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F8B77EAAC0B77CB364A5F4BB50A571AA6BB0DDC344A4A7B1B4A873313033313133302BA558B2DFC3D2A9FA2E646F63>



Similar documents
Public Projects A Thesis Submitted to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National Kaohsiung Fir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Partial

政風電子報68期part2

2

14-2-人文封面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规 划 局 与 黑 龙 江 汇 丰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处 罚 纠 纷 上 诉 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判 决 书 (1999) 行 终 字 第 20 号 上 诉 人 ( 原 审 被 告 ) 黑 龙 江 省

2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 A doc

愛 的 老 天 使 五 活 動 設 計 : 活 動 設 計 一 拜 訪 老 天 使 1 活 動 名 稱 : 拜 訪 老 天 使 2 活 動 目 標 :(1) 主 動 分 享 年 節 與 長 者 相 處 的 情 景 (2) 覺 察 自 己 與 長 者 相 處 的 形 態 3 活 動 人 數 :33~3

Microsoft Word - 第四組心得.doc

两会概况

穨CY03519.PDF

06-5_ _横組-唐.indd

Microsoft Word - 1-1《國文》試題評析.doc

标题

124 第十三期 Conflicts in the Takeover of the Land in Taiwan after the Sino-Japanese War A Case in the Change of the Japanese Names of the Taiwanese Peopl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草稿)

目 录 一 落 实 省 人 大 预 算 决 议 有 关 情 况 说 明 1-5 二 编 制 2014 年 预 算 的 指 导 思 想 和 总 体 思 路 6-11 三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 一 )2013 年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表 年 全 省 收 入 执

附 件 一 :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06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六 經 百 家 之 說, 為 文 長 於 議 論, 風 格 簡 直 古 勁, 有 先 秦 遺 風 者 為 蘇 洵 (D) 世 說 新 語 本 屬 助 談 之 書, 係 東 漢 以 後 品 評 人 物, 好 尚 清 談 風 氣 下 的 產 物 (E) 臺 灣 通 史 記 載 起 自 隋 代, 終 於

Microsoft Word 王振勳136.doc

Microsoft Word - 05 許雪姬3校稿0123.doc

<4D F736F F D20B5DAC8FDB7BDBE57C9CFD6A7B8B6D6AEB7A8C2C98696EE7DCCBDBEBF2E646F63>

從篤加有二「區」談當代平埔文化復振現相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13-4-Cover-1

天津大学入党申请人党校结业考试复习指导与专题训练

在 应 用 实 践 上 指 导 性 建 议 ( 黄 白,2008) 近 几 年 来, 国 家 政 府 在 教 育 方 面 高 度 重 视 教 育 信 息 化 工 作, 相 继 出 台 一 系 列 政 策 文 件 和 规 范 来 促 进 和 推 动 信 息 技 术 在 教 育 教 学 领 域 的 广

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周年报告 2012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省 厅 信 息 省 厅 信 息 省 环 保 厅 党 组 中 心 组 召 开 三 严 三 实 第 一 专 题 交 流 学 习 会 按 照 省 环 保 厅 党 组 关 于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的 统 一 安 排,7 月 10 日 上 午, 厅 党 组 中 心 组 成 员 围 绕 第 一 专

我国原奶及乳制品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研究

The Idea Changing of Father & Son between Two Dynasty Chou Wan-Yu Kao* Abstract Chinese is proud of its country with courtesy and justice. The courtes

Microsoft Word - GJPHV3N2-4.doc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 , 10, , %, % %; %, % %,2030,, 2., ,90%,

The frame research on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Chinese herbal medicine A Dissertation Submitted for the Master s Degree Candidate:Han Feng Tutor: Prof

01政治.doc

Microsoft Word tb 赵宏宇s-高校教改纵横.doc

<4D F736F F D BD75A457B943C0B8A5C7B86FBCD2A6A1A4C0AA52A4A7B9EAC3D2ACE3A8732E646F63>

題目:把大法官帶進教室-以解釋文為核心之言論自由觀念與教案

MOTC-IOT-103-H1DB001a 臺 灣 港 務 公 司 之 監 督 與 公 司 治 理 績 效 評 估 研 究 (2/2) 著 者 : 謝 幼 屏 吳 榮 貴 朱 金 元 吳 朝 升 孫 儷 芳 王 克 尹 林 玲 煥 張 淑 滿 陳 銓 楊 世 豪 陳 秋 玲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满 足 学 生 个 性 化 学 习 需 求, 培 养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和 创 新 创 业 素 质, 在 编 制 2016 级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指 导 意 见 中, 对 原 有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2015 级 人 才 培

128 中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2012 年 第 18 卷 第 5 期 毫 无 价 值, 而 且 还 会 遗 患 无 穷 随 着 社 会 生 活 节 奏 的 加 快 和 生 活 方 式 的 改 变, 食 品 供 应 将 日 益 社 会 化, 更 多 的 人 依 赖 食 品

A Study of the Japanese Teacher Education Reform Szu-Wei Yang President of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Sheng-Hsien Chen Doctor Candidate, Department

排版稿.FIT)

月通讯-第4期.FIT)

????_final

1 科 学 谋 划, 有 序 促 进 扶 贫 工 作 的 持 续 发 展 1.1 科 学 定 位, 精 准 发 现 地 方 的 需 求 按 照 国 家 生 态 功 能 区 的 划 分, 库 伦 旗 属 重 点 生 态 保 护 开 发 区 这 里 生 态 环 境 优 良 特 色 作 物 资 源 优 势

(Microsoft Word - 22\264\301\261\306\252\ \247\271\246\250.doc)

<4D F736F F D D3620B3AFB24DA8712DB747AFE0AC46A9B2BB50A4BDB0C8ADDBB27AA4A7B1B4B0512E646F63>

Microsoft Word doc

GDP = + + SNA

<4D F736F F D203338B4C12D42A448A4E5C3C0B34EC3FE2DAB65ABE1>

,,,,, (,1988: 630) 218

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现状和主要问题

台 灣 人 權 學 刊 第 三 卷 第 三 期 他 還 接 受 教 育 部 的 委 託, 長 年 擔 任 中 央 層 級 的 人 權 教 育 輔 善 團 的 指 導 教 授, 至 今 已 有 多 年 我 雖 然 不 是 很 了 解 為 什 麼 他 可 以 一 邊 承 擔 教 育 部 賦 予 的 任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健康北京“十二五”规划

202 The Sending Back of The Japanese People in Taiwan in The Beginning Years After the World War II Abstract Su-ying Ou* In August 1945, Japan lost th

中西方文化巨大差异的历史和社会根源

2005 3,? :; ;, ;,,,,,,1 % %,,,,, 1 %,,,, : () ;, ;,,,,,,,,,,,,, (2004) ( GBΠT ) 16 (2004), (2004) 47

has become a rarity. In other words, the water resources that supply the needs in Taiwan depend crucially on the reservoirs built at least more than t

The Graduate Institute of Taiwan Food Culture National Kaohsiung Hospitality College Thesis for the Master Degree A Study of Postpartum Recuperation t

20 世 纪 80 年 代 国 际 社 会 提 出 流 产 后 保 健 (post abortion care,pac) 理 念,1991 年 国 际 项 目 支 持 与 服 务 组 织 (IPAS) 首 次 把 流 产 后 保 健 服 务 定 位 为 一 种 重 要 的 生 殖 保 健 服 务,

二、过往研究的主要发现

<A448A4E5AAC0B77CBEC7B3F8B2C43132A8F7B2C434B4C15F E706466>

Centre link Ernst Hass integration

,,,,,,, :,,,,, ;,,,,,, : N = Y pr, dn N = dy Y - dpr pr, Y, N, pr,, (1),, ( : / ) :,, : t pr = e 1980 t = 1,t 9

网易介绍

<4D F736F F D DA950A9FABBF62DA56AA8E5A4E5BEC7A4A42E646F63>

<322DB57BA5C9BBF DA4BAA4E52E706466>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doctors and patients. But it is insufficient jurisprudential basis and legitimacy crisis of legal forms through the form of mi

a b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国际经济学院考试工作之类的自评工作总结

责 任 编 辑 : 刘 志 华 装 帧 设 计 : 谢 昭 封 面 设 计 : 谭 卓 文 加 强 和 创 新 社 会 管 理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度 研 究 会 编 出 版 : 广 东 省 人 大 制 度 研 究 会 ( 广 州 市 中 山 一 路 64 号 广 东 省 人 大

杭 州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目 录 第 一 篇 推 进 高 起 点 上 的 新 发 展... 5 第 一 章 发 展 回 顾...5 第 二 章 发 展 环 境...8 第 三 章 指 导 思 想...9 第 四 章 发 展 目 标...

Untitiled

APEC衛生任務小組HTF會議圓滿落幕

受訪者編號:


2002???,,,, 60, 3,, 1985, 4,, 1987, 1991,,, ,,, , , 21, , 7,1999 7,,, 12 8, ,7,90,,,90, , 3 ( 1

<4D F736F F D203033BDD7A16DA576B04FA145A4ADABD2A5BBACF6A16EADBAB6C0ABD2A4A7B74EB8712E646F63>

10 ( ) ( ) [5] 1978 : [1] (P13) [6] [1] (P217) [7] [1] (P19) : : [1] [4] (P1347) (P18) 1985 : [1] (P343) 1300 : [1] (P12) 1984 :

Microsoft Word Tammy Liu Institute-芳香疗法课程说明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标题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Transcription: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與 司 法 問 題 之 探 究 Investigation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with Judiciary Problems 金 文 森 Won-Sun King 1 中 文 摘 要 回 顧 自 從 1979 年 米 糠 油 中 毒 事 件 至 今 三 十 五 年 來, 台 灣 的 食 品 危 害 事 件 連 續 不 斷, 可 見 台 灣 的 有 毒 食 品 歷 史 悠 久 近 年 來 台 灣 連 續 爆 發 許 多 大 規 模 震 驚 社 會 的 食 品 衛 生 違 法 事 件, 違 法 歷 史 一 再 重 演 無 良 心 企 業 追 求 其 非 法 利 潤, 傷 害 全 國 民 眾 的 健 康 利 益, 不 顧 倫 理 道 德 唯 利 是 圖, 黑 心 企 業 毫 無 社 會 基 本 責 任 為 何 台 灣 食 品 衛 生 違 法 事 件 源 源 不 絕? 本 研 究 發 現 台 灣 的 公 務 官 員 招 考 及 考 核 制 度 法 律 規 範 衛 生 機 構 檢 驗 稽 查 制 度 都 有 問 題, 警 察 局 廉 政 署 調 查 局 功 能 不 彰, 檢 察 官 違 法 不 起 訴, 法 官 違 法 判 決 等 問 題 造 成 台 灣 社 會 不 公 不 義 違 法 亂 紀 不 只 是 食 安 事 件 持 續 不 斷, 其 他 社 會 問 題 也 是 接 連 不 斷 若 要 減 緩 或 改 善 企 業 的 社 會 責 任 問 題, 建 議 先 從 政 府 的 司 法 改 革 作 起 Abstract The event of poison rice-bran-oil occurred thirty five years ago from 1979. Harmful food events happened continuously. The history of poison food is long in Taiwan. Recently, there were many illegal events that were large and shock horror about food hygiene. The illegal historical events occurred again and again. Enterprise lacking of conscience pursues lawless profit that injures the healthy benefits of people in Taiwan. The black-heart enterprises ignore ethics and morals and pursuit gains only. The black-heart enterprises do not have any social basic responsibility. Why are illegal events violating food hygiene unfailing happened? Results of investigation found the following problems. The official recruiting examination and checking system, laws and codes, inspection by sanitary office are questionable. Police Bureau, Agency against Corruption and Investigation Bureau do not have correct functions. Prosecutors do not prosecute illegal cases. Judges determine illegally. Those puzzles cause that unfair, incorrect problems exist frequently in Taiwan society. Not only events of food safety, but also other social problems occur endlessly. If we want to reduce or improve those problem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at judicial reform in our Government should be carried out first is suggested. 關 鍵 字 : 食 品 安 全 政 府 貪 腐 Keywords: Food Safety, Government, Corruption 1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營 建 工 程 系 教 授 聯 絡 地 址 : 台 中 市 霧 峰 區 吉 峰 東 路 168 號 電 話 :04-23323000*4247,E-mail: wsking@cyut.edu.tw

壹 前 言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 英 文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簡 稱 CSR), 是 一 種 道 德 或 意 識 形 態 理 論, 主 要 討 論 政 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機 構 及 個 人 是 否 有 責 任 對 社 會 作 出 貢 獻 分 為 正 面 及 負 面 : 正 面 是 指 有 責 任 參 與 ( 社 會 活 動 ); 負 面 指 有 責 任 不 參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並 無 公 認 定 義, 但 一 般 泛 指 企 業 的 營 運 方 式 達 到 或 超 越 道 德 法 律 及 公 眾 要 求 的 標 準, 而 進 行 商 業 活 動 時 亦 考 慮 到 對 各 相 關 利 益 者 造 成 的 影 響,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概 念 是 基 於 商 業 運 作 必 須 符 合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想 法, 企 業 除 了 考 慮 自 身 的 財 政 和 經 營 狀 況 外, 也 要 加 入 其 對 社 會 和 自 然 環 境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之 考 量 ( 維 基 百 科,2014a) 社 會 責 任 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縮 寫 SA8000) 係 依 據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條 例 所 建 立 之 國 際 性 社 會 責 任 標 準, 內 容 涵 蓋 童 工 強 迫 性 勞 動 健 康 與 安 全 結 社 自 由 及 集 體 談 判 權 利 歧 視 懲 戒 性 措 施 工 作 時 間 報 酬 等 固 然 私 人 公 司 必 須 具 有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但 台 灣 政 府 本 身 就 是 我 國 社 會 中 最 大 的 企 業 組 織, 以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實 際 統 制 範 圍 台 澎 金 馬 等 區 域 為 限, 包 括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聘 僱 總 數 至 2011 年 12 月 為 止, 中 央 政 府 ( 一 府 五 院 ) 與 地 方 政 府 共 317,829 人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大 致 包 含 分 類 如 下 ( 一 ) 政 府 機 關 (227,071 人 ),( 二 )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71,035 人 ): 各 縣 ( 市 ) 鄉 鎮 營 事 業 機 構 / 國 營 事 業 ( 中 華 郵 政, 台 鹽, 台 糖, 台 電, 台 水, 中 油, 中 鋼...),( 三 ) 衛 生 醫 療 機 構 (19,723 人 ): 各 縣 ( 市 ) 衛 生 局 及 所 屬 / 各 縣 ( 市 ) 立 醫 院 / 各 鄉 鎮 市 區 衛 生 所 等 ( 維 基 百 科,2014b) 食 品 工 業 與 化 學 機 械 營 建 工 程 有 密 切 關 係, 在 營 建 工 程 中 只 有 人 可 以 喝 的 水, 才 可 以 灌 入 混 凝 土 中 興 建 房 屋 橋 樑, 若 水 不 潔 淨, 房 屋 橋 樑 無 法 持 久 使 用, 且 將 加 速 敗 壞 同 樣 道 理 給 豬 牛 羊 雞 鴨 鵝 的 飼 料, 必 須 是 人 可 以 吃 的 食 物, 否 則 有 毒 或 不 健 康 的 飼 料 會 造 成 牲 畜 中 毒 或 生 病, 然 後 人 再 把 有 毒 性 的 肉 品 油 脂 及 鮮 乳 吃 下 去, 造 成 人 體 慢 性 中 毒 或 生 病 這 就 是 歧 視 動 物 虐 待 人 類 因 此 作 者 反 對 把 人 不 能 吃 的 食 物 拿 去 餵 牲 畜 台 灣 自 從 1979 年 起 有 紀 錄 的 食 品 安 全 違 法 案 件 就 不 斷 的 爆 發, 所 謂 賠 錢 生 意 沒 人 作, 殺 頭 生 意 有 人 作 難 道 台 灣 非 法 奸 商 都 不 怕 死 嗎? 食 品 用 回 收 劣 質 材 料 及 非 法 工 業 用 或 農 業 用 材 料 混 充 摻 入 人 體 食 用 材 料 中, 既 可 大 幅 降 低 節 省 成 本, 又 可 按 照 物 價 上 漲 的 價 格, 大 量 製 造 銷 售 賺 取 不 義 之 財 某 企 業 自 澳 洲 進 口 牛 油, 後 來 澳 洲 農 業 部 補 充 出 口 證 明 文 件 載 明 工 業 使 用 (Industry Use) 是 指 產 業 用, 非 工 業 用 (Industrial Use), 且 經 加 工 後 可 供 人 食 用 為 何 澳 洲 農 業 部 不 直 接 寫 人 類 使 用 (Human Use)? 工 業 (Industry) 就 是 工 業, 工 業 的 (Industrial) 也 是 也 工 業, 前 者 是 名 詞, 後 者 是 形 容 詞, 都 是 指 工 業 而 且 要 如 何 加 工 才 可 供 人 類 食 用? 澳 洲 農 業 部 為 了 賺 錢, 為 了 維 護 其 廠 商 利 益, 涉 嫌 用 英 文 混 淆 視 聽, 而 且 台 灣 衛 生 福 利 部 也 未 派 專 家 學 者 赴 澳 洲 考 察 及 檢 驗 牛 油 製 造 過 程, 就 判 定 我 國 政 府 官 員 英 文 能 力 不 好, 誤 會 自 澳 洲 進 口 工 業 用 牛 油, 可 見 衛 福 部 已 昏 庸 到 了 極 點 別 忘 記 歷 史 上 八 國 聯 軍 是 如 何 侵 略 欺 侮 中 華 民 族! 依 照 上 述 不 符 倫 理 道 德 的 手 法 ( 金 文 森,2009; 金 文 森,2001; King, et. al., 2008), 運 用 到 各 行 各 業 一 樣 可 賺 取 非 法 暴 利 作 者 民 國 99 年 7 月 31 日 執 行 完 成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兩 岸 就 業 市 場 趨 勢 下 營 建 - 建 築 - 設 計 產 業 技 術 基 本 能 力 培 育 之 研 究 - 因 應 兩 岸 就 業 市 場 趨 勢 建 構 我 國 營 建 產 業 技 術 基 本 能 力 之 研 究 (NSC98-2511-S-324-001),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在 原 國 科 會 科 技 教 育 處 認 可 之 國 際 期 刊, 此 研 究 調 查 兩 岸 工 程 師 及 大 學 生 等 看 法, 結 果 發 現 兩 岸 共 同 認 定 職 業 道 德 與 社 會 責 任 是 營 造 工 業 最 需 要 的 基 本 技 術 能 力 之 一 (King, et. Al., 2013)

2014 年 10 月 21 日 台 北 市 市 長 候 選 人 連 勝 文 先 生 發 表 不 要 挑 戰 我 連 勝 文 的 決 心, 他 推 出 食 安 政 見, 他 語 氣 堅 決 地 強 調 : 誰 想 黑 心, 就 要 當 心, 千 萬 不 要 挑 戰 我 連 勝 文 的 決 心! 對 付 食 安 問 題, 我 當 市 長, 親 自 召 開 食 安 督 導 會 議, 黑 心 廠 商 十 年 內 不 准 上 架, 罰 到 他 怕, 關 到 他 倒 他 也 喊 出 : 如 果 你 檢 舉 抓 到 不 法, 最 高 罰 金 兩 億, 一 半 是 你 的 連 先 生 政 見 內 容 正 確, 但 是 請 問 現 任 台 北 市 郝 龍 斌 市 長, 為 何 在 市 長 任 內 不 重 視 食 安 問 題? 為 何 要 等 到 連 先 生 當 選 台 北 市 市 長 才 要 對 付 食 安 問 題? 這 是 否 表 示 現 任 台 北 市 郝 龍 斌 市 長 涉 嫌 毫 無 決 心 解 除 食 安 問 題? 馬 總 統 在 電 視 新 聞 說 明 黑 心 油 事 件 是 發 生 在 民 進 黨 執 政 期 間, 是 發 現 在 國 民 黨 執 政 期 間 若 從 35 年 前 的 米 糠 油 中 毒 事 件 來 看, 黑 心 食 品 並 非 只 發 生 在 民 進 黨 執 政 期 間 雖 然 廠 商 可 以 肆 無 忌 憚 地 違 法 生 產 製 造 有 毒 或 不 健 康 食 品, 難 道 台 灣 是 無 政 府 狀 態 嗎? 不 是! 台 灣 確 實 是 有 一 個 號 稱 自 由 民 主 法 治 的 政 府 存 在, 可 是 台 灣 的 相 關 法 規 不 夠 周 延 罰 則 太 輕 執 法 不 嚴, 民 眾 檢 舉 不 處 理, 檢 察 官 違 法 不 起 訴, 法 官 關 說 及 違 法 判 決 且 公 務 官 員 考 試 無 法 測 出 考 生 的 倫 理 道 德 操 守, 只 要 很 會 唸 書 很 會 考 試 就 有 機 會 考 取 擔 任 公 務 人 員, 甚 致 司 法 官 員, 且 公 務 官 員 的 考 核 制 度 淘 汰 率 太 低, 只 要 沒 有 嚴 重 刑 責, 即 使 消 極 怠 惰 都 可 以 作 到 退 休 中 央 及 地 方 衛 生 機 構 檢 驗 稽 查 食 品 衛 生 的 制 度 儀 器 設 備 都 有 問 題, 且 警 察 局 廉 政 署 調 查 局 的 防 範 及 肅 貪 清 查 功 能 不 彰, 所 以 食 品 安 全 的 違 法 案 件 就 不 斷 的 爆 發 故 台 灣 政 府 是 台 灣 最 大 的 企 業, 應 該 最 需 要 善 盡 社 會 責 任 貳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採 用 下 列 兩 種 方 法, 簡 述 如 下 : 一 文 獻 回 顧 法 本 文 針 對 我 國 新 聞 媒 體 網 路 資 訊 等 進 行 廣 泛 的 資 料 蒐 集, 參 考 文 獻 包 括 歷 年 來 收 錄 在 館 藏 的 資 料 ; 以 及 國 際 透 明 組 織 我 國 新 聞 媒 體 及 司 法 院 判 決 案 例 等 社 會 科 學 資 料, 以 做 為 後 續 評 論 的 基 礎 依 據 二 文 獻 分 析 法 文 獻 分 析 法 是 指 根 據 一 定 的 研 究 目 的 或 課 題, 透 過 蒐 集 有 關 職 場 資 訊 調 查 報 告 社 會 動 態 等 文 獻 資 料, 從 而 全 面 地 正 確 地 掌 握 所 要 研 究 問 題 的 一 種 方 法, 蒐 集 內 容 儘 量 要 求 豐 富 及 廣 博 ; 再 將 收 集 來 的 資 料, 經 過 分 析 後 歸 納 統 整, 再 分 析 事 件 淵 源 原 因 背 景 影 響 及 其 意 義 等 上 述 文 獻 均 需 仔 細 研 讀, 再 進 行 分 析 與 比 較, 以 做 為 本 研 究 評 論 的 參 考 依 據 參 研 究 結 果 一 黑 心 食 品 回 顧 回 顧 台 灣 歷 史 發 現 黑 心 食 品 存 在 已 有 35 年 之 多, 玆 舉 例 部 份 比 較 嚴 重 的 事 件 說 明 如 下 ( 維 基 百 科,2014c): ( 一 ) 米 糠 油 ( 多 氯 聯 苯 ) 中 毒 事 件 1979 年 據 中 部 相 關 衛 生 單 位 及 彰 化 地 檢 署 調 查 發 現, 彰 化 油 脂 公 司 於 產 製 米 糠 油 過 程 中, 使 用 多 氯 聯 苯 作 為 熱 媒 將 米 糠 油 加 熱 脫 臭, 惟 因 管 線 破 裂 使 其 滲 入 油 中, 導 致 台 中 惠 明 盲 校 師 生 多 家 工 廠 公 司 員 工 及 一 般 民 眾 中 毒 受 害 因 涉 及 本 案 的 彰 化 油 脂 公 司 等 三 名 商 人, 已 被 檢 察 官 下 令 收 押, 並 依 法 提 起 公 訴 從 來 沒 有 三 個 英 文 字, 像 PCB 一 樣, 震 撼 了 台 灣 地 區 居 民 的 心 PCB, 中 譯 是 多 氯 聯 苯, 它 是 種 可 溶 於 油 脂 中 的 化 學 藥 品, 食 用 超 過 零 點 三 到

五 克 後, 經 過 三 個 月 的 潛 伏, 能 使 一 個 人 的 神 經 系 統 內 分 泌 呼 吸 造 血 機 能 肝 臟 新 陳 代 謝 骨 骼 關 節 牙 齒 眼 睛 及 皮 膚 等 十 一 項 器 官 受 損 ( 二 ) 鎘 米 事 件 1982 年 桃 園 縣 觀 音 鄉 大 潭 村 的 鎘 米 事 件, 當 時 查 出 污 染 源 高 銀 化 工 疑 似 為 生 產 含 鎘 和 鉛 的 安 定 劑, 排 放 的 工 廠 廢 水 含 鎘, 造 成 農 地 遭 受 污 染 而 種 出 鎘 米 2005 年 4 月 1 日,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公 布 藥 物 毒 物 試 驗 所 2004 年 檢 測 16 個 地 區 共 241 筆 稻 米 樣 品 重 金 屬 含 量, 結 果 發 現 共 計 11 筆 4.94 公 頃 農 田 生 產 的 稻 米 含 鎘 量 超 過 食 米 重 金 屬 限 量 標 準, 銷 燬 污 染 稻 穀 近 3 萬 公 斤 ( 三 ) 牲 畜 奶 粉 事 件 1984 年 台 灣 藥 商 郝 自 美 國 進 口 飼 料 奶 粉, 以 不 符 合 人 類 食 品 規 格 之 飼 料 奶 粉, 不 法 加 工 製 作 高 價 嬰 幼 兒 專 用 奶 粉 1996 年 廠 商 從 澳 洲 進 口 大 量 飼 料 奶 粉 充 當 食 用 奶 粉 賣 給 加 工 業 者, 而 轉 賣 給 消 費 者 2012 年 8 月 台 紐 乳 品 台 灣 分 公 司 蓋 有 非 供 人 食 用 的 過 期 奶 粉, 被 業 務 員 轉 賣 給 號 稱 連 續 五 年 獲 食 品 金 牌 獎 的 冠 欣 食 品, 及 不 知 情 的 清 涼 食 品 和 亞 世 佳 食 品 公 司, 再 製 成 羊 牛 奶 調 味 乳 和 兒 童 奶 粉, 賣 到 全 國 各 地 的 早 餐 店 等 供 人 食 用, 約 有 十 公 噸 黑 心 奶 粉 流 入 市 面, 這 些 遭 淘 汰 的 過 期 奶 粉, 對 人 體 健 康 一 定 有 影 響 ( 四 ) 塑 化 劑 事 件 2011 年 5 月 衛 生 署 查 獲 飲 料 食 品 違 法 添 加 有 毒 塑 化 劑 DEHP, 總 計 有 上 萬 噸 的 違 法 起 雲 劑 製 成 濃 縮 果 粉 果 汁 果 漿 優 酪 粉 等 50 多 種 食 物 香 料, 包 括 多 家 知 名 飲 料 食 品 廠 商 產 品 在 內 2014 年 10 月 3 日 消 基 會 在 6-7 月 間 抽 查 市 售 塑 膠 包 裝 食 品,34 件 樣 本 結 果 顯 示 :1. 驗 出 DEHP, 分 別 為 麥 當 勞 吉 事 漢 堡 統 一 超 商 鹽 烤 豬 肉 夾 心 飯 糰 佳 德 糕 餅 鳳 梨 酥 (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 等 10 樣 商 品 ;2. 驗 出 DINP, 有 康 師 傅 正 宗 紅 燒 牛 肉 麵 ( 方 便 麵 ) 佳 德 鳳 梨 酥 等 4 件 ;3. 驗 出 DBP, 僅 佳 德 鳳 梨 酥 ( 唯 一 3 種 塑 化 劑 都 驗 出 ) 4. 驗 出 多 環 芳 香 烴 (PAHs), 有 家 樂 福 豬 肉 炒 肉 片 大 潤 發 梅 花 炒 肉 片 等 保 鮮 膜 包 裝 ( 五 ) 毒 醬 油 澱 粉 事 件 2013 年 5 月 台 灣 爆 發 毒 澱 粉 食 品 安 全 的 問 題, 因 製 造 過 程 中 使 用 此 次 事 件 出 問 題 的 原 物 料, 導 致 同 年 的 六 月 統 一 生 產 的 統 一 布 丁 一 度 下 架, 此 事 件 突 顯 出 大 型 食 品 公 司 未 將 原 物 料 嚴 格 把 關, 沒 有 負 起 社 會 責 任 的 爭 議 與 消 費 者 不 信 任 大 型 食 品 公 司 所 生 產 的 加 工 食 品 據 媒 體 報 導 指 出, 部 分 自 助 餐 店 攤 販 及 餐 廳 使 用 的 雙 鶴 醬 油 含 有 之 單 氯 丙 二 醇 超 標 市 售 之 粉 圓 板 條 等 產 品, 遭 不 當 添 加 工 業 用 黏 著 劑 順 丁 烯 二 酸 酐 統 一 愛 之 味 開 喜 ( 德 記 洋 行 ) 誤 用 參 了 工 業 級 防 腐 劑 EDTA-Na2 的 原 物 料 製 成 甜 點 飲 品 ( 六 ) 2013 年 台 灣 食 用 油 造 假 事 件 2013 年 10 月 16 日 大 統 長 基 食 品 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黑 心 油 事 件 中, 衛 生 局 調 查 發 現, 低 成 本 油 幾 乎 都 以 棉 籽 油 為 主, 並 查 扣 到 向 中 國 進 口 棉 籽 油 的 進 貨 報 關 單 據 如 大 統 特 級 橄 欖 油 標 榜 百 分 之 百 西 班 牙 進 口 特 級 冷 壓 橄 欖 油 製 成, 強 調 100% 特 級 橄 欖 油 特 級 初 榨 橄 欖 油 等 對 外 銷 售, 添 加 低 成 本 葵 花 油 ( 從 葵 花 籽 中 提 取 ) 及 棉 籽 油 ( 棉 花 籽 提 取 ) 混 充, 含 量 遠 不 到 50% 經 查 扣 膏 狀 不 明 添 加 物, 業 者 辯 稱 是 銅 葉 綠 素, 卻 提 不 出 證 明, 彰 化 地 檢 署 與 彰 化 縣 衛 生 局 食 品 衛 生 科, 認 為 業 者 恐 觸 犯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刑 法 詐 欺 罪 以 及 摻 偽 罪, 已 要 求 業 者 將 特 級 橄 欖 油 等 相 關 產 品 下 架, 工 廠 內 負 責 生 產 特 級 橄 欖 油 的 生 產 線 也 暫 停 1970 年 代, 董 事 長 高 就 開 始 就 一 直 以 低 價 棉 籽 油 混 高 級 油 牟 利 大 統 長 基 特 級 橄 欖 油 遭 檢 舉 不 純, 高 16 日 以 100 萬 元 交 保,17 日 他 出 面 向 消 費 者 致 歉, 坦 承 內 部 控 管 不 嚴, 但 強 調

添 加 銅 葉 綠 素 對 人 體 無 害 大 統 涉 嫌 欺 騙 消 費 者, 所 謂 的 特 級 橄 欖 油 是 用 部 分 的 橄 欖 油 加 上 廉 價 的 棉 花 籽 油, 再 加 入 銅 葉 綠 素 調 色, 且 已 經 賣 了 7 年 之 久, 吃 多 肝 腎 會 出 問 題 彰 化 衛 生 局 技 士 許 婉 貞 說 : 葉 綠 素 是 規 定 只 能 放 在 泡 泡 糖 還 有 食 品, 油 脂 是 不 能 使 用 的 富 味 鄉 公 司 3 年 內 將 至 少 6 成, 約 2600 公 噸 棉 籽 油 調 和 內 銷, 卻 毫 無 標 示 頂 新 集 團 採 購 大 統 油 品 再 包 裝 出 售, 大 統 董 事 長 高 稱 : 賣 給 頂 新 的 油 品 是 參 雜 多 種 油 品 的 混 油, 且 頂 新 高 層 知 情 未 報 銅 葉 綠 素 禁 止 放 在 油 中 的 原 因, 可 能 和 油 脂 日 常 的 攝 取 量 較 高 有 關 因 為 食 用 油 若 摻 有 銅 葉 綠 素, 高 溫 加 熱 後, 會 釋 出 銅 加 速 油 脂 氧 化, 銅 攝 取 過 量 恐 造 成 肝 腎 負 擔 ( 七 ) 著 色 劑 銅 葉 綠 素 事 件 2013 年 11 月 12 日 衛 福 部 追 查 發 現 銅 葉 綠 素 鈉 下 游 廠 商 億 元 新 流 向, 違 規 添 加 粉 圓 魚 板 濕 海 帶 統 一 超 商 涼 麵 等 7 款 食 品, 恐 早 被 民 眾 吃 下 肚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發 現 有 100 公 斤 流 向 添 加 物 大 廠 億 元 公 司, 億 元 製 成 液 狀 添 加 物 後, 再 流 向 尚 宏 的 粉 圓 洺 輝 食 品 的 魚 板 蘭 揚 的 濕 海 帶 新 城 國 際 實 業 的 濕 海 帶 陸 仕 瑞 芳 廠 的 涼 麵 5 款 食 品 陸 仕 是 統 一 超 商 7-Eleven 的 涼 麵 炒 麵 代 工 廠 廠 方 表 示, 當 時 不 知 買 到 的 是 銅 葉 綠 素 鈉, 也 不 知 道 這 不 能 添 加 於 麵 體 ( 根 據 WHO 報 告 指 出, 銅 葉 綠 素 鈉 中 的 銅 是 相 當 穩 定, 不 易 釋 放 出 來 但 銅 葉 綠 素 鈉 在 100 度 攝 氏 溫 度 煮 沸 其 結 構 會 逐 漸 被 破 壞, 因 此 對 於 銅 代 謝 有 問 題 的 病 人 可 能 是 較 敏 感 的 人 群 ) ( 八 ) 肉 品 注 射 保 水 劑 事 件 高 雄 檢 警 2013 年 11 月 接 獲 線 報 查 出, 高 雄 湖 內 區 農 正 鮮 公 司 涉 嫌 將 牛 羊 肉 填 充 大 量 保 水 劑 加 水 按 摩 後 冷 凍 販 賣, 再 販 售 給 國 軍 食 用, 從 中 牟 取 暴 利, 檢 警 兵 分 39 路, 大 舉 搜 索 國 軍 副 食 供 應 中 心 全 國 國 軍 26 處 副 食 品 供 應 站 下 游 廠 商 工 廠 等 39 處 所, 並 約 談 6 人 到 案, 聲 押 農 正 鮮 負 責 人 翟, 其 他 業 者 分 別 以 20 至 30 萬 元 交 保 候 傳, 法 院 中 午 裁 定 翟 交 保 50 萬 元 11 月 9 日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官 員 則 指 出, 保 水 劑 一 般 指 綜 合 磷 酸 鹽, 通 常 作 為 肉 製 品 如 貢 丸 等 的 結 著 劑, 增 加 口 感 和 塑 形, 每 公 斤 肉 品 可 添 加 3 公 克, 然 而 此 案 並 非 在 肉 品 加 工 時 添 加, 而 是 為 了 增 加 鮮 肉 重 量 而 添 加, 恐 有 詐 欺 罪 嫌 ( 詐 騙 ), 衛 生 局 可 依 違 反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開 罰 3 到 300 萬 元 新 光 吳 火 獅 紀 念 醫 院 腎 臟 科 醫 師 江 守 山 提 醒, 國 內 有 250 萬 人 有 腎 功 能 不 全 的 問 題, 綜 合 磷 酸 鹽 的 過 量 攝 取, 將 使 磷 無 法 排 泄, 導 致 體 內 鈣 磷 比 例 失 衡, 鈣 無 法 吸 收, 骨 質 疏 鬆, 還 會 造 成 高 血 磷 症 及 冠 狀 動 脈 鈣 化, 血 管 狹 窄 或 阻 塞, 因 此 建 議 腎 功 能 不 全 者 應 多 攝 取 碳 酸 鈣 食 物 如 豆 腐, 有 利 磷 排 出, 不 過 需 多 喝 水, 避 免 結 石 11 月 10 日, 高 雄 檢 警 查 獲 高 雄 農 正 鮮 公 司, 為 肉 品 添 加 保 水 劑, 讓 重 量 增 加 一 倍, 賣 給 國 軍 以 及 下 游 廠 商 長 達 7 年,400 多 萬 公 斤 獲 利 6 億 5000 多 萬 本 案 因 國 軍 食 勤 士 官 兵 反 映 農 正 鮮 賣 出 的 牛 羊 肉 品 久 煮 仍 紅, 肉 很 容 易 散 掉, 加 上 檢 察 官 羅 水 郎 接 獲 線 報, 實 際 到 市 場 訪 價 後 發 現, 農 正 鮮 的 肉 品 進 價 每 公 斤 220 元, 卻 以 每 公 斤 130 元 的 超 低 價 標 得 國 軍 合 約, 等 於 倒 貼 賣 肉, 根 本 不 敷 成 本, 才 爆 發 此 案 件 桃 園 縣 政 府 衛 生 局 追 查 發 現, 桃 園 縣 有 7 家 團 膳 業 者 購 買 農 正 鮮 公 司 肉 品, 再 供 應 至 縣 內 48 所 國 中 小 學, 以 及 縣 內 台 北 監 獄 桃 園 監 獄 龍 潭 女 子 監 獄 及 國 軍 副 食 品 供 應 中 心, 恐 有 2 萬 3 千 多 名 師 生 把 問 題 肉 品 吃 下 肚 ( 九 ) 雞 蛋 殘 留 抗 生 素 事 件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和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聯 合 稽 查 小 組 2014 年 2 月 共 針 對 54 件 雞 蛋 做 全 面 的 安 全 大 稽 查, 結 果 驗 出 2 件 不 合 格, 其 中 偉 良 牧 場 檢 出 殘 留 抗 生 素 氟 甲 磺

氯 黴 素 和 脫 氧 氫 四 環 素 ( 即 去 氧 羥 四 環 素 ), 且 供 應 給 7-11 統 一 超 商 的 2 萬 4000 顆 問 題 茶 葉 蛋 已 全 賣 光 ; 另 一 家 俊 宗 牧 場 生 產 的 問 題 蛋, 驗 出 驅 蟲 藥 乃 卡 巴 精, 則 主 要 供 應 國 軍 食 用 但 農 委 會 及 食 藥 署 卻 未 立 即 公 布 林 口 長 庚 紀 念 醫 院 腎 臟 科 醫 師 顏 宗 海 表 示, 氯 黴 素 具 骨 髓 毒 性, 濃 度 高 時, 可 能 引 發 再 生 性 不 良 貧 血, 甚 至 有 致 血 癌 疑 慮 ; 體 質 敏 感 者, 也 可 能 因 此 引 發 蕁 麻 疹 氣 喘 等 過 敏 反 應 他 擔 憂, 雖 然 雞 蛋 殘 留 濃 度 不 高, 但 茶 葉 蛋 全 經 帶 殼 久 滷, 同 一 鍋, 反 覆 加 水 熬 煮, 如 果 有 殘 留, 難 保 不 會 交 叉 污 染, 甚 至 累 積 去 氧 氫 四 環 素 毒 性 相 對 低, 但 醫 師 提 醒, 仍 可 能 誘 發 過 敏 反 應, 噁 心 嘔 吐 等, 尤 其 8 歲 以 下 嬰 幼 兒 和 孕 婦 更 不 宜 接 觸, 否 則 可 能 造 成 沈 積 牙 齒 變 色 ( 十 ) 漂 白 劑 漂 白 豆 芽 事 件 2014 年 2 月 13 日, 台 南 市 仁 德 區 一 間 工 廠 被 查 出 以 俗 稱 保 險 粉 的 工 業 用 連 二 亞 硫 酸 鈉 和 漂 白 劑 次 氯 酸 鈉 浸 泡 豆 芽 漂 白 保 鮮 4 月 16 日, 又 再 查 出 苗 栗 市 一 間 工 廠 同 樣 以 保 險 粉 浸 泡 豆 芽 漂 白, 且 黑 心 豆 芽 已 販 售 長 達 30 年 之 久 ( 十 一 ) 餿 水 油 事 件 1985 年 9 月 20 日 台 北 市 有 業 者 長 期 把 養 豬 餿 水 交 給 化 工 廠 提 煉 成 食 用 油, 再 轉 售 至 市 內 各 夜 市 攤 商 與 小 吃 店 德 泰 油 行 負 責 人 林 自 1976 年 起 就 涉 嫌 以 餿 水 中 的 浮 油 製 成 劣 質 沙 拉 油, 從 事 不 法 勾 當,10 年 來 共 出 售 劣 質 油 1 萬 多 桶, 共 獲 得 不 法 利 潤 五 六 千 萬 元 最 高 判 7 年 強 制 工 作 3 年 2014 年 9 月 4 日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刑 事 警 察 局 南 部 打 擊 犯 罪 中 心 破 獲 屏 東 主 嫌 郭 等 6 人 經 營 地 下 油 廠, 專 門 向 廢 油 回 收 業 者 順 德 企 業 和 自 助 餐 廳 收 購 餿 水, 再 自 行 熬 煉 成 餿 水 油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表 示, 目 前 已 知 強 冠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購 買 黑 心 油, 製 成 全 統 香 豬 油 後 販 賣 到 市 面 9 月 4 日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召 開 記 者 會 說 明, 頂 新 集 團 味 全 公 司 製 造 的 肉 醬 肉 酥 等 12 款 加 工 製 品 皆 使 用 強 冠 公 司 全 統 香 豬 油 製 成, 衛 生 局 已 要 求 業 者 先 將 相 關 的 產 品 全 面 下 架 9 月 5 日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表 示, 強 冠 公 司 購 買 自 屏 東 郭 工 廠 所 回 收 處 理 過 的 廢 食 用 油 回 鍋 油, 以 33% 劣 質 油 混 入 67% 豬 油 調 和 出 廠 為 全 統 香 豬 油, 多 家 知 名 業 者 使 用 強 冠 公 司 油 品, 包 含 奇 美 食 品 盛 香 珍 美 食 達 人 (85 度 C) 味 王 味 全 黑 橋 牌 9 月 6 日 根 據 高 雄 台 南 彰 化 新 北 市 衛 生 局 追 查, 強 冠 公 司 還 替 工 研 整 合 行 銷 公 司 代 工 製 造 合 將 香 豬 油 餿 水 油 品, 油 品 已 流 向 食 品 原 料 行 雜 糧 行 烘 焙 早 餐 店 攤 商 等, 衛 生 局 清 查 後 會 將 結 果 公 告 在 網 站 上 供 民 眾 參 考 9 月 10 日, 強 冠 公 司 遭 離 職 員 工 爆 料, 強 冠 公 司 長 期 引 進 香 港 的 工 業 豬 油 混 入 郭 餿 水 油 製 成 全 統 香 豬 油 香 港 食 物 安 全 中 心 證 實, 香 港 金 寶 運 有 限 公 司 將 只 供 動 物 食 用 的 飼 料 油 謊 報 可 供 人 類 食 用 油, 長 期 賣 給 強 冠 公 司 9 月 11 日 衛 福 部 宣 布, 強 冠 公 司 生 產 25 項 豬 油 產 品 疑 混 入 餿 水 油, 要 求 強 冠 公 司 一 律 全 數 下 架 10 月 2 日, 地 下 工 廠 油 品 負 責 人 郭 坦 承 除 收 購 餿 水 油 外, 還 收 購 動 物 屍 油 ( 化 製 場 回 收 動 物 屍 體 焚 燒 過 程 產 生 的 油 ) 皮 革 油 賣 給 強 冠 公 司 2014 年 10 月 8 日, 台 南 地 檢 署 查 獲, 頂 新 味 全 集 團 旗 下 正 義 公 司 前 處 長 吳, 涉 嫌 將 飼 料 油 謊 稱 食 用 豬 油 賣 給 正 義 公 司, 正 義 公 司 旗 下 油 品 維 力 清 香 油 維 力 香 豬 油 正 義 香 豬 油 等 油 品 皆 混 充 飼 料 油 二 衛 生 福 利 部 怠 忽 職 守 ( 一 ) 罹 患 癌 症 人 數 逐 年 增 加 以 衛 生 福 利 部 統 計 處 公 告 國 人 主 要 死 因 死 亡 率 趨 勢 圖 ( 圖 1) 來 看, 對 每 十 萬 人 口 死 亡 率 從 民 國 75 年 至 100 年 的 趨 勢, 主 要 死 因 最 嚴 重 的 項 目 是 惡 性 腫 瘤, 俗 稱 癌 症 以 主 要 癌 症 死 亡

率 趨 勢 圖 ( 圖 2) 來 看, 肝 癌 及 肺 癌 的 死 亡 率 最 高, 其 次 有 腸 癌 等 項 目 癌 症 主 要 與 食 品 衛 生 及 環 境 污 染 有 關 ( 金 文 森, 郭 智 豪,2008), 因 台 灣 近 30 多 年 來 黑 心 食 品 愈 來 愈 多, 導 致 國 人 因 癌 症 而 死 亡 的 人 數 也 愈 來 愈 多, 尤 其 是 喜 歡 吃 油 炸 食 品 的 人, 因 黑 心 油 品 氾 濫 充 斥 使 得 油 炸 食 品 的 衛 生 隱 藏 毒 害 依 法 而 言, 衛 生 福 利 部 即 原 衛 生 署 改 為 行 政 院 一 級 單 位, 並 未 徹 底 解 決 黑 心 食 品 問 題 現 在 已 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衛 生 福 利 部 統 計 處 的 資 料 只 作 到 民 國 100 年, 至 少 落 後 兩 年, 由 此 可 知 行 政 效 率 低 劣 衛 生 福 利 部 已 統 計 這 麼 多 人 慢 性 中 毒 罹 患 癌 症, 還 袖 手 旁 觀 不 加 以 防 範 改 善 不 抓 黑 心 食 品, 反 而 一 再 增 加 民 眾 健 保 費 及 補 充 保 費, 真 是 變 本 加 厲 本 末 倒 置, 建 請 黑 心 食 品 廠 商 繳 交 所 有 違 法 暴 利 作 為 全 民 健 保 基 金 圖 1 主 要 死 因 死 亡 率 趨 勢 圖

圖 2 主 要 癌 症 死 亡 率 趨 勢 圖 ( 二 )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辦 法 不 嚴 格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係 中 華 民 國 六 十 四 年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總 統 (64) 台 統 ( 一 ) 義 字 第 472 號 令 制 定 公 布 全 文 32 條,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200115241 號 令 第 九 次 修 正 公 布 全 文 60 條 ; 除 第 30 條 申 報 制 度 與 第 33 條 保 證 金 收 取 規 定 及 第 22 條 第 1 項 第 5 款 第 26 條 第 27 條, 自 公 布 後 一 年 施 行 外, 自 公 布 日 施 行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七 月 十 九 日 行 政 院 院 臺 規 字 第 1020141353 號 公 告 第 6 條 第 1 項 所 列 屬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疾 病 管 制 局 權 責 事 項, 自 一 百 零 二 年 七 月 二 十 三 日 起 分 別 改 由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衛 生 福 利 部 疾 病 管 制 署 管 轄 但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於 民 國 103 年 2 月 5 日 廢 止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二 月 五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300017801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名 稱 (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 及 第 3 4 6~8 16 21 22 24 25 30 32 37 38 43~45 47 48 49 50 52 56 60 條 條 文 ; 增 訂 第 48-1 49-1 55-1 56-1 條 條 文 ; 除 第 30 條 申 報 制 度 與 第 22 條 第 1 項 第 4 5 款 自 一 百 零 三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施 行 及 第 21 條 第 3 項 自 公 布 後 一 年 施 行 外,

自 公 布 日 施 行 可 見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的 修 訂 趕 不 上 黑 心 企 業 的 猖 獗, 即 使 法 律 名 稱 修 改 為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但 剛 修 正 公 布 又 爆 發 頂 新 正 義 黑 心 油 事 件 消 基 會 董 事 長 張 智 剛 痛 批, 強 冠 香 豬 油 染 餿 時, 衛 福 部 還 在 查 核 後, 替 頂 新 集 團 旗 下 正 義 油 品 掛 保 證, 如 今 再 出 事, 若 非 衛 福 部 查 核 不 實, 即 是 在 包 庇 大 廠 頂 新 黑 心 油 ( 自 由 時 報,2014)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44 條 有 下 列 行 為 之 一 者, 處 新 臺 幣 六 萬 元 以 上 一 千 五 百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 情 節 重 大 者, 並 得 命 其 歇 業 停 業 一 定 期 間 廢 止 其 公 司 商 業 工 廠 之 全 部 或 部 分 登 記 事 項, 或 食 品 業 者 之 登 錄 ; 經 廢 止 登 錄 者, 一 年 內 不 得 再 申 請 重 新 登 錄 第 49 條 第 二 項 有 第 四 十 四 條 至 前 條 行 為, 致 危 害 人 體 健 康 者, 處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拘 役 或 科 或 併 科 新 臺 幣 一 千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犯 前 項 之 罪, 因 而 致 人 於 死 者, 處 無 期 徒 刑 或 七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二 千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 致 重 傷 者, 處 三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一 千 五 百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民 國 103 年 2 月 5 日 修 正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44 條 有 下 列 行 為 之 一 者, 處 新 臺 幣 六 萬 元 以 上 五 千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 情 節 重 大 者, 並 得 命 其 歇 業 停 業 一 定 期 間 廢 止 其 公 司 商 業 工 廠 之 全 部 或 部 分 登 記 事 項, 或 食 品 業 者 之 登 錄 ; 經 廢 止 登 錄 者, 一 年 內 不 得 再 申 請 重 新 登 錄 第 49 條 第 二 項 有 第 四 十 四 條 至 前 條 行 為, 致 危 害 人 體 健 康 者, 處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拘 役 或 科 或 併 科 新 臺 幣 一 千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犯 前 項 之 罪, 因 而 致 人 於 死 者, 處 無 期 徒 刑 或 七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二 千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 致 重 傷 者, 處 三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一 千 五 百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44 條 罰 款 提 高 至 五 千 萬 元 以 下, 廠 商 的 非 法 暴 利 上 達 好 幾 億 元, 縱 使 罰 五 千 萬 元 不 痛 不 癢 103 年 9 月 25 日 行 政 院 會 通 過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處 罰 鍰 額 度, 其 上 限 由 5 千 萬 元, 提 高 至 2 億 元, 以 達 嚇 阻 不 法 意 圖 之 目 的 若 公 務 官 員 涉 嫌 收 受 賄 款, 也 不 一 定 要 罰 五 千 萬 元 或 2 億 元 黑 心 食 品 若 不 致 人 立 即 死 亡, 刑 期 最 多 七 年, 黑 心 食 品 若 致 人 立 即 死 亡, 最 重 為 無 期 徒 刑 但 檢 察 ( 事 務 ) 官 若 無 法 證 實 黑 心 食 品 與 死 亡 有 關, 則 罪 證 不 足 不 起 訴 若 檢 察 ( 事 務 ) 官 涉 嫌 收 受 賄 款 或 接 受 關 說, 也 可 不 起 訴 即 使 檢 察 ( 事 務 ) 官 起 訴, 三 審 法 官 若 涉 嫌 收 受 賄 款 或 接 受 關 說, 也 可 能 違 法 判 決 無 罪 或 輕 判 故 法 律 僅 供 參 考, 司 法 官 員 權 威 最 大 甚 致 超 越 法 規 三 司 法 不 公 正 等 問 題 1998-2002 年 間 不 肖 業 者 私 釀 米 酒 並 添 加 工 業 用 甲 醇 作 為 酒 精, 造 成 多 人 眼 睛 失 明 及 數 十 起 死 亡 案 例 2004 年 台 灣 藝 人 高 代 言 的 火 鳥 咖 啡, 被 檢 驗 出 違 法 添 加 壯 陽 西 藥 犀 利 士 成 分, 涉 嫌 偽 禁 藥 刑 事 案 件 2005 年 6 月 據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檢 驗 發 現, 彰 化 縣 線 西 鄉 所 產 鴨 蛋 二 噁 英 含 量 過 高, 並 牽 扯 出 環 保 署 早 已 知 情, 卻 未 於 第 一 時 間 下 令 銷 毀 鴨 蛋 2006 年 台 糖 用 豬 飼 料 製 造 食 品 已 賣 了 13 年, 臺 南 檢 調 發 現, 台 糖 用 動 物 用 的 酵 母 粉 當 正 常 酵 母 粉 製 作 健 素 食 品 有 消 費 者 責 怪 政 府 玩 忽 職 守, 未 盡 把 關 之 責 2009 年 6 月 22 日, 台 北 縣 政 府 法 制 室 消 保 官 檢 測 包 含 麥 當 勞 等 5 家 速 食 業 者 使 用 的 食 用 炸 油, 酸 價 檢 驗 項 目 中, 以 麥 當 勞 超 出 合 法 標 準 值 12 倍 為 最 嚴 重, 並 用 油 含 高 出 標 準 甚 多 的 砷, 但 因 罪 證 不 足 結 案 2009 年 9 月 用 發 霉 香 菇 死 豬 肉 製 作 貢 丸 花 枝 丸, 已 勒 令 停 業 的 食 品 加 工 廠, 仍 在 製 作 黑 心 食 品 2009 年 11 月 繼 2005 年 有 毒 戴 奧 辛 鴨 蛋 事 件 之 後, 高 雄 縣 又 發 現 有 養 鴨 場 遭 到 世 紀 之 毒 二 噁 英 污 染, 立 委 質 疑 四 年 來 可 能 已 經 有 10 萬 隻 毒 鴨 流 入 市 場 2010 年 7 月 據 媒 體 報 導 指 出, 丫 好 嬸 古 早 味 紅 茶 冰 連 鎖 飲 料 舖, 遭 供 應 商 違 法 添 加 具 致 癌 性 的 人 工

香 料 香 豆 素, 並 經 臺 灣 臺 中 地 方 法 院 判 決 該 供 應 商 應 給 付 相 關 損 失 2010 年 8 月 據 媒 體 報 導 指 出, 有 部 分 不 良 業 者 於 檳 榔 中, 加 入 安 非 他 命 等 毒 品, 以 達 到 使 食 用 者 上 癮 的 效 果 2011 年 5 月 新 北 市 政 府 抽 驗 校 園 午 餐,33 件 樣 品 當 中,6 件 被 驗 出 含 有 瘦 肉 精 四 環 素 被 驗 出 瘦 肉 精 的 肉 品 來 自 雲 林 縣, 農 委 會 衛 生 署 雲 林 縣 政 府 因 此 遭 監 察 院 糾 正 2014 年 6 月 6 日, 臺 灣 彰 化 地 方 法 院 對 於 富 味 鄉 調 合 油 部 分, 以 未 構 成 中 華 民 國 刑 法 詐 欺 虛 偽 標 示 商 品 品 質 罪 嫌 以 及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攙 偽 假 冒 之 犯 嫌 且 無 其 他 積 極 證 據 足 認 有 何 等 犯 行, 對 富 味 鄉 董 事 長 陳 作 不 起 訴 處 分, 至 於 法 院 沒 收 不 法 所 得 新 台 幣 3 億 多 元, 案 件 仍 在 審 理 彰 化 檢 方 偵 辦 此 案 時, 財 政 部 中 區 國 稅 局 同 步 清 查 大 統 的 逃 漏 稅 行 為 ; 已 查 出 逃 漏 營 業 稅 新 台 幣 2200 萬 元 逃 漏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約 新 台 幣 1 億 多 元, 加 上 罰 鍰 後 共 計 新 台 幣 1 億 5700 百 多 萬 元 2014 年 7 月 24 日, 智 慧 財 產 法 院 判 決 : 高 觸 犯 中 華 民 國 刑 法 商 品 虛 偽 標 示 罪 詐 欺 取 財 罪 等 罪, 同 時 違 反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應 合 併 執 行 有 期 徒 刑 12 年 ; 另 外, 大 統 應 繳 罰 金 新 台 幣 3800 萬 元 定 讞 為 何 國 稅 局 平 時 不 清 查 大 統 的 逃 漏 稅 行 為? 有 沒 有 官 商 勾 結? 要 不 是 新 聞 媒 體 輿 論 踏 伐, 法 官 不 會 迅 速 判 決 有 期 徒 刑 12 年 罰 金 新 台 幣 3800 萬 元 太 少 了, 且 民 眾 的 健 康 無 法 賠 償 上 述 食 品 違 法 案 件 有 些 公 務 官 員 怠 忽 職 守 未 察 覺, 有 些 違 法 案 件 早 已 知 情 卻 未 於 第 一 時 間 下 令 銷 毀 禁 售, 少 數 案 件 被 衛 生 機 構 查 驗 不 合 格, 有 些 已 勒 令 停 業 的 食 品 加 工 廠, 仍 在 製 作 黑 心 食 品, 而 政 府 官 員 卻 置 之 不 管 少 數 案 件 被 檢 警 查 獲 因 罪 證 不 足 不 起 訴, 雖 有 個 案 經 法 院 判 決 該 供 應 商 應 給 付 相 關 損 失, 這 僅 是 民 事 損 害 賠 償 1985 年 餿 水 油 事 件 最 高 判 7 年, 這 個 刑 度 仍 嚇 阻 不 了 黑 心 廠 商 2014 年 餿 水 油 事 件,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刑 事 警 察 局 南 部 打 擊 犯 罪 中 心 破 獲 屏 東 主 嫌 郭 等 6 人 經 營 地 下 油 廠, 專 門 向 廢 油 回 收 業 者 順 德 企 業 和 自 助 餐 廳 收 購 餿 水, 再 自 行 熬 煉 成 餿 水 油 本 案 件 是 由 屏 東 縣 一 位 農 夫 發 現, 餿 水 油 事 件 爆 發 引 起 全 國 震 撼! 他 住 在 郭 的 地 下 油 廠 附 近, 多 年 來 向 屏 東 縣 環 保 局 檢 舉 了 5 次, 但 是 都 沒 有 用, 環 保 局 人 員 到 地 下 油 廠 稽 查, 要 不 是 吃 閉 門 羹, 不 然 就 是 只 開 罰 水 溝 殘 留 動 物 性 油 脂, 兩 次 加 起 來 罰 不 到 5 千 元, 此 農 夫 眼 看 投 訴 屏 東 環 保 局 無 效, 只 好 自 己 花 錢 買 設 備 攝 影 蒐 證, 他 自 行 拍 照 外 還 花 了 6 萬 多 元 加 裝 監 視 器, 對 著 油 行 24 小 時 錄 影, 蒐 證 兩 年 過 程 中 還 曾 被 對 方 嗆 聲 你 再 檢 舉 我 也 不 怕, 農 夫 跨 縣 市 再 透 過 朋 友 向 台 中 市 警 察 局 第 一 分 局 檢 舉 報 案, 才 終 於 受 到 重 視! 屏 東 縣 政 府 的 消 極 處 理, 讓 全 國 民 眾 抱 怨 連 連 台 中 市 警 察 局 第 一 分 局 表 示, 農 夫 的 友 人 和 該 分 局 吳 姓 偵 查 佐 認 識, 轉 來 該 第 一 分 局 報 案, 去 年 十 一 月 間 第 一 分 局 派 員 到 屏 東 埋 伏 及 錄 影, 台 中 市 3 名 員 警 躲 在 鴿 舍 一 天 一 夜 查 案, 拍 下 郭 煉 油 鐵 證, 發 現 油 罐 車 將 收 來 的 餿 水 廢 油 運 入 加 工 並 製 成 油 品 販 賣 證 據 ; 最 後 在 專 案 會 議 時, 台 中 市 警 察 局 第 一 分 局 依 規 定 報 請 屏 東 地 檢 署 指 揮 偵 辦, 提 報 請 檢 方 直 接 指 揮 當 地 相 關 司 法 單 位 偵 辦 農 夫 救 了 全 台 灣 2300 萬 人, 這 是 非 常 嚴 重 的 食 品 安 全 問 題 農 夫 向 當 地 的 環 保 局 檢 舉 了 五 次, 政 府 官 員 均 末 認 真 處 理, 或 者 有 處 理 但 表 示 查 無 證 據, 或 者 是 否 可 能 涉 嫌 收 受 廠 商 賄 款 就 不 處 理? 這 位 農 夫 為 何 不 向 屏 東 縣 警 察 局 檢 舉 報 案? 因 為 這 位 農 夫 可 能 不 相 信 屏 東 縣 警 察 局 會 秉 公 偵 辦, 或 者 這 位 農 夫 可 能 曾 向 屏 東 縣 警 察 局 檢 舉 報 案 沒 有 結 果, 只 好 跨 縣 市 檢 舉 報 案, 這 表 示 當 地 政 府 官 員 推 卸 行 政 責 任, 人 民 無 法 申 冤 檢 舉 無 效 在 各 縣 市 政 府 經 常 可 見, 除 非 檢 舉 人 與 承 辦 官 員 熟 識 或 有 親 友 關 係, 否 則 一 般 檢 舉 大 多 不 了 了 之 反 而 檢 舉 是 變 為 承 辦 人 涉 嫌 收 受 賄 款 的 良 機 幸 好 台 中 市 政 府 胡 市 長 站 在 台 灣

制 高 點 看 問 題 處 理 問 題 解 決 問 題 胡 市 長 的 領 導 風 格 鼓 勵 並 支 持 台 中 市 警 察 局 員 警 跨 縣 市 辦 案 但 並 非 所 有 司 法 官 員 都 能 奉 公 守 法, 認 真 負 責 地 處 理 違 法 案 件, 即 使 上 述 案 例 黑 心 廠 商 在 檳 榔 中 加 入 安 非 他 命 等 毒 品, 也 不 一 定 被 起 訴, 即 使 起 訴 也 不 一 定 判 重 罪 俗 稱 台 灣 法 律 千 萬 條, 不 如 黃 金 一 條 張 冀 明 先 生 是 眾 達 國 際 法 律 事 務 所 前 合 夥 律 師, 他 2006 年 至 今, 連 續 獲 得 亞 洲 律 師 和 亞 太 法 律 服 務 評 鑑 前 500 家 事 務 所 選 為 傑 出 律 師 他 曾 協 助 法 國 馬 特 拉 公 司 控 告 台 北 市 政 府, 在 他 手 上 反 敗 為 勝, 拿 下 20 億 元 賠 償 他 也 是 台 灣 律 師 圈 有 名 的 四 大 惡 人 之 一, 面 對 上 門 搜 索 的 檢 調 人 員, 他 也 不 假 辭 色 ; 在 他 職 業 生 涯 裡, 還 曾 3 次 在 開 庭 時 當 庭 質 疑 法 官 有 既 定 立 場, 審 判 不 公, 當 場 離 席 抗 議,3 次 卻 都 勝 訴 2011 年 12 月, 他 卻 退 出 台 北 市 律 師 公 會, 他 高 掛 25 年 歲 月 打 造 的 訴 訟 刀, 離 開 台 北 之 前, 他 寫 下 了 你 最 好 要 知 道 的 司 法 真 相, 踢 爆 他 看 見 的 司 法 黑 幕 他 說 司 法 真 相 是 什 麼, 就 是 法 官 會 收 錢, 檢 察 官 也 會 軟 弱, 所 有 的 人 都 會 軟 弱 啦, 收 錢 只 是 其 中 一 部 分 法 庭 上 發 生 的 種 種 怪 象, 讓 他 不 想 再 走 訴 訟 這 條 路 ( 林 宏 達,2011) 2013 年 美 國 國 家 人 權 實 施 報 告 針 對 台 灣 的 報 告 表 示 台 灣 司 法 體 系 仍 有 貪 腐 情 形, 儘 管 台 灣 當 局 努 力 打 擊 貪 腐 以 及 減 少 政 治 干 預 司 法, 但 仍 有 一 些 殘 留 問 題 無 法 根 除 2013 年 5 月 台 灣 已 有 573 名 官 員 遭 貪 腐 起 訴, 其 中 39 名 是 高 階 官 員, 包 括 行 政 院 前 秘 書 長 林 企 圖 索 賄 被 判 刑 7 年 司 法 系 統 貪 瀆 及 法 官 檢 察 官 對 倍 受 矚 目 及 政 治 敏 感 案 件 的 審 判, 倍 受 政 治 評 論 者 及 學 術 界 公 開 質 疑 (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2014) 2013 年 國 際 透 明 組 織 委 託 國 際 蓋 洛 普 民 調 公 司 進 行 全 球 貪 腐 調 查, 訪 問 了 全 球 107 個 國 家 共 114,000 個 人 ; 結 果 顯 示 台 灣 接 觸 司 法 機 關 的 民 眾,36% 國 人 曾 行 賄 官 員, 高 於 全 球 平 均 有 百 分 之 35 民 眾 曾 行 賄 司 法 體 系, 遠 高 於 全 球 平 均 的 兩 成 五, 凸 顯 司 法 是 我 國 貪 腐 最 嚴 重 的 機 關 民 眾 認 為 最 需 行 賄 的 機 關, 竟 是 司 法 體 系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2013)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陳 康 生 碩 士, 民 95 年 完 成 我 國 廉 政 機 制 整 合 之 研 究, 陳 康 生 君 表 示 眾 所 週 知, 目 前 檢 察 官 絶 對 多 數 是 大 學 法 律 系 畢 業 後 數 年 內 考 上 司 法 官 特 考, 由 於 我 國 的 法 律 教 育 非 大 學 後 法 律 系, 因 此 現 階 段 的 檢 察 官 大 都 缺 乏 法 律 以 外 的 專 業 背 景, 而 法 訓 所 一 年 半 的 受 訓 ( 實 習 ) 仍 難 培 養 法 律 以 外 的 專 業 依 據 法 務 部 之 資 料 顯 示,2004 年 9 月 止 就 已 有 32 位 檢 察 官 及 11 位 法 官 因 貪 污 或 其 他 違 紀 事 項 而 遭 調 查, 另 2000 至 2004 年 共 有 146 位 檢 察 官 因 貪 污 瀆 職 及 其 他 違 紀 事 件 而 遭 處 罰 ( 陳 康 生,2006) 下 列 案 例 即 可 看 出 我 國 司 法 的 問 題, 因 為 司 法 不 公, 檢 察 官 違 法 不 起 訴 法 官 違 法 判 決, 使 得 黑 心 企 業 持 續 猖 狂, 有 些 黑 心 廠 商 公 然 表 示 白 道 黑 道 都 很 熟, 違 法 亂 紀 肆 無 忌 憚 ( 一 ) 何 前 立 法 委 員 行 賄 法 官 事 件 2010 年 7 月 13 日, 最 高 檢 察 署 特 偵 組 搜 索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3 位 法 官, 他 們 涉 嫌 收 受 前 立 法 委 員 何 行 賄, 涉 案 法 官 與 相 關 人 員 6 人, 遭 到 收 押 禁 見, 創 下 偵 辦 司 法 官 風 紀 案 羇 押 最 多 人 數 的 紀 錄 何 因 涉 嫌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銅 鑼 基 地 弊 案 貪 污, 一 審 獲 判 19 年 有 期 徒 刑, 二 審 改 判 14 年 有 期 徒 刑, 在 更 一 審 爆 發 行 賄 二 審 4 名 法 官 以 獲 判 無 罪 醜 聞, 並 於 檢 調 調 查 前 潛 逃 檢 調 查 出 賄 款 至 少 八 百 萬 元! 而 且 竟 有 賄 款 直 接 就 在 高 等 法 院 內 交 付, 簡 直 丟 盡 司 法 的 臉! 英 國 < 經 濟 學 人 > 以 台 灣 的 腐 敗 確 認 最 糟 糕 的 質 疑 (Corruption in Taiwan--Confirming the worst suspicions) 為 題, 報 導 了 令 台 灣 蒙 羞 的 醜 聞 : 前 立 委 何 涉 嫌 行 賄 法 官, 導 致 一 名 檢 察 官 與 四 名 司 法 官 收 押 案, 這 件 長 達 十 年 以 上 的 最 大 司 法 貪 污 醜 聞 讓 台 灣 司 法 界 的 貪 污 謠 傳 獲 得 了 證 實, 也 讓 人 民 的 憤 怒 達 到 了 沸 點 (The Economist, 2010)

( 二 ) 羅 法 官 收 毒 犯 100 萬 元 改 判 無 罪 事 件 律 師 羅 擔 任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法 官 時, 因 收 受 毒 犯 葉 100 萬 元, 明 知 葉 有 罪 卻 將 葉 從 3 年 2 月 改 判 無 罪 定 讞 最 高 法 院 依 貪 污 枉 法 裁 判 等 罪 判 羅 11 年 徒 刑 褫 奪 公 權 7 年 確 定, 羅 成 為 國 內 首 位 因 枉 法 裁 判 被 判 刑 確 定 的 法 官, 並 移 送 台 北 監 獄 服 刑 首 位 因 枉 法 裁 判 罪 入 獄 的 前 法 官 羅, 是 台 大 法 律 系 畢 業 司 法 官 訓 練 所 第 12 期 第 一 名 結 訓, 曾 是 當 年 司 法 界 看 好 的 明 日 之 星, 後 來 擔 任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法 官, 順 利 升 任 庭 長 和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法 官, 卻 因 貪 污 收 賄 枉 法 裁 判 鋃 鐺 入 獄, 讓 人 深 感 法 官 違 法 判 決 非 常 可 恥 ( 蘋 果 日 報,2010) ( 三 ) 蘇 法 官 積 欠 賭 債 事 件 2011 年 01 月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審 理 法 官 貪 污 案, 意 外 扯 出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法 官 蘇 積 欠 賭 債 的 司 法 醜 聞! 貪 污 法 官 張 的 妻 子 尤,2011 年 01 月 10 日 出 庭 證 稱 2007 年 丈 夫 潛 逃 大 陸 後, 曾 寫 紙 條 託 她 轉 交 白 手 套 律 師 邱 討 賄 款, 紙 條 內 點 名 蘇 欠 丈 夫 賭 債 檢 調 證 實 查 扣 的 紙 條 內, 確 實 有 相 關 內 容, 但 沒 寫 賭 債 金 額 蘇 則 矢 口 否 認 打 麻 將 賭 博 欠 債 司 改 會 發 言 人 林 峯 正 抨 擊 : 一 般 民 眾 打 麻 將 賭 錢 可 能 觸 犯 賭 博 罪, 法 官 當 然 更 不 該 打 麻 將, 高 院 前 法 官 楊 就 因 打 麻 將 及 召 妓 被 公 懲 會 撤 職 ( 蘋 果 日 報,2011) ( 四 ) 宋 法 官 私 下 會 見 被 告 遭 停 職 事 件 司 法 官 貪 污 案 層 出 不 窮, 承 審 法 官 私 下 會 見 被 告 遭 停 職, 法 官 操 守 有 問 題! 審 理 司 法 官 貪 污 案 的 高 等 法 院 法 官 宋, 被 同 事 目 擊 與 被 告 ( 即 高 院 前 庭 長 房 ) 在 高 院 一 樓 交 談 半 小 時, 法 官 宋 辯 稱 協 助 被 告 房 繳 交 犯 罪 所 得, 但 司 法 院 認 被 告 宋 與 被 告 不 當 接 觸, 曾 將 法 官 宋 停 職 並 送 監 察 院 審 查, 最 重 可 將 法 官 宋 撤 職 ( 蘋 果 日 報,2011) ( 五 ) 詹 檢 察 官 貪 污 法 官 判 無 罪 事 件 2012 年 10 月 6 日 東 森 新 聞 孫 宗 榮 張 嘉 慧 / 新 竹 報 導, 檢 察 官 貪 污, 法 官 判 無 罪! 嘉 義 地 檢 署 檢 察 官 詹, 被 業 者 以 光 碟 錄 下 收 賄 過 程, 經 廉 政 署 告 發, 沒 想 到 法 官 竟 說 只 是 品 行 不 端, 貪 圖 小 惠 小 利, 判 決 詹 貪 汙 罪 不 成 立, 讓 許 多 民 眾 知 情 後 罵 翻 天, 直 批 是 要 收 金 條 才 有 罪 嗎? 嘉 義 地 檢 署 檢 察 官 詹 被 控 在 新 竹 地 檢 署 任 內, 涉 嫌 為 溫 泉 業 者 汙 泥 廠 護 航 索 賄, 買 車 家 具 都 由 業 者 埋 單, 業 者 錄 影 後 向 廉 政 署 檢 舉 新 竹 地 院 判 決, 認 定 全 案 罪 證 不 足, 判 決 詹 無 罪 ( 東 森 新 聞,2012) ( 六 ) 井 檢 察 官 索 賄 事 件 2012 年 01 月 21 日 蘋 果 日 報 綜 合 報 導, 高 雄 地 檢 署 檢 察 官 井 涉 嫌 利 用 辦 案 機 會, 向 賣 減 肥 禁 藥 的 馬 來 西 亞 女 華 僑 孫 雅 惠 索 賄, 不 但 接 受 招 待 喝 花 酒 及 出 國 旅 遊, 還 以 案 件 簽 結 交 換 投 資 孫 家 在 馬 來 西 亞 的 礦 業, 不 正 當 利 益 至 少 上 千 萬 元 雄 檢 懷 疑 井 共 涉 7 起 貪 污 案, 2012 年 01 月 20 日 動 員 百 名 檢 調 人 員 搜 索 井 住 辦 等 19 處 所, 並 約 談 井 夫 婦 孫 女 及 黃 姓 司 法 黃 牛, 複 訊 後 都 聲 押 ( 蘋 果 日 報,2012) ( 七 ) 胡 法 官 貪 污 事 件 檢 方 偵 辦 台 中 高 分 院 法 官 胡 涉 嫌 貪 瀆 案, 發 現 他 不 但 喜 歡 到 酒 店 飲 酒 作 樂, 甚 至 還 擁 有 3 個 妻 子 6 名 兒 女, 而 妻 兒 幾 乎 都 沒 有 工 作, 但 名 下 資 產 卻 是 更 是 高 達 新 台 幣 3 億 元 特 偵 組 經 過 3 年 蒐 證, 不 只 搜 出 他 嚴 重 貪 污 的 事 實, 還 發 現 他 不 明 財 產 藏 在 三 房 最 多, 因 為 三 房 不 只 最 受 寵, 還 疑 似 就 是 是 白 手 套 檢 方 查 出 雖 然 三 房 每 月 生 活 費 僅 5 萬 元, 但 她 與 子 女 名 下 有 百 萬 存 款 千 萬 投 資 台 中 市 房 產 住 處 與 保 管 箱 還 有 千 萬 現 金 百 萬 名 車, 總 資 產 1 億 7182 萬 元, 而 二 房 住 在 台 中 市 七 期 中 的 豪 宅, 但 二 房 因 重 病 需 人 照 護, 因 此 每 月 生 活 費 高 達 20 萬 元, 二 房 與 其 子 女 名 下 總 資 產 共 6310 萬 元 另 外, 大 房 與 其 子 名 下 有 存 款 近 千 萬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與

台 中 市 房 產 金 塊 19 條 總 資 產 9865 萬 元 檢 方 調 查 也 發 現, 他 妻 兒 名 下 雖 擁 有 巨 額 資 產, 但 他 為 支 付 各 房 妻 兒 的 開 銷, 卻 入 不 敷 出, 這 不 只 是 被 特 偵 組 喻 為 史 上 財 產 來 源 不 明 最 多 的 法 官, 老 婆 之 多 也 是 新 紀 錄 其 判 决 可 謂 有 錢 判 生 沒 錢 判 死, 因 其 非 常 好 色, 有 新 聞 媒 體 說 他 是 有 奶 判 生 沒 奶 判 死 ( 林 尚 賢 徐 秘 康 陳 建 華,2013) 請 求 司 法 院 將 法 官 胡 曾 經 判 決 的 案 件 全 部 重 啓 調 查, 該 判 有 罪 者 就 重 新 判 罪, 受 害 者 應 給 予 國 家 賠 償, 賠 償 費 用 應 由 胡 法 官 的 贓 款 全 額 支 付, 不 足 者 只 好 我 們 納 稅 替 他 賠 償 ( 八 ) 陳 檢 察 官 貪 污 事 件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檢 察 署 檢 察 官 陳 涉 嫌 自 1999 年 起, 在 陸 續 擔 任 宜 蘭 板 橋 地 檢 署 主 任 檢 察 官 時, 連 續 6 年 8 個 月 向 賭 博 電 玩 業 者 被 告 收 賄 81 次 共 2325 萬 元, 創 下 檢 察 官 貪 污 金 額 最 高 時 間 最 久 次 數 最 多 紀 錄, 特 偵 組 依 違 背 職 務 收 賄 罪 將 這 名 堪 稱 史 上 最 貪 得 無 厭 的 檢 察 官 起 訴 民 間 司 改 會 執 行 長 林 峯 正 憂 心 說 : 她 歷 任 主 任 檢 察 官 高 檢 署 檢 察 官 卻 涉 貪, 這 是 非 常 不 好 的 警 兆, 連 向 來 被 認 為 比 較 不 貪 的 女 檢 都 淪 陷, 代 表 檢 察 界 自 我 防 弊 系 統 拉 警 報 她 接 受 招 待 旅 遊 吃 魚 翅, 利 用 後 案 併 前 案 漏 洞, 再 陸 續 不 起 訴 護 航 還 指 導 被 告 如 何 規 避 檢 警 查 緝 被 告 給 她 每 月 10 萬 元 賄 款, 她 拿 到 賄 款 後, 原 本 應 該 起 訴 的 案 件 均 違 法 不 起 訴 ( 蘋 果 日 報,2013) 為 何 她 一 個 人 即 可 決 定 不 起 訴? 為 何 上 級 長 官 不 聞 不 問, 也 不 監 督 考 核? 可 見 台 灣 的 刑 事 案 件 多 麼 黑 暗! 善 良 守 法 的 受 害 者, 完 全 沒 有 法 律 的 保 障 ( 九 ) 洪 仲 丘 下 士 命 案 法 官 輕 判 事 件 若 以 洪 仲 丘 下 士 命 案 來 看, 國 防 部 在 2013 年 7 月 15 日 公 布 的 行 政 調 查 報 告, 指 陸 軍 第 六 軍 團 及 裝 甲 五 四 二 旅 機 步 二 六 九 旅 都 有 違 失, 除 了 禁 閉 程 序 出 現 瑕 疵, 而 且 發 生 嚴 重 的 虐 待 洪 仲 丘 於 2013 年 6 月 底 退 伍 前 夕, 因 攜 帶 具 備 拍 照 功 能 之 行 動 電 話 和 MP3 隨 身 碟 進 入 軍 營, 被 指 控 違 反 軍 隊 資 訊 安 全 保 密 規 定 此 案 涉 及 軍 中 人 權, 及 軍 事 檢 察 署 是 否 具 專 屬 管 轄 權 等 新 聞 議 題, 引 起 臺 灣 社 會 高 度 關 注, 並 促 成 公 民 1985 行 動 聯 盟 的 兩 次 抗 議 活 動 人 民 不 相 信 軍 事 檢 察 官 及 軍 事 法 庭 的 偵 辦 與 審 判, 我 國 政 府 按 照 立 法 院 決 議 修 訂 軍 事 審 判 之 法 源 依 據 軍 審 法, 在 承 平 ( 非 經 總 統 宣 戰 ) 時 期, 將 軍 人 審 判 從 軍 法 體 系 全 面 移 至 民 間 司 法 單 位 ( 維 基 百 科,2014d) 移 送 司 法 院 體 系 地 方 法 院 的 審 判 結 果, 令 民 眾 大 失 所 望, 受 害 者 家 屬 不 服 地 方 法 院 的 審 判 結 果, 繼 續 向 二 審 高 等 法 院 上 訴, 由 此 可 知 司 法 院 的 審 判 制 度 與 判 決 的 合 理 性 仍 有 問 題 ( 十 ) 日 月 光 排 廢 水 判 決 不 符 社 會 正 義 2014 年 10 月 20 日 蘋 果 日 報 報 導 日 月 光 半 導 體 公 司 排 放 廢 水 案, 高 雄 地 方 法 院 今 天 宣 判 5 名 被 告 4 人 緩 刑 1 人 無 罪, 並 科 罰 日 月 光 半 導 體 公 司 新 台 幣 300 萬 元 地 球 公 民 基 金 會 發 表 聲 明 指, 日 月 光 半 導 體 公 司 是 污 染 後 勁 溪 的 累 犯, 更 惡 意 稀 釋 廢 水 誤 導 稽 查 員, 持 續 危 害 下 游 農 漁 產 業, 若 非 上 層 授 意, 下 層 員 工 豈 敢 明 目 張 膽 惡 意 違 法? 該 案 卻 僅 辦 到 廠 長 層 級, 未 能 追 訴 到 日 月 光 董 事 長 張 虔 生, 又 准 予 所 有 被 告 緩 刑, 形 同 沒 有 人 真 正 為 長 期 污 染 罪 行 負 起 責 任, 判 決 實 在 不 符 社 會 正 義 近 3 年 來 被 環 保 裁 罰 達 25 件, 絕 非 偶 發 事 件, 今 日 僅 併 科 300 萬 元 罰 金, 對 年 營 收 2000 億 的 日 月 光 來 說, 完 全 不 符 比 例 原 則, 更 毫 無 嚇 阻 效 果 ( 蘋 果 日 報,2014) ( 十 一 ) 林 孟 皇 法 官 出 版 找 回 法 官 失 落 的 審 判 靈 魂 林 孟 皇 法 官 台 灣 大 學 法 律 系 法 律 研 究 所 畢 業, 曾 擔 任 國 小 教 師 實 習 律 師 中 華 民 國 法 官 協 會 理 事 司 法 院 法 官 人 事 改 革 成 效 評 估 委 員 會 委 員 司 法 院 人 事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寫 過 許 多 傳 頌 一 時 影 響 社 會 深 遠 的 判 決 他 寫 了 一 本 書 找 回 法 官 失 落 的 審 判 靈 魂, 該 書

特 色 寫 到 : 別 再 罵 恐 龍 法 官 了, 該 改 革 的 是 豢 養 出 恐 龍 法 官 的 最 高 法 院! 握 有 判 人 生 死 的 法 官, 爆 出 嫖 妓 關 說 與 貪 瀆, 法 官 的 人 格 出 了 什 麼 問 題? 有 無 為 了 績 效 管 考 名 位, 曲 意 逢 迎, 背 離 了 自 己 的 法 律 良 心 或 人 民 的 法 律 感 情? 法 律 人 不 該 從 滿 腔 熱 血, 變 成 只 會 寫 八 股 判 決 的 科 員 法 官, 唯 有 找 回 失 落 的 審 判 靈 魂, 才 能 挽 救 司 法 威 信 的 沉 淪 與 社 會 正 義 的 式 微! 該 書 表 示 : 從 法 律 系 畢 業 後 滿 懷 著 公 平 正 義 的 法 律 人, 為 何 當 上 法 官 後, 變 成 人 人 喊 打 的 恐 龍 法 官? 對 外 號 稱 審 判 獨 立, 但 法 官 卻 有 不 得 不 遵 循 的 最 高 法 院 原 則 與 司 法 人 事 潛 規 則? 揭 開 司 法 界 最 僵 化 的 一 面, 臺 灣 的 司 法 才 有 未 來! 一 位 優 秀 熱 情 的 青 年, 怎 麼 從 第 一 志 願 法 律 系 畢 業 當 上 多 數 人 夢 寐 以 求 的 法 官 職 位 後, 開 始 庸 庸 碌 碌 汲 汲 營 營 過 一 位 科 員 法 官 的 生 涯? 甚 至 變 成 人 民 口 中 食 古 不 化 的 恐 龍 法 官? 由 林 法 官 推 動 參 與 的 改 革 最 高 法 院 精 進 裁 判 品 質 強 化 司 法 問 責 等 一 系 列 司 改 活 動, 目 的 就 是 希 望 將 法 官 們 從 官 僚 主 義 所 形 塑 的 格 式 僵 化 理 念 信 仰 空 洞 化 的 桎 梏 中 解 放 出 來, 莫 忘 初 衷, 找 回 自 己 的 司 法 正 義 靈 魂 另 一 位 法 官 的 推 薦 文 表 示 : 台 灣 的 司 法 問 題 叢 生, 公 信 力 不 彰, 幾 乎 已 至 眾 人 皆 曰 可 殺 的 程 度 不 管 是 社 會 菁 英 的 學 術 論 者, 還 是 販 夫 走 卒 的 街 談 巷 議, 對 於 司 法 判 決 的 不 滿 與 怨 懟, 不 絕 如 縷 但 是 相 較 於 其 他 專 業 領 域 回 應 社 會 變 遷 的 積 極, 司 法 當 局 努 力 宣 傳 的 司 法 改 革, 速 度 蝸 步 內 容 瑣 碎, 欠 缺 大 開 大 闔 的 視 野, 所 以 在 社 會 競 爭 中 顯 得 落 後 顢 頇 更 由 於 司 法 系 統 獨 占 審 判 權 限, 因 此 對 於 各 種 改 革 呼 聲, 多 半 充 耳 不 聞, 自 我 感 覺 良 好 該 書 第 一 篇 改 革 最 高 法 院 第 一 章 關 說 者 不 可 回 任 法 官, 林 孟 皇 法 官 ( 以 下 簡 稱 筆 者 ) 自 100 年 8 月 1 日 起 成 為 司 法 院 人 審 會 的 一 員, 迄 今 未 曾 開 過 會, 即 面 臨 一 件 荒 唐 事 原 來, 因 涉 及 司 法 關 說 的 最 高 法 院 法 官 蕭, 在 遭 司 法 院 公 懲 會 予 以 休 職 六 個 月 的 懲 戒 處 分 後, 已 於 最 近 休 職 期 滿 後 聲 請 復 職, 最 高 法 院 將 依 法 准 許 其 回 任, 司 法 院 人 審 會 並 無 權 置 喙 法 官 作 為 紛 爭 的 仲 裁 者, 應 該 依 據 良 心 與 法 律, 獨 立 公 正 與 客 觀 的 審 判, 在 從 事 司 法 關 說 行 為 後, 人 們 已 對 於 蕭 法 官 的 公 正 性 廉 潔 性 產 生 懷 疑, 還 有 資 格 從 事 司 法 審 判 工 作 嗎? 司 法 體 系 自 作 自 受, 誰 做 出 予 以 休 職 六 個 月 如 此 荒 謬 的 決 定? 當 然 是 由 法 官 自 己 人 所 組 成 的 司 法 院 公 懲 會 茲 以 法 官 從 事 關 說 接 受 關 說 發 生 婚 外 情 與 單 純 嫖 妓 等 四 種 行 為 為 例, 國 人 認 為 哪 種 違 反 倫 理 規 範 的 行 為 態 樣 情 節 較 為 重 大? 相 較 於 婚 外 情 嫖 妓 僅 屬 違 反 婚 姻 貞 操 義 務 或 個 人 品 德 操 守 不 良 的 情 況, 關 說 行 為 的 社 會 責 任 無 疑 是 較 為 嚴 重 的, 因 為 已 嚴 重 戕 害 司 法 的 威 信 與 信 譽, 影 響 人 民 對 於 司 法 公 正 性 的 信 賴 為 何 說 司 法 院 公 懲 會 做 出 荒 謬 的 決 定? 看 看 去 年 同 時 期 遭 移 送 懲 戒 的 高 院 法 官 楊, 他 被 懲 戒 的 理 由 包 括 : 有 配 偶 之 人 卻 從 事 嫖 妓 長 期 經 營 古 董 交 易 及 經 常 賭 博 等 行 為, 司 法 院 公 懲 會 可 沒 有 從 輕 發 落, 而 予 以 撤 職 並 停 止 任 用 壹 年 的 重 懲, 亦 即 楊 法 官 已 沒 有 聲 請 回 任 法 官 的 可 能 性 反 之, 涉 嫌 關 說 的 蕭 法 官 接 受 關 說 的 高 法 官, 卻 分 別 僅 遭 到 休 職 六 個 月 降 二 級 改 敘 等 處 分 也 就 是 說, 戕 害 司 法 公 信 力 較 為 嚴 重 的 司 法 關 說 行 為, 竟 然 得 到 比 嫖 妓 賭 博 行 為 較 輕 的 處 分 如 今, 接 受 關 說 僅 受 降 二 級 改 敘 處 分 的 高 法 官, 在 司 法 院 揚 言 調 動 其 職 務, 改 任 偏 遠 地 區 法 官 後, 高 法 官 已 選 擇 退 休 一 途 反 之, 受 到 休 職 處 分 的 蕭 法 官, 因 為 法 官 法 尚 未 施 行, 而 現 行 司 法 人 員 人 事 條 例 第 三 十 六 條 又 明 定 : 實 任 法 官 除 調 至 上 級 法 院 者 外, 非 經 本 人 同 意, 不 得 為 審 級 之 調 動, 也 就 是 說 因 為 蕭 法 官 任 職 的 機 關 是 全 國 唯 一 的 最 高 法 院, 即 便 曾 遭 到 休 職 處 分, 依 法 還 是 可 以 回 任 最 高 法 院, 司 法 院 對 其 莫 可 奈 何, 何 況 最 高 法 院 一 向 近 親 繁 殖 寬 待 自 己 人, 蕭 法 官 遂 吃 定 新 舊 法 制 銜 接 的 漏 洞, 企 盼 回 任 最 高 法 院 這 一 溫 暖 的 大 家 庭

寄 望 輿 論 審 判, 人 生 在 世, 要 遵 守 的 行 為 規 範 不 是 只 有 法 律, 因 為 法 律 只 是 最 低 標 準 的 行 為 規 範 當 蕭 法 官 關 說 行 為 遭 舉 發 後, 一 個 有 品 且 格 的 人, 早 就 該 辭 職 以 謝 國 人, 而 不 是 捏 造 事 實 將 整 個 司 法 公 信 力 陪 葬, 甚 至 一 再 喊 冤 不 斷 與 司 法 院 大 打 行 政 官 司 對 於 這 樣 的 人, 法 律 真 的 治 不 了 他? 還 記 得 幾 年 前 某 地 院 兩 位 法 官 發 生 婚 外 情 的 事 件, 在 男 法 官 的 配 偶 並 未 提 出 刑 事 告 訴 的 情 況 下, 按 理 其 罪 行 不 致 於 達 到 需 要 辭 職 的 地 步, 結 果 司 法 院 硬 是 有 辦 法 讓 這 兩 位 法 官 辭 職 司 法 院 有 辦 法 讓 有 恥 的 人 辭 職, 如 今 卻 無 力 阻 擋 對 司 法 信 譽 傷 害 更 深 的 關 說 法 官 回 任 法 官 職 務, 這 豈 有 是 非 正 義 可 言? 司 法 院 人 審 會 作 為 所 有 法 官 人 事 任 免 轉 任 遷 調 考 核 及 獎 懲 等 事 項 的 審 議 單 位, 竟 無 權 審 議 這 一 關 說 法 官 聲 請 復 職 的 事 務, 擔 任 人 審 委 員 這 職 務, 也 未 免 顯 得 太 窩 囊 了! 如 果 司 法 院 或 最 高 法 院 竟 同 意 這 人 事 案, 筆 者 即 辭 去 人 審 委 員 職 務, 以 免 落 得 同 為 共 犯 的 惡 名 ( 林 孟 皇,2013) 如 果 台 灣 的 判 決 書 都 不 用 標 示 出 處, 法 官 不 需 要 自 我 檢 查 以 確 認 判 決 書 中 的 每 個 陳 述 都 正 確 無 誤, 人 民 也 無 從 查 證 判 決 書 的 可 信 度 與 說 服 力, 法 官 適 用 法 律 天 馬 行 空 或 自 說 自 話, 不 就 是 法 官 說 了 算? 如 果 說 司 法 是 正 義 的 最 後 一 道 防 線, 但 司 法 本 身 不 是 一 個 可 證 明 無 誤 的 過 程, 那 麼, 所 謂 的 正 義, 真 的 是 正 義 嗎? 因 為 當 司 法 不 再 可 信, 人 民 的 權 利 還 能 用 什 麼 來 保 護 呢? 台 中 地 方 法 院 張 升 星 法 官 曾 指 出 : 我 國 存 在 特 有 一 審 重 判, 二 審 減 半, 三 審 豬 腳 麵 線 的 司 法 問 題 ( 林 孟 皇,2012) 俗 稱 殺 人 償 命, 但 殺 人 致 死 的 兇 手 在 台 灣 已 經 不 一 定 被 判 死 刑, 煙 毒 犯 行 賄 法 官, 法 官 明 知 有 罪 卻 將 罪 犯 從 3 年 2 月 改 判 無 罪 定 讞 由 此 可 推 論 黑 心 廠 商 製 造 黑 心 食 品 算 什 麼 大 不 了 的 事 件, 長 久 以 來 台 灣 政 府 不 肖 官 員 不 重 視 食 安 問 題, 或 不 肖 檢 察 官 不 起 訴 黑 心 廠 商, 或 不 肖 法 官 判 決 黑 心 廠 商 無 罪 或 微 罪, 姑 息 養 奸 助 紂 為 虐 否 則 請 法 務 部 統 計 公 告 自 1949 年 至 今 有 多 少 黑 心 食 品 的 廠 商 負 責 人 被 起 訴? 不 起 訴 案 件 有 多 少? 不 起 訴 的 人 有 幾 個 人? 另 請 司 法 院 統 計 公 告 自 1949 年 至 今 有 多 少 黑 心 食 品 的 廠 商 負 責 人 被 判 刑? 判 刑 的 刑 期 多 久? 罰 款 多 少 錢? 被 判 無 罪 案 件 有 多 少 人? 依 據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法 人 民 有 知 的 權 利, 我 們 納 稅 奉 養 司 法 及 公 務 官 員, 請 政 府 告 知 社 會 大 眾 掃 蕩 黑 心 產 品 的 政 治 績 效 數 據 再 看 民 國 88 年 9 月 21 日 集 集 大 地 震 造 成 2,415 人 死 亡,29 人 失 蹤,11,305 人 受 傷,51,711 間 房 屋 全 倒,53,768 間 房 屋 半 倒 等 教 訓 這 雖 然 是 天 災 但 有 些 建 築 偷 工 減 料, 確 實 是 建 商 造 成 的 人 禍 請 法 務 部 統 計 公 告 有 多 少 黑 心 建 商 負 責 人 被 起 訴? 不 起 訴 案 件 有 多 少? 不 起 訴 的 負 責 人 有 多 少? 另 請 司 法 院 統 計 公 告 多 少 黑 心 建 商 負 責 人 被 判 刑? 判 刑 的 刑 期 多 久? 罰 款 多 少 錢? 被 判 無 罪 案 件 有 多 少 人? 由 以 上 資 訊 可 以 看 出 長 久 以 來 司 法 並 未 替 民 眾 把 關, 司 法 是 最 後 一 道 防 線, 若 司 法 已 經 無 法 懲 戒 黑 心 廠 商, 那 麼 台 灣 的 黑 心 產 品 必 然 繼 續 橫 行 ( 金 文 森, 2014a; 金 文 森,2014b; 金 文 森,2014c) 依 據 103 年 11 日 4 日 北 市 法 綜 字 第 10338021100 號 臺 北 市 法 務 局 開 會 通 知 單, 於 103 年 11 月 10 日 訴 願 陳 述 會 議 中, 王 曼 萍 副 局 長 在 訴 願 陳 述 會 議 中 表 示 作 者 原 本 對 臺 北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管 制 自 治 條 例 第 2 條 之 1 所 提 的 10 個 問 題 太 多, 王 曼 萍 副 局 長 指 示 訴 願 人 金 文 森 針 對 少 數 問 題 再 提 出 陳 情, 並 請 都 市 發 展 局 依 法 解 釋 ( 臺 北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管 制 自 治 條 例 第 2 條 之 1: 面 積 一 平 方 公 尺 以 下 不 規 則 基 地 之 建 築 物 已 自 前 後 面 基 地 線 各 退 縮 達 四 公 尺 以 上 者, 免 再 受 建 築 物 高 度 比 及 後 院 深 度 比 之 限 制 ) 臺 北 市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管 制 自 治 條 例 第 2 條 之 1 有 關 建 築 物 已 自 前 後 面 基 地 線 各 退 縮 達 四 公 尺 以 上 者, 其 前 後 面 退 縮 4 公 尺 範 圍 內 是 否 不 准 有 建 築 法 第 4 條 所 規 定 之 建 築 物? 亦 即 其 前 後 面 退 縮 4 公 尺 範 圍 內 應 該 淨 空, 不 准 有 建 築 法 第 4 條 所 規 定 之 建 築 物? ( 建

築 法 第 4 條 : 本 法 所 稱 建 築 物, 為 定 著 於 土 地 上 或 地 面 下 具 有 頂 蓋 樑 柱 或 牆 壁, 供 個 人 或 公 眾 使 用 之 構 造 物 或 雜 項 工 作 物 ) 上 述 單 一 問 題 都 市 發 展 局 承 辦 人 吳 牧 學 在 訴 願 陳 述 會 議 中 不 敢 回 答 因 為 本 案 在 郝 龍 斌 市 長 任 內 都 市 發 展 局 涉 嫌 圖 利 建 商, 在 東 南 兩 側 均 為 6 公 尺 窄 巷 角 地, 土 地 僅 46 坪 即 可 都 更, 且 違 法 建 築 10 層 高 樓, 造 成 緊 鄰 住 戶 無 法 都 更 建 商 因 此 涉 嫌 略 奪 非 法 暴 利 約 新 台 幣 一 億 三 千 多 萬 元 詳 情 請 參 閱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營 建 工 程 系 金 文 森 教 授 之 論 文 營 建 工 程 與 台 灣 廉 政 問 題, 網 址 為 http://www.cyut.edu.tw/~wsking/incorrupt.pdf 103 年 11 月 21 日 台 北 市 法 務 局 以 府 訴 二 字 第 10309148700 號 訴 願 決 定 書 不 受 理 本 訴 願 案 本 案 因 法 官 違 法 判 決, 作 者 曾 向 馬 英 九 總 統 陳 情, 陳 情 信 函 總 統 回 函 等 資 料 詳 請 參 閱 附 錄 一, 由 此 可 證 目 前 台 灣 的 司 法 問 題 無 人 可 管 肆 結 論 35 年 來 台 灣 的 黑 心 食 品 沒 有 間 斷, 黑 心 廠 商 吃 定 台 灣 政 府, 反 正 法 律 罰 則 很 輕, 執 法 鬆 散, 即 使 被 檢 舉 也 許 用 行 賄 方 式 可 解 決 稽 查 問 題, 即 使 被 檢 警 移 送 法 辦 也 不 一 定 會 起 訴, 即 使 被 起 訴 也 不 一 定 被 判 有 罪 所 以 今 天 台 灣 黑 心 食 品 猖 獗, 黑 心 廠 商 猖 狂, 就 是 因 為 台 灣 有 黑 心 企 業, 故 希 望 黑 心 企 業 可 善 盡 社 會 基 本 責 任 行 政 院 宣 示 今 年 是 社 會 企 業 元 年, 被 期 待 是 解 決 社 會 問 題 的 新 出 路, 建 議 行 政 院 先 要 求 衛 生 福 利 部 經 濟 部 農 業 委 員 會 環 保 署 等 相 關 機 構 嚴 密 稽 查 所 有 黑 心 食 品, 改 善 檢 驗 稽 查 上 中 下 游 廠 商 產 品 的 制 度, 添 購 高 科 技 精 密 檢 測 儀 器 及 早 全 面 篩 檢 黑 心 產 品 建 議 考 試 院 及 各 公 務 機 構 舉 辦 招 收 公 務 官 員 的 考 試 方 式 要 能 檢 驗 考 生 的 倫 理 道 德 品 行, 例 如 加 考 工 程 倫 理 等 科 目, 及 加 強 考 核 制 度 淘 汰 不 良 官 員 請 立 法 院 重 新 修 改 所 有 相 關 的 法 律 規 範 加 重 黑 心 產 品 罰 則 最 後 拜 託 先 從 政 府 的 司 法 改 革 作 起, 並 卑 微 地 懇 求 包 括 警 察 局 廉 政 署 調 查 局 檢 察 署 法 院 等 司 法 官 員 嚴 格 依 法 查 辦 起 訴 判 刑 黑 心 廠 商 負 責 人, 逼 迫 黑 心 廠 商 不 敢 為 非 作 歹 參 考 資 料 自 由 時 報, 頂 新 正 義 油 品 中 招 下 架 消 基 會 批 衛 福 部 包 庇,2014 2014/10/10 取 自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25995 東 森 新 聞, 貪 瀆 無 罪? 檢 察 官 詹 昭 書 收 賄 法 官 : 只 貪 圖 小 利,2012 2014/10/12 取 自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06/111553.htm 林 孟 皇, 找 回 法 官 失 落 的 審 判 靈 魂, 台 北 : 五 南 圖 書 出 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3 年 林 孟 皇, 羈 押 魚 肉, 台 北 : 五 南 圖 書 出 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2 年 林 尚 賢 徐 秘 康 陳 建 華, 法 官 胡 景 彬 貪 污 3 億 三 房 疑 為 白 手 套, 民 視 新 聞,2013 2014/2/9 取 自 http://tw.news.yahoo.com/ 法 官 胡 景 彬 貪 污 3 億 - 三 房 疑 為 白 手 套 -120110443.html 林 宏 達, 律 師 爆 黑 幕 比 法 條 不 如 有 金 條, 商 業 周 刊,2011 2014/2/9 取 自 http://tw.news.yahoo.com/%e5%be%8b%e5%b8%ab%e7%88%86%e9%bb%91%e5%b 9%95-%E6%AF%94%E6%B3%95%E6%A2%9D%E4%B8%8D%E5%A6%82%E6%9C%89 %E9%87%91%E6%A2%9D.html 金 文 森, 江 政 憲, 工 程 倫 理, 台 北 : 五 南 圖 書 出 版 有 限 公 司,2009 年 金 文 森, 郭 智 豪, 綠 色 建 材 概 論, 五 南 圖 書 出 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08 年 金 文 森 潘 吉 齡 江 政 憲, 營 建 工 程 職 業 道 德 課 程 規 畫 之 研 究, 通 識 教 育 季 刊,8 卷 1 期,2001 年, 頁 61-78

金 文 森, 工 程 倫 理 教 育 與 社 會 責 任 教 育 熟 重 之 探 究,2014 第 三 屆 工 程 與 科 技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主 辦 單 位 : 臺 灣 工 程 教 育 與 管 理 學 會, 協 辦 單 位 : 修 平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科 技 應 用 與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學 系, 台 中,2014 年 a 金 文 森, 工 程 爭 議 案 例 刑 事 訴 訟 檢 討 與 建 議, 2014 營 建 工 程 與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宜 蘭,2014 年 b 金 文 森, 營 建 工 程 與 台 灣 廉 政 問 題,2014 陳 璸 與 臺 灣 廉 政 學 術 研 討 會, 主 辦 單 位 : 國 立 台 南 大 學, 台 灣 地 域 研 究 學 會, 台 南,2014 年 c ( 國 立 台 南 大 學 人 文 與 社 會 學 院 接 受 刊 登 於 南 大 社 會 研 究 學 報 第 1 卷 第 1 期, 預 定 104 年 4 月 出 刋 ) 陳 康 生, 我 國 廉 政 機 制 整 合 之 研 究,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碩 士 論 文,2006 維 基 百 科, 企 業 社 會 責 任,2014a 2014/10/12 取 自 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c%81%e6%a5%ad%e7%a4%be%e6%9c%83%e8 %B2%AC%E4%BB%BB,2014/10/12 維 基 百 科, 公 務 員,2014b 2014/10/12 取 自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5%ac%e5%8b%99%e5%93%a1 維 基 百 科, 台 灣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列 表,2014c 2014/10/10 取 自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8f%b0%e7%81%a3%e9%a3%9f%e5%93%81%e5% AE%89%E5%85%A8%E4%BA%8B%E4%BB%B6%E5%88%97%E8%A1%A8 維 基 百 科, 洪 仲 丘 事 件,2014d 2014/7/6 取 自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4%aa%e4%bb%b2%e4%b8%98%e4%ba%8b%e4 %BB%B6 衛 福 部 統 計 處, 每 日 發 生 件 數 與 死 亡 率 變 動 趨 勢 圖,2014 2014/10/10 取 自 http://www.mohw.gov.tw/cht/dos/statistic_p.aspx?f_list_no=312&fod_list_no=2637&doc_no =13094 蘋 果 日 報, 最 貪 女 檢 求 處 無 期 包 庇 賭 博 電 玩 收 賄 2325 萬, 綜 合 報 導,2013 2013/3/9 取 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09/34876292 蘋 果 日 報, 明 知 有 罪 改 判 無 罪 枉 法 裁 判 法 官 入 獄,2010 2014/10/12 取 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925/32839431 蘋 果 日 報, 斂 財 逾 千 萬 7 宗 貪 污 聲 押 惡 檢,2012 2014/10/12 取 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121/33976357 蘋 果 日 報, 貪 污 法 官 指 高 院 法 官 欠 賭 債,2011 2014/10/12 取 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112/33104851 蘋 果 日 報, 司 法 官 貪 污 案 承 審 法 官 私 會 被 告 遭 停 職,2011 2014/10/12 取 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1119/33826839 蘋 果 日 報, 日 月 光 排 廢 水 判 決 環 團 : 不 符 社 會 正 義,2014 2014/10/21 取 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20/491132/ 日 月 光 排 廢 水 判 決 環 團 : 不 符 社 會 正 義 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2014), 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 for 2013, Taiwan, Oct. 12, 2014 Retrieved from http://www.state.gov/j/drl/rls/hrrpt/humanrightsreport/index.htm#wrapper

King, W. S., L. Duan, W. F. Chen, and C. L. Pan, Education Improvement in Construction Ethics, Journal of Professional Issues in Engineering Education and Practice, 134:1, Jan. 2008, pp. 12-19. King, W. S., L. Duan, and T. Wang, Essential Technical Abilities Required by Construction Industr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echnology and Engineering Education, 10:2, 2013, pp. 45-58.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2013), Global Corruption Barometer, National Results (Taiwan), 2014/10/12 Retrieved from http://www.transparency.org/gcb2013/country/?country=taiwan The Economist, Corruption in Taiwan Confirming the worst suspicions, 2010. July 22, 2010 Retrieved from http://www.economist.com/node/16647375

附 錄 一 陳 情 書 主 旨 : 法 官 違 法 判 決, 監 察 院 函 請 司 法 院 參 處, 但 司 法 院 表 明 無 從 干 預 呈 請 總 統 為 民 申 冤, 並 請 監 察 院 為 本 案 重 啟 調 查 糾 正 彈 劾 違 法 失 職 之 機 關 及 官 員 說 明 : 一 臺 北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違 法 核 發 建 築 使 用 執 照, 陳 情 人 訴 願 被 駁 回, 臺 北 高 等 行 法 院 (102 年 度 訴 字 第 162 號 ) 及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判 字 第 799 號 ), 均 未 詳 查 事 證, 法 官 違 法 判 決, 其 中 違 背 法 令 判 決 將 嚴 重 危 害 全 國 人 民 權 益 陳 情 人 又 提 起 再 審 之 訴, 仍 遭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3 年 度 裁 字 第 382 號 裁 定 駁 回 陳 情 人 向 監 察 院 陳 訴, 並 呈 報 所 有 歷 審 卷 證 資 料 及 判 決 書 影 本 監 察 院 為 民 申 冤 發 函 至 司 法 院, 詳 參 附 件 一 但 司 法 院 表 明 無 從 干 預, 詳 參 附 件 二 二 司 法 獨 立 泛 指 一 個 國 家 的 司 法 系 統 在 裁 判 上 獨 立 在 制 度 上 獨 立, 只 是 一 個 法 治 基 本 精 神 和 原 則 但 法 官 自 由 心 證 違 法 判 決, 無 人 可 管 這 就 是 恐 龍 法 官 恐 龍 法 院 恐 龍 司 法 體 制 監 察 院 為 民 申 冤 發 函 給 司 法 院, 司 法 院 置 之 不 理, 又 回 函 無 從 干 預, 請 問 中 華 民 國 有 何 民 主 自 由 法 治 可 言? 三 臺 北 高 等 行 法 院 判 決 (103 年 度 再 字 第 37 號 ) 第 19 頁 第 6 行 表 示 縱 未 經 採 納, 核 屬 證 據 取 捨 問 題, 並 不 得 據 為 再 審 之 理 由 換 句 話 說 陳 情 人 指 出 的 違 法 證 據 法 官 不 採 認, 僅 採 認 被 告 片 面 的 證 據, 天 理 何 在? 四 陳 情 人 認 為 會 違 法 判 決 的 法 官, 通 常 涉 嫌 貪 瀆 陳 情 人 不 得 已 發 表 研 究 論 文, 揭 發 司 法 黑 暗 面 及 改 善 建 議, 並 呈 請 總 統 卓 參, 詳 參 附 件 三 五 呈 請 總 統 為 陳 情 人 申 冤, 並 請 監 察 院 為 本 案 重 啟 調 查 糾 正 彈 劾 違 法 失 職 之 機 關 及 官 員 敬 呈 馬 總 統 陳 情 人 金 文 森 敬 呈 於 民 國 103 年 11 月 7 日 現 職 :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營 建 工 程 系 專 任 教 授 學 歷 : 美 國 普 渡 大 學 哲 學 博 士

附 件 一

附 件 二

附 件 三 103 年 11 月 05 日 總 統 府 電 子 郵 件 回 覆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public_web@oop.gov.tw To: wsking@cyut.edu.tw Sent: Wednesday, November 05, 2014 9:18 PM Subject: 總 統 府 網 站 民 意 信 箱 - 信 件 回 覆 文 森 教 授 : 您 好! 您 的 電 子 郵 件 已 經 處 理 完 畢,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回 覆 內 容 : 謝 謝 來 信 您 關 心 國 家 社 會 事 務, 對 增 進 司 法 效 率 之 忱, 溢 於 言 表, 令 人 感 佩, 總 統 特 囑 函 復 致 意 所 反 映 有 關 司 法 與 廉 政 改 革 之 寶 貴 建 言, 內 容 極 具 見 地, 我 們 除 轉 呈 總 統 參 閱 外, 並 移 請 權 責 主 管 部 門 參 酌 希 望 能 為 全 民 謀 取 最 大 福 祉 總 統 身 負 全 體 國 人 之 期 望 與 寄 託, 無 時 不 兢 兢 業 業, 全 力 以 赴, 並 且 虛 心 接 納 各 方 建 言, 以 回 應 國 人 殷 殷 期 許 深 盼 今 後 仍 不 吝 惠 賜 寶 貴 建 議, 供 政 府 施 政 的 參 考 祝 福 您 順 心 如 意 總 統 府 敬 啟 E-mail:wsking@cyut.edu.tw 姓 名 : 金 文 森 教 授 聯 絡 地 址 : 聯 絡 電 話 : 信 件 編 號 :20140035118 發 信 對 象 : 陳 情 或 意 見 反 映 標 題 : 請 求 馬 總 統 在 您 的 任 期 內 推 動 台 灣 廉 政 之 改 革, 否 則 中 華 民 國 無 法 長 治 久 安! 內 容 : 馬 總 統 鈞 鑑 : 請 求 改 革 台 灣 廉 政 問 題, 僅 節 錄 下 列 部 份 論 文 向 馬 總 統 秉 報, 全 文 詳 請 卓 參 下 列 網 址 : http://www.cyut.edu.tw/~wsking/incorrupt.pdf, 請 求 在 您 的 任 期 內 推 動 台 灣 廉 政 之 改 革, 否 則 中 華 民 國 無 法 長 治 久 安! 敬 祝 國 運 昌 隆! 小 國 民 金 文 森 敬 呈 103 年 10 月 31 日

From: "chung" <chung@webmail.knjc.edu.tw> Sent: Monday, November 17, 2014 5:19 PM Subject: 恭 邀 參 加 11 月 21 日 活 動 親 愛 的 教 授 您 好 : 謹 訂 於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3 點 至 5 點 假 台 北 市 敦 化 北 路 100 號 5 樓 會 議 中 心 ( 王 朝 大 酒 店 ) 舉 行 2014 台 灣 青 年 圓 桌 會 議, 恭 請 您 與 馬 英 九 總 統 杜 紫 軍 部 長 ( 經 濟 部 長 ) 共 同 探 討 時 政, 主 題 : 勇 敢 追 夢, 攜 手 邁 向 願 景 之 路 本 活 動 採 事 先 報 名, 報 名 表 如 附 檔, 即 日 起 至 11 月 19 日 受 理 報 名, 填 妥 報 名 表 後 請 傳 至 liutengchung@yahoo.com.tw, 如 有 不 明 事 宜, 請 洽 詢 本 活 動 聯 絡 人 : 劉 燈 鐘 副 主 任 (0936 231661) 前 次 國 政 座 談 會 內 容 歡 迎 點 閱, 如 需 ppt 檔 案 請 告 知, 感 恩 1. 董 保 城 部 長 ( 考 選 部 長 ), 主 題 : 從 教 考 用 到 用 考 教 談 產 學 落 差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7esbu9e1im 2. 張 哲 琛 部 長 ( 銓 敘 部 長 ), 主 題 : 公 務 人 員 年 金 制 度 之 改 革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ohspgjwn9u =========================== wsking <wsking@cyut.edu.tw> 於 2014 年 11 月 18 日 上 午 11:39 寫 道 : 大 專 教 授 國 是 論 壇 主 辦 人 劉 燈 鐘 教 授 您 好 : 台 灣 的 經 濟 不 好, 馬 英 九 總 統 的 633 競 選 承 諾 沒 有 兌 現! 我 國 要 追 求 的 目 標 是 GDP 嗎? 台 灣 急 著 要 與 世 界 各 國 簽 定 貿 易 協 定 嗎? 從 黑 心 油 事 件 看 出 台 灣 有 黑 心 企 業, 黑 心 產 品, 人 民 欠 缺 健 康 台 灣 最 需 要 的 是 倫 理 道 德, 司 法 公 正 公 平 公 開 一 個 國 家 沒 有 倫 理 道 德, 官 商 勾 結 貪 污 腐 敗, 檢 察 官 違 法 不 起 訴, 法 官 違 法 判 決, 國 家 經 濟 絕 對 會 衰 退 玆 敬 呈 本 人 一 篇 研 討 會 論 文, 及 向 馬 英 九 總 統 陳 情 的 信 函 及 回 覆, 恭 請 各 位 尊 敬 的 專 家 學 者 指 教! 馬 英 九 總 統 表 示 不 干 預 法 官 的 違 法 判 決, 五 權 憲 法 的 領 導 人, 是 否 涉 嫌 縱 容 恐 龍 司 法 官 恐 龍 法 院 恐 龍 司 法 體 制? 本 人 已 花 費 約 30 多 萬 元 的 律 師 費 及 裁 判 費, 馬 英 九 總 統 回 函 還 要 本 人 去 請 教 律 師! 請 問 大 專 教 授 國 是 論 壇 的 目 的 而 在? 敬 祝 國 運 昌 隆! 金 文 森 敬 呈 2014/11/18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劉 燈 鐘 chung To: wsking Sent: Thursday, November 20, 2014 12:45 AM Subject: Re: 劉 燈 鐘 教 授 您 好 - 敬 呈 本 人 一 篇 研 討 會 論 文, 及 向 馬 英 九 總 統 陳 情 的 信 函 及 回 覆 請 指 教! 金 教 授 您 好 : 敬 謝 提 供 寶 貴 意 見, 建 言 將 提 請 相 關 人 員 處 理, 希 下 次 能 有 機 會 邀 請 您 蒞 臨 會 場 指 導 敬 祝 順 心 愉 快 後 學 劉 燈 鐘 敬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