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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孵勇 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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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錄 一 性別工作平等法 ( 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 ) 二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三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四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業務單位電話分機一覽表五 直轄市及縣市職業工會處理全民健康保險 勞工保險保險費注意事項六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暨各地辦事處地址 電話及傳真號碼一覽表七 自動傳真回覆空白書表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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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錄規定)附 一 性別工作平等法 ( 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 ) 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16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號令制定公布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16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號令修正公布 (97 年 1 月 16 日公布之第 16 條修正條文自 98 年 5 月 1 日施行 ) 中華民國 97 年 11 月 26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號令修正公布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5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號令修正公布第 20 條條文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號令修正公布第 14 條條文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14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號公告第 4 條第 1 項所列屬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之權責事項, 自 103 年 2 月 17 日起改由 勞動部 管轄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18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號令修正公布第 條條文 ; 並自公布日施行中華民國 年 1 2 月 1 1 日華總一義字第 號令修正公布第法第 至 及 38-1 條條文 第二條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本法者, 從其約定 本法於公務人員 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 亦適用之 但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四條 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之規定, 不在此限 公務人員 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之申訴 救濟及處理程序, 依各該人事法令之規定 本法於雇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招收之技術生及準用技術生規定者, 除適用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之建教生外, 亦適用之 但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之規定, 不在此限 實習生於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時, 適用本法之規定 第十四條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 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 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 不併入病假計算, 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 減半發給 第十五條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 應使其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八星期 ;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應使其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四星期 ; 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 應使其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一星期 ; 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 應使其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 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 其治療 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 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 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 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 薪資照給 409 性附錄專輯 別工作平等法(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相關
4 附別工作平等法(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錄410 性第十六條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 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 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 但不得逾二年 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 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 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 免予繳納 ; 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 得遞延三年繳納 依家事事件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 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第一項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 另以法律定之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七條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 申請復職時, 除有下列情形之一, 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 雇主不得拒絕 : 一 歇業 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二 雇主依法變更組織 解散或轉讓者 三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四 業務性質變更, 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 應於三十日前通知之, 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第十八條子女未滿一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 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 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 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 前項哺乳時間, 視為工作時間 第十九條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 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 得向)雇主請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 : 一 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 ; 減少之工作時間, 不得請求報酬 二 調整工作時間 第二十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 ;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 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 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 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 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 第二十二條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者, 不適用第十六條及第二十條之規定 但有正當理由者, 不在此限 第三十八條雇主違反第二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規定者, 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有前項規定行為之一者, 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負責人姓名, 並限期令其改善 ; 屆期未改善者, 應按次處罰
5 專輯 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二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 91 年 3 月 6 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3 字第 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 97 年 7 月 11 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3 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101 年 4 月 23 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3 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16 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3 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6 日勞動部勞動條 4 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27 日勞動部勞動條 4 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刪除第 4 條條文 受僱者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不包 括參加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保險 並應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 第 十 條 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者 其投保手 續 投保金額 保險費繳納及保險給付等事項 依各該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附 第 九 條 錄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三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 91 年 3 月 6 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1 勞動 3 字第 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 97 年 7 月 7 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3 字第 號令修正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第 四 第 五 第 六 第 七 第 八 第 九 本辦法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前項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 姓名 職務 二 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迄日 三 子女之出生年 月 日 四 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 聯絡電話 五 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 六 檢附配偶就業之證明文件 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 條 受僱者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得與雇主協商提前或延後復職 條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除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 不計入工作年資計算 條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受僱者欲終止勞動契約者 應依各相關法令之 規定辦理 條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雇主得僱用替代人力 執行受僱者之原有工作 條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不得與他人另訂勞動契約 條 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雇主應隨時與受僱者聯繫 告知與其職 務有關之教育訓練訊息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411
6 四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業務單位電話分機一覽表 電話代表號 網址 語音答詢服務專線 轉 123# 自動傳真回覆空白書表 專線 行動電話及馬祖地區請撥 或 撥通後請再輸入用戶碼 123# 再按選項 6 當您接通本局電話時 請參閱本表並按所需之 分機代表號 承辦人員將為您 電話服務 附 單位 承辦業務 一般承保業務事項 分機代表號 3111 新投保科 辦理開戶 催保業務 錄 納保組 勞保及就保加保 退保 保費計算 繳款單 投保年資等相關業務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業務單位電話分機一覽表 412 新投保單位開戶業務 2454 催辦加保業務 2443 工廠事業一科 辦理工廠事業單位承保業務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1 數字尾碼 1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1 數字尾碼 2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1 數字尾碼 3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1 數字尾碼 4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1 數字尾碼 5 之投保單位 例如 工廠事業二科 辦理工廠事業單位承保業務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1 數字尾碼 6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1 數字尾碼 7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1 數字尾碼 8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1 數字尾碼 9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1 數字尾碼 0 之投保單位 例如 公司行號一科 辦理公司行號承保業務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5 數字尾碼 1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5 數字尾碼 2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5 數字尾碼 3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5 數字尾碼 4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5 數字尾碼 5 之投保單位 例如 公司行號二科 辦理公司行號承保業務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5 數字尾碼 6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5 數字尾碼 7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5 數字尾碼 8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5 數字尾碼 9 之投保單位 例如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5 數字尾碼 0 之投保單位 例如
7 ( 續 ) 一覽表四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業務單位電話分機一覽表 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單位承辦業務分機代表號 保費組 職漁團體科 機關團體科 辦理職業工會 漁會 政府機關學校 新聞文化公益事業 職業訓練機構 自願加保單位等業務 職業工會會員 (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2' 之投保單位 ) 漁會會員 ( 保險證號首三碼為 030 之投保單位 ) 受僱從事漁業勞動者 ( 保險證號首三碼為 '031' 之投保單位 ) 新聞文化公益事業員工 (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8' 之投保單位 ) 職業訓練機構受訓人員 (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9' 之投保單位 ) 政府機關及學校員工 (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4' 之投保單位 ) 4001 自願加保單位員工 ( 保險證號首二碼為 '07' 之投保單位 ) 7001 自願加保單位員工 ( 保險證號首三碼為 '075' '175' '076' 之投保單位 ) 7002 保險年資科 辦理被保險人保險資料查詢業務 索取投保年資及被保險人名冊 3111 保費入帳 欠費業務 保險費及滯納金欠費查詢事項 保險費及滯納金欠費催繳 行政執行案件查詢事項 暫行拒絕給付及恢復給付查詢事項 3555 職業工會 漁會及其會員欠費查詢事項 3301 保險費繳費 入帳及收據查詢事項 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2866 一般給付業務事項 3222 生育給付事項 2866 老年給付 ( 含勞保轉公保之保留年資 ) 事項 2262 失業給付 提早就業獎勵津貼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就業保險給付事項 勞附錄專輯 轉帳代繳保險費查詢事項普通事故給付積欠工資墊償業務之墊償事項 2921 職業災害給付現金給付款項未收到之查詢事項 2212 組職災醫療給付事項 2272 一般給付業務事項 3222 傷病給付事項 2236 失能給付事項 2250 死亡給付 ( 含失蹤津貼及家屬死亡給付 ) 事項 2263 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事項 2876 動部勞工保險局業務單位電話分機
8 四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業務單位電話分機一覽表 續 附 錄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業務單位電話分機一覽表 續 414 勞工退休金組 退休金之提繳 停繳 計算 繳款單 入帳 催收 退休金個人專戶查詢 退休金之請領及積欠工資墊償之提繳等相關業務 單位 承辦業務 分機代表號 單位新開戶 提 停 繳 計算 繳款單 入帳及催收等業務 政府機關及學校勞工退休金提 停 繳 計算 繳款單 入帳及催收業務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4 之單位 5044 網路申辦業務 5066 單位新開戶提繳 移送行政執行等業務 5088 商業 服務業及金融保險業等公司行號勞工退休金提 停 繳 計算 繳款單 入 帳及催收業務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5 數字尾碼 0 之單位 5050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5 數字尾碼 1 之單位 5051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5 數字尾碼 2 之單位 5052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5 數字尾碼 3 之單位 5053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5 數字尾碼 4 之單位 5054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5 數字尾碼 5 之單位 5055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5 數字尾碼 6 之單位 5056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5 數字尾碼 7 之單位 5057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5 數字尾碼 8 之單位 5058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5 數字尾碼 9 之單位 5059 工廠事業及其他等單位勞工退休金提 停 繳 計算 繳款單 入帳及催收業務 工廠事業單位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1 數字尾碼 1 至 3 之單位 5078 工廠事業單位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1 數字尾碼 4 至 6 之單位 5079 工廠事業單位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1 數字尾碼 7 至 0 之單位 5080 漁業公司 提繳單位編號首 3 碼為 031 數字尾碼 0 至 9 之單位 新聞文化公益事業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8 數字尾碼 0 至 9 之單位 5077 非屬上述各業之提繳單位 提繳單位編號首 2 碼為 07 數字尾碼 0 至 9 之單位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之請領 5099 勞工退休金收繳處理及個人專戶業務查詢 5333 勞工退休金轉帳代繳業務 5399 積欠工資墊償業務之提繳事項查詢 2922
9 專輯 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四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業務單位電話分機一覽表 續 單位 承辦業務 分機代表號 2361 農保各項現金給付事項 2330 福利津貼事項 3500 農保欠費查詢事項 2346 農保現金給付入帳查詢事項 2349 福利津貼入帳查詢事項 2347 一般諮詢服務 6066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業務單位電話分機一覽表 續 農保保險費計費查詢事項 錄 2317 附 農保及福利津貼業務 農民保險組 農保之加退保日期及資格查詢事項 納保計費及繳款單寄發業務 國民年金業務 國民年金組 身分證號尾碼為 之民眾 6055 身分證號尾碼為 之民眾 6077 給付業務 6011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原住民給付 2366 身心障礙 基本保證 年金給付 喪葬給付 遺屬年金給付 6022 理費及帳務業務 分期繳納 繳費證明 6033 收支管理業務 轉帳代繳 6044 辦理 業安全衛生署 移由勞動部職 老年年金給付 生育給付 職災勞工保護生活津貼補助查詢事項 分機 825 職災勞工保護預防重建補助查詢事項 分機 807 其他 1. 索取各項勞保 農保 國保申請書表及其他業務查詢事項 2. 受理申訴事項
10 轄市及縣市職業工會處理 民健康保險 勞工保險保險費注意事項五 直轄市及縣市職業工會處理全民健康保險 勞工保險保險費注意事項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5 年 2 月 15 日台八十五勞資一字第 號函頒 附錄416 直一 為期直轄市及縣市各職業工會 ( 以下簡稱工會 ) 妥善處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 ( 以下簡稱保險費 ) 確保會員保險權益, 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工會收繳保險費,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三 工會應於金融機構或郵局設立會員保險費專戶以方便會員以轉帳或劃撥方式繳交保險費, 如會員親至工會繳交保險費應於當日即收即存 四 專戶存儲之保險費, 除按月繳交保險人外, 不得移作他用 其孳息以應用於會員保險之相關事項為限 五 工會保險費專戶之支票應由工會負責人 總幹事 ( 秘書 ) 及經管財務之人員共同用印 其存摺及印鑑不得集中一人保管 ; 工會向保險人繳納會員保險費所開立之支票應劃線, 並加蓋 不得背書轉讓 字樣之章記 六 工會應按月編製 保險費收繳明細及使用情形表 連同金融機構或郵局對帳單送監事會審查 上開資料主管機關如有需要得請工會隨時函送 七 工會監事會對於會員保險費之收繳及存儲情形應予監督審查, 如發現不當運用情事應提出糾正, 其涉及不法行為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八 工會負責人及經管財務之人員應投保信用保險 保險額度由工會視實際收繳保險費之總額情形定之 全
11 動部勞工保險局暨各地辦事處地址 電話及傳真號碼一覽表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六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暨各地辦事處地址 電話及傳真號碼一覽表 單 位 地 址 電話代表號 傳真號碼 勞工保險局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1 段 4 號 (02) 基隆辦事處 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 40 號 (02) (02) 臺北市辦事處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1 段 4 號 1 樓 (02) (02) 新北市辦事處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1 樓 (02) (02) 桃園辦事處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26 號 (03) (03) 新竹市辦事處 新竹市東區南大路 42 號 (03) (03) 新竹縣辦事處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九路 36 之 1 號 (03) (03) 苗栗辦事處 苗栗縣苗栗市中山路 131 號 (037) (037) 臺中市辦事處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 131 號 (04) (04) 臺中市第二辦事處 臺中市豐原區成功路 616 號 (04) (04) 南投辦事處 南投縣南投市芳美路 391 號 (049) (049) 彰化辦事處 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 1 段 239 號 (04) (04) 雲林辦事處 雲林縣斗六市興華街 7 號 (05) (05) 嘉義辦事處 嘉義市東區大業街 2 號 (05) (05) 臺南市辦事處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 351 號 (06) (06) 臺南市第二辦事處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東路 31 號 (06) (06) 高雄市辦事處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 304 號 (07) (07) 高雄市第二辦事處 高雄市鳳山區復興街 6 號 (07) (07) 屏東辦事處 屏東縣屏東市廣東路 552 之 1 號 (08) (08) 宜蘭辦事處 宜蘭縣宜蘭市農權路 3 段 6 號 (03) (03) 花蓮辦事處 花蓮縣花蓮市富吉路 43 號 (03) (03) 臺東辦事處 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 292 號 (089) (089) 澎湖辦事處 澎湖縣馬公市三民路 36 號 (06) (06) 金門辦事處 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 69 號 (082) (082) 馬祖辦事處 連江縣 ( 馬祖 ) 南竿鄉介壽村 47-4 號 (0836)22467 (0836)22872 一 當您撥打各單位之 電話代表號 時, 會自動跳號轉接 ; 但如同群組之電話, 均在通話忙線中, 請您稍後再撥 二 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語音答詢專線 轉 123# ( 馬祖地區及行動電話請撥 轉 123#) 查詢勞保 就保 勞退 國保 農保 積欠工資墊償及職災保護補助等各項業務的辦理手續 請領資格及相關規定, 亦可查詢勞保及就保保險費 被保險人異動資料 年資 給付辦理進度 勞退異動資料 退休金核發辦理進度及提繳單位索取提繳費繳款單及索取單位被保險人名冊 自動傳真回覆空白書表等多項功能 三 另歡迎利用 查詢各項業務辦理手續 請領資格及相關規定等一般性查詢項目 四 檢舉貪瀆不法專線 :(02) ; 信箱 : 臺北郵政 號信箱 本局官網索取路徑 : 首頁 網路 e 櫃檯 網路意見諮詢 服務電話 417 勞附錄專輯
12 七 自動傳真回覆空白書表 目錄 代號 000 自動傳真回覆空白書表 專線 行動電話及馬祖地區請撥 撥通後請再輸入用戶碼 123# 再按選項 6 附 附註說明 1. 自動傳真回覆僅提供以下 6 類空白書表 錄 2. 傳真機號碼輸入均需加當地區碼 3. 輸入傳真機號碼及書表代號後均需再加 字鍵 4. 本目錄亦可至本局官網下載 下載路徑 勞保局全球資訊網 網址 自動傳真回覆空白書表 目錄 bli.gov.tw/ 首頁 / 網路e櫃檯 / 網路意見諮詢 / 服務電話 一 勞保承保 勞退提繳各類書表 一 勞保 健保 勞退三合一書表 代號 001 辦理勞健保新投保及勞退提繳所需書表 包含 3 合 1 投保申請 書與 3 合 1 加保申報表 [ 4 頁 ] 代 ( 號 002 勞健保 勞退 3 合 1 加保申報表 [ 2 頁 ] 003 勞健保 勞退 3 合 1 退保申報表 [ 2 頁 ] 勞健保 勞退 3 合 1 薪資調整表 [ 2 頁 ] 005 勞健保 勞退 3 合 1 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 [ 2 頁 ] 006 勞健保 勞退 3 合 1 被保險人變更事項申請書 [ 2 頁 ] 二 勞保 勞退二合一書表 代號 101 勞保 勞退 2 合 1 加保申報表 [ 2 頁 ] 102 勞保 勞退 2 合 1 退保申報表 [ 2 頁 ] 103 職業災害 勞退 2 合 1 加保申報表 [ 2 頁 ] 104 職業災害 勞退 2 合 1 退保申報表 [ 2 頁 ] 105 勞保轉保 勞退 2 合 1 申報表 [ 2 頁 ] 106 勞保 勞退 2 合 1 薪資調整表 [ 2 頁 ] 107 勞保 勞退 2 合 1 被保險人變更事項申請書 [ 2 頁 ] 三 勞保專用書表 代號 201 普通事故保險費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分擔金額表 [ 6 頁 ] 20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 1 頁 ] 203 切結書 [ 1 頁 ] 418
13 000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205 個人被裁減資遣繼續投保所需書表 ( 包含投保申請書 加保申報表及轉帳代繳約定書 ) [ 7 頁 ] 206 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 [ 1 頁 ] 207 被保險人服兵役 留職停薪 因案停職繼續投保申請書 [ 1 頁 ] ( 四 ) 勞退專用書表代號 :301 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申請書 [ 2 頁 ] 302 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 [ 2 頁 ] 303 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 [ 2 頁 ] 304 勞工退休金停止提繳申報表 [ 2 頁 ] 305 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調整表 [ 2 頁 ] 306 勞工退休金雇主提繳率調整表 [ 2 頁 ] 307 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率調整表 [ 2 頁 ] 308 勞工退休金勞工資料變更申請書 [ 2 頁 ] 309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 [ 1 頁 ] 310 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 [ 2 頁 ] 311 勞工退休金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申請書及收據 [ 2 頁 ] 二 現金給付各類書表代號 :501 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 [ 2 頁 ] 502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申請書 [ 2 頁 ] 503 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診斷書 [ 4 頁 ] 504 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 [ 4 頁 ] 505 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 [ 2 頁 ] 506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 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証明書 [ 2 頁 ] 507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2 頁 ] 508 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 [ 2 頁 ] 509 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 2 頁 ] 510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申請書 [ 2 頁 ] 511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請書 [ 2 頁 ] 512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 [ 2 頁 ] 513 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申請書 [ 2 頁 ] 514 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 [ 4 頁 ] 515 國民年金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書 [ 4 頁 ] 516 農保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2 頁 ] 419 附錄專輯 204 被裁減資遣員工繼續加保申請書 [ 3 頁 ] 自動傳真回覆空白書表 目錄代號:)(
14 農保身心障礙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2 頁 ] 518 農保喪葬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2 頁 ] 519 就業保險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2 頁 ] 520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 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 [ 2 頁 ] 三 書表目錄或其他書表代號 :601 勞工保險 就業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 [ 2 頁 ] 602 農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 [ 2 頁 ] 603 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 [ 1 頁 ] )附錄420 自動傳真回覆空白書表 目錄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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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南路 5 號聯絡人 : 黃俊容電話 :(02)77365937 傳真 :(02)23977022 Email:[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24 日發文字號 : 臺教人 ( 三 ) 字第 1030188058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勞動部
1995年縣市長選舉候選人資歷統計表
第 18 屆縣 ( 市 ) 議員選舉政黨席次統計表 總計 341 235 170 124 1 1 4 1 11 4 14 4 1 0 354 161 臺灣省 306 214 169 123 1 1 4 1 11 4 14 4 1 0 338 155 新竹縣 31 23 6 2 1 1 1 1 0 0 0 0 0 0 25 9 苗栗縣 22 19 8 4 0 0 0 0 0 0 0 0 0 0 31
牌照號碼 領牌人 通訊地址 牌照號碼 領牌人 通訊地址 A*J88*1 李君 台北市 A*G76*3 余君 宜蘭縣 A*H88*1 江君 台北市 A*G59*2 陳君 新竹市 A*M52*8 林君 台北市 A*G96*7 曾君 新竹市 A*J91*3 林君 台北市 A*G38*9 蕭君 新竹市 A*
牌照號碼 領牌人 通訊地址 牌照號碼 領牌人 通訊地址 A*J88*1 李君 台北市 A*G76*3 余君 宜蘭縣 A*H88*1 江君 台北市 A*G59*2 陳君 新竹市 A*M52*8 林君 台北市 A*G96*7 曾君 新竹市 A*J91*3 林君 台北市 A*G38*9 蕭君 新竹市 A*W17*3 廖君 台北市 A*J19*7 彭君 新竹縣 A*P65*3 陳君 台北市 A*G90*1
Foreword (Social Indicators, 2006) (U.S.Census Bureau, Jan, 13, 2015) 第 1 個 1804 第 2 個 1927
CHAPTER 01 1-1 1-2 1-3 1-4 1. 2. 3. 4. 5. 6. 7. 8. Foreword 1-1 180410 19272 10123 2000 1-1 (Social Indicators, 2006)20154.31.82.4 1-2 (U.S.Census Bureau, Jan, 13, 2015) 1-1 10 10 第 1 個 1804 第 2 個 1927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Social 39 5 3.9,9,35 6,668.77 5,67.66 3.74.45 6.43 86.49 6,668.77 5 3 5 3.65 5 49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9 4 eatm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53 6 3 5 4 5 8,865 57%43%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請假辦法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請假辦法 七十八年八月一日訂定八十年一月一月第一次修訂八十六年九月一日第二次修訂八十六年十二月五日第三次修訂九十七年八月十一日第四次修訂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五日第五次修訂 第一條 : 本辦法以本公司員工為適用範圍 第二條 : 本公司員工除因公出差及因故請假免予簽到外, 均應按規定時間到公或出勤, 不得委請他人代為簽到 否則, 一經查出, 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均應懲處 第三條 : 員工於出勤
三期四期執行報告.PDF
. 1. 1. 2. 2. 5. 7. 8. 9. 9 11 11 11 12 12 13 13 14 15 15 16 16 16 17 18 19 21.. 21.. 24 27.. 28 195 .. 277.. 279.. 279.. 280.. 280.. 283.. 287.. 287.. 287.. 288.. 290.. 293 294 299.. 303.. 303.. 303..
嘉義市政府 台灣地板滾球運動聯盟 107 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 _ 地板滾球項目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 Individual BC1 : 8 Entries, 2 Pools, 2 advancer(s)/pool, 0 point-qualifier(s) 1
Individual BC : 8 Entries, Pools, advancer(s)/pool, point-qualifier(s) B Group A advance: ~ 彰化縣 ~ 蔡憶婷 7~ 臺北市 ~ 黃柏勳 : : : : rank ~ 新竹市 ~ 葉佐添 : : : FR -9 : : PQrank Final ~ 臺中市 ~ 蔡承翰 : : : FL - 7 B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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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4D F736F F D AAECB5A5A6D22DB3D2A475A6E6AC46BB50B3D2A475AA6BB357A46AB74E>
106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 等別 : 初等考試類科 : 勞工行政科目 :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 除了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 並應符合調動原則, 下列那一項非屬勞動基準法所定之調動原則?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 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 勞工可要求雇主予以必要之協助 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 可經勞資協商後進行不利之變更 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事業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 適用範圍 ) 凡受本公司僱用從事工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2 第二章受僱與解僱 2 第三章工資 津貼及獎金 6 第四章工作時間 休息 休假 請假 7 第五章退休 13 第六章女工 15 第七章考勤 考核 獎懲 升遷 15 第八章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16 第九章社會保險 福利措施與安全衛生 17 第十章性騷擾之防治 18 第十一章其他 20 1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合聘、改聘案:
大葉大學第一屆第 13 次勞資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 :106 年 7 月 20 日 ( 星期四 ) 下午 1 時 10 分至 2 時 40 分開會地點 : 本校管理學院 B205 會議室主席 : 侯雪娟小姐 資方代表 : 莊基仁先生 宋進忠先生 施學誠先生勞方代表 : 何茜容小姐 賴淑娟小姐 蔡依寧小姐 蕭聖奇先生 林耀東先生請假人員 : 梁卓中先生記錄 : 彭惠苓小姐 壹 主席致詞 今年 6 月 1
Microsoft Word - A120-D06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
A120-D06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04 月 28 日勞資會議通過訂定 104 年 06 月 02 日府勞資字第 1040081162 號函核定 104 年 06 月 23 日勞資會議通過訂定 104 年 07 月 24 日府勞資字第 1040112401 號函核定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 訂定目的 )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與本校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10.14 104 學年度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9.01 105 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變更校名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適用本規則人員如下
費率表
- 個人投保 基本保障 - 未滿 15 足歲以下適用 5% 醫療費用限額 10% 醫療費用限額 5% 醫療費用限額 10% 醫療費用限額 5% 海外醫療費用限額 10% 海外醫療費用限額 單位 : 元 保險金額醫療費用海外醫療 1 日 2 日 3 日 4 日 5 日 6 日 7 日 8 日 9 日 10 日 11 日 12 日 13 日 14 日 15 日 16 日 17 日 18 日 19 日 20
勞動契約書(草案)
國立東華大學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 國立東華大學 ( 以下簡稱甲方 ) 立契約書人 : ( 以下簡稱乙方 ) 經甲乙雙方協議後共同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俾資遵循 : 一 契約起始日及期間 : 從事非繼續性工作, 聘僱期間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從事有繼續性工作, 聘僱期間自 年 月 日起 二 工作職稱 : 三 工作地點 : 國立東華大學 四 工作內容及工作時間 : 甲方應依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12 月 30 日第一屆第六次勞資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3 月 15 日府授勞動字第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嶺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
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12 月 30 日第一屆第六次勞資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3 月 15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50050276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嶺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事業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修正條文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三條修正總說明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於九十年七月三十一日 訂定發布, 其後於九十一年三月七日及九十七年三月十二日修正發布 二次在案 為使法規名稱與法規內容規範對象一致, 爰將名稱修正為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 以下簡稱本 辦法 ) 又為配合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修 正公布之性別工作平等法 ( 以下簡稱性平法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第三組筆記型電腦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 ~ 契約編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5-0505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 新北市. 臺北市. 桃園市.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嘉義縣 ( 市 ). 臺南市. 高雄市契約期間 : 0.0.05~0.05. 契約編號 :-LP5-005 吋筆記型電腦 Core i5-00u < 訂購數量限 ~0 台 > 吋筆記型電腦 Core i5-00u < 訂購數量限 ~0 台 > 吋筆記型電腦
103年8月26日,日用品人事主管聯誼會
人力資源勞工法律讀書會 新增法令 勞動檢查 勞動基準法 人資人員必備的 新增修勞工法令與判決 1 講師小檔案 姓名 : 謝清風 ( 清風俠 ) 現職 : 勞雇雙贏顧問公司 / 總經理網址 :http://www.laborlaw.com.tw 信箱 :[email protected] 手機 :0919-996906 學歷 : 台大國發所 / 法學碩士中正法律所 / 勞社法組中正法律所 /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文件編號 :PU-10700-B-1369-2016122001 管理單位 : 人事室 版次 :03 20161220 修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文件名稱 :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第一章 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60271606 號函核定民國 106 年 12 月 20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勞資會議報告
大千綜合醫院
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公佈日期 :104 年 9 月 8 日頁次 :1 壹 目的 104 年 8 月 5 日 104 學年度第 1 次行政會議通過新竹市政府 104 年 9 月 8 日府勞動字第 1040137170 號函核備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貳 範圍 一 自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適用勞基法之技工及工友
2014 : 706 2 3 4 5 6 12 15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報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三年 3 3,796 4,738 3,796 4,738 4 1,983 1,837 (27,319) (26,934) (21,540) (20,359) 5 (64) (92) (21,604) (20,451) 6 159 196 期 7 (21,445) (20,255)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股份代號 598 Stock Code : 598 注入新能 量 明 確 新方 向 2015 Interim Report 2015 中 期 報 告 中期報告 R O F A Y NE W D T I L A T I V IR E C New Ti Interim Report on 2015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2 3 4 5 7 9 10 38 49 50 公司資料 公司 公司 SINOTRANS
MA0704出勤管理辦法.doc
出勤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 促使本公司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習慣, 以增進工作效率 (2) 訂定本公司員工出勤之統一標準, 以利管理工作之推行 1.2. 適用範圍凡本公司員工均適用之 1.3. 管理單位本辦法之管理單位為人力資源部 2. 出勤管理 2.1. 上下班時間 2.1.1. 總部 : 每日九時至十八時, 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至十三時三十分休息一小時 2.1.2. 會館 : (1)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臺北市及死亡率 - 別 ( 續 1)( 修正 ) ( 二 ) 松山區 中華民國 105 年單 : 人 ; 人 / 十萬人 ;% 所有 1, 所有 所有 惡腫瘤 4
臺北市及死亡率 - 別 ( 修正 ) ( 一 ) 臺北市 中華民國 105 年單 : 人 ; 人 / 十萬人 ;% 所有 18,039 668.05 33.75 100.00 所有 10,369 80.5 44.60 100.00 所有 7,670 544.83 55.48 100.00 1 惡腫瘤 5,19 193.8 105.00 8.93 惡腫瘤,90 5.9 17.78 8.16 惡腫瘤,99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民國 105 年 5 月 11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50088647 號函核定 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105 年 06 月 16 日勞資會議報告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明確規範約僱人員之權利義務,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達成校務之發展, 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約僱人員, 係指依本校約僱人員任用及管理辦法與教學助理聘任及服務辦法
第三組不斷電系統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請以行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為準 1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 新北市 臺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彰化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契約期間 : ~ 契約編號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請以行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為準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LP-000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 新北市 臺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彰化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契約期間 :0.0.~08.0.30 契約編號 :8-LP-08 直立型 00VA 離線式 (Off-Line) 不斷電系統 UPO-AWB S,0 直立型 00VA 離線式 (Off-Line)
賴 O 維 0975-XXX 台中市北屯區 林 O 鴻 0936-XXX 台中市北屯區 董 O 均 0971-XXX 台中市北屯區 陳 O 安 0970-XXX
王 O 燕 0952-XXX-138 251 新北市淡水區 500 2016-01-25 施 O 如 0912-XXX-123 100 台北市中正區 100 2016-01-25 鄭 O 誼 0955-XXX-859 112 台北市北投區 100 2016-01-25 陳 O 華 0961-XXX-905 711 台南市歸仁區 100 2016-01-25 王 O 惠 0938-XXX-705 509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中州科技大學非編制人員工作規則 104.10.28 104 學年第 1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2.17 府勞動字第 1050044395 號函核備 104.05.25 104 學年第 2 學期第 4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9.21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10.24 府勞動字第 1050358801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訂立目的中州科技大學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事務管理檢(查)核小組設置要點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1.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1 日桃工秘字第 1040034740 號函公布施行 第一章總則第 1 條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以下簡稱本局 ) 為樹立制度, 健全組織及管理, 保障臨時人員合法權益, 特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條規定訂定本規則 臨時人員之管理, 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訂定者, 悉依本規則行之 第 2 條 : 本規則適用對象, 係指本局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臨時人員
第一組個人電腦之主機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 ~ 契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04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臺中市. 嘉義縣 ( 市 ). 臺南市. 高雄市契約期間 :.0.0~.0.31 契約編號 :1-LP-020 1 1 1 1 1 1 1 1 2 2 2 2 Acer Veriton M40G 臺灣 1,1 ASUS MD0 臺灣 1,1 ProDesk
本工作守則由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印製 1997 年 10 月本版 本工作守則可以在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辦事處免費索取, 亦可於勞工處網站 直接下載 有關各辦事處的地址及查詢電話, 可參考勞工處網站
本工作守則由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印製 1997 年 10 月本版 本工作守則可以在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辦事處免費索取, 亦可於勞工處網站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os/liftc.exe 直接下載 有關各辦事處的地址及查詢電話, 可參考勞工處網站 http://www.labour.gov.hk/tele/ osh.htm 歡迎複印本工作守則, 但作廣告 批核或商業用途者除外
目 錄
Zhongzhi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Limited 3737 2015 目 錄 2 4 5 10 18 20 24 36 38 39 40 42 43 45 104 公司資料 Clifton House 75 Fort House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3 141 2102 2103 1 22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簽訂勞動契約說明 一 勞動契約係諾成契約 : 不以書面訂立為必要, 原則上只要雙方意思合致, 無論口頭約定 默示或事實行為發生均可成立 惟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2 章第 7 條規定勞動契約依法有關規定之事項多達 13 項, 故以書面訂立為宜, 並較能規範正常之勞動關係, 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具體明確, 有利安定生產秩序, 亦可避免勞資糾紛 二 勞動契約內容不得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有關該事業適用團體協約之約定
二 什麼是就業歧視? 就業歧視 是指雇主以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與執行特定工作無關之特質, 來決定是否僱用求職人或受僱人的勞動條件, 且雇主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是不平等 不合理的行為 換句話說, 雇主或是事業單位在做招募 甄試 勞動條件 陞遷 調職 獎懲 訓練 福利或解僱條件時, 不去考量求職人或受僱人的
性別工作平等實例解析 徐卿廉 07 壹 性別平等部份 一 禁止就業歧視適用範圍的規範內容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 條第 1 項之規定 3 我國就業歧視一共有 16 種 : 不得以種族 階級 語言 思想 宗教 黨派 籍貫 出生地 性別 性傾向 年齡 婚姻 容貌 五官 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 予以歧視 就業服務法第 條第 2 項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 不得有下列情事 : 一 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215 CONTENTS 2 4 6 7 8 14 15 18 28 32 33 35 38 39 42 5 56 Stakeholder Engagement 215 CSR Governance Environment Social 3 215(215 1 1 215 12 31 ) 77 ( )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s, GRI4. GRI Guidelines
開南大學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開南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 第一條 第二條 則 1 104.11.03 第 79 次校務會議通過 105.05.19 府勞條字第 1050119854 號函核備 開南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 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適用本規則人員如下 : 第二章僱用
適用之 前項因窒礙難行而不適用本法者, 不得逾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以外勞工 總數五分之一 第 4 條第 5 條第 6 條第 7 條第 8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 : 在中央為勞動部 ;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在縣 ( 市 ) 為縣 ( 市 ) 政府 雇主不得以強暴 脅迫 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 強
名 稱勞動基準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1. 本法 104.02.04 修正之第 28 條第 1 項自公布後八個月施行 2. 本法 104.06.03 修正之第 4 30 79 86 條條文,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 1 條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 保障勞工權益, 加強勞雇關係, 促進社會與經 濟發展, 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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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432 中華民國一 二年七月十六日 中鋼半月刊 第九版 六月份公司業務概況 八 碳鋼產量 六九九 七 三公噸 碳 鋼銷量 七三六 九公噸 合併營收 二五 八七五 一七五千元 福利金收支統計 項 福 利 資 訊 請 參 閱 EIP 快速選 單 總務福利資訊平台 本公司福委會一 二年六月 份福利金收入及各項補助之人 數 金額統計如下表 至於各 一 二年合併累計營收 二千元 一七三 一五五
100 9/5 E-mail 88 ( ) 20098 21 100-2 88-3 - - 4 - 5-6 - 7-8 (1) - 9 (2)- () 1. 9912 2. 3. 4. 5. () 1. 2. 3. 4. 5. 6. / 7. / - 10 (2)- () 1. 2. 3. 4. 5. 6. () 9912-11 (2)- - 12 13 - (2)- 1. 2. 3. 4. 5.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POU SH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寶勝國際 ( 控股 ) 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3813)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中期業績 本集團財務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百分比 增幅 ( 未經審核 ) 11,202,006 9,515,092 17.7% 530,360 505,753 4.9% 306,833 298,612 2.8%
717勞基法
勞動基準法令宣導 勞基法 勞工請假規則相關法令概說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溫婉婷 mail:[email protected] tel (02) 2260-0050 轉 306 內容大綱 壹 前言貳 工資一 定義二 工資給付原則三 基本工資四 平均工資五 原領工資 叁 工時一 法定工時二 延長工時 ( 加班 ) ( 一 ) 定義 ( 二 ) 加班費計算三 假日出勤工資肆 休假一 例假 特別休假二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約聘教學人員聘任實施要點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97 年 6 月 3 日 96 學年度第 7 次行政會議通過核備文號 : 雲林縣政府 97 年 6 月 18 日府勞動字第 0970065911 號 99 年 7 月 7 日 98 學年度第 11 次行政會議通過修正第 39 50 51 條條文核備文號 : 雲林縣政府 99 年 8 月 24 日府勞動字第 0991504782 號 99 年 12 月 7 日 99
一 應徵三大準備 七不原則 一 三大準備 應徵前做好 充分準備 1. 蒐集應徵公司資料 上網瞭解該公司性質及工作內容 Part1 2. 請朋友 家人陪同面試 或事先打電話告知親友欲前往面試之地 點 3. 檢視徵才廣告內容是否待遇不合乎常情的優渥 或公司業務 工 作內容模糊 不確定 這些都要提高警覺
目錄 Part 1 求職準備篇... 2 Part 2 觀念篇... 6 Part 3 進入職場停 看 聽篇... 9 Part 4 覈實申報投保薪資與提繳工資篇... 12 Part 5 失業保障篇... 18 Part 6 儲蓄未來篇... 23 Part 7 其他勞動生涯保障篇... 30 Part 8 捍衛勞動保障篇... 35 勞保局相伴一生的朋友... 41 廉政小故事 杜絕紅包文化...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31 綜合現金流量表 3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94 五年財務摘要 95 主要物業之詳情
Great China Properties Holdings Limited 大中華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 21 同一夢想 共創未來 2015 年報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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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郵政臺字第㆕㈨㈦號執照登記認為第㆒類新聞紙類 華民國㈨㈩㆒年㈩㆒ ㆓㈩ (星期㆔)版出㈥. ㆔期星每卷㆒㈩㈨第期㈦㈩㈥第發行零售全年訂購處 址電話立法院公報處每冊新臺幣㈧ 元計㈧ 期㈧折優待立法院公報處 山南路㆒號㆓㆔㈤㈧㈤㆔㈤㆓頁次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㈧次會議紀錄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繼續質詢 (㆕㈨ ㆓㈤㈧)國是論壇 (㆔㈤㈦ ㆔㈥㈧)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㈦次會議議事錄 (㆔㈥㈨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11000-041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2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弘光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管理教職員工差假事宜, 依教育部部 頒教師請假規則與本校相關法令規定, 訂定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 假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 除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優先依勞動基
Microsoft Word - 網路索閱抽獎得獎名單_2015年5-6月.docx
康軒學習雜誌 網路索閱暨抽獎活動得獎名單 _2015 年 5-6 月 特別說明 : 1.500 名好禮抽獎隨機出貨, 贈品以實物為準, 所有贈品將於 7/27 起陸續寄送 2. 如因填寫之收件資料務不正確及地址不全或有誤, 而導致無法收件者, 將不另外補寄 康軒學習雜誌客服專線 (02)8665-1740 週一 ~ 週五 9:00~12:00/14:00~17:30 得獎名單 : 家長姓名 地址 家長姓名
第四案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工友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93.12.09.93 學年度第 4 次行政會議通過 94.04.07.93 學年度第 7 次行政會議修正 97.03.06.96 學年度第 6 次行政會議修正 99.05.06.98 學年度第 8 次行政會議修正 99.05.26. 北府勞安字第 0990474304 號函核備 99.07.08.98 學年度第 10 次行政會議修正 99.08.24.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900,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 0038) 2013 年度報告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20132013 12 31995,900,00010 0.60 2013... 2 0 1 3 年度業績報告 目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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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玄奘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W00R1068-150916E2) 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19 日第 226 次行政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16 日第 227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玄奘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管理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 提升其工作效率及服務品 質, 明確規定聘僱雙方之權利義務,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
第一組伺服器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 ~ 契約編號 :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5-1060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106.09.08~107.09.07 契約編號 :17-LP5-04371 1 1 1 1 1 1 1 2 2 2 3.0GHz 一顆 ) (Linux Server 作業系統
Family Elderly 執行編輯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成人教育研究中心 CONTENTS 01 08 13 18 24 29 34 39 44 01 % % 02 03 樂齡學習 04 05 06 FAMILY ELDERLY LEARNING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FAMILY ELDERLY LEARNING 17 18 % 19
工讀生之勞動權益
勞動基準法令與實務 報告人 : 陳慧玲 104 年 10 月 1 立法意旨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 保障勞工權益, 加強勞雇關係, 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 ( 工資 工時 休息 休假 退休 等 ), 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標準 本法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2 適用範圍 勞動基準法第 3 條第 3 項規定 : 本法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 但因經營型態 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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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2 ( 571 ) 88(4) 2016 3 31 13721 13733 2016 3 31 ( ) 2 21 ( ) 2016 3 31 13723 13733 9 1. ( ) 2. 3. 4. 5. 2016 5 23 ( ) 13723 13733 ( ) 2016 3 31 405 2016 3 31 2016 5 23 10 8 2016 3 31 ( ) 收入 附註 截至 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