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Re 标准指南 2015年12月9日
SuRe 标 准 指 南 文 件 编 号 :GD1 版 本 号 :1.0 批 准 日 期 : 2015 年 12 月 9 日 生 效 日 期 :2015 年 12 月 9 日 官 方 语 言 : 英 语 目 录 1 指 南 简 介 3 2 关 于 SURE 4 2.1 目 的 与 目 标 4 2.2 适 用 范 围 5 2.3 SuRe 独 特 的 价 值 定 位 6 2.3.1 将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运 用 到 基 础 设 施 中 6 2.3.2 从 风 险 管 理 到 创 造 效 益 7 2.3.3 建 立 在 现 有 工 作 的 基 础 之 上 7 3 制 造 影 响 : 打 造 可 持 续 与 弹 性 基 础 设 施 9 3.1 SuRe 为 项 目 开 发 方 增 加 的 价 值 9 3.2 SuRe 为 贷 款 方 增 加 的 价 值 9 3.3 SuRe 为 公 共 部 门 增 加 的 价 值 9 4 评 估 与 认 证 10 4.1 绩 效 级 别 10 4.2 红 色 标 准 11 4.3 认 证 的 评 分 权 重 和 级 别 11 4.4 不 同 开 发 阶 段 的 SuRe 认 证 12 5 标 准 的 制 定 14 5.1 原 则 14 5.2 标 准 制 定 程 序 14 6 SURE 标 准 的 管 理 15 6.1 SuRe 秘 书 处 15 6.2 SuRe 标 准 委 员 会 15 6.3 SuRe 利 益 相 关 方 委 员 会 16 7 参 考 时 间 表 18 8 附 录 与 参 考 资 料 19 8.1 对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目 标 做 出 的 贡 献 19 8.2 可 持 续 与 弹 性 基 础 设 施 主 要 概 念 的 定 义 21 8.3 对 其 它 公 约 标 准 和 准 则 的 引 用 22 8.4 参 考 文 献 26 8.5 免 责 声 明 27 2
1 指 南 简 介 本 指 南 介 绍 了 有 关 SuRe ( 可 持 续 与 弹 性 基 础 设 施 标 准 ) 的 信 息,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SuRe 的 目 的 和 价 值 定 位 ; SuRe 为 项 目 开 发 方 贷 款 方 和 公 共 部 门 增 加 的 价 值 ; SuRe 的 评 估 和 认 证 方 法 ; SuRe 的 标 准 制 定 程 序 ; SuRe 的 管 理 机 构 本 指 南 针 对 SuRe 标 准 的 目 标 用 户 项 目 开 发 方 贷 款 方 和 公 共 部 门, 以 及 一 般 受 众 本 指 南 是 SuRe ( 可 持 续 与 弹 性 基 础 设 施 标 准 )0.2 版 (2015 年 12 月 ) 的 附 属 文 件 图 1 列 出 了 本 指 南 的 变 更 情 况, 图 2 列 出 了 相 关 的 SuRe 文 件 图 1 文 本 修 订 情 况 版 本 号 日 期 修 订 说 明 征 求 意 见 稿 1.0 2015 年 9 月 5 日 2015 年 12 月 9 日 首 次 发 布 SuRe 说 明 和 SuRe 手 册, 用 于 征 求 意 见 SuRe 指 南 的 第 一 个 版 本, 在 首 次 征 求 意 见 后 将 说 明 和 手 册 合 并 为 一 个 文 件 图 2 现 有 的 SuRe 文 件 名 称 代 码 版 本 号 发 布 日 期 生 效 日 期 SuRe - 可 持 续 与 弹 性 基 础 设 施 标 准 ST1 0.2 2015 年 12 月 9 日 2016 年 1 月 SuRe 标 准 制 定 程 序 SS1 1.0 2015 年 4 月 16 日 SuRe 管 理 机 构 GO1 1.0 2015 年 4 月 16 日 2015 年 4 月 16 日 2015 年 4 月 16 日 3
2 关 于 SuRe SuRe 是 一 套 将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要 素 整 合 到 基 础 设 施 开 发 和 升 级 的 全 球 自 愿 性 标 准 SuRe 由 76 项 细 分 标 准 组 成, 分 为 14 个 主 题, 涵 盖 环 境 社 会 和 治 理 等 领 域, 以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独 立 验 证 及 认 证 为 依 据 图 3 - SuRe 范 畴 和 主 题 概 述 维 度 主 题 标 准 数 量 1.1. 管 理 与 监 督 1. 治 理 1.2. 可 持 续 性 与 适 应 性 管 理 1.3. 利 益 相 关 方 参 与 1.4. 反 腐 败 和 透 明 度 24 2. 社 会 2.1. 人 权 2.2. 劳 工 权 利 和 工 作 条 件 2.3. 客 户 为 本 和 包 容 性 2.4. 社 区 影 响 2.5.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28 3. 环 境 3.1. 气 候 3.2. 生 物 多 样 性 和 生 态 系 统 3.3. 环 境 保 护 3.4. 自 然 资 源 3.5. 土 地 使 用 与 景 观 24 76 2.1 目 的 与 目 标 SuRe 的 宗 旨 是 通 过 下 列 方 式, 致 力 于 将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要 素 纳 入 基 础 设 施 开 发 和 升 级 : 在 项 目 开 发 方 贷 款 方 本 地 政 府 机 关 和 最 终 用 户 之 间 培 养 有 关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共 同 语 言 及 理 解 ; 从 风 险 管 理 和 创 造 利 益 的 角 度, 提 供 有 关 如 何 管 理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的 指 南 SuRe 整 合 了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要 素, 认 可 上 述 事 项 之 间 的 互 利 关 系 以 及 为 了 满 足 当 前 及 未 来 一 代 需 求 而 对 基 础 设 施 发 展 秉 持 长 远 理 念 SuRe 的 目 标 是 为 打 造 全 球 更 具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的 基 础 设 施 而 采 取 的 转 型 措 施, 包 括 在 计 划 今 后 数 十 年 实 施 重 大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和 新 兴 国 家 所 采 取 的 转 型 措 施 提 供 支 持 通 过 此 举,SuRe 标 准 可 用 来 发 挥 公 共 及 私 人 投 资 在 基 础 设 施 中 的 作 用, 从 而 确 保 以 经 济 有 效 的 方 式 获 得 重 要 的 服 务, 同 时 增 强 适 应 性, 提 升 社 会 利 益, 限 制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SuRe 将 为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目 标 (SDG) 做 出 贡 献, 详 情 请 见 8.1 节 4
GIB 基 金 会 和 Natixis 正 通 过 一 个 多 利 益 相 关 方 流 程, 并 在 来 自 多 个 发 达 国 家 新 兴 国 际 和 发 展 中 国 家 专 家 的 支 持 下 制 定 SuRe 参 与 制 定 SuRe 标 准 的 利 益 相 关 方 包 括 来 自 以 下 领 域 的 专 家 : 基 础 设 施 开 发 技 术 和 建 设 ; 金 融 机 构 ( 公 共 私 营 多 边 ) 投 资 者 保 险 公 司 ; 公 共 部 门 ( 包 括 市 州 国 家 和 地 区 当 局 ); 私 营 部 门, 包 括 认 证 和 审 核 公 司 ; 民 间 团 体 和 国 际 组 织 ; 学 术 界 2.2 适 用 范 围 SuRe 适 用 于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包 括 资 产 和 服 务, 重 点 是 满 足 公 共 需 求 ( 即 不 包 括 企 业 个 人 或 私 人 团 体 的 需 求 ) 的 基 础 设 施 基 础 设 施 一 词 是 指 提 供 为 创 造 维 持 或 增 强 社 会 生 存 环 境 所 需 服 务 的 相 互 关 联 系 统 的 实 体 组 成 部 分 SuRe 适 用 于 各 种 类 型 的 基 础 设 施,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下 列 服 务 : 水 ( 包 括 集 水 蓄 水 管 理 分 配 处 理 和 循 环 ); 能 源 ( 包 括 生 产 储 存 和 分 配 ); 固 体 废 物 ( 包 括 收 集 分 配 处 理 回 收 和 储 存 ); 运 输 网 络 节 点 和 车 队 ( 包 括 行 人 自 行 车 汽 车 列 车 水 运 和 空 运 ) 1 通 信 网 络 ( 包 括 电 话 手 机 和 数 据 ) 社 会 基 础 设 施 ( 包 括 教 育 医 疗 体 育 娱 乐 执 法 消 防 和 急 救 服 务 ) 食 品 系 统 ( 包 括 生 产 储 存 加 工 和 分 配 ) 采 矿 和 冶 炼 场 地 SuRe 适 用 于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整 个 生 命 周 期 强 烈 建 议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从 一 开 始 就 执 行 本 标 准, 以 确 保 它 们 的 设 计 具 有 前 瞻 性 由 于 项 目 的 绩 效 可 能 随 时 间 的 推 移 而 演 变, 基 于 SuRe 标 准 的 认 证 可 以 在 项 目 生 命 周 期 的 不 同 阶 段 进 行, 即 : 1. 设 计 与 规 划 阶 段 ; 2. 施 工 阶 段 ( 直 到 竣 工 ); 3. 投 入 运 营 SuRe 的 范 围 不 限 于 全 新 的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 通 常 称 为 绿 色 土 地 项 目 ) 虽 然 鼓 励 项 目 开 发 方 在 基 础 设 施 生 命 周 期 中 尽 早 采 用 SuRe, 此 标 准 也 可 在 现 有 基 础 设 施 的 修 缮 和 升 级 ( 即 褐 色 土 地 项 目 ) 中 使 用 1 注 : 不 包 括 专 用 车 辆, 例 如 私 人 汽 车 船 舶 或 飞 机 5
SuRe 支 持 基 于 综 合 系 统 的 可 持 续 性 基 础 设 施 开 发 方 法 虽 然 认 证 只 适 用 于 项 目 实 施, 但 本 标 准 要 求 在 一 个 更 加 广 泛 的 可 持 续 与 弹 性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内 考 虑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以 便 创 造 更 大 范 围 的 协 同 效 应 和 积 极 影 响 SuRe 适 用 于 全 球 范 围 在 发 展 中 国 家 和 新 兴 国 家, 通 过 参 照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国 际 标 准 以 及 公 认 的 最 佳 实 践,SuRe 可 加 速 向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基 础 设 施 的 转 型, 此 外, 这 些 地 区 将 有 机 会 淘 汰 旧 技 术, 采 用 更 高 效 结 构 更 合 理 一 体 化 的 基 础 设 施 开 发 方 案, 这 对 于 与 日 俱 增 的 基 础 设 施 需 求 意 义 重 大 在 发 达 国 家, SuRe 被 认 为 特 别 适 用 于 基 础 设 施 修 缮 和 升 级 改 造 以 及 新 基 础 设 施 的 开 发 2.3 SuRe 独 特 的 价 值 定 位 2.3.1 将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运 用 到 基 础 设 施 中 SuRe 整 合 了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承 认 这 两 者 之 间 的 互 利 关 系, 并 认 识 到 需 要 以 长 远 眼 光 看 待 基 础 设 施 开 发, 以 满 足 当 前 和 未 来 的 需 求 基 础 设 施 的 可 持 续 性 指 以 一 种 不 会 浪 费 资 源 尽 量 减 少 或 避 免 环 境 损 害 促 进 社 会 平 等 的 方 式 满 足 服 务 需 求 的 能 力 可 持 续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2 : 保 护 自 然 资 源, 包 括 多 样 性 ;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 增 加 服 务 价 值 ; 促 进 社 会 包 容 性 和 平 等 性 ; 提 升 透 明 度 和 责 任 感 ; 加 强 人 权 和 劳 工 权 利, 改 善 工 作 条 件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的 适 应 性 指 在 面 对 压 力 和 冲 击 ( 无 论 是 否 预 见 的 ) 时 维 持 及 恢 复 功 能 的 能 力 要 实 现 适 应 性 的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其 应 3 : 意 识 到 变 化 和 不 确 定 性 ; 有 活 力, 能 预 见 潜 在 故 障 ; 灵 活 性 强, 能 适 应 环 境 的 变 化 ; 应 变 力 强, 能 在 面 对 冲 击 或 压 力 时 维 持 或 恢 复 功 能 ; 具 备 冗 余 能 力, 即 储 备 能 力, 以 保 障 持 续 性, 适 应 压 力 和 所 需 的 变 化 ; 具 有 包 容 性 和 广 泛 性, 有 利 于 社 会 认 可 ; 2 联 合 国 人 居 署 2012 年 绿 色 经 济 的 城 市 模 式 : 基 础 设 施 优 化 内 罗 毕 : 联 合 国 内 罗 毕 办 事 处, 第 11-15 页 3 奥 雅 纳 全 球 公 司 (ARUP) 2014 年 城 市 活 力 指 数 : 城 市 活 力 框 架 伦 敦 :Ove Arup 和 合 伙 人 有 限 公 司, 第 3-5 页 6
与 其 他 社 会 系 统 一 体 化, 支 持 共 同 目 标 的 实 现 8.2 节 详 细 介 绍 了 如 何 理 解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的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的 相 关 范 畴 2.3.2 从 风 险 管 理 到 创 造 效 益 SuRe 提 供 了 一 个 用 于 从 风 险 管 理 到 创 造 效 益 的 角 度 管 理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的 有 形 工 具 消 减 风 险 对 于 减 少 ( 如 果 不 能 避 免 的 话 ) 对 项 目 自 身 本 地 社 区 和 环 境 的 负 面 影 响 至 关 重 要 通 过 合 理 消 减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风 险, 通 过 SuRe 认 证 的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能 够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成 本 延 误 和 阻 力, 并 有 效 降 低 项 目 的 经 济 可 行 性 受 到 负 面 影 响 的 可 能 性 SuRe 超 越 了 风 险 消 减, 除 了 提 供 规 定 的 基 础 设 施 服 务 之 外, 还 注 重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给 社 会 和 环 境 带 来 的 积 极 影 响 借 助 一 整 套 标 准 和 绩 效 级 别 方 法, 通 过 SuRe 认 证 的 项 目 预 计 将 会 产 生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宏 观 效 益 : 生 物 多 样 性 气 候 污 染 预 防 资 源 保 护 社 会 福 利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SuRe 通 过 奖 励 高 于 最 低 要 求 的 绩 效, 为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生 命 周 期 内 的 持 续 改 进 提 供 支 持 2.3.3 建 立 在 现 有 工 作 的 基 础 之 上 SuRe 采 用 一 种 协 作 和 包 容 的 标 准 制 定 方 法, 以 确 保 本 标 准 能 够 连 续 一 致 地 推 进 基 础 设 施 的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最 佳 实 践 SuRe 将 遵 从 社 会 和 伦 理 责 任 协 会 (ISEAL) 的 准 则, 社 会 和 伦 理 责 任 协 会 是 一 个 致 力 于 推 动 相 关 各 方 遵 守 自 愿 性 标 准 的 专 业 组 织 SuRe 认 可 那 些 旨 在 推 进 基 础 设 施 可 持 续 性 标 准 的 现 有 工 作 SuRe 基 于 GIB 的 可 持 续 性 基 础 设 施 分 级 工 具 自 2012 年 以 来, 它 已 被 150 多 个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用 作 自 我 评 估 工 具 SuRe 秘 书 处 正 在 参 考 全 球 各 地 众 多 相 关 的 可 持 续 性 标 准, 其 中 包 括 公 平 起 点 (Equitable Origin) Envision 和 澳 大 利 亚 基 础 设 施 可 持 续 性 理 事 会 (ISCA) 的 基 础 设 施 可 持 续 性 评 级 方 案, 以 便 借 助 现 有 的 协 同 效 应 探 索 参 考 和 协 作 范 围 SuRe 遵 从 金 融 领 域 公 认 的 标 准, 如 赤 道 原 则 IFC 的 绩 效 标 准 联 合 国 的 负 责 任 的 投 资 原 则 (PRI) 以 及 多 边 开 发 银 行 (MDB) 制 定 的 其 它 准 则 和 保 障 措 施 SuRe 还 认 可 与 本 指 南 中 的 主 题 相 关 的 专 业 知 识, 直 接 引 用 了 适 用 的 国 际 公 约 和 标 准 以 及 与 SuRe 标 准 相 关 的 其 它 公 7
认 的 准 则 8.3 节 概 述 了 每 个 标 准 对 现 有 公 约 标 准 和 准 则 的 引 用 此 外,SuRe 秘 书 处 正 在 审 阅 现 有 的 基 础 设 施 或 专 业 领 域 技 术 标 准 ( 如 LEED), 以 便 为 未 来 的 合 作 评 估 潜 在 的 协 同 效 应 和 机 遇 需 要 注 意 的 是,SuRe 不 能 替 代 法 规 要 求 或 适 用 法 律, 也 不 能 保 障 投 资 建 设 指 定 项 目 的 金 融 机 构 的 经 济 要 求 8
3 制 造 影 响 : 打 造 可 持 续 与 弹 性 基 础 设 施 SuRe 带 来 的 一 般 好 处 在 于 改 善 与 基 础 设 施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有 关 的 最 佳 做 法 其 定 位 是 实 现 用 户 友 好, 促 进 项 目 效 益 的 广 泛 辐 射, 并 支 持 项 目 对 比 SuRe 的 适 用 对 象 为 三 个 目 标 群 体 : 项 目 开 发 方 - 该 群 体 指 整 个 项 目 生 命 周 期 中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所 有 参 与 方, 可 能 包 括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方 执 行 项 目 的 施 工 方 工 程 师 其 他 承 包 商 和 分 包 商 运 行 和 维 护 代 理 人, 具 体 取 决 于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开 发 的 性 质 和 阶 段 基 础 设 施 贷 款 方 - 该 群 体 指 公 共 和 私 人 贷 款 方, 包 括 政 府 金 融 服 务 机 构 ( 例 如 银 行 基 金 私 募 股 权 基 金 投 资 分 析 师 资 产 管 理 人 等 ) 公 共 和 开 发 融 资 机 构 机 构 投 资 者 私 营 公 司 和 社 区, 具 体 取 决 于 项 目 融 资 方 式 及 相 关 资 金 来 源 公 共 部 门 - 指 采 购 选 择 授 权 及 / 或 出 资 建 设 地 方 性 区 域 性 全 国 性 和 国 际 性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所 有 公 共 部 门 和 机 构, 具 体 取 决 于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地 点 和 规 模 3.1 SuRe 为 项 目 开 发 方 增 加 的 价 值 对 于 项 目 开 发 方,SuRe 为 他 们 提 供 了 一 个 决 策 和 管 理 工 具, 用 于 设 计 建 设 和 运 营 更 具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的 项 目, 并 优 化 资 源 的 使 用 SuRe 可 帮 助 开 发 方 通 过 供 应 链 并 与 各 个 利 益 相 关 方 开 展 密 切 合 作 高 效 地 管 理 相 关 问 题 认 证 有 助 于 向 潜 在 的 投 资 者 和 公 共 决 策 者 宣 传 相 关 效 益 这 反 过 来 又 能 支 持 项 目 获 得 融 资 以 及 施 工 或 运 营 执 照 3.2 SuRe 为 贷 款 方 增 加 的 价 值 对 于 基 础 设 施 贷 款 方, 本 标 准 为 他 们 提 供 了 一 个 用 于 找 出 可 持 续 与 弹 性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机 遇 的 工 具 SuRe 可 让 他 们 尽 早 考 虑 环 境 社 会 和 治 理 (ESG) 维 度, 因 此, 可 被 用 作 消 减 风 险 降 低 成 本 的 工 具, 预 测 和 避 免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3.3 SuRe 为 公 共 部 门 增 加 的 价 值 对 于 公 共 部 门,SuRe 可 帮 助 它 们 制 定 采 购 标 准 项 目 要 求 和 评 选 标 准, 以 便 制 定 可 持 续 与 弹 性 基 础 设 施 的 公 共 采 购 流 程 和 初 始 设 计 要 求 它 还 提 供 了 一 个 对 比 和 评 选 项 目 的 工 具, 而 这 又 有 助 于 更 加 高 效 地 利 用 有 限 的 公 共 资 源 在 执 法 能 力 较 弱 的 国 家, 实 施 SuRe 有 助 于 实 施 法 规 要 求 9
4 评 估 与 认 证 基 于 SuRe 的 绩 效 是 依 据 绩 效 级 别 进 行 评 估 的, 最 低 级 别 为 合 规 (PL 1), 最 高 级 别 为 可 产 生 更 积 极 影 响 的 出 色 绩 效 (PL 3) 大 量 SuRe 标 准 是 强 制 性 的 要 求, 换 言 之, 要 获 得 认 证 必 须 达 到 PL1 如 果 未 能 达 到 PL1 的 最 低 标 准, 该 标 准 的 得 分 将 为 0, 也 就 是 说 不 可 能 绕 过 某 些 要 求 SuRe 认 证 以 经 认 证 第 三 方 开 展 的 独 立 审 核 及 验 证 为 依 据 认 证 对 全 球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开 放, 涵 盖 不 同 类 型 的 基 础 设 施, 包 括 绿 色 土 地 或 褐 色 土 地 项 目 依 据 下 图 4 中 注 明 的 项 目 分 数, 授 予 不 同 级 别 的 认 证 (SuRe 认 证 SuRe 银 牌 认 证 SuRe 金 牌 认 证 ) 图 4 - SuRe 认 证 方 法 一 览 ENVIRONMENT) 环 境 土 地 利 用 和 景 观 管 理 和 监 督 可 持 续 性 与 适 应 能 力 管 理 GOVERNANCE) 治 理 自 然 资 源 利 益 相 关 方 参 与 环 境 保 护 生 物 多 样 性 与 生 态 系 统 气 候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透 明 度 与 问 责 制 人 权 劳 工 权 利 和 工 作 条 件 客 户 为 本 与 包 容 性 通 过 金 牌 认 证 通 过 银 牌 认 证 通 过 认 证 不 可 能 通 过 认 证 如 银 牌 认 证 项 目 通 过 认 证 的 项 目 社 区 影 响 SOCIETY) 社 会 尽 管 在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开 发 的 各 个 阶 段 都 可 获 得 认 证, 但 SuRe 仍 然 建 议 项 目 开 发 方 在 设 计 和 规 划 阶 段 尽 早 实 施 SuRe, 因 为 此 时 进 行 生 命 周 期 的 规 划, 将 有 助 于 增 强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SuRe 希 望 涉 入 认 证 之 外 的 项 目, 特 别 是 在 认 证 门 槛 太 高 的 行 业 或 地 区 因 此, 在 项 目 的 任 何 阶 段, 都 可 将 SuRe 用 作 快 速 检 查 工 具, 以 指 导 项 目 设 计 和 实 施, 而 不 用 获 得 认 证 或 标 识 4.1 绩 效 级 别 为 每 一 项 SuRe 标 准 定 义 了 三 个 绩 效 级 别, 从 最 低 合 规 要 求 (PL1) 一 直 到 卓 越 绩 效 和 创 造 效 益 (PL3) PL1 代 表 基 准 要 求 更 高 的 级 别 (PL2 和 PL3) 包 含 低 级 要 求 ( 例 10
如, 若 要 达 到 PL2 级 别, 必 须 满 足 PL 1 和 PL2 的 所 有 要 求 ), 并 有 助 于 创 造 实 实 在 在 的 效 益 图 5 - 绩 效 级 别 工 作 方 式 举 例 绩 效 级 别 PL 1: 推 荐 PL 2: 超 越 PL 3: 领 先 定 义, 绩 效 要 求 该 级 别 的 绩 效 要 求 被 定 义 为 构 成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的 最 低 基 准 该 级 别 的 绩 效 要 求 大 大 超 越 最 低 的 可 持 续 性 要 求 ( 例 如, 部 署 创 新 解 决 方 案 或 增 加 项 目 主 管 的 责 任 ) 该 级 别 的 绩 效 要 求 构 成 了 领 先 的 实 践 达 到 该 级 别 的 项 目 是 该 领 域 的 行 业 领 导 者 和 创 新 者 注 : 在 征 询 公 众 意 见 后,SuRe 标 准 委 员 会 目 前 正 在 审 核 所 有 绩 效 级 别, 以 确 保 所 有 SuRe 标 准 一 致 连 贯 2016 年 即 将 出 版 的 审 核 员 手 册, 将 提 供 更 多 关 于 标 准 解 释 和 绩 效 评 估 的 内 容 4.2 红 色 标 准 某 些 SuRe 标 准 被 标 红, 表 示 相 应 要 求 是 强 制 性 要 求 这 意 味 着, 如 果 某 个 项 目 未 能 满 足 任 何 红 色 标 准 的 最 低 合 规 要 求 (PL 1), 它 将 不 能 通 过 SuRe 认 证 实 际 上, 红 色 标 准 可 以 防 止 那 些 不 具 有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的 基 础 设 施 通 过 认 证 与 其 它 可 持 续 性 管 理 体 系 相 比, 不 可 以 放 弃 任 何 SuRe 要 求, 或 单 方 面 决 定 这 些 要 求 不 适 用 于 相 关 项 目 利 益 相 关 方 认 为,SuRe 标 准 对 于 所 有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都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如 果 某 个 项 目 在 某 个 问 题 上 无 法 达 到 PL 1, 那 么 它 在 这 个 问 题 上 将 得 零 分 SuRe 0.2 版 目 前 包 含 了 76 项 标 准 中 的 22 项 红 色 标 准 应 该 注 意 的 是,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绩 效 级 别 的 制 定 以 及 试 用 阶 段 的 反 馈 意 见 有 可 能 改 变 红 色 标 准 的 定 义 或 者 SuRe 要 求 对 于 某 些 具 体 用 例 的 试 用 程 度 4.3 认 证 的 评 分 权 重 和 级 别 对 于 每 一 个 问 题, 取 决 于 所 达 到 的 绩 效 级 别, 将 给 被 认 证 项 目 评 分, 并 给 相 关 问 题 分 配 权 重 如 果 在 一 套 标 准 上 未 达 到 PL 1, 将 得 零 (0) 分 达 到 PL 1( 推 荐 ) 得 1 分, 达 到 PL 2( 超 越 ) 得 2 分, 达 到 PL 3( 领 先 ) 得 3 分 在 编 写 本 文 之 时,76 项 SuRe 标 准 的 每 个 标 准 都 有 相 同 的 权 重, 但 试 用 阶 段 权 重 有 可 能 改 变 项 目 的 最 后 得 分 与 图 6 中 的 认 证 级 别 直 接 相 关 11
图 6 基 于 绩 效 的 建 议 认 证 级 别 通 过 SuRe 认 证 通 过 SuRe 银 牌 认 证 通 过 SuRe 金 牌 认 证 项 目 遵 从 国 内 和 国 际 法 规 项 目 超 过 了 最 低 合 规 要 求 项 目 具 有 领 先 意 义, 并 实 现 了 卓 越 的 绩 效 满 足 所 有 红 色 标 准 的 PL1 要 求 满 足 所 有 红 色 标 准 的 PL1 要 求 满 足 所 有 红 色 标 准 的 PL1 要 求 项 目 得 分 等 于 或 高 于 每 个 主 题 ( 共 14 个 主 题 ) 的 最 高 总 分 的 x% 项 目 得 分 等 于 或 高 于 每 个 主 题 ( 共 14 个 主 题 ) 的 最 高 总 分 的 y% 项 目 得 分 等 于 或 高 于 每 个 主 题 ( 共 14 个 主 题 ) 的 最 高 总 分 的 z% 注 : 假 设 z > y > x 具 体 的 百 分 比 和 阀 值 将 在 2016 年 开 始 的 试 用 阶 段 公 布 与 基 于 通 过 或 未 通 过 结 果 的 方 法 相 比, 以 上 认 证 方 法 被 认 为 更 具 建 设 意 义 一 次 成 功 的 SuRe 认 证 表 明,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将 给 利 益 相 关 方 和 潜 在 的 投 资 者 带 来 积 极 的 影 响 ( 如 图 4 中 蛛 网 结 构 所 示 ) 尤 其 是,SuRe 有 助 于 根 据 国 际 最 佳 实 践 客 观 评 估 项 目 的 宏 观 效 益 生 物 多 样 性 气 候 防 止 污 染 自 然 资 本 保 护 社 会 福 利 和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通 过 认 证 的 项 目 需 要 公 开 披 露 所 通 过 的 认 证 级 别 ( 通 过 SuRe 认 证 通 过 SuRe 银 牌 认 证 和 通 过 SuRe 金 牌 认 证 ) 在 这 个 阶 段, 项 目 可 以 自 由 决 定 是 否 披 露 所 有 SuRe 主 题 和 问 题 的 绩 效 信 息 如 果 质 疑 项 目 不 符 合 法 规, 秘 书 处 可 以 重 新 评 审 SuRe 认 证, 并 可 在 发 现 不 合 规 情 况 时 撤 销 认 证 4.4 不 同 开 发 阶 段 的 SuRe 认 证 SuRe 认 证 可 以 在 项 目 生 命 周 期 的 不 同 阶 段 进 行, 体 现 了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三 个 典 型 阶 段 阶 段 1 项 目 筹 备 : 筹 备 阶 段 包 括 : 开 展 初 步 可 行 性 研 究 编 写 可 行 性 报 告 和 确 定 项 目 的 构 成 和 融 资 可 行 性 报 告 基 于 一 个 概 念 或 初 步 设 计, 对 项 目 的 资 本 成 本 生 命 周 期 成 本 收 益 和 运 营 成 本 进 行 初 次 评 估 根 据 可 行 性 报 告, 项 目 负 责 人 决 定 是 否 开 展 更 多 研 究, 包 括 环 境 和 社 会 影 响 评 估 (ESIA) 和 投 资 评 估 虽 然 有 很 多 合 同 形 式, 但 对 于 设 计 阶 段 的 SuRe 认 证 而 言, 所 有 这 些 合 同 均 建 立 在 设 计 - 建 造 这 个 要 素 的 基 础 之 上 阶 段 2 施 工 : 资 金 到 位 后, 启 动 项 目 施 工 该 阶 段 包 括 : 持 续 监 测 绩 效 以 确 保 合 规 继 续 分 析 影 响 施 工 运 营 和 维 护 的 各 项 政 策 策 略 框 架 和 选 项 如 果 一 个 新 建 ( 绿 色 土 地 ) 或 改 造 ( 褐 色 土 地 ) 项 目 预 计 将 获 得 私 人 融 资, 则 设 计 - 建 造 是 施 工 阶 段 通 常 要 交 付 的 成 果 此 外, 施 工 阶 段 通 常 伴 有 一 个 与 某 个 公 共 机 构 签 署 的 租 赁 特 许 经 营 或 特 许 协 议, 对 设 计 - 建 造 的 扩 展 以 包 含 竣 工 前 后 的 运 营 与 维 护, 以 及 后 期 交 付 给 项 目 负 责 人 12
阶 段 3 运 营 与 维 护 : 项 目 施 工 结 束 后, 资 产 的 运 营 与 维 护 在 其 整 个 生 命 周 期 内 将 对 其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除 了 运 营 与 维 护 之 外, 该 阶 段 还 包 括 : 持 续 的 监 测 和 汇 报 到 期 后 重 新 竞 购 特 许 权 以 及 可 能 的 扩 建 再 融 资 或 二 次 销 售 该 阶 段 通 常 在 基 础 设 施 资 产 计 划 升 级 改 造 或 拆 除 时 结 束 根 据 开 发 的 不 同 阶 段, 一 个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可 以 在 以 下 某 个 模 块 下 获 得 认 证 : 图 7 - SuRe 认 证 1. PP 设 计 基 于 设 计 - 冻 结 的 评 估, 或 在 规 划 与 设 计 阶 段 结 束 时 开 展 的 评 估 与 ESIA( 标 准 化 方 法 ) 和 尽 职 调 查 同 时 进 行 根 据 设 计 文 件 和 施 工 要 求 授 予 认 证 临 时 : 必 须 由 竣 工 认 证 替 代 2. AB 竣 工 施 工 阶 段 结 束 时 开 展 的 评 估 根 据 项 目 规 划 和 所 测 得 的 绩 效 授 予 替 代 设 计 计 认 证, 但 也 可 以 单 独 获 得 ( 可 能 需 要 遵 从 更 加 严 格 的 评 估 和 审 核 标 准 ) 3. OP 运 营 运 营 基 础 设 施 至 少 一 年 半 后 开 展 的 评 估 根 据 所 测 得 的 基 础 设 施 的 可 持 续 性 绩 效 授 予 替 代 设 计 计 或 竣 工 认 证, 但 也 可 以 单 独 获 得 四 年 后 必 须 重 新 认 证, 以 免 失 去 资 格 注 : 在 征 询 公 众 意 见 后, SuRe 标 准 委 员 会 正 改 进 这 三 个 阶 段 的 认 证 方 式, 其 中 包 括 : 在 设 计 与 规 划 阶 段 利 用 设 计 - 冻 结 4 来 评 估 绩 效 ; 将 竣 工 认 证 延 长 到 整 个 施 工 阶 段 ; 审 核 频 率 和 重 新 认 证 要 求 更 多 信 息 将 在 2016 年 发 布 的 审 核 员 手 册 中 提 供 4 设 计 - 冻 结 是 指 设 计 及 相 关 流 程 结 束 并 获 得 客 户 批 准, 即 在 项 目 报 告 中 获 批 的 预 算 范 围 内 不 再 考 虑 或 接 受 任 何 变 更 ( 英 国 皇 家 特 许 建 造 协 会,2014 年 ) 13
5 标 准 的 制 定 5.1 原 则 SuRe - 根 据 以 下 原 则 制 定 可 持 续 与 弹 性 基 础 设 施 标 准 : 1) 包 容 性 :SuRe 旨 在 鼓 励 各 个 利 益 相 关 方 参 与 基 础 设 施 开 发, 通 过 在 标 准 制 定 过 程 中 反 映 他 们 的 想 法 要 求 和 期 望, 在 可 持 续 和 适 应 性 方 面 达 成 共 识 2) 牵 手 金 融 领 域 : 通 过 表 明 积 极 的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影 响,SuRe 寻 求 利 用 多 边 开 发 银 行 和 机 构 投 资 者 等 外 部 资 金 来 源 3) 效 率 和 可 达 性 :SuRe 提 供 了 一 个 易 用 的 评 估 工 具, 包 括 一 组 明 确 的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标 准 以 及 对 应 的 绩 效 级 别 SuRe 有 助 于 确 定 进 一 步 评 估 所 涉 及 的 领 域 4) 透 明 度 :SuRe 依 据 独 立 第 三 方 验 证 和 认 证 来 确 保 透 明 度 和 可 信 度 即 将 发 布 的 审 核 员 手 册 将 更 加 明 确 地 描 述 如 何 诠 释 SuRe 标 准, 以 及 如 何 评 估 绩 效, 包 括 评 估 所 依 据 的 信 息 和 证 据 5) 全 球 性 :SuRe 是 全 球 性 标 准, 应 被 用 作 各 国 ( 或 各 个 行 业 ) 保 障 措 施 的 辅 助 工 具, 提 供 了 更 多 价 值, 并 支 持 全 球 范 围 内 的 项 目 对 比 6) 整 体 性 :SuRe 采 用 一 个 评 估 可 持 续 性 的 综 合 方 法, 通 过 一 套 治 理 环 境 和 社 会 标 准 将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相 结 合 本 标 准 应 在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整 个 生 命 周 期 内 实 施, 因 此 能 够 准 确 评 估 效 益 影 响 和 成 本, 从 而 全 面 考 虑 项 目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而 产 生 的 影 响 7) 项 目 对 比 : SuRe 支 持 跨 国 的 和 跨 基 础 设 施 资 产 类 型 的 项 目 对 比 此 类 标 准 化 评 估 应 在 可 持 续 性 和 适 应 性 最 佳 实 践 方 面 达 成 共 识, 并 满 足 不 同 利 益 相 关 方 群 体 ( 包 括 投 资 者 ) 的 要 求 8) 持 续 改 进 : 实 施 SuRe 时 将 遵 循 计 划 - 实 施 - 检 查 - 行 动 的 步 骤, 以 便 通 过 评 审 和 纠 正 措 施 持 续 改 进 标 准 的 有 效 性 和 相 关 性 5.2 标 准 制 定 程 序 SuRe 的 制 定 依 据 的 是 ISEAL 的 制 定 社 会 和 环 境 标 准 所 需 遵 从 的 良 好 实 践 规 范 (6.0 版 ) 作 为 SuRe 委 员 会 的 一 部 分,GIB 基 金 会 和 Natixis 将 尽 最 大 努 力 遵 守 标 准 制 定 程 序, 并 与 第 六 章 中 描 述 的 管 理 机 构 开 展 密 切 合 作 GIB 将 建 立 一 个 ISEAL 的 制 定 社 会 和 环 境 标 准 所 需 遵 从 的 良 好 实 践 规 范 中 设 想 的 SuRe 绩 效 监 测 和 影 响 力 评 估 制 度 这 个 监 测 汇 报 和 验 证 (MRV) 制 度 将 确 保 与 Sure 标 准 相 关 的 信 息 ( 包 括 影 响 力 评 估 ) 将 被 公 诸 于 众 和 定 期 更 新 详 细 的 标 准 制 定 修 订 和 决 策 程 序, 请 见 SuRe 标 准 制 定 程 序 1.0 版 (2015 年 4 月 ) 14
6 SuRe 标 准 的 管 理 SuRe 由 三 个 机 构 管 理, 其 目 的 是 : 在 制 定 标 准 时 均 衡 地 代 表 各 个 利 益 相 关 方 ; 提 供 透 明 适 当 的 程 序 保 障 ; 确 保 标 准 制 定 活 动 独 立 于 GIB 基 金 会 或 其 它 涉 及 SuRe 秘 书 处 的 其 它 机 构 的 活 动 以 下 各 节 描 述 了 各 个 管 理 机 构 的 作 用 和 成 员 构 成 有 关 治 理 结 构 的 更 多 信 息, 请 见 SuRe 管 理 机 构 1.0 版 (2015 年 4 月 ) 6.1 SuRe 秘 书 处 秘 书 处 负 责 日 常 协 调 SuRe 的 制 定 实 施 和 相 关 活 动 它 向 其 它 管 理 机 构 - 主 要 是 标 准 委 员 会 - 汇 报 工 作 秘 书 处 由 两 个 机 构 管 理, 即 GIB 基 金 会 和 Natixis 6.2 SuRe 标 准 委 员 会 标 准 委 员 会 根 据 他 们 的 经 验 和 洞 见 来 确 定 SuRe 的 战 略 总 体 方 法 和 内 容 委 员 会 成 员 负 责 提 供 标 准 的 内 容 标 准 和 项 目, 如 有 必 要, 还 会 领 导 各 个 机 构 工 作 组 和 附 属 委 员 会 委 员 会 至 少 每 个 季 度 开 一 次 会 委 员 会 的 成 员 资 格 需 要 获 得 利 益 相 关 方 委 员 会 的 批 准, 并 持 续 一 年 时 间 ( 可 续 延 ) 在 编 写 本 文 之 时,SuRe 标 准 委 员 会 由 以 下 成 员 组 成 : Ana Marques, 地 方 环 境 行 动 国 际 委 员 会 (ICLEI) 促 进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地 方 政 府 Britta Rendlen,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会 (WWF) 瑞 士 Daniel Magallon, 巴 塞 尔 可 持 续 性 能 源 机 构 (BASE) Daniel Zürcher, 瑞 士 联 邦 环 境 办 (FOEN) Hervé Guez,Mirova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Jean-Pierre Méan, 透 明 国 际 ( 瑞 士 ) Jörg Rüedi,Pöyry( 瑞 士 ) Mariana Caicedo Pérez, GIP Pacifico( 哥 伦 比 亚 ) Palash Srivastava, 印 度 基 础 设 施 发 展 金 融 公 司 (IDFC) Peter Boswell, 商 业 发 展 顾 问, 前 国 际 顾 问 工 程 师 联 合 会 (FIDIC) Rainer Zah,Quantis 苏 黎 世 Ruijie Zhang, 中 国 设 备 监 理 协 会 (CAPEC, 中 国 ) Stefanie Lindenberg, 欧 洲 投 资 银 行 (EIB) Timothy Geer,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会 ( WWF) 国 际 总 部 Zoran Jelic, CREAM 欧 洲 部 15
6.3 SuRe 利 益 相 关 方 委 员 会 利 益 相 关 方 委 员 会 是 一 个 由 40 个 成 员 组 成 的 多 利 益 相 关 方 正 式 论 坛 委 员 会 提 供 有 关 的 SuRe 的 反 馈 和 建 议, 以 确 保 本 标 准 对 于 相 关 利 益 相 关 方 群 体 和 世 界 各 地 区 的 相 关 性 此 外, 它 每 年 还 要 审 批 标 准 委 员 会 的 成 员 资 格 该 委 员 会 每 年 开 一 次 会, 成 员 资 格 持 续 三 年 时 间 在 编 写 本 文 之 时,SuRe 利 益 相 关 方 委 员 会 由 以 下 成 员 组 成 : Alexandrino Diogenes, 福 塔 莱 萨 市 ( 巴 西 ) Anne Maassen, 世 界 资 源 研 究 所 (WRI)Ross 中 心 Archana Hingorani, 基 础 设 施 租 赁 与 金 融 服 务 公 司 ( 印 度 ) Blake Robinson, 可 持 续 性 研 究 院, 斯 坦 陵 布 什 大 学 ( 南 非 ) Cedric Grant, 新 奥 尔 良 市 ( 美 国 ) Dario Liguti, 通 用 电 气 c Davide Stronati, Mott MacDonald Dean Alborough, 非 洲 基 础 设 施 基 金 管 理 人 (AIIM) Dorah Nteo, 茨 瓦 内 市 ( 南 非 ) Dorothée Allain-Dupre, 经 济 合 作 与 发 展 组 织 (OECD) Estherine Fotabong, 非 洲 发 展 新 伙 伴 计 划 (NEPAD) François Baillon, 国 际 咨 询 工 程 师 联 合 会 Inga Beie, 德 国 国 际 合 作 协 会 Jordan Schwartz, 全 球 基 础 设 施 基 金 (WB) Katrin Hauser, 气 候 变 化 减 缓 与 适 应 计 划 (Climate-KIC) Linda Krueger, 大 自 然 保 护 协 会 Nicolas Cottis, 环 境 资 源 管 理 ( ERM) Odile Conchou, 法 国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Proparco) Oliver Greenfield, 绿 色 经 济 联 合 会 Robert Kehew, 联 合 国 人 居 署 Prof. Shuaib Lwasa, 马 凯 雷 雷 大 学 人 居 学 院 ( 乌 干 达 ) Silvio Leonardi,SQS Travis Sheehan(& Milton Bevington), 波 士 顿 市 ( 美 国 ) Vanessa Otto-Mentz,Santam( 保 险 公 司, 南 非 ) Xiaomei Tan, 全 球 环 境 基 金 ( GEF) 16
图 8 各 领 域 及 地 区 的 利 益 相 关 方 委 员 会 代 表 构 成!!!!!!!!!!!!!!!!!!!REGIONS SECTORS!!!! 领 域 地 区 Africa 非 洲 Asia!&!Pacific Europe! &!North!America Latin!America! &!Carribeans 亚 太 欧 洲 与 北 美 拉 美 与 加 勒 比 地 区 北 中 非 东 地 与 区 MENA Global 全 球 TOTAL 总 数 Developers!&! 开 发 商 和 承 包 商 contractors Financiers! 公 共 部 门 (incl..private.&. public.finance) 1 2 3 2 1 2 5 民 间 团 体 Public!sector 1 2 1 1 5 Civil!society! 贷 款 方 (incl..ngos) Certifiers!&! consultants 认 证 和 咨 询 机 构 1 1 2 4 2 1 3 学 术 界 Academia 2 2 Others! 联 合 国 机 构, 国 际 组 织 (e.g..un.agencies,. IOs,.cooperation) 2 1 3 合 计 TOTAL 6 1 10 1 0 7 25 17
7 参 考 时 间 表 SuRe 'developments 的 制 定 Standard'&'prototype 标 准 与 原 型 设 计 公 Public1consultation 开 咨 询 利 Stakeholder1Council 益 相 关 方 委 员 会 发 Launch1SuRe 1v10.21COP21 布 Sure 版 供 Prototype1for1assessment 评 估 的 原 型 改 Refine1communication 进 沟 通 Refine'assessment'approach' 改 进 评 估 方 法 绩 Performance1Levels11 效 级 别 1 图 9 - SuRe 的 参 考 时 间 表 (2016-2017) 2015 2016 2017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其 Other1items1e.g.1quick1scan,1 它 项 目, 如 快 速 扫 描 报 告 要 reporting1requirements 求 Certification'protocol' 认 证 协 议 评 分 Scoring1and1weighting1 和 加 权 保 障 Assurance1approach1 方 法 授 权 Accreditation1approach 方 法 Piloting' 试 用 确 定 Identification1of1projects 项 目 试 用 Piloting 搜 集 Integration1of1feedback 反 馈 授 Accreditation'of'certifiers 权 认 证 机 构 第 Public'consultation'II 二 次 公 开 咨 询 ISEAL'application' 适 用 Communication'platform 沟 通 平 台 发 Launch'of'SuRe 'v'1.0 布 Sure 版 18
8 附 录 与 参 考 资 料 8.1 对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目 标 做 出 的 贡 献 图 10 - SuRe 对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目 标 (SDG) 做 出 的 贡 献 可 持 续 发 展 目 标 1. 在 世 界 各 地 消 除 一 切 形 式 的 贫 困 2. 消 除 饥 饿, 实 现 粮 食 安 全 改 善 营 养 和 促 进 可 持 续 农 业 3. 确 保 健 康 的 生 活 方 式 促 进 各 年 龄 段 人 群 的 福 祉 4. 确 保 包 容 公 平 的 优 质 教 育, 促 进 全 民 享 有 终 身 学 习 机 会 5. 实 现 性 别 平 等, 为 所 有 妇 女 女 童 赋 权 对 应 的 SuRe 标 准 2.5.3. 开 放 关 键 基 础 设 施 和 扶 贫 3.5.4. 土 壤 恢 复 2.2.5. 职 业 健 康 与 安 全 2.3.2 基 础 设 施 充 足 和 服 务 改 进 2.4.4. 公 共 安 全 与 健 康 1.1.4. 持 续 的 知 识 共 享 2.1.5. 性 别 平 等 2.2.3. 不 歧 视 6. 人 人 享 有 清 洁 饮 水 及 用 水 2.5.3. 开 放 关 键 基 础 设 施 和 扶 贫 3.4.1. 资 源 效 率 3.4.3. 水 资 源 保 护 7. 确 保 人 人 获 得 可 负 担 可 靠 和 可 持 续 的 现 代 能 源 8. 促 进 持 久 包 容 可 持 续 的 经 济 增 长, 实 现 充 分 和 生 产 性 就 业, 确 保 人 人 有 体 面 工 作 9. 建 设 有 风 险 抵 御 能 力 的 基 础 设 施 促 进 包 容 的 可 持 续 工 业, 并 推 动 创 新 2.5.3. 开 放 关 键 基 础 设 施 和 扶 贫 3.1.1.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3.1.2. 能 源 效 率 3.1.3. 可 再 生 能 源 3.4.1. 资 源 效 率 1.2.4. 供 应 链 2.2.1. 就 业 政 策 2.2.2. 结 社 和 劳 资 谈 判 权 2.2.3. 不 歧 视 2.2.4. 强 制 劳 动 与 童 工 2.2.5. 职 业 健 康 与 安 全 2.2.6. 员 工 自 律 和 申 诉 机 制 2.2.7. 工 作 时 间 和 休 假 2.2.8. 公 平 工 资 与 员 工 档 案 查 询 2.2.9. 精 简 开 支 2.5.7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1.2.1. 环 境 与 社 会 管 理 体 系 1.2.2. 生 命 周 期 法 1.2.3. 弹 性 规 划 1.2.4. 可 持 续 采 购 1.2.5. 创 新 1.2.6. 原 有 责 任 1.3.1. 利 益 相 关 方 确 定 和 参 与 方 案 1.3.2. 合 作 和 参 与 1.3.4. 沟 通 1.3.4. 公 共 投 诉 解 决 机 制 1.3.5. 政 治 支 持 3.1.4. 气 候 弹 性 和 基 础 设 施 弹 性 19
可 持 续 发 展 目 标 10. 减 少 国 家 内 部 和 国 家 之 间 的 不 平 等 11. 建 设 包 容 安 全 有 风 险 抵 御 能 力 和 可 持 续 的 城 市 及 人 类 住 区 12. 确 保 可 持 续 消 费 和 生 产 模 式 13. 采 取 紧 急 行 动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及 其 影 响 14. 保 护 和 可 持 续 利 用 海 洋 及 海 洋 资 源 以 促 进 可 持 续 发 展 2) 15. 保 护 恢 复 和 促 进 可 持 续 利 用 陆 地 生 态 系 统 可 持 续 森 林 管 理 防 治 荒 漠 化 制 止 和 扭 转 土 地 退 化 现 象 遏 制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丧 失 16. 促 进 有 利 于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和 平 和 包 容 社 会 为 所 有 人 提 供 诉 诸 司 法 的 机 会, 在 各 层 级 建 立 有 效 负 责 和 包 容 的 机 构 对 应 的 SuRe 标 准 3.1.5. 应 急 准 备 3.4.5 累 积 影 响 2.2.3. 不 歧 视 2.5.3. 开 放 关 键 基 础 设 施 和 扶 贫 1.2.3. 可 恢 复 规 划 1.1.8 互 联 与 系 统 思 维 2.4.7. 对 后 代 的 影 响 2.5.2. 社 区 利 益 2.5.4. 公 共 空 间 整 治 2.5.5.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一 体 化 3.1.4. 气 候 弹 性 和 基 础 设 施 弹 性 3.1.5. 应 急 准 备 3.3.1. 废 物 3.3.2. 污 染 3.3.3. 病 虫 害 治 理 3.3.4. 噪 音 光 和 震 动 3.3.5. 热 能 管 理 3.4.1. 资 源 效 率 3.4.2. 化 石 燃 料 依 赖 性 3.4.3. 水 资 源 保 护 3.4.4. 材 料 3.4.5. 累 积 影 响 3.4.1 资 源 效 率 1.2.3. 可 恢 复 规 划 3.1.1.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3.1.2. 能 源 效 率 3.1.3. 可 再 生 能 源 3.1.4. 气 候 弹 性 和 基 础 设 施 弹 性 3.1.5. 应 急 准 备 3.1.6. 臭 氧 消 耗 3.2.1. 生 物 多 样 性 和 生 态 系 统 3.2.2. 栖 息 地 和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3.2.5. 1) 外 来 入 侵 物 种 3) 3.2.1. 4) 生 物 多 样 性 和 生 态 系 统 3.2.2. 栖 息 地 和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3.2.3. 森 林 恢 复 与 保 护 3.2.5. 入 侵 外 来 物 种 3.5.1. 地 点 3.5.2. 土 地 利 用 3.5.3. 土 壤 恢 复 3.5.4. 项 目 选 址 和 景 观 设 计 1.1.1. 组 织 结 构 与 管 理 1.1.2. 决 策 1.1.3. 团 队 资 质 技 能 和 能 力 建 设 1.1.4. 持 续 的 知 识 共 享 1.1.5. 合 规 和 监 督 1.1.6. 结 果 导 向 20
可 持 续 发 展 目 标 17. 加 强 执 行 手 段 重 振 可 持 续 发 展 全 球 伙 伴 关 系 对 应 的 SuRe 标 准 1.1.7. 风 险 管 理 1.1.8. 互 联 与 系 统 思 维 1.1.9. 报 告 和 披 露 1.1.10. 财 务 可 持 续 1.3.1. 利 益 相 关 方 确 定 和 参 与 方 案 1.3.2. 合 作 和 参 与 1.3.4. 沟 通 1.3.4. 公 共 投 诉 解 决 机 制 1.3.5. 政 治 支 持 1.4.1. 反 腐 计 划 1.4.4. 招 标 透 明 1.4.5. 财 务 透 明 2.4.1. 少 数 民 族 和 本 地 居 民 2.4.2. 重 新 安 置 2.4.3. 文 化 遗 产 2.4.4. 公 共 安 全 与 健 康 1.1.8. 互 联 与 系 统 思 维 2.5.7.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8.2 可 持 续 与 弹 性 基 础 设 施 主 要 概 念 的 定 义 可 持 续 基 础 设 施 一 个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的 可 持 续 是 指 : 其 满 足 服 务 需 求 同 时 又 不 浪 费 资 源 减 少 或 逆 转 对 环 境 的 破 坏 以 及 提 升 社 会 公 平 性 的 能 力 可 持 续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能 够 5 : 保 护 包 括 多 样 性 在 内 的 自 然 资 本 : 通 过 提 高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的 资 源 效 率 或 者 提 供 能 让 用 户 获 得 更 高 资 源 效 率 的 生 活 方 式 的 新 形 式 基 础 设 施 ( 例 如, 在 以 前 只 能 通 行 私 家 车 的 道 路 上 铺 设 一 条 公 共 电 车 或 自 行 车 道 ), 我 们 可 以 减 少 资 源 提 取 和 处 理 以 及 垃 圾 处 理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LED 灯 光 伏 面 板 等 新 技 术 可 大 幅 节 省 资 源 和 成 本, 并 有 助 于 保 护 用 户 不 受 涨 价 影 响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 通 过 避 免 或 减 少 针 对 空 气 水 和 土 壤 的 污 染 和 排 放, 并 利 用 可 持 续 管 理 的 可 再 生 资 源 和 垃 圾,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有 助 于 减 少 对 生 态 系 统 和 相 关 社 区 的 负 面 影 响 增 加 服 务 价 值 : 通 过 考 虑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除 其 首 要 目 的 之 外 所 能 创 造 的 附 加 效 益, 我 们 将 能 从 一 次 投 资 中 获 得 多 重 效 益 ( 例 如, 发 电 厂 将 余 热 销 售 给 附 近 的 工 厂, 或 者 一 条 雨 水 渠 可 兼 作 娱 乐 设 施 ) 5 联 合 国 人 居 署 2012 年 绿 色 经 济 的 城 市 模 式 : 优 化 基 础 设 施 内 罗 毕 : 联 合 国 内 罗 毕 办 事 处 第 11-15 页 21
提 升 社 会 包 容 性 和 公 平 性 : 通 过 将 一 系 列 广 泛 的 相 关 社 区 ( 尤 其 是 弱 势 或 边 缘 社 区 ) 纳 入 到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决 策 流 程 中, 我 们 将 能 提 高 社 会 凝 聚 力 提 高 透 明 度 和 改 进 问 责 制 : 通 过 提 高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的 开 发 与 运 营 透 明 度, 项 目 负 责 人 可 以 让 合 作 方 和 外 部 对 话 方 更 好 地 了 解 运 营 所 面 临 的 挑 战 和 带 来 的 影 响, 从 而 有 助 于 调 动 合 作 方 的 积 极 性, 提 升 外 部 对 话 方 的 接 受 程 度 强 化 人 权 和 劳 工 权 利, 并 改 善 工 作 条 件 : 通 过 强 化 人 权 和 劳 工 权 利, 并 改 善 工 作 条 件, 供 应 链 员 工 和 流 动 员 工 将 能 为 促 进 职 业 健 康 与 安 全 做 出 贡 献, 从 而 增 加 积 极 性 和 高 质 量 的 交 付 成 果, 而 这 又 会 减 少 缺 勤 率 和 员 工 流 失 率 具 有 弹 性 的 基 础 设 施 : 一 个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的 弹 性 指 的 是 : 其 在 面 临 各 种 可 预 测 和 不 可 预 测 的 压 力 和 冲 击 时 保 持 和 恢 复 功 能 的 能 力 一 个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如 要 具 备 弹 性, 必 须 6 : 具 备 反 思 能 力 : 能 够 在 面 临 固 有 和 不 断 增 加 的 不 确 定 性 时 持 续 改 变 和 演 进, 而 不 是 寻 求 基 于 现 状 的 永 久 解 决 方 案 坚 固 耐 用 : 能 够 抵 御 危 险 事 件 的 冲 击, 因 为 它 在 设 计 时 就 已 预 测 到 了 潜 在 故 障 灵 活 : 能 够 改 变 演 进 和 适 应 不 断 变 化 的 环 境, 倾 向 于 非 集 中 和 模 块 化 方 法 善 于 应 变 : 当 面 临 压 力 和 冲 击 时, 系 统 能 够 快 速 找 到 不 同 方 法 实 现 其 目 标, 以 保 持 和 恢 复 功 能 具 备 冗 余 特 性 : 内 置 备 用 能 力 ( 例 如, 包 含 多 重 实 现 某 个 具 体 目 标 的 方 法 ), 以 便 让 系 统 能 够 在 需 要 时 抵 御 破 坏 极 端 压 力 或 冲 击 具 备 包 容 性 : 包 容 涵 盖 广 泛 的 协 商 有 助 于 培 养 一 种 共 有 产 权 或 共 同 愿 景 的 意 识, 而 不 是 专 注 于 某 个 领 域 位 置 或 社 区, 而 孤 立 其 它 整 合 : 与 其 它 社 会 系 统 的 整 合 和 沟 通 可 提 升 决 策 的 一 致 性, 并 能 让 它 们 相 互 配 合, 快 速 响 应 以 实 现 共 同 成 果 8.3 对 其 它 公 约 标 准 和 准 则 的 引 用 图 10 列 出 了 SuRe 标 准 中 直 接 引 用 的 国 际 公 约 标 准 和 准 则 图 11- SuRe 标 准 中 直 接 引 用 的 文 件 奥 雅 纳 全 球 公 司 (ARUP) 2014 年 城 市 可 恢 复 性 指 数 : 城 市 可 恢 复 性 框 架 伦 敦 :Ove Arup 和 合 伙 人 有 限 公 司 第 3-5 页 22
SuRe 标 准 参 考 文 件 1.4.1 - 反 腐 计 划 透 明 国 际 商 业 反 贿 赂 守 则 1.4.3 财 务 透 明 金 融 行 动 特 别 工 作 组 制 定 的 国 家 洗 钱 和 恐 怖 主 义 融 资 风 险 评 估 (2013 年 ) 1.1.10 - 财 务 可 持 续 世 界 银 行 项 目 评 估 文 件 模 板 和 指 南 (PAD) 2.1 人 权 ISO 26000 - 社 会 责 任 联 合 国 世 界 人 权 宣 言 (UDHR,1948 年 ) 联 合 国 商 业 与 人 权 指 导 原 则 2.2 劳 工 权 利 和 工 作 条 件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关 于 工 作 中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权 利 宣 言 (1998 年 )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的 标 准 2.4.2 -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世 界 文 化 和 自 然 遗 产 公 约 (UNESCO CCPWCNH,1972 年 ) 2.5.7 -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联 合 国 可 持 续 发 展 目 标 3.1.1 -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联 合 国 气 候 变 化 框 架 公 约 (UNFCCC,1994 年 ) 3.1.6 - 臭 氧 消 耗 关 于 消 耗 臭 氧 层 物 质 的 蒙 特 利 尔 协 定 书 (1989 年 ) 3.2 生 物 多 样 性 和 生 态 系 统 ( 主 题 )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CBD,1993 年 ) 3.2.1 - 生 物 多 样 性 和 生 态 系 统 管 理 高 保 护 价 值 评 估 方 法 3.2.2 - 栖 息 地 和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国 际 自 然 保 护 联 盟 濒 危 物 种 红 色 名 录 3.3.3 - 病 虫 害 治 理 鹿 特 丹 公 约 (2004 年 ) 关 于 持 久 性 有 机 污 染 物 的 斯 德 哥 尔 摩 公 约 (2004 年 ) 3.4.5 - 累 积 影 响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累 积 影 响 良 好 实 践 手 册 评 估 与 管 理 : 新 兴 市 场 私 营 部 门 指 南 图 11 列 出 了 SuRe 标 准 和 性 能 水 平 考 虑 到 的 现 有 标 准, 并 在 其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改 进, 特 别 是 以 下 现 有 标 准 : 公 平 起 点 (EO) Envision (Env) 全 球 基 础 设 施 巴 塞 尔 基 金 会 分 级 工 具 (GIB GT)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性 能 标 准 (IFC PS) 澳 大 利 亚 可 持 续 发 展 委 员 会 基 础 设 施 可 持 续 发 展 评 价 方 案 (ISCA IS) 透 明 国 际 (TI) 注 : 在 征 询 公 众 意 见 后,SuRe 标 准 委 员 会 目 前 正 在 审 核 所 有 绩 效 级 别, 以 确 保 所 有 SuRe 标 准 一 致 连 贯 2016 年 即 将 出 版 的 审 核 员 手 册, 将 提 供 更 多 关 于 标 准 解 释 和 绩 效 评 估 的 内 容 图 12 - SuRe 考 虑 了 以 下 现 有 标 准 编 号 SuRe 标 准 EO Env GIB GT IFC PS ISCA IS 1.1.1 组 织 结 构 与 管 理 x x 1.1.2 决 策 x 1.1.3 团 队 资 质 技 能 和 能 力 建 设 x 1.1.4 持 续 的 知 识 共 享 x TI 23
编 号 SuRe 标 准 EO Env GIB IFC ISCA TI GT PS IS 1.1.5 法 律 合 规 与 监 管 x 1.1.6 结 果 导 向 x 1.1.7 风 险 管 理 x 1.1.8 互 联 与 系 统 思 维 x 1.1.9 报 告 与 披 露 x 1.1.10 财 务 可 持 续 1.2.1 环 境 与 社 会 管 理 体 系 x 1.2.2 生 命 周 期 法 x x 1.2.3 弹 性 规 划 7 x x 1.2.4 可 持 续 采 购 x x 1.2.5 创 新 x 1.2.6 原 有 责 任 1.3.1 利 益 相 关 方 确 定 和 参 与 方 案 x x 1.3.2 合 作 和 参 与 x x 1.3.3 沟 通 x 1.3.4 公 共 投 诉 解 决 机 制 x x 1.3.5 政 治 支 持 1.4.1 反 腐 计 划 x 1.4.3 招 标 透 明 x 1.4.4 财 务 透 明 x 2.1.1 人 权 承 诺 x 2.1.2 侵 犯 人 权 事 件 披 露 x 2.1.3 侵 犯 人 权 事 件 x 2.1.4 人 权 和 安 全 人 员 x 2.1.5 性 别 平 等 2.2.1 就 业 政 策 x 2.2.2 结 社 和 劳 资 谈 判 权 x x 2.2.3 不 歧 视 x x 2.2.4 强 制 劳 动 与 童 工 x 2.2.5 职 业 健 康 与 安 全 x 2.2.6 员 工 自 律 与 申 诉 机 制 x 2.2.7 工 作 时 间 与 休 假 x x 2.2.8 公 平 工 资 与 员 工 档 案 查 询 x 2.2.9 精 简 开 支 x 7 1.2.3 还 考 虑 了 奥 雅 纳 全 球 公 司 (ARUP) 的 城 市 适 应 能 力 框 架 24
编 号 SuRe 标 准 EO Env GIB GT IFC PS ISCA IS 2.3.1 开 放 性 2.3.2 基 础 设 施 充 足 与 服 务 改 进 x 2.4.1 少 数 民 族 和 本 地 居 民 x 2.4.2 重 新 安 置 x 2.4.3 文 化 遗 产 x 2.4.4 公 共 安 全 与 健 康 x 2.4.5 对 后 代 的 影 响 2.5.1 转 型 潜 力 2.5.2 社 区 利 益 x x 2.5.3 开 放 关 键 基 础 设 施 和 扶 贫 2.5.4 公 共 空 间 整 治 x 2.5.5 基 础 设 施 系 统 一 体 化 x x 2.5.6 本 地 技 能 与 能 力 的 发 展 x x 2.5.7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x x x 3.1.1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x x 3.1.2 能 源 效 率 x x 3.1.3 可 再 生 能 源 x x 3.1.4 气 候 弹 性 和 基 础 设 施 弹 性 3.1.5 应 急 准 备 x 3.1.6 臭 氧 消 耗 x 3.2.1 生 物 多 样 性 与 生 态 系 统 x 3.2.2 栖 息 地 和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x x 3.2.3 森 林 恢 复 和 保 护 3.2.4 入 侵 外 来 物 种 x 3.3.1 废 物 x 3.3.2 污 染 x x 3.3.3 病 虫 害 治 理 x 3.3.4 噪 音 光 和 震 动 x 3.3.5 热 能 管 理 x x 3.4.1 资 源 效 率 x 3.4.2 化 石 燃 料 依 赖 性 3.4.3 水 资 源 保 护 x x 3.4.4 材 料 x x x 3.4.5 累 积 影 响 x 3.5.1 地 点 x TI 25
编 号 SuRe 标 准 EO Env GIB IFC ISCA TI GT PS IS 8 3.5.2 土 地 利 用 x 3.5.2 土 壤 恢 复 x 3.5.4 项 目 选 址 和 景 观 设 计 x 8.4 参 考 文 献 奥 雅 纳 全 球 公 司 (ARUP),2014 年 城 市 弹 性 指 数 : 城 市 弹 性 框 架, 伦 敦 : Ove Arup 和 合 伙 人 有 限 公 司 英 国 特 许 建 造 学 会, 2014 年 建 筑 和 开 发 项 目 管 理 实 务 守 则, 伦 敦 : 约 翰 威 利 父 子 公 司 公 平 起 点,2012 年 公 平 起 点 100 标 准, 美 国 : 公 平 起 点 有 限 公 司 欧 洲 投 资 银 行,2013 年 能 源 放 款 标 准 : 欧 洲 投 资 银 行 与 能 源 : 交 付 增 长 安 全 和 可 持 续 欧 洲 投 资 银 行 能 源 项 目 之 筛 选 和 评 估 标 准, 卢 森 堡 反 洗 钱 金 融 行 动 特 别 工 作 组 (FATF), 2013 年 国 家 洗 钱 和 恐 怖 分 子 融 资 风 险 评 估, 可 访 问 - http://www.fatfgafi.org/media/fatf/content/images/national_ml_tf_risk_assessment.pdf [2015 年 12 月 4 日 ] 巴 塞 尔 全 球 基 础 设 施,2015 年 巴 塞 尔 全 球 基 础 设 施 分 级 工 具 [ 在 线 版 ], 可 访 问 : http://www.gib-foundation.org/submit-your-own-project/geb-grading/grading-tool-forsustainable-infrastructure/ [2015 年 8 月 27 日 ] 澳 大 利 亚 基 础 设 施 可 持 续 理 事 会,2013 年 基 础 设 施 可 持 续 评 级 工 具 积 分 卡 [ 在 线 版 ], 可 访 问 :http://www.isca.org.au/is-rating-scheme/downloads/is-rating-toolscorecard. [2015 年 8 月 24 日 ] 国 际 商 会, 2011 年 反 腐 败 规 则 [ 在 线 版 ], 可 访 问 : http://www.iccwbo.org/advocacy-codes-and-rules/document-centre/2011/icc-ruleson-combating-corruption/ [2015 年 8 月 27 日 ] 国 际 咨 询 工 程 师 联 合 会 (FIDIC), 2012 年 项 目 可 持 续 日 志,( 首 尔 大 会 草 案 版 )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IFC), 2005 年 管 理 紧 缩, 良 好 做 法 附 注 第 四 号 2005 年 8 月, 28 页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IFC), 2007 年 国 际 健 康 和 安 全 指 导 方 针, 华 盛 顿 : 世 界 银 行 集 团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IFC), 2012 年 关 于 环 境 和 社 会 可 持 续 的 绩 效 标 准, 华 盛 顿 : 世 界 银 行 集 团 8 3.5.2 还 考 虑 了 英 国 建 筑 研 究 组 织 环 境 评 估 守 则 (BREEAM) 社 区 工 具 26
政 府 间 气 候 变 化 专 门 委 员 会 (IPCC), 2014 年 第 三 工 作 组 报 告 2014 年 气 候 变 化 :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第 五 评 估 报 告 可 持 续 基 础 设 施 及 持 续 性 基 础 设 施 Zofnass 计 划 研 究 所,2012 年 预 想 版 2.0: 可 持 续 基 础 设 施 评 级 系 统 华 盛 顿 : 美 国 科 学 情 报 研 究 所 能 源 与 环 境 设 计 先 锋 奖 邻 域 地 区 开 发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重 点 : 建 材 可 访 问 : http://www.usgbc.org/docs/leeddocs/leedfaq-materials2.pdf [2015 年 12 月 4 日 ] 透 明 国 际,2013 年 商 业 反 贿 赂 守 则 [ 在 线 版 ], 可 访 问 : http://www.transparency.org/whatwedo/tools/business_principles_for_countering_bribe ry, [2015 年 8 月 27 日 ] 美 国 环 保 署 (EPA) 何 谓 绿 色 基 础 设 施 [ 在 线 版 ], 可 访 问 : http://www.epa.gov/green-infrastructure/what-green-infrastructure [2015 年 12 月 7 日 ] 世 界 银 行 - 邻 域 地 区 开 发 项 目 鉴 定 文 件 模 板 和 指 南 (PAD) 8.5 免 责 声 明 SuRe 秘 书 处 竭 尽 所 能 确 保 所 有 SuRe 相 关 文 件 中 以 及 巴 塞 尔 全 球 基 础 设 施 (GIB) 网 站 内 容 中 提 供 的 信 息 是 准 确 的 和 最 新 的 然 而, 秘 书 处 对 此 不 能 予 以 保 证, 且 不 对 通 过 SuRe 秘 书 处 或 由 GIB 或 通 过 GIB 网 站 发 布 的 任 何 与 SuRe 相 关 文 件 所 含 的 任 何 信 息 或 建 议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所 有 SuRe 相 关 文 件 和 GIB 网 站 内 容 均 受 版 权 保 护 如 有 任 何 疑 问, 敬 请 联 系 SuRe 秘 书 处 (sure@gib-foundation.org) 本 文 件 属 于 公 开 发 布, 但 前 提 是 在 法 律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SuRe 秘 书 处 和 GIB 均 排 除 因 使 用 SuRe 秘 书 处 ( 或 GIB) 所 发 布 的 任 何 与 SuRe 相 关 文 件 以 及 GIB 网 站 可 用 的 信 息 或 相 信 此 等 文 件 内 容 所 致 的 无 论 何 种 方 式 的 损 失 或 损 害 而 导 致 的 无 论 何 种 责 任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