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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2014 民事诉讼法专题精讲 专题三 主管与管辖 一 主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是完全自愿的, 最终的调解协议没有强制力 ( 一 ) 法院与人民 注意 1) 调解不是必经阶段 2) 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 调解委员会 考点提示 人民调解协议经法院的司法确认后产生强制执行力 1. 法院主管的范围宽于仲裁委员会主管的范围 ( 身份关系不仲裁 ) 2. 对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遵循 或裁或审 的原则, 即这两种方式相互排斥, 不能 ( 二 ) 法院与仲裁并列采用 委员会 考点提示 有效的仲裁协议排斥诉讼 3. 当事人在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撤销或裁定不予执行又未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应当受理 (1) 可以不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 (2) 不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要注意讨薪争议有例外 (3) 对裁决不服, 可以起诉 1 通常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调解仲裁法 第 5 条 ( 三 ) 法院与劳动 2 例外 : 下列劳动争议,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劳动争仲裁议调解仲裁法 第 47 条 A. 追索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12 个月金额的争议 ; B.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随堂练习 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 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后甲反悔, 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 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 关于法院的做法,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裁定驳回起诉 B. 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C. 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 D. 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 对案件继续审理二 管辖概述概念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 概念 : 指确定案件管辖权, 以起诉时为标准, 案件起诉时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不因确定管辖的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丧失其管辖权 管辖恒定原则 2. 管辖恒定原则包括的情形 : (1) 诉讼标的额的变化 ; (2) 当事人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的变化 ; (3) 法院辖区的变化 ( 因行政区划的变更而发生 ) 三 级别管辖基层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 重大的涉外案件 ( 重大是指争议标的额大, 或者案情复杂, 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 2.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 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1) 海事 海商案件, 由相当于地方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海事法院进行一审 (2) 专利纠纷案件 注意 并非每个中院都能管, 只有特殊中院才能管, 即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 2013 年 4 月 15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 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中级法院 (3)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 并非都由中院管, 还有若干基层可以管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 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4)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 注意 ( 也可能由基层管 )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可以 1 / 5

在较大城市确定 1-2 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5) 重大的涉港 澳 台民事案件 (6) 对于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 由选定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7)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8)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 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高级法院 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法院 (1)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 最高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注意 高级人民法院无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具有这样 的职权 随堂测试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 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 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 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四 地域管辖 ( 一 ) 一般地域管辖 1. 住所地, 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1. 原则规定 被告所在地 公民 2. 经常居住地, 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除外 注意 经常居住地优先于住所地 法院管辖 法人 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新增法条 修改后的 民事诉讼法 第 26 条规定, 因公司设立 确认股东资格 分配利润 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例外规定 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 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 对一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 如果是双方被强制性教育的话, 回到基本原则 ) (4) 对一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如果是双方被监禁的话, 回到基本原则 ) (5) 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 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是双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话, 回 到基本原则 ) (6)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 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 案件性质只限于 追索赡养费的案件 诉 ; 2 必须满足本案存在多个被告, 且多个被告的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 如果只有一个被告或多个被告均 属于同一法院辖区, 那么就只适用 原告就被告 的原则 ; 3 这里是 可以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多个被告的住所地法院也都有权管辖 (7)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 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 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 回到基本原则 ) (8)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 1 年, 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夫妻双方 离开住所地超过 1 年, 回到基本原则 ) 3. 原被告互动的情形 (1) 关于户籍问题 经常居住地优先管辖, 若无, 则看其离开户籍所在地是否 1 年, 超一年, 现居住地法院管辖, 不足一年, 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2) 离开住所地离婚问题 民诉意见 第 12 条 a. 若一方离开住所地超 1 年, 另一方 ( 原告 ) 起诉离婚的案件, 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 1 年, 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 法院管辖 (3)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 ( 强制性教育措施 ) 的 ( 民诉意见 第 8 条 ) a.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不到一年 : 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 1 年以上的, 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法院管辖 2

随堂练习 根据 民事诉讼法 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关于离婚诉讼,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被告下落不明的, 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 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诉讼终结 C 判决生效后, 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 D 原则上不公开审理, 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 ( 二 ) 特殊地域管辖 1. 合同纠纷管辖 1.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 注意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A.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 应当由被告住所适用合同纠纷的法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注意 : 此时约定的履行地没有管辖权 ) 定管辖 ( 一般情形 ) B. 如果合同履行了, 那就直接按一般规定,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当合同实际履行地和约定履行地不一致的时候 ( 即约 A 履 B) 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认问题 : A. 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 购销合同 --- 买卖合同 ) B. 依约定合同履行地优先 ( 加工承揽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 2. 几类特殊案件的管辖 合同类型 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法院其他管辖法院法院数量 购销合同 保险合同 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 运输目的地 保险事故 4 发生地 票据纠纷 票据支付地 2 运输合同 ( 违约 ) 由运输始发地 目的地 3 交通事故 ( 侵权 ) 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 船舶最先到达地 航空 3 器最先降落地 船舶碰撞 碰撞发生地 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 加害船舶 4 被扣留地 海难救助 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 2 共同海损 船舶最先到达地 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 3 止地 公司诉讼 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1 3. 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考点提示 不动产纠纷指的是不动产的物权纠纷, 如所有权与抵押权等 港口作业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遗产纠纷专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注意 专属管辖并不排斥当事人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 4 协议管辖协议管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新法第 34 条修改 1 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不再限于合同纠纷 ; 2 当事人仅能就第一审案件的管辖进行约定 ; 3 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协议管辖 4 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法院不再限于如下五个 : 原告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而是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 5 当事人的选择必须是确定 唯一的选择, 协议不明或协议选择了两个以上可选择法院的管辖协议无效 ; 6 当事人的选择不得违反我国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涉外案件的协议管辖也不例外

关联考点 此条统一了国内案件与涉外案件的协议管辖: 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 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 ( 三 ) 共同管辖 选择管辖共同管辖是指对同一民事案件,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此时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 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选择管辖是指对于同一民事案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当事人可以择其一进行诉讼 五 裁定管辖 1. 移送管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1) 受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 (2) 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或是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 ; (3) 受诉人民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 不能移送的情形: (1) 只能移送一次 a. 受移送法院即使认为本院对移送来的案件并无管辖权, 也不得自行移送到其他法院, 而只能移送管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b.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 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 不得重复立案 ; 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先立案的, 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2) 根据管辖权恒定原则, 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起诉后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 行政区域变更的影响 :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 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管辖权的转移, 是指在一定的情形之下, 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 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 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情形 管辖权的转移 注意 (1) 对于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 (2) 修改后的 民事诉讼法 限制了向下转移的情形, 增加规定 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 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情形 1. 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自己对移送来的案件无管辖权 2. 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如某法院的全体法官均需回避 3.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管辖争议 发生管辖权争议后, 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的, 应报其共同上级法院指定指定管辖适用程序管辖 注意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如对管辖权有争议, 在争议未解决前, 任何一方人民法院均不得对案件做出判决, 对抢先做出判决的, 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以违反程序为由撤销其判决, 并将案件移送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审理, 或者由自己提审 随堂练习 甲区基层法院因装修办公大楼, 与所在区的向阳建筑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 工程竣工后, 双方就工程款的决算产生了纠纷,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 向阳建筑公司就该纠纷向甲区基层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要求甲区基层法院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本案为合同纠纷, 应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B. 本案情况特殊, 应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 本案情况特殊, 应适用移送管辖制度 D. 本案涉及不动产, 应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六. 管辖权异议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 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的该法院无管辖权的主张和概念意见 1 异议提出的主体必须是本诉的当事人 考点提示 有独三和无独三无权提出 条件 2 管辖权异议只能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 ; 考点提示 既可以是第一审地域管辖, 也可以是第一审级别管辖 4

3 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 即在收到起诉状副本 15 日内提出 在涉外民事案件中, 是收到起诉状副本 30 日内 1. 如果认为异议成立的, 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 2. 如果认为异议不能成立, 应当裁定驳回异议 处理 3. 修改后的 民事诉讼法 第 127 条第 2 款规定,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 并应诉答辩的, 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不服的, 可以在 10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考点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 2 条规定, 在管辖权救济异议裁定作出前, 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 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 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随堂练习 根据 民事诉讼法 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关于级别管辖,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 B 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 C 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 D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