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12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9912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

Transcription

1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1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7 月 8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劉 慧 卿 議 員, J.P. 譚 耀 宗 議 員, G.B.S., J.P. 石 禮 謙 議 員, G.B.S., J.P. 張 宇 人 議 員, G.B.S., J.P. 馮 檢 基 議 員, S.B.S., J.P. 方 剛 議 員, S.B.S., J.P. 王 國 興 議 員, B.B.S., M.H.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Ph.D., R.N.

2 9912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陳 健 波 議 員, B.B.S., J.P. 梁 美 芬 議 員, S.B.S., J.P. 梁 家 騮 議 員 張 國 柱 議 員 黃 國 健 議 員, S.B.S. 葉 國 謙 議 員, G.B.S., J.P. 葉 劉 淑 儀 議 員, G.B.S., J.P. 謝 偉 俊 議 員, J.P. 梁 家 傑 議 員, S.C. 梁 國 雄 議 員 陳 偉 業 議 員 黃 毓 民 議 員 毛 孟 靜 議 員

3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13 田 北 辰 議 員, B.B.S., J.P. 田 北 俊 議 員, G.B.S., J.P. 吳 亮 星 議 員, S.B.S., J.P. 何 俊 賢 議 員, B.B.S. 胡 志 偉 議 員, M.H. 姚 思 榮 議 員, B.B.S. 范 國 威 議 員 馬 逢 國 議 員, S.B.S., J.P. 莫 乃 光 議 員, J.P. 陳 志 全 議 員 陳 恒 鑌 議 員, J.P. 陳 家 洛 議 員 陳 婉 嫻 議 員, S.B.S., J.P. 梁 志 祥 議 員, B.B.S., M.H., J.P. 梁 繼 昌 議 員 麥 美 娟 議 員, B.B.S., J.P. 郭 家 麒 議 員 郭 偉 强 議 員 郭 榮 鏗 議 員 張 華 峰 議 員, S.B.S., J.P.

4 9914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張 超 雄 議 員 單 仲 偕 議 員, S.B.S., J.P. 黃 碧 雲 議 員 葉 建 源 議 員 葛 珮 帆 議 員, J.P. 廖 長 江 議 員, S.B.S., J.P. 潘 兆 平 議 員, B.B.S., M.H. 鄧 家 彪 議 員, J.P. 蔣 麗 芸 議 員, J.P. 盧 偉 國 議 員, S.B.S., M.H., J.P. 鍾 國 斌 議 員 鍾 樹 根 議 員, B.B.S., M.H., J.P. 謝 偉 銓 議 員, B.B.S. 缺 席 議 員 : 湯 家 驊 議 員, S.C. 易 志 明 議 員, J.P. 出 席 政 府 官 員 : 民 政 事 務 局 局 長 曾 德 成 先 生, G.B.S., J.P. 勞 工 及 福 利 局 局 長 張 建 宗 先 生, G.B.S., J.P.

5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15 財 經 事 務 及 庫 務 局 局 長 陳 家 強 教 授, G.B.S., J.P.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局 長 蘇 錦 樑 先 生, G.B.S., J.P. 保 安 局 局 長 黎 棟 國 先 生, S.B.S., I.D.S.M., J.P.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高 永 文 醫 生, B.B.S., J.P. 環 境 局 局 長 陸 恭 蕙 女 士, J.P. 列 席 秘 書 : 秘 書 長 陳 維 安 先 生, S.B.S. 副 秘 書 長 林 鄭 寶 玲 女 士, B.B.S. 副 秘 書 長 ( 候 任 ) 梁 慶 儀 女 士 助 理 秘 書 長 戴 燕 萍 小 姐 助 理 秘 書 長 盧 思 源 先 生

6 9916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主 席 : 秘 書, 請 響 鐘 傳 召 議 員 進 入 會 議 廳 ( 在 傳 召 鐘 響 後, 多 位 議 員 進 入 會 議 廳 ) 提 交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是 根 據 議 事 規 則 第 21(2) 條 的 規 定 提 交 : 附 屬 法 例 / 文 書 法 律 公 告 編 號 2015 年 旅 行 代 理 商 ( 寬 免 費 用 ) 規 例 / 年 牙 醫 ( 註 冊 及 紀 律 處 分 程 序 )( 修 訂 ) 規 例 / 年 牙 科 輔 助 人 員 ( 牙 齒 衞 生 員 )( 修 訂 ) 規 例 / 年 醫 生 註 冊 ( 費 用 )( 修 訂 ) 規 例 / 年 助 產 士 註 冊 ( 費 用 )( 修 訂 ) 規 例 / 年 護 士 ( 註 冊 及 紀 律 處 分 程 序 )( 修 訂 ) 規 例 / 年 登 記 護 士 ( 登 記 及 紀 律 處 分 程 序 )( 修 訂 ) 規 例 / 年 醫 務 化 驗 師 ( 註 冊 及 紀 律 處 分 程 序 )( 修 訂 ) 規 例 / 年 職 業 治 療 師 ( 註 冊 及 紀 律 處 分 程 序 )( 修 訂 ) 規 例 / 年 視 光 師 ( 註 冊 及 紀 律 處 分 程 序 )( 修 訂 ) 規 例 / 年 放 射 技 師 ( 註 冊 及 紀 律 處 分 程 序 )( 修 訂 ) 規 例 /2015

7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年 物 理 治 療 師 ( 註 冊 及 紀 律 處 分 程 序 )( 修 訂 ) 規 例 / 年 脊 醫 註 冊 ( 費 用 )( 修 訂 ) 規 例 / 年 中 醫 ( 費 用 )( 修 訂 ) 規 例 / 年 危 險 藥 物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2015 電 視 直 播 聯 繫 ( 在 香 港 以 外 的 證 人 ) 規 則 / 年 高 等 法 院 規 則 ( 修 訂 )( 第 2 號 ) 規 則 /2015 香 港 終 審 法 院 訴 訟 人 儲 存 金 規 則 / 年 高 等 法 院 訴 訟 人 儲 存 金 ( 修 訂 ) 規 則 / 年 區 域 法 院 訴 訟 人 儲 存 金 ( 修 訂 ) 規 則 /2015 土 地 審 裁 處 ( 訴 訟 人 儲 存 金 ) 規 則 / 年 勞 資 審 裁 處 ( 訴 訟 人 儲 存 金 )( 修 訂 ) 規 則 / 年 小 額 錢 債 審 裁 處 ( 訴 訟 人 儲 存 金 )( 修 訂 ) 規 則 / 年 大 老 山 隧 道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 公 告 / 年 2013 年 廢 物 處 置 ( 指 定 廢 物 處 置 設 施 ) ( 修 訂 ) 規 例 ( 生 效 日 期 ) 公 告 /2015 其 他 文 件 第 109 號 犯 人 福 利 基 金 懲 教 署 署 長 就 基 金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為 止 一 年 內 的 管 理 情 況 所 提 交 的 報 告

8 9918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第 110 號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訓 常 設 委 員 會 二 零 一 四 年 週 年 報 告 二 零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第 111 號 製 衣 業 訓 練 局 2014 年 報 第 112 號 香 港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公 署 年 報 第 113 號 香 港 存 款 保 障 委 員 會 年 報 第 114 號 約 瑟 信 託 基 金 年 報 二 一 四 年 四 月 一 日 至 二 一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第 115 號 嘉 道 理 農 業 輔 助 貸 款 基 金 年 報 二 一 四 年 四 月 一 日 至 二 一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第 116 號 建 造 業 議 會 2014 年 報 第 117 號 香 港 出 口 信 用 保 險 局 年 報 第 118 號 柏 立 基 爵 士 信 託 基 金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受 託 人 基 金 管 理 報 告 第 119 號 政 府 帳 目 委 員 會 就 審 計 署 署 長 第 六 十 四 號 衡 工 量 值 式 審 計 結 果 報 告 書 提 交 的 報 告 書 (2015 年 7 月 政 府 帳 目 委 員 會 第 六 十 四 號 報 告 書 )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2015 至 2016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的 報 告 議 事 規 則 委 員 會 2014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6 月 的 工 作 進 度 報 告 內 務 委 員 會 有 關 研 究 附 屬 法 例 及 其 他 文 書 的 第 25/14-15 號 報 告

9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年 稅 務 ( 修 訂 )( 第 2 號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報 告 2015 年 仲 裁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報 告 2014 年 保 險 公 司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報 告 2015 年 稅 務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報 告 2015 年 選 舉 法 例 ( 雜 項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報 告 電 子 健 康 紀 錄 互 通 系 統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報 告 房 屋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人 力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政 制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經 濟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食 物 安 全 及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交 通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立 法 會 歷 史 規 則 及 行 事 方 式 參 考 手 冊 第 二 部 分 立 法 會 及 委 員 會 處 理 事 務 的 方 式 ( 第 7 章 至 第 10 章 ) ( 連 同 該 手 冊 的 簡 介 文 件 ) 發 言 主 席 : 發 言 石 禮 謙 議 員 會 就 政 府 帳 目 委 員 會 第 六 十 四 號 報 告 書 向 本 會 發 言

10 9920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政 府 帳 目 委 員 會 就 審 計 署 署 長 第 六 十 四 號 衡 工 量 值 式 審 計 結 果 報 告 書 提 交 的 報 告 書 (2015 年 7 月 政 府 帳 目 委 員 會 第 六 十 四 號 報 告 書 ) 石 禮 謙 議 員 ( 譯 文 ): 主 席, 我 謹 代 表 政 府 帳 目 委 員 會 ( 帳 委 會 ) 提 交 帳 委 會 第 六 十 四 號 報 告 書 審 計 署 署 長 第 六 十 四 號 報 告 共 有 8 個 章 節, 帳 委 會 決 定 就 涉 及 較 嚴 重 的 違 反 常 規 情 形 或 弊 端 的 3 個 章 節 召 開 聆 訊 我 現 在 扼 要 報 告 帳 委 會 就 第 六 十 四 號 報 告 書 該 3 個 章 節 進 行 研 究 後 作 出 的 結 論 和 建 議 我 首 先 要 談 的 是 屋 宇 署 對 違 例 建 築 物 ( 下 稱 僭 建 物 ) 採 取 的 行 動 帳 委 會 認 為, 屋 宇 署 作 為 負 責 就 僭 建 物 執 法 的 部 門, 卻 未 能 發 揮 效 率, 有 效 地 處 理 僭 建 物 的 問 題, 帳 委 會 對 此 表 示 極 度 關 注, 並 認 為 不 可 接 受 審 計 署 署 長 報 告 書 中 指 出 多 項 違 反 常 規 情 形 或 弊 端, 例 如 近 年 關 於 僭 建 物 的 舉 報 宗 數 有 所 增 加, 但 被 清 拆 僭 建 物 的 數 目 卻 減 少, 以 及 署 方 需 花 更 長 時 間 跟 進 尚 未 清 拆 的 僭 建 物 及 有 關 的 清 拆 令 違 反 常 規 的 個 案 包 括 33 幢 單 梯 樓 宇 的 天 台 搭 建 物, 這 些 搭 建 物 均 構 成 嚴 重 火 警 安 全 風 險 發 展 局 作 為 制 訂 僭 建 物 執 法 政 策 的 政 策 局, 沒 有 提 供 充 足 資 源 予 屋 宇 署, 讓 該 署 處 理 有 關 問 題, 帳 委 會 對 此 表 示 極 度 關 注 及 失 望 政 府 於 2011 年 4 月 改 變 其 政 策, 把 所 有 位 於 樓 宇 天 台 平 台 天 井 及 後 巷 的 僭 建 物 界 定 為 須 優 先 取 締 的 僭 建 物, 即 使 這 些 僭 建 物 未 必 有 嚴 重 風 險 或 對 環 境 造 成 滋 擾, 導 致 屋 宇 署 要 面 對 更 大 的 挑 戰, 承 擔 更 重 的 工 作 量 帳 委 會 促 請 發 展 局 盡 快 向 屋 宇 署 提 供 充 足 的 資 源, 以 處 理 僭 建 物 的 問 題, 又 或 局 方 應 考 慮 檢 討 其 現 行 政 策, 為 屋 宇 署 訂 定 切 實 可 行 的 目 標 帳 委 會 亦 促 請 屋 宇 署 盡 快 實 施 審 計 署 署 長 報 告 書 提 出 的 建 議, 以 及 帳 委 會 報 告 書 所 提 出 的 其 他 改 善 措 施 關 於 第 二 個 議 題 方 面, 主 席, 我 會 簡 短 匯 報 帳 委 會 對 於 政 府 飛 行 服 務 隊 ( 飛 行 服 務 隊 ) 的 運 作 所 表 達 的 關 注 飛 行 服 務 隊 提 供 多 種 服 務, 對 香 港 社 會 貢 獻 良 多, 帳 委 會 對 此 表 示 肯 定 飛 行 服 務 隊 提 供 的 服 務 包 括 搜 索 及 救 援 滅 火 支 援 執 法 機 關 空 中 測 量, 以 及 在 獲 保 安 局 局 長 批 准 的 情 況 下 載 運 乘 客 飛 行 服 務 隊 的 服 務 範 圍 之 廣 泛, 是

11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21 世 界 各 地 獨 一 無 二 的 為 進 一 步 了 解 飛 行 服 務 隊 的 運 作, 帳 委 會 於 2015 年 5 月 23 日 參 觀 了 其 總 部 飛 行 服 務 隊 以 現 有 人 力 資 源 應 付 不 斷 增 加 的 飛 行 服 務 需 求, 已 超 出 其 負 荷, 帳 委 會 對 此 表 示 關 注 此 外, 機 師 和 空 勤 主 任 職 系 人 手 短 缺 及 人 才 流 失, 亦 令 人 手 不 足 的 情 況 更 見 嚴 峻 帳 委 會 促 請 保 安 局 從 組 織 架 構 人 手 及 薪 酬 結 構 資 源 調 配 及 運 作 模 式 方 面, 檢 討 飛 行 服 務 隊 相 對 於 其 他 紀 律 部 隊 的 定 位, 以 確 保 飛 行 服 務 隊 具 備 所 需 資 源, 應 付 飛 行 服 務 需 求 帳 委 會 認 為 飛 行 服 務 隊 應 檢 討 其 服 務 範 圍, 以 便 將 其 有 限 資 源 投 放 於 首 要 的 緊 急 服 務 至 於 並 非 最 關 鍵 的 服 務 需 求, 飛 行 服 務 隊 可 考 慮 將 這 些 服 務 外 判 最 後, 主 席, 我 要 匯 報 帳 委 會 就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 食 環 署 ) 管 理 的 公 眾 熟 食 市 場 的 相 關 事 宜 所 作 商 議 在 處 理 熟 食 小 販 市 場 空 置 率 高 的 問 題 上,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及 食 環 署 態 度 散 漫, 帳 委 會 對 此 深 表 關 注, 並 認 為 不 可 接 受 帳 委 會 促 請 政 府 考 慮 推 行 措 施, 加 快 整 合 空 置 率 高 的 熟 食 小 販 市 場, 例 如 推 出 更 具 吸 引 力 的 特 惠 金 計 劃, 鼓 勵 熟 食 小 販 牌 照 持 有 人 自 願 交 回 牌 照 此 外, 帳 委 會 亦 促 請 政 府 加 快 在 公 眾 熟 食 市 場 推 行 消 防 安 全 措 施, 同 時 加 快 研 究 提 升 對 公 眾 熟 食 市 場 的 供 電 帳 委 會 察 悉, 食 環 署 表 示 有 3 幅 公 眾 熟 食 市 場 用 地 可 以 騰 出 重 新 發 展 帳 委 會 促 請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好 好 把 握 這 個 機 會, 加 快 制 訂 有 關 熟 食 市 場 公 眾 街 市 及 小 販 的 整 合 政 策, 從 發 展 的 角 度 推 動 不 同 類 型 的 販 商 之 間 可 相 輔 相 成, 發 揮 協 同 效 應 對 於 2009 年 2 月 發 表 的 帳 委 會 第 五 十 一 號 報 告 書 中 指 出 與 公 眾 市 場 有 關 的 多 項 問 題 尚 未 解 決, 帳 委 會 深 表 關 注 這 些 問 題 包 括 : 同 一 街 市 內 租 金 出 現 差 異 的 問 題 欠 缺 適 當 的 租 金 調 整 機 制, 以 及 未 有 向 檔 位 租 戶 收 回 空 調 成 本 等 營 運 開 支 的 處 理 最 後, 我 感 謝 帳 委 會 各 委 員 的 貢 獻, 並 希 望 將 此 記 錄 在 案 我 們 也 向 出 席 帳 委 會 聆 訊 的 證 人 致 謝 對 於 審 計 署 署 長 及 其 同 事 的 不 懈 努 力, 我 謹 此 致 謝 最 後, 我 亦 要 向 辛 勤 工 作 的 秘 書 處 人 員 致 謝 多 謝 主 席

12 9922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主 席 : 張 宇 人 議 員 會 就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2015 至 2016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的 報 告 向 本 會 發 言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2015 至 2016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的 報 告 張 宇 人 議 員 : 主 席, 在 2015 年 2 月 25 目 的 立 法 會 會 議 席 上, 主 席 閣 下 根 據 議 事 規 則 第 71(11) 條 的 規 定, 將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交 由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我 現 謹 代 表 財 務 委 員 會 提 交 有 關 審 核 開 支 預 算 的 報 告 財 務 委 員 會 在 本 年 3 月 27 日 至 4 月 2 日 期 間 合 共 舉 行 了 20 個 環 節 的 特 別 會 議, 研 究 政 府 當 局 於 年 度 提 出 的 開 支 預 算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開 支 預 算 的 目 的, 是 確 保 所 要 求 的 撥 款, 不 會 超 過 執 行 核 准 政 策 所 需 的 款 項 委 員 在 特 別 會 議 舉 行 之 前, 就 開 支 預 算 的 內 容 向 政 府 提 交 了 共 條 書 面 問 題, 較 去 年 增 加 6.5% 當 中 以 關 於 福 利 及 婦 女 事 務 教 育 及 民 政 的 問 題 較 多 政 府 在 特 別 會 議 前 亦 按 照 承 諾, 就 合 共 條 問 題 提 供 答 覆, 至 於 其 餘 合 乎 規 程 的 問 題 和 158 條 補 充 問 題 的 答 覆, 以 及 對 委 員 在 特 別 會 議 上 口 頭 提 問 的 回 應, 則 在 2015 年 4 月 22 日 舉 行 的 第 三 次 預 算 案 會 議 前 提 交 委 員 的 問 題 及 政 府 當 局 的 答 覆 已 上 載 立 法 會 網 站 在 特 別 會 議 上, 委 員 就 各 政 策 範 疇 的 開 支 項 目 提 出 質 詢, 並 就 預 算 案 內 各 項 與 發 展 經 濟 及 與 民 生 息 息 相 關 的 措 施 提 出 關 注 和 意 見 特 別 會 議 的 過 程 及 討 論 結 果, 已 載 列 於 報 告 內, 我 不 在 此 重 複 繼 2015 年 撥 款 條 例 草 案 於 5 月 28 日 的 立 法 會 會 議 獲 通 過 後, 財 務 委 員 會 於 6 月 下 旬 開 始 陸 續 審 批 當 局 就 預 算 案 內 各 項 措 施 提 出 的 撥 款 建 議 主 席, 財 務 委 員 會 經 過 一 連 5 天 共 用 了 30 小 時 的 特 別 會 議 完 成 審 議 開 支 預 算 的 工 作, 過 程 大 致 暢 順 就 此, 我 衷 心 感 謝 各 委 員 的 積 極 參 與, 並 向 財 經 事 務 及 庫 務 局 人 員 及 立 法 會 秘 書 處 致 意, 感 謝 他 們 不 遺 餘 力 提 供 的 支 援 謹 此 陳 辭

13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23 主 席 : 譚 耀 宗 議 員 會 就 議 事 規 則 委 員 會 2014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6 月 的 工 作 進 度 報 告 向 本 會 發 言 議 事 規 則 委 員 會 2014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6 月 的 工 作 進 度 報 告 譚 耀 宗 議 員 : 主 席, 我 以 議 事 規 則 委 員 會 主 席 的 身 份, 向 本 會 提 交 議 事 規 則 委 員 會 本 年 度 會 期 的 工 作 進 度 報 告 我 在 此 主 要 扼 述 委 員 會 數 項 工 作 的 重 點, 有 關 詳 情 已 載 於 工 作 進 度 報 告 內 首 先, 委 員 會 在 本 年 度 會 期 繼 續 研 究 有 關 就 法 案 提 出 修 正 案, 以 及 在 全 體 委 員 會 會 議 發 言 的 議 事 規 則, 以 處 理 拉 布 的 情 況 委 員 會 去 年 6 月 曾 就 處 理 拉 布 的 3 項 建 議 諮 詢 全 體 議 員 該 3 項 建 議 包 括 編 配 法 案 在 全 體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的 辯 論 時 間, 以 及 處 理 大 量 擬 議 修 正 案 的 兩 個 程 序 鑒 於 部 分 議 員 的 意 見, 委 員 會 同 意 在 終 審 法 院 就 立 法 會 主 席 決 定 終 止 2012 年 立 法 會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辯 論 的 司 法 覆 核 案 件 提 出 的 上 訴 頒 布 裁 決 後, 再 討 論 此 事 宜 終 審 法 院 在 2014 年 9 月 頒 布 書 面 裁 決, 認 為 立 法 會 主 席 根 據 基 本 法 第 72(1) 條 及 議 事 規 則 第 92 條, 有 權 設 定 限 制 和 終 結 辯 論 在 終 審 法 院 頒 布 裁 決 後, 委 員 會 再 討 論 處 理 拉 布 的 事 宜 雖 然 委 員 普 遍 認 為 有 需 要 訂 立 程 序 處 理 拉 布, 但 由 於 上 述 所 提 的 3 個 建 議 均 未 獲 得 大 多 數 委 員 接 受, 委 員 會 現 階 段 不 會 進 一 步 跟 進 該 等 建 議 委 員 會 察 悉, 在 訂 立 新 的 相 關 程 序 之 前, 立 法 會 主 席 仍 可 行 使 基 本 法 和 議 事 規 則 所 賦 予 的 權 力, 以 限 制 和 終 結 辯 論 就 議 員 為 拉 布 而 在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要 求 點 算 法 定 人 數 有 關 的 事 宜, 委 員 會 在 本 會 期 內 繼 續 討 論 多 項 建 議 在 討 論 的 過 程 中, 委 員 亦 有 參 考 英 國 御 用 大 律 師 向 立 法 會 主 席 提 供 的 意 見, 就 在 法 律 行 事 方 式 及 程 序 上, 如 何 處 理 為 拉 布 而 在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要 求 點 算 法 定 人 數, 以 及 減 低 立 法 會 因 沒 有 足 夠 法 定 人 數 出 席 會 議 而 要 休 會 待 續 的 可 能 性 委 員 察 悉 部 分 建 議, 包 括 將 會 議 法 定 人 數 為 不 少 於 全 體 議 員 的 二 分 之 一 的 規 定, 限 為 只 適 用 於 立 法 會 會 議 某 些 特 定 時 刻, 例 如 在 開 始 會 議 及 記 名 投 票 時, 以 及 限 制 議 員 在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提 出 點 算 法 定 人 數 要 求 的 權 利, 並 不 可 行 因 為 上 述 的 建 議 可 能 違 反 基 本 法 第 75 條 有 關 法 定 人 數 的 規 定, 或 超 越 立 法 會 主 席 的 權 力 範 圍 至 於 其 他 建

14 9924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議, 例 如 在 未 能 取 得 足 夠 法 定 人 數 出 席 會 議 的 情 況 下, 容 許 立 法 會 主 席 暫 停 有 關 會 議 而 非 宣 布 休 會 待 續, 以 及 延 長 傳 召 鐘 的 時 間 等, 有 委 員 質 疑 有 關 成 效 委 員 提 出 的 不 同 意 見 已 轉 交 立 法 會 主 席 考 慮 委 員 會 亦 檢 討 就 行 政 長 官 施 政 報 告 進 行 致 謝 議 案 的 安 排, 其 中 包 括 議 案 的 措 辭 及 付 諸 表 決 的 安 排 按 政 策 範 疇 將 辯 論 劃 分 為 不 同 環 節, 以 及 議 員 的 發 言 時 限 委 員 會 察 悉 現 時 的 安 排 已 沿 用 多 年, 能 夠 讓 議 員 就 施 政 報 告 表 達 意 見 及 立 場 委 員 會 同 意 無 需 就 致 謝 議 案 的 措 辭 表 決 及 辯 論 環 節 的 安 排 作 出 修 改 至 於 議 員 的 發 言 時 限, 委 員 會 同 意 進 一 步 研 究 是 否 需 要 縮 短 有 關 時 限, 由 現 時 30 分 鐘 調 減 至 25 分 鐘, 以 配 合 立 法 會 會 議 最 近 作 出 的 修 改, 讓 議 案 辯 論 的 首 兩 天 會 議 可 安 排 在 晚 上 8 時 暫 停, 而 第 三 天 可 在 晚 上 10 時 左 右 結 束 有 關 立 法 會 轄 下 委 員 會 的 程 序 方 面, 委 員 會 已 完 成 對 下 述 事 宜 的 硏 究 : ( 一 ) 在 委 員 會 延 長 會 議 期 間 就 議 案 提 出 修 正 案 ; ( 二 ) 委 員 會 主 席 的 金 錢 利 益 ; 及 ( 三 ) 對 團 體 / 組 織 提 交 意 見 書 及 / 或 登 記 在 委 員 會 會 議 上 作 口 頭 申 述 的 處 理 方 法 委 員 會 亦 曾 討 論 議 員 個 人 利 益 監 察 委 員 會 就 修 改 議 事 規 則 第 83A 條, 有 關 披 露 金 錢 利 益 的 事 宜 的 建 議 討 論 的 詳 情 已 載 於 工 作 進 度 報 告 內 最 後, 我 想 藉 此 機 會 感 謝 立 法 會 主 席 及 各 位 議 員 對 委 員 會 的 工 作 給 予 的 支 持 及 寶 貴 意 見 多 謝 主 席 陳 志 全 議 員 : 主 席, 規 程 問 題, 我 要 求 點 算 法 定 人 數 主 席 : 秘 書, 請 響 鐘 傳 召 議 員 返 回 會 議 廳 ( 在 傳 召 鐘 響 後, 多 位 議 員 返 回 會 議 廳 )

15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25 主 席 : 麥 美 娟 議 員 會 就 房 屋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向 本 會 發 言 房 屋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麥 美 娟 議 員 : 主 席, 我 謹 以 房 屋 事 務 委 員 會 ( 事 務 委 員 會 ) 主 席 的 身 份, 提 交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的 工 作 報 告, 並 簡 單 講 述 事 務 委 員 會 幾 項 重 點 工 作 公 共 房 屋 的 供 應 量 繼 續 是 事 務 委 員 會 極 為 關 注 的 議 題 政 府 在 新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下, 將 未 來 10 年 公 屋 的 供 應 目 標 定 為 20 萬 個 單 位, 委 員 關 注 這 個 供 應 目 標 難 以 滿 足 公 屋 輪 候 冊 上 超 過 26 萬 名 申 請 人 的 龐 大 需 求 委 員 亦 擔 心, 若 未 能 物 色 足 夠 土 地, 以 及 在 建 造 業 人 手 短 缺 和 建 築 成 本 不 斷 上 漲 的 情 況 下, 當 局 將 難 以 達 到 公 屋 的 供 應 目 標 委 員 促 請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 房 委 會 ) 加 快 重 建 高 樓 齡 屋 邨, 以 增 加 公 屋 的 供 應 量 就 資 助 出 售 單 位 方 面, 委 員 支 持 當 局 進 一 步 豐 富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的 形 式 部 分 委 員 要 求 當 局 探 討 各 種 可 行 方 法, 促 進 資 助 出 售 單 位 的 流 轉, 以 及 活 化 約 30 萬 個 未 補 地 價 的 單 位, 以 增 加 市 場 上 出 租 單 位 的 供 應 自 2012 年 擴 展 居 者 有 其 屋 ( 居 屋 ) 計 劃 第 二 市 場 至 白 表 買 家 的 臨 時 計 劃 推 出 後, 居 屋 單 位 的 價 格 顯 著 上 升 而 且, 在 獲 批 配 額 的 名 申 請 人 中, 接 近 一 半 沒 有 繼 續 進 行 相 關 程 序 委 員 對 此 極 表 關 注, 並 指 出 該 計 劃 令 居 屋 單 位 的 需 求 上 升, 但 單 位 供 應 量 卻 沒 有 相 應 增 加, 以 致 未 能 滿 足 需 求 事 務 委 員 會 通 過 一 項 議 案, 促 請 房 委 會 擱 置 該 計 劃 房 委 會 於 2014 年 預 售 首 批 新 建 居 屋 單 位 委 員 關 注 到, 大 部 分 申 請 人 為 白 表 買 家, 可 能 顯 示 物 業 價 格 飆 升, 已 令 綠 表 買 家 再 沒 有 能 力 購 買 居 屋 單 位, 於 是 要 求 房 委 會 檢 討 居 屋 定 價 機 制 部 分 委 員 亦 促 請 當 局 推 出 措 施, 例 如 重 推 首 次 置 業 貸 款 計 劃 及 夾 心 階 層 住 屋 計 劃, 以 協 助 既 不 符 合 資 格 申 請 公 屋 單 位, 又 未 能 負 擔 購 買 居 屋 單 位 的 階 層 對 於 行 政 長 官 在 2015 年 施 政 報 告 中 建 議 的 綠 表 置 居 先 導 計 劃, 由 房 委 會 在 興 建 中 的 公 屋 選 擇 合 適 單 位, 以 先 導 計 劃 形 式 及 低

16 9926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於 居 屋 價 格 售 予 綠 表 申 請 人, 部 分 委 員 表 示 支 持, 但 其 他 委 員 關 注 計 劃 會 減 少 可 供 編 配 的 公 屋 單 位 數 目, 延 長 平 均 輪 候 時 間 有 委 員 亦 質 疑, 隨 着 居 屋 第 二 市 場 的 單 位 價 格 飆 升, 綠 表 人 士 未 必 能 負 擔 購 買 綠 表 置 居 先 導 計 劃 的 單 位 委 員 普 遍 關 注 到, 自 實 施 額 外 印 花 稅 及 買 家 印 花 稅 後, 即 使 物 業 成 交 量 和 投 機 活 動 均 有 減 少, 物 業 價 格 卻 繼 續 攀 升 部 分 委 員 促 請 當 局 引 入 額 外 措 施, 使 物 業 價 格 回 落 至 市 民 可 負 擔 的 水 平 鑒 於 一 手 住 宅 物 業 的 銷 售 仍 存 在 多 種 不 良 營 商 手 法, 部 分 委 員 要 求 當 局 考 慮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的 相 關 建 議, 檢 討 一 手 住 宅 物 業 銷 售 條 例, 同 時 向 公 眾 提 供 更 多 資 料, 例 如 將 投 訴 個 案 的 詳 情 公 開, 以 提 醒 準 買 家 主 席, 最 後 我 藉 此 機 會 感 謝 事 務 委 員 會 各 委 員 和 秘 書 處 各 位 同 事 在 過 去 1 年 的 支 持 謝 謝 主 席 : 黃 國 健 議 員 會 就 人 力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向 本 會 發 言 人 力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黃 國 健 議 員 : 主 席, 我 謹 以 人 力 事 務 委 員 會 ( 事 務 委 員 會 ) 主 席 的 身 份, 就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本 立 法 年 度 的 工 作, 向 立 法 會 提 交 報 告 由 於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工 作 已 詳 細 載 述 在 報 告 內, 我 只 會 向 本 會 重 點 闡 述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數 項 主 要 工 作 事 務 委 員 會 十 分 關 注 對 僱 員 權 益 的 保 障, 特 別 是 議 價 能 力 較 低 的 僱 員 當 局 曾 向 事 務 委 員 會 匯 報, 在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制 度 下, 為 殘 疾 僱 員 提 供 的 特 別 安 排, 即 生 產 力 評 估 的 推 行 進 度 委 員 知 悉, 超 過 八 成 殘 疾 僱 員 及 其 僱 主, 滿 意 評 估 結 果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亦 沒 有 對 殘 疾 人 士 的 就 業 造 成 負 面 影 響 事 務 委 員 會 要 求 當 局 繼 續 密 切 監 察 這 個 安 排 的 成 效 除 了 本 地 僱 員 外, 委 員 亦 關 注 對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 外 傭 ) 的 保 障 委 員 得 悉, 部 分 外 傭 須 透 過 職 業 介 紹 所 償 還 欠 債, 因 而 即 使 僱 傭 權 益 受 損 亦 只 好 啞 忍, 不 敢 投 訴 委 員 促 請 當 局 加 強 規 管 本 地 職 業 介 紹

17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27 所, 以 保 障 僱 主 及 外 傭 的 利 益 當 局 表 示, 正 草 擬 相 關 的 實 務 守 則, 並 會 於 本 年 下 半 年, 諮 詢 相 關 持 份 者 及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席, 事 務 委 員 會 高 度 重 視 各 行 業 的 職 業 安 全 委 員 特 別 關 注 到, 建 造 業 是 各 行 各 業 中 出 現 工 業 意 外 致 命 個 案 及 意 外 比 率 最 高 的 行 業 鑒 於 多 項 大 型 基 建 工 程 相 繼 展 開, 委 員 深 切 關 注 到, 建 造 業 工 人 會 否 因 為 要 趕 工 而 疏 忽 工 作 時 的 安 全 委 員 促 請 當 局 採 取 足 夠 措 施 及 進 行 宣 傳 教 育, 以 保 障 工 人 的 職 業 安 全 委 員 亦 得 悉, 標 準 工 時 委 員 會 已 成 立 專 責 小 組, 尋 求 切 合 本 港 需 要 的 工 時 政 策 方 案, 並 預 計 於 2016 年 第 一 季, 向 政 府 提 交 報 告 大 部 分 委 員 不 滿 意 當 局 的 工 作 進 度 及 時 間 表, 要 求 當 局 盡 早 完 成 有 關 的 立 法 程 序 事 務 委 員 會 亦 成 立 了 一 個 小 組 委 員 會, 跟 進 標 準 工 時 立 法 的 議 題 該 小 組 委 員 會 目 前 正 列 於 輪 候 名 單 上, 等 待 展 開 工 作 此 外, 事 務 委 員 會 與 財 經 事 務 委 員 會 同 意, 在 兩 個 事 務 委 員 會 之 下, 委 任 一 個 聯 合 小 組 委 員 會, 負 責 研 究 與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下 對 沖 安 排 的 相 關 事 宜 該 聯 合 小 組 委 員 會 目 前 亦 正 列 於 輪 候 名 單 上, 等 待 展 開 工 作 主 席, 我 想 借 此 機 會 多 謝 事 務 委 員 會 各 位 委 員, 以 及 立 法 會 秘 書 處 在 過 去 1 年, 對 我 們 工 作 的 配 合 和 支 持 主 席, 我 謹 此 陳 辭 主 席 : 謝 偉 銓 議 員 會 就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向 本 會 發 言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謝 偉 銓 議 員 : 主 席, 我 以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 事 務 委 員 會 ) 主 席 的 身 份, 向 本 會 提 交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年 度 的 工 作 報 告 以 下 我 會 簡 述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數 項 重 點 工 作 在 本 年 度, 政 府 當 局 曾 就 推 行 各 項 增 加 土 地 供 應 的 短 中 長 期 措 施, 向 事 務 委 員 會 作 匯 報

18 9928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在 短 中 期 措 施 方 面, 事 務 委 員 會 強 調, 當 局 在 規 劃 綠 化 地 帶 作 房 屋 發 展 用 途 的 時 候, 必 須 注 意 有 關 措 施 對 附 近 居 民 在 交 通 及 環 境 方 面 的 影 響, 同 時 要 在 發 展 房 屋 及 提 供 社 區 設 施 之 間 取 得 平 衡 對 於 當 局 已 經 對 新 選 定 的 公 私 營 房 屋 用 地 適 度 上 調 發 展 密 度, 委 員 認 為 有 關 措 施 應 該 伸 延 至 政 府 機 構 或 社 區 用 地, 即 當 局 在 規 劃 社 區 設 施 時, 應 適 當 地 爭 取 提 高 有 關 用 地 的 發 展 地 積 比 率, 為 社 區 提 供 更 多 福 利 醫 療 等 方 面 的 設 施 在 增 加 土 地 供 應 的 長 期 措 施 方 面, 事 務 委 員 會 曾 經 深 入 討 論 東 涌 新 市 鎮 擴 展 計 劃 之 下 的 建 議 發 展 大 綱 草 圖 委 員 尤 其 關 注, 將 來 東 涌 新 市 鎮 擴 展 區 的 對 外 交 通 設 施 能 否 配 合 人 口 增 長 當 局 表 示 會 與 港 鐵 公 司 保 持 密 切 溝 通, 確 保 將 來 有 足 夠 的 列 車 服 務 另 一 方 面, 委 員 促 請 當 局 引 入 措 施, 在 區 內 增 加 多 元 化 的 就 業 機 會 事 務 委 員 會 十 分 關 注 本 港 食 水 供 應 的 穩 定 性, 對 於 當 局 計 劃 就 將 軍 澳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第 一 階 段 工 程 進 行 設 計 及 土 地 勘 測, 委 員 表 示 贊 同 不 過, 委 員 亦 對 海 水 化 淡 廠 將 來 生 產 食 水 的 單 位 成 本 偏 高 表 示 關 注 當 局 解 釋, 海 水 化 淡 的 成 本, 與 原 海 水 的 質 素 製 成 品 ( 即 食 水 ) 的 質 素 電 費 開 支 等 有 關, 而 本 港 將 會 採 納 較 高 的 食 水 質 素 標 準 此 外, 隨 着 海 水 化 淡 技 術 的 快 速 發 展, 當 局 相 信, 有 關 成 本 有 很 大 機 會 下 降 事 務 委 員 會 一 直 重 視 建 造 業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希 望 建 造 業 有 足 夠 的 人 手 和 技 術, 配 合 本 港 基 建 和 房 屋 發 展 的 需 要 政 府 當 局 建 議, 在 本 財 政 年 度 撥 款 1 億 元 予 建 造 業 議 會, 推 行 一 項 先 導 計 劃, 以 培 訓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成 為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名 額 合 共 個 事 務 委 員 會 對 此 表 示 支 持, 並 且 建 議 當 局 必 須 就 培 訓 的 內 容 和 方 式, 深 入 諮 詢 業 界 各 持 份 者, 以 及 協 助 工 人 在 完 成 培 訓 之 後 獲 得 合 適 的 工 作 事 務 委 員 會 早 前 通 過 一 項 議 案, 促 請 政 府 當 局 展 開 重 建 公 務 員 建 屋 合 作 社 樓 宇 的 計 劃, 以 增 加 市 區 土 地 供 應 政 府 當 局 在 今 年 5 月 向 事 務 委 員 會 報 告 有 關 工 作 的 進 展, 建 議 聯 同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 房 協 ) 推 行 先 導 計 劃, 將 公 務 員 建 屋 合 作 社 樓 宇 重 建 成 為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房 協 建 議, 有 關 合 作 社 須 齊 集 百 分 之 百 的 業 主 參 與, 方 可 提 出 申 請 參 與 計 劃 委 員 普 遍 認 為 百 分 之 百 這 個 門 檻 太 高, 可 能 會 令 先 導 計 劃 未 能 達 到 協 助 有 關 樓 宇 獲 得 重 建 的 目 的 政 府 當 局 和 房 協 表 示, 會 詳 細 考 慮 委 員 的 意 見 有 關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其 他 方 面 的 工 作 詳 情 已 載 於 報 告 中, 我 在 此 不 詳 細 敘 述

19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29 最 後, 我 想 藉 此 機 會 感 謝 事 務 委 員 會 各 委 員, 以 及 秘 書 處 各 同 事 在 過 去 1 年 的 支 持 主 席, 我 謹 此 陳 辭 主 席 : 譚 耀 宗 議 員 會 就 政 制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向 本 會 發 言 政 制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譚 耀 宗 議 員 : 主 席, 本 人 謹 以 政 制 事 務 委 員 會 ( 事 務 委 員 會 ) 主 席 的 身 份, 向 本 會 重 點 匯 報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本 立 法 年 度 的 商 議 工 作 事 務 委 員 會 一 直 密 切 監 察 政 制 發 展 的 工 作 政 府 當 局 在 本 年 1 月 7 日 發 表 行 政 長 官 普 選 辦 法 諮 詢 文 件, 事 務 委 員 會 隨 即 舉 行 了 3 次 會 議, 與 政 改 諮 詢 專 責 小 組 討 論 有 關 普 選 行 政 長 官 的 重 點 議 題, 以 及 聽 取 公 眾 的 意 見 其 後, 政 府 當 局 在 4 月 22 日 發 表 行 政 長 官 普 選 辦 法 公 眾 諮 詢 報 告 及 方 案 政 府 當 局 已 於 6 月 17 日 的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就 修 改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 產 生 辦 法 動 議 議 案 最 終 議 案 未 能 獲 得 通 過 事 務 委 員 會 曾 多 次 討 論 2015 年 區 議 會 選 舉 的 有 關 事 宜 政 府 當 局 建 議, 就 區 議 會 的 第 五 屆 任 期 及 其 後 任 期 的 選 舉, 調 高 候 選 人 的 資 助 額 及 選 舉 開 支 限 額 委 員 普 遍 支 持 當 局 的 建 議 政 府 當 局 亦 向 事 務 委 員 會 簡 介, 選 舉 管 理 委 員 會 為 2015 年 區 議 會 選 舉 建 議 的 主 要 選 舉 安 排 ; 並 且 就 選 舉 管 理 委 員 會 發 出 的 區 議 會 選 舉 活 動 建 議 指 引, 徵 詢 委 員 意 見 部 分 委 員 促 請 政 府 當 局 制 訂 有 效 措 施, 以 規 管 票 站 調 查, 確 保 選 舉 公 平 進 行 此 外, 委 員 亦 要 求 選 舉 事 務 處, 盡 力 協 助 行 動 不 便 的 選 民 投 票 在 本 立 法 年 度, 政 府 當 局 就 舉 行 2016 年 立 法 會 選 舉 的 相 關 法 例 所 需 的 擬 議 技 術 性 修 訂 諮 詢 事 務 委 員 會 有 關 的 技 術 性 修 訂 主 要 關 乎 更 新 某 些 功 能 界 別 的 選 民 基 礎 功 能 界 別 名 稱 及 點 票 程 序 當 局 已 將 這 些 建 議 納 入 2015 年 選 舉 法 例 ( 雜 項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選 民 登 記 工 作 一 向 是 事 務 委 員 會 重 點 關 注 的 議 題 之 一 部 分 委 員 要 求 政 府 當 局 加 強 對 選 民 的 隨 機 抽 樣 查 核, 以 提 升 選 民 登 記 冊 內 資 料 的 準 確 性 然 而, 部 分 其 他 委 員 關 注 到, 查 核 措 施 會 否 過 於 嚴 苛, 以 致 部 分 選 民, 尤 其 是 長 者, 喪 失 投 票 權 因 應 委 員 的 意 見, 選 舉 事 務

20 9930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處 曾 檢 討 各 項 查 核 措 施 並 且 優 化 策 略 選 舉 事 務 處 表 示, 在 非 選 舉 年 通 常 只 會 作 適 度 抽 樣 查 核, 但 在 選 舉 年 便 會 適 度 地 把 查 核 規 模 擴 大 選 舉 事 務 處 亦 會 透 過 與 房 屋 署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以 及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核 對 資 料, 覆 核 選 民 的 登 記 住 址 在 2015 年 的 選 民 登 記 周 期, 相 關 查 核 措 施 涵 蓋 大 約 160 萬 名 選 民 的 登 記 資 料 選 舉 事 務 處 已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及 相 關 選 舉 法 例, 將 大 約 8 萬 名 選 民 納 入 查 訊 程 序 有 關 反 歧 視 工 作 方 面, 事 務 委 員 會 曾 邀 請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 平 機 會 ) 主 席 周 一 嶽 醫 生, 簡 介 平 機 會 進 行 歧 視 條 例 檢 討 的 工 作 進 度 委 員 察 悉, 平 機 會 的 目 標 是 在 本 年 年 底 之 前, 向 政 府 提 交 檢 討 結 果 及 建 議 在 推 動 社 會 消 除 性 傾 向 及 性 別 認 同 歧 視 方 面, 事 務 委 員 會 聽 取 了 當 局 簡 介 消 除 歧 視 性 小 眾 諮 詢 小 組 的 工 作 進 度 委 員 察 悉, 當 局 已 委 聘 顧 問 就 性 小 眾 受 歧 視 的 經 歷 進 行 研 究 諮 詢 小 組 會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進 一 步 討 論 消 除 性 小 眾 歧 視 的 建 議 策 略 及 措 施 政 府 當 局 表 示, 會 與 不 同 的 持 份 者 積 極 研 究 如 何 跟 進 有 關 建 議 主 席, 本 人 謹 此 陳 辭 主 席 : 林 健 鋒 議 員 會 就 經 濟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向 本 會 發 言 經 濟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林 健 鋒 議 員 : 主 席, 我 謹 以 經 濟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 事 務 委 員 會 ) 主 席 的 身 份, 提 交 本 年 度 的 工 作 報 告, 並 簡 述 報 告 內 的 幾 項 主 要 工 作 在 年 度, 事 務 委 員 會 繼 續 密 切 監 察 三 跑 道 ( 三 跑 ) 系 統 的 最 新 發 展 電 力 市 場 未 來 發 展 旅 遊 競 爭 政 策 的 實 施 消 費 者 權 益, 以 及 港 口 物 流 及 海 事 服 務 等 事 宜 今 年 3 月, 政 府 當 局 及 機 場 管 理 局 向 事 務 委 員 會 簡 介 三 跑 系 統 的 發 展 計 劃 支 持 三 跑 的 議 員 認 為, 落 實 計 劃 可 解 決 雙 跑 系 統 快 將 飽 和 的 問 題, 亦 同 時 能 為 本 港 帶 來 龐 大 的 經 濟 利 益 反 對 的 委 員 質 疑, 三 跑 的 容 量 會 否 受 珠 江 三 角 洲 的 空 域 使 用 限 制, 未 能 達 致 預 期 每 小 時 102 班 次 的 最 高 容 量 此 外, 有 委 員 擔 心, 雖 然 機 場 管 理 局 將 自 行 融 資, 承 擔 1,415 億 元 的 造 價, 但 工 程 計 劃 的 風 險 所 導 致 的 額 外 開 支, 最 終 會 由 政 府 及 市 民 大 眾 承 擔 議 員 已 同 意 在 內 務 委 員 會 轄 下 成 立 小 組 委 員 會, 盡 快 跟 進 三 跑 系 統 工 程 的 相 關 事 宜

21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31 事 務 委 員 會 亦 聽 取 了 政 府 當 局 就 香 港 電 力 市 場 的 未 來 發 展 進 行 公 眾 諮 詢 的 簡 介, 並 舉 行 了 公 聽 會 事 務 委 員 會 促 請 政 府 當 局, 致 力 為 香 港 電 力 市 場 長 遠 引 入 競 爭 作 準 備, 包 括 發 展 小 型 分 布 式 發 電 ; 並 在 與 兩 家 電 力 公 司 商 討 2018 年 後 的 規 管 合 約 時, 將 准 許 回 報 率 下 調 至 5% 或 以 下 燃 料 組 合 方 面, 有 委 員 認 為, 當 局 應 在 借 鑒 外 國 在 操 作 核 電 廠 及 處 理 核 廢 料 的 成 功 經 驗 後, 考 慮 從 內 地 輸 入 更 多 核 電, 以 作 供 電 之 用 此 外, 委 員 察 悉, 團 體 促 請 政 府 當 局 訂 立 機 制 以 推 廣 可 再 生 能 源, 包 括 推 行 電 網 接 駁 上 網 電 價 及 淨 計 量 電 費 等 措 施 在 旅 遊 方 面, 委 員 察 悉, 雖 然 去 年 暫 不 擴 展 自 由 行 及 一 簽 多 行, 訪 港 內 地 旅 客 仍 高 達 萬 人 次 就 北 區 水 貨 客 走 私 活 動 激 增 滋 擾 居 民 生 活, 社 會 上 有 強 烈 聲 音, 要 求 遏 止 水 貨 活 動, 部 分 人 士 更 針 對 水 貨 客 進 行 示 威 活 動 委 員 對 一 簽 多 行 的 安 排 意 見 不 一 中 央 政 府 在 4 月 中 亦 開 始 實 施 一 周 一 行 的 安 排, 以 期 打 擊 1 周 來 港 多 次 的 內 地 水 貨 客 的 水 貨 活 動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審 議 根 據 競 爭 條 例 訂 立 3 條 附 屬 法 例 的 建 議 時 察 悉, 不 受 競 爭 條 例 規 管 的 法 定 團 體 應 遵 守 競 爭 原 則, 並 糾 正 任 何 反 競 爭 的 行 為 ; 而 證 券 及 期 貨 事 務 監 察 委 員 會 則 會 與 競 爭 事 務 委 員 會 ( 競 委 會 ) 加 強 溝 通, 監 察 其 轄 下 機 構 是 否 符 合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中 有 關 競 爭 的 規 定 ; 競 委 會 亦 會 就 業 務 實 體 如 何 評 估 營 業 額 作 出 指 引 競 委 會 向 事 務 委 員 會 簡 介 指 引 擬 稿 時, 曾 就 第 一 及 第 二 行 為 守 則, 如 控 制 轉 售 價 格 安 排 集 體 豁 免 命 令 及 濫 用 市 場 權 勢 等 議 題 交 換 意 見 競 委 會 表 示, 競 爭 條 例 可 望 於 今 年 12 月 1 日 起 全 面 實 施 在 保 障 消 費 權 益 方 面, 委 員 對 本 地 車 用 燃 油 出 現 加 快 減 慢 及 加 多 減 少 的 跡 象 表 示 深 切 關 注 委 員 亦 觀 察 到, 儘 管 不 同 油 站 的 地 價 不 同, 柴 油 牌 價 卻 一 樣 委 員 察 悉,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推 出 了 柴 油 計 算 機 手 機 應 用 程 式, 以 適 時 向 車 主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委 員 亦 得 悉, 競 委 會 已 就 本 地 車 用 燃 油 市 場 進 行 初 步 研 究 委 員 普 遍 欣 賞 當 局 就 實 施 經 修 訂 的 商 品 說 明 條 例 及 打 擊 不 良 營 商 手 法 所 進 行 的 工 作 海 關 就 接 獲 的 宗 投 訴 中, 成 功 檢 控 了 122 宗 個 案 當 局 表 示, 由 於 執 法 機 關 一 直 積 極 處 理 相 關 查 詢 及 投 訴, 因 此 在 教 育 公 眾 時 會 引 用 更 多 本 地 個 案, 說 明 違 規 情 況 政 府 當 局 向 事 務 委 員 會 簡 介 香 港 港 口 發 展 策 略 2030 研 究 時, 委 員 普 遍 認 同 應 善 用 碼 頭 周 邊 土 地, 以 應 付 增 長 此 外, 大 部 分 委 員 支 持 發 展 高 增 值 物 流 服 務, 但 關 注 到 有 需 要 協 助 傳 統 服 務 提 供 者 轉 型, 以 維 持 其 生 計, 並 配 合 行 業 未 來 發 展 的 人 手 需 要

22 9932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就 2012 年 10 月 1 日 南 丫 島 附 近 撞 船 事 故 調 查 委 員 會 報 告, 政 府 當 局 表 示, 調 查 委 員 會 已 指 出 海 事 處 內 部 存 在 若 干 弊 端, 並 成 立 了 督 導 委 員 會, 監 察 海 事 處 進 行 全 面 制 度 檢 討 和 改 革 委 員 曾 就 海 事 業 界 人 手 短 缺 提 高 海 上 交 通 第 三 者 風 險 保 險 保 額 兒 童 救 生 衣 等 問 題, 與 政 府 當 局 交 換 意 見 主 席,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其 他 工 作 已 在 書 面 報 告 中 詳 細 交 代 我 要 藉 此 機 會 多 謝 事 務 委 員 會 委 員 及 秘 書 處 職 員 的 支 持 主 席, 我 謹 此 陳 辭 主 席 : 張 宇 人 議 員 會 就 食 物 安 全 及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向 本 會 發 言 食 物 安 全 及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張 宇 人 議 員 : 主 席, 我 謹 以 食 物 安 全 及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 事 務 委 員 會 ) 主 席 的 身 份, 匯 報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本 立 法 年 度 的 工 作 由 於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工 作 已 在 報 告 中 詳 述, 我 只 會 重 點 介 紹 事 務 委 員 會 數 項 主 要 工 作 政 府 當 局 建 議 制 訂 規 管 架 構, 以 加 強 規 管 供 36 個 月 以 下 嬰 幼 兒 食 用 的 配 方 產 品 和 預 先 包 裝 食 物 的 營 養 及 健 康 聲 稱, 而 委 員 普 遍 認 為 政 府 當 局 應 確 保 擬 議 的 規 管 架 構 與 國 際 標 準 一 致 亦 有 意 見 認 為, 當 局 應 參 考 向 香 港 供 應 有 關 產 品 的 國 家 的 相 關 規 例 就 擬 議 規 管 架 構 的 實 施 時 間, 有 部 分 委 員 認 為 當 局 應 基 於 公 眾 健 康 的 考 慮, 盡 快 實 施 擬 議 的 規 管 架 構 ; 但 亦 有 其 他 部 分 委 員 認 為, 應 給 予 業 界 充 裕 時 間 就 新 規 定 作 好 準 備 政 府 當 局 表 示, 在 研 究 規 管 架 構 時, 當 局 已 顧 及 食 品 法 典 委 員 會 訂 定 的 原 則 和 指 引, 以 及 其 他 司 法 管 轄 區 的 做 法 政 府 當 局 亦 保 證, 在 任 何 相 關 規 管 措 施 生 效 前, 會 給 予 業 界 一 段 合 理 的 寬 限 期 事 務 委 員 會 跟 進 了 多 項 與 食 物 安 全 有 關 的 事 宜, 其 中 包 括 就 台 灣 劣 質 豬 油 事 件 進 行 的 調 查 和 跟 進 工 作 大 部 分 委 員 認 為, 政 府 當 局 應 盡 快 落 實 措 施, 以 確 保 食 用 油 的 安 全, 並 對 違 反 相 關 法 例 人 士 加 重 刑 罰, 以 收 更 大 的 阻 嚇 作 用 政 府 當 局 表 示, 當 局 會 考 慮 透 過 立 法, 規 定 食 用 油 不 可 以 採 用 經 使 用 煮 食 油, 或 並 非 擬 供 人 食 用 的 劣 質

23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33 油 作 為 生 產 原 料, 而 所 有 食 用 油 都 必 須 符 合 建 議 的 法 定 標 準 此 外, 事 務 委 員 會 亦 曾 討 論 有 關 食 物 安 全 條 例 的 實 施 情 況 委 員 關 注 到, 現 時 葵 涌 貨 櫃 碼 頭 並 未 設 有 食 物 檢 驗 站, 對 從 海 路 進 口 的 食 物 進 行 檢 查 政 府 當 局 表 示, 正 考 慮 設 立 有 關 設 施 的 可 行 性, 以 加 強 食 物 監 測 工 作 事 務 委 員 會 一 直 關 注 禽 流 感 的 防 控 工 作 對 於 政 府 當 局 在 打 鼓 嶺 設 立 本 地 活 家 禽 檢 查 站 的 建 議 安 排, 委 員 與 業 界 同 樣 關 注 到, 相 對 於 本 地 活 雞 每 天 的 批 售 量, 每 天 經 由 打 鼓 嶺 檢 查 站 供 應 至 零 售 點 的 本 地 活 雞 數 目 上 限 過 低, 促 請 當 局 改 善 檢 查 站 的 設 施 亦 有 委 員 促 請 政 府 當 局 物 色 兩 個 不 同 的 選 址, 分 別 存 放 進 口 活 禽 與 本 地 活 禽, 以 便 長 遠 地 減 低 禽 流 感 的 風 險 政 府 當 局 表 示, 由 於 香 港 缺 乏 土 地 供 應, 加 上 當 區 居 民 可 能 反 對 在 其 鄰 近 社 區 興 建 有 關 設 施, 有 關 建 議 並 不 可 行 事 務 委 員 會 曾 討 論 政 府 當 局 的 新 農 業 政 策 諮 詢 文 件, 並 聽 取 了 團 體 的 意 見 委 員 認 為 政 府 當 局 所 建 議 設 立 的 農 業 園, 面 積 只 有 70 至 80 公 頃, 根 本 不 能 應 付 需 求 對 於 政 府 當 局 建 議 與 農 業 園 租 戶 訂 立 5 年 的 租 約 期, 委 員 認 為 當 局 應 延 長 租 約 期, 以 鼓 勵 租 戶 作 長 期 的 投 資 亦 有 意 見 認 為, 政 府 當 局 應 考 慮 在 新 農 業 政 策 下, 為 本 地 農 產 品 制 訂 自 給 率 目 標 政 府 當 局 解 釋, 在 香 港 這 個 小 城 市, 農 業 園 較 小 規 模 的 耕 種 活 動, 會 更 適 合 作 為 推 動 農 業 的 第 一 步 政 府 當 局 強 調, 在 敲 定 有 關 農 業 園 的 建 議 前, 會 適 當 考 慮 在 公 眾 諮 詢 期 間 收 集 到 的 意 見 事 務 委 員 會 一 直 關 注 公 營 骨 灰 龕 位 供 應 嚴 重 不 足 的 情 況, 並 促 請 政 府 當 局 大 幅 增 加 骨 灰 龕 位 的 供 應 有 委 員 關 注 到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現 行 配 售 公 營 骨 灰 龕 位 的 安 排, 建 議 當 局 設 立 輪 候 機 制, 或 以 先 到 先 得 方 式 配 售 公 營 骨 灰 龕 位, 以 縮 短 公 營 骨 灰 龕 位 的 輪 候 時 間 有 委 員 認 為, 政 府 當 局 應 該 加 強 推 廣 綠 色 殯 葬 ( 包 括 紀 念 花 園 或 海 上 撒 灰 ), 並 且 研 究 措 施 使 綠 色 殯 葬 成 為 處 理 先 人 骨 灰 的 主 流 模 式 最 後, 我 藉 此 機 會 多 謝 委 員 支 持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工 作 主 席, 我 謹 此 陳 辭 主 席 : 李 國 麟 議 員 會 就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向 本 會 發 言

24 9934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李 國 麟 議 員 : 主 席, 我 謹 以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 事 務 委 員 會 ) 主 席 的 身 份, 匯 報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本 立 法 年 度 的 工 作 由 於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工 作 已 詳 細 載 述 在 報 告 中, 我 只 會 重 點 介 紹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數 項 主 要 工 作 事 務 委 員 會 曾 討 論 當 局 建 議 改 革 私 營 醫 療 機 構 規 管 制 度 的 諮 詢 文 件, 並 聽 取 了 團 體 的 意 見 委 員 普 遍 歡 迎 當 局 為 私 營 醫 院 進 行 高 風 險 醫 療 程 序 的 日 間 醫 療 機 構, 以 及 在 法 團 組 織 管 理 下 提 供 醫 療 服 務 的 機 構, 引 入 全 面 的 規 管 架 構 有 意 見 認 為, 當 局 應 訂 明 醫 療 機 構 的 法 律 定 義, 以 及 清 晰 界 定 哪 些 醫 療 程 序 會 被 視 為 高 風 險, 應 在 醫 院 或 日 間 醫 療 中 心 施 行 此 外, 所 有 私 營 醫 療 機 構 應 制 訂 有 系 統 的 投 訴 處 理 機 制, 以 提 高 對 病 人 安 全 及 消 費 者 權 益 的 保 障 美 容 服 務 的 規 管 和 發 展, 特 別 是 正 在 研 究 中 的 醫 療 儀 器 規 管 架 構, 繼 續 是 事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的 焦 點 之 一 雖 然 委 員 及 美 容 界 的 團 體 已 一 致 強 烈 要 求 當 局 成 立 規 管 美 容 業 督 導 委 員 會, 協 助 美 容 業 制 訂 一 套 專 業 規 管 和 培 訓 制 度, 但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教 育 局 及 保 安 局 並 未 齊 心 協 力 推 動 有 關 工 作, 委 員 對 此 深 表 遺 憾 事 務 委 員 會 與 工 商 事 務 委 員 會 已 決 定 就 此 事 宜 去 信 政 務 司 司 長, 要 求 跟 進 事 務 委 員 會 一 直 密 切 跟 進 當 局 就 預 防 及 控 制 中 東 呼 吸 綜 合 症 及 伊 波 拉 病 毒 所 推 行 的 措 施 委 員 認 為, 衞 生 風 險 應 納 入 為 當 局 評 估 是 否 有 需 要 發 出 外 遊 警 示 的 一 項 考 慮 因 素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表 示, 基 於 公 共 衞 生 的 考 慮, 保 安 局 或 會 按 該 局 的 建 議, 在 外 遊 警 示 制 度 下, 勸 諭 公 眾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外 遊 或 停 止 所 有 有 關 的 外 遊 活 動 至 於 預 防 及 控 制 季 節 性 流 感 方 面, 有 意 見 認 為, 較 長 遠 而 言, 當 局 應 促 進 本 地 疫 苗 行 業 的 發 展, 以 應 付 本 地 的 需 要 委 員 亦 十 分 關 注, 即 將 推 行 的 大 腸 癌 篩 檢 先 導 計 劃 會 令 那 些 初 步 測 試 結 果 呈 陽 性 但 經 濟 能 力 有 限 的 參 加 者, 因 未 能 負 擔 在 私 營 界 別 接 受 大 腸 鏡 檢 查 的 分 擔 費 用, 只 能 向 輪 候 時 間 較 長 的 公 營 醫 療 界 別 求 診, 因 而 延 誤 治 療 此 外, 委 員 亦 建 議, 當 局 應 降 低 參 加 先 導 計 劃 的 最 低 年 齡 門 檻, 並 應 致 力 鼓 勵 那 些 健 康 警 覺 性 較 低 的 合 資 格 人 士 參 與 計 劃 事 務 委 員 會 曾 討 論 當 局 提 供 貸 款, 以 發 展 名 為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醫 院 的 非 牟 利 私 家 教 學 醫 院 的 建 議 因 應 委 員 的 關 注, 當 局 及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保 證,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醫 院 的 發 展 不 會 影 響 中 大 醫 學 院 所 聘 用 的 全 職

25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35 臨 床 教 授 可 私 人 執 業 的 節 數, 以 及 威 爾 斯 親 王 醫 院 對 現 有 病 人 提 供 的 公 營 醫 療 服 務 主 席, 事 務 委 員 會 亦 跟 進 了 多 項 與 醫 院 管 理 局 有 關 的 事 宜, 其 中 包 括 香 港 兒 童 醫 院 的 服 務 模 式 公 營 專 科 門 診 診 所 推 行 的 跨 聯 網 轉 介 安 排 擴 展 普 通 科 門 診 公 私 營 協 作 計 劃 公 營 醫 院 的 保 安 管 理 醫 療 用 品 的 安 全 使 用, 以 及 病 理 學 報 告 的 質 素 管 理 等 在 當 局 提 交 予 事 務 委 員 會 考 慮 的 各 項 立 法 建 議 中, 委 員 特 別 關 注 到, 有 關 把 健 康 忠 告 圖 象 的 面 積, 由 現 時 佔 煙 草 產 品 封 包 及 零 售 盛 器 最 大 的 兩 個 表 面 的 50% 提 高 至 85% 的 建 議, 是 否 已 在 保 障 公 眾 健 康 和 營 商 環 境 之 間 取 得 適 度 的 平 衡 主 席, 最 後, 我 藉 此 機 會, 多 謝 委 員 支 持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工 作 主 席, 我 謹 此 陳 辭 主 席 : 田 北 辰 議 員 會 就 交 通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向 本 會 發 言 交 通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田 北 辰 議 員 : 主 席, 我 謹 以 交 通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席 的 身 份, 提 交 本 年 度 的 工 作 報 告, 並 簡 述 數 項 重 點 工 作 在 年 度, 交 通 事 務 委 員 會 繼 續 密 切 監 察 與 交 通 事 宜 有 關 的 政 府 政 策, 以 及 公 眾 關 注 的 事 項 ; 同 時 透 過 轄 下 的 鐵 路 事 宜 小 組 委 員 會, 密 切 跟 進 新 鐵 路 項 目 的 規 劃 和 推 行, 以 及 現 有 鐵 路 的 運 作 在 2015 年 5 月 底, 香 港 鐵 路 有 限 公 司 ( 港 鐵 公 司 ) 公 布 按 票 價 調 整 機 制,2015 年 整 體 港 鐵 公 司 票 價 向 上 調 整 幅 度 為 4.3% 事 務 委 員 會 部 分 委 員 不 滿 港 鐵 公 司 雖 然 有 超 過 116 億 元 的 豐 厚 利 潤, 卻 仍 然 決 定 在 2015 年 增 加 票 價 有 委 員 促 請 政 府 當 局 提 前 進 行 下 一 次 票 價 調 整 機 制 的 檢 討, 事 務 委 員 會 又 呼 籲 港 鐵 公 司 提 供 更 多 票 價 優 惠, 例 如 將 早 晨 折 扣 優 惠 試 驗 計 劃 擴 展 至 黃 昏 繁 忙 時 段, 藉 此 把 2015 年 票 價 調 整 所 得 的 額 外 收 入 全 數 回 饋 乘 客 在 鐵 路 的 發 展 方 面, 政 府 當 局 於 2014 年 10 月 向 鐵 路 事 宜 小 組 委 員 會 簡 介 鐵 路 發 展 策 略 2014 小 組 委 員 會 察 悉, 當 局 是 在 回 應 運 輸

26 9936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需 求, 並 配 合 新 發 展 區 及 其 他 新 發 展 項 目 的 發 展 需 要 的 前 提 下, 制 訂 鐵 路 發 展 策 略 2014 該 策 略 文 件 建 議, 在 直 至 2031 年 的 規 劃 期 內 完 成 7 個 鐵 路 項 目, 包 括 北 環 線 及 古 洞 站 屯 門 南 延 線 東 九 龍 線 東 涌 西 延 線 西 鐵 洪 水 橋 站 南 港 島 線 ( 西 段 ), 以 及 北 港 島 線 小 組 委 員 會 普 遍 表 示 支 持 該 7 個 項 目, 並 提 出 應 關 注 的 事 項 鐵 路 事 宜 小 組 委 員 會 在 年 內 繼 續 跟 進 正 在 興 建 的 數 個 鐵 路 項 目 的 推 行 情 況, 並 曾 要 求 政 府 當 局 及 港 鐵 公 司 解 釋 延 誤 的 原 因, 以 及 可 能 引 起 的 成 本 上 升 此 外, 小 組 委 員 會 亦 關 注 鐵 路 的 安 全 運 作 維 修 保 養 和 採 購, 並 要 求 港 鐵 公 司 改 善 設 施 和 品 質 控 制, 以 提 升 服 務 表 現 事 務 委 員 會 一 直 有 關 注 本 港 道 路 交 通 擠 塞 的 問 題 政 府 當 局 曾 於 2014 年 3 月 邀 請 交 通 諮 詢 委 員 會 進 行 一 項 有 關 香 港 道 路 交 通 擠 塞 的 研 究 該 會 提 交 的 研 究 報 告 提 出 了 12 項 短 中 及 長 期 措 施 供 政 府 當 局 考 慮 政 府 當 局 於 2015 年 5 月 向 委 員 簡 介 當 局 就 該 12 項 建 議 所 作 的 回 應 雖 然 政 府 當 局 表 示 會 採 取 多 管 齊 下 的 策 略 解 決 道 路 交 通 擠 塞, 而 徵 稅 只 是 其 中 一 項 解 決 問 題 的 措 施 但 是, 委 員 會 認 為, 單 靠 增 加 收 費 並 不 足 以 遏 止 私 家 車 數 目 的 增 長, 而 且 往 住 只 能 得 到 短 暫 成 效 委 員 會 亦 關 注 到 泊 車 位 不 足 的 問 題, 並 籲 請 政 府 當 局 檢 討 有 關 泊 車 位 的 政 策, 以 及 從 速 增 加 泊 車 位 的 供 應 部 分 委 員 支 持 推 行 電 子 道 路 收 費 計 劃 及 泊 車 轉 乘 計 劃, 以 紓 緩 交 通 擠 塞 委 員 認 為, 提 高 私 家 車 的 首 次 登 記 稅, 對 那 些 只 是 間 中 才 使 用 私 家 車 的 車 主 並 不 公 平 相 反, 在 繁 忙 時 段 的 繁 忙 地 區 推 行 電 子 道 路 收 費 以 解 決 交 通 擠 塞 問 題, 可 能 是 較 公 平 的 做 法 事 務 委 員 會 察 悉, 政 府 當 局 在 1999 年 完 成 的 第 三 次 整 體 運 輸 研 究, 就 整 體 運 輸 布 局 確 立 的 一 些 大 方 向, 至 今 在 政 策 方 面 依 然 適 用, 並 於 2014 年 11 月 底 向 事 務 委 員 會 簡 介 公 共 交 通 策 略 研 究 的 工 作 計 劃 部 分 委 員 雖 然 歡 迎 政 府 當 局 展 開 公 共 交 通 策 略 研 究, 但 認 為 該 項 研 究 的 涵 蓋 範 圍 有 其 局 限, 例 如 未 有 包 括 跨 境 交 通 需 要 及 有 關 私 家 車 的 政 策 等 他 們 建 議 政 府 當 局 應 盡 快 展 開 第 四 次 整 體 運 輸 研 究 主 席,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其 他 工 作 已 在 書 面 報 告 中 詳 細 交 代 我 謹 此 陳 辭 主 席 : 林 大 輝 議 員 會 就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向 本 會 發 言

27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37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年 度 報 告 林 大 輝 議 員 : 主 席, 我 謹 以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席 的 身 份, 匯 報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年 度 立 法 會 會 期 的 工 作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工 作 已 經 詳 細 載 述 在 書 面 報 告 中, 因 此, 以 下 我 只 會 陳 述 數 項 要 點 在 高 等 教 育 方 面, 事 務 委 員 會 就 自 資 專 上 教 育 委 員 會 發 表 的 顧 問 研 究 報 告, 聽 取 了 40 多 個 團 體 的 意 見 委 員 察 悉, 雖 然 團 體 普 遍 支 持 擬 議 的 管 治 及 質 素 保 證 良 好 規 範 守 則, 但 不 少 自 資 院 校 對 於 當 局 要 求 他 們 披 露 適 度 詳 細 的 財 務 資 料, 表 示 極 大 保 留 或 不 同 意 政 府 當 局 和 自 資 專 上 教 育 委 員 會 告 知 委 員, 會 充 分 考 慮 各 方 所 提 出 的 意 見 才 作 決 定 事 務 委 員 會 積 極 跟 進 職 業 教 育 在 本 港 的 推 行 情 況 委 員 認 為 有 必 要 將 職 業 教 育 推 廣 為 具 吸 引 力 的 中 學 畢 業 生 升 學 選 擇 之 一 當 局 表 示, 除 了 在 高 中 階 段 透 過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及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提 供 與 就 業 及 職 業 有 關 的 教 育 外, 亦 加 強 為 中 學 生 提 供 生 涯 規 劃 教 育, 讓 學 生 了 解 自 己 的 職 業 及 升 學 志 向 當 局 於 去 年 6 月 成 立 推 廣 職 業 教 育 專 責 小 組, 致 力 加 強 公 眾 對 職 業 教 育 的 認 知 與 認 受 事 務 委 員 會 將 繼 續 跟 進 其 工 作 就 新 高 中 課 程 下 的 通 識 教 育 科 作 為 核 心 科 目 的 推 行 情 況, 委 員 深 切 關 注 該 科 課 程 所 涵 蓋 的 廣 泛 範 圍, 以 及 在 教 與 學 上 如 何 處 理 一 些 具 爭 議 性 的 政 治 議 題 等 當 局 強 調 通 識 科 的 兼 容 及 跨 學 科 性 質, 並 表 示 會 信 賴 教 師 及 學 校 按 專 業 精 神 進 行 教 學 活 動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繼 續 跟 進 該 科 課 程 及 評 估 的 中 期 檢 討 至 於 中 國 歷 史 教 育, 委 員 察 悉, 當 局 建 議 把 初 中 中 國 歷 史 科 課 程 的 古 代 史 及 近 代 史 比 例 調 整 至 各 佔 一 半 他 們 促 請 當 局 在 推 出 該 方 案 前 應 充 分 諮 詢 各 持 份 者, 以 確 保 學 校 已 準 備 就 緒 此 外, 部 分 委 員 亦 就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的 修 讀 學 生 人 數 下 降 修 讀 的 特 殊 學 校 學 生 人 數 相 對 偏 低, 以 及 所 提 供 的 課 程 能 否 滿 足 相 關 行 業 的 需 要 等, 與 當 局 交 換 意 見 就 中 小 學 推 行 以 普 通 話 教 授 中 國 語 文 科 ( 普 教 中 ) 的 最 新 發 展 及 目 標 方 向, 委 員 表 達 了 不 同 的 意 見 亦 有 委 員 關 注 一 項 以 先 導 形 式 協 助 中 小 學 推 行 普 教 中 的 支 援 計 劃 的 成 本 效 益 當 局 察 悉 相 關 意 見, 並 表 示 會 研 究 該 支 援 計 劃 所 得 的 經 驗, 才 決 定 未 來 路 向

28 9938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當 局 曾 就 促 進 香 港 與 內 地 姊 妹 學 校 交 流 試 辦 計 劃 諮 詢 事 務 委 員 會 部 分 委 員 支 持 提 供 專 項 撥 款, 讓 學 校 能 夠 有 系 統 地 計 劃 目 標 明 確 的 姊 妹 學 校 活 動 亦 有 委 員 認 為, 如 要 擴 闊 學 生 的 視 野, 為 姊 妹 學 校 活 動 提 供 的 支 援 不 應 只 限 於 內 地 學 校 事 務 委 員 會 並 不 反 對 當 局 向 財 務 委 員 會 提 交 相 關 財 務 建 議 事 務 委 員 會 非 常 關 注 特 殊 學 校 的 校 舍 及 設 施 的 標 準, 並 曾 與 當 局 討 論 有 關 特 殊 學 校 重 建 及 重 置 的 政 策 事 宜 事 務 委 員 會 亦 通 過 議 案, 促 請 教 育 局 採 取 多 項 措 施, 包 括 從 速 重 建 老 化 的 特 殊 學 校, 並 以 社 會 責 任 支 援 模 式 作 為 設 計 特 殊 學 校 校 舍 及 設 施 的 基 礎 事 務 委 員 會 非 常 重 視 維 持 一 支 穩 定 優 秀 的 教 師 團 隊 有 委 員 指 出, 政 府 當 局 只 傾 向 發 放 非 經 常 性 現 金 津 貼, 以 供 學 校 開 設 有 時 限 的 教 席 這 種 做 法 不 利 於 教 師 專 業 的 穩 定 性 和 前 景 另 一 方 面, 委 員 支 持 政 府 將 公 營 小 學 的 學 位 教 師 職 位 比 例, 由 現 時 的 50% 逐 步 提 升 至 65%, 但 部 分 委 員 認 為, 為 改 善 教 育 質 素, 小 學 學 位 教 師 職 位 的 比 例 有 需 要 進 一 步 提 升 至 85%, 與 公 營 中 學 看 齊 委 員 察 悉 教 育 局 的 長 遠 目 標 是 將 中 小 學 教 師 職 位 全 面 提 升 為 學 位 職 位 截 至 6 月 底, 事 務 委 員 會 共 舉 行 了 11 次 會 議 轄 下 的 研 究 落 實 免 費 幼 稚 園 教 育 小 組 委 員 會 亦 繼 續 進 行 工 作 主 席, 我 要 藉 此 機 會 感 謝 委 員 及 團 體 對 事 務 委 員 會 工 作 的 積 極 參 與 主 席, 我 謹 此 陳 辭 主 席 : 質 詢 今 次 會 議 除 6 項 口 頭 質 詢 外, 我 根 據 議 事 規 則 第 24(4) 條, 准 許 葛 珮 帆 議 員 及 黃 碧 雲 議 員 各 自 提 出 一 項 急 切 質 詢 由 於 兩 項 急 切 質 詢 是 關 乎 在 大 型 活 動 中 使 用 彩 色 顏 料 或 粉 塵 的 事 宜, 為 方 便 議 員 作 出 跟 進, 我 會 先 請 兩 位 議 員 提 出 他 們 的 急 切 質 詢, 並 由 官 員 分 別 就 該 兩 項 質 詢 作 答 然 後 我 會 請 葛 珮 帆 議 員 黃 碧 雲 議 員 及 其 他 議 員 分 別 提 出 補 充 質 詢 我 會 適 當 調 節 時 間, 讓 議 員 提 出 補 充 質 詢 第 一 項 急 切 質 詢

29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39 根 據 議 事 規 則 第 24(4) 條 提 出 的 質 詢 即 時 檢 討 規 管 在 活 動 使 用 彩 色 顏 料 或 粉 塵 及 醫 院 應 付 燒 傷 病 人 的 能 力 1. 葛 珮 帆 議 員 : 主 席, 上 月 27 日, 台 灣 新 北 市 八 仙 水 上 樂 園 發 生 彩 色 粉 塵 爆 炸 及 大 火, 導 致 近 500 人 傷 亡 鑒 於 公 眾 十 分 關 注 兩 項 將 於 本 月 及 本 年 12 月 在 港 舉 行, 並 會 使 用 彩 色 顏 料 或 粉 塵 的 大 型 活 動 是 否 安 全, 政 府 可 告 知 本 會 : ( 一 ) 有 否 即 時 檢 討 當 局 規 管 在 活 動 中 使 用 彩 色 顏 料 或 粉 塵 的 制 度, 包 括 審 批 申 請 的 程 序, 以 及 禁 止 使 用 對 皮 膚 及 呼 吸 系 統 有 害 或 易 燃 的 物 料 ; 若 有 檢 討, 結 果 為 何 ; 若 否, 會 否 立 即 進 行 檢 討 ; 及 ( 二 ) 有 否 即 時 檢 討 本 港 醫 院 能 否 應 付 數 以 百 計 市 民 遭 燒 傷 的 情 況 ; 若 檢 討 結 果 為 難 以 應 付, 會 否 立 即 制 訂 應 變 措 施? ( 代 理 主 席 梁 君 彥 議 員 代 為 主 持 會 議 )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 代 理 主 席, 政 府 關 注 台 灣 新 北 市 發 生 粉 塵 爆 燃 的 事 故, 特 別 是 這 類 活 動 的 安 全 問 題 及 同 類 事 故 會 否 在 香 港 出 現 就 此,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會 協 同 各 相 關 政 策 局 及 部 門, 包 括 保 安 局 民 政 事 務 局 消 防 處 屋 宇 署 機 電 工 程 署 香 港 警 務 處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 食 環 署 ) 衞 生 署 政 府 化 驗 所 及 醫 院 管 理 局 ( 醫 管 局 ) 等, 防 止 同 類 事 故 在 香 港 發 生 一 般 而 言, 粉 塵 爆 燃 涉 及 的 主 要 因 素 包 括 可 燃 性 粉 塵 點 火 源 氧 氣 粉 塵 擴 散 程 度 及 空 間 密 閉 程 度 風 險 也 可 能 涉 及 多 於 一 次 的 爆 燃 相 關 部 門 對 於 使 用 粉 末 的 活 動 會 小 心 處 理, 向 申 請 人 索 取 有 關 資 料, 並 會 尋 求 專 業 意 見 及 細 心 分 析, 以 保 障 公 眾 安 全 現 時 有 兩 項 擬 使 用 噴 灑 顏 料 或 粉 末 的 活 動 正 根 據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條 例 ( 第 172 章 )( 條 例 ) 申 領 臨 時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牌 照 該 兩 項 活 動 原 擬 分 別 在 2015 年 7 月 及 12 月 舉 行 據 亞 洲 國 際 博 覽 館 昨 天 的 公 布, 在 與 主 辦 單 位 磋 商 後, 原 擬 在 7 月 舉 行 的 活 動 會 延 期, 而 在 12 月

30 9940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舉 行 的 活 動 會 取 消 然 而, 直 至 今 天 較 早 時, 食 環 署 並 未 正 式 接 獲 主 辦 單 位 取 消 申 請 的 通 知 根 據 條 例, 任 何 人 士 如 欲 經 營 或 使 用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必 須 向 發 牌 當 局 申 領 牌 照 民 政 事 務 局 局 長 為 發 牌 當 局, 他 授 權 食 環 署 署 長 執 行 有 關 發 牌 程 序 條 例 訂 立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要 保 障 公 眾 人 士 在 公 眾 聚 集 的 娛 樂 場 所 中 的 安 全 和 秩 序, 包 括 消 防 安 全 樓 宇 安 全 機 電 設 備 通 風 設 備 人 流 管 理 及 衞 生 等 因 此, 所 有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必 須 符 合 食 環 署 及 相 關 部 門 ( 例 如 消 防 處 屋 宇 署 機 電 工 程 署 及 香 港 警 務 處 等 ) 所 訂 的 要 求 就 質 詢 的 兩 個 部 分, 我 現 在 答 覆 如 下 : ( 一 ) 據 了 解, 最 近 台 灣 事 故 所 涉 及 的 粉 末 的 主 要 成 分 為 粟 米 粉, 再 配 上 顏 色 染 料 而 成 食 環 署 在 收 到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牌 照 申 請 時, 會 先 了 解 活 動 的 性 質 如 有 關 活 動 受 條 例 規 管, 食 環 署 會 處 理 有 關 申 請, 並 視 乎 申 請 活 動 的 種 類 及 場 地 等 徵 詢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的 意 見, 包 括 消 防 處 屋 宇 署 機 電 工 程 署 環 境 保 護 署 運 輸 署 路 政 署 香 港 警 務 處 及 地 政 總 署 等, 以 確 保 申 請 符 合 包 括 圖 則 規 限 消 防 安 全 樓 宇 安 全 機 電 人 流 管 理 及 衞 生 等 各 方 面 的 準 則 有 關 的 政 府 部 門 亦 會 就 其 各 自 管 理 的 工 作 範 疇 作 出 回 應 消 防 處 會 按 照 現 時 的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發 牌 機 制, 在 收 到 食 環 署 的 轉 介 後 審 視 牌 照 申 請 人 提 交 的 資 料, 並 會 派 員 視 察 有 關 處 所 或 場 地 和 了 解 活 動 性 質 表 演 模 式 道 具 及 物 料 等, 以 作 出 消 防 安 全 風 險 評 估 及 制 訂 合 適 的 消 防 安 全 規 定, 要 求 申 請 人 遵 辦 當 確 定 有 關 處 所 或 場 地 符 合 所 有 消 防 規 定 後, 消 防 處 便 會 向 申 請 人 簽 發 消 防 證 書, 並 通 知 食 環 署 若 申 請 人 建 議 在 舉 辦 活 動 時 使 用 彩 色 顏 料 或 粉 末, 消 防 處 會 按 情 況 需 要, 要 求 申 請 人 就 這 些 顏 料 或 粉 末 提 交 進 一 步 資 料, 例 如 詳 列 物 料 成 分 物 理 和 化 學 數 據 ( 例 如 毒 性 和 燃 爆 性 能 等 ) 等 資 料 的 物 料 安 全 數 據 表 若 消 防 處 在 評 估 消 防 安 全 風 險 後, 確 認 有 關 活 動 的 表 演 模 式 道 具 或 物 料 不 適 合 在 處 所 或 場 地 使 用, 消 防 處 會 禁 止 申 請 人 採 用 有 關 表 演 模 式 或 使 用 某 種 道 具 或 物 料, 否 則 消 防 處 會 反 對 有 關 牌 照 申 請

31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41 此 外, 屋 宇 署 會 就 樓 宇 安 全 ( 例 如 逃 生 途 徑 及 結 構 安 全, 包 括 舞 台 和 燈 光 及 音 響 設 備 的 支 撐 架 等 ), 而 機 電 工 程 署 則 會 就 機 電 設 備 ( 例 如 電 力 裝 置 及 雷 射 激 光 設 備 等 ), 向 食 環 署 提 供 意 見 至 於 對 人 體 健 康 的 影 響, 衞 生 署 會 應 發 牌 當 局 的 邀 請, 要 求 主 辦 單 位 提 供 相 關 活 動 所 使 用 的 彩 色 顏 料 或 粉 末 的 資 料 ( 包 括 其 成 分 毒 理 風 險 評 估 報 告 等 ), 以 及 用 途 受 眾 和 場 所 等 資 料, 再 就 其 可 能 對 人 體 健 康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提 供 意 見 政 府 化 驗 所 亦 會 為 消 防 處 及 衞 生 署 提 供 支 援, 測 試 並 評 估 物 料 是 否 易 燃 或 有 否 潛 在 的 健 康 風 險 政 府 化 驗 所 的 測 試 程 序 符 合 國 際 標 準 ISO 的 規 定 食 環 署 在 收 到 有 關 部 門 的 意 見 後, 會 按 相 關 部 門 所 作 的 風 險 評 估 處 理 申 請 若 有 關 部 門 不 反 對 申 請, 食 環 署 會 向 申 請 人 發 出 有 關 的 發 牌 條 件 通 知 書, 待 申 請 人 辦 妥 所 有 發 牌 條 件 及 經 實 地 視 察 確 認 後, 才 會 簽 發 牌 照, 並 施 加 合 適 的 持 牌 條 件 ( 二 ) 醫 管 局 會 配 合 特 區 政 府 採 用 的 三 級 應 變 機 制, 因 應 不 同 事 故 意 外 和 災 害 的 性 質 影 響 範 圍 傷 亡 人 數 和 醫 療 救 治 的 需 要 等 因 素, 啟 動 適 當 的 應 變 機 制, 利 用 可 運 用 的 資 源 提 供 最 大 力 度 的 救 援, 例 如 按 情 況 靈 活 調 配 醫 護 人 手 病 床 及 相 關 醫 療 資 源, 提 供 適 切 的 處 理 及 治 療 當 大 型 災 難 例 如 火 災 發 生 時, 醫 管 局 會 配 合 政 府 的 行 動 和 政 策, 視 乎 情 況 考 慮 是 否 需 要 啟 動 第 三 級 緊 急 應 變 措 施, 醫 管 局 的 中 央 指 揮 委 員 會 在 行 政 總 裁 的 指 示 下 會 採 取 行 動 相 關 的 公 立 醫 院 除 了 會 為 傷 者 提 供 院 內 醫 療 救 治 服 務 外, 還 會 因 應 情 況 派 出 醫 療 控 制 主 任 到 災 難 現 場 協 調 傷 者 分 流, 派 出 緊 急 醫 療 隊 在 現 場 參 與 緊 急 醫 療 救 治, 並 為 傷 者 及 其 家 人 提 供 社 會 及 心 理 服 務 醫 管 局 總 部 亦 會 啟 動 重 大 事 故 控 制 中 心 ( 中 心 ), 由 中 心 聯 絡 主 任 及 當 值 主 任 運 作 中 心 作 為 醫 管 局 的 溝 通 樞 紐, 對 外 會 與 消 防 處 民 政 事 務 處 保 安 局 和 香 港 警 務 處 等 政 府 部 門 保 持 密 切 溝 通, 以 了 解 現 場 救 援 情 況 及 是 否 需 要 啟 動

32 9942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跨 部 門 援 助 站 等 ; 對 內 則 會 協 調 17 間 急 症 室 和 15 間 深 切 治 療 部, 在 有 需 要 時 派 出 現 場 醫 療 控 制 主 任 和 緊 急 醫 療 隊, 在 現 場 及 院 內 為 傷 者 提 供 醫 療 救 治 在 醫 療 服 務 方 面, 醫 管 局 的 17 間 急 症 室 已 建 立 網 絡, 在 派 遣 現 場 醫 療 控 制 主 任 和 緊 急 醫 療 隊 時 互 相 支 援, 為 傷 者 提 供 醫 療 救 治 服 務 中 心 當 值 主 任 會 與 消 防 處 通 訊 中 心 和 接 收 病 人 的 醫 院 保 持 密 切 溝 通, 對 傷 者 進 行 分 流 各 急 症 醫 院 之 間 設 有 燒 傷 服 務 網 絡, 根 據 內 部 指 引, 醫 院 可 在 傷 者 情 況 穩 定 並 適 宜 轉 送 時, 因 應 其 燒 傷 情 況 轉 送 至 相 關 燒 傷 設 施 或 燒 傷 部 接 受 適 切 的 處 理 及 治 療 然 而, 對 醫 管 局 服 務 的 日 常 需 求 亦 相 當 殷 切 如 醫 管 局 需 要 啟 動 上 述 第 三 級 緊 急 應 變 措 施, 其 他 非 緊 急 的 醫 療 服 務 難 免 會 受 到 影 響 代 理 主 席 : 第 二 項 急 切 質 詢 立 即 禁 止 在 大 型 活 動 使 用 顏 料 或 粉 塵 2. 黃 碧 雲 議 員 : 上 月 底, 台 灣 新 北 市 一 個 彩 色 派 對 舉 行 期 間 發 生 粉 塵 爆 炸 及 大 火, 造 成 近 500 人 傷 亡 另 一 方 面, 兩 項 分 別 名 為 Life in Color 及 The Color Run 並 會 使 用 顏 料 或 粉 塵 的 大 型 活 動 將 於 本 月 底 及 本 年 12 月 在 港 舉 行 有 市 民 對 參 加 該 兩 項 活 動 是 否 安 全 表 示 憂 慮 就 此, 政 府 可 告 知 本 會, 會 否 立 即 要 求 該 兩 項 活 動 的 主 辦 單 位 取 消 在 活 動 中 使 用 粉 塵 或 其 他 可 燃 顏 料, 否 則 拒 絕 簽 發 或 撤 銷 有 關 的 臨 時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牌 照, 以 保 障 公 眾 安 全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 代 理 主 席, 在 剛 才 回 答 葛 珮 帆 議 員 的 質 詢 時, 我 已 交 代 了 一 些 背 景 和 相 關 部 門 如 何 處 理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牌 照 的 工 作, 在 此 不 再 複 述 然 而, 就 7 月 25 日 擬 於 亞 洲 國 際 博 覽 館 ( 亞 博 館 ) 舉 辦 活 動 的 申 請,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已 要 求 申 請 人 就 有 關 活 動 提 供 進 一 步 資 料, 以 便 就 活 動 的 公 眾 安 全 作 出 評 估 由 於 審 閱 有 關 資 料 需 時,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 食 環 署 ) 要 求 申 請 人 最 遲 於 7 月 13 日 提 交 相 關 資 料, 以 便 能 有 足 夠 時 間 作 出 評 估 及 處 理 有 關 申 請

33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43 然 而, 根 據 亞 博 館 昨 天 的 公 布, 在 與 主 辦 單 位 磋 商 後, 有 關 計 劃 於 7 月 25 日 舉 辦 的 活 動 會 延 期, 至 於 12 月 舉 辦 的 活 動 則 會 取 消 可 是, 正 如 我 剛 才 所 提 及, 我 們 直 至 今 天 較 早 時 仍 未 接 獲 正 式 取 消 申 請 的 通 知 因 此, 食 環 署 會 與 申 請 人 聯 繫, 以 確 定 有 關 消 息, 從 而 決 定 需 否 繼 續 處 理 有 關 的 申 請 無 論 如 何, 就 將 來 處 理 類 似 的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牌 照 申 請 而 言, 申 請 人 必 須 辦 妥 所 有 發 牌 條 件, 以 及 經 實 地 視 察 確 認 符 合 各 部 門 ( 例 如 消 防 處 屋 宇 署 等 ) 關 於 消 防 安 全 樓 宇 安 全 及 衞 生 等 規 定 的 發 牌 條 件 後, 食 環 署 才 會 在 相 關 部 門 均 無 反 對 的 情 況 下 簽 發 牌 照 葛 珮 帆 議 員 : 代 理 主 席, 在 台 灣 發 生 的 災 難 觸 目 驚 心, 很 多 市 民 均 期 望 政 府 以 最 嚴 謹 的 安 全 標 準 審 批 每 項 活 動, 並 有 很 多 市 民 認 為 應 禁 止 使 用 對 人 體 有 害 或 易 燃 的 物 料, 以 避 免 災 難 發 生 更 多 市 民 在 今 次 事 件 看 到 台 灣 在 短 短 時 間 內 有 近 500 人 受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燒 傷, 認 為 這 是 一 個 十 分 重 大 的 醫 療 挑 戰 然 而, 回 看 今 天 的 香 港, 很 多 醫 院 已 出 現 病 床 不 足 醫 護 人 手 不 足 病 人 須 排 長 龍 輪 候 上 房 的 情 況, 他 們 因 而 十 分 擔 心 如 香 港 發 生 類 似 大 型 災 難, 究 竟 是 否 有 能 力 承 擔? 局 長 在 其 答 覆 中 只 提 及 應 變 機 制, 並 未 回 答 我 就 承 擔 能 力 提 出 的 問 題 代 理 主 席, 我 知 道 過 往 香 港 亦 曾 進 行 大 型 事 故 災 難 演 習, 因 此 想 問 政 府, 這 些 演 習 和 測 試 中 的 傷 者 人 數 大 約 是 多 少? 政 府 有 否 就 現 時 醫 療 系 統 的 急 症 處 理 能 力 進 行 壓 力 測 試? 香 港 現 時 在 應 對 大 型 災 難 方 面 的 承 載 力 為 何? 代 理 主 席 : 哪 位 局 長 作 答?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請 作 答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 代 理 主 席, 正 如 我 剛 才 在 主 體 答 覆 中 指 出, 任 何 大 型 災 難 均 可 能 涉 及 不 同 的 受 傷 人 數, 傷 者 的 受 傷 程 度 可 能 各 有 不 同, 其 嚴 重 性 也 可 能 有 很 大 差 異 就 可 能 發 生 的 爆 燃 或 燒 傷 事 件, 每 位 傷 者 被 燒 傷 的 身 體 總 面 積 以 至 其 燒 傷 程 度 均 可 能 各 有 不 同, 而 燒 傷 的 深 度 亦 分 為 一 二 及 三 級 所 以, 每 次 災 難 的 嚴 重 情 況 均 不 盡 相 同 再 者, 傷 者 需 要 使 用 的 醫 療 設 施 和 救 援 服 務 也 不 盡 相 同, 例 如 在 燒 傷 的 情 況 下, 傷 者 除 了 因 為 身 體 皮 膚 被 燒 傷, 可 能 需 要 進 行 很 多 敷 料 治 療 甚 至 是 清 創 或 植 皮 治 療 之 外, 若 其 呼 吸 系 統 吸 入 刺 激 具 毒 性

34 9944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或 高 溫 的 氣 體, 亦 會 對 呼 吸 系 統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響, 因 而 需 要 接 受 不 同 程 度 或 不 同 種 類 的 醫 療 服 務 但 是, 無 論 如 何, 緊 急 應 變 措 施 的 用 意 是 用 以 處 理 一 些 日 常 不 會 遇 到 的 情 況, 並 且 會 對 系 統 的 承 擔 構 成 重 大 問 題 的 事 故 因 此, 在 發 生 這 些 事 故 時, 我 們 的 應 變 機 制 是 要 求 醫 管 局 和 其 他 部 門 協 作, 並 靈 活 使 用 轄 下 各 種 資 源 就 燒 傷 情 況 而 言, 政 府 醫 管 局 體 系 內 的 不 同 醫 院 均 有 治 療 燒 傷 病 人 的 必 須 設 備, 但 當 發 生 事 故 時 仍 須 首 先 透 過 分 流 措 施, 將 不 同 程 度 燒 傷 的 病 人 分 派 到 不 同 醫 院 接 受 治 療 此 外, 我 在 主 體 答 覆 的 最 後 部 分 亦 有 提 及, 如 系 統 面 臨 極 大 的 負 荷, 因 發 生 一 次 意 外 而 須 接 收 大 量 傷 者 時, 將 無 可 避 免 會 影 響 其 他 的 恆 常 服 務 代 理 主 席 : 葛 議 員, 你 的 補 充 質 詢 哪 部 分 未 獲 答 覆? 葛 珮 帆 議 員 : 代 理 主 席, 局 長 依 然 沒 有 直 接 回 答 如 香 港 面 對 相 同 事 故, 例 如 真 的 有 500 人 被 燒 傷, 以 香 港 今 天 的 醫 療 系 統 而 言 究 竟 能 否 承 擔?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 其 實 我 已 十 分 詳 細 地 向 葛 議 員 解 釋, 無 論 是 燒 傷 或 其 他 創 傷, 均 不 能 純 粹 以 一 個 數 字 作 出 闡 釋, 而 要 視 乎 有 關 數 目 的 傷 員 究 竟 受 到 了 怎 麼 樣 的 傷 害 以 燒 傷 病 人 為 例, 我 已 詳 細 解 釋 除 了 須 就 皮 膚 燒 傷 作 出 何 種 治 療 之 外, 傷 者 亦 有 可 能 因 吸 入 毒 性 或 熾 熱 氣 體 而 影 響 其 呼 吸 系 統, 因 而 需 要 接 受 其 他 不 同 的 醫 療 治 療 所 以, 我 們 不 能 純 粹 以 一 個 數 字 闡 釋 本 港 醫 療 體 系 的 承 擔 能 力 黃 碧 雲 議 員 : 代 理 主 席, 高 永 文 局 長 表 示 原 擬 於 7 月 及 12 月 舉 行 的 兩 項 活 動, 一 項 會 改 期, 另 一 項 則 會 取 消, 但 公 眾 最 感 關 注 的 是, 在 台 灣 發 生 的 悲 劇 會 否 在 香 港 重 演 如 果 再 有 人 申 請 舉 辦 這 類 活 動, 局 長 會 否 批 出 牌 照 容 許 他 們 使 用 粉 塵? 此 外, 在 局 長 回 答 葛 珮 帆 議 員 的 主 體 答 覆 中, 亦 有 提 到 消 防 處 審 批 舉 辦 這 類 活 動 的 申 請 的 情 況 他 表 示 消 防 處 會 要 求 申 請 人 提 供 詳 列 物 料 成 分 物 理 和 化 學 數 據 的 物 料 安 全 數 據 表, 以 供 消 防 處 評 估 可 否 使 用 那 些 物 料

35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45 但 是, 相 信 大 家 和 局 長 也 應 該 知 道, 在 現 時 有 關 簽 發 臨 時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牌 照 的 消 防 安 全 規 定 當 中, 只 關 注 現 場 是 否 有 易 燃 的 飾 物 家 具 天 花 間 牆 牆 面 裝 飾, 以 及 布 簾 和 窗 簾 等 是 否 耐 火 物 料 這 些 布 簾 會 如 何 懸 掛 等 事 宜, 但 卻 完 全 沒 有 提 及 粟 米 粉 和 粉 塵 此 外, 消 防 安 全 規 定 亦 訂 明 不 可 貯 存... 代 理 主 席 : 黃 議 員, 你 提 問 補 充 質 詢 時 只 可 提 出 1 項 而 非 一 連 串 的 問 題 你 已 經 提 出 了 你 的 補 充 質 詢, 請 坐 下 黃 碧 雲 議 員 : 多 謝 代 理 主 席, 但 我 接 着 要 問 局 長 他 究 竟 能 否 清 晰 地 發 出 信 息, 表 明 會 禁 止 使 用 粉 塵 及 是 否 有 需 要 修 訂 有 關 的 消 防 安 全 規 定, 確 保 日 後 再 有 人 申 請 在 活 動 中 使 用 粉 塵 時 將 不 獲 當 局 批 准? 代 理 主 席 : 哪 位 局 長 作 答? 保 安 局 局 長, 請 作 答 保 安 局 局 長 : 就 黃 議 員 的 質 詢, 我 相 信 最 重 要 的 是 要 視 乎 地 點 時 間 噴 出 的 粉 塵 量 是 否 持 續 噴 出 及 噴 灑 等 各 種 情 況, 才 可 作 出 評 估 但 是, 在 台 灣 發 生 的 這 宗 不 幸 事 故 中, 據 報 所 採 用 的 物 料 是 粟 米 粉, 而 相 信 大 家 均 理 解, 粟 米 粉 本 身 是 一 種 經 常 使 用 的 日 常 家 居 材 料, 在 有 適 當 包 裝 時 是 完 全 沒 有 問 題 的 莫 說 是 粟 米 粉, 即 使 是 咖 啡 粉 奶 粉, 情 況 亦 都 一 樣 所 以, 我 們 實 際 上 要 考 慮 的 問 題, 是 要 視 乎 在 公 眾 場 所 內 舉 行 的 活 動 中, 預 備 噴 灑 出 來 的 任 何 一 種 微 細 粉 狀 物 料 會 產 生 一 些 甚 麼 危 險 ; 當 時 的 場 地 環 境 是 否 不 夠 通 風, 以 致 場 內 空 間 充 斥 高 濃 度 的 粉 塵 ; 以 及 是 否 存 在 使 用 火 種 等 的 問 題 所 以, 處 理 有 關 問 題 的 關 鍵 包 括 了 地 點 時 間 使 用 形 式 等 因 此, 消 防 處 除 了 要 求 主 辦 單 位 提 供 將 會 使 用 的 材 料 的 資 料, 並 對 這 些 材 料 進 行 化 學 上 的 分 析 及 研 究 之 外, 亦 一 定 要 考 慮 整 體 的 各 個 關 鍵 環 節, 然 後 作 出 評 估 如 評 估 結 果 發 現 其 表 演 方 式 或 所 用 器 具 材 料 等 會 產 生 危 險, 消 防 處 當 然 不 會 同 意 發 出 牌 照 李 慧 琼 議 員 : 代 理 主 席, 這 宗 在 台 灣 發 生 的 意 外 導 致 數 百 人 受 傷, 亦 引 起 不 同 地 方 包 括 香 港 社 會 的 高 度 關 注 然 而, 意 外 就 是 意 外, 雖 然

36 9946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香 港 是 一 片 福 地, 但 我 相 信 沒 有 可 能 避 免 所 有 意 外 的 發 生 我 認 為 香 港 除 了 必 須 防 患 未 然, 亦 應 該 加 強 市 民 的 危 機 處 理 意 識, 增 強 部 門 的 應 變 能 力 按 照 我 的 觀 察, 香 港 過 去 並 沒 有 定 期 進 行 如 何 處 理 危 機 的 演 習, 由 政 府 發 放 以 提 醒 市 民 一 旦 出 現 大 型 危 機 時 應 如 何 處 理 的 信 息 亦 不 多, 加 上 香 港 地 小 人 多, 很 多 場 所 包 括 多 個 主 題 樂 園 甚 至 公 共 交 通 場 所 均 人 流 密 集 我 想 問 局 長 會 否 因 應 是 次 事 故, 進 一 步 加 強 市 民 的 危 機 處 理 意 識, 考 慮 在 合 適 的 時 機 或 定 期 舉 行 演 習, 藉 以 提 高 市 民 的 危 機 處 理 意 識? 代 理 主 席 : 哪 位 局 長 作 答?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請 作 答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 代 理 主 席, 我 想 先 談 談 醫 療 體 系 的 情 況 就 我 們 轄 下 兩 個 醫 療 衞 生 部 門, 亦 即 醫 管 局 及 衞 生 署 而 言, 情 況 其 實 並 非 如 李 議 員 所 言, 而 是 有 進 行 各 種 恆 常 及 非 恆 常 的 演 習 就 各 個 大 型 交 通 設 施 可 能 發 生 的 災 難 或 意 外, 又 或 諸 如 在 公 共 衞 生 方 面 可 能 出 現 的 大 型 傳 染 病 等, 我 們 其 實 均 會 不 時 舉 辦 不 同 的 演 習 所 以, 我 認 為 這 方 面 的 措 施 其 實 是 存 在 的 不 過, 若 要 求 就 某 些 特 定 事 故 進 行 演 習, 我 們 可 加 以 研 究, 探 討 能 否 就 不 同 類 型 事 故 考 慮 進 行 不 同 的 演 習, 在 這 方 面 我 們 一 定 會 考 慮 至 於 公 眾 教 育 方 面, 例 如 提 高 市 民 的 健 康 或 安 全 意 識, 我 們 亦 會 加 以 考 慮 事 實 上, 衞 生 署 有 和 18 區 的 社 會 服 務 及 健 康 安 全 城 市 委 員 會 合 作, 促 進 社 區 內 的 公 眾 健 康 和 安 全 教 育 不 知 道 保 安 局 局 長 是 否 有 需 要 作 出 補 充? 保 安 局 局 長 : 且 讓 我 作 少 許 補 充 保 安 局 轄 下 數 個 紀 律 部 隊 和 部 門 均 有 就 各 方 面 可 能 發 生 的 大 型 災 難 事 故 進 行 恆 常 的 演 習, 例 如 飛 行 事 故 海 上 搜 救 聯 合 演 習 鐵 路 系 統 事 故 大 型 山 火 攀 山 拯 救, 甚 至 是 大 亞 灣 應 變 計 劃, 我 們 均 有 進 行 演 習 這 些 演 習 有 些 是 定 期 進 行, 有 些 則 是 不 定 期 進 行, 其 主 要 目 的 是 讓 不 同 政 府 部 門 透 過 演 習, 在 通 訊 及 協 調 方 面 發 揮 最 佳 功 效 其 中 一 個 例 子 是 大 家 均 記 得 的 2012 年 南 丫 島 海 難 事 件 這 當 然 是 沒 有 人 希 望 會 發 生 的 事 件, 但 在 事 故 發 生 後, 政 府 各 相 關 部 門 進 行 拯

37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47 救 的 效 率, 包 括 現 場 拯 救 運 送 傷 者 往 醫 院, 以 及 醫 院 內 的 當 值 醫 務 人 員 盡 力 為 傷 者 進 行 急 救 等, 均 發 揮 了 一 定 的 效 率 和 功 能 當 然, 我 們 在 任 何 事 情 上 均 不 會 自 滿, 亦 會 進 行 恆 常 的 檢 討, 檢 視 最 近 在 社 會 上 甚 至 世 界 其 他 地 方 發 生 的 情 況, 是 否 有 可 能 在 香 港 重 演, 從 而 針 對 性 地 作 出 各 種 模 擬 演 練, 讓 所 有 政 府 部 門 的 人 員 均 能 隨 時 以 最 佳 狀 態, 處 理 我 們 雖 不 願 見 但 卻 可 能 發 生 的 大 型 事 故 李 慧 琼 議 員 : 代 理 主 席, 兩 位 局 長 剛 才 提 到 的 是 其 政 策 局 轄 下 專 業 隊 伍 的 演 習, 但 我 所 提 補 充 質 詢 的 重 點 是 市 民 參 與 的 危 機 意 識 演 習... 代 理 主 席 : 李 議 員, 你 的 補 充 質 詢 很 清 楚 了 李 慧 琼 議 員 :... 我 想 請 局 長 澄 清, 過 去 有 否 進 行 有 市 民 參 與 的 增 強 市 民 危 機 處 理 意 識 的 演 習? 代 理 主 席 : 哪 位 局 長 補 充? 保 安 局 局 長, 請 補 充 保 安 局 局 長 : 讓 我 舉 一 個 例 子 : 一 般 而 言, 我 們 會 找 一 些 不 知 應 否 如 此 形 容 可 稱 為 戲 子 的 普 通 市 民 扮 演 在 事 故 中 受 傷 的 人 士, 以 便 政 府 人 員 可 進 行 演 習 就 比 較 大 型 及 需 要 請 外 間 團 體 幫 忙 進 行 的 演 習, 我 記 得 有 約 在 兩 年 前 進 行 的 大 亞 灣 輻 射 事 故 應 變 演 習, 當 時 曾 找 來 很 多 市 民 協 助 進 行 劉 慧 卿 議 員 : 代 理 主 席, 局 長 在 主 體 答 覆 中 就 原 擬 於 7 月 25 日 在 亞 博 館 舉 行 的 活 動 表 示, 政 府 部 門 要 求 主 辦 單 位 提 供 進 一 步 資 料, 並 指 食 環 署 由 於 審 閱 有 關 資 料 需 時, 故 要 求 申 請 人 在 7 月 13 日 或 之 前 提 交 資 料 然 後, 局 長 指 出 亞 博 館 昨 天 已 公 布 活 動 將 會 延 期, 但 卻 至 今 仍 未 接 獲 取 消 申 請 的 正 式 通 知 我 想 問 當 局 是 何 時 要 求 申 請 人 提 交 進 一 步 資 料? 是 否 在 台 灣 於 上 月 27 日 發 生 該 宗 事 故 後, 當 局 才 如 夢 初 醒, 要 求 他 們 提 供 進 一 步 資 料, 以 及 有 甚 麼 要 求 提 供 的 資 料 是 初 期 並 無 要 求 申 請 人 提 供 的 呢?

38 9948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代 理 主 席 : 哪 位 局 長 作 答?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請 作 答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 代 理 主 席, 我 們 其 實 設 有 一 個 恆 常 機 制, 而 正 如 我 剛 才 在 主 體 答 覆 中 清 楚 指 出, 按 照 這 個 恆 常 機 制, 將 由 食 環 署 根 據 所 獲 得 的 授 權 進 行 發 牌 所 以, 申 請 人 必 須 向 食 環 署 提 出 申 請, 而 食 環 署 在 接 獲 申 請 後, 會 將 有 關 申 請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由 相 關 部 門 各 自 就 所 屬 範 疇 進 行 評 估, 並 在 有 需 要 時 向 主 辦 單 位 索 取 資 料 這 實 際 上 是 一 個 很 繁 複 不 斷 往 還 的 程 序, 並 非 只 涉 及 一 天 時 間, 今 天 要 求 提 供 資 料, 明 天 便 要 提 交, 而 是 雙 方 需 要 在 過 程 中 作 出 溝 通 我 們 首 先 會 要 求 主 辦 單 位 提 交 資 料, 然 後 會 在 認 為 資 料 不 全 時 再 作 跟 進 這 亦 往 往 需 要 視 乎 主 辦 單 位 提 出 申 請 的 時 間, 因 為 根 據 我 們 所 訂 的 要 求, 主 辦 單 位 必 須 在 42 天 前 提 出 申 請 今 次 要 特 別 提 醒 主 辦 單 位 必 須 最 遲 在 7 月 13 日 前 提 交 所 有 資 料 的 原 因, 是 因 為 當 局 之 前 已 曾 向 對 方 索 取 一 些 資 料, 但 卻 在 限 期 前 仍 未 接 獲 齊 備 的 資 料, 於 是 惟 有 表 明 必 須 在 有 關 日 期 前 提 交 資 料 即 使 主 辦 單 位 能 如 期 提 交 資 料, 我 們 還 需 要 再 作 評 估, 甚 至 可 能 要 進 行 分 析 檢 驗, 所 以 就 主 辦 單 位 計 劃 在 7 月 25 日 舉 行 的 活 動, 如 在 7 月 13 日 前 仍 未 能 提 供 我 們 已 要 求 提 供 的 資 料 或 樣 本, 並 在 限 期 過 後 才 能 提 交, 當 局 將 未 必 能 趕 及 完 成 有 關 的 工 作 正 因 為 基 於 這 種 情 況, 我 們 才 會 特 別 指 明 一 個 提 供 資 料 的 最 後 限 期 劉 慧 卿 議 員 : 局 長 沒 有 回 答 我 的 補 充 質 詢, 而 我 的 補 充 質 詢 其 實 很 簡 單 局 長 向 主 辦 單 位 索 取 進 一 步 資 料 的 原 因, 是 否 在 於 台 灣 於 上 月 27 日 發 生 事 故 後, 有 些 政 府 部 門 才 如 夢 初 醒, 因 而 向 主 辦 單 位 索 取 新 的 和 進 一 步 的 資 料? 我 問 的 是 當 局 在 何 時 向 主 辦 單 位 索 取 這 些 資 料 我 當 然 知 道 雙 方 所 作 通 訊 必 須 來 回 往 復, 但 局 方 是 何 時 向 主 辦 單 位 索 取 新 的 資 料, 以 及 有 甚 麼 資 料 是 之 前 未 有 要 求 提 供 的? 代 理 主 席 : 劉 議 員, 你 已 經 指 出 了 你 的 補 充 質 詢 未 獲 答 覆 的 部 分 劉 慧 卿 議 員 : 代 理 主 席, 這 是 因 為 局 長 沒 有 聽 清 楚 我 的 提 問

39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8 日 9949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 代 理 主 席, 讓 我 再 補 充 一 次, 我 的 意 思 是 局 方 已 提 出 索 取 一 些 資 料 的 要 求, 但 截 至 某 一 日 期 之 前, 主 辦 單 位 仍 未 能 清 楚 提 供 有 關 資 料, 所 以 我 們 有 需 要 發 出 最 後 通 知, 提 醒 主 辦 單 位 若 仍 未 能 提 供 齊 備 的 資 料, 我 們 將 不 能 在 擬 議 舉 辦 日 期 前 處 理 該 項 申 請 王 國 興 議 員 : 代 理 主 席, 自 台 灣 發 生 涉 及 粉 塵 的 悲 劇 後, 亞 洲 國 際 博 覽 館 停 止 進 行 兩 場 與 粉 塵 有 關 的 大 型 活 動, 此 舉 值 得 歡 迎, 而 當 局 亦 可 鬆 一 口 氣 但 是, 本 港 報 章 早 前 揭 露, 有 些 酒 吧 娛 樂 場 所 利 用 酒 精 化 學 品 壓 縮 器 或 電 力 等 製 造 火 燄 閃 光 或 煙 霧, 藉 以 營 造 氣 氛, 吸 引 顧 客, 提 高 入 場 人 數 在 此 情 況 下, 香 港 難 免 有 一 天 會 在 這 些 酒 吧 和 娛 樂 場 所 中, 發 生 類 似 台 灣 是 次 粉 塵 事 故 的 悲 劇 或 災 難 因 此, 我 的 補 充 質 詢 是 想 問 兩 位 分 別 負 責 發 牌 和 巡 查 事 宜 的 局 長, 就 這 些 場 所 出 現 我 剛 才 所 述, 並 已 在 報 章 報 道 中 揭 露 的 情 況, 他 們 有 否 進 行 登 記 和 巡 查 工 作, 藉 以 制 止 和 取 締 這 類 可 能 會 引 起 危 險 的 活 動? 代 理 主 席 : 哪 位 局 長 作 答? 保 安 局 局 長, 請 作 答 保 安 局 局 長 : 代 理 主 席, 讓 我 先 就 王 議 員 所 提 補 充 質 詢 作 答, 高 局 長 稍 後 如 認 為 有 此 需 要, 亦 希 望 他 可 作 補 充 所 有 公 共 場 所 均 有 其 發 牌 規 定, 場 所 內 的 所 有 裝 修 物 料 所 用 器 具 均 必 須 符 合 消 防 安 全 規 格, 甚 至 一 如 高 局 長 剛 才 所 表 示, 樓 宇 結 構 及 場 內 任 何 構 築 物 的 所 用 物 料 均 必 須 符 合 規 格, 才 可 獲 發 牌 照 在 發 牌 後, 消 防 處 亦 會 進 行 恆 常 的 突 擊 檢 查, 目 的 是 監 察 有 關 處 所 有 否 擅 自 更 改 發 牌 條 件, 這 是 我 們 一 直 有 恆 常 進 行 的 工 作 至 於 就 這 些 場 所 舉 行 的 特 別 活 動 所 作 的 巡 查, 例 如 最 近 鑒 於 台 灣 發 生 是 次 事 故, 消 防 處 曾 特 別 就 一 些 臨 時 公 共 娛 樂 場 所, 包 括 嘉 年 華 會 和 展 覽 進 行 了 104 次 巡 查, 這 些 都 是 額 外 進 行 的 巡 查 工 作, 而 其 間 並 無 發 現 有 人 進 行 使 用 彩 色 顏 料 或 粉 塵 的 活 動, 亦 未 有 發 現 任 何 不 符 合 規 格 的 活 動 一 般 而 言, 消 防 處 在 完 成 有 關 的 巡 查, 包 括 我 剛 才 所 說 的 特 別 突 擊 巡 查 後, 會 提 醒 相 關 的 持 牌 人 遵 守 消 防 安 全 規 定, 以 及 注 意 防 火

8582 立 法 會 2015 年 5 月 28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8582 立 法 會 2015 年 5 月 28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立 法 會 2015 年 5 月 28 日 858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5 月 28 日 星 期 四 上 午 9 時 15 分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卿 議 員, J.P.

More information

6516 立 法 會 2015 年 4 月 23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Ph.D., R.N.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6516 立 法 會 2015 年 4 月 23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Ph.D., R.N.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立 法 會 2015 年 4 月 23 日 6515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4 月 23 日 星 期 四 上 午 9 時 正 會 議 繼 續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More information

4134 立 法 會 2016 年 2 月 24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4134 立 法 會 2016 年 2 月 24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立 法 會 2016 年 2 月 24 日 4133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6 年 2 月 24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More information

1520 立 法 會 2014 年 11 月 20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1520 立 法 會 2014 年 11 月 20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立 法 會 2014 年 11 月 20 日 1519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4 年 11 月 20 日 星 期 四 上 午 9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More information

10102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9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陳 健 波 議 員, B.B.S., J.P. 梁 美 芬 議 員, S.B.S.,

10102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9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陳 健 波 議 員, B.B.S., J.P. 梁 美 芬 議 員, S.B.S., 立 法 會 2015 年 7 月 9 日 1010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7 月 9 日 星 期 四 上 午 9 時 30 分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More information

1386 立 法 會 2015 年 11 月 25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1386 立 法 會 2015 年 11 月 25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立 法 會 2015 年 11 月 25 日 1385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11 月 25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More information

2872 立 法 會 2011 年 1 月 5 日 劉 慧 卿 議 員,J.P. 霍 震 霆 議 員,G.B.S., J.P. 譚 耀 宗 議 員,G.B.S., J.P. 石 禮 謙 議 員,S.B.S., J.P. 李 鳳 英 議 員,S.B.S., J.P. 張 宇 人 議 員,S.B.S.,

2872 立 法 會 2011 年 1 月 5 日 劉 慧 卿 議 員,J.P. 霍 震 霆 議 員,G.B.S., J.P. 譚 耀 宗 議 員,G.B.S., J.P. 石 禮 謙 議 員,S.B.S., J.P. 李 鳳 英 議 員,S.B.S., J.P. 張 宇 人 議 員,S.B.S., 立 法 會 2011 年 1 月 5 日 287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1 年 1 月 5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何 鍾 泰 議 員,S.B.S., S.B.ST.J., J.P. 李 卓 人 議 員 李 國 寶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G.B.S.,

More information

5388 立 法 會 2016 年 4 月 20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陳 健

5388 立 法 會 2016 年 4 月 20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陳 健 立 法 會 2016 年 4 月 20 日 5387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6 年 4 月 20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More information

梁 家 傑 議 員, SC 梁 國 雄 議 員 陳 偉 業 議 員 黃 毓 民 議 員 毛 孟 靜 議 員 田 北 辰 議 員, BBS, JP 田 北 俊 議 員, GBS, JP 吳 亮 星 議 員, SBS, JP 何 俊 賢 議 員, BBS 易 志 明 議 員, JP 胡 志 偉 議 員,

梁 家 傑 議 員, SC 梁 國 雄 議 員 陳 偉 業 議 員 黃 毓 民 議 員 毛 孟 靜 議 員 田 北 辰 議 員, BBS, JP 田 北 俊 議 員, GBS, JP 吳 亮 星 議 員, SBS, JP 何 俊 賢 議 員, BBS 易 志 明 議 員, JP 胡 志 偉 議 員,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FC219/15-16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檔 號 :FC/1/1(12)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第 二 十 次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6 年 1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時 間 : 下 午 5 時 30 分 地 點 : 立 法 會 綜 合 大 樓 會

More information

梁 志 祥 議 員, BBS, MH, JP 梁 繼 昌 議 員 麥 美 娟 議 員, BBS, JP 郭 偉 强 議 員 張 超 雄 議 員 單 仲 偕 議 員, SBS, JP 黃 碧 雲 議 員 葉 建 源 議 員 廖 長 江 議 員, SBS, JP 潘 兆 平 議 員, BBS, MH 鄧

梁 志 祥 議 員, BBS, MH, JP 梁 繼 昌 議 員 麥 美 娟 議 員, BBS, JP 郭 偉 强 議 員 張 超 雄 議 員 單 仲 偕 議 員, SBS, JP 黃 碧 雲 議 員 葉 建 源 議 員 廖 長 江 議 員, SBS, JP 潘 兆 平 議 員, BBS, MH 鄧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ESC88/15-16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檔 號 :CB1/F/3/2 財 務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人 事 編 制 小 組 委 員 會 第 十 一 次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6 年 3 月 31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More information

(b) 公 營 及 私 營 房 屋 需 求 預 測 及 有 關 需 求 對 房 屋 供 應 的 影 響 ; (c) 盡 量 善 用 及 理 順 現 有 公 共 房 屋 資 源 的 方 法 ; (d) 為 社 會 上 的 不 同 羣 組 訂 定 緩 急 次 序 ; 及 (e) 現 行 規 劃 和 土

(b) 公 營 及 私 營 房 屋 需 求 預 測 及 有 關 需 求 對 房 屋 供 應 的 影 響 ; (c) 盡 量 善 用 及 理 順 現 有 公 共 房 屋 資 源 的 方 法 ; (d) 為 社 會 上 的 不 同 羣 組 訂 定 緩 急 次 序 ; 及 (e) 現 行 規 劃 和 土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CB(1)1705/13-14 號 文 件 檔 號 :CB1/PS/3/12/1 房 屋 事 務 委 員 會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小 組 委 員 會 報 告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匯 報 在 房 屋 事 務 委 員 會 ( 下 稱 " 事 務 委 員 會 ") 轄 下 成 立 的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小 組 委 員 會 (

More information

5124 立 法 會 2015 年 3 月 18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Ph.D., R.N.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5124 立 法 會 2015 年 3 月 18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Ph.D., R.N.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立 法 會 2015 年 3 月 18 日 5123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3 月 18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More information

6698 立 法 會 2015 年 4 月 29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Ph.D., R.N.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6698 立 法 會 2015 年 4 月 29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Ph.D., R.N.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立 法 會 2015 年 4 月 29 日 6697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4 月 29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More information

3814 立 法 會 2013 年 1 月 30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3814 立 法 會 2013 年 1 月 30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立 法 會 2013 年 1 月 30 日 3813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3 年 1 月 30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More information

3484 立 法 會 2013 年 1 月 23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3484 立 法 會 2013 年 1 月 23 日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立 法 會 2013 年 1 月 23 日 3483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3 年 1 月 23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More information

3430 立 法 會 2012 年 1 月 19 日 劉 健 儀 議 員,G.B.S., J.P. 劉 慧 卿 議 員,J.P. 鄭 家 富 議 員 石 禮 謙 議 員,S.B.S., J.P. 李 鳳 英 議 員,S.B.S., J.P. 張 宇 人 議 員,S.B.S., J.P. 馮 檢 基

3430 立 法 會 2012 年 1 月 19 日 劉 健 儀 議 員,G.B.S., J.P. 劉 慧 卿 議 員,J.P. 鄭 家 富 議 員 石 禮 謙 議 員,S.B.S., J.P. 李 鳳 英 議 員,S.B.S., J.P. 張 宇 人 議 員,S.B.S., J.P. 馮 檢 基 立 法 會 2012 年 1 月 19 日 3429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2 年 1 月 19 日 星 期 四 下 午 3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G.B.S., J.P. 何 鍾 泰 議 員,S.B.S., S.B.ST.J., J.P. 李 卓 人 議 員 李 國 寶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G.B.S., J.P. 李 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AB134-minutes-chi.doc

Microsoft Word - AAB134-minutes-chi.doc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第 一 三 四 次 會 議 ( 公 開 會 議 ) 記 錄 委 員 會 會 議 記 錄 AAB/7/2007-08 日 期 : 二 八 年 六 月 二 十 六 日 ( 星 期 五 ) 時 間 : 下 午 二 時 三 十 五 分 地 點 : 九 龍 尖 沙 咀 海 防 道 九 龍 公 園 香 港 文 物 探 知 館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 何 承 天 先 生,SBS,

More information

陳 志 全 議 員 陳 家 洛 議 員 陳 婉 嫻 議 員, SBS, JP 梁 志 祥 議 員, BBS, MH, JP 麥 美 娟 議 員, BBS, JP 郭 家 麒 議 員 郭 偉 强 議 員 郭 榮 鏗 議 員 張 華 峰 議 員, SBS, JP 張 超 雄 議 員 單 仲 偕 議 員,

陳 志 全 議 員 陳 家 洛 議 員 陳 婉 嫻 議 員, SBS, JP 梁 志 祥 議 員, BBS, MH, JP 麥 美 娟 議 員, BBS, JP 郭 家 麒 議 員 郭 偉 强 議 員 郭 榮 鏗 議 員 張 華 峰 議 員, SBS, JP 張 超 雄 議 員 單 仲 偕 議 員, 檔 號 :CB1/F/2/1(27)B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PWSC284/15-16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工 務 小 組 委 員 會 第 二 十 七 次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6 年 6 月 11 日 ( 星 期 六 ) 時 間 : 上 午 9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 20 2005 GBS JP SBS JP GBS JP GBS JP JP JP BBS JP 2 JP JP JP : JP ( ) ( ) ( ) 3 BBS JP JP GBS JP * * * * * * * 2. ( ) ( )( ) 4 3. 1 : 4. 2 15-18 5. ( ( )) 5 6. / (a) (b) (c) (d) (e) (f) 6 (g) 7. 8.

More information

究 經 費 的 角 逐 情 況 ) 與 教 資 會 主 席 和 Sir Colin Lucas 交 換 意 見 委 員 關 注 政 府 當 局 計 劃 進 一 步 擴 大 自 資 學 位 界 別 委 員 告 誡 當 局 不 要 一 如 在 擴 展 自 資 副 學 位 界 別 一 事 上 犯 上 同

究 經 費 的 角 逐 情 況 ) 與 教 資 會 主 席 和 Sir Colin Lucas 交 換 意 見 委 員 關 注 政 府 當 局 計 劃 進 一 步 擴 大 自 資 學 位 界 別 委 員 告 誡 當 局 不 要 一 如 在 擴 展 自 資 副 學 位 界 別 一 事 上 犯 上 同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檔 號 :CB2/PL/ED 立 法 會 CB(2)2268/10-11 號 文 件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向 立 法 會 提 交 的 報 告 目 的 本 報 告 旨 在 匯 報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在 2010-2011 年 度 立 法 會 會 期 內 的 工 作, 並 會 根 據 立 法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77(14) 條

More information

5498 立 法 會 2013 年 3 月 27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李

5498 立 法 會 2013 年 3 月 27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李 立 法 會 2013 年 3 月 27 日 5497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3 年 3 月 27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More information

1748 立 法 會 2004 年 1 月 14 日 吳 靄 儀 議 員 周 梁 淑 怡 議 員,G.B.S., J.P. 涂 謹 申 議 員 張 文 光 議 員 許 長 青 議 員,J.P. 陳 國 強 議 員,J.P. 陳 婉 嫻 議 員,J.P. 陳 智 思 議 員,J.P. 陳 鑑 林 議

1748 立 法 會 2004 年 1 月 14 日 吳 靄 儀 議 員 周 梁 淑 怡 議 員,G.B.S., J.P. 涂 謹 申 議 員 張 文 光 議 員 許 長 青 議 員,J.P. 陳 國 強 議 員,J.P. 陳 婉 嫻 議 員,J.P. 陳 智 思 議 員,J.P. 陳 鑑 林 議 立 法 會 2004 年 1 月 14 日 1747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04 年 1 月 14 日 星 期 三 下 午 2 時 30 分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范 徐 麗 泰 議 員,G.B.S., J.P. 丁 午 壽 議 員,J.P. 田 北 俊 議 員,G.B.S., J.P. 朱 幼 麟 議 員,J.P. 何 秀 蘭 議 員 何 俊 仁 議 員 何 鍾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345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04 年 12 月 1 日 星 期 三 下 午 2 時 30 分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范 徐 麗 泰 議 員,G.B.S., J.P. 田 北 俊 議 員,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何 鍾 泰 議 員,S.B.ST.J., J.P. 李 卓 人 議 員 李 柱 銘 議 員,S.C., J.P. 李 國 寶 議

More information

陳 恒 鑌 議 員, JP 張 華 峰 議 員, SBS, JP 葛 珮 帆 議 員, JP 出 席 公 職 人 員 : 議 程 第 IV 項 通 訊 事 務 管 理 局 辦 公 室 助 理 總 監 ( 市 場 及 競 爭 ) 卓 聖 德 先 生 通 訊 事 務 管 理 局 辦 公 室 市 場 及

陳 恒 鑌 議 員, JP 張 華 峰 議 員, SBS, JP 葛 珮 帆 議 員, JP 出 席 公 職 人 員 : 議 程 第 IV 項 通 訊 事 務 管 理 局 辦 公 室 助 理 總 監 ( 市 場 及 競 爭 ) 卓 聖 德 先 生 通 訊 事 務 管 理 局 辦 公 室 市 場 及 檔 號 :CB4/PL/EDEV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CB(4)1153/14-15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經 濟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5 年 4 月 27 日 ( 星 期 一 ) 時 間 : 上 午 11 時 地 點 : 立 法 會 綜 合 大 樓 會 議 室

More information

5992 立 法 會 2016 年 5 月 5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陳 健

5992 立 法 會 2016 年 5 月 5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陳 健 立 法 會 2016 年 5 月 5 日 599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6 年 5 月 5 日 星 期 四 上 午 9 時 正 會 議 繼 續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卿 議

More information

7218 立 法 會 2016 年 5 月 20 日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陳 健 波 議 員, B.B.S., J.P. 張 國 柱 議 員 黃 國 健 議 員, S.B.S. 葉 國 謙 議 員, G.B.

7218 立 法 會 2016 年 5 月 20 日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勤 議 員, J.P. 陳 健 波 議 員, B.B.S., J.P. 張 國 柱 議 員 黃 國 健 議 員, S.B.S. 葉 國 謙 議 員, G.B. 立 法 會 2016 年 5 月 20 日 7217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6 年 5 月 20 日 星 期 五 上 午 9 時 正 會 議 繼 續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卿 議 員, J.P.

More information

8402 立 法 會 2015 年 5 月 27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8402 立 法 會 2015 年 5 月 27 日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J.P. 李 慧 琼 議 員, J.P. 林 大 輝 議 員, S.B.S., J.P. 陳 克 立 法 會 2015 年 5 月 27 日 840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5 年 5 月 27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慧 卿 議 員, J.P.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檔 號 : CB2/PL/SE/1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CB(2)2117/04-05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保 安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05 年 5 月 3 日 ( 星 期 二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 立 法 會 大 樓 會 議 室 A 出

More information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副 秘 書 長 1 麥 德 偉 先 生, JP 議 程 第 V 項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局 長 鄧 國 威 先 生, JP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黃 鴻 超 先 生, JP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副 秘 書 長 1 麥 德 偉 先 生, JP 列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副 秘 書 長 1 麥 德 偉 先 生, JP 議 程 第 V 項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局 長 鄧 國 威 先 生, JP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黃 鴻 超 先 生, JP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副 秘 書 長 1 麥 德 偉 先 生, JP 列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檔 號 :CB4/PL/PS 立 法 會 CB(4)829/13-14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4 年 4 月 25 日 ( 星 期 一 ) 時 間 : 上 午 10 時 45 分 地 點 : 立 法 會

More information

msec_sport4_20121003_sc19_annex2_c

msec_sport4_20121003_sc19_annex2_c 附 件 II CSC 文 件 5 / 12 (2012 年 7 月 16 日 討 論 ) 社 區 體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第 四 屆 全 港 運 動 會 籌 備 委 員 會 報 告 引 言 本 文 件 旨 在 向 委 員 匯 報 有 關 第 四 屆 全 港 運 動 會 ( 港 運 會 ) 籌 備 工 作 的 進 展 背 景 2. 第 四 屆 港 運 會 將 於 2013 年 舉 行 為 了 有

More information

2404 立 法 會 2003 年 2 月 13 日 涂 謹 申 議 員 張 文 光 議 員 許 長 青 議 員,J.P. 陳 國 強 議 員 陳 智 思 議 員,J.P. 陳 鑑 林 議 員,J.P. 梁 劉 柔 芬 議 員,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單 仲 偕 議 員 黃 宏

2404 立 法 會 2003 年 2 月 13 日 涂 謹 申 議 員 張 文 光 議 員 許 長 青 議 員,J.P. 陳 國 強 議 員 陳 智 思 議 員,J.P. 陳 鑑 林 議 員,J.P. 梁 劉 柔 芬 議 員,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單 仲 偕 議 員 黃 宏 立 法 會 2003 年 2 月 13 日 2403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03 年 2 月 13 日 星 期 四 下 午 2 時 30 分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范 徐 麗 泰 議 員,G.B.S., J.P. 丁 午 壽 議 員,J.P. 田 北 俊 議 員,G.B.S., J.P. 朱 幼 麟 議 員,J.P. 何 秀 蘭 議 員 何 俊 仁 議 員 何 鍾

More information

3866 立 法 會 2009 年 3 月 18 日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G.B.S., J.P. 劉 健 儀 議 員,G.B.S., J.P. 劉 慧 卿 議 員,J.P. 鄭 家 富 議 員 霍 震 霆 議 員,G.B.S., J.P. 譚 耀 宗 議 員,G.B.S.,

3866 立 法 會 2009 年 3 月 18 日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G.B.S., J.P. 劉 健 儀 議 員,G.B.S., J.P. 劉 慧 卿 議 員,J.P. 鄭 家 富 議 員 霍 震 霆 議 員,G.B.S., J.P. 譚 耀 宗 議 員,G.B.S., 立 法 會 2009 年 3 月 18 日 3865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09 年 3 月 18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何 鍾 泰 議 員,S.B.S., S.B.ST.J., J.P. 李 卓 人 議 員 李 國 寶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G.B.S.,

More information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CSO031 2198 梁 國 雄 142 (3) 政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 行 政 署 CSO032 2692 馬 逢 國 142 (3) 政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 行 政 署 CSO033 2435 毛 孟 靜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CSO031 2198 梁 國 雄 142 (3) 政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 行 政 署 CSO032 2692 馬 逢 國 142 (3) 政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 行 政 署 CSO033 2435 毛 孟 靜 索 引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二 零 一 五 至 一 六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管 制 人 員 的 答 覆 局 長 : 行 政 署 長 節 會 議 綜 合 檔 案 名 稱 :CSO-2-c1.docx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CSO001 2366 陳 志 全 142 (3) 政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 行 政 署 CSO002 2367 陳

More information

有 特 別 的 營 養 需 要, 以 及 食 品 法 典 委 員 會 所 公 布 的 有 關 指 引 已 就 所 述 的 營 養 標 籤 另 有 規 定 修 訂 規 例 4. 2014 年 6 月 9 日,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署 長 行 使 條 例 第 55(1) 條 所 賦 予 的 權

有 特 別 的 營 養 需 要, 以 及 食 品 法 典 委 員 會 所 公 布 的 有 關 指 引 已 就 所 述 的 營 養 標 籤 另 有 規 定 修 訂 規 例 4. 2014 年 6 月 9 日,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署 長 行 使 條 例 第 55(1) 條 所 賦 予 的 權 檔 號 :CB2/SS/8/13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CB(2)256/14-15 號 文 件 內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文 件 2014 年 食 物 及 藥 物 ( 成 分 組 合 及 標 籤 )( 修 訂 ) ( 第 2 號 ) 規 例 小 組 委 員 會 報 告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匯 報 2014 年 食 物 及 藥 物 ( 成 分 組

More information

九龍城區議會

九龍城區議會 九 龍 城 區 議 會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第 十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 2013 年 7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處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 主 席 : 黃 以 謙 議 員 副 主 席 : 黃 潤 昌 議 員 委 員 : 李 慧 琼 議 員, JP ( 於 下 午 3 時

More information

9122 立 法 會 2011 年 6 月 29 日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G.B.S., J.P. 劉 健 儀 議 員,G.B.S., J.P. 劉 慧 卿 議 員,J.P. 鄭 家 富 議 員 霍 震 霆 議 員,G.B.S., J.P. 譚 耀 宗 議 員,G.B.S.,

9122 立 法 會 2011 年 6 月 29 日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G.B.S., J.P. 劉 健 儀 議 員,G.B.S., J.P. 劉 慧 卿 議 員,J.P. 鄭 家 富 議 員 霍 震 霆 議 員,G.B.S., J.P. 譚 耀 宗 議 員,G.B.S., 立 法 會 2011 年 6 月 29 日 912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1 年 6 月 29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李 國 寶 議 員, 大 紫 荊 勳 賢,G.B.S., J.P. 李 華 明 議 員,S.B.S., J.P. 吳 靄

More information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周 達 明 先 生, JP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副 秘 書 長 1 麥 德 偉 先 生, JP 列 席 秘 書 : 總 議 會 秘 書 (4)2 蘇 美 利 小 姐 列 席 職 員 : 高 級 議 會 秘 書 (4)2 程 凱 莉 小 姐 議 會 秘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周 達 明 先 生, JP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副 秘 書 長 1 麥 德 偉 先 生, JP 列 席 秘 書 : 總 議 會 秘 書 (4)2 蘇 美 利 小 姐 列 席 職 員 : 高 級 議 會 秘 書 (4)2 程 凱 莉 小 姐 議 會 秘 檔 號 :CB4/PL/PS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CB(4)1133/15-16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6 年 4 月 18 日 ( 星 期 一 ) 時 間 : 上 午 10 時 45 分 地 點 : 立 法

More information

4092 立 法 會 2000 年 4 月 12 日 李 啟 明 議 員,S.B.S., J.P. 李 國 寶 議 員,J.P. 李 華 明 議 員,J.P. 呂 明 華 議 員,J.P. 吳 亮 星 議 員 吳 清 輝 議 員 吳 靄 儀 議 員 周 梁 淑 怡 議 員,J.P. 夏 佳 理 議

4092 立 法 會 2000 年 4 月 12 日 李 啟 明 議 員,S.B.S., J.P. 李 國 寶 議 員,J.P. 李 華 明 議 員,J.P. 呂 明 華 議 員,J.P. 吳 亮 星 議 員 吳 清 輝 議 員 吳 靄 儀 議 員 周 梁 淑 怡 議 員,J.P. 夏 佳 理 議 立 法 會 2000 年 4 月 12 日 409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00 年 4 月 12 日 星 期 三 下 午 2 時 30 分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范 徐 麗 泰 議 員,G.B.S., J.P. 丁 午 壽 議 員,J.P. 田 北 俊 議 員,J.P. 朱 幼 麟 議 員 何 世 柱 議 員,S.B.S., J.P. 何 秀 蘭 議 員 何 承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4FEHC_2cmin.doc

Microsoft Word - 4FEHC_2cmin.doc 九 龍 城 區 議 會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第 二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 2012 年 2 月 9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處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 主 席 : 黃 以 謙 議 員 副 主 席 : 黃 潤 昌 議 員 委 員 : 梁 美 芬 議 員, JP ( 於 下 午 4 時 40

More information

卓越的成就 不 平凡 的 一 年 二零一一/一二年 董事會報告及財務報表 01 04 05 06 07 08 10 01 11 14 12 13 2 1(3)(b) 2 1(1)(a) SBS, JP 2 1(3)(b) MH 2 1(3)(b) 02 JP JP BBS, JP 2 1(3)(b) JP 2 1(3)(b) BBS, JP 2 1(3)(b) 2 1(3)(b) JP 2 1(3)(b)

More information

北區區議會社會服務、勞工及經濟事務委員會

北區區議會社會服務、勞工及經濟事務委員會 北 區 區 議 會 (2012-2015) 社 會 服 務 勞 工 及 經 濟 事 務 委 員 會 第 18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 2014 年 9 月 2 日 ( 星 期 二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至 4 時 地 點 : 北 區 區 議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到 席 時 間 離 席 時 間 主 席 : 黃 宏 滔 議 員 會 議 開 始 會 議 結 束 副 主

More information

油尖旺區議會房屋事務及大廈管理委員會

油尖旺區議會房屋事務及大廈管理委員會 2012 至 2015 年 度 油 尖 旺 區 議 會 房 屋 事 務 及 大 廈 管 理 委 員 會 第 十 五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2015 年 1 月 29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九 龍 旺 角 聯 運 街 30 號 旺 角 政 府 合 署 4 樓 油 尖 旺 區 議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主 席 莊 永 燦 議 員 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Honours Appendix (Chi).doc

Microsoft Word - Honours Appendix (Chi).doc 大 紫 荊 勳 章 林 鄭 月 娥 司 長,GBS, JP 林 鄭 月 娥 司 長 盡 心 竭 力 為 政 府 及 香 港 市 民 服 務 35 年, 表 現 卓 越, 尤 其 於 出 任 政 務 司 司 長 期 間, 成 績 斐 然 憑 藉 她 對 香 港 的 承 擔, 以 及 在 公 共 行 政 方 面 的 超 卓 才 能 及 豐 富 經 驗, 林 鄭 月 娥 司 長 協 助 行 政 長 官 施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74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04 年 12 月 15 日 星 期 三 下 午 2 時 30 分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范 徐 麗 泰 議 員,G.B.S., J.P. 田 北 俊 議 員,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何 鍾 泰 議 員,S.B.ST.J., J.P. 李 卓 人 議 員 李 柱 銘 議 員,S.C., J.P. 李 國 寶 議

More information

元朗區議會環境改善委員會

元朗區議會環境改善委員會 會 議 記 錄 於 2015 年 9 月 1 日 獲 通 過, 無 需 修 訂 元 朗 區 議 會 二 零 一 五 年 度 第 三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 二 零 一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 星 期 二 ) 時 間 : 上 午 九 時 三 十 分 至 下 午 一 時 正 地 點 : 元 朗 橋 樂 坊 二 號 元 朗 政 府 合 署 十 三 樓 元 朗 區 議 會 會 議 廳 出

More information

社 區 參 與 環 境 保 護 推 廣 活 動 計 劃 2012-2013

社 區 參 與 環 境 保 護 推 廣 活 動 計 劃 2012-2013 社 區 參 與 環 境 保 護 推 廣 活 動 計 劃 2012-2013 社 區 參 與 環 境 保 護 推 廣 活 動 計 劃 2012-2013 目 錄 2 環 境 局 局 長 序 言 3 計 劃 簡 介 4 2012/2013 年 度 十 八 區 推 廣 活 動 計 劃 回 顧 推 動 綠 色 廢 物 管 理 減 廢, 重 用, 回 收 再 造 42 人 人 惜 食 區 區 減 廢 高 峰

More information

議程五:

議程五: 2004 5 24 2 30 MH SBS CBTC2004/mins/3 1 ( ) ( ) MH SBS ( ) ( ) ( ) 2 ( )2 CBTC2004/mins/3 2 MH 2 MH 2. 33(7) 3. 4. MH MH CBTC2004/mins/3 3 5. 2004 3 8 6. ( 20/2004 ) 7. 8. 2004/2005 ( 28/2004 ) 9. (a)

More information

3620 吳 靄 儀 議 員 周 梁 淑 怡 議 員,G.B.S., J.P. 張 文 光 議 員 許 長 青 議 員,J.P. 陳 國 強 議 員 陳 智 思 議 員,J.P. 陳 鑑 林 議 員,J.P. 梁 劉 柔 芬 議 員,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單 仲 偕 議 員

3620 吳 靄 儀 議 員 周 梁 淑 怡 議 員,G.B.S., J.P. 張 文 光 議 員 許 長 青 議 員,J.P. 陳 國 強 議 員 陳 智 思 議 員,J.P. 陳 鑑 林 議 員,J.P. 梁 劉 柔 芬 議 員,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單 仲 偕 議 員 3619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03 年 4 月 9 日 星 期 三 下 午 2 時 30 分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范 徐 麗 泰 議 員,G.B.S., J.P. 丁 午 壽 議 員,J.P. 田 北 俊 議 員,G.B.S., J.P. 朱 幼 麟 議 員,J.P. 何 秀 蘭 議 員 何 俊 仁 議 員 何 鍾 泰 議 員,J.P. 李 卓 人 議 員 李

More information

政 制 及 內 地 事 務 局 首 席 助 理 秘 書 長 梁 何 綺 文 女 士 個 人 資 料 首 席 企 業 服 務 經 理 鍾 文 傑 先 生 列 席 秘 書 : 總 議 會 秘 書 (2)3 麥 麗 嫻 女 士 列 席 職 員 : 助 理 法 律 顧 問 1 李 家 潤 先 生 高 級 議

政 制 及 內 地 事 務 局 首 席 助 理 秘 書 長 梁 何 綺 文 女 士 個 人 資 料 首 席 企 業 服 務 經 理 鍾 文 傑 先 生 列 席 秘 書 : 總 議 會 秘 書 (2)3 麥 麗 嫻 女 士 列 席 職 員 : 助 理 法 律 顧 問 1 李 家 潤 先 生 高 級 議 檔 號 :CB2/SS/3/12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CB(2)1206/12-13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審 閱 ) 2012 年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修 訂 ) 條 例 ( 生 效 日 期 ) 公 告 小 組 委 員 會 首 次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3 年 2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時

More information

5 7 1 11 2 13 14 14 15 17 20 21 22 3 23 28 28 30 32 33 4 35 36 37 38 38 43 43 44 5 45 24 24 25 26 27 47 48 49 5 2003 11 1 80 2. 3. 4. 1. 2. 3. 1 2003 3 7 1) 5. 15 6. 10 7. 2) 8. 9. Energy from Waste

More information

層負責明細表

層負責明細表 行 政 科 103 年 6 月 19 日 府 授 人 企 字 第 1030112693 號 函 查 項 目 內 容 承 人 股 長 一 警 察 制 度 一 警 察 制 度 之 釐 訂 及 解 釋 事 項 二 警 察 職 權 之 調 整 及 解 釋 事 項 副 會 機 關 二 警 察 服 制 一 有 關 警 察 服 制 事 項 擬 審 核 審 核 核 定 二 有 關 駐 衛 警 察 服 式 管 理 事

More information

Medal of Honour (MH)

Medal of Honour (MH) 大 紫 荊 勳 章 楊 孫 西 博 士,GBS, JP 楊 博 士 過 去 三 十 年 長 期 致 力 服 務 社 會, 對 香 港 建 樹 殊 偉, 尤 其 慷 慨 襄 助, 全 情 投 入 各 類 社 區 活 動, 扶 助 弱 勢 社 羣 楊 博 士 亦 獻 力 高 等 教 育, 致 力 推 廣 優 質 學 術 課 程 及 培 育 學 生 全 人 發 展 楊 博 士 目 光 宏 遠 有 守 有

More information

,881,477 2,114,317 8 (2,384,197) (1,630,089) 497, ,228 4,966 6, ,106 20,908 8 (28,402) (24

,881,477 2,114,317 8 (2,384,197) (1,630,089) 497, ,228 4,966 6, ,106 20,908 8 (28,402) (24 1982 2018 9 30 9 30 2018 2017 2,881.5 2,114.3 +36.3% 497.3 484.2 +2.7% 17.3% 22.9% -5.6 236.0 292.1-19.2% 241.2 292.1-17.4% 8.4% 13.8% -5.4 10.4 14.1-26.2% 10.4 14.1-26.2% 3.6 5.0 1 2018 9 30 2017 9 30

More information

..... GBS JP.. 2

..... GBS JP.. 2 2003 10 1 ..... GBS JP.. 2 GBS JP 3 2003 7 27 29 6 2003 8 17-19 GBS JP 6 2010 (CEPA) 4 ;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5 -- CEPA CPEA 30 6 7 126 8 建 議 1 2 3 4 5 6 7 8 97 9 6 29 9 29 CEPA 10 11 12

More information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标 准 为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结 合 各 行 业 工 程 设 计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21 个 行 业 的 相 应 工 程 设 计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More information

Modern Ideas of Government Reform ...

Modern Ideas of Government Reform ... 现 代 政 府 改 革 理 念 与 澳 门 公 共 行 政 改 革 周 谭 陈 瑞 莲 澳 门 回 归 后, 市 民 对 澳 门 公 共 行 政 改 革 的 要 求 强 烈, 希 望 通 过 改 革 重 建 政 府 公 务 员 与 整 个 行 政 架 构 的 运 作 效 率, 使 社 会 走 向 开 放 与 透 明 政 府 也 希 望 通 过 公 共 行 政 改 革 赢 回 市 民 的 信 心 回

More information

4 办 公 室 工 作 实 务 ( 第 3 版 ) 第 1 单 元 单 位 组 织 的 有 效 运 作 离 不 开 办 公 室 工 作 情 景 案 例 左 景 被 宏 达 商 业 集 团 公 司 录 用 为 秘 书, 试 用 期 间, 只 能 在 办 公 室 打 杂, 有 时 工 作 稍 有 差 错

4 办 公 室 工 作 实 务 ( 第 3 版 ) 第 1 单 元 单 位 组 织 的 有 效 运 作 离 不 开 办 公 室 工 作 情 景 案 例 左 景 被 宏 达 商 业 集 团 公 司 录 用 为 秘 书, 试 用 期 间, 只 能 在 办 公 室 打 杂, 有 时 工 作 稍 有 差 错 模 块 1 办 公 室 工 作 概 述 3 模 块 1 办 公 室 工 作 概 述 学 习 目 标 知 识 目 标 : 了 解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性 质 作 用 和 职 能 理 解 办 公 室 工 作 的 原 则 性 与 灵 活 性 认 识 办 公 室 秘 书 应 具 备 的 职 业 素 养 能 力 目 标 : 培 养 办 公 室 秘 书 的 工 作 悟 性 完 善 办 公 室 秘 书 的 能

More information

(35 )

(35 ) 2004 20 2004 19 2004 22 2004 21 2004 2656 2004 1973 (35 ) 2004 72 2005 29 ()() 2005 983 2005 23 2005 31 2005 28 2004 1927 2005 76 () 2005 1392 2005 907 2004 164 2004 27 2004 20 2004 7 16 1 2 3 4 5 6 7

More information

nbqw.PDF

nbqw.PDF 2002 2002 3 3 4 6 8 11 13 14 26 28 32 60 2002 2003 1 18 2002 2002 5 31 3100001006917 310115739764252 310115739764252 312,377,217.73 360,048,073.09 360,048,073.09 204,681,114.81 204,681,114.81 2,253,777.58

More information

nbqw.PDF

nbqw.PDF 2002 2 2002 3 2002 4 2002 5 2002 2002 497,436,769.87 398,874,507.07 359,317,320.34 1,009,717,057.82 6,259,557.58 331,224,008.07 78,162,839.02 82,594,331.83 5,455,590.95 742,195,671.99-28,879,459.87 6 2002

More information

九龍城區議會

九龍城區議會 九 龍 城 區 議 會 第 十 三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2014 年 1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處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主 席.. 劉 偉 榮 議 員,JP 副 主 席.. 潘 國 華 議 員 議 員.. 梁 美 芬 議 員,SBS,JP 莫 嘉 嫻 議 員 蕭 亮 聲 議 員 楊 振 宇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4 7 9 1 4 5 6 9 1 4 IVP116 571 105(1) i 2 (i) (ii) (i) (ii) (iii) (iv) 3 ....................................................... 5................................................. 7............................................................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4 7 9 571 104A(1)105(1) B IVP121 42 III IV (A)... 3 (B)... 11... 19... 26... 40... 47 A... 50 B... 58 C... 65 D... 67 2 (A) (i) (ii) 3 (a) (b) (i) (ii) (c) 4 (i) (ii) (iii) (a) (b) 99.5% 1 (c) IV 0.1

More information

根 据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财 政 厅 关 于 认 真 做 好 2013 年 国 培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 宁 教 师 2013 120 号 ) 的 具 体 要 求, 由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开 放 教 育 学 院 承 担 的 2013 年 国 培 计 划 宁 夏 农 村

根 据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财 政 厅 关 于 认 真 做 好 2013 年 国 培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 宁 教 师 2013 120 号 ) 的 具 体 要 求, 由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开 放 教 育 学 院 承 担 的 2013 年 国 培 计 划 宁 夏 农 村 0 根 据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财 政 厅 关 于 认 真 做 好 2013 年 国 培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 宁 教 师 2013 120 号 ) 的 具 体 要 求, 由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开 放 教 育 学 院 承 担 的 2013 年 国 培 计 划 宁 夏 农 村 中 小 学 教 师 教 育 技 术 能 力 远 程 培 训 于 9 月 16 日 正 式 开 班,

More information

newsletter99.indd

newsletter99.indd NEWSLETTER 第 九 十 九 期 2015 年 1 月 Issue 99 JAN 2015 非 賣 品 Not For Sale 第 49 屆 會 董 就 職 典 禮 隆 重 熱 烈 2014 年 度 慶 賀 授 勳 鄉 彥 饒 宗 頤 墨 寶 贈 張 成 雄 第 二 屆 婦 委 就 職 張 成 雄 會 見 北 京 潮 商 會 客 人 潮 青 赴 前 海 參 觀 考 察 港 人 應 和 衷

More information

®Ñ¥U41.indb

®Ñ¥U41.indb cover3(ar).indd 1 11/6/2009 10:11:31 H 0939 A 601939 02-03 04 05-07 08-09 10 11 12 13 14 15-97 98-120 121-122 123 124 02 03 15 16979 11 10 322,209,000703,277,000 282,498,000603,571,000 05 22 23 25 31

More information

列 席 職 員 : 助 理 法 律 顧 問 3 馮 秀 娟 小 姐 高 級 主 任 (2)1 馬 淑 霞 小 姐 經 辦 人 / 部 門 I. 就 2001 年 4 月 26 日 上 次 會 議 提 出 的 事 項 所 作 的 回 應 [ 立 法 會 CB(2)1529/00-01(01) 號 文

列 席 職 員 : 助 理 法 律 顧 問 3 馮 秀 娟 小 姐 高 級 主 任 (2)1 馬 淑 霞 小 姐 經 辦 人 / 部 門 I. 就 2001 年 4 月 26 日 上 次 會 議 提 出 的 事 項 所 作 的 回 應 [ 立 法 會 CB(2)1529/00-01(01) 號 文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檔 號 :CB2/BC/11/00 立 法 會 CB(2)162/01-02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審 閱 ) 定 額 罰 款 ( 公 眾 地 方 潔 淨 罪 行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01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二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

More information

Cir-C-Hang Seng-.indb

Cir-C-Hang Seng-.indb 2016 Hang Seng Bank Limited 11 2016 5 63 30 83 2016 1518 2016 2016 18317M 2016 5 43 30 48 (www.hangseng.com) (www.hkexnews.hk)2016 2016 3 30 2016 2016 5 6 3 30 83 11 622 (1) (2)(3) (4)(5)(6) 5 2016 3 18

More information

2 列 席 者.. 徐 耀 良 先 生,JP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專 員 嚴 鈞 樂 先 生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助 理 專 員 趙 錦 珍 女 士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處 高 級 聯 絡 主 任 ( 專 責 事 務 及 何 文 田 ) 梁 慧 珊 女 士 九 龍 城 民 政

2 列 席 者.. 徐 耀 良 先 生,JP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專 員 嚴 鈞 樂 先 生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助 理 專 員 趙 錦 珍 女 士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處 高 級 聯 絡 主 任 ( 專 責 事 務 及 何 文 田 ) 梁 慧 珊 女 士 九 龍 城 民 政 九 龍 城 區 議 會 第 二 十 二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7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處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主 席.. 劉 偉 榮 議 員,BBS,JP 副 主 席.. 潘 國 華 議 員 議 員.. 蕭 亮 聲 議 員 任 國 棟 議 員 楊 振 宇 議 員 勞 超 傑 議

More information

宁 德 核 电 1 号 机 组 N101 大 修 顺 利 结 束 有 必 要 始 终 保 持 一 颗 追 求 卓 越 的 心 宁 德 核 电 2 号 机 组 完 成 168 小 时 试 运 行 具 备 商 运 条 件

宁 德 核 电 1 号 机 组 N101 大 修 顺 利 结 束 有 必 要 始 终 保 持 一 颗 追 求 卓 越 的 心 宁 德 核 电 2 号 机 组 完 成 168 小 时 试 运 行 具 备 商 运 条 件 02 总 第 39 期 2014 年 5 月 15 日 图 / 梁 自 乐 一 次 把 事 情 做 好 连 夜 奋 战, 只 为 机 组 168 小 时 试 运 行 在 核 岛 的 日 子 光 阴 的 故 事 宁 德 核 电 运 行 操 纵 员 成 长 录 青 春 言 : 不 要 让 我 们 的 青 春 失 声 宁 德 核 电 1 号 机 组 N101 大 修 顺 利 结 束 有 必 要 始 终 保

More information

馮 檢 基 議 員, SBS, JP 余 若 薇 議 員, SC, JP 方 剛 議 員, SBS, JP 王 國 興 議 員, MH 李 永 達 議 員 林 健 鋒 議 員, S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SBS, JP 梁 家 傑 議 員, SC 梁 國 雄 議 員 張 學 明 議 員,

馮 檢 基 議 員, SBS, JP 余 若 薇 議 員, SC, JP 方 剛 議 員, SBS, JP 王 國 興 議 員, MH 李 永 達 議 員 林 健 鋒 議 員, S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SBS, JP 梁 家 傑 議 員, SC 梁 國 雄 議 員 張 學 明 議 員, 立 法 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 法 會 FC146/09-10 號 文 件 ( 此 份 會 議 紀 要 業 經 政 府 當 局 審 閱 ) 檔 號 :CB1/F/1/2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第 七 次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2010 年 1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時 間 : 下 午 4 時 地 點 : 立 法 會 會 議 廳 出 席 委 員 : 劉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14/15 1998 9 1 2 2014-15 1 2 2000 12 2 6 10 21 27 29 31 32 34 40 42 53 65 69 77 103 118 136 2009 3 172015 3 16 2000 15 2 2014/15 3 2014/15 2012 2015 3 31 1.62%20072.10% 23% 0.75% 2015 2015 2012 epass

More information

擬稿(8

擬稿(8 文 件 編 號 : BC 10/2016 SHC 9/2016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建 築 小 組 委 員 會 及 資 助 房 屋 小 組 委 員 會 議 事 備 忘 錄 委 員 與 關 注 團 體 交 流 會 請 委 員 留 意, 與 關 注 團 體 舉 行 的 下 次 交 流 會, 已 定 於 2016 年 2 月 23 日 ( 星 期 二 ) 在 愛 民 邨 愛 民 社 區 會 堂 舉

More information

2014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资料:类,居安思危的反义词 比推理练习1 解析

2014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资料:类,居安思危的反义词 比推理练习1 解析 2014 安 徽 公 务 员 考 试 网 资 料 : 类, 居 安 思 危 的 反 义 词 比 推 理 练 习 1 析 99 http://www.bzjlzdh.com 2014 安 徽 公 务 员 考 试 网 资 料 : 类, 居 安 思 危 的 反 义 词 比 推 理 练 习 1 解 析 有 的 律 师 的 工 作 对 象 是 案 件 信 息 爆 炸 必 然 导 致 信 息 真 伪 难 辨 的

More information

梁启超

梁启超 ... 3... 3... 5... 7... 9... 12... 12... 14... 16... 18... 22... 22... 24... 26... 28... 31... 31... 33... 35... 36... 37... 37... 39... 40... 42... 42 ... 43... 44... 46... 47... 48... 49... 52... 53...

More information

武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监理版本)

武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监理版本) 武 进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一 招 标 条 件 横 山 桥 镇 山 水 花 苑 安 置 区 工 程 ( 项 目 名 称 ) 监 理 ( 标 段 名 称 ) 已 由 _ 相 关 部 门 _ ( 项 目 审 批 核 准 或 备 案 机 关 名 称 ) 以 批 准 建 设, 招 标 人 ( 项 目 业 主 ) 为 常 州 市 横 山 桥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资 金 来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 3 4 5 6 8 9 13 16 27 40 47 48 49 50 52 53 55 57 143 144 2 * * * * * 78-83 12 28 26 3 2 3 2 7,000,000,000 5,658,669,525 irasia.com/listco/hk/ctii 308 2,000 0.10 3 100% 100% 51% 51% 51% 100% 65% 100% 83.72%

More information

評 審 團 代 表 胡 定 旭 教 授, GBS, JP 致 辭 傑 出 青 年 協 會 主 席 甄 韋 喬 博 士 致 辭 p2

評 審 團 代 表 胡 定 旭 教 授, GBS, JP 致 辭 傑 出 青 年 協 會 主 席 甄 韋 喬 博 士 致 辭 p2 新 聞 稿 即 時 發 佈 2015 年 10 月 11 日 十 大 傑 出 青 年 選 舉 2015 獲 選 名 單 今 公 佈 (2015 年 10 月 11 日, 香 港 ) 國 際 青 年 商 會 香 港 總 會 已 於 今 天 假 富 豪 香 港 酒 店 舉 行 記 者 招 待 會, 公 布 十 大 傑 出 青 年 選 舉 2015 的 選 舉 結 果 評 審 代 表 胡 定 旭 教 授,GBS,

More information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FHB(FE)031 0676 FHB(FE)055 0180 FHB(FE)204 4180 FHB(FE)032 0677 FHB(FE)056 1880 FHB(FE)205 5577 FHB(FE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FHB(FE)031 0676 FHB(FE)055 0180 FHB(FE)204 4180 FHB(FE)032 0677 FHB(FE)056 1880 FHB(FE)205 5577 FHB(FE 索 引 管 制 人 員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署 長 綜 合 檔 案 名 稱 : AFCD_c1_1415.pdf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CEDB(CIT)232 2977 ENB021 5645 ENB042 5036 ENB001 1700 ENB022 5646 ENB043 5037 ENB002 1701

More information

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走好人生第一步

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走好人生第一步 大 学 生 职 业 发 展 与 就 业 指 导 第 七 章 求 职 方 法 第 七 章 求 职 方 法 学 习 目 标 1. 学 会 有 效 地 搜 集 整 理 利 用 就 业 信 息 的 方 法 3. 了 解 面 试 与 笔 试 的 过 程 与 注 意 事 项 2. 能 按 照 要 求 撰 写 求 职 自 荐 材 料 4. 能 以 积 极 的 心 态 面 对 就 业 过 程 中 的 压 力 第 七

More information

(CIP) 1000 /. :,2006 ISBN 7-5375 - 3357-1....R161-44 CIP (2006) 016119 / / 330 / 050061 / / / / / 880 1230 1/ 32 / 15 / 320 / 2006 4 1 / 2006 4 1 / 24

(CIP) 1000 /. :,2006 ISBN 7-5375 - 3357-1....R161-44 CIP (2006) 016119 / / 330 / 050061 / / / / / 880 1230 1/ 32 / 15 / 320 / 2006 4 1 / 2006 4 1 / 24 (CIP) 1000 /. :,2006 ISBN 7-5375 - 3357-1....R161-44 CIP (2006) 016119 / / 330 / 050061 / / / / / 880 1230 1/ 32 / 15 / 320 / 2006 4 1 / 2006 4 1 / 24.80 ? ( 3 )? ( 4 )? ( 5 )? ( 7 )? ( 7 )? ( 8 )? ( 9

More information

,4 :20..,5 ( )..,1. :..,2..,2..,10..,3.., ,1..,3..,12..,1..,2 :..,..,2 :..,3..,6..,4 ( )..,4.,.,3 6..,3 :..,3..,1 :..

,4 :20..,5 ( )..,1. :..,2..,2..,10..,3.., ,1..,3..,12..,1..,2 :..,..,2 :..,3..,6..,4 ( )..,4.,.,3 6..,3 :..,3..,1 :.. 2001..,2..,1 :..,5..,1..,6..,4..,3..,4..,2 :..,1..,1..,3 :..,3..,3 208 2001 20..,4 :20..,5 (1912 1949)..,1. :..,2..,2..,10..,3..,3 1999..,1..,3..,12..,1..,2 :..,..,2 :..,3..,6..,4 (1931 1932 )..,4.,.,3

More information

是沒有受到西方音樂的污染的 我覺得 不論是香港人還是中國大陸關注音樂的人 都應該將我們的關注點拉回到傳統的 流傳下來的音樂當中 尤其是祭祀的音樂 今年年初 康文署做了一場吹打音樂的演出 我們很難得地請到了高潤權和高潤鴻 兩位師傅 他們在粵劇界和吹打樂方面都是非常資深的 家學淵源的專家 我自己對 這方

是沒有受到西方音樂的污染的 我覺得 不論是香港人還是中國大陸關注音樂的人 都應該將我們的關注點拉回到傳統的 流傳下來的音樂當中 尤其是祭祀的音樂 今年年初 康文署做了一場吹打音樂的演出 我們很難得地請到了高潤權和高潤鴻 兩位師傅 他們在粵劇界和吹打樂方面都是非常資深的 家學淵源的專家 我自己對 這方 戲 曲 與 祭 祀 論 壇 戲 曲 與 祭 祀 音 樂 油 麻 地 戲 院 劇 院 七 月 四 日 ( 星 期 六 )2:30pm - 4:30pm 講 者 : 高 潤 權 ( 資 深 粵 劇 擊 樂 領 導 ) 高 潤 鴻 ( 資 深 粵 劇 音 樂 領 導 ) 陳 子 晉 (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哲 學 博 士 研 究 生 ( 民 族 音 樂 學 )) 主 持 : 余 少 華 (PhD, JP)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ha0614cb2-1299-5-c.doc

Microsoft Word - ha0614cb2-1299-5-c.doc 立 法 會 CB(2)1299/12-13(05) 號 文 件 二 零 一 三 年 六 月 十 四 日 資 料 文 件 立 法 會 民 政 事 務 委 員 會 全 港 性 非 物 質 文 化 遺 產 普 查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匯 報 首 次 全 港 性 非 物 質 文 化 遺 產 普 查 的 結 果, 並 告 知 委 員 如 何 就 普 查 結 果 作 出 跟 進 背 景 公 約 2. 聯

More information

2016.04.20华安生态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1季度报告.docx

2016.04.20华安生态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1季度报告.docx 华 安 生 态 优 先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6 年 第 1 季 度 报 告 2016 年 3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华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送 出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四 月 二 十 日 1 1 重 要 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More information

cgn

cgn 3910 G.B.M., G.B.S., J.P. 2013 12 1. 2105 2.7.2013 2. 2496 5.8.2013 3. 3236 1.9.2013 4. 3210 3.11.2013 5. 2718 15.12.2013 6. 2577 15.12.2013 7. KHAN Bahadur Khan 246 31.12.2013 8. 2374 2.7.2013 9. 2102

More information

NAMESON HOLDINGS LIMITED 1982 2016 8 29 10 30 24 28 (www.hkexnews.hk) 183 17M 48 2016 7 29 ............................................................ 1......................................................

More information

282 LEGISLATIVE COUNCIL 23 June 2016 石 禮 謙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ABRAHAM SHEK LAI-HIM, G.B.S., J.P. 張 宇 人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282 LEGISLATIVE COUNCIL 23 June 2016 石 禮 謙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ABRAHAM SHEK LAI-HIM, G.B.S., J.P. 張 宇 人 議 員, G.B.S., J.P. THE HONOURABLE LEGISLATIVE COUNCIL 23 June 2016 281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OFFICIAL RECORD OF PROCEEDINGS 2016 年 6 月 23 日 星 期 四 Thursday, 23 June 2016 上 午 9 時 正 會 議 繼 續 The Council continued to meet at Nine o'clock 出 席 議 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5C4EAB6C8B5B3D4B1D6F7CCE2BBEEB6AFA3A8D7E9D6AFC9FABBEEA3A9BCC7C2BC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5C4EAB6C8B5B3D4B1D6F7CCE2BBEEB6AFA3A8D7E9D6AFC9FABBEEA3A9BCC7C2BC2E646F63> 党 员 主 题 活 动 ( 组 织 生 活 ) 记 录 活 动 时 间 2015.3.17 活 动 地 点 四 楼 会 议 室 活 动 主 题 欢 迎 新 党 员 2015 年 度 党 支 部 计 划 两 会 信 息 交 流 参 加 人 数 11 主 持 人 樊 萍 主 要 内 容 : 欢 迎 新 党 员 2015 年 度 党 支 部 计 划 两 会 信 息 交 流 活 动 或 讨 论 记 录 :

More information

LEGISLATIVE COUNCIL

LEGISLATIVE COUNCIL 1 2 2003 2004 2003 2004 2003 2004 3 2003 2004 2003 2004 10 19 15 4 28 47 37 10 4 179 167 9 12 25 9 30 73 2004 7 7 2004 5 19 16 4 3 1,600 9 5 ( ( 6 ( 2003 11 29 2,654 7 C ( 8 a b (a (b (c (d (e (f (g c

More information

AR b.DOC

AR b.DOC 00 2 3 4 5 6 2003 8 21 [2003]100 9 1 40000 100 5 9 16 125936 7 8 9 10 2004 3 1 2,264,000 190,952 0.566% 397736000 3 2,470 11 12 MBA 13 14 15 16 17 2003 8 126044480 74.94% 00 00 00 00 00 2004 5 22 2004

More information

• 镇 江 市 创 建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模 范 城 市 工 作 报 告 镇 江 是 一 座 有 着 3000 多 年 历 史 的 国 家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在 历 史 上, 镇 江 以 其 江 河 交 汇 的 独 特 区 位 优 势 和 城 市 山 林 的 良 好 生 态 环 境, 承 南 北 文 化 之 交 融, 启 锦 绣 江 南 之 先 声, 成 为 长 江 下 游 的 重 要 商

More information

39 5 188 44 7 33 100% 5 16 ISO 9001 5 11 30 1920 11 15 800 1 6 9 30 3

39 5 188 44 7 33 100% 5 16 ISO 9001 5 11 30 1920 11 15 800 1 6 9 30 3 2013 16 2020 2013 2020 96 85. 6 8% 67 66 59 2258 8 23 33 30 60 39 5 188 44 7 33 100% 5 16 ISO 9001 5 11 30 1920 11 15 800 1 6 9 30 3 40 6 4 2 19 2013 25 3 13 2013 2014 5 2013 2013 2013 6 1 24 3 1 500 7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2 3 4 9 2007 5 6 7 8 9 2009 3,016,983 13.41% 157,507 54.13% 158,437 55.48% 77,094 70.79% 10 ISO MBA 2008 14 11 12 % 13 % % %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009 22 2009-06-30 2008-12-31 2009-06-30 2008-12-31

More information

cover_chi

cover_chi 106 108 150 110 152 153 129 155 134 156 140 157 158 159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 2 124 3 4 5 125 1 2 126 3 4 5 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 1,146,000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823 3 31 2011 2005 11 25 2011 3 31180 149 29 1,100 80,000 8% 33% 59% 96 97 99 144 194 196 199 02 04 06 10 14 18 22 52 60 63 66 66 81 86 89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2005 11 05/06 06/07 05 11 823 06

More information

,081, (a) 25% (b) 25% (c) 50% (i) (ii) % ,6

,081, (a) 25% (b) 25% (c) 50% (i) (ii) % ,6 HKBN Ltd. 1310 II 2016 6 20 2015 2 21 II 134 2,081,482 2,081,482 194,556 134,241 2015 2 27 II 2015 6 29 2015 8 18 2016 2 28 2016 2016 II 1 2016 6 20 7 3 134 2,081,482 2016 6 (a) 25% 2017 6 20 (b) 25% 2018

More information

PP-booklet2015-9JAN-chinese-1550.pdf

PP-booklet2015-9JAN-chinese-1550.pdf 2015 1 iv 1 2 5 6 7 8 10 11 12 13 23 26 32 37 42 45 47 2001 2041 48 49 53 iii 2013 10 2015 12 v 2007 2030 2030 vi , GBS, JP vii 2041 65 (%)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2041 3 1 11.6 13.9 15.5 19.9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08 4 2008 12 31 1 2008 4 2009 1 20 2008 10 1 12 31 373010 2006 4 26 5,064,948,409.53 JP SAATAA 2 2008 4 150 4545 10 2008 10 1-2008 12 31 1. -700,933,580.58 2. -175,946,042.81 3. -0.0339 4. 3,516,979,144.67

More information

應 邀 出 席 者 布 致 樂 先 生 助 理 項 目 經 理 ( 建 校 )13 教 育 局 陳 永 相 先 生 高 級 工 程 師 / 客 戶 服 務 ( 香 港 及 離 島 區 ) 水 務 署 劉 兆 機 先 生 工 程 師 / 客 戶 服 務 ( 申 請 供 水 ) 大 嶼 山 水 務 署

應 邀 出 席 者 布 致 樂 先 生 助 理 項 目 經 理 ( 建 校 )13 教 育 局 陳 永 相 先 生 高 級 工 程 師 / 客 戶 服 務 ( 香 港 及 離 島 區 ) 水 務 署 劉 兆 機 先 生 工 程 師 / 客 戶 服 務 ( 申 請 供 水 ) 大 嶼 山 水 務 署 定 稿 離 島 區 議 會 社 區 事 務 及 文 化 康 樂 委 員 會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2015 年 9 月 14 日 ( 星 期 一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正 地 點 : 離 島 區 議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余 麗 芬 女 士 ( 主 席 ) 賴 子 文 先 生 ( 副 主 席 ) 周 玉 堂 先 生, BBS 周 轉 香 女 士, BBS, JP 翁 志 明 先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