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Transcription

1 神 州 数 码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二 O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1

2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1 第 二 章 经 营 宗 旨 和 范 围... 2 第 三 章 股 份... 3 第 一 节 股 份 发 行... 3 第 二 节 股 份 增 减 和 回 购... 4 第 三 节 股 份 转 让... 5 第 四 章 股 东 和 股 东 大 会... 6 第 一 节 股 东... 6 第 二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一 般 规 定... 9 第 三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第 四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案 与 通 知 第 五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第 六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表 决 和 决 议 第 五 章 董 事 会 第 一 节 董 事

3 第 二 节 独 立 董 事 第 三 节 董 事 会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秘 书 第 六 章 总 裁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第 七 章 监 事 会 第 一 节 监 事 第 二 节 监 事 会 第 八 章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利 润 分 配 和 审 计 第 一 节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第 二 节 内 部 审 计 第 三 节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聘 任 第 九 章 通 知 和 公 告 第 一 节 通 知 第 二 节 公 告 第 十 章 合 并 分 立 增 资 减 资 解 散 和 清 算 第 一 节 合 并 分 立 增 资 和 减 资 第 二 节 解 散 和 清 算

4 第 十 一 章 修 改 章 程 第 十 二 章 附 则

5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维 护 公 司 股 东 和 债 权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规 范 公 司 的 组 织 和 行 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以 下 简 称 证 券 法 ) 和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制 订 本 章 程 第 二 条 公 司 系 依 照 公 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经 贵 州 省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同 意 成 立 贵 州 凯 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和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贵 州 凯 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异 地 上 市 的 批 复 批 准, 以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 在 贵 州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为 有 利 于 公 司 的 健 康 发 展, 公 司 进 行 了 资 产 重 组, 并 将 注 册 地 址 迁 移 至 深 圳 市, 在 深 圳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营 业 执 照 号 年 12 月,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中 国 证 监 会 ) 以 证 监 许 可 [2013]1578 号 文 批 准, 公 司 以 新 增 股 份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神 州 数 码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条 公 司 于 一 九 九 三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四 日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首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000 万 股, 于 一 九 九 四 年 四 月 八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第 四 条 公 司 注 册 名 称 : 神 州 数 码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Digital China Information Service Company Ltd. 第 五 条 公 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科 发 路 8 号 金 融 服 务 技 术 创 新 基 1

6 地 1 栋 3C5 单 元 邮 编 :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17,811,916 元 第 七 条 公 司 为 永 久 存 续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八 条 董 事 长 为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第 九 条 公 司 全 部 资 产 分 为 等 额 股 份, 股 东 以 其 认 购 的 股 份 为 限 对 公 司 承 担 责 任, 公 司 以 其 全 部 资 产 对 公 司 的 债 务 承 担 责 任 第 十 条 本 章 程 自 生 效 之 日 起, 即 成 为 规 范 公 司 的 组 织 与 行 为 公 司 与 股 东 股 东 与 股 东 之 间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的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的 文 件, 对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的 文 件 依 据 本 章 程, 股 东 可 以 起 诉 股 东, 股 东 可 以 起 诉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总 裁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股 东 可 以 起 诉 公 司, 公 司 可 以 起 诉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总 裁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第 十 一 条 本 章 程 所 称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是 指 公 司 的 总 裁 副 总 裁 董 事 会 秘 书 财 务 负 责 人 及 董 事 会 确 定 的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第 二 章 经 营 宗 旨 和 范 围 第 十 二 条 公 司 的 经 营 宗 旨 是 : 通 过 整 合 各 方 的 优 势 资 源, 推 动 技 术 与 服 务 的 发 展 与 创 新, 促 进 中 国 信 息 产 业 的 发 展, 将 公 司 发 展 为 中 国 最 大 的 专 注 于 IT 服 务 的 供 应 商 第 十 三 条 经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核 准,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是 : 研 究 开 发 金 融 自 助 设 备 及 相 关 应 用 软 件, 销 售 本 公 司 所 研 发 产 品 并 提 供 售 后 服 务 ; 提 供 信 息 技 术 及 相 关 技 术 的 咨 询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 软 件 开 发 信 息 系 统 的 集 成 并 提 供 售 后 服 务 ; 从 事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配 套 计 算 机 硬 件 及 零 件 网 络 设 备 多 媒 体 产 品 电 子 信 息 产 品 及 通 讯 产 品 办 公 自 2

7 动 化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电 器 及 印 刷 照 排 设 备 的 批 发 进 出 口 及 相 关 业 务 第 三 章 股 份 第 一 节 股 份 发 行 第 十 四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采 取 股 票 的 形 式 第 十 五 条 公 司 股 份 的 发 行 实 行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同 种 类 的 每 一 股 份 应 当 具 有 同 等 权 利 同 次 发 行 的 同 种 类 股 票, 每 股 的 发 行 条 件 和 价 格 应 当 相 同 ; 任 何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所 认 购 的 股 份, 每 股 应 当 支 付 相 同 价 额 第 十 六 条 公 司 发 行 的 股 票, 以 人 民 币 标 明 面 值 第 十 七 条 公 司 发 行 的 股 份, 在 中 国 证 券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集 中 存 管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成 立 时 经 批 准 发 行 的 普 通 总 数 为 74,388,800 股, 向 发 起 人 贵 州 省 凯 里 涤 纶 厂 南 海 市 建 设 工 贸 总 公 司 深 圳 市 火 炬 科 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桑 达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航 空 技 术 进 出 口 深 圳 公 司 深 圳 飞 亚 达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蛇 口 社 会 保 险 公 司 深 圳 空 港 工 贸 发 展 公 司 深 圳 蛇 口 大 洋 海 运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南 光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钜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贵 州 省 剑 河 铅 笔 厂 贵 州 中 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凯 里 涤 纶 纺 织 集 团 第 三 ( 镇 远 ) 织 布 厂 等 发 行 49,977,036 股, 占 公 司 可 发 行 普 通 股 总 数 百 分 之 陆 拾 柒 点 壹 捌 主 要 发 起 人 出 资 方 式 为 原 资 产 折 股, 其 他 发 起 人 以 现 金 方 式 投 资 入 股 3

8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917,811,916 股, 其 中,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为 917,811,916 股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或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 包 括 公 司 的 附 属 企 业 ) 不 以 赠 与 垫 资 担 保 补 偿 或 贷 款 等 形 式, 对 购 买 或 者 拟 购 买 公 司 股 份 的 人 提 供 任 何 资 助 第 二 节 股 份 增 减 和 回 购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根 据 经 营 和 发 展 的 需 要,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经 股 东 大 会 分 别 作 出 决 议, 可 以 采 用 下 列 方 式 增 加 资 本 : ( 一 )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 ( 二 )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 ( 三 ) 向 现 有 股 东 派 送 红 股 ; ( 四 )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 ( 五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的 其 他 方 式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可 以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公 司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应 当 按 照 公 司 法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办 理 第 二 十 三 条 公 司 在 下 列 情 况 下, 可 以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和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收 购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 ( 一 ) 减 少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 ( 二 ) 与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其 他 公 司 合 并 ; ( 三 ) 将 股 份 奖 励 给 本 公 司 职 工 ; ( 四 ) 股 东 因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决 议 持 异 议, 要 求 公 司 收 购 其 股 份 的 除 上 述 情 形 外, 公 司 不 进 行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活 动 第 二 十 四 条 公 司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可 以 选 择 下 列 方 式 之 一 进 行 : 4

9 ( 一 ) 证 券 交 易 所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 ( 二 ) 要 约 方 式 ; ( 三 )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第 二 十 五 条 公 司 因 本 章 程 第 二 十 三 条 第 ( 一 ) 项 至 第 ( 三 ) 项 的 原 因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应 当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依 照 第 二 十 三 条 规 定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后, 属 于 第 ( 一 ) 项 情 形 的, 应 当 自 收 购 之 日 起 10 日 内 注 销 ; 属 于 第 ( 二 ) 项 第 ( 四 ) 项 情 形 的, 应 当 在 6 个 月 内 转 让 或 者 注 销 公 司 依 照 第 二 十 三 条 第 ( 三 ) 项 规 定 收 购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将 不 超 过 本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额 的 5%; 用 于 收 购 的 资 金 应 当 从 公 司 的 税 后 利 润 中 支 出 ; 所 收 购 的 股 份 应 当 1 年 内 转 让 给 职 工 第 三 节 股 份 转 让 第 二 十 六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可 以 依 法 转 让 第 二 十 七 条 公 司 不 接 受 本 公 司 的 股 票 作 为 质 押 权 的 标 的 第 二 十 八 条 发 起 人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1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1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向 公 司 申 报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1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上 述 人 员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第 二 十 九 条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将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票 在 买 入 后 6 个 月 内 卖 出, 或 者 5

10 在 卖 出 后 6 个 月 内 又 买 入, 由 此 所 得 收 益 归 本 公 司 所 有,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将 收 回 其 所 得 收 益 但 是, 证 券 公 司 因 包 销 购 入 售 后 剩 余 股 票 而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卖 出 该 股 票 不 受 6 个 月 时 间 限 制 公 司 董 事 会 不 按 照 前 款 规 定 执 行 的, 股 东 有 权 要 求 董 事 会 在 30 日 内 执 行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在 上 述 期 限 内 执 行 的, 股 东 有 权 为 了 公 司 的 利 益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直 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公 司 董 事 会 不 按 照 第 一 款 的 规 定 执 行 的, 负 有 责 任 的 董 事 依 法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第 四 章 股 东 和 股 东 大 会 第 一 节 股 东 第 三 十 条 公 司 依 据 证 券 登 记 机 构 提 供 的 凭 证 建 立 股 东 名 册, 股 东 名 册 是 证 明 股 东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充 分 证 据 股 东 按 其 所 持 有 股 份 的 种 类 享 有 权 利, 承 担 义 务 ; 持 有 同 一 种 类 股 份 的 股 东, 享 有 同 等 权 利, 承 担 同 种 义 务 第 三 十 一 条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分 配 股 利 清 算 及 从 事 其 他 需 要 确 认 股 东 身 份 的 行 为 时, 由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人 确 定 股 权 登 记 日, 股 权 登 记 日 收 市 后 登 记 在 册 的 股 东 为 享 有 相 关 权 益 的 股 东 第 三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东 享 有 下 列 权 利 : ( 一 ) 依 照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 ( 二 )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 ( 三 )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或 者 质 询 ; 6

11 ( 四 )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转 让 赠 与 或 质 押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 ( 五 ) 查 阅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债 券 存 根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 六 ) 公 司 终 止 或 者 清 算 时,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参 加 公 司 剩 余 财 产 的 分 配 ; ( 七 )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决 议 持 异 议 的 股 东, 要 求 公 司 收 购 其 股 份 ; ( 八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权 利 第 三 十 三 条 股 东 提 出 查 阅 前 条 所 述 有 关 信 息 或 者 索 取 资 料 的, 应 当 向 公 司 提 供 证 明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种 类 以 及 持 股 数 量 的 书 面 文 件, 公 司 经 核 实 股 东 身 份 后 按 照 股 东 的 要 求 予 以 提 供 第 三 十 四 条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决 议 内 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股 东 有 权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认 定 无 效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的 会 议 召 集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本 章 程, 或 者 决 议 内 容 违 反 本 章 程 的, 股 东 有 权 自 决 议 作 出 之 日 起 60 日 内,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撤 销 第 三 十 五 条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时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连 续 180 日 以 上 单 独 或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1%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书 面 请 求 监 事 会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监 事 会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时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股 东 可 以 书 面 请 求 董 事 会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收 到 前 款 规 定 的 股 东 书 面 请 求 后 拒 绝 提 起 诉 讼, 7

12 或 者 自 收 到 请 求 之 日 起 30 日 内 未 提 起 诉 讼, 或 者 情 况 紧 急 不 立 即 提 起 诉 讼 将 会 使 公 司 利 益 受 到 难 以 弥 补 的 损 害 的, 前 款 规 定 的 股 东 有 权 为 了 公 司 的 利 益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直 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他 人 侵 犯 公 司 合 法 权 益,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的 股 东 可 以 依 照 前 两 款 的 规 定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第 三 十 六 条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损 害 股 东 利 益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第 三 十 七 条 公 司 股 东 承 担 下 列 义 务 : ( 一 )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 ( 二 ) 依 其 所 认 购 的 股 份 和 入 股 方 式 缴 纳 股 金 ; ( 三 ) 除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不 得 退 股 ; ( 四 ) 不 得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损 害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 不 得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的 利 益 ;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给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逃 避 债 务, 严 重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利 益 的, 应 当 对 公 司 债 务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五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承 担 的 其 他 义 务 第 三 十 八 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将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进 行 质 押 的, 应 当 自 该 事 实 发 生 当 日, 向 公 司 作 出 书 面 报 告 第 三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违 反 规 定 的,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公 司 和 公 司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负 有 诚 信 义 务 控 股 股 东 应 严 格 依 法 行 使 出 资 人 的 权 利, 控 股 股 东 不 得 利 用 8

13 利 润 分 配 资 产 重 组 对 外 投 资 资 金 占 用 借 款 担 保 等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和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得 利 用 其 控 制 地 位 损 害 公 司 和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的 利 益 第 二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一 般 规 定 第 四 十 条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 一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 ( 二 )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 ( 三 )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工 作 报 告 ; ( 四 )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的 工 作 报 告 ; ( 五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 六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的 方 案 ; ( 七 )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 ( 八 ) 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作 出 决 议 ; ( 九 ) 对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作 出 决 议 ; ( 十 ) 修 改 本 章 程 ; ( 十 一 ) 审 议 批 准 本 章 程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 ( 十 二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 ( 十 三 ) 审 议 批 准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事 项 ; ( 十 四 ) 审 议 批 准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 十 五 ) 审 议 批 准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9

14 ( 十 六 )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提 出 的 提 案 ; ( 十 七 ) 对 公 司 聘 用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 ( 十 八 ) 审 议 批 准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上 述 股 东 大 会 的 职 权 不 得 通 过 授 权 的 形 式 由 董 事 会 或 其 他 机 构 和 个 人 代 为 行 使 第 四 十 一 条 公 司 下 列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 一 )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 二 )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 三 )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 ( 四 )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 ( 五 )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 ( 六 )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五 千 万 元 ; ( 七 ) 深 交 所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担 保 情 形 董 事 会 审 议 担 保 事 项 时, 应 当 经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审 议 同 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本 条 第 ( 二 ) 项 担 保 事 项 时, 应 当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者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该 10

15 项 表 决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半 数 以 上 通 过 第 四 十 二 条 股 东 大 会 分 为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每 年 召 开 1 次, 应 当 于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的 6 个 月 内 举 行 第 四 十 三 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公 司 在 事 实 发 生 之 日 起 2 个 月 内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 一 )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本 章 程 所 定 董 事 会 人 数 的 2/3 或 不 足 法 定 最 低 人 数 时 ; ( 二 ) 公 司 未 弥 补 的 亏 损 达 实 收 股 本 总 额 1/3 时 ; ( 三 )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 以 下 简 称 提 议 股 东 ) 请 求 时 ; ( 四 ) 董 事 会 认 为 必 要 时 ; ( 五 )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时 ; ( 六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第 四 十 四 条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地 点 为 公 司 住 所 或 会 议 通 知 确 定 地 点 股 东 大 会 将 设 置 会 场, 以 现 场 会 议 形 式 召 开 公 司 还 将 提 供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为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股 东 通 过 上 述 方 式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的, 视 为 出 席 第 四 十 五 条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时, 应 当 根 据 需 要 聘 请 律 师 对 以 下 问 题 出 具 法 律 意 见 : ( 一 ) 会 议 的 召 集 召 开 程 序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本 章 程 ; ( 二 ) 出 席 会 议 人 员 的 资 格 召 集 人 资 格 是 否 合 法 有 效 ; ( 三 ) 会 议 的 表 决 程 序 表 决 结 果 是 否 合 法 有 效 ; ( 四 ) 公 司 要 求 的 其 他 问 题 11

16 第 三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第 四 十 六 条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对 独 立 董 事 要 求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议,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收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提 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董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将 在 作 出 董 事 会 决 议 后 的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董 事 会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将 说 明 理 由 并 公 告 第 四 十 七 条 监 事 会 有 权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应 当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10 日 内 提 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董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将 在 作 出 董 事 会 决 议 后 的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通 知 中 对 原 提 议 的 变 更, 应 征 得 监 事 会 的 同 意 董 事 会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10 日 内 未 作 出 反 馈 的, 视 为 董 事 会 不 能 履 行 或 者 不 履 行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职 责, 监 事 会 可 以 自 行 召 集 和 主 持 第 四 十 八 条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董 事 会 请 求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应 当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收 到 请 求 后 10 日 内 提 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董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当 在 作 出 董 事 会 决 议 后 的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通 知 中 对 原 请 求 的 变 更, 应 当 征 得 相 12

17 关 股 东 的 同 意 董 事 会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在 收 到 请 求 后 10 日 内 未 作 出 反 馈 的,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应 当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监 事 会 提 出 请 求 监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在 收 到 请 求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通 知 中 对 原 提 案 的 变 更, 应 当 征 得 相 关 股 东 的 同 意 监 事 会 未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的, 视 为 监 事 会 不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连 续 90 日 以 上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自 行 召 集 和 主 持 第 四 十 九 条 监 事 会 或 股 东 决 定 自 行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的, 须 书 面 通 知 董 事 会, 同 时 向 公 司 所 在 地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备 案 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前, 召 集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10% 召 集 股 东 应 在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及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时, 向 公 司 所 在 地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提 交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第 五 十 条 对 于 监 事 会 或 股 东 自 行 召 集 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将 予 配 合 董 事 会 应 当 提 供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股 东 名 册 第 五 十 一 条 监 事 会 或 股 东 自 行 召 集 的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所 必 需 的 费 用 由 本 公 司 承 担 第 四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案 与 通 知 第 五 十 二 条 提 案 的 内 容 应 当 属 于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范 围, 有 明 确 议 题 和 具 体 决 议 事 项, 并 且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第 五 十 三 条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公 司 提 出 提 案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13

18 10 日 前 提 出 临 时 提 案 并 书 面 提 交 召 集 人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2 日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补 充 通 知, 公 告 临 时 提 案 的 内 容 除 前 款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召 集 人 在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公 告 后, 不 得 修 改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已 列 明 的 提 案 或 增 加 新 的 提 案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未 列 明 或 不 符 合 本 章 程 第 五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提 案, 股 东 大 会 不 得 进 行 表 决 并 作 出 决 议 第 五 十 四 条 召 集 人 将 在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20 日 前 以 公 告 方 式 通 知 各 股 东,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将 于 会 议 召 开 15 日 前 以 公 告 方 式 通 知 各 股 东 公 司 在 计 算 起 始 日 期 时, 不 应 当 包 括 会 议 召 开 当 日 第 五 十 五 条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会 议 的 时 间 地 点 和 会 议 期 限 ; ( 二 ) 提 交 会 议 审 议 的 事 项 和 提 案 ; ( 三 ) 以 明 显 的 文 字 说 明 : 全 体 股 东 均 有 权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并 可 以 书 面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和 参 加 表 决, 该 股 东 代 理 人 不 必 是 公 司 的 股 东 ; ( 四 ) 有 权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的 股 权 登 记 日 ; ( 五 ) 会 务 常 设 联 系 人 姓 名, 电 话 号 码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和 补 充 通 知 中 应 当 充 分 完 整 披 露 所 有 提 案 的 全 部 具 体 内 容 拟 讨 论 的 事 项 需 要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意 见 的, 发 布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或 补 充 通 知 时 将 同 时 披 露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及 理 由 股 东 大 会 采 用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的,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明 确 载 明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的 表 决 时 间 及 表 决 程 序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投 票 的 开 始 时 间, 不 得 早 于 现 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一 日 下 午 3:00, 并 不 得 迟 于 现 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上 午 9:30, 其 结 束 时 间 不 得 早 于 现 场 股 14

19 东 大 会 结 束 当 日 下 午 3:00 股 权 登 记 日 与 会 议 日 期 之 间 的 间 隔 应 当 不 多 于 7 个 工 作 日 股 权 登 记 日 一 旦 确 认, 不 得 变 更 第 五 十 六 条 股 东 大 会 拟 讨 论 董 事 监 事 选 举 事 项 的,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将 充 分 披 露 董 事 监 事 候 选 人 的 详 细 资 料,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教 育 背 景 工 作 经 历 兼 职 等 个 人 情 况 ; ( 二 ) 与 本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 ( 三 ) 披 露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 ( 四 ) 是 否 受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惩 戒 除 采 取 累 积 投 票 制 选 举 董 事 监 事 外, 每 位 董 事 监 事 候 选 人 应 当 以 单 项 提 案 提 出 第 五 十 七 条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股 东 大 会 不 应 延 期 或 取 消,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列 明 的 提 案 不 应 取 消 一 旦 出 现 延 期 或 取 消 的 情 形,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原 定 召 开 日 前 至 少 2 个 工 作 日 公 告 并 说 明 原 因 第 五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第 五 十 八 条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其 他 召 集 人 将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保 证 股 东 大 会 的 正 常 秩 序 对 于 干 扰 股 东 大 会 寻 衅 滋 事 和 侵 犯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的 行 为, 将 采 取 措 施 加 以 制 止 并 及 时 报 告 有 关 部 门 查 处 第 五 十 九 条 股 权 登 记 日 登 记 在 册 的 所 有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均 有 权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并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行 使 表 决 权 15

20 股 东 可 以 亲 自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也 可 以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并 进 行 表 决 第 六 十 条 个 人 股 东 亲 自 出 席 会 议 的, 应 出 示 本 人 身 份 证 或 其 他 能 够 表 明 其 身 份 的 有 效 证 件 或 证 明 股 票 账 户 卡 ;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的, 应 出 示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书 非 个 人 股 东 应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会 或 其 他 决 策 机 构 决 议 委 托 的 代 理 人 作 为 代 表 出 席 会 议 法 定 代 表 人 出 席 会 议 的, 应 出 示 本 人 身 份 证 能 证 明 其 具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资 格 的 有 效 证 明 ;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的, 代 理 人 应 出 示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非 个 人 股 东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依 法 出 具 的 书 面 授 权 委 托 书 第 六 十 一 条 股 东 出 具 的 委 托 他 人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应 当 载 明 下 列 内 容 : ( 一 ) 代 理 人 的 姓 名 ; ( 二 ) 代 理 人 所 代 表 的 委 托 人 的 股 份 数 量 ; ( 三 ) 是 否 具 有 表 决 权 ; ( 四 ) 分 别 对 列 入 股 东 大 会 议 程 的 每 一 审 议 事 项 投 赞 成 反 对 或 弃 权 票 的 指 示 ; ( 五 ) 委 托 书 签 发 日 期 和 有 效 期 限 ; ( 六 ) 委 托 人 签 名 ( 或 盖 章 ) 委 托 人 为 非 个 人 股 东 的, 应 加 盖 股 东 单 位 印 章 第 六 十 二 条 委 托 书 应 当 注 明 如 果 股 东 不 作 具 体 指 示, 股 东 代 理 人 是 否 可 以 按 自 己 的 意 思 表 决 第 六 十 三 条 代 理 投 票 授 权 委 托 书 由 委 托 人 授 权 他 人 签 署 的, 授 权 签 署 的 授 权 书 或 者 其 他 授 权 文 件 应 当 经 过 公 证 经 公 证 的 授 权 书 或 16

21 者 其 他 授 权 文 件, 和 投 票 代 理 委 托 书 均 需 备 置 于 公 司 住 所 或 者 召 集 会 议 的 通 知 中 指 定 的 其 他 地 方 委 托 人 为 法 人 的, 由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董 事 会 其 他 决 策 机 构 决 议 授 权 的 人 作 为 代 表 出 席 公 司 的 股 东 大 会 第 六 十 四 条 出 席 会 议 人 员 的 会 议 登 记 册 由 公 司 负 责 制 作 会 议 登 记 册 载 明 参 加 会 议 人 员 姓 名 ( 或 单 位 名 称 ) 身 份 证 号 码 住 所 地 址 持 有 或 者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额 被 代 理 人 姓 名 ( 或 单 位 名 称 ) 等 事 项 第 六 十 五 条 召 集 人 和 公 司 聘 请 的 律 师 将 依 据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提 供 的 股 东 名 册 共 同 对 股 东 资 格 的 合 法 性 进 行 验 证, 并 登 记 股 东 姓 名 ( 或 名 称 ) 及 其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在 会 议 主 持 人 宣 布 现 场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和 代 理 人 人 数 及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之 前, 会 议 登 记 应 当 终 止 第 六 十 六 条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时,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出 席 会 议, 总 裁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列 席 会 议, 但 确 有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到 会 的 除 外 第 六 十 七 条 股 东 大 会 由 董 事 长 主 持 董 事 长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不 履 行 职 务 时, 由 副 董 事 长 主 持, 副 董 事 长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时, 由 半 数 以 上 董 事 共 同 推 举 的 一 名 董 事 主 持 监 事 会 自 行 召 集 的 股 东 大 会, 由 监 事 会 主 席 主 持 监 事 会 主 席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不 履 行 职 务 时, 由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共 同 推 举 的 一 名 监 事 主 持 股 东 自 行 召 集 的 股 东 大 会, 由 召 集 人 推 举 代 表 主 持 第 六 十 八 条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时, 会 议 主 持 人 违 反 本 章 程 或 股 东 大 17

22 会 议 事 规 则 使 股 东 大 会 无 法 继 续 进 行 的, 经 现 场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过 半 数 的 股 东 同 意, 股 东 大 会 可 推 举 一 人 担 任 会 议 主 持 人, 继 续 开 会 第 六 十 九 条 在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上,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应 当 就 其 过 去 一 年 的 工 作 向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报 告 每 名 独 立 董 事 也 应 作 出 述 职 报 告 第 七 十 条 除 涉 及 公 司 商 业 秘 密 不 能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公 开 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应 就 股 东 的 质 询 和 建 议 作 出 解 释 和 说 明 第 七 十 一 条 会 议 主 持 人 应 当 在 表 决 前 宣 布 现 场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和 代 理 人 人 数 及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现 场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和 代 理 人 人 数 及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以 会 议 登 记 为 准 第 七 十 二 条 股 东 大 会 应 有 会 议 记 录, 由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会 议 记 录 记 载 以 下 内 容 : ( 一 ) 会 议 时 间 地 点 议 程 和 召 集 人 姓 名 或 名 称 ; ( 二 ) 会 议 主 持 人 以 及 出 席 或 列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监 事 总 裁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姓 名 ; ( 三 )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和 代 理 人 人 数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及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比 例 ; ( 四 ) 对 每 一 提 案 的 审 议 经 过 发 言 要 点 和 表 决 结 果 ; ( 五 ) 股 东 的 质 询 意 见 或 建 议 以 及 相 应 的 答 复 或 说 明 ; ( 六 ) 律 师 及 计 票 人 监 票 人 姓 名 ; ( 七 )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载 入 会 议 记 录 的 其 他 内 容 第 七 十 三 条 召 集 人 应 当 保 证 会 议 记 录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出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监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召 集 人 或 其 代 表 会 议 主 持 人 18

23 及 记 录 人 应 当 在 会 议 记 录 上 签 名 会 议 记 录 应 当 与 现 场 出 席 股 东 的 签 名 册 及 代 理 出 席 的 委 托 书 网 络 及 其 他 方 式 表 决 情 况 的 有 效 资 料 一 并 保 存, 保 存 期 限 15 年 第 七 十 四 条 召 集 人 应 当 保 证 股 东 大 会 连 续 举 行, 直 至 形 成 最 终 决 议 因 不 可 抗 力 等 特 殊 原 因 导 致 股 东 大 会 中 止 或 不 能 作 出 决 议 的, 应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尽 快 恢 复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或 直 接 终 止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并 及 时 公 告 同 时, 召 集 人 应 向 公 司 所 在 地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第 六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表 决 和 决 议 第 七 十 五 条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为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普 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2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特 别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第 七 十 六 条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通 过 : ( 一 )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 ( 二 ) 选 举 更 换 或 罢 免 董 事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 ( 三 )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的 工 作 报 告 ; ( 四 )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 五 ) 公 司 年 度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 六 ) 本 章 程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本 章 程 第 七 十 七 条 第 ( 五 ) 项 规 定 的 除 外 ; ( 七 )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事 项 ; 19

24 ( 八 )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 ( 九 ) 除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以 外 的 其 他 事 项 第 七 十 七 条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 ( 一 )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 ( 二 )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及 上 市 ; ( 三 ) 公 司 的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 ( 四 ) 本 章 程 的 修 改 ; ( 五 )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资 产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 ( 六 )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 七 ) 调 整 或 变 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 八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认 定 会 对 公 司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需 要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其 他 事 项 第 七 十 八 条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以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额 行 使 表 决 权, 每 一 股 份 享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没 有 表 决 权, 且 该 部 分 股 份 不 计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股 东 可 以 向 其 他 股 东 公 开 征 集 其 合 法 享 有 的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权 提 案 权 提 名 权 表 决 权 等 股 东 权 利, 但 不 得 采 取 有 偿 或 变 相 有 偿 方 式 进 行 征 集 20

25 第 七 十 九 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为 保 证 股 东 大 会 顺 利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在 审 议 前, 关 联 股 东 应 当 主 动 申 请 回 避 ; 关 联 股 东 未 主 动 申 请 回 避 的, 其 他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表 有 权 请 求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 如 其 他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表 提 出 回 避 请 求 时, 被 请 求 回 避 的 股 东 认 为 自 己 不 属 于 应 回 避 范 围 的, 应 由 参 会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及 非 关 联 股 东 代 表 投 票 ( 按 一 人 一 票 计 ) 并 依 据 过 半 数 投 票 意 见 作 出 回 避 与 否 的 决 定 第 八 十 条 公 司 应 在 保 证 股 东 大 会 合 法 有 效 的 前 提 下, 通 过 各 种 方 式 和 途 径, 优 先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等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为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公 司 应 通 过 多 种 形 式 向 中 小 投 资 者 做 好 议 案 的 宣 传 和 解 释 工 作, 并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内 至 少 刊 登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提 示 性 公 告 第 八 十 一 条 除 公 司 处 于 危 机 等 特 殊 情 况 外, 非 经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批 准, 公 司 将 不 与 董 事 总 裁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外 的 人 订 立 将 公 司 全 部 或 者 重 要 业 务 的 管 理 交 予 该 人 负 责 的 合 同 第 八 十 二 条 董 事 监 事 候 选 人 名 单 以 提 案 的 方 式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股 东 大 会 就 选 举 董 事 监 事 进 行 表 决 时, 根 据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可 以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控 股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达 到 公 司 发 行 在 外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30% 以 上 时, 应 当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前 款 所 称 累 积 投 票 制 是 指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时, 每 一 股 21

26 份 拥 有 与 应 选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人 数 相 同 的 表 决 权, 股 东 拥 有 的 表 决 权 可 以 集 中 使 用 董 事 会 应 当 向 股 东 公 告 候 选 董 事 监 事 的 简 历 和 基 本 情 况 第 八 十 三 条 除 累 积 投 票 制 外, 股 东 大 会 将 对 所 有 提 案 进 行 逐 项 表 决, 对 同 一 事 项 有 不 同 提 案 的, 将 按 提 案 提 出 的 时 间 顺 序 进 行 表 决 除 因 不 可 抗 力 等 特 殊 原 因 导 致 股 东 大 会 中 止 或 不 能 作 出 决 议 外, 股 东 大 会 将 不 会 对 提 案 进 行 搁 置 或 不 予 表 决 第 八 十 四 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提 案 时, 不 会 对 提 案 进 行 修 改, 否 则, 有 关 变 更 应 当 被 视 为 一 个 新 的 提 案, 不 能 在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进 行 表 决 第 八 十 五 条 同 一 表 决 权 只 能 选 择 现 场 网 络 或 其 他 表 决 方 式 中 的 一 种 同 一 表 决 权 出 现 重 复 表 决 的 以 第 一 次 投 票 结 果 为 准 第 八 十 六 条 股 东 大 会 采 取 记 名 方 式 投 票 表 决 第 八 十 七 条 股 东 大 会 对 提 案 进 行 表 决 前, 应 当 推 举 两 名 股 东 代 表 参 加 计 票 和 监 票 审 议 事 项 与 股 东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相 关 股 东 及 代 理 人 不 得 参 加 计 票 监 票 股 东 大 会 对 提 案 进 行 表 决 时, 应 当 由 股 东 代 表 与 监 事 代 表 共 同 负 责 计 票 监 票, 并 当 场 公 布 表 决 结 果, 决 议 的 表 决 结 果 载 入 会 议 记 录 通 过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投 票 的 公 司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有 权 通 过 相 应 的 投 票 系 统 查 验 自 己 的 投 票 结 果 第 八 十 八 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结 束 时 间 不 得 早 于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会 议 主 持 人 应 当 宣 布 每 一 提 案 的 表 决 情 况 和 结 果, 并 根 据 表 决 结 果 宣 布 提 案 是 否 通 过 在 正 式 公 布 表 决 结 果 前,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网 络 及 其 他 表 决 方 式 中 所 涉 及 的 上 市 公 司 计 票 人 监 票 人 主 要 股 东 网 络 服 务 方 等 相 关 22

27 各 方 对 表 决 情 况 均 负 有 保 密 义 务 第 八 十 九 条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应 当 对 提 交 表 决 的 提 案 发 表 以 下 意 见 之 一 : 同 意 反 对 或 弃 权 未 填 错 填 字 迹 无 法 辨 认 的 表 决 票 未 投 的 表 决 票 均 视 为 投 票 人 放 弃 表 决 权 利, 其 所 持 股 份 数 的 表 决 结 果 应 计 为 弃 权 对 同 一 事 项 有 不 同 提 案 的,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不 得 对 同 一 事 项 的 不 同 提 案 同 时 投 同 意 票 第 九 十 条 会 议 主 持 人 如 果 对 提 交 表 决 的 决 议 结 果 有 任 何 怀 疑, 可 以 对 所 投 票 数 组 织 点 票 ; 如 果 会 议 主 持 人 未 进 行 点 票,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或 者 股 东 代 理 人 对 会 议 主 持 人 宣 布 结 果 有 异 议 的, 有 权 在 宣 布 表 决 结 果 后 立 即 要 求 点 票, 会 议 主 持 人 应 当 立 即 组 织 点 票 第 九 十 一 条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应 当 及 时 公 告, 公 告 中 应 列 明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和 代 理 人 人 数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及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比 例 表 决 方 式 每 项 提 案 的 表 决 结 果 和 通 过 的 各 项 决 议 的 详 细 内 容 第 九 十 二 条 提 案 未 获 通 过, 或 者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变 更 前 次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中 作 特 别 提 示 第 九 十 三 条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选 举 提 案 的, 新 任 董 事 监 事 就 任 时 间 在 该 次 会 议 结 束 后 立 即 就 任 第 九 十 四 条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有 关 派 现 送 股 或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提 案 的,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后 2 个 月 内 实 施 具 体 方 案 23

28 第 五 章 董 事 会 第 一 节 董 事 第 九 十 五 条 公 司 董 事 为 自 然 人,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不 能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 ( 一 )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或 者 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 ( 二 ) 因 贪 污 贿 赂 侵 占 财 产 挪 用 财 产 或 者 破 坏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被 判 处 刑 罚, 执 行 期 满 未 逾 5 年, 或 者 因 犯 罪 被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执 行 期 满 未 逾 5 年 ; ( 三 ) 担 任 破 产 清 算 的 公 司 企 业 的 董 事 或 者 厂 长 经 理, 对 该 公 司 企 业 的 破 产 负 有 个 人 责 任 的, 自 该 公 司 企 业 破 产 清 算 完 结 之 日 起 未 逾 3 年 ; ( 四 ) 担 任 因 违 法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责 令 关 闭 的 公 司 企 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并 负 有 个 人 责 任 的, 自 该 公 司 企 业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之 日 起 未 逾 3 年 ; ( 五 ) 个 人 所 负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到 期 未 清 偿 ; ( 六 )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处 以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处 罚, 期 限 未 满 的 ; ( 七 )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 ( 八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其 他 内 容 违 反 本 条 规 定 选 举 委 派 董 事 的, 该 选 举 委 派 或 者 聘 任 无 效 董 事 在 任 职 期 间 出 现 本 条 情 形 的, 公 司 解 除 其 职 务 第 九 十 六 条 董 事 每 届 任 期 3 年, 从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或 更 换 董 事 决 议 通 过 之 日 起 至 该 届 董 事 会 任 期 届 满 时 止 董 事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董 事 在 任 期 届 满 以 前, 股 东 大 会 不 能 无 故 解 除 其 职 务 24

29 董 事 任 期 届 满 未 及 时 改 选, 在 改 选 出 的 董 事 就 任 前, 原 董 事 仍 应 当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董 事 职 务 董 事 可 以 由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兼 任, 但 兼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的 董 事 总 计 不 得 超 过 公 司 董 事 总 数 的 1/2 董 事 会 成 员 不 设 职 工 代 表 董 事 第 九 十 七 条 董 事 应 当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对 公 司 负 有 下 列 忠 实 义 务 : ( 一 ) 不 得 利 用 职 权 收 受 贿 赂 或 者 其 他 非 法 收 入, 不 得 侵 占 公 司 的 财 产 ; ( 二 ) 不 得 挪 用 公 司 资 金 ; ( 三 ) 不 得 将 公 司 资 产 或 者 资 金 以 其 个 人 名 义 或 者 其 他 个 人 名 义 开 立 账 户 存 储 ; ( 四 ) 不 得 违 反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未 经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同 意, 将 公 司 资 金 借 贷 给 他 人 或 者 以 公 司 财 产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 ( 五 ) 不 得 违 反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未 经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与 公 司 订 立 合 同 或 者 进 行 交 易 ; ( 六 ) 未 经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不 得 利 用 职 务 便 利, 为 自 己 或 他 人 谋 取 本 应 属 于 公 司 的 商 业 机 会, 自 营 或 者 为 他 人 经 营 与 公 司 同 类 的 业 务 ; ( 七 ) 不 得 接 受 与 公 司 交 易 的 佣 金 归 为 己 有 ; ( 八 ) 不 得 擅 自 披 露 公 司 秘 密 ; ( 九 )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 ( 十 ) 不 得 利 用 其 在 公 司 的 职 权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 ( 十 一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忠 实 义 务 董 事 违 反 本 条 规 定 所 得 的 收 入, 应 当 归 公 司 所 有 ;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25

30 第 九 十 八 条 董 事 应 当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对 公 司 负 有 下 列 勤 勉 义 务 : ( 一 ) 应 谨 慎 认 真 勤 勉 地 行 使 公 司 赋 予 的 权 利, 以 保 证 公 司 的 商 业 行 为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国 家 各 项 经 济 政 策 的 要 求, 商 业 活 动 不 超 过 营 业 执 照 规 定 的 业 务 范 围 ; ( 二 ) 应 公 平 对 待 所 有 股 东 ; ( 三 ) 认 真 审 阅 公 司 的 各 项 经 营 财 务 报 告, 及 时 了 解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管 理 状 况 ; ( 四 ) 按 时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保 证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谨 慎 勤 勉 地 履 行 职 责 ; ( 五 ) 应 当 对 董 事 会 决 议 事 项 进 行 充 分 审 查, 在 审 慎 判 断 的 基 础 上 独 立 做 出 表 决 ; ( 六 ) 应 当 对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签 署 书 面 确 认 意 见, 保 证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信 息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 七 ) 接 受 监 事 会 对 其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的 合 法 监 督 和 合 理 建 议, 应 当 如 实 向 监 事 会 提 供 有 关 情 况 和 资 料, 不 得 妨 碍 监 事 会 或 者 监 事 行 使 职 权 ; ( 八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勤 勉 义 务 第 九 十 九 条 董 事 连 续 两 次 未 能 亲 自 出 席, 也 不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视 为 不 能 履 行 职 责, 董 事 会 应 当 建 议 股 东 大 会 予 以 撤 换 第 一 百 条 董 事 可 以 在 任 期 届 满 以 前 提 出 辞 职 董 事 辞 职 应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书 面 辞 职 报 告 董 事 会 将 在 2 日 内 披 露 有 关 情 况 如 因 董 事 的 辞 职 导 致 公 司 董 事 会 低 于 法 定 最 低 人 数 时, 在 改 选 出 26

31 的 董 事 就 任 前, 原 董 事 仍 应 当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履 行 董 事 职 务 除 前 款 所 列 情 形 外, 董 事 辞 职 自 辞 职 报 告 送 达 董 事 会 时 生 效 第 一 百 零 一 条 董 事 辞 职 生 效 或 者 任 期 届 满, 应 向 董 事 会 办 妥 所 有 移 交 手 续, 其 对 公 司 和 股 东 承 担 的 忠 实 义 务, 在 任 期 结 束 后 并 不 当 然 解 除, 其 对 公 司 商 业 秘 密 保 密 的 义 务 在 其 任 期 结 束 后 仍 然 有 效, 直 至 该 秘 密 成 为 公 开 信 息 其 他 义 务 的 持 续 期 间 应 当 根 据 公 平 的 原 则 决 定, 视 事 件 发 生 与 离 任 之 间 时 间 的 长 短, 以 及 与 公 司 的 关 系 在 何 种 情 况 和 条 件 下 结 束 而 定 第 一 百 零 二 条 未 经 本 章 程 规 定 或 者 董 事 会 的 合 法 授 权, 任 何 董 事 不 得 以 个 人 名 义 代 表 公 司 或 者 董 事 会 行 事 董 事 以 其 个 人 名 义 行 事 时, 在 第 三 方 会 合 理 地 认 为 该 董 事 在 代 表 公 司 或 者 董 事 会 行 事 的 情 况 下, 该 董 事 应 当 事 先 声 明 其 立 场 和 身 份 第 一 百 零 三 条 董 事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时 违 反 法 律 法 律 规 范 性 文 件 或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第 二 节 独 立 董 事 第 一 百 零 四 条 独 立 董 事 是 指 不 在 公 司 担 任 除 董 事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以 及 与 公 司 及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可 能 影 响 其 进 行 独 立 客 观 判 断 的 关 系 的 董 事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至 少 包 括 一 名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是 指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或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的 人 士 ) 第 一 百 零 五 条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具 备 与 其 行 使 职 权 相 适 应 的 下 列 基 本 任 职 条 件 : ( 一 )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具 备 担 任 27

32 公 司 董 事 的 资 格 ; ( 二 ) 独 立 履 行 职 责,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者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影 响 ; ( 三 ) 具 备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 ( 四 )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 ( 五 )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第 一 百 零 六 条 除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的 人 员 外, 下 列 人 员 亦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 ( 一 ) 在 公 司 或 者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或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1% 以 上 股 份 或 者 是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最 近 1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三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五 ) 为 公 司 或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 ( 六 )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人 员 本 条 所 称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父 母 配 偶 的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第 一 百 零 七 条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提 出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经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决 定 28

33 第 一 百 零 八 条 独 立 董 事 的 提 名 人 在 提 名 前 应 当 征 得 被 提 名 人 的 同 意 提 名 人 应 当 充 分 了 解 被 提 名 人 职 业 学 历 职 称 详 细 的 工 作 经 历 全 部 兼 职 等 情 况, 并 对 其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发 表 意 见, 被 提 名 人 应 当 就 其 本 人 与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其 独 立 客 观 判 断 的 关 系 发 表 声 明 第 一 百 零 九 条 独 立 董 事 每 届 任 期 与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任 期 相 同, 任 期 届 满, 连 选 可 以 连 任, 但 是 连 任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6 年 第 一 百 一 十 条 独 立 董 事 在 任 期 届 满 前 可 以 提 出 辞 职 如 因 独 立 董 事 辞 职 导 致 公 司 董 事 会 中 独 立 董 事 所 占 的 比 例 低 于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最 低 要 求 时, 在 改 选 出 的 独 立 董 事 就 任 前, 原 独 立 董 事 仍 应 当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第 一 百 一 十 一 条 除 具 有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本 章 程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独 立 董 事 还 具 有 以 下 职 权 : ( 一 )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作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 ( 二 )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请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 三 )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 四 )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 ( 五 )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相 关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上 述 职 权 应 当 取 得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过 半 数 同 意 第 一 百 一 十 二 条 独 立 董 事 须 就 以 下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 一 ) 提 名 任 免 董 事 ; 29

34 ( 二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聘 任 和 解 聘 ; ( 三 )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 ( 四 ) 公 司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对 公 司 现 有 或 新 发 生 的 总 额 高 于 人 民 币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5% 的 借 款 或 其 他 资 金 往 来, 以 及 公 司 是 否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回 收 欠 款 ; ( 五 )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可 能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事 项 ; ( 六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独 立 董 事 须 就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以 下 几 类 意 见 之 一 : ( 一 ) 同 意 ; ( 二 ) 保 留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 ( 三 ) 反 对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 ( 四 ) 无 法 发 表 意 见 及 其 障 碍 第 一 百 一 十 三 条 独 立 董 事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的 费 用 及 其 他 行 使 职 权 时 所 需 的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第 一 百 一 十 四 条 公 司 应 给 予 独 立 董 事 适 当 的 津 贴, 津 贴 的 标 准 应 由 董 事 会 制 订,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在 公 司 年 报 中 进 行 披 露 除 上 述 津 贴 和 费 用 外, 独 立 董 事 不 应 从 公 司 及 其 主 要 股 东 或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机 构 和 人 员 取 得 额 外 的 未 予 披 露 的 其 他 利 益 第 三 节 董 事 会 第 一 百 一 十 五 条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第 一 百 一 十 六 条 董 事 会 由 10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应 当 至 少 包 括 三 分 之 一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设 董 事 长 1 人, 设 副 董 事 长 1 人 董 事 长 和 副 董 事 长 由 公 30

35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担 任, 由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和 罢 免 第 一 百 一 十 七 条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 一 )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 ( 二 )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 ( 三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 ( 四 ) 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 五 )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 六 )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 ; ( 七 ) 制 订 公 司 重 大 收 购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票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 ( 八 )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衍 生 品 投 资 等 事 项 ; ( 九 )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 ( 十 )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总 裁 董 事 会 秘 书,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和 奖 惩 事 项 ; 根 据 总 裁 的 提 名,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和 奖 惩 事 项 ; ( 十 一 ) 制 定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 十 二 ) 制 订 本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 ( 十 三 ) 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 ( 十 四 ) 听 取 公 司 总 裁 的 工 作 汇 报 并 检 查 总 裁 的 工 作 ; ( 十 五 ) 向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用 或 更 换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 ( 十 六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31

36 第 一 百 一 十 八 条 董 事 会 应 当 就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的 非 标 准 审 计 意 见 向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说 明 第 一 百 一 十 九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解 释 性 说 明 保 留 意 见 无 法 表 示 意 见 或 否 定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将 导 致 会 计 师 出 具 上 述 意 见 的 有 关 事 项 及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状 况 的 影 响 向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说 明 如 果 该 事 项 对 当 期 利 润 有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孰 低 原 则 确 定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者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第 一 百 二 十 条 董 事 会 制 定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以 确 保 董 事 会 落 实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保 证 科 学 决 策 第 一 百 二 十 一 条 董 事 会 应 当 确 定 对 外 投 资 资 产 购 置 或 处 置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的 权 限, 建 立 严 格 的 审 查 和 决 策 程 序 ;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应 当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评 审, 并 报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对 外 担 保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时, 应 当 取 得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同 意 第 一 百 二 十 二 条 董 事 长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 一 )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 ( 二 ) 召 集 主 持 董 事 会 会 议 ; ( 三 ) 督 促 检 查 董 事 会 决 议 的 执 行 ; ( 四 ) 行 使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职 权 ; ( 五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及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第 一 百 二 十 三 条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协 助 董 事 长 工 作, 董 事 长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副 董 事 长 履 行 职 务 ; 副 董 事 长 不 能 履 行 32

37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董 事 共 同 推 举 一 名 董 事 履 行 职 务 第 一 百 二 十 四 条 董 事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定 期 会 议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两 次 定 期 会 议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两 次, 由 董 事 长 召 集, 于 会 议 召 开 10 日 以 前 书 面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董 事 长 应 当 在 接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召 集 和 主 持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于 会 议 召 开 10 日 以 前 书 面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 ( 一 ) 代 表 公 司 1/10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提 议 ; ( 二 )1/3 以 上 的 董 事 提 议 ; ( 三 ) 监 事 会 提 议 ; ( 四 ) 董 事 长 认 为 必 要 ; ( 五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第 一 百 二 十 五 条 召 开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于 会 议 召 开 两 个 工 作 日 前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有 紧 急 事 项 的 情 况 下, 召 开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可 不 受 前 述 会 议 通 知 时 间 的 限 制, 但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会 议 上 作 出 说 明 如 通 过 电 话 通 知 的, 该 通 知 应 至 少 包 括 会 议 时 间 地 点 和 召 开 方 式, 以 及 情 况 紧 急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说 明 董 事 会 会 议 通 知 按 以 下 形 式 发 出 : ( 一 ) 定 期 会 议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书 面 通 知 包 括 以 专 人 送 出 的 邮 件 挂 号 邮 件 传 真 电 报 电 子 邮 件 等 方 式 ; ( 二 ) 临 时 会 议 原 则 上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如 时 间 紧 急, 可 以 电 话 通 知 第 一 百 二 十 六 条 董 事 会 会 议 通 知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会 议 日 期 和 地 点 ; 33

38 ( 二 ) 会 议 期 限 ; ( 三 ) 事 由 及 议 题 ; ( 四 ) 发 出 通 知 的 日 期 第 一 百 二 十 七 条 董 事 会 会 议 原 则 上 应 当 以 现 场 会 议 的 方 式 进 行 在 保 障 董 事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采 取 电 话 会 议 视 频 会 议 书 面 传 签 等 方 式 进 行 第 一 百 二 十 八 条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有 过 半 数 的 董 事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董 事 会 会 议 可 采 取 举 手 口 头 或 记 名 投 票 的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董 事 会 决 议 的 表 决,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第 一 百 二 十 九 条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第 一 百 三 十 条 董 事 应 当 对 董 事 会 的 决 议 承 担 责 任 董 事 会 决 议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本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致 使 公 司 遭 受 严 重 损 失 的, 参 与 决 议 的 董 事 对 公 司 负 赔 偿 责 任 ; 但 经 证 明 在 表 决 时 曾 表 明 异 议 并 记 载 于 会 议 记 录 的, 该 董 事 可 以 免 除 责 任 第 一 百 三 十 一 条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由 董 事 本 人 出 席 ; 董 事 因 故 不 能 出 席, 可 以 书 面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委 托 书 中 应 载 明 代 理 人 的 姓 名, 代 理 事 项 授 权 范 围 和 有 效 期 限, 并 由 委 托 人 签 名 或 盖 章 代 为 出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应 当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董 事 的 权 利 董 事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亦 未 委 托 代 表 出 席 的, 视 为 放 弃 在 该 次 会 议 上 的 投 票 权 34

39 第 一 百 三 十 二 条 董 事 会 应 将 会 议 所 议 事 项 的 决 定 做 成 会 议 记 录, 出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应 当 在 会 议 记 录 上 签 名 董 事 对 会 议 记 录 有 不 同 意 见 的, 可 以 在 签 字 时 附 加 说 明 公 司 同 时 可 以 采 取 录 音 录 像 等 方 式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情 况 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作 为 公 司 档 案 保 存, 保 存 期 限 15 年 第 一 百 三 十 三 条 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会 议 召 开 的 日 期 地 点 和 召 集 人 姓 名 ; ( 二 ) 出 席 董 事 的 姓 名 以 及 受 他 人 委 托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董 事 ( 代 理 人 ) 姓 名 ; ( 三 ) 会 议 议 程 ; ( 四 ) 董 事 发 言 要 点, 董 事 有 权 要 求 在 记 录 上 对 其 在 会 议 上 的 发 言 作 出 说 明 性 记 载 ; ( 五 ) 每 一 决 议 事 项 的 表 决 方 式 和 结 果 ( 表 决 结 果 应 载 明 赞 成 反 对 或 弃 权 的 票 数 )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秘 书 第 一 百 三 十 四 条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一 名,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第 一 百 三 十 五 条 董 事 会 秘 书 是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并 报 告 工 作 本 章 程 第 九 十 三 条 关 于 不 得 担 任 董 事 的 情 形 同 时 适 用 于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事 会 秘 书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以 续 聘 第 一 百 三 十 六 条 除 董 事 长 总 裁 外 的 董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可 以 兼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但 必 须 保 证 其 有 足 够 的 精 力 和 时 间 承 担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职 责 监 事 不 得 兼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第 一 百 三 十 七 条 董 事 兼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如 某 一 行 为 需 由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分 别 做 出 时, 则 该 兼 任 董 事 及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人 不 得 以 35

40 双 重 身 份 做 出 第 一 百 三 十 八 条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 一 ) 协 助 董 事 处 理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日 常 工 作 ; ( 二 ) 负 责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和 股 东 资 料 管 理 工 作, 协 调 公 司 与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媒 体 等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 ( 三 ) 组 织 筹 备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关 会 议, 负 责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工 作 并 签 字, 保 存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决 议 记 录 等 重 要 文 件 ; ( 四 ) 负 责 保 管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发 行 在 外 的 债 券 权 益 人 名 单 ; 负 责 保 管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名 册 ; 负 责 保 管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资 料 ; 负 责 披 露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 ( 五 ) 组 织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培 训, 协 助 前 述 人 员 了 解 各 自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 六 ) 督 促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切 实 履 行 其 所 作 出 的 承 诺 ; ( 七 ) 作 为 公 司 与 有 关 监 管 机 构 的 联 络 人, 负 责 组 织 准 备 和 及 时 递 交 有 关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的 文 件, 负 责 接 受 有 关 监 管 机 构 下 达 的 有 关 任 务 并 组 织 完 成 ; ( 八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及 董 事 会 赋 予 的 其 他 职 责 第 一 百 三 十 九 条 为 保 证 董 事 会 秘 书 履 行 职 责, 公 司 应 当 赋 予 董 事 会 秘 书 相 应 的 职 权 并 提 供 必 要 的 工 作 保 障 36

41 第 六 章 总 裁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第 一 百 四 十 条 公 司 设 总 裁 1 名,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公 司 设 副 总 裁 若 干 名 财 务 总 监 1 名,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第 一 百 四 十 一 条 本 章 程 第 九 十 五 条 关 于 不 得 担 任 董 事 的 情 形, 同 时 适 用 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本 章 程 第 九 十 七 条 关 于 董 事 的 忠 实 义 务 和 第 九 十 八 条 ( 四 )~( 六 ) 关 于 勤 勉 义 务 的 规 定, 同 时 适 用 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第 一 百 四 十 二 条 在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单 位 担 任 除 董 事 以 外 其 他 职 务 的 人 员,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第 一 百 四 十 三 条 总 裁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期 3 年, 连 聘 可 以 连 任 第 一 百 四 十 四 条 总 裁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 一 ) 主 持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组 织 实 施 董 事 会 决 议, 并 向 董 事 会 报 告 工 作 ; ( 二 )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后 组 织 实 施 ; ( 三 ) 拟 订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方 案 ; ( 四 ) 拟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 五 ) 制 定 公 司 的 具 体 规 章 ; ( 六 ) 提 请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等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董 事 会 秘 书 除 外 ; ( 七 ) 决 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除 应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以 外 的 管 理 人 员 ; 37

42 ( 八 ) 审 议 批 准 除 需 提 交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外 的 一 般 关 联 交 易 ; ( 九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或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总 裁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第 一 百 四 十 五 条 副 总 裁 协 助 总 裁 工 作, 按 分 工 负 责 分 管 工 作, 对 总 裁 负 责, 受 总 裁 委 托, 负 责 其 他 方 面 的 工 作 或 者 专 项 任 务 在 总 裁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不 履 行 职 务 时, 由 董 事 会 指 定 的 董 事 副 总 裁 或 者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代 为 行 使 职 权 第 一 百 四 十 六 条 总 裁 应 当 制 定 总 裁 工 作 细 则,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后 实 施 第 一 百 四 十 七 条 总 裁 工 作 细 则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 一 ) 总 裁 会 议 召 开 的 条 件 程 序 和 参 会 的 人 员 ; ( 二 ) 总 裁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各 自 具 体 的 职 责 及 其 分 工 ; ( 三 )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运 用, 签 订 重 大 合 同 的 权 限, 以 及 向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报 告 制 度 ; ( 四 ) 董 事 会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事 项 第 一 百 四 十 八 条 总 裁 可 以 在 任 期 届 满 以 前 提 出 辞 职 有 关 总 裁 辞 职 的 具 体 程 序 和 办 法 由 总 裁 与 公 司 之 间 的 劳 动 合 同 规 定 第 一 百 四 十 九 条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时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或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38

43 第 七 章 监 事 会 第 一 节 监 事 第 一 百 五 十 条 本 章 程 第 九 十 五 条 关 于 不 得 担 任 董 事 的 情 形 同 时 适 用 于 监 事 董 事 总 裁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得 兼 任 监 事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条 监 事 应 当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对 公 司 负 有 忠 实 义 务 和 勤 勉 义 务, 不 得 利 用 职 权 收 受 贿 赂 或 者 其 他 非 法 收 入, 不 得 侵 占 公 司 的 财 产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监 事 的 任 期 每 届 为 3 年, 从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或 更 换 监 事 决 议 通 过 之 日 起 或 者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 职 工 大 会 通 过 之 日 起 计 算 至 该 届 监 事 会 任 期 届 满 时 止 监 事 任 期 届 满, 连 选 可 以 连 任 监 事 在 任 期 届 满 以 前, 股 东 大 会 或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 职 工 大 会 不 能 无 故 解 除 其 职 务 监 事 任 期 届 满 未 及 时 改 选, 或 者 监 事 在 任 期 内 辞 职 导 致 监 事 会 成 员 低 于 法 定 人 数 的, 在 改 选 出 的 监 事 就 任 前, 原 监 事 仍 应 当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监 事 职 务 第 一 百 五 十 三 条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的 提 名 方 式 和 选 举 程 序 为 : ( 一 ) 首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候 选 人 由 公 司 发 起 人 提 名, 经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 ( 二 ) 以 后 各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候 选 人 由 监 事 会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提 名,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 ( 三 )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候 选 人 应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之 前 做 出 书 面 承 诺, 同 意 接 受 提 名, 承 诺 公 开 披 露 的 本 人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并 保 证 当 选 后 切 39

44 实 履 行 监 事 义 务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条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由 职 工 通 过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 职 工 大 会 或 其 他 形 式 的 民 主 程 序 选 举 和 罢 免 第 一 百 五 十 五 条 监 事 应 当 保 证 公 司 披 露 的 信 息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第 一 百 五 十 六 条 监 事 可 以 在 任 期 届 满 前 提 出 辞 职, 监 事 辞 职 应 向 监 事 会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监 事 辞 职 的 规 定, 比 照 本 章 程 第 五 章 第 一 节 关 于 董 事 辞 职 的 规 定 第 一 百 五 十 七 条 监 事 可 以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并 对 董 事 会 决 议 事 项 提 出 质 询 或 者 建 议 第 一 百 五 十 八 条 监 事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若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第 一 百 五 十 九 条 监 事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时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第 二 节 监 事 会 第 一 百 六 十 条 公 司 设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1/3 监 事 会 设 主 席 1 人 监 事 会 主 席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会 主 席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 监 事 会 主 席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共 同 推 举 一 名 监 事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第 一 百 六 十 一 条 监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 一 )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 ( 二 ) 应 当 对 董 事 会 编 制 的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 40

45 ( 三 )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 ( 四 )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本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 ( 五 )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 ( 六 ) 提 议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能 履 行 或 不 履 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 ( 七 )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 ( 八 )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 ( 九 )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异 常, 可 以 进 行 调 查 ; 必 要 时, 可 以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协 助 其 工 作,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 十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第 一 百 六 十 二 条 监 事 会 在 履 行 职 责 时, 有 权 向 公 司 相 关 人 员 和 机 构 了 解 情 况, 相 关 人 员 和 机 构 应 给 予 配 合 监 事 会 履 行 职 责 时, 有 权 聘 请 律 师 注 册 会 计 师 等 专 业 人 员 为 其 提 供 服 务 和 出 具 专 业 意 见, 所 发 生 的 合 理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第 一 百 六 十 三 条 监 事 会 主 席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 一 ) 召 集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 ( 二 ) 督 促 检 查 监 事 会 决 议 的 执 行 ; ( 三 ) 审 定 签 署 监 事 会 报 告 决 议 和 其 他 重 要 文 件 ; ( 四 ) 代 表 监 事 会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 41

46 ( 五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及 监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第 一 百 六 十 四 条 监 事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监 事 会 会 议 和 临 时 监 事 会 会 议 定 期 监 事 会 会 议 每 6 个 月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监 事 会 主 席 应 在 十 日 内 召 集 临 时 监 事 会 会 议 : ( 一 ) 监 事 会 主 席 认 为 必 要 ; ( 二 )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监 事 联 名 提 议 ; ( 三 )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第 一 百 六 十 五 条 定 期 监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于 会 议 召 开 十 日 前, 将 通 知 送 达 全 体 监 事 及 其 他 应 列 席 人 员 ; 临 时 监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于 会 议 召 开 两 个 工 作 日 前, 将 通 知 送 达 全 体 监 事 及 其 他 应 列 席 人 员 有 紧 急 事 项 的 情 况 下, 召 开 临 时 监 事 会 会 议 可 不 受 前 述 会 议 通 知 时 间 的 限 制, 但 应 发 出 合 理 通 知 第 一 百 六 十 六 条 监 事 会 会 议 通 知 按 以 下 形 式 发 出 : ( 一 )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通 知 方 式 为 : 以 专 人 送 出 ; 以 邮 件 和 电 子 邮 件 方 式 送 出 ; 以 传 真 方 式 送 出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形 式 ; ( 二 ) 会 议 通 知 以 专 人 送 出 的, 由 被 送 达 人 在 送 达 回 执 上 签 名 ( 或 盖 章 ), 被 送 达 人 签 收 日 期 为 送 达 日 期 ; 会 议 通 知 以 挂 号 邮 件 送 出 的, 自 交 付 邮 递 之 日 起 第 五 个 工 作 日 为 送 达 日 期 ; 会 议 通 知 以 电 子 邮 件 送 出 的, 发 送 日 期 为 送 达 日 期 ; 会 议 通 知 以 传 真 送 出 的, 传 真 当 日 为 送 达 日 期, 送 达 日 期 以 传 真 报 告 单 显 示 为 准 第 一 百 六 十 七 条 书 面 的 监 事 会 会 议 通 知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会 议 召 开 时 间 地 点 和 期 限 ; ( 二 ) 会 议 事 由 及 议 题 ; 42

47 ( 三 ) 发 出 通 知 的 日 期 ; 口 头 的 监 事 会 会 议 通 知 至 少 应 包 括 上 述 第 ( 一 ) 项 内 容, 以 及 情 况 紧 急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监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说 明 会 议 资 料 迟 于 通 知 发 出 的, 公 司 应 给 监 事 以 足 够 的 时 间 熟 悉 相 关 材 料 第 一 百 六 十 八 条 监 事 会 会 议 原 则 上 应 当 以 现 场 会 议 的 方 式 进 行 在 保 障 监 事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采 取 电 话 会 议 视 频 会 议 等 方 式 进 行 对 需 要 以 监 事 会 决 议 的 方 式 审 议 通 过, 但 监 事 之 间 交 流 讨 论 的 必 要 性 不 大 的 议 案, 可 以 采 取 书 面 传 签 的 方 式 进 行 第 一 百 六 十 九 条 监 事 应 当 亲 自 出 席 监 事 会 会 议, 因 故 不 能 出 席 的, 可 以 书 面 委 托 其 他 监 事 代 为 出 席, 委 托 书 中 应 载 明 委 托 人 的 姓 名 代 理 人 的 姓 名 代 理 事 项 授 权 范 围 和 有 效 期 限, 并 由 委 托 人 签 名 或 盖 章, 代 为 出 席 会 议 的 监 事 应 当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监 事 的 权 利 监 事 未 出 席 监 事 会 会 议, 亦 未 委 托 代 表 出 席 的, 视 为 放 弃 在 该 次 会 议 上 的 投 票 权 第 一 百 七 十 条 监 事 会 决 议 时,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监 事 会 决 议 采 取 举 手 口 头 或 记 名 投 票 的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监 事 会 决 议 应 当 经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通 过 第 一 百 七 十 一 条 监 事 会 应 将 会 议 所 议 事 项 的 决 定 做 成 会 议 记 录, 出 席 会 议 的 监 事 应 当 在 会 议 记 录 上 签 名 监 事 对 会 议 记 录 有 不 同 意 见 的, 可 以 在 签 字 时 附 加 说 明 公 司 同 时 可 以 采 取 录 音 录 像 等 方 式 记 录 监 事 会 会 议 情 况 监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作 为 公 司 档 案 保 存, 保 存 期 限 15 年 第 一 百 七 十 二 条 监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43

48 ( 一 ) 会 议 召 开 的 日 期 地 点 和 召 集 人 姓 名 ; ( 二 ) 出 席 监 事 的 姓 名 以 及 受 他 人 委 托 出 席 监 事 会 的 监 事 ( 代 理 人 ) 姓 名 ; ( 三 ) 会 议 议 程 ; ( 四 ) 监 事 发 言 要 点, 监 事 有 权 要 求 在 记 录 上 对 其 在 会 议 上 的 发 言 作 出 说 明 性 记 载 ; ( 五 ) 每 一 决 议 事 项 的 表 决 方 式 和 结 果 ( 表 决 结 果 应 载 明 赞 成 反 对 或 弃 权 的 票 数 ) 第 八 章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利 润 分 配 和 审 计 第 一 节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第 一 百 七 十 三 条 公 司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的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第 一 百 七 十 四 条 公 司 在 每 一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之 日 起 4 个 月 内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送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在 每 一 会 计 年 度 前 6 个 月 结 束 之 日 起 2 个 月 内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送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在 每 一 会 计 年 度 前 3 个 月 和 前 9 个 月 结 束 之 日 起 的 1 个 月 内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送 季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上 述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部 门 规 章 的 规 定 进 行 编 制 第 一 百 七 十 五 条 公 司 除 法 定 的 会 计 账 簿 外, 将 不 另 立 会 计 账 簿 公 司 的 资 产, 不 以 任 何 个 人 名 义 开 立 账 户 存 储 44

49 第 一 百 七 十 六 条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本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第 一 百 七 十 七 条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但 是, 资 本 公 积 金 将 不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将 不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第 一 百 七 十 八 条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第 一 百 七 十 九 条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为 : ( 一 ) 利 润 分 配 的 原 则 公 司 实 行 持 续 稳 定 的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综 合 考 虑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和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45

50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并 坚 持 如 下 原 则 : 1 按 法 定 顺 序 分 配 的 原 则 ; 2 存 在 未 弥 补 亏 损 不 得 分 配 的 原 则 ; 3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得 分 配 利 润 的 原 则 ( 二 ) 利 润 分 配 的 程 序 公 司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应 结 合 公 司 盈 利 情 况 资 金 需 求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提 出 合 理 的 分 红 建 议 和 预 案, 并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由 独 立 董 事 及 监 事 会 对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预 案 进 行 审 核 并 出 具 书 面 意 见 ( 三 ) 利 润 分 配 的 形 式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股 票 方 式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公 司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 四 )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1 公 司 该 年 度 或 半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 即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的 税 后 利 润 ) 为 正 值 且 现 金 流 充 裕,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后 续 持 续 经 营 ; 2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值 ; 3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4 公 司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除 外 )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是 指 :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者 购 买 设 备 的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46

51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30% ( 五 ) 现 金 分 红 的 比 例 及 时 间 在 符 合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保 证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和 长 远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将 积 极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原 则 上 每 年 度 进 行 一 次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盈 利 状 况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公 司 应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在 满 足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时,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利 润 分 配 的 10%, 且 任 意 三 个 连 续 会 计 年 度 内, 公 司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该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30%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公 司 在 实 际 分 红 时 具 体 所 处 阶 段,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具 体 情 形 确 定 ( 六 )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的 条 件 47

52 公 司 在 经 营 情 况 良 好, 并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有 利 于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整 体 利 益 时, 可 以 提 出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预 案, 并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可 以 单 独 实 施, 也 可 以 结 合 现 金 分 红 同 时 实 施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 七 ) 利 润 分 配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1 公 司 每 年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由 公 司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结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盈 利 情 况 资 金 需 求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提 出 拟 定,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独 立 发 表 意 见 并 公 开 披 露 2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解 释 性 说 明 保 留 意 见 无 法 表 示 意 见 或 否 定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将 导 致 会 计 师 出 具 上 述 意 见 的 有 关 事 项 及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状 况 的 影 响 向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说 明 如 果 该 事 项 对 当 期 利 润 有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就 低 原 则 确 定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者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3 董 事 会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具 体 方 案 时,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应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所 持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表 决 权 通 过 4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在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决 策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和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的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前, 应 当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48

53 关 心 的 问 题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同 时 在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时, 公 司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等 方 式 以 方 便 中 小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5 董 事 会 在 决 策 和 形 成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要 详 细 记 录 管 理 层 建 议 参 会 董 事 的 发 言 要 点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董 事 会 投 票 表 决 情 况 等 内 容, 并 形 成 书 面 记 录 作 为 公 司 档 案 妥 善 保 存 6 公 司 应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在 年 报 半 年 报 中 披 露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和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执 行 情 况 如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且 满 足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但 董 事 会 未 作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董 事 会 应 在 年 度 报 告 中 详 细 说 明 未 提 出 现 金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现 金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和 使 用 计 划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应 对 此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7 监 事 会 应 对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执 行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情 况 及 决 策 程 序 进 行 监 督, 并 应 对 年 度 内 盈 利 但 未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的 预 案, 就 相 关 政 策 规 划 执 行 情 况 发 表 专 项 说 明 和 意 见 8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确 需 调 整 或 者 变 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应 当 满 足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条 件, 经 过 详 细 论 证 后, 履 行 相 应 的 决 策 程 序,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第 二 节 内 部 审 计 第 一 百 八 十 条 公 司 实 行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配 备 专 职 审 计 人 员, 对 公 司 财 务 收 支 和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第 一 百 八 十 一 条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和 审 计 人 员 的 职 责, 应 当 经 49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D0C2BDA8CEC4BCFEBCD05C30303030303128323031312D30382D3137203139A3BA3136A3BA3030295C323031312D30333320C9EEDBDAB7A2D5B9D2F8D0D0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D0C2BDA8CEC4BCFEBCD05C30303030303128323031312D30382D3137203139A3BA3136A3BA3030295C323031312D30333320C9EEDBDAB7A2D5B9D2F8D0D0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 证 券 代 码 :000001 股 票 简 称 : 深 发 展 A 编 号 :2011-033 深 圳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1 深

More information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年年度报告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年年度报告 Northeast Expressway Company Ltd. 2004 2004 1 2 3 5 8 12 14 15 23 25 30 85 1 2004 Northeast Expressway Company Ltd. 19-1 0431-4639168 0431-4653168 dbgs@dbgs.sina.net 4000 19-1 130033 http://www.northeast-expressway.cn

More information

Central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2002 1375 # 1 ... 3... 5... 5... 5... 7... 9... 12... 12... 16... 16... 21... 31... 31... 36... 38... 38... 43... 48... 54... 55... 57... 57... 59... 61... 62... 68...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基 本 信 息... 3 二 主 要 指 标... 9 三 实 际 资 本... 10 四 最 低 资 本... 11 五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11 六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12 七 流 动 性 风 险... 13

目 录 一 基 本 信 息... 3 二 主 要 指 标... 9 三 实 际 资 本... 10 四 最 低 资 本... 11 五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11 六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12 七 流 动 性 风 险... 13 偿 付 能 力 报 告 摘 要 中 华 联 合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ina United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016 年 第 2 季 度 目 录 一 基 本 信 息... 3 二 主 要 指 标... 9 三 实 际 资 本... 10 四 最 低 资 本... 11 五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11 六 风 险 管

More information

证 券 简 称 : 民 生 银 行 证 券 代 码 :600016 编 号 : 2016-044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九 次 临 时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不

证 券 简 称 : 民 生 银 行 证 券 代 码 :600016 编 号 : 2016-044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九 次 临 时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不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中

More information

% 25% %

% 25% % Cosmo Lady (China)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2298 2015 3 1 92,000,000 113,778,240 2015 3 1 105,000,000 129,855,600 1 14.22 14.075% 25% 14 13.13 8% 13.15 2015 3 1 2015 3 1 2 (a) (b) (c) (d) (e) (f) 92,000,000

More information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神 州 易 桥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2016 年 08 月 1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14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628 2014 2014 2014 2015 H 2014 2014 2015 5 28 10 16 A 6 14 H H A 24 2015 5 8 H 2015 4 10 ....................................................... 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EAC2DBBEABD1A1CEC4D5C23538C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EAC2DBBEABD1A1CEC4D5C23538C6AA2E646F63> 申 论 精 选 文 章 58 篇 注 : 本 文 所 选 内 容 仅 作 为 复 习 资 料 参 考 使 用, 关 于 申 论 写 作 的 具 体 问 题, 国 家 公 务 员 考 试 一 本 通 有 系 统 的 讲 解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近 年 申 论 真 题 范 文 选 登 精 选 文 章 一 : 民 生 之 依 2011 年 浙 江 ( 本 文 选 自 国 家 公 务 员 考 试 一 本

More information

48 2015 3 2015 9 55 2008 4 2008 5 32 1 2015 4 2015 9 1 221

48 2015 3 2015 9 55 2008 4 2008 5 32 1 2015 4 2015 9 1 221 52 2014 8 2015 1 220 48 2015 3 2015 9 55 2008 4 2008 5 32 1 2015 4 2015 9 1 221 45 2015 9 2015 9 52 2015 9 2015 9 52 2016 1 2016 222 57 2016 1 2016 61 2016 1 2016 223 48 2015 3 2015 5 50 2013 12 2013 12

More information

涓浗鏂囧寲

涓浗鏂囧寲 第 三 部 分 中 国 文 化 一 选 择 题 111. 中 国 古 代 伟 大 的 思 想 家 和 教 育 家 被 联 合 国 教 科 文 组 织 列 为 世 界 十 大 文 化 名 人 之 一 A. 庄 子 B. 老 子 C. 韩 非 子 D. 孔 子 答 案 :D 112. 第 一 部 被 介 绍 到 西 方 去 的 中 国 古 代 戏 曲 是, 它 是 著 名 的 元 杂 剧 四 大 悲 剧

More information

2004 2004 7 1 1 3 5 6 10 13 35 2004 2004 1 DALIAN TIELONG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 DALIAN TIELONG INDUSTRY CO., LTD 2 600125 3 3 1 116001 tlzqb@21cn.com 4 5 0411-82810881 0411-82816639 cxdong@21cn.com

More information

国 家 图 书 馆 年 鉴 2015 重 要 文 件 选 编 一 馆 发 文 件 目 录 关 于 陈 荔 京 等 3 人 职 务 试 用 聘 任 的 通 知 国 图 人 发 2014 1 号 国 家 图 书 馆 关 于 辛 璐 等 33 人 职 务 聘 任 的 通 知 国 图 人 发 2014 2

国 家 图 书 馆 年 鉴 2015 重 要 文 件 选 编 一 馆 发 文 件 目 录 关 于 陈 荔 京 等 3 人 职 务 试 用 聘 任 的 通 知 国 图 人 发 2014 1 号 国 家 图 书 馆 关 于 辛 璐 等 33 人 职 务 聘 任 的 通 知 国 图 人 发 2014 2 重要文件选编 馆发文件目录 重要文件选编 国 家 图 书 馆 年 鉴 2015 重 要 文 件 选 编 一 馆 发 文 件 目 录 关 于 陈 荔 京 等 3 人 职 务 试 用 聘 任 的 通 知 国 图 人 发 2014 1 号 国 家 图 书 馆 关 于 辛 璐 等 33 人 职 务 聘 任 的 通 知 国 图 人 发 2014 2 号 国 家 图 书 馆 关 于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等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0036

证券代码:600036 600036 2005-033 110036 2005-033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A -1- -2-1 2 3 2006 4 16 486,061,169 6.419% 4 54.05% 19.74% 16.51% 9.70% 5 18,208,755 0.177% 12,139,170 6,069,585 7,952,377 0.077% 7,952,377

More information

- 1 -

- 1 - 2005 - 1 - ...3...5...6...7...13...16...17...18...24-2 - 1. CHINA NATIONAL SOFTWARE & SERVICE COMPANY LIMITED CS&S 2. 600536 3. 18 18 102200 www.css.com.cn cssnet@css.com.cn 4. 5. 18 010-51508699 010-51508661

More information

Íøµä·âÃæ·âµ×5.AI

Íøµä·âÃæ·âµ×5.AI NETWORKING CHINA http://www.cisco.com.cn NETWORKING CHINA 02 6/2003 6/2003 03 04 6/2003 6/2003 05 06 6/2003 6/2003 07 08 6/2003 6/2003 09 6/2003 11 12 6/2003 13 6/2003 14 6/2003 6/2003 15 16 6/2003 6/2003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016 1 1.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16 1 2. (1) (%) (%) 2,082,353 73.67 2,082,353 73.67 744,118 26.33 744,118 26.33 2,826,471 100.00 2,826,471 100.00 (2)

More information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022) 2005 2005... 1... 1... 2... 4... 4... 7 ( )... 10... 48 1 2005 1 2 3 4 1 JINAN IRON AND STEEL COMPANY Ltd. 2 A A A 600022 3 21 21 250101 www.jigang.com.cn jggf@jigang.com.cn 4 5 (0531)88865480

More information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158 2005 1 2 3 4 1 2 3 3 4 5 38 2005 1 CHINA SPORTS INDUSTRY GROUP CO. LTD CSIC 2 A A A 600158 3 225 100020 http://www.csi158.com/ csic@sport158.com 4 5 010 65536158 010 65515338 E-mail wangwuyi@sport158.com

More information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MERCHANTS BANK CO.,LTD. 2002 3 4 5 6 9 10 12 2 3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0755 3198888 0755 3195883 7088 518040 0755 3195200 szs@oa.cmbchina.com 7088 518040 www.cmbchina.com szs@oa.cmbchina.com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EEB7A2D5B9CFEACABDC8A8D2E6B1E4B6AFB1A8B8E6CAE9D6AEB2C6CEF1B9CBCECAD2E2BCF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EEB7A2D5B9CFEACABDC8A8D2E6B1E4B6AFB1A8B8E6CAE9D6AEB2C6CEF1B9CBCECAD2E2BCFB2E646F63>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深 圳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详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之 财 务 顾 问 意 见 住 所 : 北 京 市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二 〇 〇 九 年 六 月 十 二 日 声 明 1 本 财 务 顾 问 核 查 意 见 所 依 据 的 有 关 资 料 由 信 息 披 露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0BBAFD1D2CDC1A3BA32303134C4EAB0EBC4EAB6C8B1A8B8E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6D0BBAFD1D2CDC1A3BA32303134C4EAB0EBC4EAB6C8B1A8B8E6> 证 券 简 称 : 中 化 岩 土 证 券 代 码 :002542 中 化 岩 土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二 一 四 年 八 月 1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More information

A A 1 A A

A A 1 A A 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 (GROUP) CO., LTD. 2039 2016 4 82016 3 A A 1 A A 1 A 1.00 2 A 6 3 10 10 2 2 4 386,263,593 386,263,593 600,000 5 2016 4 9 20A 15.4020A =20A 20 A 90% 13.86 3 6 7 A 8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中国传媒投资风险评估 15 中国传媒投资风险评估 任小静 侯 昉 摘 要 关键词 2014 年 传媒行业上市公司的并购交易仍然保持了较快速度 的增长 一方面 传媒类上市公司继续在国内开展并购活 动 有的公司甚至开始进入海外市场开展国际并购 另一方 面 非传媒类的上市公司纷纷通过跨行业并购进军传媒领 域 但是 在这些上市公司并购交易背后 我们可以清晰地 看到法律风险的存在 传媒行业 上市公司并购 法律风险

More information

SHKCD12_Fair Cat_18_0829_FINAL-1.pdf

SHKCD12_Fair Cat_18_0829_FINAL-1.pdf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Australian Company Since 1927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630333939335F32303132313030385F315F312D313820B0B4D5D5A1B6C9CFBAA3D6A4C8AFBDBBD2D7CBF9B9C9C6B1C9CFCAD0B9ABB8E6CAE9C4DAC8DDD3EBB8F1CABDD6B8D2FDA1B7B1E0D6C6B5C4C9CFCAD0B9ABB8E6CAE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630333939335F32303132313030385F315F312D313820B0B4D5D5A1B6C9CFBAA3D6A4C8AFBDBBD2D7CBF9B9C9C6B1C9CFCAD0B9ABB8E6CAE9C4DAC8DDD3EBB8F1CABDD6B8D2FDA1B7B1E0D6C6B5C4C9CFCAD0B9ABB8E6CAE92E646F63> 股 票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股 票 代 码 :603993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公 告 书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4018 号 安 联 大 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 元 )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股 票 将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More information

2003 OO 2003 2003 1 2 3 3 7 9 58 CITIC Guoan Information Industry Co., Ltd. 000839 32 1 100020 guoan@citicguoaninfo.com (010)65068509 (010)65061482 dshms@citicguoaninfo.com http://www.cninfo.com.cn 1 1997

More information

声 明 本 公 司 发 行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已 在 中 国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商 协 会 注 册, 注 册 不 代 表 交 易 商 协 会 对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的 投 资 价 值 做 出 任 何 评 价, 也 不 代 表 对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的 投 资 风 险 做

声 明 本 公 司 发 行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已 在 中 国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商 协 会 注 册, 注 册 不 代 表 交 易 商 协 会 对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的 投 资 价 值 做 出 任 何 评 价, 也 不 代 表 对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的 投 资 风 险 做 中 国 城 市 建 设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第 二 期 中 期 票 据 募 集 说 明 书 注 册 金 额 本 期 发 行 金 额 期 限 评 级 机 构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级 别 发 行 人 主 体 信 用 级 别 担 保 情 况 人 民 币 20 亿 元 人 民 币 10 亿 元 5 年 联 合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AA+ AA+ 无 主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2004 --- 2 --- 2 --- 3 --- 4 --- 5 --- 7 --- 11 --- 49 1 2004 9 8 1 CHINA UNITED TRAVEL CO., LTD. CUTC 2 600358 3 89 18 A 210029 http://www.cutc.com.cn webmaster@cutc.com.cn 4 5 89 18 A 210029 025 84700026

More information

Chi_攝cover.indb

Chi_攝cover.indb 2 3 4 13 14 15 17 18 19 27 19 15 1505 450 15D 18317 1712 1716 www.sinomedia.com.hk 2 % 719,939 599,339 +20% 107,853 34,492 +213% 72,708 26,018 +180% 0.128 0.046 +178% 0.127 0.046 +176% % 721,941 585,229

More information

日期:2004年10月10日

日期:2004年10月10日 日 期 :2004 年 10 月 10 日 题 目 : 让 主 背 着 生 活 的 人 证 道 : 赵 镛 基 牧 师 经 文 : 马 太 福 音 11 章 28~30 节 凡 劳 苦 担 重 担 的 人 可 以 到 我 这 里 来 我 就 使 你 们 得 安 息 我 心 里 柔 和 谦 卑 你 们 当 负 我 的 轭 学 我 的 样 式 这 样 你 们 心 里 就 必 得 享 安 息 因 为 我

More information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536 公 司 简 称 : 中 国 软 件 中 国 软 件 与 技 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23031313620CFC9E8A2D6C6D2A9B6CCC8AFB1A8B8E6D7EED6D5B0E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23031313620CFC9E8A2D6C6D2A9B6CCC8AFB1A8B8E6D7EED6D5B0E62E646F63> 浙 江 仙 琚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信 用 等 级 A-1 级 评 级 时 间 2011 年 11 月 15 日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 Investors Service Co., Ltd. 浙

More information

2009年华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华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华 融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融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发 行 人 : 华 融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杭 州 市 曙 光 路 122 号 世 贸 大 厦 六 七 楼 邮 编 :310007 联 系 人 : 曹 振 远 联 系 电 话 :0571-87950523 主 承 销 商 : 二 〇 一 五 年 六 月 本 期 债

More information

0 1 1 3 5 8 10 11 12 20 21 24 24 1 HUBEI SANONDA CO., LTD : 93 0716 8208632 8208232 0716 8208899 li_zhongxi@263.net lakerhu@263.net 93 93 434001 http://www.sanonda.com..cn sanonda@sanonda.com.cn http://www.cninfo.com.cn

More information

2004年报全文

2004年报全文 600149 2004 2004... 1... 1... 1... 3... 6... 8... 9... 9... 13... 13... 16... 39 1 2004 1 2 3 1 C&T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2 3 1 0319-2116168 0319-2022061 E-mail hxjt@600149.com 1 0319-2116022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320D6D0B9FACEE5BFF3BCAFCDC5B9ABCBBE32303131C4EAB6C8B5DAD2BBC6DAD6D0C6DAC6B1BEDDC4BCBCAFCBB5C3F7CAE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320D6D0B9FACEE5BFF3BCAFCDC5B9ABCBBE32303131C4EAB6C8B5DAD2BBC6DAD6D0C6DAC6B1BEDDC4BCBCAFCBB5C3F7CAE92E646F63> . 中 国 五 矿 集 团 公 司 2011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注 册 金 额 : 发 行 金 额 : 发 行 期 限 : 担 保 情 况 : 评 级 机 构 : 信 用 评 级 : 60 亿 元 人 民 币 30 亿 元 人 民 币 5 年 无 担 保 中 诚 信 国 际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行 人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等 级 :AAA 本 期 中 期

More information

“理财超千亿”每周战报

“理财超千亿”每周战报 招 商 银 行 金 葵 花 焦 点 联 动 系 列 之 精 选 银 行 股 票 表 现 联 动 理 财 计 划 风 险 提 示 书 尊 敬 的 客 户 : 由 于 理 财 资 金 管 理 运 用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面 临 多 种 风 险 因 素, 因 此, 根 据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您 选 择 认 购 本 理 财 产 品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628 2016 6 30 20 20 20 20 2016 6 30 2.59 1 20.6% 1 2016 1 1+N 4.45 2003 2016 3,000 20124 738 65 2008 2016 2 701.07 68.3% 74.5% 2016 6 306 280.21 50.4% 1,298.24 20.2%

More information

i

i BANK OF CHINA LIMITED i 1 BANK OF CHINA LIMITED 2 3 BANK OF CHINA LIMITED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More information

主持人 本刊特约记者 春华 郑兰英 他们之间的信息是可以共享的 互操作的 这三个 嘉 宾 王丹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副院长 条件真正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因此现在我们的数字 孙建中 上海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信 城市还在起步阶段 信息化没有止境 数字城市建 息技术部主任 设同样没有止境 随着技术不断发展

主持人 本刊特约记者 春华 郑兰英 他们之间的信息是可以共享的 互操作的 这三个 嘉 宾 王丹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副院长 条件真正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因此现在我们的数字 孙建中 上海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信 城市还在起步阶段 信息化没有止境 数字城市建 息技术部主任 设同样没有止境 随着技术不断发展 期间中外数字城市建设现状与成果 推动相关数 随着北京 香港 上海 广州等大城市数字化建设 字城市建设技术 设备及产品在城市建设领域的应 的启动 许多省市已将数字城市作为实现区域信息 用 促进中外城市之间 政府与企业之间在 数 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成功召开的首届及第二届数 字城市 领域的广泛合作 培育 数字城市 产业 字城市大会使得政府 相关企业及公众对数字城市 链 共同推进中外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与进步

More information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01988 2016 12 30 2016 12 30 2017 2017 A A 2017 H H 1. 9 2. 6 3. 3 1 9 63 18 1. 3 2. 3 3 3 3 9 2012 12 24 2 2016 2 1 2016 2016 A 2016 H 3 2016 1 8 4 2016 12 30 5 1954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前 言... 4 术 语 定 义... 5 摘 要... 6 第 一 章 中 国 农 村 互 联 网 宏 观 环 境... 7 1. 居 民 收 入 增 长 情 况... 7 2. 电 信 发 展 情 况... 8 3. 农 村 互 联 网 发 展 情 况... 9 第 二 章 中 国 农

目 录 前 言... 4 术 语 定 义... 5 摘 要... 6 第 一 章 中 国 农 村 互 联 网 宏 观 环 境... 7 1. 居 民 收 入 增 长 情 况... 7 2. 电 信 发 展 情 况... 8 3. 农 村 互 联 网 发 展 情 况... 9 第 二 章 中 国 农 目 录 前 言... 4 术 语 定 义... 5 摘 要... 6 第 一 章 中 国 农 村 互 联 网 宏 观 环 境... 7 1. 居 民 收 入 增 长 情 况... 7 2. 电 信 发 展 情 况... 8 3. 农 村 互 联 网 发 展 情 况... 9 第 二 章 中 国 农 村 网 民 构 成 特 征... 12 1. 性 别 结 构... 12 2. 年 龄 结 构...

More information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简 称 : 一 拖 股 份 股 票 代 码 :601038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FIRST TRACTOR COMPANY LTD. 河 南 省 洛 阳 市 建 设 路 154 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上 市 公 告 书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 场 (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CACT CNOOC Ltd., Agip China B.V., Chevron Overseas Petroleum Ltd., and Texaco China B.V. 643,997,624.64 690,446,977.39 571,765,891.63 643,387,362.13 203,690,685.37 291,688,585.53 175,099,575.75

More information

22000044 1166 Information 1 22000044 1166 2 22000044 1166 3 22000044 1166 4 22000044 1166 5 22000044 1166 6 22000044 1166 7 22000044 1166 8 22000044 1166 9 22000044 1166 10 22000044 1166 11 22000044 1166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前 言... 4 内 容 摘 要... 5 报 告 术 语 界 定... 6 第 一 章 农 村 互 联 网 宏 观 情 况... 7 一 经 济 发 展 状 况... 7 二 电 信 发 展 状 况... 8 三 农 村 互 联 网 发 展 概 况... 9 第 二 章 农 村 网 民 构

目 录 前 言... 4 内 容 摘 要... 5 报 告 术 语 界 定... 6 第 一 章 农 村 互 联 网 宏 观 情 况... 7 一 经 济 发 展 状 况... 7 二 电 信 发 展 状 况... 8 三 农 村 互 联 网 发 展 概 况... 9 第 二 章 农 村 网 民 构 211 年 中 国 农 村 互 联 网 发 展 调 查 报 告 (212 年 8 月 ) 中 国 互 联 网 络 信 息 中 心 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目 录 前 言... 4 内 容 摘 要... 5 报 告 术 语 界 定... 6 第 一 章 农 村 互 联 网 宏 观 情 况... 7 一 经 济 发 展 状 况... 7 二 电

More information

暑期通訊 8-5-07

暑期通訊 8-5-07 TSUNG TSIN MISSION OF HONG KONG SHA TIN INTEGRATED SERVICE CENTRE The Tsung Tsin Mission of Hong Kong Social Service Company Limited TSUNG TSIN MISSION OF HONG KONG SHA TIN INTEGRATED SERVICE

More information

释 义 在 分 析 报 告 中,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华 闻 传 媒 / 上 市 公 司 / 本 公 司 指 华 闻 传 媒 投 资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广 资 产 指 国 广 环 球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原 名 上 海

释 义 在 分 析 报 告 中,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华 闻 传 媒 / 上 市 公 司 / 本 公 司 指 华 闻 传 媒 投 资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广 资 产 指 国 广 环 球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原 名 上 海 证 券 代 码 :000793 证 券 简 称 : 华 闻 传 媒 上 市 地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华 闻 传 媒 投 资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uawen Media Investment Corporation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 修 订 稿 )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1 释 义 在 分 析 报 告

More information

资证财字[2000]号

资证财字[2000]号 600030 1 2 3 4 2 2005 4 5 7 7 12 16.. 16 3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CITIC Securities Co., Ltd. 600030 1030 518001 6 : 100004 12 B 32-33 518029 http://www.ecitic.com zxzq@citics.com http://www.citics.com

More information

(1) 10 (2) 2 (3) (1) 3 (2) 3 2

(1) 10 (2) 2 (3) (1) 3 (2) 3 2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03968 2016 4 28 2016 4 28 2016 6 28 2015 2015 2015 (1) 2015 11 12 (2) 2015 9 2015 11 1 (1) 10 (2) 2 (3) 6 10 2 6 18 9 3 3 (1) 3 (2) 3 2 59 2014 7 2014 8 571 XV 13.51(2)(h)

More information

200,000 16.5%18.5 34.110.5% 9.6%66.8 11.9%... 18,494 21,631 26,581 31,405 34,051 16.5%..... 8,877 11,000 13,732 17,283 22,485 26.2%... 7,510 9,337 11,

200,000 16.5%18.5 34.110.5% 9.6%66.8 11.9%... 18,494 21,631 26,581 31,405 34,051 16.5%..... 8,877 11,000 13,732 17,283 22,485 26.2%... 7,510 9,337 11, () 76 1%3% 5% 3% 8% 71 200,000 16.5%18.5 34.110.5% 9.6%66.8 11.9%... 18,494 21,631 26,581 31,405 34,051 16.5%..... 8,877 11,000 13,732 17,283 22,485 26.2%... 7,510 9,337 11,746 14,874 19,414 26.8%......................

More information

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1800 8519 1911 H ................................................................ 1..........................................................

More information

2005 2005 2005 2005 1 2005 3 5 7 8 14 16 63 2 2005 CNFC OVERSEAS FISHERY CO.,LTD COFC 000798 23 31 100032 www.cofc.com.cn 31 613 010 88067461 010 88067463 chenming@cofc.com.cn www.cninfo.com.cn 31 613

More information

上市公告书.PDF

上市公告书.PDF China Shipp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 : 600026 : 332,600 164,600 H 129,600 35,000 : : 2002 5 23 :,,,,, 2002 5 9 http://www.sse.com.cn : : 600026 : 332,600 164,600 H 129,600 35,000 : : 2002 5 23

More information

2002年年报.PDF

2002年年报.PDF 2002 1 2 3 5 7 8 10 11 22 24 28 57 1 2002 Shenergy Company Limited Shenergy 1 021-63900888 021-63900119 zhenquan@shenergy.com.cn 1 021-63900145 021-63900119 zhouming@shenergy.com.cn 139 1010 1 22 200021

More information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1 2015 年 5 月, 公 司 成 功 引 入 战 略 投 资 者 江 苏 高 投 科 贷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和 江 苏 人 才 创 新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作 为 新 的 合 作 伙 伴, 使 公 司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1 2015 年 5 月, 公 司 成 功 引 入 战 略 投 资 者 江 苏 高 投 科 贷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和 江 苏 人 才 创 新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作 为 新 的 合 作 伙 伴, 使 公 司 公 告 编 号 :2016-018 国 图 信 息 NEEQ :834724 南 京 国 图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Nanjing Guotu Information Industry Co., Ltd.) 年 度 报 告 2015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1 2015 年 5 月, 公 司 成 功 引 入 战 略 投 资 者 江 苏 高 投 科 贷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More information

大 部 分 内 地 人 对 新 疆 以 及 维 族 人 的 真 实 状 况 缺 乏 真 正 的 了 解, 甚 至 是 在 新 疆 生 活 的 汉 族 人 如 果 你 对 维 族 人 的 了 解 仅 仅 局 限 在 城 市 里 卖 切 糕 和 羊 肉 串 的 或 者 在 天 桥 上 偷 东 西 的 小

大 部 分 内 地 人 对 新 疆 以 及 维 族 人 的 真 实 状 况 缺 乏 真 正 的 了 解, 甚 至 是 在 新 疆 生 活 的 汉 族 人 如 果 你 对 维 族 人 的 了 解 仅 仅 局 限 在 城 市 里 卖 切 糕 和 羊 肉 串 的 或 者 在 天 桥 上 偷 东 西 的 小 一 个 维 吾 尔 人 的 家 庭 史 2014-05-23 凤 凰 周 刊 璨 璨 的 影 像 世 界 因 为 新 疆 的 恐 怖 事 件, 我 的 车 轮 日 记 暂 停 一 天 在 此 推 荐 一 篇 文 章 : 一 个 维 吾 尔 人 的 家 庭 史 这 篇 文 章 的 讲 述 者 库 尔 班 江 是 我 的 一 个 朋 友, 我 们 在 拍 摄 丝 路 时 认 识, 他 也 是 舌 尖 2

More information

「教師資格檢定方案」

「教師資格檢定方案」 104 http://www.104learn.com.tw/ ( 89.06.30) 12 90 http://moedprs.edu.tw/ The Education Resources Information Center http://moedprs.edu.tw/ -- 21 8:40 9:20 9:20 10:10 10:20 11:10 12:10 13:10 13:10 14:00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6ABBABDB8FAD7D9C6C0BCB6B1A8B8E62E646F63>

<4D F736F F D20B6ABBABDB8FAD7D9C6C0BCB6B1A8B8E62E646F63>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融 资 券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资 信 等 级 评 级 时 间 A-1 级 2006 年 01 月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 Investors Service Co., Ltd. 新 世 纪 短 期 融 资 券 信 用

More information

: : ( ) 2 : 3 ; ; ; ;

: : ( ) 2 : 3 ; ; ; ; ( ) 96 2002. 5 ACADEMICS IN CHINA No. 5 Sep. 2002 ( 100872) ; ; ; ; ; B018 A 1002-1698 (2002) - 05-0033 - 16 : (1954 ) 33 2002. 5 1844 : 1 1857 : ( ) 2 : 3 ; ; ; ; 1 1 42 45 2 46 46 3 2 31 34 1862 1863

More information

上市公告书-Final PDF

上市公告书-Final PDF 1 2003 4 9 http://www.sse.com.cn http://www.sse.com.cn 2 1 2 600004 3 003004 4 5.88 / 5 1,000,000,000 6 400,000,000 7 400,000,000 8 9 2003 4 28 10 11 12 [2003]31 13 12 3 7 [2003]31 2003 4 14 4 1.00 5.88

More information

一 基 本 信 息 1. 基 本 情 况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地 址 : 经 营 范 围 : 崔 勇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区 石 景 山 路 31 号 院 盛 景 国 际 广 场 A 座 15 16 17 层 人 寿 保 险 健 康 保 险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等 各 类 人 身

一 基 本 信 息 1. 基 本 情 况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地 址 : 经 营 范 围 : 崔 勇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区 石 景 山 路 31 号 院 盛 景 国 际 广 场 A 座 15 16 17 层 人 寿 保 险 健 康 保 险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等 各 类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偿 付 能 力 报 告 天 安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IANAN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OF CHINA 2016 年 第 二 季 度 报 告 摘 要 一 基 本 信 息 1. 基 本 情 况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地 址 : 经 营 范 围 : 崔 勇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区 石 景 山 路 31 号 院 盛

More information

[Presentation Title/Subject]

[Presentation Title/Subject] 免 责 声 明 本 演 示 材 料 由 中 国 现 代 牧 业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本 公 司 ) 制 作, 仅 作 为 提 供 参 考 资 料 之 用 其 全 部 或 部 分 内 容 均 不 可 以 带 走 以 任 何 方 式 复 制 分 发 或 转 发 参 与 本 次 演 示 活 动, 你 即 同 意 接 受 上 述 约 束 任 何 不 遵 守 将 可 能 违 反 有 关 法 律 和 规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 C4EA41B9C9B0EBC4EAB6C8B1A8B8E62DB6A8B8E52E646F63>

<4D F736F F D D C4EA41B9C9B0EBC4EAB6C8B1A8B8E62DB6A8B8E52E646F63> 2009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股 票 代 码 :601628) 二 〇 〇 九 年 八 月 二 十 五 日 1 2009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5 三 股 本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12 四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5 五

More information

410 煤 炭 学 报 2006 年 第 31 卷 煤 矿 水 害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制 定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预 防 为 主, 防 救 结 合.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应 包 括 水 害 发 生 前 的 事 故 预 防 和 水 害 发 生 后 的 事 故 抢 险

410 煤 炭 学 报 2006 年 第 31 卷 煤 矿 水 害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制 定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预 防 为 主, 防 救 结 合.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应 包 括 水 害 发 生 前 的 事 故 预 防 和 水 害 发 生 后 的 事 故 抢 险 煤 炭 学 报 V 1 N 4 J OURNALOFCHI NACOALSOCI ETY A 6 第 1卷第 4期 6年 8月 文章编号 5 6 4 4 5 煤矿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探讨 武 强1 管恩太 1 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 水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北京 1 8 郑州煤业集团 河南 郑州 45 摘 要 煤矿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对有效遏制煤矿水害事故频发和减少水害事故造成的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More information

Ground Rul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UK Series

Ground Rul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UK Series 中 证 系 列 指 数 中 证 100 指 数 手 册 2006 年 12 月 8 日 更 新 1 目 录 1 引 言 2 基 本 情 况 3 样 本 股 选 择 4 指 数 计 算 5 指 数 修 正 6 成 份 股 调 整 7 指 数 计 算 说 明 8 指 数 历 史 表 现 9 指 数 成 份 股 历 次 调 整 名 单 10 指 数 专 家 委 员 会 11 大 事 记 2 引 言 中 证

More information

i

i JILIN QIFENG CHEMICAL FIBER CO., LTD.* 549 516-1 6 56 61 24 H 183 46 H D 4 H * Jilin Qifeng Chemical Fiber Co., Ltd. 622 16 ... 1... 7... 7... 8... 32... 33... 35... 37... 51... 56 i 50,000,000 50,000,00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_Board Resolution_25 Sep.doc

Microsoft Word - C_Board Resolution_25 Sep.doc 整 容 香 性 而 港 亦 引 交 不 致 易 發 的 及 表 任 結 任 何 算 何 損 所 聲 失 有 明 承 限, 擔 公 並 任 司 明 何 及 確 責 香 表 任 港 示 聯, 合 概 交 不 易 對 所 因 有 本 限 公 告 司 全 對 部 本 或 公 任 告 何 的 部 內 份 容 內 概 容 不 而 負 產 責 生, 對 或 其 因 準 倚 確 賴 性 該 或 等 完 內 JIANGSU

More information

2004.. 2004 1.2.3.5 8 10 11...21... 22...30 79 1 2004 1 SHAANXI MEIHANG DIGITAL SURVEYING (GROUP)CO. LTD SMDS 2 3 029 87214803 029 87218622 28 4 28 710004 http://www.mhsmch.com.cn sbl@public.xa.sn.cn 5

More information

概 述 编 号 : 新 世 纪 企 评 [2015]020260 评 级 对 象 : 协 合 风 电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信 用 等 级 : 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评 级 时 间 :2016 年 1 月 20 日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指 标 项 目 2012 年 2013 年

概 述 编 号 : 新 世 纪 企 评 [2015]020260 评 级 对 象 : 协 合 风 电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信 用 等 级 : AA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评 级 时 间 :2016 年 1 月 20 日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指 标 项 目 2012 年 2013 年 协 合 风 电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此 处 键 入 本 期 债 券 名 称 全 称 ] 主 体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 AA 级 评 级 时 间 : 2016 年 1 月 20 日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 Investors

More information

2 3,158,404 3,036,589 (1,800,738) (1,722,115) 1,357,666 1,314,474 68,371 151,278 (128,693) (149,648) 1,297,344 1,316,104 3 (66,560) (172,689) 18,601 1

2 3,158,404 3,036,589 (1,800,738) (1,722,115) 1,357,666 1,314,474 68,371 151,278 (128,693) (149,648) 1,297,344 1,316,104 3 (66,560) (172,689) 18,601 1 Anhui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995 2015 2015 12 31 2014 1 2 3,158,404 3,036,589 (1,800,738) (1,722,115) 1,357,666 1,314,474 68,371 151,278 (128,693) (149,648) 1,297,344 1,316,104 3 (66,560) (172,689)

More information

, , ,675, , ,031, ,096, ,272 57,641,762 57,641,762 SANYO ELECTRIC CO LTD 35,001,500 35,001,500 1

, , ,675, , ,031, ,096, ,272 57,641,762 57,641,762 SANYO ELECTRIC CO LTD 35,001,500 35,001,500 1 2012 2012 2012.9.30 2011.12.31 (%) 2,946,604,767.10 3,053,660,921.27-3.51% 1,785,584,485.08 1,748,822,103.82 2.10% 350,014,975.00 350,014,975.00 0.00% 5.10 5.00 2.00% / 2012 7-9 % 2012 1-9 % 357,894,945.23-26.46%

More information

第 五 条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第 九 条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第 五 条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第 九 条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致 同 研 究 : 共 同 经 营 合 营 企 业 的 判 断 披 露 示 例 合 营 安 排, 是 指 一 项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参 与 方 共 同 控 制 的 安 排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More information

000900 2003 2004 3 4 5 7 9 12 13 14 19 20 22 64 2003 1 XIANDAI INVESTMENT CO., LTD 2 3 0731-5558888-1102 0731-5558888-1112 0731-5163009 465-467 11 xdtzgf@public.cs.hn.cn 4 466 : 465-467 11 410007 xdtzgf@public.cs.hn.cn

More information

(17,074) 50,933 (4,212) 4,212 (17,074) 50,933 88, ,490 94,166 91,620 11,584 10, , ,557 78, ,875 10,454 13,615 8

(17,074) 50,933 (4,212) 4,212 (17,074) 50,933 88, ,490 94,166 91,620 11,584 10, , ,557 78, ,875 10,454 13,615 8 Nissin Foods Company Limited 1475 2018 6 30 2018 6 30 2017 2018 6 30 6 30 2018 2017 3 1,481,591 1,248,631 (1,035,163) (860,458) 446,428 388,173 4 21,242 14,909 (213,070) (170,530) (100,593) (80,935) (10,425)

More information

协 会 动 态 Dynamic association 市 公 园 管 理 中 心 副 巡 视 员 李 爱 兵 到 中 山 公 园 园 科 院 调 研 29 市 公 园 管 理 中 心 召 开 维 稳 工 作 会 议 29 北 京 动 物 园 启 动 网 格 巡 检 应 急 机 制 有 效 应 对

协 会 动 态 Dynamic association 市 公 园 管 理 中 心 副 巡 视 员 李 爱 兵 到 中 山 公 园 园 科 院 调 研 29 市 公 园 管 理 中 心 召 开 维 稳 工 作 会 议 29 北 京 动 物 园 启 动 网 格 巡 检 应 急 机 制 有 效 应 对 交 流 学 习 国 家 文 化 部 对 外 文 化 联 络 局 传 播 处 到 颐 和 园 进 行 交 流 15 紫 竹 院 公 园 接 待 北 海 景 山 公 园 来 园 交 流 治 噪 工 作 15 丰 台 花 园 来 日 坛 公 园 交 流 学 习 15 公 园 季 系 列 文 化 活 动 中 国 园 林 博 物 馆 首 届 夜 宿 活 动 圆 满 结 束 16 中 国 园 林 博 物 馆 积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430011

股票代码:430011 上 海 铭 铣 数 字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上 海 铭 铣 数 字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 股 份 代 码 100490)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1 上 海 铭 铣 数 字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中 国 中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案... 2 议 案 一 : 关 于 2015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3 议 案 二 : 关 于 2015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11 议

目 录 中 国 中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案... 2 议 案 一 : 关 于 2015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3 议 案 二 : 关 于 2015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11 议 中 国 中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〇 一 六 年 六 月 目 录 中 国 中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案... 2 议 案 一 : 关 于 2015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3 议 案 二 : 关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07 (Siyuan Electric Co., Ltd. ) 1 2007 2 2007 3 2007 4 2007 5 2007 6 2007 7 2007 8 2007 9 2007 10 2007 11 2007 12 2007 13 2007 14 2007 15 2007 16 2007 17 2007 18 2007 19 2007 20 2007 21 2007 22 2007

More information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900 公 司 简 称 : 长 江 电 力 中 国 长 江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More information

c2008 侈 08 视 觉 艺 术 耳 为 耳 套 或 耳 护 等 耳 套 分 两 种, 一 为 耳 按 儿 俗 称 耳 掩 儿 制 作 以 耳 为 模, 柔 软 布 为 料, 套 外 下 边 接 缝 处 镶 以 兔 毛, 富 裕 人 家 则 以 缎 帛 做 面, 面 上 还 刺 以 花 草 虫

c2008 侈 08 视 觉 艺 术 耳 为 耳 套 或 耳 护 等 耳 套 分 两 种, 一 为 耳 按 儿 俗 称 耳 掩 儿 制 作 以 耳 为 模, 柔 软 布 为 料, 套 外 下 边 接 缝 处 镶 以 兔 毛, 富 裕 人 家 则 以 缎 帛 做 面, 面 上 还 刺 以 花 草 虫 参 溉 论 中 国 传 统 民 间 服 饰 品 一 暖 耳 周 萍 暖 耳, 又 名 耳 暖 耳 衣 耳 套, 暧 耳 是 一 种 防 寒 护 耳 用 具, 也 叫 护 耳, 是 中 国 传 统 民 间 服 饰 品 之 一 反 映 了 我 国 衣 冠 服 饰 的 等 级 文 化 及 服 饰 审 美 文 化 中 真 善 美 的 思 想 一. 暖 耳 的 历 史 渊 源 周 汛 女 士 与 高 春 明

More information

概 述 编 号 : 新 世 纪 跟 踪 [2016]100169 跟 踪 对 象 : 现 代 牧 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及 2016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本 次 前 次 主 体 评 级 / 展 望 / 债 项 评 级 评 级 时 间 主 体

概 述 编 号 : 新 世 纪 跟 踪 [2016]100169 跟 踪 对 象 : 现 代 牧 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及 2016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本 次 前 次 主 体 评 级 / 展 望 / 债 项 评 级 评 级 时 间 主 体 现 代 牧 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第 一 期 及 2016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 AA 级 15 现 代 牧 业 MTN001 信 用 等 级 : AA 级 16 现 代 牧 业 MTN001 信 用 等 级 : AA 级 评 级 时 间 : 2016 年 6 月 1 日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More information

公 司 代 码 :601088 公 司 简 称 : 中 国 神 华 中 国 神 华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公 司 代 码 :601088 公 司 简 称 : 中 国 神 华 中 国 神 华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在

More information

Chi insert Cover.indb

Chi insert Cover.indb 2010 SinoMedia Holding Limited (the Company or SinoMedia ) and its subsidiaries (collectively the Group ) is a leading media advertising operator in China. We enter into underwriting agreements with a

More information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1 2015 年 7 月 15 日 召 开 深 圳 市 天 图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决 定 启 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的 挂 牌 计 划 2 2015 年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1 2015 年 7 月 15 日 召 开 深 圳 市 天 图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决 定 启 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的 挂 牌 计 划 2 2015 年 天 图 投 资 NEEQ :833979 深 圳 市 天 图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IAN TU CAPITAL CO., LTD.) 年 度 报 告 2015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1 2015 年 7 月 15 日 召 开 深 圳 市 天 图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决 定 启 动 在 全

More information

i

i 2017 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Co., Ltd. 1658 2017 2016 2017 2017 3 2 9 30 11 2017 2017 7 9 2017 H 18317M 3 2017 2017 2017 2017 2 10 H * 155 2017 1 13 ... 1... 3 2017... 7... 10... 12 i H 1658 1.00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1 背 景... 4 2 概 述... 4 3 适 用 对 象... 7 4 主 要 应 用... 7 (1) 战 略 招 商 业 务 管 理 系 统... 7 (2) 项 目 推 进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8 (3) 项 目 与 在 建 工 程 管 理 系 统... 9 (4) 苗

目 录 1 背 景... 4 2 概 述... 4 3 适 用 对 象... 7 4 主 要 应 用... 7 (1) 战 略 招 商 业 务 管 理 系 统... 7 (2) 项 目 推 进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8 (3) 项 目 与 在 建 工 程 管 理 系 统... 9 (4) 苗 INTRODUCTION Bitech 智 慧 园 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白 皮 书 2.0 2014 年 8 月 目 录 1 背 景... 4 2 概 述... 4 3 适 用 对 象... 7 4 主 要 应 用... 7 (1) 战 略 招 商 业 务 管 理 系 统... 7 (2) 项 目 推 进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8 (3) 项 目 与 在 建 工 程 管 理 系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 - Overseas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Cover 2012-4-23

Microsoft Word - C - Overseas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Cover 2012-4-23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INTERCHINA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Overseas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C] Cover 2010-4-20

Microsoft Word - Overseas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C] Cover 2010-4-20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INTERCHINA

More information

2005... 1... 1... 3... 5... 5... 8... 11... 11 1 2005 1 2 3 4 1 Shanghai Jinjiang International Hotels Development Co., Ltd. JJIH 2 A A A 600754 B B B B 900934 3 389 12 51 5 200002 http://www.jinjianghotels.com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www.sinobiopharm.com 1177 105,246 108.9% 13,422 56% 5.93 56.1% 29% 185,678 1.5 1.53 1 130 ( ) GMP PVC GMP 2 GMP http://www.sinobiopharm.com 3 43% 105,246108.9% 13,42256%5.93 56.1% 185,678 19.2% DDS GMP28,372

More information

c01833.pdf

c01833.pdf INTIME RETAIL (GROUP) COMPANY LIMITED 1833 2014 6 9 2015 7 20 19-1- 2014 6 9 2015 7 20 19 2014 3 30 (a) (b) 220,541,892 3,706,066,630.16 489,600,722 (i) (ii) 30% 26 1 2014 6 19 2014 6 24-2- 2015 7 20 398,040,000

More information

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行为研究报告

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行为研究报告 (2013 年 3 月 ) 中 国 互 联 网 络 信 息 中 心 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目 录 1 章 调 查 介 绍... 6 1.1 调 查 方 法... 6 1.2 术 语 界 定... 8 1.3 报 告 摘 要... 10 2 章 中 国 网 络 购 物 市 场 发 展 环 境... 13 2.1 政 策 法 律 环 境...

More information

indb

indb 00623 2 3 2011 4 6 9 12 22 30 37 42 49 51 52 53 55 56 57 59 139 % 1,617,800 1,373,173 +18% 352,292 208,979 +69% 238,945 158,064 +51% 0.424 0.279 +52% 0.419 0.278 +51% 10.6 6.6 +61% 10.6 6.6 +61% % 1,605,43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120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120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A3A92E646F63> 同 策 房 产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ospur Real Estate Consulting Co., Ltd.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泖 港 镇 兴 乐 路 51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海 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HaiJi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628 2015 6 30 2015 1 3,313.17 37.5% 314.89 71.1%1.11 71.1% 2015 6 306 186.37 38.5% 2015 1 24.8% 23,795.5520145.9% 5,168.222014 13.6% 2015 6 30309.21% e 10 1,065 1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阿继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阿继 证 券 简 称 : 杭 钢 股 份 股 票 代 码 :600126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6-017 (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成 立 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杭 州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置 换 及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结 果 暨 股 本 变

More information

[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 ) ( )

[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 ) ( ) Sino French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014 [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2 8 1206 100022 ( ) 2005 12 23 ( ) 1 2 010-85288588-8 1 2014 12 31 ( ) 31/12/2014 31/12/2013 5 10,739,871.24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