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九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期限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 12 个月, 必要时, 可以延长留校察看期, 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第十条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九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期限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 12 个月, 必要时, 可以延长留校察看期, 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第十条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

Transcription

1 附件 天津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管理, 规范对学生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建设优良校风 学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天津医科大学学籍并在校注册的学生 非学历教育学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违纪行为, 包括违反法律 法规 规章的行为, 违反校纪 校规的行为, 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学术道德的行为 第四条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 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显著轻微, 影响不大, 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给予批评教育 批评教育包括口头批评 书面警示和通报批评等教育方式 第五条学校对学生的处分, 应当做到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程序正当 处分适当 学校对学生的处理 处分结果, 应当与学生违法 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处理学生违纪行为, 应当坚持公正 公平 实事求是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 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 6 到 12 个月期限, 到期按 天津医科大学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 予以解除 第七条对学生的处理 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 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与适用第八条处分的种类, 由轻至重依次为 : ( 一 ) 警告 ; 1

2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九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期限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 12 个月, 必要时, 可以延长留校察看期, 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第十条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 自收到学校处分决定书, 在规定期限 (10 日 ) 内不申诉, 应办理离校手续 ; 提出申诉者在收到维持原决定的申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 7 日内办理离校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 由学生所在学院 ( 系 ) 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并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离校 离校时, 由学校相关管理部门为学生发放学习证明 档案退回其家庭所在地, 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十一条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内的考察, 由学生所在学院 ( 系 ) 负责 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从处分决定确定之日起计算 留校察看期间因故休学的, 休学时间不计入察看期 第十二条对于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 根据不同情形, 进行如下处理 : ( 一 ) 留校察看期满且在察看期内无违规违纪行为的, 由本人申请, 经学院 ( 系 ) 提出建议, 学生管理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按期结束其留校察看期 ; ( 二 ) 留校察看期内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但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 应延长其留校察看期 ( 原则上延长 3 个月, 满 3 个月可视学生表现情况结束留校察看期 ); ( 三 ) 在察看期内有违规违纪行为, 按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经学院 ( 系 ) 提出建议, 学生管理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 四 ) 有突出进步或立功表现的, 在察看 6 个月后, 由本人申请, 经学院 ( 系 ) 提出建议, 学生管理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并报 2

3 分管校领导批准, 可以提前终止留校察看期 ; ( 五 ) 已做出终止留校察看决定 发现受处分学生在察看期内有应受纪律处分的违纪行为, 学校可撤销其终止留校察看决定 第十三条处理 处分决定作出前, 违纪学生有两个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 应当分别确定相应的处分, 分别执行 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共同违纪的, 根据其在共同违纪中的实际表现和作用, 视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教唆 胁迫 欺骗 诱使他人违纪的, 按照所教唆 胁迫 欺骗 诱使的行为和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 ( 一 ) 违纪情节轻微且后果不严重的 ; ( 二 ) 受他人胁迫或欺骗的 ; ( 三 ) 主动承认错误, 及时改正的, 或因检查深刻, 积极赔偿损失, 得到学校和受害方理解, 学校有关部门或受害方提出减轻 免除处分建议的 第十六条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从重处分 : ( 一 )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 ( 二 ) 恶意串通 阻碍调查 妨碍取证的 ; ( 三 ) 对调查人 检举人 证人 鉴定人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诬陷 诱惑 威胁 打击报复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施加影响的 ; ( 四 ) 在多人违规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 ; ( 五 ) 多次违规违纪或屡教不改的 ; ( 六 ) 胁迫 贿买 诱骗和教唆他人违规违纪的 ; ( 七 ) 其他应当从重处罚或处分的情形 第十七条受到违纪处分后, 在处分尚未解除前取消其参评各类奖学金 荣誉称号等资格 ; 受违纪处分前所申报的各类奖励, 自处分之日起尚未给予表彰的, 取消表彰资格 解除处分后, 学生获得表彰 奖励及其他权益, 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3

4 第三章违纪行为和处分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 一 ) 违反宪法, 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破坏安定团结 扰乱社会秩序的 ; ( 二 ) 触犯国家法律, 构成刑事犯罪的 ; ( 三 )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情节严重 性质恶劣的 ; ( 四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组织作弊 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 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 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 ( 五 ) 学位论文 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 篡改 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情节严重的, 或者代写论文 买卖论文的 ; ( 六 ) 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 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 ( 七 ) 侵害其他个人 组织合法权益, 造成严重后果的 ; ( 八 )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 经教育不改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其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尚不足达到第十八条规定的, 可以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 ( 一 ) 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处罚的 ; ( 二 ) 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的 ; ( 三 ) 侵害其他个人人身权利的 ; ( 四 ) 侵犯公私财产的 ; ( 五 ) 违反考试纪律或者考勤纪律的 ; ( 六 ) 违反学术道德, 剽窃 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 ; ( 七 ) 违反学校规定, 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 ( 八 ) 违背社会公德, 有悖公序良俗, 造成不良影响的 ; ( 九 )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 经教育不改的 第四章处分的程序与权限第二十条学校设立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委员会, 负责学生违 4

5 规 违纪处分 处理工作 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委员会向校长办公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委员会组长, 学生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国际医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科技处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信息中心 有关学院 ( 系 ) 相关负责人及学校法律顾问为委员会成员 第二十一条学生违纪后, 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 ( 系 ) 应当立即对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并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工作 调查取证工作应当在 10 日内完成 根据违纪行为的不同种类, 调查取证分工如下 : ( 一 ) 涉及思想品德方面的, 由学生处 研究生院进行调查取证 ; ( 二 )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由保卫处进行调查取证 ; ( 三 ) 涉及违反学业管理有关规定的, 由教务处 研究生院进行调查取证 ; ( 四 ) 涉及违反学术道德有关规定的, 由科技处 教务处进行调查取证 ; ( 五 ) 涉及违反学生公寓有关管理规定的, 由后勤管理处进行调查取证 ; ( 六 ) 涉及违反校园管理及公共服务体系有关规定的, 由校园管理及公共服务体系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 ( 七 ) 国际医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调查结束后, 职能部门应当将调查取证的详细情况 本部门及学生所在学院 ( 系 ) 的建议处理意见一并报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学生违纪调查取证程序 : ( 一 ) 学生违纪事实的初步认定 : 相关部门对学生违纪事实的行为进行初步认定, 认定其确属依照本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违纪行为 ( 二 ) 学生违纪事实的调查 : 相关部门 学生所在学院 ( 系 ) 或学校指派工作人员有权对学生所犯错误进行调查 调查人员对 5

6 学生违纪事实的调查内容应形成文字材料, 经被询问人核实无误后, 由被询问人签字 第二十三条下列各项证据, 经过查证核实后, 可以作为处分违纪学生的依据 : 书证 ; 物证 ; 证人证言 ; 当事人陈述 ; 视听资料 ; 电子数据 ; 鉴定意见 ; 勘验 检查 辨认 侦查实验等笔录 ; 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说明性材料以及其他证据 已生效的司法判决 裁定 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已确认的事实, 无需另行调查, 相应的司法文书或行政文书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十四条学生所在学院 ( 系 ) 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接到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向当事学生了解情况, 听取当事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形成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谈话记录 当事学生或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 超过期限不提出陈述和申辩的, 视为放弃权利 学院 ( 系 ) 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后, 连同学生书面陈述 学生的书面谈话记录或学生弃权说明等材料, 报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委员会自收到相关部门处分建议后, 须在 7 日内进行研究 会议应有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 研究意见应获得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 方为通过 对给予违纪学生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 由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 给予违纪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由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委员会研究, 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学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必须形成正式文件, 文书中应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 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处分的种类 依据 期限 及学生的申诉途径与申诉期限 开除学籍处分决定书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处分决定书由学生处 研究生院与相关学院 ( 系 ) 自处分决定书印发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送达受处分学生本人或代理人, 并由本人或代理人履行签字手续 学生拒绝签字或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字的, 可通过留置方式送达, 由送达工作人员在回执 6

7 上说明拒绝签收的情况, 并由在场两名见证人签字证明, 工作人员记录在案 学生已离校的, 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 因特殊原因无法送达的, 可利用学校网站以公告方式送达, 公告满 30 日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七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 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 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程序按照 天津医科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 ( 试行 ) 执行 违纪学生对申诉处理决定仍有异议的, 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期间, 不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所述 以上 以下 除特殊说明外, 均指包含本数或者本级在内 ; 超过 不足 除特殊说明外, 均指不含本数或者本级在内 本规定没有列举的其他违纪行为, 确需给予处分的参照本规定相近条款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制定 天津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规范违纪行为的处分标准 第三十条本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 天津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天津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7

中共江苏理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中共江苏理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江理工学 2017 101 号 各单位 机关各部门 : 江苏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已经校长办公 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江苏理工学院 2017 年 8 月 30 日 - 1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000001(6位3号数字,顶格)

000001(6位3号数字,顶格) 南京大学 南字发 2017 120 号 关于印发 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的通知 各院系 各单位 :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法律规范, 结合南京大学实际, 制定 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More information

违纪处理制度

违纪处理制度 违纪处理制度 (2018 年 7 月修订 ) 党委学生工作部二 一八年七月 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01...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法律规范, 结合南京大学实际, 制定本规定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的管理适用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的管理适用本 华师 2017 102 号 各学院 各部处 各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 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 2017 年 9 月 4 日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处分期限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学生在处分期限内不得参与各类评奖 评优活动 解除处分后, 学生获得表彰 奖励及其他权益, 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八条学生违纪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给予处分 : ( 一 ) 已发生违纪行为, 但能在学校发现前主动承认错误, 且有明显悔改表现的 ; (

处分期限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学生在处分期限内不得参与各类评奖 评优活动 解除处分后, 学生获得表彰 奖励及其他权益, 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八条学生违纪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给予处分 : ( 一 ) 已发生违纪行为, 但能在学校发现前主动承认错误, 且有明显悔改表现的 ; (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 生活环境,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法律 法规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More information

校属各单位:

校属各单位: 长安大学文件 长大学 2017 215 号 关于印发 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 为贯彻落实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学校修订了 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经校务会 2017 年 7 月 11 日审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长安大学 2017 年 8 月 9 日 - 1 - 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管理行为,

More information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坚持依法治校, 科学管理, 健全和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坚持依法治校, 科学管理, 健全和 院行政 2017 215 号 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 41 号令 ) 合肥学院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肥学院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有关法律 法规, 依据 合肥学院章程, 结合我校实际,

More information

合, 与学生违法 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 应当做到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程序正当 处分适当 第六条对学生违纪行为, 视情节轻重, 给予下列之一的纪律处分 : ( 一 ) 警告 ( 二 ) 严重警告 ( 三 ) 记过 ( 四 ) 留校察看 ( 五 ) 开除学籍

合, 与学生违法 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 应当做到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程序正当 处分适当 第六条对学生违纪行为, 视情节轻重, 给予下列之一的纪律处分 : ( 一 ) 警告 ( 二 ) 严重警告 ( 三 ) 记过 ( 四 ) 留校察看 ( 五 ) 开除学籍 长沙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 长大发 2018 35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管理, 严肃校规校纪,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长沙学院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长沙学院 ( 以下称 学校 ) 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More information

华南农业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华南农业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华南农办 2017 101 号 关于印发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 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 部处 各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 已经学校 2017 年 第 21 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 2017 年 7 月 24 日 - 1 -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依法治校,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工作和生活秩序, 加强校风 校纪建设, 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更有效的教育,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工作和生活秩序, 加强校风 校纪建设, 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更有效的教育,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沪电信职院 2017 78 号 关于印发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职能部门 : 现将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 认真研究落实 附件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 6 月 29 日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5E3BDADB4F3D1A7D3A1B7A2A1B6D5E3BDADB4F3D1A7D1A7C9FACEA5BCCDB4A6C0EDB0ECB7A8A1B7B5C4CDA8D6AA>

<4D F736F F D20D5E3BDADB4F3D1A7D3A1B7A2A1B6D5E3BDADB4F3D1A7D1A7C9FACEA5BCCDB4A6C0EDB0ECB7A8A1B7B5C4CDA8D6AA> 浙大发本 2017 119 号 各学院 ( 系 ), 行政各部门, 各校区管委会, 直属各单位 : 经学校研究, 现将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印发给你 们, 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 2017 年 8 月 19 日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More information

000001

000001 服学院 2017 67 号 各二级学院 部 处 中心及其他处级单位 : 现将经党委常委会会讨论通过的 北京服装学院学生违纪处 分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 北京服装学院 2017 年 6 月 12 日 - 1 - (2017 年 6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构建和谐校园,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重庆大学文件

重庆大学文件 重庆大学文件 重大校 2017 275 号 关于印发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经校长办公会 2017 年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并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学习 重庆大学 - 1 - 2017 年 8 月 23 日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 科研和生活秩序, 依法治校,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京大学文 件 校发 2017 171 号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经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各单位,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7 年 6 月 13 日 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 三 ) 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 ( 四 ) 其他可以从轻处分的情形 第八条有违纪行为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从重处分 : ( 一 ) 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 ( 二 ) 隐瞒 歪曲或捏造违纪事实, 拒不承认错误, 态度恶劣的 ; ( 三 ) 对有关人员威胁 恫吓或打击报复的 ; ( 四 ) 受

( 三 ) 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 ( 四 ) 其他可以从轻处分的情形 第八条有违纪行为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从重处分 : ( 一 ) 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 ( 二 ) 隐瞒 歪曲或捏造违纪事实, 拒不承认错误, 态度恶劣的 ; ( 三 ) 对有关人员威胁 恫吓或打击报复的 ; ( 四 ) 受 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 试行 ) 西交校学生 2017 27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 规范学生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 规定以及学校章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More information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东莞理工学院文件 莞工 2017 101 号 关于印发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 现将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 照执行 东莞理工学院 2017 年 10 月 9 日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C26.doc

Microsoft Word C26.doc 北京理工大学文件 北理工发 2017 26 号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印发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 纪律处分条例 的通知 各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已经 2017 年 6 月 9 日 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北京理工大学 2017 年 6 月 19 日 - 1 -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工作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其他根据违纪情节 违纪造成的后果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 一 ) 对检举人 证人 调查人 处理机关等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威胁恐吓的 ; ( 二 ) 一年内曾受过处分的 ; ( 三 ) 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 ; ( 四 ) 勾结校外

( 五 ) 其他根据违纪情节 违纪造成的后果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 一 ) 对检举人 证人 调查人 处理机关等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威胁恐吓的 ; ( 二 ) 一年内曾受过处分的 ; ( 三 ) 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 ; ( 四 ) 勾结校外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良好的校风校纪建设,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规范对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的管理, 创建文明 安全与和谐的校园环境, 促进学生德 智 体全面发展,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 ( 高职 ) 学生 ( 以下统称学生 ) 第三条学生有违法

More information

神, 饮水思源 爱国荣校 ; 应当增强法治观念, 遵守宪法 法律 法规,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遵守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 应当刻苦学习, 勇于探索, 积极实践, 知行统一, 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 应当积极锻炼身体, 增进身心健

神, 饮水思源 爱国荣校 ; 应当增强法治观念, 遵守宪法 法律 法规,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遵守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 应当刻苦学习, 勇于探索, 积极实践, 知行统一, 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 应当积极锻炼身体, 增进身心健 北京交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北京交通大学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 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附件 :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 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东师校发字 [2017]91 号 关于印发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 ( 部 ) 各相关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已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 2017 年 8 月 31 日 1 附件 :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科学院文件

中国科学院文件 中国科学院大学文件 校发学字 2017 7 号 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 中国科学院大学 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研究所, 校属各单位 校机关各部门 : 经研究决定, 现将修订后的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学生处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 校发学字 2014 80 号 ) 同时废止

More information

面处理意见, 附有关材料 物证, 研究生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违纪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可从轻或从重处分 : ( 一 ) 可酌情从轻处分的 : 违纪行为虽已发生, 但能够主动承认错误, 如实陈述错误事实, 检查认识深刻, 有明显悔改表现者 ; 确系受他人胁迫, 并能主动揭发, 积极防

面处理意见, 附有关材料 物证, 研究生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违纪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可从轻或从重处分 : ( 一 ) 可酌情从轻处分的 : 违纪行为虽已发生, 但能够主动承认错误, 如实陈述错误事实, 检查认识深刻, 有明显悔改表现者 ; 确系受他人胁迫, 并能主动揭发, 积极防 上海海关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违纪处分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风校纪建设,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保障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下称研究生 ) 的合法权益, 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法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More information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违反法律法规 违反学生管理有关规定 违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违反法律法规 违反学生管理有关规定 违 中山大学文件 中大学生 2017 22 号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 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 处 室, 各学院 直属系, 各直属单位, 各附属医院 ( 单位 ), 产业集团, 各有关科研机构 :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 已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经学校 2017 年第 18 次校党委常委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 公布, 自 2017 年 9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建桥学院学籍管理 学位授予 考试违纪与作弊界定及处 理相关规定修订前后重大变化说明 一 关于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学籍时长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 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 2 年 服役时间不计入修业年限 原规定中, 保留学籍至退役后 1 年 二 关于新生取得学籍的时长

上海建桥学院学籍管理 学位授予 考试违纪与作弊界定及处 理相关规定修订前后重大变化说明 一 关于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学籍时长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 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 2 年 服役时间不计入修业年限 原规定中, 保留学籍至退役后 1 年 二 关于新生取得学籍的时长 学生手册相关政策修订前后的重大变化说明 (2017 年 ) 目录 上海建桥学院学籍管理 学位授予 考试违纪与作弊界定及处理相关规定修订前后 重大变化说明... 2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修订前后重大变化说明... 4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奖励规定 修订前后重大变化说明... 5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修订前后重大变化说明... 6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申诉管理办法 修订前后重大变化说明...

More information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学生确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但情节轻微尚不足以给予行政处分的, 由学生所在书院给予通报批评, 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 一 ) 故意造成调查困难, 制造障碍, 妨碍取证的 ; ( 二 ) 实施两次以上违纪行为的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学生确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但情节轻微尚不足以给予行政处分的, 由学生所在书院给予通报批评, 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 一 ) 故意造成调查困难, 制造障碍, 妨碍取证的 ; ( 二 ) 实施两次以上违纪行为的 南京审计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17 年 8 月 31 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以 诚信求是, 笃学致公 为校训,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坚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

More information

校教字〔2004〕号

校教字〔2004〕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文件 哈工程校发 2017 151 号 关于印发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 处分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经学校 2017 年 第 22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7 年 12 月 22 日 - 1 -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哈尔滨工程大学 ( 以下简称学校 )

More information

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2017 年修订 ) 重医大文 [2017]28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校 ( 以下简称学校 ) 正常秩序, 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以及 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的实施, 保障学校有效实施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促进学风建设,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的实施, 保障学校有效实施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促进学风建设,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华师 2017 103 号 各学院 各部处 各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 2017 年 9 月 4 日 - 1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的实施, 保障学校有效实施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促进学风建设,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三条学生行为违纪, 但依据本规定第九条 第十条, 或者情节显著轻微而免除处分的, 可以由学生所在学院或者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口头批评 院内或校内通报批评或其它书面警示 第十四条学校有关部门 单位应认真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及心理疏导工作, 给予应有的人文关怀, 引导其正视处分事实, 帮助其改正错误

第十三条学生行为违纪, 但依据本规定第九条 第十条, 或者情节显著轻微而免除处分的, 可以由学生所在学院或者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口头批评 院内或校内通报批评或其它书面警示 第十四条学校有关部门 单位应认真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及心理疏导工作, 给予应有的人文关怀, 引导其正视处分事实, 帮助其改正错误 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7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秩序, 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以及其它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和已报到入学但学籍尚处于审查期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FF29B CC100051D65.doc

Microsoft Word FF29B CC100051D65.doc 厦门大学文件 厦大学 2014 34 号 关于印发 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4 年修订 ) 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 现将 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4 年修订 ) 印发给 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4 年修订 ) 厦门大学 2014 年 4 月 22 日 - 1 - 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4 年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

More information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 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 为 12 个月 第三章处理的适用第八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监考人员应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 ( 一 ) 至监考人员分发试卷时尚未将书包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放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 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 为 12 个月 第三章处理的适用第八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监考人员应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 ( 一 ) 至监考人员分发试卷时尚未将书包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放 附件 天津医科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树立良好的考风 学风和校风, 维护学校考试的公平 公正, 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规范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天津医科大学学籍并在校注册的学生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FC3C3C5B4F3D1A7D1A7C9FACEA5BCCDB4A6B7D6B9E6B6A C4EAD0DEB6A9A3A92020CFC3B4F3D1A75B D3739BAC5>

<4D F736F F D20CFC3C3C5B4F3D1A7D1A7C9FACEA5BCCDB4A6B7D6B9E6B6A C4EAD0DEB6A9A3A92020CFC3B4F3D1A75B D3739BAC5> 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7 年修订 ) 厦大学 [2017]79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厦门大学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厦门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More information

109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一 ) 警告 ;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七条有下列情节之一, 从重或加重处分 : ( 一 ) 共同违纪行为起组织或主要作用的 ; ( 二 ) 对检举人 证人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的 ; ( 三 )

109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一 ) 警告 ;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七条有下列情节之一, 从重或加重处分 : ( 一 ) 共同违纪行为起组织或主要作用的 ; ( 二 ) 对检举人 证人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的 ; ( 三 ) 广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 108 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1 年 8 月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秩序, 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以及其它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和已报到入学但学籍尚处于审查期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石大东发 2017 33 号 各有关单位 : 现将 中国石油大学 ( 华东 ) 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印发给你 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石油大学 ( 华东 ) 2017 年 9 月 29 日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More information

生违法 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 应当做到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程序正当 处分适当 学生考试 ( 考核 ) 违纪情况的判定 处分遵照 合肥学院学生考试 ( 考核 ) 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执行 第四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 学校或学生所在院 ( 系

生违法 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 应当做到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程序正当 处分适当 学生考试 ( 考核 ) 违纪情况的判定 处分遵照 合肥学院学生考试 ( 考核 ) 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执行 第四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 学校或学生所在院 ( 系 院行政 2017 216 号 合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合肥学院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依据 合肥学院章程,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屡次违纪受到处分不改的 ; ( 三 ) 同时违反本规定两条以上规定的 ; ( 四 ) 伪造 销毁 藏匿证据的 ; ( 五 ) 协助他人作弊的 ; ( 六 ) 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九条对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可以附加取消其在奖助学金 免试推荐研究生 荣誉称号等方面的申请资格, 或者取消其已获

( 二 ) 屡次违纪受到处分不改的 ; ( 三 ) 同时违反本规定两条以上规定的 ; ( 四 ) 伪造 销毁 藏匿证据的 ; ( 五 ) 协助他人作弊的 ; ( 六 ) 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九条对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可以附加取消其在奖助学金 免试推荐研究生 荣誉称号等方面的申请资格, 或者取消其已获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建设良好校风 学风,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第 21 号令 ] 和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以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 结合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的实践,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1A7C9FACEA5BCCDB4A6B7D6CCF5C0FD2E646F63>

<4D F736F F D20D1A7C9FACEA5BCCDB4A6B7D6CCF5C0FD2E646F63> 山东交通学院文件 鲁交院发 [2010]34 号 关于印发 山东交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的通知 各单位 部门 : 山东交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已经学校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 一 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通知 山东交通学院办公室 2010 年 5 月 24 日印发 共印 6 份 山东交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给予学生处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给予学生处 南工院学 2017 33 号 关于印发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违纪处理规定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各班级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经 2017 年第 15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 9 月 5 日 - 1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学生在校外参加教育实习 考察 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中有违纪行为, 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因违法 违纪 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 除应依照本条例接受相应处分外, 还应依法赔偿损失 第八条对违法 违纪 违规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 减轻或免予处分 : ( 一 ) 在违纪行为发生过程中,

第六条学生在校外参加教育实习 考察 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中有违纪行为, 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因违法 违纪 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 除应依照本条例接受相应处分外, 还应依法赔偿损失 第八条对违法 违纪 违规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 减轻或免予处分 : ( 一 ) 在违纪行为发生过程中,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学生教育与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建设优良的学习 生活环境, 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为国家培育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More information

源进行学习 ; ( 二 ) 参加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勤工助学 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 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 ( 三 ) 申请奖学金 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 ( 四 ) 在思想品德 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 公正评价, 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 ( 五 ) 在校内组

源进行学习 ; ( 二 ) 参加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勤工助学 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 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 ( 三 ) 申请奖学金 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 ( 四 ) 在思想品德 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 公正评价, 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 ( 五 ) 在校内组 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秉承 实事求是 的校训, 弘扬严谨治学的校风,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中心, 维护学术道德, 规范学术行为, 严明学术纪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天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非

附件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秉承 实事求是 的校训, 弘扬严谨治学的校风,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中心, 维护学术道德, 规范学术行为, 严明学术纪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天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非 天津大学文件 天大校研 2017 2 号 关于印发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的通知 各学院 ( 部 ) 及各有关单位 : 为秉承 实事求是 的校训, 弘扬严谨治学的校风, 坚持 以立德树人为中心, 维护学术道德, 规范学术行为, 严明学 术纪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结合我校 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 学校对 天津大学学位论文及研究生 学术规范 ( 天大校研 2013 2 号 ) 文件进行了修订,

More information

( ) %

( ) % 200923 2009 2009 200933 2009 35 ( 200728 ) 200922 15% ( 199338 ) 300 11 20 ( 2 ) 1 2-5 2-3 www.gxjs. com.cn2009525 2009 623 2009 68 1 2 2 3 3 4 5 6 7 8 9 10 11 4 12 主题词 : 2007 4 13 400 2 第一章总则 19933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大海大校发 2017 95 号 关于印发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 处分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院 ( 部 ) 处 ( 办 ) 馆 公司 : 现将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2017 年 7 月 24 日 1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2017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江理工〔2015〕84号 签发人:曹雨平

江理工〔2015〕84号 签发人:曹雨平 江理工研 2017 103 号 各单位 机关各部门 : 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已经校长办 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江苏理工学院 2017 年 8 月 31 日 - 1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以下简称研究生 ) 的合法权益, 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保障公共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docx

Microsoft Word - 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已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教育部 2016 年第 49 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公布, 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2017 年 2 月 4 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 试行 ) 北化大校发 [2005]66 号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1 号 ),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学生包括在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本科和高职 ( 专科 ) 学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内外有违法

More information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具有社会责任感 海洋情怀 创新精神 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具有社会责任感 海洋情怀 创新精神 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大海大校发 2018 89 号 关于印发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各院 ( 部 ) 处 ( 办 中心 ) 馆 公司 : 现将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2018 年 7 月 27 日 1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 四 ) 在思想品德 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 公正评价, 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 ( 五 ) 在校内组织 参加学生团体, 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 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和监督权 ; ( 六 ) 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 向学校 教育

( 四 ) 在思想品德 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 公正评价, 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 ( 五 ) 在校内组织 参加学生团体, 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 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和监督权 ; ( 六 ) 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 向学校 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已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教育部 2016 年第 49 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公布, 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2017 年 2 月 4 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463A5C32312E35BACFB7CAB9A4D2B5B4F3D1A7D1A7C9FACEA5BCCDB4A6B7D6B0ECB7A82E646F6378>

<463A5C32312E35BACFB7CAB9A4D2B5B4F3D1A7D1A7C9FACEA5BCCDB4A6B7D6B0ECB7A82E646F6378>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创造良 好的育人环境, 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 准则 精神, 结合我校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必须遵守宪法 法律 法规,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遵守 高 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More information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 ( 单位 ) 教育司 ( 局 ), 部署各高等学校抄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教育体制改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 ( 单位 ) 教育司 ( 局 ), 部署各高等学校抄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教育体制改 G17062 2017 2 15 第 41 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已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教育 部 2016 年第 49 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公布, 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1 2017 年 2 月 4 日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More information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 ( 单位 ) 教育司 ( 局 ), 部署各高等学校抄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教育体制改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 ( 单位 ) 教育司 ( 局 ), 部署各高等学校抄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教育体制改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已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经教育 部 2016 年第 49 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公布, 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1 2017 年 2 月 4 日 主送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厅 (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 ( 单位 ) 教育司 ( 局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030D1A7D0A3D0D0D5FECEC4BCFEC4A3B0E62E646F63>

<4D F736F F D203030D1A7D0A3D0D0D5FECEC4BCFEC4A3B0E62E646F63> 潍坊医学院文件 潍医学字 2007 1 号 关于印发潍坊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部门 各单位 : 潍坊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已经 2007 年 1 月 16 日院 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现予印发实施 二 七年一月十六日 1 潍坊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营造良好的学习 生活环境,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增强学生严格自律 遵纪守法的观念意识, 构建和谐校园,

More information

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 津工大 [2015]141 号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2015 年修订 ) 签发人 : 杨庆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建设优良的学习 生活环境, 树立良好的校风 学风, 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 六 ) 属于群体性违纪事件的召集者或组织者的 ; ( 七 ) 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处分 : ( 一 ) 违纪未遂的 ; ( 二 ) 在违纪行为的调查过程中, 如实陈述错误事实, 检查认真深刻, 有悔改表现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减轻处分 : ( 一

( 六 ) 属于群体性违纪事件的召集者或组织者的 ; ( 七 ) 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处分 : ( 一 ) 违纪未遂的 ; ( 二 ) 在违纪行为的调查过程中, 如实陈述错误事实, 检查认真深刻, 有悔改表现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减轻处分 : ( 一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09 年 12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 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 习 生活环境, 建设文明和谐平安校园, 教育广大学生严于律己, 遵纪守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学 生行为准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的精神, 结合我 校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浙江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 研究生 其他类型学生的违纪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

More information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和学生日常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 普通高等学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和学生日常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 普通高等学 1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2017 43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和学生日常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西南财经大学章程, 制定了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经学校 2017 年第 18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考试管理细则 ( 修订稿 ) 为严肃考试纪律, 规范考场秩序, 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一 考场规则 第一条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学生证 ( 或居民身份证 ) 经监考教师核对 考生本人在考场花名册上签名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并须按监考人员安排的座位就坐

附件 :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考试管理细则 ( 修订稿 ) 为严肃考试纪律, 规范考场秩序, 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一 考场规则 第一条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学生证 ( 或居民身份证 ) 经监考教师核对 考生本人在考场花名册上签名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并须按监考人员安排的座位就坐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苏大应教 2012 20 号 关于印发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考试管理细则 ( 修订稿 ) 的通知 各部门 系科 : 为严肃考试纪律, 规范考场秩序, 结合我院现有的实际情况, 经学校研究决定, 现将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考试管理细则 ( 修订稿 )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考试管理细则 ( 修订稿 )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合肥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奖励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证管理细则

目录 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合肥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奖励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证管理细则 合肥工业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手册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 2.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7 3. 合肥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29 4.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评选和奖励办法... 43 5.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证管理细则... 46 6.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4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131

Microsoft Word - L131 第 131 号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 已经 2017 年 5 月 25 日校 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校 长 2017 年 8 月 20 日 1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理工大学 ( 以下称学校 ) 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More information

( 二 ) 为打架斗殴提供器械或凶器的, 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 ( 三 ) 参与打架斗殴或在打架斗殴过程中以各种方式鼓动或偏袒一方致使事态扩大, 造成他人伤害的,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经预谋策划打架斗殴 勾结校外人员打架斗殴 持械斗殴或聚众斗殴的, 从重处分 第五条谩骂 侮辱 诽谤他人或侵犯他人隐

( 二 ) 为打架斗殴提供器械或凶器的, 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 ( 三 ) 参与打架斗殴或在打架斗殴过程中以各种方式鼓动或偏袒一方致使事态扩大, 造成他人伤害的,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经预谋策划打架斗殴 勾结校外人员打架斗殴 持械斗殴或聚众斗殴的, 从重处分 第五条谩骂 侮辱 诽谤他人或侵犯他人隐 清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修订草案 ( 公示稿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执行 清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 规范学生纪律处分的标准和程序, 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的行为与处分 第二条作为骨干分子组织 支持和鼓动下列情形的活动的,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作为一般人员参与下列情形的活动的,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 ( 一 ) 违反宪法, 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破坏安定团结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大海大校发 2017 93 号 关于印发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 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院 ( 部 ) 处 ( 办 ) 馆 公司 : 行 现将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 大连海洋大学 2017 年 7 月 24 日 1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2017 年 7 月制定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More information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 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广大学生严格要求自己 德法兼修 遵纪守法, 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 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广大学生严格要求自己 德法兼修 遵纪守法, 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 合肥工业大学文件 合工大政发 2017 96 号 关于印发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已经 6 月 29 日校 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 2017 年 7 月 6 日 ( 此件主动公开 )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张永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张永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中农大学字 2014 4 号 校属各相关单位 :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教育学生更好地遵纪守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1 ( 此页无正文 ) 中国农业大学 2014 年 8 月 27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章处分类别及适用原则第三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 给予批评教育, 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 一 ) 警告 ;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处分 : ( 一 )

第二章处分类别及适用原则第三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 给予批评教育, 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 一 ) 警告 ;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处分 : ( 一 )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 2017 34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 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依法治校 依法治学精神,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More information

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 应当刻苦学习, 勤于研究, 勇于创新, 努力实践 允公允能, 日新月异 校训, 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不断提高科研能力 ; 应当积极锻炼身体, 增进身心健康, 提高个人修养, 培养审美情趣 第四条学校尊重和保护研究生的合法权利, 教育和引导研究生承担应尽

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 应当刻苦学习, 勤于研究, 勇于创新, 努力实践 允公允能, 日新月异 校训, 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不断提高科研能力 ; 应当积极锻炼身体, 增进身心健康, 提高个人修养, 培养审美情趣 第四条学校尊重和保护研究生的合法权利, 教育和引导研究生承担应尽 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 ( 征求意见稿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研究生管理行为, 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学则 第二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研究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以及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研究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以及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研究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招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More information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2 日印发 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2 日印发 2 河财政教 2018 30 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 年 6 月 20 日 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2 日印发 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More information

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清点试卷后, 方可离开考场 学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第六条国家级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违纪 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第七条对有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学生, 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1. 警告 ; 2. 严重警告 ; 3. 记过 ; 4

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清点试卷后, 方可离开考场 学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第六条国家级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违纪 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第七条对有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学生, 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1. 警告 ; 2. 严重警告 ; 3. 记过 ; 4 山西师范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加强我校考试管理, 严肃考试纪律, 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教育部令第 33 号 ) 的相关精神, 制定本规定 一 考试纪律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带身份证和学生证, 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 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第二条学生应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9CFBAA3B9FABCD2BBE1BCC6D1A7D4BACBB6CABFD1D0BEBFC9FAB9DCC0EDB9E6B6A82E646F63>

<4D F736F F D20C9CFBAA3B9FABCD2BBE1BCC6D1A7D4BACBB6CABFD1D0BEBFC9FAB9DCC0EDB9E6B6A82E646F63>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以下简称 学院 ) 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招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院以培养人才为中心, 按照国家教育方针, 遵循教育规律, 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 依法治校,

More information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61 号 袁茂倩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 申辩 ( 或陈述 申辩未被采纳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More information

(NTKOOFFICE???? ????????)

(NTKOOFFICE???? ????????) 第 14 号 中南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已经 2017 年 6 月 8 日第十 四次校务会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长 2017 年 7 月 11 日 1 中南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2017 年 6 月 8 日第十四次校务会讨论通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More information

校教字〔2004〕号

校教字〔2004〕号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文件 哈工程党发 2017 56 号 关于印发 哈尔滨工程大学 学生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学校制定了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经第三届党 委第 136 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7 年 9 月 27 日 - 1 - 附件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行为,

More information

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 试行 )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科研 生活秩序, 建设文明校风, 优化育人环境, 保 障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各类学生或各类在我校进修 培训人员, 因有违反法律 法 规以及我校相关规定的行为 ( 简称违

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 试行 )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科研 生活秩序, 建设文明校风, 优化育人环境, 保 障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各类学生或各类在我校进修 培训人员, 因有违反法律 法 规以及我校相关规定的行为 ( 简称违 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 试行 )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科研 生活秩序, 建设文明校风, 优化育人环境, 保 障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各类学生或各类在我校进修 培训人员, 因有违反法律 法 规以及我校相关规定的行为 ( 简称违纪, 下同 ), 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均按本条例的有关 规定予以处分 凡违反学校在非常时期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C4CFCDA8B4F3D1A7D1A7C9FAB9DCC0EDB9E6B6A8D6C6B6C8A3A8B7A2D1A7B9A4B0ECD6F7C8CE A3A9>

<4D F736F F D C4CFCDA8B4F3D1A7D1A7C9FAB9DCC0EDB9E6B6A8D6C6B6C8A3A8B7A2D1A7B9A4B0ECD6F7C8CE A3A9> 南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度 ( 修订稿 ) 2017 年 8 月 目 录 1. 南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1 2. 南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11 3. 南通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19 4. 南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规定... 27 5. 南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30 6. 南通大学学生申诉办法... 38 南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 修订稿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管理行为,

More information

C

C 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 试行 )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科研 生活秩序, 建设文明校风, 优化育人环境, 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各类学生或各类在我校进修 培训人员, 因有违反法律 法规以及我校相关规定的行为 ( 简称违纪, 下同 ), 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均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凡违反学校在非常时期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规定的,

More information

云南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招收 培养 管理国际学生的行为, 为国际学生在我校学习提供便利, 增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提高我校教育国际化水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和教育部 外交部 公安部联合制定的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

云南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招收 培养 管理国际学生的行为, 为国际学生在我校学习提供便利, 增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提高我校教育国际化水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和教育部 外交部 公安部联合制定的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 云南大学文件 云大国际 2017 1 号 关于印发 云南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 各院 各部门 各单位 : 按照学校要求, 现将 云南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 试行 )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云南大学 2017 年 12 月 19 日 1 云南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招收 培养 管理国际学生的行为, 为国际学生在我校学习提供便利,

More information

研究生手册改2.tpf

研究生手册改2.tpf 华中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2005 年 8 月 25 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推进依法治校, 加强校风建设, 优化育人环境,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3年预算指标》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3年预算指标》的通知 辽石化大 [2017]106 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建设优良的 学习 生活环境,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以及其它有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亚行职教项目贷款设备采购清单

关于亚行职教项目贷款设备采购清单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文件 湖汽院学 2017 27 号 ---------------- --------------- 关于印发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学院 相关部门 :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二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印发通知

More information

重庆大学文件

重庆大学文件 重庆大学文件 重大校 2017 273 号 关于印发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经校长办公会 2017 年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并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学习 重庆大学 - 1 - 2017 年 8 月 23 日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校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 ( 数项违纪行为 ) 处分决定作出前, 违纪学生有两个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 应当分别确定相应的处分, 同时应参照第五条第七项执行 视情节给予不低于其中最重处分种类的处分 第七条 ( 开除学籍情形 )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 一 ) 违反宪法, 反对四项基本

第六条 ( 数项违纪行为 ) 处分决定作出前, 违纪学生有两个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 应当分别确定相应的处分, 同时应参照第五条第七项执行 视情节给予不低于其中最重处分种类的处分 第七条 ( 开除学籍情形 )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 一 ) 违反宪法, 反对四项基本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华师学 (2017)71 号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 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在华东师范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

More information

昆明冶专 2016 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 (7 月 2 日 ) 公告 各考生 :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的通知和下发的笔试考试结果, 我校现将 2016 年报考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告如下 : 报名序 号 报考职位 考号 职业能力倾向测 验成绩 综合应用 能力成绩 091335 064366 041508 096243 011118 022096 008085

More information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关于印发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各单位 :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精神要求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特制定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 ( 一 )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 ( 二 ) 参加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勤工助学 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 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 ( 三 ) 申请奖学金 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 ( 四 ) 在思想品德

第六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 ( 一 )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 ( 二 ) 参加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勤工助学 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 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 ( 三 ) 申请奖学金 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 ( 四 ) 在思想品德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研究生管理行为,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全体研究生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树立良好的校风,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树立良好的校风,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连海大校发 2017 329 号 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印发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单位 ( 部门 ):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已经 2017 年第 26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大连海事大学 2017 年 7 月 25 日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7 年 7 月 25 日印发 - 1

More information

A4纸

A4纸 西南科大发 号 关于印发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 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的通知 ( 修订 ) 学校各部门 : 现将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 修 订 ) ( 修订 ) 印发给你们, 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 南 科 技 大 学 二 九年 月 日 1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More information

河南工程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办法 ( 试行 ) 144 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 ( 专 ) 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 试行 ) 147 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 ( 专 ) 科学生转学管理办法 ( 试行 ) 151 河南工程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154 河南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 试行

河南工程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办法 ( 试行 ) 144 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 ( 专 ) 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 试行 ) 147 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 ( 专 ) 科学生转学管理办法 ( 试行 ) 151 河南工程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154 河南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 试行 目 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14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8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 试行 ) 24 河南工程学院假期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 试行 ) 36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试行 ) 41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52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 ( 试行 ) 55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58 河南工程学院班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More information

治 思想品德复查, 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 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领导小组按学生情况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情节恶劣的, 报有关部门查究 凡属弄虚作假, 隐瞒既往病史或徇私舞弊入学或取得学籍者, 无论何时, 一经查实, 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治 思想品德复查, 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 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领导小组按学生情况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情节恶劣的, 报有关部门查究 凡属弄虚作假, 隐瞒既往病史或徇私舞弊入学或取得学籍者, 无论何时, 一经查实, 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 ) 大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 二 OO 八年十月修订 )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的身心健 康,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 以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凡我校在籍本 专科学生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学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实行自我管 理 自我服务 自我教育 自我监督 研究生应当自觉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第二章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 ( 一 )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 ( 二 ) 参加

第五条学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实行自我管 理 自我服务 自我教育 自我监督 研究生应当自觉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第二章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 ( 一 )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 ( 二 ) 参加 汕头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研究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doc

Microsoft Word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doc 大海大校发 2017 105 号 关于印发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 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各院 ( 部 ) 处 ( 办 ) 馆 公司 : 现将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2017 年 7 月 24 日 1 大连海洋大学 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7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行为, 确保我校考试的公平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