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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进 一 步 规 范 中 小 学 教 辅 材 料 的 管 理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学 校 应 依 据 教 育 部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国 务 院 纠 风 办 关 于 加 强 中 小 学 教 辅 材 料 使 用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基 二 2012 1 号 )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强 中 小 学 教 材 配 套 练 习 和 中 小 学 教 辅 材 料 使 用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沪 教 委 基 2012 43 号 ),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学 教 辅 材 料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新 出 联 2001 8 号 )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新 闻 出 版 局 关 于 加 强 对 中 小 学 习 题 集 试 卷 集 等 应 试 类 教 辅 读 物 管 理 的 意 见 ( 沪 教 委 基 2005 33 号 ) 等 国 家 及 本 市 对 教 辅 材 料 的 出 版 印 刷 发 行 等 规 定, 确 保 教 辅 材 料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切 实 落 实 各 中 小 学 校 应 指 导 和 鼓 励 教 师 加 强 对 练 习 设 计 的 研 究 教 师 应 针 对 教 学 目 标 和 学 生 学 习 情 况 精 心 设 计 适 量 的 练 习, 切 实 发 挥 练 习 对 教 学 的 诊 断 反 馈 功 能, 避 免 用 课 外 教 辅 材 料 代 替 作 业, 实 现 减 负 增 效, 提 高 教 学 的 有 效 性 严 禁 学 校 为 学 生 订 购 中 小 学 教 学 用 书 目 录 和 订 单 以 外 的 资 料, 严 禁 学 校 和 教 师 向 学 生 推 荐 推 销 ( 或 变 相 推 销 ) 任 何 教 辅 材 料, 不 得 为 学 生 及 家 长 购 买 教 辅 材 料 提 供 服 务 未 列 入 中 小 学 教 学 用 书 目 录, 但 确 属 中 小 学 教 育 教 学 所 需 的 课 堂 练 习 考 试 试 卷 及 复 习 资 料 等 材 料, 由 学 校 报 区 ( 县 ) 教 育 局 审 核 同 意 后 免 费 提 供, 所 需 经 费 在 学 校 公 用 经 费 中 列 支, 不 得 向 学 生 收 取 市 区 ( 县 ) 教 研 员 特 级 教 师 不 得 擅 自 参 加 以 营 利 为 目 的 以 习 题 试 卷 为 主 的 应 试 类 教 辅 读 物 的 编 写 凡 参 加 教 材 及 配 套 资 料 编 写 和 中 考 高 考 命 题 审 题 的 人 员, 在 完 成 所 承 担 工 作 后 3 年 内 不 得 参 加 应 试 类 教 辅 读 物 的 编 写 ( 四 ) 严 格 规 范 学 校 招 生 和 收 费 行 为 各 级 各 类 学 校 ( 包 括 幼 儿 园 )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和 本 市 各 项 教 4

育 收 费 政 策, 严 禁 以 任 何 形 式 向 学 生 收 取 ( 包 括 要 求 学 生 到 指 定 单 位 缴 纳 ) 与 入 学 挂 钩 的 各 种 名 目 的 赞 助 费 支 教 费 捐 资 助 学 款 等, 严 禁 擅 自 制 定 变 更 教 育 收 费 项 目 和 收 费 标 准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 包 括 采 取 或 者 变 相 采 取 考 试 面 试 等 ) 进 行 文 化 测 试 选 拔 学 生 并 按 测 试 成 绩 分 班 严 禁 学 校 以 体 育 艺 术 特 长 生 为 名 招 收 择 校 生 并 收 费 小 学 一 般 不 招 收 体 育 艺 术 特 长 生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不 得 以 创 办 特 色 为 名 举 办 重 点 班 实 验 班 等, 不 得 将 招 生 入 学 与 英 语 星 级 考 奥 数 成 绩 等 各 类 学 科 竞 赛 名 次 等 级 考 证 书 奖 励 证 书 等 挂 钩 严 禁 学 校 单 独 或 与 社 会 办 学 机 构 联 合 或 委 托 举 办 以 选 拔 生 源 为 目 的 的 各 类 培 训 班 严 禁 幼 儿 园 以 举 办 实 验 班 特 色 班 兴 趣 班 亲 子 班 课 后 培 训 班 等 名 义 高 收 费 乱 收 费 严 禁 学 校 统 一 组 织 学 生 报 名 参 加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物 理 化 学 等 学 科 类 竞 赛 活 动, 严 禁 学 校 举 办 或 参 与 组 织 宣 传 无 市 中 小 学 生 竞 赛 管 理 委 员 会 颁 发 竞 赛 许 可 证 的 任 何 区 域 性 学 科 类 竞 赛 活 动 学 校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代 办 服 务 性 收 费 文 件 规 定 的 项 目 标 准 及 操 作 办 法 收 费, 必 须 经 过 公 示 和 征 询 意 见 后 才 能 收 取, 代 办 费 结 余 应 及 时 清 退 严 禁 学 校 和 教 师 向 学 生 宣 传 动 员 和 组 织 学 生 参 与 社 会 力 量 举 办 的 商 业 性 出 国 游 学 活 动 中 小 学 校 组 织 的 学 生 出 国 ( 境 ) 合 作 教 学 交 流 以 及 夏 ( 冬 ) 令 营 等 活 动, 必 须 按 照 审 批 权 限, 经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并 在 告 知 学 生 家 长 收 费 和 活 动 内 容 后, 由 学 生 家 长 自 愿 选 择 参 加, 学 校 不 得 营 利 带 队 领 导 和 教 师 所 需 费 用 不 得 从 承 办 业 务 的 单 位 和 中 介 机 构 给 予 的 返 还 回 扣 中 开 支 要 严 格 规 范 各 类 民 办 学 校 的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收 费 公 示 和 5

收 费 时 间 节 点 各 类 民 办 学 校 应 按 照 经 物 价 部 门 审 批 或 备 案 的 项 目 和 标 准 收 费, 一 般 应 在 本 学 年 开 学 时 收 取, 不 得 跨 年 度 或 提 前 收 取 学 费 ( 五 ) 加 强 普 通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及 收 费 行 为 监 管 严 禁 普 通 高 中 在 招 生 计 划 外 以 借 读 生 代 培 生 旁 听 生 自 费 生 特 长 生 等 名 义 招 生 并 收 费, 严 禁 以 民 办 学 校 名 义 招 收 高 收 费 学 生 加 强 普 通 高 中 生 学 籍 管 理, 严 格 按 照 学 籍 管 理 要 求 注 册 收 费 普 通 高 中 开 设 国 际 课 程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审 批 程 序 报 批, 未 经 批 准, 学 校 严 禁 招 生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加 强 检 查, 发 现 一 起, 严 处 一 起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开 设 国 际 课 程 班 不 得 另 行 收 费, 不 得 从 举 办 的 国 际 课 程 班 中 营 利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国 际 课 程 班 的 招 生 收 费 等 问 题, 要 严 格 按 照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关 于 开 展 普 通 高 中 国 际 课 程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沪 教 委 基 2013 37 号 )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关 于 2013 年 普 通 高 中 开 设 国 际 课 程 情 况 登 记 工 作 的 通 知 ( 沪 教 委 基 2013 36 号 ) 要 求 予 以 规 范 规 范 中 职 学 校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的 收 费, 严 禁 以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为 名 乱 收 费 经 市 教 委 批 准 的 公 办 中 职 学 校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学 历 教 育, 其 学 费 标 准 最 高 为 普 通 中 职 学 校 同 类 ( 或 接 近 ) 专 业 学 费 标 准 的 3 倍, 具 体 收 费 标 准 按 市 教 委 审 核 的 收 费 标 准 执 行 ( 六 ) 加 强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和 收 费 行 为 监 管 深 入 推 进 高 校 招 生 阳 光 工 程, 继 续 巩 固 高 校 点 招 问 题 的 治 理 成 果, 各 高 校 要 向 社 会 公 开 承 诺 决 不 降 低 标 准 违 规 指 名 录 取 学 生 高 校 预 留 招 生 计 划 的 使 用 原 则 办 法 标 准 和 录 取 结 果 要 向 社 会 公 开 凡 出 现 点 招 问 题, 要 严 肃 追 究 高 校 校 长 及 相 关 责 任 人 的 领 导 责 任 和 直 接 责 任 加 强 自 主 招 生 及 其 他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的 监 管 要 加 强 对 招 生 管 理 6

制 度 的 完 备 性 廉 洁 性 合 法 性 及 执 行 情 况 的 检 查, 重 点 检 查 考 务 安 全 保 密 招 生 工 作 集 体 决 策 以 及 信 息 公 开 等 方 面 的 制 度 建 设 及 执 行 情 况, 加 强 招 生 过 程 和 招 生 结 果 的 监 督 检 查 严 厉 打 击 泄 露 试 题 考 前 辅 导 面 试 请 托 违 规 录 取 等 暗 箱 操 作 徇 私 舞 弊 以 权 谋 私 等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确 保 招 生 考 试 公 平 公 正 对 于 违 规 录 取 的 学 生, 一 律 不 予 电 子 学 籍 注 册 ; 已 经 注 册 学 籍 的, 要 坚 决 予 以 取 消 对 于 违 规 招 生 的 高 校, 给 予 调 减 招 生 计 划 暂 停 或 取 消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资 格 等 处 理, 并 严 肃 追 究 相 关 责 任 人 的 责 任 严 禁 高 校 违 规 办 班 及 乱 收 费, 严 禁 高 校 无 许 可 办 学 超 计 划 招 生 联 合 或 委 托 中 介 机 构 办 班 未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严 禁 高 校 异 地 举 办 学 历 教 育 研 究 生 课 程 进 修 班 并 收 费 高 校 收 费 标 准 的 调 整 要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规 定, 严 格 履 行 教 育 培 养 成 本 监 审 及 民 意 听 证 等 规 定 程 序 高 校 学 费 具 体 标 准 必 须 在 招 生 简 章 中 明 确 注 明, 不 得 在 公 示 的 收 费 标 准 之 外 加 价 收 费 要 严 格 规 范 高 校 教 材 收 费 管 理 要 认 真 落 实 上 海 市 物 价 局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强 研 究 生 教 育 收 费 管 理 的 通 知 ( 沪 价 费 2013 15 号 ) 要 求, 对 全 日 制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学 费 严 格 按 报 备 批 准 的 收 费 标 准 执 行 ; 其 他 类 型 的 研 究 生 学 费 按 报 备 并 公 示 后 的 收 费 标 准 执 行 同 时, 实 行 新 生 新 办 法 老 生 老 办 法 规 范 高 校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收 费 管 理, 严 禁 以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为 名 乱 收 费 严 禁 高 校 动 员 学 生 参 与 社 会 力 量 举 办 的 商 业 性 出 国 游 学 活 动 严 禁 高 校 将 校 舍 出 租 ( 借 ) 给 社 会 力 量 办 学 机 构 用 于 举 办 针 对 中 小 学 生 的 有 偿 补 课, 进 一 步 规 范 高 校 教 室 的 出 租 ( 借 ) 行 为 各 高 校 要 加 强 对 所 属 二 级 单 位 企 业 的 办 学 行 为 全 覆 盖 的 监 管 和 指 导 ( 七 ) 加 强 对 教 育 民 生 工 程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7

要 认 真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对 民 生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监 督 检 查 的 要 求, 重 点 加 强 对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经 费 保 障 机 制 中 职 学 生 资 助 学 生 营 养 改 善 计 划 等 涉 及 教 育 的 民 生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的 监 管 要 加 强 财 务 管 理, 坚 持 阳 光 操 作, 开 展 督 导 评 估, 强 化 审 计 监 督, 保 证 专 款 专 用 运 用 信 息 技 术 加 强 受 助 学 生 信 息 管 理, 加 快 建 设 涵 盖 学 前 至 研 究 生 的 学 生 资 助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与 各 级 各 类 学 生 学 籍 信 息 库 有 效 对 接 以 中 小 学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为 契 机, 集 中 开 展 资 助 学 生 信 息 专 项 清 理 核 查, 把 民 生 资 金 真 正 惠 及 到 急 需 资 助 的 困 难 学 生 加 大 对 民 生 资 金 使 用 过 程 中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的 查 处 力 度, 对 虚 报 套 取 克 扣 冒 领 贪 污 挪 用 延 缓 发 放 等 行 为, 要 从 严 查 处 严 肃 问 责 公 开 通 报 ( 八 ) 加 强 教 师 师 德 师 风 建 设 监 督 检 查 针 对 师 德 领 域 的 不 正 之 风, 开 展 专 项 治 理, 维 护 教 师 良 好 形 象 加 强 教 师 兼 职 行 为 的 监 管, 严 禁 中 小 学 教 师 在 校 外 培 训 机 构 参 与 有 偿 补 课 坚 决 刹 住 教 师 违 规 收 受 学 生 和 家 长 礼 品 ( 金 券 ) 等 不 正 之 风 加 强 高 校 教 师 师 德 师 风 长 效 机 制 建 设, 引 导 广 大 教 师 把 主 要 精 力 放 在 教 书 育 人 上 要 认 真 落 实 教 师 管 理 师 德 建 设 有 关 文 件 要 求, 将 师 德 表 现 作 为 教 师 年 度 考 核 岗 位 聘 任 职 务 ( 称 ) 评 审 评 优 奖 励 的 首 要 标 准, 实 行 师 德 一 票 否 决 制 全 面 落 实 中 小 学 教 师 违 反 师 德 行 为 处 理 办 法, 对 师 德 败 坏 行 为 实 行 零 容 忍 二 工 作 要 求 ( 一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完 善 责 任 落 实 机 制 要 坚 持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和 管 行 业 必 管 行 风 的 要 求, 完 善 治 理 工 作 责 任 制, 健 全 责 任 落 实 和 倒 查 追 责 机 制, 把 治 理 工 作 责 任 层 层 落 实 到 行 政 部 门 和 各 级 各 类 学 校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要 承 担 起 治 8

理 工 作 的 主 体 责 任, 加 强 职 责 范 围 内 工 作 的 监 管 教 育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要 对 治 理 工 作 负 起 监 督 责 任,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和 组 织 协 调, 督 促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及 时 纠 正 教 育 领 域 存 在 的 突 出 问 题 市 规 范 教 育 收 费 联 席 会 议 各 成 员 单 位 要 进 一 步 完 善 定 期 会 商 信 息 发 布 督 查 督 办 公 开 通 报 及 约 谈 机 制, 形 成 责 任 明 晰 协 作 联 动 互 相 促 进 的 治 理 工 作 格 局 各 区 ( 县 ) 政 府 各 高 校 要 加 强 对 本 地 区 本 单 位 规 范 教 育 收 费 工 作 的 领 导, 切 实 把 规 范 教 育 收 费 工 作 纳 入 重 要 议 事 日 程 要 充 分 发 挥 市 区 ( 县 ) 两 级 规 范 教 育 收 费 联 席 会 议 的 作 用, 联 席 会 议 成 员 单 位 要 按 照 各 自 的 工 作 职 责 和 要 求, 认 真 抓 好 今 年 度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的 落 实 教 育 系 统 各 单 位 要 把 规 范 教 育 收 费 工 作 与 教 育 业 务 工 作 同 部 署 同 落 实 同 检 查 同 考 核 ( 二 )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严 惩 违 规 行 为 市 区 ( 县 ) 财 政 审 计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教 育 经 费 拨 付 和 使 用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提 高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率 并 开 展 绩 效 评 价 教 育 部 门 要 督 促 学 校 完 善 教 育 经 费 使 用 情 况 的 定 期 审 计 和 公 示 制 度,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的 透 明 度 学 校 要 规 范 教 育 经 费 的 使 用, 强 化 资 金 使 用 的 绩 效 管 理, 确 保 资 金 安 全 高 效 市 规 范 教 育 收 费 联 席 会 议 成 员 单 位 将 继 续 成 立 联 合 检 查 组, 对 区 ( 县 ) 高 校 开 展 规 范 教 育 收 费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要 建 立 平 时 检 查 与 集 中 检 查 自 查 与 抽 查 明 查 与 暗 访 相 结 合 的 督 查 机 制, 把 监 督 检 查 贯 穿 于 规 范 教 育 收 费 工 作 的 各 个 环 节 对 查 实 的 违 规 收 费 行 为, 除 按 规 定 予 以 清 退 给 予 学 校 和 有 关 人 员 组 织 处 理 和 纪 律 处 分 外, 继 续 执 行 凡 有 违 规 收 费 行 为 的 人 员, 一 律 取 消 两 年 内 评 选 个 人 综 合 先 进 和 提 升 校 长 职 级 或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资 格 ; 凡 有 违 规 收 费 的 学 校, 一 律 取 消 两 年 内 评 选 综 合 性 先 进 和 9

文 明 单 位 以 及 示 范 性 学 校 的 资 格 的 规 定, 实 行 一 票 否 决 制 对 违 规 收 费 行 为 不 仅 要 追 究 当 事 人 的 责 任, 还 要 严 肃 追 究 相 关 领 导 人 的 责 任 对 典 型 案 件 还 要 及 时 在 新 闻 媒 体 上 予 以 曝 光, 充 分 发 挥 案 件 查 处 的 警 示 教 育 作 用 ( 三 ) 严 明 工 作 纪 律, 加 强 队 伍 建 设 市 规 范 教 育 收 费 联 席 会 议 成 员 单 位 要 自 觉 维 护 国 家 政 策 的 严 肃 性 和 权 威 性, 敢 于 动 真 碰 硬, 真 抓 严 管, 克 服 地 方 和 部 门 保 护 主 义 本 位 主 义, 对 于 妥 协 通 融 避 重 就 轻 包 庇 隐 瞒, 导 致 教 育 乱 收 费 问 题 易 发 多 发 屡 禁 不 止 的, 要 进 行 严 肃 问 责 市 规 范 教 育 收 费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将 结 合 年 度 治 理 工 作 任 务, 以 国 家 教 育 收 费 政 策 和 治 理 工 作 业 务 为 重 点, 开 展 面 向 治 理 工 作 人 员 的 专 项 培 训, 着 力 提 高 履 职 尽 责 能 力, 不 断 提 升 规 范 教 育 收 费 治 理 教 育 乱 收 费 工 作 的 科 学 化 专 业 化 水 平 中 共 上 海 市 教 育 卫 生 工 作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 海 市 物 价 局 上 海 市 审 计 局 上 海 市 新 闻 出 版 局 2014 年 8 月 8 日 10

抄 送 : 教 育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部 审 计 署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市 委 办 公 厅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市 政 府 办 公 厅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市 纪 委 办 公 厅, 各 区 ( 县 ) 人 民 政 府, 市 教 委 有 关 直 属 单 位 各 直 属 学 校, 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2014 年 8 月 25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