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主 教 總 堂 區 學 校 通 告 第 13001 號 開 學 須 知 敬 啟 者 : 2013 至 2014 年 度 新 學 年 經 已 開 始, 校 方 為 與 家 長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以 收 共 同 管 教 之 效, 懇 請 台 端 與 校 方 通 力 合 作, 經 常 留 心 校 方 發 出 之 通 告 茲 有 下 列 事 項, 敬 希 台 端 注 意, 並 妥 為 保 存 本 須 知, 以 便 隨 時 查 閱 ; 另 請 將 有 關 之 回 條 逐 一 填 寫 好, 於 2013 年 9 月 6 日 或 以 前 交 回 班 主 任 辦 理 為 荷 A. 有 關 學 校 上 課 時 間 : i. 開 學 周 : 9 月 2 日 至 9 月 4 日 上 課 時 間 : 上 午 8 時 15 分 下 午 12 時 35 分 9 月 5 日 開 始 正 常 上 課 :( 逢 星 期 一 至 四 ) 上 午 8 時 15 分 下 午 3 時 20 分 ( 逢 星 期 五 ) 上 午 8 時 15 分 下 午 2 時 45 分 9 月 6 日 舉 行 開 學 祈 禱 禮 儀 ; 其 他 時 間 照 常 上 課 9 月 6 日 黃 昏 舉 行 二 至 六 年 級 新 學 年 家 長 座 談 會 ( 晚 上 6 時 45 分 8 時 30 分 ), 詳 情 另 見 稍 後 派 發 的 通 告 9 月 10 日 早 會 時 舉 行 敬 師 日 活 動 ; 其 他 時 間 照 常 上 課 ii. 學 生 早 上 回 校 規 定 : 校 門 開 放 時 間 為 每 日 上 午 7 時 45 分, 小 一 至 小 六 學 生 一 律 由 操 場 正 門 進 入 學 校 每 天 早 上 8 時 15 分 會 響 預 備 鐘 聲, 提 醒 學 生 集 隊, 學 校 操 場 大 閘 同 時 關 閉, 遲 到 學 生 必 須 從 正 門 進 入 學 校 並 作 登 記 為 訓 練 同 學 守 時 美 德, 學 校 會 嚴 格 執 行 警 誡 措 施 : 凡 遲 到 三 次 者, 記 缺 點 一 次 集 隊 鐘 響 後, 學 生 必 須 保 持 肅 靜 及 整 齊 集 隊 學 校 進 行 維 修 工 程 期 間, 可 能 會 影 響 學 生 在 學 校 範 圍 內 的 活 動, 請 貴 家 長 協 助 提 醒 學 生 小 心 上 落 樓 梯, 切 勿 奔 跑, 以 免 發 生 危 險 本 校 嚴 格 規 定 學 生 必 須 穿 著 整 齊 校 服 回 校 上 課, 詳 情 請 參 閱 有 關 學 生 校 服 及 儀 容 的 要 求 ( 附 件 一 ) B. 有 關 惡 劣 天 氣 之 上 下 課 安 排 : 當 有 熱 帶 氣 旋 迫 近 本 港, 或 天 文 台 已 發 出 暴 雨 信 號, 教 育 局 將 會 通 過 電 台 及 電 視 台, 於 早 上 6 時 15 分 前 向 全 日 制 或 上 午 校 發 出 公 佈, 通 知 家 長 應 否 著 貴 子 弟 回 校 上 課 敬 請 密 切 留 意 電 台 及 電 視 台 廣 播, 毋 須 致 電 回 校 查 詢 凡 學 生 已 回 校, 天 文 台 才 發 出 八 號 風 球 紅 色 或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學 校 為 策 安 全, 除 非 有 家 長 到 校 接 回 學 生, 否 則 學 生 將 留 校 至 放 學 時 間 才 放 學 如 遇 風 球 除 下, 或 在 持 續 大 雨 及 雷 暴 期 間, 雖 然 天 氣 情 況 未 導 致 所 有 學 校 停 課, 家 長 可 就 居 住 地 區 的 天 氣 道 路 及 交 通 情 況, 自 行 決 定 是 否 著 貴 子 弟 上 課 如 是 日 校 內 有 測 驗 或 考 試, 學 校 當 另 作 安 排, 而 貴 子 弟 亦 不 會 因 此 而 遭 受 處 分 如 在 上 課 期 間, 教 育 局 因 天 氣 可 能 迅 速 惡 化 而 發 出 公 佈 ( 或 天 文 台 宣 佈 兩 小 時 後 將 會 懸 掛 八 號 風 球 ), 學 校 會 立 即 停 課 在 這 特 別 情 況 下, 校 方 會 確 保 學 生 留 在 學 校, 直 至 已 作 出 安 全 及 恰 當 的 安 排, 在 適 當 時 候 讓 學 生 回 家 為 讓 本 校 清 楚 貴 子 弟 平 日 或 遇 惡 劣 天 氣 下 的 放 學 安 排, 請 於 回 條 1 填 上 貴 子 弟 所 採 用 的 放 學 方 式 : 自 行 放 學 / 乘 搭 校 車 / 家 長 接 送 1
C. 有 關 上 體 育 課 的 安 排 及 注 意 事 項 : 為 使 學 生 達 至 德 智 體 群 美 靈 六 育 的 均 衡 發 展, 體 育 科 被 列 入 主 要 課 程 之 一 ; 經 常 參 與 適 量 的 體 育 運 動, 對 兒 童 之 身 心 健 康, 皆 有 幫 助 惟 貴 家 長 必 須 留 意 以 下 事 項 : 學 童 如 患 上 某 些 疾 病, 例 如 : 心 血 管 病 血 壓 過 高 肺 結 核 呼 吸 系 統 病 羊 癇 貧 血 糖 尿 病 創 傷 未 癒 和 急 性 的 感 染, 例 如 : 扁 桃 體 炎 氣 管 炎 中 耳 炎 等 均 須 暫 時 停 止 體 育 活 動 為 保 障 貴 子 弟 利 益, 請 填 妥 學 生 病 歷 表 附 件 2, 以 便 校 方 關 注 和 記 錄 之 用 無 論 貴 子 弟 是 否 需 要 申 請 豁 免 體 育 課, 均 需 填 寫 回 條 2, 如 欲 申 請 豁 免 體 育 課 及 參 與 體 育 活 動 者, 必 須 申 明 理 由, 並 附 上 註 冊 醫 生 證 明 書, 以 便 辦 理 如 貴 家 長 現 時 同 意 貴 子 弟 參 與 體 育 活 動, 但 日 後 發 現 貴 子 弟 有 需 要 暫 時 或 長 期 停 止 體 育 活 動 時, 請 立 即 書 面 通 知 本 校 貴 家 長 如 對 貴 子 弟 之 健 康 是 否 適 合 參 與 一 般 之 體 育 活 動 有 所 懷 疑, 請 向 註 冊 醫 生 尋 求 專 業 意 見 D. 有 關 書 簿 及 車 船 津 貼 申 請 事 宜 : 家 長 如 需 要 為 貴 子 弟 申 請 上 述 津 貼, 可 到 三 樓 校 務 處 索 取 有 關 資 料 及 表 格, 並 依 指 引 填 妥 後, 寄 回 所 屬 政 府 部 門 過 往 已 申 請 者, 毋 須 重 新 再 申 請 同 一 家 庭 成 員, 無 論 申 請 人 數 多 少, 只 需 共 用 一 份 申 請 表 格 E. 有 關 學 童 牙 科 保 健 服 務 申 請 事 宜 : 衛 生 署 除 了 為 合 資 格 學 生 提 供 免 費 學 生 健 康 服 務 外, 更 為 小 學 學 童 提 供 一 般 性 牙 科 醫 療 服 務 及 預 防 牙 患 方 法 之 學 童 牙 科 保 健 服 務 參 加 學 生 每 年 只 須 繳 交 20 元 正, 即 可 獲 得 包 括 全 面 檢 驗 牙 齒 補 牙 清 潔 牙 齒 脫 牙 ( 如 屬 必 要 ) 或 提 供 有 限 度 之 牙 齒 矯 正 服 務 無 論 貴 子 弟 是 否 參 加, 亦 請 明 確 填 妥 回 條 3, 以 便 跟 進 F. 有 關 成 為 家 長 教 師 會 會 員 : 本 校 家 長 教 師 會 已 成 立 十 多 年, 一 直 以 強 化 家 校 合 作, 促 進 家 長 間 之 交 流 分 享, 改 善 學 生 福 利, 協 助 學 校 發 展 為 旨 承 蒙 各 位 家 長 的 支 持, 曾 成 功 舉 辦 過 不 少 活 動 按 會 章 規 定, 凡 在 本 校 就 讀 學 生 之 家 長 或 其 監 護 人 均 自 動 成 為 會 員 若 會 員 有 數 名 子 弟 就 讀 本 校 時, 其 會 員 資 格 祇 作 一 單 位 計 算 年 費 每 年 港 幣 50 元 正 ( 倘 家 境 清 貧 者, 可 用 書 面 方 式 向 家 長 教 師 會 申 請 豁 免 ) 請 填 妥 回 條 4 資 料 交 回, 以 便 辦 理 G. 有 關 學 生 午 膳 事 宜 : 本 校 2013-2014 年 度 之 午 膳 餐 盒 將 由 原 美 ( 美 心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品 牌 ) 承 辦 9 月 2 日 至 9 月 4 日 開 學 週, 學 生 於 中 午 12 時 35 分 放 學, 該 三 日 並 無 午 膳 安 排 貴 家 長 除 可 與 餐 盒 供 應 商 訂 購 午 膳 外, 亦 可 選 擇 於 午 膳 時 段 前, 自 行 送 午 餐 到 校 或 由 學 生 自 行 攜 帶 午 膳 ( 學 校 不 設 加 熱 服 務 ) 如 家 長 送 午 膳 到 校, 請 於 中 午 12 時 15 分 前 將 午 膳 送 到 學 校 地 下 大 堂 各 班 級 之 膠 箱 2
內, 並 於 餐 盒 袋 面 掛 上 學 生 姓 名 及 班 級 名 牌 以 便 識 別 學 生 必 須 自 備 餐 具 與 餐 盒 供 應 商 訂 購 午 膳 餐 盒 價 格 為 21 元 正 為 瞭 解 學 生 午 膳 安 排 以 便 作 出 適 切 照 顧, 請 填 寫 回 條 5 及 交 回 辦 理 H. 訂 購 午 膳 繳 費 模 式 : 除 新 同 學 九 月 份 外, 其 餘 各 月 均 須 使 用 學 生 智 慧 卡 繳 付 午 膳 費 用 系 統 繳 費 填 妥 訂 餐 表 格, 連 同 學 生 證 及 手 冊, 於 飯 單 上 所 指 定 之 日 期 到 校 務 處 拍 卡 繳 費 每 月 需 依 照 飯 單 上 所 註 明 之 銀 碼 繳 交 午 膳 費 用, 如 因 病 假 事 假 早 退 或 其 他 原 因 而 暫 停 午 膳 飯 盒, 必 須 於 當 天 早 上 9 時 正 以 前 通 知 校 務 處, 有 關 暫 停 午 膳 飯 盒 之 費 用, 午 膳 供 應 商 將 會 於 下 一 個 月 初, 以 現 金 方 式 退 還 款 項 I. 申 請 學 生 智 慧 卡 繳 費 功 能 之 步 驟 : 運 用 學 生 智 慧 卡 繳 付 午 膳 費 用 系 統 繳 費 : 可 利 用 銀 行 提 款 咭, 到 各 電 訊 盈 科 專 門 店 OK 便 利 店 及 港 鐵 站 提 供 之 終 端 機, 刷 卡 開 設 繳 費 靈 戶 口, 保 留 開 戶 後 的 白 色 票 據, 上 面 印 有 你 的 繳 費 靈 戶 口 號 碼 致 電 18013 登 記 學 生 資 料, 按 1 字, 進 入 登 記 賬 單 程 式 輸 入 繳 費 靈 戶 口 號 碼, 如 已 遺 失, 可 於 終 端 機 複 查 資 料 輸 入 商 戶 編 號 :9763 ( 天 主 教 總 堂 區 學 校 ) 輸 入 學 生 編 號 ( 即 學 校 內 聯 網 登 入 名 稱 數 字 部 份 ), 然 後 按 # 字 例 如 : 00123 完 成 登 記 步 驟 如 要 登 記 第 二 位 子 女, 請 重 複 上 述 各 點 家 長 如 已 開 設 網 上 繳 費 靈 戶 口, 可 在 網 上 登 記 賬 單, 輸 入 商 戶 編 號 :9763 ( 天 主 教 總 堂 區 學 校 ) 詳 情 可 瀏 覽 網 上 繳 費 靈 網 址 http://www.ppshk.com 完 成 登 記 後, 貴 家 長 再 需 要 透 過 上 網 電 話 或 銀 行 櫃 員 機, 將 所 需 繳 付 之 金 額 轉 賬 至 學 校 之 學 生 賬 號 ( 需 於 每 月 二 十 日 前 轉 賬 款 項 ) 整 個 繳 費 手 續 最 後 需 經 過 拍 卡 這 個 程 式 才 作 完 成 學 生 拍 卡 後, 校 務 處 職 員 會 在 學 生 之 手 冊 上 蓋 印 以 示 已 繳 費 家 長 可 透 過 學 校 的 e-class 內 聯 網 翻 查 學 生 賬 號 的 繳 費 紀 錄 及 結 餘 J. 有 關 校 車 ( 褓 姆 車 ) 服 務 及 乘 車 守 則 : 本 校 2013-2014 年 度 之 校 車 ( 褓 姆 車 ) 服 務 由 佳 豐 運 輸 有 限 公 司 承 辦 家 長 對 校 車 服 務 如 有 任 何 意 見, 可 與 本 校 曲 敏 兒 主 任 或 佳 豐 運 輸 有 限 公 司 ( 杜 蘇 先 生 :9121 8277) 聯 絡 為 確 保 同 學 乘 搭 校 車 的 安 全, 敬 請 向 貴 子 弟 詳 細 解 釋 以 下 乘 搭 校 車 安 全 守 則 : 提 早 五 分 鐘 到 達 車 站, 以 便 準 時 乘 校 車 上 學 有 秩 序 地 安 靜 地 排 隊 等 候 校 車 待 校 車 完 全 停 下 來 時, 依 次 和 有 秩 序 地 上 車, 隨 即 坐 在 座 位 上 校 車 行 駛 時, 為 安 全 起 見, 學 生 必 須 安 靜 坐 在 編 定 的 座 位 上 請 保 持 車 廂 清 潔 待 校 車 停 定, 方 可 離 開 座 位, 並 有 秩 序 和 安 靜 地 排 隊 下 車 ( 坐 在 後 排 的 同 學 應 禮 讓 前 排 同 學 先 行 下 車 ) 放 學 時, 應 依 照 老 師 指 示 到 禮 堂 集 隊, 並 有 秩 序 地 慢 行 前 往 乘 車 3
如 因 事 ( 留 堂 或 協 助 老 師 等 情 況 ) 或 家 長 自 行 到 校 接 送 放 學 而 不 乘 搭 校 車 離 校, 請 家 長 在 學 生 手 冊 學 校 / 家 長 通 訊 欄 內 填 寫, 通 知 班 主 任 老 師 及 校 車 負 責 老 師 請 高 年 級 同 學 儘 量 照 顧 及 幫 助 低 年 級 同 學 請 聽 從 校 車 司 機 和 隨 車 媬 姆 的 指 導 及 勸 喻 如 學 生 乘 搭 其 他 媬 姆 車, 應 自 行 與 有 關 司 機 聯 絡, 商 討 有 關 放 學 集 隊 地 點 K. 有 關 新 小 一 生 程 度 測 試 安 排 : 為 使 校 方 能 明 確 掌 握 今 年 入 讀 小 一 學 生 在 中 英 數 三 科 的 程 度, 特 於 9 月 初 進 行 一 次 測 試, 以 瞭 解 學 生 的 能 力, 從 而 作 出 適 當 的 調 適 及 輔 導 L. 有 關 資 助 學 校 及 按 位 津 貼 學 校 綜 合 保 險 計 劃 : 政 府 已 為 學 校 購 買 綜 合 保 險 當 學 校 的 行 動 引 致 他 人 傷 亡, 而 受 害 人 向 學 校 提 出 索 償, 保 險 公 司 會 按 保 單 內 條 款 : 代 表 該 學 校 提 出 抗 辯 ; 及 如 法 院 裁 定 學 校 因 疏 忽 引 致 受 害 人 傷 亡, 根 據 法 院 裁 定 作 出 賠 償 如 果 學 生 因 學 校 的 行 動 而 受 到 損 傷, 家 長 有 權 循 普 通 法 程 序 向 學 校 提 出 索 償 獲 賠 償 與 否 及 賠 償 額, 則 由 法 院 裁 定 鑑 於 遇 事 學 生 可 能 須 經 過 複 雜 而 冗 長 的 訴 訟 程 序, 才 能 證 明 學 校 方 面 有 疏 忽 ( 如 果 有 的 話 ), 該 綜 合 保 險 計 劃 附 加 一 項 團 體 人 身 意 外 保 險 ; 不 論 學 校 是 否 有 疏 忽, 都 會 向 在 學 校 活 動 中 因 意 外 而 死 亡 或 永 久 傷 殘 的 學 生, 發 放 一 筆 特 惠 款 項 ( 按 傷 殘 程 度 以 每 名 學 生 不 超 過 港 幣 十 萬 元 為 限 ) 該 款 項 是 學 生 在 普 通 法 賠 償 以 外 可 得 的 金 錢 家 長 不 應 把 有 關 安 排 視 作 學 生 的 個 人 全 面 保 險, 如 需 增 加 保 障, 可 額 外 替 貴 子 弟 購 買 保 險 M. 有 關 學 校 測 考 安 排 : 除 小 一 班 級 用 進 展 性 評 估 外, 小 二 至 小 六 班 級 每 學 期 均 有 兩 次 中 英 文 科 測 驗 及 三 次 數 學 科 測 驗 作 為 學 生 進 展 性 的 評 量 學 生 之 考 試 在 上 下 學 期 分 兩 次 進 行, 每 次 均 會 發 出 成 績 表 考 試 期 內, 學 生 應 盡 量 避 免 請 假, 如 因 病 缺 席, 必 須 呈 交 醫 生 紙 ; 事 假 者 必 須 預 先 呈 交 家 長 信 給 予 校 方 批 准 小 五 下 學 期 及 小 六 上 下 學 期 之 考 試 成 績 會 向 教 育 局 學 位 分 配 組 呈 報, 作 為 升 中 派 位 參 照 之 用 六 年 級 同 學 如 操 行 方 面 曾 有 大 過 紀 錄 ; 或 中 英 數 三 科 中, 其 中 兩 科 不 及 格 ; 或 總 分 不 及 格 者, 均 不 會 獲 發 畢 業 證 書 考 試 期 間, 放 學 時 間 或 會 有 所 更 改, 請 注 意 有 關 通 告 指 示 N. 有 關 學 校 收 費 及 注 意 事 項 : 為 節 省 行 政 時 間 及 避 免 學 生 遺 失 現 金, 本 校 鼓 勵 貴 家 長 盡 量 用 劃 線 支 票 繳 付 學 校 各 項 費 用 ( 除 有 特 別 註 明 者 例 外 ), 支 票 抬 頭 請 填 寫 天 主 教 總 堂 區 學 校 並 加 劃 線, 支 票 背 面 亦 請 寫 上 學 生 姓 名 所 就 讀 的 班 別 及 聯 絡 電 話 依 據 教 育 局 規 定, 校 方 每 年 可 向 每 位 學 生 收 取 認 可 特 定 用 途 收 費 港 幣 300 元 ( 分 別 於 上 下 學 期 各 收 取 150 元 ), 收 費 將 用 作 課 室 空 調 系 統 的 電 費 及 維 修 保 養 添 置 教 材 教 具 及 推 行 學 生 學 習 活 動 等 4
O. 有 關 向 學 校 教 職 員 送 禮 物 事 宜 : 本 校 規 定 教 職 員 在 執 行 校 務 時 不 可 索 取 或 接 受 任 何 禮 物 金 錢 或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以 建 立 本 校 教 職 員 之 清 廉 形 象 家 長 向 教 職 員 致 送 禮 物, 原 屬 一 番 好 意, 但 為 避 免 造 成 送 禮 風 氣, 甚 至 引 起 外 界 誤 解 或 發 生 尷 尬 情 況, 故 懇 請 貴 家 長 切 勿 致 送 禮 物 予 本 校 教 職 員 作 育 英 才 乃 教 師 之 責 任, 學 生 在 品 學 上 有 進 步, 即 教 育 專 業 人 員 之 最 大 回 報, 本 校 竭 誠 希 望 所 有 家 長 支 持 本 校 的 廉 政 方 針 假 若 遇 有 本 校 教 職 員 向 貴 家 長 索 取 利 益, 請 盡 速 通 知 校 長 處 理 P. 有 關 預 防 流 感 措 施 : 鑑 於 流 感 類 疾 病 個 案 經 常 出 現, 故 本 校 每 天 上 課 前 仍 會 檢 查 學 生 體 溫 記 錄 量 度 學 生 體 溫 及 進 行 洗 手 消 毒 程 序, 以 防 止 流 行 性 感 冒 在 校 園 擴 散 家 長 應 配 合 學 校 措 施, 每 天 為 子 女 在 上 學 前 量 度 體 溫, 並 將 體 溫 度 數 記 錄 於 體 溫 咭 上 ( 體 溫 卡 附 在 學 生 手 冊 內 ) 或 學 生 手 冊 指 定 欄 位, 由 學 生 帶 回 學 校 供 老 師 檢 查 請 經 常 留 意 貴 子 弟 身 體 狀 況, 如 有 上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徵 ( 如 發 熱 咳 嗽 喉 痛 ), 應 佩 戴 口 罩, 盡 早 求 醫, 並 按 照 醫 生 建 議 留 在 家 中 休 息 如 學 童 有 發 熱, 口 探 ( 高 於 華 氏 99.5 或 攝 氏 37.5 ), 請 不 要 上 學, 立 刻 求 醫, 並 向 校 方 請 假, 直 至 痊 癒 才 回 校 上 課 Q. 有 關 學 生 相 片 : 學 生 必 須 於 9 月 24 日 或 以 前 繳 交 三 幀 穿 著 整 齊 夏 季 校 服 之 1 吋 半 x 1 吋 正 面 半 身 近 照 ( 為 印 發 學 生 成 績 報 告 表 之 用 ) 給 予 班 主 任 老 師 捷 成 攝 影 公 司 將 於 9 月 16 日 ( 星 期 一 ) 上 午 九 時 派 員 到 本 校 為 學 生 拍 攝 半 身 照 片 拍 攝 照 片 價 目 如 下 : 彩 色 相 片 每 打 14 元 ; 兩 打 22 元 打 裝 相 片 包 括 : 半 打 1 吋 半 x 1 吋 適 用 於 印 發 學 生 成 績 報 告 表 及 半 打 1 吋 半 x 2 吋 證 件 相 適 用 R. 學 生 攜 帶 手 機 守 則 : 學 生 不 可 以 在 學 校 範 圍 內 使 用 手 機, 一 旦 進 入 學 校, 必 須 關 掉 手 機 學 生 須 自 行 妥 善 保 管 手 機, 若 一 旦 遺 失, 校 方 對 此 概 不 負 責 學 生 若 違 反 以 上 規 則, 校 方 會 沒 收 手 機, 通 知 家 長 親 自 領 回 學 生 一 學 年 內 三 次 違 反 守 則 規 定, 將 被 禁 止 帶 手 機 回 校 及 必 須 以 書 面 申 請 帶 手 機 S.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 學 生 手 冊 乃 校 方 與 家 長 溝 通 之 媒 介, 請 貴 家 長 經 常 查 閱 學 生 手 冊 內 各 項 內 容, 並 每 天 檢 查 及 簽 署 貴 子 弟 填 寫 之 家 課 表, 同 時 督 促 貴 子 弟 完 成 當 日 之 功 課 另 教 師 可 能 會 透 過 手 冊 學 校 / 家 長 通 訊 欄 與 家 長 聯 絡, 煩 請 貴 家 長 每 天 檢 查 學 生 上 學 期 間 無 需 要 帶 備 大 量 金 錢, 學 校 規 定 只 可 帶 不 超 過 30 元 零 用 錢 回 校, 學 生 亦 不 得 向 同 學 借 錢 為 保 障 學 生 個 人 健 康 及 安 全, 放 學 後 學 生 不 應 在 校 外 的 公 共 場 所 流 連 嬉 戲, 如 球 場 超 級 市 場 便 利 店 遊 戲 機 中 心 等 5
為 方 便 校 方 與 家 長 聯 絡, 力 求 密 切 合 作, 凡 有 更 改 地 址 電 話 號 碼 或 監 護 人 身 份, 請 填 妥 學 生 資 料 更 新 表 ( 小 二 至 小 六 ) 通 知 校 方 若 是 教 友 學 生, 請 將 領 洗 紙 影 印 本 交 予 班 主 任 老 師 記 錄 為 加 強 學 生 責 任 感, 並 減 輕 學 生 書 包 重 量, 請 貴 家 長 訓 練 子 女 每 天 執 拾 好 書 包, 並 帶 齊 每 天 所 需 用 的 物 品 回 校 如 學 生 轉 校 或 移 民 離 校 需 要 在 學 証 明, 校 方 樂 意 發 出 函 件 証 明 ; 惟 需 要 校 方 特 別 推 薦 書 者, 需 要 注 意 以 下 事 項 : 該 生 成 績 需 名 列 前 茅 ; 或 在 課 外 活 動 方 面 有 傑 出 表 現 請 兩 星 期 前 用 書 面 向 校 方 申 請 校 方 考 慮 過 後, 經 核 准 者 才 獲 校 長 推 薦 信 件 本 校 設 有 專 業 社 工 駐 校, 負 責 統 籌 及 推 動 全 方 位 學 生 輔 導 服 務, 透 過 適 切 的 支 援 及 輔 導, 協 助 有 需 要 的 家 長 及 學 生 解 決 困 難 請 經 常 瀏 覽 學 校 網 頁 http://www.cms.edu.hk, 以 瞭 解 學 校 的 最 新 消 息 貴 家 長 如 有 任 何 查 詢, 歡 迎 致 電 25477618 與 班 主 任 或 校 務 處 聯 絡 此 致 二 零 一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六 日 校 長 馮 淑 楷 謹 啟 6
天 主 教 總 堂 區 學 校 有 關 學 生 校 服 及 儀 容 的 要 求 附 件 一 本 校 一 向 以 培 育 學 生 全 人 發 展 及 邁 向 優 質 教 育 為 目 標, 對 學 生 的 群 育 發 展 及 紀 律 訓 練 尤 其 重 視, 希 望 學 生 懂 得 尊 重 他 人 和 關 顧 整 體 合 宜 的 校 服 和 儀 容, 正 是 學 生 表 達 對 自 己 學 校 及 全 體 同 學 的 尊 重 和 歸 屬 感 祈 請 貴 家 長 能 督 促 子 女 留 心 遵 行 茲 列 本 校 有 關 要 求 如 下 : 一 本 校 嚴 格 規 定 學 生 必 須 穿 著 整 齊 校 服 回 校 上 課 二 校 服 之 顏 色 樣 款 及 質 料 必 須 符 合 本 校 之 規 定, 學 生 家 長 可 替 其 子 弟 在 任 何 洋 服 公 司 訂 做 購 買 或 自 縫 亦 可 為 方 便 學 生 購 買 校 服, 本 校 已 委 託 約 瑟 綉 織 實 業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到 校 提 供 校 服 訂 製 服 務 三 校 章 校 呔 可 在 校 務 處 購 買 四 校 服 式 樣, 可 瀏 覽 本 校 網 頁 參 照 (http://www.cms.edu.hk > 學 校 概 覽 > 校 服 式 樣 ) 夏 季 校 服 白 色 短 袖 恤 衫, 鐵 校 徽 必 須 扣 於 袋 面 灰 色 短 褲 及 佩 帶 黑 色 皮 帶 純 白 色 短 襪 及 黑 皮 鞋 男 同 學 校 服 冬 季 校 服 長 袖 白 恤 衫 及 校 呔, 頸 喉 鈕 必 須 扣 上 ( 如 校 呔 橡 筋 鬆 弛 必 須 更 換 ) 灰 色 長 西 褲 佩 帶 黑 色 皮 帶 綠 色 二 合 一 多 用 途 校 褸, 按 天 氣 需 要 選 擇 穿 著 純 白 色 短 襪 及 黑 皮 鞋 綠 色 或 白 色 圍 巾 ( 如 有 需 要 ) 夏 季 校 服 白 色 短 袖 圓 領 恤 衫 淺 藍 色 吊 帶 裙 連 鐵 校 徽 純 白 色 短 襪 及 黑 皮 鞋 女 同 學 校 服 冬 季 校 服 白 色 長 袖 圓 領 恤 衫 及 校 呔, 頸 喉 鈕 必 須 扣 上 ( 如 校 呔 橡 筋 鬆 弛 必 須 更 換 ) 深 綠 色 背 心 裙 ( 以 蓋 過 膝 頭 為 準, 但 不 可 太 長 ) 綠 色 二 合 一 多 用 途 校 褸, 按 天 氣 需 要 選 擇 穿 著 深 灰 色 長 襪 及 黑 皮 鞋 綠 色 或 白 色 圍 巾 ( 如 有 需 要 ) 夏 季 運 動 服 白 色 綠 袖 短 袖 上 衣 綠 色 短 褲 純 白 色 短 襪 純 白 色 運 動 鞋 ** 必 須 把 運 動 服 套 在 短 褲 內 男 女 同 學 運 動 服 冬 季 運 動 服 白 色 綠 袖 長 袖 綿 質 上 衣 學 校 運 動 套 裝 防 風 外 套 連 長 運 動 褲 純 白 色 短 襪 純 白 色 運 動 鞋 有 需 要 時 自 行 加 添 保 暖 內 衣 7
男 女 同 學 禦 寒 外 套 : 如 因 天 氣 轉 涼, 同 學 可 因 應 自 己 的 體 質 及 需 要 穿 著 禦 寒 外 套, 但 只 限 白 色 及 綠 色 冷 外 套 或 冷 背 心 學 生 儀 容 方 面 : 學 生 必 須 穿 著 整 齊 校 服 上 課 校 服 必 須 整 潔 合 身 皮 鞋 為 黑 色 可 油 擦 之 綁 帶 皮 鞋, 其 他 顏 色 之 皮 鞋 或 布 膠 鞋 不 得 穿 著 回 校 男 同 學 髮 型 必 須 整 齊 貼 服, 樸 素, 頭 髮 不 得 太 長, 不 可 漂 染 或 電 曲 女 同 學 髮 型 必 須 整 齊 樸 素, 不 可 漂 染 或 電 曲 頭 髮, 頭 髮 過 肩 者, 必 須 束 起 男 女 同 學 均 不 可 穿 戴 耳 環 或 佩 帶 其 他 飾 物 各 學 生 宜 有 兩 套 校 服 替 換, 並 須 穿 上 白 色 內 衣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 所 有 外 套 及 校 褸 必 須 縫 上 有 學 生 姓 名 和 班 別 的 標 籤, 以 資 識 別 如 遇 天 氣 嚴 寒 ( 天 文 台 發 出 寒 冷 天 氣 警 告, 氣 溫 達 攝 氏 十 度 或 以 下, 依 據 當 日 早 上 六 時 電 台 之 天 氣 報 告 為 準 ), 學 生 可 穿 較 厚 的 外 套 返 校 ( 以 黑 色 或 深 藍 色 為 限 ), 但 仍 須 穿 著 校 服 (2013 年 8 月 26 日 版 ) 8
天 主 教 總 堂 區 學 校 學 生 病 歷 表 附 件 二 ( 資 料 保 密 處 理, 只 供 校 內 參 考, 未 得 家 長 同 意, 不 能 向 他 人 透 露 ) 學 生 姓 名 : 班 級 : 性 別 : 出 生 日 期 : 年 月 日 家 長 / 監 護 人 姓 名 : 聯 絡 電 話 : ( 以 下 1 至 3 項, 由 家 長 / 監 護 人 自 行 決 定 是 否 填 寫 ) 1. 如 學 生 曾 患 有 以 下 疾 病, 請 在 適 當 的 方 格 內 註 明 x 記 號 及 列 出 詳 情 : 六 磷 酸 葡 萄 糖 脫 氫 素 缺 乏 症 哮 喘 羊 癇 高 熱 引 致 抽 搐 腎 病 心 臟 病 糖 尿 病 聽 覺 不 健 全 血 友 病 貧 血 其 他 血 病 藥 物 敏 感 疫 苗 敏 感 食 物 敏 感 其 他 敏 感 肺 結 核 小 手 術 大 手 術 其 他 患 病 時 年 齡 疾 病 資 料 2. 倘 認 為 學 生 不 適 宜 上 體 育 課 或 參 加 任 何 其 他 類 型 的 學 校 活 動, 請 具 體 說 明 : 此 外, 請 提 交 醫 生 證 明 書 供 校 方 參 考 3. 其 他 補 充 資 料 : 日 期 : 家 長 / 監 護 人 簽 署 : 家 長 / 監 護 人 姓 名 : 9
天 主 教 總 堂 區 學 校 通 告 第 13001 號 回 條 敬 覆 者 : 本 人 已 知 悉 及 明 白 貴 校 通 告 第 13001 號 內 容, 並 就 相 關 事 項 回 覆 如 下 : 回 條 (1) 放 學 方 式 : 所 列 各 事 項 均 已 知 悉, 敝 子 弟 平 日 放 學 採 用 下 列 方 式 :( 見 附 者 ) 自 行 放 學 乘 搭 校 車 家 長 接 送 * 因 天 氣 轉 壞 而 停 課 的 特 別 情 況 下, 敝 子 弟 放 學 採 用 下 列 方 式 :( 見 附 者 ) 依 照 原 定 方 式 放 學 改 作 留 校 等 侯 家 長 接 送 回 條 (2) 體 育 課 家 長 同 意 書 及 急 症 室 收 費 : 甲 部 : 本 人 同 意 敝 子 弟 參 與 體 育 課 及 課 外 活 動 該 生 健 康 正 常 乙 部 : 本 人 不 同 意 敝 子 弟 參 與 體 育 活 動 請 在 本 學 年 豁 免 其 體 育 課 及 體 育 活 動 * 敝 子 弟 由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期 間, 暫 不 適 宜 進 行 體 育 活 動 ( 原 因 : ) 茲 附 上 註 冊 醫 生 證 明 書 供 貴 校 備 案 之 用 丙 部 : 本 人 同 意 不 同 意 敝 子 弟 在 學 校 發 生 緊 急 或 意 外 事 故 時, 學 校 立 即 將 子 女 送 往 急 症 室 診 治, 本 人 願 意 向 醫 院 繳 付 急 症 室 服 務 費 用 100 元 回 條 (3) 牙 科 保 健 : 本 人 同 意 不 同 意 敝 子 弟 參 加 2013 至 2014 年 度 牙 科 保 健 計 劃 回 條 (4) 家 長 教 師 會 會 費 : 本 人 於 2013-2014 年 度 就 讀 於 本 校 的 子 女 資 料 如 下 : ( 不 論 在 本 校 就 讀 的 子 女 多 少, 每 一 個 家 庭 均 以 一 個 單 位 計 算, 只 需 繳 交 一 份 會 費 ) ** 填 寫 資 料 時, 請 由 就 讀 高 年 級 的 子 女 開 始, 按 次 序 填 寫 好 1. 學 生 姓 名 ( 班 別 ) 2. 學 生 姓 名 ( 班 別 ) 3. 學 生 姓 名 ( 班 別 ) 10
回 條 (5) 訂 購 午 膳 事 宜 : 本 人 已 知 悉 校 方 有 關 午 膳 之 安 排, 並 選 擇 下 列 方 式 為 敝 子 弟 安 排 午 膳 ( 見 附 者 ) 學 生 自 行 攜 帶 午 膳 回 校 由 家 長 送 午 膳 到 校 由 校 方 代 訂 原 美 ( 美 心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品 牌 ) 提 供 之 午 膳 此 覆 天 主 教 總 堂 區 學 校 家 長 簽 署 : 家 長 姓 名 : 學 生 姓 名 : ( 班 別 : ) 聯 絡 電 話 : 2013 年 月 日 最 後 繳 交 回 條 日 期 : 2013 年 9 月 6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