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桂 电 教 2008 8 号 为 规 范 和 加 强 考 试 管 理, 促 进 学 风 和 教 风 建 设, 营 造 公 平 和 谐 的 学 习 和 竞 争 环 境, 特 制 定 本 规 定 一 命 题 及 试 卷 管 理 ( 一 ) 考 试 命 题 考 试 命 题 要 严 格 以 教 学 大 纲 为 依 据, 在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命 题, 应 该 对 所 学 内 容 有 较 宽 的 覆 盖 面 对 于 课 程 名 称 教 学 大 纲 及 教 学 要 求 相 同 教 学 进 度 基 本 相 同 的 课 程 实 行 统 一 命 题, 统 一 考 试, 统 一 评 分 标 准, 流 水 评 卷 考 试 内 容 应 包 括 本 课 程 的 基 础 理 论 基 本 知 识 基 本 技 能, 并 考 核 学 生 灵 活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的 能 力 及 分 析 问 题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命 题 权 重 : 其 中 基 本 题 占 70%, 反 映 中 上 水 平 的 题 占 20%, 较 难 的 综 合 应 用 题 不 超 过 10% 试 卷 评 分 标 准 应 在 命 题 时 给 出 试 题 答 案 及 评 分 标 准 必 须 严 谨 准 确, 不 得 有 科 学 性 错 误 试 卷 底 稿 要 规 范, 文 字 附 图 列 表 要 清 晰 准 确, 达 到 制 版 要 求 试 卷 一 律 使 用 打 印 稿, 并 标 明 页 号 试 卷 与 答 题 纸 分 别 印 制, 1
试 卷 上 一 般 不 留 答 题 空 间, 答 题 纸 的 格 式 统 一 印 制, 学 生 只 在 答 题 纸 上 答 题 (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除 外 ) 必 修 课 限 选 课 命 题 时 应 拟 定 并 填 写 课 程 考 试 命 题 计 划 表, 同 时 出 具 难 度 份 量 相 当 且 试 题 内 容 不 重 复 的 A B 两 份 试 题 及 答 案 任 选 课 只 出 试 题 及 答 案 试 题 答 案 及 命 题 计 划 经 教 研 室 主 任 审 核 签 字 后, 于 考 试 前 两 周 交 考 试 中 心 安 排 印 刷 和 存 档 有 试 卷 ( 题 ) 库 的 课 程, 其 试 卷 直 接 从 试 卷 ( 题 ) 库 中 随 机 抽 取, 实 行 教 考 分 离 ( 二 ) 试 卷 管 理 教 师 不 得 向 学 生 泄 露 考 题, 严 禁 使 用 网 络 传 递 考 试 试 题, 使 用 公 用 计 算 机 编 制 考 卷 的 要 注 意 安 全 保 密 担 任 课 程 辅 导 的 在 读 研 究 生 考 试 前 不 得 接 触 该 门 课 程 考 卷 教 师 在 教 学 中 可 以 给 学 生 指 定 教 材 以 外 的 参 考 资 料, 但 不 得 向 学 生 发 放 模 拟 试 题 或 往 年 的 考 试 试 题 等 复 习 资 料, 若 由 于 提 供 复 习 资 料 造 成 考 题 泄 露, 影 响 正 常 考 试 秩 序 的, 将 追 究 责 任 学 生 有 权 维 护 自 身 的 权 益 不 受 侵 害, 并 应 积 极 向 学 校 有 关 部 门 举 报 各 类 泄 题 泄 密 作 弊 等 违 规 现 象 课 程 考 试 结 束 后, 答 题 纸 要 按 顺 序 理 好 ( 缺 考 的 要 在 其 试 卷 上 注 明 ) 装 入 答 题 纸 ( 答 题 卡 ) 专 用 袋 ( 缺 考 的 要 在 袋 上 注 明 ), 每 袋 答 题 纸 的 专 用 袋 要 放 入 两 份 试 卷, 其 余 试 卷 要 全 部 回 收 ( 包 括 空 白 卷 ) 装 入 试 卷 专 用 袋, 不 得 短 缺 答 题 纸 专 用 袋 和 试 卷 专 用 袋 要 填 上 考 试 相 关 信 息, 由 开 课 单 位 负 责 保 存 2
课 程 考 试 的 命 题 计 划 教 学 ( 实 验 ) 过 程 登 记 表 参 考 答 案 及 评 分 标 准 考 试 质 量 分 析 表 及 试 卷 样 卷 学 生 成 绩 单 教 师 授 课 计 划 等 由 各 开 课 单 位 按 课 程 ( 课 号 ) 及 学 期 保 存 学 校 不 定 期 对 试 卷 及 教 学 档 案 作 随 机 抽 样 检 查, 并 组 织 专 家 评 议, 其 结 果 作 为 考 核 教 师 和 系 教 学 质 量 评 估 的 参 考 指 标 之 一 二 课 程 考 核 与 成 绩 记 载 ( 一 ) 考 核 方 式 与 成 绩 评 定 必 修 课 考 核 方 式 以 闭 卷 笔 试 为 主, 采 用 其 它 考 核 方 式 须 经 开 课 单 位 主 管 领 导 签 字 同 意 选 修 课 考 核 方 式 可 采 用 闭 卷 开 卷 论 文 等 多 种 方 式 进 行 采 用 闭 卷 笔 试 以 外 的 考 核 方 式 须 经 开 课 单 位 主 管 领 导 签 字 同 意 必 修 课 专 业 限 选 课 成 绩 按 百 分 制 记 载, 专 业 任 选 课 成 绩 按 五 级 制 记 载, 公 共 任 选 课 人 文 素 质 课 成 绩 按 二 级 制 记 载 课 程 平 时 成 绩 包 括 测 验 提 问 实 验 作 业 等, 其 比 例 由 开 课 教 研 室 确 定, 但 一 般 不 超 过 总 成 绩 的 30%, 并 由 任 课 教 师 在 开 课 初 向 学 生 宣 布 课 程 总 评 成 绩 由 主 讲 教 师 评 定 考 试 结 束, 教 师 要 认 真 及 时 地 阅 卷, 阅 卷 时 应 使 用 红 笔 根 据 参 考 答 案 和 评 分 标 准 客 观 公 平 准 确 地 评 分, 并 在 评 分 栏 下 面 签 上 阅 卷 人 的 姓 名 禁 止 任 何 部 门 任 何 人 以 任 何 形 式 干 预 教 师 阅 卷 及 成 绩 评 定 教 师 不 得 受 人 之 托 或 接 受 学 生 的 礼 品, 改 卷 时 任 意 加 分 或 减 分 若 有 违 反 者, 将 按 学 校 有 关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3
( 二 ) 成 绩 填 报 及 试 卷 查 阅 学 生 成 绩 评 定 之 后, 任 课 教 师 应 对 该 课 程 考 试 进 行 质 量 分 析, 填 写 课 程 考 试 质 量 分 析 报 告, 并 按 要 求 及 时 上 网 准 确 地 录 入 学 生 成 绩, 打 印 出 成 绩 单, 不 及 格 的 成 绩 用 红 笔 圈 出 成 绩 单 及 质 量 分 析 报 告 由 主 讲 教 师 和 教 研 室 主 任 签 字 后, 于 该 门 课 程 考 试 结 束 后 5 天 内 ( 非 考 试 周 结 束 考 试 的 课 程 成 绩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一 周 ) 交 教 务 科 成 绩 如 有 错 漏, 须 在 提 交 成 绩 后 3 天 内, 经 教 研 室 主 任 签 字 同 意, 再 到 教 务 科 办 理 修 改 或 补 登 成 绩 手 续 学 生 如 对 考 核 成 绩 有 疑 义, 需 查 阅 试 卷 的, 应 在 考 后 两 周 内 ( 期 末 考 试 周 的 课 程 在 第 二 学 期 开 学 后 一 周 内 )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经 开 课 单 位 领 导 签 署 意 见, 由 任 课 教 师 查 阅 超 过 规 定 期 限, 试 卷 封 存, 不 再 查 阅 查 阅 试 卷 后, 如 需 对 成 绩 改 动 的, 由 任 课 教 师 提 出 书 面 修 改 意 见, 经 所 在 教 研 室 主 任 签 字 同 意, 教 务 处 备 案, 再 到 教 务 科 调 出 原 成 绩 单, 由 任 课 教 师 修 改 并 签 名 后 方 可 生 效 若 属 责 任 问 题, 还 应 视 情 节, 认 定 责 任 人 的 教 学 差 错 或 事 故 ( 三 ) 考 场 安 排 与 重 考 为 确 保 考 试 质 量, 安 排 考 场 时 要 根 据 考 场 的 具 体 情 况, 最 大 限 度 地 分 散 考 生 的 座 位, 并 加 强 监 考 每 个 考 场 一 般 安 排 30 名 考 生, 并 须 安 排 2 名 监 考 人 员, 若 考 生 在 50 人 以 上 的, 须 安 排 3 名 监 考 人 员,80 人 以 上 则 应 安 排 4 名 监 考 人 员 监 考 人 员 由 承 担 该 课 程 教 学 任 务 的 单 位 派 出 若 需 监 考 人 员 4
数 量 较 多, 且 本 单 位 的 教 师 和 干 部 不 够 时, 可 从 校 内 其 他 部 门 在 岗 人 员 或 离 退 休 教 师 中 聘 请, 但 每 个 考 场 中 必 须 有 一 名 本 单 位 的 在 岗 教 师 或 干 部 若 聘 请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人 员 在 监 考 过 程 中 出 现 差 错 的, 由 聘 请 单 位 承 担 责 任 非 考 试 周 的 考 试 教 室 由 任 课 教 师 提 交 试 卷 时 向 教 务 处 考 试 中 心 申 请, 确 定 考 试 时 间 应 充 分 征 求 学 生 意 见, 尽 量 避 免 与 学 生 其 他 课 程 的 上 课 时 间 或 考 试 时 间 冲 突 考 试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由 开 课 单 位 或 任 课 教 师 通 知 到 相 关 考 生 考 场 的 布 置 由 监 考 人 员 负 责, 考 场 的 门 贴 和 考 生 名 单 由 开 课 单 位 按 课 程 序 号 打 印, 座 位 号 由 开 课 单 位 统 一 到 考 试 中 心 领 取 凡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教 务 处 有 权 决 定 该 课 程 考 试 无 效, 并 由 有 关 院 ( 系 ) 组 织 重 考 : 1 考 风 考 纪 存 在 严 重 问 题 的 考 场 ; 2 考 试 组 织 工 作 及 监 考 工 作 存 在 严 重 问 题 的 考 场 ; 3 试 卷 泄 密 失 密 或 存 在 严 重 问 题 的 ; 4 试 卷 质 量 存 在 严 重 问 题 的 ; 5 存 在 其 他 问 题, 有 必 要 重 考 的 三 学 生 参 加 考 核 的 条 件 按 要 求 完 成 课 程 全 部 学 习 活 动 的 学 生, 均 有 参 加 该 课 程 考 试 的 资 格 不 论 何 种 原 因,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学 生, 取 消 其 考 试 资 格 : 1 全 学 期 缺 交 作 业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 5
2 未 选 课 而 擅 自 修 读 的 ; 3 上 课 迟 到 或 早 退 共 计 20 次 以 上 的 ; 4 旷 课 达 10 学 时 以 上 或 累 计 超 过 该 门 课 程 学 期 总 学 时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 任 课 教 师 根 据 上 述 条 件 审 核 学 生 的 考 试 资 格, 并 在 课 程 考 试 前 将 不 具 备 考 试 资 格 的 学 生 名 单 报 院 ( 系 ) 教 学 秘 书 及 考 试 中 心 四 考 场 规 则 英 语 四 六 级 计 算 机 联 考 等 按 相 应 的 考 场 指 令 执 行, 其 它 考 场 规 则 如 下 : 1 考 生 应 于 考 试 前 10 分 钟 到 达 考 场, 按 指 定 位 置 就 座 考 试 开 始 15 分 钟 后 ( 含 15 分 钟 ) 考 生 不 得 进 入 考 场, 取 消 本 次 考 试 资 格, 作 旷 考 处 理 考 生 在 开 考 后 30 分 钟 内 不 得 离 开 考 场, 开 考 30 分 钟 后 离 开 考 场 的, 按 交 卷 处 理 2 考 生 参 加 考 试, 必 须 携 带 一 卡 通 ( 三 用 证 ), 且 应 将 其 放 在 桌 面 上, 以 备 检 查 一 卡 通 遗 失 未 来 得 及 补 办 的, 须 由 所 在 院 ( 系 ) 出 具 带 相 片 明 确 有 效 期 并 加 盖 公 章 的 临 时 考 试 专 用 证, 并 带 上 本 人 的 身 份 证 或 学 生 证 参 加 考 试 3 考 生 进 入 考 场, 只 准 携 带 规 定 的 文 具 用 品, 不 准 携 带 书 籍 笔 记 本 练 习 本 纸 张 计 算 器 ( 考 试 课 程 有 特 别 要 求 的 除 外 ) 各 种 电 子 储 存 器 和 通 信 工 具 等 开 卷 考 试 可 携 带 教 师 规 定 的 书 籍 手 册 等 用 品 4 考 试 开 始 前, 考 生 必 须 将 桌 面 周 围 ( 包 括 上 下 左 右 ) 6
的 非 考 试 用 具 ( 含 他 人 物 品 ) 放 在 讲 台 或 其 他 指 定 地 点 5 考 生 领 取 试 卷 后, 先 检 查 试 卷 是 否 清 晰 缺 页 破 损 等, 如 有 问 题, 立 即 举 手 报 告 检 查 无 误 后, 应 立 即 在 试 卷 和 答 题 纸 的 指 定 位 置 填 写 上 本 人 的 相 关 信 息 ( 包 括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等 ), 草 稿 纸 上 也 要 写 上 自 己 的 姓 名 和 学 号 如 发 现 故 意 不 写 的, 当 即 没 收 其 试 卷, 责 令 退 场 6 考 试 过 程 中, 考 生 必 须 服 从 监 考 人 员 安 排, 不 得 做 与 考 试 无 关 的 任 何 事 情 考 生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独 立 答 卷, 保 持 考 场 安 静 有 序, 不 许 偷 看 传 递 夹 带 抄 袭 念 读 暗 示 互 相 换 卷 ( 交 换 试 卷 答 题 纸 或 草 稿 纸 ) 交 头 接 耳 左 顾 右 盼 或 为 他 人 违 反 考 试 纪 律 提 供 方 便 ; 不 得 随 意 起 立 或 离 开 座 位 ; 不 得 私 自 拆 开 已 经 装 订 好 的 试 题 册 ; 不 得 互 相 借 用 笔 尺 子 计 算 器 等 任 何 物 品 ;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离 开 考 场, 因 故 必 须 离 开 考 场 的 考 生 按 交 卷 处 理 7 考 生 须 及 时 将 答 好 的 试 卷 或 答 题 纸 卷 面 朝 下 放 置 8 试 卷 答 题 纸 及 草 稿 纸 上 不 允 许 写 与 考 试 无 关 的 任 何 文 字 语 言 等 考 生 答 卷 完 毕, 须 将 完 好 无 损 的 试 卷 答 题 纸 及 草 稿 纸 全 部 上 交 交 卷 后 不 得 在 考 场 附 近 逗 留 和 高 声 交 谈, 违 者 按 扰 乱 教 学 秩 序 和 考 场 秩 序 处 理 9 考 试 结 束 前 10 分 钟, 考 生 不 得 离 开 考 场 考 试 结 束 信 号 发 出 后, 考 生 应 立 即 停 止 答 卷 并 起 立, 待 监 考 人 员 收 卷 后 方 能 离 开 考 场 五 监 考 人 员 职 责 7
1 学 习 掌 握 并 严 格 执 行 考 场 规 则, 认 真 履 行 监 考 职 责 2 监 考 人 员 应 佩 戴 监 考 牌, 提 前 20 分 钟 进 入 考 场, 认 真 做 好 考 场 的 检 查 和 布 置 工 作, 检 查 和 清 理 学 生 课 桌 内 外 及 周 围 的 物 品, 确 保 考 试 的 顺 利 进 行 3 监 考 应 按 要 求 贴 好 考 生 座 位 条 及 门 贴, 并 且 应 根 据 考 场 具 体 情 况, 最 大 限 度 地 分 散 考 生 的 座 位 4 考 试 开 始 前, 应 提 醒 考 生 把 随 身 携 带 的 非 考 试 物 品 放 到 指 定 地 点, 并 按 座 位 表 认 真 核 对 考 生 的 有 效 证 件 ( 无 证 者 不 许 参 加 考 试 ), 并 向 考 生 宣 读 考 场 规 则 5 监 考 人 员 进 入 考 场 时, 应 关 闭 所 携 带 的 通 信 工 具, 在 考 场 内 不 准 吸 烟, 不 得 离 开 考 场, 不 得 做 与 监 考 无 关 的 事 情 ( 含 聊 天 看 书 报 戴 耳 机 听 音 等 ) 6 考 试 过 程 中, 监 考 人 员 不 得 对 试 题 内 容 题 意 作 任 何 解 释 和 提 示 ( 因 试 卷 问 题, 统 一 要 求 作 更 正 的 除 外 ) 7 监 考 人 员 如 发 现 违 反 考 试 纪 律 现 象, 应 认 真 果 断 地 处 理, 并 没 收 试 卷 和 扣 留 作 弊 物 品, 责 令 违 纪 考 生 立 即 退 场 考 试 结 束 后, 监 考 人 员 应 及 时 填 写 学 生 考 试 作 弊 违 纪 情 况 报 告 单, 连 同 作 弊 证 据 交 考 试 中 心 8 监 考 人 员 应 在 发 试 卷 前 清 点 试 卷 份 数 和 学 生 人 数,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考 试 结 束 后, 也 要 清 点 试 卷 按 顺 序 理 好, 装 回 试 卷 袋, 同 时 将 考 场 情 况 ( 如 缺 考 违 纪 及 作 弊 学 生 的 学 号 姓 名 等 信 息 ) 如 实 记 录 在 试 卷 袋 上, 签 上 监 考 人 员 的 姓 名, 并 将 考 生 8
名 单 贴 在 试 卷 袋 的 背 面 六 考 纪 巡 视 员 及 中 层 干 部 巡 考 职 责 学 校 实 行 非 考 试 周 考 纪 巡 视 员 巡 考 和 考 试 周 中 层 干 部 巡 视 制 度 考 纪 巡 视 员 和 中 层 干 部 巡 考 的 职 责 为 : 1 抽 查 核 对 考 生 的 一 卡 通 ( 三 用 证 ) 座 位 条 等 是 否 与 考 生 本 人 相 符 合 2 检 查 监 考 人 员 履 行 监 考 职 责, 执 行 考 场 纪 律 的 情 况 3 检 查 考 场 布 置 是 否 规 范 考 试 纪 律 是 否 严 格 等 情 况, 有 权 处 理 各 类 违 反 考 试 纪 律 的 事 件 4 佩 挂 巡 视 牌 巡 考, 考 试 结 束 后 填 写 巡 考 评 议 表, 提 出 评 价 意 见, 交 考 试 中 心 七 考 试 违 规 行 为 的 认 定 与 处 理 ( 一 )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考 生, 按 违 反 考 场 纪 律 处 理 : 1 在 考 场 内 或 考 场 周 围 喧 哗 吵 闹 或 者 实 施 其 他 影 响 考 场 秩 序 行 为 的 ; 2 不 按 规 定 接 受 检 查, 且 拒 不 退 出 考 场 的 ; 3 未 在 规 定 的 座 位 参 加 考 试 或 不 服 从 监 考 人 员 安 排 的 ; 4 携 带 各 类 通 信 工 具 有 存 储 功 能 的 电 子 设 备 ( 掌 上 电 脑 学 习 机 MP3 MP4 等 ) 计 算 器 ( 考 试 课 程 有 专 门 要 求 的 除 外 ) 参 加 考 试 的 ; 5 没 有 将 非 考 试 物 品 ( 含 他 人 物 品 ) 放 于 讲 台 或 其 他 指 定 地 点 的 ; 9
6 擅 自 分 拆 考 卷 的 ; 7 考 试 中 交 头 接 耳 左 顾 右 盼, 互 打 暗 号 或 手 势, 经 劝 阻 不 改 的 ; 8 考 试 过 程 中 随 意 起 立 走 动 或 未 经 监 考 同 意 擅 自 离 开 考 场 的 ; 9 在 试 卷 答 题 纸 及 草 稿 纸 上 写 与 考 试 无 关 的 文 字 符 号 及 其 他 乱 写 乱 画 的 ; 10 考 试 结 束 信 号 发 出 后 继 续 答 题 不 及 时 交 卷 的 ; 11 将 试 卷 答 题 纸 草 稿 纸 或 其 他 应 该 上 交 的 考 试 资 料 带 出 考 场 的 ; 12 其 他 违 反 考 场 规 则 但 尚 未 构 成 作 弊 的 行 为 对 违 反 考 场 纪 律 者, 该 课 程 该 次 考 试 成 绩 无 效, 计 算 学 分 绩 及 学 籍 处 理 时 以 零 分 计, 不 能 参 加 该 门 课 程 该 次 的 补 考, 并 视 情 节 给 予 警 告 至 留 校 察 看 的 处 分 ( 二 )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考 生, 按 考 试 作 弊 处 理 : 1 以 任 何 形 式 夹 带 与 考 试 课 程 有 关 的 信 息 的 ; 2 以 任 何 形 式 传 递 或 接 受 与 考 试 课 程 有 关 的 信 息 的 ( 如 试 卷 草 稿 纸 纸 条 手 机 短 信 电 子 设 备 存 储 的 信 息 等 ); 3 在 桌 椅 或 身 体 部 位 等 处 画 写 与 考 试 课 程 有 关 的 信 息 的 ; 4 偷 看 教 材 笔 记 纸 条 或 其 他 载 体 中 信 息 的 ; 5 抄 袭 及 协 助 他 人 抄 袭 或 者 交 换 试 卷 答 题 纸 草 稿 纸 的 ; 6 故 意 损 毁 试 卷 答 题 纸 或 草 稿 纸 等 考 试 材 料 的 ; 10
7 在 答 卷 上 填 写 与 本 人 身 份 不 符 的 姓 名 考 号 等 信 息 的 ; 8 受 到 监 考 人 员 两 次 及 两 次 以 上 警 告 的 ; 9 受 两 次 违 反 考 场 纪 律 处 分 的 ; 10 其 他 作 弊 行 为 对 考 试 作 弊 者, 该 课 程 该 次 考 试 成 绩 无 效, 计 算 学 分 绩 及 学 籍 处 理 时 以 零 分 计, 不 能 参 加 该 门 课 程 该 次 的 补 考, 并 给 予 留 校 察 看 一 年 的 处 分 ( 三 )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考 生, 按 考 试 严 重 作 弊 处 理 : 1 请 人 代 考 和 代 人 考 试 的 ; 2 各 类 买 卖 试 卷 协 同 作 弊, 情 节 严 重 的 ; 3 一 次 违 反 考 场 纪 律, 一 次 考 试 作 弊 的 ; 4 两 次 考 试 作 弊 的 ; 5 偷 盗 试 卷 的 对 第 2 项 作 弊 的, 如 有 检 举 立 功 表 现 的, 给 予 留 校 察 看 处 分 ; 否 则 给 予 开 除 学 籍 的 处 分 对 1 3 4 5 项 作 弊 者 给 予 开 除 学 籍 的 处 分 ( 四 ) 对 学 生 做 出 的 开 除 学 籍 的 处 理, 由 校 长 办 公 会 研 究 决 定 对 受 处 分 的 学 生, 由 学 校 出 具 处 分 决 定 书 并 送 交 学 生 本 人, 因 特 殊 情 况 无 法 送 交 本 人 的, 则 在 校 内 发 布 公 告 自 发 布 公 告 之 日 起, 经 过 五 个 工 作 日, 即 视 同 送 达 学 生 对 处 分 决 定 有 异 议 的, 在 接 到 学 校 处 分 决 定 书 之 日 起 5 11
个 工 作 日 内, 可 以 向 学 校 学 生 申 诉 处 理 委 员 会 提 出 书 面 申 诉, 并 依 照 相 应 程 序 办 理 八 本 规 定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由 教 务 处 负 责 解 释 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二 八 年 一 月 二 十 四 日 主 题 词 : 发 : 各 有 关 单 位 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室 2008 年 1 月 24 日 印 校 对 : 凌 惜 勤 录 入 : 郑 曦 ( 共 印 2 份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