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 從 日 常 生 活 * 到 婚 姻 交 換 ** 林 淑 蓉 摘 要 本 文 探 討 侗 人 如 何 從 食 物 來 認 知 並 實 踐 其 性 別 關 係, 以 試 圖 說 明 侗 族 社 會 的 基 本 文 化 特 質 為 何 我 從 四 個 面 向 來 分 析 : 一 以 性 別 分 工 作 為 切 入 點, 從 食 物 的 生 產 交 換 及 消 費 等 日 常 生 活 脈 絡, 來 理 解 侗 人 如 何 實 踐 並 建 構 其 性 別 關 係 二 以 男 女 作 伴 團 體 及 其 婚 前 的 社 交 活 動 作 為 主 軸, 討 論 女 人 所 生 產 的 花 生 如 何 成 為 作 伴 團 體 在 作 玩 活 動 中 傳 遞 情 意 的 食 物 意 象 三 在 父 系 家 屋 與 房 族 的 脈 絡 下, 分 析 食 物 禮 物 的 生 產 如 何 透 過 婚 姻 交 換 的 實 踐 來 展 演 稻 米 / 米 飯 的 文 化 意 涵 - 人 的 構 成 以 及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理 想 四 從 論 述 與 儀 式 行 動 的 範 疇 來 分 析 食 物 與 性 別 建 構 之 關 係, 包 括 神 話 傳 說 飲 食 及 行 為 禁 忌 以 及 儀 式 性 的 交 換 行 動 從 食 物 的 生 產 交 換 與 消 費, 侗 人 賦 予 了 男 人 與 女 人 在 空 間 - 時 間 範 疇 上 不 同 的 象 徵 連 結 意 涵 : 女 人 以 種 植 於 坡 地 上 的 花 生 來 傳 遞 情 感 與 情 意, 傳 遞 著 跨 越 房 族 或 村 寨 範 疇 的 作 伴 團 體 參 與 作 玩 活 動 的 意 義 ; 男 人 則 以 田 所 生 產 的 稻 米 / 米 飯 來 表 達 人 的 構 成 以 及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之 重 要 性, 以 父 系 家 屋 及 房 族 作 為 共 作 與 共 食 的 單 位 花 生 與 稻 米 的 差 異, 在 於 女 人 的 花 生 意 象 可 以 共 作 共 食, 但 卻 不 可 用 來 交 換 ; 反 之, 稻 米 / 米 飯 卻 是 男 人 的 家 屋 / 房 族 進 行 婚 姻 交 換 時 重 要 的 食 物 禮 物, 具 有 將 作 為 交 換 物 的 鯉 魚 從 生 的 轉 換 成 熟 的 特 質, 也 用 來 餵 養 家 屋 所 飼 養 的 雞 鴨 豬 等 食 物 禮 物, 更 是 人 的 構 成 過 程 的 主 要 物 質, 以 男 人 與 女 人 ( 或 討 妻 者 與 給 妻 者 ) 的 共 作 來 完 成 人 的 構 成 理 想 除 此 之 外, 侗 人 亦 以 神 話 侗 歌 禁 忌 與 儀 式 展 演 等 論 述 與 規 範 行 動, 來 形 塑 並 強 化 侗 族 社 會 的 性 別 意 象 在 流 傳 的 神 話 傳 說 與 古 歌 吟 唱 中, 侗 人 建 構 了 女 人 與 雞 生 育 力 的 連 結 關 係 ; 男 人 及 其 父 系 房 族 祭 拜 村 寨 的 祖 母 神 之 儀 式 行 動, 則 是 侗 人 以 信 仰 及 儀 式 來 強 化 女 人 的 重 要 性, 尤 其 是 女 人 所 特 有 的 轉 化 行 動 :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力 關 鍵 字 : 食 物 生 產 人 觀 婚 姻 交 換 性 別 意 象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 本 文 初 稿 發 表 於 2007 年 5 月 18 日 由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 舉 辦 的 性 別 與 飲 食 小 型 研 討 會 中, 感 謝 評 論 人 何 翠 萍 小 姐 對 本 文 所 提 之 寶 貴 意 見 此 外 筆 者 亦 感 謝 二 位 匿 名 審 查 人 對 於 該 文 之 修 改 所 提 出 之 建 議 **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人 類 學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11
Journal of Archaeology and Anthropology 67:11-42 2007 Food and Gender Images of the Kam in Guizhou, China Shu-jung Lin ABSTRACT The Kam people of Guizhou, China construct their gender relationships in the contexts of food production, exchange, and consumption. After examining gendered work divisions to understand how the Kam practice everyday gender relationships, I discuss images of love and sentiment associated with peanuts, which are treated as women s food. Peanuts are usually produced by women in fields that are mostly segregated from those cared for by men, and are generally tended by individual women or women s groups. During courtship, peanuts are occasionally raised with male cooperation, thereby embodying images of play and of being a guest preceding marriage. During the period of marriage exchange, men (as wife-takers) regularly send portions of glutinous steamed rice to the women s clans until their first pregnancies and eventual transfer to male households. Rice, which is grown in men s fields, must be co-worked by men and women during the harvest season before wives move into their husbands households. The harvest ritual expresses a sense of rice as the main substance for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person as well as social reproduction. In this paper I also analyze such forms of discourse as myths and songs in addition to taboos and rituals to understand the construction of Kam food symbolism and gender image. In myths and ancient songs that are still performed today, the chicken is used as a symbol to express female social reproduction images, while men and their patrilineal groups make annual offerings of pork and steamed rice to local female deities in recognition of the significance of women s transformative power in ritual action. Keywords: food, production, personhood, marriage exchange, gender image, social reproduction Associate Professor, Institute of Anthropology,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12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前 言 食 物 的 生 產 分 配 交 換 與 消 費 等 的 行 為 與 信 仰, 不 但 可 以 顯 示 一 民 族 的 文 化 特 色 (Goody 1982; Kahn 1986; Meigs 1984; Ohnuki-Tierney 1993; Weismantel 1988 等 ) 階 層 差 異 (Mintz 1985; Weismantel 1988), 也 可 以 傳 達 社 群 的 性 別 與 權 力 關 係 (Counihan 1999) 在 探 討 食 物 與 性 別 的 議 題 時,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一 個 理 解 範 疇, 是 從 食 物 所 隱 含 的 意 義 來 探 討 一 社 群 的 性 別 關 係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sexes), 對 於 性 別 的 界 定 (gender definitions) 以 及 性 實 踐 (sexaulity or sexual practices) 等 問 題 ( 同 上 引 :9) 有 關 食 物 與 其 所 指 涉 的 意 義 之 關 係, 人 類 學 家 可 以 從 食 物 的 顏 色 材 料 味 道 禁 忌 規 範 以 及 對 於 食 物 的 品 味 等, 來 分 析 食 物 所 傳 遞 的 社 會 關 係 例 如, 許 多 社 會 經 常 以 食 物 來 隱 喻 性 (sexuality), 如 吃 (eating) 可 用 來 表 達 性 交, 或 以 特 定 的 食 物 來 指 涉 性 (sexuality) (Gregor 1985:70) 在 中 國 社 會 中, 我 們 常 以 孟 子 的 食 色 性 也 一 詞 來 表 達 食 ( 包 括 吃 及 食 物 ) 與 性 之 間 連 結 但 又 複 雜 的 關 係 吃 ( 或 食 物 ) 與 性 乃 是 人 之 本 性, 不 僅 二 者 可 以 相 互 借 用 相 互 隱 喻, 某 些 特 定 的 食 物 亦 被 認 為 具 有 增 進 性 功 能 的 效 力, 這 也 可 以 說 明 為 何 以 食 物 來 增 進 調 整 性 能 力 的 治 療 方 法, 在 中 醫 傳 統 及 大 眾 醫 療 文 化 中 都 佔 據 著 重 要 的 位 置 (Farquhar 2002) Mary Douglas(1966) 從 食 物 的 分 類 以 及 進 食 的 禁 忌 規 範 來 說 明 食 物 與 社 會 群 體 之 間 的 關 係 她 認 為 污 染 的 概 念 乃 是 建 立 在 物 的 屬 性 與 其 分 類 系 統 的 相 互 關 係 上, 當 某 特 定 類 別 的 食 物 被 界 定 為 不 潔 的 或 不 可 吃 的, 主 要 的 問 題 在 於 該 類 別 的 食 物 無 法 嵌 入 其 隱 含 的 食 物 與 社 群 之 分 類 系 統 中 Mauss(1967) 則 從 社 會 政 治 結 盟 的 面 向 來 分 析 食 物 的 交 換, 理 解 人 群 如 何 實 踐 食 物 交 換 過 程 中 的 給 予 收 受 與 拒 絕 等 行 動, 因 此 探 討 食 物 的 交 換 即 在 理 解 社 群 如 何 交 易 (transaction) 與 結 盟 例 如, 男 人 常 以 食 物 禮 物 (food gifts) 來 換 取 婚 姻 關 係 外 的 性, 或 作 為 吸 引 可 能 的 結 婚 對 象 之 重 要 媒 介 (Holmberg 1969:64) 在 婚 姻 交 換 中, 許 多 社 會 以 食 物 禮 物 來 交 換 女 人 的 移 轉 (the transfer of woman), 事 實 上 其 所 企 圖 交 換 的 乃 是 女 人 的 身 體 與 性 (Mauss 1967;Levi-Strauss 1949;Strathern 1987) 因 此 分 析 食 物 與 性 別 化 的 身 體 (the gendered body) 之 關 係 為 何, 學 者 分 析 食 物 所 隱 含 的 象 徵 意 涵 以 理 解 婚 姻 交 換 所 關 注 的 焦 點 : 女 人 的 性 與 生 育 力 Meigs(1984;1997) 研 究 新 幾 內 亞 東 部 高 地 的 Hua 社 會, 即 承 襲 Douglas 的 思 考 架 構, 但 不 是 將 食 物 的 分 類 看 成 是 社 會 群 體 與 階 層 的 一 個 反 映 (a reflection), 而 是 更 接 近 於 Mauss 的 交 換 理 論 觀 點 她 討 論 Hua 人 如 何 將 食 物 的 交 換 看 成 是 建 立 社 會 聯 姻 與 認 同 的 一 個 重 要 的 機 制, 因 而 進 食 行 動 所 產 生 的 社 群 感 即 成 為 Hua 人 理 解 自 我 的 重 要 脈 絡 此 外, 共 13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食 (eating together) 亦 是 理 解 社 會 關 係 的 一 個 重 要 的 脈 絡, 可 以 探 討 一 起 進 食 的 成 員 如 何 分 享 食 物 有 何 特 殊 的 品 味 與 價 值 觀 以 及 彼 此 之 間 的 關 係 為 何 等 問 題 當 然 在 討 論 進 食 的 行 動 時, 就 如 同 Gregory 所 提 醒 的, 我 們 需 要 區 辨 禮 物 經 濟 與 商 品 經 濟 的 差 異 之 所 在 在 禮 物 經 濟 中 的 消 費 行 為, 其 主 要 的 關 注 點 是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過 程 如 何 規 範 人 群 關 係 (Gregory 1982:79) 因 此, 與 食 物 有 關 的 社 會 活 動, 其 作 用 可 能 是 銘 刻 及 規 範 主 要 的 社 會 關 係, 或 作 為 增 進 社 群 連 帶 的 宴 客, 或 具 有 彰 顯 政 治 階 層 化 的 進 食 行 動 等 等, 都 是 值 得 深 入 探 討 的 問 題 (Counihan and van Esterik 1997) 此 外, 食 物 亦 可 作 為 一 社 會 建 構 其 人 觀 (the person) 概 念 的 重 要 物 質 (substance), 不 僅 與 特 定 區 域 的 生 態 環 境 生 產 活 動 緊 密 相 連, 更 在 其 社 會 歷 史 的 發 展 過 程 中 成 為 族 群 / 社 群 建 構 自 我 認 同 的 象 徵 Ohnuki-Tierney(1993) 的 Rice as Self 一 書 即 分 析 討 論 稻 米 / 米 飯 如 何 在 日 本 的 水 稻 農 業 - 宇 宙 觀 中 成 為 日 人 建 構 自 我 概 念 的 一 個 隱 喻 (metaphor), 以 與 他 者 ( 尤 其 是 西 方 世 界 ) 做 一 個 區 隔 而 Carsten(1997) 在 討 論 馬 來 西 亞 的 Langkawi 人 如 何 以 共 享 食 物 ( 米 飯 ) 來 將 新 移 入 者 同 化 納 入 親 屬 社 群 的 範 疇, 因 而 所 謂 的 親 屬 (kinship or sense of relatedness) 並 不 是 一 個 靜 態 的 概 念, 而 是 透 過 融 入 的 過 程 來 建 構 的, 尤 其 是 女 人 在 家 戶 的 火 塘 進 行 煮 食 提 供 餐 食 等 行 動, 經 由 共 享 物 質 將 新 嫁 入 者 逐 漸 地 轉 換 成 我 們 的 親 戚 她 所 強 調 的 乃 是 Langkawi 人 如 何 將 具 有 差 異 的 個 人 轉 化 成 相 似 的 我 群 成 員, 並 以 強 制 性 融 入 (coercive incorporation) 的 概 念 來 稱 此 親 屬 製 造 的 過 程 何 翠 萍 (2000;2005) 討 論 食 物 與 親 緣 關 係 的 建 構, 以 及 在 中 國 西 南 少 數 民 族 研 究 中, 食 物 ( 尤 其 是 米 飯 ) 如 何 提 供 了 人 觀 的 形 成 結 群 以 及 社 會 性 等 問 題 重 要 的 思 考 脈 絡 其 中, 稻 米 / 米 飯 不 僅 是 社 群 成 員 可 共 享 的 食 物, 也 是 社 群 互 動 過 程 中 重 要 的 交 換 物, 更 是 落 實 在 重 要 的 生 命 儀 禮 中, 成 為 社 群 成 員 建 構 人 觀 概 念 以 及 區 辨 我 群 與 他 群 之 間 差 異 的 基 礎 而 筆 者 也 曾 討 論 過 中 國 侗 人 的 食 物 分 類 與 人 群 界 線 的 關 係, 以 及 稻 米 / 米 飯 如 何 成 為 侗 人 理 解 季 節 時 間 - 空 間 食 物 屬 性 以 及 人 的 構 成 等 之 基 礎 ( 林 淑 蓉 2004;2006) 這 些 研 究 雖 然 沒 有 直 接 處 理 食 物 與 性 別 的 關 係 為 何, 但 由 於 性 別 關 係 常 常 是 建 基 在 人 觀 概 念 的 基 礎 上, 或 與 其 人 觀 概 念 相 互 連 結 並 相 互 建 構, 成 為 筆 者 無 法 忽 略 的 參 考 文 獻 本 文 以 食 物 及 飲 食 習 性 作 為 討 論 的 焦 點, 分 析 居 住 在 中 國 貴 州 的 侗 族 人 如 何 理 解 及 實 踐 該 社 會 所 建 構 的 性 別 關 係 關 於 性 別 建 構 的 議 題, 許 多 人 類 學 文 獻 均 強 調 性 別 體 系 乃 是 文 化 建 構 的 (cultural constructs) 的 觀 點 (Moore 1993;Ortner 1996;Ortner and Whitehead 1981;Strathern 1988), 當 代 女 性 主 義 人 類 學 者 不 只 探 討 社 會 文 化 如 何 界 定 性 14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別 差 異 (gender difference), 亦 處 理 了 個 人 如 何 建 構 其 性 別 認 同, 以 及 如 何 實 際 生 活 於 社 會 文 化 中 (Moore 1993;Ortner 1996) 也 就 是 說, 性 別 差 異 不 僅 僅 是 一 種 語 言 或 論 述 所 產 生 的 效 用 而 已, 個 人 理 解 其 文 化 範 疇 中 的 男 人 與 女 人 之 差 異, 實 來 自 於 論 述 與 實 踐 二 者 的 相 互 作 用 論 述 建 構 了 文 化 範 疇 中 的 男 人 與 女 人, 而 生 活 於 社 會 結 構 中 的 男 人 與 女 人 亦 經 由 日 常 生 活 的 學 習 內 化 以 及 參 與, 來 實 踐 其 性 別 範 疇 的 內 涵 因 此, 性 別 認 同 乃 是 透 過 日 常 生 活 的 實 踐 參 與 而 逐 漸 產 生 的, 一 個 性 別 化 的 主 體 之 生 產 與 再 生 產 的 過 程, 常 與 該 社 會 文 化 如 何 建 構 其 自 我 或 人 觀 的 概 念 息 息 相 關 上 述 之 Ortner(1996) 承 襲 Bourdieu(1977) Giddens(1979) 以 及 de Certeau(1984) 等 人 的 實 踐 理 論 (Practice theory) 觀 點, 以 製 造 性 別 (making gender) 一 概 念 來 強 調 文 化 意 義 與 結 構 的 設 置 如 何 形 塑 與 限 制 行 動 主 體, 同 時 行 動 主 體 也 具 有 建 造 結 構, 使 結 構 再 生 產 或 轉 換 的 力 量 因 此, 本 文 在 探 討 食 物 與 性 別 建 構 之 關 係 時, 我 將 以 上 述 之 文 化 如 何 建 構 侗 族 社 會 的 男 人 與 女 人, 以 性 別 意 象 作 為 理 解 侗 人 如 何 以 食 物 來 建 構 男 人 與 女 人 的 性 別 特 質, 或 男 人 與 女 人 的 差 異, 以 及 性 別 化 的 主 體 ( 個 人 與 集 體 ) 如 何 理 解 實 踐 並 生 活 於 此 性 別 關 係 中 性 別 認 同 的 建 構, 從 兒 童 時 期 歷 經 青 少 年 到 成 年 人 之 過 程, 透 過 語 言 論 述 身 體 實 踐 以 及 儀 式 展 演 來 形 塑 並 實 踐 個 人 的 自 我 主 體 意 涵, 並 賦 予 性 別 化 的 主 體 相 對 的 權 力 位 階 從 食 物 作 為 切 入 點 來 探 討 侗 人 的 性 別 建 構, 實 涉 及 了 侗 族 男 人 與 女 人 如 何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從 事 生 產 交 換 與 消 費 食 物 等 行 動, 以 及 侗 人 如 何 運 用 食 物 的 文 化 分 類 範 疇 來 傳 遞 男 女 性 別 及 其 所 涵 蓋 的 人 群 之 文 化 意 涵 因 此, 象 徵 與 文 化 意 義 (Geertz 1973), 乃 是 筆 者 理 解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時 相 當 重 要 的 分 析 路 徑 侗 人 自 稱 為 Kam 55, 主 要 分 佈 在 中 國 貴 州 湖 南 廣 西 三 省 交 界 處 筆 者 之 田 野 地 位 於 貴 州 省 黔 東 南 自 治 州 從 江 縣 的 龍 圖 地 區, 屬 於 該 省 南 部 侗 族 方 言 群 聚 集 區, 尤 以 其 中 的 明 水 寨 1 為 主 要 的 訪 談 與 參 與 觀 察 地 點 明 水 村 乃 是 一 個 行 政 村, 屬 於 龍 圖 地 區 的 一 個 小 寨, 根 據 村 寨 幹 部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在 2004 年 約 有 120 戶 人 家 560 人 左 右 其 社 會 型 態 是 以 父 系 從 父 居 之 小 家 庭 所 組 成 的 dou 323 ( 當 地 侗 人 沿 用 漢 語 詞 彙, 稱 之 為 房 族 ), 作 為 社 會 運 作 最 主 要 的 親 屬 團 體 原 則 上, 房 族 是 侗 人 進 行 婚 姻 交 換 時 實 際 運 作 的 一 個 單 位, 同 房 族 的 年 輕 男 女 禁 止 通 婚, 實 行 以 父 方 交 表 作 為 優 先 婚 配 對 象 的 通 婚 制 度 在 婚 姻 交 換 的 脈 絡 中, 男 女 雙 方 房 族, 歷 經 從 訂 親 接 親 生 育 到 死 亡 等 生 命 儀 禮 過 程, 分 別 以 討 妻 者 ( 男 方 ) 或 給 妻 者 ( 女 方 ) 的 身 份 贈 送 與 收 受 代 表 不 同 的 文 化 意 涵 的 食 物 禮 物 因 此, 每 逢 婚 喪 喜 慶 時, 侗 人 不 是 以 同 房 族 的 成 員 身 份 來 分 擔 主 家 所 籌 備 的 送 禮 物 資, 亦 可 能 以 姻 親 的 身 份 來 參 與 村 寨 內 外 的 送 禮 活 動, 贈 送 或 收 受 婚 姻 交 換 脈 絡 中 不 同 階 段 的 食 物 禮 物 侗 人 在 進 行 婚 姻 交 換 時, 禮 物 的 交 換 乃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15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互 動 展 演 形 式, 從 人 的 行 動 到 物 的 移 轉, 從 儀 式 展 演 到 物 的 象 徵 內 涵, 都 可 作 為 理 解 侗 人 如 何 建 構 其 人 觀 概 念 以 及 其 性 別 關 係 的 重 要 脈 絡, 成 為 本 文 不 得 不 處 理 的 範 疇 即 使 到 了 1990 2000 年 的 當 代 中 國, 以 不 同 的 路 程 積 極 地 參 與 現 代 性, 居 住 在 邊 遠 偏 僻 山 區 的 龍 圖 侗 人, 其 日 常 生 活 亦 擺 脫 不 了 商 品 經 濟 的 支 配 與 影 響, 越 來 越 多 的 家 戶 用 品 都 必 須 從 市 集 中 購 得, 當 然 也 包 括 與 婚 姻 交 換 相 關 的 各 種 禮 物 然 而, 禮 物 經 濟 仍 然 是 當 代 侗 人 實 踐 婚 姻 交 換 時 最 主 要 的 運 作 機 制, 影 響 著 侗 人 如 何 理 解 並 從 事 食 物 禮 物 的 生 產 交 換 與 消 費 活 動 本 文 的 分 析 主 軸 在 於 : 從 日 常 生 活 來 理 解 侗 人 如 何 理 解 並 實 踐 其 性 別 關 係, 以 釐 清 侗 族 社 會 所 建 構 的 男 女 性 別 範 疇 之 文 化 特 質 為 何? 侗 人 如 何 以 食 物 來 建 構 其 性 別 化 的 自 我 主 體, 或 食 物 的 文 化 意 象 如 何 作 為 侗 族 男 女 建 構 其 性 別 認 同 之 象 徵 理 解 機 制? 由 此, 我 希 望 進 一 步 探 討 侗 人 如 何 從 食 物 來 認 知 與 體 現 其 性 別 關 係, 以 試 圖 說 明 侗 族 社 會 的 基 本 文 化 特 質 為 何 我 將 從 四 個 面 向 來 討 論 以 上 所 提 之 問 題 一 以 性 別 分 工 作 為 切 入 點, 從 食 物 的 生 產 交 換 及 消 費 等 日 常 生 活 脈 絡 來 理 解 侗 人 如 何 實 踐 並 建 構 其 性 別 關 係 我 將 性 別 分 工 看 成 是 一 特 定 社 會 建 構 其 性 別 意 識 型 態 最 基 本 的 文 化 範 疇, 個 人 經 由 日 常 生 活 的 實 踐 而 學 習 並 內 化 其 所 歸 屬 的 性 別 內 涵 二 以 男 女 作 伴 團 體 及 其 婚 前 的 社 交 活 動 作 為 主 軸, 討 論 女 人 所 生 產 的 花 生 如 何 成 為 作 伴 團 體 在 作 玩 活 動 中 傳 遞 情 意 的 食 物 意 象 三 在 父 系 家 屋 與 房 族 的 脈 絡 下, 分 析 食 物 禮 物 的 生 產 如 何 透 過 婚 姻 交 換 的 實 踐 來 展 演 稻 米 / 米 飯 的 文 化 意 涵 : 人 的 構 成 以 及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理 想 侗 人 經 由 男 方 ( 稱 之 為 討 妻 者 ) 與 女 方 ( 稱 之 為 給 妻 者 ) 交 換 食 物 禮 物, 以 傳 遞 展 演 並 實 踐 其 文 化 所 建 構 的 男 女 性 別 意 象, 賦 予 其 性 別 化 的 自 我 主 體 重 要 的 文 化 內 涵 四 我 從 論 述 與 儀 式 行 動 的 範 疇 來 分 析 食 物 與 性 別 建 構 之 關 係, 此 包 括 了 神 話 傳 說 飲 食 及 行 為 禁 忌 以 及 儀 式 性 的 交 換 行 動 最 後, 我 認 為 個 人 的 性 別 意 識, 不 僅 可 以 從 日 常 的 語 言 習 得, 經 由 理 解 語 言 所 產 生 的 意 義 與 效 力 來 建 構 性 別 化 的 自 我 認 同, 亦 可 以 經 由 日 常 生 活 的 身 體 實 踐 來 達 成, 尤 其 是 本 文 所 處 理 的 主 軸 : 食 物 的 生 產 分 配 交 換 消 費 禁 忌 以 及 儀 式 展 演 中 的 食 物 意 象 侗 人 善 於 使 用 食 物 來 展 演 性 別 化 的 個 人 / 人 群 關 係 : 物 質 性 的 展 演 形 式 語 言 意 象 的 展 演 形 式 以 及 個 人 / 人 群 經 由 身 體 來 實 踐 並 體 會 食 物 的 性 別 意 涵 16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食 物 與 性 別 分 工 一 個 社 會 的 性 別 分 工 (division of labor by gender) 不 僅 與 其 經 濟 及 政 治 活 動 有 關, 更 可 以 從 中 顯 現 該 社 會 的 性 別 意 識 型 態 (gender ideology) 以 及 性 別 權 力 關 係 (gender power relations)(counihan 1999) 性 別 認 同 的 建 構, 乃 奠 基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學 習 與 實 踐 男 人 與 女 人 女 在 社 群 中 所 參 與 的 活 動, 提 供 了 個 人 在 成 長 過 程 中 具 體 而 微 的 學 習 內 涵, 對 於 生 活 於 前 工 業 前 資 本 主 義 社 會 的 人 來 說, 此 學 習 實 踐 過 程 尤 其 重 要 男 孩 與 女 孩 從 小 即 學 習 模 仿 並 實 踐 家 庭 內 的 性 別 分 工, 透 過 實 作 以 理 解 男 人 與 女 人 在 家 庭 與 社 會 中 的 性 別 角 色 及 其 文 化 意 涵, 並 將 此 性 別 意 涵 與 其 所 隱 含 的 意 識 型 態 內 化 成 為 部 分 的 自 我, 成 為 建 構 性 別 認 同 時 相 當 重 要 的 元 素 食 物 是 理 解 前 工 業 社 會 的 經 濟 活 動 一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範 疇, 可 以 反 映 出 不 同 層 面 的 社 會 組 織 : 從 親 密 的 個 人 關 係 到 家 庭 到 社 區 或 到 更 大 的 地 域 特 質 因 此, 食 物 的 生 產 分 配 交 換 與 消 費 等 乃 是 探 討 性 別 分 工 議 題 時 最 基 本 的 理 解 範 疇, 其 中 涵 蓋 了 男 女 在 經 濟 生 產 活 動 中 所 擔 負 的 角 色, 如 何 實 踐 家 戶 領 域 中 的 煮 食 與 進 食 活 動, 在 社 群 與 社 區 的 互 動 過 程 中 如 何 實 際 進 行 食 物 的 交 換 與 分 配, 以 及 如 何 理 解 並 內 化 食 物 所 傳 遞 的 意 義 與 文 化 價 值 等 內 涵 以 下, 我 將 從 食 物 的 生 產 烹 調 與 製 作 以 及 食 物 的 消 費 與 交 換, 來 分 析 家 庭 內 的 性 別 分 工 如 何 提 供 侗 族 男 女 學 習 並 實 踐 其 性 別 意 識 型 態 在 描 述 生 產 範 疇 的 性 別 分 工 時, 侗 人 是 以 女 人 負 責 地 (ti 11 ) 的 活 路 2, 男 人 主 掌 田 (ga 53 ) 的 生 產 來 區 分 田 是 男 系 家 族 或 房 族 所 擁 有 的 財 產, 男 人 在 田 裡 種 植 稻 米, 可 栽 種 傳 統 的 糯 稻 或 改 良 品 種 的 粘 稻, 在 水 稻 的 生 產 期 間, 田 裡 流 動 的 水 兼 著 飼 養 鯉 魚, 這 些 產 物 都 屬 於 父 系 家 屋 所 有 而 地 則 為 村 寨 共 有 的 財 產, 女 人 是 主 要 的 生 產 者, 女 人 在 其 所 屬 的 空 間 範 疇 上, 種 植 著 花 生 玉 米 高 糧 以 及 豆 類 瓜 果 蔬 菜 等 雜 糧 作 物 而 與 女 性 意 象 緊 密 連 結 的 布 衣 著 及 女 紅 製 品, 其 主 要 的 原 料 - 棉 花, 亦 種 植 於 女 人 的 坡 地 上 侗 人 對 於 食 物 所 建 構 的 性 別 化 意 象, 即 立 基 在 生 產 範 疇 的 性 別 分 工 上, 以 男 人 所 屬 的 田 之 產 物 來 對 比 女 人 所 擁 有 的 地 之 產 物, 作 為 該 社 會 最 基 本 的 性 別 意 象, 同 時 也 是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連 結 之 基 礎 從 性 別 分 工 侗 人 進 一 步 建 立 了 男 人 的 田 vs. 女 人 的 地 之 象 徵 連 結 關 係, 將 人 ( 男 人 / 女 人 ) 與 物 ( 田 / 地 的 生 產 物 ) 在 季 節 ( 工 作 的 季 節 / 休 息 的 季 節 ) 與 空 間 ( 家 屋 / 村 寨 ) 範 疇 中 的 移 動 與 轉 換 連 結, 形 成 一 個 男 : 田 :: 女 : 地 之 象 徵 對 比 關 係 ( 詳 見 林 淑 蓉 1999) 侗 族 男 人 與 女 人 從 小 即 學 習 實 踐 並 內 化 這 一 套 田 與 地 之 象 徵 對 比 關 係 田 裡 的 生 產 工 作, 包 括 稻 米 的 種 植 管 理 與 收 割 以 及 鯉 魚 的 養 殖, 雖 然 女 人 參 與 了 許 多 的 工 作, 但 其 產 物 ( 稻 米 與 魚 ) 17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在 象 徵 意 義 上 乃 是 屬 於 男 性 意 象 的 食 物 女 人 在 坡 地 上 所 生 產 的 食 物 中, 以 花 生 最 具 代 表 性, 偶 而 男 人 也 參 與 生 產, 但 卻 是 屬 於 女 性 意 象 的 食 物 有 關 食 物 的 烹 調 工 作, 侗 族 男 女 從 小 即 開 始 學 習, 尤 其 是 女 孩 子 早 自 5 6 歲 開 始, 每 當 大 人 必 須 上 坡 工 作 家 中 沒 有 成 人 可 以 做 飯 時, 她 們 會 幫 忙 煮 米 飯, 等 到 大 人 做 完 活 路 回 到 家 中 後, 再 燒 個 一 二 道 菜 即 可 進 食 日 常 的 煮 食 工 作 是 男 女 均 可 做, 不 過 家 戶 內 的 煮 食 仍 然 是 女 人 做 得 多 ; 男 人 通 常 是 女 人 有 事 忙 或 不 在 家 時, 才 會 動 手 做 飯 菜 至 於 與 公 共 事 務 有 關 的 煮 食 工 作, 例 如 婚 姻 喪 葬 或 政 府 官 員 來 視 察 時, 男 人 會 出 來 主 掌, 女 人 僅 需 在 一 旁 協 助, 或 根 本 不 會 出 現 在 這 種 場 合 中 在 食 物 的 製 作 與 儲 存 方 面, 女 人 坡 地 上 的 產 物, 若 需 要 晾 曬 與 醃 製 時, 都 由 女 人 來 做 ; 而 田 所 產 出 的 稻 米 之 晾 曬 與 儲 存, 由 於 工 作 粗 重, 由 男 人 來 負 責 每 逢 過 年 過 節 時, 每 戶 人 家 都 會 蒸 煮 糯 米 飯 宰 殺 雞 鴨 或 豬 等 食 物, 此 時 一 定 是 女 人 負 責 蒸 煮 糯 米 飯, 或 在 過 新 年 時 將 糯 米 飯 打 成 圓 圓 的 粑 粑, 男 人 則 負 責 殺 豬 分 配 豬 肉 等 較 粗 重 的 工 作 而 殺 雞 殺 鴨 等 較 不 需 體 力 的 工 作, 則 男 女 均 可 做 醃 製 鯉 魚 是 女 人 專 屬 的 工 作, 男 人 最 多 幫 忙 清 洗 鯉 魚, 其 餘 則 交 由 女 人 來 完 成 除 此 之 外, 男 人 負 責 到 山 上 砍 柴 火, 以 提 供 煮 食 所 需 之 柴 火 ; 女 人 則 承 擔 挑 水 的 工 作, 每 天 需 要 往 返 於 家 屋 與 水 井 之 間 好 幾 回 男 人 參 與 了 許 多 日 常 的 煮 食 處 理 食 物 的 工 作, 但 唯 一 不 做 的 就 是 挑 水, 也 很 少 自 己 動 手 洗 衣 服 倘 若 家 裡 沒 有 女 人 可 以 幫 忙 挑 水 或 清 洗 衣 物 等 工 作 時, 通 常 住 在 附 近 已 婚 的 女 兒 或 姊 妹 會 回 來 幫 忙 從 性 別 分 工 來 看, 除 了 前 述 之 男 人 的 田 vs. 女 人 的 地 之 象 徵 對 比 關 係 外, 侗 人 亦 以 男 人 的 材 vs. 女 人 的 水 之 象 徵 意 象, 來 形 塑 男 人 與 女 人 之 間 的 差 異 木 材 是 建 造 家 屋 的 主 體, 尤 其 是 家 屋 的 中 柱 是 男 人 的 表 徵, 因 此 在 空 間 範 疇 上 與 家 屋 形 成 一 個 對 比 關 係 的 水 塘, 非 常 明 確 地 則 成 為 女 人 的 意 象 我 們 若 將 材 vs. 水 的 意 象 進 一 步 推 衍, 在 空 間 範 疇 上 則 形 成 了 男 人 的 家 屋 vs. 女 人 的 水 塘 之 象 徵 對 比 關 係 在 食 物 的 交 換 與 消 費 方 面, 屬 於 男 人 範 疇 的 食 物, 例 如 稻 米 魚 肉 等, 其 營 養 與 交 換 價 值 都 較 女 人 坡 地 的 產 物 來 得 高 日 常 最 重 要 的 主 食 是 米 飯, 尤 其 是 糯 米 飯, 具 有 極 高 的 營 養 與 交 換 價 值, 是 過 年 過 節 時 用 來 招 待 客 人 的 主 食, 也 是 生 育 過 後 的 婦 女 在 其 坐 月 子 期 間 唯 一 的 主 食 稻 米 存 糧 的 多 寡, 常 被 用 來 衡 量 家 戶 的 經 濟 生 活 是 否 豐 足 糧 食 夠 吃, 代 表 該 家 戶 生 活 的 富 足 家 有 餘 糧 並 且 懂 得 分 送 給 有 需 求 的 人 家, 是 能 夠 與 人 分 享 食 物 的 人, 乃 是 侗 人 所 嘉 許 的 人 格 特 質 無 論 種 植 的 是 傳 統 的 糯 稻, 或 是 改 良 品 種 的 粘 稻, 稻 米 是 侗 人 最 重 要 的 交 換 物, 在 婚 姻 交 換 的 過 程 中 是 討 妻 者 送 予 給 妻 者 的 主 食 若 逢 家 庭 經 濟 困 難 三 餐 無 以 為 繼 之 時, 有 些 人 家 會 將 稻 米 拿 到 市 集 上 販 售, 以 換 取 金 錢 18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或 其 他 民 生 用 品 相 對 地, 女 人 在 坡 地 上 生 產 的 作 物,( 例 如 青 菜 豆 類 瓜 類 及 雜 糧 作 物 ), 其 營 養 與 交 換 價 值 較 低, 不 會 出 現 在 過 年 過 節 的 餐 桌 上, 也 不 會 用 來 招 待 來 訪 的 貴 客 在 女 人 所 生 產 的 作 物 中, 唯 一 具 有 交 換 價 值 的 是 棉 花 的 製 成 品 - 侗 布 或 女 紅 製 品, 在 婚 姻 交 換 中 是 女 方 ( 給 妻 者 ) 用 來 送 給 男 方 ( 討 妻 者 ) 的 主 要 禮 物 而 花 生 則 是 女 人 所 生 產 的 食 物 產 品 中 較 具 營 養 與 文 化 價 值 的, 偶 而 會 出 現 在 待 客 的 餐 桌 上 臨 時 有 客 人 到 訪 時, 倘 若 家 中 可 以 上 桌 的 食 物 不 多, 侗 族 人 家 會 炒 上 一 盤 花 生 以 增 加 桌 上 的 菜 色 而 在 季 節 交 替 時 節, 家 中 沒 什 麼 可 吃 的 水 果 或 雜 糧 食 物 時, 臨 時 炒 來 一 些 曬 乾 的 帶 殼 的 花 生, 也 是 很 好 的 待 客 之 道 一 般 來 說, 花 生 是 侗 族 男 女 在 婚 前 交 往 作 玩 之 時 相 當 重 要 的 食 物, 尤 其 是 做 成 花 生 糖 的 形 式 相 互 分 享, 筆 者 在 下 一 節 中 將 會 有 較 詳 盡 的 討 論 侗 人 以 各 別 家 戶 作 為 日 常 的 進 食 行 動 之 主 要 單 位, 每 逢 家 中 有 貴 重 的 魚 及 肉 類 食 物 可 吃 時, 除 了 父 母 親 之 外, 他 們 會 邀 請 較 為 親 近 的 兄 弟 來 共 享 被 邀 請 的 對 象, 以 傳 承 至 同 一 祖 父 的 兄 弟 及 堂 兄 弟 ( 侗 人 稱 之 為 kau 323 ) 之 家 庭 為 優 先, 其 次 請 小 孩 的 外 公 外 婆, 然 後 才 會 考 慮 房 族 的 其 他 成 員 或 小 孩 的 舅 舅 們 一 般 而 言, 共 食 是 家 戶 或 房 族 成 員 在 特 定 的 節 日 中 共 享 食 物, 以 傳 遞 對 於 家 族 的 認 同 感, 尤 其 是 在 過 年 過 節 期 間, 唯 有 我 們 是 同 一 家 人 的 成 員, 才 會 在 家 屋 的 火 塘 做 飯 共 食, 邀 請 過 世 的 祖 先 來 共 享 食 物 然 而, 侗 族 社 會 卻 存 在 著 一 種 可 以 跨 越 家 族 與 房 族 界 線 的 共 食 活 動, 在 農 閒 時 舉 行 得 非 常 頻 繁, 當 地 人 稱 之 為 打 平 或 打 平 伙 此 種 共 食 活 動 多 出 現 在 作 伴 團 體 中, 可 以 是 同 一 性 別 的, 也 可 以 是 跨 越 性 別 的, 在 休 息 季 節 中 所 舉 行 的 作 玩 活 動 我 將 在 底 下 有 更 詳 細 的 討 論 總 之, 從 日 常 生 活 的 性 別 分 工, 侗 人 經 由 家 戶 的 生 產 交 換 與 消 費 等 活 動, 學 習 並 實 踐 了 食 物 所 承 載 的 性 別 意 象, 內 化 了 食 物 的 物 質 形 式 及 其 象 徵 性 所 傳 遞 的 性 別 意 識 型 態 從 男 人 與 女 人 所 生 產 的 空 間 範 疇, 侗 人 建 構 了 田 與 地 的 象 徵 對 比 關 係, 並 以 此 二 範 疇 所 生 產 的 稻 米 與 花 生 作 為 性 別 化 的 男 人 與 女 人 之 食 物 意 象 花 生 : 作 伴 團 體 的 作 玩 與 傳 遞 情 意 的 食 物 除 了 家 戶 的 性 別 分 工 之 外, 侗 族 男 女 建 構 性 別 認 同 最 主 要 的 機 制 是 同 性 作 伴 團 體 同 性 作 伴 團 體 是 侗 族 社 會 一 種 非 正 式 的 年 齡 組 織, 沒 有 舉 行 任 何 的 通 過 儀 式, 也 沒 有 正 式 的 年 齡 組 或 年 齡 級 的 區 分, 而 是 從 小 即 學 習 實 踐 的 一 種 生 活 習 性 早 自 四 五 歲 開 19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始, 男 孩 與 女 孩 即 與 村 寨 內 同 性 別 年 齡 相 近 ( 相 差 在 2-3 歲 內 ) 的 同 儕 友 人 一 起 作 伴, 一 直 到 女 人 結 婚 男 人 老 死 才 告 結 束 基 本 上, 這 種 作 伴 團 體 是 建 立 在 地 緣 的 結 伴 原 則 上, 打 破 了 家 戶 與 房 族 的 界 線 範 疇, 可 以 小 至 2 3 人 也 可 大 到 10 多 20 人, 平 日 經 常 聚 在 一 起 作 伴 作 玩, 有 事 則 互 相 幫 忙, 彼 此 建 立 了 相 當 深 厚 的 我 們 是 同 一 幫 的 作 伴 情 誼, 也 成 為 侗 族 男 女 在 家 庭 之 外 一 個 建 構 個 人 的 性 別 認 同 相 當 重 要 的 文 化 機 制 農 忙 時, 同 儕 友 人 會 來 幫 忙 摘 秧 收 割 ; 農 閒 時, 則 聚 在 一 起 學 侗 歌 唱 侗 戲 做 針 線 活, 或 相 約 一 起 打 平 伙 撈 姑 娘 女 性 的 作 伴 團 體 之 規 模 較 小, 通 常 是 2 3 人 到 5 6 人 不 等 在 婚 前, 侗 家 姑 娘 有 結 伴 共 眠 的 習 性, 在 自 家 的 活 路 做 完 後, 幾 位 姑 娘 常 會 聚 在 一 起 作 伴, 到 了 夜 晚 工 作 結 束 後, 則 輪 流 到 同 伴 家 中 睡 覺, 等 待 入 夜 後 男 性 團 體 來 聊 天 對 唱 情 歌, 此 即 為 侗 家 所 稱 的 行 歌 坐 月 女 人 在 婚 前 可 以 一 起 作 伴 共 眠, 但 卻 不 會 留 在 同 伴 家 中 吃 飯, 通 常 必 須 回 到 自 己 的 原 生 家 庭 中 進 餐 進 入 婚 姻 正 式 落 夫 家 之 後, 女 人 由 於 受 到 父 系 家 族 婚 後 從 夫 居 之 居 住 法 則 所 影 響, 結 婚 後 即 離 開 其 往 日 一 起 作 伴 的 同 儕 友 人 至 於 男 性 的 作 伴 團 體 則 稍 有 不 同, 除 非 是 受 到 邀 約, 男 人 在 婚 前 或 婚 後 都 不 會 到 作 伴 友 人 家 中 吃 飯, 更 不 會 留 在 同 儕 友 人 家 中 過 夜, 無 論 彼 此 作 伴 到 多 晚 亦 然 男 人 的 作 伴 團 體 通 常 較 女 性 團 體 大, 可 以 多 達 10 多 人 20 人, 彼 此 以 我 們 是 同 一 幫 的 來 稱 之, 此 乃 與 村 寨 的 款 兵 ( 今 稱 為 民 兵 ) 之 設 置 有 關 ( 相 關 的 討 論, 請 參 見 林 淑 蓉 2006) 男 孩 滿 16 歲 時 加 入 款 組 織, 直 到 36 歲 左 右 才 離 開, 主 要 擔 負 村 寨 的 軍 事 防 衛 與 政 治 勞 役 工 作, 大 約 同 一 年 進 入 款 組 織 的 男 人, 因 而 具 有 明 確 的 我 們 都 是 同 一 幫 的 之 團 體 認 同 感 男 人 的 作 伴 團 體 不 只 持 續 到 結 婚 之 後, 可 延 續 到 退 休 進 入 老 人 協 會 之 年 紀, 共 同 參 與 負 責 老 人 議 會 的 領 導 工 作, 或 甚 至 到 了 個 人 終 老 之 時 才 告 結 束 而 花 生 的 種 植 則 與 作 伴 團 體 的 運 作 有 關, 不 僅 女 人 範 疇 的 坡 地 在 開 墾 過 程 中 適 合 栽 種 花 生, 花 生 更 是 男 女 作 伴 團 體 在 婚 前 的 社 交 活 動 中 經 常 共 享 的 食 物 前 面 提 過, 田 是 屬 於 家 戶 或 世 系 群 的 財 產, 主 要 由 男 人 及 其 家 屋 成 員 來 負 責 耕 種, 農 忙 時 同 一 幫 友 人 會 相 互 幫 忙 摘 秧 與 收 割, 其 產 物 則 留 在 男 人 的 家 戶 或 世 系 群 中 而 女 人 所 負 責 的 地, 卻 可 以 打 破 家 戶 與 世 系 群 的 界 線, 以 同 性 別 或 跨 越 性 別 界 線 所 組 成 的 作 伴 團 體 共 同 參 與 開 墾 或 / 及 種 植 活 動, 其 產 物 由 作 伴 團 體 共 同 分 享 或 再 分 配 屬 於 村 寨 共 有 的 地, 隱 含 著 可 以 被 轉 換 的 特 質 ; 個 人 或 群 體 可 以 經 由 開 荒 地 的 過 程, 將 不 具 耕 種 價 值 的 荒 地 轉 換 成 女 人 的 坡 地, 女 人 的 地 再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的 種 植 培 養 地 力 的 過 程, 成 為 可 以 種 植 旱 稻 的 旱 田 而 地 點 好 的 旱 田, 可 經 由 灌 溉 水 渠 的 引 進, 將 之 再 轉 換 20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成 可 以 種 植 水 稻 的 男 人 的 田 因 此 女 人 與 地 的 連 結 關 係, 隱 含 著 轉 換 力 (transformative power) 的 意 含, 代 表 著 社 會 再 生 產 的 力 量 (social reproductive force) 這 個 將 荒 地 轉 換 成 女 人 的 地, 並 且 可 再 進 一 步 地 將 之 轉 換 成 男 人 的 田 之 過 程, 侗 人 種 植 的 最 主 要 的 作 物 乃 是 花 生 花 生 的 種 植, 具 有 跨 越 家 戶 世 系 與 性 別 界 線 的 特 質 侗 人 在 開 墾 荒 地 時, 可 以 用 一 個 家 屋 的 名 義 去 開 墾, 也 可 以 由 一 群 女 人 以 同 性 作 伴 團 體 的 名 義 來 完 成 女 性 的 作 伴 團 體, 通 常 是 未 婚 的 女 性, 在 決 定 一 起 上 坡 開 墾 時, 可 以 邀 請 一 個 男 性 團 體 一 起 幫 忙, 侗 人 認 為 新 開 墾 的 坡 地 其 土 地 較 不 肥 沃, 石 頭 多 地 力 貧 瘠, 前 幾 年 僅 適 合 種 植 花 生 花 生 的 種 植 不 只 可 以 跨 越 家 戶 世 系 群 與 性 別 的 界 線, 其 活 動 更 具 有 社 交 性 意 義 姑 娘 們 邀 請 羅 漢 團 體 一 起 去 種 植 花 生, 這 些 羅 漢 可 以 是 本 寨 的, 也 可 以 是 外 寨 的, 但 卻 不 能 來 自 同 一 房 族 或 親 屬 稱 謂 上 屬 於 平 表 的 兄 弟 姊 妹 一 般 而 言, 男 人 負 責 開 墾, 女 人 負 責 種 植 與 採 收 到 了 花 生 收 成 的 日 子, 這 些 平 日 一 起 作 伴 的 姑 娘 們 再 度 相 約, 一 起 去 從 事 這 屬 於 女 人 的 採 收 工 作, 其 收 成 則 由 當 時 參 與 共 作 的 男 女 團 體 共 同 分 享, 到 了 夜 晚 時 分 雙 方 相 聚 在 姑 娘 家 中 作 玩, 一 起 做 花 生 糖 吃 在 花 生 的 種 植 生 產 過 程 中, 倘 若 羅 漢 們 並 未 實 際 參 與, 他 們 與 姑 娘 作 玩 時 則 必 須 出 錢 購 買 做 花 生 糖 所 需 的 糖, 以 遵 循 侗 人 的 打 平 伙 平 均 分 擔 花 費 的 原 則 這 個 跨 越 性 別 的 共 作 團 體 將 焦 點 放 在 花 生 的 生 產 與 消 費, 使 得 花 生 成 為 男 女 社 交 活 動 中 相 當 普 遍 而 重 要 的 食 物 每 當 有 親 友 即 將 出 遠 門 或 分 離 時, 侗 人 會 在 臨 別 的 前 一 天 晚 上 相 聚 在 一 起 做 花 生 糖, 一 邊 唱 歌 閒 聊 一 邊 做 花 生 糖 吃, 剩 餘 的 花 生 糖 讓 即 將 遠 離 的 親 友 帶 在 路 上 吃 因 此 花 生 糖 具 有 聯 繫 情 感 傳 遞 情 意 的 意 思, 可 能 是 親 情, 可 能 是 友 情, 更 可 能 的 則 是 男 女 之 間 傳 遞 情 意 的 愛 情 在 侗 人 的 食 物 中, 花 生 具 有 女 性 作 玩 作 伴 團 體 以 及 傳 遞 情 意 等 食 物 意 象, 並 隱 含 著 可 以 從 女 人 的 地 被 轉 換 成 男 人 的 田 之 社 會 轉 換 力 意 涵, 此 均 使 得 花 生 含 有 促 成 婚 姻 交 換 的 媒 介 並 使 之 具 體 化 的 意 象, 是 達 成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之 前 奏 曲, 也 是 一 道 作 玩 時 的 零 嘴 食 物 男 人 的 田 所 生 產 的 稻 米, 也 可 能 成 為 作 伴 團 體 在 作 玩 時 的 食 物, 是 在 稻 米 結 新 穗 即 將 收 割 之 前 的 嘗 新 米 季 節 跨 越 性 別 的 作 玩 活 動, 一 般 是 由 男 性 團 體 來 邀 約, 雙 方 相 約 夜 晚 到 姑 娘 家 中 聊 天 唱 歌 偶 而 姑 娘 們 會 主 動 出 擊, 到 了 稻 穀 成 熟 的 季 節, 他 們 會 將 一 支 上 面 綁 著 表 徵 著 女 性 意 象 的 棉 花 之 竹 竿, 插 到 熟 識 的 羅 漢 頭 家 的 稻 田 裡 羅 漢 們 看 到 了 之 後, 必 須 採 摘 以 這 根 竹 竿 為 中 心 所 畫 範 圍 內 的 稻 米 禾, 將 這 些 稻 米 禾 拿 到 姑 娘 的 家 屋 中 晾 乾, 幾 天 之 後 雙 方 團 體 再 相 約 打 平 伙 此 時, 姑 娘 們 可 將 這 些 新 米 做 成 扁 21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米, 作 為 作 玩 時 的 零 嘴 食 物, 也 可 以 拿 到 市 集 上 換 得 一 些 豬 肉, 雙 方 團 體 再 共 享 女 人 的 花 生, 男 人 的 扁 米 與 豬 肉 等 食 物 此 種 以 作 伴 團 體 作 為 運 作 單 位 的 社 交 活 動, 過 去 在 龍 圖 地 區 相 當 常 見, 提 供 了 侗 族 男 女 在 婚 前 一 個 相 當 制 度 性 的 交 往 管 道, 其 意 象 總 是 圍 繞 在 女 人 的 坡 地 花 生 與 棉 花 ; 男 人 的 水 田 稻 米 與 豬 肉, 清 楚 地 呈 現 出 一 個 性 別 化 的 象 徵 對 比 關 係 另 一 個 提 供 侗 族 年 輕 男 女 在 婚 前 交 往 的 制 度 化 機 制, 是 漢 語 稱 為 吃 相 思 (wei 33 Keh 55 ) 的 作 客, 同 樣 地 亦 以 同 性 作 伴 團 體 作 為 主 要 的 運 作 機 制, 尤 其 是 年 輕 的 未 婚 的 青 年 男 女 團 體 侗 人 的 吃 相 思, 有 正 式 的 與 非 正 式 的 二 種 形 式, 通 常 是 在 過 年 後 的 大 年 初 三 初 四 以 後 舉 行, 此 時 仍 是 侗 人 的 休 息 季 節, 可 作 玩 打 平 伙 或 進 行 社 交 活 動 龍 圖 地 區 較 為 正 式 的 吃 相 思 是 村 寨 之 間 以 唱 戲 的 名 義, 邀 約 另 一 個 本 地 或 外 地 的 村 寨 前 來 我 寨 作 客, 以 進 行 跨 越 村 寨 界 線 的 社 交 聯 誼 活 動 其 活 動 至 少 可 以 進 行 三 天 五 天 或 七 天, 亦 可 視 雙 方 寨 子 的 經 濟 狀 況 延 續 下 去, 但 必 需 遵 守 一 個 原 則, 亦 即 整 個 活 動 從 開 始 到 結 束 必 須 進 行 奇 數 天 3 受 邀 的 對 象 主 要 是 客 寨 的 戲 班, 由 年 輕 的 平 日 經 常 在 一 起 學 侗 歌 唱 侗 戲 的 作 伴 團 體 組 成, 負 責 吃 相 思 活 動 的 對 歌 展 演 以 及 登 台 唱 戲 等 活 動 除 此 之 外, 村 寨 裡 的 重 要 幹 部 ( 村 長 支 書 及 文 書 等 人 ) 老 人 及 小 孩 也 會 隨 同 前 往 在 此 活 動 中, 花 生 成 為 男 女 青 年 聯 絡 情 誼 傳 遞 情 意 時 不 可 少 的 作 玩 食 物 作 客 的 第 一 天, 客 寨 人 馬 通 常 在 下 午 三 四 點 到 天 黑 之 前 到 達, 在 進 入 主 寨 的 大 門 時, 主 寨 的 姑 娘 會 在 路 口 設 置 路 障 阻 擋 客 人 進 寨, 此 時 雙 方 人 群 必 須 在 路 口 對 唱 攔 路 歌 雙 方 對 歌 的 時 候, 主 寨 的 姑 娘 先 開 唱, 客 寨 的 羅 漢 在 姑 娘 一 唱 完 時 要 立 即 以 歌 回 應 對 歌 的 調 是 固 定 的, 但 歌 詞 卻 是 各 寨 自 編 的, 各 個 村 寨 都 會 準 備 幾 首 針 對 特 定 情 境 而 唱 的 歌, 因 而 對 歌 可 以 看 出 雙 方 隊 伍 在 平 日 的 練 習 成 果 以 及 臨 場 的 應 對 能 力 在 對 歌 的 過 程 中, 主 寨 隊 伍 是 由 一 位 最 會 唱 歌 聲 音 最 好 的 姑 娘 開 頭 領 唱 前 面 的 一 二 句, 接 著 所 有 的 姑 娘 齊 唱 或 以 高 低 音 二 聲 部 合 唱 的 方 式 唱 完 整 首 歌 ; 來 訪 的 客 寨 亦 然, 由 一 位 男 歌 師 帶 頭 領 唱, 隨 後 所 有 的 羅 漢 們 以 齊 唱 或 高 低 音 合 唱 的 方 式, 來 回 應 姑 娘 們 如 此, 雙 方 隊 伍 以 一 問 一 答 一 起 頭 一 回 應 的 形 式, 可 以 連 續 對 唱 幾 個 小 時, 所 唱 的 歌 詞 不 能 重 複, 若 其 中 一 方 出 現 重 複 的 狀 況 即 必 須 向 對 方 認 輸 男 女 雙 方 對 歌 從 白 天 進 行 到 天 黑, 直 到 吃 晚 飯 的 時 間, 如 果 女 方 贏 不 了, 就 必 須 讓 客 寨 的 羅 漢 進 寨 ; 若 男 方 贏 不 了, 則 必 須 放 鞭 炮 向 女 方 賠 罪, 才 能 夠 進 入 村 寨 內 接 受 主 寨 人 家 的 宴 請 吃 相 思 的 第 二 天, 男 女 青 年 到 鼓 樓 前 面 的 大 壩 上 舉 行 踩 歌 塘, 這 也 是 一 種 22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對 歌 的 形 式 當 天 晚 上, 客 寨 的 戲 班 登 場 唱 侗 戲, 以 回 饋 主 寨 各 戶 人 家 的 宴 客 招 待 第 三 天, 其 對 歌 形 式 轉 為 戲 謔, 雙 方 隊 伍 選 唱 一 些 含 有 特 殊 歌 詞 的 歌 來 怒 罵 對 方, 由 罵 贏 的 一 方 獲 得 勝 利, 到 了 晚 上 仍 然 是 客 寨 戲 班 唱 戲 如 此, 到 了 戲 班 準 備 離 開 的 前 一 天 夜 晚, 男 女 青 年 互 訴 情 意 互 道 別 離 時, 姑 娘 與 羅 漢 們 會 相 約 一 起 做 花 生 糖 吃, 邊 吃 邊 聊 直 到 天 亮 才 結 束 我 們 可 以 將 吃 相 思 看 成 是 侗 人 實 行 父 方 交 表 優 先 婚 之 外, 另 一 種 可 能 建 立 婚 姻 交 換 關 係 的 文 化 機 制 他 們 設 置 了 村 寨 之 間 相 互 交 換 的 作 客 活 動, 並 在 雙 方 村 寨 強 調 互 惠 性 的 交 換 前 提 下 進 行, 提 供 了 年 輕 男 女 在 制 度 性 的 優 先 婚 配 之 外, 另 一 個 可 能 發 展 聯 姻 關 係 的 社 交 空 間 吃 相 思 活 動 中 的 對 歌, 屬 於 相 當 制 度 化 的 大 歌, 侗 族 男 女 從 小 到 大 即 與 其 同 性 作 伴 團 體 一 起 學 習 領 會 大 歌 的 意 境 與 內 容, 以 歌 唱 的 形 式 來 體 現 大 歌 所 傳 遞 的 侗 族 男 女 意 象 吃 相 思 時 的 對 歌, 有 二 種 主 要 的 類 別 : 其 一 為 來 訪 的 客 寨 羅 漢 在 進 寨 門 時, 與 主 寨 的 姑 娘 站 在 路 口 對 唱 攔 路 歌 : 另 一 種 則 為 客 寨 即 將 離 開 時, 羅 漢 與 姑 娘 們 在 路 口 互 道 別 離 時 對 唱 分 別 歌, 此 二 種 形 式 都 充 滿 了 性 別 意 識 型 態, 並 經 常 以 食 物 來 表 徵 男 女 的 性 別 意 象 有 關 吃 相 思 活 動 的 過 程 與 其 文 化 意 涵, 請 參 閱 筆 者 ( 林 淑 蓉 2004) 的 文 章 底 下, 我 以 雙 方 人 群 所 對 唱 的 攔 路 歌 為 例, 說 明 侗 人 如 何 使 用 食 物 來 傳 遞 其 性 別 意 識 型 態, 歌 詞 的 內 容 以 及 在 對 歌 時 雙 方 人 群 的 行 動 展 演, 均 呈 現 出 豐 富 的 人 群 互 動 關 係 侗 人 稱 攔 路 歌 為 ka 55 sak 53 kun 55 ( 漢 語 意 思 為 歌 - 塞 - 路 ), 其 意 為 塞 路 以 對 歌 當 來 訪 的 客 寨 羅 漢 走 到 主 寨 的 大 門 前, 在 即 將 進 入 寨 門 時, 主 寨 的 姑 娘 擋 在 路 口 唱 著 : 今 日 你 來 我 忌 寨, 我 孵 雞 崽 忌 寨 門 我 忌 寨 門 不 准 進, 放 你 進 來 雞 不 生 ( 摘 錄 自 < 侗 族 文 學 史 > 編 寫 小 組 1988:179) 面 對 著 擋 住 路 口 的 姑 娘 們, 客 寨 的 羅 漢 也 以 歌 回 應, 請 求 對 方 開 路 放 他 們 進 寨 門 他 們 唱 到 : 今 天 我 來 你 們 不 忌 寨, 你 不 忌 寨 也 不 忌 寨 門, 不 忌 寨 門 放 我 進, 放 我 進 來 雞 才 生 ( 摘 錄 自 < 侗 族 文 學 史 > 編 寫 小 組 1988:180) 在 歌 詞 中, 主 寨 的 姑 娘 們 使 用 忌 寨 門 以 及 外 人 進 入 村 寨 內 可 能 造 成 雞 不 生 23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的 隱 喻, 來 強 調 我 寨 與 外 寨 之 間 的 差 異 以 及 維 繫 界 線 的 必 要, 並 以 禁 忌 或 攔 路 等 具 體 的 規 範 與 個 人 行 動, 來 說 明 維 繫 人 群 界 線 的 必 要 性 吃 相 思 活 動 中 姑 娘 們 的 攔 路 行 動 與 忌 寨 門 隱 喻, 其 文 化 意 義 就 猶 如 侗 族 婦 女 在 生 育 後 三 天 之 內 禁 止 外 寨 人 進 入 家 屋 內 的 忌 生 人 禁 忌 一 樣, 以 禁 忌 來 區 隔 本 寨 人 與 外 寨 人 的 差 異 侗 人 以 禁 忌 或 攔 路 的 人 群 行 動 來 表 徵 人 群 界 線 的 不 可 逾 越 性, 吃 相 思 活 動 中 的 人 群 行 動 與 對 歌 乃 是 一 種 儀 式 性 的 展 演, 侗 人 以 此 儀 式 展 演 來 強 化 其 文 化 結 構 所 關 注 的 問 題 : 人 群 界 線 的 不 可 逾 越 性, 以 及 婚 姻 交 換 的 重 要 性 主 寨 的 姑 娘 與 客 寨 的 羅 漢 都 必 須 遵 守 婚 姻 交 換 制 度 的 禮 儀 規 範, 否 則 可 能 造 成 雞 不 生 的 後 果 唯 有 經 由 正 式 的 婚 姻 交 換, 村 寨 的 大 門 才 可 以 打 開, 家 戶 與 村 寨 所 飼 養 的 雞 也 才 會 再 生 產 在 此, 侗 人 以 雞 的 隱 喻 來 表 達 女 人 的 生 育 力, 具 有 完 成 人 以 及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之 意 涵 因 而, 相 對 於 主 寨 的 女 人 必 須 遵 守 著 人 群 的 界 線, 唱 著 忌 寨 門 雞 不 生 等 歌 詞, 客 寨 的 羅 漢 們 卻 以 不 忌 寨 門 雞 才 生 等 來 回 應 主 寨 的 姑 娘, 此 充 分 地 傳 達 出 雙 方 唯 有 打 破 人 群 的 界 線, 進 行 婚 姻 交 換, 女 人 才 能 生 育,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方 得 以 完 成 ( 林 淑 蓉 2004) 從 攔 路 歌 的 歌 詞 來 看, 侗 族 女 人 在 婚 前 必 須 守 護 著 主 寨 寨 門, 強 調 遵 守 禁 忌 規 範 的 重 要 性, 而 男 人 則 以 客 寨 或 外 寨 人 的 姿 態 來 與 之 互 動, 試 圖 說 服 女 人 聯 姻 之 必 要 性 雙 方 一 來 一 往 的 即 興 對 歌 與 行 動 展 演, 賦 予 了 吃 相 思 活 動 豐 富 的 文 化 意 義 中 國 侗 族 學 者 祝 融 指 出, 貴 州 省 從 江 縣 龍 圖 地 區 的 攔 路 歌 極 具 特 色, 主 寨 的 姑 娘 常 在 攔 路 歌 中 戲 稱 對 方 羅 漢 為 表 哥 或 上 門 郎, 使 用 侗 人 優 先 通 婚 的 交 表 親 之 稱 謂 來 戲 稱 之 ; 而 客 寨 的 羅 漢 則 常 以 大 蛇 攔 路 腳 踩 過, 一 心 一 意 找 婆 娘 ( 祝 融 1983:283) 之 歌 詞 來 回 應, 傳 達 出 他 們 結 親 的 意 願 聯 姻 是 人 群 關 係 可 能 轉 換 的 一 個 主 要 的 機 制, 從 攔 路 歌 的 歌 詞, 我 們 看 到 侗 人 對 於 建 立 聯 姻 關 係 的 渴 望, 而 吃 相 思 的 作 客 行 動 則 是 實 踐 這 種 人 群 關 係 轉 化 的 一 個 文 化 設 置 ( 林 淑 蓉 2002) 如 此, 侗 人 實 行 村 寨 之 間 相 互 宴 客 的 交 換 機 制, 以 吃 的 行 動 來 賦 予 外 寨 人 被 轉 換 成 我 寨 人 的 一 個 可 能 性 至 於 非 正 式 的 吃 相 思 活 動, 亦 經 常 出 現 在 年 輕 人 的 同 性 作 伴 團 體 中, 由 喜 歡 作 玩 的 羅 漢 們 與 外 寨 的 姑 娘 相 約, 羅 漢 們 到 姑 娘 家 中 一 起 煮 宵 夜 或 稀 飯 的 作 客 活 動, 侗 語 亦 稱 之 為 wei 33 keh 55 ( 作 客 ) 此 種 作 客 形 式 較 不 正 式, 規 模 小, 只 要 雙 方 群 體 同 意 即 可 進 行, 不 需 涉 及 全 村 的 財 力 來 舉 行, 也 沒 有 登 台 唱 戲 的 表 演 活 動 然 而, 此 種 作 客 形 式 也 一 定 是 羅 漢 走 訪 姑 娘, 當 羅 漢 到 達 時 也 需 要 與 當 地 的 姑 娘 對 歌, 雙 方 在 進 寨 門 時 同 樣 地 要 對 唱 攔 路 歌, 在 離 開 時 也 會 互 唱 分 別 歌 第 二 年, 若 彼 此 有 意 思 延 續 此 種 關 係, 前 來 作 客 的 羅 漢 可 以 邀 請 姑 娘 到 他 們 村 寨 去 作 客 到 時 候 前 來 的 乃 是 姑 娘 村 寨 的 羅 漢 24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們, 可 能 是 姑 娘 的 兄 弟 堂 兄 弟 們 的 作 伴 團 體, 來 與 羅 漢 村 寨 另 一 幫 的 姑 娘 一 起 煮 宵 夜 吃 此 種 非 正 式 的 作 客 不 要 求 雙 方 必 須 履 行 對 稱 性 的 交 換 義 務, 雙 方 人 群 若 因 為 各 種 因 素 影 響 無 法 延 續 時, 不 像 正 式 的 吃 相 思 活 動 一 樣, 無 論 歷 經 多 少 年 客 寨 可 以 要 求 主 寨 必 須 完 成 回 請 的 義 務, 亦 即 雙 方 人 群 沒 有 必 須 倒 轉 主 客 關 係 的 義 務 無 論 是 正 式 的 或 非 正 式 的 作 客, 或 僅 是 一 幫 羅 漢 在 夜 晚 時 分 到 姑 娘 家 中 作 玩, 不 涉 及 任 何 的 煮 食 行 動, 侗 族 男 女 青 年 經 常 使 用 對 歌 形 式 來 傳 遞 情 意 前 述 的 攔 路 歌 乃 是 集 體 性 的 歌 唱 展 演 形 式, 男 女 團 體 以 輪 流 齊 唱 或 合 唱 的 對 唱 方 式, 來 傳 遞 侗 族 男 人 與 女 人 的 集 體 意 象 另 外 一 種 侗 歌 叫 做 琵 琶 歌, 由 男 女 單 獨 唱 或 對 唱, 一 旁 有 人 使 用 琵 琶 伴 奏 而 得 名, 是 男 女 在 月 堂 行 歌 坐 月 時 所 彈 唱 的 歌 曲, 因 而 又 稱 之 為 坐 夜 歌 琵 琶 歌 多 以 抒 情 敘 事 的 型 態 出 現, 或 抒 發 個 人 的 人 生 際 遇, 或 描 述 愛 情 與 婚 姻 生 活, 或 傳 遞 個 人 的 情 感 與 情 意 無 論 是 侗 族 大 歌 或 琵 琶 歌, 歌 詞 中 經 常 使 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意 境, 來 書 寫 比 喻 個 人 的 情 感 與 情 意, 其 內 容 涵 蓋 了 非 常 豐 富 的 性 別 想 像 相 較 於 大 歌 的 集 體 意 象, 琵 琶 歌 較 能 展 現 個 人 的 能 動 性, 從 選 唱 不 同 的 歌 詞 內 容 所 傳 遞 出 的 意 境, 來 表 達 個 人 的 情 感 以 及 自 我 處 境 然 而, 侗 歌 中 所 描 繪 的 性 別 意 象 卻 是 傳 統 的 理 想 的 男 女 意 象, 並 且 是 以 理 想 的 婚 姻 關 係 作 為 建 構 性 別 意 象 的 基 礎, 或 描 述 想 像 的 完 美 的 婚 姻 意 境, 或 抒 發 個 人 無 法 獲 得 的 一 種 哀 怨 情 意 他 們 以 互 補 的 意 象 來 描 繪 男 女 結 親 之 後 的 景 象, 例 如 將 女 人 比 擬 為 水 裡 的 魚, 進 入 男 人 的 攔 網 中, 其 歌 詞 如 你 是 河 裡 的 鯉 魚 游 在 波 濤, 我 是 波 濤 中 擺 動 的 攔 網 ( 龍 躍 宏 龍 宇 曉 1997:12), 或 現 在 我 誠 心 戀 你, 丟 下 功 夫 懶 做, 就 像 大 河 流 水 悠 然 期 待, 只 待 你 作 溪 水 匯 合, 禾 穀 同 窪, 建 立 幸 福 家 庭 或 秧 苗 到 限 分 插 田, 引 水 不 到 苗 枯 黃, 引 水 不 到 禾 枯 死, 嫁 娶 不 成 眼 淚 淌 等 等 在 這 些 歌 詞 中, 他 們 使 用 了 許 多 與 生 產 活 動 有 關 的 意 象, 如 鯉 魚 與 水 鯉 魚 與 攔 網 禾 穀 同 窪 或 禾 苗 與 水 等 互 補 而 相 輔 的 意 象, 來 描 繪 男 女 結 合 的 理 想 意 境 底 下, 我 將 探 討 侗 人 最 重 要 的 主 食 - 稻 米, 是 男 女 對 唱 情 歌 時 所 描 繪 的 禾 穀 同 窪 禾 苗 與 水 或 鯉 魚 與 水 等 意 象 之 根 源 稻 米 : 人 的 構 成 以 及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之 主 要 物 質 相 對 於 花 生 承 載 著 女 人 作 玩 作 伴 團 體 可 跨 越 房 族 或 村 寨 界 線 等 意 象, 稻 米 則 表 徵 著 男 人 工 作 父 系 世 系 群 以 及 隸 屬 於 家 屋 或 房 族 範 疇 的 食 物 在 侗 人 的 日 常 生 活 節 日 或 宴 客 等 場 合 中, 其 最 重 要 的 主 食 是 米 飯 在 其 飲 食 文 化 中, 稻 米 佔 據 著 相 當 25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重 要 的 位 階, 他 們 常 以 前 述 之 禾 苗 與 水 禾 穀 同 窪 的 意 象, 來 傳 遞 男 女 之 間 的 情 意 以 及 結 為 夫 婦 的 意 境, 他 們 也 常 以 一 季 穀 子, 一 代 人 的 俗 諺, 將 稻 米 的 生 產 時 間 比 擬 成 人 的 世 代 時 間 稻 米 的 生 產 表 徵 著 人 的 構 成 及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等 文 化 意 涵, 不 僅 人 ( 侗 人 ) 與 物 ( 稻 米 ) 的 關 係 是 一 種 象 徵 性 的 建 構 關 係, 更 實 質 地, 米 飯 乃 是 人 的 構 成 過 程 中 最 重 要 的 物 質 (substance)( 林 淑 蓉 2006:45-51), 似 乎 可 以 比 擬 Ohnuki-Tierney(1993) 所 討 論 的 日 本 人 以 稻 米 作 為 自 我 的 境 界, 此 同 樣 地 也 出 現 在 中 國 西 南 其 他 少 數 族 群 中, 例 如 苗 族 ( 簡 美 玲 2005) 壯 族 ( 高 雅 寧 2005; 潘 春 見 2005) 等 從 人 的 出 生 成 長 到 老 死, 均 仰 賴 米 飯 來 提 供 身 體 所 需 之 營 養 侗 人 不 可 一 日 不 食 米 飯, 他 們 對 米 飯 的 依 賴, 就 像 他 們 每 餐 必 須 以 辣 椒 佐 飯 一 樣, 成 為 其 不 可 缺 少 的 日 常 習 性 與 身 體 經 驗 侗 人 所 栽 種 的 稻 米 品 種 相 當 多, 可 以 區 分 成 糯 米 與 粘 米 4 二 大 類 目 前 龍 圖 人 的 日 常 主 食 以 粘 米 為 主, 但 糯 米 仍 然 是 他 們 招 待 貴 客 的 主 食, 也 是 婚 姻 交 換 送 禮 時 必 備 的 食 物 禮 物, 而 在 儀 式 活 動 中 糯 稻 更 居 重 要 性 5 無 論 侗 人 種 植 的 稻 米 是 哪 一 個 品 種, 他 們 仍 然 延 續 過 去 的 生 產 習 性, 將 鯉 魚 放 到 稻 田 中 飼 養, 一 邊 栽 種 稻 米 一 邊 養 殖 鯉 魚, 等 到 稻 穀 成 熟 了, 鯉 魚 也 長 大 了 到 了 可 吃 的 階 段 以 糯 稻 的 種 植 為 例, 當 侗 人 將 糯 稻 秧 苗 灑 入 稻 田 中 時, 他 們 進 入 了 工 作 的 季 節, 稍 後 即 將 水 塘 中 的 小 魚 苗 放 入 了 流 動 的 水 田 中 飼 養 到 了 農 曆 七 月 中 旬 稻 米 開 始 抽 新 穗 的 時 候, 侗 人 過 新 米 節, 其 身 體 也 從 強 調 辛 苦 勞 動 吃 酸 的 食 物, 進 入 了 等 待 收 成 吃 甜 的 食 物 之 季 節 到 了 九 月 底 十 月 初 糯 稻 收 割 前, 侗 人 開 田 放 水 捕 捉 田 裡 的 鯉 魚, 嚐 鮮 魚 並 醃 製 儲 存 剩 餘 的 鯉 魚, 也 將 尚 未 長 大 的 魚 苗 放 回 家 屋 邊 的 水 塘 中 繼 續 飼 養 稻 穀 收 成 後, 侗 人 正 式 進 入 休 息 的 季 節, 準 備 訂 親 接 親 以 及 送 禮 等 活 動, 此 時 婦 女 也 開 始 紡 紗 織 布 染 布 做 侗 衣 準 備 過 新 年, 並 參 與 過 年 期 間 的 唱 戲 對 歌 吃 相 思 等 作 玩 活 動 不 僅 鯉 魚 的 養 殖 完 全 依 循 著 稻 米 的 生 命 週 期, 而 將 鯉 魚 從 生 的 轉 化 成 熟 的 食 物 之 媒 介 物, 也 必 須 仰 賴 米 飯 - 熟 的 糯 米 飯 之 轉 化 力 其 製 作 醃 魚 的 技 術 是 使 用 蒸 熟 的 糯 米 飯, 加 上 酒 辣 椒 及 一 些 香 料, 尤 其 是 以 糯 米 飯 作 為 轉 化 物 並 阻 隔 空 氣, 放 入 陶 甕 中 三 到 五 個 月 即 可 吃 經 由 糯 米 飯 的 物 質 性 轉 化, 侗 人 將 鯉 魚 從 生 的 轉 化 成 熟 的 醃 魚, 賦 予 魚 酸 的 屬 性 食 物 特 質, 來 與 肉 類 甜 的 屬 性 食 物 形 成 一 個 非 常 明 確 的 酸 vs. 甜 的 象 徵 對 比 關 係 侗 人 經 常 以 吃 酸 來 傳 達 在 工 作 的 季 節 中 作 活 路 的 辛 勞, 或 使 用 喝 酸 湯 來 表 徵 家 裡 生 活 的 困 頓 ; 而 吃 甜 則 進 入 休 息 的 季 節, 在 過 年 過 節 時 可 以 享 用 肉 類 食 物, 並 參 與 村 寨 內 外 的 作 客 與 作 玩 活 動 因 此, 稻 米 的 種 植 成 為 了 侗 人 26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理 解 時 間 季 節 以 及 社 會 活 動 的 性 質 等 的 主 要 依 據 : 以 夏 日 vs. 冬 日 勞 動 vs. 休 息 工 作 vs. 作 玩 吃 酸 vs. 吃 甜 以 及 生 產 vs. 再 生 產 等 關 係 與 意 象 來 呈 現 在 空 間 範 疇 上, 從 勞 動 進 入 休 息 的 季 節, 稻 米 從 男 人 的 田 裡 進 入 家 屋 中 儲 存, 男 人 從 家 屋 外 勞 動 轉 回 到 家 屋 內 休 息, 女 人 也 從 村 寨 外 的 坡 地 回 到 村 寨 內, 參 與 各 種 社 交 與 作 玩 活 動 在 前 述 所 討 論 的 作 伴 團 體 及 其 所 舉 行 的 作 玩 活 動, 我 們 看 到 了 其 中 的 運 作 原 則 為 : 女 人 以 不 動 固 守 著 村 寨 的 界 線, 而 男 人 則 必 須 移 動 跨 越 房 族 或 村 寨 的 界 線, 作 為 男 女 在 婚 前 作 玩 時 的 行 動 依 據 然 而, 若 要 打 破 這 種 女 人 不 動 的 身 體 規 範, 唯 有 透 過 婚 姻 交 換 才 得 以 實 現, 才 有 機 會 達 成 男 女 青 年 在 吃 相 思 的 對 歌 中, 或 在 對 唱 琵 琶 歌 時 所 吟 唱 的 禾 苗 與 水 禾 穀 同 窪 結 為 夫 婦 的 理 想 意 境 對 侗 人 而 言, 社 會 能 夠 延 續 與 發 展 最 主 要 的 機 制 是 婚 姻 交 換 唯 有 透 過 婚 姻 交 換, 不 同 的 父 系 世 系 群 或 侗 人 的 dou 323 ( 房 族 ), 才 得 以 經 由 女 人 的 移 轉 來 達 成 人 的 構 成 理 想, 也 是 侗 族 社 會 得 以 再 生 產 的 基 礎 討 妻 者 以 食 物 禮 物 來 交 換 給 妻 者 的 女 人, 亦 即 以 食 物 來 交 換 女 人 的 性 與 生 育 力, 因 此 這 些 作 為 交 換 物 的 食 物 禮 物 隱 含 了 非 常 明 確 的 男 女 性 別 意 象, 並 以 食 物 來 表 達 性 與 生 育 力 等 文 化 意 涵 的 效 力 在 婚 姻 交 換 的 實 踐 過 程 中, 人 群 的 行 動 與 時 序 的 掌 握 完 全 遵 循 著 稻 米 的 生 命 週 期, 尤 以 糯 稻 栽 秧 ( 侗 人 的 秧 節 ) 糯 稻 抽 新 穗 ( 新 米 節 ) 以 及 糯 稻 收 成 後 進 入 休 息 季 節 所 建 構 的 年 的 概 念 ( 新 年 ) 等 三 個 節 日, 作 為 以 食 物 禮 物 來 交 換 女 人 的 身 體 移 轉 之 時 序 其 送 禮 的 義 務, 從 訂 親 到 最 後 一 次 接 媳 婦 到 男 方 家 長 住 的 接 妻 送 禮, 都 配 合 著 三 個 侗 人 的 主 要 節 日 來 進 行, 並 且 必 須 歷 經 三 年 才 得 以 完 成 在 進 行 婚 姻 交 換 時, 男 方 以 討 妻 者 的 名 義 必 須 送 食 物 給 給 妻 者 的 女 方, 其 最 主 要 的 食 物 禮 物 為 : 糯 米 飯 ( 因 為 送 禮 節 日 的 不 同, 可 以 送 一 般 的 糯 米 飯 ( 在 訂 親 秧 節 及 新 米 節 時 的 送 禮 ) 粑 粑 ( 在 過 年 時 的 送 禮 ) 以 及 染 成 黑 色 的 糯 米 飯 ( 在 最 後 一 次 接 親 時 的 送 禮 ) 鯉 魚 ( 在 秧 節 時 送 鮮 鯉 魚, 在 過 年 時 可 送 醃 製 的 鯉 魚 ) 豬 肉 ( 每 一 次 的 送 禮, 至 少 都 需 送 一 至 二 腿 的 豬 肉 ) 鴨 ( 送 10 多 到 20 多 隻, 但 必 須 是 奇 數 ) 及 雞 ( 只 出 現 在 接 親 時 的 送 禮 ), 均 來 自 於 具 有 送 禮 義 務 的 討 妻 者 房 族 當 然, 有 許 多 家 族 為 了 增 加 送 禮 食 物 的 排 場, 可 能 會 到 市 集 添 購 一 些 酒 餅 乾 糖 果 等 商 品 化 的 食 物, 以 展 示 該 家 族 的 經 濟 實 力 以 及 對 女 方 家 族 的 誠 意 一 般 而 言, 訂 親 及 接 親 時 所 送 的 禮 物 比 較 榮 重, 需 送 較 多 的 數 量 偶 而 侗 人 也 會 將 訂 親 及 接 親 時 的 送 禮, 安 排 在 三 個 侗 族 節 日 中 進 行, 此 時 所 送 的 禮 物 會 比 單 一 節 日 來 得 多 表 一 所 列 為 從 訂 親 到 接 親 過 程 中, 討 妻 者 送 予 給 妻 者 的 食 物 禮 物 27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表 一 : 從 訂 親 到 接 親 的 過 程 男 方 送 給 女 方 的 食 物 禮 物 訂 親 秧 節 新 米 節 過 年 接 妻 糯 米 飯 糯 米 飯 以 前 不 送, 改 革 開 放 以 後 送 糯 米 飯 粑 粑 ( 圓 的 ) 黑 糯 米 飯 豬 肉 豬 肉 豬 肉 豬 肉 豬 肉 鴨 鴨 鴨 鴨 及 雞 鮮 鯉 魚 醃 魚 ( 可 送 也 可 不 送 ) 如 以 上 所 述, 侗 人 以 稻 米 的 生 命 週 期 作 為 男 系 家 屋 建 構 其 社 會 理 想 的 基 礎, 隨 著 稻 米 種 植 在 田 與 家 屋 工 作 與 休 息 季 節 的 空 間 - 時 間 轉 換, 不 僅 個 人 得 以 仰 賴 稻 米 的 滋 養 而 茁 壯 成 長, 男 系 房 族 也 以 稻 米 作 為 食 物 禮 物 的 主 體, 來 與 本 寨 或 外 寨 的 其 他 房 族 進 行 婚 姻 交 換, 實 踐 其 人 的 構 成 理 想 並 擴 增 家 屋 的 成 員 在 婚 姻 交 換 的 進 行 過 程 中, 倘 若 女 人 懷 孕 了 必 須 到 男 方 家 長 住, 此 時 女 人 則 從 作 玩 時 的 不 動 轉 為 必 須 移 動, 由 村 寨 外 進 入 村 寨 內 男 人 的 家 屋 中 其 意 象 就 如 同 從 夏 日 工 作 的 季 節 進 入 冬 日 作 玩 的 季 節, 女 人 從 村 寨 外 的 坡 地 上 勞 動 回 到 村 寨 內, 轉 入 男 人 的 家 屋 中 休 息 一 樣 另 一 個 與 女 人 的 身 體 移 轉 之 意 象 有 關 的, 是 侗 人 以 懷 孕 的 女 人 是 臭 腥 的 來 描 述, 並 施 以 禁 忌 規 範 以 限 制 女 人 的 行 動 女 人 在 懷 孕 期 間 必 須 避 免 到 大 眾 取 水 的 井 邊, 也 需 避 免 在 稻 穀 收 成 的 季 節 出 現 在 村 人 共 用 的 曬 穀 大 壩 上, 當 然 更 禁 止 進 入 村 寨 的 sa 323 堂 ( 祖 母 神 堂 ) 內 除 了 這 些 行 為 規 範 之 外, 侗 人 沒 有 對 懷 孕 的 女 人 施 行 任 何 的 飲 食 禁 忌 或 規 範, 而 是 鼓 勵 孕 婦 多 吃 營 養 高 的 食 物 此 時 婆 婆 會 特 別 照 顧 有 身 孕 的 媳 婦, 我 經 常 看 到 婆 婆 主 動 幫 媳 婦 挾 菜, 把 好 吃 的 營 養 高 的 肉 類 食 物 放 進 媳 婦 的 碗 裡, 就 好 像 在 招 待 來 訪 的 客 人 一 樣 侗 人 將 懷 孕 的 女 人 看 成 是 臭 腥 的, 此 就 如 同 他 們 將 水 塘 中 的 鯉 魚 看 成 是 臭 腥 的 一 樣, 養 在 水 塘 中 的 鯉 魚 即 使 大 到 可 以 食 用 的 階 段, 也 必 須 再 放 回 有 流 動 水 的 稻 田 中 幾 天, 去 掉 其 土 味 之 後 才 會 變 得 好 吃 龍 圖 人 實 行 不 落 夫 家 習 俗, 必 須 等 到 女 人 懷 孕 即 將 生 育 之 際, 才 會 正 式 地 移 轉 到 夫 家 居 住 被 視 為 臭 腥 的 懷 孕 的 女 人, 就 如 同 收 成 的 稻 穀 即 將 進 入 男 人 家 屋 中 的 穀 倉, 亦 如 同 田 裡 的 小 魚 苗 回 到 家 屋 旁 邊 的 水 塘 一 樣, 女 人 稻 穀 及 魚 苗 三 者 同 時 從 外 寨 移 轉 進 入 本 寨 從 家 屋 外 進 入 家 屋 內 以 及 從 村 寨 外 圍 的 田 回 到 村 寨 內 的 水 塘 一 樣 表 二 所 呈 現 的, 是 以 稻 米 的 生 長 週 期 為 主 軸, 對 照 鯉 魚 飼 養 的 空 間 轉 換 女 人 在 空 間 - 時 間 上 的 移 轉, 以 及 三 者 與 人 的 構 成 之 關 係 28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表 二 : 稻 米 的 生 命 週 期 鯉 魚 的 飼 養 與 人 的 構 成 之 關 係 三 月 七 月 九 月 底 十 月 十 二 月 底 秧 節 新 米 節 ( 接 妻 進 田 ) 過 新 年 糯 稻 灑 秧 ( 男 人 的 田 ) 糯 稻 抽 穗 糯 稻 收 成 ( 男 人 的 家 屋 ) 進 入 工 作 的 季 節 進 入 休 息 的 季 節 放 魚 苗 入 稻 田 中 ( 女 人 在 坡 地 上 工 作 ) 從 吃 酸 的 季 節 進 入 吃 甜 的 季 節 魚 苗 回 到 家 屋 的 水 塘 中 ( 醃 製 鯉 魚 ) ( 女 人 懷 孕, 進 入 男 人 的 家 屋 中 ) 訂 親 接 親 從 事 作 玩 的 活 動 在 這 裡, 我 們 看 到 了 稻 米 的 生 長 鯉 魚 的 飼 養 以 及 女 人 的 生 育 三 者 同 時 在 時 間 及 空 間 上 都 必 須 實 踐 移 轉 的 行 動, 在 意 象 上 亦 相 互 形 成 一 個 象 徵 比 擬 的 關 係 女 人 的 移 轉 是 達 成 人 的 建 構 理 想 的 開 端, 但 必 須 仰 賴 稻 米 與 鯉 魚 的 營 養 滋 潤 才 得 以 完 成 從 這 個 脈 絡 來 看, 我 們 不 難 理 解 為 何 侗 族 男 女 在 與 情 人 ( 或 可 能 的 結 婚 對 象 ) 對 唱 大 歌 或 琵 琶 歌 時, 常 會 以 秧 苗 與 水 鯉 魚 與 攔 網 或 禾 穀 同 窪 等 意 象, 來 描 繪 彼 此 可 能 結 為 夫 妻 的 理 想 意 境 我 們 亦 可 理 解 侗 人 為 何 以 一 季 穀 子, 一 代 人 來 將 稻 米 的 生 產 時 間 比 擬 成 人 的 世 代 時 間 依 循 著 稻 米 生 長 的 空 間 時 間 進 程, 作 為 人 群 行 動 的 依 據, 侗 人 以 婚 姻 交 換 來 實 踐 人 的 構 成 及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之 理 想 總 之, 稻 米 在 侗 族 社 會 中 極 具 重 要 性, 不 僅 成 為 侗 人 建 構 夏 日 與 冬 日 勞 動 與 休 息 從 坡 地 到 村 寨 從 田 到 家 屋 等 季 節 以 及 時 間 - 空 間 轉 換 的 依 據, 稻 米 及 米 飯 以 其 可 栽 種 的 可 滋 養 的 可 轉 化 食 物 屬 性 等 物 質 特 性, 更 成 為 他 們 理 解 與 構 築 人 與 社 會 之 關 係 的 基 礎 侗 人 所 建 構 的 人 的 構 成 概 念, 即 是 以 稻 米 作 為 主 軸, 其 附 屬 產 物 跟 隨 著 稻 米 從 村 寨 外 回 到 家 屋, 女 人 透 過 糯 米 飯 的 特 質 將 生 的 鯉 魚 轉 換 成 熟 的 好 吃 的 醃 魚, 賦 予 了 鯉 魚 酸 的 轉 味 的 屬 性, 以 與 雞 鴨 豬 等 家 屋 所 生 產 物 的 食 物 之 甜 的 不 轉 味 的 屬 性, 在 食 物 類 別 上 形 成 一 個 明 確 的 差 異 人 的 構 成 需 要 酸 與 甜 二 種 屬 性 食 物 所 提 供 之 滋 養, 而 酸 vs. 甜 之 所 以 成 為 建 構 侗 族 社 會 的 象 徵 運 作 機 制, 實 有 賴 於 稻 米 所 獨 具 的 轉 化 食 物 屬 性 的 特 質, 而 女 人 則 是 實 踐 稻 米 這 個 轉 化 力 的 行 動 者 在 侗 人 的 婚 姻 交 換 中, 討 妻 者 ( 男 方 ) 與 給 妻 者 ( 女 方 ) 相 互 交 換 不 同 屬 性 的 禮 物, 以 禮 物 展 演 來 形 塑 並 表 徵 男 女 性 別 的 差 異 然 而, 如 何 將 差 異 性 進 一 步 地 整 合 並 轉 化, 使 之 成 為 具 有 建 設 性 的 力 量, 則 需 要 仰 賴 儀 式 所 發 揮 的 效 用 女 人 及 其 所 屬 的 團 體 則 扮 演 著 相 當 重 要 的 角 色 29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在 訂 親 之 後 即 將 接 媳 婦 進 家 門 之 前 的 收 穀 子 季 節, 侗 人 必 須 舉 行 一 個 稱 之 為 接 妻 進 田 (θiip 35 mai 35 lia 55 ga 53 ) 的 儀 式, 討 妻 者 會 邀 請 給 妻 者 來 參 與 其 家 屋 的 稻 穀 收 割 工 作 除 了 男 女 方 家 族 成 員 之 外, 新 媳 婦 會 邀 請 其 過 去 一 起 作 伴 的 同 性 作 伴 團 體 前 來 參 與, 象 徵 性 地 到 男 方 的 田 裡 收 割 稻 穀, 以 稻 穀 的 收 成 所 表 徵 的 再 生 產 意 涵 來 完 成 家 戶 的 生 產 活 動 接 妻 進 田 儀 式 所 隱 含 的 文 化 意 義, 是 強 調 生 產 與 再 生 產 的 結 合, 以 及 生 產 活 動 需 經 由 再 生 產 ( 或 婚 姻 交 換 ) 機 制, 才 得 以 達 成 家 屋 與 社 會 建 構 的 理 想 在 稻 穀 的 收 穫 季 節, 侗 人 以 行 動 來 實 踐 社 會 建 構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他 們 使 用 稻 米 的 意 象 結 合 了 討 妻 者 與 給 妻 者 雙 方 人 群 的 行 動, 來 完 成 從 生 產 到 再 生 產 意 象 的 轉 換 稻 米 不 但 以 可 吃 的 物 質 形 式 出 現, 提 供 人 的 構 成 所 需 之 營 養, 同 時 亦 以 其 可 種 植 的 可 生 長 的 與 可 持 續 繁 衍 的 性 質, 透 過 人 群 的 行 動 來 實 踐 人 的 構 成 以 及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之 理 想 在 此 儀 式 中, 我 們 看 到 了 他 們 一 再 地 以 人 群 的 儀 式 行 動, 來 傳 遞 稻 米 的 文 化 意 義 及 其 在 侗 族 社 會 的 重 要 性 而 此 人 群 則 涵 蓋 了 男 人 與 女 人 討 妻 者 與 給 妻 者 雙 方 家 族 之 力 量, 以 使 得 表 徵 著 男 人 男 系 家 屋 的 稻 米 得 以 豐 收 侗 人 使 用 稻 米 的 意 象 來 表 徵 聯 姻 關 係 的 重 要 性, 物 ( 稻 米 ) 的 生 產 人 的 建 構 以 及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三 者 之 間 形 成 了 一 個 緊 密 並 相 互 表 徵 的 關 係 這 也 足 以 說 明 為 何 侗 人 會 以 稻 米 的 生 產 時 間 來 比 擬 人 的 世 代 時 間, 他 們 是 以 稻 米 來 表 徵 人 或 社 會 人 的 建 構 概 念 ( 林 淑 蓉 1999:252;2006: 48) 從 這 個 儀 式 我 們 理 解 到, 男 系 家 屋 中 的 稻 米 之 生 產, 需 仰 賴 討 妻 者 ( 男 方 ) 與 給 妻 者 ( 女 方 ) 雙 方 人 群 的 共 作, 這 同 時 也 是 新 媳 婦 與 其 作 伴 團 體 最 後 一 次 的 共 作 行 動 從 此 以 後, 女 人 離 開 其 作 伴 團 體 在 坡 地 上 的 作 玩 行 動, 從 村 寨 外 轉 入 村 寨 內 男 人 的 家 屋 中 工 作 神 話 禁 忌 與 儀 式 展 演 中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侗 族 男 女 除 了 從 性 別 分 工 作 伴 團 體 以 及 家 戶 / 房 族 的 生 產 交 換 與 再 生 產 活 動 等 來 學 習 內 化 並 建 構 其 個 人 的 性 別 認 同 之 外, 神 話 傳 說 禁 忌 以 及 儀 式 都 具 有 形 塑 個 人 的 性 別 意 識 型 態 之 效 用 一 方 面, 神 話 傳 說 以 語 言 論 述 的 形 式 來 傳 遞 文 化 所 傳 遞 的 性 別 意 識 型 態 ; 另 一 方 面, 禁 忌 與 儀 式 則 以 禁 止 行 動 的 規 範 與 積 極 強 化 的 儀 式 展 演 來 建 構 性 別 意 象, 以 表 達 男 女 性 別 之 間 的 差 異, 傳 遞 男 女 性 別 的 文 化 意 涵, 或 彰 顯 其 中 的 性 別 權 力 關 係 本 節 將 延 續 前 面 的 討 論 主 軸, 從 神 話 禁 忌 儀 式 等 脈 絡 中 繼 續 申 論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的 建 構 關 係 30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首 先, 我 將 討 論 侗 人 如 何 以 神 話 傳 說 來 形 塑 性 別 特 質 在 侗 人 的 敘 事 神 話 中, 創 造 人 類 的 始 祖 是 一 位 叫 做 sa 323 敏 ( 或 漢 語 稱 為 棉 婆 ) 的 女 人,sa 323 敏 用 孵 蛋 的 方 法, 孵 出 了 第 一 個 叫 做 松 恩 的 男 人, 接 著 又 孵 出 了 第 二 個 人, 是 叫 做 松 桑 的 女 人 松 恩 與 松 商 結 合 之 後, 才 有 了 後 來 的 人 此 神 話 傳 說 也 出 現 在 侗 族 的 古 歌 當 中, 以 敘 事 歌 謠 的 形 式 來 形 塑 有 關 棉 婆 孵 蛋 的 意 象 : 四 個 棉 婆 在 寨 腳, 他 們 各 孵 蛋 一 個, 三 個 寡 蛋 丟 去 了, 剩 下 好 蛋 孵 松 恩 四 個 棉 婆 在 寨 腳, 三 個 寡 蛋 丟 去 了, 剩 下 好 蛋 孵 松 桑 就 從 那 時 起, 人 才 世 上 落 ( 引 自 伍 蒼 遠 1989: 99) 在 此 神 話 中, 侗 人 使 用 雞 孵 蛋 的 意 象 來 建 構 人 的 起 源 神 話, 正 好 與 前 面 討 論 的 吃 相 思 活 動 中 二 個 寨 子 在 對 歌 時 所 使 用 的 雞 的 意 象 有 關, 主 寨 的 姑 娘 與 客 寨 的 羅 漢 分 別 使 用 了 雞 生 與 雞 不 生 的 意 象, 來 表 達 彼 此 位 階 的 差 異, 以 及 各 自 對 於 建 立 聯 姻 關 係 的 渴 望 這 個 神 話 賦 予 了 當 代 一 些 侗 族 學 者 聯 想 到 侗 族 可 能 源 自 於 女 性 始 祖 的 一 個 可 能 性, 例 如 推 論 其 社 會 型 態 乃 是 由 母 系 過 渡 到 父 系 ( 張 世 珊 楊 昌 嗣 1992: 109), 或 與 當 代 侗 族 村 寨 普 遍 祭 拜 女 性 神 祇 sa 323 shui 55 ( 祖 母 神 ) 信 仰 有 所 關 連 更 具 體 地, 此 敘 事 神 話 以 雞 孵 蛋 的 意 象 來 表 達 女 人 生 育 小 孩 的 社 會 事 實, 雞 所 表 徵 的 乃 是 女 人 的 生 育 力 或 再 生 產 力, 明 確 而 清 楚 地 以 雞 的 意 象 來 表 徵 女 人 在 侗 人 的 家 屋 所 產 出 的 肉 類 ( 包 括 雞 鴨 豬 等 ) 食 物 中, 雞 呈 現 出 非 常 明 確 的 女 性 意 象 各 家 戶 以 每 日 吃 剩 的 米 飯 來 餵 養 雞, 使 得 活 動 於 家 屋 四 周 的 雞 在 經 過 四 到 六 個 月 的 餵 養 之 後, 能 夠 成 長 為 好 吃 的 營 養 價 值 高 的 甜 的 食 物 另 一 種 屬 於 甜 的 肉 類 食 物 是 鴨, 同 樣 有 著 明 顯 的 女 性 意 象, 侗 人 也 是 使 用 米 飯 來 餵 養 之, 飼 養 至 少 三 四 個 月 才 能 吃 不 過, 鴨 與 雞 不 同 之 處 在 於, 侗 人 在 每 日 清 早 將 家 裡 飼 養 的 鴨 子 趕 到 家 屋 邊 的 水 塘 中 或 村 寨 邊 的 溪 河 中 戲 水, 到 了 傍 晚 才 又 將 鴨 子 趕 回 家 屋 內 休 息 因 此, 白 天 鴨 子 吃 的 是 水 塘 與 溪 河 中 的 小 魚 小 蝦 與 浮 游 生 物, 到 了 夜 晚 回 到 家 屋 內 才 餵 以 米 飯, 此 不 似 雞 守 著 家 屋, 吃 著 家 戶 剩 餘 的 米 飯 雞 與 鴨 在 生 長 習 性 上 的 差 異, 即 成 為 侗 人 建 構 肉 類 食 物 的 性 別 意 象 二 者 有 所 區 辨 之 所 在 在 嬰 兒 出 生 之 前 的 每 一 次 送 禮 中, 除 了 秧 節 之 外, 討 妻 者 都 需 送 鴨 給 女 方 的 給 妻 者 ; 至 於 雞 則 只 出 現 在 最 後 一 次 接 妻 的 送 禮 中 就 食 物 的 文 化 意 涵 來 討 論, 白 天 鴨 喜 棲 息 在 表 徵 著 女 性 意 象 的 水 塘 中 嬉 戲, 吃 著 水 塘 中 的 魚 蝦 浮 游 生 物, 到 了 夜 晚 侗 人 將 鴨 趕 回 家 屋 中, 吃 著 男 人 家 屋 的 米 飯 此 種 生 長 習 性 與 飲 食 意 象, 非 常 類 似 女 人 婚 前 遊 玩 於 村 寨 外 圍 的 坡 地 上, 享 用 著 同 性 作 伴 團 體 所 共 作 生 產 的 花 生, 以 及 與 團 體 成 員 一 起 打 平 伙 的 樂 趣, 直 到 進 入 婚 姻 關 係 中, 女 人 才 從 外 31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寨 移 轉 進 入 男 人 的 家 屋 中, 吃 著 屬 於 男 性 家 屋 的 米 飯 因 此, 鴨 的 生 長 習 性, 從 家 屋 移 轉 到 水 塘 再 從 水 塘 回 到 家 屋, 其 過 程 就 如 同 女 人 在 婚 姻 交 換 中 空 間 範 疇 的 移 轉 一 樣, 從 原 生 家 庭 到 坡 地 再 從 坡 地 到 進 入 男 人 的 家 屋 中 我 們 若 從 鴨 與 女 人 的 進 食 習 性 來 討 論, 二 者 在 象 徵 意 象 上 亦 有 所 類 似 : 鴨 在 水 塘 中 嬉 戲 吃 著 水 塘 中 的 雜 食, 就 如 同 白 天 女 人 到 坡 地 作 玩, 與 作 伴 團 體 打 平 伙 分 享 花 生 鴨 所 傳 遞 的 文 化 意 義 是 作 玩, 含 有 溝 通 與 過 程 的 意 涵, 就 好 像 女 人 在 這 個 階 段 所 處 的 社 會 位 階 一 樣 : 進 入 了 交 換 關 係, 可 以 有 性 行 為, 但 女 人 還 沒 有 懷 孕 尚 未 到 達 即 將 生 育 可 以 落 夫 家 的 階 段 侗 人 一 聊 到 他 們 對 於 鴨 的 印 象, 總 是 說 : 鴨 的 二 隻 腳 在 水 塘 中 划 水 嬉 戲, 就 如 同 閒 雜 人 在 旁 邊 講 閒 話 的 樣 子 一 樣 討 妻 者 以 鴨 作 為 食 物 禮 物, 含 有 此 階 段 的 交 換 關 係 仍 然 不 穩 定, 此 時 只 要 有 一 方 不 滿 意, 隨 時 可 以 解 除 婚 約 雞 乃 是 侗 人 最 貴 重 的 食 物 禮 物, 也 是 女 性 意 象 的 表 徵 神 話 傳 說 中 一 位 叫 做 棉 婆 的 女 人 在 寨 腳 孵 蛋, 就 如 同 女 人 進 入 男 人 的 家 屋 中, 為 了 家 族 的 延 續 而 生 育 子 嗣 一 樣, 侗 人 以 雞 的 意 象 來 表 徵 女 人, 或 更 具 體 地, 女 性 的 再 生 產 力 如 同 前 面 所 討 論 的, 二 個 村 寨 在 吃 相 思 時 雙 方 人 群 的 對 歌 內 容, 以 忌 寨 門 雞 不 生 來 比 喻 無 法 聯 姻 以 及 女 人 不 生 的 焦 慮, 可 以 清 楚 地 看 到 雞 與 女 人 給 妻 者 生 育 力 等 之 連 結 關 係 這 可 用 來 說 明 為 何 侗 人 在 送 禮 時, 必 須 等 到 最 後 一 次 的 送 禮, 當 婚 姻 交 換 關 係 已 經 完 成 時 才 會 送 雞 雞 的 文 化 意 涵 含 有 結 束 及 分 開 的 意 思 ( 林 淑 蓉 2004:235-240), 因 此 通 常 使 用 在 儀 式 行 動 已 經 完 成 的 接 妻 送 禮, 嬰 兒 滿 月 儀 式 完 成 時 討 妻 者 送 予 外 公 外 婆 的 禮 物, 或 死 者 的 棺 木 即 將 離 開 村 寨 到 山 上 安 葬 之 前 作 為 引 路 用 的 雞 等 此 外, 雞 是 侗 人 用 來 祭 神 的 主 要 食 物, 同 時 也 是 女 人 坐 月 子 時 唯 一 食 用 的 肉 類 食 物 在 坐 月 期 間 的 侗 族 婦 女, 每 日 只 能 食 用 男 人 家 屋 所 生 產 的 雞 肉 與 糯 米 飯, 來 補 充 身 體 所 需 之 營 養 女 人 為 男 人 的 家 屋 生 育 子 嗣, 完 成 了 社 會 再 生 產 的 責 任, 再 以 具 有 表 徵 人 的 構 成 意 涵 的 糯 米 飯, 以 及 使 用 米 飯 餵 養 而 成 長 的 雞 肉 來 滋 養 身 體 如 此, 食 物 性 別 化 的 身 體 與 人 的 構 成, 三 者 形 成 一 個 緊 密 結 合 又 相 互 表 徵 的 關 係, 不 僅 在 空 間 範 疇 上 相 互 比 擬, 在 移 轉 的 時 間 上 亦 具 有 相 互 表 徵 的 作 用, 同 時 在 人 的 構 成 過 程 中 也 需 仰 賴 營 養 價 值 高 的 糯 米 飯 及 雞 肉 來 滋 養 女 人 相 對 於 鴨 與 雞 所 隱 含 的 女 性 意 象, 豬 肉 則 非 常 明 確 地 代 表 男 人 及 其 父 系 房 族 從 訂 親 到 接 親 的 過 程 中, 豬 肉 出 現 在 討 妻 者 送 予 給 妻 者 每 一 次 的 送 禮 行 列 中, 無 論 是 秧 節 新 米 節 或 過 新 年, 男 方 需 送 至 少 一 到 二 腿 的 豬 肉 給 女 方 即 便 是 給 妻 者 的 女 人 在 為 討 妻 者 的 家 族 生 下 子 嗣 後, 在 嬰 兒 的 滿 月 儀 式 中 嬰 兒 的 外 公 外 婆 送 米 ( 生 的 去 殼 的 ) 32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錢 銀 帽 背 帶 及 衣 服 等 給 外 孫 時, 討 妻 者 仍 然 以 米 及 豬 肉 作 為 答 禮 嬰 兒 的 親 外 公 得 到 一 腿 或 半 腿 的 豬 肉, 親 外 婆 得 到 一 個 豬 頭, 其 他 較 遠 的 外 公 外 婆 則 帶 回 一 小 杯 米 以 及 一 斤 二 兩 的 刀 頭 ( 生 的 豬 肉 ) 當 宴 客 結 束 外 公 外 婆 準 備 回 去 的 時 候, 討 妻 者 需 再 送 外 公 外 婆 一 些 蒸 熟 的 糯 米 飯 一 塊 刀 頭 以 及 一 隻 雞 到 了 人 死 亡 的 時 候, 喪 家 為 死 者 舉 行 喪 禮, 作 為 女 婿 的 討 妻 者 仍 然 必 須 送 米 ( 生 的 ) 豬 肉 ( 一 頭 豬 或 至 少 一 個 豬 頭 ) 及 三 斤 醃 魚 等 食 物 禮 物 給 喪 家 ( 給 妻 者 ) 從 這 幾 個 送 禮 的 脈 絡 來 看, 我 們 看 到 了 豬 肉 必 然 與 討 妻 者 相 連 結, 從 婚 姻 的 締 結 嬰 兒 的 出 生 到 人 的 死 亡, 討 妻 者 都 必 須 送 豬 肉, 因 此 豬 肉 所 表 徵 的 文 化 範 疇 是 男 人 家 屋 以 及 父 系 房 族 豬 肉 可 以 說 是 侗 人 最 常 吃 的 肉 類 食 物, 每 一 家 戶 都 會 飼 養, 平 時 也 可 以 從 市 集 中 購 得 無 論 窮 苦 或 富 裕, 每 一 家 戶 至 少 都 養 有 一 二 頭 豬, 平 日 餵 以 米 糠 家 中 多 餘 的 剩 飯 以 及 女 人 從 坡 上 採 來 的 蕃 薯 葉 在 婚 姻 交 換 的 過 程 中, 討 妻 者 送 豬 肉 給 給 妻 者, 一 方 面 用 來 宣 示 討 妻 者 經 濟 生 活 的 富 裕, 男 方 家 族 有 充 沛 的 勞 動 力, 可 以 用 多 餘 的 米 飯 來 餵 養 豬 隻, 其 所 表 徵 的 乃 是 男 人 的 生 產 力 ; 另 一 方 面, 討 妻 者 以 豬 肉 來 交 換 女 人 的 身 體 之 移 轉, 或 更 具 體 的 女 人 的 性 與 生 育 力 回 到 上 述 之 棉 婆 孵 蛋 的 敘 事 古 歌 中, 侗 人 以 棉 婆 孵 蛋 的 意 象 來 建 構 女 性 特 質, 是 侗 族 社 會 的 起 源, 同 時 也 肩 負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力 我 們 無 法 僅 從 這 個 神 話 傳 說 就 斷 定 其 社 會 型 態 乃 是 由 母 系 過 渡 到 父 系, 但 是 女 人 在 侗 族 社 會 的 重 要 性 卻 是 無 庸 置 疑 的 另 一 個 跟 侗 族 女 性 有 關 的, 則 是 各 村 寨 普 遍 奉 祀 信 仰 的 祖 母 神 (sa 323 shui 55 ) 在 侗 族 人 的 傳 說 中, 被 尊 為 sa 323 shui 55 ( 其 意 為 死 去 的 祖 母 ) 的 祖 母 神, 是 一 位 未 婚 的 民 族 女 英 雄 在 明 清 時 期 原 名 叫 做 幸 奴 的 sa 323, 由 於 當 地 常 有 盜 匪 戰 亂, 幸 奴 起 而 號 召 民 眾 出 來 抵 抗 外 侮, 最 後 卻 因 寡 不 敵 眾 而 跳 崖 自 盡, 死 後 被 尊 為 sa 323 shui 55 供 奉 在 各 村 寨 的 祖 母 神 堂 (sa 323 bim 55 ) 中 sa 323 shui 55 是 各 村 寨 唯 一 供 奉 的 侗 族 神 祈, 侗 人 以 尊 稱 祖 母 的 親 屬 稱 謂 sa 323 來 稱 之, 神 堂 內 的 設 置 充 份 地 表 達 了 侗 家 的 女 性 形 象, 包 括 紙 傘 鍋 子 紡 織 機 等 物 埋 在 一 個 象 徵 著 女 人 子 宮 的 土 丘 上, 上 面 種 著 象 徵 著 永 恆 不 朽 與 常 勝 意 象 的 常 綠 植 物 萬 年 青 sa 323 shui 55 是 侗 族 村 寨 的 守 護 神, 負 責 保 衛 村 寨 的 平 安 每 逢 村 寨 有 戰 役 時, 侗 人 總 會 集 合 村 寨 的 民 兵 ( 或 稱 款 兵 ), 在 祭 拜 完 sa 323 shui 55, 身 上 配 戴 著 從 神 堂 採 得 代 表 著 常 勝 意 象 的 萬 年 青, 才 會 出 兵 去 打 仗 除 此 之 外, 侗 人 在 每 年 的 大 年 初 一 早 上 均 會 舉 行 祭 拜 sa 323 shui 55 的 儀 式, 其 儀 式 展 演 內 容 充 滿 了 經 由 祭 拜 的 行 動 以 祈 求 村 寨 的 繁 衍 與 侗 族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意 象 底 下, 我 將 描 述 侗 人 祭 sa 323 shui 55 的 儀 式 行 動, 分 析 其 供 俸 的 食 物 人 群 的 行 動 與 性 別 意 象 之 關 係 33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村 寨 的 祖 母 堂 在 平 日 是 關 閉 的, 唯 一 開 放 的 時 間 是 每 年 農 曆 初 一 的 清 早 管 理 神 堂 家 族 的 男 性 老 人 先 進 入 堂 內 打 掃 及 奉 茶, 稍 候 再 由 十 二 位 代 表 村 寨 各 房 族 的 男 性 老 人 進 入 神 堂 內 祭 拜 這 十 二 位 老 人 各 自 從 家 中 攜 來 祭 祖 母 神 所 需 之 酒 一 塊 刀 頭 ( 一 二 斤 的 生 豬 肉 ) 一 大 碗 蒸 熟 的 糯 米 飯 以 及 一 至 二 樣 熟 的 肉 類 食 物 進 入 神 堂 後, 他 們 首 先 將 刀 頭 掛 在 神 堂 前 面 的 木 柱 上, 將 糯 米 飯 及 酒 菜 放 在 地 上, 燒 香 燒 紙 錢 祭 拜 村 寨 的 祖 母 神 祭 拜 結 束 之 後, 幾 位 男 性 老 人 坐 在 一 旁 的 小 板 凳 上, 將 那 些 熟 的 飯 菜 放 在 地 上, 大 家 圍 成 一 個 圓 圈 吃 早 飯, 邊 吃 飯 邊 聊 天 互 相 划 拳 敬 酒 作 樂, 就 如 同 男 人 在 婚 姻 交 換 的 脈 絡 中 去 參 與 宴 客 一 樣 倘 若 老 人 家 屋 中 有 女 人 ( 通 常 是 媳 婦 ) 懷 孕, 老 人 就 自 動 迴 避 男 性 老 人 在 過 年 的 大 清 早 進 入 神 堂 祭 拜 sa 323, 我 認 為 此 祭 拜 儀 式, 實 為 村 寨 內 各 房 族 的 男 性 老 人 在 與 sa 323 進 行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象 徵 交 換 男 性 老 人 以 糯 米 飯 及 豬 肉 祭 拜 村 寨 的 祖 母 神, 亦 即 以 討 妻 者 ( 男 人 ) 的 身 份 來 與 未 婚 而 亡 代 表 侗 族 村 寨 的 女 性 意 象 的 sa 323 進 行 社 會 性 的 交 換, 男 人 所 欲 交 換 的 乃 是 女 人 的 性 與 再 生 產 力 男 人 在 祭 拜 結 束 後 即 以 模 擬 婚 姻 交 換 的 宴 客 場 景, 坐 在 神 堂 內 的 小 板 凳 上 吃 著 糯 米 飯 以 及 甜 的 肉 類 食 物, 相 互 划 拳 飲 酒 作 樂, 飯 後 再 將 帶 來 的 酒 菜 及 祭 拜 物 帶 回 各 自 的 家 屋 中 他 們 所 帶 來 的 食 物 是 不 會 出 現 醃 魚 的, 因 為 具 有 酸 的 屬 性 之 醃 魚 是 用 來 祭 拜 死 者 的 男 性 老 人 參 與 了 大 年 初 一 祭 拜 村 寨 共 同 的 女 性 神 祇, 此 儀 式 性 的 祭 拜 與 共 食 行 動 所 欲 傳 遞 的 乃 是 房 族 的 延 續 以 及 村 寨 ( 或 社 會 ) 的 再 生 產 這 些 男 性 老 人 們 都 必 須 是 夫 婦 二 人 都 健 在, 並 育 有 已 經 成 家 的 子 女 ( 尤 其 是 兒 子 ), 才 能 代 表 其 房 族 進 入 神 堂 內 吃 早 飯 由 此 可 知, 進 入 神 堂 內 祭 sa 323 及 吃 早 飯 也 是 一 種 儀 式 性 的 展 演 行 動, 侗 人 以 此 儀 式 行 動 來 彰 顯 房 族 的 延 續 以 及 村 寨 ( 或 社 會 ) 的 發 展 之 重 要 性, 唯 有 經 由 村 寨 內 各 房 族 的 交 換 行 動, 以 sa 323 作 為 侗 族 女 性 的 共 同 意 象 來 賦 予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意 涵 最 後, 我 將 討 論 侗 人 對 女 性 所 實 行 的 禁 忌 與 規 範 我 在 前 面 曾 提 過, 侗 人 認 為 懷 孕 的 女 人 是 臭 腥 的, 因 此 女 人 在 懷 孕 期 間 避 免 到 大 眾 取 水 的 井 邊, 也 避 免 在 稻 穀 收 成 的 季 節 出 現 在 村 人 共 用 的 曬 穀 大 壩 上, 當 然 更 禁 止 進 入 村 寨 的 sa 323 堂 ( 祖 母 神 堂 ) 內 此 外, 對 於 坐 月 子 的 婦 女 則 執 行 飲 食 規 範 人 類 學 者 Gell(1979) 曾 討 論 Umeda 人 的 食 物 禁 忌 (food taboo), 他 提 到 禁 忌 不 僅 僅 是 在 表 達 自 我, 更 是 在 形 構 自 我 根 據 Gell 的 看 法, 禁 忌 的 遵 循 是 透 過 建 立 關 係 來 建 構 一 個 可 認 同 的 自 我, 這 個 關 係 是 將 自 我 放 置 在 一 個 外 在 的 事 實 中, 以 使 得 自 我 能 夠 存 在 於 關 係 中 Gell 將 禁 忌 看 成 是 一 種 自 我 形 構 的 重 要 機 制, 個 人 是 一 個 具 有 用 意 性 的 行 動 主 體, 透 過 對 於 禁 忌 的 遵 循, 一 方 面 展 演 個 人 在 禁 忌 規 範 中 的 社 會 關 係 網 絡, 另 一 方 面 則 積 極 地 透 過 遵 循 禁 忌 的 行 動 來 建 構 自 我 侗 人 對 於 婦 女 所 建 立 的 禁 忌 規 範, 集 中 在 懷 孕 以 及 生 育 的 問 題 上, 而 沒 有 34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針 對 月 經 作 任 何 的 處 置, 此 似 乎 可 以 看 出 侗 族 社 會 所 重 視 的 乃 是 婦 女 的 生 育 力 問 題 我 們 先 分 析 上 述 吃 相 思 活 動 中 的 對 歌, 代 表 主 寨 的 姑 娘 們 會 在 進 寨 門 的 路 口 設 置 與 產 婦 生 育 後 所 實 行 的 忌 生 人 禁 忌 一 樣 的 象 徵 物 忌 生 人 是 相 當 有 趣 的 一 種 文 化 設 置, 由 產 婦 的 夫 家 來 實 踐, 禁 忌 所 規 範 的 對 象 是 外 寨 人, 在 婦 女 生 完 產 後 三 天 之 內 禁 止 進 入 其 家 屋 夫 家 通 常 會 在 大 門 上 方 懸 掛 一 根 柚 子 樹 枝, 以 昭 告 大 眾 該 家 屋 已 經 完 成 了 人 的 再 生 產 事 實 此 樹 枝 會 掛 在 門 上 一 個 月, 一 直 到 舉 行 嬰 兒 滿 月 儀 式 後 才 取 下, 不 過 外 寨 人 禁 止 進 入 該 家 屋 的 規 範 僅 有 三 天 此 種 禁 忌 規 範, 同 時 也 適 用 於 家 屋 中 的 小 豬 及 小 鴨 當 家 屋 中 有 小 豬 出 生 時, 侗 人 也 會 懸 掛 柚 子 樹 枝, 樹 枝 上 方 繫 著 一 束 稻 草, 將 之 掛 在 牲 畜 常 進 出 的 邊 門 上 方, 只 懸 掛 三 天 即 可 取 下 家 屋 中 的 小 鴨 出 生 時, 他 們 懸 掛 一 束 上 面 綁 著 鴨 蛋 殼 的 稻 草, 亦 是 懸 掛 三 天 然 而, 此 禁 忌 並 不 適 用 於 家 屋 新 出 生 的 小 雞 及 小 牛 身 上 從 侗 人 的 忌 生 人 禁 忌 來 分 析, 我 們 看 到 侗 人 似 乎 將 人 豬 與 鴨 的 再 生 產 放 在 同 一 類 別 中, 必 須 遵 守 同 樣 的 忌 生 人 的 禁 忌 與 規 範 其 關 鍵 點 在 於, 侗 人 將 三 者 放 置 在 婚 姻 交 換 的 脈 絡 中 來 理 解, 因 此 人 豬 及 鴨 子 出 生 後 的 三 天 之 內, 主 家 必 須 遵 守 著 外 寨 人 不 得 進 入 該 家 屋 的 規 範 在 婚 姻 交 換 的 脈 絡 中, 小 豬 的 生 產 與 人 的 生 育, 同 樣 地 都 在 傳 遞 男 人 的 家 屋 男 系 的 房 族 已 達 成 了 再 生 產 的 事 實, 因 此 侗 人 使 用 類 似 的 象 徵 展 演 物 來 昭 告 社 會 而 鴨 則 是 女 性 的 意 象, 侗 人 以 之 來 表 徵 女 人 在 交 換 過 程 中 的 性 實 踐 小 鴨 的 生 產, 就 如 同 鯉 魚 從 稻 田 中 被 移 轉 進 入 水 塘 中 飼 養 一 樣, 是 混 濁 不 清 的, 像 一 個 尚 未 落 夫 家 懷 孕 的 女 人, 其 社 會 位 階 曖 昧 不 明, 但 外 寨 人 卻 須 避 免 與 她 進 行 性 交 換 的 協 商 與 溝 通 因 此, 忌 生 人 禁 忌 的 主 要 用 意, 是 在 宣 示 該 婦 女 的 社 會 位 階 已 經 轉 換 了, 外 寨 的 羅 漢 必 須 迴 避 與 其 進 行 婚 姻 交 換 相 對 地, 代 表 女 人 意 象 的 雞, 其 所 指 涉 的 人 及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之 象 徵 意 涵 十 分 明 確, 反 而 不 需 再 以 禁 忌 來 強 化 之 若 將 上 述 幾 個 範 疇 放 在 一 起 分 析, 我 們 可 以 看 到 一 個 比 較 清 楚 的 類 比 關 係 懷 孕 的 女 人 被 類 比 為 水 塘 中 的 水, 是 臭 腥 的 與 不 流 動 的, 必 須 遵 守 禁 忌 與 規 範 家 屋 邊 的 水 塘 就 像 女 人 的 子 宮 一 樣, 塘 內 的 魚 與 女 人 子 宮 內 的 胎 兒 一 樣, 都 是 不 可 吃 的, 其 不 可 吃 的 意 涵 是 尚 未 完 成, 同 時 他 們 也 無 法 回 到 婚 姻 交 換 締 結 之 前 的 作 玩 階 段, 處 於 一 個 曖 昧 不 明 的 狀 態 中 討 論 這 個 問 題 時, 我 們 須 將 懷 孕 的 女 人 放 在 其 傳 統 所 實 踐 的 不 落 夫 家 之 時 序 來 分 析 : 還 未 落 夫 家 的 懷 孕 女 人, 其 身 體 處 於 一 個 中 介 的 狀 態, 其 社 會 位 階 曖 昧 不 明 侗 人 在 處 理 這 個 問 題 時, 是 以 禁 忌 來 規 範 夫 家, 透 過 禁 忌 的 實 踐 來 傳 遞 該 婦 女 與 夫 家 的 關 係 為 何 更 進 一 步 的, 水 塘 是 女 人 的 空 間 範 疇, 與 男 人 的 家 屋 形 成 一 35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個 對 比 關 係, 而 男 人 家 屋 內 的 火 塘, 則 是 女 人 正 式 轉 化 成 討 妻 者 家 族 成 員 的 空 間 女 人 正 式 移 轉 進 入 夫 家 的 時 間, 通 常 是 在 女 人 懷 孕 並 即 將 臨 盆 之 前, 討 妻 者 會 舉 行 一 個 接 妻 儀 式 儀 式 舉 行 的 那 一 天 清 晨, 過 了 午 夜 但 雞 尚 未 啼 叫 之 前, 媒 婆 接 新 媳 婦 進 入 夫 家 的 火 塘 間 與 祖 先 共 食, 此 時 夫 家 需 先 將 飯 菜 做 好,( 當 然 包 括 糯 米 飯 雞 肉 與 豬 肉 等 貴 重 食 物 ), 但 必 須 迴 避 被 新 媳 婦 碰 見 新 媳 婦 在 男 人 家 屋 的 火 塘 間, 先 由 儀 式 專 家 ( 鬼 師 ) 唸 do 53 sa 55 ( 一 種 紀 念 所 有 在 此 家 屋 中 逝 世 的 祖 先 名 子 ) 儀 式 6, 正 式 將 新 媳 婦 介 紹 給 死 去 的 祖 先, 之 後 才 象 徵 性 的 品 嚐 桌 上 的 每 一 道 菜, 結 束 後 即 回 到 自 己 的 原 生 家 庭, 等 待 討 妻 者 家 族 來 送 禮 直 到 那 個 時 候, 新 媳 婦 才 隨 同 送 禮 隊 伍 一 起 到 夫 家 長 住 火 塘 是 家 屋 最 重 要 的 儀 式 空 間, 侗 人 在 火 塘 間 做 飯, 也 在 火 塘 間 與 祖 先 共 食, 透 過 共 食 行 動 來 強 化 對 於 家 族 的 認 同 感 新 媳 婦 在 接 妻 當 天 還 未 天 亮 前 即 來 到 夫 家, 單 獨 與 祖 先 共 食 的 行 動, 即 具 有 從 外 人 被 轉 化 成 家 屋 成 員 的 文 化 意 涵 懷 孕 的 女 人 若 沒 有 經 過 男 人 家 屋 火 塘 的 轉 化 儀 式, 沒 有 經 過 與 祖 先 共 食 的 儀 式 行 動, 仍 然 被 看 成 是 一 個 外 人 水 塘 的 水, 充 滿 了 女 性 意 象, 實 與 家 屋 內 的 火 塘 的 火 - 男 人 的 材 火, 形 成 一 個 對 比 的 關 係 水 塘 所 表 徵 的 是 女 人 的 子 宮, 然 而 卻 是 一 個 是 尚 未 被 轉 化 的 女 人 的 子 宮, 而 火 塘 則 是 一 個 已 經 被 轉 化 的 男 人 家 屋 的 子 宮, 二 者 呈 現 出 非 常 不 同 的 文 化 內 涵 此 外, 懷 孕 的 女 人 不 得 進 入 村 寨 的 祖 母 堂 之 規 範, 這 個 禁 忌 不 只 適 用 於 懷 孕 的 婦 女, 也 可 用 來 規 範 婦 女 夫 家 的 所 有 成 員, 包 括 已 經 過 了 人 的 再 生 產 年 齡 的 公 公 婆 婆 身 上 為 何 有 資 格 進 入 村 寨 神 堂 內 吃 飯 的 男 性 老 人, 在 其 媳 婦 懷 孕 的 那 一 年 的 大 年 初 一, 也 需 要 跟 媳 婦 一 樣 遵 守 禁 忌 規 範 呢? 我 認 為 老 人 們 在 大 年 初 一 進 神 堂 內 祭 拜 吃 飯 的 行 動, 這 些 老 人 們 實 以 房 族 代 表 的 身 份 來 與 村 寨 的 祖 母 神 進 行 儀 式 交 換, 以 祈 求 房 族 的 繁 衍 以 及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老 人 們 以 豬 肉 及 糯 米 飯 來 祭 拜 sa 323, 就 如 同 男 人 以 豬 肉 及 糯 米 飯 來 交 換 女 人 的 性 與 生 育 力 一 樣 對 於 家 中 的 媳 婦 已 經 懷 孕 的 老 人 來 說, 由 於 其 家 屋 已 經 進 入 了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之 狀 態 中, 因 此 不 需 再 與 sa 323 進 行 儀 式 性 的 社 會 交 換, 而 有 了 必 須 迴 避 遵 守 禁 忌 規 範 的 行 動 出 現 討 論 與 結 論 本 文 討 論 了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建 構 之 關 係, 從 日 常 生 活 的 實 踐 語 言 論 述 的 意 義 建 構 到 禁 忌 規 範 與 行 動 展 演 的 效 力, 侗 人 傳 遞 展 演 並 實 踐 了 豐 富 但 又 複 雜 的 性 別 關 係 如 同 Moore(1993) Ortner(1996) 及 Strathern(1988) 等 學 者 所 主 張 的, 性 別 建 36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構 不 只 是 在 處 理 文 化 如 何 形 塑 性 別 差 異, 更 涉 及 了 個 人 如 何 學 習 建 構 其 性 別 認 同, 以 及 如 何 實 際 生 活 於 性 別 範 疇 中 侗 人 的 性 別 建 構 乃 落 實 於 日 常 生 活 的 性 別 分 工 作 伴 團 體 的 共 作 與 共 食 習 性 以 及 家 屋 與 房 族 的 生 產 消 費 與 交 換 等 活 動 中, 以 區 辨 男 人 與 女 人 的 差 異 作 為 建 構 個 人 的 性 別 意 象 之 焦 點 有 關 食 物 的 生 產 交 換 與 消 費, 男 人 與 女 人 在 空 間 時 間 範 疇 上 被 賦 予 了 不 同 的 象 徵 連 結 意 涵 : 女 人 以 種 植 於 坡 地 上 的 花 生 來 傳 遞 情 感 與 情 意, 傳 遞 著 跨 越 房 族 或 村 寨 範 疇 的 作 伴 團 體 參 與 作 玩 活 動 的 意 義 ; 男 人 則 以 田 所 生 產 的 稻 米 / 米 飯 來 表 達 人 的 構 成 以 及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之 重 要 性, 以 父 系 家 屋 及 房 族 作 為 共 作 與 共 食 的 單 位 花 生 與 稻 米 的 差 異 之 所 在, 乃 在 於 女 人 的 花 生 意 象 可 以 共 作 共 食, 但 卻 不 可 用 來 交 換 ; 反 之, 稻 米 / 米 飯 卻 是 男 人 的 家 屋 / 房 族 進 行 婚 姻 交 換 時 重 要 的 食 物 禮 物, 具 有 將 作 為 交 換 物 的 鯉 魚 從 生 的 轉 換 成 熟 的 之 特 質, 也 能 用 來 餵 養 家 屋 所 飼 養 的 雞 鴨 豬 等 食 物 禮 物, 更 具 有 提 供 人 的 成 長 婦 女 生 育 子 嗣 所 需 之 滋 養 花 生 的 文 化 意 涵, 在 於 女 人 在 婚 前 與 同 性 別 的 或 跨 性 別 的 作 伴 團 體 之 作 玩 作 客 與 吃 相 思 活 動, 此 作 玩 行 動 乃 是 侗 族 男 女 得 以 進 入 婚 姻 交 換 的 前 奏 曲 而 稻 米 / 米 飯 則 建 構 在 家 屋 與 社 會 的 繁 衍 意 象 上, 強 化 交 換 的 重 要 性, 以 及 男 人 與 女 人 必 須 經 由 交 換 行 動 以 達 成 結 合 生 產 與 再 生 產 意 象 的 社 會 繁 衍 目 的 為 了 彰 顯 侗 族 社 會 所 關 懷 的 主 軸 - 家 屋 與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侗 人 以 不 同 的 種 類 顏 色 形 狀 或 屬 性 的 食 物 來 表 徵 男 人 與 女 人 的 關 係, 以 展 演 食 物 所 表 徵 的 文 化 意 義 來 傳 遞 女 人 與 性 生 育 力 的 連 結 關 係, 並 傳 遞 婚 姻 交 換 過 程 中 男 人 與 女 人 所 處 的 社 會 位 階 由 於 食 物 是 可 轉 化 的, 個 人 及 人 群 亦 然, 可 藉 由 結 群 的 理 想 來 將 之 轉 化 因 而, 侗 人 操 弄 食 物 之 可 種 植 的 可 烹 飪 的 或 可 轉 化 的 特 質, 來 傳 達 男 女 性 別 在 此 過 程 中 的 狀 態 (being) 除 了 透 過 食 物 的 生 產 交 換 與 消 費 等 日 常 實 踐 來 建 構 性 別 意 象 之 外, 神 話 侗 歌 禁 忌 與 儀 式 展 演 等 範 疇 亦 以 語 言 論 述 行 為 規 範 以 及 儀 式 行 動 來 形 塑 並 強 化 侗 族 社 會 的 性 別 意 象 在 其 流 傳 的 神 話 傳 說 與 古 歌 吟 唱 中, 侗 人 建 構 了 女 人 與 雞 生 育 力 的 連 結 關 係, 而 男 人 的 父 系 房 族 祭 拜 村 寨 的 祖 母 神 (sa 323 ) 之 儀 式 行 動, 則 是 侗 人 以 信 仰 及 儀 式 來 強 化 女 人 的 重 要 性, 尤 其 是 女 人 所 特 有 的 轉 化 行 動 :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力 侗 人 的 婚 姻 交 換 仍 然 遵 循 著 禮 物 經 濟 的 運 作 原 則, 以 宴 客 及 食 物 禮 物 的 贈 與 或 收 受 作 為 傳 遞 彼 此 關 係 的 主 軸 作 為 交 換 的 食 物 禮 物 之 生 產 交 換 消 費 以 及 象 徵 意 象 的 建 構, 乃 是 以 稻 米 作 為 主 軸, 依 附 在 其 生 命 週 期 空 間 - 時 間 上 的 移 轉 米 飯 的 滋 養 以 及 轉 換 人 與 物 的 屬 性 之 特 質, 來 賦 予 侗 人 建 構 其 性 別 意 象 豐 富 的 文 化 內 涵 例 如, 鯉 魚 的 飼 養 隨 著 稻 米 的 生 命 時 間 而 有 了 時 間 - 空 間 上 移 轉 的 必 要, 鯉 魚 從 村 寨 外 的 田 回 37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到 家 屋 邊 的 水 塘, 其 意 象 就 好 像 懷 孕 的 女 人 從 外 寨 進 入 本 寨, 從 原 生 家 庭 進 入 男 人 家 屋 的 火 塘 間 與 祖 先 共 食 一 樣 而 稻 米 是 人 的 構 成 最 主 要 的 物 質, 侗 人 以 米 飯 來 滋 養 個 體, 也 以 ( 糯 ) 米 飯 來 交 換 女 人 的 移 轉, 此 完 全 仰 賴 婚 姻 交 換 理 想 的 實 踐, 就 如 同 女 人 在 火 塘 間 使 用 糯 米 飯 來 轉 換 鯉 魚 從 生 到 熟 的 屬 性 一 樣 因 而 稻 米 可 以 看 成 是 侗 人 建 構 其 人 的 構 成 最 重 要 的 意 象, 經 由 人 群 的 行 動 ( 人 及 禮 物 移 轉 禁 忌 的 規 範 社 群 的 交 換 以 及 人 與 神 祇 的 交 換 ) 等 來 完 成 此 理 想 因 此, 食 物 禮 物 在 婚 姻 交 換 的 實 踐 過 程 中 佔 據 著 相 當 重 要 的 位 階, 侗 人 經 由 交 換 行 動 來 展 演 並 傳 遞 不 同 的 類 別 形 狀 屬 性 的 食 物 與 男 女 性 別 或 其 人 群 的 關 係 為 何 從 以 上 的 討 論, 我 們 看 到 了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之 關 係, 乃 是 立 基 在 交 換 的 脈 絡 下 以 食 物 來 表 徵 男 女 性 別 的 特 質 : 男 人 的 生 產 力 以 及 女 人 的 再 生 產 力 男 人 以 豬 肉 來 表 徵 家 屋 與 房 族 的 生 產 力, 用 豬 肉 來 交 換 女 人 的 性, 以 使 得 女 人 可 以 順 利 的 移 轉 到 討 妻 者 家 屋 鴨 也 是 男 人 家 屋 的 產 物, 侗 人 以 之 來 凸 顯 女 人 在 交 換 過 程 中 的 不 確 定 性, 此 時 女 人 仍 可 作 玩 可 能 成 為 眾 人 說 閒 話 的 對 象, 是 完 成 社 會 的 再 生 產 理 想 之 中 介 狀 態 至 於 雞 所 表 徵 的 意 象 則 是 女 人 的 生 育 力, 從 侗 人 的 神 話 流 傳 的 古 歌 以 及 吃 相 思 活 動 中 的 男 女 對 歌 等 脈 絡, 我 們 看 到 了 侗 人 以 雞 生 或 雞 孵 蛋 的 意 象 來 表 達 社 會 再 生 產 的 重 要 性 由 此, 我 們 看 到 了 侗 人 的 食 物 禮 物 之 複 雜 性, 以 食 物 來 理 解 其 性 別 意 象 的 建 構 內 涵, 並 不 是 單 一 的 詮 釋 面 向 即 可 以 釐 清 的 為 了 實 踐 婚 姻 交 換 以 及 建 構 社 會 的 理 想 意 境, 侗 人 建 制 了 豐 富 的 飲 食 文 化 內 涵, 作 為 理 解 其 性 別 意 象 以 及 社 群 關 係 不 可 忽 略 的 訊 息 : 從 實 際 的 身 體 經 驗 到 食 物 的 象 徵 性 展 演, 從 靜 態 的 食 物 到 人 群 的 行 動 / 食 物 的 移 動 與 轉 化, 或 從 日 常 生 活 到 儀 式 脈 絡 的 分 析 侗 人 的 性 別 關 係 或 性 別 意 識 型 態, 即 建 構 在 此 既 細 微 又 複 雜 的 結 構 關 係 中 因 此, 侗 人 所 建 構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之 關 係, 似 乎 更 接 近 於 上 述 Mauss(1967) 的 交 換 理 論, 以 及 Meigs(1984;1997) 所 討 論 的 Hua 人 的 自 我 建 構, 以 食 物 的 生 產 交 換 與 消 費 來 作 為 侗 人 建 立 聯 姻 與 性 別 認 同 的 一 個 重 要 的 機 制 附 註 1. 本 文 所 用 之 村 寨 名 稱 以 及 人 名 均 為 虛 構 的, 以 保 護 當 地 人 之 權 益 2. 活 路 為 龍 圖 侗 人 的 日 常 用 語, 意 指 從 事 勞 力 的 生 產 活 動 3. 侗 人 的 認 知 裡, 偶 數 代 表 結 束, 有 著 不 吉 利 的 意 象 ; 而 奇 數 則 表 徵 著 延 續 發 展 38
林 淑 蓉 侗 人 的 食 物 與 性 別 意 象 以 及 衍 生 之 意 有 關 奇 數 與 偶 數 所 代 表 的 文 化 意 義, 不 僅 出 現 在 村 寨 之 間 的 吃 相 思 與 唱 戲 等 活 動 中, 也 出 現 在 本 寨 內 的 唱 戲 活 動 中,( 例 如 每 一 次 唱 戲 都 必 須 唱 奇 數 天 ), 或 出 現 在 侗 人 的 家 屋 結 構 上,( 例 如 家 屋 內 的 中 柱 及 樓 梯 數 目, 均 必 須 是 奇 數 ), 或 出 現 在 底 下 即 將 討 論 的 婚 姻 交 換 中 的 送 禮 義 務 上 ( 討 妻 者 必 須 連 續 送 三 年 的 食 物 禮 物, 才 能 將 新 媳 婦 接 入 夫 家 長 住 ) 筆 者 認 為 此 乃 與 其 婚 姻 交 換 所 實 踐 的 一 般 交 換 制 (generalized exchange)(levi-strauss 1949) 有 關, 以 奇 數 來 表 徵 婚 姻 交 換 關 係 的 延 續 與 尚 未 完 成 之 意 4. 1970 年 代 以 前, 侗 人 的 田 壩 上 主 要 種 植 著 糯 稻, 其 栽 種 期 較 後 來 推 廣 並 大 量 栽 種 的 雜 交 水 稻 - 當 地 人 稱 之 為 粘 米 的 來 得 長, 大 約 多 出 一 個 月 左 右 的 時 間 糯 稻 的 產 量 較 低, 當 地 人 卻 認 為 其 營 養 價 值 高, 不 但 黏 性 高 易 攜 帶 食 用 後 也 較 能 耐 餓 5. 侗 人 對 於 糯 稻 的 重 視, 可 以 從 其 採 收 過 程 看 出 一 般 糯 稻 的 採 收 必 須 使 用 精 緻 的 小 刀, 一 小 把 一 小 把 的 慢 慢 採 收, 將 採 收 好 的 稻 禾 綑 綁 整 齊 後 再 挑 回 家, 晾 在 家 屋 頂 樓 的 樑 柱 上 他 們 採 收 粘 稻 則 不 會 這 麼 細 膩, 使 用 鐮 刀 大 把 大 把 的 割 下 稻 禾, 再 用 人 力 或 收 割 機 將 稻 禾 與 稻 穀 分 開, 粘 穀 需 在 村 寨 大 壩 上 曬 個 一 二 天 才 收 入 穀 倉 因 而, 晾 乾 後 的 糯 稻 禾, 即 使 只 剩 下 稻 禾 亦 可 用 在 侗 人 的 儀 式 中, 以 代 表 稻 穀 或 火 把 等 意 象 ; 而 乾 的 粘 米 禾 則 留 置 在 稻 田 中, 作 為 冬 天 牛 食 用 的 草 6. 過 去 侗 人 在 接 妻 嬰 兒 滿 月 及 喪 葬 等 儀 式 中 均 需 請 鬼 師 唸 do 53 sa 55, 告 知 祖 先 此 家 屋 中 的 狀 態, 但 此 儀 式 目 前 已 不 常 見 了 引 用 書 目 伍 蒼 遠 不 著 年 代 從 江 縣 民 族 誌, 卷 二 : 侗 族 篇 從 江 : 從 江 縣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何 翠 萍 2000 米 飯 與 親 緣 - 中 國 西 南 高 地 與 低 地 族 群 的 食 物 與 社 會 刊 於 中 國 飲 食 文 化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張 玉 欣 編 臺 北 : 中 國 飲 食 文 化 基 金 會 2005 前 言 生 命 儀 禮 物 與 日 常 生 活 專 輯 (II), 民 俗 曲 藝 150:1-26 林 淑 蓉 1999 生 產 節 日 與 禮 物 的 交 換 : 侗 族 的 時 間 概 念 刊 於 時 間 歷 史 與 記 憶 黃 應 貴 編, 頁 229-282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 39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第 67 期 頁 11-42 2007 2004 物 / 食 物 與 交 換 : 中 國 貴 州 侗 族 的 人 群 關 係 與 社 會 價 值 刊 於 物 與 物 質 文 化, 黃 應 貴 編, 頁 211-260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 2006 食 物 味 覺 與 身 體 感 : 以 中 國 侗 人 的 社 會 生 活 為 例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考 古 人 類 學 刊 65:34-67 高 雅 寧 2005?en 1 k j oη 5 米 肉 與 靖 西 壯 族 人 人 觀 生 命 儀 禮 物 與 日 常 生 活 專 輯 (II), 民 俗 曲 藝 150:27-66 貴 州 省 少 數 民 族 古 籍 整 理 辦 公 室 編 2003 侗 族 大 歌 貴 陽 : 民 族 張 世 珊 楊 昌 嗣 編 著 1992 侗 族 文 化 概 述 貴 陽 : 人 民 潘 春 見 2004 郁 江 北 岸 壯 族 農 村 的 稻 米 與 親 緣 生 命 儀 禮 物 與 日 常 生 活 專 輯 (II), 民 俗 曲 藝 150:69-132 簡 美 玲 2005 貴 州 東 部 苗 人 的 米 飯 禮 物 與 親 屬 關 係 : 以 新 生 兒 命 名 儀 式 為 例 生 命 儀 禮 物 與 日 常 生 活 專 輯 (I), 民 俗 曲 藝 149:23-68 龍 躍 宏 龍 宇 曉 編 1997 侗 族 大 歌 琵 琶 歌 貴 陽 : 人 民 Bourdieu, Pierre 1977 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 Richard Nice, tra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rsten, Janet 1997 The Heat of the Hearth: The Process of Kinship in a Malay Fishing Community. Oxford: Clarendon Press. Counihan, Carole and Penny van Esterik, eds. 1997 Food and Culture: A Reader. New York: Routledge. Counihan, Carole 1999 The Anthropology of Food and Body: Gender, Meaning, and Power. New York: Routledge.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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