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能基金 )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京国瑞基金 )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北方微电子 微电子装备扩产项目 建设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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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 出席 7 人 ;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本次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北京电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2) 标的资产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 13.76% 股权, 华创易盛将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持有公司 29.06% 的股份,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金豆芽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 6.39% 的股份, 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九润源股东吴玉华 陈晓琦合计持有的九润源 49% 的股权 ( 以下简称 本次收购 ); 同时, 公司拟向吉祥大酒店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吉祥大酒店 )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 万元 ( 以下简称 本次配套融资 或

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 出席 12 人, 董事常玲 权忠光及李冬梅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12 人, 出席 7 人, 监事闫锋 高海英 李杰 孙秀杰及李瑞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3 董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 出席 11 人, 孙明道独立董事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 出席 5 人 ; 3 董事会秘书石书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A 股 70,918,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出席 8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 其他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A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徐缓先生主持,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其中董事谢小梅女士和刘燕平女士由于工作原

释义 在本中,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发行人 / 七星电子 / 上市 公司 / 公司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七星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即七星电子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电控 圆合电子 七星华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章程 的规定, 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 ; 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 : 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丁韫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 出席 4 人, 其中董事丁毅 毛英 周学军 张洁 祝守新 邹峻 许倩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138,341,0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02,168,1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 代表股份 36,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 股 82,121, , ,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审议结果 : 通过

特 别 提 示

证券代码:000977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重庆先生主持 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陈贵樟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马峻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 决策程序 符合 公司法 及公司 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5 人, 董事长杜应流先生 董事丁邦满先生 董事胡晓玲女士 董事李威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李峰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 关于本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 一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实施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 出席 6 人, 其中董事长刘锋杰因公出差, 授权董事王巧兰代为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北京电控圆合公司七星集团微电子所 华核字 [2016] 号 ) 交易对方以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中标的资产对应的 2016 年度盈利预测数为依据, 向七星电子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标的公司 2016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中 2016 年度的预测净利润, 即 6,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崔彬先生 王力群先生 余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储越江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表决结果 : 同意 4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标的资产本次重组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皖能集团持有的神皖能源 24% 股权 表决结果 : 同意 4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交易金额根据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中联国信 ) 出具的 并经皖能集团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 2016 年 6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 临时 ) 会议及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福鞍股份公告编号 :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 : 交易方式 标的资产及交易 对方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3 议案名称 : 对价支付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的规定, 大会由董事长朱雷先生主持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4 人, 董事秦峰先生 朱洪策先生 杜建中先生 谢荣兴先生 李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70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41 人, 代表股份数 383,872,72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10 人, 代表股份数为 377,006,6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6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唐山港公告编号 : 临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唐山港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股票代码:600578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股票简称:深天马A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

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6 人, 代表股份 48,956,43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现场会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 人, 代表公司股份 48,915,05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 赞成票 11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 ( 以其自有资金 )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6 年 4 月 22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 : 公司连廊会议室 (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38 号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巩固市场, 顺利实施公司 入股施工一体化 项目, 优化财务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二 逐项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重庆新拓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拓投资 ) 发行股份购买新拓投资持有的重庆联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 重庆隆鑫隆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 股权 重庆隆鑫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1% 股权及重庆腾翔实业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971,6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 代表股份 804,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 3 公司部分董事

湖北百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

( 六 ) 融资融券 转融通 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 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 出席 5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欣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孙文仲 宣国宝 张志辉 孟玉梅 张小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为整合优势资源, 发挥协同效应,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避免潜在同业竞争,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电电力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证券简称 : 岷江水电证券代码 : 公告编号 : 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环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中环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 号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356,46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外 ( 以下简称 中小股东 ) 合计 24 人, 代表股份 37,919,76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

购买资产的条件, 经审慎核查后,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一 )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1 关于并购 KSS Holdings, Inc. 并签署 合并协议 等有关交易 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 : 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 反对 弃权 2 议案名称 :2 关于与 TechniSat Digital GmbH,Daun 签署 股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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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371 股票简称 : 七星电子公告编号 :2015-040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下午如期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 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福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 1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 )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要求及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公司拟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北京电控 ) 北京圆合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圆合公司 )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七星集团 )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以下简称 微电子所 ) ( 以上合称 交易对方 )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北方微电子 ) 合计 100% 的股份 ( 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 ); 同时, 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芯 1

动能基金 )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京国瑞基金 )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北方微电子 微电子装备扩产项目 建设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 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北方微电子 100% 的股权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方式及发行对象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向交易对方北京电控 圆合公司 七星集团 微电子所购买各自所持北方微电子的股权, 合计 100% 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拟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芯动能基金 京国瑞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作价方式及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定价依据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 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标的资产预估值为 93,084.19 万元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本次交易发行股票价格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2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 以定价基准日 ( 即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 ) 前 20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 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由此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17.49 元 / 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如果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17.49 元 / 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七星电子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如果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本次交易发行股票数量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 =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交易对方所获得股份数不足 1 股的, 发行股份时舍去不足 1 股部分后取整, 此部分对价由上市公司无偿获得 本次交易中, 标的资产预估值为 93,084.19 万元 根据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以及发行数量计算公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约为 5,322.14 万股, 其中 : 向北京电控发行 4,254.26 万股, 向圆合公司发行 747.67 万股, 向七星集团发行 167.00 万股, 向微电子所发行 153.21 万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确定为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根据标的资产预估值 93,084.19 万元计算, 公司拟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芯动能基金 京国瑞基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约为 5,322.14 万股, 其中 : 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发行 3,430.53 万股, 向芯动能基金发行 748.10 万股, 向京国瑞基金发行 1,143.51 万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如果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3

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数量应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本次交易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锁定期安排交易对方北京电控 七星集团分别承诺 : 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七星电子的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 但若政府监管机构要求调整锁定期的, 则该等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相应调整 ;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 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 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的, 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 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 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 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 如违反以上承诺, 本公司愿意将违规出售股份所获得的利益无偿赠与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圆合公司 微电子所分别承诺 :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七星电子的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 但若政府监管机构要求调整锁定期的, 则该等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相应调整 ;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 本公司 / 所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如违反以上承诺, 本公司 / 所愿意将违规出售股份所获得的利益无偿赠与上市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芯动能基金 京国瑞基金分别承诺 :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七星电子的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 但若政府监管机构要求调整锁定期的, 则该等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相应调整 ;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 本公司 / 合伙企业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 4

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本公司 / 合伙企业将依法办理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手续, 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转让上述股份时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如违反以上承诺, 本公司 / 合伙企业愿意将违规出售股份所获得的利益无偿赠与上市公司 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过渡期损益根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过渡期内, 标的公司的期间收益由公司享有, 标的公司发生的期间亏损由交易对方北京电控 圆合公司 七星集团 微电子所按本次交易完成前各自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承担, 并分别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全额缴足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公司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北方微电子 微电子装备扩产项目 建设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若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数额少于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 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 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 ( 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 ) 完成日 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取得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其他必要批准后方可实施, 并最终以该等核准 审批的方案为准 5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进行逐项对照并予以论证, 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该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七星集团 北京电控 圆合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的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8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 ) 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 (1) 根据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 制定 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标的资产价格 发行时机 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等事项 ;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 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 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 (3) 修改 补充 签署 递交 呈报 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 (4) 应审批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批准 签署有关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 盈利预测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的修改 ; 7

(5) 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 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 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 (6) 本次交易完成后, 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 ; (7) 根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办理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 (8) 本次交易完成后, 办理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 (9) 聘任本次交易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和确定其报酬 ; (10) 在法律 法规 有关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允许范围内, 办理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 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价值 待评估机构出具最终评估结果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2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