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103袁光儀.doc



Similar documents
33-57

<4D F736F F D203720A4E8AA46BEF0A16DAC4CAC4EB8E2A8A5A16EB5FBB3B3B8D620B169AB57ACD52E646F63>

*王心齋說得好:「天理者,」

Journal of Chinese Literature of Providence University Vol. 4, Dec 2013, pp Chinese Literature Department, Providence University The Study of L

續論

NCUE Journal of Humanities Vol. 5, pp March 2012 Theme Awareness and Writing Skills on the Image of Teacher in Chen Heng-jia s Fiction Lian-pe

44 臺 大 中 文 學 報 人 對 災 異 說 牽 附 荒 誕, 甚 不 苟 同 ; 亦 不 當 漠 視 此 一 獨 特 之 現 象 否 則 對 於 西 漢 經 學 發 展 之 論 述, 就 恐 有 誤 解, 甚 至 失 實 作 者 基 於 以 往 對 春 秋 公 羊 災 異 說 洪 範 五 行

實施在家教育之個案研究

15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48 東華漢學 第20期 2014年12月 後 卿 由三軍將佐取代 此後 中大夫 極可能回歸原本職司 由 於重要性已然不再 故而此後便不見 中大夫 記載於 左傳 及 國 語 關鍵詞 左傳 中大夫 里克 丕鄭 卿

不同教學方法增進學生科學本質學習成效之比較與分析

國立臺南大學數位論文典藏.pdf

1-34


106陳怡良.doc

44 韓 儒 鄭 三 峰 的 闢 佛 論 楊 祖 漢 壹 引 言 鄭 道 傳 ( 號 三 峰, 生 年 不 詳, 卒 於 1398 年 ) 是 韓 國 高 麗 朝 末 朝 鮮 朝 初 的 重 要 儒 者, 亦 是 朝 鮮 朝 開 國 君 王 朝 鮮 太 祖 李 成 桂 的 重 要 幕 僚 李 成 桂

Microsoft Word - 101李隆獻.doc

59-81

218 台灣文學研究學報 第五期 一般論文 結構的當時 作為一個企圖和日語本位主義文化擴張進行抵抗 扭轉不均衡文化流向的批判性知識社群 以民間文學整理作為鏈 接的契機 以學院資源取得合法關鍵 不計採取民族文學遺產 化 知識化的柔軟姿態 開拓創作與言論空間 林荊南等人的努 力具有不可漠視的文化價值與啟

2 P30 ~ / 2 P P P122 3 P

A Study on JI Xiaolan s ( ) Life, Couplets and Theories of Couplets 紀 曉 嵐 ( ) 生 平 資 料 斠 正 及 對 聯 聯 論 研 究 LI Ha 李 夏 THE UNIVER

<4D F736F F D205F355FBDD7A16DA4E5A4DFC04AC073A16EA4A4AABAA175B74EB648A176BB50A175A4F1BFB3A176>


23-46

() () 5 ( ) ( ) 166



Microsoft Word - 05張政偉


中國飲食色彩初探

03邱敏捷_方以智《藥地炮莊》之「以禪解莊」(刪註).doc

<4D F736F F D D3320B3B7C475ADABC5E3C149AE76A5CDA5ADBB50B3B7C475A443B6B0A4A7A6D2BFEB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01林文彬

196 經 學 研 究 集 刊 第 十 二 期 Shi-Jing, Shu-Jing and The Teaching of Achieve Virtues:Interpretation of Confucianism of Citation of Shi-Jing, Shu-Jing in Wu-

2006中國文學研究範本檔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二 期 Chang Kao-Ping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Abstract Painting and poetry are comp

<4D F736F F D20312E5FA473AEFCB867AED5AA605FBB50B04BCFC8AABAAFABB8DCACE3A8732E646F63>


-0?

 

Printing Media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ang Poetry in the Song Dynasty: Grasp the Essence and the Anthologies of Tang Poetry of Song publication Cha

The Idea Changing of Father & Son between Two Dynasty Chou Wan-Yu Kao* Abstract Chinese is proud of its country with courtesy and justice. The courtes

ISSN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A Study of Poetry by Huang Tsung-Yi, Writer in Residence at Taiwan during the Daoguang and Xianfeng Reigns Lai Li-Gyan Lecturer, Department of Chinese


A Critic of Archetype by Wen Yiduo s Interpretation of Chinese Classics The Book of Songs Chu Meng-Ting Assistan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

<4D F736F F D20B4BFAC4BAEFC5FA16DBADEA46CA16EA142A16DB6C0ABD2A57CB867A16EBB50A16DA950A9F6A145C3B4C3E3B6C7A16EA4D1B944BB50AA76B944A4A7A4F1B8FB2E646F63>

~ ~ ~

梁漱溟對陽明學的創新思考向度與時代回應

Microsoft Word - 6.劉昭明.doc

Microsoft Word - 06-李宗定.doc

人10 漢儒董仲舒的人性論試探.DOC

188 一般論文 The Pursuit of Reality in Family Catastrophe and Crystal Boys Hung, San-Hui PhD Candidate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Central U

P

題目:消解羈囚情結的不同嘗試:柳宗元永州遊記的重新解讀

38

2


09仇小屏.doc

西漢晚期以來,儒家思想對社會已有了深入的影響,當時不論士庶,普遍對孝悌之行抱有由衷的敬意。在此背景下,原本存在於大家庭的治家之法,在士人階層發生了深刻而微妙的變化。士人立身以禮、躬行實踐的結果,推動著家庭內的倫理關係趨向於嚴謹規矩。

(Microsoft Word - \245\376\275\327\244\ )

曹美秀.pdf

中 國 學 研 究 期 刊 泰 國 農 業 大 學 บ นทอนเช นก น และส งผลก บการด ดแปลงจากวรรณกรรมมาเป นบทภาพยนตร และบทละคร โทรท ศน ด วยเช นก น จากการเคารพวรรณกรรมต นฉบ บเป นหล

<4D F736F F D20342EC555A5DFA5C1A7EFADB2B67DA9F1A548A8D3A4A4A640B0EAAE61B56FAE69BED4B2A4B357B9BA2E646F63>

《紅樓夢》中的「石榴花」-賈元春新論

《中庸》釋疑*以書中九則詞語為例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THE STUDY AND PRACTICE OF SITUATIONAL LANGUAGE TEACHING OF ADVERB AT BEGINNING AND INTERMEDIATE LEVEL A Thes

組合 1.pdf

马 大 华 人 文 学 与 文 化 学 刊 Journal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Culture 6 前 言 顾 城 曾 在 接 受 德 国 汉 学 家 顾 彬 及 张 穗 子 专 访 中, 将 其 诗 歌 创 作 分 为 四 个 时 期, 即 自 然 阶 段 文 化

1-26

13-4-Cover-1

[1] 350 [1] 1991

/ No

Microsoft Word - 1-黃東陽-演繹的風流.doc

The Six Dynasties to Live in Seclusion the Culture Newly to Change Huang Wei-Lun Assistan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Literature, National Kaohsiung Nor

ºB€`¶p

untitled

民國初年小學國語課本的實用主義傾向──以黎錦暉編寫版本為主要分析對象

An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of Liu Zong-Yuan s Story of He-Jian : Also on Liu s Reflections and Writings on Human Desires Fang Jie * Abstract Both Liu

8 戲劇學刊 The Interrelation between Peking opera and Modern Drama in Shanghai during the Isolated Island Period: Two Different Kinds of MingmoYihen and t

Вера Ивановна Засулич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论 文 题 目 : 北 岛 诗 歌 创 作 的 双 重 困 境 专 业 名 称 : 中 国 现 当 代 文 学 研 究 方 向 : 中 国 新 诗 研 究 论 文 作 者 : 奚 荣 荣 指 导 老 师 : 姜 玉 琴 2014 年 12 月

* Reproducing Men Wu 2010 Reproducing Women 1 Men 2 * 17SRC

Travel, Exoticism and Archaism: Peng Hui in Kubo Tenzui's Chinese Poetry Lee Chia-Yu Associate Professor,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Education Department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Journal of Curriculum Studies September, 2013, Vol. 8, No. 2, pp A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nior High School Curriculum and the Mult

臺 灣 圖 書 館 管 理 季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 98 年 4 月 only a small part can be seen. Literature creation is just like iceberg floating on the sea, readers can only

174 Analysis of Yao Bat le between Cin and Jin --also its Application on Chinese Teaching Kuang-Ming Chien* Abstract <Yao Battle between Cin and Jin>

<4D F736F F D20B4C2B6A7BEC7B3F8B2C4A451B4C12DA5D8BFFD2E646F63>

Microsoft Word v...doc

标题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四 十 四 期 The Body Metaphors in The Travels of Lao Can Hsu Hui-Lin Assistan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Taiwan

Microsoft Word - 目錄-ok.docx

58 特 殊 教 育 與 復 健 學 報 壹 研 究 動 機 與 背 景 教 育 成 敗, 繫 於 師 資 之 良 窳 教 育 部 於 2010 年 8 月 召 開 第 八 次 全 國 教 育 會 議 中, 師 資 培 育 與 專 業 發 展 為 一 項 重 要 的 討 論 議 題, 其 中 研 修

The Melancholy South - Sun Yuan-heng s Writings on Formosan Products and Climate in Chi-Kan Collections and Their Internal Implication Shih Yi-Lin Pro

靜 宜 中 文 學 報 第 五 期 整 本 愚 菴 小 集 在 四 庫 全 書 兩 閣 本 中 的 文 獻 存 佚, 不 僅 反 映 四 庫 全 書 的 版 本 差 異, 也 朗 現 潛 藏 在 清 代 官 方 修 書 歷 程 裡, 對 某 些 牽 動 政 治 敏 感 神 經 的 作 者 或 著 作

Transcription: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2010 年 07 月 頁 51-82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中 文 系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袁 光 儀 * 摘 要 本 論 文 主 要 藉 由 李 贄 的 九 正 易 因 一 書 中 對 蒙 卦 的 闡 釋, 與 其 眾 所 週 知 的 童 心 說 作 一 對 照 與 印 證 李 贄 長 期 被 視 為 反 道 學 之 異 端, 多 數 論 者 以 童 心 說 作 為 李 贄 學 術 之 核 心, 而 認 為 童 心 乃 與 儒 者 所 提 倡 之 天 理 ( 義 理 之 性 ) 兩 相 對 立 ; 然 而 李 贄 生 平 最 後 一 部 著 作 九 正 易 因, 卻 自 述 其 書 為 法 文 王, 法 孔 子 之 作, 此 書 此 衷 與 其 反 道 學 之 形 象 大 相 逕 庭, 卻 長 期 被 學 者 所 忽 略, 故 李 贄 之 九 正 易 因 與 其 學 術 之 真 正 性 格, 實 當 再 加 辨 析 童 心 者, 心 之 初 與 蒙 卦 為 物 之 穉 的 象 徵 正 相 彷 彿, 李 贄 對 蒙 卦 的 詮 解, 與 童 心 說 對 照, 正 有 互 文 足 義 之 效 ; 此 外, 對 比 其 他 學 者 之 蒙 卦 解, 更 可 看 出 童 心 說 與 孔 孟 儒 學 間 之 關 係 與 異 同, 此 即 本 文 所 欲 申 述 者 關 鍵 詞 : 李 贄 ( 李 卓 吾 ) 童 心 說 九 正 易 因 蒙 卦 啟 蒙 教 育 *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51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Meng Yi Yang Zheng ( 蒙 以 養 正 ) :Li Zhi s Interpretation of Meng Gua in Jiu Zheng Yi Yin and His Theory of Childlike Heart Yuan Guang-Yi Assistan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Abstract This paper aims to compare Li Zhi s interpretation of Meng Gua ( 蒙 卦, the Developing Hexagram) in his book Jiu Zheng Yi Yin ( 九 正 易 因 ) with his well-known work Theory of Childlike Heart ( 童 心 說 ). Li Zhi has long been considered an anti-moralistic heretic. Most scholars have deemed Theory of Childlike Heart the core of Li Zhi s learning and thus regard childlike heart as an opposite of the justice of nature ( 天 理 ) (the nature of righteousness, 義 理 之 性 ) proposed by Confucians. However, in Jiu Zheng Yi Yin, the last work in his life, Li Zhi himself states that the work follows King Wen and Confucius ( 法 文 王, 法 孔 子 ). Such an idea, which is totally divergent from his anti-moralist image, has been ignored by researchers. Therefo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i Zhi s Jiu Zheng Yi Yin and the essence in his learning deserves further investigation. The concept that the so-called childlike heart refers to the very beginning of the heart is similar to interpreting Meng Gua metaphorically as the starting stage of beings ( 物 之 穉 ). Comparing Li Zhi s explication of Meng Gua with his notion of childlike heart leads to a fuller understanding of both works. In addition, this paper contrasts other scholars understandings of Meng Gua and presents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Theory of Childlike Heart and Confucianism. Keywords: Li Zhi (Li Zhuo-Wu), The Theory of Childlike Heart, Jiu Zheng Yi Yin, Meng Gua (the Developing Hexagram), enlightening education 52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袁 光 儀 一 前 言 李 贄 (1527-1602) 的 童 心 說, 原 本 只 是 收 於 焚 書 中 的 一 篇 文 字 1, 然 而, 因 其 中 具 開 創 性 的 文 學 主 張, 使 得 童 心 說 成 為 文 學 史 家 探 討 其 文 學 理 論 的 重 要 文 本 ; 諸 哲 學 史 若 要 對 李 贄 學 術 化 繁 為 簡 概 括 說 之, 亦 往 往 即 以 其 童 心 說 為 核 心 2 ; 各 種 有 關 李 贄 的 專 書 論 著 中, 亦 多 有 對 童 心 說 的 專 章 探 討 3, 而 其 中 六 經 語 孟, 乃 道 學 之 口 實, 假 人 之 淵 藪 也, 斷 斷 乎 其 不 可 語 於 童 心 之 言 明 矣 的 大 膽 議 論, 更 是 學 者 們 引 證 其 反 道 學 的 重 要 論 據 之 一 然 而, 即 如 李 贄 答 焦 漪 園 中 自 謂 : 李 氏 焚 書, 大 抵 多 因 緣 語 忿 激 語, 不 比 尋 常 套 語 4, 其 忿 激 之 處, 則 似 袁 中 道 (1570-1623) 所 言 : 矯 枉 之 過, 不 無 偏 有 重 輕, 唯 有 舍 其 批 駁 謔 笑 之 語, 細 心 讀 之, 方 能 恰 當 理 解 李 贄 學 術 之 真 意 乃 大 有 補 於 世 道 人 心 5 故 對 所 謂 李 贄 反 道 學 的 本 質, 在 近 二 十 多 年 來 已 漸 有 了 新 的 看 法, 如 李 焯 然 所 言 : 李 贄 只 反 假 儒 假 道 學 他 是 要 辯 明 真 儒 與 偽 1 焚 書 卷 3, 張 建 業 等 編, 李 贄 文 集 第 一 卷 ( 北 京 : 社 會 科 學 文 獻,2000), 頁 91-93 又 : 本 論 文 引 用 李 贄 之 著 作 版 本, 皆 採 用 張 建 業 等 編 之 李 贄 文 集 全 七 卷, 以 下 引 述 時 不 再 一 一 加 註 2 如 張 學 智, 明 代 哲 學 史 ( 北 京 大 學,2000) 第 二 十 章 即 以 李 贄 的 童 心 說 為 標 題 ; 蔡 方 鹿, 宋 明 理 學 心 性 論 ( 成 都 : 巴 蜀 書 社,2009) 第 四 章 第 八 節 則 題 為 李 贄 的 童 心 說 及 其 對 理 學 的 批 判 3 如 左 東 嶺, 李 贄 與 晚 明 文 學 思 想 ( 天 津 : 天 津 人 民,1997) 第 三 章 第 三 節 : 童 心 說 與 李 贄 的 人 生 價 值 觀 ; 許 建 平, 李 贄 思 想 演 變 史 ( 北 京 : 人 民,2005) 第 五 章 : 反 思 儒 學 與 童 心 說 反 理 性 思 想 的 形 成 4 焚 書 卷 1, 頁 7 5 袁 中 道, 李 溫 陵 傳, 李 贄 文 集 第 一 卷 附, 頁 133 53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儒 之 別 龔 鵬 程 克 己 復 禮 的 路 向 : 晚 明 思 潮 的 再 考 察 一 文, 則 更 進 一 步 批 6 7 判 早 期 以 李 贄 為 反 禮 教 之 類 的 研 究 實 為 畫 歪 了 臉 譜, 而 指 出 儒 者 之 克 己 復 禮, 方 為 李 贄 學 術 思 想 之 核 心 雖 然 李 贄 已 漸 由 反 道 學 的 異 端, 逐 步 正 名 為 高 倡 真 道 學 的 陽 明 嫡 傳, 但 對 照 不 同 學 者 對 童 心 內 涵 的 詮 釋, 卻 仍 意 見 紛 紜, 莫 衷 一 是 有 學 者 順 龔 鵬 程 之 研 究, 進 而 指 出 李 贄 關 懷 重 點 依 然 在 於 超 越 的 道 德 心, 論 證 李 贄 童 心 說 8 對 於 王 學 之 繼 承 與 發 展 9 10 ; 但 更 多 的 專 著 仍 著 重 以 道 家 佛 教 系 統 的 觀 點 詮 釋 之, 此 外 更 強 調 其 說 與 儒 者 良 知 之 學 有 根 本 不 同, 如 張 學 智 認 為 : 童 心 不 包 括 天 賦 道 德 意 識, 不 單 如 此, 童 心 的 喪 失, 正 是 道 德 意 識 道 德 規 範 佔 據 以 至 戕 害 本 心 的 結 果 許 建 平 則 分 析 : 李 贄 肯 定 童 心 也 就 肯 定 真 心 最 初 一 念 和 自 然 11 私 心, 佛 教 認 為 無 明 是 惡, 儒 學 認 為 情 欲 是 惡, 在 童 心 說 中 則 被 視 為 真 的 內 涵 而 六 經 語 孟 所 宣 揚 的 仁 義 禮 智 的 善 的 內 涵, 在 童 心 說 裡 則 被 視 為 假, 視 為 真 的 對 立 面 許 蘇 民 則 更 斷 言 : 所 謂 童 心 即 與 封 建 的 義 12 理 之 性 相 對 立 的 氣 質 之 性 說 穿 了, 童 心 即 人 欲, 而 且 是 毫 無 掩 飾 的 人 欲 諸 說 自 然 亦 皆 引 述 李 贄 文 本 以 為 論 據, 然 則 童 心 之 真 與 超 越 的 道 13 德 心, 究 竟 是 一 是 二? 如 何 在 此 看 似 矛 盾 的 兩 端 間 尋 求 合 理 一 貫 的 說 解? 似 乎 仍 須 作 進 一 步 釐 清 有 鑑 於 李 贄 思 想 之 複 雜 性, 筆 者 曾 以 道 德 或 反 道 德 李 贄 及 其 童 心 說? 的 再 詮 釋 一 文, 闡 明 李 贄 正 視 並 肯 定 自 然 人 欲 的 存 在, 乃 將 其 劃 為 非 道 德 14 6 論 李 贄 在 明 代 思 想 史 上 的 地 位, 氏 著 明 史 散 論 ( 臺 北 : 允 晨,1987), 頁 160 7 龔 鵬 程, 晚 明 思 潮 ( 臺 北 : 里 仁,1994) 第 一 章, 頁 1-20 8 蕭 義 玲, 李 贄 童 心 說 的 再 詮 釋 及 其 在 美 學 史 上 的 意 義, 東 華 人 文 學 報 2(2000), 頁 184 9 溫 愛 玲, 從 雙 溪 經 典 觀 看 李 卓 吾 之 童 心 說 析 論 童 心 說 對 於 王 學 之 繼 承 與 發 展, 東 方 人 文 學 誌 2:4(2003) 10 如 許 建 平, 李 贄 思 想 演 變 史 ( 同 註 3) 藉 維 摩 詰 經 理 解 童 心 說 思 想 之 形 成 ; 左 東 嶺 : 李 贄 與 晚 明 文 學 思 想 ( 同 註 3) 除 佛 學 外, 更 借 老 莊 思 想 詮 釋 並 定 位 童 心 說 內 涵 11 張 學 智, 明 代 哲 學 史 ( 同 註 2), 頁 303 12 同 註 3, 許 建 平, 李 贄 思 想 演 變 史, 頁 287 288 13 許 蘇 民, 李 贄 的 真 與 奇 ( 南 京 : 南 京 出 版 社,1998), 頁 112-113 14 袁 光 儀, 道 德 或 反 道 德? 李 贄 及 其 童 心 說 的 再 詮 釋,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2(2007), 54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之 領 域, 排 除 於 道 德 判 斷 之 外 ; 至 於 童 心 之 真 作 為 其 學 術 之 最 高 價 值 判 準, 其 真 亦 即 真 道 德, 與 孟 子 即 心 善 言 性 善 之 超 越 普 遍 性 的 本 質 實 無 二 致 但 童 心 說 分 明 對 六 經 語 孟 有 激 烈 批 判, 僅 以 其 為 矯 枉 之 過, 不 無 偏 有 重 輕 之 因 緣 語 忿 激 語, 亦 難 以 盡 釋 諸 疑, 無 怪 諸 多 學 者 皆 無 法 正 面 肯 定 童 心 與 孔 孟 儒 學 之 關 係 ; 故 以 童 心 說 為 核 心, 當 如 何 對 李 贄 之 真 道 學 作 更 真 切 的 了 解, 應 再 尋 求 多 方 論 證 現 有 的 李 贄 研 究, 大 多 關 注 其 焚 書 藏 書 等 著 作, 卻 忽 略 了 李 贄 另 有 詮 釋 周 易 的 九 正 易 因 一 書, 乃 其 生 平 最 後 一 部 著 述, 代 表 其 學 術 最 完 熟 的 型 態 15, 九 正 易 因 書 首 一 篇 讀 易 要 語, 李 贄 特 別 加 註 曰 : 真 要 語, 幸 勿 草 草, 其 中 明 言 : 法 神 聖 者, 法 孔 子 者 也, 法 文 王 者 也, 則 其 餘 亦 無 足 法 矣! 16 即 可 見 其 醇 儒 的 立 場, 故 其 所 謂 反 道 學, 實 據 文 王 孔 子 之 高 標 準, 而 對 後 世 儒 者 有 愛 深 責 切 之 批 判 17 若 說 焚 書 藏 書 多 因 緣 語 忿 激 語, 僅 為 一 種 破 執 之 論, 遮 詮 之 說, 則 唯 有 九 正 易 因, 方 為 李 贄 對 其 所 謂 真 道 學 之 正 面 表 詮 周 易 原 為 上 古 占 筮 之 書, 相 傳 文 王 作 易, 夫 子 解 易, 此 說 雖 在 近 代 疑 古 考 證 之 風 興 起 後, 已 漸 不 被 採 信, 然 而 卻 是 李 贄 研 易 之 基 本 態 度, 其 讀 易 要 語 揭 示 了 李 贄 只 以 文 王 孔 子 之 神 聖 為 法 的 精 神, 此 外 他 認 為 六 十 四 卦 之 卦 辭 爻 辭 ( 包 括 解 卦 爻 辭 之 彖 傳 小 象 ), 乃 發 明 神 聖 大 人 事 ; 六 十 四 卦 之 大 象, 發 明 君 子 學 人 事, 大 象 乃 為 中 下 人 說 法, 與 卦 爻 辭 是 完 全 不 同 層 次 的 立 論, 兩 途 各 別, 不 可 得 而 混 故 九 正 易 因 中 移 大 象 於 每 卦 末, 與 其 他 版 本 易 經 之 編 排 不 同 ; 而 其 書 申 論 旨 在 取 法 乎 上, 以 文 王 卦 爻 辭, 及 孔 子 彖 傳 小 象 之 神 聖 心 事 為 主 換 言 之, 文 王 孔 子 是 李 贄 心 目 中 的 真 聖 人, 九 頁 155-185 15 袁 中 道 李 溫 陵 傳 載 : 初 公 病, 病 中 復 定 所 作 易 因, 其 名 曰 九 正 易 因, 常 曰 : 我 得 九 正 易 因 成, 死 快 矣 易 因 成, 病 轉 甚 ( 同 註 5, 頁 132) 16 九 正 易 因. 讀 易 要 語, 李 贄 文 集 卷 7, 頁 92 17 袁 光 儀,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初 論 一 條 擴 展 李 贄 與 儒 學 研 究 的 新 路 徑,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8 (2010) 55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正 易 因 所 詮 釋 者, 則 為 李 贄 心 目 中 的 真 道 學 然 則, 李 贄 所 詮 釋 的 文 王 孔 子, 究 竟 是 對 儒 學 的 扭 曲 變 造, 或 確 實 突 破 了 世 俗 的 成 見 障 蔽, 而 指 出 了 文 孔 二 聖 超 越 時 代 的 真 精 神? 其 友 馬 經 綸 ( 誠 所,1562-1605) 盛 讚 曰 : 李 卓 吾 先 生 者 樂 聖 人 之 道, 詮 聖 人 之 經, 若 世 所 梓 行 易 因 及 道 古 錄 諸 書, 具 上 足 以 闡 羲 文 孔 孟 之 心 傳, 下 足 以 紹 周 邵 陳 王 之 嫡 統 者 也 18 就 算 是 視 李 贄 為 洪 水 猛 獸 批 判 李 贄 不 遺 餘 力 的 四 庫 館 臣, 論 及 此 書, 仍 必 須 給 予 肯 定 的 評 價, 曰 : 贄 所 著 述, 大 抵 皆 非 聖 無 法, 惟 此 書 尚 不 敢 詆 訾 孔 子, 較 他 書 為 謹 守 繩 墨 云 19 便 可 見 即 使 站 在 正 統 道 學 的 立 場, 亦 無 法 否 認 李 贄 的 詮 解 為 謹 守 繩 墨, 合 乎 儒 者 之 精 神 李 贄 每 卦 自 身 解 說 之 後 亦 附 錄 前 代 諸 家 說 解, 自 王 弼 伊 川 朱 子 等 皆 在 其 列, 當 然 亦 表 示 對 相 關 詮 解 之 吸 納 與 認 同, 凡 此 皆 可 認 定 九 正 易 因 確 是 一 部 儒 學 系 統 下 的 著 作 但 從 另 一 方 面 看, 學 者 亦 可 從 中 發 掘 九 正 易 因 所 體 現 的 李 贄 的 反 傳 統 思 想 20, 可 見 其 書 內 涵 與 眾 所 認 知 的 童 心 說 之 精 神, 當 然 仍 是 一 貫 而 非 矛 盾 者 然 則 其 法 神 聖 而 又 反 傳 統 之 精 蘊 何 在, 實 值 得 深 入 辨 析 周 易 本 身 包 涵 豐 富 的 哲 理, 九 正 易 因 詮 釋 易 經 六 十 四 卦, 其 思 想 涵 括 面 向 自 亦 十 分 多 元, 其 中 與 童 心 說 最 可 相 互 對 照 者, 當 屬 李 贄 對 蒙 卦 的 闡 釋, 但 現 有 論 童 心 說 之 著 述, 尚 未 見 與 其 蒙 卦 解 相 互 參 證 者, 故 本 論 文 即 就 此 作 一 辨 析, 以 下 先 闡 述 九 正 易 因 申 述 蒙 卦 之 內 涵, 再 與 童 心 說 之 思 想 作 一 對 照, 期 對 李 贄 童 心 說 及 其 真 道 學 之 本 質, 有 更 深 入 的 了 解 18 馬 經 綸, 與 當 道 書, 收 入 潘 曾 紘 編 : 李 溫 陵 外 紀 ( 臺 北 : 偉 文,1977), 卷 4, 頁 265 19 紀 昀 等, 欽 定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經 部 7, 易 類 存 目 1, 九 正 易 因 條,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一 冊,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頁 1-176 20 張 建 業, 李 贄 與 九 正 易 因, 第 三 節 標 題 原 載 北 京 師 院 學 報 (1988/1), 收 入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書 報 資 料 中 心, 複 印 報 刊 資 料, 頁 86-94 此 筆 者 所 見 關 於 探 討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唯 一 一 篇 論 著 如 林 慶 彰 主 編, 經 學 研 究 論 著 目 錄 ( 臺 北 : 漢 學 研 究 中 心, 先 後 三 冊, 分 別 於 1989 1995 2002 出 版 ), 黃 尚 信, 周 易 著 述 考 ( 臺 北 : 國 立 編 譯 館,2002), 收 錄 有 關 九 正 易 因 之 研 究 資 料 皆 僅 此 一 篇 其 他 依 國 家 圖 書 館 之 博 碩 士 與 期 刊 論 文 等 資 料 庫 之 搜 尋 亦 未 有 所 得 56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二 周 易. 蒙 卦 與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由 於 周 易 文 辭 簡 略 古 奧, 給 予 後 人 創 造 性 詮 釋 的 極 大 空 間, 將 諸 多 註 家 之 蒙 卦 詮 解 對 比 而 讀, 幾 乎 看 不 到 完 全 相 同 者, 大 同 小 異 尚 屬 正 常, 亦 有 完 全 歧 異 難 以 融 通 者 雖 然 學 者 讀 周 易 各 有 啟 迪, 其 引 申 發 揮 不 同 處, 亦 未 必 代 表 此 是 彼 非, 但 諸 多 論 點 紛 歧 實 無 法 一 一 羅 列 並 舉, 故 以 下 僅 先 簡 介 前 人 詮 釋 蒙 卦 的 大 概 方 向 與 主 流 意 見, 其 後 仍 以 李 贄 本 身 之 詮 解 為 重, 而 以 可 與 李 贄 相 互 參 證 之 說 法 略 作 補 充, 至 於 諸 多 分 歧 處 則 不 多 所 辨 析 ( 一 ) 前 人 之 蒙 卦 闡 釋 略 說 蒙 卦 為 六 十 四 卦 中 第 四 卦, 序 卦 曰 : 有 天 地, 然 後 萬 物 生 焉 盈 天 地 之 間 者, 唯 萬 物, 故 受 之 以 屯 ; 屯 者 盈 也, 屯 者 物 之 始 生 也 物 生 必 蒙, 故 受 之 以 蒙 ; 蒙 者 蒙 也, 物 之 稺 ( 穉, 稚 ) 也 故 蒙 卦 象 徵 稚 幼 蒙 昧 之 時 前 輩 21 學 者 對 此 卦 多 有 闡 釋, 資 料 庫 可 查 詢 之 單 篇 論 文 已 逾 二 十 篇, 大 抵 以 教 育 的 觀 點 來 看 此 卦 的 價 值, 如 陳 雅 賢 由 易 經 蒙 卦 論 中 國 古 代 教 育 思 想 ; 或 更 具 體 地 指 出 22 其 所 論 教 育 的 重 點 階 段 即 在 於 啟 蒙, 如 劉 瀚 平 周 易 教 育 思 想 探 微 從 蒙 卦 看 啟 蒙 教 育 ; 即 使 泛 論 易 經 整 體 思 想, 如 曾 春 海 易 教 的 人 文 精 23 神 及 時 代 意 義, 欲 拈 出 六 十 四 卦 中 探 討 教 育 原 理 者, 亦 必 舉 蒙 卦 為 說 24 25, 凡 此 皆 可 見 蒙 卦 中 所 指 示 之 教 育 原 理 與 方 法, 在 論 易 經 乃 至 整 個 古 代 儒 家 教 育 思 想 時 的 重 要 性 及 其 代 表 性 何 如 然 而, 周 易 本 為 占 筮 之 書, 卦 爻 辭 本 為 上 古 遺 留 之 占 辭, 經 過 後 世 之 整 21 周 易. 序 卦, 周 易 正 義 ( 十 三 經 注 疏 分 段 標 點 1, 臺 北 : 新 文 豐 ), 頁 687-688 22 孔 孟 月 刊 413(1997), 頁 4-8 23 嘉 義 師 院 學 報 8(1994), 頁 273-286 24 哲 學 與 文 化 272(1997), 頁 20-32 25 該 文 第 四 節 論 易 書 的 教 育 原 理 與 方 法, 即 以 蒙 卦 為 主 ( 頁 28-29), 另 提 及 觀 卦, 則 重 在 社 會 教 化 方 面 此 外 如 張 文 政, 從 易 經 蒙 卦 看 大 易 哲 學 的 教 育 思 想, 中 華 易 學 213 (1997), 提 及 坎 卦 巽 卦, 而 指 蒙 卦 為 對 整 個 教 育 的 理 念 方 法 與 態 度 上 作 了 最 完 備 的 探 討 ( 頁 21) 57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理 而 流 傳, 各 卦 之 卦 辭 與 六 爻 辭 是 否 成 於 一 人 之 手, 或 者 必 成 其 一 貫 之 理 路, 學 者 多 有 異 說 ; 即 使 後 世 學 者 讀 蒙 卦 而 啟 發 其 對 教 育 原 理 之 看 法, 但 此 是 否 為 蒙 卦 之 本 義, 亦 可 有 討 論 之 空 間, 尤 其 因 初 六 爻 辭 有 謂 利 用 刑 人, 上 九 爻 辭 則 謂 擊 蒙, 此 是 否 即 先 人 主 張 體 罰 之 於 啟 蒙 教 育 之 必 然 性? 黃 志 傑 易 經. 蒙 卦 本 義 試 探 26 即 對 此 有 一 反 思, 而 論 證 蒙 卦 之 本 義 並 非 探 討 教 育 思 想, 卦 辭 與 六 爻 辭 之 間 亦 各 自 獨 立 成 文, 故 不 能 以 擊 蒙 等 文 句 論 證 古 人 贊 成 體 罰 考 六 爻 之 文 句, 如 九 二 爻 辭 : 包 蒙, 吉 納 婦, 吉 子 克 家 六 三 爻 辭 : 勿 用 取 女, 見 金 夫, 不 有 躬, 無 攸 利 明 言 婚 娶 之 事, 欲 皆 與 教 育 牽 合, 雖 諸 位 學 者 亦 有 說 解, 而 各 有 不 同, 皆 不 免 於 過 度 引 申 之 嫌 ; 前 代 亦 有 多 家 註 解 僅 就 字 句 疏 釋, 而 不 必 皆 以 教 育 通 說 之, 如 黃 氏 已 指 出 王 弼 程 頤 朱 子 解 卦 辭 皆 僅 釋 字 面 文 意, 認 為 富 含 教 育 原 理 者 乃 自 孔 穎 達 之 說 解 始 27 故 黃 志 傑 之 研 究, 亦 有 助 於 吾 人 擺 脫 既 有 框 架, 疑 者 存 疑, 而 不 必 勉 強 取 一 說 而 欲 通 卦 辭 與 六 爻, 對 蒙 卦 各 爻 辭 的 教 育 精 神 作 過 度 詮 釋 然 而, 僅 以 蒙 卦 取 蒙 稺 ( 稚 ) 之 義, 及 彖 傳 大 象 明 言 蒙 以 養 正, 聖 功 也 君 子 以 果 行 育 德 來 看, 即 可 見 周 易 經 傳 之 作 者, 對 於 象 徵 物 之 稺 的 蒙 卦, 啟 蒙 ( 推 而 廣 之 即 教 育 ) 確 實 是 其 所 賦 予 的 重 要 意 涵 之 一 ; 且 卦 辭 所 言 匪 我 求 童 蒙, 童 蒙 求 我, 亦 確 實 指 引 了 從 事 教 育 的 幾 個 根 本 原 理, 與 儒 者 思 想 乃 至 後 世 教 育 理 論 皆 可 相 互 印 證, 不 論 是 從 教 師 的 立 場 論 師 道 尊 嚴, 引 證 所 謂 禮 聞 來 學, 不 聞 往 教 28, 或 從 受 教 者 的 角 度 來 看 童 蒙 才 是 學 習 之 主 體 ; 乃 至 從 教 學 方 法 上 強 調 不 憤 不 啟, 不 悱 不 發 29,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較 之 填 鴨 式 教 育 更 有 成 效 等 等, 匪 我 求 童 蒙, 童 蒙 求 我 之 卦 辭, 不 僅 可 與 上 述 教 育 原 理 之 精 神 相 呼 應, 且 更 因 其 創 造 性 詮 釋 的 空 間, 可 給 予 後 人 種 種 反 思 與 啟 發 由 此 再 看 爻 辭 中 所 言 之 發 蒙 ( 初 六 ) 包 蒙 ( 九 二 ) 困 蒙 ( 六 四 ) 童 26 孔 孟 月 刊 486(2003), 頁 17-30 27 同 前 註, 頁 19-20 28 語 出 禮 記. 曲 禮 上, 禮 記 注 疏 ( 上 ) ( 十 三 經 注 疏 分 段 標 點 10, 臺 北 : 新 文 豐 ), 頁 34 29 論 語. 述 而 第 8 章 ( 朱 熹, 四 書 集 註, 臺 北 : 學 海,1988), 頁 95 58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蒙 ( 六 五 ) 擊 蒙 ( 上 九 ), 與 其 論 證 其 本 義 與 教 育 無 關, 似 乎 不 如 仍 就 教 育 的 角 度, 以 啟 蒙 應 有 的 態 度 與 方 法 尋 求 恰 當 詮 釋, 或 許 更 加 簡 易 直 截 一 些 總 之, 作 為 上 古 占 筮 之 紀 錄, 蒙 卦 卦 辭 與 各 爻 辭 文 句 之 本 義 或 未 必 為 教 育 而 發, 然 而, 將 周 易 整 理 成 書 者 尤 其 是 彖 傳 象 傳 之 作 者, 卻 無 疑 地 十 分 重 視 蒙 卦 物 之 稺 的 象 徵, 且 亦 深 刻 體 認 啟 蒙 這 一 教 化 事 業 的 重 要 性, 而 將 其 對 此 中 問 題 之 思 考, 以 簡 要 之 文 句, 豐 富 的 象 徵 意 涵 流 傳 後 世, 故 後 世 學 者 皆 可 藉 蒙 卦 而 對 教 育 理 論 與 實 踐 原 則 作 一 申 發 雖 然, 後 世 學 者 學 思 所 得, 或 未 必 皆 同, 亦 未 必 盡 符 合 卦 爻 辭 文 句 之 本 義, 但 所 當 辯 難 者 或 不 在 此 就 其 個 人 學 術 而 言, 若 其 詮 解 有 其 一 貫 理 路 且 自 成 體 系, 而 無 語 焉 不 詳 前 後 矛 盾 之 蔽, 則 皆 成 其 為 一 家 之 言 ; 所 當 反 思 者, 是 其 一 家 之 言 是 否 僅 是 仁 者 見 之 謂 之 仁, 知 者 見 之 謂 之 知 30 之 各 抒 一 見 ; 或 亦 揭 示 某 些 顛 撲 不 破 的 真 理, 足 供 後 人 再 三 反 思 玩 味, 甚 至 依 其 所 言 奉 行, 亦 可 百 世 以 俟 聖 人 而 不 惑 31? 僅 以 體 罰 為 例, 如 黃 志 傑 顯 然 反 對 前 人 以 蒙 卦 爻 辭 論 證 其 深 具 體 罰 觀 念 32, 而 其 他 申 述 蒙 卦 教 育 精 神 者, 則 或 不 諱 言 體 罰 在 中 國 傳 統 教 育 觀 念 上 是 被 允 許 的 33, 然 而, 發 蒙 擊 蒙, 是 否 舍 體 罰 外 不 能 為 功? 或 發 蒙 擊 蒙 之 道 多 方, 體 罰 僅 是 長 期 存 在 的 諸 多 方 式 之 一? 若 自 此 一 角 度 反 思, 則 可 知 即 使 以 教 育 觀 點 詮 釋, 初 六, 發 蒙, 利 用 刑 人, 用 脫 桎 梏, 以 往 吝, 以 及 上 九, 擊 蒙, 不 利 為 寇, 利 禦 寇, 仍 有 各 種 詮 釋 的 可 能 性, 亦 未 必 即 論 證 易 教 贊 成 體 罰 以 上 對 前 輩 學 者 以 蒙 卦 為 主 題 之 論 文 略 作 討 論, 簡 而 言 之, 除 黃 志 傑 外, 大 抵 皆 以 教 育 觀 點 闡 釋 其 意 涵 ; 然 而, 若 再 解 析 卦 辭 及 各 爻 辭 之 內 涵, 則 異 說 甚 多 若 以 歷 代 各 家 註 解 來 看, 則 未 必 皆 明 言 蒙 卦 之 教 育 思 想 ; 即 使 以 教 育 精 神 闡 釋 卦 辭 及 彖 傳 大 象, 亦 未 必 即 以 教 育 觀 點 通 釋 六 爻 在 諸 家 各 自 不 同 的 詮 解 中, 吾 30 周 易. 繫 辭 上 第 4 章, 同 註 21, 頁 552 31 中 庸 第 29 章, 同 註 29, 頁 37 32 同 註 26, 頁 25 26 27 33 同 註 22, 頁 6 59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人 自 無 法 執 一 廢 百, 在 其 中 選 定 任 何 一 家 作 為 標 準 答 案, 僅 能 回 到 本 文 的 主 題 :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對 蒙 卦 之 詮 解, 而 對 照 其 與 歷 代 諸 家 有 何 異 同 李 贄 對 蒙 卦 之 簡 評 為 取 象 尤 難, 問 學 至 盡 34, 可 見 李 贄 基 本 上 亦 從 教 育 的 角 度 解 析 其 內 涵, 所 謂 問 學, 則 見 其 主 要 是 由 學 習 者 ( 蒙 者 ) 的 立 場 看 問 題 蒙 卦 之 蒙 稚 象 徵, 與 童 心 人 之 初, 心 之 初 之 階 段 正 相 彷 彿 35, 而 力 主 童 心 不 可 失 的 李 贄, 對 於 所 謂 啟 蒙 與 問 學 的 意 義, 正 有 別 具 心 眼 的 見 解, 值 得 詳 加 考 察 ( 二 ) 李 贄 蒙 卦 解 之 內 容 探 析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對 蒙 卦 之 說 解, 乃 先 順 卦 辭 彖 傳 加 以 申 發, 其 後 再 就 各 爻 辭 作 一 貫 串 解 釋, 因 此, 就 李 贄 觀 點 而 言, 蒙 卦 之 卦 爻 辭 乃 一 整 體, 而 皆 是 聖 人 對 問 學 之 意 義 方 法 態 度 乃 至 終 極 目 標 之 指 引 由 於 李 贄 往 往 融 周 易 經 傳 之 文 句 於 其 解 說 之 中, 故 以 下 先 引 述 蒙 卦 經 傳 之 內 容 : 蒙 : 亨 匪 我 求 童 蒙, 童 蒙 求 我 初 筮 告, 再 三 瀆, 瀆 則 不 告 利 貞 彖 曰 : 蒙, 山 下 有 險, 險 而 止, 蒙 蒙, 亨, 以 亨 行, 時 中 也 匪 我 求 童 蒙, 童 蒙 求 我, 志 應 也 初 筮 告, 以 剛 中 也 再 三 瀆, 瀆 則 不 告, 瀆 蒙 也 蒙 以 養 正, 聖 功 也 初 六 : 發 蒙, 利 用 刑 人, 用 說 桎 梏, 以 往 吝 象 曰 : 利 用 刑 人, 以 正 法 也 九 二 : 包 蒙, 吉 納 婦, 吉 子 克 家 象 曰 : 子 克 家, 剛 柔 接 也 六 三 : 勿 用 取 女, 見 金 夫, 不 有 躬, 無 攸 利 象 曰 : 勿 用 取 女, 行 不 順 也 六 四 : 困 蒙, 吝 象 曰 : 困 蒙 之 吝, 獨 遠 實 也 六 五 : 童 蒙, 吉 象 曰 : 童 蒙 之 吉, 順 以 巽 也 34 九 正 易 因, 頁 103 35 童 心 說 : 童 子 者, 人 之 初 也 ; 童 心 者, 心 之 初 也 ( 焚 書 卷 3, 頁 92) 60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上 九 : 擊 蒙 不 利 為 寇, 利 禦 寇 象 曰 : 利 用 禦 寇, 上 下 順 也 36 象 曰 : 山 下 出 泉, 蒙 ; 君 子 以 果 行 育 德 蒙 卦 卦 象 坎 下 艮 上, 坎 為 水, 為 險, 艮 為 山, 為 止 ; 九 二 以 陽 爻 居 下 卦 之 中, 故 曰 剛 中, 為 師 位, 即 匪 我 求 童 蒙, 童 蒙 求 我 之 我, 六 五 之 童 蒙, 與 九 二 乃 一 陰 一 陽, 為 正 應, 故 曰 志 應 ; 彖 傳 即 就 卦 象 本 身 解 析, 大 抵 為 易 經 解 卦 之 通 義 此 外, 蒙 卦 唯 九 二 上 九 為 陽 爻, 其 他 為 陰 爻, 故 九 二 上 九 象 徵 師 尊, 而 其 他 陰 爻 象 徵 處 於 不 同 境 況 下 之 蒙 者, 以 教 育 觀 點 解 卦 者, 其 論 釋 或 詳 略 互 見, 而 大 抵 不 違 背 此 原 則 李 贄 的 說 解 基 本 上 先 依 彖 傳 作 發 揮, 曰 : 山 下 有 險, 險 而 止, 以 此 卦 下 險 上 止 象 也 夫 方 其 止 也, 混 混 沌 沌, 莫 知 所 之 童 蒙 如 此, 聖 人 如 此, 雖 欲 不 止, 其 可 得 乎! 然 既 以 險 而 止, 則 必 以 亨 通 而 行, 及 其 亨 通 而 行 也, 聖 人 如 此, 童 蒙 如 此, 雖 欲 不 行, 又 可 得 乎! 故 曰 : 蒙, 亨 以 亨 行, 時 中 也 言 時 止 即 止, 時 行 即 行, 即 此 便 是 時 中 聖 人, 與 蒙 無 異 矣 然 則 蒙, 乃 人 之 正 性 ; 養 蒙, 即 所 以 養 正, 而 為 做 聖 之 實 功, 是 以 利 貞 也 匪 我 求 童 蒙, 童 蒙 求 我 者, 言 我 與 五 之 志 相 應, 故 五 自 相 求, 非 求 我 告 也, 童 蒙 在 中 本 自 無 餘, 我 特 承 順 而 包 納 之, 足 矣! 彼 何 求 而 我 又 何 告! 初 筮 告 者, 初 六 方 出 門, 即 筮 得 二 之 剛 中, 而 來 求 發 其 蒙, 然 至 於 再, 37 至 於 三, 終 不 與 告 者, 非 不 告 也, 恐 瀆 蒙 也 故 曰 : 瀆 則 不 告 以 上 幾 乎 是 彖 傳 之 隨 文 註 釋, 但 無 論 其 論 止 論 亨 論 時 中, 皆 強 調 童 蒙 本 性 之 自 足 至 足, 與 聖 人 無 二 無 別, 則 顯 然 與 一 般 論 啟 蒙 者 強 調 後 天 教 育 之 重 要 性 有 極 大 差 別, 亦 呈 現 了 李 贄 獨 立 於 各 家 註 釋 之 外 的 個 人 特 色 因 此, 李 贄 論 啟 蒙 的 意 義 與 他 家 之 重 點 不 同, 他 指 出 蒙, 乃 人 之 正 性 ; 養 蒙, 即 所 以 養 正, 對 照 李 贄 童 心 說 之 主 張, 則 可 見 其 力 保 心 之 初 的 童 心, 實 出 於 童 心 即 人 之 正 性 之 信 念, 即 以 孟 子 論 性 善 之 超 越 普 遍 性 為 前 提 其 教 育 之 目 標 亦 是 純 粹 儒 學 的 : 養 蒙, 即 所 以 養 正, 即 求 此 做 聖 之 實 功, 而 教 36 九 正 易 因, 頁 103 此 依 李 贄 順 序 將 大 象 移 至 最 後 37 九 正 易 因, 頁 103-104 61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童 蒙 學 做 聖 人, 絕 非 教 其 舍 己 外 求, 相 反 地, 當 知 童 蒙 如 此, 聖 人 如 此, 童 蒙 在 中 本 自 無 餘, 以 現 代 的 語 言 來 說, 教 育 的 意 義 便 是 啟 發 童 蒙 自 身 的 主 體 性, 唯 有 自 尊 自 重, 自 信 自 立, 方 可 學 為 聖 人, 倘 若 童 蒙 一 味 地 被 動 依 賴 師 長, 期 待 外 來 的 標 準 答 案, 豈 不 喪 失 自 身 的 主 體 性, 豈 不 違 背 啟 蒙 之 本 質 目 標! 此 所 以 瀆 則 不 告 也 故 童 蒙 求 我 正 在 其 主 體 性 之 發 揚, 為 師 所 須 做 的, 唯 九 二 之 包 蒙 : 承 順 而 包 納 之, 順 著 童 蒙 的 本 性 去 啟 發 他 的 自 覺, 包 容 其 不 同 氣 質 而 能 因 材 施 教, 除 此 之 外, 彼 何 求 而 我 又 何 告! 下 文 繼 而 闡 釋 曰 : 今 觀 其 繫 初 之 辭 曰 : 爾 勿 筮 我 求 告, 欲 我 開 發 爾 之 蒙 昧 為 也, 是 自 加 桎 梏 也, 正 宜 利 用 刑 人, 用 正 法 以 解 脫 其 不 如 法 之 桎 梏 耳 不 然, 吾 恐 其 以 往 而 吝, 反 加 愛 惜, 不 可 脫 矣 不 見 六 四 乎, 本 老 實 人 也, 反 以 為 不 美 而 獨 遠 之 本 蒙 也, 反 以 為 不 美, 而 謂 天 困 之 夫 彼 方 以 蒙 為 困 矣, 其 吝 又 可 脫 邪? 所 謂 38 以 往 吝 者, 正 指 四 之 謂 矣 順 上 文 以 蒙, 乃 人 之 正 性 之 義, 李 贄 對 發 蒙 的 闡 釋 亦 不 同 於 各 家, 反 謂 欲 我 開 發 爾 之 蒙 昧 實 是 自 加 桎 梏, 因 此 他 對 爻 辭 利 用 刑 人, 用 說 桎 梏 之 刑 解 為 正 法 ( 即 蒙 乃 人 之 正 性 之 正 ), 說 解 為 脫, 而 解 作 用 正 法 以 解 脫 其 不 如 法 之 桎 梏 : 啟 發 其 自 身 蒙 之 正 性 而 擺 脫 外 在 價 值 觀 之 束 縛 ; 如 六 四 之 困 蒙, 說 其 本 老 實 人 也, 反 以 為 不 美 而 獨 遠 之 本 蒙 也, 反 以 為 不 美, 而 謂 天 困 之 夫 彼 方 以 蒙 為 困 矣, 其 吝 又 可 脫 邪? 凡 此 皆 可 看 出 李 贄 之 以 蒙 為 美 以 蒙 為 正 的 態 度 故 困 蒙 之 困 不 在 困 於 蒙 昧, 而 在 其 不 能 自 覺 蒙 之 正 性, 39 六 四 小 象 所 謂 獨 遠 實 也 之 實, 在 李 贄 之 詮 釋, 即 蒙 本 質 之 正 性, 故 發 蒙 的 過 程, 不 在 於 去 除 蒙 昧, 不 在 於 使 童 蒙 遠 離 蒙 昧 狀 態, 而 在 於 啟 發 蒙 者 之 自 覺 其 正 自 信 其 美, 換 言 之, 即 認 清 自 身 生 命 之 本 質 與 價 值 相 反 地, 若 求 外 在 的 價 值 取 代 自 身 蒙 之 正 性, 獨 遠 其 實, 則 為 自 加 桎 梏, 以 往 而 吝, 不 可 脫 矣 38 九 正 易 因, 頁 104 39 諸 家 註 實 多 依 王 弼 注 : 陽 稱 實 也 ( 同 註 21, 頁 89) 即 六 四 上 下 兩 爻 皆 陰, 獨 遠 於 九 二 與 上 九, 困 於 蒙 昧, 不 能 比 賢, 以 發 其 志 ( 同 前, 頁 88), 故 稱 其 獨 遠 實 李 贄 說 解 看 似 不 同 於 各 家, 但 以 實 為 正 性, 仍 是 陽 ( 師 ) 所 象 徵 的 本 質 意 義, 故 其 精 神 與 諸 家 亦 不 矛 盾 62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以 上 以 初 六 及 六 四 合 併 解 說, 以 下 則 再 就 九 二 六 五 之 居 中 正 應 對 比 六 三 上 九 處 上 爻 之 不 合 中 道, 而 將 六 爻 之 吉 凶 在 其 以 蒙 為 正 的 義 理 系 統 下 成 其 一 貫 之 說 解, 曰 : 六 五 柔 順 居 中, 若 以 為 婦, 則 為 童 蒙 之 婦 ; 若 有 子, 亦 為 童 蒙 克 家 之 子 故 九 二 以 包 蒙 之 吉, 成 六 五 童 蒙 之 吉, 而 後 六 五 能 以 己 之 童 蒙, 順 以 巽 入 於 九 二 之 包 蒙 然 則 二 與 五 之 無 不 吉 也, 固 宜 若 六 三, 則 知 識 大 開, 行 已 不 順 於 蒙 矣 大 抵 世 之 蒙 者, 聰 明 日 廣, 往 往 見 金 而 不 見 其 身 是 故 以 聞 一 知 十 者 為 大 賢, 而 日 貨 殖 焉, 反 以 空 空 者 為 鄙 夫, 屢 空 者 為 貧 乞 瀆 之 則 喜, 告 40 之 則 喜, 加 之 以 桎 梏 則 又 喜 所 謂 為 寇 也, 非 禦 寇 也 李 贄 以 九 二 六 五 之 居 中 正 應, 而 將 九 二 爻 辭 包 蒙, 吉 納 婦, 吉 子 克 家, 與 六 五 小 象 童 蒙 之 吉, 順 以 巽 也, 作 一 聯 繫 貫 串, 而 得 出 無 不 吉 的 贊 辭, 表 現 了 對 爻 辭 所 述 之 全 盤 接 納 與 肯 定 其 要 義 已 在 前 釋 卦 辭 時 申 論 過, 故 未 多 加 贅 述, 要 言 之, 即 以 二 五 兩 爻 正 具 體 顯 示 了 卦 辭 之 匪 我 求 童 蒙, 童 蒙 求 我 之 精 神, 九 二 承 順 而 包 納, 六 五 則 順 以 巽, 此 是 教 學 雙 方 最 理 想 的 互 動, 六 五 柔 順 居 中, 能 保 其 蒙 之 正 性, 則 不 論 納 婦 生 子, 皆 無 往 而 不 吉 六 三 居 下 卦 之 上, 又 以 陰 居 陽 位, 在 易 經 中 一 向 象 徵 行 不 順, 乃 須 反 省 戒 懼 的 狀 況, 對 比 李 贄 之 以 蒙 為 正, 六 三 則 是 盲 目 迷 失 遠 離 蒙 之 本 質 的 象 徵 就 一 般 常 情 而 言, 知 識 大 開 聰 明 日 廣, 聞 一 知 十 從 商 貨 殖, 似 乎 即 是 教 育 ( 尤 其 是 現 代 教 育 ) 崇 尚 的 目 標, 但 李 贄 卻 反 而 嚴 加 批 判, 若 以 現 今 傳 遞 知 識 的 教 育 觀 念 來 看, 則 難 以 理 解 李 贄 所 論, 然 而, 若 對 照 童 心 說 批 判 道 理 聞 見 乃 令 童 心 喪 失 的 論 點, 則 可 見 其 學 術 之 一 貫 在 李 贄 來 看, 蒙 之 正 性 才 是 至 善 至 美, 後 天 灌 輸 給 我 們 的 知 識 系 統 與 追 求 金 錢 財 貨 的 價 值 觀, 則 是 強 加 桎 梏, 使 我 們 迷 失 本 性 ( 見 金 不 見 其 身 ) 然 而, 一 旦 以 那 些 外 在 價 值 觀 為 美 善, 則 生 命 自 然 流 於 不 斷 地 外 逐, 看 不 起 質 樸 ( 空 空 者 ) 看 不 起 貧 窮 ( 屢 空 者 ), 而 自 身 便 須 不 斷 追 求 知 識 財 貨 以 傲 人, 無 異 於 不 斷 地 自 加 桎 梏, 李 贄 直 接 借 上 九 爻 辭 之 為 寇 為 喻, 世 俗 教 育 以 知 識 聰 明 貨 殖 為 價 值, 就 李 贄 看 來 皆 是 斲 傷 蒙 之 正 性 之 寇, 40 九 正 易 因, 頁 104 63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所 當 禦 之, 不 當 為 之, 由 此, 爻 辭 所 言 不 利 為 寇, 利 禦 寇, 亦 在 李 贄 獨 具 心 眼 的 詮 釋 下, 有 了 全 新 的 意 義 以 上 李 贄 論 教 育 與 啟 蒙, 與 世 俗 常 情 之 理 解 似 乎 有 極 大 不 同, 但 卻 是 儒 者 尊 德 性 而 道 問 學 之 本 義, 李 贄 在 蒙 卦 解 說 後 附 錄 了 王 畿 ( 龍 溪,1498-1583) 41 之 易 說, 正 可 互 相 參 證 : 王 畿 曰 : 山 下 出 泉, 本 靜 而 清, 水 之 源 也, 不 決 於 東 西, 不 汨 於 泥 沙, 順 以 尋 之, 自 然 可 達 於 海 君 子 法 蒙 之 象, 果 行 以 育 其 德 水 行 而 不 息, 故 曰 果 ; 山 止 而 不 擾, 故 曰 育 夫 純 一 未 發 之 謂 蒙, 蒙 者, 聖 之 基 也 自 蒙 之 義 不 明, 世 之 學 者 以 蒙 為 昏 昧, 妄 意 開 鑿, 助 成 機 智, 汨 以 泥 沙 之 欲, 決 以 東 西 之 趨, 反 使 純 一 之 體 漓, 清 靜 之 源 窒, 非 徒 無 益 而 害 之 也 夫 聖 功 之 要, 全 在 於 蒙 42 純 一 未 發 之 謂 蒙, 蒙 者, 聖 之 基 也, 正 是 儒 者 性 善 人 皆 可 以 為 聖 之 通 義, 世 之 學 者 以 蒙 為 昏 昧, 妄 意 開 鑿, 助 成 機 智, 汨 以 泥 沙 之 欲, 決 以 東 西 之 趨, 則 是 後 天 物 質 生 命 利 欲 交 纏, 蒙 蔽 了 先 天 至 善 本 體 的 結 果, 李 贄 童 心 說 批 判 道 理 聞 見 的 真 義, 對 照 王 畿 此 說, 亦 可 得 到 更 清 楚 的 理 解, 其 以 激 烈 的 言 辭 掃 除 外 在 聞 見 道 理 的 障 蔽, 強 調 絕 假 純 真, 最 初 一 念 之 本 心, 實 基 於 此 聖 功 之 要, 全 在 於 蒙 的 信 仰 與 堅 持, 因 為 唯 有 確 立 道 德 主 體 性, 認 清 本 體 至 善 才 是 至 高 無 上 的 價 值, 才 能 有 做 聖 之 實 功, 否 則 盲 目 依 循 外 在 價 值 追 逐 知 識 美 名 與 財 貨, 除 了 造 就 一 堆 口 是 心 非 的 偽 君 子, 更 擅 於 勾 心 鬥 角 爭 名 逐 利 之 外, 世 界 非 但 不 會 因 此 更 美 好, 反 而 更 添 亂 源 而 已 重 新 以 蒙, 人 之 正 性 理 解 李 贄 學 術 以 童 心 說 為 核 心 之 精 義 所 在, 則 可 知 李 贄 法 神 聖 之 精 神, 實 是 一 純 粹 的 道 德 理 想 主 義 然 而, 對 照 現 實 人 情 之 複 雜 面 向, 若 樂 觀 以 為 人 人 自 反 而 縮, 皆 能 保 其 童 心, 真 心 之 純 粹, 沒 有 陰 暗 邪 惡 的 一 面, 則 不 啻 為 癡 人 說 夢 故 對 於 上 九 爻 辭 之 所 謂 擊 蒙, 李 贄 仍 以 刑 罰 在 教 化 中 的 意 義 作 一 思 考 與 詮 釋, 曰 : 41 中 庸 第 27 章, 同 註 29, 頁 35 42 九 正 易 因, 頁 104-105 64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嗚 呼! 乾 坤 之 後, 既 得 震 為 長 男 以 作 之 君, 復 得 坎 為 中 男 以 作 為 師, 又 得 艮 為 少 男 始 作 刑 官, 以 弼 成 其 師 之 教 之 所 不 逮, 而 後 知 艮 止 之 大 功 矣 43! 不 然 其 順 於 蒙 者, 二 能 包 之 ; 其 不 順 者, 雖 二 亦 且 奈 之 何! 要 使 上 下 皆 順, 非 艮 剛 不 能 以 是 知 有 教 則 必 有 刑, 刑 非 無 因 而 設 也 故 曰 : 利 用 刑 人, 以 正 法 也 ; 利 用 禦 寇, 上 下 順 也 聖 人 惓 惓 欲 人 作 聖, 而 施 養 正 之 功 於 無 可 奈 何 之 地 也, 固 如 此 44 蒙 下 卦 為 坎, 上 卦 為 艮, 李 贄 以 坎 ( 九 二 ) 為 師, 而 艮 ( 上 九 ) 則 象 徵 刑 官, 九 二 之 包 蒙, 是 正 面 引 導 的 教 化 力 量, 以 承 順 包 納 所 有 順 以 巽 而 能 受 教 的 學 生, 但 正 因 人 存 在 自 由 意 志, 其 不 順 者, 雖 二 亦 且 奈 之 何! 一 味 承 順 包 納, 畢 竟 無 法 令 所 有 頑 石 皆 能 點 頭, 故 有 教 則 必 有 刑, 對 於 不 依 正 道 的 學 生, 適 度 的 刑 罰 禁 其 為 非, 並 要 求 其 順 服, 仍 是 必 要 的 在 此 李 贄 再 引 用 初 六 及 上 九 小 象 利 用 刑 人, 以 正 法 也, 利 用 禦 寇, 上 下 順 也, 其 刑 仍 取 刑 罰 義, 而 禦 寇 之 道, 當 然 亦 不 脫 刑 罰 之 用, 然 而 刑 罰 當 以 正 法 為 原 則, 以 蒙, 人 之 正 性 的 精 神, 當 然 是 一 種 基 於 人 性 化 的 管 理 ; 所 謂 禦 寇 亦 是 協 助 學 生 避 免 錯 誤 價 值 觀 扭 曲 其 本 性, 因 此 是 與 學 生 站 在 同 一 陣 線 的 禦 寇, 而 不 是 與 學 生 敵 對 的 為 寇 總 而 言 之, 刑 罰 之 施 乃 無 可 奈 何 不 得 已 而 用 之, 只 是 消 極 的 禁 人 為 非, 並 非 教 育 的 目 的, 聖 人 惓 惓 欲 人 作 聖, 懷 抱 此 大 愛 精 神, 希 望 啟 發 所 有 人 的 良 善 本 質, 使 其 自 覺 其 生 而 為 人 至 高 無 上 的 價 值, 這 才 是 教 育 最 終 的 目 標, 也 是 李 贄 心 目 中 文 王 孔 子 之 神 聖 心 事 以 上 將 李 贄 解 說 蒙 卦 之 全 文 分 段 闡 釋, 相 較 於 各 家 註 解 與 前 輩 學 者 之 相 關 論 文, 確 實 可 看 出 李 贄 不 同 於 各 家 之 獨 特 見 解, 但 此 乃 易 經 極 簡 的 文 辭 中 所 本 具 的 創 造 性 詮 釋 之 空 間, 對 照 各 家 論 述, 雖 重 點 或 有 不 同, 但 其 精 神 方 向 往 往 並 不 矛 盾 如 前 已 引 述 李 贄 附 錄 王 畿 之 易 說, 與 其 學 說 之 精 蘊 正 可 相 互 參 證, 而 上 九 艮 剛 有 教 必 有 刑 之 施 教 原 則, 如 朱 熹 (1130-1200) 周 易 本 義 與 王 夫 之 43 此 乃 李 贄 發 揮 乾 坤 屯 蒙 四 卦 順 序 之 精 神 屯 震 下 坎 上, 蒙 坎 下 艮 上, 說 卦 傳 有 震 長 男 坎 中 男 艮 少 男 之 說 ( 第 10 章, 同 註 21, 頁 678), 而 屯 之 卦 辭 曰 : 利 建 侯, 故 李 贄 以 震 為 君, 而 坎 為 師 艮 為 刑 官, 則 依 蒙 卦 九 二 上 九 之 象 徵 而 發 揮 如 此 44 九 正 易 因, 頁 104 65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1619-1692) 周 易 內 傳 的 詮 釋 皆 可 參 看, 曰 : 以 剛 居 上, 治 蒙 過 剛, 故 為 擊 蒙 之 象, 然 取 必 太 過, 攻 治 太 深, 則 必 反 為 之 害 惟 捍 其 外 誘, 以 全 其 真 純, 則 雖 過 於 嚴 密, 乃 為 得 宜, 故 戒 占 者 如 此 45 凡 事 皆 然, 不 止 為 誨 人 也 童 蒙 德 本 巽 順, 雖 知 有 未 逮, 而 心 無 邪 僻 但 憂 外 至 之 惡, 相 誘 相 侵, 須 為 防 護 若 苛 責 太 甚, 苦 以 難 堪, 則 反 損 其 幼 志 養 蒙 之 道, 止 其 非, 幾 勿 使 狎 46 於 不 順 而 已 矣 童 蒙 本 質 之 真 純 巽 順 心 無 邪 僻, 是 儒 者 之 共 同 信 念 ; 捍 其 外 誘, 或 曰 憂 外 至 之 惡, 相 誘 相 侵, 須 為 防 護, 則 為 施 用 刑 罰 之 由 ; 但 取 必 太 過, 攻 治 太 深, 則 必 反 為 之 害, 苛 責 太 甚, 苦 以 難 堪, 則 反 損 其 幼 志 養 蒙 之 道, 故 動 用 刑 罰 時 務 必 戒 慎 為 之, 亦 是 所 有 惓 惓 欲 人 作 聖 的 儒 者 必 有 的 體 悟 由 此 回 頭 再 看 前 文 提 及 之 體 罰 問 題, 當 可 知 其 固 為 刑 罰 之 一 種, 前 代 儒 者 並 未 禁 用, 亦 未 正 面 肯 定, 故 是 否 施 用 與 如 何 施 用, 唯 看 其 是 否 能 達 到 捍 其 外 誘, 以 全 其 真 純 的 目 標, 或 將 反 損 其 幼 志 養 蒙 之 道? 須 先 解 答 此 一 問 題, 才 能 進 一 步 言 其 贊 同 或 反 對 體 罰, 否 則 用 或 不 用, 皆 不 能 保 證 其 能 達 成 教 育 之 目 標 對 照 朱 子 與 王 夫 之 的 說 解, 更 可 見 蒙, 人 之 正 性 之 說, 並 非 高 倡 童 心 的 李 贄, 或 包 括 王 畿 的 左 派 王 學 特 有 的 詮 釋, 而 是 所 有 儒 者 之 共 同 前 提 ; 而 蒙 以 47 養 正, 惓 惓 欲 人 作 聖, 則 是 儒 者 論 教 育 之 共 同 目 標 李 贄 之 學 術, 不 論 童 心 說 或 九 正 易 因, 其 核 心 精 神 實 乃 一 以 貫 之, 其 蒙 卦 所 闡 釋 之 問 學 要 旨, 亦 處 處 可 與 童 心 說 作 一 印 證, 以 下 將 再 詳 加 析 論 45 朱 熹, 周 易 本 義 ( 王 雲 五 主 編,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六 集,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 卷 1, 頁 6 下 46 王 夫 之, 周 易 內 傳 ( 濟 南 : 山 東 友 誼 書 社,1992), 頁 146 47 如 韓 國 學 者 趙 顯 圭 論 朱 子 之 教 育 思 想, 亦 概 括 曰 : 朱 熹 教 育 的 意 義 在 於 使 人 明 白 人 性 之 美 善, 而 為 學 的 本 質 即 在 彰 顯 自 身 本 有 的 內 在 秉 彝, 為 己 而 不 為 人 ( 朱 熹 人 文 教 育 思 想 研 究, 臺 北 : 文 津,1998, 頁 102) 即 可 見 不 論 古 今 中 外, 真 知 儒 者 其 道 固 無 不 同! 66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三 童 心 說 與 李 贄 解 易 之 義 理 融 貫 李 贄 童 心 說 要 旨 可 略 分 析 如 下 : 首 先 其 在 彰 明 童 心 之 為 最 初 最 真 最 可 貴, 萬 不 可 失 的 無 上 價 值, 曰 : 童 心 者, 真 心 也 夫 童 心 者, 絕 假 純 真, 最 初 一 念 之 本 心 也 若 失 卻 童 心, 便 失 卻 真 心 ; 失 卻 真 心, 便 失 卻 真 人 人 而 非 真, 全 不 復 有 初 矣 童 子 48 者, 人 之 初 也 ; 童 心 者, 心 之 初 也 夫 心 之 初 曷 可 失 也! 其 次, 則 在 論 述 童 心 之 喪 失, 完 全 是 因 成 長 過 程 中 種 種 聞 見 道 理 從 外 而 入, 從 此 以 外 在 的 價 值 作 主 宰, 而 喪 失 童 心 之 真 純, 曰 : 蓋 方 其 始 也, 有 聞 見 從 耳 目 而 入, 而 以 為 主 於 其 內 而 童 心 失 其 長 也, 有 道 理 從 聞 見 而 入, 而 以 為 主 於 其 內 而 童 心 失 其 久 也, 道 理 聞 見 日 以 益 多, 則 所 知 所 覺 日 以 益 廣, 於 是 焉 又 知 美 名 之 可 好 也, 而 務 欲 以 揚 之 而 童 心 失 ; 知 不 美 之 名 之 可 醜 也, 而 務 欲 以 掩 而 童 心 失 夫 既 以 聞 見 道 理 為 心 矣, 則 所 言 者 皆 聞 見 道 理 之 言 豈 非 以 假 人 言 假 言, 而 事 假 事, 文 假 文 乎? 蓋 其 49 人 既 假, 則 無 所 不 假 矣 由 對 童 心 真 心 的 無 上 推 崇, 李 贄 提 出 一 極 開 放 的 文 學 見 解, 曰 : 天 下 之 至 文, 未 有 不 出 於 童 心 焉 者 也 苟 童 心 常 存, 則 道 理 不 行, 聞 見 不 立, 無 時 不 文, 無 人 不 文, 無 一 樣 創 制 體 格 文 字 而 非 文 者 詩 何 必 古 選, 文 何 必 先 秦 降 而 為 六 朝, 變 而 為 近 體 ; 又 變 而 為 傳 奇, 變 而 為 院 本, 為 雜 劇, 為 西 厢 曲, 為 水 滸 傳, 為 今 之 舉 子 業, 皆 古 今 至 文, 不 可 得 而 時 勢 先 50 後 論 也 此 一 以 童 心 之 真 為 標 準, 而 將 傳 奇 小 說 皆 推 為 古 今 至 文 的 開 放 性 見 解, 無 疑 打 破 正 統 文 學 之 觀 念, 故 李 贄 進 一 步 破 除 人 們 對 六 經 語 孟 的 盲 目 推 崇, 而 曰 : 48 焚 書 卷 3, 頁 92 49 焚 書 卷 3, 頁 92 50 焚 書 卷 3, 頁 92 67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夫 六 經 語 孟, 非 其 史 官 過 為 褒 崇 之 詞, 則 其 臣 子 極 為 讚 美 之 語 又 不 然, 則 其 迂 闊 門 徒, 懵 懂 弟 子, 記 憶 師 說, 有 頭 無 尾, 得 後 遺 前, 隨 其 所 見, 筆 之 於 書 後 學 不 察, 便 謂 出 自 聖 人 之 口 也, 決 定 目 之 為 經 矣, 孰 知 其 大 半 非 聖 人 之 言 乎? 縱 出 自 聖 人, 要 亦 有 為 而 發, 不 過 因 病 發 藥, 隨 時 處 方, 以 救 此 一 等 懵 懂 弟 子, 迂 闊 門 徒 云 耳 藥 醫 假 病, 方 難 定 執, 是 豈 可 遽 以 為 萬 世 之 至 論 乎? 然 則 六 經 語 孟, 乃 道 學 之 口 實, 假 人 之 淵 藪 也, 斷 斷 乎 其 不 51 可 以 語 於 童 心 之 言 明 矣 以 上 看 似 激 烈 批 判 聖 人 經 教 的 背 後, 李 贄 批 判 的 其 實 是 後 人 盲 目 依 循 經 教 文 字, 而 喪 失 主 體 精 神 思 辨 能 力 的 愚 行 聖 人 有 為 而 發 因 病 發 藥, 隨 時 處 方 的 指 導 豈 不 亦 出 自 童 心 之 真? 但 若 後 人 執 其 一 時 之 言 而 為 萬 世 之 至 論, 則 六 經 語 孟 已 徹 底 淪 為 一 種 外 在 的 聞 見 道 理, 無 法 引 發 生 命 最 真 切 的 感 動, 反 不 如 傳 奇 小 說 之 啟 迪 人 心 一 味 依 循 經 教 文 字, 食 古 不 化, 則 無 法 真 切 面 對 生 命, 無 法 保 有 童 心, 又 如 何 掌 握 生 命 的 主 體 性? 童 心 說 全 文 意 旨 大 抵 如 是, 可 見 其 除 了 推 崇 童 心 之 真, 並 批 判 外 在 道 理 聞 見 之 假, 而 著 重 破 除 道 理 聞 見 ( 聖 人 經 教 ) 之 障 蔽 外, 並 沒 有 充 分 論 證 其 童 心 之 真 何 以 當 為 無 上 價 值? 一 般 人 的 成 長 過 程, 便 以 擺 脫 童 稚 蒙 昧 多 識 道 理 聞 見 為 目 標, 李 贄 之 說 難 道 不 是 違 反 常 識 與 常 情? 如 何 理 解 其 以 聞 見 為 蔽 之 真 義? 然 則 若 聞 見 道 理 不 足 為 貴, 吾 人 又 當 何 學? 童 心 說 亦 有 言 : 古 之 聖 人, 曷 嘗 不 讀 書 哉! 然 縱 不 讀 書, 童 心 固 自 在 也, 縱 多 讀 書, 亦 以 護 52 此 童 心 而 使 之 勿 失 焉 耳, 非 若 學 者 反 以 多 讀 書 識 義 理 而 反 障 之 也 可 見 讀 書 識 義 理, 亦 未 必 便 障 蔽 童 心, 且 聖 人 正 是 讀 書 識 義 理 亦 能 護 此 童 心 者! 由 此 來 看, 李 贄 豈 不 獨 尊 聖 人? 但 聖 人 之 讀 書 識 義 理, 與 一 般 人 之 以 聞 見 道 理 障 童 心, 究 竟 異 同 何 在? 以 上 種 種 問 題 童 心 說 皆 未 正 面 解 答, 因 此, 單 就 童 心 說 一 文 來 看, 李 贄 實 破 而 未 立, 僅 有 遮 詮 而 未 有 表 詮 然 而, 前 述 53 51 焚 書 卷 3, 頁 93 52 焚 書 卷 3, 頁 92 53 龔 鵬 程 即 批 評 曰 : 反 覆 強 調 勿 以 道 理 聞 見 障 蔽 童 心, 卻 未 從 盡 心 發 揚 本 心 明 覺 功 能 方 面 去 申 論 ( 同 註 7, 頁 9) 然 而 單 看 童 心 說 ( 或 焚 書 藏 書 之 因 緣 語 忿 激 語 ) 固 有 此 病, 但 九 68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則 恰 可 正 面 闡 明 童 心 之 內 涵 與 價 值, 並 申 述 聞 見 道 理 何 以 為 蔽, 此 外, 更 進 一 步 對 啟 蒙 問 學 真 正 的 意 義 態 度 方 法 與 目 標, 有 深 刻 的 思 考, 以 下 再 綜 合 析 論 之 : ( 一 ) 童 心 之 正 童 心 說 僅 說 童 心 是 真 心, 是 絕 假 純 真, 最 初 一 念 之 本 心, 但 真 一 定 能 等 於 價 值 嗎? 若 如 論 者 所 謂 童 心 即 人 欲, 人 欲 固 是 真, 但 人 欲 真 能 作 為 價 值 判 準 嗎? 故 童 心 真 心 做 為 李 贄 學 術 之 最 高 價 值, 其 內 涵 決 當 再 加 辨 析 李 贄 之 童 心 固 是 真, 因 為 真, 使 他 亦 必 正 視 人 欲 的 存 在, 亦 必 不 能 忍 受 任 何 虛 偽 矯 飾 的 態 度 ; 簡 言 之, 人 欲 做 為 存 在 的 事 實, 是 童 心 之 真 所 不 能 迴 避 而 必 正 視 的 對 象, 卻 不 是 童 心 的 本 質 內 涵 ; 此 絕 假 純 真, 最 初 一 念 之 本 心 之 所 以 萬 不 可 失, 乃 因 其 同 時 亦 即 是 善 即 是 美, 即 儒 者 所 論 先 天 至 善 的 道 德 主 體 此 在 童 心 說 未 嘗 明 言, 但 九 正 易 因 蒙, 人 之 正 性, 聖 人 如 此, 童 蒙 如 此 之 說, 則 可 印 證 李 贄 心 目 中 的 童 心, 即 與 聖 人 相 同 之 正 性 此 外, 可 再 看 九 正 易 因 釋 坤 卦 六 二 爻 辭 直 方 大, 不 習 無 不 利 之 申 述 曰 : 人 之 生 也 直, 直 疑 不 方 矣 今 言 直 而 又 言 方 者, 以 人 但 知 直 而 不 知 直 之 無 不 方 耳 直 者 為 正, 方 者 為 義 ; 正 者 以 行, 方 者 以 止 直 者 是 敬, 敬 非 著 意, 唯 其 內 之 直 而 已 ; 方 者 是 義, 義 非 襲 取, 唯 其 行 之 利 而 已 此 豈 有 待 於 54 學 習 而 後 利 哉! 固 不 習 而 無 不 利 者 也, 夫 何 疑! 即 如 四 庫 館 臣 評 九 正 易 因 為 謹 守 繩 墨, 人 之 生 也 直, 直 者 是 敬 方 者 是 義, 敬 非 著 意 義 非 襲 取, 此 豈 有 待 於 學 習 而 後 利 哉! 李 贄 此 段 論 釋, 與 傳 統 儒 者 全 無 二 致, 若 如 論 者 所 言 童 心 說 與 儒 者 義 理 之 性 相 對 立, 則 李 贄 此 一 坤 卦 解, 無 異 為 一 種 自 我 矛 盾 與 自 我 背 叛 ; 但 敬 非 著 意 正 易 因 與 道 古 錄 諸 書, 卻 不 乏 正 面 闡 述 者, 尚 待 後 學 發 掘 之 54 九 正 易 因, 頁 97 69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義 非 襲 取 不 待 學 習 而 後 利 者 的 主 張, 對 照 童 心 之 絕 假 純 真, 最 初 一 念 的 精 神, 亦 全 然 綰 合, 由 此 對 照, 即 可 見 李 贄 之 真, 實 即 一 種 由 主 體 精 神 出 發, 全 無 刻 意 徇 名 或 虛 矯 外 飾 ( 著 意 襲 取 ) 之 真 道 德, 故 李 贄 之 所 以 能 賦 予 童 心 至 高 無 上 的 價 值 定 位, 正 以 其 對 道 德 主 體 先 天 本 在 ( 不 待 學 習 ) 的 信 仰 與 堅 持 此 一 精 神, 在 四 勿 說 論 禮 與 非 禮 處 亦 充 分 彰 顯 : 蓋 由 中 而 出 者 謂 之 禮, 從 外 而 入 者 謂 之 非 禮 ; 從 天 降 者 謂 之 禮, 從 人 得 者 謂 之 非 禮 ; 由 不 學 不 慮 不 思 不 勉 不 識 不 知 而 至 者 謂 之 禮, 由 耳 目 聞 55 見, 心 思 測 度, 前 言 往 行, 仿 佛 比 擬 而 至 者 謂 之 非 禮 由 中 出 從 天 降 由 不 學 不 慮 不 思 不 勉 不 識 不 知 而 至, 簡 而 言 之, 即 出 自 童 心 之 絕 假 純 真, 最 初 一 念, 才 是 真 正 的 禮 ; 相 反 地, 從 外 入 從 人 得 由 耳 目 聞 見, 心 思 測 度, 前 言 往 行, 仿 佛 比 擬 而 至 者, 換 言 之, 即 是 使 童 心 喪 失 的 聞 見 道 理, 則 全 是 非 禮 這 一 對 禮 與 非 禮 的 定 義, 可 說 違 反 世 俗 常 識 的 認 知, 唯 有 對 照 前 述 所 謂 敬 非 著 意 義 非 襲 取, 才 能 了 解 李 贄 乃 以 童 心 之 最 高 標 準 要 求 吾 人 之 道 德 實 踐 : 絕 不 當 摻 雜 任 何 外 飾 之 假 與 利 欲 美 名 之 追 逐, 而 唯 有 出 於 先 天 至 善 主 體 之 應 然 當 然, 才 是 禮, 才 是 56 真 道 德! 為 了 確 立 童 心 之 真 為 唯 一 真 道 德, 故 李 贄 極 言 從 外 入 之 聞 見 道 理 為 假, 但 試 問 現 實 教 育 難 道 不 正 在 教 導 學 子 聞 見 道 理 嗎? 縱 使 聞 見 道 理 對 照 先 天 本 在 的 童 心 之 真 而 為 假, 假 又 豈 等 於 無 價 值 又 豈 能 等 於 惡 呢? 故 李 贄 大 悖 常 情 之 主 張 背 後 的 意 義 所 在, 當 須 再 加 辨 析 ( 二 ) 聞 見 之 蔽 前 人 以 童 心 說 對 六 經 語 孟 的 批 判, 便 以 為 李 贄 反 對 聖 人 經 教 反 對 儒 者 道 學, 但 對 照 其 九 正 易 因 之 以 文 王 孔 子 之 神 聖 為 法, 則 其 中 矛 盾 將 不 55 焚 書 卷 3, 頁 95 56 實 則 前 輩 學 者 對 李 贄 童 心 說 乃 在 建 立 真 道 德 之 旨 亦 有 所 見, 如 許 蘇 民 曰 : 肯 定 人 的 情 感 欲 望 追 求 之 合 理 性, 才 能 在 此 基 礎 上 建 立 一 種 真 正 合 乎 人 性 的 道 德, 才 能 打 破 那 種 本 質 上 是 不 道 德 的 虛 偽 的 道 德 氛 圍 ( 同 註 13, 頁 113) 若 將 儒 學 等 同 於 封 建 禮 教 之 虛 偽 道 德, 則 李 贄 童 心 固 與 儒 學 相 對 立, 但 李 贄 所 論, 實 是 儒 者 真 精 神, 此 其 所 以 能 自 謂 為 真 道 學 之 故 70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可 索 解 上 文 已 析 論 其 蒙 卦 闡 釋, 一 反 世 俗 以 聰 明 貨 殖 為 價 值, 而 批 判 其 為 自 加 桎 梏 ; 回 頭 對 照 童 心 說 之 批 判 道 理 聞 見, 則 亦 可 再 加 反 思 李 贄 以 道 理 聞 見 為 蔽 之 真 義 所 在 若 能 認 清 李 贄 與 儒 者 的 道 德 理 想 主 義, 其 教 育 之 終 極 目 標 乃 在 於 惓 惓 欲 人 作 聖, 則 可 知 李 贄 之 問 學 完 全 是 以 道 德 教 育 的 本 質 作 思 考, 其 反 對 道 理 聞 見, 其 實 是 對 知 識 教 育 與 道 德 教 育 本 質 之 歧 異 作 一 辨 析 如 以 六 經 語 孟 為 從 外 入 的 道 理 聞 見, 則 只 是 一 套 外 在 的 知 識 系 統, 不 能 培 養 自 身 的 道 德 主 體, 遑 論 其 作 聖 之 實 功 ; 但 古 之 聖 人, 曷 嘗 不 讀 書 哉! 以 自 覺 自 身 蒙 之 正 性 為 先, 則 多 讀 書 識 義 理, 當 然 亦 是 護 此 童 心 而 使 勿 失 的 重 要 工 夫, 李 贄 自 身 小 說 戲 曲 無 所 不 讀 的 好 學 精 神, 難 道 不 亦 在 多 讀 書 識 義 理 嗎? 重 要 的 是, 他 所 謂 義 理 的 核 心 即 人 人 本 具 的 童 心 之 正 性, 教 人 復 其 本 心 即 教 育 之 首 要 目 標, 此 即 蒙 卦 問 學 之 精 神 此 問 學 之 旨, 李 贄 在 其 道 古 錄 中 的 一 段 闡 釋 亦 可 作 為 印 證 : 人 之 德 性, 本 自 至 尊 無 對, 所 謂 獨 也, 所 謂 中 也, 所 謂 大 本 也, 所 謂 至 德 也 然 非 有 修 道 之 功, 則 不 知 慎 獨 為 何 等, 而 何 由 至 中, 何 由 立 本, 何 由 凝 道 乎! 故 德 性 本 至 尊 無 對 也, 然 必 由 問 學 之 功 以 道 之, 然 後 天 地 之 間 至 尊 至 貴 可 愛 可 求 者 常 在 我 耳 此 道 問 學 與 尊 德 性 所 以 不 容 有 二 也 重 問 學 者, 所 以 尊 德 性 也 能 尊 德 性, 則 聖 人 之 能 事 畢 矣 於 是 焉 或 欲 經 世, 或 欲 出 世, 或 欲 隱, 或 欲 見, 或 剛 或 柔, 或 可 或 不 可, 固 皆 吾 人 不 齊 之 物 情, 57 聖 人 且 任 之 矣 以 上 釋 中 庸 尊 德 性 而 道 問 學 的 精 神, 重 問 學 者, 所 以 尊 德 性 也, 即 千 古 儒 者 一 貫 的 理 念, 李 贄 非 但 未 嘗 反 之, 甚 且 極 力 申 明 之 唯 有 教 導 童 蒙 認 清 人 之 德 性, 本 自 至 尊 無 對, 天 地 之 間 至 尊 至 貴 可 愛 可 求 者 常 在 我 耳, 確 立 其 道 德 主 體 之 自 信 自 立, 才 是 教 育 之 根 本 目 標, 其 他 或 欲 經 世, 或 欲 出 世, 或 欲 隱, 或 欲 見, 或 剛 或 柔, 或 可 或 不 可, 每 個 人 的 才 性 氣 質 是 天 生 的 不 平 等, 無 法 以 單 一 標 準 要 求 之, 要 其 適 才 適 性, 則 不 論 往 何 方 向 發 展, 皆 唯 有 承 順 而 包 納 之 任 之 而 已 因 此, 知 識 系 統 的 灌 輸, 唯 有 因 材 施 教, 而 不 可 求 備 焉, 若 以 知 57 李 贄 文 集 第 七 卷, 道 古 錄 卷 上, 第 11 章, 頁 360-361 71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識 學 習 能 否 聞 一 知 十 分 其 高 下 優 劣, 則 此 外 在 價 值 觀 的 桎 梏, 唯 有 令 童 蒙 以 種 種 外 在 價 值 為 美 惡 之 判 準, 反 以 自 身 之 蒙 昧 為 可 鄙, 習 於 外 逐 的 生 命, 要 如 何 肯 定 自 我 生 命 至 尊 無 對 的 價 值 呢? 李 贄 此 一 對 德 性 與 知 識 的 態 度, 對 照 王 陽 明 (1472-1529) 之 說, 亦 可 有 更 清 楚 的 了 解, 陽 明 曰 : 學 校 之 中, 惟 以 成 德 為 事 ; 而 才 能 之 異, 或 有 長 於 禮 樂, 長 於 政 教, 長 於 水 土 播 植 者, 則 就 其 成 德, 而 因 使 益 精 其 能 於 學 校 之 中 迨 夫 舉 德 而 任, 則 使 之 終 身 居 其 職 而 不 易 用 之 者 惟 知 同 心 一 德, 以 共 安 天 下 之 民, 視 才 之 稱 否, 而 不 以 崇 卑 為 輕 重, 勞 逸 為 美 惡 ; 效 用 者 亦 惟 知 同 心 一 德, 以 共 安 天 下 之 民, 苟 當 其 能, 則 終 身 處 於 煩 劇 而 不 以 為 勞, 安 於 卑 瑣 而 不 以 為 賤 其 才 質 之 下 者, 則 安 其 農 工 商 賈 之 分, 各 勤 其 業, 以 相 生 相 養, 而 無 有 希 高 慕 外 之 心 ; 其 才 能 之 異, 若 皋 夔 稷 契 者, 則 出 而 各 效 其 能 故 稷 勤 其 稼, 58 而 不 恥 其 不 知 教, 視 契 之 善 教, 即 己 之 善 教 也 教 所 有 學 子 成 德, 才 是 教 育 唯 一 具 普 遍 性 的 目 標, 至 於 才 能 之 異, 則 唯 有 順 其 各 自 的 專 長 發 展, 而 不 以 崇 卑 為 輕 重, 勞 逸 為 美 惡, 苟 當 其 能, 則 終 身 處 於 煩 劇 而 不 以 為 勞, 安 於 卑 瑣 而 不 以 為 賤, 各 勤 其 業, 以 相 生 相 養, 而 無 有 希 高 慕 外 之 心, 稷 勤 其 稼, 而 不 恥 其 不 知 教, 視 契 之 善 教, 即 己 之 善 教 也, 以 上 描 述, 說 是 儒 者 的 理 想 國 藍 圖 亦 不 為 過, 簡 而 言 之, 當 人 們 只 以 德 性 為 無 上 價 值, 而 不 在 知 識 才 能 地 位 權 勢 等 種 種 天 生 不 平 等 的 差 異 上 作 比 較 時, 則 人 與 人 間 只 有 無 私 的 付 出, 而 無 無 謂 的 爭 逐, 彼 此 才 能 的 不 同, 只 有 互 相 欣 賞 互 相 依 賴 與 互 相 信 任, 而 無 須 羨 慕 嫉 妒, 更 不 必 爭 權 奪 利 拼 個 你 死 我 活! 李 贄 獨 倡 童 心 之 真 童 蒙 之 正, 乃 至 所 有 儒 者 之 尊 德 性, 即 在 此 一 道 德 理 想 主 義 之 嚮 往 與 堅 持, 而 其 以 道 理 聞 見 為 障 蔽, 批 判 世 之 蒙 者, 聰 明 日 廣, 往 往 見 金 而 不 見 其 身, 便 是 對 世 俗 誤 以 知 識 才 能 論 價 值 的 反 思 與 批 判 童 蒙 德 性 之 真 純 本 與 聖 人 無 別, 但 其 才 能 之 異 則 可 能 相 去 懸 絕, 若 以 聞 見 道 理 為 價 值, 既 知 美 名 之 可 好, 不 美 之 名 之 可 醜, 則 才 質 之 下 者, 如 何 能 免 於 希 高 慕 外? 又 如 何 能 避 免 種 58 傳 習 錄 卷 中 答 顧 東 橋 書, 陳 榮 捷, 王 陽 明 傳 習 錄 詳 註 集 評, 臺 北 : 學 生,1983, 頁 195 72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種 虛 偽 巧 詐 與 明 爭 暗 鬥? 又 如 何 能 保 其 德 性 之 真 純? 經 此 反 思, 則 知 種 種 人 世 之 惡, 固 以 聞 見 道 理 障 童 心 而 生 也 李 贄 此 一 對 聞 見 道 理 的 反 省 批 判, 其 實 王 陽 明 亦 早 已 言 之, 曰 : 聖 人 之 所 以 為 聖, 只 是 其 心 純 乎 天 理 而 無 人 欲 之 雜 ; 猶 精 金 之 所 以 為 精, 但 以 其 成 色 足 而 無 銅 鉛 之 雜 也 蓋 所 以 為 精 金 者, 在 足 色, 而 不 在 分 兩 ; 所 以 為 聖 者, 在 純 乎 天 理, 而 不 在 才 力 也 後 世 不 知 作 聖 之 本 是 純 乎 天 理, 欲 專 去 知 識 才 能 上 求 聖 人, 不 務 去 天 理 上 著 工 夫, 徒 弊 精 竭 力, 從 冊 子 上 鑽 研 知 識 愈 廣 而 人 欲 愈 滋, 才 力 愈 多 而 天 理 愈 蔽 : 正 如 見 人 有 萬 鎰 精 金, 不 務 鍛 鍊 成 色 而 乃 妄 希 分 兩 分 兩 愈 增 而 成 色 愈 下, 既 其 59 梢 末, 無 復 有 金 矣 王 陽 明 以 成 色 喻 聖 人 本 心 之 純 乎 天 理, 而 以 分 兩 喻 個 人 才 力 大 小 之 不 同, 成 色 才 是 聖 之 所 以 為 聖 的 關 鍵, 人 人 皆 有 可 學 而 致 ; 而 分 兩 大 小 知 識 才 力 之 別, 非 但 無 關 於 作 聖 之 功, 且 若 不 知 正 確 價 值 之 方 向, 則 知 識 愈 廣 而 人 欲 愈 滋, 才 力 愈 多 而 天 理 愈 蔽 此 正 具 體 指 出 了 一 個 事 實 : 若 以 知 識 才 力 為 凌 駕 於 天 理 之 上 的 價 值, 則 道 德 不 必 然 能 隨 知 識 才 力 同 步 增 長, 甚 且 可 能 正 成 反 比! 若 欲 肯 定 人 人 之 價 值 平 等 皆 可 為 聖, 卻 以 天 生 不 平 等 的 知 識 學 習 為 價 值 判 準, 豈 非 搞 錯 了 方 向? 又 豈 可 能 達 成 惓 惓 欲 人 作 聖 的 教 育 目 標 呢? 經 由 以 上 之 討 論 分 析, 當 可 重 新 理 解 李 贄 以 道 理 聞 見 為 弊 之 真 諦, 非 但 不 是 前 人 所 認 為 的 反 對 聖 人 經 教, 相 反 地, 李 贄 是 以 極 端 認 真 的 高 標 準 反 思 問 學 ( 教 育 ) 的 本 質, 唯 在 啟 發 童 心 道 德 主 體 的 自 覺, 而 徹 底 摒 除 以 知 識 才 能 論 優 劣 的 世 俗 價 值 觀 聞 見 知 識 的 擴 充, 只 須 依 其 才 能 之 異 而 適 性 發 展, 即 使 才 質 之 下 者, 作 生 意 者 但 說 生 意, 力 田 作 者 但 說 力 田, 鑿 鑿 有 味, 真 有 德 之 言, 各 行 各 業 60 的 人 士 皆 是 社 會 不 可 或 缺 的 小 螺 絲 釘, 其 價 值 皆 與 聖 人 無 二 無 別! 因 此, 與 其 說 李 贄 旨 在 打 破 聖 人 經 教, 不 如 說 他 所 批 判 而 要 打 破 的, 是 知 識 分 子 自 以 為 是 的 優 越 感! 但 此 一 批 判, 莫 說 是 專 制 時 代 難 以 為 統 治 階 層 所 接 納, 即 使 在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今 日, 59 傳 習 錄 卷 上 薛 侃 錄, 同 前 註, 頁 119 60 答 耿 司 寇, 焚 書 卷 1, 頁 28 73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位 居 金 字 塔 頂 端 的 階 級, 又 有 幾 人 真 正 視 社 會 底 層 的 庶 民 之 生 命 價 值 與 其 平 等? 實 則 是 知 識 無 限 地 擴 充, 亦 未 嘗 弭 平 人 間 種 種 不 公 不 義, 反 有 愈 拉 愈 大 的 貧 富 差 距, 人 人 平 等 依 然 只 是 口 號 然 則 以 知 識 財 貨 為 桎 梏 而 視 聖 凡 為 平 等 的 李 贄, 焉 往 而 不 為 異 端? 而 千 古 以 來 一 意 以 尊 德 性 為 上 的 儒 者, 又 如 何 不 被 視 為 迂 遠 而 闊 於 事 情 61 呢? ( 三 ) 啟 蒙 之 道 前 文 已 說 到, 單 就 童 心 說 一 文 而 言, 旨 在 獨 倡 童 心 之 真, 並 破 除 從 外 入 之 聞 見 道 理 之 蔽, 但 童 心 之 真 何 以 當 為 至 高 無 上 之 價 值? 聞 見 道 理 又 何 以 不 得 做 為 主 宰 吾 人 言 行 之 標 準? 若 不 以 聞 見 道 理 為 學, 則 啟 蒙 ( 或 曰 教 育 ) 之 意 義 又 當 何 在? 單 看 童 心 說, 實 破 而 未 立, 而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則 恰 可 補 足 其 正 面 意 涵 童 心 之 真 即 蒙 之 正 性, 讀 書 識 義 理 亦 在 護 此 童 心 而 勿 失, 體 認 童 蒙 在 中 本 自 無 餘 ; 故 啟 蒙 教 育 之 目 標, 不 在 於 灌 輸 外 在 知 識 價 值 取 代 其 蒙 之 正 性, 而 在 啟 發 其 自 覺 童 蒙 如 此, 聖 人 如 此 之 價 值 尊 嚴 李 贄 關 於 啟 蒙 之 道 的 見 解, 童 心 說 固 未 能 及 之, 然 而 蒙 卦 九 二 承 順 而 包 納 之 的 精 神, 在 焚 書 中 早 有 申 明, 李 贄 自 述 其 學 術 乃 真 為 下 下 人 說, 恐 其 沉 溺 而 不 能 出 62, 而 欲 下 下 人 慕 聖 學 聖, 豈 能 責 以 道 學 家 ( 知 識 分 子 ) 的 高 標 準? 故 他 主 張 : 聖 人 不 責 人 之 必 能, 是 以 人 人 皆 可 以 為 聖 63, 不 責 人 之 必 能, 亦 即 蒙 卦 九 二 承 順 包 納 的 胸 襟 ; 李 贄 詮 釋 孔 子 教 其 子 鯉 以 詩 禮 的 態 度, 便 是 如 此 循 循 善 誘 : 終 不 以 不 入 而 遽 已, 亦 終 不 以 不 入 而 遽 強 的 不 責 其 必 能, 他 認 為 此 即 中 者 養 不 中, 才 者 養 不 才 之 道 : 只 可 養, 不 可 棄, 只 可 順, 不 可 逆 逆 則 相 反, 順 則 相 成 64 此 外, 他 對 論 語 舉 直 錯 諸 枉 的 理 解, 亦 在 強 調 此 一 包 容 的 精 神 : 即 諸 枉 亦 要 錯 置 之, 使 之 得 所, 未 忍 終 棄 也 65 61 司 馬 遷, 史 記. 孟 子 荀 卿 列 傳 ( 瀧 川 龜 太 郎, 史 記 會 註 考 證, 臺 北 : 洪 氏,1986), 頁 943 62 復 鄧 石 陽, 焚 書 卷 1, 頁 9 63 答 耿 司 寇, 焚 書 卷 1, 頁 28 64 以 上 引 文 皆 與 友 人 書, 焚 書 卷 2, 頁 69-70 65 復 京 中 友 朋, 焚 書 卷 1, 頁 18 又 : 以 上 討 論 詳 見 袁 光 儀, 為 下 下 人 說 法 的 儒 學 李 74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總 之, 唯 有 懷 抱 對 所 有 蒙 者 ( 不 論 其 不 中 不 才 或 曰 枉 ) 的 大 愛, 肯 定 所 有 生 命 同 等 的 尊 嚴 與 價 值, 才 是 李 贄 心 目 中 文 王 孔 子 的 神 聖 心 事 如 九 正 易 因 詮 釋 觀 卦 曰 : 此 卦 四 陰 在 下, 臣 民 之 象, 下 觀 者 也 二 陽 在 上, 君 子 之 象, 觀 天 下 者 也 然 上 九 一 陽, 但 可 謂 之 大 觀 在 上, 必 有 九 五 中 正 以 觀 天 下, 然 後 自 然 下 觀 而 化 矣 觀 九 五 者, 真 同 觀 於 天 哉! 但 下 之 觀 五 者 以 天, 而 五 之 所 觀 者 即 我 ; 下 之 觀 五 者 如 神, 而 五 之 觀 我 者 即 民 我 生 民 生, 無 二 無 別, 是 謂 天 下 之 平, 此 所 以 不 言 而 喻, 而 下 觀 自 化 與? 而 觀 者 不 一, 化 者 不 一, 則 各 隨 深 66 淺, 自 不 能 一 也 觀 卦 九 五 所 象 徵 的, 便 是 李 贄 理 想 中 的 聖 王 精 神 : 下 之 觀 五 者 以 天, 而 五 之 所 觀 者 即 我 ; 下 之 觀 五 者 如 神, 而 五 之 觀 我 者 即 民 我 生 民 生, 無 二 無 別 聖 人 在 凡 人 眼 中, 自 然 如 天 如 神 ; 但 真 正 的 聖 人 必 不 自 聖, 必 以 萬 物 為 一 體, 以 聖 凡 為 平 等, 看 重 每 一 民 命 與 我 有 同 等 的 價 值! 而 其 教 化 萬 民, 又 豈 在 設 立 一 套 價 值 判 準 分 其 優 劣 促 其 爭 逐? 觀 者 不 一, 化 者 不 一, 則 各 隨 深 淺, 自 不 能 一 也, 此 處 所 描 繪 的 聖 王 教 化, 便 是 如 此 不 責 人 之 必 能 地, 以 不 一 為 正 常, 讓 所 有 人 民 能 依 其 才 性 方 向, 各 隨 深 淺 地 無 須 比 較, 自 由 地 發 展 他 自 己! 這 一 理 想, 在 封 建 專 制 時 代 固 然 是 個 太 天 真 的 神 話, 即 使 到 現 在 號 稱 自 由 多 元 的 社 會, 同 樣 是 個 迂 遠 而 闊 於 事 情 的 夢 想 數 不 清 的 父 母 師 長, 依 然 以 考 取 熱 門 科 系 作 為 教 育 目 標, 而 不 論 其 是 否 適 才 適 性, 這 樣 的 教 育, 難 道 符 合 啟 蒙 的 本 質? 但 以 知 識 財 貨 論 高 下 的 社 會, 當 然 唯 有 適 者 生 存, 不 適 者 淘 汰 的 流 血 競 逐, 生 命 又 何 嘗 能 有 各 隨 深 淺 的 自 由 呢? 然 而, 藉 由 李 贄 之 法 神 聖, 是 否 亦 可 提 醒 吾 人 重 新 反 思 : 人 類 文 明 發 展 至 今, 究 竟 是 要 繼 續 以 追 求 知 識 財 貨 為 價 值, 或 亦 當 適 時 教 導 學 子 認 清 生 命 本 質 不 假 外 慕, 無 不 具 足 的 意 義 呢? 67 由 李 贄 對 觀 卦 聖 王 精 神 的 詮 釋, 當 可 更 加 具 體 印 證 蒙 卦 九 二 所 謂 承 贄 對 陽 明 心 學 之 繼 承 擴 展 及 其 疑 難,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3(2007), 頁 129-164 66 九 正 易 因. 觀, 頁 143-144 67 傳 習 錄 卷 上 薛 侃 錄 : 各 人 儘 著 自 己 力 量 精 神, 只 在 此 心 純 乎 天 理 上 用 功, 即 人 人 自 有, 箇 箇 圓 成, 便 能 大 以 成 大, 小 以 成 小, 不 假 外 慕, 無 不 具 足 ( 同 註 58, 頁 129) 75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順 而 包 納 之 的 胸 襟 與 大 愛 雖 然, 以 如 此 堅 信 童 心 之 正 的 樂 觀 人 性 論, 亦 不 能 否 認 現 實 中 的 蒙 者 未 必 皆 能 下 觀 自 化 順 則 相 成 藉 蒙 卦 初 六 之 利 用 刑 人 與 上 九 之 擊 蒙, 李 贄 亦 論 及 有 教 則 必 有 刑 之 義, 然 而 其 中 除 了 正 面 肯 定 艮 剛 刑 官 在 弼 成 師 教 之 不 及 處, 確 有 其 必 要 性 之 外, 所 謂 施 養 正 之 功 於 無 可 奈 何 之 地, 即 可 見 李 贄 對 於 刑 罰 乃 採 不 得 已 而 用 之 的 消 極 態 度 李 贄 對 政 刑 的 態 度, 單 看 蒙 卦 本 文 或 嫌 簡 略, 以 下 再 引 用 其 他 相 關 論 釋 對 照 說 明 首 先 是 九 正 易 因 釋 噬 嗑 卦 辭 利 用 獄, 而 以 九 四 六 五 二 爻 辭 ( 噬 乾 胏, 得 金 矢, 利 艱 貞, 吉 ; 噬 乾 肉, 得 黃 金, 貞 厲, 無 咎 ) 與 其 爻 象 爻 位 之 關 係 作 一 對 照, 而 申 述 曰 : 九 四 中 一 奇 畫, 有 噬 乾 胏 而 得 金 矢 之 象 六 五 噬 乾 肉 而 得 黃 金, 故 曰 得 當 言 位 雖 不 當, 以 之 斷 獄 正 得 當 者 所 謂 利 用 獄 是 也 何 也? 柔 中 也 如 九 四 剛 不 中 正, 雖 有 金 矢 之 才 亦 必 以 利 艱 貞 戒 之 縱 以 艱 貞 獲 吉, 夫 子 亦 以 為 未 光 則 知 獄 貴 情 恕, 用 在 柔 中, 過 剛 者 之 不 足 以 斷 獄, 審 矣! 賁 之 象 曰 : 君 子 以 明 庶 政, 無 敢 折 獄 嗚 呼! 黜 剛 明 於 不 用, 聖 人 好 生 之 心 何 如 68 哉! 學 者 宜 細 思 之 此 段 說 解 之 重 點, 在 於 以 九 四 剛 不 中 正 與 六 五 之 柔 中 作 一 對 比, 六 五 陰 爻 居 陽 位, 本 不 當 位, 但 以 之 斷 獄 則 正 得 當, 其 因 在 於 獄 貴 情 恕, 用 在 柔 中, 相 反 地, 過 剛 者 則 不 足 以 斷 獄, 故 九 四 雖 有 金 矢 之 才 亦 必 戒 之 而 所 以 黜 剛 明 而 不 用 者 無 他, 唯 在 聖 人 好 生 之 心 而 已 能 包 容 不 知 不 能 者 誤 觸 法 網, 夫 子 忠 恕 之 道, 即 使 在 用 刑 治 獄 時, 依 然 是 一 以 貫 之 如 歐 陽 修 瀧 岡 阡 表 中, 記 其 父 深 夜 秉 燭 為 死 刑 犯 求 生 路 的 精 神, 便 可 見 所 謂 獄 貴 情 恕, 千 載 真 儒 皆 心 同 理 同 此 一 包 容 精 神, 擴 而 充 之, 亦 為 王 者 治 天 下 的 胸 襟, 九 正 易 因 之 晉 卦 解, 即 就 文 明 柔 中 之 主 作 一 申 發, 曰 : 今 觀 六 五 以 文 明 柔 中 之 主, 廣 大 地 之 度, 順 遍 照 之 容, 當 時 諸 侯 凡 有 失 得, 皆 一 切 勿 恤 而 不 與 校 矣 此 群 下 所 以 畢 見 其 忱 而 往 吉, 無 不 利 與! 以 陰 居 68 九 正 易 因. 噬 嗑, 頁 147 76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陽, 宜 有 悔, 居 離 之 中, 其 德 大 明, 而 下 皆 順 從, 則 其 悔 亡 69 廣 大 地 之 度, 順 遍 照 之 容, 凡 有 失 得, 皆 一 切 勿 恤 而 不 與 校, 便 是 儒 者 理 想 中 三 代 聖 王 能 受 萬 國 擁 戴 的 真 精 神 不 在 於 征 服 掠 奪 宰 制 管 控, 而 僅 在 於 創 造 一 個 和 平 無 爭 的 環 境, 故 不 必 嚴 守 一 套 價 值 判 準 記 其 失 得, 較 其 高 下 優 劣, 而 可 任 各 國 依 其 自 然 環 境 之 不 同 狀 況 各 自 發 展 唉, 果 真 是 個 只 存 在 於 上 古 傳 說 中 的 理 想 社 會 呀! 然 而, 歷 經 二 十 世 紀 兩 次 世 界 大 戰 的 人 類, 依 然 不 能 真 正 洞 徹 和 平 的 真 諦, 依 然 以 自 身 文 化 的 價 值 強 加 於 他 國, 徒 釀 衝 突 爭 端, 較 之 儒 者 理 想 之 迂 遠 而 闊 於 事 情, 當 今 的 人 類, 又 真 能 自 詡 為 更 進 步 嗎? 以 上 由 李 贄 為 下 下 人 說 之 精 神, 看 其 對 啟 蒙 之 道 的 發 揮, 可 知 其 重 在 循 循 善 誘, 故 唯 有 承 順 而 包 納, 不 責 其 必 能 ; 以 文 王 孔 子 之 神 聖 為 法, 則 當 知 我 生 民 生, 無 二 無 別, 尊 重 每 一 生 命 之 個 別 差 異 與 同 等 價 值 故 即 使 不 能 否 認 刑 罰 之 施 或 有 其 必 要 性, 但 李 贄 皆 強 調 大 愛 包 容 的 精 神, 師 者 面 對 每 一 個 別 的 蒙 者 固 是 如 此, 王 者 面 對 天 下 百 姓 不 同 族 群 之 間 的 差 異 時 更 是 如 此 此 一 大 愛 與 包 容, 即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屢 屢 申 言 的 法 神 聖 之 道, 實 亦 程 顥 ( 明 道,1032-1085) 所 謂 仁 者 以 天 地 萬 物 為 一 體 70 的 具 體 闡 釋, 此 一 仁 者 之 真 誠 惻 怛, 即 童 心 真 心 之 自 然 發 露, 故 孟 子 曰 : 大 人 者, 不 失 其 赤 子 之 心 者 也 71 此 心 此 理, 乃 千 載 真 儒 所 共 知 共 能, 而 盲 目 追 尋 外 在 價 值 的 偽 道 學 無 與 焉 四 結 語 童 心 說 乃 眾 多 研 究 李 贄 的 學 者 所 必 不 忽 略 的 重 要 文 本, 但 九 正 易 因 作 為 其 生 平 最 後 一 部 十 分 重 視 的 著 作, 卻 少 有 學 者 關 注 以 上 藉 九 正 易 因 中 蒙 69 九 正 易 因. 晉, 頁 182 70 黃 宗 羲, 宋 元 學 案 ( 臺 北 : 廣 文, 何 紹 基 等 校 勘 本 ), 卷 13, 明 道 學 案 上, 頁 274 71 孟 子. 離 婁 下 第 12 章, 同 註 29, 頁 292 77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卦 及 相 關 說 解 的 內 涵, 對 李 贄 童 心 說 遮 詮 背 後 的 宗 旨 所 在, 重 新 作 一 闡 釋 對 照 焚 書 中 的 因 緣 語 忿 激 語, 與 九 正 易 因 法 文 王 孔 子 的 真 要 語, 在 看 似 矛 盾 衝 突 的 背 後, 實 可 看 出 李 贄 對 於 儒 學 精 神 的 掌 握, 確 有 超 越 凡 俗 之 真 知 洞 見, 故 以 極 高 的 標 準 激 烈 批 判 言 行 相 違 的 偽 道 學, 批 判 以 虛 偽 外 飾 箝 制 人 心 的 僵 化 禮 教 在 晚 明 專 制 政 體 已 然 腐 敗 不 堪 的 現 實 中, 李 贄 童 心 之 真, 正 如 直 指 國 王 沒 有 穿 新 衣 的 小 孩, 不 僅 令 眾 人 難 堪, 亦 撼 動 了 既 有 的 權 威 秩 序, 若 執 著 於 一 時 的 成 敗 得 失, 當 然 要 視 其 為 洪 水 猛 獸 ; 然 而, 文 王 孔 子 之 為 至 聖, 正 在 其 能 超 越 成 王 敗 寇 的 政 治 現 實, 而 能 指 引 人 類 文 化 發 展 之 方 向 彰 顯 精 神 文 明 的 永 恆 價 值, 此 心 此 理, 千 載 以 下 獨 立 於 政 權 之 外 的 真 道 學, 則 皆 可 洞 徹 故 即 使 焚 書 中 眾 多 的 因 緣 語 忿 激 語, 使 眾 人 誤 以 李 贄 為 反 道 學, 但 真 知 李 贄 的 摯 友 們, 如 馬 經 綸 袁 中 道, 及 焦 竑 ( 弱 侯,1541-1620) 劉 東 星 ( 晉 川, 1538-1601) 等 人, 則 皆 知 其 儒 者 本 懷, 甚 且 推 尊 其 為 聖 人 72 李 贄 學 術 所 有 看 似 矛 盾 的 主 張, 一 言 以 蔽 之, 即 : 待 下 下 人 極 寬, 而 待 道 學 家 極 嚴, 其 實 皆 在 其 聖 凡 平 等 的 信 念 下 所 可 一 以 貫 之 者 證 之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則 知 其 一 方 面 為 蒙 者 言 童 蒙 如 此, 聖 人 如 此 之 正 性, 一 方 面 為 師 者 倡 論 承 順 而 包 納 之 的 大 愛, 在 以 尊 德 性 為 上 的 基 本 精 神 下, 對 於 憑 藉 才 能 高 下 聞 見 知 識 財 貨 名 位 等 分 判 優 劣 的 世 俗 價 值 觀, 便 採 取 嚴 格 批 判 的 態 度 因 其 不 以 任 何 外 在 價 值 分 優 劣, 故 待 所 有 蒙 者 皆 極 寬 ; 但 以 法 文 王 孔 子 之 高 標 準 要 求 所 有 為 師 者 為 政 者, 則 在 世 俗 價 值 之 爭 競 下 取 得 優 勢 的 上 位 者, 皆 如 面 對 照 妖 鏡 一 般, 赤 裸 裸 地 顯 現 其 口 談 道 德 而 志 在 富 貴 忘 卻 童 心 溺 於 私 欲 的 醜 陋 面 目 在 人 類 社 會 無 論 何 時 皆 奉 行 著 適 者 生 存, 不 適 者 淘 汰 的 叢 林 法 則 的 現 實 中, 李 贄 焉 往 而 不 為 異 端? 但 他 所 體 認 的 真 道 學, 對 照 王 陽 明 以 成 色 分 兩 論 聖 人 程 明 道 言 仁 者 以 天 地 萬 物 為 一 體 的 精 神, 又 豈 有 所 別? 老 者 安 之, 朋 友 信 之, 少 者 懷 之, 此 孔 子 之 志 也 73, 然 而 若 失 去 童 心 失 去 蒙 72 沈 德 符 : 溫 陵 李 卓 吾 聰 明 蓋 代, 議 論 間 有 過 奇, 然 快 談 雄 辯, 益 人 意 智 不 少 秣 陵 焦 弱 侯, 沁 水 劉 晉 川, 皆 推 尊 為 聖 人 ( 萬 曆 野 獲 編. 四, 二 大 教 主, 臺 北 : 偉 文, 卷 27, 頁 1821) 73 論 語. 公 冶 長 第 25 章, 同 註 29, 頁 82 78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以 養 正 的 信 念, 這 一 人 人 互 信 互 愛 互 助 的 理 想 社 會, 當 然 永 遠 只 是 個 無 法 實 現 的 烏 托 邦 ; 而 李 贄 法 神 聖 者, 法 孔 子 者 也, 法 文 王 者 也, 則 其 餘 亦 無 足 法 矣 的 堅 持, 難 道 不 正 立 足 於 他 對 聖 人 理 想 境 界 之 深 刻 體 悟 上 嗎? 所 謂 對 道 學 家 之 嚴, 實 乃 李 贄 自 身 律 己 的 標 準, 即 其 自 言 : 清 謹 勇 往, 只 可 74 責 己, 不 可 責 人 袁 中 道 描 述 李 贄 : 本 狷 潔 自 厲, 操 若 冰 霜 人 也, 而 深 惡 枯 75 清 自 矜 刻 薄 瑣 細 者, 謂 其 害 必 在 子 孫 便 是 一 方 面 責 己, 而 一 方 面 堅 決 反 對 以 此 標 準 責 人 的 態 度 李 贄 待 人 之 寬 與 責 己 之 嚴, 在 答 鄧 明 府 一 文, 亦 可 為 具 體 的 例 證 : 間 或 見 一 二 同 參 從 入 無 門, 不 免 生 菩 提 心, 就 此 百 姓 日 用 處 提 撕 一 番 如 好 貨, 如 好 色, 如 勤 學, 如 進 取, 如 多 積 金 寶, 如 多 買 田 宅 為 子 孫 謀, 博 求 風 水 為 兒 孫 福 蔭, 凡 世 間 一 切 治 生 產 業 等 事, 皆 其 所 共 好 而 共 習, 共 知 而 共 言 者, 是 真 邇 言 也 且 愚 之 所 好 察 者, 邇 言 也 而 吾 身 之 所 履 者, 則 不 貪 財 也, 不 好 色 也, 不 居 權 勢 也, 不 患 失 得 也, 不 遺 居 積 於 後 人 也, 不 求 風 水 以 圖 福 蔭 也 言 雖 邇 而 所 為 復 不 邇 者 何 居? 愚 以 為 此 特 世 之 人 不 知 學 問 者 以 為 不 邇 耳, 自 大 道 觀 之, 則 皆 邇 也 ; 未 曾 問 學 者 以 為 邇 耳, 自 大 道 觀 之, 則 76 皆 不 邇 也 肯 定 世 間 一 切 治 生 產 業 等 事, 乃 緣 於 李 贄 對 所 有 下 下 人 蒙 者 的 關 懷 與 接 引 ; 但 唯 有 自 身 不 貪 財 不 好 色 不 居 權 勢 的 道 德 修 養 與 實 踐, 才 能 保 持 童 心 不 被 欲 望 雜 染 的 純 粹 然 而, 李 贄 始 終 強 調 的 是, 以 此 高 標 準 責 己, 尚 不 足 以 為 真 道 學 ; 唯 有 一 方 面 責 己, 一 方 面 包 容 世 間 凡 眾 之 不 知 不 能, 才 是 真 以 天 地 萬 物 為 一 體 的 真 道 學 問 世 間 有 幾 人 當 得 起 李 贄 的 高 標 準? 然 則 曰 李 贄 為 異 端, 不 亦 宜 乎? 且 合 童 心 說 與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申 明 李 贄 學 術 之 基 本 要 義 : 童 心 之 真, 即 蒙 之 正 性, 即 童 蒙 如 此, 聖 人 如 此, 人 人 先 天 本 具 之 平 等 價 值 ; 除 74 豫 約. 感 慨 平 生, 焚 書 卷 4, 頁 175 75 同 註 5, 頁 135 76 答 鄧 明 府, 焚 書 卷 1, 頁 36 79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此 之 外, 任 何 以 後 天 外 在 之 標 準 作 爭 競 比 較, 分 判 其 高 下 優 劣 的 行 為, 則 皆 適 足 以 斲 傷 童 心 迷 失 本 性 唯 有 打 破 對 外 在 價 值 觀 的 盲 從, 找 回 本 心 正 性 之 自 主 自 律, 才 是 教 育 的 目 標, 而 聖 人 面 對 才 質 高 下 不 齊 的 蒙 者, 知 其 逆 則 相 反, 順 則 相 成, 則 唯 有 承 順 包 納 地 因 材 施 教, 而 不 當 過 於 苛 責, 損 其 幼 志 養 蒙 之 道 雖 然, 李 贄 ( 儒 者 ) 的 理 想 始 終 距 離 現 實 很 遠, 但 洞 徹 人 皆 可 以 為 堯 舜 的 真 平 等, 而 能 落 實 於 教 育 中, 致 力 於 啟 發 學 子 道 德 主 體 之 自 覺, 便 是 儒 學 超 越 時 代 的 永 恆 價 值 77 而 正 是 在 這 逐 漸 開 放 多 元 的 時 代, 儒 者 的 理 想, 當 能 更 容 易 被 恰 當 了 解 : 蒙 以 養 正, 本 是 所 有 教 育 者 所 當 秉 持 的 信 念 ; 至 於 才 能 之 異, 絕 不 該 是 分 判 學 子 高 下 優 劣 的 標 準, 如 何 給 孩 子 更 多 的 自 由, 使 其 得 以 適 性 發 展, 而 別 再 以 成 績 扼 殺 其 自 信, 也 該 是 當 前 教 育 所 當 努 力 的 目 標 吧! 77 如 郭 齊 家 等 早 期 學 者 對 宋 明 儒 學 皆 多 有 負 面 評 價, 然 仍 要 肯 定 其 教 育 思 想 為 人 類 崇 高 的 道 德 教 育 學 說 提 供 了 豐 富 的 思 想 資 料 ( 中 國 教 育 思 想 史, 臺 北 : 五 南,1980, 頁 243), 二 十 一 世 紀 之 今 日, 當 更 能 客 觀 理 解 並 發 掘 儒 學 之 普 世 價 值 如 洪 錦 淳, 陽 明 啟 蒙 教 育 的 內 涵 與 義 蘊 ( 國 立 臺 中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學 報 5,2006) 一 文, 對 王 陽 明 論 啟 蒙 教 育 之 思 想 要 旨 有 更 詳 密 之 分 析, 且 合 當 代 西 方 教 育 理 論 如 蒙 特 梭 利 等 之 主 張 相 互 印 證, 本 文 限 於 篇 幅, 無 法 詳 加 引 述 討 論, 但 亦 可 見 儒 者 對 於 教 育 本 質 ( 成 德 ) 之 思 考, 絕 非 過 時 落 伍, 相 反 地, 時 代 愈 進 步, 愈 可 認 清 其 思 想 之 高 度 80

袁 光 儀 : 蒙 以 養 正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之 蒙 卦 解 與 童 心 說 引 用 書 目 李 贄 著, 張 建 業 等 編, 李 贄 文 集 全 七 冊, 北 京 : 社 會 科 學 文 獻,2000 潘 曾 紘 編, 李 溫 陵 外 紀, 臺 北 : 偉 文,1977 周 易 正 義, 十 三 經 注 疏 分 段 標 點 1, 臺 北 : 新 文 豐 禮 記 注 疏, 十 三 經 注 疏 分 段 標 點 10, 臺 北 : 新 文 豐 司 馬 遷, 史 記, 瀧 川 龜 太 郎 : 史 記 會 註 考 證, 臺 北 : 洪 氏,1986 朱 熹, 周 易 本 義, 王 雲 五 主 編,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六 集,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朱 熹, 四 書 集 註, 臺 北 : 學 海,1988 王 陽 明, 傳 習 錄, 陳 榮 捷, 王 陽 明 傳 習 錄 詳 註 集 評, 臺 北 : 學 生,1983 王 夫 之, 周 易 內 傳, 濟 南 : 山 東 友 誼 書 社,1992 黃 宗 羲, 宋 元 學 案, 臺 北 : 廣 文, 何 紹 基 等 校 勘 本 沈 德 符, 萬 曆 野 獲 編, 臺 北 : 偉 文, 未 標 出 版 年 紀 昀 等, 欽 定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影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李 焯 然, 明 史 散 論, 臺 北 : 允 晨,1987 龔 鵬 程, 晚 明 思 潮, 臺 北 : 里 仁,1994 左 東 嶺, 李 贄 與 晚 明 文 學 思 想, 天 津 : 天 津 人 民,1997 許 蘇 民, 李 贄 的 真 與 奇, 南 京 : 南 京 出 版 社,1998 張 學 智, 明 代 哲 學 史, 北 京 大 學,2000 許 建 平, 李 贄 思 想 演 變 史, 北 京 : 人 民,2005 蔡 方 鹿, 宋 明 理 學 心 性 論, 成 都 : 巴 蜀 書 社,2009 趙 顯 圭, 朱 熹 人 文 教 育 思 想 研 究, 臺 北 : 文 津,1998 郭 齊 家, 中 國 教 育 思 想 史, 臺 北 : 五 南,1980 林 慶 彰 主 編, 經 學 研 究 論 著 目 錄 全 三 冊, 臺 北 : 漢 學 研 究 中 心,1989 1995 2002 黃 尚 信, 周 易 著 述 考, 臺 北 : 國 立 編 譯 館,2002 張 建 業, 李 贄 與 九 正 易 因, 北 京 師 院 學 報 1988, 收 入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書 81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九 期 報 資 料 中 心 複 印 報 刊 資 料 劉 瀚 平, 周 易 教 育 思 想 探 微 從 蒙 卦 看 啟 蒙 教 育, 嘉 義 師 院 學 報 8(1994) 曾 春 海, 易 教 的 人 文 精 神 及 時 代 意 義, 哲 學 與 文 化 272(1997) 陳 雅 賢, 由 易 經 蒙 卦 論 中 國 古 代 教 育 思 想, 孔 孟 月 刊 413(1997) 張 文 政, 從 易 經 蒙 卦 看 大 易 哲 學 的 教 育 思 想, 中 華 易 學 213(1997) 蕭 義 玲, 李 贄 童 心 說 的 再 詮 釋 及 其 在 美 學 史 上 的 意 義, 東 華 人 文 學 報 2 (2000) 黃 志 傑, 易 經. 蒙 卦 本 義 試 探, 孔 孟 月 刊 486(2003) 溫 愛 玲, 從 雙 溪 經 典 觀 看 李 卓 吾 之 童 心 說 析 論 童 心 說 對 於 王 學 之 繼 承 與 發 展, 東 方 人 文 學 誌 2:4(2003) 洪 錦 淳, 陽 明 啟 蒙 教 育 的 內 涵 與 義 蘊, 國 立 臺 中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學 報 5(2006) 袁 光 儀, 道 德 或 反 道 德 李 贄 及 其 童 心 說 的 再 詮 釋,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2(2007) 袁 光 儀, 為 下 下 人 說 法 的 儒 學 李 贄 對 陽 明 心 學 之 繼 承 擴 展 及 其 疑 難,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3(2007) 袁 光 儀, 李 贄 九 正 易 因 初 論 一 條 擴 展 李 贄 與 儒 學 研 究 的 新 路 徑, 臺 北 大 學 中 文 學 報 8(2010)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