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第六条原因除外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二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三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易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第六条原因除外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二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三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

Transcription

1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下列情形下发生的或下列原因的, 与之相关的, 或可归因于此的被保险人的伤害或者出现任一情形时,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战争 类似战争行为 恐怖活动 反恐怖活动 军事行为 武装冲突 暴动 民众骚乱 ; ( 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或辐射 ; ( 三 )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导致的伤害 ; ( 四 ) 火山爆发 海啸 ; ( 五 )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 六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 七 ) 被保险人自杀 ( 含自杀未遂 ) 或故意自伤, 但被保险人自杀 ( 含自杀未遂 ) 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八 )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其它故意或重大过失为 ( 九 ) 被保险人殴斗 醉酒, 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 ( 十 )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 十一 ) 被保险人乘坐合法商业营运交通工具时违反有关安全乘坐的规定 ; ( 十二 ) 被保险人因疾病 妊娠 ( 含宫外孕 ) 流产 ( 含人工流产 ) 分娩 ( 含剖宫产 ) 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但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流产 分娩造成的伤害不受此限 ; ( 十三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使用药物, 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受此限 ; ( 十四 ) 猝死 发生上述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2 易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第六条原因除外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二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三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四 被保险人因疾病 妊娠 流产 分娩 药物过敏 ; 五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 外科手术 ; 六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 ; 七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 污染或辐射 ; 八 恐怖袭击 九 被保险人猝死 ; 十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非意外伤害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 ; 十一 被保险人用于购买残疾用具 ( 如轮椅 假肢 假牙 助听器 假眼 配镜等 ) 的费用 ; 十二 被保险人的就医支付的交通费 ( 含救护车费及转院费 ) 食宿费 伙食费等费用 ; 十三 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 ; 十四 被保险人在境外医院 中外合资医院 康复中心 联合诊所 营利性医院 家庭病床等医疗机构的诊疗费用 ; 第七条期间除外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 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 战争 军事行动 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二 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 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 三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 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 四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的行为 ;

3 附加急性病身故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第三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 ( 二 ) 因被保险人的挑衅 斗殴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三 ) 被保险人自伤 自杀, 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从事非法 犯罪活动或依法被拘留 服刑 在逃 ; ( 四 )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保险合同生效前已经存在的既往症 ( 或其并发症 ) 受伤或异常检查结果及慢性病和慢性病的急性发作 ; ( 五 ) 被保险人主动服用 吸食 注射毒品或者未经注册医师处方的麻醉剂或药物 ; ( 六 ) 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行为导致的伤害 ; ( 七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不孕不育症 ( 包含人工受孕 试管婴儿等 ) 避孕及节育手术或由妊娠 流产 分娩 节育所导致的任何并发症 ; ( 八 ) 被保险人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不配合治疗的行为造成的后果 ; ( 九 ) 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 被保险人患性传播疾病 法定传染病 ; ( 十 ) 被保险人因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 抑郁症 厌食症 失眠症等发作导致的事故 ; ( 十一 ) 任何获取移植器官或者捐赠器官的行为造成的后果 ; ( 十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 污染或辐射 ; ( 十三 ) 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突发急性病身故的, 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被保险人从事武术比赛 摔跤比赛 特技表演 赛马 赛车等职业性 竞技性高风险运动期间 ; ( 二 )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 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 ( 三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4 附加突发急性病医疗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第五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 ( 二 ) 非直接以治疗急性病发作而发生的费用 ; ( 三 ) 不符合保单签发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支 / 给付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 ; ( 四 ) 意外伤害事故 ; ( 五 ) 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和症状, 以及与此相关的疾病和症状 ; ( 六 ) 被保险人主动服用 吸食 注射毒品或者未经注册医师处方的麻醉剂或药物 ; ( 七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不孕不育症 ( 包含人工受孕 试管婴儿等 ) 避孕及节育手术或由妊娠 流产 分娩 节育所导致的任何并发症 ; ( 八 ) 矫形 洗牙 洁齿 整容 美容 器官移植 心理咨询 体检 疗养 静养 康复治疗 健康护理 家庭病床治疗费用, 修复 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 ( 如轮椅 拐杖 义肢 助听器 义牙 义眼 配镜等 ) 费用 ; ( 九 ) 被保险人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不配合治疗的行为造成的后果 ; ( 十 ) 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性传播疾病 法定传染病 ; ( 十一 ) 被保险人因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 抑郁症 厌食症 失眠症等发作导致的事故 ; ( 十二 ) 任何获取移植器官或者捐赠器官的行为造成的后果

5 附加医疗运送和送返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第三条因下列情形造成被保险人需要医疗运送及送返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 任 : ( 一 ) 主险合同已经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 ( 二 ) 健康体检 疗养 特别护理 康复治疗 物理治疗 心理治疗 安胎及分娩 ( 包括剖腹产 流产及引产 ); ( 三 ) 因脊椎间盘突出症或错位 避孕或绝育手术 扁桃腺 腺样体 疝气 女性生殖器官疾病 药物过敏或上述疾病导致的手术, 但若为避免生命危险或健康永久性损伤而导致被保险人需立即接受的紧急治疗或手术, 不适用本项责任免除规定 ; ( 四 ) 精神疾病 错乱 失常, 受酒精 毒品 管制药物影响或滥用 误用药物 ; ( 五 ) 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牙科治疗 手术 牙齿修复 植种或牙齿整形 ; ( 六 ) 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视力矫正或因矫正视力而作的眼科验光检查 屈光不正 ; ( 七 ) 美容手术 外科整形手术或者任何非必要的手术 ; ( 八 ) 先天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 ; ( 九 ) 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或其并发症 ; ( 十 ) 根据被保险人的主治医生的意见, 可以被合理延迟至被保险人返回原出发地后进行而被保险人坚持在当地进行的治疗或手术 ; ( 十一 ) 未能取得医院或医生证明 ; ( 十二 ) 被保险人旅行的目的是为了进行治疗或该旅行违背医嘱 ; ( 十三 ) 任何因第三者提供服务而被保险人不需负责给付的费用或任何已包含在旅行收费中的费用

6 附加身故遗体送返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第三条因下列情形造成被保险人需要身故遗体送返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主险合同已经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 ( 二 ) 健康体检 疗养 特别护理 康复治疗 物理治疗 心理治疗 安胎及分娩 ( 包括剖腹产 流产及引产 ); ( 三 ) 因椎间盘突出症或错位 避孕或绝育手术 扁桃腺 腺样体 疝气 女性生殖器官疾病 药物过敏或上述疾病导致的手术, 但若为避免生命危险或健康永久性损伤而导致被保险人需立即接受的紧急治疗或手术, 不适用本项责任免除规定 ; ( 四 ) 精神疾病 错乱 失常, 受酒精 毒品 管制药物影响或滥用 误用药物 ; ( 五 ) 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牙科治疗 手术 牙齿修复 植种或牙齿整形 ; ( 六 ) 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视力矫正或因矫正视力而作的眼科验光检查 屈光不正 ; ( 七 ) 美容手术 外科整形手术或者任何非必要的手术 ; ( 八 ) 先天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 ; ( 九 ) 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或其并发症 ; ( 十 ) 根据被保险人的主治医生的意见, 可以被合理延迟至被保险人返回原出发地后进行而被保险人坚持在当地进行的治疗或手术 ; ( 十一 ) 未能取得医院或医生证明 ; ( 十二 ) 被保险人旅行的目的是为了进行治疗或该旅行违背医嘱 ; ( 十三 ) 任何因第三者提供服务而被保险人不需负责给付的费用或任何已包含在旅行收费中的费用

7 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A 款 ) 责任免除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 中暑 猝死 ; ( 五 )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 外科手术 ; ( 六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 ; ( 七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 八 ) 恐怖袭击 ; ( 九 )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 ( 十 )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 ( 十一 ) 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康复或治疗 ; ( 十二 ) 被保险人的故意挂床导致治疗情况与住院天数不符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住院治疗的, 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 二 ) 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 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 ( 三 )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 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发生上述第四 五条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第五条 : 因下列情形造成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护理 ( 陪住 ) 费 空调费 取暖费 伙食费 及装配假眼 假牙 假肢, 用于矫 形 安装残疾用具等需要自付的费用 ; ( 二 ) 一般身体检查 疗养 特别护

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第五条 : 因下列情形造成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护理 ( 陪住 ) 费 空调费 取暖费 伙食费 及装配假眼 假牙 假肢, 用于矫 形 安装残疾用具等需要自付的费用 ; ( 二 ) 一般身体检查 疗养 特别护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易安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89 号 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或下列原因的, 与之相关的, 或可归因于此的被保险人的伤害或者出现任一情形时,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战争 类似战争行为 恐怖活动 反恐怖活动 军事行为 武装冲突 暴动 民众骚乱 ; ( 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More information

( 九 ) 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 ( 十 ) 被保险人因任何疾病 食物 / 药物过敏 食物中毒 中暑 整容手术 高原反应 猝死 椎间盘突出症 ( 包括椎间盘膨出 椎间盘突出 椎间盘脱出 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 ) 医疗事故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 ( 十一

( 九 ) 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 ( 十 ) 被保险人因任何疾病 食物 / 药物过敏 食物中毒 中暑 整容手术 高原反应 猝死 椎间盘突出症 ( 包括椎间盘膨出 椎间盘突出 椎间盘脱出 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 ) 医疗事故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 ( 十一 学生 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4 版 ) 个人医疗保险条款 (2012 版 ) 附加学生 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B 款条款 (2016 版 ) 附加学生 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2016 版 ) 监护人责任保险条款 (2016 版 ) 第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 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More information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第六条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武装叛乱或任何形式的恐怖分子行为 ; ( 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或辐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第六条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武装叛乱或任何形式的恐怖分子行为 ; ( 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或辐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第六条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武装叛乱或任何形式的恐怖分子行为 ; ( 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或辐射 ; ( 三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四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More information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利宝 )( 备 - 意外 )[2014]( 主 )9 号 责任免除第六条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武装叛乱或任何形式的恐怖分子行为 ; ( 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利宝 )( 备 - 意外 )[2014]( 主 )9 号 责任免除第六条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武装叛乱或任何形式的恐怖分子行为 ; ( 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制裁国家限制及除外国家特约 注册编号 :C00006032322016100928651 兹经双方理解并同意,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条 修改如下 : 本保险不承保被保险人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前往或途经阿富汗 缅甸 北朝鲜 古巴 刚果民主共和国 伊朗 伊拉克 利比里亚 苏丹 叙利亚以及投保时已经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或地区, 及其他遭受联合国决议制裁

More information

(19 ) 被保险人因妊娠 流产及分娩引起的伤害 ; 药物过敏 食物中毒 美容手术 外科整形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20 ) 细菌或病毒感染 ( 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发生感染者除外 ) 美亚附加旅行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主合同中条款第 (1) 项至第 (18) 项均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主合同中条

(19 ) 被保险人因妊娠 流产及分娩引起的伤害 ; 药物过敏 食物中毒 美容手术 外科整形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20 ) 细菌或病毒感染 ( 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发生感染者除外 ) 美亚附加旅行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主合同中条款第 (1) 项至第 (18) 项均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主合同中条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美亚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章 第一条 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的伤害, 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 (1) (2) (3) (4) (5) (6) (7) (8) (9)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罢工或武装叛乱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或辐射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或被保险人无论当时神志是否清醒,

More information

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规模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规模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

(8)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 毒品 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9)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 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10)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包括但不限于癫狂 (11) 被保险人未遵医生开具的处方, 私自服用 涂用或注射药物 (12) 被保险人罹患艾滋病 (

(8)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 毒品 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9)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 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10)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包括但不限于癫狂 (11) 被保险人未遵医生开具的处方, 私自服用 涂用或注射药物 (12) 被保险人罹患艾滋病 ( 美亚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急性病身故健康保险 美亚附加境外旅行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身故遗体送返医疗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者随身财产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每日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证件遗失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延误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个人责任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银行卡盗刷保障保险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下列情形引起的, 与之有关的, 或可归因于之的被保险人的伤害,

More information

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规模流行疫病 ( 见 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规模流行疫病 ( 见 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

0 生命绿荫健康保险计划 代理人:吴丽君 手机号: 生命绿荫健康保险计划 保障计划 投保人信息 被保人信息 姓名 1 姓名 0 性别 男 性别 男 年龄 33 年龄 0 保险计划 被保人姓名 投保险种 首期保费 交费方式 交费期间 保障期间 基本保额 0 国寿康爱恶性肿瘤疾病保

0 生命绿荫健康保险计划 代理人:吴丽君 手机号: 生命绿荫健康保险计划 保障计划 投保人信息 被保人信息 姓名 1 姓名 0 性别 男 性别 男 年龄 33 年龄 0 保险计划 被保人姓名 投保险种 首期保费 交费方式 交费期间 保障期间 基本保额 0 国寿康爱恶性肿瘤疾病保 代理人:吴丽君 手机号:13859968608 生命绿荫健康保险计划 保障计划 投保人信息 被保人信息 姓名 1 姓名 0 性别 男 性别 男 年龄 33 年龄 0 保险计划 被保人姓名 投保险种 首期保费 交费方式 交费期间 保障期间 基本保额 0 国寿康爱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3650 年交 20年 80岁 500000 首期保费合计 3650 首次支付3650元 以后每天只需约10元 即可得到以上保障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5BAC520B8BDBCD3CDC5CCE5CDBBB7A2BCB1D0D4B2A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5BAC520B8BDBCD3CDC5CCE5CDBBB7A2BCB1D0D4B2A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条款 (2012 版 ) 总则 第一条 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保险 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主保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保险合同为准 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保险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4BAC520B8BDBCD3D1A7C9FAA1A2D3D7B6F9D7A1D4BABDF2CCF9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4BAC520B8BDBCD3D1A7C9FAA1A2D3D7B6F9D7A1D4BABDF2CCF9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2E646F63>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学生 幼儿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2012 版 ) 第一条 总则 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 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类保险合同 ( 以 下简称 主险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 效力亦同时终止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 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

18) 航空或飞行活动, 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 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或参与飞行活动 的除外 ; 19) 被保险人以接受医生 ( 见释义 ) 治疗或疗养为目的而进行旅行 ; 被保险人违反医生的嘱咐而旅行或当被保险 人在其身体条件不适宜于旅行时进行旅行 ; 20) 被保险人身体状况

18) 航空或飞行活动, 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 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或参与飞行活动 的除外 ; 19) 被保险人以接受医生 ( 见释义 ) 治疗或疗养为目的而进行旅行 ; 被保险人违反医生的嘱咐而旅行或当被保险 人在其身体条件不适宜于旅行时进行旅行 ; 20) 被保险人身体状况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B8BDA3A93434BAC520B8BDBCD3B8F6C8CBD2E2CDE2C9CBBAA6C9D5CCCCC9CB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B8BDA3A93434BAC520B8BDBCD3B8F6C8CBD2E2CDE2C9CBBAA6C9D5CCCCC9CB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个人意外伤害烧烫伤烧烫伤保险条款 (201 2013 版 ) 总则 第一条 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类 健康保险类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保险 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主保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保险合同为准 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More information

3. 责任免除具备任一下列情形时,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1)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 ( 见释义 ) 身故 ; 2) 既往病症 ( 见释义 ) 及其并发症导致猝死 ; 3) 被保险人保单生效前患有心脑血管疾病 高血压或糖尿病, 且在此次旅行开始后因心脑血管疾病 高血压或糖尿病或前述疾病并发症申请索

3. 责任免除具备任一下列情形时,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1)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 ( 见释义 ) 身故 ; 2) 既往病症 ( 见释义 ) 及其并发症导致猝死 ; 3) 被保险人保单生效前患有心脑血管疾病 高血压或糖尿病, 且在此次旅行开始后因心脑血管疾病 高血压或糖尿病或前述疾病并发症申请索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

前言 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是安徽省律师协会为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保的包含律师职业责任险 重大疾病险 意外伤害险 ( 附加意外医疗险 ) 在内的多项保险组合 旨在发挥保险在增强行业抗风险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 提高全行业风险管理和应对能力, 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前言 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是安徽省律师协会为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保的包含律师职业责任险 重大疾病险 意外伤害险 ( 附加意外医疗险 ) 在内的多项保险组合 旨在发挥保险在增强行业抗风险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 提高全行业风险管理和应对能力, 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 服务指南 前言 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是安徽省律师协会为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保的包含律师职业责任险 重大疾病险 意外伤害险 ( 附加意外医疗险 ) 在内的多项保险组合 旨在发挥保险在增强行业抗风险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 提高全行业风险管理和应对能力, 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本服务指南专门为 安徽省律师一揽子保险 项目编制, 内容包括保单内容

More information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D 款条款 (2015 版 ) 总则 第一条在投保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D 款条款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D 款条款 ( 以下简称 主险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

唐偲危-phq

唐偲危-phq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驾校学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5 版 )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在合法开办的驾驶学校 ( 以下简称 驾校 ) 注册培训的学员, 可作为本保险 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导致医疗费用支出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4.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药物过敏 ; 5. 被保险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导致医疗费用支出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4.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药物过敏 ; 5. 被保险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合同构成 本条款是主险合同的附加险条款 总则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受益人 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宝贝卡ⅢA款卡面及说明手册

平安宝贝卡ⅢA款卡面及说明手册 青海贝贝平安卡 ( 电子 ) 手册 产品说明手册 : 青海贝贝平安卡 ( 电子 ) 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 客户至上, 服务至上 的服务宗旨, 依托平安先进与强大的网络平台, 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产品 请在短信通知载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按保险合同生效流程进行投保 孩子的健康 快乐成长, 是每个家庭 也是全社会共同的心愿 ; 青海贝贝平安卡 ( 电子 ) 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 关爱孩子

More information

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

( 十八 ) 航空或飞行活动, 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 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的除外 ; ( 十九 ) 被保险人以接受医生 ( 见第 12 条释义 ) 治疗或疗养为目的而进行旅行 ; 被保险人违反医生的嘱咐而旅行或当被保险人在其身体条件不适宜于旅行时进行旅行 ; ( 二十 ) 被保

( 十八 ) 航空或飞行活动, 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 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的除外 ; ( 十九 ) 被保险人以接受医生 ( 见第 12 条释义 ) 治疗或疗养为目的而进行旅行 ; 被保险人违反医生的嘱咐而旅行或当被保险人在其身体条件不适宜于旅行时进行旅行 ; ( 二十 ) 被保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华泰财险 ( 备 - 意外 ) 2014 ( 主 )8 号责任免除第七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More information

上海银行渠道护理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上海银行渠道护理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附件 1-10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健利宝 (K 款升级版 ) 长期护理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说明书 特别提示 : 该产品为万能保险, 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一 主题语人生路上, 健利宝伴您同行! 为您的健康 财富升级! 二 产品特色 保底收益稳健增值您可在每个有效保单年度享受不低于 3% 的保证年利率 我们有专业的投资团体负责资金运作, 每月结合万能账户的实际投资情况公布结算利率,

More information

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下列情形引起的, 与之有关的, 或可归因于之的被保险人的伤害, 或意外事故发生于下列期间, 或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 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 (1) 战争或战争行为 ( 无论宣战与否 ) 军事行动 内战 侵略 革命 政变 叛乱 谋反或任何类似事件 (2) 暴乱 暴动或罢工 (3)

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下列情形引起的, 与之有关的, 或可归因于之的被保险人的伤害, 或意外事故发生于下列期间, 或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 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 (1) 战争或战争行为 ( 无论宣战与否 ) 军事行动 内战 侵略 革命 政变 叛乱 谋反或任何类似事件 (2) 暴乱 暴动或罢工 (3) 美亚旅行意外伤害保险美亚附加旅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美亚附加旅行急性病身故健康保险美亚附加境外旅行医药补偿医疗保险美亚附加旅行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美亚附加旅行身故遗体送返医疗保险美亚附加旅行者随身财产保险美亚附加旅行个人钱财保险美亚附加旅行每日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美亚附加旅行证件遗失保险美亚附加旅行延误保险美亚附加旅行行李延误保险美亚附加旅行变更保险美亚附加旅行慰问探访费用补偿保险美亚附加旅行个人责任保险美亚附加旅行家居保障保险美亚附加未成年人旅行送返费用补偿保险美亚附加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保险美亚附加旅行银行卡盗刷保障保险

More information

亲自投保 ( 激活 ), 并仔细阅读投保 ( 激活 ) 过程中的各项提示, 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代为投保的, 视为客户和代投保人之间的特别授权, 与本公司无关 9 平安定期寿险 平安附加残疾保障意外伤害保险 平安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3 版 ) 平安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平安交通意外伤害

亲自投保 ( 激活 ), 并仔细阅读投保 ( 激活 ) 过程中的各项提示, 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代为投保的, 视为客户和代投保人之间的特别授权, 与本公司无关 9 平安定期寿险 平安附加残疾保障意外伤害保险 平安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3 版 ) 平安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平安交通意外伤害 未来之星卡 ( 电子 ) 卡册 未来之星卡 ( 电子 ) 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 客户至上, 服务至上 的服务宗旨, 依托平安先进与强大的网络平台, 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产品 请在短信通知载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按保险合同生效流程进行投保 保险合同生效流程 : 登录 www.pingan.com 输入帐号 密码 填写投保信息 确认获得保单号 ; 保单查询流程 : 方法一 : 登录 www.pingan.com

More information

( 七 )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 ( 八 ) 椎间盘膨出或突出症 性病 ; ( 九 ) 既往症及其并发症 ; ( 十 )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 ( 十一 ) 不孕不育治疗 人工受精 怀孕 分娩 ( 含难产 ) 流产 堕胎 节育 ( 含绝育 )

( 七 )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 ( 八 ) 椎间盘膨出或突出症 性病 ; ( 九 ) 既往症及其并发症 ; ( 十 )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 ( 十一 ) 不孕不育治疗 人工受精 怀孕 分娩 ( 含难产 ) 流产 堕胎 节育 ( 含绝育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附加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01732522018052316762 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可附加于各种旅行类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

More information

保险人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医疗保险金累计以其保险金额为上限, 当达到该限额时, 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七条对下列任何费用,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因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者与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相关的医疗费用

保险人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医疗保险金累计以其保险金额为上限, 当达到该限额时, 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七条对下列任何费用,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因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者与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相关的医疗费用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境外旅行医疗保险条款 ( 大地财险 )( 备 - 健康 )[2012]( 附 )10 号 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附加于主险合同 凡主险合同内容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 以及本附加保险条款, 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本附加保险条款未尽事项, 以主险保险条款为准 ; 若主险保险条款与本附加保险条款内容冲突, 则以本附加保险条款为准

More information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丧葬费用补偿保险条款 ( 互联网专用 )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是意外伤害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的附加合同 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未尽事宜,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若主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主险合同条款

More information

<433A5C C596F6E735C446F63756D656E74735C54656E63656E C65735C C46696C CB4F3B6BCBBE1B1A3CFD5776F72645CB1A3CFD5D4F0C8CEB7B6CEA7BACDD4F0C8CEC3E2B3FDCAC2CFEE5FB6CCC6DA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844BFE

<433A5C C596F6E735C446F63756D656E74735C54656E63656E C65735C C46696C CB4F3B6BCBBE1B1A3CFD5776F72645CB1A3CFD5D4F0C8CEB7B6CEA7BACDD4F0C8CEC3E2B3FDCAC2CFEE5FB6CCC6DA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844BFE 保险责任范围和责任免除事项 产品销售区域本产品由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本公司在上海 北京 天津 重庆 浙江 江苏 广东 四川 辽宁 湖北 福建 ( 不含厦门 ) 设有分公司 本产品仅限分支机构的地区的用户购买 报送文件编号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 [2016]134 号 条款文字编码 中美联泰大都会 [2016] 意外伤害保险 020 号 交费方式 一次性缴纳 保障范围 1 意外身故 2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本合同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合同, 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 ( 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 工作单位 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 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 ) 获得医疗费用补偿, 则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

第六条本合同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合同, 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 ( 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 工作单位 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 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 ) 获得医疗费用补偿, 则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附加少儿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C00013332522018121206711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

More information

18) 航空或飞行活动, 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 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或参与飞行活动 的除外 ; 19) 被保险人以接受医生 ( 见释义 ) 治疗或疗养为目的而进行旅行 ; 被保险人违反医生的嘱咐而旅行或当被保险 人在其身体条件不适宜于旅行时进行旅行 ; 20) 被保险人身体状况

18) 航空或飞行活动, 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 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或参与飞行活动 的除外 ; 19) 被保险人以接受医生 ( 见释义 ) 治疗或疗养为目的而进行旅行 ; 被保险人违反医生的嘱咐而旅行或当被保险 人在其身体条件不适宜于旅行时进行旅行 ; 20) 被保险人身体状况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 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 二 ) 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 被

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 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 ( 二 ) 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 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 二 ) 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 被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平安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8 ( 主 ) 029 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各类大 中 小学 幼儿园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规模流行疫病 ( 见 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规模流行疫病 ( 见 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 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 保险人不承担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 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 保险人不承担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猝死保险条款 ( 互联网专用 )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是意外伤害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的附加合同 本附加 保险合同的未尽事宜,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 主 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若主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 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主险合同条款

More information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 [2017] 医疗保险 072 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阳光人寿附加和泰特定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CHIA-1 条款目录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5 合同解除 7 释义 1.1 合同订立 5.1 解除合同 ( 退保 ) 的手续 7.1 同一次住院 1.2 合同生效 及风险 7.2 本公司认可的医院 7.3 专科医生 7.4 每次住院 7.5 实际住院日数

More information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医疗保险条款 ( 互联网专用 )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的附加合同 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未尽事宜,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若主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主险合同条款

More information

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规模流行疫病 ( 见 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规模流行疫病 ( 见 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产品介绍 产品特色 保障全面 60 种重大疾病,15 种轻症, 赔付保障 保费返还 满期给付主附险保费, 兼顾保障和资金积累的需求 期限灵活 期满 岁满, 多种保险期间, 供客户灵活选择 保障范围 - 轻症疾病 轻症疾病 指重大疾病的早期阶段, 但尚未达到重大疾病理赔标准的 轻度疾病 1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6 主动脉内手术 11 颈动脉内膜切除手术 2 丌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More information

开心宝贝卡A款卡面及说明手册

开心宝贝卡A款卡面及说明手册 平安孝心卡 A 款 ( 电子 ) 卡册内容 一 产品介绍 平安孝心卡 A 款 ( 电子 ) 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 客户至上, 服务至上 的服务宗旨, 依托平安先进与强大的网络平台, 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产品 请在短信注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按保险合同生效流程进行投保 保险合同生效流程 : 登录 www. pingan.com/zizhuka 输入帐号 密码 填写投保信息 确认获得保单号 ; 保单查询流程

More information

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

开心宝贝卡A款卡面及说明手册

开心宝贝卡A款卡面及说明手册 卡面 : 平安孝心卡 Ⅱ 代 B 款 ( 电子 ) 卡册内容 一 产品介绍 平安孝心卡 Ⅱ 代 B 款 ( 电子 ) 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 客户至上, 服务至上 的服务宗旨, 依托平安先进与强大的网络平台, 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产品 请在自助卡封面注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按保险合同生效流程进行投保 保险合同生效流程 : 登录 www. pingan.com/zizhuka 输入帐号 密码 填写投保信息

More information

( 三 ) 怀孕 分娩 流产 不孕症 避孕及绝育手术 ( 七 ) 被保险人自伤 自杀 犯罪或拒捕 第六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损失 费用, 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 ( 四 ) 被保险人在其国籍所在的或其拥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国家或地区期间 第七条保险人不负责承担下列费用 : ( 一 ) 条款或保险单中列明应由被

( 三 ) 怀孕 分娩 流产 不孕症 避孕及绝育手术 ( 七 ) 被保险人自伤 自杀 犯罪或拒捕 第六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损失 费用, 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 ( 四 ) 被保险人在其国籍所在的或其拥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国家或地区期间 第七条保险人不负责承担下列费用 : ( 一 ) 条款或保险单中列明应由被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境外旅行附加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A 款 ) 条款 责任免除第三条主险项下的各项责任免除仍然适用于本附加险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损失 费用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三 ) 怀孕 分娩 流产 不孕症 避孕及绝育手术 ( 七 ) 被保险人自伤 自杀 犯罪或拒捕 第五条下列情形下发生损失 费用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四 ) 被保险人在其国籍所在的或其拥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国家或地区期间

More information

( 六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 中暑 ; ( 七 )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 外科手术 ; ( 八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 ; ( 九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 十 )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 ( 十一 )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

( 六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 中暑 ; ( 七 )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 外科手术 ; ( 八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 ; ( 九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 十 )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 ( 十一 )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个人猝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六十五周岁 ( 不含 ) 以下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 ( 不包括个人合伙 农村承包经营户

More information

呼和浩特市计划生育家庭

呼和浩特市计划生育家庭 新少儿成长健康卡 A 款步步高 (4 18 岁 ) 卡面及说明手册 新少儿成长健康卡 A 款步步高卡正面 :( 机构设计 ) 保费金额 : 人民币 200 元 新少儿成长健康卡 A 款步步高卡背面 : 保险合同生效流程 : 登 www.pingan.com/zizhuka 录 输入账号密码填写投保信息确认获得保单号 注意事项 : 1. 请持卡人在购买前仔细阅读本卡册 投保人必须详细阅读卡册说明, 同意卡册的规定方能投保

More information

( 四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 污染或辐射 恐怖袭击 ; 以及战争 军事行动 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 五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时 ; ( 六 ) 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以及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 其他医疗诊疗活动过

( 四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 污染或辐射 恐怖袭击 ; 以及战争 军事行动 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 五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时 ; ( 六 ) 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以及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 其他医疗诊疗活动过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申请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以确定投保人 被保险人和我司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法定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和伤残保险金受益人

More information

本保险合同所指分割单应符合财政部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的有关要求 涉及基本医疗保险时, 分割单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表, 或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所规定的其他类似费用结算证明 ( 三 ) 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 则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受益人的指定第六条除另有指定

本保险合同所指分割单应符合财政部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的有关要求 涉及基本医疗保险时, 分割单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表, 或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所规定的其他类似费用结算证明 ( 三 ) 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 则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受益人的指定第六条除另有指定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2016 版 ) 注册号 :H00020332322016112934191 备案号 :( 安心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附 ) 089 号 保险责任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因遭受主险所述意外伤害事故, 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90 天内, 在我国境内 ( 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二级以上 ( 含二级

More information

保险金责任 ; 除此之外, 对于因下列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 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 (2) 因被保险人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不配合治疗的行为造成的后果 ; (3) 被保险人因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 抑郁症 厌食症 失眠症等发作而导致的事故 ;

保险金责任 ; 除此之外, 对于因下列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 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 (2) 因被保险人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不配合治疗的行为造成的后果 ; (3) 被保险人因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 抑郁症 厌食症 失眠症等发作而导致的事故 ;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 互联网专用 )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是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的附加合同 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未尽事宜,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若主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主险合同条款 投保单

More information

因造成被保险人的任何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 一 ) 被保险人的既往病症及其并发症 ; ( 二 ) 被保险人接种疫苗 安胎及分娩 ( 包括剖腹产 流产及引产 ) 不孕不育 妊娠等所产生的费用 ; ( 三 ) 因脊椎病 避孕或绝育手术 扁桃腺 腺样体 疝气 女性生殖器官疾病 药物过敏的

因造成被保险人的任何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 一 ) 被保险人的既往病症及其并发症 ; ( 二 ) 被保险人接种疫苗 安胎及分娩 ( 包括剖腹产 流产及引产 ) 不孕不育 妊娠等所产生的费用 ; ( 三 ) 因脊椎病 避孕或绝育手术 扁桃腺 腺样体 疝气 女性生殖器官疾病 药物过敏的 前海财险 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 ( 慧择专用版 ) 条款 06. 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注册号 :C00020832522017022406262 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或 本附加条款 ) 的条款须附加于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慧择专用版 ) 条款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主险合同 或 主保险合同 ) 使用

More information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2010 版 )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主保险合同条款 投保单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只附加于意外伤害类主保险合同 ; 主保险合同终止时, 本附加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 若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与主保险合同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 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未尽事宜,

More information

保险合同特色

保险合同特色 友邦守御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 友邦守御人生两全保险 友邦守御人生定期寿险 友邦附加守御人生定期寿险 友邦附加守御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友邦附加守御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 说明书文稿 守御人生逐级保障 123 一心照顾大病不愁二重保护幸福无忧三层防御安康无限 友邦守御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由主合同 友邦守御人生两全保险 和附加合同 友邦附加守御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友邦附加守御人生定期寿险 和 友邦附加守御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More information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韩附加全意随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B 款条款 在本附加险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指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附加险合同 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 中韩附加全意随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B 款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韩附加全意随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B 款条款 在本附加险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指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附加险合同 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 中韩附加全意随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B 款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 中韩人寿 2016 医疗保险 017 号 附件 42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韩附加全意随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B 款条款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在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 我们退还保险费 1.5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 须与主险合同一并退保 ) 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More information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学生幼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 附加学生幼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简称 附加学平住院医疗 在本附加险条款中, 您 指投 保人, 我们 指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附加险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附加学生幼儿 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学生幼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 附加学生幼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简称 附加学平住院医疗 在本附加险条款中, 您 指投 保人, 我们 指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附加险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附加学生幼儿 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 利安人寿 [2018] 医疗保险 044 号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学生幼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您. 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险...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您有退保的权利 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 请您注意 2.5

More information

长城保险停售产品信息

长城保险停售产品信息 长城保险停售产品信息 一 营销渠道产品 ( 一 ) 健康保险 > 疾病保险 1 长城爱心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停售时间 :2006-12-31 投保规则投保年龄 :0 到 17 周岁 (0 周岁指出生满 30 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 保险期间 :30 年或保障至 60 岁交费方式 : 趸交 5 年 10 年 15 年 20 年 30 年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 在被保险人 18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前 (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境外旅行附加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A 款 ) 条款 第三条主险项下的各项仍然适用于本附加险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损失 费用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既往疾病 慢性病 精神病 性传播疾病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疾病或缺陷 先天性畸形 变异 染色体异常 (

平安境外旅行附加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A 款 ) 条款 第三条主险项下的各项仍然适用于本附加险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损失 费用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既往疾病 慢性病 精神病 性传播疾病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疾病或缺陷 先天性畸形 变异 染色体异常 ( 平安个人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六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 中暑 猝死 ; ( 五 )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

More information

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03 号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03 号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03 号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6BAC520B8BDBCD3CDC5CCE5BCB2B2A1C9EDB9CAD3EBC8ABB2D0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6BAC520B8BDBCD3CDC5CCE5BCB2B2A1C9EDB9CAD3EBC8ABB2D0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2E646F63>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疾病身故与全残保险条款 (2012 版 ) 总则 第一条 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保险 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主保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保险合同为准 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保险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19532512016122700662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自然人, 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应为 18 周岁到 60 岁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358BAC5B8BDBCFE B8BDBCD3C3C5A3A8BCB1A3A9D5EF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358BAC5B8BDBCFE B8BDBCD3C3C5A3A8BCB1A3A9D5EF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 太平洋人寿 [2018] 医疗保险 072 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门 ( 急 ) 诊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合同构成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本附加险合同附加于本公司一年期各类团体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本附加险合同是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所附条款及主险条款 投保单 与本附加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构成 附加门

More information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使用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本附加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 本附加条款 ) 须附加于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人主险条款 第二条保险责任一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或境外旅行期间,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 ( 见第 1 条释义 ), 且自意外事故或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到医院 ( 见第 2 条释义 ) 进行治疗的,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6BDB0B2B2C6CFD5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D6F73534BAC52DC6BDB0B2D1A7C9FAD3D7B6F9D7A1D4BAD2BDC1C6B1A3CFD5CCF5BFEE >

<4D F736F F D20C6BDB0B2B2C6CFD5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D6F73534BAC52DC6BDB0B2D1A7C9FAD3D7B6F9D7A1D4BAD2BDC1C6B1A3CFD5CCF5BFEE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各类大 中 小学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358BAC5B8BDBCFE B8BDBCD3D7A1D4BA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358BAC5B8BDBCFE B8BDBCD3D7A1D4BA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 太平洋人寿 [2018] 医疗保险 076 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合同构成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附加险合同附加于本公司认可的各类团体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本附加险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所附条款及主险条款 投保单 与本附加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构成 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简称 附加住院团体医疗 第二条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633D7D3C5AEB0B2D0C4D7A1D4BA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8B6FECEACC2EB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633D7D3C5AEB0B2D0C4D7A1D4BA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8B6FECEACC2EBB0E6A3A92E646F6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子女安心住院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6.1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2.2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 请注意 2.5 保险事故发生后, 请及时通知本公司 3.2 退保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慎重决策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3BAC520B8BDBCD3D1A7C9FAA1A2D3D7B6F9BCB2B2A1C3C5BCB1D5EF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3BAC520B8BDBCD3D1A7C9FAA1A2D3D7B6F9BCB2B2A1C3C5BCB1D5EF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2E646F63>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学生 幼儿疾病门急诊医疗保险条款 (2012 版 ) 总则第一条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 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主保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保险合同为准 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More information

平安财险(备-健康)[2010]主42号-平安学生幼儿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doc

平安财险(备-健康)[2010]主42号-平安学生幼儿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doc 平安学生幼儿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参加学习 且已加入少儿医疗保险或学生医疗保险等社会医疗保险的各类大 中 小学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宝贝卡ⅢA款卡面及说明手册

平安宝贝卡ⅢA款卡面及说明手册 关爱女性卡 ( 电子 ) 说明手册 一 产品说明手册 : 关爱女性卡 ( 电子 ) 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 客户至上, 服务至上 的服务宗旨, 依托平安先进与强大的网络平台, 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产品 请在短信通知载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按保险合同生效流程进行投保 二 保险责任 : 卡名保险期限保障责任保额 ( 单位 :RMB) 保费 意外身故保险 10 万 疾病身故保险 5 万 关爱女性 卡 (

More information

华安学生幼儿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华安学生幼儿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条款 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条款仅在投保了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主险 ) 的基础上附加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 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 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对象 凡有效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均可作为本附加险的被保险人

More information

6-1 阳光人寿学生 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B 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 本公司 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投保人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 阳光人寿 学生 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B 款合同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单 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6-1 阳光人寿学生 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B 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 本公司 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投保人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 阳光人寿 学生 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B 款合同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单 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阳光人寿 [2018] 医疗保险 111 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阳光人寿学生 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B 款条款 CSHB-2 条款目录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5 合同解除 1.1 合同构成 5.1 解除合同 ( 退保 ) 的手续 8.3 专科医生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及风险 8.4 每次住院 8.5 醉酒 8.6 毒品 8.7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8.8

More information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4 版 )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的伤害, 保险人不负任 何赔偿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 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四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 污染或辐射 恐怖袭击 ; 以及战争 军事行动 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 五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时 ; ( 六 ) 未遵医嘱,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 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四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 污染或辐射 恐怖袭击 ; 以及战争 军事行动 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 五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时 ; ( 六 ) 未遵医嘱,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注册号 :H00020332312016112934121 备案号 :( 安心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24 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申请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以确 定投保人 被保险人和我司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More information

偿或赔偿后, 对于剩余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第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保险事故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 二 ) 被保险人斗殴 ( 见释义 ), 吸食或注射毒品 ( 见释义 ); ( 三 ) 被保险人矫形

偿或赔偿后, 对于剩余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第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保险事故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 二 ) 被保险人斗殴 ( 见释义 ), 吸食或注射毒品 ( 见释义 ); ( 三 ) 被保险人矫形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团体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B 款 ) C00013332512018103105041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符合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团体成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 经保险人书面同意, 特定团体成员的配偶 子女 父母也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本保险合同所称 特定团体

More information

因下列原因而承担的任何个人责任, 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1) 被保险人受酒精 毒品 管制药物的影响 ; (2) 由被保险人所拥有或者由被保险人监管或控制下的动物或财产损失 ; (3) 任何由于被保险人故意 恶意 违法 犯罪 不正当行为造成的损坏或伤害 ; (4) 贸易 商业或职业行为 ;

因下列原因而承担的任何个人责任, 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1) 被保险人受酒精 毒品 管制药物的影响 ; (2) 由被保险人所拥有或者由被保险人监管或控制下的动物或财产损失 ; (3) 任何由于被保险人故意 恶意 违法 犯罪 不正当行为造成的损坏或伤害 ; (4) 贸易 商业或职业行为 ; 附加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个人责任保险条款 (2009 版 ) 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行李和随身物品损失保险条款 (2009 版 ) 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航班延误保险条款 (2009 版 ) 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紧急医疗运送和运返保险条款 (2009 版 ) 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旅程取消或缩短保险条款 (2009 版 ) 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旅行证件丢失保险条款 (2009 版 ) 附加环球游境外旅行亲友慰问探访保险条款

More information

銷售條款

銷售條款 君龙人寿 [2016] 定期寿险 003 号 君龙附加丧葬定期寿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君龙附加丧葬定期寿险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4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我们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 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2 2.5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境外旅行附加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A 款 ) 条款 责任免除第三条主险项下的各项责任免除仍然适用于本附加险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损失 费用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既往疾病 慢性病 精神病 性传播疾病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疾病或缺陷 先天性畸形 变异

平安境外旅行附加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A 款 ) 条款 责任免除第三条主险项下的各项责任免除仍然适用于本附加险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损失 费用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既往疾病 慢性病 精神病 性传播疾病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疾病或缺陷 先天性畸形 变异 平安个人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第六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 中暑 猝死 ; ( 五 )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

More information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在本保险条款中, 本公司 指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投保人与本公司之间订立 的 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合同 1. 双方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在本保险条款中, 本公司 指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投保人与本公司之间订立 的 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合同 1. 双方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 国联人寿 2018 医疗保险 015 号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6.1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 请注意 2.5/3.2/7.1/7.3/7.4/8.2

More information

銷售條款

銷售條款 君龙人寿 [2016] 医疗保险 002 号 君龙附加急性病医疗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君龙附加急性病医疗保险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我们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 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3

More information

自助卡管理办法(2011版)

自助卡管理办法(2011版) 平安健康宝贝卡 II( 电子 ) 说明手册 平安儿童自助保险卡系列 卡册正文 : 产品说明手册 : 平安健康宝贝卡 II( 电子 ) 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 客户至上, 服务至上 的服务宗旨, 依托平安先进与强大的网络平台, 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产品 请在短信通知载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按保险合同成立流程进行投保 ( 激活 ) 保险合同成立流程 : 登录输入帐号 密码填写投保信息确认获得保单号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DBBD2F8BFB5C1AAB8BDBCD3CDC5CCE5BDBBD2F8D2BDC1C6B1A3CFD52DCCF5BFEEA3A8B6FECEACC2EBA3A9>

<4D F736F F D20BDBBD2F8BFB5C1AAB8BDBCD3CDC5CCE5BDBBD2F8D2BDC1C6B1A3CFD52DCCF5BFEEA3A8B6FECEACC2EBA3A9> 交银康联 [2012] 医疗保险 021 号 交银康联附加团体交银医疗保险条款 (2012 年 12 月 )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理解条款..., 对. 交银康联... 附加.. 团体.. 交银.. 医疗.. 保险.. 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有些情况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More information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附加吉祥行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2 第一条合同构成... 2 第二条合同成立与生效... 2 第三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 第二部分保障利益条款... 2 第五条保险对象... 2 第六条保险责任... 2 第七条责任免除... 3 第八条保险期间... 3 第九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More information

中英人寿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C款)条款

中英人寿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C款)条款 中英人寿 [2009] 医疗保险 133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中英人寿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C 款 ) 阅读指引和条款目录仅供辅助理解保险条款使用, 不构成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保险合 同的解释以保险条款为准 阅读指引 您享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第 2 章第 1 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责任免除条款约定的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 2 章第 2 条应当如何向我们申请保险金

More information

2015_014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境内旅游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_docx

2015_014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境内旅游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_docx 工银安盛人寿 2015 医疗保险 014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境内旅游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目录 (1) 感谢您选择了我们 -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在您阅读本条款之前, 请浏览一下目录, 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第一章 保险责任条款 : 向您介绍本附加合同的基本构成, 以及您通过本附加合同所获得的保障及给付利益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合同的构成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责任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人寿 [2018] 医疗保险 040 号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6.1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 请注意 2.5 保险事故发生后, 投保人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合众团体附加意外住院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合众团体附加意外住院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合众人寿 (2018) 医疗保险 057 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合众团体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有退保的权利...1.5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慎重决策...1.5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2.5

More information

过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 ); 2 在境内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 且已实际支出的合理 惯常且必须的 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费用 ( 四 ) 本附加合同承担的牙科治疗费用仅限于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牙齿伤害, 在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经医生诊断, 必须进行的

过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 ); 2 在境内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 且已实际支出的合理 惯常且必须的 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费用 ( 四 ) 本附加合同承担的牙科治疗费用仅限于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牙齿伤害, 在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经医生诊断, 必须进行的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09632322017032900372 备案编号 :( 都邦财险 )( 备 - 医疗保险 )[2017]( 附 )015 号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可附加于人身意外伤害类保险合同使用 本附加合同所附属的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合同效力亦即行终止 本附加合同所附属的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合同亦无效

More information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条款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条款 珠江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B 款 ) 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 ( 投保人, 以下含义相同 )... 理解条款, 对... 本附加合同... 内容的解释... 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3 您如何交纳保险费...3.1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本公司...4.2

More information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个人女性原位癌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提示投保人本条款中的重要事项, 对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女性原位癌疾病保险条款 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享有保险人提供的保障 (7)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8) >保险人对一些重要术语作了显著标记, 并进行了解释 (10) 本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备案)[2009]N227号-平安附加补充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平安(备案)[2009]N227号-平安附加补充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附加补充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种团体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

More information

投保须知 1. 当被保险人满 18 周岁, 只支持为本人投保 当被保险人未成年, 可由父母为其投保 ( 残疾人不可投保 ) 2. 基本保额 投保年龄 30 天 -17 周岁, 基本保额可选范围 万 18 周岁 -40 周岁, 以下城市 (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杭州 武汉 重庆

投保须知 1. 当被保险人满 18 周岁, 只支持为本人投保 当被保险人未成年, 可由父母为其投保 ( 残疾人不可投保 ) 2. 基本保额 投保年龄 30 天 -17 周岁, 基本保额可选范围 万 18 周岁 -40 周岁, 以下城市 (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杭州 武汉 重庆 购买须知 产品信息 报备文件编号 阳光人寿 [2017]2130 号 ; 阳光人寿 [2017]2151 号 ; 阳光人 寿 [2017]2245 号 条款名称 主险 : 阳光人寿 i 保 B 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附加险 : 阳光人寿附加 i 保轻症疾病保险 轻症豁免 : 阳光人寿附加豁免保险费轻症疾病保险条款 宣传名称 阳光 i 保终身重大疾病险 Plus 版 投保年龄 30 天 ( 含 )

More information

四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身故, 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 ( 不计利息 ) 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身故, 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

四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身故, 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 ( 不计利息 ) 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身故, 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 中国人寿 2017 年金保险 080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鑫福稳盈年金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鑫福稳盈年金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鑫福稳盈年金保险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 ) 个人保险基本条款( 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 ) 现金价值表 声明 批注 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 复效申请书 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招商信诺 [2014] 医疗保险 081 号 招商信诺附加 E 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 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主合同的共同条款同样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 如果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合同的共同条款有不一致的, 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 1. 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治疗, 或被保险人在所规定期间内治疗的, 我方将不承担给付保

More information

第二页

第二页 ( 封面 ) 新平安绿色通道卡 C 款 说明手册 ( 图片 ) 目录 一 产品介绍... 3 二 产品特点... 3 三 被保险人... 3 四 保险期限... 3 五 产品保障方案... 3 六 重要提示... 5 七 投保规定... 6 八 责任免除... 6 附录一 释义... 8 附录二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10 买保险, 就是买平安 2 一 产品介绍 新平安绿色通道卡 C 款 系列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宝贝卡ⅢA款卡面及说明手册

平安宝贝卡ⅢA款卡面及说明手册 天使卡 (Ⅲ)( 电子 ) 卡面及说明手册 产品说明手册 : 天使卡 (Ⅲ)( 电子 ) 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 客户至上, 服务至上 的服务宗旨, 依托平安先进与强大的网络平台, 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产品 请在短信通知载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按保险合同生效流程进行投保 保险责任 : 保险责任及金额 ( 单位 : 元 RMB) 保险费 天使卡 (Ⅲ) 保险 期限 意外 身故 保险 疾病 身故 保险

More information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注册号 :H00020332312016112934121 备案号 :( 安心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24 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申请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以确 定投保人 被保险人和我司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More information

华安学生幼儿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华安学生幼儿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附件 2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条款 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条款仅在投保了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主险 ) 的基础上附加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 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 一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对象 凡有效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More information

自助卡管理办法(2011版)

自助卡管理办法(2011版) 平安学平险自助卡 ( 电子 ) 卡册内容 平安学平险自助卡 ( 电子 ) 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 客户至上, 服务至上 的服务宗旨, 依托平安先进与强大的网络平台, 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产品 请在短信通知载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按保险合同生效流程进行投保 保险合同成立流程 : 登录 www.pingan.com 输入帐号 密码填写投保信息确认获得保单号 ; 保单查询流程 : 方法一 : 登录 www.pingan.com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 : 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 请 注意仔细阅读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附加学生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2013 版 ) 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可附加于平安学生一年定期寿险保险合同或者平安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主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More information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猝死保险条款 ( 众安备 - 健康 2014 主 13 号 )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 年龄在 0-65 周岁 ( 释义见 6.1) 之间 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的同被保险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More information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非本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其他政府机构或 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 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约 定的意外伤害医疗基本保险金额的 120% 为限 保险人在向被保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非本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其他政府机构或 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 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约 定的意外伤害医疗基本保险金额的 120% 为限 保险人在向被保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须附加于各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主险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险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合同未尽事宜,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前海人寿 [2015] 医疗保险 046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 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2.2 您有退保的权利 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 3.2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 5.1 您有如实告知 职业或工种变更通知的义务 6.1 6.3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 : 1 平安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2013 版 ) 条款 ( 平保养发 [2013]204 号,2013 年 11 月呈报中国 保监会备案 ) 平安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3 版 ) 条款 ( 平保养发 [2013]204 号,2013 年 11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 为本卡适用之

特别提示 : 1 平安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2013 版 ) 条款 ( 平保养发 [2013]204 号,2013 年 11 月呈报中国 保监会备案 ) 平安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3 版 ) 条款 ( 平保养发 [2013]204 号,2013 年 11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 为本卡适用之 平安乐护卡 ( 电子 ) 卡册文字 1. 保险合同生效流程 : 登录 www.pingan.com 1. 2. 投保人必须详细阅读卡册说明, 同意卡册的规定方能投保 3. 本公司自签发电子保单后第四日零时起 ( 不包括投保当日 ) 承担保险责任, 具体保险责任 期间以保单记载为准 请在短信通知载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按保险合同生效流程进行投 保 如客户未能在约定的时间 流程投保, 致使保险合同未成立的,

More information

免除保险人责任部分, 本公司禁止公司工作人员以及代理人为客户投保, 如由上述人员代为投保, 视为投保人与代投保人之间的特别授权, 与本公司无关 7. 本卡为可续保卡, 您可在投保时选择自动续保, 并提供续保扣款账号 本卡并非保证续保产品, 保单满期日, 若您符合我司续保条件, 且扣得续保保费, 在我

免除保险人责任部分, 本公司禁止公司工作人员以及代理人为客户投保, 如由上述人员代为投保, 视为投保人与代投保人之间的特别授权, 与本公司无关 7. 本卡为可续保卡, 您可在投保时选择自动续保, 并提供续保扣款账号 本卡并非保证续保产品, 保单满期日, 若您符合我司续保条件, 且扣得续保保费, 在我 平安电子学平卡 C 款卡册 2016 年 4 月制定 产品简介 : 平安电子学平卡 C 款 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 客户至上, 服务至上 的服务 宗旨, 依托平安先进与强大的网络平台, 为适应客户需要而定制的自助保险卡产品 产品特点 : 3-18 周岁全日制在校生专属产品 15 种高发少儿重疾保障量身定制 保障内容 : 保费 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及金额 ( 单位 : 元 RMB) 身故保险 50

More information