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代 表 成 果 中 文 摘 要 壹 城 市 自 行 車 政 策 推 動 貳 自 行 車 旅 遊 規 劃 與 建 設 參 自 行 車 國 際 鏈 結 肆 科 技 部 系 列 自 行 車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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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華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審 查 資 料 技 術 報 告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規 劃 送 審 人 : 張 馨 文 任 教 單 位 : 休 閒 遊 憩 規 劃 與 管 理 學 系 現 任 職 級 : 副 教 授 審 查 職 級 : 教 授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十 一 月

2 目 錄 代 表 成 果 中 文 摘 要 壹 城 市 自 行 車 政 策 推 動 貳 自 行 車 旅 遊 規 劃 與 建 設 參 自 行 車 國 際 鏈 結 肆 科 技 部 系 列 自 行 車 研 究

3 表 目 錄 表 1-1 全 球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現 況 統 計 表 表 1-2 第 一 代 到 第 四 代 公 共 自 行 車 比 較 表 表 1-3 當 前 三 種 自 行 車 的 租 用 形 式 之 比 較 表 1-4 中 國 各 城 市 自 行 車 資 訊 綜 整 表 表 1-5 BIXI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在 全 球 三 大 洲 十 大 城 市 的 營 運 規 模 表 1-6 美 國 華 府 Capital Bike 的 經 營 與 使 用 現 況 表 1-7 歐 洲 各 城 市 自 行 車 資 訊 綜 整 表 表 1-8 北 高 兩 市 建 置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發 展 歷 程 與 營 運 模 式 比 較 表 1-9 北 高 兩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與 本 模 式 比 較 表 表 1-10 臺 灣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現 況 表 (YouBike 系 統 ) 表 1-11 臺 灣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現 況 表 ( 其 他 系 統 ) 表 1-13 第 一 期 ( 短 期 )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綜 理 表 表 1-14 第 二 期 ( 中 長 期 )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綜 理 表 表 2-1 自 行 車 的 演 進 史 表 2-2 英 國 路 線 標 示 系 統 表 2-3 英 國 各 地 自 行 車 道 里 程 指 標 表 2-4 臺 灣 自 行 車 道 發 展 歷 程 表 2-5 臺 灣 自 行 車 產 業 概 況 表 2-6 臺 鐵 補 給 站 服 務 內 容 一 覽 表 表 2-7 國 外 自 行 車 服 務 區 發 展 比 較 一 覽 表 表 3-1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資 料 蒐 集 項 目 表 3-2 研 究 方 法 功 能 說 明

4 圖 目 錄 圖 1-1 圖 1-2 圖 1-3 圖 1-4 圖 1-5 圖 1-6 圖 1-7 圖 1-8 圖 1-9 圖 1-10 圖 1-11 圖 1-12 圖 1-13 圖 1-14 圖 1-15 圖 1-16 圖 2-1 圖 2-2 圖 2-3 圖 2-4 圖 2-5 圖 2-6 圖 2-7 圖 2-8 圖 2-9 圖 2-10 圖 2-11 圖 2-12 圖 2-13 全 球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分 佈 圖 示 範 地 區 與 研 究 範 圍 示 意 圖 日 本 富 山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CycloCity 的 現 況 日 本 富 山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站 點 圖 日 本 富 山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活 動 DM 武 漢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的 現 況 美 國 華 府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營 運 發 展 歷 程 德 國 e-call a Bike (Stuttgart) 臺 灣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分 布 應 用 情 境 示 意 圖 雲 端 自 行 車 智 慧 型 運 補 系 統 架 構 示 意 圖 短 期 及 中 長 期 站 點 分 布 示 意 圖 第 一 期 ( 短 期 )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分 布 圖 第 二 期 ( 中 長 期 )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分 布 圖 公 共 資 訊 站 (Kiosk) 配 置 與 服 務 範 圍 圖 站 點 成 長 規 模 推 估 圖 計 畫 概 念 圖 丹 麥 哥 本 哈 根 的 自 行 車 相 關 設 施 現 況 照 片 奧 斯 陸 的 自 行 車 設 施 現 況 照 片 夏 威 夷 的 自 行 車 設 施 現 況 照 片 夏 威 夷 的 自 行 車 設 施 現 況 照 片 Sustrans 自 行 車 地 圖 與 編 碼 系 統 荷 蘭 自 行 車 專 家 組 織 I-CE 荷 蘭 阿 姆 斯 特 丹 自 行 車 道 設 施 建 設 現 況 照 片 荷 蘭 鹿 特 丹 自 行 車 道 設 施 建 設 現 況 照 片 荷 蘭 阿 姆 斯 特 丹 自 行 車 路 線 圖 La Route Verte 自 行 車 遊 客 消 費 及 項 目 魁 北 克 省 La Route Verte 路 線 圖 加 拿 大 魁 北 克 省 自 行 車 相 關 設 施 現 況 照 片

5 圖 2-14 臺 灣 自 行 車 產 業 的 發 展 圖 2-15 全 球 自 行 車 生 命 週 期 圖 圖 2-16 利 用 GPS 進 行 自 行 車 旅 遊 沿 線 調 查 示 意 圖 圖 2-17 APP 導 覽 示 意 圖 圖 2-18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方 案 評 估 架 構 圖 2-19 友 善 的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圖 2-20 具 主 題 式 自 導 式 自 行 車 路 網 可 促 進 整 體 觀 光 之 便 利 性 與 自 明 性 圖 2-21 德 國 漢 堡 客 運 車 站 結 合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友 善 轉 乘 系 統 圖 2-22 丹 麥 哥 本 哈 根 火 車 站 設 置 的 BIKE CENTER 圖 2-23 Washington, DC. 的 Union Station Bicycle Transit Center 圖 2-25 德 國 慕 斯 特 市 中 心 的 Bicycle Center 圖 2-26 芝 加 哥 千 禧 公 園 的 Mcdonalds_Bike_Center 圖 2-27 芝 加 哥 千 禧 公 園 Mcdonalds_Bike_Center 的 服 務 設 施 圖 2-28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的 Twin Cities Bike Center 圖 2-29 丹 麥 的 自 行 車 園 區 平 面 配 置 圖 圖 2-30 ARIZONA 的 CHANDLER BMX PARK 圖 2-31 Hiladelphia Bicycle Center 圖 2-32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規 劃 方 案 構 想 -1 圖 2-33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規 劃 方 案 構 想 -2 圖 2-34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主 輔 軸 線 及 改 善 建 議 圖 圖 2-35 相 關 與 會 代 表 統 整 圖 圖 2-36 自 行 車 旅 遊 推 動 聯 盟 圖 3-1 研 究 系 統 分 析 圖 圖 3-2 各 地 區 PBS 使 用 率 與 自 行 車 旅 次 量 比 較 圖 3-3 各 地 區 PBS 使 用 率 與 收 費 費 率 比 較 圖 3-4 各 地 區 PBS 資 金 來 源 比 較 圖 3-5 研 究 方 法 整 合 架 構 圖 圖 3-6 Rasch 結 果 分 析 示 意 圖

6 中 華 大 學 教 師 以 技 術 或 實 務 研 發 成 果 送 審 代 表 成 果 中 文 摘 要 送 審 人 自 2002 年 起 在 中 華 大 學 成 立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研 究 室,2008 年 獲 博 士 學 位, 博 士 論 文 為 新 竹 科 技 城 自 行 車 使 用 者 之 偏 好 研 究 近 五 年 代 表 成 果 為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規 劃, 以 綠 色 旅 遊 的 自 行 車 觀 光 遊 憩 為 主 題, 強 調 環 境 永 續 發 展, 跨 領 域 整 合 休 閒 遊 憩 自 行 車 交 通 運 輸 及 城 市 環 境 規 劃 代 表 作 包 括 : 城 市 自 行 車 政 策 推 動 自 行 車 旅 遊 規 劃 與 建 設 推 動 自 行 車 國 際 鏈 結 以 及 近 幾 年 科 技 部 專 題 計 畫 自 行 車 相 關 研 究 等 四 部 份 系 列 研 究 開 創 臺 灣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規 劃 與 研 究 之 先 河 城 市 自 行 車 政 策 推 動, 包 括 長 期 關 注 全 球 公 共 自 行 車 發 展 協 助 捷 安 特 公 司 進 行 You Bike 使 用 者 滿 意 度 調 查 分 析 以 及 協 助 新 竹 市 政 府 推 動 全 球 第 一 套 結 合 社 區 營 造 與 智 慧 運 補 的 社 造 型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協 助 財 團 法 人 自 行 車 研 發 中 心 (CHC) 探 討 自 行 車 產 品 消 費 行 為 及 自 行 車 通 勤 可 行 性 2010 年 在 中 華 大 學 建 置 全 國 第 一 套 校 園 智 慧 型 公 共 自 行 車 取 供 系 統, 從 校 園 走 進 城 市 與 社 區, 推 動 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理 念 自 行 車 旅 遊 規 劃 與 建 設, 包 括 協 助 行 政 院 國 發 會 與 北 臺 灣 八 縣 市 政 府, 共 同 推 動 第 一 條 自 行 車 國 道 的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合 ;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向 中 央 部 會 爭 取 三 億 元 斷 裂 點 縫 合 建 設 經 費 的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規 劃 經 濟 部 學 研 計 畫 建 立 自 行 車 旅 遊 創 新 服 務 營 運 模 式 以 及 科 學 園 區 與 新 竹 縣 全 縣 自 行 車 道 規 劃 設 計 自 行 車 國 際 鏈 結, 包 括 年 連 續 六 年 共 兩 任 擔 任 美 國 國 家 研 究 委 員 會 (NRC) 交 通 運 輸 研 究 部 門 (TRB) 自 行 車 運 輸 委 員 會 委 員, 審 查 SCI 期 刊 Transportation Research Record(TRR) 2010 年 9 月 與 世 界 無 車 日 發 起 人 Eric Britton 共 同 主 持 共 享 交 通 (sharing transportation) 國 際 研 討 會, 擔 任 自 行 車 共 享 (bike sharing) 議 程 的 主 講 人 2012 年 起 擔 任 歐 盟 ECF(European Cyclists Federation) 歐 洲 自 行 車 聯 盟 自 行 車 科 學 家 Scientists for Cyclists 專 家 2010 年 起 參 加 全 球 自 行 車 城 市 大 會, 建 立 國 際 鏈 結, 協 助 臺 灣 爭 取 到 2016 全 球 自 行 車 城 市 大 會 Velo City Global, 第 一 次 在 亞 洲 舉 行, 臺 北 市 競 標 成 功 1

7 科 技 部 系 列 自 行 車 研 究, 包 括 一 般 型 研 究 計 畫 兩 年 期 優 秀 年 輕 學 者 計 畫 以 及 跨 領 域 整 合 型 計 畫, 分 別 為 臺 北 都 會 區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使 用 者 行 為 分 析 (MOST H ) 亞 洲 城 市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現 況 類 型 與 績 效 指 標 之 研 究 (NSC H MY2) 自 行 車 使 用 及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節 能 減 碳 效 益 分 析 (NSC H )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可 行 性 研 究 (NSC H ) 高 科 技 城 市 綠 色 運 輸 ~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發 展 模 式 之 研 究 (NSC E ) 整 合 型 計 畫 包 括 私 校 研 發 特 色 發 展 三 年 期 計 畫 以 雲 端 為 基 礎 之 自 行 車 觀 光 社 群 服 務 系 統, 擔 任 共 同 主 持 人 及 主 持 分 項 計 畫 子 計 畫 五 U-BIKE, i-tour 智 慧 化 觀 光 自 行 車 服 務 系 統 跨 校 參 與 交 通 大 學 國 家 型 科 技 計 畫 以 安 全 節 能 及 遊 憩 為 目 的 之 車 載 網 路 系 統 - 子 計 畫 三 : 車 載 網 路 之 位 置 感 知 服 務 : 設 計 一 個 結 合 汽 車 及 自 行 車 行 動 導 覽 遊 憩 之 系 統 擔 任 共 同 主 持 人 綜 合 上 述 摘 要 內 容, 送 審 人 代 表 成 果 ( 五 年 內 ) 以 及 七 年 內 具 體 執 行 績 效 成 果 及 貢 獻 分 述 如 下 : 一 規 劃 理 念 與 學 理 基 礎 (10%) 送 審 人 近 五 年 相 關 期 刊 與 研 討 會 論 文 皆 專 注 於 自 行 車 領 域, 分 別 發 表 於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 Hoc and Ubiquitous Computing 東 亞 運 輸 學 會 (EASTS) Journal of EAST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報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季 刊 等 近 年 出 版 兩 本 專 書, 分 別 由 華 立 圖 書 公 司 出 版 休 閒 遊 憩 與 觀 光 (2011 年 ) 以 及 新 自 然 主 義 公 司 出 版 綠 色 交 通 : 慢 活 友 善 永 續 (2013 年 ), 前 者 強 調 觀 光 與 遊 憩 綠 色 產 業 後 者 強 調 自 行 車 綠 色 運 輸 歷 年 發 表 的 著 作 與 前 述 兩 本 著 作 闡 述 規 劃 理 念 與 依 據 之 基 本 學 理 以 新 竹 科 學 城 民 眾 使 用 公 共 自 行 車 意 願 分 析 為 例, 運 用 Rasch 分 析 方 法 以 新 竹 地 區 為 實 證 基 地, 從 需 求 面 分 析 出 自 行 車 騎 乘 狀 況 之 同 意 度 自 行 車 相 關 服 務 設 施 之 同 意 度 以 及 公 共 自 行 車 設 施 之 同 意 度, 建 立 地 區 性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可 行 性 研 究 受 訪 者 認 為 該 地 區 若 能 提 供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騎 乘 意 願 高 達 80%, 並 探 討 出 公 共 自 行 車 設 施 方 面 之 認 同 度 研 究 結 果 不 同 但 均 有 潛 力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區 域, 影 響 民 眾 使 用 自 行 車 因 素 之 差 異, 以 及 重 視 公 共 自 行 車 設 施 服 務 項 目 之 不 同, 做 為 研 擬 不 同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發 展 策 略 之 參 考 瞭 解 不 同 社 經 分 群 下 使 用 自 行 車 意 願 之 高 低, 以 及 其 重 視 之 設 施 服 務 項 目, 為 市 場 區 隔 行 銷 策 略 之 依 據 擔 任 通 訊 作 者 發 表 於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報 (2011) 第 12 卷 第 3 期 2

8 另 以 新 竹 縣 遊 憩 型 自 行 車 路 線 評 選 之 研 究 為 例, 該 研 究 以 送 審 人 所 規 劃 之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以 及 政 府 提 撥 之 經 費 為 研 究 實 例, 擬 定 車 道 建 設 的 評 選 因 子 再 藉 由 模 糊 德 爾 菲 法 (Fuzzy Delphi Method, FDM) 篩 選 因 子 ; 由 專 家 篩 選 因 子 後, 運 用 分 析 網 路 程 序 法 (Analytic Network Process, ANP) 排 序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之 優 先 權 重 值 ; 最 後 應 用 0-1 整 數 目 標 規 劃 法 (Zero-One Goal Programming, ZOGP) 將 政 府 有 限 的 資 金 做 最 有 效 的 調 配 與 應 用 提 供 政 府 在 有 限 資 源 下, 建 議 最 有 效 投 入 擔 任 通 訊 作 者 發 表 於 建 築 與 規 劃 學 報 (2009) 第 10 卷 第 2 期 二 主 題 內 容 與 方 法 技 巧 (10%) 城 市 自 行 車 政 策 推 動 主 題 內 容 以 公 共 自 行 車 規 劃 建 置 為 主, 其 方 法 技 巧 包 括 下 列 五 項 : 1. 國 內 外 案 例 探 討 蒐 集 國 內 外 成 功 發 展 之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包 含 第 一 至 第 四 代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系 統 簡 介 營 運 模 式 營 運 績 效 財 務 計 畫 等, 進 行 綜 整 分 析 比 較, 並 對 應 都 市 特 性, 擷 取 值 得 借 鏡 之 處 2. 運 輸 需 求 特 性 分 析 針 對 各 區 之 旅 次 發 生, 因 應 運 具 選 擇 之 自 行 車 比 例, 推 估 自 行 車 使 用 量, 續 因 應 未 來 人 口 發 展 重 要 交 通 建 設 與 土 地 使 用, 以 及 觀 光 遊 憩 之 潛 在 需 求, 推 估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潛 在 需 求 量, 以 作 為 系 統 建 置 之 重 要 參 考 3. 社 造 型 智 慧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依 據 都 市 特 性 市 民 特 質 智 慧 城 市 的 概 念, 特 提 出 創 新 社 造 型 智 慧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滿 足 市 民 卡 使 用 便 利 簡 化 認 證 程 序 費 率 親 民 甲 租 乙 還 站 點 綿 密 成 網 等, 更 重 要 的 創 新 在 於 社 造 化 智 慧 化 自 主 化 彈 性 化 的 創 新 設 計, 結 合 都 市 發 展 與 土 地 使 用 落 實 社 區 啟 動 智 慧 交 通 創 新 財 務 模 式 追 求 財 務 永 續 設 計 市 民 彈 性 運 補 機 制 創 造 多 贏 4.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站 位 評 估 結 合 區 域 計 畫 與 都 市 更 新, 設 計 多 元 站 位 評 估 原 則, 透 過 縝 密 評 估 程 序 以 擬 定 各 里 初 步 站 位, 並 以 之 進 行 地 方 說 明 會 與 行 車 路 網 騎 乘 空 間 規 劃 設 計, 透 過 與 地 方 之 溝 通 確 定 站 位 之 可 行 性, 作 為 推 動 建 置 之 站 位 依 據 5. 行 車 路 網 騎 乘 空 間 規 劃 設 計 連 結 各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位, 構 成 路 網, 提 高 使 用 率 降 低 騎 乘 風 險 並 有 利 於 無 縫 運 輸, 建 議 騎 乘 路 線, 並 彙 整 以 往 研 究 提 出 道 路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空 間 分 配 等 建 議 3

9 自 行 車 旅 遊 規 劃 與 建 設 以 自 行 車 產 業 結 合 觀 光 產 為 主 要 目 標, 其 規 劃 建 設 方 法 技 巧 包 括 下 列 四 項 : 1. 基 礎 資 料 蒐 集 調 查 與 分 析 彙 整 分 析 自 行 車 網 絡 系 統 相 關 資 料 研 析 推 動 自 行 車 旅 遊 發 展 之 相 關 法 令 及 計 畫 國 外 區 域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案 例 研 究 以 及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自 我 營 運 管 理 相 關 產 業 調 查 與 分 析 2.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介 面 特 性 及 課 題 分 析 檢 視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發 展 現 況, 主 幹 線 路 徑 規 劃 及 土 地 權 屬 交 通 系 統 公 共 設 施 及 使 用 者 潛 在 需 求 及 特 性 分 析 調 查 區 域 自 行 車 旅 遊 之 軟 體 層 面 系 統 建 置 及 使 用 情 形, 包 括 指 標 系 統 解 說 導 覽 大 眾 運 輸 轉 乘 系 統 E 化 數 位 資 訊 等 服 務 性 支 援 設 施, 建 置 GIS 系 統 圖 資 連 接 自 行 車 網 絡 系 統 周 邊 次 系 統 休 閒 旅 遊 景 點 觀 光 潛 力 點 研 析 自 行 車 旅 遊 網 絡 系 統 相 關 課 題 與 對 策 3.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規 劃 及 自 行 車 服 務 區 評 估 確 立 自 行 車 網 絡 系 統 整 體 發 展 願 景 與 定 位, 同 時 系 統 活 化 評 估 區 域 性 自 行 車 服 務 區 及 規 劃 方 案 構 想 4.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財 務 可 行 性 分 析 及 行 銷 策 略 包 括 提 具 跨 產 業 跨 公 私 資 源 整 合 機 制 之 建 議 區 域 性 自 行 車 服 務 區 自 我 營 運 管 理 財 務 可 行 性 以 及 評 估 委 託 民 間 經 營 管 理 收 取 之 權 利 金 或 盈 餘 分 配 挹 注 相 關 軟 硬 體 設 備 維 護 具 體 可 行 做 法 4

10 科 技 部 專 題 計 畫 系 列 自 行 車 相 關 研 究, 採 用 了 包 括 資 料 探 勘 Rasch 模 式 以 及 Ridit 等 統 計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技 巧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應 用 資 料 探 勘 (DATA MINING) 技 術, 分 析 公 共 自 行 車 在 綠 色 運 輸 中 扮 演 的 關 鍵 角 色 比 較 歐 美 國 家 與 亞 洲 國 家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現 況 類 型 以 及 亞 洲 城 市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機 會 條 件 分 析 建 立 評 估 績 效 指 標, 將 運 轉 中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統 計 資 料, 搭 配 該 城 市 之 社 經 資 料, 提 出 亞 洲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運 作 績 效 與 各 因 子 之 關 聯 性 應 用 Rasch 模 式 多 變 量 統 計 等 研 究 方 法, 輔 以 個 體 選 擇 模 式, 從 供 給 面 提 出 公 共 自 行 車 使 用 之 阻 礙 因 素 強 度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設 施 服 務 受 重 視 程 度 以 及 從 需 求 面 提 出 自 行 車 使 用 意 願 與 對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預 期 水 準 等 本 土 性 的 研 究 結 果, 建 構 台 灣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的 具 體 可 行 模 式, 供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推 動 參 考 以 Ridit 分 析 方 法, 針 對 高 科 技 城 市 自 行 車 遊 客 對 於 自 行 車 騎 乘 環 境 遊 客 偏 好 與 滿 意 度 進 行 分 析 研 究 高 科 技 人 士 與 當 地 居 民 在 特 性 騎 乘 自 行 車 經 驗 騎 乘 資 源 與 限 制 方 面 的 差 異 上 述 研 究 方 法 與 技 巧, 應 用 在 規 劃 成 果 上 具 有 創 新 性 可 行 性 前 瞻 性 與 重 要 性, 且 在 實 務 應 用 上 之 價 值 及 在 自 行 車 專 業 及 自 行 車 產 業 之 貢 獻 頗 為 具 體, 除 了 結 合 自 行 車 與 觀 光 遊 憩 的 整 合 模 式 具 有 研 究 價 值 外 對 於 以 自 行 車 製 造 王 國 聞 名 的 臺 灣 之 產 業 發 展 以 及 國 際 鏈 結 頗 具 貢 獻 5

11 三 成 果 貢 獻 (30%) 1. 整 合 國 內 中 央 部 會 地 方 政 府 與 產 官 學 研 推 動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送 審 人 對 於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及 自 行 車 旅 遊 之 推 動, 經 過 多 年 努 力, 整 合 北 臺 灣 八 縣 市 首 長 以 及 跨 部 會 共 識 產 官 學 研 之 聯 盟, 推 動 北 臺 第 一 條 自 行 車 國 道 及 縫 合 斷 裂 點 並 協 助 財 團 法 人 自 行 車 研 發 中 心 (CHC) 及 臺 灣 自 行 車 輸 出 工 會 (TBA), 在 全 球 前 三 大 的 臺 北 自 行 車 展 (Taipei Cycle) 舉 辦 自 行 車 論 壇 2. 國 際 鏈 結 爭 取 全 球 自 行 車 城 市 重 要 會 議 送 審 人 自 2010 年 起 積 極 參 加 全 球 自 行 車 城 市 大 會, 建 立 國 際 鏈 結, 並 力 邀 國 際 組 織 的 主 席 秘 書 長 大 會 主 席 等 來 臺 參 訪, 讓 歐 美 看 見 臺 灣 的 自 行 車 環 境 與 發 展 透 過 北 臺 八 縣 市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研 究 與 北 臺 區 域 合 作 平 臺, 整 合 部 會 首 長 與 縣 市 首 長, 協 助 臺 灣 爭 取 到 2016 全 球 自 行 車 城 市 大 會 Velo City Global 第 一 次 在 亞 洲 舉 行, 選 擇 臺 北 市, 預 計 將 有 來 自 全 球 六 十 個 國 家 一 千 位 自 行 車 產 官 學 研 各 界 人 士 與 會 全 球 自 行 車 城 市 大 會 Velo-city Global 是 全 球 最 大 一 年 一 度 的 自 行 車 國 際 會 議, 探 討 自 行 車 環 境 的 規 劃 設 計 政 策 擬 定 與 策 略 實 踐 等, 始 於 1980 年 首 度 在 德 國 舉 行, 1983 年 之 後 由 ECF- European Cyclists Federation( 歐 洲 自 行 車 聯 盟 ) 主 導 歐 洲 自 行 車 聯 盟 創 立 於 1983 年, 現 任 主 席 Manfred Neun, 會 員 組 織 共 65 個, 組 織 範 圍 含 括 40 個 國 家, 會 員 人 數 超 過 50 萬 人, 為 全 球 最 活 躍 且 最 重 要 的 國 際 組 織 團 體 ECF 總 部 設 在 比 利 時 布 魯 塞 爾, 該 組 織 的 使 命 是 為 自 行 車 騎 士 發 聲, 將 自 行 車 推 廣 到 全 球 (The voice if cyclists, Promoting cycling worldwide), 同 時 監 督 並 游 說 歐 盟 機 構 及 聯 合 國 採 取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政 策 此 一 會 議 透 過 大 會 演 講 圓 桌 會 議 的 討 論 博 覽 會 與 展 覽 等, 促 進 全 球 對 於 自 行 車 產 業 學 術 研 究 的 國 際 交 流, 同 時 透 過 會 議 的 舉 辦, 不 但 推 動 自 行 車 觀 光 與 行 銷 城 市, 更 同 時 改 善 自 行 車 環 境, 堪 稱 自 行 車 界 的 世 博 會 送 審 人 為 臺 灣 自 行 車 界 跨 部 會 跨 縣 市 跨 領 域 的 努 力, 獲 歐 盟 ECF 主 席 Manfred Neun 的 親 筆 感 謝 信 與 臺 北 市 長 郝 龍 斌 的 感 謝 函 3. 日 本 Dream kid 電 影 公 司 來 臺 拍 攝 自 行 車 旅 遊 商 業 電 影 南 風 與 自 行 車 旅 遊 漫 畫 南 風 送 審 人 亦 促 成 並 協 助 日 本 Dream kid 電 影 公 司 來 臺 拍 攝 自 行 車 旅 遊 商 業 電 影 南 風 與 自 行 車 旅 遊 漫 畫 南 風, 行 銷 臺 灣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電 影 在 2014 年 七 月 於 日 本 各 大 都 市 五 十 家 電 影 院 上 映 漫 畫 亦 同 步 在 日 本 各 大 書 局 出 版 上 架, 日 本 航 空 公 司 亦 選 購 該 電 影 為 機 場 推 薦 電 影, 透 過 多 媒 體 行 銷 臺 灣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環 境 6

12 4. 擔 任 國 際 組 織 自 行 車 專 家 1) 年 共 計 六 年 任 期 擔 任 美 國 國 家 研 究 委 員 會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NRC) 交 通 運 輸 部 門 Transportation Research Board (TRB) 自 行 車 運 輸 委 員 會 的 委 員 (Member of Committee on Bicycle Transportation), 與 國 際 學 者 交 流 協 助 審 查 SCI 期 刊 Transportation Research Record (TRR) 全 球 自 行 車 領 域 相 關 研 究 2) 擔 任 歐 盟 ECF(European Cyclists Federation) 歐 洲 自 行 車 聯 盟 之 自 行 車 科 學 家 Scientists for Cyclists 專 家 5. 出 席 國 際 重 要 會 議 及 相 關 發 表 1) 2012 年 應 邀 擔 任 2012 全 球 自 行 車 大 會 (2012 Velo City Global) 溫 哥 華 大 會 主 講 人 keynote speaker, 邀 請 者 為 歐 洲 自 行 車 聯 盟 (European Cyclists Federation,ECF) 主 席 Manfred Neun 主 講 Public Bike System and Marketing ~ Bike Sharing System in Asian Cities, 與 加 拿 大 最 大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公 司 BIXI 執 行 長 Ayott 以 及 加 拿 大 英 屬 哥 倫 比 亞 大 學 UBC 的 Jinhua Zhao 教 授 同 臺 演 講 2) 2013 年 2014 年 分 別 獲 邀 擔 任 全 球 自 行 車 大 會 (Velo City Conference) 維 也 納 會 議 與 澳 洲 阿 德 雷 得 會 議 的 演 講 者 力 邀 維 也 納 副 市 長 Maria 以 及 阿 德 雷 德 市 長 Yarwood 兩 位 首 長 來 臺 參 與 2016 盛 會 3) 2010 年 應 邀 擔 任 2010 全 球 自 行 車 大 會 (2010 Velo City Global) 哥 本 哈 根 會 議 的 圓 桌 發 表 者, 與 會 者 加 拿 大 第 三 波 自 行 車 集 團 主 席 Jack bbecker 荷 蘭 交 通 部 代 表 丹 麥 自 行 車 基 金 會 荷 蘭 台 夫 特 科 技 大 學 及 丹 麥 大 學 教 授 德 國 觀 光 規 劃 公 司 以 及 澳 洲 Adelaide 市 政 府 代 表 等, 對 於 自 行 車 的 發 展 進 行 一 場 精 彩 的 國 際 交 流 同 時 拜 訪 荷 蘭 自 行 車 專 家 組 織 (Interface for Cycling Expertise, I-CE), 執 行 長 為 Roelof Wittink 4) 應 荷 蘭 自 行 車 專 家 組 織 I-ce(Interface for Cycling Expertise, Netherlands) 之 邀, 代 表 台 灣 赴 曼 谷 參 加 2008 年 全 球 空 氣 品 質 會 議 (BAQ2008) 會 前 會 (Pre-event at BAQ2008 ), 發 表 The Status of Cycling in Taiwan 該 文 收 錄 於 Bicycling in Asia, 2008 專 書 中, 由 I-ce, Netherlands 負 責, 於 2009 年 出 版 7

13 四 七 年 內 具 體 研 發 成 果 總 成 績 (50%) 送 審 人 七 年 內 之 具 體 研 發 成 果 總 成 績, 在 產 學 合 作 執 行 績 效 方 面, 共 計 二 十 二 項 計 畫, 金 額 將 近 兩 千 五 百 萬 元 分 別 為 以 自 行 車 為 主 題 的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以 自 行 車 研 究 為 主 題 的 科 技 部 專 題 與 整 合 計 畫 以 及 以 觀 光 遊 憩 為 主 題 的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1. 自 行 車 相 關 的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 九 件 計 畫 共 計 11,465,000 元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含 括 中 央 政 府 地 方 政 府 產 業 界 與 研 發 界 的 委 託, 主 導 北 臺 灣 自 行 車 發 展 政 策 與 研 發 方 向 此 外, 透 過 中 華 民 國 都 市 計 畫 學 會, 帶 領 跨 校 教 授 整 合 投 入 自 行 車 旅 遊 環 境 的 規 劃 調 查 與 縫 合, 並 成 為 國 發 會 的 經 典 案 例 主 持 人 執 行 計 畫 名 稱 及 類 別 類 別 期 限 執 行 金 額 委 託 單 位 主 持 人 新 竹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建 置 及 103/05/01~ 營 運 管 理 104/12/31 $3,000,000 新 竹 市 政 府 主 持 人 YOUBIKE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委 102/09/25~ 託 研 究 案 102/12/31 $150,000 捷 安 特 公 司 主 持 人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合 可 行 性 研 100/12/31~ 臺 北 市 政 府 $3,400,000 究 102/08/31 行 政 院 國 發 會 主 持 人 北 臺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規 劃 102/01/01~ 102/09/30 $677,000 大 境 景 觀 有 限 公 司 主 持 人 財 團 法 人 自 行 車 暨 自 行 車 產 品 消 費 行 為 研 究 - 以 自 行 103/05/01~ $300,000 健 康 科 技 工 業 研 究 車 旅 遊 服 務 園 區 研 究 為 例 103/11/30 發 展 中 心 (CHC) 主 持 人 財 團 法 人 自 行 車 暨 綠 色 運 輸 - 自 行 車 通 勤 可 行 性 研 究 - 98/02/01~ $200,000 健 康 科 技 工 業 研 究 以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從 業 人 員 為 例 99/01/31 發 展 中 心 (CHC) 分 項 計 畫 自 行 車 團 體 旅 遊 創 新 服 務 營 運 模 式 99 年 主 持 人 計 畫 ( 學 研 計 畫 總 經 費 700 萬 元 ) $1,000,000 經 濟 部 主 持 人 園 區 自 行 車 步 道 及 靜 心 湖 全 區 動 98 年 植 物 觀 光 導 覽 $650,000 科 學 園 區 管 理 局 主 持 人 新 竹 縣 全 縣 自 行 車 道 整 體 規 劃 設 計 96/03/28~ 97/01/30 $2,088,000 新 竹 縣 政 府 共 計 9 件 $11,465,000 8

14 2. 自 行 車 相 關 的 科 技 部 計 畫 : 八 件 計 畫 共 計 5,142,000 元 科 技 部 計 畫 持 續 累 積 自 行 車 專 業 研 究 領 域, 七 年 內 包 括 個 人 型 研 究 計 畫 兩 年 期 優 秀 年 輕 學 者 計 畫 本 校 跨 領 域 整 合 型 計 畫 以 及 跨 校 國 家 型 研 究 計 畫 擔 任 共 同 主 持 人 等 主 持 人 類 別 計 畫 名 稱 及 類 別 執 行 期 限 執 行 金 額 補 助 單 位 主 持 人 主 持 人 主 持 人 主 持 人 臺 北 都 會 區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使 用 行 為 分 析 亞 洲 城 市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現 況 類 型 與 績 效 指 標 之 研 究 (1/2) 亞 洲 城 市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現 況 類 型 與 績 效 指 標 之 研 究 (2/2) 自 行 車 使 用 及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節 能 減 碳 效 益 分 析 103/08/01~ 104/07/31 101/08/01~ 102/07/31 100/08/01~ 101/07/31 99/08/01~ 100/08/31 科 技 部 一 般 型 研 究 $513,000 計 畫 ( 個 別 型 ) 科 技 部 優 秀 年 輕 學 $733,000 者 ( 兩 年 期 )( 個 別 型 ) 科 技 部 優 秀 年 輕 學 $733,000 者 ( 兩 年 期 )( 個 別 型 ) 科 技 部 一 般 型 研 究 $783,000 計 畫 ( 個 別 型 ) 主 持 人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可 行 性 研 究 98/08/01~ 99/07/31 主 持 人 高 科 技 城 市 綠 色 運 輸 ~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發 展 模 式 之 研 究 分 項 計 畫 以 雲 端 為 基 礎 之 自 行 車 觀 光 社 群 服 主 持 人 務 系 統 ( 總 計 畫 經 費 11,250,000 元 ) 以 安 全 節 能 及 遊 憩 為 目 的 之 車 載 分 項 計 畫 網 路 系 統 - 子 計 畫 三 : 車 載 網 路 之 共 同 主 持 位 置 感 知 服 務 : 設 計 一 個 結 合 汽 車 人 及 自 行 車 行 動 導 覽 遊 憩 之 系 統 ( 總 計 畫 經 費 3,336,000 元 ) 96/08/01~ 97/07/31 100/08/01~ 103/10/30 98/08/01~ 101/08/31 科 技 部 一 般 型 研 究 $607,000 計 畫 ( 個 別 型 ) 科 技 部 一 般 型 研 究 $273,000 計 畫 ( 個 別 型 )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 提 升 $1,500,000 私 校 研 發 能 量 專 案 計 畫 ) 國 家 型 科 技 計 畫 ( 整 $0 合 型 ) 共 計 8 件 $5,142,000 9

15 3. 觀 光 遊 憩 相 關 的 產 學 計 畫 : 五 件 計 畫 共 計 8,065,000 元 主 持 觀 光 遊 憩 計 畫, 指 導 地 方 政 府 觀 光 政 策 白 皮 書 的 擬 定 ; 共 同 主 持 的 計 畫 負 責 自 行 車 綠 色 旅 遊 路 線 規 劃 與 智 慧 旅 遊 與 導 覽 解 說 的 導 入 主 持 人 類 別 計 畫 名 稱 及 類 別 主 持 人 新 竹 縣 觀 光 發 展 策 略 計 畫 主 持 人 觀 光 智 慧 聯 網 服 務 學 習 課 群 主 持 人 新 竹 縣 觀 光 發 展 行 動 計 畫 共 同 主 持 人 臺 灣 漫 畫 夢 工 廠 觀 光 資 源 解 說 人 員 培 訓 規 劃 執 行 與 成 果 應 用 建 置 委 託 執 行 期 限 103/07/09~ 104/05/24 102/08/01~ 103/07/31 97/06~ 98/05 102/06/01~ 103/08/31 執 行 金 額 委 託 單 位 $1,900,000 新 竹 縣 政 府 $607,000 教 育 部 $1,458,000 新 竹 縣 政 府 $2,000,000 新 竹 縣 政 府 共 同 主 持 人 新 竹 縣 綠 色 樂 活 地 圖 建 置 計 畫 101/03/13~ 102/10/30 $2,100,000 新 竹 縣 政 府 共 計 5 件 $8,065,000 10

16 壹 城 市 自 行 車 政 策 推 動 近 年 來 氣 候 變 遷, 為 積 極 減 少 碳 排 放 量 降 低 私 人 運 具 使 用, 公 部 門 推 廣 免 費 公 車 電 動 公 車 自 行 車 道, 目 的 即 為 了 讓 民 眾 減 少 使 用 機 動 運 具, 多 使 用 綠 色 運 具 為 推 廣 民 眾 騎 乘 自 行 車 作 為 短 程 接 駁 交 通 工 具, 藉 大 眾 運 輸 搭 配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服 務, 達 成 民 眾 最 後 一 哩 轉 乘 無 縫 接 軌 之 目 的, 鼓 勵 民 眾 使 用 無 污 染 無 耗 能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作 為 短 程 接 駁 運 具, 減 少 及 移 轉 私 人 機 動 車 輛 之 持 有 及 使 用, 增 加 大 眾 運 輸 搭 乘 便 利 性 以 提 升 使 用 率, 以 達 改 善 都 市 道 路 交 通 擁 擠 環 境 污 染 及 能 源 損 耗 目 的, 並 成 為 城 市 意 象 之 一, 塑 造 以 人 為 本 之 城 市, 推 動 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計 畫 內 容 包 括 國 內 外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案 例 城 市 發 展 現 況 分 析 運 輸 需 求 特 性 分 析 社 造 型 智 慧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規 劃 構 想 等, 並 瞭 解 民 間 參 與 之 可 行 性 及 執 行 方 式 整 合 都 市 規 劃 社 區 營 造 交 通 運 輸 資 通 訊 智 慧 城 市 專 業, 建 置 第 一 套 社 造 型 的 智 慧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Public Bicycle Scheme,PBS) 在 全 球 掀 起 一 股 風 潮, 歐 洲 各 主 要 大 城 市 包 括 : 法 國 巴 黎 里 昂 雷 諾 西 班 牙 巴 賽 隆 納 英 國 倫 敦 德 國 柏 林 北 歐 的 哥 本 哈 根 斯 德 哥 爾 摩 奧 斯 陸 等, 皆 積 極 推 動 北 美 各 大 城 市 包 括 紐 約 多 倫 多 也 積 極 實 踐 當 中 截 至 2014 年 7 月 底, 全 球 超 過 726 座 城 市 設 置 完 成, 共 81 萬 8 千 部 公 共 自 行 車 ; 另 有 228 座 城 市 規 劃 中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重 新 定 義 自 行 車 在 城 市 中 的 地 位, 同 時 滿 足 都 市 中 短 程 旅 次 的 需 求, 在 主 流 公 共 運 輸 系 統 中, 創 造 一 種 新 的 運 輸 型 式 歐 洲 為 公 共 自 行 車 起 源 的 區 域, 雖 然 有 最 多 的 城 市 投 入 建 設, 近 年 來, 中 國 大 陸 快 速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系 統 規 模 與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數 量 已 超 越 歐 美 各 國, 根 據 2014 年 7 月 統 計, 中 國 大 陸 目 前 有 173 座 城 市 超 過 60 萬 部 公 共 自 行 車, 成 為 全 球 最 大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國 家 其 中 杭 州 88,000 部, 數 量 遠 超 過 巴 黎 (20,600 部 ), 成 為 全 球 第 一 大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城 市 亞 洲 共 205 座 城 市 設 置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佔 全 球 28%, 公 共 自 行 車 數 量 共 65 萬 3 千 部, 佔 全 球 79% 以 上, 如 表 1-1 及 圖 1-1 所 示 註 : 城 市 自 行 車 政 策 推 動 相 關 資 料 匯 整 自 送 審 人 主 持 的 新 竹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建 置 及 營 運 管 理 計 畫 以 及 YouBike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 計 畫 1

17 圖 1-1 全 球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分 佈 圖 ( 資 料 來 源 : 2

18 表 1-1 全 球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現 況 統 計 表 國 家 城 市 自 行 車 數 量 站 點 數 量 電 動 自 行 車 國 家 城 市 自 行 車 數 量 站 點 數 量 電 動 自 行 車 阿 爾 巴 尼 亞 波 蘭 阿 根 廷 葡 萄 牙 澳 洲 羅 馬 尼 亞 奧 地 利 俄 羅 斯 比 利 時 塞 爾 維 亞 巴 西 新 加 坡 保 加 利 亞 斯 洛 維 尼 亞 加 拿 大 南 韓 智 利 西 班 牙 中 國 瑞 典 克 羅 埃 西 亞 瑞 士 賽 普 勒 斯 台 灣 捷 克 泰 國 丹 麥 土 耳 其 厄 瓜 多 英 國 法 國 挪 威 德 國 烏 拉 圭 喬 治 亞 美 國 直 布 羅 陀 立 陶 宛 希 臘 盧 森 堡 匈 牙 利 墨 西 哥 印 度 摩 納 哥 印 度 尼 西 亞 荷 蘭 伊 朗 紐 西 蘭 愛 爾 蘭 日 本 以 色 列 哈 薩 克 義 大 利 拉 脫 維 亞 阿 拉 伯 聯 合 大 公 國 總 計 資 料 來 源 : 張 馨 文 科 技 部 計 畫,103 年 7 月 3

19 一 規 劃 範 圍 示 範 地 區 範 圍 包 括 東 大 路 西 大 路 南 大 路 及 北 大 路 所 圍 成 之 區 域, 簡 稱 為 舊 城 區, 行 政 區 域 包 括 東 區 之 親 仁 里 育 賢 里 下 竹 里 榮 光 里 竹 蓮 里 中 正 里 成 功 里 寺 前 里 南 門 里 東 門 里 關 帝 里 及 北 區 之 大 同 里 中 興 里 中 山 里 仁 德 里 西 門 里 中 央 里, 共 17 個 里, 面 積 約 110 公 頃, 如 下 圖 1-2 所 示 圖 1-2 示 範 地 區 與 研 究 範 圍 示 意 圖 二 規 劃 目 標 因 應 都 市 發 展 方 向 及 地 方 特 色, 提 出 社 造 型 智 慧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強 調 四 大 特 色 : 第 一 是 社 造 化, 將 公 共 行 車 系 統 視 為 全 民 財 產, 讓 市 民 一 起 參 與 營 運, 並 與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以 及 都 市 更 新 建 立 共 同 發 展 相 互 結 合 之 機 制 第 二 是 智 慧 化, 因 應 智 慧 城 市 的 發 展, 結 合 市 民 卡 等 智 慧 卡 之 應 用, 建 立 後 端 雲 端 化 管 理 資 訊 平 台, 未 來 可 開 發 巨 大 資 料 分 析 與 資 料 探 勘 演 算 法, 落 實 智 慧 交 通, 打 造 智 慧 城 市 第 三 是 自 主 化,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建 置 與 營 運 均 需 投 入 一 定 的 資 源, 在 地 方 政 府 資 源 有 限 之 下, 如 何 引 入 民 間 資 源, 啟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建 置, 並 在 營 運 時 確 保 財 務 永 續, 均 是 一 大 挑 戰, 將 提 出 財 務 自 主 化 之 招 商 模 式, 以 確 保 系 統 永 續 營 運, 所 有 利 益 關 係 人 均 可 多 贏 第 四 是 彈 性 化, 回 顧 各 國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營 運 概 況, 可 知 營 運 最 大 挑 戰 在 於 運 補 系 統 的 強 化, 故 提 出 彈 性 自 動 運 補 營 運 機 制, 透 過 資 訊 系 統 的 設 計, 開 發 自 動 化 運 補 的 4

20 系 統 功 能, 透 過 市 民 結 合 ICT(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技 術 讓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成 為 彈 性 客 製 化 系 統 透 過 調 查 設 計 等 面 向 規 劃 租 借 站 點 與 騎 乘 路 線, 並 搭 配 使 用 智 慧 城 市 之 鑰 - 市 民 卡 ( 記 名 悠 遊 卡 ) 租 借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成 為 系 統 規 劃 中 的 一 大 亮 點 三 國 外 案 例 目 前 歐 美 與 亞 洲 各 國 所 進 行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分 別 採 用 不 同 的 營 運 系 統, 從 一 般 簡 單 傳 統 的 人 為 管 理 方 式 到 結 合 高 科 技 智 慧 型 手 機 無 人 租 借 太 陽 能 系 統 皆 有 送 審 人 從 第 一 代 至 第 四 代 分 別 拜 訪 過 十 個 以 上 的 城 市 親 身 體 驗, 分 述 如 下 ( 一 ) 公 共 自 行 車 演 進 1. 第 一 代 公 共 自 行 車 由 公 部 門 提 供 免 費 的 沒 有 鎖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置 於 街 上 供 民 眾 使 用 自 行 車 為 單 一 顏 色, 自 行 車 不 必 歸 還 到 一 定 的 地 點 模 式 營 運 成 本 最 低, 但 也 面 對 失 竊 率 高 可 靠 度 低 以 及 使 用 意 願 低 的 問 題 1968 年 荷 蘭 阿 姆 斯 特 丹 推 動 白 色 自 行 車 計 畫 (White bicycle program), 以 前 瞻 性 的 作 法 提 供 免 費 沒 有 上 鎖 隨 時 隨 地 可 供 大 眾 使 用 的 白 色 自 行 車 該 計 畫 認 為 提 供 大 量 便 利 的 免 費 公 共 自 行 車, 除 了 鼓 勵 騎 乘 外, 也 可 間 接 減 少 私 人 自 行 車 的 失 竊 率 但 是 計 畫 執 行 半 年 後, 很 多 公 共 自 行 車 不 見 或 被 破 壞, 該 計 畫 雖 然 宣 告 失 敗, 但 是 也 有 專 家 認 為 那 是 一 個 引 領 後 來 風 潮 的 計 畫 葡 萄 牙 大 學 城 Aveiro 運 河 邊 有 市 政 府 提 供 的 免 費 自 行 車 出 借 站, 只 需 押 證 件, 完 全 免 費 自 行 車 租 借 站 名 為 BUGA, 這 個 計 畫 稱 為 MOVE AVEIRO, 2000 年 執 行 至 今, 共 有 兩 百 輛 自 行 車, 車 況 還 不 錯, 有 專 人 隨 時 管 理 維 修, 提 供 弱 勢 團 體 就 業 機 會 2. 第 二 代 公 共 自 行 車 1995 年 丹 麥 哥 本 哈 根 推 動 城 市 自 行 車 計 畫 (Copenhangen Free Bike Program), 稱 為 (Bycyklen) 哥 本 哈 根 是 北 歐 最 大 的 城 市, 人 口 180 萬 人 1000 部 特 別 設 計 的 免 費 城 市 自 行 車 (City-Bikes) 置 於 城 市 中 120 個 點, 包 括 火 車 站 公 車 站 停 車 場 大 型 街 廓 等 此 一 成 功 的 計 畫 使 哥 本 哈 根 於 1996 年 成 為 歐 洲 的 文 化 城 市 (European Culture City),1997 年 起 提 供 免 費 的 城 市 自 行 車 數 量 達 2000 部 哥 本 哈 根 的 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推 行 成 功, 市 政 府 更 積 極 推 動 自 行 車 觀 光,2006 年 市 政 府 仍 提 供 2000 部 免 費 自 行 車, 放 置 於 市 中 心 110 處 停 放 點, 遊 客 只 需 投 20 克 朗 就 可 以 騎 走 自 行 車, 還 車 時 將 自 行 車 停 回 110 處 停 放 點 之 一, 又 可 以 拿 回 20 克 朗 城 市 自 行 車 只 能 在 市 中 心 區 使 用, 騎 出 城 將 會 被 罰 1000 克 朗 城 市 自 行 車 已 成 為 最 受 歡 迎 的 遊 客 吸 引 力, 很 多 遊 客 利 用 城 市 自 行 車 逛 市 區, 特 殊 設 計 且 造 型 鮮 豔 的 車 身 成 為 城 市 行 銷 的 最 佳 代 言 設 置 200 處 固 定 租 借 站, 投 入 代 幣 即 可 騎 乘 公 共 自 行 車 多 倫 多 在 2001~2006 年 由 社 區 自 行 車 網 (Community Bicycle Network) 經 營 一 個 小 型 的 自 行 車 分 享 系 統 該 系 統 提 供 150 部 二 手 自 行 車, 重 新 漆 成 黃 色, 分 配 於 多 倫 多 市 中 心 的 15 個 點, 這 些 點 位 於 咖 啡 廳 或 商 店 外, 由 該 店 的 店 員 提 供 自 行 車 借 還 服 務 年 費 5

21 25 加 幣 或 是 四 小 時 的 志 願 服 務 使 用 三 小 時 內 不 收 費, 共 有 450 位 會 員 這 種 模 式 營 運 成 本 提 高, 但 因 為 提 供 機 動 性 的 租 借 站 (mobility hubs), 因 此 比 第 一 代 更 可 靠, 因 為 使 用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機 會 增 加 3. 第 三 代 公 共 自 行 車 藉 由 要 求 使 用 者 提 供 身 份 辨 識 支 付 會 員 費 在 高 密 度 地 區 建 構 自 行 車 停 車 架 並 設 計 特 定 的 自 行 車 以 改 善 失 竊 問 題 及 提 高 可 靠 度 亦 可 稱 為 智 慧 型 公 共 自 行 車 (smart bike), 第 二 代 多 以 代 幣 租 借 公 共 自 行 車, 第 三 代 以 晶 片 卡 或 手 機 向 租 借 站 借 車, 藉 由 個 人 資 訊 的 儲 存 管 理 而 減 少 失 竊 柏 林 推 出 透 過 手 機 向 德 國 國 鐵 局 (DB) 租 用 自 行 車, 稱 為 Call a bike 計 畫 1998 年 法 國 Rennes 市 由 廣 告 商 Adshel( 現 已 換 成 美 國 的 戶 外 廣 告 集 團 Clear Channel) 執 行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屬 於 第 三 代 的 先 趨 者 Rennes 市 於 1998 年 6 月 推 出 一 個 頗 具 創 意 的 自 行 車 借 用 計 畫 ~Smart Card and SmartBike~ 智 慧 型 自 行 車 計 畫 該 計 畫 費 用 完 全 由 市 區 街 道 傢 俱 的 廣 告 收 益 來 支 付 市 中 心 區 設 有 25 個 自 行 車 站, 包 括 12 個 鄰 里, 以 及 13 個 自 行 車 騎 士 的 生 產 點, 例 如 大 學 火 車 站 公 車 站 購 物 中 心 機 關 接 駁 站 等 Rennes 市 共 提 供 200 部 智 慧 型 自 行 車, 以 及 2000 張 智 慧 卡 ( 含 個 人 化 晶 片 ), 智 慧 卡 每 次 可 借 兩 小 時 當 年 SmartBike 共 記 錄 40,000 個 旅 次, 平 均 旅 次 長 度 為 26 分 鐘 該 計 畫 並 成 為 其 它 城 市 學 習 自 行 車 友 善 政 策 成 功 的 案 例 挪 威 首 都 奧 斯 陸 亦 採 用 同 樣 的 SmartBike 公 共 自 行 車, 遊 客 先 在 旅 遊 服 務 中 心 購 卡, 隨 後 可 在 市 區 32 個 自 行 車 停 放 點 刷 卡 牽 車, 牽 車 還 車 皆 為 無 人 智 慧 處 理, 由 於 使 用 者 須 付 費, 因 此 車 況 比 第 二 代 的 哥 本 哈 根 城 市 自 行 車 好, 也 不 會 有 被 遊 客 佔 用 多 天 的 情 形 里 昂 Lyon 在 2005 年 五 月 推 出 Velo V, 是 第 一 個 大 規 模 推 動 的 計 畫, 至 今 有 4000 部 公 共 自 行 車, 共 設 有 343 個 租 借 站 每 天 有 個 旅 程 平 均 騎 乘 時 間 為 14.7 分 鐘 平 均 騎 乘 距 離 為 2.49 公 里 至 今 共 有 1160 萬 旅 次 平 常 日 晨 峰 時 刻 可 達 14.5 公 里 / 時 200m 是 走 路 到 停 車 場 的 距 離, 相 當 於 到 公 共 自 行 車 站 的 距 離 自 從 推 動 該 計 畫 後, 里 昂 的 自 行 車 使 用 者 倍 增 有 鑑 於 里 昂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成 功, 法 國 首 都 巴 黎 於 2007 年 8 月 起 推 動 Velib 計 劃, 市 民 與 遊 客 皆 可 使 用 經 由 大 規 模 的 佈 點, 每 300 公 尺 設 立 一 個 租 借 站, 共 計 約 1450 個 租 借 站 提 供 2 萬 部 公 共 自 行 車 此 計 畫 的 成 功, 使 巴 黎 市 政 府 於 2009 年 擴 充 到 1750 個 站 部 自 行 車, 為 當 時 規 模 最 大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每 天 的 使 用 率 約 5~7 萬 次, 夏 天 可 高 達 11 萬 次, 高 度 的 使 用, 也 導 致 約 20% 的 自 行 車 損 壞 在 運 具 結 合 方 面, 有 84% 的 使 用 者 結 合 Velib 與 其 它 運 具 一 起 使 用 : 其 中 25% 從 捷 運 下 車 後 使 用 Velib 到 目 的 地 ;21% 旅 次 開 始 先 使 用 Velib, 再 搭 配 其 它 運 具 ;15% 使 用 Velib 聯 結 其 它 兩 種 運 具, 達 到 last mile 的 功 能, 以 及 節 能 減 碳 的 效 益 整 體 而 言, 巴 黎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相 當 成 功, 惟 仍 有 下 列 問 題 : 6

22 (1) 高 達 三 分 之 一 的 自 行 車 遭 偷 竊 或 破 壞 (2) 使 用 者 抱 怨 停 車 站 沒 有 空 位 可 以 還 車 (3) 主 要 營 運 工 作 在 於 重 新 放 置 自 行 車, 尤 其 是 有 坡 度 的 區 位 (4) 對 外 國 遊 客 不 友 好 站 點 使 用 說 明 均 為 法 文, 工 作 人 員 也 僅 說 法 文, 刷 卡 機 只 支 持 歐 洲 銀 行 4. 第 四 代 公 共 自 行 車 利 用 智 慧 卡 或 信 用 卡 儲 存 更 多 個 人 資 訊, 更 易 與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整 合 例 如 Montreal 的 Bixi, 該 字 是 bicycle 加 上 Taxi, 將 達 到 2400 部 自 行 車 300 個 太 陽 能 的 租 借 站, 時 代 雜 誌 於 2008 年 報 導 Bixi 是 該 年 度 第 十 九 位 最 佳 的 創 新 產 品 Toronto 於 2009 年 設 置 5000 部 公 共 自 行 車 上 述 內 容 再 依 據 自 行 車 歸 還 的 鼓 勵 措 施 案 例 與 現 況 課 題 等 整 理 如 表 1-2 所 示 此 外, 亦 將 這 四 代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根 據 自 行 車 租 用 方 式 租 用 時 間 的 不 同, 分 為 長 期 租 用 中 短 期 租 用 以 及 短 期 租 用 三 種, 其 租 借 服 務 型 式 使 用 自 行 車 的 時 間 地 點 以 及 租 借 手 續, 整 理 如 表 1-3 所 示 表 1-2 第 一 代 到 第 四 代 公 共 自 行 車 比 較 表 第 一 代 第 二 代 第 三 代 第 四 代 可 辨 識 使 用 者, 給 予 對 於 使 用 者 與 非 歸 還 自 行 車 投 幣 (2 歐 元 ), 無 財 務 及 時 間 上 的 獎 使 用 者 皆 阻 絕 破 的 鼓 勵 措 施 使 用 後 退 還 勵 壞 的 行 為 案 例 現 況 課 題 1965 阿 姆 斯 特 丹 白 色 自 行 車 自 行 車 被 到 處 丟 棄 在 公 共 領 域 自 行 車 被 偷 被 重 漆 被 拆 解 或 被 佔 用 資 料 來 源 : 張 馨 文 國 科 會 計 畫 1995 哥 本 哈 根 Bycyklen 自 行 車 停 放 在 停 車 站 因 系 統 老 舊, 故 無 租 借 者 資 訊, 導 致 占 用 問 題 1998 Rennes 2005 Lyon 2007 Barcelona 2007 Paris 結 合 高 科 技 的 資 通 訊 技 術, 達 到 資 訊 化 的 註 冊 與 辨 識 破 壞 車 站 滿 車 與 無 車 的 問 題 2007 Amhem 2008 Brescia 2010 Grenble 具 有 監 督 與 保 護 的 能 力 公 共 與 私 人 考 量 成 本 問 題 7

23 表 1-3 當 前 三 種 自 行 車 的 租 用 形 式 之 比 較 長 期 租 用 > 一 週 中 短 期 租 用 短 期 租 用 半 天 ~ 一 週 之 間 幾 分 鐘 ~ 幾 小 時 租 借 服 務 型 學 生 租 借 計 畫 自 行 車 自 行 車 店 零 售 店 自 式 租 借 店 行 車 租 借 店 公 共 自 行 車 取 用 自 行 車 的 時 間 店 面 開 店 期 間 店 面 開 店 期 間 一 週 七 天 一 天 24 小 時 借 還 地 點 同 一 地 點 同 一 地 點 甲 租 乙 還 借 還 手 續 人 員 服 務 人 員 服 務 自 動 服 務 不 必 負 擔 擁 有 一 部 個 人 自 行 車 對 於 使 用 者 配 合 特 定 需 求 擁 有 自 - 偷 竊 風 險 但 不 必 購 買 的 價 值 行 車, 如 車 種 配 備 等 - 夜 間 與 長 期 停 車 可 到 特 定 店 維 修 - 維 修 資 料 來 源 :Beroud et al.(2010) ( 二 ) 亞 洲 案 例 中 國 各 大 城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發 展 現 況, 其 設 置 的 基 本 條 件 技 術 服 務 硬 體 設 備 網 站 及 周 邊 設 施 開 放 時 間 及 收 費 方 式 等 皆 以 大 城 市 的 尺 度 思 考, 在 全 球 經 濟 衰 退 之 際, 並 無 法 廣 泛 應 用 於 各 地, 相 對 於 中 國 大 陸, 日 本 與 臺 灣 的 建 置 規 模 小, 但 尺 度 較 相 近 日 本 有 四 座 城 市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東 京 於 2009 年 於 環 境 部 東 京 都 廳 與 旅 行 社 共 同 建 置 公 共 自 行 車 於 丸 之 內 地 區, 提 供 數 百 部 自 行 車 5 個 租 借 站, 惟 2013 年 主 持 人 赴 東 京 考 察 已 無 該 系 統 其 它 三 座 城 市 分 別 為 富 山 市 (Toayama) 金 澤 與 北 海 道 札 幌 市 (Sapporo) 富 山 市 人 口 42 萬 1. 富 山 市 於 2010 年 3 月 導 入 自 動 出 租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 稱 為 CycloCity,シクロシテイ), 由 法 商 德 高 貝 登 營 運, 起 初 設 置 15 站,150 輛 自 行 車 ; 截 至 2014 年 9 月, 富 山 市 區 內 設 17 個 租 賃 站 (1) 系 統 簡 介 日 本 富 山 市 於 2010 年 3 月 導 入 自 動 出 租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 稱 為 CycloCity,シクロシ テイ), 由 法 商 德 高 貝 登 營 運, 當 初 乃 在 環 境 省 等 一 億 五 千 萬 円 的 補 助 金 下 設 置 完 成 這 個 系 統 與 法 國 巴 黎 的 自 行 車 自 助 租 用 系 統 Velib 相 同, 設 定 由 民 間 事 業 者 在 中 心 市 街 地 區 域 內 所 營 運 的 會 員 制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借 系 統, 以 作 爲 " 環 境 模 範 都 市 " 事 業 的 一 環, 同 時 導 入 了 富 山 輕 軌 電 車 的 交 通 晶 片 儲 值 卡 Passca(IC 卡 ), 可 與 自 行 車 自 助 租 用 系 統 結 合 利 用 8

24 圖 1-3 日 本 富 山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CycloCity 的 現 況 (picture from: 系 統 建 置 初 期, 在 中 心 街 區 市 內 電 車 環 狀 線 的 沿 線 附 近 設 置 了 15 個 專 用 站 點 135 台 專 用 自 行 車 2014 年 3 月 30 日 增 設 兩 站, 目 前 共 有 17 個 租 賃 站, 如 圖 1-4 所 示 圖 1-4 日 本 富 山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站 點 圖 ( 資 料 來 源 : 9

25 (2) 租 借 方 式 CycloCity 的 租 借 分 成 定 期 卡 7 日 短 期 卡 2 日 短 期 卡 1 日 短 期 卡 四 種, 前 三 種 卡 須 事 先 在 網 站 進 行 註 冊 登 錄, 登 錄 時 須 準 備 與 信 用 卡 資 料 1 日 短 期 卡 供 短 期 觀 光 客 使 用, 遊 客 可 向 富 山 市 內 25 間 配 合 的 飯 店 旅 館 申 請, 不 須 事 前 登 錄, 但 須 準 備 可 確 認 身 份 的 證 件 收 費 機 制 分 為 基 本 費 與 使 用 費 定 期 卡 基 本 費 為 每 月 700 円, 若 使 用 Passca, 則 優 惠 為 每 月 500 円,7 日 短 期 卡 2 日 短 期 卡 的 基 本 費 分 別 為 1000 円 500 円 1 日 短 期 卡 費 用 為 1000 円 ( 含 700 円 保 證 金 與 300 円 的 額 度 ), 退 卡 後 會 退 還 押 金 及 餘 額 使 用 費 為 前 30 分 鐘 免 費 31~60 分 鐘 200 円,61 分 鐘 以 上 每 30 分 鐘 增 加 500 円 (3) 設 置 初 期 課 題 富 山 居 民 的 私 人 自 行 車 持 有 率 高, 市 内 電 車 輕 軌 公 車 也 相 當 便 利, 因 此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出 租 率 並 不 高 根 據 朝 日 新 閒 (2011) 指 出,Cyclocity 自 2010 年 3 月 導 入 後 的 一 年 內, 平 均 1 天 的 利 用 次 數 僅 次, 以 總 數 135 台 來 計 算, 約 2 成 的 單 車, 一 整 天 都 沒 人 使 用, 且 租 借 站 每 個 月 的 電 力 消 耗 比 一 般 家 庭 還 要 多, 並 未 達 預 期 的 效 益 因 此 為 了 增 加 使 用 率, 供 短 期 觀 光 客 使 用 免 上 網 登 錄 的 1 日 短 期 卡 於 焉 誕 生, 希 望 能 開 發 富 山 市 民 以 外 的 使 用 者 ( 新 聞 網 址 : (4) 與 地 方 振 興 的 結 合 除 了 1 日 短 期 卡, 為 了 在 提 昇 使 用 率 的 同 時 也 對 地 方 振 興 有 所 助 益,CycloCity 與 負 責 營 運 電 子 折 價 券 クーミー 的 株 式 会 社 フィックス 合 作, 於 2013 年 5 月 18 日 ( 六 ) ~6 月 30 日 ( 日 ) 推 出 了 Tomi-vege Lunch Pass(とみベジランチパス) 的 活 動 該 活 動 由 市 內 16 間 提 供 縣 產 蔬 菜 的 餐 廳 共 同 參 與, 只 要 在 期 間 內 在 市 內 的 四 間 飯 店 (ANA クラウンプラザホテル 富 山 富 山 第 一 ホテル 富 山 エクセルホテル 東 急 ホテルグランテラス 富 山 ) 申 請 Tomi-vege Lunch Pass 卡, 就 可 憑 卡 在 每 日 10:00 ~16:00 免 費 租 借 使 用 公 共 自 行 車 在 共 同 參 與 的 16 間 餐 廳 享 用 午 餐 可 得 到 一 點, 集 滿 三 點 可 參 加 抽 獎, 若 是 16 間 餐 廳 皆 消 費 過, 還 可 得 到 富 山 大 和 3000 円 的 商 品 券 另 外 本 活 動 的 參 加 者 若 是 申 請 定 期 卡, 將 可 享 有 三 個 月 免 收 基 本 費 抽 選 五 位 一 年 免 收 基 本 費 的 優 惠 該 活 動 藉 以 提 高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租 借 率 定 期 卡 申 請 數, 同 時 也 行 銷 使 用 縣 產 蔬 菜 的 餐 廳, 是 個 一 舉 多 得 的 活 動 10

26 圖 1-5 日 本 富 山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活 動 DM 2. 札 幌 借 站 計 畫 名 稱 利 用 SapPORO CyCLE 命 名 為 POROCLE, 提 供 100 部 自 行 車 15 個 租 11

27 3. 金 澤 採 用 台 灣 研 發 的 系 統 ( 台 灣 喬 璒 公 司, 全 臺 惟 一 外 銷 國 外 的 PBS 租 賃 系 統 ), 設 置 60 部 公 共 自 行 車 進 行 小 規 模 實 驗 性 計 畫, 活 動 照 片 如 下 所 示 資 料 來 源 : 12

28 資 料 來 源 : 13

29 4. 武 漢 全 球 規 模 第 一 大 的 武 漢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建 於 2009 年, 現 有 自 行 車 10 萬 輛, 系 統 排 名 世 界 第 三 但 2014 年 4 月 傳 出 系 統 面 臨 荒 廢, 雖 然 營 運 單 位 聲 稱 虧 損, 但 在 準 備 提 前 結 束 合 同 退 出 武 漢 的 同 時, 長 期 拒 絕 接 受 政 府 營 運 收 支 狀 況 調 查 該 系 統 將 由 武 漢 公 交 集 團 接 管, 圖 1-6 為 武 漢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的 現 況 而 武 漢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時 也 遭 遇 許 多 問 題, 條 列 如 下 : (1) 過 分 追 求 規 模 忽 視 運 營 管 理 (2) 項 目 外 包 給 企 業, 政 府 既 缺 乏 制 約 措 施, 對 其 經 營 狀 況 也 不 掌 握, 導 致 系 統 停 止 (3) 沒 有 法 律 法 規 約 束, 導 致 車 輛 損 壞 丟 失 嚴 重 運 營 公 司 管 理 混 亂 系 統 停 止 運 轉 圖 1-6 武 漢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的 現 況 14

30 表 1-4 中 國 各 城 市 自 行 車 資 訊 綜 整 表 基 本 條 件 技 術 服 務 硬 設 備 體 推 動 PBS 城 市 北 京 杭 州 江 陰 上 海 武 漢 江 西 南 昌 安 徽 池 州 浙 江 舟 山 江 蘇 無 錫 都 江 堰 廣 州 計 畫 實 施 日 期 自 行 車 租 賃 點 的 數 量 520 2, , ,000 1,600 自 行 車 數 量 14,000 50,000 5,000 28,000 90,000 1,200 2,000 1,200 5,000 第 一 期 集 中 BRT 沿 線 發 卡 量 , ,000 7,500-1, ,182 每 車 每 天 平 均 租 借 率 公 共 自 行 車 營 運 商 北 京 貝 科 藍 圖 公 司 ; 北 京 康 多 自 行 車 租 賃 公 司 杭 州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交 通 服 務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江 蘇 恆 諾 城 市 藝 術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永 久 自 行 車 有 限 公 司 武 漢 鑫 飛 達 環 保 節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鑫 飛 達 環 保 節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武 漢 鑫 飛 達 環 保 節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無 錫 愛 派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永 久 自 行 車 有 限 公 司 廣 州 公 共 自 行 車 運 營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自 行 車 價 格 ( 人 民 幣 ) 廣 告 是 主 要 收 營 運 初 期 由 - - 入 來 源 政 府 補 貼 结 合 智 慧 卡 自 動 服 務 - *2 年 卡 - 臨 時 卡 控 制 中 心 管 理 需 求 技 術 系 統 杭 州 模 式 參 照 杭 州 參 照 杭 州 武 漢 模 式 武 漢 模 式 武 漢 模 式 模 式 模 式 車 座 椅 高 度 可 調 安 裝 RFID 安 裝 GPS 安 裝 自 行 車 前 籃 - 反 光 片 ( 前 面 和 後 面 ) - - 提 供 小 孩 座 位

31 網 站 及 周 邊 地 圖 開 放 時 間 及 收 費 方 式 推 動 PBS 城 市 北 京 杭 州 江 陰 上 海 武 漢 江 西 南 昌 安 徽 池 州 浙 江 舟 山 江 蘇 無 錫 都 江 堰 廣 州 車 鎖 - - 擋 泥 板 - 自 行 車 變 速 - 租 賃 站 點 位 置 的 地 圖 - 網 站 bikekingd hzzxc.com.c xfdggzxc.co ncggzxc.co om.com mb.co - n m m ike.com com.cn bjbr.com m 互 動 的 用 户 博 客 - - 服 務 時 間 - 6:30-20:00 ( 部 分 24hr) 24 小 時 24 小 時 - 7:00-21:00 7:00-21: 小 時 7:00-22:00 開 放 時 間 過 12 小 時 - 與 公 車 BRT 地 鐵 付 費 方 式 結 合 杭 州 公 交 IC 卡 公 交 市 民 卡 停 車 IC 卡 Z 卡 - 羊 城 通 公 交 卡 需 要 保 證 金 卡 内 有 最 低 金 额 限 制 初 始 時 間 免 费 1 小 時 誠 信 積 分 4 小 時 4 小 時 4 小 時 ( 至 少 30 分 鐘 1 小 時 1 小 時 前 1 小 時 前 1 小 時 誠 信 積 分 系 統 誠 信 系 统 誠 信 系 统 誠 信 系 统 至 1 小 時 內 ) 系 統 超 出 時 間 收 费 收 費 制 度 *3 制 度 四 制 度 一 制 度 一 制 度 二 制 度 三 制 度 三 制 度 三 制 度 一 - 制 度 二 制 度 一 *1. 浙 江 舟 山 252 輛 配 到 各 個 租 賃 點, 每 站 點 21 輛, 剩 餘 車 輛 作 為 備 用 *2. 廣 州 由 於 停 車 柱 與 系 統 相 容 問 題, 現 階 段 部 份 無 法 提 供 自 動 服 務 *3. 收 費 制 度 : 各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收 費 方 式 分 為 下 列 四 種 制 度 : 制 度 一 :1 時 内 免 費,1-2 小 時 1 元,2-3 小 時 2 元,3 小 時 以 上,3 元 / 小 時 制 度 二 : 誠 信 卡 滿 分 為 100 分,2 個 小 時 內 還 車 加 1 分, 每 天 不 超 過 2 分 超 過 2 小 時, 扣 10 分, 超 過 4 小 時, 扣 30 分, 超 過 12 小 過, 扣 50 分, 超 過 24 小 時, 扣 100 分 積 分 為 0 時 不 能 再 借 車 制 度 三 : 超 過 4 小 時, 記 不 良 記 錄 1 次, 累 計 3 次 不 良 記 錄, 取 消 租 車 資 格 24 小 時 未 還 車 者, 取 消 租 車 資 格 長 期 不 還 ( 超 過 72 小 時 以 上 ), 將 於 帳 戶 中 扣 除 保 證 金 制 度 四 : 北 京 現 有 四 五 家 自 行 車 租 賃 企 業, 收 費 方 式 概 分 如 下 (1) 北 京 貝 科 藍 圖 公 共 單 車 租 賃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收 費 標 準 是 押 金 400 元,1 小 時 5 元 日 租 20 元 / 天 月 租 60 元 / 月 (2) 永 久 自 行 車 北 京 公 司, 無 押 金 無 租 金, 但 需 申 辦 誠 信 卡 (3) 綠 暢 公 司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網 採 用 免 費 + 收 費 方 式, 即 第 一 小 時 免 費 超 出 時 間 收 費, 基 於 綠 色 出 行, 實 行 象 徵 性 的 收 費, 計 畫 是 每 小 時 5 角 或 1 元, 以 鼓 勵 市 民 租 用 自 行 車 資 料 來 源 : 中 國 公 共 自 行 車 信 息 和 地 圖 武 漢 鑫 飛 達 環 保 節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計 畫 整 理 16

32 ( 三 ) 歐 美 案 例 1. BIXI 歐 美 各 國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較 成 熟, 本 計 畫 將 針 對 城 市 的 基 本 資 料 ( 人 口 數 人 口 密 度 都 會 人 口 等 ) 系 統 類 型 與 經 營 管 理 者 自 行 車 設 施 以 及 使 用 者 與 費 用 等 進 行 比 較 分 析 送 審 人 曾 經 訪 談 北 美 最 大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PBSC 公 司 的 前 執 行 長 Alain, 對 於 臺 灣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有 很 多 可 以 學 習 與 探 討 的 方 向 BIXI 創 於 加 拿 大 蒙 特 婁 市,BIXI 這 個 字 是 BIcycle 加 上 taxi 所 構 成, 意 指 個 人 公 共 計 程 車 2009 年 5 月 蒙 特 婁 市 政 府 Transit Authority 根 據 2008 年 所 擬 定 的 運 輸 計 畫, 建 置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該 市 人 口 160 萬 人, 都 會 人 口 約 360 萬 人, 城 市 人 口 密 度 每 平 方 公 里 4439 人 不 同 於 法 國 或 西 班 牙 由 廣 告 公 司 建 設 經 營, 蒙 特 婁 市 委 由 公 共 停 車 業 者 Parking Authority 開 發 營 運, 由 Alain Michel 及 Roger 三 人 創 辦 Public Bike System Co. (PBSC)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公 司, 開 發 與 經 營 BIXI 公 共 自 行 車, 目 前 專 職 人 數 為 75 人 自 行 車 及 停 車 柱 等 相 關 設 施 設 備 則 由 工 業 設 計 大 師 Michel Dallaire 團 隊 所 設 計 系 統 類 型 為 可 攜 帶 的 固 定 租 借 站, 目 前 會 員 費 用 為 年 費 $85 加 幣 ( 約 2500 元 ),BIXI 網 站 大 力 宣 傳 鼓 勵 市 民 購 買 BIXI KEY 當 禮 物 蒙 特 婁 市 政 府 認 同 PBSC 公 司 有 充 足 資 金 與 人 力, 且 該 公 司 已 研 發 無 線 網 路 技 術 與 太 陽 能 停 車 付 費 服 務 站, 可 管 理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PBSC 創 辦 人 之 一 Michel 認 為 : 汽 車 停 車 場 管 理 與 公 共 自 行 車 管 理 使 用 相 同 的 IT 設 施, 對 該 公 司 而 言 是 沒 有 問 題 的 自 行 車 鎖 固 站 可 安 裝 於 平 台 上, 創 造 可 攜 帶 式 獨 立 的 站 體 模 組, 可 快 速 調 整 區 位 反 應 需 求 且 因 為 是 無 線, 因 此 組 裝 快 速, 不 需 開 挖 道 路 破 壞 基 盤 設 施 BIXI 只 開 放 4-11 月, 冬 天 下 大 雪 時 就 收 起 來 節 慶 活 動 時 也 可 以 臨 時 增 設 以 滿 足 人 潮 PBSC 利 用 智 慧 卡 或 信 用 卡 儲 存 更 多 個 人 資 訊, 並 與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整 合 在 ICT 的 運 用 上 包 括 : 可 上 網 查 詢 最 近 的 租 車 站 點 可 即 時 得 知 各 站 自 行 車 數 可 選 擇 自 己 喜 歡 的 車, 不 需 接 受 電 腦 系 統 指 派 付 款 方 式 多 元 信 用 卡 及 BIXI 鑰 匙 卡 均 可 受 理 Alain 執 行 長 強 調 未 來 帶 著 BIXI KEY 就 可 在 各 個 城 市 借 用 BIXI BIKE 偵 測 系 統 會 主 動 偵 測 並 避 免 租 到 故 障 的 自 行 車 PBSC 公 司 目 前 在 全 球 三 大 洲 十 大 城 市 經 營 BIXI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其 規 模 整 理 如 下 表 所 示 BIXI 結 合 高 科 技 與 創 意 思 考, 成 功 推 出 創 新 服 務 與 營 運 模 式, 實 可 作 為 臺 灣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參 考 Bixi 營 運 模 式 整 理 如 下 表 1-5 所 示 惟 北 美 最 大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公 司 Bixi 也 因 為 業 務 過 度 迅 速 擴 展 至 美 國 和 澳 大 利 亞 造 成 財 政 問 題, 於 2014 年 初 向 法 院 提 出 破 產 保 護, 該 公 司 共 負 債 4700 萬 元 17

33 表 1-5 BIXI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在 全 球 三 大 洲 十 大 城 市 的 營 運 規 模 國 別 加 拿 大 英 國 澳 洲 城 市 別 Montreal Toronto Ottawa London Melbourne 系 統 名 稱 BIXI BIXI CAPITAL Barclays Cycle Hire BIXI 起 用 日 期 自 行 車 數 停 車 站 數 會 員 人 數 40,000 國 別 美 國 城 市 別 Washington D.C. Minneapolis Washington State University Boston Chattanooga 系 統 名 稱 Capital Bike Nice Ride Green Bike Hubway 起 用 日 期 自 行 車 數 停 車 站 數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PBSC 官 方 網 站 2. Washington D.C. 送 審 人 2011 年 拜 訪 華 府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的 專 案 經 理 Paul, 同 時 實 際 操 作 瞭 解 華 府 利 用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推 動 華 府 人 口 約 六 十 萬 人,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Capital Bike 源 於 交 通 部 長 Ray LaHood( 美 國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父 ) 的 建 議, 設 在 華 府 的 目 的 是 讓 各 洲 參 眾 議 員 看 到 後 能 回 到 各 州 去 推 動 2004 年 華 府 交 通 局 (DC.DoT) 通 過 Clear Chunnel 的 提 案, 第 一 次 只 設 置 50 部 公 共 自 行 車 Smart Bike,Clear Chunnel 公 司 不 敷 成 本, 因 此 計 畫 宣 告 失 敗 未 持 續, 等 到 2008 年 時 機 成 熟, 重 新 投 入, 並 改 與 BIXI 合 作, 推 出 小 系 統 小 規 模 但 運 作 頗 為 成 功 的 Capital Bike Capital Bike 自 2010 年 九 月 開 始 營 運 九 個 月 後, 統 計 使 用 率 如 表 1-6, 未 來 的 最 適 規 模 為 個 租 借 站 華 府 的 小 系 統 計 畫 是 美 國 其 它 各 洲 學 習 的 案 例, 值 得 參 考 表 1-6 美 國 華 府 Capital Bike 的 經 營 與 使 用 現 況 公 共 自 行 車 使 用 比 率 3%-5% bike share 每 天 有 5,000 公 共 自 行 車 旅 次 平 常 日 75% 通 勤 25% 觀 光 假 日 50% 通 勤 50% 觀 光 營 運 至 今 共 累 計 535,000 旅 次 目 前 營 運 有 50% 回 收 四 月 份 甚 至 超 過 100% 預 計 三 年 後 可 以 達 到 自 我 營 運 與 自 我 維 持 沒 有 提 供 地 圖, 但 有 手 機 網 站 spotcycle Capitalbike.com Data figures 等 資 訊 18

34 華 府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Capital Bike, 各 地 遊 客 利 用 公 共 自 行 車 探 訪 華 府 華 府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專 案 經 理 人 Paul 3. 維 也 納 圖 1-7 美 國 華 府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營 運 發 展 歷 程 維 也 納 有 兩 套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 一 套 是 市 政 府 經 營 的 CITY BIKE; 另 一 套 是 遍 布 歐 洲 各 城 市 結 合 太 陽 能 的 NEXT BIKE, 藉 由 公 共 自 行 車 考 察 體 驗 維 也 納 的 自 行 車 環 境 與 設 施 目 前 CITY BIKE 共 94 站,1200 部 公 共 自 行 車 維 也 納 市 區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設 施 自 行 車 道 建 設 與 相 關 環 境 建 設, 整 體 規 劃 設 計 良 好, 該 市 執 行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非 常 成 功,Maria 副 市 長 努 力 推 動 維 也 納 成 為 中 歐 最 佳 的 自 行 車 友 善 城 市 19

35 CITY BIKE 與 法 國 巴 黎 同 樣 的 系 統, 由 JCD 營 運 各 式 各 樣 不 同 贊 助 廣 告 車 身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CITY BIKE) NEXT BIKE 利 用 太 陽 能 提 供 資 料 站 副 市 長 Maria 推 動 自 行 車 友 善 城 市 的 宣 傳 NEXT BIKE 展 板 顯 示 歐 洲 各 國 的 分 布 點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及 友 善 指 標 系 統 20

36 4. 德 國 e-call a Bike 2007 年 以 來, 德 國 鐵 路 公 司 Deutsche Bahn AG (DB) 在 許 多 城 市 中 提 供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租 賃 系 統 call a bike, 使 用 者 必 須 透 過 手 機 或 網 站 註 冊 會 員 有 些 城 市 如 科 隆 及 柏 林 提 供 免 費 系 統, 使 用 者 可 以 在 城 市 裡 的 任 何 一 角 借 還 車 斯 圖 加 (Stuttgart) 決 定 建 立 固 定 車 站 系 統, 使 用 者 必 須 在 固 定 的 60 個 車 站 租 用 或 歸 還, 而 其 中 有 450 輛 自 行 車 只 能 透 過 手 機 租 用 斯 圖 加 為 了 推 廣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使 用, 每 年 補 助 十 萬 歐 元 讓 使 用 者 於 前 30 分 鐘 免 費 截 至 2010 年, 其 系 統 已 經 有 超 過 五 千 名 用 戶 以 及 八 萬 趟 旅 次, 其 中 年 輕 男 性 用 戶 在 傍 晚 或 晚 上 的 使 用 佔 多 數 2009 年, 德 國 政 府 呼 籲 各 界 發 展 創 新 自 行 車 租 借 系 統,DB 和 斯 圖 加 決 定 共 同 發 展 融 合 自 行 車 及 電 動 車 的 系 統, 並 獲 得 政 府 高 達 三 百 萬 歐 元 的 補 助 他 們 的 總 體 目 標 為 在 所 有 車 站 提 供 自 行 車 及 電 動 車 充 電 設 備 和 大 眾 運 輸 整 合 2011 年 11 月,e-call a bike 正 式 運 行, 在 44 站 裡 面 總 共 提 供 60 輛 電 動 車 及 450 輛 自 行 車, 每 站 都 有 全 新 設 計 的 觸 控 自 動 繳 費 機 讓 使 用 者 以 DB 卡 或 信 用 卡 付 費 電 動 自 行 車 不 同 於 傳 統 自 行 車, 多 了 馬 達 和 電 池, 為 了 防 止 電 動 車 被 破 壞, 車 上 沒 有 按 鈕 或 螢 幕, 只 有 一 個 小 的 LED 燈 顯 示 電 量 馬 達 由 BionX 提 供, 在 開 始 騎 乘 電 動 車 的 同 時 自 動 運 轉, 而 使 用 者 有 三 段 變 速 可 以 選 擇 雖 然 車 身 重 達 20 公 斤, 騎 起 來 卻 非 常 簡 單, 其 中 煞 車 更 是 非 常 棒 的 設 計 充 電 設 備 的 安 裝 就 沒 那 麼 簡 單, 所 有 車 站 都 需 要 一 個 標 準 的 電 力 連 結, 因 此 採 用 地 下 連 通 管 線 來 為 設 備 充 電 充 電 方 式 為 將 電 動 車 固 定 於 站 內, 當 電 動 車 鎖 住 時, 電 池 即 開 始 充 電, 鎖 上 也 有 紅 綠 燈 顯 示 充 電 狀 態, 若 電 力 少 於 20% 則 無 法 借 用 為 了 提 供 更 好 的 服 務,DB 複 製 柏 林 及 漢 堡 的 做 法, 讓 使 用 者 可 以 操 作 觸 控 螢 幕 來 完 成 自 行 車 的 借 用 與 歸 還 另 外, 斯 圖 加 與 能 源 公 司 EnBW 合 作, 設 立 90 座 充 電 插 座, 使 得 綠 能 達 到 充 分 運 用 價 格 : 一 般 的 自 行 車 使 用 在 前 30 分 鐘 免 費, 但 是 電 動 自 行 車 一 分 鐘 得 付 0.12 歐 元, 一 整 天 則 是 22.5 歐 元, 使 用 者 也 可 以 選 擇 年 繳 54 歐 元 專 業 建 議 : (1) 在 正 式 營 運 前 測 試 電 動 自 行 車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經 由 20 位 試 用 者 連 續 四 個 禮 拜 的 測 試 後, 許 多 技 術 問 題 都 被 偵 測 並 解 決 (2) 營 運 必 須 伴 隨 行 銷 活 動, 例 如 在 俱 樂 部 酒 吧 及 餐 廳 內 發 放 海 報 (3) 必 須 考 慮 車 站 公 共 空 間 限 制 的 問 題 (4) 充 電 設 備 應 該 要 統 一, 以 便 降 低 成 本 及 空 間 德 國 阿 亨 市 (Aachen) 也 與 德 鐵 延 長 電 動 自 行 車 租 借 合 約 至 2014 年, 除 阿 亨 市 外, 還 有 其 他 幾 個 大 城 市 和 德 鐵 有 合 作 民 衆 可 以 用 卡 或 手 機 付 費 租 借, 有 特 定 的 出 租 地 點, 阿 亨 市 設 有 三 個 租 車 站, 分 別 在 火 車 站, 市 中 心 和 大 學 餐 廳, 可 以 中 途 休 息, 總 共 有 15 輛, 每 站 可 以 停 靠 10 輛 凡 持 有 德 鐵 優 惠 卡 或 阿 亨 ASEAG 者, 租 車 可 以 享 有 優 惠 21

37 圖 1-8 德 國 e-call a Bike (Stuttgart) 德 國 阿 亨 市 (Aachen) 資 料 來 源 : 德 國 官 網 ( tuttgart.pdf) 22

38 5. 文 獻 案 例 研 究 Beroud(2010) 參 考 CERTU 針 對 法 國 公 共 自 行 車 使 用 的 研 究 顯 示,75% 的 旅 次 時 間 在 二 十 分 鐘 以 內 騎 乘 的 旅 程 短 於 3km 當 3 英 哩 ( 約 4.8 公 里 ) 以 下 的 短 程 旅 次, 若 能 鼓 勵 汽 車 駕 駛 者 ( 將 近 50% 的 汽 車 人 口 ), 轉 移 至 公 共 自 行 車 ( 只 需 騎 乘 3 公 里 ), 將 有 效 達 成 減 碳 效 果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需 注 意 的 關 鍵 包 括 :1. 充 足 的 供 給 面 ( 包 括 遊 客 與 居 民 都 可 透 過 銀 行 的 信 用 卡 來 使 用 大 量 的 自 行 車 );2. 能 確 保 自 行 車 品 質 的 合 約 定 訂 ; 3. 價 格 策 略 的 合 理 性 ; 以 及 4. 瞭 解 使 用 者 的 屬 性 並 進 行 分 析 Pablo 等 人 (2010) 提 到 速 度 (speed) 及 停 車 設 施 (parking) 與 公 共 自 行 車 使 用 上 的 關 聯, 該 研 究 證 實 當 騎 乘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時 速 在 尖 峰 時 刻 可 達 到 14.5~20km, 且 自 行 車 的 租 還 站 與 汽 車 停 車 設 施 同 樣 在 200m 以 內, 是 公 共 自 行 車 成 長 兩 倍 使 用 率 且 能 與 汽 車 競 爭 的 關 鍵 因 素 Shaheen 等 人 (2010) 比 較 歐 美 與 亞 洲 國 家 推 動 共 享 自 行 車 (bikesharing) 的 過 去 現 在 與 未 來, 提 出 需 求 反 應 式 (demand-responsive) 的 營 運 模 式 惟 該 研 究 僅 針 對 歐 美 等 地 區 的 現 況 發 展 作 概 述, 提 出 自 行 車 失 竊 與 破 壞 自 行 車 分 配 資 訊 系 統 以 及 保 險 與 可 靠 度 等 經 驗 討 論, 並 未 對 各 國 的 發 展 類 型 與 模 式 提 出 具 體 的 分 類, 以 及 針 對 不 同 地 理 區 位 不 同 氣 候 條 件 甚 至 不 同 的 運 輸 文 化 進 行 評 析 賓 州 費 城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之 主 要 市 場 與 需 求 預 測 研 究 中 提 到 兩 個 成 功 案 例, 其 一 是 華 府 的 小 系 統 其 二 是 Motreal 季 節 性 的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於 冬 天 下 雪 時 將 設 備 全 部 收 起 費 城 目 標 設 定 每 日 使 用 率 6000~23000, 以 兩 個 主 要 目 標 市 場 地 區 為 研 究 基 地 並 分 三 種 需 求 情 境 模 擬 ( 低 度 需 求 中 度 需 求 高 度 需 求 ) 研 究 變 數 為 人 口 特 性 公 共 設 施 及 其 它 特 性, 並 以 兩 階 段 來 進 行 : 第 一 階 段 先 利 用 GIS 分 析 界 定 適 合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主 要 市 場 第 二 階 段 則 以 歐 洲 相 近 尺 度 的 城 市 進 行 預 測 與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使 用 分 派 研 究 分 區 包 括 1912 個 交 通 分 析 區 (Traffic Analysis Zone), 旅 次 推 估 來 自 2000 份 家 戶 問 卷 調 查 該 研 究 具 體 結 論 建 議 費 城 應 設 置 130 租 借 站 提 供 兩 千 部 公 共 自 行 車 與 核 心 市 場 地 區 ; 以 及 320 個 站 4800 部 於 向 外 擴 張 地 區 費 城 市 政 府 因 金 融 風 暴 取 消 公 共 自 行 車 建 置 2012 美 國 艾 森 豪 學 者 ~ 費 城 市 長 辦 公 室 主 任 Mr Stober, 前 來 拜 訪 送 審 人 推 動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Mr Stober 說 明 當 時 研 究 完 成 後 欲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卻 面 臨 財 務 困 難 另 外 介 紹 費 城 成 功 爭 取 到 美 國 交 通 部 TIGER(Transportation Investment Generating Economic Recovery) 交 通 運 輸 投 資 振 興 經 濟 計 畫, 投 入 2300 萬 美 元, 縫 補 自 行 車 路 線 斷 裂 點, 不 只 串 聯 遊 憩 區, 也 希 望 提 供 不 同 交 通 運 輸 選 擇, 因 此 提 出 多 元 使 用 的 道 路 (Multi use path), 以 及 完 全 道 路 系 統 (complete street) 最 新 概 念, 滿 足 當 地 600 萬 人 口 的 需 求 縫 補 400 英 哩 自 行 車 道 主 要 原 因 有 三 :1. 越 來 越 多 人 選 擇 主 動 式 交 通 方 式 2. 投 資 區 域 步 道 及 自 行 車 道 路 網 可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與 振 興 經 濟 3. 低 投 資 高 回 收, 且 使 用 者 越 健 康, 國 家 醫 療 支 出 越 少 23

39 表 1-7 歐 洲 各 城 市 自 行 車 資 訊 綜 整 表 計 畫 名 稱 城 市 Velib 巴 黎 Call a bike 柏 林 / 慕 尼 黑 SmartBike 華 盛 頓 DC Bicing 巴 賽 隆 納 BIXI 蒙 特 婁 OV Fiets 阿 姆 斯 特 丹 OY Bike 倫 敦 城 市 750 萬 220 萬 /1200 萬 140 萬 /600 萬 60 萬 /530 萬 160 萬 人 /360 萬 74 萬 人 /670 萬 / 都 會 人 口 /1200 萬 人 口 密 度 人 /km 人 /km 人 /km 人 /km 人 /km2 4,700 人 /km2 系 統 類 型 永 久 固 定 租 借 站 彈 性 設 施 搭 配 可 攜 帶 的 固 定 租 借 永 久 固 定 租 借 站 永 久 固 定 租 借 站 站 固 定 租 借 站 經 營 Deutshe Bahn Clear Channel Clear Channel Stationnement de J C Decaux Cyclocity 管 理 者 (DB Rent) SmartBike SmartBike Montreal 啟 用 年 代 ,500 輛,2008 年 夏 自 行 車 20600(2007) 150~ (2004) 120 天 2,400 數 量 23300(2009) 125(2008) 擴 增 至 6,000 自 行 車 租 借 站 採 用 此 系 統 的 城 市 使 用 者 與 費 用 1451(2007) 1750(2009) 法 國 里 昂 等 五 個 城 市 維 也 納 與 薩 爾 斯 堡 西 班 牙 塞 維 亞 等 三 個 城 市 布 魯 賽 爾 都 柏 林 1. 使 用 者 需 先 購 買 pass: 年 票 29, 日 票 與 週 票 分 別 為 1 與 5 2. 第 一 個 半 小 時 免 費 第 二 個 半 小 時 1 第 三 個 半 小 時 2 之 後 每 半 小 時 4 3. 提 供 居 民 及 遊 客 使 用, 有 200,000 名 會 員, 或 用 戶 捐 助 4. 冬 天 60,000~90,000; 夏 天 150,000~180,000 旅 55(2004) 10 德 國 柏 林 等 四 個 城 市 法 國 Orleans 的 Allocyclo 1. 註 冊 費 5, 使 用 費 每 分 鐘 0.8, 鐵 路 通 勤 者 每 分 鐘 0.6, 最 高 為 24 小 時 9 2. 亦 可 使 用 年 票 Call a bike pass 99, 每 次 使 用 時 前 半 小 時 免 費 挪 威 奧 斯 陸 等 三 個 城 市 瑞 典 斯 德 哥 爾 摩 等 兩 個 城 市 法 國 Rennes 等 四 個 城 市 西 班 牙 巴 賽 隆 納 等 兩 個 城 市 1. 使 用 者 需 先 購 買 美 金 $40 年 費 2. 使 用 三 小 時 不 收 費, 若 需 延 長 使 用 可 以 申 請 小 時 未 歸 還 需 罰 款 $ (2007) 400(2008) 1. 只 供 居 民 使 用, 有 110,000 名 會 員 2. 每 天 80,000 旅 次 每 輛 自 行 車 平 均 使 用 約 每 天 的 8 次, 每 個 星 期 約 325,000 旅 次 3. 前 30 分 鐘 免 費, 超 過 30 分 鐘, 每 半 小 時 收 費 0.30, 使 用 時 間 上 限 為 2 小 時 若 24 小 時 皆 未 歸 還, 則 需 負 擔 150 罰 金 使 用 者 (2008) 目 前 為 獨 一 無 二 的 系 統 1. 使 用 者 需 付 會 員 費 : 加 幣 $78(5-11 月 ),$28/ 月,$ 5/ 天 2. 使 用 的 前 半 小 時 免 費, 後 半 小 時 $ 1.5, 第 三 個 半 小 時 $4.5, 之 後 每 半 小 時 收 費 $ ,000 名 會 員, 另 有 140,000 人 可 使 用 公 共 運 輸 的 季 節 票 2. 每 年 有 325,000 次 租 借, 目 標 為 一 百 萬 次, 遠 超 過 原 設 定 目 標 3. 會 員 年 費 400 元, 每 天 收 取 120 元 4. 自 行 車 租 借, 單 次 租 借 20 小 時 至 60 小 時, 每 次 收 費 2.85; 年 費 則 是 1. 小 規 模 計 畫, 只 服 務 倫 敦 西 區 2. 使 用 者 首 先 須 支 付 10 年 費, 方 可 租 借 自 行 車, 每 次 使 用 收 費 方 式 如 下 : 0~30 分 鐘, 免 費 ; 31~60 分 鐘 2.00; 61~120 分 鐘 4.00;121~180 分 鐘 6.00;120 分 鐘 8.00; 使 用 者 可 另 外 支 付 10 作 為 車 輛 失 竊 險, 若 無 保 24

40 計 畫 名 稱 城 市 發 展 現 況 Velib 巴 黎 次 / 天 5. 每 輛 自 行 車 每 天 有 7-12 旅 次, 目 標 為 每 天 旅 次, 才 可 產 生 每 天 2~300,000 user 6. 每 天 費 用 為 42, 一 年 為 1200 元 7 前 半 小 時 免 費 97% 的 使 用 者 騎 乘 少 於 半 小 時 ( 明 顯 為 代 步 ) 7. 最 大 使 用 族 群 為 騎 到 火 車 站 或 捷 運 站 的 通 勤 者 1. 鑑 於 第 三 大 城 市 里 昂 推 動 Velo v 智 慧 型 自 行 車 的 成 功, 巴 黎 市 長 Bertrand Delanoe 決 定 推 動 大 規 模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年 6 月 啟 用, 巴 黎 成 為 當 時 全 市 界 最 大 的 自 行 車 分 享 系 統, 資 金 來 自 廣 告 收 益 年 統 計 調 查 顯 示, 有 190,000 註 冊 者, 平 均 每 天 使 用 70,000 次 4. 2/3 使 用 者 住 在 巴 黎 市 區 其 餘 1/3 住 在 郊 區, 超 過 Velib 的 服 務 範 圍 5. 使 用 者 的 年 齡 :39% Call a bike 柏 林 / 慕 尼 黑 1. 德 國 國 鐵 (DB) 開 發 Call a Bike 系 統 是 為 了 服 務 火 車 通 勤 者, 從 火 車 站 騎 自 行 車 到 個 人 的 目 的 地 2. 原 始 的 系 統 都 有 固 定 站 ( 以 火 車 站 為 主 ), 但 不 要 求 自 行 車 一 定 要 騎 到 車 站 才 歸 還, 可 以 停 放 在 主 要 街 道 路 口 鎖 好 即 算 歸 還 3. 自 行 車 配 有 無 線 控 制 的 鎖, 使 用 完 畢 必 需 鎖 回 固 定 的 站 或 是 主 要 路 口 處 的 鎖 固 點 4. 自 行 車 上 的 綠 燈 顯 示 已 歸 還 可 被 使 用 ; 紅 燈 亮 顯 示 仍 SmartBike 華 盛 頓 DC 1. 鑑 於 歐 洲 PBS 的 成 功, 美 國 於 2004 年 開 始 思 考 在 首 都 建 置 2. 徵 求 候 車 亭 的 廣 告 時, 同 時 要 求 建 置 小 型 的 PBS 3. 由 前 一 年 開 始 經 營 巴 賽 隆 納 Bicing 系 統 的 Clear Channel 得 標 4. 啟 用 三 個 月 後, 已 有 930 人 註 冊 平 均 每 天 130 位 使 用 者 5. 首 都 的 交 通 局 (DDOT) 已 計 畫 擴 大 推 動 PBS Bicing 巴 賽 隆 納 報 告 指 出 僅 6.6% 用 戶 使 用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4. 系 統 開 放 時 間 : 週 一 ~ 週 四, 早 晨 5 點 開 始 營 運, 只 開 放 19 個 小 時 允 許 租 借, 但 24 小 時 皆 可 歸 還 週 五 ~ 週 日 : 全 天 候 營 運 1. 全 世 界 第 二 大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提 供 自 行 車 2. 資 金 來 自 會 員 費 及 市 政 府 的 汽 車 停 車 收 入 3. 委 託 Clear Channel 公 司 營 運, 但 不 提 供 廣 告 4. 每 輛 自 行 車 每 天 使 用 週 轉 率 為 14 次, 比 原 先 預 測 及 規 劃 更 成 功, 達 到 兩 倍 的 效 益 5. 自 行 車 的 耗 損 率 高 於 預 期, 原 本 預 計 每 部 自 行 車 有 五 年 的 壽 命, 結 果 2-3 年 就 需 汰 換 BIXI 蒙 特 婁 1. 建 造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的 概 念 來 自 該 市 2008 年 的 運 輸 計 畫 2. 不 同 於 其 它 系 統 由 廣 告 公 司 來 建 設 經 營, 該 市 委 由 公 共 停 車 業 者 開 發 與 營 運 3. 認 同 該 公 司 有 資 金 與 人 力, 應 可 管 理 自 行 車 分 享 系 統 4. 該 公 司 獲 得 BIXI 授 權 之 前, 就 已 研 發 無 線 網 路 技 術 與 太 陽 能 停 車 付 費 服 務 站 5. 因 此 汽 車 停 車 場 與 PBS 可 使 用 相 同 的 IT 設 施 6. 自 行 車 鎖 固 站 可 安 OV Fiets OY Bike 阿 姆 斯 特 丹 倫 敦 9.50 險, 車 輛 失 竊 或 被 破 壞 則 需 自 行 負 擔 賠 償 費 1. 設 置 地 點 為 火 車 站, 與 荷 蘭 鐵 路 公 司 NedRail 合 作, 其 目 標 為 將 自 行 車 到 火 車 站 的 旅 次, 從 10% 增 加 到 40% 2. 沒 有 財 務 可 行 性, 但 是 預 計 四 年 內 可 以 達 到 收 支 平 衡 1. 採 用 低 技 術, 亦 即 只 提 供 自 行 車 鎖, 沒 有 建 設 固 定 的 設 施 2. 利 用 手 機 借 還 自 行 車 3. 利 用 自 行 車 身 上 的 廣 告 板 收 益 來 平 衡 支 出 4. 最 近 與 運 輸 業 者 整 合 25

41 計 畫 名 稱 城 市 各 國 發 展 之 問 題 Velib 巴 黎 為 歲, 23% 為 歲, 21% 為 歲, 17% 為 45 歲 以 上, 16 歲 以 下 不 可 用 6. 61% 的 使 用 者 其 目 的 為 通 勤 或 通 學 7. 19% 認 為 Velib 提 供 旅 次 機 會, 否 則 無 法 成 行 8. 20% 使 用 者 減 少 使 用 汽 車 9. 84% 的 使 用 者 結 合 Velib 與 其 它 運 具 一 起 使 用 : 其 中 25% 從 捷 運 下 車 後 使 用 Velib 到 目 的 地 ; 21% 旅 次 開 始 先 使 用 Velib, 再 搭 配 其 它 運 具 ;15% 用 Velib 聯 結 其 它 兩 種 運 具 1. 高 達 三 分 之 一 的 自 行 車 遭 偷 竊 或 破 壞 2. 使 用 者 抱 怨 停 車 站 沒 有 空 位 可 以 還 車 3. 對 外 國 遊 客 不 友 好 站 點 使 用 說 明 均 為 法 文, 工 作 人 員 也 僅 說 法 文, 刷 卡 機 只 支 持 歐 洲 銀 行 Call a bike 柏 林 / 慕 尼 黑 在 使 用 中 5. 已 註 冊 的 使 用 者 可 以 發 簡 訊 獲 得 對 號 密 碼 以 開 啟 車 鎖 ; 簡 訊 包 括 一 組 數 字, 可 對 照 漆 在 自 行 車 車 身 上 的 數 字, 以 此 來 開 鎖 6. 未 註 冊 的 使 用 者 及 遊 客, 可 打 電 話 給 24 小 時 熱 線 以 信 用 卡 獲 得 密 碼 開 鎖 SmartBike 華 盛 頓 DC Bicing 巴 賽 隆 納 只 對 本 地 人 開 放, 遊 客 不 能 使 用 BIXI 蒙 特 婁 裝 於 平 台 上, 因 此 創 造 可 攜 帶 式 獨 立 的 站 體 模 組 7. 因 為 是 無 線, 因 此 組 裝 快 速 且 不 貴 8. 由 於 站 體 是 可 攜 式, 因 此 可 快 速 調 整 區 位 反 應 需 求 9. 冬 天 下 大 雪 時 可 以 收 起 來 以 保 護 設 施 節 慶 時 也 可 以 臨 時 增 設 以 滿 足 人 潮 OV Fiets 阿 姆 斯 特 丹 OY Bike 倫 敦 自 行 車 太 重, 達 46 斤 ( 普 通 自 行 車 約 20 斤 ), 使 用 不 便 捷 26

42 四 國 內 案 例 ( 一 ) 臺 北 市 You Bike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建 置 計 畫 2009 年 3 月 於 信 義 區 啟 用 試 辦, 設 有 11 站 500 輛 車 會 員 人 數 逾 4 萬 人 使 用 次 數 逾 30 萬 次 民 調 支 持 率 達 79% 於 ;2012 年 起 擴 大 服 務 範 圍, 分 三 年 建 置 162 站 提 供 5,350 輛 車 第 一 期 (101 年 七 月 -102 年 七 月 ) 建 置 30 個 租 借 站 ( 加 上 試 辦 期 間 11 站 共 41 站 ) 提 供 960 輛 公 共 自 行 車, 以 捷 運 車 站 或 公 共 運 輸 轉 運 站 為 中 心, 於 周 邊 活 動 強 度 高 之 地 點 佈 建, 服 務 站 距 為 公 尺 站 位 分 布 以 南 港 公 館 生 活 圈 捷 運 板 南 蘆 洲 及 文 湖 線 等 重 要 交 通 場 站 為 主 ( 資 料 來 源 : 臺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 臺 北 市 政 府 推 廣 民 眾 以 自 行 車 做 為 短 程 接 駁 之 交 通 工 具,2009 年 辦 理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建 置 營 運 及 管 理, 藉 由 市 區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租 賃 站 服 務, 鼓 勵 民 眾 以 低 污 染 低 耗 能 的 方 式 做 為 短 程 接 駁 之 交 通 工 具, 有 效 降 低 市 區 內 以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移 轉 騎 乘 機 車 或 開 車 之 頻 率, 進 而 改 善 道 路 交 通 擁 擠, 避 免 環 境 污 染 和 耗 損 能 源 之 目 的 2009 年 3 月 11 日 啟 動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示 範 計 劃 營 運, 以 電 子 自 動 化 管 理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提 供 民 眾 短 程 之 交 通 工 具, 此 公 共 自 行 車 命 名 為 You Bike 微 笑 單 車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服 務, 僅 於 信 義 計 畫 區 周 邊 設 置 站 點, 並 提 供 約 500 輛 公 共 自 行 車 經 歷 三 年 多 的 示 範 計 畫 與 三 個 月 的 試 營 運 後, You Bike 微 笑 單 車 在 2012 年 的 11 月 30 日 正 式 啟 用 ( 資 料 來 源 : 臺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 試 營 運 階 段,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僅 於 信 義 商 圈 周 邊 提 供 11 個 站 點, 使 用 率 尚 不 普 及 營 運 成 效 不 高, 直 至 臺 北 市 政 府 解 決 取 得 土 地 設 置 站 點 之 問 題, 並 擴 大 規 模 改 為 全 市 統 一 招 標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BOT 2011 年 12 月, 捷 安 特 (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正 式 取 得 標 案, 由 臺 北 市 政 府 投 入 2.71 億 的 預 算, 與 捷 安 特 共 同 合 作,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完 成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之 設 置 根 據 You Bike 微 笑 單 車 官 網 之 統 計, 至 2013 年 7 月, 臺 北 市 交 通 局 和 捷 安 特 已 完 成 74 個 站 點 的 設 置, 並 提 供 2,516 輛 的 公 用 自 行 車 於 各 站 點 提 供 租 賃 其 中, 各 站 點 因 空 間 大 小 的 不 同, 所 配 置 的 自 行 車 停 靠 數 量 亦 有 所 差 異 而 至 目 前 2014 年 7 月 已 完 成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建 置 共 163 個 站 點 和 5,350 輛 公 共 自 行 車, 以 此 串 連 臺 北 市 各 交 通 轉 運 站 和 捷 運 站 之 短 程 接 駁 根 據 臺 北 市 交 通 統 計 查 詢 資 料, 自 2009 年 3 月 試 營 運 起 至 2011 年 底,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年 度 租 借 次 數 皆 在 14 萬 次 以 下 而 2012 年 從 8 月 起,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將 11 個 站 點 擴 張 為 41 個 站 點, 並 增 加 了 960 輛 自 行 車, 因 此 該 年 度 的 租 借 次 數 有 顯 著 上 升 ; 且 2013 年 正 式 營 運 後,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站 點 更 持 續 增 加 並 提 供 更 多 的 自 行 車 數 量,2013 年 11 月, 已 累 積 超 過 1000 萬 的 租 借 次 數, 而 2014 年 5 月 已 破 2000 萬 的 租 借 次 數, 僅 半 年 時 間 使 用 人 次 以 倍 數 成 長 27

43 ( 二 ) 高 雄 市 C-Bike 高 雄 市 2009 年 推 出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服 務, 建 置 49 座 租 賃 站 ( 平 均 每 站 30 車 架 ) 及 提 供 500 輛 公 共 自 行 車 2011 年 環 保 局 興 建 25 座 租 賃 站,2014 年 高 雄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達 到 159 座 租 賃 站 及 2000 部 自 行 車 高 捷 公 司 於 2011 年 8 月 投 入 公 共 自 行 車 營 運 ( 原 49 站 及 500 輛 ), 配 合 37 座 捷 運 站, 設 20 租 賃 站 於 捷 運 站 出 入 口, 其 餘 設 置 於 觀 光 景 點 或 人 口 密 集 區 公 共 自 行 車 使 用 量 高 捷 公 司 剛 接 手 每 日 僅 150 人 次, 至 2011 年 10 月 份 使 用 人 次 突 破 1 萬 人 次,2011 年 12 月 整 合 票 證, 公 共 自 行 車 亦 可 使 用 一 卡 通,2012 年 4 月 底 申 請 記 名 之 人 數 達 29,757 人, 假 日 運 量 亦 提 升 至 3,077 人, 平 日 運 量 亦 達 2,128 人 高 雄 市 政 府 環 保 局 持 續 推 廣, 至 2016 年 將 有 500 站 10,000 台 自 行 車 台 北 市 與 高 雄 市 智 慧 型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其 營 運 模 式 與 發 展 歷 程 綜 理 如 下 表 1-8 示 表 1-8 北 高 兩 市 建 置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發 展 歷 程 與 營 運 模 式 比 較 台 北 市 微 笑 單 車 You Bike 高 雄 市 C-Bike 營 運 階 段 演 進 過 程 計 畫 目 標 選 址 要 點 試 營 運 期 經 費 來 源 試 營 運 期 2009~2011 正 式 營 運 階 段 2011~ 正 式 營 運 經 費 來 源 執 行 成 果 與 績 效 信 義 區 試 營 運 2009 年 3 月 11 日 起 正 式 營 運 2011~2013 三 年 計 畫 1. 短 程 接 駁 運 具, 提 供 最 後 一 哩 服 務 2. 提 高 大 眾 運 輸 及 自 行 車 使 用 率 3. 減 少 機 動 車 輛 使 用, 節 能 減 碳 4. 推 廣 分 享 與 愛 護 公 共 設 施 5. 與 國 際 潮 流 接 軌, 打 造 綠 色 城 市 1. 自 行 車 道 路 網 發 展 完 善 2. 通 勤 公 務 購 物 需 求 高 空 污 基 金 補 助 1,250 萬 元 捷 安 特 捐 贈 250 萬 元 11 個 租 賃 站 500 輛 公 共 自 行 車, 每 站 距 離 200~500 公 尺, 甲 租 乙 還 24 小 時 自 動 化 服 務, 憑 悠 遊 卡 租 借 第 一 年 2011 增 加 30 站 960 部 第 二 年 2012 增 加 60 站 1920 部 第 三 年 2013 增 加 72 站 2470 部 預 計 2014 年 底 增 加 190 站 臺 北 市 政 府 投 入 3 億 元 捷 安 特 投 入 6 千 萬 元 啟 用 ~ 止 : 共 借 出 19 萬 6,484 車 次 註 冊 會 員 2 萬 9,399 人 次 平 均 每 日 每 車 借 出 次 2009 年 3 月 1 日 開 始 啟 用, 惟 該 計 畫 失 敗 ; 由 高 捷 重 新 投 入 1. 服 務 人 口 約 152 萬 人 2. 服 務 面 積 達 平 方 公 里 3. 使 用 分 配 為 每 站 30, 站 點 密 度 為 每 平 方 公 里 0.58 站 配 合 高 雄 捷 運 站 空 污 基 金 補 助 500 輛 公 共 自 行 車 49 個 租 賃 站 3 個 以 上 有 人 服 務 租 賃 站 及 2 輛 調 撥 維 修 車 2011 年 環 保 局 興 建 25 座 租 賃 站, 達 到 74 站 1200 部 自 行 車 2016 年 預 計 增 加 到 500 站 10,000 台 自 行 車 高 雄 市 環 保 局 高 捷 公 司 會 員 平 均 騎 乘 34 分 信 用 卡 騎 乘 78 分 團 體 騎 乘 193 分, 騎 乘 時 間 為 巴 黎 3 倍, 假 日 騎 乘 為 平 日 3 倍 滿 意 度 騎 乘 滿 意 度 83.3%; 失 竊 率 0 對 高 雄 市 政 府 滿 意 度 提 升 28

44 台 北 市 微 笑 單 車 You Bike 高 雄 市 C-Bike 使 用 特 性 96% 使 用 者 於 30 分 鐘 內 歸 還 ; 各 站 使 用 量 : 捷 運 站 41% 辦 公 室 32% 住 宅 20% 休 閒 / 辦 公 兼 具 7%; 平 日 尖 峰 時 段, 住 宅 - 捷 運 捷 運 - 辦 公 兩 種 旅 次 比 例 最 高, 捷 運 接 駁 通 勤 行 為 明 顯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統 立 公 司 高 雄 捷 運 公 司 KRTC 北 高 兩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與 本 模 式 比 較 65% 認 為 建 置 公 共 自 行 車 及 自 行 車 道 有 助 於 提 升 自 行 車 運 動 ;77% 認 為 廣 泛 設 立 公 共 自 行 車 足 以 作 為 進 步 的 指 標 ; 75% 認 為 公 共 自 行 車 有 助 提 升 都 市 形 象 79% 認 同 公 共 自 行 車 讓 高 雄 市 的 交 通 更 深 入 普 及 ;58% 認 為 系 統 容 易 操 作 ; 88% 認 為 公 共 自 行 車 車 體 外 觀 清 新 乾 淨 78% 認 為 申 辦 會 員 夠 便 利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是 臺 灣 臺 北 市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由 臺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以 BOT 模 式 委 託 巨 大 機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捷 安 特 ) 建 置 和 營 運, 並 以 YouBike 微 笑 單 車 作 為 對 外 的 服 務 品 牌 名 稱 ( 標 誌 上 標 示 為 Ubike), 為 全 台 第 二 座 啟 用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自 動 化 租 賃 系 統, 採 無 人 化 自 助 式 服 務 最 早 於 2009 年 3 月 11 日 開 始 示 範 營 運, 最 初 僅 在 信 義 計 畫 區 周 邊 設 置 11 個 站 點 及 500 台 腳 踏 車 整 套 系 統 最 後 在 2012 年 11 月 30 日 正 式 啟 用 在 正 式 啓 用 時,YouBike 微 笑 單 車 已 經 發 出 超 過 13 萬 張 會 員 卡, 累 計 的 租 賃 次 數 超 過 100 萬 截 至 2014 年 10 月,YouBike 微 笑 單 車 在 臺 北 市 12 個 行 政 區 共 有 167 個 站 點 5450 輛 車, 已 突 破 3000 萬 使 用 人 次 高 雄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2013 年 12 月 4 日 正 式 以 CityBike 作 為 對 外 的 服 務 品 牌 名 稱, 是 臺 灣 高 雄 市 的 接 駁 型 公 共 腳 踏 車 租 賃 系 統, 為 全 臺 第 一 座 啟 用 的 都 會 網 路 型 公 共 腳 踏 車 自 動 化 租 賃 系 統, 由 高 雄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建 置 及 負 責, 於 2009 年 3 月 1 日 正 式 啟 用, 採 甲 地 租 乙 地 還 起 初 由 統 立 開 發 得 標 經 營, 出 租 美 利 達 為 高 雄 市 所 專 門 訂 做 的 腳 踏 車 ;2011 年 轉 由 高 雄 捷 運 公 司 經 營, 以 Love & Life 傳 遞 城 市 新 幸 福 鐵 馬 環 道 作 為 宣 傳 標 語 及 標 誌 ; 租 借 方 式 採 用 中 控 臺 過 卡 設 計, 與 台 北 市 彰 化 縣 YouBike 系 統 所 採 用 的 停 車 柱 取 車 租 借 方 式 不 同 2013 年 5 月, 使 用 人 次 累 計 正 式 突 破 200 萬 人 次 目 前 在 高 雄 市 各 區 提 供 7000 輛 腳 踏 車 159 個 租 賃 站 點 供 租 用 29

45 表 1-9 北 高 兩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與 本 模 式 比 較 表 計 畫 名 稱 台 北 ( 巨 大 公 司 ) 高 雄 ( 美 利 達 公 司 ) 社 區 型 -Bike 差 異 特 色 計 畫 經 費 / 單 機 成 本 4800 萬 /500 台 ( 元 ) 13 站 /500 台 9000 萬 /1500 台 ( 元 ) 50 站 /4500 台 9000 萬 /2000 台 (45000 元 ) 租 賃 站 採 工 業 級 崁 入 式 系 統 / 中 央 處 理 / 一 般 BIKE 系 統 模 式 一 對 二 管 理 系 統 (20-30 台 / 站 ) 一 對 多 管 理 系 統 (20-30 台 / 站 ) 一 對 多 管 理 系 統 (15- 多 台 / 站 ) 租 賃 站 資 訊 / 傳 送 / 中 央 管 理 / 紀 錄 技 術 重 點 防 盜 / 辨 識 / 整 合 ( 租 賃 站 )/ 中 央 系 統 ( 整 合 ) 防 盜 / 辨 識 / 整 合 ( 租 賃 站 )/ 中 央 系 統 ( 整 合 ) 防 盜 / 辨 識 ( 租 賃 站 )/ 中 央 系 統 ( 整 合 / 管 理 ) 租 賃 站 僅 供 資 訊 辨 識 與 傳 遞 / 資 訊 傳 遞 之 中 央 系 統 營 運 範 圍 大 台 北 (5-8 年 ) 大 高 雄 (5-8 年 ) 竹 北 (3-5 年 ) 依 不 同 需 求 變 更 系 統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統 立 公 司 高 雄 捷 運 公 司 KRTC 優 缺 點 連 結 更 多 資 訊 服 務 ( 旅 遊 / 商 品 ) 連 結 更 多 資 訊 服 務 ( 旅 遊 / 商 品 ) 成 本 低 / 複 製 率 高 / 增 加 使 用 人 口 中 央 系 統 / 電 信 業 者 ( 未 來 ) 備 註 高 成 本 / 精 緻 化 高 成 本 / 精 緻 化 低 成 本 / 高 技 術 性 創 意 設 計 / 系 統 ( 三 ) 新 北 市 New Bike( 板 橋 區 ) You Bike 新 北 市 政 府 為 推 動 綠 色 交 通 政 策, 打 造 低 碳 城 市, 於 2008 年 10 月 31 日 開 辦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借 系 統, 試 辦 期 間 於 新 板 低 碳 示 範 區 設 置 縣 府 大 樓 捷 運 板 橋 站 板 橋 戶 政 事 務 所 板 橋 市 公 所 及 板 橋 地 政 事 務 所 5 處 站 點, 提 供 民 眾 免 費 使 用 2009 年 7 月 2 日 新 北 市 政 府 將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站 點 擴 大 至 捷 運 板 南 線 各 站, 拓 增 10 個 站 點, 包 括 : 捷 運 江 子 翠 站 (3 號 出 口 ) 捷 運 新 埔 站 (5 號 出 口 六 海 園 ) 四 維 公 園 站 縣 立 醫 院 板 橋 站 萬 板 雙 十 路 口 站 捷 運 亞 東 醫 院 站 (2 號 出 口 ) 台 電 公 司 站 ( 台 北 南 區 營 業 處 ) 民 生 公 園 站 環 球 購 物 中 心 站 和 平 公 園 站, 總 計 增 加 為 15 個 站 點, 並 提 供 270 輛 自 行 車 2010 年 10 月 2 日, 新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開 辦 假 日 營 運 ;2011 年 3 月 推 行 3 週 年, 累 積 超 過 5,200 名 會 員, 且 突 破 44 萬 人 次 臺 北 市 建 置 的 You bike 系 統 廣 為 市 民 與 遊 客 所 歡 迎 加 上 新 北 市 也 建 置 New Bike 系 統, 經 由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的 整 合, 改 變 臺 北 都 會 區 的 交 通 運 輸 與 土 地 使 用, 對 於 臺 灣 成 為 永 續 發 展 的 綠 色 樂 活 友 善 環 境 很 有 機 會 30

46 2013 年 底, 新 北 市 政 府 於 板 橋 區 先 推 出 全 面 電 子 自 動 化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New Bike, 未 來 再 思 考 與 臺 北 市 u bike 整 合 的 機 會 與 機 制 2013 年 新 北 市 長 朱 立 倫 宣 布 與 臺 北 市 You Bike( 臺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 整 合, 新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改 統 一 使 用 You Bike, 僅 在 車 身 標 名 來 自 新 北 市 ( 四 ) 彰 化 縣 You Bike 彰 化 縣 政 府 2014 年 5 月 22 日 和 捷 安 特 公 司 合 作 推 出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借 系 統, 也 就 是 俗 稱 的 You Bike 彰 化 市 市 區 內 的 You Bike 站 點 及 自 行 車 數 量, 從 營 運 初 期 的 11 處 擴 增 到 22 處, 自 行 車 也 從 起 初 的 400 輛 增 加 到 750 輛 彰 化 的 You Bike 才 開 辦 1 個 月, 平 均 週 轉 率 就 已 達 到 7.87 轉, 會 員 數 也 超 過 3 萬 人, 非 常 成 功 ( 五 ) 台 中 市 i-bike 臺 中 市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於 2014 年 7 月 18 日 正 式 啟 用,2014 年 度 先 設 置 20 站, 兩 年 內 設 置 60 站, 優 先 設 於 藍 線 BRT 市 區 路 段 車 站 周 邊 向 外 延 伸 2 公 里 範 圍 內, 涵 蓋 百 貨 商 圈 市 政 特 區 秋 紅 谷 經 國 園 道 等 地, 截 至 2014 年 7 月,i-Bike 已 在 臺 中 市 設 有 3 個 站 點 未 來 將 計 畫 與 彰 化 You Bike 合 作 提 供 異 地 借 還 圖 1-9 臺 灣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分 布 31

47 五 彙 整 評 析 歐 洲 和 亞 洲 地 區 之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PBS) 系 統 數 量 多 且 彼 此 規 模 差 異 大, 美 洲 地 區 PBS 數 量 較 少 但 規 模 相 近 PBS 系 統 規 模 差 異 的 原 因, 除 了 都 市 人 口 多 寡 外, 受 該 地 區 都 市 空 間 型 態 影 響 大 ( 因 人 口 規 模 相 近 的 都 市,PBS 規 模 變 化 很 大 ) PBS 發 展 快 的 歐 洲 使 用 率 高 自 行 車 旅 次 量 多 且 民 眾 付 費 意 願 高, 已 逐 漸 走 向 市 場 運 作 機 制 亞 洲 地 區 PBS 需 政 府 大 力 推 動 促 其 發 展 廣 告 收 益 是 PBS 營 運 收 入 的 主 要 方 向, 應 多 開 發 其 市 場 潛 力 亞 洲 地 區 由 於 人 口 密 度 高, 在 PBS 系 統 設 計 上 應 提 供 更 多 自 行 車 數 量 與 分 佈 典 型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包 含 : 一 組 自 行 車 ( 通 常 是 特 別 為 PBS 量 身 打 造 的 自 行 車 ) 自 行 車 停 放 租 借 站 ( 包 括 付 費 與 取 放 紀 錄 自 行 車 的 機 制 ) 維 修 機 制 以 及 自 行 車 派 遣 系 統, 以 確 保 足 夠 的 自 行 車 可 以 被 租 借 得 到 因 此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的 定 義 為 : 甲 租 乙 還 (One-way) 自 動 租 借 (Automated) 快 速 借 還 (Rapid turnover)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包 括 一 系 列 的 執 行 計 畫 : 針 對 不 同 尺 度 的 地 區 設 計 資 金 來 源 採 用 的 技 術 以 及 設 定 的 系 統 目 標 不 同, 計 畫 內 容 也 不 一 樣 目 的 是 在 很 短 的 距 離 內, 讓 人 們 很 容 易 的 取 得 自 行 車, 使 其 成 為 地 方 運 輸 系 統 的 一 部 份, 同 時 也 是 城 市 中 推 動 自 行 車 使 用 的 一 種 方 式 若 能 於 觀 光 旅 遊 地 區 結 合 既 有 的 大 眾 運 輸 網 路, 拓 展 其 服 務 範 圍 增 進 使 用 率, 更 可 發 展 綠 色 運 輸 與 綠 色 旅 遊, 進 一 步 協 助 城 市 或 社 區 觀 光 的 發 展 歐 美 及 中 國 已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的 城 市, 除 了 滿 足 通 勤 通 學 與 代 步 的 需 求 外, 特 殊 造 型 便 利 有 趣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亦 成 為 最 受 歡 迎 的 遊 客 吸 引 力, 很 多 遊 客 到 該 城 市 利 用 公 共 自 行 車 逛 市 區, 公 共 自 行 車 本 身 亦 成 為 城 市 行 銷 的 最 佳 代 言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在 歐 洲 地 區 的 發 展, 將 近 四 分 之 一 的 使 用 者 騎 乘 目 的 為 觀 光 遊 憩, 高 達 20~25% 的 遊 憩 旅 次, 顯 示 公 共 自 行 車 對 於 遊 客 的 吸 引 力 相 對 於 汽 機 車 的 大 量 污 染 噪 音 與 耗 能, 自 行 車 的 特 性 包 括 : 安 靜 環 境 友 善 可 與 自 然 環 境 密 切 接 觸 費 用 便 宜, 與 環 境 共 生 公 共 自 行 車 為 綠 色 運 輸 (Green Transportation) 的 一 部 份, 可 同 時 吸 引 居 民 與 遊 客 使 用 在 永 續 發 展 的 思 潮 下, 結 合 綠 色 城 市 的 概 念, 建 構 友 善 的 自 行 車 環 境 (Bicycle -Friendly Environment), 提 供 最 後 一 哩 (Last Mile) 的 大 眾 運 輸 環 境 雖 然 台 灣 的 自 行 車 通 勤 旅 次 相 較 於 歐 洲 比 率 非 常 小, 但 利 用 自 行 車 結 合 旅 遊 地 區 的 發 展, 已 成 為 頗 受 歡 迎 的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其 特 性 為 : 環 境 友 善 綠 色 產 業 自 然 體 驗 健 康 休 閒 其 發 展 型 態 為 私 部 門 投 入 自 行 車 租 用 站, 在 觀 光 旅 遊 地 區 提 供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用, 使 自 行 車 不 再 只 是 一 種 交 通 工 具, 更 是 帶 動 旅 遊 的 吸 引 力 此 亦 為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除 了 通 勤 通 學 以 外 的 另 一 項 機 會 與 類 型 32

48 除 了 北 高 及 新 北 市 外, 桃 園 臺 中 彰 化 屏 東 皆 積 極 規 劃 建 置 當 中 北 高 及 新 北 市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皆 有 便 利 大 眾 運 輸 ( 尤 其 是 捷 運 系 統 ) 結 合, 進 入 臺 灣 六 都 時 代, 針 對 非 六 都 且 沒 有 捷 運 設 施 的 中 型 城 市, 提 出 建 置 社 造 型 智 慧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的 可 行 性, 以 適 地 性 (Location Based Service) 進 行 規 劃 建 置 與 營 運 此 外, 目 前 臺 灣 營 運 中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尚 未 將 電 動 自 行 車 考 慮 進 去, 而 電 動 自 行 車 已 是 歐 洲 最 重 要 的 自 行 車 市 場 臺 灣 的 自 行 車 產 業 也 積 極 製 造 生 產 行 銷 至 世 界 各 國 33

49 表 1-10 臺 灣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現 況 表 (YouBike 系 統 ) 推 動 PBS 的 城 市 台 北 市 新 北 市 台 中 市 彰 化 縣 名 稱 You Bike 微 笑 單 車 You Bike i - You Bike 微 笑 單 車 You Bike 微 笑 單 車 初 始 規 模 500 輛 車 5 站 450 輛 車 15 站 現 況 規 模 5,416 輛 車 165 站 (2014/08) You Bike( 新 店 汐 止 ) 750 輛 車 3 站 (2014/08) 1600 輛 車 7 站 (2014/08) 30 站 ( 彰 化 ) 18( 員 林 ) 營 運 日 期 2009/3/11( 示 範 計 畫 ) 2012/8/ 年 底 前 完 成 2014/07/18( 示 範 站 ) 2014/05/22( 試 營 運 啟 用 ) 主 管 機 關 臺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新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臺 中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彰 化 縣 政 府 建 置 得 標 公 司 捷 安 特 公 司 營 運 得 標 公 司 捷 安 特 公 司 研 發 單 位 捷 安 特 公 司 財 產 所 有 權 市 府 市 府 市 府 廠 商 2014 年 底 前 全 市 設 60 站 後 續 擴 建 計 畫 2014 年 底 前 設 置 190 站 1600 輛 車 ; 兩 年 內 完 成 年 底 前 全 市 設 20 站 ;2015 站 8000 輛 車 (You Bike 年 底 前 全 市 設 60 站 O 系 統 ) 單 日 最 高 騎 乘 記 錄 83,111 4,000 平 均 周 轉 率 ( 次 / 車 / 日 ) (2014/08, 大 台 北 地 區 ) 9.02 (2014/08) 8.09 (2014/08) 平 均 租 借 次 數 ( 次 / 月 ) 1,839,191 (2014/06, 大 台 北 地 區 ) 平 均 距 離 ~1,000 台 中 市 依 據 鼎 漢 規 劃 : 單 台 建 置 總 成 本 三 年 建 置 200 站 4,500 輛 5,400 ( 包 括 自 行 車 停 車 個 車 位 管 理 中 心 1 處 約 6,6667 元 柱 主 機 系 統 約 元 約 元 調 度 維 修 中 心 6 處 服 務 中 心 4 總 金 額 約 5000 萬 KIOSK 戶 外 告 示 處 牌 施 工 費 用 ) 成 本 : 34

50 推 動 PBS 的 城 市 台 北 市 新 北 市 台 中 市 彰 化 縣 自 行 車 1 萬 元 自 動 鎖 車 柱 2.5 萬 / 車 位 KIOSK 15 萬 / 組 資 訊 告 示 及 廣 告 燈 箱 7 萬 / 組 管 理 系 統 硬 軟 體 ( 含 網 站 ) 470 萬 / 式 調 度 車 輛 70 萬 / 輛 單 台 維 護 成 本 約 元 建 置 費 約 2.6 億 元 約 4 億 2327 萬 元 約 1 億 元 約 6500 萬 元 建 置 和 營 運 費 約 5.1 億 元 政 府 補 助 金 約 2.68 億 元 契 約 年 限 7 年 系 統 分 類 高 運 量 系 統 運 量 系 統 操 作 方 式 可 在 每 一 個 停 車 柱 感 應 悠 遊 卡 ; 可 同 時 服 務 多 人 租 還 車 租 借 費 率 單 次 租 車 / 會 員 :4 小 時 內 每 30 分 鐘 10 元 ; 4 小 時 至 8 小 時, 每 30 分 鐘 20 元 ; 逾 8 小 時, 每 30 分 鐘 40 元 續 借 限 制 還 車 後 15 分 鐘 內, 不 得 於 同 站 ( 還 車 站 ) 借 車 ( 借 車 後 5 分 鐘 內 於 同 站 還 車 後 再 借 則 不 受 限 ) 折 扣 制 度 會 員 前 30 分 鐘 免 費 35

51 表 1-11 臺 灣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現 況 表 ( 其 他 系 統 ) 推 動 PBS 的 城 市 新 北 市 高 雄 市 屏 東 縣 桃 園 縣 新 竹 市 名 稱 NewBike Cbike Pbike 租 賃 站 點 數 量 以 上 營 運 日 期 2008 年 10 月 年 10 月 規 劃 中 規 劃 中 主 管 機 關 高 雄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建 置 得 標 公 司 高 雄 捷 運 公 司 營 運 得 標 公 司 初 期 : 統 立 開 發 後 期 : 高 雄 捷 運 公 司 研 發 單 位 高 雄 捷 運 公 司 財 產 所 有 權 市 府 平 均 周 轉 率 ( 次 / 車 / 日 ) 3.36 (2014/08) 平 均 租 借 次 數 ( 次 / 月 ) 202,607 (2014/08) 平 均 距 離 200~1,000 單 台 建 置 總 成 本 ( 包 括 自 行 車 停 車 柱 主 機 系 統 KIOSK 戶 外 告 示 約 元 約 元 牌 施 工 費 用 ) 建 置 費 約 1209 萬 元 約 9000 萬 元 約 2599 萬 元 重 置 和 營 運 費 約 1000 萬 元 / 年 系 統 分 類 中 低 運 量 系 統 運 量 系 統 操 作 方 式 租 還 車 時 都 要 使 用 Kiosk 操 作 ; 多 人 時 需 要 排 隊 等 候 租 借 費 率 一 卡 通 :1 小 時 至 1.5 小 時 10 元 ( 一 卡 通 轉 騎 優 惠 費 率 為 6 元 ), 逾 1.5 小 時, 每 30 分 鐘 10 元 折 扣 制 度 1. 第 1 小 時 免 費 一 卡 通 轉 騎 優 惠 折 扣 4 元 資 料 來 源 : 送 審 人 整 理 36

52 六 社 造 型 智 慧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規 劃 透 過 社 區 營 造 方 式, 進 行 民 眾 參 與 說 明 會, 除 了 具 體 獲 得 當 地 居 民 的 OD 分 派 外, 並 結 合 問 卷 調 查, 規 劃 合 理 的 自 行 車 站 與 數 量 配 置, 在 有 效 距 離 內 借 還 車, 為 全 球 第 一 個 社 造 型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台 灣 在 二 十 世 紀 末 社 區 主 義 意 識 抬 頭, 陳 其 南 先 生 引 進 日 本 制 度 在 文 建 會 ( 現 為 文 化 部 ) 推 動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社 區 生 命 共 同 體, 並 在 臺 灣 各 縣 市 如 火 如 荼 的 展 開 而 全 球 社 區 規 劃 觀 念 出 現 於 1960 年 代, 英 國 美 國 日 本 等 不 同 國 家 的 發 展, 有 不 同 的 方 式 與 內 容 台 灣 的 社 區 規 劃 包 含 政 策 宣 導 政 策 檢 驗 與 執 行 社 區 規 劃 設 計 社 區 發 展 社 區 組 織 與 體 制 建 立 社 區 推 廣 與 宣 傳 等 各 種 社 區 技 術 協 助 台 灣 社 區 規 劃 師 制 度 始 於 1999 年 台 北 市 政 府 推 動 第 一 屆 社 區 規 劃 師 制 度,2000 年 新 竹 市 試 辦 第 一 屆 社 區 規 劃 師 駐 地 輔 導 制 度 實 施 計 畫, 由 於 經 費 來 源 為 營 建 署, 因 此 以 落 實 城 鄉 風 貌 計 畫 為 主 居 民 參 與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之 方 式, 發 揚 及 維 護 人 文 地 產 景 等 社 區 特 色 及 風 貌, 並 徵 選 社 區 規 劃 師 駐 地 協 助 在 地 民 眾 參 與 地 方 環 境 改 造 及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社 區 規 劃 師 在 英 國 是 辯 護 師 制 度, 協 助 政 府 部 門 由 下 而 上 檢 視 政 策 與 計 畫 內 容 社 區 規 劃 師 的 定 位 是 由 下 而 上 把 地 方 的 聲 音 呈 現 出 來, 讓 政 府 瞭 解 民 意, 另 一 方 面 也 應 由 上 而 下, 傳 達 好 的 政 策, 而 社 區 規 劃 師 就 在 其 中 上 下 協 調 因 此 本 計 畫 所 提 出 的 社 造 型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希 望 透 過 里 民 說 明 會, 燃 起 當 地 居 民 對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喜 愛 與 關 心, 進 而 達 到 協 助 營 運 與 保 管 的 功 能, 並 能 因 為 真 正 的 需 要 而 規 劃 最 適 怖 點 與 區 位 政 府 與 居 民 的 角 色 與 分 工 分 別 為 : ( 一 ) 政 府 的 角 色 : 倡 導 構 想 提 供 規 範 及 補 助 部 份 經 費 ( 二 ) 居 民 的 角 色 : 聚 集 民 眾 的 力 量 協 助 維 護 管 理 並 積 極 使 用 公 共 自 行 車, 主 動 改 善 週 邊 的 騎 乘 環 境 社 造 型 公 共 自 行 車 成 功 的 條 件 : 單 靠 政 府 部 門 的 力 量 永 遠 事 倍 功 半, 必 須 要 有 地 方 居 民 觀 念 的 認 同 使 用 意 願 及 對 周 邊 環 境 的 改 造, 加 上 市 政 府 主 管 單 位 隨 時 檢 討 制 度 提 出 適 合 的 法 令, 應 該 能 事 半 功 倍 推 動 此 一 計 畫 社 區 (Community) 其 實 是 現 代 社 會 中 另 一 種 形 式 的 聚 落, 經 由 日 常 生 活 的 接 觸 而 形 成 一 個 集 合, 或 許 會 打 破 鄰 里 行 政 界 限, 或 許 是 建 築 商 所 推 出 的 社 區 開 發 所 形 成, 或 許 因 為 有 明 確 的 界 線, 或 是 由 於 地 域 認 同 血 緣 認 同 甚 至 是 學 習 圈 認 同 ( 學 區 關 係 ) 社 造 型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定 位 應 該 是 由 下 而 上 把 地 方 上 的 需 求 呈 現 出 來, 讓 市 政 府 瞭 解 地 方 意 願, 另 一 方 面 由 上 而 下, 傳 達 好 的 綠 色 政 策, 而 規 劃 單 位 就 在 其 中 上 下 協 調 37

53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規 劃 建 置 需 因 地 制 宜, 瞭 解 當 地 特 性, 提 出 整 合 土 地 使 用 與 交 通 並 利 用 市 民 卡 結 合 資 通 訊 系 統, 推 動 利 用 智 慧 卡 點 數 調 度 自 行 車 的 模 式 目 前 台 北 市 YouBIKE 非 常 受 歡 迎, 但 是 民 眾 仍 有 不 滿 意 的 地 方, 例 如 : 借 不 到 車 與 還 不 了 車 ; 公 共 自 行 車 仍 須 仰 賴 汽 車 調 配, 無 法 真 正 達 到 節 能 減 碳 的 效 果 國 外 經 驗 顯 示 執 行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平 均 每 天 有 18% 的 自 行 車 必 需 重 新 放 置, 擬 透 過 資 通 訊 技 術 建 立 支 援 社 造 型 公 共 自 行 車 營 運 管 理 的 智 慧 物 流 系 統 七 自 行 車 智 慧 運 補 系 統 介 紹 隨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使 用 增 加, 衍 生 出 新 的 問 題, 就 是 為 了 確 保 在 使 用 中 每 個 站 點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實 際 的 數 量 與 設 計 的 數 量 相 同, 在 不 同 站 點 之 間 運 輸 調 配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卡 車 班 次 行 駛 距 離 增 加 了 這 個 帶 來 了 更 多 的 尾 氣 排 放, 也 消 耗 了 更 多 的 能 源, 同 時 也 增 加 了 本 來 就 擁 擠 的 都 市 交 通 的 負 擔 這 與 公 共 自 行 車 綠 色, 環 保 交 通 的 理 念 衝 突 為 了 解 決 這 個 的 問 題, 一 個 全 新 的 自 行 車 智 慧 運 補 系 統 被 研 發 出 來 ( 一 ) 目 前 各 大 城 市 自 行 車 調 度 方 式 ( 現 況 ) 為 了 使 用 的 便 捷, 很 多 的 人 在 不 同 的 租 賃 站 還 車, 這 導 致 了 不 同 租 賃 站 的 自 行 車 出 現 了 有 多 有 少 的 情 況 為 了 解 決 這 個 問 題, 達 到 不 同 站 點 間 自 行 車 數 量 的 平 衡, 因 此 需 要 利 用 卡 車, 將 車 較 多 的 租 賃 站 的 自 行 車, 運 送 至 自 行 車 較 少 的 租 賃 站 ( 二 ) 使 用 願 付 價 格 方 式 ( 自 行 車 智 慧 運 補 系 統 ) 不 同 站 點 的 還 車 價 錢 不 同 到 自 行 車 數 量 多 的 站 點 還 車 價 錢 貴, 到 自 行 車 數 量 少 的 站 點 還 車 價 錢 便 宜 自 行 車 智 慧 運 補 系 統 的 運 行 分 為 三 個 步 驟 : Step1: 當 有 人 還 車 時, 租 賃 站 傳 送 資 料 至 雲 端 系 統, 雲 端 系 統 再 傳 至 DB Server, DB Server 接 收 到 資 料 後, 運 算 差 別 匯 率 Step2:DB Server 運 算 完 畢 後, 還 傳 給 使 用 者, 使 用 者 即 可 得 知, 不 遠 處 也 有 租 賃 站, 且 至 較 遠 的 租 賃 站 還 車, 價 格 方 面 可 享 有 較 多 的 優 惠 Step3: 利 用 差 別 匯 率 ( 願 付 價 格 ) 吸 引 使 用 者 至 遠 方 站 點 還 車, 以 減 少 使 用 貨 車 運 送 自 行 車, 達 到 真 正 節 能 減 碳 以 及 智 慧 運 補 的 效 果 ( 三 ) 雲 端 自 行 車 智 慧 型 運 補 系 統 技 術 應 用 情 境 介 紹 自 行 車 智 慧 運 補 系 統 依 不 同 KIOSK 站 點 還 車 提 供 優 惠 方 案 選 擇, 到 自 行 車 數 量 多 的 KIOSK 站 點 還 車 價 錢 維 持 原 價, 到 自 行 車 數 量 少 的 KIOSK 站 點 還 車 價 錢 較 優 惠 利 用 資 通 訊 技 術 計 算 出 各 歸 還 站 別 最 適 合 之 即 時 差 別 費 率 與 紅 利 積 點 優 惠 機 制, 即 時 傳 送 至 資 訊 平 台 提 供 騎 乘 者 使 用, 並 引 導 騎 乘 者 依 系 統 最 佳 規 劃 運 補 方 案 還 車, 建 置 一 個 具 自 我 調 適 能 力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取 供 系 統, 解 決 公 共 自 行 車 派 遣 與 運 送 問 題, 以 真 正 達 到 節 能 減 碳 的 效 果 38

54 透 過 資 通 訊 技 術 蒐 集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借 者 公 共 自 行 車 與 租 賃 站 之 即 時 資 訊, 並 透 過 巨 量 資 料 (Big Data) 處 理 技 術, 分 析 出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借 者 之 行 為 模 式 及 租 賃 站 之 取 供 模 式, 提 供 營 運 團 隊 之 營 運 策 略 訂 定 之 參 考,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與 滿 意 度 決 策 之 建 議, 如 圖 1-10 ( 四 ) 雲 端 自 行 車 智 慧 型 運 補 系 統 圖 1-10 應 用 情 境 示 意 圖 圖 1-11 雲 端 自 行 車 智 慧 型 運 補 系 統 架 構 示 意 圖 39

55 八 租 賃 站 規 模 與 路 網 規 劃 ( 一 )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規 模 ( 距 離 ) 1. 示 範 範 圍 ( 舊 城 區 ): 以 100~300 公 尺 設 置 一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為 原 則, 並 以 地 區 道 路 系 統 為 主 要 路 網 架 構 建 置 之 2. 研 究 範 圍 : 以 500~800 公 尺 設 置 一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為 原 則 ; 考 量 地 區 道 路 系 統 建 置 之 ( 二 ) 選 址 原 則 及 設 站 條 件 1. 選 址 原 則 :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選 址 原 則 公 如 下 (1) 轉 乘 服 務 型, 於 鐵 路 車 站 巴 士 轉 運 站 停 車 場 設 置 租 賃 站 (2) 公 共 服 務 型, 於 機 關 學 校 市 場 設 置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3) 遊 憩 服 務 型, 於 公 園 古 蹟 觀 光 點 設 置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4) 中 繼 站 服 務 型, 多 分 布 於 重 要 路 口 交 叉 口, 主 要 作 為 銜 接 其 他 過 長 站 點 2. 設 站 條 件 (1) 考 量 足 量 之 停 車 及 調 度 空 間, 應 提 供 至 少 10 輛 之 停 車 空 間, 使 用 面 積 : 長 約 7 公 尺 寬 約 1.8 公 尺 (2) 考 量 設 置 後 需 有 足 夠 之 行 人 及 自 行 車 行 走 空 間, 人 行 道 寬 度 至 少 4 公 尺 (3) 設 置 地 點 周 邊 有 電 力 來 源 以 及 網 路 (4) 設 置 地 點 為 公 有 ( 市 有 ) 土 地 或 經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同 意 無 償 提 供 使 用 之 私 有 土 地 (5) 設 置 位 置 須 臨 近 道 路, 以 利 未 來 調 度 維 修 (6) 另 除 臨 近 前 開 選 址 設 置 地 點 外, 其 餘 地 點 仍 需 視 地 方 意 見 及 潛 在 使 用 需 求 評 估 設 站 優 先 順 序, 以 符 多 數 市 民 使 用 需 求 ( 三 ) 租 賃 站 分 期 分 區 發 展 為 推 行 的 智 慧 運 補 計 畫, 故 採 小 規 模 方 式 進 行 配 置, 每 站 均 為 10 部 自 行 車 10 柱 停 車 柱, 採 分 散 式 設 站 的 配 置 方 式, 站 點 數 分 布 綿 密, 使 自 行 車 路 網 完 善, 形 成 處 處 可 借 車 處 處 可 還 車 的 願 景, 甚 至 在 大 遠 百 巨 城 等 大 型 購 物 商 場 及 各 鄰 近 商 家 站 點, 在 未 來 發 展 上, 可 視 其 需 求 自 行 擴 增 站 點 規 模 而 自 行 車 站 點 建 置 將 分 為 短 期 中 長 期 兩 階 段 建 置 發 展, 短 期 以 舊 城 區 及 附 近 為 範 圍 優 先 設 置 34 處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中 長 期 以 關 埔 及 科 學 園 區 附 近 設 置 52 處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40

56 圖 1-12 短期及中長期站點分布示意圖 第一期發展區以舊城區範圍(計畫範圍)內的核心站點為主 並取部分計畫範圍外 之站點 範圍外站點以附有大型停車場 且為大型竹市地標這兩個條件為主 而本計 畫以幾項原則進行核心站點的篩選 共計篩選出 34 處站點 並期望站點搭配電動公 車等大眾運輸工具 提升竹市內市民的綠色交通使用率 建立民眾騎乘綠色運具的習 慣 且隨時間發展 各站點將視各自需求進行規模擴張 最後藉由核心站點 帶動人 潮前往各設站地標 有效提升地區商業活絡與發展 而核心站點篩選原則如下 (1) (2) (3) (4) (5) (6) 設站點均為公有地 以便土地取得且提升設置速率 具備停車功能 便於停車之後的自行車租借轉乘 設站點為大型商業節點 以吸引人潮及活絡商業 設站點為機關 辦公節點 以便提供民眾相關服務及民眾上下班 竹市重要地標 且也為現況人潮節點 如城隍廟 玻工館(風城願景館) 經說明會後彙整民意之需求點 圖 1-13 第一期(短期)自行車租賃站分布圖 41

57 表 1-13 第 一 期 ( 短 期 )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綜 理 表 一 二 三 類 型 區 域 轉 乘 服 務 型 : 鐵 路 車 短 期 : 舊 城 區 及 站 巴 士 轉 運 站 停 附 近 車 場 公 共 服 務 型 : 機 關 學 校 市 場 遊 憩 服 務 型 : 公 園 古 蹟 觀 光 據 點 短 期 : 舊 城 區 及 附 近 短 期 : 舊 城 區 及 附 近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數 量 站 址 名 稱 1. 新 竹 火 車 站 ( 機 車 停 車 場 ) 2. 新 竹 火 車 站 ( 計 程 車 招 呼 站 ) 3. 新 竹 火 車 站 站 前 廣 場 ( 林 森 路 ) 4. 後 站 國 道 巴 士 轉 運 站 ( 興 建 中 ) 5. 明 志 書 院 停 車 場 6. 停 4( 中 正 台 夜 市 ) 7. 停 2 8. 親 仁 里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旁 停 車 場 1. 新 竹 地 方 法 院 2. 新 竹 市 政 府 3. 東 區 區 公 所 4. 新 竹 市 文 化 局 ( 東 大 路 ) 5. 東 門 國 小 6. 台 灣 菸 酒 公 司 1. 護 城 河 親 水 公 園 ( 北 端 ) 2. 城 隍 廟 3. 建 國 公 園 4. 護 城 河 親 水 公 園 ( 迎 曦 門 北 側 ) 5. 護 城 河 親 水 公 園 ( 府 後 街 ) 6. 辛 志 平 故 居 7. 竹 蓮 寺 8. 後 站 公 園 9. 巨 城 購 物 中 心 ( 中 央 路 廣 場 ) 10. 玻 工 館 ( 風 城 願 景 館 ) 11. 新 竹 公 園 12. 新 竹 市 影 像 博 物 館 13. 新 竹 第 一 信 用 合 作 社 14. 假 日 花 市 入 口 ( 食 品 路 ) 15. 新 復 珍 戲 院 16. 護 城 河 公 園 東 側 ( 文 化 街 與 東 門 城 接 口 ) 17. 護 城 河 公 園 東 側 ( 中 央 路 文 化 街 口 ) 18. 護 城 河 公 園 東 側 ( 文 化 街 世 界 街 口 ) 19. 東 門 圓 環 ( 信 義 街 與 勝 利 路 路 口 ) 四 中 繼 站 型 : 多 分 布 於 重 要 路 口 交 叉 口, 短 期 : 舊 城 區 及 主 要 作 為 銜 接 其 他 過 附 近 1 1. 信 義 街 林 森 路 交 叉 口 長 站 點 合 計 34 42

58 第二期發展區分布圍繞在新竹市中心周邊為主 而第二期發展區包含了世博館站 點路線 十八尖山站點路線 並且站點分布多在市中心周邊之國中小學 停車場 公 園及各大小景點 以服務性質之站點為主 共計 52 處站點 中繼站型 圖 1-14 第二期(中長期)自行車租賃站分布圖 43

59 表 1-14 第 二 期 ( 中 長 期 )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綜 理 表 一 二 三 四 類 型 轉 乘 服 務 型 : 鐵 路 車 站 巴 士 轉 運 站 停 車 場 區 域 中 長 期 : 關 埔 及 科 學 園 區 附 近 公 共 服 務 型 : 機 關 學 校 中 長 期 : 關 埔 及 市 場 科 學 園 區 附 近 遊 憩 服 務 型 : 公 園 古 蹟 中 長 期 : 關 埔 及 觀 光 據 點 科 學 園 區 附 近 中 繼 站 型 : 多 分 布 於 重 要 中 長 期 : 關 埔 及 路 口 交 叉 口, 主 要 作 為 科 學 園 區 附 近 銜 接 其 他 過 長 站 點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數 量 站 址 名 稱 1. 新 竹 火 車 站 站 前 廣 場 ( 中 正 路 ) 2. 停 14(BOT) 3. 台 鐵 北 新 竹 站 4. 鐵 道 路 東 大 路 交 叉 口 旁 停 車 場 1. 新 竹 市 文 化 局 ( 演 藝 廳 ) 2. 三 民 國 小 ( 自 由 路 中 央 路 交 叉 口 ) 3. 新 竹 女 中 4. 竹 大 附 小 5. 西 門 國 小 6. 東 圓 國 小 ( 交 大 博 愛 校 區 門 口 ) 7. 新 竹 高 商 8. 磐 石 中 學 ( 高 中 ) 9. 世 博 館 10. 台 大 醫 院 ( 新 竹 分 院 ) 1. 新 竹 市 立 棒 球 場 2. 南 門 公 園 3. 興 學 公 園 4. 中 央 公 園 5. 公 園 路 體 育 街 叉 口 6. 長 和 宮 7. 長 和 公 園 8. 新 竹 市 眷 村 博 物 館 9. 黑 蝙 蝠 中 隊 文 物 陳 列 館 10. 新 竹 市 美 術 館 暨 開 拓 館 11. 新 竹 市 青 少 年 館 12. 鐵 道 藝 術 村 13. 頂 竹 圍 公 園 14. 荷 蘭 村 15. 隆 恩 圳 綠 帶 公 園 ( 民 生 路 ) 16. 中 山 公 園 ( 食 品 路 ) 17. 市 立 體 育 場 ( 體 育 街 ) 18. 文 雅 里 福 德 宮 19. 天 公 壇 20. 新 竹 孔 廟 21. 國 立 新 竹 生 活 美 學 館 22. 卡 爾 登 飯 店 23. 太 睿 國 寶 24. 湳 雅 公 園 25. 三 民 公 園 26. 一 品 公 園 27. 公 ( 三 )( 東 光 路 忠 孝 路 交 叉 口 ) 1. 少 年 街 民 富 路 交 叉 口 2. 經 國 路 國 光 街 路 口 3. 中 正 街 北 門 街 交 叉 口 4. 民 生 路 5. 東 大 路 武 陵 路 交 叉 口 ( 陸 橋 下 ) 6. 民 生 路 中 華 路 交 叉 口 7. 八 德 路 公 園 路 交 叉 口 8. 八 德 路 東 光 路 交 叉 口 9. 東 南 街 東 南 街 96 巷 交 叉 口 10. 西 門 街 興 南 街 交 叉 口 11. 和 福 街 合 計 52 44

60 (四) 公共資訊站(Kiosk)設置 第一期發展區(舊城區範圍)預計規劃 4 處公共資訊站(Kiosk)站點 並與租賃站共 同配置 以便外來遊客進行站點諮詢 會員註冊 路線規劃等服務 而站點平均分布 於計畫範圍四邊為界的東大路 西大路 南大路 北大路站點 東大路站點為東區區 公所 西大路站點為明志書院 南大路站點為新竹火車站 北大路站點為新竹市政府 以便從四面而來的遊客 均可取得 Kiosk 的服務 並且在註冊後進入舊城區範圍進行 舒適的自行車騎乘體驗 圖為各 Kiosk 的分布位置 一台 Kiosk 可管控 10 個自行車租賃站 在第一期計畫 範圍(舊城區)規劃 34 站 每台 Kiosk 的服務範圍約 500 公尺(紅色圈為半徑 500 公尺) 本計畫以一般行人步行距離計算 故四處 Kiosk 的服務範圍及位置正好可囊括整個計 畫範圍(舊城區)以提供服務 服務半徑 圖 1-15 公共資訊站(Kiosk)配置與服務範圍圖 45

61 ( 五 ) 站 點 規 模 成 長 本 計 畫 之 站 點 規 模 均 採 每 站 10 停 車 位 10 輛 自 行 車 配 置, 並 採 分 散 式 站 點 配 置 方 式, 故 未 來 各 站 的 規 模 與 站 點 配 置 均 有 潛 在 成 長 空 間 待 自 行 車 系 統 建 置 後, 將 可 帶 來 一 定 遊 客 人 潮, 並 透 過 自 行 車 路 網 的 形 成, 連 帶 提 升 民 眾 旅 次 產 生, 增 加 商 業 區 經 濟 活 絡 為 吸 引 更 多 人 潮, 各 站 點 之 周 邊 商 家 可 能 自 行 出 資 擴 建 站 點 之 規 模 或 多 設 立 停 車 位, 使 站 點 規 模 擴 大 而 站 點 擴 增 更 可 透 過 都 市 設 計 準 則 促 參 法 等 協 助, 未 來 若 有 任 何 新 建 案 產 生 時, 建 商 可 申 請 自 行 車 站 的 建 置, 並 透 過 公 共 設 施 的 協 助 開 闢 獲 得 容 積 獎 勵 等 方 式 擴 增 站 點 評 估 並 模 擬 繪 製 各 地 區 具 成 長 潛 力 地 區 之 泡 泡 圖 藍 色 表 示 該 區 為 旅 吸 引 地 區, 部 分 也 可 能 是 旅 次 產 生 點 ; 而 黃 色 表 示 為 單 純 旅 次 產 生 地 區, 大 多 以 住 宅 區 為 主 圈 圈 越 大 的 地 區, 表 示 該 地 區 未 來 可 能 會 因 某 個 站 點 的 吸 引 力 較 強, 而 使 該 地 區 商 家 擴 增 站 點 規 模 或 站 點 數 ; 而 圈 圈 越 小 則 表 示 較 無 具 備 成 長 潛 力 與 空 間 成 長 潛 力 的 評 估 因 子 如 下 : 圖 1-16 站 點 成 長 規 模 推 估 圖 旅 次 吸 引 區 旅 次 產 生 區 46

62 貳 自 行 車 旅 遊 規 劃 與 建 設 自 行 車 旅 遊 係 以 自 行 車 作 為 觀 光 遊 憩 的 供 給, 結 合 旅 遊 目 的 地 與 吸 引 力, 發 展 區 域 旅 遊 綠 色 運 具 與 綠 色 產 業 是 21 世 紀 的 發 展 主 軸, 前 者 強 調 行 人 自 行 車 與 大 眾 運 輸 的 交 通 方 式 ; 後 者 強 調 觀 光 旅 遊 結 合 綠 色 運 輸 與 綠 色 產 業, 已 成 為 當 前 重 要 的 發 展 潮 流 觀 光 旅 遊 與 交 通 運 輸 兩 者 關 係 密 不 可 分, 便 利 的 交 通 可 為 旅 遊 目 的 地 帶 來 大 量 人 潮, 但 快 速 移 動 的 運 具 卻 減 少 了 遊 客 停 留 消 費 的 機 會 自 行 車 旅 遊 為 生 態 旅 遊 的 一 部 份, 強 調 環 境 永 續 發 展, 希 望 透 過 環 境 友 善 無 污 染 省 能 的 自 行 車, 減 少 大 量 的 汽 機 車 運 輸 ; 同 時 藉 由 慢 速 運 具 的 使 用 與 推 廣, 帶 動 各 縣 市 與 週 邊 鄉 鎮 的 發 展 1990 年 代, 歐 美 各 國 積 極 發 展 自 行 車 旅 遊, 帶 動 鄉 村 遊 憩 的 發 展 以 英 國 為 例, 一 年 約 有 2500 萬 人 次 的 自 行 車 遊 客, 每 年 貢 獻 五 億 英 磅 的 觀 光 收 益 1997 年 起 全 球 超 過 40 個 國 家 300 家 旅 行 社 安 排 自 行 車 渡 假, 且 自 行 車 遊 客 的 花 費 多 為 地 方 型 的 消 費 美 國 自 行 車 協 會 Adventure Cycling Association(ACA) 成 立 於 1973 年, 已 規 劃 英 哩 自 行 車 路 線, 根 據 ACA 的 研 究, 自 行 車 旅 遊 近 年 來 在 北 美 南 美 與 歐 洲 一 年 可 創 造 890 億 美 元 的 市 場 價 值 美 國 Adirondack North County 於 2002 年 擬 定 自 行 車 主 要 計 畫, 目 的 為 發 展 區 域 性 自 行 車 計 畫, 並 證 明 自 行 車 規 劃 為 社 區 帶 來 的 利 益 與 經 濟 價 值 為 朝 自 行 車 友 善 城 市 的 目 標 邁 進, 提 出 Bicycle Friendly Community 的 步 驟 改 善 風 景 區 的 自 行 車 道 與 步 道 系 統, 以 建 立 該 地 區 成 為 自 行 車 觀 光 的 吸 引 力 加 拿 大 溫 莎 市 早 在 1991 年 便 進 行 自 行 車 使 用 的 發 展 研 究 (BUDS- Bicycle Use Development Study), 積 極 發 展 第 一 階 段 的 自 行 車 路 網 系 統, 此 目 標 在 於 建 立 自 行 車 多 功 能 遊 憩 的 網 路 2000 年 完 成 自 行 車 使 用 主 要 計 劃 (BUMP-Bicycle Use Master Plan), 其 目 的 在 於 強 調 整 合 擴 大 現 有 的 路 網, 使 自 行 車 成 為 通 勤 休 閒 觀 光 替 代 性 的 交 通 工 具, 提 供 汽 車 以 外 另 一 有 用 的 交 通 運 輸 選 擇, 為 往 後 20 年 的 目 標 邁 進 溫 莎 市 擁 有 40km 長 的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為 北 美 之 最,BUMP 計 畫 指 導 該 市 形 成 完 整 的 自 行 車 路 網, 並 成 為 北 美 最 卓 越 的 自 行 車 騎 乘 城 市 之 一 歐 洲 議 會 (EP)2009 年 出 版 歐 洲 自 行 車 路 網 (The European Cycle Route Network ~ EuroVelo) 報 告 中 指 出, 歐 盟 27 國 加 上 挪 威 與 瑞 典, 共 有 高 達 28 億 一 日 遊 自 行 車 觀 光 旅 次 二 日 遊 以 上 的 自 行 車 渡 假 旅 次 超 過 2600 萬 旅 次 創 造 540 億 歐 元 的 產 值, 此 一 數 據 包 括 國 際 觀 光 與 國 內 旅 遊 註 : 自 行 車 旅 遊 規 劃 與 建 設 相 關 資 料 匯 整 自 送 審 人 主 持 的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合 可 行 性 研 究 北 臺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規 劃 自 行 車 產 品 消 費 行 為 研 究 - 以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園 區 研 究 為 例 自 行 車 團 體 旅 遊 創 新 服 務 營 運 模 式 計 畫 以 及 新 竹 縣 自 行 車 道 整 體 規 劃 設 計 等 計 畫 47

63 一 計 畫 源 起 及 目 的 臺 灣 在 1997 年 由 環 保 署 補 助 第 一 條 關 山 自 行 車 道, 帶 動 東 部 鄉 村 旅 遊 的 發 展 ;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城 鎮 地 貌 改 造 計 畫 將 自 行 車 道 建 置 列 為 各 縣 市 爭 取 中 央 補 助 的 重 點 項 目 國 家 發 展 計 畫 - 挑 戰 2008 觀 光 客 倍 增 計 畫 中, 也 將 全 國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納 入 政 策, 規 劃 以 休 閒 自 行 車 道 串 聯 各 區 域 的 綠 廊, 逐 步 建 構 地 方 性 路 網, 並 銜 接 環 島 及 區 域 路 網, 提 供 完 整 休 閒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行 政 院 於 2006 年 提 出 千 里 自 行 車 道 萬 里 步 道 實 施 計 畫, 希 望 建 置 自 行 車 道 路 網 2600 公 里 整 合 適 合 自 行 車 騎 乘 的 環 島 公 路 路 線, 並 建 置 路 標 及 圖 集 修 正 相 關 法 規, 規 定 一 定 規 模 之 市 區 道 路 及 公 路 應 設 置 自 行 車 道 及 人 行 步 道, 使 全 國 10 萬 人 口 以 上 都 市 適 宜 人 行 比 例 道 路 達 80% 教 育 部 亦 推 展 校 園 自 行 車 運 動 及 走 路 上 學 計 畫, 鼓 勵 學 童 騎 乘 自 行 車 2002 年 行 政 院 體 委 會 提 出 臺 灣 地 區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規 劃 與 設 置, 從 2002 年 到 2011 年 共 計 補 助 北 臺 八 縣 市 125 項 自 行 車 道 建 設 計 畫 ;2009 年 配 合 振 興 經 濟 擴 大 公 共 建 設 投 資 計 畫, 體 委 會 積 極 推 動 自 行 車 道 整 體 路 網 規 劃 建 設 計 畫, 結 合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交 通 部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等 部 會 資 源, 籌 組 跨 部 會 小 組, 協 調 縣 市 政 府 及 相 關 機 關, 依 據 各 區 域 之 城 鄉 風 貌 遊 憩 資 源 與 地 方 特 色 等,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串 連 各 地 區 自 行 車 網 絡, 建 構 以 人 為 本 的 優 質 休 閒 自 行 車 網 絡 系 統, 年 三 年 共 計 投 入 全 臺 自 行 車 道 新 臺 幣 30 億 元 的 建 設 經 費 2009 年 體 委 會 落 實 馬 英 九 總 統 的 政 策, 推 動 單 車 成 年 禮 活 動, 16 歲 完 成 100 公 里 18 歲 完 成 500 公 里 20 歲 完 成 1000 公 里 自 行 車 環 島 2009 年 交 通 部 運 研 所 完 成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規 劃 設 計 及 自 行 車 規 劃 設 計 參 考 手 冊, 提 出 自 行 車 補 給 站 的 概 念, 臺 鐵 也 於 2010 年 推 出 花 東 線 兩 鐵 無 縫 旅 遊 交 通 部 振 興 經 濟 方 案 配 合 節 能 減 碳 東 部 自 行 車 路 網 示 範 計 畫 編 列 7.91 億 元, 分 三 年 於 東 部 地 區 完 成 十 三 條 地 方 自 行 車 路 線 以 及 六 個 地 區 環 狀 區 域 路 網 上 述 政 策, 皆 顯 示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對 於 自 行 車 環 境 建 置 與 自 行 車 旅 遊 產 業 推 動 的 重 視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合 希 望 滿 足 下 列 三 個 層 面 的 需 求 : 1. 自 行 車 休 閒 (Leisure Cycling): 能 隨 時 隨 地 自 由 自 在 的 住 家 周 圍 騎 乘 自 行 車 休 閒 運 動 2. 自 行 車 遊 憩 (Recreational Cycling): 能 在 環 境 優 美 地 區 騎 乘 自 行 車 從 事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3. 自 行 車 觀 光 (Bicycle Tourism): 能 吸 引 其 它 縣 市 居 民 或 其 它 國 家 的 遊 客 前 來 騎 乘 自 行 車, 從 事 觀 光 旅 遊 活 動 48

64 臺 灣 的 經 濟 在 戰 後 快 速 成 長, 國 民 所 得 增 加 汽 機 車 普 及, 自 行 車 在 經 濟 成 長 後 漸 被 國 人 所 遺 忘 人 口 約 2300 萬 的 寶 島 上, 有 583 萬 輛 汽 車 1499 萬 餘 輛 機 車 (2012 年 五 月 統 計 資 料 ) 其 中 由 於 機 車 具 有 機 動 便 捷 停 車 方 便 等 特 性, 因 此 成 為 臺 灣 最 普 遍 的 短 程 代 步 及 個 人 交 通 工 具, 且 逐 年 成 長 中 過 去 整 體 發 展 以 汽 機 車 為 主, 直 到 二 十 一 世 紀 節 能 減 碳 的 綠 色 思 潮, 加 上 對 健 康 與 環 境 意 識 的 覺 醒 以 及 全 球 永 續 發 展 的 議 題, 自 行 車 才 又 重 新 回 到 國 人 的 運 具 選 擇 當 中, 成 為 新 興 旅 遊 與 健 康 活 動 的 代 名 詞 自 行 車 不 只 是 一 種 交 通 工 具, 更 是 觀 光 旅 遊 的 供 給 ; 相 對 於 汽 機 車 的 污 染 噪 音 與 耗 能, 自 行 車 具 有 安 靜 無 污 染 環 境 友 善 可 與 自 然 環 境 密 切 接 觸 費 用 便 宜 與 環 境 共 生 的 綠 色 環 保 特 性, 利 用 自 行 車 結 合 旅 遊 地 區 的 發 展, 已 成 為 頗 受 歡 迎 的 戶 外 遊 憩 活 動 面 對 環 境 覺 醒 與 永 續 發 展 的 議 題, 地 小 人 稠 的 臺 灣 實 有 必 要 及 早 思 考 結 合 自 行 車 旅 遊 的 土 地 利 用, 檢 討 以 人 與 自 行 車 為 本 的 土 地 使 用 型 態 與 交 通 管 理 規 則 而 不 再 只 是 以 汽 機 車 為 主 的 大 型 基 地 開 發 與 道 路 安 全 管 理 從 旅 遊 系 統 整 體 規 劃 的 角 度 來 思 考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的 推 動 過 去 交 通 建 設 與 公 共 設 施 皆 以 汽 車 為 考 量, 使 汽 車 成 為 都 市 發 展 上 的 強 權 ; 現 今 應 配 合 自 行 車 旅 遊 需 求 的 掌 握, 自 行 車 環 境 周 邊 土 地 利 用 與 觀 光 景 點 結 合 以 及 服 務 設 施 更 需 全 面 進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以 促 進 自 行 車 旅 遊 與 相 關 產 業 的 發 展, 計 畫 概 念 如 圖 2-1 所 示 圖 2-1 計 畫 概 念 圖 提 供 民 眾 完 善 安 全 友 善 之 自 行 車 騎 乘 環 境 與 周 邊 服 務, 發 展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產 業, 自 行 車 環 境 進 行 有 效 之 整 合 與 串 聯, 且 對 現 行 旅 遊 服 務 未 盡 完 善 處 提 出 改 善 策 略, 開 發 新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模 式 計 畫 目 的 包 括 下 列 六 點 : 1. 整 合 北 臺 八 縣 市 自 行 車 旅 遊 資 源 2. 建 構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產 業 鏈 3. 研 擬 北 臺 區 域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規 劃 4. 建 置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區 之 可 行 性 評 估 5. 提 出 北 臺 區 域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行 銷 策 略 6. 完 成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自 我 營 運 之 財 務 評 估 49

65 二 國 外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案 例 研 究 自 行 車 旅 遊 最 早 可 追 溯 到 十 九 世 紀, 當 時 由 於 對 戶 外 健 康 生 活 的 嚮 往, 因 此 於 英 國 維 多 利 亞 晚 期 開 啟 了 自 行 車 渡 假 (Cycling Holidays) 的 風 潮, 並 由 成 立 於 1878 年 的 Cyclists Touring Club(CTC) 所 主 導, 隨 後 自 行 車 俱 樂 部 在 英 美 兩 地 成 立 年 自 行 車 在 國 際 上 掀 起 一 股 狂 熱, 稱 為 自 行 車 風 行 的 年 代 (Bicycle Craze Era) 事 實 上 自 行 車 的 發 明 可 追 溯 至 1493 年, 達 文 西 的 手 繪 稿 傳 達 了 鍊 條 的 概 念, 不 過 歷 史 學 者 卻 認 為 那 幅 畫 是 假 的, 因 為 無 法 證 實 畫 作 的 日 期 自 行 車 的 研 發 約 始 於 1580 年, 經 過 三 百 年 的 研 究 試 驗 與 發 展, 直 到 1877 年 才 達 到 最 高 峰 當 時 歐 洲 由 於 道 路 系 統 惡 化, 自 行 車 不 可 思 議 的 成 為 一 種 新 的 受 歡 迎 的 旅 行 工 具 福 特 公 司 於 1903 年 生 產 出 第 一 部 汽 車, 人 類 開 始 遺 忘 老 朋 友 自 行 車 的 存 在 隨 著 全 球 財 富 增 加, 與 私 人 運 具 的 大 量 生 產, 在 高 科 技 競 賽 下, 運 輸 工 具 從 鐵 路 進 入 汽 車 與 航 空 的 時 代 鐵 路 將 土 地 利 用 帶 出 城 牆 外, 人 們 隨 著 鐵 路 的 建 設 伸 長 觸 角 ; 汽 車 的 大 量 成 長, 更 帶 著 人 們 上 山 下 海, 都 市 中 並 出 現 超 大 街 廓 的 土 地 規 劃 方 式 ; 而 航 空 運 輸 則 提 供 人 類 進 入 無 國 界 的 觀 光 旅 遊 機 會 自 行 車 在 兩 次 大 戰 期 間 仍 是 很 受 歡 迎 的 休 閒 活 動 與 交 通 工 具, 相 較 於 美 國, 英 國 在 1935 年 就 賣 了 160 萬 臺 自 行 車, 是 當 時 美 國 銷 售 量 的 八 十 倍!1930 年 代 是 英 國 自 行 車 的 黃 金 時 期, 約 有 900 萬 臺 自 行 車 在 路 上 從 事 不 同 的 活 動, 包 括 競 賽 旅 遊 談 戀 愛 賣 麵 包 及 全 家 出 遊 等 當 時 英 國 人 對 自 行 車 的 真 愛 與 享 受, 如 同 天 堂 般 的 文 化 歐 洲 的 荷 蘭 丹 麥 及 德 國, 前 瞻 性 的 大 量 提 供 自 行 車 設 施, 尤 其 是 荷 蘭 建 造 了 全 國 性 的 自 行 車 路 網, 在 當 時 成 為 全 世 界 的 奇 蹟 荷 蘭 人 體 會 到 自 行 車 終 將 帶 來 很 好 的 效 率, 也 認 為 自 行 車 是 生 命 中 最 美 好 的 事 荷 蘭 丹 麥 與 德 國 人 皆 認 為 騎 自 行 車 是 世 界 上 最 高 級 的 生 活 享 受 1970 年 代 能 源 危 機 之 後, 西 方 國 家 重 新 思 考 自 行 車 在 交 通 運 輸 與 觀 光 旅 遊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荷 蘭 英 國 在 便 利 的 汽 車 運 輸 發 展 下 規 劃 自 行 車 系 統, 德 法 等 國 提 出 自 行 車 友 善 城 市 (Bicycle-Friendly Towns) 的 觀 念, 歐 洲 議 會 則 於 1988 年 歐 盟 憲 章 (The European Charter) 中 通 過 行 人 的 權 利 (Pedestrians Rights) 歐 洲 有 自 行 車 聯 盟 (European Cyclists Federation), 紐 西 蘭 則 將 鐵 路 系 統 重 新 規 劃 為 自 行 車 系 統 (Cycle ways), 美 加 地 區 甚 至 每 年 都 有 自 行 車 友 善 城 市 的 競 賽 歐 洲 國 家 擁 有 豐 富 的 自 行 車 文 化, 累 積 良 好 的 經 驗, 其 觀 念 認 為 騎 乘 自 行 車 是 生 活 的 一 部 份, 當 然 也 應 該 是 全 人 類 生 活 的 一 部 份, 更 希 望 能 與 世 界 分 享 美 好 的 自 行 車 文 化 21 世 紀 全 球 掀 起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Public Bicycle Scheme,PBS) 的 風 潮, 歐 洲 各 主 要 大 城 市 包 括 : 法 國 巴 黎 里 昂 雷 諾 西 班 牙 巴 賽 隆 納 英 國 倫 敦 德 國 柏 林 以 及 北 歐 的 哥 本 哈 根 斯 德 哥 爾 摩 奧 斯 陸 等, 皆 積 極 推 動 北 美 各 大 城 市 也 積 極 實 踐 當 中, 包 括 美 國 的 華 府 明 尼 拿 波 里 斯 丹 佛 芝 加 哥 以 及 加 拿 大 的 蒙 特 婁 多 50

66 倫 多 溫 哥 華 等 城 市 全 球 目 前 共 有 31 個 國 家 135 座 城 市 建 設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超 過 二 十 萬 輛 公 共 自 行 車 與 一 萬 多 處 租 借 站 五 百 多 年 來 自 行 車 的 演 進 史 如 表 2-1 所 示 表 2-1 自 行 車 的 演 進 史 年 代 內 容 定 位 最 早 的 自 行 車 概 念, 源 於 達 文 西 的 手 繪 稿, 有 鍊 條 的 觀 光, 惟 歷 史 學 者 認 1493 為 那 幅 畫 是 假 的, 因 為 無 法 證 實 畫 的 日 期! 新 的 1580 開 始 研 發 自 行 車 發 明 1600 英 國 教 堂 窗 戶 描 繪 以 馬 的 型 態 為 概 念 的 自 行 車 1700 真 正 的 實 物 出 現 但 無 轉 向 設 備 德 國 男 爵 Baron Karl Von Drais 展 示 第 一 臺 可 動 的 自 行 車, 稱 為 Hobby Horse 1817, 不 舒 適, 但 速 度 可 與 馬 比 美, 是 幾 千 年 來 速 度 最 快 的 個 人 陸 上 交 通 工 具 為 貴 族 炫 耀 的 產 品, 價 格 昂 貴 1839 蘇 格 蘭 工 匠 Kirkpatrick Macmillan 發 明 後 輪 驅 動 及 踏 板 的 自 行 車, 稱 為 Velocipede 1842 法 國 Alexander Lefebvre 的 發 明 比 macmillan 更 進 步 1860 Alexander 搬 到 加 州 時, 製 造 了 現 存 世 界 上 最 古 老 的 自 行 車 1861 法 國 鎖 匠 Pierre Michaux 父 子 在 巴 黎 組 織 工 作 室, 發 明 前 輪 驅 動 的 自 行 車, 並 於 年 建 造 新 的 自 行 車 模 型, 成 為 貴 族 在 巴 黎 街 道 上 競 速 的 新 玩 具 貴 族 的 玩 具 1866, 並 使 自 行 車 成 為 當 時 流 行 的 時 尚 1869 法 國 Olivier 兄 弟 將 自 行 車 帶 入 新 的 行 銷 時 代, 每 天 可 生 產 200 輛, 相 較 於 年 的 Michaux, 一 年 只 能 生 產 幾 百 輛 交 通 此 一 時 期, 法 國 為 世 界 上 自 行 車 設 計 的 領 導 者, 惟 1870 年 普 法 戰 爭 爆 發, 工 具 1869 粉 碎 了 世 界 第 一 個 自 行 車 產 業 幸 好, 對 自 行 車 的 熱 情 傳 到 英 國, 並 曾 在 美 國 短 暫 停 留, 英 國 的 Coventry 成 為 自 行 車 發 展 中 心 1877 歐 洲 由 於 道 路 系 統 惡 化, 自 行 車 成 為 一 種 新 的 受 歡 迎 的 旅 行 工 具, 由 於 安 1880 全 便 宜, 而 使 自 行 車 的 發 明 與 使 用 達 到 巔 峰 1878 英 國 最 早 也 最 重 要 的 自 行 車 團 體 Cyclists Touring Club 成 立 1884 H. J. Lawson 製 造 Bicyclette 安 全 自 行 車, 在 前 後 輪 間 安 裝 腳 踏 板, 此 車 的 名 旅 行 稱 為 後 來 自 行 車 的 總 稱 工 具 劃 時 代 的 產 品 是 John Kemp Starley 設 計 的 Rover Safety2, 首 度 展 示 於 倫 敦 1885 的 Stanley Show- 世 界 的 流 行, 為 現 今 自 行 車 的 原 型 1890 自 行 車 狂 熱 風 行 的 年 代 (Bicycle Craze Era) 月 16 日 福 特 汽 車 開 工, 生 產 第 一 部 汽 車 MODEL A 汽 車 月 1 日 福 特 汽 車 公 司 生 產 MODEL T, 改 變 了 世 界, 這 是 一 部 動 力 很 強 的 車 子, 最 高 時 速 可 達 45 公 里 發 明 1913 福 特 汽 車 公 司 開 始 量 產 直 到 1970 年 代 能 源 危 機 之 後, 西 方 國 家 才 又 重 新 思 考 自 行 車 在 都 市 運 輸 與 1970 觀 光 旅 遊 交 通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包 括 荷 蘭 英 國 在 便 利 的 汽 車 運 輸 大 量 發 綠 色 展 之 下, 開 始 思 考 都 市 中 自 行 車 系 統 的 規 劃 運 輸 英 國 的 自 行 車 潮 雖 然 發 生 較 晚, 但 成 長 速 度 也 不 輸 美 國,1972 年 達 70 萬 輛

67 年 代 內 容 定 位 歐 洲 議 會 於 1988 年 通 過 行 人 徒 步 權 憲 章 (European Charter of Pedestrians 1988 Right) 英 國 地 理 人 學 會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 運 輸 地 理 研 究 小 組 ( 1989 Transport Geography Study Group), 首 度 以 步 行 與 自 行 車 為 主 題, 在 英 國 最 傳 統 的 自 行 車 產 業 城 市 Coventry 舉 辦 綠 色 運 具 規 劃 研 討 會 1990 英 國 自 行 車 成 長 已 達 到 280 萬 輛 哥 本 哈 根 市 從 1995 年 起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City Bike), 讓 市 民 在 各 地 能 夠 1995 便 利 的 租 借 及 歸 還 自 行 車 城 市 1998 年 9 月 22 日 法 國 發 起 在 都 市, 我 不 開 車 (In town,without my car 行 銷 1998 ) 運 動 英 國 一 年 約 有 2,500 萬 人 次 的 自 行 車 觀 光 客, 每 年 貢 獻 五 億 英 磅 的 觀 光 收 益 年 7 月 15 日, 法 國 巴 黎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velib 啟 用, 帶 動 各 國 政 府 推 動 公 共 ~ Public Bike 計 畫 設 施 2002 年 送 審 人 在 中 華 大 學 成 立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研 究 室, 致 力 於 自 行 車 觀 光 與 自 行 車 遊 憩 的 研 究 備 註 2010 年 送 審 人 在 中 華 大 學 建 置 全 國 第 一 套 校 園 智 慧 型 公 共 自 行 車 取 供 系 統, 並 推 動 自 行 車 社 區 旅 遊 活 動 資 料 來 源 : 休 閒 遊 憩 與 觀 光, 張 馨 文 解 鴻 年,99 年 9 月 北 歐 國 家 在 非 車 化 (non-motorized) 的 強 勢 發 展 中, 運 用 自 行 車 與 大 眾 運 輸 結 合 美 國 甚 至 派 專 員 前 往 學 習 其 實 務 經 驗 與 技 術 面 對 汽 油 供 給 減 少 與 能 源 耗 竭, 全 球 重 新 思 考 自 行 車 步 行 及 大 眾 運 輸, 以 自 行 車 作 為 運 輸 工 具 與 旅 遊 吸 引 力 的 需 求 大 幅 成 長 自 行 車 是 雖 舊 猶 新 (old-but-new) 的 運 輸 工 具, 不 但 與 環 境 相 容 更 能 增 加 身 心 健 康 讓 社 區 的 空 間 尺 度 更 人 性 化 豐 富 彼 此 的 情 感 ; 開 車 則 封 閉 了 人 與 人 接 觸 的 機 會 Peter Bromley(1994) 在 鄉 村 遊 憩 Countryside Recreation-a handbook for managers 一 書 中 提 到 : 在 鄉 村 遊 憩 的 設 施 與 機 會 中, 騎 乘 自 行 車 是 屬 於 正 式 遊 憩 Formal Recreation 的 一 部 份 管 理 者 應 提 供 自 行 車 路 線 以 及 租 借 自 行 車 的 設 備 自 行 車 是 安 靜 環 境 友 善 可 與 自 然 環 境 密 切 接 觸 的 工 具, 再 加 上 費 用 便 宜, 因 此 相 當 適 合 鄉 村 遊 憩 的 發 展 英 國 鄉 村 委 員 會 The Countryside Commission (1999 年 英 國 政 府 組 織 改 造 已 改 為 Natural England) 以 及 其 它 環 境 組 織, 於 1980 年 代 積 極 推 廣 鄉 村 自 行 車 遊 憩 活 動, 其 成 功 的 關 鍵 在 於 自 行 車 與 其 它 設 施 的 整 合, 包 括 : 1. 提 供 安 全 甚 至 單 獨 的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2. 正 確 的 標 示 系 統 3. 安 全 穿 越 馬 路 52

68 ( 一 ) 充 足 的 自 行 車 資 訊 以 下 分 別 介 紹 北 歐 三 國 與 美 國 夏 威 夷 的 自 行 車 環 境 ; 以 及 英 國 全 國 自 行 車 路 網 (NCN) 計 畫 荷 蘭 阿 姆 斯 特 丹 自 行 車 道 設 施 加 拿 大 魁 北 克 自 行 車 旅 遊 經 濟 效 益, 作 為 案 例 分 析 歐 盟 最 新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發 展 ( 一 ) 瑞 典 斯 德 哥 爾 摩 的 自 行 車 環 境 與 法 令 北 歐 是 自 行 車 的 天 堂, 親 身 體 驗 才 能 體 會 自 行 車 在 北 歐 城 市 中 馳 乘 的 樂 趣 與 尊 貴 的 地 位 斯 德 哥 爾 摩 人 口 150 萬, 包 含 14 座 島 嶼, 地 勢 不 如 哥 本 哈 根 平 坦, 但 自 行 車 通 勤 與 自 行 車 觀 光 旅 遊 仍 相 當 普 遍 斯 德 哥 爾 摩 除 了 自 行 車 外, 還 有 很 多 規 劃 良 好 的 運 輸 工 具, 包 括 瑞 典 國 鐵 機 場 快 線 與 巴 士 計 程 車 公 車 電 車 地 鐵 船 與 渡 輪 等 瑞 典 法 規 明 確 規 範 自 行 車 騎 乘 必 需 遵 守 的 安 全 事 項 如 下 : 1. 自 行 車 在 黑 暗 中 行 走 一 定 要 使 用 車 燈, 如 果 沒 有 的 話 會 被 罰 款, 就 算 是 在 有 路 燈 的 情 況 下 也 需 要 前 燈 只 能 使 用 黃 色 或 白 色 一 定 要 可 清 楚 照 明, 後 燈 使 用 紅 色 反 光 配 備 也 可 以 2. 法 律 規 定 前 輪 後 輪 都 必 須 有 反 光 配 備 3. 自 行 車 需 要 好 的 煞 車 系 統, 法 律 有 一 套 數 據 來 判 斷 是 否 符 合 標 準, 例 如 速 度 15km/h 時, 煞 車 距 離 是 3.5m 4. 自 行 車 一 定 要 有 鈴 噹 歲 以 下 的 自 行 車 騎 士 不 管 是 騎 二 輪 車 或 是 三 輪 車 小 孩 用 的 一 定 要 戴 上 安 全 帽, 不 然 會 被 警 察 叫 停, 警 告 但 不 會 罰 款 ; 如 果 是 乘 坐 在 成 人 騎 的 自 行 車 後 座 而 沒 有 戴 安 全 帽, 騎 自 行 車 的 成 人 就 要 被 罰 款 6. 成 年 人 沒 有 法 令 規 定 一 定 要 戴 安 全 帽, 瑞 典 打 算 這 麼 做, 進 行 民 意 調 查 中 7. 一 頂 好 的 安 全 帽 也 有 標 準 值 ( 二 ) 丹 麥 哥 本 哈 根 的 城 市 自 行 車 計 畫 與 法 令 哥 本 哈 根 是 北 歐 最 大 的 城 市, 人 口 180 萬, 擁 有 世 界 上 最 古 老 的 王 室 哥 本 哈 根 (Copenhagen, 丹 麥 文 為 Kopenhave) 是 商 港 的 意 思,11 世 紀 原 為 小 漁 村,1167 年 大 主 教 Absalon 建 城 堡 於 哥 本 哈 根 的 一 座 島 (Slotsholmen), 開 啟 了 城 市 的 發 展, 至 今 超 過 850 年 的 歷 史, 比 瑞 典 的 斯 德 哥 爾 摩 早 了 一 百 年 每 一 位 來 到 哥 本 哈 根 的 遊 客, 總 是 驚 訝 城 市 中 這 麼 多 的 自 行 車, 就 像 他 們 總 是 驚 訝 原 來 著 名 的 美 人 魚 這 麼 小 一 樣 在 這 座 古 老 的 城 市 中, 幾 乎 每 個 人 都 在 輪 子 上 (on wheels): 老 奶 奶 騎 著 登 山 自 行 車 年 輕 女 士 踩 著 踏 板 飛 舞 著 裙 子 媽 媽 的 自 行 車 前 載 著 小 嬰 兒 爸 爸 的 自 行 車 後 有 拖 車 裝 行 李 這 座 北 歐 最 大 的 首 都 不 論 在 自 行 車 道 的 劃 設 自 行 車 設 施 的 供 給 或 自 行 車 路 權 的 規 範, 都 是 世 界 一 流 的 水 準 哥 本 哈 根 自 1995 年 起 推 動 Copenhangen Free Bike Program,1000 部 特 別 設 計 的 免 費 城 市 自 行 車 (City-Bikes) 置 於 城 市 中 120 個 點, 包 括 火 車 站 公 車 站 停 車 場 大 型 街 廓 等 此 一 成 功 的 計 畫 使 哥 本 哈 根 市 於 1996 年 成 為 歐 洲 的 文 化 城 市 (European Culture City),1997 年 起 提 供 免 費 的 城 市 自 行 車 數 量 達 2000 部 53

69 城 市 自 行 車 計 畫 推 行 相 當 成 功, 哥 本 哈 根 更 積 極 推 動 自 行 車 觀 光,2006 年 市 政 府 仍 提 供 兩 千 部 免 費 自 行 車, 放 置 於 市 中 心 110 處 停 放 點, 遊 客 只 需 投 20 克 朗 就 可 以 牽 走 自 行 車, 還 車 時 將 自 行 車 停 回 110 處 停 放 點 之 一, 又 可 以 拿 回 20 克 朗 需 注 意 城 市 自 行 車 只 能 在 市 中 心 區 使 用, 騎 出 城 將 會 被 罰 1000 克 朗 城 市 自 行 車 已 成 為 最 受 歡 迎 的 遊 客 吸 引 力, 很 多 遊 客 利 用 城 市 自 行 車 逛 市 區, 鮮 豔 的 車 身 成 為 城 市 行 銷 的 最 佳 代 言 使 用 城 市 自 行 車 時, 市 政 府 提 醒 自 行 車 遊 客 應 遵 照 下 列 法 律 (Laws of the cycle paths): 1. 靠 右 行 駛 2. 轉 彎 前 要 從 左 肩 看 後 方 來 車 3. 哥 本 哈 根 當 地 人 很 在 乎 騎 乘 自 行 車 這 件 事, 所 以 儘 量 不 要 干 擾 或 中 斷 自 行 車 車 流, 如 果 你 妨 礙 自 行 車 交 通, 自 行 車 騎 士 會 很 生 氣 4. 法 律 規 定 的 違 法 事 項 包 括 : 沒 有 裝 照 明 的 燈 不 遵 守 交 通 號 誌 逆 向 行 駛 騎 在 人 行 道 上 哥 本 哈 根 的 自 行 車 通 勤 在 尖 峰 時 間 有 明 顯 而 快 速 的 自 行 車 流 量, 在 重 要 的 交 叉 路 口 處, 皆 劃 設 藍 色 區 塊, 作 為 自 行 車 的 專 有 路 權, 汽 車 左 右 轉 時 皆 需 停 下 來, 等 到 完 全 沒 有 自 行 車 才 可 通 過 藍 色 區 域, 對 自 行 車 騎 士 充 份 保 護, 使 哥 本 哈 根 的 自 行 車 通 勤 者 能 夠 自 在 安 全 而 快 速 的 在 城 市 中 行 駛 Osterport 車 站 有 自 行 車 租 借,24 小 時 還 車, 每 人 75 克 朗, 折 合 新 臺 幣 三 百 元, 押 金 五 百, 以 當 地 的 物 價 水 準 而 言 非 常 便 宜, 可 見 租 自 行 車 是 多 麼 普 遍 的 事, 車 況 不 錯, 失 竊 率 不 高 騎 上 自 行 車 才 能 真 正 體 會 哥 本 哈 根 擁 有 自 行 車 天 堂 的 美 譽 安 全 舒 適 方 便 迅 速 有 尊 嚴! 連 道 路 修 護 也 要 另 闢 一 條 自 行 車 道 給 自 行 車 通 行, 確 保 自 行 車 的 路 權 與 安 全 騎 自 行 車 時 竟 有 貴 族 騎 馬 的 優 越 感! 在 哥 本 哈 根 騎 自 行 車, 政 府 提 醒 遊 客 需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不 論 是 你 或 對 方 的 路 權, 一 定 要 記 得 以 眼 睛 注 視 其 它 用 路 人 2. 注 意 路 權 的 規 定, 並 且 時 時 提 高 警 覺, 特 別 小 心 建 築 物 出 口 及 小 的 交 叉 路 口 不 要 相 信 其 它 用 路 人 都 會 注 意 你 的 存 在 3. 記 得 從 你 的 左 肩 看 後 方, 特 別 小 心 通 過 交 叉 路 口 時 右 轉 的 汽 車 4. 在 十 字 路 口 時, 要 特 別 小 心 駛 向 你 的 左 轉 汽 車 5. 在 交 通 圓 環 時 要 注 意 進 入 圓 環 的 汽 車 6. 要 越 過 前 方 停 下 來 的 汽 車 時, 記 得 從 你 的 左 肩 看 後 方 有 無 來 車 7. 注 意 停 放 的 汽 車, 保 持 安 全 距 離, 以 防 汽 車 車 門 突 然 打 開 8. 注 意 公 車 乘 客 下 車 時 會 跨 越 自 行 車 道, 行 人 的 路 權 大 於 自 行 車 騎 士, 行 人 最 大 9. 注 意 行 人 穿 越 交 叉 路 口 或 跨 越 自 行 車 道 10. 越 過 其 它 自 行 車 騎 士 行 人 或 輪 鞋 者 一 定 要 使 用 鈴 噹 54

70 哥 本 哈 根 推 動 的 城 市 自 行 車 遊 客 服 務 中 心 的 城 市 自 行 車 說 明 哥 本 哈 根 的 遊 客 高 度 利 用 城 市 自 行 車 色 彩 鮮 豔 的 城 市 自 行 車 成 為 都 市 行 銷 的 最 佳 手 段 哥 本 哈 根 超 級 寬 廣 的 自 行 車 道 交 叉 路 口 的 藍 色 區 域 為 自 行 車 專 有 路 權 圖 2-2 丹 麥 哥 本 哈 根 的 自 行 車 相 關 設 施 現 況 照 片 ( 三 ) 挪 威 奧 斯 陸 的 城 市 自 行 車 計 畫 挪 威 首 都 奧 斯 陸 地 形 不 若 哥 本 哈 根 平 坦, 比 斯 德 哥 爾 摩 的 地 形 更 陡, 自 行 車 道 劃 設 不 若 前 兩 者 密 集 不 過 奧 斯 陸 因 應 觀 光 發 展, 也 推 動 觀 光 自 行 車 遊 客 需 先 在 旅 遊 服 務 中 心 購 卡, 隨 後 可 在 市 區 32 個 自 行 車 停 放 點 刷 卡 牽 車, 牽 車 還 車 皆 為 無 人 智 慧 處 理, 相 當 先 進, 且 由 於 使 用 者 須 付 費, 因 此 車 況 比 哥 本 哈 根 的 城 市 自 行 車 好, 也 不 會 有 被 遊 客 佔 用 多 天 的 情 形 此 外, 挪 威 以 高 原 峽 灣 等 天 然 景 觀 著 稱, 這 些 大 自 然 美 景 也 都 有 國 家 自 行 車 道 路 線 可 達, 例 如 世 界 最 著 名 的 松 恩 峽 灣, 起 點 的 小 鎮 Flam, 就 有 一 條 長 達 八 十 公 里 的 山 區 自 行 車 路 線 而 挪 威 國 鐵 也 有 一 列 奧 斯 陸 到 沃 斯 的 火 車, 可 載 自 行 車 (Bike on Train) 奧 斯 陸 的 付 費 城 市 自 行 車 Bergen 自 行 車 停 放 架 與 建 物 顏 色 合 而 為 一 55

71 自 行 車 停 放 與 租 借 處 皆 為 自 動 感 應 處 理 市 區 可 見 到 特 殊 色 彩 的 城 市 自 行 車 圖 2-3 奧 斯 陸 的 自 行 車 設 施 現 況 照 片 ( 四 ) 美 國 夏 威 夷 自 行 車 推 動 計 畫 美 國 夏 威 夷 州 的 檀 香 山 市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Services), 負 責 推 動 夏 威 夷 的 自 行 車 計 畫 交 通 局 下 設 交 通 規 劃 機 電 號 誌 巴 士 捷 運 ( 規 劃 中 ) 以 及 交 通 工 程 與 營 運 組 交 通 工 程 與 營 運 組 下 設 交 通 安 全 與 替 代 運 具 (Traffic safety and alternative mode) 部 門, 其 中 自 行 車 的 負 責 人 為 Chris Sayers 先 生 1999 年 於 前 任 市 長 Jeremy 的 指 示 下, 完 成 檀 香 山 市 自 行 車 主 要 計 畫 (Bicycle master plan), 共 規 劃 102 英 哩 的 自 行 車 路 線, 包 括 35 miles 的 自 行 車 道 (bike lane, 劃 設 標 線 以 與 汽 車 分 隔 的 自 行 車 道 ) 30miles 的 自 行 車 道 路 (bike route/shard road 共 用 車 道 ) 以 及 37miles 的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bike path, 專 有 路 權 ) 相 對 於 全 島 1485 哩 的 道 路, 自 行 車 路 線 所 佔 的 比 例 為 12% 與 美 國 其 它 城 市 比 起 來, 檀 香 山 市 雖 然 不 是 最 好 的 自 行 車 騎 乘 環 境 ( 如 Davis 市 ), 汽 車 旅 次 也 高 達 80%, 自 行 車 旅 次 只 有 1%, 但 市 政 府 仍 很 努 力 推 動 有 特 色 的 自 行 車 環 境, 並 參 加 全 美 自 行 車 友 善 社 區 (Bicycle friendly community) 的 比 賽 在 前 任 與 現 任 市 長 Mufi 的 支 持 下, 檀 香 山 市 推 動 幾 項 成 功 的 計 畫, 包 括 : 1. 成 功 的 自 行 車 上 公 車 Bike on Bus 計 畫 檀 香 山 市 的 公 車 稱 為 TheBus, 不 但 四 通 八 達, 服 務 親 切, 有 些 路 線 還 提 供 24 小 時 的 服 務, 比 日 本 人 還 認 真 不 僅 如 此, 還 獲 得 全 美 最 佳 公 共 服 務 獎 目 前 全 市 共 有 525 部 公 車, 車 頭 全 裝 有 可 載 2-3 輛 自 行 車 的 架 子, 該 計 畫 非 常 成 功, 每 個 月 有 三 萬 次 的 載 運 量, 使 用 率 相 當 高, 讓 自 行 車 騎 士 也 能 搭 乘 公 車 裝 設 的 架 子 每 座 成 本 約 一 千 美 元 2. 自 行 車 停 放 設 施 Bikebike 檀 香 山 市 政 府 在 市 區 設 置 了 350 個 自 行 車 停 車 架, 每 個 架 子 可 停 四 部 自 行 車, 一 座 車 架 成 本 約 400 美 元 停 車 架 的 造 型 為 自 行 車, 稱 為 Bikebike, 非 常 可 愛, 除 了 功 能 性 外, 也 是 相 當 成 功 的 街 道 傢 俱 另 外, 在 重 要 路 口 與 節 點 皆 廣 設 自 行 車 指 標, 每 個 約 200 美 元, 標 示 清 楚 56

72 3. 與 企 業 結 合 的 自 行 車 推 廣 活 動 每 年 五 月 是 美 國 的 國 家 自 行 車 月 (national bike month), 當 月 十 八 日 是 自 行 車 通 勤 日 (ride to work day), 檀 香 山 市 有 上 百 人 參 加, 市 政 府 並 爭 取 到 星 巴 克 咖 啡 的 贊 助, 讓 參 加 者 每 人 皆 可 得 到 一 份 星 巴 克 的 免 費 早 餐 另 外 歐 胡 島 上 有 一 個 傳 統 的 自 行 車 活 動 Honolulu century ride, 於 每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進 行 一 整 天 的 環 島 自 行 車 騎 乘 活 動, 該 活 動 已 進 行 30 年, 目 前 由 日 本 航 空 公 司 JAL 贊 助, 吸 引 很 多 日 本 人 遠 道 來 參 加, 同 時 促 進 夏 威 夷 的 觀 光 圖 2-4 夏 威 夷 的 自 行 車 設 施 現 況 照 片 4. 尊 重 自 行 車 騎 士 的 宣 傳 短 片 Chris 設 計 了 一 個 推 廣 自 行 車 使 用 與 尊 重 自 行 車 騎 士 的 錄 影 帶, 花 費 時 間 約 5-6 週, 錄 影 帶 的 製 作 費 用 為 美 元 電 視 播 放 金 為 美 元, 效 果 還 不 錯 5. 持 續 推 動 的 自 行 車 教 育 訓 練 計 畫 Bike ED program 檀 香 山 市 政 府 有 一 項 很 重 要 的 計 畫, 是 委 託 檀 香 山 自 行 車 聯 盟 (Honolulu bike League), 進 行 自 行 車 教 育 訓 練 計 畫 (Bike ed program), 這 項 計 畫 始 於 1989 年, 針 對 國 小 四 年 級 9-10 歲 的 學 生, 進 行 為 期 一 週 的 自 行 車 訓 練 一 個 班 約 名 學 生, 課 程 開 始 先 進 行 事 前 測 驗, 一 週 後 再 進 行 事 後 測 驗, 可 加 以 比 較 訓 練 成 果 該 計 畫 強 調 道 路 上 的 訓 練, 因 此 除 了 在 固 定 場 所 練 習 騎 乘 外, 還 有 道 路 上 的 真 實 體 驗 平 均 一 年 訓 練 名 學 生 委 託 計 畫 費 用 為 一 年 15 萬 美 元 6. 自 行 車 基 金 美 國 的 交 通 法 規 將 自 行 車 與 汽 機 車 分 開, 針 對 自 行 車 有 專 門 的 法 規, 其 中 規 定 每 銷 售 一 部 自 行 車 ( 或 50cc 以 下 的 機 車 ), 售 價 中 15 美 金 要 回 饋 到 特 定 的 自 行 車 基 金, 每 年 約 為 40 萬 美 元, 市 政 府 便 利 用 這 筆 基 金 完 成 上 述 計 畫 與 活 動 7. 茂 宜 島 火 山 自 行 車 觀 光 夏 威 夷 知 名 的 自 行 車 觀 光 活 動 是 火 山 自 行 車 觀 光 (Volcano bicycle tourism),1984 年 夏 威 夷 群 島 中 的 茂 宜 島 開 始 推 動 火 山 自 行 車 觀 光 旅 遊, 至 今 已 有 五 十 萬 遊 客 使 用 自 行 車 造 訪 火 山 國 家 公 園, 稱 為 Maui downhill bike tour 這 是 由 私 人 推 動 的 旅 遊 活 動, 內 容 包 括 : 從 飯 店 開 車 送 上 三 千 公 尺 的 火 山 國 家 公 園 山 頂, 再 由 合 格 的 教 練 帶 隊 騎 自 行 車 下 山 提 供 早 餐 自 行 車 與 安 全 帽 以 及 保 暖 的 外 套 全 程 38 英 哩, 分 別 有 5-12 小 時 的 行 程, 費 用 為 美 金 之 間 吸 引 很 多 日 本 觀 光 客 前 來 體 驗 57

73 圖 2-5 夏 威 夷 的 自 行 車 設 施 現 況 照 片 ( 五 ) 英 國 Sustans 全 國 自 行 車 路 網 (NCN) 旗 鑑 計 畫 英 國 永 續 運 輸 慈 善 團 體 Sustrans(The Sustainable Transport Charity) 於 1995 開 始 推 動 自 行 車 路 網, 至 今 共 開 發 了 10400km 創 造 5000 個 就 業 機 會 達 到 100 億 臺 幣 價 值 從 經 濟 發 展 社 會 文 化 與 永 續 環 境 等 角 度 考 量, 綠 色 觀 光 近 年 來 已 成 為 各 國 所 重 視 與 討 論, 而 自 行 車 也 於 二 十 一 世 紀 成 為 重 要 的 休 閒 遊 憩 與 觀 光 發 展 之 交 通 運 具 (R.Tolley,1990) Sustrans 設 立 宗 旨 為 : 透 過 實 質 計 畫, 鼓 勵 人 們 步 行 騎 乘 自 行 車 以 及 使 用 大 眾 運 輸, 以 減 少 汽 車 交 通 量 以 及 其 不 利 的 影 響 全 國 自 行 車 路 網 (NCN:National Cycle Network) 是 永 續 運 輸 慈 善 團 體 的 旗 鑑 計 畫 於 2005 年 在 全 英 國 完 成 一 萬 英 哩 的 自 行 車 路 線 NCN 有 1/3 路 線 完 全 沒 有 汽 車, 適 合 家 庭 旅 遊 騎 乘 自 行 車 (Family Cycling) 其 它 路 線 則 利 用 安 靜 的 巷 道 及 交 通 寧 靜 區 無 汽 車 路 徑 是 利 用 廢 棄 鐵 道 運 河 河 道 林 道 鄉 村 公 園 及 馬 徑 等 無 汽 車 方 案 提 供 小 孩 及 自 行 車 新 手 練 習 的 場 所, 同 時 也 供 行 人 殘 障 者 甚 至 騎 馬 者 使 用 路 線 從 城 鎮 到 城 鎮, 從 市 中 心 區 到 鄉 村, 提 供 一 日 騎 乘 非 常 好 的 選 擇 NCN 是 親 子 騎 乘 或 長 途 騎 乘 理 想 的 環 境, 很 多 人 也 以 此 通 勤 通 學 購 物, 藉 以 取 代 汽 車 NCN 由 永 續 運 輸 慈 善 團 體 主 導, 該 團 體 於 1977 年 七 月 七 日 從 Bristol 到 Bath 開 發 第 一 條 五 英 哩 的 廢 棄 鐵 道 開 始, 至 今 已 完 成 一 萬 英 哩, 投 入 四 億 英 磅 同 時 需 整 合 上 百 個 組 織, 包 括 地 方 政 府 企 業 地 主 環 境 團 體 等 該 計 畫 由 中 央 及 地 方 政 府 補 助, 以 及 慈 善 信 託 基 金 會 公 司 行 號 國 家 樂 透 基 金 會 的 捐 款 等 前 5000 英 哩 由 千 禧 委 員 會 贊 助, 最 主 要 的 資 金 來 源 是 該 團 體 的 支 持 者 所 樂 捐, 每 個 月 有 四 萬 名 支 持 者 慷 慨 解 囊 英 國 全 國 自 行 車 路 網 (NCN) 計 畫 的 目 的 : 1. 成 為 推 動 綠 色 觀 光 的 可 能 性 2. 兼 顧 通 勤 通 學 代 步 與 家 庭 休 閒 旅 遊 3. 自 行 車 路 網 是 獨 特 的 國 家 資 產 4. 完 全 免 費 且 對 所 有 人 開 放 5. 賦 予 歷 史 地 標 新 的 生 命, 例 如 舊 鐵 道 運 河 橋 樑 等 58

74 6. 提 供 手 機 APP NCN 採 用 丹 麥 自 行 車 路 網 Danish Cycle Network 的 路 線 標 示 系 統 Route Numbering system, 很 多 歐 洲 國 家 也 採 用 此 標 示 系 統, 包 括 環 島 路 線 National Route 與 區 域 路 線 Regional Route 兩 種 表 2-2 英 國 路 線 標 示 系 統 環 島 路 線 National Route 區 域 路 線 Regional Route 目 前 共 有 97 條 分 為 十 個 區 域, 每 區 里 程 與 方 向 標 誌 系 統 Millennium Mileposts, 為 了 紀 念 千 禧 年,NCN 特 別 請 四 個 區 域 的 藝 術 家 設 計 哩 程 指 標, 並 分 別 由 各 區 域 認 養 使 用 表 2-3 英 國 各 地 自 行 車 道 里 程 指 標 區 域 英 格 蘭 蘇 格 蘭 威 爾 斯 愛 爾 蘭 名 稱 The Fossil Tree The Cockerel Swansea Tracks 藝 術 家 John Mills Ian McCol l Andrew Rowe David Dudgeon 標 誌 Sustrans 於 2011 年 出 版 的 2010 年 度 報 告 中 指 出 NCN 的 具 體 成 效 : 1. 估 計 2010 年 有 280 萬 人 次 使 用 NCN, 其 中 71% 使 用 者 認 為 NCN 可 提 升 健 康 2. 自 行 車 旅 遊 增 加 28% 3. 兩 百 萬 人 很 感 謝 有 NCN 目 前 有 三 千 名 志 工 年, 所 有 NCN 騎 乘 旅 次 中 有 8% 是 65 歲 以 上 的 老 年 人 年 NCN 增 加 新 路 線 並 串 聯 central Worcester 與 當 地 社 區, 吸 引 眾 多 遊 客 提 高 當 地 的 經 濟 發 展 旅 館 擴 建 6. NCN 使 用 者 認 為 因 為 有 NCN, 因 此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比 例 從 20% 增 加 到 29% 7. 英 國 每 人 每 年 從 事 五 英 哩 以 下 的 交 通 行 為 高 達 1300 英 哩, 如 果 2020 年 可 將 自 行 車 59

75 使 用 從 2% 提 高 到 20%, 則 一 年 可 減 少 四 百 萬 噸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8. Sustrans 2010 年 收 入 超 過 四 千 萬 英 磅 圖 2-6 Sustrans 自 行 車 地 圖 與 編 碼 系 統 ( 六 ) 荷 蘭 阿 姆 斯 特 丹 自 行 車 道 設 施 建 設 荷 蘭 與 丹 麥 近 年 來 為 了 爭 取 誰 是 世 界 最 佳 的 自 行 車 國 家 而 努 力 不 懈, 政 府 部 門 不 斷 投 入 自 行 車 環 境 規 劃 與 設 施 設 計 ; 荷 蘭 有 自 行 車 專 家 組 織 (Interface for Cycling Expertise, I-CE) 丹 麥 有 自 行 車 大 使 館 (Bicycle Embassy), 兩 國 都 希 望 將 其 推 動 自 行 車 的 經 驗 輸 出 到 國 外 丹 麥 首 都 哥 本 哈 根 2010 年 舉 辦 全 球 自 行 車 大 會, 每 天 有 55% 的 市 民 是 自 行 車 使 用 者, 估 計 每 天 約 有 2~3 萬 人 使 用 自 行 車 市 長 Bo Asmus Kjeldgaard 期 許 哥 本 哈 根 在 2015 年 成 為 世 界 最 佳 自 行 車 城 市 (The world s best city for cyclists) 要 達 到 此 一 目 標, 必 需 給 予 自 行 車 優 先 考 量 政 策, 同 時 也 要 準 備 好 支 援 與 投 資 自 行 車 成 為 運 輸 系 統 的 一 部 份 Kjeldgaard 市 長 指 出, 目 前 哥 本 哈 根 的 活 動 人 口 有 37% 以 自 行 車 從 事 通 勤 及 通 學,2015 年 將 提 高 到 50% 為 自 行 車 最 佳 城 市 的 願 景 市 長 親 自 推 動 節 能 減 碳 的 自 行 車 生 活 環 境 (Bicycle life), 成 為 實 踐 推 動 自 行 車 生 活 的 最 佳 代 言 人 (bicycle ambassador) 荷 蘭 自 行 車 專 家 組 織 (Interface for Cycling Expertise, I-CE), 設 立 於 荷 蘭 第 四 大 城 ~ 烏 特 列 支 (Utrecht) 古 鎮, 該 組 織 為 荷 蘭 經 濟 合 作 與 開 發 部 (Federal Ministry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 為 推 廣 荷 蘭 的 自 行 車 專 業 技 術 設 立 於 1996 年 I-CE 出 版 Cycling inclusive policy development: a handbook, 強 調 自 行 車 騎 乘 環 境 最 重 要 的 基 本 概 念 就 是 瞭 解 自 行 車 本 身 (bicycle) 自 行 車 騎 士 (cyclist) 與 騎 乘 自 行 車 (cycling) 的 特 性 送 審 人 曾 親 自 前 往 拜 訪 I-CE, 執 行 長 Roelof Wittink 期 望 臺 灣 發 展 自 行 車 友 善 城 市, 同 時 對 於 自 行 車 製 造 王 國 的 臺 灣, 也 寄 望 能 出 口 品 質 優 良 的 臺 灣 製 自 行 車 到 非 洲, 讓 非 洲 國 家 瞭 解 自 行 車 的 耐 用 與 效 率, 以 改 變 非 洲 目 前 只 能 騎 乘 品 質 惡 60

76 劣 的 自 行 車 的 現 狀 荷 蘭 專 家 也 很 期 望 能 來 臺 灣 進 一 步 交 流 I-CE 執 行 長 Roelof Wittink 副 執 行 長 Tom Godefrooij I-CE 設 立 於 荷 蘭 第 四 大 城 ~ 烏 特 列 支 I-CE 計 畫 部 門 Irene Frieling 博 士 圖 2-7 荷 蘭 自 行 車 專 家 組 織 I-CE I-CE 對 全 球 的 綠 色 運 輸 在 技 術 交 流 上 貢 獻 良 多, 尤 其 提 供 與 地 方 政 府 共 同 努 力 的 合 作 模 式, 不 是 移 殖 荷 蘭 的 觀 念, 而 是 提 供 在 地 的 思 考, 讓 各 個 城 市 可 以 因 地 制 宜, 創 造 適 合 當 地 發 展 的 交 通 政 策 考 量 環 境 的 必 要 性, 以 達 到 最 佳 的 城 市 交 通 建 設 世 界 各 國 包 括 已 開 發 國 家 中 的 美 國 日 本 以 及 自 行 車 使 用 率 較 低 的 歐 洲 國 家, 面 在 全 球 暖 化 氣 候 變 遷 的 二 十 一 世 紀 環 境 議 題, 對 於 荷 蘭 的 交 通 政 策 產 生 極 大 的 興 趣, 紛 紛 前 往 取 經, 希 望 能 學 習 荷 蘭 的 自 行 車 環 境 與 汽 車 交 通 的 管 理, 提 高 城 市 的 可 居 性 寧 適 性 以 及 解 決 交 通 問 題 荷 蘭 的 自 行 車 環 境 建 設 強 調 瞭 解 自 行 車 本 身 (bicycle) 自 行 車 騎 士 (cyclist) 與 騎 乘 自 行 車 (cycling) 的 特 性 這 些 特 性 可 以 簡 化 為 下 列 七 點 : 1. 自 行 車 是 一 種 肌 肉 運 動 : 因 此 自 行 車 友 善 道 路 的 設 計 應 該 保 持 最 小 能 源 的 損 失 2. 自 行 車 需 要 靠 騎 乘 者 的 平 衡 : 自 行 車 騎 士 為 了 保 持 平 衡 需 要 足 夠 的 道 路 寬 度 3. 自 行 車 沒 有 crumple 帶 : 自 行 車 騎 士 是 脆 弱 的, 需 盡 全 力 提 供 空 間 帶 以 保 護 騎 士 4. 一 般 自 行 車 騎 士 偏 好 平 坦 路 面 5. 自 行 車 騎 士 騎 在 開 放 空 間 中 : 設 計 者 應 儘 量 提 供 遮 風 避 雨 與 避 免 風 吹 日 曬 6. 騎 乘 自 行 車 是 一 種 社 會 活 動 : 應 該 讓 自 行 車 騎 士 可 以 並 排 騎, 尤 其 父 母 希 望 照 顧 小 孩 的 安 全 7. 人 是 主 要 關 鍵 : 設 計 者 應 避 免 太 複 雜 的 狀 況 上 述 七 項 偏 好 的 品 質 可 以 轉 換 成 五 項 自 行 車 設 施 的 主 要 要 求 : 1. 連 續 性 (coherence) 2. 方 向 性 (directness) 3. 安 全 性 (safety) 4. 舒 適 性 (comfort) 61

77 5. 趣 味 性 (attractiveness) 上 述 五 項 要 求 在 很 多 研 究 或 設 計 準 則 中 都 有 提 到, 但 是 要 親 身 體 驗 荷 蘭 的 自 行 車 騎 乘 環 境, 才 能 真 實 的 感 受 到 這 五 項 要 求 如 何 被 落 實 於 實 質 設 計 中 如 何 在 現 實 環 境 中 被 實 踐 出 來 下 列 照 片 說 明 荷 蘭 自 行 車 環 境 設 施 與 設 計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自 行 車 道 的 連 續 性 ( 上 橋 下 橋 過 隧 道 ) 給 予 自 行 車 優 先 權 ( 三 角 鋸 齒 狀 ) 自 行 車 專 用 且 雙 向 行 駛 62

78 穿 越 馬 路 起 伏 路 障 寬 度 >3.5m( 三 人 並 騎 ) 自 行 車 先 行 標 誌 爬 樓 梯 設 施 指 標 系 統 63

79 標 線 號 誌 汽 車 障 礙 設 施 圖 2-8 荷 蘭 阿 姆 斯 特 丹 自 行 車 道 設 施 建 設 現 況 照 片 鹿 特 丹 專 門 為 自 行 車 過 河 的 隧 道 站 鹿 特 丹 專 門 為 自 行 車 過 河 的 隧 道 鹿 特 丹 專 門 為 自 行 車 過 河 的 電 扶 梯 圖 2-9 荷 蘭 鹿 特 丹 自 行 車 道 設 施 建 設 現 況 照 片 圖 2-10 荷 蘭 阿 姆 斯 特 丹 自 行 車 路 線 圖 64

80 ( 七 ) 加 拿 大 魁 北 克 省 自 行 車 旅 遊 經 濟 效 益 分 析 2012 全 球 城 市 自 行 車 大 會 主 席 H-JEH Becker 曾 於 2011 年 應 中 華 大 學 邀 請 參 加 2011 年 自 行 車 友 善 城 市 國 際 論 壇 (Bicycle Environment Friendly City Forum, 2011), 演 講 自 行 車 觀 光 的 全 球 經 驗 (The global experience of bicycle tourism) Becker 主 席 在 其 演 講 中 強 調, 經 由 市 場 行 銷 可 增 加 31%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人 口 加 拿 大 推 動 自 行 車 旅 遊 的 成 果 包 括 :2000 年 自 行 車 騎 士 在 魁 北 克 省 的 消 費 達 1.66 億 美 元, 自 行 車 產 業 銷 售 超 過 1.81 億 美 元 提 供 2800 就 業 機 會 讓 魁 北 克 省 的 財 稅 收 入 達 1720 萬 美 元 加 拿 大 政 府 財 稅 收 入 1360 萬 美 元 魁 北 克 省 的 La Route Verte 路 線,2000 年 調 查 自 行 車 遊 客 花 費 9540 萬 美 元 創 造 2,000 個 就 業 機 會 魁 北 克 省 的 營 運 收 入 達 1510 萬 美 元 加 拿 大 政 府 收 入 1190 萬 美 元 其 中 運 動 型 自 行 車 騎 士 花 費 佔 57%, 約 5460 萬 美 元 ; 路 線 附 近 居 民 參 與 相 關 活 動 亦 花 費 不 少, 超 過 2450 萬 美 元 La Route Verte 自 行 車 路 線 長 達 4347km, 於 2007 年 全 部 完 工,36% 屬 於 off-road 觀 光 收 入 約 一 億 美 元, 平 均 每 公 里 收 入 2.3 萬 美 元 政 府 投 入 兩 億 美 元 建 設 自 行 車 路 網,2006 年 自 行 車 遊 客 花 費 增 加 至 1.34 億 美 元, 創 造 2,861 個 就 業 機 會 政 府 營 收 3800 萬 美 元, 六 年 就 可 從 遊 客 消 費 回 本 La Route Verte 路 線 的 自 行 車 遊 客 平 均 花 費 及 項 目 如 下 所 示, 路 線 圖 及 自 行 車 設 施 如 下 圖 所 示 當 地 餐 飲 38% 當 地 住 宿 24% 交 通 運 輸 19% 當 地 娛 樂 與 活 動 11% 零 售 業 消 費 與 服 務 8% Touring Cyclists Expenditures by Retail Segment Retail Sales Goods and Services 8% Local Entertainment and Activities 11% Transportation 19% 圖 2-11 La Route Verte 自 行 車 遊 客 消 費 及 項 目 Local Accommodation 24% Local Restaurants and Food 38% 資 料 來 源 :H-JEH Becker,Director, Velo-city Global 2012, Speech on The global experience of bicycle tourism in Bicycle Environment Friendly City Forum, 2011, Chung-Hua University 圖 2-12 魁 北 克 省 La Route Verte 路 線 圖 65

81 雙 向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單 向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以 不 同 鋪 面 分 隔 自 行 車 道 鐵 路 旁 的 自 行 車 道 自 然 小 徑 車 流 量 低 的 地 方 無 自 行 車 設 施, 僅 以 指 標 表 示 圖 2-13 加 拿 大 魁 北 克 省 自 行 車 相 關 設 施 現 況 照 片 資 料 來 源 :H-JEH Becker,Director, Velo-city Global 2012, Speech on The global experience of bicycle tourism in Bicycle Environment Friendly City Forum, 2011, Chung-Hua University Becker 主 席 在 全 球 有 八 萬 公 里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經 驗, 他 強 調 推 動 自 行 車 觀 光 的 成 功 關 鍵 包 括 下 列 六 點 : 1. 面 對 異 地 空 間 的 挑 戰, 可 借 助 友 善 的 導 航 系 統 協 助 完 成 自 行 車 旅 遊 1-1 自 行 車 路 線 可 以 依 靠 自 行 車 地 圖 支 援 自 行 車 的 節 點 系 統 1-2 善 用 電 子 產 品 支 援 行 前 旅 遊 途 中 以 及 旅 行 後 的 回 憶 與 旅 次 紀 錄 2. 規 劃 自 行 車 友 善 的 旅 館 城 市 中 應 提 供 整 套 的 自 行 車 友 善 措 施, 包 括 自 行 車 地 圖 城 市 地 圖 購 物 區 商 店 街 而 自 行 車 停 放 處 最 好 是 在 旅 館 房 間 內 3. 國 家 區 域 以 及 城 市 提 供 自 行 車 地 圖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因 為 遊 客 需 要 知 道 哪 裡 可 以 騎? 該 使 用 何 種 自 行 車? 4. 必 需 突 破 語 言 障 礙, 才 能 讓 遊 客 享 受 當 地 風 土 民 情 5. 行 銷 城 市 與 區 域 的 自 行 車 路 網 是 必 要 的, 應 有 足 夠 的 導 引 設 施 引 導 至 郊 區 城 市 與 住 宿 地 點 6. 自 行 車 遊 客 的 消 費 能 力 依 遊 客 類 型 而 不 同, 一 日 遊 的 休 閒 客 人 每 日 僅 花 費 7 美 元 但 是 自 行 車 觀 光 客 每 日 消 費 可 高 達 200 美 元 以 上 66

82 ( 八 ) 歐 盟 自 行 車 案 例 分 析 1. 歐 洲 自 行 車 路 網 (The European Cycle Route Network ~ EuroVelo) 歐 洲 議 會 (European Parliament)2009 年 出 版 歐 洲 自 行 車 路 網 報 告 (The European Cycle Route Network ~ EuroVelo), 指 出 自 行 車 旅 遊 是 一 種 永 續 觀 光 產 品 (Sustainable tourism product) EuroVelo 是 歐 洲 所 推 動 跨 國 自 行 車 旅 遊 的 永 續 路 網, 目 前 共 有 十 二 條, 長 達 公 里, 由 歐 洲 自 行 車 聯 盟 (ECF) 管 理, 目 標 是 提 供 高 品 質 的 自 行 車 道 設 計 指 標 與 行 銷, 滿 足 長 程 自 行 車 遊 客 的 需 求 也 吸 引 一 日 遊 的 自 行 車 觀 光 客 ECF 的 發 展 包 含 各 國 的 Stakeholders, 對 於 各 國 路 網 指 標 系 統 的 規 範 說 明 如 下 歐 洲 自 行 車 旅 遊 市 場 就 旅 行 社 而 言, 最 重 要 的 旅 遊 目 的 地 是 法 國 其 次 是 奧 地 利, 德 國 瑞 士 荷 蘭 與 英 國 的 資 料 也 同 時 被 檢 視 所 有 自 行 車 遊 客 需 要 的 不 外 乎 連 續 安 全 有 趣 的 自 行 車 路 線 加 上 好 的 指 標 系 統 歐 洲 主 要 的 自 行 車 出 境 旅 遊 市 場 是 德 國 與 英 國 對 於 奧 地 利 比 利 時 丹 麥 法 國 德 國 瑞 士 與 荷 蘭, 自 行 車 觀 光 是 該 國 重 要 的 市 場, 其 中 又 以 德 國 成 長 最 快 速, 成 為 歐 洲 最 大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市 場, 該 國 的 路 網 稱 為 D-Network 自 行 車 遊 客 每 日 花 費 平 均 為 53 歐 元 ( 包 括 住 宿 ) 一 日 遊 的 遊 客 平 均 花 費 16 歐 元 歐 盟 27 國 加 上 挪 威 與 瑞 典, 自 行 車 旅 遊 的 統 計 數 據 顯 示 如 下 所 示 : (1) 一 日 遊 的 自 行 車 觀 光 每 年 高 達 28 億 旅 次 (2) 二 日 遊 以 上 的 自 行 車 渡 假 每 年 超 過 2600 萬 旅 次 (3) 創 造 540 億 歐 元 的 產 值, 此 一 數 值 包 括 國 際 觀 光 與 國 內 旅 遊 (4) 估 計 其 中 有 50 億 歐 元 的 貢 獻 直 接 來 自 EuroVelo, 可 視 為 自 行 車 旅 遊 產 品 (cycle tourism product) 歐 洲 自 行 車 遊 客 的 騎 乘 動 機 包 括 健 康 放 鬆 與 學 習 ; 費 用 較 便 宜 或 特 殊 景 觀 與 舒 適 倒 不 是 主 要 的 考 量 因 子 ; 就 路 線 特 性 而 言, 最 重 要 的 影 響 因 子 是 安 全 ( 交 通 流 量 低 ) 容 易 使 用 ( 清 楚 的 指 標 系 統 ) 以 及 路 線 多 樣 性 與 餐 飲 住 宿 設 施 的 提 供 次 要 的 影 響 因 子 包 括 : 資 訊 提 供 公 共 運 輸 可 及 性 路 網 密 度 自 行 車 維 修 站 與 休 息 站 歐 洲 自 行 車 遊 客 的 特 性 包 括 下 列 幾 點 : (1) 平 均 年 齡 歲 (2) 60% 為 男 性 40% 女 性 (3) 教 育 程 度 以 大 學 以 上 與 專 業 者 最 多 (4) 20% 獨 自 騎 乘 50% 有 一 位 同 伴 20% 為 3-5 人 的 小 團 體 (5) 平 均 所 得 為 年 收 入 2.4~3.6 萬 歐 元 歐 洲 自 行 車 路 網 強 調 與 公 共 運 輸 結 合, 包 括 航 空 鐵 路 遊 輪 客 運 等, 以 及 自 行 車 租 賃 計 畫, 強 調 無 縫 接 軌 的 生 態 旅 遊 尤 其 是 結 合 歐 洲 各 國 的 鐵 路 系 統, 因 為 自 行 車 遊 客 通 常 是 騎 單 趟, 返 程 就 可 搭 乘 火 車 以 歐 盟 國 中 的 瑞 士 為 例, 該 國 推 動 歐 洲 自 行 車 道 不 遺 餘 力, 包 括 建 構 完 整 的 利 益 關 係 團 體 建 立 友 善 住 宿 logo 以 及 與 公 共 67

83 運 輸 結 合 的 資 訊 服 務 2. 歐 洲 自 行 車 路 網 的 名 詞 定 義 (The European Cycle Route Network Eurvelo Glossary) (1) 自 行 車 旅 遊 (cycle tourism) 自 行 車 旅 遊 特 別 是 指 為 了 休 閒 目 的, 騎 自 行 車 在 各 地 旅 遊 自 行 車 是 旅 遊 體 驗 的 一 部 份 (2) 自 行 車 假 期 (cycle holidays) 受 到 想 騎 自 行 車 的 渴 望 而 激 發 的 假 期, 可 能 是 參 加 一 個 旅 遊 行 程 或 是 遠 離 自 家 去 渡 假 (3) 假 日 騎 自 行 車 (holiday cycling) 假 期 中 包 含 部 份 自 行 車 旅 遊 行 程, 並 結 合 其 它 旅 遊 活 動 進 行 (4) EuroVelo Euro Velo 是 指 一 種 歐 洲 自 行 車 路 徑 網 路, 為 了 提 供 一 個 永 續 的 歐 洲 交 通 網 路 它 包 含 12 個 遠 距 自 行 車 路 線, 涵 蓋 公 里, 現 有 大 約 4500 公 里 這 個 網 路 是 由 歐 洲 自 行 車 聯 盟 管 理, 而 這 個 聯 盟 主 要 是 為 了 保 證 所 有 路 線 都 能 提 供 高 標 準 的 設 計, 在 整 個 歐 洲 發 揚 光 大 (5) 長 途 自 行 車 路 線 (long distance cycle routes) 設 計 來 鼓 勵 自 行 車 騎 士 們 在 國 內 或 國 外 旅 遊 它 們 長 度 超 過 100 公 里, 卻 橫 跨 超 過 500 公 里 包 含 標 示 及 解 說 來 指 引 騎 士 們 (6) 自 行 車 一 日 遊 (cycle day trips) 休 閒 或 娛 樂 旅 行, 或 是 假 期 住 宿, 包 含 騎 自 行 車 也 可 以 指 短 途 旅 行 (7) 大 眾 運 輸 整 合 (public transport integration) Euro Velo 網 路 的 目 的 在 於 自 行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 大 部 分 是 電 車 火 車 巴 士 及 渡 輪 ) 間 可 簡 單 交 替, 理 想 上, 這 種 交 替 應 該 是 不 間 斷 的, 而 且 服 務 設 施 應 包 含 安 全 停 放 自 行 車 及 等 候 區 較 大 的 整 合 是 指 旅 遊 和 交 通 的 連 結 要 有 票 價 和 資 訊 的 提 供 (8) 緩 慢 旅 遊 (slow travel) 緩 慢 旅 遊 是 指 運 用 能 持 久 的 交 通 工 具 ( 例 如 火 車 或 長 途 公 車 ) 到 達 目 的 地 觀 光 客 被 促 使 花 更 多 的 時 間 用 走 的 騎 自 行 車 或 搭 大 眾 運 輸 去 體 驗 當 地 美 食 文 化 及 這 種 有 爭 議 的 旅 遊 提 供 較 豐 富 的 旅 遊 經 驗 以 及 較 少 的 環 境 衝 擊 (9) 永 續 旅 遊 發 展 (sustainable tourism development) 長 途 自 行 車 路 線 設 計 應 該 包 含 永 續 旅 遊 發 展 的 原 則 自 行 車 旅 遊 的 計 畫 者 需 要 注 意 保 存 自 然 資 產 的 需 求, 加 強 社 區 能 力, 將 資 源 使 用 及 廢 物 污 染 排 放 降 到 最 小 運 輸 68

84 可 能 對 環 境 產 生 負 面 影 響, 而 路 線 設 計 必 須 基 於 提 供 吸 引 人 離 家 近 的 旅 遊 以 及 長 途 旅 遊 中 火 車 長 途 公 車 和 渡 輪 的 轉 換 整 合 3. Eurovelo 自 行 車 旅 遊 路 線 案 例 分 析 由 歐 洲 議 會 所 出 版 的 歐 洲 自 行 車 路 網 報 告 中, 特 別 收 集 歐 洲 目 前 推 動 最 好 的 十 五 個 自 行 車 旅 遊 案 例, 分 別 強 調 下 列 四 個 重 點 : 自 行 車 旅 遊 路 線 的 開 發 (route development) 路 線 行 銷 (route marketing) 配 套 設 施 Supporting facilities 以 及 監 督 (monitoring) (1) 路 線 開 發 (Route development) 瑞 士 自 行 車 路 網 SchweizMobil Network Veloland Schweiz 是 瑞 士 於 1998 年 建 立 的 九 條 自 行 車 路 網 品 牌 名 稱 它 們 的 成 功 激 發 了 非 機 動 車 輛 運 輸 (NMT) 網 路 為 了 完 成 它,Stifuing SchweizMobil( 瑞 士 移 動 基 金 會 SSM) 在 2008 年 成 立 主 要 依 賴 聯 邦 政 府 及 私 人 夥 伴 背 景 1993 年, 建 立 瑞 士 國 家 自 行 車 路 網 的 想 法 被 拿 出 來 討 論 1995 年,Stiftung Veloland Schweiz( 瑞 士 自 行 車 基 金 會 SVS) 成 立, 路 網 規 劃 也 在 同 年 開 始 總 長 超 過 3000 公 里 的 自 行 車 路 線 及 遍 布 各 州 的 標 準 指 標 在 1998 年 開 始 啟 用 Veloland 的 路 網 使 用 率 一 直 提 高 : 自 行 車 騎 士 在 1999 年 的 總 數 為 三 百 三 十 萬 人, 到 了 2007 年 則 提 高 到 四 百 八 十 萬 人, 且 花 費 高 達 8800 萬 歐 元 1998 年,SVS 擴 大 它 的 目 標 到 發 展 其 他 永 續 的 非 汽 車 化 的 旅 遊 產 品, 並 結 合 大 眾 運 輸 進 一 步 的 討 論 引 進 了 SchweizMobil( 瑞 士 移 動 ) 以 及 創 造 一 個 緩 慢 旅 遊 及 娛 樂 旅 遊 的 國 家 路 網 2008 年, 與 瑞 士 登 山 組 織 合 作 後,SVS 被 SSM 取 代 除 了 Veloland Schweiz( 包 含 區 域 自 行 車 路 網 ),SchweizMobil 合 併 登 山 (Wanderland Schweiz) 越 野 自 行 車 (Mountainbikeland Schweiz) 溜 冰 (Skatingland Schweiz) 以 及 划 獨 木 舟 (Kanuland Schweiz) 這 些 產 品 皆 整 合 為 一 個 網 站 :www. Schweizmobil.ch SchweizMobil 網 路 由 22 個 國 家 級 和 147 個 區 域 級 的 路 線 組 成, 總 長 度 公 里 為 了 保 證 永 續 發 展 及 受 到 地 方 委 託, 這 些 被 選 出 來 的 路 網 與 各 州 的 NMT 專 家 部 門 NMT 專 家 機 構 及 旅 遊 組 織 緊 密 合 作 這 些 路 線 都 是 瑞 士 最 吸 引 人 的 自 行 車 路 線, 並 提 供 標 準 的 指 標 及 解 說 SSM 估 計 2008 路 網 回 收 高 達 億 歐 元 組 織 及 夥 伴 SSM 是 一 種 夥 伴 網 絡 組 織, 每 個 夥 伴 都 有 自 己 的 職 責 SSM 本 身 負 責 全 面 的 計 畫 協 調, 所 有 的 SchweizMobil 路 線 都 連 結 到 這 些 夥 伴 的 服 務 ( 大 眾 運 輸 租 借 自 行 車 住 宿 等 ) 例 如, 約 有 1200 個 合 作 事 業 被 授 予 瑞 士 移 動 基 金 會 住 宿 品 質 標 籤, 超 過

85 個 租 借 點 可 提 供 高 達 3000 輛 的 自 行 車 租 借 基 金 會 的 董 事 會 及 委 員 會 來 自 許 多 夥 伴 組 織 以 及 其 他 機 構 (e.g. 瑞 士 奧 運 組 織 瑞 士 阿 爾 卑 斯 山 俱 樂 部 瑞 士 旅 遊 俱 樂 部 等 ) 的 關 鍵 人 物 其 它 夥 伴 包 含 中 央 聯 邦 政 府 三 個 國 家 級 贊 助 商 及 許 多 私 人 組 織 和 公 司 SlowUp 這 個 活 動 有 自 己 的 夥 伴 及 贊 助 者 SSM 強 調 所 有 這 些 夥 伴 負 責 實 現 SchweizMobil 瑞 士 移 動 基 金 會 的 團 隊 合 作 應 用 : 瑞 士 的 案 例 強 調 高 品 質 的 標 準 路 網 開 發, 包 括 鋪 面 指 標 與 解 說 系 統 相 同 地, 利 益 關 係 人 的 參 與 確 保 各 個 部 門 被 整 合 進 開 發 的 過 程, 包 括 旅 遊 運 動 交 通 及 地 方 經 濟 奧 地 利 Drau 自 行 車 路 線 及 火 車 運 輸 奧 地 利 Drau 自 行 車 道 長 達 366 公 里, 主 要 穿 越 奧 地 利 南 方 的 Drau-valley 該 路 線 始 於 義 大 利 的 Brixon, 行 駛 穿 越 斯 洛 維 尼 亞 的 Maribor 第 一 段 較 短 的 車 道 先 攀 升 至 Dobbiaco, 接 著 是 一 段 非 常 長 的 連 續 下 坡 路 段 到 Volkermarkt 因 此, 搭 乘 火 車 上 山 再 騎 自 行 車 下 山 回 到 奧 地 利, 是 一 條 非 常 受 歡 迎 的 路 線 奧 地 利 鐵 路 局 (OBB) 提 供 包 含 自 行 車 運 輸 2 至 5 人 的 Einfach-Raus-Radticket( 單 程 攜 帶 自 行 車 ) 行 程, 每 人 35 歐 元 這 種 車 票 在 當 地 及 區 域 火 車 都 有 效 ( 平 日 只 在 9:00 之 後 可 用 ) 觀 光 局 也 提 供 特 別 的 自 行 車 套 裝 遊 程 自 行 車 與 火 車 套 裝 遊 程 是 針 對 單 一 的 旅 遊 區 域 發 展 和 Corinthia Tyrol 東 部 等 不 同 的 旅 遊 區 域 合 作, 結 合 火 車 的 套 票 也 發 展 成 能 確 保 觀 光 客 不 會 遭 遇 跨 越 行 政 範 圍 的 問 題 這 些 套 票 只 能 經 由 旅 行 社 購 買 Pustertal 觀 光 局 將 Drau 路 線 推 廣 到 有 孩 童 的 家 庭 能 夠 和 緩 地 騎 自 行 車 下 坡 再 搭 火 車 回 程 這 個 聚 落 也 提 供 了 每 人 42 歐 元 ( 一 個 家 庭 110 歐 元 ) 有 效 期 為 一 星 期 可 以 搭 乘 各 種 火 車 和 巴 士 的 Drei-Zinnen 車 票 觀 光 局 也 刊 登 一 整 頁 的 廣 告 來 歡 迎 騎 自 行 車 而 不 開 車 來 渡 假 的 遊 客 應 用 : 這 個 案 例 強 調 當 地 觀 光 局 和 交 通 運 輸 業 者 能 夠 設 計 推 廣 一 個 整 合 運 輸 和 觀 光 的 旅 遊 體 驗 在 該 案 例 中, 搭 乘 火 車 上 山 再 騎 自 行 車 下 坡 的 吸 引 力 被 證 明 是 大 受 歡 迎 的 塞 爾 維 亞 的 自 行 車 路 線 開 發 多 瑙 河 一 直 以 來 被 視 為 是 最 歐 洲 的 歐 洲 河 流 它 從 源 頭 黑 森 林 流 過 2857 公 里, 穿 越 10 個 國 家 一 直 到 黑 海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是 歐 洲 最 古 老 最 受 歡 迎 的 長 程 自 行 車 路 線 之 ㄧ, 行 經 奧 地 利 的 路 段 在 幾 十 年 前 就 已 享 受 到 極 大 的 成 功 (Lumsdon 2006) 多 瑙 河 路 線 也 形 成 EuroVelo6( 大 西 洋 到 黑 海 ) 的 東 半 段 在 塞 爾 維 亞 的 流 域 約 有 588 公 里, 同 時 也 是 鐵 幕 自 行 車 道 的 一 部 份 具 有 激 發 需 求 及 創 造 新 市 場 的 潛 力 70

86 GTZ 經 濟 發 展 及 提 升 就 業 計 畫 在 多 瑙 河 下 游 地 區, 提 升 經 濟 活 動 是 由 Deutsche Gesellschaft fur Technische Zusammenarbeit GmbH(GTZ) 代 表 德 國 聯 邦 政 府 為 了 經 濟 合 作 及 發 展 (BMZ) 執 行 的 這 些 計 畫 在 東 南 歐 多 瑙 河 岸 的 國 家 ( 克 羅 埃 西 亞 塞 爾 維 亞 保 加 利 亞 和 羅 馬 尼 亞 ) 提 升 了 旅 遊 投 資 和 環 境 保 護 沿 著 多 瑙 河 由 國 家 級 團 隊 及 社 區 合 作 之 下, 這 些 計 劃 尋 求 發 展 執 行 多 瑙 河 下 游 地 區 的 永 續 旅 遊, 而 這 被 視 為 將 東 南 歐 整 合 進 歐 洲 社 會 的 主 要 要 素 始 於 2004 年, 首 要 步 驟 之 一 是 從 布 達 佩 斯 延 伸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至 黑 海, 內 容 包 含 路 線 開 發 觀 光 事 業 的 服 務 提 供 支 援 市 場 行 銷 活 動 和 經 濟 合 作 的 諮 詢 服 務 等 透 過 公 私 合 營 (PPP 計 畫 ) 刺 激 過 程 以 獲 得 機 會 其 它 要 素 包 含 創 造 新 的 就 業 機 會 建 立 文 化 和 自 然 的 潛 力 以 及 各 式 各 樣 永 續 旅 遊 的 建 立 塞 爾 維 亞 的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發 展 塞 爾 維 亞 路 線 並 不 是 新 建 的, 而 是 由 德 國 ADFC 和 當 地 旅 遊 專 家 就 現 有 路 線 規 劃 以 獲 得 改 善 接 著 發 行 8 種 與 GPS 相 容 涵 蓋 布 達 佩 斯 至 黑 海 路 線 的 地 圖 最 後 一 個 步 驟 - 路 線 標 示 是 由 GTZ 和 塞 爾 維 亞 政 府 組 成 財 務 夥 伴 共 同 執 行 指 標 包 含 EuroVelo 6, 是 根 據 EuroVelo 的 標 準 資 訊 設 立 ( 如 下 圖 所 示 ) 奧 地 利 和 法 國 的 EuroVelo 專 家 負 責 幫 助 指 標 建 立 這 被 證 明 為 計 畫 成 功 的 重 要 因 素 一 開 始, 塞 爾 維 亞 政 府 並 不 認 可 也 不 接 受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可 成 為 一 個 主 要 的 旅 遊 產 品 如 今, 當 地 夥 伴 們 皆 承 認 跨 界 合 作 的 重 要 性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旅 遊 已 成 為 中 央 政 府 觀 光 主 管 機 關 的 優 先 重 點 政 策 GTZ 貝 爾 格 勒 團 隊 認 為 鐵 幕 自 行 車 道 對 塞 爾 維 亞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發 展 特 別 重 要, 對 EuroVelo 來 說 也 是 一 樣 重 要, 需 要 更 進 一 步 的 實 踐 訓 練 課 程 已 被 引 進 來 支 援 當 地 居 民 建 立 住 宿 事 業 很 多 關 於 跨 越 四 國 的 計 劃 以 及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的 資 訊 在 都 有 提 供 計 劃 成 就 塞 爾 維 亞 路 線 在 2007 年 6 月 正 式 開 放 啟 用 667 公 里 的 路 線 有 85% 為 柏 油 路, 只 有 5% 劃 在 主 要 道 路 從 匈 牙 利 邊 界 到 貝 爾 格 勒 從 Ram 到 保 加 利 亞 邊 界 的 路 線 都 已 標 好 指 示, 只 剩 Ram 到 貝 爾 格 勒 間 110 公 里 的 路 線 還 未 標 示 ( 路 線 的 15%) 沿 著 塞 爾 維 亞 的 多 瑙 河 岸, 住 宿 設 施 的 數 量 迅 速 激 增 至 280 處 (2008 年 新 增 了 80 處 ), 帶 給 地 方 經 濟 及 就 業 正 面 的 影 響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地 圖 從 布 達 佩 斯 畫 到 黑 海 多 瑙 河 的 東 南 歐 部 分 如 今 更 為 人 所 知, 旅 遊 人 次 穩 定 上 升 至 少 有 兩 家 德 國 旅 行 社 (Launer Reisen 及 Neubauer Reisen) 已 開 始 提 供 從 布 達 佩 斯 到 黑 海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行 程 自 行 車 監 測 計 算 器 的 設 置 計 畫 始 於 2009 年, 德 國 及 塞 爾 維 亞 自 行 車 專 家 認 為 此 路 線 開 發 最 成 功 的 關 鍵 因 素 是 因 為 貝 爾 格 勒 GTZ 省 級 州 立 政 府 以 及 德 塞 技 轉 等 單 位 之 間 的 傑 出 合 作 所 致 71

87 自 行 車 運 輸 從 維 也 納 或 慕 尼 黑 至 塞 爾 維 亞 每 天 都 有 直 達 火 車 班 次 火 車 上 的 自 行 車 運 輸 是 可 能 的 但 充 滿 不 確 定 性 GTZ 和 塞 爾 維 亞 鐵 路 局 合 作 努 力 改 善 火 車 上 的 自 行 車 設 施 同 時, 長 途 巴 士 及 航 空 運 輸 將 與 自 行 車 結 合 應 用 : 這 個 計 劃 強 調 知 識 與 技 術 交 換 的 重 要, 並 且 鼓 勵 觀 光 部 門 在 路 線 開 發 的 早 期 階 段 就 要 主 動 投 入 這 個 想 法 也 促 進 歐 盟 國 家 及 潛 在 會 員 國 人 民 間 的 對 話 (ECF 2009) Vias Verdes:The Greenways of Spain 西 班 牙 的 綠 色 道 路 這 個 案 例 研 究 旨 在 說 明 此 一 路 線 開 發 中 的 三 個 主 要 元 素 首 先, 它 顯 示 將 過 去 工 業 廢 棄 資 源 轉 變 為 未 來 遊 憩 資 產 的 有 效 性 第 二, 它 顯 示 襲 產 和 建 築 物 被 保 存 及 轉 換 成 大 眾 及 商 業 投 資 活 動 的 可 能 性 最 後, 它 強 調 當 地 社 區 參 與 在 路 線 開 發 中 的 重 要 性 西 班 牙 文 的 Via Verde 是 指 綠 色 道 路 或 共 用 道 路 在 歐 洲, 特 別 是 在 法 國 Wallonia ( 比 利 時 ) 西 班 牙 和 英 國 有 很 多 綠 帶 的 存 在 它 們 被 設 計 成 和 緩 坡 度 及 平 緩 表 面, 讓 非 汽 機 車 者 能 容 易 使 用, 特 別 是 在 西 班 牙 目 前 有 1700 公 里 的 Vias Verde 及 70 條 長 度 1~160 公 里 的 路 線 穿 越 西 班 牙 Revermed 是 另 外 一 個 計 劃, 將 現 存 的 Vias Verde 連 結 在 一 起 形 成 一 個 跨 越 4 個 國 家 ( 葡 萄 牙 西 班 牙 法 國 義 大 利 ) 的 遠 程 路 線 Vias Verde 這 個 計 劃 的 主 旨 在 於 將 廢 棄 鐵 路 線 轉 換 成 易 達 性 高 且 無 交 通 顧 慮 ( 包 含 電 動 自 行 車 和 電 動 機 車 都 不 可 進 入 ) 安 全 無 虞 的 非 汽 車 化 旅 行 路 線 這 些 路 線 的 主 要 使 用 者 為 當 地 社 區 局 民 以 及 散 步 或 騎 自 行 車 的 遊 客 1993 年 西 班 牙 進 行 了 廢 棄 鐵 路 的 審 核, 包 括 5764 公 里 長 的 鐵 軌 954 個 火 車 站 501 處 隧 道 以 及 1070 條 橋 樑 和 高 架 橋, 其 中 有 許 多 為 19 世 紀 的 工 藝 這 些 資 產 大 部 份 屬 於 政 府 所 有, 但 已 荒 廢 無 用 除 此 之 外 還 發 現 1920 公 里 的 私 人 煤 礦 道 路 也 具 有 相 同 情 況 因 此, 在 1990 年 代 中 葉, 超 過 8000 公 里 的 舊 鐵 道 路 網 被 賦 予 新 生 命, 重 新 成 為 遊 憩 性 多 功 能 使 用 的 路 線 透 過 一 個 公 共 設 施 主 要 計 畫 將 這 些 資 產 設 計 為 特 別 為 自 行 車 及 散 步 用 的 綠 帶 Vias Verde 計 劃 由 西 班 牙 鐵 路 基 金 會 管 理, 由 鐵 路 公 司 ADIT FEVE 及 環 境 部 在 背 後 支 持 該 計 畫 與 西 班 牙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及 地 方 政 府 有 很 大 的 聯 結 西 班 牙 鐵 路 基 金 會 的 主 要 任 務 是 履 行 主 要 計 畫 提 供 技 術 上 的 建 議 以 及 推 廣 Vias Verdes 襲 產 Vias Verdes 計 畫 最 重 要 的 資 產 之 ㄧ 是 以 鼓 舞 人 心 的 方 法 保 存 了 廢 棄 的 鐵 路 資 產 這 個 計 劃 保 存 了 數 百 個 頗 具 特 色 的 鐵 路 元 素, 包 括 火 車 站 隧 道 和 高 架 橋 等, 也 因 此 反 映 了 19 世 紀 豐 富 的 鐵 路 建 築 遺 產 : 幾 十 年 來 鐵 路 在 城 鎮 的 社 會 及 經 濟 發 展 中 扮 演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今 天 鐵 路 世 界 在 人 類 珍 藏 的 回 憶 中 仍 擁 有 極 重 要 的 情 感 力 量 72

88 另 一 個 重 要 層 面 是 保 存 過 程 對 環 境 衝 擊 降 到 最 小, 利 用 先 前 存 在 的 公 共 設 施 當 地 材 料 和 符 合 原 本 鐵 路 建 設 的 簡 單 的 建 築 方 法 其 他 環 境 層 面 的 考 量 包 含 利 用 當 地 原 生 植 物 以 及 利 用 太 陽 能 照 亮 隧 道 等 老 舊 火 車 站 的 再 利 用 也 很 重 要 超 過 50 座 老 舊 車 站 建 築 被 保 存, 轉 變 成 飯 店 餐 廳 資 訊 站 文 化 或 自 然 襲 產 博 物 館 自 行 車 租 借 點 等 這 代 表 對 當 地 發 展 和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的 貢 獻, 特 別 是 在 鄉 村 地 區 這 已 成 為 很 多 Vias Verdes 成 功 的 主 因 舉 例 來 說,Cadiz 省 的 旅 遊 觀 測 部 門 2005 年 著 手 進 行 一 項 Via Verde de la Sierra 的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高 達 64% 的 使 用 者 享 受 過 3 個 路 線 上 火 車 站 提 供 的 餐 飲 社 區 參 與 這 個 案 例 研 究 強 調 該 計 劃 包 含 西 班 牙 各 地 許 多 當 地 城 鎮 及 社 區 的 參 與, 不 只 是 在 設 計 路 線, 有 時 還 包 括 各 個 地 區 對 Vias Verdes 的 建 造 和 維 修 鼓 勵 當 地 居 民 及 行 動 不 變 者 使 用 Vias Verdes 的 成 效 反 映 在 過 去 10 來 在 不 同 Vias Verdes 的 調 查 中 舉 例 來 說, 一 個 在 Catalunya 的 Girona 城 市 附 近 施 行 的 調 查 顯 示, 使 用 者 有 52% 是 女 性 ( 比 其 他 歐 洲 路 線 還 高 ) 少 於 一 小 時 的 散 步 和 騎 自 行 車 這 條 Vias Verde 每 年 被 一 百 萬 人 使 用, 是 西 班 牙 綠 色 道 路 中 最 受 歡 迎 的 一 條 Vias Verdes 透 過 網 站 www. viasverdes.com 回 應 廣 大 範 圍 的 使 用 者, 而 且 每 個 月 都 有 公 告 發 給 超 過 位 訂 閱 者 這 些 路 線 被 導 遊 媒 體 以 及 研 究 團 體 稱 為 magic tour 神 奇 旅 遊 來 推 廣, 也 透 過 國 際 旅 展 如 FITUR 來 行 銷 應 用 :Vias Verdes 將 廢 棄 資 源 重 複 利 用 成 為 好 的 案 例 這 個 計 劃 過 去 10 年 來 創 造 出 永 續 旅 遊 的 產 品 這 個 案 例 也 說 明 工 業 襲 產 如 何 能 夠 同 時 被 用 來 提 供 廣 泛 使 用 者 接 近 自 然 區 域 的 機 會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Danube / Wachau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是 歐 洲 最 廣 為 人 知 且 最 受 歡 迎 的 自 行 車 路 線 1980 年 代 早 期, 在 自 行 車 旅 遊 需 求 增 加 被 重 視 之 後, 形 成 了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Donauradweg) 這 條 路 線 在 奧 地 利 境 內 共 463 公 里, 其 中 188 公 里 在 上 奧 地 利,275 公 里 在 下 奧 地 利 一 開 始, 自 行 車 旅 遊 發 展 受 到 當 地 旅 遊 公 司 的 反 對, 他 們 認 為 這 會 是 曇 花 一 現 如 今, 許 多 小 城 鎮 的 住 宿 及 餐 廳 業 者 依 賴 著 自 行 車 旅 遊 事 業 (Berhofer et al. 2008) 1990 年 代, 奧 地 利 自 行 車 旅 遊 出 現 了 最 高 的 旅 遊 次 數 1994 年, 這 條 路 線 在 Passau 和 維 也 納 之 間 估 計 產 生 了 一 年 8 萬 人 次 的 過 夜 住 宿, 十 年 內 成 長 27% 城 鎮 變 得 越 來 越 依 賴 自 行 車 旅 遊, 且 報 告 指 出, 自 行 車 旅 遊 在 當 地 住 宿 佔 了 60~80% 到 了 2006 年 夏 天,Passau 和 維 也 納 之 間 已 經 有 23 萬 人 次 一 日 遊 及 6.5 萬 人 次 的 過 夜 遊 客 大 部 份 遊 客 來 自 奧 地 利 德 國 及 荷 蘭, 但 來 自 其 他 國 家 的 遊 客 也 漸 漸 上 升, 例 如 法 國 捷 克 義 大 利 匈 牙 利, 甚 至 美 國 ADFC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分 析 將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列 為 2007 年 度 德 國 人 最 常 騎 的 第 四 名 路 線 2400 位 受 訪 者 中 有 4.5% 到 訪 過 該 路 線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中, 奧 地 利 路 73

89 段 是 最 受 外 國 旅 客 喜 愛 的 地 點, 包 含 德 國 自 行 車 旅 客 ( 佔 全 體 受 訪 者 的 24%) 在 Trendscope 調 查 中, 多 瑙 河 的 德 國 段 是 德 國 假 日 騎 士 最 喜 愛 的 十 大 路 線 之 首 ( 總 共 有 8% 的 人 喜 歡 這 條 路 線 ) 奧 地 利 部 分 則 以 2% 名 列 第 八 名 當 他 們 被 問 到 未 來 最 有 可 能 的 長 程 路 線, 多 瑙 河 的 德 國 部 分 再 次 奪 冠 (13%), 而 奧 地 利 部 分 則 是 唯 一 的 外 國 路 線, 名 列 第 五 名 (4%)( Trendscope 2008a) 與 下 奧 地 利 區 域 相 比,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吸 引 了 較 多 高 收 入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者, 這 條 路 線 上 的 過 夜 及 單 日 騎 士 每 人 每 日 消 費 更 多 部 分 可 能 是 因 為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有 遠 多 於 其 他 路 線 的 外 國 騎 士 (40%) 相 對 於 下 奧 地 利 (15%) 該 路 線 在 下 奧 地 利 創 造 每 年 六 百 五 十 萬 歐 元 的 產 值 下 奧 地 利 在 其 7 大 自 行 車 路 線 實 施 擴 大 監 測 系 統, 結 果 可 透 過 網 站 取 得 自 行 車 遊 客 每 兩 年 會 有 兩 星 期 在 23 個 地 點 被 監 測, 估 量 方 位 雨 量 溫 度 使 用 者 類 型 ( 成 人 孩 童 騎 士 溜 冰 者 登 山 客 等 ) 以 及 速 度 這 條 路 線 結 合 巴 士 輪 船 和 火 車 服 務, 有 許 多 公 司 利 用 這 些 設 施 提 供 自 行 車 套 裝 遊 程 為 了 維 持 該 路 線 的 國 際 旅 遊 地 位,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未 來 五 年 規 劃 如 下 : - 打 進 其 他 國 家 的 新 興 自 行 車 旅 遊 市 場 - 提 供 結 合 美 食 和 節 慶 的 來 回 遊 程 - 發 展 結 合 自 行 車 輪 船 和 火 車 的 柔 性 觀 光 (soft tourism) - 改 善 公 共 建 設 和 服 務 品 質 ( 例 如 透 過 訓 練 和 檢 定 ), 引 進 有 系 統 的 旅 次 監 測 應 用 : 奧 地 利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指 出 長 程 自 行 車 路 線 可 以 成 為 進 軍 國 際 市 場 的 主 流 同 時 也 指 出 當 一 個 產 品 趨 進 成 熟 與 規 劃 開 發 之 間 的 關 聯 性 柏 林 的 都 市 長 程 自 行 車 路 線 柏 林 圍 牆 遺 址 沿 著 前 GDR 邊 界 圍 繞 西 柏 林, 總 長 160 公 里 自 行 車 騎 士 和 登 山 客 透 過 主 動 積 極 參 與 來 保 衛 及 體 驗 這 個 重 要 的 文 化 與 政 治 遺 產, 並 成 為 好 的 典 範 背 景 2001 年,Berlin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在 柏 林 圍 牆 建 造 40 年 後, 通 過 一 項 改 革 計 畫, 將 柏 林 圍 牆 遺 址 建 造 給 行 人 及 自 行 車 使 用 依 循 這 項 改 革 計 畫, 假 設 先 前 的 邊 界 巡 邏 道 路 和 剩 餘 的 邊 界 裝 置 能 夠 被 保 存 紀 錄 這 個 遺 址 是 要 連 結 重 要 歷 史 地 點 與 珍 貴 的 自 然 區 域, 來 提 供 結 合 休 閒 文 化 及 觀 光 的 產 品 它 是 依 循 波 士 頓 自 由 大 道 紀 念 美 國 獨 立 戰 爭 主 題 道 路 的 遺 址 所 提 出 來 的 基 本 概 念 柏 林 圍 牆 遺 址 步 道 在 2002 年 到 2006 年 間 建 造 許 多 計 劃 也 在 這 期 間 執 行, 包 括 區 域 保 存 指 標 設 置 ( 大 約 600 個 ) 地 圖 安 裝 (100 幅 ), 以 及 重 要 歷 史 地 點 的 解 說 牌 (17 座 ) 以 及 地 下 道 與 中 央 島 的 設 置 柏 林 圍 牆 步 道 遺 址 計 畫 總 共 花 費 四 百 四 十 萬 歐 元 90% 的 資 金 來 自 德 國 聯 邦 政 府 經 濟 部 工 人 及 婦 女 團 體 以 及 立 法 部 門 專 給 都 市 發 展 的 資 源 這 些 資 金 也 用 來 資 助 一 些 屬 於 Brandenburg( 環 繞 柏 林 的 聯 邦 政 府 ) 74

90 的 圍 牆 遺 址 建 造 (Berlin Senate Chancellery 2009) 眾 議 員 Cramer2002~2007 年 提 出 一 個 一 仟 萬 歐 元 的 計 畫 近 年 來, 柏 林 的 政 治 家 及 行 政 長 官 積 極 鼓 勵 自 行 車 這 個 低 廉 的 投 資 選 擇 自 行 車 使 用 從 1990 年 前 的 3%( 東 柏 林 ) 和 6%( 西 柏 林 ) 攀 升 至 2007 年 的 10% 以 柏 林 的 城 市 大 小 來 說, 是 全 歐 洲 最 高 的 一 部 分 柏 林 2010 年 自 行 車 政 策 目 標 是 提 高 自 行 車 使 用 率 達 15% 步 道 遺 址 柏 林 圍 牆 步 道 遺 址 分 成 19 個 個 別 段 落, 每 段 在 7~21 公 里 之 間 超 過 40 個 不 同 的 地 點 都 有 提 供 資 訊, 包 含 7 種 語 言 的 歷 史 照 片 若 要 到 每 段 的 起 點 和 終 點, 可 藉 由 大 眾 運 輸, 且 大 部 分 的 電 車 地 下 鐵 以 及 城 市 鐵 路 (S-Bahn) 和 地 方 火 車 都 可 以 放 置 自 行 車 居 民 及 旅 客 都 能 使 用 步 道, 且 旅 客 人 數 正 穩 定 的 上 升 也 提 供 觀 光 導 覽, 包 含 最 多 8 天 的 過 夜 旅 遊 每 年 夏 天, 大 約 有 1000 名 居 民 和 旅 客 參 加 Alliance 90-The Green party(bundnis 90/Die Grunen) 提 供 的 觀 光 導 覽 步 道 遺 址 詳 細 的 Esterbauer 自 行 車 路 線 導 覽 有 德 語 版 及 英 語 版 更 多 資 訊 可 查 詢 應 用 : 這 個 案 例 指 出 都 市 遺 址 城 市 觀 光 和 柔 性 運 輸 可 以 被 發 展 成 提 供 居 民 及 觀 光 客 以 永 續 方 法 享 受 觀 光 體 驗 的 機 會 其 他 城 市 包 含 愛 丁 堡 Basle 和 畢 爾 包 也 參 與 了 這 種 發 展 (2) 路 線 行 銷 (Route Marketing) 古 道 行 銷 : 波 蘭 的 琥 珀 古 道 (Trail marketing: The Amber Trail) 路 線 Amber Trail Greenways program(atg) 是 指 從 波 蘭 Cracow 到 匈 牙 利 布 達 佩 斯 經 過 斯 洛 伐 克 Banska Stiavnica 的 綠 色 廊 道 和 國 際 自 行 車 路 線 Eurovelo 9(Amber 路 線 ) 從 波 羅 的 海 海 岸 的 Gdansk 延 伸 到 亞 德 里 亞 海 的 Pula, 通 過 波 蘭 捷 克 奧 地 利 和 斯 洛 維 尼 亞, 總 長 1930 公 里 Amber 古 道 的 旅 遊 業 者 Topbicycle 提 供 套 裝 遊 程, 充 分 利 用 古 道 的 發 展 : 從 Cracow 到 布 達 佩 斯 (307 公 里 ) Cracow 到 維 也 納 (447 公 里 ) 從 捷 克 北 境 到 南 界 (315 公 里 ) Amber 古 道 1996 年 開 始 發 展 的 Amber 古 道, 包 含 了 前 7 年 的 準 備 主 要 目 標 是 和 當 地 社 區 一 起 發 展 觀 光 潛 能 這 包 含 了 旅 遊 服 務 和 開 發 當 地 產 品 的 顧 問 諮 詢 和 訓 練 在 斯 洛 伐 克, 如 同 許 多 東 歐 國 家, 早 期 因 為 自 由 市 場 的 緩 慢 發 展 而 使 經 濟 較 為 困 難 發 展 和 提 升 這 條 路 線 背 後 的 哲 學 是 利 用 中 東 歐 古 老 的 琥 珀 貿 易 路 線 這 些 路 線 也 扮 演 其 他 歷 史 角 色, 例 如 軍 事 或 宗 教 朝 聖 環 境 共 存 永 續 發 展 協 會 (EPSD) 的 中 東 歐 綠 色 道 路 計 畫 (CEG) 負 責 此 一 計 畫 該 計 畫 的 目 標 是 : 創 造 市 民 社 區 商 業 和 政 府 組 織 間 合 作 的 開 放 網 路, 提 供 複 雜 多 樣 的 支 持 給 歐 洲 國 家 及 當 地 居 民, 建 造 並 復 興 有 利 於 大 眾 的 步 道 和 自 然 的 綠 色 通 道 步 道 發 展 是 由 個 人 支 持 者 社 會 團 體 和 大 規 模 捐 款 人 資 助, 包 含 歐 盟 的 DG-Environment 以 及 美 國 的 德 國 馬 紹 爾 基 金 75

91 行 銷 Amber 古 道 目 前 在 觀 光 市 場 還 未 廣 為 人 知, 但 這 個 情 況 隨 著 旅 遊 業 者 的 努 力 而 改 善 利 用 路 線 附 近 區 域 的 歷 史 文 化 觀 點 來 行 銷 經 過 不 同 區 域 的 多 樣 性, 提 供 一 系 列 旅 客 可 以 結 合 自 行 車 的 體 驗 旅 遊 業 者 在 網 站 上 呈 現 當 地 特 色 旅 遊 地 點, 例 如 波 蘭 的 Kalwaria Zebrzydowska, 斯 洛 伐 克 的 手 工 藝, 以 及 Amber 貿 易 的 歷 史 一 系 列 的 節 慶 美 食 藝 術 和 文 化 都 與 步 道 聯 結 Amber 綠 色 道 路 計 畫 和 旅 遊 業 者 Topbicycle 合 作, 提 供 七 至 十 天 的 套 裝 遊 程, 分 為 自 導 式 與 有 導 遊 ( 費 用 較 貴 ), 且 包 含 住 宿 租 借 自 行 車 及 行 李 運 送 和 當 地 旅 行 社 Green Traveller ( 推 動 永 續 觀 光 ) 也 有 合 作 旅 行 社 和 旅 遊 業 者 互 助 合 作, 綠 色 道 路 計 畫 提 供 路 線 的 發 展 及 運 作, 而 Topbicycle 則 負 責 行 銷 路 線 標 示 方 面, 至 今 只 有 波 蘭 段 已 完 成 可 接 受 的 標 準 永 續 性 ATG 的 任 務 是 永 續 性, 包 含 自 然 環 境 及 古 道 上 歷 史 社 會 和 文 化 遺 產 這 個 計 畫 代 表 對 先 前 共 產 主 義 由 下 而 上 的 回 應, 包 括 對 土 地 和 社 區 的 衝 擊 強 調 重 建 當 地 社 區 之 間 的 橋 樑 與 永 續 性, 同 時 也 保 持 當 地 多 樣 性, 作 為 對 21 世 紀 歐 洲 統 一 的 回 應 古 道 發 展 的 周 邊 活 動 已 幫 助 許 多 鄰 近 地 區 變 得 更 適 應 觀 光 發 展 對 環 境 友 善 的 觀 光 被 大 幅 提 昇, 也 致 力 於 保 護 被 保 存 的 區 域, 因 為 在 這 條 路 線 上 有 六 個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的 世 界 遺 產 使 用 率 每 年 從 Cracow 到 布 達 佩 斯 的 自 行 車 遊 客 估 計 有 上 百 位, 維 也 納 到 布 拉 格 有 上 千 位, 而 多 瑙 河 路 線 每 年 有 一 百 五 十 萬 人 次 七 八 月 是 最 旺 的 季 節, 但 溫 度 很 高 旅 行 社 建 議 五 六 九 月 是 最 適 合 長 程 自 行 車 旅 遊 的 時 間 應 用 : 永 續 性 的 強 調 以 及 致 力 於 保 持 當 地 多 樣 性 的 發 展 計 畫 是 這 個 案 例 研 究 的 特 徵 藉 由 草 根 行 動 的 結 合, 居 民 和 觀 光 客 都 能 從 古 道 發 展 受 益 從 經 營 團 隊 來 看, 最 實 用 的 是 由 堅 持 不 懈 以 及 從 小 規 模 做 起 的 意 願 組 成 除 此 之 外, 輔 導 商 業 導 向 的 中 小 型 旅 行 社, 可 以 產 生 遊 客, 是 路 線 開 發 的 成 功 關 鍵, 也 提 供 一 個 跨 界 合 作 的 好 典 範 CY.RO.N.MED 主 題 古 道 的 宣 傳 支 持 (Themed trail support publicity) CY.RO.N.MED 代 表 地 中 海 的 自 行 車 網 路, 全 名 是 Cycle Route Network of Mediterranean, 自 行 車 古 道 路 網 連 結 地 中 海 國 家, 從 義 大 利 希 臘 馬 爾 他 到 賽 普 勒 斯 目 標 該 計 畫 主 要 目 標 是 藉 由 著 重 減 緩 環 境 衝 擊 以 增 加 路 網 的 永 續 性, 可 由 自 行 車 旅 遊 ( 零 排 放 ) 以 及 大 眾 運 輸 和 海 運 連 結 整 合 達 成 該 計 劃 旨 在 改 善 城 鎮 的 生 活 品 質 76

92 組 織 該 計 劃 是 INTERREG III 的 一 部 份, 主 要 的 財 務 來 源 組 成 這 個 網 路 的 夥 伴 包 含 義 大 利 地 方 運 輸 部 門 (Puglia, Basilicata&Calabria) 義 大 利 Campania 地 區 的 社 區 計 畫, 希 臘 市 政 當 局 ( 雅 典 &Karditsa) 賽 普 勒 斯 觀 光 組 織 以 及 馬 爾 他 都 市 發 展 部 路 線 自 行 車 在 南 歐 國 家 的 發 展 受 限 於 缺 乏 土 地 公 共 設 施 與 其 他 交 通 方 式 連 結 ( 例 如 火 車 輪 船 和 航 空 運 輸 ) 創 造 路 網 是 一 種 解 決 方 式 該 路 網 可 以 包 含 下 列 幾 個 層 次 : 國 際 或 國 家 規 模 的 路 網 或 是 國 家 內 的 區 域 路 網 或 是 單 一 路 線 路 線 設 計 使 用 的 是 早 已 存 在 的 古 道 遺 址 在 義 大 利 地 區 網 路 的 部 份 設 計 是 基 於 連 結 主 要 遺 址 EuroVelo 5,7,8,11 和 現 存 都 市 中 心 的 需 求, 同 時 也 考 慮 到 地 形 和 現 存 的 架 構 : 這 個 地 區 的 領 土 設 計 受 到 聚 落 結 構 與 運 輸 設 施 的 強 烈 影 響, 尤 其 是 新 舊 道 路 路 網 路 網 的 形 成 該 計 畫 團 隊 執 行 大 量 的 準 備 和 規 劃 工 作 以 確 保 路 網 以 最 有 效 的 方 式 來 設 計 及 實 現 積 極 的 路 網 規 劃 包 含 現 存 道 路 和 運 輸 連 結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以 及 該 地 區 自 行 車 旅 遊 的 研 究 該 路 網 在 南 希 臘 段 是 一 個 好 例 子, 從 雅 典 到 Patras 之 間 的 路 線 大 約 230 公 里, 可 行 性 研 究 包 含 火 車 海 洋 間 可 能 連 結 的 詳 細 資 訊 主 線 加 上 其 他 CY.RO.N.MED 路 段 的 輔 線, 考 慮 許 多 現 有 的 道 路 系 統, 包 含 當 地 區 域 以 及 地 方 的 街 道 參 與 合 作 的 國 家 其 自 行 車 網 路 都 在 不 同 的 發 展 階 段 : 義 大 利 已 經 是 受 歡 迎 的 自 行 車 渡 假 勝 地, 而 賽 普 勒 斯 正 在 積 極 規 劃 基 礎 設 施 好 為 未 來 作 準 備 賽 普 勒 斯 可 行 性 研 究 包 含 其 他 國 家 自 行 車 網 路 的 案 例 研 究 ( 例 如 英 國 及 法 國 ) 來 告 知 那 裡 的 網 路 發 展 開 發 過 程 的 第 一 個 步 驟, 在 地 方 政 府 都 市 政 策 白 皮 書 中 規 劃 自 行 車 道, 並 與 水 公 司 ( 在 Apulia 地 區 ) 協 議, 爭 取 水 路 的 再 利 用 及 轉 型, 在 Apulia 地 區 舉 辦 公 開 演 講 和 國 際 研 討 會, 發 表 計 畫 成 果 區 域 交 通 法 規 首 次 將 自 行 車 路 線 納 入 考 量 古 道 行 銷 賽 普 勒 斯 的 行 銷 計 畫 主 要 目 標 市 場 第 一 是 英 國 德 國 及 法 國, 第 二 是 北 歐 Benelux 國 家 及 瑞 士, 特 別 著 重 自 行 車 及 其 他 運 動 團 體, 以 及 那 些 追 求 另 類 旅 遊 (alternative tourism) 的 遊 客 路 網 附 近 的 國 家 公 園 自 然 保 留 區 及 Natura 2000 sites 等 替 自 行 車 路 網 增 添 附 加 價 值 特 別 強 調 運 輸 連 結 所 扮 演 的 兩 個 角 色 : 一 是 行 銷 到 達 路 網 各 點 的 靈 活 性 二 是 增 加 永 續 運 輸 所 獲 得 的 利 益 自 行 車 通 往 機 場 港 口 及 火 車 站 間 的 阻 礙 也 排 除 ( 藉 由 標 示 及 安 全 保 管 ), 並 確 保 攜 帶 自 行 車 可 以 搭 乘 各 式 渡 輪 義 大 利 Puglia 地 區, 鐵 路 局 簽 署 協 定 發 展 區 域 鐵 路 網 的 基 礎 設 施 並 廢 除 對 自 行 車 的 額 外 收 費 應 用 : 四 個 國 家 所 有 夥 伴 的 參 與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跨 界 合 作 是 成 功 的 要 素 這 是 有 史 以 來 第 一 次 所 有 夥 伴 一 起 規 劃 自 行 車 路 線 來 自 ECF 和 FIAB 的 技 術 協 助 對 計 畫 的 成 功 也 是 不 可 或 缺 下 列 五 點 是 計 畫 被 認 為 最 佳 實 踐 的 要 素 : 77

93 - 夥 伴 間 有 效 率 的 合 作, 歸 因 於 夥 伴 領 導 和 計 畫 管 理 單 位 的 參 與 - 國 家 間 的 一 致 性, 歸 因 於 專 家 技 術 協 助 團 隊 的 參 與 - 提 供 進 一 步 協 助 的 線 上 系 統 - 提 高 認 同 與 推 動 當 地 發 展 的 研 討 會 - 在 各 國 間 促 進 相 同 的 旅 遊 主 題 向 觀 光 資 訊 業 者 行 銷 Marketing to tourism information providers 歐 盟 2001 年 推 出 北 海 自 行 車 路 線 (EuroVelo12) 是 全 世 界 最 長 且 有 標 示 的 國 際 自 行 車 路 線, 長 度 超 過 6000 公 里, 穿 越 八 個 臨 北 海 的 國 家 包 括 比 利 時 丹 麥 英 國 德 國 荷 蘭 挪 威 蘇 格 蘭 和 瑞 典, 總 共 68 個 夥 伴 參 與 發 展 該 路 線 資 訊 這 個 案 例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標 強 調 發 展 長 程 自 行 車 路 線 時, 向 觀 光 資 訊 業 者 行 銷 的 重 要 性 NSCR 的 推 廣 地 方 旅 遊 設 施 的 推 廣 是 當 地 組 織 的 責 任 將 旅 客 吸 引 到 當 地 以 使 經 濟 利 益 最 大 化 就 觀 光 客 的 需 求 而 言, 有 時 候 能 提 供 的 資 訊 很 狹 隘 除 此 之 外, 負 責 發 展 自 行 車 路 線 的 人 與 負 責 推 廣 使 用 的 人 不 見 得 都 一 樣, 尤 其 是 在 觀 光 案 例 中 因 此, 發 展 長 程 路 線 並 將 它 行 銷 給 旅 遊 資 訊 業 者 是 很 重 要 的 作 為 北 海 自 行 車 路 線 (NSCR) 發 展 的 一 部 份, 國 際 管 理 團 隊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Group,IMG) 同 意 一 個 監 測 計 畫 在 開 始 推 出 期 間 後, 針 對 159 個 負 責 推 廣 NSCR 經 過 地 點 的 當 地 觀 光 公 務 人 員 實 施 網 路 調 查 研 究 這 個 研 究 顯 示 路 線 上 許 多 觀 光 部 門 對 路 線 的 存 在 毫 不 知 情 或 是 對 路 線 認 知 很 少 ; 只 有 13% 的 人 表 示 對 路 線 熟 知 或 非 常 熟 知 這 項 發 現 促 使 NSCR 部 長 研 究 提 升 旅 遊 資 訊 提 供 者 對 路 線 的 認 知 由 歐 盟 提 供 額 外 資 金,IMG 為 這 條 路 線 創 作 出 一 個 宣 傳 短 片 短 片 提 供 路 線 經 過 的 八 個 國 家 的 風 光, 也 強 調 路 線 的 國 際 地 位 這 個 影 片 由 國 家 之 間 的 協 調 者 以 DVD 形 式 分 送 給 曾 參 與 先 前 調 查 的 觀 光 部 門 在 發 送 影 片 的 兩 個 月 後, 再 實 施 一 次 後 續 調 查, 和 之 前 一 樣 透 過 網 路 受 訪 者 有 收 到 影 片 且 有 看 過 的 佔 86% 這 個 調 查 研 究 顯 示 認 知 NSCR 的 重 大 改 善 72% 的 觀 光 公 務 員 表 示 對 該 路 線 熟 知 或 非 常 熟 知 應 用 : 這 個 案 例 說 明 以 發 展 觀 光 為 目 的 的 長 程 自 行 車 路 線, 由 管 理 團 隊 行 銷 的 重 要 性 特 別 強 調 在 路 線 發 展 中 與 觀 光 公 務 員 和 資 訊 提 供 者 一 同 保 持 行 銷 交 流 的 需 求 視 覺 傳 播 ( 在 此 為 DVD 短 片 ) 很 受 歡 迎 且 促 使 接 收 者 吸 收 因 此 可 以 非 常 有 效 率 的 在 團 體 中 提 高 認 知 78

94 歐 洲 綠 帶 (Alone the European Green Belt) - Forum Anders Reison 這 個 案 例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標 是 強 調 新 路 線 開 發 時, 私 部 門 支 持 的 重 要 性 也 強 調 將 文 化 及 自 然 作 為 主 題 路 線 主 要 吸 引 力 的 重 要 性 綠 帶 旅 遊 的 發 展 柏 林 圍 牆 及 鐵 幕 被 打 開 已 有 20 年, 因 為 過 去 的 政 治 因 素 禁 止 靠 近, 反 而 使 得 自 然 環 境 被 保 存 而 蓬 勃 發 展 一 年 一 度 的 國 際 另 類 旅 遊 博 覽 會 Reisepavillon,2009 年 在 德 國 慕 尼 黑 選 擇 綠 帶 做 為 主 題 (3) 配 套 設 施 (Supporting facilities) 荷 蘭 鐵 路 旅 行 社 Treinreiswinkinkel(Railway Travel shop) Treinreiswinkinkel 是 一 家 荷 蘭 的 專 業 旅 行 社, 其 服 務 多 著 重 在 鐵 路 旅 行 火 車 來 回 票 及 自 動 列 車 票, 以 及 其 他 火 車 套 裝 旅 遊 行 程, 也 提 供 客 運 車 票 渡 輪 船 票 其 他 大 眾 運 輸 車 票 租 車 旅 館 以 及 鄉 村 渡 假 小 屋 等 各 項 服 務 TRW 六 年 前 成 立, 擁 有 35 個 員 工 及 超 過 一 千 五 百 萬 歐 元 的 營 業 額 訂 票 可 透 過 萊 頓 與 阿 姆 斯 特 丹 的 旅 行 社 網 路 火 車 及 自 行 車 大 約 佔 了 TRW 售 票 的 2% TRW 提 供 結 合 自 行 車 及 火 車, 以 及 長 程 自 行 車 路 線 的 套 票 例 如 多 瑙 河 自 行 車 路 線 就 是 該 旅 行 社 的 旅 遊 產 品, 還 有 其 他 透 過 自 行 車 旅 行 專 家 提 供 的 自 行 車 路 線 自 行 車 旅 行 專 家 向 TRW 訂 購 結 合 自 行 車 及 火 車 的 票 而 且 因 為 荷 蘭 設 置 的 夜 間 火 車 路 網, 在 2007 與 2008 年 的 營 業 額 有 了 巨 幅 成 長 自 行 車 套 裝 行 程, 平 均 每 2.8 人 就 有 一 人 訂 購, 每 次 平 均 價 格 約 450 歐 元 TRW 觀 察 到 近 年 來 火 車 及 自 行 車 營 業 額 的 成 長 : 年 114,281 歐 元 年 190,867 歐 元 年 329,000 歐 元 這 些 營 業 額 還 是 保 守 估 計, 實 際 上 可 能 達 到 三 成 至 五 成 以 上 的 成 長, 因 為 並 非 所 有 自 行 車 都 有 記 錄 到 TRW 建 議 兩 種 改 善 火 車 運 送 自 行 車 的 可 能 性 : - 在 鐵 路 路 網 上 提 供 直 接 的 自 行 車 運 輸 設 施 - 在 所 有 大 力 士 列 車 及 ICE 高 速 鐵 路 上 設 置 自 行 車 運 輸 設 施 A tour operator : Fietsvakantiewinkel 自 行 車 旅 行 社 (Cycle Holiday Shop) 在 套 裝 旅 遊 市 場 中 旅 行 社 扮 演 非 常 重 要 的 環 節 市 場 中 仍 然 有 人 喜 歡 由 專 業 代 理 人 打 理 好 行 程 住 宿 價 格 及 各 項 自 行 車 的 配 備 服 務 Fietsvakantiewinkel(FVW) 位 於 荷 蘭 奈 梅 亨 (Nijmegen), 是 一 家 專 門 設 計 與 銷 售 自 行 車 假 期 的 旅 行 社 自 行 車 旅 行 是 該 旅 行 社 的 唯 一 經 營 服 務 FVW 已 經 營 運 三 十 年 擁 有 六 個 員 工 從 一 家 販 售 地 圖 79

95 旅 遊 導 覽 書 以 及 自 行 車 旅 行 者 有 興 趣 的 商 品 開 始, 不 過 這 家 店 在 幾 年 前 關 閉, 現 在 則 成 為 一 家 網 路 商 店, 以 網 站 (www. Fietsvakantiewinkel.nl) 電 子 郵 件 電 話 及 傳 真 來 交 易 FVW 目 前 是 荷 蘭 規 模 最 大 的 專 業 自 行 車 旅 行 社, 提 供 荷 蘭 國 內 歐 洲 以 及 歐 洲 之 外 的 行 程 FVW 與 巴 士 公 司 合 作, 例 如 Cycletours Fital Fietsrelax( 這 三 家 皆 位 於 荷 蘭 ) 以 及 Sausewind( 位 於 德 國 ) 這 些 公 司 以 長 途 客 運 和 拖 吊 車 來 運 送 自 行 車 它 也 與 Express Treinreiswinkinkel 合 作 以 火 車 載 送, 最 後 則 與 可 運 送 自 行 車 的 航 空 公 司 合 作 荷 蘭 的 自 行 車 旅 行 市 場 十 分 穩 定, 雖 然 近 年 來 有 些 改 變 營 業 額 成 長 的 部 份 為 年 長 者 (60 歲 以 上 ) 以 及 帶 著 小 孩 的 父 母 這 個 案 例 顯 示 旅 行 社 在 永 續 發 展 中 推 動 自 行 車 旅 遊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Bett&Bike 案 例 : 友 善 自 行 車 住 宿 (Cycle-friendly accommodation) 自 行 車 渡 假 遊 客 對 住 宿 有 特 定 的 要 求 標 準, 在 多 瑙 河 調 查 中 發 現 自 行 車 遊 客 最 重 要 的 五 個 需 求 : - 自 行 車 保 管 - 烘 乾 房 - 修 理 間 - 提 供 早 餐 - 提 供 有 關 當 地 路 線 和 設 施 的 特 定 資 訊 友 善 自 行 車 住 宿 在 德 國 自 行 車 旅 遊 調 查 中 被 列 為 重 要 當 被 問 到 改 善 和 額 外 產 品, 下 奧 地 利 研 究 的 受 訪 者 中 有 73% 對 友 善 自 行 車 住 宿 非 常 有 興 趣 一 旦 這 些 標 準 都 能 達 到 且 被 企 業 認 可, 來 自 自 行 車 旅 遊 的 額 外 顧 客 團 體 利 益 將 會 非 常 可 觀 自 行 車 住 宿 公 認 標 準 已 成 功 被 引 進 許 多 國 家, 包 含 法 國 及 英 國 Bett&Bike( 德 國 ) 德 國 自 行 車 組 織 (ADFC)1995 年 設 立 了 實 驗 計 畫 Bett&Bike 來 鑑 定 自 行 車 友 善 住 宿 主 要 目 標 為 : - 基 於 德 國 最 小 標 準 建 立 自 行 車 友 善 住 宿 網 路 - 滿 足 自 行 車 遊 客 住 宿 需 求 - 推 廣 及 開 發 德 國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1997 年, 註 冊 的 企 業 同 時 列 在 網 站 上 及 編 列 成 冊 1997~1999 年 因 為 ADFC 在 各 區 域 推 廣 解 釋 對 住 宿 協 會 所 帶 來 的 好 處 而 使 會 員 數 快 速 增 加 繼 續 吸 收 新 會 員 以 及 讓 自 行 車 遊 客 攜 帶 Bett&Bike 指 南 都 是 重 要 的 工 具 大 約 有 5000 個 來 自 3100 個 地 點 的 住 宿 企 業 參 與 ( 包 括 露 營 區 ) ADFC 認 為 Bett&Bike 計 畫 是 自 行 車 旅 遊 中 最 成 功 的 行 銷 Bett&Bike 會 員 被 列 在 德 國 Bett&Bike 指 南 ( 發 行 量 50,000 份 ), 也 登 記 在 網 站 上 www. bettunbike.de. 利 用 Bett&Bike 的 鑑 定 標 準, 並 列 在 許 多 自 行 車 地 圖 和 指 南 書 上 80

96 ADFC 對 友 善 自 行 車 住 宿 的 最 低 標 準 設 定 如 下 : 1. 自 行 車 遊 客 可 以 只 住 宿 一 晚 2. 提 供 可 上 鎖 的 房 間 給 過 夜 的 自 行 車 保 管 ( 如 果 可 以, 要 在 地 面 樓 層 ) 3. 提 供 衣 物 及 裝 備 的 烘 乾 設 施 4. 提 供 自 行 車 遊 客 早 餐 ( 穀 類 水 果 全 肉 產 品 ) 5. 提 供 當 地 的 自 行 車 旅 遊 地 圖 以 及 大 眾 運 輸 時 間 表 6. 提 供 整 套 的 維 修 工 具 與 設 備 7. 附 近 自 行 車 維 修 店 家 的 地 址 營 業 時 間 及 電 話 進 一 步 推 薦 ( 至 少 要 完 成 兩 項 ) 包 含 : 大 眾 運 輸 和 旅 遊 資 訊 行 李 運 送 服 務 自 行 車 租 借 友 善 自 行 車 住 宿 預 約 服 務 等 額 外 的 標 準 包 括 承 辦 餐 會 以 及 安 排 露 營 基 地 住 宿 的 認 證 由 ADFC 經 理 神 秘 客 ADFC 會 員 ( 共 115,000 位 ) 以 及 自 行 車 遊 客 來 試 驗 最 近 有 240 家 Bett&Bike 註 冊 登 記 開 設 於 法 蘭 德 斯 個 別 的 會 員 也 在 其 他 歐 洲 國 家 出 現, 目 標 客 群 鎖 定 德 國 自 行 車 遊 客 Bett&Bike 模 式 被 應 用 於 丹 麥 捷 克 和 瑞 士 的 計 畫 中 捷 克 的 口 號 Cykliste vitani(cyclist Welcome) 目 前 已 認 證 700 個 會 員 瑞 士 SchweizMobil 則 是 頒 發 給 1200 家 住 宿 設 施 品 質 標 章 瑞 士 的 要 求 類 似 德 國 ADFC 設 定 的 基 本 友 善 自 行 車 住 宿 標 準 瑞 士 的 會 員 們 被 列 在 以 及 網 站 上, 包 含 在 網 路 地 圖 上 的 正 確 位 置, 也 會 出 現 在 瑞 士 住 宿 指 南 並 獲 得 其 他 利 益 2006 年 瑞 士 對 住 宿 產 業 會 員 進 行 Veloland Schweiz 調 查 (n=168), 估 計 增 加 了 145,000 個 自 行 車 住 宿 遊 客 (2006 年 有 841 個 ) 自 行 車 住 宿 遊 客 佔 總 住 宿 19%, 一 般 旅 館 青 年 旅 社 露 營 區 的 自 行 車 住 宿 遊 客 佔 11~13%,B&B 民 宿 佔 28%, 農 舍 佔 48% 估 計 83% 的 自 行 車 遊 客 曾 在 此 設 施 中 過 夜, 顯 示 這 個 標 準 即 使 在 旺 季 也 要 繼 續 保 持 下 去 英 國 也 有 類 似 Cyclists Welcome 活 動, 包 含 住 宿 業 者 在 認 證 前 的 訓 練 應 用 : 這 個 案 例 說 明 為 自 行 車 遊 客 設 計 的 品 質 標 準, 被 證 明 為 如 此 受 歡 迎, 並 擴 大 發 展 到 跨 國 界 就 國 際 跨 界 自 行 車 觀 光 和 創 始 者 EuroVelo 而 言, 德 國 ADFC 提 出 友 善 自 行 車 住 宿 的 歐 洲 認 證 標 籤 希 望 能 標 準 化, 包 含 標 準 化 的 準 則 名 稱 品 牌 服 務 價 格 工 商 名 錄 及 品 質 保 證 完 整 的 大 眾 運 輸 整 合 (Full public transport integration) 1998 年 九 個 國 家 級 自 行 車 路 線 在 Veloland Schweiz 品 牌 下 在 瑞 士 開 放 其 它 路 線 也 跟 進, 形 成 了 瑞 士 自 行 車 路 網 路 網 的 成 功 以 及 作 為 永 續 旅 遊 產 品 的 依 據 是 基 於 鐵 路 和 大 眾 運 輸 營 運 者 之 間 有 效 率 的 合 作 關 係 旅 次 分 派 和 自 行 車 運 輸 旅 遊 的 起 迄 點 (O/D) 模 式 顯 示 與 鐵 路 營 運 者 之 間 健 全 合 作 關 係 的 影 響 這 些 影 響 包 含 對 自 行 車 遊 客 的 歡 迎 以 及 專 門 提 供 給 自 行 車 的 完 整 配 備 2004 年 41% 的 自 行 車 住 宿 遊 客 ( 多 於 兩 晚 ) 運 用 該 火 車 抵 達 自 行 車 路 線,52% 運 用 在 回 程 (26% 在 自 行 車 81

97 旅 遊 途 中, 總 數 39%) 在 此 起 迄 點 之 間 的 旅 行 只 有 20% 是 開 車 短 期 過 夜 自 行 車 遊 客 較 少 利 用 火 車 ( 平 均 33%), 但 仍 比 開 車 者 多 ( 平 均 19%) 單 日 的 短 途 旅 行 者 則 是 開 車 比 坐 火 車 多 ( 平 均 11% 比 6%), 這 是 因 為 59% 的 人 只 用 自 行 車 作 為 交 通 工 具 瑞 士 國 家 鐵 路 (SBB) 的 自 行 車 運 輸 顯 示 持 續 成 長, 攜 帶 自 行 車 的 人 數 從 2000 年 的 363,000 增 加 到 2007 年 的 589,000 人 次 Veloland 自 行 車 遊 客 可 以 使 用 專 為 Schweiz Mobile 發 展 的 免 費 時 刻 表 計 畫 提 供 有 關 火 車 公 車 輪 船 連 結 快 速 易 懂 的 資 訊 ( 包 含 出 發 時 間 可 乘 載 人 數 和 價 格 ) 遊 客 對 於 自 行 車 運 輸 的 回 饋 大 部 分 都 是 正 面 的, 除 了 有 些 對 高 單 價 有 意 見 遊 客 在 交 通 上 的 花 費 佔 了 Veloland 路 網 2007 年 總 營 業 額 的 18%, 相 當 可 觀, 每 年 合 計 大 約 一 千 六 百 萬 歐 元 大 眾 運 輸 整 合 Schweiz Mobile 為 了 將 非 汽 車 化 交 通 和 大 眾 運 輸 整 合 至 最 理 想 的 境 界, 需 要 提 升 交 通 運 輸 設 施 的 整 合 藉 由 將 整 段 路 線 分 為 單 日 以 及 不 同 階 段 的 目 的 地 來 達 成, 各 階 段 終 點 讓 人 們 理 想 上 能 以 大 眾 運 輸 到 達, 且 接 受 單 日 短 途 旅 行 個 大 眾 運 輸 站 和 路 線 都 在 Schweiz Mobile 互 動 網 路 地 圖 上 展 示, 且 與 網 路 時 刻 表 連 結 網 站 指 南 和 地 圖 也 包 含 了 特 別 推 薦 ( 大 約 350 個 ) 在 特 定 路 段 使 用 的 船 或 公 車 Veloland 計 畫 在 一 開 始 的 階 段 便 整 合 大 眾 運 輸 是 成 功 的 主 要 因 素 SBB 是 Stiftung Veloland Schweiz 創 始 會 員 之 ㄧ, 為 了 與 大 眾 運 輸 合 作, 發 展 一 個 特 別 模 式, 由 Schweiz Mobile 傳 達 所 有 上 述 資 訊 給 大 眾 瑞 士 大 眾 運 輸 公 司 將 必 要 的 資 料 交 給 Schweiz Mobile 處 理, 滿 足 運 輸 承 載 量, 且 在 財 政 上 支 持 Schweiz Mobile 自 行 車 運 輸 原 本 瑞 士 政 府 並 未 明 文 規 定 大 眾 運 輸 公 司 需 提 供 自 行 車 運 輸 服 務, 運 送 自 行 車 是 自 願 提 供 的 服 務 隨 著 自 行 車 旅 遊 需 求 增 加, 若 禁 止 瑞 士 火 車 載 運 自 行 車 將 造 成 市 場 上 的 困 境 此 外, 因 為 瑞 士 政 府 訂 定 新 法 要 求 大 眾 運 輸 公 司 提 供 殘 障 專 用 的 入 口 和 空 間, 火 車 上 安 裝 許 多 多 用 途 的 隔 間, 使 得 自 行 車 遊 客 也 從 中 獲 利 大 眾 運 輸 公 司 在 高 山 旅 遊 路 線 也 體 認 到 越 野 自 行 車 遊 客 的 貢 獻, 因 此 特 別 提 供 不 同 的 運 輸 選 擇 給 這 些 特 定 的 客 群 Graubunden, Postauto 州 的 主 要 目 標 則 是 讓 公 車 能 夠 運 載 自 行 車 SBB 也 提 供 所 有 火 車 都 能 戴 自 行 車 雖 然 有 些 發 展 會 減 少 自 行 車 運 輸 的 選 擇, 主 要 是 國 際 路 線 的 火 車, 不 過 還 是 瑞 士 固 定 時 刻 表 的 一 部 分 由 於 現 在 很 多 郵 件 不 再 需 要 火 車 運 送, 因 此 這 些 載 貨 車 廂 可 以 被 用 來 自 行 車 遊 客 影 響 這 個 案 例 顯 示 運 作 良 好 的 自 行 車 及 火 車 網 路 能 夠 帶 給 運 輸 公 司 實 際 的 利 益 也 再 次 證 實 自 行 車 旅 遊 者 使 用 鐵 路 和 公 車 的 需 求 ; 以 及 供 給 和 交 流 必 須 清 楚 滿 足 騎 士 們 的 需 求 82

98 (4) 監 測 (Monitoring) 英 國 東 北 部 的 路 線 監 測 這 個 案 例 研 究 呈 現 一 個 概 要 關 於 英 國 永 續 運 輸 路 網 Sustrans 所 採 行 的 自 行 車 路 線 監 測 方 法, 監 測 英 國 東 北 部 四 條 國 家 級 自 行 車 路 網 的 經 濟 影 響, 分 別 是 : -Coast & Castles 海 岸 與 城 堡 自 行 車 路 線 ( 北 海 自 行 車 路 線 ) -C2C(Sea to Sea) 自 行 車 路 線 -Hadrian s 自 行 車 道 -Pennine 自 行 車 道 這 個 計 畫 總 共 使 用 三 種 調 查 工 具 為 了 取 得 路 線 使 用 的 基 本 數 據, 且 為 了 要 提 供 累 計 的 基 礎, 利 用 自 行 車 計 數 器 來 記 錄 自 行 車 流 量 這 些 計 數 器 再 輔 以 人 工 計 數, 人 工 計 數 也 被 用 來 核 對 自 動 計 算 結 果 運 用 攔 截 調 查 (intercept survey) 來 取 得 使 用 者 客 群 的 數 量 年 齡 和 性 別 等, 也 包 含 自 行 車 騎 乘 經 驗 旅 遊 目 的 及 來 自 哪 裡 採 用 閉 合 的 問 卷 形 式 最 後, 為 了 記 錄 較 敏 感 的 資 訊 例 如 收 入 及 支 出, 這 些 受 訪 者 提 供 旅 行 日 記 以 半 結 構 事 的 方 式 記 錄 旅 行 和 其 他 額 外 細 節 重 要 的 是, 日 記 使 受 訪 者 能 紀 錄 實 際 的 支 出 而 不 是 預 估 藉 由 繪 製 重 力 立 體 感 的 概 念, 將 會 反 應 源 頭 和 終 點 的 人 口 密 度, 它 被 用 來 取 得 路 網 上 每 條 路 線 的 資 料, 如 此 才 能 呈 現 出 一 連 串 典 型 不 同 中 心 的 重 力 自 動 化 的 計 算 數 據 用 來 產 生 每 個 計 算 地 區 年 平 均 每 日 總 數, 每 天 自 行 車 通 過 的 中 位 數, 在 使 用 者 被 攔 截 調 查 期 間, 保 存 自 行 車 騎 士 的 人 工 計 算 紀 錄 調 查 可 能 會 在 與 自 動 自 行 車 計 算 相 同 的 地 方 調 查 結 果 用 來 訂 定 路 線 段 面 和 分 類 的 標 準 自 動 自 行 車 計 算 的 資 料 分 析 尤 其 顯 現 了 交 通 順 暢 及 繁 忙 間 都 市 及 鄉 村 地 區 間 不 同 程 度 的 自 行 車 使 用 量 可 觀 的 差 異 計 算 和 調 查 點 是 假 定 在 適 當 分 類 中 路 線 的 單 一 地 段 是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這 些 典 型 的 地 段 接 著 被 多 重 事 用 於 製 作 年 度 圖 表 影 響 發 展 一 致 性 的 監 測 方 法 是 很 重 要 的, 這 樣 才 能 確 定 需 求 改 變 帶 來 的 影 響, 特 別 是 關 於 經 濟 社 會 及 環 境 衝 擊 4. 歐 盟 最 新 的 自 行 車 道 ~ 鐵 幕 自 行 車 道 (Iron Curtain Trail) 鐵 幕 (Iron Curtain) 長 達 七 千 公 里, 從 巴 倫 支 海 到 黑 海, 在 冷 戰 時 期 將 歐 陸 分 為 東 西 兩 區 長 達 五 十 年 鐵 幕 以 東 稱 為 東 歐, 屬 於 共 產 主 義 蘇 聯 的 勢 力 範 圍, 包 括 蘇 聯 本 土 捷 克 斯 洛 伐 克 波 蘭 東 德 匈 牙 利 羅 馬 尼 亞 保 加 利 亞 阿 爾 巴 尼 亞 及 南 斯 拉 夫 和 部 份 奧 地 利 領 土, 上 述 國 家 組 成 華 沙 公 約 組 織 (Warsaw Pact countries), 與 美 國 為 首 的 北 大 西 洋 公 約 組 織 對 抗 鐵 幕 以 西 稱 為 西 歐, 屬 於 資 本 主 義 美 國 的 勢 力 範 83

99 圍, 包 括 英 法 西 德 義 大 利 冰 島 挪 威 西 班 牙 葡 萄 牙 盧 森 堡 丹 麥 比 利 時 荷 蘭 愛 爾 蘭 瑞 典 芬 蘭 瑞 士 奧 地 利 希 臘 和 土 耳 其 等 國, 組 成 北 大 西 洋 公 約 組 織 鐵 幕 指 的 是 二 戰 結 束 後 的 冷 戰 時 期, 將 歐 洲 分 為 東 西 兩 個 不 同 政 治 區 域 的 界 線 鐵 幕 一 詞 出 自 英 國 首 相 邱 吉 爾 在 1946 年 美 國 密 蘇 里 州 Fulton 的 演 講 鐵 幕 一 直 到 1989 年 才 結 束 2005 年, 德 國 柏 林 眾 議 院 (Chamber of Deputies) 議 員 也 是 歐 洲 議 會 議 員 (MEPs) Michael Cramer, 提 議 沿 著 柏 林 圍 牆 規 劃 160 公 里 的 自 行 車 道 (Berlin Wall Trail), 讓 遊 客 體 驗 東 西 柏 林 的 歷 史 ; 此 一 成 功 的 提 案, 促 成 1400 公 里 德 國 邊 界 自 行 車 道 的 規 劃 (German German Border Trail); 接 著 Michael Cramer 以 開 發 軟 性 的 機 動 觀 光 產 品 (soft mobility tourism product), 提 出 6800 公 里 的 鐵 幕 自 行 車 道, 總 共 行 經 二 十 個 國 家 十 四 個 歐 盟 會 員 國 該 計 畫 以 永 續 歐 洲 的 觀 光 發 展 之 新 挑 戰 為 主 題, 於 2006 年 通 過 歐 洲 議 會, 沿 著 過 去 的 軍 事 區 域 推 動 跨 國 生 態 觀 光, 並 成 為 歐 盟 第 十 三 條 Eurovelo 自 行 車 道, 同 時 宣 告 將 成 為 全 球 最 長 的 史 蹟 自 行 車 道 (heritage trail) 歐 盟 於 2010 年 開 始 接 受 各 國 的 計 畫 申 請 鐵 幕 自 行 車 道 對 於 歐 盟 各 國 的 市 場 與 遊 客 量 預 測 如 下 表 所 示 預 計 每 年 將 產 生 849,000 個 渡 假 旅 次 330 萬 一 日 遊 旅 次 創 造 3.55 億 歐 元 的 觀 光 價 值 84

100 ( 九 ) 各 國 案 例 分 析 小 結 綜 合 上 述 各 國 的 自 行 車 發 展 案 例, 茲 將 重 點 整 理 如 下 : 國 外 案 例 北 歐 三 國 城 市 自 行 車 發 展 夏 威 夷 的 自 行 車 計 畫 英 國 全 國 自 行 車 路 網 旗 鑑 計 畫 Sustans(NCN: National Cycle Network) 荷 蘭 阿 姆 斯 特 丹 自 行 車 道 設 施 加 拿 大 魁 北 克 省 自 行 車 旅 遊 經 濟 效 益 日 本 自 行 車 旅 遊 事 業 推 動 歐 盟 16 個 案 例 重 點 資 訊 匯 整 利 用 城 市 自 行 車 行 銷 都 市 旅 遊 的 作 法, 較 適 合 臺 北 市 與 新 北 市 兩 大 都 會 的 發 展 茂 宜 島 成 功 推 動 BIKING DOWNHILL 旅 遊 產 品, 可 作 為 宜 蘭 縣 推 動 從 山 下 騎 自 行 車 下 山 的 案 例 參 考 1. 自 行 車 路 網 由 全 國 觀 點 角 度 出 發, 統 一 進 行 規 劃, 做 為 推 動 綠 色 觀 光 家 庭 休 閒 旅 遊 賦 予 歷 史 地 標 新 生 命 之 基 礎 2. 路 網 整 合, 串 聯 景 點 與 當 地 社 區, 吸 引 旅 客 來 訪 3.NCN 推 動 將 英 國 騎 乘 自 行 車 比 例 由 20% 提 高 至 29% 4. 英 國 四 個 區 域 分 別 邀 請 當 地 藝 術 家 設 計 里 程 與 標 誌 系 統, 增 加 地 方 特 色 與 趣 味 性 1. 五 項 自 行 車 設 施 的 主 要 要 求 : 連 續 性 (coherence) 方 向 性 (directness) 安 全 性 (safety) 舒 適 性 (comfort) 趣 味 性 (attractiveness) 2. 路 網 整 合 有 助 於 提 升 連 續 性 方 向 性 安 全 性 ; 而 旅 遊 資 訊 整 合 則 提 高 了 自 行 車 旅 遊 的 趣 味 性 年 自 行 車 騎 士 在 魁 北 克 省 的 消 費 達 1.66 億 美 元, 自 行 車 產 業 銷 售 超 過 1.81 億 美 元, 提 供 2800 個 就 業 機 會, 讓 魁 北 克 省 的 財 稅 收 入 達 1720 萬 美 元, 加 拿 大 政 府 財 稅 收 入 1360 萬 美 元 2. 自 行 車 旅 遊 帶 來 可 觀 經 濟 效 益 ( 旅 客 消 費 及 自 行 車 產 業 ), 並 有 助 於 提 升 地 方 政 府 稅 收 3. 面 對 異 地 空 間 的 挑 戰, 借 助 友 善 的 導 航 系 統 協 助 完 成 自 行 車 旅 遊, 強 調 資 訊 提 供 之 重 要 性 4. 行 銷 城 市 與 區 域 的 自 行 車 路 網 是 必 要 的, 應 有 足 夠 的 導 引 設 施 引 導 至 郊 區 城 市 與 住 宿 地 點 --> 路 網 整 合 涵 蓋 至 週 邊 服 務 設 施 1. 由 日 本 國 土 交 通 省 道 路 局 主 導 自 行 車 旅 遊 推 動 事 業, 藉 由 強 化 自 行 車 道 與 觀 光 資 源 河 岸 親 水 設 施 港 灣 綠 地 連 結, 促 進 地 區 活 性 化 2. 每 個 地 區 有 不 同 的 魅 力 與 特 色, 由 各 地 區 提 出 結 合 自 行 車 道 規 劃 與 觀 光 資 源 的 觀 光 政 策 3. 千 葉 縣 結 合 國 道 公 路 ( 臺 灣 省 道 ) 休 息 站, 設 置 21 處 自 行 車 站 (CYCLE STATION), 設 有 專 用 停 車 空 間, 提 供 騎 士 如 廁 飲 食 休 息 修 理 打 氣 等 免 費 使 用 4. 日 本 整 合 區 域 路 網, 目 標 為 812km, 已 建 設 完 成 624.8km, 範 圍 含 括 東 京 都 神 奈 川 縣 千 葉 縣 埼 玉 縣 群 馬 縣 槴 木 縣 茨 城 縣 等 七 個 轄 區 日 本 由 中 央 政 府 ( 國 土 交 通 省 道 路 局 ) 主 導 的 推 動 策 略, 選 定 15 個 示 範 地 區, 強 調 三 個 方 向 : 旅 遊 環 境 吸 引 意 象 以 及 推 動 機 制, 可 作 為 北 臺 由 上 而 下 發 展 策 略 參 考 由 於 歐 盟 全 力 推 動 自 行 車 觀 光 旅 遊 產 業, 可 茲 參 考 的 案 例 內 容 豐 富, 茲 彙 整 發 展 策 略 於 第 七 章 85

101 國 外 案 例 經 驗 除 了 上 述 發 展 重 點 外, 對 於 推 動 北 臺 八 縣 市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合 的 參 考 包 括 : 1. 路 網 整 合 是 推 動 綠 色 ( 自 行 車 ) 觀 光 及 串 聯 景 點 與 地 區 週 邊 服 務 設 施 的 基 礎, 完 整 的 自 行 車 路 網 能 有 效 地 吸 引 與 引 導 旅 客 ( 英 國 提 升 了 9%) 2. 旅 遊 資 訊 整 合 可 協 助 旅 客 瞭 解 旅 遊 地 區 服 務 設 施 分 佈 及 交 通 系 統 ( 例 如 自 行 車 道 停 車 場 鐵 路 場 站 接 駁 等 ), 以 促 進 旅 遊 活 動 的 順 利 進 行, 特 別 是 對 於 外 地 旅 客 而 言 幫 助 很 大 3. 自 行 車 旅 遊 路 網 在 規 劃 上 須 考 慮 涵 蓋 景 點 ( 觀 光 資 源 河 岸 親 水 設 施 港 灣 綠 地 ) 及 服 務 設 施 ( 車 道 沿 線 設 施 及 服 務 站 當 地 城 鎮 的 食 宿 供 應 ), 且 須 因 地 制 宜, 配 合 當 地 特 色 先 加 以 整 合, 由 地 區 性 整 合 逐 漸 朝 跨 區 域 整 合 發 展 ( 例 如 日 本 的 作 法 ) 4. 推 動 自 行 車 旅 遊 不 僅 可 以 帶 動 地 方 發 展 活 化 地 方 建 設 ( 景 點 與 歷 史 地 標 ), 亦 可 帶 來 可 觀 的 收 益 ( 消 費 與 稅 收 ), 有 利 於 自 行 車 旅 遊 推 動 政 策 之 財 務 永 續 ( 例 如 加 拿 大 ) 此 外, 由 上 述 國 外 案 例 分 析 可 知,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合 欲 成 功 的 關 鍵, 在 於 自 行 車 與 其 它 設 施 的 整 合, 包 括 : 1. 提 供 安 全 的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2. 規 劃 自 行 車 旅 遊 路 線 3. 設 置 正 確 的 標 示 系 統 4. 充 足 的 自 行 車 資 訊 5. 租 借 自 行 車 的 設 備 86

102 三 臺 灣 自 行 車 產 業 的 發 展 ( 一 ) 自 行 車 產 業 發 展 概 況 二 次 大 戰 後 的 自 行 車 市 場, 從 便 宜 的 自 行 車 到 講 究 高 品 質 高 科 技 的 需 求, 造 成 美 國 日 本 臺 灣 新 興 工 業 的 興 起 1970s 晚 期 之 前, 亞 洲 製 造 者 已 經 以 品 質 打 敗 歐 洲 及 美 國 的 老 牌 製 造 者, 其 中 50% 來 自 臺 灣 巨 大 公 司 巨 大 是 全 球 產 值 最 大 的 自 行 車 公 司, 全 球 營 收 金 額 約 150 億 臺 幣, 年 產 銷 480 萬 臺 自 行 車 臺 灣 於 民 國 69 年 自 行 車 外 銷 量 首 度 超 過 日 本, 成 為 世 界 自 行 車 輸 出 量 最 大 的 國 家, 民 國 74 年 自 行 車 年 產 量 再 度 超 越 日 本, 贏 得 世 界 自 行 車 王 國 的 美 譽 根 據 車 輛 工 業 月 刊 2002 資 料 顯 示,2000 年 臺 灣 自 行 車 年 產 量 約 為 700 萬 臺, 整 體 產 業 產 值 為 589 億 元, 其 中 95% 外 銷 歐 美 地 區, 佔 歐 洲 自 行 車 進 口 市 場 供 應 國 的 第 一 名, 歐 洲 人 甚 至 以 擁 有 臺 灣 製 的 自 行 車 為 榮 圖 2-14 臺 灣 自 行 車 產 業 的 發 展 1970 年 代 晚 期, 臺 灣 巨 大 公 司 成 為 全 球 產 值 最 大 的 自 行 車 廠 商 ;1980 年 代 臺 灣 成 為 自 行 車 製 造 王 國, 但 卻 不 是 自 行 車 的 騎 乘 王 國 1990 年 代 晚 期 淡 水 河 - 新 店 溪 專 用 道 之 規 劃, 為 全 臺 第 一 條 以 遊 憩 功 能 為 主 的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1997 年 關 山 鎮 環 鎮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的 成 功, 帶 動 以 自 行 車 發 展 鄉 村 遊 憩 的 風 潮, 營 建 署 透 過 城 鄉 新 風 貌 建 設 計 畫, 補 助 各 縣 市 進 行 自 行 車 道 之 規 劃 臺 灣 發 展 自 行 車 產 業 的 演 進 過 程 如 下 表 2-4 所 示 87

103 表 2-4 臺 灣 自 行 車 道 發 展 歷 程 面 向 產 業 面 環 境 面 產 業 面 政 策 面 年 份 概 述 ~1945 自 行 車 於 日 治 時 期 引 進 臺 灣, 當 時 稱 為 自 轉 車 ( 日 語 zitensya), 戰 後 出 現 腳 踏 車 鐵 馬 等 名 稱 1945~ 戰 後 的 自 行 車 市 場, 從 便 宜 的 自 行 車 到 講 究 高 品 質 高 科 技 的 需 求, 造 成 美 國 日 本 臺 灣 新 興 工 業 的 興 起 1970s 臺 灣 夾 帶 加 工 技 術 及 成 本 上 的 優 勢, 成 為 全 球 自 行 車 輸 出 王 國, 但 帶 領 全 球 自 行 車 關 鍵 技 術 的 國 家 卻 不 是 臺 灣 亞 洲 製 造 者 已 經 以 品 質 打 敗 歐 洲 及 美 國 的 老 牌 製 造 者, 其 中 50% 來 自 1970s 臺 灣 巨 大 公 司 巨 大 是 全 球 產 值 最 大 的 自 行 車 公 司, 全 球 營 收 金 額 約 晚 期 150 億 臺 幣, 產 銷 480 萬 臺 自 行 車 1980 自 行 車 外 銷 量 首 度 超 過 日 本, 成 為 世 界 自 行 車 輸 出 量 最 大 的 國 家 1985 自 行 車 年 產 量 再 度 超 越 日 本, 贏 得 世 界 自 行 車 王 國 美 譽 1990s 估 計 臺 灣 每 年 生 產 自 行 車 700 萬 臺, 外 銷 600 萬 臺 臺 灣 的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發 展 始 於 臺 北 市, 以 交 通 功 能 為 主, 建 造 敦 化 北 1991 路 至 民 權 東 路 至 南 京 東 路 分 隔 島 兩 側 各 一 米, 當 時 以 試 辦 為 主, 惟 自 行 車 騎 士 仍 騎 在 慢 車 道 或 紅 磚 道 上 1990 淡 水 河 - 新 店 溪 專 用 道 之 規 劃, 為 全 臺 第 一 條 以 遊 憩 功 能 為 主 的 自 行 晚 期 車 專 用 道 1997 關 山 鎮 環 鎮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的 成 功, 帶 動 全 臺 各 鄉 鎮 以 自 行 車 發 展 鄉 村 遊 憩 的 風 潮 1997 臺 灣 輸 入 歐 洲 的 自 行 車 為 270 萬 輛, 產 值 為 2.4 億 美 元 1999 臺 灣 自 行 車 整 體 產 業 產 值 為 602 億 元,1990 年 為 500 億 元, 年 平 均 成 長 率 為 3.3% 2000 臺 灣 為 歐 洲 自 行 車 進 口 市 場 供 應 國 的 第 一 名, 第 二 名 為 波 蘭 ( 但 望 塵 莫 及 ) 臺 灣 自 行 車 年 產 量 約 為 700 萬 臺, 整 體 產 業 產 值 為 589 億 元, 其 中 95% 2000 外 銷 歐 美 地 區, 佔 歐 洲 自 行 車 進 口 市 場 供 應 國 的 第 一 名, 歐 洲 人 甚 至 以 擁 有 臺 灣 製 的 自 行 車 為 榮 2000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於 淡 水 捷 運 沿 線 規 劃 完 成 自 行 車 道 2000s 營 建 署 推 動 城 鄉 新 風 貌 建 設 計 畫, 補 助 各 縣 市 進 行 自 行 車 規 劃 2002~ 行 政 院 體 委 會 提 出 臺 灣 地 區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規 劃 與 設 置, 以 每 公 里 補 助 100 萬 元 推 動 環 島 與 區 域 自 行 車 路 網, 臺 灣 約 有 78 條 自 行 車 規 劃 建 置 當 中, 五 年 投 入 新 臺 幣 21 億 元 國 家 公 園 與 國 家 風 景 區 配 合 觀 光 遊 憩 的 發 展, 開 始 建 設 自 行 車 道, 私 人 遊 樂 區 也 開 始 提 供 自 行 車 租 用 的 設 施 與 風 潮 高 雄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C Bike) 於 2009 年 3 月 1 日 啟 用, 是 全 國 第 1 個 都 會 網 絡 型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採 24 小 時 自 動 租 賃 站 方 式 經 營 管 理, 並 提 供 甲 地 租 車 乙 地 還 車 的 便 利 服 務 措 施, 有 50 個 站 點 4,500 輛 自 行 車 供 民 眾 使 用 臺 北 市 政 府 與 臺 灣 捷 安 特 攜 手 啟 動 臺 北 市 接 駁 型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服 務 計 畫 (YouBike), 2009 年 3 月 開 始 試 辦, 提 供 公 共 自 行 車 電 子 無 88

104 面 向 年 份 概 述 人 自 動 化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站 11 處 自 行 車 500 臺, 並 採 用 RFID 晶 片 技 術, 有 效 管 控 租 賃 流 程 2012 年 臺 北 市 政 府 展 開 三 年 YOU-BIKE 擴 展 計 畫, 將 於 3 年 建 置 162 站 提 供 5,350 輛 公 共 自 行 車 資 料 來 源 : 休 閒 遊 憩 與 觀 光, 張 馨 文 解 鴻 年,99 年 9 月 本 研 究 整 理 圖 2-15 全 球 自 行 車 生 命 週 期 圖 資 料 來 源 : 休 閒 遊 憩 與 觀 光, 張 馨 文 解 鴻 年,99 年 9 月 財 團 法 人 自 行 車 暨 健 康 科 技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於 2008 年 所 提 出 的 國 際 自 行 車 市 場 趨 勢 與 臺 灣 自 行 車 產 業 現 況, 對 於 臺 灣 自 行 車 產 業 的 發 展 定 位 分 析, 認 為 臺 灣 除 了 少 數 大 型 自 行 車 企 業 擁 有 自 有 品 牌 以 外, 其 餘 皆 以 代 工 生 產 為 主 ; 包 括 大 甲 地 區 - 中 高 價 整 車 與 中 高 價 零 組 件 ( 華 南 深 圳 自 行 車 臺 商 ) 彰 化 地 區 - 中 高 價 整 車 與 中 低 價 零 組 件 ( 華 東 太 倉 自 行 車 臺 商 ) 臺 南 地 區 - 高 價 與 低 價 整 車 與 低 價 零 組 件 ( 越 南 平 陽 自 行 車 臺 商 ) 針 對 臺 灣 自 行 車 發 展 環 境,CHC 分 析 自 行 車 產 業 是 近 六 十 年 來 最 完 整 的 製 造 體 系 ; 而 軌 道 式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對 自 行 車 多 所 限 制 (BIKE ON TRAIN) 大 巴 運 輸 業 者 需 改 裝 車 輛 始 能 提 供 自 行 車 BIKE ON BUS 的 服 務 全 臺 灣 超 過 四 百 條 自 行 車 道 未 能 系 統 化 連 接 兩 兆 雙 星 產 業 對 傳 產 人 材 造 成 磁 吸 效 應 國 內 自 行 車 騎 乘 人 口 支 撐 不 起 研 發 環 境 內 銷 市 場 未 能 成 為 發 展 國 際 通 路 練 兵 場 等 因 為 對 於 未 來 臺 灣 自 行 車 產 業 的 發 展 需 求, 轉 型 為 服 務 型 產 業 成 為 必 要 的 方 向 89

105 此 外, 根 據 自 行 車 會 訊 (TBEA,2012) 最 新 的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臺 灣 在 2012 年 1-5 月 自 行 車 出 口 量 近 180 萬 輛, 總 計 金 額 將 近 7 億 美 元, 比 2011 年 出 口 量 增 加 9.77% 臺 灣 自 行 車 產 業 概 況 根 據 自 行 車 會 訊 整 理 如 表 2-14 所 示 表 2-5 臺 灣 自 行 車 產 業 概 況 2012 年 1-5 月 數 量 ( 臺 ) 金 額 (US$) 平 均 單 價 (US$) 與 2011 年 出 口 量 比 較 增 / 減 (%) 北 美 自 由 貿 易 區 (NAFTA) 302, ,780, % 美 國 255, ,711, % 加 拿 大 40,088 23,375, % 歐 盟 (EU) 1,079, ,097, % 荷 蘭 210,349 84,797, % 德 國 189,850 63,598, % 英 國 190,440 57,822, % 日 本 145,204 53,883, % 中 國 大 陸 36,479 18,554, % 南 韓 29,349 16,163, % 總 計 1,811, ,196, % 資 料 來 源 :TBEA, 臺 灣 在 二 次 大 戰 後 投 入 自 行 車 工 業,1970 年 代 以 加 工 技 術 及 成 本 優 勢, 成 為 自 行 車 製 造 王 國 ;1980 年 代 自 行 車 輸 出 量 與 年 產 量 超 過 日 本, 成 為 自 行 車 輸 出 王 國 二 十 一 世 紀 由 於 健 康 與 健 身 新 趨 勢, 加 上 永 續 發 展 與 環 境 意 識 覺 醒, 以 自 行 車 從 事 遊 憩 活 動 成 為 新 興 旅 遊 的 代 名 詞 推 動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合, 建 構 新 的 旅 遊 服 務 模 式, 應 用 於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產 業 上, 建 立 可 行 的 商 業 模 式 臺 灣 以 自 行 車 環 島 蔚 為 風 潮, 但 是 自 行 車 產 業 發 展 上 仍 停 留 在 自 行 車 的 銷 售 與 租 借, 未 能 促 成 旅 遊 產 業 之 加 值,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合 與 營 運, 結 合 自 行 車 旅 遊 路 線 規 劃 與 導 覽, 以 吸 引 更 多 團 體 與 家 庭 旅 遊, 為 值 得 努 力 的 發 展 模 式 ( 二 ) 結 合 資 通 訊 產 業 加 值 自 行 車 旅 遊 觀 光 導 覽 當 金 融 海 嘯 襲 捲 全 球 時, 臺 灣 的 經 濟 若 還 是 過 度 依 賴 製 造 業 出 口, 將 受 其 害 值 此 產 業 轉 型 之 際, 思 考 如 何 以 服 務 業 帶 動 製 造 業, 以 及 結 合 資 通 訊 發 展 觀 光 旅 遊 的 創 新 服 務 新 模 式, 是 臺 灣 當 前 經 濟 發 展 的 新 方 向 臺 灣 是 自 行 車 製 造 王 國, 由 於 健 康 與 健 身 新 趨 勢, 加 上 永 續 發 展 與 環 境 意 識 覺 醒, 自 行 車 旅 遊 成 為 新 興 活 動 的 代 名 詞 惟 國 內 自 行 車 產 業 現 階 段 仍 停 留 在 銷 售 與 租 90

106 借, 未 能 促 成 自 行 車 旅 遊 產 業 之 加 值 若 能 整 合 臺 灣 的 自 行 車 製 造 與 資 通 訊 技 術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 兩 大 特 色 產 業, 建 構 新 的 旅 遊 服 務 模 式, 將 樂 活 慢 速 的 自 行 車 工 具, 與 變 化 速 度 最 快 的 高 科 技 結 合, 整 合 技 術 與 營 運 模 式, 建 立 自 行 車 旅 遊 之 路 線 規 劃 領 隊 導 覽 及 團 體 旅 遊 服 務, 對 於 北 臺 推 動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合 以 及 建 立 服 務 園 區 新 的 商 業 模 式 極 有 助 益 旅 遊 服 務 模 式 可 以 包 括 : 調 查 車 騎 乘 在 自 行 車 旅 遊 路 線 上, 對 於 沿 途 的 觀 光 資 源 ( 景 點 植 物 動 物 等 ) 進 行 調 查, 並 拍 照 定 位 錄 製 導 覽 解 說 語 音, 地 形 部 分 亦 可 用 運 用 GPS 進 行 沿 線 坡 度 調 查 完 成 後 將 調 查 資 訊 回 傳 至 資 訊 中 心 (core center) 進 行 資 料 處 理, 未 來 行 經 至 該 點 的 遊 客, 即 可 獲 得 該 點 的 資 訊 內 容 進 行 自 行 車 團 體 旅 遊 時, 嚮 導 車 以 及 遊 客 自 行 車 上 皆 安 裝 有 攝 錄 影 機 GPS 定 位 生 理 ( 心 跳 ) 資 訊 監 測 音 樂 背 包 等 設 備, 讓 自 行 車 嚮 導 車 透 過 資 通 訊 技 術, 對 於 路 況 緊 急 事 故 等, 可 向 後 方 車 隊 發 出 即 時 安 全 警 告 ; 而 在 旅 途 中, 行 經 各 個 景 點 皆 可 以 利 用 語 音 系 統 進 行 深 度 導 覽 圖 2-16 利 用 GPS 進 行 自 行 車 旅 遊 沿 線 調 查 示 意 圖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未 來 可 建 立 自 行 車 觀 光 導 覽 App, 該 系 統 應 具 備 以 下 功 能 : 1. 地 圖 標 記 : 可 在 地 圖 上 點 擊, 並 依 使 用 者 所 點 擊 的 位 置 上 標 記 大 頭 針 (1) 此 大 頭 針 可 設 為 最 喜 愛 的 地 點 或 常 去 的 地 方, 並 可 編 輯 其 地 點 上 的 內 容, 如 : 可 給 予 此 地 點 一 些 評 論, 以 供 日 後 參 考 (2) 可 設 為 欲 前 往 的 目 的 地 位 置, 並 進 行 快 速 的 路 徑 規 劃 (3) 可 以 作 為 緊 急 救 援 地 點 確 認 的 依 據 2. 查 詢 鄰 近 地 點 : 在 一 定 的 範 圍 內, 搜 尋 目 前 使 用 者 鄰 近 喜 愛 的 地 點 如 :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自 然 景 觀 商 店 等 等 3. 自 行 車 遊 客 的 個 人 路 徑 規 劃 : 可 提 供 使 用 者 輸 入 多 個 地 點, 並 產 生 一 段 路 徑 規 劃, 其 路 徑 為 使 用 者 依 序 輸 入 的 地 點 91

107 4. 呈 現 路 徑 : 使 用 者 可 輸 入 欲 前 往 的 地 點, 並 畫 出 其 規 劃 的 路 徑 路 途 當 中 顯 示 出 可 能 遇 到 的 相 關 景 點 商 家 休 息 區 等 等 5. 跟 隨 我 : (1) 使 用 者 若 開 啟 跟 隨 我 功 能, 立 即 開 放 使 用 者 即 時 位 置, 但 此 功 能 需 登 入 伺 服 器 主 機 才 可 使 用 (2) 其 他 使 用 者 可 搜 尋 附 近 有 開 啟 跟 隨 我 的 使 用 者 之 即 時 位 置 6. GPS 軌 跡 記 錄 : 可 調 閱 每 次 出 遊 時, 有 去 過 的 景 點 和 地 方 這 樣 可 確 保 尚 未 去 過 哪 些 景 點, 並 可 隨 時 與 親 朋 好 友 分 享 自 己 有 去 過 哪 裡 遊 玩 7. 未 來 擴 充 計 畫 : 未 來 若 考 慮 全 面 使 用 智 慧 型 自 行 車 行 動 導 覽 系 統 推 廣 北 臺 八 縣 市 自 行 車 旅 遊 事 業, 可 以 將 本 計 畫 目 前 建 議 的 自 行 車 觀 光 導 覽 App 延 伸 擴 充 下 列 功 能, 藉 以 帶 動 北 臺 八 縣 市 觀 光 旅 遊 路 線 周 邊 商 家 與 景 點 的 經 濟 效 益 : (1) 多 媒 體 平 臺 : 建 置 網 站 型 態 的 自 行 車 資 訊 分 享 平 臺 可 利 用 一 般 電 腦 至 分 享 平 臺 上 觀 看 多 種 資 訊 ( 使 用 與 智 慧 型 手 機 相 同 的 資 料 庫 ) (2) 鄰 近 鄉 鎮 區 的 活 動 互 動 : 可 查 閱 使 用 者 附 近 的 地 區, 是 否 有 其 他 活 動 可 參 與 (3) 鄰 近 鄉 鎮 區 的 天 氣 查 詢 (4) 建 議 騎 程 路 線 (5) 跟 隨 我 的 功 能 加 強 : 可 發 送 群 體 訊 息 語 音 廣 播, 藉 以 達 到 警 示 提 醒 的 功 能 (6) 數 位 導 覽 : 進 入 商 家 或 活 動 展 場 後, 可 利 用 手 機 掃 瞄 二 維 條 碼 (QR Code) 進 行 店 內 或 場 內 的 數 位 導 覽 (7) 範 例 畫 面 圖 2-17 APP 導 覽 示 意 圖 92

108 四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設 置 評 估 ( 一 ) 國 內 外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臺 灣 現 有 的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為 交 通 部 於 2009 年 振 興 景 氣 方 案 提 出 東 部 自 行 車 示 範 計 畫, 規 劃 五 種 等 級 自 行 車 補 給 站, 整 建 完 成 後, 由 臺 鐵 局 標 租 給 民 間 業 者 經 營 ; 臺 鐵 局 規 劃 開 發 兩 鐵 旅 遊, 補 給 站 除 提 供 簡 易 租 車 修 車 服 務, 還 可 甲 地 租 車, 乙 地 還 車, 提 供 完 整 的 花 東 線 兩 鐵 ( 鐵 路 加 鐵 馬 ) 無 縫 運 輸 交 通 部 運 輸 研 究 所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規 劃 設 計, 規 劃 自 行 車 補 給 站, 提 供 騎 士 與 遊 客 休 息 盥 洗 簡 易 醫 護 緊 急 救 護 餐 飲 單 車 租 賃 旅 遊 資 訊 等 服 務 交 通 部 以 串 聯 路 網 方 式, 推 出 東 部 4 縣 5 經 典 自 行 車 路 線, 整 合 路 網 規 劃 車 道 設 置 標 線 標 誌 自 行 車 路 權 車 道 寬 度 及 淨 高 路 線 辨 識 碼 與 命 名, 吸 引 國 外 觀 光 客 騎 自 行 車 慢 遊 臺 灣 目 前 花 東 八 個 補 給 站 由 巨 大 公 司 的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經 營 交 通 部 在 東 部 自 行 車 示 範 計 畫 所 提 出 的 自 行 車 補 給 站, 其 級 別 與 設 備 面 積 建 議 如 下 ; 臺 鐵 補 給 站 服 務 內 容 亦 說 明 如 下 : 表 2-6 臺 鐵 補 給 站 服 務 內 容 一 覽 表 交 通 部 級 臺 鐵 級 別 臺 鐵 火 車 站 點 別 A 級 補 給 站 5 花 蓮 ( 計 畫 ) B 級 補 給 站 4 C 級 中 繼 站 3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臺 鐵 局 新 城 玉 里 關 山 臺 東 壽 豐 瑞 穗 安 通 服 務 內 容 除 具 備 4 星 級 補 給 站 之 功 能 外, 提 供 專 業 級 自 行 車 租 賃 與 販 賣 及 簡 易 住 宿 ( 是 否 辦 哩, 仍 需 是 工 程 及 招 商 可 行 性 評 估 及 招 商 結 果 而 定 ) 設 置 空 間 200 平 方 公 尺, 不 包 括 租 賃 空 間 ; 除 具 備 3 星 級 之 功 能 外, 另 有 餐 飲 零 售 停 放 保 管 自 行 車 販 賣 等 之 服 務 設 施 空 間 50~100 平 方 公 尺, 不 包 括 租 賃 空 間 ; 配 件 販 售 自 行 車 租 賃 維 修 清 洗 道 路 救 援 旅 遊 諮 詢 衛 生 盥 洗 置 物 櫃 提 供 飲 用 水 93

109 本 研 究 比 較 美 加 及 歐 洲 的 發 展, 整 理 各 國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園 區 的 創 意 構 想 如 下 表 2-7 所 示 : 表 2-7 國 外 自 行 車 服 務 區 發 展 比 較 一 覽 表 名 稱 國 家 自 行 車 道 長 度 設 施 圖 片 1 Mammoth Mountain 90 公 里 行 政 管 理 中 心 遊 客 通 行 證 明 自 行 車 租 借 展 示 維 修 等 業 務, 設 置 接 駁 車 美 國 加 州 2 Skyline Wilderness Park 20 公 里 公 園 設 施 如 動 植 物 欣 賞 公 共 座 椅 露 營 區 高 爾 夫 球 區 賞 鳥 區 等 3 Olympic Park 加 拿 大 Calgary 市 初 學 者 及 中 級 者 的 訓 練 路 線, 牆 壁 乘 駕 降 落 和 街 頭 特 技 等, 跳 躍 路 線 訓 練 中 心 有 專 業 登 山 車 輔 導 員 醫 療 課 程 4 惠 斯 勒 (Whistler) 園 區 加 拿 大 200 公 里 三 種 技 巧 訓 練 中 心, 包 括 綠 色 訓 練 中 心 ( 讓 車 手 學 會 面 對 地 上 障 礙 和 木 板 ) 藍 色 訓 練 中 心 ( 增 加 困 難 度, 窄 化 設 施 物, 例 如 道 路 等 ) 雙 黑 訓 練 中 心 ( 專 家 級 車 手 之 訓 練 ) 5 Balnain Bike Park 設 計 不 同 路 段 運 動 體 能 技 巧 越 野 競 賽 觀 賞 野 生 動 物 漫 步 等 6 Moray Monster Trails 蘇 格 蘭 蘇 格 蘭 30 公 里 設 計 不 同 難 度 路 段, 包 含 初 學 中 級 專 家 級 的 道 路 7 Learnie Red Rock 16 公 里 設 計 不 同 難 度 路 段, 包 含 初 學 中 級 專 家 級 的 道 路 94

110 ( 二 ) Cycle Center 自 行 車 服 務 中 心 Cycle Center 自 行 車 服 務 中 心 近 年 來 在 美 國 與 澳 洲 出 現, 是 旅 運 需 求 管 理 (Travel Demand Management, TDM) 的 一 種 新 模 式 這 種 大 型 的 旅 次 結 束 設 施 (end of-trip facility) 提 供 自 行 車 騎 士 在 旅 途 結 束 時, 有 存 放 自 行 車 更 衣 室 置 物 箱 淋 浴 間 自 行 車 維 修 以 及 其 它 的 舒 適 設 施, 使 用 者 付 費 澳 洲 的 第 一 處 自 行 車 服 務 中 心 設 置 於 布 里 斯 本 的 King Gorge 廣 場,2008 年 開 幕, 由 私 部 門 營 運, 取 名 為 cycle2city, 共 設 置 420 部 自 行 車 停 車 位, 會 員 擁 有 自 行 車 停 車 置 物 箱 淋 浴 間 毛 巾 浴 巾 自 行 車 保 養 維 修 洗 衣 設 備 以 及 其 它 服 務 半 年 會 員 費 約 525 美 金, 平 均 每 天 3.5 美 金,2010 年 達 到 兩 百 位 會 員 美 國 的 第 一 處 自 行 車 服 務 中 心 設 立 於 1996 年 加 州 Long Beach,2005 遷 至 新 場 地,1999 年 增 設 兩 處 於 Palo Alto 與 柏 克 來 2003 年 再 增 設 於 西 雅 圖 2007 年 於 聖 塔 巴 巴 拉 2010 年 設 於 Claremont 與 Covina 的 捷 運 站 旁 以 及 加 州 以 外 的 奧 勒 崗 該 公 司 Mobis Transportation Alternatives 執 行 長 Andréa White-Kjoss 將 此 服 務 設 施 發 展 為 一 個 可 複 製 加 盟 的 商 業 模 式, 適 用 於 社 區 轉 運 站 與 校 園 資 料 來 源 :Mobis Transportation Alternatives, Inc 網 站 目 前 最 知 名 的 自 行 車 中 心 是 美 國 芝 加 哥 的 麥 當 勞 服 務 中 心, 提 供 300 個 停 車 架 除 了 置 物 箱 淋 浴 間 以 外, 有 餐 飲 與 夏 日 戶 外 座 椅 自 行 車 維 修 自 行 車 租 借 ( 高 檔 自 行 車 一 天 99 美 金 ) 並 提 供 八 條 市 區 與 景 點 的 團 體 導 覽 自 行 車 遊 程 以 及 七 條 自 導 式 遊 程, 內 容 非 常 豐 富 3 小 時 輕 鬆 騎 乘 13km, 每 人 40 美 金 95

111 ( 三 ) 服 務 園 區 設 置 之 評 估 準 則 架 構 在 建 構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評 估 準 則 架 構 時, 考 量 到 服 務 園 區 必 須 具 備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提 供 及 帶 動 地 方 旅 遊 產 業 發 展 之 特 性, 因 此 由 以 下 三 點 主 要 因 素, 構 思 合 適 之 評 估 準 則 (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評 估 架 構 如 圖 2-18 所 示 ) 圖 2-18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方 案 評 估 架 構 1. 區 位 條 件 區 位 條 件 反 映 出 該 場 址 與 運 輸 路 網 ( 自 行 車 道 大 眾 運 輸 公 路 系 統 ) 銜 接 之 程 度, 不 僅 代 表 遊 客 主 要 之 匯 流 集 中 處, 亦 有 利 於 集 中 提 供 服 務 以 提 升 服 務 成 本 效 益 之 潛 力 就 區 位 條 件 而 言, 本 計 畫 提 出 三 項 評 估 準 則 : 與 既 有 公 路 系 統 之 銜 接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聯 外 道 路 及 停 車 位 ) 與 既 有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之 銜 接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鄰 近 場 站 與 否 路 線 及 設 站 多 寡 及 班 次 密 集 程 度 ) 與 既 有 自 行 車 網 路 系 統 之 銜 接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自 行 車 道 數 及 車 道 等 級 ) 2. 旅 遊 產 業 帶 動 效 果 景 點 多 寡 與 景 觀 生 態 豐 富 性 帶 動 了 旅 遊 活 動 發 生, 而 旅 遊 活 動 所 導 致 之 遊 客 群 聚 亦 帶 來 無 限 商 機 就 旅 遊 產 業 帶 動 效 果 而 言, 本 計 畫 提 出 兩 項 評 估 準 則 : 鄰 近 地 方 觀 光 旅 遊 景 點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景 點 數 量 及 遊 客 人 數 ) 帶 動 地 方 觀 光 產 業 發 展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地 方 特 產 之 販 售 與 生 產 聚 落 ) 96

112 3. 建 置 可 行 性 不 論 有 多 好 的 發 展 條 件 與 潛 力, 仍 須 具 備 一 定 程 度 之 可 行 性, 方 可 實 現 建 置 服 務 園 區 之 目 標 就 建 置 可 行 性 而 言, 本 計 畫 提 出 三 項 評 估 準 則 : 土 地 使 用 狀 態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土 地 使 用 管 制 土 地 產 權 所 屬 是 否 已 使 用 土 地 面 積 大 小 土 地 取 得 成 本 ) 政 策 支 持 度 與 組 織 面 配 合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專 責 單 位 重 點 計 畫 推 行 及 首 長 支 持 度 ) 財 務 及 經 營 管 理 面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建 設 經 費 營 運 經 費 營 運 人 力 及 民 間 投 資 意 願 ) 在 執 行 評 估 之 流 程 方 面, 首 先 依 據 各 項 評 估 指 標 針 對 建 議 用 地 評 估 其 表 現 優 劣, 並 彙 整 為 8 項 評 估 準 則 下 的 評 估 值 其 次 評 估 8 項 準 則 與 各 方 案 之 關 聯 性, 以 瞭 解 各 方 案 實 行 條 件 下 所 重 視 的 項 目 其 中 方 案 除 了 原 本 所 提 出 的 三 類 服 務 園 區 外, 再 增 加 不 適 宜 設 置 服 務 園 區 一 項, 以 作 為 在 準 則 系 統 架 構 下 仔 細 評 估 後, 進 一 步 思 考 該 場 址 是 否 適 宜 設 置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之 檢 驗 機 制 ( 註 : 儘 管 各 縣 市 在 提 出 建 議 用 地 時, 已 初 步 認 為 該 場 址 具 備 設 置 服 務 園 區 之 潛 力, 但 在 整 體 目 標 取 捨 下, 結 合 專 家 群 體 意 見 後 或 許 會 得 出 不 建 置 為 較 佳 選 擇 之 結 論 ) ( 四 )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規 劃 構 想 1.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設 置 願 景 目 標 與 機 能 構 想 目 標 (1) 開 創 結 合 觀 光 遊 憩 運 動 競 技 博 物 館 研 發 展 銷 生 活 服 務 於 一 體 之 多 功 能 綜 合 服 務 區, 促 進 自 行 車 產 業 發 展 (2) 整 合 業 界 及 專 家 學 者 意 見, 建 立 運 動 競 技 博 物 館 研 發 展 銷 生 活 服 務 等 多 功 能 綜 合 園 區, 以 兼 具 環 保 節 能 休 閒 運 動 之 綠 色 運 具 帶 動 自 行 車 活 動 風 氣, 開 拓 自 行 車 產 業 發 展 新 局 (3) 整 合 現 有 觀 光 資 源 及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建 置 優 良 之 自 行 車 騎 乘 環 境 (4) 經 由 相 關 背 景 資 料 之 蒐 集 與 國 內 外 自 行 車 園 區 案 例 分 析, 透 過 園 區 定 位 與 選 址 評 估, 整 合 現 有 觀 光 資 源 及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並 藉 由 現 有 公 共 設 施 來 提 供 完 善 之 服 務 與 休 憩 設 施, 建 置 優 良 之 自 行 車 騎 乘 環 境 (5) 形 塑 兼 具 開 創 品 牌 (Brand) 創 意 (Innovation) 知 識 (Knowledge) 生 態 (Ecology) 融 合 之 自 行 車 服 務 區 系 統 (6) 於 園 區 開 創 研 發 檢 驗 物 流 與 交 易 等 複 合 功 能 之 媒 介, 並 可 劃 設 自 行 車 博 物 館, 作 為 自 行 車 歷 史 文 化 與 商 業 展 覽 交 流 中 心, 並 且 成 立 零 組 件 專 業 貿 易 商, 最 終 營 造 出 一 次 購 足 的 集 中 採 購 環 境 (7) 提 供 自 行 車 展 示 測 試 客 製 化 服 務 與 行 銷 平 臺 (8) 將 服 務 區 作 為 自 行 車 產 業 展 銷 場 所, 導 入 客 製 化 服 務 概 念, 透 過 技 術 研 發 與 管 理 策 略, 建 構 彈 性 之 生 產 網 絡, 以 零 組 件 裝 配 服 務 滿 足 顧 客 需 求, 97

113 並 提 供 展 銷 測 試 之 場 所, 結 合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期 望 帶 動 自 行 車 產 業 研 發 運 動 觀 光 遊 憩 等 整 體 產 業 聚 集 效 益 願 景 (1) 設 置 自 行 車 服 務 區 : 延 伸 效 果, 連 結 現 有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及 未 來 自 行 車 連 結 各 地 觀 光 資 源 重 要 交 通 節 點 及 關 聯 產 業 策 略 地 區, 以 推 廣 北 臺 地 區 自 行 車 旅 遊 活 動 (2) 擴 展 自 行 車 活 動 網 絡 : 串 聯 周 邊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與 觀 光 遊 憩 資 源 (3) Cycle 北 臺 八 縣 市 : 串 聯 各 縣 市 樂 活 綠 廊, 建 置 完 善 的 自 行 車 地 圖 集 機 能 (1) 生 活 服 務 設 施 : 提 供 餐 飲 休 憩 自 行 車 維 修 出 租 空 間, 發 揮 自 行 車 活 動 所 需 之 生 活 服 務 機 能 (2) 展 示 行 銷 : 提 供 自 行 車 業 者 多 元 行 銷 通 路 自 行 車 組 裝 服 務, 現 場 訂 單 現 場 組 裝 之 客 製 化 服 務, 滿 足 消 費 者 與 業 界 一 次 購 足 (3) 觀 光 遊 憩 : 提 供 完 善 的 自 行 車 騎 乘 環 境 與 遊 憩 體 驗 空 間, 並 結 合 區 內 外 之 自 行 車 道 公 共 設 施 與 公 園 綠 地, 提 供 消 費 者 試 乘 測 試 及 遊 客 休 閒 之 用, 進 而 拓 展 至 自 行 車 旅 遊 活 動, 提 供 多 元 的 旅 遊 行 程 (4) 運 動 競 技 : 提 供 自 行 車 特 技 競 技 與 競 速 之 活 動 空 間, 並 提 供 舉 辦 國 內 外 自 行 車 競 技 賽 事 使 用, 藉 由 完 整 之 運 動 休 閒 空 間, 讓 民 眾 享 有 良 好 運 動 休 閒 環 境 (5) 學 習 研 發 : 設 置 自 行 車 解 說 中 心 : 提 供 自 行 車 收 藏 展 示 儲 存 空 間, 將 具 紀 念 性 之 自 行 車 相 關 產 品 於 以 儲 放 供 展, 提 供 具 教 育 文 化 與 紀 念 性 之 展 示 空 間 ) (6) 研 究 發 展 : 提 供 相 關 研 發 單 位 或 關 聯 產 業 如 : 財 團 法 人 自 行 車 暨 健 康 科 技 工 業 中 心 進 駐 之 研 發 空 間, 帶 動 自 行 車 產 業 朝 研 發 設 計 高 值 化 高 科 技 化 之 發 展 (7) 旅 遊 系 統 管 理 : 各 服 務 區 應 能 透 過 使 用 者 回 饋, 掌 握 旅 遊 系 統 之 缺 失 與 維 護 資 訊, (8) 並 透 過 權 利 金 之 回 饋, 完 善 旅 遊 系 統 之 營 運 2.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整 體 環 境 規 劃 方 向 由 於 各 縣 市 政 府 對 於 觀 光 景 點 與 主 題 的 推 動, 以 及 行 銷 方 式 上 有 著 各 自 不 同 的 理 念, 對 於 推 動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在 系 統 規 劃 理 念 上, 本 計 畫 為 避 免 逾 越 權 責, 故 採 依 據 不 同 規 模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提 出 不 同 設 施 規 劃 之 具 體 構 想 建 議, 做 為 各 縣 市 政 府 在 推 動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功 能 需 求 上 之 參 考 依 據 98

114 各 縣 市 政 府 觀 光 景 點 各 有 不 同 之 目 標 族 群, 如 何 透 過 主 題 性 的 空 間 匯 集, 發 展 成 多 元 的 觀 光 據 點, 是 園 區 在 觀 光 整 體 競 爭 力 提 升 的 關 鍵 然 觀 光 景 點 與 場 域, 不 外 乎 就 是 我 們 生 活 中 的 印 痕 與 記 憶, 因 此 可 以 運 用 環 境 博 物 館 的 概 念, 來 經 營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如 此 除 休 閒 遊 憩 外, 更 可 以 提 升 整 體 地 區 觀 光 的 深 度 與 品 質 本 計 畫 期 透 過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的 整 合, 集 觀 光 遊 憩 休 閒 運 動 研 發 展 銷 生 活 服 務 於 一 體 之 多 功 能 綜 合 服 務 區, 促 進 自 行 車 產 業 發 展, 並 帶 動 整 體 經 濟 成 長, 並 推 廣 在 地 深 層 的 軟 實 力 未 來 期 待 能 藉 由 發 展 飲 食 文 化 生 活 體 驗 宗 教 信 仰 藝 文 學 習 活 動 節 慶 文 化 遺 產 等 觀 光 潛 力, 並 藉 由 故 事 性 多 樣 化 的 整 併 結 合 開 發 自 行 車 觀 光 的 可 能 性 在 整 體 觀 光 發 展 上, 過 去 10 年 間, 單 純 以 單 點 單 區 的 開 發 為 導 向 之 觀 光 格 局, 正 面 臨 著 嚴 苛 的 挑 戰 本 計 畫 以 北 臺 8 縣 市 區 域 之 觀 光 重 點 景 點 及 周 邊 資 源 為 自 行 車 系 統 串 接 之 重 點 規 劃 區 域, 其 不 僅 是 點 的 發 展, 更 是 藉 由 線 的 連 結 擴 及 至 面 狀 的 整 體 環 境 品 質 與 競 爭 力 的 提 升 參 考 相 關 國 內 外 觀 光 發 展 成 功 之 經 驗, 有 6 項 具 體 的 執 行 指 標, 可 做 為 本 計 畫 推 動 執 行 之 依 據, 並 依 此 提 出 未 來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及 空 間 設 施 改 善 建 議 之 原 則 與 執 行 策 略, 以 及 後 續 各 縣 市 政 府 推 動 自 行 車 旅 遊 環 境 改 善 之 檢 核 項 目 (1) 交 通 運 輸 以 自 行 車 路 網 結 合 周 邊 大 眾 運 輸 為 導 向 規 劃 採 以 大 眾 運 輸 為 導 向, 先 期 妥 善 進 行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間 之 銜 接, 未 來 期 待 能 讓 遊 客 有 更 多 不 同 運 具 選 擇 上 之 樂 趣 ( 臺 鐵 捷 運 ), 讓 移 動 不 再 單 調 未 來 更 需 以 規 劃 人 車 行 動 線 結 合 遊 程 的 概 念, 提 供 重 點 體 現 地 方 特 色 與 主 題 的 機 會, 藉 此 操 作 模 式, 可 避 免 盲 目 重 點 處 處 建 設 的 系 統 規 劃 此 外, 為 順 應 節 能 省 碳, 應 以 無 縫 接 駁 的 綠 色 交 通 綠 運 具 等, 納 入 未 來 交 通 規 劃 考 量 主 系 統 ( 運 具 串 聯 ): 觀 光 景 點 間, 優 先 提 昇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之 便 利 性, 並 改 善 停 車 環 境, 妥 善 串 接 火 車 站 捷 運 站 公 車 站 至 重 要 景 點 之 人 行 步 道 系 統, 進 而 改 善 大 眾 運 輸 周 邊 景 點 的 人 行 步 道 及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延 伸 : 包 括 大 眾 運 輸 周 邊 設 置 友 善 停 車 空 間, 因 應 大 眾 運 輸 運 具 的 投 入, 應 優 先 改 善 周 邊 服 務 區, 讓 未 來 能 提 供 更 多 跨 景 點 載 運 之 機 會 公 共 運 輸 之 潛 力 : 未 來 北 臺 區 域 鐵 路 捷 運 化 ( 鐵 路 局 ) 的 整 合 運 用, 臺 灣 觀 光 巴 士 納 入 北 臺 旅 遊 定 期 路 線 自 行 車 路 網 系 統 : 建 構 對 自 行 車 友 善 的 整 體 道 路 環 境 及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路 圖 2-19 友 善 的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99

115 (2) 景 觀 美 質 以 建 構 地 方 自 明 性 為 導 向 在 全 球 化 的 趨 勢 下, 往 往 要 求 快 速 製 程, 產 品 被 要 求 規 格 化 同 質 化, 北 臺 區 域 眾 多 觀 光 據 點 亦 呈 現 此 狀 況, 均 質 景 觀 加 上 周 邊 環 境 未 加 清 整, 外 人 皆 難 以 親 近 本 計 畫 提 出 以 建 構 地 方 自 明 性 為 導 向, 並 非 要 求 各 景 點 皆 需 創 造 獨 特 元 素 以 提 升 生 活 美 學 逐 步 依 地 方 需 求 及 觀 光 遊 憩 強 度, 增 添 適 宜 景 觀 元 素 ( 如 強 化 地 標 照 明 ) 為 提 供 良 好 的 觀 光 休 憩 環 境, 採 平 面 及 立 體 式 綠 化, 為 應 持 續 執 行 之 工 作 各 縣 市 政 府 立 即 執 行 設 施 簡 ( 減 ) 化 清 查 : 毀 損 老 舊 無 功 能 設 施 清 除 ; 設 計 形 式 語 彙 過 於 繁 雜 及 過 大 量 體 之 水 泥 化 設 施 移 除 ( 如 老 舊 地 標 入 口 意 象 等 ) 重 點 在 整 頓 型 塑 焦 點 地 標 建 設 綠 廊 道, 強 化 重 點 觀 光 區 域 起 迄 空 間 及 景 點 入 口 的 意 象 營 造 研 擬 北 臺 觀 光 設 施 設 計 原 則 及 規 範 圖 說, 建 議 未 來 可 參 考 觀 光 局 風 景 區 管 理 處 研 擬 風 景 區 設 施 設 計 規 範 之 作 法, 並 運 用 在 地 文 化 特 色 及 故 事 素 材, 做 為 未 來 具 在 地 特 色 的 景 觀 風 貌 呈 現 及 應 用 上 使 用 (3) 觀 光 環 境 以 主 題 式 自 導 式 自 行 車 路 網 觀 光 環 境 為 導 向 由 95 年 度 國 人 旅 遊 調 查 報 告 發 現, 在 旅 遊 中 旅 行 時 間 約 為 2-3 小 時, 若 長 途 旅 行 更 長 達 6-8 小 時, 在 旅 行 時 間 中 產 生 意 外 的 驚 喜 或 停 留, 往 往 會 替 旅 程 產 生 了 更 多 的 樂 趣 並 增 加 旅 程 的 豐 富 性 以 自 導 式 自 行 車 路 網 觀 光 環 境 為 導 向, 充 分 體 驗 周 邊 環 境 特 色, 不 需 解 說 員 志 工 引 導 員 等 第 三 者 的 解 說 重 視 明 確 方 向 及 自 行 車 步 道 動 線 的 串 接 延 續, 重 視 周 邊 文 化 故 事 及 私 房 景 點 的 展 現 服 務 據 點 周 邊 之 設 施 面 向, 重 視 周 邊 旅 館 賣 店 餐 廳 等 介 紹 及 引 導 活 動 據 點 周 邊 之 設 施 面 向, 重 視 周 邊 休 閒 農 業 活 動 ( 特 色 產 業 ) 節 慶 活 動 水 域 活 動 生 態 體 驗 活 動 等 之 說 明 友 善 之 自 導 式 自 行 車 路 網 觀 光 環 境, 包 括 具 特 色 主 題 的 觀 光 場 域 建 置 資 訊 及 服 務 系 統 型 塑 文 化 故 事 街 區 等 地 區 資 訊 中 心, 提 供 地 方 吃 喝 玩 樂 資 訊 及 服 務, 並 結 合 主 題 導 覽 或 體 驗 式 DIY 活 動, 帶 動 地 方 產 業 附 加 價 值 文 化 故 事 街 區 自 導 式 觀 光 遊 程 系 統 的 發 展 潛 力 : 呈 現 處 處 有 故 事 處 處 有 文 化, 適 宜 一 年 四 季 參 訪 的 動 線 100

116 圖 2-20 具 主 題 式 自 導 式 自 行 車 路 網 可 促 進 整 體 觀 光 之 便 利 性 與 自 明 性 (4) 資 訊 提 供 以 健 全 自 行 車 路 網 資 訊 服 務 中 心 軟 硬 體 設 備 為 導 向 為 讓 觀 光 客 更 了 解 到 自 行 車 路 網 周 邊 各 遊 憩 據 點 之 最 佳 旅 行 方 式, 有 必 要 提 供 旅 遊 資 訊 整 合 之 服 務 機 制, 觀 光 諮 詢 的 提 供 涵 納 了 軟 硬 體 建 置 的 面 向 軟 體 面 結 合 強 化 遊 憩 資 訊 之 提 供, 提 供 即 時 網 路 和 服 務 有 效 提 升 旅 遊 資 訊 之 提 供 ; 而 與 硬 體 設 施 等 面 向 則 應 加 強 旅 遊 服 務 資 訊 中 心 之 整 備, 提 升 旅 遊 區 相 關 資 訊 設 備 之 品 質 導 入 旅 遊 資 訊 服 務 中 心 同 時 是 旅 遊 景 點 的 理 念, 與 觀 光 系 統 結 合, 吸 引 城 市 內 部 居 民 及 國 內 其 它 地 區 的 旅 客 前 往 觀 光 休 閒 可 結 合 既 有 空 間 加 強 資 訊 系 統 的 建 制 透 過 導 航 與 資 通 訊 技 術 管 理 旅 行 團 隊, 並 預 先 提 供 自 行 車 路 網 周 邊 景 點 導 覽 與 周 邊 業 者 旅 遊 景 點 規 劃 並 且 依 適 地 性 於 景 點 內 設 置 互 動 式 多 媒 體 之 硬 體 資 訊 導 覽 系 統, 以 利 旅 遊 中 取 得 必 須 的 資 訊 與 服 務 (5) 地 方 文 化 行 銷 策 略 以 深 度 自 行 車 體 驗 旅 遊 / 創 意 故 事 行 銷 為 導 向 在 整 體 觀 光 遊 憩 的 思 維 上, 仍 希 望 所 有 的 建 設 體 驗 活 動 或 是 地 區 發 展 轉 型 的 機 會 是 根 植 於 地 區 的 故 事, 期 待 透 過 故 事 的 魅 力 與 傳 承, 使 自 行 車 路 網 所 有 的 體 驗 得 以 有 生 活 的 意 義 並 能 產 生 強 烈 的 重 遊 意 願 搭 配 文 創 風 潮 鼓 勵 創 意 遊 程 : 以 在 地 老 故 事, 提 供 地 區 行 銷 基 礎 相 關 創 意 活 動 的 舉 辦 強 化 深 度 地 方 體 驗 發 展 特 色 遊 程 進 行 地 方 票 證 整 合, 都 是 各 縣 市 政 府 在 促 進 觀 光 活 動 上 可 以 加 強 的 部 分 節 慶 活 動 之 宣 傳 行 銷 整 合 : 重 點 在 透 過 各 縣 市 政 府 長 期 長 久 性 協 助 宣 傳 行 銷 推 動, 並 搭 配 創 意 遊 程 舉 辦 重 大 節 慶 活 動 3.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分 類 及 功 能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設 置 之 區 位 條 件 必 須 評 估 自 行 車 道 大 眾 運 輸 公 路 系 統 之 銜 接 之 程 度, 即 考 量 與 既 有 公 路 系 統 之 銜 接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聯 外 道 路 及 停 車 位 ) 與 既 有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之 銜 接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鄰 近 場 站 與 否 路 線 及 設 站 多 寡 及 班 次 密 集 程 度 ) 與 既 有 自 行 車 網 路 系 統 之 銜 接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自 行 車 道 數 及 車 道 等 級 ) 此 外, 鄰 近 地 方 觀 光 旅 遊 景 點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景 點 數 量 及 遊 客 人 數 ) 帶 動 地 方 觀 光 產 業 發 展 ( 評 估 指 標 包 含 地 方 特 產 之 販 售 與 生 產 聚 落 ), 為 整 體 旅 遊 產 業 可 持 續 行 推 展 之 101

117 重 要 基 礎 運 輸 網 路 ( 含 自 行 車 道 大 眾 運 輸 公 路 系 統 ) 與 服 務 園 區 分 別 扮 演 了 旅 程 中 航 線 與 島 嶼 之 角 色 在 中 長 途 自 行 車 遊 程 規 劃 中, 必 須 考 量 遊 客 的 身 心 負 擔 及 活 動 目 的, 適 時 地 於 適 當 地 點 駐 足 休 息, 方 能 令 旅 客 有 舒 適 愉 快 之 遊 程 體 驗 除 了 提 供 飲 食 盥 洗 等 服 務 以 滿 足 旅 客 所 需 外, 服 務 園 區 亦 代 表 了 民 眾 旅 遊 加 值 消 費 之 契 機, 透 過 地 方 特 色 商 品 與 紀 念 品 之 交 易 購 買, 藉 以 帶 動 地 方 產 業 之 發 展 換 言 之, 北 臺 八 縣 市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合, 不 僅 是 為 了 提 供 更 完 善 之 服 務, 更 希 望 藉 由 良 好 服 務 吸 引 更 多 的 旅 客 集 中 至 服 務 園 區, 進 一 步 誘 發 創 造 民 眾 的 旅 遊 消 費, 令 地 方 旅 遊 產 業 能 有 合 理 獲 利, 方 能 永 續 經 營 參 考 依 據 交 通 部 運 輸 研 究 所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規 劃 設 計 以 及 各 國 自 行 車 服 務 系 統, 本 計 畫 提 出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分 類 及 功 能 需 求 說 明 ; 第 一 類 為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園 區 (Cycling Park), 著 重 於 完 整 的 旅 遊 服 務 及 地 方 產 業 行 銷 ; 第 二 類 為 自 行 車 中 繼 站 (Cycling Hub), 著 重 於 自 行 車 騎 乘 時 的 簡 易 補 給 ; 第 三 類 為 自 行 車 轉 乘 站 (Cycling Station), 著 重 與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之 整 合 服 務 園 區 類 型 設 置 條 件 與 目 的 功 能 需 求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園 區 Cycling Park 自 行 車 中 繼 站 Cycling Hub 自 行 車 轉 乘 站 Cycling Station 設 置 於 旅 遊 景 點 或 環 島 主 幹 線, 提 供 整 體 性 自 行 車 旅 遊 騎 乘 服 務 設 置 於 自 行 車 路 網 交 會 處, 提 供 自 行 車 騎 士 / 遊 客 休 憩 補 給 設 置 於 大 眾 運 輸 場 站 鄰 近, 提 供 旅 遊 轉 乘 服 務 4.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設 施 設 置 原 則 1. 提 供 充 分 自 行 車 停 車 架 數 量 2. 確 保 自 行 車 防 竊 防 破 壞 之 機 制 3. 提 供 完 整 自 行 車 維 修 服 務 4. 販 售 自 行 車 騎 乘 相 關 配 備 5. 提 供 自 行 車 道 主 幹 線 銜 接 資 訊 6. 提 供 鄰 近 地 區 景 點 資 源 自 行 車 路 網 資 訊 7. 提 供 飲 食 住 宿 服 務 或 相 關 資 訊 8. 提 供 當 地 特 產 伴 手 禮 紀 念 品 販 售 1. 提 供 簡 易 駐 車 臨 停 設 施 2. 提 供 鄰 近 景 點 資 源 自 行 車 路 網 資 訊 3. 提 供 簡 易 飲 食 盥 洗 功 能 1. 提 供 大 眾 運 輸 路 線 及 班 表 資 訊 2. 提 供 簡 易 飲 食 盥 洗 功 能 3. 提 供 攜 自 行 車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之 功 能, 或 提 供 自 行 車 租 賃 服 務 依 據 交 通 部 運 輸 研 究 所 自 行 車 道 系 統 規 劃 設 計 參 考 手 冊 ( 第 二 版 ), 有 關 自 行 車 休 憩 點 與 補 給 站 設 置 原 則 如 下 : (1) 休 憩 點 休 憩 點 係 於 自 行 車 道 沿 線 適 當 距 離 ( 一 般 約 3~5 公 里 設 置 一 處, 環 島 型 路 線 約 8~10 公 里 設 置 一 處 ), 在 有 腹 地 或 景 觀 優 美 之 地 點 提 供 騎 士 休 息 停 留 之 服 務 功 能 102

118 其 設 施 大 致 包 括 : 休 憩 座 椅 遮 蔭 設 施 自 行 自 行 車 停 放 空 間 等, 有 關 休 憩 座 椅 及 遮 蔭 設 施 之 設 置 原 則 說 明 如 下 座 椅 及 遮 蔭 設 施 為 自 行 自 行 車 道 附 屬 設 施 中 最 常 與 人 體 接 觸 之 設 施, 因 此 貼 心 之 座 椅 及 遮 蔭 設 計 可 提 升 遊 憩 品 質 可 設 於 自 行 自 行 車 道 的 起 終 點 或 自 行 自 行 車 道 沿 線 之 休 憩 點 避 免 於 斷 層 帶 地 質 破 碎 處 生 物 主 要 棲 息 地 稀 有 動 植 物 棲 息 地 等 環 境 敏 感 區 風 口 處 以 及 崖 邊 等 危 險 地 區 設 置 座 椅 與 自 行 自 行 車 道 動 線 間 宜 具 適 度 之 緩 衝 空 間 ( 應 留 設 50 公 分 ~100 公 分 間 距 ), 避 免 干 擾 自 行 自 行 車 行 進 動 線 設 計 之 材 質 形 式 應 考 慮 與 環 境 之 關 係, 如 海 濱 地 區 應 考 慮 防 曬 風 沙 堆 積 颱 風 或 大 浪 侵 襲 等 問 題 ; 坡 度 陡 峭 腹 地 狹 小 地 區, 只 宜 建 造 體 積 較 小 或 順 應 地 形 起 伏 之 休 憩 亭 臺 座 椅 設 置 可 搭 配 遮 蔭 之 植 栽 或 棚 架 涼 亭 或 結 合 建 物 矮 牆 休 憩 亭 臺 之 型 式 設 置 造 型 宜 簡 單 避 免 繁 複 之 裝 飾 雕 琢, 材 料 選 用 以 耐 候 性 佳 之 材 質 為 優 先 考 量 椅 面 之 材 質 應 避 免 於 自 然 環 境 中 冷 熱 差 異 大 之 材 質, 如 金 屬 類 亭 臺 周 圍 原 有 植 栽 應 予 以 保 留, 或 運 用 植 栽 美 化 (2) 補 給 站 與 資 訊 中 心 補 給 站 為 提 供 自 行 自 行 車 相 關 補 給 之 空 間, 其 提 供 之 服 務 包 括 : 提 供 騎 士 休 息 盥 洗 飲 水 簡 易 醫 護 緊 急 救 護 餐 飲 單 車 租 賃 服 務 與 旅 遊 資 訊 等 服 務 功 能 其 設 施 層 級 可 分 為 : 基 本 設 施 : 簡 易 維 修 設 備 洗 手 臺 緊 急 救 護 設 備 等 強 化 設 施 : 休 憩 空 間 淋 浴 設 施 餐 飲 提 供 旅 遊 資 訊 的 提 供 等 完 整 設 施 : 自 行 車 租 賃 與 販 售 旅 客 中 心 道 路 救 援 等 豪 華 設 施 : 除 上 述 項 目 外 再 加 上 住 宿 的 提 供 依 據 上 述 功 能 及 層 級, 將 補 給 站 分 成 5 個 等 級 : 第 1 級 : 提 供 維 修 設 備 洗 手 臺 初 級 外 傷 醫 護 藥 品 簡 易 休 憩 空 間 ( 包 括 飲 水 ) 等 設 施 服 務, 所 需 面 積 約 5m 2 ~15m 2 第 2 級 : 提 供 維 修 設 備 淋 浴 設 備 廁 所 洗 手 臺 初 級 外 傷 醫 護 藥 品 簡 易 休 憩 空 間 ( 包 括 飲 水 ) 旅 遊 宣 導 品 設 置 及 交 通 指 引 等 設 施 服 務, 所 需 面 積 約 15m 2 ~75m 2 第 3 級 : 提 供 維 修 設 備 淋 浴 設 備 廁 所 洗 手 臺 初 級 外 傷 醫 護 藥 品 充 足 休 憩 空 間 ( 包 括 餐 飲 ) 旅 遊 宣 導 品 設 置 及 交 通 指 引 自 行 車 配 件 販 售 自 行 車 租 賃 與 販 售 等 設 施 服 務, 所 需 面 積 約 75 m 2 ~150m 2 第 4 級 : 提 供 維 修 設 備 淋 浴 設 備 廁 所 洗 手 臺 初 級 外 傷 醫 護 藥 品 充 足 休 憩 空 間 ( 包 括 餐 飲 ) 自 行 車 配 件 販 售 自 行 車 租 賃 與 販 售 旅 遊 服 務 中 心 與 道 路 救 援 自 行 車 停 車 場 等 設 施 服 務, 所 需 面 積 約 150 m 2 ~250m 2 以 上 103

119 第 5 級 : 提 供 維 修 設 備 淋 浴 設 備 廁 所 洗 手 臺 初 級 外 傷 醫 護 藥 品 充 足 休 憩 空 間 ( 包 括 餐 飲 ) 自 行 車 配 件 販 售 自 行 車 租 賃 與 販 售 旅 遊 服 務 中 心 與 道 路 救 援 住 宿 等 設 施 服 務, 所 需 面 積 約 250 m 2 以 上 發 展 跨 區 域 性 路 網 及 環 島 型 路 網 沿 線 適 當 地 點 及 距 離 ( 約 20 公 里 ) 應 有 一 處 補 給 站 之 設 置, 其 補 給 站 之 層 級 與 功 能 可 視 腹 地 空 間 設 置, 至 少 應 有 一 星 級 為 利 大 眾 運 輸 與 自 行 車 的 轉 乘 發 展, 建 議 主 要 交 通 節 點 與 場 站 皆 應 設 置 自 行 車 補 給 站, 其 補 給 站 之 層 級 需 達 三 星 級 以 上, 其 服 務 設 施 至 少 應 包 含 休 憩 空 間 廁 所 淋 浴 設 備 自 行 車 維 修 設 備 初 級 外 傷 醫 護 藥 品 加 水 及 餐 飲 服 務 旅 遊 資 訊 服 務 自 行 車 配 件 販 售 自 行 車 租 賃 與 販 售 等 功 能 5.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規 劃 構 想 (1) 自 行 車 轉 乘 站 Cycling Station: 以 結 合 臺 鐵 補 給 站 的 轉 乘 系 統 A 級 補 給 站 : 在 B 級 補 給 站 功 能 外, 提 供 專 業 級 自 行 車 租 貸 與 販 售, 簡 易 住 宿 B 級 補 給 站 : 除 了 中 繼 站 的 功 能, 還 提 供 自 行 車 配 件 販 售 自 行 車 停 放 保 管 等, 並 供 應 簡 單 餐 飲 C 級 中 繼 站 : 提 供 自 行 車 租 貸 販 售 維 修 清 洗 道 路 救 援 旅 遊 諮 詢 簡 易 緊 急 救 護 淋 浴 空 間 德 國 漢 堡 車 站 結 合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友 善 轉 乘 系 統 圖 2-21 德 國 漢 堡 客 運 車 站 結 合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友 善 轉 乘 系 統 104

120 荷 蘭 Zuidas 將 火 車 線 地 鐵 線 及 八 線 環 狀 道 路 合 計 寬 200 公 尺 長 12 公 里 的 運 輸 走 廊 地 下 化, 並 在 上 方 興 建 所 有 商 業 住 宅 休 閒 及 綠 化 設 施 圖 2-22 丹 麥 哥 本 哈 根 火 車 站 設 置 的 BIKE CENTER 105

121 圖 2-23 Washington, DC. 的 Union Station Bicycle Transit Center 資 料 來 源 : (2) 自 行 車 中 繼 站 Cycling Hub 其 設 施 層 級 為 基 本 設 施 ( 簡 易 維 修 設 備 洗 手 臺 緊 急 救 護 設 備 等 ) 強 化 設 施 ( 休 憩 空 間 淋 浴 設 施 餐 飲 提 供 旅 遊 資 訊 的 提 供 等 ); 其 服 務 等 級 含 括 第 1 級 至 第 2 級 106

122 圖 2-24 大 鵬 灣 休 閒 特 區 的 BIKE Hub 丹 麥 哥 本 哈 根 SHOPPING CENTER 設 的 BIKE CENTER 圖 2-25 德 國 慕 斯 特 市 中 心 的 Bicycle Center 107

123 圖 2-26 芝 加 哥 千 禧 公 園 的 Mcdonalds_Bike_Center 圖 2-27 芝 加 哥 千 禧 公 園 Mcdonalds_Bike_Center 的 服 務 設 施 資 料 來 源 : 108

124 圖 2-28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的 Twin Cities Bike Center 資 料 來 源 : 109

125 (3)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園 區 Cycling Park 除 含 括 自 行 車 中 繼 站 Cycling Hub 之 設 施 外, 其 設 施 層 級 包 括 完 整 設 施 ( 自 行 車 租 賃 與 販 售 旅 客 中 心 道 路 救 援 等 ) 豪 華 設 施 ( 住 宿 的 提 供 ); 其 服 務 等 級 含 括 第 3 級 至 第 5 級 圖 2-29 丹 麥 的 自 行 車 園 區 平 面 配 置 圖 110

126 丹 麥 的 自 行 車 園 區 圖 2-30 ARIZONA 的 CHANDLER BMX PARK 111

127 ARIZONA 的 CHANDLER BMX PARK 資 料 來 源 : 圖 2-31 Hiladelphia Bicycle Center 資 料 來 源 : 112

128 園 區 建 置 前 園 區 建 置 後 園 區 建 置 前 園 區 建 置 後 園 區 建 置 前 園 區 建 置 後 圖 2-32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規 劃 方 案 構 想 -1 園 區 建 置 前 園 區 建 置 後 圖 2-33 自 行 車 服 務 園 區 規 劃 方 案 構 想

129 五 小 結 自 行 車 旅 遊 規 劃 的 具 體 成 果 包 括 : 1. 完 成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主 輔 軸 線 的 調 查, 建 構 公 里 的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其 中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公 里, 占 主 軸 線 51.85%; 共 用 道 公 里, 占 主 軸 線 40.87%; 建 議 串 連 路 線 公 里, 占 主 軸 線 7.28% 2. 提 出 15 處 待 改 善 點 ( 缺 標 誌 標 線 及 安 全 指 示 系 統 ) 約 公 里 以 及 11 處 斷 裂 點 ( 需 進 行 工 程 改 善 ) 約 公 里 經 費 估 算 整 體 標 誌 標 線 及 安 全 指 示 系 統 需 求 約 1.02 億 元 ; 斷 裂 點 改 善 需 求 約 1.96 億 元 3. 提 出 三 種 類 型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園 區 的 構 想 及 十 五 處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園 區 與 遊 程 計 畫 建 議 4. 透 過 四 梯 次 32 場 次 拜 訪 會 勘 八 縣 市 以 及 舉 辦 三 場 次 專 家 座 談 會, 提 出 23 項 行 動 方 案 建 議 : 包 括 15 項 跨 縣 市 計 畫 以 及 8 項 各 縣 市 計 畫 計 畫 內 容 共 分 為 三 大 類 : 觀 光 政 策 類 計 畫 整 合 及 改 善 類 計 畫 旅 遊 行 銷 類 計 畫, 經 費 需 求 共 計 約 2.34 億 元 年 6 月 22 日 北 臺 區 域 發 展 推 動 委 員 會 第 一 次 副 首 長 會 議 裁 示 通 過, 同 意 設 立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推 動 聯 盟, 結 合 產 官 學 研 各 界 資 源, 實 踐 跨 域 合 作 之 理 念, 持 續 向 中 央 部 會 爭 取 預 算, 推 動 北 臺 自 行 車 觀 光 旅 遊 產 業 發 展 年 12 月 7 日 北 臺 區 域 發 展 推 動 委 員 會 第 二 次 副 首 長 會 議 裁 示 通 過, 同 意 持 續 推 動 本 計 畫, 積 極 爭 取 體 委 會 自 行 車 道 整 體 路 網 串 連 建 設 計 畫 相 關 經 費 補 助 ; 自 行 車 旅 遊 推 動 聯 盟 由 區 域 平 臺 賡 續 推 動 ; 觀 光 行 銷 類 計 畫 主 席 指 示 由 小 組 再 向 交 通 部 提 案 爭 取 7. 建 立 國 際 鏈 結, 與 全 球 自 行 車 旅 遊 組 織 接 軌, 包 括 歐 洲 自 行 車 聯 盟 (ECF) 德 國 ADFC 加 拿 大 VELO QUBEC 以 及 丹 麥 自 行 車 大 使 Cycling Embassy of Demark 圖 2-34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主 輔 軸 線 及 改 善 建 議 圖 114

130 爭 取 建 設 經 費, 持 續 推 動 自 行 車 旅 遊 產 業 的 發 展 及 建 構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擴 大 自 行 車 旅 遊 服 務 之 觀 光 效 益, 成 為 國 家 推 動 永 續 發 展 節 能 減 碳 及 建 構 綠 色 交 通 網 之 政 策 願 景 之 最 佳 實 踐 1. 完 成 自 行 車 網 絡 系 統 主 輔 軸 線 縫 補 計 畫, 強 化 騎 乘 休 憩 服 務 系 統 功 能, 創 造 自 行 車 相 關 產 業 附 加 價 值 及 品 牌 形 象 2. 透 過 自 行 車 網 絡 系 統 ( 含 主 輔 軸 線 ) 規 劃 設 計 原 則 及 指 標 系 統 整 合, 建 構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3. 透 過 整 合 產 官 學 研 領 域 專 業, 強 化 區 域 自 行 車 相 關 產 業 鏈 結, 增 加 跨 域 合 作 與 公 私 資 源 整 合 之 效 益, 提 升 產 業 競 爭 力 4. 建 構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營 造 具 舒 適 便 捷 安 全 樂 活 易 親 近 等 複 合 式 休 閒 系 統, 並 推 廣 低 碳 環 保 節 能 及 國 際 化 綠 色 旅 遊 區 域 自 行 車 旅 遊 推 動 聯 盟 推 動 圖 2-35 相 關 與 會 代 表 統 整 圖 圖 2-36 自 行 車 旅 遊 推 動 聯 盟 115

131 參 自 行 車 國 際 鏈 結 送 審 人 自 2002 年 起 投 入 自 行 車 相 關 研 究 領 域 與 產 學 計 畫, 除 了 整 合 國 內 中 央 部 會 建 立 跨 部 會 共 識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建 立 策 略 聯 盟 夥 伴 與 產 官 學 研 各 界 共 同 推 動 自 行 車 友 善 環 境 外, 更 積 極 參 加 全 球 性 的 自 行 車 組 織 與 活 動, 為 臺 灣 建 立 國 際 鏈 結, 讓 臺 灣 飛 出 去 世 界 騎 進 來 相 關 佐 證 資 料 如 后 所 示 : 1. 擔 任 美 國 國 家 研 究 委 員 會 (NRC) 交 通 運 輸 研 究 部 門 (TRB) 自 行 車 運 輸 委 員 會 委 員, 審 查 SCI 期 刊 Transportation Research Record(TRR), 年 連 續 六 年 共 兩 任, 與 各 國 學 者 交 流 自 行 車 相 關 法 令 政 策 與 前 瞻 性 研 究 2. 擔 任 歐 盟 ECF(European Cyclists Federation) 歐 洲 自 行 車 聯 盟 之 自 行 車 科 學 家 Scientists for Cyclists 專 家,2012 年 起 至 今, 與 各 國 專 業 者 交 流 自 行 車 相 關 建 設 實 務 操 作 與 行 銷 年 起 參 加 全 球 自 行 車 城 市 大 會, 建 立 國 際 鏈 結, 協 助 臺 灣 爭 取 到 2016 全 球 自 行 車 城 市 大 會 Velo City Global, 第 一 次 在 亞 洲 舉 行, 由 臺 北 市 代 表 臺 灣 競 標 成 功, 奠 定 臺 灣 為 亞 洲 自 行 車 王 國 與 領 導 地 位 的 角 色, 讓 世 界 看 見 臺 灣 獲 得 歐 盟 ECF 主 席 Manfred Neun 親 筆 感 謝 信 與 臺 北 市 長 郝 龍 斌 感 謝 函 4. 應 邀 參 加 哥 本 哈 根 會 議 (2010) 溫 哥 華 會 議 (2012) 維 也 納 會 議 (2013) 與 阿 德 雷 得 會 議 (2014) 的 演 講 者, 以 自 行 車 外 交 的 使 命, 力 邀 丹 麥 與 荷 蘭 自 行 車 大 使 館 歐 洲 議 會 議 員 維 也 納 市 長 與 阿 德 雷 德 市 長 等 單 位 與 首 長 來 臺 參 與 2016 盛 會 116

132 Member- Committee on Bicycle Transportation, ANF20 4/15/2012-4/14/2015 Dear Dr. Chang: On behalf ofthe Transportation Research Board (TRB) Executive Committee, I am pleased to offer you an appointment to the committee noted above, for the term indicated. TRB is a division of the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NRC), a private, nonprofit institution that provides expertise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o the government, the public, and the scientific and engineering communities. The NRC is jointly administered by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Engineering, and the Institute ofmedicine. Members ofnrc technical committees serve as individuals, not as representatives of the organizations by which they are employed or of which they may be members. Please reply to this message and provide the information requested below. Your appointment does not become official until this information has been received. Failure to respond within one month of this invitation will be assumed to be a declination. I hope that you will be able to accept the appointment. We look forward to your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the work of this committee. Very truly yours, Robert E. Skinner, Jr. Executive Director

133 Member- Committee on Bicycle Transportation, ANF20 4/15/2009-4/14/2012 Dear Dr. Chang: On behalf of the Transportation Research Board (TRB) Executive Committee, I am pleased to offer you an appointment to the committee noted above, for the term indicated. TRB is a division of the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NRC), a private, nonprofit institution that provides expertise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o the government, the public, and the scientific and engineering communities. The NRC is jointly administered by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Engineering, and the Institute of Medicine. Members ofnrc technical committees serve as individuals, not as representatives of the organizations by which they are employed or of which they may be members. Please reply to this message and provide the information requested below. Your appointment does not become official until this information has been received. Failure to respond within one month of this invitation will be assumed to be a declination. I hope that you will be able to accept the appointment. We look forward to your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the work of this committee. Very truly yours, Robert E. Skinner, Jr. Executive Director

134 Dear Scientists for Cycling contact, Dr. Chang Please find in attachment the last S4C newsletter for This edition contains: Editorial- Manfred Neun Publications Global transportation energy and climate roadmap- The impact of transportation policies and their potential to reduce oil consumption and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The contribution of transport to air quality- TERM 2012: Transport indicators tracking progress towards environmental targets in Europe Rethinking everyday mobility 'Associations of health, physical activity and weight status with motorised travel and transport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Efficiency: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successful climate protection Cycling Under Influence: Summarizing the influence of attitudes, habits, social environments and perceptions on cycling for transportation What is the role of Bicycle Parking for Increased Cycling in Large Cities? IFSTTAR The true costs of automobility: external costs of cars, overview on existing estimates in EU-27 Forthcoming events Winter Cycling Congress Velo-city 2013 conference Save the date Awards & funding opportunities 2013 Young Researcher ofthe Year Award 'EU Sustainable Energy Week 2013' Awards Competition Call for proposals 2013: 65 million available for new Intelligent Energy Europe projects With my best greetings for the holiday season. Benoit Blonde!, S4C network coordinator European Cyclists' Federation asbl Rue Franklin 28 B Brussels Tel: Fax: [email protected] Follow ECF on Twitter and Facebook

135 DR HSIN- WEN CHANG Head of Department/ Associate Professor School of Tourism, Dept. of Leisure & Recreation Planning CHUNG- HUA UNIVERSITY Bike- Friendly Environment Planning Studio To whom it may concern, Brussels, December 1 st, 2014 Letter of endorsement for Dr. Hsin- Wen Chang. I am delighted to send this letter to thank and to mark the efforts of Dr. Hsin Wen Chang from the Chung- Hua University in the field of global cycling development. Firstly let me point out that Dr. Chang plays a preeminent role as a member of the global ECF network Scientists- for- Cycling, bridging between the academia of her country and worldwide. In her subjects of applied sciences, cycling related tourism and public bike schemes, she has become a world renowned expert and researcher. As a highly valued ambassador of her country, Dr. Chang has been participating since 2010 at the global cycling summits, the Velo- city conferences, and she was accepted as a key- note speaker and presenter at the 2012 (Vancouver), 2013 (Vienna) and 2014 (Adelaide) editions. The Velo- city Global 2016 will be hosted by the City of Taipei. In the increasing competition of cities worldwide to become a Velo- city host, Dr. Hsin Wen Chang played an essential role to bring the global cycling summit to Taiwan in We thank Dr. Chang very much for all her efforts in the past years, and to thank her in advance for all her collaborations in the near future, especially with all her input related to Velo- city Global 2016 in Taiwan. We are sure that her increasing seniority will reflect the continued development of her academic excellence but also marks the respect, with which she is seen by her international colleagues. Her presence enhances the reputation of Chung- Hua University and Taipei and places the university and the country on the highest stages in our sector. Sincerely yours, President European Cyclists' Federation World Cycling Alliance

136 臺 北 市 政 府 函 檔 號 : 保 存 年 限 : 順 LU4L 中 華 氏 團 /03'" i 之 眉 之 三 國 地 址 m 叮 F LUn6Rue 斗 戶 位 義 區 市 府 tzn44l 舟 EAqLe l}ru- 區 及 ", -,la-nd 夕 山 2 承 辨, 酷 市 1 請 撥 几 k 叮 U 主 門 電 抑 扎 心 話 人 梁 叫 元 傳 真 力 的 / 自 叫 n uk i 科 付 呆 香 對 林 的 持 酬 9 缸 昕 號 電 子 轉 自 -A D q -a A 帆 d 的, uth1 訂 Hτ 信 l e U n 文 者 M n m 6 W 中 華 大 學 休 閒 遊 憩 規 劃 與 府 里 伊 IJ 一 仁 W 受 λ 在 于 一 教 授 兼 學 象 主 任 馨 官 小 文 四 面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7 日 發 文 字 號 : 府 交 管 字 第 號 速 別 : 普 通 件 密 等 及 解 密 條 件 或 保 密 期 限 : 附 件 : 主 音 : 茲 成 謝 臺 端 鼎 力 協 助 本 市 推 廣 自 行 車 使 用, 促 進 本 市 公 共 運 輸 發 展 及 協 助 成 功 申 辦 2016 全 球 自 行 車 城 市 研 討 會 CVeloci ty Global 2016), 竭 盡 心 力, 鼎 力 玉 成, 特 此 致 謝,toog 正 本 正 : 中 華 大 學 休 閒 遊 憩 規 劃 與 管 理 學 系 張 副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馨 文 副 本 : 結 玄 學 會 illr'rrf:z_ 甜 苦 丹 : 宇 九 ~i<i> /í 丸 子 于 一.. I, - '\'t!; 正 泣, 主 d 有 I 姐 告 kti&íjjof 咄 J 交 通 局 局 長 玉 碎 成 法 符 第 1 頁 共 1 頁

137 臺 北 市 政 府 受 文 者 : 中 華 大 學 休 閒 遊 憩 規 劃 與 管 理 學 系 張 副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馨 文 函 檔 號 : 保 存 年 限 : 地 址 :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市 府 路 1 號 5.6 樓 北 區 及 西 北 區 承 辦 人 : 梁 力 元 電 話 : 1999 轉 6880( 外 縣 市 請 撥 ) 傳 真 : (02) 電 子 信 箱 : ga_leune8250@mai l. t 叫 pe i. gov.t w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7 日 發 文 字 號 : 府 授 交 管 字 第 號 裝 速 別 : 普 通 件 密 等 及 解 密 條 件 或 保 密 期 限 : 附 件 : 主 旨 : 茲 感 謝 臺 端 鼎 力 協 助 本 市 推 廣 自 行 車 使 用, 促 進 本 市 公 共 運 輸 發 展 及 協 助 成 功 申 辦 2016 全 球 自 行 車 城 市 研 討 會 ( Velo-city Global 2016), 竭 盡 心 力, 鼎 力 玉 成, 特 此 致 訂 謝 正 本 : 中 華 大 學 休 閒 遊 憩 規 劃 與 管 理 學 系 張 副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馨 文 副 本 : f 霍 亂 叫 ( 交 通 局 代 決 ) 線 第 1 頁 共 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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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肆 科 技 部 系 列 自 行 車 研 究 一 計 畫 編 號 :NSC H MY2 計 畫 名 稱 : 亞 洲 城 市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現 況 類 型 與 績 效 指 標 之 研 究 ( 一 )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低 碳 運 具 與 人 本 運 輸 是 運 輸 系 統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以 因 應 環 境 永 續 性 及 人 類 活 動 需 求 之 考 量 其 中 自 行 車 不 僅 使 用 上 低 碳, 又 有 助 於 民 眾 接 駁 其 他 運 具 及 健 身, 因 此 在 運 輸 系 統 發 展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日 漸 重 要 自 行 車 使 用 與 當 地 環 境 主 要 活 動 特 性 息 息 相 關 以 台 灣 為 例, 旅 次 長 度 普 遍 偏 短, 且 用 地 多 半 為 住 商 混 合, 加 上 多 數 民 眾 於 兒 少 時 皆 有 騎 乘 經 驗, 種 種 條 件 皆 有 利 於 推 廣 公 共 自 行 車 (Public Bicycle Scheme,PBS) 使 用 但 目 前 台 灣 僅 有 少 數 PBS 系 統 營 運 (Ex: 北 市 YouBike 高 雄 C-Bike), 雖 已 累 積 部 份 營 運 經 驗, 但 對 於 瞭 解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營 運 之 績 效 影 響 因 子 上 仍 有 所 不 足 此 外,PBS 推 動 上 有 因 地 制 宜 之 特 性, 導 致 原 有 之 成 功 案 例 不 見 得 能 完 全 適 用 於 其 他 地 區, 在 評 估 PBS 預 期 成 效 上 具 有 較 高 之 不 確 定 性, 因 此 有 必 要 廣 泛 參 考 以 往 成 功 案 例, 方 有 利 於 制 定 各 地 區 公 共 自 行 車 推 動 政 策 及 系 統 規 劃 儘 管 台 灣 地 區 可 參 考 的 案 例 甚 少, 但 國 外 已 有 許 多 成 功 營 運 的 PBS 案 例, 可 借 重 國 外 實 行 之 經 驗, 了 解 影 響 其 成 功 因 素 和 相 關 推 動 策 略 系 統 設 計 等 議 題 但 若 擇 選 與 台 灣 地 區 環 境 有 共 通 處 之 案 例, 將 更 有 借 鏡 之 價 值 亞 洲 城 市 有 其 普 遍 之 共 通 性, 例 如 : 多 為 古 城 缺 少 都 市 規 劃 道 路 系 統 擁 擠 人 口 密 集 且 經 濟 快 速 發 展 多 位 於 沖 積 平 原 與 亞 熱 帶 區 其 地 形 氣 候 皆 有 利 於 推 動 PBS 此 外, 都 市 用 地 多 為 住 商 混 合, 且 居 民 外 移 郊 區 特 性 較 不 明 顯, 均 導 次 平 均 旅 次 較 短, 亦 有 利 於 推 動 PBS 亞 洲 地 區 為 未 來 全 球 經 濟 成 長 潛 力 最 大 的 地 區, 充 分 瞭 解 亞 洲 城 市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成 功 要 素, 對 於 有 效 推 廣 亞 洲 地 區 PBS 系 統, 以 作 為 整 體 大 眾 運 輸 規 劃 策 略 中 的 一 環, 預 先 因 應 未 來 可 能 大 量 成 長 之 都 會 旅 運 需 求, 儘 量 減 少 小 汽 車 使 用, 對 於 抑 制 亞 洲 地 區 運 輸 部 門 CO2 排 放 上, 實 有 其 必 要 性 ( 二 ) 研 究 系 統 與 資 料 分 析 比 較 本 研 究 針 對 各 國 公 共 自 行 車 (Public Bicycle Scheme,PBS) 蒐 集 相 關 資 訊, 以 瞭 解 各 地 區 所 發 展 PBS 系 統 之 特 性 差 異 及 影 響 營 運 績 效 之 因 子 所 蒐 集 之 資 料 主 要 分 為 以 下 三 類 ( 如 圖 3-1 與 表 3-1 所 示 ): 117

153 潛 在 需 求 地 理 環 境 與 城 市 特 性 刺 激 需 求 供 不 應 求 發 展 適 合 地 區 條 件 的 PBS 系 統, 民 眾 樂 於 使 用, 令 系 統 成 本 效 益 高 服 務 供 給 PBS 系 統 規 劃 保 守 規 劃 PBS 營 運 績 效 供 需 互 動 圖 3-1 研 究 系 統 分 析 圖 表 3-1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資 料 蒐 集 項 目 PBS 背 景 資 訊 系 統 名 稱 座 落 城 市 所 屬 國 家 所 屬 地 區 地 理 條 件 與 都 市 人 口 密 度 城 市 / 都 會 區 人 口 氣 候 條 件 地 形 坡 度 土 地 使 用 狀 特 性 況 道 路 系 統 系 統 規 劃 目 的 ( 通 勤 或 旅 遊 用 ) 設 站 數 自 行 車 數 目 自 行 車 成 本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PBS 系 統 建 置 成 本 租 借 方 式 系 統 型 態 收 費 方 式 服 務 對 象 規 劃 費 率 營 運 時 間 涵 蓋 範 圍 起 始 年 份 公 共 自 行 車 運 作 自 行 車 使 用 率 / 週 轉 率 自 行 車 旅 次 量 會 員 參 與 人 數 自 行 車 旅 績 效 次 佔 比 自 行 車 可 用 率 (availability) 營 收 金 額 營 收 來 源 (1) 地 理 條 件 與 都 市 特 性 公 共 自 行 車 使 用 需 求 受 到 當 地 環 境 影 響 甚 大 除 了 氣 候 坡 度 等 地 理 環 境 條 件 外, 都 市 人 口 規 模 密 度 土 地 使 用 型 態 ( 通 常 隨 當 地 產 業 發 展 而 異 ) 運 輸 系 統 等 亦 為 影 響 公 共 自 行 車 潛 在 市 場 需 求 的 因 素 (2)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規 劃 PBS 系 統 規 劃 反 映 其 服 務 供 給 的 能 力 (Capacity) 設 站 數 多 寡 可 供 取 用 之 自 行 車 數 量 租 借 方 式 與 費 率 PBS 系 統 涵 蓋 範 圍 等 均 是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的 切 入 點, 然 而 成 本 的 付 出 亦 隨 之 增 加 如 何 在 品 質 與 成 本 之 間 取 捨, 達 成 較 佳 之 成 本 有 效 性 (cost effectiveness), 是 PBS 系 統 能 否 永 續 經 營 的 關 鍵 (3) 公 共 自 行 車 運 作 績 效 績 效 指 標 可 用 於 瞭 解 PBS 系 統 是 否 如 預 期 般 順 利 營 運, 以 及 自 行 車 使 用 供 需 是 否 產 生 缺 口 使 用 率 自 行 車 旅 次 量 營 收 金 額 等 均 可 用 來 衡 量 PBS 運 轉 績 效 綜 合 以 上 所 述, 要 評 估 該 地 區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發 展 是 否 成 功, 僅 看 績 效 指 標 是 不 足 的 因 績 效 指 標 是 供 給 需 求 雙 方 因 素 共 同 交 集 下 的 產 物, 績 效 指 標 表 現 好 有 可 能 是 因 為 原 本 PBS 系 統 規 劃 規 模 過 於 保 守, 或 者 該 地 區 自 行 車 騎 乘 潛 在 需 求 量 大 ( 顯 示 其 發 展 條 件 好 ) 所 致 再 者, 多 數 PBS 系 統 採 取 以 服 務 引 導 需 求 的 規 劃 理 念, 欲 透 過 PBS 118

154 系 統 服 務 水 準 之 提 升, 帶 動 民 眾 運 具 使 用 行 為 之 改 變 (Ex: 放 棄 開 車 改 採 大 眾 運 輸 與 PBS 方 式 ) 因 此, 唯 有 將 供 需 因 素 的 資 訊 一 併 納 入 考 量, 方 能 確 切 地 瞭 解 PBS 系 統 發 展 的 現 況 與 未 來 之 展 望 在 蒐 集 各 國 PBS 資 料 的 過 程 中, 其 資 料 來 源 多 半 為 次 級 資 料 (Secondary Data) 且 易 有 資 訊 漏 失 (Missing Data) 之 現 象, 因 此, 本 研 究 採 用 資 料 探 勘 (Data Mining) 技 術 加 以 分 析 資 料 探 勘 技 術 為 一 種 能 夠 在 大 量 資 料 中 自 動 化 發 現 一 些 有 用 資 訊 的 流 程, 可 透 過 將 資 料 先 進 行 前 處 理, 並 採 用 適 當 分 析 方 法 加 以 探 勘, 再 將 結 果 進 行 過 濾 與 整 理 解 釋, 最 後 得 出 有 用 之 資 訊 資 料 探 勘 發 展 的 動 機 主 要 如 下 [Tan et al., 2010] (1) 擴 展 性 : 資 料 蒐 集 技 術 提 升, 導 致 蒐 集 到 的 資 料 數 目 龐 大, 必 須 搭 配 若 干 演 算 法 之 發 展, 方 能 有 效 率 地 搜 尋 並 分 析 資 料 庫 (2) 高 維 度 的 問 題 : 資 料 特 徵 屬 性 種 類 過 多, 導 致 分 析 上 的 困 難 且 複 雜 (3) 異 質 性 與 複 雜 性 的 資 料 : 資 料 型 態 ( 連 續 性 或 類 別 性 ) 具 備 異 質 性, 必 須 發 展 能 同 時 處 理 不 同 型 態 資 料 的 分 析 技 術 (4) 資 料 擁 有 者 與 分 散 性 : 資 料 來 源 分 散, 必 須 執 行 分 散 式 計 算 及 解 決 資 料 安 全 性 的 問 題 (5) 非 傳 統 式 的 分 析 : 傳 統 統 計 方 法 主 要 是 以 假 設 檢 定 為 主, 並 透 過 實 驗 或 資 料 蒐 集 來 驗 證 假 設, 但 資 料 量 龐 大 複 雜 時 須 評 估 大 量 的 假 設, 導 致 此 先 驗 分 析 提 出 假 設 之 過 程 耗 時 費 力 ; 而 資 料 探 勘 技 術 可 自 動 化 處 理 假 設 的 之 產 生 與 評 估 換 言 之, 資 料 探 勘 結 合 了 傳 統 統 計 分 析 人 工 智 慧 及 機 器 學 習 資 料 庫 搜 尋, 平 行 分 散 式 計 算 等 跨 領 域 之 技 術, 以 因 應 目 前 資 料 量 龐 大 且 型 態 複 雜 之 分 析, 加 快 知 識 探 索 與 發 現 之 過 程 在 本 研 究 中, 各 國 現 行 公 共 自 行 車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不 僅 來 源 紛 亂, 且 缺 少 一 致 性 之 資 料 蒐 集 過 程, 資 料 型 態 不 僅 複 雜 且 易 有 殘 缺 之 現 象 再 者, 公 共 自 行 車 績 效 屬 近 來 發 展 之 研 究 議 題, 尚 未 有 足 夠 累 積 知 識 瞭 解 影 響 其 績 效 之 因 素, 加 之 各 城 市 地 理 環 境 不 同, 其 影 響 績 效 之 因 素 彼 此 間 的 差 異 甚 大, 為 求 於 從 龐 雜 資 料 中 歸 納 出 合 理 的 關 係 ( 於 資 料 佐 證 的 基 礎 上 ), 故 採 用 資 料 探 勘 技 術, 針 對 各 供 需 因 子 及 績 效 指 標, 進 行 群 集 關 聯 分 類 等 分 析 其 中 群 集 分 析 在 於 犛 清 歐 美 與 亞 洲 地 區 之 特 性 區 隔 及 系 統 規 劃 方 向 差 異 ; 關 聯 分 析 在 於 瞭 解 績 效 優 劣 與 供 需 因 子 的 關 聯 強 度 ; 而 分 類 技 術 則 可 進 一 步 預 測 新 系 統 未 來 運 作 之 成 功 與 否 (Ex: 目 前 北 高 兩 市 的 PBS 系 統 均 持 續 擴 增 規 模 ) 比 較 歐 洲 美 洲 亞 洲 地 區 PBS 系 統 規 模 及 都 市 人 口 差 異 可 知 PBS 系 統 自 行 車 輛 數 設 站 數 大 致 呈 正 向 成 長, 然 而 美 洲 地 區 所 採 用 之 系 統 規 模 多 半 較 大 ( 但 華 盛 頓 D.C. 的 示 範 系 統 除 外 ), 此 可 能 與 其 都 市 人 口 分 佈 範 圍 較 廣 有 關 再 者, 歐 洲 亞 洲 地 區 設 站 數 有 多 有 寡, 但 亞 洲 地 區 在 相 同 設 站 數 規 模 下 通 常 有 較 多 之 自 行 車 車 數 量, 顯 示 出 亞 洲 城 市 被 規 劃 者 認 為 自 行 車 使 用 的 潛 在 需 求 較 大 ( 註 : 可 能 亦 受 到 目 前 資 料 多 為 中 國 大 陸 城 市 所 影 響 ) 119

155 各 地 區 PBS 使 用 率 與 旅 次 量 比 較 Bike Trips 歐 洲 美 洲 亞 洲 Usage Rate(per bike per day) 圖 3-2 各 地 區 PBS 使 用 率 與 自 行 車 旅 次 量 比 較 60 各 地 區 PBS 使 用 率 與 費 率 比 較 Fare 歐 洲 美 洲 亞 洲 Usage Rate(per bike per day) 圖 3-3 各 地 區 PBS 使 用 率 與 收 費 費 率 比 較 比 較 歐 洲 美 洲 亞 洲 地 區 PBS 系 統 使 用 率 與 自 行 車 旅 次 量 費 率 之 關 係 儘 管 此 部 份 資 料 較 為 缺 漏 ( 特 別 是 美 洲 地 區 ), 但 仍 可 觀 察 到 歐 洲 亞 洲 之 間 顯 著 的 差 異 歐 洲 地 區 較 亞 洲 地 區 普 遍 有 較 高 之 使 率 及 自 行 車 旅 次 量, 顯 示 歐 洲 PBS 系 統 發 展 已 行 之 有 年 較 為 成 熟, 而 亞 洲 地 區 仍 屬 於 萌 芽 階 段 亞 洲 地 區 PBS 多 半 仍 屬 免 費 ( 由 政 府 推 廣 供 應 ), 而 歐 洲 地 區 已 進 入 收 費 營 運 的 階 段, 顯 示 其 已 有 一 定 程 度 之 使 用 客 源 基 礎 120

156 各 地 區 PBS 系 統 資 金 來 源 比 較 Numbers 亞 洲 美 洲 歐 洲 廣 告 收 益 會 員 收 費 政 府 / 公 共 業 者 營 運 尚 未 蒐 集 到 資 料 Financial Source 圖 3-4 各 地 區 PBS 資 金 來 源 比 較 比 較 各 地 區 PBS 系 統 營 運 資 金 來 源 就 目 前 已 蒐 集 到 的 資 料 看 來, 廣 告 收 益 是 PBS 獲 利 的 最 大 來 源, 會 員 收 費 僅 於 歐 洲 地 區 實 施 但 三 大 洲 均 有 政 府 或 業 者 提 供 的 免 費 PBS 系 統, 顯 示 在 該 都 市 普 遍 接 受 並 使 用 PBS 系 統 之 前, 仍 需 政 府 主 動 提 供 服 務 讓 民 眾 使 用, 以 收 潛 移 默 化 之 效 ( 三 ) 結 論 本 研 究 目 前 仍 持 續 蒐 集 並 改 善 各 國 PBS 系 統 資 料 庫 品 質, 以 利 後 續 進 行 資 料 探 勘 分 析 之 用 針 對 可 得 資 料 進 行 檢 視 並 思 考 其 合 理 性, 得 到 以 下 幾 點 結 論 : (1) 歐 洲 和 亞 洲 地 區 之 PBS 系 統 數 量 多 且 彼 此 規 模 差 異 甚 大, 但 前 者 是 發 展 已 趨 成 熟, 後 者 則 是 草 創 推 廣 方 興 未 艾 階 段 ; 美 洲 地 區 PBS 系 統 數 量 較 少 但 規 模 相 近 (2) PBS 系 統 規 模 差 異 的 原 因, 除 了 都 市 人 口 多 寡 外, 受 該 地 區 的 都 市 空 間 型 態 影 響 似 乎 更 大 ( 因 人 口 規 模 相 近 的 都 市, 其 PBS 規 模 變 化 很 大 ) 誠 然, 各 城 市 發 展 PBS 系 統 的 歷 程 長 短 不 一, 但 歐 洲 亞 洲 地 區 均 出 現 此 多 樣 化 之 現 象, 顯 示 並 非 單 純 由 時 間 因 素 所 致 未 來 實 有 必 要 針 對 各 地 區 都 市 空 間 條 件 之 差 異 深 入 探 討, 以 瞭 解 PBS 系 統 規 劃 因 地 制 宜 之 特 性 (3) PBS 發 展 快 的 歐 洲 使 用 率 高 自 行 車 旅 次 量 多 且 民 眾 付 費 意 願 高, 已 逐 漸 走 向 市 場 運 作 機 制 反 觀 亞 洲 地 區 PBS 尚 屬 萌 芽, 極 需 政 府 大 力 推 動 促 其 發 展 (4) 廣 告 收 益 是 PBS 營 運 收 入 的 主 流 方 向, 應 多 開 發 其 市 場 潛 力 即 便 是 PBS 發 展 已 久 的 歐 洲 也 無 法 全 靠 會 員 收 費 支 持 營 運, 顯 示 出 PBS 的 營 運 模 式 (Business Model) 絕 非 在 於 由 提 供 自 行 車 服 務 上 獲 利, 而 是 透 過 民 眾 使 用 PBS 過 程 的 廣 告 宣 傳 機 會, 帶 來 附 加 商 機, 未 來 方 有 機 會 達 成 財 務 自 給 之 目 標 (5) 亞 洲 地 區 由 於 人 口 密 度 高, 因 此 在 PBS 系 統 設 計 上, 應 考 慮 提 供 更 多 的 自 行 車 數 量 ( 在 相 同 佈 站 規 模 下 ) 另 外, 亞 洲 地 區 佔 地 甚 廣, 各 都 市 的 地 形 氣 候 條 件 變 化 甚 大 ( 不 若 歐 美 多 屬 溫 帶 ), 因 此 未 來 在 PBS 設 計 規 劃 上 必 須 審 慎 評 估 其 潛 在 需 121

157 求, 予 其 彈 性 調 整 之 空 間 (Ex: 可 攜 式 租 用 站 設 備 或 許 很 適 合 亞 洲 地 區 使 用, 需 待 後 續 進 一 步 探 討 ) (6) 後 續 工 作 除 蒐 集 更 完 備 之 資 料 外, 也 必 須 針 對 資 料 進 行 適 當 的 前 處 理, 以 利 後 續 進 行 資 料 探 勘 分 析 之 用 此 外, 透 過 對 於 目 前 台 灣 北 高 兩 市 PBS 系 統 擴 建 資 訊 之 掌 握, 將 予 以 適 當 之 評 估 預 測, 以 瞭 解 其 成 功 可 能 性 及 規 劃 方 向 是 否 須 再 進 一 步 思 考 調 整 122

158 二 計 劃 編 號 :NSC H 計 劃 名 稱 : 自 行 車 使 用 及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節 能 減 碳 效 益 分 析 ( 一 ) 研 究 動 機 根 據 經 濟 部 能 源 局 2011 年 我 國 燃 料 燃 燒 CO2 排 放 統 計 與 分 析, 台 灣 由 於 產 業 景 氣 復 甦, 運 輸 部 門 的 公 路 客 貨 運 輸 需 求 增 加,2010 年 CO2 排 放 量 為 34,565 千 公 噸, 占 總 排 放 量 的 13.6% 因 此 若 能 有 效 減 少 汽 機 車 使 用 量, 將 有 助 於 顯 著 減 緩 (mitigation) 運 輸 部 門 CO2 排 放 自 行 車 為 零 碳 排 放 的 綠 色 運 具, 若 能 大 量 推 廣 自 行 車 以 取 代 原 本 汽 機 車 之 使 用 ( 特 別 是 機 車 部 份 ), 將 有 助 於 減 緩 汽 機 車 使 用 成 長, 以 達 到 節 能 減 碳 之 目 標 自 行 車 使 用 多 為 短 程 旅 次, 各 國 研 究 顯 示 自 行 車 使 用 為 10 公 里 以 內, 騎 乘 30 分 鐘 左 右, 本 研 究 調 查 亦 顯 示 台 灣 的 汽 機 車 使 用 也 大 多 在 此 範 圍 內, 屬 於 短 程 運 具 因 此 自 行 車 若 有 效 取 代 汽 機 車 使 用, 其 節 能 減 碳 的 效 果 可 期 本 研 究 建 構 公 共 自 行 車 節 能 減 碳 分 析 架 構, 評 估 推 廣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所 能 達 成 的 節 能 減 碳 潛 力, 希 望 做 為 未 來 國 內 各 相 關 單 位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策 略 之 依 據 ( 二 ) 研 究 目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Public Bicycle Scheme) 在 全 球 掀 起 一 股 風 潮, 歐 洲 與 北 美 各 主 要 大 城 市 皆 積 極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又 稱 為 自 行 車 分 享 (bike sharing), 是 一 種 個 人 化 的 大 眾 運 輸, 有 機 會 減 少 交 通 對 環 境 的 衝 擊 加 強 都 市 的 機 動 性 提 高 公 共 運 輸 的 可 及 性 台 灣 地 區 北 高 兩 市 已 試 辦 都 會 型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惟 其 它 非 都 會 型 的 縣 市 或 鄉 鎮 與 北 高 兩 市 的 發 展 規 模 人 口 分 布 交 通 旅 次 的 分 派 以 及 土 地 使 用 型 態 截 然 不 同, 更 需 審 慎 評 估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機 會 及 節 能 減 碳 的 效 益, 以 期 能 說 服 各 級 政 府, 建 構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模 式, 達 到 節 能 減 碳 減 少 能 源 耗 竭 的 永 續 環 境 研 究 目 的 包 括 下 列 三 點 : 1. 建 立 評 估 公 共 自 行 車 節 能 減 碳 效 果 之 系 統 分 析 架 構, 瞭 解 自 行 車 策 略 的 節 能 減 碳 切 入 點 ( 能 源 結 構 能 源 效 率 運 具 乘 載 率 等 ) 2. 結 合 去 年 度 研 究 計 畫 所 建 立 之 公 共 自 行 車 供 需 分 析 及 使 用 行 為 預 測 模 型, 評 估 不 同 地 區 : 新 竹 市 中 心 區 竹 北 高 鐵 站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通 勤 以 及 北 高 兩 市 已 試 行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調 查 資 料, 進 行 比 較 分 析 與 推 動 自 行 車 / 公 共 自 行 車 策 略 之 切 入 點 及 節 能 減 碳 效 果 3. 評 估 公 共 自 行 車 與 大 眾 運 輸 整 合 的 綜 合 效 果, 瞭 解 該 整 合 作 法 是 否 能 有 效 取 代 汽 機 車 使 用, 以 及 減 少 私 人 機 動 車 輛 行 駛 里 程 ( 短 程 自 行 車 接 駁 ) 和 提 升 大 眾 運 輸 使 用 率 ( 公 車 捷 運 ) 兩 者 對 於 減 碳 效 果 之 貢 獻 123

159 ( 三 ) 系 統 分 析 因 應 能 源 耗 竭 與 節 能 減 碳 行 動, 鼓 勵 社 會 大 眾 騎 乘 自 行 車, 解 決 城 市 中 短 程 接 駁, 降 低 交 通 擁 擠 問 題 由 文 獻 可 知 自 行 車 使 用 旅 次 與 環 境 設 施 有 關, 且 自 行 車 通 勤 代 步 與 自 行 車 遊 憩 的 使 用 意 願 與 影 響 因 子 也 有 異 建 構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採 用 智 慧 型 或 傳 統 型, 亦 因 地 而 異, 需 考 量 與 都 市 形 象 結 合 的 設 計 考 量 氣 候 的 影 響 使 用 者 特 性 以 及 防 竊 功 能 的 提 供 等 影 響 運 輸 部 門 CO2 排 放 之 因 素 可 由 以 下 公 式 ( 參 考 Kaya 恆 等 式 衍 生 而 來 ) 加 以 說 明 : CO2 E vkm CO 2 = pkm E vkm pkm 其 中 CO 2 E 代 表 每 單 位 能 源 投 入 所 導 致 的 CO2 排 放 量, 反 映 運 輸 部 門 能 源 使 用 結 E 構 特 性 ( 化 石 燃 料 佔 比 ); vkm 代 表 每 延 車 公 里 所 需 之 能 源 投 入, 反 映 運 輸 部 門 能 源 使 vkm 用 效 率 ( 或 稱 燃 油 效 率,Fuel Economy); pkm 為 延 車 公 里 與 延 人 公 里 之 比 ( 即 運 具 乘 載 率 之 倒 數 ), 反 映 運 輸 系 統 平 均 每 車 次 之 輸 運 人 數 ;pkm 則 代 表 總 運 輸 需 求 量 ( 延 人 公 里 ) 由 上 式 可 以 瞭 解, 若 欲 減 少 運 輸 部 門 CO2 排 放, 可 由 調 整 運 輸 能 源 使 用 結 構 提 升 運 輸 能 源 使 用 效 率 提 高 運 輸 系 統 乘 載 率 和 減 少 運 量 四 個 層 面 著 手 進 行 ; 亦 可 由 此 架 構 探 討 運 輸 部 門 各 節 能 減 碳 策 略 之 影 響 層 面 及 成 效 在 前 述 架 構 下 進 行 自 行 車 推 廣 策 略 之 節 能 減 碳 效 果 分 析, 其 結 果 如 下 所 示 : CO2 E vkm CO 2 = pkm 假 設 不 變, 維 持 目 前 規 模 E vkm pkm 人 力 踩 踏 不 排 碳 ( 假 設 人 呼 出 的 CO 2 影 響 甚 小 ) 整 體 能 耗 下 降 / 效 率 提 升 ( 但 自 行 車 受 限 於 短 程 使 用 ) 乘 載 率 下 降 ( 自 行 車 僅 供 單 人 使 用 ) 因 此 假 設 總 運 量 不 變 的 前 提 下, 若 自 行 車 取 代 原 本 之 汽 機 車 使 用, 其 減 碳 效 果 主 要 來 自 於 自 行 車 使 用 過 程 之 零 排 碳 特 性, 以 及 減 少 能 源 投 入 量 所 致, 但 乘 載 率 之 下 降 將 導 致 需 要 更 多 的 自 行 車 旅 次 數 量 以 滿 足 旅 運 需 求 ( 對 於 騎 乘 私 人 自 行 車 而 言, 需 要 更 多 人 購 置 自 行 車 ; 就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而 言, 則 需 維 持 足 夠 數 量 之 自 行 車 以 供 營 運 週 轉 ) 然 而, 就 自 行 車 單 獨 使 用 而 言, 其 所 能 取 代 之 汽 機 車 使 用 量 極 其 有 限 ( 主 要 為 短 程 旅 次 ), 若 能 結 合 大 眾 運 輸 之 使 用, 方 有 進 一 步 提 升 取 代 量 之 可 能 性 評 估 此 一 整 合 策 略 ( 自 行 車 + 大 眾 運 輸,Bike and Ride) 之 節 能 減 碳 效 果 則 需 將 大 眾 運 輸 之 排 碳 量 也 納 入 上 述 分 析 架 構 中, 本 研 究 以 新 竹 縣 竹 北 地 區 試 算 如 下 124

160 以 新 竹 縣 市 為 例, 全 台 平 均 每 人 每 年 人 均 排 放 11 公 噸 CO2, 運 輸 部 門 佔 13.6% (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能 源 局,2011 年, 我 國 燃 料 燃 燒 CO2 排 放 統 計 與 分 析 ) 每 部 車 ( 指 汽 油 内 燃 機 小 型 省 油 車 型, 燃 油 效 率 為 15km/L) 每 公 里 排 碳 約 150g, 本 研 究 經 問 卷 調 查 得 知 新 竹 地 區 每 日 汽 車 通 勤 距 離 為 9.5 公 里, 若 民 眾 改 採 用 自 行 車 + 大 眾 運 輸 (Bike and Ride) 方 式 完 成 旅 次 : 假 設 騎 乘 自 行 車 2 公 里 ( 約 10 分 鐘 ), 餘 下 7.5 公 里 搭 乘 公 車 ( 假 設 乘 載 率 為 20 人, 燃 油 效 率 為 2.85km/L( 柴 油 )=2.52km/L( 汽 油 當 量 )), 估 算 兩 者 之 人 均 運 輸 碳 排 放 量 比 為 7.5/9.5( 機 動 車 輛 行 駛 里 程 數 比 )*1/20( 車 輛 乘 載 率 比, 取 倒 數 )*15/2.52( 燃 油 效 率 比, 取 倒 數 )*20.2/18.9( 柴 / 汽 油 排 放 係 數 比, 假 設 汽 油 排 放 係 數 為 18.9 噸 碳 /TJ, 柴 油 排 放 係 數 為 20.2 噸 碳 /TJ)=0.251, 顯 示 自 行 車 + 大 眾 運 輸 (Bike and Ride) 方 式 之 排 碳 量 為 原 本 以 汽 車 行 駛 完 成 該 趟 旅 次 之 25.1% 儘 管 柴 油 CO2 排 放 係 數 較 大 公 車 車 體 較 重 ( 導 致 燃 油 效 率 較 差 ) 等 兩 點 因 素 皆 造 成 排 碳 量 有 所 增 加, 但 自 行 車 取 代 里 程 數 及 公 車 高 乘 載 率 之 減 碳 效 果 顯 著, 導 致 最 終 淨 減 碳 效 果 為 正 然 而, 自 行 車 取 代 里 程 數 有 一 定 程 度 上 限, 即 便 是 自 行 車 騎 乘 里 程 提 高 到 6 公 里 ( 騎 乘 30 分 鐘 ), 其 排 碳 量 僅 能 進 一 步 降 低 至 原 本 的 11.7% 左 右 自 行 車 + 大 眾 運 輸 之 減 碳 效 果 示 意 說 明 如 下 由 上 述 範 例 之 初 步 分 析 結 果 可 知, 自 行 車 + 大 眾 運 輸 之 減 碳 效 果 之 所 以 顯 著, 其 主 因 應 在 於 銜 接 乘 載 率 高 之 公 車 ( 或 其 他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 完 成 餘 下 之 行 駛 里 程 儘 管 自 行 車 短 程 使 用 的 直 接 減 碳 效 果 有 限, 然 而 一 旦 與 大 眾 運 輸 相 結 合, 藉 由 大 眾 運 輸 高 乘 載 之 特 性 將 可 明 顯 減 少 該 趟 旅 次 之 排 放 量 ( 間 接 減 碳 效 果 ) 因 此, 關 鍵 在 於 利 用 自 行 車 解 決 大 眾 運 輸 最 後 一 哩 (Last Mile) 之 可 及 性 (Availability) 障 礙, 進 一 步 帶 動 大 眾 運 輸 使 用 量, 方 能 有 效 節 能 減 碳 換 言 之, 自 行 車 推 廣 策 略 應 與 推 動 大 眾 運 輸 使 用 政 策 進 行 整 合 配 套 規 劃, 方 能 確 實 共 同 達 成 節 能 減 碳 目 的 本 研 究 基 於 此 觀 點, 在 進 行 自 行 車 /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節 能 減 碳 效 益 評 估 時, 考 量 影 響 其 直 接 與 間 接 減 碳 效 果 之 各 類 因 素, 務 求 能 完 整 捕 捉 影 響 能 源 使 用 及 CO2 排 放 之 系 統 性 因 子 自 行 車 + 大 眾 運 輸 減 碳 效 果 影 響 因 子 示 意 如 下 所 示 125

161 自 行 車 騎 乘 環 境 自 行 車 設 施 供 給 自 行 車 使 用 功 能 定 位 Bike + Ride 直 接 效 果 ( 自 行 車 使 用 ) 間 接 效 果 (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 大 眾 運 輸 路 網 完 整 性 大 眾 運 輸 服 務 可 靠 度 / 準 點 性 搭 乘 時 能 否 攜 帶 自 行 車 肆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建 立 自 行 車 使 用 行 為 預 測 模 式, 結 合 指 數 分 解 法 探 討 自 行 車 推 廣 政 策 實 施 後, 對 於 各 類 影 響 CO2 排 放 量 因 素 之 衝 擊 未 來 ( 下 一 年 度 ) 可 再 加 入 自 行 車 生 命 週 期 盤 查 相 關 資 料, 探 討 自 行 車 製 造 時 所 產 生 之 排 放 量 是 否 會 抵 消 自 行 車 使 用 之 減 碳 量, 如 圖 3-5 表 及 表 3-2 所 示 社 經 及 地 區 變 數 設 施 供 給 變 數 心 理 構 面 變 數 ( 使 用 意 願 設 施 滿 意 度 ) 混 合 羅 吉 斯 迴 歸 自 行 車 使 用 行 為 預 測 模 式 Kaya 恆 等 式 指 數 分 解 法 自 行 車 節 能 減 碳 效 益 評 估 模 組 製 造 階 段 自 行 車 製 造 原 料 及 能 耗 資 料 盤 查 使 用 階 段 生 命 週 期 評 估 圖 3-5 研 究 方 法 整 合 架 構 圖 表 3-2 研 究 方 法 功 能 說 明 研 究 方 法 功 能 說 明 指 數 分 解 法 (Index 配 合 Kaya 恆 等 式 中, 分 析 各 因 素 影 響 CO 2 排 放 變 動 程 Decomposition) 度 大 小, 為 節 能 減 碳 效 益 評 估 模 組 的 一 環 敘 述 性 統 計 分 析 量 測 民 眾 對 於 自 行 車 使 用 之 環 境 之 認 知 自 行 車 / 公 共 自 行 車 使 用 意 願 126

162 ( 四 ) 問 卷 調 查 分 析 本 研 究 瞭 解 在 不 同 但 均 有 潛 力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區 域 下, 影 響 民 眾 使 用 自 行 車 因 素 之 差 異, 以 及 重 視 公 共 自 行 車 設 施 服 務 項 目 之 不 同, 以 做 為 研 擬 不 同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發 展 策 略 之 參 考 同 時 瞭 解 不 同 社 經 分 群 下 使 用 自 行 車 意 願 之 高 低, 以 及 其 重 視 之 設 施 服 務 項 目, 做 為 未 來 發 展 市 場 區 隔 (Market Segmentation) 行 銷 策 略 之 依 據 調 查 時 間 為 平 日 及 假 日 ; 調 查 地 點 為 台 北 市 政 府 附 近 區 域 ; 截 至 9 月 20 日 止, 共 回 收 有 效 問 卷 54 份, 經 由 資 料 彙 整 分 析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說 明 如 下 ; 並 與 新 竹 地 區 165 份 有 效 問 卷 的 調 查 結 果 比 較 如 下 所 示 在 台 北 地 區 的 受 訪 者 中,59% 的 受 訪 者 在 此 地 工 作 32% 的 受 訪 者 在 此 地 娛 樂 9% 在 此 生 活 工 作 的 受 訪 者 中, 活 動 類 型 大 多 數 為 上 班 通 勤, 佔 94% 商 務 出 差 佔 6% 在 此 地 生 活 的 受 訪 者, 其 活 動 類 型 100% 為 當 地 往 來, 主 要 是 因 為 台 北 市 政 府 近 年 開 通 市 府 轉 運 站, 加 上 市 政 府 捷 運 站 和 公 車, 三 個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互 通, 使 台 北 地 區 的 交 通 往 來 更 為 方 便 在 此 地 娛 樂 的 受 訪 者, 以 逛 街 購 物 的 民 眾 最 多 佔 40% 其 次 為 看 電 影 佔 24% 用 餐 佔 12% 其 它 24% 台 北 民 眾 考 慮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比 例 為 44% 不 考 慮 的 民 眾 佔 56% 在 此 工 作 生 活 娛 樂 的 受 訪 者 平 時 出 門 有 騎 乘 自 行 車 習 慣 的 比 率 僅 26% 74% 不 考 慮, 因 為 自 認 為 距 離 不 適 合 受 訪 者 中,57% 的 人 在 求 學 階 段 有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學 的 經 驗, 佔 大 多 數 43% 的 受 訪 者 則 沒 有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學 的 經 驗 汽 機 車 持 有 率 統 計, 受 訪 者 中 以 沒 有 擁 有 汽 車 或 機 車 的 比 率 最 高, 佔 35%; 其 次 僅 擁 有 機 車 者, 佔 33%; 僅 擁 有 汽 車 者 佔 20%; 另 外 有 12% 受 訪 者 擁 有 汽 車 及 機 車 在 汽 車 擁 有 數 量 方 面, 大 多 數 擁 有 汽 車 的 受 訪 者 擁 有 一 輛 汽 車, 比 率 佔 100% 機 車 擁 有 數 量 方 面,95% 的 受 訪 者 擁 有 一 輛 機 車, 擁 有 兩 輛 機 車 的 受 訪 者 為 5% 所 有 受 訪 者 中, 被 使 用 頻 率 最 高 的 交 通 工 具 為 機 車, 佔 46%, 其 次 為 使 用 汽 車 作 為 交 通 工 具 者 佔 19%, 其 餘 35% 受 訪 者 汽 機 車 皆 無 使 用 汽 車 使 用 頻 率 方 面, 單 程 使 用 11~20 分 鐘 者 為 最 多, 佔 34%; 單 程 使 用 21~30 分 鐘 和 31 分 鐘 以 上 者 比 例 相 同, 皆 佔 33% 機 車 使 用 頻 率 方 面, 單 程 使 用 21~30 分 鐘 者 為 最 多 佔 43%; 單 程 使 用 11~20 分 鐘 的 受 訪 者 佔 25%, 單 程 使 用 5~10 分 鐘 的 受 訪 者 佔 18%, 而 單 程 使 用 機 車 頻 率 達 31 分 鐘 以 上 者 佔 14% 所 有 受 訪 者 中, 願 意 騎 乘 31 分 鐘 以 上 者 佔 31% 為 最 多, 願 意 騎 乘 5~10 分 鐘 者 佔 25% 居 次, 接 著 是 願 意 騎 乘 11~20 分 鐘 者 佔 24%, 騎 乘 21~20 分 鐘 者 佔 20% 願 意 騎 乘 自 行 車 距 離 方 面, 距 離 5 公 里 以 上 佔 30%, 距 離 3~5 公 里 者 佔 25%, 為 其 次, 騎 乘 距 離 1~3 公 里 者 佔 24%, 最 少 數 者 為 距 離 1 公 里 以 內, 佔 19% 受 訪 者 中, 擁 有 個 人 自 行 車 的 比 例 為 57%, 沒 有 自 行 車 的 受 訪 者 佔 43% 在 擁 有 個 人 自 行 車 的 受 訪 者 中, 其 擁 有 的 自 行 車 車 型 大 多 數 為 折 疊 車, 佔 35%, 其 次 為 城 市 車 佔 28%, 公 路 車 登 山 越 野 車 的 比 例 各 為 13% 和 15% 大 多 數 受 訪 者, 其 擁 有 自 行 車 的 價 位 為 一 萬 元 以 下, 佔 62%, 其 次 為 一 ~ 兩 萬 元, 佔 21%, 兩 萬 ~ 三 萬 元 者 佔 10%, 127

163 四 萬 元 以 上 佔 7% 在 所 有 受 訪 者 中, 曾 經 使 用 過 自 行 車 系 統 的 人 佔 48%, 未 曾 使 用 過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佔 52% 若 是 提 供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有 76% 的 受 訪 者 會 願 意 使 用, 佔 大 多 數,24% 人 回 答 不 願 意 使 用 在 受 訪 者 中, 公 司 能 提 供 簡 便 之 淋 浴 設 施 很 重 要, 有 17% 的 人 選 擇 非 常 同 意 46% 的 人 同 意 35% 的 人 認 為 普 通 同 意 提 供 托 運 貨 物 至 住 家 之 服 務 很 重 要, 21% 表 示 非 常 同 意,51% 表 示 同 意,22% 選 擇 普 通 同 意, 僅 有 2%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同 意 提 供 寄 放 物 品 之 服 務 很 重 要, 超 過 半 數 的 受 訪 者 選 擇 同 意, 佔 57%, 有 24%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同 意, 有 15% 受 訪 者 表 示 普 通 同 意, 另 外 有 2%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同 意 提 供 汽 機 車 停 車 位 ( 或 停 車 場 ) 很 重 要,33% 表 示 非 常 同 意 此 問 題,48% 表 示 同 意,15% 受 訪 者 對 此 問 題 表 示 普 通 同 意 將 台 北 與 新 竹 地 區 的 調 查 結 果 比 較, 可 以 發 現 台 北 地 區 (59%) 考 慮 騎 自 行 車 的 比 例 較 新 竹 地 區 高 (55%); 但 是 實 際 有 騎 自 行 車 習 慣 卻 是 新 竹 地 區 較 高 (28%) 台 北 則 有 26% 實 際 行 動 求 學 階 段 有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學 經 驗 以 新 竹 較 高 (67%) 台 北 僅 57%, 究 其 原 因 乃 因 台 北 為 首 善 之 都, 大 眾 運 輸 較 新 竹 便 利 很 多, 包 括 公 車 與 捷 運 系 統, 而 新 竹 地 區 的 公 車 系 統 不 普 及 輕 軌 捷 運 因 為 市 區 人 口 四 十 萬 人 也 規 劃 很 久 無 法 進 行 建 設 也 因 為 上 述 理 由, 台 北 地 區 沒 有 汽 機 車 者 高 達 28% 新 竹 僅 10% 台 北 地 區 擁 有 一 部 汽 車 的 比 例 高 達 100% 新 竹 僅 84%; 擁 有 機 車 的 比 例 兩 地 都 一 樣 高 達 95% 新 竹 地 區 使 用 汽 車 的 頻 率 (22%) 較 台 北 高 (19%); 使 用 機 車 的 頻 率 台 北 (46%) 較 新 竹 高 (44%) 128

164 調 查 比 較 使 用 汽 機 車 30 分 鐘 以 下 的 比 率 極 高, 顯 示 台 灣 汽 機 車 旅 次 大 都 在 半 小 時 以 下 ; 而 高 達 70% 願 意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時 間 在 30 分 鐘 以 內 五 公 里 以 下 ; 此 一 資 訊 亦 符 合 公 共 自 行 車 建 置 的 使 用 與 節 能 減 探 效 益 的 提 昇 新 竹 地 區 僅 22% 受 訪 者 使 用 過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台 北 地 區 則 高 達 48%; 亦 符 合 IF YOU BUILD IT, THEM WILL USE IT 的 理 論 新 竹 地 區 高 達 91% 的 受 訪 者 願 意 使 用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台 北 地 區 也 有 76% 的 意 願, 實 為 公 私 部 門 推 動 PBS 的 一 個 機 會 129

165 問 項 新 竹 地 區 台 北 地 區 N=165 N=54 平 常 出 門 活 動 考 慮 騎 乘 自 行 車 55% 59% 平 常 出 門 活 動 有 騎 乘 自 行 車 之 習 慣 28% 26% 求 學 階 段 有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學 之 經 驗 67% 57% 沒 有 汽 機 車 的 比 例 10% 35% 擁 有 一 部 汽 車 的 比 例 84% 100% 擁 有 一 部 機 車 的 比 例 95% 95% 使 用 汽 車 的 頻 率 22% 19% 使 用 機 車 的 頻 率 44% 46% 使 用 汽 車 30 分 鐘 以 下 / 單 程 78% 69% 使 用 機 車 30 分 鐘 以 下 / 單 程 95% 86% 願 意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時 間 在 30 分 鐘 以 內 74% 69% 願 意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距 離 在 5 公 里 以 內 75% 70% 擁 有 個 人 自 行 車 62% 57% 擁 有 自 行 車 的 價 位 一 萬 元 以 下 67% 62% 使 用 過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22% 48% 願 意 使 用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91% 76% 130

166 三 計 畫 編 號 :NSC H 計 畫 名 稱 :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可 行 性 研 究 ( 一 ) 前 言 近 年 來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Public Bicycle Scheme,PBS) 在 全 球 掀 起 一 股 風 潮, 歐 洲 各 主 要 大 城 市 包 括 : 法 國 巴 黎 里 昂 雷 諾 西 班 牙 巴 賽 隆 納 英 國 倫 敦 德 國 柏 林 以 及 北 歐 的 哥 本 哈 根 斯 德 哥 爾 摩 奧 斯 陸 等, 皆 積 極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PBS) 透 過 該 計 畫, 重 新 定 義 了 自 行 車 在 城 市 交 通 中 的 地 位 以 及 人 們 對 自 行 車 的 認 知, 同 時 滿 足 都 市 中 短 程 旅 次 的 需 求 (short distance urban journeys), 在 主 流 公 共 運 輸 系 統 (mainstream public transport) 中, 創 造 一 種 新 的 型 式 (new form)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包 括 一 系 列 的 執 行 計 畫 : 針 對 不 同 尺 度 的 地 區 設 計 資 金 來 源 採 用 的 技 術 以 及 設 定 的 系 統 目 標 不 同, 計 畫 內 容 也 不 一 樣 目 的 是 在 很 短 的 距 離 內, 讓 人 們 很 容 易 的 取 得 自 行 車, 使 其 成 為 地 方 運 輸 系 統 的 一 部 份, 同 時 也 是 城 市 中 推 動 自 行 車 使 用 的 一 種 方 式 相 較 於 公 共 汽 車 捷 運 等 公 共 大 眾 運 輸, 公 共 自 行 車 在 旅 行 過 程 中 可 以 到 達 個 人 的 目 的 地, 可 視 為 是 公 共 個 人 運 輸, 在 城 市 中 推 動 不 但 可 有 效 減 少 交 通 擁 擠 降 低 空 氣 污 染 減 低 能 源 消 耗 及 CO2 排 放 提 高 環 境 品 質 更 有 利 於 個 人 健 康 與 旅 行 的 方 便 性 若 能 結 合 都 會 區 內 既 有 的 大 眾 運 輸 網 路, 拓 展 其 服 務 範 圍 增 進 使 用 率, 更 可 發 展 都 會 區 永 續 ( 綠 色 ) 運 輸 系 統, 進 一 步 協 助 都 市 觀 光 的 發 展 ( 二 ) 研 究 目 的 各 國 進 行 中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分 別 採 用 不 同 的 營 運 系 統, 從 高 科 技 的 智 慧 型 無 人 租 借 系 統 到 一 般 簡 單 傳 統 的 人 為 管 理 方 式 皆 有 台 灣 因 應 節 能 減 碳 的 綠 色 思 潮, 也 積 極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 惟 台 灣 缺 乏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相 關 研 究, 若 一 味 移 植 國 外 的 作 法, 將 失 去 因 地 制 宜 的 特 性 : 台 灣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際, 至 少 必 需 掌 握 供 給 面 的 區 位 選 擇 與 數 量 的 提 供 以 及 需 求 面 的 使 用 意 願 與 困 難 度 ( 使 用 障 礙 ) 等 問 題 選 擇 何 種 技 術 也 視 計 畫 目 的 而 定, 不 同 地 區 面 對 不 同 的 市 場 服 務 目 標, 資 金 來 源 與 採 購 方 式 也 因 地 而 異 計 畫 成 本 因 支 援 設 施 不 同 而 異 ; 營 運 成 本 也 有 很 大 的 差 異 ; 目 前 國 外 執 行 的 計 畫 營 收 有 些 來 自 廣 告 收 益 有 些 則 來 自 汽 車 停 車 費 台 灣 的 都 市 發 展 型 態 各 有 其 特 性, 與 各 國 城 市 環 境 也 不 盡 相 同, 各 縣 市 欲 推 動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皆 需 考 量 上 述 的 問 題 與 差 異 性 因 此 本 研 究 透 過 系 統 分 析, 回 顧 與 整 理 各 國 執 行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的 經 驗 與 課 題, 再 應 用 Rasch 模 式, 從 需 求 面 分 析 :1. 自 行 車 騎 乘 狀 況 之 同 意 度 分 析 2. 自 行 車 相 關 服 務 設 施 之 同 意 度 分 析 以 及 3. 公 共 自 行 車 設 施 之 同 意 度 分 析, 建 立 本 土 性 的 研 究, 以 供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推 動 時 之 參 考 本 研 究 選 定 以 新 竹 地 區 為 實 證 基 地, 該 地 區 含 括 通 勤 通 學 休 閒 遊 憩 等 自 行 車 131

167 使 用 需 求, 同 時 也 擁 有 高 鐵 站 科 學 園 區 及 市 中 心 區 等 多 樣 化 的 環 境 類 型, 再 加 上 計 畫 主 持 人 過 去 的 研 究 成 果 多 以 新 竹 高 科 技 城 市 為 研 究 範 圍, 因 此 本 研 究 的 執 行 成 果 將 更 具 價 值, 可 提 供 台 灣 地 區 不 同 發 展 型 態 之 地 區 參 考 實 證 基 地 包 括 : 1. 竹 北 高 鐵 站 : 公 共 自 行 車 可 成 為 高 鐵 接 駁 系 統 之 一 環 結 合 竹 北 觀 光 活 動 或 轉 乘 至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2.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 包 括 短 距 通 勤 長 程 通 勤 ( 結 合 其 他 大 眾 運 輸, 如 園 區 巡 迴 巴 士 竹 北 高 鐵 站 等 ) 3. 新 竹 市 中 心 區 : 道 路 狹 小, 假 日 行 人 多 可 朝 交 通 寧 靜 區 (Traffic Calm) 發 展 ( 三 ) 文 獻 探 討 根 據 荷 蘭 自 行 車 專 家 組 織 (Interface for Cycling Expertise, I-CE) 出 版 的 Cycling inclusive policy development: a handbook, 自 行 車 騎 乘 環 境 最 重 要 的 基 本 概 念 就 是 瞭 解 自 行 車 本 身 (bicycle) 自 行 車 騎 士 (cyclist) 與 騎 乘 自 行 車 (cycling) 的 特 性 這 些 特 性 可 以 簡 化 為 下 列 七 點 : 1. 自 行 車 是 一 種 肌 肉 運 動 : 因 此 自 行 車 友 善 道 路 的 設 計 應 該 保 持 最 小 能 源 的 損 失 2. 自 行 車 需 要 靠 騎 乘 者 的 平 衡 : 自 行 車 騎 士 為 了 保 持 平 衡 需 要 足 夠 的 道 路 寬 度 3. 自 行 車 沒 有 緩 衝 帶 : 自 行 車 騎 士 是 脆 弱 的, 需 盡 全 力 提 供 緩 衝 空 間 以 保 護 騎 士 4. 一 般 自 行 車 騎 士 偏 好 平 坦 路 面 5. 自 行 車 騎 士 騎 在 開 放 空 間 中 : 設 計 者 應 儘 量 提 供 遮 風 避 雨 與 避 免 風 吹 日 曬 6. 騎 乘 自 行 車 是 一 種 社 會 活 動 : 應 該 讓 自 行 車 騎 士 可 以 並 排 騎, 尤 其 父 母 希 望 照 顧 小 孩 的 安 全 7. 人 是 主 要 關 鍵 : 設 計 者 應 避 免 太 複 雜 的 狀 況 上 述 七 項 偏 好 的 品 質 可 以 轉 換 成 五 項 自 行 車 設 施 的 主 要 要 求 : 1. 連 續 性 (coherence) 2. 方 向 性 (directness) 3. 安 全 性 (safety) 4. 舒 適 性 (comfort) 5. 趣 味 性 (attractiveness) 上 述 五 項 要 求 在 很 多 研 究 或 設 計 準 則 中 都 有 提 到, 但 是 如 何 落 實 於 實 質 設 計 中 如 何 在 現 實 環 境 中 被 實 踐 出 來, 亦 為 本 研 究 需 加 以 思 考 132

168 ( 四 ) 研 究 方 法 Rasch 模 式 本 研 究 採 用 問 卷 調 查 進 行 一 手 資 料 的 收 集, 再 應 用 測 驗 理 論 的 Rasch 模 式 進 行 調 查 資 料 的 研 究 分 析 測 驗 理 論 ( 或 心 理 測 驗 理 論 ) 是 一 種 解 釋 測 驗 資 料 間 實 證 關 係 有 系 統 的 理 論 學 說 ; 當 代 測 驗 理 論 主 要 是 以 試 題 反 應 理 論 (Item Response Theory) 為 架 構 試 題 反 應 理 論 模 式 (IRT) 中, 最 簡 單 之 模 式 為 Rasch 模 式, 只 探 討 受 測 者 之 能 力 (ability) 以 及 題 目 之 困 難 度 (difficulty) 之 差 異 來 描 述 受 測 者 在 試 題 上 之 表 現 情 況 Rasch 模 型 最 早 是 由 George Rasch (1960) 提 出, 利 用 對 數 勝 算 比 的 觀 念 建 立 客 觀 且 等 距 之 logit 量 尺, 在 此 量 尺 之 基 礎 下, 利 用 受 測 者 在 試 題 上 之 答 題 情 況 測 量 出 題 目 之 困 難 度, 再 利 用 受 測 者 在 困 難 度 不 同 之 題 目 上 之 表 現 情 況, 測 量 出 受 測 者 之 能 力 Rasch 模 式 假 設 受 測 者 之 答 題 能 力 下 限 c =0, 答 題 能 力 上 限 d =1, 所 有 題 目 之 鑑 別 度 都 相 同 a i =1 Rasch 模 型 具 有 下 列 幾 項 基 本 假 設, 當 假 設 成 立 時,Rasch 模 式 才 能 夠 被 用 來 分 析 測 驗 資 料, 假 設 包 括 :(1) 單 向 度 (unidimensionality): 測 驗 一 次 只 能 夠 測 量 一 個 能 力 或 潛 在 特 質, 例 如 : 學 生 做 數 學 測 驗 時, 只 能 夠 因 為 能 力 不 夠 答 錯, 不 能 因 為 看 不 懂 題 目 而 答 錯 (2) 局 部 獨 立 性 (local independence): 當 受 測 者 能 力 被 固 定 時, 受 測 者 在 任 何 試 題 上 的 反 應, 在 統 計 學 上 而 言 是 獨 立 的, 這 意 謂 著 受 測 者 能 力, 才 是 唯 一 影 響 受 測 者 在 試 題 上 之 表 現 因 素 通 常, 當 單 向 度 假 設 成 立 時, 局 部 獨 立 性 假 設 也 會 成 立, 這 兩 個 概 念 是 相 通 的 Rasch 模 式 提 供 評 估 潛 在 變 數 之 信 度 及 效 度 指 標, 信 度 指 標 通 常 是 指 測 驗 者 填 答 每 個 問 題 的 一 致 性, 對 於 每 個 題 目 的 問 項 感 受 程 度 不 因 題 目 的 不 同 而 改 變 在 Rasch 模 式 中, 信 度 之 指 標 可 參 考 項 目 信 度 及 受 測 者 信 度, 當 信 度 大 於 0.8, 表 示 可 信 的 效 度 是 指 量 測 結 果 如 預 期 測 量 的 目 標, 也 就 是 問 卷 的 題 目 必 須 與 研 究 目 標 相 符 合 Rasch 模 式 使 用 適 配 度 來 評 估 模 式 之 效 度, 適 配 度 統 計 值 又 分 為 Infit 與 Outfit, 而 挑 選 題 目 以 及 受 測 者 的 原 則 為 Z standardized fit statistics(zstd) 須 在 95% 之 信 賴 區 間 內, 也 就 是 在 ±2.0 區 間 內 圖 3-6 Rasch 結 果 分 析 示 意 圖 133

169 ( 五 )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分 析 本 研 究 瞭 解 在 不 同 但 均 有 潛 力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區 域 下, 影 響 民 眾 使 用 自 行 車 因 素 之 差 異, 以 及 重 視 公 共 自 行 車 設 施 服 務 項 目 之 不 同, 以 做 為 研 擬 不 同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發 展 策 略 之 參 考 同 時 瞭 解 不 同 社 經 分 群 下 使 用 自 行 車 意 願 之 高 低, 以 及 其 重 視 之 設 施 服 務 項 目, 做 為 未 來 發 展 市 場 區 隔 (Market Segmentation) 行 銷 策 略 之 依 據 本 研 究 之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之 可 行 性 研 究 問 卷, 調 查 時 間 為 平 日 及 假 日 ; 調 查 地 點 為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竹 北 市 新 竹 市 區 三 大 區 域 ; 截 至 7 月 31 日 止, 共 回 收 有 效 問 卷 165 份, 經 由 資 料 彙 整 分 析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如 下 : 1. 敘 述 性 統 計 分 析 所 有 受 訪 者 中,61% 的 受 訪 者 通 常 在 新 竹 市 區 活 動 為 最 多 ;20% 通 常 在 園 區 活 動 ; 而 通 常 在 竹 北 活 動 的 受 訪 者 佔 19% 在 園 區 活 動 的 受 訪 者 中, 活 動 類 型 大 多 數 為 上 班 通 勤, 佔 84%; 商 務 出 差 佔 3% 在 竹 北 地 區 活 動 的 受 訪 者, 其 最 多 活 動 類 型 為 竹 北 當 地 往 來, 佔 70%; 商 務 出 差 的 受 訪 者 佔 10% 為 第 二 多 數, 第 三 多 數 則 是 其 他 活 動 類 型, 而 較 特 別 的 是 因 竹 北 地 區 目 前 有 台 灣 大 學 交 通 大 學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等 三 所 大 學 校 院 正 在 籌 備 中, 因 此 有 3% 的 受 訪 者 其 活 動 類 型 為 大 學 校 區 內 活 動 新 竹 市 區 所 有 受 訪 者 中, 逛 街 購 物 的 民 眾 佔 最 大 宗, 有 52%; 用 餐 民 眾 為 其 次, 佔 21% 新 竹 市 區 活 動 的 民 眾 考 慮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比 例 較 高 超 過 半 數, 佔 55%, 其 餘 在 竹 北 園 區 活 動 的 民 眾 考 慮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比 率 皆 低 於 50% 園 區 竹 北 新 竹 市 區 三 個 地 區 的 受 訪 者 平 時 出 門 有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習 慣 的 比 率 皆 低 於 30%, 其 中 以 新 竹 市 區 活 動 的 受 訪 者 為 三 地 區 中 比 例 最 高 佔 28% 所 有 受 訪 者 中,67% 的 人 在 求 學 階 段 有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學 的 經 驗, 佔 大 多 數 ; 另 外 33% 的 受 訪 者 則 沒 有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學 的 經 驗 汽 機 車 持 有 率 統 計, 受 訪 者 中 以 個 人 擁 有 汽 車 及 機 車 的 比 率 最 高, 佔 38%; 其 次 為 僅 擁 有 機 車, 佔 37%; 僅 擁 有 汽 車 者 比 率 佔 15%, 為 第 三 ; 另 外 有 10% 受 訪 者 沒 有 擁 有 汽 車 或 機 車 而 在 汽 車 擁 有 數 量 方 面, 大 多 數 擁 有 汽 車 的 受 訪 者 擁 有 一 輛 汽 車, 比 率 佔 84%; 另 外 16% 的 受 訪 者 擁 有 兩 輛 計 車 機 車 擁 有 數 量 方 面,95% 的 受 訪 者 擁 有 一 輛 機 車, 擁 有 兩 輛 機 車 的 受 訪 者 為 5% 所 有 受 訪 者 中, 被 使 用 頻 率 最 高 的 交 通 工 具 為 機 車, 佔 44%, 其 次 汽 機 車 皆 有 使 用 者 佔 24%, 而 僅 使 用 汽 車 作 為 交 通 工 具 者 佔 22%, 其 餘 10% 受 訪 者 汽 機 車 皆 無 使 用 汽 車 使 用 頻 率 方 面, 單 程 使 用 21~30 分 鐘 者 為 最 多, 佔 45%; 單 程 使 用 11~20 分 鐘 居 次, 佔 28%; 而 單 程 使 用 31 分 鐘 以 上 者 佔 22%, 其 餘 5% 受 訪 者 單 程 使 用 汽 車 頻 率 為 5~10 分 鐘 機 車 使 用 頻 率 方 面, 單 程 使 用 5~10 分 鐘 以 及 11~20 分 鐘 者 比 例 相 同, 皆 佔 36%; 單 程 使 用 機 車 時 間 為 21~30 分 鐘 之 受 訪 者 佔 23%, 而 單 程 使 用 機 車 頻 率 達 31 分 鐘 以 上 者 佔 5% 所 有 受 訪 者 中, 願 意 騎 乘 11~20 分 鐘 者 佔 30% 為 最 多, 願 意 騎 乘 31 分 鐘 以 上 者 佔 26% 居 次, 接 著 是 願 意 騎 乘 21~30 分 鐘 者 佔 23%, 騎 乘 5~10 分 鐘 者 佔 21% 願 意 134

170 騎 乘 自 行 車 距 離 方 面, 距 離 1~3 公 里 者 佔 32%, 距 離 5 公 里 以 上 佔 25%, 為 其 次, 騎 乘 距 離 1 公 里 以 內 佔 24%, 最 少 數 者 為 距 離 3~5 公 里, 佔 19% 受 訪 者 中, 擁 有 個 人 自 行 車 的 比 例 為 62%, 沒 有 自 行 車 的 受 訪 者 佔 38% 在 擁 有 個 人 自 行 車 的 受 訪 者 中, 其 擁 有 的 自 行 車 車 型 大 多 數 為 其 他, 佔 36%, 其 次 折 疊 車 佔 29%, 城 市 車 公 路 車 登 山 越 野 車 的 比 例 各 為 19% 11% 及 5% 大 多 數 受 訪 者, 其 擁 有 自 行 車 的 價 位 為 一 萬 元 以 下, 佔 67%, 其 次 為 一 ~ 兩 萬 元, 佔 20%, 兩 萬 ~ 三 萬 元 者 佔 4%, 三 萬 ~ 四 萬 元 3%, 四 萬 元 以 上 佔 6% 在 所 有 受 訪 者 中, 曾 經 使 用 過 自 行 車 系 統 的 人 佔 22%, 大 多 數 受 訪 者 都 未 曾 使 用 過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佔 78% 若 是 園 區 提 供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有 79% 的 受 訪 者 會 願 意 使 用, 佔 大 多 數 若 是 竹 北 建 設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所 有 竹 北 的 受 訪 者 中, 有 91% 的 人 願 意 使 用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僅 有 9% 的 受 訪 者 回 答 不 願 意 使 用 而 在 新 竹 地 區 的 受 訪 者, 有 86% 的 人 會 願 意 使 用 新 竹 地 區 提 供 的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另 外 14% 人 回 答 不 願 意 使 用 在 園 區 的 受 訪 者 中, 公 司 能 提 供 簡 便 之 淋 浴 設 施 很 重 要, 有 33% 的 人 選 擇 非 常 同 意 46% 的 人 同 意 21% 的 人 認 為 普 通 同 意 在 竹 北 的 受 訪 者 中, 提 供 托 運 貨 物 至 住 家 之 服 務 很 重 要, 20% 表 示 非 常 同 意,55% 表 示 同 意,23% 選 擇 普 通 同 意, 僅 有 2%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同 意 提 供 寄 放 物 品 之 服 務 很 重 要, 超 過 半 數 的 受 訪 者 選 擇 同 意, 佔 56%, 有 30%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同 意, 有 12% 受 訪 者 表 示 普 通 同 意, 另 外 有 2%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同 意 市 區 的 受 訪 者 認 為 提 供 汽 機 車 停 車 位 ( 或 停 車 場 ) 很 重 要,48% 表 示 非 常 同 意 此 問 題,45% 表 示 同 意, 僅 7% 受 訪 者 對 此 問 題 表 示 普 通 同 意 2. Rasch 統 計 分 析 (1) 自 行 車 騎 乘 狀 況 之 同 意 度 分 析 此 部 份 試 題 共 有 10 題, 是 針 對 受 訪 者 對 於 自 行 車 騎 乘 的 狀 況 進 行 同 意 度 分 析, 分 析 內 容 如 下 : 在 此 部 份,10 項 試 題 之 中, 有 7 項 試 題 之 配 適 度 符 合 本 研 究 假 設, 介 於 -2 Infit Zstd 2 之 間, 試 題 之 信 度 為 0.89; 另 外 3 項 之 配 適 度 超 過 臨 界 值 -2 Infit Zstd 2, 因 此 刪 除 試 題 的 難 度 則 介 於 0.88 至 -0.5 之 間, 難 度 越 高 表 示 越 難 答 題, 則 越 不 認 同, 難 度 越 低 越 容 易 答 題, 則 表 示 同 意 度 越 高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對 於 受 訪 者 而 言, 較 不 同 意 之 前 三 項 試 題 分 別 為 : 空 氣 品 質 不 佳 ( 廢 氣 或 灰 塵 ), 騎 乘 自 行 車 時 會 感 到 不 舒 服 路 面 鋪 面 不 夠 平 坦, 騎 乘 自 行 車 時 會 感 到 不 夠 安 全 有 一 同 騎 乘 自 行 車 之 同 伴 時, 會 感 覺 比 較 安 全, 由 此 分 析, 受 訪 者 認 為 空 氣 品 質 路 面 平 坦 程 度, 成 為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勤 的 影 響 因 素 很 低, 且 有 同 伴 騎 乘 時 的 安 全 性 亦 不 會 因 此 提 升 135

171 而 令 受 訪 者 同 意 的 前 三 項 試 題 則 為 : 夜 間 騎 乘 時 的 光 線 不 足, 騎 乘 自 行 車 時 會 感 到 不 夠 安 全 天 候 不 佳 常 下 雨, 騎 乘 自 行 車 時 會 感 到 不 太 方 便 有 一 同 騎 乘 自 行 車 之 同 伴 時, 會 感 覺 心 情 較 為 愉 快, 由 此 分 析 夜 間 照 明 天 候 為 影 響 自 行 車 通 勤 的 要 素, 且 有 同 伴 陪 同 騎 乘, 可 使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勤 的 心 情 較 為 愉 快 (2) 自 行 車 相 關 服 務 設 施 之 同 意 度 分 析 此 部 份 試 題 共 有 10 題, 是 針 對 受 訪 者 對 於 自 行 車 相 關 服 務 設 施 進 行 同 意 度 分 析, 分 析 內 容 如 下 : 在 此 部 份,10 項 之 配 適 度 皆 符 合 本 研 究 假 設, 介 於 -2 Infit Zstd 2 之 間, 試 題 之 信 度 為 0.71 試 題 的 難 度 則 介 於 0.52 至 之 間, 難 度 越 高 表 示 越 難 答 題, 則 越 不 認 同, 難 度 越 低 越 容 易 答 題, 則 表 示 同 意 度 越 高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對 於 受 訪 者 而 言, 較 不 同 意 之 前 三 項 試 題 分 別 為 : 路 面 平 坦 會 增 加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意 願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時 能 攜 帶 自 行 車, 以 進 行 較 長 途 之 旅 次 很 重 要 提 供 自 行 車 停 車 防 竊 設 施 很 重 要, 由 此 分 析, 路 面 的 平 坦 與 否 不 會 影 響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勤 的 意 願, 受 訪 者 也 認 為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時 能 攜 帶 自 行 車, 以 進 行 較 長 途 旅 次 的 服 務 不 極 為 重 要, 另 外 自 行 車 防 竊 設 施 的 部 份, 亦 不 為 影 響 影 響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勤 意 願 的 重 要 因 素 而 令 受 訪 者 同 意 的 前 三 項 試 題 則 為 :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與 汽 機 車 道 分 隔, 會 增 加 騎 乘 時 的 安 全 在 當 地 設 有 自 行 車 專 用 道, 會 增 加 騎 乘 自 行 車 的 意 願 提 供 自 行 車 停 車 設 施 ( 例 : 停 車 架 避 免 自 行 車 翻 覆 ) 很 重 要, 由 此 分 析 有 無 自 行 專 用 道 的 規 劃 車 流 是 否 分 隔, 基 於 安 全 考 量, 對 於 騎 乘 自 行 車 通 勤 的 意 願 而 言 是 很 重 要 的, 另 外 提 供 自 行 車 的 停 車 設 施 或 空 間, 也 是 影 響 自 行 車 通 勤 的 一 大 因 素 (3) 公 共 自 行 車 設 施 之 同 意 度 分 析 此 部 份 試 題 共 有 11 題, 是 針 對 受 訪 者 對 於 自 行 車 相 關 服 務 設 施 進 行 同 意 度 分 析, 分 析 內 容 如 下 : 在 此 部 份,11 個 問 項 中, 有 10 項 之 配 適 度 皆 符 合 本 研 究 假 設, 介 於 -2 Infit Zstd 2 之 間, 試 題 之 信 度 為 0.83; 此 外 有 一 題 之 配 適 度 為 -2.9, 超 過 本 研 究 ±2 之 假 設, 因 此 刪 除 試 題 的 難 度 則 介 於 0.55 至 之 間, 難 度 越 高 表 示 越 難 答 題, 則 越 不 認 同, 難 度 越 低 越 容 易 答 題, 則 表 示 同 意 度 越 高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對 於 受 訪 者 而 言, 較 不 同 意 之 前 三 項 試 題 分 別 為 :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能 提 供 優 惠 給 租 用 頻 率 高 者 很 重 要 使 用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提 供 遮 陽 設 備 很 重 要 所 提 供 之 公 共 自 行 車, 具 備 車 籃 很 重 要 ; 而 令 受 訪 者 同 意 的 前 三 項 試 題 則 為 : 所 提 供 之 公 共 自 行 車, 具 備 反 光 鏡 很 重 要 所 提 供 之 公 共 自 行 車, 具 備 警 告 鈴 很 重 要 所 提 供 之 公 共 自 行 車, 騎 乘 舒 適 很 重 要, 由 此 綜 合 分 析 公 共 自 行 車 之 設 備, 在 以 安 全 性 為 考 量 前 提 之 下 所 提 供 設 備 對 於 受 試 者 而 言 是 較 重 要 的, 此 外 騎 乘 的 舒 適 度 也 是 使 用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一 個 考 量 因 素, 其 他 設 備 ( 車 籃 遮 陽 ) 則 是 認 為 不 這 麼 重 要 136

172 ( 六 ) 結 論 本 研 究 為 一 原 創 性 計 畫, 研 究 成 果 可 為 新 竹 地 方 台 灣 各 城 市 甚 至 東 南 亞 地 區 建 構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模 式, 帶 來 社 會 效 益 環 境 效 益 產 業 效 益 與 政 策 效 益 四 方 面 : 1. 社 會 效 益 : 就 個 體 而 言 包 括 健 康 健 身 以 及 心 理, 如 改 善 身 心 外 表 加 強 自 信 心 提 升 社 交 關 係 等 就 總 體 而 言 : 健 康 的 城 市 應 有 一 個 健 康 的 環 境 因 此 自 行 車 的 便 利 性, 提 升 了 人 們 的 參 與 率, 這 些 活 動 的 增 加, 可 助 於 減 少 心 臟 方 面 的 疾 病, 更 進 一 步 減 少 醫 藥 保 健 支 出, 維 持 老 年 人 的 健 康 鼓 勵 騎 乘 自 行 車 及 步 行, 減 低 對 汽 機 車 的 依 賴 性, 達 到 健 康 城 市 (Healthy Cities) 的 目 標 2. 環 境 效 益 : 台 灣 的 環 境 資 源 透 過 自 行 車 觀 光 的 發 展 減 少 汽 車 大 眾 旅 遊 對 風 景 區 與 鄉 村 地 區 過 去 所 帶 來 的 環 境 衝 擊 透 過 省 能 無 污 染 的 自 行 車 運 輸, 達 到 城 鎮 Smart Growth 以 朝 向 永 續 發 展 的 二 十 一 世 紀 地 方 議 程 3. 產 業 效 益 : 自 行 車 是 一 種 慢 速 運 具, 行 進 過 程 可 與 週 邊 環 境 及 產 業 結 合, 透 過 通 勤 與 觀 光 旅 遊, 可 以 帶 動 自 行 車 道 沿 線 週 邊 產 業 的 發 展 4. 政 府 效 益 : 政 府 對 自 行 車 道 的 投 資 可 帶 動 國 民 旅 遊 市 場 衍 生 觀 光 收 益 與 就 業 機 會 並 產 生 觀 光 產 值 與 乘 數 效 應 其 投 入 產 出 的 社 會 經 濟 效 益 相 當 值 得 自 行 車 數 量 在 城 市 中 持 續 成 長, 與 地 主 地 方 性 產 業 產 生 連 結, 可 促 進 地 方 發 展 提 供 民 眾 騎 乘 自 行 車 便 利 性, 減 低 對 汽 機 車 的 依 賴 性, 達 到 健 康 城 市 (Healthy Cities) 而 在 市 區 中 10km 以 內 的 距 離, 自 行 車 為 最 快 到 達 的 工 具 因 此 更 能 促 使 土 地 使 用 有 效 利 用 達 到 有 效 運 輸 的 智 慧 成 長 實 證 基 地 ~ 新 竹 地 區 的 環 境 資 源 透 過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發 展 可 減 少 汽 車 大 眾 通 勤 通 學 及 旅 遊 所 帶 來 的 環 境 衝 擊 透 過 省 能 無 污 染 的 自 行 車 運 輸, 建 構 綠 色 城 市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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