 數 ( 含 創 作 作 品 集 )(I8)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之 專 書 總 數 ( 具 審 查 機 制 專 書 除 外 ) (I9)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具 審 查 機 制 之 專 書 論 文 百 科 全 書 章 節 及 傳 記 總 數 (I10)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方 面, 成 果 也 是 可 觀 近 三 年 教 師 參 與 學 術 會 議 人 次, 如 下 : 專 任 教 師 國 外 發 表 研 討 會 論 文 數 ( 對 外 公 開 徵 稿 並 有 審 稿 制 度 )(I6) 專 任 教 師 國 內 發 表 研 討 會 論 文 數 ( 對 外 公 開 徵 稿 並 有 審 稿 制 度 )(I7)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積 極 參 與 教 育 專 業 領 域 的 研 究 與 實 務 推 展 性 質 包 括 發 表 會 議 論 文 期 刊 論 文 經 典 譯 著 等, 及 擔 任 主 講 人 主 持 人 引 言 人 及 評 論 人, 其 學 術 經 驗 與 研 究 大 多 適 切 配 合 以 近 三 年 為 例,90 年 本 所 共 發 表 會 議 論 文 8 篇, 期 刊 論 文 20 篇, 經 典 譯 著 1 篇, 參 與 會 議 擔 任 主 題 演 講 4 人 次 發 表 人 8 人 次 主 持 會 議 2 場 91 年 本 所 共 發 表 會 議 論 文 6 篇, 期 刊 論 文 16 篇 論 著 專 書 3 篇 經 典 譯 著 1 篇, 參 與 會 議 擔 任 發 表 人 7 人 次, 主 持 會 議 5 場 92 年 本 所 共 發 表 會 議 論 文 10 篇, 期 刊 論 文 13 篇, 參 與 會 議 擔 任 發 表 人 12 人 次, 主 持 人 2 人 次, 引 言 人 2 人 次 194

195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之 學 術 研 究 成 果, 表 現 於 論 文 發 表 上, 如 陳 若 璋 教 授 自 91 年 至 92 年 共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6 篇, 會 議 論 文 1 篇, 但 因 陳 教 授 自 91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方 至 東 華 大 學 任 教, 故 其 中 僅 1 篇 論 文 是 以 東 華 大 學 名 義 發 表 ; 林 烘 煜 教 授 自 91 年 至 92 年 共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1 篇, 會 議 論 文 2 篇 ; 李 維 倫 教 授 自 91 年 至 92 年 共 發 表 會 議 論 文 4 篇, 尚 有 數 篇 在 出 版 中 ; 林 耀 盛 教 授 自 91 年 至 92 年 共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7 篇, 會 議 論 文 5 篇, 但 因 林 教 授 自 92 學 年 度 起 方 至 東 華 大 學 任 教, 因 此 以 東 華 大 學 名 義 發 表 者 有 1 篇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系 教 師 發 表 於 SCI SSCI 之 學 術 論 文 近 三 年 來 被 多 次 引 用 (SCI 2 次 SSCI 6 次 )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公 行 所 教 師 獲 得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獎 助 比 例 頗 高, 自 創 所 三 年 以 來, 獲 獎 比 例 逐 年 增 加 研 究 成 果 往 往 係 最 新 的 政 治 學 門 課 題, 對 於 引 領 學 術 研 究 風 氣 與 創 新 課 題 具 有 正 面 積 極 意 義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法 律 學 門 內 部 細 分 各 專 業 法 律 領 域, 本 所 至 92 學 年 所 聘 專 任 教 師 4 名 中, 有 3 名 在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及 教 學 等 方 面, 不 斷 深 化 該 領 域 內 相 關 法 制 經 驗 跨 國 比 較 國 內 實 務 驗 證 及 法 制 改 進 等 相 關 知 識, 就 資 料 累 積 概 念 引 介 及 理 論 深 化 等 方 面 均 有 助 益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系 在 台 灣 原 住 民 文 學 和 族 語 研 究 方 面, 皆 具 指 標 性 作 用 不 論 在 課 程 研 發, 和 研 究 課 題 的 挖 掘 上, 皆 有 ㄧ 定 的 績 效, 並 成 功 地 與 日 本 東 京 大 學 關 西 大 學 天 理 大 學 組 成 研 究 翻 譯 隊 伍 又, 即 將 完 成 的 台 灣 原 住 民 歷 史 語 言 文 化 大 辭 典, 在 原 住 民 文 化 語 彙 之 規 範 工 作 上, 樹 立 ㄧ 新 的 里 程 碑 民 發 所 高 德 義 助 理 教 授 之 台 灣 原 住 民 自 治 區 研 究, 在 未 來 修 憲 課 題 上, 必 有 相 當 的 影 響 力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在 族 群 研 究 領 域 之 開 拓 與 發 展 上, 開 發 的 領 域 有 :1. 應 用 人 類 學 2. 原 住 民 文 化 3. 文 化 理 論 4. 原 住 民 族 語 教 育 5. 傳 播 與 社 會 學 6. 原 住 民 藝 術 創 意 產 業 發 展 195

196 會 計 學 系 這 幾 年 老 師 們 的 研 究 都 和 時 事 趨 勢 有 關, 算 是 反 映 時 代 所 需, 並 且 是 前 人 位 研 究 過 的 議 題, 具 創 新 性 比 如 多 位 老 師 從 事 有 關 公 司 治 理 銀 行 資 本 適 足 率 及 電 子 化 對 會 計 審 計 的 影 響 等, 在 在 反 映 在 現 代 社 會 的 個 行 業 需 要 改 進 及 提 升 的 方 向 及 措 施, 對 社 會 及 廠 商 有 實 際 貢 獻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研 究 成 果 豐 碩, 發 表 論 文 數 眾 多, 論 文 發 表 ( 期 刊 ), 專 書 以 及 研 討 會 論 文 132 篇, 大 致 而 言 本 系 在 企 管 傳 統 的 領 域 上 的 表 現 有 健 全 之 發 展, 另 外 在 於 資 訊 管 理 及 醫 務 管 理 方 面 的 表 現, 形 成 本 系 異 於 他 校 相 關 系 所 的 發 展 特 色 在 論 文 發 表 之 情 形 為 期 刊 ( 含 專 書 )56 篇, 國 內 外 研 討 會 之 論 文 76 篇, 兩 項 總 合 為 132 篇, 平 均 每 人 發 表 13.2 篇 學 術 著 作 在 領 域 別 上 的 分 析 以 一 般 與 策 略 管 理 領 域 (35 篇 ) 及 生 產 及 作 業 管 理 領 域 (46 篇 ) 較 多, 其 次 為 組 織 與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領 域 (24 篇 ) 資 訊 管 理 領 域 (16 篇 ) 醫 務 管 理 領 域 (9 篇 ) 會 計 與 財 務 管 理 領 域 (2 篇 ) 下 列 為 各 研 究 論 文 發 表 的 領 域 分 類 及 計 劃 名 稱 執 行 期 間 等 細 目 唯 在 國 外 知 名 期 刊 發 表 的 研 究 論 文 總 數 ( 如,SSCI 名 單 ) 及 國 內 知 名 期 刊 ( 如,TSSCI 名 單 ) 所 發 表 的 研 究 論 文 總 數 較 少, 此 乃 為 未 來 需 努 力 的 方 向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有 部 分 老 師 以 產 業 研 究 問 題 發 表 於 各 類 廠 商 期 刊, 有 助 於 產 業 發 展 之 貢 獻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過 去 五 年 研 究 成 果 被 引 用 指 標 為 : 90 年 度 91 年 度 92 年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研 究 定 位 於 兩 個 主 題, 一 是 行 為 財 務 學, 另 一 是 財 務 工 程 與 金 融 創 新 自 然, 本 系 專 任 教 授 在 申 請 各 種 專 業 計 畫 報 告 發 表 國 內 外 的 期 刊 論 文, 皆 以 這 兩 個 主 題 為 主 軸, 且 表 現 良 好, 於 92 學 年 度 評 鑑 結 果 中, 創 新 及 貢 獻 獲 得 三 位 外 審 委 員 的 肯 定 如 林 月 能 教 授 所 著 " Pricing FTSE 100 index options under stochastic volatility," 刊 登 在 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 提 供 台 灣 期 貨 交 易 寶 貴 的 參 考 蕭 朝 興 教 授 與 洪 坤 教 授 合 著 The Price Adjustment and Lead-Lag Relations between Stock Returns: Microstructure Evidence from the Taiwan Stock Market," 刊 登 在 Journal of Empirical Finance, 釐 清 台 灣 股 價 行 為 之 互 動 關 係 蕭 朝 興 教 授 所 著 Overreaction Effects Independent of Risk and Characteristics: Evidence from the Japanese 196

197 Stock Market", 刊 登 在 Japan and World Economy, 明 白 指 出 日 本 股 市 的 異 常 現 象 與 可 能 套 利 機 會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專 任 教 授 在 撰 寫 各 種 專 業 計 畫 報 告 國 內 外 的 期 刊 論 文 及 出 席 國 內 研 討 會 發 表 論 文 的 數 量 與 品 質 均 堪 稱 良 好 由 於 加 上 各 教 授 領 域 不 同, 各 自 在 全 球 化 國 家 級 及 地 方 層 級 去 進 行 專 業 論 文 的 寫 作 與 發 表, 對 學 術 研 究 領 域 各 有 不 同 的 創 新 與 貢 獻 在 專 書 發 表 部 分 都 是 以 研 究 與 補 助 計 畫 的 成 果 報 告 為 主, 較 少 教 科 書 或 專 業 技 術 的 指 導 書 籍 而 在 專 利 部 分 則 較 不 適 用 在 本 所 的 研 究 領 域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在 績 效 上, 過 去 三 年, 本 系 期 刊 文 章 ( 包 括 SSCI 中 2 篇 TSSCI 中 1 篇 SCI 中 6 篇 EI 期 刊 中 4 篇 ) 研 討 會 文 章 研 究 計 畫 案 之 數 據, 質 量 堪 稱 平 均 水 準 之 上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在 績 效 上, 從 本 所 期 刊 文 章 研 討 會 文 章 研 究 計 畫 案 之 數 據, 質 量 堪 稱 平 均 水 準 之 上 在 優 勢 上, 在 許 多 研 究 主 題, 如 特 殊 族 群 休 閒 生 活 及 行 為 ( 青 少 年 與 婦 女 ) 的 研 究 生 態 觀 光 與 遊 憩 衝 擊 自 然 保 育 中 的 原 住 民 議 題 環 境 教 育 與 解 說 評 估 餐 旅 業 教 育 以 及 在 擁 擠 規 範 研 究 上, 均 為 國 內 研 究 的 翹 楚 但 在 國 外 期 刊 的 研 究 發 表 上, 仍 有 許 多 發 揮 空 間, 將 是 未 來 努 力 的 重 點 未 來 3 至 5 年 的 研 究 發 展 方 向 應 朝 向 研 究 的 國 際 化 系 統 化 原 創 性 及 相 連 性 為 了 達 成 國 際 化 及 原 創 性, 應 多 向 國 際 SSCI 期 刊 投 稿, 另 外 應 與 國 外 學 術 單 位 合 作 研 究 ( 例 如 目 前 已 與 西 澳 洲 合 作, 所 上 教 師 將 於 2004 年 3 月 前 往 拜 訪, 並 討 論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以 及 共 同 發 表 文 章 事 宜 ) 至 於 研 究 的 系 統 化 及 相 連 性, 應 繼 續 朝 青 少 年 與 婦 女 休 閒 遊 憩 衝 擊 環 境 教 育 與 解 說 評 估 觀 光 遊 憩 產 業 分 析 與 發 展 戶 外 遊 憩 規 範 領 域 努 力, 期 能 厚 植 此 領 域 的 知 識 本 體 (5) 學 校 鼓 勵 教 師 積 極 從 事 研 究 之 相 關 措 施 及 其 成 效 計 劃 與 研 究 執 行 旳 獎 勵 措 施 本 校 有 制 定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新 進 教 師 優 秀 學 術 獎 及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研 究 獎 勵 辦 法 其 中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辦 法, 依 國 際 期 刊 論 文 發 表 數 量, 獎 勵 研 究 有 成 之 教 師 1~3 萬 不 等 的 獎 勵 ; 而 東 華 學 術 獎 係 頒 發 給 研 究 傑 出 之 教 師, 獲 獎 教 師 得 申 請 研 究 經 費 三 十 萬 元 ; 新 進 教 師 優 秀 學 術 獎 係 頒 發 給 有 研 究 潛 能 之 助 理 教 授, 於 三 年 內 可 申 請 六 十 萬 元 的 研 究 經 費 197

198 教 育 研 究 所 究 本 校 設 有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等, 皆 用 以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研 成 效 如 下 : 91 年 度 唐 淑 華 研 究 成 果 獎 92 年 度 顧 瑜 君 唐 淑 華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93 年 度 唐 淑 華 高 台 茜 顧 瑜 君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校 設 有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等, 皆 用 以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研 究 成 效 如 下 : 92 年 度 陳 若 璋 研 究 成 果 獎 93 年 度 林 耀 盛 研 究 成 果 獎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校 為 因 應 學 術 發 展 之 需 求, 提 昇 研 究 之 水 準, 營 造 良 好 之 研 究 環 境, 特 訂 定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學 術 研 究 獎 助 辦 法, 鼓 勵 教 師 積 極 從 事 學 術 研 究 獎 項 包 括 :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新 進 教 師 優 秀 學 術 獎 及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成 效 如 下 : 91 年 度 溫 英 幹 研 究 成 果 獎 92 年 度 洪 嘉 瑜 研 究 成 果 獎 198

199 郭 平 欣 研 究 成 果 獎 93 年 度 陳 建 福 洪 嘉 瑜 郭 平 欣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本 校 為 因 應 學 術 發 展 之 需 求, 提 昇 研 究 之 水 準, 營 造 良 好 之 研 究 環 境, 特 訂 定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學 術 研 究 獎 助 辦 法, 鼓 勵 教 師 積 極 從 事 學 術 研 究 獎 項 包 括 :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新 進 教 師 優 秀 學 術 獎 及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成 效 如 下 : 91 年 度 朱 景 鵬 研 究 成 果 獎 92 年 度 魯 炳 炎 楊 開 煌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93 年 度 朱 鎮 明 高 長 朱 景 鵬 魯 炳 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悉 依 學 校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成 效 如 下 : 92 年 度 楊 通 軒 研 究 成 果 獎 93 年 度 楊 通 軒 李 崇 僖 石 世 豪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199

200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本 校 為 因 應 學 術 發 展 之 需 求, 提 昇 研 究 之 水 準, 營 造 良 好 之 研 究 環 境, 特 訂 定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學 術 研 究 獎 助 辦 法, 鼓 勵 教 師 積 極 從 事 學 術 研 究 獎 項 包 括 :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新 進 教 師 優 秀 學 術 獎 及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成 效 如 下 : 91 年 度 喬 健 紀 駿 傑 吳 天 泰 林 文 玲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92 年 度 喬 健 林 文 玲 紀 駿 傑 吳 天 泰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93 年 度 紀 駿 傑 吳 天 泰 林 文 玲 黃 東 秋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本 校 設 有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等, 皆 用 以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研 究 成 效 如 下 : 93 年 度 范 麗 娟 研 究 成 果 獎 會 計 學 系 本 校 設 有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等, 皆 用 以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研 究 成 效 如 下 : 92 年 度 林 穎 芬 研 究 成 果 獎 200

201 93 年 度 林 穎 芬 顧 裔 芬 黃 德 芬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校 為 因 應 學 術 發 展 之 需 求, 提 昇 研 究 之 水 準, 營 造 良 好 之 研 究 環 境, 特 訂 定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學 術 研 究 獎 助 辦 法, 鼓 勵 教 師 積 極 從 事 學 術 研 究 獎 項 包 括 :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新 進 教 師 優 秀 學 術 獎 及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成 效 如 下 : 91 年 度 褚 志 鵬 池 文 海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92 年 度 祝 道 松 褚 志 鵬 林 家 五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93 年 度 池 文 海 王 淑 娟 林 家 五 褚 志 鵬 熊 欣 華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校 設 有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等, 皆 用 以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研 究 成 效 如 下 : 91 年 度 陳 啟 斌 研 究 成 果 獎 92 年 度 陳 啟 斌 研 究 成 果 獎 201

202 93 年 度 陳 啟 斌 張 國 忠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校 設 有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等, 皆 用 以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研 究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校 設 有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等, 皆 用 以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研 究 成 效 如 下 : 91 年 度 蕭 朝 興 新 進 教 師 優 秀 學 術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92 年 度 洪 坤 蕭 朝 興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93 年 度 蕭 朝 興 研 究 成 果 獎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初 創 期 間 每 學 期 均 分 配 研 究 生 兼 任 研 究 助 理 津 貼 每 月 4-6 千 元 不 等 給 每 位 教 授 來 進 行 相 關 的 研 究 最 近 二 年 則 因 學 校 經 費 縮 減, 改 成 每 月 從 學 校 發 給 研 究 生 的 獎 助 學 金 中, 給 予 教 授 開 課 助 教 津 貼, 每 門 課 每 月 2 千 元 來 協 助 教 授 此 外 本 所 則 有 鼓 勵 研 究 生 與 指 導 老 師 共 同 發 表 專 業 論 文 的 辦 法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校 設 有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等, 皆 用 以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研 究 成 效 如 下 : 92 年 度 202

203 邱 素 文 新 進 教 師 優 秀 學 術 獎 93 年 度 邱 素 文 朱 彩 馨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校 設 有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等, 皆 用 以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研 究 成 效 如 下 : 91 年 度 宋 秉 明 許 義 忠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92 年 度 許 世 璋 許 義 忠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93 年 度 許 義 忠 許 世 璋 林 玥 秀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研 究 成 果 獎 (6) 具 審 查 機 制 之 各 項 展 演 創 作 競 賽 等 舉 辦 情 形 ( 包 含 主 動 邀 請 受 邀 請 )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近 來 正 努 力 並 積 極 規 劃 籌 辦 國 內 及 國 際 型 研 討 會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正 積 極 規 劃 籌 辦 國 內 及 國 際 型 研 討 會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系 並 未 舉 辦 任 何 具 審 查 機 制 之 展 演 及 競 賽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亦 未 曾 受 邀 參 與 相 關 活 動 203

204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本 所 教 師 積 極 與 具 有 審 查 制 度 的 刊 物 進 行 互 動, 除 了 發 表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包 括 SSCI 一 篇 TSSCI 一 篇 有 審 查 制 度 者 8 篇, 另 外 本 所 成 員 也 參 與 兩 岸 暨 國 際 事 務 季 刊 等 刊 物 的 編 輯 與 審 查 作 業, 總 計 12 人 次 本 所 成 立 至 今 不 足 三 年, 師 資 仍 屬 擴 充 階 段, 參 與 國 內 外 各 項 展 演 與 競 賽 的 能 力 並 不 成 熟, 未 來 預 計 積 極 開 發 各 種 參 與 與 其 他 單 位 交 流 的 機 會, 並 鼓 勵 教 師 與 學 生 參 加 校 內 外 專 業 展 演 創 作 競 賽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無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目 前 正 籌 辦 原 住 民 文 學 國 際 研 討 會 (2005)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族 群 所 2004 年 舉 辦 第 五 屆 人 類 學 相 關 系 所 研 究 生 論 文 發 表 會, 對 研 究 生 之 論 文 發 表 提 供 一 個 互 相 交 流 與 發 表 之 園 地 會 計 學 系 每 學 年 本 系 均 舉 辦 研 討 會, 邀 請 產 官 學 三 方 面 的 專 家, 針 對 重 要 議 題, 演 講 座 談 及 發 表 研 究 心 得 等 91 學 年 度 研 討 會 主 題 為 : 審 計 變 革 與 創 新 92 學 年 度 研 討 會 主 題 為 : 稅 務 與 會 計 各 老 師 除 參 加 本 系 之 研 討 會 外, 也 主 動 參 加 其 他 單 位 舉 辦 之 各 學 術 研 討 會 如 全 國 會 計 學 術 研 討 會, 財 務 金 融 研 討 會 等, 也 發 表 相 關 論 文, 或 受 邀 評 論 或 擔 任 主 持 人 等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過 去 3 年 曾 舉 辦 一 次 學 術 研 討 會, 且 教 師 踴 躍 參 加 國 內 外 之 研 討 會, 詳 見 下 表 204

205 教 師 參 與 國 內 外 研 討 會 彙 整 表 項 目 學 年 度 公 開 徵 選 論 文 1 國 內 其 他 形 式 主 辦 學 術 研 討 會 ( 次 數 ) 公 開 徵 稿 論 文 國 際 其 他 形 式 公 開 徵 稿 論 文 兩 岸 其 他 形 式 主 辦 學 術 研 討 會 ( 名 稱 ) 參 與 學 術 研 討 會 ( 次 數 ) 行 政 院 二 代 健 保 規 劃 小 組 全 民 健 保 改 革 座 談 會 國 內 國 際 兩 岸 教 師 擔 任 國 內 session chair 國 際 ( 人 數 ) 兩 岸 教 師 擔 任 國 內 keynote speaker 國 際 ( 人 數 ) 兩 岸 註 : 資 料 提 供 以 93/02/01 為 基 準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在 鼓 勵 老 師 積 極 參 與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成 立 僅 一 年, 未 及 辦 理 205

206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成 立 至 今 不 足 3 年, 師 資 與 學 生 仍 屬 擴 充 階 段, 參 與 國 內 外 各 項 展 演 與 競 賽 的 能 力 並 不 成 熟, 未 來 預 計 積 極 開 發 各 種 參 與 與 其 他 單 位 交 流 的 機 會, 並 鼓 勵 教 師 與 學 生 參 加 校 內 外 專 業 展 演 創 作 競 賽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在 最 近 四 年 辦 理 的 研 討 會 2001 年 協 助 教 育 部 辦 理 體 制 內 教 育 機 構 與 非 政 府 組 織 伙 伴 關 係 會 議 2001 年 辦 理 東 區 教 師 環 境 教 育 研 討 會 2002 年 辦 理 地 方 環 境 學 習 中 心 工 作 坊 會 議 2002 年 辦 理 中 德 農 村 環 境 規 劃 研 討 會 2003 年 辦 理 環 境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2003 年 協 助 花 蓮 縣 辦 理 社 區 規 劃 師 的 培 訓 2004 年 協 助 觀 光 局 辦 理 生 態 旅 遊 標 章 試 評 工 作 坊 2004 年 協 助 辦 理 東 區 服 務 學 習 專 業 人 力 訓 練 營 2004 年 協 助 辦 理 環 境 資 源 經 濟 管 理 與 環 境 政 策 學 術 研 討 會 其 中 2003 年 辦 理 環 境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及 2004 年 環 境 資 源 經 濟 管 理 與 環 境 政 策 學 術 研 討 會 都 是 有 論 文 審 查 機 制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草 創 未 久, 參 與 國 內 外 各 項 展 演 與 競 賽 不 多, 未 來 預 計 積 極 參 與 各 種 交 流, 並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校 內 外 專 業 競 賽 與 專 題 製 作 比 賽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在 90 學 年 度, 本 所 與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合 辦 中 美 環 境 教 育 工 作 坊 ;92 學 年 度, 本 所 與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再 次 合 辦 2003 年 全 國 環 境 教 育 研 討 會, 參 與 者 超 過 600 人 (7) 與 業 界 交 流 情 形 及 鼓 勵 措 施 與 辦 法 為 建 立 本 校 特 色, 不 因 地 域 而 自 我 設 限 在 推 動 業 界 交 流, 盡 心 盡 力 例 如, 管 理 學 院 為 落 實 206

207 資 訊 教 育 之 加 強, 已 投 資 兩 仟 五 百 萬 元, 建 立 以 甲 骨 文 (Oracle) 軟 硬 體 為 主 之 企 業 規 劃 / 知 識 管 理 (ERP/KM) 中 心 ; 使 本 院 之 ERP/KM 中 心 與 中 央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以 SAP 為 主 之 ERP 中 心 共 同 成 為 全 國 兩 大 與 企 業 界 有 密 切 互 動 之 ERP 教 學 中 心 ; 今 後 將 致 力 於 各 系 所 ERP 相 關 課 程 之 開 發, 使 本 院 畢 業 生 具 有 實 際 操 作 甲 骨 文 ERP 系 統 之 教 學 訓 練, 顯 著 提 昇 其 就 業 之 機 會 民 族 學 院 也 與 藝 術 大 學 共 推 創 意 藝 術 學 程, 並 獲 得 教 育 部 的 大 力 支 持 提 供 經 費 和 原 員 額 且 與 地 方 電 台 合 作, 藉 專 業 的 人 之 指 導 及 實 際 操 作 和 新 聞 稿 的 撰 寫 教 育 研 究 所 本 所 與 花 東 地 區 中 小 學 老 師 及 行 政 人 員 多 所 聯 繫, 本 所 教 師 並 受 邀 擔 任 專 題 演 講, 另 外 亦 共 同 參 與 研 究 專 案, 如 由 教 育 部 補 助 的 研 究 計 畫 案 ( 包 括 創 新 教 學 行 動 研 究 攜 手 計 畫 等 等 )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與 花 東 地 區 精 神 醫 療 單 位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之 醫 師 心 理 師 社 工 師 多 所 聯 繫, 亦 邀 請 他 們 共 同 參 與 研 究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系 鼓 勵 專 任 教 師 與 各 級 政 府 機 構 及 產 業 界 交 流,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並 視 實 際 需 要 提 供 各 項 行 政 支 援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對 於 本 所 來 說, 所 謂 業 者 就 是 政 府 本 所 除 協 助 研 發 處 辦 理 花 蓮 縣 政 府 地 方 治 理 與 e 化 班 課 程 規 劃 與 執 行, 並 接 受 政 府 委 託 執 行 研 討 會 研 究 案 等 計 畫 與 活 動 本 所 亦 鼓 勵 教 師 與 政 府 有 關 單 位 互 動, 為 改 善 社 會 而 提 出 專 業 的 建 議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至 92 學 年 所 聘 專 任 教 師 4 名 中, 均 參 與 多 項 與 法 律 相 關 各 種 專 業 諮 詢 工 作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語 傳 系 與 花 蓮 地 方 電 台 已 有 合 作 計 畫 ; 明 年 並 希 望 能 與 公 共 電 視 台 台 視 建 立 互 助 平 台, 積 極 介 入 原 住 民 電 視 頻 道 之 規 劃 工 作 民 發 所 則 加 強 與 部 落 社 區 營 造 單 位 之 聯 繫 與 合 作 207

208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本 院 與 原 民 會 合 作 關 係 密 切, 語 傳 系 承 接 各 種 語 言 相 關 工 作 之 研 討 活 動 ;2003 年 原 住 民 研 習 中 心 承 辦 工 作 有 原 民 大 專 學 生 暑 期 返 鄉 服 務 活 動 族 語 認 證 系 列 研 習 活 動 等 工 作, 目 的 在 於 結 合 其 他 機 關 學 校 社 團 與 社 會 資 源, 扮 演 學 制 外 終 身 教 育 之 功 能 原 民 會 亦 經 常 邀 請 本 院 教 授 擔 任 各 種 會 議 之 諮 詢 對 象 此 外, 文 建 會 亦 於 2004 年 之 多 元 族 群 與 文 化 會 議 邀 請 本 院 童 院 長 吳 所 長 及 高 教 授 主 持 或 引 言, 對 國 家 之 族 群 文 化 政 策 提 供 專 業 上 之 建 言 會 計 學 系 91 學 年 度 舉 辦 研 討 會, 邀 請 證 期 會 張 科 長, 資 誠 與 眾 信 兩 家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之 會 計 師 參 與 研 討 會, 審 計 部 林 次 長 也 受 邀 參 加 資 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提 供 其 知 識 庫 可 供 教 師 入 其 網 站, 從 事 資 料 及 文 獻 的 收 集 花 蓮 本 地, 邀 請 蘇 元 盛 會 計 師 擔 任 本 系 會 計 實 務 課 程 的 講 授 國 稅 局 花 蓮 分 局 方 建 興 局 長 擔 任 政 府 會 計 及 稅 務 會 計 課 程 國 稅 局 許 永 聰 主 任 秘 書 擔 任 稅 務 法 規 課 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提 供 獎 學 金 供 本 系 學 生 申 請 每 學 年 有 學 生 參 觀 安 侯 勤 業 資 誠 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均 蒙 執 行 長 或 經 理 人 員 親 自 接 待, 對 學 生 講 解 有 加 本 系 自 92 學 年 度 始, 承 辦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東 部 主 計 人 員 進 修 課 程 已 經 開 課 三 學 期, 本 系 已 經 開 了 門 課, 供 主 計 人 員 進 修 綜 合 以 上 事 實, 本 系 與 業 界 交 流 密 切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非 常 鼓 勵 教 師 與 企 業 界 間 的 交 流, 並 且 學 校 設 有 東 部 產 業 中 心 與 中 小 企 業 育 成 中 心 可 增 加 進 本 系 教 師 與 產 業 界 間 的 互 動 機 會 同 時, 本 系 亦 有 開 設 企 管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企 管 碩 士 學 分 班 高 階 經 理 碩 士 班 等, 進 修 的 學 生 皆 是 在 企 業 界 中 具 有 豐 富 實 務 經 驗 的 企 業 經 理 人, 透 過 教 學 相 長, 亦 是 教 師 與 企 業 界 交 流 的 重 要 管 道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本 系 部 分 教 授 之 研 究 計 劃 為 產 學 合 作 計 劃 ( 如 經 濟 部 貿 委 會 農 委 員 會 私 人 公 司 等 ( 參 考 備 查 附 件 ( 九 ) 國 企 系 各 教 師 研 究 清 單 ; 備 查 附 件 ( 十 ) 本 校 建 教 合 作 實 施 要 點 本 校 建 教 合 作 收 支 管 理 辦 法 本 校 研 究 成 果 與 技 術 移 轉 管 理 實 施 辦 法 等 )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92 學 年 度 起 與 台 灣 全 球 運 籌 發 展 協 會 簽 訂 建 教 合 作 協 定, 共 同 推 動 全 球 運 籌 產 學 合 作 發 展 事 宜, 另 外 本 所 並 與 大 同 公 司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處 進 行 建 教 合 作 發 展 事 宜, 並 薦 送 企 管 所 碩 士 生 四 名 於 93 年 7 至 8 月 間 至 該 處 實 習 208

209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與 怡 富 投 顧 合 作, 於 2002 年 10 月 5 日 與 10 月 19 日 於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共 同 大 樓 演 藝 廳, 舉 辦 2002 基 金 理 財 成 長 年, 怡 富 基 金 大 學 花 蓮 篇 演 講 活 動, 免 費 回 饋 社 區 與 本 校 師 生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所 梁 明 煌 副 教 授 曾 經 與 中 華 鯨 豚 協 會 合 作 協 助 漁 業 署 管 理 的 東 部 賞 鯨 業 者 推 動 賞 鯨 策 略 聯 盟 也 透 過 中 華 民 國 生 態 旅 遊 協 會 為 觀 光 事 業 規 劃 生 態 旅 遊 標 章 制 度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引 進 Oracle 與 IBM 的 ERP/KM 資 訊 系 統 發 展 工 具, 輔 助 核 心 課 程, 如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資 料 庫 管 理 系 統 辦 公 室 自 動 化, 與 五 大 管 理 領 域 資 訊 系 統 應 用 等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鼓 勵 研 究 能 對 業 界 產 生 實 際 助 益, 亦 鼓 勵 與 業 界 交 流, 但 並 不 因 業 界 的 需 要 來 主 導 研 究 與 教 學, 有 鍵 於 過 去 國 內 主 要 將 觀 光 遊 憩 視 為 一 個 產 業, 因 此 著 重 的 是 行 銷 服 務 品 質 與 設 施 建 設, 然 而, 對 於 觀 光 遊 憩 中 所 帶 來 的 負 面 衝 擊, 幾 乎 是 無 力 去 處 理 因 此, 保 有 對 自 然 與 人 文 的 尊 重, 並 對 觀 光 遊 憩 所 帶 來 的 負 面 衝 擊 保 有 敏 銳 的 覺 知, 這 一 直 是 本 所 堅 持 的 精 神 ; 而 本 所 的 目 標, 主 要 在 建 立 觀 光 遊 憩 相 關 的 理 論 架 構, 提 倡 觀 光 遊 憩 規 劃 及 發 展 過 程 中 永 續 的 理 念 生 態 價 值 觀 及 整 全 性 的 思 考 模 式, 以 輔 導 台 灣 觀 光 遊 憩 的 健 全 規 劃 與 推 展, 這 一 直 是 本 所 盼 望 帶 給 業 界 的 前 瞻 性 思 維 (8) 學 校 鼓 勵 共 同 研 究 相 關 措 施 及 績 效 本 校 為 推 動 學 術 發 展 增 進 院 系 際 學 術 交 流 與 加 強 跨 領 域 學 術 研 究 合 作, 特 訂 定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推 動 學 術 發 展 補 助 辦 法 本 校 教 師 得 組 成 跨 領 域 研 究 群 或 研 究 中 心, 參 考 諮 議 委 員 會 與 研 究 發 展 審 議 委 員 會 所 建 議 之 重 點 方 向, 先 提 出 計 畫 構 想 書, 經 審 查 通 過 後 在 向 研 發 處 提 出 跨 領 域 研 究 群 計 畫 之 申 請 申 請 書 之 格 式 同 國 科 會 整 合 型 計 畫, 並 詳 列 所 需 之 計 畫 經 費 學 校 配 合 款 以 及 說 明 預 估 之 執 行 成 效 審 查 通 過 之 計 畫 構 想 書 到 計 畫 書 完 成 期 間, 由 校 方 支 援 完 成 計 畫 書 所 需 之 必 要 經 費 每 年 度 由 校 方 及 院 方 提 撥 設 備 費 補 助, 供 校 內 教 師 提 出 可 行 整 合 計 畫 申 請 之 用, 達 到 相 同 研 究 領 域 研 究 資 源 整 合 之 目 的 同 時 為 鼓 勵 教 師 對 外 申 請 具 前 瞻 性 之 大 型 整 合 計 畫, 校 方 並 提 供 所 需 之 配 合 款, 以 利 計 畫 之 申 請 與 進 行 且 各 學 院 對 教 授 獲 得 國 科 會 計 劃 補 助 後, 於 儀 器 設 備 採 購 時, 大 多 數 都 會 給 予 相 對 採 購 經 費 補 助 另 外, 本 校 有 制 定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東 華 學 術 獎 新 進 教 師 優 秀 學 術 獎 及 東 華 傑 出 教 授 榮 譽 獎 研 究 獎 勵 辦 法 其 中 研 究 成 果 獎 勵 金 辦 法, 依 國 際 期 刊 論 文 發 表 數 量, 獎 勵 研 究 209

210 有 成 之 教 師 1~3 萬 不 等 的 獎 勵 ; 而 東 華 學 術 獎 係 頒 發 給 研 究 傑 出 之 教 師, 獲 獎 教 師 得 申 請 研 究 經 費 三 十 萬 元 ; 新 進 教 師 優 秀 學 術 獎 係 頒 發 給 有 研 究 潛 能 之 助 理 教 授, 於 三 年 內 可 申 請 六 十 萬 元 的 研 究 經 費 教 育 研 究 所 依 學 校 規 定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依 學 校 規 定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自 91 學 年 度 起,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制 定 五 年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將 全 院 研 究 人 力 加 以 編 組, 區 分 為 人 文 與 社 會 教 學 法 文 化 傳 播 區 域 文 化 研 究 經 濟 與 人 文 公 共 政 策 比 較 文 學 與 文 化 情 意 教 育 文 學 藝 術 與 創 作 等 八 大 領 域, 並 由 院 辦 提 供 經 費, 讓 各 組 教 師 進 行 學 術 聚 談, 希 望 能 藉 此 建 立 整 合 性 學 術 共 識 與 研 究 主 題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自 91 學 年 度 起,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制 定 五 年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將 全 院 研 究 人 力 加 以 編 組, 區 分 為 人 文 與 社 會 教 學 法 文 化 傳 播 區 域 文 化 研 究 經 濟 與 人 文 公 共 政 策 比 較 文 學 與 文 化 情 意 教 育 文 學 藝 術 與 創 作 等 八 大 領 域, 並 由 院 辦 提 供 經 費, 讓 各 組 教 師 進 行 學 術 聚 談, 希 望 能 藉 此 建 立 整 合 性 學 術 共 識 與 研 究 主 題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中 至 少 2 名 之 研 究 直 接 與 科 技 相 關 法 律 規 範 相 關, 已 有 跨 科 際 整 合 研 究 之 經 驗 其 於 悉 依 學 校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語 傳 系 正 積 極 與 慈 濟 大 學 花 蓮 師 院 等 洽 商 傳 播 研 究 教 學 方 面 之 合 作 模 式, 共 同 推 動 花 東 地 區 傳 播 理 論 與 實 踐 的 發 展 210

211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依 學 校 規 定 會 計 學 系 依 學 校 規 定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鼓 勵 教 師 跨 領 域 合 作 目 前, 已 排 定 週 五 下 午 分 別 為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的 論 文 研 討 課, 由 全 系 教 師 參 加, 將 可 成 為 有 效 促 進 教 師 共 同 研 究 的 重 要 平 台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校 方 對 共 同 研 究 相 當 鼓 勵, 但 未 有 相 關 措 施 配 合 以 達 到 更 好 績 效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為 一 新 成 立 僅 滿 一 年 之 單 位, 較 之 於 國 內 外 同 領 域 單 位 之 研 究 發 展, 除 尚 有 待 績 效 之 累 積 方 能 相 與 比 較 之 外, 本 所 雖 在 規 劃 上 有 整 合 Operations Strategy 與 Logistics Management 等 兩 大 領 域, 相 較 於 相 近 領 域 單 位 有 著 更 寬 廣 之 發 展 企 圖, 然 受 限 於 本 所 僅 有 四 至 五 名 師 資 員 額 之 限 制, 本 所 欲 獨 力 發 展 實 屬 不 易 為 達 致 本 所 設 立 之 目 標, 本 所 於 成 立 之 第 一 學 年 即 與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在 運 籌 策 略 工 業 工 程 運 輸 經 濟 電 子 商 務 方 面 的 教 授 四 名, 以 及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在 運 輸 管 理 方 面 的 教 授 一 名, 每 兩 週 進 行 整 合 性 教 學 研 究 之 討 論, 俾 使 本 所 之 目 標 能 在 透 過 整 合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相 關 研 究 人 才 中 達 成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蕭 朝 興 副 教 授 與 鄭 治 明 教 授 合 作 得 到 金 融 研 訓 院 專 題 計 畫 上 之 補 助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本 校 經 常 鼓 勵 跨 系 所 的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本 所 所 內 教 師 因 為 專 業 的 互 補, 也 經 常 共 同 執 行 中 央 政 府 與 地 方 政 府 委 辦 的 計 畫 本 所 也 與 學 校 其 他 系 所 教 師 如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副 校 長 辦 公 室 自 然 資 源 所 與 觀 光 遊 憩 所 師 資 運 動 休 閒 系 共 同 執 行 過 東 華 大 學 朝 向 永 續 大 學 的 計 畫 東 華 通 識 課 程 改 善 挑 戰 計 畫 211

212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在 全 系 師 生 共 同 的 努 力 下, 爭 取 到 教 育 部 輔 導 新 設 國 立 大 學 健 全 發 展 計 畫 的 經 費 補 助 與 校 務 基 金 的 挹 注 近 新 台 幣 二 千 萬 元, 導 入 Oracle (ERP, CRM, DB, e-learning), IBM (KM/Lotus Notes) 的 資 訊 系 統 開 發 與 應 用 平 台, 協 助 教 學 與 研 究 本 系 已 推 動 與 Oracle IBM SUN 龍 邦 物 流, 衛 道 等 知 識 型 企 業 的 策 略 聯 盟, 進 行 一 系 列 的 訓 練 課 程 另 衛 道 公 司 現 正 規 劃 三 明 治 教 學 訓 練 課 程, 支 援 本 系 所 需 資 管 技 術 專 家 師 資, 並 提 供 學 生 暑 期 工 讀 機 會 透 過 產 學 合 作, 以 種 子 老 師 與 種 子 學 生, 應 用 IBM 的 KM 平 台 作 為 教 學 實 習 的 文 件 管 理 中 心, 輔 以 Oracle 的 e-learning 工 具, 盼 能 加 速 技 術 擴 散, 強 化 競 爭 的 利 基 並 自 大 三 起 導 引 學 生 應 用 於 畢 業 專 題 與 產 學 合 作 專 題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在 校 內 部 分, 本 所 與 環 境 政 策 所 及 自 然 資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共 同 定 出 每 週 三 下 午, 進 行 三 所 的 研 究 論 壇, 讓 三 所 教 師 有 相 互 切 磋 的 機 會 此 外, 在 環 境 教 育 領 域, 本 所 與 環 境 政 策 所 一 直 具 備 研 究 上 的 伙 伴 關 係, 相 互 進 行 研 究 教 學 上 的 支 援 ; 在 觀 光 產 業 上, 本 所 與 企 管 系 也 建 立 密 切 的 研 究 關 係 ; 在 原 住 民 議 題 上, 本 所 與 族 群 所 也 常 進 行 協 同 研 究 由 於 本 所 極 重 視 科 際 整 合, 故 積 極 鼓 勵 共 同 研 究 (9) 專 任 教 師 從 事 技 術 移 轉 總 金 額 及 執 行 情 形 本 組 系 所 多 為 人 文 社 會 管 理 系 所,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教 育 研 究 所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並 未 從 事 任 何 技 術 移 轉 合 作 事 宜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212

213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會 計 學 系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尚 無 技 術 移 轉 執 行 情 形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213

214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並 無 技 術 移 轉 (10) 對 九 十 學 年 度 醫 學 院 評 鑑 及 九 十 一 學 年 度 管 理 學 門 評 鑑 結 果 之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教 育 研 究 所 問 題 在 研 究 發 表 上, 量 之 成 就 良 好 唯 在 發 表 刊 物 上, 若 與 同 型 大 學 之 教 育 研 究 所 作 比 較, 可 再 強 化 SSCI 或 TSSCI 等 雜 誌 上 之 發 表 回 覆 本 所 將 參 照 諮 議 委 員 之 建 議, 鼓 勵 所 上 同 仁 除 繼 續 發 表 論 文 外, 並 踴 躍 於 SSCI 或 TSSCI 等 刊 物 上 發 表, 以 提 高 學 術 知 名 度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問 題 研 究 成 果 優 秀, 三 年 來 每 位 教 師 的 學 術 論 文 數 皆 在 兩 篇 以 上, 有 者 多 至 10 篇, 其 中 發 表 於 TSSCI 者 頗 多, 有 些 則 見 於 SSCI, 相 較 於 同 等 級 之 輔 仁 大 學 大 學 心 理 復 健 與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心 理 系, 本 系 之 研 究 成 果 當 屬 相 當 優 秀 回 覆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數 量 豐 碩, 將 更 加 強 SSCI 級 國 際 期 刊 論 文 發 表 問 題 研 究 方 向 較 屬 每 個 人 的 獨 立 發 展 領 域, 如 能 有 交 互 的 共 同 研 究 方 向, 應 更 容 易 激 發 出 創 新 的 研 究 遂 回 覆 本 系 教 師 目 前 正 積 極 搭 配 個 別 之 研 究 專 長, 尋 求 可 共 同 合 作 研 究 之 處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92 學 年 度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追 蹤 辦 理 情 形, 本 系 依 評 鑑 之 弱 點, 全 面 檢 討, 並 逐 一 更 正 之 問 題 研 究 方 面 : 本 系 教 師 師 資 較 年 輕, 研 究 經 驗 較 弱, 許 多 論 文 雖 已 在 研 討 會 上 發 表, 但 於 SSCI,TSSCI 發 表 者, 多 處 於 等 待 階 段 回 覆 過 去 本 系 專 任 教 師 的 研 究 較 傾 向 於 單 打 獨 鬥, 成 效 不 彰 未 來 將 結 合 博 士 班 的 力 量, 組 織 幾 個 領 域 的 研 究 群, 合 力 研 究 聯 名 發 表 論 文 並 加 強 與 國 內 外 其 他 相 關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之 214

215 聯 繫 互 動, 以 促 成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問 題 國 內 之 研 究 經 費 受 限 下, 本 系 申 請 獲 得 國 科 會 計 畫 獎 助 者 較 困 難, 因 而 件 數 也 較 少 回 覆 本 系 將 持 續 鼓 勵 教 師 申 請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並 藉 由 共 同 議 題 之 形 成, 合 作 申 請 整 合 型 計 畫 未 來 亦 將 加 強 與 其 他 政 府 單 位 或 民 間 機 構 之 聯 繫, 努 力 爭 取 各 項 委 託 研 究 案 問 題 系 院 校 宜 對 老 師 研 究 資 源 更 加 支 援, 例 如 校 稿 費 潤 稿 費 參 加 研 討 會 研 究 計 劃 旅 運 費 一 般 雜 費 等 等 回 覆 經 系 務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未 來 本 系 經 費 將 在 現 行 校 方 經 費 動 支 規 定 範 圍 內, 優 先 滿 足 本 系 教 師 各 項 研 究 需 求, 並 已 於 本 系 中 程 發 展 計 畫 書 中, 向 院 校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及 未 來 研 究 教 學 所 需 之 各 項 軟 硬 體 設 備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問 題 本 校 位 處 花 蓮 縣, 本 所 之 優 勢 為 透 過 與 花 蓮 縣 政 府 合 作 方 式, 加 強 對 花 蓮 縣 政 府 之 諮 詢 訓 練 研 究 等 服 務 項 目 回 覆 評 鑑 委 員 對 本 所 最 近 三 年 來 教 學 與 研 究 發 展 執 行 成 效 的 諸 多 肯 定, 本 所 師 生 均 感 欣 慰, 並 願 在 現 有 的 基 礎 上, 自 我 鞭 策, 戮 力 以 赴, 期 能 百 尺 竿 頭 更 進 一 步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問 題 在 個 別 老 師 研 究 成 果 而 言, 石 所 長 的 研 究 中, 不 論 在 科 際 整 合 或 本 土 化 的 論 述 上, 已 有 相 當 成 果 此 等 研 究 方 向, 可 以 做 為 今 後 所 上 研 究 的 重 要 參 照 至 於 其 他 三 位 教 師, 在 質 量 上 皆 有 待 加 強, 如 何 走 出 傳 統 法 學 教 育 狃 於 法 律 本 位 主 義 是 最 應 檢 討 的 核 心 問 題 其 中 有 一 名 教 師 因 為 未 附 上 著 作 目 錄, 宜 加 以 補 充, 如 確 實 有 近 三 年 為 發 表 論 文 之 情 事, 則 應 妥 善 處 理 至 於 專 任 教 師 之 研 究 能 量 仍 有 必 要 持 續 開 發 之 必 要, 未 來 可 仿 國 內 其 他 相 同 系 所, 發 行 本 身 的 法 學 刊 物 或 線 上 通 訊, 鼓 勵 系 所 同 仁 及 研 究 生 積 極 投 稿, 並 參 與 大 型 的 研 究 計 畫 為 凸 顯 東 部 之 特 色, 如 能 結 合 在 地 特 色, 因 應 當 地 需 求, 發 展 出 具 有 台 灣 東 部 特 色 的 法 律 人 才, 將 可 造 就 與 其 他 傳 統 法 律 研 究 所 不 同 的 學 生, 且 加 強 研 究 能 量, 將 目 前 限 制 轉 化 為 優 勢 特 別 是 可 以 成 立 較 具 彈 性 活 動 能 力 之 研 究 中 心, 委 由 學 有 專 攻 之 老 師 主 持, 並 可 邀 請 校 內 外 學 者 專 家 擔 任 委 員, 作 跨 所 或 跨 校 之 合 作, 以 利 整 合 及 運 用 資 源 在 研 究 方 向 上, 東 南 亞 法 制 研 究 法 律 人 類 學 研 究 是 值 得 特 別 加 強 的 方 向 回 覆 關 於 本 所 專 任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呈 現 質 量 仍 有 加 強 空 間, 本 所 全 體 專 任 教 師 均 當 繼 續 努 力 由 於 本 校 已 通 過 教 師 基 本 績 效 評 量 辦 法 及 其 細 則, 並 預 定 自 九 十 三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 因 此, 關 於 本 所 個 別 教 師 近 三 年 未 有 論 文 發 表 情 事, 亦 將 依 上 述 辦 法 處 理 至 於 研 究 方 面, 本 所 亦 應 鼓 勵 專 任 教 師 積 極 參 與 校 內 外 跨 專 業 跨 領 域 的 大 型 研 究 計 畫, 走 出 法 學 釋 義 研 究 過 於 褊 狹 的 窠 臼 215

216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本 系 將 隨 著 優 良 師 資 的 加 入 課 程 架 構 的 穩 定 制 度 化 的 建 立, 以 及 與 其 他 系 所 資 源 的 整 合 而 解 決 目 前 課 程 不 足 課 群 龐 雜 之 問 題 另 一 方 面, 鼓 勵 本 系 學 生 增 修 第 二 專 長, 以 開 發 就 業 之 管 道 問 題 老 師 們 的 著 作 不 少, 也 經 常 參 加 研 討 會, 學 生 對 老 師 的 評 分 也 都 良 好, 可 見 老 師 教 學 態 度 很 認 真 希 望 參 與 研 討 會 的 文 章 可 改 寫 成 可 以 正 式 發 表 在 期 刊 的 文 章, 成 果 會 更 好 在 研 究 上, 除 鼓 勵 老 師 發 展 各 自 專 長 領 域 之 外, 則 以 規 劃 整 合 型 計 畫 為 方 向 但 是 整 合 型 計 畫 的 提 出, 並 不 容 易 最 好 是 在 個 別 型 計 畫 中 已 經 有 了 相 互 配 合 的 構 想, 等 發 展 到 一 定 階 段 後, 才 構 思 整 合 型 計 畫 民 文 系 個 別 教 員 之 研 究 除 系 主 任 和 新 進 老 師 外, 所 發 表 之 論 文 在 水 準 之 上, 但 發 表 數 量 方 面, 還 可 再 加 強 由 於 民 文 系 設 立 不 及 三 年, 目 前 尚 在 建 立 基 礎 階 段 但 民 文 系 為 中 程 發 展 所 擬 定 之 願 景, 包 括 :1. 發 展 成 為 當 代 民 族 文 化 研 究 與 教 學 中 心 2. 拓 展 並 補 充 現 有 台 灣 原 住 民 研 究 之 視 野 結 合 文 化 理 論 與 應 用 實 務, 培 訓 族 群 研 究 文 化 產 業 以 及 社 服 務 之 人 才 方 向 基 本 正 確 回 覆 針 對 老 師 一 般 而 言 資 歷 尚 淺, 雖 然 參 與 多 項 研 討 會 的 量 多, 但 發 表 在 正 式 期 刊 的 論 文 數 有 限 本 校 未 來 專 任 的 助 理 教 授 只 需 授 課 六 個 小 時, 本 系 也 會 鼓 勵 老 師 多 將 論 文 投 到 正 式 期 刊 學 校 也 有 相 關 的 獎 勵 措 施 鼓 勵 老 師 投 稿 相 信 在 授 課 課 程 減 少 之 際, 各 位 老 師 也 可 專 心 發 展 個 人 所 長, 申 請 計 畫 未 來 也 會 以 委 員 的 建 議, 伺 老 師 在 個 別 領 域 有 所 發 展 後, 再 提 出 整 合 型 的 計 畫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問 題 該 所 為 跨 學 科 之 教 學 研 究 單 位, 國 內 同 性 質 之 研 究 所 並 不 多 見, 其 優 點 在 於 能 夠 在 有 限 人 力 之 下, 開 拓 與 原 住 民 相 關 之 多 方 面 研 究, 學 生 可 以 有 較 多 元 的 學 習 機 會 但 相 對 而 言, 在 專 門 領 域 上 之 累 積 較 為 困 難, 必 須 每 位 教 學 研 究 人 員 都 能 獨 當 一 面, 相 當 辛 苦 以 研 究 室 整 合 所 內 外 人 力, 是 可 取 的 策 略, 但 如 何 在 分 歧 中 又 可 以 有 相 同 的 交 集, 而 在 訓 練 學 生 方 面 亦 能 夠 有 共 同 的 核 心, 仍 有 待 所 內 同 仁 集 思 規 劃 加 強 對 台 灣 當 前 族 群 議 題 之 研 究, 展 現 特 色 並 爭 取 建 立 論 述 之 領 導 地 位 回 覆 身 為 本 院 歷 史 最 悠 久 之 研 究 所 當 繼 續 維 持 以 研 究 為 主 帶 領 教 學 與 服 務 之 特 色, 在 基 礎 研 究 上, 提 供 學 生 完 整 的 學 術 訓 練, 以 應 付 變 遷 中 的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會 計 學 系 問 題 受 評 單 位 近 三 年 教 學 與 研 究 發 展 執 成 效 (1) 近 三 年 教 學 之 成 效 良 好, 教 師 教 學 認 真 負 責, 學 生 感 到 滿 意 (2) 近 三 年 研 究 有 成 長 之 趨 勢, 唯 均 以 國 內 期 刊 為 主 亦 宜 注 意 平 均 化, 以 免 集 中 於 少 數 教 師 216

217 (3) 在 有 限 師 資 下, 三 年 來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表 現 中 上 (4) 電 子 期 刊 資 料 庫 齊 全, 唯 在 圖 書 以 及 會 計 學 術 期 刊 種 類 上 可 再 增 加 (5) 與 Oracle 合 作 建 購 ERP 有 利 於 教 學, 宜 考 慮 與 研 究 結 合 (6) 目 前 國 內 各 大 學 無 論 公 私 立, 歷 史 較 長 或 較 短, 均 以 簡 單 的 研 究 型 vs 教 學 型 " 二 分 法 定 位 學 校 學 院 與 學 系 之 發 展 方 向 過 份 簡 化 之 定 位 忽 略 了 各 個 學 校 間 之 差 異, 而 無 法 發 展 特 色 (7) 上 述 情 形 也 使 得 學 系 之 設 立 使 命 目 標 不 清, 且 與 作 法 混 淆 在 一 起 應 先 有 使 命 願 景 與 目 標, 才 有 衛 生 之 作 法 與 配 套 措 施, 前 者 應 先 思 考, 才 有 差 異 化 作 法, 否 則 各 校 各 院 乃 至 各 系 均 同 一 個 模 子 " 似 的, 不 易 發 展 競 爭 優 勢 建 議 貴 校 貴 院 與 貴 系 宜 在 此 方 面 再 思 考 回 覆 (1) 仍 持 續 進 步 中 (2) 已 有 教 師 論 文 刊 登 國 外 期 刊, 老 師 研 究 也 日 趨 平 均 (3) 仍 可 進 步 (4) 93 學 年 度 已 增 加 14 種, 將 會 持 續 增 加 (5) ERP 研 究 需 要 時 間 整 合 教 材 及 師 資 課 程 (6) 本 校 如 不 朝 向 研 究 型 發 展, 則 經 費 受 限, 可 謂 兩 難 (7) 本 論 點 應 全 校 廣 泛 討 論, 才 能 有 一 致 方 向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本 系 針 對 上 述 評 鑑 結 果, 皆 持 續 落 實 規 劃 內 容, 及 檢 討 過 去 的 缺 失 本 系 已 針 對 92 年 自 我 評 鑑 結 果 ( 諮 議 委 員 意 見 與 本 系 回 覆 詳 見 下 表 ), 在 研 究 部 份, 將 持 續 鼓 勵 與 協 助 教 師 申 請 國 科 會 等 研 究 專 案, 同 時, 協 助 教 師 投 稿 著 名 的 期 刊, 並 研 擬 具 體 協 助 教 師 發 表 著 作 於 期 刊 之 作 法, 例 如 建 議 學 校 建 立 英 文 文 物 編 輯 協 助 之 制 度 或 補 助 論 文 英 文 稿 之 修 訂 費 等 期 能 豐 富 本 系 全 體 教 師 與 研 究 人 員 的 研 究 成 果 問 題 1. 研 究 成 果 已 見 成 效, 宜 多 發 表 於 較 著 名 之 學 術 期 刊 粗 算 過 去 四 年 中, 約 有 13 篇 發 表 於 TSSCI 及 SSCI 之 期 刊, 以 本 系 之 教 師 數 目, 仍 有 成 長 空 間 ( 于 委 員 卓 民 ) 2. 獎 勵 教 師 機 制, 宜 加 強 ( 如 :SSCI 之 獎 勵 金, 補 助 論 文 英 文 稿 之 修 訂 費 等 ) ( 盧 委 員 淵 源 ) 回 覆 1. 本 系 將 鼓 勵 教 師 優 先 投 稿 至 較 著 名 之 期 刊, 並 研 擬 具 體 協 助 教 師 發 表 著 作 於 期 刊 之 作 法, 例 如 建 議 學 校 建 立 英 文 文 物 編 輯 協 助 之 制 度 或 補 助 論 文 英 文 稿 之 修 訂 費 等 217

218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問 題 對 於 同 學 的 諸 多 要 求 ( 如 語 文 能 力 參 與 研 討 會 ) 有 其 必 要 性, 終 能 使 學 生 受 惠 回 覆 在 師 生 參 與 國 內 外 之 研 討 會 上, 本 系 正 鼓 勵 師 生 參 與 及 努 力 加 強 中 此 列 為 本 系 研 究 生 畢 業 之 要 求 問 題 平 均 研 究 成 果 不 錯 ( 以 申 請 國 科 會 件 數 寄 表 文 章 情 況 衡 量 ), 但 近 五 年 來 之 研 究 成 果 可 加 強, 也 應 多 發 表 研 究 成 果 在 較 佳 的 期 刊 上 回 覆 本 系 要 求 各 位 老 師 每 年 要 申 請 國 科 會 之 計 畫 但 因 本 系 師 資 較 少, 且 部 分 老 師 在 研 究 之 努 力 上 尚 待 加 強 已 個 別 請 求 這 些 老 師 多 花 些 心 思 於 研 究 上 問 題 本 在 未 來 三 至 五 年 教 學 與 研 究 發 展 方 向 之 規 劃 未 明 示 於 資 料 中 由 資 料 可 看 出, 促 進 與 企 業 界 之 互 動, 設 立 博 士 班, 提 供 跨 學 域 課 程 等 為 未 來 努 力 之 方 向 為 使 行 動 能 落 實, 宜 明 確 定 出 未 來 三 年 之 目 標 及 預 期 探 取 之 行 動 回 覆 博 士 班 之 申 請 文 件 目 前 正 在 撰 稿 中, 預 計 11 月 底 可 完 成 本 系 目 前 大 學 部 以 國 際 貿 易 實 務 與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為 主 軸 因 此, 預 定 本 系 大 學 部 學 生 每 年 至 少 一 次 企 業 參 訪, 並 請 國 內 外 企 業 經 理 人 到 系 上 演 講, 以 擴 充 大 學 部 學 生 之 視 野 並 配 合 校 方 主 辦 到 校 外 或 國 外 之 交 換 學 生 的 研 習 或 訓 練 活 動 至 於 研 究 所 方 面 以 各 位 教 授 之 專 長 逐 步 參 與 國 內 外 之 研 討 會, 以 增 加 本 系 之 曝 光 度 目 前 本 系 逐 漸 加 強 英 文 及 第 二 外 國 語 之 訓 練 環 境 ( 已 成 立 語 言 學 習 室 並 預 計 舉 辦 英 文 演 講 比 賽 ), 並 要 求 大 學 部 及 碩 士 班 學 生 要 做 英 文 檢 定 測 驗, 未 通 過 者, 要 求 其 修 習 英 文 課 程 本 系 之 教 學 宗 旨 即 在 培 養 本 系 學 生 有 國 際 事 務 處 理 能 力 因 此, 在 此 方 面 之 要 求, 希 望 能 達 成 學 生 畢 業 後 有 能 力 到 國 外 就 職 或 到 國 內 外 商 公 司 任 職 目 前 本 系 正 規 劃 與 國 內 外 企 業 界 多 元 化 接 觸, 除 企 業 參 訪 外, 學 生 寒 暑 假 之 企 業 實 習, 國 外 研 習 及 訓 練, 正 是 本 系 目 前 對 學 生 擴 充 視 野 提 供 教 學 訓 練 與 服 務 努 力 之 方 向 問 題 教 師 研 究 成 果 數 量 豐, 但 質 可 進 一 步 提 升, 宜 加 強 SSCI 級 國 際 期 刊 論 文 發 表 回 覆 目 前 本 系 對 於 新 聘 之 師 資 以 能 投 稿 SSCI 及 SSI 級 之 國 際 期 刊 論 文 之 學 者 為 優 先 考 量 對 於 現 有 之 師 資 亦 加 強 此 方 面 能 力, 並 規 劃 明 年 之 研 二 生 ( 目 前 研 一 生 ) 以 英 文 投 稿 ( 至 少 研 討 會 ) 為 畢 業 要 求 因 此, 師 生 在 此 方 面 之 加 強, 已 刻 不 容 緩 問 題 國 際 學 術 合 作 應 有 雙 方 簽 訂 之 agreements 回 覆 此 項 校 方 並 未 授 予 權 利 予 系 上 但 本 系 可 配 合 校 方 參 與 國 際 學 術 合 作 之 活 動 問 題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畢 業 前 須 將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於 學 術 研 討 會, 此 項 作 法 可 提 升 研 究 品 質, 值 得 肯 定 回 覆 本 系 仍 持 續 加 強 中 問 題 研 究 宜 以 質 為 訴 求 重 點 回 覆 此 乃 本 系 目 前 應 加 強 項 目, 目 前 因 師 資 不 足, 難 以 訴 求 出 重 點 但 往 後 本 系 應 加 強 本 系 之 研 究 特 色 出 來 問 題 鼓 勵 申 請 國 科 會 產 學 計 畫, 落 實 管 理 研 究 之 應 用 218

219 回 覆 花 蓮 附 近 產 業 以 石 材 業 及 觀 光 業 為 主, 此 兩 產 業 與 本 系 之 研 究 領 域 相 差 太 大 因 此, 以 本 系 目 前 之 情 況 參 與 產 業 計 畫 困 難 度 較 高 目 前 本 系 亦 規 劃 加 強 以 國 內 較 大 型 企 業 之 聯 繫, 並 將 透 過 中 小 企 業 處 跨 業 交 流 協 會 方 式 尋 找 合 作 之 廠 商, 以 建 立 產 學 合 作 問 題 在 研 究 生 人 數 與 師 資 增 加 之 同 時, 可 擴 大 目 前 之 專 題 演 講 至 每 季 或 每 月 數 次 之 常 規 性 學 術 研 討 會 (Seminar), 藉 邀 請 國 外 專 家 與 學 者 演 講, 進 一 步 提 升 研 究 風 氣 與 增 進 校 際 交 流 回 覆 依 目 前 本 院 各 系 所 之 情 況, 院 部 應 可 統 籌 本 院 各 系 所 之 研 討 會 或 邀 請 國 內 外 學 者 演 講 之 事 宜 因 各 系 所 之 師 生 人 數 經 費 都 不 足 以 經 常 性 主 辦 研 討 會 及 邀 請 國 內 外 學 者 演 講 問 題 在 未 來 之 數 位 師 資 增 聘 後, 系 方 可 整 合 個 別 教 師 專 長, 逐 步 規 劃 大 型 之 主 題 或 專 案 型 研 究 計 畫, 從 而 挑 選 並 建 立 國 企 系 所 之 研 究 發 展 方 向 與 特 色 回 覆 本 系 目 前 規 劃 成 立 高 科 技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中 心 因 此, 在 新 聘 師 資 亦 將 以 此 背 景 之 學 者 為 優 先 考 慮 人 選 並 與 本 系 目 前 師 資 背 景 做 一 結 合 問 題 國 企 系 的 設 立 宗 旨 與 課 程 活 動 設 計, 在 著 重 國 際 經 營 管 理 人 才 之 培 養 若 此, 與 國 際 名 校 相 關 系 所 建 立 跨 校 之 教 學 合 作 師 生 互 訪 現 地 參 訪 易 地 實 習 等 相 關 課 程 與 活 動, 除 了 可 以 增 強 學 習 效 果 外, 更 可 提 高 學 生 之 自 信 及 國 際 競 爭 力 但 目 前 顯 然 受 限 於 經 費 而 無 法 發 揮, 此 將 降 低 教 學 效 果 與 對 未 來 學 生 之 吸 引 力, 而 不 利 系 之 長 期 發 展 校 方 宜 多 撥 專 款 實 現 這 些 必 要 的 教 學 配 合 措 施 並 應 仿 照 內 外 其 他 名 校 的 作 法, 將 管 理 學 院 之 EMBA 或 推 廣 班 之 收 入, 交 由 管 院 方 統 籌 支 配, 用 以 充 實 東 華 管 理 學 院 及 國 企 系 之 學 程 及 凸 顯 系 上 特 色 若 能 建 立 此 特 色, 對 國 企 系 的 未 來 長 期 之 發 展 將 有 非 常 正 向 且 關 鍵 性 之 作 用 回 覆 目 前 本 系 之 經 費 並 不 足 以 做 學 生 國 際 化 之 交 流 支 出, 因 此, 本 系 擬 向 院 部 及 校 方 爭 取 此 部 分 之 專 用 款 項 目 前 本 所 老 師 以 國 科 會 計 畫 之 經 費 逐 步 引 導 學 生 參 與 國 際 研 討 會 學 術 參 訪 等 活 動 但 因 礙 於 經 費 之 限 制 不 能 讓 全 部 學 生 都 能 有 機 會 獲 得 此 經 驗 而 深 感 遺 憾 因 此, 目 前 僅 予 以 個 案 方 式 鼓 勵 學 生 向 本 校 研 發 處 申 請 各 項 學 術 交 流 活 動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是 時 本 所 尚 未 成 立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本 系 在 92 學 年 度 評 鑑 結 果 中, 三 位 外 審 委 員 中 均 認 為 研 究 方 面, 表 現 不 錯, 本 系 仍 將 持 續 努 力 關 於 研 究 績 效 的 意 見 如 下 : 第 一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教 學 與 研 究 表 現 皆 不 錯 第 二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研 究 表 現 不 錯 第 三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研 究 表 現 皆 優 異 教 學 尚 有 改 善 空 間 升 等 制 度 尚 稱 合 理 219

220 回 覆 本 系 仍 將 持 續 努 力 關 於 研 究 資 源 的 意 見 如 下 : 第 一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資 源 不 足 第 一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獎 勵 制 度 待 加 強, 增 加 購 置 資 料 庫, 繼 續 延 攬 人 才 第 二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建 議 增 加 購 置 財 務 資 料 庫 第 三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研 究 資 源 不 足, 缺 乏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回 覆 對 於 此 點 建 議, 本 系 實 在 力 不 從 心 舉 例 而 言,Compustat 與 CRSP 這 兩 個 美 國 金 融 市 場 資 料 庫, 已 是 一 般 國 立 大 學 甚 至 知 名 私 立 大 學 之 基 本 配 備 可 是, 這 兩 個 美 國 資 料 庫 成 本 高 達 100 萬, 絕 非 是 本 系 可 負 擔 未 來 師 資 增 加 且 管 理 學 院 整 合 後, 這 方 面 需 求 必 定 大 增, 缺 少 這 兩 個 美 國 資 料 庫 對 本 系 的 競 爭 力 勢 必 有 礙 期 望 校 與 院 提 早 規 劃 購 置 關 於 獎 勵 制 度 的 意 見 如 下 : 第 一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獎 勵 制 度 待 加 強, 增 加 購 置 資 料 庫, 繼 續 延 攬 人 才 第 二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提 高 研 究 獎 勵 制 度, 增 加 購 置 資 料 庫, 改 善 大 學 部 圖 書 資 源 第 三 位 外 審 委 員 意 見 提 高 研 究 獎 勵 制 度, 增 加 購 置 資 料 庫, 改 善 大 學 部 圖 書 資 源 回 覆 獎 勵 制 度 實 非 本 系 可 改 善 至 於 購 置 資 料 庫, 期 望 校 與 院 支 援 而 改 善 大 學 部 圖 書 資 源, 本 系 將 持 續 進 行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問 題 研 究 發 展 朝 向 東 台 灣 的 環 境 研 究 論 述 教 育 推 廣 中 心, 整 合 於 環 境 植 物 園 中 回 覆 本 所 因 應 此 建 議 已 經 決 定 規 劃 以 永 續 發 展 研 究 為 中 心 的 個 人 研 究 室 群, 提 出 中 程 研 究, 並 以 植 物 園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為 基 地 來 申 請 相 關 的 研 究 教 育 推 廣 計 畫 以 服 務 東 部 地 區 的 機 構 與 社 會 需 求 問 題 培 訓 在 地 退 休 老 師, 成 為 守 望 及 田 野 調 查 者 回 覆 本 建 議 甚 佳 目 前 本 所 的 參 與 地 區 培 訓 計 畫 都 是 以 在 職 教 師 或 公 務 員 為 對 象 93 年 期 間 已 經 接 受 青 輔 會 東 區 服 務 學 習 計 畫 專 業 人 才 的 培 訓, 未 來 可 以 與 在 地 民 間 團 體 及 組 織 共 同 規 劃 恰 當 的 推 廣 教 育 訓 練 班 來 執 行 問 題 研 究 成 果 之 發 表 則 仍 待 加 強, 尤 其 是 國 外 期 刊 部 分 回 覆 本 所 除 國 際 法 律 與 環 工 領 域 教 授 的 研 究 為 跨 國 界 知 識, 國 際 期 刊 投 稿 較 多 外, 其 餘 三 位 教 授 均 以 在 地 國 內 議 題 為 研 究 主 題, 在 國 內 相 關 期 刊 發 表 未 來 本 所 會 鼓 勵 教 授 強 化 研 究 期 刊 發 表 220

221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問 題 東 華 大 學 資 管 系 成 立 三 年, 三 年 來 的 教 學 及 研 究 績 效 皆 超 出 預 期 在 研 究 上,90 年 至 92 年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劃 9 件, 經 費 三 百 萬,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19 篇, 會 議 論 文 40 篇 (SSCI*2,SCI*6, EI*5,TSSCI*2) 在 教 學 上, 學 生 畢 業 學 分 近 150, 使 得 每 個 老 師 必 須 負 擔 超 過 11 個 學 分 的 教 學 由 於 大 部 分 教 授 是 新 進 教 授, 在 缺 乏 資 深 教 授 領 導 及 教 學 經 驗 不 足 情 況 下 有 上 述 成 效, 已 超 越 期 望 甚 多 回 覆 研 究 與 教 學 品 質 方 面, 本 系 於 今 年 自 交 通 大 學 邀 請 楊 維 邦 教 授 加 入 本 系 陣 容, 透 過 楊 教 授 卓 越 經 驗, 將 可 指 導 本 系 年 輕 教 師 增 益 教 學 與 研 究 之 表 現, 未 來 亦 將 繼 續 延 攬 資 深 傑 出 教 授 加 入 本 系 陣 容 問 題 將 東 華 大 學 資 管 系 和 其 他 國 內 大 學 資 管 系 相 比, 東 華 大 學 資 管 系 較 為 年 輕, 又 因 處 於 台 灣 東 部, 在 地 緣 上 和 台 北 高 雄 相 距 甚 遠, 故 不 利 於 其 發 展 也 因 此, 雖 然 學 校 及 管 理 學 院 對 資 管 系 有 特 別 補 助, 拿 此 系 和 其 他 大 學 科 系 比 較, 有 不 可 共 量 的 困 擾 我 建 議 東 華 大 學 資 管 系 應 該 做 的, 不 是 和 台 北 或 高 雄 的 大 學 相 比, 而 是 在 教 學 及 研 究 上 建 立 有 自 已 特 色 的 資 管 研 究 及 教 育 學 程 回 覆 由 於 既 有 資 源 與 人 力 有 限, 未 來 本 系 將 分 別 規 劃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知 識 管 理 電 子 商 務 數 位 內 容 等 研 究 室 作 為 主 要 發 展 方 向, 並 結 合 東 部 大 學 如 慈 濟 大 學 以 及 國 外 知 名 學 者 進 行 整 合 性 之 專 案 計 畫, 掌 握 發 展 重 心 並 結 合 學 校 相 關 領 域 資 源 東 華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ERP/KM 中 心 的 設 立 亦 將 是 本 系 有 力 的 資 源 以 及 重 點 發 展 特 色, 本 系 也 將 持 續 朝 此 方 向 規 劃, 期 望 能 與 東 部 標 竿 企 業 展 開 產 學 合 作, 建 立 具 有 自 已 特 色 的 資 管 研 究 及 教 育 學 程 問 題 在 研 究 上, 應 設 定 在 既 有 資 源 下 可 達 成 的 目 標 目 前 助 理 教 授 在 教 學 及 服 務 上 負 擔 過 重, 不 利 於 他 們 長 期 的 研 究 發 展 回 覆 本 系 將 針 對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持 續 聘 請 海 內 外 優 秀 學 人 加 入 本 系 陣 容, 並 適 當 藉 由 兼 任 講 師 之 聘 任, 俾 能 豐 富 師 資 陣 容 並 且 有 效 降 低 教 師 教 學 負 擔 問 題 研 究 上 應 發 展 自 已 應 有 特 色 例 如 可 以 教 授 之 專 長 為 基 礎, 組 成 研 究 團 隊 或 是 以 地 方 特 色 為 基 礎, 例 如 和 慈 濟 大 學 資 管 系 合 作 回 覆 針 對 資 管 著 重 跨 領 域 整 合 之 特 質, 本 系 將 持 續 與 校 內 其 他 相 關 科 系 進 行 課 程 整 合 合 作, 未 來 針 對 既 有 資 源 與 發 展 發 向, 以 進 行 跨 校 學 術 交 流 為 長 程 目 標, 希 冀 能 同 時 提 升 學 術 研 究 水 準 並 豐 富 課 程 內 涵 問 題 研 究 成 果, 論 文 平 均 3.7 篇 / 人 年, 已 有 良 好 開 始 質 和 量 仍 有 提 昇 之 空 間, 重 要 在 於 整 體 研 究 能 量 系 統 性 之 建 立 回 覆 本 系 將 依 照 老 師 的 專 長 與 興 趣 並 配 合 既 有 資 源, 規 劃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知 識 管 理 電 子 商 務 數 位 內 容 等 研 究 群 作 為 主 力 發 展 方 向, 並 透 過 跨 校 合 作 進 行 整 合 性 之 專 案 研 究 計 畫, 俾 能 同 時 增 益 本 系 的 研 究 水 準 以 及 精 準 有 特 色 的 發 展 路 線 問 題 未 來 發 展 宜 考 慮 東 華 在 東 部, 地 區 之 在 地 優 勢, 結 合 學 校 相 關 領 域 資 源, 以 現 有 之 ERP/KM 的 基 礎 建 設 上, 集 中 發 展 服 務 導 向 型 產 業 ( 如 生 物 資 訊 醫 療 管 理 觀 光 旅 遊 業 ) 之 資 訊 管 理 期 能 建 立 全 國, 甚 而 全 球 之 領 先 地 位 221

222 回 覆 東 華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ERP/KM 中 心 的 設 立 將 是 本 系 有 力 的 資 源 以 及 重 點 發 展 特 色, 未 來 本 系 將 持 續 朝 此 方 向 規 劃, 期 望 能 與 東 部 標 竿 企 業 展 開 產 學 合 作, 發 展 理 論 與 應 用 並 重 的 特 色, 進 而 提 供 產 官 學 研 各 界 e 化 諮 詢 訓 練 與 資 訊 專 業 認 證 之 服 務, 藉 以 提 昇 東 部 的 整 體 發 展 問 題 宜 思 考 如 何 整 合 不 同 教 授 的 研 究, 如 整 合 型 計 劃 回 覆 未 來 本 系 將 配 合 既 有 資 源 與 人 力, 以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知 識 管 理 電 子 商 務 數 位 內 容 等 研 究 方 向 作 為 主 力, 亦 將 結 合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與 資 工 系 現 有 的 師 資 人 力 進 行 橫 向 的 研 究 整 合, 以 強 化 相 關 領 域 所 欠 缺 的 師 人 力, 並 嘗 試 與 東 部 其 餘 大 學 如 慈 濟 大 學 或 台 東 大 學 以 及 國 外 知 名 華 裔 學 者 進 行 整 合 性 之 專 案 計 畫, 結 合 校 內 與 東 部 地 區 相 關 領 域 資 源, 掌 握 發 展 重 心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問 題 在 研 究 的 質 與 量 上 已 有 水 準 以 上 的 表 現, 建 議 可 將 研 討 會 論 文 內 容 轉 化 成 期 刊 內 容 投 稿, 以 增 加 研 究 發 展 之 數 量 ; 未 來 亦 可 尋 求 國 外 期 刊 之 發 表 機 會 回 覆 績 效 上, 目 前 本 所 的 期 刊 文 章 研 討 會 文 章 研 究 計 畫 案 之 質 量 堪 稱 平 均 水 準 之 上 在 優 勢 上, 在 許 多 研 究 主 題, 如 特 殊 族 群 休 閒 生 活 及 行 為 ( 青 少 年 與 婦 女 ) 的 研 究 生 態 觀 光 與 遊 憩 衝 擊 自 然 保 育 中 的 原 住 民 議 題 環 境 教 育 與 解 說 評 估 餐 旅 業 教 育 以 及 在 擁 擠 規 範 研 究 上, 均 為 國 內 研 究 的 翹 楚 但 在 國 外 期 刊 的 研 究 發 表 上, 仍 有 許 多 發 揮 空 間, 將 是 近 年 來 努 力 的 重 點 2. 其 他 有 助 於 說 明 研 究 特 色 之 相 關 指 標 本 校 雖 然 地 處 東 部, 可 是 從 不 妄 自 菲 薄, 因 為 世 界 研 究 資 源 網 路 化, 距 離 與 實 體 研 究 資 源 已 不 再 是 實 質 的 問 題 事 實 上, 於 本 年 系 評 鑑 中, 本 系 會 與 其 他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做 研 究 成 果 比 較, 結 果 顯 示, 本 系 一 點 都 不 遜 色, 就 是 最 好 的 證 明 東 華 大 學 目 前 擁 有 電 子 全 文 資 料 庫 有 : EBSCOhost(ASP BSP) JSTOR ProQuest PQDD 美 加 論 文 全 文 SDOS(ES+AP) SpringerLink Blackwell 中 國 期 刊 網 (CJN) 本 國 期 刊 論 文 索 引 222

223 資 料 庫 有 : 經 濟 新 報 真 像 王 PACAP (Japan)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成 交 委 託 揭 示 檔 歷 史 資 料 台 經 院 產 業 資 料 庫 台 灣 股 市 之 每 日 成 交 檔 台 灣 股 市 之 每 日 執 行 檔 聯 合 知 識 庫 已 可 滿 足 大 部 分 本 組 老 師 研 究 需 求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本 系 教 師 之 論 文 發 表 情 形, 陳 若 璋 教 授 自 91 年 至 92 年 共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6 篇, 會 議 論 文 1 篇, 但 因 陳 教 授 自 91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方 至 東 華 大 學 任 教, 故 其 中 共 2 篇 論 文 是 以 東 華 大 學 名 義 發 表 ; 林 烘 煜 教 授 自 91 年 至 92 年 共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1 篇, 會 議 論 文 2 篇 ; 李 維 倫 教 授 自 91 年 至 92 年 共 發 表 會 議 論 文 4 篇, 尚 有 5 篇 文 章 在 出 版 中 ; 林 耀 盛 教 授 自 91 年 至 92 年 共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7 篇, 會 議 論 文 5 篇, 但 因 林 教 授 自 92 學 年 度 起 方 至 東 華 大 學 任 教, 因 此 以 東 華 大 學 名 義 發 表 者 有 1 篇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系 所 平 均 每 位 專 任 教 師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2.8 篇 發 表 研 討 會 論 文 6.8 篇 辦 理 研 討 會 平 均 每 年 辦 理 大 型 研 討 會 1.5 場 次 委 託 研 究 案 件 數 每 年 平 均 2 件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本 所 目 前 有 師 資 三 員, 未 來 將 積 極 邀 聘 另 一 員, 師 資 整 體 規 劃 係 依 本 所 在 運 籌 策 略 供 應 鏈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與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等 四 個 方 向 為 核 心, 將 以 具 有 運 輸 與 物 流 或 庫 存 與 供 應 鏈 之 專 長 師 資, 進 行 混 合 且 平 衡 之 組 合, 並 與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相 關 系 所 之 師 資 互 動, 達 成 整 合 之 目 的, 俾 便 未 來 三 至 五 年 研 究 發 展 能 朝 物 流 運 籌 及 供 應 鏈 管 理 等 方 向 有 效 的 進 行 本 所 雖 在 規 劃 上 有 整 合 Operations Strategy 與 Logistics Management 等 兩 大 領 域 之 發 展 企 圖, 然 受 限 於 本 所 僅 有 四 名 師 資 員 額 之 限 制, 本 所 欲 獨 力 發 展 實 屬 不 易 為 達 致 本 所 設 立 之 目 標, 本 所 於 成 立 之 第 一 學 年 即 與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在 運 籌 策 略 工 業 工 程 運 輸 經 濟 電 子 商 務 方 面 的 教 授 四 名, 以 及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在 運 輸 管 理 方 面 的 教 授 一 名, 每 兩 週 進 行 整 合 性 教 學 研 究 之 討 論, 俾 使 本 所 之 目 標 能 在 透 過 整 合 本 校 管 理 學 院 相 關 研 究 人 才 中 達 成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223

224 90~92 年 每 位 老 師 每 年 平 均 參 加 3 場 論 文 發 表 會, 或 為 論 文 發 表 人 評 述 人 花 蓮 雖 地 處 東 隅, 往 返 較 費 時, 但 已 在 系 務 經 費 分 配 旅 運 費, 鼓 勵 老 師 們 多 參 加 國 內 學 術 活 動 本 系 雖 然 地 處 東 部, 可 是 從 不 妄 自 菲 薄, 因 為 世 界 研 究 資 源 網 路 化, 距 離 與 實 體 研 究 資 源 已 不 再 是 實 質 的 問 題 事 實 上, 於 本 年 系 評 鑑 中, 本 系 會 與 其 他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做 研 究 成 果 比 較, 結 果 顯 示, 本 系 一 點 都 不 遜 色, 就 是 最 好 的 證 明 東 華 大 學 目 前 擁 有 電 子 全 文 資 料 庫 有 : EBSCOhost(ASP BSP) JSTOR ProQuest PQDD 美 加 論 文 全 文 SDOS(ES+AP) SpringerLink Blackwell 中 國 期 刊 網 (CJN) 本 國 期 刊 論 文 索 引 資 料 庫 有 : 經 濟 新 報 真 像 王 PACAP (Japan)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成 交 委 託 揭 示 檔 歷 史 資 料 台 經 院 產 業 資 料 庫 台 灣 股 市 之 每 日 成 交 檔 台 灣 股 市 之 每 日 執 行 檔 聯 合 知 識 庫 已 可 滿 足 大 部 分 本 系 老 師 研 究 需 求, 如 有 不 足, 本 系 鼓 勵 本 系 老 師 與 其 他 學 校 的 老 師 合 作, 成 果 卓 越 如 林 月 能 教 授 曾 與 英 國 Manchester University 合 作 並 使 用 FT-100 交 易 資 料, 論 文 已 出 版 於 Journal of Future Markets 蕭 朝 興 教 授 曾 與 美 國 University of Alabama 合 作 並 使 用 CRSP 與 Compustat 交 易 資 料, 目 前 仍 與 中 央 大 學 合 作 並 使 用 CRSP 與 Compustat 股 票 資 料, 與 交 通 大 學 合 作 並 使 用 Datastream 股 票 資 料 洪 坤 教 授 也 利 用 客 座 美 國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之 際, 使 用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本 身 資 料 庫 相 信 未 來 本 系 研 究 仍 然 克 服 萬 難, 蓬 勃 發 展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推 動 國 際 學 術 研 究 之 合 作 情 況 除 了 與 德 國 Rostock 大 學 農 村 環 境 學 院 農 村 規 劃 計 畫 外, 目 前 正 透 過 社 區 林 業 計 畫 規 劃 與 美 國 耶 魯 大 學 森 林 學 院 的 合 作 計 畫 本 年 度 並 邀 請 耶 魯 大 學 森 林 學 院 教 授 William Birch 來 所 上, 並 在 環 境 資 源 經 濟 管 理 與 政 策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擔 任 專 題 主 講 者 目 前 正 積 極 與 耶 魯 德 國 等 大 學 討 論 合 作 計 畫 事 宜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90~92 年 每 位 老 師 每 年 平 均 參 加 3 場 論 文 發 表 會, 或 為 論 文 發 表 人 評 述 人 花 蓮 雖 地 處 東 隅, 224

225 往 返 較 費 時, 但 已 在 系 務 經 費 分 配 旅 運 費, 鼓 勵 老 師 們 多 參 加 國 內 學 術 活 動 另 U of Arizona 陳 炘 鈞 教 授 亦 將 與 本 系 進 行 data mining/web mining 合 作 計 畫 本 系 係 於 90 學 年 初 創, 各 學 年 尚 能 按 核 配 員 額 聘 足 然 與 其 他 國 立 大 學 資 管 系 所 相 較, 本 系 教 學 研 究 人 力 與 資 源 皆 居 於 弱 勢, 雖 則 此 係 整 體 環 境 所 使 然, 卻 相 對 增 加 老 師 們 的 教 學 與 行 政 工 作 負 荷, 大 大 地 削 減 研 究 的 動 能 225

226 附 件 一 各 系 所 每 位 教 師 近 三 年 執 行 國 科 會 及 其 他 建 教 合 作 案 計 畫 之 總 表 一 各 系 所 每 位 教 師 近 三 年 執 行 國 科 會 計 畫 之 總 表 年 度 系 所 計 畫 名 稱 總 金 額 主 持 人 90 運 用 類 神 經 網 路 探 討 花 蓮 地 區 醫 院 病 患 滿 意 度 263,500 池 文 海 臺 灣 上 市 公 司 違 約 風 險 之 評 價 研 究 -- 以 價 平 理 論 與 風 險 價 值 評 估 338,000 洪 坤 企 業 選 擇 權 價 格 透 露 出 的 風 險 中 立 分 配 505,400 林 月 能 管 理 產 能 調 控 對 供 應 鍊 中 生 產 決 策 模 式 影 響 之 研 究 324,000 黃 郁 文 學 系 創 新 策 略 動 態 能 力 與 知 識 管 理 關 係 之 研 究 268,900 蔡 裕 源 組 織 身 份 認 同 形 成 歷 程 及 其 影 響 417,900 林 家 五 實 施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對 顧 客 背 離 率 與 忠 誠 度 的 影 響 --- 金 融 服 務 業 國 際 的 實 證 研 究 315,300 張 國 忠 企 業 海 外 投 資 先 發 者 優 勢 機 制 之 探 討 - 以 台 灣 企 業 赴 中 國 大 陸 投 資 為 研 究 例 238,600 彭 玉 樹 所 知 識 發 掘 應 用 於 全 民 健 保 之 中 醫 專 業 審 查 - 以 系 統 性 紅 斑 性 狼 瘡 為 例 551,800 陳 啟 斌 會 計 以 辯 論 會 計 模 式 探 討 我 國 網 路 銀 行 的 審 計 風 險 學 系 304,500 顧 裔 芳 資 訊 從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的 觀 點 探 討 我 國 銀 行 業 發 展 電 子 商 務 的 策 略 333,700 劉 漢 榆 管 理 創 業 投 資 公 司 對 網 際 網 路 營 運 計 劃 的 評 估 模 式 之 研 究 學 系 266,700 許 芳 銘 多 環 芳 香 烴 (PAHs) 在 水 體 底 泥 中 之 污 染 源 分 佈 模 式 及 自 然 分 解 效 環 境 率 之 研 究 505,400 蘇 銘 千 政 策 生 物 安 全 議 定 書 與 關 稅 貿 易 總 協 定 /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之 潛 在 衝 突 - 研 究 以 動 植 物 衛 生 檢 疫 措 施 協 定 為 主 要 探 討 對 象 339,100 施 文 真 所 我 國 環 境 教 育 指 標 建 構 整 合 研 究 - 我 國 環 境 教 育 指 標 建 構 整 合 研 究 -- 非 政 府 組 織 部 分 (1/2) 460,000 梁 明 煌 觀 光 餐 飲 業 服 務 失 誤 及 服 務 補 救 之 類 型 研 究 285,100 林 玥 秀 遊 憩 從 質 化 觀 點 建 構 台 灣 本 土 遊 憩 體 驗 歷 程 模 式 : 以 生 態 旅 遊 為 例 334,900 許 義 忠 研 究 所 大 陸 研 究 所 國 際 經 濟 探 究 影 響 環 保 團 體 領 袖 其 環 境 行 動 形 成 之 生 命 歷 程 : 著 重 於 重 要 生 命 經 驗 有 效 行 動 的 構 成 要 素 與 希 望 的 來 源 737,800 許 世 璋 歐 洲 聯 盟 與 地 中 海 地 區 國 家 夥 伴 關 係 之 研 究 309,900 朱 景 鵬 訊 息 不 對 稱 下 專 家 意 見 在 解 決 台 灣 部 分 環 境 議 題 糾 紛 上 的 影 響 之 560,000 林 慧 菁 研 究 研 究 四 階 CAPM 在 臺 灣 股 票 市 場 之 市 場 情 勢 下 之 探 討 520,000 蕭 朝 興 226

227 所 基 本 面 或 泡 沫 因 素 : 均 衡 匯 價 與 股 價 之 探 討 483,800 王 友 利 訊 息 不 對 稱 的 學 習 行 為 實 驗 (2/2) 666,400 羅 瑋 考 慮 尖 離 峰 需 求 特 性 之 網 際 網 路 定 價 研 究 421,200 褚 志 鵬 以 案 例 教 學 法 進 行 國 小 情 意 教 學 之 研 究 427,600 唐 淑 華 教 育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與 進 修 模 式 之 行 動 研 究 以 學 校 為 中 心 的 課 程 發 研 究 展 模 式 (1/2) 653,000 顧 瑜 君 所 情 境 領 導 理 論 的 情 境 發 展 探 討 : 發 展 學 習 型 組 織 的 個 案 研 究 602,600 張 志 明 網 頁 小 組 討 論 中 小 老 師 鷹 架 輔 助 對 小 組 互 動 品 質 的 促 進 效 果 研 究 492,400 高 台 茜 民 族 文 化 傳 統 木 雕 工 法 圖 式 研 究 - 彰 化 城 隍 廟 神 輿 及 大 八 仙 桌 472,900 萬 煜 瑤 學 系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認 同 政 治 地 方 與 跨 越 邊 界 由 新 文 化 地 理 學 看 原 住 民 部 落 觀 光 的 初 步 理 論 建 構 238,600 陳 毅 峰 資 本 主 義 生 產 擴 張 下 的 太 魯 閣 族 原 住 民 環 境 與 資 源 權 (II) 500,000 紀 駿 傑 13,139,0 總 計 31 件 供 應 商 與 物 流 中 心 系 統 中 庫 存 與 越 庫 作 業 管 理 策 略 之 研 究 跳 躍 條 件 異 質 性 選 擇 權 評 價 公 式 與 指 數 選 擇 權 之 實 證 分 析 多 國 企 業 海 外 子 公 司 高 階 主 管 選 任 政 策 之 探 討 以 台 灣 多 國 企 業 企 業 為 例 管 理 考 慮 網 路 外 部 性 下 入 口 網 站 預 算 配 置 模 型 之 理 論 研 究 學 系 Markowitz Risk Minimization and The Sharpe Angle Maximization Models 台 灣 零 售 及 服 務 業 電 子 商 務 模 式 之 選 擇 與 擴 散 國 際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策 略 關 係 承 諾 與 談 判 相 依 性 及 顧 客 忠 誠 度 之 關 聯 企 業 性 效 應 探 討 研 究 數 位 監 空 系 統 軟 硬 體 品 質 之 衡 量 (1/2) 所 仿 冒 品 消 費 行 為 之 跨 文 化 研 究 以 華 人 地 區 為 例 會 計 資 本 適 足 率 管 制 變 革 對 銀 行 壞 帳 提 列 暨 沖 銷 決 策 之 影 響 學 系 經 濟 附 加 價 值 對 高 階 主 管 薪 酬 與 離 職 相 對 影 響 力 之 研 究 資 訊 知 識 分 享 互 動 模 式 之 研 究 以 資 訊 處 理 觀 點 管 理 雙 層 規 劃 法 應 用 於 供 應 鏈 網 路 設 計 學 系 網 路 搜 尋 行 為 : 自 我 效 能 對 認 知 適 配 影 響 之 研 究 433,200 黃 郁 文 461,200 林 月 能 329,500 熊 欣 華 407,200 褚 志 鵬 120,000 洪 坤 351,100 王 淑 娟 413,700 張 國 忠 856,500 陳 啟 斌 329,500 彭 玉 樹 402,900 黃 德 芬 407,200 林 穎 芬 459,100 許 芳 銘 539,000 邱 素 文 216,000 朱 彩 馨 227

228 多 環 芳 香 烴 (PAHS) 在 底 泥 中 的 污 染 源 分 佈 模 式 應 用 與 管 理 政 策 之 729,100 蘇 銘 千 環 境 研 究 (1/2) 政 策 國 際 貨 幣 基 金 會 組 織 與 功 能 之 研 究 與 批 判, 兼 論 我 國 入 會 之 可 行 329,500 施 文 真 研 究 性 所 我 國 環 境 教 育 指 標 建 構 整 合 研 究 - 我 國 環 境 教 育 指 標 建 構 整 合 研 416,800 梁 明 煌 究 非 政 府 組 織 部 分 (2/2) 國 家 公 園 與 當 地 原 住 民 互 動 關 係 轉 型 之 研 究 : 以 太 魯 閣 國 家 公 園 310,000 宋 秉 明 觀 光 為 例 遊 憩 預 測 從 事 慢 跑 唱 KTV 上 網 咖 的 意 圖 與 行 為 : 計 劃 行 為 理 論 的 應 432,100 許 義 忠 研 究 用 所 實 習 生 性 騷 擾 經 驗 知 覺 與 態 度 之 研 究 406,200 林 玥 秀 環 境 行 動 者 與 對 環 境 冷 漠 者 的 重 要 生 命 經 驗 之 比 較 研 究 836,200 許 世 璋 公 共 行 政 中 共 人 大 角 色 中 民 意 代 表 性 之 研 究 (I) 472,000 楊 開 煌 研 究 所 財 經 受 管 制 之 自 我 管 制 法 律 體 系 初 探 : 以 電 子 媒 體 法 制 為 例 351,100 石 世 豪 法 律 研 究 歐 盟 法 律 對 於 德 國 勞 工 法 影 響 之 研 究 439,000 楊 通 軒 所 國 際 從 演 化 賽 局 分 析 委 託 代 工 657,800 林 奇 蓉 經 濟 研 究 日 本 股 票 市 場 的 特 徵 模 型 與 贏 家 / 輸 家 投 資 策 略 的 績 效 比 較 分 析 532,500 蕭 朝 興 所 < 西 遊 記 > 在 國 小 情 意 教 育 上 的 應 用 (I) 426,700 唐 淑 華 教 育 情 境 領 導 理 論 的 情 境 發 展 探 討 : 增 加 組 織 動 能 的 個 案 研 究 (II) 456,900 張 志 明 研 究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與 進 修 模 式 之 行 動 研 究 以 學 校 為 中 心 的 課 程 發 756,900 顧 瑜 君 所 展 模 式 (2/2) 非 同 步 網 路 教 學 中 自 律 學 習 的 鷹 架 輔 助 研 究 482,800 高 台 茜 民 族 原 住 民 藝 術 之 數 位 典 藏 及 其 保 護 分 析 擷 取 推 薦 與 展 示 系 456,900 趙 綺 芳 文 化 統 之 研 究 及 實 作 - 原 住 民 樂 舞 藝 術 分 析 之 研 究 與 應 用 學 系 基 因 科 技 對 社 會 工 作 的 衝 擊 (I) 416,100 范 麗 娟 族 群 人 與 自 然 的 共 存 : 太 魯 閣 國 家 公 園 與 原 住 民 新 伙 伴 關 係 的 建 立 402,900 紀 駿 傑 關 係 臨 終 病 床 陪 伴 的 心 理 機 制 : 一 個 二 元 複 合 模 式 的 探 討 724,500 余 德 慧 研 究 科 技 集 體 知 識 與 文 化 實 踐 : 以 當 代 臺 灣 原 住 民 社 會 為 例 的 比 較 775,700 林 文 玲 所 研 究 - 科 技 與 文 化 的 界 面 : 原 住 民 影 片 的 文 化 實 踐 16,537,8 總 計 35 件

229 92 認 同 與 決 策 行 為 : 跨 層 級 分 析 取 向 383,500 林 家 五 多 品 項 商 品 零 售 系 統 在 共 同 配 送 及 不 穩 定 到 貨 量 限 制 下 庫 存 策 略 企 業 318,700 黃 郁 文 之 研 究 管 理 角 色 外 工 作 行 為 界 定 及 其 影 響 : 主 管 與 部 屬 雙 向 觀 點 之 研 究 263,500 熊 欣 華 學 系 長 短 停 車 時 間 需 求 之 費 率 理 論 分 析 : 從 依 時 到 依 次 定 價 研 究 454,800 褚 志 鵬 參 考 值 對 自 我 肯 定 偏 誤 的 影 響 77,296 林 穎 青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所 會 計 學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FTSE-100 指 數 報 酬 與 選 擇 權 價 格 的 風 險 中 立 分 配 是 否 應 考 量 隨 241,900 林 月 能 機 波 動 率 與 股 價 跳 躍 因 子 而 具 有 一 致 性? 農 產 品 期 貨 定 價 與 評 價 404,000 洪 坤 法 人 買 賣 超 是 否 為 投 資 人 短 期 買 賣 的 參 考 指 標? 以 台 灣 股 市 為 例 433,200 蕭 朝 興 建 立 優 勢 的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策 略 --- 顧 客 服 務 價 值 與 顧 客 行 為 意 向 之 關 聯 性 探 討 394,300 張 國 忠 多 種 外 幣 最 佳 存 量 控 制 396,300 陳 啟 斌 數 位 監 空 系 統 軟 硬 體 品 質 之 衡 量 (2/2) 802,500 陳 啟 斌 資 訊 不 對 稱 下 被 仿 冒 廠 商 因 應 策 略 前 置 因 素 與 後 續 效 果 之 研 究 267,800 彭 玉 樹 上 市 公 司 高 階 主 管 異 動 型 態 對 公 司 績 效 與 財 務 分 析 師 盈 餘 預 測 準 確 度 之 影 響 329,500 林 穎 芬 巴 塞 爾 市 場 風 險 揭 露 對 銀 行 風 險 之 解 釋 能 力 暨 預 警 能 力 分 析 407,200 黃 德 芬 知 識 管 理 系 統 之 使 用 : 科 技 思 維 框 架 觀 點 之 探 索 研 究 303,600 朱 彩 馨 連 續 型 均 衡 運 籌 網 路 問 題 最 佳 化 設 計 687,800 邱 素 文 從 顧 客 觀 係 管 理 的 觀 點 探 討 以 服 務 流 程 為 基 礎 的 我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發 展 策 略 312,500 劉 漢 榆 架 構 立 法 之 研 究 : 以 國 際 環 境 法 之 綱 要 公 約 為 主 要 探 討 對 象, 並 兼 論 我 國 之 環 境 基 本 法 361,900 施 文 真 服 務 學 習 理 論 與 實 務 及 其 在 大 學 環 境 教 育 的 教 學 應 用 與 反 思 595,200 梁 明 煌 村 里 機 制 涉 入 社 區 規 劃 師 執 行 計 劃 之 行 動 研 究 - 以 花 蓮 縣 為 例 361,800 蔡 建 福 所 多 環 芳 香 (PAHS) 在 底 泥 中 的 污 染 源 分 佈 模 式 應 用 與 管 理 政 策 之 研 729,100 蘇 銘 千 究 (2/2) 太 魯 閣 國 家 公 園 原 住 民 互 動 本 質 與 模 式 之 研 究 : 從 歷 史 文 化 土 地 288,400 宋 秉 明 觀 光 與 觀 光 角 度 切 入 遊 憩 餐 飲 技 職 體 系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期 間 受 擾 問 題 之 研 究 (I) 440,300 林 玥 秀 研 究 環 境 教 育 課 程 成 效 之 比 較 研 究 著 重 大 學 生 環 境 行 動 及 其 相 關 變 755,600 許 世 璋 所 項 之 成 效 分 析 青 少 女 從 事 夜 間 遊 憩 活 動 的 阻 礙 並 比 較 澳 洲 與 台 灣 青 少 女 之 差 異 500,000 許 義 忠 310,000 朱 景 鵬 研 究 審 議 式 民 主 對 於 公 共 行 政 的 啟 示 266,800 朱 鎮 明 所 大 陸 台 商 的 認 同 取 向 與 變 遷 (I) 634,000 楊 開 煌 財 經 受 管 制 之 自 我 管 制 法 律 體 系 之 二 : 網 際 網 路 內 容 規 範 397,500 石 世 豪 公 共 歐 洲 聯 盟 對 外 關 係 發 展 模 式 行 為 機 制 與 總 體 框 架 建 構 之 研 究 : 行 政 多 元 面 向 途 徑 分 析 229

230 法 律 研 究 文 化 藝 術 工 作 者 工 作 權 益 保 障 之 研 究 所 國 際 從 政 治 經 濟 學 的 觀 點 分 析 中 美 貿 易 爭 端 經 濟 匯 率 波 動 對 台 灣 出 口 價 格 之 不 對 稱 影 響 : 不 對 稱 門 檻 共 整 合 模 型 研 究 的 應 用 所 希 望 感 的 提 升 -- 另 一 個 進 行 情 意 教 育 的 取 向 (I) 在 電 子 化 閱 讀 環 境 中 提 供 有 利 閱 讀 理 解 的 鷹 架 輔 助 研 究 教 育 情 境 領 導 理 論 的 情 境 發 展 探 討 : 增 加 學 校 組 織 動 能 的 個 案 研 研 究 究 (III) 所 實 務 模 式 之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合 作 教 學 應 用 課 程 發 展 的 行 動 研 究 (1/3) 臨 床 做 為 倫 理 行 動 的 心 理 治 療 與 諮 災 後 心 理 反 應 歷 程 與 心 理 處 置 歷 程 之 長 期 追 蹤 研 究 子 計 劃 : 後 商 心 創 傷 涵 轉 賦 義 : 九 二 一 災 後 受 創 者 心 理 重 建 之 長 期 追 蹤 研 究 理 學 (III) 系 民 族 基 因 科 技 對 社 會 工 作 之 衝 擊 (II) 文 化 視 覺 造 型 心 理 層 面 之 形 式 結 構 解 析 : 排 灣 族 傳 統 藝 術 圖 像 學 系 民 族 原 住 民 人 權 研 究 : 跨 國 比 較 及 國 際 法 觀 點 發 展 台 灣 原 住 民 發 展 論 述 的 解 析 -- 以 戰 後 山 地 政 策 及 觀 光 文 化 產 研 究 業 為 例 所 族 群 探 討 臨 終 病 床 靈 性 陪 伴 的 基 本 過 程 關 係 身 體 認 同 與 影 像 : 台 灣 性 別 體 系 中 的 她 者 (1/2) 研 究 原 住 民 文 化 產 業 與 觀 光 發 展 : 三 地 門 地 區 之 研 究 (1/2) 所 總 計 45 件 460,600 楊 通 軒 696,200 林 奇 蓉 396,400 陳 建 福 543,300 唐 淑 華 580,000 高 台 茜 489,300 張 志 明 549,400 顧 瑜 君 457,500 李 維 倫 514,300 林 耀 盛 446,100 范 麗 娟 487,200 萬 煜 瑤 406,900 高 德 義 400,800 陳 毅 峰 619,100 余 德 慧 439,600 林 文 玲 532,500 紀 駿 傑 20,138,

231 二 各 系 所 每 位 教 師 近 三 年 執 行 建 教 合 作 計 畫 之 總 表 年 度 系 所 計 畫 名 稱 委 託 單 位 總 金 額 主 持 人 90 觀 光 暨 遊 九 十 年 度 原 住 民 地 區 觀 光 產 業 輔 導 計 畫 豐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憩 管 濱 鄉 地 區 實 施 計 畫 員 會 理 研 900,000 宋 秉 明 究 所 企 業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花 蓮 管 理 九 十 年 醫 療 品 質 提 升 計 畫 醫 院 學 系 525,000 池 文 海 環 境 政 策 1,850,00 台 東 縣 環 境 白 皮 書 台 東 縣 政 府 王 鴻 濬 研 究 0 所 公 共 交 通 治 安 政 風 狀 況 花 蓮 縣 民 滿 意 調 查 計 畫 花 蓮 縣 警 察 局 90,000 朱 景 鵬 行 政 花 蓮 縣 體 育 發 展 基 研 究 花 蓮 市 觀 光 導 覽 旅 客 意 見 調 查 金 會 所 99,700 朱 景 鵬 民 族 學 院 90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年 度 原 住 民 研 習 中 心 工 作 計 劃 員 會 480,000 童 春 發 總 計 6 件 3,944,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企 業 管 理 加 強 畜 牧 污 染 防 治 及 廢 棄 物 處 理 計 畫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510,000 王 鴻 濬 向 陽 森 林 遊 樂 區 遊 客 服 務 中 心 展 示 室 規 劃 設 計 暨 生 態 解 說 調 查 研 究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900,000 蔡 建 福 花 蓮 社 區 規 劃 師 駐 地 輔 導 計 畫 2,780,00 花 蓮 縣 政 府 蔡 建 福 0 六 龜 試 驗 林 森 林 生 物 多 樣 性 經 濟 效 益 評 估 研 究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540,000 許 義 忠 企 業 診 斷 輔 導 先 期 計 畫 光 隆 企 業 60,000 林 玥 秀 花 蓮 縣 玉 里 鎮 醫 藥 分 業 醫 事 團 體 滿 意 度 調 查 花 蓮 縣 政 府 90,000 池 文 海 花 蓮 縣 玉 里 鎮 醫 藥 分 業 民 眾 滿 意 度 調 查 花 蓮 縣 政 府 90,000 池 文 海 學 系 全 面 品 質 管 理 - 六 標 準 差 計 畫 花 蓮 縣 政 府 600,000 池 文 海 公 共 花 蓮 縣 政 府 91 年 施 政 滿 意 度 調 查 計 畫 花 蓮 縣 政 府 95,000 朱 景 鵬 行 政 花 蓮 縣 警 查 局 委 託 辦 理 交 通 治 安 服 務 及 人 員 研 究 風 紀 狀 況 縣 民 滿 意 度 調 查 計 畫 花 蓮 縣 警 察 局 85,000 朱 景 鵬 所 91 年 施 政 滿 意 度 調 查 計 畫 花 蓮 縣 政 府 95,000 朱 景 鵬 231

232 民 族 91 年 度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教 學 支 援 教 學 人 員 研 習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學 院 計 畫 員 會 總 計 12 件 3,500,00 0 9,345,00 0 童 春 發 92 花 蓮 縣 環 保 科 技 園 區 開 發 暨 循 環 型 生 態 城 鄉 昭 凌 工 程 顧 問 股 份 1,200,00 蔡 建 福 建 設 計 畫 有 限 公 司 0 鄉 村 發 展 專 業 訓 練 課 程 發 展 之 研 究 台 灣 農 業 推 廣 學 會 480,000 蔡 建 福 環 境 食 品 標 準 委 員 會 與 國 際 植 物 保 護 公 約 之 國 際 農 委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429,000 施 文 真 政 策 法 地 位 與 法 律 規 範 之 研 究 檢 疫 局 研 究 花 蓮 區 漁 會 和 平 海 域 污 染 防 治 監 測 委 託 研 究 花 蓮 區 漁 會 720,000 蘇 銘 千 所 計 畫 加 強 畜 牧 污 染 防 治 及 廢 棄 物 利 用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500,000 蘇 銘 千 909,480 梁 明 煌 花 蓮 縣 政 府 810,000 宋 秉 明 憩 管 森 林 生 態 系 經 營 環 境 經 濟 效 益 與 社 會 人 文 影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林 業 理 研 540,000 許 義 忠 響 之 評 估 研 究 試 驗 所 究 所 企 業 基 隆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設 置 可 行 性 研 究 暨 申 設 行 管 理 交 通 部 基 隆 港 務 局 740,000 黃 郁 文 動 計 畫 學 系 公 共 警 政 議 題 施 政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花 蓮 縣 警 察 局 50,000 朱 鎮 明 行 政 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研 究 地 方 政 府 治 理 能 力 評 估 模 式 之 建 構 765,000 朱 景 鵬 核 委 員 會 所 民 族 原 住 民 族 公 務 人 員 考 銓 問 題 研 討 會 考 試 院 724,500 孫 大 川 發 展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1,300,00 研 究 原 住 民 族 自 治 制 度 之 研 究 與 規 劃 高 德 義 員 會 0 所 原 住 衝 突 診 斷 與 夥 伴 關 係 建 立 研 究 - 以 赤 科 山 及 觀 光 農 委 會 林 務 局 花 蓮 花 蓮 縣 光 復 鄉 白 鷺 橋 濕 地 區 生 態 遊 憩 規 劃 之 六 十 石 山 為 例 暨 遊 林 區 管 理 處 調 查 委 託 研 究 民 研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4,250,00 原 住 民 大 專 學 生 返 鄉 服 務 研 習 暨 服 務 工 作 童 春 發 習 中 員 會 0 心 財 務 投 資 策 略 分 析 -- 跟 隨 台 灣 股 市 三 大 法 人 買 賣 金 融 超 操 作 之 獲 利 評 估 學 系 臺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483,000 鄭 治 明 總 計 15 件 13,900,

233 三 近 三 年 各 學 院 接 受 教 育 部 補 助 計 畫 案 之 總 表 年 度 90 執 行 單 位 管 理 學 院 人 文 學 院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主 持 核 定 經 費 人 教 育 部 核 定 補 助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劃 -- 東 華 的 挑 戰 -- 以 科 際 整 合 社 會 實 踐 為 理 念 提 昇 與 整 合 通 識 教 育 2,300,000 李 少 如 課 程 之 計 劃 案 (I04) E 世 代 的 情 意 教 育 - 網 站 設 立 運 作 800,000 崔 光 宙 E 世 代 的 情 意 教 育 - 網 路 軟 體 研 發 800,000 高 台 茜 E 世 代 的 情 意 教 育 - 課 程 研 究 800,000 唐 淑 華 E 世 代 的 情 意 教 育 - 巨 觀 分 析 800,000 張 志 明 臨 終 過 程 心 理 質 變 論 述 的 探 討 855,100 余 德 慧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知 識 管 理 與 教 育 革 新 發 展 研 討 會 460,000 張 志 明 教 育 部 追 求 卓 越 計 劃 - 未 來 教 室 學 習 - 隨 意 教 室 - 無 線 網 路 學 習 環 境 504,560 高 台 茜 教 育 部 核 定 補 助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劃 -- 文 化 數 位 與 教 學 資 訊 化 計 劃 案 (H011) 3,391,680 王 靖 獻 教 育 部 核 定 補 助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劃 -- 語 言 教 育 環 境 與 教 材 革 新 計 劃 案 (H012) 2,062,100 王 靖 獻 教 育 部 委 辦 高 中 職 學 校 原 住 民 資 源 教 室 及 發 展 與 改 進 原 住 民 職 業 教 育 訪 視 工 作 實 施 計 劃 案 1,170,000 喬 健 國 民 小 學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種 子 師 資 培 訓 945,000 童 春 發 教 育 部 補 助 國 民 小 學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種 子 教 師 師 資 培 訓 實 施 計 劃 交 通 費 及 住 宿 費 1,050,200 童 春 發 共 計 21 件 15,938, 教 育 部 部 份 補 助 輔 導 新 設 國 立 大 學 健 全 發 展 計 畫 經 管 理 費 分 項 一 : 管 理 學 院 4,821,000 鄭 治 明 學 院 教 育 部 部 份 補 助 辦 理 91 年 度 環 境 教 育 推 廣 活 動 計 畫 - 阿 美 族 文 化 與 生 態 教 室 250,000 宋 秉 明 教 育 部 部 份 補 助 本 校 承 辦 中 央 與 地 方 原 住 民 教 育 事 務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協 調 會 教 育 部 顧 問 室 補 助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教 育 改 進 計 畫 - 多 元 文 化 380, ,000 童 春 發 紀 駿 傑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學 院 教 育 部 部 份 補 助 輔 導 新 設 國 立 大 學 健 全 發 展 計 畫 經 費 分 項 三 : 人 文 社 科 院 暨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第 二 梯 次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畫 - 分 項 計 畫 一 : 整 合 性 語 文 教 育 改 進 計 畫 18,750,000 顏 崑 陽 736,000 吳 冠 宏 233

234 第 二 年 (91 學 年 度 ) 語 言 教 育 環 境 與 教 材 革 新 計 畫 -- 第 一 梯 次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畫 (H012) 883,760 顏 崑 陽 第 一 年 (90 學 年 度 ) 結 餘 款 語 言 教 育 環 境 與 教 材 革 新 計 畫 -- 第 一 梯 次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畫 (H0121) 1,317,800 顏 崑 陽 第 二 年 (91 學 年 度 ) 數 位 文 化 創 作 與 教 學 創 新 計 畫 - 第 一 梯 次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畫 (H011) 1,810,552 顏 崑 陽 共 計 9 件 29,250, 管 理 2003 年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864,614 梁 明 煌 學 院 92 年 補 助 永 續 大 學 推 廣 計 畫 800,000 梁 明 煌 第 二 梯 次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畫 - 分 項 計 畫 一 : 整 合 性 語 文 教 育 改 進 計 畫 (B) 634,200 吳 冠 宏 第 三 年 (92 學 年 度 )-- 第 一 梯 次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畫 (H011) 2,338,960 顏 崑 陽 第 三 年 (92 學 年 度 )-- 第 一 梯 次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畫 (H012) 1,151,960 顏 崑 陽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教 育 改 進 計 畫 - 跨 校 合 作 計 畫 多 元 文 人 文 230,000 楊 芳 枝 化 : 族 群 階 級 與 性 別 學 院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教 育 改 進 計 畫 - 跨 校 合 作 計 畫 多 元 文 230,000 楊 芳 枝 化 : 族 群 階 級 與 性 別 創 意 教 師 行 動 研 究 計 畫 450,000 顧 瑜 君 (91 年 結 餘 款 ) 第 三 年 (92 學 年 度 )-- 第 一 梯 次 提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畫 (H012) 264,213 顏 崑 陽 提 昇 大 學 國 際 競 爭 力 - 子 計 畫 C 英 語 授 課 850,000 顏 崑 陽 92 年 個 別 型 通 識 教 育 改 進 計 畫 - 文 學 與 城 市 不 歸 檔 190,000 張 蜀 蕙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教 育 改 進 計 畫 - 跨 校 合 作 計 畫 多 元 文 原 住 化 : 族 群 階 級 與 性 別 1,060,000 紀 駿 傑 民 民 華 人 本 士 心 理 學 研 究 追 求 卓 越 計 劃 - 第 五 分 項 : 文 化 心 族 學 理 病 理 與 治 療 847,788 余 德 慧 院 92 年 度 中 學 教 育 輔 導 計 畫 350,000 童 春 發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教 育 改 進 計 畫 -- 跨 校 合 作 計 畫 1,500,000 紀 駿 傑 共 計 15 件 11,761,

235 附 件 二 各 系 所 每 位 教 師 近 三 年 專 業 學 術 服 務 之 總 表 教 育 研 究 所 教 師 唐 淑 華 崔 光 宙 顧 瑜 君 高 台 茜 學 術 經 驗 1. 師 資 培 育 課 程 中 情 意 教 育 的 實 踐 與 省 思 學 術 研 討 會 主 持 人 2. 花 蓮 師 院 學 報 審 查 人 測 驗 年 刊 第 49 輯 1 期 審 查 人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學 報 審 查 人 慈 濟 大 學 第 一 期 慈 濟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會 刊 論 文 審 查 人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學 報 審 查 人 測 驗 年 刊 第 49 輯 2 期 審 查 人 東 師 學 報 第 8 期 審 查 人 暨 大 學 報 第 7 卷 第 1 期 審 查 人 3. 本 校 學 務 處 諮 輔 組 兼 任 輔 導 老 師 國 立 編 譯 館 綜 合 領 域 教 科 圖 書 審 定 委 員 花 蓮 縣 教 育 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審 查 委 員 花 蓮 縣 教 育 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諮 詢 委 員 花 蓮 縣 少 輔 會 委 員 花 蓮 縣 教 育 局 教 學 創 新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輔 導 團 領 域 教 材 研 發 實 施 計 畫 評 審 委 員 花 蓮 縣 政 府 九 十 二 年 度 教 育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1.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與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主 持 人 2. 審 稿 : 師 大 學 報 教 育 研 究 集 刊 教 育 研 究 資 訊 雙 月 刊 初 等 教 育 學 刊 ( 市 北 師 )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學 報 ( 嘉 大 ) 花 蓮 師 院 學 報 慈 濟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學 刊 3. 劉 孟 捷 鋼 琴 獨 奏 會 福 爾 摩 沙 弦 樂 四 重 奏 音 樂 會 現 場 拍 攝,DVD 製 作 及 Programme note 4. 史 蘭 倩 斯 卡 鋼 琴 獨 奏 會 音 樂 會 現 場 拍 攝,DVD 製 作 年 19 及 20 日 羅 斯 托 波 維 奇 國 家 音 樂 廳 音 樂 會 Programme note 6. 設 計 人 文 與 社 會 科 學 院 D108 視 聽 教 室, 推 廣 視 聽 多 媒 體 教 學 主 持 人 : 1.91 年 度 攜 手 計 畫 : 大 手 攜 小 手 輔 導 計 畫 2.93 年 度 中 輟 生 復 學 生 涯 輔 導 暨 弱 勢 青 少 年 生 涯 輔 導 計 畫 3.93 年 度 文 化 與 環 境 之 河 -- 鳳 林 國 中 環 境 教 育 融 入 學 校 課 程 之 深 耕 計 畫 4.93 年 度 打 造 心 的 豐 樂 園 ~~ 花 蓮 縣 豐 裡 國 小 以 學 校 為 本 位 之 課 程 發 展 深 耕 計 畫 5.93 年 度 偏 遠 地 區 中 小 學 生 暑 期 營 隊 活 動 服 務 計 畫 1. 教 育 部 九 十 一 年 度 資 訊 種 子 學 校 東 區 輔 導 委 辦 計 畫 協 同 主 持 人 國 科 會 科 教 處 目 標 導 向 計 畫 中 小 學 學 校 應 用 資 訊 科 技 於 教 學 發 展 模 式 之 探 討 協 同 主 持 人 教 育 部 九 十 二 年 度 資 訊 種 子 學 校 東 區 輔 導 委 辦 計 畫 協 同 主 持 人 第 十 一 屆 國 際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研 討 會 (ICCAI2003) 暨 中 華 民 國 第 十 六 屆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場 次 WBL 學 習 社 群 探 討 主 持 人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資 訊 教 育 學 系 主 辦 2003 年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研 討 會 實 例 分 享 及 座 談 高 中 組 主 持 人 花 師 初 教 系 主 辦 東 部 教 育 論 壇 論 文 報 告 師 院 生 網 路 教 育 資 訊 檢 索 之 使 用 現 況 分 析 場 次 主 持 人 暨 評 論 人 2. 國 科 會 九 十 二 年 度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初 審 委 員 第 九 屆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商 業 教 育 學 術 論 文 研 討 會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第 十 一 屆 國 際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研 討 會 235

236 張 志 明 (ICCAI2003) 暨 中 華 民 國 第 十 六 屆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研 討 會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義 守 大 學 人 文 與 社 會 學 報 第 二 期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遠 距 教 育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二 ΟΟ 三 年 開 放 及 遠 距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暨 第 二 屆 AEARU 網 路 教 學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九 十 二 年 資 訊 種 子 學 校 建 置 與 教 師 團 隊 培 訓 - 南 區 ( 台 南 縣 / 市 高 雄 縣 / 市 屏 東 縣 ) 輔 導 計 畫 期 中 報 告 審 查 委 員 國 科 會 九 十 三 年 度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初 審 委 員 ( 六 件 ) 第 八 屆 全 球 華 人 計 算 機 教 育 應 用 大 會 (GCCCE2004)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12 件 ) 淡 江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展 望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 一 件 ) 3. 教 育 部 委 花 師 主 辦 第 三 屆 亞 卓 主 題 園 地 亞 卓 主 題 式 教 學 網 頁 設 計 比 賽 複 審 委 員 2002 台 灣 學 校 網 界 博 覽 會 地 方 環 境 議 題 組 評 審 委 員 TANET 2002 議 程 委 員 花 蓮 縣 教 育 局 九 十 一 年 度 教 育 審 查 委 員 教 育 部 社 教 機 構 入 口 網 專 案 指 導 委 員 花 蓮 縣 教 育 局 九 十 二 年 度 教 育 審 查 委 員 台 東 縣 馬 蘭 國 民 小 學 執 行 教 育 部 資 訊 種 子 學 校 計 劃 辦 理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觀 摩 會 評 論 人 中 級 資 訊 種 子 學 校 導 入 自 然 生 態 組 輔 導 委 員 4. 未 來 教 室 學 習 以 無 線 網 路 應 用 為 基 礎 的 認 知 學 徒 制 學 習 環 境, 台 大 教 與 學 電 子 報 第 九 期 (2002 年 12 月 10 日 出 刊 ) 專 家 專 欄 作 者 慈 濟 大 學 提 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畫 彙 編 健 康 照 護 之 阿 美 族 語 醫 護 專 業 術 語 VCD (VCD5 片 及 手 冊 一 本 ) 及 常 用 醫 護 專 業 阿 美 族 語 會 話 互 動 光 碟 ( 互 動 CD 一 片 語 音 CD 一 片 及 手 冊 一 本 ) 之 評 鑑 專 家 數 位 學 習 學 會 電 子 期 刊 第 二 期 行 動 學 習 專 刊 執 行 編 輯 主 持 人 : 1.E 世 代 情 意 論 壇 ( 一 ) 從 儒 道 佛 觀 點 談 情 意 教 育 2.E 世 代 情 意 論 壇 ( 二 ) 情 意 教 育 的 西 洋 哲 學 基 礎 3.E 世 代 情 意 論 壇 ( 三 ) 在 課 程 之 應 用 工 作 坊 4.E 世 代 情 意 論 壇 ( 四 ) 評 量 觀 點 來 談 情 意 教 育 --- 從 學 校 學 生 在 校 適 應 談 起 5.E 世 代 情 意 論 壇 ( 五 ) 幽 默 訓 練 課 程 融 入 情 意 教 育 的 發 展 性 6.E 世 代 情 意 論 壇 ( 六 ) 非 行 少 年 的 情 意 與 教 育 臨 床 與 諮 商 心 理 學 系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1. 兩 性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委 員 2. 中 華 心 理 衛 生 學 會 理 事 輔 導 學 會 理 事 中 華 團 體 心 理 治 療 學 會 理 事 性 教 育 學 會 理 事 家 庭 暴 力 暨 性 侵 害 處 遇 協 會 理 事 台 中 榮 總 精 神 科 諮 詢 顧 問 陳 若 璋 北 投 818 醫 院 諮 詢 顧 問 桃 園 療 養 院 諮 詢 顧 問 高 雄 慈 惠 醫 院 諮 詢 顧 問 台 北 三 總 醫 院 精 神 科 諮 詢 顧 問 高 雄 醫 學 院 精 神 科 諮 詢 顧 問 成 大 精 神 科 諮 詢 顧 問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廳 長 之 特 別 顧 問 北 市 市 長 陳 水 扁 之 特 別 顧 問 內 政 部 性 侵 害 防 治 委 員 會 委 員 1. 教 育 研 究 所 入 學 考 試 命 題 與 閱 卷 委 員 指 導 教 育 研 究 所 學 生 羅 志 良 碩 士 論 文 論 文 題 目 : 電 腦 問 卷 匿 名 效 果 對 降 低 社 會 期 望 反 應 的 探 討 指 導 教 育 林 烘 煜 研 究 所 學 生 莊 敏 琪 碩 士 論 文 論 文 題 目 : 流 行 漫 畫 成 長 團 體 對 青 少 女 性 別 角 色 多 元 化 形 塑 之 探 究 擔 任 教 育 研 究 所 行 政 碩 士 專 班 學 生 黃 金 玥 碩 士 論 文 口 236

237 劉 志 如 林 耀 盛 試 委 員 擔 任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學 生 黃 毓 伶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擔 任 教 育 研 究 所 學 生 蔡 汝 青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擔 任 教 育 研 究 所 學 生 黃 麗 瑾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2. 國 科 會 年 度 研 究 計 畫 與 獎 助 審 查 人 輔 仁 大 學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本 土 心 理 學 研 究 期 刊 審 稿 人 慈 濟 醫 學 雜 誌 期 刊 審 稿 人 中 華 發 展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大 陸 出 版 品 獎 助 審 稿 人 花 蓮 監 獄 及 自 強 外 役 監 獄 假 釋 諮 詢 委 員 會 委 員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疾 病 管 制 局 愛 滋 病 與 安 全 性 行 為 研 究 專 家 會 議 成 員 台 灣 大 學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台 東 師 範 學 院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高 師 大 輔 導 所 博 士 班 駐 地 督 導 台 東 縣 家 庭 教 育 中 心 督 導 培 訓 訓 練 講 座 迄 今 台 東 縣 中 華 兒 童 家 庭 扶 助 中 心 兒 童 諮 商 師 督 導 迄 今 台 灣 省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輔 導 團 台 東 縣 督 導 台 東 縣 政 府 執 行 訓 輔 工 作 計 劃 輔 導 團 指 導 顧 問 迄 今 台 東 縣 生 命 線 督 導 培 訓 訓 練 高 雄 市 張 老 師 督 導 培 訓 訓 練 講 座 1. 本 土 心 理 學 研 究 期 刊 審 查 委 員 應 用 心 理 研 究 期 刊 特 約 編 輯 高 醫 性 騷 擾 防 制 小 組 委 員 輔 導 組 輔 導 老 師 台 中 縣 921 重 建 心 理 衛 生 中 心 委 員 2. 本 土 心 理 學 研 究 期 刊 審 查 委 員 應 用 心 理 研 究 期 刊 特 約 編 輯 擔 任 外 校 學 位 口 試 口 試 委 員 慈 濟 醫 院 和 國 軍 805 醫 院 臨 床 心 理 師 督 導 協 助 第 二 屆 台 灣 本 土 治 療 學 術 研 討 會 相 關 事 宜 ( 本 系 執 行 舉 辦 ) 台 中 縣 921 重 建 心 理 衛 生 中 心 委 員 3. 本 土 心 理 學 研 究 期 刊 審 查 委 員 應 用 心 理 研 究 期 刊 特 約 編 輯 擔 任 外 校 學 位 口 試 口 試 委 員 慈 濟 醫 院 和 國 軍 805 醫 院 臨 床 心 理 師 督 導 經 濟 學 系 暨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2001 年 8 月 至 2002 年 7 月 1. 擔 任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劃 審 查 人 2. 擔 任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經 濟 學 門 碩 士 論 文 獎 審 查 人 3. 擔 任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經 濟 學 系 經 濟 論 文 叢 刊 匿 名 審 查 人 4. 擔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論 文 匿 名 審 查 人 5. 擔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集 刊 匿 名 審 查 人 羅 瑋 6. 擔 任 中 華 發 展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獎 助 研 究 生 赴 大 陸 地 區 研 究 案 審 查 人 2002 年 8 月 至 2003 年 7 月 1 擔 任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劃 審 查 人 2. 擔 任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經 濟 學 系 經 濟 論 文 叢 刊 匿 名 審 查 人 3. 擔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經 濟 研 究 所 經 濟 論 文 匿 名 審 查 人 4. 擔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集 刊 匿 名 審 查 人 237

238 溫 英 幹 郭 平 欣 李 娓 瑋 洪 嘉 瑜 5. 擔 任 中 華 發 展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獎 助 研 究 生 赴 大 陸 地 區 研 究 案 審 查 人 6. 擔 任 台 灣 經 濟 學 會 會 員 委 員 會 委 員 7. 擔 任 第 四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研 討 會 主 持 人 及 論 文 評 論 人 2003 年 8 月 至 2004 年 7 月 1. 擔 任 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山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集 刊 匿 名 審 查 人 2. 擔 任 交 大 管 理 學 報 匿 名 審 查 人 3. 擔 任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管 理 與 系 統 匿 名 審 查 人 4. 擔 任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大 陸 問 題 研 究 匿 名 審 查 人 5. 擔 任 中 華 發 展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獎 助 研 究 生 赴 大 陸 地 區 研 究 案 審 查 人 6. 擔 任 中 華 發 展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補 助 大 陸 地 區 研 究 生 來 台 研 究 案 審 查 7. 擔 任 2003 年 台 灣 經 濟 學 會 年 會 論 文 評 論 人 8. 擔 任 第 五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研 討 會 主 持 人 經 濟 部 貿 易 調 查 委 員 會 東 區 服 務 團 委 員 各 種 學 術 會 議 主 持 人 評 論 人 91 籌 辦 第 四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論 文 研 討 會 台 灣 經 濟 學 會 監 事 ( ) 中 華 財 政 學 會 發 起 人 之 一 (2002) Review of Pacific Basin Financial Markets and Policies (USA) 論 文 審 查 教 授 升 等 論 文 審 查 碩 士 論 文 評 審 委 員 博 士 論 文 評 審 委 員 92 碩 士 論 文 評 審 委 員 教 授 升 等 論 文 審 查 93 年 秋 經 濟 學 系 博 士 班 個 體 經 濟 學 位 考 試 試 題 委 員 93 年 秋 經 濟 學 系 博 士 班 產 業 經 濟 學 位 考 試 試 題 委 員 經 濟 學 系 博 士 班 入 學 甄 試 委 員 東 華 大 學 93 學 年 度 一 般 碩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閱 卷 暨 南 升 等 案 評 審 台 大 新 聘 案 評 審 經 濟 研 究 評 審 93 年 春 經 濟 學 系 博 士 班 個 體 經 濟 學 位 考 試 試 題 委 員 93 年 春 經 濟 學 系 博 士 班 產 業 經 濟 學 位 考 試 試 題 委 員 93 學 年 度 國 經 所 碩 士 班 甄 試 招 生 考 審 委 員 經 濟 論 文 評 審 台 灣 經 濟 學 會 監 事 JEBO 評 審 92 年 秋 經 濟 學 系 博 士 班 個 體 經 濟 學 位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92 年 秋 經 濟 學 系 博 士 班 產 業 經 濟 學 位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92 年 秋 經 濟 學 系 博 士 班 計 量 經 濟 學 位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經 濟 學 系 博 士 班 入 學 甄 試 委 員 東 華 大 學 92 學 年 度 一 般 碩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閱 卷 91 年 春 經 濟 學 系 博 士 班 個 體 經 濟 學 位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91 年 春 經 濟 學 系 博 士 班 計 量 經 濟 學 位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期 刊 評 審 91 擔 任 貿 易 調 查 委 員 會 東 區 委 員 92 擔 任 東 吳 學 報 審 稿 人 擔 任 實 證 研 討 會 評 論 人 擔 任 經 濟 論 文 叢 刊 審 稿 人 擔 任 淡 江 產 經 研 討 會 評 論 人 93 擔 任 產 業 論 壇 審 稿 人 90 碩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出 題 委 員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出 題 委 員 大 學 部 甄 試 入 學 考 試 委 員 碩 士 班 甄 試 入 學 考 試 委 員 東 吳 大 學 經 濟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講 評 : 林 瓊 香 李 秀 雲 (2001), 東 亞 地 區 失 業 率 的 panel 單 根 檢 定, 東 吳 經 濟 學 術 研 討 會,2001 年 11 月 30 日 91 碩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出 題 委 員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出 題 委 員 碩 士 班 甄 試 入 學 考 試 委 員 博 士 班 甄 試 入 學 考 試 委 員 講 評 : 溫 英 幹 邱 慧 敏, 2003, 社 會 福 利 指 標 與 國 民 所 得 的 國 際 比 較, 第 四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學 論 文 研 討 會,

239 林 燕 淑 林 奇 蓉 石 百 達 李 同 龢 王 友 利 林 慧 菁 年 4 月 26~27 日,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經 濟 學 系 東 吳 大 學 經 濟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92 碩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出 題 委 員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出 題 委 員 大 學 部 甄 試 入 學 考 試 委 員 博 士 班 甄 試 入 學 考 試 委 員 東 吳 大 學 經 濟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1. 專 業 論 文 審 查 :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審 查 國 科 會 代 表 作 獎 勵 審 查 台 北 大 學 經 濟 研 究 論 文 審 查 中 研 院 社 科 所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集 刊 論 文 審 查 中 研 院 經 濟 所 經 濟 論 文 論 文 審 查 台 大 經 濟 所 經 濟 論 文 叢 刊 論 文 審 查 Southern Economic Journal 論 文 審 查 2. 會 議 論 文 評 論 人 : 台 灣 經 濟 學 會, 第 二 屆 全 國 應 用 經 濟 學 術 研 討 會 ( 淡 江 大 學 經 濟 系 主 辦 ), 國 際 貿 易 與 投 資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 中 正 大 學 經 濟 學 系 主 辦 ) 3.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論 文 口 試 : 東 華 大 學 台 北 大 學 台 灣 大 學 政 治 大 學 中 正 大 學 淡 江 大 學 文 化 大 學 2002 評 論 人 : 第 四 屆 亞 洲 金 融 風 暴 : 復 甦 與 世 界 經 濟 關 係 國 際 研 討 會 專 題 演 講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003 專 題 演 講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評 論 人 : 第 四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學 研 討 會 籌 備 委 員 : 第 四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學 研 討 會 2004 國 科 會 計 畫 評 審 委 員 90 中 央 大 學 財 金 系 專 題 演 講 ; 東 吳 大 學 經 濟 系 演 講 91 經 濟 系 學 術 委 員 會 委 員 元 智 大 學 財 金 系 專 題 演 講 清 大 財 務 計 量 系 專 題 演 講 92 清 大 經 濟 系 專 題 演 講 90 系 學 術 委 員 會 委 員 慈 濟 大 學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91 系 學 術 委 員 會 委 員, 負 責 博 士 班 招 生 事 宜 大 漢 技 術 學 院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花 蓮 縣 警 察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講 師, 自 強 外 役 監 獄 替 代 役 訓 練 課 程 講 師 92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協 助 研 究 所 招 生 事 宜 慈 濟 大 學 兼 任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職 訓 局 在 職 勞 工 進 修 訓 練 講 師 89/10~90/1 花 蓮 第 一 信 用 合 作 社 委 託 本 校 辦 理 幹 部 培 訓 班 第 四 期 授 課 老 師, 教 授 銀 行 經 營 管 理 策 略 一 學 期 課 程 90~93 校 外 期 刊 審 稿 : Journal of Financial Studies, 經 濟 預 測 90/7 國 稅 局 公 務 人 員 知 識 經 濟 講 習 講 師 90~91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國 經 所 (5) 及 國 企 所 (1) 91/3/23 金 融 與 產 業 學 術 研 討 會, 評 論 員, 東 華 大 學 文 學 院 A206 A207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經 濟 系 暨 國 經 所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金 融 系 合 辦 91 經 濟 系 大 學 部 申 請 入 學 審 查 委 員 及 召 集 人 92 國 經 所 碩 士 班 申 請 入 學 口 試 委 員 國 經 所 博 士 班 入 學 命 題 及 閱 卷 委 員 92~93 經 濟 部 貿 易 調 查 委 員 會 種 籽 媒 合 教 授 及 貿 易 救 濟 諮 詢 服 務 團 委 員 93/6/29 經 濟 部 貿 易 調 查 委 員 會 九 十 三 年 度 委 辦 計 畫 期 中 報 告 暨 種 籽 教 授 成 果 聯 合 審 查 會 議, 評 審 及 與 談 人, 花 蓮 縣 社 會 福 利 館 支 援 師 培 中 心 (90 年 ) 支 援 教 育 部 補 助 之 本 校 僑 生 課 後 輔 導 ( 統 計 學 ) 經 濟 系 學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委 員 (90 91 年 ) 經 濟 系 學 術 委 員 會 委 員 暨 秘 書 (

240 羅 德 芬 陳 建 福 年 ) 第 四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研 討 會 之 公 關 組 成 員 暨 研 討 會 評 論 人 (91 92 年 ) 大 學 入 學 甄 試 委 員 (89 90 年 度 ) 研 究 所 入 學 統 計 學 命 題 閱 卷 委 員 (92 年 ) 研 究 所 入 學 甄 試 委 員 (92 年 ) 經 濟 系 自 我 評 鑑 學 術 委 員 會 委 員 (93 年 ) 經 濟 系 圖 資 委 員 會 委 員 (93 年 )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中 山 學 術 研 究 所 博 士 學 科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89 年 ) 銘 傳 大 學 電 子 商 務 之 經 濟 分 析 研 討 會 評 論 人 (90 年 ) 2004 環 境 資 源 經 濟 管 理 暨 政 策 學 術 研 討 會 評 論 人 (2004) 91 經 濟 學 系 大 一 導 師 教 育 學 程 經 濟 學 系 委 員 東 華 國 經 所 碩 士 班 入 學 甄 試 書 面 審 查 / 口 試 演 講 : Stata 簡 介 ( 東 華 國 經 所 主 辦 ) 管 理 學 院 研 討 會 主 講 人, 題 目 : Is Urban School District Really Inefficient? 經 濟 學 系 大 一 導 師 教 育 學 程 經 濟 學 系 委 員 第 四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學 研 討 會 籌 備 小 組 網 路 組 負 責 人 經 濟 學 系 預 算 委 員 會 委 員 第 四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學 研 討 會 論 文 評 論 人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經 濟 分 析 兼 任 授 課 教 師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勞 動 經 濟 學 兼 任 授 課 教 師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總 體 經 濟 學 兼 任 授 課 教 師 東 華 經 濟 系 大 學 部 轉 學 考 試 經 濟 學 出 題 / 閱 卷 東 華 經 濟 系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總 體 經 濟 學 出 題 / 閱 卷 東 華 國 經 所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東 華 師 培 中 心 教 育 學 程 入 學 口 試 委 員 生 涯 規 劃 座 談 會 主 講 人 ( 經 濟 系 學 會 主 辦 )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九 年 一 貫 社 會 科 領 域 經 濟 學 授 課 教 師 92 經 濟 學 系 系 網 製 作 經 濟 學 系 大 二 導 師 經 濟 學 系 預 算 委 員 會 委 員 東 華 經 濟 系 博 士 班 資 格 考 試 勞 動 經 濟 出 題 / 閱 卷 東 華 經 濟 系 博 士 班 資 格 考 試 總 體 經 濟 出 題 / 閱 卷 2003 青 少 年 就 業 促 進 巡 迴 列 車 講 座 主 講 人 ( 職 訓 局 主 辦 ) 題 目 : 台 灣 就 業 市 場 現 況 分 析 / 相 關 勞 動 法 規 介 紹 經 濟 學 系 大 二 導 師 經 濟 學 系 預 算 委 員 會 委 員 東 華 經 濟 系 博 士 班 資 格 考 試 ( 總 體 經 濟 )& 出 題 / 閱 卷 91 學 術 演 講 : 東 華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碩 士 班 入 學 口 試 委 員 92 學 術 演 講 :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經 濟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班 入 學 命 題 委 員 學 士 班 入 學 口 試 委 員 會 計 學 系 轉 學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 科 目 : 經 濟 學 ) 第 4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研 討 會 籌 備 委 員 博 士 班 資 格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2 次 ) 期 刊 匿 名 評 審 : 臺 灣 經 濟 預 測 與 政 策 ( 中 央 研 究 院 經 濟 研 究 所 ) 期 刊 匿 名 評 審 : 東 吳 經 濟 商 學 學 報 ( 東 吳 大 學 ) 期 刊 匿 名 評 審 : 人 文 與 社 會 學 報 ( 義 守 大 學 ) 第 4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人 第 4 屆 全 國 實 證 經 濟 研 討 會 論 文 評 論 人 (4 篇 ) 93 學 士 班 入 學 口 試 委 員 博 士 班 入 學 命 題 委 員 暨 口 試 委 員 企 管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3 次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經 濟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3 次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83 年 迄 今 德 國 議 會 問 題 研 究 協 會 會 員 89 年 迄 今 中 華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學 會 監 事 朱 景 鵬 90.08~91.07 花 蓮 公 民 大 學 基 金 會 董 事 90.08~91.07 外 交 部 歐 洲 聯 盟 研 究 論 壇 學 術 委 員 會 委 員 迄 今 歐 洲 聯 盟 研 究 論 壇 學 術 委 員 會 研 究 委 員 240

241 楊 開 煌 魯 炳 炎 91 年 迄 今 中 華 國 家 競 爭 力 學 會 理 事 91.06~91.09 德 國 基 森 大 學 訪 問 學 者 迄 今 國 立 國 父 紀 念 館 國 父 思 想 研 究 委 員 92 年 迄 今 中 華 歐 亞 基 金 會 顧 問 92 年 榮 登 21 世 紀 劍 橋 (IBC, Cambridge) 世 界 2000 位 傑 出 知 識 份 子 名 錄 92.09~ 迄 今 花 蓮 縣 副 縣 長 1988 年 迄 今 蒙 藏 會 研 究 委 員 2003 年 迄 今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諮 詢 委 員 92 年 8 月 至 93 年 6 月 本 院 學 生 申 訴 委 員 會 委 員 92 年 8 月 至 93 年 6 月 本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93 年 8 月 迄 今 本 校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財 經 法 律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91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審 查 委 員 學 術 期 刊 評 審 委 員 政 府 機 關 委 外 研 究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博 士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台 灣 大 學 出 版 委 員 會 委 員 行 政 院 政 府 組 織 改 造 推 動 小 組 通 訊 運 輸 組 共 同 召 集 人 石 世 豪 92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審 查 委 員 學 術 期 刊 評 審 委 員 教 師 升 等 著 作 外 審 委 員 花 蓮 縣 政 府 有 線 電 視 費 率 審 議 委 員 交 通 部 電 信 顧 問 會 議 國 內 委 員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籌 備 處 法 制 組 諮 詢 委 員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研 考 委 員 陳 忠 將 91 省 政 府 花 東 地 區 車 輛 事 故 鑑 定 委 員 會 委 員 李 崇 僖 92 環 保 署 WTO 人 才 培 訓 講 座 講 師 法 務 部 行 政 中 立 宣 導 講 師 ( 花 蓮 自 強 外 役 監 )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師 資 培 訓 課 程 講 師 民 族 語 言 與 傳 播 學 系 暨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山 海 文 化 雜 誌 社 總 編 輯 孫 大 川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學 會 理 事 長 國 立 中 正 文 化 中 心 主 任 原 舞 者 董 事 長 公 共 電 視 台 董 事 九 十 二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原 住 民 考 試 典 試 委 員 國 立 台 灣 史 前 文 化 博 物 館 學 術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九 十 一 年 度 學 術 自 由 與 職 業 倫 理 委 員 會 委 員 童 春 發 九 十 一 年 植 物 園 計 劃 諮 詢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灣 世 界 展 望 會 董 事 原 住 民 健 康 研 究 學 會 理 事 長 教 育 部 原 住 民 教 育 政 策 委 員 特 職 牧 師 ( 關 懷 學 生 團 契 之 事 工 ) 241

242 黃 東 秋 林 蒔 慧 高 德 義 外 交 部 : 中 華 民 國 無 任 所 大 使 九 十 一 年 度 花 蓮 縣 多 元 就 業 開 發 方 案 審 查 委 員 教 育 部 原 住 民 教 育 政 策 委 員 會 委 員 (91.4.1~ ) 太 魯 閣 族 正 名 促 進 會 顧 問 教 育 部 國 語 推 行 委 員 會 委 員 ( ~ ) 教 育 部 國 語 推 行 委 員 會 原 住 民 語 言 組 組 主 任 泛 亞 商 業 銀 行 原 住 民 大 專 青 年 獎 助 學 評 審 委 員 教 育 部 國 民 中 小 學 鄉 土 語 言 較 學 評 鑑 訪 視 委 員 (92.9.1~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大 學 院 校 新 鮮 人 座 談 會 計 劃 主 持 人 花 東 原 住 民 地 區 中 小 學 教 育 輔 導 案 ( 協 同 主 持 人 ) 原 住 民 青 少 年 學 生 文 化 成 長 班 計 畫 執 行 績 效 及 影 響 評 估 之 研 究 國 立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 協 同 主 持 人 )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座 談 會 : 原 住 民 研 究 ( 發 表 人 ) 國 民 中 小 學 鄉 土 語 文 教 科 書 評 鑑 ( 審 稿 )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語 言 環 境 與 教 材 革 新 計 畫 分 計 畫 原 住 民 各 族 族 語 協 力 教 師 教 學 工 作 坊 ( 協 同 主 持 人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主 講 哈 維 爾 之 文 學 戲 劇 與 政 治 生 涯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語 言 學 研 究 所 學 術 研 討 會, 主 講 捷 克 布 拉 格 近 五 年 來 的 語 言 學 研 究 概 況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中 文 系 學 術 研 討 會, 主 講 語 言 溝 通 與 文 化 溝 通 83 原 住 民 教 育 與 文 化 通 訊 編 輯 委 員 87 中 國 人 權 協 會 原 住 民 工 作 團 觀 察 員 及 研 究 組 召 集 人 山 海 文 化 雙 月 刊 編 輯 委 員 88 台 灣 原 住 民 健 康 與 文 化 研 究 會 常 務 理 事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學 會 常 務 理 事 原 住 民 教 育 季 刊 編 輯 委 員 89 原 住 民 基 本 法 草 案,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原 住 民 文 教 基 金 會 原 住 民 學 族 籍 學 生 升 學 優 待 辦 法 增 修 訂 草 案,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國 家 政 策 研 究 基 金 會 特 約 研 究 員 公 共 電 視 原 住 民 節 目 諮 詢 委 員 及 部 落 面 對 面 顧 問 民 族 發 展 研 究 所 代 所 長 課 程 委 員 研 究 生 及 大 學 部 導 師 社 團 評 議 委 員 90 原 住 民 自 治 法 草 案,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委 託 91 原 住 民 教 育 法 修 訂 小 組,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委 員 ( 專 家 學 者 代 表 ) 92 爭 取 並 籌 辦 行 政 院 原 民 會 委 託 原 住 民 族 自 治 研 討 會 參 與 研 習 中 心 主 辦 原 住 民 族 大 專 生 返 鄉 服 務 計 劃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原 住 民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 教 室 ) 評 鑑 委 員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法 修 訂 小 組 台 灣 地 區 原 住 民 重 點 高 中 職 學 校 評 鑑 委 員 中 華 民 國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發 展 協 會 副 理 事 長 教 育 部 原 住 民 教 育 政 策 委 員 93 參 語 籌 辦 考 試 院 委 託 本 院 原 住 民 文 官 制 度 研 討 會 憲 法 原 住 民 族 專 章 起 草 小 組,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族 委 員 會 委 員 原 住 民 自 242

243 治 推 動 諮 詢 小 組 委 員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憲 法 原 住 民 族 專 章 起 草 小 組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暨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民 族 文 化 學 系 教 師 范 麗 娟 趙 綺 芳 楊 靜 姍 謝 若 蘭 學 術 經 驗 高 雄 市 少 年 輔 導 委 員 會 委 員 花 蓮 縣 兒 童 保 護 暨 少 年 服 務 諮 詢 委 員 92 審 查 當 代 社 會 工 作 學 刊 文 章 審 查 實 踐 大 學 校 內 研 究 計 畫 90 台 北 藝 術 大 學 舞 蹈 系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 玉 山 神 學 院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 國 家 文 化 藝 術 基 金 會 舞 蹈 類 審 查 委 員 ; 原 舞 者 基 金 會 董 事 91 玉 山 神 學 院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 原 舞 者 基 金 會 董 事 ; 文 建 會 國 際 扶 植 團 隊 舞 蹈 類 複 審 委 員 ; 教 育 部 九 年 一 貫 中 小 學 藝 術 與 人 文 教 科 書 審 查 委 員 ; 第 二 屆 台 新 藝 術 獎 表 演 藝 術 類 提 名 委 員 ; 台 灣 舞 蹈 研 究 學 會 秘 書 長 92 國 立 台 灣 藝 術 大 學 表 演 藝 術 研 究 所 與 玉 山 神 學 院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 原 舞 者 基 金 會 董 事 ; 國 立 中 正 文 化 中 心 舞 蹈 類 節 目 評 議 委 員 ; 文 建 會 國 際 扶 植 團 隊 舞 蹈 類 初 審 委 員 ; 教 育 部 九 年 一 貫 中 小 學 藝 術 與 人 文 教 科 書 審 查 委 員 ; 第 二 屆 台 新 藝 術 獎 表 演 藝 術 類 觀 察 員 ; 台 灣 舞 蹈 研 究 學 會 秘 書 長 文 建 會 地 方 文 化 館 北 區 輔 導 中 心 顧 問 數 次 至 清 華 大 學 講 授 智 慧 財 產 權 與 原 住 民 傳 統 知 識 之 相 關 議 題 2002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原 住 民 教 育 中 心 演 講 Minority Scholarship Committee Member,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Social Problems 2003 Gender and Society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Internship Committee Co-Chair / 2004 Annual Conference Program Committee, North America Taiwanese Professors' Association The Lee Founders Award Committee Chair,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Social Problems Internship Committee Co-Chair / 2004 Annual Conference Program Committee, North America Taiwanese Professors' Association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91 教 育 部 兩 性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委 員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陸 委 會 研 究 講 學 審 查 委 員 原 住 民 教 育 季 刊 編 輯 委 員 教 育 部 補 助 大 專 院 校 推 動 兩 性 平 等 吳 天 泰 教 育 資 料 與 諮 詢 服 務 工 作 申 請 案 之 審 查 委 員 國 立 台 北 師 院 學 報 十 六 卷 第 一 期 論 文 評 審 應 用 心 理 研 究 責 任 編 輯 教 育 學 刊 20 期 審 查 委 員 中 華 心 理 衛 243

244 喬 健 余 德 慧 紀 駿 傑 林 文 玲 生 學 刊 審 查 委 員 台 東 師 院 學 報 審 查 委 員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歷 史 語 言 文 化 大 辭 典 編 輯 委 員 國 立 教 育 資 料 館 中 華 民 國 教 育 展 示 中 心 原 住 民 教 育 網 頁 製 作 顧 問 92 中 華 民 國 原 住 民 教 育 學 會 理 事 委 員 台 大 婦 女 研 究 室 網 路 研 究 員 花 蓮 縣 政 府 性 騷 擾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原 住 民 教 育 季 刊 編 輯 委 員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歷 史 語 言 文 化 大 辭 典 編 輯 委 員 國 北 師 學 報 花 師 學 報 審 查 委 員 教 育 部 兩 性 平 等 教 育 年 度 工 作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教 育 部 兩 性 平 等 教 育 資 料 與 諮 詢 服 務 工 作 站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教 育 部 國 際 文 教 處 國 際 會 議 審 查 委 員 教 育 部 學 審 會 案 件 審 查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學 院 論 文 審 查 教 育 部 學 審 會 案 件 審 查 監 察 院 強 化 原 住 民 教 育 專 案 諮 詢 委 員 暨 南 大 學 人 文 學 院 審 查 委 員 2003/9/4 Indigenous Education in Taiwan, Institute of American Indian Arts, New Mexico, U.S.A., Fulbright Occasional Lecturer. 演 講 2003/11/20 從 當 地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談 兩 性 平 權, 花 蓮 地 區 原 住 民 族 家 庭 暴 力 處 理 專 業 研 討 會, 中 華 民 國 公 益 團 體 服 務 協 會 2004/4/22 飛 鷹 之 歌 : 美 國 原 住 民 教 育 記 行, 慈 濟 大 學 通 識 課 程 2004/4/26 母 系 社 會 與 性 別 文 化, 台 灣 大 學 性 別 教 育 學 程 會 議 的 主 持 評 論 或 討 論 2003/10/3-4 會 議 評 論 人, 評 陳 枝 烈 當 部 落 邂 逅 小 學 時, 浦 忠 成 原 住 民 教 育 體 系 改 革 芻 議,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原 住 民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台 東 師 院 2003/11/7 引 言 人 原 住 民 族 學 院 教 育 學 程 規 劃 座 談 會, 本 校 原 民 學 院 2003/11/24 引 言 人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師 資, 九 十 二 年 度 原 住 民 地 區 學 校 校 長 會 議, 原 民 會 2003/11/29 主 持 人 陳 才 根 的 鄰 居 們, 和 平 影 展, 民 文 系 學 會 協 辦 2003/12/13 主 持 人 Dance, Music and Cultures of the Peoples in Okinawa, Dance, Music and the Study of Culture,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2004/3/1 報 告 人 Indigenous Education in Taiwan, 原 住 民 研 究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座 談 會, 原 住 民 民 族 學 院 2004/5/28 主 持 人 Linguistic Anthropology and Dictionary Development, Dr. Harriet Ottenheimer; Maritime Trade and Social Organization,Dr. Martin Ottenheimer, 國 科 會 訪 華 學 者 演 講, 東 華 族 群 所 國 家 型 數 位 典 藏 計 畫 評 審 委 員 89 澄 社 台 灣 臨 床 心 理 學 會 中 華 心 理 學 會 2003/9~2005/8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諮 詢 委 員 2004/8~2005/7 行 政 院 人 權 保 障 推 動 小 組 委 員 行 政 院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委 員 會 委 員 2000/06~2004/07 台 灣 民 族 誌 影 像 學 會 理 事 並 擔 任 副 理 事 長 一 職 2004/08~ 台 灣 民 族 誌 影 像 學 會 理 事 並 擔 任 理 事 長 一 職 244

245 2004/08 國 家 文 藝 基 金 會 評 審 委 員 會 計 學 系 教 師 顧 裔 芳 林 穎 芬 簡 雪 芳 黃 德 芬 陳 政 芳 學 術 經 驗 90/9~now 擔 任 國 經 所 觀 光 所 企 管 所 研 究 生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91~now 教 育 部 採 購 稽 核 委 員 91/10 擔 任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委 辦 商 業 電 子 化 策 略 規 劃 班 ( 東 華 大 學 ) 課 程 講 座 - 91 年 度 92 考 試 院 考 選 部 九 十 二 年 度 特 種 考 試 第 二 次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92 考 試 院 考 選 部 九 十 二 年 度 特 種 考 試 典 試 委 員 92 考 試 院 考 選 部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閱 卷 委 員 92/5 擔 任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委 辦 商 業 電 子 化 營 運 作 業 管 理 班 ( 東 華 大 學 ) 課 程 講 座 -92 年 度 92/8~93/2 擔 任 東 部 地 區 主 計 人 員 碩 士 學 分 班 教 授 92~93 中 華 會 計 教 育 學 會 第 五 屆 會 計 教 育 委 員 會 委 員 93 中 原 大 學 國 貿 所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考 試 院 考 選 部 九 十 三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命 題 委 員 90 期 刊 審 稿 人 91 會 計 與 審 計 學 術 研 討 會 評 論 人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企 管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口 試 委 員 92 期 刊 審 稿 人 90 考 試 院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閱 卷 委 員 中 華 會 計 教 育 學 會 教 育 委 員 會 委 員 全 國 大 專 盃 會 計 專 業 辯 論 比 賽 評 審 委 員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企 管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東 吳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文 化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91 中 華 會 計 教 育 學 會 教 育 委 員 會 委 員 全 國 大 專 盃 會 計 專 業 辯 論 比 賽 評 審 委 員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企 管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92 全 國 大 專 盃 會 計 專 業 辯 論 比 賽 評 審 委 員 93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碩 士 班 入 學 考 命 題 閱 卷 轉 學 考 命 題 閱 卷 90 會 計 評 論 審 稿 人 91 當 代 會 計 審 稿 人 會 計 與 審 計 學 術 研 討 會 評 論 人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口 試 委 員 92 當 代 會 計 審 稿 人 台 灣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口 試 委 員 93 中 山 管 理 評 論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245

246 李 少 如 池 文 海 祝 道 松 劉 漢 榆 黃 郁 文 陳 筱 華 臺 灣 全 球 運 籌 協 會 常 務 理 事 ( ) 中 華 民 國 管 理 科 學 學 會 - 供 應 鏈 管 理 委 員 會 顧 問 中 華 民 國 管 理 科 學 學 會 主 辦 之 DHL 供 應 鏈 管 理 論 文 獎 - 第 一 屆 (2003 年 ) 第 二 屆 (2004 年 ) 初 審 決 審 委 員 年 國 際 品 管 圈 大 會 論 文 發 表 主 持 人 台 東 師 範 學 院 校 務 綜 合 及 學 門 自 我 評 鑑 委 員 2002 兩 岸 商 學 與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分 組 評 論 人 工 業 工 程 學 刊 論 文 審 查 品 質 學 報 論 文 審 查 91/11~92/3 教 育 部 九 十 一 年 度 服 務 品 質 獎 評 議 委 員 92/1~92/12 中 華 顧 客 滿 意 學 會 理 事 長 90,91,92,93 中 華 民 國 醫 院 協 會 之 " 醫 院 (Journal of Hospital)" 期 刊 審 稿 顧 問 中 山 管 理 評 論 商 管 科 技 季 刊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學 報 評 審 台 灣 醫 務 管 理 學 會 醫 務 管 理 期 刊 編 輯 委 員 92 Guest editor of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nagement and Decision Making 90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學 術 論 文 審 查 計 畫 專 案 審 查 專 案 授 課 91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學 術 論 文 審 查 計 畫 專 案 審 查 專 案 授 課 92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學 術 論 文 審 查 計 畫 專 案 審 查 專 案 授 課 93 學 位 論 文 口 試 學 術 論 文 審 查 計 畫 專 案 審 查 專 案 授 課 90/4 東 部 地 區 產 業 發 展 概 況, 中 小 企 業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聯 誼 會 暨 經 理 人 研 習 會, 中 小 企 業 處, 花 蓮 90/6 系 統 規 劃 與 危 機 處 理, 花 蓮 港 務 局 90/7 e 化 與 企 業 訓 練, 全 國 企 業 訓 練 成 果 發 表 會,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花 蓮 91/6 供 貨 物 流 機 制, 電 子 計 算 機 中 心 運 籌 與 物 流 管 理, 石 材 發 展 中 心, 花 蓮 91/8 物 流 與 運 籌 管 理 之 發 展, 元 智 大 學, 中 壢 企 業 發 展 與 物 流 管 理, 中 小 企 業 處, 花 蓮 Introduction to System Analysis for Logistics Management," an invited section, Seminar on Logistics Management System of Asian Pacific Organization, Taipei. 92/9 Logistics Management A System Analysis Approach," 西 安 電 子 科 技 大 學, 中 國 大 陸 西 安 市 90 擔 任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傳 統 市 場 更 新 與 改 善 五 年 計 畫 / 改 進 攤 販 問 題 五 年 計 畫 - 九 十 年 度 全 國 示 範 點 市 集 大 躍 進 活 動 評 審 委 員 ( ) 擔 任 本 校 公 共 行 政 學 分 班 邀 請 演 講 主 講 人 組 織 績 效 評 估 擔 任 醫 務 管 理 期 刊 審 稿 委 員 擔 任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人 力 資 源 學 報 審 稿 委 員 擔 任 慈 濟 大 學 原 住 民 健 康 研 究 院 碩 士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擔 任 慈 濟 大 學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衛 生 政 策 研 討 會 評 論 人 長 期 照 護 -(1) 在 地 老 化 (2) 長 期 照 護 財 源 規 劃 擔 任 國 防 部 委 託 本 校 辦 理 國 軍 企 管 學 分 班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授 課 教 師 ( ) 擔 任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評 鑑 各 縣 市 傳 統 市 場 及 攤 販 集 中 區 管 理 績 效 評 鑑 委 員 (90.10) 擔 任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輔 導 署 立 醫 療 院 所 辦 理 全 面 品 質 經 營 計 劃 系 列 演 講 主 講 人 消 費 者 行 為 概 論 醫 療 行 銷 病 患 滿 意 度 理 論 與 實 務 擔 任 行 政 院 二 246

247 褚 志 鵬 林 家 五 蔡 裕 源 代 健 保 規 劃 小 組 舉 辦 全 民 健 保 改 革 座 談 會 評 論 人 ( ) 91 擔 任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各 縣 市 傳 統 市 場 及 攤 販 集 中 區 管 理 績 效 評 鑑 委 員 (92.6) 擔 任 農 委 會 台 東 區 農 業 改 良 場 性 騷 擾 防 制 及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91-93) 92 擔 任 醫 務 管 理 期 刊 審 稿 委 員 擔 任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人 力 資 源 學 報 審 稿 委 員 擔 任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管 理 期 刊 審 稿 委 員 擔 任 顧 客 滿 意 學 會 期 刊 審 稿 委 員 貿 委 會 貿 易 救 濟 諮 詢 服 務 團 委 員 知 識 經 濟 與 服 務 理 念 課 程 講 師 Journal of the ICEB 審 稿 人 中 國 土 木 工 程 學 刊 審 稿 人 花 蓮 醫 院 知 識 經 濟 與 服 務 理 念 訓 練 課 程 講 師 九 十 年 特 種 考 試 台 灣 省 及 褔 建 省 基 層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花 蓮 考 區 錄 取 人 員 職 前 講 習 講 師 公 務 人 員 終 身 學 習 課 程 講 師 知 識 經 濟 與 服 務 理 念 課 程 講 師 花 蓮 縣 觀 光 推 展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貿 委 會 貿 易 救 濟 諮 詢 服 務 團 委 員 運 輸 學 刊 審 查 委 員 Journal of Internet Technology 審 稿 人 經 濟 部 商 業 電 子 化 策 略 規 劃 班 課 程 講 師 花 蓮 縣 環 保 科 技 園 區 入 園 廠 商 審 查 委 員 網 際 網 路 技 術 學 刊 審 稿 人 空 中 大 學 管 理 經 濟 學 面 授 老 師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lectronic Business 審 稿 人 運 輸 學 刊 編 輯 委 員 勞 委 會 企 業 訓 練 聯 絡 網 花 東 分 區 中 心 負 責 人 行 政 院 因 應 國 道 五 號 衝 擊 規 劃 小 組 委 員 花 蓮 縣 政 府 城 鄉 永 續 經 營 諮 詢 顧 問 花 蓮 縣 觀 光 推 展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貿 委 會 貿 易 救 濟 諮 詢 服 務 團 委 員 創 業 精 英 班 講 師 商 業 電 子 化 人 才 培 訓 計 劃 " 商 業 電 子 化 專 案 管 理 班 " 講 師 企 訓 網 到 場 諮 詢 輔 導 顧 問 交 大 管 理 學 報 審 稿 人 中 原 學 刊 審 稿 人 中 國 土 木 工 程 學 刊 審 稿 人 91 中 山 管 理 評 論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學 報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92 EC2003 研 討 會 分 組 評 論 人 東 吳 經 濟 商 學 學 報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交 大 管 理 學 報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學 報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93 商 管 科 技 季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EC2005 研 討 會 籌 備 委 員 管 理 學 報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學 報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中 山 管 理 評 論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交 大 管 理 學 報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89 受 聘 為 2000 Northeast Decision Sciences Institute (NEDSI) 論 文 評 審 委 員 90 校 務 會 議 管 理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委 員 ( 第 二 屆 )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社 團 評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花 蓮 縣 有 線 電 視 及 有 線 電 視 節 目 播 送 系 統 費 率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教 育 部 九 十 年 公 費 留 學 生 研 習 會 講 師, 大 同 大 學 事 業 經 營 研 究 所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91 校 務 會 議 管 理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社 團 評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委 員 ( 第 二 屆 ) 九 十 一 學 年 度 僑 生 接 待 家 庭 教 師 管 理 學 報 評 審, 輔 仁 管 理 學 報 評 審, 中 原 企 管 評 論 評 審, 管 理 研 究 學 報 評 審, 商 管 科 技 季 刊 評 審, 管 理 與 資 訊 學 報 評 審, 大 同 大 學 事 業 經 營 研 究 所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實 踐 大 學 企 管 系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花 蓮 縣 有 線 電 視 及 有 線 電 視 節 目 播 送 系 統 費 率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教 育 部 對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執 行 九 十 年 247

248 王 孔 政 熊 欣 華 度 整 體 發 展 獎 補 助 經 費 運 用 績 效 訪 視 計 畫 訪 視 委 員,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東 部 地 區 產 業 發 展 系 列 課 程 講 師,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處 知 識 經 濟 讀 書 會 專 題 演 講 講 師, 經 濟 部 中 小 企 業 處 終 身 學 習 培 訓 課 程 講 師, 全 國 管 理 碩 士 論 文 獎 暨 研 討 會 校 園 巡 迴 演 講 講 師, 內 政 部 講 習 班 講 師, 2002 ING 安 泰 管 理 碩 士 論 文 獎 暨 研 討 會 評 審 委 員 92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校 務 會 議 管 理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教 務 處 綜 合 業 務 組 組 長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諮 詢 規 劃 委 員 會 委 員 大 學 博 覽 會 中 區 召 集 人 花 蓮 縣 有 線 電 視 及 有 線 電 視 節 目 播 送 系 統 費 率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管 理 學 報 評 審, 輔 仁 管 理 學 報 評 審, 中 原 企 管 評 論 評 審, 管 理 研 究 學 報 評 審, 商 管 科 技 季 刊 評 審, 管 理 與 資 訊 學 報 評 審, 大 同 大 學 事 業 經 營 研 究 所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實 踐 大 學 企 管 系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花 蓮 縣 有 線 電 視 及 有 線 電 視 節 目 播 送 系 統 費 率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花 蓮 縣 吉 安 鄉 公 所 員 工 在 職 教 育 訓 練 講 師, 教 育 部 對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執 行 九 十 一 年 度 整 體 發 展 獎 補 助 經 費 運 用 績 效 訪 視 計 畫 訪 視 委 員,2003 ING 安 泰 管 理 碩 士 論 文 獎 暨 研 討 會 評 審 委 員 93 校 務 會 議 管 理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教 務 處 綜 合 業 務 組 組 長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諮 詢 規 劃 委 員 會 委 員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委 員 paper reviewer for 2004 AOM conference 2004 ING 安 泰 管 理 碩 士 論 文 獎 暨 研 討 會 評 審 委 員 管 理 學 報 評 審, 輔 仁 管 理 學 報 評 審, 中 原 企 管 評 論 評 審, 管 理 研 究 學 報 評 審, 商 管 科 技 季 刊 評 審, 管 理 與 資 訊 學 報 評 審, 大 同 大 學 事 業 經 營 研 究 所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實 踐 大 學 企 管 系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企 業 訓 練 聯 絡 網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服 務 團 顧 問, 研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監 察 人, 中 國 傅 爾 布 箂 特 學 友 會 監 事, 教 育 部 對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執 行 九 十 二 年 度 整 體 發 展 獎 補 助 經 費 運 用 績 效 訪 視 計 畫 訪 視 委 員 94 校 務 會 議 管 理 學 院 教 師 代 表 課 程 委 員 會 委 員 教 務 處 綜 合 業 務 組 組 長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主 任 臺 灣 東 部 產 業 發 展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委 員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Research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and Planning Control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工 業 工 程 學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中 原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系 系 友 會 理 監 事 清 華 大 學 中 原 大 學 元 智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所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全 國 金 獎 品 管 圈 審 查 委 員 2002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工 程 處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審 查 全 國 品 質 年 會 論 文 發 表 會 分 組 主 持 人 90 論 文 口 試 7 場 論 文 口 試 1 場 期 刊 論 文 評 審 中 山 管 理 評 論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學 報 91 論 文 口 試 7 場 論 文 口 試 1 場 92 論 文 口 試 9 場 論 文 口 試 6 場 期 刊 論 文 評 審 管 理 學 報 中 山 管 理 評 論 國 科 248

249 林 穎 青 會 專 題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92 導 師 暨 大 學 報 期 刊 審 查 委 員 中 山 管 理 評 論 期 刊 審 查 委 員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學 生 申 訴 委 員 會 委 員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碩 士 班 甄 試 入 學 口 試 委 員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博 士 班 入 學 口 試 委 員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教 師 張 國 忠 陳 啟 斌 鄭 治 明 王 廷 升 彭 玉 樹 林 達 榮 學 術 經 驗 90 經 濟 部 貿 委 會 東 區 委 員 91 經 濟 部 貿 委 會 東 區 委 員 92 貿 委 會 東 區 委 員 86 年 2 月 迄 今 管 理 系 統 期 刊 評 審 91 年 10 月 迄 今 中 華 民 國 灰 色 學 會 監 事 及 期 刊 編 輯 委 員 92 年 2 月 迄 今 健 康 與 管 理 期 刊 編 輯 委 員 92 年 9 月 迄 今 台 灣 作 業 研 究 學 會 監 事 及 期 刊 編 輯 委 員 93 年 6 月 2004 中 華 決 策 科 學 學 會 年 會 暨 研 討 會 議 程 組 召 集 人 93 年 6 月 共 合 舉 辦 亞 太 區 域 經 濟 研 討 會 校 外 五 所 大 學 升 等 外 審 服 務 年 擔 任 Journal of Financial Studies 與 台 灣 金 融 財 務 季 刊 編 輯 委 員, 審 校 稿 件 十 餘 篇 93 年 協 同 台 大 管 理 學 院 金 融 研 究 中 心 " 成 立 社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教 育 協 會 " 90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經 濟 所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大 陸 所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經 濟 部 貿 易 調 查 委 員 會 東 區 貿 易 諮 詢 服 務 團 團 長 花 蓮 縣 政 府 有 線 電 視 費 率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91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經 濟 所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大 陸 所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公 行 所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經 濟 部 貿 易 調 查 委 員 會 東 區 貿 易 諮 詢 服 務 團 團 長 花 蓮 縣 政 府 有 線 電 視 費 率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92 中 山 管 理 評 論 審 稿 委 員 東 吳 商 學 經 濟 學 報 審 稿 委 員 經 濟 部 貿 易 調 查 委 員 會 東 區 貿 易 諮 詢 服 務 團 團 長 2001/ /4 知 識 經 濟 系 列 演 講 講 座 教 授 2001/2~2003/7 經 濟 部 貿 易 調 查 委 員 會 委 員 2001/2~ 管 理 學 報 中 山 管 理 管 理 評 論 等 學 報 審 查 委 員 2001/2 真 理 大 學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台 灣 大 學 科 技 管 理 學 會 等 學 術 研 討 會 評 論 人 2002/7~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工 業 區 發 展 指 導 委 員 2002/4 東 華 大 學 經 濟 系 暨 國 經 所 金 融 與 產 業 研 討 會 評 論 人 2002/8 東 華 大 學 電 子 作 業 營 運 管 理 班 講 座 教 授 評 論 人 年 管 理 創 新 與 新 願 景 研 討 會 : 真 理 大 學 第 七 屆 財 金 理 論 與 實 務 研 討 會 :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第 二 屆 管 理 新 思 維 學 術 研 討 會 : 台 科 大 249

250 中 華 決 策 科 學 學 會 年 會 暨 論 文 研 討 會 :21 世 紀 企 業 管 理 決 策 之 新 思 維 : 元 培 科 學 技 術 學 院 年 台 灣 財 務 金 融 學 會 研 討 會 論 文 :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論 文 審 稿 人 環 球 技 術 學 院 環 球 學 報 Pan Pacific Management Review 東 吳 經 濟 商 學 學 報 管 理 與 系 統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1. 銘 傳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銘 傳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所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所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所 真 理 大 學 EMBA2004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張 宗 勝 92/11~93/02 ERP/KM 推 廣 委 員 會 Invited talk on Tabu Search given to Hearin Center for Enterprise Science, The University of Mississippi, University, Mississippi, USA Invited talk on Solving Striking Asset Allocation Problems given to Cornell University Invited talk on Revenue Management given to Ming Hs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 李 際 偉 INFORMS Annual Meeting Session Chair, Atlanta, USA, Invited talk on global operations strategy given to Marist College, New York, USA Invited talk on heuristics given to Yuan Ze University ( 元 智 大 學 ) Referee for Decision Sciences Institute (Annual Conference Proceedings) Referee for Computers and Operations Research Journal (an SCI indexed journal)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洪 坤 90~92 Referee, Discussant, Session Chair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250

251 教 師 王 鴻 濬 梁 明 煌 蔡 建 福 學 術 經 驗 89 大 學 總 務 長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所 長 院 教 評 委 員 花 蓮 縣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公 害 糾 紛 調 處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區 域 計 畫 非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及 使 用 地 變 更 專 責 審 議 小 組 委 員 會 委 員 民 航 局 花 蓮 航 空 站 航 空 噪 音 改 善 執 行 小 組 委 員 90 務 長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所 長 院 教 評 委 員 花 蓮 縣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公 害 糾 紛 調 處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區 域 計 畫 非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及 使 用 地 變 更 專 責 審 議 小 組 委 員 會 委 員 民 航 局 花 蓮 航 空 站 航 空 噪 音 改 善 執 行 小 組 委 員 91 總 務 長 ( 至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環 境 政 策 研 究 所 所 長 ( 至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花 蓮 縣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委 員 會 委 員 ( 至 十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台 東 縣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公 害 糾 紛 調 處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區 域 計 畫 非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及 使 用 地 變 更 專 責 審 議 小 組 委 員 會 委 員 民 航 局 花 蓮 航 空 站 航 空 噪 音 改 善 執 行 小 組 委 員 花 蓮 縣 政 府 工 程 施 工 查 核 小 組 委 員 92 台 東 縣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公 害 糾 紛 調 處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區 域 計 畫 非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及 使 用 地 變 更 專 責 審 議 小 組 委 員 會 委 員 民 航 局 花 蓮 航 空 站 航 空 噪 音 改 善 執 行 小 組 委 員 花 蓮 縣 政 府 工 程 施 工 查 核 小 組 委 員 93 學 術 獎 勵 審 查 委 員 會 委 員 校 教 評 會 委 員 花 蓮 縣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公 害 糾 紛 調 處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東 縣 區 域 計 畫 非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及 使 用 地 變 更 專 責 審 議 小 組 委 員 會 委 員 民 航 局 花 蓮 航 空 站 航 空 噪 音 改 善 執 行 小 組 委 員 花 蓮 縣 區 域 計 畫 非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及 使 用 地 變 更 專 責 審 議 小 組 委 員 會 委 員 花 蓮 縣 政 府 工 程 施 工 查 核 小 組 委 員 花 蓮 縣 城 鄉 永 續 經 營 諮 詢 顧 問 團 委 員 89 教 育 部 環 保 小 組 顧 問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教 育 學 會 常 務 理 事 台 南 市 四 草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諮 詢 委 員 新 竹 縣 環 評 委 員 90 教 育 部 環 保 小 組 顧 問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教 育 學 會 常 務 理 事 台 南 市 四 草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諮 詢 委 員 91 教 育 部 環 保 小 組 顧 問 與 計 畫 審 議 委 員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教 育 學 會 常 務 理 事 漁 業 署 賞 鯨 策 略 聯 盟 顧 問 交 通 部 自 然 人 文 景 觀 區 專 業 導 覽 人 員 設 置 辦 法 草 案 審 查 委 員 92 教 育 部 環 保 小 組 顧 問 與 計 畫 審 議 委 員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教 育 學 會 理 事 長 行 政 院 非 核 家 園 委 員 會 教 育 小 組 顧 問 綱 要 計 畫 書 規 劃 人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漁 業 署 賞 鯨 生 態 標 章 審 查 委 員 93.7 教 育 部 環 保 小 組 顧 問 與 計 畫 審 議 委 員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教 育 學 會 理 事 長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漁 業 署 賞 鯨 生 態 標 章 審 查 委 員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行 政 院 生 態 旅 遊 白 皮 書 撰 寫 人 之 一 91~93 舉 辦 中 德 學 術 交 流 三 次 (91.9, 92.4, 92.8) 舉 辦 三 所 社 區 環 境 論 壇 ( 環 政 所 自 資 所 觀 光 遊 憩 所 ) 擔 任 環 境 資 源 教 育 政 策 研 討 會 分 場 主 持 與 評 論 91~92 舉 辦 花 蓮 縣 社 區 規 劃 師 培 訓 與 駐 地 輔 導 計 畫 ( ) 擔 任 行 政 251

252 蘇 銘 千 院 農 委 會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花 蓮 縣 文 化 局 花 蓮 縣 城 鄉 發 展 局 內 政 部 地 政 司 林 務 局 花 蓮 林 管 處 花 蓮 市 政 府 各 項 委 員 與 活 動 講 師 舉 辦 花 蓮 都 市 設 計 課 程 發 表 會 ( ) 89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89 年 度 多 項 專 業 研 究 計 畫 評 選 審 查 及 評 鑑 委 員 擔 任 台 中 市 環 境 保 護 局 89 年 度 多 項 專 業 研 究 計 畫 評 選 審 查 及 評 鑑 委 員 擔 任 台 中 縣 環 境 保 護 局 89 年 度 各 鄉 鎮 資 源 回 收 評 鑑 委 員 擔 任 台 南 市 環 境 保 護 局 90 年 度 多 項 空 氣 污 染 防 治 研 究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90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0 年 度 多 項 專 業 研 究 計 畫 評 選 審 查 及 評 鑑 委 員 擔 任 台 中 市 環 境 保 護 局 90 年 度 多 項 專 業 研 究 計 畫 評 選 審 查 及 評 鑑 委 員 擔 任 台 南 市 環 境 保 護 局 90 年 度 多 項 空 氣 污 染 防 治 研 究 計 畫 審 查 委 員 擔 任 其 他 學 校 90 年 度 碩 士 口 試 委 員 91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劃 主 持 人 協 助 本 所 王 鴻 濬 教 授 執 行 農 委 會 加 強 畜 牧 污 染 防 治 及 廢 棄 物 處 理 計 畫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1 年 度 多 項 專 業 研 究 計 畫 評 選 審 查 及 評 鑑 委 員 擔 任 花 蓮 縣 環 境 保 護 局 91 年 度 多 項 專 業 研 究 計 畫 評 選 審 查 及 評 鑑 委 擔 任 台 中 市 環 境 保 護 局 91 年 度 多 項 專 業 研 究 計 畫 評 選 審 查 及 評 鑑 委 員 擔 任 其 他 學 校 91 年 度 碩 士 口 試 委 員 92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2 年 度 應 回 收 廢 棄 物 回 收 處 理 業 輔 導 暨 系 統 維 護 更 新 計 畫 案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花 蓮 縣 政 府 92 年 度 污 水 下 水 道 工 程 - 仁 里 村 污 水 管 線 工 程 設 計 及 監 造 委 託 技 術 服 務 工 作 評 選 委 員 擔 任 花 蓮 縣 政 府 92 年 度 污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宜 昌 村 污 水 管 線 工 程 設 計 監 造 審 查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2 年 應 回 收 廢 棄 物 稽 核 認 證 團 體 廢 資 訊 物 品 類 案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2 年 廢 機 動 車 輛 回 收 獎 勵 金 申 請 件 審 查 執 行 專 案 工 作 計 畫 評 選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2 年 應 回 收 廢 棄 物 稽 核 認 證 團 體 廢 機 動 車 輛 類 計 畫 案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2 年 資 源 回 收 新 增 公 告 項 目 資 訊 通 訊 及 其 他 類 評 估 與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研 擬 及 推 動 專 案 計 畫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花 蓮 縣 政 府 92 年 花 蓮 地 區 水 資 源 回 收 中 心 污 水 處 理 廠 一 期 新 建 工 程 專 案 管 理 含 施 工 監 造 委 託 技 術 服 務 工 作 評 選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2 年 廢 棄 物 品 責 任 業 者 範 圍 及 費 率 評 估 檢 討 專 案 計 畫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2 年 輔 導 全 國 執 行 機 關 加 強 辦 理 資 源 回 收 專 案 工 作 計 畫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2 年 度 應 回 收 廢 棄 物 認 證 補 貼 資 格 申 請 案 審 查 作 業 專 案 計 畫 案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2 年 環 保 科 技 園 區 招 商 宣 導 計 畫 之 評 選 委 員 擔 任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工 程 學 會 92 年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環 境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2 年 再 生 資 源 再 使 用 及 再 生 利 用 推 動 計 畫 專 案 工 作 計 畫 評 選 委 員 擔 任 花 蓮 縣 政 府 92 年 花 蓮 縣 公 害 糾 紛 調 處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92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考 試 委 員 擔 任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92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考 試 委 員 93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3 年 度 一 般 廢 棄 物 再 利 用 產 品 流 向 調 查 與 查 核 專 案 計 畫 評 選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3 年 度 資 源 回 收 費 率 審 議 運 252

253 作 稽 核 認 證 團 體 監 督 查 核 評 鑑 限 制 使 用 政 策 後 續 處 理 及 回 收 處 理 業 土 地 合 法 化 諮 詢 工 作 計 畫 案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3 年 購 物 袋 使 用 費 稅 可 行 性 分 析 與 推 動 實 施 方 案 評 估 計 畫 案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3 年 度 應 回 收 廢 棄 物 回 收 制 度 與 費 率 架 構 檢 討 評 估 專 案 計 畫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擔 任 花 蓮 縣 政 府 93 年 東 昌 村 分 支 管 網 及 用 戶 接 管 工 程 設 計 監 造 委 託 技 術 服 務 工 作 評 選 委 員 擔 任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93 年 輔 導 全 國 執 行 機 關 加 強 辦 理 資 源 回 收 專 案 工 作 計 畫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教 師 楊 維 邦 許 芳 銘 邱 素 文 學 術 經 驗 考 試 院 高 等 考 試 典 試 委 員 考 試 院 普 通 考 試 典 試 委 員 經 濟 部 主 導 性 產 品 計 劃 審 查 委 員 經 濟 部 學 業 界 計 劃 審 查 委 員 圖 書 館 館 際 合 作 協 會 理 事 圖 書 館 館 際 合 作 協 會 常 務 監 事 91 交 大 管 理 學 報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管 理 與 系 統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資 訊 管 理 展 望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交 通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東 華 大 學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銘 傳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經 濟 部 商 業 電 子 化 策 略 規 劃 班 講 員 更 生 日 報 東 部 發 展 論 壇 專 欄 論 文 92 資 訊 管 理 學 報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交 大 管 理 學 報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管 理 與 系 統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資 訊 管 理 展 望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銘 傳 大 學 2003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研 討 會 主 持 人 交 通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東 華 大 學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銘 傳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經 濟 部 商 業 電 子 化 策 略 規 劃 班 講 員 93 資 訊 管 理 學 報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交 大 管 理 學 報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資 訊 管 理 展 望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管 理 評 論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大 漢 技 術 學 院 學 報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台 灣 觀 光 專 科 學 校 學 報 期 刊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銘 傳 大 學 2004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研 討 會 主 持 人 交 通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東 華 大 學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銘 傳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2004ING 安 泰 管 理 碩 士 論 文 獎 暨 研 討 會 評 審 委 員 89 INFORMS 學 會 Transportation Science 期 刊 審 稿 評 審 委 員 (SCI & SSCI) 大 同 大 學 高 階 經 理 人 專 班 全 球 供 應 鏈 管 理 概 論 89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大 同 大 學 資 訊 經 營 學 系 教 評 委 員 北 京 工 業 大 學 訪 問 學 者 大 同 公 司 全 球 電 子 化 供 應 鏈 管 理 中 級 幹 部 人 才 培 訓 班 ( 一 ) 全 球 供 應 鏈 電 子 化 趨 勢 及 其 對 企 業 影 響 之 探 討 大 同 公 司 全 球 電 子 化 供 應 鏈 管 理 中 級 幹 部 人 才 培 訓 班 ( 二 ) 企 業 供 應 鏈 電 子 化 規 劃 與 管 理 策 略 253

254 朱 彩 馨 產 業 電 子 化 學 界 研 究 推 廣 計 畫 零 組 件 業 電 子 化 研 究 成 果 推 廣 研 討 會 全 球 供 應 鏈 管 理 下 風 險 規 避 策 略 之 探 討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商 業 電 子 化 人 才 培 訓 計 畫 電 子 商 務 ( 二 )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商 業 電 子 化 人 才 培 訓 計 畫 全 球 供 應 鏈 管 理 導 論 90 大 同 大 學 經 營 設 計 學 院 教 評 委 員 91 實 踐 大 學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商 業 電 子 化 人 才 培 訓 計 畫 全 球 運 籌 與 供 應 鏈 管 理 導 論 92 中 山 管 理 評 論 (TSSCI)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ITS Journal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Transportation Journal (SSCI)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專 題 計 畫 初 審 委 員 TRB 2004 Annual meeting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員 the 8 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 applications of advanced technologies in transportation engineering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93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委 員 Journal of Advanced Transportation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ASIA-PACIFIC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論 文 審 查 委 員 (SCI) 92.1 論 文 評 審 : Decision Support Systems (SCI) 92.6 論 文 評 審 :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Information Systems (ICIS2003) 92.9 論 文 評 審 : 中 山 管 理 評 論 (TSCI) 論 文 評 審 : 資 管 展 望 93.3 論 文 評 審 : Pacific Asia Conference on Information Systems 93.4 論 文 評 審 : 交 大 管 理 學 報 93.7 論 文 評 審 : 電 子 商 務 學 報 93.9 論 文 評 審 : 企 管 系 博 士 論 文 計 劃 書 口 試 論 文 評 審 : 管 理 學 報 (TSCI) 觀 光 暨 遊 憩 管 理 研 究 所 教 師 學 術 經 驗 90 花 蓮 縣 觀 光 發 展 推 動 小 組 委 員 花 蓮 縣 文 化 局 諮 詢 委 員 花 蓮 縣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評 審 委 員 中 華 民 國 觀 光 管 理 協 會 理 事 91 花 蓮 縣 觀 光 發 展 推 動 小 組 委 員 花 蓮 縣 文 化 局 諮 詢 委 員 花 蓮 縣 社 區 總 體 營 宋 秉 明 造 評 審 委 員 中 華 民 國 觀 光 管 理 協 會 理 事 中 華 鯨 豚 學 會 理 事 92 花 蓮 縣 觀 光 發 展 推 動 小 組 委 員 花 蓮 縣 文 化 局 諮 詢 委 員 花 蓮 縣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評 審 委 員 中 華 民 國 觀 光 管 理 協 會 理 事 中 華 鯨 豚 學 會 理 事 90 環 境 教 育 學 會 理 事 暨 刊 物 出 版 委 員 會 委 員 花 蓮 縣 文 化 局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計 畫 諮 詢 委 員 91 觀 光 所 所 長 環 境 教 育 研 究 期 刊 編 輯 委 員 荒 野 保 護 協 會 學 術 顧 問 許 世 璋 92 校 務 會 議 代 表 與 環 政 所 梁 明 煌 所 長 共 同 主 辦 2003 年 環 境 教 育 研 討 會 促 成 永 續 發 展 非 核 4 家 園 生 物 多 樣 性 保 育 的 環 境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研 究 期 刊 執 行 編 輯 荒 野 保 護 協 會 學 術 顧 問 254

255 林 玥 秀 90/8 考 試 院 九 十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第 二 試 交 通 及 觀 光 組 命 題 兼 閱 卷 委 員 90/1-91/12 中 華 觀 光 管 理 學 會 理 事 90/6-90/10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花 東 縱 谷 國 家 風 景 區 管 理 處 花 東 縱 谷 觀 光 遊 憩 水 資 源 調 查 與 前 置 規 劃 案 評 選 委 員 90/6-93/6 行 政 院 開 發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派 任 月 眉 國 際 開 發 公 司 董 事 代 表 90/10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花 蓮 航 空 站 航 廈 大 廳 設 置 餐 飲 商 店 招 標 評 審 委 員 90/10-90/11 花 蓮 縣 政 府 花 蓮 百 景 案 審 查 委 員 90/11 中 華 觀 光 管 理 學 會 二 十 一 世 紀 觀 光 發 展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評 論 人 花 蓮 縣 政 府 花 蓮 市 景 觀 園 道 ( 舊 鐵 道 ) 建 設 計 畫 細 部 規 劃 設 計 監 造 工 作 設 計 成 果 審 查 90/11-92/10 擔 任 國 立 台 灣 史 前 文 化 博 物 館 公 共 服 務 委 員 會 委 員 90/8-92/7 中 華 餐 旅 協 會 中 華 民 國 餐 旅 管 理 學 術 期 刊 編 輯 委 員 90/1 教 育 部 九 十 學 年 度 二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餐 旅 類 科 春 季 班 聯 合 招 生 術 科 考 試 評 審 委 員 行 政 院 開 發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花 蓮 海 洋 公 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資 開 發 計 劃 審 查 委 員 教 育 部 技 職 司 技 專 院 校 國 際 合 作 工 作 小 組 餐 旅 與 家 政 組 審 查 委 員 ( 共 4 校 審 查 案 ) 91/2 教 育 部 新 營 資 訊 暨 管 理 學 院 籌 備 處 提 報 第 一 年 擬 設 系 所 計 畫 書 審 查 委 員 91/7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花 東 縱 谷 管 理 處 台 東 紅 葉 溫 泉 親 水 公 園 出 租 經 營 管 理 採 購 案 評 選 委 員 91/7-91/12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企 業 訓 練 聯 絡 網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服 務 團 顧 問 91/8-93/6 行 政 院 開 發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派 任 月 眉 國 際 開 發 公 司 董 事 代 表 91/8 國 立 編 譯 館 專 科 及 職 業 學 校 教 科 書 組 審 查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審 查 委 員 91/8-92/10 擔 任 國 立 台 灣 史 前 文 化 博 物 館 公 共 服 務 委 員 會 委 員 91/10 花 蓮 縣 政 府 91 年 度 社 區 規 劃 師 駐 地 輔 導 執 行 計 畫 評 選 委 員 91/11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花 東 縱 谷 管 理 處 鯉 魚 潭 遊 客 服 務 中 心 出 租 經 營 管 理 採 購 案 評 選 委 員 91/11/7 花 蓮 縣 旅 館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九 十 一 年 度 旅 館 業 經 營 管 理 暨 從 業 人 員 研 習 會 主 講 人 91/12 光 隆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業 診 斷 輔 導 先 期 計 畫 輔 導 顧 問 行 政 院 退 輔 會 武 陵 農 場 民 間 參 與 經 營 武 陵 第 二 賓 館 案 甄 審 委 員 會 委 員 92/1-93/12 中 華 民 國 觀 光 管 理 學 會 理 事 92/3-95/2 行 政 院 開 發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理 想 大 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權 代 表 兼 董 事 92/3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人 文 處 92 年 度 專 案 審 查 計 畫 審 查 (2 案 )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永 續 會 92 年 度 專 案 審 查 計 畫 審 查 (1 案 ) 92/4 中 華 民 國 管 理 科 學 學 會 管 理 學 報 審 查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博 士 班 ( 黃 榮 鵬 )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第 三 屆 觀 光 休 閒 暨 餐 旅 產 業 永 續 經 營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發 表 主 持 人 林 務 局 花 蓮 林 區 管 理 處 育 樂 業 務 員 工 服 務 禮 255

256 許 義 忠 儀 訓 練 專 題 演 講 主 講 人 92/5 私 立 文 化 大 學 觀 光 事 業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 劉 麗 華 湯 擷 嘉 劉 碧 珠 吳 蔓 莉 )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私 立 銘 傳 文 化 大 學 觀 光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 鄭 美 玉 ) 論 文 口 試 委 員 92/5-94/4 中 華 民 國 餐 旅 教 育 學 會 理 事 92/5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一 般 旅 館 品 質 提 昇 計 畫 諮 詢 委 員 花 蓮 縣 觀 光 大 使 志 工 訓 練 課 程 講 師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林 務 局 花 蓮 林 區 管 理 處 在 職 訓 練 專 題 演 講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花 東 縱 谷 管 理 處 鯉 魚 潭 露 營 區 出 租 經 營 管 理 案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管 理 員 學 府 班 課 程 授 課 老 師 92/6 教 育 部 台 灣 觀 光 經 營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二 專 課 程 規 劃 審 查 委 員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生 活 科 學 學 報 審 查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花 東 縱 谷 管 理 處 羅 山 露 營 區 出 租 經 營 管 理 公 開 招 標 案 評 選 委 員 會 委 員 中 華 民 國 觀 光 管 理 學 會 觀 光 研 究 學 報 編 審 委 員 92/6-92/12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92 年 度 補 助 企 業 辦 理 進 修 訓 練 B 計 畫 實 地 訪 查 委 員 會 委 員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92 年 度 補 助 企 業 辦 理 進 修 訓 練 B 計 畫 複 審 審 查 委 員 92/7 花 蓮 縣 立 花 崗 國 中 92 學 年 度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採 購 案 評 選 委 員 90 蓮 縣 觀 光 發 展 推 動 小 組 代 表 90/91/92 台 北 市 觀 光 委 員 會 委 員 中 華 民 國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學 會 監 事 91/92 花 蓮 縣 文 化 局 地 方 文 化 館 推 動 小 組 92.1~92.6 花 蓮 縣 原 住 民 行 政 局 原 鄉 風 情 導 覽 手 冊 製 作 花 蓮 縣 原 住 民 行 政 局 部 落 產 業 文 化 生 態 之 旅 光 碟 製 作 花 蓮 縣 原 住 民 行 政 局 原 住 民 旅 遊 導 覽 人 員 進 階 培 訓 執 行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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