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5) 第 0054 号 ( 第一页, 共二页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们接受委托, 对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天马公司 ) 关于 201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天马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 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结论 我们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马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5) 第 0054 号 ( 第二页, 共二页 )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 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马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解 询问 检查 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 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编制, 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马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天马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 2014 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 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曹翠丽 中国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 2015 年 2 月 4 日杨华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4] 858 号文 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120,932,133 股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65,609,141.8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3,780,964.55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1,828,177.25 元, 上述资金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到位,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4) 第 54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78,848,000 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78,848,000 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486,761,200 元 其中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99,449,552 元, 含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2,218,200 元 ;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将人民币 459,529,900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之后已归还人民币 70,000,000 元, 剩余人民币 389,529,900 元将于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按期归还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了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该制度,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4 年 10 月 15 日, 本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1.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10868000000103386 活期 211.17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44301560042222760000 活期 9,733.78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020000100000146672 活期 - 合计 9,944.95 2.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将人民币 459,529,900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归还人民币 7,000 万元, 剩余人民币 389,529,900 元将于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按期归还 1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 承诺投资总额 176,560.92 万元, 本年度投入金额 127,884.80 万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127,884.80 万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4 日 2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总额 176,560.9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 额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127,884.80 127,884.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第 4.5 代 TFT-LCD 生产线建设项目还款 2. 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第 4.5 代 TFT-LCD 及 CF 生产线建设项目还款 3. 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第 5 代 TFT-LCD 生产线收购项目还款 4.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第 4.5 代 TFT-LCD 生产线专业显示技术改造项目 5.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运营资金 否 27,933.92-13,980.93 13,980.93 50.05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否 67,197.00-67,197.00 67,197.00 100.00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否 50,000.00-25,000.00 25,000.00 50.00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否 11,630.00-1,906.87 1,906.87 16.40 2015 年 12 月 项目尚在建设项目尚在建设否 否 15,000.00-15,000.00 15,000.00 100.00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3
6. 支付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费 否 4,800.00-4,800.00 4,800.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及相关税费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176,560.92-127,884.80 127,884.80 72.4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分具体项目 )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第 4.5 代 TFT-LCD 生产线建设项目还款 前期投入 6,980.93 万元 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第 4.5 代 TFT-LCD 及 CF 生产线建设项目还款 前期投入 27,199 万元 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第 5 代 TFT-LCD 生产线收购项目还款 前期投入 25,000 万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第 4.5 代 TFT-LCD 生产线专业显示技术改造项目 前期投入 474.56 万元及支付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1,421.9 万元,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共计 61,076.39 万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2014 年 9 月 22 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4) 第 1558 号鉴证报告鉴证 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资金总额为 61,076.39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董事会及 2014 年 10 月 16 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将暂时闲置的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第 4.5 代 TFT-LCD 生产线建设项目还款 项目资金 20,952.99 万元和 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第 5 代 TFT-LCD 生产线收购项目还款 项目资金 25,000 万元, 总计 45,952.99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上述资金已归还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第 4.5 代 TFT-LCD 生产线建设项目还款 募投项目并支出 7,000 万元, 剩余 38,952.99 万元将于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按期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8,676.12 万元将继续按计划用于募集项目支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