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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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院政发 号 关于印发 铜仁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 试行 ) 的通知 各学院 部门 : 铜仁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 试行 ) 已经 2016 年 5 月 31 日学校第 9 次党委会审定,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铜仁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 试行 ) 铜仁学院右空四字 2016 年 6 月 1 日 - 1 -
2 铜仁学院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1 日印发 共印 45 份 ( 其中电子版 35 份 ) - 2 -
3 附件铜仁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 试行 ) 根据 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 黔 人通 号 ) 贵州省事业单位中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 黔人通 号 ) 和 贵州省事 业单位专业技术二 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 黔人通 号 ) 的有关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 除具备规定的基本资格和条件外, 还应 具备下列条件 : 一 基本任职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职业道德 2.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 水平 实践技能 3.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 合格 及以上等次 4. 应聘教师岗位应未出现过未出现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 5.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 专业技术条件 ( 一 ) 一至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1. 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二 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按照 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 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的通知 ( 黔人社厅通 号 ) 规定执行 - 3 -
4 3. 四级岗位按照现行国家和贵州省各系列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 二 ) 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聘用条件 1. 五级岗位聘任条件 A 直接聘用条件( 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 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 863 计划项目子课题负责人 (2) 国家 973 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子课题负责人或重点研究项目负责人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5) 享受贵州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6) 在管理期的贵州省省管专家 (7) 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8)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得者 (9)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 4 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并被开发转化, 且转化以来每年销售收入 1000 万元以上 (10) 理工农医科类以第一作者在 SCI EI ISTP 收录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20 篇及以上 ; 文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 CSSCI SSCI 收录学术论文 28 篇及以上 ; 交叉学科以第一作者在 SCI EI ISTP 收录源期刊和 CSSCI SSCI 收录学术论文合计发表学术论文 30 篇及以上 (11) 主持完成 3 项及以上国家级或 6 项及以上省 ( 部 ) 级重大 ( 重点 ) 科学研究项目, 并经省 ( 部 ) 级以上单位验收 ( 结题 ) - 4 -
5 合格者 (12) 首次聘用时, 在七级岗位任职十五年以上, 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 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同行公认 (13) 获得正高任职资格, 因缺岗未聘任到正高专业技术岗位的 (14) 全国 五一 劳动奖章或省级劳动模范获得者 B 申报聘用条件应聘五级岗位应在六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 ( 首次应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十年以上 ),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任现职以来, 获省 部级科技进步三等 ( 或等同奖项 ) 第 1 2 名或奖获地 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 或等同奖项 ) 第 1 2 名 (2) 任现职以来, 完成省级科研项目 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及重大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 (3) 任现职以来, 获市 ( 厅 ) 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劳动模范 先进个人 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4) 校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校级精品课程主持人或校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5) 任现职以来,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1 部及以上, 并为独著或主编 ; 或参编学术专著或教材 1 部及以上, 编写部分在 5 万字及以上 (6) 任现职以来, 以独撰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2 篇 ; 或以独撰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5 篇及以上 ; 公开发表美术作品 音乐作品 文学作品 5 件及以上 (7) 任现职以来, 指导学生科技竞赛 电子设计大赛 科技 - 5 -
6 创新实践活动 数学建模比赛 理工科实验操作比赛 文学创作比赛等获得市 ( 厅 ) 级及以上二等奖及以上者 (8) 任现职以来, 横向项目到账经费达 100 万元以上 2. 六级岗位聘任条件 A 直接聘用条件( 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 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任现职以来, 获省 部级科技进步三等 ( 或等同奖项 ) 第 1 2 名或奖获地 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 或等同奖项 ) 第 1 2 名 (2) 任现职以来, 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 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 B 申报聘用条件应聘六级岗位应在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 ( 首次应聘应担任副高职务五年以上 ),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任现职以来, 获地 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 或同等奖项 ) 第 1 2 名 (2) 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 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 课题 重大工程项目的 (3) 硕士生导师 (4) 任现职以来, 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5) 任现职以来,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1 部及以上, 并为独著或主编 ; 或参编学术专著或教材 1 部及以上, 编写部分在 3 万字及以上 (6) 任现职以来, 以独撰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 - 6 -
7 发表论文 1 篇 ; 或以独撰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4 篇及以上 ; 公开发表美术作品 音乐作品 文学作品 4 件及以上 (7) 任现职以来, 指导学生科技竞赛 电子设计大赛 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数学建模比赛 理工科实验操作比赛 文学创作比赛等获得市 ( 厅 ) 级及以上三等奖及以上者 (8) 任现职以来, 横向项目到账经费达 60 万元以上 (9) 任现职以来, 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校级教学能手或讲课比赛奖获得者 3. 七级岗位按照现行国家和贵州省各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 三 ) 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岗位聘任条件 1. 八级岗位聘任条件 A 直接聘用条件( 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 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市 ( 州 地 ) 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 市 ( 州 地 ) 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 市 ( 州 地 ) 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 (4) 获得副高任职资格, 因缺岗未被聘任到副高专业技术岗位的 (5) 首次聘用时, 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 12 年以上, 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 (6) 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 优秀 等次的 B 申报聘用条件 - 7 -
8 应聘八级岗位应在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 ( 首次应聘应在担任中级职务六年以上 ),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任现职以来获得省 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含同等奖项 ); 或地 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 含同等奖项 ); 或地 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 含同等奖项 ) 排名前 5 名者 (2) 任现职以来, 参与省级科研项目 课题 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 或参与完成地 厅 ( 局 ) 级科研项目 课题 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 或主持完成县 ( 处 ) 级科研项目 课题 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3) 任现职以来, 获得省 ( 部 ) 市 ( 州 地 ) 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 ( 含同等奖项 ) (4) 任现职以来, 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校级教学能手或讲课比赛奖获得者 (5) 任现职以来, 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 任现职以来,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1 部及以上 ; 参编教材或学术专著在 2 万字及以上 (7) 任现职以来, 以独撰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 ; 或以独撰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3 篇及以上 ; 公开发表美术作品 音乐作品 文学作品 3 件及以上 (8) 任现职以来, 指导学生科技竞赛 电子设计大赛 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数学建模比赛 理工科实验操作比赛 文学创作比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2. 九级岗位聘任条件 - 8 -
9 A 直接聘用条件( 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 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任现职以来获得省 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含同等奖项 ); 或地 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 含同等奖项 ); 或地 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 含同等奖项 ) 排名前五名者 (2) 任现职以来, 参与省级科研项目 课题 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 或参与完成地 厅 ( 局 ) 级科研项目 课题 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 或主持完成县 ( 处 ) 级科研项目 课题 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3) 县 ( 区 市 ) 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4) 县 ( 区 市 ) 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5) 县 ( 区 市 ) 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 (6) 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 优秀 等次的 (7) 首次聘用时, 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 8 年以上, 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 B 申报聘用条件应聘九级岗位应在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 ( 首次应聘应担任中级职务三年以上 ),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任现职以来, 获得地 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含同等奖项 ) (2) 任现职以来, 参与地 厅 ( 局 ) 级科研项目 课题 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 或参与完成县 ( 处 ) 级科研项目 课题 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3) 任现职以来, 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 ( 含同等奖 - 9 -
10 项 ) (4) 任现职以来, 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校级教学能手或讲课比赛奖获得者 (5) 任现职以来, 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 任现职以来,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1 部及以上 ; 参编教材或学术专著在 1 万字及以上 (7) 任现职以来, 以独撰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 ; 或以独撰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2 篇及以上 ; 公开发表美术作品 音乐作品 文学作品 2 件及以上 (8) 任现职以来, 指导学生科技竞赛 电子设计大赛 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数学建模比赛 理工科实验操作比赛 文学创作等比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3. 十级岗位按照现行国家和贵州省各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 四 ) 专业技术十一级至十二级岗位聘任条件 1. 十一级岗位聘任条件 A 直接聘用条件 ( 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 获得中级任职资格, 因缺岗未被聘任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 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B 申报聘用条件应聘十一级岗位, 应在十二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任现职以来, 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11 (2) 任现职以来, 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参与人员 (3) 任现职以来, 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年度考核优秀一年及以上者 (4) 任现职以来, 以独撰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 ; 公开发表美术作品 音乐作品 文学作品 1 件及以上 (5) 任现职以来, 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美术作品展 ( 含美协 ) 校级及以上音乐比赛 校级及以上舞蹈比赛 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奖获得者 ( 含指导学生团队的指导奖 ) (6) 任现职以来, 指导学生科技竞赛 电子设计大赛 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数学建模比赛 理工科实验操作比赛 文学创作等比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2. 十二级岗位按照现行贵州省 铜仁市各系列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三 申报审批程序 1. 专业技术二至四级岗位 由个人申报, 用人单位按岗位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由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查, 报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 报省人社厅核准 2. 专业技术五到十二级岗位 由个人申报, 用人单位按对应岗位条件, 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由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核后, 报省人社厅备案 四 有关问题说明 1. 聘期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受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执行新聘岗位的最低级
12 2. 聘期内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和未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首次聘用时, 可分别直接聘用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和十级岗位, 但应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职务任职资格, 否则, 在下轮聘期只能按实际具备的任职资格进行聘用 3. 聘期内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 按其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学术水平和能力, 依据岗位需要, 参照学校同类人员聘用条件确定岗位等级 4.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 首聘时其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与所设岗位系列不一致的, 仅聘任现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级, 须限期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5. 当符合某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的人员多于实际岗位数时, 符合直聘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 再聘用符合其它条件的人员 符合岗位基本条件人员多于岗位数时, 按教学科研积分高低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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