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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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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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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广 高 速 公 路 深 州 至 大 名 段 曲 周 互 通 连 接 线 增 设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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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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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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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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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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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前言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格 证 书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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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小 武 基 垃 圾 转 运 站 全 密 闭 除 臭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社 会 服 务 法 定 代 表 人 : 程 言 君 ( 签 章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轻 工 业 环 境 保 护 研 究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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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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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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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项 目 中 新 苏 滁 ( 滁 州 )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赵 志 松 联 系 人 李 元 辰 通 讯 地 址 滁 州 市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扬 子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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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34号

评 价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徐 立 民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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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鑫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汪审2)

说 明 一 本 检 测 报 告 涂 改 增 删 无 效 ; 二 本 检 测 报 告 仅 对 当 次 检 测 有 效, 送 检 样 品 仅 对 来 样 负 责 三 未 经 本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复 制 本 检 测 报 告 经 同 意 复 制 的 复 制 件, 应 由 本 公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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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城 西 干 道 两 侧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 秦 淮 段 ) 建 设 单 位 南 京 市 秦 淮 区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法 人 代 表 李 铭 联 系 人 陆 瑞 良 通 讯 地 址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秦 淮 区 中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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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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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目 录... I 前 言 总 论 编 制 目 的 编 制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技 术 导 则 与 规 范 有 关 规 划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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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共 建 秦 岭 大 熊 猫 野 化 培 训 佛 坪 基 地 的 批 复 ( 陕 林 字 号 ) 附 件 8: 关 于 共 建 秦 岭 大 熊 猫 野 外 培 训 佛 坪 基 地 的 协 议 附 件 9: 秦 岭 大 熊 猫 放 归 野 外 佛 坪 培 训 基 地 建 设 选


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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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北 京 东 区 儿 童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社 会 服 务 类 李 星 文 浦 华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一、概述

Microsoft Word 瑞寻最终版 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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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1 总 论 1.1 项 目 由 来 桂 林 两 江 机 场 ( 以 下 简 称 桂 林 机 场 ) 位 于 位 于 桂 林 市 西 南 方 28 公 里 处 的 临 桂 县 两 江 镇, 是 祖 国 大 西 南 一 座 新 兴 的 现 代 化 国 际 航 空 港 桂 林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于 1996 年 建 成 通 航, 飞 行 区 等 级 为 4D, 跑 道 长 3200 米, 机 场 占 地 4.06 平 方 公 里, 建 筑 面 积 17 万 m 2, 拥 有 面 积 达 15 万 m2 的 停 机 坪, 共 有 20 个 机 位, 候 机 楼 为 两 层, 建 筑 面 积 为 5 万 多 m 2, 可 满 足 年 运 送 旅 客 500 万 人 次 随 着 航 空 业 务 量 的 快 速 增 长, 桂 林 机 场 扩 建 需 求 日 益 迫 切, 机 场 现 有 航 站 区 现 有 设 施 已 不 能 满 足 其 发 展 的 需 要, 因 此, 扩 建 桂 林 机 场 势 在 必 行 2013 年 10 月 26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以 关 于 广 西 桂 林 机 场 航 站 楼 及 站 坪 配 套 设 施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书 的 批 复 ( 发 改 基 础 2013)2141 号 ) 正 式 批 复 同 意 实 施 桂 林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及 站 坪 配 套 设 施 扩 建 工 程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桂 林 机 场 扩 建 工 程 指 挥 部 委 托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本 次 扩 建 工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任 务 接 受 委 托 后, 评 价 单 位 对 桂 林 机 场 及 周 边 环 境 进 行 了 踏 勘 和 调 研, 并 收 集 了 相 关 资 料, 编 制 完 成 了 桂 林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及 站 坪 配 套 设 施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现 呈 报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审 查 1.2 编 制 依 据 1.2.1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1989.12.26;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2000.4.29;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2008.10;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2005.4.1;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1997.3.1;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2003.9.1;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2011.3.1;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1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1999.1.1;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2002.6.29; (1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98) 国 务 院 令 253 号,1998.11.29; (1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2008 年 10 月 1 日 实 施 ; (1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规 定 2009 年 3 月 1 日 实 施 (13) 关 于 加 强 生 态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发 [1997]785 号, 1997.11.28 (14)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文 件, 环 发 [2005]152 号 ; (15)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国 发 [2005]39 号, 2005.12.3 1.2.2 当 地 文 件 (1) 桂 林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0~2020), 桂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 (2) 桂 林 市 临 桂 县 临 桂 镇 总 体 规 划 (2008-2025), 临 桂 县 人 民 政 府 ; 1.2.3 环 评 技 术 规 范 (1)HJ/T2.1-20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 (2)HJ/T2.3-9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 (3)HJ2.4-200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 (4)HJ610-20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 (5)HJ2.2-2008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6)HJ19-20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 (7)HJ/T 169-2004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8)HJ/T87-200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民 用 机 场 建 设 工 程 ; (9)HJ14-1996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原 则 与 技 术 方 法 ; (10)GB/T15190-94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适 用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 (11)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06 年 2 月 14 日, 环 发 2006 28 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12)GB50433-2008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技 术 规 范 ; (13)MH/T5105-2007 民 用 机 场 周 围 飞 机 噪 声 计 算 和 预 测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2

1.2.4 项 目 文 件 (1) 桂 林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及 站 坪 配 套 设 施 扩 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新 时 代 机 场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 (2) 桂 林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及 站 坪 配 套 设 施 扩 建 工 程 使 用 林 地 可 行 性 报 告 ; (4) 桂 林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及 站 坪 配 套 设 施 扩 建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1.2.5 任 务 委 托 书 委 托 书, 桂 林 机 场 扩 建 工 程 指 挥 部 1.3 评 价 指 导 思 想 与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方 案 设 计 应 体 现 针 对 性 政 策 性 科 学 性 和 公 正 性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目 的 是 : (1)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监 测, 查 清 评 价 区 环 境 现 状, 识 别 出 桂 林 机 场 现 存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并 提 出 以 新 带 老 整 改 措 施 ; (2)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核 算 污 染 源 源 强, 预 测 项 目 建 设 的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与 范 围, 重 点 是 预 测 飞 机 噪 声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 (3)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通 过 类 比 调 查 与 分 析 研 究, 论 证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进 行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 (4) 根 据 扩 建 工 程 特 点 及 区 域 环 境 特 征, 预 测 分 析 可 能 存 在 的 环 境 风 险, 论 证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制 定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 (5) 通 过 公 示 发 放 调 查 表 等 形 式, 本 着 公 开 公 正 原 则, 征 询 公 众 意 见 和 建 议 1.4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1.4.1 噪 声 评 价 等 级 桂 林 机 场 现 有 一 条 跑 道,2013 年 实 现 飞 机 起 降 50696 架 次 新 航 站 楼 及 站 坪 建 成 后 预 测 目 标 年 (2020 年 ) 飞 机 起 降 84735 架 次, 相 比 现 状 2013 年 增 长 较 大, 飞 行 量 增 加 会 带 来 机 场 周 围 噪 声 级 的 显 著 增 高 和 影 响 范 围 扩 大 根 据 环 境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3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 (HJ2.4-2009)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民 用 机 场 建 设 工 程 (HJ/T87-2002) 中 有 关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的 原 则, 核 定 本 次 环 评 噪 声 评 价 等 级 为 一 级, 重 点 是 飞 机 噪 声 的 影 响 预 测 1.4.2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本 工 程 运 营 后 机 场 污 水 经 场 内 原 有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经 管 线 排 入 四 尾 江, 本 项 目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1.4.3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中 建 设 项 目 分 类 及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判 定 标 准, 同 时 结 合 机 场 建 设 工 程 特 点,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Ⅰ 类 三 级 具 体 判 定 依 据 见 表 1-4-1 表 1-4-1 Ⅰ 类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表 划 分 依 据 本 工 程 情 况 程 度 类 别 / 分 类 工 作 等 级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大 于 1m, 渗 透 系 数 约 10-7 ~10-4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中 Ⅰ 类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不 存 在 易 污 染 特 征 不 易 三 级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周 边 居 民 分 散 水 井 较 敏 感 污 水 排 放 强 度 (m 3 /d) 不 排 放 污 水 小 污 水 水 质 的 复 杂 程 度 不 排 放 污 水 简 单 1.4.4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扩 建 后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来 自 飞 机 尾 气 和 汽 车 尾 气, 拟 建 场 址 区 域 为 农 村 地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未 包 含 一 类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本 项 目 不 排 放 对 人 体 健 康 或 生 态 环 境 有 严 重 危 害 的 特 殊 污 染 物,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确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1.4.5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本 期 工 程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机 场 本 期 征 地 约 46.8151 hm 2 (702.2265 亩 ), 临 时 用 地 8 hm 2 (120 亩 ) 用 于 弃 土 总 占 地 小 于 2km 2,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中 有 关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的 原 则 与 方 法,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1.4.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4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别 (GB18218-2009), 将 危 险 物 质 的 临 界 量 与 实 际 储 存 量 进 行 对 比 机 场 本 次 拟 建 汽 车 加 油 站 储 量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环 境 风 险 级 别 定 为 二 级 1.5 评 价 范 围 1.5.1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为 机 场 现 有 跑 道 两 端 延 伸 8km, 两 侧 延 伸 1.5km 的 区 域 施 工 期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为 施 工 场 界 500m 范 围 内 1.5.2 环 境 空 气 域 本 次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范 围 为 : 以 机 场 锅 炉 房 为 中 心 边 长 为 5km 的 正 方 形 区 1.5.3 地 表 水 环 境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对 象 为 四 尾 江 及 洛 清 江 机 场 附 近 河 段 1.5.4 地 下 水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机 场 占 地 范 围 外 扩 2km 范 围 1.5.5 生 态 影 响 将 本 次 扩 建 工 程 机 场 边 界 各 向 外 扩 5km 的 区 域 作 为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1.6 评 价 标 准 桂 林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以 市 环 管 复 [2014]2 号 文 对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的 标 准 进 行 了 批 复, 具 体 标 准 如 下 : 1.6.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地 表 水 机 场 所 处 区 域 主 要 地 表 水 为 洛 清 江 ( 义 江 ) 及 其 支 流 四 尾 江, 根 据 桂 林 市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两 条 地 表 水 体 机 场 附 近 的 河 段 水 质 执 行 (GB3838-2002)III 类 水 质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表 1-6-1. 表 1-6-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单 位 :mg/l, 除 ph 外 ) 项 目 ph 值 溶 解 氧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COD BOD5 氨 氮 标 准 值 III 类 6~9 5 6 20 4 1.0 项 目 总 磷 挥 发 酚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石 油 类 粪 大 肠 菌 群 ( 个 /L) 标 准 值 III 类 0.2 0.005 0.2 0.05 10000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5

(2) 地 下 水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中 Ⅲ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1-6-2 表 1-6-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单 位 : 除 ph 外,mg/L) 项 目 ph 值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硬 度 硝 酸 盐 标 准 值 6.5~8.5 3.0 0.2 450 20 项 目 亚 硝 酸 盐 阴 离 子 合 成 洗 涤 剂 挥 发 性 酚 类 总 大 肠 菌 群 ( 个 /L) 标 准 值 0.02 0.3 0.002 3.0 (3) 环 境 空 气 机 场 扩 建 区 域 位 于 桂 林 市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中 的 二 类 区 范 围, 大 气 常 规 污 染 物 (SO2 NO2 CO TSP PM10 PM2.5)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非 甲 烷 总 烃 参 考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详 解 中 参 考 值 2.0mg/m3, 具 体 取 值 见 表 1-6-3 表 1-6-3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mg/m 3 ) 项 目 取 值 时 间 SO2 NO2 CO TSP PM10 PM2.5 标 准 值 日 平 均 0.15 0.08 4.00 0.30 0.15 0.075 一 小 时 平 均 0.50 0.20 10.00 -- -- -- (4) 噪 声 机 场 附 近 地 区 村 庄 等 居 民 点 声 环 境 执 行 机 场 周 围 飞 机 噪 声 环 境 标 准 (GB9660-88) 二 类 区 域 的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学 校 医 院 按 一 类 区 域 的 标 准 进 行 控 制 标 准 值 见 表 1-6-4: 表 1-6-4 机 场 周 围 飞 机 噪 声 环 境 标 准 ( 单 位 :db) 适 用 区 域 标 准 值 一 类 区 域 ( 特 殊 住 宅 区, 居 住 文 教 区 ) 70 二 类 区 域 ( 除 一 类 区 域 以 外 的 生 活 区 ) 75 1.6.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桂 林 机 场 污 水 经 场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经 场 外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四 尾 江, 根 据 桂 林 机 场 对 本 项 目 标 准 确 认 的 复 函, 本 项 目 扩 建 后,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的 一 级 B 标 准, 执 行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1-6-5 表 1-6-5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 单 位 : 除 ph 外 mg/l) 污 染 物 名 称 ph 值 BOD5 悬 浮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标 准 值 6~9 20 20 60 污 染 物 名 称 石 油 类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动 植 物 油 氨 氮 标 准 值 3 1 3 8(15) (2)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6

1 锅 炉 烟 气 机 场 现 有 1 座 锅 炉 房, 设 2 台 6 吨 /h 燃 油 蒸 汽 锅 炉, 本 期 扩 建 工 程 不 新 建 锅 炉 锅 炉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71-2001) 二 类 区 Ⅱ 时 段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表 1-6-6 表 1-6-6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锅 炉 类 别 适 用 区 域 烟 尘 烟 气 黑 度 SO2 氮 氧 化 物 烟 囱 高 度 燃 油 锅 炉 ( 轻 柴 油 ) 二 类 区 域 Ⅱ 时 段 100 1 500 400 8m 2 油 库 无 组 织 挥 发 油 库 区 非 甲 烷 总 烃 参 考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4.0mg/m3 3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污 染 物 中 的 H 2 S 和 NH 3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中 的 厂 界 标 准 值 二 级 标 准, 恶 臭 污 染 物 厂 界 标 准 值 是 对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的 限 值,H 2 S NH 3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分 别 为 0.06mg/m 3 1.5mg/m 3 4 焚 烧 炉 烟 气 机 场 垃 圾 处 理 站 设 焚 烧 炉 2 台, 日 均 处 理 量 约 3 吨, 焚 烧 炉 烟 气 标 准 拟 执 行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485-2001), 各 指 标 限 值 详 见 表 1-6-7. 表 1-6-7 焚 烧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值 1 烟 囱 高 度 不 低 于 25m 2 烟 尘 80 mg/m 3 3 烟 气 黑 度 林 格 曼 黑 度, 一 级 4 SO 2 260 mg/m 3 5 NO X 400 mg/m 3 6 CO 150 mg/m 3 7 HCl 75 mg/m 3 8 汞 0.2 mg/m 3 9 镉 0.1 mg/m 3 10 铅 1.6 mg/m 3 11 二 噁 英 类 1.0 ngteq/m 3 (3) 噪 声 施 工 期 噪 声 评 价 采 用 GB12523-2011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标 准 值 见 下 表 1-6-8: 表 1-6-8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标 准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7

昼 间 夜 间 70 55 1.5.6 环 境 风 险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机 场 现 有 油 库 为 中 心, 半 径 3km 的 圆 形 区 域 1.7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噪 声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桂 林 机 场 扩 建 项 目 的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环 境 敏 感 点 ) 见 表 1-7-1, 各 敏 感 点 位 置 见 图 1-5-1 表 1-7-1 机 场 区 域 主 要 村 庄 敏 感 点 ( 噪 声 ) 序 号 村 名 距 跑 道 中 心 线 距 离 (km) 距 跑 道 南 端 距 离 (km) 户 数 人 数 1 落 鹤 0.269 10.160 83 355 2 杨 田 江 0.868 9.639 44 185 3 上 村 岭 0.000 7.568 84 356 4 庙 岭 0.200 7.381 33 141 5 中 间 寨 0.000 6.843 129 560 6 粟 村 -0.078 6.661 217 942 7 新 立 寨 0.000 6.079 37 165 8 新 陂 -1.333 5.119 84 340 9 上 西 屋 -1.051 4.394 77 315 10 花 车 头 -1.151 4.099 38 168 11 大 庙 门 -0.274 4.099 75 281 12 罗 山 0.990 3.860 58 243 13 田 东 -0.269 2.805 94 410 14 田 北 -0.860 2.714 181 780 15 田 南 -1.059 2.362 84 342 16 瓦 子 片 1.094 2.675 56 270 17 鸡 冠 头 1.355 1.889 35 162 18 大 塘 北 -1.277 1.285 76 330 19 泮 塘 岭 -1.120 0.577 150 622 20 燕 子 窝 1.172 0.187 34 151 21 丹 桥 村 1.216-0.174 64 273 22 下 山 尾 -0.825-0.929 205 995 23 樟 木 冲 0.469-0.999 27 125 24 峒 门 山 0.925-0.929 85 412 25 新 村 1.094-1.685 50 223 26 西 宅 1.498-1.867 85 410 27 夏 乐 岭 -0.660-2.553 28 109 28 下 高 寨 -0.208-2.549 63 268 29 赵 渡 0.069-2.570 82 387 30 佳 龙 0.660-2.623 23 103 31 培 塘 0.087-2.805 86 346 32 新 寨 -0.660-3.126 40 169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8

33 大 浪 坪 -1.085-3.899 89 423 34 岩 头 -0.204-3.699 47 225 35 江 口 0.538-3.591 57 256 36 大 洲 0.000-4.081 80 248 37 宝 山 村 -0.851-4.958 120 556 38 宝 城 玗 -1.259-5.384 30 130 39 夏 樟 -0.981-5.731 198 917 40 下 船 岭 0.087-5.662 84 350 41 咸 进 0.660-5.514 163 670 42 潦 潭 0.261-6.044 46 136 43 夏 樟 坪 -0.790-6.183 56 255 44 波 村 -0.373-7.043 82 340 45 炉 村 0.156-6.904 32 96 46 金 竹 山 0.925-7.399 46 126 47 石 村 1.398-7.433 66 198 48 黑 石 岭 0.712-7.902 53 183 49 粟 村 小 学 0.109 7.077 4 65 50 培 塘 小 学 0.208-2.657 11 189 表 1-7-2 机 场 区 域 主 要 敏 感 点 ( 环 境 空 气 ) 序 号 村 名 方 位 距 锅 炉 房 距 离 (km) 户 数 人 数 1 花 车 头 西 北 3.002 38 168 2 大 庙 门 西 北 2.575 75 281 3 罗 山 北 2.135 58 243 4 田 东 西 北 1.471 94 410 5 田 北 西 北 1.867 181 780 6 田 南 西 北 1.915 84 342 7 瓦 子 片 东 北 1.022 56 270 8 鸡 冠 头 东 0.630 35 162 9 大 塘 北 西 2.040 76 330 10 泮 塘 岭 西 南 2.165 150 622 11 燕 子 窝 东 南 1.604 34 151 12 丹 桥 村 东 南 1.949 64 273 13 秦 广 东 北 2.178 101 475 14 沙 田 东 北 1.091 86 328 1.8 评 价 重 点 本 次 机 场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重 点 包 括 : (1) 飞 机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 (2)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 (3)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 (4)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1.9 评 价 时 段 (1) 施 工 期 :2015-2017 年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9

(2) 目 标 年 :2020 年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10

2 工 程 分 析 2.1 机 场 现 有 工 程 分 析 2.1.1 现 有 工 程 概 况 (1) 地 理 位 置 桂 林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位 于 桂 林 市 西 南 方 28 公 里 处 的 临 桂 县 两 江 镇, 跑 道 基 准 点 坐 标 N25 13 06,E110 02 20, 机 场 标 高 173.5 米, 占 地 面 积 4.06 平 方 公 里, 是 祖 国 大 西 南 一 座 新 兴 的 现 代 化 国 际 航 空 港 机 场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2-1-1 (2) 机 场 现 状 规 模 机 场 现 有 主 要 设 施 的 位 置 及 规 模 : 1 飞 行 区 飞 行 区 4E 等 级, 一 条 跑 道 长 3200 米, 宽 45 米 ; 一 条 平 滑, 与 跑 道 间 距 190 米 ; 两 条 快 速 出 口 滑 行 道, 与 跑 道 交 角 30 度 ; 两 条 垂 直 于 跑 道 的 出 口 滑 行 道 ; 站 坪 客 机 位 个 数 近 机 位 9 个 (7D2E), 远 机 位 11 个 (11D), 共 计 20 个 2 航 站 区 机 场 现 航 站 楼 总 面 积 50305 平 方 米, 可 满 足 年 旅 客 吞 吐 量 500 万 人 次 高 峰 小 时 2500 人 次 的 使 用 需 求, 航 站 楼 配 有 旅 客 登 机 廊 桥 9 个 机 场 停 车 场 占 地 面 积 达 5.7 万 平 方 米, 停 车 位 面 积 4.68 万 平 方 米, 可 同 时 停 放 564 辆 汽 车 机 场 现 有 航 站 办 公 楼 6369 平 方 米, 安 检 业 务 楼 公 安 业 务 楼 航 管 楼 通 讯 楼 联 检 办 公 楼 机 场 宾 馆 安 监 办 等 各 类 建 筑 物 共 计 约 50200 平 方 米 ; 现 有 航 管 楼 及 塔 台 位 于 现 有 航 站 楼 北 侧, 占 地 面 积 1 万 m2 现 有 机 场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见 图 2-1-2 2.1.2 机 场 现 状 排 污 情 况 分 析 机 场 现 状 主 要 污 染 源 概 况, 见 表 2-1-2 表 2-1-2 机 场 现 状 主 要 污 染 源 概 况 表 污 染 因 子 污 染 源 名 称 污 染 物 名 称 飞 机 飞 机 噪 声 噪 声 来 往 车 辆 来 往 车 辆 噪 声 设 备 设 备 噪 声 废 气 航 煤 油 库 非 甲 烷 总 烃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11

飞 机 尾 气 SO2,NO2,CO CmHn 汽 车 尾 气 CmHn,NO2,CO 机 场 锅 炉 房 烟 尘,SO2,NO2 焚 烧 炉 烟 气 烟 尘,SO2,NO2,HCI, 二 噁 英 废 水 机 场 排 污 口 污 水 SS NH3-N CODcr BOD5 石 油 类 飞 行 途 中 及 航 站 楼 航 空 垃 圾 国 内 和 国 际 航 空 垃 圾 机 场 办 公 生 活 区 生 活 及 办 公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物 油 库 污 油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锅 炉 房 锅 炉 灰 渣 2.1.2.1 噪 声 污 染 源 飞 机 起 飞 降 落 与 地 面 滑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噪 声 ; 汽 车 在 进 场 公 路 行 驶 过 程 中 产 生 噪 声 ; 各 种 生 产 设 备, 如 制 冷 供 水 鼓 风 机 通 风 机 电 动 机 等 产 生 噪 声 等 桂 林 机 场 在 运 营 过 程 中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飞 机 和 汽 车 (1) 飞 机 噪 声 飞 机 噪 声 排 放 主 要 是 指 飞 机 在 起 飞 降 落 与 地 面 滑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2) 汽 车 噪 声 道 路 行 驶 的 车 辆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2-1-3 表 2-1-3 道 路 行 驶 的 车 辆 噪 声 级 车 辆 分 类 标 定 重 量 ( 货 车 ) 标 定 座 位 ( 客 车 ) 辐 射 噪 声 级 (db) 小 型 2 吨 以 下 19 座 以 下 59.3+0.23v 中 型 2.5-7 吨 20-49 座 62.6+0.32v 重 型 7.5 以 上 50 座 以 上 77.2+0.12v (3) 机 械 设 备 机 场 内 各 种 生 产 设 备, 如 制 冷 机 组 供 水 泵 鼓 风 机 通 风 机 电 动 机 等 运 行 时 产 生 噪 声 等, 高 噪 声 设 备 噪 声 可 以 达 到 100-110dB(A), 如 制 冷 机 组 鼓 风 机 等, 有 一 部 分 泵 类 的 噪 声 可 以 达 到 90-100dB(A), 大 部 分 设 备 噪 声 在 70-80dB (A) 机 场 场 区 范 围 大, 高 噪 声 设 备 数 量 少, 且 采 取 了 隔 声 降 噪 措 施, 通 常 对 外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较 小 2.1.2.2 废 气 排 放 及 处 置 情 况 根 据 资 料 收 集 和 现 场 踏 勘, 桂 林 机 场 废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包 括 锅 炉 烟 气, 飞 机 尾 气 汽 车 尾 气 油 库 挥 发 非 甲 烷 总 烃 焚 烧 炉 烟 气 等 (1) 飞 机 尾 气 桂 林 机 场 2013 年 旅 客 吞 吐 量 587.5 万 人, 年 起 降 飞 机 50696 架 次, 各 类 飞 机 起 降 架 次 和 比 例 见 表 2-1-4 表 2-1-4 桂 林 机 场 2013 年 各 类 飞 机 起 降 架 次 类 别 B 类 C 类 D 类 E 类 合 计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12

飞 机 起 降 架 次 2337 46450 1744 165 50696 飞 机 排 放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NO 2 SO 2 CO 和 非 甲 烷 总 烃, 各 类 飞 机 起 降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2-1-5 经 核 算 得 出 2013 年 桂 林 机 场 飞 机 尾 气 各 污 染 物 年 排 放 量 见 表 2-1-6 表 2-1-5 各 类 飞 机 起 降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 单 位 :kg/ 次 ) 机 型 类 别 B 类 C 类 D 类 E 类 SO 2 -- 0.50 1.50 1.50 CO 4.08 9.00 43.00 37.00 非 甲 烷 总 烃 1.04 2.50 37.50 9.50 NO 2 2.27 5.50 7.00 25.00 注 : 联 合 国 卫 生 组 织 第 62 号 出 版 物 空 气 水 土 地 污 染 的 快 速 评 价 表 2-1-6 2013 年 飞 机 尾 气 污 染 物 年 排 放 量 ( 单 位 :t/a) 机 型 类 别 SO 2 CO 非 甲 烷 总 烃 NO 2 B 类 0 4.77 1.22 2.65 C 类 11.61 209.03 58.06 127.74 D 类 1.31 37.50 32.70 6.10 E 类 0.12 3.05 0.78 2.06 合 计 13.04 254.34 92.76 138.56 (2) 汽 车 尾 气 汽 车 尾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NO 2 C m H n CO, 各 类 型 汽 车 尾 气 中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2-1-7 表 2-1-7 各 类 型 汽 车 尾 气 中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g/km 辆 ) 车 型 CO CmHn NO2 小 轿 车 36.09 3.17 0.92 面 包 车 28.81 2.91 2.15 大 轿 车 和 卡 车 37.23 15.98 16.83 根 据 桂 林 机 场 2013 年 的 车 流 量 统 计, 机 场 2013 年 进 出 机 场 小 轿 车 和 出 租 车 约 2692709 辆, 面 包 车 391667 辆, 大 客 车 97917 辆, 机 场 2013 年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2-1-8 表 2-1-8 2013 年 全 年 汽 车 尾 气 中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车 型 CO CmHn NO2 小 轿 车 97.18 8.54 2.48 面 包 车 11.28 1.14 0.84 大 客 车 3.65 1.56 1.65 合 计 112.11 11.24 4.97 (3) 油 库 挥 发 非 甲 烷 总 烃 桂 林 机 场 使 用 油 库 包 括 4 个 10000 m 3 的 立 式 拱 顶 锥 底 油 罐 和 2 个 100 m 3 的 污 油 罐 2014 年 3 月 31 日 -4 月 1 日 广 西 绿 保 环 境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对 油 库 周 界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点 布 设 在 油 库 区 的 东 北 南 西 南 和 西 四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13

个 场 界,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2-1-9 表 2-1-9 油 库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日 期 东 北 场 界 南 场 界 西 南 场 界 西 场 界 2014.3.31 0.8~1.1 0.5~0.9 0.9~1.0 0.5~0.8 2014.4.1 0.9~1.1 0.6~0.7 0.8~0.9 0.6~0.7 标 准 4.0mg/m 3 监 测 结 果 表 明,4 个 监 测 点 位 各 时 段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监 测 值 均 能 满 足 标 准 限 值 4.0mg/m 3 的 要 求 根 据 民 用 航 空 油 料 计 量 管 理 (MH6004-2005) 附 录 A 中 的 油 料 自 然 损 耗 标 准 中 的 相 关 参 数 计 算,2013 年 桂 林 机 场 航 空 煤 油 油 罐 贮 存 损 耗 5.58t/a 接 收 损 耗 12.94t/a 发 出 损 耗 15.84t/a, 综 合 各 项 损 耗, 机 场 油 库 油 品 损 耗 量 合 计 34.36t/a (4) 锅 炉 烟 气 桂 林 机 场 现 有 锅 炉 房 内 设 有 2 台 6t/h 的 燃 油 蒸 气 锅 炉, 平 均 年 运 行 天 数 为 50 天, 年 运 行 小 时 为 175.68 小 时, 年 耗 油 量 为 92t 锅 炉 烟 气 经 12m 高 烟 囱 排 放 锅 炉 燃 油 采 用 轻 柴 油, 含 硫 量 为 0.1537% 根 据 环 境 统 计 手 册, 每 燃 烧 1m³ 的 油, 产 生 NOx8.57kg CO0.238kg SO 2 20S ( 本 项 目 含 硫 量 0.1537%, 则 为 3.074 kg) 烟 尘 0.952kg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2-1-10 排 放 参 数 锅 炉 耗 油 量 (t/a) 表 2-1-10 烟 气 温 度 ( ) 烟 气 量 (N m 3 /h) 2 台 6t/h 92 200 28320 燃 油 锅 炉 房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浓 度 (mg/m 3 ) 评 价 标 准 (mg/m 3 ) 排 放 量 (t/a) 氮 氧 化 物 4.50 159 400 0.79 二 氧 化 硫 1.59 56 500 0.28 烟 尘 0.51 18 100 0.09 由 于 采 用 清 洁 能 源, 因 此 烟 气 排 放 浓 度 均 能 满 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71-2001)Ⅱ 时 段 标 准 要 求 (5) 焚 烧 炉 烟 气 机 场 垃 圾 处 理 站 设 焚 烧 炉 2 台, 日 均 处 理 量 约 3t, 每 天 运 行 6h 焚 烧 炉 烟 气 经 布 袋 除 尘 + 水 喷 淋 + 碱 液 喷 淋 进 行 脱 硫 除 尘 后 通 过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2014 年 3 月 31 日 -4 月 1 日 广 西 绿 保 环 境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对 焚 烧 炉 处 理 后 的 烟 气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2-1-11 表 2-1-11 焚 烧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锅 炉 序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评 价 标 准 排 放 量 排 放 参 数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14

号 名 称 (mg/m 3 ) (mg/m 3 ) (kg/h) 烟 筒 高 度 m 焚 烧 炉 处 理 后 烟 道 烟 气 温 度 烟 气 量 (N m 3 /h) 氮 氧 化 物 48.1~48.5 400 0.25 二 氧 化 硫 20.8~22.6 260 0.11~0.12 15 56 5163 <1 烟 尘 49.9~53.7 80 0.26~0.28 氯 化 氢 5.1~7.0 75 0.03~0.04 烟 气 黑 度 ( 级 ) 由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符 合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485-2001) 限 值 (6) 机 场 现 状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综 上 所 述, 桂 林 机 场 现 状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2-1-12 表 2-1-12 桂 林 机 场 现 状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 单 位 :t/a) 污 染 源 类 别 SO2 CO 非 甲 烷 总 烃 NO2 烟 尘 氯 化 氢 飞 机 排 放 13.04 254.34 92.76 138.56 - - 汽 车 尾 气 - 112.11 11.24 4.97 - - 锅 炉 烟 气 0.28 - - 0.79 0.09 - 油 库 - - 34.36 - - - 焚 烧 炉 烟 气 251.85 - - 547.5 591.3 76.65 合 计 265.17 366.45 138.36 691.82 591.39 76.65 2.1.2.3 机 场 现 状 排 水 状 况 (1) 水 污 染 源 1 生 活 污 水 : 机 场 内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于 机 场 内 航 站 区 工 作 办 公 区 机 场 宾 馆 航 空 配 餐 食 堂 职 工 宿 舍 机 场 生 活 区 等 2 生 产 废 水 :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维 修 区 油 罐 区 含 油 废 水 等 (2) 机 场 用 水 量 桂 林 两 江 机 场 现 用 水 源 来 自 机 场 供 水 厂 统 计 2013 年 全 年 用 水 量 120 万 t, 污 水 产 生 量 48 万 t, 平 均 每 日 污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量 为 1315t (3) 机 场 现 状 污 水 处 理 和 排 放 情 况 机 场 航 站 区 南 侧 现 有 一 座 污 水 处 理 厂, 采 用 活 性 污 泥 生 化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规 模 为 3000m 3 /d 场 内 污 水 经 管 网 收 集 后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集 中 处 理, 处 理 后 排 入 义 江 支 流 四 尾 江 广 西 绿 保 环 境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 至 4 月 1 日 对 机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水 水 质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机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口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l,ph 除 外 日 期 项 目 ph 悬 浮 物 COD BOD 5 氨 氮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动 植 物 油 2014.3.31 监 测 值 6.63 43 34 8.4 9.93 0.46 0.79 1.13 评 价 标 准 ( 综 排 一 级 ) 6~9 70 100 30 15 0.5 10 20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15

2014.4.1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监 测 值 6.71 47 32 7.8 9.84 0.49 0.80 1.13 评 价 标 准 ( 综 排 一 级 ) 6~9 70 100 30 15 0.5 10 20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义 江 及 其 支 流 四 尾 河 在 机 场 区 域 河 段 为 Ⅲ 类 水 体, 机 场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中 一 级 标 准 的 限 值 由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机 场 污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能 够 满 足 相 应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桂 林 机 场 2013 年 污 水 产 生 量 48 万 t, 核 算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表 桂 林 机 场 2013 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污 染 物 名 称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mg/l) 污 水 排 放 量 (m 3 )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 COD 33 15.84 BOD 8.1 480000 3.89 氨 氮 9.89 4.75 2.1.2.4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及 处 置 情 况 桂 林 机 场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各 航 班 产 生 的 航 空 垃 圾 航 站 楼 和 办 公 区 的 生 活 垃 圾 燃 煤 锅 炉 产 生 的 炉 渣 油 库 区 污 油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等 2013 年 桂 林 机 场 旅 客 吞 吐 量 为 587.5 万 人, 年 飞 行 50696 架 次 根 据 机 场 提 供 的 资 料,2013 年 机 场 航 空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1095t/a, 生 活 垃 圾 约 为 1095t/a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约 为 25t/a 油 库 污 油 产 生 量 为 2t/a. 目 前 机 场 的 航 空 垃 圾 由 机 场 自 建 垃 圾 站 焚 烧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污 泥 等 均 送 往 市 政 处 理 综 上 所 述, 机 场 现 状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及 处 置 方 式 见 表 2-1-14 表 2-1-14 桂 林 机 场 现 状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和 处 置 情 况 序 号 固 废 种 类 产 生 量 (t/a) 处 理 方 式 1 生 活 垃 圾 1095 2 污 泥 25 市 政 处 理 3 航 空 垃 圾 1095 4 污 油 2 自 行 焚 烧 处 理 2.1.2.5 机 场 现 有 工 程 环 保 手 续 履 行 情 况 1992 年, 原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对 新 建 桂 林 机 场 工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作 出 批 复, 批 复 认 为, 桂 林 两 江 民 用 机 场 选 址 合 理, 周 围 无 重 大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在 采 取 必 要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后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并 提 出, 对 于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 近 期 工 程 ) 居 民 区 小 学 等 应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妥 善 解 决 建 设 单 位 应 切 实 做 好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并 受 地 方 环 保 局 日 常 的 监 督 管 理 2008 年 2 月, 广 西 机 场 管 理 集 团 公 司 向 环 境 保 护 部 递 交 了 桂 林 两 江 民 用 机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16

场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申 请 报 告,2008 年 3 月 27 日, 中 国 环 境 监 测 总 站 对 桂 林 两 江 民 用 机 场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进 行 现 场 监 测,10 月 19 日, 出 具 了 桂 林 两 江 民 用 机 场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 总 站 环 监 字 2008 第 173 号 )( 以 下 简 称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 2013 年 12 月 24 日, 环 保 部 关 于 桂 林 两 江 民 用 机 场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意 见 的 函 ( 环 验 函 2013 57 号 ) 对 桂 林 两 江 民 用 机 场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给 出 了 结 论, 批 复 认 定, 该 工 程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未 按 环 评 文 件 及 批 复 要 求 采 取 相 应 的 降 噪 措 施, 环 境 敏 感 点 大 幅 度 超 标, 存 在 扰 民 问 题, 未 达 到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经 验 收 不 合 格 批 复 要 求 桂 林 机 场 应 尽 快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整 改, 整 改 完 成 后 重 新 提 交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申 请 该 项 目 未 经 验 收 合 格, 主 体 工 程 不 得 正 式 投 入 运 营 2.1.2.6 机 场 现 状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桂 林 机 场 目 前 的 环 境 问 题 主 要 为 以 下 几 点 : (1) 噪 声 影 响 桂 林 机 场 2013 年 按 日 均 飞 行 架 次 为 138.9 架 次 居 民 敏 感 点 按 照 75dB 评 价, 有 9 个 自 然 村,2 个 学 校 敏 感 点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桂 林 机 场 现 状 年 飞 行 噪 声 已 对 周 边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敏 感 点 现 状 噪 声 情 况 详 见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章 节 (2) 废 气 影 响 机 场 现 有 垃 圾 焚 烧 依 靠 自 建 焚 烧 炉 焚 烧, 不 符 合 垃 圾 集 中 焚 烧 处 置 的 环 保 原 则 2.2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和 污 染 影 响 分 析 2.2.1 项 目 概 况 (1) 项 目 名 称 桂 林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及 站 坪 配 套 设 施 扩 建 工 程 (2) 建 设 地 点 及 占 地 情 况 主 要 在 现 有 航 站 区 南 侧 扩 建, 拟 用 地 1228.3 亩 (81.9 公 顷 ), 新 增 占 地 共 计 702 亩 (46.8 公 顷 ) ( 3 ) 建 设 性 质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17

扩 建 (4) 建 设 内 容 机 场 工 程 : 新 建 10 万 m2 的 T2 航 站 楼 40 万 平 方 米 的 站 坪 改 造 T1 航 站 楼 扩 建 7.72 万 m2 的 停 车 场, 配 套 建 设 供 电 供 水 排 水 等 配 套 设 施 空 管 工 程 : 新 建 7000m2 的 管 制 中 心, 改 造 现 航 管 楼 新 建 一 套 航 行 管 制 设 备 1 部 场 面 监 视 雷 达 和 多 点 相 关 监 视 系 统 2 套 甚 高 频 通 信 系 统 1 套 导 航 台 综 合 监 控 系 统 和 气 象 服 务 系 统 供 油 工 程 : 新 建 T2 航 站 楼 前 机 坪 加 油 管 线 约 4.3 公 里 机 场 主 体 工 程 组 成 详 见 表 2-2-2 机 场 工 程 总 体 布 置 见 图 2-2-1 表 2-2-2 机 场 主 体 工 程 组 成 表 工 程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主 要 内 容 及 规 模 与 现 有 工 程 依 托 关 系 旅 客 航 站 楼 工 程 T1 航 站 楼 改 造 为 满 足 预 测 2020 年 年 旅 客 吞 吐 量 1200 万 人 的 使 用 需 求, 现 状 航 站 楼 5.03 万 平 方 米 按 满 足 年 旅 客 吞 吐 量 350 万 人 次 ( 国 内 295 万 人 次, 国 际 55 万 人 次 ) 的 使 用 要 求 进 行 改 造 为 更 好 地 满 足 航 站 楼 不 停 航 施 工 要 求, 确 定 近 期 目 标 年 现 状 航 站 楼 全 部 为 国 内 旅 客 使 用, 在 原 有 国 际 区 域 的 基 础 上 局 部 改 造, 将 国 际 区 域 改 造 为 国 内 旅 客 使 用 部 分 结 合 桂 林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现 状 航 站 楼 的 设 施 现 状, 考 虑 现 状 航 站 楼 平 面 功 能 布 局 中 隔 离 区 内 面 积 偏 小, 功 能 分 区 的 合 理 性 不 太 够, 同 时 结 合 老 楼 在 原 有 航 站 楼 基 础 上 改 造 改 造 尽 可 能 利 用 现 有 的 设 施 设 备, 尽 可 能 节 约 改 造 投 资 的 原 则, 确 定 现 状 航 站 楼 按 满 足 年 旅 客 吞 吐 量 360 万 人 次 的 使 用 要 求 进 行 改 造, 其 面 积 及 工 艺 设 备 容 量 可 满 足 高 峰 小 时 旅 客 流 量 1700 人 的 需 求 新 建 T2 航 站 楼 新 建 100000 平 米 航 站 楼 为 国 内 和 国 际 旅 客 共 同 使 用 新 建 本 期 (2020 年 ) 机 场 站 坪 需 要 机 位 45 个 (2B34C4D3E2F), 目 前 机 场 有 机 位 20 个 (18D2E) 站 坪 向 西 扩 建 区 域 : 以 现 状 站 坪 西 侧 道 面 边 界 为 基 准 向 西 扩 建 22.5 米, 向 西 扩 建 的 站 坪 尺 寸 为 577m 22.5m 站 坪 向 南 扩 建 区 域 : 以 现 状 站 坪 的 南 侧 道 面 边 线 及 南 侧 垂 直 联 络 道 的 南 侧 道 面 边 线 为 基 准 向 南 扩 建 845.5 米 以 现 状 站 坪 的 南 侧 垂 直 联 络 道 的 北 侧 道 面 边 线 为 基 准 向 北 扩 建 80 米 向 南 扩 建 的 站 坪 总 尺 寸 为 948.5m 481m 工 程 规 模 站 坪 工 程 平 行 滑 行 道 : 在 现 状 站 坪 与 现 状 平 行 滑 行 道 之 间 修 建 部 分 第 二 平 行 滑 新 建 行 道, 双 平 滑 间 间 距 为 91 米 联 络 道 : 在 现 状 站 坪 两 条 平 滑 之 间 新 增 一 条 联 络 道 新 增 联 络 道 中 线 距 现 状 站 坪 南 侧 垂 直 联 络 道 中 线 80m 合 计 本 次 站 坪 扩 建 共 需 新 建 道 面 40.06 万 平 方 米, 道 肩 5.26 万 平 方 米 服 务 车 道 : 位 于 站 坪 外 的 服 务 车 道 长 度 约 2580 米, 车 道 宽 度 为 8 米, 与 站 坪 衔 接 处 需 做 7 米 宽 的 硬 化 处 理 总 面 积 合 计 82448 平 方 米 其 他 服 务 车 道 位 于 站 坪 上, 只 需 对 其 进 行 划 线 土 方 工 程 土 方 挖 方 228 万 立 方 米, 填 方 150 万 立 方 米, 挖 填 系 数 按 1.05 考 虑, 新 建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18

需 弃 方 70.5 万 方 根 据 地 势 设 计, 本 次 站 坪 扩 建 后, 将 新 建 和 改 造 部 分 排 水 沟, 具 体 方 案 如 下 : 1 102 系 统 沟 向 南 穿 越 2 号 航 站 楼 南 指 廊, 再 往 东 穿 越 站 前 广 场 后 汇 入 原 2 号 出 水 口 下 游 水 体 结 构 形 式 采 用 钢 筋 砼 箱 涵 2 102B 线 排 水 沟 穿 越 本 期 道 面 区 域 需 要 改 造 成 钢 筋 砼 箱 涵 3 102C 线 排 水 沟 穿 越 本 期 道 面 区 域 需 要 改 造 成 钢 筋 砼 箱 涵, 另 外 由 于 需 要 接 收 102D 和 102G 排 水 沟 雨 水, 局 部 浆 砌 片 石 明 沟 需 要 改 造 4 由 于 机 场 现 状 站 坪 本 次 建 设 需 往 西 扩, 需 将 现 状 102D 线 排 水 沟 飞 行 区 排 水 工 程 迁 建 至 扩 建 后 土 面 区, 排 水 沟 穿 过 新 建 第 二 平 滑 后 汇 入 102C 线 5 拆 除 位 于 现 状 站 坪 南 侧 102F 线 排 水 沟, 将 102F 线 排 水 沟 迁 建 至 现 状 机 坪 南 侧 联 络 道 南 侧, 汇 集 2 号 航 站 楼 北 指 廊 以 北 现 状 站 坪 以 南 区 域 雨 水 后 汇 入 102C 排 水 沟 6 围 绕 2 号 航 站 楼 设 置 102H 线 排 水 沟, 用 以 收 集 航 站 楼 与 站 坪 之 间 雨 水, 排 水 沟 就 近 汇 入 102H 102I 和 102 系 统 排 水 沟 内 7 在 2 号 航 站 楼 两 条 指 廊 中 间 设 置 102I 线 排 水 沟, 用 以 收 集 2 号 航 站 楼 两 指 廊 之 间 站 坪 区 域 的 雨 水, 就 近 排 往 102 系 统 排 水 沟 8 在 2 号 航 站 楼 南 侧 站 坪 和 土 面 区 分 别 设 置 102J 102K 和 102L 线 三 条 东 西 向 排 水 沟, 用 以 收 集 航 站 楼 以 南 站 坪 和 土 面 区 雨 水, 三 条 排 水 沟 均 汇 入 102H 线 排 水 沟 新 建 + 改 造 近 期 停 车 场 面 积 为 120000 平 方 米 因 此, 在 原 有 停 车 场 停 车 面 积 46800 平 方 米 的 基 础 上, 需 增 加 停 车 场 面 积 73200 平 方 米, 结 合 机 场 的 实 停 车 场 工 程 际 地 形, 充 分 利 用 好 土 地, 增 加 停 车 场 面 积 同 时 相 应 配 套 设 计 车 辆 组 织 和 道 路 另 外, 广 场 上 还 设 有 高 杆 照 明 灯 塔, 开 放 管 制 闸 口 等 辅 助 服 务 设 施 并 相 应 建 设 停 车 场 道 路 面 积 15400 平 米 新 建 将 现 状 航 站 楼 前 原 双 向 4 车 道 的 一 号 路 改 造 为 25 米 宽 的 双 向 6 车 道 的 道 路, 即 将 现 有 非 机 动 车 道 和 绿 化 分 隔 带 拆 除 改 建 为 机 动 车 道, 改 造 长 度 为 2500 米 将 改 建 后 的 道 路 往 南 延 长 后 通 过 规 划 新 建 环 岛 的 接 至 市 政 建 设 道 路, 延 长 段 长 600 米, 为 25 米 宽 的 双 向 6 车 道 的 道 路 由 于 本 期 航 站 区 的 扩 建, 现 状 有 料 专 用 道 路 将 有 部 分 被 拆 除, 同 时 东 侧 现 状 村 道 也 停 车 场 及 道 路 工 程 道 路 工 程 将 受 机 场 扩 建 的 影 响 部 分 拆 除, 因 此 本 次 工 程 考 虑 还 建 综 合 上 述 条 件 设 计 在 机 场 南 侧 机 场 道 路 与 市 政 道 路 交 界 处 建 设 环 岛 交 通 模 式, 油 料 专 用 道 路 乡 村 还 建 道 路 市 政 已 建 道 路 机 场 一 号 主 进 场 路 场 外 南 延 伸 段 全 部 在 此 环 岛 进 行 交 通 转 换, 减 小 各 种 功 能 道 路 运 行 的 矛 盾 其 中 还 建 乡 道 3.5 米 宽, 油 料 专 用 道 路 7 米 宽, 环 岛 路 宽 12 米 共 建 设 道 路 面 积 83400 平 米 在 新 建 航 站 楼 前 扩 建 站 前 广 场 及 绿 化 景 观 设 施 新 建 + 改 建 为 与 本 期 建 成 后 的 T2 航 站 楼 配 套 使 用, 航 站 楼 前 陆 侧 设 高 架 桥 及 地 面 交 通 系 统 需 做 如 下 改 造 : 1 将 现 状 主 桥 桥 面 由 现 有 的 20 米 拓 宽 至 37 米 (9 米 航 站 楼 前 车 道 边 +3.75 米 行 车 道 +3.75 米 行 车 道 +3.75 米 行 车 道 +4 米 人 行 分 隔 带 +3.75 米 行 车 道 +3.75 米 行 车 道 +3.75 米 行 车 道 +3 米 人 行 道 ), 并 将 4 车 道 改 为 6 航 站 楼 前 高 架 桥 工 程 车 道 2 将 现 状 主 桥 向 南 延 长, 使 延 长 后 的 主 桥 与 T2 航 站 楼 二 层 平 台 相 接, 新 延 长 的 主 桥 部 分 桥 面 宽 37 米, 为 6 车 道 3 拆 除 现 状 高 架 桥 南 侧 引 桥, 在 延 长 后 的 主 桥 南 侧 端 新 建 一 段 引 桥, 引 桥 桥 面 宽 12 米, 为 2 车 道 4 航 站 楼 前 现 状 一 层 桥 下 地 面 车 道 拓 宽 至 37 米, 并 将 4 车 道 改 为 6 车 道 其 中 最 靠 近 航 站 楼 侧 的 车 道 为 机 场 到 达 巴 士 专 用 通 道 新 建 改 建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19

5 将 现 状 一 层 桥 下 地 面 车 道 向 南 延 长, 新 延 长 的 一 层 地 面 车 道 道 面 宽 37 米, 为 6 车 道 6 拆 除 现 状 一 层 桥 下 地 面 车 道 南 侧 端 与 主 进 场 路 的 连 接 道 路, 在 延 长 后 的 一 层 地 面 车 道 南 侧 端 新 建 一 段 道 路, 使 之 与 住 进 场 路 连 接 改 造 后 的 高 架 桥 车 道 边 可 以 满 足 终 端 2020 年 预 测 的 需 求 量 航 站 区 雨 水 主 要 靠 重 力 自 然 排 放, 雨 水 收 集 管 线 基 本 规 划 于 道 路 的 边 上 或 绿 化 带 内, 并 尽 量 设 于 免 汽 车 等 受 压 位 置, 管 道 采 用 支 状 布 局 汇 到 各 雨 水 工 程 个 雨 水 排 放 口 机 场 扩 建 停 车 场, 需 要 相 应 增 加 停 车 场 雨 水 排 放 系 统 航 站 楼 屋 面 雨 水 系 统 采 用 重 力 排 水 的 方 式, 雨 水 就 近 排 入 航 站 区 雨 水 管 网 或 飞 行 区 雨 水 新 建 系 统 新 增 加 雨 水 管 径 DN500, 长 度 1200 米, 分 散 就 近 排 放 机 场 雨 水 污 水 污 物 处 理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由 于 航 站 楼 的 扩 建, 机 场 增 加 污 水 量, 原 来 污 水 管 道 偏 小 不 能 满 足 需 要, 因 此 另 外 新 建 污 水 管 网 到 污 水 提 升 泵 站, 主 要 是 新 航 站 楼 配 套 使 用 新 建 污 水 管 网 管 径 DN400, 长 度 为 1500 米 污 水 排 至 机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义 江 由 于 提 升 泵 站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管 道 经 常 出 现 渗 漏 爆 管 的 现 象, 因 此 本 期 拟 重 新 铺 设 一 条 DN400 污 水 有 压 管 道 ; 同 时, 污 水 提 升 泵 站 设 备 老 改 建 化 程 度 严 重, 本 期 需 更 换 污 水 提 升 泵 及 相 应 的 配 电 设 备 污 物 处 理 工 程 本 期 拟 在 机 场 建 设 国 内 垃 圾 分 拣 及 堆 放 场 和 国 际 垃 圾 转 运 间 各 一 处, 其 中 国 内 垃 圾 分 拣 及 堆 放 场 建 设 规 模 为 100 m2, 国 际 垃 圾 转 运 间 建 筑 面 积 50 m2 新 建 1. 在 现 有 水 厂 内 增 加 一 套 生 活 供 水 设 备, 供 水 能 力 为 200 立 方 / 小 时, 满 足 新 航 站 楼 给 水 的 需 求 2. 建 设 独 立 钢 丝 网 骨 架 给 水 管 道 DN250 供 新 航 站 楼 用 水, 长 度 4000 米 供 水 工 程 3. 待 市 政 供 水 水 源 落 实 后, 市 政 来 水 将 直 接 进 入 供 水 厂 清 水 池, 经 生 活 供 水 设 备 加 压 后 送 入 新 航 站 区 输 配 水 管 网 本 期 先 行 实 施 市 政 供 水 管 线 进 入 供 水 站 的 管 线 及 接 口, 市 政 给 水 接 入 管 为 两 根, 管 径 均 为 DN300, 长 度 3500 米 本 期 建 设 4x25m3 埋 地 卧 式 油 罐, 分 别 用 来 存 储 93# 汽 油 97# 汽 油 0# 柴 油 及 -10# 加 油 站 工 程 柴 油,2 座 汽 油 罐,2 座 柴 油 罐, 总 容 积 为 100m3 (5) 征 地 拆 迁 新 建 工 程 征 地 共 计 702.2 亩 机 场 工 程 建 设 不 涉 及 居 民 搬 迁 (6) 工 程 投 资 项 目 总 投 资 30.76 亿 元 2.2.2 目 标 年 航 空 业 务 量 预 测 (1) 机 型 分 类 根 据 不 同 的 机 型, 按 客 座 数 分 为 以 下 4 类 见 表 2-2-3 表 2-2-3 机 型 划 分 一 览 表 类 别 机 型 平 均 座 位 数 B 类 ERJ-145,ERJ190,Don328 50 C 类 B737,MD82,A320 145 D 类 B757,B767,A310 250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20

E 类 B747,B777,A340 350 F 类 A380 530 (2) 机 型 组 合 预 测 根 据 桂 林 机 场 近 年 的 统 计 数 据 和 各 航 空 公 司 的 机 队 构 成 分 析, 同 时 考 虑 未 来 发 展 的 可 能 与 需 要, 综 合 确 定 出 未 来 的 机 型 组 合 比 例, 如 表 2-2-4 所 示 年 份 2020 类 别 表 2-2-4 机 型 组 合 预 测 表 机 型 比 例 B C D E F 50 145 250 350 530 小 计 加 权 平 均 客 座 数 ( 个 ) 国 内 4.00% 89.00% 4.00% 2.00% 1.00% 100% 153 国 际 0.00% 94.00% 3.00% 2.00% 1.00% 100% 156 (3) 机 场 航 空 业 务 量 预 测 桂 林 机 场 2020 年 航 空 业 务 量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2-2-5 表 2-2-5 航 空 业 务 量 预 测 汇 总 表 项 目 类 型 2020 年 年 旅 客 吞 吐 量 ( 万 人 ) 年 货 运 吞 吐 量 ( 万 吨 ) 年 客 机 起 降 架 次 ( 万 次 ) 年 货 机 起 降 架 次 高 峰 小 时 飞 机 起 降 架 次 高 峰 小 时 旅 客 人 数 ( 人 ) 国 内 1145 国 际 55 合 计 1200 国 内 9.1 国 际 0.4 合 计 9.5 国 内 9.6 国 际 0.5 合 计 10.1 国 内 684 国 际 42 合 计 726 国 内 32 国 际 4 合 计 36 国 内 5098 国 际 528 合 计 5626 新 建 航 站 楼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取 值 10.0 货 运 库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国 内 1.6 国 际 0.1 合 计 1.7 取 值 1.7 停 车 场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取 值 12 车 道 边 长 度 ( 米 ) 出 发 380 到 达 470 合 计 850 客 机 机 位 国 内 37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21

项 目 类 型 2020 年 ( 个 ) 国 际 8 合 计 45 机 位 组 合 2B34C4D3E2F 2.2.3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土 石 方 量 本 次 桂 林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扩 建 工 程 建 设 的 土 石 方 总 开 挖 量 为 312.32 万 m 3, 总 填 方 量 234.21 万 m 3, 临 时 弃 土 7.61 万 m 3, 永 久 弃 渣 70.50 万 m 3 本 项 目 的 土 石 方 量 主 要 来 源 于 项 目 区 内 的 表 土 剥 离 场 地 平 整 和 各 项 目 区 内 的 工 程 基 础 开 挖 回 填 (2) 施 工 期 噪 声 1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机 场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场 地 平 整 建 筑 物 基 础 施 工 噪 声 经 过 有 关 施 工 现 场 调 查, 结 合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场 道 施 工 时 的 主 要 机 械 噪 声 状 况 列 于 表 2-3-6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最 大 的 是 冲 击 式 打 桩 机, 距 离 5m 时 噪 声 级 达 109dB(A), 50m 处 达 到 92dB(A) 表 2-2-6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单 位 : LeqdB(A) 设 备 轮 式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推 土 机 轮 胎 式 液 压 挖 掘 机 冲 击 式 钻 井 机 距 离 (5m) 90 90 86 84 87 设 备 冲 击 式 打 桩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混 凝 土 泵 混 凝 土 振 捣 机 气 动 扳 手 距 离 (5m) 109 91 85 84 95 2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施 工 过 程 中 一 般 使 用 大 型 货 运 卡 车 及 混 凝 土 运 输 车, 其 噪 声 较 高, 可 达 87 db (A)( 测 点 距 车 行 线 7.5m, 下 同 ), 自 卸 卡 车 在 装 卸 石 料 等 建 筑 材 料 时, 其 噪 声 可 达 90dB(A) 以 上 (3)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中 有 土 方 填 挖 和 堆 放 土 方 开 挖 填 筑 或 临 时 堆 放 结 束 前 后 一 段 时 间 内, 地 表 的 绿 化 工 作 未 完 成 时, 都 将 造 成 土 壤 裸 露, 暴 雨 时 将 会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4) 施 工 扬 尘 及 汽 车 尾 气 施 工 扬 尘 包 括 道 路 扬 尘 堆 场 扬 尘 装 卸 作 业 扬 尘 拌 合 扬 尘 其 中 以 车 辆 行 驶 引 起 的 道 路 扬 尘 为 主, 占 总 扬 尘 的 60% 污 染 因 子 为 TSP 运 输 车 辆 排 放 的 尾 气 也 是 施 工 中 的 污 染 物 之 一,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CO NO 2 和 CmHn (5) 生 活 污 水 和 固 废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22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SS COD 动 植 物 油 等 施 工 人 员 用 水 量 以 50 升 /d 人 计, 排 放 量 以 80% 计 当 施 工 人 员 为 2000 人 时, 污 水 量 为 80t/d 施 工 中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是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2.2.4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噪 声 污 染 源 机 场 拟 建 工 程 完 工 后, 航 空 业 务 量 及 进 出 机 场 车 辆 均 有 增 加, 但 主 要 噪 声 污 染 源 没 有 变 化, 仍 为 飞 机 噪 声 车 辆 噪 声 及 动 力 设 备 噪 声 等 2020 年 桂 林 机 场 运 营 的 飞 机 主 要 仍 以 C 类 为 主, 其 中 噪 声 值 为 依 据 FAA36 部 及 ICAO 附 件 16 规 定 的 方 法 测 得 的 结 果, 主 要 机 型 噪 声 源 参 考 表 2-2-7 汽 车 及 动 力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参 见 2.1.2.1 现 状 机 场 汽 车 及 动 力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表 2-2-7 桂 林 机 场 主 要 机 型 的 性 能 ( 目 标 年 ) 发 动 机 载 分 飞 机 噪 声 值 (L EPN ) 起 飞 降 落 客 起 飞 全 重 数 阶 段 类 型 号 型 号 起 飞 / 侧 向 / 进 场 距 离 距 离 数 (Kg) 量 量 CRJ-200 CF34-3B1 2 89/94/98 1920 1480 50 24040 3 B EMB145 AE3700A 2 89/94/98 1720 1280 50 19200 3 Don328 PW119B 2 76.5/89.8/92.1 1292 1304 30 13990 3 A320 V2500.A1 2 84.0/93.0/96.6 1960 1490 150 73500 3 B733 CFM56-3C-1 2 84.4/90.4/99.6 2030 1433 149 64700 3 C B737 CFM56-7B 2 82.7/90.8/99.4 2042 1372 128 60330 3 A321 CFM56-5B3 2 89.8/97.5/96.6 2280 1540 185 83000 3 B738 CFM56-7B 2 88.6/92.1/96.5 2256 1600 162 70535 3 B767 CF6-80 2 87.1/95.9/101.6 1798 1675 224 136080 3 D B757 RB211-535E4-B 2 84.0/95.0/95.2 2728 2707 240 122470 3 A310 CF6-80C2A2 2 91.2/96.3/98.6 2408 1479 230 123000 3 B777 Ge90-75B 2 102.3/100/99.3 2469 1707 305 201850 3 E A340 CFM56-5C2 4 95.0/94.7/97.2 2865 2100 295 271000 3 B747 RB211-524G 4 99.7/98.3/103.8 3383 2072 420 362875 3 F A380 / 4 / 3500 2058 555 560,000 4 (2) 废 气 污 染 源 本 期 工 程 由 于 业 务 量 的 增 长,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来 自 飞 机 尾 气 和 汽 车 尾 气 1 飞 机 尾 气 扩 建 项 目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自 飞 机 尾 气 汽 车 尾 气 等 飞 机 排 放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O 2 CmHn CO,NO 2 排 放 量 见 表 2-2-3 表 2-2-3 各 类 飞 机 起 降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kg/ 次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23

机 型 类 别 SO2 CO CmHn NO2 B -- 4.08 1.04 2.27 C 0.5 9.00 2.50 5.50 D 1.5 43 37.5 7 E 1.5 37 9.5 25 F 1.5 37 9.5 25 联 合 国 卫 生 组 织 第 62 号 出 版 物 空 气 水 土 地 污 染 的 快 速 评 价 2020 年 飞 机 机 型 组 合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2-2-4,2-2-5,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2-2-6 时 间 扩 建 项 目 达 到 设 计 能 力 类 别 表 2-2-4 扩 建 项 目 目 标 年 机 型 组 合 预 测 表 B C D E F 50 160 250 350 550 当 量 客 座 数 国 内 4% 85% 8% 2% 1% 189 国 际 0% 93% 4% 2% 1% 190 表 2-2-5 扩 建 项 目 目 标 年 飞 机 起 降 架 次 预 测 结 果 表 时 间 类 型 年 旅 客 吞 吐 量 ( 万 人 ) 年 飞 机 运 行 架 次 2020 表 2-2-6 国 内 1152 96000 国 际 48 5000 扩 建 项 目 目 标 年 飞 机 起 降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 单 位 :t/a) 机 型 类 别 SO 2 CO 非 甲 烷 总 烃 NO 2 B 类 - 7.83 2.00 4.36 C 类 21.56 388.13 107.81 237.19 D 类 5.91 169.42 147.75 27.58 E 类 1.52 37.37 9.60 25.25 F 类 0.76 18.69 4.80 12.63 合 计 29.75 621.43 271.95 307.00 2 汽 车 尾 气 汽 车 尾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NO2 CmHn CO, 参 考 美 国 EPA 的 MOBILES 模 式 的 计 算 结 果 对 比, 各 类 型 汽 车 尾 气 中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2-2-7 表 2-2-7 各 类 型 汽 车 尾 气 中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g/km 辆 ) 车 型 CO C m H n NO 2 小 轿 车 36.09 3.17 0.92 面 包 车 28.81 2.91 2.15 大 客 车 37.23 15.98 16.83 根 据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关 于 进 出 机 场 车 辆 数 预 测 结 果, 预 测 年 2020 年 进 出 停 车 场 的 小 轿 车 出 租 车 约 5500000 辆 面 包 车 约 800000 辆 大 客 车 约 200000 辆 进 入 机 场 车 辆 驶 入 停 车 场 以 运 距 1km 估 算, 机 场 2020 年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2-2-8 表 2-2-8 2020 年 全 年 汽 车 尾 气 中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车 型 CO CmHn NO2 小 轿 车 198.50 17.44 5.06 面 包 车 23.05 2.33 1.72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24

大 客 车 7.45 3.20 3.37 合 计 228.99 22.96 10.15 污 染 物 污 染 源 项 3 本 期 工 程 废 气 汇 总 本 期 拟 建 工 程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见 表 2-2-9 表 2-2-9 废 气 污 染 物 汇 总 表 (t/a) SO2 CO CmHn NO2 飞 机 尾 气 29.75 621.43 271.95 307.00 汽 车 尾 气 - 228.99 22.96 10.15 汇 总 29.75 850.42 294.91 317.15 (3) 水 污 染 源 1 本 期 工 程 新 增 污 水 来 源 机 场 本 期 扩 建 后 由 于 旅 客 吞 吐 量 及 场 内 工 作 人 员 的 增 多, 用 水 量 及 污 水 产 生 量 都 会 相 应 的 增 加, 本 期 新 增 的 污 水 来 源 为 : 生 活 污 水 : 机 场 内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航 站 楼 工 作 办 公 区 旅 客 过 夜 用 房 航 空 配 餐 食 堂 职 工 宿 舍 等 生 产 废 水 :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机 务 维 修 区 货 运 区 等 初 期 雨 水 : 使 用 油 库 储 罐 区 初 期 雨 水 为 含 油 污 水 机 场 污 水 排 入 机 场 污 水 处 理 站, 根 据 当 地 对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限 值 的 要 求, 机 场 扩 建 后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更 加 严 格, 应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B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22020 年 预 测 污 水 水 量 根 据 可 研 报 告, 桂 林 机 场 近 期 目 标 年 2020 年 旅 客 吞 吐 量 为 1200 万 人 次, 场 内 人 员 编 制 为 2364 人, 机 场 2020 年 用 水 情 况 见 表 2-2-12,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2-2-2 表 2-2-12 机 场 2020 年 用 水 情 况 表 类 别 用 水 单 元 用 水 定 额 数 量 非 降 雨 日 (t/d) 降 雨 日 (t/d) 用 水 量 污 水 产 生 量 用 水 量 污 水 产 生 量 航 站 楼 用 水 20L/ 人 次 32880 657.6 526 657.6 526 职 工 办 公 50L/ 人 2364 118.2 94.6 118.2 94.6 生 活 用 水 生 产 用 水 职 工 生 活 150L/ 人 473 71 56.8 71 56.8 机 场 宾 馆 300 L/ 床 850 255 204 255 204 职 工 食 堂 20L/ 人 次 2364 47.3 37.8 47.3 37.8 航 食 - - 500 400 500 400 机 修 - - 400 320 400 320 洗 车 - - 20 16 0 0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25

类 别 用 水 单 元 用 水 定 额 数 量 非 降 雨 日 (t/d) 降 雨 日 (t/d) 用 水 量 污 水 产 生 量 用 水 量 污 水 产 生 量 绿 化 浇 洒 绿 化 1L/m 2.d 43783 43.8 0 0 0 地 面 浇 洒 2L/m 2.d 100000 200 0 0 0 未 预 见 水 量 207 165.6 207 165.6 合 计 2519.9 1820.8 2256.1 1804.8 由 上 表 可 知, 桂 林 机 场 目 标 年 2020 年 非 降 雨 日 日 均 用 水 量 为 2519.9m 3 /d,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1820.8 m 3 /d; 降 雨 日 日 均 用 水 量 为 2256.1 m 3 /d,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1804.8 m 3 /d 3 污 水 处 理 达 标 分 析 机 场 航 站 区 南 侧 现 有 一 座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工 艺 为 活 性 污 泥 生 化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规 模 为 3000 m 3 /d, 机 场 扩 建 后 该 污 水 处 理 站 仍 有 能 力 处 理 场 内 污 水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效 果 稳 定,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水 质 能 够 满 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中 一 级 标 准 机 场 扩 建 后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更 为 严 格, 应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B 标 准 为 此, 机 场 拟 对 现 有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改 造, 改 造 后 为 A/O+ 过 滤 工 艺, 设 计 出 水 水 质 指 标 能 够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现 状 污 水 处 理 站 工 艺 与 改 造 后 工 艺 出 水 水 质 对 比 见 表 2-2-13 表 2-2-13 改 造 前 后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水 质 对 比 单 位 :mg/l 指 标 COD BOD 氨 氮 TP 现 状 污 水 处 理 站 33 8.1 9.89 ( 传 统 活 性 污 泥 ) ( 实 测 值 ) ( 实 测 值 ) ( 实 测 值 ) 未 监 测 改 造 后 污 水 处 理 站 (A/O+ 过 滤 ) 60 ( 设 计 值 ) 20 ( 设 计 值 ) 8 ( 设 计 值 ) 1 ( 设 计 值 )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B 60 20 8 1 由 上 表 可 知, 设 计 单 位 在 设 计 污 水 处 理 站 工 艺 改 造 时 将 出 水 水 质 标 准 值 设 计 为 必 须 满 足 的 最 低 要 求 限 值, 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中 一 级 标 准 限 值 本 次 污 水 处 理 站 工 艺 改 造 在 现 有 污 水 处 理 站 活 性 污 泥 工 艺 的 基 础 上 增 设 了 厌 氧 池 二 沉 池 及 过 滤 池, 改 进 了 脱 氮 除 磷 效 果, 同 时 进 一 步 改 善 了 出 水 水 质, 在 实 际 运 行 过 程 中, 各 项 出 水 水 质 指 标 应 优 于 现 状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出 水 指 标 因 此, 核 算 污 水 处 理 站 工 艺 改 造 后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时,COD BOD 指 标 采 用 现 有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指 标 监 测 浓 度, 氨 氮 TP 指 标 使 用 设 计 出 水 水 质 浓 度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26

4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机 场 扩 建 后 日 均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1820.8 m 3 /d, 年 排 放 量 为 664592t/a 扩 建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2-2-14 表 2-2-14 桂 林 机 场 2020 年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污 染 物 名 称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mg/l) 污 水 排 放 量 (m 3 )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 COD 33 21.93 BOD 8.1 5.38 664592 氨 氮 8 5.32 TP 1 0.67 (4) 固 体 废 物 2020 年 机 场 旅 客 吞 吐 量 为 1200 万 人 次, 航 空 垃 圾 是 本 期 工 程 的 主 要 固 体 废 物, 除 此 以 外 还 有 生 活 垃 圾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污 油 等 1 航 空 垃 圾 旅 客 在 乘 机 途 中 以 及 侯 机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航 空 垃 圾, 分 析 本 项 目 航 空 垃 圾 的 主 要 组 分 见 表 2-2-13 航 空 垃 圾 可 燃 性 好, 热 值 高 桂 林 机 场 2020 年 国 内 航 线 旅 客 约 占 95.4%, 国 际 航 线 旅 客 约 占 4.6% 根 据 国 内 外 统 计 资 料, 国 内 航 线 旅 客 人 均 垃 圾 产 量 0.38kg/d, 由 于 桂 林 机 场 国 际 航 线 旅 客 所 占 比 例 小, 因 此 旅 客 人 均 每 天 垃 圾 产 量 参 考 国 内 产 生 0.38kg/d; 航 站 楼 候 机 旅 客 人 均 每 天 垃 圾 产 量 取 0.1kg, 经 计 算 机 场 国 内 航 空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4351t/a, 国 际 航 空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209t/a, 航 站 楼 垃 圾 产 生 量 约 1200t/a, 总 计 5760t/a 表 2-2-13 航 空 垃 圾 组 成 成 分 组 成 分 类 含 量 ( 体 积 百 分 比 %) 塑 料 类 ( 塑 料 类 刀 叉 塑 料 袋 盒 ) 17-19 有 机 物 纸 张 类 ( 包 装 纸 板 纸 纸 袋 等 ) 51-55 其 他 ( 剩 余 食 品 牙 签 骨 头 等 ) 3-5 小 计 71-79 金 属 类 ( 易 拉 罐 铝 铂 等 ) 20-26 无 机 物 其 他 ( 玻 璃 等 ) 1-3 小 计 21-29 2 生 活 垃 圾 机 场 生 活 垃 圾 主 要 是 餐 厅 食 堂 办 公 区 及 职 工 宿 舍 等 区 域 职 工 宾 客 生 活 活 动 产 生 的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主 要 为 纸 类 塑 料 类 厨 房 下 脚 料 等, 其 特 点 是 有 机 物 含 量 高, 参 见 表 2-2-14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约 2364t/a 表 2-2-14 机 场 生 活 垃 圾 组 成 成 分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27

组 成 分 类 含 量 ( 体 积 百 分 比 %) 有 机 物 无 机 物 3 污 油 纸 类 33 塑 料 类 3 果 皮 食 物 21 其 他 9 小 计 66 金 属 类 6 玻 璃 类 7 砂 土 类 5 其 它 16 小 计 34 油 库 区 的 航 空 煤 油 杂 质 少 清 洁 度 高, 废 污 油 产 生 量 较 少, 估 算 污 油 产 生 量 约 为 2.0t/a 4 污 泥 本 期 工 程 扩 建 运 营 后, 全 场 产 生 污 泥 量 为 25t/a 拟 建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汇 总 见 表 2-2-16 表 2-2-16 拟 建 工 程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汇 总 表 序 号 种 类 来 源 主 要 组 分 及 性 质 发 生 量 (t/a) 1 航 空 垃 圾 飞 行 途 中 及 侯 机 楼 有 机 物 为 主 国 际 航 班 4351 国 内 航 班 209 航 站 楼 1200 2 生 活 垃 圾 办 公 生 活 活 动 有 机 物 为 主, 一 般 生 活 垃 圾 2364 3 污 油 油 料 储 运 过 程 含 油, 属 危 险 废 物 2 4 污 泥 污 水 处 理 站 一 般 垃 圾 25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28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及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评 价 3.1 环 境 概 况 3.1.1 自 然 环 境 (1) 地 理 位 置 项 目 区 域 是 桂 林 市 的 辖 区 县 之 一,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东 北 部, 东 经 109 45 ~110 20, 北 纬 24 25 ~25 41 之 间, 其 位 于 桂 林 市 区 的 西 侧, 其 东 与 桂 林 市 城 区 灵 川 交 界, 南 与 阳 朔 接 壤, 西 与 永 福 融 安 县 毗 邻, 北 靠 龙 胜, 南 北 长 96 公 里, 东 西 宽 39 公 里 (2) 地 形 地 貌 桂 林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所 在 区 域 属 于 缓 坡 丘 陵 剥 蚀 地 貌, 大 部 分 为 山 地 平 地 和 谷 地 桂 林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及 站 坪 配 套 设 施 扩 建 工 程 占 地 包 括 前 期 预 留 空 地 和 本 次 扩 建 新 征 用 地 两 部 分, 两 部 分 被 机 场 外 排 水 明 沟 隔 开 a) 前 期 工 程 预 留 空 地 在 一 期 工 程 建 设 时 已 经 进 行 了 场 地 平 整, 场 地 呈 西 高 东 低 北 高 南 低 趋 势, 地 面 高 程 在 161.90m~167.00m 之 间 该 场 地 西 半 部 分 在 机 场 围 栏 内, 为 人 工 草 地 和 硬 化 地 面 ; 场 地 东 半 部 分 除 保 留 了 部 分 施 工 生 产 建 筑 设 施 和 部 分 用 地 作 为 育 苗 用 地 外, 其 余 部 分 均 长 出 野 生 植 被 b) 本 期 扩 建 新 征 用 地 本 期 扩 建 新 征 用 地 在 前 期 工 程 预 留 空 地 的 南 面, 为 丘 陵 地 貌, 地 形 多 为 平 缓 山 坡, 地 面 高 程 在 163.05m~187.14m 之 间 (3) 地 质 根 据 区 域 地 质 资 料, 桂 林 的 地 层 主 要 由 泥 盆 系 下 石 炭 系 及 第 四 系 组 成, 构 造 上 位 于 桂 林 弧 形 构 造 北 段 主 体 构 造 线 在 南 部 近 于 南 北, 往 北 渐 转 为 北 东 向 区 内 褶 皱 较 发 育, 但 主 要 的 褶 曲 多 被 断 裂 破 坏 ; 区 内 断 裂 发 育, 按 方 向 大 体 上 显 示 为 近 南 北 向 ( 部 分 呈 弧 形 ) 北 东 向 北 西 向 和 东 西 向 四 组 其 中 以 前 两 组 为 主, 多 属 逆 断 裂 层 根 据 有 关 地 质 资 料, 桂 林 地 区 未 发 现 新 构 造 活 动 迹 象, 区 域 地 质 构 造 稳 定 性 好 项 目 区 场 地 上 覆 土 层 主 要 为 第 四 系 堆 积 成 因 (Q4ml) 压 实 填 土, 上 更 新 统 坡 残 积 成 因 (Q2-3dl-el) 粘 土 残 积 土, 下 伏 基 岩 为 下 石 炭 统 岩 关 组 炭 质 页 岩 夹 炭 质 灰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29

岩 泥 质 灰 岩 项 目 区 属 弱 岩 溶 发 育 区, 没 有 严 重 的 不 良 工 程 地 质 现 象, 仅 表 现 为 局 部 填 土 层 较 厚 局 部 分 布 有 软 土 或 土 洞, 但 其 范 围 较 小, 基 础 设 计 和 施 工 中 采 取 适 当 措 施 则 可, 对 基 础 稳 定 性 影 响 不 大 据 国 家 建 筑 抗 震 设 计 规 范 (GB 50011-2001), 桂 林 市 抗 震 设 防 地 震 烈 度 属 于 6 度 地 区 场 地 按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6 度 考 虑, 设 计 基 本 地 震 加 速 度 值 为 0.05g (4) 水 文 项 目 区 附 近 地 表 水 主 要 有 义 江 四 尾 江 和 罗 山 水 库 义 江 为 洛 清 江 源 头 汇 水 支 流, 洛 清 江 又 属 于 珠 江 水 系 柳 江 的 一 个 重 要 支 流 四 尾 江 为 义 江 上 的 一 个 支 流, 四 尾 江 在 东 侧 绕 过 机 场, 流 入 义 江 罗 山 水 库 位 于 机 场 北 侧 3.0km, 水 库 等 级 为 小 ( 一 ) 型, 控 制 流 域 面 积 5.25km2, 水 库 总 库 容 666 万 m3, 防 洪 库 容 158 万 m3 水 库 大 坝 为 均 质 土 坝, 设 计 标 准 为 五 十 年 一 遇, 坝 顶 高 程 171.44m, 坝 高 15.6m, 坝 长 160m 水 库 下 游 河 道 与 四 尾 江 相 连, 四 尾 江 为 义 江 上 的 一 支 流 由 于 四 尾 江 在 机 场 附 近 河 段 的 河 岸 高 程 都 在 157m 以 下, 而 机 场 高 程 都 在 160m 以 上 因 此, 机 场 不 会 受 罗 山 水 库 及 下 游 河 道 洪 水 的 影 响 洛 清 江 位 于 广 西 东 北 部 柳 州 桂 林 境 内, 洛 清 江 发 源 于 龙 胜 县, 由 北 而 南, 经 临 桂 永 福 县, 流 过 鹿 寨 县 汇 入 柳 江, 流 域 面 积 7592km2, 河 流 长 度 275km, 多 年 均 流 量 261m3/s( 鹿 寨 ), 洛 清 江 由 洛 江 和 清 江 汇 合 而 得 名 柳 江 是 珠 江 水 系 西 江 左 岸 重 要 支 流 黔 桂 水 上 交 通 要 道 上 游 在 贵 州 省 境 称 都 柳 江, 至 广 西 三 江 侗 族 自 治 县 老 堡 称 融 江, 过 柳 城 后 始 称 柳 江 柳 江 流 至 鹿 寨 的 江 口 汇 洛 清 江, 南 流 至 来 宾 的 三 江 口 与 红 水 河 汇 合 发 源 于 贵 州 省 独 山 县 里 纳 九 十 九 个 潭, 流 经 黔 东 南 及 桂 北, 在 广 西 石 龙 三 江 口 注 入 西 江 流 域 面 积 5.72 万 km2, 地 跨 桂 黔 湘 3 省 ( 区 ), 干 流 全 长 773.3km, 河 源 老 堡 口 为 上 游, 柳 州 是 中 下 游 的 分 界 天 然 落 差 1306m, 平 均 比 降 1.68, 年 均 流 量 1865m3/s 机 场 扩 建 区 域 地 势 相 对 较 高, 雨 季 时 地 表 水 主 要 沿 坡 面 自 然 排 泄, 通 过 机 场 南 侧 排 水 明 沟 向 东 流 到 四 尾 江, 最 后 流 入 义 江, 地 表 水 排 泄 条 件 良 好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30

同 时, 由 于 扩 建 区 域 地 面 硬 化 增 加 的 降 水 汇 流 量 仅 导 致 项 目 区 东 侧 排 水 出 口 水 位 抬 高 了 11cm( 出 口 处 为 梯 形 断 面 ), 相 对 于 下 游 河 道 深 度 很 小,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下 游 河 道 水 系 造 成 的 影 响 很 小 项 目 区 位 于 义 江 东 侧 约 3km, 距 离 较 远, 不 会 受 到 义 江 洪 水 危 害 本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主 要 为 赋 存 于 压 实 填 土 粘 土 残 积 土 中 的 上 层 滞 水 及 基 岩 中 的 孔 隙 水, 地 下 水 埋 深 5.0m~7.6m, 补 给 源 主 要 为 大 气 降 水 (5) 气 象 桂 林 市 属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气 候 温 和, 雨 量 充 沛, 无 霜 期 长, 光 照 充 足, 四 季 分 明, 气 候 条 件 十 分 优 越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为 18.8 C, 多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1853.7mm, 雨 量 多 集 中 在 3 月 ~8 月 份, 其 雨 量 约 占 全 年 雨 量 的 80%,1h(P=10%) 暴 雨 量 48.18mm,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2.6m/s, 主 导 风 向 NNE (6) 土 壤 桂 林 地 处 南 岭 山 系 的 西 南 部, 属 红 壤 土 带, 以 红 壤 为 主, 酸 碱 度 为 4.5~6.5 之 间 依 其 成 土 的 母 质 可 分 为 红 壤 土 石 灰 土 紫 色 土 冲 积 土 水 稻 土 等 5 个 土 类,14 个 亚 类,36 个 土 属,89 个 品 种 河 流 冲 积 母 质 为 砂 壤 土 和 水 稻 土, 土 层 深 厚, 耕 作 性 良 好, 是 水 稻 和 蔬 菜 高 产 区 中 色 石 灰 土 和 黑 色 石 灰 土, 宜 旱 地 作 物 和 林 业 生 产 本 期 项 目 区 前 期 预 留 空 地 上 部 回 填 土 多 为 红 褐 色 粘 土, 比 较 密 实, 表 层 土 壤 有 机 质 含 量 较 高, 表 土 层 厚 度 10cm~25cm, 下 伏 基 岩 主 要 为 下 石 炭 统 岩 关 组 炭 质 页 岩 夹 炭 质 灰 岩 泥 质 灰 岩 ; 本 期 项 目 区 新 征 占 地 土 壤 类 型 主 要 为 红 壤 土, 表 层 土 有 机 质 含 量 较 高, 表 土 层 厚 度 20cm~30cm, 下 伏 基 岩 主 要 为 灰 岩, 部 分 区 域 见 砂 岩 及 泥 岩 本 项 目 建 设 需 对 表 层 土 进 行 剥 离, 平 均 剥 离 厚 度 20cm (7) 植 被 桂 林 市 临 桂 区 内 森 林 植 被 属 中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落 叶 常 绿 阔 叶 混 交 林, 植 物 种 类 繁 多 在 海 拔 165 米 以 上 地 带, 以 壳 斗 科 木 兰 科 杜 鹃 花 科 阔 叶 树 种 为 主, 形 成 中 亚 热 带 中 山 山 地 落 叶 常 绿 混 交 林 ; 海 拔 1000~165 米 地 带, 以 木 兰 科 樟 科 及 壳 斗 科 中 的 常 绿 树 种 为 主, 形 成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 海 拔 1000 米 以 下 地 带 常 形 成 以 樟 科 壳 斗 科 为 主 的 阔 叶 混 交 林, 由 于 人 为 的 生 产 活 动, 一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31

些 地 方 已 以 杉 木 柑 橙 油 茶 马 尾 松 毛 竹 等 人 工 林 所 代 替 灌 木 植 物 有 木 姜 子 桃 金 娘 胡 枝 子 桂 花 盐 肤 木 柃 木 虎 皮 楠 杨 梅 等 ; 草 本 植 物 以 五 节 芒 铁 芒 箕 蕨 类 野 古 草 金 茅 等 为 主 本 项 目 扩 建 新 征 用 地 范 围 内 植 被 覆 盖 度 较 高, 并 且 生 长 良 好, 种 类 主 要 有 松 桉 树 榕 树 棕 榈 树 樟 树 苗 圃 和 野 生 杂 草 等 3.1.2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1) 社 会 经 济 临 桂 区 位 于 广 西 东 北 部, 桂 林 市 西 部 临 桂 区 行 政 区 域 总 面 积 2202km2 2012 年 末 全 县 总 人 口 49.17 万 人,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165.25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9.11%,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31.75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6.87%, 第 二 产 业 101.46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25.59%, 第 三 产 业 32.04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1.91%, 人 均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36788 元,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8643 元 (2) 行 政 区 划 临 桂 县 土 地 总 面 积 2247.6 平 方 公 里, 行 政 区 划 6 乡 5 镇,2 个 国 有 林 场,1 个 水 源 林 管 理 站,1 个 林 科 所 到 2011 年 末, 全 县 包 含 161 个 村 委 7 个 居 民 委 员 会,3091 个 村 民 小 组, 总 人 口 49.17 万 人, 其 中 农 业 人 口 43.35 万 人, 劳 动 力 27.6 万 人 (3) 交 通 项 目 区 域 因 紧 邻 桂 林 市 区, 其 交 通 通 信 条 件 得 天 独 厚, 桂 林 机 场 位 于 临 桂 县 两 江 镇, 贵 广 铁 路 湘 桂 铁 路 桂 海 高 速 公 路 桂 梧 高 速 公 路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均 过 境 临 桂, 拟 建 的 桂 林 至 三 江 高 速 公 路 桂 林 至 河 池 高 速 公 路 也 经 过 临 桂 县 境 内, 境 内 现 有 通 车 公 路 里 程 975.78 公 里, 公 路 密 度 达 每 百 平 方 公 里 43.37 公 里 ; 境 内 铁 路 营 业 里 程 56 公 里, 初 步 形 成 了 以 两 江 镇 为 中 心, 向 外 连 接 南 宁 市 桂 林 市 梧 州 贺 州 等 周 边 各 市 县 目 前 乡 村 公 路 路 网 改 造 建 设 已 近 尾 声, 实 现 了 村 村 通 公 路 3.2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本 次 评 价 采 取 现 状 监 测 的 方 式 来 了 解 扩 建 项 目 建 设 区 域 周 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委 托 广 西 绿 保 环 境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对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环 境 以 及 飞 机 噪 声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对 机 场 周 围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32

3.2.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3.2.1.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点 设 置 本 次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广 西 绿 保 环 境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监 测,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布 设 3 个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点, 点 位 见 表 3-2-1 监 测 点 位 图 见 图 3-2-1 表 3-2-1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点 点 位 编 号 名 称 意 义 K1 瓦 子 片 机 场 上 风 向, 敏 感 点 K2 樟 木 冲 机 场 下 风 向, 敏 感 点 K3 下 山 尾 机 场 下 风 向, 敏 感 点 (2) 监 测 因 子 及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因 子 :SO 2 NO 2 CO TSP PM 10 PM 2.5 和 非 甲 烷 总 烃 ; 取 样 按 GB3095-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进 行,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颁 发 的 空 气 与 废 气 环 境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进 行 (3)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率 监 测 时 间 在 2014 年 3 月 26 日 ~4 月 1 日 进 行, 连 续 监 测 7 天 监 测 期 间 同 时 记 录 风 向 风 速 气 温 气 压 等 天 气 要 素 PM 10 TSP PM 2.5 监 测 日 均 浓 度,PM 10 每 天 连 续 采 样 20 小 时,TSP 每 天 连 续 采 样 24 小 时,PM 2.5 每 天 连 续 采 样 20 小 时 ;SO 2 NO 2 CO 监 测 包 括 小 时 浓 度 和 日 均 浓 度, 小 时 浓 度 每 天 监 测 4 次, 监 测 时 间 为 2:00 8:00 14:00 20:00, 每 次 采 样 时 间 60min, 日 均 浓 度 连 续 采 样 20 小 时 ; 非 甲 烷 总 烃 监 测 小 时 均 值, 每 天 监 测 4 次, 监 测 时 间 为 2:00 8:00 14:00 20:00 监 测 频 率 按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及 国 家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3.2.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方 法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单 因 子 标 准 指 数 加 超 标 率 法 进 行 评 价 法 评 价 指 数 : I i = Ci C 0i 式 中 : I i 某 种 污 染 物 的 污 染 指 数 ; C i 某 种 污 染 因 子 不 同 取 样 时 间 的 浓 度 监 测 值,mg/m 3 ;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33

C 0i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值,mg/m 3 当 评 价 指 标 I i 1 为 超 标, 否 则 为 未 超 标 (2)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采 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非 甲 烷 总 烃 参 考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中 建 议 值 2.0mg/m 3 (3) 监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各 监 测 点 污 染 物 监 测 统 计 与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3-2-2 至 表 3-2-6 表 3-2-2 SO 2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统 计 与 评 价 结 果 点 位 项 目 02:00 08:00 14:00 20:00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007 <0.007 <0.007 <0.007 K1 评 价 标 准 (mg/m 3 ) 0.50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007 <0.007 <0.007 <0.007 K2 评 价 标 准 (mg/m 3 ) 0.15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007 <0.007 <0.007 <0.007 K3 评 价 标 准 (mg/m 3 ) 0.5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表 3-2-3 NO 2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统 计 与 评 价 结 果 点 位 项 目 02:00 08:00 14:00 20:00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026~0.035 0.019~0.028 0.013~0.016 0.025~0.035 K1 评 价 标 准 (mg/m 3 ) 0.2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027~0.035 0.022~0.032 0.013~0.02 0.019~0.048 K2 评 价 标 准 (mg/m 3 ) 0.2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024~0.037 0.018~0.042 0.013~0.021 0.025~0.052 K3 评 价 标 准 (mg/m 3 ) 0.2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表 3-2-4 CO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统 计 与 评 价 结 果 点 位 项 目 02:00 08:00 14:00 20:00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12~0.25 0.12~0.25 0.06~0.12 0.06~0.25 K1 评 价 标 准 (mg/m 3 ) 10.0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12 <0.12 <0.12 <0.12 K2 评 价 标 准 (mg/m 3 ) 10.0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12~0.25 0.12~0.25 0.12~0.25 0.12~0.25 K3 评 价 标 准 (mg/m 3 ) 10.0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34

表 3-2-5 非 甲 烷 总 烃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统 计 与 评 价 结 果 点 位 项 目 02:00 08:00 14:00 20:00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3~0.5 0.2~0.5 0.3~0.5 0.2~0.5 K1 评 价 标 准 (mg/m 3 ) 2.00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2~0.4 0.2~0.4 0.2~0.4 0.2~0.3 K2 评 价 标 准 (mg/m 3 ) 2.00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2~0.3 0.2~0.3 0.2~0.3 0.2~0.3 K3 评 价 标 准 (mg/m 3 ) 2.00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表 3-2-6 各 污 染 物 日 均 浓 度 监 测 统 计 与 评 价 结 果 点 位 项 目 SO 2 NO 2 CO PM 10 PM 2.5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004 0.018~0.027 0.06~0.22 0.054~0.076 0.043~0.054 K1 评 价 标 准 (mg/m 3 ) 0.15 0.08 4.00 0.15 0.075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004 0.019~0.025 <0.12 0.059~0.075 0.044~0.058 K2 评 价 标 准 (mg/m 3 ) 0.15 0.08 4.00 0.15 0.075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004 0.021~0.033 0.15~0.22 0.064~0.09 0.05~0.057 K3 评 价 标 准 (mg/m 3 ) 0.15 0.08 4.00 0.15 0.075 超 标 情 况 达 标 由 表 3-2-2~5 可 知, 各 污 染 物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值 在 各 监 测 点 均 未 超 标 非 甲 烷 总 烃 各 监 测 值 均 低 于 2.0mg/m 3,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由 表 3-2-6 可 知,SO 2 NO 2 CO PM 10 PM 2.5 的 日 均 浓 度 监 测 值 在 各 监 测 点 均 未 超 标,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良 好 3.2.2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3.2.2.1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断 面 布 设 机 场 周 围 主 要 地 表 水 体 为 义 江 ( 洛 清 江 ) 及 其 支 流 四 尾 江, 机 场 污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经 场 外 管 线 在 樟 木 冲 附 近 排 入 四 尾 江 本 次 扩 建 项 目 地 表 水 监 测 断 面 主 要 设 置 在 义 江 及 四 尾 江 共 设 置 了 4 个 监 测 断 面 见 表 3-2-7 和 图 3-2-1 监 测 断 面 ( 点 ) 编 号 S1 S2 S3 S4 表 3-2-7 地 表 水 监 测 布 点 名 称 四 尾 江, 机 场 污 水 排 口 上 游 500 米 四 尾 江, 机 场 污 水 排 口 下 游 500 米, 四 尾 江 汇 入 义 江 位 置 上 游 500m 义 江, 四 尾 江 汇 入 义 江 位 置 上 游 500m 义 江, 四 尾 江 汇 入 义 江 位 置 下 游 1000m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35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共 计 布 设 了 3 个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布 点 见 表 3-2-8, 布 点 位 置 详 见 监 测 点 布 置 图 3-2-1 表 3-2-8 地 下 水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点 编 号 名 称 X1 瓦 子 片 ( 机 场 扩 建 区 东 北 侧, 地 下 水 上 游 ) X2 燕 子 窝 ( 机 场 扩 建 区 南 侧, 地 下 水 下 游 ) X3 下 山 尾 ( 机 场 扩 建 区 西 南 侧, 地 下 水 上 游 ) (2) 监 测 因 子 地 表 水 :ph 溶 解 氧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COD BOD 氨 氮 总 磷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粪 大 肠 菌 群 地 下 水 :ph 硫 酸 盐 氟 化 物 氯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大 肠 菌 群 氨 氮 石 油 类 总 硬 度 阴 离 子 合 成 洗 涤 剂 挥 发 性 酚 类 同 时 测 地 下 水 埋 深 井 深 水 位 (3)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率 地 表 水 监 测 时 间 :2014 年 4 月 14 日 至 15 日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日 上 下 午 各 采 样 一 次 次 地 下 水 监 测 时 间 :2014 年 3 月 30 日 至 4 月 1 日 连 续 监 测 3 天, 每 日 采 样 一 3.2.2.2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III 类 水 质 标 准 标 准 mg/l)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中 Ⅲ 类 (2) 监 测 结 果 及 统 计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2-9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 表 3-2-10 表 3-2-9 地 表 水 监 测 统 计 与 评 价 结 果 ( 除 PH, 粪 大 肠 菌 群 外, 其 他 单 位 为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采 样 时 间 监 测 时 段 ph 值 ( 无 量 纲 ) 高 锰 化 学 溶 解 酸 盐 需 氧 氧 指 数 量 (mg/l) (mg/l) (mg/l)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mg/l) 挥 发 石 油 阴 离 子 表 粪 大 肠 氨 氮 总 磷 酚 类 面 活 性 剂 菌 群 (mg/l) (mg/l) (mg/l) (mg/l) (mg/l) ( 个 / 升 ) S1 4 月 14 日 Ⅰ 7.62 6.7 2.9 17 1.6 0.202 0.09 0.0007 0.02 <0.05 5.4 10 5 Ⅱ 7.69 6.5 3.2 18 1.7 0.208 0.09 0.0007 0.02 <0.05 3.5 10 5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36

4 月 15 日 Ⅰ 7.55 6.0 3.2 17 1.5 0.236 0.08 0.0005 0.02 <0.05 2.4 10 5 Ⅱ 7.61 5.8 3.2 16 1.6 0.241 0.09 0.0005 0.02 <0.05 3.5 10 5 S2 4 月 14 日 4 月 15 日 Ⅰ 7.55 6.4 3.2 19 1.8 0.347 0.10 0.0005 0.02 <0.05 1.7 10 5 Ⅱ 7.58 6.4 3.4 18 1.5 0.355 0.09 0.0005 0.02 <0.05 2.4 10 5 Ⅰ 7.59 5.5 3.4 20 1.8 0.355 0.10 0.0004 0.02 <0.05 1.7 10 5 Ⅱ 7.52 5.5 3.5 18 1.7 0.361 0.10 0.0004 0.02 <0.05 1.4 10 5 S3 4 月 14 日 4 月 15 日 Ⅰ 7.69 7.2 1.2 13 1.3 0.031 0.07 0.0004 0.01 <0.05 4.9 10 4 Ⅱ 7.75 7.1 1.2 11 1.2 0.028 0.07 0.0004 0.02 <0.05 4.9 10 4 Ⅰ 7.66 6.5 1.2 11 1.5 0.039 0.06 0.0005 0.02 <0.05 4.9 10 4 Ⅱ 7.69 6.6 1.3 12 1.4 0.042 0.07 0.0005 0.02 <0.05 7.0 10 4 S4 4 月 14 日 4 月 15 日 Ⅰ 7.73 7.3 1.2 13 1.2 0.028 0.08 0.0004 0.02 <0.05 1.3 10 5 Ⅱ 7.81 7.3 1.3 13 1.1 0.031 0.06 0.0004 0.02 <0.05 1.1 10 5 Ⅰ 7.73 6.9 1.3 12 1.4 0.038 0.07 0.0005 0.02 <0.05 1.1 10 5 Ⅱ 7.78 6.9 1.3 13 1.2 0.044 0.06 0.0005 0.02 <0.05 1.3 10 5 标 准 值 6~9 5 6 20 4 1.0 0.2 0.005 0.05 0.2 10000 表 3-2-10 地 下 水 监 测 统 计 与 评 价 结 果 ( 除 PH, 总 大 肠 菌 群 外, 其 他 单 位 为 mg/l) 监 测 阴 离 总 大 肠 项 目 硫 酸 高 锰 酸 挥 发 总 硬 石 油 子 表 ph 值 氟 化 物 氯 化 物 氨 氮 菌 群 采 样 时 间 盐 盐 指 数 酚 度 类 面 活 ( 无 量 纲 ) (mg/l) (mg/l) (mg/l) ( 个 / 监 测 (mg/l) (mg/l) (mg/l) (mg/l) (mg/l) 性 剂 升 ) 点 位 (mg/l) 3 月 30 日 7.07 27 <0.05 12 0.5 <0.025 0.0003 186 <0.01 1.7 10 2 <0.05 X1 3 月 31 日 7.05 30 <0.05 12 0.5 <0.025 0.0004 184 <0.01 1.3 10 2 <0.05 4 月 1 日 7.01 32 <0.05 12 0.5 <0.025 0.0004 185 <0.01 1.4 10 2 <0.05 3 月 30 日 6.97 9 <0.05 42 0.6 <0.025 0.0004 92.2 <0.01 80 <0.05 X2 3 月 31 日 6.95 12 <0.05 41 0.6 <0.025 0.0003 110 <0.01 90 <0.05 4 月 1 日 6.93 13 <0.05 42 0.6 <0.025 0.0004 102 <0.01 1.3 10 2 <0.05 3 月 30 日 6.90 19 <0.05 12 0.5 <0.025 0.0004 180 <0.01 7.9 10 3 <0.05 X3 3 月 31 日 6.81 19 <0.05 12 0.5 <0.025 0.0003 180 <0.01 7.0 10 3 <0.05 4 月 1 日 6.88 17 <0.05 12 0.6 <0.025 0.0003 178 <0.01 7.9 10 3 <0.05 评 价 标 准 6.5~8.5 250 1.0 250 3.0 0.2 0.002 450 0.05 3.0 0.3 (3) 评 价 结 果 1 地 表 水 质 量 评 价 结 果 北 京 国 寰 天 地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