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少 數 族 裔 藥 物 濫 用 者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的 實 踐 與 成 效 作 者 及 作 者 簡 介 林 俊 明 先 生 社 會 工 作 碩 士, 現 職 香 港 循 道 衛 理 楊 震 社 會 服 務 處 青 少 年 服 務 部 ( 油 尖 旺 區 ) 部 門 主 管, 社 會 工 作 經 驗 十 二 年, 服 務 經 驗 包 括 長 者 照 顧 者 培 訓 學 校 社 會 工 作 青 少 年 與 兒 童 及 家 庭 服 務 綜 合 服 務 青 少 年 深 宵 展 外 工 作 南 亞 族 裔 及 其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等 等 2012 年 9 月 成 立 及 開 始 督 導 循 道 衛 理 楊 震 社 會 服 務 處 元 朗 家 庭 成 長 軒, 執 行 由 禁 基 金 資 助 之 社 區 為 本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復 康 及 支 援 計 劃 - 元 朗 計 劃 嚴 欣 樂 小 姐 社 會 科 學 學 士 ( 主 修 社 會 工 作 ), 現 職 香 港 循 道 衛 理 楊 震 社 會 服 務 處 元 朗 家 庭 成 長 軒 單 位 主 任, 社 會 工 作 經 驗 三 年, 全 力 為 居 於 香 港 的 南 亞 族 裔 提 供 社 會 共 融 服 務 2012 年 9 月 開 始 帶 領 循 道 衛 理 楊 震 社 會 服 務 處 元 朗 家 庭 成 長 軒 團 隊 執 行 由 禁 基 金 資 助 之 社 區 為 本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復 康 及 支 援 計 劃 - 元 朗 計 劃, 為 元 朗 及 其 他 區 域 有 需 要 的 服 務 使 用 者 提 供 日 間 治 療 及 個 案 輔 導 服 務 摘 要 為 藥 物 濫 用 者 提 供 戒 毒 治 療 的 方 式, 以 封 閉 式 的 藥 物 治 療 及 康 復 中 心 Drug Treatment and Rehabilitation Centre 為 主 封 閉 式 的 治 療 院 舍 為 參 與 戒 藥 者 提 供 一 個 沒 有 可 能 接 觸 任 何 誘 惑 的 環 境, 重 建 健 康 的 生 活 模 式 雖 然 有 一 定 成 效, 可 是 封 閉 式 的 治 療 院 舍 對 於 在 香 港 生 活 的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而 言, 往 往 未 能 照 顧 其 獨 特 文 化 需 要, 而 且 位 置 偏 遠, 只 能 獲 准 有 限 度 的 外 間 接 觸, 戒 藥 者 因 為 缺 乏 支 援 和 與 外 界 接 觸 的 機 會 而 減 低 更 生 的 成 效, 更 令 到 有 意 戒 藥 者 或 正 接 受 治 療 者 卻 步 治 療 循 道 衛 理 楊 震 社 會 服 務 處 於 2012 年 9 月 獲 得 禁 毒 基 金 資 助 開 展 為 期 兩 年 的 少 數 族 裔 藥 物 濫 用 者 日 間 治 療 及 服 務 日 間 治 療 強 調 戒 藥 者 在 接 受 治 療 期 間, 可 以 繼 續 參 與 社 區 事 務 工 作 與 家 人 和 支 援 群 體 繼 續 聯 繫 服 務 計 劃 尊 重 不 同 族 裔 的 宗 教 背 景 提 供 靈 性 上 的 支 援, 亦 引 入 中 醫 藥 針 灸 治 療, 減 輕 戒 藥 者 在 治 療 過 程 中 出 現 的 痛 楚, 增 加 戒 藥 者 繼 續 接 受 治 療 的 動 機, 提 高 戒 毒 成 功 率 和 減 低 復 吸 率 計 劃 社 工 及 輔 導 員, 會 提 供 認 知 及 行 為 治 療 為 本 的 個 人 輔 導, 建 立 預 防 重 吸 的 基 礎 本 文 將 除 闡 述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的 理 念 服 務 模 式 治 療 理 論 基 礎 以 外, 亦 探 討 日 間 治 療 在 日 後 的 專 業 發 展 需 要 關 鍵 詞 香 港 循 道 衛 理 楊 震 社 會 服 務 處 元 朗 家 庭 成 長 軒 少 數 族 裔 藥 物 濫 用 濫 藥 戒 毒 日 間 治 療 個 案 輔 導 針 灸 南 亞 尼 泊 爾 巴 基 斯 坦
內 文 少 數 族 裔 最 常 濫 用 藥 物 族 裔 人 士 濫 藥 的 情 況 越 趨 嚴 重, 並 有 年 輕 化 跡 象 根 據 藥 物 濫 用 資 料 中 央 檔 案 室 第 六 十 一 號 報 告 書, 在 2011 年 的 數 據 顯 示, 華 人 一 向 在 被 呈 報 濫 藥 者 中 為 最 主 要 的 族 裔, 其 他 被 呈 報 的 少 數 族 裔 濫 藥 者 依 次 為 尼 泊 爾 人 2.7% 越 南 人 1.8% 和 印 度 人 / 巴 基 斯 坦 人 / 孟 加 拉 人 / 斯 里 蘭 卡 人 1.0% 按 2010 年 藥 物 濫 用 資 料 中 央 檔 案 室, 香 港 尼 泊 爾 人 士 吸 食 毒 品 的 被 呈 報 人 數 達 258 名, 而 這 個 數 目 近 年 更 不 斷 上 升, 情 況 令 人 關 注 禁 毒 署,2013 大 學 的 香 港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濫 用 藥 物 情 況 研 究, 研 究 發 現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最 常 濫 用 的 藥 物 是 海 洛 英, 濫 藥 受 訪 者 中 有 八 成 半 曾 經 濫 用 其 次 有 近 六 成 受 訪 者 濫 用 大 麻, 而 咳 藥 水 則 是 第 三 種 最 多 少 數 族 裔 濫 藥 者 曾 經 使 用 的 藥 物, 有 超 過 五 成 受 訪 者 使 用 調 查 亦 發 現 近 九 成 濫 藥 受 訪 者 是 在 10 至 19 歲 間 開 始 濫 藥, 約 一 半 人 曾 經 注 射 毒 品, 近 九 成 曾 經 在 香 港 和 尼 泊 爾 兩 地 濫 藥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2006 報 個 案 當 中, 雖 然 氯 胺 酮 為 最 主 要 被 吸 食 的 危 害 精 神 毒 品, 但 是 在 少 數 族 裔 的 群 體 中 卻 未 有 此 現 象 他 們 主 要 吸 食 海 洛 英, 此 現 象 正 與 香 港 青 少 年 的 濫 藥 情 況 相 反 相 信 是 因 為 一 般 香 港 青 少 年 都 知 道 海 洛 英 的 長 遠 禍 害, 認 為 海 洛 英 是 過 時 的 毒 品, 故 毒 販 難 向 香 港 青 少 年 兜 售 海 洛 英, 為 保 持 銷 量, 則 轉 向 收 入 較 低 的 南 亞 裔 人 士, 以 較 低 價 錢 向 他 們 出 售, 令 海 洛 英 成 為 南 亞 裔 人 士 常 用 的 毒 品 之 一 其 中 一 種 少 數 族 裔 最 常 濫 用 藥 物, 這 主 要 是 與 尼 泊 爾 及 印 度 文 化 有 關 在 南 亞 裔 國 家, 大 麻 非 常 普 遍, 而 在 他 們 所 敬 拜 的 神 明 SHIVA, 亦 有 吸 食 大 麻 的 習 慣, 每 到 敬 拜 這 位 神 明 的 節 日 SHIVA RATRI, 很 多 人 也 會 一 起 吸 食 大 麻, 通 宵 玩 樂 故 在 很 多 年 輕 人 眼 中, 大 麻 也 不 算 是 毒 品, 所 以 相 對 較 多 25 歲 以 下 的 濫 藥 者 曾 經 濫 用 大 麻, 約 佔 75% 藥 房 十 分 普 遍, 很 容 易 就 能 買 到, 而 其 作 用 亦 可 讓 終 日 流 連 在 遊 戲 機 中 心 的 濫 藥 者 增 加 樂 趣 根 據 循 道 衛 理 楊 震 社 會 服 務 處 展 外 接 觸 少 數 族 裔 青 年 的 經 驗, 大 部 份 在 遊 戲 機 中 心 流 連 的 南 亞 裔 人 士 也 有 濫 用 咳 藥 水 的 習 慣 除 此 之 外, 我 們 亦 發 現 到 近 年 越 來 越 多 南 亞 裔 青 年 使 用 冰 毒, 相 信 主 要 和 他 們 追 求 咳 藥 水 以 外 的 快 感 有 關 現 有 服 務 未 能 滿 足 少 數 族 裔 獨 特 需 要 的 濫 用 藥 物 者 服 務, 主 要 分 為 三 大 類 別 : 第 一 類 為 全 港 十 一 間 政 府 資 助 濫 用 精 神 藥 物 者 輔 導 中 心 根 據 社 會 福 利 署 的 資 料 顯 示, 濫 用 精 神 藥 物 者 輔 導 中 心 主 要 設 立 的 目 的 在 於 為 吸 食 危 害 精 神 毒 品 人 士 提 供 輔 導 和 協 助, 提 供 的 服 務 以 個 案 及 小 組 輔 導 舉 辦 預 防 教 育 活 動 以 及 為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提 供 專 業 培 訓 為 主 ; 第 二 類 別 為 全 港 兩 間 的 戒 毒 輔 導 服 務 中 心, 向 吸 毒 人 士 提 供 個 案 及 家 庭 輔 導 服 務 社 會
福 利 署,2005 上 述 兩 種 服 務 單 位 同 樣 設 有 醫 療 支 援 服 務, 主 要 為 識 別 吸 毒 者 並 鼓 勵 儘 早 尋 求 治 療, 而 非 在 場 的 治 療 和 康 復 服 務 ; 至 於 第 三 類 別, 為 封 閉 形 式 及 以 治 療 與 復 康 為 目 標 的 藥 物 治 療 及 康 復 中 心 Drug Treatment and Rehabilitation Centre, 目 前 全 港 共 有 十 四 間 由 政 府 資 助 非 政 府 機 構 開 辦 的 住 院 戒 毒 治 療 及 康 復 中 心 或 中 途 宿 舍, 合 共 提 供 357 個 資 助 名 額 可 見 一 直 以 來, 住 院 戒 毒 治 療 一 直 以 來 均 為 藥 物 濫 用 及 吸 毒 者 戒 毒 治 療 的 主 要 模 式 在 醫 療 的 角 度 而 言, 藥 物 濫 用 者 主 要 面 對 的 是 毒 品 或 藥 物 帶 來 依 賴 性, 必 須 要 在 一 段 時 間 內, 減 慢 身 體 對 藥 物 的 耐 受 性 和 依 賴 性, 一 個 人 才 可 以 在 沒 有 毒 品 的 情 況 下 生 活 而 在 戒 毒 的 過 程 中 出 現 的 斷 癮 徵 狀, 需 要 密 集 的 護 理 從 心 理 分 析 的 角 度 而 言, 濫 藥 者 一 般 較 易 受 到 外 界 的 不 良 影 響, 利 用 毒 品 來 解 除 心 理 痛 苦 與 負 面 情 緒, 甚 至 逃 離 現 實 蔡 佩 真,2007 所 以 封 閉 式 的 治 療 院 舍 為 參 與 戒 藥 者 提 供 一 個 沒 有 可 能 接 觸 任 何 誘 惑 的 環 境, 重 建 健 康 的 生 活 模 式, 實 在 有 一 定 的 成 效 雖 然 有 一 定 成 效, 可 是 封 閉 式 的 治 療 院 舍 對 於 在 香 港 生 活 的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而 言, 往 往 未 能 照 顧 其 獨 特 文 化 需 要 在 香 港 並 沒 有 院 舍 特 別 為 特 定 族 裔 而 設, 而 且 為 了 斷 絕 一 切 可 能 的 誘 惑, 院 舍 選 址 一 般 位 置 偏 遠 的 郊 區, 戒 毒 者 往 往 只 能 獲 准 有 限 度 的 外 間 接 觸 因 此, 戒 藥 者 因 為 缺 乏 支 援 和 與 外 界 接 觸 的 機 會 而 減 低 更 生 的 成 效, 日 復 日 的 更 生 路 並 未 有 家 人 或 益 友 日 復 日 的 支 援, 更 令 到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中 有 意 戒 藥 者 或 正 接 受 治 療 者 卻 步 治 療 有 見 及 此, 循 道 衛 理 楊 震 社 會 服 務 處 於 2012 年 9 月 獲 得 禁 毒 基 金 資 助 開 展 為 期 兩 年 的 少 數 族 裔 藥 物 濫 用 者 日 間 治 療 及 服 務 日 間 治 療 強 調 戒 藥 者 在 接 受 治 療 期 間, 可 以 繼 續 參 與 社 區 事 務 工 作 與 家 人 和 支 援 群 體 繼 續 聯 繫 服 務 計 劃 尊 重 不 同 族 裔 的 宗 教 背 景 提 供 靈 性 上 的 支 援, 亦 引 入 中 醫 藥 針 灸 治 療, 減 輕 戒 藥 者 在 治 療 過 程 中 出 現 的 痛 楚, 增 加 戒 藥 者 繼 續 接 受 治 療 的 動 機, 提 高 戒 毒 成 功 率 和 減 低 復 吸 率 計 劃 社 工 及 輔 導 員, 會 提 供 認 知 及 行 為 治 療 為 本 的 個 人 輔 導, 建 立 預 防 重 吸 的 基 礎 下 文 將 會 簡 介 計 劃 的 三 方 面 介 入 工 作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模 式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模 式 並 不 是 將 現 有 治 療 模 式 棄 之 不 用, 而 是 將 戒 毒 過 程 中 的 輔 導 元 素 配 合 少 數 族 裔 的 文 化 和 宗 教 背 景 以 達 到 更 理 想 的 效 果, 增 強 個 人 的 戒 毒 決 心 和 拒 絕 復 吸 的 能 力 ;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模 式 視 醫 療 元 素 不 單 為 達 到 戒 毒 的 目 的, 而 是 將 醫 護 在 戒 毒 過 程 中, 由 減 輕 戒 毒 過 程 中 身 體 所 承 受 的 痛 苦 開 始, 到 解 決 戒 毒 者 日 常 生 活 上 因 為 曾 經 吸 毒 而 帶 來 的 不 便, 如 精 神 不 振 出 現 幻 覺 手 腳 不 協 調 身 體 機 能 衰 退 等, 從 而 達 到 增 加 戒 毒 動 機 及 康 復 成 功 率 的 結 果 在 不 少 的 服 務 領 域 上,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模 式 已 廣 泛 地 被 應 用 於 兒 童 照 顧 殘 疾 護 理 弱 能 照 顧 長 者 服 務 等 Julie B.,2010;RIC DAYREHAB TM,2013, 強 調 服 務 使 用 者 可 以 持 續 不 間 斷 地 留 在 社 區, 減 少 不 必 要 的 隔 離 ; 以 及 在 接 受 服 務 的 過 程 可 以 得 到 人 際 系 統 的 關 顧, 有 助 推 動 服 務 使 用 者 繼 續 接 受 服 務, 亦 同 時
提 升 社 會 對 受 助 人 的 接 納 和 責 任 可 是, 因 為 一 直 以 來 住 院 戒 毒 治 療 均 為 戒 毒 治 療 的 主 要 模 式, 所 以 在 經 驗 上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應 用 於 戒 毒 服 務 上 可 謂 乏 善 可 陳 為 了 針 對 少 數 族 裔 藥 物 濫 用 者 需 要 而 設 立 日 間 治 療 及 服 務, 在 計 劃 開 始 時, 除 了 透 過 展 外 工 作 及 轉 介, 接 觸 區 內 外 的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外, 首 要 工 作 是 設 立 一 系 列 日 間 恆 常 服 務 Day Care Schedule, 讓 有 意 戒 毒 者 在 接 受 醫 藥 治 療 及 個 案 輔 導 的 同 時, 可 以 在 日 間 中 心 得 到 融 洽 和 接 納 的 環 境, 參 與 不 同 的 康 健 活 動, 取 代 過 去 依 賴 藥 物 的 生 活 模 式 日 間 恆 常 服 務 的 活 動 包 括 : 音 樂 訓 練 廣 東 話 班 宗 教 活 動 及 團 契 運 動 活 動 民 族 互 助 活 動 等 等 活 動 內 容 除 建 立 參 加 者 的 健 康 生 活 外, 亦 透 過 靈 性 上 和 友 儕 上 的 支 援, 使 戒 毒 者 在 過 程 中 感 受 到 與 原 生 文 化 相 近 的 種 族 的 支 持, 大 大 增 加 濫 藥 者 通 常 缺 乏 的 自 我 存 在 感 蔡 佩 真,2007, 亦 可 減 少 因 為 存 在 感 低 落 而 產 生 復 吸 的 念 頭 此 外, 計 劃 亦 會 為 合 適 的 戒 毒 者 提 升 工 作 能 力, 讓 正 在 接 受 治 療 或 康 復 者 均 可 以 提 高 社 會 經 濟 地 位 和 過 正 常 生 活 針 灸 及 中 醫 藥 療 毒 品 可 增 加 腦 部 多 巴 胺 Dopamine 釋 放, 帶 來 欣 快 感, 但 長 期 使 用 毒 品 可 損 害 多 巴 胺 能 神 經 元, 令 身 體 增 加 對 毒 品 的 耐 受 性, 須 增 加 毒 品 劑 量 才 能 維 持 多 巴 胺 釋 放 量, 令 濫 藥 者 對 毒 品 產 生 依 賴, 一 旦 停 毒 就 會 出 現 斷 癮 徵 狀, 包 括 失 眠 肚 瀉 流 鼻 水 嘔 吐 焦 慮 疼 痛 等 癥 狀, 迫 使 濫 藥 者 繼 續 吸 毒 面 對 這 些 斷 癮 徵 狀, 部 份 戒 毒 者 戒 毒 動 機 會 因 此 而 下 降, 不 能 承 受 身 體 不 適 而 選 擇 重 吸 毒 品 為 舒 緩 戒 毒 期 間 的 身 體 不 適, 一 般 也 會 使 用 替 代 法 或 遞 減 法 等 慣 用 戒 毒 方 法 除 此 之 外, 近 年 來 亦 有 多 項 研 究 指 出 針 灸 及 中 醫 藥 療 對 戒 毒 也 有 一 定 成 效 太 陽 報,2009; 東 方 日 報,2010 根 據 中 文 大 學 中 醫 學 院 指 出, 針 灸 戒 毒 的 原 理, 在 於 取 代 毒 品 令 腦 部 產 生 興 奮 或 鎮 靜 作 用 在 針 灸 時, 能 刺 激 多 巴 胺 的 產 生, 令 人 有 足 夠 而 不 過 度 的 興 奮 感 覺, 紓 緩 戒 毒 者 對 毒 品 的 心 理 及 生 理 渴 求, 逐 步 減 低 對 毒 品 的 依 賴 性 針 灸 主 要 有 體 針 頭 針 耳 針 三 種 體 針 是 指 在 手 腳 等 處 施 針, 減 輕 身 體 不 適 以 及 疼 痛 頭 針 指 在 頭 臉 施 針, 刺 激 腦 細 胞 的 修 復 耳 針 可 持 續 刺 激 穴 位, 減 少 斷 癮 徵 狀 及 控 制 心 癮 而 最 重 要 的 是 針 灸 治 療 不 會 使 戒 毒 者 對 針 灸 產 生 依 賴 中 醫 戒 毒 除 了 用 針 灸 之 外, 也 會 使 用 中 藥 輔 助, 用 作 調 理 身 體 之 用 例 如 當 戒 毒 者 出 現 失 眠 的 情 況, 中 醫 師 可 根 據 病 人 的 體 質 而 處 方 寧 神 靜 心 的 藥 物, 以 改 善 睡 眠 質 素 一 般 濫 藥 者 因 身 體 長 期 依 賴 毒 品 而 令 體 質 虛 弱, 中 藥 可 固 本 培 元, 增 強 身 體 機 能 個 案 輔 導 不 少 學 者 或 戒 毒 者 輔 導 人 員, 經 過 研 究 和 臨 床 實 證, 都 會 認 同 吸 毒 是 一 個 由 個 人 出 發 的 自 主 決 定 Khantzian,1985; 張 淑 媛,2007 除 了 被 強 迫 的 極 端 例 子 外, 不 論 被 環 境 影 響 生 活 壓 力 模 仿 被 邀 請 休 閒 等 等, 舉 凡 吸 食 毒 品 的 人, 總 先 要 在 個 人 意 志 上 踏 出 第 一 步! 而 在 香 港 的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中, 年 青
一 輩 因 為 母 語 並 非 廣 東 方 言 而 普 遍 存 在 教 育 水 平 未 能 提 升 的 情 況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2013 ; 年 長 一 輩 的 工 作 人 口 當 中, 根 據 政 府 統 計 署 2011 年 人 口 普 查 資 料 顯 示, 以 尼 泊 爾 巴 基 斯 坦 及 印 度 為 主 的 南 亞 裔 人 士, 接 近 八 成 每 月 收 入 少 於 一 萬 港 圓 1 在 政 治 經 濟 遠 較 本 地 及 其 他 族 裔 低 的 環 境 下, 生 活 壓 力 加 上 作 為 少 數 族 裔 而 缺 乏 民 族 身 份 認 同 感, 往 往 導 致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容 易 受 到 毒 品 的 誘 惑, 利 用 為 減 輕 生 活 焦 慮 和 逃 避 被 邊 緣 化 的 現 實 有 見 及 此, 計 劃 除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及 中 醫 治 療 外, 引 入 以 認 知 行 為 治 療 Cognitive Behavioural Therapy 為 主 的 個 案 輔 導, 協 助 戒 毒 者 認 識 其 從 前 因 為 無 法 應 付 的 經 驗, 以 及 具 破 壞 性 的 情 緒 反 應, 以 致 染 上 毒 癮 社 會 工 作 者 會 讓 戒 毒 者 清 楚 了 解 問 題 所 在, 提 升 其 戒 毒 動 機 以 及 逐 漸 將 心 理 上 對 毒 品 的 依 賴 減 至 最 低 除 此 以 外, 在 應 用 認 知 行 為 治 療 時, 社 會 工 作 者 也 會 幫 助 戒 毒 者 了 解 個 體 的 想 法 如 何 影 響 情 緒 和 行 為 的 後 果, 並 透 過 面 談 改 變 案 主 原 有 對 於 毒 品 的 依 賴 的 錯 誤 謬 論, 加 以 改 變, 使 戒 毒 者 可 以 走 出 毒 品 的 陰 霾, 在 改 變 認 知 和 行 為 轉 變 上 提 供 協 助 計 劃 成 效 由 於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應 用 於 戒 毒 服 務 上 缺 乏 經 驗 可 循, 計 劃 有 意 透 過 不 同 活 動 及 個 案 檢 討 介 入 方 法, 了 解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在 戒 毒 的 服 務 範 疇 內 的 成 效, 以 及 找 出 改 進 空 間 故 將 計 劃 其 中 一 項 成 效 指 標 訂 為 個 案 成 功 率, 透 過 個 案 的 質 化 轉 變 了 解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模 式 的 可 行 性 由 於 本 文 旨 在 闡 述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的 實 踐 與 成 效 而 非 個 案 探 討, 故 下 文 只 列 舉 個 案 數 字 以 供 初 探 計 劃 推 行 一 年 以 降, 展 外 及 轉 介 參 與 計 劃 不 同 部 份 的 人 數 者 眾, 而 當 中 跟 進 其 戒 毒 治 療 者 合 共 41 人 他 們 都 曾 經 使 用 海 洛 英 大 麻 咳 藥 水 等 藥 物 超 過 兩 年 以 上 在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中 醫 藥 治 療 和 個 案 輔 導 三 管 齊 下 的 介 入 後, 個 案 當 中 有 28 人 在 接 受 治 療 30 天 後 減 少 濫 藥 劑 量 ; 而 當 中 16 人 已 經 戒 除 毒 癮 並 最 少 三 個 月 未 有 復 吸 其 餘 個 案 在 社 會 工 作 者 跟 進 下, 已 經 有 良 好 的 進 展, 可 見 計 劃 在 個 案 上 達 到 一 定 水 平 的 戒 毒 成 效, 亦 初 步 證 實 了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的 可 行 性 在 未 來 一 年, 計 劃 作 會 繼 續 為 有 需 要 個 案 提 供 適 切 服 務 未 來 服 務 需 要 少 數 族 裔 戒 毒 者 家 庭 支 援 小 組 在 戒 毒 過 程 中, 戒 毒 者 每 天 也 會 經 歷 內 心 的 爭 扎, 面 對 許 多 引 誘 和 阻 力, 家 庭 支 援 扮 演 著 重 要 的 角 色 若 家 人 能 夠 明 白 戒 毒 者 的 經 歷 及 狀 況, 觀 察 他 們 的 情 緒 及 行 為 變 化, 了 解 毒 品 並 鼓 勵 戒 毒 者 戒 除 毒 癮, 與 他 們 同 行, 就 能 增 加 戒 毒 成 功 的 機 會 在 港 少 數 族 裔 的 組 群 中, 父 母 大 多 忙 於 工 作, 忽 略 子 女 的 需 要, 亦 不 1 資 料 來 源 : 香 港 政 府 統 計 署 網 上 互 動 數 據 發 布 服 務,2011 年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工 作 人 口 總 計 為 349700 人, 每 月 收 入 少 於 $10000 者 278110 人, 佔 79.5%
了 解 在 香 港 的 求 助 渠 道, 即 使 懷 疑 自 己 子 女 有 濫 藥 習 慣 亦 不 知 如 何 求 助 一 旦 發 現 子 女 有 濫 藥 習 慣 也 只 會 打 罵 而 非 尋 找 專 業 人 員 協 助, 往 往 令 濫 藥 者 與 家 人 關 係 更 差, 使 濫 藥 者 更 容 易 因 為 標 籤 效 應, 繼 而 進 一 步 沉 淪 毒 海 所 以 應 成 立 少 數 族 裔 戒 毒 者 家 庭 支 援 小 組, 讓 家 人 彼 此 之 間 互 相 幫 助 及 支 持, 舒 發 及 檢 視 他 們 的 情 緒 另 外, 因 為 語 言 不 通 的 關 係, 少 數 族 裔 家 長 難 以 向 社 會 工 作 者 講 述 自 己 的 處 境 及 難 處, 透 過 成 立 家 庭 義 工 隊, 探 訪 濫 藥 者 家 庭, 分 享 同 路 人 的 心 路 歷 程, 支 援 少 數 族 裔 家 庭, 鼓 勵 他 們 求 助, 將 會 是 未 來 計 劃 的 一 大 發 展 方 向 提 供 緊 急 住 宿 服 務 根 據 計 劃 的 展 外 經 驗, 少 數 族 裔 露 宿 者 數 字 近 年 有 上 升 的 趨 勢, 他 們 往 往 因 為 身 體 的 毛 病, 未 能 工 作, 或 因 失 業 而 交 不 起 昂 貴 的 租 金, 當 中 更 有 不 少 人 染 有 毒 癮 對 他 們 來 說, 戒 毒 是 困 難 的, 因 為 他 們 連 最 基 本 需 要 的 食 住 問 題 也 未 能 解 決 而 現 時 提 供 露 宿 者 住 宿 服 務 的 機 構 往 往 會 因 種 族 語 言 問 題 而 未 能 提 供 最 適 切 的 協 助, 而 區 內 廉 價 床 位 的 提 供 者 亦 會 因 為 少 數 族 裔 露 宿 者 染 有 毒 癮 而 拒 絕 租 出 床 位, 在 龍 蛇 混 雜 的 地 方 居 住 或 露 宿 中 戒 毒, 更 是 難 上 加 難 計 劃 在 未 來 將 會 研 究 發 展 戒 毒 期 提 供 緊 急 住 宿 服 務, 讓 戒 毒 者 午 間 在 日 間 治 療 中 心 活 動, 晚 上 則 能 夠 居 住 於 安 全 的 環 境 中, 避 免 流 連 於 高 危 地 方, 能 有 助 增 加 他 們 的 戒 毒 決 心, 重 過 新 生 緊 急 住 宿 必 須 切 有 時 限 性, 以 免 有 違 日 間 治 療 服 務 的 原 意 增 加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就 業 機 會 當 戒 毒 者 成 功 戒 除 毒 癮, 需 要 重 投 社 會 的 時 候, 就 業 往 往 成 為 他 們 的 一 大 困 難 絕 大 部 份 少 數 族 裔 男 性 從 事 地 盤 工 作, 但 因 有 不 少 濫 藥 者 在 地 盤 工 作, 故 此 工 作 地 點 對 康 復 者 來 說 反 而 是 高 危 地 方 可 是 因 為 他 們 缺 乏 技 能, 只 能 從 事 勞 動 性 或 低 技 術 工 作 計 劃 現 階 段 已 增 加 本 地 語 文 訓 練 及 職 業 培 訓, 讓 康 復 者 能 夠 裝 備 自 己,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而 戒 毒 機 構 亦 可 考 慮 向 表 現 好 的 康 復 者 提 供 短 期 合 約, 聘 請 他 們 作 朋 輩 輔 導 員, 讓 他 們 能 夠 分 享 自 己 經 歷, 感 染 身 邊 的 濫 藥 者 及 鞏 固 自 己 戒 毒 的 信 心 長 遠 而 言, 透 過 政 策 層 面 改 善 少 數 族 裔 的 社 會 經 濟 地 位, 則 是 治 本 的 方 向 參 考 文 獻 1. 中 醫 中 藥 : 毒 青 嚴 重 針 灸 戒 毒 受 重 視 (2010 年 9 月 29 日 ) 東 方 日 報, 要 聞 港 聞 2.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 香 港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濫 用 藥 物 情 況 研 究, 香 港,2006 3.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 (CSL) Curriculum,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少 數 族 裔 服 務 網 絡, 香 港,2013 4. 香 港 政 府 統 計 署 : 2011 人 口 普 查 http://www.census2011.gov.hk/tc/index.html, 香 港,2011 5.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禁 毒 署 : 藥 物 濫 用 資 料 中 央 檔 案 室 第 六 十 一 號 報 告 書, 香 港,2013 6. 張 淑 媛 : 再 思 吸 毒 的 因 由 為 什 麼 他 總 是 戒 不 掉 劉 民 和 等 著, 基 督 教 晨 曦 會, 台 灣,2007 7. 蔡 佩 真 : 毒 癮 再 犯 危 機 與 社 會 復 歸 理 論 為 什 麼 他 總 是 戒 不 掉 劉 民 和 等 著, 基 督 教 晨 曦 會, 台 灣,2007 8. 醫 知 健 : 腦 部 施 針 灸 戒 毒 成 效 佳 (2009 年 11 月 9 日 ) 太 陽 報, 要 聞 港 聞 9. Aaron T. Beck (1979). Cognitive Therapy and the Emotional Disorders. International Universities Press, NY. 10. Julie B.. Definition of Caring for Elderly, January 24, 2010, from http://www.livestrong.com/article/76217-definition-caring-elderly/ 11. Khantzian EJ. (November 1985). The self-medication hypothesis of addictive disorders: focus on heroin and cocaine dependence. Am J Psychiatry 142 (11): 1259 64. PMID 3904487. 12. RIC DAYREHABTM. Expert, Coordination Care Close to Home, 2013, from http://www.ric.org/pros/referring/levels-of-care/day-rehabilitation-at-ric/ 13. 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 HKSAR (2005). Services for Drug Abusers August 24, 2012, from http://www.swd.gov.hk/en/index/site_pubsvc/page_young/sub_serdrugabuser/ 14. Wiki Spaces (2013). Reason for Teenagers Taking Drugs, 2013, from http://knowledgesaves.wikispaces.com/reasons+for+teenagers+takin G+DRU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