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書(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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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 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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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東華大學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 國立東華大學 ( 以下簡稱甲方 ) 立契約書人 : ( 以下簡稱乙方 ) 經甲乙雙方協議後共同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俾資遵循 : 一 契約起始日及期間 : 從事非繼續性工作, 聘僱期間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從事有繼續性工作, 聘僱期間自 年 月 日起 二 工作職稱 : 三 工作地點 : 國立東華大學 四 工作內容及工作時間 : 甲方應依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 詳如附件 ) 第肆點所列各款工作型態與乙方約定如下 : ( 一 ) 乙方工作內容 : ( 二 )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 ( 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 ): 每月 小時 ; 每週 小時 ( 三 )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之時間上 下班, 並配合刷卡 簽到簽退或其他甲方規定紀錄出勤狀況之方式辦理, 不得遲到 早退或曠職 五 工作年資 : 甲方應依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第陸點第一款規定計算乙方工作年資 六 工資 : ( 一 ) 工資 : 甲方應依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第陸點第二款第 ( 一 ) 目規定給付乙方, 約定如下勾選項目 : 按月計酬, 月薪 : 新臺幣 ( 下同 ) 元整 按日計酬, 日薪 : 元整 按時計酬, 時薪 : 元整 按件計酬, 每件 : 元整, 件數認定標準 :, 甲方應供給乙方充分之工作 ( 二 ) 加班費 : 甲方應依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第陸點第二款第 ( 二 ) 目規定給付乙方 乙方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 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 甲方不得強制乙方工作 ( 三 ) 工資發放 : 發放方式依甲方規定方式辦理, 並代為扣繳應由勞工負擔 第 1 頁, 共 7 頁
2 之勞保費 就保費 健保費及個人所得稅 ( 四 ) 甲方不得預扣乙方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額 七 例假 休假 請假等相關權益 : 甲方應依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第陸點第三款規定給予乙方例假 休假 特別休假 婚假 喪假 事假 病假 產假 安胎休養 育嬰留職停薪 產檢假 陪產假 家庭照顧假 生理假及哺 ( 集 ) 乳時間 乙方請假時, 應依甲方之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八 退休 : 甲方應依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第陸點第四款第 ( 三 ) 目辦理 九 職業災害 : 甲方應依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第陸點第五款辦理 十 福利 : 甲方應依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第柒點及工作規則辦理 十一 甲方應於乙方到職日依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第捌點為乙方投保勞工保險 就業保險 十二 職業安全衛生 : 甲方應依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第玖點辦理乙方之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維護乙方之安全健康 十三 天然災害發生出勤規定 : 為保護乙方生命安全及甲方之業務服務需求, 雙方同意依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約定乙方之出勤管理及工資事項 十四 工作規範 : ( 一 ) 工作紀律 : 乙方應依甲方之指揮監督執行職務, 忠誠履行職務, 不得有怠惰 推諉之情事, 並遵守甲方之工作規則 ( 二 ) 電腦軟體使用原則 : 乙方不得於甲方之電腦內安裝未經合法授權使用之軟體, 於安裝合法授權之軟體前, 應經甲方事前之同意 十五 就業與性別歧視禁止 性騷擾防治 : ( 一 ) 甲方應落實就業服務法就業歧視禁止規範 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別歧視禁止 性騷擾防治及促進工作平等措施規定 ( 二 ) 甲方於執行業務時, 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 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甲方發現其與乙方之關係有違反前項專業倫理之虞, 應主動迴避或陳報學校處理 ( 三 ) 乙方應尊重他人與自己之性或身體之自主, 避免不受歡迎之追求行為, 並不得以強制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 ( 四 ) 甲方應設置處理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 傳真 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 並將相關資訊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 乙方如遭受性騷擾時, 甲方應於知悉後, 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並於受理申訴後進行調查, 如調查屬實, 甲方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懲處, 並將結果通知乙方 十六 甲方不得因乙方提出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 而予以解僱 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第 2 頁, 共 7 頁
3 十七 保密義務 : ( 一 ) 乙方因執行工作而知悉 接觸 取得甲方之任何業務相關資料, 應採取必要之保密措施以善盡保密義務, 除依法令規定或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外, 不得擅自對外公佈 告知或移轉予任何第三人, 或協助第三人獲悉該資料與機密之內容, 或對外發表 乙方亦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 而使用該業務相關資料 ( 二 ) 乙方自甲方去職 甲方提出請求時, 應立即歸還所有屬於甲方之供應品 設備或業務文件資料, 且不得留有任何形式之複本 ( 三 ) 乙方因本契約所負之保密義務, 不因本契約終止 撤銷 無效或不成立而失其效力 如有違反者, 乙方應負相關民 刑事法律責任 十八 契約之終止 : ( 一 ) 甲 乙雙方欲終止勞動契約, 應依勞動基準法等法令及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第陸點第四款辦理 ( 二 ) 本契約終止時, 乙方應依甲方之規定或指示於一定期間內將職務上所執掌之事項辦理交接事宜 十九 契約修改 : 本契約得依雙方之合意或法令之變更, 以書面修訂之 二十 契約份數 : 本契約書正本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立契約人 : 甲方 : 國立東華大學代表人 : 地址 :974 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電話 : 乙方 : 身分證字號 : 電話 : 地址 : 中華民國年月日 第 3 頁, 共 7 頁
4 附件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103 年 1 月 27 日勞動 2 字第 號函訂定 勞動部 105 年 8 月 16 日勞動條 1 字第 號函修正 壹 前言從事部分時間工作勞工 ( 下稱 部分工時勞工 ) 在歐美國家占有相當大的比率, 近年臺灣隨著產業型態變遷, 勞務給付型態日趨多元化 為保障部分工時勞工之勞動權益, 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貳 適用事業單位僱用部分工時勞工, 除依其應適用之勞工法令外, 並參照本注意事項辦理 本注意事項所引用或涉及之法令如有變更, 應以修正後之法令為準 參 定義部分工時勞工 : 謂其所定工作時間, 較該事業單位內之全部時間工作勞工 ( 下稱 全時勞工 ) 工作時間 ( 通常為法定工作時間或事業單位所定之工作時間 ), 有相當程度縮短之勞工, 其縮短之時數, 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 肆 常見之部分時間工作型態事業單位內之工作型態有下列情形之一, 且從事該工作之勞工所定工作時間較全時勞工有相當程度之縮短者, 即為本注意事項所稱之部分時間工作 : 一 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 每日工作有固定的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但其每日工作時數較全時勞工為少 ; 或企業為因應全時勞工正常工作時間外之營運需求, 所安排之班別 ; 或企業為因應營運尖峰需求所安排之班別, 在 1 日或 1 週之工作量尖峰時段中, 工作某一固定時間 二 結合部分時間工作與彈性工作時間制度, 亦即約定每週 ( 每月 或特定期間內 ) 總工作時數, 但每週 ( 每月 或特定期間 ) 內每日工作時段及時數不固定者 三 分攤工作的安排, 如兩人一職制 伍 僱用一 僱用部分工時勞工, 勞動契約宜以書面訂定, 其勞動條件及勞動契約形式, 應與全時勞工相同, 並應明確告知部分工時勞工其權益 二 雇主於招募全時勞工時, 對於原受僱從事相同職種工作之部分工時勞工, 宜優先給予僱用之機會 陸 勞動條件基準 第 4 頁, 共 7 頁
5 一 工作年資部分工時勞工其工作年資應自受僱日起算 部分工時勞工轉換為全時勞工, 或全時勞工轉換為部分工時勞工, 其工作年資之計算亦同 二 工資 ( 一 )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但按月計酬者, 不得低於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每月基本工資 ; 按時計酬者, 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 且其工資不宜約定一部以實物給付 ; 按日計酬者, 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 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乘以工作時數後之金額 ( 二 ) 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約定之工作時間而未達勞動基準法所定正常工作時間部分之工資, 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 超過該法所定正常工作時間部分, 應依該法第 24 條規定辦理 三 例假 休假 請假等相關權益 ( 一 ) 勞工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1 日之休息, 作為例假, 工資照給 ; 按時計酬者, 勞雇雙方議定以不低於基本工資每小時工資額, 除另有約定外, 得不另行加給例假日照給之工資 ( 二 ) 紀念日 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均應休假, 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 工資應加倍發給 但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將休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放假 ( 三 )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辦理 其休假日期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年度可休特別休假時數, 得參考下列方式比例計給之 : 以部分工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佔全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之比例, 乘以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所定特別休假日數計給 不足一日部分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 惟不得損害勞工權益 但部分工時勞工每週工作日數與該事業單位之全時勞工相同, 僅每日工作時數較短者, 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給予休假日數 ( 四 ) 婚 喪 事 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 其請假之每日時數, 得參考下列方式計給 : 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 40 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乘以 8 小時 ( 五 ) 產假依勞動基準法第 50 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5 條規定辦理 : 1 產假旨在保護母性身體之健康, 部分時間工作之女性勞工亦應享有此權利, 因此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50 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5 條規定, 給予產假, 依曆連續計算, 以利母體調養恢復體力 2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女性勞工, 受僱工作 6 個月以上者, 產假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 ; 未滿 6 個月者減半發給 ( 六 ) 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規定之其他假別及相關權益 : 1 安胎休養及育嬰留職停薪: 基於母性保護之精神, 部分工時勞工懷孕期間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 雇主應按所需期間, 依曆給假 至於有親自照顧養育幼兒需求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 其期間依曆計算, 不因部分時間工作而依比例 第 5 頁, 共 7 頁
6 計給 2 產檢假 陪產假及家庭照顧假: 部分工時勞工於請求產檢假 陪產假及家庭照顧假時, 依均等待遇原則, 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依比例計給 ( 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 40 小時, 再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並乘以 8 小時 ) 3 生理假: (1) 部分工時勞工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條規定, 每月得請生理假 1 日, 該假別係基於女性生理特殊性而定, 爰每次以一曆日計給為原則 (2) 生理假全年請假日數未逾 3 日者, 不併入病假計算, 薪資減半發給 ; 逾 3 日部分, 按規定應併入病假計算, 其有薪病假之給假時數, 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 40 小時之比例計給, 薪資減半發給 (3) 部分工時勞工年度內所請應併入未住院普通傷病假之生理假, 連同病假如已屆上開按比例計給時數上限, 仍有請生理假需求者, 雇主仍應給假, 但得不給薪資 4 哺( 集 ) 乳時間 : 部分工時勞工若有哺 ( 集 ) 乳之需求, 雇主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8 條規定給予哺 ( 集 ) 乳時間 四 資遣與退休 ( 一 ) 資遣預告期間, 依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規定辦理 : 1 勞工接到資遣預告後, 為另謀工作得請假外出 ( 謀職假 ), 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 2 日之工作時間 2 謀職假之每日時數, 得參考下列方式計給 : 按勞工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 40 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並乘以 8 小時 ( 二 ) 部分工時勞工如有工作年資未滿 3 個月需自行離職之情形, 雇主不得要求其預告期間長於勞動基準法之最低標準 ( 三 ) 資遣費與退休金, 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計給 : 1 部分工時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工作年資之退休金 資遣費計算, 依據該法第 2 條 第 17 條 第 55 條及第 84 條之 2 規定計給, 其計算方式與全時勞工並無不同 2 部分工時勞工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工作年資退休金, 雇主應依該條例第 6 條及第 14 條規定, 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 資遣費計算應依該條例第 12 條規定計給 五 職業災害補償部分工時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 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規定予以補償, 不因其為部分工時勞工而有不同 六 工作規則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規定, 凡僱用勞工人數 30 人以上者, 應依其事業性質, 訂立工作規則 ; 如有僱用部分工時勞工, 工作規則中應依相關法令 第 6 頁, 共 7 頁
7 訂定適用於部分工時勞工之條款 柒 職工福利凡受僱於公 民營工廠 礦廠或平時僱用職工在 50 人以上金融機構 公司 行號 農 漁 牧場等之部分工時勞工, 應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每月自薪津扣 0.5% 職工福利金, 並享有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之福利事項 捌 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一 年滿 15 歲以上,65 歲以下, 受僱於僱用勞工 5 人以上事業單位之部分工時勞工, 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規定由雇主辦理加保 至於僱用勞工未滿 5 人之事業單位部分工時勞工,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8 條規定, 得自願加保 惟雇主如已為所屬勞工申報加保者, 其僱用之部分工時勞工, 亦應辦理加保 二 依就業保險法第 5 條規定, 年滿 15 歲以上,65 歲以下, 受僱之本國籍勞工 外籍配偶 大陸地區或香港 澳門配偶, 除同條第 2 項所列各款不得加保之情事外, 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 無僱用人數規模之限制 故雇主僱用部分工時勞工並符合上開加保規定者, 應為其辦理參加就業保險 三 部分工時勞工之勞工保險 就業保險月投保薪資,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14 條及就業保險法第 40 條規定應由雇主依其月薪資總額, 依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覈實申報 如其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 依現行分級表備註欄規定, 其月投保薪資分為新臺幣 11,100 元 12,540 元 13,500 元 15,840 元 16,500 元 17,280 元 17,880 元及 19,047 元等級 ( 該分級表如有修正時, 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 玖 安全衛生一 事業單位僱用部分工時勞工, 其工作場所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應與全時勞工相同, 並提供必要之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勞工健康保護措施, 不應有所差異 二 事業單位僱用部分工時勞工時, 應事前考量其健康, 予以適當分配工作, 並針對其工作時間 危害特性, 加強其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第 7 頁, 共 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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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放大鏡 3 部分工時勞工相關權益爭議問題 編目 : 勞動基準法 註 1 新聞案例 台灣部分工時勞工高達 40 萬人, 近年基本時薪調漲幅度大, 但學者發現, 由於五年前時薪加成新制上路, 加上 部分工時 定義不清, 雇主為降低人事成本, 省錢 省假, 部分工時勞工 假時薪 真全職 假月薪 真時薪 現象愈來愈嚴重, 前者是雇主吃掉勞工國定假日 特休假, 後者勞工不但假被 A 了, 連薪水都縮水,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簽訂勞動契約說明 一 勞動契約係諾成契約 : 不以書面訂立為必要, 原則上只要雙方意思合致, 無論口頭約定 默示或事實行為發生均可成立 惟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2 章第 7 條規定勞動契約依法有關規定之事項多達 13 項, 故以書面訂立為宜, 並較能規範正常之勞動關係, 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具體明確, 有利安定生產秩序, 亦可避免勞資糾紛 二 勞動契約內容不得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有關該事業適用團體協約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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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簽訂勞動契約說明 :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一 勞動契約係諾成契約 : 不以書面訂立為必要, 原則上只要雙方意思合致, 無論口頭約定 默示或事實行為發生均可成立 惟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勞動契約約定之事項多達 13 項, 故以書面訂立為宜, 較能規範正常之勞動關係, 具體明確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有利安定生產秩序, 亦可避免勞資糾紛 二 勞動契約內容不得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有關該事業適用之團體協約之約定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請假辦法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請假辦法 七十八年八月一日訂定八十年一月一月第一次修訂八十六年九月一日第二次修訂八十六年十二月五日第三次修訂九十七年八月十一日第四次修訂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五日第五次修訂 第一條 : 本辦法以本公司員工為適用範圍 第二條 : 本公司員工除因公出差及因故請假免予簽到外, 均應按規定時間到公或出勤, 不得委請他人代為簽到 否則, 一經查出, 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均應懲處 第三條 : 員工於出勤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事業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 適用範圍 ) 凡受本公司僱用從事工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2 第二章受僱與解僱 2 第三章工資 津貼及獎金 6 第四章工作時間 休息 休假 請假 7 第五章退休 13 第六章女工 15 第七章考勤 考核 獎懲 升遷 15 第八章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16 第九章社會保險 福利措施與安全衛生 17 第十章性騷擾之防治 18 第十一章其他 20 1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第一篇勞動契約 阿財最近剛加盟一間飲料店, 但怕自己一人忙不過來, 打算僱用幾位工讀生和正職人員 Q1 小華是今天剛來報到的工讀生, 阿財可以告訴小華工讀生不適用勞基法, 所以時薪是 100 元嗎? 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 所僱用之勞工其勞動條件, 如工資 工時 休假 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等規定
目錄 第一篇勞動契約... 1 第二篇 工資... 3 第三篇 工作時間... 6 第四篇 休假 例假及請假... 10 第五篇 職業災害補償... 15 第六篇 勞資爭議調解... 17 附則一 性別工作平等法常見問題... 19 附則二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24 附則三 僱用工讀生相關規範 ( 工讀五要規範 )... 28 本手冊所列案例僅供參考, 實際情形仍需視個案事實認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中州科技大學非編制人員工作規則 104.10.28 104 學年第 1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2.17 府勞動字第 1050044395 號函核備 104.05.25 104 學年第 2 學期第 4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9.21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10.24 府勞動字第 1050358801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訂立目的中州科技大學
717勞基法
勞動基準法令宣導 勞基法 勞工請假規則相關法令概說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溫婉婷 mail:[email protected] tel (02) 2260-0050 轉 306 內容大綱 壹 前言貳 工資一 定義二 工資給付原則三 基本工資四 平均工資五 原領工資 叁 工時一 法定工時二 延長工時 ( 加班 ) ( 一 ) 定義 ( 二 ) 加班費計算三 假日出勤工資肆 休假一 例假 特別休假二
大千綜合醫院
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公佈日期 :104 年 9 月 8 日頁次 :1 壹 目的 104 年 8 月 5 日 104 學年度第 1 次行政會議通過新竹市政府 104 年 9 月 8 日府勞動字第 1040137170 號函核備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貳 範圍 一 自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適用勞基法之技工及工友
3. 輪班工作起訖時間經排定後, 未經單位主管同意, 不得私自調動, 若乙方私自調班未經申請, 而超過法令工時者, 屬個人失職之務 ( 二 ) 延長工作時間 : 1.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按平日每小時工
勞動契約範本 診所 ( 以下簡稱甲方 ) 立契約人 ( 以下簡稱乙方 ) 雙方同意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 一 契約期間 類型 : 不定期契約 : 甲方自年月日起, 僱用乙方為 ( 請填職稱 ; 例如 : 藥師 會計 ) 定期契約 : 甲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僱用乙方為 ( 超過一年者, 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 臨時性工作 短期性工作 季節性工作 特定性工作 二 工作項目 : 乙方接受甲方指導監督,
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12 月 30 日第一屆第六次勞資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3 月 15 日府授勞動字第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嶺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
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12 月 30 日第一屆第六次勞資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3 月 15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50050276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嶺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事業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100 9/5 E-mail 88 ( ) 20098 21 100-2 88-3 - - 4 - 5-6 - 7-8 (1) - 9 (2)- () 1. 9912 2. 3. 4. 5. () 1. 2. 3. 4. 5. 6. / 7. / - 10 (2)- () 1. 2. 3. 4. 5. 6. () 9912-11 (2)- - 12 13 - (2)-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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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 39 5 3.9,9,35 6,668.77 5,67.66 3.74.45 6.43 86.49 6,668.77 5 3 5 3.65 5 49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9 4 eatm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53 6 3 5 4 5 8,865 57%43%
績優人員
勞動基準法相關契僱重點簡介 報告單位 : 人事室報告人 : 葉凱源組長日期 :104 年 9 月 8 日 簡報大綱 一 勞動基準法 ( 含勞動契約 ) 規範重點簡介 二 僱用勞僱型兼任助理應行注意事項 兼任助理是否適用勞基法等法令 --- 前提 --- 學校與兼任助理應有僱傭關係 3 立法意旨 勞基法 1 條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 保障勞工權益, 加強勞雇關係, 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
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10.14 104 學年度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9.01 105 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變更校名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適用本規則人員如下
事業單位遵循勞動基準法常見問答輯
目錄 第一篇勞動契約... 1 第二篇工資... 3 第三篇工作時間... 7 第四篇休假 例假及請假... 12 第五篇職業災害補償... 19 第六篇勞資爭議調解... 21 附則一性別工作平等法常見問題... 22 附則二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27 附則三僱用工讀生相關規範 ( 工讀五要規範 )... 31 本手冊所列案例僅供參考, 實際情形仍需視個案事實認定 手冊按勞動基準法章節編排,
契約進用人員勞動契約範本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勞動契約範本 立契約人 雙同意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 一 契約期間 : 甲方自年月日起, 僱用乙方為 : 園長 ( 依教保服務人員條 例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遴聘 ) 教保員 助理教保員 社會工作人員 護理人員 廚工 職員 幼童專用車輛駕駛人 幼童專用車輛隨車人 員 二 工作項目 :( 依職務由各園 ( 校 ) 視實際需求訂定 ) 三 工作地點 : 乙方勞務提供之工作地點為
MA0704出勤管理辦法.doc
出勤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 促使本公司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習慣, 以增進工作效率 (2) 訂定本公司員工出勤之統一標準, 以利管理工作之推行 1.2. 適用範圍凡本公司員工均適用之 1.3. 管理單位本辦法之管理單位為人力資源部 2. 出勤管理 2.1. 上下班時間 2.1.1. 總部 : 每日九時至十八時, 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至十三時三十分休息一小時 2.1.2. 會館 : (1)
事業單位遵循勞動基準法常見問答輯
目錄 第一篇勞動契約... 1 第二篇工資... 4 第三篇工作時間... 9 第四篇休假 例假及請假... 16 第五篇職業災害補償... 22 第六篇勞資爭議調解... 24 附則一性別工作平等法常見問題... 26 附則二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31 附則三僱用工讀生相關規範 ( 工讀五要規範 )... 35 附則四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 36 附則五臺中市保全業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文件編號 :PU-10700-B-1369-2016122001 管理單位 : 人事室 版次 :03 20161220 修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文件名稱 :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第一章 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60271606 號函核定民國 106 年 12 月 20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勞資會議報告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事業單位遵循勞動基準法常見問答輯
目錄 第一篇勞動契約... 2 第二篇 工資... 5 第三篇工作時間... 10 第四篇 休假 例假及請假... 15 第五篇 職業災害補償... 21 第六篇 勞資爭議調解... 23 附則一 性別工作平等法常見問題... 25 附則二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30 附則三 僱用工讀生相關規範 ( 工讀五要規範 )... 34 附則四 辦理勞資會議應注意事項... 35 本手冊所列案例僅供參考,
開南大學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開南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 第一條 第二條 則 1 104.11.03 第 79 次校務會議通過 105.05.19 府勞條字第 1050119854 號函核備 開南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 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適用本規則人員如下 : 第二章僱用
工讀生之勞動權益
勞動基準法令與實務 報告人 : 陳慧玲 104 年 10 月 1 立法意旨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 保障勞工權益, 加強勞雇關係, 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 ( 工資 工時 休息 休假 退休 等 ), 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標準 本法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2 適用範圍 勞動基準法第 3 條第 3 項規定 : 本法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 但因經營型態 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合聘、改聘案:
大葉大學第一屆第 13 次勞資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 :106 年 7 月 20 日 ( 星期四 ) 下午 1 時 10 分至 2 時 40 分開會地點 : 本校管理學院 B205 會議室主席 : 侯雪娟小姐 資方代表 : 莊基仁先生 宋進忠先生 施學誠先生勞方代表 : 何茜容小姐 賴淑娟小姐 蔡依寧小姐 蕭聖奇先生 林耀東先生請假人員 : 梁卓中先生記錄 : 彭惠苓小姐 壹 主席致詞 今年 6 月 1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事務管理檢(查)核小組設置要點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1.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1 日桃工秘字第 1040034740 號函公布施行 第一章總則第 1 條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以下簡稱本局 ) 為樹立制度, 健全組織及管理, 保障臨時人員合法權益, 特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條規定訂定本規則 臨時人員之管理, 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訂定者, 悉依本規則行之 第 2 條 : 本規則適用對象, 係指本局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臨時人員
目錄 1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使用說明 2 2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 4 3 工作規則審核要點 24 4 工作規則常見問題 Q&A 34 5 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工作規則諮詢專線 37 6 附件 附件 1 申請 ( 修訂 ) 公文函例 39 附件 2 事業單位申請報備工作規則作業流程圖 40 附件 3 事業
勞動部 工作規則參考手冊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編印 1 目錄 1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使用說明 2 2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 4 3 工作規則審核要點 24 4 工作規則常見問題 Q&A 34 5 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工作規則諮詢專線 37 6 附件 附件 1 申請 ( 修訂 ) 公文函例 39 附件 2 事業單位申請報備工作規則作業流程圖 40 附件 3 事業單位送審工作規則時應備文件 41 附件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民國 105 年 5 月 11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50088647 號函核定 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105 年 06 月 16 日勞資會議報告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明確規範約僱人員之權利義務,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達成校務之發展, 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約僱人員, 係指依本校約僱人員任用及管理辦法與教學助理聘任及服務辦法
Microsoft Word - A120-D06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
A120-D06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04 月 28 日勞資會議通過訂定 104 年 06 月 02 日府勞資字第 1040081162 號函核定 104 年 06 月 23 日勞資會議通過訂定 104 年 07 月 24 日府勞資字第 1040112401 號函核定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 訂定目的 )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與本校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事業單位遵循勞動基準法常見問答輯
目錄 第一篇勞動契約... 1 第二篇工資... 4 第三篇工作時間... 9 第四篇休假 例假及請假... 18 第五篇職業災害補償... 24 第六篇勞資爭議調解... 26 附則一性別工作平等法常見問題... 28 附則二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33 附則三僱用工讀生相關規範 ( 工讀五要規範 )... 37 附則四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 38 本手冊所列案例僅供參考,
聖約翰科技大學編制外人員工作規則
聖約翰科技大學 編制外人員工作規則 新北市政府於民國 104 年 12 月 1 日 以新北府勞條字第 1042227470 號函核定通過 聖約翰科技大學編制外人員工作規則 民國 104 年 09 月 15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民國 104 年 11 月 10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新北市政府於民國 104 年 12 月 1 日以新北府勞條字第
闡明勞基法的立法目的 第 1 條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 保障勞工權益, 加強勞雇關係, 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 特制定本法 ; 本法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 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3 例如 基本工資 -104 年 7 月 1 日起, 勞工月薪不得低於 20,0
勞動基準法及相關 法規解說 104 年 12 月 1 勞動基準法概論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勞動契約第三章工資第四章工作時間 休息 休假第五章童工 女工第六章退休第七章職業災害第八章技術工第九章工作規則第十章監督與檢查第十一章罰則第十二章附則 2 1 闡明勞基法的立法目的 第 1 條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 保障勞工權益, 加強勞雇關係, 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 特制定本法 ; 本法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目 錄 一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使用說明 2 二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 3 三 工作規則審核要點 27 四 工作規則常見問題 Q&A 37 五 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工作規則諮詢專線 40 六 附件 附件 1 附件 2 附件 3 附件 4 附件 5 附件 6 附件 7 附件 8 申請 ( 修訂 ) 公文函例
勞動部 工作規則參考手冊 中華民國 1 0 4 年 3 月修正 目 錄 一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使用說明 2 二 工作規則參考範本 3 三 工作規則審核要點 27 四 工作規則常見問題 Q&A 37 五 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工作規則諮詢專線 40 六 附件 附件 1 附件 2 附件 3 附件 4 附件 5 附件 6 附件 7 附件 8 申請 ( 修訂 ) 公文函例 42 事業單位申請報備工作規則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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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玄奘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W00R1068-150916E2) 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19 日第 226 次行政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16 日第 227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玄奘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管理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 提升其工作效率及服務品 質, 明確規定聘僱雙方之權利義務,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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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及相關 法規解說 報告人 : 周明陽 105 年 4 月 1 2 新聞分享 - 薪少太血汗大學幼保系進冷宮 在血汗幼兒園和少子化 雙重壓力 的惡性循環下, 以往熱門的大學幼保系, 漸不受青睞 近 3 年幼保相關科系招生人數大幅減少近千人, 美和科大兒童服務系和崑山科大幼保系更分別於去年和今年停招 據統計, 四技二專統測幼保類報考人數從 97 年 5273 人減至今年 2157 人, 衰退嚴重
修正條文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三條修正總說明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於九十年七月三十一日 訂定發布, 其後於九十一年三月七日及九十七年三月十二日修正發布 二次在案 為使法規名稱與法規內容規範對象一致, 爰將名稱修正為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 以下簡稱本 辦法 ) 又為配合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修 正公布之性別工作平等法 ( 以下簡稱性平法
(範例)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本所 105 年 4 月 18 日彰地人字第 1050003622 號函訂定 彰化縣政府 105 年 4 月 25 日府勞動字第 1050130812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點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 以下簡稱本所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特依勞動基準法暨有關法令訂定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二點本規則所稱臨時人員, 係指本所非依公務人員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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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南路 5 號聯絡人 : 黃俊容電話 :(02)77365937 傳真 :(02)23977022 Email:[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24 日發文字號 : 臺教人 ( 三 ) 字第 1030188058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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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 等別 : 初等考試類科 : 勞工行政科目 :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 除了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 並應符合調動原則, 下列那一項非屬勞動基準法所定之調動原則?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 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 勞工可要求雇主予以必要之協助 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 可經勞資協商後進行不利之變更 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契約書參考範本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101 年 6 月 26 日勞資二字第 1010125521 號函發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102 年 10 月 3 日勞資二字第 1020127734 號函修訂 立契約人 : 派遣事業單位 : ( 下稱 甲方 ) 要派單位 : ( 下稱乙方 ) 就甲方派遣其所僱勞工 ( 下稱 派遣勞工 ) 為乙方服務之事宜, 雙方同意訂立本要派契約書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約聘教學人員聘任實施要點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97 年 6 月 3 日 96 學年度第 7 次行政會議通過核備文號 : 雲林縣政府 97 年 6 月 18 日府勞動字第 0970065911 號 99 年 7 月 7 日 98 學年度第 11 次行政會議通過修正第 39 50 51 條條文核備文號 : 雲林縣政府 99 年 8 月 24 日府勞動字第 0991504782 號 99 年 12 月 7 日 99
台灣首府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台灣首府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103 年 7 月 24 日行政會議通過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103 年 9 月 5 日南市勞條字第 1030833197 號函核備 104 年 1 月 21 日勞資會議通過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104 年 2 月 11 日南市勞條字第 1040125406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台灣首府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約用工作人員 ( 以下簡稱約用人員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勞動基準法自 73 年公布以來, 已施行 30 餘年, 然現今仍有許多公司行號, 因不熟悉法令而觸法, 眾多勞工因不瞭解法令, 而不懂自己的權益 隨著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 近年來勞工意識逐漸抬頭, 為順應社會環境的需要, 民國 90 年及 105 年分次縮短法定正常工作時間, 讓勞工在工作之餘, 依然能兼顧家庭生活與休閒娛樂, 期盼 工作與生活平衡 成為企業的核心價值與目標, 勞工與雇主共同打造相互扶持的優質工作環境
第四案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工友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93.12.09.93 學年度第 4 次行政會議通過 94.04.07.93 學年度第 7 次行政會議修正 97.03.06.96 學年度第 6 次行政會議修正 99.05.06.98 學年度第 8 次行政會議修正 99.05.26. 北府勞安字第 0990474304 號函核備 99.07.08.98 學年度第 10 次行政會議修正 99.08.24.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專案人員工作規則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聘僱 人員工作規則 97 年 1 月 31 日本校 96 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通過核備文號 :99 年 1 月 29 日府動勞字第 0990028811 號 103 年 3 月 27 日本校 102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行政會議通過 103 年 6 月 26 日本校 102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行政會議通過目錄 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聘僱... 1 第三章薪資... 3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103年8月26日,日用品人事主管聯誼會
人力資源勞工法律讀書會 新增法令 勞動檢查 勞動基準法 人資人員必備的 新增修勞工法令與判決 1 講師小檔案 姓名 : 謝清風 ( 清風俠 ) 現職 : 勞雇雙贏顧問公司 / 總經理網址 :http://www.laborlaw.com.tw 信箱 :[email protected] 手機 :0919-996906 學歷 : 台大國發所 / 法學碩士中正法律所 / 勞社法組中正法律所 /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技術專刊 103-2 (NO.158) 與 應用 作 製 定價 新臺幣30元 行 政 院 農業委員會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中華民國103年6月 編印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儲備駕駛甄試 試題 科目:環保常識
105 年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條件檢查員甄詴詴題科目 : 勞動相關法令 准考證號碼 : 說明 : 共 100 題, 每題 1 分, 計 6 頁, 請使用 2B 鉛筆作答, 並將答案填入答案卡內 考詴結束後請將詴題及答案卡一併交給監詴人員 1. 有關我國 性別工作平等法 之敘述, 下列何者正確?(1) 只有女性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2)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 每月得請生理假 3 日 (3)
勞動基準法 雇主篇
課程內容 校園中的勞動權益 勞動權益相關法規 校園勞動權益案例討論 如何協助學生確保勞動權益 屏東縣政府勞工處勞動檢查員伍政杰 105 年 11 月 11 日 1 2 資料備置義務 1 勞動權益相關法規 3 出勤紀錄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並保存 5 年 前項出勤紀錄, 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 雇主不得拒絕 ( 30 V) 工資清冊 ( 23) 特別休假排休公式或協商文件
Microsoft Word 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臺北醫學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102 年 09 月 18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04 月 0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08 月 06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05 月 04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10 月 05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7 年 10 月 03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7 年 10 月 22 日北醫校秘字第 1070003913 號令修正, 全文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會計焦點報 business.lungteng.com.tw 29 期 發 行 人 李枝昌 責任編輯 張瑩馨 羅正堯 出 刊 月 民國 104 年 4 月 發 行 所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 號 電 話 (02)2298-2933 傳 真 (02)2298-9766 會計 我國會計項目之修正及一致化 蕭麗娟老師 經濟 不能不知道的 紅色供應鏈 龍騰商管教研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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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則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雇用 1 第三章工作時間 休息 休假 1 第四章津貼 獎金 3 第五章服務紀律 3 第六章考勤 請假 獎懲與升遷 3 第七章解雇 資遣 離職及退休 7 第八章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9 第九章福利措施第十章安全與衛生 9 10 第十一章勞資意見及溝通 10 第十二章性騷擾之防治 10 第十三章附則 11 工作規則 YS-A-01 A 11 1 第一章總則第 1 條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11000-041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2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弘光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管理教職員工差假事宜, 依教育部部 頒教師請假規則與本校相關法令規定, 訂定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 假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 除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優先依勞動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