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 佛 教 的 中 道 正 行 以 智 化 情 : 離 苦 樂 兩 種 極 端, 不 戕 害 自 已 亦 不 過 度 享 樂 順 應 樂 行 者, 在 家 學 佛 順 應 苦 行 者, 隨 佛 出 家 佛 世 的 修 行 以 出 家 為 主 四 出 家 vs 在 家 修 行 1 問 題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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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授 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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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三 乘 : 聲 聞 緣 覺 菩 薩 三 乘 共 法 : 三 乘 所 共 同 必 修 的 出 世 間 法 以 五 乘 共 法 ( 人 天 善 法 ) 為 基 礎 綱 目 : 1 發 出 離 心 和 種 種 根 性 2 四 諦 十 二 因 緣 3 聖 果 第 一 章 發 出 離 心 和 種 種 根 性 一 發 出 離 心 1 一 切 行 無 常 2 說 諸 受 皆 苦 二, 隨 機 立 三 乘 三 乘 共 法 講 義 釋 如 源 a. 行 : saṃkara (acting), 遷 流 造 作 b. 造 作 : 一 切 事 物 皆 由 因 緣 所 組 合 而 成 c. 遷 流 : 一 切 事 物 皆 隨 時 間 而 變 化 d. 無 常 : 一 切 事 物 皆 由 因 緣 所 組 合 而 成, 隨 時 間 的 推 移, 每 一 剎 那 都 在 變 化 中 a. 苦 苦 壞 苦 行 苦 b. 由 也 間 一 切 唯 苦 發 起 離 苦 得 樂 的 出 離 心 a. 隨 根 基 不 同, 佛 立 三 乘 : 聲 聞 緣 覺 菩 薩 b. 方 便 分 別 說 : 佛 為 聲 聞 說 四 諦, 為 緣 覺 說 十 二 因 緣, 為 菩 薩 說 六 度 c. 就 實 說 : 四 諦 緣 起 為 出 世 法 之 根 本 d. 正 化 聲 聞 : 非 菩 薩 : 因 為 菩 薩 主 修 大 乘 法 非 緣 覺 : 緣 覺 大 都 生 於 無 佛 時, 無 師 自 悟 聲 聞 :1) 佛 弟 子 的 通 稱 2) 以 解 脫 道 為 主 的 弟 子 三 不 同 的 聲 聞 根 性 1 當 時 印 度 的 風 尚 享 樂 主 義 : 追 求 物 欲 的 享 樂, 性 欲 的 崇 拜 如 唯 物 主 義 的 順 世 外 道 禁 欲 的 苦 修 者 : 各 類 反 婆 羅 門 的 沙 門 僧 團, 耆 那 教 為 極 端 的 苦 行 主 義 者
2 2 2 佛 教 的 中 道 正 行 以 智 化 情 : 離 苦 樂 兩 種 極 端, 不 戕 害 自 已 亦 不 過 度 享 樂 順 應 樂 行 者, 在 家 學 佛 順 應 苦 行 者, 隨 佛 出 家 佛 世 的 修 行 以 出 家 為 主 四 出 家 vs 在 家 修 行 1 問 題 :(P 136.) 在 信 仰, 修 行, 證 悟 上, 在 家 與 出 家, 是 沒 有 差 別 的 那 為 什 麼 有 的 自 願 在 家, 有 的 自 願 出 家 呢? 答 : 這 就 是 由 於 性 情 及 生 活 好 尚 的 不 同? 2 問 題 : 此 外 有 其 他 不 同 嗎? 理 上 而 言 ( 理 合 ): 在 信 仰, 修 行, 證 悟 上, 在 家 與 出 家, 是 沒 有 差 別 事 相 上 : 出 家 以 修 行 解 脫 為 主, 在 家 以 護 持 僧 團 為 主 在 環 境 上, 僧 團 提 供 更 好 的 修 行 環 境 3 僧 團 更 具 住 持 正 法 的 責 任 五 出 家 僧 團 的 意 義 佛 立 律 制 建 出 家 僧 團 的 十 大 利 益 : 可 歸 為 六 項 : 和 合 : 律 能 和 合 僧 伽 安 樂 : 大 眾 依 律 而 住, 便 能 使 大 眾 安 樂 清 淨 : 大 眾 的 制 約 能 使 各 人 清 淨 修 行 內 証 : 清 淨 僧 團 能 使 個 人 更 精 進 修 行 解 脫 外 化 : 清 淨 僧 團 能 使 外 人 增 長 信 心 正 法 久 住 : 清 淨 僧 團 能 外 化 而 信 仰 普, 內 証 而 賢 聖 不 絕, 達 正 法 久 住 六 出 家 弟 子 的 不 同 根 性 1 森 林 比 丘 : 阿 蘭 若 無 事 比 丘 獨 住 禪 修, 不 願 乞 化, 不 願 說 法, 好 樂 禪 觀 2 人 間 比 丘 : 大 眾 和 合 共 住, 人 間 乞 食 教 化, 正 法 住 持 的 力 量 3 生 命 特 質 的 不 同, 都 是 人 間 的 福 田 五 隨 信 行 vs 隨 法 行 信 智 的 平 衡 發 展 和 融 合 是 佛 法 的 修 行 特 色 隨 根 性 的 不 同 有 偏 信 和 偏 智 的 不 同 偏 信 : 隨 信 行 人, 以 情 感 意 志 的 信 仰 為 入 門, 偏 智 : 隨 法 行 人, 以 理 性 的 學 習 思 辨 為 主 的 學 習 方 法 初 學 者 因 根 基 的 不 同, 可 有 不 同 的 修 行 偏 重, 但 決 不 可 偏 癈 六 尊 重 別 人 認 識 自 已 一 般 人, 總 以 自 己 的 個 性, 自 己 的 偏 好 去 衡 量 一 切, 而 不 知 學 佛 是 有 不 同 類 型 的
3 3 重 信 的, 把 專 究 法 義 的 法 行 人, 看 作 不 修 行, 而 自 己 才 是 利 根 重 視 慧 解 的, 把 重 信 者 的 信 行, 看 作 盲 修 瞎 鍊 ( 這 可 能 是 盲 修, 要 看 師 長 的 教 導 怎 樣 ) 偏 重 山 林, 讚 美 精 苦 的 生 活 輕 視 人 間 比 丘 而 遊 化 人 間 的, 又 每 每 輕 視 獨 住 比 丘, 說 是 自 私 自 利 又 如 在 家 與 出 家 的, 也 常 因 觀 點 的 不 同 而 互 相 輕 毀 第 二 章 四 諦 十 二 因 緣 一 四 諦 與 緣 起 四 諦 與 緣 起 : 出 世 佛 法 的 總 綱 : 諦 : 真 實 不 虛, 從 現 實 的 人 生 去 探 尋 四 諦 苦 : 人 生 的 真 實 特 性 集 : 世 間 苦 迫 的 原 因 滅 : 離 苦 後 的 境 地 道 : 滅 除 苦 迫 的 方 法 緣 起 : 說 明 苦 迫 生 起 和 除 滅 的 法 則 二 大 小 乘 之 四 諦 1 徧 重 說 : 小 乘 ( 三 乘 所 共 ): 重 苦 集 的 說 明 大 乘 : 重 滅 道, 特 別 是 滅 諦 的 說 明 2 約 大 乘 學 派 說 : 中 觀 依 空 來 闡 述 滅 諦, 從 空 說 緣 起 唯 識 重 苦 集 的 說 明, 立 賴 耶 緣 3 從 根 基 說 : 下 智 觀 緣 起 得 聲 聞 果 上 上 智 觀 緣 起 得 大 菩 提 三 苦 聖 諦 苦 : 世 間 真 實 特 性 的 闡 述 三 苦 : 苦 苦, 壞 苦 行 苦 八 苦 : 生 理 的 自 然 現 像 :1 生 2 老 3 病 4 苦 人 對 物 的 追 求 :5 求 不 得 人 與 人 的 關 系 :6 怨 憎 會,7 愛 別 離 現 像 的 總 因 :8 五 蘊 1 苦 的 表 現 : 蘊 處 界
4 4 苦 由 身 心 生 命 的 現 象 具 體 表 現 出 來, 經 上 常 以 蘊 處 界 來 說 明 五 蘊 : 色 受 想 行 識 十 二 入 處 :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六 界 : 地 水 火 風 空 識 2 五 蘊 : 色 受 想 行 識 色 : 變 礙 : 一 切 物 質 受 : 領 納 : 有 情 的 情 緒 作 用 即 領 略 境 界 而 受 納 於 心 想 : 取 像 : 即 是 認 識 作 用 認 識 境 界 時, 心 即 攝 取 境 相 而 現 為 心 象 ; 由 此 表 象 作 用, 構 成 慨 念, 進 而 安 立 種 種 名 言 行 : 造 作 : 即 意 志 作 用 主 要 是 思 心 所, 對 境 而 引 生 內 心, 經 心 思 的 審 慮 決 斷, 出 以 動 身, 發 語 的 行 為 識 : 了 別 明 了 識 別, 從 能 知 得 名, 內 心 認 識 的 統 覺 作 用 四 識 住 與 五 取 蘊 眾 生 的 五 蘊, 叫 五 取 蘊, 因 為 是 從 過 去 的 取 煩 惱 而 招 感 來 的 而 現 在 有 了 這 五 取 蘊, 由 於 取 煩 惱 的 妄 想 執 著, 所 以 又 苦 上 加 苦 我 們 的 取 識 ( 與 煩 惱 相 應 的 識 ) 的 境 界, 四 事 : 物 質 的 色 ; 情 緒 的 受 ; 認 識 的 想 ; 造 作 的 思 取 識 在 這 些 物 質 的 或 精 神 的 對 象 上, 一 直 是 處 處 住 著, 看 作 可 取, 可 得, 可 住, 可 著 的 識 對 境 界 有 了 染 著, 那 境 界 的 每 一 變 動, 都 會 引 起 內 心 的 關 切, 不 能 自 主 的 或 苦 或 樂, 當 然 是 免 不 了 苦 痛 3. 十 二 入 處 處 : 是 生 長 門 的 意 義, 約 引 生 認 識 作 用 立 名 佛 陀 的 十 二 處 觀, 本 是 從 有 情 中 心 的 立 埸, 再 進 而 說 明 內 心 與 外 境 的 作 用 在 內 心 對 外 境 的 認 識 當 下, 觀 察 身 心 的 變 化 內 六 入 ( 根 )+ 外 六 處 = 十 二 入 處 六 根 中 的 前 五 根, 為 生 理 機 構, 是 色 法 此 色, 經 中 稱 為 清 淨 色, 近 於 近 人 所 說 的 視 神 經 等 意 處 ( 意 根 ), 是 精 神 根, 是 精 神 的 源 泉 4. 六 界 六 界 : 構 成 眾 生 自 體 的 六 大 因 素 界 : 種 類, 因 素 重 於 物 質 的 分 析 地 : 堅 性 ; 如 身 体 的 肉 骨 等 水 : 濕 性 ; 如 血 汗 等 火 : 暖 性 ; 如 体 溫 等 風 : 動 性 ; 如 內 氣 体 的 流 動 空 : 無 礙 性 ; 体 內 的 空 間
5 5 識 : 精 神 体 有 取 識 5 小 結 : 世 間 唯 苦 1) 蘊 處 界 唯 苦 2) 緣 起 無 我 外 道 : 除 了 這 身 心 現 象 而 外, 還 有 永 恒 不 變 的 靈, 或 者 叫 我, 才 是 流 轉 於 地 獄, 人 間, 天 國 的 主 體 佛 教 : 我 是 眾 生 愚 癡 的 幻 想 產 物 世 間 眾 生 在 生 死 六 道 中 受 苦, 苦 因 苦 果 的 無 限 延 續, 更 沒 有 別 的, 唯 是 這 蘊, 界, 處 而 已 指 出 了 苦 聚 的 事 實, 眾 生 才 能 從 靈 性, 真 我 的 神 教 迷 妄 中 解 脫 出 來, 才 有 解 脫 自 在 的 可 能 四 集 聖 諦 集 : 為 因 為 緣 而 生 起 的 意 思, 是 苦 的 因 集 : 業 + 惑 業 : 苦 的 直 接 因 o 業 : 善 惡 行 為 ( 有 表 ) o 業 力 : 善 惡 行 為 所 引 起 的 潛 能 ( 無 表 ) o 業 報 : 善 惡 行 為 的 潛 能 現 行 後 對 身 心 產 生 的 影 響 惑 : 煩 惱, 苦 的 主 因 o 能 發 業 o 能 潤 生 業 業 1 業 的 種 類 三 業 : 從 發 業 的 所 依 來 分 身 業 : 由 善 惡 心 所 推 動 的 身 体 造 作 叫 身 表 業, 之 後 所 引 起 的 潛 能 名 身 無 表 語 業 : 由 善 惡 心 所 推 動 的 語 言 造 作 叫 語 表 業, 之 後 所 引 起 的 潛 能 名 語 無 表 意 業 : 內 心 的 善 惡 思 考 未 推 動 於 身 語 者 2 性 質 分 ( 善 惡 ) 善 惡 業 專 指 能 招 感 欲 界 生 死 的 業 力 說 善 業 : 善 的 起 心 動 念 和 其 推 動 的 身 口 造 作 惡 業 : 惡 的 起 心 動 念 和 其 推 動 的 身 口 造 作 不 動 業 : 與 ( 禪 ) 定 相 應 的 業, 定 不 動 亂 故 其 業 稱 不 動 業, 能 感 招 上 上 二 界 生 死 3 業 種 業 : 身 口 意 造 作 剎 那 滅 業 力 : 業 力 如 種 子 般 保 存 下 來, 遇 緣 受 報
6 6 業 力 不 失 : 假 使 因 緣 不 和 合, 業 是 永 久 存 在 的, 無 論 是 百 劫, 千 劫, 萬 劫, 無 量 數 劫, 業 力 不 會 失 去, 還 是 會 感 果 的 三 界 輪 迴 : 眾 生, 隨 業, 招 感 生 死 果 報, 一 生 又 一 生 的 延 續 下 去, 由 於 這 是 煩 惱 所 引 發 的, 所 滋 潤 的, 所 以 無 論 業 是 怎 樣 的 善 終 究 不 出 於 三 界 惑 :( 煩 惱 ) 是 眾 生 輪 迴 三 界 的 根 本 因 總 括 為 三 不 善 根 ( 就 欲 界 說 ): 癡 : 知 見 上 的 錯 謬, 對 事 理 錯 誤 認 知 o 不 知 真 理 法 則 : 緣 起, 因 果 善 惡 業 報 凡 聖 o 所 知 : 無 常 計 常 無 樂 計 樂 不 淨 計 淨 無 我 計 我 瞋 : 不 滿 於 境 所 引 發 的 惡 意 o 藏 於 內 心 的 : 怨 恨 妒, 發 於 外 的 : 忿 諍 惱 o 重 貪 : 染 著 於 自 我 ( 我 ) 及 有 關 自 我 的 一 切 ( 我 所 ) o 對 人, 對 事, 深 四 無 記 根 1 四 無 記 根 : 見 愛 慢 無 明 有 覆 無 記 : 障 敝 真 實 而 非 嚴 重 的 惡 性 我 癡 ( 無 明 ): 根 本 的 我 執 我 見 : 知 見 上 認 定 有 我 我 慢 : 以 我 為 中 心 而 展 開 的 一 切 行 為 ( 意 志 上 ) 我 愛 : 對 自 我 的 執 著 愛 染 ( 情 感 上 的 染 著 ) 2 阿 含 經 的 解 說 見 : 認 知 上 的 錯 誤 ( 見 惑 ) 愛 : 情 感 意 志 上 的 錯 誤 ( 思 惑 ) 慢 : 最 微 細 的 自 我 感 ( 最 細 的 一 分 思 惑 ) 無 明 : 一 切 煩 惱 的 總 稱 十 二 緣 起 : 有 情 生 死 相 續 對 惑 業 苦 生 死 相 續 的 詳 細 解 說 十 二 : 無 明 行 識 名 色 六 入 觸 受 愛 取 有 生 老 死 揭 露 生 死 真 相 緣 起 與 緣 生 緣 起 (pratityasamutpāda): 依 眾 因 而 生 起, 指 萬 物 生 起 的 因 果 法 則 緣 生 法 (Pratityasamutpanna dharma): 指 依 因 果 法 則 所 現 起 的 現 象, 特 指 生 命 的 延 續 現 象, 即 或 業 苦 的 流 轉 現 像 四 諦 和 十 二 緣 起
7 7 1 無 明 : 知 的 謬 誤 錯 亂, 是 以 我 我 所 見 為 攝 導 的 煩 惱 之 總 名 2 行 : 與 愛 相 應 的, 思 心 所 所 發 動 的 行 為 ( 行 業 ) 及 其 所 生 之 力 用 ( 業 力 ) 3 識 : 無 明 和 行 業 之 報 = 入 胎 識 ( 結 生 識 ) 4 名 色 : 精 血 和 合 之 後, 還 是 肉 團 的 階 段 5 六 處 : 母 胎 中 生 起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形 成 人 體 形 態 的 階 段 6 觸 : 出 胎 後, 根 境 相 觸 而 起 一 般 的 認 識 ( 無 明 相 應 觸 ) 7 受 : 可 意 觸 起 喜 受 樂 受 ; 不 可 意 觸 起 苦 受 憂 受 ; 俱 非 觸 起 捨 受 8 愛 : 愛 著 自 我, 愛 著 境 界 9 取 : 我 語 取 ( 執 取 自 我 ) 欲 取 ( 一 般 的 追 求 五 欲 ) 見 取 ( 執 取 無 意 義 的 戒 條 ) 10 有 : 欲 有 色 有 無 色 有 等 三 界 的 生 命 自 體, 是 能 起 後 世 生 命 的 業 力, 也 可 說 是 未 來 生 命 的 潛 在 11 生 12 老 死 分 位 緣 起 : 三 世 兩 重 因 果
8 8 五 滅 聖 諦 : 滅 除 ( 因 上 說 ) 滅 除 煩 惱 : 知 見 上 : 滅 除 無 明, 慧 得 解 脫 行 為 上 : 滅 除 貪 愛, 心 行 解 脫 寂 滅 ( 果 上 說 ) 涅 槃 : 一 切 煩 惱 滅 除 的 境 界 現 樂 後 樂 三 乘 果 位 後 說 六, 道 聖 諦 三 學 八 正 道 出 家 戒 定 慧 : 出 世 正 見 緣 起 法 則 四 諦 八 正 道 道 品 1 三 學 八 正 道 出 離 生 死 的 不 二 法 門 : 三 學 = 八 正 道 = 一 乘 道 三 學 : 三 增 上 學 : 戒 定 慧 增 上 : 以 之 為 基 礎 而 向 上 2 八 正 道 : 八 聖 道 分 ; 八 聖 道 支 修 學 的 次 第 說 正 見 正 思 惟 正 語 正 業 正 命 正 精 進 正 念 正 定 3 增 上 戒 學 : 增 上 :foundation, 以 為 基 礎, 立 足 於 之 上 戒 的 意 義 出 家 戒 : 沙 彌 ( 尼 ) 比 丘 ( 尼 ) 式 叉 摩 那 具 足 戒 持 戒 意 義 與 修 定 1) 戒 的 意 義 a 戒 :śīla, 尸 羅, 習 性 (habit). 佛 教 : 原 意 : 善 性 由 勤 習 而 成, 道 德 習 慣 由 受 或 不 受 ( 自 覺 ) 從 內 心 說 : 平 治 清 涼 煩 惱 的 對 治 由 信 得 戒 : 對 三 寶 四 諦 的 信 o 信 : 心 淨 為 信 o 深 忍 樂 欲 : 深 刻 的 了 解, 懇 切 的 信 願 o 由 三 歸 時 得 戒 b Samvara:
9 9 keeping back, stopping,provision, 直 譯 : 三 跋 羅, 三 婆 羅, 三 嚩 羅 義 譯 : 禁 戒, 律 義, 等 護, 從 防 護 過 惡 得 名 三 種 律 義 : o 道 共 : 真 智 現 前 斷 煩 惱, 得 根 本 防 護 o 定 共 : 定 力 現 前 伏 煩 惱, 得 降 伏 防 護 o 別 解 脫 : 淨 信 現 前, 願 修 學 而 守 戒 條, 別 別 解 脫 c 小 結 精 神 : 從 淨 治 清 涼 來 說, 戒 的 意 義 是 先 於 戒 條, 而 為 法 制 戒 規 的 本 質 戒 條 : 由 於 社 會 關 係, 生 活 方 式 等 等 不 同, 佛 就 制 訂 不 同 的 戒 條, 使 學 者 對 於 身 語 行 為 的 止 惡 行 善, 有 所 遵 循 因 此 稱 為 波 羅 提 木 叉 重 事 : 一 般 重 戒 律 的, 大 抵 重 視 規 制, 每 忽 略 佛 說 能 淨 內 心 的 戒 的 本 質 重 理 : 古 代 禪 師, 每 說 性 戒, 是 重 視 內 心 清 淨, 德 性 內 涵 的 但 偏 重 證 悟 的 清 淨, 也 不 是 一 般 所 能 得 的 理 事 圓 融 : 佛 法 是 信 為 能 入, 信 為 道 源 ; 真 切 的 淨 信 ( 智 為 導 ), 誓 願 修 學, 才 是 戒 學 的 根 本 2) 出 家 戒 沙 彌 沙 彌 尼 式 叉 摩 那 比 丘 比 丘 尼 a 沙 彌 和 沙 彌 尼 ( 女 ) 沙 彌 : 勤 策, 是 精 勤 策 勵, 求 脫 生 死 的 意 思 男 的 叫 沙 彌, 女 的 叫 沙 彌 尼 可 說 是 出 家 眾 的 預 科, 初 入 的 訓 練 受 十 戒 : 不 殺 生 不 偷 盜 不 淫 不 妄 語 不 飲 酒 不 香 花 嚴 身 不 歌 舞 倡 伎 觀 聽 不 坐 臥 高 廣 大 床 不 非 時 食 不 捉 持 金 銀 寶 物 出 家 以 後, 受 了 這 十 戒, 才 算 是 沙 彌 ( 尼 ) 六 七 八 三 戒, 都 是 少 欲 知 足 的 淡 泊 生 活 後 二 戒 關 於 飲 食 與 財 物, 但 在 佛 的 制 度 中, 與 不 淫 戒 顯 出 了 出 家 人 的 特 性 : 捨 離 了 夫 婦 關 係 ( 家 庭 生 活 ), 也 捨 棄 了 經 濟 私 有 b 式 叉 摩 那 式 叉 摩 那 : 學 法 女, 沙 彌 尼 想 進 受 比 丘 尼 戒, 須 在 二 年 內 學 六 法, 接 受 考 驗 起 因 : 起 初 雖 為 了 試 驗 有 沒 有 胎 孕, 但 後 來 已 成 為 嚴 格 考 驗 的 階 段 女 眾 的 心 性 不 定, 容 易 退 失, 所 以 在 完 成 僧 格 ( 比 丘 尼 ) 以 前, 要 經 這 嚴 格 的 考 驗 這 一 學 法 女 的 古 制, 早 就 不 曾 嚴 格 遵 行 c 具 足 戒 :
10 10 * 受 戒 比 丘 與 比 丘 尼 所 受 的, 名 為 具 足 戒 比 丘, 譯 義 為 乞 士, 是 過 著 乞 化 生 活 的 修 道 人 具 足 : 是 舊 譯, 新 譯 作 近 圓 ( 圓 就 是 具 足 ) 近 是 鄰 近, 圓 是 圓 寂 涅 槃 這 是 說 : 受 持 比 丘 比 丘 尼 戒, 是 已 鄰 近 涅 槃 了 這 是 過 著 完 全 遠 離 惡 行 與 欲 行 的 生 活, 完 備 僧 格 的 出 家 人, 為 僧 團 的 主 體 這 在 佛 制 的 戒 法 中, 最 為 殊 勝 受 了 具 足 戒 的, 位 居 僧 寶, 為 僧 團 的 主 體, 受 人 天 的 供 養 年 齡 要 滿 二 十 歲 受 戒 師 長 : 要 有 三 師 和 尚, 羯 磨 阿 闍 黎, 教 授 阿 闍 黎 尊 証 : 有 七 師 作 證 明 就 是 在 佛 法 不 興 盛 的 邊 地, 也 非 三 師 二 證 不 可 發 心 受 具 足 戒 的, 要 求 三 衣, 要 求 師, 要 得 僧 團 的 許 可 這 是 以 殷 重 懇 切 的 心 情, 經 眾 多 的 因 緣 和 合, 才 能 受 得 具 足 戒 * 漢 傳 的 三 壇 大 戒 出 家 剃 度 時 先 從 和 尚 和 阿 闍 黎 求 受 沙 彌 戒 幾 年 後 ( 有 說 五 年 ) 再 求 受 俱 足 戒 受 俱 足 戒 時 : 沙 彌 壇 : 重 受 沙 彌 戒 比 丘 壇 : 受 俱 足 戒 ( 女 眾 須 二 部 受 戒 ) 菩 薩 壇 : 受 菩 薩 戒, 傳 統 以 梵 網 經 菩 薩 戒 為 主, 太 虛 大 師 始 倡 瑜 伽 菩 薩 戒 ( 瑜 伽 師 地 論 本 地 分 菩 薩 地 初 持 瑜 伽 處 第 十 戒 品 ) * 四 重 戒 比 丘 :250 戒 左 右, 比 丘 尼 :350 戒 左 右 四 重 戒 : 犯 以 任 何 一 重 必 逐 出 僧 團 還 俗 淫 : 出 家 禁 任 何 性 關 系 ( 不 分 性 別 和 方 法 ), 重 內 心 對 五 欲 的 克 制, 性 欲 是 三 界 最 重 的 煩 惱 殺 : 以 殺 人 為 極 重 不 與 取 : 凡 國 法 判 重 刑 的 盜 取 罪 為 犯 重 大 妄 語 : 未 証 言 証, 破 壞 正 法, 無 修 學 觀 念 * 其 餘 輕 重 戒 破 四 重 以 外 的 輕 重 戒 可 懺 悔 懺 悔 : 發 露 自 己 過 失, 請 求 容 忍 原 諒 o 斷 相 續 心, 得 清 淨, 心 清 淨 無 悔 有 助 未 來 之 修 行 o 犯 過 而 不 知 悔 表 示 煩 惱 太 重, 對 修 行 成 大 障 礙
11 11 o 出 罪 : 依 律 制 懺 悔 清 淨 者, 餘 人 不 得 再 重 提 犯 僧 規 的 為 輕 戒, 懺 悔 既 清 淨 違 犯 重 戒 則 有 業 力 的 存 在 o 方 法 : 自 責, 對 一 比 丘, 對 二 十 位 比 丘 * 持 戒 護 三 業 持 戒 使 三 業 清 淨 是 進 修 定 慧 的 資 糧 戒 和 慧 的 直 接 關 系, 三 學 的 深 層 關 系 如 何 守 護 : o 守 護 所 受 的 別 解 脫 戒 : 平 時 盡 心 守 護, 犯 者 要 誠 心 懺 悔 o 威 儀 軌 則 : 佛 制 行 住 坐 臥 等 生 活 儀 軌 和 世 間 法 律 善 良 習 俗 等 如 法 學 習 o 避 免 到 不 適 當 場 所, 如 聲 場 所, 政 治 場 合 o 守 護 小 小 戒 * 淨 戒 四 因 和 習 定 前 方 便 密 護 根 門 : 督 攝 六 根 飲 食 知 節 量 : 不 在 飲 食 上 起 分 別 貪 著, 節 量 適 度 有 助 修 定 勤 修 寤 瑜 伽 : 這 是 有 關 睡 眠 的 修 持 法, 獅 子 臥, 光 明 想, 保 持 對 法 的 警 覺 性, 不 懶 惰 貪 睡 依 正 知 而 住 : o 正 知 : 行 住 坐 臥 動 靜, 一 切 行 動 清 楚 明 白 o 正 念 : 隨 時 與 正 法 相 應 之 念, 知 應 不 應 作, 適 不 適 當 * 知 足 遠 離 對 物 欲 知 足 o 對 食 衣 住 行 等 四 事 和 醫 藥 等, 隨 緣 知 足 o 喜 足 : 對 已 有 之 物 能 知 足, 不 再 多 求 o 少 欲 : 對 未 有 者 不 生 大 希 求 對 人 事 心 遠 離 o 專 心 在 佛 法 上 用 功 o 不 為 太 多 俗 務 所 影 嚮 干 擾 問 題 : o 在 家 人 學 佛 也 要 知 足 遠 離 嗎? o 在 人 居 士 如 何 能 做 到? o 學 習 世 間 有 益 的 學 問 和 俗 務 有 何 分 別
12 12 * 戒 清 淨 為 修 定 之 前 方 便 四 大 性 戒 為 欲 界 粗 重 煩 惱 所 引 發 戒 清 淨 能 克 制 欲 之 重 煩 惱 守 律 制 和 學 習 各 種 威 儀 可 減 少 犯 戒 因 緣 犯 戒 因 緣 現 前 可 即 時 警 覺 心 有 覺 性 不 犯 重, 輕 罪 亦 能 即 時 懺 悔 戒 淨 無 悔 心 歡 喜 身 輕 安 受 勝 樂 得 定 4 增 上 定 學 1) 定 : 心 一 境 性, 攝 心 一 處 定 成 就 為 色 無 色 界 善 法 必 離 欲 惡 不 善 法 o 五 欲 : 欲 界 的 色 聲 香 味 觸, 能 引 發 內 心 的 欲 望 故 稱 為 五 欲 以 男 女 欲 為 最 嚴 重 o 五 蓋 : 能 遮 蓋 淨 心 善 法, 障 礙 攝 心 欲 貪 瞋 恚 惛 沉 睡 眠 惡 作 掉 舉 疑 2) 五 停 心 觀 五 種 止 心 的 觀 想, 修 止 ( 因 ) 成 定 ( 果 ) 定 以 心 一 境 性 為 原 則 修 定 攝 心 的 對 像 稱 所 緣 依 所 緣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修 法, 但 原 則 一 致 約 眾 生 的 煩 惱 不 同 而 修 不 同 的 的 對 治 五 停 心 : 五 種 攝 心 對 治 的 方 法 a) 不 淨 觀 : 多 貪 眾 生, 觀 色 身 不 淨, 以 制 欲 貪 ( 淫 欲 ) b) 慈 悲 觀 : 多 瞋 眾 修 慈 悲 觀, 以 長 養 悲 心, 對 治 瞋 心 c) 緣 起 觀 ( 因 緣 觀 ): 多 癡 眾 生 觀 緣 起 d) 界 別 分 : 我 ( 身 見 ) 執 重 者 修 六 界 觀 e) 持 息 觀 : 多 散 眾 生 數 出 入 息 法 散 亂 大 乘 中 以 念 佛 ( 觀 想 ) 觀 取 代 界 分 別 3) 二 甘 露 門 : 不 淨 與 持 息 佛 稱 為 二 甘 露 門, 甘 露 是 不 死 藥 佛 法 以 此 譬 喻 不 生 滅 的 涅 槃 不 淨 相 與 息 相 可 以 是 修 定 的 所 緣, 依 之 攝 心 ( 修 止 ), 對 治 煩 惱 也 可 轉 成 慧 觀, 和 四 念 處 相 應 而 斷 煩 惱 得 解 脫
13 13 1 不 淨 觀 依 死 屍 作 九 想 觀 一 青 瘀 想 ; 二 膿 爛 想 ; 三 變 壞 想 ; 四 膨 脹 想 ; 五 食 噉 想 ; 六 血 塗 想 ; 七 分 散 想 ; 八 骨 鎖 想 ; 九 散 壞 想 不 淨 觀 總 別 對 治 別 對 治 : 青 瘀 想 : 別 對 治 顯 色 貪 食 噉 想 : 別 對 治 形 色 貪 膿 爛 想 : 別 對 治 妙 觸 貪 死 屍 想 : 別 對 治 供 奉 貪 ( 動 作 ) 總 對 治 骨 鎖 想 總 對 治 四 貪 修 習 不 淨 觀 初 習 業 位 繫 心 自 身 一 處, 如 足 指 眉 間 額 等 作 九 想 觀, 由 一 處 骨 鎖 至 全 身 骨 鎖 由 自 身 骨 鎖 漸 至 骨 鎖 充 滿 十 方 再 漸 略 而 觀 回 自 己 一 身 白 骨 已 熟 修 位 於 己 一 身 略 足 觀 餘 至 略 半 頭 骨 繫 另 半 頭 骨 超 作 意 位 : 唯 繫 心 於 一 緣 : 眉 間, 湛 然 而 住 2 持 息 念 Ānāpāna 入 出 息 Ānā 入 息,āpāna 出 息 又 稱 數 息 觀, 近 對 治 散 心, 遠 對 治 其 他 各 種 煩 惱 有 六 因 ( 又 稱 六 妙 門 ) 數 隨 止 + 觀 轉 淨 前 三 為 修 止 (śamatha/ 奢 摩 陀 ), 後 三 為 修 觀 (vipaśyanā/ 毗 婆 舍 娜 ) 正 修 六 因 ( 妙 門 ) 數 :
14 14 數 息 身 : 數 入 或 出 息, 一 入 一 出 為 一 息 身 : 一 息 的 整 段, 清 清 楚 楚 數 目 : 由 一 數 至 十, 不 多 不 少, 不 可 錯 亂 初 學 者 可 以 五 為 數 少 者 不 易 攝 心, 多 者 為 數 目 所 亂 如 有 錯 亂 者 從 一 再 開 始 隨 在 鼻 孔 前 之 觸 覺, 覺 知 息 ( 身 ) 之 前 中 後, 以 攝 心 一 觸, 任 息 自 由 出 入 止 相 似 定 境 起, 能 有 喜 和 輕 安 七 依 定 修 定 的 目 地 的 : 身 心 的 平 衡 和 調 整 伏 五 欲 五 蓋 為 了 修 發 真 慧 而 修 定 七 依 定 能 修 發 真 慧 的 七 種 定 初 禪 ( 未 到 地 )~ 無 所 有 處 定 非 相 非 非 想 定 心 太 細 無 法 起 觀 增 上 慧 學 = 正 見 為 了 作 為 解 脫 的 依 止 而 修 慧, 稱 為 增 上 慧 學 增 上 慧 學 : 出 世 間 正 見 ( 八 正 道 ) 出 世 間 : 超 出 ( 勝 出 ) 世 間 出 世 間 正 見 : 超 出 ( 勝 出 ) 世 間 的 正 見, 悟 解 真 理 的 正 見, 離 煩 惱 ( 破 我 執 ) 的 正 見 慧 : 智 慧, 梵 語 直 譯 為 般 若 內 容 : 通 達 緣 起 和 知 四 諦 的 慧 總 綱 : 緣 起 四 諦 一 緣 起
15 15 緣 起 (pratityasamutpāda) 依 眾 因 而 生 起 指 萬 物 生 起 的 因 果 法 則 緣 生 法 (Pratityasamutpanna dharma) 指 依 因 果 法 則 所 現 起 的 現 象, 特 指 生 命 的 延 續 現 象 即 或 業 苦 的 流 轉 現 像 四 諦 和 十 二 緣 起 緣 生 有 情 生 死 相 續 的 現 象 惑 業 苦 生 死 相 續 十 二 緣 起 : 無 明 行 識 名 色 六 入 觸 受 愛 取 有 生 老 死 從 現 象 悟 法 則 十 二 支 的 因 果 相 生, 說 明 了 生 死 的 無 限 延 續 只 要 是 眾 生, 是 生 死, 就 不 超 過 這 十 二 支 的 序 列 所 以 十 二 支 是 生 死 的 因 果 序 列, 有 著 必 然 性 與 普 遍 性 的 本 然 性 與 普 遍 性 緣 起 法 則 緣 起 法 則 : 流 轉 : 此 有 故 彼 有, 此 生 故 彼 生 依 這 此 有 故 彼 有, 此 生 故 彼 生 的 定 律 而 觀 察 起 來, 什 麼 都 不 是 自 有 的, 永 有 的, 一 切 存 在, 都 無 非 是 展 轉 相 關 的, 相 依 相 待 的 存 在 ( 時 間 上 ) 展 轉 相 關 的,( 空 間 上 ) 相 依 相 待 的 存 在, 才 能 成 為 因 果 從 佛 悟 證 的 此 故 彼 的 因 果 定 律, 就 能 正 見 因 果 的 深 義 此 緣 性 : 此 故 彼 有 此 必 有 彼 空 間 上 : 當 某 些 條 件 具 足 時 ( 此 ), 即 有 與 此 對 應 的 結 果 同 時 形 成 ( 彼 ), 而 絕 不 是 其 他 時 間 因 果 的 次 第 上 : 因 果 的 前 後 的 次 第 是 必 然 而 不 可 顛 倒 的 不 是 if p then q (p q), 而 是 if and only if p then q (p q).
16 16 緣 起 性 的 運 用 對 象 萬 事 的 緣 起 性 生 命 的 緣 起 性 無 明 行 行 識 生 老 死 愛 > 取 非 取 > 愛 緣 起 無 常 無 我 假 名 有 1) 無 常 : 事 物 在 時 間 上 前 後 不 同 在 緣 起 法 則 下, 一 切 都 是 變 化 不 定 生 心 生 命 亦 無 常 變 化 一 期 無 常 : 物 質 或 生 命 的 一 期 變 化 剎 那 無 常 : 一 切 剎 那 變 化 2) 無 我 我 : 自 成 不 變 自 在 ( 主 宰 ) 別 名 : 靈 魂 阿 特 慢 神 無 我 : 空 間 上 : 我 是 由 各 種 因 緣 複 合 而 成 ( 蘊 處 界 ); 時 間 上 : 不 斷 的 變 化 之 中 ( 十 二 因 緣 的 推 移 ) 3) 世 俗 假 有 世 俗 : 緣 起 的 現 像 = 一 般 的 共 識 浮 虛 不 實 假 有 ( 施 設 有 假 名 ): 以 緣 起 而 有 的 一 切 因 果 法 = 暫 特 的 存 在 名 假 : 名 稱 ; 受 假 : 事 物 ; 法 假 : 元 素 還 滅 : 此 無 故 彼 無, 此 滅 故 彼 滅 從 現 像 推 到 理, 再 推 出 解 決 的 理 論 和 方 法 生 死 法, 雖 一 向 在 即 生 即 滅 中, 但 由 於 煩 惱 業 的 不 斷 相 續, 滅 而 又 生, 所 以 苦 果 也 就 不 斷 地 相 續 下 去 此 無 故 彼 無, 此 滅 故 彼 滅, 謂 無 明 滅 則 行 滅, 行 滅 故 識 滅 純 大 苦 聚 滅
17 17 無 常 苦 無 我 解 脫 涅 槃 如 圖 緣 起 空 寂 性 = 涅 槃 對 緣 起 法 性 的 實 証 聲 聞 弟 子 : 三 法 印 的 次 第 悟 入 : 無 常 無 我 涅 槃 大 乘 佛 教 : 三 法 印 = 一 法 印 = 一 切 法 空 涅 槃 : 貪 瞋 癡 水 盡 正 見 : 緣 起 中 道, 不 著 有 無 見 有 見 ( 常 見 ): o 眾 生 生 時, 執 為 實 有 o 執 有 生 死 輪 迴 的 實 体 o 解 脫 時, 有 實 我 解 脫 無 見 ( 斷 見 ): o 眾 生 死 後, 什 麼 都 沒 有 o 沒 有 生 死 輪 迴 o 涅 槃 後, 什 麼 都 沒 有 二 正 見 : 四 諦 慧 o 正 見 : 正 確 認 知 四 諦 o 三 轉 十 二 行 相 o 初 轉 : 知 說 明 四 讓, 使 了 解 深 信 o 二 轉 : 行 要 大 家 去 做, 從 知 而 行 o 三 轉 : 証 以 自 身 為 証 四 諦 的 証 悟 1 漸 次 理 解 : 對 四 諦 的 學 習 了 解 2 理 頓 悟 : 對 緣 起 空 寂 的 理 悟 3 漸 次 勝 解 : 對 四 諦 的 体 解, 確 認 那 四 類 的 價 值, 是 漸 次 的 4 滅 諦 頓 悟 : 對 緣 起 空 寂 的 理 悟 5 修 道 位 是 漸 修 6 無 學 位 是 頓 成
18 18 修 行 次 第 1) 先 得 法 住 知, 後 得 涅 槃 智 法 住 智 知 流 轉, 知 因 果 的 必 然 性, 法 住 智 知 生 滅 法 住 智 知 有 為 世 俗 涅 槃 智 知 還 滅, 知 因 果 的 空 寂 性 涅 槃 智 知 不 生 滅 涅 槃 智 知 無 為 勝 義 2 ) 依 俗 契 真 實 : 依 俗 諦 的 緣 起 因 果, 而 後 契 入 緣 起 寂 滅 的 真 實 正 思 惟 古 譯 為 正 志 正 欲 : 所 以 從 正 見 而 來 的 正 思, 是 引 發 了 向 解 脫 的 真 實 欲 求 從 無 常 的 正 見 中, 引 發 正 思, 就 向 於 厭 看 到 一 切 是 無 常 是 苦, 而 對 於 名 利, 權 勢, 恩 怨 等 放 得 下 從 深 信 因 果 中 來, 所 以 厭 於 世 間, 卻 勇 於 為 善, 勇 於 求 真 從 無 我 的 正 思 中, 向 於 離 欲 從 涅 槃 寂 靜 的 正 思 中, 向 於 滅 心 向 涅 槃 而 行 道, 一 切 以 此 為 目 標 正 語 正 業 正 命 以 戒 為 其 体 性 : 有 正 確 的 見 地, 進 求 解 脫 生 死, 一 定 會 表 現 出 合 法 的 行 為 正 語 : 不 妄 語, 不 兩 舌, 不 惡 口, 不 綺 語 合 法 的 語 言 文 字 正 業 : 不 殺, 不 盜, 不 淫 合 法 的 身 業 正 命 : 合 法 的 經 濟 生 活 在 家 弟 子 的 正 命, 是 要 有 合 法 的 職 業 在 使 用 方 面, 不 可 過 於 浪 費, 也 不 可 過 於 慳 吝 出 家 弟 子, 一 向 是 依 施 主 的 信 施 而 生 活 足 目 兩 成 出 世 的 解 脫 法 門 ( 世 間 善 道 也 如 此 ), 非 先 有 正 確 的 見 解, 清 淨 的 行 為 不 可
19 19 目 清 : 知 見 正 確 : 正 見 正 思 惟 ; 要 有 眼 : 眼 無 疾 足 行 : 清 淨 的 行 為 : 正 語 正 業 正 命 ; 要 有 腳 ; 腳 無 病 : 正 精 進 正 : 向 厭 向 離 欲 向 滅 四 正 勤 : 未 生 惡 使 不 生 已 生 惡 使 斷 除 未 生 善 使 令 生 已 生 善 令 增 長 戒 學 : 正 勤 是 離 毀 犯 而 持 淨 戒 的 努 力 定 學 : 正 勤 是 遠 離 定 障, 如 五 欲 五 蓋, 一 心 慧 學 : 遠 離 邪 僻 的 知 見 妄 執, 而 得 正 見 正 思 的 努 力 正 念 正 定 念 : 繫 心 於 所 緣 境 正 念 : 由 正 見 正 思 惟 而 來, 與 正 見 正 思 惟 同 一 境 向 涅 槃 所 依 定 境 : 七 依 定 ( 至 少 未 到 地 ) 慧 力 : 思 所 成 慧 的 程 度 依 定 發 慧 : 依 定 力 觀 諸 法 共 相 ( 實 相 ) 修 成 了 就 是 見 証 慧 依 定 發 慧 依 同 一 所 緣 修 止 觀 止 : 如 依 息 修 止 至 未 到 地 定, 無 分 別 影 相 觀 ( 有 分 別 影 相 ): o 觀 息 ( 風 大 ) 為 四 大 種 所 造 色 四 大 種 所 造 色 色 等 五 境 o 由 色 進 觀 依 色 住 之 心 心 所 ( 受 想 行 識 ) o 觀 五 蘊 無 常 無 我 止 : 定 力 下 降 時 再 攝 心 於 息 止 觀 雙 運 修 行 : 慧 學 的 進 程 三 十 七 道 品
20 20 四 念 處 : 身 念 處, 受 念 處, 心 念 處, 法 念 處 念 處 是 慧 相 應 的 念, 重 在 觀 慧 如 觀 身 不 淨, 觀 受 是 苦, 觀 心 無 常, 觀 法 無 我 四 正 勤 : 未 生 惡 使 不 生 ; 已 生 惡 使 斷 除 ; 未 生 善 使 令 生 ; 已 生 善 令 增 長 四 神 足 : 是 定, 定 為 神 通 所 依 止, 稱 為 神 足 雖 是 定, 但 由 修 發 三 摩 地 的 主 力, 有 由 欲, 由 勤, 由 止, 由 觀 而 不 同, 所 以 分 為 四 神 足 五 根 : 信 根, 勤 根, 念 根, 定 根, 慧 根 這 五 項 功 德, 修 得 堅 定 而 為 引 發 功 德 的 根 源, 名 為 根 五 力 : 已 有 降 伏 煩 惱 等 力 量, 所 以 叫 力 七 覺 支 是 : 念 覺 支, 擇 法 覺 支, 精 進 覺 支, 喜 覺 支, 輕 安 覺 支, 定 覺 支, 捨 覺 支 八 正 道 三 乘 同 一 解 脫 道 四 諦 緣 起 三 學 八 正 道 唯 一 解 脫 道 三 乘 同 一 解 脫 道 o 三 獸 渡 河 : 渡 水 有 淺 深, 同 一 大 河 o 三 鳥 出 網 : 雖 然 飛 行 有 遠 近, 總 是 不 離 於 虛 空 o 三 乘 同 入 一 法 性 o 三 乘 同 坐 解 脫 床 種 熟 脫 種 : 初 聽 佛 法, 生 起 厭 離 心, 從 此 種 下 了 解 脫 的 善 根, 如 種 下 種 子 一 樣 熟 : 以 後 見 佛, 聽 法, 修 持, 使 解 脫 心 種 漸 漸 的 成 熟 起 來, 如 種 子 的 生 芽, 發 葉, 開 花 一 樣 脫 : 到 末 後, 一 切 成 熟, 才 能 證 果, 如 開 花 而 結 果 實 一 樣 在 今 生 修 證 過 程 中, 有 遲 速 的 不 同, 但 這 是 決 定 於 前 生 的 準 備 如 何 聖 位 : 初 果 見 法 : 觀 緣 起 法 無 常 無 我 而 契 入 緣 起 空 寂 性 的, 就 是 體 見 正 法, 也 叫 做 入 法 界 見 法, 得 法, 知 法, 入 法 ; 得 離 狐 疑, 不 由 於 他 ; 入 正 法 律 得 無 所 畏 初 果 : 初 入 正 法 的 聖 者, 名 須 陀 洹 果
21 21 煩 惱 種 類 : 見 思 二 惑 一 ( 見 惑 ) 見 道 所 斷 煩 惱 : 以 智 慧 的 體 見 法 性 而 斷 的 那 部 分, 也 稱 為 見 惑 知 見 的 錯 誤 為 主 經 上 說 三 結 : 身 見 戒 禁 取 疑 二 思 惑 ( 修 道 所 斷 煩 惱 ) 要 從 不 斷 的 修 習 中, 一 分 一 分 斷 除 的, 也 叫 做 修 惑 以 情 意 的 染 愛 為 主 除 三 結 以 外 的 剩 餘 煩 惱 五 順 上 下 o 五 下 分 結 :[ 身 見 戒 禁 取 疑 ], 欲 貪 瞋 o 五 上 分 結 : 色 貪 無 色 貪, 掉 舉 慢 無 明 斷 三 結 : o 我 見 : 是 自 我 的 妄 執, 為 生 死 的 根 本, 從 我 見 而 來 的, 是 我 所 見, 斷 見 常 見, o 戒 禁 取 : 是 無 意 義 的, 外 道 的 戒 行 o 疑 是 對 於 佛, 法 ( 四 諦 緣 起 ), 僧 的 狐 疑 不 定 在 修 行 的 過 程 中, 這 些 煩 惱, 早 已 伏 而 不 起 ; 到 了 證 見 法 性, 才 是 斷 了 根, 永 無 生 起 的 可 能 極 七 有 : 最 多 是 七 往 天 上, 七 還 人 間, 一 定 要 永 斷 生 死 入 涅 槃 五 分 法 身 : 二 果 斯 陀 含 : 一 來, 一 往 來 人 天, 一 來 果 薄 欲 界 貪 瞋 癡, 漸 斷 修 道 之 惑 此 由 初 果 進 修 斷 修 惑 或 經 六 番 人 天 大 樹 喻 三 果 阿 那 含 : 不 還, 不 還 果, 阿 那 含 死 後, 不 再 來 欲 界 受 生, 不 來 人 間 受 生 五 下 分 結 盡 : 身 見 戒 禁 取 疑 欲 貪 瞋
22 22 特 點 : 欲 貪 斷 盡 了 而 證 得 三 果 的, 雖 然 身 在 人 間, 但 對 欲 界 的 五 欲, 男 女 的 性 欲, 已 經 不 再 染 著 就 是 在 家 弟 子, 也 是 會 絕 男 女 之 欲 四 果 阿 羅 漢 : o 應 供 : 真 正 應 受 人 天 供 養 的 聖 人 o 無 生 : 不 再 來 三 界 受 生 o 殺 賊 : 殺 盡 一 切 煩 惱 賊 五 順 上 分 結 斷 : 色 貪 無 色 貪 掉 舉 慢 無 明 特 點 : 不 再 造 新 業, 不 再 潤 過 去 之 業 有 餘 無 餘 涅 槃 慧 解 脫 & 俱 解 脫 阿 羅 漢 慧 解 脫 o 依 七 依 定 發 無 漏 慧 而 得 解 脫 者, 因 有 一 階 定 障 未 除 o 依 未 到 地 發 無 漏 慧 得 解 脫 者 稱 全 分 慧 解 脫 阿 羅 漢 俱 解 脫 o 修 得 滅 盡 定 之 阿 羅 漢 稱 為 定 慧 俱 解 脫 阿 羅 漢 三 明 六 通 神 境 通 : 變 多 為 一, 變 一 為 多, 隱 顯 自 在, 山 河 入 水, 入 地, 還 能 凌 空 來 去, 手 摸 日 月 等 天 眼 通 : 見 粗 見 細 見 近 見 遠 能 見 眾 生 的 業 色, 知 道 來 生 是 生 天 或 落 惡 趣 等 天 耳 通 : 近 處 遠 處, 聽 到 種 種 聲 音 能 聽 了 人 類 的 不 同 方 言, 連 天 與 鳥 獸 的 語 聲, 也 都 能 明 了 他 心 通 能 : 知 道 他 眾 生 心 中 所 想 念 的 宿 命 通 能 : 知 眾 生 前 生 的 往 因, 作 什 麼 業, 從 那 裡 來 漏 盡 通 能 : 知 煩 惱 的 解 脫 情 形, 知 煩 惱 已 否 徹 底 斷 盡 六 通 中 的 漏 盡 通, 是 一 切 阿 羅 漢 所 必 有 的 其 餘 的 五 通, 外 道 也 有 能 得 到 三 明 : 天 眼 明, 宿 命 明, 漏 盡 明 在 阿 羅 漢 身 上, 徹 底 究 竟, 所 以 又 稱 為 明 漏 盡 明 以 外, 特 別 說 這 二 通 為 明, 就 是 對 於 三 世 業 果 明 了 的 重 視 六 恒 住 與 不 染 如 蓮 花
23 23 六 恒 住 : 在 見 色 聞 聲 等 六 境 起 用 時, 恒 常 是 不 苦 不 樂, 捨 心 住 正 念 正 智 在 觸 對 六 境 時, 或 是 合 意 的, 或 是 不 合 意 的, 但 不 會 因 此 而 起 貪 起 瞋 不 染 如 蓮 花 在 沒 有 捨 報 以 前, 總 是 生 活 在 世 間 他 的 身 體, 他 的 環 境, 還 是 世 間 的 有 漏 法, 還 是 無 常 苦 不 淨 的 然 而, 阿 羅 漢 生 活 在 這 世 間 中, 卻 不 受 雜 染 的 環 境 所 熏 變, 清 淨 不 染 如 蓮 華 獨 覺 ( 緣 覺 ) 名 稱 :Pratyeka-buddha: 辟 支 佛 獨 覺 緣 覺 証 悟 : 從 證 真 斷 惑 的 地 位 來 說, 緣 覺 與 聲 聞 是 一 樣 的 自 覺 : 不 由 他 覺, 也 就 是 無 師 自 悟 的 遠 離 : 不 由 他 覺 的 智 慧, 是 由 於 遠 離 而 生 的 生 在 無 佛 之 世 緣 覺 : 觀 緣 起 而 成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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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文 宏 阮 丹 青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运 用 年 天 津 城 乡 居 民 社 会 网 的 问 卷 调 查 资 料, 对 市 民 和 农 民 的 社 会 支 持 网 进 行 了 比 较 研 究 我 们 的 研 究 发 现 :( ) 亲 属 在 城 乡 居 民 的 财 务 支 持 网 中 发 挥 着 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 ) 亲 属 在 精 神 支 持 网 中 的 作 用 也
法雲武道v.103.02.20.ai
會 訊 第 一 期 發 行 單 位 : 法 雲 武 道 發 展 學 會 Fa Yun Martial Arts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發 行 人 : 黃 進 坤 理 事 長 編 輯 者 : 本 學 會 出 版 組 網 址 :http://fa-yun.org 2014 年 2 月 發 行 會 址 :73353 台 南 市 東 山 區 青 山 里 青 山 46-8 號 電 話
幻灯片 1
白 色 花 诗 集 人 民 文 学 出 版 社 1981 年 出 版 共 收 七 月 派 诗 人 阿 垅 鲁 藜 孙 钿 彭 燕 郊 方 然 冀 汸 钟 瑄 郑 思 曾 卓 杜 谷 绿 原 胡 征 芦 甸 徐 放 牛 汉 鲁 煤 化 铁 朱 健 朱 谷 怀 罗 洛 等 二 十 人 的 诗 作 一 百 十 九 首 集 名 出 自 阿 垅 未 入 选 的 一 首 诗 中 要 开 作 一 枝 白 色 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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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帽 子 问 题 帽子问题又称帽子颜色问题 是比较经典又非常有趣的逻辑问题之一 一个经典的问题原文如下 有 3 顶红帽子和 2 顶白帽子 现在将其中 3 顶给排成一列纵队的 3 个人 每人戴上 1 顶 每个人都只能看到自己前面的人的帽子 而看不到自己和自己后面的人的帽子 同时 3 个人也不知道剩下的 2 顶帽子的颜色 但他们都知道他们 3 个人的帽子是从 3 顶红帽子 2 顶白帽子中取出的 先问站在最后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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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業 單 位 改 組 或 轉 讓, 舊 勞 工 不 願 意 續 任 者, 可 否 請 求 資 遣 費? 工 或 與 勞 工 協 商 同 意 後 簽 訂 新 約, 以 穩 固 勞 雇 關 係 至 於 改 組 或 轉 讓 過 程 中, 被 商 定 留 用 之 勞 工, 如 因 其 勞 動 條 件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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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实验室骨干教师评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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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來 源 : 仁 濟 醫 院 王 華 湘 中 學 學 生 指 導 老 師 : 傅 潤 偉 老 師 報 告 目 錄 第 一 章 : 引 言 1.1. 研 究 背 景 及 目 的 ----------------------------------------------------------------P.3-4 1.2. 研 究 對 象 及 原 因 ----------------------------------------------------------------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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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基 礎 篇 ( 修 辭 學 教 學 ) 教 學 設 計 : 廖 文 毅 老 師 一 譬 喻 法 ( 明 喻 法 暗 喻 法 借 喻 法 ) ( 一 ) 明 喻 法 : 在 詩 裡 面 運 用 -- 甲 像 乙 -- 這 樣 的 比 喻, 就 是 明 喻 法 例 如 : 一 鞭 炮 像 個 留 著 長 髮 的 小 妹 妹 二 風 真 像 位 舞 蹈 家 三 白 雲 像 一 位 魔 術 師 作 品
105年公務員申領或侵占小額款項
公 務 員 詐 領 或 侵 占 小 額 款 項 宣 導 教 材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壹 前 言... 1 貳 案 例 類 型 分 析... 2 一 詐 領 差 旅 費... 2 二 詐 領 加 班 費... 4 三 詐 領 油 料 費... 8 四 詐 領 國 民 旅 遊 卡 休 假 補 助 費... 10 五 詐 領 鐘 點 費... 13 六 侵 占 公 用 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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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學 緣 起 在 引 領 學 生 進 行 讀 報 心 得 分 享 與 批 判 思 考 時, 發 現 學 生 普 遍 對 科 學 知 識 性 文 章 興 趣 缺 缺 ; 再 者, 近 年, 國 小 高 年 級 課 本 選 讀 科 普 文 章, 但 學 生 學 習 往 往 不 得 其 所, 無 法 融 入 課 文 中 因 此, 教 學 者 從 國 語 日 報 中 選 了 一 些 較 貼 近 生 活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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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报 食 用 油 可 期 稳 定 改 善 稳 定 有 余, 油 脂 将 继 续 表 现 库 存 压 力 和 高 价 值 化 价 区 的 对 抗 性 投 资 机 会 更 多 是 油 脂 内 部 结 构 以 及 其 对 粕 类 相 对 强 弱 的 变 动 同 时 有 菜 籽 油 和 棕 榈 油 的 改 善 可 预 期 相 较 于 其 它 大 多 数 商 品 的 表 现, 油 脂 系 在 2015 年
東區校園中法治教育種子師資教學研習營
1 錄 錄 2 3 年 律 立 蓮 理 理 行 年 例 理 念 念 力 說 參 念 律 說 老 律 不 律 念 參 參 兩 力 參 兩 4 行 年 蓮 行 兩 見 參 律 行 說 論 兩 行 狀 參 參 蓮 蘭 列 律 年 律 理 律 年 參 行 行 兩 行 行 參 聯 參 聯 行 行 理 來 5 列 利 律 論 例 老 老 狀 老 老 了 利 老 索 老 行 不 老 錄 6 老 尿 例 律 留 量
閱 讀 素 材 V.S 分 組 方 式 的 差 異 化 教 學 工 具 表 班 級 :( ) 閱 讀 素 材 V.S 分 組 方 式 獨 立 閱 讀 夥 伴 閱 讀 ( 同 質 性 ) 夥 伴 閱 讀 ( 異 質 性 ) 友 善 陪 伴 虛 心 受 教 國 語 日 報 新 聞 生 活 文 藝 兒 童
差 異 化 教 學 在 老 梅 103 年 12 月 差 異 化 教 學 是 老 師 對 於 學 習 者 需 求 的 回 應, 這 句 話 雖 然 動 人, 但 要 瞭 解 每 個 學 生 不 同 的 需 求 並 予 以 回 應, 則 在 教 學 上 需 要 不 斷 的 嘗 試 觀 察 與 調 整, 老 師 不 僅 需 要 高 度 的 專 業 敏 銳 的 觀 察 十 足 的 創 意 等 等, 更 重
014315 市 立 永 平 高 中 無 填 報 無 填 報 (02)22319670 014322 市 立 樹 林 高 中 已 填 報 已 填 報 (02)86852011 014326 市 立 明 德 高 中 已 填 報 (02)26723302 014332 市 立 秀 峰 高 中 已 填 報
加 總 - 人 數 每 位 填 報 人 只 能 填 一 種 學 制 欄 標 籤 列 標 籤 高 級 中 學 進 修 學 校 010301 國 立 華 僑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無 填 報 已 填 報 (02)29684131 011301 私 立 淡 江 高 中 無 填 報 已 填 報 (02)26203850 011302 私 立 康 橋 高 中 已 填 報 (02)22166000 011306
2. 禁 止 母 乳 代 用 品 之 促 銷 活 動, 以 及 不 得 以 贊 助 試 用 或 免 費 等 方 式, 取 得 奶 瓶 及 安 撫 奶 嘴 認 證 說 明 以 贊 助 試 用 或 免 費 等 方 式, 取 得 奶 瓶 及 安 撫 奶 嘴, 並 在 婦 產 科 門 診 兒 科 門 診 產
104 年 母 嬰 親 善 醫 療 院 所 認 證 基 準 及 評 分 說 明 ( 調 整 對 照 表 ) 認 證 說 明 措 施 一 : 明 訂 及 公 告 明 確 的 支 持 哺 餵 母 乳 政 策 (8 分 ) ( 一 ) 醫 療 院 所 成 立 母 嬰 親 善 推 動 委 員 會, 由 副 院 長 級 以 上 人 員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並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評 估 醫 療 院
K526-ML
目 录 C O N T E N T S 21 世 纪 的 养 生 大 趋 势 寻 找 最 自 然 的 自 我 保 健 法 1. 新 世 纪, 新 期 望, 需 要 新 的 养 生 观 点 / 2 2. 生 物 节 律 养 生 应 运 而 生 / 3 3. 注 重 生 物 节 律 养 生, 为 健 康 加 油 / 5 第 课 探 索 充 满 节 律 的 世 界 课 前 热 身 : 判 断 2 分 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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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7-1852 1872 20 1 1896 8000 20 1896 1950 1 1896 1896 13 1900 1900 3 20 2 4 1910 1950 3 1911 1 2 3 4 1927 4 20 300 6 1906 1930 7 1911 5 1919 8 1914 9 1920 10 11 1902 200 6 12 1930 7 " # #! $! 14 15! "!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欧 盟 新 老 成 员 国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比 较 仇 雨 临 黄 小 勇 面 对 人 口 老 龄 化 日 趋 严 重 经 济 与 社 会 结 构 的 变 化 以 及 全 球 化 和 区 域 一 体 化 的 挑 战 欧 盟 国 家 普 遍 进 行 了 养 老 金 制 度 的 改 革 新 老 成 员 国 由 于 既 遭 遇 相 同 问 题 又 面 对 不 同 挑 战 因 此 在 改 革
数 据 库!!
黄 玺 瑛 魏 东 平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状 态 对 于 地 学 及 相 关 领 域 科 学 研 究 意 义 重 大 因 此 测 量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并 绘 制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图 一 直 受 到 国 际 地 学 界 广 泛 关 注 年 开 始 实 施 的 世 界 应 力 图 计 划 以 下 简 称 经 各 国 专 家 多 年 合 作 和 努 力 工 作 现 已 出 版 了 最
Microsoft PowerPoint - 5-人事室-印手冊用
教 師 人 事 法 規 簡 介 報 告 人 : 黃 韻 如 您 好, 歡 迎 光 臨! 人 事 室 同 仁 及 業 務 職 掌 介 紹 職 稱 姓 名 主 要 職 掌 電 話 主 任 黃 韻 如 綜 理 人 事 業 務 #2100 祕 書 吳 佩 君 組 織 編 制 聘 任 升 等 送 審 借 調 兼 課 兼 職 教 師 兼 行 政 主 管 聘 任 發 布 作 業 #2101 專 員 馬 君 敬 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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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 毅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试 图 创 造 一 种 抗 争 文 体 ( ) 一 种 期 望 打 开 个 体 抗 争 经 验 的 崭 新 可 能 性 的 次 文 学 ( ) 这 种 抗 争 文 体 浪 迹 于 一 个 身 体 痛 楚 的 地 带 : 当 前 中 国 经 济 特 区 工 厂 生 活 中 的 尖 叫 ( ) 和 梦 魇 ( ) 我 将 追 溯 一 个 来 自 农 村 的 打
Microsoft Word - ¼¯±ô¤p«Ä.doc
組 員 : 周 樂 然 姜 歷 強 容 艷 娟 陳 曉 丹 謝 立 瓊 組 長 : 陳 春 苗 1 目 錄 家 庭 教 育 對 小 孩 成 長 的 影 響 3 朋 友 和 同 學 如 何 影 響 小 孩 子 的 成 長 5 電 視 文 化 對 小 孩 子 成 長 的 影 響 7 現 代 文 明 的 影 響 10 小 孩 子 的 教 育 情 況 12 附 件 1.. 拉 五 米 家 小 孩 子 生 活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2010 2010)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投 稿 類 別 : 健 康 / 護 理 類 篇 名 :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作 者 : 江 佩 珊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許 祐 甄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張 詠 晴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指 導 老 師 : 洪 雅 津 壹 前
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年 第 期 南 洋 问 题 研 究 总 第 期 试 论 近 代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原 因 兼 与 华 人 移 民 东 南 亚 之 比 较 曹 善 玉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广 东 广 州 世 纪 年 代 到 世 纪 年 代 大 批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表 面 上 看 政 治 强 制 曾 是 导 致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突 出 原 因 但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黄 正 林 位 于 黄 土 高 原 内 蒙 古 高 原 和 青 藏 高 原 交 会 处 的 甘 肃 宁 夏 青 海 是 一 个 农 业 牧 业 和 农 牧 交 错 的 地 区 又 是 一 个 少 数 民 族 集 聚 的 地 区 由 于 居 民 的 生 产 方 式 生 活 方 式 和 宗 教 信 仰 的 不 同 农 村 市 场 的 构 成 也 不 同 在 以 农 业 经 济 为 主 的 地 区 以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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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陈 静 北 平 沦 陷 后 伪 华 北 临 时 政 府 对 北 平 金 融 强 行 统 制 建 立 了 伪 中 央 银 行 中 国 联 合 准 备 银 行 随 后 排 挤 中 国 法 币 发 行 联 银 券 统 一 华 北 的 货 币 市 场 太 平 洋 战 争 后 又 掠 夺 滞 留 在 平 津 租 界 内 中 国 政 府 的 巨 额 白 银 打 击 中 国 本 土 的 民 族 金 融 资 本 整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劳 动 力 市 场 分 割 职 业 流 动 与 城 市 劳 动 者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二 元 路 径 模 式 吴 愈 晓 使 用 年 中 国 社 会 网 络 与 职 业 经 历 调 查 广 州 上 海 厦 门 济 南 和 西 安 城 市 数 据 检 验 了 改 革 以 后 影 响 中 国 城 市 劳 动 者 职 业 流 动 模 式 以 及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因 素 研 究 结 果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拉 康 论 自 恋 侵 略 性 与 妄 想 狂 的 自 我 严 泽 胜 对 人 类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及 其 妄 想 狂 结 构 的 揭 示 是 拉 康 主 体 解 构 战 略 的 重 要 一 环 拉 康 认 为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源 于 它 是 基 于 自 恋 认 同 的 产 物 而 这 种 自 恋 认 同 模 式 又 生 发 出 自 我 的 侵 略 性 自 恋 与 侵 略 性 之 间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葛 洪 义!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 + % & #, # 二 追 求 作 为 主 体 理 性
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摩 西 的 时 刻 出 32:1-35 在 人 的 一 生 中, 总 会 有 一 些 特 别 的 时 刻, 这 种 时 刻, 可 能 让 人 经 历 无 与 伦 比 的 成 功, 或 是 惨 不 忍 睹 的 失 败 在 出 埃 及 记 32 章 里, 摩 西 就 经 历 了 这 样 的 特 别 时 刻 他 在 西 奈 山 上, 为 着 以 色 列 民 众 在 神 面 前 的 祷 告, 是 他 一 生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邮 政 编 码 朱 咏 梅 安 徽 省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230001 倪 朝 民 安 徽 省 立 医 院 230001 吴 建 贤 安 徽 医 科 大 学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230601 林 惠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杜 艳 玉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陈 彦 平 包 头 市 第 四 医 院 014030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目 錄 ( 一 ) 04 ( 二 ) 認 識 生 命 的 實 相 04 ( 三 ) 生 從 何 處 來? 死 往 何 處 去? 10 ( 四 ) 佛 教 徒 的 生 死 觀 12 ( 五 ) 如 何 面 對 死 亡? 如 何 使 得 死 亡 有 尊 嚴?15 佛 化 奠 祭 ( 一 ) 前 言 22 ( 二 ) 冥 陽 兩 利 的 莊 嚴 佛 事 25 ( 三 ) 臨 終 關 懷 要 領 27 (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公 司 代 码 :601231 公 司 简 称 : 环 旭 电 子 环 旭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1 / 25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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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始 于 世 纪 末 的 汉 阳 铁 厂 以 及 之 后 的 汉 冶 萍 公 司 为 了 获 得 本 土 的 技 术 能 力 汉 冶 萍 公 司 先 后 选 送 了 约 名 中 国 学 生 赴 英 德 美 等 西 方 国 家 学 习 冶 金 技 术 从 而 产 生 了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的 首 批 本 土 工 程 师 这 批 工 程 师 在
(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全 國 幼 教 保 總 會 團 結 大 會 師 全 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8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10 分 ~11 時 30 分 地 點 : 臺 中 潮 港 城 國 際 美 食 廣 場 2 樓 ( 臺 中 市 南 屯 區 環 中 路 四 段 2 號 ) 主 席 : 施 文 仁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總 會 長 司 儀
张 飞 龙 何 豪 亮 胎 骨 是 漆 器 制 作 的 骨 架 可 以 髹 漆 的 胎 体 种 类 繁 多 主 要 有 木 胎 陶 胎 金 属 胎 纸 胎 竹 胎 皮 胎 裱 胎 脱 胎 树 脂 胎 等 其 中 以 木 胎 应 用 最 广 本 文 着 重 探 讨 了 漆 器 底 胎 工 艺 的 制 作 技 法 不 同 胎 骨 做 地 工 艺 虽 有 差 异 但 基 本 类 似 主 要 包 括 制 胎
书 评 :,,,, :,,,,, ( ),, :?,,,, ( ),,, ( ), :,,, :,,?,?,,,,,,,,
: 兼 评 边 燕 杰 丘 海 雄 的 企 业 的 社 会 资 本 及 其 功 效 刘 林 平,,,,,,,,,,, : (, ),,, : ; ; 书 评 :,,,, :,,,,, ( ),, :?,,,, ( ),,, ( ), :,,, :,,?,?,,,,,,,, 社 会 学 研 究.,,,,, :,,,,,,, 1,,,,,,,, (. ),,,,,,,, (, : ) :,, 1 亚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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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 春 光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战 争 与 社 会 转 型 中 的 中 国 基 督 教 会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边 疆 服 务 研 究 年 代 后 期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发 起 了 一 场 旨 在 服 务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以 巩 固 抗 战 后 方 的 运 动 号 召 教 会 内 外 有 为 之 士 到 当 时 被 称 为! 边 疆 的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开 展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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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方 案 發 展 背 景 與 動 機 一 方 案 發 展 的 背 景 屏 東 縣 外 海 有 一 個 美 麗 的 小 琉 球, 是 全 台 唯 一 的 珊 瑚 礁 島 嶼, 造 就 出 豐 富 的 海 岸 自 然 景 觀, 因 此 有 海 上 公 園 之 稱 不 只 如 此, 小 琉 球 在 人 文 也 具 有 特 色, 居 民 靠 海 謀 生, 從 諺 語 討 海 人, 三 分 命 可 知, 他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3 第 一 節 問 題 提 出 -------------------------------------------------------------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法 律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論 考 試 的 資 訊 公 開 與 閱 覽 卷 宗 指 導 教 授 : 吳 信 華 研 究 生 : 賴 怡 如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3 第 一 節 問 題 提 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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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有 利 標 及 評 選 優 勝 廠 商 報 告 人 : 胡 培 中 1 前 言 採 最 低 標 為 得 標 原 則 者, 機 關 採 購 功 能 佳 條 件 好 之 標 的 常 受 到 限 制 最 有 利 標 之 精 神, 讓 機 關 能 依 招 標 文 件 所 規 定 之 評 審 標 準, 就 廠 商 投 標 標 的 之 技 術 品 質 功 能 商 業 條 款 或 價 格 等 項 目, 作 綜
O 類 L1 L2 L3 及 L5 類 式 ( 不 得 選 擇 4.2.6.6.2 及 4.2.6.6.3 規 定 ) (2)108/1/1 前 已 取 得 033 審 查 報 告 之 既 有 型 式 N3 類 車 輛, 其 全 長 逾 六 公 尺 及 / 或 全 寬 逾 二 一 公 尺 者,108
附 件 一 因 應 檢 測 基 準 版 本 轉 換 之 審 查 作 業 方 式 M1 N1 類 M2 M3 N2 N3 類 033 --> 034 車 輛 燈 光 與 標 誌 檢 驗 規 定 1.106/1/1 起, 新 型 式 車 輛 應 檢 附 完 整 034 檢 測 報 告 再 辦 理 034 審 查 報 告 備 註 : 使 用 於 車 輛 之 6.19 車 外 迎 賓 燈, 其 應 就 034
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草案)
全 國 新 住 民 火 炬 計 畫 行 動 方 案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1 日 內 政 部 台 內 移 字 第 1010932941 號 教 育 部 臺 國 ( 一 ) 字 第 1010112838B 號 會 銜 函 頒 101 年 7 月 24 日 內 政 部 核 定 修 正 一 計 畫 緣 起 隨 著 全 球 化 人 口 快 速 且 頻 繁 的 移 動, 我 國 人 跨 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