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 ) 其他根据违纪情节 违纪造成的后果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 一 ) 对检举人 证人 调查人 处理机关等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威胁恐吓的 ; ( 二 ) 一年内曾受过处分的 ; ( 三 ) 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 ; ( 四 ) 勾结校外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 五 ) 其他根据违纪情节 违纪造成的后果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 一 ) 对检举人 证人 调查人 处理机关等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威胁恐吓的 ; ( 二 ) 一年内曾受过处分的 ; ( 三 ) 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 ; ( 四 ) 勾结校外"

Transcription

1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良好的校风校纪建设,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规范对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的管理, 创建文明 安全与和谐的校园环境, 促进学生德 智 体全面发展,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 ( 高职 ) 学生 ( 以下统称学生 ) 第三条学生有违法 违规 违纪 ( 以下统称违纪 ) 行为的, 按照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 应当程序正当 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处分适当, 按照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第五条学生违纪, 应当根据违纪行为的事实 性质 情节和危害影响程度, 给予下列处分 : ( 一 ) 警告 ;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纪行为, 但情节轻微的, 由学生所在学院 ( 系 ) 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 ( 一 ) 主动承认错误, 如实交待错误事实, 检查认识深刻, 有悔改表现的 ; ( 二 ) 确系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 ( 三 ) 能主动检举 揭发他人的错误事实, 认错态度好的 ; ( 四 ) 有立功表现的 ;

2 ( 五 ) 其他根据违纪情节 违纪造成的后果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 一 ) 对检举人 证人 调查人 处理机关等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威胁恐吓的 ; ( 二 ) 一年内曾受过处分的 ; ( 三 ) 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 ; ( 四 ) 勾结校外人员违纪应当处分的 ; ( 五 ) 胁迫 诱骗或教唆他人违纪, 属于群体违纪策划者 组织者或者骨干成员的 ; ( 六 ) 造成损失, 应予赔偿拒不赔偿的 ; ( 七 ) 故意隐瞒重要情节, 妨碍学校调查的 ; ( 八 ) 其他根据违纪情节 违纪造成的后果等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 两次受到通报批评, 第三次违纪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的, 给予警告处分 第八条对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 在处分期限内, 应同时予以下列处理 : ( 一 ) 取消学生奖励及资助等的申请资格 ; ( 二 ) 是学生干部的, 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或者责令其辞职 ; ( 三 ) 是中共党员 共青团员的, 建议党 团组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 ( 四 ) 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不予转专业 ; ( 五 ) 有其他规定的,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 学校对学生给予处分一般设置 6 到 12 个月期限 学生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6 个月 ; ( 二 ) 严重警告,6 个月 ; ( 三 ) 记过,12 个月 ; ( 四 ) 留校察看,12 个月

3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 由所在学院 ( 系 ) 负责考察 察看期内确有悔改表现的, 期满经本人申请 学院 ( 系 ) 评议同意, 可以解除察看期 ; 确有突出进步表现的, 可以提前解除察看期, 但察看期不得少于 6 个月 ; 察看期内坚持不改或者又应当受处分的,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留校察看期间原则上不能休学, 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 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 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留校察看不满一学期休学的学生, 自复学之日起察看期顺延一年, 留校察看满一学期而不满一年休学的学生, 自复学之日起察看期顺延半年 毕业时未解除察看处分者, 不发给毕业证书, 按结业处理 ; 待察看期满后, 由本人提出申请, 学生工作所在基层单位提供其思想工作表现及意见, 经学校批准解除察看期后, 方可换发毕业证 第三章违纪行为和处分第十条违反法律 法规的, 给予以下处分 : ( 一 ) 触犯国家法律, 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劳动教养的,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 二 ) 受到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行政处罚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 ( 三 ) 违反法律 法规,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而有关国家机关依法不予处罚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违反宪法, 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危害国家安全 破坏安定团结 扰乱社会秩序, 从事非法的社会 政治 宗教等活动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以下处分 : ( 一 ) 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 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 ( 二 ) 组织 参加非法集会 游行 示威活动的, 组织或者煽动闹事, 破坏安定团结 扰乱社会秩序或者破坏学校管理秩序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4 ( 三 ) 书写 制作 张贴 投递 散发有非法内容的大小字报 传单 标语 刊物 视听资料等, 混淆视听或者制造混乱, 破坏安定团结 扰乱社会秩序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 除如数偿还非法占有的财物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 视情节轻重, 给予以下处分 : ( 一 ) 盗窃 侵占公私财物价值在 400 元 ( 含 ) 以下者, 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 盗窃 侵占公私财物价值在 400 元以上至 1000 元 ( 含 ) 者, 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 盗窃 侵占公私财物价值在 1000 元以上至 2000( 含 ) 元者, 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 盗窃 侵占公私财物价值在 2000 元以上者, 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 ( 二 ) 哄抢国家 集体 个人财物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 三 ) 明知是赃物而购买或者窝藏 销毁 转移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四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给予记过处分 ; 屡教不改 金额较大 (2000 元以上的 ) 情节严重 性质恶劣者, 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 五 ) 弄虚作假 骗取学校奖助学金 困难学生补助者, 除追回全部款项外, 给予严重警告 ( 含 ) 以上处分, 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留校察看 ( 含 ) 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以下处分 : ( 一 ) 殴打他人未致伤他人的, 给予警告处分 ; 致人轻微伤的, 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 致人轻伤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致人重伤的, 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 1. 寻衅报复打人 持械打人的, 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 2. 邀约 策划他人打架或聚众斗殴为首者, 未造成后果的, 给予记过处分 ; 致人轻伤的, 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

5 3. 参与聚众打人或打架未动手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 动手打人者, 按本款相应项从重处理 ; 4. 为打架提供凶器者, 视情节和后果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 5. 为打架斗殴者作伪证, 使调查造成困难的, 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 参与打架并出具伪证的, 打架后不通过组织解决而勒索财物的, 从重处理 ; 6. 殴打他人致伤的, 除按上述规定处分外, 肇事者应当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医疗及其他必要费用, 不按时赔付的从重处理 ( 二 ) 组织 策划 教唆他人打架斗殴或者结伙寻衅滋事的, 调戏 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 三 ) 偷窥 偷拍 窃听 散布他人隐私的, 视其情节, 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 ( 四 ) 造谣 诬陷 侮辱 谩骂他人,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 第十四条因管理工作对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寻衅滋事, 威胁恐吓或侮辱 殴打的, 视情节及后果轻重, 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扰乱社会 学校公共秩序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以下处分 : ( 一 ) 扰乱教学 科研 工作秩序, 扰乱课堂 宿舍 活动场地 体育场所 浴池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 二 ) 冒用学校 他人名义, 侵害学校 他人利益, 给学校 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 三 ) 有流氓滋扰行为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 参与流氓团伙活动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6 ( 四 ) 观看淫秽书刊 画报 录像, 传播 制作 贩卖反动 淫秽资料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 组织观看淫秽书刊 影片 音像 图片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 五 ) 学生在校公共场所与异性交往中有不文明行为的, 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 未婚同居或发生不正当性行为, 造成恶劣影响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从事或参与色情服务等有损大学生形象 有损社会公德的, 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 六 ) 酗酒屡教不改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酒后滋事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 七 ) 组织 参与非法传销 校园贷的, 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 ( 八 ) 参与赌博或者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的, 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 ( 九 ) 在校园内进行宗教活动, 经教育劝阻不改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六条妨害校园管理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以下处分 : ( 一 ) 在教室 实验室 图书馆 学生宿舍等学校公共场所, 乱扔 乱堆 乱排放垃圾 焚烧物品,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 二 ) 损坏校园环卫 园林等设施的, 破坏校内草坪或者攀折校园花木的, 故意污染校园环境的, 除赔偿损失外,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 三 ) 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或者调换 占用 出租 出借学生寝室 床位, 经教育不改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 四 ) 在学生寝室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在学生寝室留宿异性或者在异性寝室留宿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7 ( 五 ) 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 夜不归宿或者无正当理由晚归, 经屡次 ( 即三次及以上 ) 批评教育不改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 六 ) 在宿舍内私接电源 网络或者违章使用电器 炊具 明火蚊香等用品 设备 设施,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 视情节轻重,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 七 ) 在宿舍私存易燃易爆物品 管制刀具的, 或者饲养宠物,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 八 ) 有其它违反校园管理及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妨害社会 学校公共安全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以下处分 : ( 一 ) 非法携带 使用匕首或者其他管制器具的,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 二 ) 违反爆炸 剧毒 易燃 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贩卖 储存 携带 邮寄 提供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 给予记过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 ( 三 ) 违反消防 安全管理, 损坏消防或者安全设施 器材的, 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其他违反学校安全制度 规定, 不听劝阻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 四 ) 在劳动 军训 实验 实习或毕业设计中违反安全制度及劳动纪律, 或违反学校其他有关规定, 给国家 学校 集体 个人造成浪费 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给予警告 ( 含 ) 以上处分 ; ( 五 ) 故意损害学校建筑物 广播电视 电话 网络等通讯线路 家具 仪器 设备等公共设施的, 除赔偿损失外,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8 ( 六 ) 举办文化 体育等大型群体性活动, 违反有关规定, 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 应当立即停止活动并组织疏散 ; 对拒不听劝阻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破坏 损害公私财物的, 除照价赔偿损失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 视情节轻重, 给予以下处分 : ( 一 ) 破坏 损害公私财物价值不满人民币 400 元的, 给予警告处分 ; 价值在人民币 400 元及以上的, 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 ( 二 ) 涂写 损毁学校馆藏图书资料 报刊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 三 ) 乱涂 乱写 乱画 乱张贴 乱挂放 乱泼乱倒或故意破坏学校环境卫生的, 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 攀折树枝 翻越栏杆,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违反学校有关规定,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 10 学时及以上的, 视情节轻重, 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 ( 一 ) 旷课 学时, 给予警告处分 ; ( 二 ) 旷课 学时,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 ( 三 ) 旷课 学时, 给予记过处分 ; ( 四 ) 旷课 学时,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 五 ) 旷课 60 学时以上 ( 含 60 学时 ), 视为放弃学籍, 按退学处理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出勤的, 均按旷课处理 学生旷课时间, 无论何种课程, 一律按每天六个学时计算 学生上课迟到或早退三次算旷课 1 节 第二十条课程考核过程中, 学生考试 考查违纪 作弊的, 按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罚规定 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定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以下处分 : ( 一 ) 违反国家规定, 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造成危害的,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9 ( 二 ) 故意制作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攻击计算机信息系统, 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 ( 三 ) 在互联网上传播有害信息, 建立淫秽网站 网页, 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在互联网上进行色情活动的, 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 ( 四 ) 非法截获 篡改 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的, 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 ( 五 ) 违反机房管理规定, 故意修改教学用计算机相关信息影响设备正常运营的, 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四章处分管理权限和程序第二十二条学生违纪事件调查取证的权限划分 : ( 一 ) 对第十条至第十八条所列的学生违纪行为, 由学校后勤保障部负责, 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配合 ; ( 二 ) 对第十九条所列的学生违纪行为, 由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负责 ; ( 三 ) 对第二十条所列的学生违纪行为, 由教务处负责 ; 学生违法 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条例及其它重大违纪行为的, 由学校后勤保障部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学生工作部 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配合, 调查结论由后勤保障部进行通报 ; ( 四 ) 跨学院 ( 系 ) 或者复杂的学生违纪行为, 依据学生违纪行为的性质, 由有关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相关部门和学院 ( 系 ) 协助 ; 无法确定负责的主管部门的, 由分管校领导确定 第二十三条学生违纪事件处理过程中提出处分书面建议的权限 : ( 一 ) 学校管理学生违纪处分的职能部门为学生工作部 ; ( 二 ) 对违纪学生给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讨论决定, 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 一式两份 ); ( 三 ) 对学生作出留校察看及以上处理决定的, 由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提出处理建议, 报学生工作部办理审核 ; 审核通过后, 报

10 学校领导审批 对学生作出取消入学资格 取消学籍 退学 开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 学籍管理部门要提交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并事先由学校法务部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四条处分违纪学生的程序 : ( 一 ) 调查取证 : 对违纪行为的调查取证, 按事件的性质由相关权限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一般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 复杂违纪行为的查证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 二 ) 形成书面建议 : 学校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学院 ( 系 ) 应当在查证完毕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形成学生违纪处分的书面建议材料 书面建议材料主要应有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建议书 及其附件 附件包括 : 检讨书 调查笔录 证人证言 物证 视听资料 鉴定结论 其他有权限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鉴定性结论 裁定书 判决书等 勘验笔录 现场笔录 监考 ( 或者巡视 ) 记录等证据和说明材料, 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 三 ) 审核 审批处分决定 : 1. 根据处分建议书, 记过及以下处分建议的, 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组织进行讨论, 在权限范围内作出同意给予处分 重新调查或补充材料再报批 不同意给予相关处分的决定, 形成二级学院的决定书 同意给予处分的, 按程序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 2. 根据处分建议书, 记过及以上处分建议的, 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组织进行讨论, 在权限范围内作出同意给予处分 重新调查或补充材料再报批 不同意给予相关处分的建议, 形成二级学院的决定书, 上报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 学生工作部在收到二级学院的决定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讨论,15 个工作日内由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作出审批结论, 并下达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决定书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决定

11 书 由二级学院学负责送达相关学生 无法直接送交的, 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相关规定执行 ; 3. 拟受处分学生或者其代理人在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决定书 送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相应地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 逾期视为放弃申诉 ; 申诉可以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当面听取陈述和申辩时, 应当作好笔录 拟受处分学生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字 ; 如果拒绝签字, 由记录人签名确认 ( 四 ) 学校作出处分决定 : 1. 学生工作部负责起草处分决定书, 报学校审批 ; 2. 学校出具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违纪学生的基本情况 处分和处分事实 理由及依据, 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和申诉的期限等内容 ; 3. 违纪学生免予处分的, 学校出具免予处分决定书 ( 五 ) 处分决定书的送达及处分决定的生效 : 1. 处分决定书由二级学院 ( 系 ) 送交学生本人, 并由学生签收 ; 拒绝签收的, 由二级学院 ( 系 ) 记录在案, 并由两名工作人员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 2. 不能直接送交学生本人签收的, 采取留置 邮寄和公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送达学生 邮寄用挂号信, 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公告由学生工作部在校内宣传栏或者校园网上发布, 公告期为两周, 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3. 处分决定自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 六 ) 处分材料的归档和管理 : 处分材料一式两份, 一份由学校档案室留存, 另一份由二级学院负责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湖北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被开除学籍的学生, 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 学生在接到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后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校手续, 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 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 户口按照国家

12 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逾期不办理手续离校的, 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在校内的各种关系 ; 逾期不离校的, 学校保卫部 ( 处 ) 依照规定劝其离校 第二十六条学生违纪处分的解除学生违纪处分期限到期前 10 个工作日, 由学生本人提出处分解除申请, 报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 记过及以下处分的解除由二级学院审批, 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 记过以上处分的解除由二级学院报学生工作部办理审批手续 解除处分后, 学生获得表彰 奖励及其他权益, 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 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经过的期限与新的处分期限之和 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 有新的违纪行为应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受处分学生如有异议, 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申诉按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管理办法 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对接受非学历教育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以及在学校内参加其他类型学习学生的处分及相关处理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十九条对本办法未列举的学生违纪行为, 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 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学校原有的学生违纪处分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 如法律 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13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 工程职院学生处分 号同学 : 对于你在 ( 行为描述 ) 的行为, 根据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 第条第款之规定, 经研究决定, 给予你的处分, 处分期限为 在的二级学院 个月, 自本决定下达之日起计算 处分到期前 10 日内你须向所 ( 经办部门及办公地点 ) 申请解除处 分 若对此决定有异议, 你可在接到该决定书并签字之日起 5 日内向武汉工程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 办公地点 : ) 提出书面申 诉, 逾期不再受理 ( 提醒 : 申诉时请提交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事务 申诉书 并附处理决定书复印件 ) 特此通知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年月日

14 签收人 : 签收日期 :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审批表 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所在院系专业班级联系电话 违 纪 事 实 ( 可附材料 ) 处分意见经办人 : 年月日 二级学院意见 签字 : 单位盖章 : 年月日 学校学生 管理部门 意见 签字 : 单位盖章 : 年月日 学校审批意见 签字 : 单位盖章 :

15 年月日说明 :1 学生记过及以下处分, 由二级学院审批, 报学生管理部门备案 ; 记过及以上处分, 由二级学院报学生管理部门, 经学生管理委员会讨论后给出处分意见 ; 2 学生处分按审批层级完成手续后, 须及时制作学生处分决定书, 并送达学生

( 三 ) 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 ( 四 ) 其他可以从轻处分的情形 第八条有违纪行为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从重处分 : ( 一 ) 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 ( 二 ) 隐瞒 歪曲或捏造违纪事实, 拒不承认错误, 态度恶劣的 ; ( 三 ) 对有关人员威胁 恫吓或打击报复的 ; ( 四 ) 受

( 三 ) 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 ( 四 ) 其他可以从轻处分的情形 第八条有违纪行为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从重处分 : ( 一 ) 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 ( 二 ) 隐瞒 歪曲或捏造违纪事实, 拒不承认错误, 态度恶劣的 ; ( 三 ) 对有关人员威胁 恫吓或打击报复的 ; ( 四 ) 受 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 试行 ) 西交校学生 2017 27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 规范学生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 规定以及学校章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More information

中共江苏理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中共江苏理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江理工学 2017 101 号 各单位 机关各部门 : 江苏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已经校长办公 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江苏理工学院 2017 年 8 月 30 日 - 1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000001(6位3号数字,顶格)

000001(6位3号数字,顶格) 南京大学 南字发 2017 120 号 关于印发 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的通知 各院系 各单位 :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法律规范, 结合南京大学实际, 制定 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More information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九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期限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 12 个月, 必要时, 可以延长留校察看期, 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第十条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九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期限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 12 个月, 必要时, 可以延长留校察看期, 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第十条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 附件 天津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管理, 规范对学生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建设优良校风 学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天津医科大学学籍并在校注册的学生 非学历教育学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违纪行为,

More information

违纪处理制度

违纪处理制度 违纪处理制度 (2018 年 7 月修订 ) 党委学生工作部二 一八年七月 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01...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法律规范, 结合南京大学实际, 制定本规定

More information

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2017 年修订 ) 重医大文 [2017]28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校 ( 以下简称学校 ) 正常秩序, 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以及 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

More information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东莞理工学院文件 莞工 2017 101 号 关于印发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 现将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 照执行 东莞理工学院 2017 年 10 月 9 日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More information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工作和生活秩序, 加强校风 校纪建设, 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更有效的教育,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工作和生活秩序, 加强校风 校纪建设, 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更有效的教育,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沪电信职院 2017 78 号 关于印发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职能部门 : 现将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 认真研究落实 附件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 6 月 29 日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京大学文 件 校发 2017 171 号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经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各单位,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7 年 6 月 13 日 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面处理意见, 附有关材料 物证, 研究生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违纪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可从轻或从重处分 : ( 一 ) 可酌情从轻处分的 : 违纪行为虽已发生, 但能够主动承认错误, 如实陈述错误事实, 检查认识深刻, 有明显悔改表现者 ; 确系受他人胁迫, 并能主动揭发, 积极防

面处理意见, 附有关材料 物证, 研究生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违纪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可从轻或从重处分 : ( 一 ) 可酌情从轻处分的 : 违纪行为虽已发生, 但能够主动承认错误, 如实陈述错误事实, 检查认识深刻, 有明显悔改表现者 ; 确系受他人胁迫, 并能主动揭发, 积极防 上海海关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违纪处分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风校纪建设,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保障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下称研究生 ) 的合法权益, 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法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处分期限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学生在处分期限内不得参与各类评奖 评优活动 解除处分后, 学生获得表彰 奖励及其他权益, 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八条学生违纪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给予处分 : ( 一 ) 已发生违纪行为, 但能在学校发现前主动承认错误, 且有明显悔改表现的 ; (

处分期限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学生在处分期限内不得参与各类评奖 评优活动 解除处分后, 学生获得表彰 奖励及其他权益, 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八条学生违纪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给予处分 : ( 一 ) 已发生违纪行为, 但能在学校发现前主动承认错误, 且有明显悔改表现的 ; (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 生活环境,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法律 法规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More information

校属各单位:

校属各单位: 长安大学文件 长大学 2017 215 号 关于印发 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 为贯彻落实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学校修订了 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经校务会 2017 年 7 月 11 日审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长安大学 2017 年 8 月 9 日 - 1 - 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管理行为,

More information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违反法律法规 违反学生管理有关规定 违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违反法律法规 违反学生管理有关规定 违 中山大学文件 中大学生 2017 22 号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 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 处 室, 各学院 直属系, 各直属单位, 各附属医院 ( 单位 ), 产业集团, 各有关科研机构 :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 已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经学校 2017 年第 18 次校党委常委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 公布, 自 2017 年 9

More information

000001

000001 服学院 2017 67 号 各二级学院 部 处 中心及其他处级单位 : 现将经党委常委会会讨论通过的 北京服装学院学生违纪处 分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 北京服装学院 2017 年 6 月 12 日 - 1 - (2017 年 6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构建和谐校园,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大海大校发 2017 95 号 关于印发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 处分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院 ( 部 ) 处 ( 办 ) 馆 公司 : 现将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2017 年 7 月 24 日 1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2017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C26.doc

Microsoft Word C26.doc 北京理工大学文件 北理工发 2017 26 号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印发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 纪律处分条例 的通知 各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已经 2017 年 6 月 9 日 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北京理工大学 2017 年 6 月 19 日 - 1 -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工作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学生确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但情节轻微尚不足以给予行政处分的, 由学生所在书院给予通报批评, 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 一 ) 故意造成调查困难, 制造障碍, 妨碍取证的 ; ( 二 ) 实施两次以上违纪行为的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学生确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但情节轻微尚不足以给予行政处分的, 由学生所在书院给予通报批评, 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 一 ) 故意造成调查困难, 制造障碍, 妨碍取证的 ; ( 二 ) 实施两次以上违纪行为的 南京审计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17 年 8 月 31 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以 诚信求是, 笃学致公 为校训,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坚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

More information

<463A5C32312E35BACFB7CAB9A4D2B5B4F3D1A7D1A7C9FACEA5BCCDB4A6B7D6B0ECB7A82E646F6378>

<463A5C32312E35BACFB7CAB9A4D2B5B4F3D1A7D1A7C9FACEA5BCCDB4A6B7D6B0ECB7A82E646F6378>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创造良 好的育人环境, 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 准则 精神, 结合我校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必须遵守宪法 法律 法规,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遵守 高 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More information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具有社会责任感 海洋情怀 创新精神 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具有社会责任感 海洋情怀 创新精神 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大海大校发 2018 89 号 关于印发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各院 ( 部 ) 处 ( 办 中心 ) 馆 公司 : 现将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2018 年 7 月 27 日 1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华南农业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华南农业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华南农办 2017 101 号 关于印发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 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 部处 各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 已经学校 2017 年 第 21 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 2017 年 7 月 24 日 - 1 -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依法治校,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 试行 ) 北化大校发 [2005]66 号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1 号 ),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学生包括在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本科和高职 ( 专科 ) 学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内外有违法

More information

合, 与学生违法 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 应当做到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程序正当 处分适当 第六条对学生违纪行为, 视情节轻重, 给予下列之一的纪律处分 : ( 一 ) 警告 ( 二 ) 严重警告 ( 三 ) 记过 ( 四 ) 留校察看 ( 五 ) 开除学籍

合, 与学生违法 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 应当做到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程序正当 处分适当 第六条对学生违纪行为, 视情节轻重, 给予下列之一的纪律处分 : ( 一 ) 警告 ( 二 ) 严重警告 ( 三 ) 记过 ( 四 ) 留校察看 ( 五 ) 开除学籍 长沙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 长大发 2018 35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管理, 严肃校规校纪,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长沙学院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长沙学院 ( 以下称 学校 ) 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FF29B CC100051D65.doc

Microsoft Word FF29B CC100051D65.doc 厦门大学文件 厦大学 2014 34 号 关于印发 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4 年修订 ) 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 现将 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4 年修订 ) 印发给 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4 年修订 ) 厦门大学 2014 年 4 月 22 日 - 1 - 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4 年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

More information

重庆大学文件

重庆大学文件 重庆大学文件 重大校 2017 275 号 关于印发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经校长办公会 2017 年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并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学习 重庆大学 - 1 - 2017 年 8 月 23 日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 科研和生活秩序, 依法治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5E3BDADB4F3D1A7D3A1B7A2A1B6D5E3BDADB4F3D1A7D1A7C9FACEA5BCCDB4A6C0EDB0ECB7A8A1B7B5C4CDA8D6AA>

<4D F736F F D20D5E3BDADB4F3D1A7D3A1B7A2A1B6D5E3BDADB4F3D1A7D1A7C9FACEA5BCCDB4A6C0EDB0ECB7A8A1B7B5C4CDA8D6AA> 浙大发本 2017 119 号 各学院 ( 系 ), 行政各部门, 各校区管委会, 直属各单位 : 经学校研究, 现将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印发给你 们, 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 2017 年 8 月 19 日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More information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给予学生处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给予学生处 南工院学 2017 33 号 关于印发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违纪处理规定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各班级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经 2017 年第 15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 9 月 5 日 - 1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 津工大 [2015]141 号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2015 年修订 ) 签发人 : 杨庆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建设优良的学习 生活环境, 树立良好的校风 学风, 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研究生手册改2.tpf

研究生手册改2.tpf 华中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2005 年 8 月 25 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推进依法治校, 加强校风建设, 优化育人环境,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More information

( 六 ) 属于群体性违纪事件的召集者或组织者的 ; ( 七 ) 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处分 : ( 一 ) 违纪未遂的 ; ( 二 ) 在违纪行为的调查过程中, 如实陈述错误事实, 检查认真深刻, 有悔改表现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减轻处分 : ( 一

( 六 ) 属于群体性违纪事件的召集者或组织者的 ; ( 七 ) 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处分 : ( 一 ) 违纪未遂的 ; ( 二 ) 在违纪行为的调查过程中, 如实陈述错误事实, 检查认真深刻, 有悔改表现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减轻处分 : ( 一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09 年 12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 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 习 生活环境, 建设文明和谐平安校园, 教育广大学生严于律己, 遵纪守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学 生行为准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的精神, 结合我 校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浙江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 研究生 其他类型学生的违纪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 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附件 :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 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东师校发字 [2017]91 号 关于印发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 ( 部 ) 各相关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已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 2017 年 8 月 31 日 1 附件 :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FC3C3C5B4F3D1A7D1A7C9FACEA5BCCDB4A6B7D6B9E6B6A C4EAD0DEB6A9A3A92020CFC3B4F3D1A75B D3739BAC5>

<4D F736F F D20CFC3C3C5B4F3D1A7D1A7C9FACEA5BCCDB4A6B7D6B9E6B6A C4EAD0DEB6A9A3A92020CFC3B4F3D1A75B D3739BAC5> 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7 年修订 ) 厦大学 [2017]79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厦门大学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厦门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张永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张永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中农大学字 2014 4 号 校属各相关单位 :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教育学生更好地遵纪守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1 ( 此页无正文 ) 中国农业大学 2014 年 8 月 27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1A7C9FACEA5BCCDB4A6B7D6CCF5C0FD2E646F63>

<4D F736F F D20D1A7C9FACEA5BCCDB4A6B7D6CCF5C0FD2E646F63> 山东交通学院文件 鲁交院发 [2010]34 号 关于印发 山东交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的通知 各单位 部门 : 山东交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已经学校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 一 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通知 山东交通学院办公室 2010 年 5 月 24 日印发 共印 6 份 山东交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3年预算指标》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3年预算指标》的通知 辽石化大 [2017]106 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建设优良的 学习 生活环境,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以及其它有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学生在校外参加教育实习 考察 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中有违纪行为, 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因违法 违纪 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 除应依照本条例接受相应处分外, 还应依法赔偿损失 第八条对违法 违纪 违规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 减轻或免予处分 : ( 一 ) 在违纪行为发生过程中,

第六条学生在校外参加教育实习 考察 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中有违纪行为, 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因违法 违纪 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 除应依照本条例接受相应处分外, 还应依法赔偿损失 第八条对违法 违纪 违规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 减轻或免予处分 : ( 一 ) 在违纪行为发生过程中,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学生教育与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建设优良的学习 生活环境, 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为国家培育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石大东发 2017 33 号 各有关单位 : 现将 中国石油大学 ( 华东 ) 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印发给你 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石油大学 ( 华东 ) 2017 年 9 月 29 日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More information

江理工〔2015〕84号 签发人:曹雨平

江理工〔2015〕84号 签发人:曹雨平 江理工研 2017 103 号 各单位 机关各部门 : 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已经校长办 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江苏理工学院 2017 年 8 月 31 日 - 1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以下简称研究生 ) 的合法权益, 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保障公共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More information

生违法 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 应当做到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程序正当 处分适当 学生考试 ( 考核 ) 违纪情况的判定 处分遵照 合肥学院学生考试 ( 考核 ) 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执行 第四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 学校或学生所在院 ( 系

生违法 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 应当做到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程序正当 处分适当 学生考试 ( 考核 ) 违纪情况的判定 处分遵照 合肥学院学生考试 ( 考核 ) 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执行 第四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 学校或学生所在院 ( 系 院行政 2017 216 号 合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合肥学院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依据 合肥学院章程,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030D1A7D0A3D0D0D5FECEC4BCFEC4A3B0E62E646F63>

<4D F736F F D203030D1A7D0A3D0D0D5FECEC4BCFEC4A3B0E62E646F63> 潍坊医学院文件 潍医学字 2007 1 号 关于印发潍坊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部门 各单位 : 潍坊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已经 2007 年 1 月 16 日院 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现予印发实施 二 七年一月十六日 1 潍坊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营造良好的学习 生活环境,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增强学生严格自律 遵纪守法的观念意识, 构建和谐校园,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科学院文件

中国科学院文件 中国科学院大学文件 校发学字 2017 7 号 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 中国科学院大学 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研究所, 校属各单位 校机关各部门 : 经研究决定, 现将修订后的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学生处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 校发学字 2014 80 号 ) 同时废止

More information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 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广大学生严格要求自己 德法兼修 遵纪守法, 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 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广大学生严格要求自己 德法兼修 遵纪守法, 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 合肥工业大学文件 合工大政发 2017 96 号 关于印发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已经 6 月 29 日校 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 2017 年 7 月 6 日 ( 此件主动公开 )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屡次违纪受到处分不改的 ; ( 三 ) 同时违反本规定两条以上规定的 ; ( 四 ) 伪造 销毁 藏匿证据的 ; ( 五 ) 协助他人作弊的 ; ( 六 ) 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九条对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可以附加取消其在奖助学金 免试推荐研究生 荣誉称号等方面的申请资格, 或者取消其已获

( 二 ) 屡次违纪受到处分不改的 ; ( 三 ) 同时违反本规定两条以上规定的 ; ( 四 ) 伪造 销毁 藏匿证据的 ; ( 五 ) 协助他人作弊的 ; ( 六 ) 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九条对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可以附加取消其在奖助学金 免试推荐研究生 荣誉称号等方面的申请资格, 或者取消其已获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建设良好校风 学风,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第 21 号令 ] 和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以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 结合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的实践,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成都七中办公楼地震灾后重建项目

关于成都七中办公楼地震灾后重建项目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成工职院 2017 68 号 关于印发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的通知 各部门 直属机构 :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已经学院 2017 年第 23 次党委会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 11 月 21 日 1 附件 :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C4EAB9DCC0EDCAD6B2E1BBE3D7DC20A3A C4EA38D4C23230D0DEB8C4BAC3B5C4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 C4EAB9DCC0EDCAD6B2E1BBE3D7DC20A3A C4EA38D4C23230D0DEB8C4BAC3B5C4A3A92E646F63> 17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和 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对有违法 违规 违纪行为的学生, 视其情节轻重, 可给予批评教育或下列之一的纪律处分 ( 一 ) 警告 ;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二条违反国家法律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亚行职教项目贷款设备采购清单

关于亚行职教项目贷款设备采购清单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文件 湖汽院学 2017 27 号 ---------------- --------------- 关于印发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学院 相关部门 :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二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印发通知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EB4C3FCC3FB20D6D0B5C4CEC4B5B5>

<4D F736F F D20CEB4C3FCC3FB20D6D0B5C4CEC4B5B5> 昆医党发 2008 44 号 关于印发 昆明医学院学生党员违纪处分 ( 处理 ) 暂行办法 的通知 各二级位单党委, 各有关职能部门 :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严肃党的纪律, 纯洁党的组织,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教育学生党员遵纪守法, 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使受教育者成为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More information

校教字〔2004〕号

校教字〔2004〕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文件 哈工程校发 2017 151 号 关于印发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 处分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经学校 2017 年 第 22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7 年 12 月 22 日 - 1 -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哈尔滨工程大学 ( 以下简称学校 )

More information

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 试行 )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科研 生活秩序, 建设文明校风, 优化育人环境, 保 障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各类学生或各类在我校进修 培训人员, 因有违反法律 法 规以及我校相关规定的行为 ( 简称违

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 试行 )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科研 生活秩序, 建设文明校风, 优化育人环境, 保 障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各类学生或各类在我校进修 培训人员, 因有违反法律 法 规以及我校相关规定的行为 ( 简称违 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 试行 )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科研 生活秩序, 建设文明校风, 优化育人环境, 保 障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各类学生或各类在我校进修 培训人员, 因有违反法律 法 规以及我校相关规定的行为 ( 简称违纪, 下同 ), 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均按本条例的有关 规定予以处分 凡违反学校在非常时期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的实施, 保障学校有效实施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促进学风建设,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的实施, 保障学校有效实施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促进学风建设,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华师 2017 103 号 各学院 各部处 各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 2017 年 9 月 4 日 - 1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的实施, 保障学校有效实施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促进学风建设,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C

C 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 试行 )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科研 生活秩序, 建设文明校风, 优化育人环境, 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各类学生或各类在我校进修 培训人员, 因有违反法律 法规以及我校相关规定的行为 ( 简称违纪, 下同 ), 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均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凡违反学校在非常时期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规定的,

More information

( 二 ) 为打架斗殴提供器械或凶器的, 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 ( 三 ) 参与打架斗殴或在打架斗殴过程中以各种方式鼓动或偏袒一方致使事态扩大, 造成他人伤害的,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经预谋策划打架斗殴 勾结校外人员打架斗殴 持械斗殴或聚众斗殴的, 从重处分 第五条谩骂 侮辱 诽谤他人或侵犯他人隐

( 二 ) 为打架斗殴提供器械或凶器的, 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 ( 三 ) 参与打架斗殴或在打架斗殴过程中以各种方式鼓动或偏袒一方致使事态扩大, 造成他人伤害的,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经预谋策划打架斗殴 勾结校外人员打架斗殴 持械斗殴或聚众斗殴的, 从重处分 第五条谩骂 侮辱 诽谤他人或侵犯他人隐 清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修订草案 ( 公示稿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执行 清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 规范学生纪律处分的标准和程序, 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的行为与处分 第二条作为骨干分子组织 支持和鼓动下列情形的活动的,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作为一般人员参与下列情形的活动的,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 ( 一 ) 违反宪法, 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破坏安定团结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三条学生行为违纪, 但依据本规定第九条 第十条, 或者情节显著轻微而免除处分的, 可以由学生所在学院或者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口头批评 院内或校内通报批评或其它书面警示 第十四条学校有关部门 单位应认真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及心理疏导工作, 给予应有的人文关怀, 引导其正视处分事实, 帮助其改正错误

第十三条学生行为违纪, 但依据本规定第九条 第十条, 或者情节显著轻微而免除处分的, 可以由学生所在学院或者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口头批评 院内或校内通报批评或其它书面警示 第十四条学校有关部门 单位应认真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及心理疏导工作, 给予应有的人文关怀, 引导其正视处分事实, 帮助其改正错误 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7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秩序, 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以及其它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和已报到入学但学籍尚处于审查期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More information

109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一 ) 警告 ;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七条有下列情节之一, 从重或加重处分 : ( 一 ) 共同违纪行为起组织或主要作用的 ; ( 二 ) 对检举人 证人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的 ; ( 三 )

109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一 ) 警告 ;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七条有下列情节之一, 从重或加重处分 : ( 一 ) 共同违纪行为起组织或主要作用的 ; ( 二 ) 对检举人 证人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的 ; ( 三 ) 广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 108 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1 年 8 月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秩序, 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以及其它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和已报到入学但学籍尚处于审查期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建桥学院学籍管理 学位授予 考试违纪与作弊界定及处 理相关规定修订前后重大变化说明 一 关于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学籍时长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 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 2 年 服役时间不计入修业年限 原规定中, 保留学籍至退役后 1 年 二 关于新生取得学籍的时长

上海建桥学院学籍管理 学位授予 考试违纪与作弊界定及处 理相关规定修订前后重大变化说明 一 关于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学籍时长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 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 2 年 服役时间不计入修业年限 原规定中, 保留学籍至退役后 1 年 二 关于新生取得学籍的时长 学生手册相关政策修订前后的重大变化说明 (2017 年 ) 目录 上海建桥学院学籍管理 学位授予 考试违纪与作弊界定及处理相关规定修订前后 重大变化说明... 2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修订前后重大变化说明... 4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奖励规定 修订前后重大变化说明... 5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修订前后重大变化说明... 6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申诉管理办法 修订前后重大变化说明...

More information

(NTKOOFFICE???? ????????)

(NTKOOFFICE???? ????????) 第 14 号 中南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已经 2017 年 6 月 8 日第十 四次校务会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长 2017 年 7 月 11 日 1 中南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2017 年 6 月 8 日第十四次校务会讨论通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章处分类别及适用原则第三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 给予批评教育, 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 一 ) 警告 ;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处分 : ( 一 )

第二章处分类别及适用原则第三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 给予批评教育, 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 一 ) 警告 ;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处分 : ( 一 )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 2017 34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 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依法治校 依法治学精神,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树立良好的校风,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树立良好的校风,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连海大校发 2017 329 号 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印发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单位 ( 部门 ):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已经 2017 年第 26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大连海事大学 2017 年 7 月 25 日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7 年 7 月 25 日印发 - 1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的管理适用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的管理适用本 华师 2017 102 号 各学院 各部处 各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 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 2017 年 9 月 4 日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考试管理细则 ( 修订稿 ) 为严肃考试纪律, 规范考场秩序, 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一 考场规则 第一条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学生证 ( 或居民身份证 ) 经监考教师核对 考生本人在考场花名册上签名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并须按监考人员安排的座位就坐

附件 :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考试管理细则 ( 修订稿 ) 为严肃考试纪律, 规范考场秩序, 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一 考场规则 第一条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学生证 ( 或居民身份证 ) 经监考教师核对 考生本人在考场花名册上签名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并须按监考人员安排的座位就坐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苏大应教 2012 20 号 关于印发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考试管理细则 ( 修订稿 ) 的通知 各部门 系科 : 为严肃考试纪律, 规范考场秩序, 结合我院现有的实际情况, 经学校研究决定, 现将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考试管理细则 ( 修订稿 )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考试管理细则 ( 修订稿 )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Regulations on Disciplinary Punishments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doc

Microsoft Word - Regulations on Disciplinary Punishments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doc 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留学生违纪处分处罚条例 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留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 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校注册的各级各类留学生 第二条处分违纪留学生应做到程序正当 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处分适当 第三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 ( 数项违纪行为 ) 处分决定作出前, 违纪学生有两个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 应当分别确定相应的处分, 同时应参照第五条第七项执行 视情节给予不低于其中最重处分种类的处分 第七条 ( 开除学籍情形 )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 一 ) 违反宪法, 反对四项基本

第六条 ( 数项违纪行为 ) 处分决定作出前, 违纪学生有两个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 应当分别确定相应的处分, 同时应参照第五条第七项执行 视情节给予不低于其中最重处分种类的处分 第七条 ( 开除学籍情形 )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 一 ) 违反宪法, 反对四项基本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华师学 (2017)71 号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 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在华东师范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

More information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关于印发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各单位 :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精神要求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特制定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More information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坚持依法治校, 科学管理, 健全和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坚持依法治校, 科学管理, 健全和 院行政 2017 215 号 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 41 号令 ) 合肥学院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肥学院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有关法律 法规, 依据 合肥学院章程, 结合我校实际,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9CFBAA3B9FABCD2BBE1BCC6D1A7D4BACBB6CABFD1D0BEBFC9FAB9DCC0EDB9E6B6A82E646F63>

<4D F736F F D20C9CFBAA3B9FABCD2BBE1BCC6D1A7D4BACBB6CABFD1D0BEBFC9FAB9DCC0EDB9E6B6A82E646F63>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以下简称 学院 ) 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招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院以培养人才为中心, 按照国家教育方针, 遵循教育规律, 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 依法治校,

More information

源进行学习 ; ( 二 ) 参加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勤工助学 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 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 ( 三 ) 申请奖学金 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 ( 四 ) 在思想品德 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 公正评价, 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 ( 五 ) 在校内组

源进行学习 ; ( 二 ) 参加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勤工助学 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 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 ( 三 ) 申请奖学金 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 ( 四 ) 在思想品德 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 公正评价, 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 ( 五 ) 在校内组 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More information

宁教院〔2008〕74号

宁教院〔2008〕74号 宁波教育学院文件 宁教院办 2017 7 号 关于印发 宁波教育学院全日制专科 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等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 ( 部门 ): 现将 宁波教育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宁波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宁波教育学院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 等规章制度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14 日 宁波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

More information

通知

通知 通知校通字 2017 19 号总第 1408 期 关于发布 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等的通知 各院 系 所 中心, 各部 处, 各单位 : 经 2017 年 7 月 6 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 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和 复旦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条例 予以发布, 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 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2. 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More information

昆明冶专 2016 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 (7 月 2 日 ) 公告 各考生 :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的通知和下发的笔试考试结果, 我校现将 2016 年报考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告如下 : 报名序 号 报考职位 考号 职业能力倾向测 验成绩 综合应用 能力成绩 091335 064366 041508 096243 011118 022096 00808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131

Microsoft Word - L131 第 131 号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 已经 2017 年 5 月 25 日校 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校 长 2017 年 8 月 20 日 1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理工大学 ( 以下称学校 ) 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合肥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奖励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证管理细则

目录 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合肥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奖励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证管理细则 合肥工业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手册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 2.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7 3. 合肥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29 4.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奖励办法... 43 5.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证管理细则... 46 6.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47

More information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 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 为 12 个月 第三章处理的适用第八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监考人员应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 ( 一 ) 至监考人员分发试卷时尚未将书包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放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 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 为 12 个月 第三章处理的适用第八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监考人员应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 ( 一 ) 至监考人员分发试卷时尚未将书包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放 附件 天津医科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树立良好的考风 学风和校风, 维护学校考试的公平 公正, 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规范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天津医科大学学籍并在校注册的学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docx

Microsoft Word - 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已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教育部 2016 年第 49 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公布, 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2017 年 2 月 4 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 四 ) 在思想品德 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 公正评价, 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 ( 五 ) 在校内组织 参加学生团体, 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 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和监督权 ; ( 六 ) 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 向学校 教育

( 四 ) 在思想品德 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 公正评价, 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 ( 五 ) 在校内组织 参加学生团体, 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 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和监督权 ; ( 六 ) 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 向学校 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已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教育部 2016 年第 49 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公布, 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2017 年 2 月 4 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C8CBC1A6D7CAD4B4BACDC9E7BBE1B1A3D5CFB2BF>

<4D F736F F D20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C8CBC1A6D7CAD4B4BACDC9E7BBE1B1A3D5CFB2BF>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令 第 18 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 监察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监察部部长马馼 尹蔚民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 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 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大海大校发 2017 93 号 关于印发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 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院 ( 部 ) 处 ( 办 ) 馆 公司 : 行 现将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 大连海洋大学 2017 年 7 月 24 日 1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2017 年 7 月制定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More information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和学生日常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 普通高等学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和学生日常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 普通高等学 1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2017 43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和学生日常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西南财经大学章程, 制定了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经学校 2017 年第 18

More information

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 西师发 2017 126 号 各学院 各单位 机关各部门 : 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 修订 ) 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 试行 ) 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 修订 )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 修订 )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 试行 ) 已经 2017 年 8 月 30 日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9 月 30 日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

More information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 ( 单位 ) 教育司 ( 局 ), 部署各高等学校抄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教育体制改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 ( 单位 ) 教育司 ( 局 ), 部署各高等学校抄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教育体制改 G17062 2017 2 15 第 41 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已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教育 部 2016 年第 49 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公布, 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1 2017 年 2 月 4 日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More information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 ( 单位 ) 教育司 ( 局 ), 部署各高等学校抄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教育体制改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 ( 单位 ) 教育司 ( 局 ), 部署各高等学校抄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教育体制改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已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教育 部 2016 年第 49 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公布, 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1 2017 年 2 月 4 日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 ( 单位 ) 教育司 ( 局 ),

More information

河南工程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办法 ( 试行 ) 144 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 ( 专 ) 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 试行 ) 147 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 ( 专 ) 科学生转学管理办法 ( 试行 ) 151 河南工程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154 河南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 试行

河南工程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办法 ( 试行 ) 144 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 ( 专 ) 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 试行 ) 147 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 ( 专 ) 科学生转学管理办法 ( 试行 ) 151 河南工程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154 河南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 试行 目 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14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8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 试行 ) 24 河南工程学院假期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 试行 ) 36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试行 ) 41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52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 ( 试行 ) 55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58 河南工程学院班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More information

表 1-2 师资队伍概况 单位 :( 人 教师 总计 598 其中 : 女 性 323 双师型 101 具有行业背景 89 其中 : 教 授 81 副 教 授 98 讲师 299 助教 114 无 6 博士 29 硕士 316 学士 246 无 7 35 岁及以下 ~45 岁 215 4

表 1-2 师资队伍概况 单位 :( 人 教师 总计 598 其中 : 女 性 323 双师型 101 具有行业背景 89 其中 : 教 授 81 副 教 授 98 讲师 299 助教 114 无 6 博士 29 硕士 316 学士 246 无 7 35 岁及以下 ~45 岁 215 4 http://www.x 师资队伍 表 1-1 校领导基本信息 校领导基本信息 编号姓名职务出生年月性别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校内分管工作专业 学习和工作简 历 ( 链接 1 叶孟理党委书记 1953/05 男教授大学 纪委 党政办 公室 组织部 哲学 edu.cn/news_.php?sort_id &nav=2 人事处 财务 http://www.x 2 唐俊琪 院长 党委副书记 1955/12 男教授研究生

More information

第八条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应缴费用 住宿费等费用或者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 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 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才能注册 第二章缴费 第九条 第十条 研究生需按国家和学校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包括学费 住宿费等 研究生学费按学年缴纳 凡是缴费研究生, 必须按照

第八条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应缴费用 住宿费等费用或者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 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 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才能注册 第二章缴费 第九条 第十条 研究生需按国家和学校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包括学费 住宿费等 研究生学费按学年缴纳 凡是缴费研究生, 必须按照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 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应当凭有关证明, 须书面向学校请假, 请假须经研究生院批准方为有效 未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或请假逾期者, 除因不可抗 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

More information

双人社函〔2012〕51号

双人社函〔2012〕51号 双人社发 2012 184 号 各镇 ( 街道 ) 县级相关部门 各直属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第 18 号 ) 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 监察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发布, 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 记过 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开除 ; 同时,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和相应处分作出了界定

More information

( ) %

( ) % 200923 2009 2009 200933 2009 35 ( 200728 ) 200922 15% ( 199338 ) 300 11 20 ( 2 ) 1 2-5 2-3 www.gxjs. com.cn2009525 2009 623 2009 68 1 2 2 3 3 4 5 6 7 8 9 10 11 4 12 主题词 : 2007 4 13 400 2 第一章总则 199338

More information

南京农业大学 2013 年 11 月 18 日 - 2 -

南京农业大学 2013 年 11 月 18 日 - 2 - 南京农业大学文件 校人发 2013 452 号 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印发 南京农业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 的通知 各学院 各单位 : 南京农业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 已由南京农业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校长办公会审定,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南京农业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 - 1 - 南京农业大学 2013 年 11 月 18 日 - 2 - 附件 南京农业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

More information

校教字〔2004〕号

校教字〔2004〕号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文件 哈工程党发 2017 56 号 关于印发 哈尔滨工程大学 学生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学校制定了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经第三届党 委第 136 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7 年 9 月 27 日 - 1 - 附件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行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C4CFCDA8B4F3D1A7D1A7C9FAB9DCC0EDB9E6B6A8D6C6B6C8A3A8B7A2D1A7B9A4B0ECD6F7C8CE A3A9>

<4D F736F F D C4CFCDA8B4F3D1A7D1A7C9FAB9DCC0EDB9E6B6A8D6C6B6C8A3A8B7A2D1A7B9A4B0ECD6F7C8CE A3A9> 南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度 ( 修订稿 ) 2017 年 8 月 目 录 1. 南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1 2. 南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11 3. 南通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19 4. 南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规定... 27 5. 南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30 6. 南通大学学生申诉办法... 38 南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 修订稿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管理行为,

More information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闽农林大教 2017 15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福建农林大学章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 以下简称 学生 ) 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More information

治 思想品德复查, 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 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领导小组按学生情况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情节恶劣的, 报有关部门查究 凡属弄虚作假, 隐瞒既往病史或徇私舞弊入学或取得学籍者, 无论何时, 一经查实, 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治 思想品德复查, 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 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领导小组按学生情况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情节恶劣的, 报有关部门查究 凡属弄虚作假, 隐瞒既往病史或徇私舞弊入学或取得学籍者, 无论何时, 一经查实, 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 ) 大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 二 OO 八年十月修订 )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的身心健 康,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 以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凡我校在籍本 专科学生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More information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2 日印发 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2 日印发 2 河财政教 2018 30 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 年 6 月 20 日 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2 日印发 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