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Transcription

1 1

2 声 明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的 目 的 仅 为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的 简 要 情 况, 并 不 包 括 募 集 说 明 书 全 文 的 各 部 分 内 容 募 集 说 明 书 全 文 同 时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投 资 者 在 做 出 认 购 决 定 之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募 集 说 明 书 全 文, 并 以 其 作 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主 承 销 商 已 对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主 承 销 商 承 诺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因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与 发 行 人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但 是 能 够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的 除 外 ;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且 公 司 债 券 未 能 按 时 兑 付 本 息 的, 主 承 销 商 承 诺 负 责 组 织 募 集 说 明 书 约 定 的 相 应 还 本 付 息 安 排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或 要 求,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所 用 简 称 和 相 关 用 语 与 募 集 说 明 书 相 同 2

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请 投 资 者 关 注 以 下 重 大 事 项, 并 仔 细 阅 读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风 险 因 素 等 有 关 章 节 一 经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评 定, 本 公 司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为 AA, 该 级 别 反 映 了 发 行 人 短 期 债 务 的 支 付 能 力 和 长 期 债 务 的 偿 还 能 力 很 强, 经 营 处 于 良 性 循 环 状 态, 不 确 定 因 素 对 经 营 与 发 展 的 影 响 很 小 ; 本 次 债 券 的 信 用 等 级 为 AA, 该 级 别 反 映 了 发 行 人 偿 还 债 务 的 能 力 很 强, 受 不 利 经 济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大, 违 约 风 险 很 低 发 行 人 信 用 级 别 降 低, 将 会 增 大 投 资 者 的 风 险, 对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二 本 次 债 券 上 市 前,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期 末 净 资 产 为 亿 元 (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未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报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数 ); 本 次 债 券 上 市 前,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为 1.17 亿 元 (2013 年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平 均 值 ), 发 行 人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总 额 16 亿 元, 存 在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平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不 足 以 支 付 公 司 债 券 一 年 的 利 息 的 可 能 若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票 面 利 率 高 于 7.31%, 则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方 案 无 法 满 足 公 司 债 券 公 开 发 行 条 件 为 此, 发 行 人 将 根 据 市 场 询 价 情 况, 调 整 本 期 债 券 实 际 发 行 规 模, 使 得 债 券 一 年 利 息 不 超 过 最 近 三 年 平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同 时, 根 据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决 议 出 资 人 关 于 发 行 本 期 债 券 的 批 复, 本 次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总 规 模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20 亿 元 ( 含 20 亿 元 ) 如 果 发 行 人 调 整 本 次 或 本 期 发 行 规 模, 符 合 发 行 人 有 权 机 构 关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相 关 决 定 三 受 国 民 经 济 总 体 运 行 状 况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金 融 政 策 以 及 国 际 环 境 变 化 的 影 响, 市 场 利 率 存 在 波 动 的 可 能 性 由 于 本 次 债 券 期 限 较 长, 债 券 的 投 资 价 值 在 存 续 期 内 可 能 随 着 市 场 利 率 的 波 动 而 发 生 变 动, 因 而 本 次 债 券 投 资 者 实 际 投 资 收 益 具 有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四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将 积 极 申 请 本 次 债 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流 通 由 于 具 体 上 市 审 批 或 核 准 事 宜 需 要 在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结 束 后 方 能 进 行, 并 3

4 依 赖 于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审 批 或 核 准, 发 行 人 目 前 无 法 保 证 本 次 债 券 一 定 能 够 按 照 预 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且 具 体 上 市 进 程 在 时 间 上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此 外, 证 券 交 易 市 场 的 交 易 活 跃 程 度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投 资 者 分 布 投 资 者 交 易 意 愿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发 行 人 亦 无 法 保 证 本 次 债 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后 本 次 债 券 的 持 有 人 能 够 随 时 并 足 额 交 易 其 所 持 有 的 债 券 五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发 布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规 则 (2015 年 修 订 ) 的 通 知 及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质 押 式 回 购 资 格 准 入 标 准 及 标 准 券 折 扣 系 数 取 值 业 务 指 引, 如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少 于 债 券 一 年 利 息 的 1.5 倍, 债 券 上 市 后 只 能 采 取 报 价 询 价 和 协 议 交 易 方 式, 不 能 进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对 投 资 人 的 收 益 将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六 本 次 债 券 的 偿 债 资 金 将 主 要 来 源 于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所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2013 年 至 2015 年 度, 公 司 合 并 口 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亿 元 亿 元 和 亿 元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EBITDA) 分 别 为 5.58 亿 元 5.19 亿 元 和 6.80 亿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2.03 亿 元 0.75 亿 元 和 0.74 亿 元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0.49 亿 元 0.31 亿 元 和 1.17 亿 元 发 行 人 目 前 的 经 营 情 况 财 务 状 况 和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如 果 工 程 项 目 阶 段 性 的 收 支 不 匹 配 情 况 持 续 发 生, 在 本 次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可 能 会 引 起 经 营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在 短 时 期 内 出 现 较 大 波 动, 降 低 公 司 财 务 结 构 的 稳 健 程 度, 将 可 能 会 影 响 本 次 债 券 本 息 的 按 期 兑 付 七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受 限 资 产 金 额 较 大, 其 中 土 地 房 产 等 资 产 的 受 限 金 额 为 亿 元, 占 当 期 净 资 产 比 例 约 为 44.84% 公 司 受 限 资 产 规 模 较 大, 可 能 会 对 企 业 资 金 流 动 性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从 而 影 响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八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分 别 为 120, 万 元 166, 万 元 197, 万 元 和 178, 万 元, 其 中 年 三 年 以 上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47, 万 元 28, 万 元 和 20, 万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39.41% 17.31% 和 10.60%,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较 大, 且 账 龄 较 长, 有 一 定 的 回 款 风 险, 可 能 对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九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为 343, 万 元 371, 万 元 427, 万 元 和 466, 万 元,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3.13% 4

5 13.48% 15.13% 和 16.08% 其 中,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发 行 人 经 营 性 其 他 应 收 款 为 140, 万 元, 占 当 期 总 资 产 的 4.85% 款 项 性 质 主 要 是 与 经 营 活 动 相 关 的 单 位 往 来 账 款 投 标 保 证 金 暂 扣 质 保 金 履 约 保 证 金 等 非 经 营 性 其 他 应 收 款 326, 万 元, 占 当 期 总 资 产 的 11.23% 款 项 性 质 主 要 为 资 金 拆 借 和 往 来 占 款, 包 括 交 通 系 统 内 部 单 位 资 金 拆 借 和 经 市 政 府 或 市 财 政 协 调 形 成 的 借 款 等 目 前 回 款 情 况 良 好, 但 由 于 非 经 营 性 部 分 占 比 较 大 发 行 人 仍 存 在 能 否 按 时 回 款 的 风 险, 可 能 对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十 年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分 别 为 亿 元 亿 元 和 亿 元, 其 中 有 息 债 务 分 别 为 亿 元 亿 元 和 亿 元,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66.43% 76.69% 和 77.02%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有 息 债 务 合 计 亿 元, 主 要 包 括 公 司 长 短 期 贷 款 余 额 亿 元,2011 年 发 行 的 七 年 期 企 业 债 余 额 18 亿 元,2012 年 发 行 的 五 年 期 中 期 票 据 余 额 30 亿 元,2014 年 9 月 发 行 的 两 年 期 非 公 开 定 向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10 亿 元 2014 年 10 月 发 行 的 三 年 期 非 公 开 定 向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10 亿 元 2015 年 发 行 的 短 期 融 资 券 10 亿 元 和 2016 年 1 月 28 日 发 行 的 7 年 期 非 公 开 定 向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7 亿 元, 而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为 亿 元, 存 在 有 息 债 务 规 模 较 大 的 风 险 截 止 2016 年 3 月 末, 负 债 总 额 为 亿 元,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55.09% 虽 然 在 政 府 和 股 东 的 扶 持 下,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仍 在 可 控 范 围, 但 近 年 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多 次 调 整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已 经 引 起 了 公 司 融 资 成 本 的 变 化, 未 来 随 着 市 场 利 率 的 波 动, 公 司 融 资 成 本 也 将 存 在 波 动 的 风 险 十 一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共 有 委 托 贷 款 亿 元 包 括 2010 年 3 月 18 日 发 行 人 与 张 家 口 市 商 业 银 行 浙 江 吉 利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三 方 共 同 签 订 金 额 为 亿 元 的 委 托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向 浙 江 吉 利 发 放 的 委 托 贷 款, 期 限 为 2010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委 托 贷 款 投 资 规 模 较 大, 期 限 较 长, 面 临 一 定 的 违 约 风 险 十 二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别 为 14, 万 元 39, 万 元 138, 万 元 和 138, 万 元, 一 方 面 由 于 公 司 按 照 2014 年 新 修 订 的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将 原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重 分 类 至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近 年 来 公 司 逐 步 增 加 对 外 投 资, 导 致 自 2014 年 末 起 金 额 大 幅 增 长, 大 额 对 外 投 资 的 收 益 存 在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5

6 十 三 年, 发 行 人 获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分 别 为 1.15 亿 元 1.02 亿 元 1.07 亿 元, 分 别 占 净 利 润 的 56.13% % 和 %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发 行 人 投 资 收 益 为 0 投 资 收 益 作 为 公 司 利 润 的 重 要 补 充, 主 要 由 被 投 资 单 位 分 配 股 利 和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收 益 组 成, 分 别 存 在 盈 利 不 稳 定 和 可 持 续 性 较 差 的 特 点, 对 发 行 人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十 四 最 近 三 年 发 行 人 营 业 外 收 入 分 别 为 17, 万 元 2, 万 元 和 9, 万 元,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60.87% 17.90% 和 72.17%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万 元,2015 年 营 业 外 收 入 比 2014 年 增 加,355.07%, 主 要 是 政 府 补 助 重 点 产 业 振 兴 和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的 贷 款 贴 息 营 业 外 收 入 占 比 较 高 且 波 动 较 大 而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主 要 是 接 受 政 府 补 助 和 财 政 奖 励 款 由 于 营 业 外 收 入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加 之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较 大, 存 在 一 定 的 净 利 润 波 动, 从 而 导 致 盈 利 能 力 波 动 的 风 险 十 五 发 行 人 大 量 资 产 集 中 于 土 地 和 政 府 性 项 目, 受 土 地 开 发 和 政 府 回 购 周 期 较 长 的 影 响, 公 司 资 产 变 现 能 力 较 弱 十 六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根 据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审 议 通 过 的 决 议, 对 于 所 有 债 券 持 有 人 ( 包 括 所 有 出 席 会 议 未 出 席 会 议 反 对 决 议 或 放 弃 投 票 权 的 债 券 持 有 人, 以 及 在 相 关 决 议 通 过 后 受 让 取 得 本 次 债 券 的 持 有 人 ) 均 有 同 等 约 束 力 在 本 次 债 券 存 续 期 间,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在 其 职 权 范 围 内 通 过 的 任 何 有 效 决 议 的 效 力 优 先 于 包 含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在 内 的 其 他 任 何 主 体 就 该 有 效 决 议 内 容 做 出 的 决 议 和 主 张 债 券 持 有 人 认 购 购 买 或 以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取 得 本 次 债 券 均 视 作 同 意 并 接 受 本 公 司 为 本 次 债 券 制 定 的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协 议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等 对 本 次 债 券 各 项 权 利 义 务 的 规 定 十 七 本 次 债 券 为 无 担 保 债 券 在 本 次 债 券 的 存 续 期 内, 若 受 国 家 政 策 法 规 行 业 及 市 场 等 不 可 控 因 素 的 影 响, 发 行 人 未 能 如 期 从 预 期 的 还 款 来 源 中 获 得 足 够 资 金, 可 能 将 影 响 本 次 债 券 本 息 的 按 期 偿 付 若 发 行 人 未 能 按 时 足 额 偿 付 本 次 债 券 的 本 息, 债 券 持 有 人 亦 无 法 从 除 发 行 人 外 的 第 三 方 处 获 得 偿 付 十 八 资 信 评 级 机 构 将 在 本 次 债 券 信 用 等 级 有 效 期 内 或 者 本 次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持 续 关 注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人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变 化 经 营 或 财 务 状 况 变 化 以 及 本 次 6

7 债 券 偿 债 保 障 情 况 等 因 素, 以 对 本 次 债 券 的 信 用 风 险 进 行 持 续 跟 踪, 并 出 具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以 动 态 地 反 映 发 行 人 的 信 用 状 况 资 信 评 级 机 构 的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等 相 关 信 息 将 通 过 其 网 站 ( 予 以 公 告 发 行 人 亦 将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及 监 管 部 门 指 定 的 其 他 媒 体 将 上 述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及 报 告 予 以 公 告, 投 资 者 可 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查 询 上 述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及 报 告 同 时,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公 告 披 露 时 间 不 晚 于 在 其 他 交 易 场 所 媒 体 或 其 他 场 所 公 开 披 露 的 时 间 7

8 目 录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3 释 义 第 一 节 发 行 概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及 发 行 条 款 三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及 上 市 安 排 四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的 有 关 机 构 五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机 构 人 员 的 利 害 关 系 六 认 购 人 承 诺 第 二 节 发 行 人 及 本 期 债 券 的 资 信 情 况 一 本 次 债 券 的 信 用 评 级 情 况 二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的 主 要 事 项 三 发 行 人 的 资 信 情 况 第 三 节 增 信 机 制 偿 债 计 划 及 其 他 保 障 措 施 一 增 信 机 制 二 偿 债 计 划 三 偿 债 资 金 来 源 四 偿 债 应 急 保 障 方 案 五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六 发 行 人 违 约 责 任 第 四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信 息 二 发 行 人 对 其 他 企 业 的 重 要 权 益 投 资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五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及 其 运 行 情 况 七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八 发 行 人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运 行 情 况 九 发 行 人 的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第 五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第 六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9 一 本 次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数 额 二 本 次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计 划 三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管 理 安 排 四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五 募 集 资 金 监 管 机 制 及 相 应 措 施 第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二 查 阅 地 点

10 释 义 在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中 除 非 文 意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以 下 含 义 : 一 普 通 词 语 发 行 人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通 泰 集 团 指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债 券 管 理 办 法 指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交 易 所 上 交 所 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债 券 登 记 机 构 指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承 销 团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专 项 偿 债 账 户 指 指 指 主 承 销 商 为 本 次 发 行 组 织 的 由 主 承 销 商 和 其 他 承 销 团 成 员 组 成 的 承 销 团 发 行 人 在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分 行 开 立 的 专 项 用 于 本 次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的 接 收 存 储 与 划 付 的 银 行 账 户 发 行 人 在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分 行 开 立 的 专 项 用 于 本 次 债 券 本 息 偿 还 的 银 行 账 户 公 司 董 事 会 指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公 司 监 事 会 指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指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主 承 销 商 东 方 花 旗 簿 记 管 理 人 指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律 师 律 师 指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评 级 机 构 新 世 纪 评 级 指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机 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中 指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10

11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三 年 一 期 报 告 期 指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和 2016 年 1-3 月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指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发 行 人 与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签 署 的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指 与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之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及 其 变 更 和 补 充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指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之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及 其 变 更 和 补 充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指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发 行 人 经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召 开 的 临 时 董 事 会 和 2015 年 11 月 30 本 次 债 券 本 次 公 司 债 券 本 期 债 券 本 期 公 司 债 券 指 指 日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批 复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拟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的 面 值 总 额 人 民 币 16 亿 元 的 公 司 债 券 本 次 债 券 项 下 首 期 发 行 的 规 模 为 人 民 币 10 亿 元 的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本 次 发 行 指 本 次 债 券 的 公 开 发 行 本 期 发 行 指 本 期 债 券 的 公 开 发 行 元 万 元 亿 元 指 若 无 特 别 说 明, 均 以 人 民 币 为 度 量 币 种 二 公 司 简 称 交 通 局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指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指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项 目 管 理 集 团 公 司 指 张 家 口 通 泰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绿 化 集 团 公 司 指 张 家 口 通 泰 绿 化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绿 垣 公 司 指 张 家 口 绿 垣 投 资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路 兴 公 司 指 张 家 口 路 兴 交 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久 有 投 资 公 司 指 张 家 口 通 泰 久 有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张 家 口 路 桥 指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1

12 三 专 业 名 词 19 号 文 指 283 号 文 指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地 方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公 司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0]19 号 ) 关 于 开 展 收 费 公 路 专 项 清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交 公 路 发 [2011]283 号 ) 417 号 令 指 收 费 公 路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417 号 令 ) 会 计 准 则 十 一 五 十 二 五 指 指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从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首 先 从 上 市 公 司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一 个 五 年 即 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即 年 注 :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中, 部 分 合 计 数 与 各 加 数 直 接 相 加 之 和 在 尾 数 上 存 在 差 异, 这 些 差 异 是 由 于 四 舍 五 入 造 成 12

13 第 一 节 发 行 概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法 人 代 表 : 注 册 资 本 : 注 册 地 址 : 办 公 地 址 :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刘 悦 10 亿 元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 经 营 范 围 : 经 营 高 速 公 路 一 般 公 路 的 辅 助 服 务 项 目 ; 经 营 其 他 与 高 速 公 路 和 一 般 公 路 有 关 的 业 务 ; 土 地 开 发 ; 自 有 房 屋 租 赁 与 销 售 ; 对 实 业 投 资 ; 农 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及 发 行 条 款 ( 一 )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批 准 情 况 发 行 人 经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召 开 的 临 时 董 事 会 和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批 复 审 议 通 过, 同 意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的 方 案 ( 二 ) 核 准 情 况 及 核 准 规 模 2016 年 月 日,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号 文 核 准, 公 司 获 准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6 亿 元 ( 含 16 亿 元 ) 的 公 司 债 券 公 司 将 综 合 市 场 等 各 方 面 情 况 确 定 债 券 的 发 行 时 间 发 行 规 模 及 其 他 具 体 发 行 条 款 ( 三 ) 本 期 债 券 的 基 本 条 款 1 债 券 名 称 :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13

14 一 期 ) 2 发 行 规 模 :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总 规 模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6 亿 元, 采 用 分 期 发 行 方 式, 其 中 本 期 债 券 的 发 行 规 模 为 人 民 币 10 亿 元 ( 第 一 期 ), 本 期 债 券 的 具 体 发 行 规 模 将 由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确 定 3 票 面 金 额 及 发 行 价 格 : 本 期 债 券 面 值 为 100 元, 按 面 值 平 价 发 行 4 债 券 品 种 和 期 限 : 本 期 债 券 的 期 限 为 不 超 过 7 年 ( 含 7 年 ), 可 为 单 一 期 限 或 多 种 期 限 混 合 品 种 本 期 债 券 的 具 体 期 限 构 成 和 各 期 限 品 种 的 发 行 规 模 将 由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根 据 公 司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和 发 行 时 的 市 场 情 况 确 定 5 债 券 利 率 或 其 确 定 方 式 : 本 期 债 券 为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采 取 单 利 按 年 计 息, 逾 期 不 另 计 息 票 面 利 率 由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通 过 市 场 询 价 协 商 确 定 6 债 券 形 式 : 实 名 制 记 账 式 公 司 债 券 投 资 者 认 购 的 本 次 债 券 在 债 券 登 记 机 构 开 立 的 托 管 账 户 托 管 记 载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结 束 后, 债 券 持 有 人 可 按 照 有 关 主 管 机 构 的 规 定 进 行 债 券 的 转 让 质 押 等 操 作 7 支 付 金 额 : 本 期 债 券 的 本 金 支 付 金 额 为 投 资 者 截 至 兑 付 登 记 日 收 市 时 持 有 的 本 期 债 券 票 面 总 额 ; 本 期 债 券 的 利 息 支 付 金 额 为 投 资 者 截 至 利 息 登 记 日 收 市 时 持 有 的 本 期 债 券 票 面 总 额 票 面 年 利 率 8 还 本 付 息 方 式 : 本 期 债 券 到 期 一 次 还 本, 利 息 每 年 支 付 一 次, 最 后 一 期 利 息 随 本 金 一 起 支 付 9 利 息 登 记 日 : 本 期 债 券 利 息 登 记 日 按 照 债 券 登 记 机 构 的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在 利 息 登 记 日 当 日 收 市 后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次 债 券 持 有 人, 均 有 权 就 本 次 债 券 获 得 该 利 息 登 记 日 所 在 计 息 年 度 的 利 息 10 起 息 日 : 年 月 日 11 付 息 日 : 年 至 年 每 年 的 月 日 ( 如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延 至 其 后 的 第 1 个 交 易 日 ; 每 次 付 息 款 项 不 另 计 利 息 ) 12 本 金 兑 付 日 : 年 月 日 ( 如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则 顺 延 至 其 后 的 第 1 个 交 易 日 ) 13 利 息 本 金 兑 付 方 式 :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兑 付 将 按 照 本 期 债 券 登 记 机 构 的 有 关 规 定 统 计 债 券 持 有 人 名 单, 本 息 兑 付 方 式 及 其 他 具 体 安 排 按 照 债 券 登 记 机 构 的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14

15 14 发 行 方 式 :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采 取 网 上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人 公 开 发 行 和 网 下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询 价 配 售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网 上 认 购 按 时 间 优 先 的 原 则 实 时 成 交, 网 下 申 购 由 发 行 人 与 主 承 销 商 ( 簿 记 管 理 人 ) 根 据 询 价 簿 记 情 况 进 行 配 售 15 发 行 对 象 及 配 售 安 排 :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具 体 参 见 发 行 公 告 16 担 保 情 况 : 本 期 债 券 为 无 担 保 债 券 17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银 行 及 专 项 偿 债 账 户 银 行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分 行 18 信 用 级 别 及 资 信 评 级 机 构 : 经 新 世 纪 评 级 综 合 评 定, 本 期 债 券 信 用 等 级 为 AA, 发 行 人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等 级 为 AA 19 承 销 方 式 : 由 主 承 销 商 组 织 承 销 团, 采 取 余 额 包 销 的 方 式 承 销 20 主 承 销 商 :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21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22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 本 期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募 集 资 金 拟 用 于 调 整 公 司 债 务 结 构 和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23 拟 上 市 地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24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 发 行 人 将 向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申 请 本 次 债 券 上 市 后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交 易 事 宜, 具 体 折 算 率 等 事 宜 按 登 记 公 司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25 税 务 提 示 :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投 资 者 投 资 本 次 债 券 所 应 缴 纳 的 税 款 由 投 资 者 承 担 三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及 上 市 安 排 ( 一 )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时 间 安 排 发 行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 年 月 日 发 行 首 日 : 年 月 日 网 上 申 购 日 : 年 月 日 网 下 发 行 期 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二 ) 本 期 债 券 上 市 安 排 本 期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将 尽 快 向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提 出 关 于 本 期 公 15

16 司 债 券 上 市 交 易 的 申 请, 办 理 有 关 上 市 手 续, 具 体 上 市 时 间 将 另 行 公 告 四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的 有 关 机 构 ( 一 ) 发 行 人 名 称 :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悦 住 所 :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龚 喜 秘 ( 二 ) 主 承 销 商 簿 记 管 理 人 名 称 :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马 骥 住 所 :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中 山 南 路 318 号 24 层 电 话 : 传 真 : 项 目 负 责 人 : 崔 凯 峰 孙 航 ( 三 ) 分 销 商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联 系 人 :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 ( 四 ) 律 师 事 务 所 16

17 名 称 :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刘 小 英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乙 12 号 天 辰 大 厦 九 层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邹 立 伟 ( 五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负 责 人 : 张 增 刚 住 所 : 北 京 市 崇 文 区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1 号 11 层 105 室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会 计 师 : 杜 丽 艳 ( 六 ) 资 信 评 级 机 构 名 称 :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荣 恩 住 所 : 上 海 市 汉 口 路 398 号 华 盛 大 厦 14F 电 话 : 传 真 : 评 级 分 析 师 : 沈 其 恺 莫 燕 华 ( 七 ) 本 次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名 称 :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马 骥 住 所 :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中 山 南 路 318 号 24 层 电 话 : 传 真 :

18 联 系 人 : 崔 凯 峰 孙 航 ( 八 ) 簿 记 管 理 人 收 款 银 行 银 行 账 户 :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账 号 : 开 户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第 二 营 业 部 ( 九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及 专 项 偿 债 账 户 银 行 名 称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分 行 负 责 人 : 郑 晓 东 住 所 : 河 北 省 石 家 庄 市 中 华 南 大 街 172 号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龚 建 树 ( 十 ) 申 请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名 称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 黄 红 元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南 路 528 号 上 海 证 券 大 厦 电 话 : 传 真 : ( 十 一 ) 公 司 债 券 登 记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 高 斌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东 路 166 号 中 国 保 险 大 厦 36 楼 电 话 : 传 真 :

19 五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机 构 人 员 的 利 害 关 系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六 认 购 人 承 诺 购 买 本 次 债 券 的 投 资 者 ( 包 括 本 次 债 券 的 初 始 购 买 人 和 二 级 市 场 的 购 买 人 及 以 其 他 方 式 合 法 取 得 本 次 债 券 的 人, 下 同 ) 被 视 为 做 出 以 下 承 诺 : ( 一 ) 接 受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对 本 次 债 券 项 下 权 利 义 务 的 所 有 规 定 并 受 其 约 束 ; ( 二 ) 本 次 债 券 的 发 行 人 依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发 生 合 法 变 更, 在 经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并 依 法 就 该 等 变 更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时, 投 资 者 同 意 并 接 受 该 等 变 更 ; ( 三 )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将 申 请 本 次 债 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并 由 主 承 销 商 代 为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投 资 者 同 意 并 接 受 这 种 安 排 ( 四 ) 同 意 东 方 花 旗 作 为 本 次 债 券 的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并 视 作 同 意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项 下 的 相 关 规 定 ; ( 五 ) 同 意 发 行 人 与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为 本 次 债 券 共 同 制 定 的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并 受 之 约 束 19

20 第 二 节 发 行 人 及 本 期 债 券 的 资 信 情 况 一 本 次 债 券 的 信 用 评 级 情 况 经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评 定, 本 公 司 的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为 AA, 本 次 债 券 的 信 用 等 级 为 AA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新 世 纪 债 评 (2015)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该 评 级 报 告 在 新 世 纪 评 级 网 站 ( 予 以 公 布 二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的 主 要 事 项 ( 一 ) 信 用 评 级 结 论 及 标 识 所 代 表 的 涵 义 经 新 世 纪 评 级 综 合 评 定, 本 公 司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为 AA, 该 级 别 反 映 了 发 行 人 短 期 债 务 的 支 付 能 力 和 长 期 债 务 的 偿 还 能 力 很 强, 经 营 处 于 良 性 循 环 状 态, 不 确 定 因 素 对 经 营 与 发 展 的 影 响 很 小 ; 本 次 债 券 的 信 用 等 级 为 AA, 该 级 别 反 映 了 发 行 人 偿 还 债 务 的 能 力 很 强, 受 不 利 经 济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大, 违 约 风 险 很 低 ( 二 ) 评 级 报 告 的 内 容 摘 要 1 优 势 (1) 张 家 口 地 处 京 津 晋 蒙 四 省 市 交 界,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交 通 运 输 业 发 展 位 于 省 内 前 列 近 年 来, 张 家 口 市 经 济 保 持 较 好 增 长, 地 方 综 合 财 力 较 强, 为 通 泰 集 团 的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了 较 好 的 外 部 环 境 (2) 京 津 冀 协 同 发 展 一 带 一 路 政 策 加 上 申 奥 成 功, 将 加 速 张 家 口 市 城 市 转 型, 为 张 家 口 市 经 济 及 通 泰 集 团 自 身 提 供 良 好 的 发 展 契 机 (3) 作 为 张 家 口 市 唯 一 的 道 路 桥 梁 等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主 体, 通 泰 集 团 可 获 得 当 地 政 府 有 力 的 支 持 (4) 通 泰 集 团 下 属 路 桥 集 团 是 当 地 唯 一 一 家 具 有 道 路 施 工 一 级 资 质 的 企 业, 在 当 地 及 河 北 省 内 道 路 施 工 市 场 均 具 有 较 强 竞 争 优 势 申 奥 成 功 后, 张 家 口 市 仍 计 划 在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方 面 进 行 大 规 模 的 投 入, 这 将 为 通 泰 集 团 施 工 业 务 提 供 20

21 良 好 的 发 展 空 间 2 风 险 (1) 通 泰 集 团 承 担 了 较 多 公 益 性 项 目 建 设 任 务, 且 拟 建 的 两 条 高 等 级 公 路 项 目 投 资 规 模 较 大, 后 续 投 融 资 压 力 较 大 (2) 通 泰 集 团 大 量 资 产 集 中 于 土 地 和 政 府 性 项 目, 受 土 地 开 发 和 政 府 回 购 周 期 较 长 的 影 响, 公 司 资 产 变 现 能 力 较 弱 (3) 通 泰 集 团 近 年 来 刚 性 债 务 规 模 整 体 呈 增 长 态 势, 债 务 负 担 进 一 步 加 重 (4) 通 泰 集 团 委 托 贷 款 投 资 规 模 大, 期 限 较 长, 面 临 一 定 投 资 回 收 风 险 ( 三 ) 跟 踪 评 级 的 有 关 安 排 根 据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和 新 世 纪 评 级 的 业 务 操 作 规 范, 在 本 次 评 级 的 信 用 等 级 有 效 期 至 本 次 债 券 本 息 的 约 定 偿 付 日 止 内, 新 世 纪 评 级 将 对 其 进 行 持 续 跟 踪 评 级, 包 括 持 续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与 不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跟 踪 评 级 期 间, 新 世 纪 评 级 将 持 续 关 注 张 家 口 通 泰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的 变 化 影 响 张 家 口 通 泰 经 营 或 财 务 状 况 的 重 大 事 件 张 家 口 通 泰 履 行 债 务 的 情 况 等 因 素, 并 出 具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以 动 态 地 反 映 张 家 口 通 泰 的 信 用 状 况 (1) 跟 踪 评 级 时 间 和 内 容 新 世 纪 评 级 对 张 家 口 通 泰 的 跟 踪 评 级 期 限 为 评 级 报 告 出 具 日 至 失 效 日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将 在 本 次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出 具 后 每 1 年 出 具 一 次, 在 年 报 披 露 后 2 个 月 内 出 具 正 式 的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与 首 次 评 级 报 告 保 持 衔 接, 如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与 上 次 评 级 报 告 在 结 论 或 重 大 事 项 出 现 差 异 的, 新 世 纪 评 级 将 作 特 别 说 明, 并 分 析 原 因 不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自 本 次 评 级 报 告 出 具 之 日 起 进 行 在 发 生 可 能 影 响 本 次 评 级 报 告 结 论 的 重 大 事 项 时, 张 家 口 通 泰 应 根 据 已 作 出 的 书 面 承 诺 及 时 告 知 新 世 纪 评 级 相 应 事 项 新 世 纪 评 级 及 评 级 人 员 将 密 切 关 注 与 张 家 口 通 泰 有 关 的 信 息, 在 认 为 必 要 时 及 时 安 排 不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并 调 整 或 维 持 原 有 信 用 级 别 (2) 跟 踪 评 级 程 序 21

22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前 向 张 家 口 通 泰 发 送 常 规 跟 踪 评 级 告 知 书, 不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前 向 张 家 口 通 泰 发 送 重 大 事 项 跟 踪 评 级 告 知 书 跟 踪 评 级 将 按 照 收 集 评 级 所 需 资 料 现 场 调 研 评 级 分 析 评 级 委 员 会 审 核 出 具 评 级 报 告 公 告 等 程 序 进 行 新 世 纪 评 级 的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和 评 级 结 果 将 对 债 务 人 债 务 人 所 发 行 金 融 产 品 的 投 资 人 债 权 代 理 人 监 管 部 门 及 监 管 部 门 要 求 的 披 露 对 象 进 行 披 露 在 持 续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出 具 5 个 工 作 日 内, 本 评 级 机 构 将 把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发 送 至 发 行 人, 由 发 行 人 在 交 易 所 网 站 公 告, 同 时 本 评 级 机 构 在 本 机 构 网 站 公 告, 且 交 易 所 网 站 公 告 披 露 时 间 将 不 晚 于 在 其 他 交 易 场 所 媒 体 或 者 其 他 场 合 公 开 披 露 的 时 间 三 发 行 人 的 资 信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获 得 主 要 贷 款 银 行 的 授 信 情 况 本 公 司 在 各 大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的 资 信 情 况 良 好, 与 国 内 主 要 商 业 银 行 一 直 保 持 长 期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获 得 较 高 的 授 信 额 度, 间 接 债 务 融 资 能 力 较 强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获 得 银 行 授 信 总 额 度 合 计 为 亿 元, 其 中 已 使 用 授 信 额 度 亿 元, 未 使 用 授 信 余 额 亿 元 ( 二 ) 最 近 三 年 与 主 要 客 户 发 生 业 务 往 来 时, 是 否 有 严 重 违 约 现 象 约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本 公 司 与 主 要 客 户 发 生 业 务 往 来 时, 本 公 司 未 曾 有 严 重 违 ( 三 ) 最 近 三 年 发 行 的 债 券 以 及 偿 还 情 况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发 行 人 发 行 过 的 其 他 债 券 及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如 下 : 发 行 日 期 证 券 名 称 期 限 债 券 主 体 票 面 利 发 行 规 模 是 否 按 时 偿 ( 年 ) 评 级 评 级 率 (%) ( 亿 元 ) 付 利 息 通 泰 债 7 AA AA 是 通 泰 MTN1 5 AA AA 是 通 泰 PPN AA 是 通 泰 PPN AA 是 22

23 通 泰 PPN 天 - AA 是 ( 已 于 2015 年 10 月 正 常 到 期 兑 付 ) 通 泰 CP001 1 A-1 AA 是 通 泰 控 股 是 7(5+2) - AA PPN001 ( 四 ) 累 计 公 司 债 券 余 额 及 其 占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期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发 行 人 的 净 资 产 ( 合 并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于 2011 年 7 月 5 日 公 开 发 行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8 亿 元 的 企 业 债 券, 截 至 本 次 募 集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已 发 行 但 未 偿 还 的 企 业 债 券 为 18 亿 元 若 以 本 次 拟 发 行 的 公 司 债 券 的 最 高 额 度 16 亿 元 计 算, 本 次 公 司 债 券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并 全 部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的 累 计 债 券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4 亿 元, 未 超 过 发 行 人 净 资 产 的 40%, 符 合 证 券 法 第 十 六 条 第 一 款 第 ( 二 ) 项 的 规 定 ( 五 )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口 径 下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55.09% 54.35% 53.28% 51.12%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EBITDA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贷 款 偿 还 率 100% 100% 100% 100% 利 息 偿 付 率 100% 100% 100% 100%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以 上 财 务 指 标 均 按 照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计 算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2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3 资 产 负 债 率 = 总 负 债 / 总 资 产 ; 4 EBITDA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利 润 总 额 +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的 利 息 支 出 + 计 入 营 业 成 本 的 利 息 支 出 + 折 旧 + 摊 销 )/(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的 利 息 支 出 + 计 入 营 业 成 本 的 利 息 支 出 + 资 本 化 利 息 支 出 ); 23

24 5 贷 款 偿 还 率 = 实 际 贷 款 偿 还 额 / 应 偿 还 贷 款 额 ; 6 利 息 偿 付 率 = 实 际 支 付 利 息 / 应 付 利 息 24

25 第 三 节 增 信 机 制 偿 债 计 划 及 其 他 保 障 措 施 一 增 信 机 制 本 期 债 券 无 担 保 二 偿 债 计 划 本 期 债 券 的 起 息 日 为 年 月 日, 债 券 利 息 将 于 起 息 日 之 后 在 存 续 期 内 每 年 支 付 一 次, 年 至 年 间 每 年 的 月 日 为 本 期 债 券 上 一 计 息 年 度 的 付 息 日 (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顺 延, 下 同 ) 本 期 债 券 到 期 日 为 年 月 日, 到 期 支 付 本 金 及 最 后 一 期 利 息 本 期 债 券 本 金 及 利 息 的 支 付 将 通 过 证 券 登 记 机 构 和 有 关 机 构 办 理 支 付 的 具 体 事 项 将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由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上 发 布 的 公 告 中 加 以 说 明 三 偿 债 资 金 来 源 本 期 债 券 的 偿 债 资 金 将 主 要 来 源 于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所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年 度, 公 司 合 并 口 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230, 万 元 286, 万 元 和 259, 万 元 ; 利 润 总 额 分 别 为 28, 万 元 11, 万 元 和 13, 万 元,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20, 万 元 7, 万 元 和 8, 万 元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4, 万 元 3, 万 元 和 11, 万 元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逐 步 扩 大, 公 司 利 润 水 平 有 望 进 一 步 提 升, 从 而 为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的 偿 付 提 供 保 障 四 偿 债 应 急 保 障 方 案 公 司 长 期 保 持 较 为 稳 健 的 财 务 政 策, 资 产 流 动 性 良 好, 必 要 时 可 以 通 过 流 动 资 产 变 现 来 补 充 偿 债 资 金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余 额 为

26 亿 元, 其 中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9.41 亿 元, 应 收 账 款 亿 元, 存 货 亿 元,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明 细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2016 年 3 月 31 日 占 比 货 币 资 金 94, % 应 收 票 据 % 应 收 账 款 178, % 预 付 款 项 37, % 应 收 利 息 - - 应 收 股 利 - - 其 他 应 收 款 466, % 存 货 1,067,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25,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868, % 因 此, 在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不 足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通 过 变 现 流 动 资 产 来 获 得 必 要 的 偿 债 资 金 支 持 五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为 了 充 分 有 效 的 维 护 债 券 持 有 人 的 利 益, 本 公 司 为 本 期 债 券 的 按 时 足 额 偿 付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工 作 计 划, 包 括 确 定 专 门 部 门 与 人 员 安 排 偿 债 资 金 制 定 并 严 格 执 行 资 金 管 理 计 划 做 好 组 织 协 调 充 分 发 挥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的 作 用 和 严 格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等, 形 成 一 套 确 保 债 券 安 全 付 息 兑 付 的 保 障 措 施 ( 一 ) 制 定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本 公 司 和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已 按 照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制 定 了 本 期 债 券 的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约 定 债 券 持 有 人 通 过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行 使 权 利 的 范 围,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的 召 集 通 知 决 策 机 制 和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为 26

27 保 障 本 期 债 券 的 本 息 及 时 足 额 偿 付 做 出 了 合 理 的 制 度 安 排 ( 二 ) 设 立 专 门 的 偿 付 工 作 小 组 本 公 司 将 在 每 年 的 财 务 预 算 中 落 实 安 排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的 兑 付 资 金, 保 证 本 息 的 如 期 偿 付, 保 证 债 券 持 有 人 的 利 益 在 利 息 和 到 期 本 金 偿 付 日 之 前 的 十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公 司 将 组 成 偿 付 工 作 小 组, 负 责 利 息 和 本 金 的 偿 付 及 与 之 相 关 的 工 作 ( 三 ) 制 定 并 严 格 执 行 资 金 管 理 计 划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后, 公 司 将 根 据 债 务 结 构 情 况 进 一 步 加 强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流 动 性 管 理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资 金 管 理 等, 并 将 根 据 债 券 本 息 未 来 到 期 应 付 情 况 制 定 年 度 月 度 资 金 运 用 计 划, 保 证 资 金 按 计 划 调 度, 及 时 足 额 地 准 备 偿 债 资 金 用 于 每 年 的 利 息 支 付 以 及 到 期 本 金 的 兑 付, 以 充 分 保 障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 四 ) 充 分 发 挥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的 作 用 本 期 债 券 引 入 了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制 度, 由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代 表 债 券 持 有 人 对 公 司 的 相 关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并 在 债 券 本 息 无 法 按 时 偿 付 时, 代 表 债 券 持 有 人,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及 可 行 的 措 施, 保 护 债 券 持 有 人 的 正 当 利 益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的 约 定, 配 合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履 行 职 责, 定 期 向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报 送 公 司 履 行 承 诺 的 情 况, 并 在 公 司 可 能 出 现 债 券 违 约 时 及 时 通 知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便 于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及 时 依 据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有 关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详 见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第 九 节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 五 ) 严 格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本 公 司 将 遵 循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的 信 息 披 露 原 则, 使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等 情 况 受 到 债 券 持 有 人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和 股 东 的 监 督, 防 范 偿 债 风 险 本 公 司 将 按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重 大 事 项 信 27

28 息 披 露, 至 少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 发 行 人 经 营 方 针 经 营 范 围 或 生 产 经 营 外 部 条 件 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发 行 人 信 用 评 级 或 本 期 债 券 信 用 评 级 发 生 变 化 或 发 生 可 能 导 致 该 等 变 化 的 事 件 ; 发 行 人 全 部 或 主 要 资 产 被 查 封 扣 押 冻 结 或 被 强 制 执 行 ; 发 行 人 发 生 未 能 清 偿 到 期 债 务 的 违 约 情 况 ; 发 行 人 当 年 累 计 新 增 借 款 或 者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超 过 上 年 末 净 资 产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 发 行 人 放 弃 债 权 或 财 产, 超 过 上 年 末 净 资 产 的 百 分 之 十 ; 发 行 人 发 生 超 过 上 年 末 净 资 产 百 分 之 十 的 重 大 损 失 ; 发 行 人 作 出 减 资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申 请 破 产 或 其 他 涉 及 债 券 发 行 人 主 体 变 更 的 决 定 ; 发 行 人 涉 及 或 者 可 能 涉 及 发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或 者 受 到 重 大 行 政 处 罚 ; 发 行 人 的 偿 债 能 力 信 用 状 况 经 营 与 财 务 状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可 能 影 响 如 期 偿 还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的 或 其 他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发 行 人 情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导 致 可 能 不 符 合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条 件 ; 发 行 人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立 案 调 查,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采 取 强 制 措 施 ; 拟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拟 变 更 募 集 说 明 书 的 约 定, 或 未 能 履 行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的 其 他 约 定 ; 未 能 或 者 预 计 不 能 按 时 偿 付 利 息 或 到 期 兑 付 本 息 ; 发 行 人 管 理 层 不 能 正 常 履 行 职 责, 导 致 发 行 人 债 务 清 偿 能 力 面 临 严 重 不 确 定 性, 需 要 依 法 采 取 行 动 的 ; 拟 进 行 可 能 对 发 行 人 还 本 付 息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重 大 债 务 重 组 或 资 产 重 组 或 发 行 人 提 出 债 务 重 组 方 案 的 ; 本 期 债 券 可 能 被 暂 停 或 者 终 止 提 供 交 易 或 转 让 服 务 的 ; 发 生 其 他 对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或 债 券 持 有 人 权 益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事 项 ( 六 )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承 诺 根 据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召 开 的 临 时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批 复 的 关 于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有 关 决 议 以 及 公 司 董 事 会 作 出 的 相 关 承 诺, 当 出 现 预 计 不 能 按 期 偿 付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或 者 在 本 期 债 券 到 期 时 未 能 按 期 偿 付 债 券 本 息 时, 至 少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 (2) 暂 缓 重 大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兼 并 等 资 本 性 支 出 项 目 的 实 施 ; (3) 调 减 或 停 发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资 和 奖 金 ; (4) 主 要 责 任 人 不 得 调 离 ( 七 ) 专 项 偿 债 账 户 28

29 本 公 司 在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分 行 设 立 了 本 期 债 券 专 项 偿 债 账 户, 偿 债 资 金 将 主 要 来 源 于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所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本 公 司 将 在 每 年 的 财 务 预 算 中 安 排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支 付 的 资 金, 承 诺 在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每 年 付 息 日 或 兑 付 日 前 三 个 工 作 日 将 当 年 度 应 支 付 的 利 息 或 本 金 和 利 息 归 集 至 专 项 偿 债 账 户, 保 证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的 按 时 足 额 支 付 本 公 司 承 诺 在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每 年 付 息 日 或 兑 付 日 前 三 个 工 作 日 将 专 项 偿 债 账 户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书 面 通 知 本 期 债 券 的 受 托 管 理 人 ; 若 专 项 偿 债 账 户 的 资 金 未 能 按 时 到 位, 本 公 司 将 按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重 大 事 项 信 息 披 露 六 发 行 人 违 约 责 任 本 公 司 保 证 按 照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募 集 说 明 书 约 定 的 还 本 付 息 安 排 向 债 券 持 有 人 支 付 本 期 债 券 利 息 及 兑 付 本 期 债 券 本 金 若 本 公 司 未 按 时 支 付 本 期 债 券 的 本 金 和 / 或 利 息, 或 发 生 其 他 违 约 情 况 时,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将 依 据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代 表 债 券 持 有 人 向 本 公 司 进 行 追 索, 包 括 采 取 加 速 清 偿 或 其 他 可 行 的 救 济 措 施 如 果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未 按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履 行 其 职 责, 债 券 持 有 人 有 权 直 接 依 法 向 本 公 司 进 行 追 索, 并 追 究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的 违 约 责 任 以 下 事 件 构 成 本 期 债 券 项 下 的 违 约 事 件 : (1) 本 期 债 券 到 期 未 能 偿 付 应 付 本 金 ; (2) 未 能 偿 付 本 期 债 券 的 到 期 利 息 ; (3) 发 行 人 不 履 行 或 违 反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项 下 的 其 他 任 何 承 诺, 且 经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书 面 通 知, 或 经 持 有 本 期 债 券 本 金 总 额 25% 以 上 的 债 券 持 有 人 书 面 通 知, 该 种 违 约 情 形 持 续 三 十 个 连 续 工 作 日 ; (4) 发 行 人 丧 失 清 偿 能 力 被 法 院 指 定 接 管 人 或 已 开 始 相 关 的 诉 讼 程 序 ; (5) 在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间 内, 其 他 因 发 行 人 自 身 违 约 和 / 或 违 规 行 为 而 对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偿 付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情 形 如 果 违 约 事 件 发 生 且 一 直 持 续 五 个 连 续 工 作 日 仍 未 解 除, 单 独 或 合 并 持 有 本 期 未 偿 还 债 券 本 金 总 额 50% 以 上 的 债 券 持 有 人 可 通 过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决 议, 以 书 面 方 式 通 知 发 行 人, 宣 布 所 有 本 期 未 偿 还 债 券 的 本 金 和 相 应 利 息, 立 即 到 期 应 付 在 宣 布 加 速 清 偿 后, 如 果 发 行 人 在 不 违 反 适 用 法 律 规 定 的 前 提 下 采 取 了 债 券 受 29

30 托 管 理 协 议 中 的 救 济 措 施, 单 独 或 合 并 持 有 本 期 未 偿 还 债 券 本 金 总 额 50% 以 上 的 债 券 持 有 人 可 通 过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决 议, 以 书 面 方 式 通 知 发 行 人 豁 免 其 违 约 行 为, 并 取 消 加 速 清 偿 的 决 定 如 果 发 生 违 约 事 件 且 一 直 持 续,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应 根 据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的 指 示, 采 取 任 何 可 行 的 法 律 救 济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依 法 申 请 法 定 机 关 采 取 财 产 保 全 措 施 并 根 据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的 决 定, 对 发 行 人 提 起 诉 讼 / 仲 裁 ) 回 收 债 券 本 金 和 利 息, 或 强 制 发 行 人 履 行 本 协 议 或 本 期 债 券 项 下 的 义 务 本 期 公 司 债 券 发 生 违 约 后 有 关 的 任 何 争 议, 应 首 先 通 过 协 商 解 决 如 未 能 通 过 协 商 解 决 有 关 争 议, 则 相 关 方 有 权 向 上 海 国 际 经 济 贸 易 仲 裁 委 员 会 ( 上 海 国 际 仲 裁 中 心 ) 提 请 仲 裁, 适 用 申 请 仲 裁 时 该 会 现 行 有 效 的 仲 裁 规 则 仲 裁 地 点 在 上 海, 仲 裁 裁 决 是 终 局 的, 对 本 期 债 券 利 益 相 关 各 方 均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30

31 第 四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信 息 中 文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资 本 : 实 缴 资 本 成 立 日 期 : 注 册 地 址 : 办 公 地 址 :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刘 悦 人 民 币 10 亿 元 人 民 币 10 亿 元 2007 年 4 月 13 日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邮 政 编 码 :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负 责 人 龚 喜 秘 公 司 电 话 : 公 司 传 真 : 所 属 行 业 经 营 范 围 : 建 筑 业 - 土 木 工 程 建 筑 业 经 营 高 速 公 路 一 般 公 路 的 辅 助 服 务 项 目 ; 经 营 其 他 与 高 速 公 路 和 一 般 公 路 有 关 的 业 务 ; 土 地 开 发 ; 自 有 房 屋 租 赁 与 销 售 ; 对 实 业 投 资 ; 农 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一 ) 发 行 人 的 设 立 及 最 近 三 年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化 情 况 1 发 行 人 的 设 立 公 司 ( 原 张 家 口 通 泰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 系 根 据 河 北 省 张 家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关 于 组 建 张 家 口 市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 政 字 [2007]1 号 ) 和 张 家 口 市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关 于 组 建 张 家 口 市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张 国 资 字 [2007]25 号 ) 批 准, 于 2007 年 4 月 13 日 由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出 资 组 建 的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8, 万 元 2007 年 5 月 11 日, 公 司 变 更 名 称 为 张 家 口 通 泰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08 年 12 月 20 日 31

32 根 据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文 件 关 于 交 通 局 及 事 业 单 位 对 外 投 资 划 转 张 家 口 通 泰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 张 交 办 字 [2008]159 号 ),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将 其 原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100% 股 权 全 部 划 转 给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 同 时 将 交 通 局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对 外 投 资 的 全 资 控 股 参 股 公 司 股 权 划 转 归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并 增 加 对 本 公 司 的 投 资 19, 万 元, 增 资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38, 万 元 2010 年 7 月, 经 张 家 口 市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关 于 张 家 口 通 泰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扩 股 的 批 复 批 准,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以 现 金 1, 万 元 增 资, 并 将 公 司 资 本 公 60, 万 元 转 增 资 本, 增 资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2010 年 8 月,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 最 近 三 年 内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变 化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三 年 内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化 ( 二 )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经 核 查 张 家 口 通 泰 的 股 东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决 议 文 件 审 计 报 告 评 估 报 告 等 资 料,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行 为 ( 三 )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情 况 如 下 :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100% 控 股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100% 控 股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2

33 二 发 行 人 对 其 他 企 业 的 重 要 权 益 投 资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重 要 权 益 投 资 基 本 情 况 1 发 行 人 主 要 控 股 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 行 人 主 要 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及 经 营 业 务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子 公 司 全 称 子 公 司 类 型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期 末 实 际 出 资 额 持 股 比 例 ( %) 是 否 合 并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报 表 1 张 家 口 通 泰 高 速 公 路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经 营 养 护 高 速 一 般 公 路 7,400 6, 是 号 楼 2 张 家 口 通 泰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桥 西 区 建 设 维 修 养 护 高 速 一 般 公 路 9, , 是 3 张 家 口 通 泰 京 新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桥 西 区 建 设 维 修 养 护 高 速 一 般 公 路 1,000 1, 是 4 张 家 口 通 泰 环 城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桥 东 区 建 设 维 修 养 护 高 速 一 般 公 路 是 5 张 家 口 通 泰 旅 游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省 际 包 车 客 运 与 旅 游 相 关 项 目 投 资 3,000 3, 是 6 张 家 口 通 泰 国 际 建 材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号 张 楼 家 口 市 万 全 县 西 山 产 业 集 聚 区 旧 窑 子 村 北 普 通 货 运 ; 钢 材 木 材 水 泥 家 具 销 售 3,000 22, 是 7 张 家 口 通 泰 伟 业 地 产 投 资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土 地 信 息 咨 询 房 地 产 开 发 与 经 营 3,000 2, 是 33

34 序 号 子 公 司 全 称 子 公 司 类 型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期 末 实 际 出 资 额 持 股 比 例 ( %) 是 否 合 并 8 张 家 口 通 泰 绿 化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高 新 区 政 府 西 大 街 ( 通 泰 写 字 楼 ) 园 林 绿 化 综 合 工 程 高 速 公 路 绿 化 工 程 等 报 表 3,000 7, 是 9 张 家 口 市 通 泰 安 路 公 路 工 程 养 护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怀 安 县 左 卫 镇 南 山 产 业 集 聚 区 公 路 的 建 设 维 修 保 养 及 管 理 3,000 3, 是 10 张 家 口 通 泰 产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万 全 县 孔 家 庄 镇 丹 拉 高 速 北 汽 车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风 力 发 电 生 产 线 基 地 建 设 等 1,800 1, 是 11 张 家 口 通 泰 心 欣 家 具 经 销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高 新 区 通 泰 写 字 城 家 具 销 售 建 材 销 售 灯 具 等 是 北 京 至 尚 义 高 速 12 张 家 口 市 京 尚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高 新 区 市 府 西 大 街 公 路 及 附 属 设 施 的 项 目 策 划 建 是 设 经 营 管 理 等 13 张 家 口 皇 家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康 保 牧 场 粮 食 油 料 蔬 菜 种 植 销 售 等 是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14 张 家 口 通 泰 城 建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土 地 整 理 开 发 及 利 用 等 是 号 楼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15 张 家 口 市 路 通 收 费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收 费 站 的 收 费 管 理 经 营 活 动 是 号 楼 16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高 新 区 市 府 大 街 11 号 楼 高 速 公 路, 一 二 级 公 路 建 设 施 工 31,800 31, 是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17 张 家 口 市 绿 垣 投 资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公 路 建 设 投 资 公 路 开 发 13, , 是 号 楼 34

35 序 号 子 公 司 全 称 子 公 司 类 型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期 末 实 际 出 资 额 持 股 比 例 ( %) 是 否 合 并 18 张 家 口 路 兴 交 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高 新 区 世 纪 路 16 号 报 表 普 通 货 运 5, , 是 19 张 家 口 翰 得 交 通 公 路 勘 察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公 路 桥 隧 工 程 前 可 行 性 研 究 施 工 监 理 是 20 张 家 口 路 缘 公 路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沽 源 县 平 定 堡 镇 交 通 局 院 内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养 护 公 路 建 筑 材 料 加 工 销 售 8,000 8, 是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21 张 家 口 通 泰 交 通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高 速 公 路 服 务 区 经 营 楼 房 出 租 3,000 2, 是 号 楼 22 张 家 口 泰 保 工 程 监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公 路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等 咨 询 服 务 是 23 张 家 口 通 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桥 西 区 东 窑 子 五 墩 台 村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监 理 农 林 工 程 监 理 监 理 等 是 24 张 家 口 市 路 桥 工 程 监 理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东 区 纬 一 东 路 15 号 承 担 一 二 三 类 公 路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等 的 施 工 监 理 及 咨 询 是 25 张 家 口 通 泰 久 有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张 家 口 市 产 业 集 聚 区 沈 孔 路 10 号 非 证 券 类 股 权 投 资 及 相 关 咨 询 服 务 30, , 是 2 发 行 人 主 要 参 股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 行 人 参 股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核 算 方 法 持 股 比 例 (%) 投 资 成 本 ( 万 元 ) 期 末 余 额 ( 万 元 ) 1 河 北 集 通 正 蓝 张 铁 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本 法 , ,

36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核 算 方 法 持 股 比 例 (%) 投 资 成 本 ( 万 元 ) 期 末 余 额 ( 万 元 ) 2 张 家 口 市 建 通 公 路 开 发 公 司 成 本 法 张 家 口 市 商 业 银 行 东 安 支 行 成 本 法 , , 抚 宁 南 戴 河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河 北 省 公 路 职 工 培 训 中 心 成 本 法 张 同 公 路 公 司 成 本 法 张 家 口 市 民 用 航 空 机 场 建 设 管 理 处 成 本 法 张 家 口 市 地 方 铁 路 管 理 处 成 本 法 张 家 口 机 场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河 北 华 能 京 张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本 法 10 7, , 京 张 城 际 铁 路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河 北 建 投 交 通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本 法 , , 张 家 口 远 通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河 北 冀 垣 公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 1, , 河 北 北 方 联 合 石 油 化 工 商 贸 公 司 成 本 法 张 家 口 路 浩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张 家 口 远 通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张 家 口 通 泰 佳 喜 商 务 休 闲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上 海 智 有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 , 上 海 还 原 企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 , 上 海 宝 藤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 , 灵 利 信 息 技 术 张 家 口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 , 巧 士 医 疗 器 械 张 家 口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 , 太 晧 材 料 科 技 张 家 口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 , 康 之 元 张 家 口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 , 航 迅 张 家 口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 , 上 海 晓 苑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 , 淮 安 繁 洋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款 ( 广 和 ) 成 本 法 , , 张 家 口 通 泰 运 输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权 益 法 , , 张 家 口 通 泰 物 流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权 益 法 张 家 口 通 泰 内 陆 港 发 展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法 , , ( 二 ) 发 行 人 重 要 权 益 投 资 企 业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1 发 行 人 主 要 子 公 司 近 一 年 的 财 务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根 据 张 家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与 河 北 机 场 管 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的 张 家 口 机 场 公 司 委 托 管 理 协 议, 张 家 口 机 场 有 限 公 司 已 由 河 北 机 场 管 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管 理, 发 行 人 无 法 对 该 公 司 进 行 控 制,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该 子 公 司 自 2012 年 度 起 未 纳 入 发 行 人 合 并 范 围 36

37 张 家 口 通 泰 绿 化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京 尚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高 速 公 路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伟 业 地 产 投 资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绿 垣 投 资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路 兴 交 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京 新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国 际 建 材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产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环 城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路 桥 工 程 监 理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皇 家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路 通 收 费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心 欣 家 具 经 销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泰 保 工 程 监 理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通 泰 安 路 公 路 工 程 养 护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城 建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旅 游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资 产 总 计 负 债 合 计 所 有 者 权 益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8 张 家 口 路 缘 公 路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 , , ,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50, , , , , 张 家 口 翰 得 交 通 公 路 勘 察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2, , ,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交 通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1, , , , 张 家 口 通 泰 久 有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 注 : 上 述 财 务 数 据 均 来 自 各 公 司 经 审 计 财 务 报 表 2 发 行 人 主 要 参 股 公 司 近 一 年 的 财 务 数 据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资 产 总 计 负 债 合 计 所 有 者 权 益 1 张 家 口 通 泰 运 输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9, , , , 抚 宁 南 戴 河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机 场 有 限 公 司 , , 河 北 华 能 京 张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3, , , , , 张 家 口 通 泰 物 流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 , 张 家 口 通 泰 内 陆 港 发 展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 , 河 北 北 方 联 合 石 油 化 工 商 贸 公 司 25, , , , 张 家 口 盛 通 商 务 休 闲 有 限 公 司 , , 注 : 上 述 财 务 数 据 由 发 行 人 提 供 三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 是 根 据 河 北 省 交 通 厅 河 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收 费 公 路 统 贷 统 还 政 策 实 施 意 见 ( 冀 交 函 财 [2007]303 号 ) 文 件 精 神, 经 张 家 口 市 政 府 批 准 成 立 的 事 业 单 位, 负 责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经 营 统 贷 统 还 政 策 的 具 体 实 施 张 家 口 市 是 享 38

39 受 河 北 省 统 贷 统 还 政 策 的 地 级 市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于 2008 年 7 月 成 立, 隶 属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管 理, 为 事 业 法 人 单 位, 事 业 法 人 证 书 号 为 号, 注 册 地 : 张 家 口 市 高 新 区 世 纪 路 16 号, 属 于 从 事 公 路 建 设 运 营 的 事 业 法 人, 主 要 负 责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建 设 资 金 的 统 贷 统 还, 平 衡 已 建 成 高 速 公 路 和 收 费 公 路 还 贷 以 及 新 建 公 路 的 建 设 投 资 工 作, 是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建 设 的 主 体 2015 年 末,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总 资 产 亿 元, 总 负 债 亿 元, 净 资 产 亿 元, 收 入 总 计 亿 元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总 资 产 达 到 亿 元, 总 负 债 亿 元, 净 资 产 亿 元, 收 入 总 计 亿 元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目 前 建 成 运 营 的 高 速 公 路 包 括 : 京 藏 高 速 公 路 ( 张 家 口 段 ) 京 新 高 速 公 路 一 二 期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张 家 口 段 在 建 和 拟 建 的 高 速 公 路 包 括 : 京 新 高 速 三 期 京 尚 高 速 ( 张 家 口 段 ) 二 秦 高 速 ( 张 家 口 段 ) 京 蔚 高 速 ( 张 家 口 段 ) 等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是 公 司 唯 一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100%, 控 股 股 东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未 被 质 押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是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是 全 市 的 交 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也 是 市 政 府 的 重 要 职 能 部 门 之 一 该 局 下 辖 公 路 工 程 处 运 输 管 理 处 丹 拉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处 等 15 个 事 业 单 位, 共 有 干 部 职 工 1,287 人 该 局 的 重 要 职 能 包 括 : 市 境 内 的 国 省 干 线 公 路 的 建 设 养 护 管 理 及 地 方 道 路 的 建 设 养 护 和 管 理 ; 依 法 对 道 路 客 运 ( 包 括 出 租 车 客 运 ) 道 路 货 运 以 及 与 道 路 运 输 相 关 的 搬 运 装 卸 车 辆 维 护 修 理 车 辆 技 术 检 测 和 水 运 等 实 施 行 业 管 理, 规 范 运 输 经 营 行 为, 维 护 运 输 市 场 秩 序 四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 一 ) 基 本 情 况 及 持 有 发 行 人 证 券 情 况 表 :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39

40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学 历 职 务 任 职 期 限 1 刘 悦 男 研 究 生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郭 旗 男 本 科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蔺 在 和 男 本 科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王 银 玺 男 研 究 生 董 事 李 冰 男 大 专 董 事 杨 立 国 男 本 科 董 事 李 雪 涛 男 研 究 生 董 事 倪 耀 华 男 本 科 董 事 孙 健 男 男 本 科 董 事 栗 丽 海 男 本 科 董 事 王 洪 兵 男 本 科 董 事 靳 献 军 男 大 专 董 事 姚 溢 男 研 究 生 监 事 会 主 席 张 文 浩 男 本 科 监 事 会 副 主 席 刘 建 玲 女 本 科 监 事 会 副 主 席 唐 效 刚 男 研 究 生 监 事 冯 铁 夫 男 大 专 监 事 王 斌 男 研 究 生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 已 免 职 ) ( 二 )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1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历 刘 悦, 男, 汉 族,1961 年 出 生, 研 究 生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历 任 桥 西 区 人 民 商 场 总 经 理 助 理, 桥 西 区 人 民 商 场 副 经 理, 桥 西 区 人 民 商 场 总 经 理, 桥 西 区 商 业 局 局 长 兼 人 民 商 场 总 经 理, 桥 西 区 商 业 局 局 长, 桥 西 大 市 场 总 经 理, 桥 西 区 建 设 环 保 局 局 长, 人 防 办 主 任, 桥 西 区 副 区 长, 桥 西 区 区 委 常 委 常 务 副 区 长 王 斌, 男, 回 族,1966 年 出 生, 研 究 生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曾 任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地 方 道 路 管 理 处 副 处 长,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公 路 工 程 公 司 副 经 理,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兼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公 路 工 程 公 司 经 理,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京 化 高 速 公 路 张 家 口 管 理 处 处 长 助 理 兼 财 务 科 科 长,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张 家 口 管 理 处 处 长 助 理,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张 家 口 管 理 处 副 处 长, 张 家 口 城 市 快 速 路 管 理 处 处 长 据 河 北 省 纪 委 监 察 厅 网 站 2015 年 11 月 27 日 公 告,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王 斌 因 涉 嫌 严 重 违 纪, 正 在 接 受 组 织 调 查 40

41 郭 旗, 男, 汉 族,1959 年 出 生,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曾 任 沽 源 小 河 子 乡 教 师, 沽 源 小 河 子 乡 党 委 副 书 记 组 织 委 员, 沽 源 西 辛 营 乡 书 记 乡 长, 沽 源 交 通 局 局 长,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监 理 公 司 董 事 长 蔺 在 和, 男, 汉 族,1963 年 出 生,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曾 任 张 家 口 市 第 一 公 路 工 程 公 司 财 务 科 长, 丹 拉 公 路 张 家 口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处 副 科 长, 科 长,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部 长 财 务 总 监 王 银 玺, 男,1969 年 出 生, 研 究 生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工 会 主 席, 曾 任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张 家 口 通 信 学 院 政 治 理 论 教 研 室 讲 师, 中 国 企 业 报 记 者, 张 家 口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公 平 交 易 分 局 张 家 口 市 城 市 快 速 路 管 理 处 员 工, 张 家 口 通 泰 交 通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长 李 冰, 男,1965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曾 在 武 警 山 西 总 队 服 役, 张 家 口 市 第 一 公 路 工 程 公 司 任 经 理, 张 家 口 市 第 二 公 路 工 程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路 桥 集 团 总 经 理 董 事 长,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施 工 管 理 处 处 长 杨 立 国, 男, 汉 族,1956 年 出 生,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曾 于 部 队 服 役, 历 任 战 士 技 师 副 所 长, 市 交 通 局 办 公 室 秘 书 副 主 任, 市 交 通 局 交 站 办 副 主 任, 市 交 通 局 后 勤 处 处 长 兼 市 交 通 局 公 路 开 发 中 心 主 任, 市 交 通 局 地 道 处 工 作 处 长 书 记, 张 家 口 运 输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张 家 口 运 输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张 家 口 市 绿 垣 投 资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李 雪 涛, 男, 1964 年 出 生, 研 究 所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任 张 家 口 翰 得 交 通 公 路 勘 察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党 总 支 书 记 董 事 长 曾 任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工 程 定 额 站 副 站 长,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公 路 工 程 定 额 站 (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处 ) 党 支 部 书 记, 张 家 口 路 缘 公 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党 总 支 副 书 记, 张 家 口 市 通 泰 安 路 公 路 工 程 养 护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党 委 副 书 记, 张 家 口 翰 得 交 通 公 路 勘 察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党 总 支 书 记 董 事 长 41

42 倪 耀 华, 男,1971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任 张 家 口 市 通 泰 安 路 公 路 工 程 养 护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曾 任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党 委 书 记 孙 健 男, 男,1960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曾 任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公 路 开 发 中 心 办 公 室 主 任,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主 任,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组 织 部 部 长, 京 新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处 党 总 支 副 书 记, 京 藏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处 党 总 支 副 书 记,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处 党 总 支 书 记,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党 委 书 记 栗 丽 海, 男,1969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历 任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第 二 公 路 工 程 公 司 副 经 理,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瑞 联 公 司 董 事 长, 张 家 口 通 泰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张 家 口 通 泰 旅 游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张 家 口 通 泰 交 通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靳 献 军, 男,1968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历 任 市 交 通 局 第 一 公 路 工 程 公 司, 市 交 通 局 下 八 里 收 费 站, 市 交 通 局 下 八 里 收 费 站 副 站 长, 丹 拉 公 路 张 家 口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处 收 费 科 副 科 长, 丹 拉 公 路 张 家 口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处 收 费 科 科 长, 张 家 口 路 通 收 费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京 西 产 业 集 聚 区 管 理 处 副 处 长, 绿 垣 投 资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路 通 收 费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党 委 书 记 王 洪 兵, 男,1963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历 任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群 众 工 作 部 副 部 长, 张 承 高 速 公 路 张 家 口 管 理 处 办 公 室 主 任, 张 家 口 市 地 方 铁 路 管 理 处 副 处 长, 张 家 口 通 泰 城 建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张 家 口 通 泰 城 建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党 支 部 书 记, 张 家 口 通 泰 产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党 委 副 书 记 龚 喜 秘, 男,1965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部 经 理 历 任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养 护 管 理 处 财 务 科 副 科 长 科 长, 张 家 口 市 运 输 管 理 处 财 务 科 长, 张 家 口 通 泰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部 部 长, 在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资 金 支 付 中 心 副 主 任, 主 持 日 常 工 作,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42

43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经 理 2 监 事 会 成 员 简 历 姚 溢, 男,1957 年 出 生, 研 究 生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历 任 张 家 口 康 保 县 财 税 局 土 城 子 税 务 所 专 管 员, 张 家 口 康 保 县 财 税 局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张 家 口 康 保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秘 书, 张 家 口 康 保 县 财 政 局 副 局 长, 张 家 口 地 区 财 政 局 科 员, 张 家 口 地 区 财 政 局 大 检 察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张 家 口 地 区 行 署 财 政 局 农 财 科 科 长, 张 家 口 市 财 政 局 农 财 科 科 长, 张 家 口 市 财 政 局 收 费 管 理 局 副 局 长, 张 家 口 市 财 政 局 助 理 调 研 员, 张 家 口 市 财 政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主 任, 张 家 口 市 财 政 局 保 留 副 处 级 领 导 职 务 职 级 张 文 浩, 男,1967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副 主 席 历 任 张 家 口 市 财 政 局 企 业 科 科 员, 张 家 口 市 财 政 局 基 建 科 副 科 长, 张 家 口 市 财 政 局 国 库 处 处 长, 张 家 口 市 市 级 财 政 集 中 支 付 中 心 主 任, 张 家 口 市 财 政 局 经 济 建 设 处 处 长 刘 建 玲, 女,1962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副 主 席 历 任 张 家 口 地 区 交 通 局 财 务 审 计 科 科 员,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财 务 审 计 科 科 员,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财 务 科 科 长 唐 效 刚, 男,1972 年 出 生, 研 究 生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监 事 历 任 张 家 口 市 桥 东 区 教 育 局 科 员, 共 青 团 张 家 口 市 委 工 农 青 年 部 科 员, 共 青 团 张 家 口 市 委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共 青 团 张 家 口 市 委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共 青 团 张 家 口 市 委 工 农 青 年 部 部 长, 共 青 团 张 家 口 市 委 办 公 室 主 任, 张 家 口 市 委 组 织 部 机 关 党 委 办 主 任 科 员, 张 家 口 市 委 组 织 部 干 部 二 科 主 任 科 员,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局 组 织 部 ( 劳 动 人 事 科 ) 副 部 ( 科 ) 长 ( 正 科 ), 张 家 口 市 运 输 管 理 处 ( 张 家 口 市 地 方 海 事 局 ) 副 处 ( 局 ) 长, 张 家 口 市 出 租 车 管 理 处 党 支 部 书 记,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养 护 管 理 处 党 支 部 书 记,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纪 委 书 记 冯 铁 夫, 男,1962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现 任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监 事 历 任 张 家 口 煤 矿 机 械 厂 锻 工 车 间 工 人, 张 家 口 煤 矿 机 械 43

44 厂 工 会 宣 传 干 事 办 公 室 秘 书, 张 家 口 煤 矿 机 械 厂 电 视 台 编 辑, 丹 拉 公 路 张 家 口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处 办 公 室 科 员, 张 家 口 通 泰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部 副 部 长, 张 家 口 通 泰 伟 业 房 地 产 集 团 张 北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张 家 口 通 泰 伟 业 房 地 产 集 团 张 北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张 家 口 市 恒 达 交 通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办 公 室 工 作,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事 务 部 经 理 ( 三 )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发 行 人 高 管 人 员 均 无 海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截 至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对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设 置 符 合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不 存 在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政 府 公 务 员 兼 职 的 情 况,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中, 监 事 会 主 席 及 监 事 会 副 主 席 为 政 府 公 务 员 兼 任 的, 不 在 企 业 领 取 报 酬, 符 合 公 务 员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五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及 所 属 行 业 发 行 人 控 股 公 司 较 多, 涉 及 多 个 行 业, 主 要 包 括 : 建 造 合 同 板 块 : 主 要 是 以 下 属 子 公 司 在 高 速 公 路 一 般 公 路 及 相 关 市 政 工 程 方 面 的 工 程 建 设 为 主, 同 时 包 含 对 高 速 公 路 一 般 公 路 的 日 常 养 护 大 修 工 程 施 工, 属 于 建 筑 业 范 畴, 是 发 行 人 主 要 的 业 务 构 成 部 分 该 板 块 主 要 的 经 营 主 体 是 :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路 缘 公 路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安 路 公 路 工 程 养 护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商 品 销 售 板 块 : 主 要 为 下 属 子 公 司 在 道 路 施 工 中 所 用 的 沥 青 等 工 程 施 工 材 料 的 销 售 道 路 绿 化 市 政 工 程 美 化 所 需 的 花 卉 绿 植 等 销 售 以 及 高 速 公 路 服 务 区 油 品 及 日 常 用 品 的 销 售 等 该 板 块 主 要 的 经 营 主 体 是 张 家 口 市 冀 垣 交 通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劳 务 板 块 : 主 要 由 工 程 设 计 监 理 服 务 构 成, 该 板 块 主 要 的 经 营 主 体 是 : 张 家 口 泰 保 工 程 监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路 桥 工 程 监 理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翰 得 交 通 公 路 勘 察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4

45 张 家 口 通 泰 旅 游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等 房 地 产 : 主 要 经 营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管 理, 形 成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务 及 相 关 收 入 该 板 块 主 要 的 经 营 主 体 是 张 家 口 通 泰 伟 业 房 地 产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通 行 费 : 主 要 负 责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的 运 营 收 费 及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该 板 块 的 主 要 经 营 主 体 是 张 家 口 市 路 通 收 费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板 块 : 主 要 来 自 于 通 泰 大 楼 的 租 赁 费 和 占 地 补 偿 收 入 等 ( 二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状 况 发 行 人 目 前 主 要 从 事 高 速 公 路 和 一 般 公 路 的 建 设 维 护 及 经 营 有 关 业 务 1 我 国 公 路 交 通 建 设 的 行 业 (1) 我 国 公 路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行 业 现 状 2008 年 以 后, 国 务 院 提 出 扩 大 内 需 的 十 项 措 施, 其 中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是 一 个 重 要 环 节, 由 此 公 路 建 设 投 资 快 速 增 长, 未 来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家 依 然 坚 持 扩 大 内 需 战 略, 交 通 部 十 二 五 规 划 中 也 提 出 要 适 度 超 前 的 原 则, 继 续 加 强 交 通 运 输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因 此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公 路 建 设 投 资 整 体 仍 将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从 公 路 通 车 规 模 来 看, 近 十 年 来 中 国 公 路 规 模 一 直 保 持 3.5% 左 右 的 稳 步 增 长 趋 势, 截 至 2013 年 底 全 国 公 路 里 程 已 达 到 万 公 里,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万 公 里 公 路 密 度 为 公 里 / 百 平 方 公 里, 提 高 1.24 公 里 / 百 平 方 公 里 公 路 养 护 里 程 万 公 里, 占 公 路 总 里 程 97.6%, 提 高 0.4 个 百 分 点 根 据 交 通 部 发 布 的 交 通 运 输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到 2015 年, 全 国 公 路 总 里 程 将 达 到 450 万 公 里, 路 网 密 度 为 公 里 / 百 平 方 公 里 ; 高 速 公 里 总 里 程 达 到 10.8 万 公 里, 覆 盖 20 万 以 上 城 镇 人 口 城 市 的 比 例 达 到 90% 以 上, 公 路 建 设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目 前, 我 国 交 通 设 施 建 设 尽 管 取 得 了 巨 大 成 绩, 但 总 体 上 仍 然 处 于 初 级 发 展 阶 段, 不 能 完 全 适 应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和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提 高 的 需 要, 主 要 表 现 在 :1 高 速 公 路 总 量 不 足, 我 国 高 速 公 路 仅 覆 盖 了 省 会 城 市 和 城 镇 人 口 超 过 50 万 的 大 城 市, 在 城 镇 人 口 超 过 20 万 的 中 等 城 市 中, 只 有 60% 有 高 速 公 路 连 接 ;2 高 速 公 路 网 络 尚 未 形 成, 规 模 效 益 难 以 发 挥, 高 速 公 路 具 有 突 出 的 网 络 化 特 征, 当 网 络 布 局 合 理, 连 续 运 输 距 离 达 到 公 里 左 右, 高 速 公 路 将 形 成 显 著 的 运 输 效 益 优 势 45

46 (2) 我 国 公 路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行 业 的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加 快 公 路 建 设 是 我 国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随 着 国 民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物 流 人 流 商 品 流 大 幅 度 增 加, 提 高 运 输 效 率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的 要 求 日 益 迫 切, 对 高 等 级 公 路 的 需 求 非 常 突 出 根 据 交 通 部 发 布 的 公 路 水 路 交 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十 二 五 年 我 国 公 路 总 里 程 将 达 到 395 万 公 里, 我 中 高 速 公 路 将 突 破 7 万 公 里, 二 级 及 以 上 公 路 超 过 45 万 公 里 ; 农 村 公 路 达 到 345 万 公 里, 实 现 中 央 提 出 的 十 一 五 农 村 公 路 建 设 目 标 公 路 网 进 一 步 优 化, 以 高 速 公 路 为 骨 架 的 干 线 公 路 网 基 本 形 成 高 速 公 路 方 面, 我 国 的 总 体 规 划 目 标 是 :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网 骨 架 将 基 本 形 成, 国 省 干 线 公 路 技 术 等 级 进 一 步 提 高, 基 本 建 成 西 部 开 发 8 条 省 际 公 路 通 道 ; 重 点 建 设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中 的 五 射 两 纵 七 横 共 14 条 路 线 ; 东 部 地 区 基 本 形 成 高 速 公 路 网 ; 长 三 角 珠 三 角 京 津 冀 地 区 形 成 比 较 完 善 的 城 际 高 速 公 路 网 络 ; 中 部 地 区 基 本 建 成 比 较 完 善 的 干 线 公 路 网 络, 承 东 启 西 连 南 接 北 的 高 速 公 路 通 道 基 本 贯 通 ; 西 部 地 区 公 路 建 设 取 得 突 破 性 进 展, 实 现 内 引 外 联 通 江 达 海 伴 随 中 国 经 济 的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公 路 建 设 投 资 在 今 后 相 当 长 时 期 内 都 将 保 持 较 快 且 稳 定 的 增 长 趋 势 2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建 设 行 业 现 状 和 发 展 趋 势 (1)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现 状 国 务 院 提 出 扩 大 内 需 的 十 项 措 施, 其 中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是 一 个 重 要 环 节, 由 此 公 路 建 设 投 资 快 速 增 长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家 依 然 坚 持 扩 大 内 需 战 略, 交 通 部 十 二 五 规 划 中 也 提 出 要 适 度 超 前 的 原 则, 继 续 加 强 交 通 运 输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因 此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公 路 建 设 投 资 整 体 仍 将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历 史 上 张 家 口 市 曾 经 是 中 俄 中 蒙 贸 易 的 重 要 通 道 和 物 资 集 散 地, 皮 毛 茶 叶 绸 缎 等 大 量 商 品 经 与 丝 绸 之 路 相 媲 美 的 古 张 库 大 道 进 入 蒙 俄 及 东 欧 市 场, 素 有 陆 路 商 埠 之 称 但 由 于 种 种 原 因, 张 家 口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历 史 欠 账 大, 公 路 等 级 低, 通 车 里 程 少, 通 达 深 度 和 服 务 水 平 严 重 滞 后 公 路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落 后, 严 重 制 约 了 张 家 口 的 经 济 发 展 这 与 张 家 口 连 接 京 津 沟 通 晋 蒙 支 持 沿 海 开 发 内 陆 的 区 域 地 位 极 不 相 称 2011 年, 张 家 口 ( 河 北 省 ) 境 内 发 生 京 藏 高 速 大 堵 车, 引 起 了 国 内 外 广 泛 46

47 的 关 注, 更 加 大 了 国 家 扩 大 张 家 口 各 项 路 网, 加 大 交 通 路 网 建 设 投 入, 解 决 严 重 制 约 经 济 发 展 的 瓶 颈 问 题 的 决 心, 对 张 家 口 市 今 后 的 交 通 建 设 提 供 了 巨 大 的 发 展 前 景 张 家 口 全 市 高 速 公 路 路 网 规 划 建 设 里 程 为 1300 公 里, 截 至 2014 年 底, 已 建 成 通 车 的 高 速 公 路 总 里 程 为 825 公 里, 位 居 全 国 设 区 市 前 列 国 省 干 线 砂 石 路 相 继 实 现 了 硬 化, 全 市 半 数 以 上 的 县 区 通 达 了 高 速 公 路, 市 境 内 建 成 了 两 小 时 公 路 圈 在 建 和 计 划 建 设 的 高 速 公 路 里 程 为 570 公 里, 投 资 达 500 亿 元 为 加 快 张 家 口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畅 通 西 部 地 区 与 首 都 北 京 及 东 部 沿 海 地 区 的 连 接 2013 年 以 来,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和 各 项 目 业 主 单 位 组 成 专 门 班 子 跑 办 高 速 公 路 拟 建 项 目 前 期 审 批 目 前, 京 新 高 速 公 路 张 家 口 段 三 期 工 程 二 ( 连 浩 特 ) 秦 ( 皇 岛 ) 高 速 公 路 张 家 口 段 工 程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蔚 县 支 线 ( 京 蔚 高 速 西 段 ) 工 程 三 条 段 高 速 公 路 已 具 备 开 工 条 件 三 个 项 目 建 设 总 里 程 220 公 里, 总 投 资 约 160 亿 元 (2)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未 来 展 望 根 据 河 北 省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 到 十 二 五 末, 河 北 省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将 达 到 16 万 公 里, 路 网 密 度 达 到 85 公 里 / 百 万 平 方 公 里 其 中 高 速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突 破 7000 公 里, 形 成 以 石 家 庄 为 中 心, 围 绕 京 津 环 绕 渤 海, 通 达 重 点 部 位 ( 港 口 和 其 他 重 要 节 点 ), 与 相 邻 5 省 区 连 通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基 本 实 现 县 县 半 小 时 上 高 速 干 线 公 路 要 扩 大 规 模, 提 高 质 量, 基 本 达 到 二 级 以 上 水 平, 确 保 覆 盖 全 省, 联 通 周 边 上 通 ( 高 速 公 路 ) 下 联 ( 农 村 公 路 ), 环 首 都 14 县 半 小 时 进 北 京 从 发 展 机 遇 看, 京 津 冀 一 体 化 环 首 都 经 济 圈 河 北 沿 海 经 济 带 三 大 战 略 上 升 为 国 家 战 略, 两 环 独 特 区 位 优 势 进 一 步 凸 显, 四 个 一 战 略 重 点 将 推 动 河 北 加 速 崛 起 从 基 础 条 件 看,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体 系 框 架 基 本 形 成, 为 新 一 轮 基 础 设 施 加 速 期 打 下 良 好 基 础 从 政 策 环 境 看, 国 家 继 续 实 施 积 极 的 财 政 政 策 和 文 件 的 货 币 政 策, 并 将 进 一 步 加 快 推 进 京 津 冀 都 市 圈 和 环 渤 海 地 区 交 通 一 体 化 进 程 根 据 国 家 公 路 网 规 划 ( 年 ) 和 河 北 省 普 通 干 线 公 路 网 布 局 规 划 ( 年 ), 张 家 口 地 区 有 2 条 普 通 国 道 和 9 条 普 通 省 道 列 入 规 划 内 容 2014 年 该 市 将 全 面 推 进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在 建 的 京 新 高 速 三 期 力 争 完 成 投 资 10 亿 元, 二 秦 高 速 完 成 投 资 10 亿 元, 京 蔚 高 速 力 争 开 工 预 计 十 二 五 末, 47

48 该 市 将 基 本 实 现 县 县 通 高 速 目 标, 高 速 公 路 通 车 总 里 程 将 达 到 1200 公 里 2013 年 末, 中 国 向 国 际 奥 委 会 提 出 了 由 北 京 张 家 口 联 合 承 办 2022 年 冬 奥 会 的 申 请 根 据 河 北 省 发 改 委 和 交 通 厅 制 定 的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张 家 口 规 划 13 条 公 路 和 2 座 机 场 保 障 冬 奥 会, 其 中 机 场 方 面, 规 划 建 设 张 家 口 运 输 机 场 和 新 建 崇 礼 通 用 机 场 ; 铁 路 方 面, 规 划 建 设 京 张 铁 路 崇 礼 支 线 ; 公 路 方 面, 规 划 项 目 共 计 13 个, 其 中 需 与 北 京 对 接 的 干 线 公 路 项 目 2 个, 为 京 北 公 路 京 蔚 高 速 ( 北 京 G109) 京 冀 界 - 张 涿 高 速 段, 省 内 项 目 11 个 根 据 该 规 划, 年, 张 家 口 交 通 项 目 总 投 资 约 170 亿 元 通 泰 集 团 主 营 业 务 的 持 续 发 展 具 有 良 好 的 基 础 环 境 ( 三 )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地 位 和 竞 争 优 势 1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地 位 公 司 是 张 家 口 市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建 设, 特 别 是 公 路 交 通 设 施 建 设 最 重 要 的 实 施 主 体, 公 司 相 继 参 与 并 完 成 了 丹 拉 高 速 公 路 京 新 高 速 一 期 工 程 张 石 高 速 一 期 工 程 等 多 项 主 要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极 大 提 升 了 张 家 口 市 城 市 综 合 功 能, 改 善 了 张 家 口 市 道 路 交 通 状 况 其 参 与 建 设 的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如 下 : 项 目 序 号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规 模 ( 公 里 ) 总 投 资 ( 亿 元 )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1 丹 拉 高 速 工 程 京 新 高 速 一 期 工 程 张 石 高 速 一 期 工 程 张 石 二 期 工 程 城 市 快 速 路 张 宣 公 路 拓 宽 改 造 二 期 工 程 张 承 一 期 工 程 京 新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张 石 三 期 工 程 清 水 河 四 期 水 环 境 治 理 工 程 清 水 河 综 合 治 理 项 目 清 水 河 水 滨 河 路 工 程 清 水 河 上 游 水 环 境 治 理 清 水 河 路 连 接 线 发 行 人 作 为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及 其 它 交 通 项 目 的 投 资 建 设 经 营 和 管 理 的 主 体, 承 担 着 加 快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事 业 发 展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的 职 责, 在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投 资 建 设 与 经 营 产 业 领 域 具 有 垄 断 地 位 市 政 府 在 如 何 做 大 做 强 48

49 该 企 业 上 给 予 了 高 度 重 视 和 政 策 倾 斜 在 资 产 注 入 方 面, 市 政 府 近 年 来 向 该 企 业 注 入 了 大 量 土 地 在 运 营 模 式 方 面,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于 2008 年 将 交 通 局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对 外 投 资 的 全 资 控 股 参 股 公 司 划 转 归 该 企 业, 企 业 增 加 了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翰 得 交 通 公 路 勘 察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交 通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12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和 张 家 口 路 通 收 费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等 3 家 参 股 公 司, 这 些 公 司 的 划 入 极 大 的 丰 富 了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多 元 化 经 营 将 显 著 降 低 公 司 经 营 风 险 2 发 行 人 竞 争 优 势 (1) 交 通 区 位 优 势 张 家 口 市 处 于 冀 蒙 晋 三 角 交 汇 处, 南 临 首 都 北 京, 西 接 煤 都 大 同, 北 接 资 源 丰 富 的 内 蒙 古, 是 沟 通 产 需 的 大 通 道 地 处 京 津 冀 都 市 圈 和 冀 蒙 晋 经 济 圈 又 是 西 北 地 区 通 向 内 地 的 旱 码 头 交 通 网 发 达 的 张 家 口 境 内 有 四 条 铁 路 四 条 国 道 十 五 条 省 道 和 四 条 高 速 公 路, 是 东 出 西 联 的 重 要 通 道 随 着 我 国 交 通 体 系 的 不 断 完 善,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区 位 优 势 将 进 一 步 凸 显, 这 为 发 行 人 实 现 又 好 又 快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重 要 的 机 遇 (2) 城 市 发 展 优 势 张 家 口 市 位 于 河 北 省 西 北 部, 地 处 京 津 晋 蒙 四 省 市 交 界 处, 位 扼 北 京 市 西 北 出 口, 是 京 津 冀 经 济 圈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区 内 已 建 成 了 京 张 宣 大 丹 拉 张 石 张 承 京 新 等 高 速 公 路 和 京 包 丰 沙 大 秦 沙 蔚 等 铁 路, 交 通 和 区 位 优 势 突 出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外 交 部 商 务 部 联 合 发 布 的 推 动 共 建 丝 绸 之 路 经 济 带 和 21 世 纪 海 上 丝 绸 之 路 的 愿 景 与 行 动 ( 简 称 一 带 一 路 ) 指 出, 一 带 一 路 框 架 下 的 中 蒙 俄 经 济 走 廊 将 华 北 东 北 与 蒙 古 国 俄 罗 斯 相 连 接, 张 家 口 市 作 为 一 带 一 路 中 蒙 俄 经 济 走 廊 重 要 节 点 城 市, 地 理 位 置 突 出, 使 其 成 为 较 为 重 要 的 区 域 性 交 通 枢 纽, 为 当 地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业 行 业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外 部 条 件 2015 年 以 来, 一 系 列 国 家 政 策 规 划 陆 续 出 台, 为 张 家 口 市 带 来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机 遇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政 治 局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 召 开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京 津 冀 协 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明 确 了 京 津 冀 区 域 功 能 定 位, 提 出 了 四 大 功 能 分 区 : 西 49

50 北 部 生 态 保 护 和 生 态 产 业 发 展 区 ( 覆 盖 承 德 张 家 口 ) 中 部 优 化 调 整 区 ( 覆 盖 北 京 天 津 廊 坊 唐 山 ) 南 部 制 造 业 与 耕 作 业 区 ( 覆 盖 石 家 庄 保 定 沧 州 ) 东 部 滨 海 临 港 产 业 发 展 区 ( 覆 盖 唐 山 秦 皇 岛 天 津 沧 州 ), 以 推 进 交 通 生 态 环 保 产 业 三 个 重 点 领 域 的 发 展 2015 年 7 月 31 日, 北 京 携 手 张 家 口 市 获 得 了 2022 年 第 二 十 四 届 冬 季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的 举 办 权, 申 奥 成 功 的 利 好 效 应, 将 加 快 北 京 和 张 家 口 市 的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和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加 大 污 染 治 理 和 环 境 整 治 力 度, 提 升 城 市 建 设 管 理 水 平 和 市 民 文 明 素 质, 促 进 京 张 两 地 京 津 冀 乃 至 于 环 京 区 域 的 跨 越 式 发 展 2022 年 冬 奥 会 将 设 置 三 个 赛 区 北 京 延 庆 市 和 张 家 口 市, 三 个 赛 区 之 间 的 交 通 路 网 将 以 更 高 标 准 完 成 建 设, 将 直 接 促 成 北 京 与 张 家 口 市 之 间 区 域 交 通 的 进 一 步 完 善 近 年 来, 张 家 口 市 经 济 总 体 保 持 平 稳 增 长 态 势 2014 年 全 市 实 现 生 产 总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5.20%, 增 速 较 上 年 降 低 2.80 个 百 分 点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4.70%; 第 二 产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5.90%; 第 三 产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4.60%, 三 次 产 业 增 加 值 占 全 市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7.70% 41.80% 和 40.50% 全 年 全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完 成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0.00%, 其 中 房 地 产 开 发 投 资 亿 元, 同 比 下 降 11.50%; 实 现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2.50% 张 家 口 市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在 一 带 一 路 发 展 政 策 和 2022 年 国 际 冬 奥 会 申 办 成 功 带 来 的 利 好 效 应 将 加 快 张 家 口 市 的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区 域 经 济 环 境 进 一 步 优 化 (3) 区 域 行 业 主 导 优 势 发 行 人 是 由 国 资 委 授 权 交 通 局 监 管 的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受 张 家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委 托 负 责 管 理 张 家 口 市 各 高 速 公 路 的 谋 划 建 设, 在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投 资 建 设 与 经 营 产 业 领 域 具 有 垄 断 地 位 十 二 五 期 间, 张 家 口 市 把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作 为 未 来 发 展 的 重 点 行 业 随 着 张 承 高 速 公 路 张 涿 高 速 公 路 等 在 建 高 速 公 路 陆 续 投 入 运 营, 发 行 人 在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行 业 的 主 导 优 势 将 更 加 突 出 (4) 政 府 支 持 优 势 50

51 发 行 人 作 为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及 其 它 交 通 项 目 的 投 资 建 设 经 营 和 管 理 的 主 体, 承 担 着 加 快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事 业 发 展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的 职 责 张 家 口 市 政 府 在 如 何 做 大 做 强 发 行 人 上 给 予 了 高 度 重 视, 市 政 府 一 方 面 向 公 司 注 入 了 股 权 土 地 等 大 量 优 质 资 产, 另 一 方 面 也 在 运 营 模 式 上 给 了 公 司 极 大 的 政 策 支 持 ( 四 )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 行 人 营 业 板 块 主 要 包 括 建 造 合 同 板 块 商 品 销 售 板 块 劳 务 板 块 房 地 产 板 块 通 行 费 板 块 及 其 他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业 务 板 块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建 造 合 同 收 入 1, % 77, % 96, % 109, %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3, % 19, % 36, % 46, %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1, % 21, % 21, % 18, % 房 地 产 开 发 收 入 % 21, % 1, % 5, % 通 行 费 收 入 18, % 62, % 92, % 33, % 其 他 % 56, % 37, % 17, % 合 计 25, % 259, % 286, % 230, % 注 : 上 述 数 据 来 自 通 泰 集 团 年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和 2016 年 1 季 度 未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从 营 业 收 入 看, 公 司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230, 万 元, 较 2012 年 增 加 26, 万 元, 主 要 是 依 据 张 家 口 市 市 政 府 授 权 经 营 市 管 高 速 公 路 的 批 复 张 家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 政 函 字 [2013]121 号, 按 照 河 北 省 高 速 公 路 信 息 管 理 和 结 算 中 心 拆 分 后 的 高 速 收 费 收 入 计 入 了 通 行 费 收 入 板 块, 当 年 实 现 通 行 费 收 入 33, 万 元 2014 年,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86, 万 元, 较 2013 年 增 加 55, 万 元, 增 幅 为 24.72%, 主 要 是 通 行 费 板 块 收 入 达 到 92, 万 元, 较 上 年 增 长 58, 万 元, 增 幅 达 到 %, 其 在 营 业 收 入 中 的 占 比 达 到 32.38%, 主 要 是 2013 年 9 月, 发 行 人 依 据 张 家 口 市 政 府 授 权 经 营 市 管 高 速 公 路 的 批 复 张 家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 政 函 字 号, 按 照 河 北 省 高 速 公 路 信 息 管 理 和 结 算 中 心 拆 分 后 的 高 速 收 费 收 入 计 入 通 行 费 收 入, 发 行 人 现 有 两 条 51

52 高 速 京 藏 高 速 公 路 和 京 新 高 速 公 路 ( 一 期 二 期 ) 的 18 所 收 费 站,2014 年 实 现 通 行 费 收 入 9.27 亿 元 建 造 合 同 板 块 收 入 为 96, 万 元, 占 比 为 33.84%, 占 比 与 通 行 费 板 块 收 入 相 近 2015 年,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59, 万 元, 较 2014 年 减 少 26, 万 元, 降 幅 为 9.33%, 其 中, 建 造 合 同 收 入 77, 万 元, 较 上 年 减 少 20.06%, 主 要 因 为 发 行 人 项 目 中 标 后 未 能 立 即 开 工 建 设, 开 工 不 足 主 要 是 受 到 业 主 土 地 审 批 等 因 素 影 响, 导 致 项 目 延 期 开 工 随 着 中 标 项 目 手 续 齐 全 后 将 陆 续 开 工, 预 计 2016 年 该 板 块 收 入 将 有 所 回 升, 随 着 张 家 口 市 未 来 五 年 在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上 的 进 一 步 投 资 和 北 京 成 功 取 得 2022 年 冬 奥 会 的 申 办 权, 公 司 未 来 几 年 承 揽 的 工 程 项 目 数 预 计 将 有 进 一 步 提 升 ;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19, 万 元, 较 上 年 减 少 46.03%, 主 要 因 为 钢 材 等 商 品 销 售 基 本 停 止 ;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21, 万 元, 基 本 与 上 年 持 平 ; 房 地 产 开 发 收 入 21, 万 元, 远 超 2014 年 的 1, 万 元, 主 要 因 为 已 有 房 产 项 目 销 售 实 现 收 入 ; 通 行 费 收 入 62, 万 元, 比 上 一 年 减 少 32.07%, 主 要 原 因 是 2015 年 整 体 宏 观 经 济 不 景 气, 特 别 是 影 响 到 煤 炭 行 业, 通 行 费 板 块 的 收 入 有 部 分 是 来 源 于 煤 炭 运 输 收 费 随 着 2016 年 经 济 复 苏, 实 体 经 济 对 原 材 料 煤 炭 等 的 需 求 量 上 升, 预 计 该 板 块 收 入 将 有 所 回 升 2015 年 其 他 收 入 中 主 要 是 土 地 补 偿 收 入 增 长 较 多,2015 年 土 地 补 偿 收 入 4.13 亿 元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5, 万 元 由 于 工 程 施 工 季 节 性 因 素, 建 造 合 同 板 块 和 房 地 产 板 块 收 入 占 比 较 小, 通 行 费 板 块 收 入 占 比 最 大, 达 到 18, 万 元, 占 比 达 到 71.40% 1 建 造 合 同 板 块 运 营 情 况 发 行 人 建 造 合 同 业 务 板 块 主 要 由 公 路 工 程 和 养 护 工 程 和 部 分 其 他 河 道 工 程 构 成 具 体 内 容 为 下 属 子 公 司 在 高 速 公 路 一 般 公 路 及 相 关 市 政 工 程 方 面 的 工 程 建 设, 同 时 对 高 速 公 路 一 般 公 路 的 日 常 养 护 大 修 工 程 施 工, 属 于 建 筑 业 范 畴, 是 公 司 的 核 心 业 务,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高 目 前 该 板 块 业 务 不 涉 及 政 府 委 托 代 建 工 程 该 板 块 主 要 的 经 营 主 体 是 :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路 缘 公 路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等 公 司 (1) 资 质 及 业 务 模 式 发 行 人 目 前 拥 有 资 质 情 况 :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壹 级 资 质, 桥 梁 工 程 专 业 承 52

53 包 壹 级, 隧 道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壹 级, 公 路 路 面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壹 级, 公 路 路 基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壹 级, 铁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承 包 叁 级, 公 路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分 项 资 质 公 路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分 项 资 质 包 括 公 路 养 护 工 程 施 工 从 业 资 质 证 书 ( 一 类 ), 公 路 养 护 工 程 施 工 从 业 资 质 证 书 ( 二 类 甲 级 ), 公 路 养 护 工 程 施 工 从 业 资 质 证 书 ( 二 类 乙 级 ), 公 路 养 护 工 程 施 工 从 业 资 质 证 书 ( 三 类 甲 级 )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方 面, 子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招 投 标 方 式 承 揽 省 内 外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按 照 业 主 的 要 求 进 行 工 程 施 工 管 理 作 业, 接 收 监 理 部 门 的 监 督, 施 工 完 成 后 由 业 主 组 织 验 收 并 交 付 业 主 使 用 工 程 款 结 算 方 面, 对 于 中 标 的 项 目, 在 正 式 开 工 前, 业 主 一 般 预 先 拨 付 工 程 合 同 金 额 的 20%, 开 工 后 再 按 约 定 的 时 间 和 比 例 在 后 期 应 支 付 的 款 项 中 逐 步 扣 除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业 主 按 工 程 进 度 支 付 给 公 司 的 施 工 进 度 款, 为 保 证 施 工 进 度, 防 止 工 期 拖 延, 业 主 对 施 工 进 度 款 的 拨 付 一 般 比 较 及 时 工 程 完 工 后, 公 司 向 业 主 提 供 完 整 的 竣 工 资 料 及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进 行 工 程 竣 工 决 算, 双 方 按 照 协 议 约 定 的 合 同 价 款 及 专 用 条 款 的 约 定 对 合 同 价 款 进 行 调 整, 工 程 竣 工 决 算 审 计 结 束 时 一 般 支 付 至 工 程 结 算 价 款 的 90% 另 外, 业 主 一 般 按 合 同 金 额 的 5% 扣 留 质 保 金, 质 保 期 满 后 予 以 返 还 公 路 养 护 工 程 方 面, 子 公 司 通 过 投 标 方 式 与 业 主 签 订 养 护 合 同 承 揽 相 关 公 路 的 养 护 工 程, 业 务 结 算 方 式 为 签 订 合 同 后, 拨 付 合 同 金 额 的 20% 作 为 预 付 工 程 款, 养 护 工 期 结 束 后 再 支 付 尾 款 其 他 方 面, 包 括 收 费 站 服 务 区 的 修 缮 工 程 和 部 分 道 路 的 大 中 修, 子 公 司 通 过 投 标 方 式 与 业 主 签 订 相 关 服 务 合 同, 结 算 方 式 与 公 路 建 设 板 块 的 结 算 方 式 相 同 会 计 处 理 方 式 方 面, 对 于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已 完 成 施 工, 尚 未 与 业 主 确 认 的 工 程 款 计 入 存 货 中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业 主 确 认 后, 计 入 应 收 账 款 业 主 付 款 后 冲 销 应 收 账 款 存 在 预 付 的 项 目, 则 计 入 预 收 账 款 中 的 已 结 算 未 完 工 款, 待 工 程 量 确 认 后 进 行 冲 销 53

54 在 原 材 料 采 购 方 面, 一 般 按 就 近 原 则 进 行 采 购, 部 分 原 材 料 按 市 场 化 运 作 方 式 向 集 团 内 部 其 他 子 公 司 采 购, 但 金 额 占 比 较 小 在 公 路 施 工 成 本 中, 材 料 成 本 占 总 成 本 的 70% 左 右, 目 前 施 工 所 用 沥 青 水 泥 等 主 要 材 料 市 场 化 程 度 较 高, 由 公 司 进 行 统 一 采 购 公 司 与 供 应 商 之 间 合 作 时 间 较 长, 合 作 关 系 稳 定 (2) 合 同 及 施 工 情 况 受 张 家 口 公 路 建 设 节 奏 放 缓 原 因, 公 司 新 承 接 施 工 项 目 业 务 量 及 合 同 收 入 规 模 有 所 下 降 2015 年, 公 司 承 接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数 量 45 个, 同 比 减 少 9 个 ; 承 接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金 额 4.18 亿 元, 同 比 下 降 34.59%; 实 现 道 路 施 工 合 同 收 入 3.28 亿 元, 同 比 下 降 33.60%; 当 期 业 务 毛 利 率 17.22%%, 较 上 年 下 降 0.40 个 百 分 点 合 同 金 额 和 在 建 金 额 情 况 统 计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末 2016 年 3 月 末 承 接 项 目 数 ( 个 ) 合 同 总 金 额 ( 亿 元 ) 其 中 : 道 路 施 工 合 同 金 额 从 发 行 人 每 年 新 签 合 同 总 额 来 看,2013 年 年 3 月 末, 虽 然 整 体 呈 现 下 降 的 趋 势, 主 要 因 为 发 行 人 项 目 中 标 后 未 能 立 即 开 工 建 设, 开 工 不 足 主 要 是 受 到 业 主 土 地 审 批 等 因 素 影 响, 导 致 项 目 延 期 开 工 随 着 中 标 项 目 手 续 齐 全 后 将 陆 续 开 工, 预 计 2016 年 该 板 块 收 入 将 有 所 回 升, 随 着 张 家 口 市 未 来 五 年 在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上 的 进 一 步 投 资 和 北 京 成 功 取 得 2022 年 冬 奥 会 的 申 办 权, 公 司 未 来 几 年 承 揽 的 工 程 项 目 数 预 计 将 有 进 一 步 提 升 (3) 公 路 工 程 养 护 工 程 情 况 1) 公 路 工 程 情 况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主 要 已 建 工 程 项 目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建 设 单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开 工 时 间 预 计 完 工 时 间 项 目 总 投 资 后 续 投 资 金 资 金 需 求 预 期 收 益 情 况 已 确 定 收 入 金 额 实 际 到 位 资 金 发 包 方 54

55 位 张 家 口 市 新 区 中 张 家 口 市 央 景 观 大 道 建 设 公 路 工 程 工 程 施 工 A 标 管 理 处 省 道 张 化 线 庙 滩 至 石 头 淖 段 灾 毁 恢 复 重 建 项 目 施 工 245ZHA 标 1, , ,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工 程 管 理 处 路 桥 集 团 京 藏 高 速 公 路 路 面 中 修 工 程 施 工 部 队 营 区 道 路 翻 新 改 造 工 6, , , , 京 藏 高 速 公 路 张 家 口 管 理 处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工 程 程 管 理 处 张 家 口 市 2015 年 张 家 口 市 普 通 干 线 新 增 路 1, , , 公 路 管 理 面 养 护 工 程 1 标 处 张 家 口 市 2015 年 张 家 口 市 普 通 干 线 新 增 路 公 路 管 理 面 养 护 工 程 5 标 处 国 道 207 线 沽 源 县 张 北 界 至 蔡 脑 张 家 口 市 路 缘 公 司 包 村 段 路 面 大 修 工 程 施 工 207DB 标 段 张 家 口 市 2015 年 普 通 干 线 新 增 路 面 养 护 工 程 施 工 3 标 段 3, , 公 路 管 理 处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管 理 处 安 路 养 护 集 团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城 市 快 速 路 东 环 线 部 分 路 段 路 灯 养 护 改 造 工 程 白 郭 线 大 苏 计 至 尚 义 段 养 护 改 造 工 程 张 尚 县 四 合 攻 至 台 路 段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张 家 口 市 城 市 快 张 家 口 市 城 市 快 速 路 管 理 处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工 程 管 理 处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工 程 管 理 处 张 家 口 市 速 路 防 眩 网 更 换 城 市 快 速 工 程 路 管 理 处 55

56 张 家 口 市 城 区 周 边 路 网 标 志 改 造 京 藏 管 理 一 期 工 程 ( 京 新 高 处 速 路 段 ) 施 工 项 目 合 同 张 家 口 市 城 区 周 边 路 网 标 志 改 造 京 藏 管 理 一 期 工 程 ( 京 藏 高 处 速 路 段 ) 施 工 项 目 总 计 18, , , , , 年 3 月 末 公 司 主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路 桥 集 团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开 工 时 间 后 续 投 资 预 计 完 工 时 项 目 总 投 金 资 金 需 间 资 求 二 连 浩 特 至 广 州 公 路 集 宁 至 阿 荣 预 期 收 益 已 确 定 收 实 际 到 位 情 况 入 金 额 资 金 旗 联 络 线 乌 兰 浩 特 至 扎 兰 屯 土 建 工 程 WXTJ-10 标 17, , , , , S101 线 霍 林 郭 勒 至 阿 力 得 尔 一 级 公 路 兴 安 盟 境 内 20, , , , , 土 建 工 程 施 工 HAXTJ-3 标 张 家 口 市 城 市 快 速 路 西 环 连 接 线 16, , , , , 工 程 施 工 张 家 口 市 宣 化 至 左 卫 公 路 宣 化 连 接 线 5, , , , K9+680-K 段 工 程 发 包 方 国 家 高 速 乌 兰 浩 特 至 新 林 北 段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办 公 室 S101 线 霍 林 郭 勒 至 阿 力 得 尔 一 级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办 公 室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工 程 管 理 处 56

57 三 馒 线 三 号 至 馒 张 家 口 市 头 营 段 养 护 改 造 5, , , , 公 路 工 程 工 程 M1 标 管 理 处 国 道 110 线 怀 安 张 家 口 市 路 缘 县 西 洋 河 村 西 北 段 改 造 工 程 1, , 公 路 工 程 管 理 处 公 宣 化 县 村 道 闫 家 张 家 口 市 司 堡 至 南 山 产 业 集 4, , , , 地 方 道 路 聚 道 路 新 建 工 程 管 理 处 安 路 养 护 集 团 公 司 蒋 京 线 蒋 家 堡 至 滦 赤 线 养 护 改 造 工 程 施 工 3, , , 省 道 半 虎 线 沽 源 县 至 张 承 界 养 护 改 造 工 程 张 家 口 新 区 景 观 大 道 建 设 工 程 宣 化 至 左 卫 公 路 洋 河 滨 河 北 路 连 接 线 安 全 设 施 合 计 77, , , , , , 赤 城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工 程 管 理 处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工 程 管 理 处 张 家 口 市 宣 左 线 一 级 公 路 管 理 处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主 要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路 桥 集 团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开 工 时 间 后 续 投 资 已 确 定 预 计 完 工 时 项 目 总 投 预 期 收 益 实 际 到 金 资 收 入 金 间 资 情 况 位 资 金 金 需 额 求 石 太 高 速 公 路 2014 年 路 面 专 项 工 程 施 工 3, , 省 道 宝 平 线 二 堡 子 至 后 工 期 24 个 4, 郝 窑 村 改 建 工 程 QA 标 月 4, 张 家 口 市 城 市 快 速 路 西 环 北 环 连 接 线 工 程 项 2, , 目 投 资 人 项 目 部 发 包 方 河 北 石 青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怀 来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57

58 司 省 道 241( 白 郭 线 ) 邓 张 家 口 市 油 坊 至 大 苏 计 段 以 后 改 90 未 开 工 公 路 工 程 正 工 程 施 工 JT 标 管 理 处 安 路 养 护 集 团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宣 化 至 左 卫 公 路 工 程 ( 十 里 河 至 207 线 段 ) 382 未 开 工 张 家 口 市 宣 左 线 一 级 公 路 管 理 处 京 新 高 速 公 路 K K 路 面 病 害 处 治 工 程 施 工 682 未 开 工 京 新 管 理 处 合 计 12, , , ) 养 护 工 程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发 行 承 揽 的 重 点 公 路 养 护 工 程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报 送 单 预 计 完 工 时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签 约 时 间 开 工 时 间 位 间 工 程 进 度 施 工 单 位 2015 年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三 号 地 ( 冀 蒙 界 ) 至 蔚 县 ( 张 保 界 ) 段 绿 化 日 % 常 养 护 工 程 2015 年 京 新 高 速 公 路 京 冀 界 至 胶 泥 湾 段 绿 % 化 日 常 养 护 工 程 绿 垣 集 2015 年 京 藏 高 速 公 路 团 公 司 宣 化 ( 小 慢 岭 ) 至 冀 蒙 % 界 ( 老 爷 庙 ) 段 绿 化 日 常 养 护 工 程 张 家 口 市 北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城 市 快 速 路 2015 年 道 路 日 常 养 护 % 工 程 YH-LH 绿 垣 集 团 小 计 1, 张 家 口 通 泰 路 美 绿 化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路 美 绿 化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路 美 绿 化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路 美 绿 化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宣 左 线 一 级 养 护 集 公 路 及 连 接 线 2015 年 % 张 家 口 市 宣 左 线 一 级 公 路 管 理 处 团 公 司 日 常 养 护 58

59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三 号 地 ( 冀 蒙 界 ) 至 蔚 县 ( 张 保 界 ) 段 2015 年 道 路 %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张 家 口 管 理 处 日 常 养 护 工 程 2015 年 京 藏 高 速 公 路 宣 化 ( 小 慢 岭 ) 至 冀 蒙 界 ( 老 爷 庙 ) 段 道 路 日 % 京 藏 管 理 处 常 养 护 工 程 2015 年 京 新 高 速 公 路 京 冀 界 至 胶 泥 湾 段 道 % 京 藏 管 理 处 路 日 常 养 护 工 程 张 家 口 市 北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城 市 快 速 路 2015 年 道 路 日 常 养 护 % 张 家 口 市 城 市 快 速 路 管 理 处 工 程 YH_DL 标 段 张 家 口 市 宣 左 线 一 级 公 路 及 连 接 线 2015 年 % 张 家 口 市 宣 左 线 一 级 公 路 管 理 处 日 常 养 护 工 程 张 家 口 市 2015 年 普 通 干 线 新 增 路 面 养 护 工 %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工 程 管 理 处 程 4 标 段 养 护 集 团 小 计 13, 合 计 14, 年 及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建 造 合 同 板 块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24.04% 17.62% 17.22% 和 28.26% 2013 年 起 该 板 块 合 同 金 额 逐 年 下 降 2014 年 毛 利 率 较 低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拟 建 的 京 新 高 速 京 蔚 高 速 两 大 施 工 项 目 由 于 受 国 家 土 地 政 策 调 整 等 因 素 影 响 没 有 按 时 开 工, 无 法 获 得 收 入 另 外, 张 家 口 市 整 体 公 路 建 设 节 奏 放 缓, 发 行 人 新 承 接 施 工 项 目 业 务 量 及 合 同 收 入 规 模 有 所 下 降 同 时 又 因 部 分 路 桥 施 工 业 务 的 业 主 方 结 算 不 及 时, 进 场 准 备 工 作 增 加 了 成 本 支 出, 降 低 了 毛 利 率 建 造 合 同 板 块 作 为 成 熟 型 发 展 板 块, 处 于 成 熟 阶 段, 在 资 金 技 术 人 力 生 产 各 方 面 具 备 很 强 的 独 立 能 力 该 板 块 是 最 能 体 现 集 团 品 牌 核 心 价 值 的 业 务, 而 且 在 推 动 张 家 口 经 济 发 展 提 升 城 市 吸 引 力 和 竞 争 力 中 具 有 极 重 要 的 地 位 未 来 五 年 张 家 口 市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总 投 资 约 370 亿 元, 同 时 北 京 规 划 修 建 的 京 张 城 际 铁 路 以 及 成 功 取 得 2022 年 冬 季 奥 运 会 举 办 权 等 均 将 加 大 张 家 口 市 相 关 路 桥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投 资, 发 行 人 在 张 家 口 市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优 势 地 位 突 出, 竞 争 优 势 59

60 明 显 发 行 人 所 属 的 路 桥 集 团 和 路 缘 公 司 均 具 有 相 应 施 工 资 质, 根 据 以 往 情 况 推 算, 预 计 可 以 占 有 市 场 份 额 30%, 项 目 总 投 金 额 超 过 120 亿 元 此 外, 相 关 市 政 工 程 高 速 公 路 一 般 道 路 修 建 养 护 绿 化 等 总 体 工 程 量 也 为 发 行 人 建 造 合 同 板 块 保 持 较 高 发 展 水 平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支 撑 同 时, 张 家 口 与 北 京 共 同 申 办 2022 年 冬 奥 会 也 给 集 团 增 加 收 入 带 来 了 前 所 未 有 的 机 遇 发 行 人 凭 借 其 自 身 在 施 工 资 质 及 工 程 质 量 等 方 面 的 优 势, 在 张 家 口 地 区 道 路 建 设 中 承 担 了 较 多 的 业 务, 从 而 使 其 施 工 业 务 维 持 了 较 大 规 模, 后 续 随 着 张 家 口 持 续 的 城 市 交 通 建 设, 公 司 施 工 业 务 仍 有 较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2 商 品 销 售 板 块 情 况 该 公 司 商 品 销 售 业 务 主 要 依 托 公 司 的 路 桥 工 程 施 工 业 务 以 及 股 东 的 高 速 公 路 运 营 业 务, 包 括 油 品 沥 青 汽 车 和 钢 材 等 产 品 的 销 售, 分 别 由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交 通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等 多 家 子 公 司 经 营 公 司 下 属 路 桥 集 团 目 前 拥 有 土 地 约 354 亩, 房 屋 总 面 积 约 28,852 平 米, 近 10 亿 元 资 产 ; 拥 有 储 量 38,000 吨 河 北 省 储 量 第 二 大 的 现 代 化 沥 青 储 备 库, 并 拥 有 234 米 长 的 国 家 级 沥 青 接 卸 铁 路 专 用 线 ; 拥 有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资 产 397 台 ( 套 ), 约 万 元, 净 资 产 约 8800 万 元 ; 拥 有 试 验 检 测 设 备 151 台 ( 套 ), 固 定 资 产 200 万 元 交 通 产 业 集 团 拥 有 1 个 加 油 站 1 个 酒 店 66 个 公 路 广 告 位 等 公 司 钢 材 和 汽 车 等 商 品 销 售 主 要 由 子 公 司 通 泰 产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产 业 投 资 公 司 ) 经 营 2013 年, 投 资 3.41 亿 元 的 通 泰 物 流 城 完 工 并 投 入 运 营, 同 年 8 月 产 业 投 资 公 司 组 建 钢 贸 部, 建 立 了 钢 贸 物 流 园 区 产 业 投 资 公 司 引 入 中 国 移 动 农 业 银 行 等 单 位 入 驻 园 区, 全 年 完 成 房 屋 租 赁 收 入 114 万 元, 土 地 租 赁 收 入 466 万 元, 服 务 收 入 350 万 元, 钢 材 销 售 收 入 0.63 亿 元 2013 年, 产 业 投 资 公 司 完 成 宣 化 大 众 4S 店 的 收 购, 当 年 销 售 汽 车 664 辆,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0.94 亿 元 2014 年, 实 现 服 务 区 商 品 及 油 品 销 售 1.02 亿 元, 钢 材 销 售 1.22 亿 元, 汽 车 销 售 1.12 亿 元,2014 年 公 司 实 现 收 入 3.68 亿 元, 较 2013 年 有 所 增 加 2015 年,2015 年 该 板 块 实 现 收 入 1.99 亿 元, 较 2014 年 减 少 46.03%, 主 要 因 为 钢 材 等 商 品 销 售 基 本 停 止 其 中 主 要 包 括 服 务 区 商 品 及 油 品 销 售 0.63 亿 元, 沥 青 销 售 0.07 亿 元, 60

61 汽 车 销 售 0.88 亿 元 等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该 板 块 实 现 收 入 0.38 亿 元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5 年 金 额 占 比 服 务 区 商 品 及 油 品 6, % 沥 青 % 汽 车 8, % 钢 材 - - 商 砼 1, % 农 产 品 % 花 卉 苗 木 % 合 计 18, % 发 行 人 2015 年 商 品 销 售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名 称 商 品 金 额 占 比 % 是 否 关 联 方 上 海 上 汽 大 众 汽 车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汽 车 9, 非 关 联 方 张 家 口 联 合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柴 油 汽 油 6, 非 关 联 方 孟 村 回 族 自 治 县 孟 村 建 材 经 销 部 水 泥 非 关 联 方 唐 山 市 国 忠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钢 材 非 关 联 方 崇 礼 县 众 泰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商 砼 非 关 联 方 合 计 17, % 发 行 人 2015 年 商 品 销 售 板 块 前 五 大 客 户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名 称 商 品 2015 年 金 额 占 比 % 是 否 关 联 方 中 铁 隧 道 集 团 二 处 张 涿 高 速 L9 标 商 砼 % 非 关 联 方 京 新 高 速 公 路 张 家 口 管 理 处 沥 青 % 非 关 联 方 张 家 口 市 三 洋 路 桥 工 程 公 司 207DG 沥 青 标 10.00% 非 关 联 方 邢 台 路 桥 工 程 公 司 国 道 110 线 M1 标 沥 青 % 非 关 联 方 崇 礼 县 金 广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公 司 商 砼 % 非 关 联 方 合 计 1, % 公 司 油 品 销 售 方 面, 主 要 依 托 各 加 油 站 将 汽 油 柴 油 销 售 给 车 辆 用 户, 汽 柴 油 均 采 购 自 张 家 口 联 合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价 格 按 照 联 合 石 化 油 品 的 统 一 出 厂 价 格 确 定, 销 售 价 格 则 参 考 国 家 发 改 委 制 定 的 汽 柴 油 零 售 指 导 价 格, 一 般 二 者 61

62 之 间 会 有 15% 左 右 的 价 格 差, 即 为 公 司 油 品 销 售 的 毛 利 沥 青 销 售 方 面, 商 品 主 要 采 购 自 各 大 石 化 公 司 和 销 售 公 司, 储 存 于 自 有 的 储 备 库 中, 销 售 给 张 家 口 区 域 内 的 各 个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部, 一 般 加 价 15% 左 右, 供 货 商 均 为 长 期 合 作 伙 伴 沥 青 主 要 的 供 应 商 包 括 上 海 双 铭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路 翔 技 术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山 东 阳 光 沥 青 有 限 公 司 沧 州 市 南 大 港 管 理 区 鑫 昌 源 石 油 产 品 有 限 公 司 和 黄 骅 市 恒 鑫 石 油 产 品 运 销 有 限 公 司, 下 游 客 户 主 要 为 河 北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涿 高 速 LM3 合 同 段 项 目 经 理 部 张 家 口 路 桥 宣 左 线 改 建 工 程 LG 标 唐 山 市 路 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土 木 至 胶 泥 湾 高 速 公 路 LM2 合 同 段 项 目 经 理 部 张 家 口 路 缘 公 路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省 道 半 虎 线 LD 标 和 张 家 口 路 桥 半 虎 线 半 拉 山 至 平 定 堡 段 LB 标 汽 车 销 售 方 面, 主 要 依 托 宣 化 大 众 4S 店 进 行 汽 车 零 售 销 售, 上 游 供 货 商 为 上 海 大 众 汽 车, 采 购 价 格 和 销 售 价 格 均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为 厂 家 的 销 售 返 点 汽 车 配 件 和 售 后 服 务 钢 材 销 售 方 面, 公 司 批 量 采 购 自 宣 化 钢 铁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再 销 售 给 各 钢 材 贸 易 公 司, 一 般 可 赚 取 部 分 差 价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包 括 张 家 口 宣 化 区 中 方 钢 材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朝 音 信 德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年 及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商 品 销 售 板 块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10.68% 6.68% 16.39% 和 10.11% 2014 年 毛 利 率 较 低, 一 方 面 是 受 经 济 景 气 下 滑 影 响 影 响,2014 年 公 司 高 速 公 路 服 务 区 油 品 销 售 量 有 所 减 少 ; 另 外, 沥 青 混 泥 土 等 销 售 情 况 受 市 场 变 化 影 响, 市 场 占 有 率 降 低, 使 得 2014 年 公 司 销 售 油 品 及 沥 青 的 收 入 和 毛 利 率 均 有 不 同 程 度 下 降 另 一 方 面,2013 年 8 月 开 始 经 营 钢 材 贸 易, 在 2014 年 在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中 占 比 较 大, 但 钢 材 销 售 毛 利 率 很 低, 也 导 致 整 体 毛 利 率 较 低 3 通 行 费 收 入 板 块 情 况 2013 年 9 月, 发 行 人 依 据 张 家 口 市 政 府 授 权 经 营 市 管 高 速 公 路 的 批 复 张 家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 政 函 字 号, 按 照 河 北 省 高 速 公 路 信 息 管 理 和 结 算 中 心 拆 分 后 的 高 速 收 费 收 入 计 入 通 行 费 收 入 发 行 人 现 有 两 条 高 速 京 藏 高 速 和 京 新 高 速 ( 一 期 二 期 ) 的 18 所 收 费 站,2012 年 年 9 月 通 行 费 收 入 计 入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账 户,2013 年 10 月 至 今 通 行 费 板 块 收 入 计 入 路 通 62

63 收 费 公 司 账 户 2015 年, 通 行 费 板 块 实 现 收 入 6.30 亿 元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通 行 费 板 块 收 入 达 到 1.84 亿 元 2015 年 通 行 费 收 入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是 2015 年 整 体 宏 观 经 济 不 景 气, 特 别 是 影 响 到 煤 炭 行 业, 通 行 费 板 块 的 收 入 有 部 分 是 来 源 于 煤 炭 运 输 收 费 随 着 2016 年 经 济 复 苏, 实 体 经 济 对 原 材 料 煤 炭 等 的 需 求 量 上 升, 预 计 该 板 块 收 入 将 有 所 回 升 类 别 车 型 费 率 标 准 客 车 货 车 京 藏 高 速 京 新 高 速 一 类 车 7 座 及 以 下 2 吨 及 以 下 0.4( 元 / 车 公 里 ) 0.4( 元 / 车 公 里 ) 二 类 车 8-19 座 2 吨 至 5 吨 ( 含 ) 0.7( 元 / 车 公 里 ) 0.7( 元 / 车 公 里 ) 三 类 车 座 5 吨 至 10 吨 ( 含 ) 1.1( 元 / 车 公 里 ) 1.1( 元 / 车 公 里 ) 四 类 车 40 座 及 以 上 10 吨 至 15 吨 ( 含 ) 1.32( 元 / 车 公 里 ) 1.32( 元 / 车 公 里 ) 五 类 车 15 吨 以 上 0.08( 元 / 吨 公 里 ) 0.08( 元 / 吨 公 里 ) 项 目 名 称 里 程 ( 公 里 ) 总 投 资 ( 亿 ) 累 计 投 资 额 ( 亿 ) 收 费 年 限 当 前 批 复 情 况 京 尚 高 速 年 待 批 复 京 蔚 高 速 西 段 年 冀 发 改 投 资 [2011]1838 号 合 计 京 藏 高 速 和 京 新 高 速 ( 一 期 二 期 ) 路 段 高 速 公 路 收 费 权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自 然 车 万 元 名 称 京 藏 高 速 公 路 京 新 高 速 公 路 ( 一 期 二 期 ) 收 费 里 程 ( 公 里 ) 收 费 年 限 通 行 量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3 月 1, ( 一 期 ) ( 二 期 ) 通 行 费 收 17,621. 入 , 通 行 量 通 行 费 收 入 通 行 量 通 行 费 收 入 通 行 量 通 行 费 收 入 1, , , , , , , , 发 行 人 授 权 经 营 管 理 的 两 条 高 速 公 路, 即 京 藏 高 速 和 京 新 高 速 ( 一 期 二 期 ) 路 段 的 产 权 属 于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由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负 责 统 贷 统 还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融 资 时 已 用 收 费 权 用 于 质 押 发 行 人 不 负 责 该 项 目 贷 款 的 还 本 付 息

64 但 是, 根 据 张 家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授 权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全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的 批 复 ( 政 函 字 [2013]121 号 ), 张 家 口 市 所 辖 高 等 级 收 费 公 路 运 营 管 理 权 授 权 于 发 行 人, 负 责 全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的 运 营 收 费 及 日 常 养 护 管 理 工 作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市 财 政 局 按 照 统 贷 统 还 政 策, 对 发 行 人 授 权 范 围 的 运 营 进 行 监 督 和 绩 效 管 理, 收 取 的 车 辆 通 行 费 统 一 使 用 河 北 省 财 政 厅 统 一 印 制 的 收 费 票 据 发 行 人 按 照 河 北 省 高 速 公 路 信 息 管 理 和 结 算 中 心 ( 河 北 省 交 通 运 输 管 理 局 ) 拆 分 后 收 入 做 其 营 业 收 入 发 行 人 按 规 定 取 得 征 收 手 续 费, 通 行 费 收 入 上 缴 市 级 财 政, 用 于 安 排 市 管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经 费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本 息 等 支 出 收 费 公 路 的 收 费 期 限 届 满 时, 按 规 定 终 止 收 费 同 时 收 回 对 高 速 公 路 的 运 营 管 理 权 通 行 费 板 块 的 收 费 结 算 模 式 是 发 行 人 按 规 定 取 得 征 收 手 续 费, 将 与 河 北 省 高 速 公 路 信 息 管 理 和 结 算 中 心 拆 分 后 的 收 入 计 入 通 行 费 收 入, 在 扣 留 相 关 税 费 人 员 公 用 费 用 日 常 经 费 后 全 额 上 缴 张 家 口 市 财 政 局, 上 缴 部 分 计 入 通 行 费 板 块 成 本 支 出 年 及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通 行 费 板 块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12.54% 5.96% 4.74%% 和 5.09% 波 动 较 大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该 板 块 收 入 是 从 2013 年 第 四 季 度 开 始 计 入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路 通 公 司 的 账 户, 由 于 近 两 年 费 用 支 出 较 多 导 致 毛 利 率 较 低 除 上 述 已 建 成 的 高 速 公 路 外, 目 前 公 司 还 在 拟 通 过 BOT 形 式 投 资 承 建 京 尚 高 速 和 京 蔚 高 速 两 条 高 等 级 收 费 公 路, 两 条 公 路 均 为 重 要 通 进 京 线 路 连 接 段, 将 对 缓 解 当 前 张 家 口 市 公 路 压 力 完 善 张 家 口 市 以 及 河 北 省 路 网 起 到 重 要 作 用 两 条 公 路 资 本 金 为 总 投 资 的 20%, 其 余 资 金 将 通 过 外 部 融 资 解 决 建 成 后, 公 司 可 获 得 25 年 收 费 权 目 前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还 没 有 发 布 两 条 高 速 公 路 的 招 标 公 告, 公 司 处 于 招 标 准 备 工 作 期 目 前 阶 段, 该 事 项 未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债 券 偿 还 能 力 造 成 影 响 4 房 地 产 板 块 情 况 (1) 板 块 经 营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开 发 房 地 产 项 目 已 全 部 完 工, 暂 无 在 建 房 地 产 项 64

65 目 已 完 工 项 目 包 括 合 作 开 发 的 府 街 庭 院 住 宅 / 商 业 项 目, 万 和 家 苑 住 宅 项 目, 自 主 开 发 的 国 海 嘉 苑 住 宅 / 商 业 项 目 其 中, 商 务 写 字 楼 项 目 府 街 庭 院 项 目 和 万 和 家 苑 项 目 已 基 本 销 售 完 毕, 同 时 确 认 了 大 部 分 收 入 目 前, 张 北 项 目 和 康 保 项 目 已 经 完 工, 但 尚 不 具 备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存 货 科 目 中 与 房 地 产 开 发 相 关 的 开 发 成 本 余 额 为 5.73 亿 元 府 街 庭 院 住 宅 / 商 业 项 目, 位 于 张 家 口 市 张 宣 公 路 西 侧, 纬 二 路 南 侧 该 项 目 批 文 为 张 发 改 投 资 核 字 (2007)72 号 (2-1), 已 完 成 投 资 金 额 42,000 万 元 其 中, 住 宅 开 工 面 积 113,400 平 方 米, 竣 工 面 积 113,400 平 方 米, 已 销 售 面 积 112,202 平 方 米, 销 售 收 入 3, 万 元, 销 售 进 度 98.94%; 商 业 开 工 面 积 9,800 平 方 米, 竣 工 面 积 9,800 平 方 米, 已 销 售 面 积 7,557 平 方 米, 销 售 收 入 8, 万 元, 销 售 进 度 80.00% 万 和 家 苑 住 宅 项 目, 位 于 张 家 口 万 全 县 孔 家 庄 镇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西 侧 该 项 目 批 文 为 万 发 改 备 字 (2009)27 号 和 万 发 改 备 字 (2010)36 号, 已 完 成 投 资 金 额 13,000 万 元 住 宅 开 工 面 积 104,022 平 方 米, 竣 工 面 积 104,022 平 方 米, 已 销 售 面 积 102,108 平 方 米, 销 售 收 入 15, 万 元, 销 售 进 度 98.94% 国 海 嘉 苑 住 宅 / 商 业 项 目, 位 于 张 家 口 市 高 新 区 中 兴 北 路 西 侧 该 项 目 批 文 为 张 开 经 备 字 (2012)06 号, 已 完 成 投 资 金 额 9,500 万 元 其 中, 住 宅 开 工 面 积 55,541 平 方 米, 竣 工 面 积 55,541 平 方 米, 已 销 售 面 积 55,541 平 方 米, 销 售 收 入 15,819 万 元, 销 售 进 度 100%; 商 业 开 工 面 积 5,041 平 方 米, 竣 工 面 积 5,041 平 方 米, 已 销 售 面 积 5,041 平 方 米, 销 售 收 入 5,096 万 元, 销 售 进 度 100% 项 目 名 称 建 筑 面 总 投 资 积 ( 万 / ( 亿 ) 平 方 米 ) 已 售 面 积 ( 万 / 平 方 米 ) 已 完 成 投 资 ( 亿 ) 已 回 笼 销 售 均 价 开 发 进 资 金 ( 元 / 平 度 ( 亿 ) 米 ) 项 目 地 址 项 目 类 别 批 文 及 四 证 情 况 府 街 庭 院 项 目 , 已 完 工 张 宣 公 路 西 侧, 纬 二 路 南 侧 商 住 小 区 齐 全 万 和 家 苑 项 目 , 已 完 工 万 全 县 孔 家 庄 镇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西 侧 住 宅 小 区 齐 全 左 卫 接 待 中 心 停 工 左 卫 镇 西 侧 柴 左 公 路 北 侧 商 服 小 区 无 商 务 写 字 ,254 已 完 工 高 新 区 纬 二 路 市 府 商 住 小 区 齐 全 65

66 楼 项 目 康 保 项 目 部 张 北 项 目 部 大 楼 东 侧 , 已 完 工 康 保 县 住 宅 小 区 齐 全 , 已 完 工 张 北 县 住 宅 小 区 齐 全 合 计 (2) 土 地 储 备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土 地 储 备 情 况 如 下 : 地 块 土 地 证 号 土 地 性 质 面 积 ( 平 方 米 ) 取 得 时 间 通 泰 1 号 地 张 市 东 国 用 2008 第 064 号 商 业 住 宅 462, 年 通 泰 2 号 地 张 市 高 新 国 用 2008 第 049 号 商 业 住 宅 381, 年 通 泰 3 号 地 张 市 东 国 用 2008 第 063 号 商 业 住 宅 197, 年 通 泰 4 号 地 张 市 高 新 国 用 2008 第 050 号 商 业 住 宅 156, 年 通 泰 5 号 地 张 市 高 新 国 用 2008 第 051 号 商 业 住 宅 129, 年 通 泰 6 号 地 张 市 东 国 用 2011 第 024 号 商 业 住 宅 94, 年 新 园 景 区 张 市 高 新 国 用 2008 第 054 号 商 业 住 宅 2,375, 年 交 通 生 态 园 张 市 东 国 用 2008 第 066 号 商 业 住 宅 1,616, 年 通 泰 7 号 地 张 市 西 国 用 2008 第 061 号 商 业 住 宅 56, 年 通 泰 8 号 地 张 市 西 国 用 2008 第 060 号 商 业 住 宅 12, 年 桥 西 大 二 期 增 绿 添 彩 张 市 西 国 用 2008 第 058 号 商 业 住 宅 1,664, 年 西 山 公 墓 地 块 张 市 西 国 用 2008 第 059 号 商 业 398, 年 通 泰 9 号 地 张 市 高 新 国 用 2008 第 052 号 商 业 住 宅 383, 年 高 新 大 二 期 增 绿 添 彩 张 市 高 新 国 用 2008 第 053 号 商 业 住 宅 1,224, 年 垃 圾 场 地 块 张 市 东 国 用 2008 第 065 号 商 业 住 宅 年 通 泰 17 号 地 张 市 高 新 国 用 2009 第 025 号 商 服 807, 年 通 泰 16 号 地 张 市 高 新 国 用 2009 第 026 号 商 服 1,041, 年 通 泰 18 号 地 张 市 高 新 国 用 2009 第 027 号 商 服 670, 年 66

67 东 太 平 山 一 号 地 张 市 东 国 用 2009 第 047 号 商 服 1,019, 年 东 太 平 山 二 号 地 张 市 东 国 用 2009 第 048 号 商 服 773, 年 东 太 平 山 三 号 地 张 市 东 国 用 2009 第 049 号 商 服 762, 年 赐 儿 山 一 号 地 张 市 西 国 用 2009 第 009 号 商 服 704, 年 赐 儿 山 二 号 地 张 市 西 国 用 2009 第 010 号 商 服 650, 年 八 角 台 地 块 张 市 高 新 国 用 2009 第 006 号 商 服 519, 年 高 新 区 洋 河 用 地 张 市 高 新 国 用 2009 第 009 号 商 服 60, 年 万 全 县 洋 河 用 地 万 国 用 2009 第 303 号 商 服 9, 年 万 全 县 洋 河 用 地 万 国 用 2009 第 302 号 商 服 60, 年 宣 化 县 洋 河 用 地 宣 化 县 国 用 2009 第 号 商 服 59, 年 宣 化 县 洋 河 用 地 宣 化 县 国 用 2009 第 号 商 服 45, 年 宣 化 县 洋 河 用 地 宣 化 县 国 用 2009 第 号 商 服 18, 年 宣 化 县 洋 河 用 地 宣 化 县 国 用 2009 第 号 商 服 1,245, 年 宣 化 县 洋 河 用 地 宣 化 县 国 用 2009 第 号 商 服 32, 年 宣 化 县 洋 河 用 地 宣 化 县 国 用 2009 第 号 商 服 1, 年 宣 化 县 洋 河 用 地 宣 化 县 国 用 2009 第 号 商 服 130, 年 宣 化 县 洋 河 用 地 宣 化 县 国 用 2009 第 号 商 服 4, 年 宣 化 县 洋 河 用 地 宣 化 县 国 用 2009 第 号 商 服 486, 年 宣 化 区 洋 河 用 地 张 市 宣 国 用 2009 第 066 号 商 服 16, 年 宣 化 区 洋 河 用 地 张 市 宣 国 用 2009 第 063 号 商 服 2,313, 年 张 北 县 张 库 大 道 西 侧 新 汽 车 站 西 侧 张 家 口 产 业 集 聚 区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西 侧 张 家 口 市 南 山 产 业 集 聚 区 张 家 口 市 南 山 产 业 集 聚 区 张 国 用 (2010) 地 号 商 业 住 宅 用 地 9, 年 张 市 产 国 用 (2012) 第 001 号 商 服 37, 年 怀 国 用 (2013) 第 0170 号 工 业 用 地 78, 年 怀 国 用 (2013) 第 0171 号 工 业 用 地 122, 年 总 体 来 看, 公 司 主 要 房 地 产 项 目 均 已 经 完 工, 后 续 资 金 压 力 不 大 ; 同 时, 公 67

68 司 房 地 产 项 目 已 经 回 笼 大 部 分 资 金, 后 续 资 金 回 笼 风 险 较 小 发 行 人 计 划 在 2017 年 开 工 建 设 张 北 三 期 项 目,2018 年 开 工 建 设 盛 华 家 园 项 目 截 至 2016 年 3 月 发 行 人 拟 开 发 房 地 产 项 目 情 况 : 项 目 名 称 计 划 总 投 资 ( 亿 ) 建 筑 面 积 ( 万 / 平 方 米 ) 建 设 工 期 ( 年 ) 开 发 主 体 用 地 张 北 三 期 项 目 盛 华 家 园 项 目 张 家 口 通 泰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恒 达 交 通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张 国 用 (2010) 第 号 张 市 高 新 国 用 (2008) 第 051 号 合 计 13, 总 体 来 看, 公 司 主 要 房 地 产 项 目 均 已 经 完 工, 后 续 资 金 压 力 不 大 ; 同 时, 公 司 房 地 产 项 目 已 经 回 笼 大 部 分 资 金, 后 续 资 金 回 笼 风 险 较 小 5 提 供 劳 务 板 块 情 况 提 供 劳 务 板 块 业 务 主 要 的 经 营 主 体 是 : 张 家 口 通 泰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路 桥 工 程 监 理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泰 保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翰 得 交 通 公 路 勘 察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及 2016 年 一 季 度, 发 行 人 提 供 劳 务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8, 万 元 21, 万 元 21,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主 营 业 务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17% 7.34% 8.09% 和 6.68% 劳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工 程 监 理 勘 察 设 计 等 业 务 2015 年 业 务 毛 利 率 为 35.61%, 收 入 及 毛 利 率 较 上 年 相 比 均 有 上 升 劳 务 板 块 作 为 毛 利 的 来 源 之 一, 对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发 展 具 有 一 定 的 支 撑 作 用 发 行 人 提 供 劳 务 板 块 主 要 包 括 工 程 设 计 监 理 服 务, 通 过 道 路 项 目 设 计 施 工 中 的 工 程 监 理 等 方 式 来 提 供 劳 务 服 务 发 行 人 对 张 家 口 区 域 内 的 地 质 构 造 自 然 环 境 条 件 等 客 观 因 素 掌 握 较 多, 具 备 独 特 的 设 计 监 理 服 务 优 势 通 过 招 投 标 程 序, 中 标 相 关 设 计 监 理 项 目, 完 成 合 同 要 求 后, 项 目 发 标 方 支 付 相 关 费 用 下 属 各 子 公 司 均 以 监 理 业 务 为 主, 同 时 具 备 公 路 工 程 房 建 工 程 机 电 业 务 试 验 检 测 和 第 三 方 检 测 业 务 监 理 业 务 各 类 咨 询 培 训 资 质 以 及 ISO9000 质 量 管 68

69 理 体 系 认 证 今 后 几 年 张 家 口 市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不 断 开 工, 仅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规 模 约 370 亿 元, 公 路 工 程 监 理 量 将 保 持 高 速 发 展 态 势 6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业 务 张 家 口 市 规 划 的 城 镇 面 貌 三 年 大 变 样 城 市 改 造 工 程 中, 实 施 了 一 系 列 重 大 市 政 基 础 工 程 公 司 受 政 府 委 托 以 代 建 的 形 式 开 展 交 通 及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对 于 政 府 委 托 代 建 项 目,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与 政 府 签 订 代 建 回 购 协 议 的 方 式 运 作, 公 司 将 回 购 金 额 与 工 程 成 本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营 业 收 入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尚 无 项 目 完 成 代 建 回 购, 所 以 无 相 关 收 入 目 前 公 司 重 大 市 政 基 础 建 设 工 程 主 要 是 洋 河 治 理 工 程 南 山 物 流 园 区 项 目 和 西 山 项 目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洋 河 治 理 工 程 已 经 基 本 完 工, 尚 需 验 收 结 算 依 据 张 家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2012 第 26 号 市 长 办 公 会 议 纪 要 精 神, 张 家 口 市 洋 河 综 合 治 理 工 程 管 理 权 已 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移 交 给 张 家 口 市 水 务 局 公 司 负 责 已 完 工 工 程 债 权 和 债 务, 张 家 口 市 水 务 局 负 责 已 完 工 工 程 运 行 管 理 和 未 完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南 山 物 流 园 区 项 目 及 西 山 基 础 道 路 建 设 项 目 截 至 目 前 已 基 本 完 工, 尚 需 验 收 结 算 ; 西 山 隧 道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3 年, 预 计 总 投 资 亿 元, 未 来 存 在 一 定 投 融 资 压 力 为 了 保 证 公 司 承 担 的 城 市 建 设 重 点 项 目 能 顺 利 推 进, 提 高 公 司 的 偿 债 能 力, 张 家 口 市 政 府 将 城 市 快 速 路 清 水 河 洋 河 综 合 治 理 等 项 目 周 边 部 分 的 商 业 用 地 出 让 给 公 司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业 务 板 块 经 营 情 况 : 单 位 : 亿 元 项 目 名 称 总 投 资 额 已 投 金 额 项 目 付 款 金 额 回 款 期 限 付 款 方 式 洋 河 治 理 工 程 年 年 转 账 支 付 南 山 物 流 园 区 年 年 转 账 支 付 西 山 隧 道 年 年 转 帐 支 付 西 山 基 础 道 路 建 设 项 目 年 年 转 账 支 付 另 外, 公 司 承 担 的 重 点 项 目 开 发 任 务 享 受 张 家 口 市 重 点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相 关 优 69

70 惠 政 策, 当 地 政 府 在 用 地 和 行 政 性 收 费 减 免 等 方 面 给 予 了 较 大 支 持 对 于 项 目 经 营 性 土 地, 张 家 口 市 政 府 采 用 招 标 拍 卖 或 挂 牌 等 形 式 出 让 给 公 司, 收 取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在 扣 除 国 家 省 规 定 的 收 费 项 目 后, 即 征 即 返 给 公 司 ; 对 于 非 经 营 性 土 地, 依 照 国 有 和 集 体 土 地 使 用 权 限, 交 纳 国 家 省 规 定 的 相 关 税 费 后, 划 拨 给 公 司, 并 免 交 土 地 出 让 金 在 项 目 收 费 上, 除 必 须 缴 纳 的 省 级 以 上 收 费 外, 其 他 行 政 性 收 费 一 律 免 收, 经 营 性 收 费 按 最 低 限 额 收 取, 事 业 性 收 费 按 收 费 标 准 最 低 限 额 的 三 分 之 一 收 取 公 司 承 担 的 城 市 建 设 重 点 项 目 均 存 在 投 资 规 模 大 社 会 影 响 大 的 特 点,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除 了 政 府 提 供 的 部 分 配 套 资 金 外, 主 要 依 靠 银 行 贷 款 为 了 保 证 开 发 进 度, 在 项 目 开 发 过 程 中, 公 司 采 用 了 土 地 注 入 - 抵 押 贷 款 - 建 设 开 发 - 变 现 偿 债 的 经 营 发 展 模 式, 但 由 于 开 发 回 购 周 期 长, 存 在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不 足 的 问 题, 随 着 公 司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的 扩 大, 负 债 规 模 也 快 速 增 长 综 合 以 上 来 看, 重 大 市 政 基 础 工 程 投 资 开 发 是 公 司 的 一 个 重 要 职 能, 为 履 行 上 述 市 政 基 础 工 程 投 资 开 发 职 能, 张 家 口 市 政 府 向 公 司 注 入 大 量 的 资 源, 并 给 予 了 一 定 的 政 策 优 惠, 保 证 了 项 目 的 顺 利 进 行 公 司 在 张 家 口 市 经 济 发 展 中 发 挥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而 当 地 政 府 的 有 力 支 持, 为 公 司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良 好 保 障 基 础 设 施 业 务 板 块 的 业 务 运 作 模 式 为, 发 行 人 承 担 张 家 口 市 政 府 部 分 公 益 性 项 目 的 建 设, 张 家 口 市 政 府 按 照 土 地 换 项 目 的 思 路, 将 部 分 土 地 确 权 给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将 缴 纳 的 出 让 金 以 及 支 付 部 分 土 地 的 前 期 开 发 成 本 在 开 发 成 本 会 计 科 目 进 行 核 算 通 泰 集 团 公 司 按 照 土 地 政 策 完 善 手 续 后, 将 一 部 分 土 地 用 于 自 行 开 发, 另 一 部 分 土 地 进 行 转 让, 用 转 让 和 开 发 土 地 实 现 的 净 收 益 来 补 偿 公 益 性 项 目 支 出 该 事 项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债 券 偿 债 能 力 不 产 生 实 质 性 影 响 发 行 人 预 计 本 次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不 会 新 增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不 存 在 以 土 地 冲 抵 应 付 款 的 情 况 2016 年 3 月 末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板 块 项 目 收 益 和 回 款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预 计 收 益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已 回 款 金 额 ( 万 元 ) 未 来 回 款 金 额 ( 万 元 )

71 洋 河 治 理 工 程 50, , , , 南 山 物 流 园 区 , , 西 山 隧 道 , , , , 西 山 基 础 道 路 , 洋 河 治 理 工 程 系 2009 年 张 家 口 市 政 府 安 排 的 公 益 性 行 项 目, 由 发 行 人 负 责 投 资 建 设, 目 前 该 工 程 项 目 已 竣 工 在 洋 河 项 目 建 设 中, 张 家 口 市 政 府 为 解 决 建 设 资 金 问 题, 将 城 市 快 速 路 及 清 水 河 洋 河 两 岸 的 部 分 土 地 确 权 给 发 行 人, 并 增 加 对 发 行 人 的 投 资 发 行 人 按 照 国 家 土 地 政 策 落 实 土 地 指 标 缴 纳 土 地 出 让 金 等 程 序 取 得 土 地 合 法 手 续 后, 逐 步 进 入 国 有 土 地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进 行 公 开 转 让 当 相 关 土 地 转 让 变 现 收 入 后, 用 土 地 转 让 收 入 扣 除 土 地 出 让 金 土 地 开 发 等 成 本 后 实 现 的 土 地 净 收 益, 用 来 核 销 洋 河 治 理 工 程 的 支 出 南 山 物 流 园 区 西 山 隧 道 及 西 山 产 业 园 区 道 路 项 目 是 由 怀 安 县 万 全 县 确 权 土 地 给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负 责 南 山 项 目 产 业 园 区 和 西 山 隧 道 及 西 山 产 业 园 区 道 路 建 设, 发 行 人 按 照 国 家 土 地 管 理 办 法 通 过 缴 纳 土 地 出 让 金 取 得 土 地, 相 关 县 财 政 收 到 土 地 出 让 金 后 按 照 有 关 政 策 拨 付 给 发 行 人 用 于 核 销 产 业 园 区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款, 施 工 单 位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建 设 完 成 后 进 行 项 目 移 交 由 于 土 地 的 特 殊 性, 在 办 理 土 地 手 续 过 程 中 存 在 时 间 上 的 差 异, 土 地 变 现 与 道 路 施 工 不 能 同 步 进 行, 发 行 人 存 在 先 行 垫 付 资 金 的 情 况, 故 将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支 出 在 建 工 程 会 计 科 目 核 算, 等 资 金 到 位 后 进 行 核 销 结 转 由 于 县 财 政 拨 付 的 资 金 具 有 专 款 性 质, 不 是 企 业 的 营 业 收 入, 不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中 营 业 收 入 确 认 的 原 则, 故 洋 河 治 理 工 程 南 山 物 流 园 区 西 山 隧 道 及 西 山 基 础 道 路 项 目 建 设 未 确 认 营 业 收 入 该 处 理 方 式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相 关 规 定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存 货 中 土 地 所 对 应 的 政 府 投 入 金 额 为 948, 万 元 截 至 2015 年 末, 发 行 人 存 货 中 开 发 成 本 亿 元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发 行 人 存 货 中 开 发 成 本 亿 元 主 要 为 已 确 权 土 地 缴 纳 的 出 让 金 以 及 支 付 部 分 土 地 的 前 期 开 发 成 本, 分 别 对 应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业 务 板 块 房 地 产 板 块, 开 发 成 本 的 详 细 内 容 及 对 应 的 业 务 板 块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71

72 单 位 名 称 大 类 业 务 板 块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备 注 土 地 契 税 23, 主 要 为 08 年 15 块 土 地 契 税 土 地 评 估 价 289, 年 23 块 土 地 评 估 价 农 业 开 发 基 金 土 地 整 理 成 本 土 地 征 用 成 本 4, 拆 迁 补 偿 成 本 5, 土 地 出 让 金 590, 主 要 为 08 年 15 块 土 地 出 让 金 和 万 全 土 地 的 出 让 金 土 地 交 易 费 规 划 设 计 成 本 1, 咨 询 评 估 登 记 成 本 行 政 规 费 及 规 划 报 建 费 1, 三 通 一 平 费 1, 基 础 设 施 费 41, 可 行 性 研 究 费 工 资 及 福 利 费 通 泰 集 团 母 公 司 土 地 开 发 成 本 明 细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业 务 板 块 低 值 易 耗 品 摊 销 测 绘 费 办 公 费 差 旅 费 折 旧 费 开 发 间 接 费 4, 广 告 宣 传 费 评 估 勘 测 费 其 他 8, 业 务 招 待 费 交 通 车 使 用 费 其 他 开 发 成 本 检 查 评 价 服 务 费 汽 车 文 化 城 项 目 16, 土 地 使 用 税 14, 主 要 为 38 块 土 地 的 税 金 土 地 转 让 结 转 -44, 可 从 土 地 出 让 金 中 转 出 元 契 税 中 转 出 元 从 其 他 中 转 出 元 账 上 没 有 从 明 细 科 目 中 分 别 结 转 小 计 - 948,

73 伟 业 房 地 产 集 团 土 地 开 发 土 地 出 让 金 及 契 税 张 北 县 张 库 大 道 西 侧 新 汽 成 本 明 细 间 接 费 用 9.49 车 站 西 侧 土 地 小 计 土 地 费 用 8, 前 期 费 用 8, 房 地 产 开 建 安 工 程 22, 发 项 目 开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费 3, 发 成 本 明 房 地 产 细 公 用 配 套 设 施 费 开 发 间 接 费 3, 小 计 -- 45, 房 地 产 项 4, 府 街 庭 院 项 目 目 开 发 产 开 发 产 品 1, 张 北 万 宏 项 目 - 品 5, 张 北 鑫 源 项 目 小 计 -- 11, 合 计 - 57, 合 计 总 计 1,005, 发 行 人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板 块 的 土 地, 依 据 项 目 规 划, 计 入 存 货 土 地 开 发 成 本 通 泰 集 团 公 司 从 土 地 资 产 确 权 给 公 司 至 最 终 处 理 部 分 土 地 资 产 的 会 计 记 账 科 目 处 理 流 程 情 况 如 下 : 1 土 地 按 照 政 府 补 助 和 政 府 投 入 相 关 金 额 入 帐 时 借 : 开 发 成 本 - 土 地 成 本 贷 : 递 延 收 益 资 本 公 积 2 根 据 政 府 文 件 政 府 补 助 按 照 受 益 期 限 摊 销 时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借 : 递 延 收 益 贷 : 营 业 外 收 入 3 土 地 经 过 招 拍 挂 手 续 确 权 到 公 司 后 再 转 让 土 地 时 借 : 银 行 存 款 ( 或 应 收 账 款 ) 贷 : 专 项 应 付 款 4 核 销 公 益 性 项 目 支 出 借 : 专 项 应 付 款 贷 : 在 建 工 程 开 发 成 本 土 地 成 本 73

74 5 专 项 应 付 款 有 贷 方 余 额 时 借 : 专 项 应 付 款 贷 : 营 业 收 入 上 述 会 计 处 理 方 式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中 存 货 有 关 存 货 取 得 及 发 出 计 量 的 相 关 规 定 发 行 人 在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政 府 注 入 土 地 的 情 形, 全 部 土 地 为 转 让 性 质 土 地, 部 分 已 缴 纳 土 地 出 让 金 的 土 地 具 备 转 让 条 件, 土 地 的 取 得 及 转 让 符 合 法 律 和 国 家 的 有 关 规 定 7 其 他 业 务 情 况 其 他 业 务 主 要 由 通 泰 大 厦 写 字 楼 租 赁 收 入 占 地 补 偿 款 收 入 及 其 他 收 入 构 成, 年 及 2016 年 1-3 月,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7, 万 元 37, 万 元 56, 万 元 和 万 元 写 字 楼 位 置 租 赁 合 同 签 署 情 况 ( 主 要 租 赁 客 户 )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通 泰 大 厦 写 字 楼 租 赁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张 家 口 市 高 新 区 纬 二 路 长 成 西 大 街 张 家 口 市 市 直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租 金 收 入 4, , , 出 租 面 积 102, 平 米 出 租 率 100% 租 赁 单 价 3.56 元 / 平 米 / 月 合 计 4, , , 近 三 年 占 地 补 偿 收 入 分 别 为 1, 万 元 21, 万 元 和 41, 万 元 占 地 补 偿 收 入 是 政 府 因 协 调 收 回 发 行 人 部 分 流 转 土 地 所 给 予 的 补 偿 金, 未 来 该 部 分 的 收 入 视 政 府 征 用 土 地 的 情 况 而 定, 具 有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六 发 行 人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及 其 运 行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组 织 结 构 年 1 季 度 尚 未 结 转 通 泰 大 厦 写 字 楼 租 赁 费 收 入 74

75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发 行 人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如 下 : ( 二 ) 发 行 人 治 理 制 度 情 况 1 董 事 会 公 司 股 东 为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由 张 家 口 市 政 府 授 权 董 事 会 行 使 股 东 会 部 分 职 权, 公 司 的 重 大 事 项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由 董 事 会 决 策, 但 公 司 增 加 和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报 由 市 政 府 和 市 国 资 委 审 批 ; 公 司 的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申 请 破 产,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董 事 会 是 公 司 的 常 设 经 营 决 策 机 构, 经 张 家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依 法 批 准 设 立, 对 张 家 口 市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董 事 会 根 据 市 政 府 的 授 权 行 使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股 东 会 部 分 职 权 董 事 会 由 13 名 董 事 组 成, 董 事 由 市 政 府 任 命, 职 工 董 事 依 法 定 程 序 产 生 董 事 会 设 董 事 长 1 人, 由 市 政 府 任 命, 董 事 长 为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长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时, 由 董 事 长 指 定 的 董 事 代 行 其 职 务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规 划 与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薪 酬 管 理 与 绩 效 考 核 委 员 会 财 务 预 算 与 审 计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拟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 拟 定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75

76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拟 定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拟 定 公 司 内 部 机 构 设 置 的 方 案 ; 制 定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拟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方 案 ; 拟 订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或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经 理 副 经 理 和 财 务 负 责 人, 决 定 报 酬 事 项, 其 他 需 要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事 项 2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成 员 共 5 名, 其 中 3 名 由 市 政 府 委 派,2 名 职 工 代 表 由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会 主 席 由 市 政 府 任 命 监 事 的 任 期 每 届 为 三 年 监 事 任 期 届 满, 连 派 ( 选 ) 可 以 连 任 监 事 任 期 届 满 未 及 时 改 派 ( 选 ), 或 者 监 事 在 任 期 内 解 任 导 致 监 事 会 成 员 低 于 法 定 人 数 的, 在 改 派 ( 选 ) 出 的 监 事 就 任 前, 原 监 事 仍 应 当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监 事 职 务 监 事 可 以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总 裁 办 公 会 议, 并 对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提 出 质 询 或 者 建 议 监 事 会 有 监 事 5 人, 设 主 席 1 人 监 事 会 与 公 司 是 监 督 与 被 监 督 的 关 系, 不 参 与 不 干 预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和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监 事 会 工 作 的 责 任 人 是 监 事 会 主 席 监 事 会 成 员 应 当 包 括 职 工 代 表, 职 工 代 表 通 过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或 其 他 形 式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会 履 行 下 列 监 督 职 责 : 监 督 检 查 公 司 贯 彻 执 行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情 况 ;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的 真 实 性 合 法 性 ; 对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经 营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公 司 章 程 或 出 资 人 决 定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等 事 项 ;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职 权 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设 总 经 理 1 人, 副 总 经 理 若 干 人, 财 务 总 监 1 人 总 经 理 对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长 负 责, 财 务 总 监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副 总 经 理 对 总 经 理 负 责 公 司 建 立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制 度 议 事 规 则 另 行 制 订,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后 执 行 总 经 理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得 违 背 董 事 会 的 决 议, 不 得 超 越 董 事 会 的 授 权 在 董 事 会 闭 会 期 间, 总 经 理 应 及 时 就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向 董 事 长 报 告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设 总 经 理 1 人, 副 总 经 理 若 干 人 经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公 司 批 准, 董 事 会 成 员 可 以 兼 任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的 职 权 : 主 持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组 织 实 施 董 事 会 决 议 ;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76

77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 拟 订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方 案 ; 拟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拟 订 公 司 工 资 调 整 方 案 奖 金 分 配 方 案 和 职 工 福 利 基 金 使 用 方 案 ; 制 订 公 司 的 具 体 规 章 ;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公 司 重 要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任 免 建 议 ;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公 司 依 法 聘 任 了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机 构 设 置 及 人 员 聘 任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及 公 司 法 规 定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已 通 过 工 商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的 历 年 年 检 发 行 人 为 依 法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是 有 效 存 续 的 非 金 融 企 业 法 人, 未 发 现 影 响 发 行 人 主 体 资 格 持 续 合 法 存 续 的 事 实 和 法 律 事 项 发 行 人 在 合 法 合 规 性 生 产 经 营 公 司 治 理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偿 债 不 依 赖 政 府 等 方 面, 均 符 合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地 方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公 司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0]19 号 文 件 ) 关 于 贯 彻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地 方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公 司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相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财 预 [2010]412 号 文 件 ) 关 于 制 止 地 方 政 府 违 法 违 规 融 资 行 为 的 通 知 ( 财 预 [2012]463 号 文 件 )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的 意 见 ( 国 发 [2014]43 号 文 件 ) 审 计 署 2013 年 第 24 号 公 告 以 及 六 真 原 则 要 求 发 行 人 具 有 中 国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发 行 主 体 资 格 ( 三 )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运 作 情 况 公 司 不 设 股 东 会, 但 设 立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制 度 规 定 发 布 通 知 并 按 期 召 开 会 议 ;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及 时 进 行 换 届 选 举 ;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会 议 文 件 完 整, 会 议 记 录 正 常 签 署 ; 发 行 人 对 重 大 投 资 经 营 决 策 等 事 项 的 决 策 过 程 中, 履 行 了 公 司 章 程 和 相 关 议 事 规 则 规 定 的 程 序 ; 发 行 人 召 开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涉 及 关 联 董 事 或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者 应 当 回 避 的, 该 等 人 员 均 回 避 了 表 决 ; 发 行 人 监 事 会 正 常 发 挥 作 用, 具 备 切 实 的 监 督 手 段 ( 四 ) 发 行 人 合 法 合 规 经 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及 受 处 罚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而 受 到 处 罚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公 司 法 及 77

78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的 选 举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条 件 及 产 生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 五 ) 发 行 人 独 立 经 营 情 况 发 行 人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规 定, 设 立 了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经 理 层 等 组 织 机 构,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完 善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组 织 机 构, 公 司 有 独 立 的 行 政 办 公 场 所, 且 各 子 公 司 也 有 独 立 的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公 司 机 构 独 立 业 务 独 立 财 务 独 立 资 产 独 立, 符 合 独 立 性 的 要 求 1 机 构 方 面 发 行 人 与 控 股 股 东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的 办 公 机 构 和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各 自 独 立 设 立, 不 存 在 混 合 经 营 情 况 ; 组 织 机 构 完 整 2 人 员 方 面 发 行 人 与 控 股 股 东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人 员 兼 任 情 况,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规 定 3 业 务 方 面 发 行 人 在 业 务 方 面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及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控 股 股 东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对 发 行 人 行 使 资 产 处 置 权 资 产 收 益 权 财 务 监 管 权, 不 介 入 发 行 人 业 务 经 营 发 行 人 公 路 工 程 等 业 务 的 建 设 养 护 均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4 财 务 方 面 发 行 人 设 立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部 门, 并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 独 立 在 银 行 开 户, 不 存 在 与 控 制 人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况 ; 依 法 独 立 纳 税 ; 独 立 做 出 财 务 决 策 5 资 产 方 面 发 行 人 与 控 股 股 东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产 权 关 系 明 确,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出 资 全 部 足 额 到 位, 相 关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完 备 ; 不 存 78

79 在 控 股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的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它 资 源 的 情 况 七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 一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1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公 司 唯 一 股 东 是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该 单 位 注 册 地 址 : 张 家 口 市 高 新 区 市 府 西 大 街 通 泰 写 字 楼 经 济 性 质 : 事 业 法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曹 海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100%, 表 决 权 :100%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单 位 名 称 2015 年 末 本 次 增 加 本 次 减 少 2016 年 3 月 末 持 股 比 例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100, , % 2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子 公 司 全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期 末 实 际 出 资 额 持 股 比 例 (%) 是 否 合 并 报 表 1 张 家 口 通 泰 高 速 公 路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经 营 养 护 高 速 一 般 公 路 7,400 6, 是 2 张 家 口 通 泰 张 石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桥 西 区 建 设 维 修 养 护 高 速 一 般 公 路 9, , 是 3 张 家 口 通 泰 京 新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桥 西 区 建 设 维 修 养 护 高 速 一 般 公 路 1,000 1, 是 4 张 家 口 通 泰 环 城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桥 东 区 建 设 维 修 养 护 高 速 一 般 公 路 是 5 张 家 口 通 泰 旅 游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省 际 包 车 客 运 与 旅 游 相 关 项 目 投 资 3,000 3, 是 6 张 家 口 通 泰 国 际 建 材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万 全 县 西 山 产 业 集 聚 区 旧 窑 普 通 货 运 ; 钢 材 木 材 水 泥 家 具 3, 是 79

80 子 村 北 销 售 张 家 口 通 泰 伟 业 地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土 7 产 投 资 集 团 股 份 有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地 信 息 咨 询 房 地 3,000 2, 是 限 公 司 区 3 号 楼 产 开 发 与 经 营 8 张 家 口 通 泰 绿 化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高 新 区 政 府 西 大 街 ( 通 泰 写 字 楼 ) 园 林 绿 化 综 合 工 程 高 速 公 路 绿 化 工 程 等 3, 是 9 张 家 口 市 通 泰 安 路 公 路 工 程 养 护 有 限 公 司 怀 安 县 左 卫 镇 南 山 产 业 集 聚 区 公 路 的 建 设 维 修 保 养 及 管 理 3,000 3, 是 10 张 家 口 通 泰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万 全 县 孔 家 庄 镇 丹 拉 高 速 北 汽 车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风 力 发 电 生 产 线 基 地 建 设 等 1,800 1, 是 11 张 家 口 通 泰 心 欣 家 具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高 新 区 通 泰 写 字 城 家 具 销 售 建 材 销 售 灯 具 等 是 北 京 至 尚 义 高 速 公 12 张 家 口 市 京 尚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高 新 区 市 府 西 大 街 路 及 附 属 设 施 的 项 目 策 划 建 设 经 是 营 管 理 等 13 张 家 口 皇 家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康 保 牧 场 粮 食 油 料 蔬 菜 种 植 销 售 等 是 14 张 家 口 通 泰 城 建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土 地 整 理 开 发 及 利 用 等 是 15 张 家 口 市 路 通 收 费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收 费 站 的 收 费 管 理 经 营 活 动 是 16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街 382 号 高 速 公 路, 一 二 级 公 路 建 设 施 工 31,800 31, 是 17 张 家 口 市 绿 垣 投 资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公 路 建 设 投 资 公 路 开 发 13, 是 18 张 家 口 路 兴 交 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高 新 区 世 纪 路 16 号 普 通 货 运 5, 是 张 家 口 翰 得 交 通 公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公 路 桥 隧 工 程 前 19 路 勘 察 设 计 有 限 责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可 行 性 研 究 施 工 是 任 公 司 区 3 号 楼 监 理 20 张 家 口 路 缘 公 路 工 沽 源 县 平 定 堡 镇 交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养 8, 是 80

81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通 局 院 内 护 公 路 建 筑 材 料 加 工 销 售 21 张 家 口 通 泰 交 通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高 速 公 路 服 务 区 经 营 楼 房 出 租 3, 是 22 张 家 口 泰 保 工 程 监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公 路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等 咨 询 服 务 是 23 张 家 口 通 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桥 西 区 东 窑 子 五 墩 台 村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监 理 农 林 工 程 监 理 监 理 等 是 24 张 家 口 市 路 桥 工 程 监 理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桥 东 区 纬 一 东 路 15 号 承 担 一 二 三 类 公 路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等 的 施 工 监 理 及 咨 询 是 25 张 家 口 通 泰 久 有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张 家 口 市 产 业 集 聚 区 沈 孔 路 10 号 非 证 券 类 股 权 投 资 及 相 关 咨 询 服 务 是 3 公 司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经 济 性 质 或 类 型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张 家 口 市 工 业 南 路 实 际 控 制 人 事 业 单 位 ( 二 ) 关 联 方 交 易 1 与 关 联 方 交 易 定 价 政 策 : 与 关 联 方 交 易 和 非 关 联 方 交 易 定 价 政 策 一 致 (1) 定 价 依 据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如 无 特 别 说 明, 均 参 考 市 场 定 价 (2) 关 联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和 结 算 方 式 1 关 联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 发 行 人 与 关 联 方 的 关 联 交 易 属 于 公 司 正 常 的 经 营 活 动, 交 易 金 额 的 比 例 在 可 控 范 围 内, 且 均 为 和 控 股 股 东 方 的 交 易, 不 会 损 害 公 司 和 股 东 方 的 利 益 81

82 2 结 算 方 式 : 发 行 人 与 关 联 方 的 交 易 结 算 方 式, 均 为 转 账 方 式 2 关 联 交 易 : (1) 向 关 联 方 提 供 工 程 项 目 资 金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名 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61, , 年 公 司 向 交 通 局 移 交 资 产, 因 此 2014 年 公 司 对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增 加 (2) 关 联 方 向 发 行 人 提 供 项 目 资 金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名 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 年, 关 联 方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向 公 司 提 供 的 项 目 资 金 99, 万 元, 为 发 行 人 将 清 水 河 洋 河 治 理 工 程 及 两 侧 滨 河 路 建 设 工 程 部 分 移 交 给 关 联 方 后, 关 联 方 应 付 的 工 程 款 项 3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余 额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科 目 名 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1, , 其 他 应 收 款 : 张 家 口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279, , , , 关 联 方 担 保 情 况 : 截 至 2015 年 末, 关 联 方 担 保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82

83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市 城 市 快 速 路 管 理 处 13, 否 张 家 口 市 城 市 快 速 路 管 理 处 55, 否 二 秦 高 速 公 路 张 家 口 管 理 处 50, 否 二 秦 高 速 公 路 张 家 口 管 理 处 185, 否 张 家 口 路 发 高 速 公 路 养 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 否 张 家 口 路 发 高 速 公 路 养 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 否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 否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 否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0, 否 张 家 口 路 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60, 否 张 家 口 通 泰 国 际 建 材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24, 否 合 计 436, ( 三 )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发 行 人 在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的 关 联 交 易 的 内 部 控 制 一 节 中, 对 关 联 交 易 做 了 具 体 的 规 定 和 安 排, 采 取 了 必 要 措 施 保 护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主 要 包 括 : (1)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内 部 控 制 遵 循 诚 实 信 用 平 等 自 愿 公 平 公 开 公 允 的 原 则, 不 得 损 失 损 害 公 司 和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2)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的 规 定, 明 确 划 分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会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审 批 权 限, 规 定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审 议 程 序 和 回 避 表 决 要 求 (3) 公 司 参 照 上 市 规 则 内 部 控 制 指 引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公 83

84 司 关 联 方 的 名 单, 并 及 时 予 以 更 新, 确 保 关 联 方 名 单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附 属 公 司 在 发 生 交 易 活 动 时, 相 关 责 任 人 应 仔 细 查 阅 关 联 方 名 单, 审 慎 判 断 是 否 构 成 关 联 交 易 如 果 构 成 关 联 交 易, 应 在 各 自 权 限 内 履 行 审 批 报 告 义 务 (4) 公 司 在 召 开 董 事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按 照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规 则 的 规 定, 会 议 召 集 人 应 在 会 议 表 决 前 提 醒 关 联 董 事 须 回 避 表 决 关 联 董 事 未 主 动 声 明 并 回 避 的, 知 悉 情 况 的 董 事 应 要 求 关 联 董 事 予 以 回 避 (5) 公 司 在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要 做 到 : 1) 详 细 了 解 交 易 标 的 真 实 状 况, 包 括 交 易 标 的 运 营 现 状 盈 利 能 力 是 否 存 在 抵 押 冻 结 等 权 利 瑕 疵 和 诉 讼 仲 裁 等 法 律 纠 纷 ; 2) 详 细 了 解 交 易 对 方 的 诚 信 记 录 资 信 状 况 履 约 能 力 等 状 况, 审 慎 选 择 交 易 对 方 ; 3) 根 据 充 分 的 定 价 依 据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 八 发 行 人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的 建 立 公 司 为 加 强 公 司 治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机 制 建 设, 根 据 公 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的 要 求, 遵 循 内 部 控 制 的 基 本 原 则, 结 合 自 身 的 实 际 情 况, 从 预 算 财 务 经 营 决 策 投 融 资 决 策 对 外 担 保 人 力 资 源 内 部 审 计 关 联 交 易 下 属 公 司 管 理 信 息 披 露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等 多 角 度 构 建 了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体 系 ( 二 )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的 运 行 情 况 为 保 证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流 程 在 高 效 运 行 的 同 时 能 够 有 效 防 范 各 种 差 错 和 风 险, 发 行 人 根 据 自 身 经 营 特 点 制 定 了 各 种 控 制 措 施, 从 岗 位 权 限 与 职 责 分 工 授 权 审 批 业 务 规 程 与 操 作 程 序 预 算 与 运 营 分 析 控 制 等 方 面, 不 断 巩 固 和 完 善 业 务 的 风 险 控 制 工 作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企 业 信 息 系 统, 并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的 要 求, 制 订 了 关 联 方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下 属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制 度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管 理 制 度, 对 公 司 内 部 信 息 的 传 递 审 核 披 露 流 程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保 证 公 司 内 部 84

85 信 息 渠 道 通 畅 经 营 决 策 及 时 可 靠 信 息 披 露 真 实 准 确 公 章 使 用 严 格 有 序 发 行 人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了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资 金 监 督 管 理 制 度 融 资 及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等 多 项 规 章 制 度, 在 预 算 管 理 资 金 管 理 收 付 款 管 理 成 本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报 销 管 理 等 方 面 对 财 务 控 制 管 理 和 稽 核 作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发 行 人 财 务 管 理 部 岗 位 设 置 严 格 执 行 不 相 容 职 务 分 离 的 原 则, 财 务 人 员 具 备 专 业 素 质, 能 够 胜 任 各 自 岗 位 工 作, 有 效 保 障 了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发 行 人 现 有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已 基 本 建 立 健 全, 且 相 关 制 度 已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总 体 上 保 证 了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正 常 运 营, 公 司 能 够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监 管 机 构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九 发 行 人 的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为 确 保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及 时 准 确 充 分 完 整,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加 强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促 进 公 司 依 法 规 范 运 作, 维 护 本 次 债 券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发 行 人 制 定 了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债 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范 围 主 要 包 括 发 行 公 告 募 集 说 明 书 等 发 行 文 件 定 期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及 非 定 期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此 外, 该 制 度 规 定 了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的 主 要 内 容 要 求, 并 明 确 了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的 领 导 和 管 理 部 门 ; 公 司 债 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了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的 基 本 原 则 工 作 对 象,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事 务 的 领 导 和 管 理 部 门 并 明 确 了 其 主 要 职 责 85

86 第 五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发 行 人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已 经 具 有 证 券 期 货 从 业 资 格 的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并 由 其 出 具 了 中 喜 审 字 2016 第 1073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 产 负 债 表 以 及 2016 年 1-3 月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未 经 审 计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摘 自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其 中 关 于 本 公 司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以 及 2015 年 度 财 务 数 据 均 摘 自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为 完 整 反 映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和 财 务 实 力, 在 本 节 中, 本 公 司 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数 据 为 主, 并 结 合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来 进 行 财 务 分 析 以 作 出 简 明 结 论 性 意 见 一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 一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94, , , ,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178, , , , 预 付 款 项 37, , , ,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466, , , , 存 货 1,067, ,053, ,028, ,05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25, 非 流 动 资 产 25,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868, ,794, ,789, ,705,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138, 资 产 138, ,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300, , , ,

87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4, , ,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42, , , , 固 定 资 产 68, , , , 在 建 工 程 301, , , ,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 产 无 形 资 产 11, , , , 商 誉 1,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62,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4, 产 4,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035, ,033, , , 资 产 总 计 2,904, ,827, ,752, ,618,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179, , , , 应 付 账 款 81, , , , 预 收 款 项 11, , ,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 , , 应 交 税 费 14, , , , 应 付 利 息 3, , 应 付 股 利 6, , , , 其 他 应 付 款 148,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156, 非 流 动 负 债 156, ,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100,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702, , , ,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177, , , , 应 付 债 券 666, , , ,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49, , , , 递 延 收 益 4,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897, , ,020, , 负 债 合 计 1,599, ,536, ,466, ,338,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100, , , , 资 本 公 积 1,008, , , , 盈 余 公 积 16, , , , 未 分 配 利 润 174, ,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1,299, 者 权 益 合 计 1,286, ,281, ,274,

88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4, , , ,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合 计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总 计 1,304, ,904, ,290, ,286, ,279, ,827, ,752, ,618,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一 季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25, , , ,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25, , , ,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32, , , ,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22, , , , 列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 , , 销 售 费 用 , , , 管 理 费 用 3, , , , 财 务 费 用 4, , ,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 10, ,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6, , , ,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 ,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 , ,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6, , ,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 , ,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6, ,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6, , ,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8,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7, , ,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1,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一 季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39, , , ,

89 金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2, ,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2, , , ,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9, , , ,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5, , , ,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 , ,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9, ,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8, ,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 , , ,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106,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 3, ,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0,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0, , ,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5, , , ,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 205, , ,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4,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9, ,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9, , , ,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88, , , ,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70, , ,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58, , , ,

9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2, , , ,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6, , ,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73, ,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4, , , ,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8, , , ,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4, , , ,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93, , , , ( 二 )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1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67, , , , 应 收 账 款 101, , , , 预 付 款 项 23, , , ,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550, , , , 存 货 959,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25,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727, ,582, ,521, ,358,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07, , ,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300, , , ,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54, , ,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42, , , ,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275, , , , 无 形 资 产 7,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61,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 ,

91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051, ,048, , , 资 产 总 计 2,779, ,630, ,507, ,301,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15, , ,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款 项 6, , ,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5, , , , 应 付 利 息 3, , 其 他 应 付 款 386,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56,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100,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73, , , ,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138, , , , 应 付 债 券 666, , , , 专 项 应 付 款 39, , ,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844, , , , 负 债 合 计 1,517, ,383, ,263, ,059,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100, , , , 资 本 公 积 1,003, , , , 盈 余 公 积 16, , , , 未 分 配 利 润 142, ,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261, ,247, ,244, ,242,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合 计 1,261, ,247, ,244, ,242,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总 计 2,779, ,630, ,507, ,301,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一 季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 45, , ,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 45, , ,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4, , , ,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 25, ,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 2, ,

92 管 理 费 用 , , , 财 务 费 用 4, , ,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4,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 填 列 ) 10, ,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4, 列 ) 3, , ,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 9,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5, 号 填 列 ) 8, ,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 2, ,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5, 号 填 列 ) 6,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 利 润 6, , ,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6, , , , , ,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一 季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 7, , , 现 金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13, ,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3, , , ,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 ,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 ,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 ,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 , , ,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92

93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100,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 2, ,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4,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0,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4, , ,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4, , , ,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4,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9, ,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5, , , ,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 10, ,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70, , ,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84,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54, , , ,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3, , , ,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6, , ,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6,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76, ,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7, , , ,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1, , , ,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6, , , ,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67, , , ,

94 第 六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数 额 根 据 债 券 管 理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经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 的 董 事 会 批 准, 公 司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申 请 发 行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6 亿 元 公 司 债 二 本 次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计 划 经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召 开 的 临 时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 经 张 家 口 市 高 等 级 公 路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批 复 同 意, 本 次 拟 发 行 的 公 司 债 券 的 募 集 资 金, 其 中 10 亿 元 拟 用 于 调 整 债 务 结 构,6 亿 元 拟 用 于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计 划 分 期 发 行, 首 期 发 行 10 亿 元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期 限 不 超 过 7 年 董 事 会 依 据 公 司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和 公 司 财 务 结 构 确 定 调 整 债 务 结 构 和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的 金 额 比 例 本 次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计 划 将 有 利 于 调 整 并 优 化 公 司 负 债 结 构, 节 约 财 务 费 用, 满 足 公 司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 一 ) 测 算 依 据 1 偿 还 金 融 机 构 借 款 本 次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偿 还 各 类 贷 款 具 体 安 排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使 用 单 位 借 款 机 构 金 额 借 款 期 限 1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西 部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70, 张 家 口 路 发 高 速 公 路 养 护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口 银 行 30, 合 计 100,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金 额 主 要 是 根 据 公 司 未 来 几 年 的 主 营 业 务 尤 其 是 建 造 合 同 板 块 发 展 的 资 金 需 求, 综 合 考 虑 债 券 的 融 资 成 本 和 公 司 的 偿 债 能 力, 并 结 合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所 确 定 的 94

95 ( 二 ) 必 要 性 公 司 本 次 拟 申 请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16 亿 元, 首 期 发 行 10 亿 元, 拟 用 于 调 整 公 司 债 务 结 构 和 补 充 公 司 营 运 资 金, 其 必 要 性 分 析 如 下 : 1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更 多 的 资 金 支 持 京 津 冀 协 同 发 展 一 带 一 路 政 策 加 上 申 奥 成 功, 将 加 速 张 家 口 市 城 市 转 型, 为 张 家 口 市 经 济 及 该 公 司 自 身 提 供 良 好 的 发 展 契 机 公 司 作 为 张 家 口 市 唯 一 的 道 路 桥 梁 等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主 体, 公 路 交 通 业 务 通 行 费 业 务 等 板 块 在 未 来 几 年 将 处 于 高 速 扩 张 期, 需 要 较 大 的 营 运 资 金 投 入 由 于 公 司 资 本 金 有 限, 后 续 业 务 发 展 主 要 依 靠 银 行 贷 款 发 行 直 接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等 方 式 进 行 融 资 通 过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将 一 定 幅 度 的 提 升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打 破 传 统 的 银 行 信 托 借 款 融 资 方 式, 拓 展 新 的 直 接 融 资 渠 道, 改 善 公 司 财 务 结 构, 为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今 后 的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亦 将 不 断 增 强 2 优 化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55.09%,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2.66 和 1.14,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为 702, 万 元,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为 897, 万 元 从 负 债 期 限 结 构 来 看,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公 司 债 务 以 非 流 动 负 债 为 主, 债 务 期 限 结 构 较 合 理 其 中, 短 期 借 款 和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分 别 为 179, 万 元 和 156, 万 元, 公 司 短 期 偿 债 压 力 相 对 较 小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后,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增 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有 一 定 幅 度 的 提 升 从 资 金 成 本 来 看, 由 于 业 务 扩 张 和 银 贷 限 制, 公 司 近 几 年 有 不 少 高 资 金 成 本 的 信 托 借 款, 发 行 本 次 公 司 债 券, 利 用 公 司 良 好 的 主 体 信 用 和 在 直 接 融 资 市 场 的 认 可 度, 通 过 置 换 部 分 信 托 借 款 优 化 公 司 债 务 结 构 降 低 平 均 融 资 成 本, 有 利 于 减 少 公 司 短 期 偿 债 压 力, 降 低 公 司 的 财 务 风 险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后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的 变 化 分 析 详 见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之 五 有 息 负 债 分 析 之 ( 四 )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后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的 变 化 综 上,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板 块 未 来 对 营 运 资 金 的 需 求 较 大 高 成 本 债 务 负 担 较 重, 95

96 为 了 进 一 步 满 足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调 整 债 务 结 构 降 低 融 资 成 本, 公 司 有 必 要 通 过 本 次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增 加 现 金 储 备 优 化 财 务 结 构, 使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继 续 保 持 在 合 理 的 水 平, 达 到 提 高 公 司 资 产 流 动 性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偿 债 保 障 能 力 的 目 的 ( 三 )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承 诺 发 行 人 承 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不 涉 及 新 增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不 用 于 偿 还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或 不 产 生 经 营 性 收 入 的 公 益 性 项 目 同 时, 发 行 人 承 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不 用 于 地 方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并 建 立 切 实 有 效 的 募 集 资 金 监 管 和 隔 离 机 制 三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管 理 安 排 发 行 人 将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指 定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用 于 本 次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的 接 收 存 储 划 转 与 本 息 偿 付 四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影 响 : 本 次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将 产 生 如 下 ( 一 ) 有 利 于 优 化 公 司 债 务 结 构, 公 司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增 强 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财 务 数 据 为 基 准, 假 设 本 次 债 券 全 部 发 行 完 成 且 募 集 资 金 16 亿 元 中 的 10 亿 用 于 调 整 债 务 结 构,6 亿 用 于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在 不 考 虑 融 资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相 关 费 用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水 平 将 由 发 行 前 的 55.09% 增 加 至 发 行 后 的 56.00%, 上 升 0.91 个 百 分 点, 总 体 处 于 合 理 范 围 资 产 负 债 率 的 适 当 提 高 有 利 于 公 司 合 理 利 用 财 务 杠 杆, 提 高 股 东 权 益 报 酬 率 此 外,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流 动 比 率 将 由 发 行 前 的 2.66 提 升 至 发 行 后 的 3.20, 速 动 比 率 将 由 发 行 前 的 1.14 提 升 至 发 行 后 的 1.43,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将 有 明 显 的 提 高,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对 于 流 动 负 债 的 覆 盖 能 力 进 一 步 得 到 提 升,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96

97 ( 二 ) 有 利 于 保 持 资 金 稳 定 性, 节 约 财 务 成 本 通 过 发 行 本 次 公 司 债 券, 公 司 可 以 获 得 长 期 稳 定 的 资 金, 增 强 公 司 整 体 资 金 使 用 的 稳 定 性, 同 时 锁 定 较 低 的 利 率 成 本, 避 免 贷 款 利 率 波 动 的 风 险, 节 约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 三 ) 有 利 于 拓 宽 公 司 融 资 渠 道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要 资 金 来 源 为 内 部 经 营 积 累 外 部 信 贷 融 资 以 及 银 行 间 市 场 的 直 接 债 务 融 资 目 前, 公 司 正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期, 资 金 需 求 量 较 大, 本 次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将 为 拓 宽 公 司 新 的 直 接 融 资 渠 道, 完 善 和 丰 富 公 司 融 资 结 构 综 上 所 述, 本 次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将 有 效 地 拓 宽 公 司 融 资 渠 道, 增 强 公 司 的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完 善 公 司 的 债 务 结 构, 降 低 和 锁 定 公 司 的 财 务 成 本, 为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稳 定 的 中 长 期 资 金 支 持, 有 助 于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促 进 公 司 健 康 发 展 五 募 集 资 金 监 管 机 制 及 相 应 措 施 发 行 人 在 债 券 市 场 发 行 过 短 期 融 资 券 PPN 企 业 债 券 等 债 券 品 种, 上 述 公 开 市 场 融 资 的 募 集 资 金 均 已 用 于 指 定 用 途, 不 存 在 挪 用 募 集 资 金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已 建 立 完 备 的 募 集 资 金 监 管 机 制 并 与 监 管 银 行 和 受 托 管 理 人 签 订 了 资 金 监 管 协 议, 协 议 中 明 确 了 用 款 决 策 程 序 和 用 款 对 象, 明 确 提 出 该 专 户 仅 用 于 甲 方 调 整 债 务 结 构 和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等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储 和 使 用, 不 得 用 作 其 他 用 途 上 述 措 施 均 有 利 于 保 证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符 合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五 条 除 金 融 企 业 外, 募 集 资 金 不 得 转 借 他 人 的 规 定, 确 保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披 露 的 用 途 同 时, 针 对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人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以 确 保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披 露 的 用 途,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 一 ) 开 立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确 保 专 款 专 用 发 行 人 开 立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专 项 用 于 募 集 资 金 款 项 的 接 收 存 储 及 划 转 活 动, 将 严 格 按 照 募 集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资 金 投 向, 确 保 专 款 专 用 发 行 人 在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分 行 开 立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由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分 行 监 督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情 况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的 相 关 要 求, 设 立 了 本 次 公 司 债 券 97

98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用 于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的 接 收 存 储 划 转 与 本 息 偿 付 ( 二 ) 聘 请 受 托 管 理 人 本 期 债 券 引 入 了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制 度, 由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代 表 债 券 持 有 人 对 发 行 人 的 相 关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发 行 人 与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本 期 债 券 的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协 议 中 规 定 : 乙 方 ( 指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下 同 ) 应 当 对 发 行 人 专 项 账 户 募 集 资 金 的 接 收 存 储 划 转 与 本 息 偿 付 进 行 监 督 在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应 当 每 六 个 月 检 查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情 况 是 否 与 募 集 说 明 书 约 定 一 致 98

99 第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1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的 财 务 报 告 及 审 计 报 告, 最 近 一 期 财 务 报 告 或 会 计 报 表 ; 2 主 承 销 商 出 具 的 核 查 意 见 ; 3 发 行 人 律 师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4 资 信 评 级 公 司 出 具 的 资 信 评 级 报 告 ; 5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 6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 7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二 查 阅 地 点 投 资 者 可 在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期 限 内 到 下 列 地 点 查 阅 募 集 说 明 书 全 文 及 上 述 备 查 文 件 : 1 张 家 口 通 泰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明 德 北 大 街 西 山 底 小 区 3 号 楼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龚 喜 秘 2 东 方 花 旗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中 山 南 路 318 号 24 层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崔 凯 峰 孙 航 99

100 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红 星 美 凯 龙 家 居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临 御 路 518 号 6 楼 F801 室 ) 公 开 发 行 2015 年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 ( 申 报 稿 ) 牵 头 主 承 销 商 簿 记 管 理 人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市

More information

1

1 华 能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复 兴 路 甲 23 号 10 11 层 ) 公 开 发 行 2016 年 绿 色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 主 承 销 商 (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 号 2-6 层 ) 签 署 日 期 : 年 月 日 声 明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0-[ ]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0-[ ] A 股 代 码 :600096 公 司 债 代 码 :126003 编 号 : 临 2012-060 A 股 简 称 : 云 天 化 公 司 债 简 称 :07 云 化 债 云 南 云 天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More information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 东 省 宜 华 木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 经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九 次 会 议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广 东 省 宜 华 木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的 信 息 披 露 行 为, 加 强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More information

bnb.PDF

bnb.PDF 2003-1 - 2003-2 - 2003-3 - 2003 3 21 400038 swpzqbgspublic.cta.cq.cn 4 5 21 (023)65313118 5628 (023) 65311721 21 (023)65313118 5027 (023) 65347589 6 http//www.sse.com.cn 2003 1-6 2002 1-6 254,284,189.18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穗恒运A 股票代码:000531

股票简称:穗恒运A                       股票代码:000531 甘 肃 省 电 力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2015 年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 ( 申 报 稿 ) 主 承 销 商 :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6008 号 特 区 报 业 大 厦 16-17 层 ) 2015 年 月 声 明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ECB6B9BCAFCDC5D3D0CFDEB9ABCBBE32303135C4EAB6C8B5DAD2BBC6DAB6CCC8DA3230313530363034A3A8B8FCD0C2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ECB6B9BCAFCDC5D3D0CFDEB9ABCBBE32303135C4EAB6C8B5DAD2BBC6DAB6CCC8DA3230313530363034A3A8B8FCD0C2A3A9> 集 团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评 级 结 果 :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等 级 :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信 用 等 级 :A-1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发 行 额 度 :5 亿 元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期 :1 年 偿 还 方 式 : 到 期 一 次 性 还 本 付 息 发 行 目 的 : 补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C2CEF7BDBBBDA832303133C4EAB8FAD7D92DC8FDC9F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C2CEF7BDBBBDA832303133C4EAB8FAD7D92DC8FDC9F32E646F63> 陕 西 省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司 2013 年 度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评 级 主 体 陕 西 省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司 本 次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AA 评 级 展 望 稳 定 上 次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AA 评 级 展 望 稳 定 存 续 债 券 列 表 债 券 简 称 发 行 额 上 次 债 项 本 次 债 项 期 限 ( 年 ) ( 亿 元 ) 信 用 等 级 信

More information

43081.indb

43081.indb 163 56 52 55 45 56 64 62 45 61 195156200712 19751219901119974 1997420009 2000920026 20026 195552200712 19826 199261994819948 19991019991020009 2000920026 200262007122004 5 164 195255200712 2000919931220009

More information

78 云 芝 79 五 加 皮 80 五 味 子 81 五 倍 子 82 化 橘 红 83 升 麻 84 天 山 雪 莲 85 天 仙 子 86 天 仙 藤 87 天 冬 88 天 花 粉 89 天 竺 黄 90 天 南 星 91 天 麻 92 天 然 冰 片 ( 右 旋 龙 脑 ) 93 天 葵

78 云 芝 79 五 加 皮 80 五 味 子 81 五 倍 子 82 化 橘 红 83 升 麻 84 天 山 雪 莲 85 天 仙 子 86 天 仙 藤 87 天 冬 88 天 花 粉 89 天 竺 黄 90 天 南 星 91 天 麻 92 天 然 冰 片 ( 右 旋 龙 脑 ) 93 天 葵 中 国 药 典 2015 年 版 目 录 一 部 药 材 和 饮 片 1 一 枝 黄 花 2 丁 公 藤 3 丁 香 4 九 里 香 5 九 香 虫 6 人 工 牛 黄 7 人 参 8 人 参 叶 9 儿 茶 10 八 角 茴 香 11 刀 豆 12 三 七 13 三 白 草 14 三 棱 15 三 颗 针 16 千 年 健 17 千 里 光 18 千 金 子 19 千 金 子 霜 20 土 木 香

More information

工 造 价 15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一 标 市 政 公 用 6000 中 机 环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胡 美 娟 16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二 标 市 政 公 用 6337 17 品 尊 国 际 花 园 1# 2# 3# 4# 7# 9# 10# 11# 楼 地 库 C 区 工

工 造 价 15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一 标 市 政 公 用 6000 中 机 环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胡 美 娟 16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二 标 市 政 公 用 6337 17 品 尊 国 际 花 园 1# 2# 3# 4# 7# 9# 10# 11# 楼 地 库 C 区 工 2 工 造 价 1 新 纪 元 广 场 房 屋 建 筑 40689 11000 中 机 环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叶 正 君 2 3 大 上 海 御 龙 湾 二 期 A 区 A2~A4 商 业 楼 A 区 地 下 车 库 万 科 蜀 冈 地 块 商 品 房 项 目 二 期 工 ( 万 科 花 园 )1#-8# 住 宅 楼 A16-2 地 下 车 库 工 幼 儿 园 13# 15# 18# 20#

More information

64 [ 46 ] (p297) 1924 :? [ 47 ] (p570) ; ; ; ; ; ; ; ; ; ; ; [ 11 ]; [ 35 ] [ 49 ] [ 32 ] ( ) [ 48 ] (p 425) [ 50 ] (p 670 6

64 [ 46 ] (p297) 1924 :? [ 47 ] (p570) ; ; ; ; ; ; ; ; ; ; ; [ 11 ]; [ 35 ] [ 49 ] [ 32 ] ( ) [ 48 ] (p 425) [ 50 ] (p 670 6 63 2002 7 ( ) ( 100871) [ ] K262. 81g. 82 [ ] A [ ] 058320214 (2002) 0720063211 ; [ 44 ] (p 202) 12 : ; ; ; : [ 42 ] (p 129 216) [ 11 ] [ 32 ] (1926 11 19 ) 1927 ( ) ; [ 45 ] (p108) [ 43 ] (p 5142515 5222523)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3CEF7BDA8B9A432303135C4EAB8FAD7D9C6C0BCB6B1A8B8E630373234>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3CEF7BDA8B9A432303135C4EAB8FAD7D9C6C0BCB6B1A8B8E630373234> 广 西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主 体 与 相 关 债 项 2015 年 度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大 公 报 SD 2015 637 号 主 体 信 用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AA 上 次 评 级 结 果 :AA 债 项 信 用 债 券 简 称 15 桂 CP001 12 桂 MTN2 15 桂 MTN001 额 度 ( 亿 元 ) 3 期 限 365 天 评 级 展 望 : 正 面

More information

发 债 主 体 供 销 集 团 成 立 于 2010 年 1 月 18 日, 是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设 立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核 准 注 册 成 立 的 中 华 全 国 供 销 合 作 总 社 ( 以 下 简 称 供 销 总 社 ) 直 属 核 心 全 资 企 业 截 至 2015 年

发 债 主 体 供 销 集 团 成 立 于 2010 年 1 月 18 日, 是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设 立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核 准 注 册 成 立 的 中 华 全 国 供 销 合 作 总 社 ( 以 下 简 称 供 销 总 社 ) 直 属 核 心 全 资 企 业 截 至 2015 年 大 公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声 明 为 便 于 报 告 使 用 人 正 确 理 解 和 使 用 大 公 国 际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大 公 ) 出 具 的 本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 以 下 简 称 本 报 告 ), 兹 声 明 如 下 : 一 大 公 及 其 评 级 分 析 师 评 审 人 员 与 发 债 主 体 之 间, 除 因 本 次 评 级 事 项 构

More information

概 述 编 号 : 新 世 纪 跟 踪 [2015]100631 跟 踪 对 象 : 西 安 曲 江 文 化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第 一 期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13 曲 文 投 MTN1 15 曲 文 投 MTN001 主 体

概 述 编 号 : 新 世 纪 跟 踪 [2015]100631 跟 踪 对 象 : 西 安 曲 江 文 化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第 一 期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13 曲 文 投 MTN1 15 曲 文 投 MTN001 主 体 西 安 曲 江 文 化 产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此 处 键 入 本 期 债 券 名 称 全 称 ] 2013 年 度 第 一 期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 AA 级 13 曲 文 投 MTN1 信 用 等 级 : AA 级 15 曲 文 投 MTN001 信 用 等 级 :AA

More information

14 铁 十 七 PPN001 1,589.88 14 无 锡 农 商 二 级 5,813.15 14 西 永 微 电 债 10,645.38 14 锡 新 区 PPN004 5,363.00 14 锡 新 区 PPN005 16,014.41 14 扬 州 化 工 PPN001 10,397.42

14 铁 十 七 PPN001 1,589.88 14 无 锡 农 商 二 级 5,813.15 14 西 永 微 电 债 10,645.38 14 锡 新 区 PPN004 5,363.00 14 锡 新 区 PPN005 16,014.41 14 扬 州 化 工 PPN001 10,397.42 江 苏 银 行 聚 宝 财 富 系 列 人 民 币 理 财 产 品 2016 年 5 月 资 产 配 置 及 投 资 运 作 报 告 尊 敬 的 客 户 : 根 据 说 明 书 的 约 定, 截 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 我 行 聚 宝 财 富 系 列 人 民 币 理 财 产 品 共 有 保 本 浮 动 收 益 型 90 只 (288 款 ), 非 保 本 浮 动 收 益 型 73 只 (928

More information

2012 年 宜 兴 市 城 市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概 要 编 号 : 新 世 纪 跟 踪 (2016)100272 存 续 期 间 12 兴 城 投 债 :7 年 期 公 司 债 券 13 亿 元 人 民 币,2012 年 10 月 10 日

2012 年 宜 兴 市 城 市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概 要 编 号 : 新 世 纪 跟 踪 (2016)100272 存 续 期 间 12 兴 城 投 债 :7 年 期 公 司 债 券 13 亿 元 人 民 币,2012 年 10 月 10 日 2012 年 宜 兴 市 城 市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 AA + 债 项 信 用 等 级 : AA + 级 级 评 级 时 间 : 2016 年 6 月 22 日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 Investors

More information

1. 一 周 要 闻... 3 1.1 李 克 强 : 要 出 台 几 项 硬 措 施 争 取 融 资 成 本 年 内 降 低... 3 1.2 央 行 定 向 降 息 大 幕 拉 启 PSL 或 扩 至 商 业 银 行... 3 1.3 申 万 宏 源 将 以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完

1. 一 周 要 闻... 3 1.1 李 克 强 : 要 出 台 几 项 硬 措 施 争 取 融 资 成 本 年 内 降 低... 3 1.2 央 行 定 向 降 息 大 幕 拉 启 PSL 或 扩 至 商 业 银 行... 3 1.3 申 万 宏 源 将 以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完 2014 年 7 月 28 日 5 固 定 收 益 周 报 PSL 助 推 利 率 下 行 行 情 继 续 需 再 加 码 核 心 观 点 联 系 人 : 吴 敏 臧 洁 部 门 : 债 券 投 资 与 交 易 部 邮 件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总 理 提 出 多 措 并 举 攻 克 高 融 资 成 本 难 题 7 月 汇 丰 PMI 初

More information

Trade Ideas

Trade Ideas 权 威 人 士 谈 经 济 问 题 有 效 调 整 市 场 预 期 东 方 花 旗 债 券 市 场 周 报 2016 年 05 月 09 日 05 月 13 日 编 制 部 门 : 债 券 资 本 市 场 部 目 录 内 容 摘 要... 3 一 宏 观 经 济... 5 二 一 级 市 场... 7 三 二 级 市 场... 13 四 监 管 动 态... 17 五 债 市 热 点... 19 内

More information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 要 声 明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23 号 (2015 年 修 订 ) 及 其 他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More information

rating report

rating report 发 行 主 体 本 次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AA + 上 次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AA + 存 续 债 券 列 表 债 券 简 称 发 行 额 ( 亿 元 ) 武 汉 商 联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评 级 展 望 评 级 展 望 期 限 稳 定 稳 定 上 次 债 项 信 用 等 级 本 次 债 项 信 用 等 级 14 武 汉 商 联 MTN001 3 2014/5/5~2017/5/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0336371_10277960.doc

Microsoft Word - 30336371_10277960.doc 216 年 5 月 31 日 固 定 收 益 证 券 证 券 分 析 师 李 怀 军 S1851121 研 究 助 理 王 俊 电 话 : 755-23838255 邮 件 : [email protected] 相 关 报 告 持 续 震 荡 中 利 率 债 或 现 交 易 性 机 会 216523 信 用 周 策 略 城 投 进 入 较 佳 择 券 时 机 216517 信 用 周 策 略

More information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2016 年 4 月 28 日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召 开 方 式 : 现 场 投 票 与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网 络 投 票 起 止 时 间 : 采 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络 投 票 系

More information

编 号 : 新 世 纪 债 评 [2014]010766 概 述 新 世 纪 评 级 评 级 对 象 : 华 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 简 称 本 期 短 券 ) 信 用 等 级 : A-1 评 级 时 间 : 2014 年 12 月

编 号 : 新 世 纪 债 评 [2014]010766 概 述 新 世 纪 评 级 评 级 对 象 : 华 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 简 称 本 期 短 券 ) 信 用 等 级 : A-1 评 级 时 间 : 2014 年 12 月 华 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此 处 键 入 本 期 债 券 名 称 全 称 ]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信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告 债 项 信 用 等 级 : A-1 级 评 级 时 间 : 2014 年 12 月 4 日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节 重 要 声 明 与 提 示 厦 门 国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厦 门 国 贸 发 行 人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上 市 公 告 书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诺 上 市

第 一 节 重 要 声 明 与 提 示 厦 门 国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厦 门 国 贸 发 行 人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上 市 公 告 书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诺 上 市 厦 门 国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XIAMEN ITG GROUP CORP., LTD. ( 注 册 地 址 :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思 明 区 湖 滨 南 路 国 贸 大 厦 18 层 )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公 告 书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第 一 节 重 要 声 明 与 提 示 厦 门 国 贸 集 团

More information

****************

****************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集 团 公 司 主 体 与 相 关 债 项 2016 年 度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大 公 报 SD 2016 632 号 主 体 信 用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A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上 次 评 级 结 果 :A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债 项 信 用 债 券 简 称 16 东 航 集 MTN001 额 度 年 限 ( 亿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F6B1A8B8E62032303135C4EAB9FABCD2BFAAB7A2CDB6D7CAB9ABCBBEB8FAD7D9C6C0BCB6B1A8B8E666616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F6B1A8B8E62032303135C4EAB9FABCD2BFAAB7A2CDB6D7CAB9ABCBBEB8FAD7D9C6C0BCB6B1A8B8E666616E2E646F63> 发 行 主 体 国 家 开 发 投 资 公 司 本 次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AAA 评 级 展 望 稳 定 上 次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AAA 评 级 展 望 稳 定 存 续 债 券 列 表 简 称 发 行 额 ( 亿 元 ) 期 限 ( 年 ) 上 次 债 项 信 用 等 级 本 次 债 项 信 用 等 级 07 国 投 债 20 10 AAA AAA 08 国 投 债 30 15 AAA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EC7E5BDE0B0E6A1BFCEE4BABABEADBCC3B7A2D5B9CDB6D7CAA3A8BCAFCDC5A3A9D3D0CFDEB9ABCBBEA3A8D6D0C6B1A3A9B8FAD7D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EC7E5BDE0B0E6A1BFCEE4BABABEADBCC3B7A2D5B9CDB6D7CAA3A8BCAFCDC5A3A9D3D0CFDEB9ABCBBEA3A8D6D0C6B1A3A9B8FAD7D92E646F63> 武 汉 经 济 发 展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中 期 票 据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AA + 上 次 评 级 结 果 :AA + 债 项 信 用 名 称 额 度 存 续 期 12 武 经 发 MTN1 3.5 亿 元 12 武 经 发 MTN2 4.5 亿 元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2012/6/18-2017/6/18

More information

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

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 1 2 1995 10 25 1999 12 29 [1999]121 2002 12 [2002]129 40,000 4.50 / 2003 1 6 [2002]196, 40,000 24.815 2004 32.35% 8.06% 8.06% 1996 1999 10 40 ( ) 1000 2004 132.13 53.74 47.30 213.35 % 2004 4.07 1.66 4.30

More information

****************

**************** 主 体 信 用 浙 江 恒 逸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体 与 相 关 债 项 2016 年 度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上 次 评 级 结 果 :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债 项 信 用 债 券 简 称 额 度 ( 亿 元 ) 年 限 ( 天 )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上 次 评 级 结 果 15 恒 逸 CP001 9.00

More information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构 合 理, 财 务 结 构 稳 健, 且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持 续 表 现 良 好, 经 营 所 得 对 其 债 务 本 息 覆 盖 能 力 极 强, 综 合 竞 争 实 力 和 整 体 偿 债 能 力 极 强 关 注 钢 铁 类 子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不 佳 2015 年 以 来, 国 内 钢 铁 行 业 下 游 需 求 疲 软, 产 能 过 剩 情 况 愈 加 突 出, 公 司 参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跟踪评级债项7020201500214

Microsoft Word - 跟踪评级债项7020201500214 武 汉 当 代 科 技 产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 AA 级 债 项 信 用 等 级 : A-1 级 评 级 时 间 : 2016 年 2 月 4 日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More information

企业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格式

企业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格式 厦 门 钨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期 票 据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AA + 上 次 评 级 结 果 :AA + 债 项 信 用 名 称 额 度 存 续 期 15 厦 钨 MTN001 3 亿 元 16 厦 钨 MTN001 6 亿 元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2015/8/27-2018/8/27 2016/1/15-2019/1/15

More information

重 要 声 明 长 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本 报 告 的 内 容 及 信 息 来 源 于 陕 西 东 岭 工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证 明 文 件 以 及 第 三 方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的 专 业 意 见 长 城 证 券 对 报 告 中 所 包

重 要 声 明 长 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本 报 告 的 内 容 及 信 息 来 源 于 陕 西 东 岭 工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证 明 文 件 以 及 第 三 方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的 专 业 意 见 长 城 证 券 对 报 告 中 所 包 2015 年 陕 西 东 岭 工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宝 鸡 市 马 营 路 东 段 ) 公 司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事 务 报 告 (2015 年 度 ) 债 券 代 理 人 长 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6008 号 特 区 报 业 大 厦 16-17 层 ) 2016 年 4 月 12 日 1 重 要 声 明 长 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0336306_10277919.doc

Microsoft Word - 30336306_10277919.doc 2016 年 3 月 28 日 中 国 固 定 收 益 证 券 证 券 分 析 师 李 怀 军 S1080510120001 研 究 助 理 王 泉 锐 S1080115060003 电 话 : 0755-23838253 邮 件 : [email protected] 银 行 间 市 场 利 率 收 盘 情 况 期 限 加 权 均 价 前 日 均 价 较 前 日 涨 跌 BP R001 2.0172

More information

募集样本

募集样本 声 明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的 目 的 仅 为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的 简 要 情 况, 并 不 包 括 募 集 说 明 书 全 文 的 各 部 分 内 容 募 集 说 明 书 全 文 同 时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投 资 者 在 做 出 认 购 决 定 之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募 集 说 明

More information

金 光 纸 业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主 体 与 2016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大 公 报 D 2016 038 号 中 期 票 据 信 用 等 级 :AA+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发 债 主 体 : 金 光 纸 业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总 额 :50 亿 元 本 期 发 债

More information

0958 13.10B 2016 6 8 * 关 注 1. 风 力 光 伏 发 电 产 业 受 行 业 政 策 影 响 较 大, 将 面 临 电 价 逐 步 下 降 的 压 力 ;2015 年, 部 分 地 区 弃 风 限 电 问 题 突 出, 直 接 影 响 风 电 运 营 商 的 经 营 和 盈 利 2.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和 未 来 投 资 项 目 规 模 较 大, 公 司 仍 将

More information

证 券 代 码 :601991 证 券 简 称 : 大 唐 发 电 公 告 编 号 :2014-059 2012 年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 第 二 期 ) 发 行 公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证 券 代 码 :601991 证 券 简 称 : 大 唐 发 电 公 告 编 号 :2014-059 2012 年 大 唐 国 际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 第 二 期 ) 发 行 公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More information

概 述 编 号 : 新 世 纪 跟 踪 [2016]100169 跟 踪 对 象 : 现 代 牧 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及 2016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本 次 前 次 主 体 评 级 / 展 望 / 债 项 评 级 评 级 时 间 主 体

概 述 编 号 : 新 世 纪 跟 踪 [2016]100169 跟 踪 对 象 : 现 代 牧 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及 2016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本 次 前 次 主 体 评 级 / 展 望 / 债 项 评 级 评 级 时 间 主 体 现 代 牧 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及 2016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 AA 级 15 现 代 牧 业 MTN001 信 用 等 级 : AA 级 16 现 代 牧 业 MTN001 信 用 等 级 : AA 级 评 级 时 间 : 2016 年 6 月 1 日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4F3C8AB31354350303031B8FAD7D9C6C0BCB6B1A8B8E6D5F7C7F3D2E2BCFBB8E5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4F3C8AB31354350303031B8FAD7D9C6C0BCB6B1A8B8E6D5F7C7F3D2E2BCFBB8E52E646F6378> 大 全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体 与 相 关 债 项 2016 年 度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大 公 报 SD 2016 077 号 主 体 信 用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上 次 评 级 结 果 :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债 项 信 用 债 券 简 称 15 大 全 CP001 额 度 ( 亿 元 ) 年 限 ( 年 )

More information

庄子.doc

庄子.doc 2 3 1995 11 4 771 5 94 1993 221 6 7 8 368 268 100 300 325 250 284 300 1995 8 12 9 10 277 1964 11 12 13 A=A 277 1964 14 1 15 16 17 18 19 20 21 [+ ] 22 23 24 25 26 1990 27 28 197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