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 B2D3AD70B14DAED7B371C0CB2DB77CC4B3ACF6BFFDAAA9>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 F736F F D B2D3AD70B14DAED7B371C0CB2DB77CC4B3ACF6BFFDAAA9>"

Transcription

1 變更板橋 ( 浮洲地區 ) 細部計畫 ( 配合板橋浮洲榮工廠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 ) 專案通盤檢討書 擬定機關 : 新北市政府 中華民國一 二年七月

2 附錄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一 本要點係依都市計畫法第 22 條之規定訂定之 二 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 ( 一 ) 本計畫區內各種使用分區配置之街廓編號及道路編號如 附圖 1-1 ( 二 ) 本計畫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依本要點規定, 本要點未規定者, 依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 三 ) 特定商業區得為下列之使用 : 雲端運算產業之辦公 研發 服務 學術研究及相關設施 一般服務業 金融保險業 健身服務業 一般旅館業 國際觀光旅館業 醫療保健服務業 社區遊憩設施 社會福利設施 社區通訊設施 社教設施 文康設施 日常用品零售業 飲食業 餐飲業或其他經本府主管機關同意者 ( 四 ) 第一種商業區 第一之ㄧ種商業區及第一之二種商業區之商業設施使用面積不得小於總樓地板面積之 50% 第二種商業區之商業設施使用面積不得小於總樓地板面積之 30% 商業設施係指符合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17 條規定之使用, 且不含住宅及管委會空間使用 ( 五 ) 下點規定商業區限制之建築及使用, 依其性質 用途 規模, 分為下列各組 : 1. 第一組 : 公用事業設施 2. 第二組 : 特種零售業乙組 3. 第三組 : 金融保險業 4. 第四組 : 修理服務業 5. 第五組 : 娛樂服務業 6. 第六組 : 特種服務業 7. 第七組 : 駕駛訓練場 8. 第八組 : 殮葬服務業 附錄一 -1

3 9. 第九組 : 旅遊及運輸服務業 10. 第十組 : 倉儲業 11. 第十一組 : 一般批發業 12. 第十二組 : 農產品批發業 13. 第十三組 : 一般旅館業 14. 第十四組 : 國際觀光旅館 15. 第十五組 : 宗祠及宗教建築 16. 第十六組 : 特殊病院 17. 第十七組 : 施工機料及廢料堆置或處理 18. 第十八組 : 容易妨害衛生之設施甲組 19. 第十九組 : 容易妨害衛生之設施乙組 20. 第二十組 : 農業及農業建築 前項各款之使用項目, 參見 附表 1 ( 六 ) 商業區為促進商業發展而劃定, 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 : 第一種商業區 第一之ㄧ種商業區 第 二種商業區 第一之二種商業區 第四組 : 修理服務業 第五組 : 娛樂服務業之 ( 十三 ) 賽車場 第七組 : 駕駛訓練場 第十組 : 倉儲業 第十二組 : 農產品批發業 第十六組 : 特殊病院 第十七組 : 施工機料及廢料堆置或處理業 第十八組 : 容易妨礙衛生之設施甲組 第十九組 : 容易妨礙衛生之設施乙組 第二十組 : 農業及農業建築 第五組 : 娛樂服務業之 ( 二 ) 歌廳 ( 三 ) 夜總會 俱樂部 ( 五 ) 電動玩具店 舞場 ( 十三 ) 賽車場 第六組 : 特種服務業 第七組 : 駕駛訓練場 第十組 : 倉儲業 第十二組 : 農產品批發業 第十六組 : 特殊病院 第十七組 : 施工機料及廢料堆置或處理業 第十八組 : 容易妨礙衛生之設施甲組 第十九組 : 容易妨礙衛生之設施乙組 第二十組 : 農業及農業建築 不允許使用, 但經市政府同意得附條件不允許使用, 但經市政府同意得附條附錄一 -2

4 允許使用 : 件允許使用 : 第一組 : 公用事業設施 第二組 : 特種零售業乙組 第五組 : 娛樂服務業之 ( 十 ) 視聽理容業 觀光理髮業 ( 十一 ) 酒店 第六組 : 特種服務業 第八組 : 殮葬服務業 第十五組 : 宗祠及宗教建築 第一組 : 公用事業設施 第二組 : 特種零售業乙組 第三組 : 金融保險業 第四組 : 修理服務業 第五組 : 娛樂服務業之 ( 一 ) 戲院 劇院 劇場 電影院 ( 四 ) 兒童樂園 ( 六 ) 樂隊業 ( 七 ) 錄影帶節目帶播映業及視聽歌唱業 ( 八 ) 舞蹈表演場 ( 九 ) 釣蝦 釣魚場 ( 十 ) 視聽理容業 觀光理髮業 ( 十一 ) 酒店 ( 十二 ) 電腦網路遊戲 第八組 : 殮葬服務業 第九組 : 旅遊及運輸服務業 第十一組 : 一般批發業 第十三組 : 一般旅館業 第十四組 : 國際觀光旅館 第十五組 : 宗祠及宗教建築 ( 七 ) 第一之一種住宅區 第一之一種商業區 第一之二種商業區 特定商業區皆應取得綠建築合格級以上之候選證書 ( 八 ) 第二種住宅區與第二種商業區依據實際需要設置必要之公共設施 ( 公園 綠地 兒童遊樂場 指定留設道路 ), 其設置公共設施用地面積不得少於開發面積 20%, 且公共設施用地應於開發完成後, 土地產權登記為新北市所有 前項所稱指定留設道路範圍如 附圖 1-2, 經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同意後可酌予調整, 且道路未整段開闢通行前, 已留設之道路, 由更新單元實施者認養該路段, 並實施綠美化或供公眾通行 指定留設道路應依照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設置道路截角 ( 九 ) 文化創意專用區得為下列之使用 : 1. 視覺藝術產業 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 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 工藝產業 電影產業 廣播電視產業 出版產業 廣告產業 產品設計產業 視覺傳達設計產業 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建築設計產業 數位內容產業 創意生活產業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及其他經本府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類別 附錄一 -3

5 2. 可扶植在地藝術文化發展 推廣文化觀光之產業與設施, 包括 : 藝術家工作坊及交誼設施 工藝品展售中心及藝術市集 地方美學教育暨推廣中心 地方產業之體驗工坊及其他經本府主管機關核准同意之文化創意產業類別及相關設施 ( 十 ) 宗教專用區土地及建築物以供宗教本身 宗教活動及其附屬相關設施使用為限 ( 十一 ) 河川區內之防汛道路得兼作本計畫區之道路使用, 依規定指定建築線 ( 十二 ) 捷運系統用地係供機廠及其路線 ( 軌道 ) 等相關設施使用, 並得兼供作道路通行使用 ( 十三 ) 能源事業用地設置之變電所設施應以地下化方式辦理, 其地上層得做該能源事業有關之辦公處所, 或圖書室 集會所 民眾活動中心 停車場 休閒運動設施 社會福利設施 餐飲服務 展覽場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 除上開需用土地外, 其餘土地應規劃為緩衝綠帶 上開變電所設置於地下層時, 得免計算建築容積 三 土地使用強度 ( 一 ) 本計畫區各種使用分區之建蔽率 基準容積率不得超過下表規定 : 項目 建蔽率 (%) 基準容積率 (%) 第一種住宅區 第一之ㄧ種住宅區 第二種住宅區 第一種商業區 第一之ㄧ種商業區 第一之二種商業區 第二種商業區 特定商業區 社會福利事業專用區 宗教專用區 文化創意專用區 加油站專用區 前項第二種住宅區與第二種商業區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辦理開發者, 其基準容積率得提高為 200% ( 二 ) 本計畫區公共設施用地之建蔽率 基準容積率不得超過下表規定 : 附錄一 -4

6 公共設施種類 建蔽率 (%) 基準容積率 (%) 機關用地 國小用地 國中用地 高中用地 大專用地 大專用地兼供體育場使用 公園用地 公園兼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停車場用地 作立體使用 80 依有關規定辦理 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能源事業用地 各項公共設施用地之建蔽率及容積率未予規定者, 其建築 管理悉依建築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 開放空間留設 ( 一 ) 建築基地應依照 附圖 1-3, 自道路境界線或依指定位置退縮 8 公尺 6 公尺 4 公尺, 作為供公眾通行及植栽綠化空間使用 ( 二 ) 依本點規定退縮之建築物, 免依新北市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設置標準留設騎樓 ( 三 ) 建築基地如情況特殊經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同意者得依其決議辦理 ( 四 ) 公共開放空間之設置,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 公共開放空間之配置應使其易於供公眾使用, 能與鄰接道路 公園 綠地 廣場 步道 及相鄰基地之開放空間連續, 且其地平面應僅量與相鄰道路之人行道高度齊平 2. 公共開放空間應集中留設, 並予綠化 美化及設置景觀 遊憩設施 3. 公共開放空間之留設, 應設置明顯永久性標誌, 於領得建築物使用執照後應開放供民眾使用, 非經領得變更使用執照, 不得任意變更公共開放空間之各項設施 搭建構造物或作其他使用 ( 五 ) 合宜住宅計畫範圍 詳附圖 1-1 內各種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之建築基地應符合以下規定 : 附錄一 -5

7 1. 除臨計畫道路 2-4 之基地, 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十公尺建築 ( 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 ) 外, 其餘於申請建築時, 應於下表之規定退縮建築, 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 分區使用項目退縮深度第一種住宅區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 5 公尺建築, 退縮部分應植栽綠化, 前述退縮地, 面臨 15 公尺以上 ( 含 15 公尺 ) 之計畫道路者, 臨路面至少應設置 3 公尺之無遮簷人行道並栽植喬木為原則 ; 面臨 15 公尺以下之計畫道路者, 應設置 3 公尺之無遮簷人行道 第一種商業區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 5 公尺建築, 前述退縮部分臨路面至少應設置 3 公尺之無遮簷人行道並栽植喬木為原則 國小用地 國中用地 公園用地 2. 應分別設置前院及側院, 規定如下 : 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 4 公尺建築, 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 圍牆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 3 公尺 (1) 前院及側院留設深度不得小於下表之規定, 但應設置騎 樓或無遮簷人行道者, 免留設前院 ; 騎樓部分免計容積 土地使用種類 前院深度 ( 公尺 ) 側院深度 ( 公尺 ) 第一種住宅區 3 不予規定 第一種商業區 3 不予規定 公園用地 學校用地 不予規定 不予規定 (2) 基地面臨道路, 其樁位成果或現有巷道已開闢, 現況與地籍分割成果及建築線指定成果不符者, 建築物 ( 含陽台 露台 ) 與該建築線之最小距離不得小於 1 公尺 地下層與地上層之主要柱子之設計結構連貫且不因地下室牆設計而轉折者, 則地下室外牆不受此限 (3) 第一種住宅區面臨計畫道路寬度 15 公尺以上 第一種商業區 15 公尺以上及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應留設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之地區, 建築線與建築物一樓牆面淨距離至少留設 3.52 公尺, 並依騎樓地相關規定辦理且供公眾通行 前項所留設之騎樓部分, 計入建蔽率但不計容積率 (4) 應留設騎樓部分得設置遮雨棚架, 該棚架不計入建蔽率 附錄一 -6

8 五 開發規模 及容積率 (5) 基地前 側院深度應符合本要點之規定, 但因留設前 側院致基地內建築物深 ( 寬 ) 度不足 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 第三條規定時, 得依該規則所訂最小深 ( 寬 ) 度為準 前項規定因基地情況特殊經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但應留設側院者, 最小側院深度仍不得小於 1 公尺 ( 一 ) 區段徵收範圍內各類土地使用分區之最小建築基地規模如下 詳附圖 1-4 : 1. 街廓編號住 (1-1)10 住 (1-1)16 及住 (1-1)17, 建築基地最小開發規模不得小於 100 m2 2. 街廓編號住 (1-1)2 住 (1-1)5 住 (1-1)6 住 (1-1)15 住 (1-1)18 住 (1-1)26 及住 (1-1)31, 建築基地最小開發規模不得小於 600 m2 3. 街廓編號商 (1-2)1 住 (1-1)1 住 (1-1)4 住 (1-1)7 住 (1-1)8 住 (1-1)11 住 (1-1)12 住 (1-1)13 住 (1-1)14 住 (1-1)20 住 (1-1)21 住 (1-1)22 住 (1-1)23 住 (1-1)24 住 (1-1)25 住 (1-1)28 住 (1-1)29 住 (1-1)30 住 (1-1)32 住 (1-1)33, 建築基地最小開發規模不得小於 1200 m2 4. 街廓編號住 (1-1)3 住 (1-1)9 住 (1-1)19 住 (1-1)27, 建築基地最小開發規模不得小於 2000 m2 ( 二 ) 為建立車站周邊之整體景觀意象與開發型態, 部分建築基地之開發規模規定如下 詳附圖 1-4 : 1. 街廓編號住 (2)5 商 (2)1 商 (2)2 商 (2)3 商 (2)4, 建築基地最小開發規模不得小於 1,000 m2, 且建築基地面臨計畫道路之寬度應大於 20m, 但毗鄰土地皆已興建完成者不在此限 2. 街廓編號商 (1-1)1 商 (1-1)2 之建築基地最小開發規模不得小於 5,000 m2 ( 三 ) 為建立商業軸帶之整體景觀意象與開發型態, 部分建築基地之開發規模規定如下 詳附圖 1-4 : 附錄一 -7

9 1. 街廓編號商 (1-1)3 商 (2)5 商 (2)6 商 (2)7 商 (2)8, 建築基地最小開發規模不得小於 1,000 m2, 且建築基地面臨計畫道路之寬度應大於 20m, 但毗鄰土地皆已興建完成者不在此限 2. 商 (1-1)4 之建築基地最小開發規模不得小於 5,000 m2 3. 商 ( 特 )1 商 ( 特 )2 採全街廓開發 六 停車空間 本計畫區內汽機車停車位設置規定如下, 如基地情況特殊者, 經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同意, 得比照 新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辦法 等規定辦理 ( 一 ) 建築物附設小汽車停車空間應依建築技術規則相關規定設置, 惟捷運車站或火車站出入口毗鄰地區, 其小汽車及機車停車位之設置標準, 經都設會同意者, 得依其規定停車位數量之百分之七十為下限酌予折減留設 ( 二 ) 建築物設置機車停車位應依以下規定設置 : 1. 建築物用途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 59 條之第二類用途建築物, 各分戶總樓地板面積小於 66m² 者, 每 100m² 設置一機車位, 各分戶總樓地板面積超過 66m² 者, 機車位設置數量以一戶一機車停車位為原則 2. 建築物用途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 59 條之第一類者, 以 100m² 設置一機車位為原則 3. 建築物用途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 59 條之第一類及第二類以外者則不得低於法定汽車停車位等輛數 ( 三 ) 為引導大眾運輸導向發展, 距離捷運車站或火車站三百公尺內之建築物至少應依法定機車停車位數百分之二十五計算設置自行車停車位以供公眾使用 七 獎勵措施 ( 一 ) 整體範圍 1. 為鼓勵基地之整體合併建築使用及設置公益性設施, 得於計畫書訂定下列獎勵措施, 其獎勵上限值以不超過基準容積 30% 為限 : (1) 私人捐建並設置公益性設施, 其用途及規模符合下列規 附錄一 -8

10 定或其他經市府相關主管機關認定之設施, 經本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及接管機關同意接管者, 除免計容積外, 並得依以下方式鼓勵之 : I 作博物館 藝術中心 活動中心 老人活動設施 老人安養設施 公共托育設施 綠色運具接駁空間等供公眾使用及機關辦公相關設施, 獎勵如下 集中留設面積 獎勵容積 200m² 以上依其實際設置容積樓地板面積之 1.2 倍獎勵 400m² 以上依其實際設置容積樓地板面積之 1.4 倍獎勵 II 作公營住宅 社會住宅或產業育成設施使用, 獎勵如下 : 集中留設面積 獎勵容積 600m² 以上依其實際設置容積樓地板面積之 1.2 倍獎勵 1,200m² 以上 依其實際設置容積樓地板面積之 1.4 倍獎勵 (2) 建築基地為配合與周邊公共開放空間之聯繫, 設置空橋 平台等設施而增加建築面積 樓地板面積 經提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核准, 增加部分得免予再檢討計算 另因前述設施調整而減少之綠化面積, 應參照建築技術規則綠建築專章之規定, 重新檢討綠覆率及相關規劃設計內容, 並經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 2. 本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得適用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之規定 3. 為鼓勵本計畫區採綠建築設計, 申請綠建築設計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及通過綠建築分級評估黃金級以上者, 給予基準容積 2% 之獎勵 ; 取得鑽石級以上者, 給予基準容積 4% 之獎勵 申請者並應於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或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同意核備後與本府簽訂協議書, 保證於使用執照核發後 2 附錄一 -9

11 年內, 取得綠建築標章, 並應於申請使用執照時, 提供因綠建築所獎勵增加樓地板面積法定工程造價之五倍保證金 前項保證金退還依下列規定 : (1) 依限取得該等級綠建築標章者, 保證金無息退還 (2) 未依限取得黃金級以上綠建築標章者, 保證金不予退還 (3) 依限取得黃金級以上但未達原申請等級者, 保證金於扣除原申請等級與實際取得等級之獎勵容積差額之樓地板面積法定工程造價 5 倍之金額後, 無息退還 4. 屬地震 火災 水災 風災或其他重大天然事變遭受損壞, 經新北市政府判定為危險建築物有立即拆除重建必要者, 依下列公式核計獎勵容積 : A=B 10% A: 獎勵容積 B: 該棟 ( 幢 ) 危險建築物所座落基地之基準容積 5. 為落實文化紮根, 於建築基地或計畫區之公共開放空間內設置公共藝術, 並提撥後續 10 年管理維護費用, 得依下列公式計算獎勵容積, 其獎勵額度以法定容積 5% 為上限 : (B1+B2) 1.2 A = (C1 -C2 -C3 ) A: 設置公共藝術之獎勵容積 B1: 設置公共藝術所需費用 B2: 公共藝術維護管理費用, 依與公共藝術創作者簽定 10 年維護管理契約金額提列 C1: 二樓以上平均單價 C2: 單位興建成本 附錄一 -10

12 C3: 單位管銷費用 前項公共藝術係指平面或立體之藝術品及利用各種技法 媒材製作之藝術創作 設置公共藝術應提出藝術創作設置計畫, 其內容至少包含基本資料 ( 含作品圖說 ) 與管理維護計畫, 並檢附所需費用之證明文件 如該項費用有所爭議時, 得邀請本府公共藝術審議會委員列席都市設計審議會共同審議設置費用 公共藝術之管理維護費用應提撥至公寓大廈管理基金或本市公共藝術專戶, 並於公寓大廈規約內載明維護管理計畫及 10 年內不得移置或拆除公共藝術 6. 為舒緩都市熱島效應及增加綠色能源之使用, 於建築基地屋頂設置三分之二面積以上之綠能設施或設備者, 得依下列公式計算獎勵容積, 其獎勵額度以法定容積 5% 為上限 : (B1+B2) 1.2 A = (C1 -C2 -C3 ) A: 建築基地內設置綠能設施之獎勵容積 B1: 設置綠能設施所需費用 B2: 綠能設施維護管理費用 C1: 二樓以上更新後平均單價 C2: 單位興建成本 C3: 單位管銷費用 前項綠能設施或設備如下 : (1) 屋頂綠化 : 於屋頂結構鋪設額外生長介質以種植植物, 創造綠空間者 (2) 太陽光電設備 : 指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之規定, 設置於建築物屋頂之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 且得免申請雜項執照 高度為二公尺以下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附錄一 -11

13 (3) 其他經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認可之綠能設備 ( 如風力發電設備 ) 7. 為塑造良好景觀生態空間, 於建築基地內設置生態池, 給予以下獎勵 : 設置規模 (m²) 獎勵容積 / 基準容積 (%) 最小 以上 10 前項生態池之規劃設計, 應符合下列規定 : (1) 生態池應於鄰近叢植處設置, 其周圍應設置 5 公尺以上池岸隔離環帶, 以降低對生態環境衝擊 (2) 生態池應具有多樣性植物 多孔隙設計 多層次池底 不規則造型池面 滯洪 排水及水體入滲等功能 (3) 生態池上方及下方有構造物者, 不得列入設置規模面積獎勵計算 ( 二 ) 第二種住宅區 第二種商業區範圍 1. 為鼓勵第二種住宅區 第二種商業區採整體開發, 達 2,000 平方公尺以上或達個別計畫街廓面積之四分之ㄧ開發規模者, 給予下列獎勵 : V=[160%/(1-V1)] (1+V1+V2) V: 獎勵後建築基地容積率 V1: 提供公園 綠地 兒童遊樂場及指定留設道路之比例 ( 不得低於申請開發總面積之 20%, 且需扣除公有土地抵充之比例 ) V2: 採整體開發建築之獎勵係數 ( 原編定甲 乙種建地為 0.2, 其餘訂為 0.1) 2. 第二種住宅區 第二種商業區之開發, 採都市更新方式開發並依 新北市都市更新地區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 申請時程獎勵者, 時程獎勵之起算點以本計畫發布實施之日起算 ( 三 ) 合宜住宅計畫範圍 ( 第一種住宅區及第一種商業區 ) 1. 為鼓勵合宜住宅範圍內整體開發, 獎勵規定如下 : (1) 為鼓勵大規模整體開發, 第一種住宅區 第一種商業區 附錄一 -12

14 經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 得予容積獎 勵, 其獎勵上限如下表 : 基地規模 ( 平方公尺 ) 獎勵容積 / 基準容積 (%) 5000~ 以上 8 10,000 以上全街廓開發 10 註 : 全街廓係指計畫道路 ( 或分區界線 ) 所圍之街廓 (2) 為鼓勵開發者提供永久出租住宅, 該出租住宅之樓地板面積超過總樓地板面積 5% 部分, 給予相同面積之容積獎勵, 至多給予容積獎勵 10% 為限 (3) 為塑造良好景觀生態空間, 訂定下列獎勵措施 : I 生態跳島 設置規模 ( 平方公尺 ) 獎勵容積 / 基準容積 (%) ( 補綴跳島 ) 以上 ( 主要跳島 ) 12 II 綠廊道 設置規模 ( 平方公尺 ) 獎勵容積 / 基準容積 (%) 以上 12 ( 四 ) 本計畫區不得適用增設公共使用停車空間與公共開放空間之建築容積獎勵 且除第二種住宅區及第二種商業區範圍外, 其餘地區亦不得適用都市更新之建築容積獎勵 ( 五 ) 建築基地屬下列地區者, 其各項獎勵面積及容積移轉之總和上限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1. 第二種住宅區 第二種商業區範圍 : 建築基地不得超過基準容積之 100%, 惟都市更新之建築容積獎勵得另加計之 2. 合宜住宅計畫範圍 : 第一種住宅區及第一種商業區之容積率上限各不得超過 350% 及 450% 3. 其它地區 : (1) 距捷運車站進出入口用地及車站用地 100 公尺內之建築基地, 不得超過基準容積之 100% 附錄一 -13

15 (2) 距捷運車站進出入口用地及車站用地 100 至 300 公尺內之建築基地, 不得超過基準容積之 80% (3) 距捷運車站進出入口用地及車站用地 300 至 500 公尺內之建築基地, 不得超過基準容積之 50% (4) 距捷運車站進出入口用地及車站用地 500 公尺範圍外之建築基地, 不得超過基準容積之 50% 其中各項獎勵面積之總和, 不得超過基準容積之 20% (5) 建築基地地跨第 1 至 3 款規定範圍線者, 應依建築基地於各該範圍內面積分別核算, 作為該建築基地各項獎勵面積及容積移轉之總和上限 4. 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 放射性污染建築物或捷運穿越區依相關法令規定得提高或放寬之容積, 不受前述之限制 八 建築基地地下室開挖率不得超過建蔽率加基地面積之百分之十 惟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且經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 得不受限制 公園 綠地 廣場等公共設施用地應留設用地總面積 1/2 以上種植花草樹木 九 本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用地, 得依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規定作多目標使用, 並以設置地下停車場為優先考量 十 配合永續發展及循環經濟, 並為增加雨水貯留及涵養水分, 避免開發行為造成地表逕流擴大, 應於建築基地內部規劃留設滯洪空間, 且設施量應依據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計算, 以建築基地之 100 年以上暴雨頻率作為防洪規劃設計標準為原則, 且未來開發作業時基地開發後逕流量不大於開發前逕流量之原則下設置滯留及保水設施 前項增設雨水貯留利用滯洪設施所需樓地板面積, 得不計入容積 十一 為提高本計畫環境品質及達成土地使用有效管制, 除合宜住宅範圍已訂定 板橋 ( 浮洲地區 )( 合宜住宅範圍 ) 都市設計準則 外, 本案應另訂 板橋 ( 浮洲地區 )( 除合宜住宅範圍 ) 都市設計準則, 以作為本計畫地區未來都市設計審議依據 十二 本計畫區建築及各項公共設施之興建應依本計畫都市設計準則及 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 規定辦理, 並經新北市都市 附錄一 -14

16 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 始得申請建照執照及施工 十三 本要點若執行上有疑義時, 得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依計畫審議原意討論解釋後據以執行, 另未規定事項, 適用其他法令規定 附錄一 -15

17 附錄一 -16 附圖 1-1 街廓編號圖

18 附錄一 -17 附圖 1-2 指定留設道路示意圖

19 附錄一 -18 附圖 1-3 開放空間留設示意圖

20 附圖 1-4 建築基地開發規模限制示意圖 附錄一 -19

21 附表 1 一 商業區規定限制之建築及使用各組之使用項目表 一 第一組 : 公用事業設施 ( 一 ) 公共汽車或其他公眾運輸場站設施 ( 二 ) 捷運場站設施 ( 三 ) 變電所 ( 四 ) 煤氣 天然氣整壓站 ( 五 ) 無線電或電視設施 ( 六 )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 有線播送系統 社區電台 廣播公司 電視公司 ( 七 ) 鐵路客貨站及鐵路用地 ( 八 ) 電信機房 ( 九 ) 自來水或下水道抽水站 ( 十 ) 自來水處理廠或配水設備 ( 十一 ) 加油站 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站 ( 十二 ) 線路維修中心 ( 十三 ) 其他公用事業設施 二 第二組 : 特種零售業乙組 ( 一 ) 礦油 ( 二 ) 觀賞動物類 ( 三 ) 蛇類 ( 四 ) 化工原料 ( 五 ) 爆竹煙火 ( 六 ) 特殊環境衛生用藥或釀 ( 製 ) 酒製造者 ( 七 ) 農藥 三 第三組 : 金融保險業 ( 一 ) 銀行 合作金庫 ( 二 ) 信用合作社 ( 三 ) 農會信用部 ( 四 ) 證券經紀業 ( 含營業廳 ) ( 五 ) 信託投資業 ( 六 ) 保險業 ( 七 ) 證券交易所 ( 八 ) 一般期貨經紀業 ( 九 ) 票券金融業 四 第四組 : 修理服務業 附錄一 -20

22 ( 一 ) 乙種汽車修理廠 ( 二 ) 各種機械 電機修理 ( 三 ) 金屬物熔接 五 第五組 : 娛樂服務業 ( 一 ) 戲院 劇院 劇場 電影院 ( 二 ) 歌廳 ( 三 ) 夜總會 俱樂部 ( 四 ) 兒童樂園 ( 五 ) 電動玩具店 ( 六 ) 樂隊業 ( 七 ) 錄影帶節目帶播映業及視聽歌唱業 ( 八 ) 舞場 舞蹈表演場 ( 九 ) 釣蝦 釣魚場 ( 十 ) 視聽理容業 觀光理髮業 ( 十一 ) 酒店 ( 十二 ) 電腦網路遊戲 ( 十三 ) 賽車場 六 第六組 : 特種服務業 ( 一 ) 酒家 ( 二 ) 酒吧 ( 三 ) 舞廳 ( 四 ) 特種咖啡茶室 七 第七組 : 駕駛訓練場八 第八組 : 殮葬服務業 ( 一 ) 殯儀館 ( 二 ) 葬儀用品 九 第九組 : 旅遊及運輸服務業 ( 一 ) 貨櫃 貨運業辦事處 ( 二 ) 公路 市區汽車客運業辦事處 ( 三 ) 旅遊業及遊覽車客運公司辦事處 ( 四 ) 航空 海運 內河運輸公司辦事處 ( 五 ) 報關行 快遞辦事處 ( 六 ) 營業性停車空間 ( 七 ) 計程車客運業 小客車租賃業車輛調度停放場 ( 八 ) 船務代理業 十 第十組 : 倉儲業 ( 一 ) 冷藏庫 冷凍庫 ( 二 ) 貨櫃運輸之集散裝卸場或庫房 附錄一 -21

23 ( 三 ) 貨運 貨櫃貨運 遊覽汽車客運 航空運輸 報關 快遞等業之車輛調度停放場及貨物提存場房 ( 四 ) 其他倉儲業或一般物品提存場房 十一 第十一組 : 一般批發業 ( 一 ) 疋頭 服飾品 ( 二 ) 日用飲食品 ( 三 ) 化學原料及其製品 但不含危險物品存放 ( 四 ) 金屬器材 ( 五 ) 機械及電氣器材 ( 六 ) 建築材料 十二 第十二組 : 農產品批發業 ( 一 ) 果菜批發業 ( 二 ) 家畜 ( 肉品 ) 批發市場 ( 三 ) 家禽批發市場 ( 四 ) 魚產批發市場 ( 五 ) 其他經公告指定之農產品市場 十三 第十三組 : 一般旅館業 ( 一 ) 旅館 ( 二 ) 觀光旅館 十四 第十四組 : 國際觀光旅館十五 第十五組 : 宗祠及宗教建築 ( 一 ) 宗祠 ( 祠堂 家廟 ) ( 二 ) 教堂 ( 三 ) 寺廟 庵堂及其他類似建築物 十六 第十六組 : 特殊病院 ( 一 ) 傳染病院 十七 第十七組 : 施工機料及廢料堆置或處理 ( 一 ) 施工機械及施工材料 ( 二 ) 羽毛 ( 三 ) 碎玻璃 碎陶瓷類 ( 四 ) 建築廢料 ( 五 ) 廢金屬料及廢車場 ( 六 ) 廢紙 廢布 ( 七 ) 廢橡膠品 ( 八 ) 廢塑膠品 ( 九 ) 舊貨整理 ( 十 ) 垃圾以外之其他廢料 十八 第十八組 : 容易妨害衛生之設施甲組附錄一 -22

24 ( 一 ) 家畜及家禽屠宰場 ( 二 ) 廢棄物處理場 ( 廠 ) ( 三 ) 污水處理或水肥處理場或貯存場 ( 四 ) 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 十九 第十九組 : 容易妨害衛生之設施乙組 ( 一 ) 靈骨 ( 灰 ) 塔 ( 堂 ) ( 二 ) 火葬場 ( 三 ) 動物屍體焚化場 ( 四 ) 公墓 二十 第二十組 : 農業及農業建築 ( 一 ) 家畜及家禽飼養場 ( 二 ) 農業倉庫及農舍 ( 三 ) 魚池 ( 四 ) 牛 羊牧場 ( 五 ) 乳品工廠 堆肥場 ( 舍 ) ( 六 ) 集貨分裝場 ( 七 ) 蓄水池 ( 八 ) 休閒農業之相關設施 ( 九 ) 動物收容處所 ( 限樓地板面積二 00 平方公尺以下者 ) 附錄一 -23

25 二 商業區附條件允許使用之組別及使用項目, 其核准條件如下表 : ( 一 ) 第一之二種商業區 使用類別核准條件備註 第一組 : 公用事業設施 ( 一 ) 公共汽車或其他公眾運輸場站設施 ( 二 ) 捷運場站設施 一 設置地點除公車調度站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外, 其餘應臨接寬度十二公尺以上之道路 ; 其出入口之邊緣與主要道路交叉口 消防栓 消防隊或平交道之距離應在三 公尺以上 二 公車調度站內相關設施與地界線應距離三公尺以上, 退縮部分應予綠化, 四周應設置高度一公尺以上之實體圍牆 三 地面上應壓平堅實並設置適當排水設施及消防設備 四 設置地點應距離已設立之幼稚園 國小 國中 高中 高職學校用地三 公尺以上 但其間有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者, 不在此限 一 捷運機廠及變電站等二項捷運設施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法定程序始得設置 二 前款外之捷運場站設施, 對都市交通 環境及景觀有重大影響衝擊之虞者, 應送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 ( 三 ) 變電所 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程序始得設置 ( 四 ) 煤氣 天然氣整壓站 ( 五 ) 無線電或電視設施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六公尺以上之道路 設置地點 結構物高度 構材 輻射場型及受影響區域內之自由空間電場強度須經交通部核准後始得設置 ( 六 )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 有線播送系統 社區電台 廣播公司 電視公司 一 營業樓地板面積未達五 平方公尺者,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 營業樓地板面積五 平方公尺以上 未達三 平方公尺者,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 ; 營業樓地板面積三 平方公尺以上者, 設置地 附錄一 -24 須設置適當之防震及安全設施, 並不得防礙環境之安寧

26 使用類別 核准條件 備註 點應臨接寬度十二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社區電台 廣播公司 電視公司, 其設置地點 結構物高度 構材 輻射場型及受影響區域內之自由空間電場強度, 須經交通部核准後始得設置 ( 七 ) 鐵路客貨站及鐵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程序始得路用地 設置 ( 八 ) 電信機房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第一類電信事業機房設置地點之建築物外牆應距離加油站地界線十五公尺以上 三 電信機房擬於建築物部分樓層設置者, 應經該設置處所所有權人同意 已依法完成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公寓大廈, 並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 由該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 但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者, 從其約定 未依法完成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公寓大廈, 並須經該棟公寓大廈超過二分之一的區分所有權人及區分所有權比例同意 四 電信機房擬全棟設置者, 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法定程序始得設置 ( 九 ) 自來水或下水道抽水站 ( 十 ) 自來水處理廠或配水設備 須設置適當之防震及完善之安全設施, 並不得妨礙環境之安寧 設置前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同意 須設置適當之防震及完善之安全設施, 並不得妨礙環境之安寧 自來水處理廠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程序始得設置 配水設備須設置適當之防震及完善之安全設施, 並不得妨礙環境之安寧 附錄一 -25

27 使用類別 核准條件 備註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二 公尺以上 之都市計畫道路 二 出入口之邊緣與主要道路交叉口之 距離應在十五公尺以上 三 設置地點之地界線與各級公私立學 校出入口 ( 含大門 側門 ) 之距離應 在一 公尺以上 ; 與消防隊 醫 院等出入口 ( 含大門 側門 ) 之距離 應在五 公尺以上 另與捷運車站 出入口之距離未達一 公尺及 捷運站通風口之距離未達五 公 尺者, 應研擬必要性安全防護設 施 四 設置地點之出入口距主要橋樑引道 口 隧道口 平交道 同側高速公 路交流道匝道漸變端點及捷運出 土段隧道口 主變電站及行車控制 中心等應在一 公尺以上 五 站內之排水系統 電氣設備 油品 儲存倉庫 消防設備及隔音設施等 應依有關規定設置 六 站內出入口道及行車道之有效寬 度, 應在三. 五公尺以上, 車輛出 入口寬度應在四公尺以上 七 加油車輛與加油設施不得利用騎樓 用地 ( 包括無遮簷人行道 ) 或人行 道 ; 加油車道與人行道應有分離設 備 八 站內應附設供男女分開使用之公共 廁所與盥洗設備 九 加油機與鄰地境界線距離應在三公 尺以上, 距離建築線應在四公尺以 上 十 加油 ( 氣 ) 站儲油 ( 氣 ) 糟, 應有防 漏 測漏設施 十一 設置地點之地界線應距離第一類 電信事業機房建築物外牆十五 公尺及名勝古蹟五 公尺以上 十二 應辦理社區參與 但原有合法使 用之加油站, 在不增加建築基地 面積情形下增設加油設施或加 氣站,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 通過者, 不在此限 ( 十一 ) 加油站 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站 一 加油站應依經濟部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及環保署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二 加氣站應依經濟部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規定辦理 附錄一 -26

28 使用類別核准條件備註 ( 十二 ) 線路維修中心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 十三 ) 其他公用事業設施 第二組 : 特種零售業乙組 ( 一 ) 礦油 ( 二 ) 觀賞動物類 ( 三 ) 蛇類 ( 四 ) 化工原料 ( 五 ) 爆竹煙火 ( 六 ) 特殊環境衛生用藥或釀 ( 酒 ) 製造者 ( 七 ) 農藥 一 視事業性質, 由本府有關主管機關個案審查 二 應辦理社區參與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不得設於地下層 三 第 ( 五 ) 目爆竹煙火設置地點之地界線應與公務機關 名勝古蹟 醫院 學校等設施之地界線距離三 公尺以上 第三組 : 金融保險業總行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二 公尺以 ( 一 ) 銀行 合作金庫 上之道路, 其餘分行或分支機構設置地 ( 二 ) 信用合作社 點應臨接十公尺以上之道路 ( 三 ) 農會信用部 ( 四 ) 證券經紀業 ( 含營業廳 ) ( 五 ) 信託投資業 ( 六 ) 保險業 ( 七 ) 證券交易所 ( 八 ) 一般期貨經紀業 ( 九 ) 票券金融業 第四組 : 修理服務業 ( 一 ) 乙種汽車修理場 ( 二 ) 各種機械 電機修理 ( 三 ) 金屬物熔接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限於建築物第一層及地下一層使用 附錄一 -27 須設置防火安全設施 一 須設置適當之消音及防震設施, 不得影響居民之安寧 二 須符合公共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 三 消音設施應符合噪音管制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規

29 使用類別 核准條件 備註定辦理 四 廢水處理應依水污染防治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組 : 娛樂服務業 ( 一 ) 戲院 劇院 劇場 電影院 ( 四 ) 兒童樂園 ( 六 ) 樂隊業 ( 七 ) 錄影帶節目帶播映業及視聽歌唱業 ( 八 ) 舞蹈表演場 ( 九 ) 釣蝦 釣魚場 ( 十 ) 視聽理容業 觀光理髮業 ( 十一 ) 酒店 ( 十二 ) 電腦網路遊戲 第八組 : 殮葬服務業 ( 一 ) 殯儀館 ( 二 ) 葬儀用品 第九組 : 旅遊及運輸服務業 ( 一 ) 貨櫃 貨運業辦事處 ( 二 ) 公路 市區汽車客運業辦事處 ( 三 ) 旅遊業及遊覽車客運公司辦事 第 ( 一 ) ( 四 ) ( 六 ) ( 九 ) ( 十一 ) 目 :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二公尺以上之道路 第 ( 八 ) ( 十 ) 目及第 ( 七 ) 目之錄影帶節目帶播映業 : 營業樓地板面積未達二 平方公尺者, 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 設置於建築物第一層之營業樓地板面積二 平方公尺以上者, 應臨接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 ; 設置於其他樓層之營業樓地板面積二 平方公尺以上者, 應臨接寬度十二公尺以上之道路 第 ( 七 ) 目之視聽歌唱業營業樓地板面積未達二 平方公尺者, 應臨接寬度六公尺以上之道路 ; 設置於建築物第一層之營業樓地板面積二 平方公尺以上者, 應臨接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 ; 設置於其他樓層之營業樓地板面積二 平方公尺以上者, 應臨接寬度十二公尺以上之道路 第 ( 十二 ) 目 : 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設置地點之地界線應與小學 幼稚園 托兒所等設施之地界線距離一 公尺以外 三 殯儀館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程序始得設置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擬設置之樓層, 其同層及以下各樓層均為非住宅使用 第 ( 三 ) ( 六 ) 目 :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擬設置之樓層, 其同層及以下各樓 附錄一 -28 第 ( 十二 ) 目並應依新北市政府辦理電子遊戲場業及資訊休閒業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30 使用類別 核准條件 備註 處 ( 四 ) 航空 海運 內河運輸公司辦事處 ( 五 ) 報關行 快遞辦事處 ( 六 ) 營業性停車空間 ( 七 ) 計程車客運業 小客車租賃業車輛調度停放場 ( 八 ) 船務代理業 層均為非住宅使用 第 ( 五 ) 目 :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五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擬設置之樓層, 其同層及以下各樓層均為非住宅使用 第十一組 : 一般批發業設置地點應臨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 ( 一 ) 疋頭 服飾品 ( 二 ) 日用飲食品 ( 三 ) 化學原料及其製 品 但不含危險 物器存放 ( 四 ) 金屬器材 ( 五 ) 機械及電氣器材 ( 六 ) 建築材料 第十三組 : 一般旅館業 ( 一 ) 旅館 ( 二 ) 觀光旅館 第十四組 : 國際觀光旅館 第十五組 : 宗祠及宗教建築 ( 一 ) 宗祠 ( 祠堂 家廟 ) ( 二 ) 教堂 ( 三 ) 寺廟 庵堂及其他類似建築物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二公尺以上之道路 但經交通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 不在此限 二 限整幢建築物使用 但同幢建築物其同層及以下各樓層均為非住宅使用, 並設置獨立之直通樓梯及出入口, 經本府主管機關個案審查且須符合相關法令無礙公共安全之情況下, 不在此限 一 限整幢建築物使用 二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五公尺以上之道路 三 客房一二 間以上 新申請設立者 :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教堂 寺廟 庵堂及其他類似建築物須設置前院, 其深度應在六公尺以上, 且申請設置之基地及基地範圍內之建築物不得作與主體活動無關之其他使用, 其建築物之第一層須供主體活動使用 既有合法者 : 民國七十四年七月一日前既有合法並 附錄一 -29 應依觀光局有關規定辦理

31 使用類別 核准條件 備註 登記有案之寺廟 庵堂 教堂 宗祠及其他類似建築物申請原址新建 增建 改建及修建時應由本府工務局會同民政 交通 環保 都市發展 消防等機 關個案審查 附錄一 -30

32 ( 二 ) 第一種商業區 第一之ㄧ種商業區 第二種商業區 使用類別核准條件備註第一組 : 公用事業設施一 設置地點除公車調度站應臨接寬度 ( 一 ) 公共汽車或其他八公尺以上之道路外, 其餘應臨接公眾運輸場站寬度十二公尺以上之道路 ; 其出入設施 口之邊緣與主要道路交叉口 消防栓 消防隊或平交道之距離應在三 公尺以上 二 公車調度站內相關設施與地界線應距離三公尺以上, 退縮部分應予以綠化, 四周應設置高度一公尺以上之實體圍牆 三 地面上應壓平堅實並設置適當排水設施及消防設備 四 設置地點應距離已設立之幼稚園 國小 國中 高中 高職學校用地三 公尺以上 但其間有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者, 不在此限 ( 二 ) 捷運場站設施 一 捷運機廠及變電站等二項捷運設施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法定程序始得設置 二 前款以外之捷運場站設施, 對都市交通 環境及景觀有重大影響衝擊之虞者, 應送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 ( 三 ) 變電所 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程序始得設置 ( 四 ) 煤氣 天然氣整壓站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六公尺以上之道路 ( 五 ) 無線電或電視設施 ( 六 )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 有線播送系統 社區電台 廣播公司 電視公司 ( 七 ) 鐵路客貨站及鐵路用地 設置地點 結構物高度 構材 輻射場型及受影響區域內之自由空間電場強度須經交通部核准後始得設置 營業樓地板面積未達五 平方公尺者,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 營業樓地板面積五 平方公尺以上 未達三 平方公尺者,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 ; 營業樓地板面積三 平方公尺以上者,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二公尺以上之道路 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程序始得設置 須設置適當之防震及安全設施, 並不得防礙環境之安寧 附錄一 -31

33 使用類別 核准條件 備註 ( 八 ) 電信機房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第一類電信事業機房設置地點之建築物外牆應距離加油站地界線十五公尺以上 三 電信機房擬於建築物部分樓層設置者, 應經該設置處所所有權人同意 已依法完成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公寓大廈, 並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 由該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 但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者, 從其約定 未依法完成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公寓大廈, 並須經該棟公寓大廈超過二分之一的區分所有權人及區分所有權比例同意 四 電信機房擬全棟設置者, 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法定程序始得設置 須設置適當之防震及安全設施, 並不得防礙環境之安寧 ( 九 ) 自來水或下水道抽水站 ( 十 ) 自來水處理廠或配水設備 ( 十一 ) 加油站 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站 設置前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同意 須設置適當之防震及完善之安全設施, 並不得妨礙環境之安寧 自來水處理廠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程序始得設置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二 公尺以上之都市計畫道路 二 出入口之邊緣與主要道路交叉口之距離應在十五公尺以上 三 設置地點之地界線與各級公私立學校出入口 ( 含大門 側門 ) 之距離應在一 公尺以上 ; 與消防隊 醫院等出入口 ( 含大門 側門 ) 之距離應在五 公尺以上 另與捷運車站出入口之距離未達一 公尺及捷運站通風口之距離未達五 公尺者, 應研擬必要性安全防護設施 四 設置地點之出入口距主要橋樑引道口 隧道口 平交道 同側高速公路交流道匝道漸變端點及捷運出土段隧道口, 主變電站及行車控制中心等應在一 公尺以上 附錄一 -32 配水設備須設置適當之防震及完善之安全設施, 並不得妨礙環境之安寧 一 加油站應依經濟部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及環保署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二 加氣站應依經濟部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規定辦理

34 使用類別 核准條件 備註 五 站內之排水系統 電氣設備 油品儲存倉庫 消防設備及隔音設施等應依有關規定設置 六 站內出入口道及行車道之有效寬度, 應在三. 五公尺以上, 車輛出入口寬度應在四公尺以上 七 加油車輛與加油設施不得利用騎樓用地 ( 包括無遮簷人行道 ) 或人行道 ; 加油車道與人行道應有分離設備 八 站內應附設供男女分開使用之公共廁所與盥洗設備 九 加油機與鄰地境界線距離應在三公尺以上, 距離建築線應在四公尺以上 十 加油 ( 氣 ) 站儲油 ( 氣 ) 糟, 應有防漏 測漏設施 十一 設置地點之地界線應距離第一類電信事業機房建築物外牆十五公尺及名勝古蹟五 公尺以上 十二 應辦理社區參與 但原有合法使用之加油站, 在不增加建築基地面積情形下增設加油設施或加氣站,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者, 不在此限 ( 十二 ) 線路維修中心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 路 ( 十三 ) 其他公用事業設施 第二組 : 特種零售業乙組 ( 一 ) 礦油 ( 二 ) 觀賞動物類 ( 三 ) 蛇類 ( 四 ) 化工原料 ( 五 ) 爆竹煙火 ( 六 ) 特殊環境衛生用藥或釀 ( 製 ) 酒製造者 ( 七 ) 農藥 第五組 : 娛樂服務業 ( 十 ) 視聽理容業 觀光 一 視事業性質, 由本府有關主管機關個案審查 二 應辦理社區參與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不得設於地下層 三 第 ( 五 ) 目爆竹煙火設置地點之地界線應與公務機關 名勝古蹟 醫院 學校等設施之地界線距離三 公尺以上 第 ( 十 ) 目 : 營業樓地板面積未達二 平方公尺 附錄一 -33 須設置防火安全設施 須設置適當之消音設施

35 使用類別 核准條件 備註 理髮業 ( 十一 ) 酒店 者, 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 設置於建築物第一層之營業樓地板面積二 平方公尺以上者, 應臨接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 ; 設置於其他樓層之營業樓地板面積二 平方公尺以上者, 應臨接寬度十二公尺以上之道路 第 ( 十一 ) 目 :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二公尺以上之道路 第六組 : 特種服務業 ( 一 ) 酒家 ( 二 ) 酒吧 ( 三 ) 舞廳 ( 四 ) 特種咖啡茶室 第八組 : 殮葬服務業 ( 一 ) 殯儀館 ( 二 ) 葬儀用品 第十五組 : 宗祠及宗教建築 ( 一 ) 宗祠 ( 祠堂 家廟 ) ( 二 ) 教堂 ( 三 ) 寺廟 庵堂及其他類似建築物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二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應辦理社區參與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設置地點之地界線應與小學 幼稚園 托兒所等設施之地界線距離一 公尺以外 三 殯儀館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程序始得設置 新申請設立者 : 一 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教堂 寺廟 庵堂及其他類似建築物須設置前院, 其深度應在六公尺以上, 且申請設置之基地及基地範圍內之建築物不作與主體活動無關之其他使用, 其建築物之第一層須供主體活動使用 既有合法者 : 民國七十四年七月一日前既有合法並登記有案之寺廟 庵堂 教堂 宗祠及其他類似建築物申請原址新建 增建 改建及修建時應由本府工務局會同民政 交通 環保 都市發展 消防等機關個案審查 須設置適當之消音設施 附錄一 -34

壹、緒論

壹、緒論 七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依據未來實際發展及需求, 增 ( 修 ) 訂現行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條文如下表及附錄所示 表 13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內容對照表 原條文 ( 訂定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第一點 : 本要點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二條及同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點 : 商業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大於下表之規定 : 使用建蔽率容積率分區商業區

More information

變更竹東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書

變更竹東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書 第十一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一 本要點依都市計畫法第 22 條規定訂定之 二 住宅區以建築住宅為主, 其建蔽率不得大於 50%, 容積率不得大於 180% 三 商業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 70%, 容積率不得大於 300% 四 工業區以供公害輕微之工廠使用 ( 含乙種 零星工業區 ), 其建築物之建蔽率不得大於 60%, 容積率不得大於 210% 五 電信專用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 50%, 容積率不得大於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4A4B8F4B2D35FAEE7B6E9A5ABA169A4BDAE69A16A5FA5ABA9B2AAA95F2E646F63>

<4D F736F F D A4A4B8F4B2D35FAEE7B6E9A5ABA169A4BDAE69A16A5FA5ABA9B2AAA95F2E646F63> 變更桃園市都市計畫 ( 配合中路地區整體開發計畫 ) 細部計畫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案計畫書 桃園市政府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附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一 ) 為促進土地之合理利用及維護計畫區內之生活環境品質, 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 特訂定本要點 ( 二 ) 本要點依都市計畫法第 22 條及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35 條之規定訂定之 ( 三 ) 住宅區建築基地面積超過

More information

房地產理論與實務 前言 1-1 不動產 的定義 Real Property

房地產理論與實務 前言 1-1 不動產 的定義 Real Property 提昇全球競爭力的關鍵是開放社會 ~ (Michael E. Porter) Chapter 1 入門篇 1-1 房地產之定義 1-2 土地使用的種類 Project 1-3 房屋有哪些種類? 1-4 產權的意義 1-5 何謂建築業和代銷業? 關係如何? 1-6 不動產開發及市場分析 房地產理論與實務 前言 1-1 不動產 的定義 Real Property 1-1 房地產之定義 土地 產權 房地產

More information

壹、

壹、 變更淡水 ( 竹圍地區 ) 都市計畫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專案通盤檢討 ) 書 擬定機關 : 臺北縣政府 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變更都市計畫審核摘要表 項目說明 都市計畫名稱 變更淡水 ( 竹圍地區 ) 都市計畫 ( 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要點部分通盤檢討 ) 變更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 變更都市計畫機關本案公開展覽起訖日期 臺北縣政府 公告徵求 意 見 公開展覽 臺北縣政府 95

More information

金華手冊

金華手冊 漫舞花 弄巷 自主都更 拉皮 蛻變成環保藝術長廊 100年 推廣公共設施用地整頓清理計畫 針對國民住宅區鄰棟綠地空間狹窄 原有設施老舊凌亂安全堪虞 樹木板根隆起雜亂的環境 進行花弄草巷綠美化 植栽 維護公共環境整潔綠美化及社區公共環境安全改善工作 102年 將國民住宅區內鄰棟綠地空間剛整頓好 非常亮點 環境幽雅的花弄 草巷賦于新生命 以 金華ㄟ春天 漫舞花弄巷 為主題 將原有綠建築觀念的 庭園景觀功能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羅東_四通_計畫書送縣政府.doc

Microsoft Word 羅東_四通_計畫書送縣政府.doc 表十三變更羅東都市計畫 ( 第四次通盤檢討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對照表 現行計畫條文鎮都委會大會決議修正條文備註 一 本要點依都市計畫法第 22 條及同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 35 條訂定之二 住宅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 60%, 容積率不得大於 180% 三 商業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 80%, 容積率不得大於 240% 四 工業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 60%, 容積率不得大於 140% 工業區為乙種工業區,

More information

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 第一條臺北市政府 ( 以下簡稱本府 ) 為執行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 辦法, 並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五目 規定, 特訂定本標準 第二條更新單元規劃設計之獎勵容積如附表 前項獎勵容積評定因素一, 建築基地法定容積率為百分之四 百以下者, 獎

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 第一條臺北市政府 ( 以下簡稱本府 ) 為執行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 辦法, 並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五目 規定, 特訂定本標準 第二條更新單元規劃設計之獎勵容積如附表 前項獎勵容積評定因素一, 建築基地法定容積率為百分之四 百以下者, 獎 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 第一條臺北市政府 ( 以下簡稱本府 ) 為執行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 辦法, 並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五目 規定, 特訂定本標準 第二條更新單元規劃設計之獎勵容積如附表 前項獎勵容積評定因素一, 建築基地法定容積率為百分之四 百以下者, 獎勵容積額度以法定容積百分之十為限 ; 建築基 地法定容積率逾百分之四百者, 獎勵容積額度以符合前項規

More information

都市計畫法

都市計畫法 1 中華民國 72 年 4 月 25 日府法三字第 09339 號令發布中華民國 77 年 7 月 18 日府法三字第 254029 號令修正發布第八 九 二十一 二十二條中華民國 82 年 11 月 2 日府法三第 82084652 號令修正公布中華民國 83 年 6 月 28 日府法三第 83035605 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 第八之一條 第九之二條中華民國 85 年 1 月 8 日府法三第 84087353

More information

附件一 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建築物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本計畫區內各使用分區及用地除依本計畫規定外, 其餘未規定或 未變更事項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相關法令辦理, 其 中特定專用區 ( 一 )( 供特定商業使用 ) 及特定專用區 ( 二 )( 供一 般商業使用 ) 比照第三種商業區

附件一 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建築物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本計畫區內各使用分區及用地除依本計畫規定外, 其餘未規定或 未變更事項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相關法令辦理, 其 中特定專用區 ( 一 )( 供特定商業使用 ) 及特定專用區 ( 二 )( 供一 般商業使用 ) 比照第三種商業區 臺北市都市計畫書 修訂臺北市大同區大稻埕歷史風貌 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 ( 通盤檢討 ) 案 臺北市政府 105 年 6 月 16 日府都規字第 10534658400 號公告公開展覽 附件一 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建築物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本計畫區內各使用分區及用地除依本計畫規定外, 其餘未規定或 未變更事項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相關法令辦理, 其 中特定專用區 ( 一 )( 供特定商業使用

More information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甲 立體多目標使用用地類別使用項目准許條件備註零售市場一 住宅 1. 在直轄市地下一樓及地上一樓市場使用者, 二樓以上 ; 地下一樓非作市場使用, 地上一樓及二樓作市場使用者, 三樓以上其他地區二樓以上 2. 經營型態應為超級市場 3. 面積零點一公頃以上 4. 面臨寬度十公尺以上道路, 並設專用出

甲 立體多目標使用用地類別使用項目准許條件備註零售市場一 住宅 1. 在直轄市地下一樓及地上一樓市場使用者, 二樓以上 ; 地下一樓非作市場使用, 地上一樓及二樓作市場使用者, 三樓以上其他地區二樓以上 2. 經營型態應為超級市場 3. 面積零點一公頃以上 4. 面臨寬度十公尺以上道路, 並設專用出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 106 年 9 月 20 日 台內營字第 1060813594 號 修正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第三條附修正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第三條 部 長葉俊榮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三條修正條文 第三條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之用地類別 使用項目及准許條件, 依附表之規定但作下列各款使用者, 不受附表之限制 : 一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供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附屬事業用地,

More information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More information

擬定及變更高雄市鳳山細部計畫 ( 第三次通盤檢討 ) 案 ( 第一階段 ) 計畫書 辦理機關 : 高雄市政府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擬定及變更高雄市鳳山細部計畫 ( 第三次通盤檢討 ) 案 ( 第一階段 ) 計畫書 辦理機關 : 高雄市政府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擬定及變更高雄市鳳山細部計畫 ( 第三次通盤檢討 ) 案 ( 第一階段 ) 計畫書 辦理機關 : 高雄市政府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第二節現行都市設計基準檢討 鳳山都市計畫發布實施以來, 區內陸續發布實施多處整體開發區細部計畫, 並配合其發展需求, 訂定都市設計基準, 本次檢討宜整合各管制內容, 並檢討不合時宜之內容, 以利計畫執行 考量現行各實施都市設計之整體開發區, 現已執行中, 故原則都市設計基準之修訂主要針對已廢止之規定予以自都市設計基準刪除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高宜民 簡報-1.1

Microsoft PowerPoint 高宜民 簡報-1.1 桃園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說明 主講人 :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股長高宜民 1 0 6 年 1 2 月 1 3 日 1 桃園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 法令依據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 4 條第 1 項規定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為辦理容積移轉, 得考量都市發展密度 發展總量 公共設施劃設水準及發展優先次序, 訂定審查許可條件, 提經該管都市計畫委員會或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之

More information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CONTENTS ISSN 1994-9766 NCC NEWS 5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月號 第8卷 第1期 http://www.ncc.gov.tw 頭條故事 社會關懷節目 日出的所在 製播心得分享 專欄話題 公營廣播電臺播送 廣告 類型之觀察 102年廣播收聽行為研究成果出爐 修訂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30條建置無線廣播電視節目表資料庫及查詢網頁 會務側寫 102年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北 都 更 北 路 北 ()( D6D7 廓 ) 路 路 北 98 年 5 11 都 09830205400 更 北 路 北 ()( D6D7 廓 ) 路 路 北 類 更 令 都 27 1 4 說 六 年 北 路 年 都 都 老 落 都 更 83 年 12 23 都 83082356 路 北路 北 勵都 更 勵都 更 89 年 6 26 都 8904521800 北 都 更 都 更 91 年 1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è⁄ºå„Šå¸‡åœŁåœ°ä½¿çfl¨å‹ƒå“•ç®¡å‹¶è⁄ªæ²»æ¢šä¾‰é…¨å‹ƒæ¢šæŒ⁄ä¿®æŁ£æ¢šæŒ⁄

Microsoft Word - è⁄ºå„Šå¸‡åœŁåœ°ä½¿çfl¨å‹ƒå“•ç®¡å‹¶è⁄ªæ²»æ¢šä¾‰é…¨å‹ƒæ¢šæŒ⁄ä¿®æŁ£æ¢šæŒ⁄ 第五條附表 第一組 : 獨立 雙併住宅 第二組 : 多戶住宅 第三組 : 寄宿住宅 第四組 : 托兒教保服務設施 第五組 : 教育設施 ( 一 ) 獨立住宅 ( 二 ) 雙併住宅 ( 一 ) 連棟住宅 ( 二 ) 集合住宅 ( 一 ) 托嬰中心 ( 二 ) 幼兒園 ( 三 )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 一 ) 小學 ( 二 ) 中等學校 ( 三 ) 專科 學院 ( 四 ) 大學 研究所 ( 五 )

More information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企業管治報告 14 企業管治架構 股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董事會 管理層 企業合規 - 90 - 企業發展 董事會 17 1 16 董事會成員組成 2015 11 20 80 85 簡介會 2016 1 成員與時並進 2015 利益申報 14 利益衝突 - 91 - 董事會職能 77% 專業建議 承擔責任 6 常務委員會 95 企業拓展及批租委員會 9 8 80% - 92 - 企業發展

More information

2013~2015 保健食品產業專業人才 供需調查 2011 5 2011529 2012 2013~2015 2012 44.67% 2011 11.96% 2013~2015 ... 1... 1... 5... 10... 12... 13... 14... 19... 20... 22... 24... 12... 19... 21... 22 III IV 1... 1 2... 3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細計封面.doc

Microsoft Word - 細計封面.doc 第七節 擬定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 ( 第一期發展地區 ) 細部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一 本要點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二條 三十三條及三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據以規範本特定區第一期發展地區內各項土地使用, 確保都市生活環 境品質及促進土地資源之合理利用 二 住宅區之開發強度不得大於下表規定 : 住宅區種別 建蔽率 % 容積率 % 第一種住宅區 ( 住一 ) 五 一五 第二種住宅區 ( 住二 ) 五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條本計畫依各類型住宅區之不同, 分別規定其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 : 一 第二種住宅區 ( 住 2): 除居住使用外, 許可為教育設施 社區遊憩設施 衛生及福利設施 通訊設施 日常服務業 自由職業之事務所 藝術創作工作室等無須倉儲 大型貨車出入且無公害 ( 包括空氣污染 噪音 高溫 廢水 ) 之行業

第五條本計畫依各類型住宅區之不同, 分別規定其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 : 一 第二種住宅區 ( 住 2): 除居住使用外, 許可為教育設施 社區遊憩設施 衛生及福利設施 通訊設施 日常服務業 自由職業之事務所 藝術創作工作室等無須倉儲 大型貨車出入且無公害 ( 包括空氣污染 噪音 高溫 廢水 ) 之行業 伍 金門特定區 ( 金湖地區 ) 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依 105 年 1 月 28 日公佈實施 變更金門特定區 ( 金湖地區 ) 細部計畫 ( 部份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修訂 ), 金門特定區 ( 金湖地區 ) 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如下 : 第一條本要點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二 三十二條及主要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計畫區內之建築及土地使用, 應依本要點之規定管制,

More information

21,000 X 126,000 / , ,000 X 7%

21,000 X 126,000 / , ,000 X 7% 喆 21,000 X 126,000 / 6 8 7 21,000 300,000 X 7% 1997 Skeel Dye 1939 Kirk 1958 0 6 0-2 3-6 0 2 3 6 7 9 12 ( ) ( 33 12 3 4 各類 類型 型環 環境 境與 與設 設施 施之 之規 規劃 劃與 與設 設計 計 各 理想 早期療育服務 之基本需求 社政 工作 醫療 復健

More information

39% % 李兆基博士大紫荊勳賢 10

39% % 李兆基博士大紫荊勳賢 10 旺角 香港 39%7.61 5.48 38% 4.89 3.54 李兆基博士大紫荊勳賢 10 38% 44% 3% The H Collection 62% 11 18 12 進行發展中物業及已建成主要存貨, 樓面總括如下 : 項目數目 集團自佔實用 / 樓面面積 ( 百萬平方呎 ) ( 註一 ) 備註 ( 甲 ) 可於二零一八年銷售之樓面 : 1. 24 1.1 2. 6 0.6 ( 乙 ) 市區項目

More information

01

01 CONTENTS 目 資訊 Information 台灣區 Taiwan Area 亞太區 Asia Pacific Area 歐美非中東區 Europe, Americas, Middie East & Africa Area INDEX 錄 4 主辦單位的話 6 大會提醒事項 8 中央舞台表演節目表 10 旅遊研討會時間表 12 旅遊產品說明會節目表 13 抽獎禮品獎項 14 場地平面圖 18

More information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service@mail.chimei.com.tw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核定版計畫書.docx

Microsoft Word - 核定版計畫書.docx 擬定日月潭特定區計畫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細部計畫書 擬定機關 : 南投縣政府 中華民國 1 0 5 年 9 月 第四章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一 本要點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32 條及同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 35 條之規定訂定之 二 本計畫區之建築及土地使用應依本要點之規定管制 ; 範圍內已另有擬定細部計畫地區, 從其規定辦理 三 住宅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 60%, 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 180%

More information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個案分析 ( 二 )- 美濃鎮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文化經濟分析 第一節文化觀光之現況分析 4-1 77 4-1 78 85122 66...... E3-5 C4-5 66.. C4-5 79 ............ A1-2 67 68 67 90-1.7.3--2 68 90.11. 9 2 80 .. F2-5 B1-8. C3-3.. C3-4 8878 81 .. C1-2 91b128

More information

900??indd

900??indd 900 432 中華民國一 二年七月十六日 中鋼半月刊 第九版 六月份公司業務概況 八 碳鋼產量 六九九 七 三公噸 碳 鋼銷量 七三六 九公噸 合併營收 二五 八七五 一七五千元 福利金收支統計 項 福 利 資 訊 請 參 閱 EIP 快速選 單 總務福利資訊平台 本公司福委會一 二年六月 份福利金收入及各項補助之人 數 金額統計如下表 至於各 一 二年合併累計營收 二千元 一七三 一五五

More information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 - 穩中求變 務實為民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 - 穩中求變 務實為民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 穩中求變 務實為民 段落 ( ) 1 18 1 10 11 12 14 15 18 ( ) 19 48 20 適度有為 20 21 23 24 32 香港和內地 24 30 香港和外國 31 32 33 41 金融服務業 34 37 工商及專業服務 38 39 國際航運中心 40 41 42 47 創新科技產業 43 45 檢測和認證產業 46 47 48 ( ) 49 91 49

More information

( ) (1) (2) (3) (4) 2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More information

財金資訊-82期.indd

財金資訊-82期.indd / ( ) ( ) (waterfall model) (spiral model) 1 (output) (input) 1 www.fisc.com.tw 27 Barry Boehm 1988 2 (prototype) (agile) 2 ( ) 3 3 ( ) 28 / No.82 / 2015.04 (software testing) (peer review) ( ) V ( 4 )

More information

八卦山大佛 彰化縣都市計畫區分布示意圖 01 市鎮計畫 1 變更彰化市都市計畫 ( 第一次通盤檢討 ) 2 變更和美都市計畫 ( 第三次通盤檢討 ) 3 變更鹿港福興都市計畫 ( 第二次通盤檢討 ) 4 變更溪湖都市計畫 ( 第一次通盤檢討 ) 5 變更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 ( 第三次通盤檢討 )

八卦山大佛 彰化縣都市計畫區分布示意圖 01 市鎮計畫 1 變更彰化市都市計畫 ( 第一次通盤檢討 ) 2 變更和美都市計畫 ( 第三次通盤檢討 ) 3 變更鹿港福興都市計畫 ( 第二次通盤檢討 ) 4 變更溪湖都市計畫 ( 第一次通盤檢討 ) 5 變更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 ( 第三次通盤檢討 ) 2012 彰化縣都市計畫圖冊 Urban Planning Atlas, Changhua County 彰化高速鐵路車站圖 八卦山大佛 彰化縣都市計畫區分布示意圖 01 市鎮計畫 1 變更彰化市都市計畫 ( 第一次通盤檢討 ) 2 變更和美都市計畫 ( 第三次通盤檢討 ) 3 變更鹿港福興都市計畫 ( 第二次通盤檢討 ) 4 變更溪湖都市計畫 ( 第一次通盤檢討 ) 5 變更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09/ 僱傭及勞工常規 人才甄選 勞工準則 員工待遇及福利 發展及培訓 健康和安全 合規 10/ 10/ 11/ 營運慣例 供應鏈管理 產品責任 反貪污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09/ 僱傭及勞工常規 人才甄選 勞工準則 員工待遇及福利 發展及培訓 健康和安全 合規 10/ 10/ 11/ 營運慣例 供應鏈管理 產品責任 反貪污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Stock Code 股份代號 : 558) 2017/18 ESG REPORT 環境 社會及管治報告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More information

KAOHSIUNG HSIEN CONSTRUC TION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10949 1312 2248F2 (07)7478172 (07)7413004 66 01 KAOHSIUNG HSIEN CONSTRUC TION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面對實價登錄 實價課稅請審慎以對 4~6 7 63 192 3,4583 1713,344

More information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會計焦點報 business.lungteng.com.tw 29 期 發 行 人 李枝昌 責任編輯 張瑩馨 羅正堯 出 刊 月 民國 104 年 4 月 發 行 所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 號 電 話 (02)2298-2933 傳 真 (02)2298-9766 會計 我國會計項目之修正及一致化 蕭麗娟老師 經濟 不能不知道的 紅色供應鏈 龍騰商管教研小組

More information

第二頁 n n n n 增值稅稅率和徵收率 % 11% 17% 5% 3% 36 1

第二頁 n n n n 增值稅稅率和徵收率 % 11% 17% 5% 3% 36 1 國富浩華稅務 ( 香港 ) 有限公司 Crowe Horwath Tax Services (HK) Limited Member Crowe Horwath International 第 13 期 2016 年 8 月 1 日 中國快訊 中國全面推進 營改增 改革 陳維端先生 : +852 2894 6818 : charles.chan@crowehorwath.hk 譚建國先生 : +852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FAAFEA5F3A447A142A467A661A8CFA5CEA4C0B0CFBADEA8EEA4CEB3A3A5ABB35DAD70BADEA8EEAD6EC2492E646F63>

<4D F736F F D FAAFEA5F3A447A142A467A661A8CFA5CEA4C0B0CFBADEA8EEA4CEB3A3A5ABB35DAD70BADEA8EEAD6EC2492E646F63> 附件二 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 ( 配合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 - 捷運機廠 ) 細部計畫 ( 配合區段徵收及都市防洪 ) 案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都市設計管制要點 一 本要點依都市計畫法第三十二條及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訂定之 二 本細部計畫區內之建築及土地使用, 應依本要點之規定管制, 本要點未規定者, 適用有關法令之規定, 其用語亦同 三 本要點用語定義如下 ( 一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土管要點.doc

Microsoft Word - 土管要點.doc 擬定基隆市 ( 港口商埠地區 ) 主要計畫 ( 基隆港及正濱漁港周邊地區 ) 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要點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三十二條及同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計畫劃定下列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一 住宅區 : 住一 住二二 商業區 : 商一 商二 商三三 漁港專用區四 漁港水域五 商港水域六 公共設施用地 ( 一 ) 公園用地 ( 二 ) 機關用地 ( 三 )

More information

新竹縣變更都市計畫審核摘要表 項目說明 都市計畫名稱 變更竹北 ( 含斗崙地區 ) 都市計畫 ( 整併舊市區附近地區 ) 細部計畫 ( 通盤檢討 ) 案 變更都市計畫法令依據 1. 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 2.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條 變更都市計畫機關新竹縣竹北市公所自擬細部

新竹縣變更都市計畫審核摘要表 項目說明 都市計畫名稱 變更竹北 ( 含斗崙地區 ) 都市計畫 ( 整併舊市區附近地區 ) 細部計畫 ( 通盤檢討 ) 案 變更都市計畫法令依據 1. 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 2.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條 變更都市計畫機關新竹縣竹北市公所自擬細部 變更竹北 ( 含斗崙地區 ) 都市計畫 ( 整併舊市區附近地區 ) 細部計畫 ( 通盤檢討 ) 書 ( 第一階段 ) 變更機關 :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中華民國一 五年八月 新竹縣變更都市計畫審核摘要表 項目說明 都市計畫名稱 變更竹北 ( 含斗崙地區 ) 都市計畫 ( 整併舊市區附近地區 ) 細部計畫 ( 通盤檢討 ) 案 變更都市計畫法令依據 1. 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 2.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More information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More information

A53欠費退課2.xlsx

A53欠費退課2.xlsx 6A520003 冷凍空調原理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6A520003 可程式控制應用實務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370014 商業套裝軟體應用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370016 統計分析與決策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370024 商業套裝軟體應用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480004 共同基金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590006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效率並落實政府各專業行政分工, 建請本府訂頒相關簡化作業規定, 以資便民 決議 : 原則同意簡化 ; 並請台南縣 市建築師公會研議相關草案送市府另組專案小組討論 提案三 : 有關本市畸零地使用管制規則於縣市合併整合研訂時, 就原縣市合併前之畸零地使用規則第六條有關應留設騎樓地及臨接綠帶退縮建築之

行政效率並落實政府各專業行政分工, 建請本府訂頒相關簡化作業規定, 以資便民 決議 : 原則同意簡化 ; 並請台南縣 市建築師公會研議相關草案送市府另組專案小組討論 提案三 : 有關本市畸零地使用管制規則於縣市合併整合研訂時, 就原縣市合併前之畸零地使用規則第六條有關應留設騎樓地及臨接綠帶退縮建築之 臺南市 建築執照建築法令複核小組建築執照建築法令複核小組 第三次會議會議會議記錄會議記錄 時間 : 一 年五月二十日 ( 星期五 ) 上午十時三十分 地點 :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行政大樓第一會議室 主席 : 曾科長鵬光出席 : 詳簽到簿一 主席報告 : ( 一 ) 下次會議邀請臺南縣與臺南市建築投資業同業公會共同參與討論 ( 二 ) 建 ( 雜 ) 照申請案件, 依建築法第 35 條及第 36

More information

( 十九 ) 農會專用區 ( 二十 ) 文化產業專用區 ( 二十一 ) 土石採取專用區 除前項使用區外, 必要時得劃定特定專用區 都市計畫地區得依都市階層及規模, 考量地方特性及實際發展需要, 於細部計畫內對住宅區 商業區再予細分, 予以不同程度管制 四 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 區內土地於各細

( 十九 ) 農會專用區 ( 二十 ) 文化產業專用區 ( 二十一 ) 土石採取專用區 除前項使用區外, 必要時得劃定特定專用區 都市計畫地區得依都市階層及規模, 考量地方特性及實際發展需要, 於細部計畫內對住宅區 商業區再予細分, 予以不同程度管制 四 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 區內土地於各細 金門特定區細部計畫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中華民國 106 年 10 月 6 日府建都字 1060076276 號公告 變更金門特定區細部計畫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配合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78 次會議臨時動議決議修正 ) 案 一 依都市計畫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二 本計畫區內之土地使用管制, 應依本要點及各細部計畫規定辦理 三 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得視實際發展情形, 劃定下列各種使用區,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More information

tc_1002web

tc_1002web 02 03 04 yosemite@mccw.cn +852 2922 2292 05 06 07 聯排別墅平面圖 A B C D 二層 A B C D A A BB CC DD 地下室 A,D 邊戶型別墅 一層 四房三廳五衛 所有實用面積以精裝修交樓作標準 銷售面積 262平方米 實用面積 405平方米 庭院面積 150平方米 三層 B,C 中間戶型別墅 四房三廳五衛 所有實用面積以精裝修交樓作標準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447B342B2D3AD70A658A8D6B3F8A769AED15FA4BDAE69AAA9A454ADD75FA4E5B6C25F2E646F63>

<4D F736F F D20A447B342B2D3AD70A658A8D6B3F8A769AED15FA4BDAE69AAA9A454ADD75FA4E5B6C25F2E646F63> 表五變更鶯歌 ( 鳳鳴地區 ) 都市計畫 ( 市地重劃範圍 ) 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第一次通盤檢討 ) 案對照表 編號原條文 本次檢討條文 變更理由 備註 一 一 本要點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二條及同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一 本要點依都市計畫法第 22 條規定訂定之 修正授權本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訂定之相關條文規定 二 二 住宅區規定如下 : 二 本細部計畫區內各種土地使用分區,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33 附表一 :2017 年度綠色建築認證項目清

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33 附表一 :2017 年度綠色建築認證項目清 China Evergrande Group 中國恒大集團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代號 : 3333 環境 社會及 管治報告 2017 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3 2017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源班班領域教學進度表 ( 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表 ) 領域 : 社會技巧領域組別 :M/3 教學者 : 陳鴻佳老師每周教學節數 :1 節 1. 能加強多元性別互動技巧 (2-b-4) 2. 能加強學校基本適應技巧 (3-b-1) 3. 能加強社區基本適應技巧 (3-b-2) 第一週 8/29-9/3 第二週 9/4-9/10 第三週 9/11-9/17

More information

<4C50352D B971B8A3B35DB3C6A655B2D5A9FAB2D32E786C73>

<4C50352D B971B8A3B35DB3C6A655B2D5A9FAB2D32E786C73> [ 回中信局首頁 ] 一般型電腦 Pentium Gold G00(Windows 作業系統 )( 獨立主機不含螢幕 ) acer eriton M660G (0/0/)] NT$,00 一般型電腦 Pentium Gold G00(Windows 作業系統 )( 獨立主機不含螢幕 ) ASUS M60MB 90(0/08/0)] NT$,00 一般型電腦 Pentium Gold G00(Windows

More information

五 申請更新單元之整體規劃設計對於都市環境品質 無障礙環境 都市景觀 都市防災 都市生態具正面貢獻, 或採智慧型建築設計, 其標準高於都市計畫 消防 建築及相關法令規定之容積獎勵者 申請本項獎勵應符合本基準第五點規定及下列規定 : ( 一 )A 1 指設計建蔽率, 其綠化面積應參考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技

五 申請更新單元之整體規劃設計對於都市環境品質 無障礙環境 都市景觀 都市防災 都市生態具正面貢獻, 或採智慧型建築設計, 其標準高於都市計畫 消防 建築及相關法令規定之容積獎勵者 申請本項獎勵應符合本基準第五點規定及下列規定 : ( 一 )A 1 指設計建蔽率, 其綠化面積應參考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技 附表一項目審議原則一 申請容積獎勵 ( 一 ) 有關本基準容積獎勵公式中涉及之 C 1 C 2 及 C 3 計算方式如下 : 1.C 1 之估定, 應以至少一家專業估價者簽證評定結果為據 ( 採用中華民國經費核算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二號公報公布之敘述式不動產估價報告書範本所定內容 ); 其評價基準日, 限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前三個月內 2.C 2 係依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表中所稱之營建費用核算方式為準

More information

臺北市都市計畫書

臺北市都市計畫書 臺北市都市計畫書 修訂 擬定臺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 ( 區段徵收範圍 ) 細部計畫案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案 臺北市政府 107 年 4 月 19 日府都規字第 10732741900 號公告公開展覽 案 名 : 修訂 擬定臺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 ( 區段徵收範圍 ) 細部計畫 案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案 申請單位 : 臺北市政府 計畫範圍 : 詳如計畫示意圖 類 別

More information

<3937A67EAAC0B0CFA7EFB379A4A7A6A8AA47B14DB6B02E706466>

<3937A67EAAC0B0CFA7EFB379A4A7A6A8AA47B14DB6B02E706466> 50 96 7 2 TNR 7 1 3 A 2 20 http://tw.myblog.yahoo. com/smile_jongsheng/ 51 52 5024 () 12 (26 ) 16 (30 ) ( ) ( 40 ) () 79 11 1 82 1.5 88 ( ) 84 84 ( ) 86 86 ( ) 88 53 54 ( ) 5 3010 ( ) ( ) 88 SGS 971-10

More information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The floor-to-floor height of each residential property on the 5th 12th, 15th 23rd, 25th & 26th Floor is 3.040m. The internal areas of the residential

The floor-to-floor height of each residential property on the 5th 12th, 15th 23rd, 25th & 26th Floor is 3.040m. The internal areas of the residential FLAT ROOF = 平台 U.P. ABOVE = Utility Platform Above 上層工作平台覆蓋部分 The floor-to-floor height of each residential property on the 3rd Floor is 3.040m. The internal areas of the residential properties on the

More information

關法規所稱之基層建築面積 ; 農舍用地面積為法定基層建築面積, 且為農舍與農舍附屬設施之水平投影面積用地總和 ; 農業經營用地面積為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扣除農舍用地之面積 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其農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農業用地面積 10%, 扣除農舍用地面積後, 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之農業經營用

關法規所稱之基層建築面積 ; 農舍用地面積為法定基層建築面積, 且為農舍與農舍附屬設施之水平投影面積用地總和 ; 農業經營用地面積為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扣除農舍用地之面積 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其農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農業用地面積 10%, 扣除農舍用地面積後, 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之農業經營用 內政部營建署 102.4.17 營署建管字第 1020017797 號函 [ 第 1 章第 1 條第 1 款 ] 主旨 : 有關新社莊園休閒農場之興辦事業計畫擬申請變更編定為 同區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得否合併為一宗建築基地乙案說明 : 一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第 1 款規定 : 一宗土地 : 本法第 11 條所稱一宗土地, 指一幢或二幢以上有連帶使用性之建築物所使用之建築基地 但建築基地為道路

More information

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民眾座談會民眾意見綜理表

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民眾座談會民眾意見綜理表 附件農業區 保護區申請各項設施審查要點 條文 一 申請基地面臨之道路應為已由政府或私人開闢完竣可通行車輛之都市計畫道路或現有巷道為限, 且自該基地起連接至已開闢計畫道路為止均維持本要點規定道路寬度以上之路寬, 惟連接道路遇有鐵路及高速公路之涵洞路段, 經本府交通處同意者, 不在此限 前項申請基地未直接面臨可通行道路者,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並於申請項目完成前一併開闢完成 : ( 一 ) 面臨未全部開闢之道路,

More information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2015 5 13 1933 H 571 H 2015 6 17 H H 1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可予調整 國際發售股份數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封面-原市.docx

Microsoft Word - 封面-原市.docx 57. 台中市都市計畫 ( 整體開發地區單元十二 ) 細部計畫檢討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依 104 年 7 月 22 日府授都計字第 1040156066 號函公告發布實施之 臺中市轄區內各都市計畫 ( 含細部計畫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配合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制定 ) 專案通盤檢討案 彙整 一 本要點依都市計畫法第 32 條及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第 49 條規定訂定之 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 2007 2008 2009 2010 2014 2015 503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e) 2015(f) ( ) 200 260 340 400 310 450 503 900 4,000 5,000 6,000 7,000 7,000 8,000 9,000 20,000 4 PMC was

More information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85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2000-2005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6.1.1 廉潔奉公 講座及其他專題講座 87 圖表二十三 2005 年為公務人員所作的各類講座及講解會之統計表 6.1.2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88 89 圖表二十四 2005 年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參加學生人數統計表 90 圖表二十五 2005 年參加 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細部計畫-土管要點摘錄.doc

Microsoft Word 細部計畫-土管要點摘錄.doc ( 附件二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06 年 6 月 2 日第 15 次會議決議修正通過版本 ) 一 本要點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二條 第三十二條及同法臺灣省施行細 則第三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二 為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及維護都市計畫區內居住之生活環境品質, 依 都市計畫法之規定, 訂定本要點, 其內容如下 : 三 本計畫區內各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 大於下列之規定

More information

CEPA 先行先試, 培育澳門現代服務業 1 兼論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路徑 (2010.03.06) 橫琴開發與澳門新機遇 橫琴總體發展規劃 解讀 (2009.07.29) 25 澳門 : 積極推動區域合作, 實現產業適度多元 試解讀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 (2009.04.15) 45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 (2008-2020 年 ) 59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08.12)

More information

一 國家品質 5 10 象 : 8 7 ~ 二 卓越中堅企業及重點輔導象遴選 ,

一 國家品質 5 10 象 : 8 7 ~ 二 卓越中堅企業及重點輔導象遴選 , 貳 一 國家品質 二 卓越中堅企業及重點輔導象遴選 三 工業精銳 四 金點設計 五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 六 資訊服務應用創新競賽 七 輕金屬創新應用競賽 八 智慧型機器人產品創意競賽 九 數位內容系列競賽 十 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十一 時裝設計新人 十二 全國紡織技術論文競賽 一 國家品質 5 10 象 : 8 7 ~8 2435 二 卓越中堅企業及重點輔導象遴選 101 10 8 200 2,000

More information

INTERIM I REPORT R POLYTEC ASSET HOLDINGS LIMITED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208) ( ) ( : 208)

INTERIM I REPORT R POLYTEC ASSET HOLDINGS LIMITED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208) ( ) ( : 208) INTERIM I REPORT R POLYTEC ASSET HOLDINGS LIMITED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208) () ( : 208) 保利達資產控股有限公司 保利達資產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08 現時其核心業務集中於澳 門地產 集團於二零零四年開始投資於澳門之地產市場

More information

都發29-311

都發29-311 都發 29-311-1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4 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 10230151300 號令訂定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23 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 10305577500 號令修正發布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促進本市土地合理使用及均衡區域發展, 並依都市計畫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八十五條規定訂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道路, 指經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所劃設之計畫道路,

More information

ok = 1 142

ok = 1 142 * 1993 active aging * 2012 3 13 2 141 2008 1308 1273 99 15 ok 797 180 434 1231 434 2009 = 1 142 = / 2 51% 23 / 11.8 a / b a*b 650 51% 23 11.8 420 33% 18 6.1 360 28% 12 3.4 149 12% 23 2.6 1,079 85% 2 1.3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é…½å¸‡æł´æŒ°å–§çı—簡倱 [çł¸å®¹æ¨¡å¼‘]

Microsoft PowerPoint - é…½å¸‡æł´æŒ°å–§çı—簡倱 [çł¸å®¹æ¨¡å¼‘]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都市更新案 委託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受託單位 : 新意群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107 年 7 月 9 日 浮洲創意商業中心 - 生態 綠建築 歷史建築新意群工程顧問公司 1 簡報大綱 壹 辦理進度貳 個案資料說明參 容積獎勵與開發量體肆 社會住宅計畫 浮洲創意商業中心 - 生態 綠建築 歷史建築新意群工程顧問公司 2 工作進度與內容規範

More information

gb_1002web

gb_1002web 02 03-04 05-06 07 08 09 10 11 12 02 03 04 05 06 悠山美地答客問 第一期聯排別墅平面圖 A A B C B D C D 二層 地下室 A A A,D 邊戶型別墅 BB CC DD 一層 四房三廳五衛 所有實用面積以精裝修交樓作標準 銷售面積 262平方米 實用面積 405平方米 庭院面積 150平方米 B,C 中間戶型別墅 四房三廳五衛 所有實用面積以精裝修交樓作標準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c建築景觀設計規範.doc

Microsoft Word c建築景觀設計規範.doc 肆 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土地使用 及建築景觀設計規範 一 總則 ( 一 ) 管制目的 1. 為加強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 ( 以下簡稱本園區 ) 之環境特色, 建立兼具自然 科技 人與創新之園區意象, 進而展現園區景觀之特色及環之時代性, 特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本園區都市計畫管制研定 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土地使用及建築景觀設計規範 ( 以下簡稱本設計規範 ) 2. 本園區各使用地除應依本設計規範進行審核與管制外,

More information

100 9/5 E-mail 88 ( ) 20098 21 100-2 88-3 - - 4 - 5-6 - 7-8 (1) - 9 (2)- () 1. 9912 2. 3. 4. 5. () 1. 2. 3. 4. 5. 6. / 7. / - 10 (2)- () 1. 2. 3. 4. 5. 6. () 9912-11 (2)- - 12 13 - (2)- 1. 2. 3. 4. 5.

More information

ZT0102_Cb-00封面

ZT0102_Cb-00封面 50Hz Your Peace of Mind is Our Top Priority Qwik Jon Ulitma Drain Pump 202 132, 133... 3 Qwik Jon 103... 7... 13... 17 1 : 2012 Zoeller Qwik Jon Ulitma 202 ----- 6 7 3 9.6 m /hr Qwik Jon 103 270 271 117

More information

臺中市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專責審議小組 第 3 次會議紀錄 一 開會時間 :101 年 12 月 6 日 ( 星期四 ) 上午 9 時 30 分 二 開會地點 : 新市政大樓文心樓 801 會議室 三 主持人 : 胡主任委員志強 ( 因公不克出席, 由蕭副主任委員家淇代理 ) 記錄 : 蘇

臺中市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專責審議小組 第 3 次會議紀錄 一 開會時間 :101 年 12 月 6 日 ( 星期四 ) 上午 9 時 30 分 二 開會地點 : 新市政大樓文心樓 801 會議室 三 主持人 : 胡主任委員志強 ( 因公不克出席, 由蕭副主任委員家淇代理 ) 記錄 : 蘇 臺中市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專責審議小組 第 3 次會議紀錄 一 開會時間 :101 年 12 月 6 日 ( 星期四 ) 上午 9 時 30 分 二 開會地點 : 新市政大樓文心樓 801 會議室 三 主持人 : 胡主任委員志強 ( 因公不克出席, 由蕭副主任委員家淇代理 ) 記錄 : 蘇奕端四 與會人員 : 詳簽到簿 五 主席致詞 : 略 六 報告事項 : 第 1 案 : 臺中市政府受理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案件進度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3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6 3.1 6 3.2 7 3.3 7 4 8 4.1 8 4.2 2013 9 4.3 10 5 15 5.1 15 5.2 16 5.3 18 6 19 6.1 19 6.2 20 6.3 21 6.4 22 6.5 23 6.6 24 6.7 24 6.8 24 7 25 7.1 25 7.2 26 7.3 27 7.4 27 7.5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3.1 3.2 3.3 3.4 3.5 3 公司治理 21 22 3.1 3.2 3.3 3.4 3.5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3.1.1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104 6 9 13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23 3.1 3.2 3.3 3.4 3.5 董事選舉 1%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 0.3% 6.1 104 避免利益衝突 3.1.2 審計委員會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節 示範經營之產品與產銷制度之演變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試驗場場誌

第一節 示範經營之產品與產銷制度之演變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試驗場場誌 第七章 農場示範經營 (1959 4 1980 3 ) (1980 4 1998 8 ) (1998 9 2003 8 ) (2003 9 ) 第一節 示範經營之產品與產銷制度之演變 49 50 589 408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試驗場場誌 590 ( 一 ) 鮮乳 1896 1902 Ayrshire 1912 1943 75 1,700 1943 1945 870 36 UNRRA 75 591

More information

國政論壇 93春季號.doc

國政論壇   93春季號.doc 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55 銀行業 上海 世華 土銀 一銀 (台銀)(b) 證券業 元大京華 群益 元富 倍利 金鼎 寶來 日 盛 建弘 保險業(c) 富邦產險 國泰產險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Chapter 5 土地開發分析 5-3 1 土地開發分析之意義及估價程序 重點整理一 土地開發分析之意義 土地開發分析, 指根據土地法定用途 使用強度進行開發與改良所導致土地效益之變化, 估算開發或建築後總銷售金額, 扣除開發期間之直接成本 間接成本 資本利息及利潤後, 求得開發前或建築前土地開發分析價格 ( 估技 70) 二 土地開發分析之公式 一般建地 ( 不需經整地開發 ): V: 建地價格

More information

完全照護手冊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目錄 2 3 4 7 7 8 11 13 13 16 17 20 22 23 24 27 28 31 33 37 39 2 關於本報告 2017 12 31 27 2017 12 31 2017 1 1 2017 12 31 www.ozner.net www.hkexnews.hk 浩澤淨水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3 關於我們 2017 2017 二零一七年環境 社會及管治報告 4 關於我們 ( 續 )

More information

季刊

季刊 2016 年04 月 第 29 期 公益勸募專案-弱勢族群與老人關懷 (勸募核准字號:衛部救字第105136720號) 發行人 / 郭守仁 總編輯 / 周賢彰 執行編輯 / 詹麗珠 地址 / 彰化市博愛街 彰化市博愛街53 53 巷 85 號 電子信箱 //D9098@cch.org.tw D9098@cch.org.tw (1) (2) (3) (4) (5)勸募捐款專戶 銀行代號 兆豐銀行 南彰化分行(總代號017

More information

序 序 鑑於本局為加強建管單位與專業建築人員溝通, 乃將法未明確 執行上易產生模糊之處, 予以統一及明確化 本局自 95 年 4 月初版至 103 年 9 月第 6 次修正版, 持續彙集與建築業各相關公會研討建管法規以及本局建照科研議簽辦之共通性案例 本次彙整增加截至 104 年 10 月底之法規研討案例, 並延續歷次版本編輯架構, 綜整因新增法規需統一執行方式者 法規變更已不再適用者 已列入法規 函釋無須保留者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組個人電腦主機

第一組個人電腦主機 第一組個人電腦主機 項次 1 2 3 4 Intel Celeron 2.6GHz Intel Celeron 2.6GHz Intel Celeron 2.6GHz Intel Celeron 2.6GHz 契約金額 ( 含稅 ) NT$13,593 NT$13,380 NT$10,394 NT$10,181 環保證號 :4769 號 Veriton M275 Intel Celeron E3400

More information

2

2 2 了 綠 什 (educ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how to d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4 環境教育只是環保署的事 環保署是環境教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 但所有部會均為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在環境教育法生效之前 執行與推廣環境教育最力者包 括教育部 農委會 內政部等 5 , (IUCN, 1977) (, 1977) 7 (UNDESD)

More information

CO 2 以鄰為壑的台灣建築產業

CO 2 以鄰為壑的台灣建築產業 6 20114460台灣綠建築政策的成就 台灣的建築產業消耗了大量的水泥, 也排放了很多的營建廢棄物, 建築物的壽命卻嚴重偏低 建築的環保時代已來臨 1992 199212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UNCSD1998 1996 CO 2 以鄰為壑的台灣建築產業 27.22 34 1 6 20114460 7 8 201144604

More information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POU SH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寶勝國際 ( 控股 ) 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3813)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中期業績 本集團財務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百分比 增幅 ( 未經審核 ) 11,202,006 9,515,092 17.7% 530,360 505,753 4.9% 306,833 298,612 2.8%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8.doc 9483 175-203 中共地方政府 較大的市 建制與地位之探討 摘要 關鍵詞 : 較大的市 設區的市 行政區劃 地級市 地方政府 地方立法 175 壹 前言 1 2 貳 較大的市 設置的背景與意義 1949 10 176 1950 1954 9 20 53 1955 6 9 20 1959 9 17 9 3 1978 177 33 4 5 6 80 7 1976 1979 7 1 20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AAEDA4BBB3A3A5ABB35DAD70B0F2B7C7A46AB77CB371B94CAAA95FAABDA6A15F42>

<4D F736F F D DAAEDA4BBB3A3A5ABB35DAD70B0F2B7C7A46AB77CB371B94CAAA95FAABDA6A15F42> 規劃單位修正表 壹 總則一 辦理依據 ( 一 ) 依據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八條及第十一條之規定訂定之 ( 二 ) 計畫區內建築基地之新建 增建 改建 修建, 除了應符合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法令規定外, 尚須依本準則規定辦理 ( 三 ) 本地區基地條件特殊者, 得經本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不受本規範部份之規定 專案小組建議意見 壹 總則一 辦理依據 依 100 年元月 6 日發布之

More information

( ) 102 (2013) %102 (2013)1 57 (1968) (2013) (2013)

( ) 102 (2013) %102 (2013)1 57 (1968) (2013) (2013) 附 錄 歷年災害 相關統計分析 218 91-92 (2002-2003) 102 (2013) 2248.6 41.5101%102 (2013)1 57 (1968)60 1998102 (2013) 23.923.6 0.3 6102 (2013) 57196021 541960 1 1 47 (1958) 53 (1964) 37 99 (2010) 14102 (2013) 31 25.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1次會議紀錄.doc

Microsoft Word - 第1次會議紀錄.doc 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1 次會議紀錄 一 時間 :100 年 1 月 27 日下午 2 時 二 地點 : 本府 28 樓都委會會議室 三 主席 : 許副主任委員志堅四 出席委員 : 詳如簽到簿 五 出席單位 : 詳如簽到簿 六 主席致詞 : 略 七 報告事項 : ( 一 ) 確認縣都委會第 407 次會議紀錄 : 主席裁示 : 確認 ( 二 ) 主辦單位工作報告 : 主席裁示 : 洽悉 八 審議案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