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1717 股票简称 : 郑煤机公告编号 : 临 2016-04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国办发 [2013]110 号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14]17 号 ) 和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 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 ) 的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对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风险提示及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如下 :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 ( 一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其中, 上市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向亚新科中国投购买亚新科山西 100% 股权 ; 拟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向亚新科中国投购买亚新科 NVH 8.07% 股权 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亚新科中国投 向亚新科技术 ( 香港 ) 分别购买亚新科 NVH 14.93% 亚新科 NVH 77% 的股权, 即合计购买亚新科 NVH 100% 股权 ; 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Axle ATL 购买亚新科双环 63% 股权 亚新科仪征铸造 70% 股权 亚新科凸轮轴 63% 股权 ;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亚新科技术 ( 开曼 ) 购买 CACG I 100% 股权 ( 二 ) 募集配套资金 1
公司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包括郑煤机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总金额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 买资产交易金额的 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资产重组的生效和 实施为条件, 但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行为的实施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 不代表公司对 2015 年 201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1 假设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底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于业绩的预测, 亦不构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 ), 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2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 产业政策 行业发展状况 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 ; 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3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 93,220,338 股及支付现金 165,000 万元的方式 收购前述各标的公司股份 同时向包括郑煤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 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93,220,338 股 ; 4 2016 年度上市公司分三种情景假设,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较 2015 年度增长分别为 10% 0% -10%; 5 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 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总股本 1,621,122,000 股为 基础, 仅考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并假设本次配套融资 55,000.00 万元全额 发行且发行价为 5.90 元 / 股, 未考虑其他因素导致的股本变化 ; 6 对于各标的公司的 2016 年利润假设, 主要依据评估报告中各标的公司 2016 年 2
的盈利预测, 并将可辨认净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根据资产对应的剩余使用年限进行折 旧及摊销, 采用考虑了增值部分的折旧及摊销之后的各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进行计算 事项 ; 7 假设 2016 年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 8 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 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 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 ) 等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项目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万元 ) 发行在外的普通 股加权平均数 ( 万股 ) 2015 年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度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假设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幅度 10% 0-10% 4,219.86 5,668.22 5,246.24 4,824.25 162,112.20 163,533.44 163,533.44 163,533.44 基本每股收益 ( 元 / 股 ) 0.0260 0.0346 0.0321 0.0295 稀释每股收益 ( 元 / 股 ) 0.0260 0.0346 0.0321 0.0295 本次交易完成后,6 家标的公司将成为郑煤机的控股子公司, 纳入郑煤机合并报 表范围 鉴于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增长空间, 并在区域市场内拥有较大 的竞争优势 本次交易将推进上市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产业布局, 进一步多元 化公司的业务范围, 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从上述模拟 计算结果可以看出, 如本次交易于 2016 年度 11 月底完成, 则在 2016 年度当年不会摊 薄即期回报 然而, 受宏观经济 行业政策 信贷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 市场风险,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不排除公司 2016 年度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情况 3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 公司总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都将有所增加, 若标 的公司盈利能力低于预期, 公司未来每股收益短期内可能会下滑, 每股即期回报可 能被摊薄,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 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措施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 公司将采取下列填补 措施, 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 ( 一 )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及 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加强对募集资金存储 使用 管理及监督, 规 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 保护投资者利益 ( 二 ) 发挥协同效应, 达到煤矿机械和汽车核心零部件双轮驱动, 提升盈利 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新增汽车零部件业务 上市公司及标的 公司能够在技术 财务和管理等方面实现较好的协同效应 在技术方面, 标的公司 产品的诸多生产制造工艺与郑煤机的生产制造工艺类似, 在铸件产品生产过程中的 制芯 造型 熔化和清理等方面均采用世界最先进的设备和工艺, 郑煤机在生产液 压支架零部件所需的铸件, 可借鉴标的公司在铸造方面的先进技术工艺, 提高产品 质量 在财务方面, 标的公司可以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 一方面, 提高其间接融资 能力, 获得外部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 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 另一方面, 也可充分 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 通过直接融资方式选择多样化的债权或股权融资工具, 实现资本结构优化 在管理方面, 郑煤机将借鉴亚新科集团在管理和人才培养方面 的经验, 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公司将沿用亚新科的管理理念和技术优势, 使得标 的公司能够继续平稳的开展一系列生产 运营和销售工作 标的公司在汽车零部件 行业拥有较高的精益管理水平, 郑煤机与其同属于机械制造行业, 可借鉴其在精益 4
管理方面的成熟经验, 深入推行精益管理, 降低公司各项运营成本 上市公司和标 的公司互相借鉴在战略制定 研发 创新 渠道建设 人力资源开发 国际化等方 面的有益积累, 达到煤矿机械和汽车核心零部件双轮驱动 使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大 大增强 ( 三 ) 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 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严格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 加强 内部控制, 完善投资决策程序, 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 控制资金成本, 提 升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节省公 司的各项费用支出,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四 ) 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提高股东回报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 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 机制, 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 公司章程 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未来, 若上述制度与适用的法律 法规等规 范性文件存在不符之处, 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等内部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同时, 上市公司已制定 未来三年 (2015 年 -2017 年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明 确了未来三年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 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 监督和调整机制,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切实维护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重组完成后, 公司将按照 公司章程 和 未来三年 (2015 年 -2017 年 ) 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安排,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 积极实施对公司股东的 利润分配, 提高股东的回报 上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5
保证 四 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 一 )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 二 )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 三 )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 ( 四 )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五 ) 公司未来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则本人承诺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六 ) 若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本人出具的承诺进行调整的, 则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相关承诺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 ( 七 ) 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 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的 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八 )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 作出的相关承诺, 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