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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您 ( 投保人, 以下含义相同 )... 理解条款..., 对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第三条 您有按约定退保的权利, 退保会造成一定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 第十三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 请您注意... 第四条 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六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第七条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 第九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 请您注意释义... 第十五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九条保险事故通知 第二条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第三条保险责任第四条责任免除第五条保险期间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七条如实告知 第十条保险金申请第十一条保险金给付第十二条合同变更第十三条合同解除与终止第十四条争议处理第十五条释义 第八条受益人

2 太平平养老 [2017] 意外伤害保保险 049 号 ( 以下简称本公公司 ) 太平盛盛世广西学生意外外伤害保险险条款 请扫描以以查询验证条条款 阅读提示 : 一 本公司根据据本合同中所所述第三条承承担相应的保保险责任 ; 二 在部分情况况下, 本合同同不承担保险险责任, 请留留意第四条中突出显示的内容 ; 三 解除保险合合同会造成一一定的损失, 请留意第十十三条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的构成本保保险合同由保保险条款 投投保单 保险险单以及与本合合同有关的投投保文件 声声明和其他书书面协议等共同构构成 凡涉及及本保险合同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和和投保人一 被保险人义务务教育阶段学学生 : 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学校 ( 包括小小学 初中及及同阶段的特特殊教育学校 ) 在读, 身体健康, 能正常学学习 生活的的学生 高中中教育阶段 高等教育阶阶段学生 : 在高中教育阶段段 高等教育育阶段的学校 ( 包括高中中 中等职业教育育学校及同阶阶段的特殊教教育学校 高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学院 大学等) 在读, 身体健健康, 能正常学习习 生活的学学生 二 投保人具有有完全民事行行为能力的被被保险人本人人 对被保险人人有保险利益益的其他人可可作为投保人人 被保险人为限限制民事行为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护人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人为无民事行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父母作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本保险合同的的保险期间内内被保险人遭遭受意外伤害, 自意外伤害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为直接且单独独原因身故或或者伤残的, 且该伤残属于于 人身保险险伤残评定标标准及代码 ( 标准编号为 JR/ /T , 见释义 ) 之列的, 本公司按下列列约定给付保保险金 一 意外身故保保险责任 : 本公司按保险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伤害保险金额额给付身故保保险金 被保保险人因遭受受意外伤害事事故身故或自自该事故发生生日起下落不明, 后经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法院宣告死亡的, 本公司按按保险金额给给付身故保险金金 若被保险险人被宣告死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申申请人 ( 见释义 ) 应于知道或应应当知道被保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还本公司给付付的身故保险险金 被保保险人身故或或被宣告死亡亡前本公司已已给付本条款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 身故保险金应应扣除已给付的伤伤残保险金 二 意外伤残保保险责任 : 本公司按本保保险合同所载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保险金额及该该项伤残所对应的的给付比例给给付伤残保险险金 如自意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时治疗疗仍未结束, 按第 180 日的身体体情况进行鉴鉴定, 并据此此给付伤残保保险金 如被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不在 人身保险伤伤残评定标准及代代码 之列的, 本公司不不承担给付伤伤残保险金责任 当同同一保险事故故造成两处或或两处以上伤伤残时, 应首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进行评定, 如果几处伤残等级级不同, 以最最重的伤残等等级作为最终终的评定结论 ; 如果两处处或两处以上伤伤残等级相同, 伤残 太平平盛世广西学生生意外伤害保险, 第 1 页, 共 5 页

3 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 最高晋升至第一级 三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负身故 伤残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保险单所载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本保险合同所称意外伤害, 指以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第四条责任免除一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伤残的,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 1 投保人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被保险人 ; 2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 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处方药, 未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 ; 4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 ( 见释义 ); 5 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 ( 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为准) 在下列期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伤残的,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 6 战争 军事冲突 暴乱或武装叛乱期间 ( 见释义 ) 二 高中教育阶段及高等教育阶段学生, 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伤残的,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 1 投保人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被保险人 ; 2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 ; 3 被保险人因接受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整容 美容手术导致的伤害 ; 4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处方药物, 未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 ; 5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6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 ; 7 被保险人饮酒后驾驶 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见释义 ); 8 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 妊娠 ( 含宫外孕 ) 流产( 含人工流产 ) 分娩 ( 含剖腹产 ) 避孕 绝育手术 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但意外伤害所致的流产或分娩不在此限 9 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 ( 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为准); 在下列期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伤残的,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 10 被保险人主动服用或吸食或注射毒品期间 ( 见释义 ); 11 战争 军事冲突 暴乱或武装叛乱期间 除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外, 若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的原因或者情形导致的被保险人身故, 本公司将退还本保险合同未满期净保险费 ( 见释义 ) 第五条保险期间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 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一 保险金额是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由投保人 本公司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 中途不得变更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 其身故保险金额应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二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本公司交付保险费 太平盛世广西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第 2 页, 共 5 页

4 第七条如实告知订立保险合同, 本公司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 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本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依据本条所述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 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 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不得解除合同 ; 发生保险事故的, 本公司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八条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一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 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 未确定受益份额的, 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 由本公司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 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 伤残保险金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的伤残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九条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应当及时通知本公司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上述约定, 不包括因不可抗力 ( 见释义 ) 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条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时, 应提交以下材料 : 一 身故保险金申请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或者身故证明书, 或者殡葬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火化证明 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 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 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 应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5.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 伤残保险金申请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 ( 见释义 ) 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诊断书 太平盛世广西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第 3 页, 共 5 页

5 4.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 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 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 四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 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保险金, 并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五 本公司认为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应及时一次性通知补充提供 六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 导致本公司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 本公司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一条保险金给付一 本公司收到保险金申请人的给付保险金请求后, 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 ; 情形复杂的, 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本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保险金申请人 ;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 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 本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本公司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并说明理由 三 本公司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 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 对其给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 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 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 可以变更本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时应当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予以批注或附贴批单, 或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 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投保人未通知的, 本公司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 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与终止一 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解除合同, 但本公司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 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 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 1 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2 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 自本公司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时起, 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 本公司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 见释义 )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一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 ; 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 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不含港 澳 台地区, 下同 ) 法院起诉 二 若保险金申请人与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死因有争议, 双方均有权提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进行死因鉴定, 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三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太平盛世广西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第 4 页, 共 5 页

6 第十五条释义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人身保险伤残 : 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保监发 [2014]6 号发布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评定标准及代会备案 (JR/T ) 的国家金融行业标准, 条款中不再附该标准全文 码保险金申请人 : 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 高风险运动 : 指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 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 在进行此类运动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行动上的准备, 必须具备一般人不具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必须在接受专业人士提供的培训或训练之后方能掌握 被保险人进行此类运动时须具备相关防护措施或设施, 以避免发生伤害或减轻伤害, 包括但不限于驾驶或乘坐滑翔翼 滑翔伞, 跳伞, 特技表演, 赛马, 赛车, 各种车辆表演, 蹦极等 特技表演 : 指进行马术 杂技 驯兽等表演 战争 : 指国家与国家 民族与民族 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 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 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 : 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 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 : 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 以政府宣布为准 饮酒后驾驶 : 根据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 呼气酒精含量阙值与检验 (GB ) 规定, 饮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20mg/100ml, 小于 80mg/100ml 的驾驶行为 无合法有效驾 : 指下列情形之一 : 驶证驾驶 (1) 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 (2)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 (3) 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 (4)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 无教练员随车指导, 或不按指定时间 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 : 指下列情形之一 : (1) 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 (2) 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 有证据证明出险时的机动车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除外 ) 机动车 :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 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毒品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 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 ( 冰毒 ) 吗啡 大麻 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未满期净保险费 不可抗力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 : 未满期净保险费 = 保险费 [1-( 保险单已经过天数 / 保险期间天数 )] (1- 费用比例 ) 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除保单另有约定外, 费用比例为 25% : 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保险公司在保险单 批单或者批注中列明的医疗机构 < 本页内容结束 > 太平盛世广西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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