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8 48130009 号 目 录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三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 ( 复印件 ) 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100077 电话 (Tel):+86(10)88095588 传真 (Fax):+86(10)88091199 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8 48130009 号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沃尔核材公司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 编制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 合法 完整的实物证据 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是沃尔核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 沃尔核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 1
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沃尔核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2018 年 4 月 25 日 范江群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玲 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898 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54,340,622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新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5.09 元, 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19,999,985.98 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3,794,340.62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6,205,645.36 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全部到位, 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瑞华验字 2016 4814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单位 : 万元 以前年度已投入 本年使用金额 置换前期 直接投入 投入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项目 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 年末余额 55,494.48-13,198.41 183.81 11,111.48 注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年末余额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少 7.5 万元系公司募集资金 净额已扣除的发行费用实际尚未支付所致 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分别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三家银行设立了 6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以保证专款专用 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2016 年 10 月 27 日,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范本 )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及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 : 元 公司名称专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余额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旭飞支行 11016864913008 51,532,673.1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266338 25,162,658.6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39110188000081940 26,660,219.98 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旭飞支行 11017025450009 2,324,257.01 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266465 1,012,211.57 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39110188000082163 4,497,838.22 合计 111,189,858.58 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17 年 9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因部分工程尚未结算, 在建工程是以暂估金额结转固定资产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7 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本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日期 : 日期 : 日期 : 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度 编制单位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620.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198.4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692.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山东莱西河头店风电场 (48.6MW) 项目 否 43,856.00 43,856.00 9,035.10 35,958.34 82% 2017 年 9 月 854.21 是否 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 (48.6MW) 项目 否 35,764.56 35,764.56 4,163.31 32,734.55 92% 2017 年 9 月 960.55 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否 79,620.56 79,620.56 13,198.41 68,692.8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9,620.56 79,620.56 13,198.41 68,692.8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6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度 编制单位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 人民币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无超募资金 无 无 2016 年 10 月 27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03,778,078.17 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瑞华核字 2016 48180004 号 ) 截止上期末, 本次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017 年 4 月 8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将 11,200 万元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和 2017 年 4 月 21 日转为 6 个月定期存款,2017 年 10 月已全部由定期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无 不适用 存放银行专户 无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