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10-1~26第2篇第6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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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租 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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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篇第六章性別相關法律 10-1 第六章性別相關法律 考點分析 本章考試重點亦以法規及重要名詞的理解與記憶為主要, 試題常以法條題之型態出現 另須特別留意者, 性別工作平等法於一 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修正公布, 關於主管機關為勞動部 生理假 產檢假 陪產假之期間及其工資給付之規定, 均為必考點, 須熟讀 ; 又育嬰留職停薪 家庭照顧假 性騷擾之定義等亦是命題老師之最愛 於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 應注意一 四年二月四日修正公布之條文 定義性名詞解釋 主管機關 保護令聲請之管轄 民事保護令之類型 ( 通常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 ) 刑事程序 家事 預防及處遇等, 均為高頻率出現之考點 頻聚焦點 第一節性別工作平等法 一 立法目的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 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 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 爰制定本法 ( 性別工作平等 1)
2 10-2 第二篇第六章性別相關法律 二 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 ;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在縣 ( 市 ) 為縣 ( 市 ) 政府 本法所定事項, 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 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 性別工作平等 4) 三 性別工作平等會之設置為審議 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 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會 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 任期兩年, 由具備勞工事務 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之, 其中經勞工團體 女性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 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 性別工作平等 5) 四 薪資給付性別歧視之禁止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 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 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 應給付同等薪資 但基於年資 獎懲 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 不在此限 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 規避前項之規定 ( 性別工作平等 10) 五 退休 資遣 離職及解僱性別歧視之禁止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 資遣 離職及解僱, 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工作規則 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 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 懷孕 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 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 ; 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 其規定或約定無效 ; 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 性別工作平等 11) 六 生理假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 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 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 不併入病假計算, 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 減半發給 ( 性別工作平等 14)
3 第二篇第六章性別相關法律 10-3 七 產假 陪產假 安胎假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 應使其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八星期 ;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應使其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四星期 ; 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 應使其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一星期 ; 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 應使其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 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 其治療 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 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 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 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 薪資照給 ( 性別工作平等 15) 八 育嬰留職停薪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 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 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 但不得逾二年 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 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 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 免予繳納 ; 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 得遞延三年繳納 依家事事件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 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第一項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 另以法律定之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性別工作平等 16) 九 家庭照顧假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 ;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 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 性別工作平等 20)
4 10-4 第二篇第六章性別相關法律 十 托兒設施或措施僱用受僱者二百五十人以上之雇主, 應提供下列設施 措施 : 哺 ( 集 ) 乳室 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 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哺 ( 集 ) 乳室 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 應給予經費補助 有關哺 ( 集 ) 乳室 托兒設施 措施之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 性別工作平等 23) 十一 性騷擾之定義 本法所稱性騷擾, 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 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 任何人以性要求 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 對其造成敵意性 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 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 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 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 作為勞務契約成立 存續 變更或分發 配置 報酬 考績 陞遷 降調 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前項性騷擾之認定, 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 工作環境 當事人之關係 行為人之言詞 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 性別工作平等 12) 十二 性騷擾防治措施 申訴及懲戒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 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 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申訴及懲戒辦法, 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 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 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性別工作平等 13)
5 第二篇第六章性別相關法律 10-5 第二節家庭暴力防治法 民事保護令 類型要件聲請權人 書面申請, 經審理程當事人 檢通常保護令序核發之警機關 主 ( 家暴 14) 管機關 通常保護令核發前, 當事人 檢暫時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警機關 主 ( 家暴 16) 管機關 通常保護令核發前, 檢警機關 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 被主管機關 ( 家暴 16) 害人有受家暴力急迫危險 體系架構 刑事程序 家庭暴力罪 ( 家暴 2 ) 現行犯逕行逮捕 ( 家暴 29) 犯罪嫌疑人拘提 ( 家暴 30) 家事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之酌定或改定 ( 家暴 43 44) 加害人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審酌與命令 ( 家暴 45) 預防及處遇 警察人員處理之方法 ( 家暴 48) 暴力嫌疑者之通報與處理 ( 家暴 50) 被害人之補助 ( 家暴 58) 一 立法宗旨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 特制定本法 ( 家暴 1) 二 用詞定義 ( 家暴 2) 家庭暴力 : 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 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 控制 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家庭暴力罪 : 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規定之犯罪
6 10-6 第二篇第六章性別相關法律 目睹家庭暴力 : 指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 騷擾 : 指任何打擾 警告 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 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跟蹤 : 指任何以人員 車輛 工具 設備 電子通訊或其他方法持續性監視 跟追或掌控他人行蹤及活動之行為 加害人處遇計畫 : 指對於加害人實施之認知教育輔導 親職教育輔導 心理輔導 精神治療 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 治療 三 家庭成員定義本法所定家庭成員, 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 一 配偶或前配偶 二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 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 家暴 3) 四 主管機關本法所稱主管機關 : 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 ;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在縣 ( 市 ) 為縣 ( 市 ) 政府 ( 家暴 4) 五 保護令民事保護令 ( 以下簡稱保護令 ) 分為通常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 ( 家暴 9) 六 保護令聲請之管轄保護令之聲請, 由被害人之住居所地 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地方法院管轄 前項地方法院, 於設有少年及家事法院地區, 指少年及家事法院 ( 家暴 11) 七 保護令之聲請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 保護令之聲請, 應以書
7 第二篇第六章性別相關法律 10-7 面為 但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 檢察官 警察機關或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 得以言詞 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 並得於夜間或休息日為之 ( 家暴 12Ⅰ) 八 保護令事件不得進行調解或和解 ( 家暴 13Ⅶ) 九 通常保護令之效力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 自核發時起生效 通常保護令失效前, 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 變更或延長之 延長保護令之聲請, 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 檢察官 警察機關或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得為前項延長保護令之聲請 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 於期間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確定者, 該命令失其效力 ( 家暴 15) 十 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 ( 家暴 16) 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 得不經審理程序 為保護被害人, 得於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 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暫時保護令 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時, 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第十四條 ( 核發通常保護令 )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 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之命令 法院於受理緊急保護令之聲請後, 依聲請人到庭或電話陳述家庭暴力之事實, 足認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 應於四小時內以書面核發緊急保護令, 並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緊急保護令予警察機關 聲請人於聲請通常保護令前聲請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 其經法院准許核發者, 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之聲請 暫時保護令 緊急保護令自核發時起生效, 於聲請人撤回通常保護令之聲請 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 暫時保護令 緊急保護令失效前, 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或依
8 10-8 第二篇第六章性別相關法律 職權撤銷或變更之 十一 命遠離被害人保護令之效力法院對相對人核發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 ( 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 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之住居所及命相對人遠離特定場所特定距離 ) 之保護令, 不因被害人 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同意相對人不遷出或不遠離而失其效力 ( 家暴 17) 十二 家庭暴力罪現行犯或嫌疑重大者應逕行逮捕或拘提警察人員發現家庭暴力罪之現行犯時, 應逕行逮捕之, 並依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處理 檢察官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犯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嫌疑重大, 且有繼續侵害家庭成員生命 身體或自由之危險, 而情況急迫者, 得逕行拘提之 前項拘提, 由檢察官親自執行時, 得不用拘票 ; 由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時, 以其急迫情形不及報請檢察官者為限, 於執行後, 應即報請檢察官簽發拘票 如檢察官不簽發拘票時, 應即將被拘提人釋放 ( 家暴 29) 高頻試題 試問下列諸案例情形, 何者於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 不負有通 (C) 報義務? 醫師診治某兒童大腿骨折傷害時, 得知該傷害係該童父親體罰所致 心理諮商師輔導某男婚姻問題時, 獲知該男之配偶每日對之辱罵, 致令其畏縮, 隨時處於精神緊繃狀態 教授課後於校外巧遇學生相互聊天時, 得知該生之父親在家常有酗酒鬧事問題, 致其母子飽受身心威脅 警員獲報處理深夜某戶夫妻爭吵擾鄰事宜時, 發現該戶女主人臉上有瘀青痕跡 ( 身心障礙四等 ) 參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 : 醫事人員 社會工作人員 教育人員 保育人員 警察人員 移民業務人員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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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南路 5 號聯絡人 : 黃俊容電話 :(02)77365937 傳真 :(02)23977022 Email:[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24 日發文字號 : 臺教人 ( 三 ) 字第 1030188058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勞動部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請假辦法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請假辦法 七十八年八月一日訂定八十年一月一月第一次修訂八十六年九月一日第二次修訂八十六年十二月五日第三次修訂九十七年八月十一日第四次修訂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五日第五次修訂 第一條 : 本辦法以本公司員工為適用範圍 第二條 : 本公司員工除因公出差及因故請假免予簽到外, 均應按規定時間到公或出勤, 不得委請他人代為簽到 否則, 一經查出, 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均應懲處 第三條 : 員工於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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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 39 5 3.9,9,35 6,668.77 5,67.66 3.74.45 6.43 86.49 6,668.77 5 3 5 3.65 5 49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9 4 eatm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53 6 3 5 4 5 8,865 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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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研究所輻射管制區工作人員之性別統計分析 報告單位 : 人事室 / 綜合計畫組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摘要 問題 : 輻射管制區之工作人員是否為性別平等? 性別平等 ( 平等 相同 ) 工作權 ( 選 訓 用 ) 是否平等? 工作環境是否性別友善? 目標 : 分析輻射管制區之工作管理是否存在性別不平等, 以做為改善之依據 1 核能研究所各類人員性別統計圖 800 600 核能研究所女性各類人員統計圖
修正條文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三條修正總說明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於九十年七月三十一日 訂定發布, 其後於九十一年三月七日及九十七年三月十二日修正發布 二次在案 為使法規名稱與法規內容規範對象一致, 爰將名稱修正為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 以下簡稱本 辦法 ) 又為配合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修 正公布之性別工作平等法 ( 以下簡稱性平法
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 8 週 ( 含例假日 ); 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者給產假 28 日 ; 懷孕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7 日 ; 懷孕未滿 2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5 日 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 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 並以 21 日為
第一條 真理大學職員及適用勞基法人員請假暨休假辦法 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十三日行政會議審議通過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六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一 四年六月五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一 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一 五年五月二十三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真理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辦理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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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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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MA0704出勤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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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CONTENTS 2 4 6 7 8 14 15 18 28 32 33 35 38 39 42 5 56 Stakeholder Engagement 215 CSR Governance Environment Social 3 215(215 1 1 215 12 31 ) 77 ( )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s, GRI4. GRI Guide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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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序言 就業無歧視 展現真本事 找過工作的朋友都知道, 求職是一段辛苦又折磨人的過程, 如果在求職時還被以莫名其妙的理由歧視, 不僅是打擊, 也會讓求職失去信心, 所以就業服務法明定聘僱勞工時不得有就業歧視的行為, 但事實上違反這項規定的情況時有所聞, 且企業徵才限制年齡 性別等已為社會一般常態, 所
防制就業歧視四格漫畫 宣導手冊 用畫筆創造友善職場 性別無界線 / 年齡不受限 / 創意好表現 序言 就業無歧視 展現真本事 找過工作的朋友都知道, 求職是一段辛苦又折磨人的過程, 如果在求職時還被以莫名其妙的理由歧視, 不僅是打擊, 也會讓求職失去信心, 所以就業服務法明定聘僱勞工時不得有就業歧視的行為, 但事實上違反這項規定的情況時有所聞, 且企業徵才限制年齡 性別等已為社會一般常態, 所以臺北縣政府勞工局為了積極宣導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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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了 綠 什 (educ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how to d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4 環境教育只是環保署的事 環保署是環境教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 但所有部會均為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在環境教育法生效之前 執行與推廣環境教育最力者包 括教育部 農委會 內政部等 5 , (IUCN, 1977) (, 1977) 7 (UNDESD)
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10.14 104 學年度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9.01 105 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變更校名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適用本規則人員如下
2014 : 706 2 3 4 5 6 12 15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報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三年 3 3,796 4,738 3,796 4,738 4 1,983 1,837 (27,319) (26,934) (21,540) (20,359) 5 (64) (92) (21,604) (20,451) 6 159 196 期 7 (21,445) (20,255)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11000-041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2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弘光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管理教職員工差假事宜, 依教育部部 頒教師請假規則與本校相關法令規定, 訂定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 假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 除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優先依勞動基
心理健康指數診斷概念
性騷擾事件之申訴與處理 前言阿琳 : 小英, 我們公司有位男同事說他喜歡我, 自行向同事說我們是男女朋友, 我已經很明確否認並拒絕他, 但是他不但不聽, 反而變本加厲, 他的行為讓我覺得好不舒服也好害怕! 小英 : 是什麼樣的行為呢? 阿琳 : 上班時間內, 他常會逼近我身體, 說他晚上很孤單, 要借我體溫取暖或從後靠近我耳鬢吹氣並對我說 你身上好香喔, 讓我抱抱, 不時還要幫我灌氣按摩, 我都還來不及閃躲,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 正 條 文現 行 條 文說 明 第三條公務人員之請假, 依第三條公務人員之請假, 依一 本條修正第一項及第三 下列規定 : 下列規定 : 項 一 因事得請事假, 每年准 一 因事得請事假, 每年准二 第一項第二款修正理由 : 給五日 其家庭成員預 給五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以下簡稱本規則 自三十六年八月二日國民政府核准 公布施行 其後於四十五年至一百零一年間 共修正發布十四次在案 茲隨著 社會發展 我國人口結構改變 高齡化及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 連帶衝擊我國 整體之國家競爭力 因此 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 並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 以 下簡稱性平法 之相關規定修正本規則 共計修正四條條文 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 配合性平法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股份代號 598 Stock Code : 598 注入新能 量 明 確 新方 向 2015 Interim Report 2015 中 期 報 告 中期報告 R O F A Y NE W D T I L A T I V IR E C New Ti Interim Report on 2015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2 3 4 5 7 9 10 38 49 50 公司資料 公司 公司 SINOTRANS
Microsoft Word - 本校工作規則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2 第二章僱用 遷調 2 第三章薪資及獎金 4 第四章出勤及給假 4 第五章服務紀律 8 第六章考核獎懲 8 第七章福利保險與安全衛生 9 第八章解雇 資遣 離職及退休 9 第九章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11 第十章性騷擾防治 12 第十一章附則 12-1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97 年 6 月 3 日 96 學年度第 7 次行政會議通過核備文號 : 雲林縣政府 97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文件編號 :PU-10700-B-1369-2016122001 管理單位 : 人事室 版次 :03 20161220 修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文件名稱 :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第一章 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60271606 號函核定民國 106 年 12 月 20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勞資會議報告
大千綜合醫院
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公佈日期 :104 年 9 月 8 日頁次 :1 壹 目的 104 年 8 月 5 日 104 學年度第 1 次行政會議通過新竹市政府 104 年 9 月 8 日府勞動字第 1040137170 號函核備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貳 範圍 一 自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適用勞基法之技工及工友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簽訂勞動契約說明 一 勞動契約係諾成契約 : 不以書面訂立為必要, 原則上只要雙方意思合致, 無論口頭約定 默示或事實行為發生均可成立 惟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2 章第 7 條規定勞動契約依法有關規定之事項多達 13 項, 故以書面訂立為宜, 並較能規範正常之勞動關係, 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具體明確, 有利安定生產秩序, 亦可避免勞資糾紛 二 勞動契約內容不得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有關該事業適用團體協約之約定
Microsoft Word 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臺北醫學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102 年 09 月 18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04 月 0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08 月 06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05 月 04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10 月 05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7 年 10 月 03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7 年 10 月 22 日北醫校秘字第 1070003913 號令修正, 全文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民國 105 年 5 月 11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50088647 號函核定 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105 年 06 月 16 日勞資會議報告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明確規範約僱人員之權利義務,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達成校務之發展, 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約僱人員, 係指依本校約僱人員任用及管理辦法與教學助理聘任及服務辦法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事務管理檢(查)核小組設置要點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1.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1 日桃工秘字第 1040034740 號函公布施行 第一章總則第 1 條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以下簡稱本局 ) 為樹立制度, 健全組織及管理, 保障臨時人員合法權益, 特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條規定訂定本規則 臨時人員之管理, 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訂定者, 悉依本規則行之 第 2 條 : 本規則適用對象, 係指本局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臨時人員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國立陽明大學遴聘業界專業教師契約書 國立陽明大學 ( 以下簡稱甲方 ) 為執行 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 進用 ( 以下簡稱乙方 ), 經雙方同意訂立契約, 共同遵守約定條款如下 : 一 契約期間 :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因應業務所需, 得先予試用三個月, 試用期滿合格者同意繼續續約, 如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二 工作項目 : 乙方接受甲方之指導監督, 從事下列工作 : 三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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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觀人月刊 考場特刊 專業科目專欄 專業科目專欄 非訟事件法重要考點分析 編目 : 非訟事件法 非訟事件流程圖 易 兩 立 女 不 列 Q 7 理 切 17 法觀人月刊 考場特刊 專業科目專欄 理 理 論 度 力 理 理 理 理 理 理 理 不 理 論 75 年 24 說 念 考點提醒 留 理 理 兩 理 留 18 法觀人月刊 考場特刊 專業科目專欄 壹 非訟裁定之圖解與考點解析 相關考點回顧 複習
Microsoft Word - OBR901教職員工差假實施辦法
中臺科技大學教職員工差假實施辦法 文件編號: OBR901 920701 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940629 校務會議通過更改校名 960129 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960307 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自 960801 起實施 961205 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970528 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00525 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章出勤 第一條本校教職員工之有關差勤請假事宜, 均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全學年度請假時日之計算,
第 4 條 亡者, 給喪假十日 ; 曾祖父母 祖父母 配偶之祖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喪假五日 除繼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以教師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 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
名稱教師請假規則 修正日期 法規類別 民國 102 年 08 月 05 日 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第 1 條 第 2 條 本規則依教師法第十八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本規則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 按月支給待遇, 並依法取得教 第 3 條 師資格之專任教師適用之 軍警學校 矯正學校, 於適用本規則時, 以其上級機關為本規則所定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教師之請假, 依下列規定 : 一 因事得請事假,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D)10. 下列有關女性夜間工作之規定, 何者為正確? A. 雇主若因天災 事變或突發事件之需要, 可使女工於夜間工作, 即使是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亦然 B. 為保護女性之身心健康, 雇主原則上不得使女工於午後 8 時至翌晨 6 時之時間內工作 C. 雇主原則上不得使女工於夜間工作, 但只要女性勞
備註 : 第 4 題正確答案為 (D) 第 5 題正確答案為 (B) 第 62 題正確答案為 (C) (B)1. 下列何者為權利事項爭議? A. 勞工要求加薪, 雇主拒絕, 勞資雙方因而產生之爭議 B. 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某甲, 在 A 公司服務滿 20 年, 某甲之年齡為 56 歲, 其向 A 公司提出退休之申請, A 公司以某甲還年輕為由拒絕其所提出之退休請求, 勞資雙方因而發生之爭議 C.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