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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加 強 實 習 機 制 ( 強 化 學 生 赴 業 界 實 習 經 驗 ) 4. 彈 性 教 師 升 等 及 聘 任 機 制 ( 技 術 報 告 升 等 教 師 評 鑑 制 度 ) 5. 鼓 勵 技 專 校 院 開 設 業 界 需 求 之 回 流 專 班 暨 推 廣 教 育 6. 充 實 技 專 校 院 基 礎 教 學 設 施 ( 二 ) 活 化 高 等 人 力 培 育 計 畫 1. 鼓 勵 大 學 前 段 不 分 系 並 開 設 跨 領 域 學 位 學 程 或 學 分 學 程, 建 立 彈 性 多 元 學 制 2. 推 動 大 學 評 鑑, 加 強 大 學 品 質 管 制, 引 進 國 際 認 證 機 制, 啟 動 高 等 教 育 退 場 機 制 3. 推 動 大 學 校 院 教 學 卓 越, 強 化 學 生 基 本 核 心 能 力 及 學 習 成 效, 提 升 大 學 教 學 品 質 4. 推 動 專 業 學 院, 落 實 國 際 證 照 及 實 務 學 習 5. 配 合 產 業 人 力 需 求, 全 面 檢 討 系 所 架 構 及 課 程, 並 與 產 業 合 作, 推 動 實 習 機 制, 縮 小 與 就 業 市 場 之 落 差 6. 配 合 國 家 發 展 之 重 點 產 業, 辦 理 專 案 人 才 培 育 ( 三 ) 產 學 合 作 加 值 計 畫 1. 強 化 區 域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特 色 及 功 能 2. 發 揮 40 所 技 術 研 發 中 心 的 研 發 能 量 3. 研 議 大 學 校 院 衍 生 企 業 之 可 行 方 案 4. 促 進 學 校 與 業 界 人 才 交 流 5. 落 實 教 育 部 補 助 重 要 特 色 領 域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6. 持 續 推 動 各 類 產 學 補 助 計 畫 7. 推 動 國 際 合 作 研 發 計 畫 及 培 育 人 才 ( 四 ) 產 業 人 力 專 班 計 畫 1. 產 業 研 發 碩 士 專 班 2. 產 學 攜 手 計 畫 3. 高 職 重 點 產 業 類 科 就 業 計 畫 4. 產 業 研 發 學 士 專 班 ( 五 ) 建 構 公 教 分 途 法 制 環 境 1. 推 動 國 立 大 學 法 人 化, 鬆 綁 人 事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限 制 2. 檢 討 修 訂 職 校 法 專 校 法, 重 新 建 構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3. 修 正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放 寬 教 師 兼 職 及 延 長 借 調 總 年 限 大 專 教 師 投 資 限 制 產 學 合 作 教 師 退 撫 規 定 4. 改 進 校 務 基 金 制 度, 增 加 學 校 運 作 彈 性, 提 升 經 營 績 效 5. 修 訂 技 藝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甄 試 入 學 相 關 法 規, 暢 通 技 藝 能 優 良 學 生 升 學 管 道 ( 六 ) 兩 條 國 道 交 流 未 來 的 趨 勢 應 該 是 兩 條 國 道 交 流, 技 專 校 院 需 要 追 求 專 業 化, 一 般 大 學 需 要 追 求 產 業 化, 因 此 在 招 生 方 面 必 須 更 具 彈 性, 也 就 是 高 中 生 能 進 入 技 專 校 院, 而 高 職 生 也 同 樣 能 進 入 一 般 大 學 本 校 將 依 循 教 育 部 對 技 職 教 育 之 政 策 方 向 規 劃 本 校 因 應 未 來 發 展 所 應 努 力 之 行 動 方 案 三 本 校 施 政 主 軸 行 動 方 案 2

本 校 施 政 主 軸 行 動 方 案 依 1 培 養 學 生 基 礎 能 力 2 提 升 學 生 素 質 3 學 生 事 務 4 本 土 化 部 分 5 國 際 化 五 方 面, 敘 述 如 下 : ( 一 ) 培 養 學 生 基 礎 能 力 1. 推 動 師 生 英 檢, 包 括 提 升 大 學 校 院 學 生 英 檢 比 例, 提 升 大 學 英 語 教 師 英 檢 比 例 2. 提 升 國 際 語 文 能 力, 培 養 學 生 國 際 語 文 能 力, 營 造 國 際 語 文 均 等 學 習 機 會 3. 建 構 數 位 化 學 習 環 境, 推 動 優 質 數 位 化 學 習 內 容 建 置 與 應 用, 開 發 大 學 數 位 學 習 內 容 4. 推 動 科 學 教 育, 落 實 基 礎 科 學 人 才 培 育, 改 進 大 學 科 學 教 育 課 程 與 教 材, 推 動 大 眾 科 學 教 育 5. 強 化 美 育 教 育, 推 動 一 人 一 樂 器 一 校 一 藝 團 計 畫, 深 化 多 元 藝 術 的 鑑 賞 6. 強 化 健 康 與 體 育 教 育, 推 動 一 人 一 運 動 一 校 一 團 隊 計 畫, 提 升 學 生 參 與 規 律 運 動 人 口 之 比 例 7. 推 動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建 立 多 元 取 才 及 適 性 發 展 的 入 學 制 度, 依 考 招 分 離 架 構 權 責 分 明 分 工 機 制, 提 升 測 驗 試 題 品 質, 協 助 學 生 適 性 發 展 8. 強 化 公 民 意 識, 營 造 民 主 自 由 法 治 與 人 權 的 校 園 空 間,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 二 ) 提 升 學 生 素 質 1. 提 升 所 系 學 生 素 質, 落 實 多 元 學 習 適 性 發 展 擘 劃 人 才 培 育, 包 括 培 養 未 來 臺 灣 發 展 所 需 各 類 專 業 人 才, 厚 植 質 優 量 足 之 高 科 技 人 才 2. 強 化 終 身 學 習 體 系, 包 括 強 化 社 區 教 育 學 習 網 路 平 台, 擴 充 整 合 多 元 社 教 資 源 ( 三 ) 學 生 事 務 方 面 1. 扶 助 高 中 職 以 上 弱 勢 學 生 就 學, 規 劃 青 年 助 學 基 金, 辦 理 學 生 就 學 貸 款, 建 立 其 他 助 學 機 制 2. 營 造 友 善 校 園, 建 置 教 師 用 心 家 長 放 心 學 生 開 心 的 友 善 校 園, 推 動 教 訓 輔 三 合 一 輔 導 新 體 制, 建 立 民 主 法 治 的 多 元 普 世 價 值 3. 加 強 品 德 教 育, 結 合 學 群 / 社 區 / 縣 市 發 展 品 德 教 育, 強 化 利 他 情 懷, 強 化 學 生 對 國 家 社 會 自 己 的 責 任 ( 四 ) 本 土 化 方 面 1. 以 深 化 認 識 臺 灣 為 重 點, 包 括 推 動 走 讀 臺 灣, 培 養 學 生 熱 愛 鄉 土 情 懷, 進 而 了 解 及 尊 重 不 同 文 化, 課 程 納 入 臺 灣 生 活 時 空 教 材, 擴 大 社 區 鄉 土 語 文 與 生 態 認 識 2. 以 確 立 海 洋 臺 灣 為 推 動 體 系, 包 括 培 養 海 洋 意 識, 展 現 海 洋 國 民 特 色, 強 化 海 洋 文 化 與 特 色 之 課 程 與 教 學, 健 全 推 動 海 洋 臺 灣 的 各 項 配 套 措 施 3. 發 揚 臺 灣 各 族 群 文 化 與 特 點, 包 括 鼓 勵 全 民 參 與 族 群 文 化 展 演, 研 編 各 族 群 文 化 特 色 出 版 品 與 教 材 4. 發 展 新 移 民 文 化, 包 括 促 進 在 地 國 際 文 化 交 流 與 融 合, 建 立 外 3

籍 配 偶 終 身 學 習 體 系 5. 為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素 養, 包 括 辦 理 各 學 科 領 域 之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加 強 不 適 任 教 師 處 理 的 啟 動 機 制 ( 五 ) 國 際 化 方 面 1. 在 推 動 學 校 國 際 化, 辦 理 全 英 語 授 課 之 學 程, 推 動 國 際 學 生 教 育 旅 行, 推 動 國 際 技 職 教 育 聯 盟 2. 增 進 高 等 教 育 與 經 濟 發 展 及 國 際 趨 勢 結 合, 加 強 大 學 校 院 產 學 聯 盟 合 作, 結 合 國 際 證 照 及 人 力 需 求 開 課 3. 培 養 多 樣 性 外 語 人 才, 開 設 多 樣 性 外 語 課 程, 擴 大 辦 理 外 語 推 廣 教 育 班 次 4. 鼓 勵 各 學 群 發 展 特 色, 依 據 各 所 系 條 件 專 長 發 揮 特 色, 鼓 勵 師 生 以 創 意 特 色 走 向 國 際 5. 吸 引 外 國 留 學 生, 擴 大 辦 理 招 收 外 國 學 生 來 台, 設 置 臺 灣 獎 學 金 6. 鼓 勵 國 外 留 學, 辦 理 雙 聯 學 制, 推 動 鼓 勵 國 外 留 學 方 案, 規 劃 留 學 計 畫 四 2006 MIT Double 執 行 現 況 本 校 劉 顯 達 校 長 於 92 年 間 提 出 2006 MIT Double 計 劃, 希 望 在 未 來 3 年 間 透 過 全 校 師 生 努 力, 在 高 階 師 資 提 升 樓 地 板 面 積 產 業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案 及 論 文 發 表 數 等 方 面 均 有 大 幅 提 升 目 前 2003 年 至 2006 年 其 提 昇 情 形 : 高 階 師 資 22% 提 升 至 51% 樓 地 板 面 積 54,338m 2 提 昇 至 89,837m 2 產 業 合 作 及 研 究 案 150 案 提 昇 至 315 案 及 論 文 發 表 數 114 篇 提 昇 至 272 篇 本 校 醫 護 生 技 大 樓 已 於 2006 年 9 月 取 得 使 用 執 照, 各 行 政 及 學 術 單 位 陸 續 進 駐 使 用, 不 僅 使 本 校 樓 地 板 面 積 大 為 增 加, 全 校 師 生 在 建 築 物 使 用 空 間 上 亦 更 為 方 便 及 靈 活 五 2007 MIT 評 鑑 第 一 計 畫 本 校 因 應 2007 年 教 育 部 之 評 鑑, 校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 教 學 環 境 設 施 e 化 ; 圖 書 館 面 積 規 模 及 藏 書 提 昇 ; 每 學 年 均 辦 理 各 行 政 單 位 及 系 所 自 我 評 鑑 ; 其 行 政 與 學 術 單 位 評 鑑 期 能 達 至 行 政 單 位 均 應 一 等, 學 術 單 位 至 少 十 個 一 等 ( 一 ) 專 業 化 的 教 學, 達 成 證 照 第 一, 就 業 優 先 目 標 未 來 將 針 對 美 和 各 系 所 規 劃 學 生 就 業 職 場 輔 導 學 生 取 得 各 款 證 照 之 優 先 次 序, 並 以 學 系 課 程 本 位 之 理 念, 配 合 前 述 規 劃 設 計 課 程, 更 以 就 業 學 程 最 後 一 哩 計 畫 輔 導 學 生 考 照 就 業, 另 外 要 擴 大 提 供 證 照 獎 金 鼓 勵, 以 提 昇 本 校 就 業 輔 導 室 功 能, 重 新 規 劃 全 校 獎 學 金 之 頒 發 方 式 ( 二 ) 全 人 化 教 育, 培 養 具 創 新 及 領 導 能 力 之 學 生 由 於 推 動 美 和 全 人 化 教 育, 未 來 將 通 盤 檢 討 通 識 課 程, 確 立 適 當 之 選 修 課 程 制 度, 加 強 開 設 多 元 新 課 程, 以 提 升 創 造 力 領 導 與 統 御 人 際 關 係 與 溝 通 批 判 與 協 調 等 能 力, 並 針 對 課 外 活 動 之 設 計, 配 合 社 團 活 動 之 舉 辨 以 寓 教 於 樂 ( 三 ) 國 際 化 - 加 強 外 語 能 力, 開 拓 國 際 就 業 市 場 4

未 來 為 擴 展 國 際 視 野, 將 開 設 多 元 化 的 語 言 課 程, 如 越 語 泰 語 等 外 語 課 程, 輔 導 學 生 國 外 證 照 考 試, 如 美 國 NCLEX-RN 等 另 外 增 加 越 南 台 商 總 會 與 修 越 語 班 學 生, 另 外 為 符 合 中 國 大 陸 之 職 場, 依 大 陸 法 令 規 定, 將 開 設 與 大 陸 市 場 發 展 相 關 之 課 程, 同 時 擬 針 對 各 種 研 究 所 設 置 雙 聯 學 制, 其 中 以 健 康 照 護 所 經 營 管 理 所 作 為 首 期 推 動 目 標 ( 四 ) 校 務 行 政 電 腦 化 另 外, 為 使 行 政 評 鑑 取 得 最 高 分 數, 本 校 建 立 校 務 決 策 支 援 系 統 (Decision Support System, DSS), 更 建 立 組 織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Organization Resource Planning,ORP), 也 建 立 無 紙 化 作 業 環 境 (Paperless Operation, PLO) 及 強 化 學 校 網 站 資 訊 (Website Informatio, WI) 等, 期 能 進 一 步 提 升 校 務 行 政 之 效 能 ( 五 ) 建 立 數 位 教 學 系 統 未 來 為 加 強 提 升 競 爭 力, 賡 續 建 立 Online Learning 之 系 統 平 台 及 組 織, 其 硬 體 環 境 包 括.. 數 位 攝 影 棚 及 錄 音 空 間 課 程 設 計 與 製 作, 選 定 通 識 課 程 及 專 業 課 程 進 行 數 位 教 學 ( 六 ) 校 務 行 政 之 配 合 全 面 檢 討 美 和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書, 強 化 行 政 效 能, 加 強 教 職 員 在 職 訓 練, 要 求 考 績 確 實 反 應 工 作 表 現, 全 面 檢 討 相 關 條 文 辦 法 章 則, 以 符 需 要 建 立 以 系 所 為 中 心 之 行 政 體 制, 強 化 學 校 文 宣, 包 括 簡 介 光 碟 網 站 等, 以 充 實 文 宣 內 容 其 次 是 組 織 再 造, 加 強 組 織 之 扁 平 化 橫 向 化 簡 單 化, 以 利 增 進 本 校 行 政 之 續 效 ( 七 ) 提 昇 主 動 服 務 之 工 作 態 度 在 工 作 態 度 方 面, 未 來 將 倡 導 以 企 業 組 織 管 理 替 代 傳 統 作 風, 以 組 織 目 標, 組 織 行 為 為 導 向, 倡 導 主 動 服 務 之 觀 念, 主 動 發 現 問 題 解 決 問 題 ; 加 強 橫 向 單 位 之 連 繫 與 溝 通, 建 立 以 美 和 的 問 題 就 是 我 的 問 題 為 重 點 六 本 校 因 應 少 子 化 之 衝 擊 及 因 應 措 施 由 於 這 幾 年 國 內 人 口 生 育 率 降 低 及 技 職 體 系 學 校 數 目 的 擴 充, 普 遍 性 造 成 國 內 各 層 級 學 校 招 生 的 困 難 雖 然 本 校 這 幾 年 軟 硬 體 皆 有 長 足 進 步, 本 校 仍 免 不 了 也 受 到 衝 擊 例 如 本 校 94 學 年 招 生 人 數 為 3,298 人, 招 生 率 為 84%,95 學 年 度 招 生 人 數 為 3,138 人, 招 生 率 降 為 78.3% 在 此 變 局 下, 本 校 因 應 之 措 施, 諸 如 :( 一 ) 研 訂 教 學 資 源 調 整 計 畫 ( 二 ) 擬 定 96 學 年 招 生 學 制 系 所 人 數 調 整 方 案 ( 三 ) 開 創 多 樣 性 整 合 性 市 場 性 之 新 產 品 - 新 所 系 學 程, 本 校 96 學 年 擬 增 設 系 所 :1. 健 康 與 生 技 產 業 研 究 所 2. 餐 旅 管 理 學 系 3. 長 照 學 位 學 程 ;( 四 ) 開 創 新 市 場 新 消 費 型 態 與 新 顧 客 群, 諸 如 1. 海 外 境 外 分 班 分 校 2. 招 收 外 國 留 學 生, 雙 聯 學 制 3.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及 非 學 分 班 ( 五 ) 創 造 獨 創 之 特 色, 是 唯 一 而 不 是 之 一 諸 如 :1. 整 合 性 之 健 康 產 業, 護 理 生 技 美 容 食 品 休 保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保 健 食 品 長 期 照 護 等 ;2.e 化 長 照 科 技, 護 理 資 管 資 科 老 服 ; 3. 社 會 服 務 : 社 會 工 作 老 人 服 務 休 閒 保 健 運 動 ;4. 社 會 服 務 與 多 元 文 化 ;5. 幼 兒 保 育 與 新 台 灣 之 子 之 教 育 ;6. 應 用 外 語 與 東 南 亞 語 系 ( 六 ) 調 5

整 各 系 之 招 生 策 略, 類 別 聯 登 策 略 聯 盟 宣 傳 之 調 整 ( 七 ) 其 他 配 套 措 施 結 語 整 體 而 言, 美 和 係 以 加 強 國 際 競 爭 力 為 整 體 之 中 長 程 目 標, 創 造 美 和 特 色, 賡 續 強 調 : 專 業 化.. 證 照 第 一, 就 業 優 先 ; 全 人 化 : 培 育 具 創 意 與 導 領 能 力 之 人 才 ; 國 際 化 : 提 昇 外 語 能 力, 即 以 升 學 率 就 業 率 考 照 率 等 量 化 指 標 為 依 據, 增 進 辦 學 績 效 表 現, 以 提 昇 本 校 之 競 爭 力 並 以 追 求 卓 越 美 和 藍 海 為 目 標, 這 幾 年 在 高 階 師 資 提 升 樓 地 板 面 積 校 園 面 積 產 業 合 作 案 研 究 計 畫 數 及 論 文 發 表 量, 各 方 面 均 能 有 大 幅 提 升, 本 校 謹 以 此 為 基 礎, 希 冀 在 2008 年 能 升 格 為 科 技 大 學 6

壹 教 務 處 一 發 展 現 況 : 本 處 自 九 十 二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始 實 施 日 夜 整 併 制 度 處 內 主 要 編 制 有 招 生 註 冊 課 務 與 教 學 四 組 如 就 整 體 發 展 現 況 來 看, 由 於 各 組 職 掌 範 圍 略 有 不 同, 以 下 將 概 括 依 此 四 組 之 業 務 職 掌 來 作 一 分 述 : 招 生 : 以 本 校 之 招 生 現 況 來 看, 本 校 96 學 年 度 之 招 生 名 額 為 3829 人 ( 詳 如 附 件 一 ), 招 生 學 制 有 研 究 所 二 技 四 技 二 專 及 五 專, 招 生 部 別 有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在 職 專 班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及 附 設 進 修 專 校 等 研 究 所 目 前 有 健 康 照 護 研 究 所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及 96 學 年 度 新 設 之 健 康 與 生 技 產 業 研 究 所 等 三 個 研 究 所 大 學 部 有 護 理 系 財 政 稅 務 系 企 業 管 理 系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幼 兒 保 育 系 美 容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應 用 外 語 系 休 閒 運 動 保 健 系 生 物 科 技 系 社 會 工 作 系 老 人 服 務 事 業 管 理 系 資 訊 科 技 系 食 品 營 養 系 文 化 事 業 發 展 系 及 為 因 應 社 會 潮 流 於 96 學 年 度 新 設 立 餐 旅 管 理 系 及 長 期 照 護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共 計 有 十 六 系 及 一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在 專 科 部 方 面, 目 前 二 專 僅 在 進 修 回 流 學 制 招 收, 有 企 業 管 理 科 資 訊 管 理 科 美 容 科 及 文 化 事 業 發 展 科 ; 五 專 學 制 則 有 護 理 科, 並 於 96 學 年 度 新 設 美 容 科 及 餐 旅 管 理 科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之 招 生 學 制 新 增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研 究 所 一 般 班 從 95 學 年 度 28 人 新 增 至 38 人, 在 職 專 班 則 新 設 立 健 康 照 護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及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 二 技 學 制 減 招 日 間 部 增 招 在 職 專 班 ; 四 技 學 制 在 日 間 部 及 進 修 部 皆 增 招 ; 進 修 部 二 專 學 制 則 因 生 源 大 都 以 四 技 為 主 要 目 標, 於 96 學 年 度 起 廢 除 在 招 生 成 效 方 面,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各 學 制 因 招 生 類 別 因 素 產 生 不 少 缺 額, 日 二 技 電 子 類 有 43 名 缺 額 日 四 技 護 理 類 有 42 名 缺 額 語 文 類 有 3 名 缺 額, 五 專 護 理 科 缺 額 更 高 達 111 名, 導 致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之 新 生 註 冊 率 僅 78.5%, 較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之 84.5% 有 明 顯 下 降, 本 組 在 校 外 招 生 及 招 生 類 別 之 建 議, 應 提 出 更 多 更 精 確 之 數 據, 以 免 重 導 覆 轍 註 冊 : 組 內 現 有 編 制 為 組 長 一 人 組 員 六 名, 責 責 全 校 十 六 系 二 所 共 計 210 個 班 級 之 成 績 登 錄 與 學 籍 管 理 目 前 業 務 統 整 採 直 線 切 割, 組 員 各 自 負 責 之 系 科 班 級 數 約 三 十 五 班 ; 業 務 經 统 整 後, 主 要 採 以 單 一 窗 口 服 務 之 形 式, 除 方 便 服 務 學 生 外, 也 順 暢 了 各 行 政 單 位 之 間 橫 向 的 7

聯 繫 ; 另 一 方 面, 亦 可 相 對 的 提 高 行 政 効 率 與 降 低 行 政 成 本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務 處 搬 遷 至 醫 護 生 計 大 樓 三 樓, 除 招 生 組 設 置 於 一 樓 方 便 招 生 業 務 外, 其 他 三 組 設 置 於 同 一 辦 公 空 間 ; 因 此 更 方 便 本 組 與 課 務 組 及 教 學 學 習 組 之 間 的 密 切 配 合 除 此 之 外, 因 為 新 環 境 利 於 整 體 之 規 劃, 上 班 職 埸 一 片 清 新, 洞 線 設 計 更 人 性 化, 除 了 提 昇 對 學 生 之 服 務 品 質 外, 亦 提 高 本 組 伙 伴 們 的 上 班 情 緒 課 務 : 組 內 人 員 編 制 目 前 有 組 長 一 人 及 組 員 四 人, 主 要 負 責 日 間 部 及 進 修 部 的 業 務, 學 生 上 課 時 間 分 布 主 要 為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的 白 天 及 晚 上, 部 份 班 級 則 有 星 期 六 白 天 或 晚 上 的 課 程 組 內 業 務 橫 跨 日 夜, 與 各 系 授 課 老 師 及 學 生 均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目 前 各 項 業 務 推 動 尚 屬 正 常, 但 有 下 列 幾 項 工 作 尚 未 完 全 符 合 本 組 的 目 標 1. 由 於 各 系 課 程 名 稱 授 課 內 容 相 近, 名 稱 不 一, 或 名 稱 相 同, 授 課 內 容 不 一, 使 學 生 跨 系 修 課 或 科 目 抵 免 時 需 再 次 認 定, 造 成 困 擾 2. 沿 襲 傳 統 開 課 方 式, 以 班 級 為 單 位 開 課, 學 生 跨 班 選 課 需 經 由 紙 本 加 退 選, 缺 乏 彈 性, 學 校 無 法 整 合 授 課 資 源, 彈 性 開 班 3. 四 技 一 入 學 新 生 英 文 程 度 參 差 不 齊, 採 四 技 一 英 文 分 級 授 課 4. 日 間 部 大 學 部 執 行 以 課 程 為 主 體, 而 不 以 班 級 為 主 體 之 開 課 方 式 教 學 : 組 內 目 前 正 全 力 推 行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成 績 輔 導 措 施, 其 主 要 是 針 對 本 校 學 生 期 中 考 1/2 學 分 成 績 不 及 格, 或 單 科 成 績 不 及 格 者, 安 排 接 受 課 業 輔 導 之 機 制, 目 的 不 僅 在 使 學 生 能 順 利 完 成 學 業, 降 低 學 退 人 數, 也 希 望 透 過 此 機 制 來 提 升 學 生 之 學 習 成 績 遭 遇 學 習 困 難 的 同 學 可 至 本 組 提 出 申 請, 透 過 個 別 諮 商 或 其 餘 之 形 式, 找 出 成 績 低 落 的 原 因, 並 協 助 輔 導 同 學 克 服 學 習 障 礙 如 以 94 學 年 度 為 例, 第 一 學 期 學 生 申 請 學 業 學 習 輔 導 的 總 人 數 為 54 人, 由 於 因 輔 導 人 申 請 資 格 之 重 新 修 訂, 是 以 其 申 請 人 數 並 不 如 往 常 預 期, 申 請 者 亦 大 多 以 護 理 系 科 居 多, 其 分 別 為 護 理 系 ( 五 專 部 ) 48 人 ; 財 政 金 融 系 ( 四 技 部 ) 4 人 ; 食 品 營 養 系 ( 四 技 部 ) 2 人 學 生 在 於 受 學 業 學 習 輔 導 之 後, 有 99% 的 學 科 成 績 均 有 明 顯 的 進 步, 其 中 又 以 進 步 11~20 分 的 比 例 為 最 多 第 二 學 期 時, 伴 隨 著 部 分 科 系 實 施 夜 間 輔 導 機 制 試 辦, 是 以 學 生 申 請 學 業 學 習 輔 導 的 總 人 數 為 提 升 為 133 人, 其 分 別 為 護 理 系 ( 五 專 部 )110 人 ; 財 政 金 融 系 12 人 ; 企 業 管 理 系 4 人 ; 生 物 科 技 系 4 人 ; 食 品 營 養 系 1 人 以 及 資 訊 科 技 系 2 人 且 由 於 部 分 科 系 之 夜 間 輔 導 機 8

制 乃 採 取 半 強 迫 的 方 式, 是 以 其 申 請 輔 導 人 數 雖 增 加, 但 學 生 於 接 受 學 業 學 習 輔 導 之 後, 約 有 83% 的 受 輔 導 學 生 成 績 提 升, 其 中 又 以 進 步 10 分 左 右 者 的 比 例 為 最 高, 比 之 上 學 期, 約 略 有 下 降 之 趨 勢 二 計 畫 目 標 : 招 生 : ( 一 ). 近 程 目 標 ( 96 年 ): 九 十 六 年 度 之 招 生 計 畫 目 標 在 提 升 新 生 註 冊 率 及 新 設 碩 士 班 ( 二 ). 中 程 目 標 ( 97-98 年 ): 九 十 七 年 度 之 招 生 計 畫 目 標 在 招 收 國 際 留 學 生 專 班 及 提 升 註 冊 率 ( 三 ). 長 程 目 標 ( 99-100 年 ): 九 十 九 年 度 之 招 生 計 畫 目 標 在 新 設 博 士 班 及 提 升 註 冊 率 註 冊 : ( 一 ). 近 程 目 標 ( 96 年 ): 於 近 程 目 標 部 份, 本 組 將 著 重 於 組 內 各 項 業 務 執 掌 分 配 合 理 及 制 度 化 各 項 資 料 與 証 明 文 件 申 辦 流 程 之 自 動 化 與 e 化, 與 各 項 歷 年 紙 本 的 學 籍 和 成 績 資 料 的 分 類 管 理 等, 其 主 要 著 重 點 分 述 如 下 : 1. 本 組 於 95 年 己 完 成 將 日 間 部 與 進 修 部 歷 屆 畢 業 生 的 書 面 學 籍 表 與 歷 年 成 績 總 表, 用 組 員 各 自 分 工 方 式 掃 描 並 製 作 成 電 子 檔, 以 方 便 資 料 存 查 與 蒐 尋 為 配 合 學 校 己 購 置 之 多 媒 體 自 動 化 繳 費 系 統, 本 組 己 將 歷 年 掃 描 資 料 原 傳 禾 系 統 中 之 學 籍 與 歷 年 成 績 表 資 料 建 檔 完 成 並 連 結 現 今 校 務 漢 龍 系 統, 因 此 從 本 學 期 開 始, 該 系 統 能 順 利 正 常 啟 用 將 視 為 第 一 要 務 2. 己 完 成 規 劃 本 組 新 辦 公 室 之 空 間 擺 設, 以 落 實 各 小 組 分 工 與 相 互 支 援 的 動 線 安 排, 並 加 強 職 員 的 責 任 歸 屬, 以 提 升 工 作 効 率 與 服 務 品 質 而 本 組 之 搬 遷 動 作 已 於 九 月 初 完 成 3. 在 業 務 e 化 的 部 份, 本 組 將 逕 行 與 圖 資 中 心 會 計 出 納 等 單 位 進 行 研 商 並 商 討 策 略, 以 簡 化 註 冊 手 續, 並 期 以 網 路 呈 現 出 註 冊 後 續 的 服 務 項 目 ( 例 如 學 生 註 冊 資 料 查 詢 報 表 列 印 與 學 生 註 冊 證 明 單 的 申 請 等 ) 從 95-1 開 始, 註 冊 表 報 與 學 生 註 冊 費 之 補 單 作 業 己 與 校 務 系 統 連 結, 方 便 了 學 生 自 行 列 印 註 冊 單 4. 將 學 生 紙 本 歷 年 學 籍 資 料 與 成 績 冊 歸 檔 建 製, 於 本 學 期 內 完 成 整 理 有 系 統 地 置 放 於 本 組 專 用 資 料 室 內, 以 方 便 配 合 查 詢 ( 二 ). 中 程 目 標 ( 97-98 年 ): 學 校 於 95 年 九 月 購 置 多 媒 體 自 動 化 繳 費 系 統 己 完 成 建 製 與 連 結 工 程 ; 本 組 中 程 目 標 將 著 重 於 將 組 內 更 多 業 務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申 9

請 之 自 動 化 列 印 系 統 的 籌 設, 目 前 仍 以 歷 年 成 績 總 表 與 學 生 成 績 單 採 投 幣 繳 費 形 式 列 印, 繼 而 以 逐 步 落 實 各 項 表 格 申 請 業 務 之 自 動 化 其 將 於 完 成 上 述 近 程 目 標 後, 擬 建 議 准 予 請 購 另 二 部 室 內 機 型 成 績 單 自 動 列 印 系 統, 放 置 於 醫 護 生 計 大 樓 一 樓 大 廳 與 圖 資 大 樓 區 ( 預 算 粗 估 約 為 100 萬 元 ) ( 三 ). 長 程 目 標 ( 99-100 年 ): 於 中 程 目 標 確 切 實 施 後, 本 組 計 劃 再 於 校 內 東 南 校 區 分 別 設 立 室 內 型 證 件 申 請 投 幣 繳 費 列 印 系 統 各 一, 以 便 於 學 生 申 辦 與 教 務 及 會 計 相 關 之 表 格 與 證 明 單, 預 計 經 費 約 為 50 萬 元 另 建 議 購 置 另 二 部 室 外 型 之 多 媒 體 自 動 化 繳 費 系 統, 放 置 於 東 區 商 學 大 樓 與 南 區 民 生 學 區 ( 預 算 粗 估 約 為 150 萬 元 ) 課 務 : ( 一 ). 近 程 目 標 ( 96 年 ): 1. 整 合 各 系 課 程 名 稱, 以 利 校 內 各 教 學 單 位 課 程 科 目 之 抵 免 及 教 學 資 源 統 一, 用 以 奠 定 往 後 教 學 單 位 於 課 程 開 排 課 上, 以 課 程 為 主 體 的 基 礎 2. 日 間 部 開 放 網 路 跨 系 選 課, 俾 使 學 生 選 課 能 獲 較 大 之 彈 性 及 便 利 性 3. 繼 續 推 動 各 學 群 成 立 專 業 教 學 小 組, 達 到 師 資 整 合 運 用 4. 為 配 合 政 府 政 策 因 應 社 會 變 遷 及 職 場 之 需 求 設 置 長 期 照 護 學 位 學 程 並 執 行 5. 增 廣 學 生 學 習 領 域, 設 置 跨 系 整 合 學 分 學 程 ( 二 ). 中 程 目 標 ( 97-98 年 ): 1. 預 期 夜 間 部 選 課 方 式 能 與 秉 同 於 日 間 部 選 課 方 式 2. 加 強 與 國 外 大 專 校 院 學 生 交 流, 設 置 雙 聯 學 制 ( 三 ). 長 程 目 標 ( 99-100 年 ): 1. 將 行 擬 訂 標 準 課 程 代 碼 教 學 : ( 一 ). 近 程 目 標 ( 96 年 ): 逐 步 提 升 各 系 科 學 習 輔 導 申 請 人 數 : 由 於 校 內 同 學 課 後 工 讀 情 況 與 日 俱 增, 是 以 呈 現 申 請 人 數 有 逐 年 減 少 之 趨 勢, 再 者 依 目 前 之 現 況 而 言, 申 請 者 仍 多 以 五 專 護 理 系 同 學 為 主, 其 他 系 科 學 生 雖 然 知 此 輔 導 機 制, 但 主 動 提 出 申 請 均 屬 少 數 基 於 此, 本 組 特 情 商 註 冊 組 與 資 網 中 心, 對 於 校 內 之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擬 增 設 一 期 中 成 績 預 警 機 制, 冀 望 藉 由 此 預 警 機 制 功 能 之 發 揮, 能 確 切 將 期 中 成 績 不 符 及 格 標 準 者, 透 過 系 統 自 動 寄 發 訊 息 予 各 班 導 師, 並 藉 由 班 導 師 來 輔 導 轉 介 同 學, 以 落 實 教 學 輔 導 之 縱 向 聯 繫 與 加 強 學 生 之 申 請 意 10

願, 進 而 確 實 掌 握 接 受 輔 導 同 學 人 數 及 進 步 情 形 ( 二 ). 中 程 目 標 ( 97-98 年 ): 於 中 程 目 標 發 展 上, 仍 將 持 續 著 重 於 業 務 e 化 之 推 行, 以 便 能 透 過 線 上 申 請 等 動 作 來 簡 化 申 請 手 續, 用 以 減 少 現 階 段 的 人 工 紙 本 作 業 並 進 一 步 冀 望 能 將 校 內 學 生 期 中 考 成 績 查 閱 系 統 與 輔 導 申 請 作 ㄧ 結 合, 俾 使 同 學 能 在 查 閱 成 績 的 同 時, 亦 可 直 接 線 上 申 請 學 習 輔 導 或 得 知 任 何 關 於 學 習 輔 導 之 相 關 訊 息 ( 三 ). 長 程 目 標 ( 99-100 年 ): 教 學 輔 導 之 全 程 e 化, 其 內 容 除 包 含 有 上 述 e 化 之 功 能 外, 對 於 成 績 低 落 ( 不 及 格 ) 及 優 秀 (80 分 以 上 ) 同 學 名 單 之 統 計 訊 息 宣 導 與 消 息 公 佈 線 上 申 請 輔 導 紀 錄 登 記 結 果 統 計 數 據 等 皆 逐 步 以 e 化 方 式 處 理 之 ; 此 外, 對 於 居 處 偏 遠 地 區 或 是 課 後 工 讀 之 同 學, 將 協 同 資 網 中 心 網 路 教 學 組 來 共 同 協 商 一 較 為 適 當 之 線 上 輔 導 機 制 亦 或 是 常 見 問 題 之 Q&A 系 統, 希 望 藉 由 網 絡 之 聯 繫, 達 成 全 天 候 24hr 之 線 上 教 學 輔 導 服 務 三 達 成 策 略 及 方 法 : 招 生 : ( 一 ). 近 程 目 標 : 為 提 升 新 生 註 冊 率, 達 成 具 體 目 標, 提 出 以 下 策 略 : 1. 加 強 招 生 宣 導, 提 升 學 校 形 象 2. 獎 勵 機 制 及 助 學 金 提 供 3. 建 立 特 色, 創 造 唯 一 而 並 非 之 ㄧ 4. 社 區 服 務 5. 招 生 類 別 規 劃 6. 與 高 屏 各 校 建 立 策 略 聯 盟 7. 積 極 爭 取 辦 理 日 間 部 及 進 修 部 單 獨 招 生 執 行 方 法 如 下 : 1. 與 國 高 中 職 學 校 建 立 良 好 友 誼, 並 到 校 宣 導, 多 與 學 生 接 觸 2. 提 供 高 額 獎 學 金 吸 引 學 生 就 讀, 提 供 清 寒 學 生 工 讀 機 會 3. 建 立 學 校 特 色 及 系 科 特 色 : 如 整 合 性 之 健 康 產 業 e 化 長 照 科 技 社 會 服 務 與 多 元 文 化 幼 保 與 新 台 灣 之 子 之 教 育 應 外 與 東 南 亞 語 文 系 等 4. 多 參 與 社 會 服 務, 獲 取 家 長 及 學 生 認 同 : 如 辦 理 健 康 講 座 提 供 考 場 醫 療 服 務 隊 深 入 社 區 服 務, 安 排 國 高 中 參 觀 本 校 開 放 本 校 圖 書 館 開 設 學 分 班 校 友 回 母 校 等 5. 參 考 歷 年 招 生 統 計 資 料, 並 蒐 集 策 略 聯 盟 學 校 學 生 報 考 之 類 11

別, 訂 定 本 年 度 各 學 制 之 招 生 類 別 6. 與 高 屏 地 區 國 高 中 建 立 實 質 夥 伴 關 係, 創 造 雙 贏 效 果, 如 開 放 選 讀 及 預 修 圖 書 館 開 放 使 用 等 ( 二 ). 中 程 目 標 : 為 新 設 招 收 國 際 留 學 生 專 班 及 提 升 註 冊 率, 達 成 具 體 目 標, 提 出 以 下 策 略 : 1. 海 外 招 生 2. 招 生 宣 導, 提 升 學 校 形 象 3. 獎 勵 機 制 及 助 學 金 提 供 4. 社 區 服 務 執 行 方 法 如 下 : 1. 積 極 參 與 政 府 辦 理 海 外 招 生 活 動 2. 與 國 外 大 學 建 立 友 誼, 締 結 姐 妹 校, 招 收 交 換 學 生 3. 辦 理 雙 聯 學 制 ( 三 ). 長 程 目 標 : 為 新 設 博 士 班 及 提 升 註 冊 率, 達 成 具 體 目 標, 提 出 以 下 策 略 : 1. 持 續 提 升 專 任 師 資 結 構 2. 招 生 宣 導, 提 升 學 校 形 象 3. 獎 勵 機 制 及 助 學 金 提 供 4. 社 區 服 務 執 行 方 法 如 下 : 1. 持 續 廣 聘 國 內 外 高 階 師 資 2. 建 立 學 術 研 究 之 環 境 註 冊 : 為 達 上 述 本 組 擬 定 之 計 畫 目 標, 在 實 施 策 略 及 方 法 上, 本 組 目 前 正 積 極 著 手 於 下 列 幾 個 部 份 : 1. 加 強 本 組 同 仁 在 職 訓 練, 始 能 依 校 內 學 則 來 精 確 完 成 每 項 任 務 強 調 服 務 至 上 精 確 第 一 的 原 則, 讓 本 組 被 負 面 評 價 的 聲 音 減 至 最 低 2. 落 實 分 工 相 互 支 援, 以 提 升 服 務 効 率 與 品 質 3. 熟 悉 漢 龍 系 統 的 使 用 與 其 所 提 供 的 所 有 服 務 項 目, 如 多 媒 體 自 動 化 繳 費 系 統 與 校 務 系 統 的 連 結 與 操 作, 以 期 穩 定 系 統 提 升 其 精 確 性 與 工 作 効 率 課 務 : 為 落 實 本 組 之 主 要 計 畫 目 標, 本 組 目 前 正 著 眼 於 下 列 幾 個 層 面 : 1. 整 合 校 內 目 前 校 務 系 統 與 學 務 系 統 的 資 料 庫 2. 於 校 務 系 統 資 料 庫 的 調 整 上, 一 改 以 往 以 班 級 為 單 位 開 課 之 形 12

式, 改 以 逐 步 建 置 以 課 程 為 主 體 開 課 之 方 式 3. 繼 續 推 動 各 學 群 成 立 專 業 教 學 小 組 4. 設 置 學 位 學 程 跨 系 整 合 學 分 學 程 雙 聯 學 制, 強 化 多 元 課 程 特 色, 增 廣 學 生 學 習 領 域, 學 生 在 課 業 學 習 上 更 具 彈 性 5. 整 合 各 系 課 程 名 稱, 並 訂 定 標 準 課 程 代 碼 教 學 : 為 響 應 上 述 本 組 所 訂 定 之 近 中 及 遠 計 畫 目 標, 在 相 對 策 略 實 施 上, 主 要 是 針 對 以 下 幾 點 來 加 強 : 1. 於 期 中 考 前 兩 週 即 開 始 加 強 對 各 班 級 班 及 輔 導 幹 部 之 宣 導 2. 透 過 電 話 Email 之 方 式 來 與 任 課 老 師 班 導 師 保 持 密 切 溝 通 和 聯 繫, 並 冀 望 藉 由 老 師 的 勸 說 與 輔 導, 來 加 強 與 提 升 學 生 申 請 輔 導 之 意 願 3. 修 改 輔 導 機 制 之 相 關 辦 法, 例 如 提 高 輔 導 人 工 讀 金, 且 未 免 輔 導 人 人 數 不 足 的 情 況 出 現, 並 進 而 影 響 輔 導 申 請 者 之 意 願, 是 以 擬 將 每 位 輔 導 人 之 被 輔 導 者 提 高 為 兩 位 4. 結 合 註 冊 組 資 料 之 提 供 與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預 警 機 制 之 建 立, 以 確 實 掌 握 各 班 成 績 低 落 ( 不 及 格 ) 及 優 秀 (80 分 以 上 ) 同 學 人 數, 以 利 學 習 輔 導 之 安 排 5. 將 與 資 網 中 心 密 切 研 商, 以 訂 定 出 簡 化 手 續 之 相 關 策 略, 以 及 後 續 的 服 務 項 目 四 預 期 成 效 及 影 響 : 招 生 : ( 一 ) 近 程 目 標 : 預 期 註 冊 率 達 八 成 五 至 九 成 之 間 ( 二 ) 中 程 目 標 : 預 期 註 冊 率 維 持 九 成 及 招 生 外 國 學 生 專 班 ( 三 ) 長 程 目 標 : 預 期 專 任 師 資 結 構 達 66% 以 上, 新 設 二 所 博 士 班 註 冊 : 於 上 述 成 績 證 明 文 件 自 動 列 印 系 統 設 立 完 成 後, 其 服 務 項 目 將 囊 括 有 - 在 校 生 該 學 期 成 績 單 在 校 生 歷 年 成 績 單 在 學 證 明 書 應 屆 畢 業 生 證 明 書 補 換 發 學 生 證 英 文 成 績 單 補 發 肄 業 / 畢 業 證 書 英 文 畢 業 證 書 此 外, 本 系 統 亦 將 涵 蓋 各 學 制 收 費 細 項 需 求 之 所 有 操 作 及 管 理 屆 時 除 可 提 升 教 務 會 計 與 總 務 單 位 之 服 務 効 率 外, 相 信 亦 可 相 對 提 高 校 內 行 政 滿 意 度 13

課 務 : 於 達 成 上 述 計 畫 目 標 與 資 源 整 合 後, 期 使 學 生 在 課 業 學 習 上 更 具 彈 性 與 便 利 性 教 學 : 於 達 成 本 組 之 計 畫 目 標 後, 相 信 在 作 業 簡 化 與 工 讀 經 費 增 加 的 同 時, 將 有 助 於 提 升 同 學 申 請 之 意 願 ; 另 一 方 面, 落 實 導 師 與 任 課 教 師 的 輔 導 機 制 亦 將 有 助 於 降 低 校 內 學 退 之 人 數 五. 結 論.. 經 由 上 述 處 內 招 生 註 冊 課 務 與 教 學 四 組 之 通 力 合 作, 相 信 處 內 之 整 體 規 劃 益 將 更 趨 完 善, 除 了 相 關 業 務 申 辦 手 續 流 程 更 加 便 民 外, 亦 將 緊 密 結 合 校 內 各 單 位 之 橫 向 聯 繫 脈 絡, 冀 盼 能 逐 步 落 實 與 加 強 校 內 教 務 行 政 中 樞 角 色 之 扮 演 14

美 和 技 術 學 院 96 學 年 度 核 定 招 生 名 額 一 覽 表 96 學 年 度 核 定 名 額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在 職 專 班 進 修 學 院 總 計 碩 班 二 技 四 技 五 專 二 技 四 技 碩 班 二 技 四 技 二 專 二 技 二 專 健 康 照 護 研 究 所 18 9 27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10 10 20 健 康 與 生 技 產 業 研 究 所 10 10 護 理 系 100 100 300 220 260 980 財 政 稅 務 系 50 50 企 業 管 理 系 90 55 45 60 50 50 350 健 康 事 業 管 理 系 ( 更 名 ) 50 50 50 150 幼 兒 保 育 系 50 50 60 50 210 美 容 系 50 50 60 50 50 260 資 訊 管 理 系 90 46 60 50 50 296 應 用 外 語 系 50 50 100 休 閒 運 動 保 健 系 95 60 155 生 物 科 技 系 50 40 50 140 社 會 工 作 系 50 50 50 60 100 310 老 人 服 務 事 業 管 理 系 50 50 100 資 訊 科 技 系 50 60 110 食 品 營 養 系 50 55 105 文 化 事 業 發 展 系 50 50 45 50 195 長 期 照 護 學 位 學 程 ( 新 ) 46 60 106 餐 旅 管 理 系 ( 新 ) 50 50 55 155 調 整 後 招 生 名 額 38 200 975 400 352 385 19 560 300 50 400 150 3829 備 註 :1. 新 設 餐 旅 管 理 系 及 長 期 照 護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15

貳 學 務 處 一 發 展 現 況 : 本 校 目 前 學 制 包 括 日 間 部 夜 間 部 進 修 部 進 修 學 院 進 修 專 校 等, 共 設 有 16 個 科 系 2 個 研 究 所, 學 生 人 數 共 約 8000 人, 為 面 對 多 元 化 之 學 制, 於 日 夜 間 之 學 生 事 務 工 作 已 予 整 併, 於 學 務 處 分 設 生 活 輔 導 一 組 ( 日 間 ) 生 活 輔 導 二 組 ( 夜 間 ) 學 生 輔 導 組 ( 諮 商 ) 課 外 活 動 組 體 育 運 動 組 衛 生 保 健 組, 可 以 隨 時 對 學 生 提 供 全 方 位 之 服 務 二 計 畫 目 標 : ( 一 ) 進 程 目 標 (95 年 ): 營 造 和 樂 溫 馨 又 安 全 之 校 園 ( 二 ) 中 程 目 標 (96-97 年 ): 養 成 活 潑 健 康 知 禮 守 法 的 學 生 ( 三 ) 長 程 目 標 (98-99 年 ): 達 成 培 育 美 而 有 禮 和 而 好 學, 且 具 有 創 新 及 領 導 能 力 之 學 生, 建 立 具 有 核 心 價 值 之 美 和 校 園 文 化 三 達 成 策 略 及 方 法 : ( 一 ) 近 程 策 略 : 落 實 導 師 班 級 經 營, 加 強 生 命 教 育 及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結 合 學 校 各 項 資 源,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與 生 活 品 質 ( 二 ) 中 程 策 略 : 繼 續 落 實 導 師 責 任 並 強 化 導 師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整 備 學 生 活 動 空 間, 強 化 學 生 社 團 及 體 育 活 動, 增 進 學 生 身 心 健 康 ( 三 ) 長 程 策 略 : 繼 續 推 動 教 訓 輔 三 合 一 之 輔 導 新 體 制, 強 化 生 活 及 品 德 教 育, 配 合 學 校 藝 文 設 施, 積 極 推 展 藝 文 活 動 四 預 期 成 效 及 影 響 : 依 達 成 策 略 及 方 法, 必 能 建 立 具 有 核 心 價 值 之 美 和 校 園 文 化, 發 揮 學 務 工 作 組 織 功 能, 營 造 優 質 學 習 環 境, 促 進 學 生 全 人 發 展, 以 培 育 現 代 化 社 會 公 民 五 結 語 : 在 當 今 多 元 又 變 化 快 速 之 社 會, 學 校 要 有 前 瞻 的 眼 光 ---- 思 考 學 生 畢 16

業 後 會 遭 遇 到 怎 麼 樣 的 社 會? 應 該 給 他 們 什 麼? 因 此 學 校 應 建 立 具 有 核 心 價 值 的 校 園 文 化, 培 育 熱 愛 鄉 土 及 具 有 世 界 觀 之 社 會 公 民, 學 務 工 作 應 充 分 發 揮 組 織 功 能, 統 整 校 內 各 種 資 源 以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與 生 活 品 質, 學 生 良 好 品 格 之 養 成 常 常 是 在 活 動 之 中, 而 非 在 課 堂 上, 因 此 積 極 規 劃 社 團 活 動, 營 造 優 質 學 習 環 境, 實 為 學 務 工 作 重 要 之 發 展 方 向 17

參 人 事 室 一 發 展 現 況 : 美 和 為 台 灣 第 一 所 私 立 護 理 專 校, 長 期 以 來 在 歷 任 董 事 會 與 全 校 同 仁 的 努 力 下, 已 為 台 灣 培 育 許 多 具 有 護 理 專 業 背 景 的 技 職 精 英 近 年 來 為 配 合 國 家 經 濟 建 設 發 展 之 所 需, 依 據 現 階 段 國 家 政 策 方 向, 更 積 極 擴 展 系 科 的 規 模 ; 目 前 學 術 單 位 已 由 當 初 唯 一 的 護 理 科 增 設 至 二 個 研 究 所 ( 經 管 所 及 健 照 所 ) 與 十 六 個 學 系 ( 護 理 系 財 稅 系 企 管 系 醫 管 系 幼 保 系 美 容 系 資 管 系 應 外 系 財 金 系 休 保 系 生 科 系 食 品 系 資 科 系 社 工 系 老 服 系 及 文 發 系 等 ) 而 因 應 教 育 部 推 動 產 學 合 作 人 才 培 育 等 之 政 策, 並 大 專 校 院 發 展 產 學 合 作 創 新 創 業 機 制 之 啟 動, 本 校 亦 加 強 產 學 合 作 機 制, 且 結 合 學 校 與 在 地 文 化,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特 色, 陸 續 設 置 五 個 中 心 ( 客 家 社 區 研 究 中 心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發 展 中 心 商 業 決 策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健 康 產 業 服 務 技 術 研 發 中 心 及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等 ) 本 校 現 今 正 朝 改 制 科 技 大 學 方 向 努 力, 師 資 結 構 已 因 應 系 ( 科 ) 所 院 的 成 長 趨 勢 大 幅 調 整, 並 繼 續 改 善 以 符 相 關 規 定 調 整 與 改 進 師 資 結 構 所 依 據 的 標 準 與 現 況 如 下 : ( 一 ) 全 校 生 師 比 應 在 三 十 二 以 下, 且 日 間 部 生 師 比 應 在 二 十 五 以 下 ( 二 )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師 資 佔 全 校 應 有 實 際 實 任 講 師 以 上 教 師 人 數 之 比 率 : 1.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申 請 改 名 時 應 達 百 分 之 四 十 以 上 2. 改 名 第 三 年 應 達 百 分 之 四 十 五 以 上 3. 改 名 第 四 年 應 達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 三 ) 應 有 之 專 任 師 資 中, 系 科 專 業 課 程 之 師 資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三 分 之 二, 專 業 課 程 之 師 資 具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資 格 者 應 有 百 分 之 四 十 以 上, 且 教 授 人 數 應 有 適 當 之 比 例 ( 四 ) 針 對 教 師 進 修 研 究 及 升 等 訂 有 完 善 之 獎 勵 或 輔 導 制 度, 並 有 具 體 成 效 ( 五 ) 訂 有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聘 任 要 點, 並 修 訂 教 職 員 工 敘 薪 辦 法, 得 採 計 業 界 年 資 辦 理 提 敘, 以 延 攬 並 留 駐 業 界 專 業 人 才 投 入 教 學 本 校 目 前 專 任 教 師 中 具 兩 年 以 上 年 資 之 業 界 實 務 工 作 經 驗, 或 持 有 專 業 證 照 者 應 有 百 分 之 三 十 以 上 18

表 1 本 校 近 三 學 年 度 生 師 比 年 度 日 間 部 學 生 進 修 部 學 生 進 修 學 院 學 生 全 校 學 生 數 93 3914 4002 983 8899 94 4039 3684 683 8406 全 校 師 資 ( 合 格 兼 任 教 師 ) 295 190( 折 算 後 47 人 ) 311 201( 折 算 後 50 人 ) 全 校 日 夜 生 師 生 師 比 比 27:1 30:1 25:1 27:1 95 4129 3400 726 8255 註 : 全 校 師 資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 一 ) 專 任 師 資 : 326 183( 折 算 後 46 人 ) 23:1 25:1 1. 專 任 教 授 副 教 授 助 理 教 授 講 師 5. 合 格 護 理 老 師 (0.4) 2. 合 格 專 業 技 術 教 師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6. 合 格 講 座 教 授 3. 合 格 助 教 (86.3.21 前 通 過 者 ) 7. 借 調 教 師 4. 部 派 教 官 軍 護 教 師 ( 二 ) 合 格 兼 任 師 資 (0.25; 折 算 後 不 得 超 過 專 任 師 資 總 數 1/4) 二 計 畫 目 標 : 本 校 師 資 數 現 況 已 超 越 部 訂 基 本 標 準, 除 持 續 聘 任 合 格 之 博 士 學 位 以 上 教 師 外, 將 加 強 延 攬 業 界 高 級 人 才 投 入 教 學 活 動, 並 鼓 勵 現 有 教 師 增 加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發 展 本 位 系 科 教 學 特 色 及 積 極 取 得 相 關 專 業 證 照 此 外 亦 落 實 教 師 基 本 職 責 積 點 評 核 作 業, 以 激 勵 研 究 型 教 師 深 耕 研 究 教 學 型 教 師 發 展 教 學 特 色 且 於 教 學 研 究 之 餘 參 與 行 政 服 務 與 學 生 輔 導 等 事 宜 在 本 校 積 極 聘 任 高 階 師 資 及 鼓 勵 現 有 教 師 進 修 升 等 之 方 針 下, 將 可 迅 速 調 整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師 資 比 率, 並 可 營 造 校 內 學 術 研 究 或 產 學 合 作 的 氣 氛 以 下 為 本 校 改 善 師 資 結 構 的 近 中 長 程 目 標 ( 詳 如 表 2 95 95~100 學 年 度 師 資 概 況 表 ):): ( 一 ) 95 年 現 況 1.95 學 年 度 新 聘 教 師 26 名 ( 教 授 4 名 副 教 授 4 名 助 理 教 授 16 名 講 師 2 名 ) 2.95 學 年 度 講 師 8 名 取 得 博 士 學 位 升 等 ( 副 教 授 1 名, 助 理 教 授 7 名 ) 3. 退 休 1 名 ( 副 教 授 1 名 ) ( 二 ) 近 程 目 標 (96 年 ) 1. 預 計 96 學 年 度 新 聘 教 師 15 名 ( 教 授 3 名, 副 教 授 5 名, 助 理 教 授 7 名 ) 19

2.96 學 年 度 講 師 11 名 取 得 博 士 學 位 升 等 ( 副 教 授 1 名, 助 理 教 授 10 名 ) 3. 退 休 1 名 ( 副 教 授 1 名 ) ( 三 ) 中 程 目 標 (97-98 年 ) 1. 預 計 97-98 學 年 度 新 聘 教 師 15 名 ( 教 授 3 名, 副 教 授 5 名, 助 理 教 授 7 名 ) 2. 預 計 97-98 學 年 度 講 師 13 名 取 得 博 士 學 位 升 等 ( 副 教 授 4 名, 助 理 教 授 9 名 ) 3. 退 休 6 名 ( 教 授 3 名 副 教 授 1 名 講 師 2) ( 四 ) 長 程 目 標 (99-100 年 ) 1. 預 計 99-100 學 年 度 新 聘 教 師 15 名 ( 教 授 3 名, 副 教 授 5 名, 助 理 教 授 7 名 ) 2. 預 計 99-100 學 年 度 講 師 12 名 取 得 博 士 學 位 升 等 ( 副 教 授 1 名, 助 理 教 授 11 名 ) 3. 退 休 5 名 ( 教 授 3 名 副 教 授 2 名 ) 表 2 95 95~100 學 年 度 師 資 概 況 表 95 學 年 度 96 學 年 度 97-98 98 學 年 度 99-100 學 年 度 部 訂 部 訂 部 訂 部 訂 現 況 預 計 預 計 標 準 標 準 標 準 標 準 預 計 教 授 19 22 25 28 副 教 授 41 42 51 57 助 理 教 授 65 75 91 109 講 師 126 115 102 100 總 師 資 251 254 269 294 全 校 生 師 比 32:1 25:1 32:1 25:1 32:1 25:1 32:1 25:1 日 間 部 生 師 比 25:1 13:1 25:1 13:1 25:1 13:1 25:1 13:1 師 資 結 構 40% 49% 40% 52% 45% 62% 45% 66% 博 士 學 位 122 133 146 157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人 數 65 50 40 30 實 務 經 驗 30% 48% 30% 48% 30% 48% 30% 48% 專 業 證 照 75 人 121 76 122 81 129 88 141 20

三 達 成 策 略 及 方 法 : 為 有 效 改 善 本 校 師 資 結 構, 並 符 合 申 請 改 制 科 技 大 學 的 需 求, 持 續 進 行 延 聘 具 實 務 經 驗 及 各 界 優 秀 人 才, 並 留 住 高 階 師 資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學 術 研 究 並 發 表 鼓 勵 產 學 合 作 及 專 利 研 究 鼓 勵 教 師 改 進 及 發 展 教 學 特 色 及 鼓 勵 現 有 教 師 進 修 升 等 等 策 略 未 來 並 將 增 訂 教 師 取 得 高 級 專 業 證 照 之 鼓 勵 方 式, 以 提 升 教 師 持 有 證 照 之 比 例 ; 及 增 訂 現 有 教 師 至 業 界 服 務 交 流 之 相 關 法 規, 以 加 強 建 教 合 作 之 機 制 ; 並 增 訂 國 際 師 資 交 換 相 關 法 規, 以 加 強 與 國 際 學 校 之 交 流 而 實 施 過 程 中 最 主 要 的 為 落 實 各 項 獎 勵 措 施, 目 前 已 落 實 之 措 施 如 下 : ( 資 料 均 放 置 於 研 究 發 展 處 網 站 http://mit1.meiho.edu.tw/onweb.jsp?webno=333333333;, 教 務 處 網 站 http://mit1.meiho.edu.tw/onweb.jsp?webno=3333333336, 及 人 事 室 網 站 http://mit1.meiho.edu.tw/onweb.jsp?webno=3333333323) ( 一 ) 改 善 教 學 與 師 資 結 構 獎 補 助 辦 法 ( 二 ) 教 師 出 席 國 內 外 研 討 會 補 助 辦 法 ( 三 ) 校 內 自 ( 合 ) 辦 研 討 會 補 助 辦 法 ( 四 ) 教 師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及 專 門 著 作 獎 助 辦 法 ( 五 ) 教 師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辦 法 ( 六 ) 美 和 技 術 學 院 專 利 獎 助 辦 法 ( 七 ) 教 師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實 施 辦 法 ( 八 ) 專 案 計 畫 案 相 對 獎 助 之 實 施 辦 法 ( 九 ) 教 師 長 期 進 修 獎 補 助 實 施 要 點 ( 十 ) 教 師 辦 理 升 等 送 審 獎 補 助 實 施 要 點 ( 十 一 ) 教 師 國 內 外 研 究 進 修 辦 法 ( 十 二 ) 行 政 人 員 業 務 研 習 研 討 補 助 辦 法 ( 十 三 )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獎 補 助 實 施 要 點 ( 教 師 自 編 教 材 獎 輔 助 申 請 表 教 師 媒 體 製 作 獎 助 申 請 表 ) ( 十 四 ) 績 優 教 師 遴 選 與 獎 勵 辦 法 ( 十 五 ) 教 職 員 工 敘 薪 辦 法 四 預 期 成 效 及 影 響.. 21

針 對 延 聘 具 實 務 經 驗 及 各 界 優 秀 人 才, 並 留 住 高 階 師 資 鼓 勵 教 師 從 事 學 術 研 究 並 發 表 鼓 勵 產 學 合 作 及 專 利 研 究 鼓 勵 教 師 改 進 及 發 展 教 學 特 色 鼓 勵 現 有 教 師 進 修 升 等 提 昇 教 師 持 有 證 照 比 例 鼓 勵 教 師 至 業 界 服 務 加 強 國 際 師 資 交 流 等 八 大 策 略 目 標, 預 期 各 項 獎 勵 措 施 將 會 有 以 下 的 成 效 與 影 響 : 表 3 各 項 獎 勵 措 施 之 成 效 與 影 響 獎 勵 措 施 成 效 與 影 響 ( 一 ) 改 善 教 學 與 師 資 結 構 獎 補 助 使 本 校 改 善 教 學 與 師 資 結 構 獎 勵 措 施 辦 法 有 所 依 據 使 教 師 踴 躍 參 加 國 內 外 學 術 研 討 會, ( 二 ) 教 師 出 席 國 內 外 研 討 會 補 助 並 持 續 在 專 業 領 域 上 進 行 研 究, 以 提 辦 法 高 本 校 的 研 究 風 氣 使 系 所 踴 躍 辦 理 各 項 學 術 專 業 研 討 ( 三 ) 校 內 自 ( 合 ) 辦 研 討 會 補 助 辦 會, 並 結 合 各 系 或 跨 校 合 辦, 以 提 升 法 研 討 會 規 模 及 水 準 使 教 師 踴 躍 撰 寫 專 業 領 域 之 期 刊 論 ( 四 ) 教 師 發 表 期 刊 論 文 及 專 門 著 文, 並 發 表 於 各 類 專 業 學 術 期 刊 ; 或 作 獎 助 辦 法 撰 寫 專 業 領 域 之 著 作 並 公 開 發 表, 以 提 高 本 校 的 研 究 風 氣 與 知 名 度 使 教 師 踴 躍 投 入 或 引 導 學 生 進 行 專 業 ( 五 ) 教 師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辦 法 領 域 之 研 究 使 教 師 投 入 研 發 創 新, 並 取 得 專 利, ( 六 ) 美 和 技 術 學 院 專 利 獎 助 辦 法 以 提 升 技 術 開 發 及 研 究 發 展 之 風 氣 ( 七 ) 教 師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實 施 辦 法 使 教 師 於 產 業 合 作 時 有 所 依 循 之 標 準 使 教 師 踴 躍 爭 取 並 增 加 國 科 會 研 究 ( 八 ) 專 案 計 畫 案 相 對 獎 助 之 實 施 案 各 機 關 單 位 委 託 案 及 產 學 合 作 案 辦 法 之 機 會, 以 提 昇 研 究 風 氣 及 增 強 實 務 經 驗 ( 九 ) 教 師 長 期 進 修 獎 補 助 實 施 要 使 教 師 長 期 進 修 獲 得 鼓 勵 與 支 持 點 ( 十 ) 教 師 辦 理 升 等 送 審 獎 補 助 實 使 教 師 踴 躍 提 出 升 等, 以 獲 得 更 高 等 施 要 點 級 的 學 術 地 位 使 教 師 於 國 內 外 研 究 進 修 獲 得 鼓 勵 與 ( 十 一 ) 教 師 國 內 外 研 究 進 修 辦 法 支 持 ( 十 二 ) 行 政 人 員 業 務 研 習 研 討 補 使 行 政 人 員 可 以 參 加 各 種 專 業 的 訓 練 助 辦 法 以 獲 得 鼓 勵 與 支 持 ( 十 三 )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獎 補 助 實 施 使 教 師 自 編 教 材 媒 體 製 作 獲 得 鼓 勵 22

要 點 ( 教 師 自 編 教 材 獎 補 助 申 請 表 教 師 媒 體 製 作 獎 助 申 請 表 ) ( 十 四 ) 績 優 教 師 遴 選 與 獎 勵 辦 法 ( 十 五 ) 教 職 員 工 敘 薪 辦 法 ( 十 六 ) 教 師 取 得 高 級 專 業 證 照 獎 補 助 要 點 ( 擬 增 訂 ) ( 十 七 ) 教 師 校 外 服 務 實 施 要 點 ( 擬 增 訂 ) ( 十 八 ) 本 校 與 國 外 師 資 交 流 要 點 ( 擬 增 訂 ) 與 支 持 使 教 學 研 究 服 務 之 優 良 教 師 獲 得 鼓 勵 及 支 持 使 具 業 界 實 務 經 驗 或 曾 任 職 於 各 等 級 學 校 政 府 機 關 之 優 秀 人 才 獲 得 延 聘 並 留 住 高 階 師 資 預 期 將 提 升 教 師 持 有 證 照 比 例, 有 利 於 指 導 學 生 取 得 證 照 之 教 學 預 期 將 落 實 產 學 合 作 技 術 轉 移 及 建 教 合 作 之 機 制 預 期 將 落 實 教 育 國 際 化 之 目 標 五 結 論.. 在 上 述 八 大 策 略 努 力 下 並 配 合 各 項 獎 勵 措 施, 預 計 本 校 師 資 將 可 獲 得 更 卓 越 的 改 善 並 超 越 改 制 科 技 大 學 的 目 標 23

肆 資 訊 網 路 中 心 一 前 言 自 95 學 年 度 起 圖 書 資 訊 中 心 之 組 織 及 任 務 已 分 別 由 資 訊 網 路 中 心 及 圖 書 館 分 別 取 代 資 訊 網 路 中 心 之 組 織 架 構 下 設 有 網 路 媒 體 組 系 統 發 展 組 及 網 路 教 學 組 等 三 組 網 路 媒 體 組 負 責 全 校 網 路 電 腦 教 室 及 全 校 電 腦 維 護 之 相 關 業 務, 系 統 發 展 組 負 責 本 校 網 頁 及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之 業 務, 網 路 教 學 組 則 負 責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之 建 置 網 路 課 程 製 作 工 具 之 建 立 及 協 助 老 師 製 作 網 路 教 學 課 程 之 教 材 本 計 畫 書 依 網 路 媒 體 組 系 統 發 展 組 及 網 路 教 學 組 分 別 進 行 規 劃 二 網 路 媒 體 組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 網 路 工 作 為 一 持 續 性 之 工 作, 資 訊 網 路 中 心 網 路 媒 體 組 將 陸 續 的 規 劃 建 置 網 路 相 關 設 備 與 應 用, 以 完 善 本 校 網 路 之 使 用 ( 一 ) 發 展 現 況 : 本 組 現 有 人 力 組 長 一 員 組 員 三 員, 所 負 責 的 主 要 業 務 如 下 : 1. 全 校 電 腦 教 室 的 更 新 管 理 與 維 護 目 前 全 校 電 腦 教 室 包 含 資 訊 網 路 中 心 管 轄 之 5 間 電 腦 教 室 與 各 系 科 之 專 業 電 腦 教 室 共 18 間 電 腦 教 室, 平 常 供 全 校 電 腦 相 關 課 程 上 課 外 其 餘 時 間 皆 開 放 給 學 生 使 用, 資 訊 網 路 中 心 每 年 依 據 各 電 腦 教 室 的 使 用 狀 況 以 及 配 備 的 新 舊, 編 列 預 算 更 新 電 腦 教 室 2. 校 園 網 路 之 建 置 與 維 護 學 校 目 前 對 外 網 路 連 線 計 有 與 TANET( 新 世 代 學 術 網 路 ) 連 線 200Mbps 另 有 8 條 與 HINET 連 線 的 ADSL 專 屬 對 國 外 連 線, 並 利 用 一 台 高 效 能 的 頻 寬 管 理 器 做 為 這 些 線 路 的 頻 寬 調 配, 學 校 因 開 設 網 路 教 學 課 程 與 宿 舍 網 路, 頻 寬 之 需 求 與 日 俱 增, 資 網 中 心 將 依 實 際 的 使 用 量, 逐 步 增 加 對 外 頻 寬 校 園 網 路 部 分, 主 幹 部 分 皆 已 提 昇 至 1000Mbps, 網 路 架 構 為 3 層 式 的 core -> switch -> switch 的 架 構 在 網 路 安 全 方 面, 已 建 置 防 火 牆 與 網 路 安 全 閘 道 過 濾 外 界 不 正 常 的 網 路 封 包 進 入 校 內 3. 網 路 伺 服 器 之 建 置 與 維 護 為 提 供 最 佳 的 校 園 E 化 環 境 給 學 生 使 用, 資 網 中 心 建 置 並 維 護 電 子 郵 件 伺 服 器 網 頁 空 間 伺 服 器 網 路 儲 存 系 統 等 系 統, 提 供 每 位 學 生 100MB 以 及 每 位 教 職 員 500MB 的 電 子 郵 件 空 間 與 個 人 網 頁 空 間 4. 全 校 各 單 位 之 個 人 電 腦 維 護 5. 普 通 教 室 E 化 設 備 的 建 置 與 維 護 92 年 建 置 了 50 套 E 化 設 備, 24

因 使 用 狀 況 良 好, 有 效 的 提 昇 教 學 品 質,94 年 建 置 了 46 套, 95 年 建 置 23 套, 目 前 全 校 普 通 教 室 配 備 有 E 化 設 備 將 近 100% 6. 資 訊 網 路 中 心 電 腦 機 房 管 理 7. 遠 距 教 室 管 理 與 維 護 8. 資 訊 網 路 行 政 業 務 ( 二 ) 計 畫 目 標 : 1. 近 程 (96 年 ) 目 標 : 短 期 發 展 計 畫 將 更 新 校 園 主 幹 設 備 並 持 續 更 新 電 腦 教 室 設 備 校 園 網 路 設 施 與 提 昇 對 外 頻 寬 a. 更 新 校 園 網 路 骨 幹 設 備 新 規 劃 之 校 園 網 路 骨 幹 設 備 除 可 增 加 至 少 一 倍 以 上 的 網 路 介 面 外, 更 支 援 新 的 規 格 如 10G 的 介 面 可 提 供 10 倍 速 之 目 前 校 園 網 路 頻 寬, 並 支 援 下 一 代 網 路 新 標 準 IPv6 b. 校 園 網 路 對 外 頻 寬 改 善 目 前 學 校 之 對 外 頻 寬 為 200M, 將 來 配 合 學 校 之 網 路 對 外 流 量, 依 實 際 之 需 求 提 昇 校 園 網 路 對 外 頻 寬 週 平 均 流 量 ( 每 30 分 鐘 平 均 ) 月 平 均 流 量 ( 每 2 小 時 平 均 ) c. 電 腦 教 室 升 級 持 續 更 新 電 腦 教 室 設 備, 預 計 96 年 度 更 新 資 網 中 心 (B411) 企 管 系 (E707) 電 腦 教 室 共 2 間 電 腦 教 室 電 腦 教 室 建 置 年 度 CPU RAM HD 電 腦 數 量 資 網 B411 2002/5/20 P4 1.7 G 256MB 20G 68 25

資 網 B311 2004/9/27 P4 2.8 G 512MB 80G 61 醫 管 B312 2003/12/8 P4 2.6 G 512MB 80G 59 資 網 BB13 2005/12/30 P4 3.2 G 512MB 80G 55 資 網 BB14 2003/12/8 P4 2.6 G 512MB 80G 25 資 管 BB11 2004/11/22 P4 3.0 G 512MB 80G 54 資 管 BB12 2003/12/12 P4 2.6 G 512MB 80G 56 資 管 E506 2005/12/30 P4 3.2 G 512MB 80G 65 資 管 E106 2005/10/27 P4 3.2 G 512MB 80G 60 資 管 E107 2005/12/30 P4 3.2 G 512MB 80G 59 企 管 E805 2004/9/27 P4 2.8 G 512MB 80G 62 企 管 E707 2001/11/30 P4 1.5 G 256MB 40G 57 財 稅 E304 2004/9/27 P4 2.8 G 512MB 80G 62 財 稅 E305 2001/11/30 P4 1.5 G 256MB 40G 66 資 科 D514 2003/12/8 P4 2.6 G 512MB 80G 56 應 外 B512 2006/10/26 P4 2.8 G 512MB 80G 61 社 工 SA102 2006/10/25 P4 3.2 G 512MB 80G 61 幼 保 SA214 2003/12/8 P4 2.6 G 512MB 80G 56 d. 配 合 伺 服 主 機 設 備 新 舊 以 及 負 載 狀 況 更 新 伺 服 主 機 2. 中 程 (97 97-98 98 年 ) 目 標 : 97 年 發 展 計 畫 : a. 逐 步 提 昇 校 園 網 路 頻 寬 至 10Gbps 以 上 b. 持 續 更 新 電 腦 教 室 c. 配 合 伺 服 主 機 設 備 新 舊 以 及 負 載 狀 況 更 新 伺 服 主 機 d. 擴 建 無 線 網 路 98 年 發 展 計 畫 : a. 提 昇 全 校 主 幹 網 路 頻 寬 至 10Gbps 以 上 b. 持 續 更 新 電 腦 教 室 c. 配 合 伺 服 主 機 設 備 新 舊 以 及 負 載 狀 況 更 新 伺 服 主 機 3. 長 程 (99 99-100 年 ) 目 標 :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以 持 續 提 昇 校 園 網 路 品 質 與 多 元 化 網 路 服 務 為 主, 因 此 須 朝 向 開 發 符 合 校 園 與 學 生 需 求 的 網 路 應 用 服 務, 並 配 合 台 灣 學 術 網 路 政 策 逐 步 轉 換 至 IPV6 協 定 a. 配 合 台 灣 學 術 網 路 政 策 逐 步 轉 換 至 IPV6 協 定 26

b. 持 續 更 新 電 腦 教 室 c. 配 合 伺 服 主 機 設 備 新 舊 以 及 負 載 狀 況 更 新 伺 服 主 機 d. 須 積 極 培 養 網 路 服 務 開 發 人 才 ( 三 ) 達 成 策 略 及 方 法 : 教 育 訓 練 : 由 於 網 路 技 術 日 新 月 異, 網 路 管 理 人 員 應 多 接 受 外 部 教 育 訓 練 以 提 昇 自 我 能 力 下 列 三 項 國 際 認 證 可 做 為 網 路 管 理 人 員 之 教 育 訓 練 指 標 : 1. CCNA - Cisco Certified Network Associate 網 路 管 理 人 員 應 於 到 職 日 期 二 年 內 取 得 2. LPIC Linux Professional Institute Certification 或 相 關 之 Unix 認 證, 網 路 管 理 人 員 應 於 到 職 日 期 三 年 內 取 得 3. CISSP - 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Security Professional ( 國 際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師 ), 由 於 資 訊 安 全 的 問 題 層 出 不 窮, 資 網 中 心 必 須 培 養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師 並 建 立 資 網 中 心 之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 四 ) 預 期 成 效 及 影 響 : 校 園 網 路 主 幹 目 前 都 已 升 級 至 Giga 頻 寬, 對 校 外 之 連 線 設 備 也 都 已 提 昇 至 Giga 的 速 度,3 年 之 內 都 應 足 以 應 付 需 求 下 一 個 要 規 劃 提 昇 的 應 是 無 線 網 路 與 IPv6 主 幹 的 升 級 在 無 線 網 路 方 面, 為 了 因 應 學 校 未 來 升 科 大 與 國 際 化, 校 園 網 路 的 服 務 不 應 只 侷 限 在 有 線 網 路,95 年 已 佈 建 圖 書 館 與 學 生 休 閒 區 佈 建 無 線 網 路 節 點, 未 來 無 線 網 路 之 建 置 將 以 大 型 教 室 與 會 議 室 為 主 在 IPv6 主 幹 升 級 方 面, 學 校 的 校 園 網 路 主 幹 設 備 自 91 年 11 月 上 線 至 今 已 三 年 多, 未 來 在 提 升 主 幹 設 備 時 必 須 同 時 兼 顧 校 園 內 部 頻 寬 的 需 求 與 網 路 新 技 術 IPv6 的 整 合 人 員 的 訓 練 如 能 按 計 畫 實 施, 在 維 運 與 管 理 方 面 才 不 致 有 斷 層 發 生 在 電 腦 教 室 方 面 應 逐 年 編 列 預 算 汰 舊 換 新, 並 配 合 各 科 系 特 色, 規 劃 符 合 未 來 電 腦 課 程 的 電 腦 教 室 在 E 化 設 備 方 面 由 於 普 遍 率 將 近 100%, 已 成 為 學 校 的 特 色, 除 了 可 以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外, 更 應 引 導 學 生 利 用 這 些 設 備 加 強 自 身 學 能 ( 六 ) 結 論 : 由 於 網 路 的 環 境 早 已 深 入 每 個 人 生 活 與 工 作, 網 路 不 穩 定 或 不 暢 通, 最 直 接 的 影 響 就 是 工 作 效 率, 也 因 此 資 訊 網 路 中 心 必 須 有 計 畫 的 提 昇 校 園 內 的 網 路 環 境, 並 培 育 出 有 能 力 的 網 路 管 理 人 才, 如 此 才 能 在 未 來 升 科 大 與 國 際 化 的 挑 戰 中, 提 昇 自 己 並 帶 動 其 他 處 室 與 科 系 的 整 體 行 政 效 率 27

三 系 統 發 展 組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 一 ) 系 統 開 發 組 現 況 說 明 : 系 統 開 發 組 的 主 要 工 作 項 目 包 括 十 三 大 項 目 : 1. 校 務 行 政 資 訊 系 統 軟 體 系 統 及 伺 服 主 機 維 護 2. 美 和 首 頁 網 站 管 理 與 維 護 3. 無 障 礙 網 頁 系 統 管 理 與 維 護 4. 單 一 簽 入 系 統 管 理 與 維 護 5. 新 進 軟 體 與 跨 平 台 資 訊 環 境 的 測 試 和 評 估 6. 中 文 統 一 造 字 系 統 管 理 與 維 護 7. 資 網 中 心 網 站 維 護 8. 非 例 行 性 支 援 工 作 ( 如 技 專 院 校 資 料 填 報 作 業 ) 9. 協 助 校 內 各 單 位 軟 體 問 題 的 解 決 10. 學 校 教 學 用 軟 體 採 購 11. 備 份 系 統 維 護 12. 協 助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新 增 功 能 的 需 求 13. 協 助 學 校 各 單 位 系 統 開 發 的 需 求 這 十 三 大 項 目 主 要 皆 為 常 規 性 事 務, 目 標 是 協 助 行 政 及 學 術 單 位 應 用 資 訊 系 統 來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目 前 編 制 人 員 包 括 組 長 一 名 及 正 式 職 員 一 名, 約 聘 二 名 ( 二 ) 計 畫 目 標 系 統 開 發 組 計 劃 從 本 校 資 源 整 合 的 方 式 進 行 規 劃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的 新 架 構, 如 下 圖 所 示 透 過 系 統 的 建 置 與 整 合, 擴 展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模 組 至 敎 務 學 務 人 事 會 計 總 務 研 發 及 資 網 七 大 功 能, 在 完 整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的 資 訊 環 境 下, 以 提 供 本 校 高 階 主 管 分 析 規 劃 與 決 策 支 援 的 功 能 同 時 將 資 訊 取 得 的 方 式 由 有 線 網 路 延 伸 至 行 動 裝 置 的 使 用, 提 供 使 用 者 更 方 便 及 快 速 擷 取 資 訊 的 方 式 目 前 本 校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是 以 教 務 及 學 務 為 主 要 功 能, 其 他 資 訊 系 統 的 發 展 狀 況 如 會 計 系 統 已 委 外 建 置 完 成 人 事 與 總 務 系 統 委 外 開 發 中 研 發 與 資 網 服 務 系 統 將 計 畫 建 置 系 統 開 發 組 將 根 據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新 架 構 分 階 段 完 成 未 建 置 的 系 統 模 組, 短 程 目 標 以 委 外 方 式 建 置 人 事 與 總 務 系 統, 中 程 目 標 以 委 外 方 式 建 置 研 發 系 統 自 行 開 發 方 式 建 置 資 網 服 務 系 統, 遠 程 目 標 以 自 行 開 發 方 式 建 置 決 策 分 析 支 援 系 統 與 行 動 化 服 務 系 統 28

校 內 透 過 無 線 網 路 決 策 主 管 進 修 部 一 級 主 管 校 內 外 透 過 GSM 簡 訊 教 師 總 務 會 計 人 事 二 級 主 管 學 術 部 門 進 修 學 院 技 研 合 發 決 策 支 援 線 上 資 料 分 析 資 源 規 劃 學 務 日 間 部 行 政 部 門 圖 資 資 網 系 統 整 合 教 務 學 生 系 統 模 組 職 員 校 內 透 過 無 線 網 路 支 援 學 制 服 務 對 象 近 取 方 式 校 內 外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1. 近 程 目 標 (96 年 ): 持 續 進 行 建 置 本 校 無 障 礙 網 頁 暨 雙 語 網 頁 逹 到 2A 標 準, 擴 充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建 置 工 作 持 續 進 行 無 障 礙 空 間 網 頁 的 建 置, 達 到 2A 的 標 準 ( 教 育 部 要 求 A+ 標 準 ) 建 立 外 國 學 生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擴 展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與 系 統 的 整 合 建 置 報 部 資 料 系 統 2. 中 程 目 標 (97-98 98 年 ) 提 高 本 校 行 政 效 率, 建 置 下 列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本 校 研 發 管 理 系 統 發 展 資 網 服 務 系 統 發 展 知 識 管 理 平 台 建 置 本 校 校 園 入 口 網 站 3. 遠 程 目 標 (99-100 年 ) 提 昇 資 訊 服 務 品 質, 提 供 完 善 的 資 訊 與 決 策 分 析 的 服 務 建 置 決 策 分 析 支 援 系 統 建 置 行 動 化 服 務 系 統 ( 三 ) 達 成 策 略 及 方 法 : 本 校 雖 鼎 力 的 支 持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的 發 展, 礙 於 優 良 的 資 訊 人 員 29

招 募 不 易, 以 致 人 員 無 法 滿 足 自 行 開 發 的 要 求, 故 必 須 改 變 發 展 策 略, 採 取 與 廠 商 合 作 與 自 行 開 發 方 式 並 行 發 展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1. 短 程 (96 年 ) (1) 學 校 網 頁 須 符 合 教 育 部 要 求 無 障 礙 空 間 網 頁 等 級 A+ 的 標 準 以 外 購 的 方 式 購 置 無 障 礙 網 頁 系 統, 利 用 無 障 礙 網 頁 系 統 提 供 的 編 輯 網 頁 功 能, 由 資 網 中 心 負 責 學 校 首 頁 的 設 計, 行 政 單 位 與 學 術 單 位 各 自 負 責 單 位 網 頁 內 容 的 建 置 本 校 無 障 礙 網 頁 建 置 完 成 後, 可 達 到 2A 的 標 準 (2) 建 置 外 國 學 生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此 系 統 是 提 供 外 國 學 生 線 上 填 寫 入 學 資 料 與 管 理 相 關 申 請 資 料, 以 系 統 開 發 組 的 技 術 能 力 自 行 開 發 建 置 完 成 (3) 擴 展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與 系 統 的 整 合 : 建 置 人 事 薪 資 採 購 系 統 目 前 會 計 系 統 是 以 外 購 的 方 式 建 置, 為 配 合 人 事 會 計 總 務 系 統 的 一 致 性, 不 會 產 生 系 統 整 合 的 問 題, 採 用 跟 同 一 廠 商 以 外 包 的 方 式 建 置 人 事 薪 資 採 購 系 統 建 置 學 術 單 位 查 詢 學 生 資 料 系 統, 此 系 統 顯 示 的 學 生 資 料 是 從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資 料 庫 查 詢 所 擷 取 系 統 開 發 組 對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資 料 庫 與 系 所 查 詢 作 業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熟 悉, 因 此 學 術 單 位 查 詢 學 生 資 料 系 統 將 由 系 統 開 發 組 作 系 統 分 析 與 程 式 撰 寫, 以 自 行 開 發 的 方 式 建 置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與 人 事 薪 資 採 購 會 計 系 統 的 整 合 目 前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與 人 事 會 計 總 務 系 統 是 分 別 跟 二 家 廠 商 以 外 購 的 方 式 建 置, 為 使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的 完 整 性, 必 須 把 人 事 會 計 總 務 系 統 與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作 系 統 的 整 合, 由 於 委 外 廠 商 對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的 內 部 架 構 較 為 熟 悉, 因 此 系 統 的 整 合 是 以 外 包 的 方 式 完 成 因 應 大 專 校 院 大 一 不 分 系 之 趨 勢, 與 廠 商 合 作 對 現 有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之 功 能 修 改 進 行 規 劃 (4) 規 劃 決 策 分 析 支 援 系 統 針 對 系 統 組 人 員 對 開 發 決 策 支 援 系 統 所 需 的 知 識 與 技 術 進 行 規 劃 (5) 建 置 報 部 資 料 系 統 報 部 資 料 乃 毎 學 期 的 固 定 填 報 作 業, 目 前 系 統 委 外 廠 商 可 提 供 此 項 功 能, 因 此 系 統 以 外 包 方 式 建 置 完 成, 協 助 校 內 各 單 位 報 部 資 料 作 業 資 訊 化 2. 中 程 (97 97-98 98 年 ) 97 年 發 展 計 畫 : (1) 建 置 研 發 管 理 系 統 研 發 管 理 系 統 為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中 之 子 系 統, 為 了 維 護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的 一 致 性, 系 統 的 建 置 以 外 包 方 式 30

完 成, 系 統 功 能 模 組 包 括 專 案 與 工 作 管 理 專 案 開 發 文 件 管 理 等 (2) 發 展 資 網 服 務 系 統 資 網 服 務 系 統 是 把 資 網 中 心 的 業 務 資 訊 化, 由 於 系 統 開 發 組 對 資 網 中 心 的 作 業 程 序 熟 悉, 以 自 行 開 發 方 式 建 置, 系 統 功 能 模 組 為 電 腦 故 障 及 網 路 維 修 管 理 (3) 規 劃 行 動 化 服 務 系 統 針 對 系 統 組 人 員 對 開 發 行 動 化 服 務 系 統 所 需 的 知 識 與 技 術 進 行 規 劃 (4) 安 排 訓 練 課 程, 使 系 統 組 人 員 對 決 策 分 析 支 援 系 統 有 深 入 的 瞭 解 (5) 建 置 知 識 管 理 平 台 目 前 知 識 管 理 相 關 軟 體 已 發 展 成 熟, 故 採 用 外 購 方 式 建 置, 綜 合 學 術 與 行 政 單 位 業 務 支 援 相 關 知 識 內 容 之 建 置 與 管 理 (6) 建 立 入 口 網 站 目 前 單 一 簽 入 系 統 是 以 委 外 建 置, 入 口 網 站 與 單 一 簽 入 系 統 為 互 相 配 合 的 系 統, 因 此 入 口 網 站 採 用 外 包 方 式 建 置 以 確 保 系 統 的 一 致 性 98 年 發 展 計 畫 : (1) 對 行 動 化 服 務 系 統 作 系 統 分 析 對 系 統 各 功 能 模 組 詳 細 的 定 義 與 描 述 (2) 對 決 策 分 析 支 援 系 統 作 系 統 分 析, 定 義 系 統 之 功 能, 功 能 主 要 是 系 統 能 提 供 擷 取 相 關 資 料 進 行 模 擬 分 析 比 較 可 行 的 方 案 等 (3) 持 續 發 展 資 網 服 務 系 統, 採 用 自 行 開 發 的 方 式 建 置 系 統 功 能 模 組 為 電 腦 教 室 使 用 管 理 軟 體 服 務 需 求 管 理 3. 長 程 (99 99-100 年 ) 99 年 發 展 計 畫 : (1) 系 統 組 以 自 行 開 發 方 式 建 置 決 策 支 援 系 統, 綜 合 系 統 前 置 作 業, 建 立 決 策 分 析 支 援 系 統 架 構, 制 定 與 設 計 系 統 各 模 組 功 能, 並 對 功 能 模 組 進 行 開 發 (2) 系 統 組 以 自 行 開 發 方 式 建 置 行 動 化 服 務 系 統, 綜 合 系 統 前 置 作 業, 建 立 行 動 化 服 務 系 統 架 構, 並 對 功 能 模 組 進 行 開 發 100 年 發 展 計 畫 : (1) 持 續 建 立 決 策 分 析 支 援 系 統 模 組, 完 成 開 發 模 組 功 能 (2) 進 行 行 動 化 服 務 系 統 與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的 整 合 ( 四 ) 預 期 成 效 及 影 響 短 程 (96 年 ) 1. 創 造 無 障 礙 方 便 取 用 資 訊 的 環 境, 期 使 校 園 內 外 相 關 使 用 者 能 自 31

助 服 務 2. 建 立 外 國 學 生 線 上 申 請 入 學 系 統, 可 提 高 外 國 學 生 透 過 網 頁 申 請 入 學 的 方 便 性 3. 因 應 行 政 單 位 對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需 求 的 改 變,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功 能 的 新 增 與 修 改, 更 能 符 合 所 需, 以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4. 建 置 人 事 薪 資 採 購 系 統, 可 縮 短 作 業 流 程 的 時 間, 並 與 漢 龍 系 統 整 合 成 完 整 的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5. 規 劃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因 應 大 專 校 院 大 一 不 分 系 所 產 生 系 統 功 能 的 改 變, 同 時 透 過 對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的 分 析, 能 自 行 掌 握 系 統 核 心 技 術, 可 深 入 瞭 解 本 校 作 業 模 式 與 作 業 流 程 的 進 行 中 程 (97 97-98 98 年 ) 1. 發 展 資 網 服 務 系 統, 提 昇 資 網 中 心 服 務 功 能 2. 協 助 行 政 單 位 完 成 支 援 業 務 新 資 訊 系 統 的 需 求, 使 各 行 政 單 位 的 業 務 需 求 資 訊 化 3. 整 合 本 校 的 網 站 及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成 單 一 入 口 網 站, 提 昇 教 職 員 與 學 生 運 用 資 訊 的 效 率 遠 程 (99 99-100 年 ) 1. 建 置 決 策 分 析 支 援 系 統, 提 供 本 校 高 階 主 管 決 策 依 據 的 參 考, 幫 助 主 管 瞭 解 與 分 析 決 策 的 問 題, 進 而 提 昇 其 決 策 的 品 質 2. 建 置 行 動 化 服 務 系 統, 強 化 使 用 者 自 助 服 務 的 功 能 及 多 重 近 取 校 務 行 政 資 訊 的 方 式, 藉 此 提 升 服 務 的 品 質 ( 五 ) 結 論 透 過 本 計 畫 的 執 行, 建 置 本 校 無 障 礙 暨 雙 語 網 頁, 各 單 位 都 能 透 過 無 障 礙 網 頁 系 統 自 行 建 立 及 維 護 雙 語 網 頁 內 容, 也 提 供 不 同 使 用 者 瀏 覽 網 頁 的 方 便 性 而 且, 整 合 本 校 資 訊 系 統 為 單 一 入 口 網 站, 集 中 系 統 可 取 得 的 資 訊, 可 提 昇 教 職 員 與 學 生 運 用 資 訊 的 效 率 除 此 之 外, 為 提 昇 各 單 位 的 行 政 效 率 與 作 業 程 序 資 訊 化, 各 行 政 單 位 提 出 的 新 增 系 統 需 求 與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功 能 的 新 增 和 修 改, 都 能 依 計 畫 完 成, 更 符 合 各 單 位 業 務 之 所 需 為 因 應 大 專 校 院 大 一 學 院 不 分 系, 規 劃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功 能 的 修 改 與 新 增 更 形 重 要, 同 時 積 極 參 與 系 統 的 發 展, 籍 此 能 提 昇 系 統 組 的 技 術 能 力 與 對 系 統 的 分 析 和 結 構 有 詳 細 的 瞭 解 最 後, 決 策 分 析 支 援 系 統 與 行 動 化 服 務 系 統 的 建 置 完 成, 更 有 效 率 地 提 供 資 訊 給 本 校 管 理 者 教 職 員 與 學 生 32

四 網 路 教 學 組 中 長 程 發 展 計 畫 ( 一 ) 背 景 及 現 況 1. 背 景 數 位 學 習 (e-learning) 具 備 隨 時 隨 地 的 高 取 得 特 性, 尤 其 符 合 現 代 社 會 快 速 變 遷 的 模 式, 擺 脫 傳 統 教 學 空 間 時 間 的 限 制, 營 造 一 個 自 主 的 個 人 的 學 習 空 間, 因 此, 數 位 學 習 將 是 未 來 網 路 時 代 的 重 要 趨 勢, 並 讓 全 民 教 育 終 身 教 育 的 目 標, 有 機 會 更 加 具 體 的 落 實 綜 觀 世 界 各 先 進 國 家 對 於 促 進 e-learning 之 產 業 及 應 用 發 展 皆 不 遺 餘 力, 自 1995 年 開 始, 包 括 加 拿 大 歐 盟 美 國 大 陸 挪 威 荷 蘭 澳 洲 日 本 等 國 政 府, 皆 陸 續 由 國 家 層 級 的 主 導 單 位 負 責 數 位 學 習 計 畫 的 推 動 與 執 行, 並 且 先 後 將 數 位 學 習 的 推 動 成 敗 做 為 國 家 競 爭 力 提 昇 的 指 標 之 一 國 際 知 名 調 查 公 司 (Brandon-hall) 預 測,2002 年 美 國 e-learning 市 場 為 103 億 美 金, 而 2011 年 市 場 值 將 成 長 至 2129 億 美 金, 成 長 高 達 二 十 倍 之 多 然 而 美 國 IDC 研 究 報 告 卻 預 測, 我 國 數 位 學 習 產 業 未 來 的 成 長 率 僅 14%, 在 亞 洲 地 區 僅 略 勝 紐 西 蘭, 遠 遠 落 後 大 陸 (40%); 菲 律 賓 韓 國 (30%); 澳 洲 泰 國 (22%); 甚 至 和 新 加 坡 印 度 香 港 馬 來 西 亞 等 地 區 相 比 較, 我 國 亦 皆 屬 落 後 的 階 段 ( 資 策 會 2003) 有 鑒 於 此,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也 於 2002 年 通 過 數 位 學 習 國 家 型 科 技 計 畫 的 構 想, 預 計 五 年 內 投 入 四 十 億 元 進 行 此 跨 部 會 計 畫 根 據 資 策 會 市 場 情 報 中 心 2004 年 8 月 23 日 發 布 2004 年 台 灣 線 上 學 習 發 展 現 況, 放 眼 明 年, 線 上 學 習 市 場 將 更 有 爆 發 力, 預 期 2005 年 可 再 成 長 八 %, 達 到 新 台 幣 十 七 億 三 千 萬 的 規 模 配 合 政 府 政 策 與 產 業 需 求, 學 校 身 處 嚴 苛 競 爭 環 境 下, 無 法 自 外 於 此 趨 勢 洪 流, 因 此 各 大 專 院 校 紛 紛 投 入 網 路 教 育, 運 用 網 路 教 學 的 學 習 技 術 來 補 強 現 有 教 學 模 式 的 限 制, 以 改 善 現 有 教 學 品 質 網 路 教 學 的 首 要 歩 驟 便 是 將 要 透 過 網 路 教 學 之 教 學 大 綱 及 教 材 上 網 並 且 運 用 網 際 網 路 的 傳 播 功 能, 來 創 造 符 合 教 學 互 動 程 序 的 廣 度 與 深 度 之 網 路 教 學 近 年 來, 資 網 中 心 配 合 校 務 發 展 致 力 於 建 構 學 校 的 資 訊 基 礎 建 設, 引 進 尖 端 的 資 訊 科 技 產 品 的 同 時, 更 推 廣 先 進 的 資 訊 化 服 務 至 學 校 的 教 學 行 政 單 位, 讓 學 校 的 其 他 非 資 訊 學 院 系 師 生, 於 校 園 生 活 中 同 感 資 訊 科 技 的 便 利 性, 進 而 能 應 用 於 未 來 的 就 業 職 場 33

2. 發 展 現 況 為 迎 接 知 識 經 濟 時 代 的 來 臨 及 順 應 國 內 產 業 的 人 力 發 展 與 任 用 趨 勢, 並 考 量 本 校 鼓 勵 傳 統 教 學 整 合 網 路 教 學 的 發 展 方 向 自 九 十 三 學 年 度 於 資 訊 網 路 中 心 成 立 網 路 教 學 組, 以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簡 易 攝 影 棚, 多 媒 體 教 材 製 作 軟 硬 體 來 協 助 校 內 部 份 課 程 網 路 化, 以 期 達 成 傳 統 教 學 整 合 網 路 教 學 的 目 標 網 路 教 學 開 課 統 計 如 下 : 93-1 93-2 94-1 94-2 95-1 網 路 教 學 上 課 2545 1269 人 3020 人 2347 2492 人 數 人 網 路 教 學 開 課 9 門 7 門 18 門 23 門 20 門 門 數 網 路 教 學 班 級 60 班 29 班 75 班 68 班 75 班 數 輔 助 教 學 開 課 68 門 68 門 92 門 115 門 109 門 門 數 輔 助 教 學 班 級 72 班 74 班 101 班 127 班 115 班 數 93 至 95 學 年 校 款 與 教 補 款 總 計 經 費 投 入 12,007,782 元 93 94 95 校 款 經 常 門 1,281,500 936,000 2,480,000 校 款 資 本 門 1,360,000 1,150,000 900,000 教 補 款 2,600,000 0 1,300,000 ( 二 ) 計 畫 目 標 網 路 教 學 工 作 絕 非 網 路 教 學 組 單 一 組 織 的 任 務, 它 結 合 了 教 務 行 政 ( 教 務 處 ) 課 程 規 劃 ( 教 學 單 位 ) 教 學 設 計 (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教 師 ) 數 位 教 學 ( 線 上 帶 領 教 師 助 教 ) 教 學 服 務 ( 網 路 教 學 組 ) 等 共 同 建 置 一 個 完 善 的 數 位 學 習 環 境 網 路 教 學 組 提 出 以 下 : 1. 建 構 一 個 統 整 完 善 的 網 路 教 學 服 務 (1) 近 程 (96 年 ) 目 標 : 網 路 教 學 環 境 的 建 置 :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自 學 習 管 理 系 統 (LMS) 增 加 教 材 管 理 系 統 (LMS+LCMS), 增 加 教 材 儲 存 空 間 等 硬 體 建 設 網 路 測 試 等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操 作 手 冊 製 作 : 含 一 般 文 檔 案 動 畫 檔 等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操 作 模 式 之 光 碟 目 錄 製 教 材 製 作 軟 體 的 購 置 : 包 含 錄 製 剪 輯, 自 拍 外 購 的 視 訊 影 像 教 材 特 效 等 34

規 劃 與 協 助 教 師 教 材 錄 製 : 挑 選 部 份 課 程 開 辦 網 路 教 學 型 態 授 課, 含 教 材 錄 製 教 材 上 傳 教 材 檔 案 的 壓 縮 與 管 理 視 教 材 特 性 採 外 購 委 製 自 製 網 路 教 學 組 近 程 目 標 規 劃 如 下 圖 所 示 圖 一 網 路 教 學 組 近 程 目 標 規 劃 架 構 (2) 中 程 (97 年 ) 目 標 : 取 得 教 學 服 務 認 證,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提 供 系 列 教 育 訓 練, 協 助 教 師 由 知 識 傳 授 者 轉 換 為 學 習 資 源 媒 介 者 的 角 色 認 知 與 數 位 課 程 實 務 及 資 訊 使 用 技 能 與 系 科 課 程 內 容 結 合 ( 例 如 計 算 機 概 論 ), 落 實 每 位 學 生 都 能 了 解 使 用 網 路 教 學 的 功 能, 確 實 發 揮 數 位 學 習 的 優 勢 與 產 業 界 合 作 製 作 數 位 內 容, 擴 充 理 論 傳 授 至 實 務 驗 證, 同 時 增 加 數 位 教 材 的 經 濟 價 值 以 ODM 模 式 製 作 數 位 多 媒 體 教 學 教 材, 輸 出 至 學 界 與 產 業 界 與 區 域 內 友 校 及 國 際 名 校 合 作, 提 供 多 元 無 界 學 習 環 境, 讓 學 生 自 主 管 理 其 學 習 的 需 求 與 步 伐, 享 受 最 優 良 的 教 學 品 質 建 立 數 位 教 材 外 製 外 購 外 包 採 購 機 制 (3) 長 程 (98 年 ) 目 標 : 新 型 態 網 路 教 學 社 群 組 織 : 運 用 既 有 的 硬 體 設 備 與 軟 體 建 置 數 位 學 習 知 識 管 理 與 知 識 分 享 的 雛 型 知 識 管 理 與 知 識 分 享 : 學 習 群 組 中 的 個 別 使 用 者 在 溝 通 討 論 時, 必 須 將 要 表 達 的 抽 35

象 意 涵 訴 諸 具 體 文 字, 此 時 知 識 由 隱 性 知 識 轉 成 顯 性 知 識 ; 經 由 知 識 管 理 來 做 知 識 轉 換 管 理 知 識 分 享 : 經 由 知 識 管 理 與 知 識 分 享 機 制 來 完 成 發 問 心 得 分 享 經 驗 交 流 的 過 程, 並 且 可 以 讓 知 識 管 理 與 分 享 的 生 命 週 期 不 斷 地 流 竄 於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中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智 慧 型 互 動 : 期 能 具 自 主 性 反 應 性 能 力, 且 是 個 人 化 自 動 需 求 導 向 連 續 執 行 以 及 可 調 適 的, 具 有 監 視 推 論 能 從 以 往 的 經 驗 與 需 求 中, 觀 察 並 學 習 使 用 者 使 用 習 慣 的 能 力 以 提 供 自 動 化 個 人 網 路 學 習 服 務 學 習 經 驗 累 積 : 藉 由 使 用 者 個 人 的 學 習 經 驗 累 積, 系 統 可 依 使 用 者 個 人 的 偏 好 進 行 個 人 知 識 的 整 合 歸 納, 並 將 之 儲 存 於 資 料 庫 系 統 中, 能 無 形 地 表 現 使 用 者 個 人 的 知 識 結 構 與 系 統 思 考, 有 助 於 訓 練 及 強 化 學 習 者 的 數 為 邏 輯 與 思 考 能 力 網 路 教 學 組 長 程 目 標 規 劃 如 下 圖 所 示 圖 二 網 路 教 學 組 長 程 目 標 規 劃 架 構 ( 三 ) 預 期 成 效 及 影 響 透 過 本 計 畫 的 執 行, 預 計 將 美 和 技 術 學 院 在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之 網 路 教 學 事 務 發 展 政 策 達 成 下 列 幾 項 目 標 : 一 強 化 本 校 數 位 教 學 的 環 境 設 施 二 提 供 各 形 式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的 最 佳 環 境 三 改 善 教 師 數 位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技 能 四 奠 定 未 來 數 位 教 學 的 良 好 基 礎 五 分 享 學 校 境 外 的 數 位 知 識 36

六 彰 顯 本 校 網 路 教 學 之 教 育 成 果 ( 四 ) 年 度 具 體 目 標 建 構 數 位 化 學 習 環 境 2009 具 體 目 標 1. 建 立 通 過 認 證 之 數 位 化 教 材 達 到 20 門 課 程 2. 確 認 學 生 充 分 利 用 數 位 課 程 學 習, 達 到 90% 以 上 學 生 參 與 過 全 程 網 路 教 學 課 程 3. 組 織 數 位 製 作 教 師 團 隊 10 隊 4. 跨 校 共 用 數 位 教 材 4 門 課 程 指 標 名 稱 目 標 值 (2007) 目 標 值 (2008) 目 標 值 (2009) 全 程 網 路 教 學 課 程 16 門 課 程 (3 門 取 得 認 證 ) 20 門 課 (8 門 取 得 認 證 ) 20 門 課 (16 門 取 得 認 證 ) 網 路 輔 助 教 學 課 程 100 門 課 程 以 上 100 門 課 程 以 上 100 門 課 程 以 上 培 養 數 位 教 學 人 教 師 6 人, 助 教 學 生 12 教 師 12 人, 助 教 學 生 教 師 20 人, 助 教 學 生 20 才 庫 人 12 人, 數 位 製 作 學 生 4 人 組 織 數 位 製 作 教 師 團 隊 ( 認 證 ) 英 文, 國 文, 計 概 通 識 X2, 學 群 核 心 X6 通 識 X2, 學 群 核 心 X6 註 ( 質 化 指 標 ): 1. 改 善 更 新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系 統 使 用 者 介 面, 達 到 易 學 易 用, 增 加 教 材 管 理 系 統 2. 協 助 教 師 由 知 識 傳 授 者 轉 換 為 學 習 資 源 媒 介 者 的 角 色 認 知 與 多 媒 體 及 電 腦 使 用 技 能 3. 與 系 科 計 算 機 概 論 課 程 內 容 結 合, 落 實 每 位 學 生 都 能 了 解 使 用 網 路 教 學 的 功 能, 確 實 發 揮 數 位 學 習 的 優 勢 四 年 整 體 策 略 4. 與 產 業 界 合 作 製 作 數 位 內 容, 擴 充 理 論 傳 授 至 實 務 驗 證, 同 時 增 加 數 位 教 材 的 經 濟 價 值 5. 以 ODM 模 式 製 作 數 位 多 媒 體 教 學 教 材, 輸 出 至 學 界 與 產 業 界 6. 與 區 域 內 友 校 及 國 際 名 校 合 作, 提 供 多 元 無 界 學 習 環 境, 讓 學 生 自 主 管 理 其 學 習 的 需 求 與 步 伐, 享 受 到 最 優 良 的 教 學 品 質 7. 持 續 配 合 教 務 處 制 定 網 路 教 學 相 關 之 教 務 及 行 政 規 章 並 建 立 各 項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8. 建 立 數 位 教 材 外 製 外 購 外 包 採 購 機 制 37

2006 重 要 成 果 1. 培 養 網 路 教 學 人 才 庫 : 數 位 課 程 規 劃 師 一 人 ; 數 位 課 程 管 理 師 一 人 ;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師 一 人 ; 線 上 帶 領 知 能 研 習 18 人 與 2 人 取 得 認 證 2. 修 訂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評 量 獎 勵 機 制 3. 制 定 網 路 教 學 教 師 助 教 學 生 作 業 手 冊 4. 透 過 網 路 教 學 委 員 會 訂 定 網 路 課 程 線 上 帶 領 評 鑑 指 標, 獎 勵 優 秀 網 路 教 師 及 課 程 2005 重 要 成 果 1. 開 辦 網 路 教 學 十 八 門 課 程 參 與 教 材 製 作 教 師 廿 四 人, 參 與 學 生 七 十 五 班 三 千 餘 人 2. 開 辦 網 路 輔 助 教 學 九 十 二 門 課 程 3. 攝 影 棚 與 研 討 會 教 室 攝 錄 連 線 完 成 4. 網 路 教 學 課 程 獎 助 實 施 要 點 公 告 實 施 2004 重 要 成 果 1. 開 辦 網 路 教 學 九 門 課 程 參 與 教 材 製 作 教 師 十 五 人, 參 與 學 生 五 十 七 班 一 千 八 百 餘 人 2. 開 辦 網 路 輔 助 教 學 廿 七 門 課 程 3.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與 攝 影 棚 建 置 完 成 伍 圖 書 館 一 發 展 現 況 : 本 校 為 因 應 資 訊 的 快 速 發 展 電 子 資 源 的 普 遍 應 用 及 校 園 網 路 的 健 全 拓 展, 自 九 十 五 學 年 起, 將 原 圖 書 資 訊 中 心 分 設 為 圖 書 館 及 資 網 中 心 二 個 一 級 單 位 對 於 學 術 圖 書 館 的 任 務 與 角 色 營 運 管 理 館 舍 環 境 技 術 服 務 讀 者 服 務 與 館 員 專 業 知 能 等, 本 館 都 重 新 定 位 及 調 整, 以 改 善 圖 書 館 功 能 與 加 強 對 讀 者 的 服 務 本 館 目 前 狀 況 如 下 : ( 一 ) 館 舍 空 間 : 目 前 位 於 瑞 昌 樓 二 ~ 三 樓, 佔 地 約 2102 平 方 公 尺, 三 樓 分 為 中 西 文 書 庫 參 考 書 區 資 料 檢 索 區 閱 讀 區 行 政 區 與 流 通 服 務 區 二 樓 分 期 刊 區 裝 訂 期 刊 區 與 視 聽 區 ( 二 ) 館 藏 量 : 現 有 圖 書 近 18 萬 冊 期 刊 種 數 659 種 視 聽 資 料 7670 件 電 子 資 料 庫 49 種 電 子 期 刊 352 種 及 電 子 書 3599 本, 各 項 資 料 都 持 續 增 加 中 ( 三 ) 人 員 編 制 : 包 含 技 術 服 務 讀 者 服 務 兩 組, 正 式 編 制 員 額 7 人, 約 聘 員 額 1 人 本 館 館 長 為 留 美 之 圖 書 資 訊 管 理 學 博 士, 乃 國 內 少 數 具 圖 書 館 專 業 學 識 之 館 長 38

二 計 畫 目 標 : 目 前 本 館 的 館 藏 量 呈 穩 定 成 長, 為 配 合 讀 者 使 用 習 慣 的 改 變, 圖 書 館 將 持 續 以 讀 者 的 多 元 需 求 為 核 心, 提 供 豐 富 快 捷 的 資 訊 ; 此 外, 營 造 適 讀 休 閒 的 館 內 氛 圍 及 提 供 優 質 服 務 品 質, 亦 將 是 本 館 的 目 標 ( 一 ) 近 程 目 標 (96 年 ): 1. 圖 書 館 改 建 工 程 計 畫 2. 學 院 核 心 期 刊 制 度 3. 南 區 技 專 校 院 圖 書 館 合 作 計 畫 4. 圖 書 館 遠 端 服 務 改 善 計 畫 ( 二 ) 中 程 目 標 (97~98 年 ): 1. 釣 竿 自 學 策 略 2. 知 識 睦 鄰 計 畫 3. 電 子 期 刊 等 電 子 資 源 之 增 購 ( 三 ) 長 程 目 標 (99-100 年 ): 1. 資 訊 整 合 服 務 三 逹 成 策 略 及 方 法 : ( 一 ) 近 程 (96 年 ) 1. 圖 書 館 改 建 工 程 計 畫 規 劃 兼 顧 美 學 環 保 節 能 及 讀 者 導 向 的 人 性 化 設 計 的 圖 書 館 空 間, 營 造 適 讀 休 閒 的 氛 圍 (1) 空 間 基 本 需 求 如 下 : A. 讀 者 服 務 空 間 : 提 供 閱 覽 流 通 典 藏 參 考 複 印 資 訊 檢 索 視 聽 媒 體 服 務 研 究 討 論 文 教 活 動 及 休 息 等 場 所 B. 技 術 服 務 空 間 : 圖 書 資 料 蒐 集 登 錄 分 類 編 目 建 檔 館 藏 維 護 等 處 理 之 用 C. 推 廣 服 務 空 間 : 提 供 展 覽 演 講 圖 書 資 訊 利 用 教 育 及 其 他 推 廣 活 動 等 場 所 D. 行 政 管 理 空 間 : 提 供 行 政 管 理 及 資 訊 系 統 所 需 之 空 間 E. 公 共 設 施 空 間 : 提 供 走 道 樓 梯 電 梯 化 妝 間 空 調 機 電 等 公 共 設 施 所 需 之 空 間 (2) 館 藏 搬 遷 計 畫 : 配 合 圖 書 館 改 建 訂 定 館 藏 搬 遷 計 畫, 並 依 計 畫 同 時 進 行 搬 遷 及 服 務, 期 能 對 本 校 師 生 使 用 圖 書 館 之 影 響 減 至 最 低 2. 學 院 核 心 期 刊 制 度 配 合 各 學 院 教 學 研 究 需 求, 充 實 基 本 核 心 館 藏, 本 館 積 極 推 動 由 學 院 圖 委 整 合 協 調 各 系 所 的 期 刊 薦 購, 作 為 質 之 控 制, 進 而 建 立 學 院 核 心 期 刊 制 度, 希 望 能 達 到 精 緻 館 藏 資 源 透 明 及 共 享 的 目 標 3. 南 區 技 專 校 院 圖 書 館 合 作 計 畫 此 計 畫 構 想 之 萌 生 乃 為 配 合 教 育 部 針 對 護 理 校 院 提 昇 教 學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