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交 流 學 生 手 冊 目 錄
一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介 紹...2 二 交 通 資 訊...3 三 校 園 地 圖...4 四 與 外 籍 生 相 關 行 政 單 位...5 五 行 政 規 章 ( 居 留 簽 證 健 康 保 險 工 作 許 可 證 )...7 六 100 學 年 度 行 事 曆...11 七 入 學 註 冊...13 八 教 務 資 訊 ( 外 籍 生 入 學 註 冊 繳 費 選 課 修 業 年 限 學 分 抵 免 成 績 請 假 曠 課 休 退 學 畢 業 )...14 九 學 務 資 訊 ( 住 宿 獎 學 金 生 活 )...16 十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 校 園 網 路 )...20 十 一 學 校 運 動 設 施...22 1
一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介 紹 本 校 於 民 國 54 年 創 校, 校 名 為 德 明 行 政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 民 國 63 年 改 名 德 明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 民 國 89 年 升 格 為 德 明 技 術 學 院 ; 民 國 96 年 8 月 1 日 經 教 育 部 核 准 改 名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本 校 的 校 訓 是 篤 信 好 學, 表 示 德 明 學 生 既 能 篤 信 主 義, 通 達 事 理, 具 大 智 慧, 而 且 好 學 不 已 日 新 又 新 校 徽 構 圖 描 寫 詩 經 旭 日 始 旦 句 意, 象 徵 本 校 如 日 之 升, 前 途 無 限 光 明 本 校 位 於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周 邊 生 活 機 能 便 捷, 有 捷 運 線 連 結, 緊 鄰 內 湖 科 技 園 區 附 近 有 碧 湖 公 園 金 面 山, 風 景 優 美, 不 但 有 卓 越 的 教 學 品 質, 更 結 合 產 業 界 的 資 源, 提 供 學 生 產 學 及 建 教 合 作 的 機 會 德 明 目 前 有 財 金 管 理 及 資 訊 3 個 學 院,12 個 系 4 個 研 究 所, 全 校 學 生 人 數 約 有 9000 人 本 校 目 前 積 極 與 國 外 大 學 學 術 交 流 並 簽 訂 學 術 合 作 協 定, 以 期 早 日 實 現 國 際 化 的 目 標 2
二 交 通 資 訊 搭 公 車 者 : 在 台 北 火 車 站 可 搭 乘 247 287; 在 行 天 宮 可 搭 乘 222 286; 在 士 林 可 搭 乘 267 620, 至 西 湖 市 場 下 車 或 搭 乘 28 42 72 208 213 256 至 大 直 再 轉 搭 21 222 247 283 286 287 至 西 湖 市 場 下 車 亦 可 搭 乘 902 620 646 214 棕 16 至 西 湖 市 場 下 車 搭 捷 運 者 : 淡 水 線 : 圓 山 站 出 站 轉 乘 21 紅 2; 民 權 西 路 站 出 站 轉 乘 紅 31 至 本 校 下 車 板 南 線 : 市 政 府 站 出 站 轉 乘 藍 26 至 西 湖 市 場 下 車 藍 27 至 本 校 內 湖 線 : 或 木 柵 - 內 湖 線 至 西 湖 站 下 車 ( 由 松 山 機 場 經 大 直 內 湖 至 南 港 軟 體 園 區 ) 搭 國 光 公 司 汽 車 者 : 基 隆 往 石 牌 線 ( 國 立 護 理 學 院 ) 至 西 湖 國 中 下 車 駕 自 用 車 者 : 經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由 濱 江 路 交 流 道 下, 沿 濱 江 街 上 大 直 橋, 下 明 水 路 交 流 道, 沿 堤 頂 大 道 至 基 湖 路 口 左 轉, 接 環 山 路 即 達 本 校 或 由 堤 頂 交 流 道 下, 往 大 直 方 向 至 基 湖 路 右 轉 接 環 山 路 3
三 校 園 地 圖 4
四 與 外 籍 生 相 關 行 政 單 位 研 發 處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負 責 外 國 學 生 入 學 申 請 居 留 證 辦 理 諮 詢 等 服 務 位 置 : 綜 合 大 樓 2 樓 219 室 姓 名 : 傅 奕 銘 主 任 電 話 :02-26585801#2440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kimei@takming.edu.tw 教 務 處 教 務 行 政 組 負 責 學 生 選 課 課 程 輔 導 成 績 抵 免 暑 修 學 籍 畢 業 及 申 請 各 類 證 明 文 件 ( 如 成 績 單 學 生 證 補 發 在 學 證 明 等 ) 位 置 : 綜 合 大 樓 2 樓 226 室 電 話 :02-26585801#2110~2116 傳 真 :02-27991368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curr@takming.edu.tw 學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負 責 學 生 請 假 獎 勵 懲 處 住 宿 急 難 救 助 等 位 置 : 綜 合 大 樓 1 樓 117 室 電 話 :02-26585801#2210~2112 傳 真 :02-26582507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hangli1726@takming.edu.tw 住 宿 服 務 電 話 :02-26585815( 宿 舍 遷 入 遷 出 及 管 理 )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負 責 各 項 學 生 活 動 獎 學 金 申 請 社 團 管 理 等 位 置 : 綜 合 大 樓 1 樓 118 室 電 話 :02-26585801#2220~2222 傳 真 :02-26560182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samuel@ takming.edu.tw 5
衛 生 保 健 組 負 責 學 生 就 診 醫 療 諮 詢 健 康 檢 查 學 生 平 安 保 險 等 服 務 位 置 : 綜 合 大 樓 1 樓 119 室 電 話 :02-26585801#2240~2241 傳 真 :02-26560182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liwang@ takming.edu.tw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提 供 學 生 個 別 諮 商 心 理 測 驗 團 體 工 作 坊 性 別 教 育 申 訴 等 位 置 : 伯 南 紀 念 館 ( 圖 書 館 總 館 )3 樓 電 話 :02-26585801#2230~2231 傳 真 :02-26589308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scc@ takming.edu.tw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各 項 費 用 的 繳 交 ( 小 額 之 申 請 文 件 補 發 證 件 工 本 費 網 路 使 用 費 等 ) 位 置 : 綜 合 大 樓 2 樓 224-1 室 電 話 :02-26585801#2320~2321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cash@takming.edu.tw 警 衛 室 協 助 校 園 安 全 及 安 寧 緊 急 事 故 處 理 等 位 置 : 校 門 口 電 話 :02-26585801#2334 6
五 行 政 規 章 ( 一 ) 居 留 簽 證 居 留 簽 證 (RESIDENT VISA): 係 屬 於 長 期 簽 證, 在 台 停 留 期 間 為 180 天 以 上 持 居 留 簽 證 入 境 或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獲 改 換 發 居 留 簽 證 者, 應 於 入 境 次 日 起 15 日 內 或 在 台 申 獲 改 發 居 留 簽 證 簽 發 日 起 15 日 內, 向 居 留 地 所 屬 之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各 縣 ( 市 ) 服 務 站 申 請 外 僑 居 留 證 及 重 入 國 許 可 由 申 請 人 向 其 本 國 永 久 居 留 地 或 其 所 屬 之 中 華 民 國 駐 外 館 處 提 出 申 請 1. 應 繳 文 件 7
1. 簽 證 申 請 表 ( 請 黏 貼 6 個 月 內 2 吋 彩 色 照 片 2 張 ) 2. 護 照 正 本 及 影 本 護 照 效 期 須 為 6 個 月 以 上 且 有 空 白 頁 3. 繳 交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之 錄 取 通 知 書 正 本 及 影 本 1 份 ; 4. 應 繳 驗 最 近 3 個 月 內 由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指 定 外 籍 人 士 體 檢 國 內 醫 院 或 國 外 醫 院 出 具 之 健 康 檢 查 合 格 證 明 正 本 及 影 本 1 份 ( 國 外 健 檢 證 明 須 經 中 華 民 國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 5. 其 他 視 個 案 要 求 提 供 財 力 證 明 來 台 目 的 證 明 來 台 關 係 人 保 證 書 等 審 核 所 需 之 有 關 文 件 2. 費 用 單 次 居 留 簽 證 規 費 在 台 申 請 新 台 幣 2,200 元 ( 國 外 申 請 美 金 66 元 ); 在 台 申 請 停 留 簽 證 改 辦 居 留 簽 證, 另 加 收 特 別 手 續 費 新 台 幣 800 元 或 美 金 24 元 來 台 後 外 籍 生 申 請 外 僑 居 留 證 費 用 新 台 幣 1000 元 3.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1. 外 國 人 應 先 依 據 教 育 部 主 管 之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申 請 入 學 或 取 得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之 許 可 2. 以 免 簽 證 或 落 地 簽 證 方 式 入 境, 或 非 以 就 學 之 簽 證 目 的 持 停 留 簽 證 來 台 者, 不 得 以 就 學 為 由 要 求 轉 換 居 留 簽 證 或 申 請 延 長 停 留 期 限 選 讀 生 或 隨 班 附 讀 者, 不 得 以 就 學 事 由 申 辦 簽 證 3. 持 居 留 簽 證 入 境 或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獲 改 換 發 居 留 簽 證 者, 應 於 入 境 次 日 或 居 留 簽 證 簽 發 日 起 15 日 內, 向 居 留 地 之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各 縣 ( 市 ) 服 務 站 申 請 外 僑 居 留 證 及 重 入 國 許 可 居 留 期 限 依 所 持 外 僑 居 留 證 所 載 效 期 4. 持 就 學 之 簽 證 目 的 停 留 簽 證 來 臺 者, 須 於 停 留 期 限 屆 滿 前, 向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 申 請 改 換 發 居 留 簽 證 5. 相 關 規 定 請 洽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 http://www.boca.gov.tw/ 地 址 : 台 北 市 濟 南 路 一 段 2-2 號 3~5F 電 話 :(02) 2343-2888 簽 證 詢 問 專 線 :02-23432885 02-23432895 (12:30~13:30 午 休 ) 服 務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08:30- 下 午 :17:00 服 務 信 箱 :post@boca.gov.tw ( 二 ) 健 康 保 險 1.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源 依 據 8
依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第 10 條 第 2 項 之 規 定, 持 有 居 留 證 明 文 件 在 臺 居 住 滿 4 個 月 者, 均 應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又 教 育 部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第 21 條 規 定, 外 國 學 生 註 冊 時, 新 生 應 檢 附 已 於 國 外 投 保 自 入 境 當 日 起 至 少 四 個 月 效 期 之 醫 療 及 傷 害 保 險, 在 校 生 應 檢 附 我 國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等 相 關 保 險 證 明 文 件 前 項 國 外 之 保 險 證 明, 應 經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保 險 費 金 額 及 繳 費 方 式 依 規 定 由 學 校 將 外 國 學 生 應 繳 納 之 健 康 保 險 費 列 入 學 雜 費 繳 費 單, 於 註 冊 時 一 併 繳 交 外 國 學 生 保 險 費 每 月 750 元, 第 一 學 期 繳 納 6 月 至 12 月 保 險 費 共 4,500 元, 第 二 學 期 繳 納 3 月 至 8 月 保 險 費 共 4,500 元, 惟 新 入 境 新 生 須 居 留 滿 4 個 月 後 始 符 合 投 保 資 格, 故 第 一 學 期 僅 收 取 9 月 及 10 月 二 個 月 的 保 險 費 1,400 元 繳 交 資 料 1. 健 康 證 明 書 乙 份 ( 包 括 人 類 免 疫 缺 乏 病 毒 有 關 檢 查 ) 2. 居 留 證 正 反 影 印 本 乙 份 3. 護 照 影 印 本 乙 份 4. 二 吋 照 片 兩 張 有 關 詳 細 規 定 請 洽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臺 北 分 局 http://www.nhitb.gov.tw/ 地 址 : 台 北 市 公 園 路 15-1 號 ( 健 保 大 樓 /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 5 樓 至 9 樓 電 話 :02-21912006 02-25232388 服 務 時 間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8:30-12:30;13:30-17:30 ( 午 休 部 分 服 務 ) 2.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資 格 : 具 有 本 校 學 籍 學 生 方 得 參 加 之 保 險 保 險 費 : 每 學 期 250 元, 依 校 內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費 用 調 整 3. 學 生 體 檢 資 格 : 具 有 本 校 學 籍 學 生 方 得 參 加 之 體 檢 體 檢 費 : 入 學 時 繳 納 450 元, 依 校 內 學 生 團 體 體 檢 費 用 調 整 9
( 三 ) 工 作 許 可 證 請 注 意 : 外 國 學 生 如 欲 在 臺 灣 工 作 ( 不 論 是 校 內 或 校 外 ), 依 規 定 必 須 先 申 請 並 取 得 工 作 許 可 證, 才 能 工 作 ; 若 未 依 規 定 申 請 工 作 證 即 受 僱 為 他 人 工 作 者, 得 處 新 台 幣 3 萬 元 以 上,15 萬 元 以 下 之 罰 鍰 申 請 應 備 文 件 1.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申 請 書 本 校 工 作 證 申 請 證 明 書 2. 學 生 證 影 本 二 吋 相 片 一 張 ( 黏 貼 於 申 請 書 上 ) 護 照 影 本 3. 正 式 入 學 修 習 系 所 課 程 二 學 期 或 語 言 課 程 ㄧ 年 以 上 之 成 績 單 4. 郵 政 劃 撥 收 據 正 本 ( 審 查 費 每 人 100 元 ), 戶 名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聘 僱 許 可 收 費 專 戶, 帳 號 :19058848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1. 其 財 力 無 法 繼 續 維 持 其 學 業 及 生 活, 並 能 提 出 具 體 證 明 者 2. 就 讀 學 校 之 教 學 研 究 單 位 須 外 國 學 生 協 助 參 與 工 作 者, 請 僱 用 之 教 學 單 位 提 出 具 體 證 明 3. 與 本 身 修 習 課 程 有 關, 需 從 事 校 外 實 習 者, 請 開 課 系 所 出 具 證 明 具 特 殊 語 文 專 長 之 外 國 學 生 經 教 育 部 專 案 核 准, 得 於 入 學 後 於 各 大 專 校 院 附 設 語 文 中 心 兼 任 外 國 語 文 教 師 受 聘 僱 從 事 工 作 之 外 國 學 生, 其 工 作 時 間 除 寒 暑 假 外, 每 星 期 最 常 15 小 時 其 他 相 關 資 訊 1. 申 請 工 作 許 可 最 長 為 6 個 月 2. 於 上 學 期 申 請 者, 工 作 許 可 證 之 期 限 至 次 學 期 3 月 30 日 止 ; 於 下 學 期 申 請 者, 工 作 許 可 證 之 期 限 至 同 年 9 月 30 日 止 3. 除 寒 暑 假 外, 每 星 期 最 長 時 數 為 16 小 時 4. 學 生 因 休 學 退 學 者, 若 工 作 許 可 證 仍 在 有 效 期 限 內, 應 將 工 作 許 可 證 繳 回 學 校 詳 細 規 定 請 洽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地 址 :10346 台 北 市 延 平 北 路 2 段 83 號 電 話 :02-85902567(22 線 ) 網 址 : http://www.evta.gov.tw/ 服 務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8:30-12:30, 下 午 13:30-17:30 10
六 100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一 百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行 事 曆 星 期 星 期 月 週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重 要 行 事 1 2 3 4 5 6 (1) 行 政 會 議 ;(6-8) 進 二 技 登 記 分 發 八 月 100 年 ( ) 九 月 十 月 十 一 月 十 二 月 7 8 9 10 11 12 13 (12-15) 進 四 技 二 專 登 記 分 發 14 15 16 17 18 19 20 (14) 進 院 進 專 登 記 分 發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21) 進 院 進 專 新 生 註 冊 ;(22) 日 轉 學 生 抵 免 學 分 (23-24) 日 新 生 ( 含 轉 學 生 ) 註 冊 日 新 生 辦 理 教 育 部 減 免 (24) 進 院 進 專 缺 額 補 登 記 分 發 (25-26) 日 進 復 學 生 延 修 生 註 冊 及 選 課 ; 日 在 校 生 申 辦 就 學 貸 款 (28) 進 院 新 生 定 向 輔 導 (29-30) 進 院 進 專 新 生 辦 理 學 分 抵 免 ; 進 申 辦 就 學 貸 款 (30-1) 進 新 生 ( 含 轉 學 生 ) 註 冊 ;(31-1) 日 新 生 定 向 輔 導 1 2 3 (2) 校 務 工 作 暨 教 學 與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會 ; 進 新 生 定 向 輔 導 (2-3) 進 院 進 專 復 學 生 延 修 生 註 冊 及 選 課 (4) 進 院 進 專 舊 生 註 冊 開 學 正 式 上 課 一 4 5 6 7 8 9 10 (5) 日 進 開 學 正 式 上 課 ; 行 政 會 議 ; 全 校 期 初 清 潔 日 ;(7) 校 務 會 議 (5-11) 日 進 網 路 加 退 選 ;(9-17) 進 院 進 專 人 工 加 退 選 二 11 12 13 14 15 16 17 (11) 全 校 教 學 規 範 輸 入 截 止 ;(12) 中 秋 節 ;(13-16) 日 進 人 工 加 退 選 (14) 校 教 評 會 ;(15-16) 跨 部 加 退 選 ;(16) 日 進 補 註 冊 截 止 (17) 進 院 進 專 補 註 冊 截 止 ;(16-18) 社 團 幹 部 研 習 會 三 18 19 20 21 22 23 24 (21) 身 障 生 導 師 期 初 會 議 四 25 26 27 28 29 30 1 五 2 3 4 5 6 7 8 (3) 行 政 會 議 ;(5) 全 校 導 師 會 議 ;(7) 全 校 考 試 方 式 調 查 輸 入 截 止 六 9 10 11 12 13 14 15 (10) 國 慶 日 ;(12) 進 修 部 部 務 會 議 七 16 17 18 19 20 21 22 (17) 第 一 次 教 務 會 議 ;(19) 人 評 會 八 23 24 25 26 27 28 29 九 30 31 (30-5) 全 校 期 中 考 週 1 2 3 4 5 (2)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議 ; 系 ( 所 ) 導 師 會 議 ; 校 教 評 會 十 6 7 8 9 10 11 12 (7) 行 政 會 議 ;(9) 全 校 期 中 清 潔 日 ;(12) 校 慶 十 一 13 14 15 16 17 18 19 十 二 20 21 22 23 24 25 26 (20) 全 校 期 中 考 成 績 輸 入 截 止 ;(21) 日 受 理 轉 系 輔 系 申 請 27 28 29 30 (28-2) 日 進 申 請 停 修 課 程 十 三 1 2 3 十 四 4 5 6 7 8 9 10 (5) 行 政 會 議 ;(7) 人 評 會 十 五 11 12 13 14 15 16 17 (12) 第 二 次 教 務 會 議 ;(14) 新 生 盃 創 意 合 唱 比 賽 ; 校 教 評 會 十 六 18 19 20 21 22 23 24 (21) 全 校 導 師 會 議 ; 身 障 生 導 師 期 末 會 議 十 七 25 26 27 28 29 30 31 (28) 全 校 期 末 清 潔 日 ;(30) 日 進 學 生 申 請 休 學 截 止 日 十 八 1 2 3 4 5 6 7 (1) 開 國 紀 念 日 ;(2) 行 政 會 議 (2-6) 日 辦 理 教 育 部 減 免 ;(2-8) 全 校 期 末 考 週 一 8 9 10 11 12 13 14 (10) 績 效 評 量 會 議 月 101 (13) 校 務 會 議 ;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議 ; 操 行 評 審 會 ; 校 教 評 會 年 15 16 17 18 19 20 21 (15) 全 校 學 期 成 績 輸 入 截 止 22 23 24 25 26 27 28 (22) 除 夕 ;(23-26) 春 節 ( ) 29 30 31 (31)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結 束 11
一 百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行 事 曆 星 期 星 期 月 週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重 要 行 事 二 月 101 年 ( ) 三 月 四 月 五 月 六 月 七 月 19 20 21 22 23 24 25 (20-21) 日 進 復 學 生 延 修 生 註 冊 及 選 課 ; 日 進 申 辦 就 學 貸 款 進 學 雜 費 減 免 低 收 入 戶 身 分 學 生 換 領 繳 費 單 (22) 行 政 會 議 ;(24) 校 務 工 作 暨 教 學 與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會 (24-25) 進 院 進 專 復 學 生 延 修 生 註 冊 及 選 課 (26) 進 院 進 專 註 冊 開 學 正 式 上 課 一 26 27 28 29 (27) 日 進 開 學 正 式 上 課 ; 全 校 期 初 清 潔 日 ;(28) 和 平 紀 念 日 (29) 校 務 會 議 ; 校 教 評 會 ;(27-2) 日 進 網 路 加 退 選 1 2 3 (2-10) 進 院 進 專 人 工 加 退 選 二 4 5 6 7 8 9 10 (4) 全 校 教 學 規 範 輸 入 截 止 ;(6-9) 日 進 人 工 加 退 選 (8-9) 跨 部 加 退 選 ;(9) 日 進 補 註 冊 截 止 ;(10) 進 院 進 專 補 註 冊 截 止 三 11 12 13 14 15 16 17 (14) 人 評 會 ; 系 ( 所 ) 導 師 會 議 ; 身 障 生 導 師 期 初 會 議 四 18 19 20 21 22 23 24 五 25 26 27 28 29 30 31 (26) 行 政 會 議 ; 第 一 次 教 務 會 議 ;(28) 進 修 部 部 務 會 議 六 1 2 3 4 5 6 7 (2) 全 校 考 試 方 式 調 查 輸 入 截 止 (4) 兒 童 節, 民 族 掃 墓 節 ;(5) 校 慶 補 假 七 8 9 10 11 12 13 14 (9-12) 校 外 教 學 參 訪 實 習 日 八 15 16 17 18 19 20 21 (18) 全 校 導 師 會 議 九 22 23 24 25 26 27 28 (22 4-5) 進 院 進 專 期 中 考 ;(27) 統 測 試 場 佈 置 ( 下 午 晚 上 停 課 ) (28 29) 四 技 二 專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 全 校 停 課 ) 29 30 (30) 課 程 規 劃 委 員 會 議 ;(30-5) 日 進 期 中 考 週 十 1 2 3 4 5 十 一 6 7 8 9 10 11 12 (7) 行 政 會 議 ;(9) 系 ( 所 ) 導 師 會 議 學 生 會 會 長 學 生 議 會 議 員 選 舉 ; 全 校 期 中 清 潔 日 ; 校 教 評 會 十 二 13 14 15 16 17 18 19 (14) 日 受 理 轉 系 輔 系 申 請 ;(16)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議 十 三 20 21 22 23 24 25 26 (20) 全 校 期 中 考 成 績 輸 入 截 止 ;(21-25) 日 進 申 請 停 修 課 程 十 四 27 28 29 30 31 (27-2) 全 校 畢 業 考 週 ;(28) 第 二 次 教 務 會 議 1 2 (3) 進 院 進 專 第 一 梯 次 暑 修 開 始 十 五 3 4 5 6 7 8 9 (4) 行 政 會 議 ; 日 進 第 一 梯 次 暑 修 開 始 (6) 身 障 生 導 師 期 末 會 議 ;(9) 全 校 畢 業 考 成 績 輸 入 截 止 十 六 10 11 12 13 14 15 16 (13) 全 校 導 師 會 議 ; 人 評 會 ;(16) 畢 業 典 禮 十 七 17 18 19 20 21 22 23 (18) 全 校 期 末 清 潔 日 ;(22) 日 進 學 生 申 請 休 學 截 止 日 ;(23) 端 午 節 十 八 24 25 26 27 28 29 30 (24-30) 全 校 期 末 考 週 日 辦 理 教 育 部 減 免 1 2 3 4 5 6 7 (1) 進 院 進 專 第 二 梯 次 暑 修 開 始 (2) 行 政 會 議 ; 日 第 二 梯 次 暑 修 課 開 始 8 9 10 11 12 13 14 (8) 全 校 學 期 成 績 輸 入 截 止 ;(9) 進 第 二 梯 次 暑 修 課 開 始 (11) 校 務 會 議 ;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議 ; 操 行 評 審 會 15 16 17 18 19 20 21 (20) 校 教 評 會 22 23 24 25 26 27 28 (25) 績 效 評 量 會 議 29 30 31 (31)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結 束 12
七 外 國 學 生 入 學 註 冊 ( 一 ) 依 本 校 規 定 日 期 辦 理 註 冊 入 學 相 關 事 宜 ( 二 ) 外 國 學 生 新 生 註 冊 注 意 事 項 : 1. 學 生 須 親 自 報 到 2. 學 生 應 備 下 列 文 件 : 2.1 新 生 入 學 許 可 通 知 書 正 本 2.2 護 照 影 本 2.3 外 國 學 校 之 在 學 證 明 影 本, 並 另 附 該 證 件 經 公 證 之 中 文 或 英 文 翻 譯 影 本 各 乙 份 2.4 全 部 成 績 單 ( 必 要 時 得 出 具 學 分 及 課 程 大 綱 說 明 ) 原 文 及 中 文 翻 譯 影 本 ( 或 英 文 翻 譯 本 並 經 原 就 讀 學 校 加 蓋 章 戳 或 鋼 印 )1 份 成 績 在 各 學 制 相 關 及 格 規 定 以 上 之 科 目 才 可 抵 免 學 分 2.5 學 雜 費 繳 費 收 據 3. 中 文 或 英 文 讀 書 計 畫 書 一 份 4. 財 力 證 明 書 ( 需 附 最 近 三 個 月 銀 行 存 款 證 明 新 臺 幣 300,000 元 以 上 ( 約 美 金 9,500 元 ), 若 存 款 證 明 非 申 請 學 生 本 人 帳 戶, 需 附 上 財 力 保 證 書 5. 申 請 本 校 之 系 指 定 文 件 13
八 教 務 資 訊 注 意 : 本 篇 資 訊 係 僅 摘 錄 學 則 部 分 規 定, 詳 細 條 文 請 至 本 校 法 規 彙 編 查 詢, 或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網 頁 查 閱 外 籍 學 生 入 學 外 籍 學 生 得 依 本 校 外 國 學 生 就 學 實 施 辦 法 或 與 外 國 學 校 辦 理 雙 聯 學 制 實 施 辦 法 之 規 定 入 學 本 校 就 讀 新 生 應 依 本 校 規 定 到 校 註 冊, 所 繳 之 證 明 文 件, 如 有 假 借 冒 用 偽 造 變 造 等 情 事, 一 經 查 明 即 開 除 學 籍 入 學 後 應 依 本 校 學 則 及 相 關 辦 法 規 定 註 冊 繳 費 選 課 學 生 應 依 規 定 日 期 到 校 註 冊, 如 因 病 或 特 殊 事 故 而 檢 具 證 明 文 件, 並 於 事 前 請 假 核 准 者, 得 延 期 註 冊, 至 多 以 兩 星 期 為 限 未 經 准 假 或 超 過 准 假 日 期 未 註 冊 者, 新 生 取 消 其 入 學 資 格, 舊 生 如 未 申 請 休 學 即 令 退 學 學 生 於 每 學 期 註 冊 時, 應 依 照 規 定 繳 納 各 項 費 用 每 學 期 應 繳 納 之 各 項 費 用, 於 每 學 期 開 學 前 公 告 會 計 室 網 頁 學 生 加 退 選, 應 於 每 學 期 規 定 期 限 內 辦 理,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習 學 分 數, 一 二 及 三 年 級 不 得 少 於 十 六 學 分, 不 得 多 於 廿 五 學 分 ; 四 年 級 不 得 少 於 九 學 分, 不 得 多 於 廿 二 學 分, 請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網 頁 查 閱 選 課 辦 法 修 業 年 限 本 校 採 學 年 學 分 制, 四 年 制 各 系 修 業 年 限 以 四 年 為 原 則 ; 雙 聯 學 制 之 外 國 學 生 修 業 年 限 依 與 外 國 學 校 辦 理 雙 聯 學 制 實 施 辦 法 第 2 條 及 第 5 條 辦 理 學 分 抵 免 成 績 學 生 入 學 本 校 前 修 習 及 格 之 科 目 學 分, 得 依 本 校 抵 免 學 分 辦 法 辦 理 抵 免 學 生 成 績 分 為 學 業 操 行 二 種, 採 百 分 計 分 法 核 計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科 目 之 學 分 數, 達 該 學 期 修 習 學 分 總 數 三 分 之 二 或 連 續 兩 學 期 達 該 學 期 修 習 學 分 總 數 二 分 之 一 者 及 操 行 成 績 不 及 格 者, 應 令 退 學 外 國 學 生 亦 比 照 辦 理 14
凡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者, 均 不 得 補 考, 亦 不 給 學 分 ; 必 修 科 目 ( 含 無 學 分 之 必 修 科 目 ) 不 及 格 須 重 補 修 請 假 曠 課 學 生 請 假 有 病 假 事 假 公 假 產 假 四 種, 均 應 於 三 日 內 辦 理 請 假 手 續, 未 辦 理 請 假 者 以 曠 課 論, 本 校 學 務 處 將 依 學 生 請 假 類 別 或 曠 課 予 以 扣 操 行 成 績 請 至 本 校 學 務 處 網 頁 查 閱 相 關 法 規 休 學 退 學 畢 業 學 生 因 故 得 申 請 休 學, 學 期 中 辦 理 休 學 最 遲 於 期 末 考 前 辦 理 完 畢, 休 學 以 一 學 期 一 學 年 或 二 學 年 為 原 則 學 生 如 有 學 則 第 44 條 之 情 事 者 應 令 退 學 ; 退 學 生 如 在 校 肄 業 滿 一 學 期 具 有 成 績, 其 學 籍 經 核 准 者 得 發 給 修 業 證 明 書 學 生 修 業 期 滿, 修 滿 應 修 之 科 目 學 分 成 績 及 格 符 合 本 校 其 他 畢 業 條 件, 且 各 學 期 操 行 成 績 及 格 者, 准 予 畢 業 由 本 校 依 有 關 規 定, 授 予 學 士 學 位, 發 給 學 位 證 書 雙 聯 學 制 外 國 學 生 亦 比 照 辦 理 15
九 學 務 資 訊 ( 一 ) 住 宿 資 訊 新 學 年 度 錄 取 之 外 國 新 生, 取 得 正 式 學 籍 後, 第 一 年 保 障 優 先 住 宿, 如 放 棄 本 校 之 住 宿, 本 校 不 負 責 校 外 住 宿 之 安 排 ; 第 二 年 以 上 則 需 填 寫 住 宿 申 請 表, 與 國 內 一 般 學 生 共 同 參 與 抽 籤 住 宿 學 生 均 應 遵 守 宿 舍 規 定 繳 費 : 本 校 每 學 期 住 宿 費 8100 元 及 保 證 金 1000 元 共 9100 元 各 學 期 住 校 之 期 間 均 不 含 寒 暑 假, 寒 暑 假 住 宿 需 另 外 申 請 及 繳 費 設 備 : 每 間 分 配 一 台 冷 氣 機 一 台 電 風 扇 ; 宿 舍 並 提 供 廁 所 淋 浴 間 洗 衣 機 脫 水 機 電 視 及 網 路 設 備 等, 宿 舍 內 禁 止 烹 調 食 物 及 養 寵 物 管 理 : 本 校 宿 舍 位 於 後 山 籃 球 場 旁, 共 有 五 個 樓 層, 為 6 人 一 間,1 樓 房 間 為 19 間, 分 配 男 生 住 宿 ;2 至 5 樓 則 有 21 間, 分 配 予 女 生 住 宿 ; 規 定 男 生 不 得 上 樓 至 女 生 樓 層 住 宿 為 一 團 體 生 活, 由 住 宿 學 生 輪 流 清 掃 各 樓 層, 每 樓 層 亦 安 排 選 任 兩 位 同 學 管 理 樓 層 事 務, 向 舍 長 負 責 其 他 : 詳 細 相 關 資 訊 請 至 學 務 處 網 頁 查 看 宿 舍 管 理 辦 法 學 區 附 近 租 屋 相 關 資 訊 : 內 湖 租 屋 網 : http://house.54ad.com.tw/index.php 吉 屋 出 租 網 : http://taipei.ghouse.com.tw/ 台 北 租 屋 網 : http://www.j2h.net/house/area.php ( 二 ) 獎 學 金 資 訊 1. 優 良 學 生 獎 勵 辦 法 : 每 學 期 每 班 學 業 成 績 前 三 名, 頒 發 獎 金 及 獎 狀 獎 金 : 第 一 名 : 發 給 獎 學 金 新 台 幣 參 仟 元 第 二 名 : 發 給 獎 學 金 新 台 幣 貳 仟 元 第 三 名 : 發 給 獎 學 金 新 台 幣 壹 仟 元 具 備 條 件 如 下 : 1. 學 業 總 平 均 成 績 八 十 分 以 上 且 每 科 均 須 及 格 者 2. 操 行 成 績 八 十 分 以 上 者 3. 體 育 成 績 及 格 者 4. 軍 訓 成 績 及 格 者 ( 無 則 免 ) 2. 社 團 績 優 幹 部 獎 學 金 辦 法 : 每 名 新 台 幣 肆 仟 元 16
具 備 條 件 如 下 : 1. 前 學 年 擔 任 社 團 負 責 人 或 幹 部, 服 務 績 效 優 異 具 有 事 證 者 2. 前 學 年 學 業 成 績 總 平 均 70 分 以 上 3. 前 學 年 操 行 成 績 總 平 均 80 分 以 上, 且 未 受 記 小 過 以 上 處 分 3. 請 於 依 申 請 獎 學 金 期 限 內 申 請 ( 三 ) 生 活 資 訊 開 戶 銀 行 需 持 護 照 正 影 本 一 份 外 僑 居 留 證 正 影 本 一 份 新 臺 幣 1000 元 辦 理 開 戶 郵 局 緊 急 事 件 辦 理 國 內 外 郵 件 包 裹 寄 送 及 存 提 匯 款 等 業 務 開 立 郵 局 帳 戶 需 持 護 照 正 影 本 一 份 外 僑 居 留 證 正 影 本 一 份 新 臺 幣 1000 元 辦 理 開 戶 中 華 郵 政 http://www.post.gov.tw/post/index.jsp 遺 失 證 件 交 通 事 故 請 先 到 遺 失 地 點 附 近 的 警 察 局 或 派 出 所 報 案 金 融 卡 及 信 用 卡 遺 失 請 務 必 向 發 卡 銀 行 辦 理 掛 失 請 撥 打 110 向 警 察 單 位 報 案, 並 通 知 本 校 學 務 處 ( 分 機 : 2211) 以 協 助 後 續 處 理 市 區 交 通 公 車 捷 運 鐵 路 高 鐵 客 運 大 台 北 地 區 公 車 及 捷 運 極 為 便 利, 公 車 及 捷 運 的 班 距 及 票 價 因 路 線 而 有 所 不 同 乘 車 資 訊 請 參 見 台 北 市 大 眾 運 輸 及 公 車 路 線 查 詢 系 統 http://www.taipeibus.taipei.gov.tw/ 台 灣 本 島 鐵 路 線 完 整, 可 搭 乘 鐵 路 至 全 島 各 地 旅 遊 觀 光 乘 車 資 訊 請 參 見 台 灣 鐵 路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http://www.railway.gov.tw/index/index.aspx 台 灣 高 鐵 極 為 快 速, 相 關 站 點 及 售 票 資 訊 請 參 見 台 灣 高 鐵 全 球 資 訊 網 http://www.thsrc.com.tw/tw/index.htm 國 道 客 運 以 長 途 客 運 為 主, 搭 乘 前 以 購 買 票 券 為 主, 台 北 市 搭 乘 可 至 國 道 客 運 台 北 總 站 http://www.busad.org.tw/ 購 買 餐 飲 校 內 餐 本 校 學 生 餐 廳 環 境 舒 適 種 類 多 樣, 學 生 可 依 喜 好 自 行 選 擇 17
廳 校 外 餐 廳 本 校 附 近 多 間 傳 統 小 吃 及 西 式 餐 廳 可 供 學 生 自 行 選 擇 逛 街 西 門 町 信 義 東 區 士 林 夜 市 公 館 商 圈 光 華 數 位 新 天 地 ( 光 華 商 場 ) 西 門 町 為 台 北 市 流 行 文 化 聚 集 處, 也 是 傳 統 的 電 影 街, 有 多 家 電 影 院 播 放 不 同 類 型 的 電 影 規 劃 良 好 的 行 人 步 道 區 為 逛 街 的 好 去 處 信 義 東 區 有 多 家 大 型 購 物 中 心 及 電 影 院 等 消 費 娛 樂 場 所, 世 界 第 一 高 樓 台 北 101 大 樓 也 位 在 此 區 士 林 夜 市 為 台 灣 著 名 夜 市 之 一, 各 種 美 食 為 觀 光 客 所 喜 愛 公 館 商 圈 臨 近 台 灣 大 學, 有 多 家 美 食 小 吃, 是 學 生 生 活 娛 樂 等 平 價 消 費 場 所 光 華 數 學 新 天 地 ( 光 華 商 場 ) 為 著 名 電 子 消 費 賣 場, 經 常 舉 辦 促 銷 活 動, 並 有 多 家 電 腦 數 位 商 品 提 供 消 費 者 自 行 搭 配 選 購, 其 賣 場 位 置 及 交 通 資 訊 請 參 見 http://www.arclink.com.tw/index.do ( 四 ) 緊 急 事 故 處 理 校 安 中 心 負 責 學 生 緊 急 事 故 處 理 校 園 安 全 及 安 寧 等 事 項 位 置 : 綜 合 大 樓 1 樓 116 室 電 話 :02-26585801#2251~2253 校 安 值 勤 室 電 話 :02-87977741(24 小 時 專 線 ) 傳 真 :02-26582507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fan@takming.edu.tw 18
重 要 聯 絡 資 訊 連 絡 本 校 各 單 位, 請 連 結 下 列 單 位 分 機 表 :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各 單 位 分 機 表 中 華 民 國 外 交 部 http://www.takming.edu.tw/chinese2007/default_g2.htm 中 華 民 國 外 交 部 領 事 局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30&ctnode=37&mp=1 台 灣 內 政 部 移 民 局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index_ch_main.asp 新 加 坡 馬 來 西 亞 菲 律 賓 泰 國 印 尼 越 南 的 移 民 資 訊 http://www.tica.org.tw/html/inside.asp?menu=3&page=asia 中 華 民 國 中 央 健 保 局 http://www.nhi.gov.tw/ 中 華 民 國 教 育 部 ( 留 學 生 全 球 資 訊 網 ) http://www.edu.tw/populace.aspx?populace_sn=4 行 動 電 話 服 務 電 話 : 台 灣 大 哥 大 : http://twngsm.com.tw 中 華 電 信 : http://www.cht.com.tw 遠 傳 電 信 : http://ecarae.fetnet.net/ 其 他 服 務 資 訊 : 查 號 台 ( 英 語 ):106 障 礙 台 :112 國 際 電 話 服 務 台 :100 網 路 黃 頁 : http://www.eyp.com.tw 國 碼 時 差 費 率 查 詢 : http://www.eyp.com.tw 19
( 一 ) 電 算 中 心 相 關 環 境 十 電 算 中 心 資 訊 位 置 : 中 正 樓 5F 川 堂 503-1 室 電 算 中 心 電 腦 教 室 : 中 正 樓 103 405 406 501 504 505 506 上 網 區 : 中 正 樓 404 網 路 列 印 中 心 ( 自 由 實 習 室 ): 中 正 樓 403 ( 二 ) 校 園 網 路 資 訊 1. 一 般 網 路 訊 息 : (1) 德 明 首 頁 網 址 :http://www.takming.edu.tw (2) 校 園 資 訊 入 口 網 站 (TIP) 網 址 :http://netinfo.takming.edu.tw/tip/, 或 由 學 校 首 頁 登 入 ( 勿 設 代 理 伺 服 器 proxy) (3) 網 路 帳 號 與 學 號 相 同, 新 生 密 碼 預 設 為 身 份 證 字 號, 可 自 行 上 網 至 TIP 之 個 人 資 訊 項 下 之 學 生 密 碼 修 改 功 能 區 塊 點 選 執 行 更 改 作 業 並 請 牢 記 (4) 帳 號 密 碼 之 使 用 包 括 : 德 明 個 人 入 口 網 站 (TIP) 電 子 郵 件 收 發 網 路 列 印 中 心 服 務 等 之 登 入 使 用 (5) 休 復 學 同 學 於 回 校 後 密 碼 將 重 新 預 設 為 身 份 證 字 號 2. 無 線 網 路 使 用 說 明 : (1) 本 校 無 線 網 路 支 援 802.11b 及 802.11g 無 線 網 卡 (802.11a 不 支 援 ) (2) 啟 用 無 線 網 卡 " (3) 如 顯 示 無 線 網 路 無 法 連 線, 請 在 無 線 網 卡 的 符 號 ( 工 作 列 會 出 現 無 法 連 線 的 網 路 符 號 ) 上 按 右 鍵, 點 選 尋 找 可 用 無 線 網 路, 連 上 無 線 存 取 點 (4) 請 確 認 流 覽 器 沒 有 設 定 代 理 伺 服 器 (5) 開 啟 流 覽 器, 畫 面 出 現 username 及 password 登 入 畫 面 (6) 在 username 的 部 份, 輸 入 本 校 提 供 之 電 子 郵 件 帳 號, 例 如 學 生 帳 號 xyz@cc.mail.takming.edu.tw 等 格 式, 在 password 部 份, 輸 入 本 校 電 子 郵 件 帳 號 之 密 碼 (7) 按 login 鍵, 執 行 登 入 程 序 ( 三 ) 宿 網 申 請 1. 住 宿 生 欲 使 用 網 路 者 請 至 電 算 中 心 辦 理 登 記 ( 請 自 備 網 卡 網 路 連 接 線 防 毒 軟 體 ) 並 詳 閱 宿 舍 網 路 相 關 管 理 辦 法 2. 發 生 網 路 故 障 請 先 自 行 檢 測, 確 定 故 障 時 填 報 修 單 向 電 算 中 心 報 修 ( 四 )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20
有 關 校 園 網 路 使 用 規 範 BBS 站 管 理 使 用 公 約 及 智 慧 財 產 權 之 宣 導 及 注 意 事 項, 以 茲 同 學 遵 循 之 依 據 網 址 如 下 :http://www.takming.edu.tw/cc/ ( 五 ) 服 務 項 目 1. 提 供 每 位 在 學 生 電 子 信 箱 乙 個, 容 量 為 30MB, 帳 號 如 下 : 學 號 @mail.cc.takming.edu.tw 2. 若 使 用 web mail 方 式 收 信, 操 作 說 明 如 下 : (1) 登 入 德 明 個 人 入 口 網 站 (TIP) 點 選 我 的 E MAIL, 於 認 證 處 帳 號 前 需 加 網 域 名 稱 class 帳 號 例 :class\ 學 號 (2) 或 直 接 打 開 瀏 覽 器 於 網 址 處 鍵 入 http://mail.cc.takming.edu.tw 於 進 行 認 證 後 即 可 收 發 ( 帳 號 鍵 入 方 式 同 上 ) (3) 若 以 outlook 或 其 他 方 式 收 信, 收 發 之 SMTP POP3 地 址 請 設 定 mail.cc.takming.edu.tw (4) 網 路 列 印 中 心 ( 自 由 實 習 室 ) 上 網 區 開 放 時 間 如 下 : A. 一 般 時 間 ( 上 課 期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 08:30 至 21:30 週 六 :13:00 至 21:30 週 日 :08:30 至 17:00 B. 其 他 時 間 依 學 校 行 事 曆 作 業 寒 暑 假 期 間 若 有 特 別 開 放 時 間 將 另 行 公 告 (5) 網 路 列 印 中 心 功 能 403 教 室 : 作 業 習 作 黑 白 及 彩 色 列 印 (6) 網 路 列 印 中 心 使 用 方 法 : A. 開 機 後 需 登 入 帳 號 密 碼 方 能 使 用 B. 有 電 腦 相 關 課 程 並 繳 納 電 腦 實 習 費 之 個 人 提 供 列 印 配 額 黑 白 60 張, 彩 色 10 張 C. 未 繳 交 實 習 費 之 個 人 可 使 用 網 路 列 印 中 心 電 腦 若 有 列 印 需 求 請 至 出 納 組 繳 費 後 攜 帶 單 據 至 中 心 核 定 列 印 張 數 ( 六 ) 需 繳 費 事 項 1 密 碼 遺 忘 需 重 設 者 ( 手 續 費 50 元 ) 2 需 增 加 列 印 張 次 者 ( 黑 白 列 印 每 張 1 元, 彩 色 列 印 每 張 10 元 ) 3 繳 費 可 至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辦 理, 單 據 請 交 至 電 算 中 心 辦 公 室 或 C403 值 班 人 員 轉 交 以 資 辦 理 ( 七 ) 聯 絡 窗 口 : 行 政 及 教 學 支 援 組 分 機 :2530 李 組 長 21
十 一 學 校 運 動 設 施 本 校 各 種 運 動 類 別 的 場 地 設 施 介 紹 : 室 內 體 育 館 舞 蹈 教 室 運 動 場 游 泳 池 桌 球 教 室 重 量 訓 練 室 柔 道 教 室 排 球 場 22
室 內 體 育 館 室 內 體 育 館,NCAA 標 準 籃 架 兩 座, 附 屬 籃 架 4 架, 可 容 納 1200 人 觀 眾 席, 附 屬 設 備 羽 球 場 4 面, 男 女 盥 洗 室 2 間, 舞 台 1 座, 空 調 冷 氣 機 2 部, 置 物 櫃 60 格 舞 蹈 教 室 30 坪 舞 蹈 教 室, 附 屬 設 備 鏡 牆 2 面, 視 聽 設 備 1 組, 空 調 冷 氣 3 台 運 動 場 23
田 徑 場 長 度 200 公 尺, 跑 道 五 道, 並 附 有 100 公 尺 直 線 道, 附 屬 設 備 籃 球 場 2 面 籃 框 8 個, 網 球 場 2 面, 排 球 場 3 面, 手 球 場 2 面, 手 球 球 門 2 座, 鉛 球 技 擲 場 1 座, 可 容 納 1000 人 之 看 台 座 位, 夜 間 照 明 4 座 游 泳 池 位 於 行 政 大 樓 地 下 二 樓, 標 準 室 內 溫 水 游 泳 池, 短 水 道 游 泳 池 一 座, 九 道 水 道, 長 25 公 尺 寬 19.6 公 尺, 水 深 145 公 分, 附 屬 設 備 精 工 計 時 器 一 組, 跳 水 台 九 組, 男 盥 洗 室 各 一 間, 加 溫 過 濾 設 備 與 置 物 櫃 250 格 桌 球 教 室 桌 球 教 室 位 於 中 正 樓 地 下 室, 共 3 間 教 室, 桌 球 桌 15 張, 練 習 桌 9 張, Epoxy 地 面, 冷 氣 機 12 台, 置 物 櫃 60 格 24
重 量 訓 練 室 重 量 訓 練 器 材 14 部, 心 肺 功 能 交 叉 訓 練 機 4 部, 附 屬 設 備 冷 氣 空 調 4 部, 置 物 櫃 60 格 柔 道 教 室 30 坪 柔 道 教 室, 附 屬 設 備 視 聽 投 影 器 材 1 組, 空 調 冷 氣 4 台, 置 物 櫃 30 格 25
排 球 場 排 球 場 3 面, 附 屬 備 用 籃 球 架 6 座, 夜 間 照 明 5 座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