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Economic Forum Since 1954 from Free China Industry 原 自 由 中 國 之 工 業 灣 論 衡 發 行 人 副 發 行 人 發 行 所 劉 憶 如 胡 仲 英 單 驥 黃 萬 翔 行 政 院 建 設 委 員 會 地 址 北 市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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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省 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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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編 號 (100) ISSN X Taiwan Economic Forum Since 1954 原 自 由 中 國 之 工 業 from Free China Industry 灣 論 衡 第 二 階 段 產 業 有 家, 家 有 產 業 系 列 座 談 會 8 月 分 別 於 新 竹 縣 桃 園 縣 嘉 義 縣 和 新 竹 市 舉 行 4 場 會 議, 期 盼 藉 由 地 方 政 府 與 中 央 部 會 面 對 面 的 溝 通, 找 出 地 方 優 勢 產 業, 劉 主 委 憶 如 也 鼓 勵 地 方 特 色 產 業 努 力 推 動 產 品 創 意 加 值, 提 升 品 牌 競 爭 力, 促 進 在 地 產 業 發 展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第 9 卷 第 8 期 Volume 9, Number 8 Aug NO.8 Fact Feature Viewpoint Thesis Activity 重 要 財 政 策 人 才 培 育 方 案 99 年 度 執 行 成 果 精 進 人 才 培 育 方 案 的 執 行 成 效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之 研 究 推 動 產 業 升 級 創 造 在 地 就 業 機 會 第 二 階 段 產 業 有 家, 家 有 產 業 新 竹 縣 桃 園 縣 嘉 義 市 與 新 竹 市 座 談 國 際 醫 療 主 題 月 活 動 Newsletter Business Indicators Statistics 灣 新 簡 訊 100 年 7 月 份 景 氣 概 況 灣 統 行 政 院 建 設 委 員 會 COUNCIL FOR ECONOMIC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EXECUTIVE YUA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2 Taiwan Economic Forum Since 1954 from Free China Industry 原 自 由 中 國 之 工 業 灣 論 衡 發 行 人 副 發 行 人 發 行 所 劉 憶 如 胡 仲 英 單 驥 黃 萬 翔 行 政 院 建 設 委 員 會 地 址 北 市 中 正 區 寶 慶 路 3 號 NO. 3, Baoqing Rd., Zhong Zheng Dist., Taipei City Taiwan(R.O.C.) 電 話 (02) 李 嘉 興 網 址 編 輯 所 左 右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訂 戶 查 詢 專 線 (02) 分 機 218 游 姿 穎 [email protected] 訂 閱 全 年 12 冊 新 幣 800 元 刊 期 月 刊 郵 購 劃 撥 帳 號 : 號 戶 名 : 行 政 院 建 設 委 員 會 稿 約 凡 有 關 財 金 產 業 貿 易 或 一 般 科 技 環 保 等 論 著 ( 中 英 文 ), 均 歡 迎 投 稿, 惟 須 本 刊 審 查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投 稿 未 採 用, 恕 不 退 稿 本 刊 對 於 來 稿 有 刪 改 權, 惟 事 先 聲 明 者 除 外, 來 稿 內 容 由 作 者 自 行 負 責 詳 細 徵 稿 須 知 請 見 內 文 之 徵 稿 啟 事 單 元 政 府 出 版 品 集 中 展 售 中 心 中 五 南 文 化 廣 場 :406 中 市 北 屯 區 軍 福 七 路 600 號 TEL:(04) Wunanbooks Store: No. 600, Junfu 7th Rd., Beitun District, Taichung City 406, Taiwan (R.O.C.) 三 民 書 局 :100 北 市 重 慶 南 路 1 段 61 號 TEL:(02) / FAX:(02) Sanmin Book Co., Ltd., No.61, Sec.1, Chongcing S. Rd., Jhongjheng District, Taipei City 100, Taiwan (R.O.C.) 國 家 書 店 松 江 門 市 :104 北 市 松 江 路 209 號 1 樓 TEL:(02) 國 家 網 路 書 店 : Government Publication Bookstore:No.209, Songjiang Rd., Zhongshan District, Taipei City 104, Taiwan (R.O.C.) The annual subscription rate in Taiwan is NT$ (single copy, NT$80). An airmail (surface mail) subscription for overseas readers is US$78(US$45) in Europe, the Americas, and Africa; US$63(US$45) in Asia and Oceania; and US$48(US$32) in Hong Kong. Your payment must be remitted via telegraphic transfer as follows: Bank Name: Bank of Taiwan Bank Address: No.120, Sec.1, Chungking S. Road, Taipei City 10020,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SWIFT Code: BKTWTWTP Account No.: Beneficiary Customer: Council for Economic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Executive Yuan 中 華 郵 政 北 誌 字 第 12 號 執 照 登 記 為 雜 誌 交 寄 ISSN X GPN
3 編 者 的 話 加 速 人 才 培 育 厚 軟 性 國 力 歷 全 球 金 融 海 嘯 的 衝 擊, 世 界 貿 版 圖 重 整, 各 國 莫 不 競 相 營 造 更 佳 的 投 資 環 境, 特 別 是 在 加 強 吸 引 培 育 優 質 人 才 方 面, 以 期 在 後 金 融 海 嘯 的 新 貿 戰 國 時 代, 能 一 馬 當 先 脫 穎 而 出 灣 天 然 資 源 稀 少, 優 質 人 力 一 直 是 灣 的 優 勢 所 在 根 據 IMD 今 年 5 月 發 布 的 2011 年 IMD 世 界 競 爭 力 報 告, 灣 在 高 等 教 育 及 R&D 人 口 比 率 的 排 名 皆 為 全 球 第 3 名, 顯 見 政 府 近 年 來 在 人 才 培 育 方 面 的 努 力, 已 使 我 國 人 才 資 源 持 續 邁 向 優 質 化, 有 助 於 未 來 黃 金 十 年 的 開 創 為 使 讀 者 瞭 解 政 府 在 推 動 人 才 培 育 方 面 之 各 項 成 效, 本 期 特 別 報 導 單 元 即 以 人 才 培 育 方 案 執 行 成 效 為 主 題, 檢 討 過 去 1 年 來 各 項 人 才 培 訓 畫 的 執 行 成 效, 並 介 紹 政 府 未 來 人 力 改 革 的 方 向 與 願 景 目 標 另 名 家 觀 點 單 元 則 專 載 銘 傳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張 所 長 國 保 精 進 人 才 培 育 方 案 的 執 行 成 效 一 文, 文 中 張 所 長 針 對 人 才 培 訓 方 案 的 落 與 精 進 提 出 多 項 配 套 措 施, 見 解 精 闢, 值 得 政 府 部 門 參 考 本 期 建 專 論 單 元, 則 刊 載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之 研 究 一 文 本 文 透 過 紮 根 理 論 法 就 如 何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進 行 先 導 性 研 究, 深 具 證 與 政 策 參 考 價 值 最 後, 活 動 單 元 則 分 別 報 導 建 會 第 二 階 段 產 業 有 家, 家 有 產 業 座 談 會 於 新 竹 縣 桃 園 縣 嘉 義 縣 及 新 竹 市 等 4 場 次 之 會 議 進 展, 以 及 十 大 重 點 服 務 業 之 國 際 醫 療 主 題 月 相 關 活 動, 俾 協 助 讀 者 迅 速 掌 握 政 府 政 策 最 新 動 向 FROM EDITOR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78 1
4 目 錄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第 9 卷 第 8 期 Volume 9, Number 8 August 2011 CONTENTS 政 策 Fact 重 要 財 政 策 建 會 綜 合 劃 處 特 別 報 導 Feature 人 才 培 育 方 案 99 年 度 執 行 成 果 建 會 人 力 規 劃 處 名 家 觀 點 Viewpoint 精 進 人 才 培 育 方 案 的 執 行 成 效 銘 傳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所 長 張 國 保 建 專 論 Thesis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之 研 究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系 博 士 候 選 人 張 瑞 娥 活 動 Activity 推 動 產 業 升 級 創 造 在 地 就 業 機 會 第 二 階 段 產 業 有 家, 家 有 產 業 新 竹 縣 桃 園 縣 嘉 義 市 與 新 竹 市 座 談 建 會 都 市 及 住 宅 發 展 處 國 際 醫 療 主 題 月 活 動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新 訊 Newsletter 灣 新 簡 訊 Taiwan New Economy Newsletter 建 會 法 協 中 心 灣 景 氣 概 況 Business Indicators 100 年 7 月 份 景 氣 概 況 建 會 研 究 處 統 Statistics Taiwan Economic Statistics 建 會
5 Taiwan Economic Forum 政 策 FACT FACT 重 要 財 政 策 建 會 綜 合 劃 處 年 7 月 21 日 行 政 院 吳 院 長 敦 義 於 行 政 院 會 聽 取 部 工 業 區 開 發 現 況 與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及 國 科 會 建 構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優 質 投 資 環 境 報 告 後 重 申, 政 府 未 來 依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編 定 設 置 產 業 園 區 前, 務 必 先 行 確 認 產 業 需 求, 以 及 鄰 近 確 無 適 當 之 既 有 產 業 用 地 可 供 利 用, 以 避 免 國 土 資 源 浪 費 及 減 少 不 必 要 的 紛 爭 吳 院 長 指 出,99 年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廠 商 營 業 額 高 達 2 兆 1,553 億 元, 目 前 園 區 就 業 人 數 高 達 23 萬 3,289 人, 均 創 歷 史 新 高, 對 國 家 的 發 展 促 進 就 業, 貢 獻 良 多 年 7 月 28 日 行 政 院 吳 院 長 敦 義 於 行 政 院 會 聽 取 財 政 部 賦 稅 改 革 執 行 情 形 報 告 後 表 示, 政 府 近 幾 年 在 輕 稅 簡 政 上 做 了 許 多 改 革, 包 括 綜 合 所 得 稅 調 高 標 準 扣 除 額 薪 資 所 得 及 身 心 障 礙 特 別 扣 除 額 調 降 最 低 三 稅 率 級 距 之 稅 率, 以 及 在 稅 政 上 推 動 稅 務 e 化 提 供 稅 額 試 算 服 務 簡 化 申 報 程 序 等, 財 政 部 應 加 強 宣 導 這 些 便 民 利 民 的 措 施, 使 民 眾 了 解 自 身 權 益 年 8 月 4 日 行 政 院 會 通 過 主 機 構 人 員 設 置 管 理 條 例 修 正 草 案, 將 函 請 考 試 院 會 銜 送 請 立 法 院 審 議 本 修 正 草 案 攸 關 未 來 各 部 會 內 部 主 單 位 組 織 設, 係 屬 組 織 改 造 配 套 法 案 之 一 環, 由 行 政 院 組 改 小 組 邀 集 銓 敘 部 內 政 部 法 務 部 等 相 關 機 關 會 商, 刻 已 完 成 審 查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3
6 年 8 月 4 日 行 政 院 吳 院 長 敦 義 於 行 政 院 會 聽 取 部 2011 北 世 界 設 大 會 暨 設 年 籌 辦 情 形 報 告 後 表 示, 該 大 會 是 國 際 設 聯 盟 (IDA) 成 立 後 的 第 一 次 世 界 設 大 會, 我 國 能 順 利 爭 取 到 主 辦 權 殊 屬 不 易, 相 關 機 關 應 善 用 此 國 際 交 流 平, 在 全 球 設 領 袖 菁 英 來 期 間, 充 分 展 現 我 國 融 合 新 銳 創 意 設 與 深 厚 文 化 素 養 的 軟 力, 以 樹 立 Designed in Taiwan 的 國 際 形 象 與 口 碑 年 8 月 8 日 行 政 院 建 會 議 通 過 部 大 安 大 甲 溪 水 源 聯 合 運 用 輸 水 工 程 畫 本 畫 費 共 74 億 元, 畫 期 程 為 101 至 110 年, 完 成 後 可 增 加 中 地 區 供 水 能 力 每 日 28 萬 噸, 豪 雨 高 濁 度 期 間, 停 水 日 數 可 降 至 1 日 以 下, 有 效 解 決 中 地 區 水 資 源 供 應 問 題 年 8 月 11 日 行 政 院 吳 院 長 敦 義 於 行 政 院 會 聽 取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00 年 度 上 半 年 公 共 建 設 推 動 辦 理 情 形 報 告 後 表 示, 下 半 年 為 執 行 公 共 建 設 的 高 峰 期, 希 望 各 部 會 在 兼 顧 工 安 及 品 質 的 前 提 下, 全 力 以 赴, 積 極 推 動 各 項 重 大 建 設 畫 吳 院 長 並 請 各 部 會 積 極 開 拓 促 參 案 件, 擴 大 以 促 參 方 式 辦 理 中 長 程 畫, 以 撙 節 政 府 財 政 支 出 年 8 月 11 日 行 政 院 吳 院 長 敦 義 於 行 政 院 院 會 聽 取 內 政 部 報 告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工 作 後 表 示, 政 府 施 人 口 販 運 防 制 法, 保 障 人 權, 使 我 國 在 美 國 2010 年 及 2011 年 人 口 販 運 報 告 評 等 中, 連 續 兩 年 列 為 第 1 級 名 單 國 家 ; 美 國 國 務 卿 希 拉 蕊 亦 於 2011 年 人 口 販 運 報 告 的 記 者 會, 特 別 提 到 灣 卓 著 的 成 績, 讚 揚 我 國 政 府 的 決 心 及 領 導 力 年 8 月 11 日 行 政 院 院 會 通 過 醫 療 法 第 23 條 等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將 函 請 立 法 院 審 議 本 修 正 草 案 將 有 助 於 強 化 醫 療 機 構 停 業 期 間 與 醫 療 資 源 之 管 理, 並 檢 討 修 正 有 關 人 體 試 驗 畫 審 查 相 關 條 文, 促 進 醫 療 機 構 參 與 醫 療 技 術 升 級 發 展 研 究, 保 障 人 體 試 驗 受 試 者 權 益 年 8 月 18 日 行 政 院 吳 院 長 敦 義 於 行 政 院 院 會 聽 取 財 政 部 報 告 財 政 政 策 之 概 況 與 前 瞻 後 表 示, 穩 定 適 足 健 全 一 向 為 我 國 財 政 政 策 的 目 標, 藉 由 稅 費 捐 債 的 調 整, 統 籌 國 家 可 用 財 力 資 源, 可 落 開 源 節 流 的 目 標 吳 院 長 並 指 出, 為 提 升 政 府 財 務 資 源 運 用 效 能, 各 機 關 皆 須 積 極 減 少 4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7 各 項 不 支 出, 創 新 財 源 增 加 財 政 收 入, 並 有 效 運 用 民 間 財 力 資 源, 加 速 推 動 各 項 公 共 建 設, 以 活 絡, 培 養 稅 源, 達 成 財 政 政 策 之 目 標 年 8 月 18 日 行 政 院 吳 院 長 敦 義 聽 取 農 委 會 有 關 舉 辦 2011APEC 糧 食 安 全 論 壇, 推 動 APEC 緊 急 糧 食 儲 備 機 制 報 告 後 表 示, 本 次 論 壇 不 僅 提 升 我 國 國 際 能 見 度, 亦 有 助 於 我 國 及 亞 太 地 區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及 維 護 糧 食 安 全 吳 院 長 強 調, 糧 食 安 全 之 議 題 至 關 重 要, 我 國 應 持 續 推 動 APEC 緊 急 糧 食 儲 備 機 制 之 籌 備 建 置, 請 相 關 部 會 共 同 努 力, 爭 取 APEC 其 他 會 員 體 之 支 持, 務 使 本 項 機 制 順 利 推 展, 以 結 合 各 會 員 體 之 互 助 合 作 及 人 道 援 助 等 體 制, 建 立 我 國 緊 急 糧 食 來 源 管 道, 確 保 區 域 糧 食 安 全 穩 定 年 8 月 18 日 行 政 院 院 會 通 過 101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暨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表, 將 送 請 立 法 院 審 議 吳 院 長 表 示, 為 納 編 振 興 擴 大 公 共 建 設 特 別 預 算 的 延 續 性 畫, 以 及 健 保 與 勞 保 等 政 府 應 負 擔 費,101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的 歲 出 規 模 較 上 年 度 成 長 8.4%, 但 如 併 總 預 算 與 特 別 預 算, 則 整 體 歲 出 規 模 反 而 較 100 年 度 減 少 309 億 元, 歲 差 短 更 較 100 年 度 大 幅 減 少 1,146 億 元, 約 減 33.1%, 已 連 續 3 年 持 續 下 降, 顯 示 政 府 在 推 動 各 項 施 政 的 同 時, 亦 力 求 兼 顧 財 政 的 穩 健 年 8 月 18 日 行 政 院 主 處 公 布 家 庭 收 支 調 查 結 果,99 年 家 庭 所 得 差 距 倍 數 為 6.19 倍, 較 98 年 之 6.34 倍 縮 減 0.15 倍, 所 得 分 配 狀 況 呈 現 改 善 行 政 院 表 示, 金 融 海 嘯 後 政 府 積 極 採 行 各 項 強 化 發 展 促 進 就 業 及 照 顧 弱 勢 措 施, 加 以 99 年 全 球 招 商 發 展 重 點 服 務 業 及 新 興 產 業 等 工 作 的 有 效 推 動, 國 內 情 勢 復 甦 快 速, 有 效 提 高 國 人 就 業 機 會 與 所 得, 從 而 使 所 得 分 配 狀 況 獲 得 具 體 改 善 年 8 月 18 日 行 政 院 院 會 通 過 行 政 院 101 年 度 施 政 畫 草 案, 將 併 同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送 請 立 法 院 審 議 本 畫 依 據 101 年 度 施 政 方 針 所 揭 示 之 厚 植 國 家 人 力 資 本, 產 業 創 新 繁 榮 強 化 社 會 安 全, 現 社 會 公 平 正 義 加 強 環 境 資 源 保 育, 永 續 國 家 生 機 打 造 廉 能 政 府,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及 穩 定 兩 岸 和 平 交 流, 拓 展 國 際 空 間 等 五 大 施 政 方 向, 具 體 擘 劃 各 機 關 下 年 度 的 施 政 目 標 及 重 點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5
8 Taiwan Economic FEATURE Forum 特別 報導 FEATURE 人才培育方案 99 年度執行成果 建會人力規劃處 壹 背景說明 貳 推動過程及方式 叁 99年度辦理及費支用情形 肆 99年度執行成效 伍 檢討與建議 壹 背景說明 21 世全球化 自由化與知識的發展 各國政府不但發現人民教 育程度提升的重要性 更認知到傑出人才是一國競爭力提升與研發新產品及新 技術最重要的來源 因此各國政府紛紛將人才培育列為重要政策 擬訂法案及 提撥費 不僅致力推動世界一流大學培養人才 亦增加投資以提升全民勞動 6 灣論衡 _ Vol. 9 _No. 8
9 政策 力的知識與技術 厚植國家競爭力 面對瞬息萬變的國內外情勢及人口結構變 遷 政府須提出更全面與創新性的人才培育政策 特別報導 貳 推動過程及方式 名家觀點 一 為配合新興產業建構所需優質產業人力資源環境 且為整體規劃我國人 力資源發展方向與策略 行政院於99年1月23及24日邀請產 官 學界代 表 召開 全國人才培育會議 期凝聚政府及社會各界對於人才培育政 策之共識 建專論 二 99年1月28日教育部在行政院院會報告 全國人才培育會議 辦理結果 院長指示請各相關部會依據會議結論 規劃具體措施及核心指標 送請 建會彙整研提 人才培育方案 活動 三 行政院99年8月10日院教字第 號函正式核定本方案 內容摘 述如次 一 期程為 年 預投入約 600 億元費 由各部會共同推動 培 育量足質精的優質人力 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培育 精進公共事務人 新訊 力 強化教育與產業之聯結 及 布局全球人才 提升國家競爭力 等 5 大子畫 配合修正與放寬之法令 31 項 並由各部會於前述具體 行動措施內挑選或另規劃新增畫代表本方案之指標性政策意義 共有 灣景氣概況 12 個部會辦理 35 項標竿措施 二 方案目標 發展灣成為培育量足質精的優質人力基地 發展灣成為亞 太地區優秀人才聚集中心 全面提升產業及公共事務人力素質 促進國家 人才培育與產業發展緊密結合 建設灣成為全球創新中心 亞太貿樞 紐以及商營運總部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7
10 叁 99 年 度 辦 理 及 費 支 用 情 形 以 下 分 別 說 明 具 體 行 動 措 施 標 竿 措 施 及 應 修 訂 法 令 99 年 度 辦 理 及 費 支 用 情 形 一 具 體 行 動 措 施 部 分 由 各 部 會 共 同 辦 理 73 項 推 動 策 略, 包 括 具 體 行 動 措 施 近 140 項,99 年 預 估 所 需 費 億 元, 際 支 用 億 元, 支 用 率 為 90.73%; 以 推 動 策 略 1 培 育 量 足 質 精 的 優 質 人 力 支 用 數 占 總 費 比 率 最 高 38.39%, 推 動 策 略 4 強 化 教 育 與 產 業 之 聯 結 30.68% 次 之 ( 詳 表 1); 若 以 部 會 別 來 看, 部 支 用 數 占 總 費 比 率 達 37.06% 最 高, 內 政 部 19.44% 次 之 ( 詳 表 2); 另 從 個 別 措 施 觀 察, 執 行 情 形 如 下 : ( 一 ) 大 部 分 具 體 行 動 措 施 (123 項 ) 費 支 用 情 形 已 達 目 標, 其 中 包 括 教 育 部 訂 定 補 助 大 學 校 院 辦 理 跨 領 域 學 位 學 程 及 學 分 學 程 要 點, 鼓 勵 學 校 開 設 跨 領 域 學 分 或 學 位, 以 使 學 生 取 得 跨 界 能 力, 有 利 職 場 競 爭 力 等 13 項 具 體 行 動 措 施, 費 支 用 率 超 過 100% ( 二 ) 費 支 用 率 未 達 80% 者, 包 括 教 育 部 發 展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暨 落 專 業 證 照 制 度 ( 草 案 ) 等 12 項 具 體 行 動 措 施, 預 算 執 行 落 後 原 因 大 致 為 本 方 案 於 99 年 8 月 核 定 後 相 關 配 合 措 施 不 及 辦 理, 或 部 分 單 位 取 消 接 受 補 助 ( 三 )99 年 執 行 績 與 核 心 指 標 預 定 目 標 相 比, 包 括 工 程 會 推 動 執 業 技 師 應 每 4 年 完 成 一 定 時 數 之 專 業 訓 練, 始 能 於 執 照 效 期 屆 滿 後 申 請 換 發 執 照 繼 續 執 業 等 23 項 具 體 行 動 措 施 進 度 超 前 ; 教 育 部 建 立 調 節 大 學 系 所 發 展 評 估 機 制 及 放 寬 學 雜 費 限 制 等 109 項 具 體 行 動 措 施 符 合 進 度 ; 另 有 教 育 部 結 合 產 業 公 協 會 進 行 相 關 系 科 相 對 應 的 證 照 類 科 盤 點, 強 化 技 職 教 育 在 國 內 基 層 及 中 層 技 術 人 才 培 育 所 承 擔 的 責 任 及 務 致 用 之 功 能, 並 擴 大 技 術 職 業 證 照 法 制 化 等 3 項 目 標 達 成 率 較 低, 原 因 大 致 為 部 分 工 作 項 目 尚 未 開 始 推 動, 報 名 訓 練 者 不 符 合 資 格 或 因 事 未 能 參 訓 所 致 8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1 推 動 策 略 表 1 具 體 行 動 措 施 99 年 度 費 支 用 情 形 表 策 略 別 預 定 支 用 數 (A) 際 支 用 數 (B) 支 用 比 (B/A) 單 位 : 元,% 際 支 用 數 占 總 費 比 率 1. 培 育 量 足 質 精 的 優 質 人 力 4,214,515,798 4,274,041, 新 興 及 重 點 產 業 人 才 培 育 1,274,399,491 1,115,082, 精 進 公 共 事 務 人 力 225,704, ,331, 強 化 教 育 與 產 業 之 聯 結 4,223,068,954 3,328,802, 布 局 全 球 人 才,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2,022,989,000 1,916,556, 部 會 合 11,960,677,738 10,851,814, 表 2 具 體 行 動 措 施 99 年 度 費 支 用 情 形 表 部 會 別 預 定 支 用 數 (A) 際 支 用 數 (B) 支 用 比 (B/A) 單 位 : 元,% 際 支 用 數 占 總 費 比 率 教 育 部 1,998,091,615 1,874,611, 內 政 部 2,111,816,868 2,109,533, 部 4,904,720,000 4,022,076, 考 選 部 702, , 銓 敘 部 交 通 部 24,332,027 24,161, 外 交 部 355,750, ,391, 國 防 部 勞 委 會 528,853, ,076, 工 程 會 860, , 農 委 會 2,078,000 1,996, 建 會 文 建 會 23,505,000 18,500, 國 科 會 1,728,333,000 1,641,248, 青 輔 會 2,820,000 2,775, 僑 委 會 96,304,000 93,393, 研 考 會 65,852,000 65,852, 保 訓 會 3,948,000 3,948, 新 聞 局 22,000,000 8,489, 人 事 行 政 局 84,712,000 78,817, 衛 生 署 6,000,000 5,380, 合 11,960,677,738 10,851,814,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9
12 二 標 竿 措 施 由 教 育 部 等 12 個 部 會 推 動 的 35 項 標 竿 措 施,99 年 預 估 所 需 費 億 元, 際 支 用 億 元, 支 用 率 為 104.3% 就 個 別 措 施 觀 察, 執 行 情 形 如 下 : ( 一 ) 大 部 分 標 竿 措 施 費 支 用 情 形 已 達 目 標, 其 中 包 括 教 育 部 全 球 雙 峰 方 案 高 等 教 育 雙 向 留 學 及 推 動 專 業 學 院 畫 方 案 部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人 才 培 訓 及 灣 美 食 國 際 化 人 才 培 育 畫 國 科 會 補 助 博 士 生 及 博 士 後 赴 國 外 研 究 勞 委 會 配 合 產 業 政 策 需 求, 新 增 辦 理 在 職 訓 練 新 興 職 類 之 訓 練 課 程 等 6 項 標 竿 措 施, 費 支 用 率 均 超 過 100% ( 二 ) 費 支 用 率 未 達 80% 者, 包 括 教 育 部 發 展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暨 落 專 業 證 照 制 度 與 延 攬 及 留 住 大 專 校 院 特 殊 優 秀 教 師 施 彈 性 薪 資 方 案 部 培 育 電 子 商 務 國 際 化 人 才 及 新 興 巿 場 海 外 業 務 尖 兵 種 子 育 成 畫 內 政 部 培 訓 推 動 改 善 既 有 都 市 交 通 系 統, 營 造 綠 色 都 市 運 輸 系 統 所 需 專 業 人 才 農 委 會 強 化 農 業 人 才 培 育, 傳 承 與 開 拓 農 業 產 業 知 識 農 委 會 技 術 及 企 業 化 營 能 力 等 6 項 標 竿 措 施 ; 其 中 部 新 興 巿 場 海 外 業 務 尖 兵 種 子 育 成 畫 績 效 達 成 率 超 過 100%, 惟 費 支 用 係 基 於 撙 節 開 支 原 則 致 未 達 預 期, 係 有 效 節 省 公 帑 之 結 果 ( 三 )99 年 執 行 績 與 核 心 指 標 預 定 目 標 相 比, 包 括 部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人 才 培 訓 等 14 項 標 竿 措 施 進 度 超 前, 教 育 部 鼓 勵 成 人 就 讀 大 學 方 案 等 20 項 標 竿 措 施 符 合 進 度, 另 有 部 培 育 電 子 商 務 國 際 化 人 才 1 項 標 竿 措 施 進 度 落 後, 已 於 100 年 5 月 底 完 成 培 訓 50 人 之 目 標 三 應 研 修 法 令 部 分 本 方 案 涉 及 之 應 研 修 法 令 包 括 31 項,99 年 已 完 成 14 項 符 合 進 度 15 項, 另 有 大 學 總 量 發 展 規 模 與 資 源 條 件 標 準 及 師 資 培 育 法 2 項 進 度 落 後 10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3 ( 詳 表 3), 主 辦 機 關 已 研 提 促 進 策 略, 預 分 別 於 100 年 6 月 底 及 10 月 底 完 成 修 法 表 3 人 才 培 育 方 案 涉 及 應 研 修 法 令 99 年 度 執 行 情 形 策 略 編 號 策 略 重 點 摘 述 法 令 名 稱 已 完 成 14 項 放 寬 校 際 各 項 資 源 彈 性 運 用 及 交 流 機 制 賦 予 政 府 引 導 公 立 大 學 整 併 之 機 制, 或 訂 定 多 元 整 併 模 式 方 案 解 決 大 學 招 生 不 足 困 境, 完 備 大 學 轉 型 及 退 場 輔 導 機 制 建 立 學 校 退 場 誘 因 引 導 大 學 轉 型 為 產 業 人 才 培 訓 中 心 或 其 他 適 當 機 構 透 過 新 興 與 重 點 產 業 學 程 規 劃, 培 育 在 校 學 生 養 成 所 需 跨 領 域 能 力 規 劃 大 專 校 院 推 廣 教 育 課 程 以 職 能 導 向 及 學 程 模 式 開 設, 提 供 畢 業 社 會 青 年 專 業 職 能 進 修 管 道 ; 納 入 開 設 專 業 職 能 課 程 或 學 程 之 成 效 獎 勵 規 定 鼓 勵 大 學 透 過 推 動 數 位 學 習 擴 大 習 制 度 延 攬 業 界 師 資 派 送 教 師 至 業 界 觀 摩 改 進 教 學 內 容, 縮 小 產 學 落 差 由 業 界 主 動 提 出 與 學 校 做 長 期 合 作 之 構 思 畫, 共 同 出 資, 其 內 容 可 包 括 研 發 習 就 業 輔 導 甚 至 教 學 內 容 規 劃 和 教 師 遴 選 等 推 動 習 媒 合 平 畫 : 遴 選 法 人 研 究 機 構 布 建 中 介 習 網 絡, 以 媒 合 大 專 校 院 學 生 於 寒 暑 假 或 學 制 內, 於 各 行 各 業 進 行 職 涯 習 或 體 驗 畫 由 中 小 企 業 研 提 進 行 風 險 性 高 的 創 新 研 發 畫 或 產 業 加 值 創 新 畫,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審 議 核 定 後 給 予 施 創 新 研 發 消 費 券, 相 關 措 施 參 考 歐 美 等 國 推 行 Innovation Vouchers 工 具, 並 徵 求 有 意 願 參 與 之 系 院 校 執 行 該 畫 放 寬 學 術 研 究 費 人 事 總 費 數 額 限 制, 並 檢 討 現 行 學 術 研 究 費 分 級 制 度 大 學 系 統 組 織 及 運 作 辦 法 ( 第 5 條 ) 大 學 法 ( 第 7 條 ) 私 立 學 校 法 教 育 部 補 助 大 學 校 院 辦 理 跨 領 域 學 位 學 程 及 學 分 學 程 要 點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施 辦 法 教 育 部 補 助 技 專 校 院 遴 聘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施 要 點 教 育 部 補 助 技 專 校 院 開 設 校 外 習 課 程 作 業 要 點 教 育 部 補 助 技 專 校 院 教 師 赴 公 民 營 機 構 研 習 服 務 作 業 要 點 教 育 部 推 動 技 專 校 院 與 產 業 園 區 產 學 合 作 施 要 點 教 育 部 補 助 技 專 校 院 開 設 校 外 習 課 程 作 業 要 點 部 中 小 企 業 創 新 服 務 憑 證 補 ( 捐 ) 助 作 業 要 點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及 監 督 辦 法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11
14 策 略 編 號 策 略 重 點 摘 述 法 令 名 稱 調 整 招 收 國 際 學 生 及 僑 生 之 評 估 機 制, 並 運 用 部 分 援 外 費, 專 案 推 動 招 收 國 際 學 生 及 優 秀 僑 生, 尤 以 專 案 擴 大 對 東 南 亞 及 其 他 潛 在 地 區 之 高 等 教 育 輸 出, 及 華 語 文 訓 練 提 升 國 際 生 對 我 國 文 化 認 同 度 進 而 留 工 作, 同 時 檢 討 延 攬 優 秀 海 外 華 裔 子 弟 返 國 相 關 法 規 符 合 進 度 15 項 賦 予 專 業 學 院 法 制 地 位, 落 專 業 學 院 制 度 高 考 一 級 考 試 應 考 資 格 除 原 列 博 士 學 位 外, 另 增 列 3 年 優 良 歷 條 件 ; 高 考 一 級 考 試 及 格 人 員 取 得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任 用 資 格 為 靈 活 政 府 研 究 機 關 ( 構 ) 相 關 研 發 人 員 之 進 用, 建 議 依 業 務 特 性 及 用 人 際 需 要, 另 採 審 查 研 發 能 力 與 成 果 等 方 式 行 之, 以 突 破 現 行 用 人 瓶 頸 另 針 對 其 特 性, 研 議 改 設 為 行 政 法 人, 以 減 少 公 務 人 員 體 制 之 羈 絆, 以 利 提 升 研 發 能 量 及 技 術 之 轉 移 建 立 公 務 人 員 職 能 評 估 流 程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 依 公 務 人 員 職 能 評 估 流 程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檢 討 各 項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制 度 延 攬 優 秀 公 立 學 校 教 師 擔 任 政 務 職 務 修 正 教 師 法 聘 期 規 定,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初 聘 之 聘 期 於 山 地 偏 遠 離 島 原 住 民 地 區 及 特 殊 地 區 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主 管 機 關 同 意, 得 延 長 教 師 初 聘 聘 期, 最 長 不 得 逾 3 年, 並 載 明 於 聘 約 中, 如 有 未 依 聘 約 服 務 期 滿 提 前 轉 調 或 離 校 者, 應 科 以 賠 償 之 責 等 規 定 修 訂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辦 法,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於 偏 遠 地 區 學 校 服 務, 學 校 教 評 會 審 查 結 果 為 服 務 成 績 優 良 時, 同 意 其 聘 期 屆 滿 後 得 免 甄 選, 延 長 其 聘 期 至 一 定 年 限 修 正 國 民 中 小 學 教 師 介 聘 相 關 辦 法, 規 定 教 師 參 與 介 聘 至 他 校 服 務 者, 應 於 原 校 服 務 至 少 3 年 後 方 得 提 出 介 聘 申 請 檢 討 鬆 綁 移 民 居 留 勞 健 保 工 作 許 可 兵 役 法 等 相 關 法 規 檢 討 鬆 綁 移 民 居 留 勞 健 保 工 作 許 可 兵 役 法 等 相 關 規 定 僑 生 回 國 就 學 及 輔 導 辦 法 外 國 學 生 來 就 學 辦 法 教 育 部 補 助 大 學 辦 理 專 業 學 院 要 點 學 位 授 予 法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法 公 務 人 員 任 用 法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行 政 法 人 法 草 案 研 修 相 關 考 試 規 則 政 務 人 員 法 草 案 政 務 人 員 俸 給 條 例 草 案 政 務 人 員 退 職 撫 卹 條 例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教 師 法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辦 法 國 民 中 小 學 校 長 主 任 教 師 甄 選 儲 訓 遷 調 及 介 聘 辦 法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法 兵 役 法 12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5 策 略 編 號 策 略 重 點 摘 述 法 令 名 稱 進 度 落 後 2 項 引 導 大 學 增 設 調 整 院 系 所 與 學 位 學 程 及 招 生 名 額 總 量 鼓 勵 各 校 以 學 院 模 式 統 籌 系 所, 並 放 寬 新 增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無 需 提 報 特 殊 項 目 專 業 審 查 進 一 步 提 高 學 系 所 師 資 基 準, 加 速 整 併 系 所 大 學 總 量 發 展 規 模 與 資 源 條 件 標 準 建 構 中 央 地 方 學 校 教 師 進 修 整 合 體 系 師 資 培 育 法 肆 99 年 度 執 行 成 效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一 具 體 行 動 措 施 部 分 99 年 總 培 訓 310,827 人 次, 進 修 或 習 23,560 人 次, 補 助 攻 讀 碩 博 士 學 位 2,016 人, 協 助 就 業 822 人 ; 輔 導 取 得 專 業 人 才 認 證 13,805 張, 技 專 校 院 在 校 師 生 取 得 215,307 張 技 能 證 照 以 下 依 據 5 大 推 動 策 略, 將 各 部 會 推 動 之 重 要 成 果 摘 述 如 次 : ( 一 ) 培 育 量 足 質 精 的 優 質 人 力 1. 依 據 國 家 整 體 人 才 培 育 政 策 社 會 發 展 需 求 學 校 資 源 條 件 師 資 專 長 總 量 發 展 規 模 及 學 校 資 源 條 件, 核 定 大 學 校 院 100 學 年 度 增 設 調 整 院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及 招 生 名 額 2. 獎 勵 大 學 校 院 推 動 國 際 化, 大 學 校 院 全 英 語 學 程 數 自 97 學 年 度 39 校 122 個 成 長 至 98 學 年 度 40 校 144 個, 成 長 率 18.03%; 與 國 外 大 學 辦 理 雙 聯 學 制, 自 97 學 年 48 校 197 個 成 長 至 98 學 年 47 校 210 個, 成 長 率 6.6% 3. 補 助 大 學 校 院 辦 理 跨 領 域 學 位 學 程 及 學 分 學 程,99 年 度 申 請 補 助 案 由 98 年 度 之 57 案 提 增 至 92 案, 成 長 率 61%, 受 培 訓 人 數 達 2,500 人 以 上, 活 化 高 等 教 育 學 制 彈 性 已 初 具 成 效 99 年 度 核 定 補 助 31 校 52 案 較 98 年 度 27 校 41 案, 成 長 4 校 11 案, 促 進 學 院 體 化, 賦 予 其 更 大 彈 性 來 增 設 調 整 系 所 及 招 生 名 額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13
16 4. 檢 討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過 早 分 流 問 題, 使 所 有 進 入 高 等 教 育 學 生 都 能 具 備 完 整 的 通 識 基 礎, 已 於 99 年 11 月 完 成 高 中 教 育 政 策 白 皮 書 草 案 5. 為 促 進 各 級 學 校 發 展 品 德 教 育 教 學 方 法 與 推 動 策 略,99 年 8 月 13 日 函 送 99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品 德 教 育 推 廣 與 深 耕 學 校 畫, 獲 補 助 之 學 校 共 103 所 6. 協 助 各 校 建 立 自 我 定 位 及 發 展 特 色 之 評 鑑 制 度, 導 引 各 校 發 展 特 色, 提 升 辦 學 績 效,99 學 年 度 辦 理 9 所 軍 警 校 院 系 所 評 鑑 作 業 科 技 大 學 13 校 評 鑑 技 術 學 院 11 校 評 鑑,100 年 預 訂 辦 理 82 所 一 般 大 學 校 院 之 校 務 評 鑑 7. 推 動 發 展 國 際 一 流 大 學 及 頂 尖 研 究 畫 ( 邁 向 頂 尖 大 學 畫 第 1 期 ) 執 行 4 年 多 以 來, 非 政 府 部 門 提 供 之 產 學 合 作 費 共 成 長 30.91%; 第 1 期 獲 補 助 學 校,99 年 研 發 之 專 利 數 與 新 品 種 數 576 件, 引 導 頂 尖 大 學 依 本 身 教 學 研 發 能 量 及 發 展 重 點, 以 學 術 研 究 及 產 業 應 用 二 者 併 重 8. 運 用 學 校 閒 置 空 間 增 設 老 人 學 習 中 心, 創 新 老 人 學 習 方 案, 補 助 辦 理 1,612 場 活 動 開 設 樂 齡 大 學 畫 77 班, 共 51,574 中 老 年 人 參 加 99 年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家 庭 教 育 預 防 推 廣 活 動 13,229 場, 共 1,479,643 人 次 參 加, 有 效 擴 大 家 庭 教 育 宣 導 學 年 度 大 學 校 院 辦 理 學 士 後 第 二 專 長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一 般 大 學 有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等 15 校, 22 項 學 程 ; 科 技 校 院 有 國 立 灣 科 技 大 學 等 38 校, 49 項 學 程 總 大 學 校 院 53 校, 共 71 項 學 程 10. 持 續 鼓 勵 學 生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並 兼 顧 質 量,98 學 年 度 技 專 校 院 在 校 生 合 取 得 215,307 張 證 照 11. 建 立 教 育 訓 練 單 位 整 合 平, 共 築 終 身 學 習 網 絡 部 分, 教 育 部 已 建 置 大 專 校 院 推 廣 教 育 課 程 資 訊 入 口 網 ; 部 建 置 政 府 教 育 訓 練 整 合 服 務 網, 彙 整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等 10 個 政 府 單 位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資 訊 14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7 12. 有 關 結 合 專 業 證 照 制 度, 規 劃 職 涯 發 展 為 基 礎 的 終 身 學 習 歷 程 部 分,99 年 度 部 內 政 部 與 工 程 會 共 訓 練 14,528 人 次, 核 發 4,516 張 認 證 13. 為 提 供 教 育 體 制 外 的 學 習 機 會, 規 劃 辦 理 在 職 勞 工 務 導 向 之 訓 練 課 程, 協 助 勞 工 儲 備 職 場 競 爭 力 以 因 應 失 業 風 險,99 年 訓 練 69,009 人 次 14. 辦 理 國 小 課 後 照 顧 活 動,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課 後 照 顧 服 務 開 辦 校 數 為 1,600 校, 受 惠 弱 勢 學 生 人 數 49,293 名 15. 提 供 5 歲 幼 兒 免 學 費 就 學 措 施, 減 輕 家 長 負 擔, 提 高 入 園 率,99 年 受 益 幼 兒 106,201 人 次, 入 園 ( 所 ) 率 93.77%, 符 合 預 定 目 標 16. 建 置 灣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評 量 資 料 庫 (TASA), 追 蹤 分 析 學 生 在 學 習 上 變 遷 之 趨 勢 ; 並 參 與 TIMSS2011 PIRLS2011 及 PISA2012 等 國 際 評 比 17. 已 訂 定 私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轉 型 及 退 場 機 制 方 案, 及 修 正 私 立 學 校 法 及 相 關 法 規, 以 建 立 學 校 退 場 誘 因 與 轉 型 轉 導 機 制 ( 二 ) 新 興 及 重 點 產 業 人 才 培 育 1. 建 會 依 據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修 正 人 才 培 訓 及 引 進 會 報 設 置 要 點, 完 成 產 學 研 代 表 委 員 聘 兼 事 宜, 持 續 推 動 人 才 培 訓 及 引 進 會 報 作 為 平, 研 訂 產 業 人 才 資 源 發 展 策 略 協 助 部 會 解 決 人 才 培 訓 及 引 進 問 題 協 助 部 會 調 查 與 推 估 各 該 產 業 之 人 才 供 需 狀 況 2. 教 育 部 修 正 發 布 補 助 大 學 校 院 商 管 專 業 學 院 畫 要 點, 及 訂 定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建 築 教 育 改 進 畫, 獎 勵 學 校 調 整 師 資 與 課 程 結 構 活 化 教 學 機 制, 建 立 能 與 國 際 接 軌 之 專 業 學 院 3. 教 育 部 完 成 資 訊 服 務 產 業 及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跨 領 域 人 才 需 求 調 查, 提 供 學 校 參 考 規 劃 更 符 合 產 業 需 求 之 跨 領 域 學 程, 並 將 學 位 學 程 納 入 大 學 評 鑑 中, 以 協 助 縮 短 學 用 落 差, 解 決 畢 業 生 就 業 問 題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15
18 4. 教 育 部 施 推 廣 教 育 產 業 學 程 試 辦 畫, 並 發 布 補 助 推 廣 教 育 產 業 學 程 試 辦 畫 審 查 作 業 要 點,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針 對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開 設 課 程, 落 推 廣 教 育 與 產 業 發 展 脈 動 結 合 5. 教 育 部 辦 理 資 通 訊 相 關 領 域 跨 校 聯 盟 中 心 畫 文 史 脈 流 行 動 導 覽 服 務 平 建 置 畫 醫 療 電 子 導 入 課 程 發 展 畫, 搭 建 跨 領 域 團 隊 人 才 合 作 平 年 度 補 助 87 所 學 校 辦 理 校 外 習 課 程,8,510 名 學 生 參 與 ; 並 有 88 所 學 校 申 請 通 過 遴 聘 業 界 專 家, 合 2,100 位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另 亦 鼓 勵 各 校 申 辦 教 師 赴 公 民 營 機 構 研 習 服 務,99 年 度 有 89 所 學 校 221 案 通 過 審 查, 獲 補 助 參 與 教 師 1,975 人 7. 因 應 新 興 產 業 發 展 初 期 亟 需 國 際 營 管 理 人 才, 勞 委 會 依 據 外 國 人 專 業 工 作 資 格 審 查 標 準 規 定, 已 建 立 相 關 會 商 機 制, 對 於 雇 主 聘 僱 外 國 人 未 具 2 年 工 作 驗 者, 得 依 規 定 透 過 會 商 機 制 專 案 辦 理 8. 為 協 助 藝 文 工 作 者 發 展 藝 文 產 業, 提 供 藝 文 產 業 業 者 諮 詢 輔 導, 以 促 進 產 業 朝 事 業 化 營 模 式 發 展, 文 建 會 99 年 成 立 7 家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共 輔 導 96 家 藝 文 產 業 業 者 9. 部 工 業 局 移 轉 數 位 內 容 學 院 人 才 培 育 機 制 與 網 絡 予 學 校, 俾 其 具 備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人 才 培 育 能 力, 協 助 其 朝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人 才 育 成 中 心 轉 型,99 年 開 設 課 程 共 15 班 368 人 次 參 加 10. 部 工 業 局 針 對 新 興 及 重 點 產 業, 每 年 辦 理 培 訓 畫, 以 充 裕 產 業 所 需 人 才,99 年 合 培 訓 智 慧 財 產 資 訊 應 用 工 業 設 白 光 LED 照 明 數 位 內 容 醫 療 保 健 器 材 及 製 藥 人 才 4,445 人 次 11. 部 能 源 局 規 劃 辦 理 能 源 科 技 研 究 中 心 推 動 畫, 並 與 國 科 會 共 同 推 動 能 源 科 技 學 術 合 作,99 年 完 成 包 括 太 陽 光 電 科 技 研 究 中 心 等 6 項 能 源 科 技 研 究 中 心 推 動 畫, 並 補 助 大 專 院 校 49 件 能 源 相 關 研 究 畫 16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9 12.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依 據 觀 光 領 航 拔 尖 畫 項 下 之 觀 光 從 業 菁 英 養 成 畫, 辦 理 各 項 國 內 外 訓 練,99 年 度 共 訓 練 50 人 13. 農 委 會 99 年 辦 理 初 階 中 階 及 高 階 訓 練 課 程 共 6 班 205 人 次, 並 規 劃 休 閒 農 場 營 管 理 師 證 照 制 度 訓 練 考 照 管 理 制 度 初 步 草 案 14. 衛 生 署 99 年 辦 理 長 期 照 護 醫 事 人 員 完 訓 1,627 人 及 照 顧 管 理 人 員 完 訓 63 人 15. 新 聞 局 補 助 業 者 及 大 學 校 院 學 分 班 辦 理 包 括 編 劇 後 製 剪 輯 等 培 訓 課 程, 培 訓 239 位 學 員, 其 中 19 名 學 員 已 由 電 視 公 司 遴 選 為 正 式 編 劇, 4 位 學 員 錄 取 進 入 新 聞 部 服 務 另 補 助 民 間 辦 理 電 影 專 業 訓 練 課 程 14 案, 培 育 530 人 16. 為 增 加 學 界 及 企 業 參 與 產 學 畫 的 誘 因, 提 供 更 有 彈 性 的 法 規 及 配 套 機 制, 國 科 會 業 訂 定 共 有 成 果 的 規 範 技 術 授 權 的 選 擇 模 式, 同 時 加 強 研 發 成 果 加 值 及 擴 散 等 配 套 措 施, 以 強 化 產 學 合 作 的 研 發 成 果 布 局 策 略 及 產 出 績 效 管 理 99 年 度 核 定 補 助 產 學 研 究 畫 944 件 合 作 廠 商 數 954 家 碩 博 士 2,057 人 參 與 合 作 廠 商 派 員 參 與 人 數 1,421 人 技 轉 件 數 903 件 17. 內 政 部 推 動 智 慧 綠 建 築 與 都 市 更 新 產 業 發 展, 制 定 智 慧 建 築 標 章 及 綠 建 築 標 章 評 定 制 度, 並 成 立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辦 公 室, 公 私 合 作 共 同 提 供 符 合 市 場 需 求 之 更 新 開 發 建 議 輔 導 及 訓 練 99 年 賡 續 協 助 智 慧 化 居 住 空 間 產 業 聯 盟 運 作, 進 行 跨 領 域 產 業 交 流 整 合 與 人 才 培 訓, 另 並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相 關 講 習, 共 12 場 活 動 逾 1,151 人 次 參 與 ( 三 ) 精 進 公 共 事 務 人 力 1. 已 完 成 建 構 高 階 主 管 特 別 管 理 制 度 規 劃 報 告, 將 配 合 考 試 院 審 查 決 議 及 銓 敘 部 規 劃 期 程 辦 理 2. 考 選 部 已 研 定 國 家 考 試 職 能 評 估 流 程 作 業 手 冊, 建 立 各 類 科 職 能 指 標 為 使 政 府 機 關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多 元 化, 俾 提 升 政 府 行 政 效 能, 銓 敘 部 刻 正 積 極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17
20 綜 整 司 法 院 秘 書 長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等 機 關 及 99 年 2 月 2 日 考 試 院 全 院 審 查 會 審 查 委 員 提 出 之 建 議 意 見, 俾 作 為 重 新 研 擬 聘 用 人 員 人 事 條 例 草 案 之 參 考, 預 於 100 年 8 月 將 該 條 例 草 案 函 陳 考 試 院 審 議 3. 為 建 立 公 部 門 與 學 界 互 相 借 調 制 度, 考 試 院 已 將 建 構 公 私 人 才 交 流 法 制 擴 大 職 務 遷 調 範 圍 與 國 內 外 大 學 合 作 辦 理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培 訓 等 納 入 該 院 文 官 制 度 興 革 規 劃 方 案 研 議 4. 為 改 善 公 務 人 員 考 績 制 度, 發 揮 獎 優 汰 劣 之 功 能, 考 試 院 已 責 成 銓 敘 部 研 修 公 務 人 員 考 績 法, 於 99 年 4 月 6 日 函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中 5. 為 強 化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有 前 瞻 創 新 國 際 觀 及 整 體 觀 點 的 政 策 規 劃 能 力,99 年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辦 理 中 高 階 文 官 557 人 國 內 培 訓,261 人 國 外 短 期 研 習, 選 送 3 位 進 修 碩 博 士 ; 另 保 訓 會 辦 理 高 階 文 官 中 長 期 發 展 性 訓 練, 包 含 管 理 領 導 及 決 策 發 展 訓 練 班, 共 56 人 6. 為 推 動 行 政 機 關 ( 構 ) 行 政 法 人 化, 行 政 法 人 法 業 於 100 年 4 月 8 日 立 法 院 三 讀 通 過, 同 年 月 27 日 公 布 施 行 年 發 布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卓 越 師 資 培 育 特 色 議 題 畫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該 畫 補 助 學 校 執 行 成 效, 將 作 為 未 來 遴 選 師 資 培 育 精 緻 大 學 之 參 據, 並 結 合 師 資 培 育 大 學 進 行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發 創 新 8. 建 立 中 小 學 教 師 進 修 體 系,99 年 核 定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開 設 99 學 年 度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班 補 助 14 校 84 班 2,013 名 額, 在 職 進 修 第 二 專 長 學 分 班 補 助 16 校 開 設 49 班 ; 辦 理 47 梯 次 1,950 名 高 職 教 師 赴 公 民 營 機 構 研 習 9. 有 關 改 善 偏 遠 地 區 學 校 師 資 方 案,99 年 核 定 偏 遠 地 區 國 中 共 聘 教 師 158 人 10. 有 關 加 強 國 內 外 人 力 資 源 交 流 部 分,99 年 外 交 部 辦 理 國 內 外 NGO 培 訓 及 研 習 會 共 680 人 次 參 加, 青 輔 會 補 助 培 訓 訪 問 觀 摩 等 活 動 92 案, 內 政 部 補 助 辦 理 座 談 會 200 人 參 加 18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21 11. 因 應 高 齡 化 時 代 來 臨, 退 休 人 力 的 再 運 用, 內 政 部 99 年 補 助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志 工 培 訓 及 志 工 活 動, 並 鼓 勵 老 人 踴 躍 參 與 ; 目 前 65 歲 以 上 志 工 已 達 2 萬 1,812 人, 較 98 年 1 萬 8,103 人 增 加 20.5% 勞 委 會 99 年 補 助 799 位 中 高 齡 失 業 者 順 利 就 業 ( 四 ) 強 化 教 育 與 產 業 之 聯 結 1. 修 正 教 育 部 推 動 技 專 校 院 與 產 業 園 區 產 學 合 作 施 要 點, 以 推 動 學 校 與 業 界 長 期 合 作 的 畫,99 年 度 核 定 通 過 補 助 72 所 學 校 共 302 案, 合 作 企 業 廠 商 295 家, 參 與 學 生 數 624 人 2. 鼓 勵 學 校 聯 結 區 域 或 相 關 產 業 開 設 專 業 務 課 程, 共 同 規 劃 最 後 一 哩 就 業 學 程,99 年 度 共 102 所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366 案 就 業 學 程, 並 由 教 育 部 依 各 領 域 前 30% 者 予 以 獎 助, 共 獎 助 技 專 校 院 9 領 域 45 案 就 業 學 程 3. 鼓 勵 各 校 申 辦 教 師 赴 公 民 營 機 構 研 習 服 務,99 年 度 有 89 所 學 校 221 案 教 師 1,975 人 獲 補 助 ; 另 訂 頒 教 育 部 推 動 技 專 校 院 與 產 業 園 區 產 學 合 作 施 畫, 建 立 研 究 生 赴 產 業 研 習 或 專 題 研 究 的 機 制 4. 依 據 教 育 部 補 助 技 專 校 院 開 設 校 外 習 課 程 作 業 要 點,99 年 補 助 87 所 學 校 辦 理 校 外 習 課 程, 合 8,510 名 學 生 參 與 5. 為 鼓 勵 中 小 企 業 運 用 研 發 服 務 資 源 投 入 創 新 研 發, 部 99 年 完 成 創 新 服 務 憑 證 畫 之 補 助 對 象 與 資 源 配 置 畫 整 體 運 作 機 制 架 構 與 流 程, 並 發 放 90 張 創 新 服 務 憑 證, 每 張 面 額 30 萬 元 整 6. 為 強 化 大 專 畢 業 生 創 業 服 務,99 年 補 助 100 隊 創 業 團 隊, 有 52 隊 正 式 成 立 新 創 公 司 7. 部 中 小 企 業 處 將 建 全 校 園 創 業 基 金 運 作 機 制 納 入 加 強 投 資 中 小 企 業 施 方 案 相 關 畫 推 動 辦 理,99 年 受 理 育 成 中 心 轉 介 並 評 估 7 家 潛 力 案 源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19
22 8. 部 國 貿 局 與 全 國 進 出 口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共 同 舉 辦 國 際 貿 易 大 會 考 初 階 認 證 考 試 與 貿 易 營 師 高 階 認 證 考 試,99 年 34,538 人 次 報 考, 9,013 人 次 通 過 考 試, 並 建 置 國 際 貿 易 人 才 資 料 庫 協 助 媒 合 9. 證 照 管 理 權 責 機 關 以 跨 部 會 協 調 小 組 方 式, 推 動 專 業 能 力 鑑 定, 並 據 以 規 劃 符 合 產 業 需 求 之 培 訓 課 程 99 年 部 工 業 局 機 械 產 業 專 業 人 才 認 證 考 試 900 人 次 報 考 部 國 貿 局 會 展 人 才 培 訓 933 人 次 通 過 認 證 交 通 部 航 政 司 船 員 專 業 訓 練 1,306 人 次 參 加 農 委 會 休 閒 農 場 職 能 專 業 訓 練 205 人 次 參 加 10. 配 合 國 家 人 才 培 育, 全 面 檢 討 國 家 證 照 考 試 架 構 種 類 管 理 與 合 宜 之 分 工 體 系,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法 修 正 草 案 業 於 99 年 10 月 12 日 函 請 立 法 院 審 議 ( 五 ) 布 局 全 球 人 才,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1. 各 校 已 逐 步 建 置 彈 性 薪 資 支 給 機 制,99 年 度 獲 補 助 施 彈 性 薪 資 共 878 人 ; 獲 國 科 會 99 年 度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獎 勵 特 殊 優 秀 人 才 措 施 專 款 補 助, 115 個 機 構 獎 勵 人 數 3,606 人 2. 我 國 頂 尖 大 學 策 略 聯 盟 代 表 學 校 已 於 99 年 與 美 國 柏 克 萊 加 州 大 學 芝 加 哥 大 學 簽 訂 學 術 合 作 交 流 備 忘 錄, 初 步 建 立 我 國 頂 尖 大 學 與 國 外 頂 尖 大 學 合 作 關 係 ; 預 未 來 5 年 內, 我 國 將 選 送 優 秀 博 士 生 27 名 訪 問 學 者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60 人 赴 上 述 兩 校 進 修 或 研 究 與 交 流, 培 育 優 秀 人 才 年 外 國 學 位 生 華 語 生 交 換 研 習 生 僑 生 及 海 外 青 年 技 術 班 學 生 總 人 數 占 大 專 校 院 學 生 2.93%, 超 出 預 定 2.6% 之 目 標 ; 僑 委 會 辦 理 海 外 傑 出 青 年 灣 文 化 研 習 營 等 活 動,99 年 共 630 位 華 裔 青 年 參 加, 並 有 2,488 位 國 內 學 童 獲 得 英 語 教 學 服 務 4. 外 交 部 運 用 部 分 援 外 費, 專 案 推 動 招 收 國 際 學 生 及 優 秀 僑 生,99 年 提 供 4 項 獎 學 金 畫, 招 收 549 個 新 生 20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23 5. 國 科 會 訂 定 補 助 學 者 提 升 國 際 影 響 力 試 辦 方 案, 推 動 學 術 研 究 國 際 化, 鼓 勵 學 者 專 家 進 入 國 際 學 術 領 導 圈, 發 揮 影 響 力, 造 福 研 究 社 群,99 年 累 補 助 60 件 畫 6. 國 科 會 推 動 在 成 立 跨 國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畫 ( 試 辦 方 案 ),99 年 已 核 定 3 個 頂 尖 中 心 成 立, 包 括 國 立 灣 大 學 與 英 特 爾 合 作 設 立 Intel 大 創 新 研 究 中 心 灣 聯 合 大 學 系 統 與 加 州 大 學 聖 地 牙 哥 分 校 合 作 成 立 國 際 級 生 醫 工 程 跨 國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及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與 哈 佛 醫 學 院 共 同 成 立 聯 合 研 究 中 心, 預 期 能 強 化 我 國 人 才 之 國 際 化 程 度 7.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法 修 正 草 案 業 行 政 院 通 過, 於 100 年 5 月 3 日 函 請 立 法 院 審 查, 預 定 100 年 底 完 成 未 來 將 簡 化 流 程, 對 於 外 國 人 以 免 簽 證 或 持 停 留 簽 證 入 國 後, 符 合 一 定 居 留 事 由 時, 得 免 先 外 交 部 改 簽 證, 直 接 向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申 請 外 僑 居 留 證 ; 另 放 寬 對 我 國 有 特 殊 貢 獻 高 級 專 業 人 才 各 專 業 領 域 得 國 際 競 賽 首 獎 者 及 投 資 移 民 之 外 籍 人 士, 於 申 請 我 國 永 久 居 留 許 可 時, 其 配 偶 及 未 成 年 子 女 亦 得 隨 同 申 請 永 居 8. 兵 役 法 修 正 草 案 已 於 100 月 2 月 送 請 立 法 院 審 議, 並 列 為 第 7 屆 第 7 會 期 優 先 審 議 通 過 之 法 案 9. 有 關 興 建 國 際 學 舍 及 推 動 營 造 國 際 友 善 生 活 環 境 部 分, 教 育 部 已 配 合 北 市 政 府 進 行 南 海 段 五 小 段 72 地 號 等 11 筆 公 有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預 100 年 底 招 商 研 考 會 建 置 雙 語 環 境,99 年 1,489 家 民 間 業 者 獲 頒 英 語 服 務 標 章, 超 過 預 定 600 家 之 目 標 年 12 月 完 成 外 國 學 生 來 就 學 辦 法 修 正,100 年 1 月 完 成 僑 生 回 國 就 學 及 輔 導 辦 法 修 正 ; 僑 委 會 辦 理 海 外 華 裔 青 年 參 加 灣 觀 摩 團 應 屆 畢 業 僑 生 職 涯 規 劃 研 習 會 等 活 動,99 年 3,221 人 參 加, 期 能 提 升 國 際 生 對 我 國 文 化 認 同 度 進 而 留 工 作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21
24 二 標 竿 措 施 部 分 各 部 會 推 動 之 重 要 成 果 摘 述 如 次 : ( 一 ) 教 育 部 1. 放 寬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學 生 之 應 具 高 中 畢 業 資 格 的 限 制, 擴 大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大 學 的 適 用 對 象 ; 增 加 工 作 驗 明 確 技 術 專 長 作 為 報 考 要 件, 達 成 產 學 互 惠 的 功 效 ; 活 化 大 學 入 學 方 式, 提 高 社 會 民 眾 回 流 進 修 意 願 2. 改 革 公 費 留 學 及 留 學 獎 學 金 制 度, 選 送 優 秀 人 才 至 國 外 頂 尖 大 學 留 學,99 年 總 選 送 437 名 青 年 學 子 赴 國 外 頂 尖 大 學 攻 讀 學 位,708 名 在 學 學 生 赴 國 外 優 秀 大 學 短 期 研 修 或 習 與 美 國 頂 尖 大 學 簽 訂 交 流 畫, 並 發 展 大 學 校 院 招 收 國 際 學 生 環 境 訪 評 制 度, 建 立 灣 優 質 國 際 學 生 學 程 推 薦 清 單, 吸 引 海 外 優 秀 青 年 於 訪 評 成 果 績 優 大 學 留 學 3. 大 學 校 院 全 英 語 學 程 數 自 97 學 年 度 39 校 122 個, 成 長 至 98 學 年 度 40 校 144 個 ; 與 國 外 大 學 辦 理 雙 聯 學 制 自 97 學 年 48 校 197 個, 成 長 至 98 學 年 47 校 210 個 4. 持 續 鼓 勵 學 生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並 兼 顧 質 量,97 學 年 度 技 專 校 院 在 校 生 取 得 152,706 張 證 照,98 學 年 度 215,307 張, 符 合 技 職 校 院 師 生 取 得 技 能 證 照 數 逐 年 成 長 20% 之 指 標 補 助 辦 理 技 專 校 院 師 生 取 得 民 間 職 業 能 力 鑑 定 證 書 採 認 執 行 畫,96 至 99 年 度 共 推 薦 194 種 民 間 職 業 能 力 鑑 定 證 書 5. 各 校 已 逐 步 建 置 彈 性 薪 資 支 給 機 制, 目 前 已 有 40 所 大 專 院 校 建 置 該 校 彈 性 薪 資 機 制 99 年 度 發 展 國 際 一 流 大 學 及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畫 獲 補 助 大 學 施 彈 性 薪 資 共 850 人, 另 補 助 未 獲 發 展 國 際 一 流 大 學 及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畫 及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畫 之 大 學 施 特 殊 優 秀 人 才 彈 性 薪 資 共 28 位 獲 獎 人 6. 持 續 以 競 爭 型 費 引 導 大 學 校 院 逐 步 建 立 專 業 學 院 制 度, 其 中 商 管 領 域 專 業 學 院 制 度 已 具 相 當 規 模 22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25 ( 二 ) 部 1.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1)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人 才 培 訓 以 灣 師 範 大 學 等 3 所 學 校 為 主 力 示 範 學 校, 移 轉 培 育 驗, 並 邀 灣 藝 術 大 學 9 所 大 學 參 與 委 外 培 訓 課 程, 導 入 業 界 師 資 課 程 規 劃 及 協 助 就 業 媒 合, 以 擴 大 提 升 學 校 培 育 務 及 能 量, 合 作 培 訓 368 人 次 (2) 綠 能 產 業 人 才 培 訓 推 動 白 光 LED 照 明 產 業 發 展 輔 導 畫 半 導 體 學 院 畫 及 太 陽 電 池 產 業 推 動 畫, 培 訓 白 光 LED 照 明 產 業 在 職 人 員 27 班 600 人 綠 能 電 子 在 職 人 員 10 班 259 人 次 太 陽 光 電 產 業 在 職 人 員 21 班 329 人 以 上 2. 十 大 優 先 推 動 重 點 服 務 業 (1) 新 興 及 重 點 產 業 人 才 之 培 育 - WiMAX 辦 理 WiMAX 相 關 技 術 通 訊 短 期 專 業 人 才 7 班 97 人 次, 辦 理 2 場 國 際 性 研 討 會, 共 173 人 與 會, 提 高 WiMAX 人 才 質 與 量 (2) 通 訊 晶 片 產 業 在 職 人 才 培 訓 為 提 升 我 國 通 訊 晶 片 廠 商 之 員 工 專 業 技 術 技 能, 厚 植 產 業 人 才 根 基, 推 動 半 導 體 學 院 畫 進 行 通 訊 晶 片 產 業 在 職 人 才 培 訓, 共 11 班 250 人 次 3. 提 升 智 慧 財 產 及 設 產 業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措 施 (1) 推 動 企 業 建 立 智 慧 財 產 管 理 制 度 (TIPS), 培 訓 智 慧 財 產 管 理 導 入 務 人 員 及 管 理 自 評 人 員, 共 193 人 次 (2) 辦 理 中 高 階 設 菁 英 辦 理 前 瞻 趨 勢 國 際 培 訓 跨 領 域 及 非 設 專 業 人 才 等 國 內 培 訓, 共 14 班 308 人 次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23
26 4. 智 慧 財 產 專 業 人 員 培 訓 畫 : 訓 練 初 中 高 階 人 員 1,224 人 次, 法 官 及 檢 察 官 66 人 次, 中 小 學 教 師 112 人 次, 國 營 事 業 或 技 轉 研 發 人 員 97 人 次, 專 利 商 標 審 查 人 員 22 人 次 國 外 訓 練 ; 推 廣 智 慧 財 產 人 員 職 能 基 準 及 能 力 認 證 制 度, 舉 辦 2 次 考 試 共 235 人 報 考,93 人 取 得 證 書 5. 灣 美 食 國 際 化 人 才 培 育 畫 : 辦 理 國 際 餐 飲 管 理 培 訓 154 人 次, 餐 飲 店 長 務 培 訓 366 人 次, 廚 師 海 外 參 賽 培 訓 23 人 次 ; 輔 導 參 加 2010 年 上 海 國 際 烹 飪 藝 術 比 賽, 獲 得 1 金 11 銀 與 11 銅 6. 新 興 巿 場 海 外 業 務 尖 兵 種 子 育 成 畫 : 針 對 20 個 海 外 目 標 市 場 推 動, 已 建 構 海 外 人 才 庫 600 人 國 內 人 才 庫 407 人,99 年 成 功 媒 合 41 案 7. 全 面 品 牌 管 理 人 才 培 訓 班 : 配 合 品 牌 學 院 各 地 學 習 中 心 開 設 兼 顧 學 理 與 務 之 課 程, 共 8 班 318 人 次 ( 三 ) 國 科 會 1. 能 源 國 家 型 人 才 培 育 畫 : 補 助 大 專 院 校 59 所 研 究 人 力 120 人 改 善 研 究 環 境 ; 發 表 學 術 論 文 79 篇 發 展 課 程 與 活 動 模 組 212 份, 協 助 知 識 創 新, 培 訓 28,991 人 ; 舉 辦 14 場 國 內 及 國 際 研 討 會 1,946 人 參 加,19 場 推 廣 活 動 34,689 人 參 與 2. 奈 米 國 家 型 科 技 人 才 培 育 畫 : 培 育 K-12 核 心 及 潛 力 種 子 教 師 159 人, 參 與 本 畫 之 K-12 學 生 達 7,408 人 次 ; 發 展 出 共 26 件 各 學 習 階 段 之 奈 米 課 程 概 念 圖 ; 舉 辦 奈 米 科 技 教 育 及 學 術 活 動 39 場, 並 持 續 推 動 國 際 交 流 及 建 構 國 際 資 源 交 換 平 3. 補 助 博 士 生 及 博 士 後 赴 國 外 研 究 :99 年 共 補 助 261 人 ; 國 內 面 臨 少 子 化 高 齡 化 問 題, 為 配 合 人 口 結 構 轉 變, 已 調 整 作 業 要 點, 自 100 年 起 申 請 人 無 年 齡 限 制, 並 增 設 女 性 受 補 助 人 懷 孕 時 之 優 遇 處 理 方 式 ( 四 ) 內 政 部 1. 培 訓 優 質 專 業 都 市 更 新 人 員 :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辦 公 室,99 年 舉 辦 政 府 當 前 都 市 更 新 政 策 法 令 講 習 會 培 訓 476 人 次 都 市 更 新 講 習 會 培 訓 189 人 次 及 都 市 更 新 業 務 研 習 會 培 訓 486 人 次 24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27 2. 培 訓 推 動 改 善 既 有 都 市 交 通 系 統, 營 造 綠 色 都 市 運 輸 系 統 所 需 專 業 人 才 : 舉 辦 既 有 市 區 道 路 景 觀 與 人 本 環 境 改 善 畫 研 討 會 2 場 255 人 次 參 加 ; 辦 理 市 區 道 路 人 行 環 境 無 障 礙 巡 迴 講 習 暨 展 覽 畫, 共 舉 辦 4 場, 課 程 培 訓 444 人 次 3. 鼓 勵 智 慧 綠 建 築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回 訓, 以 培 育 產 業 所 需 專 業 人 才 : 辦 理 智 慧 建 築 種 子 教 師 綜 合 布 線 人 才 與 施 工 專 業 培 訓, 補 助 國 內 4 校 6 系 所 開 課 及 2 校 開 設 學 分 班, 並 舉 辦 推 廣 研 討 會, 以 上 總 參 與 人 數 逾 1,700 人 次 ( 五 ) 衛 生 署 1. 長 期 照 護 專 業 人 力 培 訓 畫 : 發 展 各 類 專 業 人 員 訓 練 及 課 程 標 準 化 作 業, 擴 大 各 項 服 務 訓 練, 發 展 人 力 資 料 庫 及 長 期 照 顧 管 理 中 心 輔 導 機 制 ; 長 期 照 護 醫 事 人 員 完 訓 1,627 名, 照 顧 管 理 人 員 完 訓 63 名 2. 促 進 食 品 藥 物 健 康 產 業 發 展 行 動 方 案 人 才 培 育 ( 草 案 ): 延 攬 及 培 育 頂 尖 專 業 領 域 人 才, 辦 理 訓 練 活 動 55 場 次 1,584 人 次, 辦 理 培 訓 課 程 及 專 業 輔 導 研 習 3,800 人 次, 規 劃 及 參 與 國 際 研 討 會 11 場 次 ( 六 ) 文 建 會 為 扶 植 文 創 中 介 人 才, 辦 理 媒 合 活 動, 超 過 108 個 團 隊 競 爭, 成 功 媒 合 21 個 團 隊 ; 圓 夢 畫 共 203 案 投 件,55 案 決 審 通 過, 超 過 230 人 參 加 諮 詢 輔 導 或 財 稅 與 公 司 營 業 登 記 課 程 ; 辦 理 國 內 文 創 15 大 代 表 企 業 訪 談,3 場 文 創 中 介 人 才 培 育 課 程 設 諮 詢 會 議, 總 參 與 人 數 超 過 70 人 ( 七 ) 新 聞 局 為 提 升 公 用 頻 道 節 目 品 質, 培 育 150 名 非 廣 電 相 關 科 系 之 大 學 部 及 碩 士 班 學 生 具 備 將 公 共 議 題 轉 化 為 影 像 呈 現 的 能 力 ; 提 報 24 部 影 片, 內 容 包 含 環 保 婦 女 安 全 等 在 地 文 化 公 共 議 題 的 關 懷, 並 於 有 線 電 視 系 統 業 者 所 屬 公 用 頻 道 (CH3) 播 放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25
28 ( 八 ) 勞 委 會 配 合 重 點 產 業 政 策 ( 包 括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10 項 優 先 推 動 重 點 服 務 業 及 四 大 新 興 智 慧 型 產 業 等 ) 之 人 力 需 求, 結 合 民 間 訓 練 資 源, 新 增 辦 理 務 導 向 多 元 化 之 訓 練 課 程, 提 供 在 職 勞 工 參 加 新 興 職 類 訓 練 之 機 會, 並 補 助 訓 練 費 用, 以 持 續 提 升 其 工 作 技 能, 訓 練 21,198 人 次 ( 九 ) 銓 敍 部 為 期 政 務 人 員 之 範 圍 任 免 行 為 規 範 權 利 義 務 及 俸 給 等 事 項 有 完 整 法 律 規 範, 及 建 構 更 完 善 的 政 務 人 員 退 職 撫 卹 制 度, 已 研 擬 政 務 人 員 法 政 務 人 員 俸 給 條 例 草 案 及 政 務 人 員 退 職 撫 卹 條 例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考 試 院 行 政 院 於 98 年 4 月 3 日 會 銜 函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並 於 100 年 1 月 5 日 立 法 院 朝 野 黨 團 完 成 協 商 ( 十 ) 人 事 行 政 局 為 積 極 與 國 內 外 大 學 合 作 辦 理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培 訓, 已 於 99 年 12 月 研 擬 行 政 院 選 送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國 內 進 修 行 政 管 理 與 法 治 碩 士 學 分 班 施 畫, 並 編 列 100 年 度 預 算, 將 俟 畫 奉 院 核 定 後, 即 辦 理 相 關 招 標 採 購 事 宜 ( 十 一 ) 工 程 會 為 協 助 我 國 工 程 產 業 之 業 者, 熟 悉 國 際 工 程 契 約, 並 加 強 語 言 及 管 理 能 力, 提 升 廠 商 競 爭 力 與 降 低 成 本, 將 於 100 年 起 辦 理 工 程 人 員 國 際 化 能 力 培 訓 ( 十 二 ) 農 委 會 為 培 育 農 業 專 家 企 業 化 營 能 力, 以 全 面 提 升 農 業 競 爭 力, 辦 理 農 推 人 員 輔 導 產 銷 班 培 訓 班 6 班 106 人 結 訓 教 育 部 並 配 合 辦 理 轉 譯 農 學 人 才 培 育 先 導 型 畫, 碩 博 士 生 跨 領 域 高 階 課 程 280 人 次 參 與 專 業 領 域 講 授 及 習 課 程 783 人 參 與, 另 有 70 人 次 參 加 產 業 習 26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29 三 應 研 修 法 令 部 分 本 方 案 涉 及 應 研 修 法 令 31 項 : 已 完 成 14 項 符 合 進 度 15 項, 另 有 大 學 總 量 發 展 規 模 與 資 源 條 件 標 準 及 師 資 培 育 法 2 項 進 度 落 後, 主 辦 機 關 已 研 提 促 進 策 略, 預 分 別 於 100 年 6 月 底 及 10 月 底 完 成 修 法 ( 一 ) 大 學 系 統 組 織 及 運 作 辦 法 為 使 大 學 系 統 發 揮 更 大 效 益,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及 研 究 水 準, 有 效 整 合 大 學 資 源, 爰 擬 具 本 辦 法 第 5 條 修 正 條 文, 賦 予 大 學 系 統 內 學 生 跨 校 逕 修 讀 博 士 學 位 及 相 互 轉 校 之 法 源 ( 二 ) 大 學 法 立 法 院 100 年 1 月 10 日 三 讀 通 過 授 權 教 育 部 得 衡 酌 高 等 教 育 整 體 發 展 教 育 資 源 分 布 等 條 件, 並 輔 以 費 補 助 及 行 政 協 助 方 式 擬 訂 國 立 大 學 合 併, 有 助 我 國 大 學 多 元 整 併 ( 三 ) 私 立 學 校 法 本 法 第 71 條 修 正 案 已 於 99 年 7 月 27 日 提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未 來 可 協 助 解 決 大 學 招 生 不 足 困 境, 完 備 大 學 轉 型 及 退 場 輔 導 機 制 ( 四 ) 教 育 部 補 助 大 學 校 院 辦 理 跨 領 域 學 位 學 程 及 學 分 學 程 要 點 已 發 布 公 告, 可 鼓 勵 各 校 得 依 國 家 重 點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開 設 相 關 學 程, 培 育 產 業 及 社 會 所 需 之 跨 領 域 人 才 ( 五 )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施 辦 法 教 育 部 於 99 年 7 月 27 日 發 布 教 育 部 補 助 推 廣 教 育 產 業 學 程 試 辦 畫 審 查 作 業 要 點, 規 劃 大 專 校 院 推 廣 教 育 課 程 朝 以 職 能 導 向 及 學 程 模 式 開 設, 提 供 畢 業 社 會 青 年 專 業 職 能 之 進 修 管 道 ( 六 ) 教 育 部 補 助 技 專 校 院 遴 聘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施 要 點 補 助 技 專 校 院 開 設 校 外 習 課 程 作 業 要 點 補 助 技 專 校 院 教 師 赴 公 民 營 機 構 研 習 服 務 作 業 要 點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27
30 以 上 3 要 點 均 已 發 布 施 行, 可 鼓 勵 大 學 透 過 推 動 數 位 學 習 擴 大 習 制 度 延 攬 業 界 師 資 派 送 教 師 至 業 界 觀 摩 改 進 教 學 內 容, 縮 小 產 學 落 差 ( 七 ) 教 育 部 推 動 技 專 校 院 與 產 業 園 區 產 學 合 作 施 要 點 已 修 正 發 布 施 行, 可 由 業 界 主 動 提 出 與 學 校 做 長 期 合 作 之 構 思 畫, 共 同 出 資, 其 內 容 可 包 括 研 發 習 就 業 輔 導 甚 至 教 學 內 容 規 劃 和 教 師 遴 選 等 ( 八 ) 教 育 部 補 助 技 專 校 院 開 設 校 外 習 課 程 作 業 要 點 於 100 年 1 月 21 日 修 正 發 布 第 6 點, 將 補 助 海 外 課 程 之 名 額 上 限, 自 原 補 助 名 額 之 5% 調 整 為 10%, 將 有 助 媒 合 大 專 校 院 學 生 於 寒 暑 假 或 學 制 內, 於 海 外 進 行 職 涯 習 或 體 驗 畫 ( 九 ) 部 中 小 企 業 創 新 服 務 憑 證 補 ( 捐 ) 助 作 業 要 點 鼓 勵 中 小 企 業 運 用 研 發 服 務 資 源 投 入 創 新 研 發, 並 有 效 建 立 創 新 研 發 整 體 性 規 劃, 確 提 升 我 國 中 小 企 業 創 新 技 術 研 發 能 力, 擴 大 產 學 研 合 作 效 益 ; 總 99 年 度 創 造 產 值 約 2.58 億 元 產 出 及 衍 伸 新 產 品 或 服 務 231 件 ; 並 促 成 企 業 投 入 研 發 費 用 約 7,539 萬 元 促 進 投 資 額 約 9,909 萬 元 降 低 成 本 約 5,049 萬 元 促 進 新 就 業 人 數 170 人 等 ( 十 )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及 監 督 辦 法 教 育 部 同 意 公 立 大 專 校 院 可 自 訂 學 術 獎 勵 金 支 給 基 準, 並 以 校 務 基 金 5 項 自 籌 收 入 及 學 雜 費 收 入 費 支 應, 以 期 活 絡 人 力 運 用 落 績 效 待 遇 制 度 ( 十 一 ) 僑 生 回 國 就 學 及 輔 導 辦 法 修 正 通 過 僑 生 得 在 國 內 停 留 90 日 放 寬 為 120 日, 增 訂 大 學 校 院 得 開 設 僑 生 專 班 及 自 訂 招 生 入 學 規 定, 提 高 招 收 意 願 並 增 加 僑 生 升 學 選 擇, 畢 業 後 核 准 在 我 國 習 者, 其 僑 生 身 分 最 長 得 延 長 至 畢 業 後 1 年 ( 十 二 ) 外 國 學 生 來 就 學 辦 法 修 正 重 點 為 放 寬 外 國 學 生 定 義, 簡 化 其 申 請 入 學 手 續, 並 授 權 學 校 得 訂 28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31 定 外 國 學 生 收 費 基 準, 增 列 各 校 招 收 本 國 學 生 未 足 核 定 總 額 時 可 招 收 外 國 學 生, 以 及 其 畢 業 後 核 准 在 我 國 習 者, 其 外 國 學 生 身 分 最 長 得 延 長 至 畢 業 後 1 年 伍 檢 討 與 建 議 一 部 分 措 施 亟 待 突 破, 應 積 極 辦 理 ( 一 ) 有 關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建 會 依 據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第 17 及 18 條 規 定, 於 99 年 8 月 起 籌 劃 跨 部 會 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事 宜, 期 間 多 次 邀 集 專 家 學 者 與 相 關 部 會 共 同 研 商, 並 依 職 業 訓 練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移 請 勞 委 會 主 政 鑒 於 職 能 標 準 對 於 人 力 資 源 之 開 發 與 運 用 影 響 深 遠, 除 可 提 供 學 校 課 程 與 職 業 訓 練 之 指 引, 亦 可 延 伸 至 專 業 證 照 及 職 涯 發 展 之 結 合, 並 作 為 各 產 業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之 領 航, 故 本 項 工 作 非 常 重 要, 建 議 勞 委 會 盡 速 規 劃 研 訂 職 能 標 準, 俾 利 其 與 學 校 教 育 在 職 教 育 及 終 身 教 育 結 合 運 用 ( 二 ) 有 關 新 興 產 業 人 才 供 需 訊 息 發 布 與 對 話 依 據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規 定, 由 各 中 央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界 定 產 業 人 才 範 圍, 並 就 人 才 供 需 狀 況 進 行 瞭 解 調 查 或 推 估, 由 建 會 人 才 培 訓 及 引 進 會 報 平 進 行 協 調 整 合, 研 訂 各 產 業 人 才 資 源 發 展 相 關 策 略 協 調 推 動 有 關 解 決 人 才 問 題 之 既 有 規 劃 協 助 相 關 部 會 解 決 有 關 人 才 培 訓 及 引 進 之 執 行 問 題, 並 提 升 效 率 配 合 產 業 發 展 需 要, 推 動 培 訓 及 延 攬 人 才 之 法 制 改 革 建 會 自 99 年 7 月 至 100 年 6 月 間, 以 前 揭 會 報 平, 分 別 召 開 相 關 會 議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研 討 會 等, 持 續 推 動 人 才 培 訓 及 引 進 會 報 幕 僚 工 作, 已 於 99 年 7 月 12 日 召 開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另 於 99 年 9 月 10 日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29
32 11 月 17 日 及 100 年 1 月 18 日 召 開 3 次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建 會 亦 協 助 重 點 產 業 主 管 部 會 調 查 推 估 各 該 主 管 產 業 之 人 才 供 需 狀 況, 並 設 重 點 產 業 人 才 供 需 調 查 及 推 估 結 果 填 報 表, 該 填 報 表 分 為 量 化 成 果 及 質 化 成 果 兩 部 分, 有 關 質 化 成 果 部 分 預 於 100 年 年 底 完 成 重 點 產 業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人 才 供 需 調 查 及 推 估 工 作, 係 依 據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規 定 之 法 定 任 務, 多 數 重 點 產 業 主 管 機 關 已 進 行 相 關 工 作 規 劃, 為 利 本 平 未 來 確 可 作 為 人 才 供 需 訊 息 之 發 布 與 對 話, 建 會 與 各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宜 更 積 極 辦 理 ( 三 ) 有 關 確 定 產 業 別 專 業 技 能 及 推 動 證 照 制 度 推 動 策 略 產 業 別 專 業 技 能 之 確 定 及 證 照 制 度 的 推 動, 可 利 用 相 關 平 運 作 而 進 一 步 落 之 主 辦 機 關 為 勞 委 會, 惟 該 會 所 填 99 年 度 執 行 成 效 資 料, 僅 偏 重 於 技 術 士 之 技 能 檢 定 與 證 照, 未 能 有 效 提 供 平 協 助 各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確 定 專 業 技 能 及 推 動 證 照 制 度, 本 項 工 作 有 待 努 力 突 破 ; 且 無 論 是 確 定 產 業 別 專 業 技 能 發 展 各 類 科 證 照 職 類 強 化 專 業 課 程 與 產 業 發 展 之 連 結, 或 檢 討 國 家 證 照 考 試 架 構 種 類 管 理 與 分 工 體 系 等, 其 推 動 關 鍵 均 在 於 職 能 標 準 之 規 劃 制 訂 與 推 行, 故 未 來 宜 請 勞 委 會 依 據 職 業 訓 練 法 更 積 極 統 籌 辦 理, 並 具 體 說 明 推 動 成 效 ( 四 ) 有 關 提 高 學 系 所 師 資 基 準 及 加 速 系 所 整 併 本 項 工 作 之 主 辦 機 關 為 教 育 部, 惟 該 部 所 填 99 年 度 執 行 情 形, 僅 將 專 科 學 校 修 正 納 入 大 學 總 量 發 展 規 模 與 資 源 條 件 標 準 適 用 範 圍, 接 受 師 資 質 量 基 準 之 考 核, 且 98 學 年 度 有 449 個 系 所 2 個 學 位 學 程 連 續 2 年 未 達 師 資 質 量 基 準 指 標, 僅 有 77.9% 系 所 符 合 師 資 質 量 基 準 指 標 ; 為 培 育 產 業 所 需 跨 領 域 人 才, 應 請 教 育 部 更 積 極 落 提 高 學 系 所 師 資 基 準 及 加 速 系 所 整 併, 並 研 議 再 提 高 前 揭 標 準 所 訂 學 系 師 資 基 準 及 研 究 所 師 資 基 準 人 數 門 檻, 不 符 者 應 要 求 學 校 予 以 整 併, 以 達 成 本 項 工 作 所 訂 目 標 30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33 ( 五 ) 有 關 針 對 特 定 領 域 發 展 學 士 後 專 業 學 院 推 動 策 略 針 對 特 定 領 域 發 展 學 士 後 專 業 學 院, 並 縮 減 其 學 士 班 規 模, 相 關 法 規 亦 應 配 合 修 正, 並 允 許 其 有 較 大 的 運 作 彈 性 之 主 辦 機 關 為 教 育 部, 惟 該 部 所 填 99 年 度 執 行 情 形, 其 推 動 範 圍 僅 有 商 管 專 業 學 院 及 建 築 專 業 學 院, 似 未 引 導 大 學 校 院 在 其 他 領 域 ( 例 如 : 醫 學 院 法 律 學 院 等 ) 建 立 專 業 學 院, 及 目 前 作 為 似 不 足 以 建 立 專 業 學 院 認 證 與 促 進 大 學 校 院 建 立 專 業 學 院, 建 議 增 修 大 學 法 等 相 關 法 規, 賦 予 專 業 學 院 法 制 地 位 及 研 訂 推 動 配 套 措 施, 爰 請 教 育 部 未 來 更 積 極 落 推 動 辦 理 ( 六 ) 有 關 各 部 會 促 進 產 業 創 新 活 動 及 產 官 學 長 期 合 作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第 9 條 已 明 定 各 中 央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得 以 補 助 或 輔 導 產 業 創 新 活 動, 故 有 關 推 動 策 略 研 議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納 入 稅 賦 及 其 他 相 關 獎 補 助 等 誘 因 機 制, 協 助 建 構 產 學 人 才 培 育 長 期 合 作 模 式, 未 來 宜 請 各 部 會 積 極 補 助 或 輔 導 創 新 活 動 及 協 助 建 構 產 學 人 才 培 育 長 期 合 作 模 式 ; 另 有 關 推 動 策 略 由 政 府 學 校 及 企 業 共 同 簽 約, 導 引 業 界 主 動 提 出 與 學 校 長 期 合 作 畫, 協 同 辦 理 研 發 教 學 習 就 業 輔 導, 及 推 動 策 略 研 議 稅 賦 或 獎 勵 措 施 引 導 產 業 投 入 人 才 培 育 及 產 學 合 作, 對 於 強 化 教 育 與 產 業 之 聯 結 及 雙 方 之 永 續 發 展 極 為 重 要, 請 教 育 部 與 各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未 來 更 積 極 辦 理 ( 七 ) 有 關 有 條 件 鬆 綁 引 進 海 外 白 領 外 籍 人 士 須 於 海 外 工 作 滿 2 年 之 規 定 推 動 策 略 因 應 新 興 產 業 發 展 初 期 亟 需 國 際 營 管 理 人 才, 有 條 件 鬆 綁 引 進 海 外 白 領 外 籍 人 士 須 於 海 外 工 作 滿 2 年 之 規 定, 以 利 及 時 補 充 之 主 辦 機 關 為 勞 委 會, 惟 該 會 填 列 99 年 度 執 行 成 效 資 料 為 依 據 外 國 人 專 業 工 作 資 格 審 查 標 準 規 定, 已 建 立 相 關 會 商 機 制, 對 於 雇 主 聘 僱 外 國 人 未 具 2 年 工 作 驗 者, 得 依 規 定 透 過 會 商 機 制 專 案 辦 理, 與 99 年 初 規 劃 本 方 案 時 辦 理 狀 況 相 同, 未 有 進 展 然 為 因 應 新 興 產 業 發 展 初 期 亟 需 國 際 營 管 理 人 才, 宜 更 積 極 鬆 綁 引 進 海 外 白 領 外 籍 人 士 須 於 海 外 工 作 滿 2 年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31
34 之 規 定, 有 關 境 外 學 生 畢 業 就 業 之 工 作 驗 與 薪 資 下 限 規 定 亦 宜 檢 討 是 否 回 歸 市 場 機 制, 以 利 及 時 補 充 所 需 人 才, 故 本 項 工 作 請 勞 委 會 未 來 更 積 極 辦 理 ( 八 ) 有 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研 議 多 元 評 量 方 式 推 動 策 略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除 筆 試 外, 視 考 試 性 質, 研 議 採 行 多 元 評 量 方 式, 分 試 或 分 階 段 考 試 之 主 辦 機 關 為 考 選 部, 惟 該 會 填 列 99 年 度 執 行 成 效 資 料 僅 有 司 法 官 考 試 警 察 特 考 及 部 分 特 種 考 試 ( 鐵 路 人 員 及 飛 航 管 制 員 ) 調 整 測 驗 方 式 內 容 或 分 階 段 考 試, 對 於 公 務 人 員 高 普 考 試 尚 未 有 所 檢 討 因 應, 為 使 本 項 工 作 有 效 達 成 預 期 目 標, 請 考 選 部 未 來 更 積 極 辦 理, 俾 落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之 適 性 多 元 評 量 ( 九 ) 有 關 建 立 公 部 門 與 學 界 相 互 借 調 制 度 本 項 推 動 策 略 建 立 公 部 門 與 學 界 相 互 借 調 制 度 ; 強 化 政 府 與 民 間 中 央 與 地 方 機 關 與 機 關 之 交 流 另 與 國 內 外 大 學 合 作 辦 理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培 訓 之 主 辦 機 關 為 銓 敍 部 及 人 事 行 政 局, 惟 99 年 度 執 行 成 效 資 料, 僅 說 明 目 前 已 由 各 機 關 依 原 有 之 教 師 借 調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限 制 所 屬 公 務 人 員 借 調 及 兼 職 要 點 等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然 為 延 攬 優 秀 學 界 教 師 擔 任 政 務 職 務, 其 關 鍵 在 於 政 務 人 員 法 草 案 政 務 人 員 俸 給 條 例 草 案 及 政 務 人 員 退 職 撫 卹 條 例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之 研 擬 修 正, 請 銓 敍 部 積 極 與 立 法 院 溝 通, 列 入 優 先 審 議 法 案, 儘 早 完 成 立 法 程 序, 俾 完 備 公 部 門 與 學 界 互 借 機 制 二 本 方 案 未 來 推 動 建 議 ( 一 ) 隨 著 國 內 外 逐 漸 復 甦, 企 業 僱 用 人 數 增 加, 以 及 政 府 推 動 100 年 促 進 就 業 施 畫 培 育 優 質 人 力 促 進 就 業 畫 振 興 擴 大 公 共 建 設 投 資 畫 及 各 項 財 措 施 發 揮 促 進 就 業 效 果 下, 我 國 失 業 情 勢 已 漸 緩 和, 勞 動 市 場 亦 轉 呈 活 絡 失 業 率 自 98 年 9 月 起 逐 步 下 降,99 32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35 年 平 均 失 業 率 5.21%, 已 較 98 年 下 降 0.64 個 百 分 點 ;100 年 7 月 失 業 率 4.41%, 較 98 年 8 月 高 峰 6.13%, 下 降 1.72 個 百 分 點 ; 就 業 人 數 1,075.2 萬 人, 較 上 年 同 月 增 加 21.4 萬 人 或 2.04%, 已 回 復 至 全 球 金 融 海 嘯 前 之 水 準 隨 著 就 業 情 勢 穩 定, 本 方 案 未 來 的 重 點 可 強 化 協 助 失 業 與 專 業 人 士 取 得 最 新 產 業 所 需 知 識 與 技 術, 以 順 利 再 就 業 或 轉 業, 確 保 我 國 新 興 產 業 所 需 新 型 態 人 力 ( 二 ) 根 據 建 會 99 年 強 化 我 國 人 力 投 資 政 策 之 研 究 委 託 研 究 報 告, 根 據 六 大 新 興 產 業 所 需 人 才 的 核 心 職 能 擬 訂 新 興 產 業 乃 至 一 般 產 業 員 工 所 需 5 種 基 本 核 心 的 職 能 : 即 個 人 基 本 素 養, 學 術 基 本 核 心 職 能, 職 場 基 本 核 心 職 能, 產 業 與 職 業 的 基 本 核 心 職 能 前 3 種 核 心 職 能 是 當 今 各 界 呼 籲 也 是 我 們 教 育 系 統 中 較 未 受 重 視 的 軟 力, 產 業 與 職 業 核 心 職 能 則 屬 硬 力 故 本 方 案 未 來 之 推 動 除 應 持 續 擴 大 產 學 合 作, 將 培 訓 與 工 作 結 合, 規 劃 提 升 硬 力 的 人 才 培 育 政 策, 各 部 會 亦 宜 根 據 前 揭 核 心 職 能 與 學 習 模 式, 擬 訂 提 升 軟 力 的 人 才 培 育 政 策, 補 充 人 力 缺 乏 的 核 心 職 能, 以 有 效 地 強 化 人 力 投 資 政 策 ( 三 ) 全 球 化 趨 勢 下, 人 才 流 動 愈 益 頻 繁, 且 知 識 及 創 新 時 代 之 競 爭 關 鍵 即 在 人 才, 世 界 各 國 皆 透 過 各 種 優 渥 條 件, 積 極 爭 取 優 秀 的 師 資 及 人 才, 與 鄰 近 國 家 相 較, 我 國 在 延 攬 優 秀 國 際 人 才 的 環 境 及 誘 因, 缺 乏 競 爭 力 及 吸 引 力, 面 臨 人 才 流 失 的 危 機 近 年 來 政 府 雖 努 力 鬆 綁 相 關 法 規, 但 成 效 似 仍 有 限, 未 來 仍 應 更 積 極 突 破 各 項 障 礙, 使 國 內 居 住 環 境 薪 資 教 育 制 度 能 與 國 際 緊 密 接 軌, 以 利 延 攬 優 秀 外 籍 人 士 來 吸 引 外 國 優 秀 學 生 來 留 學 與 海 外 華 裔 專 業 青 年 回, 以 利 增 強 我 國 人 力 資 本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33
36 VIEWPOINT Taiwan Economic Forum 名 家 觀 點 VIEWPOINT 精 進 人 才 培 育 方 案 的 執 行 成 效 銘 傳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所 長 張 國 保 據 行 政 院 主 處 的 統 顯 示, 平 均 每 年 失 業 率 最 高 的 期 間 大 多 落 在 依 7 9 月 間 最 多, 主 要 是 每 年 6 月 都 是 驪 歌 高 唱 的 畢 業 旺 季, 畢 業 對 一 個 學 子 而 言, 是 一 個 階 段 性 學 習 的 圓 滿 結 束, 對 人 才 培 育 的 規 劃 與 應 用 而 言, 畢 業 也 是 另 一 個 新 階 段 挑 戰 的 開 始, 是 學 子 踏 入 社 會 非 常 重 要 的 關 鍵 時 刻 受 到 97 年 底 不 景 氣 的 影 響,98 年 7 月 的 失 業 率 6.07% 及 同 年 8 月 6.13%, 創 30 年 來 最 高 點, 在 政 府 有 效 調 控 及 景 氣 持 續 復 甦 影 響,100 年 5 月 的 失 業 率 已 降 至 4.27%, 而 5 月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為 57.97%, 較 4 月 上 升 0.06 個 百 分 點 此 時 正 是 產 業 用 人 殷 切 的 時 刻, 期 待 一 群 國 家 社 會 中 堅, 自 大 專 校 院 信 心 滿 滿 的 加 入 產 業 陣 容, 為 國 民 所 得 的 提 高 奉 獻 心 力, 誠 全 民 之 福 上 (98) 學 年 畢 業 的 大 專 畢 業 生 315,039 人, 預 估 本 (99) 學 年 更 接 近 32 萬 人, 雖 然 景 氣 回 溫 與 就 業 機 會 增 加, 仍 令 人 擔 心 這 批 剛 畢 業 的 新 生 之 犢 即 將 面 臨 就 業 的 挑 戰 適 應 與 勝 任 問 題 值 得 關 切 的 是 青 年 學 子 須 花 多 長 時 間 才 能 找 到 初 次 工 作? 有 多 少 的 就 業 機 會? 第 一 份 工 作 能 待 多 久? 首 次 就 業 的 待 遇 多 34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37 高? 專 業 能 力 如 何? 與 自 己 所 學 專 長 是 否 相 符 合? 這 些 一 連 串 的 問 題, 不 得 不 聯 想 到 教 育 與 產 業 間 的 連 結 關 係 固 然 不 少 專 家 認 為 教 育 不 應 過 度 偏 重 就 業 的 選 擇, 更 應 該 重 視 品 格 陶 冶 職 場 道 德 團 隊 合 群 精 神 的 養 成 溝 通 與 解 決 問 題 的 展 現 ; 惟 若 大 專 畢 業 生 學 非 所 用 用 非 所 學 畢 業 即 失 業, 對 整 個 國 家 的 產 業 升 級 人 力 資 源 利 用 社 會 安 定 以 及 教 育 的 投 資, 又 將 情 何 以 堪? 近 幾 年 來, 政 府 的 人 才 培 育 以 重 視 用 導 向 的 產 學 連 結 為 政 策 目 標 自 95 年 行 政 院 發 布 產 業 人 力 發 展 套 案, 針 對 教 育 學 用 落 差 創 新 研 發 人 力 資 源 缺 口 等 問 題, 整 合 推 動 建 立 供 需 調 查 整 合 機 制 發 展 重 點 產 業 職 能 培 訓 擴 大 產 業 專 班 培 育 畫 啟 動 產 業 人 力 扎 根 畫 活 化 高 等 教 育 學 制 彈 性 重 新 建 構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積 極 提 升 教 育 之 國 際 化 加 值 產 學 ( 研 ) 合 作 連 結 創 新 及 競 逐 延 攬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等 9 項 重 點 人 力 發 展 畫 此 方 案 讓 政 府 相 關 部 會 更 加 重 視 產 業 發 展 須 以 人 才 為 後 盾 的 重 要 性, 也 呼 籲 大 專 校 院 從 系 所 調 整 招 生 名 額 管 控 課 程 規 劃 教 師 專 業 教 學 習 證 照 考 試 就 業 輔 導 創 新 研 發 等 教 育 歷 程, 務 須 緊 密 的 與 產 業 合 作, 共 同 培 育 業 界 所 需 人 才, 再 創 灣 的 奇 蹟 與 產 業 競 爭 優 勢 在 政 府 人 才 培 育 政 策 的 規 劃 與 因 應 配 套 發 酵 之 後, 讓 整 個 社 會 及 產 業 安 然 度 過 了 97 年 金 融 海 嘯 危 機 98 年 景 氣 低 迷 引 致 高 失 業 率 及 業 界 員 工 放 無 薪 假 等 風 險 但 不 可 否 認 的 是, 灣 由 於 天 然 資 源 的 受 限, 人 力 素 質 與 充 沛 的 人 力 資 源, 方 能 再 造 灣 穩 定 成 長 的 動 能 因 此, 人 才 培 育 與 人 力 資 源 的 有 效 規 劃 與 運 用, 成 為 政 府 施 政 的 重 要 方 向 為 使 人 才 成 為 競 爭 發 展 的 推 手, 97 年 11 月 7 日 行 政 院 核 定 年 促 進 就 業 方 案, 期 有 畫 的 促 使 成 長 率 達 6%, 國 民 所 得 3 萬 美 金, 失 業 率 降 至 3% 之 政 策 目 標 雖 然 此 項 理 想 猶 待 努 力, 至 少 顯 現 出 政 府 的 明 確 目 標 與 企 圖 心 是 故, 行 政 院 於 99 年 1 月 23 及 24 日 召 開 全 國 人 才 培 育 會 議, 強 調 知 識 及 創 新 時 代, 優 質 的 人 力 資 源 為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優 勢 的 重 要 關 鍵, 人 才 培 育 是 政 府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的 主 軸 核 心 會 中 針 對 培 育 量 足 質 精 優 質 人 力 新 興 及 重 點 產 業 人 才 之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35
38 培 育 精 進 公 共 事 務 人 力 強 化 教 育 與 產 業 的 聯 結 及 布 局 全 球 人 才,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等 5 項 中 心 議 題, 共 提 出 23 項 議 題 結 論, 並 形 成 7 項 焦 點 結 論 行 政 院 院 長 吳 敦 義 指 示, 請 建 會 彙 整 研 提 人 才 培 育 方 案,99 年 8 月 10 日 奉 行 政 院 核 定 施, 並 請 政 務 委 員 曾 志 朗 負 責 協 調 相 關 事 宜, 以 引 領 灣 立 足 世 界, 邁 向 永 續 發 展 之 路 綜 觀 上 述, 政 府 的 人 才 培 育 政 策 兼 顧 現 在 與 未 來 國 內 與 國 際 情 勢 發 展 國 家 與 個 人 競 爭 力 培 育 單 位 及 產 業 角 色 等 之 需 求, 並 將 當 前 所 面 臨 的 危 機 化 為 轉 機, 對 未 來 社 會 所 需 人 力 做 長 遠 的 擘 劃, 以 為 國 家 未 來 發 展 長 治 久 安 的 基 礎, 並 規 劃 出 一 個 全 面 性 育 才 留 才 攬 才 的 人 才 培 育 政 策, 達 到 培 養 優 質 人 力, 全 面 提 升 人 力 素 質 不 難 看 出 政 府 對 人 才 培 育 的 積 極 重 視 以 及 努 力 程 度, 一 方 面 滿 足 產 業 用 人 的 需 求, 透 過 優 質 的 人 才 用 以 提 升 產 值, 再 創 的 起 飛 ; 另 方 面 提 供 大 專 校 院 針 對 人 才 培 育 方 向, 積 極 縮 小 產 學 間 的 落 差, 進 而 以 產 學 合 作 共 創 雙 贏 的 理 念 來 調 整 與 改 變 教 學 研 究 與 服 務 的 傳 統 觀 念, 讓 學 子 所 學 所 能 所 用 不 再 一 味 的 唱 高 調, 而 是 以 務 致 用 的 精 神 培 育 學 生 就 業 力 的 提 升, 符 應 產 業 的 用 人 需 求 因 此, 歐 美 不 少 大 學 的 發 展 緊 密 與 產 業 連 結, 不 以 研 究 型 大 學 為 己 足, 更 邁 向 創 業 型 大 學 的 來 臨, 其 最 終 目 標 乃 在 培 育 具 產 業 競 爭 優 勢 的 卓 越 人 才 是 故, 政 府 的 政 策 方 向 足 與 國 際 發 展 趨 勢 相 結 合 人 才 培 育 方 案 共 有 培 育 量 足 質 精 的 優 質 人 力 新 興 及 重 點 產 業 人 才 培 育 精 進 公 共 事 務 人 力 強 化 教 育 與 產 業 之 聯 結 布 局 全 球 人 才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等 五 大 子 畫, 公 布 施 迄 今 僅 短 短 1 年 期 間, 對 百 年 樹 人 的 教 育 大 業 而 言, 尚 有 持 續 扎 根 努 力 深 耕 穩 健 成 長 及 向 上 發 展 的 空 間 此 部 分 可 由 國 內 教 育 程 度 就 業 人 數 占 總 就 業 人 數 之 比 率,100 年 5 月 大 專 及 以 上 程 度 者 為 44.22%, 高 於 高 中 ( 職 ) 程 度 34.06% 與 國 中 及 以 下 程 度 者 21.72%, 顯 見 大 專 及 以 上 程 度 者 就 業 人 數 之 大 幅 提 升, 一 方 面 肯 定 產 業 用 人 趨 向 有 朝 高 學 歷 化 發 展, 同 時 也 可 肯 定 大 專 及 以 上 程 度 者 之 教 育 成 果 與 發 展 潛 力 受 到 重 視 36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39 為 有 效 落 人 才 培 育 方 案 的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本 文 提 出 以 下 淺 見, 以 供 政 府 產 業 大 專 校 院 及 大 專 學 生 共 同 努 力 精 進 首 先, 政 府 應 重 視 各 子 畫 的 追 蹤 管 考 成 效, 依 據 原 訂 畫 確 施 行, 落 費 的 足 額 編 列 與 挹 注, 定 期 檢 討 績 效 並 滾 動 式 的 改 進 缺 失, 適 時 對 外 公 布 執 行 成 果, 建 立 專 屬 網 站 聆 聽 產 業 學 校 及 民 眾 的 建 言, 獎 勵 執 行 本 方 案 有 功 之 政 府 相 關 部 門 產 業 學 校 及 人 員 此 外, 政 府 更 有 必 要 強 化 學 校 與 產 業 間 的 連 結 成 果, 建 立 人 才 專 長 資 料 庫 平 及 資 歷 架 構 系 統, 協 助 產 業 用 人 及 提 高 媒 合 民 眾 就 業 機 會 其 次, 產 業 用 人 的 職 能 標 準 條 件 職 級 類 別 及 相 關 需 求, 有 必 要 由 產 業 界 提 出 具 體 需 求, 一 方 面 讓 社 會 大 眾 暸 解, 同 時 作 為 大 專 校 院 人 才 培 育 的 課 程 規 劃 教 學 習 及 能 力 檢 核 的 參 考 指 標 此 外, 產 業 界 更 有 必 要 提 供 相 關 設 施, 作 為 學 校 人 才 培 育 的 習 場 所, 支 援 相 關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作 為 雙 師 教 學 與 專 業 務 輔 導 的 重 要 資 源, 使 產 學 攜 手 共 育 所 需 人 才 大 專 校 院 方 面, 因 應 少 子 女 化 趨 勢 的 來 臨, 有 必 要 施 組 織 改 造, 調 整 ( 重 組 ) 相 關 系 所 及 招 生 名 額, 開 設 產 業 需 求 的 訂 單 式 客 製 化 人 才 培 育 合 作 課 程, 邀 請 產 業 共 同 規 劃 課 程, 依 據 職 場 需 求 提 供 人 員 指 導 習 機 會 及 證 照 檢 定 的 協 助, 培 育 具 有 務 驗 的 尖 兵, 也 為 產 業 本 身 培 植 領 導 人 才 大 專 學 生 方 面, 必 須 體 認 知 識 時 代 產 業 發 展 的 迅 速 變 革, 相 關 理 論 固 然 不 可 缺, 但 在 面 對 未 來 競 爭 激 烈 的 環 境 與 條 件 下, 無 論 升 學 就 業 或 創 業, 都 必 須 了 解 產 業 趨 勢, 掌 握 市 場 脈 動, 如 此 方 能 贏 在 起 跑 點, 使 自 己 畢 業 立 即 就 業, 就 業 就 能 立 即 上 手, 短 期 內 躍 升 成 為 職 場 菁 英, 裨 益 未 來 的 職 涯 發 展 人 力 就 是 國 力, 人 才 更 是 國 家 的 重 要 資 產 人 才 培 育 方 案 的 宏 觀 規 劃 以 及 面 面 俱 到 的 子 畫 內 容 與 標 竿 措 施, 彰 顯 政 府 的 決 心 與 魄 力 好 的 方 案 必 須 持 之 以 恆, 而 階 段 性 的 績 效 管 控 與 檢 討 修 正, 更 能 落 方 案 的 精 緻 化 深 信 只 要 主 政 者 常 以 為 者 常 成, 行 者 常 至 的 信 心 與 理 念, 必 能 使 優 質 的 人 才, 再 創 灣 發 展 奇 蹟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37
40 THESIS Taiwan Economic Forum 建 專 論 THESIS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之 研 究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系 博 士 候 選 人 張 瑞 娥 壹 緒 論 貳 文 獻 探 討 叁 效 益 評 估 肆 研 究 方 法 伍 研 究 發 現 陸 結 論 與 建 議 摘 要 在 全 球 化 競 爭 的 環 境 下,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已 成 為 產 業 需 求 和 勞 動 供 給 間 的 重 要 介 面, 且 在 灣 已 具 政 策 推 動 的 迫 切 性 本 研 究 採 紮 根 理 論 研 究 法, 透 過 文 獻 探 討 專 家 學 者 對 談 的 文 件 記 錄, 檢 視 澳 洲 英 國 歐 盟 美 國 新 加 坡 日 本 等 國 及 灣 的 施 現 況, 以 闡 明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原 則, 並 以 本 研 究 所 獲 致 的 7 項 研 究 發 現, 進 一 步 提 出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政 策 建 議 ; 主 38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41 要 政 策 建 議 包 括 : 施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正 負 面 效 益 評 估 相 關 的 推 動 組 織 推 動 流 程 及 推 動 時 間 表 等, 以 作 為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規 劃 的 重 要 參 據 本 研 究 亦 對 於 未 來 務 運 作 上,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勞 委 會 在 結 合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及 委 託 產 業 專 業 團 體, 進 行 發 展 職 能 標 準 職 能 認 證 以 及 訓 練 課 程 等 際 推 動 時 有 重 要 的 助 益, 預 期 可 以 有 效 促 進 產 學 合 作 縮 短 學 用 訓 用 落 差 關 鍵 字 :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職 能 標 準 職 能 認 證 資 歷 架 構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壹 緒 論 一 研 究 緣 起 隨 著 全 球 化 與 知 識 時 代 的 來 臨, 產 業 結 構 與 技 術 快 速 變 遷, 如 何 針 對 國 家 未 來 的 勞 動 者 提 供 適 當 的 教 育 訓 練, 同 時 解 決 提 升 全 球 競 爭 力 及 降 低 失 業 率 的 目 標, 已 成 政 府 施 政 的 重 要 課 題, 各 主 要 國 家 亦 紛 紛 興 起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系 統 的 建 構 及 改 革 (OECD, 2007) 在 全 球 化 與 知 識 時 代, 政 府 不 但 需 提 供 大 量 的 學 習 機 會, 也 應 確 保 這 樣 的 學 習, 也 是 產 業 及 學 習 者 所 需 要 的 因 此, 政 府 應 思 考 如 何 在 產 與 學 間 建 立 一 個 中 介 的 界 面 機 制, 以 縮 短 學 校 及 培 訓 機 構 人 力 供 給 與 產 業 人 力 需 求 間 落 差 二 研 究 動 機 近 年 來, 我 國 屢 有 學 者 提 出 發 展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的 倡 議, 在 2010 年 1 月 日 行 政 院 舉 辦 之 全 國 人 才 培 育 會 議 獲 致 的 結 論 之 一 : 發 展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提 供 學 校 課 程 及 教 育 訓 練 之 指 引 另 2010 年 4 月 16 日 通 過 之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在 產 業 人 才 發 展 專 章 中, 第 18 條 明 定 除 法 律 另 有 規 定 外, 各 中 央 目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39
42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得 依 產 業 發 展 需 要, 訂 定 產 業 人 才 職 能 基 準 及 核 發 能 力 鑑 定 證 明, 並 促 進 國 際 相 互 承 認 各 部 會 雖 有 訂 定 所 轄 產 業 職 能 標 準 的 權 利, 惟 各 部 會 間 所 訂 職 能 標 準 的 層 級 格 式 未 具 一 致, 無 法 相 互 比 照, 甚 有 重 疊 或 混 亂 的 情 形 OECD 國 家 是 指 國 家 來 推 動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提 供 產 業 學 校 培 訓 機 構 及 個 人 等 未 來 就 業 市 場 所 需 技 術 及 能 力 的 藍 圖, 而 能 在 快 速 變 遷 的 科 技 時 代 下, 促 進 個 人 終 身 職 能 學 習 提 供 產 業 所 需 人 力 及 企 業 提 升 競 爭 力 的 需 要 我 國 目 前 尚 未 有 系 統 有 架 構 的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在 勞 動 市 場 變 化 快 速 的 情 況 下, 未 來 人 才 培 育 工 作 將 更 強 調 產 學 間 密 切 的 合 作 關 係, 並 重 視 產 業 界 人 力 需 求 是 什 麼? 未 來 勞 動 市 場 所 需 的 技 術 及 能 力 是 什 麼? 學 習 者 也 能 清 楚 的 知 道 學 了 可 以 做 什 麼? 以 協 助 就 業 者 在 校 生 快 速 取 得 更 新 所 需 技 術 與 能 力, 並 回 應 產 業 需 求, 為 當 務 之 急 三 研 究 目 的 根 據 以 上 的 研 究 動 機,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有 三 : ( 一 ) 從 現 有 國 外 的 文 獻, 探 討 主 要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建 置 的 情 形 政 府 所 應 扮 演 的 角 色 及 其 推 動 策 略 ( 二 ) 探 討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建 立 的 現 況 推 動 情 形 及 面 臨 的 問 題 ( 三 ) 以 紮 根 理 論 研 究 法 進 行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之 先 導 性 研 究,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供 政 策 擬 訂 參 考 貳 文 獻 探 討 所 謂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National Qualificiations Standard or N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 是 一 個 職 種 ( 業 ) 現 在 及 未 來 所 需 的 核 心 職 能 及 知 識, 並 分 等 級 作 有 系 統 的 訂 定 ; 此 外, 確 定 某 一 特 定 職 種 ( 業 ) 的 核 心 職 能 40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43 後, 再 配 合 職 能 地 圖, 就 業 者 就 可 以 在 此 核 心 能 力 上, 外 加 加 值 能 力, 並 於 該 行 業 內 所 屬 職 業 領 域 內 轉 換 工 作 若 進 一 步 將 不 同 產 業 與 技 術 的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予 以 標 準 化 分 級, 同 時 將 教 育 體 系 與 職 業 能 力 標 準 系 統 銜 接, 就 可 成 為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National Qualification Framework)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一 建 立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的 目 的 OECD(2007) 國 家 建 立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的 主 要 目 的 包 括 : 產 業 所 需 人 力 之 技 術 與 能 力, 可 加 以 界 定, 減 少 學 用 落 差, 協 助 國 家 人 力 資 源 主 管 機 關, 瞭 解 一 國 人 力 資 源 的 能 量, 進 而 進 行 必 要 的 規 劃 調 整, 以 及 有 利 職 業 證 照 制 度 的 建 立 ; 有 助 於 一 國 勞 動 人 口 技 術 的 國 際 化, 減 少 失 業 率 增 加 優 質 工 作 的 機 會, 有 助 於 外 籍 專 業 人 才 輸 入 與 人 力 短 缺 問 題 的 解 決 ; 就 業 者 新 進 與 重 返 職 場 者, 可 以 瞭 解 從 事 某 種 職 業 必 須 具 備 的 核 心 職 能, 進 而 作 為 有 系 統 學 習 及 報 考 證 照 的 參 考, 以 證 明 本 身 具 備 的 職 能 ; 提 供 員 工 永 續 就 業 升 遷 及 參 與 終 身 教 育 的 資 訊, 幫 助 評 估 個 人 的 能 力 與 潛 力, 進 而 訂 定 個 人 未 來 的 發 展 需 求 ; 在 校 學 生 可 依 據 職 能 標 準 檢 測 是 否 具 備 基 本 職 能, 以 規 劃 未 來 進 入 職 場 所 需 的 訓 練 及 學 習 ; 職 訓 機 構 及 企 業 可 依 據 職 能 標 準, 編 訂 訓 練 課 程, 可 以 讓 職 訓 機 構 所 開 課 程 與 所 需 能 力 間 做 準 確 的 對 應, 以 提 升 學 習 的 效 果 ; 企 業 可 依 據 職 能 標 準 僱 用 員 工, 有 助 於 企 業 篩 選 進 用 員 工, 找 到 適 才 適 所 的 員 工 ; 提 升 個 人 終 身 職 能 學 習 誘 因, 並 促 進 人 才 培 訓 產 業 的 發 展 歐 盟 執 委 會 教 育 訓 練 部 部 長 Jan Figel(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2006) 表 示, 推 動 歐 盟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可 提 升 國 與 國 間 人 力 品 質 的 透 明 度, 有 助 於 人 才 流 動, 並 提 供 終 身 職 能 學 習 的 明 確 目 標, 協 助 歐 洲 人 民 迎 接 全 球 化 與 知 識 的 挑 戰, 將 可 為 歐 盟 創 造 更 多 的 就 業 機 會 與 成 長 李 誠 與 辛 炳 隆 (2005) 的 研 究 指 出, 我 國 應 建 立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的 要 理 由 有 四 : 有 利 於 灣 終 身 學 習 的 提 倡 ; 有 助 於 灣 企 業, 特 別 是 中 小 企 業 之 人 力 資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41
44 源 管 理 技 術 的 導 入 與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層 次 之 提 升 ; 有 助 於 灣 就 業 市 場 及 勞 動 人 口 技 術 的 國 際 化, 可 讓 失 業 減 低 優 質 工 作 機 會 增 加 ; 對 於 外 籍 人 士 輸 入 手 續 的 透 明 化 與 簡 單 化, 有 助 國 內 高 技 術 及 專 業 人 才 短 缺 的 解 決 二 國 外 推 動 驗 各 國 推 動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的 主 要 功 能 目 的 不 盡 相 同, 主 要 國 家 近 年 來 推 動 驗 如 次 : ( 一 ) 英 國 英 國 是 最 早 建 立 的 國 家, 於 1986 年 成 立 了 國 家 職 業 標 準 委 員 會 (National Council for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NCVQ), 作 為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的 領 導 單 位 ; 但 為 順 利 推 行, 另 有 英 國 勞 工 局 (Employment Department) 訓 練 機 構 (Training Agency) 技 術 諮 詢 團 體 (Technical Advisory Group) 研 究 發 展 單 位 和 執 行 機 構 (Lead Bodies) 等 具 有 高 度 熱 忱 的 機 構 密 切 地 合 作 (European Union,2007) 英 國 截 至 2010 年 8 月 止, 有 80 個 職 群 和 43,072 個 職 能 標 準, 資 歷 架 構 共 分 8 級 (ukstandards, 2010; 于 承 平,2010)( 表 1) ( 二 ) 歐 盟 黃 鼎 佑 與 陳 苑 欽 (2009) 歐 盟 之 歐 洲 地 區 職 能 標 準 編 纂 研 究 指 出, 為 了 有 效 落 歐 洲 共 同 市 場 中 人 員 可 以 自 由 流 動 的 政 策 目 標, 建 立 了 歐 盟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EQF) 共 涵 蓋 8 個 職 能 層 級, 以 提 供 各 會 員 國 在 教 育 訓 練 上 的 一 個 依 循 的 脈 絡, 且 各 會 員 國 行 職 業 間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有 共 同 溝 通 相 互 合 作 的 原 則 程 序, 以 及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學 習 成 就 認 證 與 核 心 能 力 等 的 建 立 ( 表 2) ( 三 ) 澳 洲 澳 洲 是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成 熟 度 最 高 的 國 家, 澳 洲 政 府 不 但 將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書 面 化, 更 將 國 內 所 有 的 訓 練 資 源, 包 含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評 估 準 則 與 認 證 標 準 等 整 合 為 一 訓 練 組 合 (Training Package), 並 由 各 產 業 負 責 推 行 發 展, 以 使 個 人 的 學 習 與 發 展 符 合 產 業 及 企 業 需 求 在 國 家 地 區 政 府 以 及 共 同 教 育 42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45 與 訓 練 部 門 的 通 力 合 作 下, 建 立 了 澳 洲 資 歷 架 構 (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AQF) AQF 係 在 教 育 就 業 訓 練 與 青 年 事 務 的 內 閣 會 議 (Ministerial Council on Education, Employment, Training and Youth Affairs, MCEETYA) 中 所 衍 生 而 出 的, 同 時 在 該 會 議 中 並 成 立 了 一 個 AQF 顧 問 委 員 會 (AQF Advisory Board), 以 維 護 AQF 所 訂 定 的 職 能 標 準, 並 提 倡 監 督 AQF 的 推 行 此 一 認 證 標 準 有 助 於 職 業 教 育 與 訓 練 與 中 等 教 育 高 等 教 育 之 間 相 互 銜 接 與 認 證, 對 於 職 業 教 育 與 普 通 教 育 之 轉 銜 與 流 通 具 相 當 大 的 貢 獻, 澳 洲 的 資 歷 架 構 共 分 8 級 ( 表 3)(AQF Advisory Board, 2007)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層 級 進 入 級 職 業 教 育 和 訓 練 部 門 ( 示 例 ) 專 家 授 與 第 7 級 翻 譯 文 憑 第 6 級 專 業 生 產 能 力 國 家 文 憑 第 5 級 3 D 設 BTEC 高 級 國 家 文 憑 第 4 級 幼 兒 保 育 證 書 第 3 級 小 動 物 照 護 照 證 書, 第 3 級 航 空 工 程 NVQ,A 級 第 2 級 大 學 專 員 文 憑, 第 2 級 農 作 物 生 產 G C S E 等 級 A*-C 第 1 級 動 力 運 輸 工 具 證 書, 第 1 級 烘 焙 GCSE 等 級 D-G Entry 成 人 讀 寫 能 力 證 書 資 料 來 源 : 修 改 自 于 承 平 (2010) 表 1 英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層 級 高 等 教 育 部 門 D(doctoral): 博 士 學 位 M(masters): 碩 士 學 位, 學 士 後 證 書 和 文 憑 H(honours): 學 士 學 位, 學 士 級 證 書 和 文 憑 I(intermediate): 高 等 教 育 及 進 修 教 育 文 憑 基 礎 學 士 及 高 級 國 家 文 憑 C(certificate): 高 等 教 育 證 書 層 級 指 標 具 某 一 特 定 領 域 領 導 地 位 之 專 家 或 專 業 人 員 具 高 階 發 展 及 複 雜 層 次 知 識, 並 可 以 發 展 深 度 及 原 創 想 法 於 複 雜 及 不 可 預 測 之 問 題 及 情 境 的 能 力 具 某 項 工 作 或 研 究 之 專 業 高 層 次 知 識, 能 運 用 於 個 人 想 法 及 研 究 複 雜 問 題 與 情 境 的 能 力 具 某 項 工 作 或 研 究 之 深 度 知 識 及 理 解, 並 能 運 用 公 式 的 解 答 或 回 應 於 複 雜 問 題 及 情 境 的 能 力 具 某 項 工 作 或 研 究 之 資 訊 及 知 識 詳 細 分 析, 並 可 加 以 運 用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具 深 度 廣 度 和 複 雜 性 的 知 識, 並 能 將 知 識 與 技 術 依 環 境 的 不 同 而 加 以 選 擇 調 整 及 移 轉 的 能 力 具 有 在 認 可 在 某 一 範 圍 內, 各 種 工 作 所 需 的 知 識 與 技 能, 或 在 特 定 清 楚 的 條 件 下, 所 需 運 用 的 知 識 及 技 術 的 能 力 具 有 從 事 某 一 特 定 範 圍 內 的 例 行 性 工 作 及 可 預 期 性 任 務 的 能 力 在 指 導 與 監 督 下, 具 基 本 知 識 技 術 及 能 力 並 應 用 於 日 常 學 習 情 境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43
46 層 級 表 2 歐 盟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層 級 簡 要 指 標 係 高 度 專 業 化 知 識 領 域 的 體 系 專 家, 具 關 鍵 議 題 分 析 評 估 並 融 合 新 的 複 雜 創 意 之 能 力 ; 具 構 思 設 推 行 大 型 研 究 畫 的 能 力 ; 個 人 在 開 發 新 知 識 或 專 業 作 成 果 過 程 中, 具 領 導 驗 可 自 我 引 導 理 論 和 作 的 學 習, 其 中 部 分 為 該 領 域 中 的 尖 端, 可 提 供 發 展 和 應 用 創 意 的 根 本 基 礎, 通 常 屬 於 研 究 的 範 疇 ; 可 以 整 合 知 識 形 塑 社 會 倫 理 判 斷 和 責 任 的 能 力, 以 及 在 複 雜 環 境 中, 具 管 理 變 革 的 驗 具 某 個 領 域 在 學 習 和 工 作 的 詳 細 理 論 和 作 知 識 技 術 和 能 力, 其 中 部 分 屬 於 領 域 中 的 尖 端 ; 可 應 用 知 識 提 出 設 論 點 解 決 問 題 及 對 社 會 和 倫 理 相 關 議 題 做 出 判 斷 的 能 力 ; 具 備 在 複 雜 環 境 中 表 現 出 合 於 專 業 行 為 的 職 能 具 更 廣 的 理 論 和 作 知 識, 包 括 有 關 特 別 領 域 的 學 習 和 職 業 知 識 ; 對 於 具 體 問 題 有 應 用 知 識 和 技 術 發 展 策 略, 提 出 解 決 方 案 之 能 力 ; 具 自 主 學 習 管 理 員 工 和 進 行 專 案 作 的 互 動 驗 具 特 定 領 域 的 作 和 理 論 知 識 與 技 術, 以 及 可 應 用 專 業 知 識 技 術 和 職 能, 獨 立 解 決 問 題 並 督 導 他 人 的 能 力 ; 可 自 主 學 習, 具 備 處 理 一 般 或 特 殊 情 況 的 學 習 和 工 作 之 驗 包 括 一 般 性 知 識 及 特 定 領 域 的 作 和 基 礎 理 論 知 識, 在 指 導 下 有 完 成 任 務 的 能 力 ; 個 人 對 自 己 的 學 習 成 就 負 責, 並 對 特 定 領 域 的 學 習 和 工 作 具 備 有 限 的 驗 屬 特 定 範 圍 的 知 識 技 術 和 具 體 能 力 ; 能 在 可 控 制 的 環 境 中 受 到 直 接 監 督 下 應 用 其 技 術, 並 承 擔 有 限 的 責 任 ; 其 學 習 成 就 僅 有 少 部 分 屬 於 特 定 職 業 的 能 力 係 一 般 性 基 礎 的 知 識 技 術 和 能 力 ; 能 在 結 構 化 的 環 境 中 直 接 監 督 下 執 行 簡 單 的 工 作 ; 其 學 習 成 就 非 屬 特 定 職 業 的 基 本 能 力 資 料 來 源 : 修 改 自 黃 鼎 佑 陳 苑 欽 (2009) ( 四 ) 美 國 為 回 應 企 業 對 高 技 能 與 高 生 產 力 之 勞 動 巿 場 需 求, 美 國 於 1994 年 通 過 國 家 技 能 標 準 法 案 (National Skills Standards Act), 此 法 案 有 助 於 建 立 一 個 以 產 業 為 主 的 國 家 技 能 標 準 評 估 與 認 證 系 統 同 時, 成 立 國 家 技 能 標 準 委 員 會 (National Skills Standards Board, NSSB), 負 責 發 展 五 大 部 門 的 產 業 技 能 標 準, 並 由 企 業 勞 工 代 表 教 育 訓 練 機 構 人 權 與 社 區 機 構 等 機 構 與 人 員 的 參 與, 共 同 發 展 技 能 標 準 系 統 44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47 層 級 職 業 教 育 和 訓 練 部 門 表 3 澳 洲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層 級 高 等 教 育 部 門 8 博 士 學 位 7 職 業 研 究 所 文 憑 職 業 研 究 所 證 書 碩 士 學 位 研 究 所 文 憑 研 究 所 證 書 6 學 士 學 位 5 專 科 進 階 文 憑 專 科 文 憑 副 學 士 學 位 進 階 文 憑 文 憑 4 第 4 級 證 書 高 中 教 育 證 書 3 第 3 級 證 書 2 第 2 級 證 書 1 第 1 級 證 書 資 料 來 源 : 修 改 自 蕭 錫 錡 (2009) 層 級 指 標 能 全 面 負 責 承 擔 工 作 責 任, 稱 職 於 高 度 專 門 性 任 務, 且 需 高 度 判 斷 與 管 理 能 力 能 依 總 體 畫 工 作, 負 責 較 廣 的 管 理 工 作 與 責 任, 可 勝 任 高 度 專 門 性 與 高 度 的 判 斷 力 在 總 體 畫 有 限 的 指 導 下, 管 理 其 他 工 作 成 員 與 成 果, 有 明 確 的 負 責 範 圍 能 監 督 與 指 導 小 組 工 作, 且 能 適 應 獨 立 性 工 作, 需 能 負 責 判 斷 畫 選 擇 機 具 與 工 作 組 織 可 說 明 並 理 解 部 分 理 論 概 念 性 知 識 可 解 決 部 分 範 圍 但 無 法 預 測 的 問 題 可 確 認 應 用 不 同 範 圍 及 脈 絡 中 具 深 度 的 技 能 及 知 識 對 不 同 多 樣 的 資 訊 來 源 可 進 行 鑑 定 分 析 對 個 人 工 作 成 效 在 品 管 標 準 內 可 負 起 責 任 對 他 人 工 作 成 效 在 相 關 品 管 標 準 內 可 負 擔 部 分 責 任 可 說 明 理 論 性 的 相 關 知 識 可 運 用 部 分 發 展 性 的 工 作 技 能 可 解 決 較 複 雜 多 樣 可 預 測 的 問 題 可 執 行 需 判 斷 或 熟 練 技 能 的 工 作 任 務 能 判 別 判 斷 並 解 釋 可 用 的 資 訊 對 個 人 的 工 作 或 學 習 成 效 可 負 起 責 任 對 他 人 工 作 或 學 習 成 效 可 負 擔 部 分 責 任 可 說 明 一 般 領 域 操 作 性 的 知 識 可 運 用 部 分 特 定 的 工 作 技 能 可 解 決 部 分 可 預 測 的 問 題 可 執 行 部 分 選 擇 範 圍 內 的 工 作 任 務 能 篩 選 並 錄 來 源 不 同 的 資 訊 對 個 人 工 作 或 學 習 成 效 可 負 擔 部 分 責 任 可 說 明 範 圍 較 小 且 重 複 性 的 知 識 可 運 用 基 礎 技 能 並 使 用 相 關 工 具 給 予 明 確 方 向 能 執 行 並 完 成 既 定 的 工 作 能 接 受 並 傳 遞 訊 息 / 資 訊 2003 年 由 於 技 能 標 準 發 展 情 況 與 設 立 精 神 有 所 差 異, 而 終 止 了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年 運 作, 共 花 費 近 5 千 萬 美 元 另 代 之 而 起 的 是 美 國 職 業 資 訊 網 O*NET 的 建 立, 亦 可 視 為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並 囊 括 了 農 業 林 業 與 漁 業 企 業 與 行 政 服 務 建 築 工 程 教 育 與 訓 練 金 融 與 保 險 保 健 與 人 力 服 務 公 共 行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45
48 層 級 特 別 標 準 專 業 標 準 基 礎 標 準 表 4 美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層 級 層 級 指 標 在 某 種 特 定 工 作 或 特 定 產 業 的 從 業 人 員 所 需 具 備 的 特 別 能 力 是 對 從 事 專 項 工 作 人 員 的 知 識 技 術 與 能 力 之 規 定 在 該 產 業 中, 負 有 一 定 職 責 的 職 位, 所 應 具 備 的 知 識 技 術 與 能 力 達 到 專 業 標 準 的 人, 表 示 已 具 該 產 業 領 域 中 較 重 要 的 職 位 所 需 的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在 某 一 產 業 領 域 中, 所 有 工 作 都 共 同 要 求 的 必 須 知 識 技 能 與 能 力 達 到 基 礎 標 準 的 人, 表 示 已 具 該 產 業 領 域 中 所 需 的 基 本 條 件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國 家 技 能 標 準 委 員 會 (NSSB) 政 法 令 與 保 護 服 務 餐 飲 服 務 與 休 閒 事 業 銷 售 不 動 產 與 個 人 服 務 科 學 與 技 術 服 務 通 訊 電 腦 藝 術 與 娛 樂 資 訊 產 業 製 造 安 裝 與 維 修 運 輸 產 業 礦 業 以 及 能 源 環 境 與 污 染 管 理 等 15 種 產 業, 截 至 目 前 約 有 950 種 職 業 的 標 準 的 建 立 (O*NET, 2010) 美 國 國 家 職 業 技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層 級, 共 分 成 3 級 ( 表 4) ( 五 ) 日 本 日 本 政 府 雖 在 1998 年 開 始 著 手 研 究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不 過, 其 發 展 驗 與 歐 美 較 不 相 同 主 要 係 由 日 本 生 產 性 勞 動 情 報 中 心, 成 立 專 責 機 構 日 本 職 能 研 究 會,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企 業 調 查 與 深 入 企 業 的 個 案 研 究, 加 上 日 本 薪 資 研 究 中 心 再 將 職 能 進 一 步 精 緻 化 後, 而 發 展 出 日 本 式 職 能 模 型, 由 日 本 中 央 職 業 能 力 開 發 協 會 推 動 職 能 評 鑑 制 度, 企 業 界 制 定 職 業 資 格 能 力 的 層 級, 共 分 成 4 個 層 級 ( 表 5) 隨 之, 日 本 諸 多 企 業 視 此 職 能 為 企 業 發 展 的 新 能 力 指 標, 並 相 繼 地 應 用, 至 2005 年 底 日 本 全 體 企 業 平 均 職 能 導 入 率 為 29% 達 到 最 高, 惟 至 2007 年 底, 則 下 降 為 23% 左 右 ( 廖 文 志,2008) ( 六 ) 新 加 坡 新 加 坡 政 府 亦 在 2000 年 開 辦 國 家 職 能 認 證 制 度 (National Skills Recognition System, NSRS), 由 人 力 部 (Ministry of Manpower) 和 工 商 部 (Ministry of Trade & Industry) 支 持 的 標 準 生 產 力 和 創 新 局 (Standards, 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Board;SPRING Singapore) 所 推 動, 並 由 新 加 坡 人 力 發 展 局 (Singapore Workforce Development Agency;WDA) 施 46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49 NSRS 成 為 新 加 坡 運 用 職 能 標 準 來 評 量 工 作 者 職 能, 並 授 與 技 能 證 照 的 組 織, 其 將 職 能 標 準 的 層 級 共 分 3 級 ( 詳 表 6), 加 以 訂 定 推 動 2003 年 止, 已 有 超 過 50 個 產 業 500 種 技 能 標 準 被 發 展 出 來, 並 大 約 有 50,000 名 通 過 技 能 評 量 獲 得 證 照 ( 黃 同 圳,2008) 表 5 日 本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層 級 層 級 對 象 層 級 指 標 大 型 企 業 管 理 者 或 最 高 專 業 理 人 熟 練 員 工 中 小 型 企 業 管 理 者 或 高 專 業 理 熟 練 員 工 營 團 隊 的 核 心 員 工 職 務 負 責 員 工 資 料 來 源 : 修 改 自 廖 文 志 (2008) 層 級 能 力 足 以 執 行 統 合 性 判 斷 與 決 策, 並 開 創 新 業 務 利 潤 有 能 力 依 營 方 針 執 行 管 理 營 運 畫 運 籌 業 務 執 行 以 及 問 題 解 決, 提 升 企 業 利 潤 有 能 力 發 揮 自 己 的 創 意, 並 藉 著 自 主 的 判 斷 力 自 我 改 善 自 我 提 案 來 完 成 業 務 有 能 力 依 上 級 主 管 指 示 建 議, 確 完 成 例 行 性 的 業 務 表 6 新 加 坡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層 級 層 級 指 標 3 此 層 級 的 職 能 範 圍 是 針 對 一 般 日 常 可 預 測 的 工 作 活 動 2 1 此 層 級 的 職 能 範 圍 是 不 只 針 對 一 般 日 常 可 預 測 的 工 作 活 動, 工 作 內 容 較 複 雜, 除 了 要 負 起 某 部 分 責 任 外, 亦 需 與 其 他 人 互 相 合 作 此 層 級 的 職 能 範 圍 最 廣, 工 作 內 容 複 雜, 除 了 要 負 起 某 部 分 責 任 外, 亦 需 負 擔 管 理 的 職 責 資 料 來 源 : 修 改 自 黃 同 圳 (2008)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歸 納 以 上 國 家 建 構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時, 可 以 發 現 政 府 只 扮 演 職 能 標 準 推 動 架 構 推 動 流 程 職 能 等 級 設 定 職 業 分 類 等 規 格 系 統 設 定 的 角 色, 而 且 須 有 跨 部 會 推 動 委 員 會 的 組 成, 加 以 規 劃 推 動 ; 英 國 澳 洲 等 國 並 無 法 規 規 範 加 以 推 動, 美 國 日 本 及 新 加 坡 等 訂 有 相 關 法 規 推 動, 惟 均 無 法 規 上 的 強 制 規 範 ; 職 能 層 級 的 設 定 各 國 不 一, 歐 盟 英 國 及 澳 洲 為 8 個 層 級, 日 本 4 個 層 級, 美 國 新 加 坡 則 劃 分 為 3 個 職 能 層 級 ; 而 業 界 的 積 極 參 與 與 否, 將 是 此 制 度 成 敗 的 關 鍵 因 素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47
50 三 我 國 推 動 職 能 標 準 的 現 況 ( 一 ) 職 能 標 準 建 置 情 形 目 前 在 灣 的 職 能 標 準 建 置 情 形, 可 分 為 四 類, 第 一 類 是 依 據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2 條 規 定, 政 府 針 對 與 民 眾 生 命 財 產 社 會 安 全 或 權 益 關 係 密 切 的 職 業 : 如 律 師 會 師 建 築 師 各 類 醫 事 人 員 及 各 類 技 師, 應 領 證 書 始 能 執 業, 自 1950 至 2005 年 已 發 合 格 證 書 199,776 張 ( 考 選 部,2007) 第 二 類 是 依 據 職 業 訓 練 法 規 定, 為 提 高 技 能 水 準, 建 立 證 照 制 度, 應 由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技 能 檢 定 ( 亦 得 委 託 辦 理 ), 且 同 法 第 35 條 規 定, 技 術 上 與 公 共 安 全 有 關 業 別 之 事 業 機 構, 應 僱 用 一 定 比 例 之 技 術 士,2010 年 辦 理 138 種 檢 定, 累 發 證 372,013 張, 職 能 層 級 共 分 為 甲 乙 丙 三 級 ( 職 訓 局, 2010) 第 三 類 是 各 業 管 機 關 推 動 的 證 照, 有 些 是 依 據 主 管 法 規, 如 依 據 證 券 交 易 法 子 法 證 券 商 負 責 人 與 業 務 人 員 管 理 規 則, 規 範 從 業 人 員 資 格 等, 此 類 證 照, 目 前 金 管 會 已 整 合 訂 定 相 關 金 融 人 才 培 訓 之 證 照 及 考 試 科 目 ; 有 些 證 照 與 職 能 標 準, 則 是 由 政 府 與 業 界 合 作 推 動, 以 提 升 職 能 及 國 際 競 爭 力 者, 如 部 已 推 動 連 鎖 加 盟 會 議 展 覽 物 流 業 數 位 學 習 - 教 學 設 等 之 人 才 認 證, 勞 委 會 亦 已 推 動 全 民 共 通 核 心 職 能 課 程 等, 這 類 證 照 與 職 能 標 準, 隨 著 產 業 發 展, 將 扮 演 愈 來 愈 重 要 角 色 ( 建 會,2006) 第 四 類 是 教 育 部 為 了 強 化 大 專 學 生 進 入 職 場 所 需 的 就 業 職 能, 以 縮 短 學 用 落 差 的 問 題, 建 置 了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診 斷 平 UCAN, 包 含 三 大 功 能 ( 教 育 部,2010): 1 職 業 興 趣 診 斷 : 可 檢 視 個 人 對 16 種 職 業 類 型 的 興 趣 強 弱, 探 索 最 適 合 的 職 涯 類 型, 作 為 職 涯 規 劃 與 能 力 養 成 的 參 考 2 職 能 診 斷 : 包 含 10 項 職 場 共 通 職 能 診 斷 及 16 種 職 業 類 型 的 專 業 職 能 診 斷, 前 者 為 從 事 各 種 不 同 職 業 類 型 皆 需 具 備 的 共 通 能 力, 後 者 針 對 不 同 的 職 涯 類 型, 列 舉 所 需 具 備 的 專 業 能 力 3 能 力 養 成 畫 : 結 合 職 業 興 趣 及 職 能 診 斷 結 果, 針 對 需 要 加 強 的 48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51 職 能, 規 劃 能 力 養 成 畫, 選 擇 適 宜 的 課 程 修 習, 以 強 化 相 關 職 能, 累 積 就 業 競 爭 力 以 勞 委 會 (2008) 資 料 觀 察, 國 內 勞 工 擁 有 證 照 情 形, 有 42.9% 勞 工 持 有 各 式 相 關 證 照, 其 中 以 擁 有 技 術 士 證 (17.0%) 者 最 多, 其 次 為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16.7%) 電 腦 證 照 (8.0%) 金 融 從 業 人 員 證 照 (6.4%) 以 及 語 文 認 證 的 (4.1%) 若 依 不 同 業 別 檢 視 勞 工 持 有 證 照 情 形, 金 融 及 保 險 業 從 業 人 員 具 備 證 照 比 例 達 89.5%, 依 序 為 醫 療 保 健 及 福 利 服 務 業 (63.7%) 水 電 燃 氣 業 (62.7%) 以 及 營 造 業 (56.1%) 等 ( 勞 委 會,2008) 綜 合 以 上, 我 國 考 選 部 辦 理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逐 年 增 加, 分 別 由 2001 年 的 48 種 ( 含 高 等 考 試 44 種 普 通 考 試 4 種 ) 及 119 種, 增 為 2006 年 的 102 種 ( 含 高 等 考 試 69 種 普 通 考 試 33 種 ) 及 134 種, 而 且 勞 委 會 截 至 2008 年 已 建 置 的 技 能 檢 定 職 種 更 亦 達 138 種 之 多, 持 有 證 照 的 勞 工 數 亦 達 4 成 以 上 由 此 可 見, 近 年 來 專 業 人 才 需 求 的 不 斷 增 加,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的 建 置, 有 其 迫 切 性 與 必 要 性, 如 此 才 能 讓 證 照 的 內 容 真 能 與 時 俱 進, 並 符 合 社 會 及 產 業 的 需 求 ( 二 ) 面 臨 問 題 為 解 決 部 分 產 業 人 才 不 足 以 及 學 用 訓 用 落 差 的 問 題, 政 府 除 投 入 更 多 人 才 培 訓 能 量 外, 亦 積 極 推 動 職 能 標 準 的 建 立, 並 於 今 年 納 入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的 規 範 儘 管 如 此, 仍 有 以 下 困 難, 尚 待 進 一 步 突 破 : 職 能 標 準 的 推 動 目 前 分 屬 各 部 會, 缺 乏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及 整 合 協 調 單 位 ; 技 能 檢 定 體 系, 多 屬 工 業 時 代 之 職 類, 對 因 應 知 識 時 代 產 業 所 需 職 類 及 職 能, 無 法 有 效 提 供 ; 產 業 之 公 協 會 功 能 不 彰, 影 響 推 動 進 度 及 品 質 ; 且 需 要 有 產 業 企 業 界 積 極 的 參 與, 才 能 制 訂 出 符 合 產 業 目 前 及 未 來 需 要 的 職 能 標 準, 以 及 進 而 與 國 際 接 軌 的 情 形 ( 建 會,2006)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49
52 吳 學 良 與 陳 忠 仁 (2006) 的 十 二 項 重 點 服 務 業 品 質 認 證 之 研 究 指 出, 服 務 業 的 職 能 標 準 及 證 照 較 不 足, 而 在 如 資 訊 觀 光 及 環 保 等 服 務 業, 有 待 國 際 證 照 的 引 進, 以 提 升 該 從 業 人 員 職 能, 與 該 業 發 展 所 需 人 才 參 效 益 評 估 建 立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的 效 益 是 一 國 在 進 行 人 力 資 本 投 資 時, 所 關 切 的 議 題, 以 下 將 就 相 關 證 研 究 結 果 分 述 如 次 : 一 OECD 根 據 OECD(2007) 向 其 會 員 會 所 作 的 問 卷 調 查,OECD 國 家 所 推 動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以 及 與 正 規 教 育 體 系 及 非 正 規 教 育 體 系 的 關 聯, 各 國 殊 異 在 OECD 主 要 國 家 中, 有 制 度 最 完 備 的 如 澳 大 利 亞 西 班 牙 芬 蘭 法 國 愛 爾 蘭 紐 西 蘭 英 國 等, 也 有 制 度 較 鬆 散 的 如 美 國 日 本, 但 確 有 助 終 身 職 能 學 習 ( 正 規 教 育 及 非 正 規 教 育 ) 的 推 動 另 亦 有 學 者 持 負 面 的 評 價, 指 出 此 系 統 將 使 就 業 者 只 在 乎 是 否 達 成 職 能 標 準 而 忽 略 了 工 作 績 效 的 複 雜 性,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過 分 著 重 技 能 與 知 識, 而 忽 略 了 個 人 的 自 願 性 發 展 與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另 在 職 能 與 專 業 的 整 合 發 展 方 面, 則 太 過 零 散 ( 李 誠,2005; Hager,1995; Harris,1995; Stevenson,1992); 另 亦 有 學 者 提 出 歐 盟 勞 動 市 場 透 明 化 後, 將 不 利 小 國 留 住 本 國 的 優 秀 人 才, 反 而 在 人 力 的 爭 奪 戰 中 形 成 強 國 愈 強 小 國 愈 弱 的 情 形 (OECD,2007) 至 於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其 所 包 含 的 認 證 制 度, 根 據 Morris Kleiner (2006) 研 究, 所 提 出 之 正 面 影 響 包 括 : 有 助 提 升 從 業 者 服 務 品 質 有 助 提 升 從 業 者 的 所 得 有 助 提 供 從 業 者 進 行 人 力 資 本 投 資 的 誘 因 有 助 提 高 從 業 者 的 生 產 力 而 負 面 效 益 則 有 : 限 制 消 費 者 的 選 擇 限 制 勞 動 的 供 給 限 制 技 術 的 更 新 壟 斷 培 訓 的 成 本 由 企 業 轉 嫁 至 勞 工 不 利 低 技 術 勞 工 就 業 等 另 50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53 哈 佛 大 學 社 會 學 者 Collins(1989) 則 指 出, 證 照 制 度 是 壟 斷 某 一 特 定 工 作 收 入 就 業 及 技 術 的 政 治 過 程, 影 響 社 會 階 層 的 流 動 及 強 化 社 會 階 層 的 再 複 製, 為 其 主 要 的 負 面 影 響 二 我 國 的 情 形 李 誠 (2005) 研 究 建 議, 適 合 我 國 需 要 的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只 要 與 科 技 大 學 專 科 及 高 職 高 商 的 課 程 相 連 接 即 可, 而 不 是 學 習 英 國 澳 洲 的 模 式, 把 職 能 標 準 和 大 學 與 中 學 課 程 密 切 連 結 的 方 式, 這 反 而 會 限 制 了 高 等 教 育 學 生 的 創 造 力 與 應 變 能 力, 且 職 能 標 準 建 立 的 目 的 應 該 在 專 業 核 心 職 能 標 準 的 建 置, 而 屬 基 本 的 共 通 核 心 職 能 則 由 學 校 培 養, 特 殊 的 企 業 職 能 則 由 企 業 自 行 訂 定 即 可, 政 府 不 須 介 入 辛 炳 隆 (2008) 研 究 顯 示, 宜 運 用 產 業 公 協 會 的 力 量 建 立 該 產 業 的 職 能 認 證 制 度 ; 李 大 偉 (2009) 亦 指 出, 我 國 應 成 立 一 個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委 員 會, 整 合 政 府 相 關 機 關 及 公 協 會 來 推 動, 並 從 重 點 產 業 開 始 發 展 灣 近 年 來 積 極 建 立 各 項 職 能 標 準 並 推 動 的 職 業 證 照, 以 提 供 各 行 各 業 專 業 人 力 的 需 求, 然 而 其 功 能 為 何? 灣 尚 缺 乏 相 關 的 證 研 究, 以 灣 高 等 教 育 資 料 庫 91 學 年 度 畢 業 生 的 資 料 進 行 研 析 發 現 ( 游 秋 怡,2008): 技 職 體 系 畢 業 生 取 得 證 照 的 情 形 較 為 普 遍, 但 一 般 體 系 學 生 的 薪 資 所 得 反 而 較 高, 但 所 持 有 的 職 業 證 照 若 為 國 家 考 試 之 專 門 技 術 及 職 業 證 照 資 格 者, 則 無 論 在 提 升 初 職 與 獲 取 高 薪 上 皆 無 往 不 利, 也 是 勞 動 市 場 上 最 能 取 得 雇 主 矚 目 的 焦 點, 而 且 效 果 不 限 於 公 部 門, 對 於 私 部 門 以 及 自 營 業 者 皆 有 幫 助 另 吳 學 良 (2009) 針 對 134 家 之 服 務 業 企 業 調 查 發 現 :1. 灣 證 照 制 度 的 效 用 仍 取 決 於 政 府 資 源 投 入 及 介 入 的 程 度,2. 面 對 競 爭 強 勁 的 產 業, 其 較 易 以 自 利 和 從 眾 的 動 機, 來 僱 用 具 有 專 業 證 照 的 勞 工,3. 對 於 競 爭 緩 和 的 成 熟 型 企 業, 則 由 於 產 業 內 已 有 明 顯 的 領 導 大 廠 商 時, 其 他 較 小 廠 商 會 有 追 隨 的 動 機 而 偏 向 僱 用 有 專 業 證 照 勞 工 的 情 形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51
54 綜 上 所 述, 不 論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的 建 立, 或 後 續 認 證 制 度 的 推 動, 政 府 資 源 的 整 合 能 力 及 資 源 的 投 入 程 度 是 效 用 決 定 的 重 要 因 素, 也 是 學 校 供 給 端 及 企 業 需 求 端 之 間 的 一 個 能 縮 短 學 用 訓 用 落 差 的 重 要 介 面 之 一 肆 研 究 方 法 為 探 索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之 具 體 規 劃, 並 針 對 決 策 過 程 中 正 負 因 子 拉 拒 的 變 化 與 影 響 力 進 行 深 入 的 探 討 與 了 解, 本 研 究 架 構 如 次 :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國 內 外 文 獻 探 討 產 官 學 意 見 蒐 集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效 益 評 估 ( 正 負 面 ) 具 體 作 法 ( 推 動 組 織 機 構 分 工 推 動 流 程 ) 圖 1 研 究 架 構 一 質 性 研 究 取 向 將 藉 由 質 性 研 究 著 重 各 國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驗 的 特 點, 對 複 雜 制 度 驗 和 情 境 做 整 體 性 地 描 述 與 理 解, 以 達 成 瞭 解 意 義 情 境 界 定 未 預 期 的 現 象 與 影 響, 並 歸 納 出 適 合 我 國 採 行 的 制 度 瞭 解 歷 程 解 釋 因 果 及 關 係 ( 洪 惠 鈴,2005) 將 探 討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之 相 關 問 題, 分 述 如 次 : ( 一 )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宜 採 行 何 種 模 式?( 英 澳 新 模 式? 美 國 模 式? 日 韓 模 式? 或 其 他 模 式?) ( 二 )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政 府 應 有 的 責 任 與 介 入 程 度 為 何?( 與 民 間 的 分 工 為 何? 與 學 歷 證 照 的 連 結 程 度 為 何?) 52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55 ( 三 )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所 需 之 財 務 人 力 及 長 期 制 度 面 的 配 合 為 何?( 宜 優 先 推 動 的 產 業 職 業 為 何? 須 避 免 負 面 效 益 為 何?) ( 四 )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應 如 何 推 動?( 推 動 組 織 機 構 分 工 推 動 流 程 及 推 動 時 間 表 為 何?)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二 本 研 究 採 紮 根 理 論 研 究 法 運 用 紮 根 理 論 研 究 法, 使 研 究 者 更 能 敏 銳 察 覺 各 國 過 去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驗 與 我 國 產 官 學 代 表 意 見 及 決 策 行 為 間 的 交 互 作 用, 以 逐 步 的 分 析 顯 現 出 整 體 決 策 歷 程 的 原 貌 紮 根 理 論 不 是 一 種 理 論, 而 是 一 種 方 法 ( 林 本 炫,2003) 藉 由 研 究 者 與 資 料 之 間 不 斷 互 動 的 過 程, 透 過 既 定 的 編 碼 程 序 以 及 理 論 性 的 抽 樣 方 式, 不 斷 地 在 資 料 間 進 行 比 較 與 探 問, 過 多 次 的 探 問, 直 到 每 一 位 專 家 學 者, 不 再 有 新 增 的 答 案 為 止, 也 就 是 須 達 到 理 論 飽 和 的 情 形 為 止 為 透 過 科 學 的 邏 輯 進 行 研 究, 逐 漸 構 成 理 論 假 設 或 建 構 制 度 的 構 面, 並 非 驗 證 假 設 或 驗 證 既 有 理 論, 此 研 究 法 適 合 使 用 於 探 索 性 先 導 性 之 研 究 本 研 究 所 採 紮 根 的 技 術 包 括 : 詢 問 問 題 不 斷 比 較 與 理 論 性 抽 樣 是 紮 根 的 基 本 操 作 程 序, 在 資 料 分 析 的 過 程 中, 需 要 這 些 技 巧 與 程 序 來 刺 激 與 探 索 研 究 的 可 能 屬 性 與 面 向 ; 而 編 碼 ( 開 放 式 編 碼 主 軸 編 碼 選 擇 性 編 碼 ) 命 名 歷 程 編 碥 等, 則 是 紮 根 理 論 的 分 析 工 具, 以 澄 清 促 進 歸 納 研 究 發 現 ( 洪 惠 鈴,2005;Glaser, 2006) 三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採 理 論 抽 樣, 針 對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以 負 責 職 能 標 準 建 置 之 相 關 部 會 主 管 從 事 職 能 標 準 研 究 並 具 建 制 務 驗 之 專 家 學 者, 且 能 提 供 豐 富 資 訊 者 為 條 件, 做 為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包 括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部 教 育 部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代 表 (2) 科 技 大 學 校 長 (2) 科 技 大 學 教 授 大 學 教 授 建 會 代 表 (2), 11 位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53
56 四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採 質 性 對 談 交 互 討 論 方 式 進 行, 以 研 究 對 象 的 討 論 過 記 錄 成 文 字 檔 進 行 分 析 研 究 五 研 究 流 程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程 序 包 括 前 導 性 研 究 正 式 研 究 與 編 碼 過 程 三 部 分 其 中 整 體 研 究 過 程 如 圖 2, 研 究 概 念 圖 如 圖 3 國 內 外 文 獻 探 討 擬 定 議 題 正 式 討 論 資 料 處 理 理 論 性 抽 樣 整 理 文 字 稿 開 放 編 碼 主 軸 編 碼 產 生 初 步 假 說 選 擇 編 碼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效 益 評 估 與 具 體 作 法 圖 2 研 究 流 程 54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57 政 策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何 種 模 式 參 考 國 外 制 度 考 量 我 國 情 形 效 益 評 估 避 免 負 面 效 益 政 府 責 任 訂 定 職 能 標 準 層 級 費 來 源 及 補 助 訓 練 的 政 策 與 民 間 分 工 公 協 會 等 產 業 專 業 體 規 劃 與 推 動 推 動 委 員 會 規 劃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適 合 我 國 的 模 式 產 業 標 準 委 員 會 品 質 評 測 認 證 中 心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及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 勞 委 會 ) 推 動 建 專 論 資 料 來 源 : 作 者 自 行 整 理 圖 3 研 究 概 念 圖 活 動 在 概 念 圖 發 展 完 後, 研 究 者 必 須 將 每 位 發 言 放 入 概 念 中 的 編 碼 ( 開 放 式 編 碼 主 軸 編 碼 選 擇 性 編 碼 ) 及 故 事 線 中 加 以 檢 驗, 是 否 每 位 與 會 者 的 發 言 及 決 定 歷 程 都 呈 現 在 其 中, 並 進 一 步 思 索 有 無 遺 漏 的 範 疇, 研 究 中 為 求 精 確, 避 免 研 究 者 偏 誤, 以 確 認 脈 絡 推 動 的 正 確 性 伍 研 究 發 現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目 的 在 探 討 產 業 結 構 變 化 快 速 的 情 況 下, 如 何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的 架 構, 以 縮 短 學 用 訓 用 的 落 差 主 要 的 研 究 發 現 如 次 :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55
58 研 究 發 現 一 :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確 有 助 終 身 職 能 學 習 的 推 動 在 OECD 國 家 的 驗 下, 建 立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確 有 助 終 身 職 能 學 習 的 推 動, 不 論 學 習 者 的 身 分 是 在 職 者 或 在 學 者 ; 學 習 類 別 是 正 規 教 育 或 非 正 規 教 育 ; 學 習 目 標 為 追 求 認 證 的 學 習 或 提 升 職 能 的 學 習 ; 參 與 學 習 的 人 數 或 時 數 均 呈 正 向 關 係 研 究 發 現 二 : 職 能 標 準 是 教 育 訓 練 系 統 與 產 業 界 之 間 的 重 要 界 面 根 據 田 振 榮 (2010) 的 研 究 指 出, 大 學 生 對 於 進 入 職 場 的 準 備 感 到 焦 慮 的 主 要 原 因 之 一, 是 大 學 所 學 並 不 能 系 統 化 的 對 應 就 業 市 場 所 需, 也 就 是 因 為 缺 乏 職 能 標 準 的 訂 定 與 核 心 課 程 的 對 應 所 致 產 業 界 在 僱 用 人 才 時, 常 常 會 以 應 徵 者 的 職 能 是 否 達 到 標 準 作 為 衡 量 的 基 準 研 究 發 現 三 :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有 其 正 面 效 益, 亦 有 其 負 面 效 益 諸 多 的 正 面 效 益, 包 括 有 助 提 升 從 業 者 服 務 品 質 提 升 從 業 者 的 所 得 提 供 從 業 者 進 行 人 力 資 本 投 資 的 誘 因 提 高 從 業 者 的 生 產 力 等 ; 但 無 可 避 免 的, 亦 有 如 限 制 消 費 者 的 選 擇 限 制 勞 動 的 供 給 限 制 技 術 的 更 新 壟 斷 租 培 訓 的 成 本 由 企 業 轉 嫁 至 勞 工 不 利 低 技 術 勞 工 就 業 等 負 面 的 效 益 的 情 形 (Kleiner,2006) 研 究 發 現 四 :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的 推 動, 尚 面 臨 諸 多 結 構 性 問 題, 有 待 突 破 1. 產 業 界 的 參 與 不 足 : 我 國 中 小 企 業 居 多, 產 業 公 協 會 組 織 功 能 不 彰 的 情 形 2. 各 部 會 間 缺 乏 整 合 機 制 : 目 前 各 部 會 各 自 推 動 職 能 標 準, 對 於 新 興 產 業 以 及 發 展 中 的 服 務 業, 若 欲 協 調 出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 主 辦 單 位 ) 似 有 困 難, 更 遑 論 整 合 資 源 ; 另 亦 有 職 能 標 準 層 級 不 一 致, 無 法 對 等 及 混 亂 的 情 形 3. 及 時 更 新 機 制 可 能 不 足 : 灣 規 模 小 受 全 球 化 影 響 大, 產 業 結 構 轉 變 迅 速, 如 何 建 立 及 時 更 新 機 制, 已 成 重 要 課 題 4. 無 法 滿 足 產 業 發 展 所 需 職 類 及 國 際 接 軌 : 政 府 目 前 辦 理 之 專 技 人 員 證 照 及 技 能 檢 定 種 類, 無 法 滿 足 因 應 知 識 時 代 及 目 前 重 點 產 業 發 展 所 需, 且 缺 乏 國 際 接 軌 的 推 動 56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59 5. 需 有 長 期 費 及 人 力 的 投 入 : 國 外 的 驗 均 歷 10 年 左 右 的 時 間, 須 有 來 自 政 府 或 產 業 團 體 等 的 財 源 及 人 力, 大 量 並 穩 定 的 並 投 入 研 究 發 現 五 : 專 家 學 者 仍 一 致 表 示, 現 階 段 有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的 必 要 性 及 迫 切 性 推 動 方 向 包 括 : 宜 參 採 適 合 我 國 國 情 的 模 式 辦 理 ; 各 級 學 校 除 基 本 能 力 的 培 養 外, 另 職 業 技 能 之 強 化 均 應 呼 應 社 會 對 職 能 標 準 內 涵 的 動 態 需 求, 俾 有 助 學 生 未 來 職 場 發 展 ; 各 部 會 主 管 之 職 能 標 準 層 級 亦 宜 有 一 致 的 協 調 性, 可 以 相 互 比 照, 避 免 混 亂 ; 應 有 穩 定 的 費 來 源 及 確 保 品 質 的 做 法, 並 採 循 序 漸 進 方 式 進 行 研 究 發 現 六 : 歸 納 專 家 學 者 看 法, 政 府 發 展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的 基 本 原 則 基 本 原 則 包 括 : 全 面 並 漸 進 式 來 發 展 ; 明 確 定 義 職 場 的 產 業 需 求 或 產 業 功 能 地 圖, 且 要 符 合 國 內 的 職 業 分 類 制 度 ; 格 式 力 求 一 致, 以 利 瞭 解 傳 達 及 應 用, 並 建 置 網 站 開 放 大 眾 存 取 ; 建 立 信 度 與 效 度 的 發 展 方 法 論 ; 須 有 確 保 品 質 公 開 公 平 且 透 明 的 發 展 機 制 ; 使 職 能 標 準 成 為 教 育 訓 練 與 職 場 的 界 面 之 一 ; 盡 可 能 考 量 跨 產 業 跨 區 域 跨 國 認 證 發 展 ( 許 全 守 等,2005) 研 究 發 現 七 : 現 階 段 應 從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規 劃 著 手, 先 訂 出 職 能 標 準 層 級 流 程 及 時 間 表, 並 結 合 民 間 力 量, 加 以 推 動 我 國 目 前 技 術 士 證 照 之 職 能 層 級, 共 分 甲 級 乙 級 丙 級 3 級 ; 各 主 要 國 家 如 英 國 澳 洲 及 歐 盟 均 規 劃 為 8 個 職 能 層 級, 並 與 資 歷 架 構 結 合 施 ; 另 美 國 新 加 坡 則 規 劃 為 3 個 職 能 層 級, 以 及 日 本 則 為 4 個 職 能 層 級, 但 未 與 資 歷 架 構 結 合 我 國 於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建 立 的 同 時, 似 可 考 量 現 有 情 況, 進 一 步 調 整 增 加 我 國 的 職 能 層 級 宜 釐 清 政 府 與 民 間 所 應 扮 演 的 角 色, 政 府 僅 扮 演 遊 戲 規 則 的 訂 定 及 費 補 助 的 角 色, 而 職 能 標 準 的 際 推 動 則 有 賴 於 民 間 團 體 組 成 的 委 員 會 積 極 參 與 綜 上 所 述, 本 研 究 的 七 項 研 究 發 現, 可 供 我 國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時 的 重 要 參 據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57
60 陸 結 論 與 建 議 本 研 究 就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之 相 關 機 制 進 行 研 究, 並 獲 致 7 項 研 發 現, 謹 再 提 出 以 下 結 論 及 政 策 建 議, 做 為 政 府 決 策 單 位 的 重 要 參 據 : 一 結 論 ( 一 ) 目 前 學 校 教 育 與 職 業 訓 練 內 容 因 缺 乏 職 能 標 準 作 為 參 照, 較 難 掌 握 教 育 與 訓 練 需 求, 因 而 建 構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機 制, 確 有 其 必 要 職 能 標 準 認 證 系 統 推 動 委 員 會 規 劃 專 業 人 才 就 業 力 學 校 訓 練 機 構 人 力 供 給 縮 短 學 用 訓 用 落 差 產 業 人 力 需 求 資 料 來 源 : 修 改 自 李 大 偉 (2009) 圖 4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之 目 標 功 能 概 念 圖 ( 二 )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已 是 國 際 趨 勢, 可 以 作 為 開 發 與 運 用 人 力 資 源 的 基 礎 建 設 工 作 我 國 目 前 雖 然 沒 有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的 名 稱, 但 已 有 了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的 雛 型 與 質, 例 如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的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部 的 產 業 職 能 基 58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61 準 教 育 部 的 職 能 診 斷 平 UCAN, 以 及 許 多 大 型 企 業 自 行 訂 定 的 職 能 基 準 等 惟 未 來 應 有 職 能 標 準 一 致 的 層 級 及 格 式, 以 避 免 混 淆 不 一 效 及 重 疊 的 情 形 ( 三 ) 在 職 能 標 準 的 發 展 上, 須 有 業 界 的 積 極 參 與, 政 府 只 是 扮 演 催 化 劑 及 遊 戲 規 則 制 定 者 的 角 色 際 的 參 與 職 能 標 準 的 發 展, 是 由 業 界 共 同 制 定, 以 確 保 職 能 標 準 訓 練 課 程 發 展 及 評 測 工 具 等 品 質 的 合 乎 時 宜 ( 四 ) 現 階 段 應 從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規 劃 著 手, 先 訂 出 職 能 標 準 層 級 流 程 及 時 間 表, 並 結 合 民 間 力 量, 加 以 推 動 由 於 我 國 目 前 缺 乏 完 整 的 職 能 標 準 發 展 機 制, 包 含 職 能 標 準 建 立 的 組 織 架 構 分 析 方 法, 相 關 表 冊 呈 現 格 式 有 效 期 限 與 更 新 機 制 等 確 有 必 要 進 一 步 規 劃 二 建 議 ( 一 ) 設 置 跨 部 會 推 動 委 員 會, 負 責 職 能 標 準 機 制 之 規 劃 及 推 動 除 有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的 法 令 規 範 外, 應 設 置 跨 部 會 推 動 委 員 會 負 責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機 制 之 規 劃 推 動 及 協 調 事 宜, 由 政 府 來 主 導 建 立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機 制 的 建 立, 較 具 公 權 力 與 有 較 多 之 資 源 可 供 應 用 ; 待 相 關 的 遊 戲 規 則 建 立 後, 則 由 民 間 團 體 來 負 責, 委 員 會 是 一 溝 通 之 平, 以 避 免 各 單 位 各 行 其 是 而 無 一 致 標 準, 造 成 資 源 浪 費 的 情 形 ( 二 ) 現 階 段 應 有 的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規 劃 現 階 段 應 從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規 劃 著 手, 先 訂 出 職 能 標 準 層 級 流 程 及 時 間 表, 並 結 合 民 間 力 量, 加 以 推 動 ( 如 圖 5) 1. 成 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跨 部 會 會 議, 由 建 會 擔 任 規 劃 推 動 平 邀 集 勞 委 會 部 教 育 部 及 各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等, 並 視 規 劃 進 度 邀 請 專 家 學 者 及 產 界 代 表 參 與, 進 行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的 規 劃 推 動 目 前 主 要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59
62 工 作 為 訂 定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層 級 訂 定 推 動 方 案 以 及 相 關 費 財 源 補 助 訓 練 政 策 的 規 劃 等, 以 利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的 展 開 有 關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層 級 規 劃, 試 擬 如 表 5, 並 與 一 般 教 育 體 系 技 職 體 系 訓 練 體 系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及 公 務 員 考 試 進 行 層 級 的 對 照 參 考, 以 利 產 學 訓 考 等 機 關, 進 一 步 訂 定 的 重 要 討 論 基 礎 推 動 單 位 任 務 將 進 行 之 具 體 工 作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跨 部 會 會 議 ( 建 會 勞 委 會 部 教 育 部 各 目 的 業 主 管 機 關 及 專 家 學 者 等 )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的 規 劃 推 動 訂 定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之 分 級 訂 定 推 動 方 案 報 院 費 及 補 助 訓 練 政 策 各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訂 定 產 業 功 能 地 圖 舉 辦 產 業 研 討 會 產 業 領 導 體 先 勾 勒 出 功 能 地 圖, 說 明 在 產 業 中 各 職 位 的 功 能 及 所 需 的 職 能 邀 請 產 業 企 業 CEO 雇 主 勞 工 團 體 產 業 公 ( 工 ) 會 勞 工 部 門 等 進 行 產 業 研 討 會, 成 立 產 業 職 能 發 展 委 員 會 專 業 團 體 ( 公 協 會 等 產 業 領 導 體 產 業 職 能 發 展 委 員 會 產 業 認 證 委 員 會 等 ) 職 能 標 準 發 展 認 證 文 件 發 展 進 行 培 訓 發 展 輔 導 各 專 業 團 體, 進 行 人 力 需 求 評 估 及 發 展 相 關 文 件, 如 : 記 載 職 能 基 準 文 件 機 構 資 格 文 件 ( 如 TTQS) 認 證 文 件 等 進 行 職 能 標 準 認 證 制 度 相 關 諮 詢 者 評 鑑 者 課 程 發 展 者 的 訓 練 訓 練 認 證 等 機 構 進 行 品 質 評 測 進 行 證 書 核 發 由 取 得 認 證 的 專 業 團 體 來 執 行, 其 成 員 是 來 自 各 產 業 共 同 組 成 的 獨 立 評 估 小 組, 依 照 職 能 標 準 認 證 體 系 所 建 構 出 的 職 能 來 評 量, 並 由 品 質 監 測 機 構 進 行 監 督 ( 類 似 職 訓 局 ) 訓 練 或 認 證 通 過 後, 發 給 國 家 認 可 的 證 書, 做 為 能 力 的 證 明 資 料 來 源 : 作 者 自 行 整 理 圖 5 建 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流 程 及 時 間 表 60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63 2. 由 各 目 的 事 業 主 機 關, 進 行 所 轄 產 業 的 大 量 宣 導 及 產 業 研 討 會 的 舉 辦, 並 產 生 產 業 領 導 體 由 各 目 的 事 業 主 機 關, 邀 請 所 轄 產 業 企 業 CEO 雇 主 勞 工 團 體 產 業 公 ( 工 ) 會 勞 工 部 門 等 進 行 產 業 研 討 會, 成 立 產 業 職 能 標 準 委 員 會 再 勾 勒 出 產 業 功 能 地 圖, 說 明 在 產 業 中 各 職 位 的 功 能 及 所 需 的 職 能 ; 再 依 每 項 職 能 的 不 同 層 級, 訂 出 訓 練 課 程 時 數 學 習 方 式 及 希 望 達 成 的 目 標 3. 由 公 協 會 等 專 業 團 體, 進 行 職 能 標 準 發 展 及 進 行 培 訓 發 展 輔 導 各 專 業 團 體, 進 行 人 力 需 求 評 估 及 發 展 相 關 文 件, 如 記 載 職 能 基 準 文 件 機 構 資 格 文 件 ( 如 TTQS) 認 證 文 件 等 進 行 職 能 標 準 發 展 及 進 行 培 訓 發 展, 主 要 工 作 包 括 各 產 業 職 能 標 準 委 員 會 發 展 職 能 標 準 將 工 作 績 效 的 標 準, 依 其 範 圍 複 雜 度 和 責 任 分 成 職 能 層 級 ; 並 發 展 品 質 評 測 畫 ; 以 及 進 行 職 能 標 準 認 證 制 度 相 關 諮 詢 者 評 鑑 者 及 課 程 發 展 者 的 訓 練 4. 發 展 訓 練 認 證 等 機 構, 進 行 品 質 評 測 以 及 證 書 的 核 發 由 取 得 認 證 的 專 業 團 體 來 執 行, 其 成 員 是 來 自 各 產 業 共 同 組 成 的 獨 立 評 估 小 組, 依 照 職 能 標 準 認 證 體 系 所 建 構 出 的 職 能 來 評 量, 並 由 品 質 監 測 機 構 進 行 監 督 ( 類 似 職 訓 局 ) 訓 練 或 認 證 通 過 後, 發 給 國 家 認 可 的 證 書, 做 為 能 力 的 證 明 綜 合 以 上, 期 望 建 立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政 策 建 議, 能 跨 出 建 置 我 國 的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的 一 大 步, 在 國 際 競 爭 全 球 布 局 的 外 在 環 境 快 速 變 動 下, 不 論 是 企 業 主 學 習 者 或 課 程 發 展 者 均 能 在 工 作 職 能 標 準 及 工 績 效 指 標 下, 確 保 產 品 及 服 務 在 每 一 階 段 都 維 持 高 的 品 質, 學 生 及 員 工 的 學 習 及 職 場 表 現 都 能 更 貼 近 需 求, 且 具 成 效 的 完 成 任 務 ; 也 期 望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的 建 構, 可 以 縮 短 學 用 訓 用 落 差, 協 助 員 工 及 求 職 者 擁 有 更 佳 的 生 涯 機 會, 達 成 更 好 生 活 標 準 安 全, 以 及 做 為 開 發 與 運 用 人 力 資 源 重 要 的 基 礎 建 設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61
64 表 5 我 國 職 能 標 準 架 構 的 層 級 規 劃 對 照 表 層 級 職 業 教 育 及 訓 練 部 門 認 證 教 育 部 門 認 證 層 級 指 標 8 博 士 學 位 博 士 學 位 可 參 考 歐 盟 職 能 7 碩 士 學 位 碩 士 學 位 標 準 架 構 的 層 級 指 標, 以 利 國 際 接 軌 學 士 學 位 2.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3. 甲 級 技 術 士 證 1. 專 科 文 憑 ( 五 專 或 二 專 ) 副 學 士 學 位 2. 專 科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3.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1. 第 4 級 證 書 2. 職 業 學 校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3.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4. 丙 級 技 術 士 證 1. 學 士 學 位 2.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文 憑 ( 大 學 2 年 短 期 教 育 ) 副 學 士 學 位 1. 高 中 教 育 文 憑 2. 高 中 學 力 鑑 定 文 憑 3. 公 務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3 第 3 級 證 書 國 中 教 育 及 以 下 2 第 2 級 證 書 國 中 教 育 及 以 下 1 第 1 級 證 書 國 中 教 育 及 以 下 資 料 來 源 : 作 者 自 行 整 理 參 考 文 獻 一 中 文 部 分 1.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2008) 97 年 勞 工 生 活 及 就 業 狀 況 調 查 99 年 10 月 25 日 取 自 2.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2010) 職 業 訓 練 技 能 檢 定 就 業 服 務 外 籍 勞 工 統 速 報 北 3. 于 承 平 (2010) 英 國 澳 洲 及 歐 盟 資 歷 架 構 發 展 驗 對 我 國 之 啟 示 北 : 教 育 資 料 集 刊,47, 田 振 榮 (2010) 各 國 發 展 職 能 標 準 之 現 況 簡 報 北 : 行 政 院 建 設 委 員 會 62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65 5.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2010) 98 年 勞 工 生 活 及 就 業 狀 況 調 查 99 年 5 月 3 取 自 6.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2010) 職 業 訓 練 技 能 檢 定 就 業 服 務 外 籍 勞 工 統 速 報 (2010 年 4 月 ) 北 7. 行 政 院 建 設 委 員 會 (2005) 新 世 第 二 期 國 家 建 設 畫 ( 民 國 94 至 97 年 四 年 畫 暨 民 國 104 年 展 望 ) 北 8. 行 政 院 建 設 委 員 會 (2010) 2020 年 人 力 供 需 推 估 北 9. 行 政 院 建 設 委 員 會 (2006) 職 業 能 力 再 提 升 方 案 第 二 期 畫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北 10. 李 大 偉 (2009) 建 立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機 制 之 行 動 策 略 畫 北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1. 李 誠 與 辛 炳 隆 (2005) 強 化 我 國 職 訓 體 系 之 研 究 北 : 行 政 院 建 設 委 員 會 12. 林 本 炫 (2003) 紮 根 理 論 研 究 法 評 介, 載 於 齊 力 林 本 炫 編, 質 性 研 究 方 法 與 資 料 分 析 嘉 義 縣 : 南 華 教 育 社 會 研 究 所 13. 辛 炳 隆 (2008) 強 化 我 國 企 業 人 才 培 訓 機 制 之 研 究 專 論,5 (11), 考 選 部 (2009) 考 選 統 99 年 5 月 21 日 取 自 public/data/ pdf 15. 吳 學 良 與 陳 忠 仁 (2006) 十 二 項 重 點 服 務 業 品 質 認 證 之 研 究 北 : 行 政 院 建 設 委 員 會 16. 吳 學 良 (2009) 服 務 業 專 業 人 才 證 書 制 度 發 展 之 研 究 北 : 行 政 院 建 設 委 員 會 17. 洪 惠 鈴 (2005) 高 齡 者 非 參 與 學 習 因 素 之 研 究 中 正 大 學 高 齡 者 學 習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嘉 義 18. 徐 宗 國 (1997) 質 性 研 究 概 論 北 : 巨 流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63
66 19. 教 育 部 (2010) UCAN 職 能 平 啟 動 職 涯 探 索 能 力 養 成 有 方 向 高 教 技 職 簡 訊, 黃 同 圳 (2008) 新 加 坡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北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21. 黃 鼎 佑 與 陳 苑 欽 (2009) 歐 盟 之 歐 洲 地 區 職 能 標 準 編 纂 北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22. 廖 文 志 (2008) 日 本 之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編 纂 委 託 畫 結 案 報 告 書 北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23. 游 秋 怡 (2008) 灣 地 區 大 專 院 校 畢 業 生 證 照 持 有 對 初 職 與 薪 資 之 影 響 私 立 佛 光 大 學 社 會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宜 蘭 24. 蕭 錫 錡 (2009) 澳 洲 國 家 職 能 標 準 制 度 北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二 英 文 部 分 1. 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2006), Implementing the Community Lisbon Programme Proposal for a Recommendation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 Brussels. 2. European Union (2007), The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promoting mobility and lifelong learning, Retrieved May 21, 2010, from &type=html&aged=0&language=en&guilanguage=en 3. Glaser, B. G. (2006), Doing Formal Grounded Theory, Mill Valley, CA., Sociology Press. 4. Hager, P. (1995), Competency Standards--A Help or a Hindrance? Vocational Aspect of Education, 47 (2)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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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ACTIVITY Taiwan Economic Forum 活 動 ACTIVITY 推 動 產 業 升 級 創 造 在 地 就 業 機 會 第 二 階 段 產 業 有 家, 家 有 產 業 新 竹 縣 桃 園 縣 嘉 義 市 與 新 竹 市 座 談 建 會 都 市 及 住 宅 發 展 處 建 會 自 辦 理 全 球 招 商 及 產 業 有 家 家 有 產 業 系 列 會 談 後, 已 獲 得 地 方 政 府 及 廠 商 熱 烈 地 迴 響, 繼 之 前 嘉 義 縣 與 南 縣 成 功 舉 辦 座 談 會 後, 接 著 又 馬 不 停 蹄 在 新 竹 縣 桃 園 縣 嘉 義 市 及 新 竹 市 辦 理 座 談 會, 希 望 透 過 直 接 與 地 方 政 府 和 民 眾 面 對 面 地 對 話, 達 到 均 衡 地 方 發 展, 促 進 在 地 就 業 機 會 的 目 標 打 造 新 竹 縣 為 太 陽 能 產 業 基 地 積 極 推 動 綠 能 等 五 大 產 業 新 竹 縣 座 談 會 於 8 月 15 日 展 開, 新 竹 縣 縣 長 邱 鏡 淳 特 地 率 領 局 處 首 長 及 工 商 業 者 全 程 陪 同, 並 沿 途 解 說 新 竹 縣 印 度 園 區 基 地 及 國 際 綠 能 智 慧 園 區 基 地 的 現 況 及 發 展 機 會 邱 縣 長 還 強 調, 全 球 招 商 後 很 多 知 名 廠 商 表 示, 有 意 願 到 新 竹 縣 投 資, 目 前 新 竹 地 區 產 業 發 展 用 地 需 求 殷 切 66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69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邱 縣 長 陪 同 劉 主 委 聽 取 印 度 園 區 基 地 及 國 際 綠 能 智 慧 園 區 基 地 現 況 與 發 展 灣 是 全 球 製 造 太 陽 能 電 池 產 值 第 二 大 的 國 家,2018 年 太 陽 能 產 業 有 機 會 成 為 灣 新 的 兆 元 產 業, 因 此 建 會 主 委 劉 憶 如 上 午 特 地 參 訪 元 晶 太 陽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該 公 司 係 邱 縣 長 去 年 主 動 招 商 爭 取 投 資, 且 於 短 短 不 到 1 年 時 間 內, 就 已 完 成 90% 的 廠 房 設 施, 預 投 入 120 億 元 於 太 陽 能 產 業 惟 業 者 表 示 國 內 裝 置 太 陽 能 使 用 率 偏 低, 建 議 政 府 能 從 機 關 學 校 先 行 設 置 太 陽 能 電 池 板, 並 協 助 規 劃 光 電 設 備 園 區, 以 促 進 太 陽 能 產 業 發 展 座 談 會 中, 生 化 學 製 藥 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出 製 藥 廠 業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期 望 政 府 能 協 助 解 決, 包 含 : 協 助 通 過 PIC/S GMP( 歐 盟 GMP 認 證 ) 之 本 土 藥 廠 爭 取 健 保 價 之 提 升 提 高 企 業 進 用 外 勞 的 比 例 由 20% 增 加 至 30% 增 加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TFDA) 的 費 與 人 力, 同 時 改 善 學 名 藥 審 查 人 員 不 足 之 情 況, 以 增 加 製 藥 產 業 的 國 際 競 爭 力 對 此 劉 主 委 則 回 應, 建 會 前 已 與 勞 委 會 多 次 協 商, 希 望 能 提 高 企 業 界 進 用 外 勞 的 比 例, 並 針 對 勞 工 缺 乏 且 僱 用 不 到 本 地 勞 工 的 產 業, 優 先 檢 討 放 寬 外 勞 進 用 限 制, 這 部 份 很 快 就 會 有 答 案 另 有 關 產 業 投 資 障 礙 部 分, 建 會 也 將 持 續 與 各 部 會 溝 通 協 調, 加 速 投 資 障 礙 的 排 除, 同 時 促 進 產 業 的 發 展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67
70 劉 主 委 至 元 晶 太 陽 能 科 技 公 司 參 訪, 了 解 灣 光 電 產 業 發 展 在 未 來 產 業 發 展 部 分, 新 竹 縣 政 府 提 出 希 望 達 成 科 技 立 城 藍 海 願 景 的 施 政 畫, 並 規 劃 推 動 綠 能 光 電 (LED 照 明 光 電 太 陽 能 電 池 電 動 車 )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生 技 醫 療 觀 光 旅 遊 與 精 緻 休 閒 農 業 等 五 大 產 業 建 會 並 以 新 竹 地 區 現 有 的 產 業 結 構 資 源 特 性 為 基 礎, 搭 配 交 大 客 家 文 化 學 院 及 劉 興 欽 漫 畫 館 等 當 地 特 色, 找 出 未 來 的 亮 點 產 業, 期 與 新 竹 縣 擬 發 展 之 產 業 相 同 此 外 從 中 央 各 部 會 建 議 的 主 軸 產 業 發 展 區 位, 亦 可 看 出 新 竹 縣 在 發 展 半 導 體 生 物 科 技 綠 色 能 源 等 產 業 上 具 有 競 爭 優 勢, 中 央 與 地 方 對 地 方 未 來 產 業 看 法 幾 乎 一 致 劉 主 委 強 調 中 央 與 地 方 對 產 業 看 法 一 致,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惟 產 業 要 發 展, 除 了 中 央 與 地 方 需 有 共 識 外, 地 方 首 長 在 產 業 引 進 及 招 商 的 努 力, 亦 為 未 來 成 功 的 關 鍵 要 素 之 一, 中 央 與 地 方 需 共 同 協 助 在 地 產 業 發 展, 才 能 共 創 產 業 競 爭 優 勢 未 來 建 會 將 透 過 妥 適 的 產 業 布 局 與 政 策 配 合, 加 強 產 業 發 展 所 需 的 公 共 建 設 與 人 才 培 育, 以 拓 展 產 業 競 爭 力 並 促 進 在 地 就 業, 讓 既 有 的 在 地 特 色 產 業 升 級 蓬 勃 發 展 ; 同 時 透 過 建 會 全 球 招 商 平, 提 高 國 際 能 見 度, 將 國 內 外 資 金 及 投 資 直 接 吸 引 到 地 方, 以 創 造 產 業 投 資 競 爭 優 勢 68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71 各 界 建 議 桃 園 縣 全 力 發 展 優 質 國 際 中 小 學 校 為 了 解 桃 園 縣 各 界 對 地 方 產 業 發 展 之 看 法 及 建 議, 建 會 8 月 19 日 於 桃 園 縣 舉 辦 產 業 有 家, 家 有 產 業 第 二 階 段 座 談 會 早 上 劉 主 委 參 訪 生 產 電 動 巴 士 聞 名 的 華 德 動 能 科 技 公 司 遠 雄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園 區 與 區 內 耀 程 科 技 公 司, 以 及 桃 園 科 技 工 業 園 區 內 達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參 訪 華 德 動 能 科 技 公 司 時, 劉 主 委 親 自 體 驗 最 新 型 的 電 動 巴 士, 並 將 協 助 推 廣 電 動 巴 士 與 綠 能 產 業 共 同 發 展, 提 升 電 動 車 產 業 國 際 競 爭 力 ; 在 參 訪 遠 雄 自 貿 港 區 時, 劉 主 委 詳 細 聽 取 葉 鈞 耀 董 事 長 對 於 自 貿 港 區 未 來 發 展 之 建 議, 並 感 謝 遠 雄 自 貿 港 多 次 參 與 建 會 舉 辦 之 國 際 招 商 活 動 ; 達 能 科 技 致 力 於 發 展 太 陽 能 矽 晶 板, 隨 著 全 球 綠 能 產 業 發 展, 將 可 成 為 全 世 界 頂 尖 的 太 陽 能 矽 晶 圓 專 業 製 造 商 下 午 則 在 桃 園 縣 政 府 召 開 桃 園 縣 產 業 發 展 座 談 會, 由 劉 主 委 及 桃 園 縣 縣 長 吳 志 揚 共 同 主 持, 超 過 百 人 參 與 討 論, 參 與 者 有 農 委 會 文 建 會 部 交 通 部 內 政 部 及 衛 生 署 等 中 央 部 會 ; 另 鄭 金 玲 立 委 桃 園 縣 政 府 相 關 局 處 首 長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參 訪 華 德 動 能 科 技 公 司 時, 主 委 親 自 體 驗 最 新 型 的 電 動 巴 士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69
72 及 當 地 的 市 議 員, 鄉 鎮 市 長 農 會 工 商 業 者 等 亦 踴 躍 出 席, 共 同 關 心 桃 園 地 區 之 未 來 產 業 發 展, 場 面 互 動 極 為 熱 絡 劉 主 委 致 詞 時 首 先 向 大 家 說 明 建 會 辦 理 產 業 有 家, 家 有 產 業 畫 構 想 推 動 流 程 及 辦 理 理 念, 同 時 指 出 本 畫 就 是 希 望 直 接 吸 引 國 際 投 資 人 至 臺 灣 各 地 區 進 行 投 資, 直 接 創 造 在 地 產 業 發 展, 促 進 在 地 就 業, 平 衡 區 域 發 展, 強 化 區 域 產 業 特 色 ; 更 搭 配 未 來 10 年 在 地 基 礎 建 設 及 人 力 教 育 之 規 劃, 以 建 構 未 來 十 年 灣 產 業 發 展 藍 圖 桃 園 縣 吳 縣 長 致 詞 表 示, 非 常 感 謝 建 會 劉 主 委 率 領 各 部 會 來 桃 園 縣, 與 產 官 學 各 界 針 對 產 業 發 展 定 位 進 行 意 見 交 流 桃 園 縣 最 近 推 動 的 機 場 捷 運 鐵 高 架 化 桃 園 航 空 城 等 重 大 工 程, 除 感 謝 中 央 部 會 的 支 持 外, 相 信 對 於 桃 園 的 發 展 將 會 有 很 高 的 期 待 桃 園 在 傳 統 產 業 的 食 品 紡 織 電 子 與 機 械, 到 高 科 技 的 綠 能 雲 端 面 板 等 產 業, 都 有 相 當 完 善 的 產 業 鏈, 加 上 地 理 位 置 優 越, 非 常 適 合 作 為 商 全 球 營 運 總 部, 歡 迎 產 業 界 都 能 來 桃 園 發 展 座 談 會 中 產 業 界 紛 紛 提 出 桃 園 產 業 發 展 之 建 言, 包 括 雲 端 運 算 環 保 科 技 綠 能 產 業 電 動 車 國 際 中 小 學 校 等 發 展 建 議, 劉 主 委 及 中 央 相 關 部 會 亦 一 一 回 應 ; 其 中 清 大 科 技 管 理 學 院 黃 朝 熙 院 長 及 長 庚 大 學 商 管 專 業 學 院 詹 錦 宏 桃 園 縣 縣 長 吳 志 揚 與 縣 政 府 相 關 局 處 首 長 就 桃 園 縣 未 來 產 業 之 發 展 與 民 眾 會 談 70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73 主 任, 建 議 桃 園 縣 全 力 發 展 優 質 國 際 中 小 學 校, 促 使 人 才 培 育 與 國 際 接 軌, 提 升 臺 灣 國 際 化 與 競 爭 優 勢 劉 主 委 強 調 最 近 建 會 積 極 進 行 國 外 招 商, 瞭 解 設 置 國 際 中 小 學 之 必 要 性 與 重 要 性, 對 於 提 升 臺 灣 國 際 競 爭 力 也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一 環, 建 會 將 會 整 合 相 關 部 會, 全 力 協 助 發 展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整 合 嘉 義 市 產 業 資 源, 打 造 阿 里 山 觀 光 門 戶 建 會 規 劃 推 動 之 產 業 有 家, 家 有 產 業 畫 第 二 階 段 地 方 座 談 會,8 月 22 日 於 嘉 義 市 展 開, 藉 由 中 央 部 會 嘉 義 市 政 府 及 當 地 業 者 的 熱 烈 參 與, 各 界 對 地 方 產 業 發 展 之 看 法 及 建 議 於 會 中 獲 得 初 步 共 識 嘉 義 市 火 車 站 是 阿 里 山 鐵 路 的 起 點 高 山 鐵 道 迷 們 爭 相 朝 聖 的 地 方, 此 項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位 置 的 優 勢 加 上 嘉 義 市 的 觀 光 醫 療 交 趾 陶 文 化 及 美 食 等 是 嘉 義 市 發 展 成 為 觀 光 城 市 的 重 要 元 素 為 瞭 解 嘉 義 市 各 項 產 業 資 源 的 發 展 現 況, 建 會 劉 憶 如 主 任 委 員 及 黃 萬 翔 副 主 任 委 員 在 當 日 上 午 親 率 建 會 及 嘉 義 市 政 府 同 仁 參 訪 財 團 法 人 天 主 教 聖 馬 爾 定 醫 院 交 趾 陶 館 及 耐 斯 王 子 大 飯 店, 並 在 中 午 用 餐 時 品 嚐 著 名 的 雞 肉 飯 美 食 劉 主 委 表 示 非 常 肯 定 業 者 及 嘉 義 市 政 府 的 努 力, 並 認 為 這 些 產 業 發 展 優 勢 若 能 透 過 創 意 使 產 品 加 值, 將 增 加 業 者 的 收 益 並 使 嘉 義 市 的 觀 光 更 增 添 多 樣 魅 力 黃 副 主 委 也 表 示, 交 趾 陶 藝 術 推 廣 應 可 結 合 嘉 義 市 政 府 刻 活 動 新 訊 正 推 動 火 車 站 周 邊 都 市 更 新 及 農 委 會 的 檜 意 森 活 村 畫, 規 劃 出 文 化 創 意 與 產 業 結 合 的 展 示 行 銷 園 區, 來 吸 引 遊 客 的 注 意 當 日 下 午 則 在 產 業 創 新 研 發 中 心 召 開 嘉 義 市 產 業 發 展 座 談 會, 由 劉 主 委 及 嘉 義 市 市 長 黃 敏 惠 共 同 主 持, 中 央 部 會 農 委 會 文 建 會 部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及 衛 生 署 等 代 表 出 席 討 論 另 立 法 委 員 江 義 雄 更 親 自 出 席 與 會, 加 上 南 市 府 相 關 局 處 首 長 及 當 地 的 市 議 員 公 協 會 業 者 代 表 及 地 方 人 士 等, 共 數 百 人 出 席, 場 面 十 分 熱 絡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71
74 劉 主 委 參 訪 嘉 義 市 交 趾 陶 館, 肯 定 文 化 觀 光 所 帶 來 的 產 業 效 益 劉 主 委 在 聆 聽 完 地 方 公 協 會 代 表 的 發 言 後 表 示, 嘉 義 市 需 把 握 位 處 阿 里 山 門 戶 的 優 勢, 以 眾 星 拱 月 的 概 念 發 展 國 際 美 食 觀 光 醫 療 文 化 創 意 等 產 業, 來 襯 托 阿 里 山 這 塊 觀 光 的 招 牌 另 外, 相 關 的 配 套 措 施, 如 國 際 級 的 觀 光 旅 館 便 捷 的 交 通 系 統 健 全 的 都 市 建 設 等 都 需 要 整 合 發 展, 一 起 打 造 嘉 義 市 成 為 有 特 色 的 觀 光 城 市 她 同 時 鼓 勵 業 者 推 動 產 品 創 意 加 值, 以 吸 引 不 同 客 群 的 消 費 者, 並 期 待 各 界 能 提 供 建 言, 以 利 政 府 協 助 排 除 各 項 產 業 投 資 的 障 礙 會 議 由 熱 烈 地 討 論 獲 得 共 識, 各 界 對 於 以 阿 里 山 觀 光 入 口 意 象 為 發 展 主 軸 提 供 了 相 關 的 建 議, 後 續 期 望 透 過 中 央 地 方 及 業 界 共 同 的 努 力, 促 進 在 地 產 業 蓬 勃 發 展 建 會 協 助 新 竹 市 發 展 綠 能 文 創 觀 光 美 食 行 銷 全 世 界 為 了 解 新 竹 市 各 界 對 地 方 產 業 發 展 之 看 法 及 建 議, 建 會 規 劃 推 動 之 產 業 有 家, 家 有 產 業 畫 第 二 階 段 地 方 座 談 會,8 月 23 日 於 新 竹 市 展 開 早 上 建 會 劉 主 委 單 驥 副 主 委 黃 萬 翔 副 主 委 親 率 建 會 及 新 竹 市 政 府 同 仁 參 訪 光 磊 科 技 公 司 與 春 池 玻 璃 公 司 其 中 光 磊 科 技 的 多 項 LED 國 際 技 術 專 利, 已 成 72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75 為 LED 產 業 領 導 者, 為 全 球 最 主 要 的 光 電 半 導 體 元 件 供 應 者 之 一 ; 另 春 池 玻 璃 已 為 環 保 綠 能 的 創 新 玻 璃 品 牌, 其 研 發 的 綠 建 材 亮 彩 琉 璃, 更 是 帶 動 國 際 營 建 業 的 新 潮 流, 成 功 交 出 藝 術 玻 璃 發 展 的 亮 麗 成 績 劉 主 委 非 常 肯 定 業 者 及 新 竹 市 政 府 的 努 力, 並 認 為 新 竹 市 的 綠 能 文 創 產 業 已 具 備 優 勢, 後 續 政 府 可 透 過 融 資 結 合 都 市 更 新 及 建 置 平, 協 助 產 業 發 展, 提 升 業 者 國 際 競 爭 力 下 午 則 在 新 竹 市 演 藝 廳 召 開 新 竹 市 產 業 發 展 座 談 會, 由 劉 主 委 及 新 竹 市 市 長 許 明 財 共 同 主 持, 主 要 探 討 新 竹 市 在 綠 能 文 創 觀 光 旅 遊 都 市 更 新 智 慧 綠 建 築 等 相 關 潛 力 產 業 的 發 展, 及 其 區 位 配 對 等 議 題, 並 就 相 關 基 礎 建 設 投 資 招 商 等 配 套 政 策 交 換 意 見, 亦 有 逾 百 人 出 席 參 與 討 論, 與 會 者 包 括 農 委 會 文 建 會 部 交 通 部 內 政 部 及 衛 生 署 等 中 央 部 會 代 表 另 立 法 委 員 呂 學 樟 更 親 自 出 席 與 會, 加 上 新 竹 市 府 相 關 局 處 首 長 同 仁 公 協 會 業 者 地 方 人 士 及 專 家 學 者 等, 場 面 互 動 極 為 熱 絡 劉 主 委 致 詞 時 首 先 向 大 家 說 明, 建 會 辦 理 產 業 有 家, 家 有 產 業 畫 分 二 階 段 推 動, 第 一 階 段 主 要 是 由 中 央 部 會 說 明 新 興 產 業 發 展 條 件, 以 及 這 些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主 委 強 調 嘉 義 市 須 把 握 阿 里 山 門 戶 優 勢, 配 合 創 意 加 值 積 極 發 展 觀 光 產 業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73
76 春 池 玻 璃 所 研 發 的 亮 彩 玻 璃, 帶 動 國 際 營 建 業 的 新 潮 流 產 業 適 合 在 哪 裡 發 展, 幫 產 業 找 到 適 合 的 家 第 二 階 段 則 是 家 有 產 業, 將 由 地 方 政 府 角 度, 說 明 地 方 適 合 發 展 什 麼 產 業, 建 構 未 來 10 年 產 業 發 展 藍 圖 新 竹 市 是 第 9 站, 希 望 透 過 這 兩 階 段 座 談 會, 找 出 新 竹 市 產 業 發 展 定 位, 打 響 自 己 產 業 品 牌, 並 結 合 區 域 發 展 成 為 區 域 品 牌 同 時, 透 過 相 關 基 礎 建 設 人 力 與 教 育 等 配 套 措 施, 讓 產 業 在 地 深 根 發 展 許 市 長 表 示, 非 常 感 謝 劉 主 委 親 自 主 持 參 與 新 竹 市 場 次 的 座 談 會, 與 大 家 一 起 討 論 新 竹 市 適 合 發 展 的 重 點 產 業, 共 同 擘 劃 產 業 發 展 的 方 向, 新 竹 市 期 望 透 過 藝 術 園 區 及 文 創 園 區 的 設 置 與 規 劃, 吸 納 新 竹 市 從 小 栽 培 到 大 的 人 才, 發 展 文 創 產 業, 就 像 春 池 玻 璃 把 灣 全 部 的 二 手 玻 璃 收 回 來 熔 解 後, 再 做 出 這 麼 漂 亮 的 藝 術 品, 在 全 世 界 發 光 發 亮, 幫 灣 創 造 很 多 產 能 另 新 竹 的 米 粉 貢 丸, 遠 近 馳 名, 如 何 結 合 觀 光 旅 遊 產 業 行 銷 新 竹 在 地 產 品 與 產 業, 亦 很 重 要 劉 主 委 在 聆 聽 完 新 竹 市 簡 報, 及 當 地 米 粉 貢 丸 玻 璃 電 腦 公 會 的 心 聲 後 表 示, 新 竹 市 府 團 隊 的 規 劃 報 告, 非 常 精 采 也 令 人 敬 佩 從 新 竹 市 的 產 值 及 從 業 員 工 結 構 資 料 顯 示, 資 訊 電 子 產 值 很 高 且 就 業 人 口 最 多, 是 新 竹 市 的 強 棒, 未 來 應 加 強 整 合 電 子 資 訊 產 業 發 展 另 外 她 同 時 鼓 勵 業 者 對 綠 能 觀 光 及 文 創 產 品 創 意 加 值, 透 過 中 央 地 方 與 業 界 共 同 努 力, 促 進 在 地 產 業 蓬 勃 發 展 74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77 政 策 國 際 醫 療 主 題 月 活 動 特 別 報 導 國 際 醫 療 於 7 月 配 合 十 大 重 點 服 務 業 企 劃 展 開 活 動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名 家 觀 點 為 擴 大 內 需 促 進 就 業 改 善 所 得 分 配 及 縮 小 城 鄉 差 距, 從 4 月 到 11 月, 建 會 規 劃 十 大 重 點 服 務 業 主 題 月 系 列 活 動 7 月 由 國 際 醫 療 接 棒, 為 發 揮 整 體 宣 傳 綜 效, 衛 生 署 於 7 月 日 2011 生 技 月 期 間 以 醫 生 醫 世 情, 健 康 逗 陣 行 為 主 軸, 設 置 諮 詢 攤 位 並 結 合 趣 味 活 動 成 功 吸 引 民 眾 參 與, 促 進 民 眾 對 我 國 醫 療 旅 遊 的 深 度 認 識 7 月 22 日 上 午 於 北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舉 辦 醫 療 旅 遊 轉 介 平 研 討 會, 成 功 聚 焦 醫 療 旅 遊 社 群 共 同 探 討 醫 療 旅 遊 的 未 來 發 展 與 合 作 可 能 性, 下 午 於 大 醫 院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辦 理 亞 洲 新 視 野 : 灣 醫 療 奇 蹟 記 者 會 預 告 國 際 醫 療 錄 片, 將 於 30 餘 國 目 標 國 播 放, 預 期 可 望 提 升 我 國 醫 療 服 務 能 見 度, 活 動 共 獲 30 則 媒 體 中 英 文 報 導 我 國 發 展 國 際 醫 療 具 競 爭 力 可 望 成 為 灣 新 標 誌 我 國 醫 療 服 務 業 具 有 高 品 質 高 技 術, 也 具 價 格 優 勢, 再 加 上 醫 療 整 備 完 全 就 醫 便 利 服 務 佳 設 備 先 進 等 特 色, 供 給 方 面 也 還 有 餘 裕, 極 具 國 際 競 爭 力,2011 年 我 國 已 有 12 家 醫 療 院 所 通 過 國 際 JCI (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 認 證, 顯 示 我 國 醫 療 力 已 達 世 界 水 準 秉 持 醫 療 價 格 與 品 質 等 優 勢, 我 國 各 大 醫 院 嘗 試 拓 展 海 外 市 場, 開 發 國 際 醫 療 旅 遊 模 式, 突 破 空 間 投 入 醫 療 旅 遊 服 務, 並 從 地 區 性 發 展 為 跨 國 性, 帶 動 並 發 展 醫 療 旅 遊 產 業, 整 體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75
78 行 銷 我 國 醫 療 服 務 品 牌, 促 進 國 家 整 體 形 象 發 揚, 使 灣 服 務 (Served by Taiwan) 成 為 灣 的 新 標 誌, 提 升 灣 之 國 際 能 見 度 諮 詢 攤 位 搭 配 魔 術 派 對 提 供 國 內 民 眾 了 解 國 際 醫 療 內 涵 衛 生 署 於 7 月 日 生 技 月 展 覽 中 設 置 醫 療 旅 遊 區, 以 醫 生 醫 世 情, 健 康 逗 陣 行 為 主 軸, 宣 導 推 廣 國 際 醫 療, 現 場 邀 請 馬 偕 醫 院 及 妮 傲 絲 翠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攤 位 以 灣 醫 療 旅 遊 最 新 推 廣 文 案 之 海 報 展 示, 主 打 寶 島 灣 帶 給 您 健 康 與 美 麗 外, 並 介 紹 灣 的 健 康 檢 查 及 醫 學 美 容 服 務 同 時 為 促 進 參 觀 民 眾 對 我 國 醫 療 旅 遊 服 務 的 深 度 認 識, 特 別 規 劃 魔 術 師 表 演 秀 於 舞 活 動 時 段 造 勢, 將 政 策 宣 導 結 合 趣 味 活 動, 打 造 灣 醫 療 服 務 品 牌 形 象, 並 於 活 動 前 運 用 多 重 管 道, 包 括 網 站 媒 體 及 醫 療 旅 遊 研 討 會 宣 傳, 以 擴 大 活 動 效 益 舞 活 動 Sunny 魔 術 派 對 秀 超 值 好 康 等 你 拿 內 容 包 括 魔 術 師 派 對 秀 開 場 表 演 有 獎 徵 答 及 抽 獎 等, 除 了 精 采 的 魔 術 表 演 吸 引 廣 大 群 眾 圍 觀 外, 也 藉 此 機 會 宣 傳 灣 優 質 的 醫 療 旅 遊 服 務 及 業 者 的 主 打 產 品, 讓 民 眾 衛 生 署 於 生 技 月 展 覽 期 間 舉 辦 有 獎 徵 答 活 動, 吸 引 民 眾 爭 相 參 與 76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79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此 次 活 動 提 供 民 眾 相 關 醫 療 旅 遊 資 訊, 讓 民 眾 對 灣 醫 療 旅 遊 有 了 深 度 的 認 識 建 專 論 了 解 海 外 遊 客 到 灣 旅 遊 除 了 結 合 旅 遊 美 食 文 化 外 最 夯 的 新 玩 法, 就 是 結 合 美 容 SPA 微 整 形 健 康 檢 查 等 專 業 醫 療 服 務 活 潑 的 宣 傳 使 活 動 在 短 短 的 時 間 內 聚 集 人 潮, 成 功 吸 引 參 觀 民 眾 的 目 光 此 外, 本 次 代 表 業 者 馬 偕 念 醫 院 及 妮 傲 絲 翠 菁 英 診 所 特 別 贊 助 健 康 調 理 餐 包 及 醫 學 美 容 產 品, 累 積 贈 品 金 額 近 新 幣 8 萬 元, 讓 參 與 舞 活 動 超 過 500 位 的 民 眾 有 機 會 立 即 體 驗 樂 活 美 麗 的 寶 島 特 色, 也 使 衛 生 署 主 題 館 成 為 2011 灣 生 技 月 中 最 受 歡 迎 的 亮 點 活 動 新 訊 舉 辦 醫 療 旅 遊 轉 介 平 研 討 會 分 享 各 國 務 驗 並 創 造 洽 談 商 機 灣 擁 有 先 進 的 醫 術 及 良 好 的 醫 療 品 質, 再 加 上 媲 美 五 星 級 的 環 境 等 優 勢, 我 國 醫 療 旅 遊 產 業 前 景 可 期 醫 療 轉 介 平 是 發 展 國 際 醫 療 的 新 商 業 模 式, 藉 由 當 地 專 業 醫 療 機 構 或 聚 眾 力 強 的 健 康 管 理 中 心 或 旅 行 業 者 作 為 平,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77
80 衛 生 署 醫 事 處 石 處 長 崇 良 與 外 貿 協 會 趙 秘 書 長 永 全 及 講 師 們 合 影 推 介 旅 客 或 病 患 來 進 行 健 檢 或 醫 美 服 務 ; 藉 由 轉 介 平 的 建 立, 我 國 醫 療 院 所 增 加 國 際 人 士 來 使 用 醫 療 服 務 可 收 事 半 功 倍 之 效 為 協 助 我 國 醫 療 業 者 與 國 際 接 軌, 本 次 舉 辦 的 醫 療 旅 遊 轉 介 平 研 討 會 特 別 邀 請 到 擁 有 眾 多 會 員 且 於 中 國 大 陸 主 要 城 市 均 設 有 加 盟 點 的 錫 安 健 康 管 理 中 心 執 行 長 林 群 哲 從 陸 客 自 由 行 看 醫 療 旅 遊 發 展 的 上 海 東 南 旅 行 社 總 理 林 玉 珍 及 熟 知 美 國 醫 療 轉 介 市 場 的 System Healthcare, Int. 負 責 人 Mr. Jeff Hardy 來 與 大 家 面 對 面 共 同 探 討 醫 療 旅 遊 的 未 來 發 展, 研 討 會 後 更 特 別 開 放 與 會 來 賓 與 講 師 洽 談, 尋 求 未 來 可 能 合 作 方 向 衛 生 署 邱 署 長 文 達 及 衛 生 署 醫 事 處 石 處 長 崇 良 接 受 記 者 採 訪 78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81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業 者 與 講 師 洽 談 熱 烈 聽 眾 參 與 踴 躍, 超 越 預 期 人 數 名 家 觀 點 座 談 中 講 師 們 專 業 觀 點 及 寶 貴 的 執 行 驗, 加 上 會 後 開 放 與 會 業 者 和 講 師 進 行 一 對 一 洽 談, 成 功 吸 引 相 關 業 界 代 表 約 250 名 參 與, 衛 生 署 署 長 邱 文 達 亦 於 活 動 中 到 場 致 意 並 簡 短 致 詞 活 動 場 面 熱 絡, 問 卷 滿 意 度 達 95%, 獲 得 與 會 者 的 高 度 肯 定 到 場 媒 體 有 平 面 媒 體 如 工 商 時 報 日 報 蘋 果 日 報 旺 報 灣 商 報 新 華 社 中 央 社 等 ; 電 子 媒 體 如 中 天 公 視 民 視 人 間 衛 視 及 大 陸 地 區 的 東 南 衛 視 等 共 約 20 家, 露 出 至 少 50 篇 報 導 建 專 論 活 動 國 家 地 理 頻 道 亞 洲 新 視 野 : 灣 醫 療 奇 蹟 錄 片 預 告 記 者 會 提 升 我 國 國 際 醫 療 的 國 際 能 見 度 新 訊 灣 先 進 的 醫 療 科 技 及 優 質 親 善 的 醫 療 服 務 備 受 國 際 間 所 稱 道, 為 了 讓 這 項 新 的 灣 奇 蹟 躍 上 國 際 舞, 衛 生 署 於 本 年 度 首 次 與 國 家 地 理 頻 道 合 作 製 作 國 際 醫 療 錄 片 片 中 以 分 享 亞 洲 醫 療 產 業 新 發 展 的 角 度, 來 介 紹 具 有 獨 特 優 勢 的 灣 國 際 醫 療 產 業, 透 過 國 家 地 理 頻 道 擅 長 的 說 故 事 方 式, 地 長 期 記 錄 許 多 來 接 受 醫 療 服 務 的 個 案, 具 體 呈 現 灣 優 於 國 際 的 醫 療 水 準 與 成 就 本 片 預 明 年 春 天 在 亞 洲 區 紐 澳 中 東 區 大 陸 等 30 餘 國 播 出, 期 望 藉 由 國 際 播 映, 進 一 步 提 升 灣 醫 療 觀 光 的 國 際 能 見 度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79
82 國 家 地 理 頻 道 特 別 籌 劃 本 次 記 者 會, 以 簡 短 精 彩 的 影 片 預 告 本 錄 片 的 誕 生, 會 中 特 別 邀 請 行 政 院 院 長 吳 敦 義 衛 生 署 署 長 邱 文 達 與 建 會 副 主 委 單 驥 共 襄 盛 舉, 國 家 地 理 頻 道 亞 太 及 中 東 區 總 裁 白 華 樂 (Ward Platt) 亦 親 臨 本 記 者 會, 而 影 片 取 材 單 位 如 花 蓮 縣 長 庚 醫 院 更 由 花 蓮 縣 縣 長 傅 崐 萁 林 口 分 院 院 長 王 正 儀 率 領 團 隊 共 同 參 與, 分 享 花 蓮 觀 光 之 美 與 長 庚 治 療 國 際 病 人 的 驗, 當 日 記 者 會 共 有 41 家 媒 體 出 席, 獲 電 視 廣 播 網 路 及 平 面 報 導 共 30 則, 成 功 點 亮 灣 醫 療 奇 蹟 記 者 會 當 天 吸 引 眾 多 媒 體 參 加, 希 望 藉 由 錄 片 成 功 打 響 灣 醫 療 的 國 際 能 見 度 建 會 副 主 委 單 驥 蒞 臨 致 詞 80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83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行 政 院 院 長 吳 敦 義 衛 生 署 署 長 邱 文 達 與 建 會 副 主 委 單 驥 親 臨 會 場 共 襄 盛 舉 結 語 本 次 衛 生 署 串 連 生 技 月 展 覽 轉 介 平 研 討 會 及 錄 片 預 告 記 者 會, 全 方 位 推 展 灣 國 際 醫 療 藉 由 生 技 月 衛 生 署 主 題 館 醫 療 旅 遊 攤 位 的 設 置, 配 合 主 題 館 的 舞 活 動 時 段, 規 劃 4 場 魔 術 師 派 對 秀 聚 集 人 潮, 並 邀 請 業 者 共 同 行 銷, 有 效 聚 眾, 達 推 廣 效 果 ; 以 醫 療 旅 遊 轉 介 平 為 核 心 議 題 辦 理 研 討 會, 陣 容 堅 強 的 講 師 群 形 成 號 召 力, 成 功 聚 焦 醫 療 旅 遊 社 群 ; 加 上 國 際 知 名 媒 體 以 鏡 頭 帶 來 新 的 觀 點 與 氣 象, 深 入 探 訪 頂 尖 醫 療 團 隊 及 研 究 機 構, 敘 述 各 國 人 接 受 灣 醫 療 服 務 的 不 同 故 事, 交 錯 編 織 成 完 整 的 錄 片 情 節, 透 過 記 者 會 的 曝 光, 吸 引 國 人 關 注 國 際 醫 療 成 為 7 月 份 主 打 星, 在 灣 生 技 月 活 動 期 間, 擴 大 行 銷 面 向 並 充 分 曝 光, 成 功 吸 引 各 界 目 光, 同 時 配 合 媒 體 協 辦, 集 中 報 導, 更 可 提 高 宣 傳 效 益, 達 到 國 際 醫 療 主 題 月 推 廣 的 綜 效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81
84 NEWSLETTER Taiwan Economic Forum 新 訊 NEWSLETTER 灣 新 簡 訊 建 會 法 協 中 心 法 規 鬆 綁 公 司 法 新 制 上 路 公 司 法 新 修 正 條 文 於 7 月 1 日 生 效, 本 次 修 法 依 據 公 司 治 理 精 神, 大 幅 鬆 綁 公 司 減 資 退 股 收 回 特 別 股 資 金 來 源, 以 及 員 工 薪 酬 制 度 等 限 制, 強 化 企 業 財 務 運 用 之 彈 性 部 表 示, 公 司 法 原 規 定 公 司 減 資 退 還 股 款 只 能 以 現 金 退 還, 而 公 司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及 股 東 出 資, 則 可 用 其 他 資 產 如 貨 幣 債 權 技 術 或 商 譽 抵 繳 ; 因 此 修 法 放 寬 公 司 減 資 時, 也 可 用 現 金 以 外 的 財 產 來 退 還 股 款, 使 企 業 能 依 營 需 求, 靈 活 運 用 資 本 處 理 減 資 事 宜 部 進 一 步 說 明, 為 保 障 股 東 權 益, 公 司 減 資 退 股 方 式 仍 須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及 收 受 股 東 的 同 意, 而 所 退 還 財 產 的 價 值 及 抵 充 數 額, 也 須 會 師 查 核 簽 證, 以 確 保 財 產 估 價 合 理 此 外, 公 司 收 回 特 別 股, 原 規 定 限 制 僅 可 運 用 盈 餘 或 發 行 新 股 的 所 得 股 款 進 行 收 回, 現 放 寬 公 司 可 使 用 盈 餘 或 現 金 以 外 的 其 他 資 金 來 源 辦 理 82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85 同 時, 為 讓 企 業 獎 酬 員 工 的 工 具 與 國 際 接 軌, 便 利 企 業 吸 引 優 秀 人 才, 以 提 升 企 業 競 爭 力, 修 正 條 文 也 允 許 企 業 股 東 會 特 別 決 議 通 過, 可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的 新 股, 至 於 發 行 數 量 價 格 條 件 等, 仍 須 由 證 券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另 為 協 助 企 業 留 住 員 工, 法 條 增 訂 公 司 以 員 工 庫 藏 股 進 行 獎 酬 時, 可 限 制 員 工 在 2 年 內 不 得 再 轉 讓 廣 電 執 照 延 為 9 年 立 法 院 6 月 14 日 三 讀 通 過 廣 播 電 視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將 廣 電 執 照 效 期 從 現 行 6 年 延 長 至 9 年, 並 將 營 運 畫 執 行 成 果 評 鑑, 由 每 2 年 1 次 改 為 每 3 年 1 次, 藉 由 延 長 營 期 限 及 評 鑑 間 隔 時 間, 提 升 業 者 投 資 之 意 願 此 次 修 法 也 排 除 預 算 法 限 制, 授 權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NCC) 基 於 公 共 利 益, 可 採 評 審 制 拍 賣 制 公 開 招 標 制 或 其 他 適 當 方 式, 彈 性 進 行 廣 播 電 視 釋 照 NCC 表 示, 由 於 廣 播 頻 率 是 稀 有 排 他 性 資 源, 廣 播 電 視 頻 道 釋 照 方 式 改 多 軌 進 行, 有 助 建 立 合 理 公 平 的 無 線 廣 播 市 場,NCC 將 依 據 這 項 法 源 進 行 第 11 梯 次 廣 播 頻 道 釋 照 立 法 院 審 議 通 過 修 法 草 案 時, 另 提 出 兩 項 附 帶 決 議, 第 一, 無 線 電 視 頻 道 應 有 10% 到 30% 做 為 藝 術 文 化 教 育 或 公 益 頻 道 NCC 預 估 未 來 釋 出 的 總 頻 道 有 155 個, 其 中 22 個 將 做 為 公 益 電, 供 公 益 團 體 社 區 和 學 校 申 請, 採 審 議 而 非 拍 賣 制 ; 其 他 133 個 則 採 審 議 加 拍 賣 制 第 二, 立 法 院 要 求 NCC 須 於 修 正 案 通 過 的 6 個 月 內, 公 告 廣 播 電 釋 照 方 式 原 則 及 期 程,NCC 表 示, 相 關 規 定 報 行 政 院 核 可 後, 最 快 明 年 第 1 季 即 可 完 成 釋 照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83
86 外 生 畢 業 可 留 習 1 年 為 增 進 大 學 校 院 優 秀 畢 業 外 籍 學 生 與 我 國 產 學 研 等 各 界 互 動, 擴 大 國 際 連 結 及 厚 植 國 際 人 才 資 源, 教 育 部 日 前 訂 定 大 學 校 院 外 國 學 生 畢 業 後 申 請 在 習 作 業 要 點, 開 放 來 就 學 的 優 秀 外 籍 學 生 畢 業 後 在 習 該 要 點 規 定, 學 業 成 績 優 秀 或 獲 得 國 際 性 全 國 性 競 賽 獎 項 的 優 秀 外 籍 學 生, 指 導 教 授 或 系 所 主 管 書 面 推 薦 並 取 得 習 機 構 同 意 習 文 件 後, 向 學 校 提 出 申 請, 並 教 育 部 審 查 通 過 者, 可 在 畢 業 後 繼 續 留 習, 最 長 可 達 1 年 外 籍 生 可 習 的 機 構 包 含 最 近 1 年 營 業 額 達 新 幣 1,000 萬 元 以 上 本 國 企 業 僑 外 投 資 事 業 外 國 公 司 在 分 公 司, 或 公 司 資 本 額 達 新 幣 500 萬 元 以 上 之 新 設 本 國 企 業 新 設 僑 外 投 資 事 業, 或 採 購 績 達 100 萬 美 元 以 上 之 外 國 公 司 在 辦 事 處 等 此 外, 外 籍 學 生 習 期 間 的 工 作 內 容 須 與 習 內 容 相 符, 如 欲 轉 換 習 機 構, 也 必 須 學 校 報 請 教 育 部 同 意 AEO 轉 口 貨 重 整 免 申 請 為 落 供 應 鏈 安 全 管 理, 促 進 海 關 與 業 者 之 夥 伴 關 係, 財 政 部 7 月 25 日 發 布 修 正 海 關 管 理 貨 櫃 集 散 站 辦 法, 簡 化 優 質 企 業 進 行 轉 口 貨 櫃 重 整 之 通 關 作 業 程 序 依 原 海 關 管 理 貨 櫃 集 散 站 辦 法 規 定, 轉 口 櫃 進 行 加 裝 分 裝 改 裝 拆 包 加 貼 標 籤 等 重 整 作 業, 業 者 須 事 先 提 出 書 面 申 請, 並 海 關 核 准 方 可 辦 理 為 吸 引 更 多 供 應 鏈 業 者 申 請 為 安 全 認 證 優 質 企 業 (Safety AEO), 財 政 部 擴 大 優 惠 措 施, 放 寬 取 得 認 證 的 運 輸 業 及 倉 儲 業 者, 進 行 轉 口 貨 櫃 重 整, 僅 須 事 先 聯 名 向 海 關 書 面 報 備, 即 可 於 集 散 站 或 轉 口 倉 庫 內 作 業 關 稅 總 局 表 示, 目 前 安 全 認 證 優 質 企 業 享 有 的 貨 物 通 關 優 惠 包 括 : 較 低 查 驗 比 率 按 月 彙 總 繳 稅 國 貨 復 運 進 口 可 申 請 具 結 放 行 後 再 核 銷 原 出 口 報 單 報 單 完 稅 價 格 為 新 幣 1 億 元 以 上 者, 可 免 審 免 驗 通 關 ; 此 外, 海 關 也 設 有 單 一 窗 口, 協 助 業 者 解 決 未 放 行 貨 物 的 通 關 問 題 84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87 新 聞 快 遞 體 育 贊 助 可 抵 稅 為 鼓 勵 民 間 參 與 體 育 活 動 並 投 入 相 關 產 業 發 展, 立 法 院 三 讀 通 過 運 動 產 業 發 展 條 例, 未 來 企 業 培 養 運 動 員 贊 助 運 動 團 體 捐 贈 運 動 器 材 場 館 設 備, 或 購 買 運 動 賽 事 門 票 捐 給 學 校 弱 勢 團 體, 相 關 支 出 可 列 為 費 用, 減 免 所 得 稅, 且 無 金 額 上 限 另 為 增 加 國 內 觀 賞 運 動 賽 事 的 人 口, 條 例 也 明 訂 政 府 可 編 列 預 算, 補 助 學 生 參 與 或 觀 賞 運 動 競 技, 並 可 發 放 運 動 體 驗 券 此 外, 體 育 團 體 舉 辦 運 動 賽 事 或 活 動, 如 符 合 加 值 型 及 非 加 值 型 營 業 稅 法 規 定, 其 門 票 收 入 免 徵 營 業 稅, 而 運 動 賽 事 活 動 的 範 圍 及 認 定 標 準, 將 由 體 委 會 與 財 政 部 另 行 訂 定 在 活 化 運 動 人 力 資 源 方 面, 運 動 事 業 或 營 利 事 業 聘 用 傑 出 運 動 選 手, 從 事 運 動 推 展 或 相 關 服 務, 體 委 會 可 專 案 編 列 費, 補 助 薪 資 的 30%, 每 人 累 補 助 期 間 以 5 年 為 限 ; 條 文 中 也 放 寬 運 動 從 業 人 員 擔 任 教 師 之 資 格 門 檻, 只 要 具 有 特 殊 專 業 務 造 詣 或 成 就, 足 以 勝 任 教 學 工 作 者, 體 委 會 認 定, 可 不 受 相 關 法 令 限 制, 應 聘 至 大 學 或 專 科 學 校 任 教 對 於 延 攬 外 籍 運 動 產 業 之 專 家 來, 條 文 也 規 定, 未 受 僱 我 國 內 任 一 雇 主 之 專 門 技 術 性 運 動 人 員, 來 從 事 短 期 商 務 活 動 技 術 指 導 專 業 表 演 等, 可 憑 停 留 簽 證 在 停 留 14 日, 免 申 請 工 作 許 可 發 明 專 利 審 查 加 速 為 加 速 審 查 專 利 權 申 請 案,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推 動 發 明 專 利 關 聯 案 聯 合 面 詢 措 施, 邀 請 鴻 海 友 達 光 電 及 宏 達 電 等 前 20 大 發 明 專 利 申 請 企 業 或 機 構 參 與 試 辦, 適 用 案 件 估 近 9,000 件, 以 半 導 體 面 板 及 觸 控 類 等 關 鍵 技 術 佔 最 大 宗, 可 望 降 低 專 利 積 案 數 量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85
88 智 慧 局 表 示, 發 明 專 利 關 聯 案 指 同 一 申 請 人 針 對 同 一 製 品 或 產 業 技 術 的 一 系 列 發 明 專 利 初 審 案, 試 辦 對 象 鎖 定 前 20 大 發 明 專 利 申 請 人, 並 以 2008 年 前 已 申 請 體 審 查 早 期 公 開 且 尚 未 獲 審 定 書 的 發 明 專 利 初 審 案 為 主 專 利 審 查 案 採 聯 合 面 詢 方 式, 處 理 期 間 原 則 上 將 不 超 過 一 個 月, 此 措 施 有 助 於 加 速 審 查 待 審 已 久 的 關 鍵 技 術 及 研 發 成 果, 並 協 助 業 界 建 立 完 整 專 利 布 局 智 慧 局 局 長 王 美 花 表 示, 目 前 國 內 發 明 專 利 每 年 新 增 進 案 量 約 4.1 萬 件, 智 慧 局 先 後 採 行 發 明 專 利 加 速 審 查 作 業 方 案 及 發 明 專 利 關 聯 案 聯 合 面 詢 等 措 施, 以 加 速 審 查 作 業, 明 年 智 慧 局 組 織 改 造 後, 將 引 進 170 位 約 聘 審 查 人 力 及 39 位 專 利 助 理 審 查 官, 預 期 至 2015 年 可 將 積 案 量 由 現 行 的 16 萬 件 大 幅 降 至 7 萬 件 平 均 審 結 期 間 由 41 個 月 降 至 22 個 月 8 遊 艇 港 開 發 休 閒 商 機 灣 以 遊 艇 製 造 聞 名 世 界, 且 四 面 環 海, 海 洋 遊 憩 商 機 無 限, 為 進 一 步 發 展 遊 艇 休 閒 產 業, 政 府 將 投 入 新 幣 10 億 元 以 上, 修 建 整 治 8 處 遊 艇 港 相 關 設 施, 並 簡 化 遊 艇 入 出 港 口 的 進 出 管 制 交 通 部 表 示, 在 推 廣 遊 艇 活 動 及 活 化 閒 置 漁 港 雙 重 考 量 下, 除 原 規 劃 的 大 鵬 灣 遊 艇 港 八 斗 子 漁 港 烏 石 漁 港 梧 棲 漁 港 龍 洞 遊 艇 港 布 袋 遊 艇 港 後 壁 湖 港 等 7 處 港 口 外, 另 將 增 納 安 平 漁 港, 做 為 遊 艇 活 動 發 展 專 屬 基 地 交 通 部 指 出, 推 動 遊 艇 活 動 發 展, 目 標 設 定 為 國 內 遊 艇 登 記 數 量 年 成 長 8% 外 籍 遊 艇 來 每 年 成 長 5%, 以 及 遊 艇 進 出 港 每 年 增 加 1,000 航 次 除 規 劃 闢 建 遊 艇 港 及 遊 艇 碼 頭 外, 在 制 度 建 置 方 面, 船 舶 法 於 去 年 11 月 修 正, 增 納 遊 艇 專 章, 其 中 針 對 遊 艇 進 出 港 CIQS( 關 務 入 出 境 檢 疫 安 檢 ) 相 關 作 業 程 序, 明 訂 國 內 遊 艇 活 動 如 不 涉 及 入 出 境, 可 以 報 備 代 替 申 請 此 外, 部 及 各 地 方 政 府 將 持 續 檢 討 河 川 設 置 簡 易 遊 艇 碼 頭 或 其 他 泊 靠 設 施, 內 政 部 國 有 財 產 局 將 檢 討 放 寬 遊 艇 基 地 土 地 使 用 管 制, 農 委 會 觀 光 局 營 建 署 將 針 對 泊 位 空 間 妥 善 配 置 艇 庫 設 置 改 善 遊 艇 出 入 泊 靠 硬 體 設 施 等 持 續 檢 討, 以 完 善 遊 艇 活 動 發 展 環 境 86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89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新 訊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Taiwan New Economy Newsletter
90 Deregulation Progress New revision of Company Act takes effect A new revision of the Company Act, which became effective on July 1, greatly relaxes, in the spirit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 rules on return of paid-in capital for corporate capital reduction, sources of funds for the redemption of special shares, and employee salary systems. This provides more flexibility in the use of corporate funds.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MOEA) notes that under the original provisions of the Company Act, return of paid-in capital for capital reduction had to be accomplished with cash, while capital increases through the issuance of new shares and equity injection by shareholders, could be made with other assets such as monetary credit, technology, or commercial goodwill. Under the relaxed rules of the revised law, the return of paid-in capital to shareholders for the purpose of reducing capitalization may be accomplished using property other than cash; this allows companies greater flexibility in using their capital,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operating needs, to carry out capital reductions. At the same time,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shareholders the revised provisions require capital reductions through returning paid-in capital to be approved by a shareholders' meeting; and, to assure a reasonable estimation of the value and offset amount of returned property must be assessed and signed off by a CPA. The original stipulations required the redemption of special shares to be carried out only by using profits or issuing new shares. Under the new rules, companies can use sources of capital other than profits or cash. At the same time, the revision brings Taiwan's corporate employee compensation tools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practice and allows companies to 88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91 boost their competitiveness by attracting outstanding talent via the issuance of new shares to employees under limited conditions, so long as the issuance is authorized by a special resolution of a shareholders' meeting. The issuing quantity, price, and conditions will be stipulat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for securities. To help companies hold onto their employees, a new provision allows enterprises to provide employee compensation in the form of treasury shares that cannot be sold within two years. Broadcasting license validity extended A revision of the Radio and Television Act was passed by the Legislative Yuan on June 14, extending the validity of broadcasting licenses from six to nine years and lengthening the interval between assessments of the execution of operations plans from two years to three. These relaxed rules will make operators more willing to invest. The revised law also cancels the restrictions imposed by the Budget Act and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authorizes the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CC) to act flexibly in the release of radio and TV licenses, allowing it to use evaluation, auction, public tender, or other appropriate methods. The NCC indicates that since the frequency spectrum is a rare and exclusive type of resource, the switch to the multi-channel release of radio and TV frequencies will facilitat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fair and reasonable wireless broadcast market. The NCC will use this legal basis in carrying out the 11th release of broadcast frequency licenses. When the Legislative Yuan passed the revised law, it affixed two associated resolutions. The first is that 10% to 30% of wireless TV channels should be for the arts, culture, education, or public benefit. The NCC estimates that 155 channels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89
92 will be licensed in the future and that 22 of them will be public-benefit channels open to application by public-interest groups, communities, and schools. These channels will be awarded by the examination system rather than by auction. The remaining 133 channels will be released by the examination plus auction method. In its second resolution, the Legislative Yuan asks the NCC to announce the principles and timetable for the release of licenses within six months after the passage of the resolution. The NCC indicates that the related rules will first be submitted to the Executive Yuan for approval, and that the awarding of the new licenses should be completed in the first quarter of 2012 at the earliest. Foreign students allowed to intern in Taiwan after graduation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MOE) has instituted a set of Operating Guidelines for Applications by Foreign Students at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to Remain in Taiwan for Internship after Graduation with the aim of boosting interaction between outstanding foreign students and Taiwan's industrial, academic, and research sectors, expanding international linkages, and building up a pool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esources. Under the Guidelines, foreign students who have outstanding academic records, or who have won awards in international or national competitions, and who can furnish written recommendations from their academic advisors or department heads as well as internship approval documentation from appropriate organizations, may submit applications to their schools. After the applications are reviewed and approved by the MOF, the applicants may remain in Taiwan to take up internships for up to one year after graduation. 90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93 The organizations in which foreign students may intern include domestic enterprises,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and Taiwan branches of foreign companies with a turnover of at least NT$10 million in the most recent year; newly established domestic or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with a capitalization of at least NT$5 million; or Taiwan offices of foreign companies with a procurement record of at least US$1 million. The work which foreign students perform as intern must conform to the content of their internship. If foreign students wish to change their internship organization, they will have to apply to the MOE through their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schools. Only reporting needed for AEO processing of transit goods On July 25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MOF) announced a revision of the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Customs Management of Container Terminals designed to assure secure supply-chain management and simplify customsclearance procedures for outstanding enterprises that undertake transit container 建 專 論 活 動 resorting. Under the original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Customs Management of Container Terminals, operators wishing to carry out such goods resorting operations as bulk packing, separate packing, repacking, unpacking, or affixing of labels had to first submit a written application and receive approval from Customs. To attract more supply-chain companies to apply for Safety AEO (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status, the MOF has expanded the related incentives to make it easier for AEO shippers and warehouse operators to carry out transit container resorting; all they will have to do now is submit a joint written report to Customs in advance and then carry out their resorting in a container terminal or transit warehouse.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91
94 The Dir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 notes that Safety AEOs currently enjoy customs-clearance preferences including a lower inspection ratio, monthly payment of tariffs, the option to apply for release of Taiwan-made re-imports prior to cancellation of the original export declaration, and exemption from checks and inspections for the customs clearance of goods with a duty-paid price of NT$100 million or more. In addition, Customs has set up a one-stop window to help operators resolve customs-clearance problems regarding unreleased goods. News Express Tax credits offered for corporate sponsorship of sports The Legislative Yuan has passed a Statute for Sports Industries Development designed to encourage the private sector to participate in sports activities and to become involv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sports-related industries. In the future, companies that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athletes; sponsor sports groups; donate sports gear, venues, or equipment; or purchase tickets for sports competitions and donate them to schools or disadvantaged groups will be allowed to list the related outlays as expenses against their income taxes, with no limit on the amount. The new Statute also aims to boost the domestic audience for sports competitions by stipulating that the government may allocate a budget for subsidies to students for participation in or observation of sports competitions, and that it may issue sports experiencing vouchers. Furthermore, the ticket-sale income from sports competitions or activities organized by sports groups will be exempt from business taxes, so long as the competitions or activities conform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Value-added and Non- 92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95 value-added Business Tax Act. The scope and standards for determination of the relevant sports competitions and activities will be set by the Sports Affairs Council (SAC) and Ministry of Finance.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the new Statute, the SAC may allocate special budgets to cover 30% of the salaries of outstanding athletes recruited by sports concerns or profit-seeking enterprises to engage in sports development or the provision of related services, up to an accumulated maximum of five years per person. The provisions also relax the qualifications for sports professionals to serve as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instructors. Personnel who have special professional practice, attainment, or achievement fitting them to engage in educational work, and whose qualification is recognized by the SAC, may be recruited to teach in universities or technical schools. The new Statute also provides for foreign sports professionals and technical sports personnel who have not been hired by any domestic employer to stay in Taiwan on a visitor visa to engage in short-term business activities, technical guidance, or professional performance for up to 14 days without having to apply for a work permit. Patent examination process streamlined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IPO) of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is promoting a new combined interview for related invention patent applications with the aim of speeding up the examination of patent applications. Hon Hai, AU Optronics, HTC, and other top-20 invention patent applicants have been invited to participate in a trial operation of the joint interview system. Since the new system is applicable to almost 9,000 applications, most of which are in the field of semiconductors, display panels, touch control, and other key technologies, it is expected to help clear up a severe application backlog.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93
96 The IPO notes that the new system is being applied to the preliminary examination of applications by the same applicant for multiple invention patents related to the same product or industrial technology. The combined examination system is being tried out on the 20 top patent applicants, with the trial being focused on the preliminary review of invention patent applications in which the applications for substantial examination were submitted prior to 2008 and were published early, but for which no written decision of patent examination has been received. When the joint interview method is used, the time needed for patent examination will not, in principle, exceed one month, speeding up the examination of applications for patents concerning key technologies or the results of R&D that have been backlogged for a long time, and helping companies to establish complete patent deployments. Mei-hua Wang, director general of the IPO, notes that Taiwan records approximately 41,000 new invention patents every year. In addition to speeding up the examination process by adopting the 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 (AEP) and the combined interview for related invention patent applications, after its reorganization next year the IPO will hire 170 contract examiners and 39 assistant examiners next year. This is expected to slash the current application backlog of 160,000 cases to just 70,000 cases by 2015, and to shorten the average time needed to complete an examination from 41 months to 22 months. Eight harbors to spur yachting activities Taiwan has long been known around the world as a manufacturer of yachts, and with its surrounding ocean the island offers infinit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in the field of marine recreation. Now, the government has decided to give yachting 94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97 an extra boost by pumping more than NT$1 billion into the construction and renovation of facilities in eight yacht harbors. At the same time, it will relax harbor entry and exit controls for yachts.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MOTC) explains that in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addition to the marinas originally planned for Dapeng Bay, Badouzi, Wushih, Wuqi, Longdong, Budai, and Houbihu, the Anping Fishing Harbor will also be included in the new development program, which is designed not only to promote yachting activities but also to enliven idled fishing harbors by transforming them into bases for yachting development. The MOTC points out that the goal of promoting yachting development is to achieve annual growths of 8% in the number of domestic yachts, 5% in the number of foreign yachts docking in Taiwan, and 1,000 yacht departures and dockings. In addition to the building of marinas and yacht wharfs, the Law of Ships as revised last November contains a new chapter on yachts that allows simple reporting, instead of application, for CIQS (customs, immigration, quarantine, and safety) operations so long as no entry into or exit from the national territory is involved.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d local governments will constantly review the erection of simple yacht wharfs or other docking facilities on rivers, and th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and National Property Bureau will discuss the relaxation of land-use controls for yachting bases. Further, the Council of Agriculture, Tourism Bureau, and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will continue discussing the proper allocation of berthing space, the installation of boathouses, and the improvement of harbor entry, exit, and docking facilities for yachts so as to provide a good 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yachting in Taiwan.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95
98 Taiwan Economic Forum 灣 景 氣 概 況 BUSINESS Indicators 100 年 7 月 份 景 氣 概 況 建 會 研 究 處 100 年 7 月 景 氣 對 策 信 號 續 呈 綠 燈, 生 產 面 金 融 面 貿 易 面 消 費 面 指 標 大 致 維 持 溫 和 成 長, 勞 動 市 場 也 相 對 穩 定 ; 綜 合 判 斷 分 數 由 上 月 下 修 值 25 分 減 為 24 分 領 先 同 時 指 標 持 續 下 滑, 顯 示 景 氣 擴 張 力 道 正 逐 漸 減 弱 ; 整 體 而 言, 當 前 國 內 已 轉 呈 中 度 成 長 一 景 氣 對 策 信 號 2010 年 2011 年 6 月 7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燈 號 % 燈 號 % 燈 號 綜 合 判 斷 分 數 r 24 貨 幣 總 數 M1B 直 接 及 間 接 金 融 5.06 r 4.8 股 價 指 數 工 業 生 產 指 數 4.5 r 7.2 非 農 業 部 門 就 業 人 數 海 關 出 口 值 機 械 及 電 機 設 備 進 口 值 製 造 業 銷 售 值 2.1 r 3.4 p r 批 發 零 售 及 餐 飲 業 營 業 額 指 數 綜 合 判 斷 說 明 : 紅 燈 (45-38), 黃 紅 燈 (37-32), 綠 燈 (31-23), 黃 藍 燈 (22-17), 藍 燈 (16-9) 註 : 各 構 成 項 目 均 為 年 變 動 率, 除 股 價 指 數 外 均 季 節 調 整 二 景 氣 指 標 % P 高 峰 T 谷 底 P 高 峰 T 谷 底 領 先 指 標 6 個 月 平 滑 化 年 變 動 率 P 高 峰 同 時 指 標 綜 合 指 數 ( 不 含 趨 勢 ) 落 後 指 標 綜 合 指 數 ( 不 含 趨 勢 ) 領 先 指 標 7 月 綜 合 指 數 為 128.4, 較 上 月 上 升 0.04%;6 個 月 平 滑 化 年 變 動 率 2.1%, 較 上 月 2.5% 略 減 0.4 個 百 分 點 同 時 指 標 7 月 綜 合 指 數 為 133.5, 較 上 月 下 降 0.2%; 不 含 趨 勢 之 同 時 指 標 為 99.1, 較 上 月 減 少 1.2% 落 後 指 標 7 月 綜 合 指 數 為 149.0, 較 上 月 上 升 2.6%; 不 含 趨 勢 之 落 後 指 標 為 110.6, 較 上 月 上 升 1.5% 96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99 STATISTICS Taiwan Economic Forum 統 STATISTICS 目 錄 98 Contents Indices of Industrial Production 核 備 對 外 核 准 對 大 陸 投 資 分 業 統 表 Approved Outward & Mainland Investment by Industry 120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97
100 時 期 PERIOD (1) 人 口 ( 期 底 數 ) Population (end of period) 人 數 ( 千 人 ) Number (1,000 persons) 與 上 年 比 較 % % change from previous year 就 業 增 加 率 (%) Increase Rate of Employment(%) 失 業 率 (%) Unemployment Rate (%) 灣 重 要 灣 Major 重 Indicators 要 of Major Indicators of 製 造 業 平 均 薪 資 增 加 率 Increase Rate of Average Earnings in Manufacturing 成 長 率 (%) Economic Growth Rate (%) (2) 國 民 生 產 毛 額 ( 按 當 年 價 格 算, 百 萬 美 元 ) GNP(at current prices, US$ million) 每 人 國 民 生 產 毛 額 ( 當 年 幣 值, 折 合 美 元 ) Per Capita GNP (at current prices, US$) , ,900 13, , ,895 13, , ,129 12, , ,815 13, , ,674 14, , ,391 13, , ,101 13, , ,312 14, , ,104 15, , ,870 16, , ,957 16, , ,267 17, , ,108 17, , ,921 16, , ,241 19, July 22, Aug. 22, ,115 4,250 Sept. 22, Oct. 22, Nov. 23, ,761 4,663 Dec. 23, Jan. 23, Feb. 23, ,475 4,647 Mar. 23, Apr. 23, May 23, ,896 4,621 June 23, July 23, Aug. 23, ,415 4,814 Sept. 23, Oct. 23, Nov. 23, ,455 5,073 Dec. 23, Jan. 23, Feb. 23, ,180 5,188 Mar. 23, Apr. 23, May (3) 23, June (3) 23, (1) Monthly and quarterly changes are computed by comparison with figures in the corresponding periods of the previous year. (2) Real growth rate of GDP. (3) Estimate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01 指 標 Taiwan Economy 指 標 Taiwan Economy 工 業 生 產 Industrial Production 總 指 數 與 上 年 General 比 較 % Index % change 民 國 95 年 from =100 previous 2006=100 year 製 造 業 Manufacturing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7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年 1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年 1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1) 月 或 季 變 動 率 係 與 上 年 同 期 增 減 百 分 比 (%) (2) 質 GDP 成 長 率 (3) 估 數 合 Total 產 業 結 構 ( 占 GDP%) Structure of Industry (as % of GDP) 農 業 Agriculture 工 業 Industry 服 務 業 Services 消 費 者 物 價 Consumer Prices 總 指 數 與 上 年 General 比 較 % Index % change 民 國 95 年 from =100 previous 2006=100 year 時 期 PERIOD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99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8 99
102 躉 售 物 價 Wholesale Prices 儲 蓄 與 投 資 Savings and Investment 1. 灣 重 要 Major Indicators of Major Indicators of 1. 灣 重 要 貨 幣 供 給 額 Money Supply M 1B 時 期 PERIOD 總 指 數 General Index 民 國 95 年 = =100 與 上 年 比 較 % % change from previous year 儲 蓄 毛 額 Gross Savings 金 額 ( 新 幣 百 萬 元 ) amount (NT$ mill.) 占 GNP% as % of GNP 投 資 毛 額 Gross Investment 金 額 ( 新 幣 百 萬 元 ) amount (NT$ mill.) 占 GNP% as % of GNP 超 額 儲 蓄 Excess Savings 金 額 ( 新 幣 百 萬 元 ) amount (NT$ mill.) 占 GNP% as % of GNP 金 額 ( 新 幣 10 億 元 ) amount (NT$ billion) 與 上 年 比 較 % % change from previous year ,134, ,834, , , ,275, ,072, , , ,505, ,392, , , ,667, ,409, , , ,889, ,615, , , ,610, ,970, , , ,880, ,013, , , ,143, ,129, ,013, , ,358, ,693, , , ,360, ,667, , , ,709, ,776, , , ,023, ,855, ,167, , ,668, ,826, , , ,568, ,203, ,365, , ,379, ,077, ,301, , July , Aug , , , , Sept , Oct , Nov ,093, , , , Dec , Jan , Feb ,022, , , , Mar , Apr , May ,112, , , , June , July , Aug ,086, , , , Sept , Oct , Nov ,158, , , , Dec , Jan , Feb ,058, , , , Mar , Apr , May , June ,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03 指 標 ( 續 ) Taiwan Economy (Continued) 指 標 ( 續 ) Taiwan Economy (Continued) ( 期 底 數 ) (end of period) M 2 金 額 ( 新 幣 10 億 元 ) amount (NT$ billion) 與 上 年 比 較 % % change from previous year 存 款 ( 期 底 數 ) Deposits (end of period) 金 額 ( 新 幣 10 億 元 ) amount (NT$ billion) 與 上 年 比 較 % % change from previous year 放 款 與 投 資 ( 期 底 數 ) Loans & Investments (end of period) 金 額 ( 新 幣 10 億 元 ) amount (NT$ billion) 與 上 年 比 較 % % change from previous year 準 貨 幣 ( 期 底 數 ) Quasi-money (end of period) 金 額 ( 新 幣 10 億 元 ) amount (NT$ billion) 與 上 年 比 較 % % change from previous year 時 期 PERIOD 13, , , , 年 15, , , , 年 16, , , , 年 17, , , , 年 18, , , , 年 19, , , , 年 20, , , , 年 21, , , , 年 23, , , , 年 24, , , , 年 25, , , , 年 26, , , , 年 27, , , , 年 29, , , , 年 31, , , , 年 28, , , , 年 7 月 28, , , , 月 28, , , , 月 29, , , , 月 29, , , , 月 29, , , , 月 29, , , , 年 1 月 29, , , , 月 29, , , , 月 29, , , , 月 29, , , , 月 29, , , , 月 30, , , , 月 30, , , , 月 30, , , , 月 30, , , , 月 30, , , , 月 31, , , , 月 31, , , , 年 1 月 31, , , , 月 31, , , , 月 31, , , , 月 31, , , , 月 31, , , , 月 101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104 1. 灣 重 要 1. Major Indicators 灣 of 重 Major Indica 時 期 PERIOD 中 央 銀 行 重 貼 現 率 ( 年 息 百 分 率 ) Rediscount Rate of Central Bank of China (% per annum) 中 央 銀 行 外 匯 存 底 ( 期 底 數 ) 百 萬 美 元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of Central Bank of China (end of period, US$ million) 新 幣 匯 率 ( 新 幣 / 美 元 ) Exchange Rate of the NT$ (NT$/US$) 平 均 average 期 底 end of period 海 關 對 外 貿 易 統 ( 百 萬 美 元 ) Merchandise Trade (customs statistics, US$ 進 口 Imports (c.i.f.) 金 額 amount 與 上 年 比 較 % % change from previous year 出 口 Exports (f.o.b.) 金 額 amount 與 上 年 比 較 % % change from previous year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July , , , Aug , , , Sept , , , Oct , , , Nov , , , Dec , , , Jan , , , Feb , , , Mar , , , Apr , , , May , , , June , , , July , , , Aug , , , Sept , , , Oct , , , Nov , , , Dec , , , Jan , , , Feb , , , Mar , , , Apr , , , May (3) , , , June (3) , , , (4) Figures for 1993, 1997, 1998, and 2002 include approvals backdated by the Investment Commission,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ROC, of US$2,028 million, US$2,720 million, US$515 million, and US$2,864 million, respectively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05 指 標 ( 續 ) Taiwan 重 Economy 要 (Continued) 指 標 ( 續 ) ators of Taiwan Economy (Continued) million) 差 額 Balance 灣 向 大 陸 出 口 Exports to Mainland China 金 額 ( 百 萬 美 元 ) amount (US$ million) 與 上 年 比 較 % % change from previous year 金 額 ( 百 萬 美 元 ) amount (US$ million) 與 上 年 比 較 % % change from previous year 14, , , , , 年 9, , , , ,725 4, 年 7, , , , ,284 2, 年 12, , , , , 年 11, , , , , 年 18, , , , ,186 2, 年 22, , , , ,116 6, 年 22, , , , ,875 7, 年 13, , , , ,004 6, 年 15, , , , ,297 6, 年 21, , , , ,090 7, 年 27, , , , , 年 15, , , , , 年 29, , , , , 年 23, , , , , 年 2, , , , 年 7 月 1, , , , 月 2, , , , 月 3, , , , 月 2, , , , 月 1, , , , , 月 2, , , , 年 1 月 , , , 月 1, , , , 月 2, , , , , 月 3, , , , , 月 1, , , , , 月 2, , , , 月 2, , , , , 月 1, , , , , 月 2, , , , , 月 , , , 月 1, , , , , 月 1, , , , 年 1 月 , , , , 月 1, , , , , 月 2, , , , 月 1, , 月 1, , 月 515 百 萬 美 元 及 2,864 百 萬 美 元 兩 岸 進 出 口 貿 易 Trade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s 灣 由 大 陸 進 口 Imports from Mainland China 差 額 Balance 件 數 Number of Cases (4) 及 2002 年 資 料 涵 蓋 部 投 審 會 補 辦 許 可 案 件, 金 額 分 別 為 2,028 百 萬 美 元 2,720 百 萬 美 元 核 ( 備 ) 准 赴 大 陸 間 接 投 資 Approved/Reported Indirect Investment in Mainland China (4) 金 額 ( 百 萬 美 元 ) Amount (US$ million) 時 期 PERIOD 103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106 Base: Base: 2006= = 工 業 生 Indices of 2. 工 業 生 Indices o 製 造 業 MANUFACTURING 時 期 PERIOD 總 指 數 GENERAL INDEX 礦 業 MINING 生 產 指 數 Manufacturing 依 重 輕 工 業 分 類 By Heavy or Light 重 工 業 heavy 輕 工 業 light 最 終 需 要 財 final demand goods 依 產 品 用 By 投 資 財 investment goods July Aug Sept Oct Nov Dec Jan Feb Mar Apr May June July Aug Sept Oct Nov Dec Jan Feb Mar Apr May June Sourc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R.O.C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07 產 指 數 Industrial Production 產 指 數 Industrial Production 基 期 : 民 國 95 年 =100 途 分 類 Usage 消 費 財 consumer goods 基 期 : 民 國 95 年 =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7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年 1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年 1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資 料 來 源 : 部 生 產 財 producer goods 電 力 及 燃 氣 供 應 業 ELEC- TRICITY & GAS 用 水 供 應 業 WATER 建 築 工 程 業 CON- STRUC- TION 製 造 業 銷 存 量 指 數 Manufacturing Producer's Shipment and Inventory 銷 售 量 指 數 Producer's Shipment 存 貨 量 指 數 Producer's Inventory 民 營 占 製 造 業 比 重 % Private Enterprises' Share of Manufacturing Valueadded 時 期 PERIOD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105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108 時 期 PERIOD Unit 冷 凍 肉 類 及 調 理 食 品 Frozen meat & prepared food 公 噸 mt 飼 料 Feedstuff 千 公 噸 1,000 mt 茶 類 飲 料 Tea drinks 千 公 升 1,000 l 聚 酯 加 工 絲 Polyester textured yarn 千 公 噸 1,000 mt 製 造 業 聚 酯 絲 織 布 Polyester textured yarn fabrics 百 萬 平 方 公 尺 10 6 m 2 3. 主 要 工 業 3. 主 Output 要 of 工 Principal 業 Output of Principal 針 織 及 梭 織 成 衣 Knitted & woven Apparels 千 打 1,000 doz. 皮 製 鞋 靴 及 塑 膠 鞋 Leather & plastic shoes 千 雙 1,000 prs. 瓦 楞 紙 箱 Corrugated paperboard container 百 萬 平 方 公 尺 10 6 m ,622 5, , ,185 7,445 22,736 2, ,634 5, , ,060 6,060 21,583 2, ,314 5,261 1,117, ,174 6,606 25,039 2, Feb. 35, , , Mar. 38, , , Apr. 35, , , May 36, , , June 36, , , July 38, , , Aug. 38, , , Sept. 38, , , Oct. 40, , , Nov. 41, , , Dec. 45, , , Jan. 46, , , Feb. 31, , , Mar. 41, , , Apr. 39, , , May 39, , , 製 造 業 時 期 PERIOD 盤 元 線 材 Wire rod 模 具 mould 螺 絲 螺 帽 Screw and nut IC 製 造 IC manufacture 晶 圓 代 工 Foundry wafer 構 裝 IC IC package 印 刷 電 路 板 Printed circuit board TFT-LCD 面 板 TFT-LCD panel Unit 千 公 噸 1,000 mt 百 萬 元 N.T.$mill. 千 公 噸 1,000 mt 百 萬 個 106 pcs. 千 片 1,000 pcs. 百 萬 個 106 pcs. 千 平 方 呎 1,000 sq.ft 千 組 1,000 set ,462 48,184 1,155 6,006 15,813 33, , , ,520 38, ,756 14,505 35, , , ,973 45,933 1,210 7,408 21,541 48,900 1,104,789 1,432, Feb , ,461 3,370 58,913 79,065 Mar , ,625 4,185 90, ,434 Apr , ,759 4,145 95, ,931 May 964 3, ,859 4,373 96, ,077 June 848 3, ,986 4,349 92, ,728 July 842 3, ,043 4,417 95, ,220 Aug , ,097 4,418 94, ,613 Sept , ,955 4,020 96, ,770 Oct , ,871 3, , ,777 Nov , ,843 3, , ,428 Dec. 1,014 4, ,883 4,187 97, , Jan. 1,088 3, ,786 4,326 99, ,597 Feb , ,619 3,682 80, ,572 Mar. 1,128 4, ,866 4, , ,178 Apr. 1,055 4, ,830 4,350 94, ,561 May 998 4, ,896 4,624 99, ,785 Source: See Table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09 產 品 產 量 Industrial 產 Products 品 產 量 Industrial Products 印 刷 品 Printed matter 百 萬 元 N.T.$mill. 人 造 纖 維 Synthetic fiber 千 公 噸 1,000 mt MANUFACTURING 塗 料 Paints 千 公 噸 1,000 mt 塑 膠 外 殼 Plastic case 百 萬 元 N.T.$mill. 玻 璃 纖 維 Glass fiber 千 公 噸 1,000 mt 陶 磁 面 磚 Ceramic tiles 千 平 方 公 尺 1,000 m 2 水 泥 Cement 千 公 噸 1,000 mt 鋼 胚 Steel ingot 千 公 噸 1,000 mt 57,157 1, , ,380 17,330 19, 年 54,700 2, , ,192 15,918 15, 年 59,429 2, , ,800 16,301 20, 年 3, ,363 1,285 1, 年 2 月 4, , ,639 1,341 1,571 3 月 5, , ,051 1,384 1,688 4 月 4, , ,917 1,438 1,679 5 月 4, , ,048 1,355 1,666 6 月 4, , ,218 1,250 1,834 7 月 5, , ,289 1,324 1,765 8 月 4, , ,577 1,247 1,737 9 月 5, , ,257 1,272 1, 月 5, , ,212 1,373 1, 月 5, , ,967 1,550 1, 月 5, , ,050 1,481 2, 年 1 月 3, , ,364 1,211 1,816 2 月 5, , ,459 1,395 1,981 3 月 5, , ,160 1,385 2,006 4 月 4, , ,316 1,491 1,981 5 月 太 陽 能 電 池 Solar Cell 百 萬 元 N.T.$mill. 光 碟 片 Computer disk 百 萬 片 106 pcs. MANUFACTURING 全 球 定 位 系 統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千 1,000 set 汽 車 Car 輛 set 機 車 Motorcycle 千 輛 1,000 set 自 行 車 Bicycle 千 輛 1,000 set 高 爾 夫 球 用 品 Golf equipment 百 萬 元 N.T.$mill. 文 化 用 紙 Cultural paper 公 噸 mt 時 期 PERIOD 81,368 9,470 21, ,464 1,299 6,132 9, , 年 68,216 9,280 20, , ,779 8, , 年 126,798 8,859 21, , ,276 9, , 年 7, , , 年 2 月 7, ,631 25, ,874 3 月 8, ,464 22, ,663 4 月 9, ,595 22, ,485 5 月 9, ,910 23, ,580 6 月 11, ,908 28, ,646 7 月 12, ,227 19, ,638 8 月 11, ,578 26, ,811 9 月 13, ,964 28, , 月 13, ,637 30, , 月 13, ,822 33, ,000 62, 月 12, ,244 33, , 年 1 月 12, , ,837 2 月 14, ,572 32, ,453 3 月 9, ,287 21, ,569 4 月 7, ,377 21, ,410 5 月 資 料 來 源 : 同 表 2 單 位 時 期 PERIOD 單 位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107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110 製 造 業 3. 主 要 工 業 3. 主 要 工 業 Output of Principal Output of Principal 時 期 PERIOD 柴 油 Diesel fuel 聚 胺 絲 Nylon filament 聚 酯 絲 Polyester filament ABS 樹 脂 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汽 車 輪 胎 Automobile tire 平 板 玻 璃 Sheet glass 鑄 鐵 件 Casting iron products 鑄 鋼 件 Casting steel products Unit 公 秉 kl 公 噸 mt 公 噸 mt 公 噸 mt 千 條 1,000 pcs ,635, ,296 1,035,991 1,129,955 21, , ,576 58, ,940, ,987 1,024,843 1,245,478 19, , ,620 25, ,976, ,709 1,081,200 1,363,621 24, , ,069 51, Feb. 1,289,920 26,692 82,776 96,013 1,580 40,607 25,582 2,627 Mar. 1,237,242 31,244 94, ,836 2,166 36,153 43,818 4,548 Apr. 1,427,327 31,931 89, ,964 2,155 38,375 43,118 4,482 May 1,583,064 32,253 99, ,085 2,220 44,292 47,771 4,169 June 1,553,530 30,797 89, ,878 2,154 41,226 45,549 4,578 July 1,608,589 31,594 96, ,892 2,151 41,508 47,829 4,597 Aug. 1,087,805 31, , ,573 2,060 41,155 46,265 4,743 Sept. 1,098,593 31,721 89, ,793 1,951 38,690 43,975 4,380 Oct. 1,265,225 34,027 82, ,839 1,997 38,397 46,962 4,394 Nov. 1,160,156 33,429 81, ,118 1,997 35,015 47,381 4,544 Dec. 1,307,519 31,879 84, ,539 2,090 39,634 52,105 5, Jan. 1,478,917 31,516 80, ,830 2,055 41,583 42,040 5,242 Feb. 1,351,207 27,155 72,688 98,187 1,612 38,386 32,145 3,281 Mar. 1,358,366 32,723 81, ,320 2,109 37,997 48,936 5,830 Apr. 1,172,555 29,582 76, ,331 1,934 45,631 46,691 5,075 May 1,305,237 27,560 71, ,582 2,006 46,600 49,150 5,016 公 噸 mt 公 噸 mt 公 噸 mt 製 造 MANUFAC- 時 期 PERIOD 空 氣 壓 縮 機 Air compressor 冷 媒 壓 縮 機 Refrigerant compressor 可 攜 式 電 腦 Portable computer 網 路 卡 Network cards 電 話 機 Telephone set 電 視 機 T.V. sets 耳 機 Earphones 印 刷 電 路 板 Printed circuit board set set set 片 pcs. set set 千 只 1,000 pcs. 千 元 N.T.$1, , , ,571 7,725, , ,697 1, ,271, , , ,670 9,071, , ,789 1, ,487, , , ,321 10,246, , ,666 1, ,182, Feb. 17,789 39,212 21, ,951 21,947 28, ,290,967 Mar. 33,074 66,526 34, ,918 35,948 39, ,887,823 Apr. 35,554 71,111 29, ,535 29,459 36, ,368,509 May 30,728 83,576 25, ,698 26,060 26, ,948,453 June 29,935 72,312 30, ,840 26,680 28, ,573,905 July 35,663 69,290 29, ,655 30,902 36, ,324,935 Aug. 42,074 51,705 28,855 1,072,225 30,861 28, ,550,156 Sept. 31,981 59,810 42,552 1,183,272 26,787 30, ,484,742 Oct. 29,955 64,655 26, ,857 29,150 34, ,369,988 Nov. 28,737 66,507 27, ,279 30,025 35, ,272,145 Dec. 35,007 75,028 37, ,860 35,530 46, ,586, Jan. 33,931 71,915 31, ,835 27,116 44, ,498,226 Feb. 26,957 58,277 23, ,918 23,534 24, ,843,073 Mar. 34,538 77,253 26, ,933 42,808 27, ,616,492 Apr. 44,013 96,574 18, ,639 41,003 21, ,151,249 May 38, , , ,063 40,538 40, ,151, Unit 108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11 產 品 產 量 ( 續 ) 產 品 產 量 ( 續 ) Industrial Products (Continued) Industrial Products (Continued) 鋼 筋 Re-bar 公 噸 mt 鋼 線 Steel wire 公 噸 mt MANUFACTURING 鋼 纜 Steel wire rope 公 噸 mt 鋁 鑄 品 Aluminium casting 公 噸 mt 鋁 片 Aluminium sheet 公 噸 mt 鋁 擠 型 Aluminium extrusion 公 噸 mt 金 屬 罐 Metal cans 千 只 1,000 pcs. 鑽 床 Drilling machine 5,184, ,762 22, , , ,266 2,162,920 23, 年 4,524,761 78,760 18,698 75, , ,520 2,324,753 14, 年 5,279, ,981 24, , , ,059 2,417,870 25, 年 339,684 6,059 1,426 6,288 9,007 9, ,264 1, 年 2 月 453,565 11,099 1,735 9,794 13,202 12, ,999 2,048 3 月 465,226 10,235 2,070 10,695 12,478 13, ,445 1,615 4 月 440,860 12,355 2,645 9,857 13,048 14, ,058 2,115 5 月 414,786 9,888 2,154 9,568 11,595 14, ,925 2,201 6 月 410,670 9,894 2,221 9,390 11,121 13, ,100 2,214 7 月 442,310 7,961 2,240 8,500 11,469 15, ,661 1,927 8 月 395,924 8,653 1,988 8,566 12,139 13, ,527 1,755 9 月 459,248 8,031 2,333 8,881 11,330 14, ,527 2, 月 475,002 9,300 2,137 9,037 12,266 14, ,165 1, 月 505,036 9,927 2,171 9,272 12,037 15, ,086 2, 月 556,100 9,947 2,280 9,344 11,368 13, ,733 2, 年 1 月 379,763 6,552 1,591 6,566 10,424 11, ,942 1,002 2 月 554,021 8,839 2,598 10,293 13,249 15, ,514 2,026 3 月 516,872 8,311 2,259 9,091 11,983 14, ,129 2,272 4 月 498,296 8,663 2,648 9,236 12,852 15, ,231 2,340 5 月 業 TURING 印 表 機 Printers set 電 晶 體 Transistor 千 只 1,000 pcs. 二 極 體 Diode 千 只 1,000 pcs. 水 電 燃 氣 業 ELECTRICITY, GAS & WATER 電 力 Electric power 百 萬 度 mill. k.w.h. 自 來 水 City water 住 宅 用 房 屋 Residential building 房 屋 建 築 業 HOUSING & BUILDING CONSTRUCTION 商 業 用 房 屋 Stores & mercantile building 千 立 方 公 尺 1,000 m 3 千 平 方 公 尺 1,000 m 2 set 工 業 用 房 屋 Industrial building 時 期 PERIOD 214,487 9,872,341 22,819, ,258 3,929,358 18,640 1,001 5, 年 175,809 8,804,114 15,401, ,921 3,840,125 13,961 1,191 4, 年 234,933 16,628,170 23,105, ,365 3,891,950 13, , 年 13, ,367 1,312,878 15, ,299 1, 年 2 月 20,517 1,221,159 1,839,076 18, , 月 20,726 1,255,878 1,775,603 18, , 月 18,483 1,349,410 1,893,622 20, , 月 26,910 1,488,449 1,978,539 20, ,422 1, 月 23,826 1,647,017 2,052,599 22, ,742 1, 月 18,800 1,778,379 2,328,453 22, , 月 18,019 1,725,235 2,231,330 20, ,874 1, 月 19,233 1,489,869 1,977,005 19, ,927 1, 月 23,358 1,443,710 2,179,372 18, ,521 1, 月 16,063 1,371,558 2,005,660 18, ,300 1, 月 17,873 1,599,757 2,131,263 18, ,104 1, 年 1 月 12,652 1,072,650 1,587,469 16, , 月 20,061 1,685,446 2,316,268 19, , 月 20,266 1,419,980 2,223,108 18, , 月 24,073 1,709,439 2,401,540 20, ,792 1, 月 單 位 時 期 PERIOD 單 位 109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112 Unit: Unit: 1,000 1,000 persons persons 時 期 PERIOD Total 男 Male 女 Female Total 4. 勞 動 力 4. 勞 動 力 Labor Force Labor Force 1. 人 數 9.5 勞 動 力 男 Male 女 Female Total 2009 Ave. 22,977 18,855 9,307 9,547 10,917 6,180 4,737 10,279 5, Ave. 23,036 19,062 9,385 9,678 11,070 6,242 4,828 10,493 5, Oct. 22,996 18,921 9,335 9,586 10,963 6,196 4,767 10,310 5,783 Nov. 23,006 18,940 9,342 9,598 11,014 6,216 4,798 10,369 5,807 Dec. 23,016 18,959 9,349 9,610 11,016 6,224 4,792 10,384 5, Jan. 23,020 18,976 9,355 9,621 11,014 6,235 4,779 10,388 5,838 Feb. 23,023 18,992 9,362 9,631 11,007 6,227 4,780 10,373 5,819 Mar. 23,026 19,007 9,367 9,640 11,008 6,226 4,783 10,384 5,821 Apr. 23,028 19,021 9,371 9,651 11,007 6,226 4,781 10,414 5,847 May 23,031 19,037 9,376 9,661 11,026 6,228 4,798 10,459 5,871 June 23,033 19,052 9,381 9,671 11,053 6,232 4,821 10,483 5,874 July 23,037 19,069 9,387 9,682 11,116 6,251 4,865 10,538 5,894 Aug. 23,039 19,085 9,392 9,693 11,146 6,253 4,893 10,570 5,899 Sept. 23,040 19,100 9,397 9,702 11,091 6,240 4,851 10,531 5,891 Oct. 23,044 19,118 9,403 9,715 11,106 6,254 4,852 10,560 5,916 Nov. 23,050 19,136 9,410 9,727 11,132 6,265 4,867 10,605 5,942 Dec. 23,055 19,153 9,416 9,738 11,133 6,268 4,865 10,613 5, Jan. 23,057 19,169 9,421 9,748 11,140 6,271 4,869 10,623 5,954 Feb. 23,057 19,183 9,426 9,758 11,123 6,267 4,856 10,601 5,944 Mar. 23,058 19,198 9,430 9,768 11,128 6,281 4,847 10,629 5,974 Apr. 23,062 19,213 9,440 9,774 11,126 6,277 4,849 10,648 5,989 May 23,065 19,228 9,446 9,783 11,146 6,287 4,859 10,670 5,999 June 23,071 19,244 9,452 9,792 11,183 6,301 4,881 10,696 6, 較 上 年 同 期 增 減 率 (%) 時 期 PERIOD 總 人 口 Total Population 總 人 口 Total Population 民 間 15 歲 以 上 人 口 Civilian Population Aged 15 & Over 民 間 15 歲 以 上 人 口 Civilian Population Aged 15 & Over Total 男 Male 女 Female Total 合 Total 合 Total 男 Male 女 Female 男 Male 勞 動 力 Total 2009 Ave Ave Oct Nov Dec Jan Feb Mar Apr May June July Aug Sept Oct Nov Dec Jan Feb Mar Apr May June Source: Directorate-General of Budget,Accounting and Statistics,R.O.C., Monthly Bulletin of Manpower Statistics,Taiwan Area, R.O.C. 就 業 就 業 男 Male 110 灣 論 衡 _ Vol _No. 8
113 指 標 指 Indicators Indicators Number Labor Force Employed 女 Female 標 Total 失 業 Unemployed 男 Male 女 Female Total 男 Male 女 Female 單 位 : 千 人 4, , 年 平 均 4, , 年 平 均 4, , 年 10 月 4, , 月 4, , 月 4, , 年 1 月 4, , 月 4, , 月 4, , 月 4, , 月 4, , 月 4, , 月 4, , 月 4, , 月 4, , 月 4, , 月 4, , 月 4, , 年 1 月 4, , 月 4, , 月 4, , 月 4, , 月 4, , 月 Change from Same Period of Previous Year (%) Labor Force Employed 女 Female Total 失 業 Unemployed 男 Male 女 Female 非 勞 動 力 Not in Labor Force 非 勞 動 力 Not in Labor Force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 Labor Force Participation Rate (%)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 百 分 點 ) Labor Force Participation Rate (percentage point) Total 男 Male 女 Female 失 業 率 (%) Unemployed Rate (%) 失 業 率 ( 百 分 點 ) Unemployed Rate (percentage point) 時 期 PERIOD 時 期 PERIOD 年 平 均 年 平 均 年 10 月 月 月 年 1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年 1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主 處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灣 地 區 人 力 資 源 統 月 報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111 Vol. 9 _No
114 Unit: US$ US$ million million 5. 國 際 收 5. 國 際 收 Balance of Balance of ITEM 民 國 96 年 2007 民 國 97 年 2008 民 國 98 年 2009 民 國 99 年 2010 A. Current Account* 35,154 27,505 42,911 39,900 Goods: Exports f.o.b. 246, , , ,319 Goods: Imports f.o.b. -216, , , ,445 Balance on Goods 30,445 18,478 30,553 26,874 Services: Credit 33,286 36,829 31,774 40,435 Services: Debit -34,926-34,982-29,783-37,844 Balance on Goods and Services 28,805 20,325 32,544 29,465 Income: Credit 23,500 23,277 20,339 22,834 Income: Debit -13,368-13,299-7,827-9,689 Balance on Goods, Services and Income 38,937 30,303 45,056 42,610 Current Transfers: Credit 4,689 5,526 4,902 5,251 Current Transfers: Debit -8,472-8,324-7,047-7,961 B. Capital Account* Capital Account: Credit Capital Account: Debit Total, Groups A plus B 35,058 27,171 42,815 39,787 C. Financial Account* -38,951-1,660 13, Direct Investment Abroad -11,107-10,287-5,877-11,183 Direct Investment In Taiwan, R.O.C. 7,769 5,432 2,805 2,492 Portfolio Investment (Assets) -44,966 3,527-31,699-33,460 Equity Securities -35,697-4,573-21,197-12,230 Debt Securities -9,269 8,100-10,502-21,230 Portfolio Investment (Liabilities) 4,904-15,777 21,372 12,811 Equity Securities 5,599-15,418 19,427 9,973 Debt Securities ,945 2,838 Financial derivatives , Financial derivatives assets 3,691 7,938 5,344 4,792 Financial derivatives liabilities -3,980-6,349-4,492-4,166 Other Investment (Assets) -6,847 10,621 25,754 11,718 Monetary Authorities General Government Banks -10,158-16, Other Sectors 3,300 27,340 25,049 10,878 Other Investment (Liabilities) 11,585 3, ,230 Monetary Authorities -7,300-3, General Government Banks 16, ,741 15,480 Other Sectors 2,773 6,400 10,095 1,750 Total, Groups A through C -3,893 25,511 56,376 40,021 D.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 Total, Groups A through D -4,020 26,274 54,126 40,173 E. Reserves and Related Items 4,020-26,274-54,126-40,173 Reserve Assets** 4,020-26,274-54,126-40,173 Use of Fund Credit and Loans Exceptional Financing *Excludes components that have been classified in the categories of group E. **Indicates reserve assets from July-Sep Prior to July-Sep. 2004, it presents net reserve assets. Source: The Central Bank of China, R.O.C., Financial Statistics Monthly, Taiwan District, R.O.C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15 支 平 衡 表 Payments 支 平 衡 表 Payments 民 國 99 年 月 Apr.-Jun 單 位 : 百 萬 美 元 11,218 9,104 9,248 10,752 A. 常 帳 * 70,010 70,259 72,294 73,726 商 品 出 口 (f.o.b.) -62,036-63,215-66,595-68,126 商 品 進 口 (f.o.b.) 7,974 7,044 5,699 5,600 商 品 貿 易 淨 額 10,011 10,298 11,050 11,071 服 務 : 收 入 -9,487-9,988-9,305-9,963 服 務 : 支 出 8,498 7,354 7,444 6,708 商 品 與 勞 務 收 支 淨 額 5,612 6,186 5,105 6,781 所 得 : 收 入 -2,175-3,742-2,715-1,666 所 得 : 支 出 11,935 9,798 9,834 11,823 商 品 勞 務 與 所 得 收 支 淨 額 1,248 1,251 1,569 1,508 常 移 轉 : 收 入 -1,965-1,945-2,155-2,579 常 移 轉 : 支 出 B. 資 本 帳 * 資 本 帳 : 收 入 資 本 帳 : 支 出 11,182 9,083 9,228 10,719 合,A 加 B 5,871-2,519-5,716-2,674 C. 金 融 帳 * -2,728-2,790-3,499-2,259 對 外 直 接 投 資 ,304 外 資 來 直 接 投 資 -8,823-8,875-10,501-8,584 證 券 投 資 ( 資 產 ) -5, ,655-1,318 股 權 證 券 -2,965-8,132-7,846-7,266 債 權 證 券 1,163-1,340 10,067-3,433 證 券 投 資 ( 負 債 ) 1,500-1,502 8,176-3,119 股 權 證 券 , 債 權 證 券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1,409 1,062 1,375 1,689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 資 產 ) -1, ,262-1,158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 負 債 ) 9,432 1,386-1,177 6,665 其 他 投 資 ( 資 產 ) 貨 幣 當 局 政 府 9, ,394 3,361 銀 行 271 2,383 5,211 3,302 其 他 部 門 5,961 8,818-1,378 6,710 其 他 投 資 ( 負 債 ) 貨 幣 當 局 政 府 5,050 9,036-1,258 6,519 銀 行 其 他 部 門 17,053 6,564 3,512 8,045 合,A 至 C -1,676 1, ,456 D. 誤 差 與 遺 漏 淨 額 15,377 7,998 3,397 4,589 合,A 至 D -15,377-7,998-3,397-4,589 E. 準 備 與 相 關 項 目 -15,377-7,998-3,397-4,589 準 備 資 產 ** 基 金 信 用 的 使 用 及 自 基 金 的 借 款 特 殊 融 資 * 剔 除 已 列 入 項 目 E 之 範 圍 民 國 99 年 月 July-Sept **2004 年 第 3 季 前 為 淨 準 備 資 產,2004 年 第 3 季 起 為 準 備 資 產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銀 行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灣 地 區 金 融 統 月 報 民 國 99 年 月 Oct.-Dec 民 國 100 年 月 Jan.-Mar 項 目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113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116 Unit: US$ million at C.I.F. prices Unit:US$ million at C.I.F. prices 時 期 PERIOD 合 Total 香 港 Hong Kong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印 度 India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印 尼 Indonesia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日 本 Japan 價 值 6. 按 國 別 分 之 Value of 6. 按 國 別 分 之 Value of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 , , , , , , , , , , , , , Nov. 17, , , Dec. 18, , , Jan. 19, , , Feb. 15, , Mar. 21, , , Apr. 19, , , May 22, , , June 21, , , July 21, , , Aug 21, , , Sept. 20, , , Oct. 21, , , Nov. 23, , , Dec. 22, , , Jan. 23, , , Feb. 20, , , Mar. 25, , , Apr. * 24, , , May ** 26, , , June ** 23, , ,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韓 國 Republic of Korea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馬 來 西 亞 Malaysia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114 時 期 PERIOD 價 值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比 利 時 Belgium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法 國 France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德 國 Germany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 , , , , , , , , , Nov Dec Jan Feb Mar Apr May June July Aug Sept Oct Nov Dec Jan Feb Mar Apr. * May ** June ** * Revised figure; ** Preliminary. Source: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Monthly Statistics of Exports and Imports,Taiwan Area, R.O.C. 114 義 大 利 Italy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荷 蘭 Netherlands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瑞 典 Sweden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瑞 士 Switzerland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117 進 口 貨 物 價 值 Imports by Origin 進 口 貨 物 價 值 Imports by Origin 菲 律 賓 Philippines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單 位 : 起 岸 價 格 百 萬 美 元 阿 拉 伯 聯 合 大 公 國 United Arab Emirates 占 總 價 值 額 百 分 比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1, , , , , , 年 2, , , , , , , 年 年 11 月 , 月 , 年 1 月 月 , 月 月 , 月 , 月 , 月 月 月 月 , 月 , 月 , 年 1 月 , 月 月 , 月 * , 月 ** 月 ** 英 國 United Kingdom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新 加 坡 Singapore 加 拿 大 Canada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泰 國 Thailand 美 國 United States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越 南 Vietnam 巴 西 Brazil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科 威 特 Kuwait 墨 西 哥 Mexico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1, , , , , 年 1, , , , , 年 , 年 11 月 , 月 , 年 1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年 1 月 , 月 , 月 , , 月 * , 月 ** , , 月 ** * 係 修 正 數 ;** 係 初 步 數 資 料 來 源 : 財 政 部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灣 地 區 進 出 口 貿 易 統 月 報 115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Saudi Arabia 澳 洲 Australia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紐 西 蘭 New Zealand 價 值 價 值 單 位 : 起 岸 價 格 百 萬 美 元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時 期 PERIOD 時 期 PERIOD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118 Unit: US$ million at F.O.B. prices Unit: US$ million at F.O.B. prices 時 期 PERIOD 合 Total 香 港 Hong Kong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印 度 India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印 尼 Indonesia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7. 按 國 別 分 之 日 本 Japan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Value of 7. 按 國 別 分 之 Value of Exports 韓 國 Republic of Korea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 , , , , , , , , , , , , , Nov. 20, , , Dec. 20, , , Jan. 21, , , Feb. 16, , , Mar. 23, , , Apr. 21, , , May 25, , , June 22, , , July 23, , , Aug. 24, , , Sept. 22, , , Oct. 24, , , , Nov. 24, , , Dec. 23, , , Jan. 25, , , , Feb. 21, , , Mar. 27, , , , Apr. * 27, , , , May ** 27, , , , June ** 25, , ,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馬 來 西 亞 Malaysia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 , , , , , , , , , Nov Dec Jan Feb Mar Apr May June July Aug Sept Oct Nov Dec Jan Feb Mar Apr. * May ** June ** * Revised figure; ** Preliminary. Source: See Table 時 期 PERIOD 法 國 France 德 國 Germany 義 大 利 Italy 荷 蘭 Netherlands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西 班 牙 Spain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瑞 典 Sweden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瑞 士 Switzerland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116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19 出 口 貨 物 價 值 Exports by Destination 出 口 貨 物 價 值 by Destination 菲 律 賓 Philippines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阿 拉 伯 聯 合 大 公 國 United Arab Emirates 占 總 價 值 額 百 分 比 價 值 單 位 : 離 岸 價 格 百 萬 美 元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4, , , , , 年 5, , , , , , 年 年 11 月 月 年 1 月 月 月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月 月 月 , 月 , 年 1 月 , 月 , 月 , 月 * , 月 ** , 月 ** 英 國 United Kingdom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新 加 坡 Singapore 加 拿 大 Canada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泰 國 Thailand 美 國 United States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越 南 Vietnam 巴 拿 馬 Panama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Saudi Arabia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Amount % 2, , , , , 年 3, , , , , 年 , 年 11 月 , 月 , 年 1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月 , 年 1 月 , 月 , 月 , 月 * , 月 ** , 月 ** * 係 修 正 數 ;** 係 初 步 數 資 料 來 源 : 同 表 6 巴 西 Brazil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澳 洲 Australia 價 值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比 利 時 Belgium 價 值 價 值 價 值 單 位 : 離 岸 價 格 百 萬 美 元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紐 西 蘭 New Zealand 占 總 額 百 分 比 時 期 PERIOD 時 期 PERIOD 政 策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117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120 Unit: US$1, 核 准 華 僑 及 外 8. 核 准 華 僑 及 外 Approved Private Foreign and Overseas Approved Private Foreign and 時 期 PERIOD 件 數 Cases 金 額 Amount 件 數 Cases 金 額 Amount 件 數 Cases 金 額 Amount 件 數 Cases 金 額 Amount 件 數 Cases 金 額 Amount 27, ,929,950 2,959 4,066,315 1,357 1,059, ,134,863 1,406 1,871, ,460, , , , , ,266, , , , , ,140 3,738, , , , , ,089 4,231, , , , , ,410 7,607, , , , ,178 5,128, , , , ,142 3,271, , , , ,078 3,575, , , , ,149 3,952, , , , ,131 4,228, , , ,846 13,969, , , , , ,267 15,361, , , , ,845 8,237, , , , , ,711 4,797, , , , ,042 3,811, , , , , July 121 1,237, Aug , , ,102 Sept , , , Oct , Nov , , ,207 Dec , , , Jan , Feb , , Mar , , ,304 Apr , May , , ,222 June , July , , Aug , , , ,038 Sept , , ,281 Oct , , , Nov , Dec , Jan , Feb , Mar , Apr , May , June , Source: Investment Commission,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R.O.C., Statistics on Overseas Chinese & Foreign Investment, Outward Investment, Indirect Mainland Investment, R.O.C. 118 合 Total 小 Subtotal 華 僑 OVERSEAS CHINESE 香 港 Hong Kong 菲 律 賓 Philippines 其 他 地 區 Others 118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21 國 人 投 資 地 區 別 國 人 投 資 地 區 別 Chinese Investment by Area Overseas Chinese Investment by Area 外 國 人 PRIVATE FOREIGN 單 位 單 位 : 千 美 元 政 策 件 數 Cases 小 Subtotal 金 額 Amount 件 數 Cases 美 國 U.S.A. 金 額 Amount 件 數 Cases 日 本 Japan 金 額 Amount 件 數 Cases 歐 洲 地 區 Europe 金 額 Amount 件 數 Cases 其 他 地 區 Others 金 額 Amount 24, ,863,636 3,981 20,810,192 6,202 16,257,532 2,576 29,503,892 12,190 40,292, 年 448 2,290, , , , ,071, 年 639 3,879, , , , ,167, 年 1,059 3,554, , , , ,784, 年 1,053 4,099, ,114, , , ,015, 年 1,370 7,557, ,315, , ,213, ,298, 年 1,145 5,081, , , ,184, ,296, 年 1,117 3,226, , , , ,432, 年 1,056 3,560, , , , ,513, 年 1,130 3,938, , , , ,794, 年 1,119 4,217, , , , ,010, 年 1,816 13,923, , ,587, ,509,586 1,044 3,969, 年 2,238 15,340, ,138, , ,096,351 1,353 4,108, 年 1,828 8,203, ,848, , ,139,358 1,060 2,779, 年 1,696 4,788, , , ,085,094 1,017 2,204, 年 2,020 3,798, , , ,230,653 1,280 1,852, 年 時 期 PERIOD 121 1,237, , , , , 年 7 月 , , , , ,575 8 月 , , , , ,207 9 月 , , , , , 月 , , , , , 月 , , , , , 月 , , , , , 年 1 月 , , , , ,750 2 月 , , , , ,173 3 月 , , , , ,818 4 月 , , , , ,971 5 月 , , , , ,874 6 月 , , , , ,328 7 月 , , , , ,809 8 月 , , , , ,824 9 月 , , , , , 月 , , , , , 月 , , , , , 月 , , , , , 年 1 月 , , , , ,789 2 月 , , , , ,346 3 月 , , , , ,763 4 月 , , , , ,964 5 月 , , , , ,821 6 月 資 料 來 源 :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華 僑 及 外 國 人 投 資 對 外 投 資 對 大 陸 間 接 投 資 統 月 報 119 特 別 報 導 名 家 觀 點 建 專 論 活 動 新 訊 灣 景 氣 概 況 統 Taiwan Economic Forum _ Vol. 9 _No
122 Unit:US$1, 核 備 對 外 核 准 對 大 陸 投 資 分 業 統 表 業 別 INDUSTRIES Approved 9. 核 Outward 備 對 外 & 核 Mainland 准 對 大 陸 Investment 投 資 分 業 by 統 Industry 表 Approved Outward & Mainland Investment by Industry 件 數 Cases 對 外 投 資 Outward Investment 民 國 41 年 ~99 年 (1952~2010) 金 額 Amount 民 國 100 年 1~6 月 (Jan.~Jume 2011) 件 數 Cases 金 額 Amount 件 數 Cases 單 位 單 位 : 千 美 元 對 大 陸 投 資 Mainland Investment 民 國 80 年 ~99 年 (1991~2010) 金 額 Amount 民 國 100 年 1~6 月 (Jan.~June 2011) 件 數 Cases 金 額 Amount 合 Total 12,849 65,597, ,405,771 38,685 97,320, ,793,861 食 品 飲 料 及 菸 草 製 造 業 Food, Beverages, and Tobacco Manufacturing , ,179 2,644 2,985, ,598 紡 織 成 衣 及 服 飾 品 製 造 業 Textiles Mills, Wearing Apparel and Clothing Accessories Manufacturing 化 學 材 料 及 化 學 製 品 製 造 業 Chemical material and Chemical Products Manufacturing 423 2,665, ,526 2,394 2,959, , ,795, ,743 1,997 4,800, ,165 塑 膠 及 橡 膠 製 品 製 造 業 Plastic and Rubber Products Manufacturing 214 1,619, ,694 5,729, ,713 非 金 屬 礦 物 製 品 製 造 業 Non-Metal Mineral Products Manufacturing 194 1,079, ,553 4,152, ,324 基 本 金 屬 工 業 及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Basic Metal Industries and Fabricated Metal Products Manufacturing 機 械 設 備 製 造 修 配 業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and Repairing 194 1,782, ,104 3,185 7,797, , , ,964 1,954 4,088, ,257 電 子 零 組 件 製 造 業 Electronic Parts and Components Manufacturing 1,621 7,182, ,869 2,502 19,068, ,982,725 電 腦 通 信 及 視 聽 電 子 產 品 製 造 業 Computer, Communications, and Audio and Video Electronic Products Manufacturing 1,320 2,973, ,209 2,687 14,124, ,221 電 力 設 備 製 造 業 Electric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 ,002 8,237, ,621 批 發 及 零 售 業 Wholesale & Retail 2,012 5,077, ,965 2,297 4,445, ,777 運 輸 及 倉 儲 業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117 1,851, , ,761 資 訊 及 通 訊 傳 播 業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1,459 1,903, , ,456, ,225 金 融 保 險 業 及 不 動 產 Financial, Insurance and Real Estate 2,142 30,178, , ,811, ,771 專 業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Professional,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Services , , , ,647 其 他 Others Source: See Table 8. 1,771 5,485, ,818 9,780 13,249, ,924 資 料 來 源 : 同 表 灣 論 衡 _ Vol. 9 _No. 8
123
124 行 政 院 建 設 委 員 會 COUNCIL FOR ECONOMIC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EXECUTIVE YUAN,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GPN: 全 年 12 冊 NT$800
Taiwan Economic Forum Since 1954 formerly Industry of Free China 原 自 由 中 國 之 工 業 台 灣 濟 論 衡 發 行 人 副 發 行 人 發 行 所 劉 憶 如 胡 仲 英 單 驥 黃 萬 翔 行 政 院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編 號 (100)001.101 ISSN 0019-946X Taiwan Economic Forum Since 1954 原 自 由 中 國 之 工 業 formerly Industry of Free China 台 灣 濟 論 衡 民 國 1 0 1 年, 政 府 將 以 濟 成 長 率 4.3% 每 人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2 萬 649 美 元 失 業 率 4.2% 及 物 價
Taiwan Economic Forum Since 1954 原 自 由 中 國 之 工 業 formerly Industry of Free China 發 行 人 杜 紫 軍 副 發 行 人 黃 萬 翔 林 桓 高 仙 桂 發 行 所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地 址 10020 臺 北
編 號 (104)001.0101 ISSN 1727-8627 Taiwan Economic Forum Since 1954 原 自 由 中 國 之 工 業 formerly Industry of Free China 2015/12 第 13 卷 / 第 4 期 冬 季 號 馬 英 九 總 統 主 持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開 國 念 典 禮 暨 元 旦 團 拜, 並 以 八 年 興
2012-2016年感冒药行业全景调研与投资策略研究咨询报告
/wepdwukltuyot 2012-2016 年 感 冒 药 行 业 全 景 调 研 与 投 资 策 略 研 究 咨 询 报 告 联 系 购 买 电 话 :010-82863480 公 司 名 称 : 佐 思 信 息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苏 州 街 18 号 院 长 远 天 地 大 厦 A2 座 1008-1 室 (100080) 2012-2016 年 感 冒 药 行
靜 宜 大 學 八十九學年度 轉學生 招生簡章
105 學 年 度 僑 生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靜 宜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僑 生 申 請 入 學 重 要 日 程 項 目 日 期 公 告 招 生 簡 章 線 上 申 請 * 考 生 可 自 行 上 網 下 載 簡 章 * 網 址 : http://www.oia.pu.edu.tw/chtml/c04.php 2015 年 11 月 13 日 ( 星 期 五 ) 起 申 請 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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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 速 參 考 手 册 007// Springer China Ltd 006. st edition /06. 開 始 使 用 / 首 頁 資 料 庫 登 錄 方 式 : 單 位 用 户 IP 自 動 認 證 已 獲 SpringerLink 授 權 的 單 位 用 户, 系 统 將 自 動 識 别 客 户 端 的 IP 位 址, 認 證 通 過 即 可 自 動 登 錄 資 料 庫 未 獲 SpringerLink
東 土 眾 生 如 此 渾 沌, 紅 塵 遮 目, 毫 不 知 愛 惜 自 己 的 靈 魂 為 人 一 世, 被 名 利 所 累, 不 重 修 行, 事 事 造 孽, 冤 冤 相 報 何 時 了 世 人 如 何 才 能 脫 離 苦 海 啊! 慈 航 大 士 為 救 渡 云 云 眾 生, 請 求 佛
在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有 一 位 仙 佛 名 為 慈 航 大 士 見 東 土 世 人, 有 的 不 勞 而 獲, 貪 財 害 命 ; 有 的 仗 勢 欺 人, 作 惡 多 端 ; 有 的 男 盜 女 淫 ; 有 的 渾 渾 沌 沌, 愚 昧 無 知, 一 個 個 只 為 今 生 奔 波 忙 碌, 勾 心 鬥 角, 忘 恩 忘 言 忘 行, 全 然 不 顧 來 生 的 報 應, 十 分 可 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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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 2002 Annual Report Vision Global View 36, Nanking E. Road, Sec.3, Taipei, Taiwan, R.O.C SWIFT: TPBBTWTP TELEX: 29801 TBBIBD TEL: 886-2-2506-3333 FAX: 886-2-2516-2208 Web Site: //www.ibtpe.com.tw 2
(Microsoft PowerPoint - \262\304\244C\264\301\251u\245Z\(1040105\).pptx)
01月 月~03月 月 NO.7 本院榮獲103年度 年度高雄市健康促進醫院 本院榮獲 年度高雄市健康促進醫院 高雄市健康促進醫院 職場健康績優獎 場健康績優獎 及 健康老化績優獎 健康老化績優獎 優獎 本院榮獲社區健康營造計畫績優 本院榮獲社區健康營造計畫績優社區活躍 健康營造計畫績優社區活躍老化類 社區活躍老化類 老化類 特優獎 特優獎 本院榮獲103年度 年度 TCHA品質指標措施暨品質持續改善海
Microsoft Word - 1021204教育部人才培育白皮書.doc
轉 型 與 突 破 培 育 多 元 優 質 人 才 共 創 幸 福 繁 榮 社 會 教 育 部 人 才 培 育 白 皮 書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4 日 序 人 才 是 國 家 繁 榮 的 資 產, 教 育 是 人 才 培 育 的 搖 籃 教 育 可 以 將 人 力 轉 化 為 具 備 專 業 技 術 與 能 力 之 人 才, 是 個 人 發 展 社 會 進 步 經 濟 富 庶 國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3\260\267\261d\251u\245ZNO3.pptx)
1月 月~3月 月 NO.3 本院榮獲 高雄市衛生局醫院感染管制防疫業務評選第三名 102年全球無菸健康照護服務網絡認證金獎 102年二代戒菸服務戒菸績優王 地區醫院組第一名 102年二代戒菸服務服務王 地區醫院組第三名 102年高雄市衛生局社區健康營造計畫績優社區 活躍老化類 特優 102年衛生福利部委託醫策會辦理病人安全週活動 動員獎 103年國民健康署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認證 發行人暨總編輯 趙昭欽
MAR019
Education Representatives Taiwan Roc Academic Asia Taiwan (Taiwan, Taipei) Academic Asia Taiwan Caroline Lu 6F-4, 230, Chang An East Road, Sec. 2, TAIPEI, 104 TAIWAN Telephone +886 2 2777 4188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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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970041 1 1 4 2 6 3 7 4 8 5 9 875-11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Post Code100077 Tel+86(10)88095588
Microsoft Word - 裕民航運102年報0515.doc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102 年 報 股票代碼 2606 刊印日期 中 華 民 國 1 0 3 年 5 月 1 5 日 一 二年度年報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U-MING MARINE TRANSPORT CORP. 29TH FL., TAIPEI METRO TOWER, 207, TUN HWA S. RD., SEC.2, TAIPEI 106, TAIWAN, R.O.C.
2-3 4 5-13 13-16 17 18-19 20-21 22-23 24-25 26-27 28-29 30-88
((a )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 : 814) 2015 2-3 4 5-13 13-16 17 18-19 20-21 22-23 24-25 26-27 28-29 30-88 CPA CPA CPA CPA ipr 4 117 H 183 17 45 18 20
序 言 首 先 恭 喜 您, 來 到 寶 島 台 灣 並 選 擇 就 讀 風 景 優 美, 科 技 與 人 文 薈 萃 的 淡 江 大 學 淡 江 大 學 希 望 以 國 際 化 資 訊 化 未 來 化 的 三 化 教 育 理 念, 以 及 樸 實 剛 毅 的 校 訓 薰 陶 培 養 出 五 育 兼
目 錄 序 言 p.1 壹 入 出 境 申 請 及 文 書 驗 證 p.2 貳 教 務 資 訊 p.4 叁 學 務 資 訊 p.11 肆 生 活 資 訊 p.14 伍 相 關 行 政 單 位 及 教 學 單 位 地 點 p.17 陸 各 項 資 源 設 施 p.19 柒 蘭 陽 校 園 專 區 p.20 一 蘭 陽 日 二 宿 舍 相 關 規 定 三 教 務 點 名 及 扣 考 規 定 四 交 通
簡章內容
逢 甲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單 獨 招 收 僑 生 及 港 澳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2016 年 9 月 入 學 逢 甲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校 址 : 台 中 市 40724 西 屯 區 文 華 路 100 號 網 址 :http://www.fcu.edu.tw 聯 絡 電 話 :+886-4-24517250 轉 2181-2187 傳 真 電 話
經濟部(單位別) (發文文別)稿
P1 ± P2 P3 P4 P5 P6 P7 P8 P9 P10 1 2.5±0.3cm 1cm 2.5 0.3cm 1.5 0.3cm P11 2.5 0.3cm 2 P12 3 25 0.5cm 9.5cm 7.5cm 34 1 cm 7.5cm 5cm P13 3 3 [ ] P14 2.5 0.3cm 2.5 0.3cm 2.5 0.3cm 4 1cm 1.5 0.3cm 5 2.5 0.3cm
佛教经典组合——“小房子”使用指南
佛 教 经 典 组 合 小 房 子 念 诵 指 南 出 版 发 行 : 澳 洲 东 方 华 语 电 台 文 化 中 心 主 讲 : 卢 军 宏 台 长 记 录 整 理 编 辑 : 澳 洲 东 方 华 语 电 台 秘 书 处 校 对 : 澳 洲 东 方 华 语 电 台 秘 书 处 美 术 编 辑 : 澳 洲 东 方 华 语 电 台 秘 书 处 策 划 : 澳 洲 东 方 华 语 电 台 秘 书 处 出
Volume 2.Number 5.2007 Volume 2.Number 5.2007 Volume 2.Number 5.2007 Volume 2.Number 5.2007 Volume 2.Number 5.2007 Volume 2.Number 5.2007 Volume 2.Number 5.2007 Volume 2.Number 5.2007 Volume 2.Nu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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硏 COMMER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BUREAU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1 2 ... 4... 4... 5 6... 7... 8 9... 10... 11-17 3 1. 2. 3. 4. 2008 2 2008 2 4 2008 2 5 2008 3 4
月 朗 家 人 們 乘 坐 吉 普 車 前 往 塞 班 最 高 峰, 這 座 塞 班 島 居 民 公 認 的 世 界 第 一 高 峰, 360 度 的 太 平 洋 海 景 一 覽 眼 底 ; 穿 越 叢 林, 探 索 塞 班 島 的 原 始 之 美 ; 佇 立 鱷 魚 頭 海 灘, 靜 觀 海 浪,
Winalite Newsletter International Business department Week 201205, Feb 03, 2012 No. 38 美 麗 塞 班 鑽 石 之 旅 園 滿 歸 程 四 季 point 常 of 夏 interest here. 七 色 海 水 美 屬 海 島 4 小 時 直 飛 綠 色 常 青 免 稅 購 物 這 些 都 是 形 容 塞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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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市愛慈社會福利基金會 The Garden of Mercy Foundation 愛心捐款方式 Contribute your love and donation 歡迎固定捐款 將可幫助 恩典之家 提供更完善 的服務品質您可以透過下列管道及時傳達您的愛心 國 內 郵 資 已 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 5633 號 雜 誌 愛慈社會福利基金會 1八福公益認同卡 請連絡我們索取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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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8340008 1 1 3 2 5 3 6 4 7 5 9 6 11 7 12 8 13 9 15 8 7 3-9 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一、考試宗旨:考選風險管理人才,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101 年 第 1 次 風 險 管 理 師 考 試 簡 章 一 考 試 宗 旨 : 考 選 風 險 管 理 人 才, 提 升 風 險 管 理 水 準 二 考 試 類 別 :( 一 ) 個 人 風 險 管 理 師 ;( 二 )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師 可 同 時 報 考 三 考 試 科 目 :( 參 考 用 書 請 詳 閱 簡 章 第 二 頁 ) ( 一 ) 個 人 風 險 管 理 師 考 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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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校 105 學 年 度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2016 年 自 行 招 收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申 請 入 學 ( 第 一 次 招 生 ) 招 生 簡 章 2016 年 9 月 入 學 地 址 :41349 臺 灣 臺 中 市 霧 峰 區 吉 峰 東 路 168 號 電 話 :+886-4-23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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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寓 大 廈 管 理 服 務 人 培 訓 講 習 招 生 簡 章 委 託 單 位 :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受 託 單 位 : 中 華 民 國 物 業 管 理 經 理 人 協 會 委 託 期 間 : 即 日 起 至 105 年 6 月 30 日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委 託 中 華 民 國 物 業 管 理 經 理 人 協 會 辦 理 事 務 管 理 公 寓 大 廈 技 術 服 務 人 員 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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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建 中 學 ( 小 西 灣 ) Fukien Secondary School (Siu Sai Wan) 校 務 簡 報 Newsletter 17/2/2012 23/3/2012 新 加 坡 姊 妹 學 校 到 訪 交 流 Visitors from Our Sister School in Singapore 本 校 的 姊 妹 學 校 新 加 坡 毅 道 中 學 副 校 長 及 師 生
背 景 资 料 对 于 在 华 经 营 的 企 业 里,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绝 不 是 一 件 轻 松 的 工 作 HR 从 业 者 除 了 要 具 备 猎 人 的 眼 光 心 理 学 家 的 耐 心 谈 判 专 家 的 口 才, 更 为 重 要 的 是, 还 需 要 具 备 专 业 的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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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简 介 4-5 发 展 史 6-7 露 天 采 矿 机 详 细 介 绍 8-11 领 先 技 术 产 品 组 合 制 造 技 术 可 靠 的 客 户 服 务 在 世 界 各 地 施 工 环 境 保 护 26-27
切 削 破 碎 及 装 载 岩 石 一 次 性 完 成 一 个 属 于 维 特 根 的 领 域 露 天 采 矿 机 目 录 简 介 4-5 发 展 史 6-7 露 天 采 矿 机 详 细 介 绍 8-11 领 先 技 术 12-17 产 品 组 合 18-19 制 造 技 术 20-21 可 靠 的 客 户 服 务 22-23 在 世 界 各 地 施 工 24-25 环 境 保 护 26-27 2
ISO JAB
ISO 14001 2011 3 JAB 1 3 4 ISO 14001 9 ISO 14001 18 ISO 14001 23 26 33 34 ISO ISO 14001 ISO 14001 ISO 14001 JAB/ISO 14001 2010 Web ISO 14001 1,500 802 802 53.5 2010 10 802 73 9.1 67 8.459 7.4 36 14 11
督 促 市 政 建 設 打 造 國 際 級 新 臺 中
第 6 期 12 月 號 2 0 1 4 第 6 期 臺 中 市 議 會 Taichung City Council SCAN IT! 意 想 不 到 的 方 便 QR CODE 簡 單 拍 下, 中 市 民 意 立 即 瀏 覽! 臺 中 市 議 會 40756 臺 中 市 西 屯 區 市 政 北 一 路 56 號 www.tccc.gov.tw 國 內 郵 資 已 付 中 市 民 意 臺 中 雜
2006 2006 2006 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REPORT () 2004 2006 2004 29 30 2006 9 42
2006 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REPORT 41 2006 2006 2006 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REPORT () 2004 2006 2004 29 30 2006 9 42 2006 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REPORT
(Microsoft PowerPoint - 3-1\260\323\255^-\246p\246\363\274\266\274g\274i\276\372.ppt)
Business English 如 何 撰 寫 英 文 履 歷 Li-Hua LI IM Department, CYUT CONTENTS Introduction to Resume Content of Resume Resume Strategy Examples Introduction to Resume 目 的 : 要 讓 公 司 ( 面 試 者 ) 能 在 極 為 有 限 的 時
養 學 生 美 好 的 品 德 與 情 操 十 積 極 推 動 書 香 家 庭, 鼓 勵 家 長 與 孩 子 共 讀, 以 身 作 則, 養 成 親 子 討 論 分 享 的 習 慣, 凝 聚 親 子 的 情 感, 進 而 建 構 書 香 社 區 因 為 有 這 樣 美 麗 的 教 學 願 景, 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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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报全文
600149 2004 2004... 1... 1... 1... 3... 6... 8... 9... 9... 13... 13... 16... 39 1 2004 1 2 3 1 C&T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2 3 1 0319-2116168 0319-2022061 E-mail [email protected] 1 0319-211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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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友 善 措 施 : 實 施 及 政 策 建 議 新 聞 發 布 會 Lina Vyas Assistant Professor 助 理 教 授 13 January2015 研 究 背 景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人 口 政 策 督 導 委 員 會 發 表 了 名 為 集 思 港 益 的 人 口 政 策 諮 詢 文 件 人 口 老 化 => 勞 動 人 口 下 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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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1... 2... 3... 4... 9... 10... 11... 14... 20... 58 2004 12 2004-1 - 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 Co., Ltd. A 000001 5047 518001 http://www.sdb.com.cn [email protected] 5047 (0755)82080387 (0755)8208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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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东 亚 中 国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BEA China 2013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关 于 本 报 告 本 报 告 为 东 亚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亚 中 国 或 本 行 ) 发 布 的 第 六 份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时 间 范 围 为 2013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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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Executive Yuan 2005 ANNUAL REPORT CONTENTS 04 From the chairperson 06 Structure and Functions of the FSC 07 08 11 14 FSC Activies in 2005 15 20 27 31 40 44 Future Prosp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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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国 际 电 力 元 件 可 再 生 能 源 管 理 展 览 会 参 展 商 手 册 2014 年 6 月 17 至 6 月 19 日 上 海 世 博 展 览 馆 中 国 上 海 内 附 重 要 信 息 请 在 截 止 日 期 前 将 表 格 反 馈 我 处 亲 爱 的 参 展 商 : 欢 迎 参 加 PCIM Asia 2014 上 海 国 际 电 力 元 件 可 再 生 能 源 管 理 展
老一輩的人常說”小孩就是該養得白白胖胖的才健康”,而且認為小時候胖沒關係,等長大身高一拉長,自然就不胖了
大手牽小手 快樂上攜手 101 林維姿老師 記得第一年教書時 並沒有攜手計畫 我和同事都是利用下午的時間 將班 上程度較差的學生留在教室進行個別補救教學 為了安全考量 主要對象是有上 學校課後班的學生 但時間較不固定 也沒有完整的教學計畫和流程 接著下學期就開始試辦攜手計畫 有了固定時間和教學設計 學生有較好的 學習準備度 也能經家長同意後幫助沒上課後班的學生進行補救教學 將程度相 似的孩子聚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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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 破 專 題 另 一 種 可 能 許 多 曾 承 諾 為 我 們 帶 來 拯 救 的 激 昂, 最 終 證 明 只 是 口 號 這 些 年 來 的 改 革, 雖 然 沒 有 帶 來 更 有 盼 望 的 出 路, 卻 以 各 種 實 驗 告 訴 我 們 什 麼 是 行 不 通 的 既 然 行 不 通
2012 年 01 月 第 274 期 www.breakthrough.org.hk 201 2 你 抵 抗 什 麼? 守 護 什 麼? 突 破 專 題 梁 柏 堅 青 年 媒 體 總 監 / Breakazine! 總 編 輯 龍 應 台 剛 於 香 港 大 學 醫 學 院 畢 業 典 禮 上, 以 香 港 華 人 西 醫 學 堂 的 創 辦 人 熱 帶 醫 學 之 父 萬 巴 德 爵 士 (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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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 濟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慈 濟 大 學 2016 秋 季 班 外 國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慈 濟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慈 濟 大 學 國 際 事 務 中 心 地 址 : 台 灣 花 蓮 縣 97004 花 蓮 市 中 央 路 3 段 701 號 電 話 :+886-3-856-5301 轉 分 機 1014~1018 傳 真 :+886-3-857-4499 慈 濟 大 學 2016
2015 ANNUAL REPORT 1 O 4 2 4 13 21 22 23 24 27 31 104 5 104 104 91 6 18 5 60 62 6 63 64 12 3 3 81 5 82 10 83 8 84 84 90 84 7 3 10 5 85 4 8 91 9 84 87 13 16 88 90 91 92 95 6 95 12 97 97 4 5 99 8 100 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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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週 講 道 大 綱 引 言 生 活 一 定 存 在 衝 突 出 生 到 世 上 就 意 味 著 陷 入 衝 突 : 斷 奶 的 衝 突 叛 逆 期 的 衝 突 青 春 期 的 衝 突 ; 與 內 在 的 衝 突 與 家 庭 工 作 的 衝 突 耶 穌 的 家 庭 也 有 衝 突? 一 耶 穌 與
第 一 堂 禮 拜 講 道 : 周 元 元 牧 師 司 會 : 徐 仁 全 執 事 司 琴 : 孫 愛 光 長 老 台 北 和 平 基 督 長 老 教 會 成 為 萬 民 的 祝 福 主 日 禮 拜 程 序 1 主 日 禮 拜 週 報 2016 年 8 月 21 日 NO.1699 第 二 堂 禮 拜 講 道 : 周 元 元 牧 師 司 會 : 曹 木 針 執 事 司 琴 : 周 靜 瑜 姊 妹 領
大陸國僑辦主任裘援平 右二 副主任譚天星 右一 本會理事長陳三井 左二 常務理事沈大川 左一 裘援平闡述中國夢 14 同時 針對海外華裔青少年舉辦夏令營 由兩岸磋商機制去談 但不該影響兩岸 及冬令營活動 針對教師 舉辦培訓班 各領域的交流活動 也包括海外僑胞的 等等 她強調 未來中國海外交流協會 交
僑胞最好的靠山 民族復興 國家富強 國僑辦邀訪北京 承德 秦皇島 天津 路華平 從中央到地方官員一致認為 兩 高規格的接待與成功的訪問 華僑協會總會首次應大陸國務院僑 岸交流是在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原則下進 務辦公室中國海外交流協會的邀請 在 行 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是海內外僑胞 中秋節過後的吉日 9月9日 理事長陳 所樂見 不出國不知自己有多愛國 華 三井率團一行二十人 赴北京 懷柔 僑到海外奮鬥 才知道自己背後要有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