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长期稳定的财务支持 ; 本次增资, 不影响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和权益 根据本次交易定价原则,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4.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 无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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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 一 )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15 年 12 月 29 日, 财务公司与中铁工就提供存款 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事项签署了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为满足中铁工及其附属公司的资金存贷款业务需求, 财务公司与中铁工续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 公司拟与中铁财务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中铁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 综合授信等金融业务 2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属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 ( 共 4 人 ) 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 上述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1 关联方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附件1

9 月重组设立, 注册资本 10 亿元, 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冀中能源集团 ) 持有其 45% 的股份,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冀中能源 ) 持有其 35% 的股份,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华北制药 ) 持有其 20% 的股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13.10B # # # #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18 年 3 月 27 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其中关联委员予以了回避表决, 审计委员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关联交易定价


第十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资产负债表

持有财务公司 70% 的股权,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关联方名称 : 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徐卫兵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23 日注册资本 :5000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4-【】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电电力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第十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继续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公司在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马万军 李智明 姜修昌 刘勇 林兆雄回避表决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函, 并对相关协议和报告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 无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6 年 12 月 29 日, 中铁资源与中铁工在北京签署了 关于北京翼诺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 ), 中铁资源将其持有的北京翼诺捷 100% 股权协议转让给中铁工, 转让价格为 245, 万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

证券代码 : 股票简称 : 国金证券编号 : 临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直投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

除 中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拟与其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由于公司与亿利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亿利集团 ),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

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法定代表人 : 安宜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独资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 号楼新时代大厦成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16 日营业期限 :2014 年 7 月 16 日至长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W

作 国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存贷款 结算等金融服务 该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国信财务公司和本公司同属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按照 上海证券交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华光

证券代码 : 股票简称 : 河钢股份公告编号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 2019 年金融业务预计 及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

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 金融服务协议 > 的议案 因公司及包钢财务公司同为控股股东包钢 ( 集团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故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 7 名关联董事魏栓师 张忠 杨占峰 翟文华 张日辉 李金玲 王占成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

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第十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中国石化公告编号 : 临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IV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3-

CaiMin

金融机构, 作为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的金融服务平台, 向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存款 贷款 结算等金融服务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管道, 降低融资成本, 本公司拟与光明财务公司暨光明食品集团签订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 ) 根据框架协议, 光明财务公司向本公司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浙能集团 ) 持有浙能财务公司 91% 的股权, 同时持有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运集团 )51% 的股权 海运集团持有本公司 35.41% 的股权, 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条第 ( 二 ) 项的

<4D F736F F D20B9D8D3DAC7A9CAF0A1B6BDF0C8DAB7FECEF1D0ADD2E9A1B7B5C4B9D8C1AABDBBD2D7B9ABB8E6>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国联证券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公告 ( 以下合称 会议通知 ) 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 日期 地点 会议表决方式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联系人等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 点 30 分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宝信软件 宝信 B 公告编号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B

江先生符合其第 条的关联自然人情形,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三 ) 表决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恒生电子 编号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业务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中所涉的关联交易 ( 二 )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重庆燃气公告编号 :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的情形, 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游小明 朱闻渊 林建民 王翎翎回避了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 二 ) 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08*01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嘉凯城公告编号 :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理邦仪器公告编号 :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上海新阳公告编号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考普乐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一汽四环 公告编号:临

企业名称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 : 济南市燕子山西路 40-1 号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谭旭光注册资本 :30 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Y 经营范围 : 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 ; 投资和企业管理 ; 规划组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设立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 保荐机构 ) 作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越博动力 上市公司 公司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10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 人民币元 二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与中国核能 华能核电和海南核电签署了 增资协议 根据 增资协议 的条款和条件, 本公司将与中国核能 华能核电按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同比例认购海南核电的新增注册资本, 公司将以不超过 12,369.6

南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太安堂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 编号:临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度

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尚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 过去 12 个月, 公司与国新财务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介绍 ( 一 ) 关联方关系介绍公司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国新财务为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名称 :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独资 ) 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2 楼法定代表人 : 刘伯仁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 亿元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7 日经营范围 :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由董事长李长进主持, 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 出席 7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

中小股东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 代表股份 5,654,76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 代表股份 2,704,9

20%, 即不超过 16, 万股 ( 含 16, 万股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 ( 含发行费用 ) 其中, 特变电工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 含本数 ), 特变电工认购股份数量为其最终认购金额除以最终发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名, 代表 130,072,9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 代表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延江股份公告编号 :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 意见 年 4 月 10 日,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本次日常关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首创股份编号 : 临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证券代码:000977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Transcription:

A 股代码 :601390 A 股简称 : 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 : 临 2018-054 H 股代码 :00390 H 股简称 : 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中铁工共同向财务公司增资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公司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原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以下简称 中铁工 ) 按照原股权比例以现金形式对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 ) 增资合计 50 亿元,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除本公告披露事项外, 过去 12 个月,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铁工未发生其他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财务公司是本公司与中铁工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 本公司和中铁工持股比例分别为 95% 5% 本次公司与中铁工按照原股权比例以现金形式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 有利于提升财务公司的资本实力, 有利于推动财务公司业务发展 开拓创新金融业务, 并能为本公司及附属企业的发展提

供长期稳定的财务支持 ; 本次增资, 不影响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和权益 根据本次交易定价原则,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4.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 无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本公司与中铁工以每 1 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对财务公司按原持股比例增资 50 亿元, 将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从 40 亿元增至 90 亿元人民币 其中 : 本公司本次增资 47.5 亿元, 合计出资 85.5 亿元, 增资后持股比例保持 95%; 中铁工本次增资 2.5 亿元, 合计出资 4.5 亿元, 增资后持股比例保持 5% 2.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中铁工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 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4.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 近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1. 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中铁工持有本公司 12,424,784,308 股股票,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4.39%,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该关联人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第 ( 一 ) 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 关联人基本情况中铁工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 中铁工前身是 1950 年 3 月成立的铁道部工程总局和设计总局, 后变更为铁道部基本建设总局 1989 年 7 月, 铁道部撤销基本建设总局, 组建成立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1990 年 3 月,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中铁工注册成立, 注册资本为 10,814,925,000 元, 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铁工 100% 的股权, 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 ( 诺德中心 1 号楼 920 房间 ), 法定代表人为李长进, 发起设立本公司后, 中铁工主要从事股权管理 资产管理以及物业管理业务 2017 年 12 月,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铁工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改制后中铁工名称由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变更为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1,2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 ), 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 1 号楼 920, 法定代表人为李长进, 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中铁工总资产为 84,794,199.6 万元, 净资产为 17,100,663.6 万元 ;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69,114,067.7 万元, 净利润 1,416,326.6 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中铁工共同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增资 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 目前的注册资本为 40 亿元, 其中本公司出资 38 亿元, 持有 95% 的股权, 中铁工出资 2 亿元, 持有 5% 的股权 ; 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 6 号中国中铁大厦 C 座 5 层 ; 主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 ;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 ;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 从事同业拆借 经普华永道审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 6,476,596.23 万元, 净资产为 531,713.26 万元 ;2017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114,259.07 万元, 净利润为 58,643.1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8,643.13 万元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 3,203,350.44 万元, 净资产为 549,581.35 万元 ;2018 年 1-3 月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37,654.55 万元, 净利润为 17,868.09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7,868.09 万元 ( 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2.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本公司与中铁工以每 1 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对财务公司按原持股比例以现金形式增资 50 亿元, 本公司与中铁工分别增资 47.5 亿元 2.5 亿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 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90 亿元, 本公司和中铁工持有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仍分别为 95% 5%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就前述关联交易与中铁工签署 增资协议,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1. 增资方式 : 本公司与中铁工按每 1 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以现金同比例向财务公司增资 2. 增资安排 : 财务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本公司与中铁工按照其各自在财务公司的原持股比例认购财务公司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 其中 : 本公司以现金 475,000 万元认购 475,000 万元出资额, 中铁工以现金 25,000 万元认购 25,000 万元出资额 本次增资完成后, 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900,000 万元, 本公司的出资额为 855,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95%; 中铁工的出资额为 45,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5% 3. 增资款的支付 : 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且本次增资的先决条件满足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财务公司的银行账户缴纳全部增资认缴款 4. 协议生效及实施条件 :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 除非双方书面豁免某项先决条件, 双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增资义务须取决于下列先决条件的满足 :1 就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取得其各自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或授权 ;2 财务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增资事宜 ;3 财务公司就本次增资已经取得相关监管部门,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并完成监管要求的备案及审批手续 如上述任何一项先决条件未能在本协议签署后 90 个工作日内获得满

足或被豁免, 则本次增资即被视为取消, 双方无须向财务公司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增资认缴款, 并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 违约责任 : 本协议签署后, 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或违反其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承诺, 则被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公司与中铁工共同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 有利于提升财务公司的资本实力, 有利于推动财务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 开拓创新金融业务, 并能为本公司及附属企业的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财务支持 2. 本公司与中铁工按照原股权比例向财务公司增资, 不影响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控股地位和权益 3. 根据本次交易定价原则, 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六 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审议情况 2018 年 6 月 25 日,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长进 张宗言回避表决,4 名独立董事均投票同意,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2.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 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 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 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交易的独立意见, 认为 :(1)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财务公司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 满足政策监管要求, 完善金融业务体系, 开拓创新金融业务, 充分发挥金融职能, 更好地服务股东, 符合公司发展实际需求 ;(2) 公司与关联方中铁工均按原股权比例对财务公司进行现金增资, 定价政策公允, 交易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在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3. 需相关部门批准情况本公司与中铁工共同对财务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尚待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七 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 情况自 2018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以及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 本公司与中铁工未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