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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谅侗 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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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股 票 代 码 :601857) 2015 年 3 月
2 目 录 重 要 提 示 1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2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5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8 董 事 长 报 告 13 业 务 回 顾 15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结 果 的 讨 论 及 分 析 19 重 要 事 项 30 关 联 交 易 36 公 司 治 理 44 股 东 权 利 及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介 绍 55 董 事 会 报 告 57 监 事 会 报 告 71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76 原 油 天 然 气 储 量 资 料 91 财 务 报 告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95 按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169 公 司 信 息 232 备 查 文 件 237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书 面 确 认 238
3 重 要 提 示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公 司 )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年 度 报 告 已 经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本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刘 宏 斌 先 生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理 查 德 马 茨 基 先 生 因 故 未 能 参 加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已 分 别 书 面 委 托 非 执 行 董 事 刘 跃 珍 先 生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林 伯 强 先 生 出 席 会 议 并 代 为 行 使 表 决 权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周 吉 平 先 生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汪 东 进 先 生 财 务 总 监 于 毅 波 先 生 保 证 本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大 股 东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 本 集 团 ) 分 别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财 务 报 告 本 集 团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已 分 别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及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进 行 审 计 并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董 事 会 建 议 按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十 二 个 月 净 利 润 的 45% 的 数 额, 扣 除 已 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 (A 股 ) 和 9 月 29 日 (H 股 ) 派 发 的 2014 年 中 期 股 息 后 的 余 额 派 发 2014 年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人 民 币 元 ( 含 适 用 税 项 ) 拟 派 发 的 末 期 股 息 须 经 股 东 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 举 行 的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上 审 议 通 过 本 年 度 报 告 载 有 若 干 涉 及 本 集 团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及 业 务 之 前 瞻 性 声 明 由 于 相 关 声 明 所 述 情 况 之 发 生 与 否, 非 为 本 集 团 所 能 控 制, 这 些 前 瞻 性 声 明 在 本 质 上 具 有 高 度 风 险 与 不 确 定 性 该 等 前 瞻 性 声 明 乃 本 集 团 对 未 来 事 件 之 现 有 预 期, 并 非 对 未 来 业 绩 的 保 证 实 际 成 果 可 能 与 前 瞻 性 声 明 所 包 含 的 内 容 存 在 差 异 1
4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本 公 司 是 于 1999 年 11 月 5 日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 重 组 过 程 中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集 团 是 我 国 油 气 行 业 占 主 导 地 位 的 最 大 的 油 气 生 产 和 销 售 商, 是 我 国 销 售 收 入 最 大 的 公 司 之 一, 也 是 世 界 最 大 的 石 油 公 司 之 一 本 集 团 主 要 业 务 包 括 :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的 勘 探 开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 原 油 及 石 油 产 品 的 炼 制, 基 本 及 衍 生 化 工 产 品 其 他 化 工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 炼 油 产 品 的 销 售 以 及 贸 易 业 务 ; 天 然 气 原 油 和 成 品 油 的 输 送 及 天 然 气 的 销 售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美 国 存 托 证 券 H 股 及 A 股 于 2000 年 4 月 6 日 2000 年 4 月 7 日 及 2007 年 11 月 5 日 分 别 在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联 交 所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上 市 公 司 注 册 中 文 名 称 :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 联 系 地 址 :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周 吉 平 吴 恩 来 中 国 北 京 东 城 区 东 直 门 北 大 街 9 号 电 话 : 86(10) 传 真 : 86(10) 电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公 司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 联 系 地 址 : 梁 刚 中 国 北 京 东 城 区 东 直 门 北 大 街 9 号 电 话 : 86(10) 传 真 : 86(10) 电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2
5 香 港 代 表 处 总 代 表 : 联 系 地 址 : 魏 方 香 港 金 钟 道 89 号 力 宝 中 心 2 座 3705 室 电 话 : (852) 传 真 : (852) 电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公 司 法 定 地 址 : 中 国 北 京 东 城 区 安 德 路 16 号 洲 际 大 厦 邮 政 编 码 :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 中 国 北 京 东 城 区 东 直 门 北 大 街 9 号 邮 政 编 码 : 互 联 网 网 址 : 公 司 电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名 称 : A 股 参 阅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登 载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的 网 址 :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 中 国 北 京 东 城 区 东 直 门 北 大 街 9 号 上 市 地 点 : A 股 上 市 交 易 所 : A 股 简 称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国 石 油 A 股 股 票 代 码 : H 股 上 市 交 易 所 : 香 港 联 交 所 H 股 股 票 代 号 : 857 存 托 股 份 ADS: 股 票 代 号 :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PTR 3
6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 公 司 注 册 情 况 : 2013 年 7 月 22 日 ( 法 定 代 表 人 变 更 ) 注 册 登 记 机 关 : 注 册 查 询 索 引 :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网 站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税 务 登 记 号 码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境 内 :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长 安 街 1 号 东 方 广 场 东 2 座 办 公 楼 8 层 签 字 会 计 师 : 龚 伟 礼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段 瑜 华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境 外 : 办 公 地 址 :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香 港 中 环 遮 打 道 10 号 太 子 大 厦 8 楼 4
7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1 按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截 至 或 截 止 各 年 度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营 业 额 2,282,962 2,258,124 2,195,296 2,003,843 1,465,415 经 营 利 润 169, , , , ,777 税 前 利 润 156, , , , ,305 所 得 税 费 用 (37,731) (35,789) (36,191) (38,256) (38,513) 本 年 利 润 119, , , , ,792 归 属 于 : 母 公 司 股 东 107, , , , ,992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11,856 12,675 15,294 12,998 10,80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 人 民 币 元 ) (1)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391, , , , ,196 非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2,014,165 1,911,157 1,776,091 1,555,996 1,392,291 资 产 总 额 2,405,473 2,342,110 2,168,896 1,917,586 1,656,487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579, , , , ,736 非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507, , , , ,622 负 债 总 额 1,087,692 1,072, , , ,358 权 益 归 属 于 :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1,175,894 1,132,735 1,064,010 1,002, ,926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141, , ,738 79,801 71,203 权 益 总 额 1,317,781 1,269,935 1,180,748 1,082,546 1,010,129 其 他 财 务 数 据 资 本 性 支 出 291, , , , ,212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6, , , , ,796 投 资 活 动 使 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90,838) (266,510) (332,226) (283,638) (299,302) 融 资 活 动 ( 使 用 )/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4,312) (12,239) 75,356 9,259 (60,944)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注 :(1)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是 按 照 净 利 润 除 以 该 会 计 年 度 已 发 行 股 份 之 数 1, 亿 股 计 算 5
8 2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1)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单 位 :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本 年 比 上 年 增 减 (%) 2012 年 营 业 收 入 2,282,962 2,258, ,195,296 营 业 利 润 153, , ,43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07, ,577 (17.3) 115,32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110, ,653 (5.6) 119,65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6, , ,288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2.1 个 百 分 点 ) 11.1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人 民 币 元 ) (17.3) 0.63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人 民 币 元 ) (17.3) 0.63 项 目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本 年 末 比 上 年 末 增 减 (%) 2012 年 末 总 资 产 2,405,376 2,342, ,168,83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1,176,010 1,132, ,064,147 (2)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单 位 :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2014 年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净 损 益 (2,674)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3,932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净 损 益 100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56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4,362) (2,948)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446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影 响 额 (401) 合 计 (2,903) (3)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项 目 单 位 :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期 初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当 期 变 动 对 当 期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9 3 国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差 异 本 集 团 按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计 算 的 净 利 润 为 1, 亿 元,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计 算 的 净 利 润 为 1, 亿 元, 差 异 为 0.06 亿 元 ; 按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计 算 的 股 东 权 益 为 13, 亿 元,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计 算 的 股 东 权 益 为 13, 亿 元, 差 异 为 0.21 亿 元 本 集 团 的 准 则 差 异 主 要 是 由 于 1999 年 非 固 定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评 估 所 致 本 公 司 1999 年 重 组 改 制 时, 对 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投 入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于 1999 年 进 行 了 评 估, 按 照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对 上 述 评 估 结 果 中 非 固 定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的 部 分 未 予 确 认 7
10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1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单 位 : 股 本 次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本 次 变 动 后 数 量 比 例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183,020,977, ,020,977,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61,922,077, ,922,077, 境 内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境 外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21,098,900, ,098,900, 其 他 比 例 (%) 2 证 券 发 行 与 上 市 情 况 (1) 前 三 年 历 次 证 券 发 行 情 况 截 至 到 本 报 告 期 末 为 止 的 三 年 内, 本 公 司 未 有 股 票 发 行 情 况 债 券 发 行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事 项 章 节 (2) 现 存 的 内 部 职 工 股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无 内 部 职 工 股 3 股 东 数 量 和 持 股 情 况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数 量 为 871,792 名, 其 中 境 内 A 股 股 东 864,170 名, 境 外 H 股 记 名 股 东 7,622 名 ( 包 括 美 国 存 托 证 券 股 东 247 名 ) 本 公 司 最 低 公 众 持 股 量 已 满 足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 规 定 2015 年 3 月 20 日,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数 量 为 877,936 名, 其 中 境 内 A 股 股 东 870,338 名, 境 外 H 股 记 名 股 东 7,598 名 ( 包 括 美 国 存 托 证 券 股 东 245 名 ) 8
11 (1) 报 告 期 末 前 10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股 东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总 数 ( 股 ) 报 告 期 内 增 减 (+,-) 持 有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单 位 : 股 质 押 或 冻 结 的 股 份 数 量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国 家 ,033,693,528 (1) (2) 香 港 ( 中 央 结 算 ) 代 理 人 有 限 公 司 境 外 法 人 ,834,718,743 (3) 4,648,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理 事 会 国 有 法 人 ,000, 中 国 证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375, ,792, 南 方 东 英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南 方 富 时 中 国 A50ETF 其 他 ,909,220-4,459, 广 西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330,045-9,230,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汇 添 富 上 证 综 合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上 证 5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嘉 实 沪 深 30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华 泰 柏 瑞 沪 深 30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其 他 ,746,984-10,687, 其 他 ,908,531-8,029, 其 他 ,197,706 2,428, ,000 其 他 ,474,900 5,774, 注 :(1) 此 数 不 包 括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通 过 境 外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间 接 持 有 的 H 股 股 份 (2) 香 港 ( 中 央 结 算 ) 代 理 人 有 限 公 司 为 香 港 联 交 所 下 属 附 属 公 司, 其 主 要 业 务 为 以 代 理 人 身 份 代 其 他 公 司 或 个 人 股 东 持 有 股 票 (3)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通 过 境 外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 有 291,518,000 股 H 股, 占 本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0.16%, 该 等 股 份 包 含 在 香 港 ( 中 央 结 算 ) 代 理 人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股 份 总 数 中 9
12 (2) 报 告 期 末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单 位 : 股 排 名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股 份 种 类 1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158,033,693,528 (1) A 股 2 香 港 ( 中 央 结 算 ) 代 理 人 有 限 公 司 20,834,718,743 H 股 3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理 事 会 400,000,000 A 股 4 中 国 证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7,375,350 A 股 5 南 方 东 英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南 方 富 时 中 国 A50ETF 34,909,220 A 股 6 广 西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0,330,045 A 股 7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汇 添 富 上 证 综 合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6,746,984 A 股 8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上 证 5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5,908,531 A 股 9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嘉 实 沪 深 30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1,197,706 A 股 10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华 泰 柏 瑞 沪 深 30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15,474,900 A 股 注 :(1) 此 数 不 包 括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通 过 境 外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间 接 持 有 的 H 股 股 份, 该 等 H 股 股 份 包 含 在 香 港 ( 中 央 结 算 ) 代 理 人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股 份 总 数 中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 除 了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汇 添 富 上 证 综 合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上 证 5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及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华 泰 柏 瑞 沪 深 30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同 托 管 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 本 公 司 未 知 上 述 其 他 前 10 名 股 东 之 间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之 间 或 前 10 名 股 东 和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之 间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10
13 (3) 根 据 香 港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披 露 主 要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据 董 事 所 知, 除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外, 以 下 人 士 在 公 司 的 股 份 或 相 关 股 份 中 拥 有 根 据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 XV 部 第 2 及 第 3 分 部 须 予 披 露 的 权 益 或 淡 仓 : 股 东 名 称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Aberdeen Asset Management Plc 及 其 相 关 人 士 ( 合 称 该 集 团 ), 代 表 该 集 团 管 理 之 账 户 BlackRock, Inc. (2) JPMorgan Chase & Co. (3) 占 同 一 类 别 持 股 性 质 股 份 数 目 股 份 已 发 行 占 总 股 本 持 有 身 份 股 本 比 例 (%) 比 例 (%) A 股 158,033,693,528( 好 仓 ) 实 益 拥 有 人 H 股 291,518,000( 好 仓 ) (1) 大 股 东 所 控 制 的 法 团 的 权 益 H 股 1,680,255,599( 好 仓 ) 投 资 经 理 H 股 H 股 1,440,324,673( 好 仓 ) 大 股 东 所 控 制 的 ,094,000( 淡 仓 ) 法 团 的 权 益 ,548,274,872( 好 仓 ) 实 益 拥 有 人 / 投 资 经 理 / 保 管 人 法 团 / 核 准 借 出 代 理 人 ,798,786( 淡 仓 ) 实 益 拥 有 人 ,196,073,261( 借 股 ) 保 管 人 法 团 / 核 准 借 出 代 理 人 注 :(1)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通 过 境 外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 有 291,518,000 股 H 股 ( 好 仓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被 视 为 拥 有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 有 的 H 股 (2) BlackRock, Inc. 通 过 若 干 附 属 公 司 在 本 公 司 的 H 股 中 享 有 利 益, 其 中 1,440,324,673 股 H 股 ( 好 仓 ) 及 33,094,000 股 H 股 ( 淡 仓 ) 以 大 股 东 所 控 制 的 法 团 的 权 益 身 份 持 有 (3) JPMorgan Chase & Co. 通 过 若 干 附 属 公 司 在 本 公 司 的 H 股 中 享 有 利 益, 其 中 291,178,211 股 H 股 ( 好 仓 ) 及 133,798,786 股 H 股 ( 淡 仓 ) 以 实 益 拥 有 人 身 份 持 有 ;60,990,000 股 H 股 ( 好 仓 ) 以 投 资 经 理 的 身 份 持 有 ;1,196,073,261 股 H 股 ( 好 仓 ) 以 保 管 人 法 团 / 核 准 借 出 代 理 人 的 身 份 持 有 上 述 1,548,274,872 股 H 股 ( 好 仓 ) 权 益 已 包 括 以 实 益 拥 有 人 投 资 经 理 保 管 人 法 团 / 核 准 借 出 代 理 人 身 份 持 有 的 利 益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据 董 事 所 知, 除 上 述 所 披 露 者 之 外, 概 无 任 何 人 士 (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除 外 ) 于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 336 条 规 定 存 置 的 股 份 权 益 及 淡 仓 登 记 册 上 记 录 权 益 11
14 4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具 体 情 况 介 绍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动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为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成 立 于 1998 年 7 月, 是 根 据 国 务 院 机 构 改 革 方 案, 在 原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总 公 司 的 基 础 上 组 建 的 特 大 型 石 油 石 化 企 业 集 团, 是 国 家 授 权 的 投 资 机 构 和 国 家 控 股 公 司,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为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 亿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周 吉 平 先 生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是 集 油 气 勘 探 开 发 炼 油 化 工 油 品 销 售 油 气 储 运 石 油 贸 易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和 石 油 装 备 制 造 于 一 体 的 综 合 性 能 源 公 司 2014 年,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致 力 于 建 设 世 界 水 平 的 综 合 性 国 际 能 源 公 司, 统 筹 国 际 国 内 两 个 大 局, 突 出 有 质 量 有 效 益 可 持 续 发 展, 资 产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经 营 收 入 持 续 增 加, 财 务 状 况 整 体 良 好 ; 主 要 生 产 指 标 稳 定 增 长, 效 益 指 标 稳 定 向 好, 整 体 实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2) 除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外, 本 公 司 目 前 无 其 他 持 股 10% 或 以 上 的 法 人 股 东 ( 不 包 括 香 港 ( 中 央 结 算 ) 代 理 人 有 限 公 司 ) (3)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是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4) 本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的 产 权 及 控 制 关 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 ( 注 )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 此 数 包 括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通 过 境 外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 有 的 291,518,000 股 H 股 12
15 董 事 长 报 告 各 位 股 东 : 本 人 欣 然 提 呈 本 公 司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年 度 报 告 书, 敬 请 各 位 股 东 省 览 2014 年, 全 球 经 济 复 苏 缓 慢, 国 内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加 大, 油 气 市 场 需 求 增 速 放 缓 面 对 复 杂 严 峻 的 国 内 外 形 势, 本 集 团 继 续 坚 持 有 质 量 有 效 益 可 持 续 发 展 方 针, 统 筹 国 内 外 两 种 资 源 两 个 市 场, 集 中 发 展 油 气 主 营 业 务, 努 力 推 进 业 务 结 构 调 整 和 生 产 统 筹 优 化, 强 力 推 行 开 源 节 流 降 本 增 效, 大 力 强 化 安 全 环 保, 并 围 绕 增 产 增 销 增 效 实 施 了 一 系 列 改 革 举 措, 实 现 生 产 经 营 平 稳 受 控, 经 营 业 绩 符 合 预 期 业 务 前 景 展 望 2015 年, 预 计 世 界 经 济 仍 将 延 续 缓 慢 复 苏 态 势, 但 存 在 不 稳 定 性 不 确 定 性 因 素, 能 源 格 局 正 处 于 深 度 调 整 ; 中 国 经 济 发 展 仍 保 持 适 度 平 稳 增 长, 对 石 油 天 然 气 的 需 求 有 望 继 续 保 持 刚 性 增 长, 国 家 大 力 发 展 清 洁 能 源, 推 进 能 源 价 格 石 油 天 然 气 体 制 等 改 革, 为 本 集 团 业 务 发 展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本 集 团 将 坚 持 有 质 量 有 效 益 可 持 续 发 展 方 针, 继 续 实 施 资 源 市 场 国 际 化 三 大 战 略, 突 出 集 中 发 展 油 气 业 务, 加 强 产 运 销 储 贸 全 产 业 链 的 市 场 联 动 能 力, 强 化 创 新 驱 动 和 市 场 创 效, 深 入 开 展 开 源 节 流 降 本 增 效, 努 力 保 持 生 产 经 营 平 稳 向 好 在 勘 探 与 生 产 业 务 方 面, 本 集 团 将 坚 持 把 资 源 战 略 放 在 首 位, 立 足 大 盆 地, 优 选 风 险 勘 探 目 标, 努 力 获 取 规 模 发 现 和 新 的 战 略 接 替 稳 步 推 进 致 密 油 勘 探, 不 断 扩 大 勘 探 成 果 科 学 组 织 油 气 生 产, 突 出 抓 好 重 点 产 能 项 目 建 设, 加 强 全 生 命 周 期 项 目 管 理, 继 续 抓 好 成 熟 技 术 工 业 化 推 广, 推 进 煤 层 气 项 目 上 产, 不 断 提 高 生 产 效 益 在 炼 油 与 化 工 业 务 方 面, 本 集 团 将 坚 持 规 模 适 度 品 种 适 量 建 设 适 时 标 准 适 当 的 原 则, 着 力 优 化 区 域 布 局 和 资 源 配 置, 优 化 工 艺 路 线 和 产 品 结 构, 加 强 对 标 管 理, 安 全 平 稳 灵 活 组 织 炼 化 生 产, 努 力 提 质 增 效 科 学 把 握 节 奏, 有 序 推 进 重 点 工 程 建 设, 按 期 建 成 投 产 投 运 油 品 质 量 升 级 项 目 在 销 售 业 务 方 面, 本 集 团 将 充 分 把 握 市 场 新 特 点, 快 速 反 应 市 场 变 化, 灵 活 13
16 制 定 营 销 策 略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和 流 向, 突 出 优 势 区 域 和 高 效 区 域 开 发 提 高 营 销 网 络 开 发 质 量, 提 升 品 牌 形 象, 打 造 销 售 黄 金 终 端, 丰 富 经 营 模 式, 不 断 增 强 盈 利 能 力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在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业 务 方 面, 本 集 团 将 强 化 资 源 与 市 场 衔 接, 持 续 优 化 区 域 和 用 户 结 构, 继 续 开 发 高 端 高 效 市 场, 不 断 提 升 产 业 链 的 运 行 效 率 和 综 合 效 益 本 集 团 将 继 续 推 进 重 点 骨 干 管 道 建 设, 完 善 区 域 性 天 然 气 管 网, 加 强 已 投 产 储 气 库 运 行 管 理 和 新 储 气 库 建 设, 不 断 增 强 管 输 和 应 急 调 峰 能 力 在 国 际 业 务 方 面, 本 集 团 将 继 续 扩 大 国 际 油 气 合 作, 加 快 五 大 油 气 合 作 区 和 四 大 油 气 战 略 通 道 建 设, 实 现 资 源 引 进 和 上 下 游 一 体 化 协 调 发 展 ; 突 出 重 点 项 目 和 高 效 项 目 的 勘 探 开 发, 努 力 增 产 增 效 ; 发 挥 海 外 油 气 运 营 中 心 与 国 际 贸 易 的 协 同 作 用, 优 化 资 源 渠 道 和 贸 易 节 奏, 增 强 资 源 配 置 能 力 和 国 际 化 运 作 水 平 周 吉 平 董 事 长 中 国 北 京 2015 年 3 月 26 日 14
17 业 务 回 顾 1 市 场 回 顾 (1) 原 油 市 场 2014 年, 国 际 石 油 市 场 供 需 基 本 面 较 宽 松, 国 际 原 油 价 格 上 半 年 震 荡 小 幅 上 扬, 下 半 年 深 度 下 跌, 年 末 价 格 较 年 中 最 高 点 跌 幅 过 半, 美 国 西 得 克 萨 斯 中 质 原 油 ( 以 下 简 称 WTI ) 与 其 它 基 准 油 价 差 总 体 收 窄 北 海 布 伦 特 原 油 现 货 年 均 价 为 美 元 / 桶, 同 比 下 降 8.9% WTI 原 油 现 货 年 平 均 价 格 为 美 元 / 桶, 同 比 下 降 4.9% (2) 成 品 油 市 场 2014 年, 成 品 油 市 场 需 求 呈 中 低 速 增 长 态 势, 汽 油 需 求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柴 油 需 求 自 2009 年 以 来 首 现 萎 缩 国 内 炼 油 能 力 继 续 增 长, 市 场 资 源 总 体 宽 松, 成 品 油 净 出 口 进 一 步 增 加 据 有 关 资 料 显 示,2014 年 国 内 原 油 加 工 量 45,642 万 吨, 增 长 2.8%, 成 品 油 产 量 28,491 万 吨, 增 长 4.4%; 成 品 油 表 观 消 费 量 26,928 万 吨, 增 长 2.0%, 其 中 汽 油 增 长 8.3%, 柴 油 下 降 1.5% 下 半 年 以 来, 国 内 成 品 油 价 格 连 续 十 一 次 下 调 全 年 汽 油 标 准 品 价 格 累 计 下 降 人 民 币 2,050 元 / 吨, 柴 油 标 准 品 价 格 累 计 下 降 人 民 币 2,205 元 / 吨 国 内 成 品 油 价 格 走 势 与 国 际 市 场 油 价 变 化 趋 势 基 本 保 持 一 致 (3) 化 工 市 场 2014 年, 全 球 经 济 复 苏 缓 慢 导 致 消 费 动 力 不 足, 原 油 价 格 大 幅 下 跌, 加 之 全 球 化 工 产 能 释 放 明 显, 化 工 市 场 持 续 低 迷 ; 中 国 国 内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以 及 低 价 进 口 产 品 增 加, 化 工 产 品 价 格 保 持 低 位 运 行, 化 工 市 场 仍 然 处 于 供 过 于 求 的 状 态 (4) 天 然 气 市 场 2014 年, 国 内 天 然 气 产 量 稳 定 增 长, 进 口 气 量 增 速 减 缓, 天 然 气 需 求 量 增 速 放 缓, 消 费 结 构 不 断 优 化, 市 场 供 需 处 于 基 本 平 衡 状 态 据 有 关 资 料 统 计,2014 年 国 内 天 然 气 产 量 1,279 亿 立 方 米,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5.7%; 天 然 气 进 口 量 578 亿 立 方 米,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8.2%; 天 然 气 表 观 消 费 量 1,786 亿 立 方 米,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5.6% 15
18 2 公 司 业 务 回 顾 (1) 勘 探 与 生 产 业 务 国 内 勘 探 业 务 2014 年, 本 集 团 持 续 推 进 储 量 增 长 高 峰 期 工 程, 突 出 重 点 盆 地 和 目 标 区 带, 石 油 勘 探 稳 步 推 进, 在 准 噶 尔 盆 地 柴 达 木 盆 地 松 辽 盆 地 渤 海 湾 盆 地 等 石 油 勘 探 获 得 重 要 发 现 ; 天 然 气 勘 探 成 效 突 出, 在 四 川 盆 地 鄂 尔 多 斯 盆 地 塔 里 木 盆 地 取 得 一 批 重 要 勘 探 成 果 ; 致 密 油 等 非 常 规 资 源 勘 探 在 鄂 尔 多 斯 盆 地 松 辽 盆 地 吐 哈 盆 地 取 得 重 要 突 破, 勘 探 业 务 势 头 良 好 国 内 生 产 与 开 发 业 务 2014 年, 本 集 团 整 体 优 化 开 发 方 案, 加 快 推 进 重 点 产 能 建 设, 深 入 开 展 精 细 注 水, 稳 步 实 施 二 次 开 发 和 重 大 开 发 试 验, 国 内 原 油 产 量 再 创 新 高 天 然 气 业 务 围 绕 重 点 气 区, 科 学 组 织 生 产 运 行, 实 现 全 年 按 计 划 安 全 平 稳 运 行, 天 然 气 产 量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大 庆 油 田 连 续 12 年 保 持 原 油 4,000 万 吨 以 上 稳 产, 长 庆 油 田 油 气 当 量 产 量 突 破 5,500 万 吨, 新 疆 大 庆 和 川 渝 气 区 建 设 按 计 划 推 进 海 外 油 气 业 务 2014 年, 本 集 团 海 外 油 气 合 作 实 现 重 大 突 破, 气 源 进 一 步 多 元 化 ; 与 中 亚 国 家 新 签 署 一 批 合 资 合 作 协 议, 中 亚 油 气 合 作 稳 步 推 进 海 外 油 气 勘 探 坚 持 整 体 研 究 科 学 论 证 合 理 部 署, 重 点 探 区 成 果 进 一 步 扩 大 油 气 开 发 继 续 实 施 注 水 水 平 井 和 提 高 采 收 率 三 大 工 程, 优 化 调 整 重 点 产 能 建 设 安 排, 确 保 中 亚 等 地 区 主 力 油 气 田 稳 产, 推 动 伊 拉 克 等 地 区 新 油 气 田 上 产 超 产 2014 年, 海 外 业 务 实 现 油 气 当 量 产 量 百 万 桶, 占 本 集 团 油 气 当 量 总 产 量 10.1% 2014 年, 本 集 团 原 油 总 产 量 百 万 桶,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1.4%; 可 销 售 天 然 气 产 量 3,028.8 十 亿 立 方 英 尺,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8.1%, 油 气 当 量 产 量 1,450.4 百 万 桶,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3.6%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拥 有 石 油 和 天 然 气 ( 含 煤 层 气 ) 探 矿 权 采 矿 权 总 面 积 百 万 英 亩, 其 中 探 矿 权 面 积 百 万 英 亩, 采 矿 权 面 积 27.2 百 万 英 亩 ; 正 在 钻 探 的 净 井 数 为 340 口 本 报 告 期 内 完 成 钻 探 的 净 井 数 为 17,918 口 16
19 勘 探 与 生 产 运 营 情 况 单 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 比 增 减 (%) 原 油 产 量 百 万 桶 可 销 售 天 然 气 产 量 十 亿 立 方 英 尺 3, , 油 气 当 量 产 量 百 万 桶 1, , 原 油 探 明 储 量 百 万 桶 10,593 10,820 (2.1) 天 然 气 探 明 储 量 十 亿 立 方 英 尺 71,098 69, 探 明 已 开 发 原 油 储 量 百 万 桶 7,254 7, 探 明 已 开 发 天 然 气 储 量 十 亿 立 方 英 尺 35,824 32, 注 : 原 油 按 1 吨 =7.389 桶, 天 然 气 按 1 立 方 米 = 立 方 英 尺 换 算 (2) 炼 油 与 化 工 业 务 2014 年, 本 集 团 坚 持 市 场 导 向 和 效 益 原 则,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和 生 产 运 行 安 排, 根 据 市 场 走 势 优 化 加 工 路 线 和 产 品 结 构, 增 产 适 销 高 效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加 工 原 油 1,010.6 百 万 桶, 生 产 成 品 油 9,267.1 万 吨, 多 项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保 持 较 好 水 平 化 工 销 售 加 强 整 体 联 动 和 统 筹 优 化, 加 快 新 品 开 发 推 广, 高 效 产 品 高 效 区 域 销 量 稳 定 增 长 炼 化 重 点 工 程 建 设 有 序 推 进, 四 川 石 化 全 面 投 产, 云 南 石 化 建 设 加 快 推 进, 柴 油 质 量 升 级 改 造 项 目 按 期 建 成, 车 用 柴 油 全 部 达 到 国 IV 标 准 炼 油 与 化 工 生 产 情 况 单 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 比 增 减 (%) 原 油 加 工 量 百 万 桶 1, 汽 煤 柴 油 产 量 千 吨 92,671 90, 其 中 : 汽 油 千 吨 30,688 29, 煤 油 千 吨 4,356 4, 柴 油 千 吨 57,627 56, 原 油 加 工 负 荷 率 % (1.2 个 百 分 点 ) 轻 油 收 率 % 个 百 分 点 石 油 产 品 综 合 商 品 收 率 % 个 百 分 点 乙 烯 千 吨 4,976 3, 合 成 树 脂 千 吨 7,951 6, 合 成 纤 维 原 料 及 聚 合 物 千 吨 1,293 1, 合 成 橡 胶 千 吨 尿 素 千 吨 2,663 3,771 (29.4) 注 : 原 油 按 1 吨 =7.389 桶 换 算 17
20 (3) 销 售 业 务 国 内 业 务 2014 年, 本 集 团 积 极 应 对 成 品 油 市 场 需 求 增 速 放 缓 价 格 低 迷 等 不 利 局 面, 科 学 配 置 油 品 资 源, 优 化 销 售 结 构 和 库 存 运 行, 突 出 零 售 创 效, 突 出 高 效 厚 利 产 品 销 售, 不 断 提 升 单 站 销 售 能 力, 推 进 低 效 站 改 造 挖 潜, 着 力 打 造 黄 金 终 端 加 大 营 销 网 络 开 发 力 度, 新 投 运 加 油 站 150 座, 运 营 加 油 站 数 量 达 到 20,422 座 国 际 贸 易 业 务 2014 年, 本 集 团 国 际 贸 易 业 务 保 持 快 速 发 展, 国 际 贸 易 规 模 和 运 营 质 量 进 一 步 提 升, 资 源 调 控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创 新 创 效 和 市 场 开 拓 成 果 显 著 销 售 业 务 情 况 单 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 比 增 减 (%) 汽 煤 柴 油 销 量 千 吨 160, , 其 中 : 汽 油 千 吨 59,821 52, 煤 油 千 吨 14,016 13, 柴 油 千 吨 87,041 93,301 (6.7) 零 售 市 场 份 额 % 个 百 分 点 加 油 站 数 量 座 20,422 20, 其 中 : 资 产 型 加 油 站 座 19,806 19, 单 站 加 油 量 吨 / 日 (1.6) (4)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业 务 2014 年, 本 集 团 科 学 组 织 油 气 调 运, 提 高 管 道 运 行 负 荷, 增 输 降 耗 取 得 成 效 天 然 气 销 售 积 极 应 对 市 场 供 求 变 化, 统 筹 自 产 气 进 口 气 和 液 化 天 然 气 等 多 种 资 源, 优 化 市 场 资 源 流 向, 做 好 需 求 侧 管 理, 加 强 重 点 高 效 市 场 挖 潜, 推 进 高 端 用 户 开 发, 不 断 提 高 销 售 的 质 量 和 效 益 重 点 管 道 建 设 稳 步 推 进, 西 气 东 输 三 线 西 段 呼 包 鄂 成 品 油 管 道 庆 铁 四 线 原 油 管 道 等 顺 利 投 产, 国 内 油 气 骨 干 管 网 不 断 完 善 2014 年 末, 本 集 团 国 内 油 气 管 道 总 长 度 为 76,795 公 里, 其 中 : 天 然 气 管 道 长 度 为 48,602 公 里, 原 油 管 道 长 度 为 18,107 公 里, 成 品 油 管 道 长 度 为 10,086 公 里 18
21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结 果 的 讨 论 及 分 析 以 下 讨 论 与 分 析 应 与 本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他 章 节 所 列 之 本 集 团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其 附 注 同 时 阅 读 1 以 下 涉 及 的 财 务 数 据 摘 自 本 集 团 按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并 经 过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1) 合 并 经 营 业 绩 2014 年, 本 集 团 实 现 营 业 额 人 民 币 22, 亿 元, 同 比 上 升 1.1%;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1, 亿 元, 同 比 下 降 17.3%; 实 现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人 民 币 0.59 元, 同 比 减 少 人 民 币 0.12 元 营 业 额 2014 年 本 集 团 的 营 业 额 为 人 民 币 22,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22, 亿 元 增 长 1.1% 主 要 原 因 是 原 油 成 品 油 价 格 下 降, 天 然 气 价 格 上 升 以 及 原 油 天 然 气 汽 油 等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量 增 加 综 合 影 响 下 表 列 示 了 本 集 团 2014 年 及 2013 年 主 要 产 品 对 外 销 售 数 量 平 均 实 现 价 格 以 及 各 自 的 变 化 率 : 销 售 量 ( 千 吨 ) 平 均 实 现 价 格 ( 人 民 币 元 / 吨 ) 变 化 率 变 化 率 2014 年 2013 年 (%) 2014 年 2013 年 (%) * 原 油 91,772 75, ,939 4,533 (13.1) 天 然 气 ( 亿 立 方 米 人 民 币 元 / 千 立 方 米 ) 1, ,366 1, 汽 油 59,821 52, ,354 7,866 (6.5) 柴 油 87,041 93,301 (6.7) 6,437 6,810 (5.5) 煤 油 14,016 13, ,651 6,015 (6.1) 重 油 14,003 14,788 (5.3) 4,316 4,443 (2.9) 聚 乙 烯 4,159 3, ,724 9, 润 滑 油 1,498 1,740 (13.9) 9,202 9,319 (1.3) * 上 表 原 油 为 本 集 团 全 部 外 销 原 油 经 营 支 出 2014 年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21,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20, 亿 元 增 长 2.1% 其 中 : 采 购 服 务 及 其 他 2014 年 本 集 团 的 采 购 服 务 及 其 他 为 人 民 币 14,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14, 亿 元 增 长 1.5%,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集 团 贸 易 规 模 扩 大 19
22 员 工 费 用 2014 年 本 集 团 的 员 工 费 用 ( 包 括 534,652 名 集 团 员 工 319,346 名 市 场 化 临 时 性 季 节 性 用 工 的 工 资 各 类 保 险 住 房 公 积 金 培 训 费 等 附 加 费 ) 为 人 民 币 1,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1, 亿 元 增 长 3.8%, 主 要 是 由 于 随 居 民 消 费 价 格 指 数 (CPI) 增 长 及 社 会 平 均 工 资 提 高, 本 集 团 适 当 保 障 一 线 员 工 收 入 水 平 并 增 加 社 保 费 用 等 勘 探 费 用 2014 年 本 集 团 的 勘 探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亿 元 下 降 12.8%,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集 团 部 分 海 外 项 目 进 入 生 产 建 设 期, 勘 探 工 作 量 减 少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2014 年 本 集 团 的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为 人 民 币 1,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1, 亿 元 增 长 8.6%,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集 团 固 定 资 产 平 均 原 值 及 油 气 资 产 平 均 净 值 增 加, 计 提 折 旧 折 耗 相 应 增 加 销 售 一 般 性 和 管 理 费 用 2014 年 本 集 团 的 销 售 一 般 性 和 管 理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亿 元 下 降 7.1%,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集 团 积 极 实 施 开 源 节 流 降 本 增 效 措 施, 加 强 成 本 费 用 控 制 除 所 得 税 外 的 其 他 税 赋 2014 年 本 集 团 除 所 得 税 外 的 其 他 税 赋 为 人 民 币 2,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2, 亿 元 下 降 4.1%, 主 要 原 因 是 2014 年 原 油 价 格 下 降, 本 集 团 应 缴 纳 的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从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亿 元 下 降 到 2014 年 的 人 民 币 亿 元 其 他 收 入 净 值 2014 年 本 集 团 其 他 收 入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亿 元 下 降 82.4%, 主 要 是 由 于 去 年 同 期 本 集 团 确 认 了 以 部 分 管 道 净 资 产 及 其 业 务 出 资 产 生 的 收 益 经 营 利 润 2014 年 本 集 团 经 营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1,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1, 亿 元 下 降 9.97% 外 汇 净 损 失 / 收 益 2014 年 本 集 团 外 汇 净 损 失 为 人 民 币 亿 元,2013 年 外 汇 净 收 益 人 民 币 0.52 亿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报 告 期 哈 萨 克 斯 坦 坚 戈 贬 值 导 致 外 汇 损 失 增 加 利 息 净 支 出 2014 年 本 集 团 利 息 净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亿 元 增 加 4.1%, 利 息 净 支 出 增 加 主 要 是 为 保 障 生 产 经 营 及 投 资 建 设 所 需 资 金, 有 息 债 务 余 额 增 加 20
23 税 前 利 润 2014 年 本 集 团 税 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1,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1, 亿 元 下 降 12.0% 所 得 税 费 用 2014 年 本 集 团 所 得 税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亿 元 增 加 5.4%,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年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税 前 扣 除 政 策 调 整 增 加 所 得 税 支 出 以 及 利 润 下 降 综 合 影 响 本 年 利 润 2014 年 本 集 团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1,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1, 亿 元 下 降 16.3% 归 属 于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的 利 润 2014 年 本 集 团 归 属 于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亿 元 下 降 6.5%,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集 团 部 分 海 外 附 属 公 司 利 润 下 降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利 润 受 原 油 成 品 油 价 格 下 降 以 及 去 年 同 期 本 集 团 确 认 了 以 部 分 管 道 净 资 产 及 其 业 务 出 资 产 生 收 益 的 影 响,2014 年 本 集 团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1,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1, 亿 元 下 降 17.3% (2) 板 块 业 绩 勘 探 与 生 产 营 业 额 2014 年,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实 现 营 业 额 人 民 币 7,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7, 亿 元 下 降 0.8%, 主 要 是 原 油 价 格 下 降 和 天 然 气 价 格 上 调 销 售 量 增 加 综 合 影 响 所 致 2014 年 本 集 团 平 均 实 现 原 油 价 格 为 美 元 / 桶, 比 2013 年 美 元 / 桶 下 降 5.6% 经 营 支 出 2014 年,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经 营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5,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5, 亿 元 下 降 0.6%, 主 要 是 本 期 销 售 国 产 原 油 缴 纳 的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减 少 和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增 加 综 合 影 响 所 致 2014 年, 本 集 团 油 气 操 作 成 本 为 美 元 / 桶, 比 2013 年 的 美 元 / 桶 上 升 4.0%, 剔 除 汇 率 变 动 影 响, 操 作 成 本 比 上 年 同 期 上 升 3.2%, 本 集 团 大 力 实 施 开 源 节 流 降 本 增 效, 操 作 成 本 增 幅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经 营 利 润 2014 年,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积 极 应 对 油 价 下 跌 的 不 利 局 面, 科 学 组 织 油 气 生 产, 不 断 加 强 成 本 费 用 控 制, 盈 利 能 力 持 续 稳 健 实 现 经 营 利 润 人 民 币 1,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1, 亿 元 下 降 1.5%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仍 然 21
24 是 本 集 团 最 重 要 的 盈 利 贡 献 板 块 炼 油 与 化 工 营 业 额 2014 年, 炼 油 与 化 工 板 块 营 业 额 为 人 民 币 8,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8, 亿 元 下 降 3.0%, 主 要 由 于 炼 化 产 品 价 格 下 降 以 及 炼 油 与 化 工 板 块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产 品 结 构 和 加 工 负 荷 等 综 合 影 响 经 营 支 出 2014 年, 炼 油 与 化 工 板 块 经 营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8,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8, 亿 元 下 降 3.0%, 主 要 原 因 是 外 购 原 油 原 料 油 的 支 出 减 少 2014 年 本 集 团 炼 油 单 位 现 金 加 工 成 本 为 人 民 币 元 / 吨, 比 上 年 同 期 人 民 币 元 / 吨 上 升 10.8%, 主 要 原 因 是 燃 料 及 动 力 成 本 上 升 经 营 利 润 2014 年, 炼 油 与 化 工 板 块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及 时 调 整 经 营 策 略, 多 措 并 举 强 化 关 键 成 本 费 用 指 标 控 制, 炼 油 与 化 工 板 块 经 营 亏 损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亿 元 减 亏 人 民 币 8.32 亿 元 其 中 炼 油 业 务 受 油 价 下 跌 导 致 毛 利 下 降 以 及 库 存 跌 价 影 响, 经 营 亏 损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亏 人 民 币 亿 元 ; 化 工 业 务 面 对 化 工 市 场 需 求 下 行 的 局 面, 不 断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控 制 成 本 费 用, 经 营 亏 损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的 经 营 亏 损 人 民 币 亿 元 减 亏 人 民 币 亿 元 销 售 营 业 额 2014 年, 销 售 板 块 营 业 额 为 人 民 币 19,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19, 亿 元 下 降 0.4%, 主 要 原 因 是 成 品 油 价 格 连 续 下 调 柴 油 销 售 量 下 降 经 营 支 出 2014 年, 销 售 板 块 经 营 支 出 人 民 币 19,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19, 亿 元 下 降 0.3%, 主 要 原 因 是 外 购 成 品 油 支 出 下 降 经 营 利 润 销 售 板 块 以 公 司 整 体 价 值 最 大 化 为 目 标, 加 强 产 销 衔 接, 强 化 库 存 管 理, 着 力 提 升 高 标 号 汽 油 和 航 煤 等 销 量, 但 受 国 内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市 场 需 求 不 旺 等 因 素 影 响,2014 年 销 售 板 块 实 现 经 营 利 润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亿 元 下 降 28.3% 22
25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营 业 额 2014 年,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板 块 营 业 额 为 人 民 币 2,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2, 亿 元 增 长 22.1%, 主 要 是 由 于 天 然 气 销 售 量 增 加 及 价 格 上 升 经 营 支 出 2014 年,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板 块 经 营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2, 亿 元, 剔 除 上 年 同 期 以 部 分 管 道 净 资 产 及 其 业 务 出 资 影 响 后,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18.6%, 主 要 原 因 是 购 气 支 出 增 加 经 营 利 润 2014 年,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板 块 加 强 需 求 侧 管 理, 强 化 市 场 开 发 和 资 源 配 置 能 力, 天 然 气 销 售 实 现 量 效 齐 增,2014 年 实 现 经 营 利 润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亿 元 下 降 54.6%; 剔 除 上 年 同 期 以 部 分 管 道 净 资 产 及 其 业 务 出 资 产 生 收 益 的 影 响,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经 营 利 润 人 民 币 亿 元 2014 年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板 块 销 售 进 口 气 净 亏 损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减 亏 人 民 币 亿 元 其 中 : 销 售 进 口 中 亚 天 然 气 亿 立 方 米, 亏 损 人 民 币 亿 元 ; 销 售 进 口 LNG72.58 亿 立 方 米, 亏 损 人 民 币 亿 元 ; 销 售 缅 气 亿 立 方 米, 亏 损 人 民 币 亿 元 ( 注 ) 2014 年 本 集 团 海 外 业 务 实 现 营 业 额 人 民 币 8, 亿 元, 占 本 集 团 总 营 业 额 的 35.2%; 实 现 税 前 利 润 人 民 币 亿 元, 占 本 集 团 税 前 利 润 的 12.3% 海 外 业 务 成 效 显 著, 对 本 集 团 贡 献 进 一 步 提 升 注 : 本 集 团 业 务 分 为 勘 探 与 生 产 炼 油 与 化 工 销 售 及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四 个 经 营 分 部, 海 外 业 务 不 构 成 本 集 团 独 立 的 经 营 分 部, 海 外 业 务 的 各 项 财 务 数 据 已 包 含 在 前 述 各 相 关 经 营 分 部 财 务 数 据 中 23
26 (3) 资 产 负 债 及 权 益 情 况 下 表 列 示 本 集 团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主 要 项 目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变 化 率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总 资 产 2,405,473 2,342, 流 动 资 产 391, ,953 (9.2) 非 流 动 资 产 2,014,165 1,911, 总 负 债 1,087,692 1,072, 流 动 负 债 579, ,489 (10.2) 非 流 动 负 债 507, ,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1,175,894 1,132, 股 本 183, ,021 - 储 备 285, , 留 存 收 益 707, , 权 益 合 计 1,317,781 1,269, 总 资 产 人 民 币 24, 亿 元, 比 2013 年 末 增 长 2.7% 其 中 : 流 动 资 产 人 民 币 3, 亿 元, 比 2013 年 末 下 降 9.2%, 主 要 原 因 是 存 货 减 少 非 流 动 资 产 人 民 币 20, 亿 元, 比 2013 年 末 增 长 5.4%,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投 资 增 加,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 包 括 固 定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等 ) 增 加 总 负 债 人 民 币 10, 亿 元, 比 2013 年 末 增 长 1.4% 其 中 : 流 动 负 债 人 民 币 5, 亿 元, 比 2013 年 末 下 降 10.2%, 主 要 原 因 是 短 期 借 款 减 少 非 流 动 负 债 人 民 币 5, 亿 元, 比 2013 年 末 增 长 19.0%, 主 要 原 因 是 长 期 借 款 增 加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人 民 币 11, 亿 元, 比 2013 年 末 增 长 3.8%, 主 要 原 因 是 未 分 配 利 润 增 加 (4)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资 金 来 源 是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以 及 短 期 和 长 期 借 款 等 本 集 团 的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经 营 活 动 资 本 性 支 出 偿 还 短 期 和 长 期 借 款 以 及 向 本 公 司 股 东 分 配 股 利 下 表 列 出 了 本 集 团 2014 年 和 2013 年 的 现 金 流 量 以 及 各 个 年 末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 24
27 截 至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6, ,529 投 资 活 动 使 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90,838) (266,510) 融 资 活 动 使 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4,312) (12,239)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1,044 (1,768) 年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73,778 51,40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14 年 本 集 团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2, 亿 元 上 升 23.5%,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集 团 推 进 资 金 紧 平 衡 管 理, 加 强 库 存 管 理, 营 运 资 金 增 加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拥 有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货 币 单 位 主 要 是 人 民 币 ( 人 民 币 约 占 73.9%, 美 元 约 占 20.0%, 港 币 约 占 4.8%, 其 他 约 占 1.3%) 投 资 活 动 使 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14 年 本 集 团 投 资 活 动 使 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2, 亿 元 上 升 9.1%, 主 要 由 于 上 年 同 期 以 部 分 管 道 净 资 产 及 其 业 务 合 资 合 作 增 加 资 金 的 影 响 融 资 活 动 使 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14 年 本 集 团 融 资 活 动 使 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亿 元 增 加 亿 元,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集 团 加 强 对 有 息 债 务 的 管 理, 统 筹 优 化 债 务 结 构, 本 期 偿 还 借 款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下 表 列 出 了 本 集 团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债 务 净 额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短 期 债 务 ( 包 括 长 期 债 务 的 流 动 部 分 ) 169, ,767 长 期 债 务 370, ,862 债 务 总 额 539, ,629 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73,778 51,407 债 务 净 额 465, ,222 下 表 依 据 财 务 状 况 表 日 剩 余 合 同 的 最 早 到 期 日 列 示 了 债 务 的 到 期 期 限 分 析, 列 示 的 金 额 为 未 经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包 括 债 务 本 金 和 利 息 : 25
2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须 于 一 年 内 偿 还 189, ,010 须 于 一 至 两 年 内 偿 还 76,999 72,992 须 于 两 至 五 年 内 偿 还 222, ,330 须 于 五 年 之 后 偿 还 128,580 59, , ,163 本 集 团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债 务 总 额 中 约 有 63.2% 为 固 定 利 率 贷 款,36.8% 为 浮 动 利 率 贷 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债 务 中, 人 民 币 债 务 约 占 74.6%, 美 元 债 务 约 占 24.8%, 其 他 币 种 债 务 约 占 0.6% 本 集 团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本 负 债 率 ( 资 本 负 债 率 = 有 息 债 务 /( 有 息 债 务 + 权 益 总 额 )) 为 29.0%(2013 年 12 月 31 日 :28.1%) (5) 资 本 性 支 出 2014 年 本 集 团 资 本 性 投 入 突 出 质 量 效 益 原 则, 持 续 优 化 投 资 结 构, 重 点 继 续 向 上 游 业 务 倾 斜, 不 断 增 强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2014 年 本 集 团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2, 亿 元, 比 2013 年 的 人 民 币 3, 亿 元 下 降 8.5% 下 表 列 出 了 2014 年 和 2013 年 本 集 团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以 及 2015 年 各 业 务 板 块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的 预 测 值 2014 年 2013 年 2015 年 预 测 值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 百 万 元 (%) 百 万 元 (%) 勘 探 与 生 产 * 221, , , 炼 油 与 化 工 30, , , 销 售 5, , ,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32, , , 总 部 及 其 他 , 合 计 291, , , * 如 果 包 括 与 地 质 和 地 球 物 理 勘 探 费 用 相 关 的 投 资 部 分,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2014 年 和 2013 年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和 投 资 以 及 2015 年 资 本 性 支 出 和 投 资 的 预 测 值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2, 亿 元 人 民 币 2, 亿 元 和 人 民 币 2, 亿 元 勘 探 与 生 产 2014 年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2, 亿 元, 主 要 用 于 国 内 长 庆 大 庆 西 南 塔 里 木 辽 河 等 油 气 田 的 油 气 勘 探 项 目 和 各 油 气 田 的 油 气 产 能 26
29 建 设 工 程, 以 及 海 外 五 大 合 作 区 大 型 油 气 开 发 项 目 预 计 2015 年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2, 亿 元 国 内 勘 探 继 续 突 出 储 量 高 峰 期 工 程, 加 大 松 辽 盆 地 鄂 尔 多 斯 盆 地 塔 里 木 盆 地 四 川 盆 地 渤 海 湾 盆 地 等 重 点 油 气 区 域 的 工 作 力 度 ; 国 内 开 发 重 点 确 保 原 油 产 量 稳 定 天 然 气 产 量 较 快 增 长, 做 好 大 庆 长 庆 辽 河 新 疆 塔 里 木 西 南 等 油 气 田 的 稳 产 上 产 和 煤 层 气 页 岩 气 等 非 常 规 资 源 的 开 发 工 作 海 外 继 续 深 入 推 进 中 东 中 亚 美 洲 亚 太 等 合 作 区 现 有 项 目 的 油 气 勘 探 开 发 工 作, 确 保 储 量 产 量 较 快 增 长 炼 油 与 化 工 2014 年 本 集 团 炼 油 与 化 工 板 块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主 要 用 于 云 南 石 化 等 大 型 炼 油 化 工 项 目 以 及 国 IV 汽 柴 油 产 品 质 量 升 级 项 目 建 设 预 计 2015 年 炼 油 与 化 工 板 块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主 要 用 于 云 南 石 化 等 大 型 炼 油 化 工 项 目 以 及 国 V 汽 柴 油 产 品 质 量 升 级 项 目 建 设 销 售 2014 年 本 集 团 销 售 板 块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主 要 用 于 加 油 站 油 库 等 销 售 网 络 设 施 建 设 预 计 2015 年 销 售 板 块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主 要 用 于 拓 展 国 内 高 效 市 场 销 售 网 络 工 程 建 设, 以 及 海 外 油 气 运 营 中 心 建 设 等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2014 年 本 集 团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板 块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主 要 用 于 西 气 东 输 三 线 中 卫 - 贵 阳 天 然 气 管 道, 以 及 庆 铁 三 线 庆 铁 四 线 原 油 管 道, 唐 山 LNG 项 目 建 设 预 计 2015 年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板 块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主 要 用 于 西 气 东 输 三 线 陕 京 四 线 天 然 气 管 道, 以 及 铁 大 线 原 油 管 道 锦 郑 成 品 油 管 道 等 重 要 的 油 气 骨 干 输 送 通 道 项 目 储 气 库 和 城 市 燃 气 等 项 目 建 设 总 部 及 其 他 2014 年 用 于 总 部 及 其 他 板 块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7.50 亿 元, 主 要 用 于 科 研 活 动 及 信 息 系 统 的 建 设 27
30 预 计 2015 年 本 集 团 用 于 总 部 及 其 他 板 块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为 人 民 币 7.00 亿 元, 主 要 用 于 科 研 活 动 及 信 息 系 统 的 建 设 2 以 下 涉 及 的 财 务 数 据 摘 自 本 集 团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并 经 过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1)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数 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变 化 率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总 资 产 2,405,376 2,342, 流 动 资 产 391, ,953 (9.2) 非 流 动 资 产 2,014,068 1,911, 总 负 债 1,087,616 1,072, 流 动 负 债 579, ,489 (10.2) 非 流 动 负 债 507,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1,176,010 1,132, 权 益 合 计 1,317,760 1,269, 变 动 原 因 分 析 参 见 本 年 度 报 告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结 果 的 讨 论 及 分 析 章 节 资 产 负 债 及 权 益 情 况 部 分 (2)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分 行 业 产 品 情 况 表 2014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14 年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毛 利 率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毛 利 率 增 减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 % 百 分 点 勘 探 与 生 产 760, , (0.7) 3.2 (0.1) 炼 油 与 化 工 839, , (2.9) (3.3) (0.8) 销 售 1,926,685 1,865, (0.4) (0.4) 0.1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280, , 总 部 及 其 他 (6.8) (12.5) - 板 块 间 抵 销 数 (1,566,484) (1,566,444) 合 计 2,240,926 1,695, (0.1) * 毛 利 率 =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8
31 (3)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分 区 域 情 况 表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比 上 年 增 减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中 国 大 陆 1,479,183 1,503,897 (1.6) 其 他 803, , 合 计 2,282,962 2,258,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比 上 年 增 减 非 流 动 资 产 *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中 国 大 陆 1,754,464 1,677, 其 他 242, , 合 计 1,996,940 1,898, *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除 金 融 工 具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外 的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4) 本 集 团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注 册 资 本 持 股 比 例 资 产 总 额 负 债 总 额 净 资 产 总 额 净 利 润 公 司 名 称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1) 大 庆 油 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7, ,313 69, ,647 50,554 中 油 勘 探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6, ,314 38, ,908 12,483 中 石 油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亿 港 币 ,121 32,111 61,010 6,842 中 石 油 国 际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1, ,610 96,557 16,053 (3,341)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14, , ,253 37,146 3,703 中 石 油 西 北 联 合 管 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2, ,803 5,808 62, 中 石 油 东 部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10, ,963 38,807 49,156 4,896 大 连 西 太 平 洋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58 亿 美 元 ,036 14,841 (5,805) (1,465) 中 国 船 舶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026 5,513 2, 中 油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 , ,742 38,725 5,432 Arrow Energy Holdings Pty Ltd. 2 澳 元 ,072 20,210 22,862 (4,439) 中 石 油 管 道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40, ,761 2,034 85,727 8,919 中 石 油 专 属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 ,699 3,527 5, 注 :(1) 大 庆 油 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营 业 收 入 人 民 币 183,203 百 万 元, 营 业 利 润 人 民 币 67,560 百 万 元 29
32 重 要 事 项 1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和 媒 体 普 遍 质 疑 事 项 就 本 公 司 之 前 披 露 的 境 外 个 人 股 东 以 个 别 前 任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接 受 中 国 有 关 部 门 调 查 为 由, 向 美 国 纽 约 州 南 区 联 邦 地 区 法 院 对 本 公 司 及 相 关 人 员 提 起 集 团 诉 讼 程 序 事 宜, 本 公 司 已 收 到 该 等 诉 讼 的 送 达 通 知 详 细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公 司 于 2013 年 9 月 6 日 2013 年 11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及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证 券 时 报 披 露 的 诉 讼 公 告 ( 编 号 分 别 为 临 临 ) 以 及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披 露 的 公 告 2014 年 4 月 4 日, 美 国 纽 约 州 南 区 联 邦 地 区 法 院 作 出 合 并 相 关 诉 讼 并 指 定 首 席 原 告 及 首 席 律 师 的 命 令 2014 年 6 月 6 日, 首 席 原 告 提 交 了 经 修 订 的 诉 状, 将 个 人 被 告 变 更 为 蒋 洁 敏 冉 新 权 和 李 华 林 等 三 名 本 公 司 前 任 董 事 和 前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诉 状 中 的 有 关 指 控 与 之 前 诉 讼 中 有 关 违 反 美 国 证 券 法 的 指 控 大 体 相 同 2014 年 8 月 5 日, 本 公 司 针 对 经 修 订 的 诉 状, 提 交 了 驳 回 动 议 申 请 2014 年 11 月, 美 国 原 告 经 法 院 批 准 再 次 递 交 了 经 修 订 合 并 诉 状 ; 针 对 该 诉 状,2015 年 2 月, 本 公 司 向 法 院 再 次 递 交 了 驳 回 动 议 申 请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正 常 营 业 并 未 受 到 影 响 本 公 司 将 尽 最 大 努 力 积 极 抗 辩, 以 维 护 本 公 司 的 合 法 权 益 除 此 事 项 外,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无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和 媒 体 普 遍 质 疑 事 项 发 生 2 持 有 的 其 他 公 司 股 权 (1) 持 有 的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情 况 : 单 位 : 港 币 百 万 元 证 券 代 码 证 券 简 称 (1) 135 昆 仑 能 源 初 始 投 资 金 额 持 股 数 量 ( 股 ) 占 该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 期 末 账 面 值 报 告 期 损 益 报 告 期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会 计 核 算 科 目 25,758 4,708,302,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股 份 来 源 收 购 增 发 注 :(1) 本 集 团 通 过 境 外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太 阳 世 界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的 昆 仑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30
33 (2) 持 有 非 上 市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情 况 单 位 :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所 持 对 象 名 称 中 油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石 油 专 属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初 始 投 资 金 额 占 该 公 司 持 股 数 量 ( 股 ) 股 权 比 例 (%) 期 末 账 面 值 报 告 期 损 益 报 告 期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会 计 核 算 科 目 9,917 2,666,000, ,324 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增 资 2,450 2,450,000,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股 份 来 源 发 起 设 立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及 收 购 资 产 事 项 (1)2014 年 3 月, 本 集 团 通 过 附 属 公 司 PetroChina International Iraq FZE 支 付 ExxonMobil Iraq Limited 对 价 款 4.42 亿 美 元, 所 占 伊 拉 克 西 古 尔 纳 -1 期 工 作 权 益 由 25% 提 高 到 32.7% 本 集 团 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 取 得 该 项 目 25% 工 作 权 益 (2)2013 年 11 月 13 日, 本 集 团 通 过 附 属 公 司 中 油 勘 探 控 股 公 司 (CNPC E&D Holding Cooperatief U.A.) 以 及 中 油 勘 探 国 际 控 股 公 司 (CNODC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 以 下 合 称 为 收 购 方 ), 与 巴 西 国 家 石 油 公 司 国 际 ( 荷 兰 ) 公 司 以 及 巴 西 国 家 石 油 公 司 国 际 ( 西 班 牙 ) 公 司 ( 以 下 合 称 为 转 让 方 ) 签 订 收 购 协 议, 由 收 购 方 收 购 转 让 方 拥 有 的 巴 西 能 源 秘 鲁 公 司 (Petrobras Energia Peru S.A.)100% 股 份, 本 集 团 已 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 支 付 交 割 款 项 亿 美 元 以 上 事 项 不 影 响 本 集 团 业 务 的 连 续 性 及 管 理 层 的 稳 定 性, 有 利 于 本 集 团 海 外 业 务 的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及 未 来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持 续 向 好 4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请 参 见 本 年 度 报 告 关 联 交 易 章 节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大 股 东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5 重 大 合 同 及 履 行 情 况 (1) 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没 有 发 生 为 公 司 带 来 的 利 润 达 到 公 司 当 年 利 润 总 额 的 10% 以 上 ( 含 10%) 的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其 他 公 司 资 产 的 事 项 (2)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无 重 大 担 保 事 项 (3)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无 委 托 理 财 事 项 31
34 (4)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无 重 大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事 项 (5)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无 重 大 银 行 贷 款 本 息 逾 期 支 付 事 项 (6) 除 本 年 度 报 告 另 有 披 露 外, 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合 同 6 承 诺 事 项 履 行 情 况 为 支 持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整 合 相 关 优 质 资 产,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已 经 于 2000 年 3 月 10 日 与 本 公 司 签 署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及 优 先 交 易 权 协 议 ( 协 议 )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除 已 经 履 行 的 承 诺 事 项 外,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承 诺 事 项 有 :(1) 美 国 存 托 证 券 (ADS) 上 市 国 家 的 法 律 禁 止 该 国 公 民 直 接 或 间 接 向 特 定 国 家 的 油 气 项 目 提 供 融 资 或 投 资, 导 致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未 将 属 于 特 定 国 家 的 境 外 油 气 项 目 注 入 本 公 司 ;(2) 在 协 议 签 订 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未 能 按 照 协 议 约 定 严 格 执 行 从 而 获 取 的 与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产 生 竞 争 或 可 导 致 竞 争 的 业 务 机 会 但 该 等 同 业 竞 争 主 要 集 中 在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在 部 分 海 外 国 家 和 地 区 拥 有 的 资 源 条 件 不 落 实 或 前 景 不 明 朗 的 油 气 勘 探 开 发 业 务 就 上 述 事 宜,2014 年 6 月 20 日,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已 经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承 诺 函, 补 充 承 诺 :(1) 自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起 十 年 内, 本 公 司 在 综 合 考 虑 政 治 经 济 等 相 关 因 素 后 可 要 求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向 其 出 售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在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且 届 时 仍 拥 有 的 海 外 油 气 资 产 ;(2) 对 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在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后 投 资 的 海 外 油 气 资 产 的 业 务 机 会, 将 严 格 按 照 协 议 约 定 履 行 相 关 本 公 司 的 事 先 批 准 程 序 在 符 合 适 用 法 律 规 定 合 同 约 定 和 程 序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将 上 述 (1) 项 和 (2) 项 中 被 本 公 司 要 求 出 售 的 海 外 油 气 资 产 出 售 给 本 公 司 除 以 上 补 充 承 诺 外,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已 在 协 议 中 作 出 的 承 诺 维 持 不 变 7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未 改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继 续 聘 任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担 任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境 内 审 计 师 ( 核 数 师 ), 继 续 聘 任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担 任 32
35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境 外 审 计 师 ( 核 数 师 ) 2014 年 度 审 计 的 工 作 酬 金 为 人 民 币 0.53 亿 元, 主 要 是 为 境 内 外 所 需 提 供 的 相 关 审 计, 其 中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0.44 亿 元,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0.09 亿 元 关 于 审 计 师 酬 金 详 细 情 况 请 参 阅 本 年 度 报 告 内 按 照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7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及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已 连 续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了 两 年 审 计 服 务 8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及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没 有 受 到 有 权 机 关 调 查 被 司 法 机 关 或 纪 检 部 门 采 取 强 制 措 施 被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或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立 案 调 查 或 行 政 处 罚 被 采 取 市 场 禁 入 被 认 定 为 不 适 当 人 选 被 其 他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处 罚, 以 及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的 情 形 2015 年 3 月 16 日 本 公 司 接 到 控 股 股 东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通 知, 本 公 司 非 执 行 董 事 副 董 事 长 廖 永 远 先 生 涉 嫌 严 重 违 纪 违 法, 正 在 接 受 组 织 调 查 本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 就 上 述 情 况 发 布 公 告 廖 永 远 先 生 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 向 本 公 司 提 请 辞 呈, 辞 去 其 非 执 行 董 事 副 董 事 长 等 职 务, 该 辞 呈 即 日 生 效 9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提 高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起 征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115 号 ),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将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起 征 点 提 高 至 65 美 元 / 桶, 仍 实 行 5 级 超 额 累 进 从 价 定 率 计 征 (2) 根 据 财 政 部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继 续 提 高 成 品 油 消 费 税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5]11 号 ), 自 2015 年 1 月 13 日 起, 将 汽 油 石 脑 油 溶 剂 油 和 润 滑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由 每 升 人 民 币 1.4 元 提 高 到 每 升 人 民 币 1.52 元 ; 将 柴 油 航 空 煤 油 和 燃 料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由 每 升 人 民 币 1.1 元 提 高 到 每 升 人 民 币 1.2 元 ; 航 空 煤 油 继 续 暂 缓 征 收 (3) 根 据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国 家 发 改 委 ) 关 于 理 顺 非 居 民 用 天 然 气 价 格 的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2015]351 号 ),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 起, 将 国 内 天 33
36 然 气 存 量 气 与 增 量 气 价 格 正 式 并 轨 根 据 2014 年 下 半 年 燃 料 油 和 液 化 石 油 气 等 可 替 代 能 源 价 格 变 化 情 况, 按 照 现 行 天 然 气 价 格 机 制, 增 量 气 最 高 门 站 价 格 每 千 立 方 米 降 低 人 民 币 440 元, 存 量 气 最 高 门 站 价 格 每 千 立 方 米 提 高 人 民 币 40 元 10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1) 天 然 气 价 格 调 整 方 案 出 台 2014 年 8 月 10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布 了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调 整 非 居 民 用 存 量 天 然 气 价 格 的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2014]1835 号 ), 决 定 自 2014 年 9 月 1 日 起, 适 当 提 高 非 居 民 用 存 量 天 然 气 门 站 价 格, 其 中 化 肥 用 气 调 价 措 施 暂 缓 出 台 ; 居 民 用 气 门 站 价 格 不 作 调 整 ; 进 一 步 落 实 放 开 进 口 液 化 天 然 气 (LNG) 气 源 价 格 和 页 岩 气 煤 层 气 煤 制 气 出 厂 价 格 政 策 该 事 项 不 影 响 本 集 团 业 务 的 连 续 性 及 管 理 层 的 稳 定 性, 有 利 于 本 集 团 天 然 气 业 务 的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及 未 来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持 续 向 好 (2) 成 品 油 消 费 税 上 调 政 策 出 台 2014 年 11 月 28 日, 财 政 部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发 布 了 关 于 提 高 成 品 油 消 费 税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94 号 ), 决 定 自 2014 年 11 月 29 日 起 将 汽 油 石 脑 油 溶 剂 油 和 润 滑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在 现 行 单 位 税 额 基 础 上 每 升 提 高 人 民 币 0.12 元 ; 将 柴 油 航 空 煤 油 和 燃 料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在 现 行 单 位 税 额 基 础 上 每 升 提 高 人 民 币 0.14 元 ; 航 空 煤 油 继 续 暂 缓 征 收 2014 年 12 月 12 日, 财 政 部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发 布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成 品 油 消 费 税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106 号 ), 决 定 自 2014 年 12 月 13 日 起 将 汽 油 石 脑 油 溶 剂 油 和 润 滑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由 每 升 人 民 币 1.12 元 提 高 到 每 升 人 民 币 1.4 元 ; 将 柴 油 航 空 煤 油 和 燃 料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由 每 升 人 民 币 0.94 元 提 高 到 每 升 人 民 币 1.1 元 ; 航 空 煤 油 继 续 暂 缓 征 收 该 事 项 不 影 响 本 集 团 业 务 的 连 续 性 及 管 理 层 的 稳 定 性, 不 会 对 本 集 团 炼 化 和 销 售 业 务 的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及 未 来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产 生 影 响 34
37 (3) 近 三 年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情 况 项 目 发 行 时 间 金 额 ( 人 民 币 亿 元 ) 期 限 ( 年 ) 年 利 率 (%) 2012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2013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2012 年 11 月 22 日 2012 年 11 月 26 日 年 11 月 22 日 2012 年 11 月 26 日 年 11 月 22 日 2012 年 11 月 26 日 年 3 月 15 日 2013 年 3 月 19 日 年 3 月 15 日 2013 年 3 月 19 日 注 : 相 关 债 券 发 行 的 详 细 信 息 参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发 布 的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结 果 公 告 公 司 债 券 存 续 期 相 关 情 况 : 债 券 兑 付 兑 息 情 况 2012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于 2012 年 11 月 22 日 正 式 起 息, 首 次 付 息 日 为 2013 年 11 月 22 日, 付 息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92,680 万 元 2013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 正 式 起 息, 首 次 付 息 日 为 2014 年 3 月 15 日, 付 息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91,040 万 元 兑 付 兑 息 风 险 情 况 相 关 债 券 的 兑 付 兑 息 风 险 情 况, 参 见 本 公 司 于 2012 年 11 月 20 日 及 2013 年 3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发 布 的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相 关 债 券 无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风 险 事 项 债 券 跟 踪 评 级 情 况 说 明 资 信 评 级 机 构 联 合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公 司 将 在 相 关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及 根 据 有 关 情 况 进 行 不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及 报 告 将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予 以 公 告 备 查 已 发 行 债 券 变 动 情 况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相 关 债 券 的 基 本 条 款 未 发 生 变 动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约 定 的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履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相 关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约 定 的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均 正 常 履 行 35
38 关 联 交 易 根 据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上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 的 规 定, 由 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之 间 的 交 易 构 成 本 集 团 的 关 联 交 易 由 于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 开 发 公 司 ) 是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下 属 的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中 油 勘 探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中 油 勘 探 ) 是 本 集 团 非 全 资 拥 有 的 附 属 公 司 且 开 发 公 司 持 有 中 油 勘 探 50% 的 股 份, 根 据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中 油 勘 探 为 本 公 司 之 关 联 人 士, 本 集 团 与 中 油 勘 探 之 间 的 交 易 构 成 本 集 团 的 关 联 交 易, 而 本 集 团 自 2006 年 12 月 28 日 起 通 过 中 油 勘 探 持 有 哈 萨 克 斯 坦 石 油 公 司 ( PKZ 公 司 )67% 的 权 益 根 据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中 油 勘 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为 本 集 团 的 关 联 人 士, 因 此, 本 集 团 与 PKZ 公 司 之 间 的 交 易 也 构 成 本 集 团 的 关 联 交 易 以 下 披 露 的 关 联 交 易 构 成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第 14A 章 下 定 义 的 关 联 交 易 或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且 符 合 有 关 的 披 露 要 求, 具 体 详 情 请 参 见 本 公 司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以 及 本 公 司 网 站 上 披 露 的 公 告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 一 )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的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正 继 续 进 行 若 干 现 有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关 于 现 有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本 公 司 已 在 2011 年 10 月 20 日 举 行 的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10 月 29 日 举 行 的 股 东 大 会 2013 年 6 月 27 日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及 2014 年 8 月 28 日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上 分 别 获 得 独 立 股 东 和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延 续 和 修 订 现 有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和 批 准 新 的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同 意 现 有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和 新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的 交 易 额 的 新 建 议 上 限, 更 新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的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上 限 及 修 订 2014 年 相 关 类 别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上 限 以 上 详 情, 载 列 于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 2013 年 6 月 27 日 和 2014 年 8 月 28 日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以 及 2011 年 8 月 26 日 2013 年 6 月 28 日 和 2014 年 8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公 布 的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9 月 5 日 2014 年 10 月 9 日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公 布 的 有 关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的 通 函 以 及 本 36
39 公 司 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 和 2014 年 10 月 29 日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以 及 2011 年 10 月 21 日 和 2014 年 10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公 布 的 有 关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决 议 的 公 告 本 集 团 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14 年 继 续 进 行 以 下 协 议 所 指 的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 1 产 品 和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1)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执 行 双 方 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 签 订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 总 协 议 ), 以 (A) 由 本 集 团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共 同 持 股 公 司 提 供 及 (B) 由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共 同 持 股 公 司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的 一 系 列 产 品 和 服 务 总 协 议 于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有 效 期 3 年 于 总 协 议 的 期 限 内, 下 文 所 述 的 具 体 产 品 和 服 务 执 行 协 定 订 约 各 方 可 随 时 就 任 何 一 类 或 多 类 产 品 或 服 务 给 予 最 少 6 个 月 的 书 面 终 止 通 知 以 终 止 具 体 产 品 或 服 务 执 行 协 定 此 外, 就 任 何 早 已 定 约 提 供 的 产 品 或 服 务, 仅 在 该 等 产 品 或 服 务 获 提 供 后, 协 定 方 可 终 止 (A) 本 集 团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根 据 总 协 议, 本 集 团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包 括 : 原 油 天 然 气 炼 油 产 品 化 工 产 品 供 水 供 电 供 暖 计 量 质 量 检 验 委 托 经 营 管 理 及 其 他 相 关 或 类 似 产 品 和 服 务 此 外, 本 集 团 向 共 同 持 股 公 司 提 供 金 融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提 供 委 托 贷 款 及 担 保 (B)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不 论 以 数 量 及 种 类 计, 均 较 本 集 团 将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提 供 的 为 多 它 们 按 照 以 下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类 别 分 门 别 类 :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主 要 为 正 式 投 产 前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勘 探 技 术 服 务 井 下 作 业 服 务 油 田 建 造 服 务 炼 油 厂 建 设 服 务 及 工 程 和 设 计 服 务 ; 生 产 服 务, 主 要 为 正 式 投 产 后, 因 应 本 集 团 日 常 运 作 要 求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供 水 供 电 供 应 燃 气 和 通 讯 ; 物 资 供 应 服 务, 主 要 为 正 式 投 产 之 前 和 之 后 所 提 供 的 采 购 物 资 方 面 的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采 购 物 料 质 量 检 验 物 料 存 储 和 物 料 运 输 ; 37
40 社 会 及 生 活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保 安 系 统 教 育 医 院 物 业 管 理 职 工 食 堂 培 训 中 心 和 宾 馆 ; 及 金 融 服 务, 包 括 贷 款 及 其 他 财 务 支 持 存 款 服 务 委 托 贷 款 结 算 服 务 及 其 他 金 融 业 务 总 协 议 详 细 列 出 根 据 总 协 议 将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具 体 定 价 原 则 倘 由 于 任 何 原 因 ( 不 论 是 因 情 况 改 变 或 其 他 原 因 ), 以 致 某 项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具 体 定 价 原 则 不 再 适 用, 则 上 述 产 品 或 服 务 届 时 须 按 照 以 下 在 总 协 议 中 界 定 的 总 定 价 原 则 提 供 : (a) 政 府 定 价 ; 或 (b) 如 无 政 府 定 价, 则 根 据 相 关 市 场 价 格 ; 或 (c) 倘 (a) 或 (b) 均 不 适 用, 则 根 据 : (i) 成 本 价 ; 或 (ii) 协 议 价 格 总 协 议 特 别 订 明 ( 其 中 包 括 ): (i) 贷 款 及 存 款 将 以 根 据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颁 布 的 有 关 利 率 和 费 用 标 准 厘 定 的 价 格 提 供 该 等 价 格 亦 必 须 较 独 立 第 三 方 所 提 供 的 更 为 有 利 ; 及 (ii) 担 保 将 以 不 高 于 提 供 有 关 担 保 的 国 家 政 策 银 行 所 收 取 费 用 的 价 格 提 供, 亦 必 须 参 考 有 关 的 政 府 定 价 和 市 场 价 格 (2)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在 原 协 议 的 基 础 上 重 新 签 订 了 产 品 与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协 议 有 效 期 3 年, 并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新 签 订 的 产 品 与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中 已 包 含 了 2011 年 签 订 的 总 协 议 中 的 全 部 条 款 2 具 体 产 品 和 服 务 执 行 协 定 根 据 目 前 的 安 排, 不 时 及 在 有 需 要 时,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或 本 集 团 ( 以 适 用 为 准 ) 的 下 属 公 司 和 单 位 可 订 立 个 别 的 具 体 产 品 和 服 务 执 行 协 定, 向 本 集 团 或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 以 适 用 为 准 ) 需 要 该 等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有 关 下 属 公 司 和 单 位 提 供 相 关 的 产 品 或 服 务 每 项 具 体 产 品 和 服 务 执 行 协 定 将 会 列 明 有 关 一 方 要 求 提 供 的 指 定 产 品 或 服 务, 及 与 该 等 产 品 或 服 务 有 关 的 详 细 技 术 或 其 他 规 格 具 体 产 品 和 服 务 执 行 协 定 只 可 载 有 在 各 重 大 方 面 与 总 协 议 所 载 提 供 该 等 产 品 或 服 务 须 遵 守 的 约 束 性 原 则 38
41 和 具 体 指 引 及 条 款 和 条 件 一 致 的 规 定 由 于 具 体 产 品 和 服 务 执 行 协 定 只 是 总 协 议 拟 提 供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进 一 步 阐 释, 故 并 不 构 成 新 类 别 的 关 联 交 易 3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及 补 充 协 议 本 公 司 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00 年 3 月 10 日 签 订 了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根 据 该 合 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将 位 于 中 国 各 地 总 面 积 约 为 1,145 百 万 平 方 米, 与 本 集 团 各 方 面 的 经 营 和 业 务 有 关 的 土 地 租 予 本 公 司, 租 期 50 年, 每 年 的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20 亿 元 就 租 用 全 部 上 述 物 业 应 付 的 总 费 用, 可 由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日 期 10 年 届 满 时, 在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协 商 下 做 出 调 整, 以 反 映 调 整 当 时 的 市 场 状 况, 包 括 当 时 市 场 价 格 通 胀 或 通 缩 ( 以 适 用 为 准 ), 及 在 协 商 和 议 定 调 整 时 认 为 相 关 的 其 他 因 素 考 虑 到 本 公 司 实 际 业 务 经 营 需 要 以 及 近 年 来 土 地 市 场 变 化,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签 订 了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之 补 充 协 议, 租 赁 土 地 面 积 重 新 确 认 为 亿 平 方 米, 年 租 金 调 整 为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亿 元 ( 不 含 税 费 ), 补 充 协 议 经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批 准 后,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有 关 补 充 协 议 的 详 情, 已 载 列 于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 2011 年 8 月 26 日 分 别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公 布 的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以 及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9 月 5 日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公 布 的 有 关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的 通 函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 分 别 出 具 了 确 认 函, 双 方 对 租 赁 土 地 的 面 积 及 租 金 进 行 了 重 新 调 整, 本 公 司 同 意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租 赁 面 积 合 计 约 亿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双 方 根 据 重 新 确 认 的 土 地 租 赁 面 积 及 土 地 市 场 情 况 对 土 地 总 租 金 进 行 了 调 整, 并 同 意 将 租 赁 土 地 的 年 租 金 调 整 为 约 亿 元 除 租 赁 土 地 面 积 及 租 金 外,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及 其 补 充 协 议 其 他 条 款 不 变 该 确 认 函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4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 经 修 订 )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签 订 了 经 修 订 的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据 此, 本 公 司 同 意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租 赁 总 建 筑 面 积 合 计 约 734,316 平 方 米 的 房 产 此 外, 双 方 同 意 合 同 项 下 租 金 标 准 为 平 均 每 年 每 平 方 米 人 民 币 1,049 元, 合 同 房 产 租 39
42 赁 期 限 截 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 本 公 司 及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可 参 考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及 市 场 价 格 约 每 三 年 对 租 赁 房 屋 面 积 及 租 金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但 调 整 后 的 租 金 应 确 保 不 超 过 市 场 可 比 公 允 价 格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 分 别 出 具 了 确 认 函, 对 租 赁 房 产 的 面 积 及 租 金 进 行 了 重 新 调 整, 本 公 司 同 意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租 赁 面 积 合 计 约 1,179,586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双 方 根 据 重 新 确 认 的 房 屋 租 赁 面 积 及 市 场 情 况 对 总 租 金 进 行 了 调 整, 并 同 意 将 房 屋 租 赁 的 年 租 金 调 整 为 约 7.08 亿 元 除 租 赁 房 产 面 积 及 租 金 外,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其 他 条 款 不 变 该 确 认 函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5 知 识 产 权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本 公 司 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继 续 执 行 于 2000 年 3 月 10 日 签 订 的 三 项 知 识 产 权 许 可 合 同, 该 三 项 合 同 分 别 是 商 标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专 利 和 专 有 技 术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以 及 计 算 机 软 件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其 中,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已 同 意 延 长 计 算 机 软 件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的 有 效 期 直 至 该 等 许 可 软 件 法 定 保 护 期 届 满 或 成 为 公 开 信 息 为 止 根 据 此 等 许 可 合 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授 予 本 公 司 无 偿 排 他 使 用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若 干 商 标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及 计 算 机 软 件 该 等 知 识 产 权 与 在 重 组 中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向 本 公 司 转 让 的 各 项 资 产 和 业 务 有 关 6 对 外 合 作 石 油 协 议 权 益 转 让 合 同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继 续 执 行 1999 年 12 月 23 日 签 订 的 对 外 合 作 石 油 协 议 权 益 转 让 合 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已 将 其 在 与 多 家 国 际 石 油 天 然 气 公 司 签 订 的 23 份 产 品 分 成 合 同 中 的 相 关 权 利 和 义 务 作 为 重 组 的 一 部 份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但 不 包 括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监 管 职 能 有 关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在 执 行 的 产 品 分 成 合 同 项 目 共 计 38 个, 均 已 办 理 了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和 本 公 司 之 间 的 合 同 权 益 转 让 事 宜, 将 合 同 项 下 的 和 按 中 国 法 律 的 规 定 属 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的 全 部 权 益 无 偿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但 不 包 括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监 管 职 能 有 关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7 债 务 担 保 合 同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继 续 执 行 于 2000 年 3 月 10 日 签 订 的 债 务 担 保 合 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在 重 组 中 向 本 公 司 转 让 资 产, 与 此 类 资 产 有 关 的 债 务 也 已 转 让 给 本 40
43 公 司, 由 本 公 司 承 担 根 据 债 务 担 保 合 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已 经 同 意 为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债 务 提 供 无 偿 担 保,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担 保 债 务 已 由 本 公 司 偿 还 完 毕,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担 保 责 任 终 止 上 述 商 标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专 利 和 专 有 技 术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计 算 机 软 件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对 外 合 作 石 油 协 议 权 益 转 让 合 同 及 债 务 担 保 合 同 均 符 合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第 14A 章 豁 免 须 予 申 报 公 告 及 向 独 立 股 东 取 得 批 准 的 规 定, 因 为 就 每 一 项 该 等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而 言, 其 适 用 的 每 一 百 分 比 比 率 ( 利 润 比 率 除 外 ) 均 低 于 0.1% 董 事 ( 含 独 立 董 事 ) 认 为 上 述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已 按 本 公 司 的 利 益 在 一 般 日 常 业 务 过 程 中 进 行, 亦 符 合 股 东 的 整 体 利 益 ( 二 ) 与 中 油 勘 探 进 行 的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本 公 司 于 2006 年 12 月 28 日 完 成 了 载 于 2006 年 8 月 23 日 公 告 关 于 收 购 PKZ 公 司 67% 权 益 之 交 易, 产 生 以 下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主 要 包 括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生 产 服 务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物 资 供 应 服 务 由 于 在 收 购 PKZ 公 司 之 交 易 完 成 后,PKZ 公 司 成 为 中 油 勘 探 的 附 属 公 司 ( 定 义 见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是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而 中 油 勘 探 为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本 公 司 各 自 拥 有 50% 权 益 的 公 司, 根 据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中 油 勘 探 是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人 士, 相 关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上 限 额 度 已 包 含 在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间 关 联 交 易 上 限 额 度 内 41
44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上 限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的 每 年 交 易 额 设 定 下 列 上 限 : (A) 就 (a) 总 协 议 (b)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及 补 充 协 议 (c)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 经 修 订 ) 下 预 期 的 产 品 及 服 务 而 言, 各 类 产 品 及 服 务 每 年 的 收 入 或 开 支 总 额 不 超 过 下 表 所 载 的 建 议 每 年 总 值 上 限 : 建 议 每 年 上 限 产 品 和 服 务 类 别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人 民 币 ( 以 百 万 元 计 ) (i) 本 集 团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共 同 控 股 公 司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152, , ,099 (ii)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a)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263, , ,680 (b) 生 产 服 务 220, , ,476 (c) 物 资 供 应 服 务 25,531 24,129 40,132 (d) 社 会 和 生 活 服 务 8,040 8,040 8,040 (e) 金 融 服 务 本 集 团 在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的 每 日 最 高 存 款 金 额 及 就 这 些 存 款 收 取 的 利 息 总 额 的 总 和 ( 其 中 : 中 油 财 务 公 司 的 每 日 最 高 存 款 金 额 及 就 这 些 存 款 收 取 的 利 息 总 额 的 总 和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46,900 百 万 元 ) 保 险 委 托 贷 款 手 续 费 结 算 服 务 及 其 他 中 间 业 务 的 费 用 及 收 费 70,000 70,000 70,000 2,801 2,925 3,055 融 资 租 赁 支 付 的 租 金 及 其 它 费 用 不 适 用 10,000 10,000 (iii) 本 集 团 向 共 同 持 股 公 司 提 供 的 金 融 服 务 21,329 21,998 23,157 (iv) 本 集 团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支 付 的 土 地 租 赁 费 用 ( 不 含 税 费 ) 3,892 3,892 3,892 (v) 本 集 团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支 付 的 房 产 租 赁 费 用 (B) 有 关 商 标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专 利 及 专 有 技 术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及 计 算 机 软 件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无 偿 授 予 本 公 司 其 商 标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及 计 算 机 软 件 的 若 干 使 用 权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确 认 就 2014 年 本 集 团 所 进 行 的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本 公 司 的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确 认 : (i)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是 在 本 公 司 的 日 常 业 务 订 立 ; (ii)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是 按 照 一 般 商 务 条 款 或 更 佳 条 款 进 行 ; (iii)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是 根 据 有 关 交 易 的 协 议 进 行, 条 款 公 平 合 理, 并 且 符 合 本 公 司 股 东 的 整 体 利 益 42
45 审 计 师 确 认 本 公 司 的 审 计 师 已 经 审 查 上 述 交 易,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供 信 函 确 认 并 未 注 意 到 任 何 事 情, 可 使 他 们 认 为 有 关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 (i) 并 未 获 得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批 准 ; (ii) 所 有 涉 及 本 集 团 提 供 货 品 或 服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在 各 重 大 方 面 没 有 按 照 本 集 团 的 定 价 政 策 进 行 ; (iii) 在 各 重 大 方 面 没 有 根 据 有 关 交 易 的 协 议 进 行 ; 及 (iv) 超 逾 上 限 下 列 表 格 涉 及 的 数 据 主 要 来 自 于 本 集 团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 关 联 交 易 销 售 和 采 购 向 关 联 方 销 售 产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向 关 联 方 采 购 产 品 和 接 受 劳 务 关 联 方 交 易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占 同 类 交 易 交 易 金 额 金 额 的 比 例 金 额 的 比 例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95, , 其 他 关 联 方 62, , 合 计 158, ,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单 位 :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关 联 方 向 关 联 方 提 供 资 金 关 联 方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资 金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发 生 额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发 生 额 余 额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327,478 37, ,789 其 他 关 联 方 4,018 (516) 3,502 合 计 4,018 (516) 3, ,478 37, ,789 43
46 公 司 治 理 1 公 司 治 理 的 完 善 情 况 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按 照 境 内 外 监 管 规 定, 规 范 运 作 依 据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公 司 章 程 )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上 市 地 证 券 监 管 规 则 等 规 定 并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不 断 制 定 完 善 和 有 效 执 行 董 事 会 及 所 属 各 专 业 委 员 会 的 各 项 工 作 制 度 和 相 关 工 作 流 程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规 定 和 公 司 内 幕 知 情 人 登 记 办 法 等 明 确 规 定 了 披 露 年 度 报 告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加 大 了 对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责 任 人 的 问 责 力 度, 强 化 了 公 司 年 报 信 息 正 式 对 外 披 露 前 等 内 幕 信 息 的 保 密 工 作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制 度 得 到 了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有 效 执 行, 未 发 现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违 规 买 卖 公 司 股 票 的 情 况, 也 未 发 生 年 报 重 大 差 错 的 情 况 2014 年 公 司 加 强 重 大 事 项 公 告 和 信 息 发 布 内 部 审 批 程 序 管 理, 防 范 资 本 市 场 风 险, 公 司 出 台 了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公 告 和 信 息 发 布 内 部 审 批 管 理 程 序 2014 年 围 绕 董 事 会 换 届, 公 司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相 关 部 门 关 于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有 关 规 定, 通 过 两 次 股 东 大 会, 认 真 论 证 独 立 董 事 构 成 的 多 元 性 专 业 知 识 构 成 任 职 经 历 独 立 性 等, 甄 选 出 4 名 符 合 监 管 要 求 的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保 证 了 董 事 会 规 范 运 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治 理 的 实 际 情 况 与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有 关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要 求 不 存 在 差 异 公 司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以 及 相 应 的 专 门 委 员 会 监 事 会 和 总 裁 负 责 的 管 理 层 协 调 运 转, 有 效 制 衡, 加 之 实 施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体 系, 使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运 作 进 一 步 规 范, 管 理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2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完 善 情 况 公 司 十 分 重 视 内 部 控 制 及 风 险 管 理, 遵 照 不 同 上 市 地 的 监 管 要 求, 建 立 并 有 效 运 行 了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2014 年, 重 点 围 绕 推 进 内 控 体 系 的 健 全 与 完 善, 不 断 深 化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优 化 和 改 进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有 效 发 挥 内 部 控 制 监 督 作 用 等 方 面, 进 一 步 加 大 工 作 力 度, 各 项 工 作 都 取 得 了 积 极 进 展 公 司 根 据 财 务 管 理 情 况, 梳 理 了 财 务 资 金 和 税 价 等 流 程, 进 一 步 规 范 了 相 关 流 程 和 关 键 控 制 的 设 计, 提 高 了 流 程 效 率 与 执 行 效 果 ; 进 一 步 加 强 实 施 信 息 披 44
47 露 管 理 制 度 重 大 事 项 的 判 定 标 准 和 报 告 程 序 披 露 事 项 的 收 集 汇 总 和 披 露 程 序 ; 进 一 步 强 化 内 部 控 制 测 试, 并 积 极 与 外 部 审 计 师 沟 通, 加 强 内 控 监 督 骨 干 队 伍 的 培 养, 落 实 整 改 责 任, 加 大 整 改 监 督 力 度 公 司 内 控 与 风 险 管 理 部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内 外 部 内 部 控 制 测 试, 并 督 促 改 进, 组 织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运 行 考 核 审 计 委 员 会 全 年 四 次 听 取 了 内 控 与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汇 报, 认 为 公 司 持 续 建 立 完 善 内 控 体 系, 不 断 拓 展 覆 盖 面 和 测 试 范 围, 并 围 绕 测 试 发 现 问 题, 提 出 整 顿 措 施, 内 控 制 度 总 体 规 范 有 效, 取 得 了 明 显 效 果 审 计 委 员 会 建 议 公 司 内 控 工 作 要 突 出 重 点, 明 确 责 任, 细 化 考 核, 不 断 提 高 对 测 试 成 果 的 分 析 运 用 效 果, 通 过 超 前 工 作, 有 效 防 范 和 化 解 各 领 域 的 风 险 隐 患 董 事 会 对 建 立 和 维 护 充 分 的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负 责 董 事 会 按 照 监 管 要 求 对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了 评 价, 并 认 为 其 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有 效 公 司 单 独 披 露 内 控 报 告 和 内 控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聘 请 的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人 ) 已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审 计,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审 计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3 独 立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况 2014 年,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严 格 按 照 境 内 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认 真 勤 勉 地 履 行 职 责 在 报 告 期 内, 独 立 董 事 认 真 审 阅 公 司 提 交 的 各 项 议 案 及 相 关 文 件, 积 极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及 专 业 委 员 会 会 议 ( 会 议 出 席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年 度 报 告 的 董 事 会 报 告 章 节 ), 独 立 及 客 观 地 发 表 意 见, 维 护 全 体 股 东, 尤 其 是 广 大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在 董 事 会 进 行 决 策 时 发 挥 制 衡 作 用 独 立 董 事 能 够 认 真 审 阅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在 年 审 审 计 师 进 场 审 计 前 后 董 事 会 召 开 前 与 审 计 师 进 行 多 次 沟 通, 督 促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未 对 公 司 本 年 度 的 董 事 会 议 案 及 其 他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另 外,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能 够 不 断 加 强 自 身 学 习, 认 真 学 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各 项 监 管 规 定, 深 入 到 公 司 基 层 单 位 进 行 现 场 考 察 调 研, 加 强 了 对 公 司 业 务 的 了 解, 进 一 步 提 高 决 策 的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性 45
48 4 本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分 开 情 况 本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方 面 都 已 基 本 分 开, 本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及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5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考 评 和 激 励 机 制 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按 照 总 裁 班 子 年 度 业 绩 考 核 办 法, 依 据 2013 年 度 业 绩 目 标 完 成 结 果 和 2014 年 度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对 总 裁 班 子 2013 年 度 业 绩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了 考 核, 制 订 了 2014 年 度 业 绩 合 同 其 中, 关 于 总 裁 2013 年 度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及 2014 年 度 业 绩 合 同 制 订 情 况 的 报 告 已 经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批 准 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按 照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绩 效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经 济 增 加 值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对 专 业 公 司 地 区 公 司 科 研 规 划 和 机 关 部 门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3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了 考 核, 依 据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实 施 了 奖 惩 兑 现 依 据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重 点 工 作 任 务 和 岗 位 职 责, 分 别 组 织 制 订 签 订 了 中 级 及 以 上 管 理 人 员 2014 年 度 绩 效 合 同 坚 持 季 度 利 润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跟 踪 考 核, 依 据 考 核 结 果 预 兑 现 了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季 度 绩 效 薪 酬 6 企 业 管 治 报 告 (1) 遵 守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除 下 文 披 露 之 外, 本 公 司 在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内 一 直 遵 守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附 录 十 四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所 载 的 所 有 守 则 条 文 :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经 审 慎 考 虑 上 市 地 的 法 律 法 规 所 处 行 业 的 背 景 以 及 本 公 司 现 行 的 企 业 架 构, 本 公 司 尚 未 设 立 提 名 委 员 会 但 公 司 章 程 对 董 事 的 提 名 作 出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持 有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额 3% 以 上 ( 含 3%) 的 股 东 可 以 临 时 提 案 的 方 式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就 提 名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意 图 以 及 候 选 人 表 明 愿 意 接 受 提 名 事 宜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书 面 提 案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每 届 任 期 不 得 超 过 三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以 连 选 连 任 46
49 (2) 遵 守 上 市 发 行 人 董 事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标 准 守 则 本 公 司 已 采 纳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附 录 十 所 载 上 市 发 行 人 董 事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标 准 守 则 ( 标 准 守 则 ) 所 载 有 关 董 事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标 准 守 则 条 文, 各 董 事 及 监 事 确 认 已 于 本 报 告 期 内 遵 守 标 准 守 则 内 载 列 的 所 需 标 准 (3) 董 事 会 按 照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规 定,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共 召 开 5 次 董 事 会 例 会 5 次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9 次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通 过 了 30 项 董 事 会 决 议 和 13 份 委 员 会 意 见 书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组 成 及 各 位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例 会 的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年 度 报 告 董 事 会 报 告 章 节 董 事 会 的 组 成 及 会 议 的 出 席 情 况 部 分 董 事 会 成 员 之 间 及 董 事 长 及 总 裁 之 间 不 存 有 包 括 财 务 业 务 家 属 或 其 他 重 大 / 相 关 的 任 何 关 系 (4) 董 事 会 的 运 作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其 基 本 责 任 是 对 公 司 的 战 略 性 指 导 和 对 管 理 人 员 的 有 效 监 督, 确 保 符 合 公 司 的 利 益 并 对 股 东 负 责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的 职 权 已 在 公 司 章 程 中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以 确 保 为 良 好 的 公 司 管 治 和 内 部 控 制 提 供 充 分 的 平 衡 和 制 约 机 制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或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若 干 重 大 事 项 由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定, 包 括 :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 年 度 公 司 执 行 机 构 成 员 的 业 绩 考 核 指 标 和 年 度 薪 酬 计 划 方 案 ;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机 构 调 整 等 重 大 事 宜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董 事 会 认 真 负 责 地 开 展 公 司 的 治 理 工 作, 全 体 董 事 能 够 以 认 真 负 责 的 态 度 出 席 董 事 会, 认 真 勤 勉 地 履 行 董 事 职 责, 确 定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任 免 和 监 督 公 司 执 行 机 构 成 员 公 司 管 理 层 在 公 司 总 裁 的 领 导 下, 负 责 执 行 董 事 会 作 出 的 各 项 决 议, 组 织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本 公 司 已 经 收 到 了 四 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根 据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第 3.13 条 规 定 给 予 的 独 立 性 确 认 函, 并 认 为 四 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完 全 独 立 于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及 关 联 人 士, 完 全 符 合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对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的 要 求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张 必 贻 先 生 具 备 了 适 当 的 会 计 及 财 务 管 理 专 长, 符 合 联 交 所 上 市 47
50 规 则 中 第 3.10 条 的 要 求, 有 关 张 必 贻 先 生 的 简 历 可 参 见 本 年 度 报 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章 节 中 的 董 事 简 历 部 分 四 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并 没 有 在 本 公 司 担 任 任 何 其 他 职 务,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计 委 员 会 投 资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和 健 康 安 全 与 环 保 委 员 会, 上 述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为 董 事 会 进 行 决 策 提 供 支 持 参 加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董 事 按 分 工 侧 重 研 究 某 一 方 面 的 问 题, 为 公 司 管 理 水 平 的 改 善 和 提 高 提 出 建 议 (5) 董 事 长 及 总 裁 2014 年 度, 本 公 司 周 吉 平 先 生 任 董 事 长, 汪 东 进 先 生 任 副 董 事 长 总 裁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长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和 召 集 主 持 董 事 会 会 议 ; 检 查 董 事 会 决 议 的 实 施 情 况 ; 签 署 公 司 发 行 的 证 券 ;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总 裁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主 持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组 织 实 施 董 事 会 决 议 ;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 拟 订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方 案 ; 拟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制 定 公 司 的 具 体 规 章 ; 提 请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高 级 副 总 裁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除 应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以 外 的 管 理 人 员 ;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6) 董 事 的 任 期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所 有 董 事 ( 包 括 非 执 行 董 事 )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任 期 三 年 董 事 任 期 届 满, 可 以 连 选 连 任 48
51 (7) 董 事 及 公 司 秘 书 参 加 培 训 情 况 所 有 董 事 及 公 司 秘 书 于 2014 年 度 参 与 了 持 续 专 业 培 训, 发 展 并 更 新 其 知 识 及 技 能, 确 保 其 继 续 具 备 全 面 信 息 及 按 照 董 事 会 要 求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作 出 贡 献 所 有 董 事 及 公 司 秘 书 接 受 培 训 情 况 如 下 : 企 业 管 治 / 法 例 规 则 及 规 例 之 更 新 会 计 / 财 务 / 企 业 管 理 及 公 司 生 产 运 营 情 况 姓 名 职 位 阅 读 材 料 出 席 培 训 讲 座 阅 读 材 料 现 场 考 察 周 吉 平 董 事 长 (1) 廖 永 远 副 董 事 长 汪 东 进 副 董 事 长 执 行 董 事 喻 宝 才 非 执 行 董 事 沈 殿 成 非 执 行 董 事 刘 跃 珍 非 执 行 董 事 刘 宏 斌 执 行 董 事 陈 志 武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理 查 德 马 茨 基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林 伯 强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1 次 张 必 贻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吴 恩 来 董 事 会 秘 书 毛 泽 锋 联 席 公 司 秘 书 注 (1): 廖 永 远 先 生 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 向 本 公 司 提 请 辞 呈, 辞 去 非 执 行 董 事 和 副 董 事 长 职 务, 该 辞 呈 即 日 生 效 (8)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换 届 后, 本 公 司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仍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2 名 为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即 主 任 委 员 理 查 德 马 茨 基 先 生, 委 员 林 伯 强 先 生 和 非 执 行 董 事 刘 跃 珍 先 生, 符 合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条 文 规 定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均 已 写 进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中, 并 详 载 于 本 公 司 网 站 : 本 公 司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研 究 董 事 与 经 理 人 员 考 核 的 标 准, 进 行 考 核 并 提 出 建 议 ; 研 究 和 审 查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政 策 与 方 案 ( 包 括 与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因 失 去 职 位 或 者 退 休 等 有 关 的 赔 偿 ); 负 责 组 织 对 总 裁 的 考 核,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报 告, 监 督 总 裁 领 导 的 对 公 司 高 级 副 总 裁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核 ; 研 究 公 司 的 激 励 计 划 和 薪 酬 制 度, 监 督 和 评 估 49
52 实 施 效 果, 并 提 出 改 革 和 完 善 的 意 见 ;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上 市 地 上 市 规 则 规 定 及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项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召 开 了 1 次 会 议, 即 第 五 届 十 二 次 董 事 会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会 议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委 员 陈 志 武 先 生 和 王 国 樑 先 生 出 席 了 会 议 本 公 司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工 作 如 下 : 2014 年 3 月 10 日, 董 事 会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审 议 了 关 于 总 裁 班 子 2013 年 度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及 总 裁 2014 年 度 业 绩 合 同 制 订 情 况 的 报 告 (9) 董 事 提 名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选 举 和 更 换 董 事 需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 含 百 分 之 三 ) 的 股 东 有 提 案 权 根 据 董 事 会 授 权, 由 董 事 长 汇 总 董 事 候 选 人 名 单, 并 责 成 董 事 会 秘 书 局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准 备 相 关 程 序 文 件 董 事 会 秘 书 局 负 责 报 请 董 事 长 和 / 或 有 提 案 权 的 股 东, 向 董 事 候 选 人 签 发 董 事 邀 请 函, 由 董 事 候 选 人 签 署 确 认 函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公 司 须 于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45 日 前 发 出 书 面 通 知, 同 时, 向 股 东 寄 发 股 东 通 函 根 据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第 13.51(2) 条 规 定, 董 事 候 选 人 名 单 简 历 及 相 关 酬 金 等 资 料 须 列 载 于 股 东 通 函 中, 以 便 股 东 酌 情 投 票 表 决 有 关 股 东 大 会 须 由 出 席 大 会 的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额 的 半 数 以 上 同 意 为 通 过, 选 举 产 生 新 任 董 事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并 未 设 立 提 名 委 员 会 (10) 审 计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换 届 后, 本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两 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及 一 位 非 执 行 董 事 组 成, 即 主 任 委 员 林 伯 强 先 生, 委 员 张 必 贻 先 生 和 非 执 行 董 事 刘 跃 珍 先 生 根 据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委 员 会 主 席 必 须 由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担 任 委 员 会 的 所 有 决 议 必 须 经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表 决 通 过 本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审 查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中 期 报 告 及 季 度 报 告 以 及 相 关 财 务 报 表 账 目 的 完 整 性, 审 阅 上 述 报 表 及 报 告 所 载 有 关 财 务 申 报 的 重 大 意 见 ;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 包 括 年 度 报 告 中 期 报 告 及 季 度 报 告 ) 及 相 关 资 料 的 审 阅 意 见 书 ; 根 据 国 内 外 适 用 规 则, 检 查 监 督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的 工 作 ; 监 控 公 司 的 财 务 申 报 制 度 及 内 部 监 控 程 序, 并 就 公 司 财 务 内 部 控 制 和 风 险 管 理 等 相 关 事 项 予 以 50
53 审 核 评 估 ;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聘 用 和 工 作 履 行 审 核 监 督 职 责 ; 接 收 保 留 及 处 理 公 司 获 悉 的 有 关 会 计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或 审 计 事 项 的 投 诉 或 接 收 处 理 员 工 有 关 会 计 或 审 计 事 项 的 投 诉 或 匿 名 举 报, 并 保 证 其 保 密 性 ; 与 董 事 会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及 独 立 会 计 师 保 持 周 期 性 联 络 每 年 至 少 与 公 司 独 立 会 计 师 内 部 法 律 顾 问 会 晤 一 次 ; 就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业 务 的 重 要 事 项 以 及 委 员 会 成 员 及 委 员 会 整 体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的 自 我 评 估 定 期 向 董 事 会 汇 报 本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审 计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6 次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其 中 2 次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是 以 书 面 传 签 方 式 召 开 的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审 阅 意 见 书 均 会 予 董 事 会 上 呈 览 及 ( 如 适 用 ) 采 取 行 动 新 一 届 审 计 委 员 会 共 参 加 四 次 会 议, 委 员 会 的 成 员 及 其 出 席 率 如 下 : 董 事 职 务 姓 名 应 参 会 次 数 亲 自 出 席 ( 次 ) 委 托 出 席 ( 次 ) 备 注 主 任 委 员 林 伯 强 委 员 张 必 贻 委 员 刘 跃 珍 本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工 作 如 下 :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审 议 了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公 司 2013 年 度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报 告 公 司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报 告 关 于 聘 用 公 司 2014 年 度 境 内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听 取 了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致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等, 形 成 了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等 意 见 书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意 见 书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中 期 财 务 报 告 等 的 意 见 书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意 见 书 以 及 公 司 第 一 三 季 度 报 告 的 审 议 意 见 (11) 企 业 管 治 职 责 本 公 司 的 企 业 管 治 职 责 由 董 事 会 承 担 于 2014 年, 董 事 会 履 行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附 录 14 第 D.3.1 条 所 规 定 的 企 业 管 治 职 责 的 情 况 如 下 : 在 制 定 及 检 讨 企 业 管 治 政 策 及 常 规 方 面 : 不 断 改 善 企 业 管 治, 提 升 董 事 会 构 成 的 科 学 性, 根 据 最 新 修 订 的 监 管 规 则 完 善 了 公 司 网 站 的 内 容, 并 根 据 香 港 联 交 51
54 所 的 要 求,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发 布 董 事 提 名 程 序 等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在 检 讨 及 监 察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培 训 及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方 面 : 公 司 严 格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出 台 的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实 施 细 则 ( 证 监 公 司 字 [2005]147 号 ) 以 及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并 在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自 身 建 设 一 节 中, 对 董 事 人 员 的 培 训 做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于 2014 年, 董 事 会 检 讨 并 监 督 有 关 制 度 的 执 行, 公 司 积 极 组 织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按 要 求 参 加 培 训 在 检 讨 及 监 察 在 遵 守 法 律 及 监 管 规 定 方 面 的 政 策 及 实 践 : 董 事 会 听 取 有 关 下 属 委 员 会 和 职 能 部 门 汇 报, 检 讨 及 监 察 公 司 在 遵 守 法 律 及 监 管 规 定 方 面 的 政 策 及 实 践,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行 业 监 管 税 费 政 策 海 外 监 管 法 律 诉 讼 等 各 个 方 面 在 制 定 检 讨 及 监 察 雇 员 及 董 事 的 操 守 准 则 及 合 规 手 册 方 面 : 有 关 公 司 治 理 的 相 关 内 容 及 本 公 司 绩 效 评 价 与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信 息 披 露 与 透 明 度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系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业 与 道 德 规 范 员 工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根 据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手 册 第 303A.11 项 要 求 而 披 露 的 公 司 治 理 规 范 中 的 重 大 不 同 等 具 体 内 容 均 载 于 本 公 司 网 站 ( 阁 下 可 按 照 以 下 步 骤 取 得 资 料 : 1. 到 本 公 司 网 站 首 页, 点 击 投 资 者 关 系 ; 2. 然 后 点 击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 3. 最 后 点 击 所 需 查 阅 的 内 容 每 年 董 事 会 会 根 据 有 关 监 管 要 求 和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检 讨 该 等 规 范 (12) 股 东 与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与 股 东 大 会 详 细 情 况 参 见 本 年 度 报 告 股 东 权 利 及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介 绍 章 节 (13) 监 事 和 监 事 会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现 有 成 员 9 名, 其 中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5 名 ( 包 含 监 事 会 主 席 1 名 )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4 名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向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并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对 董 事 会 编 制 的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 检 查 公 司 的 财 务 ; 对 公 52
55 司 董 事 总 裁 高 级 副 总 裁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前 述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 当 公 司 董 事 总 裁 高 级 副 总 裁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前 述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 核 对 董 事 会 拟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的 财 务 报 告 营 业 报 告 和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等 财 务 资 料, 发 现 疑 问 的, 可 以 公 司 名 义 委 托 注 册 会 计 师 执 业 审 计 师 帮 助 复 审 ;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 代 表 公 司 与 董 事 交 涉 或 者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对 董 事 总 裁 高 级 副 总 裁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异 常, 可 以 进 行 调 查 ; 会 同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对 外 部 审 计 师 执 业 表 现 进 行 年 度 审 核,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聘 用 续 聘 解 聘 外 部 审 计 师 及 其 审 计 服 务 费 用 的 建 议 ;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等 十 二 项 职 权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共 召 开 了 5 次 会 议, 其 中 现 场 会 议 3 次 书 面 传 签 会 议 2 次, 完 成 了 对 公 司 2013 年 年 报 和 2014 年 一 季 报 中 报 三 季 报 的 审 查 及 监 事 会 主 席 的 选 举 工 作 ;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五 次, 发 表 监 事 会 意 见 书 五 份 ;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两 次,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交 议 案 四 个 综 上, 公 司 监 事 会 能 够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包 括 召 开 监 事 会 会 议 列 席 了 全 部 董 事 会 会 议 并 坚 持 向 股 东 大 会 汇 报 工 作, 提 交 监 事 会 报 告 和 有 关 议 案 ; 能 够 本 着 对 全 体 股 东 负 责 的 精 神, 对 公 司 财 务 以 及 公 司 董 事 总 裁 以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对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投 资 项 目 等 重 大 事 项 提 出 了 建 议 意 见 (14) 董 事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之 责 任 董 事 有 责 任 在 会 计 部 门 的 支 持 下, 审 核 公 司 每 个 财 政 年 度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并 确 保 在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贯 彻 应 用 适 当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遵 守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及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真 实 公 平 地 报 告 本 公 司 状 况 (15) 持 续 经 营 经 董 事 会 作 出 适 当 查 询 后 认 为, 本 公 司 拥 有 充 分 资 源 可 以 在 可 见 将 来 持 续 经 营, 故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采 用 持 续 经 营 之 基 准 53
56 (16) 审 计 师 酬 金 有 关 审 计 师 向 本 公 司 提 供 核 数 服 务 所 得 酬 金 的 资 料, 请 见 本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事 项 章 节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部 分 54
57 股 东 权 利 及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介 绍 1 股 东 权 利 (1) 股 东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程 序 为 保 障 本 公 司 所 有 股 东 享 有 平 等 地 位 并 有 效 地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本 公 司 在 公 司 章 程 中 规 定, 股 东 要 求 召 集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应 当 按 照 下 列 程 序 办 理 :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10% 以 上 的 股 东 有 权 书 面 向 董 事 会 请 求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董 事 会 应 在 收 到 请 求 后 10 日 内 提 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的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董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的, 应 当 在 作 出 董 事 会 决 议 后 的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通 知 中 对 原 请 求 的 变 更, 应 当 征 得 相 关 股 东 的 同 意 董 事 会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或 者 在 收 到 请 求 后 10 日 内 未 作 出 反 馈 的,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书 面 向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监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类 别 股 东 会 议 的, 应 在 收 到 请 求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通 知 中 对 原 请 求 的 变 更, 应 当 征 得 相 关 股 东 的 同 意 监 事 会 未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的, 视 为 监 事 会 不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连 续 90 日 以 上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自 行 召 集 和 主 持 (2) 在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的 程 序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年 会, 持 有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额 3% 以 上 ( 含 3%) 的 股 东,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10 日 前 提 出 临 时 提 案 并 书 面 提 交 召 集 人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2 日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补 充 通 知, 公 告 临 时 提 案 的 内 容 该 等 提 案 的 内 容 应 当 属 于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范 围, 有 明 确 议 题 和 具 体 决 议 事 项, 并 且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55
58 (3) 股 东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查 询 的 程 序 股 东 可 随 时 以 书 面 方 式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查 询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了 明 确 的 股 东 查 询 程 序,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公 司 网 站 投 资 者 栏 目 中 都 对 联 系 方 式 有 明 确 的 指 引 公 司 的 股 东 大 会 上 会 安 排 投 资 者 问 答 时 间, 由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裁 和 独 立 董 事 中 介 机 构 等 回 答 股 东 代 表 的 提 问 如 果 没 有 来 得 及 提 问 发 言 的 股 东, 会 议 提 供 书 面 问 卷, 供 股 东 填 写, 由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部 门 进 行 详 细 回 复 另 外, 一 些 股 东 也 更 多 地 运 用 公 司 对 外 网 站 董 秘 信 箱 提 出 问 题, 公 司 对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进 行 及 时 答 复 2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介 绍 本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每 年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5 月 22 日, 本 公 司 在 北 京 汉 华 国 际 饭 店 召 开 了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上 股 东 以 投 票 方 式 表 决, 以 同 意 票 数 超 过 二 分 之 一 通 过 并 批 准 了 8 项 普 通 决 议 案, 包 括 : 公 司 2013 年 度 董 事 会 报 告 公 司 2013 年 度 监 事 会 报 告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关 于 授 权 董 事 会 决 定 公 司 2014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用 公 司 2014 年 度 境 内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并 授 权 董 事 会 决 定 其 酬 金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 以 同 意 票 数 超 过 三 分 之 二 通 过 并 批 准 了 1 项 特 别 决 议 案, 为 关 于 给 予 董 事 会 发 行 公 司 股 票 一 般 授 权 事 宜 的 议 案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时 并 未 提 出 建 议 此 次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决 议 和 详 细 情 况 请 参 见 2014 年 5 月 22 日 23 日 分 别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刊 载 的 公 告 2014 年 10 月 29 日, 公 司 在 北 京 汉 华 国 际 饭 店 召 开 了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采 取 现 场 投 票 和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表 决, 以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赞 成 批 准 了 3 项 普 通 决 议, 包 括 关 于 申 请 更 新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共 同 持 股 公 司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上 限 相 关 事 项 的 议 案 选 举 张 必 贻 先 生 为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选 举 姜 力 孚 先 生 为 公 司 监 事 此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决 议 和 详 细 情 况 请 参 见 2014 年 10 月 29 日 30 日 分 别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刊 载 的 公 告 56
59 董 事 会 报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谨 此 提 呈 董 事 会 报 告, 以 供 省 览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的 回 顾, 对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展 望 请 参 见 本 年 度 报 告 业 务 回 顾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结 果 的 讨 论 及 分 析 以 及 董 事 长 报 告 章 节 2 风 险 因 素 本 集 团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积 极 采 取 各 种 措 施 规 避 各 类 风 险, 但 在 实 际 经 营 过 程 中 仍 无 法 完 全 排 除 各 类 风 险 和 不 确 定 性 因 素 的 发 生 (1) 行 业 监 管 及 税 费 政 策 风 险 中 国 政 府 对 国 内 石 油 和 天 然 气 行 业 进 行 监 管, 其 监 管 政 策 会 影 响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活 动, 如 勘 探 和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获 得 行 业 特 种 税 费 的 缴 纳 环 保 政 策 安 全 标 准 等 中 国 政 府 关 于 石 油 和 天 然 气 行 业 未 来 的 政 策 变 化 也 可 能 会 对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产 生 影 响 税 费 政 策 是 影 响 本 集 团 经 营 的 重 要 外 部 因 素 之 一 中 国 政 府 正 积 极 稳 妥 地 推 进 税 费 改 革, 与 本 集 团 经 营 相 关 的 税 费 政 策 未 来 可 能 发 生 调 整, 进 而 对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影 响 (2) 油 气 产 品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本 集 团 从 事 广 泛 的 与 油 气 产 品 相 关 的 业 务, 并 从 国 际 市 场 采 购 部 分 油 气 产 品 满 足 需 求 国 际 原 油 成 品 油 和 天 然 气 价 格 受 全 球 及 地 区 政 治 经 济 的 变 化 油 气 的 供 需 状 况 及 具 有 国 际 影 响 的 突 发 事 件 和 争 端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的 影 响 国 内 原 油 价 格 参 照 国 际 原 油 价 格 确 定, 国 内 成 品 油 价 格 随 国 际 市 场 原 油 价 格 变 化 而 调 整, 国 内 天 然 气 价 格 执 行 政 府 指 导 价 (3) 汇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在 国 内 主 要 以 人 民 币 开 展 业 务, 但 仍 保 留 部 分 外 币 资 产 以 用 于 进 口 原 油 机 器 设 备 和 其 它 原 材 料, 以 及 用 于 偿 还 外 币 金 融 负 债 目 前 中 国 政 府 实 行 以 市 场 供 求 为 基 础 参 考 一 揽 子 货 币 进 行 调 节 有 管 理 的 浮 动 汇 率 制 度, 人 民 币 在 57
60 资 本 项 下 仍 处 于 管 制 状 态 人 民 币 的 币 值 受 国 内 和 国 际 经 济 政 治 形 势 和 货 币 供 求 关 系 的 影 响, 未 来 人 民 币 兑 其 他 货 币 的 汇 率 可 能 与 现 行 汇 率 产 生 较 大 差 异, 进 而 影 响 本 集 团 经 营 成 果 和 财 务 状 况 (4)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资 源 优 势 明 显, 在 国 内 行 业 中 占 据 主 导 地 位 目 前,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是 国 内 其 他 大 型 石 油 石 化 生 产 和 销 售 商 随 着 国 内 部 分 石 油 石 化 市 场 的 逐 步 开 放, 国 外 大 型 石 油 石 化 公 司 在 某 些 地 区 和 领 域 已 成 为 本 集 团 的 竞 争 对 手 本 集 团 的 勘 探 与 生 产 业 务 以 及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业 务 在 国 内 处 于 主 导 地 位, 但 炼 油 化 工 及 成 品 油 销 售 业 务 面 临 着 较 为 激 烈 的 竞 争 (5) 油 气 储 量 的 不 确 定 性 风 险 根 据 行 业 特 点 及 国 际 惯 例, 本 集 团 所 披 露 的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储 量 数 据 均 为 估 计 数 字 本 集 团 已 聘 请 了 具 有 国 际 认 证 资 格 的 评 估 机 构 对 本 集 团 的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储 量 进 行 定 期 评 估, 但 储 量 估 计 的 可 靠 性 取 决 于 多 种 因 素 假 设 和 变 量, 如 技 术 和 经 济 数 据 的 质 量 与 数 量 本 集 团 产 品 所 适 用 的 现 行 油 气 价 格 等, 其 中 许 多 是 无 法 控 制 的, 并 可 能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而 出 现 调 整 评 估 日 期 后 进 行 的 钻 探 测 试 和 开 采 结 果 也 可 能 导 致 对 本 集 团 的 储 量 数 据 进 行 一 定 幅 度 的 修 正 (6) 海 外 经 营 风 险 本 集 团 在 世 界 多 个 国 家 经 营, 受 经 营 所 在 国 各 种 政 治 法 律 及 监 管 环 境 影 响 其 中 部 分 国 家 并 不 太 稳 定, 且 在 某 些 重 大 方 面 与 发 达 国 家 存 在 重 要 差 异 这 些 风 险 主 要 包 括 : 政 治 不 稳 定 税 收 政 策 不 稳 定 进 出 口 限 制 监 管 法 规 不 稳 定 等 (7) 与 气 候 变 化 有 关 的 风 险 近 年 来, 石 油 行 业 面 临 越 来 越 大 的 来 自 于 全 球 气 候 变 化 的 挑 战 一 些 限 制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的 国 际 国 内 及 区 域 性 的 协 议 签 署 生 效 如 果 中 国 或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所 在 国 致 力 于 减 少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与 之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需 求 将 可 能 带 来 高 额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税 务 支 出 营 运 成 本 增 加 导 致 的 利 润 减 少 收 入 减 少, 以 及 战 略 性 投 资 都 可 能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58
61 (8) 安 全 隐 患 及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油 气 勘 探 开 采 和 储 运 以 及 成 品 油 和 化 工 产 品 生 产 储 运 等 涉 及 若 干 风 险, 可 能 导 致 人 员 伤 亡 财 产 损 失 环 境 损 害 及 作 业 中 断 等 不 可 预 料 或 者 危 险 的 情 况 发 生 随 着 经 营 规 模 和 运 营 区 域 的 逐 步 扩 大, 本 集 团 面 临 的 安 全 风 险 也 相 应 增 加 同 时, 近 年 来 国 家 颁 布 实 施 的 新 法 规 对 安 全 生 产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本 集 团 已 实 行 了 严 格 的 HSE 管 理 体 系, 努 力 规 避 各 类 事 故 的 发 生, 但 仍 无 法 完 全 避 免 此 类 突 发 事 件 可 能 带 来 的 经 济 损 失 我 们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对 于 发 现 的 重 大 安 全 环 保 隐 患, 及 时 投 入 资 金 进 行 有 效 治 理 此 外, 地 震 台 风 海 啸 等 自 然 灾 害 以 及 突 发 性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会 对 本 集 团 的 财 产 人 员 造 成 损 害, 并 有 可 能 影 响 本 集 团 的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3 或 有 负 债 (1) 银 行 和 其 他 担 保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无 因 担 保 形 成 的 或 有 负 债 (2) 环 保 责 任 中 国 已 全 面 实 行 环 保 法 规, 该 等 法 规 均 影 响 到 油 气 业 务 的 运 营 但 是, 根 据 现 有 的 立 法,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除 已 计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数 额 外, 不 存 在 其 他 任 何 可 能 对 本 集 团 财 务 状 况 产 生 重 大 负 面 影 响 的 环 保 责 任 (3) 法 律 方 面 的 或 有 责 任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相 信 本 集 团 日 常 业 务 中 一 些 不 重 大 的 诉 讼 案 件 及 其 他 诉 讼 程 序 所 产 生 的 法 律 责 任 将 不 会 对 本 集 团 的 财 务 状 况 产 生 重 大 负 面 影 响 (4) 集 团 保 险 本 集 团 已 对 车 辆 和 有 些 带 有 重 要 营 运 风 险 的 资 产 进 行 有 限 保 险, 并 购 买 因 意 外 事 故 导 致 的 个 人 伤 害 财 产 和 环 境 损 害 而 产 生 的 第 三 者 责 任 保 险, 同 时 购 买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本 集 团 其 他 未 被 保 险 保 障 而 将 来 可 能 产 生 的 责 任 对 财 务 状 况 的 潜 在 影 响 于 现 时 未 能 合 理 预 计 59
62 4 非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情 况 单 位 :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总 金 额 累 计 投 入 金 额 项 目 进 展 项 目 收 益 情 况 西 气 东 输 二 线 项 目 评 价 满 足 公 司 基 准 收 益 率 要 求, 项 目 142, ,310 站 场 建 设 管 道 工 程 实 际 收 益 需 在 投 产 后 方 可 明 确 5 董 事 会 日 常 工 作 情 况 (1) 董 事 会 的 会 议 召 开 情 况 及 决 议 内 容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共 召 开 6 次 董 事 会 例 会 5 次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共 通 过 了 30 项 董 事 会 决 议 a.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3 月 19 日 召 开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10 项 决 议 : 关 于 2013 年 度 总 裁 工 作 报 告 的 决 议 关 于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的 决 议 关 于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决 议 关 于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业 绩 公 告 的 决 议 关 于 总 裁 2013 年 度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及 2014 年 度 业 绩 合 同 制 订 情 况 的 报 告 的 决 议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决 定 公 司 2014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决 议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给 予 董 事 会 发 行 公 司 股 票 一 般 授 权 事 宜 的 决 议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报 告 的 决 议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可 持 续 发 展 报 告 的 决 议 关 于 召 开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b.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 召 开,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2 项 决 议 : 关 于 选 举 公 司 董 事 长 副 董 事 长 的 决 议 关 于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委 员 调 整 的 决 议 c.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7 月 2 日 召 开, 会 议 听 取 了 公 司 2013 年 度 储 量 评 估 特 别 报 告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意 见 书 60
63 d.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8 月 日 召 开,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7 项 决 议 :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中 期 财 务 报 告 的 决 议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决 议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及 中 期 业 绩 报 告 的 决 议 关 于 就 更 新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上 限 成 立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会 和 聘 用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的 决 议 关 于 申 请 更 新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共 同 持 股 公 司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上 限 相 关 事 项 的 决 议 关 于 推 选 独 立 董 事 的 决 议 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e.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 召 开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3 项 决 议 :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业 务 发 展 与 投 资 计 划 的 决 议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预 算 报 告 的 决 议 关 于 公 司 新 疆 销 售 分 公 司 改 制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并 引 入 外 部 投 资 者 相 关 事 宜 的 决 议 f.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于 2014 年 2 月 17 日 以 书 面 传 签 形 式 召 开,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聘 任 吴 恩 来 毛 泽 锋 先 生 为 联 席 公 司 秘 书 的 决 议 g.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 以 书 面 传 签 形 式 召 开, 会 议 通 过 了 2 项 决 议 :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的 决 议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20-F 年 报 的 决 议 h.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 以 书 面 传 签 形 式 召 开, 会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设 立 中 石 油 东 部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及 产 权 转 让 相 关 事 宜 的 决 议 i.2014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 以 书 面 传 签 形 式 召 开, 会 议 通 过 了 两 项 决 议 : 关 于 聘 任 由 总 裁 提 名 的 副 总 裁 的 议 案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授 权 代 表 的 决 议 61
64 j.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 以 书 面 传 签 形 式 召 开, 会 议 通 过 了 两 项 决 议 : 公 司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关 于 中 国 石 油 燃 料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申 请 开 展 沥 青 期 货 及 原 油 期 货 保 税 交 割 库 业 务 的 决 议 (2) 董 事 会 组 成 及 会 议 的 出 席 情 况 董 事 职 务 姓 名 应 参 会 次 数 亲 自 出 席 ( 次 ) 委 托 出 席 ( 次 ) 董 事 长 周 吉 平 副 董 事 长 (1) 廖 永 远 副 董 事 长 执 行 董 事 汪 东 进 非 执 行 董 事 喻 宝 才 非 执 行 董 事 沈 殿 成 非 执 行 董 事 刘 跃 珍 执 行 董 事 刘 宏 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陈 志 武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理 查 德 马 茨 基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林 伯 强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张 必 贻 注 (1): 廖 永 远 先 生 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 向 本 公 司 提 请 辞 呈, 辞 去 非 执 行 董 事 和 副 董 事 长 职 务, 该 辞 呈 即 日 生 效 (3) 董 事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情 况 董 事 职 务 姓 名 应 参 会 次 数 亲 自 出 席 ( 次 ) 缺 席 ( 次 ) 董 事 长 周 吉 平 副 董 事 长 (1) 廖 永 远 副 董 事 长 执 行 董 事 汪 东 进 非 执 行 董 事 喻 宝 才 非 执 行 董 事 沈 殿 成 非 执 行 董 事 刘 跃 珍 执 行 董 事 刘 宏 斌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陈 志 武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理 查 德 马 茨 基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林 伯 强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张 必 贻 注 (1): 廖 永 远 先 生 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 向 本 公 司 提 请 辞 呈, 辞 去 非 执 行 董 事 和 副 董 事 长 职 务, 该 辞 呈 即 日 生 效 62
65 (4)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执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能 够 遵 照 上 市 地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认 真 勤 勉 地 履 行 董 事 职 责, 认 真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完 成 了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的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5)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a. 审 计 委 员 会 本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共 召 开 6 次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例 会, 其 中 2 次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是 以 书 面 传 签 方 式 召 开 的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计 委 员 会 于 2014 年 3 月 18 日 审 议 了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公 司 2013 年 度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报 告 公 司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报 告 毕 马 威 致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关 于 聘 用 公 司 2014 年 度 境 内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听 取 了 关 于 公 司 个 别 前 高 管 被 调 查 有 关 情 况 的 说 明, 并 出 具 了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等 的 意 见 书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意 见 书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关 于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报 告 的 意 见 书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计 委 员 会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 审 议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报 告 公 司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毕 马 威 致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并 出 具 了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意 见 书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计 委 员 会 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 审 议 了 公 司 2014 年 中 期 财 务 报 告 公 司 2014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关 于 申 请 更 新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共 同 持 股 公 司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上 限 相 关 事 项 的 议 案 2014 年 上 半 年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报 告 公 司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毕 马 威 致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关 于 公 司 支 付 2014 年 度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费 用 的 建 议, 并 出 具 了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中 期 财 务 报 告 等 的 意 见 书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意 见 书 和 关 于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共 同 持 股 公 司 持 续 性 关 联 交 易 相 关 事 项 的 意 见 书 63
66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审 计 委 员 会 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 审 议 了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报 告 公 司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毕 马 威 致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并 出 具 了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意 见 书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临 时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关 于 2014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并 出 具 了 意 见 书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临 时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关 于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并 出 具 了 意 见 书 b. 投 资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投 资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于 2014 年 11 月 15 日 审 议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业 务 发 展 与 投 资 计 划 的 议 案, 并 出 具 了 董 事 会 投 资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业 务 发 展 与 投 资 计 划 的 意 见 书 c.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 审 议 了 关 于 总 裁 2013 年 度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及 2014 年 度 业 绩 合 同 制 订 情 况 的 报 告, 并 出 具 了 董 事 会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关 于 总 裁 2013 年 度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及 2014 年 度 业 绩 合 同 制 订 情 况 的 意 见 书 d. 健 康 安 全 与 环 保 委 员 会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健 康 安 全 与 环 保 委 员 会 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 审 议 了 公 司 2013 年 健 康 安 全 环 保 工 作 报 告, 并 出 具 了 董 事 会 健 康 安 全 与 环 保 委 员 会 关 于 公 司 健 康 安 全 环 保 工 作 报 告 的 意 见 书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出 席 情 况 见 本 年 度 报 告 公 司 治 理 章 节 审 计 委 员 会 部 分, 投 资 与 发 展 委 员 会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健 康 安 全 与 环 保 委 员 会 的 各 委 员, 除 刘 鸿 儒 先 生 因 故 未 出 席 2014 年 3 月 14 日 召 开 的 考 核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外, 均 全 部 出 席 了 上 述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64
67 6 近 三 年 现 金 分 红 情 况 单 位 :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分 红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的 数 额 ( 含 税 ) 分 红 年 度 的 净 利 润 *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率 (%) , , , , , , * 净 利 润 为 当 年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本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自 2000 年 上 市 以 来, 一 直 严 格 遵 循 在 H 股 上 市 招 股 书 中 的 相 关 承 诺, 采 取 稳 定 的 派 息 政 策, 目 前 本 公 司 按 照 全 年 净 利 润 的 40-50% 向 股 东 进 行 分 红 派 息 本 公 司 稳 定 积 极 的 派 息 政 策 也 受 到 股 东 欢 迎, 充 分 维 护 了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认 真 勤 勉 地 履 行 职 责,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为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公 司 章 程 明 确 规 定,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30% 本 公 司 股 利 每 年 分 配 两 次, 年 终 股 利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的 方 式 決 定, 中 期 股 利 可 以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授 权 董 事 会 决 定 本 公 司 多 年 来 一 直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章 程 和 相 关 监 管 要 求, 进 行 红 利 分 配 的 决 策 本 公 司 要 努 力 做 好 业 绩, 以 争 取 给 股 东 创 造 好 的 回 报 年 度 末 期 股 息 分 配 安 排 董 事 会 建 议 按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2 个 月 净 利 润 的 45% 的 数 额, 扣 除 已 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 (A 股 ) 和 9 月 29 日 (H 股 ) 派 发 的 2014 年 中 期 股 息 后 的 余 额 派 发 2014 年 度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人 民 币 元 ( 含 适 用 税 项 ) 拟 派 发 的 末 期 股 息 须 经 股 东 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 举 行 的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审 议 通 过 末 期 股 息 将 派 发 予 2015 年 6 月 9 日 收 市 后 登 记 在 本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的 股 东 本 公 司 将 于 2015 年 6 月 4 日 至 2015 年 6 月 9 日 ( 包 括 首 尾 两 天 ) 暂 停 办 理 H 股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手 续 若 要 取 得 末 期 股 息 资 格,H 股 股 东 就 必 须 将 所 有 股 票 过 户 文 件 连 同 有 关 股 票 于 2015 年 6 月 3 日 下 午 4 时 30 分 或 之 前 送 达 香 港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6 月 9 日 下 午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收 市 后,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中 国 结 算 )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公 司 全 体 A 股 股 东 可 获 得 本 次 派 发 的 股 息 A 65
68 股 及 H 股 2014 年 度 末 期 股 息 将 分 别 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 及 2015 年 7 月 16 日 左 右 支 付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本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向 股 东 宣 布 股 息 A 股 的 股 息 以 人 民 币 支 付, 对 于 香 港 联 交 所 投 资 者 投 资 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本 公 司 A 股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中 国 结 算 按 股 票 名 义 持 有 人 账 户 以 人 民 币 派 发 股 息 除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投 资 者 投 资 的 香 港 联 交 所 本 公 司 H 股 股 票 ( 港 股 通 H 股 ) 外, 本 公 司 H 股 股 息 以 港 币 支 付, 适 用 的 汇 率 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 股 东 大 会 宣 派 股 息 日 前 一 星 期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人 民 币 兑 港 币 中 间 价 的 平 均 值 ; 港 股 通 H 股 股 息 将 以 人 民 币 支 付, 本 公 司 将 根 据 与 中 国 结 算 签 订 的 港 股 通 H 股 股 票 现 金 红 利 派 发 协 议, 由 中 国 结 算 作 为 港 股 通 H 股 投 资 者 名 义 持 有 人 接 收 本 公 司 派 发 的 港 股 通 H 股 股 息, 并 由 中 国 结 算 协 助 将 港 股 通 H 股 股 息 发 放 给 港 股 通 H 股 投 资 者 根 据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本 公 司 向 名 列 于 H 股 股 东 名 册 上 的 非 居 民 企 业 股 东 派 发 股 息 时, 有 义 务 代 扣 代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10% 任 何 以 非 个 人 股 东 名 义, 包 括 以 香 港 中 央 结 算 ( 代 理 人 )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代 理 人 或 受 托 人 其 他 组 织 及 团 体 名 义 登 记 的 股 份 皆 被 视 为 非 居 民 企 业 股 东 所 持 的 股 份, 因 此, 其 应 得 股 息 将 被 扣 除 企 业 所 得 税 如 H 股 股 东 需 要 更 改 股 东 身 份, 请 向 代 理 人 或 信 托 机 构 查 询 相 关 手 续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依 法 或 根 据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的 要 求, 并 依 照 截 至 2015 年 6 月 9 日 的 本 公 司 H 股 股 东 名 册 代 扣 代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 税 函 [2011]348 号 规 定, 对 于 H 股 个 人 股 东, 应 由 本 公 司 代 扣 代 缴 股 息 个 人 所 得 税 ; 同 时 H 股 个 人 股 东 可 根 据 其 居 民 身 份 所 属 国 家 与 中 国 签 署 的 税 收 协 议 及 内 地 和 香 港 ( 澳 门 ) 间 税 收 安 排 的 规 定, 享 受 相 关 税 收 优 惠 本 公 司 将 按 10% 税 率 代 为 扣 缴 H 股 个 人 股 东 为 香 港 澳 门 居 民 以 及 其 他 与 中 国 协 议 股 息 税 率 为 10% 的 国 家 居 民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如 果 H 股 个 人 股 东 为 与 中 国 协 议 股 息 税 率 低 于 10% 的 国 家 居 民,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非 居 民 享 受 税 收 协 定 待 遇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2009]124 号 ) 代 为 办 理 享 受 有 关 协 议 优 惠 待 遇 申 请 如 果 H 股 个 人 股 东 为 与 中 国 协 议 股 息 税 率 高 于 10% 但 低 于 20% 的 国 家 居 民, 本 公 司 将 按 协 议 的 实 际 税 率 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如 果 H 股 个 66
69 人 股 东 为 与 中 国 并 无 达 成 任 何 税 收 协 议 的 国 家 居 民 或 与 中 国 协 议 股 息 税 率 为 20% 的 国 家 居 民 或 属 其 他 情 况, 本 公 司 将 按 20% 税 率 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将 以 2015 年 6 月 9 日 本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上 所 记 录 的 登 记 地 址 ( 登 记 地 址 ) 为 基 准 来 认 定 H 股 个 人 股 东 的 居 民 身 份, 并 据 此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如 果 H 股 个 人 股 东 的 居 民 身 份 与 登 记 地 址 不 一 致,H 股 个 人 股 东 须 于 2015 年 6 月 3 日 下 午 4 时 30 分 或 之 前 通 知 本 公 司 的 H 股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处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联 系 方 式 如 下 : 香 港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湾 仔 皇 后 大 道 东 183 号 合 和 中 心 17M 楼 对 于 H 股 个 人 股 东 在 上 述 期 限 前 未 能 向 本 公 司 的 H 股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处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的, 本 公 司 将 根 据 2015 年 6 月 9 日 所 记 录 的 登 记 地 址 来 认 定 H 股 个 人 股 东 的 居 民 身 份 对 于 任 何 因 股 东 身 份 未 能 及 时 确 定 或 确 定 不 准 而 提 出 的 任 何 要 求 或 对 代 扣 代 缴 安 排 的 争 议, 本 公 司 将 不 承 担 责 任, 亦 不 会 予 以 受 理 根 据 2014 年 11 月 17 日 起 施 行 的 关 于 沪 港 股 票 市 场 交 易 互 联 互 通 机 制 试 点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本 公 司 向 内 地 个 人 投 资 者 通 过 沪 港 通 投 资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的 本 公 司 H 股 取 得 的 股 息 红 利, 本 公 司 将 根 据 中 国 结 算 提 供 的 内 地 个 人 投 资 者 名 册 按 照 20% 的 税 率 代 扣 个 人 所 得 税 个 人 投 资 者 在 国 外 已 缴 纳 的 预 提 税, 可 持 有 效 扣 税 凭 证 到 中 国 结 算 的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税 收 抵 免 本 公 司 对 内 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通 过 沪 港 通 投 资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的 本 公 司 H 股 股 票 取 得 的 股 息 红 利 所 得, 比 照 个 人 投 资 者 征 税 本 公 司 对 内 地 企 业 投 资 者 不 代 扣 股 息 红 利 所 得 税 款, 应 纳 税 款 由 内 地 企 业 自 行 申 报 缴 纳 对 于 对 香 港 联 交 所 投 资 者 ( 包 括 企 业 和 个 人 ) 投 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本 公 司 A 股 取 得 的 股 息 红 利, 本 公 司 按 照 10% 的 税 率 代 扣 所 得 税, 并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扣 缴 申 报 对 于 沪 股 通 投 资 者 中 属 于 其 他 国 家 税 收 居 民 且 其 所 在 国 与 中 国 签 订 的 税 收 协 定 规 定 股 息 红 利 所 得 税 率 低 于 10% 的, 企 业 或 个 人 可 以 自 行 或 委 托 代 扣 代 缴 义 务 人, 向 本 公 司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提 出 享 受 税 收 协 定 待 遇 的 申 请,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后, 按 已 征 税 款 和 根 据 税 收 协 定 税 率 计 算 的 应 纳 税 款 的 差 额 予 以 退 税 67
70 8 过 去 五 年 财 务 总 结 本 集 团 过 去 五 个 财 务 年 度 之 业 绩 及 资 本 负 债 情 况 总 结 参 见 本 年 度 报 告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章 节 按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部 分 9 银 行 借 款 和 其 他 借 贷 本 公 司 和 本 集 团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的 银 行 借 款 和 其 他 借 贷 详 情 载 于 本 年 度 报 告 内 按 照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利 息 资 本 化 本 集 团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的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11 固 定 资 产 本 公 司 和 本 集 团 年 内 固 定 资 产 的 变 动 情 况 载 于 本 年 度 报 告 内 按 照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土 地 增 值 税 本 集 团 年 内 没 有 应 付 的 土 地 增 值 税 13 储 备 本 公 司 及 本 集 团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的 储 备 变 动 情 况 载 于 本 年 度 报 告 内 按 照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可 分 派 储 备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可 分 配 储 备 为 人 民 币 6, 亿 元 15 管 理 合 约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并 无 就 整 体 或 任 何 重 要 业 务 的 管 理 及 行 政 工 作 签 订 或 存 在 任 何 合 约 68
71 16 主 要 供 货 商 和 客 户 在 2014 年, 本 集 团 五 个 最 大 的 供 货 商 合 计 的 采 购 额 约 占 本 集 团 采 购 总 额 的 30% 从 主 要 客 户 获 得 的 合 计 收 入, 请 参 阅 本 年 度 报 告 内 按 照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36 本 集 团 从 五 个 最 大 客 户 所 获 得 的 合 计 收 入 约 占 本 集 团 总 销 售 额 的 13% 除 上 述 披 露 者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其 联 系 人 等 及 任 何 股 东 ( 根 据 董 事 所 知 拥 有 5% 或 以 上 本 公 司 股 本 者 ) 在 上 述 供 货 商 和 客 户 中 概 无 拥 有 任 何 权 益 17 股 份 回 购 出 售 及 赎 回 本 集 团 在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十 二 个 月 内 概 无 出 售 本 公 司 其 他 类 型 的 任 何 证 券, 亦 无 购 回 或 赎 回 本 公 司 的 任 何 证 券 18 委 托 存 款 和 逾 期 未 能 收 回 的 定 期 存 款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并 无 委 托 存 款 和 逾 期 未 能 收 回 的 定 期 存 款 19 优 先 购 买 权 公 司 章 程 或 中 国 法 律 均 无 订 明 关 于 优 先 购 买 权 的 条 款 20 公 众 持 股 量 之 充 足 性 根 据 本 公 司 获 得 的 公 开 资 料 并 据 本 公 司 董 事 所 知, 董 事 确 认 本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已 维 持 联 交 所 上 市 规 则 所 要 求 的 公 众 持 股 量 21 社 会 责 任 履 行 情 况 公 司 积 极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防 治 污 染, 加 强 生 态 保 护, 维 护 社 会 安 全 公 司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的 详 细 信 息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发 布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报 告 69
72 22 科 技 创 新 情 况 本 公 司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重 点 跨 越 支 撑 发 展 引 领 未 来 的 科 技 发 展 方 针, 坚 持 主 营 业 务 战 略 驱 动 发 展 目 标 导 向 顶 层 设 计 的 发 展 理 念, 大 力 加 强 以 科 技 攻 关 研 发 组 织 条 件 平 台 和 科 技 保 障 为 核 心 的 公 司 一 个 整 体 两 个 层 次 的 科 技 创 新 体 系 建 设,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有 了 新 的 突 破, 取 得 了 一 批 新 的 重 大 科 技 成 果 并 推 广 应 用,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公 司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作 用 显 著, 有 力 支 撑 和 引 领 了 战 略 性 主 营 业 务 的 发 展 2014 年, 公 司 在 中 国 获 得 专 利 1,709 件, 获 得 国 家 技 术 发 明 二 等 奖 1 项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在 中 国 及 海 外 共 拥 有 专 利 大 约 8,859 件 承 董 事 会 命 周 吉 平 董 事 长 中 国 北 京 2015 年 3 月 26 日 70
73 监 事 会 报 告 各 位 股 东 : 2014 年 度, 监 事 会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等 有 关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1 监 事 会 会 议 召 开 情 况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先 后 召 开 6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2014 年 3 月 18 日, 公 司 第 五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在 北 京 召 开 会 议 由 监 事 会 主 席 郭 进 平 先 生 主 持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公 司 总 裁 2013 年 度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及 2014 年 度 业 绩 合 同 制 订 情 况 报 告 关 于 聘 用 公 司 2014 年 度 境 内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公 司 2013 年 度 监 事 会 报 告 监 事 会 2013 年 度 工 作 总 结 和 2014 年 工 作 计 划 公 司 2013 年 度 可 持 续 发 展 报 告 和 公 司 2013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等 八 个 议 案 2014 年 4 月 24 日, 公 司 以 书 面 传 签 的 方 式 召 开 第 五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阅 通 过 了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2014 年 5 月 22 日, 公 司 第 六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在 北 京 召 开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公 司 第 六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的 议 案 经 选 举, 郭 进 平 当 选 为 公 司 新 一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2014 年 7 月 2 日, 监 事 会 2014 年 下 半 年 工 作 研 讨 会 议 在 北 京 召 开 会 议 由 监 事 会 主 席 郭 进 平 先 生 主 持 会 议 对 监 事 会 下 半 年 工 作 进 行 了 研 究 部 署 2014 年 8 月 26 日, 公 司 第 六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在 北 京 召 开 会 议 由 监 事 会 主 席 郭 进 平 先 生 主 持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2014 年 度 中 期 财 务 报 告 公 司 2014 年 度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公 司 201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2014 年 10 月 29 日, 公 司 监 事 会 以 书 面 传 签 方 式 召 开 第 六 届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阅 通 过 了 公 司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71
74 2 监 事 会 参 加 其 它 会 议 及 其 他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2014 年 5 月 22 日 10 月 29 日, 监 事 会 分 别 参 加 了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东 年 会 和 2014 年 度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向 大 会 提 交 了 公 司 2013 年 度 监 事 会 报 告 关 于 聘 用 公 司 2014 年 度 境 内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并 授 权 董 事 会 决 定 其 酬 金 的 议 案 关 于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选 举 公 司 监 事 的 议 案, 经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5 次, 听 取 了 董 事 会 审 议 公 司 2013 年 度 及 2014 年 度 中 期 的 报 告 及 摘 要 利 润 分 配 预 算 投 资 计 划 关 联 交 易 总 裁 工 作 报 告 等 有 关 议 案 监 事 会 在 会 上 发 表 了 关 于 审 查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预 案 ) 总 裁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等 意 见 书 5 份 召 开 听 证 会 2 次, 先 后 听 取 财 务 总 监 财 务 部 内 控 与 风 险 管 理 部 审 计 部 普 华 永 道 毕 马 威 人 事 部 监 察 部 监 事 会 办 公 室 等 有 关 报 告 18 个, 对 公 司 财 务 利 润 分 配 关 联 交 易 总 裁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等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查, 并 发 表 了 相 关 意 见 组 织 财 务 抽 样 调 查 2 次, 调 查 8 个 单 位, 出 具 调 查 报 告 和 综 合 报 告 10 个, 提 出 建 议 49 条 另 外, 监 事 会 还 开 展 了 以 下 工 作 : 一 是 完 善 监 事 履 职 制 度 为 发 挥 公 司 监 事 会 的 职 能 监 督 作 用, 强 化 监 事 履 职 工 作, 进 一 步 促 进 监 事 会 规 范 运 作, 制 订 了 公 司 监 事 履 职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办 法 中 对 监 事 的 履 职 内 容 及 要 求 履 职 管 理 评 价 等 都 作 了 明 确 规 定, 对 指 导 监 事 开 展 尽 职 工 作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二 是 开 展 监 督 专 题 工 作 研 究 公 司 个 别 前 任 高 管 被 调 查 事 件, 不 仅 造 成 了 恶 劣 的 社 会 影 响, 也 给 公 司 监 管 提 出 了 新 的 课 题 为 把 监 督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会 议 结 合 监 事 自 身 工 作 和 专 业 特 长, 对 外 交 易 中 的 利 益 输 送 问 题 生 产 领 域 习 惯 性 违 章 导 致 安 全 环 保 重 大 风 险 隐 患 问 题 经 营 中 屡 查 屡 犯 问 题 上 游 资 源 合 资 合 作 领 域 利 益 输 送 问 题 管 道 占 压 安 全 隐 患 问 题 炼 化 企 业 安 全 环 保 工 作 改 进 和 销 售 领 域 防 范 各 类 重 大 案 件 时 有 发 生 等 问 题, 进 行 分 工 研 究, 并 提 交 研 究 报 告, 为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这 些 问 题 进 行 了 积 极 探 索 72
75 三 是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后 续 工 作 结 合 公 司 审 计 发 现 问 题 专 项 整 改 工 作, 将 监 事 会 近 两 次 财 务 抽 样 调 查 发 现 的 问 题 统 一 纳 入 审 计 整 改 工 作 中 ; 对 在 年 度 内 召 开 的 两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上, 监 事 提 出 的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财 务 管 理 审 计 纪 检 监 察 投 资 计 划 管 理 业 务 流 程 改 进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等 方 面 建 议, 进 行 监 督 落 实 四 是 加 强 业 务 培 训 为 了 解 公 司 上 市 地 监 管 规 则 和 方 法, 组 织 监 事 参 加 北 京 证 监 局 举 办 的 2014 年 北 京 辖 区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政 策 解 读 专 题 培 训 两 次, 参 加 港 澳 研 究 所 赴 港 培 训 两 期 3 监 事 会 对 公 司 工 作 的 意 见 监 事 会 认 为,2014 年, 面 对 国 内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能 源 结 构 调 整 和 油 价 大 幅 走 低 等 不 利 形 势, 公 司 认 真 贯 彻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决 议, 扎 实 推 进 改 革 创 新, 突 出 战 略 转 型 发 展 思 路, 加 大 业 务 结 构 调 整 优 化 力 度, 国 内 油 气 产 量 创 历 史 新 高, 炼 化 生 产 安 全 平 稳 运 行, 油 气 销 售 市 场 应 对 能 力 稳 步 提 升, 国 际 油 气 合 作 实 现 重 大 突 破, 重 点 工 程 建 设 按 计 划 有 序 推 进, 增 强 了 公 司 发 展 后 劲, 全 年 主 要 经 营 业 绩 目 标 完 成 较 好 4 监 事 会 审 查 关 注 的 其 它 事 项 (1) 监 事 会 对 公 司 依 法 规 范 运 作 情 况 的 意 见 2014 年, 公 司 认 真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上 市 地 监 管 规 则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扎 实 有 效 开 展 工 作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的 会 议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及 会 议 决 议 合 法 有 效, 会 议 所 形 成 的 决 定 得 到 较 好 落 实, 公 司 依 法 经 营 规 范 运 作 整 体 趋 势 保 持 稳 定 (2) 监 事 会 对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情 况 的 意 见 2014 年,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权 益 规 模 继 续 保 持 增 长, 资 本 负 债 率 小 幅 增 长,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年 初 有 所 下 降, 自 由 现 金 流 同 比 增 加 较 大, 公 司 加 强 投 资 优 化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和 控 制 有 息 债 务 等 措 施 取 得 实 效 本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分 别 按 照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和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过 的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真 实 73
76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其 出 具 的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是 客 观 公 正 的 (3) 监 事 会 对 公 司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情 况 的 意 见 公 司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总 体 交 易 程 序 规 范, 同 时 在 资 产 收 购 过 程 应 进 一 步 强 化 风 险 控 制 (4) 监 事 会 对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的 意 见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总 体 运 作 规 范, 符 合 上 市 规 则 要 求, 有 关 信 息 披 露 完 整, 所 有 各 类 关 联 交 易 均 未 超 过 获 得 批 准 的 上 限 额 度 (5) 监 事 会 对 公 司 内 控 体 系 运 行 情 况 及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意 见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持 续 完 善, 管 理 层 测 试 及 评 价 工 作 扎 实 推 进, 内 控 信 息 披 露 符 合 监 管 要 求, 内 控 工 作 总 体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6) 监 事 会 对 报 告 期 内 监 督 事 项 的 意 见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能 够 依 法 依 规 对 监 督 事 项 开 展 履 职 监 督, 对 规 范 公 司 相 关 工 作 起 到 了 积 极 促 进 作 用 同 时, 结 合 个 别 前 任 高 管 被 调 查 事 件, 将 进 一 步 强 化 对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以 保 证 公 司 健 康 发 展 74
77 (7) 监 事 会 对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情 况 的 意 见 2014 年, 公 司 面 对 复 杂 严 峻 形 势, 坚 持 有 质 量 有 效 益 可 持 续 发 展 方 针, 突 出 油 气 主 业 发 展, 调 整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深 化 改 革 创 新, 努 力 开 源 节 流 降 本 增 效, 业 绩 好 于 预 期,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监 事 会 同 意 公 司 年 度 可 持 续 发 展 报 告 2015 年, 监 事 会 将 继 续 严 格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和 有 关 规 定,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做 好 各 项 工 作 承 监 事 会 命 郭 进 平 监 事 会 主 席 中 国 北 京 2015 年 3 月 26 日 75
78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1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基 本 情 况 (1) 董 事 本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有 关 情 况 如 下 表 :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位 董 事 任 期 2014 年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的 报 酬 总 额 ( 人 民 币 千 元 ) 是 否 在 股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 股 ) 东 单 位 领 取 报 酬 周 吉 平 男 62 董 事 长 是 0 0 汪 东 进 男 52 副 董 事 长 总 裁 ,137 否 0 0 喻 宝 才 男 49 非 执 行 董 事 是 0 0 沈 殿 成 男 55 非 执 行 董 事 是 0 0 刘 跃 珍 男 53 非 执 行 董 事 是 0 0 刘 宏 斌 男 51 执 行 董 事 副 总 裁 ,001 否 0 0 陈 志 武 男 52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否 0 0 理 查 德 马 茨 基 男 77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否 0 0 林 伯 强 男 57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否 0 0 张 必 贻 男 61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否 0 0 注 : 李 新 华 先 生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 任 期 届 满,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王 国 樑 先 生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 任 期 届 满,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刘 鸿 儒 先 生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 任 期 届 满,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刘 鸿 儒 先 生 2014 年 度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的 报 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53 千 元 Franco Bernabè 先 生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 任 期 届 满,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Franco Bernabè 先 生 2014 年 度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的 报 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1 千 元 李 勇 武 先 生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 任 期 届 满,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李 勇 武 先 生 2014 年 度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的 报 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61 千 元 崔 俊 慧 先 生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 任 期 届 满,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廖 永 远 先 生 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 向 本 公 司 提 请 辞 呈, 辞 去 非 执 行 董 事 和 副 董 事 长 职 务, 该 辞 呈 即 日 生 效 详 情 请 参 见 本 公 司 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披 露 的 董 事 辞 职 公 告 ( 编 号 为 临 ) 本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简 历 如 下 : 周 吉 平,62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董 事 长 周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硕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拥 有 近 45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6 年 11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总 公 司 国 际 勘 探 开 发 合 作 局 副 局 长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76
79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1997 年 12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总 经 理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总 公 司 国 际 勘 探 开 发 合 作 局 副 局 长 2001 年 8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总 经 理 2003 年 12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2004 年 5 月 起 被 聘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2008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总 裁 2011 年 10 月 担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总 经 理 董 事 2013 年 4 月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董 事 长, 兼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裁 2013 年 7 月 不 再 兼 任 本 公 司 总 裁 职 务 汪 东 进,52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总 裁,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汪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博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逾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5 年 7 月 起 任 江 苏 石 油 勘 探 局 副 局 长 1997 年 12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0 年 12 月 起 兼 任 中 油 国 际 ( 哈 萨 克 斯 坦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阿 克 纠 宾 油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02 年 10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总 经 理 2004 年 1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008 年 9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2011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2013 年 7 月 被 聘 为 本 公 司 总 裁 2014 年 5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总 裁 喻 宝 才,49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喻 先 生 是 高 级 工 程 师, 硕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石 化 行 业 拥 有 近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9 年 9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大 庆 石 化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1 年 12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大 庆 石 化 公 司 总 经 理 2003 年 9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兰 州 石 化 公 司 总 经 理 2008 年 9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2003 年 2 月 当 选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2008 年 2 月 当 选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2011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沈 殿 成,55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总 监 沈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博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拥 有 逾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2000 年 10 月 起 任 大 庆 炼 化 分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2002 年 4 月 起 任 辽 阳 石 化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05 年 11 月 起 任 吉 林 石 化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07 年 6 月 起 任 77
80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兼 任 化 工 与 销 售 分 公 司 总 经 理,2007 年 11 月 起 兼 任 炼 油 与 化 工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11 年 4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2011 年 10 月 起 不 再 兼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炼 油 与 化 工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12 年 2 月 起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安 全 总 监 2014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刘 跃 珍,53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总 会 计 师 刘 先 生 是 研 究 员 级 高 级 会 计 师, 硕 士, 在 财 会 行 业 拥 有 近 35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6 年 3 月 起 任 中 航 工 业 江 汉 航 空 救 生 装 备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总 会 计 师 2000 年 2 月 起 任 江 汉 航 空 救 生 装 备 公 司 总 经 理 兼 610 研 究 所 所 长 2003 年 5 月 起 任 中 航 工 业 北 京 青 云 航 空 仪 表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2006 年 11 月 起 任 中 国 航 天 科 工 集 团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2013 年 12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总 会 计 师 2014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刘 宏 斌,51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裁,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刘 先 生 是 高 级 工 程 师, 大 学 文 化,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逾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1 年 5 月 起 任 玉 门 石 油 管 理 局 研 究 院 副 院 长 1994 年 10 月 起 任 吐 哈 石 油 勘 探 开 发 指 挥 部 开 发 处 处 长 1995 年 6 月 起 任 吐 哈 石 油 勘 探 开 发 指 挥 部 总 工 程 师 1999 年 7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吐 哈 油 田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0 年 7 月 起 任 吐 哈 石 油 勘 探 开 发 指 挥 部 指 挥 2002 年 3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规 划 计 划 部 总 经 理 2005 年 9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规 划 计 划 部 主 任 2007 年 6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副 总 裁,2007 年 11 月 起 兼 任 销 售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13 年 7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2013 年 8 月 起 兼 任 大 庆 油 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2014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陈 志 武,52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现 任 美 国 耶 鲁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金 融 经 济 学 终 身 教 授 清 华 大 学 人 文 学 院 长 江 讲 席 教 授 陈 先 生 曾 分 别 获 得 中 南 工 业 大 学 ( 现 为 中 南 大 学 ) 理 学 学 士 学 位 国 防 科 技 大 学 工 程 硕 士 学 位 和 美 国 耶 鲁 大 学 金 融 学 博 士 学 位 1990 年 6 月 起 在 美 国 威 斯 康 星 麦 迪 逊 大 学 任 教,1995 年 7 月 起 在 美 国 俄 亥 俄 州 立 大 学 任 教,1997 年 晋 升 为 金 融 学 副 教 授,1999 年 7 月 起 78
81 任 美 国 耶 鲁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金 融 经 济 学 终 身 教 授 2011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理 查 德 马 茨 基,77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现 任 俄 罗 斯 鲁 克 石 油 公 司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及 董 事 会 人 力 资 源 及 薪 酬 委 员 会 成 员, 美 国 石 油 直 升 机 公 司 董 事 会 董 事 理 查 德 马 茨 基 先 生 曾 分 别 获 得 美 国 爱 荷 华 州 立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宾 夕 法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地 质 学 硕 士 学 位 圣 玛 丽 学 院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1961 年 起 先 后 在 雪 佛 龙 勘 探 计 划 经 济 分 析 与 研 究 等 部 门 工 作 1979 年 任 雪 佛 龙 化 工 公 司 副 总 裁 1982 年 任 加 德 士 太 平 洋 印 度 尼 西 亚 公 司 董 事 1986 年 担 任 雪 佛 龙 加 拿 大 资 源 公 司 总 裁 任 雪 佛 龙 海 外 石 油 公 司 总 裁 1997 年, 被 选 举 为 雪 佛 龙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2002 年 从 雪 佛 龙 公 司 董 事 会 退 休 后 一 直 担 任 俄 罗 斯 鲁 克 石 油 公 司 董 事, 曾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策 略 及 投 资 委 员 会 主 席 美 国 - 哈 萨 克 斯 坦 商 会 主 席 美 国 - 阿 塞 拜 疆 商 会 主 席 外 交 关 系 委 员 会 成 员 美 国 - 俄 罗 斯 商 会 理 事 美 中 关 系 全 国 委 员 会 委 员 美 国 非 洲 协 会 董 事 战 略 和 国 际 研 究 中 心 顾 问 美 国 国 际 商 会 顾 问 等 2014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林 伯 强,57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林 先 生 是 美 国 加 利 福 尼 亚 大 学 经 济 学 博 士, 原 亚 洲 开 发 银 行 主 任 能 源 经 济 学 家 现 任 新 华 都 商 学 院 副 院 长 厦 门 大 学 中 国 能 源 政 策 研 究 院 院 长 2011 能 源 经 济 与 能 源 政 策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主 任 厦 门 大 学 中 国 能 源 经 济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博 士 生 导 师,2008 年 教 育 部 长 江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中 国 能 源 学 会 副 会 长 国 家 能 源 委 员 会 能 源 专 家 咨 询 委 员 会 委 员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能 源 价 格 专 家 咨 询 委 员 会 委 员 达 沃 斯 世 界 经 济 论 坛 能 源 顾 问 委 员 会 委 员 瑞 士 达 沃 斯 世 界 经 济 论 坛 全 球 议 程 能 源 安 全 理 事 会 副 主 席 2014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张 必 贻,61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张 先 生 是 高 级 会 计 师,1982 年 2 月 厦 门 大 学 财 政 金 融 专 业 毕 业 张 先 生 曾 任 中 国 船 舶 工 业 总 公 司 财 务 局 企 业 处 处 长 局 长 助 理 副 局 长 等 职 1999 年 7 月 任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4 年 12 月 至 2014 年 2 月 任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总 会 计 师, 其 间 79
82 2008 年 3 月 至 2010 年 1 月 兼 任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股 份 有 公 司 总 经 理 2014 年 10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2) 监 事 本 公 司 现 任 监 事 有 关 情 况 如 下 表 :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位 监 事 任 期 2014 年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的 报 酬 总 额 ( 人 民 币 千 元 ) 是 否 在 股 东 单 位 领 取 报 酬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 股 ) 郭 进 平 男 57 监 事 会 主 席 是 0 0 张 凤 山 男 52 监 事 是 0 0 李 庆 毅 男 54 监 事 是 0 0 贾 忆 民 男 54 监 事 是 0 0 姜 力 孚 男 51 监 事 是 0 0 杨 华 男 51 职 工 监 事 否 0 0 姚 伟 男 58 职 工 监 事 否 0 0 李 家 民 男 51 职 工 监 事 否 0 0 刘 合 合 男 51 职 工 监 事 否 0 0 注 : 王 道 成 先 生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 任 期 届 满,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监 事 王 道 成 先 生 2014 年 度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的 报 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2 千 元 范 福 春 先 生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 任 期 届 满,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监 事 范 福 春 先 生 2014 年 度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的 报 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6 千 元 王 光 军 先 生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 任 期 届 满,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王 光 军 先 生 2014 年 度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的 报 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83 千 元 王 立 新 先 生 因 工 作 需 要 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 向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提 交 辞 呈, 辞 去 监 事 职 务 李 鹭 光 先 生 因 工 作 变 动 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 向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提 交 辞 呈, 辞 去 职 工 监 事 职 务 李 鹭 光 先 生 2014 年 度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的 报 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29 千 元 本 公 司 现 任 监 事 简 历 如 下 : 郭 进 平,57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同 时 兼 任 法 律 事 务 部 总 经 理,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总 经 理 助 理 总 法 律 顾 问 和 法 律 事 务 部 主 任 郭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经 济 师, 在 职 研 究 生 毕 业,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逾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6 年 11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总 公 司 政 策 法 规 局 总 经 济 师 1998 年 10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发 展 研 究 部 副 主 任 1999 年 9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部 总 经 理 2005 年 9 月 起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法 律 事 务 部 主 任 2007 年 11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部 总 经 理,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总 法 律 顾 问 兼 法 律 事 务 部 主 任 2011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80
83 司 监 事 2014 年 4 月 起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总 经 理 助 理 2014 年 5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张 凤 山,52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同 时 兼 任 本 公 司 安 全 总 监,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安 全 副 总 监 张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硕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近 35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2000 年 7 月 起 任 辽 河 石 油 勘 探 局 副 局 长 2002 年 5 月 起 兼 任 辽 河 石 油 勘 探 局 安 全 总 监 2004 年 8 月 起 任 辽 河 石 油 勘 探 局 局 长 2008 年 2 月 起 任 长 城 钻 探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08 年 7 月 起 任 长 城 钻 探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12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安 全 环 保 与 节 能 部 总 经 理,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安 全 环 保 与 节 能 部 总 经 理 2014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2014 年 7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安 全 总 监,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安 全 副 总 监 李 庆 毅,54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同 时 兼 任 本 公 司 审 计 部 总 经 理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审 计 部 总 经 理 审 计 服 务 中 心 主 任 李 先 生 是 高 级 会 计 师, 经 济 学 硕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近 35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9 年 6 月 起 任 锦 西 炼 油 化 工 总 厂 总 会 计 师 1999 年 10 月 起 任 锦 西 石 化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总 会 计 师 2000 年 11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资 本 运 营 部 主 任 2007 年 4 月 起 任 物 资 装 备 ( 集 团 ) 总 公 司 总 经 理 2007 年 12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装 备 制 造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10 年 9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审 计 服 务 中 心 主 任 2011 年 8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审 计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审 计 服 务 中 心 主 任 2012 年 9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审 计 部 总 经 理 兼 审 计 服 务 中 心 主 任 2013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贾 忆 民,54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同 时 兼 任 本 公 司 资 本 运 营 部 总 经 理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资 本 运 营 部 总 经 理 贾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会 计 师 硕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逾 35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2000 年 2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2007 年 7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预 算 管 理 办 公 室 主 任,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预 算 管 理 办 公 室 主 任 2011 年 5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预 算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预 算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2013 年 11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资 本 运 营 部 总 经 理,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资 本 运 营 部 总 经 理 2014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81
84 姜 力 孚,51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同 时 兼 任 本 公 司 企 业 管 理 部 ( 内 控 与 风 险 管 理 部 ) 总 经 理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企 业 管 理 部 ( 内 控 与 风 险 管 理 部 ) 总 经 理 姜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经 济 师, 博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近 2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2003 年 8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资 本 运 营 部 副 总 经 理 2005 年 5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规 划 计 划 部 副 主 任 2007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规 划 计 划 部 副 总 经 理,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规 划 计 划 部 副 主 任 2014 年 4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企 业 管 理 部 ( 内 控 与 风 险 管 理 部 ) 总 经 理,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企 业 管 理 部 ( 内 控 与 风 险 管 理 部 ) 总 经 理 2014 年 10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杨 华,51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长 庆 油 田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长 庆 石 油 勘 探 局 局 长 杨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博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逾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2002 年 10 月 起 任 长 庆 油 田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8 年 2 月 起 任 长 庆 油 田 分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2014 年 1 月 起 任 长 庆 油 田 分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2014 年 7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长 庆 油 田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长 庆 石 油 勘 探 局 局 长 2014 年 10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姚 伟,58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同 时 兼 任 中 亚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姚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硕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近 4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5 年 7 月 起 任 北 京 天 然 气 集 输 公 司 副 经 理 2001 年 4 月 起 任 北 京 华 油 天 然 气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7 年 4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管 道 公 司 总 经 理 2011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2014 年 10 月 起 任 中 亚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李 家 民,51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兰 州 石 化 公 司 总 经 理 兰 州 石 油 化 工 公 司 总 经 理 李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硕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拥 有 近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2004 年 8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兰 州 石 化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总 监 2012 年 3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兰 州 石 化 公 司 总 经 理 兰 州 石 油 化 工 公 司 总 经 理 2014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82
85 刘 合 合,51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内 蒙 古 销 售 公 司 总 经 理 刘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经 济 师, 大 学 文 化, 在 中 国 石 油 石 化 行 业 拥 有 近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2004 年 4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华 东 销 售 公 司 总 经 理 2008 年 12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华 东 ( 上 海 ) 销 售 公 司 总 经 理 2009 年 11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内 蒙 古 销 售 公 司 总 经 理 2011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本 公 司 现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有 关 情 况 如 下 表 :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位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期 2014 年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的 报 酬 总 额 ( 人 民 币 千 元 ) 是 否 在 股 东 单 位 领 取 报 酬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 股 ) 孙 龙 德 男 52 副 总 裁 否 0 0 赵 政 璋 男 58 副 总 裁 否 0 0 黄 维 和 男 57 副 总 裁 否 0 0 徐 福 贵 男 57 副 总 裁 否 0 0 于 毅 波 男 51 财 务 总 监 否 0 0 蔺 爱 国 男 56 总 工 程 师 否 0 0 王 立 华 女 58 副 总 裁 否 0 0 吴 恩 来 男 54 董 事 会 秘 书 否 0 0 吕 功 训 男 57 副 总 裁 否 0 0 注 : 薄 启 亮 先 生 因 工 作 岗 位 调 整, 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 起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薄 启 亮 先 生 2014 年 度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的 报 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03 千 元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历 如 下 : 孙 龙 德,52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咨 询 中 心 主 任 孙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博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地 质 行 业 拥 有 逾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4 年 1 月 起 任 胜 利 石 油 管 理 局 现 河 采 油 厂 副 总 地 质 师 东 辛 采 油 厂 副 厂 长 1997 年 4 月 起 任 胜 利 石 油 管 理 局 勘 探 事 业 部 第 一 副 主 任 1997 年 9 月 起 任 胜 利 石 油 管 理 局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经 理 1997 年 11 月 起 任 塔 里 木 石 油 勘 探 开 发 指 挥 部 总 地 质 师 1999 年 9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塔 里 木 油 田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2 年 7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塔 里 木 油 田 公 司 总 经 理 2007 年 6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2011 年 12 月 当 选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2014 年 4 月 起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咨 询 中 心 主 任 赵 政 璋,58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兼 勘 探 与 生 产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同 时 兼 任 中 83
86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赵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硕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近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6 年 6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总 公 司 新 区 勘 探 事 业 部 副 主 任 1996 年 11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总 公 司 勘 探 局 副 局 长 兼 新 区 勘 探 事 业 部 主 任 1998 年 10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油 气 勘 探 部 副 主 任 1999 年 9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勘 探 与 生 产 公 司 筹 备 组 成 员 1999 年 12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勘 探 与 生 产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5 年 1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勘 探 与 生 产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副 总 经 理 2006 年 1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勘 探 与 生 产 公 司 总 经 理 2008 年 5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兼 勘 探 与 生 产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13 年 8 月 兼 任 长 庆 油 田 公 司 总 经 理 长 庆 石 油 勘 探 局 局 长 2014 年 7 月 起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黄 维 和,57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兼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黄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博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逾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8 年 12 月 起 任 管 道 局 副 局 长 1999 年 11 月 起 任 管 道 局 副 局 长 兼 总 工 程 师 2000 年 10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管 道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02 年 5 月 起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西 气 东 输 管 道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02 年 11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西 气 东 输 管 道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02 年 12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兼 西 气 东 输 管 道 分 公 司 总 经 理,2006 年 2 月 起 不 再 兼 任 西 气 东 输 管 道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职 务 2008 年 5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兼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分 公 司 总 经 理,2011 年 10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徐 福 贵,57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兼 炼 油 与 化 工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徐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博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石 化 行 业 拥 有 逾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5 年 11 月 起 任 新 疆 石 油 管 理 局 独 山 子 石 油 化 工 总 厂 副 厂 长 1999 年 7 月 起 任 新 疆 石 油 管 理 局 独 山 子 石 油 化 工 总 厂 厂 长, 同 年 9 月 起 任 独 山 子 石 化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11 年 9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炼 油 与 化 工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11 年 10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于 毅 波,51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于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会 计 师, 博 士, 毕 业 于 日 本 一 桥 大 学 商 学 院,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近 2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8 年 11 月 起 任 中 油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1999 年 2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84
87 团 上 市 筹 备 组 成 员 1999 年 11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2002 年 3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大 港 油 田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2 年 10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2003 年 4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资 本 运 营 部 总 经 理 2008 年 5 月 至 2011 年 5 月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2013 年 3 月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蔺 爱 国,56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同 时 兼 任 石 油 化 工 研 究 院 院 长 蔺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大 学 文 化, 在 中 国 石 油 石 化 行 业 拥 有 逾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3 年 7 月 起 任 齐 鲁 石 化 公 司 胜 利 炼 油 厂 副 厂 长 常 务 副 厂 长 1996 年 5 月 起 任 大 连 西 太 平 洋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1998 年 8 月 起 任 大 连 西 太 平 洋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02 年 12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炼 油 与 销 售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07 年 6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2011 年 2 月 起 兼 任 石 油 化 工 研 究 院 院 长 王 立 华,58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主 要 负 责 人, 中 国 联 合 石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王 女 士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经 济 师, 硕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近 35 年 工 作 经 验 1997 年 9 月 起 任 中 国 联 合 石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1998 年 10 月 起 任 中 国 联 合 石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2002 年 2 月 起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06 年 7 月 起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联 合 石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安 全 总 监 2007 年 11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济 师 兼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联 合 石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总 经 理 安 全 总 监 2009 年 1 月 起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09 年 6 月 不 再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联 合 石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安 全 总 监 职 务 2012 年 4 月 起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联 合 石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安 全 总 监 2014 年 6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不 再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副 总 经 济 师 职 务 2014 年 6 月 起 兼 任 中 国 联 合 石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7 月 起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不 再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联 合 石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总 经 理 安 全 总 监 职 务 吴 恩 来,54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香 港 有 限 85
88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昆 仑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局 主 席 吴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硕 士, 在 中 国 石 油 石 化 行 业 拥 有 逾 30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1997 年 8 月 起 任 塔 里 木 石 化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副 指 挥 2002 年 8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资 本 运 营 部 副 主 任 2004 年 1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5 年 5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分 公 司 筹 备 组 组 长 2005 年 10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广 西 石 化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12 年 9 月 起 兼 任 本 公 司 驻 广 西 地 区 企 业 协 调 组 组 长 2013 年 11 月 起 被 委 任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013 年 12 月 兼 任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昆 仑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局 主 席 吕 功 训,57 岁,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同 时 兼 任 海 外 勘 探 开 发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总 经 理 吕 先 生 是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行 业 拥 有 逾 35 年 的 工 作 经 验 2006 年 10 月 起 任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安 全 总 监 2007 年 9 月 起 任 土 库 曼 阿 姆 河 天 然 气 公 司 总 经 理 2008 年 12 月 起 任 中 国 石 油 ( 土 库 曼 斯 坦 ) 阿 姆 河 天 然 气 公 司 总 经 理 2012 年 12 月 起 任 哈 萨 克 斯 坦 公 司 总 经 理 中 亚 天 然 气 管 道 公 司 总 经 理 中 亚 地 区 企 业 协 调 组 组 长 2014 年 5 月 起 任 海 外 勘 探 开 发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总 经 理 2014 年 6 月 起 被 聘 任 为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2 被 选 举 或 离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聘 任 或 解 聘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 召 开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批 准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选 举 周 吉 平 先 生 廖 永 远 先 生 汪 东 进 先 生 喻 宝 才 先 生 沈 殿 成 先 生 刘 跃 珍 先 生 和 刘 宏 斌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选 举 陈 志 武 先 生 理 查 德 马 茨 基 先 生 和 林 伯 强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上 述 董 事 当 选 后 组 成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李 新 华 先 生 和 王 国 樑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刘 鸿 儒 先 生 Franco Bernabè 先 生 李 勇 武 先 生 和 崔 俊 慧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选 举 王 立 新 先 生 郭 进 平 先 生 李 庆 毅 先 生 贾 忆 民 先 生 张 凤 山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经 本 公 司 职 工 选 举, 选 举 同 意 李 鹭 光 先 生 姚 伟 先 生 李 家 民 先 生 和 刘 合 合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上 述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的 五 名 86
89 监 事 与 四 名 职 工 监 事 共 同 组 成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监 事 会 王 光 军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王 道 成 先 生 和 范 福 春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监 事 本 公 司 2014 年 5 月 22 日 召 开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周 吉 平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廖 永 远 先 生 汪 东 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廖 永 远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本 公 司 2014 年 5 月 22 日 召 开 第 六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郭 进 平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王 立 新 先 生 因 国 家 相 关 部 门 出 台 了 纪 委 书 记 不 得 兼 职 的 规 定, 辞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职 务, 该 辞 任 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 起 生 效 李 鹭 光 先 生 因 已 调 动 至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工 作, 辞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职 务, 该 辞 任 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 起 生 效 姜 力 孚 先 生 和 张 必 贻 先 生 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上 被 选 举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及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杨 华 先 生 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薄 启 亮 先 生 因 工 作 岗 位 调 整, 已 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 起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职 务 2014 年 6 月 23 日,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聘 任 王 立 华 女 士 和 吕 功 训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廖 永 远 先 生 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 向 本 公 司 提 请 辞 呈, 辞 去 非 执 行 董 事 和 副 董 事 长 职 务, 该 辞 呈 即 日 生 效 3 董 事 监 事 在 公 司 股 本 中 的 权 益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所 有 董 事 及 监 事 概 无 拥 有 本 公 司 或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 XV 部 所 指 的 相 关 法 团 的 任 何 股 份 相 关 股 份 或 债 券 证 的 权 益 及 淡 仓, 而 该 等 权 益 及 淡 仓 属 应 记 录 于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 352 条 所 指 的 登 记 册 或 应 根 据 标 准 守 则 由 董 事 及 监 事 通 知 本 公 司 和 香 港 联 交 所 者 87
90 4 董 事 监 事 的 服 务 合 同 本 公 司 或 其 他 任 何 附 属 公 司 概 无 与 上 述 任 何 董 事 或 监 事 订 立 或 拟 订 立 服 务 合 同 本 公 司 各 董 事 和 监 事 概 无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一 年 内 若 由 本 公 司 终 止 合 同 时 须 作 出 赔 偿 ( 法 定 赔 偿 除 外 ) 的 服 务 合 同 5 董 事 监 事 的 合 约 权 益 各 董 事 监 事 概 无 在 本 公 司 或 任 何 附 属 公 司 于 年 内 所 订 立 的 重 大 合 约 中 直 接 或 间 接 拥 有 任 何 个 人 的 实 际 权 益 6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制 度 本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已 与 本 公 司 订 立 了 绩 效 合 同 本 公 司 制 订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制 度 将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经 济 利 益 与 本 公 司 的 运 营 业 绩 结 合 7 本 集 团 员 工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团 拥 有 员 工 534,652 名 ( 不 包 括 各 类 市 场 化 临 时 性 季 节 性 用 工 人 数 319,346 名 ) 及 离 退 休 人 员 109,998 名 下 表 列 出 了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各 板 块 的 员 工 人 数 :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百 分 比 (%) 勘 探 与 生 产 298, 炼 油 与 化 工 155, 销 售 59,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16, 其 他 * 5, 合 计 534, * 包 括 公 司 总 部 机 关 专 业 公 司 和 勘 探 开 发 研 究 院 规 划 总 院 石 化 研 究 院 等 单 位 的 员 工 人 数 88
91 下 图 列 出 了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员 工 教 育 程 度 : 单 位 : 人 下 图 列 出 了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 单 位 : 人 8 员 工 薪 酬 政 策 本 公 司 按 照 对 内 公 平 对 外 具 有 一 定 竞 争 力 的 要 求, 根 据 各 类 岗 位 人 员 特 点 制 定 了 不 同 的 薪 酬 制 度, 地 区 公 司 经 营 班 子 成 员 实 行 年 薪 制, 管 理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实 行 岗 位 工 资 制, 操 作 服 务 人 员 实 行 岗 位 技 能 工 资 制 此 外, 还 对 高 层 次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实 行 了 技 术 津 贴 技 能 津 贴 制 度 各 岗 位 员 工 的 薪 酬 收 入, 根 据 岗 位 层 级 个 人 能 力 业 绩 贡 献 等 确 定, 并 根 据 各 相 关 因 素 的 变 化 适 时 调 整 89
92 9 员 工 福 利 计 划 本 公 司 员 工 福 利 计 划 详 情 列 载 于 本 年 度 报 告 按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员 工 培 训 本 公 司 始 终 高 度 重 视 员 工 培 训, 将 其 作 为 落 实 人 才 强 企 战 略 提 高 员 工 素 质 提 升 企 业 竞 争 力 和 构 建 和 谐 企 业 的 重 要 举 措 公 司 员 工 培 训 以 基 本 理 论 政 策 法 规 岗 位 知 识 安 全 知 识 文 化 素 养 和 技 能 训 练 等 为 基 本 内 容, 全 面 实 施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能 力 建 设 培 训 工 程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技 术 创 新 培 训 工 程 操 作 技 能 人 员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工 程 国 际 化 人 才 千 人 培 训 工 程 四 个 人 才 培 训 工 程, 多 层 次 多 渠 道 多 方 式 大 规 模 开 展 人 才 培 训, 较 好 满 足 了 公 司 发 展 需 求 和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要 求 11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或 关 键 技 术 人 员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或 关 键 技 术 人 员 ( 非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无 重 大 变 动 90
93 原 油 天 然 气 储 量 资 料 下 表 所 列 本 公 司 已 评 估 探 明 储 量 和 探 明 开 发 储 量 ( 基 准 日 分 别 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此 表 乃 根 据 独 立 工 程 顾 问 公 司 DeGolyer and MacNaughton Gaffney, Cline & Associates(GCA Singapore) Gaffney, Cline & Associates (GCA Houston) McDaniel &Associates Ryder Scott 和 GLJ 的 报 告 编 制 而 成 的 探 明 开 发 和 未 开 发 储 量 原 油 ( 百 万 桶 ) 天 然 气 ( 十 亿 立 方 英 尺 ) 合 计 ( 油 当 量 百 万 桶 ) 基 准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 储 量 11, , ,281.5 对 以 前 估 计 值 的 修 正 (124.0) (6,415.4) (1,193.1) 扩 边 和 新 发 现 , ,601.3 提 高 采 收 率 当 年 产 量 (932.9) (2,801.9) (1,400.0) 基 准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储 量 10, , ,374.1 对 以 前 估 计 值 的 修 正 (16.1) (2,707.4) (467.2) 扩 边 和 新 发 现 , ,897.4 提 高 采 收 率 出 售 (4.9) - (4.9) 当 年 产 量 (945.5) (3,028.8) (1,450.4) 基 准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储 量 10, , ,443.0 探 明 开 发 储 量 基 准 日 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 7, , ,663.4 其 中 : 国 内 7, , ,223.7 海 外 基 准 日 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7, , ,688.5 其 中 : 国 内 6, , ,155.2 海 外 基 准 日 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 , ,224.2 探 明 未 开 发 储 量 其 中 : 国 内 6, , ,659.8 海 外 基 准 日 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 3, , ,618.1 其 中 : 国 内 3, , ,069.6 海 外 基 准 日 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 , ,685.6 其 中 : 国 内 3, , ,169.4 海 外 基 准 日 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 , ,218.8 其 中 : 国 内 2, , ,715.0 海 外
94 储 量 估 算 的 内 部 控 制 本 公 司 设 有 储 量 评 估 领 导 小 组, 该 小 组 由 本 公 司 负 责 上 游 业 务 的 副 总 裁 任 组 长 本 公 司 近 年 来 推 行 油 气 储 量 评 估 和 审 计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已 建 立 了 覆 盖 总 部 和 各 地 区 公 司 的 储 量 评 估 师 和 审 计 师 队 伍, 负 责 公 司 储 量 评 估 和 审 计 工 作 同 时, 我 们 在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设 有 专 职 的 储 量 管 理 部 门, 该 部 门 的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平 均 在 石 油 行 业 拥 有 20 年 以 上 的 专 业 技 术 经 验 和 10 年 以 上 SEC 准 则 储 量 评 估 经 验, 数 名 成 员 拥 有 储 量 专 业 领 域 的 国 家 级 注 册 资 质 各 地 区 公 司 设 有 储 量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多 专 业 的 储 量 研 究 室 本 公 司 储 量 评 估 的 技 术 负 责 人 为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储 量 管 理 处 处 长 张 君 峰 先 生 张 先 生 为 地 质 学 博 士, 在 油 气 勘 探 开 发 领 域 有 15 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长 期 从 事 储 量 研 究 和 管 理 自 2009 年 以 来 作 为 公 司 的 主 要 技 术 负 责 人 负 责 监 督 公 司 储 量 评 估 的 准 备 以 及 油 气 储 量 评 估 的 技 术 和 管 理 工 作 各 地 区 储 量 研 究 室 负 责 本 地 区 新 发 现 储 量 的 计 算 和 已 有 储 量 的 更 新 评 估 评 估 结 果 由 各 地 区 公 司 和 勘 探 与 生 产 分 公 司 实 行 两 级 审 查, 最 后 由 本 公 司 储 量 评 估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同 时, 本 公 司 聘 请 独 立 第 三 方 评 估 公 司 按 SEC 的 准 则, 对 公 司 年 度 评 估 的 证 实 储 量 再 进 行 独 立 的 评 估 第 三 方 评 估 的 证 实 储 量 按 SEC 要 求 进 行 披 露 92
95 审 计 报 告 毕 马 威 华 振 审 字 第 号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贵 公 司 )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4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及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贵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 (1)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96 审 计 报 告 ( 续 ) 毕 马 威 华 振 审 字 第 号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贵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贵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4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合 并 及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龚 伟 礼 中 国 北 京 段 瑜 华 二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六 日
9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合 并 及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附 注 合 并 合 并 公 司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货 币 资 金 7 76,021 57,250 38,507 27,484 应 收 票 据 8 12,827 14,360 9,743 10,973 应 收 账 款 9a 53,104 64,027 6,405 4,694 预 付 款 项 10 22,959 11,445 4,979 4,397 其 他 应 收 款 9b 17,094 17,802 98,644 55,676 存 货 , , , ,290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43,326 39,052 30,244 27,724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91, , , ,238 非 流 动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2 2,133 1,603 1,449 1,27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 , ,849 固 定 资 产 , , , ,676 油 气 资 产 , , , ,733 在 建 工 程 , , , ,378 工 程 物 资 16 5,200 5,762 3,070 4,218 无 形 资 产 18 67,489 62,592 52,186 49,131 商 誉 19 7,233 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0 28,727 26,424 23,131 22,966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3 14,995 11,226 10,331 9,163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29,635 37,176 14,286 18,908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014,068 1,911,051 1,545,997 1,539,412 资 产 总 计 2,405,376 2,342,004 1,858,565 1,843,650 董 事 长 周 吉 平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汪 东 进 财 务 总 监 于 毅 波 95
9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合 并 及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及 股 东 权 益 附 注 合 并 合 并 公 司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短 期 借 款 , , , ,463 应 付 票 据 23 5, ,348 8 应 付 账 款 , , , ,431 预 收 款 项 25 54,007 46,804 38,306 29,748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6 5,903 4,836 3,980 3,403 应 交 税 费 27 46,641 69,718 31,036 46,311 其 他 应 付 款 28 54,476 27,025 24,532 20,79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30 53,795 81,873 40,048 55,089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3,652 5,432 2,406 2,628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579, , , ,874 非 流 动 负 债 长 期 借 款 , , , ,775 应 付 债 券 32 71,498 91,154 71,000 91,000 预 计 负 债 ,154 94,531 72,999 61,291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33 15,824 15,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2,508 14,127 5,230 4,773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507, , , ,839 负 债 合 计 1,087,616 1,072, , ,713 股 东 权 益 股 本 , , , ,021 资 本 公 积 , , , ,888 专 项 储 备 10,345 8,922 7,027 6,398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49 (19,725) (13,832) 460 (49) 盈 余 公 积 , , , ,959 未 分 配 利 润 , , , ,72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1,176,010 1,132,850 1,100,406 1,061,937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1,317,760 1,269,908 1,100,406 1,061,937 负 债 及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2,405,376 2,342,004 1,858,565 1,843,650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董 事 长 周 吉 平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汪 东 进 财 务 总 监 于 毅 波 96
99 2014 年 度 合 并 及 公 司 利 润 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项 目 附 注 合 并 合 并 公 司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39 2,282,962 2,258,124 1,409,862 1,362,289 减 : 营 业 成 本 39 (1,735,354) (1,701,840) (1,073,099) (1,004,73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40 (227,774) (238,663) (173,590) (177,578) 销 售 费 用 41 (63,207) (60,036) (46,984) (44,581) 管 理 费 用 42 (84,595) (90,564) (60,674) (64,887) 财 务 费 用 43 (24,877) (21,897) (21,694) (22,169)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44 (5,575) (4,182) (2,361) (4,036) 加 : 投 资 收 益 45 12,297 10,769 60,061 62,672 营 业 利 润 153, ,711 91, ,975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46a 13,274 38,735 20,820 42,054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46b (10,383) (12,430) (8,370) (9,443) 利 润 总 额 156, , , ,586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47 (37,734) (35,787) (7,107) (5,230) 净 利 润 119, ,229 96, ,356 归 属 于 : 母 公 司 股 东 107, ,577 96, ,356 少 数 股 东 11,861 12,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人 民 币 元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人 民 币 元 ) 其 他 综 合 ( 损 失 )/ 收 益 (7,307) (11,605) 509 (30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 损 失 )/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5,893) (9,022) 509 (308)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 损 失 )/ 收 益 其 中 :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损 失 )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159 (218) 369 (28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0)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158) (8,841) - -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损 失 的 税 后 净 额 (1,414) (2,583) -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11, ,624 97, ,048 归 属 于 : 母 公 司 股 东 101, ,555 97, ,048 少 数 股 东 10,447 10,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董 事 长 周 吉 平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汪 东 进 财 务 总 监 于 毅 波 97
100 2014 年 度 合 并 及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项 目 附 注 合 并 合 并 公 司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678,332 2,634,463 1,648,475 1,583,349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10,017 9,019 9,117 8,521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839 5,720 25,000 16,08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698,188 2,649,202 1,682,592 1,607,958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732,049) (1,764,275) (1,009,324) (993,503)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19,762) (115,772) (87,705) (85,073)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08,015) (400,757) (280,728) (272,377)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81,885) (79,869) (70,524) (73,14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341,711) (2,360,673) (1,448,281) (1,424,095)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1a 356, , , ,86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6,499 1,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13,096 11,702 58,509 63,720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7,351 38,828 7,230 38,868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6,946 51,824 65, ,613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312,357) (310,223) (191,135) (174,030)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5,427) (8,111) (4,742) (17,418)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17,784) (318,334) (195,877) (191,448)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90,838) (266,510) (129,889) (88,835)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587 14,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587 14,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743, , , ,937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45, , , ,092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99,434) (546,936) (359,436) (341,496)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88,686) (80,263) (82,555) (77,472)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8,172) (5,404) - - 子 公 司 资 本 减 少 (17) (10) - -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767) (926) (93) (242)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789,904) (628,135) (442,084) (419,21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4,312) (12,239) (93,399) (79,118)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1,044 (1,768)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51b 22,371 8,012 11,023 15,910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1,407 43,395 27,484 11,574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1c 73,778 51,407 38,507 27,484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董 事 长 周 吉 平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汪 东 进 财 务 总 监 于 毅 波 98
101 2014 年 度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183, ,573 10,054 (4,810) 161, , ,619 1,180, 年 度 增 减 变 动 额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9,022) - 129,577 10, ,624 专 项 储 备 - 安 全 生 产 费 本 期 提 取 - - 6, ,909 本 期 使 用 - - (7,941) - - 2,779 (57) (5,219) 利 润 分 配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436 (13,436) - -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53,470) (4,147) (57,617) 其 他 权 益 变 动 收 购 子 公 司 与 少 数 股 东 的 权 益 性 交 易 (99) (99) 少 数 股 东 资 本 投 入 - (20) ,435 14,415 子 公 司 资 本 减 少 (10) (10) 处 置 子 公 司 (117) (116) 其 他 - (2) - - (8)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83, ,552 8,922 (13,832) 175, , ,058 1,269,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183, ,552 8,922 (13,832) 175, , ,058 1,269, 年 度 增 减 变 动 额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893) - 107,173 10, ,727 专 项 储 备 - 安 全 生 产 费 本 期 提 取 - - 7, ,728 本 期 使 用 - - (6,251) (164) (6,415) 利 润 分 配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686 (9,686) - -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59,475) (7,429) (66,904) 其 他 权 益 变 动 收 购 子 公 司 - (48) 与 少 数 股 东 的 权 益 性 交 易 (13) (13) 少 数 股 东 资 本 投 入 - (9) ,695 1,686 子 公 司 资 本 减 少 (28) (28) 处 置 子 公 司 (67) (67) 其 他 - (3) (8)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83, ,492 10,345 (19,725) 184, , ,750 1,317,760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董 事 长 周 吉 平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汪 东 进 财 务 总 监 于 毅 波 99
102 2014 年 度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其 它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183, ,877 7, , , , 年 度 增 减 变 动 额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08) - 134, ,048 专 项 储 备 - 安 全 生 产 费 本 期 提 取 - - 5, ,825 本 期 使 用 - - (6,507) - - 1,986 (4,521) 利 润 分 配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436 (13,436) -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53,470) (53,470) 其 他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83, ,888 6,398 (49) 163, ,720 1,061,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183, ,888 6,398 (49) 163, ,720 1,061, 年 度 增 减 变 动 额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864 97,373 专 项 储 备 - 安 全 生 产 费 本 期 提 取 - - 6, ,160 本 期 使 用 - - (5,669) (5,669) 利 润 分 配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686 (9,686) -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59,475) (59,475) 其 他 - (58)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83, ,830 7, , ,423 1,100,406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董 事 长 周 吉 平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汪 东 进 财 务 总 监 于 毅 波 100
103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1 公 司 简 介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公 司 ) 是 由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 中 国 ) 原 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关 于 同 意 设 立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复 函 ( 国 经 贸 企 改 [1999]1024 号 ), 将 核 心 业 务 及 与 这 些 业 务 相 关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进 行 重 组, 并 由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作 为 独 家 发 起 人, 以 发 起 方 式 于 1999 年 11 月 5 日 注 册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为 一 家 在 中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统 称 为 本 集 团 本 集 团 主 要 业 务 包 括 :(i)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的 勘 探 开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ii) 原 油 及 石 油 产 品 的 炼 制, 基 本 及 衍 生 化 工 产 品 其 他 化 工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iii) 炼 油 产 品 的 销 售 及 贸 易 业 务 ; 及 (iv) 天 然 气 原 油 和 成 品 油 的 输 送 及 天 然 气 的 销 售 本 集 团 主 要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6(1) 本 财 务 报 表 由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 批 准 报 出 2 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 报 表 按 照 中 国 财 政 部 ( 财 政 部 )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的 要 求 编 制 本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3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4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此 外,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同 时 符 合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证 监 会 ) 2014 年 修 订 的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的 披 露 规 定 101
104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1) 会 计 年 度 会 计 年 度 为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2) 营 业 周 期 本 公 司 将 从 原 油 天 然 气 等 资 产 的 勘 探 或 购 买 起, 经 过 开 采 运 输 加 工 等 过 程, 至 实 现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间 作 为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3)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及 绝 大 多 数 子 公 司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为 人 民 币 本 集 团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人 民 币 列 示 (4) 计 量 属 性 除 特 别 说 明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可 变 现 净 值 现 值 等 计 量 属 性 之 外, 一 般 采 用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5) 外 币 折 算 (a) 外 币 交 易 外 币 交 易 按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入 账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为 购 建 符 合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予 以 资 本 化 ; 其 他 汇 兑 差 额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b)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境 外 经 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股 东 权 益 中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境 外 经 营 的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与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即 期 汇 率 的 近 似 汇 率 进 行 折 算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下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列 示 境 外 经 营 的 现 金 流 量 项 目, 采 用 现 金 流 量 发 生 日 即 期 汇 率 的 近 似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102
105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6)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库 存 现 金 及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以 及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及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7) 金 融 工 具 (a)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和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取 决 于 本 集 团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持 有 意 图 和 持 有 能 力 本 集 团 主 要 有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及 少 量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列 示 如 下 : (i) 应 收 款 项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票 据 其 他 应 收 款 和 货 币 资 金 等 (ii)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及 未 被 划 分 为 其 他 类 的 金 融 资 产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12 个 月 内 将 出 售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列 示 为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iii)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为 为 满 足 短 期 内 出 售 目 的 而 获 得 的 金 融 资 产, 该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以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列 示 衍 生 工 具 通 常 归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iv) 确 认 和 计 量 金 融 资 产 于 本 集 团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确 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时 发 生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应 收 款 项 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已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103
106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除 减 值 损 失 及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形 成 的 汇 兑 损 益 外,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待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原 直 接 计 入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以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已 宣 告 发 放 的 与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相 关 的 现 金 股 利, 作 为 投 资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v)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所 持 有 的 应 收 款 项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现 值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但 是,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不 得 转 回 (b)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本 集 团 的 金 融 负 债 主 要 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应 付 款 项 借 款 及 应 付 债 券 等 应 付 款 项 包 括 应 付 账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等,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104
107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借 款 及 应 付 债 券 按 其 公 允 价 值 扣 除 交 易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下 ( 含 一 年 ) 的, 列 示 为 流 动 负 债 ;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但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一 年 内 ( 含 一 年 ) 到 期 的, 列 示 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其 余 列 示 为 非 流 动 负 债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义 务 已 解 除 的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c)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以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计 量 日 发 生 的 有 序 交 易 中, 出 售 一 项 资 产 所 能 收 到 或 者 转 移 一 项 负 债 所 需 支 付 的 价 格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在 估 计 公 允 价 值 时, 考 虑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计 量 日 对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进 行 定 价 时 考 虑 的 特 征 ( 包 括 资 产 状 况 及 所 在 位 置 对 资 产 出 售 或 者 使 用 的 限 制 等 ), 并 采 用 在 当 前 情 况 下 适 用 并 且 有 足 够 可 利 用 数 据 和 其 他 信 息 支 持 的 估 值 技 术 使 用 的 估 值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市 场 法 收 益 法 和 成 本 法 (8) 存 货 存 货 包 括 原 油 及 其 他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产 成 品 和 周 转 材 料 等, 按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存 货 发 出 时 的 成 本 主 要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核 算, 产 成 品 和 在 产 品 成 本 包 括 原 油 及 其 他 原 材 料 直 接 人 工 以 及 在 正 常 生 产 能 力 下 按 照 一 定 方 法 分 配 的 制 造 费 用 周 转 材 料 包 括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等, 低 值 易 耗 品 采 用 分 次 摊 销 法 包 装 物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按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可 变 现 净 值 按 日 常 活 动 中, 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本 集 团 的 存 货 盘 存 制 度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105
108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包 括 本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对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股 权 投 资 对 于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对 于 以 企 业 合 并 以 外 的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a) 子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在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中 按 照 成 本 法 确 定 的 金 额 列 示,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权 益 法 调 整 后 进 行 合 并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量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集 团 主 要 子 公 司 见 附 注 6(1) (b)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是 指 本 集 团 与 其 他 合 营 方 对 其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且 仅 对 其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的 一 项 安 排 ; 联 营 企 业 是 指 本 集 团 对 其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享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 即 对 安 排 的 回 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活 动 )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对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以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相 应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106
109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本 集 团 按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份 额 分 别 确 认 当 期 投 资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但 本 集 团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且 符 合 或 有 事 项 准 则 所 规 定 的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条 件 的, 继 续 确 认 投 资 损 失 并 作 为 预 计 负 债 核 算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股 东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在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本 集 团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或 承 担 的 部 分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被 投 资 单 位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于 宣 告 分 派 时 按 照 本 集 团 应 分 得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集 团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之 间 未 实 现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应 享 有 的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集 团 的 部 分,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本 集 团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属 于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全 额 确 认 该 损 失, 相 应 的 未 实 现 损 失 不 予 抵 销 (c)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当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 附 注 4(16))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以 后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价 值 得 以 恢 复 的 部 分 (10)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包 括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以 及 其 他 购 置 或 新 建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本 公 司 在 进 行 公 司 制 改 建 时, 国 有 股 股 东 投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确 认 的 评 估 值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在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且 其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的 计 量 时,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 对 于 被 替 换 的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其 账 面 价 值 ; 所 有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并 按 其 入 账 价 值 减 去 预 计 净 残 值 后 的 余 额 在 预 计 可 使 用 年 限 内 计 提 对 计 提 了 减 值 准 备 的 固 定 资 产, 则 在 未 来 期 间 按 扣 除 已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净 额 并 依 据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确 定 折 旧 额 107
110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固 定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净 残 值 率 及 年 折 旧 率 列 示 如 下 :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8 至 40 年 至 11.9 机 器 设 备 4 至 30 年 3 至 至 24.3 运 输 工 具 4 至 14 年 至 23.8 其 他 5 至 12 年 至 19.0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进 行 复 核 并 作 适 当 调 整 当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 附 注 4(16)) 当 固 定 资 产 被 处 置 或 者 预 期 通 过 使 用 或 处 置 不 能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1) 油 气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是 指 持 有 的 矿 区 权 益 和 通 过 油 气 勘 探 与 油 气 开 发 活 动 形 成 的 油 气 井 及 相 关 设 施 为 取 得 矿 区 权 益 而 发 生 的 成 本 在 发 生 时 予 以 资 本 化, 按 照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矿 区 权 益 取 得 后 发 生 的 探 矿 权 使 用 费 采 矿 权 使 用 费 和 租 金 等 维 持 矿 区 权 益 的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中 国 国 土 资 源 部 依 据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的 储 量 报 告 向 申 请 人 颁 发 采 矿 许 可 证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不 计 提 折 耗, 除 此 之 外 的 油 气 资 产 以 油 田 为 单 位 按 产 量 法 进 行 摊 销 产 量 法 折 耗 率 在 采 矿 许 可 证 的 现 有 期 限 内 根 据 油 气 储 量 在 现 有 设 施 中 的 预 计 可 生 产 量 决 定 除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外 的 油 气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公 允 价 值 ( 附 注 4(16)) 108
111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12)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成 本 计 量 实 际 成 本 包 括 建 筑 费 用 其 他 为 使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以 及 在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前 所 发 生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自 次 月 起 开 始 计 提 折 旧 油 气 勘 探 支 出 包 括 钻 井 勘 探 支 出 和 非 钻 井 勘 探 支 出, 钻 井 勘 探 支 出 的 资 本 化 采 用 成 果 法 油 气 勘 探 支 出 中 的 钻 井 勘 探 支 出 在 完 井 后, 确 定 该 井 发 现 了 探 明 经 济 可 采 储 量 的, 将 钻 探 该 井 的 支 出 结 转 为 井 及 相 关 设 施 成 本 确 定 该 井 未 发 现 探 明 经 济 可 采 储 量 的, 将 钻 探 该 井 的 支 出 扣 除 净 残 值 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确 定 部 分 井 段 发 现 了 探 明 经 济 可 采 储 量 的, 将 发 现 探 明 经 济 可 采 储 量 的 有 效 井 段 的 钻 井 勘 探 支 出 结 转 为 井 及 相 关 设 施 成 本, 无 效 井 段 钻 井 勘 探 累 计 支 出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未 能 确 定 该 探 井 是 否 发 现 探 明 经 济 可 采 储 量 的, 在 完 井 后 一 年 内 将 钻 探 该 井 的 支 出 暂 时 予 以 资 本 化 在 完 井 一 年 时 仍 未 能 确 定 该 探 井 是 否 发 现 探 明 经 济 可 采 储 量 的, 如 果 该 井 已 发 现 足 够 数 量 的 储 量, 但 要 确 定 其 是 否 属 于 探 明 经 济 可 采 储 量, 还 需 要 实 施 进 一 步 的 勘 探 活 动, 并 且 进 一 步 的 勘 探 活 动 已 在 实 施 中 或 已 有 明 确 计 划 并 即 将 实 施, 则 将 钻 探 该 井 的 资 本 化 支 出 继 续 暂 时 资 本 化, 否 则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钻 井 勘 探 支 出 已 费 用 化 的 探 井 又 发 现 了 探 明 经 济 可 采 储 量 的, 已 费 用 化 的 钻 井 勘 探 支 出 不 作 调 整, 重 新 钻 探 和 完 井 发 生 的 支 出 予 以 资 本 化 非 钻 井 勘 探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油 气 开 发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应 当 根 据 其 用 途 分 别 予 以 资 本 化, 作 为 油 气 开 发 形 成 的 井 及 相 关 设 施 的 成 本 探 明 经 济 可 采 储 量 是 指 自 给 定 日 期 至 合 同 约 定 权 利 到 期 日 ( 除 非 有 证 据 合 理 保 证 该 权 利 能 够 得 到 延 期 ), 通 过 地 球 科 学 和 工 程 数 据 的 分 析, 采 用 确 定 性 评 估 或 概 率 性 评 估, 以 现 有 经 济 作 业 和 政 府 管 制 条 件, 可 以 合 理 确 定 已 知 油 气 藏 经 济 可 采 的 原 油 天 然 气 的 估 计 量 (13) 无 形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等, 以 成 本 计 量 本 公 司 在 进 行 公 司 制 改 建 时 国 有 股 股 东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确 认 的 评 估 值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109
112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土 地 使 用 权 采 用 直 线 法 按 年 摊 销 外 购 土 地 及 建 筑 物 的 价 款 难 以 在 土 地 使 用 权 与 建 筑 物 之 间 合 理 分 配 的, 全 部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专 利 权 及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入 账, 并 根 据 各 项 资 产 预 计 可 使 用 年 限 以 直 线 法 进 行 摊 销 当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 附 注 4(16))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及 摊 销 方 法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进 行 复 核 并 作 适 当 调 整 (14) 研 究 与 开 发 研 究 支 出 作 为 一 项 费 用 确 认 入 账 ;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管 理 层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能 够 证 明 该 无 形 资 产 将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以 及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不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前 期 间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开 发 支 出 不 在 以 后 期 间 重 新 确 认 为 资 产 已 资 本 化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列 示 为 开 发 支 出, 自 该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之 日 起 转 为 无 形 资 产 (15)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包 括 预 付 经 营 租 赁 费 用 及 其 他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按 预 计 受 益 期 间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并 以 实 际 支 出 减 去 累 计 摊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110
113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16)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固 定 资 产 除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外 的 油 气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以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的 商 誉,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至 少 每 年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包 含 分 摊 的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对 于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减 值 测 试 单 个 矿 区 取 得 成 本 较 大 的, 以 单 个 矿 区 为 基 础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并 确 定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减 值 金 额 单 个 矿 区 取 得 成 本 较 小 且 与 其 他 相 邻 矿 区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地 质 构 造 特 征 或 储 层 条 件 的, 按 照 若 干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地 质 构 造 特 征 或 储 层 条 件 的 相 邻 矿 区 所 组 成 的 矿 区 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如 果 在 以 后 期 间 价 值 得 以 恢 复, 也 不 予 转 回 (17) 借 款 费 用 发 生 的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及 油 气 资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资 产 支 出 及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并 计 入 该 资 产 的 成 本 当 购 建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停 止 资 本 化, 其 后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如 果 资 产 的 购 建 活 动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111
114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对 于 为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固 定 资 产 及 油 气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专 门 借 款,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专 门 借 款 利 息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金 额 对 于 为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固 定 资 产 及 油 气 资 产 而 占 用 的 一 般 借 款, 按 照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本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利 息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金 额 实 际 利 率 为 将 借 款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借 款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18) 职 工 薪 酬 (a) 短 期 薪 酬 短 期 薪 酬 是 指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职 工 工 资 奖 金 按 规 定 的 基 准 和 比 例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医 疗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和 生 育 保 险 费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b)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是 按 照 中 国 有 关 法 规 要 求, 本 集 团 职 工 参 加 的 由 政 府 机 构 设 立 管 理 的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中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的 缴 费 金 额 按 国 家 规 定 的 基 准 和 比 例 计 算 本 集 团 对 其 海 外 员 工 也 有 类 似 的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本 集 团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将 应 缴 存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此 外, 本 集 团 还 参 与 了 由 中 国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的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向 该 等 计 划 注 入 的 资 金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除 上 述 离 职 后 福 利 外, 本 集 团 目 前 没 有 为 员 工 支 付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重 大 额 外 义 务 (19) 预 计 负 债 因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亏 损 合 同 等 形 成 的 现 时 义 务, 当 其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的 流 出, 且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112
115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通 过 对 相 关 未 来 现 金 流 出 进 行 折 现 后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 因 随 着 时 间 推 移 所 进 行 的 折 现 还 原 而 导 致 的 预 计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的 增 加 金 额, 确 认 为 利 息 费 用 满 足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条 件 的 油 气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同 时 计 入 相 关 油 气 资 产 的 原 值, 金 额 等 于 根 据 当 地 条 件 及 相 关 要 求 作 出 的 预 计 未 来 支 出 的 现 值 这 部 分 价 值 作 为 油 气 资 产 成 本 的 一 部 分 进 行 折 耗 在 油 气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内, 油 气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各 期 间 应 承 担 的 利 息 费 用 不 符 合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条 件 的, 在 废 弃 时 发 生 的 拆 卸 搬 移 场 地 清 理 等 支 出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作 为 清 理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 暂 时 性 差 异 ) 计 算 确 认 对 于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能 够 于 以 后 年 度 抵 减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于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非 企 业 合 并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形 成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113
116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对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非 本 集 团 能 够 控 制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对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当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且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本 集 团 内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 本 集 团 内 该 纳 税 主 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21) 收 入 确 认 收 入 的 金 额 按 照 本 集 团 在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时, 已 收 或 应 收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收 入 按 扣 除 销 售 折 让 及 销 售 退 回 的 净 额 列 示 满 足 下 列 各 项 经 营 活 动 的 特 定 收 入 确 认 标 准 时, 确 认 相 关 的 收 入 (a) 销 售 商 品 在 已 将 产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并 不 再 对 该 产 品 实 施 继 续 管 理 和 控 制,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本 集 团, 相 关 的 收 入 和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的 实 现 (b) 提 供 劳 务 本 集 团 对 外 提 供 劳 务,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确 认 收 入 本 集 团 根 据 已 发 生 成 本 占 估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完 工 进 度 (c)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利 息 收 入 以 时 间 比 例 为 基 础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经 营 租 赁 收 入 按 照 直 线 法 在 租 赁 期 内 确 认 (22) 租 赁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为 融 资 租 赁, 其 他 的 租 赁 为 经 营 租 赁 本 集 团 无 重 大 融 资 租 赁 114
117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支 出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照 直 线 法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3) 股 利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于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的 当 期, 确 认 为 负 债 (24) 企 业 合 并 (a)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为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b)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购 买 方 发 生 的 合 并 成 本 及 在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按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于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为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25)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子 公 司 控 制, 是 指 本 集 团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权 力 影 响 其 回 报 金 额 在 判 断 本 集 团 是 否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权 力 时, 本 集 团 仅 考 虑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相 关 的 实 质 性 权 力 ( 包 括 本 集 团 自 身 所 享 有 的 及 其 他 方 所 享 有 的 实 质 性 权 力 ) 从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本 集 团 开 始 将 其 予 以 合 并 ; 从 丧 失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停 止 合 并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自 其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最 终 控 制 方 控 制 之 日 起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并 将 其 在 合 并 日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单 列 项 目 反 映 115
118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因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集 团 内 所 有 重 大 往 来 余 额 交 易 及 未 实 现 利 润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时 予 以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及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不 属 于 本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分 别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和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净 利 润 及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26) 分 部 报 告 本 集 团 以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管 理 要 求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为 依 据 确 定 经 营 分 部, 以 经 营 分 部 为 基 础 确 定 报 告 分 部 并 披 露 分 部 信 息 经 营 分 部 是 指 本 集 团 内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1) 该 组 成 部 分 能 够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产 生 收 入 发 生 费 用 ;(2) 本 集 团 管 理 层 能 够 定 期 评 价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经 营 成 果, 以 决 定 向 其 配 置 资 源 评 价 其 业 绩 ;(3) 本 集 团 能 够 取 得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会 计 信 息 如 果 两 个 或 多 个 经 营 分 部 具 有 相 似 的 经 济 特 征, 并 且 满 足 一 定 条 件 的, 本 集 团 将 其 合 并 为 一 个 经 营 分 部 本 集 团 同 时 披 露 从 中 国 大 陆 以 外 其 他 地 区 取 得 的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总 额 以 及 位 于 中 国 大 陆 以 外 其 他 地 区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27)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和 判 断 本 集 团 根 据 历 史 经 验 和 其 他 因 素, 包 括 对 未 来 事 项 的 合 理 预 期, 对 所 采 用 的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和 关 键 判 断 进 行 持 续 的 评 价 116
119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下 列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及 关 键 假 设 存 在 会 导 致 下 一 会 计 年 度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出 现 重 大 调 整 的 主 要 风 险 : (a) 对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储 量 的 估 计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储 量 对 本 集 团 投 资 决 策 至 关 重 要, 同 时 也 是 测 试 减 值 准 备 的 重 要 因 素 探 明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储 量 的 变 化, 尤 其 是 探 明 已 开 发 储 量 的 变 化, 将 影 响 计 入 利 润 表 的 与 油 气 生 产 活 动 相 关 资 产 的 产 量 法 折 旧 折 耗 和 摊 销 探 明 已 开 发 储 量 的 减 少 将 增 加 折 旧 折 耗 和 摊 销 金 额 探 明 储 量 的 估 计 需 根 据 情 况 变 化 作 出 向 上 或 向 下 调 整, 比 如 开 发 和 生 产 活 动 的 新 情 况 或 者 经 济 因 素 的 变 化, 包 括 产 品 价 格 合 同 期 限 技 术 进 步 或 开 发 方 案 等 (b) 固 定 资 产 和 油 气 资 产 的 减 值 估 计 由 于 事 件 的 发 生 或 环 境 的 变 化 使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可 能 无 法 回 收 时, 需 对 固 定 资 产 和 油 气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确 定 资 产 是 否 减 值 及 减 值 金 额 的 大 小 包 含 管 理 层 的 估 计 和 判 断, 比 如 未 来 原 油 价 格 炼 油 产 品 和 化 工 产 品 的 价 格 生 产 情 况 等 减 值 准 备 的 测 试 和 计 算 是 考 虑 目 前 的 经 济 形 势, 基 于 与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计 划 一 致 的 假 设 而 做 出 的 某 些 假 设 没 有 变 化 或 发 生 对 其 有 利 的 变 化, 可 能 会 使 本 集 团 免 于 对 这 些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对 某 些 假 设 不 利 的 变 化 则 可 能 导 致 本 集 团 对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c) 对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的 估 计 油 气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的 确 认 是 针 对 油 气 资 产 未 来 的 弃 置 支 出, 其 金 额 等 于 预 计 未 来 支 出 的 现 值 对 预 计 未 来 支 出 的 估 计 是 基 于 当 地 现 有 条 件 和 相 关 要 求 做 出 的, 包 括 法 律 要 求 技 术 和 价 格 水 平 等 除 了 这 些 因 素 外, 对 油 气 资 产 经 济 寿 命 和 折 现 率 的 估 计 也 会 影 响 预 计 未 来 支 出 的 现 值 上 述 任 何 估 计 的 变 化 将 在 油 气 资 产 的 剩 余 可 使 用 年 限 内 影 响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财 务 状 况 117
120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28)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的 变 更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执 行 下 述 财 政 部 新 颁 布 / 修 订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2 号 (2014) ) (i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9 号 (2014) ) (ii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30 号 (2014) ) (iv)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33 号 (2014) ) (v)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39 号 ) (v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0 号 合 营 安 排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40 号 ) (vi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1 号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41 号 ) 同 时,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 开 始 执 行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金 融 负 债 与 权 益 工 具 的 区 分 及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规 定 ( 财 会 [2014]13 号 文 ) 以 及 在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中 开 始 执 行 财 政 部 修 订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37 号 (2014) ) 采 用 上 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后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已 在 附 注 4 中 列 示 本 集 团 采 用 上 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主 要 影 响 如 下 : (i)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准 则 2 号 (2014) 的 修 订 涉 及 核 算 范 围 及 一 些 确 认 计 量 方 面 的 规 定 同 时 原 披 露 要 求 已 在 准 则 41 号 中 一 并 考 虑 本 集 团 已 重 新 评 估 了 修 订 后 准 则 对 本 集 团 的 影 响 该 准 则 的 修 订 对 本 集 团 财 务 报 表 ( 包 括 当 期 及 比 较 期 间 ) 无 重 大 影 响 118
121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ii) 职 工 薪 酬 本 集 团 根 据 准 则 9 号 (2014) 有 关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和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的 分 类 确 认 和 计 量 等 会 计 处 理 要 求, 对 现 有 的 职 工 薪 酬 进 行 了 重 新 梳 理, 变 更 了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采 用 该 准 则 未 对 本 集 团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本 集 团 对 比 较 报 表 的 列 报 进 行 了 相 应 调 整 (iii)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根 据 准 则 30 号 (2014) 的 要 求, 本 集 团 修 改 了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列 报, 包 括 将 利 润 表 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分 别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在 满 足 规 定 条 件 时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项 目 与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项 目 进 行 列 报 等 本 集 团 对 比 较 报 表 的 列 报 进 行 了 相 应 调 整 (iv) 合 并 范 围 准 则 33 号 (2014) 引 入 了 单 一 的 控 制 模 式, 以 确 定 是 否 对 被 投 资 方 进 行 合 并 有 关 控 制 判 断 的 结 果, 主 要 取 决 于 本 集 团 是 否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利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利 影 响 其 回 报 金 额 由 于 采 用 准 则 33 号 (2014), 本 集 团 已 对 是 否 能 够 控 制 被 投 资 方 及 是 否 将 该 被 投 资 方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了 修 改 采 用 该 准 则 不 会 改 变 本 集 团 截 至 2014 年 7 月 1 日 止 的 合 并 范 围 (v)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准 则 39 号 重 新 定 义 了 公 允 价 值, 制 定 了 统 一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框 架, 规 范 了 公 允 价 值 的 披 露 要 求 采 用 准 则 39 号 未 对 本 集 团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产 生 任 何 重 大 影 响 119
122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vi) 合 营 安 排 采 用 准 则 40 号 前, 本 集 团 将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控 制 经 营 共 同 控 制 资 产 及 合 营 企 业 根 据 准 则 40 号 的 规 定, 本 集 团 根 据 合 营 安 排 的 结 构 法 律 形 式 以 及 合 同 条 款 等 因 素, 将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本 集 团 根 据 准 则 40 号, 修 改 了 有 关 合 营 安 排 的 会 计 政 策, 并 重 新 评 估 了 本 集 团 参 与 合 营 安 排 的 情 况 采 用 准 则 40 号 未 对 本 集 团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vii)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准 则 41 号 规 范 并 修 改 了 本 集 团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安 排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相 关 披 露 要 求 本 集 团 已 根 据 该 准 则 修 改 了 相 关 披 露, 详 见 相 关 附 注 (viii) 金 融 负 债 与 权 益 工 具 的 区 分 以 及 金 融 工 具 的 列 报 和 披 露 财 会 [2014]13 号 文 明 确 了 发 行 方 对 于 所 发 行 的 金 融 工 具 分 类 为 金 融 负 债 或 权 益 工 具 的 具 体 指 引 采 用 财 会 [2014]13 号 文 未 对 本 集 团 的 财 务 报 表 ( 包 括 当 期 及 比 较 期 间 )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准 则 37 号 (2014) 对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抵 销 规 定, 增 加 了 进 一 步 指 引, 并 修 订 了 金 融 工 具 的 披 露 要 求 该 抵 销 规 定 要 求 未 对 本 集 团 的 列 报 产 生 影 响 120
123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5 税 费 本 集 团 适 用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其 税 率 列 示 如 下 : 税 种 税 率 计 税 基 础 及 方 法 增 值 税 6% 11% 13% 或 17% 按 应 纳 税 增 值 额 计 算 应 纳 税 额 按 应 纳 税 销 售 额 乘 以 适 用 税 率 扣 除 当 期 允 许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的 余 额 计 算 资 源 税 5% 或 6% 按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销 售 额 计 算 营 业 税 3% 按 输 油 输 气 劳 务 收 入 计 算 消 费 税 从 量 计 征 按 应 税 产 品 的 销 售 数 量 计 算 缴 纳 无 铅 汽 油 石 脑 油 溶 剂 油 和 润 滑 油 按 每 升 1.0 元 1.12 元 或 1.4 元, 柴 油 和 燃 料 油 按 每 升 0.8 元 0.94 元 或 1.1 元 计 算 应 纳 税 额 企 业 所 得 税 15% 或 25%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算 矿 产 资 源 补 偿 费 1% 按 石 油 天 然 气 销 售 收 入 计 算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20% 至 40% 按 销 售 国 产 原 油 价 格 超 过 一 定 水 平 所 获 得 的 超 额 收 入 计 算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 5% 或 7% 按 实 际 缴 纳 营 业 税 额 增 值 税 额 和 消 费 税 额 计 算 2011 年 11 月 16 日,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发 布 了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方 案, 确 定 了 试 点 方 案 的 指 导 思 想 基 本 原 则 和 主 要 内 容 据 此, 分 别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2012 年 9 月 1 日 起, 在 上 海 北 京 等 省 市 陆 续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并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 起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试 点 本 集 团 的 部 分 管 道 运 输 服 务 和 研 发 技 术 服 务 分 别 适 用 11% 和 6% 的 增 值 税 率 根 据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对 年 期 间 进 口 天 然 气 及 2010 年 底 前 中 亚 气 项 目 进 口 天 然 气 按 比 例 返 还 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关 税 [2011]39 号 ), 在 经 国 家 准 许 的 进 口 天 然 气 项 目 进 口 天 然 气 价 格 高 于 国 家 天 然 气 销 售 定 价 的 情 况 下, 本 集 团 进 口 天 然 气 ( 包 括 液 化 天 然 气 ) 的 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将 按 该 项 目 进 口 天 然 气 价 格 和 国 家 天 然 气 销 售 定 价 的 倒 挂 比 例 予 以 返 还 121
124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根 据 关 于 修 改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资 源 税 暂 行 条 例 >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605 号 ), 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 起, 对 于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领 域 及 管 辖 海 域 开 采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原 油 天 然 气 资 源 税 实 行 从 价 计 征, 税 率 为 5%- 10%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资 源 税 暂 行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令 第 66 号 ),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的 适 用 税 率 为 5%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调 整 原 油 天 然 气 资 源 税 有 关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73 号 ), 从 2014 年 12 月 1 日 起 将 原 油 天 然 气 矿 产 资 源 补 偿 费 率 降 为 零, 相 应 将 资 源 税 适 用 税 率 由 5% 提 高 至 6%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提 高 成 品 油 消 费 税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94 号 ), 自 2014 年 11 月 29 日 起, 将 汽 油 石 脑 油 溶 剂 油 和 润 滑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由 每 升 人 民 币 1.0 元 提 高 到 每 升 人 民 币 1.12 元 ; 将 柴 油 燃 料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由 每 升 人 民 币 0.8 元 提 高 到 每 升 人 民 币 0.94 元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成 品 油 消 费 税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106 号 ), 自 2014 年 12 月 13 日 起, 将 汽 油 石 脑 油 溶 剂 油 和 润 滑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由 每 升 人 民 币 1.12 元 提 高 到 每 升 人 民 币 1.4 元 ; 将 柴 油 燃 料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由 每 升 人 民 币 0.94 元 提 高 到 每 升 人 民 币 1.1 元 航 空 煤 油 继 续 暂 缓 征 收 根 据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58 号 ),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的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的 部 分 分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适 用 15% 的 优 惠 税 率 计 算 并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提 高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起 征 点 的 通 知 ( 财 企 [2011]480 号 ), 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 起,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起 征 点 为 55 美 元 / 桶, 实 行 5 级 超 额 累 进 从 价 定 率 计 征 122
125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6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主 要 子 公 司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取 得 经 营 地 / 方 式 注 册 地 注 册 资 本 业 务 性 质 及 企 业 经 营 范 围 类 型 法 人 代 表 年 末 直 接 持 股 表 决 权 实 际 出 资 额 比 例 (%) 比 例 (%) 是 否 合 并 报 表 大 庆 油 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设 立 中 国 47,500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的 勘 探 生 产 及 销 售 有 限 刘 宏 斌 66, 是 责 任 公 司 中 油 勘 探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i)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国 16,100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从 事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的 勘 探 生 产 和 销 售 有 限 孙 龙 德 23, 是 责 任 公 司 中 石 油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香 港 港 币 从 事 投 资 活 动, 其 主 要 子 公 司 联 营 及 合 营 企 亿 元 业 的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是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从 事 原 油 勘 探 生 产 和 销 售 ; 在 中 国 境 内 从 事 天 然 气 的 销 售 和 输 送 业 务 有 限 不 适 用 25, 是 责 任 公 司 中 石 油 国 际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中 国 31,314 从 事 投 资 活 动, 其 主 要 子 公 司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是 在 中 国 境 外 从 事 原 油 天 然 气 油 砂 和 煤 层 气 的 勘 探 开 发 和 生 产 设 立 中 国 14,000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从 事 原 油 和 炼 化 产 品 的 贸 易 仓 储, 炼 化 储 运 设 施 加 油 站 运 输 工 具 的 投 资 及 相 关 业 务 有 限 吕 功 训 31, 是 责 任 公 司 有 限 王 立 华 14, 是 责 任 公 司 中 石 油 西 北 联 合 管 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设 立 中 国 62,500 在 中 国 境 内 从 事 石 油 天 然 气 及 其 产 品 储 运 及 相 关 技 术 的 开 发 ;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工 程 的 建 设 及 相 关 技 术 咨 询 ; 货 物 与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货 物 购 销 业 务 有 限 黄 维 和 32, 是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东 部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ii) 设 立 中 国 10,000 在 中 国 境 内 从 事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工 程 的 建 设 及 相 关 技 术 咨 询 ; 货 物 与 技 术 进 出 口 业 务 ;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 中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储 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凌 霄 38, 是 (i) 本 公 司 合 并 该 企 业 的 财 务 报 表, 因 为 本 公 司 对 该 企 业 拥 有 控 制 权, 能 够 决 定 该 企 业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并 有 权 力 据 以 从 其 经 营 活 动 中 获 取 利 益 (ii)2014 年 5 月, 中 石 油 东 部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亿 元, 本 集 团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123
126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2)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主 要 报 表 项 目 折 算 汇 率 公 司 名 称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哈 萨 克 斯 坦 石 油 公 司 1 美 元 = 人 民 币 1 美 元 = 人 民 币 中 石 油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1 港 元 = 人 民 币 1 港 元 = 人 民 币 Singapore Petroleum Company Limited 1 美 元 = 人 民 币 1 美 元 = 人 民 币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收 入 费 用 及 现 金 流 量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即 期 汇 率 的 近 似 汇 率 折 算 7 货 币 资 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库 存 现 金 银 行 存 款 75,116 56,217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021 57,250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货 币 资 金 中 包 括 以 下 外 币 金 额 : 外 币 名 称 外 币 金 额 汇 率 折 合 人 民 币 美 元 2, ,157 港 币 4, ,571 坚 戈 5, 其 他 ,687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 币 资 金 中 包 括 以 下 外 币 金 额 : 外 币 名 称 外 币 金 额 汇 率 折 合 人 民 币 美 元 1, ,688 港 币 4, ,768 坚 戈 19, 其 他 2,374 13,601 本 集 团 外 币 货 币 资 金 主 要 为 银 行 存 款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以 5.00 亿 美 元 的 定 期 存 款 质 押 给 银 行 作 为 取 得 5.00 亿 美 元 长 期 借 款 的 担 保 ( 附 注 31) 124
127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8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票 据 主 要 为 销 售 商 品 或 产 品 而 收 到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应 收 票 据 均 于 一 年 内 到 期 9 应 收 账 款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a) 应 收 账 款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53,620 64,523 6,772 5,095 减 : 坏 账 准 备 (516) (496) (367) (401) 53,104 64,027 6,405 4,694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及 相 应 的 坏 账 准 备 分 析 如 下 :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一 年 以 内 51, (72) 63, (2) 一 至 二 年 二 至 三 年 (17) 三 年 以 上 (444) (477) 53, (516) 64, (496) 本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一 年 以 内 6, , (2) 一 至 二 年 二 至 三 年 三 年 以 上 (367) (399) 6, (367) 5, (401)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债 务 人 欠 款 金 额 合 计 为 亿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36% 2014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本 集 团 未 发 生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核 销 125
128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b) 其 他 应 收 款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19,564 20,328 99,338 56,424 减 : 坏 账 准 备 (2,470) (2,526) (694) (748) 17,094 17,802 98,644 55,676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龄 及 相 应 的 坏 账 准 备 分 析 如 下 :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一 年 以 内 14, (7) 15, (11) 一 至 二 年 1,029 5 (4) 1,010 5 (4) 二 至 三 年 (4) 三 年 以 上 3, (2,455) 3, (2,511) 19, (2,470) 20, (2,526) 本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一 年 以 内 97, (3) 54, (6) 一 至 二 年 二 至 三 年 三 年 以 上 1,273 1 (691) 1,222 2 (742) 99, (694) 56, (748)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其 他 应 收 款 前 五 名 债 务 人 欠 款 金 额 合 计 为 亿 元,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额 的 39% 2014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本 集 团 未 发 生 重 大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核 销 10 预 付 款 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预 付 款 项 22,977 11,462 减 : 坏 账 准 备 (18) (17) 22,959 11,
129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预 付 账 款 账 龄 主 要 为 一 年 以 内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预 付 款 项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项 合 计 为 亿 元, 占 预 付 款 项 总 额 的 71% 11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原 油 及 其 他 原 材 料 59,870 94,823 在 产 品 13,165 17,529 产 成 品 95, ,247 周 转 材 料 , ,648 减 :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2,251) (631) 账 面 价 值 165,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2,157 1,977 减 : 减 值 准 备 (376) (378) 2,133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集 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a) 116,477 15,046 (14,711) 116,812 减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b) (188) (69) 15 (242) 116, ,570 本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子 公 司 (c) 261,052 40,516 (1,757) 299,811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60,010 9,465 (3,392) 66,083 减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213) (213) 320, ,
130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以 上 投 资 不 存 在 变 现 及 收 益 汇 回 的 重 大 限 制 (a)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企 业 名 称 经 营 地 /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持 股 比 例 % 直 接 间 接 表 决 权 比 例 % 核 算 方 法 对 本 集 团 活 动 是 否 具 有 战 略 性 大 连 西 太 平 洋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产 品 和 石 油 化 工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2.58 亿 美 元 权 益 法 否 中 国 船 舶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油 品 进 出 口 贸 易 运 输 销 售 及 仓 储 1, 权 益 法 否 中 油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Arrow Energy Holdings Pty Ltd. 中 国 存 款 贷 款 结 算 拆 借 票 据 承 兑 贴 现 担 保 等 银 行 业 务 澳 大 利 亚 煤 层 气 勘 探 开 发 和 销 售 5, 权 益 法 否 2 澳 元 权 益 法 否 中 石 油 管 道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储 运 建 设 及 相 关 技 术 咨 询 40, 权 益 法 否 中 石 油 专 属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财 产 损 失 保 险 责 任 保 险 信 用 保 险 和 保 证 金 保 险 ; 以 及 上 述 保 险 的 再 保 险 以 及 保 险 资 金 运 用 业 务 5, 权 益 法 否 本 集 团 对 主 要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列 示 如 下 : 投 资 成 本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按 权 益 法 调 整 的 净 损 益 按 权 益 法 调 整 的 其 他 权 益 变 动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大 连 西 太 平 洋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船 舶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油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Arrow Energy Holdings Pty Ltd. 中 石 油 管 道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中 石 油 专 属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 (11) - 1,203 9,917 17, , (1,248) - 19,324 19,407 13, (2,219) (123) ,393 20,000 35, , (1,950) - 38,391 2,450 2, ,
131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联 营 企 业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联 营 企 业 的 简 明 财 务 信 息 及 调 节 至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列 示 如 下 : 大 连 西 太 平 洋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 油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 石 油 专 属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 股 比 例 (%) 流 动 资 产 5,564 8, , ,964 7,689 5,055 非 流 动 资 产 3,472 2, , ,244 1, 流 动 负 债 12,473 15, , ,876 3, 非 流 动 负 债 2, ,876 52, 净 资 产 (5,805) (4,258) 38,725 35,278 5,172 4,999 集 团 应 享 有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975 17,286 2,534 2,449 商 誉 对 联 营 公 司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324 17,635 2,534 2,449 简 明 综 合 收 益 如 下 : 大 连 西 太 平 洋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中 油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石 油 专 属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38,983 34,839 9,703 9, 净 ( 亏 损 )/ 利 润 (1,465) (828) 5,432 5, (1)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损 失 ) (588) - - 综 合 ( 损 失 )/ 收 益 总 额 (1,465) (828) 5,993 4, (1) 本 集 团 收 到 的 股 利 - - 1,
132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如 下 : 合 营 企 业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合 营 企 业 的 简 明 资 产 负 债 表 信 息 及 调 节 至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列 示 中 国 船 舶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Arrow Energy Holdings Pty Ltd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 石 油 管 道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 股 比 例 (%) 非 流 动 资 产 1,966 2,059 42,363 45,271 73,861 81,015 流 动 资 产 6,060 5, ,060 13,900 1,969 其 中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1,585 1, 非 流 动 负 债 ,973 16, 流 动 负 债 4,806 4,755 1,237 1,944 2,034 2,527 净 资 产 2,513 2,562 22,862 27,413 85,727 80,45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2,406 2,370 22,862 27,413 85,727 80,457 本 集 团 享 有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1,203 1,185 11,431 13,706 42,864 40,229 抵 销 未 实 现 利 润 (4,473) (4,694) 抵 销 与 本 集 团 之 间 的 往 来 款 项 - - (38) (28) - -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1,203 1,185 11,393 13,678 38,391 35,535 简 明 综 合 收 益 及 本 集 团 收 到 的 股 利 列 示 如 下 : 中 国 船 舶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Arrow Energy Holdings Pty Ltd. 中 石 油 管 道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53,552 56,464 1,120 1,188 18,566 10,326 财 务 费 用 (30) (55) (2,087) (2,119) 其 中 :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支 出 (71) (79) (1,052) (987) (9) - 所 得 税 费 用 (20) (34) - (1,459) (2,297) (1,095) 净 利 润 /( 亏 损 ) (4,439) (3,910) 8,919 4,333 其 他 综 合 损 失 (110) (30) (245) (2,698) - - 综 合 ( 损 失 ) / 收 益 总 额 (9) 43 (4,684) (6,608) 8,919 4,333 应 占 综 合 ( 损 失 ) / 收 益 总 额 的 份 额 (14) 22 (2,342) (3,304) 4,460 2,167 抵 销 未 实 现 利 润 (4,694) 本 集 团 应 占 综 合 ( 损 失 ) / 收 益 总 额 的 份 额 (14) 22 (2,342) (3,304) 4,681 (2,527) 本 集 团 收 到 的 股 利 ,950 1,
133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b)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甘 肃 宏 洋 化 工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69) - 中 油 首 汽 石 油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60) (60) 中 油 北 汽 石 油 产 品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49) (49) 其 他 (64) (79) (242) (188) (c)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列 示 如 下 : 投 资 成 本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追 加 投 资 本 期 处 置 及 减 资 转 为 分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大 庆 油 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6,720 66, ,720 中 油 勘 探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3,778 23, ,778 中 石 油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25,590 25, ,590 中 石 油 国 际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1,314 31, ,314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14,857 14, ,857 中 石 油 西 北 联 合 管 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2,500 32, ,500 中 石 油 东 部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38,955-38, ,955 其 他 66,293 1,561 (1,757) - 66,097 合 计 261,052 40,516 (1,757) - 299,811 本 公 司 拥 有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主 要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列 示 如 下 : 简 明 资 产 负 债 表 列 示 如 下 : 中 油 勘 探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 石 油 西 北 联 合 管 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 股 比 例 (%) 50% 50% 52% 52% 流 动 资 产 23,164 19,976 30,655 32,988 非 流 动 资 产 127, ,429 38,148 30,530 流 动 负 债 18,990 26,789 5, 非 流 动 负 债 19,416 20, 净 资 产 111, ,950 62,995 63,
134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简 明 综 合 收 益 列 示 如 下 : 中 油 勘 探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中 石 油 西 北 联 合 管 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52,258 63, 净 利 润 12,483 12,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8,822 8,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利 润 7,540 7, 分 配 予 少 数 股 东 的 的 股 利 3,268 3, 简 明 现 金 流 量 表 列 示 如 下 : 中 油 勘 探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中 石 油 西 北 联 合 管 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入 / ( 流 出 ) 量 13,793 9,523 (58) (257) 132
135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14 固 定 资 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77,705 16,024 (1,703) 192,026 机 器 设 备 759, ,919 (12,255) 850,075 运 输 工 具 27,743 1,127 (653) 28,217 其 他 17,412 2,174 (241) 19,345 合 计 982, ,244 (14,852) 1,089,663 累 计 折 旧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56,375) (9,712) 933 (65,154) 机 器 设 备 (311,828) (40,541) 6,063 (346,306) 运 输 工 具 (15,901) (2,021) 606 (17,316) 其 他 (7,389) (1,670) 189 (8,870) 合 计 (391,493) (53,944) 7,791 (437,646) 账 面 净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21, ,872 机 器 设 备 447, ,769 运 输 工 具 11,842 10,901 其 他 10,023 10,475 合 计 590, ,017 减 值 准 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3,544) (1) 50 (3,495) 机 器 设 备 (27,717) (27,095) 运 输 工 具 (67) - 2 (65) 其 他 (104) - 6 (98) 合 计 (31,432) (1) 680 (30,753) 账 面 价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17, ,377 机 器 设 备 419, ,674 运 输 工 具 11,775 10,836 其 他 9,919 10,377 合 计 559, , 年 度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影 响 损 益 的 折 旧 金 额 为 亿 元, 由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值 为 1, 亿 元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经 营 性 租 出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为 4.13 亿 元, 主 要 为 机 器 设 备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没 有 重 大 已 作 抵 押 的 固 定 资 产 133
136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15 油 气 资 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 值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22,392 8,199 (272) 30,319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33,376 10,495 (524) 43,347 井 及 相 关 设 施 1,439, ,220 (18,338) 1,614,732 合 计 1,495, ,914 (19,134) 1,688,398 累 计 折 耗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2,429) (1,554) 46 (3,937) 井 及 相 关 设 施 (679,935) (116,954) 8,620 (788,269) 合 计 (682,364) (118,508) 8,666 (792,206) 账 面 净 值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19,963 26,382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33,376 43,347 井 及 相 关 设 施 759, ,463 合 计 813, ,192 减 值 准 备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井 及 相 关 设 施 (12,171) (3,684) 145 (15,710) 合 计 (12,171) (3,684) 145 (15,710) 账 面 价 值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19,963 26,382 未 探 明 矿 区 权 益 33,376 43,347 井 及 相 关 设 施 747, ,753 合 计 801, , 年 度, 油 气 资 产 计 提 影 响 损 益 的 折 耗 金 额 为 1, 亿 元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油 气 资 产 原 值 中 与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相 关 的 部 分 为 亿 元 2014 年 度, 对 该 部 分 计 提 的 折 耗 为 亿 元 16 工 程 物 资 本 集 团 工 程 物 资 主 要 是 为 工 程 建 设 采 购 的 物 资 134
137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17 在 建 工 程 工 程 名 称 预 算 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及 油 气 资 产 其 他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工 程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其 中 : 本 期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资 金 来 源 中 委 合 资 广 东 石 化 2000 万 吨 / 年 重 油 加 工 工 程 云 南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项 目 锦 郑 成 品 油 管 道 工 程 西 气 东 输 三 线 中 东 段 工 程 49,977 2,364 2,184 (1) - 4,547 14% 自 筹 及 贷 款 20,080 2,662 9, ,109 60% 自 筹 及 贷 款 8, , ,469 54% 自 筹 及 贷 款 58,478 5,292 3, ,514 22% - - 自 筹 其 他 272, ,802 (281,639) (12,474) 210,809 5,182 3, , ,120 (281,640) (12,474) 240,448 5,496 3,349 减 :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117) (108) 282, , 年 度,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为 亿 元 (2013 年 度 :38.76 亿 元 ), 用 于 确 定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资 本 化 率 为 年 利 率 5.76% 135
138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18 无 形 资 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 值 土 地 使 用 权 53,240 5,301 (163) 58,378 专 利 权 4, (7) 4,421 其 他 (i) 24,782 3,703 (186) 28,299 合 计 82,091 9,363 (356) 91,098 累 计 摊 销 土 地 使 用 权 (7,531) (1,669) 21 (9,179) 专 利 权 (2,537) (343) 7 (2,873) 其 他 (8,737) (2,265) 135 (10,867) 合 计 (18,805) (4,277) 163 (22,919) 账 面 净 值 土 地 使 用 权 45,709 49,199 专 利 权 1,532 1,548 其 他 16,045 17,432 合 计 63,286 68,179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694) - 4 (690)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62,592 67,489 (i)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非 专 利 技 术 及 商 标 使 用 权 等 2014 年 度 无 形 资 产 影 响 损 益 的 摊 销 金 额 为 亿 元 2014 年 度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支 出 共 计 亿 元 (2013 年 度 : 亿 元 ) 19 商 誉 商 誉 主 要 与 2009 年 和 2011 年 分 别 收 购 Singapore Petroleum Company 和 英 力 士 炼 油 有 限 公 司 (Petroineos Trading Limited) 有 关 商 誉 的 减 值 应 当 结 合 与 其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现 金 流 量 预 测 建 立 在 经 管 理 层 批 准 的 财 务 预 算 基 础 之 上 使 用 的 税 前 折 现 率 同 时 也 反 映 了 与 资 产 组 相 关 的 特 定 风 险 根 据 估 计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未 发 现 减 值 136
139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20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 付 经 营 租 赁 款 (i) 17,255 2,911 (2,527) 17,639 其 他 9,169 4,205 (2,286) 11,088 合 计 26,424 7,116 (4,813) 28,727 (i) 预 付 经 营 租 赁 款 主 要 是 预 付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金 2014 年 度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影 响 损 益 的 摊 销 金 额 为 亿 元 21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减 少 本 期 增 加 转 回 转 销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坏 账 准 备 3, (56) (65) 3,004 其 中 :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38) (16) 516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2, (18) (49) 2,470 预 付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631 1,924 (74) (230) 2,25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7) 376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15) 242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31, (680) 30,753 油 气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2,171 3,684 - (145) 15,710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14) 108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4) 690 合 计 48,650 5,774 (130) (1,160) 53, 短 期 借 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保 证 - 人 民 币 35 - 保 证 - 美 元 抵 押 - 人 民 币 - 13 质 押 - 人 民 币 信 用 - 人 民 币 52,416 35,153 信 用 - 美 元 59,299 71,913 信 用 - 日 元 2,670 3,233 信 用 - 其 他 外 币 , ,
140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保 证 借 款 主 要 由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保 证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短 期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年 利 率 为 2.84%(2013 年 12 月 31 日 :2.56%) 23 应 付 票 据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应 付 票 据 主 要 为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均 于 一 年 内 到 期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应 付 票 据 主 要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且 均 于 一 年 内 到 期 24 应 付 账 款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应 付 账 款 为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亿 元 ), 主 要 为 与 供 应 商 尚 未 结 清 的 往 来 款 25 预 收 款 项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 收 账 款 主 要 为 收 到 的 天 然 气 原 油 及 成 品 油 销 售 款 项 等,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预 收 账 款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亿 元 ) 26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短 期 薪 酬 4, ,009 (104,935) 5,710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558 (17,557) 189 辞 退 福 利 (45) 4 4, ,604 (122,537) 5,
141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2) 短 期 薪 酬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工 资 薪 金 及 津 贴 1,906 79,479 (79,131) 2,254 职 工 福 利 费 1 8,158 (8,158) 1 社 会 保 险 费 582 7,756 (7,663) 675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544 6,798 (6,708) 634 工 伤 保 险 费 (617) 31 生 育 保 险 费 (325) 10 住 房 公 积 金 71 7,365 (7,372) 64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2,039 2,981 (2,495) 2,525 其 他 短 期 薪 酬 (116) 191 4, ,009 (104,935) 5,710 (3)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050 (13,058) 110 失 业 保 险 费 32 1,155 (1,148) 39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38 3,353 (3,351) ,558 (17,557) 189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中 没 有 属 于 拖 欠 性 质 的 金 额 27 应 交 税 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6,917 16,013 应 交 消 费 税 11,311 10,405 应 交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10,990 19,237 其 他 17,423 24,063 46,641 69, 其 他 应 付 款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为 收 到 的 押 金 定 金 保 证 金 及 应 付 代 垫 款 项 等,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为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88.02 亿 元 ) 139
142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29 预 计 负 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94,531 15,398 (775) 109,154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与 油 气 资 产 相 关 3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保 证 - 人 民 币 保 证 - 美 元 保 证 - 其 他 外 币 质 押 - 美 元 - 2,134 信 用 - 人 民 币 25,539 46,632 信 用 - 美 元 8,161 18,010 信 用 - 其 他 外 币 ,795 66,87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应 付 债 券 20,000 15,000 53,795 81,873 上 述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保 证 借 款 主 要 由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保 证 31 长 期 借 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保 证 - 人 民 币 2,848 3,695 保 证 - 美 元 7, 保 证 - 其 他 外 币 质 押 - 人 民 币 质 押 - 美 元 3,059 5,182 信 用 - 人 民 币 255, ,843 信 用 - 美 元 63,788 38,155 信 用 - 其 他 外 币 , ,581 减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 附 注 30) (33,795) (66,873) 298, ,
143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上 述 保 证 借 款 主 要 由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保 证 上 述 人 民 币 质 押 借 款 以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2.42 亿 元 的 股 权 作 为 质 押, 美 元 质 押 借 款 以 5.00 亿 美 元 的 定 期 存 款 作 为 质 押 长 期 借 款 到 期 日 分 析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 至 二 年 62,652 40,900 二 至 五 年 135, ,445 五 年 以 上 101,047 50, , ,708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长 期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年 利 率 为 4.16%(2013 年 12 月 31 日 :4.37%) 长 期 借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3,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 亿 元 ), 该 公 允 价 值 根 据 贴 现 后 的 现 金 流 量 计 算, 贴 现 率 按 本 集 团 可 取 得 的 金 融 工 具 ( 条 款 及 特 点 与 上 述 借 款 大 致 相 同 )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现 行 市 场 利 率 确 定 141
144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32 应 付 债 券 债 券 名 称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度 第 三 期 中 期 票 据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度 第 二 期 中 期 票 据 (i)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度 第 三 期 中 期 票 据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五 年 期 产 品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十 年 期 产 品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十 五 年 期 产 品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五 年 期 产 品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十 年 期 产 品 发 行 日 期 债 券 期 限 年 利 率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5 月 26 日 5 年 ,000 - (15,000) 年 2 月 5 日 7 年 , , 年 5 月 19 日 7 年 , , 年 5 月 19 日 5 年 , , 年 11 月 22 日 5 年 , , 年 11 月 22 日 10 年 , , 年 11 月 22 日 15 年 , , 年 3 月 15 日 5 年 , , 年 3 月 15 日 10 年 , ,000 其 他 (157) , (15,157) 91,498 减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应 付 债 券 ( 附 注 30) (15,000) (20,000) 91,154 71,498 (i)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度 第 二 期 中 期 票 据 期 限 为 7 年, 附 第 5 年 末 发 行 人 利 率 选 择 权 及 投 资 者 回 售 选 择 权 上 述 债 券 均 以 面 值 发 行, 无 溢 价 或 折 价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债 券 由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保 证 的 金 额 为 400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400 亿 元 ) 上 述 债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亿 元 ), 该 公 允 价 值 根 据 贴 现 后 的 现 金 流 量 计 算, 贴 现 率 按 本 集 团 可 取 得 的 金 融 工 具 ( 条 款 及 特 点 与 上 述 应 付 债 券 大 致 相 同 )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现 行 市 场 利 率 确 定 142
145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3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列 示 如 下 : (a)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7,517 33,864 8,016 36,282 工 资 及 福 利 972 4, ,688 可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亏 损 20, ,514 15, ,099 其 他 17,231 70,579 16,930 69,577 46, ,359 41, ,646 (b)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资 产 折 旧 折 耗 41, ,151 40, ,595 其 他 5,885 33,323 4,833 29,971 47, ,474 45, ,566 抵 销 后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净 额 列 示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4,995 11,226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5,824 15, 股 本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H 股 21,099 21,099 A 股 161, , , , 年,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投 入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经 中 企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资 产 评 估,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投 入 的 净 资 产 折 为 本 公 司 的 国 家 股 16,000,0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未 折 入 股 本 的 部 分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经 证 监 会 的 批 准, 本 公 司 于 2000 年 4 月 7 日 完 成 发 行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的 1,758,241.8 万 股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其 中 包 括 原 由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所 持 有 的 175,824.2 万 股 国 家 股 转 为 外 资 股 的 部 分 143
146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上 述 外 资 股 包 括 1,344,789.7 万 股 H 股 及 4, 万 份 美 国 存 托 凭 证 ( 每 份 美 国 存 托 凭 证 等 于 100 股 H 股 ),H 股 及 美 国 存 托 凭 证 已 分 别 于 2000 年 4 月 7 日 及 2000 年 4 月 6 日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及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本 公 司 于 2005 年 9 月 1 日 增 发 了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的 319,680.2 万 股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H 股 ), 同 时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31,968.0 万 股 国 家 股 转 为 外 资 股 (H 股 ) 出 售 本 公 司 于 2007 年 10 月 31 日 完 成 发 行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 元 的 400,000.0 万 股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A 股 发 行 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在 2007 年 11 月 5 日 前 持 有 的 国 家 股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登 记 为 A 股 35 资 本 公 积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溢 价 73,181 - (57) 73,124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原 制 度 资 本 公 积 转 入 40, ,955 其 他 1,416 - (3) 1, ,552 - (60) 115, 盈 余 公 积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75,011 9, ,697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金 ,051 9, ,737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本 公 司 章 程 及 董 事 会 的 决 议, 本 公 司 按 年 度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当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达 到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时, 可 不 再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经 批 准 后 可 用 于 弥 补 亏 损, 或 者 增 加 股 本 144
147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本 公 司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金 的 提 取 额 由 董 事 会 提 议, 经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金 经 批 准 后 可 用 于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或 增 加 股 本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未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金 (2013 年 度 : 未 提 取 ) 37 未 分 配 利 润 2014 年 度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64,136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07,173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9,686)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59,475) 其 他 (8)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702,140 根 据 2015 年 3 月 26 日 董 事 会 决 议, 董 事 会 提 议 本 公 司 向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2014 年 度 末 期 股 利 每 股 人 民 币 元, 按 已 发 行 股 份 1, 亿 股 计 算, 拟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共 计 亿 元, 上 述 提 议 尚 待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不 确 认 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负 债 38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归 属 于 各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的 权 益 少 数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本 年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损 益 本 年 向 少 数 股 东 宣 告 分 派 的 股 利 年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余 额 中 油 勘 探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50% 7,540 3,268 59,662 中 石 油 西 北 联 合 管 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8% ,237 昆 仑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42% 4,379 3,661 34,076 哈 萨 克 斯 坦 石 油 公 司 33% ,733 其 他 14, ,
148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39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本 集 团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a) 2,240,926 2,214,646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b) 42,036 43,478 2,282,962 2,258,124 本 集 团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a) 1,695,213 1,658,363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b) 40,141 43,477 1,735,354 1,701,840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a) 1,380,085 1,330,423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b) 29,777 31,866 1,409,862 1,362,289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a) 1,044, ,604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b) 29,018 32,131 1,073,099 1,004,
149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a)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和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本 集 团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勘 探 与 生 产 760, , , ,293 炼 油 与 化 工 839, , , ,263 销 售 1,926,685 1,865,461 1,934,240 1,873,445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280, , , ,718 总 部 及 其 他 板 块 间 抵 销 数 (1,566,484) (1,566,444) (1,579,629) (1,579,596) 合 计 2,240,926 1,695,213 2,214,646 1,658,363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勘 探 与 生 产 595, , , ,217 炼 油 与 化 工 812, , , ,573 销 售 856, , , ,216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237, , , ,002 总 部 及 其 他 板 块 间 抵 销 数 (1,121,874) (1,116,763) (1,192,159) (1,190,578) 合 计 1,380,085 1,044,081 1,330, ,604 (b)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和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本 集 团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材 料 销 售 7,642 7,480 8,719 8,532 其 他 34,394 32,661 34,759 34,945 合 计 42,036 40,141 43,478 43,477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材 料 销 售 4,994 4,490 5,799 5,359 其 他 24,783 24,528 26,067 26,772 合 计 29,777 29,018 31,866 32,
150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4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4,128 13,438 教 育 费 附 加 9,668 9,176 消 费 税 104,262 99,800 资 源 税 26,305 28,409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64,376 72,726 其 他 8,498 14, , , 销 售 费 用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职 工 薪 酬 20,569 19,280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7,410 6,859 运 输 费 15,931 14,949 租 赁 包 装 及 仓 储 保 管 费 7,070 6,821 其 他 12,227 12,127 63,207 60, 管 理 费 用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职 工 薪 酬 29,709 29,653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7,937 7,567 修 理 费 8,493 11,646 租 赁 包 装 及 仓 储 保 管 费 4,880 4,927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7,004 7,165 其 他 税 费 8,519 8,125 技 术 服 务 费 2,300 2,611 其 他 15,753 18,870 84,595 90,
151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43 财 务 费 用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23,319 23,081 减 : 利 息 收 入 (1,596) (2,222) 汇 兑 损 失 7,333 4,105 减 : 汇 兑 收 益 (5,020) (4,157) 其 他 841 1,090 24,877 2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30 (51)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5 7 固 定 资 产 及 油 气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685 3,857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4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5 5 5,575 4, 投 资 收 益 本 集 团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收 益 按 权 益 法 享 有 或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公 司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10,962 10,228 处 置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收 益 处 置 子 公 司 收 益 其 他 ( 损 失 )/ 收 益 (53) ,297 10,
152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2014 年 度, 占 本 集 团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最 高 的 前 五 家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收 益 金 额 合 计 为 亿 元 (2013 年 度 : 亿 元 )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收 益 按 权 益 法 享 有 或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公 司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7, 子 公 司 宣 布 分 派 的 股 利 51,664 58,093 处 置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收 益 /( 损 失 ) 33 (4) 处 置 子 公 司 收 益 490 3,998 其 他 ,061 62, 年 度, 占 本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最 高 的 前 五 家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收 益 金 额 合 计 为 亿 元 (2013 年 度 :26.93 亿 元 ) 46 营 业 外 收 入 及 营 业 外 支 出 (a) 营 业 外 收 入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计 入 2014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及 油 气 资 产 收 益 政 府 补 助 (i) 10,931 10,347 3,932 以 部 分 管 道 净 资 产 及 其 业 务 出 资 产 生 的 收 益 - 24,822 - 其 他 2,048 3,277 2,048 13,274 38,735 6,275 (i) 政 府 补 助 主 要 是 政 府 对 进 口 天 然 气 ( 包 括 液 化 天 然 气 ) 按 一 定 比 例 返 还 的 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该 增 值 税 返 还 政 策 适 用 于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经 国 家 准 许 的 进 口 天 然 气 项 目 的 进 口 天 然 气 价 格 高 于 国 家 天 然 气 销 售 定 价 的 情 况 (b) 营 业 外 支 出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计 入 2014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及 油 气 资 产 损 失 4,016 3,832 4,016 罚 款 支 出 捐 赠 支 出 非 常 损 失 301 1, 其 他 5,331 6,188 5,331 10,383 12,430 10,
153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47 所 得 税 费 用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当 期 所 得 税 41,007 52,112 递 延 所 得 税 (3,273) (16,325) 37,734 35,787 本 集 团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按 照 适 用 于 本 集 团 的 中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所 计 算 的 税 款 并 不 相 同, 差 额 如 下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156, ,016 按 25%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39,192 44,504 以 前 年 度 税 收 清 算 调 整 1,900 1,005 海 外 业 务 税 率 高 于 中 国 法 定 税 率 的 税 务 影 响 2,303 2,361 优 惠 税 率 的 影 响 (6,948) (15,687) 非 应 纳 税 收 入 的 税 务 影 响 (4,953) (3,743) 不 得 税 前 扣 除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税 务 影 响 6,240 7,347 所 得 税 费 用 37,734 35, 每 股 收 益 2014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基 本 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以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合 并 净 利 润 除 以 母 公 司 发 行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数 1, 亿 股 计 算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等 于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151
154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49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损 失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损 失 ) 其 中 :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 损 失 )/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10) 175 (16) 149 份 额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47) 283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13,956) 60 (6,218) (20,114) 其 他 (43) - - (43) 合 计 (13,832) 388 (6,281) (19,725) 50 利 润 表 补 充 资 料 对 本 集 团 利 润 表 中 的 费 用 按 性 质 分 类 的 信 息 如 下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282,962 2,258,124 减 : 产 成 品 及 在 产 品 的 存 货 变 动 (25,817) (4,498) 耗 用 的 原 材 料 (1,460,408) (1,460,307) 职 工 薪 酬 费 用 (120,822) (116,422) 折 旧 折 耗 和 摊 销 费 用 (173,981) (159,521) 非 流 动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695) (3,873) 租 金 费 用 (10,935) (10,419) 财 务 费 用 (24,877) (21,897) 其 他 费 用 (308,550) (329,476) 营 业 利 润 153, ,
155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51 现 金 流 量 表 附 注 (a)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本 集 团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净 利 润 119, ,229 96, ,356 加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5,575 4,182 2,361 4,036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165, , , ,940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4,154 3,498 3,582 3,054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4,483 3,895 3,864 3,347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3,687 3,549 2,491 2,754 干 井 费 用 12,063 12,036 10,873 9,697 安 全 生 产 费 4,847 4,898 3,812 4,248 财 务 费 用 21,723 20,859 21,590 22,000 投 资 收 益 (12,297) (10,769) (60,061) (62,672) 递 延 所 得 税 减 少 (3,273) (16,325) (1,214) (13,575)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 59,215 (13,887) 48,457 (8,094) 以 部 分 管 道 净 资 产 及 其 业 务 出 资 产 生 的 收 益 - (24,822) (9,446) (29,644)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 2,651 (13,621) 6,726 (11,906)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 减 少 )/ 增 加 (30,729) 20,679 (2,630) 22,322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6, , , ,863 (b)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本 集 团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73,778 51,407 38,507 27,484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51,407) (43,395) (27,484) (11,574)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增 加 额 22,371 8,012 11,023 15,
156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c)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本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 币 资 金 76,021 57,250 38,507 27,484 减 : 到 期 日 为 三 个 月 以 上 定 期 存 款 (2,243) (5,843)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期 末 余 额 73,778 51,407 38,507 27, 分 部 报 告 本 集 团 主 要 经 营 与 石 油 相 关 的 产 品 服 务 与 活 动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分 部 包 括 :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炼 油 与 化 工 板 块 销 售 板 块 及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板 块 公 司 管 理 层 按 照 该 划 分 评 价 板 块 经 营 业 绩, 并 分 配 公 司 资 源 各 业 务 板 块 之 间 的 销 售 主 要 按 市 场 价 格 进 行 此 外, 本 集 团 根 据 具 有 相 同 风 险 的 主 体 所 在 区 域 列 示 区 域 信 息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从 事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的 勘 探 开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炼 油 与 化 工 板 块 从 事 原 油 及 石 油 产 品 的 炼 制, 基 本 及 衍 生 化 工 产 品 其 他 化 工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销 售 板 块 从 事 炼 油 产 品 的 销 售 以 及 贸 易 业 务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板 块 从 事 天 然 气 原 油 和 成 品 油 的 输 送 及 天 然 气 的 销 售 总 部 及 其 他 板 块 从 事 资 金 管 理 融 资 总 部 管 理 研 究 开 发 及 为 本 集 团 其 他 业 务 板 块 提 供 商 务 服 务 每 个 经 营 性 板 块 的 会 计 政 策 与 附 注 4 所 述 会 计 政 策 相 同 154
157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1) 经 营 分 部 (a) 2014 年 度 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分 部 信 息 勘 探 与 生 产 炼 油 与 化 工 销 售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总 部 及 其 他 合 计 板 块 收 入 777, ,082 1,938, ,262 3,027 3,849,446 减 : 板 块 间 交 易 收 入 (629,186) (668,002) (244,226) (24,398) (672) (1,566,484)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148, ,080 1,694, ,864 2,355 2,282,962 板 块 费 用 (i) (455,357) (304,180) (1,258,938) (77,270) (15,185) (2,110,930) 板 块 利 润 192,714 (20,461) 7,875 4,243 (12,339) 172,032 不 可 分 配 费 用 (18,155) 营 业 利 润 153,877 板 块 资 产 1,258, , , ,518 1,536,901 4,044,203 其 他 资 产 15,955 板 块 间 抵 销 (ii) (1,654,782) 资 产 总 额 2,405,376 板 块 负 债 505, , , , ,203 1,671,930 其 他 负 债 62,465 板 块 间 抵 销 (ii) (646,779) 负 债 总 额 1,087,616 折 旧 折 耗 和 摊 销 费 用 (125,744) (21,536) (11,708) (12,797) (2,196) (173,98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 , ,575 资 本 性 支 出 221,479 30,965 5,616 32, ,
158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b) 2013 年 度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分 部 信 息 勘 探 与 生 产 炼 油 与 化 工 销 售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总 部 及 其 他 合 计 板 块 收 入 783, ,815 1,946, ,751 2,687 3,837,753 减 : 板 块 间 交 易 收 入 (618,851) (681,687) (263,100) (15,360) (631) (1,579,629)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164, ,128 1,683, ,391 2,056 2,258,124 板 块 费 用 (i) (446,216) (296,427) (1,271,800) (60,846) (15,814) (2,091,103) 板 块 利 润 192,923 (16,752) 8,757 (4,505) (13,402) 167,021 不 可 分 配 费 用 (15,310) 营 业 利 润 151,711 板 块 资 产 1,209, , , ,521 1,529,657 3,965,621 其 他 资 产 11,226 板 块 间 抵 销 (ii) (1,634,843) 资 产 总 额 2,342,004 板 块 负 债 487, , , , ,173 1,666,675 其 他 负 债 84,805 板 块 间 抵 销 (ii) (679,384) 负 债 总 额 1,072,096 折 旧 折 耗 和 摊 销 费 用 (115,556) (18,650) (11,271) (11,804) (2,240) (159,52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5) 4, ,182 资 本 性 支 出 226,376 26,671 7,101 57,439 1, ,696 (i) 板 块 费 用 包 括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销 售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用 (ii) 板 块 间 抵 销 主 要 是 抵 销 板 块 间 的 往 来 和 投 资 (2) 区 域 信 息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中 国 大 陆 1,479,183 1,503,897 其 他 803, ,227 2,282,962 2,258,124 非 流 动 资 产 (i)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大 陆 1,754,464 1,677,452 其 他 242, ,770 1,996,940 1,898,222 (i)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除 金 融 工 具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外 的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56
159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53 财 务 风 险 管 理 1. 财 务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活 动 面 临 一 系 列 财 务 风 险, 包 括 市 场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1) 市 场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指 汇 率 利 率 以 及 油 气 产 品 价 格 的 变 动 对 资 产 负 债 和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的 可 能 性 (a) 外 汇 风 险 本 集 团 在 国 内 主 要 以 人 民 币 开 展 业 务, 但 仍 保 留 部 分 外 币 资 产 以 用 于 进 口 原 油 天 然 气 机 器 设 备 和 其 它 原 材 料, 以 及 用 于 偿 还 外 币 金 融 负 债 本 集 团 可 能 面 临 多 种 外 币 与 人 民 币 汇 率 变 动 风 险 人 民 币 是 受 中 国 政 府 管 制 的 非 自 由 兑 换 货 币 中 国 政 府 在 外 币 汇 兑 交 易 方 面 的 限 制 可 能 导 致 未 来 汇 率 相 比 现 行 或 历 史 汇 率 波 动 较 大 此 外, 本 集 团 在 全 球 范 围 内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发 生 的 企 业 收 购 贸 易 业 务 或 确 认 的 资 产 负 债 及 净 投 资 以 记 账 本 位 币 之 外 的 货 币 表 示 时, 就 会 产 生 外 汇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部 分 子 公 司 可 能 利 用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来 规 避 上 述 外 汇 风 险 (b) 利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有 息 资 产 不 面 临 重 大 的 利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利 率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借 款 浮 动 利 率 借 款 使 本 集 团 面 临 现 金 流 利 率 风 险, 固 定 利 率 借 款 使 本 集 团 面 临 公 允 价 值 利 率 风 险, 但 这 些 风 险 对 于 本 集 团 并 不 重 大 对 本 集 团 借 款 及 其 利 率 到 期 日 的 详 细 分 析 载 于 附 注 31 (c) 价 格 风 险 本 集 团 从 事 广 泛 的 与 油 气 产 品 相 关 的 业 务 油 气 产 品 价 格 受 本 集 团 无 法 控 制 的 诸 多 国 内 国 际 因 素 影 响 油 气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将 对 本 集 团 产 生 有 利 或 不 利 影 响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无 对 冲 价 格 风 险 的 重 大 交 易 (2) 信 用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于 货 币 资 金 及 应 收 客 户 款 项 157
160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本 集 团 大 部 分 货 币 资 金 存 放 于 中 国 国 有 银 行 和 金 融 机 构, 本 集 团 相 信 该 类 金 融 资 产 信 用 风 险 较 低 本 集 团 对 客 户 信 用 质 量 进 行 定 期 评 估, 并 根 据 客 户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历 史 信 用 记 录 设 定 信 用 限 额 本 集 团 对 超 过 三 年 的 应 收 款 项 计 提 了 充 分 的 准 备,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款 项 一 般 未 逾 期 亦 无 减 值 迹 象 应 收 款 项 及 坏 账 准 备 的 账 龄 分 析 列 示 于 附 注 9 本 集 团 未 逾 期 亦 无 减 值 的 应 收 账 款 乃 与 近 期 无 拖 欠 记 录 的 客 户 有 关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所 载 之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应 收 票 据 的 账 面 价 值 体 现 本 集 团 所 面 临 的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并 不 面 临 重 大 信 用 风 险 本 集 团 报 告 期 内 无 集 中 重 大 信 用 风 险 (3) 流 动 性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指 本 集 团 在 未 来 发 生 金 融 负 债 偿 付 困 难 的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方 面, 本 集 团 可 通 过 权 益 和 债 券 市 场 以 市 场 利 率 融 资, 包 括 动 用 未 使 用 的 信 用 额 度, 以 满 足 可 预 见 的 借 款 需 求 鉴 于 较 低 的 资 本 负 债 率 以 及 持 续 的 融 资 能 力, 本 集 团 相 信 其 无 重 大 流 动 性 风 险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长 期 借 款 到 期 日 的 分 析 列 示 于 附 注 资 本 风 险 管 理 本 集 团 资 本 管 理 目 标 是 优 化 资 本 结 构, 降 低 资 本 成 本, 确 保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以 回 报 股 东 为 此, 本 集 团 可 能 会 增 发 新 股 增 加 或 减 少 负 债 调 整 短 期 与 长 期 借 款 的 比 例 等 本 集 团 主 要 根 据 资 本 负 债 率 监 控 资 本 资 本 负 债 率 = 有 息 债 务 /( 有 息 债 务 + 权 益 总 额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资 本 负 债 率 为 29.0%(2013 年 12 月 31 日 :28.1%) 3. 公 允 价 值 估 计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用 于 确 定 本 集 团 各 类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的 方 法 和 假 设 列 示 于 相 应 的 会 计 政 策 中 158
161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鉴 于 下 列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都 是 短 期 性 质,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大 致 相 同 这 些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应 付 账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和 短 期 借 款 固 定 利 率 的 长 期 借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可 能 会 与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同 关 于 长 期 借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的 分 析 载 于 附 注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其 交 易 (1) 母 公 司 情 况 (a) 母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是 本 公 司 控 股 母 公 司, 是 中 国 政 府 直 接 控 制 的 国 有 企 业 企 业 类 型 注 册 地 法 人 代 表 业 务 性 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国 有 及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中 国 周 吉 平 油 气 勘 探 开 发 炼 油 化 工 油 品 销 售 油 气 储 运 石 油 贸 易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和 石 油 装 备 制 造 等 (b) 母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和 表 决 权 比 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 股 比 例 % 表 决 权 比 例 % 持 股 比 例 % 表 决 权 比 例 %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2) 子 公 司 情 况 子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及 相 关 信 息 见 附 注 6(1) (3) 不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主 要 关 联 方 的 性 质 企 业 名 称 大 连 西 太 平 洋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船 舶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Arrow Energy Holdings Pty Ltd. 中 石 油 管 道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渤 海 钻 探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东 方 地 球 物 理 勘 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川 庆 钻 探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庆 石 油 管 理 局 辽 河 石 油 勘 探 局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局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运 输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物 资 公 司 中 油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中 油 财 务 公 司 )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勘 探 开 发 公 司 中 国 联 合 石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系 联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母 公 司 控 制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母 公 司 控 制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母 公 司 控 制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母 公 司 控 制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母 公 司 控 制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母 公 司 控 制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母 公 司 控 制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母 公 司 控 制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母 公 司 控 制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母 公 司 控 制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母 公 司 控 制 159
162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4) 与 重 大 关 联 方 的 交 易 (a)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 在 2008 年 签 订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的 基 础 上,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重 新 签 订 了 产 品 与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协 议 有 效 期 三 年, 并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根 据 本 协 议,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相 互 提 供 有 关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产 品 及 服 务 包 括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生 产 服 务 物 资 供 应 社 会 服 务 生 活 服 务 及 金 融 服 务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相 互 提 供 的 产 品 及 服 务 按 照 以 下 原 则 定 价 :(1) 政 府 定 价 ; 或 (2) 无 政 府 规 定 价 格, 则 参 照 市 场 价 格 ; 或 (3) 如 (1) 和 (2) 的 情 况 均 不 适 用, 则 采 用 成 本 价 或 协 议 价 格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在 原 协 议 的 基 础 上 重 新 签 订 了 产 品 与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协 议 有 效 期 3 年, 并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新 签 订 的 产 品 与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中 已 包 含 了 2011 年 签 订 的 总 协 议 中 的 全 部 条 款 在 2000 年 签 订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的 基 础 上,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 签 订 了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的 补 充 协 议, 协 议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据 此, 本 公 司 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租 赁 分 布 在 中 国 各 地 总 面 积 约 为 亿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租 赁 土 地 的 年 租 金 ( 不 含 税 费 ) 不 超 过 亿 元 经 补 充 协 议 签 订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终 止 期 限 与 原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相 同 双 方 可 参 考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及 市 场 价 格 约 每 三 年 对 租 赁 土 地 面 积 及 租 金 协 商 调 整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 分 别 出 具 了 确 认 函, 双 方 对 租 赁 土 地 的 面 积 及 租 金 进 行 了 重 新 调 整, 本 公 司 同 意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租 赁 面 积 合 计 约 亿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双 方 根 据 重 新 确 认 的 土 地 租 赁 面 积 及 土 地 市 场 情 况 对 土 地 总 租 金 进 行 了 调 整, 并 同 意 将 租 赁 土 地 的 年 租 金 调 整 为 约 亿 元 除 租 赁 土 地 面 积 及 租 金 外,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及 其 补 充 协 议 其 他 条 款 不 变 该 确 认 函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160
163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在 原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及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的 基 础 上,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 重 新 签 署 经 修 订 的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该 合 同 即 日 起 生 效 据 此, 本 公 司 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租 赁 面 积 合 计 约 734,316 平 方 米 的 房 产, 租 金 为 平 均 每 年 每 平 方 米 1,049 元, 修 订 后 的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的 租 赁 终 止 期 限 与 原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约 定 相 同 双 方 可 参 考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及 市 场 变 化 约 每 三 年 对 租 赁 房 产 面 积 及 租 金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但 任 何 调 整 均 应 确 保 不 超 过 市 场 可 比 公 允 价 格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 分 别 出 具 了 确 认 函, 对 租 赁 房 产 的 面 积 及 租 金 进 行 了 重 新 调 整, 本 公 司 同 意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租 赁 面 积 合 计 约 1,179,586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双 方 根 据 重 新 确 认 的 房 屋 租 赁 面 积 及 市 场 情 况 对 总 租 金 进 行 了 调 整, 并 同 意 将 房 屋 租 赁 的 年 租 金 调 整 为 约 7.08 亿 元 除 租 赁 房 产 面 积 及 租 金 外,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其 他 条 款 不 变 该 确 认 函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注 释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1) 95,670 80,757 由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2) 149, ,357 生 产 服 务 (3) 155, ,005 社 会 服 务 (4) 3,205 3,185 生 活 服 务 (5) 4,497 4,369 物 资 供 应 (6) 25,863 20,739 金 融 服 务 利 息 收 入 (7) 利 息 支 出 (8) 14,557 16,425 其 他 金 融 服 务 支 出 (9) 532 1,213 融 资 租 赁 支 付 的 租 金 及 其 他 费 用 (10) 支 付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的 租 金 支 出 (11) 3,273 3,188 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资 产 采 购 (12) 1,498 1,228 注 : (1) 指 原 油 天 然 气 炼 油 产 品 化 工 产 品 供 水 供 电 供 气 供 暖 计 量 质 量 检 验 及 其 他 相 关 或 类 似 产 品 或 服 务 (2)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主 要 指 地 质 勘 探 钻 井 固 井 录 井 测 井 试 油 油 田 建 设 炼 化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监 理 和 装 置 维 修 和 检 修 等 及 其 他 相 关 或 类 似 产 品 或 服 务 (3) 生 产 服 务 包 括 机 器 设 备 维 修 和 供 应 水 电 及 煤 气, 也 包 括 其 他 相 关 或 类 似 产 品 或 服 务, 如 提 供 通 讯 运 输 消 防 资 产 租 赁 环 境 保 护 及 卫 生 道 路 维 修 制 造 机 器 设 备 和 零 件 等 (4) 社 会 服 务 主 要 指 保 安 系 统 教 育 医 院 和 幼 儿 园 等 服 务 (5) 生 活 服 务 主 要 指 物 业 管 理 以 及 提 供 培 训 中 心 旅 馆 员 工 餐 厅 公 共 浴 室 等 服 务 (6) 物 资 供 应 主 要 指 物 料 采 购 质 量 检 验 存 储 发 送 等 产 品 或 服 务 (7)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在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存 款 余 额 为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亿 元 ) (8)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的 包 括 在 关 联 方 借 款 中 的 长 期 借 款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及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3,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 亿 元 ) (9) 其 他 金 融 服 务 支 出 主 要 指 保 险 和 其 他 业 务 的 费 用 (10) 融 资 租 赁 支 付 的 租 金 及 其 他 费 用 是 根 据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达 成 的 融 资 租 赁 协 议 对 应 到 本 期 间 内 所 有 本 集 团 的 应 付 款 项 ( 包 括 所 有 租 金 租 赁 服 务 费 及 行 使 购 买 选 择 的 价 格 等 ) (11) 租 赁 费 用 是 按 照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达 成 的 房 屋 与 土 地 租 赁 合 约 计 算 并 缴 纳 的 (12) 资 产 采 购 主 要 指 制 造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交 通 设 备 的 购 置 161
164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b)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 本 集 团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交 易 按 照 政 府 定 价 或 市 场 价 格 定 价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a) 产 品 销 售 原 油 4,659 3,715 炼 油 产 品 56,766 39,969 化 工 产 品 (b) 服 务 销 售 (c) 购 买 产 品 57,277 43,585 (d) 购 买 服 务 14, (5) 委 托 贷 款 本 公 司 与 子 公 司 之 间 以 市 场 利 率 通 过 中 油 财 务 公 司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进 行 委 托 贷 款, 本 公 司 与 子 公 司 间 的 贷 款 已 在 本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抵 销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已 抵 销 的 委 托 贷 款 总 计 亿 元, 其 中 短 期 委 托 贷 款 亿 元, 一 年 内 到 期 委 托 贷 款 亿 元, 长 期 委 托 贷 款 亿 元 (6) 担 保 事 项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对 本 集 团 的 部 分 借 款 及 债 券 提 供 担 保, 详 见 附 注 30 附 注 31 及 附 注 32 (7)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往 来 款 项 余 额 (a) 应 收 关 联 方 往 来 款 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2,564 5,685 其 他 应 收 款 428 2,366 预 付 账 款 3,194 2,641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0,397 15,049 联 营 及 合 营 企 业 应 收 账 款 1,597 2,277 其 他 应 收 款 4 3 预 付 账 款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3,502 4,018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的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为 0.90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18 亿 元 ) 162
165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占 应 收 款 项 总 额 17%(2013 年 12 月 31 日 :24%) (b) 应 付 关 联 方 往 来 款 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79, ,553 其 他 应 付 款 22,355 1,255 预 收 账 款 应 付 票 据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3,000 3,000 联 营 及 合 营 企 业 应 付 账 款 832 1,544 其 他 应 付 款 预 收 账 款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应 付 关 联 方 款 项 占 应 付 款 项 总 额 30%(2013 年 12 月 31 日 :28%) (8)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14,132 15, 或 有 事 项 (1) 银 行 和 其 他 担 保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不 存 在 为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银 行 或 其 他 担 保 的 事 项 (2) 环 保 责 任 中 国 已 全 面 实 行 环 保 法 规, 该 等 法 规 均 影 响 到 油 气 营 运 但 是, 根 据 现 有 法 规,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除 已 计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数 额 外, 并 不 存 在 其 他 可 能 对 本 集 团 财 务 状 况 产 生 重 大 负 面 影 响 的 环 保 责 任 163
166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3) 法 律 方 面 的 或 有 责 任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相 信 日 常 业 务 中 一 些 不 重 大 的 诉 讼 案 件 及 其 他 诉 讼 程 序 所 产 生 的 法 律 责 任 将 不 会 对 本 集 团 的 财 务 状 况 产 生 重 大 负 面 影 响 (4) 集 团 保 险 本 集 团 已 对 车 辆 和 有 些 带 有 重 要 营 运 风 险 的 资 产 进 行 有 限 保 险 ; 已 购 买 意 外 事 故 导 致 的 个 人 伤 害 财 产 和 环 境 损 害 而 产 生 的 第 三 者 责 任 保 险 ; 并 购 买 雇 主 责 任 险 本 集 团 其 他 未 被 保 险 保 障 而 将 来 可 能 产 生 的 责 任 对 财 务 状 况 的 潜 在 影 响 于 现 时 未 能 合 理 预 计 56 承 诺 事 项 (1) 经 营 租 赁 承 诺 事 项 本 集 团 经 营 租 赁 主 要 指 土 地 房 屋 及 设 备 租 赁, 租 赁 期 限 从 1 年 至 50 年 不 等, 通 常 没 有 续 租 选 择 权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根 据 已 签 订 且 不 可 撤 销 的 经 营 租 赁 合 同 而 需 在 未 来 支 付 的 最 低 租 赁 费 用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 年 以 内 9,855 6,421 一 年 至 两 年 7,960 5,066 两 年 至 三 年 7,862 4,767 三 年 以 上 172,269 83, ,946 99, 年 度 的 经 营 租 赁 费 用 为 亿 元 (2013 年 度 : 亿 元 ) (2) 资 本 性 承 诺 事 项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已 签 约 但 尚 未 执 行 的 资 本 承 诺 款 项 为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亿 元 ) 上 述 经 营 租 赁 和 资 本 承 诺 款 项 主 要 来 自 于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交 易 承 诺 (3) 勘 探 和 采 矿 许 可 证 本 公 司 每 年 需 向 国 土 资 源 部 支 付 勘 探 和 采 矿 许 可 证 费 用 2014 年 度 该 项 费 用 7.19 亿 元 (2013 年 度 :7.17 亿 元 ) 164
167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预 计 未 来 5 年 每 年 度 需 支 付 的 金 额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 年 以 内 一 年 至 两 年 两 年 至 三 年 三 年 至 四 年 四 年 至 五 年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起 征 点 的 提 高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提 高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起 征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115 号 ),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将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起 征 点 提 高 至 65 美 元 / 桶, 仍 实 行 5 级 超 额 累 进 从 价 定 率 计 征 (2) 成 品 油 消 费 税 的 提 高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继 续 提 高 成 品 油 消 费 税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5]11 号 ), 自 2015 年 1 月 13 日 起, 将 汽 油 石 脑 油 溶 剂 油 和 润 滑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由 每 升 人 民 币 1.4 元 提 高 到 每 升 人 民 币 1.52 元 ; 将 柴 油 航 空 煤 油 和 燃 料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由 每 升 人 民 币 1.1 元 提 高 到 每 升 人 民 币 1.2 元 航 空 煤 油 继 续 暂 缓 征 收 (3) 非 居 民 用 天 然 气 价 格 的 调 整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关 于 理 顺 非 居 民 用 天 然 气 价 格 的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2015]351 号 ),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 起, 将 国 内 天 然 气 存 量 气 与 增 量 气 价 格 正 式 并 轨 根 据 2014 年 下 半 年 燃 料 油 和 液 化 石 油 气 等 可 替 代 能 源 价 格 变 化 情 况, 按 照 现 行 天 然 气 价 格 机 制, 增 量 气 最 高 门 站 价 格 每 千 立 方 米 降 低 人 民 币 440 元, 存 量 气 最 高 门 站 价 格 每 千 立 方 米 提 高 人 民 币 40 元 165
168 2014 年 度 管 理 层 补 充 资 料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财 务 报 表 补 充 资 料 一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净 损 益 (2,674) (3,537)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3,932 2,908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净 损 益 100 (3)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以 部 分 管 道 净 资 产 及 其 业 务 出 资 产 生 的 净 损 益 - 24,822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4,362) (5,330) (2,948) 18,940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446 (6,355)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影 响 额 (401) 339 合 计 (2,903) 12,924 二 境 内 外 财 务 报 表 差 异 本 集 团 按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计 算 的 净 利 润 为 1, 亿 元,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计 算 的 净 利 润 为 1, 亿 元, 差 异 为 0.06 亿 元 ; 按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计 算 的 股 东 权 益 为 13, 亿 元,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计 算 的 股 东 权 益 为 13, 亿 元, 差 异 为 0.21 亿 元 本 集 团 的 准 则 差 异 主 要 是 由 于 1999 年 非 固 定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评 估 所 致 本 公 司 1999 年 重 组 改 制 时, 对 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投 入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于 1999 年 进 行 了 评 估, 按 照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对 上 述 评 估 结 果 中 非 固 定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的 部 分 未 予 确 认 166
169 独 立 核 数 师 报 告 致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 我 们 已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贵 公 司 )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 统 称 为 贵 集 团 )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和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表 与 截 至 该 日 止 年 度 的 合 并 综 合 收 益 表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及 合 并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概 要 及 其 他 附 注 解 释 董 事 就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需 承 担 的 责 任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颁 布 的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及 香 港 公 司 条 例 的 披 露 规 定 编 制 及 真 实 和 公 允 地 列 报 上 述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是 贵 公 司 董 事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确 定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核 数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实 施 审 核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上 述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核 意 见, 并 仅 向 整 体 股 东 报 告 除 此 以 外, 我 们 的 报 告 书 不 可 用 作 其 他 用 途 我 们 概 不 就 本 报 告 书 的 内 容, 对 任 何 其 他 人 士 负 责 或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我 们 按 照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颁 布 的 香 港 核 数 准 则 执 行 了 审 核 工 作 这 些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道 德 规 范, 计 划 及 实 施 审 核 工 作 以 对 上 述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有 任 何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170 独 立 核 数 师 报 告 ( 续 ) 审 核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核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所 载 金 额 及 披 露 的 审 核 证 据 所 选 定 的 审 核 程 序 取 决 于 核 数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评 估 该 等 风 险 时, 我 们 考 虑 与 该 公 司 编 制 及 真 实 和 公 允 地 列 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适 当 的 审 核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为 对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 核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董 事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及 所 作 出 的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整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所 获 得 的 审 核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已 为 我 们 的 审 核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审 核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上 述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已 真 实 和 公 允 地 反 映 贵 公 司 和 贵 集 团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及 贵 集 团 截 至 该 日 止 年 度 的 合 并 经 营 成 果 及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并 已 按 照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及 香 港 公 司 条 例 的 披 露 规 定 编 制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业 会 计 师 香 港 中 环 遮 打 道 10 号 太 子 大 厦 8 楼 2015 年 3 月 26 日
171 合 并 综 合 收 益 表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 计 量 单 位 为 百 万 )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营 业 额 6 2,282,962 2,258,124 经 营 支 出 采 购 服 务 及 其 他 (1,486,225) (1,464,805) 员 工 费 用 8 (120,822) (116,422) 勘 探 费 用 ( 包 括 干 井 费 用 ) (22,064) (25,301)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177,463) (163,365) 销 售 一 般 性 和 管 理 费 用 (73,413) (79,021) 除 所 得 税 外 的 其 他 税 赋 9 (237,997) (248,086) 其 他 收 入 净 值 4,855 27,518 经 营 支 出 总 额 (2,113,129) (2,069,482) 经 营 利 润 169, ,642 融 资 成 本 外 汇 收 益 5,020 4,157 外 汇 损 失 (7,333) (4,105) 利 息 收 入 1,596 2,222 利 息 支 出 10 (23,319) (23,081) 融 资 成 本 净 额 (24,036) (20,807)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利 润 17 10,962 10,228 税 前 利 润 7 156, ,063 所 得 税 费 用 12 (37,731) (35,789) 本 年 利 润 119, ,274 可 重 分 类 至 收 益 或 损 失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7,557) (11,43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税 后 净 额 )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损 失 )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159 (218) 其 他 综 合 损 失 ( 税 后 净 额 ) (7,307) (11,605) 本 年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11, ,669 本 年 利 润 归 属 于 : 母 公 司 股 东 107, ,599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11,856 12,675 本 年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归 属 于 : 119, ,274 母 公 司 股 东 101, ,577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10,442 10, , ,669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 人 民 币 元 )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169
172 合 并 财 务 状 况 表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计 量 单 位 为 百 万 ) 非 流 动 资 产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16 1,747,691 1,648,823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 ,70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8 2,170 1,641 预 付 经 营 租 赁 款 20 66,341 62,449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21 62,962 67,27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1 14,995 11,226 到 期 日 为 一 年 以 上 的 定 期 存 款 3,059 3,048 非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2,014,165 1,911,157 流 动 资 产 存 货 , ,017 应 收 账 款 23 53,104 64,027 预 付 款 和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4 83,379 68,299 应 收 票 据 25 12,827 14,360 到 期 日 为 三 个 月 以 上 一 年 以 内 的 定 期 存 款 2,243 5,84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26 73,778 51,407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391, ,953 流 动 负 债 应 付 账 款 及 应 计 负 债 , ,004 应 付 所 得 税 款 6,917 16,013 应 付 其 他 税 款 39,724 53,705 短 期 借 款 , ,767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579, ,489 流 动 负 债 净 值 (188,521) (214,536) 总 资 产 减 流 动 负 债 1,825,644 1,696,621 权 益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 ,021 留 存 收 益 707, ,300 储 备 , ,414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总 额 1,175,894 1,132,735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141, ,200 权 益 总 额 1,317,781 1,269,935 非 流 动 负 债 长 期 借 款 , ,862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154 94,531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31 15,900 15,166 其 他 长 期 负 债 12,508 14,127 非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507, ,686 权 益 及 非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1,825,644 1,696,621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董 事 长 周 吉 平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汪 东 进 财 务 总 监 于 毅 波 170
173 财 务 状 况 表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计 量 单 位 为 百 万 ) 非 流 动 资 产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16 1,079,347 1,117,316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17 57,816 56,43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8 1,486 1,309 附 属 公 司 , ,533 预 付 经 营 租 赁 款 20 53,398 50,958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21 35,730 39,78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1 10,334 9,167 非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1,542,403 1,540,502 流 动 资 产 存 货 , ,290 应 收 账 款 23 6,405 4,694 预 付 款 和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867 87,797 应 收 票 据 25 9,743 10,97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26 38,507 27,484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312, ,238 流 动 负 债 应 付 账 款 及 应 计 负 债 , ,011 应 付 所 得 税 款 - 10,650 应 付 其 他 税 款 31,036 35,661 短 期 借 款 , ,552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396, ,874 流 动 负 债 净 值 (83,532) (150,636) 总 资 产 减 流 动 负 债 1,458,871 1,389,866 权 益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 ,021 留 存 收 益 609, ,495 储 备 , ,511 权 益 总 额 1,096,812 1,063,027 非 流 动 负 债 长 期 借 款 , ,775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32 72,999 61,291 其 他 长 期 负 债 5,230 4,773 非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362, ,839 权 益 及 非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1,458,871 1,389,866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董 事 长 周 吉 平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汪 东 进 财 务 总 监 于 毅 波 171
174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 计 量 单 位 为 百 万 )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本 年 利 润 119, ,274 调 整 项 目 : 所 得 税 费 用 37,731 35,789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177, ,365 干 井 费 用 12,063 12,036 安 全 生 产 费 4,847 4,898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利 润 (10,962) (10,228) 坏 账 准 备 冲 销 净 额 30 (51)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净 额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5 7 出 售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的 损 失 3,721 3,543 以 部 分 管 道 净 资 产 及 其 业 务 出 资 产 生 的 收 益 - (24,822) 出 售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收 益 (1,089) (28) 股 息 收 入 (374) (363) 利 息 收 入 (1,596) (2,222) 利 息 支 出 23,319 23,081 营 运 资 金 的 变 动 :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款 和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651 (13,621) 存 货 59,215 (13,887) 应 付 账 款 和 应 计 负 债 (20,362) 17,205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407, ,336 已 付 所 得 税 款 (51,063) (48,80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额 356, ,529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172
175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 续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 计 量 单 位 为 百 万 )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资 本 性 支 出 (306,551) (304,100) 收 购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2,587) (4,278) 收 购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219) (13) 预 付 长 期 经 营 租 赁 款 项 (2,735) (3,172)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3,071) (2,951) 购 买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13) (99) 出 售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所 得 款 项 7,250 38,687 出 售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所 得 款 项 已 收 利 息 777 2,074 已 收 股 息 12,319 9,628 增 加 /( 减 少 ) 到 期 日 为 三 个 月 以 上 的 定 期 存 款 3,615 (2,683) 投 资 活 动 使 用 的 现 金 净 额 (290,838) (266,510) 融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偿 还 短 期 借 款 (524,137) (476,943) 偿 还 长 期 借 款 (175,297) (69,993) 已 付 利 息 (21,039) (21,389) 支 付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股 息 (8,172) (5,404) 支 付 母 公 司 股 东 股 息 (59,475) (53,470) 新 增 短 期 借 款 528, ,845 新 增 长 期 借 款 214, ,373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资 本 投 入 1,587 14,415 附 属 公 司 资 本 减 少 (17) (10) 其 他 长 期 负 债 减 少 (1,364) (663) 融 资 活 动 使 用 的 现 金 净 额 (44,312) (12,239)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1,044 (1,76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增 加 22,371 8,012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年 初 余 额 51,407 43,39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年 末 余 额 73,778 51,407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173
176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 计 量 单 位 为 百 万 ) 当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权 益 股 本 留 存 收 益 储 备 小 计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权 益 总 额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183, , ,181 1,064, ,738 1,180,748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12 个 月 的 净 利 润 - 129, ,599 12, ,274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12 个 月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9,022) (9,022) (2,583) (11,605) 专 项 储 备 - 安 全 生 产 费 - 2,779 (1,132) 1, ,690 转 拨 至 储 备 - (13,436) 13, 股 息 - (53,470) - (53,470) (4,147) (57,617) 收 购 附 属 公 司 购 买 附 属 公 司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99) (99)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资 本 投 入 - - (20) (20) 14,435 14,415 附 属 公 司 资 本 减 少 (10) (10) 处 置 附 属 公 司 (117) (116) 其 他 权 益 变 动 - 20 (30) (10)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83, , ,414 1,132, ,200 1,269,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183, , ,414 1,132, ,200 1,269,935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2 个 月 的 净 利 润 - 107, ,172 11, ,028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12 个 月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5,893) (5,893) (1,414) (7,307) 专 项 储 备 - 安 全 生 产 费 - 1,423 1, ,451 转 拨 至 储 备 - (9,686) 9, 股 息 - (59,475) - (59,475) (7,429) (66,904) 收 购 附 属 公 司 - - (48) (48) 53 5 购 买 附 属 公 司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13) (13)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资 本 投 入 - - (9) (9) 1,695 1,686 附 属 公 司 资 本 减 少 (28) (28) 处 置 附 属 公 司 (67) (67) 其 他 权 益 变 动 - (8) (3) (11) 6 (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83, , ,570 1,175, ,887 1,317,781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174
177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1 组 织 结 构 及 主 要 经 营 活 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公 司 ) 是 由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 中 国 ) 原 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关 于 同 意 设 立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复 函 ( 国 经 贸 企 改 [1999]1024 号 ), 将 核 心 业 务 及 与 这 些 业 务 相 关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进 行 重 组, 并 由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作 为 独 家 发 起 人, 以 发 起 方 式 于 1999 年 11 月 5 日 注 册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为 一 家 在 中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被 统 称 为 本 集 团 本 集 团 主 要 业 务 包 括 :(i)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的 勘 探 开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ii) 石 油 及 石 油 产 品 的 炼 制, 基 本 及 衍 生 化 工 产 品 其 他 化 工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iii) 炼 油 产 品 的 销 售 以 及 贸 易 业 务 ; 及 (iv) 天 然 气 原 油 和 成 品 油 的 输 送 及 天 然 气 的 销 售 ( 附 注 38) 2 编 制 基 准 本 集 团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及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表 遵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理 事 会 发 布 的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除 以 下 所 述 的 编 制 基 准 外, 本 集 团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及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表 根 据 历 史 成 本 基 准 编 制 编 制 符 合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要 求 的 财 务 报 表 需 使 用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影 响 到 在 财 务 状 况 表 日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报 告 金 额 及 或 有 资 产 和 或 有 负 债 的 披 露, 以 及 在 报 告 期 间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的 报 告 金 额 尽 管 这 些 估 计 是 建 立 在 管 理 层 对 当 前 事 件 和 活 动 的 最 大 限 度 的 了 解 基 础 之 上, 但 实 际 结 果 最 终 还 是 可 能 与 这 些 估 计 存 在 差 异 附 注 5 披 露 了 需 要 更 高 程 度 判 断 或 更 复 杂 的 会 计 估 计 和 会 计 判 断, 或 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会 计 估 计 和 会 计 判 断 175
17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3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概 要 (a) 合 并 基 准 附 属 公 司 是 指 本 集 团 控 制 的 子 公 司 本 集 团 控 制 一 个 公 司 是 指 本 集 团 有 权 利 通 过 参 与 该 公 司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该 公 司 的 权 利 影 响 回 报 金 额 本 集 团 自 控 制 附 属 公 司 之 日 起 合 并 该 附 属 公 司 的 报 表, 自 失 去 控 制 之 日 起 终 止 合 并 收 购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附 属 公 司 时 采 用 购 买 法 核 算 收 购 附 属 公 司 转 移 的 对 价 是 所 放 弃 的 资 产 所 承 担 的 负 债 和 本 集 团 所 发 行 的 股 份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转 移 对 价 中 包 括 因 或 有 对 价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收 购 相 关 成 本 于 发 生 时 费 用 化 在 收 购 中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资 产 承 担 的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于 购 买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对 单 个 企 业 合 并 而 言, 购 买 方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可 以 按 其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计 量, 也 可 以 按 照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中 非 控 性 权 益 所 占 比 例 份 额 来 计 量 收 购 中 转 移 的 对 价 被 收 购 方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金 额 以 及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收 购 方 权 益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大 于 被 收 购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部 分 确 认 为 商 誉 若 因 廉 价 收 购 使 得 转 移 对 价 小 于 所 收 购 附 属 公 司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部 分 直 接 计 入 合 并 综 合 收 益 表 对 于 共 同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采 用 类 似 于 权 益 结 合 法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即 在 列 示 的 所 有 期 间, 视 同 本 集 团 和 被 收 购 企 业 一 直 处 于 合 并 状 态, 取 得 的 资 产 负 债 以 被 收 购 方 账 面 价 值 入 账 本 集 团 支 付 的 收 购 价 款 与 被 收 购 企 业 净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差 额 调 整 权 益 集 团 内 部 交 易 的 发 生 额 往 来 余 额 和 未 实 现 的 损 益 都 要 抵 销 为 保 证 会 计 政 策 的 一 致 性, 附 属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需 要 调 整 为 与 本 集 团 一 致 在 编 制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表 时, 对 附 属 公 司 的 投 资 按 成 本 扣 除 减 值 列 示 或 有 对 价 导 致 的 变 化 相 应 调 整 成 本 成 本 亦 包 括 与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支 出 本 集 团 主 要 附 属 公 司 列 表 载 于 附 注
179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b) 于 联 营 公 司 之 投 资 联 营 公 司 是 本 集 团 对 其 拥 有 重 大 影 响 但 不 具 备 控 制 权 的 公 司 ( 通 常 拥 有 其 20% 至 50% 的 投 票 权 ) 在 本 集 团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联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初 始 计 量 以 成 本 入 账 在 这 种 方 法 下, 本 集 团 对 购 买 后 的 联 营 公 司 的 利 润 或 亏 损 按 持 股 比 例 在 合 并 损 益 中 确 认, 对 购 买 后 的 联 营 公 司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变 动 也 按 持 股 比 例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确 认, 上 述 购 买 后 的 累 计 变 动 均 调 整 投 资 账 面 成 本 当 本 集 团 按 份 额 承 担 的 联 营 公 司 损 失 等 于 或 大 于 对 联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未 经 担 保 的 应 收 款 项 ) 时, 本 集 团 不 再 进 一 步 确 认 损 失, 除 非 本 集 团 因 此 产 生 负 债 或 代 联 营 公 司 发 生 支 出 本 集 团 与 联 营 公 司 之 间 交 易 而 产 生 的 未 实 现 的 收 益 中 本 集 团 所 享 有 的 部 分 需 要 抵 销 ; 未 实 现 的 损 失 也 应 抵 销, 除 非 该 项 交 易 表 明 转 移 的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本 集 团 对 联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中 包 括 的 收 购 时 产 生 的 商 誉 ( 扣 除 任 何 累 计 减 值 损 失 ), 作 为 投 资 的 组 成 部 分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商 誉 为 收 购 日 收 购 成 本 超 过 本 集 团 应 占 被 收 购 联 营 公 司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部 分 为 保 证 会 计 政 策 的 一 致 性, 联 营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需 要 调 整 与 本 集 团 一 致 在 编 制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表 时, 对 联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以 成 本 法 核 算 本 集 团 主 要 联 营 公 司 列 表 载 于 附 注 17 (c) 于 合 营 公 司 之 投 资 合 营 公 司 是 指 本 集 团 与 其 他 参 与 方 共 同 控 制 且 仅 对 其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的 一 项 安 排 在 本 集 团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合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 附 注 3(b)) 核 算 在 编 制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表 时, 对 合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以 成 本 法 核 算 本 集 团 主 要 合 营 公 司 列 表 载 于 附 注 17 (d) 与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的 交 易 本 集 团 把 与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之 间 的 交 易 视 为 与 本 集 团 的 权 益 持 有 者 的 交 易 向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者 出 售 股 份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权 益 购 买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时, 支 付 对 价 与 取 得 的 附 属 公 司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权 益 177
180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本 集 团 对 附 属 公 司 丧 失 控 制 权 或 重 大 影 响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其 在 前 附 属 公 司 中 剩 余 投 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损 益 该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在 联 营 公 司 合 营 公 司 投 资 或 金 融 资 产 投 资 的 初 始 确 认 成 本 此 外, 之 前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确 认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视 为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重 分 类 至 损 益 如 果 对 联 营 公 司 的 所 有 权 份 额 减 少 但 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则 按 相 应 减 少 比 例 将 之 前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确 认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重 分 类 至 损 益 (e) 外 币 本 集 团 中 各 单 位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项 目 均 使 用 其 经 营 所 处 的 主 要 经 济 环 境 所 采 用 的 币 种 ( 功 能 货 币 ) 计 量 本 集 团 绝 大 部 分 的 资 产 和 经 营 活 动 在 中 国 境 内 ( 附 注 38), 本 公 司 和 绝 大 部 分 合 并 附 属 公 司 的 功 能 货 币 为 人 民 币 本 集 团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人 民 币 作 为 列 报 货 币 本 集 团 的 外 币 交 易 均 按 交 易 日 的 汇 率 入 账, 以 外 币 计 价 的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负 债 以 财 务 状 况 表 日 的 汇 率 折 算, 上 述 交 易 的 清 算 以 及 对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负 债 折 算 时 出 现 的 收 益 或 损 失 均 在 合 并 损 益 中 确 认 对 于 功 能 货 币 与 本 集 团 列 报 货 币 不 同 的 单 位, 其 财 务 状 况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以 财 务 状 况 表 日 的 期 末 汇 率 进 行 折 算 综 合 收 益 表 中 的 收 益 和 费 用 项 目 以 年 平 均 汇 率 折 算,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f)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当 与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包 括 油 气 资 产 ( 附 注 3(g)) 相 关 的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主 体 时, 将 其 成 本 确 认 为 资 产 入 账 成 本 指 有 关 资 产 的 购 入 价 格 及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现 有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成 本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的 账 面 金 额 以 成 本 扣 减 累 计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 含 减 值 ) 后 的 金 额 计 量 除 油 气 资 产 ( 附 注 3(g)) 之 外 的 有 关 资 产 的 折 旧 以 直 线 法 将 资 产 成 本 于 其 估 计 可 使 用 年 限 内 摊 销 至 残 值 本 集 团 在 计 算 折 旧 时 采 用 下 列 可 使 用 年 限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8-40 年 4-30 年 4-14 年 5-12 年 178
181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在 建 工 程 在 完 工 及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不 计 提 折 旧 对 资 产 残 值 和 可 使 用 年 限 于 每 一 报 告 期 末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以 确 定 是 否 需 要 调 整 当 有 事 项 或 情 况 变 化 表 明 账 面 价 值 不 可 收 回 时, 本 集 团 对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包 括 油 气 资 产 ( 附 注 3(g))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进 行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根 据 现 金 产 出 单 元 的 账 面 价 值 是 否 高 于 其 公 允 价 值 减 出 售 成 本 与 可 使 用 价 值 中 的 较 高 者 确 认 可 使 用 价 值 是 指 从 该 现 金 产 出 单 元 所 获 取 的 估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净 现 值 处 置 有 关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的 收 入 与 损 失 参 照 其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且 计 入 合 并 损 益 建 造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发 生 的 借 款 利 息 及 其 他 相 关 成 本 于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前 的 期 间 内 进 行 资 本 化 维 修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费 用 化, 但 可 达 到 改 良 目 的 的 支 出 作 为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的 一 部 分 资 本 化, 并 按 其 可 使 用 年 限 折 旧 (g) 油 气 资 产 对 于 油 气 勘 探 生 产 活 动 采 用 成 果 法 核 算 根 据 此 方 法, 为 开 发 井 辅 助 设 备 和 设 施 以 及 油 气 资 产 中 的 已 探 明 矿 产 权 益 所 发 生 的 成 本 均 须 资 本 化 地 质 与 地 球 物 理 成 本 于 发 生 时 予 以 费 用 化 勘 探 井 的 成 本 根 据 其 是 否 发 现 探 明 储 量 决 定 是 否 资 本 化 探 明 油 气 储 量 是 指 自 给 定 日 期 至 合 同 约 定 权 利 到 期 日 ( 除 非 有 证 据 合 理 保 证 该 权 利 能 够 得 到 延 期 ), 通 过 地 球 科 学 和 工 程 数 据 的 分 析, 采 用 确 定 性 评 估 或 概 率 性 评 估, 以 现 有 经 济 作 业 和 政 府 管 制 条 件, 可 以 合 理 确 定 已 知 油 气 藏 经 济 可 采 的 原 油 天 然 气 的 估 计 量 现 有 的 经 济 条 件 包 含 确 定 一 个 油 气 藏 经 济 生 产 能 力 的 价 格 和 成 本 除 非 合 同 约 定, 该 价 格 是 指 在 探 明 油 气 储 量 报 告 期 截 止 日 以 前 的 十 二 个 月 的 算 术 平 均 价 格, 每 个 月 价 格 按 每 月 第 一 天 的 价 格 确 定, 但 不 包 括 基 于 未 来 条 件 做 出 的 价 格 调 整 所 用 成 本 按 期 末 成 本 确 定 179
182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当 勘 探 井 位 于 不 需 投 入 大 量 资 本 支 出 的 区 域 时, 需 要 在 钻 探 工 作 完 成 后 一 年 内 完 成 储 量 的 经 济 效 益 评 估 如 果 不 能 获 得 经 济 效 益, 相 关 钻 井 成 本 作 为 干 井 费 予 以 费 用 化, 否 则, 相 关 钻 井 成 本 应 归 类 为 油 气 资 产, 并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附 注 3(f)) 对 于 在 开 始 生 产 之 前 需 要 投 入 大 量 资 本 支 出 的 区 域 发 现 可 经 济 开 采 储 量 的 探 井, 只 有 在 进 一 步 的 钻 探 工 作 已 经 或 明 确 将 要 进 行 时 才 予 以 继 续 资 本 化, 否 则 该 探 井 成 本 要 作 为 干 井 费 予 以 费 用 化 本 集 团 油 气 资 产 中 未 对 任 何 储 量 未 明 时 发 生 的 重 大 成 本 资 本 化 中 国 国 土 资 源 部 依 据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的 储 量 报 告 向 申 请 人 颁 发 采 矿 许 可 证 油 气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油 田 为 单 位 按 产 量 法 计 提 折 旧 单 位 产 量 率 根 据 本 集 团 采 矿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内 的 油 气 储 量 在 现 有 设 施 中 的 预 计 可 生 产 量 决 定 (h) 无 形 资 产 用 于 购 入 专 利 商 标 专 有 技 术 和 许 可 证 的 支 出 以 历 史 成 本 予 以 资 本 化, 并 在 上 述 各 项 的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内 以 直 线 法 进 行 摊 销 无 形 资 产 不 进 行 重 新 估 值 每 年 检 查 每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当 有 事 项 或 情 况 变 化 表 明 账 面 价 值 不 可 收 回 时 作 减 值 调 整 减 值 损 失 在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其 可 收 回 价 值 时 计 入 合 并 损 益 可 收 回 价 值 为 相 关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出 售 成 本 与 可 使 用 价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而 可 使 用 价 值 是 指 从 该 资 产 所 获 得 的 估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净 现 值 商 誉 是 由 于 收 购 附 属 公 司 联 营 公 司 或 合 营 公 司 而 产 生 的 商 誉 是 收 购 对 价 超 过 本 集 团 以 其 持 股 比 例 在 被 收 购 方 享 有 的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和 或 有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净 额 的 部 分 每 年 对 商 誉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事 项 或 迹 象 显 示 可 能 存 在 减 值 时 提 高 测 试 频 率 将 商 誉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 可 使 用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减 出 售 成 本 中 的 较 高 者 ) 进 行 比 较, 如 有 减 值, 计 入 当 期 减 值 损 失, 并 且 不 能 在 以 后 期 间 转 回 180
183 (i) 金 融 资 产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金 融 资 产 分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层 基 于 取 得 金 融 资 产 的 目 的, 对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进 行 分 类 本 集 团 主 要 有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及 少 量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列 示 如 下 : 分 类 (i)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是 具 有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偿 还 金 额 在 活 跃 市 场 没 有 报 价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除 到 期 日 为 自 财 务 状 况 表 日 起 12 个 月 以 上 的 此 类 资 产 归 为 非 流 动 资 产 外, 其 他 的 归 类 为 流 动 资 产 本 集 团 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财 务 状 况 表 上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票 据 其 他 应 收 款 定 期 存 款 和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对 于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的 确 认 方 法 将 在 相 应 的 会 计 政 策 中 披 露 (ii)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指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或 未 被 归 类 为 其 他 类 别 金 融 资 产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属 于 非 流 动 资 产, 除 非 管 理 层 计 划 在 自 财 务 状 况 表 日 起 12 个 月 内 进 行 处 置 本 集 团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由 无 市 场 价 格 的 权 益 性 工 具 组 成 (iii)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是 以 交 易 为 持 有 目 的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工 具 通 常 也 被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除 非 被 指 定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如 果 预 期 将 在 12 个 月 内 处 置, 该 项 金 融 资 产 将 被 列 为 流 动 资 产, 否 则, 列 为 非 流 动 资 产 181
184 确 认 和 计 量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金 融 资 产 的 常 规 购 买 和 出 售 在 交 易 日, 即 本 集 团 承 诺 购 买 或 者 出 售 该 资 产 之 日 予 以 确 认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但 其 变 动 不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加 交 易 成 本 确 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交 易 成 本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当 从 投 资 收 取 现 金 流 的 权 利 已 到 期 或 转 让, 并 且 本 集 团 已 实 质 将 与 所 有 权 相 关 的 所 有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让 时,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应 当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除 非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没 有 报 价, 且 公 允 价 值 无 法 以 估 值 工 具 可 靠 计 量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没 有 标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以 成 本 计 量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货 币 性 及 非 货 币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确 认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计 入 综 合 收 益 表 中 的 其 他 收 益 /( 支 出 ) 净 值 本 集 团 于 每 个 财 务 状 况 表 日 评 估 是 否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减 值 损 失 的 金 额 由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金 额 和 估 计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差 额 确 定 (j) 租 赁 如 租 赁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的 风 险 及 收 益 实 质 上 由 本 集 团 承 担, 则 归 类 为 融 资 租 赁 本 集 团 没 有 重 大 融 资 租 赁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相 关 的 主 要 收 益 及 风 险 实 质 上 由 出 租 人 保 留 的 租 赁, 则 归 类 为 经 营 租 赁 经 营 租 赁 费 用 ( 减 去 从 出 租 人 收 到 的 任 何 优 惠 ) 于 其 租 赁 年 限 以 直 线 法 摊 销 计 入 损 益 为 获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 不 包 括 矿 区 权 益 ) 向 中 国 国 土 资 源 部 支 付 的 款 项 确 认 为 经 营 租 赁 土 地 使 用 权 通 常 通 过 一 次 性 预 付 获 得, 其 使 用 年 限 最 长 达 50 年 182
185 (k) 存 货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存 货 为 炼 油 产 品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和 物 料 等, 以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两 者 的 较 低 者 入 账 成 本 主 要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算 得 出 产 成 品 成 本 包 括 原 材 料 成 本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其 他 直 接 成 本 和 相 关 间 接 生 产 成 本, 但 不 包 括 借 款 成 本 可 变 现 净 值 按 在 正 常 业 务 过 程 中 的 估 计 销 售 价 格 减 去 至 完 工 预 计 发 生 的 加 工 成 本 及 销 售 费 用 计 算 (l)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其 后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的 摊 余 成 本 减 去 坏 账 准 备 计 量 在 有 证 据 表 明 本 集 团 在 原 有 信 用 条 件 下 将 无 法 收 回 款 项 时, 对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本 集 团 在 评 价 应 收 账 款 是 否 减 值 时 考 虑 的 因 素 包 括 但 不 仅 限 于 客 户 的 重 大 财 务 困 难 欠 款 人 破 产 或 重 组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付 款 的 拖 延 或 违 约 等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等 于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原 有 实 际 利 率 折 现 后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入 之 间 的 差 额 (m)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银 行 通 知 存 款 以 及 于 购 买 日 期 起 3 个 月 或 以 内 到 期 且 流 动 性 强 的 短 期 投 资 (n)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账 款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其 后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的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o) 借 款 借 款 以 初 始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相 关 费 用 的 净 额 入 账 借 款 在 取 得 后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的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借 款 收 到 金 额 ( 减 去 相 关 费 用 后 的 净 值 ) 与 偿 还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在 借 款 期 间 全 部 计 入 合 并 损 益 需 要 相 当 长 时 间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资 产, 应 将 该 资 产 由 于 收 购 建 造 或 者 生 产 而 引 致 的 一 般 借 款 和 专 门 借 款 成 本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或 销 售 状 态 时 点 前 计 入 该 资 产 成 本 除 了 在 借 款 持 有 期 间 可 资 本 化 为 符 合 条 件 资 产 成 本 的 部 分 外, 借 款 成 本 应 于 发 生 当 期 费 用 化 借 款 归 为 流 动 负 债, 除 非 本 集 团 有 绝 对 权 利 在 报 告 期 后 至 少 12 个 月 支 付 183
186 (p) 税 项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递 延 所 得 税 指 根 据 债 务 法 全 额 计 算 由 资 产 与 负 债 税 基 与 其 在 财 务 报 告 中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除 企 业 合 并 外, 在 其 他 不 影 响 会 计 和 应 税 损 益 的 交 易 中, 资 产 和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时 不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递 延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以 到 财 务 状 况 表 日 已 执 行 的 或 实 质 上 已 执 行 的 税 率 为 基 础, 按 预 期 实 现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的 期 间 的 税 率 计 量 主 要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来 自 油 气 资 产 和 机 器 设 备 的 折 旧 坏 账 准 备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投 资 及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的 减 值 准 备 与 结 转 未 利 用 可 抵 扣 亏 损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应 以 未 来 应 税 利 润 为 限 确 认 本 集 团 还 发 生 多 种 除 所 得 税 外 的 其 他 税 赋, 主 要 包 括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 附 注 9) 消 费 税 ( 附 注 9) 资 源 税 ( 附 注 9)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和 营 业 税, 此 等 税 赋 构 成 经 营 支 出 的 一 部 分, 已 包 含 在 除 所 得 税 外 的 其 他 税 赋 中 (q) 收 入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在 产 品 交 付 且 用 户 接 收 时, 或 在 提 供 服 务 时 加 以 确 认, 并 在 扣 除 增 值 税 和 折 扣 后 入 账 只 有 当 本 集 团 在 正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向 买 家 转 移 与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重 大 风 险 及 收 益 时, 因 交 易 而 产 生 或 将 产 生 的 收 入 和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并 且 相 关 应 收 款 项 能 可 靠 回 收 时, 开 始 确 认 收 入 本 集 团 生 产 的 部 分 天 然 气 依 据 签 订 的 照 付 不 议 合 约 进 行 销 售 签 订 照 付 不 议 合 约 的 客 户 需 按 合 约 规 定 的 最 低 天 然 气 量 支 付 款 项 在 照 付 不 议 合 约 下 天 然 气 销 售 及 运 输 的 收 入 确 认 遵 照 本 附 注 所 列 示 的 会 计 政 策 从 客 户 收 到 的 未 提 取 天 然 气 的 预 付 款 计 为 递 延 收 入, 于 天 然 气 实 际 提 取 时 确 认 收 入 184
187 (r) 准 备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如 果 本 集 团 需 就 过 去 事 件 承 担 现 有 法 定 或 推 定 义 务, 由 此 可 能 导 致 资 源 流 出 以 解 除 责 任, 且 有 关 金 额 能 可 靠 计 量, 则 应 计 提 相 关 准 备 弃 置 和 恢 复 准 备 于 油 气 资 产 形 成 时 全 额 确 认 金 额 为 根 据 当 地 条 件 及 相 关 要 求 做 出 的 预 计 未 来 支 出 的 现 值, 同 时 相 应 增 加 有 关 油 气 资 产 的 价 值 这 部 分 增 加 的 价 值 作 为 油 气 资 产 成 本 的 一 部 分 进 行 折 旧 除 由 于 时 间 推 移 而 确 认 为 利 息 费 用 以 外, 预 计 支 出 现 值 的 任 何 变 化 均 应 相 应 调 整 弃 置 恢 复 准 备 和 油 气 资 产 (s) 研 究 和 开 发 支 出 研 究 支 出 作 为 一 项 费 用 确 认 入 账 预 计 能 产 生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开 发 费 用,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入 账 (t) 退 休 福 利 计 划 本 集 团 向 中 国 省 市 政 府 所 组 织 的 各 类 员 工 退 休 福 利 计 划 注 入 资 金 在 该 计 划 下, 本 集 团 须 根 据 相 关 省 市 政 府 规 定 的 标 准, 按 月 供 款 相 关 中 国 省 市 政 府 承 诺 将 承 担 本 集 团 现 有 和 未 来 中 国 退 休 员 工 福 利 责 任 本 集 团 对 其 海 外 员 工 也 有 类 似 退 休 福 利 计 划 向 上 述 中 国 及 海 外 的 该 等 计 划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 注 入 的 资 金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费 用 此 外, 本 集 团 还 参 与 了 由 中 国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的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向 该 等 计 划 注 入 的 资 金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费 用 除 上 述 退 休 福 利 计 划 外, 本 集 团 目 前 没 有 为 国 内 或 海 外 员 工 支 付 退 休 及 其 他 退 休 后 福 利 的 重 大 额 外 义 务 (u) 新 会 计 准 则 (i) 本 集 团 采 用 的 新 增 会 计 准 则 与 修 订 会 计 准 则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或 之 后 的 会 计 年 度 首 次 生 效 的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或 解 释, 预 计 不 会 对 本 集 团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185
18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ii) 尚 未 生 效 且 未 被 本 集 团 提 早 采 用 的 新 增 会 计 准 则 与 修 订 会 计 准 则 IFRS 9(2009) 介 绍 了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和 计 量 的 新 要 求 在 IFRS 9(2009) 下, 金 融 资 产 是 基 于 拥 有 的 商 业 模 型 和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的 特 征 来 分 类 和 计 量 的 IFRS 9(2010) 介 绍 了 关 于 金 融 负 债 的 其 他 的 改 变 IASB 目 前 用 一 个 有 效 的 用 来 做 有 限 的 改 变 的 项 目 来 处 理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和 套 期 保 值 会 计 IFRS 9(2010) 和 (2009) 对 于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的 年 度 期 间 有 效, 可 以 提 前 采 纳, 采 纳 这 些 准 则 预 计 会 对 本 集 团 的 金 融 资 产 产 生 影 响, 但 是 对 本 集 团 的 金 融 负 债 没 有 影 响 4 财 务 风 险 管 理 4.1 财 务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活 动 面 临 一 系 列 财 务 风 险, 包 括 市 场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a) 市 场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指 汇 率 利 率 以 及 油 气 产 品 价 格 的 变 动 对 资 产 负 债 和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的 可 能 性 (i) 外 汇 风 险 本 集 团 在 国 内 主 要 以 人 民 币 开 展 业 务, 但 仍 保 留 部 分 外 币 资 产 以 用 于 进 口 原 油 机 器 设 备 和 其 它 原 材 料, 以 及 用 于 偿 还 外 币 金 融 负 债 本 集 团 可 能 面 临 多 种 外 币 与 人 民 币 汇 率 变 动 风 险 人 民 币 是 受 中 国 政 府 管 制 的 非 自 由 兑 换 货 币 中 国 政 府 在 外 币 汇 兑 交 易 方 面 的 限 制 可 能 导 致 未 来 汇 率 相 比 现 行 或 历 史 汇 率 波 动 较 大 此 外, 本 集 团 在 全 球 范 围 内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发 生 的 企 业 并 购 贸 易 业 务 或 确 认 的 资 产 负 债 及 净 投 资 以 记 账 本 位 币 之 外 的 货 币 表 示 时, 均 会 产 生 外 汇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某 些 附 属 公 司 可 能 利 用 货 币 衍 生 工 具 来 规 避 上 述 外 汇 风 险 186
189 (ii) 利 率 风 险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本 集 团 的 有 息 资 产 不 面 临 重 大 的 利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利 率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借 款 浮 动 利 率 借 款 使 本 集 团 面 临 现 金 流 利 率 风 险, 固 定 利 率 借 款 使 本 集 团 面 临 公 允 价 值 利 率 风 险, 但 这 些 风 险 对 于 本 集 团 并 不 重 大 对 本 集 团 借 款 及 其 利 率 到 期 日 的 详 细 分 析 列 示 于 附 注 28 (iii) 价 格 风 险 本 集 团 从 事 广 泛 的 与 油 气 产 品 相 关 的 业 务 油 气 产 品 价 格 受 本 集 团 无 法 控 制 的 诸 多 国 内 国 际 因 素 影 响 油 气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将 对 本 集 团 产 生 有 利 或 不 利 影 响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无 对 冲 价 格 风 险 的 重 大 交 易 (b) 信 用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于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定 期 存 款 及 应 收 客 户 款 项 本 集 团 大 部 分 现 金 和 定 期 存 款 存 放 于 中 国 国 有 银 行 和 金 融 机 构, 本 集 团 相 信 该 类 金 融 资 产 信 用 风 险 较 低 本 集 团 对 客 户 信 用 质 量 进 行 定 期 评 估, 并 根 据 客 户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历 史 信 用 记 录 设 定 信 用 限 额 本 集 团 对 超 过 三 年 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了 充 分 的 准 备,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一 般 未 逾 期 亦 无 减 值 迹 象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的 账 龄 详 细 分 析 请 参 见 附 注 23 本 集 团 未 逾 期 亦 无 减 值 的 应 收 账 款 与 近 期 无 拖 欠 记 录 的 客 户 有 关 合 并 财 务 状 况 表 所 载 之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定 期 存 款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应 收 票 据 的 账 面 价 值 体 现 本 集 团 所 面 临 的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并 不 面 临 重 大 信 用 风 险 本 集 团 报 告 期 内 无 集 中 重 大 信 用 风 险 (c) 流 动 性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指 本 集 团 在 未 来 发 生 金 融 负 债 偿 付 困 难 的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方 面, 本 集 团 可 通 过 权 益 和 债 券 市 场 以 市 场 利 率 融 资, 包 括 动 用 未 使 用 的 信 用 额 度, 以 满 足 可 预 见 的 借 款 需 求 鉴 于 较 低 的 资 本 负 债 率 以 及 持 续 的 融 资 能 力, 本 集 团 相 信 其 无 重 大 流 动 性 风 险 本 集 团 基 于 财 务 状 况 表 日 至 合 约 到 期 日 的 剩 余 期 间 对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析 列 示 于 附 注
190 4.2 资 本 风 险 管 理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本 集 团 资 本 管 理 目 标 是 优 化 资 本 结 构, 降 低 资 本 成 本, 确 保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以 回 报 股 东 为 此, 本 集 团 可 能 会 增 发 新 股 增 加 或 减 少 负 债 调 整 短 期 与 长 期 借 款 的 比 例 等 本 集 团 主 要 根 据 资 本 负 债 率 监 控 资 本 资 本 负 债 率 = 有 息 债 务 /( 有 息 债 务 + 权 益 总 额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资 本 负 债 率 为 29.0%(2013 年 12 月 31 日 :28.1%) 4.3 公 允 价 值 估 计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用 于 确 定 本 集 团 各 类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的 方 法 和 假 设 列 示 于 相 应 的 会 计 政 策 中 鉴 于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到 期 日 为 三 个 月 以 上 一 年 以 内 的 定 期 存 款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应 付 贸 易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和 短 期 借 款 这 些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都 是 短 期 性 质,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大 致 相 同 固 定 利 率 的 长 期 借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可 能 会 与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同 关 于 长 期 借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的 分 析 列 示 于 附 注 28 5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和 会 计 判 断 本 集 团 对 会 计 估 计 和 会 计 判 断 定 期 地 进 行 评 估, 会 计 估 计 和 会 计 判 断 是 建 立 在 历 史 经 验 和 包 括 对 未 来 事 件 在 当 前 情 况 下 的 合 理 预 期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的 以 下 事 项 对 理 解 编 制 本 集 团 财 务 报 表 所 运 用 的 会 计 估 计 和 会 计 判 断 非 常 重 要 : 188
191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a) 对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储 量 的 估 计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储 量 对 于 本 集 团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至 关 重 要, 同 时 也 是 测 试 减 值 准 备 的 重 要 因 素 探 明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储 量 的 变 化, 尤 其 是 探 明 已 开 发 储 量 的 变 化, 将 影 响 计 入 合 并 综 合 收 益 表 的 与 油 气 生 产 活 动 相 关 资 产 的 产 量 法 折 旧 折 耗 和 摊 销 探 明 已 开 发 储 量 的 减 少 将 增 加 折 旧 折 耗 和 摊 销 金 额 探 明 储 量 的 估 计 需 根 据 新 情 况 的 变 化 作 出 向 上 或 向 下 的 调 整, 比 如 开 发 和 生 产 活 动 的 新 情 况 或 者 经 济 因 素 的 变 化, 包 括 产 品 价 格 合 同 期 限 技 术 进 步 或 开 发 方 案 等 (b)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的 减 值 估 计 由 于 事 件 的 发 生 或 环 境 的 变 化 使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可 能 无 法 回 收 时, 需 对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包 括 油 气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确 定 资 产 是 否 减 值 及 减 值 金 额 的 大 小 包 含 管 理 层 的 估 计 和 判 断, 比 如 未 来 原 油 价 格 炼 油 产 品 和 化 工 产 品 的 价 格 生 产 情 况 等 减 值 准 备 的 测 试 和 计 算 是 考 虑 目 前 的 经 济 形 势, 基 于 与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计 划 一 致 的 假 设 而 做 出 的 某 些 假 设 没 有 变 化 或 发 生 对 其 有 利 的 变 化 可 能 会 使 本 集 团 免 于 对 这 些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对 某 些 假 设 不 利 的 变 化 可 能 导 致 本 集 团 对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c) 对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的 估 计 油 气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根 据 未 来 弃 置 和 恢 复 支 出 进 行 确 认, 其 金 额 等 于 预 计 未 来 支 出 的 现 值 对 预 计 未 来 支 出 的 估 计 是 基 于 当 地 现 有 条 件 和 相 关 要 求 做 出 的, 包 括 法 律 要 求 技 术 和 价 格 水 平 等 除 了 这 些 因 素 外, 对 油 气 资 产 经 济 寿 命 和 折 现 率 的 估 计 也 会 影 响 预 计 未 来 支 出 的 现 值 上 述 任 何 估 计 的 变 化 将 在 油 气 资 产 的 剩 余 可 使 用 年 限 内 影 响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业 绩 和 财 务 状 况 6 营 业 额 营 业 额 是 指 销 售 原 油 天 然 气 炼 油 产 品 及 化 工 产 品, 以 及 输 送 原 油 炼 油 产 品 和 天 然 气 所 得 的 收 入 分 板 块 营 业 额 的 分 析 详 示 于 附 注
192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7 税 前 利 润 税 前 利 润 已 计 入 及 扣 除 下 列 各 项 :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计 入 : 来 自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股 息 收 入 计 减 坏 账 准 备 计 减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以 部 分 管 道 净 资 产 及 其 业 务 出 资 产 生 的 收 益 - 24,822 扣 除 : 无 形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产 的 摊 销 4,531 3,695 核 数 师 酬 金 (i) 作 为 费 用 确 认 的 存 货 成 本 1,713,290 1,676,539 坏 账 准 备 出 售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的 损 失 3,721 3,543 经 营 租 赁 费 用 12,582 11,902 研 究 与 开 发 费 用 13,088 14,157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1, (i) 上 述 核 数 师 酬 金 系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的 年 度 审 计 服 务 费, 并 不 包 括 由 本 公 司 的 附 属 公 司 支 付 给 本 公 司 现 任 审 计 师 及 其 网 络 成 员 所 的 主 要 与 审 计 及 相 关 的 服 务 费 人 民 币 34 百 万 元 (2013: 人 民 币 28 百 万 元 ) 190
193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8 员 工 费 用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工 资 薪 金 及 津 贴 78,329 75,691 社 会 保 障 成 本 42,493 40, , ,422 社 会 保 障 成 本 主 要 为 多 项 中 国 省 市 政 府 组 织 的 职 工 福 利 基 金 供 款, 其 中 包 括 养 老 金 计 划 ( 附 注 33) 9 除 所 得 税 外 的 其 他 税 赋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64,376 72,726 消 费 税 104,262 99,800 资 源 税 26,305 28,409 其 他 43,054 47, , , 利 息 支 出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利 息 支 出 银 行 借 款 - 须 于 五 年 内 全 部 偿 还 1,921 1,457 - 毋 须 于 五 年 内 全 部 偿 还 5 7 其 他 借 款 - 须 于 五 年 内 全 部 偿 还 19,325 20,600 - 毋 须 于 五 年 内 全 部 偿 还 增 加 费 用 ( 附 注 32) 5,406 4,690 减 : 资 本 化 利 息 (3,349) (3,876) 23,319 23,081 资 本 化 利 息 是 为 建 造 符 合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资 金 相 关 的 借 款 成 本 2014 年 度, 此 等 资 本 化 借 款 的 平 均 年 利 率 为 5.76% 191
194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11 董 事 和 监 事 酬 金 2014 年 度 与 2013 年 度, 董 事 和 监 事 酬 金 明 细 如 下 : 姓 名 董 事 及 监 事 补 贴 费 用 2014 年 2013 年 薪 金 津 贴 退 休 福 利 及 其 他 福 利 计 划 供 款 合 计 合 计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董 事 长 : 周 吉 平 先 生 ,212 副 董 事 长 : 汪 东 进 先 生 (i) - 1, ,137 1,066 执 行 董 事 : 刘 宏 斌 先 生 (ii) , 非 执 行 董 事 : 李 新 华 先 生 (iii) 王 国 樑 先 生 (iii) 喻 宝 才 先 生 沈 殿 成 先 生 (iii) 刘 跃 珍 先 生 (iii) 刘 鸿 儒 先 生 (iii) Franco Bernabè 先 生 (iii) 李 勇 武 先 生 (iii) 崔 俊 慧 先 生 (iii) 陈 志 武 先 生 理 查 德 马 茨 基 先 生 (iii) 林 伯 强 先 生 (iii) 张 必 贻 先 生 (iii) , ,094 1,213 监 事 : 郭 进 平 先 生 孙 先 峰 先 生 李 庆 毅 先 生 张 凤 山 先 生 (iv) 贾 忆 民 先 生 (iv) 姜 力 孚 先 生 (iv) 王 光 军 先 生 (iv) 李 鹭 光 先 生 (iv) 姚 伟 先 生 刘 合 合 先 生 杨 华 先 生 (iv) 李 家 民 先 生 (iv) 王 道 成 先 生 (iv) 范 福 春 先 生 (iv) , ,722 2,719 1,312 5, ,954 7,
195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i) 自 2014 年 5 月 22 日 起, 汪 东 进 先 生 被 选 举 为 副 董 事 长, 汪 东 进 先 生 也 是 行 政 总 裁 (ii) 自 2014 年 5 月 22 日 起, 刘 宏 斌 先 生 被 选 举 为 执 行 董 事 (iii) 自 2014 年 5 月 22 日 起, 李 新 华 先 生 王 国 樑 先 生 刘 鸿 儒 先 生 Franco Bernabè 先 生 李 勇 武 先 生 崔 俊 慧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董 事, 沈 殿 成 先 生 刘 跃 珍 先 生 理 查 德 马 茨 基 先 生 林 伯 强 先 生 被 选 举 为 董 事 自 2014 年 10 月 29 日 起, 张 必 贻 先 生 被 选 举 为 董 事 (iv) 自 2014 年 5 月 22 日 起, 王 光 军 先 生 王 道 成 先 生 范 福 春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监 事, 张 凤 山 先 生 贾 忆 民 先 生 李 鹭 光 先 生 李 家 民 先 生 被 选 举 为 监 事 自 2014 年 8 月 26 日 起, 李 鹭 光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监 事 自 2014 年 10 月 29 日 起, 姜 力 孚 先 生 杨 华 先 生 被 选 举 为 监 事 (v) 下 述 人 士 的 酬 金 不 包 含 在 上 表 中 : 自 2013 年 3 月 18 日 起, 蒋 洁 敏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董 事 长,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均 不 在 公 司 领 取 酬 金 ; 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 起, 廖 永 远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非 执 行 董 事 副 董 事 长,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在 公 司 领 取 的 酬 金 分 别 为 0 千 元 1,124 千 元 ; 自 2013 年 8 月 26 日 起, 冉 新 权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执 行 董 事,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在 公 司 领 取 的 酬 金 分 别 为 0 千 元 402 千 元 ; 自 2014 年 8 月 26 日 起, 王 立 新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监 事,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均 不 在 公 司 领 取 酬 金 ; 自 2013 年 12 月 17 日 起, 温 青 山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监 事,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均 不 在 公 司 领 取 酬 金 除 崔 俊 慧 先 生 外, 没 有 董 事 和 监 事 在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 无 ) 放 弃 酬 金 2014 年 度, 本 公 司 最 高 酬 金 的 五 位 人 士 包 括 五 位 董 事, 他 们 的 酬 金 已 在 上 述 表 格 及 注 释 中 反 映 2013 年 度, 本 公 司 最 高 酬 金 的 五 位 人 士 包 括 四 位 董 事 和 一 位 监 事, 他 们 的 酬 金 已 在 上 述 表 格 及 注 释 中 反 映 2014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本 公 司 没 有 因 董 事 离 职 而 支 付 酬 金 或 利 用 酬 金 鼓 励 董 事 加 入 公 司 12 所 得 税 费 用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当 期 所 得 税 41,007 52,112 递 延 所 得 税 ( 附 注 31) (3,276) (16,323) 37,731 35,789 根 据 中 国 所 得 税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适 用 于 本 集 团 的 中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主 要 为 25% 本 集 团 在 中 国 西 部 地 区 的 经 营 符 合 某 些 税 收 优 惠 的 条 件, 这 些 税 收 优 惠 包 括 至 2020 年 所 得 税 可 适 用 15% 的 优 惠 税 率 本 集 团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按 照 适 用 于 本 集 团 的 中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所 计 算 的 税 款 并 不 相 同, 差 额 如 下 : 193
196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税 前 利 润 156, ,063 按 25% 的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39,190 44,516 以 前 年 度 税 收 清 算 调 整 1,900 1,005 海 外 业 务 税 率 高 于 中 国 法 定 税 率 的 税 务 影 响 2,302 2,351 优 惠 税 率 影 响 (6,948) (15,687) 非 应 纳 税 收 入 的 税 务 影 响 (4,953) (3,743) 不 得 税 前 扣 除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税 务 影 响 6,240 7,347 所 得 税 费 用 37,731 35,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股 东 的 利 润 2014 年 度 本 集 团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1, 亿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1, 亿 元 ) 14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2014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是 按 照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利 润 除 以 本 年 度 已 发 行 股 份 数 1, 亿 股 计 算 年 内 并 无 摊 薄 潜 在 普 通 股 15 股 息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2014 年 分 配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中 期 股 息 (a) 30, 年 建 议 的 分 配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末 期 股 息 (b) 17, 年 分 配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中 期 股 息 (c) - 29, 年 分 配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末 期 股 息 (d) - 28,835 48,228 58,320 (a) 2014 年 分 配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中 期 股 息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元, 合 计 人 民 币 亿 元, 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 (A 股 ) 和 9 月 29 日 (H 股 ) 支 付 (b) 在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上, 董 事 会 建 议 派 发 2014 年 度 分 配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人 民 币 元, 合 计 人 民 币 亿 元 由 于 上 述 应 付 股 息 是 在 财 务 状 况 表 日 后 建 议 派 发, 因 此 未 反 映 在 本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内, 当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该 等 股 息 将 会 计 入 2015 年 度 股 东 权 益 并 列 作 留 存 收 益 的 分 配 (c) 2013 年 分 配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中 期 股 息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元, 合 计 人 民 币 亿 元, 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 支 付 (d) 2013 年 分 配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末 期 股 息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元, 合 计 人 民 币 亿 元, 于 2014 年 7 月 17 日 支 付 (e) 2012 年 分 配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末 期 股 息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元, 合 计 人 民 币 亿 元, 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 支 付 194
197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16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集 团 房 屋 及 2014 年 度 建 筑 物 油 气 资 产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在 建 工 程 总 计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成 本 年 初 余 额 177,705 1,495, ,411 27,743 17, ,538 2,766,183 本 年 增 加 1,406 43,935 5,160 1, , ,188 转 拨 14, ,979 97,759-1,284 (281,640) - 售 出 或 报 废 (1,974) (8,635) (12,519) (692) (348) (12,063) (36,231)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271 (10,499) (411) (10,229) 年 末 余 额 192,026 1,688, ,075 28,217 19, ,094 3,023,911 累 计 折 旧 及 减 值 年 初 余 额 (59,919) (694,318) (339,545) (15,967) (7,493) (118) (1,117,360) 本 年 折 旧 及 其 他 (9,713) (121,810) (40,541) (2,021) (1,670) (5) (175,760) 售 出 报 废 及 转 拨 1,041 4,935 6, ,621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58) 3,481 (81) (14) (51) 2 3,279 年 末 余 额 (68,649) (807,712) (373,401) (17,381) (8,968) (109) (1,276,220) 账 面 净 值 年 末 余 额 123, , ,674 10,836 10, ,985 1,747,691 房 屋 及 2013 年 度 建 筑 物 油 气 资 产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在 建 工 程 总 计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成 本 年 初 余 额 164,233 1,329, ,346 28,479 15, ,995 2,565,001 本 年 增 加 2,355 14,004 5,085 1, , ,346 转 拨 16, ,015 94,650-1,676 (279,949) - 售 出 或 报 废 (5,251) (7,017) (75,378) (2,663) (627) (12,038) (102,974)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240) (8,585) (292) (44) (335) (694) (10,190) 年 末 余 额 177,705 1,495, ,411 27,743 17, ,538 2,766,183 累 计 折 旧 及 减 值 年 初 余 额 (52,820) (596,428) (324,356) (14,854) (6,540) (115) (995,113) 本 年 折 旧 及 其 他 (8,894) (104,308) (42,506) (2,244) (1,388) (7) (159,347) 售 出 报 废 及 转 拨 1,720 4,389 27,201 1, ,767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75 2, ,333 年 末 余 额 (59,919) (694,318) (339,545) (15,967) (7,493) (118) (1,117,360) 账 面 净 值 年 末 余 额 117, , ,866 11,776 9, ,420 1,648,
19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公 司 房 屋 及 2014 年 度 建 筑 物 油 气 资 产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在 建 工 程 总 计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成 本 年 初 余 额 123,028 1,002, ,546 16,937 11, ,000 1,936,607 本 年 增 加 1,173 10,883 3, , ,947 转 拨 12, ,470 31, (163,016) - 售 出 或 报 废 (1,144) (6,121) (10,538) (381) (191) (10,873) (29,248) 转 入 附 属 公 司 (2,515) - (87,353) (210) (144) (15,121) (105,343) 年 末 余 额 133,374 1,124, ,855 16,977 12, ,182 1,975,963 累 计 折 旧 及 减 值 年 初 余 额 (44,359) (466,712) (292,676) (10,014) (5,439) (91) (819,291) 本 年 折 旧 及 其 他 (7,546) (74,161) (28,469) (1,159) (1,091) - (112,426) 售 出 报 废 及 转 拨 705 3,086 5, ,577 转 入 附 属 公 司 , ,524 年 末 余 额 (50,654) (537,787) (291,032) (10,725) (6,327) (91) (896,616) 账 面 净 值 年 末 余 额 82, , ,823 6,252 6, ,091 1,079,347 房 屋 及 2013 年 度 建 筑 物 油 气 资 产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在 建 工 程 总 计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成 本 年 初 余 额 115, , ,979 18,316 10, ,158 1,863,124 从 附 属 公 司 转 入 本 年 增 加 1,253 4,644 3, , ,700 转 拨 10, ,401 62,237-1,432 (181,656) - 售 出 或 报 废 (4,234) (4,677) (74,071) (2,081) (464) (9,697) (95,224) 年 末 余 额 123,028 1,002, ,546 16,937 11, ,000 1,936,607 累 计 折 旧 及 减 值 年 初 余 额 (39,403) (402,756) (283,566) (9,586) (4,829) (91) (740,231) 本 年 折 旧 及 其 他 (6,418) (66,579) (35,595) (1,321) (858) - (110,771) 售 出 报 废 及 转 拨 1,462 2,623 26, ,711 年 末 余 额 (44,359) (466,712) (292,676) (10,014) (5,439) (91) (819,291) 账 面 净 值 年 末 余 额 78, , ,870 6,923 6, ,909 1,117, 年 度, 本 集 团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的 折 旧 额 中 包 括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主 要 与 油 气 井 设 施 相 关,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度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主 要 与 化 工 生 产 装 置 相 关, 金 额 为 亿 元 ) 这 些 资 产 的 减 值 主 要 是 生 产 运 营 成 本 较 高 导 致 这 些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已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196
199 下 :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2014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本 集 团 包 括 在 在 建 工 程 中 的 探 井 成 本 变 动 列 示 如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1 月 1 日 余 额 24,507 22,338 尚 未 确 定 探 明 储 量 的 资 本 化 探 井 成 本 26,504 30,640 根 据 已 探 明 储 量 重 分 类 至 油 气 井 及 相 关 设 备 及 设 施 的 资 本 化 探 井 成 本 (18,070) (16,433) 转 为 费 用 的 探 井 成 本 (12,063) (12,038) 12 月 31 日 余 额 20,878 24,507 根 据 钻 井 完 成 时 间 分 类 的 资 本 化 探 井 成 本 的 账 龄 列 示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一 年 及 一 年 以 下 14,913 18,736 一 年 以 上 5,965 5, 月 31 日 余 额 20,878 24,507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完 成 钻 井 一 年 以 上 的 资 本 化 探 井 成 本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亿 元 ), 该 部 分 探 井 目 前 尚 处 于 对 钻 井 结 果 进 行 进 一 步 分 析 或 等 待 完 成 相 关 开 发 工 作 的 计 划 的 状 态 197
200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17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本 集 团 主 要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概 要 财 务 信 息 列 示 如 下, 包 括 其 资 产 负 债 收 入 损 益 及 本 集 团 持 股 比 例 :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地 注 册 资 本 业 务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直 接 % 间 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大 连 西 太 平 洋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船 舶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油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Arrow Energy Holdings Pty Ltd. 中 石 油 管 道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中 石 油 专 属 财 产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2.58 亿 美 元 石 油 产 品 和 石 油 化 工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中 国 1,000 油 品 进 出 口 贸 易 运 输 销 售 及 仓 储 中 国 5,441 存 款 贷 款 结 算 拆 借 票 据 承 兑 贴 现 担 保 等 银 行 业 务 澳 大 利 亚 2 澳 元 煤 层 气 勘 探 开 发 和 销 售 中 国 40,000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储 运 建 设 及 相 关 技 术 咨 询 中 国 5,000 财 产 损 失 保 险 责 任 保 险 信 用 保 险 和 保 证 金 保 险 ; 以 及 上 述 保 险 的 再 保 险 以 及 保 险 资 金 运 用 业 务 年 度 从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收 取 及 应 收 股 息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2014 年 度 处 置 对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为 人 民 币 0.71 亿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2.38 亿 元 ), 相 关 的 处 置 收 益 为 人 民 币 0.41 亿 元 (2013 年 : 处 置 收 益 人 民 币 0.11 亿 元 ) 2014 年 度, 应 享 有 的 单 项 不 重 大 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其 他 合 营 企 业 的 净 利 润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合 计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和 人 民 币 1.13 亿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0.15 亿 元 ) 198
201 联 营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联 营 企 业 的 简 明 财 务 信 息 及 调 节 至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列 示 如 下 : 大 连 西 太 平 洋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 油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 石 油 专 属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持 股 比 例 (%) 流 动 资 产 5,564 8, , ,964 7,689 5,055 非 流 动 资 产 3,472 2, , ,244 1, 流 动 负 债 12,473 15, , ,876 3, 非 流 动 负 债 2, ,876 52, 净 ( 负 债 )/ 资 产 (5,805) (4,258) 38,725 35,278 5,172 4,999 集 团 应 享 有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975 17,286 2,534 2,449 商 誉 对 联 营 公 司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324 17,635 2,534 2,449 简 明 综 合 收 益 如 下 : 大 连 西 太 平 洋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中 油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石 油 专 属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营 业 额 38,983 34,839 9,703 9, 税 后 ( 亏 损 )/ 利 润 (1,465) (828) 5,432 5, (1)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损 失 ) (588) - - 综 合 ( 损 失 )/ 收 益 总 额 (1,465) (828) 5,993 4, (1) 本 集 团 应 占 综 合 收 益 /( 损 失 ) 的 份 额 - - 2,937 2, (1) 本 集 团 收 到 的 股 利 - - 1,
202 合 营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如 下 :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合 营 企 业 的 简 明 资 产 负 债 表 信 息 及 调 节 至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列 示 中 国 船 舶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Arrow Energy Holdings Pty Ltd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 石 油 管 道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持 股 比 例 (%) 非 流 动 资 产 1,966 2,059 42,363 45,271 73,861 81,015 流 动 资 产 6,060 5, ,060 13,900 1,969 其 中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1,585 1, 非 流 动 负 债 ,973 16, 其 中 : 除 应 付 账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及 减 值 准 备 以 外 的 非 流 动 金 融 负 债 ,873 9, 流 动 负 债 4,806 4,755 1,237 1,944 2,034 2,527 其 中 : 除 应 付 账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及 减 值 准 备 以 外 的 流 动 金 融 负 债 2,277 1, 净 资 产 2,513 2,562 22,862 27,413 85,727 80,457 归 属 于 所 有 者 的 净 资 产 2,406 2,370 22,862 27,413 85,727 80,457 本 集 团 享 有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1,203 1,185 11,431 13,706 42,864 40,229 抵 销 未 实 现 利 润 (4,473) (4,694) 抵 销 与 本 集 团 之 间 的 往 来 款 项 - - (38) (28) - -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1,203 1,185 11,393 13,678 38,391 35,
203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简 明 综 合 收 益 及 本 集 团 收 到 的 股 利 列 示 如 下 : 中 国 船 舶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Arrow Energy Holdings Pty Ltd. 中 石 油 管 道 联 合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营 业 额 53,552 56,464 1,120 1,188 18,566 10,326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86) - (553) (543) (4,004) (2,209)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支 出 (71) (79) (1,052) (987) (9) - 所 得 税 费 用 (20) (34) - (1,459) (2,297) (1,095) 净 利 润 /( 亏 损 ) (4,439) (3,910) 8,919 4,333 综 合 ( 损 失 )/ 收 益 总 额 (100%) (9) 43 (4,684) (6,608) 8,919 4,333 应 占 综 合 ( 损 失 )/ 收 益 总 额 的 份 额 (14) 22 (2,342) (3,304) 4,460 2,167 抵 销 未 实 现 利 润 (4,694) 本 集 团 应 占 综 合 ( 损 失 )/ 收 益 总 额 的 份 额 (14) 22 (2,342) (3,304) 4,681 (2,527) 本 集 团 收 到 的 股 利 ,950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集 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2,489 1,961 1,775 1,619 减 : 减 值 准 备 (319) (320) (289) (310) 2,170 1,641 1,486 1,309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为 非 上 市 权 益 性 投 资 和 债 券 2014 年 度, 本 集 团 处 置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为 人 民 币 0.67 亿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0.51 亿 元 ), 相 关 的 处 置 收 益 为 人 民 币 1.00 亿 元 (2013 年 : 处 置 损 失 为 人 民 币 0.10 亿 元 ) 201
204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19 附 属 公 司 本 集 团 主 要 的 附 属 公 司 有 : 公 司 名 称 大 庆 油 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油 勘 探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i) 中 石 油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中 石 油 国 际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中 石 油 西 北 联 合 管 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石 油 东 部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ii) 注 册 地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公 司 法 定 类 别 应 占 股 本 权 益 % 表 决 权 比 例 %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中 国 47,500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的 勘 探 生 产 及 销 售 中 国 16,100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从 事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的 勘 探 生 产 和 销 售 香 港 亿 港 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从 事 投 资 活 动, 其 主 要 附 属 公 司 联 营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是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从 事 原 油 的 勘 探 生 产 和 销 售, 以 及 在 中 国 境 内 从 事 天 然 气 销 售 及 输 送 业 务 中 国 31,314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从 事 投 资 活 动, 其 主 要 附 属 公 司 和 合 营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是 在 中 国 境 外 从 事 原 油 天 然 气 油 砂 和 煤 层 气 的 勘 探 开 发 和 生 产 中 国 14,000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从 事 原 油 和 炼 化 产 品 的 贸 易 仓 储, 炼 化 储 运 设 施 加 油 站 运 输 工 具 的 投 资 及 相 关 业 务 中 国 62,500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在 中 国 境 内 从 事 石 油 天 然 气 及 其 产 品 储 运 及 相 关 技 术 的 开 发 ;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工 程 的 建 设 及 相 关 技 术 咨 询 ; 货 物 与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货 物 购 销 业 务 中 国 10,000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在 中 国 境 内 从 事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工 程 的 建 设 及 相 关 技 术 咨 询 ; 货 物 与 技 术 进 出 口 业 务 ;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储 运 (i) 本 公 司 合 并 该 企 业 的 财 务 报 表, 因 为 本 公 司 拥 有 对 该 企 业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该 企 业 的 权 力 影 响 其 回 报 金 额 (ii) 2014 年 5 月, 中 石 油 东 部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本 集 团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202
205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本 集 团 主 要 的 拥 有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的 附 属 公 司 的 简 明 财 务 信 息 列 示 如 下 : 中 油 勘 探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 石 油 西 北 联 合 管 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持 股 比 例 (%) 50% 50% 52% 52% 流 动 资 产 23,164 19,976 30,655 32,988 非 流 动 资 产 127, ,796 38,148 30,530 流 动 负 债 18,990 26,789 5, 非 流 动 负 债 19,496 20, 净 资 产 112, ,234 62,995 63,366 简 明 综 合 收 益 列 示 如 下 : 中 油 勘 探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中 石 油 西 北 联 合 管 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营 业 额 52,258 63, 经 营 利 润 12,473 12,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9,549 9, 归 属 于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的 利 润 7,535 8, 分 配 于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的 股 利 3,268 3, 简 明 现 金 流 量 表 列 示 如 下 : 中 油 勘 探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中 石 油 西 北 联 合 管 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入 /( 流 出 ) 量 13,792 9,523 (58) (257)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入 /( 流 出 ) 量 18,060 (5,876) 836 (24,74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 流 出 )/ 流 入 量 (7,731) (5,152) 1,523 25,000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44) (420)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 减 少 ) 额 24,077 (1,925) 2,301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793 4,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6,870 2,793 2,
206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20 预 付 经 营 租 赁 款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土 地 使 用 权 48,702 45,194 38,131 35,921 预 付 租 赁 款 17,639 17,255 15,267 15,037 66,341 62,449 53,398 50,958 预 付 经 营 租 赁 款 在 相 关 租 赁 期 间 内 以 直 线 法 摊 销 21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成 本 累 计 摊 销 净 值 成 本 累 计 摊 销 净 值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专 利 权 及 专 业 技 术 6,979 (4,275) 2,704 6,698 (3,809) 2,889 计 算 机 软 件 8,244 (5,004) 3,240 6,416 (3,833) 2,583 商 誉 (i) 7,233-7,233 7,225-7,225 其 他 17,497 (4,819) 12,678 15,832 (4,075) 11,757 无 形 资 产 39,953 (14,098) 25,855 36,171 (11,717) 24,454 其 他 资 产 37,107 42,816 62,962 67,270 (i) 商 誉 主 要 与 2009 年 和 2011 年 分 别 收 购 Singapore Petroleum Company 和 英 力 士 炼 油 有 限 公 司 (Petroineos Trading Limited) 有 关 现 金 产 出 单 元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使 用 价 值 计 算 得 出 税 前 现 金 流 量 预 测 建 立 在 经 管 理 层 批 准 的 财 务 预 算 基 础 之 上 使 用 的 税 前 折 现 率 同 时 也 反 映 了 与 现 金 产 出 单 元 相 关 的 特 定 风 险 根 据 估 计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未 发 现 减 值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成 本 累 计 摊 销 净 值 成 本 累 计 摊 销 净 值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专 利 权 及 专 业 技 术 6,358 (3,660) 2,698 6,060 (3,185) 2,875 计 算 机 软 件 7,084 (4,258) 2,826 5,478 (3,189) 2,289 其 他 12,117 (3,648) 8,469 11,086 (3,107) 7,979 无 形 资 产 25,559 (11,566) 13,993 22,624 (9,481) 13,143 其 他 资 产 21,737 26,645 35,730 39,
207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22 存 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集 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原 油 及 其 他 原 材 料 59,870 94,823 45,936 75,307 在 产 品 13,165 17,529 13,041 18,600 产 成 品 95, ,247 65,542 79,733 零 配 件 及 低 值 易 耗 品 , , , ,658 减 :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2,251) (631) (489) (368) 165, , , ,290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以 可 变 现 净 值 列 示 的 存 货 原 值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亿 元 ) 23 应 收 账 款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应 收 账 款 53,620 64,523 6,772 5,095 减 : 坏 账 准 备 (516) (496) (367) (401) 53,104 64,027 6,405 4,694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扣 除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 以 发 票 日 期 或 收 入 确 认 日 期, 较 早 者 为 准 ) 分 析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集 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一 年 以 内 51,878 63,443 6,094 4,318 一 年 至 两 年 两 年 至 三 年 三 年 以 上 ,104 64,027 6,405 4,694 本 集 团 给 予 客 户 的 还 款 期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180 天 205
20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的 变 动 分 析 如 下 : 集 团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计 提 74 8 本 年 转 销 (16) (36) 本 年 冲 回 (38) (61) 年 末 余 额 预 付 款 和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19,564 20,328 99,338 56,424 支 付 给 供 货 商 的 垫 款 22,977 11,462 4,993 4,410 42,541 31, ,331 60,834 减 : 坏 账 准 备 (2,488) (2,543) (708) (761) 40,053 29, ,623 60,073 待 抵 扣 增 值 税 37,485 33,484 27,879 26,373 待 摊 费 用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4,852 4,623 1, ,379 68, ,867 87,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票 据 主 要 为 销 售 商 品 或 产 品 而 收 到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所 有 应 收 票 据 于 一 年 内 到 期 26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2014 年 度, 银 行 存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实 际 利 率 为 2.23%(2013 年 :2.03%) 206
209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27 应 付 账 款 及 应 计 负 债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应 付 贸 易 账 款 84, ,353 29,466 41,754 客 户 垫 款 54,007 46,804 38,306 29,748 薪 金 及 福 利 应 付 款 5,903 4,836 3,980 3,403 应 计 支 出 附 属 公 司 应 付 非 控 制 性 股 东 股 息 274 1, 应 付 利 息 2,621 2,861 2,354 2,575 应 付 建 造 费 用 及 设 备 费 用 155, , , ,677 其 他 60,838 29,274 29,801 20, , , , ,011 其 他 主 要 包 括 国 外 企 业 间 的 资 金 拆 借 和 应 付 押 金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贸 易 账 款 的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一 年 以 内 79, ,459 26,923 38,693 一 年 至 两 年 2,898 2, ,646 两 年 至 三 年 1, 三 年 以 上 1,069 1, , ,353 29,466 41,
210 28 借 款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短 期 借 款 ( 不 含 长 期 借 款 的 流 动 部 分 ) 115, , , ,463 长 期 借 款 的 流 动 部 分 53,795 81,873 40,048 55, , , , ,552 长 期 借 款 370, , , , , , , ,327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由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和 第 三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借 款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亿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借 款 中 包 括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亿 元 ) 的 抵 押 负 债, 大 多 以 本 集 团 一 年 期 以 上 定 期 存 款 作 抵 押, 抵 押 物 约 合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亿 元 ) 借 款 总 额 :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 免 息 借 款 1, 固 定 利 率 借 款 339, , , ,643 - 浮 动 利 率 借 款 198, , , , , , , ,327 加 权 平 均 实 际 利 率 : - 银 行 借 款 1.90% 2.34% 2.25% 3.10% - 公 司 债 券 4.59% 4.59% 4.59% 4.59% - 中 期 票 据 4.12% 3.93% 4.11% 3.93% - 其 他 借 款 4.15% 4.26% 4.43% 4.26% 208
211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借 款 按 主 要 币 种 列 示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集 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402, , , ,487 美 元 134, ,649 16,283 39,735 其 他 币 种 3,238 3, , , , ,327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长 期 借 款 ( 含 长 期 借 款 的 流 动 部 分 )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4,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 亿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长 期 借 款 ( 含 长 期 借 款 的 流 动 部 分 )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3,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 亿 元 ) 短 期 借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接 近 其 公 允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根 据 折 现 现 金 流 量 计 算, 折 现 率 按 本 集 团 可 取 得 的 金 融 工 具 ( 条 款 及 特 点 与 借 款 大 致 相 同 ) 于 财 务 状 况 表 日 的 现 行 市 场 利 率 确 定 该 等 折 现 率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介 于 0.27% 至 6.18% 之 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37% 至 6.55%), 视 债 务 类 别 而 定 下 表 依 据 财 务 状 况 表 日 剩 余 合 同 的 最 早 到 期 日 列 示 了 借 款 的 到 期 期 限 分 析, 披 露 的 金 额 为 未 经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包 括 借 款 本 金 和 利 息 :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须 于 一 年 之 内 偿 还 189, , , ,889 须 于 一 至 两 年 之 内 偿 还 76,999 72,992 54,752 61,710 须 于 两 至 五 年 之 内 偿 还 222, , , ,810 须 于 五 年 之 后 偿 还 128,580 59, ,471 56, , , , ,
212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29 股 本 集 团 及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已 注 册 发 行 并 缴 足 的 股 本 A 股 161, ,922 H 股 21,099 21, , ,021 根 据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1999 年 11 月 5 日 生 效 的 重 组 协 议, 本 公 司 发 行 了 国 有 股 1,600 亿 股 以 交 换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与 负 债 该 1,600 亿 股 国 有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并 作 为 本 公 司 的 初 始 注 册 资 本 2000 年 4 月 7 日, 本 公 司 在 全 球 初 次 公 开 发 售 中 发 行 了 17,582,418,000 股 股 票, 其 中 13,447,897,000 股 为 H 股 41,345,210 股 为 美 国 托 存 股 ( 每 托 存 股 份 等 于 100 股 H 股 ) H 股 及 托 存 股 份 分 别 于 2000 年 4 月 7 日 及 2000 年 4 月 6 日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H 股 及 美 国 托 存 股 份 的 发 行 价 分 别 为 每 股 港 币 1.28 元 和 每 股 托 存 股 份 美 元, 本 公 司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约 为 人 民 币 200 亿 元 全 球 发 售 所 发 行 的 股 份 与 现 有 股 份 享 有 同 等 权 益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委 员 会 的 批 准,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国 有 股 1,758,242,000 股 在 全 球 初 次 公 开 发 售 中 转 为 H 股 以 供 出 售 2005 年 9 月 1 日, 本 公 司 以 每 股 港 币 6.00 元 的 价 格 增 发 了 3,196,801,818 股 H 股, 发 行 股 份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约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也 于 2005 年 9 月 和 本 公 司 增 发 新 股 同 步 出 售 国 有 股 319,680,182 股 2007 年 11 月 5 日, 本 公 司 以 每 股 人 民 币 元 的 价 格 发 行 了 4,000,000,000 股 A 股, 发 行 股 份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约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该 发 行 A 股 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 起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A 股 发 行 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 前 持 有 的 国 有 股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登 记 为 A 股 股 东 权 利 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规 管, 该 法 律 规 定 注 册 资 本 的 增 加 须 由 股 东 大 会 和 中 国 政 府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210
213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30 储 备 集 团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资 本 公 积 1 月 1 日 余 额 133, , , , 月 31 日 余 额 133, , , ,681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a) 1 月 1 日 余 额 175, , , ,523 留 存 收 益 转 至 储 备 9,686 13,436 9,686 13,436 其 他 - (8) 月 31 日 余 额 184, , , ,959 专 项 储 备 - 安 全 生 产 费 1 月 1 日 余 额 8,922 10,054 6,398 7,080 安 全 生 产 费 1,423 (1,132) 629 (682) 12 月 31 日 余 额 10,345 8,922 7,027 6,398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1 月 1 日 余 额 (13,956) (5,115) - -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6,158) (8,841) 月 31 日 余 额 (20,114) (13,956) - - 其 他 储 备 1 月 1 日 余 额 (22,911) (22,689) (6,527) (6,487) 收 购 附 属 公 司 (4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 损 失 ) (20)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损 失 )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159 (218) - - 非 控 制 性 权 益 资 本 投 入 (9) (20) - - 处 置 子 公 司 其 他 (3) (22) (205) (20) 12 月 31 日 余 额 (22,706) (22,911) (6,592) (6,527) 285, , , ,511 (a) 根 据 中 国 法 规 及 本 公 司 的 公 司 章 程, 本 公 司 必 须 将 根 据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计 算 的 净 利 润 之 10% 转 拨 至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累 计 额 达 到 注 册 资 本 的 50% 时 可 不 再 计 提 转 拨 至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应 在 分 派 股 息 予 股 东 前 进 行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仅 可 以 用 于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拓 展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业 务 或 增 加 本 公 司 的 资 本 根 据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决 议 案 批 准, 本 公 司 可 将 其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转 换 为 股 本, 并 向 现 有 股 东 按 其 原 有 持 股 量 发 行 红 股, 或 增 加 其 现 有 所 持 股 份 之 每 股 面 值, 但 在 该 发 行 后 盈 余 公 积 金 之 结 余 不 得 少 于 注 册 股 本 的 25% (b) 根 据 中 国 的 相 关 法 规, 本 公 司 可 分 配 储 备 为 根 据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和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计 算 的 留 存 收 益 的 较 低 者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可 分 配 储 备 为 人 民 币 6,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5, 亿 元 ) 211
214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31 递 延 所 得 税 递 延 所 得 税 采 用 25% 为 主 要 税 率 以 负 债 法 并 基 于 暂 时 性 差 异 计 算 递 延 所 得 税 的 变 动 分 析 如 下 : 集 团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年 初 余 额 3,940 20,843 (9,167) 4,415 转 入 损 益 ( 附 注 12) (3,276) (16,323) (1,212) (13,576)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45 (6) 45 (6) 收 购 附 属 公 司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217) (574) - - 年 末 余 额 905 3,940 (10,334) (9,167) 抵 销 前 递 延 所 得 税 余 额 由 以 下 项 目 组 成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集 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流 动 性 应 收 款 项 及 存 货 11,965 13,522 7,339 6,548 税 务 亏 损 20,861 15,615 17,128 12,884 非 流 动 性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6,773 7,362 6,365 7,018 其 他 6,976 4,859 2,906 2,76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总 额 46,575 41,358 33,738 29,215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非 流 动 性 税 务 加 速 折 旧 41,605 40,476 23,276 19,966 其 他 5,875 4,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总 额 47,480 45,298 23,404 20,04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净 额 ,334 9,167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净 额 905 3,
215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抵 销 后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余 额 列 示 如 下 : 集 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4,995 11,226 10,334 9,167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5,900 15, 损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无 重 大 的 未 确 认 税 务 亏 32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集 团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年 初 余 额 94,531 83,928 61,291 55,676 发 生 的 义 务 9,992 6,729 8,529 3,078 偿 还 义 务 (418) (662) (310) (505) 增 加 费 用 ( 附 注 10) 5,406 4,690 3,489 3,042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357) (154) - - 年 末 余 额 109,154 94,531 72,999 61,291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与 油 气 资 产 相 关 ( 附 注 16) 33 养 老 金 本 集 团 参 与 了 多 项 养 老 金 计 划 ( 附 注 3(t)) 本 集 团 2014 年 度 支 付 的 养 老 金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34 或 有 负 债 (a) 银 行 和 其 他 担 保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不 存 在 为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银 行 或 其 他 担 保 的 事 项 (b) 环 保 责 任 中 国 已 全 面 实 行 环 保 法 规, 该 等 法 规 均 影 响 到 油 气 运 营 但 是, 根 据 现 有 的 法 规,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除 已 计 入 本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数 额 外, 并 不 存 在 其 他 可 能 对 本 集 团 财 务 状 况 产 生 重 大 负 面 影 响 的 环 保 责 任 213
216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c) 法 律 方 面 的 或 有 责 任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相 信 本 集 团 日 常 业 务 中 一 些 不 重 大 的 诉 讼 案 件 及 其 他 诉 讼 程 序 所 产 生 的 法 律 责 任 将 不 会 对 本 集 团 的 财 务 状 况 产 生 重 大 负 面 影 响 (d) 集 团 保 险 本 集 团 已 对 车 辆 和 有 些 带 有 重 要 营 运 风 险 的 资 产 进 行 有 限 保 险, 并 购 买 因 意 外 事 故 导 致 的 个 人 伤 害 财 产 和 环 境 损 害 而 产 生 的 第 三 者 责 任 保 险, 同 时 购 买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本 集 团 其 他 未 被 保 险 保 障 而 将 来 可 能 产 生 的 责 任 对 财 务 状 况 的 潜 在 影 响 于 现 时 未 能 合 理 预 计 35 承 诺 事 项 (a) 经 营 租 赁 承 诺 款 项 本 集 团 已 签 订 经 营 租 赁 之 承 付 款 项 主 要 用 于 租 赁 土 地 房 屋 及 设 备, 租 赁 期 由 一 年 至 五 十 年 不 等, 租 赁 通 常 不 包 括 续 期 权 利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已 签 订 不 可 撤 销 之 经 营 租 赁 的 未 来 最 低 租 赁 费 用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第 一 年 9,855 6,421 第 二 至 五 年 30,656 19,013 第 五 年 之 后 157,435 74, ,946 99,704 (b) 资 本 承 诺 款 项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已 签 约 但 尚 未 执 行 的 资 本 承 诺 款 项 主 要 与 物 业 厂 房 及 机 器 设 备 有 关,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亿 元 ) 上 述 经 营 租 赁 和 资 本 承 诺 款 项 主 要 为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之 间 的 交 易 承 诺 (c) 勘 探 及 采 矿 许 可 证 本 公 司 每 年 必 须 就 其 勘 探 和 采 矿 许 可 证 向 国 土 资 源 部 支 付 费 用 2014 年 度 该 项 的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7.19 亿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7.17 亿 元 ) 214
217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未 来 5 年 预 估 的 年 度 支 付 金 额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一 年 以 内 一 年 至 两 年 两 年 至 三 年 三 年 至 四 年 四 年 至 五 年 主 要 客 户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客 户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之 百 分 比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之 百 分 比 人 民 币 % 人 民 币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1, ,641 3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95, , , , 关 联 方 交 易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公 司, 属 于 受 中 国 政 府 直 接 控 制 的 国 有 企 业 关 联 方 包 括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其 他 受 中 国 政 府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国 有 企 业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本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以 及 本 公 司 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a)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本 集 团 的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之 间 的 交 易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其 他 成 员 公 司 有 广 泛 的 交 易 和 业 务 联 系 基 于 此 等 联 系,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其 他 成 员 公 司 之 间 的 交 易 条 款 可 能 与 其 他 关 联 方 及 非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条 款 有 所 不 同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本 集 团 的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之 间 的 主 要 关 联 交 易 是 按 正 常 的 商 业 条 款 进 行 的, 具 体 如 下 : 215
21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在 2008 年 签 订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的 基 础 上,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重 新 签 订 了 产 品 与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协 议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并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根 据 本 协 议,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相 互 提 供 有 关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产 品 及 服 务 包 括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生 产 服 务 物 资 供 应 社 会 服 务 生 活 服 务 及 金 融 服 务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相 互 提 供 的 产 品 及 服 务 按 照 以 下 原 则 定 价 :(1) 政 府 定 价 ; 或 (2) 无 政 府 规 定 价 格, 则 参 照 市 场 价 格 ; 或 (3) 如 (1) 和 (2) 的 情 况 均 不 适 用, 则 采 用 成 本 价 或 协 议 价 格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在 原 协 议 的 基 础 上 重 新 签 订 了 产 品 与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协 议 有 效 期 3 年, 并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新 签 订 的 产 品 与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议 中 已 包 含 了 2011 年 签 订 的 总 协 议 中 的 全 部 条 款 产 品 销 售 指 原 油 炼 油 产 品 化 工 产 品 和 天 然 气 的 销 售 等 2014 年 度 此 类 交 易 金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1, 亿 元 (2013 年 :1, 亿 元 ) 服 务 销 售 主 要 指 提 供 与 原 油 和 天 然 气 输 送 相 关 的 服 务 等 2014 年 度 此 类 交 易 金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91.39 亿 元 ) 购 买 产 品 和 服 务 主 要 指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生 产 服 务 社 会 服 务 生 活 服 务 和 物 资 供 应 服 务 等 2014 年 度 此 类 交 易 金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4, 亿 元 (2013 年 :3, 亿 元 ) 资 产 购 置 主 要 指 购 买 制 造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和 交 通 工 具 等 2014 年 度 此 类 交 易 金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12.28 亿 元 )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本 集 团 的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未 结 算 金 额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应 收 账 款 4,144 7,945 预 付 账 款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3,830 5,532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3,899 19,067 应 付 账 款 及 应 计 负 债 104, ,431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3,000 3,
219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利 息 收 入 为 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取 得 的 利 息 2014 年 度 的 利 息 收 入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65 亿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4.29 亿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存 款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金 融 服 务 支 出 主 要 为 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所 取 得 的 贷 款 所 产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和 保 险 费 等 2014 年 度, 此 支 出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亿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亿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取 得 的 公 司 借 款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 亿 元 ) 融 资 租 赁 支 付 的 租 金 及 其 他 费 用 是 根 据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子 公 司 达 成 的 融 资 租 赁 协 议 对 应 到 本 期 间 内 所 有 本 集 团 的 应 付 款 项 ( 包 括 所 有 租 金 租 赁 服 务 费 及 行 使 购 买 选 择 的 价 格 等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此 支 出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01 亿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1.93 亿 元 ) 在 2000 年 签 订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的 基 础 上,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 签 订 了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的 补 充 协 议, 协 议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据 此, 本 公 司 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租 赁 分 布 在 中 国 各 地 总 面 积 为 亿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租 赁 土 地 的 年 租 金 ( 不 含 税 费 ) 不 超 过 亿 元 经 补 充 协 议 签 订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终 止 期 限 与 原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相 同 双 方 可 参 考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及 市 场 价 格 约 每 三 年 对 租 赁 土 地 面 积 及 租 金 协 商 调 整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 分 别 出 具 了 确 认 函, 双 方 对 租 赁 土 地 的 面 积 及 租 金 进 行 了 重 新 调 整, 本 公 司 同 意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租 赁 面 积 合 计 约 亿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双 方 根 据 重 新 确 认 的 土 地 租 赁 面 积 及 土 地 市 场 情 况 对 土 地 总 租 金 进 行 了 调 整, 并 同 意 将 租 赁 土 地 的 年 租 金 调 整 为 约 人 民 币 亿 元 除 租 赁 土 地 面 积 及 租 金 外, 土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及 其 补 充 协 议 其 他 条 款 不 变 该 确 认 函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217
220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在 原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及 补 充 协 议 的 基 础 上,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 重 新 签 署 经 修 订 的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该 合 同 即 日 起 生 效 据 此, 本 公 司 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租 赁 面 积 合 计 约 734,316 平 方 米 的 房 产, 租 金 为 平 均 每 年 每 平 方 米 1,049 元, 修 订 后 的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的 租 赁 终 止 期 限 与 原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约 定 相 同 双 方 可 参 考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及 市 场 变 化 约 每 三 年 对 租 赁 房 产 面 积 及 租 金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但 任 何 调 整 均 应 确 保 不 超 过 市 场 可 比 公 允 价 格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 分 别 出 具 了 确 认 函, 对 租 赁 房 产 的 面 积 及 租 金 进 行 了 重 新 调 整, 本 公 司 同 意 向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租 赁 面 积 合 计 约 1,179,586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双 方 根 据 重 新 确 认 的 房 屋 租 赁 面 积 及 市 场 情 况 对 总 租 金 进 行 了 调 整, 并 同 意 将 房 屋 租 赁 的 年 租 金 调 整 为 约 人 民 币 7.08 亿 元 除 租 赁 房 产 面 积 及 租 金 外,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其 他 条 款 不 变 该 确 认 函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b)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酬 金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薪 金 津 贴 和 其 他 福 利 13,381 14,677 退 休 福 利 计 划 供 款 ,132 15,499 注 : 以 上 酬 金 不 包 括 本 公 司 按 照 中 国 政 府 相 关 规 定 支 付 给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2010 至 2012 年 延 期 绩 效 薪 金 2014 年 度 : 无 (2013 年 : 人 民 币 907 万 元 ) 218
221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c) 与 中 国 境 内 其 他 国 有 企 业 的 交 易 除 与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本 集 团 的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交 易 以 外, 本 集 团 与 其 他 国 有 企 业 的 交 易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销 售 和 购 买 资 产 购 置 资 产 租 赁 ; 及 银 行 存 款 与 借 款 上 述 交 易 是 按 照 正 常 商 业 条 款 进 行 的 38 板 块 信 息 本 集 团 主 要 经 营 与 石 油 相 关 的 产 品 服 务 与 活 动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分 部 包 括 :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炼 油 与 化 工 板 块 销 售 板 块 及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板 块 公 司 管 理 层 按 照 该 划 分 评 价 板 块 经 营 业 绩, 并 分 配 公 司 资 源 各 业 务 板 块 之 间 的 销 售 主 要 按 市 场 价 格 进 行 此 外, 本 集 团 根 据 具 有 相 同 风 险 的 主 体 所 在 区 域 列 示 区 域 信 息 勘 探 与 生 产 板 块 从 事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的 勘 探 开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炼 油 与 化 工 板 块 从 事 原 油 及 石 油 产 品 的 炼 制, 基 本 及 衍 生 化 工 产 品 其 他 化 工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销 售 板 块 从 事 炼 油 产 品 的 销 售 及 贸 易 业 务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板 块 从 事 天 然 气 原 油 和 成 品 油 的 输 送 及 天 然 气 的 销 售 总 部 及 其 他 板 块 从 事 资 金 管 理 融 资 总 部 管 理 研 究 开 发 及 为 本 集 团 其 他 业 务 板 块 提 供 商 务 服 务 每 个 经 营 性 板 块 的 会 计 政 策 与 附 注 3 所 述 之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概 要 一 致 219
222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2014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的 经 营 分 部 信 息 如 下 : 2014 年 勘 探 与 生 产 炼 油 与 化 工 销 售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总 部 及 其 他 合 计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营 业 额 777, ,082 1,938, ,262 3,027 3,849,446 减 : 板 块 间 销 售 (629,186) (668,002) (244,226) (24,398) (672) (1,566,484) 外 部 营 业 额 148, ,080 1,694, ,864 2,355 2,282,962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129,221) (21,533) (11,709) (12,804) (2,196) (177,463) 经 营 利 润 /( 亏 损 ) 186,897 (23,560) 5,421 13,126 (12,051) 169,833 融 资 成 本 外 汇 收 益 5,020 外 汇 损 失 (7,333) 利 息 收 入 1,596 利 息 支 出 (23,319) 融 资 成 本 净 额 (24,036)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利 润 3, ,692 2,727 10,962 税 前 利 润 156,759 所 得 税 费 用 (37,731) 本 年 利 润 119,028 板 块 资 产 1,216, , , ,079 1,515,043 3,927,353 其 他 资 产 15,955 对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42,283 1,118 10,249 41,439 21, ,947 板 块 间 抵 销 (a) (1,654,782) 总 资 产 2,405,473 资 本 性 支 出 221,479 30,965 5,616 32, ,729 板 块 负 债 505, , , , ,203 1,671,930 其 他 负 债 62,541 板 块 间 抵 销 (a) (646,779) 总 负 债 1,087,
223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2013 年 勘 探 与 生 产 炼 油 与 化 工 销 售 天 然 气 与 管 道 总 部 及 其 他 合 计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营 业 额 783, ,815 1,946, ,751 2,687 3,837,753 减 : 板 块 间 销 售 (618,851) (681,687) (263,100) (15,360) (631) (1,579,629) 外 部 营 业 额 164, ,128 1,683, ,391 2,056 2,258,124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115,528) (22,478) (11,280) (11,838) (2,241) (163,365) 经 营 利 润 /( 亏 损 ) 189,698 (24,392) 7,562 28,888 (13,114) 188,642 融 资 成 本 外 汇 收 益 4,157 外 汇 损 失 (4,105) 利 息 收 入 2,222 利 息 支 出 (23,081) 融 资 成 本 净 额 (20,807)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利 润 4,688 (6) 509 2,490 2,547 10,228 税 前 利 润 178,063 所 得 税 费 用 (35,789) 本 年 利 润 142,274 板 块 资 产 1,162, , , ,900 1,509,573 3,849,027 其 他 资 产 11,226 对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的 投 资 46,366 1,023 10,606 38,621 20, ,700 板 块 间 抵 销 (a) (1,634,843) 总 资 产 2,342,110 资 本 性 支 出 226,376 26,671 7,101 57,439 1, ,696 板 块 负 债 487, , , , ,173 1,666,675 其 他 负 债 84,884 板 块 间 抵 销 (a) (679,384) 总 负 债 1,072,
224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区 域 信 息 营 业 额 2014 年 2013 年 非 流 动 资 产 (b)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中 国 大 陆 1,479,183 1,503,897 1,738,389 1,674,106 其 他 803, , , ,136 2,282,962 2,258,124 1,993,941 1,895,242 (a) 板 块 间 抵 销 主 要 是 抵 销 板 块 间 的 往 来 及 投 资 (b)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除 金 融 工 具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之 外 的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39 财 务 报 表 的 审 批 本 财 务 报 表 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 经 董 事 会 审 批 通 过, 并 将 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 递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40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起 征 点 的 提 高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提 高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起 征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115 号 ),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将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起 征 点 提 高 至 65 美 元 / 桶, 仍 实 行 5 级 超 额 累 进 从 价 定 率 计 征 (2) 成 品 油 消 费 税 的 提 高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继 续 提 高 成 品 油 消 费 税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5]11 号 ), 自 2015 年 1 月 13 日 起, 将 汽 油 石 脑 油 溶 剂 油 和 润 滑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由 每 升 人 民 币 1.4 元 提 高 到 每 升 人 民 币 1.52 元 ; 将 柴 油 航 空 煤 油 和 燃 料 油 的 消 费 税 单 位 税 额 由 每 升 人 民 币 1.1 元 提 高 到 每 升 人 民 币 1.2 元 航 空 煤 油 继 续 暂 缓 征 收 (3) 非 居 民 用 天 然 气 价 格 的 调 整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关 于 理 顺 非 居 民 用 天 然 气 价 格 的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2015]351 号 ),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 起, 将 国 内 天 然 气 存 量 气 与 增 量 气 价 格 正 式 并 轨 根 据 2014 年 下 半 年 燃 料 油 和 液 化 石 油 气 等 可 替 代 能 源 价 格 变 化 情 况, 按 照 现 行 天 然 气 价 格 机 制, 增 量 气 最 高 门 站 价 格 每 千 立 方 米 降 低 人 民 币 440 元, 存 量 气 最 高 门 站 价 格 每 千 立 方 米 提 高 人 民 币 40 元 222
225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勘 探 及 生 产 活 动 补 充 资 料 ( 未 经 审 计 )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根 据 美 国 财 务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发 布 的 会 计 准 则 修 正 第 号 开 采 活 动 - 石 油 和 天 然 气 ( 第 932 号 主 题 ): 油 气 储 量 估 计 和 披 露 ( 会 计 准 则 汇 编 修 订 第 932 号 主 题 开 采 活 动 - 石 油 和 天 然 气 或 ASC932 ) 以 及 美 国 证 券 交 易 委 员 会 对 应 的 披 露 要 求, 此 部 分 提 供 了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 本 集 团 ) 及 本 集 团 按 权 益 法 投 资 主 体 的 油 气 勘 探 及 开 发 成 本, 及 与 油 气 生 产 活 动 相 关 的 经 营 业 绩 的 补 充 信 息 下 文 列 示 的 补 充 信 息 包 括 : 本 集 团 的 探 明 油 气 储 量 估 计, 有 关 资 本 化 成 本 的 历 史 成 本 信 息, 取 得 成 本 勘 探 和 开 发 活 动 的 成 本 支 出, 油 气 生 产 活 动 经 营 业 绩, 经 贴 现 的 未 来 预 计 净 现 金 流 量 标 准 化 度 量, 经 贴 现 未 来 净 现 金 流 量 的 标 准 化 度 量 的 变 化 其 他 地 区 包 括 的 油 气 生 产 活 动 主 要 位 于 哈 萨 克 斯 坦 委 内 瑞 拉 和 印 度 尼 西 亚 等 国 家 本 集 团 应 占 权 益 法 投 资 主 体 所 拥 有 的 储 量 相 对 较 小, 故 与 此 相 关 的 信 息 以 境 内 外 合 计 数 进 行 列 示 探 明 油 气 储 量 估 计 油 气 探 明 储 量 不 能 予 以 准 确 度 量 储 量 估 计 受 许 多 因 素 影 响, 包 括 与 油 气 藏 性 能 相 关 的 因 素, 而 这 些 因 素 需 要 由 工 程 师 解 释 所 获 得 的 数 据 以 及 油 价 和 其 他 经 济 因 素 来 进 行 评 估 任 何 时 候 这 些 估 计 的 可 靠 性 都 取 决 于 技 术 和 经 济 资 料 的 质 量 和 数 量 油 气 藏 的 产 能 以 及 工 程 判 断 因 此, 在 一 个 油 气 藏 的 生 产 期, 储 量 估 计 会 因 获 得 更 多 数 据 而 予 以 修 正 当 发 现 一 个 商 业 油 气 藏 时, 探 明 储 量 最 初 是 根 据 第 一 口 井 或 第 一 批 井 的 有 限 数 据 估 计 的 随 后 获 得 的 数 据 可 以 更 有 效 地 决 定 油 气 藏 的 规 模, 而 更 多 的 产 能 井 的 测 试 和 工 程 研 究 均 可 能 提 高 储 量 估 计 的 可 靠 性 科 技 日 新 月 异, 通 过 一 些 更 先 进 的 开 发 技 术, 例 如 采 用 注 水 或 增 产 生 产 技 术 ( 或 一 并 采 用 ), 可 能 潜 在 地 提 高 储 量 探 明 油 气 储 量 是 指 自 给 定 日 期 至 合 同 约 定 权 利 到 期 日 ( 除 非 有 证 据 合 理 保 证 该 权 利 能 够 得 到 延 期 ), 通 过 地 球 科 学 和 工 程 数 据 的 分 析, 采 用 确 定 性 评 估 或 概 率 性 评 估, 以 现 有 经 济 作 业 和 政 府 管 制 条 件, 可 以 合 理 确 定 已 知 油 气 藏 经 济 可 采 的 原 油 天 然 气 的 估 计 量 223
226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勘 探 及 生 产 活 动 补 充 资 料 ( 未 经 审 计 )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现 有 的 经 济 条 件 包 含 确 定 一 个 油 气 藏 经 济 生 产 能 力 的 价 格 和 成 本 除 非 由 合 同 约 定, 该 价 格 是 指 在 本 报 告 期 截 止 日 以 前 的 十 二 个 月 的 算 术 平 均 价 格, 每 个 月 价 格 确 定 为 该 月 第 一 天 的 价 格, 但 不 包 括 基 于 未 来 条 件 做 出 的 价 格 调 整 成 本 即 期 末 采 用 的 成 本 探 明 已 开 发 油 气 储 量 是 指 : a. 利 用 现 有 设 备 和 作 业 方 法, 或 者 开 采 储 量 所 需 的 开 发 设 备 成 本 明 显 低 于 钻 探 一 口 新 井 所 需 成 本, 可 从 现 有 油 气 井 中 进 行 开 采 的 储 量 b. 当 通 过 除 油 气 井 开 采 外 的 其 他 方 式 进 行 开 采, 利 用 储 量 估 计 时 点 已 安 装 的 开 采 设 备 和 基 础 设 施 可 开 采 的 储 量 探 明 未 开 发 储 量 指 在 尚 未 钻 井 的 矿 区 或 利 用 现 有 油 井 仍 需 较 大 资 本 支 出 的 地 区 已 探 明 的 储 量 在 中 国 境 内, 有 关 税 收 收 费 和 矿 区 使 用 费 是 一 种 税 收 机 制, 均 以 现 金 支 付 我 们 披 露 的 探 明 储 量 包 括 为 最 终 生 产 和 销 售 这 些 储 量 而 支 付 的 税 收 收 费 和 矿 区 使 用 费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探 明 储 量 估 计 乃 按 照 独 立 工 程 顾 问 DeGolyer and MacNaughton, Gaffney Cline & Associates, McDaniel & Associates, Ryder Scott 和 GLJ 编 制 的 报 告 厘 定 224
227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勘 探 及 生 产 活 动 补 充 资 料 ( 未 经 审 计 )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以 下 为 各 期 间 探 明 原 油 及 凝 析 油 及 天 然 气 净 储 量 的 估 计 数 字, 以 及 已 开 发 及 未 开 发 的 探 明 净 储 量 的 变 化 : 探 明 已 开 发 及 未 开 发 储 量 原 油 及 凝 析 油 天 然 气 合 计 ( 百 万 桶 ) ( 十 亿 立 方 英 尺 ) ( 百 万 桶 油 当 量 ) 本 集 团 : 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 储 量 11,018 67,581 22,282 变 化 调 整 : 对 以 前 估 计 的 修 正 (124) (6,415) (1,193) 采 收 提 升 扩 边 和 新 发 现 ,959 2,601 产 量 (933) (2,802) (1,400)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储 量 10,820 69,323 22,374 变 化 调 整 : 对 以 前 估 计 的 修 正 (16) (2,707) (467) 采 收 提 升 扩 边 和 新 发 现 646 7,511 1,898 出 售 (5) - (5) 产 量 (946) (3,029) (1,451)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储 量 10,593 71,098 22,443 探 明 已 开 发 储 量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7,219 32,813 12, 年 12 月 31 日 7,253 35,824 13,224 探 明 未 开 发 储 量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601 36,510 9, 年 12 月 31 日 3,340 35,274 9,219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投 资 :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探 明 已 开 发 及 未 开 发 储 量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和 应 占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探 明 已 开 发 及 未 开 发 储 量 合 计 为 亿 桶 油 当 量 (2013 年 : 亿 桶 油 当 量 ), 其 中 原 油 及 凝 析 油 为 亿 桶 (2013 年 : 亿 桶 ), 天 然 气 715,470 亿 立 方 英 尺 (2013 年 :697,390 亿 立 方 英 尺 ) 225
228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勘 探 及 生 产 活 动 补 充 资 料 ( 未 经 审 计 )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的 探 明 已 开 发 与 未 开 发 储 量 中,97.35 亿 桶 的 原 油 及 凝 析 油 储 量 (2013 年 12 月 31 日 :99.77 亿 桶 ) 与 698,360 亿 立 方 英 尺 的 天 然 气 储 量 (2013 年 12 月 31 日 :680,850 亿 立 方 英 尺 ) 位 于 中 国 大 陆 ; 8.58 亿 桶 的 原 油 及 凝 析 油 储 量 (2013 年 12 月 31 日 :8.43 亿 桶 ) 与 12,620 亿 立 方 英 尺 天 然 气 储 量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380 亿 立 方 英 尺 ) 位 于 中 国 大 陆 以 外 资 本 化 成 本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本 集 团 : 取 得 成 本 及 生 产 性 资 产 1,331,810 1,166,870 辅 助 设 施 356, ,504 在 建 工 程 113, ,745 资 本 化 成 本 合 计 1,801,401 1,616,119 累 计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807,712) (694,318) 资 本 化 成 本 净 值 993, ,801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投 资 :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资 本 化 成 本 净 值 35,092 35,
229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勘 探 及 生 产 活 动 补 充 资 料 ( 未 经 审 计 )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取 得 成 本 勘 探 和 开 发 活 动 的 成 本 支 出 2014 年 中 国 大 陆 其 他 合 计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本 集 团 : 取 得 成 本 - 20,406 20,406 勘 探 成 本 34,457 1,954 36,411 开 发 成 本 126,097 34, ,214 合 计 160,554 56, ,031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投 资 :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取 得 成 本 勘 探 和 开 发 成 本 - 5,292 5, 年 中 国 大 陆 其 他 合 计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本 集 团 : 取 得 成 本 - 17,701 17,701 勘 探 成 本 38,051 5,238 43,289 开 发 成 本 137,783 25, ,346 合 计 175,834 48, ,336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投 资 :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取 得 成 本 勘 探 和 开 发 成 本 - 3,036 3,
230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勘 探 及 生 产 活 动 补 充 资 料 ( 未 经 审 计 )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油 气 生 产 活 动 经 营 业 绩 2014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的 油 气 生 产 活 动 经 营 业 绩 列 示 如 下 营 业 额 包 含 销 售 给 第 三 方 和 板 块 间 的 销 售 ( 基 于 公 平 交 易 价 格 ), 为 扣 除 增 值 税 后 的 净 额 资 源 税 石 油 特 别 收 益 金 和 其 他 生 产 税 费 包 含 在 除 所 得 税 外 的 其 他 税 负 中 所 得 税 费 用 以 适 用 法 定 税 率 计 算, 反 映 了 各 自 年 度 的 税 收 扣 除 和 抵 减 2014 年 中 国 大 陆 其 他 合 计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本 集 团 : 营 业 额 第 三 方 销 售 87,676 43, ,936 板 块 间 销 售 466,051 9, , ,727 52, ,192 除 税 外 生 产 成 本 (116,564) (9,739) (126,303) 勘 探 费 用 (20,787) (1,277) (22,064)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101,168) (17,522) (118,690) 除 所 得 税 外 的 其 它 税 赋 (102,506) (10,367) (112,873)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增 加 费 用 (5,220) (186) (5,406) 所 得 税 费 用 (41,119) (4,159) (45,278) 生 产 活 动 经 营 业 绩 166,363 9, ,578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投 资 :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生 产 活 动 经 营 业 绩 的 利 润 - 6,940 6,940 本 集 团 和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投 资 生 产 活 动 经 营 业 绩 的 利 润 合 计 166,363 16, ,
231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勘 探 及 生 产 活 动 补 充 资 料 ( 未 经 审 计 )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本 集 团 : 2013 年 中 国 大 陆 其 他 合 计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营 业 额 第 三 方 销 售 82,422 59, ,542 板 块 间 销 售 471,514 2, , ,936 61, ,125 除 税 外 生 产 成 本 (108,302) (9,039) (117,341) 勘 探 费 用 (21,548) (3,753) (25,301) 折 旧 折 耗 及 摊 销 (88,569) (15,739) (104,308) 除 所 得 税 外 的 其 它 税 赋 (110,350) (17,648) (127,998)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增 加 费 用 (4,505) (185) (4,690) 所 得 税 费 用 (42,352) (5,325) (47,677) 生 产 活 动 经 营 业 绩 178,310 9, ,810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投 资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生 产 活 动 经 营 业 绩 的 利 润 - 8,392 8,392 本 集 团 和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投 资 生 产 活 动 经 营 业 绩 的 利 润 合 计 178,310 17, ,
232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勘 探 及 生 产 活 动 补 充 资 料 ( 未 经 审 计 )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经 贴 现 的 未 来 净 现 金 流 量 标 准 化 度 量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有 关 探 明 油 气 储 量 的 经 贴 现 的 未 来 净 现 金 流 量 标 准 化 度 量 按 估 计 本 集 团 探 明 油 气 储 量 时 使 用 的 价 格 期 末 成 本 与 现 有 探 明 油 气 储 量 有 关 的 现 行 法 定 税 率 以 及 10% 的 年 折 现 率 计 算 得 出 增 值 税 从 油 气 销 售 之 未 来 现 金 流 中 扣 减 企 业 所 得 税 包 含 在 未 来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中 其 他 税 费 作 为 生 产 税 费, 包 含 在 未 来 生 产 费 用 中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有 关 探 明 油 气 储 量 的 经 贴 现 的 未 来 净 现 金 流 量 标 准 化 度 量 列 示 如 下 : 人 民 币 本 集 团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8,225,339 未 来 生 产 费 用 (3,650,129) 未 来 开 发 费 用 (527,848 ) 未 来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863,348) 未 来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3,184,014 以 10% 贴 现 率 估 计 现 金 流 量 的 时 间 价 值 (1,589,255) 经 贴 现 的 未 来 净 现 金 流 量 标 准 化 度 量 1,594,759 人 民 币 本 集 团 :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8,369,464 未 来 生 产 费 用 (3,980,886) 未 来 开 发 费 用 (492,655) 未 来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812,290) 未 来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3,083,633 以 10% 贴 现 率 估 计 现 金 流 量 的 时 间 价 值 (1,532,368) 经 贴 现 的 未 来 净 现 金 流 量 标 准 化 度 量 1,551,265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有 关 探 明 油 气 储 量 的 经 贴 现 的 未 来 净 现 金 流 量 标 准 化 度 量 中,15,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4, 亿 元 ) 位 于 中 国 大 陆 ; 亿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亿 元 ) 位 于 中 国 大 陆 以 外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经 贴 现 的 未 来 净 现 金 流 量 标 准 化 度 量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7, 年 12 月 31 日 39,
233 原 油 及 天 然 气 勘 探 及 生 产 活 动 补 充 资 料 ( 未 经 审 计 ) ( 除 特 殊 注 明 外, 均 以 百 万 为 单 位 ) 经 贴 现 未 来 现 金 净 流 量 的 标 准 化 度 量 的 变 化 本 集 团 2014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经 贴 现 净 现 金 流 量 标 准 化 度 量 的 变 化 列 示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本 集 团 年 初 金 额 1,551,265 1,679,179 减 去 生 产 成 本 后 的 油 气 产 品 销 售 及 转 移 (352,016) (350,512) 价 格 及 生 产 成 本 及 其 他 的 净 变 化 62,017 (216,677) 扩 边 新 发 展 及 采 收 提 升 189, ,039 开 发 成 本 支 出 59,075 70,183 前 期 数 量 估 计 修 正 (51,424) (117,817) 贴 现 增 值 160, ,064 所 得 税 的 净 变 化 (23,786) 43,806 出 售 (493) - 年 末 金 额 1,594,759 1,551,
234 公 司 信 息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 副 董 事 长 : 执 行 董 事 : 周 吉 平 汪 东 进 刘 宏 斌 非 执 行 董 事 : 喻 宝 才 沈 殿 成 刘 跃 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 陈 志 武 理 查 德 马 茨 基 林 伯 强 张 必 贻 董 事 会 秘 书 : 联 席 公 司 秘 书 : 吴 恩 来 毛 泽 锋 监 事 会 主 席 : 郭 进 平 监 事 : 张 凤 山 李 庆 毅 贾 忆 民 姜 力 孚 杨 华 姚 伟 李 家 民 刘 合 合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孙 龙 德 赵 政 璋 黄 维 和 徐 福 贵 于 毅 波 蔺 爱 国 王 立 华 吴 恩 来 吕 功 训 授 权 代 表 刘 跃 珍 吴 恩 来 232
235 核 数 师 境 外 核 数 师 境 内 核 数 师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香 港 中 环 遮 打 道 10 号 太 子 大 厦 8 楼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长 安 街 1 号 东 方 广 场 东 2 座 办 公 楼 8 层 公 司 法 律 顾 问 香 港 法 律 顾 问 富 而 德 律 师 事 务 所 北 京 市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写 字 楼 2 座 3705 室 美 国 法 律 顾 问 谢 尔 曼 思 特 灵 律 师 事 务 所 香 港 中 环 皇 后 大 道 15 号 置 地 广 场 告 罗 士 打 大 厦 12 楼 中 国 法 律 顾 问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中 国 北 京 朝 阳 区 东 三 环 中 路 1 号 环 球 金 融 中 心 办 公 楼 东 楼 20 层 公 司 香 港 代 表 处 香 港 金 钟 道 89 号 力 宝 中 心 二 座 3705 室 香 港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处 香 港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湾 仔 皇 后 大 道 东 183 号 合 和 中 心 17 楼 室 233
236 主 要 往 来 银 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北 京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北 京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 号 ( 总 行 )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1 号 ( 总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北 京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25 号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北 京 西 城 区 阜 成 门 外 大 街 29 号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北 京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北 京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33 号 通 泰 大 厦 ( 北 京 分 行 )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甲 27 号 ( 总 行 营 业 部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北 京 海 淀 区 复 兴 路 甲 23 号 ( 总 行 ) 股 份 存 托 机 构 BNY Mellon Shareowner Services P.O. Box College Station, TX
237 公 司 刊 物 按 照 美 国 证 券 交 易 法 的 要 求, 本 公 司 将 在 2015 年 4 月 30 日 或 此 之 前, 向 美 国 证 券 交 易 委 员 会 呈 交 年 度 报 告 20-F 表 格 年 度 报 告 20-F 表 格 将 载 有 本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业 绩 及 财 务 状 况 的 详 细 资 料 年 报 及 已 呈 报 予 美 国 证 券 交 易 委 员 会 的 20-F 表 格 可 在 下 列 地 址 索 取 : 中 国 :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东 城 区 东 直 门 北 大 街 9 号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86(10) 传 真 :86(10) 香 港 :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金 钟 道 89 号 力 宝 中 心 二 座 3705 室 电 话 :(852) 传 真 :(852) 美 国 : BNY Mellon Shareowner Services P.O. BOX College Station, TX 隔 夜 信 函 请 发 送 至 : BNY Mellon Shareowner Services 211 Quality Circle, Suite 210 College Station, TX 美 国 境 内 免 费 电 话 :1-888-BNY-ADRS 国 际 电 话 : [email protected] Website: 235
238 股 东 亦 可 以 从 本 公 司 互 联 网 网 址 浏 览 或 下 载 本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及 向 美 国 证 券 交 易 委 员 会 呈 交 的 20-F 表 格 的 副 本 : 投 资 参 考 资 料 如 欲 查 询 有 关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资 料, 请 联 络 本 公 司 香 港 办 事 处 236
239 备 查 文 件 以 下 文 件 备 置 于 北 京 本 公 司 总 部, 以 供 监 管 机 构 及 股 东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参 阅 : 1 载 有 董 事 长 亲 笔 签 署 的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正 本 2 载 有 董 事 长 周 吉 平 先 生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汪 东 进 先 生 财 务 总 监 于 毅 波 先 生 签 字 并 盖 章 的 财 务 报 表 3 载 有 核 数 师 盖 章 注 册 核 数 师 亲 笔 签 字 并 盖 章 的 财 务 报 告 正 本 4 报 告 期 内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纸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文 件 正 本 及 公 告 的 原 稿 5 报 告 期 内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和 公 司 网 站 上 发 布 的 所 有 中 英 文 公 告 原 稿 6 公 司 章 程 237
240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书 面 确 认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作 为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经 认 真 审 阅 公 司 2014 年 度 报 告, 认 为 该 年 度 报 告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其 所 载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其 编 制 和 审 核 程 序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规 定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字 : 周 吉 平 汪 东 进 喻 宝 才 沈 殿 成 刘 跃 珍 刘 宏 斌 陈 志 武 理 查 德 马 茨 基 林 伯 强 张 必 贻 孙 龙 德 赵 政 璋 黄 维 和 徐 福 贵 于 毅 波 蔺 爱 国 王 立 华 吴 恩 来 吕 功 训 2015 年 3 月 26 日 本 年 度 报 告 分 别 以 中 英 两 种 语 言 编 制 在 对 两 种 文 本 的 理 解 上 存 在 歧 义 时, 以 中 文 文 本 为 准 238
A H 1398 A % 20,150,956 18,917, ,
1398 2014 9 30 13.09 1. 1.1 1.2 2014 10 29 2014 1.3 1.4 1 2. 2.1 A 601398 H 1398 A 113002 55 100140 86-10-66108608 86-10-66107571 [email protected] 2.2 2.2.1 2014 9 30 2013 12 31 % 20,150,956 18,917,752 6.52
2
6030 2 0 1 5 2015 6 30 6 2015 2015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cs.ecitic.com 1 2 ... 4... 7... 11... 13... 33... 37... 51... 56... 57... 58... 104... 105... 109 3 4 2013 2013 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ENN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DOUBLING OUR GROWTH DRIVERS INTERIM REPORT 2016 02 03 14 15 16 18 20 21 48 02 2016 6 3015.8712.27 3.629.3% 201611 995 9.8% 64.79 17.2%2016 6 30156.391.6% 15.8729.3% 29.3%1.47
产 继 续 在 国 内 居 于 主 导 地 位 3. 跟 踪 期 内, 公 司 紧 跟 市 场 变 化, 推 进 业 务 结 构 调 整 和 生 产 统 筹 优 化 等 措 施 积 极 应 对 外 部 不 利 环 境 因 素, 公 司 仍 保 持 着 很 大 的 收 入 及 利 润 规 模, 收 入 实 现 质 量 继 续 保 持 较 高 水 平, 经 营 活 动 获 取 现 金 的 能 力 依 旧
2 3 5 8 10 12 14 16 17 18 20 169 178 186 187 1. 2. 5,722,961,086 5,180,417,557 10% 1,431,472,973 1,051,863,210 36% 1,219,829,085 857,455,315 42% 1.04 0.73 2 2015 LKJ IGBT IGBT 2015 4 SMD100% 2015 3 2015
書冊C_ indb
38D 1933 0440 36.89 32,533,8312.00 8 1 8 10 (i)(ii) (iii) (i)(ii) (iii) i 6D 6D 6D 6D 6D 708 707 6D 6D ii Capital Markets and Services Act 2007 CMSA CMSA 229(1)(b) 230(1)(b) 6 7 iii CMSA 5 Securities Act
100% (a) (b) (c) 2
AUTOMATED SYSTEMS HOLDINGS LIMITED * 771 (1)GRID DYNAMICS INTERNATIONAL, INC. (2) 118,000,000 915,267,000 1 100% 14 14 (a) (b) (c) 2 A. 118,000,000 915,267,000 B. 1. 2. (a) (b) (c) (d) (e) 3 3. 4. 118,000,000
公 司 簡 介 HK 1
* 本公司以中文名稱及英文名稱 Sinopharm Group Co. Ltd.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註冊為非香港公司 2015 中期報告 Interim Report 2015 中期報告 Interim Report 2015 * The Company is registered as a non-hong Kong company under the Hong Kong Companies Ordinance
A H H i
Hanhua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 3903 A 2016 2016 2016 2016 H 2016 3 3 2016 2016 11 2 7 2016 20162016 H 201620162016 H 20 26 2016 20162016 H 2016 20162016 H 2016 20162016 H 24 H 183 17M 11 2 6-92016
I (a) I I % I I 14A (b) 14A.90 14A (c) I % 14A.76 14A 2
Qingdao Port International Co., Ltd. 06198 (1) (2) (3) (4) QDP 2014 7 31 I II 1 I (a) I I 14.07 5% I I 14A (b) 14A.90 14A (c) I 14.07 0.1% 14A.76 14A 2 II (a) 14A.90 14A (b) II 14.04(1)(e) 14.07 5% 25%
untitled
1949 10 2016500 119 02328 68.98% 75.0% 80.0% 95.45% 100% 100% 100% 2 3 25 42 43 81 2016 6 30 2015 12 31 (%) 902,276 843,468 7.0 738,847 686,273 7.7 163,429 157,195 4.0 (1) 2.85 2.74 4.2 6 30 6 2016 2015
untitled
: 2628 2 3 6 7 10 29 36 39 50 54 70 92 96 97 98 100 102 104 105 107 217 1 1 1 2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China Life 16 86-10-63631244 86-10-66575112 [email protected] 16 86-10-63631068 86-10-66575112
478632 Chi.indb
2012 002 003 005 015 021 029 052 054 065 067 068 069 072 073 075 077 173 174 175 183 (AB Volvo) 11.2% H 8,616,120,0005,760,388,000 66.86%H2,855,732,000 33.14% 16 2 1,930.64 4.3%1,549.527.1% 381.125.5%
2011 2 3 13 13 14 15 17 19 20 32 * * * * * 18 2503 ipr 99 20 2008 2012 183 17 1712-1716 119 www.polyhongkong.com.hk www.irasia.com/listco/hk/polyhk 2 41.97 27.6514.3251.8% 8.93 7.361.57 21.3%24.74 23.91
2 2.1 A H A 2
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 390 1 1 2 2.1 A H 601390 00390 1 100070 www.crec.cn [email protected] 2.2 100039 86-10-5187 8413 86-10-5187 8417 [email protected] 69 A 2 3 3.1 3.1.1 2010 6 30 6 2009 2010 2009 2008 2007
untitled
YANZHOU COAL MINING COMPANY LIMITED 1171 2015 6 30 2015 2015 6 30 20152015 2015 www.hkexnews.hk www.yanzhoucoal.com.cn 1 1997 H A 1996 56.52% 2004 60 2004 98.33% 2002 2002 95.14% 2009 2010 74.82% 2 2013
2016 2
6030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cs.ecitic.com 1 2016 2 ... 4... 6... 10... 11... 31... 35... 44... 49... 51... 52... 100... 101... 105 3 A A A 1.00 600030 100% 2013 2013
UBS AG
2015 1999 4 2010 6 2012 4 UBS AG2013 12 12 3033 8 1.9 2015 2 6 7 9 12 16 19 21 21 22 52 82 84 86 101 125 127 136 139 140 141 365 74 80 81 2 00111 600657 622 1.00 H 1.00 3 2016 4 18 12 31 571 4 1.00H 5
2015 3 30 17 11 1 1 2014 10 1.10 2014
2014 2015 3 30 17 11 1 1 2014 10 1.10 2014 2 5 6 13 14 16 18 20 92 106 132 182 183 189 195 200 204 209 414 415 416 420 2 A A 2014 3 IT 4 571 2014 5 6 2014 7 2014 2014 2014445.46 5.36%1.26%20.35% 1.310.07
2 3 4 7 8 25 25 27 29 32 1313.22 33 34 34 35 35 35 35 36 37 38 40 41 42 44 45 84 1 China COSCO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China COSCO 1 3 300461 183 49 CEO ** * ** * ** H A H 1919 A 601919 H 183 18 1806-1807
2013 10 1.50 2
6030 2013 2013 12 31 2013 2013 2014 4 30 H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cs.ecitic.com 1 2013 10 1.50 2 ... 4... 7... 8... 17... 20... 22... 52... 59... 71... 80... 92... 123... 214... 215.... 216....
2,837,000 64.8% 96,00075.3% 2,169,000 73.9% 18,579,000 3,194,000 324.0% 15,221,000
Bio Cassav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 8129 (1) (2)(3) 2,837,000 64.8% 96,00075.3% 2,169,000 73.9% 18,579,000 3,194,000 324.0% 15,221,000 2 1,335 839 2,837 1,722 (262) (62 ) (553) (142 ) 1,073 777 2,284
國
2 3 6 8 11 19 29 40 43 50 60 62 78 79 213 214 2018 3 23 2017 12 31 2017 12 31 0.40 0.10 0.50 2017 1 7.1 2017 1 7.21 2016 1 7.20 2015 1 7.21 1 35.31 1 7.35 2 2017 國 1 (1) 12 31 2015 (%) 2,360,193 1,930,911
2-3 4 5-13 13-16 17 18-19 20-21 22-23 24-25 26-27 28-29 30-88
((a )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 : 814) 2015 2-3 4 5-13 13-16 17 18-19 20-21 22-23 24-25 26-27 28-29 30-88 CPA CPA CPA CPA ipr 4 117 H 183 17 45 18 20
目 錄 第 一 節 重 要 提 示 和 釋 義 2 第 二 節 公 司 簡 介 4 第 三 節 會 計 數 據 和 財 務 指 標 摘 要 7 第 四 節 董 事 會 報 告 10 第 五 節 重 要 事 項 40 第 六 節 股 本 變 動 及 股 東 情 況 43 第 七 節 優 先 股 相 關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併 表 明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中 國 光 大
... 1... 3... 3... 4... 6... 7... 7... 7... 8
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 LIMITED * 493 * ... 1... 3... 3... 4... 6... 7... 7... 7... 8 493 3,600,000,000 57 0.0 % 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 LIMITED * 493 Canon 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2 4 6 15 20 56 86 95 113 142 164 166 275 289 276 289 292 293 294 295 296 2017 1,185,197 1,156,494 50% 2017 1,185,197 1,156,494 1,658,610,000 10 2.3 381,480.30 2 3 4 5 Anhui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Anhui
ii
1 7 1 213 16 1 401258) H183 17M ........................................................................ ii.................................................................. 1...................................................................
44263-02A 1..8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OURGAME
3988 4601 2 3 4 5 7 9 9 17 28 35 35 36 40 43 46 52 53 2 2016 A 1.00 601988 H 1.00 3988 (Bp, Bps) 1 0.01 100 360002 360010 100 4601 571 2016 8 302016 1311 12 2016 2016 3 BANK OF CHINA LIMITED Bank of China
1. 100% % 3.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50% 50% % 5. 50% 50%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80% 20% 100% % % 172
68.65% 39.72% 39.72% 6.86% 6.52% 3.43% 3.75% 30% 50% 171 1. 100% 2. 100% 3.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50% 50% 4. 100% 5. 50% 50% 6. 7.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80% 20% 100% 8. 100% 9. 100% 172 10. 100%
婴幼儿护理(四).doc
I...1 &...6...10 5...15...18...21...25...27...29...33...37...38...39 9...40...48...53...57...57 3...58 II...60...61...62...67...70...71...71...72...75...79...80...81...85...86...87...88 20...89...93...94...96...98...99
2 2015 2015 12 31 136,000 2015 2015 950,000 2015 2015 2015
目錄 2 董事長報告書 6 五年摘要 組織結構 7 公司資料 9 財務摘要 10 主要產品生產程序圖 11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6 業務及財務回顧 31 其他財務資料 32 展望 33 未來計劃及近期發展 報告及財務資料 38 企業管治報告 45 董事會報告 55 獨立核數師報告 57 合併財務報表 133 股份資料 134 詞彙 2 2015 2015 12 31 136,000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 2009 BBMG CORPORATION 中國北京東城區北三環東路36 號 環球貿易中心 D 座 (100013)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www.bbmg.com.cn/listco 2014 年度報 告 僅供識別 2 3 6 8 16 22 57 70 77 84 110 112 115 117 119
(Chi) (insert cover).indb
2012 2 3 5 8 11 13 13 72 77 79 86 180 18 38 56 69 71 2012 8 30 2012 2012 2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ICBC A www.sse.com.cn 55 100140 www.icbc.com.cn, www.icbc-ltd.com 3 55 86-10-6610860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永 辉 超 市 股 份 有 限 (601933) 2012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负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二 全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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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2 2008 1 1 2008 12 31 A 1.00 H 1.00 3 5 7 10 17 26 33 36 45 56 58 2008 66 71 72 153 155 267 2008 268 4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ACC 0086 553 8398918 0086 553 8398931 00852 2111 3220 00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